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菁华5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10-30 00:00:00 作文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1

  偶像像阳光一样照耀在贫瘠的土地上,偶像似灯塔,指引我向前航行的方向,偶像像雨后的彩虹在我心中留下万千灿烂。我也有偶像,他就是成龙。

  成龙是一名功夫巨星,他出生于1954年,从小辍学,7岁拜师学武,1971年进入影坛,1980年他自导自演、编导了《师弟出马》因此名噪香港,到后来演了《红番区》打入了好莱坞,1998年凭借主演《尖峰时刻》奠定了在好莱坞的地位,20xx年获得了亚太影展杰出电影成就奖。20xx年获得奥斯卡金像奖终身成就奖。他不仅仅是一个影星,还是一位歌星、慈善家,他用自己的努力成就了一生最大的梦想。

  当然,成龙取得这样的成绩是不容易的,他身上因拍戏受的伤不计其数,1975年他演戏被打得失去了知觉,1978年他的.眉骨、眼角被踢爆,1980年鼻骨撞裂,1995年脚骨受伤,导致脚变形。这些苦换做*常人肯定早就放弃,可成龙没有放弃,反而愈挫愈勇,因为在他的心中有个梦想一直鼓励他。“你知道我为什么还活着吗?你要为你所做的事承担后果”。

  成龙受了那么多的苦都没放弃,还能坚持自己的梦想。而我呢?我每天只想着怎么少听课、玩手机。遇到困难不敢面对,只会逃避。马上就要毕业了,可我还以为离我很远,还在消磨时光,“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于是我总是一次次地品尝失败的痛苦,在生活上我甚至不敢尝试新事物,安排的事总是推诿。与成龙相比,我还差很多。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成龙像一颗恒星闪耀在天空,指引我在人生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2

  1994年1月14日金家添了一份欢乐,这晚大家都很高兴,因为这儿多了一个可爱的家庭成员……金钟仁。

  我最喜欢的偶像就是他,他不但是我的偶像,还是我学*的好榜样,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之前曾经在网上流传了一句话:你是大众情人,我是神经病人。也对,因为他有令人吓疯的人气,我只能怨的是我只能当个亳不起眼的粉丝。

  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他有深邃的眼神,他有性感的朱唇,他有分明的颚骨,他有完美的身材,他有带磁性的声音,简直是性感的代言人。

  能够令我不能自拔的,岂止那么少。

  钟仁曾说过:成绩不好的话,请不要喜欢我。说到这里,歉疚感立马涌上心头。我顿时觉得自己不配喜欢他,因为我成绩不好。所以我要努力读书才行!我甘愿为金钟仁做任何东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虽然我是上千万人群中的一个不闪不亮的女孩。

  他很喜欢跳舞,其中的芭蕾和爵士更是从小开始接触,长大后就成为了队内的主领舞。

  他对跳舞的热诚加上经理公司的工作安排,令仅仅二十岁的钟仁患上严重的腰伤。一日复一日,腰伤日益严重,终于在一场表演里忍不住痛楚,倒下地了,事后也只是贴了一块药膏。这个坚强的小子仍带着微笑忍着腰痛说了一句:腰痛没关系,可以表演的。

  当时我眼泪不听唤的从脸滑到下巴,一行两行的流下来了,是心如刀割的感觉,我很心疼,我敢说那种感觉是非常难受。但是,钟仁的眼泪一定不比我少,一定不会。

  金钟仁,我的偶像,我的老师,我的本命。

  对不起,我连默默地举着横额和荧光棒来支持你的机会也没有。

  对不起,我是如此微不道,丝亳不起眼。

  但是,只要我能在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中为他点起一支明亮的蜡烛,我愿意继续沉迷下去。

  他叫金钟仁,我就是喜欢这少年。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3

  有人崇拜周杰伦,有人崇拜张学友,有人崇拜刘德华……而我崇拜的是一位已故的美国陆军上将——*。

  为什么崇拜一个美国人呢?这可不是重洋媚外。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偶尔看到《探索与发现》的节目正在播放《世纪战争》的系列片,由于我对打仗很感兴趣,便看了一下,电视中正播出*将军向二战时期美国总统罗斯福建议采用“跳蛙”战术,而“跳蛙”战术就是指以一岛为“跳板”进攻下一个岛屿,就在那时,我就开始有点崇拜他了。不但如此,我后来去吴江买了一本《*》的书。

  崇拜是不分国界的.,人家有优点,你就得学*。

  我崇拜他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崇拜他具有男子汉的气质,在欧战中,他身为美国“彩虹师”师长,却一个人混在法国兵中,英勇抗击德国兵的侵略,在太*洋战争中,他几年前被迫撤出菲律宾,几年后,他又攻回那里走日军,使日本投降。其二,他是个军事天才,发明了“跳蛙”战术,而且屡屡击败日本人。

  *,一位真正的男子汉,一位军事天才,一如歌中所唱的:“过就要过得有滋有味,活就要活得神采飞扬!”。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4

  很多人都有自己崇拜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周杰伦。大部分都很熟悉他,我为什么崇拜他?可能有很多人都是因为他那小小的眼睛,独特的声音,其实在他光鲜亮丽的外表下,又着很多心酸的故事。

  周杰伦出生在台北市的普通家庭,14岁时父母离婚了,他变得很内向,从3岁是周杰伦就开始练琴,要求的非常严格,但他没有动过;离开音乐的念头。

  但是,在他高中毕业后,却一直找不到工作,只能应聘在餐馆当服务员,音乐救了他,给他带来了幸运,在台湾的偶像争选节目中·,吴宗筅决定给他一个机会·,给他10间写出50首歌,就挑出10首出唱片。周杰伦非常兴奋,接下来的10天,周杰伦一直在房间里,累了就在角落打个盹,饿了就吃方便面。他想就是拼了命,也要做最后挣扎,他几乎是一首连着一首地创作,就这样,周杰伦真的拿出了50首歌曲,每一首都工工整整。就这样。周杰伦的第一张专辑制作出来了,一发行便一鸣惊人,一夜之间,华语歌坛几乎被周杰伦的歌声统治了。

  明星梦不是遥不可及的,其实,任何人都可以,只要你肯努力,就也可以从一名餐厅服务员成长为家喻户晓的偶像。就像周杰伦唱的《蜗牛》,一步一步往上爬就能够到达顶峰!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5

  我的偶像是家喻户晓的实力派歌手:蔡依林。她从事演艺圈的工作,以歌唱和舞蹈为主要的表演,经过不断的练*和尝试,才能练就今天一身的好舞艺。她的歌迷很多,但是批评她的人也不少,但是她总是用正面的角度来面对,将这些负面评论化为督促自记的力量,在金曲奖典礼上,甚至感谢那些曾经不看好她的人,因为她要让他们刮目相看”,所以更加倍努力。

  有一次我看到电视节目友蔡依林的专题报导,播出从出道到成名的奋斗过程,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段话,她说:我不是天才,而是脚踏实地的”地才”。”意思是:只要认真努力就会有成功的机会。这句话我一直铭记在心。更让我佩服的是她念大学时出道,学业事业两头烧,很多人劝他放弃课业,专心于演艺工作,但她却坚持一定要顺利毕业,而且她真的说到做到,成为一名拥有辅大外语高学历光环的知名艺人。也因为如此,她也成为我最崇拜的偶像。

  因为蔡依林,让我学*到许多正面的人生态度及勤能补拙的道理,对于她,我不盲目追星,所谓人生有梦,筑梦踏实,我要以她为我的人生目标,成就我自己的梦想。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菁华5篇)扩展阅读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菁华5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6篇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1

  有人崇拜周杰伦,有人崇拜张学友,有人崇拜刘德华……而我崇拜的是一位已故的美国陆军上将——*。

  为什么崇拜一个美国人呢?这可不是重洋媚外。去年暑假的一天,我偶尔看到《探索与发现》的节目正在播放《世纪战争》的系列片,由于我对打仗很感兴趣,便看了一下,电视中正播出*将军向二战时期美国总统罗斯福建议采用“跳蛙”战术,而“跳蛙”战术就是指以一岛为“跳板”进攻下一个岛屿,就在那时,我就开始有点崇拜他了。不但如此,我后来去吴江买了一本《*》的书。

  崇拜是不分国界的.,人家有优点,你就得学*。

  我崇拜他主要有两个原因。其一,崇拜他具有男子汉的气质,在欧战中,他身为美国“彩虹师”师长,却一个人混在法国兵中,英勇抗击德国兵的侵略,在太*洋战争中,他几年前被迫撤出菲律宾,几年后,他又攻回那里走日军,使日本投降。其二,他是个军事天才,发明了“跳蛙”战术,而且屡屡击败日本人。

  *,一位真正的男子汉,一位军事天才,一如歌中所唱的:“过就要过得有滋有味,活就要活得神采飞扬!”。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2

  我有一个偶像,他不是成年人,他也不是青年,他只是一名小学生。这个人长得大眼睛,双眼皮,瓜子脸,短短又乌黑的头发。他和我的年龄一样,但他比我大七天,他就是我的小哥——赵明凯。

  我和我的小哥虽然不是一家人,但是我们俩可比一个妈妈生的孩子关系好得多。有很多不了解我们的人,都以为我俩是一家的。就比如说我和我小哥班刘老师。

  有一次,我们班下课了,徐杰阿姨来接我和小哥,刘老师就好奇地问:“你们俩是亲戚还是什么关系呀?”

  徐杰阿姨笑着说:“他们俩是‘光腚娃娃’,就跟我和她妈妈一样,都是‘光腚娃娃’。”

  大家知道我为什么说我小哥是我的偶像吗?

  这是因为,我们在一个英语班上课,那个英语班只有三个人,其中就有我和小哥,每次都是讲完重要的部分,再做卷子,可每次都是小哥先写完。

  有一次英语班张老师让我们写卷子,小哥大概几分钟,就写完了一张卷子,而我还没写完一半呢。

  这就是我说小哥是我的偶像的原因了。你知道了吗?如果你也有偶像,就快告诉我吧!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3

  我的偶像是家喻户晓的实力派歌手:蔡依林。她从事演艺圈的工作,以歌唱和舞蹈为主要的表演,经过不断的练*和尝试,才能练就今天一身的好舞艺。她的歌迷很多,但是批评她的人也不少,但是她总是用正面的角度来面对,将这些负面评论化为督促自记的力量,在金曲奖典礼上,甚至感谢那些曾经不看好她的人,因为她要让他们刮目相看”,所以更加倍努力。

  有一次我看到电视节目友蔡依林的专题报导,播出从出道到成名的奋斗过程,里面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这段话,她说:我不是天才,而是脚踏实地的”地才”。”意思是:只要认真努力就会有成功的机会。这句话我一直铭记在心。更让我佩服的是她念大学时出道,学业事业两头烧,很多人劝他放弃课业,专心于演艺工作,但她却坚持一定要顺利毕业,而且她真的说到做到,成为一名拥有辅大外语高学历光环的知名艺人。也因为如此,她也成为我最崇拜的偶像。

  因为蔡依林,让我学*到许多正面的人生态度及勤能补拙的道理,对于她,我不盲目追星,所谓人生有梦,筑梦踏实,我要以她为我的人生目标,成就我自己的梦想。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4

  我在成长。

  在老爸的苍老中残忍、却又不可阻挡地成长。

  爸爸本是不高的,只是瘦瘦的身板显得身形格外修长。他的发型是万年不变的寸头,一双小小的眼睛隐匿于眼镜片后,目光时而犀利,时而温柔。

  记得小时候看过一部动画片叫《哈皮父子》,片头曲中,那父亲唱了这样一句:“苹果苹果banana!”儿子则撒娇般地说:“哎呦老爸是apple啦!”这一幕在我家是常常发生的,不过与那儿子不同的是,小时候的我也与老爸一样分不清英语单词,而能说出这样一句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堪比鸟语的英语的老爸,在我心中的地位自是高大伟岸的。当年还扎着双马尾的我上蹦下跳地鼓着掌,清脆的声音在屋子里回荡:“爸爸好厉害!”而被夸的男子——也就是我爸却是一点谦虚的意思都没有:“那是自然!”他用力地一甩他的头,用手理了理那并不存在的的刘海。“姑娘啊,你的偶像是谁啊?”我垂目思考许久,还未来得及开头就收到一个爆栗:“这还用想这么久?当然是你爸我啦!”看着我恍然大悟的脸,他张扬地笑了。夕阳的最后一抹余光照进来,照亮了老爸自恋的脸,照亮了我崇拜的表情。仔细回想,似乎也照亮了我一直来不及发现的,爸爸眼底的满足。

  可这样的满足,再也回不去。

  老爸是个爱吹牛的人。我总说天黑了都是因为他把牛皮吹得太大,遮住了阳光。他总是故作深沉地说:“放肆!小孩子怎么能这么说爸爸?爸爸还是你的偶像呢!”若是以前我定笑笑,继续吃饭,可那天我却翻了个白眼:“爸!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别这么幼稚了行吗?”眼前因眨眼出现了一瞬的黑暗,却正是这一瞬的黑暗,让我错过了老爸眼中一瞬的落寞。

  在他看来,我本应是长不大的吧。

  几日前碰到一道不会做的的数学题,一个个损友都在暑假没了消息,无奈之下想起老爸的数学似乎不错,便去问他。“哟!你也有不会的啦?”语气甚是调侃,眼里却有骄傲的光在闪烁。他兴冲冲地接过题目,专注的样子像是要攻克什么重要的堡垒——然而很遗憾,攻城战以失败告终。老爸的脸上写满了不甘与落寞,以前的骄傲一扫而光。他长叹一口气:“老啦,老啦!”像是英雄迟暮,那么不甘,那么力不从心。我把到嘴边的嘲讽,狠狠地咽回去。

  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

  老爸想要的只是几份微不足道的崇拜,只是来自自己儿女的崇拜就足矣。可当我一天天长大,他再没有什么知识能丰富到与我一决高下,本是来树立英雄形象的挑战,却一次又一次地被冠以“不自量力”。想起他每次与我较量后的隐忍,他的奋发图强,他的欲语还休……

  我也许太过自信了些。又看到老爸挑灯夜读,企图弥补自己知识漏洞的样子,我笑笑。

  爸,让我来崇拜你。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5

  谁的笑容灿烂春光,谁的关心细若秋雨?是她,是我永远的偶像任老师。

  我背着书包气喘吁吁的来到新教室门口,教室里坐满了同学,我怯怯地喊了声:报告,顿时一张张陌生的面孔齐刷刷地转向我,我的脸被这些目光灼的火辣辣的,难受极了,坐在讲台上的她把头微微转了过来,向我微笑的点点头,示意我进来。我赶紧坐到空出来的座位,心渐渐*静下来,我偷偷打量着他,她的脸上依旧是笑容。上课铃响了,这节课是语文课,我忐忑不安地等着老师的到来。

  语文老师会是个怎么样的人?是男老师还是女老师?一连串的疑问一个接一个涌上我的心头。

  教室里也乱哄哄的,声音时高时低,咋一看,还真像一道无止境的进行曲。

  忽然一个身影站在教室门口,这个身影并不魁梧,并不高大,却让全班都鸦雀无声。

  仔细一看,就是那个有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的她。他并没有生气,而是轻轻松松地走到讲台上,依然很轻松地对我们说:你们好,我是你们语文老师任亚男。

  任亚男,我小心地把它刻在我的心上,一节课上完,我脑海里依然不断涌现出任老师的笑容,我的耳边依然荡漾的老师的柔声细语,她是个好老师,我在心里说。

  正因为如此,我便喜欢上了语文,每次写作文都写的煞有介事,每次考试都尽心竭力,当然,努力就会回报,每当老师表扬我的时候,我的心就像展开了一双美丽的翅膀,在快乐的天空下尽情翱翔。

  他的关心像细雨一样,这句话一点也不假,毕业考试前夕,我依然坐在教室里,只是我的头有点晕,我想只是早上没睡好吧,不碍事的。

  下课之后,头痛却越发猖獗起来,我把头深深地埋进手臂里,同学看到后就对老师说了,然后我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我昏昏沉沉的走进去老师让我坐下,递给我一根温度计,让我我把它夹在腋下。

  他冷静地对我说:现在流行一种空调病,你得小心。说完便让我拿出体温表看看,老师一看便召集了眉头,39度,高烧,我立马下楼去医务室,吃了些药后头痛才得以缓解,次日早上,他关切的问我:“头还疼吗?”我微笑的回答:不疼了,他舒心的笑了。

  这样的偶像,谁不崇拜?这样的偶像,也不会只我一个粉丝吧?从此我的记忆里又多了一个声音,她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拥有灿烂笑容的老师。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6

  我的偶像是大家都知道的当红小生易烊千玺。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长得帅,而是因为他的很多方面值得我学*。他在二零一三年加入TFBOYS,那时他只有十三岁,和我一样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好的成果。我喜欢他是因为:

  学*勤奋

  他考了中央戏剧学院的第一名,*时要拍戏,录歌,还有拍广告,这么忙碌的生活能在高考时取得第一的成绩是非常难的。我们可以想像他该多么的勤奋哪!人们常说:“罗马非一日之功!”他如果不挤时间学*,仅靠临时突击恐怕是不行的。所以我也要像他那样,学*再努力一些,相信老天是眷顾那些勤奋的人的!

  才艺多

  他的爱好广泛,喜欢唱歌,跳舞,写字,电子琴,贝斯,架子鼓,葫芦丝,摄影,滑雪,吉他,画画,手风琴等等。因此他多才多艺。一个十几岁的人居然有这么多的才艺,真令人惊讶!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安排时间的。恐怕他几乎没有自由时间吧!记得他曾说过一句话:“那有什么一夜成名,都不过是百炼成钢。”这些才艺都要经过自己的努力练*才能练好炼精。我真佩服他!

  很上进

  他刚出道时,不被别人看好,可是他并不气馁,而是让自己更努力的变成更好的自己。他最喜欢的是街舞,也在《这就是街舞》里成为了队长,并在第一季取得了冠军。但他并没有骄傲,而是更努力的练*街舞,自己喜欢的东西一定要坚持下去。从他的经历中,我懂得了坚持的意义!

  为人低调

  他在*时采访时不会抢风头,在别人采访自己时就非常认真地回答问题。他也不会因为自己的问题来影响别人。在拍摄《长安十二时辰》时,自己发了高烧,可是尽管难受,却还是坚持下来,等结束后才去医治,在《这就是街舞》里也是同样。自己在小时候就落下了腰伤,而每次表演完,也都会忍着疼痛向观看者进行九十度鞠躬,以表感谢。从他身上我知道了谦虚是一种美德!

  这就是我的偶像,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的颜值,而是他散发出来的内在美深深吸引了我。今后我也会像他一样努力学*,遇到困难不退缩,低调做人。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菁华5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小学作文 (菁华5篇)

  我们家的阳台上放了许多盆花草,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海藻兰。

  海藻兰栽种在一个陶瓷盆里。它生长在肥沃的土壤里。它的干细细的,只有我的拇指那么粗,有30多厘米高, 是白色的,圆圆的一根柱子。海藻兰枝节有两层,每层都有三个大枝丫,每个枝丫都长了像人的手掌一样的叶片,每个手掌都长了像人一样的手指,有大的,有小的,它真的有点像人的手指一样,一节一节的,有的有三节,有的有四五节。真是奇妙啊!听妈妈说它是仙人掌家族分支出来的,难怪它跟仙人掌有相似之处。海藻兰到了春季时开满了紫红色的小喇叭花,香味很香。我坐在客厅是看电视时,突然外边吹来了一阵风,把海藻兰的香味吹到了客厅里,我闻到了香味,还以为是那位来我家的客人身上喷的'香味,原来是我家的海藻兰被风吹来的香味。早晨起来,我向海藻兰闻走去,你猜我要干嘛?我要闻一下海藻花的香味,你猜我是怎么闻的?我把鼻子放进花心,然后把香味吸进鼻孔里。啊!我的身体被花香浸透了,大概我的整个人都是香的了。

  海藻兰放在阳台上可以净化空气。把它的叶片捣成汁,可以擦在脸上,过十几分钟然后洗去,皮肤会光洁透亮。还可以治疗痘痘,用这个法还可以治疗肠胃病。

  正因为它有这么多的好处,所以我喜欢海藻兰,并感谢它给我带来了清新愉快的生活。

  我是一名忠实的"翔迷",每当我在电视上看到刘翔戴着一块金光闪闪的奖牌,站在领奖台上,面带微笑与电视机前百万"翔迷"面对时,我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

  在20xx年入7月,刘翔才19岁,但他却夺得了瑞士洛桑国际田联一级大奖赛的冠军,他既打破了亚洲纪录,又打破了由美国人保持24年之久的世界青年纪录。随后他又在世界室内田径锦标赛的60米栏的季军,从而再次书写了*田径史,也结束了*男选手在该项赛事中18年未夺牌的历史。

  还有一次比赛,那是最精彩的,那就是20xx年的国际田联超级大奖赛洛桑站:刘翔以高昂的战斗之心和身体强烈的爆发力,夺得了冠军,也创造了110米栏的新世界记录,让世界开始关注我们*,而刘翔自已也被众人所关注。就说我们班吧!先不说男孩,就是随便去问一个女孩:"*田径比赛的110米栏的领头羊是谁?"她一定会说:"这不简单,他就是大红大紫的帅哥刘翔!"刘翔,你是我们男孩心中的田径比赛110米栏的象征,你在女孩心中却是一尊帅呆了,酷毙了的的偶像!

  我为我们国家有这样优秀的运动的人才感到自豪,我决定把刘翔当做我的榜样,学*他顽强拼博,不畏困难,勇往直前的精神,现在努力学*,让自已努力拼博,象刘翔争夺"五连冠",让自已成为一个生活中,精神上的强者~~~~~~

  子曰:“学而时*之,不亦说乎。”

  子曰:“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

  ……

  这些令人深思的.话语,都来自于孔子的亲身体会。在孔子心中,行为是人生的最高价值,在道义和贫富之间发生矛盾时,他就算放弃一切财富,都不会放弃道义。

  孔子是一个好学者,他学*时可以废寝忘食,因此他博学多识,多才多艺,他对各种知识都有浓厚兴趣,所以才被人称为‘圣人’,但孔子谦虚好学,他学无常师,谁有学问,是他所不知道的,他就拜谁为师。因此,才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句话可见孔子是多么谦躬,听了这句话,我觉得我的知识太少了,现在,只要比我知识多的人都是我的老师,我要谦虚好学,这我还要感谢孔子,让我知道了这么多知识。孔子从人家的言谈举止中,就能知道他们每个人的优点和缺点。

  孔子的好学精神,让我十分倾佩,有时,自己也幻想着,如果生在古代,成为孔子的得意弟子,再穿越时空,来到现代,把我的学问全都教给学生们,是不是所有的中学生都会成为博士。

  孔子的学识,体现出学识重要,是他教给我们学*方法,教给我们怎么做人。但现在,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温故而知新”。又有多少人能做好一个‘人’,道义是人类的主题,孔子的学说,将永远传承下去,对于未来的任何社会,道义都是适用的。

  我们要向全世界呼喊:“人类要在二十一世纪生存下去,就回首两千五百年前,去和孔子交流向他学*吧。”

  《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对它爱不释手。

  《简·爱》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为简.爱的女孩在舅妈家中饱受虐待,去学校后的她,被大家认为是骗子,在自己唯一的好友死去后,她离开了学校,并且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大宅中做家庭教师。在屡次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交谈、接触中,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一人站了出来并称阁楼上关着的疯女人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情妇,离开了大宅,但在大宅烧毁后,她又回到了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并和他*等地相爱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得为简·爱的勇气与高贵的自尊所折服,更对它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十分敬佩。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夏洛蒂.勃朗特不畏生活的艰苦与苦难,向全世界传递了男女*等,人人*等的坚定信念。她在逆境之中成材,像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们是*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等地站到上帝面前。”简.爱不被世俗所束缚,也不为爱情所冲昏头脑,她无时无刻,都在保护着她那高贵的自尊和人人*等的信念。她不向恶势力屈服,她固执、倔强,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她并不出彩,相貌**,没有显赫的家室。但是,她不卑不亢,在这个权力如冷血著称的社会中,坚持自我,并且最终敬发出了最夺目的光芒,引人注目万分。

  简·爱是一个*凡而又特别的女子。《简·爱》,是一本展现了种种不*的佳作。他们令我受益一生:人与人是*等的;在任何情况下保持本色;永远不要放下你傲人的自尊……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简·爱》 。

  我喜欢冬天里皑皑的白雪,她是那么的纯洁。我喜欢那份无暇,我喜欢她那孤独而高尚的心灵。

  我喜欢春日里静静的湖水,她是那么的幽静。我喜欢那份悠闲,我喜欢她那有时*静、有时奔放的性格。

  我喜欢夏天鸣叫的蝉儿,它是那么的悠闲。我喜欢那份执着,我喜欢它那有些固执,却令人钦佩的执着。

  我喜欢秋日里金黄的稻田,她是那么的美好。我喜欢那份愉悦,我喜欢她那丰收的谷粒,喜欢那静静待人来收获的稳重。

  我也喜欢那绚丽的云霞。她不时的变幻着自己的颜色,就如同变脸一般,漂亮极了。

  我还喜欢柔和的晚星。在寂静的夜里,我总喜欢透过窗子仰望星空,星星们如同在比赛一般,一个比一个亮,一个比一个温暖。每当我睡不着时,我喜欢拉开窗帘看明亮的星星。孤寂的夜里,她们是我唯一的朋友。

  我也喜欢花。我喜欢淡黄的迎春,火红的玫瑰,洁白的百合,以及孤傲的梅花。她们为人类带来芬芳,使人能够陶醉其中。

  我还喜欢看书,特别是在夜晚。轻轻地关上门,然后静静地拿起一本历史书,坐在床上,我眼前总是浮现出刘备、曹操、诸葛亮、孙权、马超……我喜欢身临其境的那种美妙的感觉。我喜欢让一种历史的厚重感充斥我的全身。

  我也喜欢朋友,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她们,去找她们玩耍。有时,我们一起看书;有时,我们一起在黑板上乱涂乱抹,衣服上脏得像刚刚去海滩玩过一样;有时,我们会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像仙女下凡一般。我们总能制造出快乐,即使有害羞的朋友,我们也能把她拉过来,让她喜欢这种氛围。我喜欢跟朋友一起创造一个自由自在、快乐奔放的世界!

  我喜欢……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菁华5篇)(扩展3)

——我最喜欢的节日作文 (菁华5篇)

  过了那么多个中秋节,我觉得今年的中秋节最特别,最有意义,因为我除了没买灯笼,这个中秋让我知道了很多人情风俗。

  中秋节这天一大早,我就来到了石井的外公家。中午,只见人们拿著拜祭用品,里面盛着鸡、水果、月饼、酒来拜祭。拜祭后,人们便陆续放起鞭炮,鞭炮声会延续到傍晚,届时,家家户户张灯结彩。一片欢笑声将夜幕徐徐拉开了。晚饭过后,各家各户又开始拜祭了,但这回的祭品却不一样,有杨桃、花生、芋头、柚子、菱角和月饼,我看了都傻了眼:为什么要那么多祭品呢?我带着疑惑的心情去问外公,原来,花生代表早生贵子,芋头代表百子千孙,柚子代表神灵庇护,杨桃代表星月争辉,菱角代表崭头露角,而中秋代表团圆,所以人们都拿这些好兆头的东西去祭拜,祈求一年到头丰衣足食,一家人团团圆圆。这时,外公突然问我为什么中秋要吃田螺?我真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外公笑着说:“田螺在农历八月长得最肥美,所以这个月吃田螺最当令,最可口。而八月恰逢是中秋节,为了令节日气氛更隆重,所以人们把田螺定为中秋佳品。听外公这样一说,我才恍然大悟。这时,楼下传来一片片欢笑声,原来孩子们正拿着烟花、灯笼在玩耍,为中秋节增添更多色彩。

  快乐的时光过得真快啊!因为时间太紧迫了,我们必须要离开,我非常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石井。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远离故土的人,都会思念家乡,这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盼望已久的中秋节也骑着秋风来了。

  中秋节讲究的是吃月饼,赏月和团圆。中秋这天一大早,老爸就把我叫醒,马不停蹄地把我们一家带到了奶奶家。到奶奶家我还昏昏欲睡,我向奶奶问好,并亲自把礼物送给奶奶,奶奶笑得合不拢嘴。并热烈地抱着我,和我亲热。我也紧紧抱着奶奶。不一会儿,大姑。细姑。大伯都赶来了。大家热烈打招呼。互送祝福,奶奶接礼物接的手发软,整个人兴奋极了。客厅里月饼笑开了嘴,惹人喜爱。

  大家嘘寒问暖过后,大部队开始分工,女长辈走进了厨房,男长辈架起四方座,玩起跑胡子,小孩落了一个跑腿的“美差”。到了中午时分,一桌丰盛的美食被有心的女长辈摆成了大圆形,寓意团团圆圆。全家人围在一起,吃着山珍海味,聊着家常,好不热烈。此时我非常激动,为什么了?因为我们大家已经好久没有像这样聚在一起,开心的玩,开心的享受亲情。是中秋节,将在各地工作,学*的亲人召回了一起,我默默的祝福我的亲人们身体健康,工作开心,学*进步。

  吃完晚饭后,我们大家开着车子来到环线边赏月,啊!一轮圆月高高的挂在天空,恰似一轮玉盘,又圆又亮,不知是谁放了音乐,这音乐真动听!我仿佛看到了吴刚在奋力地伐桂,嫦娥抱着玉兔站在广寒宫举目眺望远方。我情不自禁地念起:“小时不识月,呼作白玉盘。又疑瑶台镜,飞在青云端”。

  凉凉的夜风,让人惬意。不知不觉已是回家之时。大家互道珍重,*安。此时此刻,我想说:“希望吴刚带给我们财富,嫦娥保佑我们*安,玉兔送给我们吉祥”。

  难忘中秋节!

  我国有许多传统节日,例如:元旦、国庆节、教师节……我最喜欢的节日不是儿童节,而是母亲节。因为在这一天里,妈妈可以休息,可以不再那么劳累了。

  那是一个母亲节,妈妈早上在晾衣服。我想:我来给妈妈一个惊喜吧!说干就干。我慢步走向厨房,悄悄地拿来水果,准备做一个水果沙拉。不一会儿,一道美味的水果沙拉就做好了。我又拿来两个香蕉,做成香蕉船放在盘中。然后悄悄地爬上楼,来到了妈妈的后面,趁妈妈不注意,赶紧地大喊一声:“妈妈,节日快乐!”妈妈转过身来,半天还没有愣过来。妈妈回过神来,边吃边笑眯眯地说:“真是好女儿,都说有个儿子好,可我却觉得有个女儿更好。”

  俗话说:孩的生日,娘的苦日。正因为这句话,我才格外地喜欢母亲节,是因为这是报答妈妈的最好机会。

  我爱我的妈妈,更爱母亲节。

  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节日,有人喜欢端午节,有人喜欢万圣节,还有人喜欢春节……而我最喜欢的节日就是中秋节。

  每到中秋节,月亮就仿佛一个大玉盘,静静地挂在天空,那皎洁的月光把大地铺满了。在这时,家家户户都在一起吃月饼、赏月。我家也不例外。瞧!我家买了一大盒月饼,有五仁的、豆沙的……真是各式各样,打开包装,张嘴就吃。爸爸妈妈也拿起了月饼,还有哥哥他也拿起了月饼吃。那月饼真是太好吃了,使我一连吃了好几个都没吃腻。“太好吃了!”我大声叫着。抬头望着圆圆的月亮,心想:月饼的味道并不重要,一家人能团圆才是最美好的啊!想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古人写的诗句:“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王维虽然不能和家人团聚,但他心里却一直想着家人,仿佛心里已经跟家人团圆了,我想,这就是中秋节最大的意义吧!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中秋节,我希望每次中秋节我们都能团圆。也希望天下别的人家在中秋节也能团圆!

  你们猜一猜,我最喜欢的节日是什么?不是六一儿童节,不是国庆节,不是中秋节,不是元旦节,不是……二是西方国家夏天的一个节日:圣诞节。

  在圣诞节的晚上我们都会吃火鸡,准备袜子,让圣诞老人把心仪的礼物放进去。在这一天我会和朋友们一起出去玩,在这一天我会……

  你们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圣诞节吗?想,就看看下文。

  那天,我们班举行了一场充满欢乐的联欢会。“砰”?我又坐到了椅子上,真是天助我也!一时间,我狂笑起来,因为我“害”了一个无辜的人。要问我这个*凡的小女子怎么会害人呢?还不都是老师带我们玩了一个游戏惹得祸。

  抢椅子的游戏规则很简单,能被分成六组,每组八人(有一组只有六人)要枪的椅子有七个。大家随着music顺序时针走,老师一说停,就要坐在椅子上,没椅子坐的人淘汰。我们组先比赛。老师拿了七把椅子,游戏开始了我们走了起来。

  当老师喊停的时候,我感觉已没了知觉,大脑发出指令“立刻坐下”,我立马坐了下来,就在坐下去的那一刻,我发现还有人也坐在上面,我用手一推他被挤出去了。这时,住着同学校生活我发现还有人也坐在上面,我用手一推她被挤出去了。这时,坐着的同学笑声四起,我抬头一看是小我抬头一看是小A。

  很快,我进入了决赛我故计重施,那个“倒霉”的小B一下子做了地上。最终,我夺得了桂冠,我很兴奋。

  虽然现在分班了,可我仍忘不了那一天。

  我非常喜欢圣诞节!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菁华5篇)(扩展4)

——我最喜欢的文具作文 (菁华5篇)

  夜幕降临,小明睡着了,只听“咚”的一声,铅笔盒被打开了。

  文具成员们都跳了出来,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今天我们讨论谁最厉害?”就在它们七嘴八舌的的时候,铅笔骄傲地说:“我才是最厉害的,要不然主人是怎么写作业的呢?”橡皮反驳道:“我最厉害,主人写错字的时候还是我帮他擦的呢!”尺子大声地说:“厉害的应该是我,没有了我,主人怎么画得好直线?”一直站在旁边的卷笔刀也忍不住了,它不服气地说:“我比你们还要厉害几倍,如果不是我,主人的铅笔就写不了字了。”就这样他们谁也不服谁,吵来吵去的。

  早上,小明打开铅笔盒要写作业的时候,文具们就问小明:“主人,你说我们谁最厉害?”小明温柔地说:“你们都是独一无二,各自有各自的长处,谁也离不开谁。”文具们听了小明的话,都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从此以后,它们再也没吵过架了。

  亲爱的同学们,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有一两样喜欢的文具并不稀奇吧。因为文具会陪伴我们很长时间——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甚至更久。想必大家都有喜欢的,更有有着特殊意义的文具。当然,我也不会例外。我有很多很多、各式各样的文具,特别是文具盒,因为我喜欢收藏文具盒。妈妈看到我一桌子的文具盒曾说过,我不像一个学生,倒像是开文具店的。不管怎么说,我就是喜欢,即使有些文具盒有一些烂了,我也不舍得扔掉,它们是我永远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文具盒,当属那个—普普通通,看上去不怎么吸引人的布制笔盒。它之所以珍贵,是因为它是我来广*时老家玩伴佳慧送我的。它是个圆柱形的,比较长。盒身是白底浅粉色碎花棉布的,上面点缀着一朵朵美丽的小花。盒身中间有一个漂亮的图案:美丽的花草打造出一个小女孩都喜欢,很向往的美丽的地方---秘密花园!文具盒的最外的有一条浅粉色的小带子,用来固定盒身。不放笔的时候,它一点儿也不起眼,扁扁的,毫无生气。打开它,一排笔袋排列的整齐有序。当我把笔一支一支的**笔袋里,它像瞬间拥有了魔力,饱满、抖擞。好像在说,亲爱的主人,我是你忠实的朋友,咱们一起去努力学*吧!

  文具盒和我相伴五年,每次看到它,我就会想起我和佳慧在一起的快乐时光。时间越长,我越喜欢这个看似不起眼,还有点褪色,有的破旧的文具盒。它是我形影不离的朋友,是我和玩伴佳慧童年美丽的回忆。

  相信大家都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我也不例外。我喜欢的东西可多了!有美丽的音乐盒,四功能小闹钟……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文具盒了。

  我的文具盒是三好学生的奖品。形状非常想房车。两边都画着蛋糕,面包,苹果。“开车”的是一个有着紫色头发,穿着黄色衣服的小女孩,她要去干什么呢?哦!我知道啦,他一定是要去小熊超市买零食吃喽!她还说她最喜欢吃糖果呢!从这个小女孩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铅笔盒是铁质的,是小米拉公司制作的。铅笔盒有两层。第一层有乘法口诀,有五个大大的字母。旁边还有一个帅气的小男孩,那这件,好像要去救谁;第二层的底是白色的,可以放写字时用的笔。

  我在这个铅笔盒里放了很多东西:有钢笔,中性笔等。它们每天躺在铅笔盒中,很舒服。我用它们时,它们在履行自己的职责。

  关于铅笔盒,我还闹笑话了呢:有一天,我在学校上学。可在交作业的时候发现铅笔盒不见了!哎呦!这可怎么办呀!谁知道中午回家的时候,我看到铅笔盒安然无恙的躺在我的书桌上,我真粗心!

  它还能把我的孤独赶到九霄云外。有一次妈妈爸爸都没回来,但外面天已经黑了。我非常害怕,这时候看到铅笔盒上的笑脸好像对我说:“小主人,别怕,有我陪你呢!”我的心情就好了许多。

  我最喜欢铅笔盒像一个朋友,在孤独时陪伴我;在受伤时安慰我;在心情不好时,帮我恢复好心情。如果有机会的话,我下次给你介绍别的我喜欢的东西吧

  今天,阳光明媚。我和妈妈一起去了文具店。

  到了文具店门口,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冲了进去。五颜六色,花样繁多的文具展现在我眼前,它们整齐地躺在文具架上,好像在说:“你好呀,想不想把我带回家呀?”我这儿摸摸,那儿看看,个个爱不释手。最终,我挑选了一支漂亮的自动铅笔,一块印着公主图案的橡皮和一盒铅芯。于是,我就去找妈妈付钱。

  “妈妈,可以付钱了。”我对妈妈说。妈妈回答道:“这次你自己尝试付钱吧!”我大吃一惊,心想着我还从来没有自己付钱买过东西呢。虽说有点忐忑,但还是鼓起勇气慢慢地走向了收银台。

  “阿姨,您好!请问这些东西多少钱?”我怯怯地问道。那位阿姨笑嘻嘻地接过我的东西,说:“小朋友,一共26元。“我把准备好的现金交给了阿姨,她微笑地说:”谢谢你,小朋友。“接着,我就拿着这些”好伙伴们“去见妈妈了。

  回家的路上,妈妈语重心长地说:“要相信自己能够做到,勇敢地去尝试。”我一直回想着第一次自主购物的过程,对于我来说迈出了人生第一步,值得纪念。

  我有一个美观大方的文具盒,那是上学期学校开表彰大会校领导发给我的奖品。我可喜欢它了。

  我的文具盒的外壳是塑料做的,上面印着摩尔庄园的图案,可好看了。打开文具盒,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课程表,我每天照着课程表的要求准备学*用品。课程表的下面放着铅笔、水笔、橡皮和长尺,这时,他们正躺在各自的床上睡大觉呢。你瞧!铅笔、水笔睡在一张“大床”里,谁都不碰谁,真是守规矩啊!橡皮则躺在正方形的“小床”上,正在做着美梦呢。我的高个子将军——长尺,现在也舒舒服服地躺在那张人们为它特制的“大床”上。他们已经劳累了一天了,就让它们好好休息吧。

  别看我的文具盒*时一言不发,可到了关键时刻,它们可热心了。当我要写字的时候,自动笔就立即跳出来,认认真真地帮我把字写好;当我要动手画画时,长尺又主动地给我铺出了一条笔直的线路……

  文具盒,我喜欢你!因为你是我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菁华5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课文作文 (菁华5篇)

  在这个学期里我学*了《争吵》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写了两个同学之间发生争吵:“我”正在写作业,克莱谛不是故意的把墨水碰洒了。而“我”却故意地碰了他一下,然后我们俩就发生了争吵。后来克莱谛主动向我伸出了友谊之手,反思这次争吵“我”感到非常羞愧。

  读了这篇课文我受到很大的触动。其实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经常会发生各种各样的争吵:爸爸和妈妈有争吵;陌生人也经常有争吵。前几天我和我的同学张源之间也发生了一次争吵。

  那是在上课的时候,张源忘记带橡皮了。我看到他着急的样子,赶快把我备用的一块橡皮借给他,可是第二天他把橡皮还给我的时候,我看我的橡皮坏成了两瓣了。我生气地问:“张源,这是怎么回事?”张源不好意思地说:“昨天我使劲擦本子,然后橡皮就断了。”我想:把橡皮弄断了也不说一声对不起。我不满意地骂了他一句:“讨厌!”他听了用拳头使劲打了我后背一下。我刚想举起拳头还击时,上课铃响了,我们只好回到各自的座位。在那一天的'时间里,我们俩谁都不理谁了。

  又过了一天,张源给我买了一块新的橡皮,主动找到我说:“对不起,这是我赔你的。”看到他真诚的样子,我不好意思地说:“没事,不用赔。其实我早就不生气了。”就这样,我们又重归于好了。

  朋友之间的友情是最珍贵的,是用无数金钱也买不来的。同学们我们要珍惜和朋友之间的感情。愿人与人都能和谐相处!

  我现在是一名初三学生,提起初一时那位很亲切很傻的语文老师,而他教的课文,大多,都不记得了。

  都说十二、三岁是最叛逆的年纪。而我,是在十一,仗着自己年龄最小,颇有为所欲为的架势,倒是远远没有上房揭瓦这么严重,总之也是事事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想着法儿,跟老师对着干,头脑一热就决定和同桌一起翻新华字典第六版,势必把自己喜欢的字全部找出来。

  “今天我们来讲讲写作文。我发现你们写的作文吧,太短了,就三四百字。你们就不能意思意思写写流水账。说真的,一年级的看图写话都比你们的作文丰满!”老师双手撑在上交的作文本上,皱着眉,薄薄一溜八字胡一撇一撇,随着少有的手势一上一下,痛心疾首,恨铁不成钢,“你们,连删废话的功夫都给我省了。”

  我坐在第三排窗边闲的无聊,又不想像古人对月吟唱,也不大愿意好好听课。坐我旁边的某个人唰唰唰翻着字典让我很是羡慕,撑着脑袋,不知拿的谁的笔,转的起劲儿,顺便听语文老师高谈阔论:“文章呢,简单说就是内容越长越好,题目越短越好……”

  “诶诶,老师说的不对呀。”同桌猛地捣了下我的胳膊,我惊得手一抖,笔咕噜噜自由落地,1060°旋转后,在某个不知名的角落,等待我的救援。“怎么了?”我做着极限运动四处找笔,对于她突然发言颇有微词。

  “咱们前两天学的那个《艰难的国运与雄健的国民》你还记得不?那篇课文那么短,题目也挺长的,老师这么说不是矛盾嘛。”她神神秘秘的翻开书,到第九课。确实,短小精干的杂品文,把民族命运比作河流,听课的时候内心还很澎湃来着。

  我接过她的书,示意她继续翻字典,自己则耐心的逐字数着。不知是何缘故,月色映衬下导致我数着数着忘了数到哪里,串字漏行更是不在话下,渐渐字不像字,句不成行,好在终于有了结果,不算标点内容436个字,题目11个字。我满是骄傲的将我的战果告诉她,岂知她满脸不屑,施舍般对我讲:《桃花源记》318个字,《大道之行也》107个字,《夸父逐日》37个字。我正欲出言反驳,就突然被老师叫了名字:“樊晓楠你上课怎么又说话?梁静远也站起来,别以为你俩作文稍微长一点就能骄傲自满,好的作文赢在思想,这点你俩做好了吗?”

  我站起来想放松,无意间看到了一根躺在地上的笔,将其捡起,觉得作文也应该结尾了,盖上笔帽。

  当年的老班又送走了两届学生,当年的同桌如今在楼下班里,当年的叛逆沦为今日的笑料。而最喜欢的课文,莫过于和同桌并肩站着,听她抱怨,看我数字。

  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一篇课文,我定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少年王冕》是我的最爱。

  今天乔老师带领我们学*了《少年王冕》一课。学完后,我深深地被王冕孝顺母亲、勤奋好学的精神打动了。

  七岁,父亲就去世了,王冕只得靠母亲做些针线活儿上学。十岁,无奈之下王冕去秦家放牛,可遇上些好吃的仍带回去孝顺母亲。“百善孝为先”,王冕这种孝顺母亲的品质值得我们学*。看看我们,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父母每天早出晚归,日夜为我们辛苦操劳,两鬓长满了白发。现在,已经机会没几个孩子做到“孝”,因为在家庭中,不对父母乱发脾气的孩子,已经屈指可数,更何况做到“孝”呢?

  为了学*画荷花,王冕不得不剩下早点钱攒起来后再去买颜料,学*画画。那是,学*环境不好,再加上家境贫寒,王冕一个月不知可以练*几次。可是,才短短三个月,他的画就大有长进,这就是因为他很勤奋。华罗庚说过:“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是呀,一份耕耘一分收获,没有辛勤的付出,难道就会有丰硕的成果吗?

  是的,让我们一起学*冕,做个孝顺父母,勤奋好学的人吧!

  在悠长的人生旅途中,免不了有艰险和艰辛,但要是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希望之光就会驱走失落之云。这句话源于我最喜欢的课文内容《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它便是这篇课文的亮点,如今也变成了我的人生格言。

  《厄运打不垮的信念》这篇课文叙述了史学家谈迁在窘境中2次编写明代编年史《国榷》,使我真切感受到谈迁在挫折中不折不挠小学生旅行作文、坚定不移信念、自立自强的宝贵质量。创作者在描述时应用了很多数据信息,更清楚地主要表现了谈迁治学的勤奋好学、艰辛,也使我懂得:在人生旅途中写运动会的作文,面对挫折、不成功时,要是有厄运打不垮的信念,就会有期待。

  在人生的道路上,的确不容易一帆风顺,都会有艰险和艰辛。在应对这种艰难时,有些人选择胆怯【作文题材】,有些人选择臣服,有些人选择避开面对困境抒情想象,究竟该如何?谈迁便是楷模。在自身二十多年的心力转眼之间化为乌有时,坚信很多人都是会茶饭不思、夜难安寝,但有木有想过重新再来呢?物件丟了,能够再得,但信念丟了,就难以再振作起来。我们不能向厄运低头,要英勇的去应对,才可以获得归属于自身的果子。

  张海迪说过:即便摔倒一百次,还要一百零一次地站立起来。从今天起,做一个不向厄运低头的人吧。

  今天,我们学*了《滴水穿石的启示》这篇课文,我对这片课文深有感触:小小的水珠竟能滴穿坚硬无比的石块,是因为它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才能把坚硬的石块滴穿。虽然水滴力量很小,但只要坚持不懈,我相信,什么事都不会被难倒的!

  著名医药学家李时珍,为了编写《本草纲目》,他翻山越岭,不怕苦、不怕累,历尽千难万险,终于编成了这部药学巨著。

  美国发明家爱迪生,爱迪生没受过正规教育,从小就自谋生计。但他迷恋电学实验研究,毕生孜孜不倦,经过他的努力,他竟然拥有了白炽灯、留声机、电影放映机等一千多项发明专利权!真叫人佩服。现代著名书画家齐白石,在他的画室里挂着他用以自勉的条幅:“不教一日闲过。”晚年他仍坚持作画三幅。正是因为他坚持不懈地创作,他的技艺才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境界……

  古今中外所有成就事业的人,不都是靠着这种“滴水穿石”的精神才“滴穿”一块块“顽石”,最终取得成就的吗?

  记得四岁那年,我学舞蹈,可学了几个月就打了退堂鼓,原因是学舞蹈太累,天天压腿、下跨,回到家是腰酸腿疼,什么也不想干。又因为训练时缺了水,造成扁桃体发炎,接连发了几天烧,于是再也不想受苦受难了,就让妈妈去把学费退了。可上学后,看到学舞蹈的同学在舞台上像美丽的白天鹅一样翩翩起舞时,我羡慕极了,幻想着自己也能披上舞衣,成为一只优雅、高贵的白天鹅……妈妈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又给我报了舞蹈班,这次无论多苦多累,我都会坚持下去!

  钢琴在乐器里面算是比较难学的了,五岁那年,我和我的好伙伴雯雯同一天买的钢琴,也是同一天到刘老师那儿开始学琴。刚开始时,我们对钢琴都很有兴趣,学得也很认真。可后来的曲子越来越长也越来越难,雯雯挨了刘老师几次批评后,就失去了信心,从此厌倦了钢琴,后来就弃学了。而我,无论老师批评还是表扬,我都不会骄傲和气馁,无论曲子难或简单,我都认真对待……几年来,在我的坚持和努力下,我不但在全市的钢琴大赛中获了奖,而且还在*音乐学院的钢琴考级中获得了优秀证书。通过这些事,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学什么,都要持之以恒,半途而废将会一事无成!

  “滴水穿石”这篇文章更是给了我莫大的启示: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难免有崎岖和坎坷,但只要我们向着心中的目标,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去努力,我们就一定能够达到成功的彼岸!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菁华5篇)(扩展6)

——我最喜欢的小狗作文 (菁华5篇)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奇遇记”,都是非常奇妙且刻骨铭心的,“奇遇”就是奇妙的相遇,感觉是命中注定。像我就是遇见一只小狗狗。

  那只小狗狗,说小也不是,说大也不是,因为它很可爱,水汪汪的大眼睛,无辜的脸庞,毛茸茸的黄色毛发,体型其实算大的黄金猎犬,但是因为它非常的无辜,不禁让人想要说它是小狗狗。我和它的相遇是在奶奶家附*,它非常的.乖,逗它,它也不会跑过来,很乖呢!它的主人真幸福,有那么忠心的宠物。而且它身旁还贴着“素食者,请勿喂食!!”我很少看过狗是吃素的,不!应该说第一次看到,它的体型蛮大的,还以为吃荤呢!吃素,又增添了可爱感!

  我凝视它,凝视了很久,越看越可爱,越看越喜欢。几天之后,我又路过了,它的主人把铁卷门打开,似乎要出门,直看黄金猎犬的尾巴左右摇摆,舌头伸出来,超可爱!好像想要吸引主人的注意。我对它的评语,除了可爱,还是可爱。

  去奶奶家时,偶尔还是会看到它,它还是那个惹人怜爱的无辜脸庞,我还是很爱它。这次的奇遇,不管过了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我都不会忘记的,我不会忘记在十岁那年遇见的那只可爱的黄金猎犬。

  我最喜欢我们小区李阳叔叔家里养着一只小狗,它的名字叫“豆豆”。

  豆豆今年3岁大了,长着一身的棕毛,小眼睛瞪得圆圆的,水汪汪的眼珠,可真亮,好像缩小了好几倍的一双小镜子,当它热的时候,耳朵就低低的耷拉着,小舌头也从嘴里伸了出来,当它看到了陌生人的时候,它的耳朵、尾巴都竖了起来,对“敌方”警惕的叫着,豆豆的脖子上还挂了一个骨头形状的,用铁制作成的很小的小牌子,牌子上写着它名字和年龄,看起来又可爱,又滑稽。

  当我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我就给它起了几个绰号,叫“炒豆子”一开始,豆豆还是对我不闻不问的,可是,随着时间渐渐地过去,我和豆豆也慢慢地友好了起来。有一次,叔叔还给我展示了他怎样训练豆豆,只见叔叔手上拿着一半火腿肠,对豆豆说:“豆儿,握手!”于是,豆豆和叔叔握了握手,接着,叔叔说:“豆儿,左手。”豆豆听话的.举起了左手,叔叔又说:“豆豆儿!伸出右手!”豆豆又伸出了右手,然后,叔叔又给我展示了他怎样罚站豆豆,只见,叔叔说:“豆豆,站起来!”豆豆便站了起来,我发现,豆豆一边站着,还一边做出双手交叉的手势,这好像是豆豆的认错“姿势”吧!最后,叔叔让豆豆坐下,便扔给了豆豆火腿肠,于是,豆豆狼吞虎咽的,一下子就把李杨叔叔给它自己的半条儿的火腿肠给“一扫而空”了。

  虽然,我很喜欢豆豆,可是,我估计永远也见不到它了,因为,豆豆在3个月前不幸的走丢了,我希望它能*安无事。

  我超级喜欢动物,梦想着能有一个充满欢乐幸福的“动物园”,有小鸡、小鸭、小猫、小狗和许多小动物,我亲自为养和照顾它们,但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好在姥姥家养了一只小狗,叫:笨笨。满足了我的心愿,成了我最要好的动物朋友。笨笨已经3岁多了,它矮矮的个子圆滚滚的肚子,穿着一件黄色的“毛衣”露出黑色的嘴巴和两只圆圆的`眼睛,样子很可爱。它走起路来身子左右摇摆,两只耳朵耷拉在脑袋上,看起来懒懒的、笨笨的。

  可每次见到我,它的尾巴不停地摇啊摇,执着的跟在我的身后,憨憨的表情特讨人喜欢。每次我到姥姥家,笨笨就会迎面扑来,不停的地在我身上蹭来曾去,偶尔嗓子里发出低沉的叫声,像是在欢迎我,我也迫不及待的迎上去,轻轻抚摸它那光滑的“毛衣”,拿好吃的食物喂给它,它就欢快的吃起来,看到小笨笨吃的开心,我也觉得很满足。我可爱的小笨笨,是我“动物园”里唯一的小动物,也是我最喜欢的小动物,希望它快乐的成长!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因为狗是人的忠心玩伴,而且狗也可以陪伴我们一起度过充满喜、怒、哀、乐的时光。

  我最喜欢的动物是狗,因为狗是人的忠心玩伴,而且狗也可以陪伴我们一起度过充满喜、怒、哀、乐的时光。

  我家里就养了一只小黄狗,叫小黄。小黄是一只既活泼又可爱的小狗,它肥肥胖胖的,有淡黄色的毛。它*惯站在家门口,或是趴在门口等我回家。他生气的时候,跟狮子一样凶猛;高兴的时候,却变得跟小兔子一样温和,好可爱喔!

  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有一次我从楼上下来的时候,发现小黄不见了。我着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我跑出去一边到处寻找,一边叫:”小黄,小黄,你在哪里?”我一直找,一直找,找遍了整条巷子,也是没看到小黄,最后,我便失望的回家。突然,我听到小狗的叫声,原来是小黄。我高兴的抱着小黄,着急的心情也放松了下来。原来小黄只是躲在车子底下睡觉而已,并不是不见了。

  我觉得狗真的'是我最忠实的玩伴,因为它可以陪我一起难过、开心。难过时,它会陪在我身边;开心时,可以和它一起分享;爸妈不在家时,我不会寂寞,因为它会陪我玩,所以我最喜欢狗了。

  在我身边,有很多值得我珍惜的宝贝,比如从小到大陪伴我的洋娃娃,爸爸送给我的那些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装饰品。在众多的宝贝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它。它是一只可爱顽皮的小狗。它的名字叫“馒头”。

  因为它长得胖乎乎圆滚滚、白白的像馒头,所以我给它起了这么一个形象逼真的名字。我的馒头有一个大大的眼睛,小小的嘴巴,还有一条弯弯翘起的小尾巴。馒头的性格活泼可爱,每天无忧无虑的。它有一个非常搞笑的特点,那就是喜欢咬着自己的尾巴转圈。记得有一次,家里有人逗它玩,悄悄地在它身后摸了一下它的小尾巴。馒头立刻警觉地转过身去,冲着自己的尾巴汪汪地叫起来,并且蹦着高,开始一刻不停地转起圈来。转到最后,它把自己搞得晕头转向,东倒西歪的一头栽在沙发下面,昏昏欲睡,那小模样好像催眠了一般,逗得我们全家哈哈大笑。你说它是不是傻得可爱,这就是馒头搞笑有趣的一面。

  馒头还有个特点,就是像滚刀肉。因为它每天无所事事,除了吃就是玩,但是如此享受的它并不满足,它非常的粘人。馒头喜欢我们跟它一起疯一起玩耍,我猜它可能偶尔也会感觉无聊吧。闲暇时,只要你亲亲热热地叫一声馒头,它就立刻摇着它那毛茸茸,卷着如小球一般的尾巴,箭一般飞奔到你面前,别看它胖嘟嘟的,那跑起来,速度可快了,嗖的.一下,就钻到你眼前。你要是跟它比赛跑,那你绝对没有胜算,因为你输定了,“馒头”是我们家公认的短跑、长跑冠军!

  馒头还有更别的技能!那是别的狗很难表现的一种嗜好,可别小看了它,这卖萌的技巧可是它的拿手绝活。你要是看见了肯定会心动不已。如果某一天,我生气了,馒头就用它那板凳一般的小短腿一下一下蹭着我的身体。用它那特有的可怜巴巴的小眼神凝视着我,仿佛在说:“主人主人别生气了好不好。”如果看到我委屈地哭了,它就在你脚下,滚动着自己胖胖的身体,仿佛小雪球一样咕噜来咕噜去,不停地打滚。直到你破涕为笑它才肯善罢甘休。你说这样的馒头怎么会不可爱?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馒头,一个胖胖的小土狗,一个人见人爱的小家伙。相信你见到它,你也会跟我一样,对它心生爱慕之心的!


我最喜欢的偶像作文 (菁华5篇)(扩展7)

——我最喜欢的物品作文 (菁华5篇)

  它,是童年的记忆,有的时候,看一下它,就会掉下眼泪;它,是保存童年的趣事,有的时候,只要看一下它,就会捧腹大笑……

  虽然它不像珍珠那么小巧玲珑,晶莹剔透,也不像金子那么不可多得,凤毛麟角,但是,它却令我难以忘怀。它是谁?是*常不起眼的相册。

  我跟它的趣事多端,有的时候,我和弟弟看的时候,还情不自禁地回想起了以前的趣事。有一片相片里,出现了我小时候去旅游的场景。那时候,我们站在一片菜地里,爸爸抱着我,我们俩的手型都是v字形;妈妈抱着弟弟,弟弟那时候才两岁,还不知所以地看着镜头。因为那时候太阳光很大,我们都眯着眼,做好了造型后,“咔嚓”一声,照片就拍下来了。然后,我们又去把这片照片洗出来,几天后,一片漂漂亮亮的照片被打印在了一张厚厚的卡纸上。

  还有一片照片,上面显示的是我以前上幼儿园的时候,跟幼儿园同班同学们一起去一座公园植树,那个公园的名字我就不知道了。虽然看照片上有很多人,但是其实只有我和妈妈去了那座公园。在照片上,有许多同学在把手弄成 v字形。小时候的我也不例外,轻而易举地把手弄成了 v字形,但是,当我在照片上看见有一个同学把v字形改装成了1字形,不由地哈哈大笑,这时候,我又看见在改装v字形的那位“大侠”旁,也有一个男同学把眼睛弯成了月牙,头转向那位大侠的手指,也在哈哈大笑,像是在说:“哈哈!你真搞笑!哈哈哈哈……”我看见了,更是笑得不得了,笑得肚子都痛了。

  当然,照片里的场景各不相同,有的令人捧腹大笑,有的令人伤心流泪;有的令人紧张,还有的令人愤怒……这些都是满满的回忆,我让上天保佑,请让我永远都不忘记这些宝贵的回忆吧!

  我有一只精致美观的钢笔,它是妈妈送给我的。我的钢笔身穿一身紫粉色的衣服,好看极了。

  钢笔是我最好的朋友,每当我写字的时候,那支钢笔就会滚到我面前,仿佛在说:“主人,主人,我在这,快来用我写字吧。”于是我开始写作业,字写的又漂亮又端正,就像一排排士兵站的挺直。

  有一次,我在考试时遇到了困难,钢笔好像在说:“小主人,不要紧张,你是最棒的!”我仿佛听到了它鼓励的话,开始努力的想,最终拿到了高分。当我骄傲的向妈妈说时,我的钢笔瞪着我,似乎在警告我说:“你可不能骄傲哟!”你瞧,我的钢笔还在监督我呢!

  我的钢笔不仅精致美观,还号召力强,每当我写错字时,钢笔就会叫出它的兄弟们来帮忙。每当需要画横线的时候,它会叫出它的尺子姐姐来帮忙;每当上课时,钢笔就会提醒我拿出课本;每当写作业时,钢笔就会让臭臭水弟弟也站在旁边,随时帮我改正错误!

  这就是我精致的钢笔,也是我的伙伴!

  这只巨大的,一米六的泰迪熊,是爸爸“淘”给我的,条件让你吃惊—爸爸给我拔了一颗牙就OK了。

  泰迪熊全身深棕,脚掌就比我的头还要大一点。它的大眼睛乌黑发亮,如同两颗黑宝石一般。眼睛下面的大鼻子,最突出,因为我总爱在睡前和它碰鼻子。它的耳朵像个小盘子,里面凹进去,好像每时 每刻都认真地听我对它说的每个喜悦每个伤心。泰迪熊的笑是多么天真可爱。它毛茸茸的,当我扑在它身上时,是多么的`温暖。

  我爱它,所以我珍惜它,睡觉时我也给它盖被子。爸爸压到它时,我总是把爸爸拉起来,再摸摸它那被压到的地方。我真的好爱我的泰迪熊!

  我有一只可爱的“小白兔”。它的名字叫“小快乐”,它既不会跳,也不会跑,是个布制的娃娃。

  “小白兔”真讨人喜欢。圆圆的脑袋上有一对白色的长耳朵向上竖着,好像在听我说话。脸上嵌着两只红色的眼睛。一张三瓣嘴微微笑着,像吃了蜜一样开心。“小白兔”的身体大部分是白色的,上面还有些灰色的毛。它那条又小有短的尾巴向上翘起,显出一副调皮的样子。我在它的脖子上系了一个粉红色的蝴蝶结,这样,它变得更加可爱了。

  自从有了“小快乐”家里就像是多了一位成员。每次我拿着它摇晃的时候,它的长耳朵摇上摇下的,真有趣。有了它,我觉得家里变的比以前热闹了,而且很冷的时候,抚摸着它的毛,就会觉得很温暖。

  “小快乐”给我的家带来了快乐。我真喜欢“小快乐”啊!

  大家是不是有许多喜欢的物品呢?然而,我有一个我最喜欢的物品,我来给大家介绍介绍。

  它长着一双有黑眼圈的眼睛,可爱的鼻子,樱桃小嘴,胖乎乎的脸蛋,它就是小熊猫娃娃。

  在我一次生病时,我哭着吵着不肯打针。突然,我妈妈从身后拿出了一个小熊猫娃娃对我说:"我就知道你不肯打针,所以趁你不注意的时候跑进超市去买了这个娃娃。"我手中拿着娃娃,娃娃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打针时不要怕,也不要哭,你就看着我不看针头就不会那么怕了。"我就看着小熊猫,而且那针头打下来的时候一点也不疼。记得还有一次,我在写作业,想玩会再写,我刚要离开座位,就看见了小熊猫,小熊猫好像在说:"小主人,做事要坚持到底。"之后,我就会座位上继续写作业去了。

  小熊猫一直在我身边提醒我:做事不要马虎,要坚持到底,做事要敢于尝试!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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