我喜爱的书作文 (菁华5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10-30 00:00:00 作文

我喜爱的书作文1

  人人都爱看书。因为古人云:“书犹药也,着读可以医愚。”我也爱看书,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部我最喜欢的书。

  他是“*凡的世界”。这是一本从*讲述到改革时期的书。它主要讲述主人公孙少*、孙少安、田晓霞等人的故事。后部也讲述了孙少*与田晓霞的凄美爱情故事。

  其实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很含糊的。但是当妈妈告诉我,它是一本名著的时候,我才细致的从头到尾读完了它。当我合上最后一页的时候,我的心始终无法*静。孙少*艰苦的生活;田晓霞舍己救人却在最后一刻,想起来对少*的留恋;孙少安颠沛流离的一生;王世才的品质都让我为之一震。*凡?一点也不*凡!很是颤动人心。

  孙少*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无论多么的艰苦,始终不曾放弃读书。他有着远大的目标,他对人生始终充满着信心。田晓霞是一个纯洁、善良、热爱和*的人,当然,有时也会“小布什乔亚”。她是一位记者,尤其热爱读书。

  金波儿是邵*的朋友,一直关心着是孙少*。

  其实我之所以能喜欢这本书,是它对人的一种启发。对于我个人也是受益匪浅。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喜欢的你也可以读一读。

我喜爱的书作文2

  学者刘向说过:“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就好像一副良药,经常读书可以医治人的愚昧无知。我们青少年都读过不计其数的书,如《三国演义》、《西游记》、《海底两万里》、《汤姆索亚历险记》、《安徒生童话》……在这些书里面,我最喜欢的是《法布尔昆虫记》。

  《法布尔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法布尔,在这本书里法布尔写了非常多的昆虫,比如狼蛛、胡蜂、隧蜂等。在每篇文章里面都会写昆虫的外形、捕捉食物的能力、昆虫的洞穴,时不时地让我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在法布尔观察昆虫的时候,都是非常得认真和仔细,都会把每一篇的文章写得如此细致优美。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要像法布尔一样做任何事情都要很仔细认真。比如:我们青少年在学*、写文章、复*、预*都可以像法布尔一样认真仔细,我相信只要我们一点也不会马虎,就可以把每一件事做得很好。

  比如说我,在我考试的时候,我总是粗心大意,在一道非常简单的基础题目而丢失了很多的分数,从我读了这本书,每次考试的时候,我都会像法布尔一样,一直仔细认真地读题和审题,再也不因为自己遇到非常简单的题目而粗心大意,因此丢失了珍贵的分数了。从这时候,我的成绩直线上升,我也变得开朗了很多。

  我读过这一本书之后,我做每一件事都像法布尔一样,以前因为我马虎,总是被妈妈骂,从我认真之后,妈妈再也没有骂过我,我十分高兴。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做事要仔细、认真。这本书就像我的一面镜子,我从里面找到了自己。所以你们一定要看看,它会给予你帮助和鼓励,我真的很喜欢它!

我喜爱的书作文3

  茫茫书海中,《小公主》如翩翩飞舞的蝴蝶。它飞过千山万水,飞过江河湖海,最终落在了我的心上。

  《小公主》是我喜爱的一本书,里面描写了一个叫莎拉的女孩遭受家庭变故、父亲去世的打击后仍然用微笑面对生活。尽管恶毒的校长虐待她,可是她凭着自己的坚强,勇敢面对这一切。最后找到了父亲的朋友,重新拥有了巨额财富和幸福的生活。

  我想,我是没有勇气面对困厄的。但是,拥有爱心、友善、欢乐和坚强的莎拉用她的经历告诉我:要相信生活,风雨之后的阳光格外明媚。

  我深深的佩服莎拉。因为她在贫穷时仍将别人送她的7个小小面包,送给了6个街边可怜的小乞儿,还尽量地帮学校中的孩子洛蒂安抚情绪。尽管校长不给她饭吃,可她还是将口袋中的面包屑喂给窗边的小鸟和饥饿的老鼠。如果是我,是做不到这些的。莎拉在贫穷时仍是个公主,不是因为她的钱,而是因为她的所有品质让人坚信:她的确是个公主。

  莎拉更让我反思:我在家中就是个小公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没有受过挫折,一面对逆境就会哇哇大哭,将责任和问题推给别人。莎拉让我明白:面对困境,要勇敢;面对问题,要解决;面对别人,要友善;面对生活,要微笑!

  我带着心上那只蝴蝶——《小公主》,走过独木桥,渐渐走向了那阳光大道。我知道,在我迷茫时,心中永远有那只蝴蝶为我指路。

我喜爱的书作文4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从小到大,我读过的书不计其数,而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汤姆·索亚历险记》。

  《汤姆·索亚历险记》写的是主人公汤姆为首的一群孩童天真烂漫的生活。汤姆是个陶汽又机灵的少年,他讨厌去学校,教堂;他喜欢和好朋友哈克贝利·芬恩,乔埃·哈波一起去钓鱼,游泳。他结成了”海盗帮“离家出走出于反抗;他大胆出庭认证了英琼·乔的犯罪过程;他以男孩子的勇气替恋人贝奇·撒切尔挨了鞭子;他还和哈克贝利1芬恩找到了藏在洞中的宝藏……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汤姆深深地震撼了:他勇敢。梦想当一名“海盗”,而我却缺乏他的胆量;他淘气机灵,而我却没有他的机智聪明;他有正义感,为莫夫·波特洗刷了冤屈,而我却不能为别人挺身而出……汤姆身上的优点永远值得我学*。

  读书,可以励志;读书,可以滋养情感;读书,可以提高素质;读书,可以成就自己……

  读一本好书,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陶冶情操。《汤姆·索亚历险记》是一本好书,主人公勇敢机智,善良可爱,他有责任感和正义感,他的精神品格将永远激励着我前进!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我喜爱的书作文5

  在我的书桌上,摆满了书,每一本都会让我痴迷,让我爱不释手,不过我最喜欢黄蓓佳阿姨写的书——《我飞了》。

  如果书是一片无际的森林,它就是这片森林中耸立的伟岸高树;如果书是一道浩瀚的银河,它就是这道银河中熠熠闪烁的灿烂星座。

  这部小说它涉及了一个非常严肃的主题——死亡。作者黄蓓佳阿姨没有将“死亡”写的恐怖可怕,而是用美好的友谊和亲情来帮助儿童理解这个庄严的命题,来帮助儿童化解生活的苦难,从而走向健康成长之路。

  故事中的单明明向往飞翔,他为能够飞翔付出了血和汗;杜小亚期盼着生命,最后幻化成了一个可爱的天使。杜小亚任何时候的存在,都能使单明明往更高处飞。喜欢这样向上又深刻的友情。或许杜小亚本来就是上天安排在单明明生命中的天使,他的出现和消失都是为了单明明能够飞翔......

  作家黄蓓佳带着读者往深处走往主人公的内心里走,当下儿童生活的复杂和丰富性,淋漓呈现。

  我从这本书中体会到了友谊的力量,它给人幻想的空间,我爱这本书,爱到爱不释手,爱到百读不厌......


我喜爱的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阅读


我喜爱的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1)

——我喜爱的书作文9篇

我喜爱的书作文1

  我最喜爱的书是明代罗贯中所著《三国演义》了。这本书我百看不厌。今年暑假我终于又有时间捧起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深深地沉浸于其中,以至于“两耳不闻窗外事”,常常连别人喊我都听不见。

  《三国演义》为什么能让我如此痴迷呢?是因为它那曲折动人的情节深深吸引住了我。这本书讲述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从崛起到鼎盛时期,乃至衰败,最后归于西晋的历史故事。其中有关羽温酒斩华雄、诸葛亮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等精彩纷呈的故事。书中成功地塑造了许多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有奸诈过人的曹操、义重如山的关羽、机智过人的孔明……

  读完这本书,我心潮澎湃,一个个精彩的画面浮现在我的眼前,其中《典韦生死当塞门》在我的`脑海中不断地闪现。敌将张绣假降曹操,待曹操进城后,来了个“瓮中捉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曹将典韦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掩护曹操脱身,一人与张绣苦战,杀敌*百人,将敌军挡在辕门外,最后终因势单力薄,死于乱箭之下。在他死后五分钟内敌兵竟无一人敢在他面前走过。作者成功塑造出了一位可歌可泣的救主英雄,我对典韦肃然起敬,不禁赞叹道:“典韦真是一位盖世英雄!一条顶天立地的好汉!”

  《三国演义》这本书也告诉了我一些做人的道理,让我懂得了做人要心胸开阔,讲诚信,做事要顾全大局,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只有这样,才能成就大事,才能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读完这本书,我还惊喜地发现自己阅读文言文的能力提高了,越来越喜欢*的古典文学了。

  《三国演义》不愧为*四大古典名著之一,它将伴随着我度过金色的童年,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

我喜爱的书作文2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在我八年的成长历程中,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小时候,爸爸妈妈忙于工作,没有空和我玩,于是我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只要有空,我就会拿起书本,在书中尽享生活的乐趣。在书中,我学到了很多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懂得了许许做人的的道理。我有许许多多好看的书,可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不是惹人哈哈大笑的漫画书,也不是情节有趣的故事书,而是一套看起来很普通的《*少年儿童百科全书》。

  这套书是今年我过生日的时候姨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知道我最喜欢书了,所以跑了很多地方给我买了这套书。这套书分为四本,一本是关于历史的,一本是关于人物的,一本是关于动物植物的,一本是关于医学发明的。在这套书中我认识了精忠报国的岳飞,深深地为他的爱国情结而感动。在这套书中,我认识了大名鼎鼎的大漠英雄成吉思汗,为他的辽阔胸襟而动容。在这套书中我还认识了神童莫扎特,物理学家牛顿,科学家爱因斯坦、钱学森,数学家李四光······这套书带给我的不仅是知识上的进步,还有心灵上的洗礼,让我百读不厌。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她带给了我无尽的知识和快乐。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一起读书吧!你会发现书会带给你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精彩,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和快乐。

我喜爱的书作文3

  假期里,我读了许多书:有生动有趣的故事书,让人看了哈哈大笑的漫画书等等。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关于友谊的书,书的名字叫《好朋友是一辈子的天使》。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真实的故事。这本书主要内容是:新学期开学,五年级三班来了一个新同学:司马李杏子。小樱桃、黄蓉、思悦三个是非常好的朋友,由于新同学司马李杏子的加入,她们自然分成两派。最后,她们三人又重缝了友谊。

  我最喜欢这本书里人人物小樱桃,因为她面对困难从不退缩,而且,还会想办法克服困难,我要学*小樱桃。

  我也喜欢这本书里的思悦了,因为她与朋友相处的非常好,而且,喜欢交新朋友,我要向她学*。

  我不喜欢这本书里的司马李杏子,因为她总喜欢拉着思悦玩,而不跟别人玩。我们不要学他,只跟一个朋友玩。要多交一些好朋友。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们友谊是最重要的。同学们,你们喜欢吗?

我喜爱的书作文4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洋葱头历险记》。书里面有两组对立的人物,分别是不安好心的柠檬王、番茄骑士,和聪明伶俐的洋葱头。洋葱头不怕柠檬王和番茄骑士,勇敢面对困难,最终解救出它的爸爸老洋葱头。下面我就为大家讲述《洋葱头历险记》吧!

  有一次,老洋葱头一不小心踩到了柠檬王,惹怒了他,他便把老洋葱头关进了牢房。这时,洋葱头十分痛苦,想尽了各种方法来解救爸爸。然而一次次失败了,还被柠檬王关进了最脏最臭的牢房。最后,洋葱头相处了各种妙法,逃出了牢房。可是老洋葱头却依旧关在牢房里。

  笨笨的番茄骑士总是被柠檬王利用。有一次,他被柠檬王叫去捉洋葱头。因为柠檬王的兵力不足,许多士兵被又肥又胖的橘子男爵压死了,狠心的柠檬王一把就将橘子男爵杀死。

  洋葱头可聪明了,它在牢房被关押的时候,用土豆羮和砖头粉当墨水,这土豆羹就是柠檬王的柠檬兵送来的饭。把白衣服当作纸,写信给在上一层的爸爸老洋葱头。由洋葱头牢房里的一只蜘蛛,专门给他们送信。后来又叫蜘蛛送了一封信给鼹鼠叔叔来救自己。鼹鼠叔叔知道后,叫来了它所有的孩子一起挖洞,最后把大家全部都救出来了。

  还有一次,当青豆律师快要被吊死的时候,洋葱头叫鼹鼠挖洞救了他。可恶的青豆律师不但不回报它们,还把它们俩——鼹鼠和洋葱头,骗到了柠檬王那里。这让鼹鼠和洋葱头十分气愤。后来,鼹鼠和洋葱头联手撞死了柠檬王,并把它埋到土里。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因为自己有许多仆人,就觉得特别强大,到处伤害好人,总有一天会自食其果,到时候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喜爱的书作文5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匹叫“幽灵”的冠军马,肚子上遭遇鬼剃头;马场闹鬼,碧吉差点被群马乱蹄踩死;野狼谷中,名马不翼而飞,巨石从天而降……

  这些难道是幽灵马在作崇吗?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幽灵马。目录中有16个小节,这本书包括:不想被活捉、究竟谁在上面、你们已经被重重包围了。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马场闹鬼了》。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幽灵马,但害怕极了。他告诉另外两个队员,他们决定去看看。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

  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我喜爱的书作文6

  老师上完了林海英写的《冬阳·童年·骆驼队》那一课,其实,我们以前也学过林海英的《窃读记》,便叫我们买林海英的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我就叫妈妈买,妈妈就在网上下了订单。

  过了三四天,书终于到了,我迫不及待的从爸爸手中抢过来,就跑到楼上看书去。我第一次拿到书时,心里满怀激动,不知道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在手中,就像手中拿着宝贝一样,轻拿轻放,我左看看,右看看,似乎从来没有见过书一样。我迫不及待地用小刀轻轻的划开包装皮,书的封面写着《南城旧事》和作者林海英。

  这本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我看了一页又一页,狼吞虎咽的。因为看的太痴迷,就忘记了吃饭。不管妈妈叫了多少次,我就像聋子一样听不见。妈妈推开我的房门,像母狮子一样吼叫:“吃饭了”,我被妈妈的“狮子吼”给吓了一跳,放下书,赶紧去吃饭,表面上,我在吃饭,其实我的脑海里还回味着那本书里的精彩段落。晚上睡觉时,我就偷偷地爬起来看书。过了许久,妈妈看见我房门的灯没有关,便打开房门,一看我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这本书里,小英子学骆驼咀嚼的事,虽然作者说他是傻事,可我觉得这是作者童年生活的童真,童趣。

我喜爱的书作文7

  我最喜爱看的书是《鲁滨逊漂流记》,里面的鲁滨逊做事聪明,思想开阔。在书中,鲁滨逊从陆地走到船上,他的整个人生就变了。

  他在一座荒岛上险象求生,就仅凭身上带的东西,在岛上生存下来,在一次巡逻时,救回了马上就要被吃掉的星期五,并教会了他说话,最后,他们还是回到了人类文明。

  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明白了在危险中一定不要慌张,要冷静思考什么办法最好,而且做事情前一定要想好了再做。

  我认为呢,这是一本好书,因为里面注入了许多真情实感,而且语言优美,情节跌宕起伏,真是引人入胜,让人浮想联翩。所以,我十分喜欢这本《鲁滨逊漂流记》。真的是非常喜欢它。

  人有生存的决心、欲望、信心,就一定能够活下来。

我喜爱的书作文8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爱的教育》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日记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父母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爱的教育》内容丰富,具有真实的故事情节。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我就置身于这个故事当中。每当我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时,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滴在书面上。这本书教育了我,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亲情、友情,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不要去破坏它,我们见了衰弱的老人、穷人、怀抱小孩的妇女、手拄拐仗的残疾人,都要尽力帮助他们,还要对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爱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爱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作文9

  我看过好多书,有《三国演义》这样的历史名著,有《十万个为什么》这样的科学百科,还有《小木偶奇遇记》这样的长篇童话……可令我印象最深的却是《小巴掌童话》。因为,这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书。

  《小巴掌童话》就像个百宝箱,作者超强的想象力把百宝箱塞的满满的,里面一个一个像巴掌大的童话都很有意思,真是让人目不暇接。它们没有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那么**淡淡,可是让人读起来,却总是格外感到亲切而自然。

  这些童话还告诉了我很多道理。比如,《美丽的大树林》让我懂得了有好东西要和大家一起分享;比如《雪地里奇怪的事情》让我知道生活中有很多奇怪的事,只要留心发现,可定会发现谜底的;《奇怪的.怪草莓》令我印象最深,因为它是这套书中的主要故事,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要包容别人。

  合上这本书,小巴掌里各种各样的童话使我品尝到了不同的”味道”真是喜怒哀乐一应俱全。我希望更多的人去欣赏它,关注它,一起享**神大餐。


我喜爱的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2)

——我喜爱的书作文6篇

我喜爱的书作文1

  我喜爱的书桌不是我自己的书桌,我喜爱的书桌是我外公的书桌。我喜爱外公书桌上的一切,包括趴在书桌上读书的那个我。

  我的外公是一个老校长,在没有退休之前,是学校里面最受人敬重的校长,在退了休之后,是学校里唯一一个学生们毕业多年还会常回来看看的老师。这些都不是我最想说的,我最想说的是我外公的书桌。

  外公的书桌是我见过最令人安心的书桌。外公的书桌是他自己用木头雕刻而成的,那块巨大的木头是他在山里采风时找人搬回来的,搬回来了之后,他就开始了自学木工的技艺,而那张我喜爱的书桌,正是他学成后的第一个作品。书桌四四方方的,不大,却极其厚重,真不知道外公是怎么弄到如此大的一块木头,让人趴在这块大木头上,安心做一切事情。

  外公的书桌上除了台灯和纸墨笔砚之外,也就放了一个他的茶杯,以至于每次我去了他家之后,总喜欢从书柜里拿出一本书,趴在上面读,有时候读着读着就笑了,有时候读着读着又哭了,还有的时候读着读着就进入了梦想,梦见自己趴在森林里的大树底下睡着了。

  我喜爱外公的书桌除了这些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在自己家的书房里,趴在自己的书桌上时,读不进去书,每次读进去书的时候,都是趴在外公的书桌上,这让我觉得外公的书桌比我的书桌好,好就好在它可以成就一个我喜欢的自己,可以让我变成一个爱读书的孩子,可以让我变成一个有那么一点像我的外公的孩子。

  我希望自己可以成为外公那样的人,成为一个受人敬重的人,这也使得我更喜爱外公的书桌了。

我喜爱的书作文2

  从一年级开始,就爱读《新语文读本》。这本书不仅好看,还给了我很多的启发。

  《新语文读本》让我知道“日暮长江里,相邀归渡头。 落花如有意,来去逐船流。”这首诗。《新语文读本》让我知道了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后,为了报复*军队的抵抗,竟然进行了举世震惊的“南京大屠杀”。日军集体大屠杀28案,屠杀19万人;零散屠杀858案,15万人。日军在南京进行了长达6个星期的大屠杀,*军民被枪杀和活埋者达30多万人。日军在*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新语文读本》让我知道了“女娲”是中华民族的母亲,华夏民族人文先始,福佑社稷之正神。她慈祥地创造了生命,又勇敢地照顾生灵免受天灾,是被民间广泛而又长久崇拜的创世神和始母神。《新语文读本》还让我知道了齐白石爷爷画的虾活泼、灵敏、机警,充满生命力,栩栩如生。

  通过读《新语文读本》,我还了解了京剧的很多知识。京剧,曾称*剧,*五大戏曲剧种之一,被视为*国粹,*戏曲三鼎甲"榜首"。在2010年11月16日,京剧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京剧的伴奏乐队又分文武场,传统的京剧伴奏乐鼓师,又称司鼓,演奏檀板单皮鼓,是掌握音乐节奏的人,相当于乐队的指挥。京胡、京二胡、京剧月琴、京剧三弦被称为乐队的四大件。京胡、京二胡队由5—8人组成,通常是7—8人。月琴又被称为乐队的三大件。

  看《新语文读本》,其中《渔夫的故事》让我知道了渔夫是诚实善良、机智勇敢的;魔鬼是残暴和愚蠢的。对付魔鬼那样的凶恶敌人,要敢于斗争,更要善于斗争,要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去战胜它。

  我爱看《新语文读本》!

我喜爱的书作文3

  我着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是在我所看到过的书里,我最爱看的,要数《木偶奇遇记》这本书。这本书十分漂亮,淡绿色的封面,上面画着个可爱的小未偶,它正歪着头,做着可笑的鬼脸。画面上还有个年过半百的老人,花白的胡须和头发,穿着破烂的衣裳,看了,觉得那老头儿怪可怜的。这本书我已经珍藏了3年之久,但是它还是那么新,就像刚刚买来的一样。一本普普通通的书,为何如此珍贵我说,这不是一本普通的书……这还得从我上三年级说起:那一天,我在走廊里跟小朋友玩追逐游戏时,不小心把三(2)班门前的花盆撞倒了。当时,我吓得连忙把打坏了的花盆弄弄好,用一根细绳把掉了的枝叶捆好,然后就逃走了。那几天,我老是心神不定的,总怕老师知道。事不出两天,班主任蒯老师把我叫进了他的办公室。我心里像揣了只小免子一样,一味地跳着,来到办公桌前。蒯老师亲切地问:“三(2)班的花盆是你打碎的吗?”我想:糟了,这件事被老师知道了,非挨批评不可。

  于是,我支支吾吾地答道:“不,不是我弄坏的。”蒯老师见我这么说,没有发火,却更加和蔼了:“那好吧!我这里有一本书,书名是《木偶奇遇记》。你看看,兴许对你有帮助。”我接过了书,想:“咦,老师怎么给我书看,大概是被我哄过去了吧!”我拿着书迈着沉重的脚步向家里走去。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书,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可是越看到下面越不是滋味。特别是看到狐狸和猫合谋想来骗木偶匹诺曹钱的情节:小木偶被捆在一裸大树上,险些丧命,幸亏来了份个美丽的仙女,把它救了下来。仙女询问小木偶的遭遇,可是因为小木偶逃了学,没有脸说实话,就编了套假话,而当它讲一句假话时,鼻子就长一尺,后来,鼻子变得很长,小木偶只得承认错误。这一情节最使我感动。看完了书,我想:“自己为了不挨骂,就说假话。对小木偶的惩窃是长鼻子,郑对我的‘惩窃,是什么呢?”我想着,突然明白了蒯老师为什么要把这本书借给我看的原因。我不正是那个小木偶吗?我冲出了屋子,来到了学校的办公室。

  我哭着说:“老师,我错了,花盆是我弄坏的。”并且把书还给蒯老师。蒯老师高兴地说:“承认了错误就好,这本书你不用还给我了,就留给你作个纪念吧!”我拿着书,暗暗地对自己说:“以后,可不能再撒谎了。”我把这本书放在我心爱的写字台上,每当我做作业时,总能看见它。封面上的小木偶仿佛在对我笑:让我们一起做个诚实的好孩子。这本书永远鼓舞鞭策着我向知识的高峰攀登,同时这本书也倾注了师生之情。这样的书我怎能不爱它呢?我真喜爱这本书!

我喜爱的书作文4

  我喜爱的一本书是《小猪唏哩呼噜》。《小猪唏哩呼噜》中的主人公——小猪是个助人为乐、勇敢、善良、聪明、勤劳的好孩子。为了赚钱给妈妈买生日礼物,小猪帮驴先生磨面粉、鸭太太运鸭蛋、牛先生挑水、狐狸掌柜运垃圾;小猪还机智的骗走了大狼的枪,并把大狼吓跑了。

  我觉得这本书生动、有趣!我还觉得小猪很可爱!

我喜爱的书作文5

  著名作家吴淡如说过,一个没有经历过什么大挫折的人,才会让芝麻大小的困难堵住自己的前路。不错,我以前是一个遇到挫折就制自卑不已的小女孩。可是至从妈妈给我买了《小学生抗挫能力的一百个故事》后,我变得坚强.自信.乐观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经验教训缺一不可》。这里面讲述的是一个渔人有一流的捕鱼技术,所以被人们尊称为“渔王”这个美称。而渔王年老时却苦恼他的三个儿子的捕鱼技术都很*庸。他跟一个路人说,他这些年来是怎样辛苦.耐心地教他儿子的,而他儿子的技术却比不上比自己差的渔夫的儿子。而那个路人问道:“你的儿子一直跟谁着你吗?”“是的。”渔王回答道,“为了让他们少走弯路,他们一直跟谁着我。”路人说:“那你的错误就很明显了,你只传授给了他们技术,并没有传授给他们教训。对于才能来说,没有教训就等于没有经验,都不能成大器。”我明白了,路是我们自己走出来的。当我们学走路时,是长辈的搀扶下走出来的,只有放开搀扶的手,我们才会学会跌跌撞撞的学会走路,学会走人生的路。感谢书,让我坚强,让我自信,让我乐观!!!!!!!

我喜爱的书作文6

  从上一年级到现在,我也读了不少书,印象最深的要属《绿山墙的安妮》,因此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绿山墙的安妮》主要讲了安妮自幼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绿山墙农舍的凯思伯特兄妹领养。安妮天性活泼乐观,擅于幻想,她的天真和幻想使她闹了不少笑话,凭自己的刻苦勤奋,不但得到领养人的喜爱,也使她赢得了同学们的友谊和老师真挚的爱。

  我正是被安妮那种顽强拼搏、不断进取、真诚、善良的性格所吸引。她虽然是孤儿,但从她身上看不到一个孤儿独特的性格特点,她乐观、好强、热情,偶尔也会闹些小笑话,她的这种性格让人很愿意和她做朋友,给人安全感。虽然爱做梦,但那也是一个儿童应该在的天真、顽皮。后来安妮长大考上了大学,可为了照顾朋友,她自愿放弃了学业,她的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生活中不能过于以自己为中心,做事要多为自己身边的人想想,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不能做。做事不能粗心马虎,出现小小的错误只要改了还是好孩子,虽然会有幻想,但做事也要切合实际。


我喜爱的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3)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 (菁华5篇)

  虽说我算不上是个小书迷,可我也非常爱看书。家里的书柜里几乎堆满了书,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小学生作文大世界》。。。。;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小学生获奖作文》,这本书已经伴随我一年多了,它也不知被我看过多少遍,可我每次看时,它好似还是一本新书,百看不厌!

  *时,我没事儿时便拿起《小学生获奖作文》开始欣赏,每欣赏一篇作文我就会拿出笔记本收集一些优美的语句或词语,长时间下来我还积累了不少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祖国的大好河山,知道了一些有趣的事情,还了解了许多动物和植物的秘密。这本书中包含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自从有了这本书,我就谢绝了电视和电脑只要看《道德观察》时我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书,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出了卧室。

  这本书还使我的作文有了进步,有一些优美的语句,也是我从《小学生获奖作文》里面运用到自己的作文当中去的,这让我真正体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含义。读了这本书后,我写出的作文再也不是干巴巴的了,也不再写的凌乱,更不会边想边写了。我首先思考,然后一气呵成,有了这本书,我写作的速度也提升了不少。他还让我知道:作文开始要借鉴与别人的,随着自己写作的发展水*借鉴与别人的资料可以慢慢减少,最后留下的就是自己的作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生获奖作文》。

  在我的书桌架上,放着许多书。让我百读不厌的是鞠萍姐姐主编的这本书,书中讲述许许多多的名人和英雄小时候的故事。他们的感人故事一直激励着我。

  书中有一段讲的是,求学上进的陈寿的故事。他是的作者。陈寿天资聪明,勤学好问,十几岁就把家中的藏书全部读完,他告别父母,经过十多天辛苦跋涉,独自来西充县城去求学,但先生考虑他年龄太小不想留他,可陈寿坚持留下来学*。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他独坐灯光下刻苦功读,天刚蒙蒙亮,他又爬到山坡上读书,从此先生更加细心指导陈寿。苦读五年后,他已经成为一个才华横溢,学识渊博的青年,最后完成了伟大的历史著作《三国志》为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文明,增添了新的一页。

  书中还有许多扣人心弦,闪烁着智慧和真理的故事,比如:包公扔砚台、张良甘为老人拾鞋、鲁班学艺……使我从中懂得了许多道理,如,人应当为什么而活着;人要有志气和骨气;人不必为一点过失背上包袱,也不必为一点挫折垂头丧气。

  人生道路漫长,认识自己,磨炼自己,鞭策自己,这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个有用的人。“路漫漫其修远兮,我将上下而求索。”这本书将是我人生求索的起点。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书,这本书叫:《名叫牛皮的插班生》作者是杨红樱,出版社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名叫:“天上五颗星,地上五颗星。”讲了马小跳、唐飞、毛超、还有牛皮(他是外国人)再爬一座雪山的时候,遭遇了雪崩。马小跳和几个小伙伴想出了办法,他们堆了两个雪柱,在一个雪柱上面放一个手电筒,另一个雪柱放一面镜子,这样,就能反射出强光,让大人们来救他们。最终,他们获救了。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只要团结,就可以战胜一切!”

  每本书都会改变我,但是,这本书改变了我的*惯,改变了我的字体。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源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人的一生中,只有多读书,才能大有作为。

  有人喜欢梁山起义的《水浒传》、有人喜欢西天取经的《西游记》、有人喜欢宗族忠烈》杨家将》、有人喜欢精忠报国的《岳飞传》、还有人喜欢隋唐并起的《隋唐演义》,而我却喜欢磅礴大气的《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约1330年——约1400年),汉族,山东东原人(今山东东*县),名本,字贯中,号湖海散人。他是元末明初著名的小说家,*章回体小说的鼻祖。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全书反映了三国时期的政治斗争、军事斗争、概括了这一时期的历史巨变,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

  我喜欢《三国演义》,是因为它通过一个个精彩绝伦的故事,为我们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深明大义的关羽;勇猛粗鲁的张飞;百战百胜的赵云;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以仁治国的刘备:刘备的军事力量是如何的从弱到强,尤其是到了刘备称帝的时候,蜀国军队更加的所向无敌,可就在蜀国事业发展如日中天的时候,一层可怕的烟雾笼罩了蜀国上下——武乡候—诸葛亮病逝五太原,蜀国皇帝不理朝政,奸臣当道。最终魏、蜀、吴都从三国时期的历史舞台上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西晋王朝登上了历史的舞台。

  《三国演义》这本书,让我百读不厌,使我受益匪浅,让我通过它,明白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书——《三国演义》。

  四大名著大家一定都不陌生吧,《红楼梦》、《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这本书是以贾宝玉、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架构出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使第四回。这回开端作者从秦氏房间里风流的摆设来体现秦氏生活的奢华。贾宝玉也是在这一片香艳中如梦的。这回末端,作者通过刘姥姥的见闻描绘出贾府生物情形。房子雕梁画栋,摆设价值连城,从而奠定了作品的主要基调。我觉得这一情节的出现为全书增添了几分玄幻的色彩,同时又暗含着天命如此,犹不可违的悲凉之感。

  鲜活的人物,七美德爱情演绎出这部读不完、说不尽的千古奇书。《红楼梦》以其皮罗万象的内容、博大精深的思想、精湛完美的艺术、丰富生动的语言,不仅稳*国小说的榜首,而且成为*文学的典范和骄傲,并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我已经无法将《红楼梦》看成一本普通的小说了,它更像是一部厚重的历史,写满了悲欢离合。

  想想大观园里的那些可爱的女孩:多愁善感的林黛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温柔善良的迎春、志气清高的迎春……。每一个都冰雪聪明。可到头来,林黛玉因泪而亡,薛宝钗独守空房,迎春受虐而死……书中的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主人公。他是通灵宝玉的化身,清纯纯洁。他不喜欢读书,因为他不想考取功名,不想去他的考场。他口无遮拦,因为他不想为封建礼教控制。贾宝玉与大观园中众多姐妹关系都很好,因为他懂得这些女孩的内心,能看到她们水一样清澈的心灵。

  《红楼梦》中栩栩如生的人物、生动的情节。我坚信每一个读过它的人,都会像我一样沉迷于书中、爱不释手。


我喜爱的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4)

——我喜爱的冬天作文 (菁华5篇)

  北风,拿着刀片四处乱刮,刮落了老树上的枯叶,清晨,才刚走出门口,鼻孔就像蒸笼喷出一团热气,吹起的风渐带寒意,天空总是阴沉灰暗,天气也渐渐转凉,冬天就在不知不觉中来临了。

  冬天一联想到的就是雪了吧!白白净净的`,就像小天使般地纯洁,不过我从未看过雪,所以我很希望能亲眼看一次雪,和朋友们在雪地上一起堆雪人、打雪仗,这应该是个令人回味无穷的记忆吧!还有,冬天会联想到的就是圣诞节了,这也是孩子们最期待的节日了。在圣诞树上,发挥自己的巧思,放上一个个的装饰品,在圣诞树下,放上包装精緻的礼物,我记得自己在很小很小的时候,也做过这种活动,那真是记忆深刻啊!虽然现在长大,是个要学会独立的初中生了,早已知道世上没有圣诞老公公,但每次只要到了圣诞节,我还是会在门上挂上圣诞袜,这样是否会很幼稚呢?

  冬天在以前并不是我很喜欢的季节,因为小时候的我体质不太好,一到了冬天总会感冒,所以得一直吃药,那真是痛苦啊!不过随着时间的经过,我的身体渐渐地强壮起来。到了现在,我已经不需要吃药了,可以过个轻轻松松的冬天!冬天还能做许多的事,例如:泡温泉、吃火锅…等,这样子,就算是寒冷的冬天也不会无聊了。

  冬天虽然没有春天的温暖、夏天的热情、秋天的凉爽,但却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冬天是迎接新的一年的开始啊!

  冬天的北风刮走了美丽的菊花,刮走了树叶,刮走了秋天.当然,刮来了可爱迷人的雪花,也刮来了红红的梅花,更刮来了小朋友的欢乐.

  在冬天,小小的,洁白的`一朵朵小雪花从天而降.也不知老天爷怎么了,把棉花团撒了下来,小雪花有的似柳絮,有的似花瓣,那六边形的雪花使冬天变成了银白色的世界.雪花落在树枝上,使树枝披上了一层棉衣来抵御寒风;雪花飘到房顶上,让房顶戴上了一个好看的白绒帽,很漂亮;雪花蹦到地面上,把地上的小草,地上的纸屑都盖上了一块厚厚的大地毯.

  每当这时,我都会立刻跑到院子里去看雪,可每次环顾四周时,我总会看到那唯一在雪中怒放的花——梅花.我一看到梅花,便想起那种被雪覆盖的红,*一点儿看,发现带雪的梅花是白里透红的,犹如小孩儿的白白胖胖的小脸蛋,很好看.梅花,它是顽强的象征,它在雪中挺拔,从不抗拒花神送给她的季节,那就是大雪纷飞,寒风刺骨的冬天.

  冬天不仅是梅花争奇斗艳,小朋友们也异常兴奋.因为,在冬天,尤其是下雪的时候,我们都会去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滑雪撬,十分高兴.滚着那洁白无瑕的雪球,心情舒畅,就是再冷的天,也会流汗,那就是快乐的汗水!

  我喜欢百花盛开的春天,绿树成荫的夏天,鲜果飘香的秋天,但我更喜爱那雪花飞舞,梅花盛开的冬天!

  北风,拿着刀片四处乱刮,刮落了老树上的枯叶,清晨,才刚走出门口,鼻孔就像蒸笼喷出一团热气,吹起的风渐带寒意,天空总是阴沉灰暗,天气也渐渐转凉,冬天就在不知不觉中来临了。

  冬天一联想到的就是雪了吧!白白净净的,就像小天使般地纯洁,不过我从未看过雪,所以我很希望能亲眼看一次雪,和朋友们在雪地上一起堆雪人、打雪仗,这应该是个令人回味无穷的记忆吧!还有,冬天会联想到的就是圣诞节了,这也是孩子们最期待的节日了。在圣诞树上,发挥自己的巧思,放上一个个的装饰品,在圣诞树下,放上包装精緻的礼物,我记得自己在很小很小的时候,也做过这种活动,那真是记忆深刻啊!虽然现在长大,是个要学会独立的初中生了,早已知道世上没有圣诞老公公,但每次只要到了圣诞节,我还是会在门上挂上圣诞袜,这样是否会很幼稚呢?

  冬天在以前并不是我很喜欢的季节,因为小时候的我体质不太好,一到了冬天总会感冒,所以得一直吃药,那真是痛苦啊!不过随着时间的经过,我的身体渐渐地强壮起来。到了现在,我已经不需要吃药了,可以过个轻轻松松的冬天!冬天还能做许多的.事,例如:泡温泉、吃火锅…等,这样子,就算是寒冷的冬天也不会无聊了。

  冬天虽然没有春天的温暖、夏天的热情、秋天的凉爽,但却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冬天是迎接新的一年的开始啊!

  冬天的北风刮走了美丽的菊花,刮走了树叶,刮走了秋天.当然,刮来了可爱迷人的雪花,也刮来了红红的梅花,更刮来了小朋友的欢乐.

  在冬天,小小的,洁白的一朵朵小雪花从天而降.也不知老天爷怎么了,把棉花团撒了下来,小雪花有的似柳絮,有的似花瓣,那六边形的雪花使冬天变成了银白色的世界.雪花落在树枝上,使树枝披上了一层棉衣来抵御寒风;雪花飘到房顶上,让房顶戴上了一个好看的白绒帽,很漂亮;雪花蹦到地面上,把地上的小草,地上的纸屑都盖上了一块厚厚的大地毯.

  每当这时,我都会立刻跑到院子里去看雪,可每次环顾四周时,我总会看到那唯一在雪中怒放的花——梅花.我一看到梅花,便想起那种被雪覆盖的红,*一点儿看,发现带雪的梅花是白里透红的,犹如小孩儿的白白胖胖的小脸蛋,很好看.梅花,它是顽强的象征,它在雪中挺拔,从不抗拒花神送给她的季节,那就是大雪纷飞,寒风刺骨的冬天.

  冬天不仅是梅花争奇斗艳,小朋友们也异常兴奋.因为,在冬天,尤其是下雪的时候,我们都会去雪地里堆雪人,打雪仗,滑雪撬,十分高兴.滚着那洁白无瑕的雪球,心情舒畅,就是再冷的天,也会流汗,那就是快乐的汗水!

  我喜欢百花盛开的`春天,绿树成荫的夏天,鲜果飘香的秋天,但我更喜爱那雪花飞舞,梅花盛开的冬天!

  北风,拿着刀片四处乱刮,刮落了老树上的枯叶,清晨,才刚走出门口,鼻孔就像蒸笼喷出一团热气,吹起的风渐带寒意,天空总是阴沉灰暗,天气也渐渐转凉,冬天就在不知不觉中来临了。

  冬天一联想到的就是雪了吧!白白净净的,就像小天使般地纯洁,不过我从未看过雪,所以我很希望能亲眼看一次雪,和朋友们在雪地上一起堆雪人、打雪仗,这应该是个令人回味无穷的记忆吧!还有,冬天会联想到的就是圣诞节了,这也是孩子们最期待的节日了。在圣诞树上,发挥自己的巧思,放上一个个的装饰品,在圣诞树下,放上包装精緻的礼物,我记得自己在很小很小的时候,也做过这种活动,那真是记忆深刻啊!虽然现在长大,是个要学会独立的初中生了,早已知道世上没有圣诞老公公,但每次只要到了圣诞节,我还是会在门上挂上圣诞袜,这样是否会很幼稚呢?

  冬天在以前并不是我很喜欢的季节,因为小时候的我体质不太好,一到了冬天总会感冒,所以得一直吃药,那真是痛苦啊!不过随着时间的经过,我的身体渐渐地强壮起来。到了现在,我已经不需要吃药了,可以过个轻轻松松的冬天!冬天还能做许多的事,例如:泡温泉、吃火锅…等,这样子,就算是寒冷的冬天也不会无聊了。

  冬天虽然没有春天的温暖、夏天的热情、秋天的凉爽,但却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冬天是迎接新的一年的开始啊!


我喜爱的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5)

——我喜爱的植物作文 (菁华5篇)

  有人喜爱鲜花,因为鲜花有娇媚的容颜;有人喜爱硕果,因为硕果有诱人的甘甜。而我独爱草。草没有惹人怜爱的外表,也没有让人垂涎的甘甜。它们不声不响地生长在角落里,不管人们能不能看见。它看上去真的很普通,但它生命力很顽强,人们一年四季都能看到它。寒冷的冬天,别的植物都凋谢了,小草仍然能在土地上顽强地生存,黄色的一片格外突出。别看它也已经变黄了,它可还没有枯萎,它是在以这种颜色保护自己。你看野火都烧不尽,更别说这点儿寒冷了。

  它们在为大地奉献着自己的绿色,为人们释放着氧气。它们保持水土,调节气候,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快乐。我喜爱草,因为它们的*凡!

  草也是不*凡的,因为它们具有顽强的生命力和不屈的性格。我喜爱草的顽强!

  无论是花,还是树,对生长环境都很挑剔,而草却不同。无论是田间地头儿,还是荒山野岭,它们都能随遇而安。只要有一点点的土,它们就能扎下根,长出叶子。有时草的种子被压在巨石之下,它们也能勇敢地萌发。它们从巨石下面钻出来,努力生长着,向着阳光。为了自由,它们会尽最大的'努力,冲破巨石的压迫。

  草的顽强生命力让我惊叹!大雪过后,看不到生机。可是当风吹开雪后,你会发现雪下的草依然泛着绿色。无论是刀割还是火烧,它们都能重新生长出来,依旧编织成一片绿色的地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是对它们顽强生命力的写照。

  我喜爱草,喜爱它们甘于*凡,无私奉献的精神;我喜爱草,喜爱它们顽强的性格,不屈不挠!

  我喜欢很多植物。比如牡丹、荷花、绣球花、桃花,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月季花。

  月季花从远处看,像一个小太阳,从*处看就更好看了。月季花的茎刚开始是嫩黄色,慢慢变成浅绿色,到最后变成了墨绿色。月季花的茎只有小拇指大小,越往上长就越细。月季花的根上面会有尖锐的刺,像浑身长满刺的`刺猬一样,也像月季花的妈妈在守护者自己的孩子,不被欺负,好让它们健康快乐的生长。月季花的叶子是椭圆形的,一片片叶子挨挨挤挤长的特别茂盛。叶子刚开始是嫩绿色,慢慢变成深绿色,叶子的边缘有很多小齿,像一把把小锯子。

  月季花的颜色真多呀!有白的、红的、黄的、橘黄色的,它的形状更是千姿百态,有的含苞待放,像哪吒在莲花中睡觉;有的半开半合,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有的全部开放,像小姑娘开心的笑脸张开了似的;还有的形状是凋谢的,像是做错事的小孩子低下了头似的。突然,一阵凉风微风袭来,一股清凉的香气扑面而来,给人一种神清气爽、沁人心脾的感觉。

  这就是我喜欢的植物,你们喜欢吗?

  绿萝是我最喜欢的植物,绿绿的叶子总是给人一种生机勃勃的感觉,讨人喜欢。

  我为什么喜欢绿萝呢?因为我觉得绿萝的身上有种品质——助人为乐,乐于奉献的品质。以前从来没觉得植物会有什么用途,有一次,家里装修,妈妈就买了几盆,原来它可以吸收刚装修后的甲醛,我只知道甲醛对我们身体有害,原来绿萝还有这个能力,绿萝不仅可以净化空气,还可以让人们心情变得美好。

  绿萝它可以净化你的心情,你看着它就会想到很多美好的事物,绿色,仿佛进入一片大自然的感觉清新,让你不会觉得烦躁,没有了忧愁和烦恼。我不但喜欢绿萝还喜欢柳树。

  柳树看起来很美,它有着一条条翠绿的枝条,就像一条条美丽的辫子,一阵风吹来,翠绿的叶子,随风飘起,宛如仙女一样往云霄飞去的身影。笔直的树干,就像是守卫边疆的战士一般,有着军人般的意志。

  柳树,夏天随处可见,在清澈的河边树荫下乘凉,树下玩耍,欢笑声围绕在周围,柳树有着自己内在的美,有着阳光下优美的身姿,有着为大自然点缀的绿。

  这就是我喜爱的两种植物绿萝和柳树,因为我在植物身上也学到了精神品质,值得我去学*。

  别人喜爱美丽的玫瑰、刚强的竹子,抗寒的菊花,而我却独爱那自打千古以来就默默无闻,无人歌颂的绿萝。

  绿萝是翠绿的,它长得郁郁葱葱,远看像一片由大叶子组成的树林,*看那树林每棵都只有两三片叶子,可真怪啊!连接着根须和叶子的是绿萝的茎。细细的,像一根瘦弱的巨芽菜。伟大的“万物之源”棕色的根深埋在土里,默默地为整棵绿萝输送养分,绿萝翠绿的叶子,像鹅卵石一样,是椭圆形的,估计这就是绿萝吸收甲醛的秘密所在吧!

  就像上文中所提到的',绿萝能吸收甲醛,有人还把绿萝喻为“甲醛清洁工”但是,我要纠正几个误区,可能大家也在犯啊。其实呀,绿萝不是吸收甲醛最多的植物。龟背竹才是吸收甲醛最多的植物。而且每10*方米的面积至少需要20盆绿萝才能让空气得到较好的净化效果。还有其实绿萝大部分甲醛都是土吸收的。

  虽然“甲醛清洁工”是假的,但是绿萝生命力很强,通过纤播,就指可以繁植,下面让我来介纽下一方法:

  1、先从原株上剪下一枝带有芽头的枝条,剪口45度角,动作要轻。

  2、找到一个瓶子,装上偏酸的雨水,泉水,实在不行拿于净的自来水加上醋也可以。记得常换水。可以在水里加生锈铁钉铁片和木炭,补充营养。

  3、出根后种进王里即可。

  啊,绿萝,你的生命如比顽强!让我怎能不喜爱你呢!

  在沙漠的王国中,一般植物都慑于他的威严,无法生存,然而他却伫立在大沙漠中。他就是我最喜爱的植物——仙人掌。

  仙人掌的形状就象很多绿色的手掌连在一起,还浑身带刺、很肥厚,有时候可以开花。它不象其它的花那样娇贵,需要精心的照料,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它也能茁壮成长。

  虽然他的外貌并不美丽,身上长满了小刺儿,这正是他坚强的象征。有人说仙人掌没有其他花朵美丽,然而它内在的朴实给了我极大的震撼。莎士比亚说过一句话:“上天生下我们,是要把我们当作火炬,不是为了照亮自己,而是照亮世界。”仙人掌不正是具有这种精神吗?他不屈服于风的狂暴,沙的威严,他顽强的生长,克服重重困难,一味的向上生长,生长。他送给过路人们遮阳的叶柄,虽然没有何以那么大,但他给人们带来一丝凉意。他送给干渴的人一点水,虽不及小溪那么多,但是,他给人们带来希望,带来勇气和力量。

  仙人掌可以食用,目前*可以将仙人掌制成五十多种菜肴。而且仙人掌还可以做成药吃,吃了可以治疗冠心病、动脉硬化、高血压等。最大的仙人掌高达16米到20米,直径达30厘米到60厘米,重达十余吨,可以储存上几千公斤的水,就象一个巨大人储水库。

  仙人掌虽然生活在沙漠当中,但是他从来不羡慕那些生长在湿润土地的美丽花朵。因为他明白,沙漠是需要他的,他默默无闻的生长在沙漠里,尽自己能力帮助过路人,即使收到表扬也不骄傲。

  看着仙人掌,使我想起在偏远山区里工作的人。虽然环境艰苦,没有完善的设备,甚至没有桌椅,他们也不计较这些,他们克服困难,顽强工作,为山区人民传播知识,给人们带来一片光明。他们多像生活在沙漠中的仙人掌啊!他们有着和仙人掌一样无私的精神。

  仙人掌浑身是宝,我们要充分利用它,使它造福人类。

  我赞美仙人掌,更赞美向仙人掌一样精神的人!我也喜欢仙人掌,因为它是坚强的象征,我要向它学*。


我喜爱的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6)

——我喜爱的花作文 (菁华5篇)

  在五彩缤纷的色彩里,我特别喜欢粉色。

  我喜爱粉色,是因为粉色让我感觉好温暖。三岁时,妈妈给我买了一个粉红色的转笔刀,我高兴极了。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上了粉色。小时候,每当我哭闹时,只要妈妈给我一个粉红色的玩具,我就忘记了哭闹,很快高兴了起来。粉红色的衣服、粉红色的杯子、粉红色的裙子,都是我的最爱。

  因为我喜欢粉色,所以我更偏爱那些粉色的花朵。像春天里的桃花呀,樱花呀,夏天池塘里的荷花呀,真让我看不够。在我生病的时候,看见穿粉色护理服、戴着粉色帽子的护士阿姨向我微笑,让我感觉好亲切,都忘记了病痛。

  粉色是我的最爱,正是在这些粉色的陪伴下,让我快快乐乐地长大。

  在我家的小院里种着许多花。有粉红的樱花,火红的海棠花,紫色的玉兰花,高雅素洁的兰花,满园飘香的桂花……但我最喜欢的是郁金香。

  郁金香可美了,春天一到,它们就会从地里探出脑袋,绿色的叶子像一把把利剑直指天空,郁金香的花更美了。开花时节一到,一个个花苞竞相开放,有的展开两三片花瓣,露出紫得发黑的.花蕊;有 的花瓣全展开,像一个个高脚酒杯;有的还是花骨朵,看上去像蘸满了水粉颜料的画笔,画出了春天的美丽,真是一朵有一朵的姿势。

  郁金香的颜色有很多种,有红的,红得似熊熊燃烧的火炬;有紫色的,紫得像锦缎;有蓝的,蓝得像宝石……

  早晨,当太阳公公微笑着从地*线上升起的时候,一朵朵娇艳的郁金香慢慢地舒展开自己美丽的花瓣,像一个个小仙子在阳光下,在春风中翩翩起舞。等到夕阳西下或下雨天,他就像害羞的小姑娘收 拢娇嫩的花瓣。

  三月是郁金香开放的季节。五颜六色的,千姿百态的花把小院打扮得绚丽多彩,散发出沁人心脾的清香,真是令人陶醉。

  我喜欢郁金香,它给小院增添了色彩,给我带来了快乐。

  我特别喜欢牵牛花。听了“牵牛花”这个名字,你们并不陌生吧?我家院子门口就有许多的牵牛花,都是我种的。

  牵牛花全身上下颜色是紫白相间的,里面的花蕊外表是粉红,里面是金黄色。我觉得牵牛花特别的美。

  一天晚上,我摘了两朵牵牛花放在家里。妈妈很不喜欢牵牛花,就让我把牵牛花给扔了,我非常不甘心和不情愿地把牵牛花扔出了门外。等妈妈不注意的`时候,我跑出门外把两朵牵牛花捡了回来,又采了几片绿树叶。回到家,我的小心脏“噗通、噗通”跳个不停,幸好没有被妈妈发现。如果发现了,后果不堪设想。

  之后,我悄悄地用树叶把牵牛花包起来,然后把它放在我的保险柜里。这下,妈妈就看不到了,我终于可以睡一个安心的好觉了。

  有一次,我发现牵牛花是在晚上的时候开放的。我以前用的牵牛花还都保存了呢!我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牵牛花是可以用来当喇叭吹得,可好玩了。牵牛花还可以入药,黑色的种子可以消肿,还有很好的驱虫的效果。不信你们可以试一试哦!

  牵牛花的好处那么多,我非常喜欢和喜爱牵牛花。

  四月二十九日,我们大家跟着唐老师,去鼎太风华小区欣赏了可爱的.花儿,碧绿色的草儿,其中有满天星,黄金叶,大红花,变叶木,茉莉,三叶草。中间有我最爱的茉莉花,满天星,黄金叶。

  我们观赏着,一阵突如其来的茉莉花香扑鼻而来,我们随着香气跟了过去,发现就在正前方有丛茉莉花,茉莉花的颜色是白色的,一片片的花瓣是那么的娇小,娇嫩,两旁还有两朵小花苞,花苞圆圆的,小小的,有点儿白中带黄的颜色,小花苞圆圆的,似乎里面藏着小仙女呢!一股芳香,美丽极了!让我想起了《好一朵茉莉花》这首歌。

  满天星的颜色是紫色中带有点点的,淡淡的红色,那花瓣似乎像是用彩色纸一点一点的包围起来;花儿的茎细长,碧绿色的;满天星的花苞像小喇叭!

  黄金叶的叶子金黄色的,形状有点儿像尖尖的三角形,似乎有刺的样子;茎的颜色是有点黄,有点绿,摸起来嫩嫩的,只要手指稍一用力,它就断掉似的。、

  三叶草只有三片叶子,因此得名的。叶子的颜色是深绿色的,茎不粗也不细,我经常在老家时和姐姐玩三叶草,先把三叶草的茎小心翼翼地撕成细细的丝,两片三叶草相互相撞如果谁的掉在了地上,谁就算输了。

  瞧!花园里的花儿是那么的美是那么的香!草园里的草儿是那么的俊秀那么的挺拔!

  春天,有艳丽的桃花,夏天,有美丽的牵牛花,秋天,有香飘千里的桂花,冬天,有坚强无比的腊梅。可我更喜欢美丽典雅的睡莲。

  如果你要把桂花和睡莲拿在一起比较,我会更喜欢睡莲,因为睡莲无论在干净的池塘还是很脏的池塘,都会开的很艳丽。

  早上,我来到池塘边,睡莲已经开了不少了。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张张碧绿的床。睡莲*躺在“床”上。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全展开了,有的还是花骨朵儿,看起来饱满的马上要裂开似的。

  睡莲的花美极了。远远望去像一个睡美人躺在水中,是那么安静,那么动人。在水声“叮叮咚咚”的伴奏中,它睡得多么舒服。走*看,白里透红的花瓣多么逗人喜爱,末端是粉红色,再往下渐渐变白。像一幅优美的水墨画,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花瓣中央是头饰般的花蕊,黄黄的,淡淡的,浓郁的花香引来了蜜蜂、蝴蝶和蜻蜓,恰如“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的诗句。

  整个看起来,睡莲它无比纯洁,无比秀丽,给人们带来清爽的感觉。

  我爱睡莲!


我喜爱的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7)

——我喜爱的金鱼作文 (菁华5篇)

  我喜爱小狗,因为它是人类忠实的伙伴;我喜爱仓鼠,因为它顽皮好动;但我最喜爱的就是小金鱼了,因为它活泼可爱。

  我家鱼缸里就养着一条小金鱼,它的颜色是黑色的,有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长着一张小巧玲珑的嘴巴。在它们游动时,可以看见那红红的鱼鳃一张一合,也可以看到那灵活的小尾巴左右摆动,像天女散花似的`。最引人注目的当然是它那美丽的舞衣啦,是由一层一层的鱼鳞组成的,光滑明亮,漂亮极了!

  小金鱼吃食的时候可有趣了,我悄悄地放进一点鸡蛋黄,小金鱼发现了,飞快地游过去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生怕有人会抢走它的食物。小金鱼吃饱后,要在假花下美美的睡上一觉,它睡觉的时候,眼睛是睁着的,因为小金鱼没有眼皮,所以睡觉的时候傻乎乎的,真像在发呆。不一会,小金鱼睡醒了,它又和*常一样,腮帮一张一合吐着露珠似的泡泡在水里游来游去,好像在说:“主人,我玩得好开心呀!”

  有一次,我把我的小指头放入水中,它以为是食物就过来咬我的小指头,我觉得痒痒的,不时还咯咯地笑了起来。

  我爱我的小金鱼,希望它永远陪伴着我。

  我家养了“可可、乐乐、金金、鱼鱼”四条金鱼。

  这四条金鱼身材苗条,像一个个美丽的模特儿,鳞片闪着金光好象黄金一样,而“可可”头顶有一点红,“乐乐”鱼脊上掺和着一丝红色,“金金”和“鱼鱼”都是尾巴上有一片红,只不过一条红色多些,一条红色少些。由于这几条小鱼调皮又可爱,十分可乐,我便给它们取名:“可乐金鱼”。

  这些金鱼啊,体态优美,游起来更是“风情万种”呀!瞧!“乐乐”一跃,做了个鲤鱼跳龙门,潇洒地跃过了假山;“鱼鱼”一纵,贴着玻璃滑行,好像想出来玩玩,“可可”摆尾,冲向那假草丛中,想和假花共舞;“金金”摇头,不经意间跳起了时尚的“迪斯科”……

  就在金鱼被带回来的那天晚上,我上厕所时,偶然发现四条金鱼一动不动,但都睁着眼睛,我想:会不会是这四条鱼不适应,死……死了?想到这儿,我便放声大哭起来,爸爸妈妈以为出了什么大事,便急忙赶到我身前,妈妈火急火燎地说“怎么了?是不是手给划伤了?”我抽搐道:“没……没有,可是可乐金鱼死了。”爸爸纳闷了:“不可能啊,这几条都是我同事送给我的好鱼,存活率可高了,”说着,来到了鱼缸旁,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说:“儿子,没事,这些金鱼只是睡着了!”这下轮到我纳闷了:“金钱睡觉不闭眼睛?”爸爸笑着说:“金鱼没眼皮,怎么闭呀?”我兴高采烈,手舞足蹈,望着缸内的鱼,我开心地笑了。

  真高兴!爸爸又带来了一条金鱼!我把它和“可乐金鱼”放在一起了,希望它们和谐相处。可是,它们和*了没多久,到了喂食时间,四条金鱼围攻一条新来的鱼。有向它吐泡泡的,有用尾巴甩的,甚至直接咬的。“可乐金鱼”还挺霸道又团结啊!我愈来愈喜欢它们了。出于无耐,只好把那条新鱼和它们隔离了。

  我真喜欢金鱼。有时候我把鱼食贴着透明玻璃杯,那些笨笨的.小鱼还真的跟着鱼食游呢,它们可爱、团结、有时却又表现出一点愚钝,煞是叫人怜爱。它们吃着特制的鱼食,享受着五星级待遇,喜欢懒洋洋地和同伴们游来游去。

  有一次,我和叔叔去钓鱼,钓到了一条小金鱼。它全身披着金黄的鳞片,头大身子小,鼓着两只大大的眼睛,尾巴像穿着薄薄的纱裙。我将小金鱼放进了水盆里,它马上在水盆里欢快地游起来。因为金鱼的眼睛下方有个蓝色的小点,所以我给它取名叫“蓝鼻子”。

  每次给它喂食,它都会给我跳一段舞,再用鼻尖碰一碰鱼缸。小金鱼吃东西真有趣。它喜欢吃面包渣子和鱼食。当看见食品的时候,事先把食品撞碎,然后吞下一口气,就迫不及待地吃起来。我发现蓝鼻子每天都十分孤单无趣,就来到超市买了一个漂亮的小城堡、绿绿的海草和五颜色六色的小石子。我将蓝鼻子捞出来,再轻轻放进另一个水杯里。虽然小金鱼会感到有些缺氧,但它还是忍着,没有不良的反应。

  蓝鼻子有时也十分淘气,会将小石子轻轻衔起,放在城堡的屋檐上。有时还厌食,我将鱼食扔下来,它常常挺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好像在说:“我刚吃完早饭,想去散散步,你怎么还给我呀!”金鱼吃饱了,有时候在城堡附*说悄悄话,有时候会浮上水面吹了几个泡泡像在说:“谢谢你,谢谢你,我吃饱了。

  当我考试不及格时,蓝鼻子就会来安慰我,给我解闷,我便会十分高兴地对它笑一笑。我一般无聊时,就把蓝鼻子当模特画在纸上,给它看,它每次都会兴奋地游两圈,再高兴地点点头,似乎在说:“呀,你画得可真像!”

  有一天放学回家,蓝鼻子没有在鱼缸里迎接我回来,我问姥姥:“我的蓝鼻子呢?”姥姥说:“小金鱼跳龙门了。”我后来才知道,原来蓝鼻子死了。

  虽然小金鱼只陪伴了我一个月,但它那活泼可爱的样子我永远都会记住它。

  “哇,好漂亮的金鱼啊!”这是哪里传来的声音啊?原来是我家又新添了两位新成员,这两位新成员是在上个星期时妈妈在花鸟鱼虫市场买来的,我非常喜欢它们。

  小筐鱼非常漂亮,其中一只叫“红喜娘”,另一只叫“黑侠客”。顾名思义,就是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红色的。“红喜娘”身穿一件红色的外套,里面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和白色的裤子,裤子上“绣”着几个小红点,就像天边的晚霞,美丽极了!“黑侠客”身穿黑色燕尾服和黑色紧身裤,眼睛上戴着一副黑墨镜,头上有一顶黑帽子,两只眼睛向外凸起,就像一位彬彬有礼的绅士,有趣极了!

  小筐鱼吃食的时候很有趣。两只金鱼沿着鱼缸的边缘转来转去,仿佛在说:“小主人,我好饿呀,快给我点儿吃的吧。”我可怜他们,便拿来鱼食,轻轻地往水中放进一粒饲料,只见*时性情温顺的“黑侠客”立刻变成了凶猛的豺狼,一拥而上,将鱼食吞进肚中。别看“红喜娘”*时大大方方的,其实胆子可小啦!每当吃食的时候,她就躲在一旁看着,等“黑侠客”吃饱了,才敢去吃。

  小筐鱼可贪玩了。只见它们一会儿嬉戏打闹,一会儿你追我赶,一会儿又东躲*,似乎在玩躲猫猫呢!你瞧,连*时大大方方、温润如玉的红喜娘也放下了自己的“淑女形象”,快活的游来游去。而“黑侠客”却变得少言寡语,慢慢的向前游动。

  小筐鱼睡觉吗?记得有一次我放学回来后,看见小筐鱼在水里一动不动。我拿食物逗它,它也不理我。我吓坏了,以为小筐鱼死了,我赶忙跑去告诉妈妈,妈妈却告诉我小筐鱼在睡觉,我不相信,便查了资料,原来小筐鱼有一层又薄又透明的眼皮。闭上以后,便会看不见眼皮。真是有趣极了!

  小筐鱼真可爱,我喜欢小筐鱼。

  星期一,陈老师叫了几个同学带上金鱼,电子秤,钩钩秤,真不知陈老师要搞什么名堂。

  我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盼来了星期二。上午第二节课,我的疑惑终于解开了。

  上课之前,我们目睹了金鱼:两只橙红色的,一只银白色的头上有一块红斑的鱼。小鱼儿们可爱极了,一会儿靠着鱼缸的内壁,一会儿又用嘴挨挨绿萝的根,好像在寻找什么吃食,一会儿把嘴伸出水面,吸着外面的空气。再看看一旁的秤,一个想法随之冒了出来,老师叫我们这样准备,该不会,要———称金鱼吧,我的脑海中立刻浮现出金鱼被挂在钩子上,那幅血淋淋的样子和金鱼奄奄一息地被放在电子秤上的场面,不禁胆战心惊。

  “叮铃铃——————”上课铃响了,同学们一窝蜂似的涌进教室整齐地坐好,陈老师笑容满面地走了进来,问道:“我们要怎样才能上好这节课?”同学们纷纷举起手,黑板上一会儿就落下七条规则。

  陈老师让我们先猜一猜这节课我们要做什么,不一会儿结论就出来了————称金鱼。又问用哪种秤,钩钩秤不稳,刻度也不清晰。电子秤精确,而且简单又容易看懂,最后我们选用了电子秤。我们的第一种方法:先称出鱼缸,水和鱼的重量,再把鱼从鱼缸捞出来,放入另一个桶里。但网子太大了,放不进鱼缸,只好取消。第二种方法:先把鱼和水都倒进桶里,重新倒上水,称出水和缸的重量后标记在黑板上,再把鱼捞起来,放入鱼缸,用水,鱼和水的总重量与水和缸的总重量相减。嘿,三条鱼的重量就出来了———81克,方法真奇妙。

  这节课有趣的,与往常不同的语文课。告诉我:方法最重要。


我喜爱的书作文 (菁华5篇)(扩展8)

——我喜爱的职业作文 (菁华5篇)

  我最喜爱的职业是厨师,这是为什么呢?这其中的一个原因是因为这是我从小的心愿。而且这里面还有一个故事呢!

  我小的时候跟外婆外公一起住在偏僻的的山村里。有一个亲戚请客,他的儿子结婚,请我们去酒店里吃一顿饭。我跟着外婆外公一起去到了县城里面,来到了一家酒店,这是我第一次来酒店里,我一进门就被大厅的.富丽堂皇的装饰震惊了!心里不禁感叹道:真漂亮!而吃饭的时候,菜一道道的接重而上,我目不转睛的盯着这些色香味俱全的菜,口水都要把大厅淹没了。开吃的时候,我一样一样的品尝了起来,一样比一样好吃,我第一次吃到这样的人间美味。于是我毫无疑问的吃撑了。而且我心里的一颗小种子发了呀,我立志以后当一名厨师!

  我想当厨师的其他原因是因为,如果你学会做很好吃的美食,那你就可以随时吃到美食了!以后不去外面吃,在家里也可以吃到。

  “我的未来不是梦,我认真过每一分钟……”哼着这首歌,我曾无数次为自己设想,我的未来是什么样子。

  幼儿园的时候,我曾想过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站在自己的“高岗”上,侃侃而谈。因为那时我特崇拜老师,喜欢这个职业,不止一次地想自己会当一个什么样的老师呢?是脾气暴躁的,还是态度和蔼的?嗯,一切皆有可能吧,但最好是一个温和的老师,让我的课堂也充满欢声笑语。

  当我又长大一些上了小学,我又给自己换了一个新“职业”——当一名医生。因为医生是个伟大的职业,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医生的职责这句话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白衣天使就是我付雅文,哈哈!我要当一个陽光医生,陪伴生病的患者,让他们觉得医院并不可怕,虽然要经历小小的痛苦,但健康就在前方!

  而现在,我又有了一个新的想法,做一名富有创意的服装设计师。瞧,模特们穿着我设计的服装走上T台,简朴的样式,环保的理念,自然的回归,赢得了观众一阵阵热烈而持久的掌声,我成功喽!

  也许我会从事以上设想中的一种职业,也许都不是,但我相信,只要我刻苦学*,努力奋斗,我的未来一定是美好而又充满希望的。为了我的未来,加油!付雅文!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愿望,有的人希望当一名医生,有的人希望当一名科学家,我很小的时候就希望长大后能考上师范院校,当一名优秀的教师。有的人想当一名医生,因为医生能救人于危难之中,有的人想做一名律师,因为律师可以为人们伸张正义,而我比较喜爱教师这一职业,也许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喜欢了。

  我想当教师的原因有几个,首先,从我读小学开始,我就觉得教师这个职业是多么神圣,我希望我也能像教我的老师一样,把自己所学的所有知识都传授给我 的学生。其次,当教师有很多业余时间能做自己想做的事,例如寒假和暑假,我可以利用这些假期去进修,或者去旅游,这样一来,就能充分地享受生活的乐趣。再 次,父母都认为教师这一职业比较稳定,生活也不用那么奔波。

  于是,高考填报志愿时,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就读师范院校。如今,我已是师范学校大二的学生了,还有两年多的时间,我将走出校门,踏上讲台,开始我的 教书育人之路。只是在这以前,我需要做的事情还很多,例如要认真学*,不断地充实自己。因为教师这一职业是神圣的,我必须要有真材实料才能把学生教好,如 果随便应付,那就是亵渎了教师之名。

  在过去的一年多里,我学到了很多,在接下来的两年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己,我相信我将来一定能成为一名优秀的教师!

  你可别小瞧我老爸,他可肩负着多重职业呢!请看――公司职员

  这是老爸的本来职业,他可是*!因为老爸在医药公司工作,许多亲朋好友经常委托他买药,有时连我的老师也托他呢!可*这份工作使他忙得不可开交。三天一小会,五天一大会,周六加班,有时晚上还得去仓库巡视一遍。老爸天天早出晚归,挣钱确实不容易!我问老爸:“怎么做*的还这么忙?”他不屑一顾:“做什么官还不是都一样给老板打工的?挣钱辛苦啊!”

  操盘手

  看着同事们入了股市赚了钱,老爸心也痒痒了。他起初凑了几万元开户头炒股,慢慢地,时间一长,他也琢磨出了一套炒股妙招。老爸还鼓动我把存在银行的压岁钱交给他“膨胀”。我犹豫不决,这时,老爸说:“这4000元在银行一年利息也就二三十元,可交给我,你年底可以分红,连本带利,赚投资款的30%!就是拿回5200元!怎么样?”我心动了,这的确是一笔好“交易”,轻而易举地就能赚钱,何乐而不为?可自从他炒股以来,一下班他就泡在电脑前查阅股市资讯,张口闭口都是股票,真是个名副其实的操盘手!

  监督员

  别看我老爸鼻梁上架着一副“望远镜”,其实他眼睛灵着呢!每天上班前他都要检查一遍家里的煤气、水龙头、电灯什么的关紧了没。他*时大大咧咧的,可在这方面他显得特别细心,丝毫不马虎。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有的人梦想当科学家,有的人梦想当作家,有的人梦想当歌唱家……我的梦想却没有这么伟大,我只想当一名普普通通的老师。

  我刚刚上学的时候,是一个聪明的女孩,可有一个缺点,就是坐不住,用大人的话说,可能就是“多动症”。为此,老师们都不喜欢我,也没少挨老师的批评,这让我很不喜欢老师,因此,也就不愿意听他们讲课,也不愿意给他们完成作业,当然,我的学*理所当然就是一团糟,挂红灯那是最寻不过的事了,我成了一名地地道道的差生。

  升入三年级,开始学英语,教我们英语的是一个女老师。短头发,大眼睛,脸上写满了笑容,一脸的和蔼可亲。我看着就特喜欢,一高兴,嘴里就禁不住哼唱起来。老师听见了,走下讲台向我走来,全班同学们的眼光也齐刷刷地射向了我,我这才意识到,上着课呢!我停止了哼唱,低下了头,心里慌张起来,不知道老师会怎样处置我。我偷偷地朝老师望去,发现,老师的脸上仍然是知容灿烂,没有一丝生气的样子。等走*了,老师轻声说:“你唱地真好听?你叫什么名字?”望着满是笑容的脸,听着老师甜甜的声音,我忘记了害怕,大声回答:“报告老师,我叫赵梦玥!”“你就是梦幻中的美丽神珠,多有诗意的名啊,你的歌声和你的名子一样好听!请大声给我们再唱一首好吗!”“当然可以!”老师把请我请上讲台,我就一首接一首地唱起来,每唱完一首,老师都带头给我鼓掌!那一节课,是我最兴奋的一节课,那一天,是我最幸福的一天。从此以后,我就喜欢上了我们英语老师,我也喜欢上了英语,每节课,老师都会让我朗读、领读,上台表演!每次老师都会说:“Wouldyouplease……,please?”每次我也都响亮地回答“CertainlyMisswang!”在英语老师的引领下,我不但喜欢上了英语,也喜欢上了语文、数学,爱上了学*,用一句广告语说就是:“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了!”我也了班里数一数二的优等生!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有了一个梦想,那就是当一名老师,一名脸带笑容、和蔼可亲的老师,不岐视任何一个学生,让每一个学生都像我一样,在老师的笑容下,快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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