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作文优选【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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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作文 1

  艾普森印第安星系内,火灵号(SpiritofFire)和其他一些UNSC战舰正缓缓向丰饶星(Harvest)航去。

  “2525年,我们失去了她,令她饱受折磨。现在,我们将要把她夺回来!”卡特舰长默默透过舰桥上的主观察窗望着丰饶星,还有在刚刚在战斗中被击毁的战舰。“维肯中尉,汇报地面部队情况。"一位正紧盯着一块显示器的中尉迅速起身,”报告长官,地面部队进展较顺利,已完成任务的42%“听到中尉的汇报,卡特舰长点了点头,”还有长官,福祉中尉在夺回前哨站时发现了些有趣的东西“”哦?连线福祉.”卡特舰长思考了下,命令维肯连线福祉,他走到一旁一块巨大的显示屏前,那显示屏闪烁了下只见福祉正驾驶一辆疣猪号在冰原上行驶,“长官,我们刚才在空中拍到了这个。”福祉停了一下,只见大屏右下角分出一块小屏幕,上面显示一张俯空拍摄照片,"但星盟防御太严了,渗透不进去,请求支援。”卡特舰长刚想回答,一个女声传来:“舰长,这建筑应该不出自星盟之手,我要研究下。”卡特舰长回头说:“好吧,安德丝教授。”

  安德斯教授缓步过来,“多收集一下关于这座建筑的特点。”“屏幕中的疣猪号颤了下,“好吧大小姐,但你别想搭头班车下来。”舰长说:“安德丝教授,你去把我们的三个客人请出来,好介绍给我们的外星人朋友。”安德斯眉头一挑,同意了,看都不看福祉就走了。福祉若有所思的点点头,“多谢舰长。”福祉笑了下向卡特敬了个礼便下线了。

  小说作文 2

  傍晚,随着一阵阵的凉风,天色也越来越暗淡了。李青一个人孤零零坐在公园的长椅上,伴随他的只有一个灰色的旅行包。时间一分一秒的走过,天此时已经完全黑透了,连一丝星光都没有。冬天的寒风就像一只魔鬼的手掌一样,不断的拍打着李青那瘦弱的身躯。而公园里的路灯仿佛也像是感应到了什么一样,开始忽明忽暗的不断闪烁着。

  但是,对于这一切李青都不为所动。只有他那不停微微颤抖着的身子,显示出了他内心的不*静。正在这时,一道身影缓缓的出现在了公园的小路上。或许是路灯的原因,使得他的面容模糊一片,看不清楚。只有他那手中不时闪过的光芒,证实了他并不是空手而来!来人越来越*,李青也慢慢的抬起了头,用他那略带猩红的双眼,有些兴奋的紧紧的盯着来人,心里暗暗的道:“他……终于来了!!!”“李青,怎么样?在这里一个人呆两个小时感觉不错吧!”走到跟前,赵峰看着李青那窘迫的样子,捉弄的说道。

  “不错个屁,赶快把我送回家!”李青现在都后悔死了,早知道昨晚通宵玩游戏的时候不和赵峰比赛了,要不然就不用在这里受两个小时的冻,以示惩罚了!“那可不行,现在离两个小时整还差五分钟呢!”拿起手中手机,赵峰看了一下时间得意的说。“管他还差几分钟,我现在都快冻死了,你不走我走了!”已经冻了将*两个小时的李青怎么会听赵峰的话,背起自己的行李包便向来时的小路走去!“唉唉……,你别走啊!还剩三分钟了,等等我啊!”看着李青离开的身影,赵峰边跟上,便笑着说到。又是一阵寒风吹过,公园里只剩下赵峰的叫喊声,不停的回荡在这寂静的黑夜里,直到消失不见……

  小说作文 3

  阳光依旧明艳,微微有些刺痛双眸,如絮缓缓伸出双手,放在额前,阳光依旧丝丝缕缕地洒在如絮那张白皙的脸上,如絮微眯着双眸,额前细碎的刘海在阳光下跳跃着。

  如絮倏地张开双臂,仰着头,闭上双眼在阳光下旋转,碎花连衣裙在潋滟的阳光下慢慢张开,最后形成大大的圆,却又有些残缺,如絮一直认为这便是自己的人生,圆满而又夕玦。

  如絮扬起大大的笑脸,灵动的双眸内尽是满足,如絮慢慢停了下来,白瓷般的肌肤上渗出密密汗珠,绸缎般的头发滑下,遮去了一脸的潮红,如絮唇角有一丝苦笑,我已经按你说的旋转,为何这次却忘不了呢?长长的睫毛垂下,遮去了眸中点点泪花,唇边的自嘲愈发泛着苦意,或许我对你终究无法狠心。

  如絮空洞的望着理发店中的自己,稠密的秀发静静地垂在腰际,曾记得,那天月光如水,你挽着我的双臂在我耳畔呢喃,待你长发及腰,姑娘嫁我可好?我可能一辈子都忘不了我扭过身去的那一幕,清冷的月光碎碎地洒在你那通红的脸颊上,侧脸如玉,让我有几丝心悸,我在你期待的眸光中重重点头,那一刻,我便情定终身。

  不知你现在是否还是抱着女孩子,在她耳畔说着我爱你。

  如絮仰头看着天花板,泪却无声的划过脸颊,在这繁华的世间销声匿迹。“把它剪短吧”如絮木然的看着老板娘那惊讶的表情,唇角微扯,“恩恩,剪了”说完,如絮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轻松。如絮微笑着看着理发师用剪刀缓缓剪落了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秀发,如他在脑海中的记忆,一层一层删去,当理发师剪去最后一绺长发时,如絮的心有被掏空似的难受,她匆忙伸出手,乌黑的头发悠然划过指尖,便悄然坠地,空留一丝沁香。如絮微闭上双眸,片刻张开,看着镜中短发齐耳的自己,如絮依旧笑着,只是,唇边的酒窝在妩媚的阳光下愈发的深邃,从此,为自己而活,活得更精彩!

  那年杏花微雨,你说我是你的天使,也许,这一切从一开始便注定了结局。

  小说作文 4

  严格说来,任何一种文学题材都不可能是由一种模式构成。比如曾经引领文坛风气之先的“家族小说”,它所反映的固然是发生在一个个封建家庭内部的情与仇、盛与衰的故事,并以此揭示家族的矛盾与历史的变迁,但由于创作主题的多元化,至今仍能派生出许多颇具新意的作品。军事题材小说同样也不例外。军事题材小说在其由雏形走向成熟的过程中,虽然始终走的是一条高扬爱国主义旗帜、弘扬英雄主义的主旋律道路,却也时常面临“责任”与“情感”的二元困惑与选择。亦即是说,“责任”与“情感”不仅是军事题材小说作家的一个挥之不去的“心结”,而且还时常萦绕于他们的创作过程之中,成为军事题材小说的一个无法回避且必须面对的课题。

  王秋燕的长篇小说《向天倾诉》试图在这种二元的两难选择中找到一个*衡的支点。从作品的表层结构看,它讲述的是一代航天人为成功发射我国自主研制的人造卫星而做出的不懈努力,以及他们的牺牲奉献精神,作者把航天人为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以及他们的“责任”意识深入细致地表现了出来。作品的这种宏大主题自然切合了军事文学所必须具备的一切基本品格,并使之成为迄今为止唯一一部表现我国航天科技领域历史现状的军事题材长篇小说,具有填补空白的意义。然而,在这种表层结构的深处,王秋燕则细腻地为读者展示了这些航天人的情感世界和他们的心路历程,对他们生活中的忧郁、他们情感世界的丰富多彩作了深度的剖析与展示,从而丰富和完善了他们立体的性格和人格,“责任”与“情感”在这一刻达成了共识,并找到了恰当的契合点。

  小说作文 5

  故事里最经典的桥段落入凡间,曲解成自己身边真实存在的某一种生活。

  不是被篮球砸出的缘分,而是在那长长的跑道上遗失了一个人;不是火花一般的逝去,而是交谈中无可回避的*静;不是失去记忆的大毛熊,而是你把所有过去都存款在脑海里的那样一种迫不得已。然后憎恨着自己幻觉丛生的脑袋,可是又是那样惶恐的怕它们失去。

  在所有这些熟悉的,频繁的场景里看到我们生活的本质,才发现那些千回百转的剧情却是要相形见绌了。总是活在那一篇长篇小说里,感觉到疼,熟悉了谁再陌生,坐在礼堂里的最后一排听哪个人说,今天是我女朋友18岁的生日,然后转身走了,背后留下那么多尖叫,才知道什么是温情。

  是这样的血肉和骨骼鳞次栉比的实际,在动人里面总有暗淡的,在杯怆里面总有温厚的真诚。终于不能被长长的坠满精致词汇的句子所构解,而是层层叠叠的附上心脉,从美丽的场景旁边分道扬镳,从绝决的痛苦之后妥协成必然,从不曾经历的空白总结出担忧,是这样就能表达清楚的生活么?

  是我们一直在过的,最小说的生活吧!

  小说作文 6

  语文老师在课堂上念了一篇她认为很有个性的、不知是学生原创还是摘抄的诗。当念到“人人都要梦想,我却只有妄想”这句时。全班哄堂大笑。

  阿荨没笑,反而被笑声吓了一大跳。她将桌子上摊开的、写满密密麻麻文字的笔记本盖起来,悄悄放回了书桌里。

  也许每个学校或者每个班级,都会有一两个同学因其特别的行为举止而被归为异类。阿荨就是班上的异类——喜欢独来独往,就算笑着也让人感觉她好冷漠,成绩不好不坏,整天埋头写写画画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总之,让人想和她接*,却又无从下手。

  所谓“好事成双”,班上还有一个异类,就是和阿荨同桌的男生维晨,名字乍一听很像“围城”。维晨从高一第一学期开始就和阿荨同桌,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两人的对话不超过三句,而且已经久到阿荨都忘记是哪些话了。

  孤僻,是维晨比阿荨更突出的性格。

  两个人真正开始交流起来,是在阿荨看见维晨拿了一张日本动漫碟之后。

  “你也喜欢动漫?”看见阿荨满脸欣喜地盯着自己手中的动漫碟。维晨有点诧异地问。

  阿荨点点头:“只是国产动漫好的实在太少,日本的终归占尽风头。”

  “看过《秦时明月》吗?国产的这一部真的不错!”

  阿荨摇头。

  后来阿荨将《秦时明月》找来看的时候,她想起维晨曾说过,他要去学动漫,要进《秦时明月》的制作公司。

  这算是维晨的梦想吧!

  不过这时距离维晨不来学校已经过去大半个学期了。他……不会再回来了吧!

  那么你怎么样了呢?阿荨在心里问自己。

  我还在坚持着!

  小说作文 7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三部曲中的第一部,内容包括了高尔基幼年时期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情节。在书中以阿廖沙为主角讲述他自己。让我,来给你慢慢讲述。

  本书中讲了阿廖沙三岁丧父,后来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染坊主,以濒临破产。他性格暴躁,并且贪婪、乖戾;两个舅舅也非常的粗野、自私。外祖父还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竟有一次把幼小的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一场;还有一次疯狂的殴打外祖母的头部,使头发上的发针都扎进了她的头皮。

  毫无疑问,《童年》最基本的主题,就是阿廖沙的成长。高尔基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的再现了阿廖沙从觉醒到成长的艰苦历程。我们完全可以说童年是一部展现俄罗斯一代人成长的作品。

  而且,这本书让我深有感触。

  我每当想起书中的人物,都联想到悲惨两字。回想起我现在的生活,阿廖沙的生活简直是惨目忍睹。我想买书只需要给妈妈要钱,可他却需要去偷去抢;我想要玩具拿钱直接去买,他只能去捡没人要的······我以后要学会珍惜现在的生活,不浪费,懂节约。

  《童年》中阿廖沙的形象就是这一带人的梦想。整个作品虽然讲述的是痛苦的过去,但却洋溢着快乐和温馨!

  小说作文 8

  《项链》这篇文章中的女主人公罗瓦赛尔,因为自己的虚荣心,不仅连累了自己的丈夫,还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毁掉了自己的美好时光。

  故事简介:罗瓦赛尔虽然长得漂亮,却嫁给了一个教育部的小科员,她穿得是那样的朴素。一次有人邀请他们夫妇俩去参加舞会,罗瓦赛尔不愿意穿着那样丑陋的衣服去参加舞会,于是用四百法郎订做了一件礼服,她发现自己的脖子上少了一条项链,便去找自己一个有钱的朋友福雷斯蒂埃借了一条项链,高兴的和丈夫一起去参加舞会……回到家以后,罗瓦赛尔发现项链不见了,焦急万分。他们找了许多珠宝店,终于发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找亲戚借了许多钱最后花了三万六千法郎买下了那条项链,为了还债,她付出了所有的青春。一次偶尔的机会她遇到了福雷斯蒂埃,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难,可福雷斯蒂埃惊讶的说,那条项链是假的,顶多只值五百法郎!

  我们千万不能像罗瓦赛尔那样虚荣,不然就会和她一样,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而毁灭自己的青春,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

  小说作文 9

  看着我手中的书,心想:要是我也能写一本小说就好了,不过,斜小说最重要的是坚持,我经常半途而废,写了小说也没什么用吧。想着,不禁叹了口气,“唉!”“想什么呢?”雨儿凑到我跟前问。“雨儿,我想写小说了,我看过的小说很多,我想写属于自已的小说,但我又怕我半途而废。”我把我心里所想的都说出来。“原来是这个啊!你想写小说的话我看好你哦!”雨儿为我加油鼓劲。我点点头。

  回到家,打开手机,继续阅读未看完的书。看着看着,我想写小说的的决定越来越强了。再看看群里,分享小说的,讨论下一章小说怎么写的,我也很想加入,可我根本没写小说。记得班长说过,书旗小说里可以写小说的,看到下载的人很多,我决定了,以后就在那里写了,即使很忙,每天也要写一章。我想写小说的心情越来越强。看着下载,25%很慢,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才下载完。我点开书旗小说,找了许久才找到写小说的在哪里。

  内容我都想好了,只是没有写。我开始码子,我打字速度不快,过了一个小时左右我才打完,点发布的时候我特别紧张“会不会不通过?”我犹豫了一会儿才点。审核还需要时间的,我不知道审核的时间是多久,上网查了查,有说一天的,三天的。我都不知道该相信哪个才好。

  趁还没有审核,我就去写作业了,写作业时,心不在焉,心里都想着小说。发呆了好久才回过神来。用了两个小时才完成作业。我迫不及待地点开书旗小说,看看我的小说通过没有。结果让我很兴奋,“通过了,通过了。”我欢呼起来。不过下一秒我就郁闷了,书的封面,简介还有男主角还没有想好,我绞尽脑汁,半天才想出那么一点。

  小说作文 10

  传说前往东边的预言之子,已经从这个永无宁日的世界觉醒。

  很久很久以前,那时侵犯世界的混世魔王,企图征服世界,可那时在密封的圣国的圣天使路西法,用尽了所有的力量,强行将它封印在自己身上,也有被混世魔王控制的机会。路西法倒了下去,在他临死前,他告知人们:虽然不知道,魔王,会什么时候复活,但我的转世他会再将它封印,记住它的肩上有圣羽印。圣国把圣天使的话语作为***,所以这事没有流传出去。

  圣天使的转世路西弗,生在利亚村的一个部落,因为部落的人见他肩上有个奇怪的印记,就以对待怪物似的的眼神看他,无奈家人将它养到5岁就流放了。

  一天,路西弗饿得无法忍受,就和小乞丐抢饭吃,4个小乞丐对路西弗大打出手,打得路西弗无法动弹。

  随后,路西弗身上出现了黑色的泡沫,正侵犯路西弗的身体,那正是混世魔王,他想乘机出逃,4个小乞丐慌了,然而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路西弗一把掏出大鸟,突突突突,诗歌乞丐死翘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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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400字优选【十】篇

  小说作文400字 1

  并不是说作文写得好就代表小说也写得好,阿荨在初二以前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以后要走什么样的路。那时她的成绩很好,前途应该会很光明——至少大多数人这样认为。

  初二时与小说结缘,应该是阿荨这一生中最快乐也是最痛苦的事了吧!

  看,写,投稿,然后杳无音讯;继续看,继续写,继续投稿……成绩的下滑,爸妈的失望,以及日渐茫然的心,像是在呓语,只有梦中的自己才瞳。

  颖是唯一一个还和阿荨来往密切的朋友。颖笑起来时总能让阿荨感觉自己其实并不孤单。每次写完小说后。阿荨都会迫不及待地拿给颖看,然后忐忑地等待着颖的评价,心情就像被男朋友带去见公婆一般忐忑。

  “这段挺好,主人公刻画得很好。”

  “情节太老套啦!要创新!创新!”

  “现在的人不喜欢看这种类型的,你要找准大众的口味……”

  颖的评价总是让阿荨感觉很纠结。难道小说也要挑口味吗?那些写得像于正拍的后宫剧一样、白痴又无病**的文章,才会有人喜欢吗?自己到底是要继续“清高”,还是应该为迎合别人的口味去写“好看”的小说?

  只是,连一篇小说都还没有发表过的自己,还没有资格想这些吧!

  小说作文400字 2

  参加你婚礼那天,我哭得肝肠寸断,看着你和她牵着手站在台上,我忽然有一种生不如死的折磨,我看着你身边的她穿着白的刺眼的婚纱,痛不欲生,我无法自控了,感性战胜了理性,终于,我冲了上去,冲向你身边的那个女人。我不允许任何人把你抢走,就算是我最好的姐妹也不行。

  我跪在地上求她,求她不要把你带走,不要把你从我身边抢走,她只是冷淡的瞪了我一眼,并踹了我一脚,我看着你,隔着我眼里的水雾,闪着晶莹的泪珠。我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我想你对我说:你还是爱我的,这场婚礼只是你用来骗我的把戏。我就一直抓着你的衣角哭,苦苦哀求,不停的道歉。可是当时的你,为何那般的泠酷无情,为何用力拨开我的手,叫人把我拖了出去。

  他们把我扔在街上,我哭啊,喊啊,他们看都不看我一眼,后来,我哭晕了过去。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梦见你回到了我身边。

  再醒来时,发现我在精神病院,我看见一个护士拿着一个巨幅照片捧了出去,听见门外一群医生的议论声。

  “这个小姑娘太严重了,翻出围墙去人家婚礼现场捣乱。来了五年多了怎么就不见好呢?”

  “早该把她随身携带着的那张照片拿走了整天对着前男友的遗照,是我我也不能好,成天睹物思人……”

  我头脑一整眩晕,隐约想起来,五年前,你死了,我疯了。

  小说作文400字 3

  侦探类的小说一向是最能吸引人眼球的。而柯南?道尔的作品《福尔摩斯探案集》,更是将其推向极至、

  初次看时,我对柯南?道尔的想象力报以惊讶。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对柯南?道尔的想象力到了崇拜的地步。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刻画得极具个性:瘦高的个子,脸部线条硬朗,学识渊博,善于分析推理,最重要的一点,他对名利丝毫不感兴趣。帮助一些初学的侦探,荣誉全归他们,破案时获得快感足矣。用某部电视剧中的经典台词来形容他是最恰当不过了:和内心的快乐与充实相比,功名利禄又算得了什么呢?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最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网 ,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头脑的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面对着死亡的威胁,福尔摩斯依旧义无反顾地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会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继续探索的脚步,而福尔摩斯就会坚持不懈地、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曾放过。正因为他有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接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正因为这种胜利来之不易,所以最后的凯歌才会更加动人、响亮。

  小说作文400字 4

  “很久很久以前,有个人,最后,他死了。”

  这真的是小说,不骗你!

  现在的小说是层出不穷,从长篇到中篇,再到短篇,最后是微型小说,越来越短,不知道这是文化的进步还是倒退。

  有人说,微型小说是种浓缩的精华。不错,确实是这样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微型小说都是!一味的去追求短和精,到最后变成了朦胧小说了。让人读不懂,不知道作者究竟要表达什么!

  现在的快餐文化也是很“风靡”。也许已经有很多人曾不止一次的说过这个现象,觉得我在此只不过是在“重复绿荫单调的歌曲”。是的,我的见解并不会比那些专家的好,但是我觉得是很有必要的!

  文化的发展越来越快,就像现在大学生谈恋爱,旧的未去,新的已来。在如此多元化的文化氛围中,怎能不迷失?又该如何去选择?

  也许有人要说,几百年后,这些“快餐文化”就会成为经典。也许吧,不过我想说这话的人一定是看不到这天的。我想我不能否认,“快餐文化”也有其好处,就像伟大的孔子的思想也并不是全都适用于我们!

  小说作文400字 5

  小说这种东西啊,分好几个类别,而我曾一度迷上那最最奇思妙想的——网络小说!我与它之间,还有个十分戏剧化的故事呢!

  我和它正式结缘,是因为金庸。那时在老爸的推荐下,我翻开了金庸的《笑傲江湖》,很快,那生动的剧情,靓丽的招数,鲜明的人物,将我吸引得如痴如醉,欲罢不能。在我‘没日没夜’的阅读下,我的“精神食粮”很快就吃完了,但我依旧不满足,听说,网络小说和金庸一样有趣,我一笑,“转战”开始!

  这次“转战”超级成功!《盘龙》令我浮想联翩,《星辰变》令我不得不暗暗为命运叹息,《斗破苍穹》让我感到了强者至上,《斗罗大陆》让我思绪万千……有了他们,我甚至放弃了最爱的游戏,手里只要一有ipad,我一定马上打开小说阅读,进入那充满幻想的世界……

  但是老爸老妈对我发布了一条禁令:开学后,不能再看网络小说!只能看名著!他们说,网络小说没有“营养”不值得浪费时间。这可愁坏了我!没有这“精神食粮”,我整天心里痒痒,恨不得拿一本电脑去学校!

  说来也怪,我离开网络小说,也是因为金庸。

  我放学回到家百无聊赖,又是随手抄起一本书又看。咦?是金庸的《倚天屠龙记》!我翻看了几页,这一翻不要紧!又是把我牢牢地吸引住了!

  这金庸全集可是名著,这一来,老爸老妈可就不能说我什么了,我这小书虫啊,又有的“啃”啦!

  小说作文400字 6

  我们有多少人是为自己真正的活过一次,选择一次,幸好我们还年轻,还有糊涂的理由,还有跌倒在爬起来的机会,还有未来可能的经历来教会我们爱自己;原来我们也带着面具,不是带个别人看的,是带给自己看的,这样才能说服自己接受自己不想接受的生活,不去打破我现有的生活规律,也许有一天我们也会经历一件事,它给我们面对自己的勇气,让后我们自此充满力量的生活,我们的幸福感会骤升。也或者我们依旧不愿面对自己,选择了逃避,我们也会坚强的生活着,为了家人,更或者为了朋友,我们失去了为自己的机会,它也许会再次到来,改头换面,可能是一次冲击心底的感情,也可能是置之死地而后生后生惊险历程,也可能最美好的东西即将失去而幡然醒悟。

  我们努力活着,努力争取,努力不被埋没,我们得到过也失去过。可是我们有没有静下下来仔细想清楚我们想要的是什么,怎样的爱情,怎样的工作,怎样的生活。也许我们最后还是没有得到,有一天还是可以笑着回忆,因为曾经我轰轰烈烈的争取了。

  *惯——可怕的东西,它蒙盖了我们心底的追求,当有一天有人出现来打破这个*惯的时候或许就是追求自我的时机了。

  小说作文400字 7

  江帆是如来佛祖的师弟,因为他,这声音从哪传了?当然是爸爸再念小说中的情节。

  不知从何时起,爸爸迷上了小说。他每天对手机爱不释手,早上醒来抱着手机看神仙;晚上手机抱道上下眼皮打架才肯睡觉;一日三餐也抱着手机看。一次,看着手机要夹菜,不料,竟把妈妈碗里的菜夹起来吃,也没有察觉。现在家里有了电脑,更是不得了了。

  不过,爸爸每一次看小说都冒着很大的风险,就算有神仙的庇护,也逃不过妈妈的火眼睛睛。这不,妈妈喊了一声:别看了,看了这么多章也没见你成仙人!坐在电脑前的'爸爸闻而不动。这时河东狮吼向爸爸袭来,妈妈提高了八度嗓音:别看了。这声音使爸爸的鼠标也很不情愿的关机了。可当妈妈一扭头,爸爸的手已经碰上了鼠标,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了那一章节。

  爸爸呀爸爸,你偶尔看看也可以放松一下,但不能成天到晚抱着看。这样你1。0的眼睛也熬不住;晚上睡得晚,早上起得早,身体熬不住;妈妈每天讲你,自尊心熬不住。爸爸你看小说也要适可而止,可不要走火入魔呀。

  小说作文400字 8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完美无缺的。动物小说作者沈石溪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他的动物小说系列生动详细地介绍了动物的生活*性,比如《斑羚飞渡》中,斑羚被猎人包围,年轻力壮的斑羚借助老斑羚的力量飞到另一块悬崖上,最终化险为夷。斑羚顾全大局,牺牲小我,才使斑羚群免遭灭绝。再比如《红飘带狮王》讲述了狮子如何从低等狮子成为令人敬畏的狮王,它能登上狮王的宝座,是因为它有坚强的意志,遇到困难积极面对,不畏惧不退缩,成为笑到最后的赢家。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具有吸引力的。每当到书店,我都直奔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专区,缠着爸爸给我买,我成了书店的常客,新到的小说,我都会先睹为快,家中的藏书有五分之二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系列。因为我喜欢读书,尤其是动物小说,所以我的写作水*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我的文章多次发表在《博兴报》、《快乐日记》、《快乐作文与阅读》和《作文网》上,这也更坚定了我多读书的信念。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真实的。作者沈石溪为了观察小老虎的生长发育,曾深入虎穴;为了观察母狼在生小狼时,没有公狼捕食和陪伴的情况下该怎么办,他曾披着狼皮进入狼穴;为了观察小熊,他曾冒着生命危险进入熊洞,……这就是沈石溪能把动物小说写得真实细致的原因。

  读好书,好读书,我们才能增长才干。“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万里路非常困难,但是读万卷书却相对容易,只有破万卷,才能下笔如有神。

  小说作文400字 9

  荣誉呀,是我的老妹儿。

  她刚上一年级,矮矮的个子,小小的眼睛,按说不会很突出,但她可是我们班的“名人”自从她上了学,就以她那独特的声音,征服了我们班。

  别看她名儿叫荣誉,她可也得过不少荣誉呢!我下面就给大家说说吧!

  这是她的第一个荣誉。记得她小的时候,妈妈就把她送到舞蹈班学舞蹈,她四岁时和她的伙伴就得过舞蹈比赛幼儿组的一等奖,她在台上的一招一式让我这个有五年舞龄的姐姐都不得不佩服。她一会翻个跟头,一会又劈个叉,一会又扭起了屁股逗得台下的大人们乐的前俯后仰。到主持人公布获奖的是我妹妹的时候,她笑开了花儿,

  跌跌撞撞的跑上台领奖。还没到呢就摔了不下5个跤了到了台上她那爱表演的细胞又捣开了鬼,说的很热闹,把主持人都说怕了。这就是她刚懂事时的“荣誉”

  上学了,她的“荣誉”依然不可计数。学前班她就以第一名升进了一年级,在一年级时,他又连续几次获得“三好学生”奖状。还在**下的讲话中演讲。这些荣誉

  我妹儿从来没当回事儿,不过,这次她可得到了不小的“荣誉”呢!就是受到了我们班的青睐,因为她在学校渐渐出名,我们班就那他当“荣誉”看。她在我们班受到欢迎后,心里别提多高兴了。因为她就爱吃,所以我们班的同学经常给她买好吃的,她有个不高兴吗?

  不过,说到这儿就跟你们说一个秘密吧!我的妹妹为了我的同学喜欢他,经常用甜甜的声音说话,就这样我们班才真正把她当做我们班的“荣誉”看

  小说作文400字 10

  很喜欢郭敬明,和你喜欢他的作品《小时代》,从小四的作品中我能感受到那些人和事是那么真实,我完全走进故事中,被故事吸引着。

  我不知道在小四心中,对于这个世界、对于这个城市,到底是一个怎样的看法。但是我可以从小时代中看到,这个物欲纵横的世界的最最深层的一面。

  或许都是那样,在我们眼中,世界是纷扰的、城市是肮脏的,因为有人类的存在,有人类肆无忌惮地创造一些这样那样的欲望和情绪。小四其实描写上海的时候,我没有看到更多新的东西。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城市也就是那样了,这个世界也就是那样了——我们也找不到更好的词汇来描绘它,就像我们找不到更好的心态来面对这个世界一样。我所能感受到的,是小四用最俗的笔调去描绘的上海,我从这些落入俗套的描写中,能够深刻地向城市的内部去感知。我看到的是,一种*凡下,最最不*凡的黑暗。(.)

  驾驭一个角色到收放自如的地步,这是需要历练的。而小四在小时代中驾驭的角色,一个又一个,繁多却不显杂乱。每一个都是那么鲜明,每一个都觉得是活生生的,每一个都仿佛我们眼前一样。至于那些角色与角色之间的揣度,我也不知道我到底该怎么去概括和形容。

  善变的、不可思议的、嚣张的、荒谬的,甚至是一时间难以接受的。这本书里都有。还有就是,可以让你会心一笑的。

  小四的《小时代》是我开启梦想的大时代。


小说作文优选【十】份(扩展2)

——科幻小说作文300字优选【十】份

  科幻小说作文300字 1

  美国*代著名科幻小说家弗里蒂克·布朗曾写过一篇就目前来说堪为世界上最短的科幻小说。把它译成现代汉语恰好是25个字仅仅只有一句话: 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尽管只有一句话,但它同样具备了小说的特点。就小说的三要素而言,有人物(一个人)、有情节(一个人独坐,听到敲门声)、有环境(仅有一人的地球上的某房间里)。科幻,重在科学幻想,其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擅长夸张、制造悬念,给读者设置自由而广阔的联想、想象等思维空间。这25个字促使读者追究、探求的问题太多了——

  地球上怎么会只剩下一个人?其他人都到哪里去了?是去往别的星球还是都死了?如果死了是因为什么而死的?既然地球上仅剩一个人,那么敲门的又是谁呢?是人类,是外星人,还是其它高智能的动物?这最后一个人是否去开门?开门后将看到什么?如果是外星人,他们能够通过语言来沟通彼此的情感吗?……最后故事又将会怎样发展?……总之,将会使每个读者都产生多维而丰富的联想和想象,有一百个读者,就会有一百个关于“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的故事。

  科幻小说作文300字 2

  少年的我们是充满些幻想的,我们应该抛开那些无尽的琐事的困扰,舒展开那被学*、考试束缚得透不过气的心胸,张开你幻想的翅膀。

  人,应该面对现实,但不能没有幻想。因为,无论是谁,总该有梦,总该有希望。希望是光明的,梦是七彩的。幻想是清醒的',是不管能否实现的希望。

  处于绝境时的一个幻想,也许能增添一股面对困难的勇气;童年时的一个美丽的梦幻,也许能会主宰你一生的命运。

  幻想是诗人的。“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我欲乘风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若不善于幻想,拿来这样洒脱浪漫的情调?

  幻想是科学家的。要不,那有“哥德巴赫猜想”、“板块运动假说”?

  文学和科学用幻想联系起来,就有了科学幻想小说。

  幻想也使音乐家的、美术家的……它可以属于每一个人,只要你愿意拥有。

  天地永恒,自然界瞬息万变,引起人们无穷无尽的幻想。幻想是人类智慧的表现,幻想有可能成为现实。

  朋友,让你的思绪自由地驰骋吧,让你的遐想展翅飞翔吧!这样,我们会生活得更轻松,更飘逸,也会更辉煌!

  科幻小说作文300字 3

  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咚咚咚。”

  地球上最后一个人——七叶,大吃一惊,一头雾水,心想:怎么可能?地球上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了吗?哪来的敲门声呢?难道......是......鬼吗?

  “咚咚咚咚......”敲门声还在继续,而且越来越急促。

  七叶咬了咬牙,还是起身去开门。“还会怎么样呢?这里已经没有人了,即使不死,我也不愿意一个人孤独下去,倒是希望妖魔鬼怪尽早夺了我的生命。”

  七叶擦去手中的汗,握住门把,快速地打开了门。没有犹豫,只因绝望,因绝望,所以没有什么是值得他犹豫的了。

  门外,什么也没有,只是一片荒凉,无尽的荒凉。

  这时候,他的面前出现了一朵紫色的小花,小花的颜色是多么地美丽。七叶蹲下身子,用手轻轻地抚摸美丽的花瓣。

  此时,一束阳光普照大地。七叶缓缓地站了起来,暖暖的东西划过七叶的脸颊,人从未有过这样舒服的感觉。

  等待他的,会是天堂的幸福?还是地狱的险恶?谁知道呢?

  科幻小说作文300字 4

  在未来的时间里,被界青少年誉为最发达的公园,就是科幻公园。

  本公园通道两旁的布置也是独具匠心的,每隔十米就设置一个科幻人物模型。它们不仅仅是一种摆设,而且还有一些实用功效,有的能提供饮料和水,有的能当公园的导游,有的则是公园的监视系统中的一个环节。

  除了这些,本公园还保留了一些传统文化。在本公园中心,一条巨龙腾空而起,龙的头部是一个旋转的观赏厅。你可以鸟瞰整个科幻公园;而龙的四条腿则是琴,棋,书,画馆;而龙的五脏则分别在演示着中国古代的四大发明和中国的国粹。当然了,这些都是电脑控制的,里面的人物也全部都是仿真人的机器人。

  以上只是本公园的一部分,还有科幻影院,动物王国,太空城堡等许多景点没有介绍,但我可以告诉你的是,您肯定会觉得游览本公园是不虚此行的。

  科幻小说作文300字 5

  人类的科技越来越发达,作为人类的日常用品和工具之一。电脑也要大有不同啦!瞧!从时光机中穿回一个未来的电脑。

  刚看到它的`外貌,你也许会说:“咦,这不是跟现在的笔记本电脑一样吗?”那你就错了!瞧瞧,这说明书上说出的功能,比现在的电脑先进几十倍呢!它有一个类似于耳机的东西连接电脑,但其实他并不是耳机,而是电脑接受你脑电波的专用仪器。当你带上它,你心中所想的让电脑做些什么,它就全知道了,用不找你再去手动操纵。这样既省时,又省力。比如家里的地没扫,你有没时间打扫卫生,你只要向电脑传送指示,它便会智能操作扫把、拖把……让它们自行打扫。哦?什么?你担心电脑太大,不便携带?这你就不用担心了。那时的电脑可以像孙悟空的金箍棒,变大变小随你控制。最小可以缩成一块5号电池那么小呢!不过未来的电脑简直是万能,厂家担心,要是这样下去,人类会变得越来越懒,导致四肢退化,所以,如果五天电脑都没有接收到你正在运动的信息,它便会**两天呢!

  怎样,这未来的电脑你还满意吗?

  科幻小说作文300字 6

  少年的我们是充满些幻想的,我们应该抛开那些无尽的琐事的困扰,舒展开那被学*、考试束缚得透不过气的心胸,张开你幻想的翅膀。

  人,应该面对现实,但不能没有幻想。因为,无论是谁,总该有梦,总该有希望。希望是光明的,梦是七彩的。幻想是清醒的,是不管能否实现的希望。

  处于绝境时的一个幻想,也许能增添一股面对困难的勇气;童年时的.一个美丽的梦幻,也许能会主宰你一生的命运。

  幻想是诗人的。“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我欲乘风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若不善于幻想,拿来这样洒脱浪漫的情调?

  幻想是科学家的。要不,那有“哥德巴赫猜想”、“板块运动假说”?

  文学和科学用幻想联系起来,就有了科学幻想小说。

  幻想也使音乐家的、美术家的……它可以属于每一个人,只要你愿意拥有。

  天地永恒,自然界瞬息万变,引起人们无穷无尽的幻想。幻想是人类智慧的表现,幻想有可能成为现实。

  朋友,让你的思绪自由地驰骋吧,让你的遐想展翅飞翔吧!这样,我们会生活得更轻松,更飘逸,也会更辉煌!

  科幻小说作文300字 7

  少年的我们是充满些幻想的,我们应该抛开那些无尽的琐事的困扰,舒展开那被学*、考试束缚得透不过气的心胸,张开你幻想的翅膀。

  人,应该面对现实,但不能没有幻想。因为,无论是谁,总该有梦,总该有希望。希望是光明的,梦是七彩的。幻想是清醒的,是不管能否实现的希望。

  处于绝境时的一个幻想,也许能增添一股面对困难的勇气;童年时的一个美丽的梦幻,也许能会主宰你一生的命运。

  幻想是诗人的.。“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我欲乘风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

  若不善于幻想,拿来这样洒脱浪漫的情调?

  幻想是科学家的。要不,那有“哥德巴赫猜想”、“板块运动假说”?

  文学和科学用幻想联系起来,就有了科学幻想小说。

  幻想也使音乐家的、美术家的……它可以属于每一个人,只要你愿意拥有。

  天地永恒,自然界瞬息万变,引起人们无穷无尽的幻想。幻想是人类智慧的表现,幻想有可能成为现实。

  朋友,让你的思绪自由地驰骋吧,让你的遐想展翅飞翔吧!这样,我们会生活得更轻松,更飘逸,也会更辉煌!

  科幻小说作文300字 8

  我们班的一位同学借给我一本科幻小说,我看了之后,求知欲越来越强烈了,从此我迷上了科幻小说,而且如醉如痴、废寝忘食。

  每天我都会以最快的速度做完作业,然后一头钻进科幻小说那神奇的世界。在学校的时候,我会利用课余时间来看书,而且争分夺秒,不放过一点时间。为了能读更多的书,我经常一边看书,一边练*我看书的速度。而且一看,看到晚上八九点钟,有时会忘记吃饭,有时会忘记睡觉,如醉如痴。你不信我对书有这样痴迷?那我就向你说说看书的事吧!

  在去年寒假的一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科幻小说。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立刻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到了中午该吃饭了,我的`肚子已经在叫了,我却一点儿也没察觉,仍然陶醉在科幻小说的奇妙世界里,享受着书中无穷的乐趣。直到爸爸上楼在我耳朵旁连叫几声我才缓过神来,下楼吃饭。吃完饭又投入了书中享受书中的乐趣。到了晚上九点钟,我还在看书,一点睡意也没有,而且一点也不知道该睡了。我还在书中尽情地享受,不知不觉已经十二点了。

  这就是我对科幻小说如醉如痴的热情和对知识的求知欲。

  科幻小说作文300字 9

  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咚咚咚。”

  地球上最后一个人——七叶,大吃一惊,一头雾水,心想:怎么可能?地球上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了吗?哪来的敲门声呢?难道......是......鬼吗?

  “咚咚咚咚......”敲门声还在继续,而且越来越急促。

  七叶咬了咬牙,还是起身去开门。“还会怎么样呢?这里已经没有人了,即使不死,我也不愿意一个人孤独下去,倒是希望妖魔鬼怪尽早夺了我的生命。”

  七叶擦去手中的汗,握住门把,快速地打开了门。没有犹豫,只因绝望,因绝望,所以没有什么是值得他犹豫的了。

  门外,什么也没有,只是一片荒凉,无尽的.荒凉。

  这时候,他的面前出现了一朵紫色的小花,小花的颜色是多么地美丽。七叶蹲下身子,用手轻轻地抚摸美丽的花瓣。

  此时,一束阳光普照大地。七叶缓缓地站了起来,暖暖的东西划过七叶的脸颊,人从未有过这样舒服的感觉。

  等待他的,会是天堂的幸福?还是地狱的险恶?谁知道呢?

  科幻小说作文300字 10

  科学童话与科幻小说、科幻故事的共同之处在于“幻想”。这三类中,不管是哪一类作品,倘若缺少“幻想”,这个作品就会注定失败。

  但科幻小说、科幻故事的“幻想”主要表现在内容上,而科学童话的“幻想”则表现在形式上。我们可以看到有些常人体科学童话,由于童话特点不足,以致看起来仍像科幻小说或科幻故事。原因是人物和环境太“实”,缺乏一定的“变形”。正如漫画作品一样,如果把人物或动物画得太实,而未进行夸张、变形,那么,所画的作品就会变成一般的动物画或人物画。试想,漫画家把《白雪公主》中的小矮人画成普通的胖老头,把《米老鼠和唐老鸭》中的米老鼠、唐老鸭、小狗普拉托画成我们常见的老鼠、鸭子和狗,那么,那些“形象逼真的”的“人物”也就毫无可爱之处,无法吸引读者了。

  在拟人体科学童话中,这种困难似乎要少些。因为,在这类作品里,“人物”是动植物或一些无生命的东西,跟科幻小说、科幻故事的区别是一目了然的。


小说作文优选【十】份(扩展3)

——小说项链续写作文优选【十】份

  小说项链续写作文 1

  “唉!我可怜的玛蒂尔德!可是我那一挂是假的,至多值五百法郎!”佛来思节夫人抓住玛蒂尔德路瓦栽的手感动地说。

  玛蒂尔德一听,愣住了。她花了十年时间,这十年里,她刷洗杯盘碗碟,用肥皂洗衬衣洗袜,常常为了五个铜子的书稿,抄写到深夜。为了挣钱,受尽嘲骂,一个铜子一个铜子地节省下来

  十年的岁月,不仅磨粗了她那粉嫩的手指,更重要的是带走了她所梦想的生活。结果,却告诉她:摧毁她一切的,居然是一挂只值五百法郎的假项链!

  玛蒂尔德扬起一丝苦笑,抽离了她那双被佛来思节夫人紧握的粗糙之手,落寞地转过身,喃喃自语道:“我为什么就没有看出来,佛来思节夫人会这么爽快地答应借我,我应该想到才对啊,之后,就不会因为偿还债务而变成这样。如果没有变成这样,那我的生活会比佛来思节夫人还好”玛蒂尔德那瘦小单薄的身影,很快消失在佛来思节夫人的视线中。

  “妈妈,那位叫玛蒂尔德的阿姨,知道项链是假的之后,为什么是这个反应呢?”佛来思节夫人那聪明伶俐的女儿正拉她的衣角,眨巴着大眼睛望着佛来思节夫人。

  佛来思节夫人,抚摸着她女儿的头发说:“等你长大了就会明白了。”说完,便拉起她女儿的小手消失在公园的另一边。


  小说项链续写作文 2

  罗瓦塞尔太太听后,心瞬间沉到最底端。她用力推开福雷斯蒂埃太太,看看手中得项链,它依然是充满光泽,在阳光下一闪一闪,极为美丽。但她又把目光移到了她那双粗糙得手上,目光立刻暗淡下来,想到自己这十年来为这条无用得项链,失去了青春,是去了美丽。她的泪水不禁从心底涌了出来。

  “我可怜的马蒂尔德!我该怎么说呢?都是我不好,没有把真相在十年前告诉你,让你受这么多非人的遭遇。我真是很痛心呀!”福雷斯蒂太太低着眉头,伤心地望着罗瓦塞尔太太说。但罗瓦塞尔太太根本没有听进去,她仍然被困在那悲伤的大牢房中,她恨上帝为什么要如此捉弄她,她原本美丽动人的容貌还没来得及被众人欣赏。羡慕,就被这无情的项链破坏了。她怎么肯那么容易恢复精神呢!突然她到在地上。

  她醒来时,身边已不是福雷斯蒂太太,是自己的丈夫。她立刻想起之前的事,忙着要说给丈夫听,罗瓦塞尔就先说了一句:“不要说了,我都已经知道。其实这样也好啊,我们以后不再住简陋破旧的房子,你也可以买些称心的首饰。不对吗?好了!你也不要太悲伤,福雷斯蒂太太是个好人,她对此深感抱歉,除了要把项链还给我们还要给你四万法郎。”罗瓦塞尔太太一惊便大摇着头说:“那怎么可以,我不能要她的钱。”也正在这时,福雷斯蒂太太敲敲门小跑*来,连忙握住罗瓦塞尔太太的手说:“不要这么说,你无论如何也要把这钱收下。或许是觉得太少了?”“不不,不是!”“你也该明白,你那青春。容貌可不是这四万法郎所能给予的。这事我又错再先,我会愧疚一辈子的。”“不,是我太在乎外表,太在乎面子。也太沉迷于殷勤献媚。阿谀奉承。我不该把那丢项链的事告诉你也是为了面子而隐瞒起来。我早该明白自己会这样的,一旦越出界,就难以弥补。我还有什么理由收下你那不合逻辑的三万法郎呢?”但福雷斯蒂太太没有被说服,她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大纸包并说:“我这几个月要到外国旅游可能要很久才回来看你,你要注意身体啊!”说完急冲冲地跑出去。“不要走啊!你让她回来。”罗瓦塞尔太太急忙叫丈夫去追福雷斯蒂太太,但他一出门就不见她的踪影。

  罗瓦塞尔提着一些皮袋,她太太手中也拉这一个皮箱再旁走着。她太太突然问他:“你是否觉得我老了?”罗瓦塞尔微微一笑,深情地说:“不,我觉得,你没有那项链的束缚,比以前更美了。”

  小说项链续写作文 3

  马蒂尔德看着朋友的嘴张张合合,却只感到自己如旋转着跌入深谷,什么也看不见。

  “我以为一切都还清了,都随着这十年逝去了,为什么是假的?为什么只值五百法郎!”她似在跟夫人说,又似在和另一个自己喃喃说道。

  “马蒂尔德,我把项链还给你……你怎么了……”夫人拉住她极度苍白的手,路上的行人投来诧异的目光——一个穿着珍贵皮草的女人拉住一个穿着粗糙的外套的农家妇女。开始有人站在街道旁边戏谑地说:“进城里来的老鼠!”

  她看向四周,十年前的舞会上,这些上流社会的任务纷纷邀她共舞,给她鲜花,而舞会后她披着普普通通的大衣,急急地上了一辆再寒碜不过的马车,躲着那些人的眼光。今天,她如最狼狈的狗在街上目光呆滞地走,连小孩子也停下来看她笑话。

  “再见,夫人,我最亲爱的朋友。”她裹紧不再丰腴的身体。

  “马蒂……”

  “走吧走吧,有舞会就好好玩。”

  接着,她就像醉醺醺的流浪汉东倒西歪地走。有人要扶她,她摆摆手;有人责备她撞上自家的猫,她眯起高强度劳动后疲劳的双眼:“先生!猫会死去的,那样你会心疼你在它身上花掉的钱!”有人踹她,她在准确无误地被击中的同时跳开去,念叨着:“五百法郎……三万六千……你知道吗?我其实是个年轻又漂亮的女孩……很多人问起我的名字:‘马蒂尔德’真是上帝赞美的名字……我会过上体面的生活。我会跟你们一样,会不断地接受到舞会的邀请函,而不需要干着小职员的丈夫苦苦乞求!”

  推开家门,丈夫递给她一碗肉汤,然后愁眉苦脸地坐在床沿:“我下岗了,我们以后的生活没有着落了!”又恼怒地说:“你上哪去了,这么晚才回来!”

  她也怒目圆睁:“上哪去!那些官员们,上校们,公爵们巴望他们华丽端庄的妻子拓宽上层社会的圈子!而你呢!为什么要我去借项链!”

  两人都沉默了。

  许久,丈夫缓缓起身:“我休息去了。我的身体告诉我,它已经极度厌倦重负荷的劳动了。”

  这天夜里,邮递员皱着眉头扔进一封信。是在外地上学的女儿寄来的,信上急切地要求再寄些钱去那。不然,校长就要开除她了。

  他们不能再说些什么了,绝望使他们冰冷。

  小说项链续写作文 4

  可怜的玛蒂尔德晕倒了。

  玛蒂尔德醒来后,她的朋友伏来士洁太太对她说:“玛蒂尔德,你的诚实让我非常感动,所以我决定收你500法郎,然后你就可以把你的真项链拿走。”

  一小时后,玛蒂尔德带着500法郎来到了伏来士洁太太家。经过一番讨论后,玛蒂尔德拿回了花费了她十年心血的项链。临走时,伏来士洁太太给了她一份舞会的邀请函。并说道:“这个舞会是为了纪念十年前的那场舞会,时间,地点都在邀请函上,一定要记得去啊。”

  回家后,玛蒂尔德欣喜若狂地拿出了十年前的旧礼服,它是一样的光鲜亮丽,美丽动人。马蒂尔德心想:“我有着真的钻石项链,我在舞会上一定是最美丽动人的那一位。”

  到了舞会的那一天,玛蒂尔德看到了邀请函上的地点竟然是曾经的那个舞会的地方。带着曾经的项链(一模一样的),穿着曾经的礼服,有着曾经的回忆去赶赴舞会。

  舞会上,玛蒂尔德兴高采烈地向其他人炫耀自己的真钻石项链,她甚至还满口答应着其他人想借这项链的请求。当玛蒂尔德在和部长共舞时,她觉得有点不舒服,但毕竟是和自己丈夫的上司共舞,所以不好暂停。幸好,这种不舒服只是一瞬间的。

  舞会在曼妙的时光中还是落下帷幕了。玛蒂尔德在和伏来士洁太太同乘一辆马车。伏来士洁太太问玛蒂尔德的项链在哪里?因为伏来士洁太太没有在玛蒂尔德的脖子上看到她的项链,而玛蒂尔德今天是肯定带了项链去舞会的。

  玛蒂尔德突然觉得天旋地转起来。她不敢确信地摸了摸自己的脖子,那儿的确没有项链,像十年前一样,她又沉入了自己深深的悲哀里,瞳孔凝滞,啊,十年的心血化为乌有了……

  小说项链续写作文 5

  “轰!”顿时,天上乌云密布,电闪雷鸣。倾盆大雨从空中倒了下来。淋湿了马蒂尔德的衣裳。

  听了佛来思节夫人的话,玛蒂尔德如被冰雪,她没有再说一句话,一个人失魂落魄的往回走。

  回到家,看见丈夫,就大哭起来,边哭边叫:“亲爱的,你知道吗?那串项链是假的!你知道吗?那串项链是假的。”路瓦栽不知怎么回事,迷惑不解地问:“怎么了,亲爱的?什么是假的?”路瓦栽夫人解释道:“就是我从佛来思节夫人那借的那条项链,是假的,是假的!”并把路上的情形告诉了他。“啊?!”路瓦栽先生不相信,于是他找到佛来思节夫人证实这件事。结果这件事是真的。

  马蒂尔德十分失落,整天躺在床上想着什么。路瓦栽看她如此的伤心,总是想办法让她开心,并开导她。过了几天,马蒂尔德突然从床上蹦起来,兴奋的对丈夫说:“我想通了!是这串假项链使我懂得了生活,让我在这十年里,没有虚度光阴,过得充实而快乐。所以,我要感谢它。要更努力的生活。”

  路瓦栽先生很高兴,于是他们夫妻俩都振作了起来。靠自己的双手,打拼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又过了5年,他们家经济状况明显改变,马蒂尔德过上了以前只能在梦中才能过的生活。并为路瓦栽生出了一对龙凤胎。从此,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项链续写作文 6

  唉!我可怜的玛蒂尔德,那挂项链是假的……

  佛来思节夫人急忙对玛蒂尔德说:“我后悔十年前没有告诉你,这条项链是假的。我更没有想到这条项链,让你付出了十年,你能原谅我当年没告诉你吗?”当然原谅你了你没有错,是我的虚荣让我付出的代价。佛来思节夫人,把戴在膊子的项链递给她。

  玛蒂尔德接过那条项链发抖,这不属于我!这条项链本应该属于你,是你和路瓦栽先生用十年的光阴换来的,属于你们拿着。她听了佛来思节夫人的话,把自己不知道属于不属于她的项链回家了。回到家中路瓦栽先生迟疑的问:“你怎么啦,这么高兴?”玛蒂尔德告诉了事情的缘由,他听了并没有像玛蒂尔德那样高兴。而是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相信这一切是真的。路瓦栽夫人把精致又美丽的盒子打开,把项链递给他手抖着。路瓦栽没有看项链,他看了看他身旁最美的妻子。他不仅仅是心痛,还有说不出的爱。他一手搂住永远最美的妻子,他们没有哭,眼里还是盈着泪。他们商量把项链当掉,把钱分为俩部分。

  一部分给需要帮助的人,另一部分留给了自己。时间转眼十年过去了,玛蒂尔德她们美丽又乖巧的女儿,已经六岁了。玛蒂尔德早就忘记了,当年在她,心目中最美而又激动的舞会,她早已忘却。相反她认为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有丈夫陪伴、有女儿惦记。那条项链早已不知道去了哪里?从此,玛蒂尔德一家人再也没有提起过,这条项链就这样消失了。

  小说项链续写作文 7

  "唉!我可怜的玛蒂尔德!可是我那一挂是假的',至多值五百法郎!……"(以下开始):

  可怜的玛蒂尔德一听到这句话立即昏天旋地起来,天像是要塌下来一样。她抓住佛来思节夫人:"我的天哪,那项链,我的青春哪,赔我,赔我……"话未说完便昏了过去,不省人事。

  冥冥中她又觉得自己回到了那个宴会,戴着真正的钻石项链,疯狂地旋转着。这时,一为女宾走来,"她一定是忌妒我的美貌,"她想。这个女宾走上前,说:"夫人觉得好些了么?"这时玛蒂尔德才知道自己身在医院的病床上。

  珍妮说要不我给你钱要不我把项链还给你.而.玛蒂尔德选择了钱.

  她戴着项链回家去。路上她心想:"我总算拥有一条自己的项链了。"但是,当她丈夫知道她选择的不是钱,便破口大骂:"你这笨蛋!难道钻石项链能使你填饱肚子?你戴着它活一辈子吧!

  马蒂尔德彻底绝望了。但是,她宁可沿街乞讨也不愿卖掉项链,更不愿不择手段地生活下去,这是她一生的信念,她自信这一生并不欠别人什么。

  不久她就自杀了。

  小说项链续写作文 8

  想不到我的那串假项链,竟然把你从一个美丽、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人变成了这样。我恨自己当初为什么不告诉你这项链是假的!我真的很对不起你啊!

  让娜,算了,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现在再谈起来已经没意义了。假如当初不是因为你借我一条项链,我也不会去参加那次舞会,那风光一时的欲望全靠你的那条项链帮助我实现。我既然借了你一条项链。自然有义务完璧归赵,而且当时你并不强迫我要哪条,是自愿地让我自己选的。就当我自己倒霉,选中那条让我一见钟情的假项链,是我自己眼光铸成的大错。

  至于那条项链,是你付出了十年的时间所买回来的,它使你人老珠黄了。难道你不恨它吗?不想拿回自己的东西吗?

  算了,那条项链,我送给你了,就已经属于你了。这项链现在对于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利用价值了。它现在只能给予我悲伤,不能还我当年的风采啊!这条项链送给你,就当帮我忘记这痛苦吧。所以,你受之无愧,你就当这是你原来的那条链子吧!

  可是,你想不想变回以前的样子啊,就像现在的我,那么幸福啊?你只要把这么名贵的项链给卖了,用这些钱来重新把自己装扮一下,一定会变回以前那样的'。算了,十年的磨练,使我不得不向命运低头了。以前为了炫耀自己,才会铸成今天的大错,我怕了,不想再发生同样的事情了。我现在的生活比以前更充实了,我满足了。我不想再多要物质上的美丽了,只要有精神上的美丽,我就足够了。

  好吧!那算了,既然你这样说我再劝也是没用的。总之,先谢你了。以后,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地方,你尽管出声,我一定会帮助你的

  好的,我们还是好朋友,那我就心满意足了。

  小说项链续写作文 9

  “什么?你说你那一挂是假的?”玛蒂尔德得意的神情顿时僵在了脸上,“不可能,你怎么会戴假项链?你一定搞错了,一定是搞错了!”

  “哦,我可怜的玛蒂尔德,你当时为什么不告诉我呢?为了那挂假项链,这十几年你是怎么生活的啊。”佛来思节夫人看着玛蒂尔德怜惜地说道。

  “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玛蒂尔德仍不愿相信的喃喃自语着,像是在说服着佛莱思节夫人。

  佛莱思节夫人看着玛蒂尔德这样,不由害怕起来,于是她哄着玛蒂尔德说道:“对,有可能我搞错了,让我回去再仔细瞧瞧,你看天色也不早了,我先送你回去吧!”一边说着,一边扶着已有些神智不清的玛蒂尔德回了家。

  到了家,路瓦栽看着这样的'玛蒂尔德,下了一大跳,当佛莱思节夫人告诉她缘由后,他更是吃惊不少,而这是的玛德尔德却坐在桌边,仍不停地在喃喃自语着。路瓦栽叫了她一声,她像见到救星似的,拉着路瓦栽不停地说道:“这怎么可能,佛莱思节的那挂项链怎么会是假的呢……”他们请来了医生,医生看后也无能为力,只说受了刺激,让她好好休息。

  佛莱思节夫人觉得过意不去,第二天把那挂项链还给了路瓦栽说:“没想到那挂项链给你们带来了这么多麻烦,玛蒂尔德到现在还神志不清,你看这挂项链会不会对玛蒂尔德有些帮助呢?”于是他们把项链给了玛蒂尔德。玛蒂尔德看见项链,开心极了,“是不是又有人邀请我们去参加舞会啊,这次我会小心地,不会把项链弄丢了。”可一会儿她又说道,“珍妮说我上次弄丢的那串项链是假的,你说那怎么可能呢……”

  于是,玛蒂尔德每天就带着那挂项链,穿着那件去舞会穿的衣服在屋子里跳着舞……

  小说项链续写作文 10

  罗瓦塞尔太太听后,心瞬间沉到最底端。她用力推开福雷斯蒂埃太太,看看手中得项链,它依然是充满光泽,在阳光下一闪一闪,极为美丽。但她又把目光移到了她那双粗糙得手上,目光立刻暗淡下来,想到自己这十年来为这条无用得项链,失去了青春,是去了美丽。她的泪水不禁从心底涌了出来。

  “我可怜的马蒂尔德!我该怎么说呢?都是我不好,没有把真相在十年前告诉你,让你受这么多非人的遭遇。我真是很痛心呀!”福雷斯蒂太太低着眉头,伤心地望着罗瓦塞尔太太说。但罗瓦塞尔太太根本没有听进去,她仍然被困在那悲伤的大牢房中,她恨上帝为什么要如此捉弄她,她原本美丽动人的容貌还没来得及被众人欣赏。羡慕,就被这无情的项链破坏了。她怎么肯那么容易恢复精神呢!突然她到在地上。

  她醒来时,身边已不是福雷斯蒂太太,是自己的丈夫。她立刻想起之前的事,忙着要说给丈夫听,罗瓦塞尔就先说了一句:“不要说了,我都已经知道。其实这样也好啊,我们以后不再住简陋破旧的房子,你也可以买些称心的首饰。不对吗?好了!你也不要太悲伤,福雷斯蒂太太是个好人,她对此深感抱歉,除了要把项链还给我们还要给你四万法郎。”罗瓦塞尔太太一惊便大摇着头说:“那怎么可以,我不能要她的钱。”也正在这时,福雷斯蒂太太敲敲门小跑*来,连忙握住罗瓦塞尔太太的手说:“不要这么说,你无论如何也要把这钱收下。或许是觉得太少了?”“不不,不是!”“你也该明白,你那青春。容貌可不是这四万法郎所能给予的。这事我又错再先,我会愧疚一辈子的。”“不,是我太在乎外表,太在乎面子。也太沉迷于殷勤献媚。阿谀奉承。我不该把那丢项链的事告诉你也是为了面子而隐瞒起来。我早该明白自己会这样的,一旦越出界,就难以弥补。我还有什么理由收下你那不合逻辑的三万法郎呢?”但福雷斯蒂太太没有被说服,她从手提包里拿出一个大纸包并说:“我这几个月要到外国旅游可能要很久才回来看你,你要注意身体啊!”说完急冲冲地跑出去。“不要走啊!你让她回来。”罗瓦塞尔太太急忙叫丈夫去追福雷斯蒂太太,但他一出门就不见她的踪影。

  罗瓦塞尔提着一些皮袋,她太太手中也拉这一个皮箱再旁走着。她太太突然问他:“你是否觉得我老了?”罗瓦塞尔微微一笑,深情地说:“不,我觉得,你没有那项链的束缚,比以前更美了。”


小说作文优选【十】份(扩展4)

——契诃夫小说读后感优选【十】篇

  凡卡无法忍受,写信给爷爷,告诉爷爷自己的学徒生活多么悲惨,哀求爷爷带他回家。读到文章最后,我知道深深地同情凡卡,更为凡卡连回到乡下爷爷那这个小小的愿望不能实现而悲哀。

  读完这篇课文后,我不仅同情凡卡,也非常痛恨那个鞋店老板,痛恨那个黑暗的沙俄時代。我所生活的时代这个社会让我想象不到沙俄统治下的资本主义社会是如此的黑暗。因此,每当想起凡卡的悲惨生活,我才感受到自己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也为自己以前不懂得珍惜现有的幸福生活而羞愧。记得有一次吃午饭时,桌上只摆着两道蔬菜,我埋怨妈妈没有做我爱吃的鸡腿,一生气躲进房间不吃饭。妈妈千哄万哄的用尽手段,我才不情愿地坐在饭桌前,没吃两口,乘妈妈不注意偷偷地把饭倒了。现在想想我这样做真是不应该!就是这些饭菜,都是爸妈付出辛勤的汗水才得到的。对于凡卡来说就是不敢奢望的最美味的食物了,我怎能不懂感恩父母反而埋怨呢?父母每天去田地里辛勤劳动,供我们吃穿,供我们上学,我还有什么资格不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呢?

  现在我明白我们生长在农村,是农民的子女,要学会满足,不应该再随意浪费什么。有些时候不能吃得很可口,穿得很漂亮,但是我们也能靠这些东西来填饱肚子,暖和自己。何况我们现在无论吃穿都是靠父母勤劳的双手,靠父母的汗水才得到的。其实东西的多与少、好与坏不重要,重要的是已经满足我们了。

  让我们一起珍惜现在每一天的幸福生活吧!

  契诃夫是一个“无与伦比的艺术家”——列夫·托尔斯泰。毫无疑问,契诃夫的小说博得了诸多名家的好评,而且对二十世纪的戏剧也产生了不小的影响。不过至于他如何有灵感的,如何对生活,对事物有什么看法,我无从得知,但要在“度娘”搜又太无趣了,我宁愿从书里得到点儿名为“线索”的珍珠。

  《变色龙》并非是说明文,它讲述的是当时的**等执法人是如何腐败。文中的**为是否杀死一只咬了人的狗而苦恼了半天。原因是这只狗是否是一个将军家的?如果是,那么这只狗应有的待遇比普通人高得多。如果不是,那么显然,狗在那时可没有公民权,只能成为一道香喷喷的狗肉馅饼摆在桌上。群众的议论使**的神情变化之快就如变色龙一样,变色龙也比他好,毕竟它是爬行动物。最后这只狗回到了将军那儿,虽然它是将军哥哥的,但它依旧可以坐在火炉旁啃骨头。

  而被狗咬的哪位呢?也许是被权力吓坏了,也没有叫苦,更没有反抗。其实“正义”只不过是人们为了掩盖自己虚伪本性的谎言罢了,而能称自己为“正义”的人也只是那些拥有无上之权力的人而已。你可以看到,如今的世界变化并不大。

  根据事实,有不少人发现契诃夫的小说有不少都很——(消音),而且很——(消音)啊!有木有!其实啊,无论是《美人》、《大小瓦洛佳》,还是《未婚妻》中的某些人不过都是些跌进了空虚无聊,庸俗猥琐的俗物罢了,而也有些人能走出去,比如《未婚妻》中的娜佳。

  《未婚妻》中的娜佳确实告别了过去,走向了新的生活,不过她也付出了自己的家庭,和自己的一个亲人的代价。文章没有结尾,说不定她的新生活因为她的一无所有而结束了呢?所有人都死了,没有了帮助,她又能怎样呢?真是可悲的事实啊。走遍了尘世,却始终走不出自己。《美人》和很多其他华美的爱情故事成鲜明的对比。后者看似高雅,但跟《美人》中的一群痴汉在注视着眼前尤物的性质都是一样的。

  《关于爱情》是契诃夫关于自己对爱情的见解。里面的男主人公爱上了同事的妻子,同事的妻子也爱上了男主人公。他们互相“暗恋”了两年之久,最后,在离别之际才表达爱意。爱情也许是长久的结果,也许是一见钟情,二话不说。爱情这玩意儿没有人能看透,也没有人想看透。因为当他们发现“爱情”的种子已经在心里发芽时,他们已经为对方所着迷,哪有时间去理这个呀!

  可能,爱情就是这么回事,看不清,摸不透。当你真正堕入爱河的时候,你就没有机会去探索了。

  读了一周契科夫的短篇小说,有很大的感触。

  以前在考试中,常常会遇到契科夫的小说作为阅读,每当那时,总会很开心,相对那些抒情文的分析,契科夫带有浓重批判色彩的小说,要容易得多。但往往做到题目,错误却会一个接着一个。契科夫的小说,有太多的伏笔,在考试的紧张气氛中,根本是来不及去细想,体会的。往往是很简短的一句话,也透露出一个个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

  记得在书中导读部分曾介绍道,被誉为“英国契科夫”的卡特琳曼斯菲尔德在给丈夫的一封信中说:“我愿意将莫泊桑的全部作品换取契科夫的一个短篇小说。”由此也可以看出,契科夫的小说有多么经典。

  契科夫的每篇文章,都能从最*常的现象中揭示生活的本质,揭示出社会的腐朽与黑暗。

  《项链》这篇文章中的女主人公罗瓦赛尔,因为自己的虚荣心,不仅连累了自己的丈夫,还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毁掉了自己的美好时光。

  故事简介:罗瓦赛尔虽然长得漂亮,却嫁给了一个教育部的小科员,她穿得是那样的朴素。一次有人邀请他们夫妇俩去参加舞会,罗瓦赛尔不愿意穿着那样丑陋的衣服去参加舞会,于是用四百法郎订做了一件礼服,她发现自己的脖子上少了一条项链,便去找自己一个有钱的朋友福雷斯蒂埃借了一条项链,高兴的和丈夫一起去参加舞会……回到家以后,罗瓦赛尔发现项链不见了,焦急万分。他们找了许多珠宝店,终于发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找亲戚借了许多钱最后花了三万六千法郎买下了那条项链,为了还债,她付出了所有的青春。一次偶尔的机会她遇到了福雷斯蒂埃,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难,可福雷斯蒂埃惊讶的说,那条项链是假的,顶多只值五百法郎!

  我们千万不能像罗瓦赛尔那样虚荣,不然就会和她一样,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而毁灭自己的青春,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是一位在十九世纪里受到残酷剥削的车夫,他为了维持生计,被迫早出晚归,拉着他那匹瘦得只剩下骨头的马,在寒冷、昏暗的大街上穿行。

  使我感受颇深的是一段车夫与车夫对骂的镜头,“你往哪里闯,鬼东西!鬼把你支使到哪啊?靠右走!”文中的另一个车夫显然是和文章的主人公一样贫穷的,但他丝毫没有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对方感到同情,反而看到一点点小错便破口大骂。也许,他们的心中的情感已经被赚钱吃饱的肚子的心态占领了,人穷志短在这里得到了体现。 另一个让我有所感触的是主人公有满肚子的烦恼但没有人肯听他说。文章以《苦恼》为题、,我想也是为了突出这一点,无穷无尽的烦恼是贯穿全文的。一旦有人上了这位车夫的车,他就想与别人分享心中的苦恼。“我那个儿子……这个星期死了。”“多半是的了热病吧……他在医院了躺了三天就死了……这是上帝得旨意呦”虽然他不想把这个话题说得太沉重,但从话语上我们仍可以感到他悲伤的情怀。而他得到的回应是什么呢?“赶你的车吧,赶你的车吧……”“大家都要死的,得了,赶你的车吧”显然,人们对他的叙述不以为然,根本不想听。你驾车,我给钱,我没有兴趣和你聊。这也折射出当时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冷淡,没有情感,只有钱——尽管只是一点点。人的高贵、尊严,就被这一点点钱所埋没了。

  还有一个场景,不是关于车夫的,而是准备乘车的三位乘客正在争论的场景。车,只有两个位置,而人,却有三个——必须有人站着。就为此,三个人经过了长久的吵骂,变卦,责难之后才决定:让一个驼子站着,因为它最矮。然而按我们现在的逻辑,驼子属于“老弱病残”理应坐着。这足以表明,在这个黑暗的社会里,剥削,不只是富人对穷人的专利,穷人和穷人之间也相互剥削,没有剥削人的成本,怎么办?那就从日常生活的小方面欺负别人。

  整篇文章充斥着苦恼这个主题,处处透露出一个贫穷车夫的苦恼,然而对于整个社会,对他人漠不关心,互相攻击难道就是一个和谐的社会吗?我想这应该是整个社会的苦恼。

  在一个寒冷的夜晚,小小的油灯下面,一个和我差不多年纪的孩子一边叹气,一边给乡下的爷爷写信。他很瘦弱,饿着肚子,打着赤脚……

  课文《凡卡》把这样活生生地画面展现在我们的面前,读着读着,我的心再也不能*静下来,我的眼睛湿润了,喉咙像塞着什么。啊,可怜的小凡卡,他的学徒生活是十分地悲惨。他整日从事着十分繁重的劳动,而且做的事跟做学做鞋子没有一点关系。他常常忍受挨饿,伙计们作弄他,他还时常挨老板,老板娘的打骂……

  和凡卡相比,我是多么地幸福啊!每天早上,吃完妈妈精心准备地早餐,穿着干净的衣服,背着书包,向学校走去,在明亮宽敞的教室里接受老师良好地教育。在家里,我享受着爷爷,奶奶,爸爸和妈妈无微不至的爱,衣食无忧,吃喝不愁,简直就是泡在“蜜罐”里长大的。“饥饿”、“寒冷”……这样地词对于我们来说实在是太“陌生”了。这一切,小凡卡是想都不敢想的,他只怀念他农村贫困的家,他觉得在那里比在冷酷无情的老板家不知道要好上多少倍。可是他只有在梦中才能回到爷爷身边,对于他来说,只有梦才是甜蜜的。

  读了这篇课文,我受益非浅,我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生活。

  读了一周契科夫的短篇小说,有很大的感触。

  以前在考试中,常常会遇到契科夫的小说作为阅读,每当那时,总会很开心,相对那些抒情文的分析,契科夫带有浓重批判色彩的小说,要容易得多。但往往做到题目,错误却会一个接着一个。契科夫的小说,有太多的伏笔,在考试的紧张气氛中,根本是来不及去细想,体会的。往往是很简短的一句话,也透露出一个个人物丰富的内心世界。

  记得在书中导读部分曾介绍道,被誉为“英国契科夫”的卡特琳61曼斯菲尔德在给丈夫的一封信中说:“我愿意将莫泊桑的全部作品换取契科夫的一个短篇小说。”由此也可以看出,契科夫的小说有多么经典。

  契科夫的每篇文章,都能从最*常的现象中揭示生活的本质,揭示出社会的腐朽与黑暗。

  《项链》这篇文章中的女主人公罗瓦赛尔,因为自己的虚荣心,不仅连累了自己的丈夫,还浪费了自己的青春,毁掉了自己的美好时光。

  故事简介:罗瓦赛尔虽然长得漂亮,却嫁给了一个教育部的小科员,她穿得是那样的朴素。一次有人邀请他们夫妇俩去参加舞会,罗瓦赛尔不愿意穿着那样丑陋的衣服去参加舞会,于是用四百法郎订做了一件礼服,她发现自己的脖子上少了一条项链,便去找自己一个有钱的朋友福雷斯蒂埃借了一条项链,高兴的和丈夫一起去参加舞会,回到家以后,罗瓦赛尔发现项链不见了,焦急万分。他们找了许多珠宝店,终于发现了一条一模一样的项链,找亲戚借了许多钱最后花了三万六千法郎买下了那条项链,为了还债,她付出了所有的青春。一次偶尔的机会她遇到了福雷斯蒂埃,她诉说了自己的苦难,可福雷斯蒂埃惊讶的说,那条项链是假的,顶多只值五百法郎!

  我们千万不能像罗瓦赛尔那样虚荣,不然就会和她一样,为了自己的虚荣心,而毁灭自己的青春,浪费自己宝贵的时间。

  凡卡的悲惨遭遇,令人怜意顿生;凡卡的绝望倾诉,令我心阵阵悸动;凡卡的痛苦失意,更引人陷入深思……

  ——题记

  凡卡,一个年仅九岁的男孩。在我们看来,九岁,正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年纪,正是无忧无虑而又自由自在的年纪,也正是放飞欢声笑语与幸福快乐的时期。然而,这一切,对于凡卡而言,都是遥不可及的奢望……

  凡卡,一个只梦想生活安宁的孩子。在他的心中,幸福,只是能和爷爷在乡下过那虽不富裕但食可果腹的*淡生活,只是可以远离老板一家的恶意打骂的安宁生活。他要的幸福,仅此而已……然而,就是这在我们看来*淡无奇、触手可及的事,在那时黑暗的社会制度下,残酷的现实将凡卡仅存的一丝希冀无情吞噬。凡卡的梦想,就此支离破碎……

  当看到文中的凡卡怀着最后的无限憧憬,将信放入邮筒中时,我泪眼朦胧,好想大声告诉他:“凡卡,写不清地址的信,是寄不出去的呀……”;当看到文中的凡卡怀着甜蜜的希望,梦到爷爷在看他的信时,我却又希望,文中的一切都未曾改变,让凡卡能在美梦中感受到片刻的欢愉与幸福,让他能在美梦中找到这黑暗中的一丝曙光,多么希望这梦,永远不要醒来!

  然而,是梦,便必会醒来。梦醒时分,凡卡心中的一切希望与美好也随之烟消云散,化为泡影……

  凡卡的最后希望会随美梦的逝去,如流星般陨落,被现实的黑暗掩埋。然而,我们的思维不会就此停歇——如果当时的俄国沙皇励精图治,凡卡怎会有那样的悲惨境遇?如果当时社会前景一片光明,凡卡怎会写信向爷爷绝望倾诉?如果当时社会制度完善,人们可以安居乐业,凡卡怎会如此痛苦失意?

  当凡卡的美梦化为泡影,我们明白了很多,很多……

  凡卡9岁就没有了父母,和他的亲人—爷爷生活在一起。他的命运是悲惨的,从小就给老板干重活,给小孩子摇摇篮,一摇就得干一夜。

  在为凡卡的不幸悲伤的同时,我也懂得了是万恶的就沙俄时代夺走了凡卡幸福的童年。我们是社会主义祖国新一代的少年,在享受幸福童年的同时,更要努力学*,将来把祖国建设的更加美好。

  今天,我们学*了《扇卡》这篇文章,这篇文章让我感动,让我的心久久不能*静。

  这篇课文主要写了圣诞节前夜,凡卡趁老板,老板娘和伙计们去教堂做礼拜的时候,偷偷地给爷爷写信,边写边回忆,向爷爷倾诉他的痛苦和受到的虐待。然后,他把写好的信塞进邮筒里,在甜蜜的梦中看见爷爷在读自己的信。

  天真无邪的凡卡认为,他投的信爷爷会看到,但他可以完全想错了,现实是一个十分残酷的,他爷爷家的具体目标地址信息没有,邮差根本问题无法进行送达。

  看着 vanka 受苦,我忍不住想到我自己。我在蜜罐里长大,爸爸妈妈用各种方式照顾我,对我无与伦比的溺爱。我甚至不知道饥饿是什么感觉,而且扇子被打,被饿,甚至不知道肉的味道。当我每天抱怨弹钢琴弹得太久的时候,扇子被生命的重量压得喘不过气来,扇子在雪地里赤脚走着,没有穿鞋。

  凡卡生活在封建沙皇**编制下的黑暗中国社会,而我们生活在一个共产革命党领导的社会资本主义建设新中国。相比于凡卡,我们是如此的幸运,我们是如此的幸福。

  读完这篇课文,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努力学*,长大后为社会主义的繁荣富强做出贡献。

  凡卡出生在一个贫困的人家,更加不幸的是他没有父母,只能跟爷爷相依为命随着爷爷年纪逐渐变老,生活越来越艰难,只好将9岁凡卡送到富人家去做学徒,凡卡读后感。

  早晨吃一点儿面包渣,中午喝稀粥,晚上又是一点儿面包渣,至于菜啊、茶啊,根本没有。到了晚上睡觉时,他没有床,而是睡在过道里。这还不算,每次当老板的小崽子一哭,凡卡就得去摇那个摇篮,如果睡着了,还会挨老板的打。

  但我们是多幸福,不仇穿,喝,吃。还可以在美丽的学校里,学知识,读后感《凡卡读后感》。早上我刚从梦中醒来,妈妈便给我端来了美味的早点;放学后,3菜1汤便出现在我的眼前。我们穿着高档服装,玩着电子玩具,整天沐浴在父母抚爱中长大。

  9岁正是接受教育的时候。我们在这个时候早已坐在教室里了。而凡卡呢?在老板家白天做苦力也不算,更糟的是,每天晚上还要去给老板的儿子去摇摇篮,有时一摇就是一夜,一夜啊,小凡卡能支持住吗?

  凡卡失去的太多了。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人们的关心,没有……命运夺走他的够多了,可狠心的老板、老板娘还百般虐待他,生活和命运对他来说是多么残酷呀!

  我也懂得万恶的沙俄统治阶级真是**不眨眼!

  我们是社会主义中国的新一代的少年,在享受幸福童年的童年的同时,更要努力学*,将来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


小说作文优选【十】份(扩展5)

——小说《狼王梦》读后感优选【十】篇

  “嗷—嗷—”一声声嚎叫,凄惨而荒凉,令人毛骨悚然;在黑夜中,一双双眼睛泛着可怕的亮光,伸着利爪向你走来……看到以上的情景,你一定想到了是什么动物。狼——这是一个卑鄙、狡猾、残忍以及阴险的动物。可是有一本书却彻底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是什么书有这么大的魔力呢?那就是著名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叔叔写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捉住了一只小鹿崽,因为被一条大白狗追赶,所以丢下小鹿崽,与大白狗决斗,中途生下了五只小狼,却不幸死了一只小狼崽。但最后还是安全的回到了家里。紫岚最喜欢的小狼黑仔不幸被金雕抓走了,给予众望的蓝魂儿被猎人们的捕兽夹夹死,就连花了整整一年心血精心培养的双毛在决斗的时候自卑感被唤醒,被饥饿的狼群吃了。它只好把希望寄托到后代身上。它为了为后代扫清障碍,与老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狼的感情,母狼那么无私奉献,为了自己的孩子,宁愿腿被咬断,也不反抗,到最后时刻,也要献出生命。整本书描写十分细致,让我们感受到了狼真正的生活和品质。这本书的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好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面现象,可以毫无保留的展现丑陋和美丽融为一体的原生态生命。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是生命中残酷的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核心是不变的,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我也希望你们可以找来读一读。

  当我合上《狼王梦》这本书时,我对狼已经有了一种与众不同的评价,我本以为狼是一种凶猛而又残忍的动物,但我读了这本书,我才知道母狼——紫岚她也有自己独特的母爱。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母狼紫岚,为了让自己的儿女成为狼王,想尽了各种办法。虽然希望一次次破灭,但是紫岚并没有放弃,将最后的的希望放在了最小的女儿媚媚身上。最终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紫岚与金雕一起坠落悬崖……

  所有的母亲都有着像紫岚一样对儿女那至高无上的母爱。

  我的母亲当然也不例外。记得我小时候,爸爸妈妈都上班了,只能让我一人独自在家。出门前妈妈一遍又一遍地叮嘱我:“万一有陌生人敲门千万别开:不要乱动插头,以免触电……”我听得都有些不耐烦了。“爸爸妈妈终于出门了,我可以痛痛快快地玩了!”可爸妈刚出去没多久,电话就一个接着一个地打来“在家里没有什么事情吧?”“没有没有。”我只是随随便便的应付了一下。哎哟,几乎每隔10分钟就有一个电话打来。烦死了,我一气之下,竟把电话线拔了下来。“这下我总可以安静一会了。”大约过了半小时,妈妈急匆匆地赶回了家。“小怡,你没事吧?怎么不接电话呀!”妈妈焦急地问我,“好了好了,我急着去上班,你在家照顾好自己。”看着妈妈的样子,我真后悔。那一次,我体会到了母亲那对我浓浓的爱。

  母狼紫岚的母爱是伟大的,我们的母亲的爱也是那样伟大呀!

  所有狼都有一个*性,在冬天会集合成群。而现在正是美丽的春天,日曲下金山的狼群也解体了。

  有一只美丽的母狼它叫紫岚,因为她就像紫色的雾岚。从狼的审美标准,用大美女形容也不足为过,可美中不足的是它的伴侣在抢夺头狼的时候,被冲来的野猪的撩牙刺穿身体死了。

  因为伴侣的死亡它立志要让肚子里的孩子当上狼王,然后生下了五只狼崽,可有一只狼在刚出生没多久就死了,剩下的三头小公狼,紫岚费劲心思想要把它们培养成狼王。但现实是残酷的,命运总与它们擦肩而过,它最爱的孩子黑仔因好奇死于鹰嘴,二狼因好奇不慎落入猎人贪婪的手中,最小的狼因从小就被兄妹欺负,在与狼王的搏斗时因自卑的心理占了下风,结果惨死于众狼之口。紫狼的狼王梦就这样破灭了,最后又为了保护女儿媚媚的孩子,与金雕同归与尽了,希望它的狼孙能当上未来的狼王。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伤心,真是造化弄人啊。它也是太望子成龙了。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一点也不错。在这清闲的寒假里,我也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看似*常,可是我读完后,不禁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狼的母亲,希望自己的其中一位孩子,能出人投地,当上他生活的那片草原的狼王。虽然狼的母亲的希望一次次落空,一次次的期待换来的却是一次次让它不能接受的事实,可它始终没有放弃。但是,最后却上演了一个悲剧。 书中,那位狼的母亲,和它那个它希望它当上狼王的小狼,上演了一幕幕感人的故事。狼的母亲,付出了多少爱!为了不让它的孩子和它一起受苦,他宁愿自己挨饿、自己睡在冰天雪地的世界里。最让人感动的是,最后,它不幸摔死了,怀中的小狼却毫发无损!这是一种多伟大的爱啊! 我们人也一样,从我们来到这个世界开始,我们的父母便真心地为我们付出。他们无条件地帮助我们,呵护我们。

  总之,父母的爱是值得让我们感恩的。社会上有些人,竟然会亲手杀了自己的父母!我觉得,即使矛盾再大,也不应该这样。对待父母,我们应该把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因为,是他们,给予了我们一切。 作为一个有感情的人,请好好报答和感激自己的父母!

  我一口气读完了沈石溪先生的小说《狼王梦》,母狼紫岚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甚至有些对她有些痴迷和眷恋。当看到书中紫岚因为要给肚子里的宝宝们增添营养,而偷袭了一头母鹿,成功地抢走一头鹿崽,填补她饥渴的身体时,我甚至意外地为她感到高兴。

  紫岚是一头漂亮、出色的母狼,在紫岚的伴侣黑桑去世后, 紫岚下定决心完成黑桑的遗愿,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下一代狼王。紫岚把希望寄托在三个儿子黑仔、蓝魂、双毛的身上,但希望一个又一个破没。

  最健壮出色的黑仔被金雕捉走吃掉了;

  蓝魂被猎人的铁夹紧紧地夹住,紫岚为了不让猎人得逞,得到完整的狼皮,只能狠心把蓝魂咬死,并把它咬成两段,从铁夹中拖出来埋在了雪地里;

  双毛是最小的儿子,从小得不到关注和尊重,性格懦弱而顺从。为了激发他的狼性,紫岚故意压迫双毛,在干渴的盛夏,不给双毛喝水,还故意跳进宝贵的水盆里洗澡甚至撒尿,终于激怒了双毛狼的本性。紫岚被愤怒的双毛摔断了一条腿,但她心甘情愿付出这个代价。但是在双毛和狼王洛戛的决斗的决胜一刻时,双毛摆脱不了小时养成的懦弱和自卑,最终败下阵来,被狼王和狼群吃掉了。

  紫岚没有放弃培养狼王的梦想,把希望寄托在了最小的女儿媚媚的后代身上,她为了除掉他们家族最大天敌——吃掉黑仔的金雕,把自己当做诱饵,引诱金雕上钩。在被金雕带到空中时,她拼足全力,和金雕展开了拼死搏斗,最后一同掉进山谷,和金雕同归于尽。为狼孙下一代的狼王梦做出了最后的贡献。

  看完了这部小说,我不禁为紫岚伟大的母爱深深感动。原来在我们陌生的狼的世界里,还有这么感人的故事和母爱。我们有时只看到了狼的残忍和冰冷,却不知道在狼的世界也有生存的艰辛和无奈,也有火热的情感和爱。当我们走进了他们的世界,也会体谅他们的处境和艰难。我想,紫岚用自己的生命去换来下一代狼孙们的安全,继续他们的狼王梦,是紫岚做为一个狼母亲爱自己孩子的选择。

  大家一定听过“狼心狗肺”这个成语吧,说明狼在人们心中的地位很低,自从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创作的《狼王梦》后,狼在我心的地位提高了很多!

  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动物,却也有强烈的母爱:书中的主人翁紫岚在野狗的追逐下生下了她的五只狼崽,但是这时的天还下着蒙蒙细雨,对于紫岚来说这对他的伤害并不大,但对他的狼崽们来说是一个天大的灾难,紫岚感觉到了狼崽们的痛苦,就一只一只叼着他们回家,一只、两只、三只、四只,到第五只狼崽时紫岚发现她已经奄奄一息了,她垂头丧气的回到家精心养她剩下的狼崽,她给她剩下的狼崽们起了个好听的名字:黑仔、蓝魂儿和媚媚,她用最伟大的母爱培育着他们的成长,克服种种困难,希望他们能够成为真正的狼王……

  人有爱动物也有爱,让爱来到世界的各地,洒满每一个角落,关爱别人就等于关爱自己,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不错的`书籍,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讲我读这本书其中令我记忆最深的一章。

  这本书叫做:《狼王梦》,讲的是一头母狼艰难地生下了五头狼崽,它很想让自己的后代当上狼王,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死了四只,还剩一只小母狼叫媚媚。由于母狼紫岚不让媚媚与一只很邋遢的狼在一起,慢慢的它们之间产生了矛盾,最后媚媚把紫岚赶出了家门。这是前面所讲的大概内容,我要讲的这章叫《血洒碧空》,讲的是老母狼紫岚自从被媚媚赶出家门,它一直无家可归,它在外面流浪。有一天,它来到了一个地方,这里既陌生又熟悉。回想了一会儿,紫岚想起来了,这里是黑桑死去的地方,黑桑死后紫岚再也没来过这里。晚上,紫岚觉得自己离死不远了,紫岚再次来到山洞,它没有进去,因为里面有媚媚和那只公狼,等到公狼走了,它慢慢地走了进去,想看看媚媚的孩子,可是又被媚媚赶了出来,紫岚伤心地走了。突然有一天,它发现一只雕想要吃掉自己的孙子,于是它想尽办法把雕弄死,终于有一天它和雕展开了搏斗,最后它和雕一起摔死在了石头滩上。

  读了这一章包括前面的几章,我体会到了紫岚这只老母狼的不容易,它为了让自己的儿女当上狼王,都可以放弃生命。就像我们的父母一样,每天拼命的工作就是为了多挣点儿钱,为我们以后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所以我们应该感恩父母的养育之恩,爸爸妈妈你们辛苦了!

  一开始,我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时,我脑袋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会不会这本书里写的是狼王做的梦?当我看的时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想当上狼王的梦想呀!那大家就跟我一起进入狼王梦的世界吧。

  有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五只小狼崽,也分别取了名字: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还有一只冻死了。狼妈妈先把当狼王的梦寄托在黑仔身上,可惜后来黑仔被金雕吃了,狼妈妈又把狼王梦寄托在其它狼崽身上,遗憾的是除了媚媚其他都不幸遇难。

  现实是这么的残酷,害了这么多条生命,但一切是无法挽回的,现实就是现实,不能当成一场梦。啊!现实,你能不能温柔一点,不要伤害那些无辜的生命,我想狼妈妈也一定这么想的。

  最后狼妈妈只好把狼王梦寄托在媚媚刚刚生下的小幼崽身上,就像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儿女成龙成凤一样,但也都要经历种种磨练,克服种种困难,才能成就学业、事业。

  翻开《狼王梦》这本书,我就入迷了。

  这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写的是一只叫紫岚的母狼和她的五只小狼崽的故事。紫岚一直希望能在自己的这五只小狼崽里培养出一只“超狼”,可惜她没有成功,还搭上了自己的一生,最后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是一本震撼人心的书,我最初是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细读之后,一次次被书中的各个形象触动。我对黑仔的死感到惋惜,为紫岚咬断蓝魂的喉管让它不再痛苦感到心痛,为双毛被欺负感到不*,对媚媚的“忘恩负义”感到愤恨,……这一系列的狼形象,在作者笔下变得有血有肉。读完这本书,我对母亲角色的理解更加透彻。

  书中主人公紫岚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只母狼,哦不,一位母亲,为了孩子义无反顾地牺牲自己的性命。她为了解脱孩子的痛苦亲自杀死自己的骨肉!在有些人看来这很残忍,但在我看来这却是一个伟大的举动。一个母亲看着孩子死在自己面前,心里的痛苦是不言而喻的,我能体会紫岚当时的绝望与凛然。也许在大多数人的印象中,狼是凶残、狡诈的坏形象,诸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等跟狼组合的词都是贬义词。可是《狼王梦》一书告诉我,狼同样是有感情的动物,同样也有母性,同样有值得钦佩的精神,它们也可以为了保护子女而牺牲自己,这种自我牺牲精神令人肃然起敬。

  其实,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这样,尽管他们经历各种各样生活的艰辛,但他们依旧无怨无悔地爱着自己的孩子,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狼王梦》,写的是一个梦,这是一个母亲伟大的梦,相信人们读了这个故事会改变对狼的看法,同时更深切地体会到母性的伟大。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狼王梦》。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为了帮助黑桑完成心愿——当上狼王,开始培育自己的孩子当狼王,因为黑仔长得很像黑桑,最有希望当上狼王,所以紫岚一开始着重培养黑仔,倾注了全部的心血,黑仔收到了偏爱,长得十分强壮,可惜有一次,黑仔不小心被老雕捉去了,紫岚很伤心,又把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蓝魂儿也不负紫岚所望,完成了很多成年公狼都完成不了的事情,可是,最后却被捕兽夹子夹住。

  于是紫岚只能把希望放在的双毛身上,但是双毛不仅十分瘦小,也十分胆小,紫岚只好软硬兼施,终于把双毛培养好成了勇猛的狼,但是,在与狼王的决斗中,双毛还是被狼王咬死了。它的女儿媚媚又和大公狼好上了,把它赶出了家门,但是紫岚还是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不顾媚媚把它赶出家门,与老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的这种坚持不懈,勇于奉献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


小说作文优选【十】份(扩展6)

——经典小说堂吉诃德读后感优选【5】份

  《堂吉诃德》是西班牙作家塞万提斯于1605年和1615年分两部分岀版的反骑士小说。故事发生时,骑士早已绝迹一个多世纪,但主角阿隆索·吉哈诺(堂吉诃德原名)却因为沉迷于骑士小说,时常幻想自己是个中世纪骑士,进而自封为“堂·吉诃

  德·德·拉-曼却”(德·拉-曼却地区的守护者),拉着邻居桑丘·潘沙做自己的仆人,“行侠仗义”、游走天下,作出了种种与时代相悖、令人匪夷所思的行径,结果四处碰壁。但最终从梦幻中苏醒过来。回到家乡后死去。文学评论家都称《堂吉诃德》是西方文学史上的第一部现代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的瑰宝之一。

  我最最喜欢同时对我影响最大的是《堂吉诃德》,这本书是一本好书,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做人的道理。

  我为什么喜欢堂吉诃德呢?那是因为堂吉诃德里面有许许多多好笑的故事,比如说

  第三章,堂吉诃德的'第二次冒险:堂吉诃德因为他的胡思乱想,把风车看成了妖魔鬼怪,提起长矛就冲上去。一阵风吹过,风车开始转动,堂吉诃德以为是邪恶魔法师的魔法,一下子刺中了风车翼结果被转动的风车带到天上转了一圈才掉下来。再比如说第十九章,堂吉诃德在狮子面前展示勇气:堂吉诃德看到一个笼子里装着两个巨大的狮子,以为是邪恶的魔法师又来用狮子害他了。那狮子懒得从笼子里出来,堂吉诃德以为是他的勇气和力量镇住了狮子,继续发疯。看到这里,我的肚子都笑疼了,眼泪也笑出来啦!更有趣的是前言里说西班牙菲利普三世在皇宫阳台上看到一个学生一面看书一面狂笑,就说:“这学生一定是在看《堂吉诃德》,要不然他一定是个疯子。”派人过去一问,那学生果然在读《堂吉诃德》。这就说明《堂吉诃德》这本书有多好笑。这些好笑的故事让我笑口常开。

  我还喜欢堂吉诃德和桑丘这两个人物。堂吉诃德是这本书的主人公,他有着疯狂的骑士意识和怪念头,惹出了不少笑话。桑丘是堂吉诃德的侍从,他憨傻可爱,有时很聪明,有时像他主人一样想入非非。

  对我影响最大的是堂吉诃德的勇敢和不分青红皂白。堂吉诃德的勇敢是在是让人佩服,居然敢去和狮子决斗!要是我的话,我估计就会吓得躲到树上去了。但是堂吉诃德的勇敢也不一定都是优点,比如说和狮子决斗,如果那时狮子从笼子里出来了,那堂吉诃德不就死定了?所以说,勇敢还是适当的为好,过度勇敢就很有可能没命啦!堂吉诃德真的是不分青红皂白,看到一队送葬的人就以为他们是吃人尸体的魔鬼,不由分说就上去砍杀起来,一个教士说:我们只是送葬的。我觉得堂吉诃德应该先弄清楚他们到底是不是魔鬼再说。后来堂吉诃德说他是除暴安良,可是那一队送葬的人被砍的死的死,伤的伤。所以,干事情不能像堂吉诃德一样不分青红皂白。

  一个拥有疯狂骑士梦的乡村富地主,带着一个纯真的梦想,一身简朴得引人发笑的戎装,一个单纯善良的侍从,踏上了困难的骑士之路。

  这是西班牙最后的一个骑士。

  一路上,他都被称为疯子。他没有丧气,似乎毫不知情,将现实世界中的一切魔法化。

  他是以失败告终的,但我认为,他成功了。因为在他临终时,他醒悟了,骑士道应该结束了,他当初决定闯天下的决定不是对的。骑士小说也应日趋衰落,以至彻底灭亡。

  我十分地感动,感动于堂吉诃德那单纯的维护和*的决心,感动于他的善良,感动于他的勇敢。

  也许我永远也会铭记,堂吉诃德带我的教训与带给我的鼓励。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心绪由着主人公的心情上下起伏,仿佛身临其境。它没有没有《三国演义》的震奋人心,没有《红楼梦》的千式百样。但是,它带给我的比任何一本书都多,比任何一本书都好,比任何一本书都受益。

  我很深刻的一首诗上的一句话:“人世的愿望皆落空,许诺的是安逸,得到的却是阴影,尘烟和梦花”。也许,我们盼望很多东西,不过相反,我们得不到很多东西,谁也愿意人生一路顺风,但是,不免有坎坷磨难。

  很多事情都不能如我们所愿,这个乡坤贵族堂吉诃德也希望自己可以*定灾难,但是,此时的他正被骑士小说的梦幻思想所感染,他带给人们与带给自己更多的是失望,困难与伤心。

  他以心待人,但是又怎样呢?公爵不断地捉弄他,把他当作一个笑柄。他却不知情,依然一心一意,天真地满足人们的要求,但是总是弄巧成拙。

  他没有错,书分有好书坏书,骑士小说对人们的帮助不大,反有危害;而塞万堤斯这本《堂吉诃德》就对我有很大帮助。他学*了骑士小说中那种愚昧的思想,但是他的本性是善良的,他是个大好人。

  桑乔(堂吉诃德)的侍从也让我感触很深,书上的一句话:侍从比比皆是,唯他忠实无华。在磨难中,他和他的主人成为了真正的好朋友,也变的稍有文采,学会了思考问题。

  他相信堂吉诃德会给他一个海岛总督,我想这不是愚蠢,这是善良,他用善良的心给了孤独的主人陪伴,他用他的忠诚伴随主人度过一个个难关。

  他也如他所愿,公爵让他做了1个月,也许他被耍了,被骗了,但是也圆了他的梦想。

  在生活中,我们对待朋友要将心比心,好朋友总是有的,知己总会找到的。

  我明白,冲动并不能做出好的成绩,反而会害了自己,结果往往与愿望想反,要成功需要努力,需要正确的思想与恰当的方法。而这本书告诉我们的肯定不止这些,留由读者慢慢体会。

  《堂吉诃德》是一部经典的讽刺喜剧小说。是塞万提斯的经典之作。作品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这个瘦削的小贵族,由于读骑士文学入了迷,竟骑上一匹老马,找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他雇了农民桑丘·潘沙骑了驴儿跟在后面做侍从,要去游侠,锄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堂吉诃德把邻村的一个**姑娘想像为他的女恩主,托波索之达辛尼娅。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奇怪的对待一切。所以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向执迷不悟,第一卷最终被人打成重伤,他的朋友想了许多办法才把他弄回家去。在第二卷中,他还不安生,继续去冒险,又吃了许多苦头,弄得一身病。直到他死前才悔悟他糟糕的一生。

  主人公堂吉诃德有明显的性格特点:当他沉浸在骑士文学里的时候,他是有着高度道德原则的正义骑士。而他的仆人桑丘·潘沙也是一个特点鲜明的人物:比较起堂吉诃德疯狂幻想,他更加现实。比较起堂吉诃德丰富的学识,他知识十分贫乏。比较起堂吉诃德又瘦又高精干身材,他只是又矮又胖的圆滚体型。桑丘·潘沙和堂吉诃德其他事情上能够说是完全相反的两个人,可是在品质上,他们都是鲜亮、纯洁的白色,都有着各种各样的优良品质。

  最开始时只是认为《堂吉诃德》这本书只是很滑稽罢了,可是真正看过之后,才发现其中的讽刺的意味,仅有主人公在看小说入迷时,才会体现出人身上的正直、善良。多么讽刺啊,在疯狂的、神志不清的精神世界,主人公却展现出了人身上真正的良好品质:无畏、正直、善良……可是也正是这样疯狂地时刻,越是遇到灾难、挫折,堂吉诃德和他的仆人越是愈挫愈勇,他们身上的优秀品质也就越显鲜明。

  堂吉诃德能够说一生都沉迷于骑士小说,在他沉迷于小说的时候,他就像是一个真正的骑士,他的品质闪烁着耀眼的光芒,直到他死前。看起来似乎堂吉诃德的沉迷使他办了许多“奇怪的事”,当我们在旁边感慨:“千万不要干什么太入迷!”时,难道我们没有异常入迷过一些事吗当我们看书入迷时,会随书上情节的起伏而惊心肉跳、激动不已;当我们玩电脑入迷时,会两眼发直时间观念完全消失;当我们工作学*入迷时,会不听不闻,专心致志……看似我们没有入迷或是说没入迷那么深,其实在我们生活中也会为感兴趣的东西沉迷不能自拔,我们都曾有堂吉诃德时刻。

  作为《堂吉诃德》的作者,塞万提斯本人具有相当坎坷的人生经历。我个人认为书中的佩莱斯上尉的经历,在一定程度上便是他自己的写照。常年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塞万提斯见识了太多发生在贫苦百姓身上的故事,也见识了新旧文化的种种交融和冲突,也因此。

  在《堂吉诃德》这部书中,虽然堂吉诃德自认为游侠骑士,自认所见到的全是城堡宫殿和贵妇公主,这部**录的又恰恰全是市井小民的喜怒哀乐。再来谈本书的主角一骑士堂吉诃德,初看堂吉诃德,认为他只是一个小丑状的疯子骑士,用其好笑的行径逗乐读者。然而看久了,便渐渐感到了这个人物的复杂性和矛盾性。堂吉诃德并不是一个傻子,相反,他博览经书,对事有独到的见解,在不谈“骑士道”时思路清晰而敏捷———这在本书中多处都有提到,甚至是特别地强调。

  我不认为塞万提斯如此强调只是为突显堂吉诃德受骑士小说的影响之深,我认为这更是为了烘托堂吉诃德这个人物的丰富内在。我更愿意把堂吉诃德视为一个对信仰热烈的追求者。他所追求的信仰便是他认为的游侠骑士的骑士道,因此他会攻击任何不相信骑士道的人,他会与想像中的巨人决斗,他会为了瞳想中的心上人拼上性命,他会根据约定而好好回到家中。这一切只因那是他的信仰的正义。而堂吉诃德的悲剧正在于,他所信仰的骑士道是封建腐朽的产物,而他又身处于新旧思想交替的时代。他深感世道对*民百姓的不公,有着变革的强烈想法,同时他又深信腐朽的骑士道。在这种深刻的矛盾下所诞生的堂吉诃德,是一个可怜又可爱的人物。

  有人说,读《堂吉诃德》,第一遍是笑,第二遍是哭,第三遍是思考。初读这本书,我会认为堂吉诃德很可笑,可读到后面却又会感到他的可悲。最令我记忆犹新的一个情节是,堂吉诃德救一个被老板鞭打的小伙计安德列斯,然而因此安德列斯不但没得到报酬还被痛打了一顿。当他再次见到堂吉诃德时,竟说:“下次您如果见到了我,哪怕我被切成碎块,也请您别来救我,帮我。”情节令我心寒,一心想帮人的堂吉诃德,却得到被帮者如此评价,实在是让人笑不出来。在小说结尾,堂吉诃德的结局无疑是令人深思的,他在临死之际意识到自己的疯狂,恢复了理智,痛斥了骑士小说。“狼狈相骑士”变回了“善心人。”堂吉诃德不“疯”了,这似乎是一个很不错的结局,然而这个结局却令人悄然若失,因为这意味着堂吉诃德最后的妥协,他放弃了分的信仰,于是实际上,在他死前,那个“狼狈相骑士”就已灰飞烟灭,这何尝不是最大的悲哀?

  这便是我眼中的《堂吉诃德》,一个看似荒诞,却又令你笑,令你哭,令你思考的故事。

  在骑士小说还盛行的时代,堂吉诃德幻想着做一名骑士。于是他背井离乡,与想象中的敌人打斗,做故事中的“正义骑士”,“红玫瑰与剑”构成他后半生的传奇;在政治的斗争与贫困并存的时代,作者骑着幻想中的“战马”——实则是牛群,在荒地上,即想象的战场中,于不存在的沙场上驰骋,在最饥寒交迫时瞭望见快乐与希望的曙光。

  这本书所描述的是上世纪的六、七十年代,那些看似和*安宁,实则动乱不安的年代里,作者——一个地道的动物似的乡下孩子丰富的童年生活,没有可以随心挥霍的零用钱,没有大把的高科技玩具,但却从不同的角度发现了贫穷背后的富有,无事无聊背后的快乐,贫瘠背后的丰富......

  贫乏时妇女姑娘凭借一双巧手缝制出的口袋、新衣、新鞋与能见出技术的补丁,无食时从分享*俗惯例里觉出的快乐;房屋的等级即可见出主人的贫富高低。

  没有零用钱的孩子们,会爬树议会,会从鸟窝中掏美丽的鸟蛋把玩,坐看九月里变幻的云彩,用蒲苇棒充兵器以满足贪玩的性子,会叮人的蚂蟥,带来“盛宴节日”的红蜻蜓......

  作者同样以孩子的视角写出对羊的幻想,对马的期待渴望,对牛的可怜与哀叹!

  观看手艺人做工的过程,在一片片不同的土地上留下自己的足印,以及年幼时在脑中留下了记忆的“大事”:或看磨坊出豆腐,或为水利工地的壮观景象震撼,抑或是随着慢慢的长大,对父亲名字一点点产生感觉,对记忆里的邻居、朋友、或愧、或念的思念!

  我格外喜欢“桑树”的章节,那时的孩子也不会胡乱的玩,他们虽没有像样的玩具,却玩得仍十分讲究。爬树时,也会将树各个分成三六九等,挑选着爬,既要矮小些,才能安全,又得有弹性,不易断,既得能做“会场”供众多玩伴相聚,并且得是“好吃的玩具”。

  正因如此,孩子们才多爱桑树,这仿佛也在明示,那个年代里,并没有充足的食物,有趣的玩具,但桑树能满足孩子们的需求,完成不小的愿望,却不失为一个“好玩具”。除了爬树,“牛”也格外吸引我的注意,它温顺却固执,卖力干活却得不到好的()回报,只能年复一年辛苦的耕耘。它仿佛就像那个贫困年代里的农民们,只有拼命的辛苦劳作,才能勉强生存下去,为生活挣口饭吃,他们必须任劳任怨,但同时,他们仍十分快乐。

  *俗上,每当一家有了好吃的,必定会分送邻居,分享出去;每当遇到红白喜事时,又必定会整个村子热闹。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在工作中收获,在工作里品尝快乐。

  是的,那些年代里贫穷,物资贫乏,食物少见,动乱不断,但这些乡下的人们却能在苦中作乐,从苦难里品出快乐,在每个人对自己的幻想里看到光明。


小说作文优选【十】份(扩展7)

——小说读书心得优选【五】份

  昨日读了《狂人日记》,今早又看见养蚕幼虫的纸盒里头,几只幼虫啃着桑叶,尾巴上还拖着没蜕完的皮。

  连蚕都知道皮小了就得蜕去,人难道不知道人为的规则如果阻碍了社会的发展,就要扔掉,换新的?

  狂人周围的人,都是被当时人为的规则锁死了的人。有些人,觉得这人为的规则是对的;还有些人,明知道这人为的规则已经过时,却依旧使劲把着不肯放手。这些人,都紧紧的抓着这根早已枯萎的,无力的稻草,仿佛这样他们就能过得好了;狂人是明智的人,一开shi一定也抓这根旧稻草,不过一阵风吹过,这旧稻草便摇摇晃晃随时要倒下的时候,狂人就放弃了它,找了根结实的新稻草,伸手要去抓。

  但是,那些死死的'抓着旧稻草的人,不同意狂人要去抓新稻草的举动。他们不肯抓新的稻草。的确,要再抓一根新稻草,需要改变自己的一些旧*惯。改变*惯很难,这从蚕蜕皮时硬是没法把旧皮从尾巴上甩掉就能看的出来—在旧皮里头待着就是蚕蜕皮时早已养成的*惯。

  但是,旧稻草已经摇摇欲坠了。这些人非得抓着旧稻草摔到地上才肯抓新稻草吗?自己的*惯不想改,最后还是要改。不然,还能抓着旧稻草坐在地上发誓死也不抓新稻草?这样,还不如在旧稻草被风吹的摇摇欲坠时就放弃它,抓住新稻草。

  所以,在人为的规则过时的时候,如果不想摔到地上,就只有一条道:再抓一根新稻草(或者,你也可以选择硬抓着旧稻草不放,最后摔到地上疼的是谁,都知道)。

  蚕把尾巴上的旧皮弄掉了。纸盒放在窗台上,刚好有一缕阳光洒在纸盒里头。桑叶被照得油亮。蜕完旧皮的蚕舒适的躺在阳光中。看来,它们的新皮比旧皮舒服多了。

  这一阵子,我们一直都在背《弟子规》。里面有不少的真理,简直可以说是经典之作,但是再伟大的东西也有不对的地方。

  我认为它里面有很大部分已经跟不上时代了。如:骑下马,乘下车。过犹待,百步余。

  这里,前两个可以说是正常的`,应该的。可是,最不怎么样的就是:过犹待,百步余。大家都知道,当今社会,节奏比较快,时间非常宝贵,但“弟子规”就有这个问题:路上看到老年人必须看着他走远,而且必须看年长的人消失在地*线上,才可以行动。这么一来不就乱了吗!我不管古代生活是怎么一回事,但我绝对知道:这样的规则在现代世界,就是不适用。可我还要记住一点,这只是它的一部分,其他部分也……还可以……。

  我信仰叔本华的实际:喜好欣赏一目明了的书的人是勤奋的人,只要欣赏那些需要本身反复思索本领明白的书的人,才是真正念书的人。我以为一个民族也是云云。一个没有相比深邃著作的民族是不创造八的民族。真正的深邃,不是由于它阔别我们的一样*常生活,而是由于它直面天下本身的繁芜。我的欣赏也是云云。我喜好欣赏深邃的著作。在欣赏中我夸大想象和遐想。再笼统的实际表述,在举行思辨明白的同时,我把它复原成一样*常生活的图景。有些只需要现成的遐想,有些需要想象的布局。我不停以为,无法进入笼统观点的`人是短少想象的人;短少想象的人要是自以为明白笼统观点,这个观点在他那边也曾经是一个去世的工具了,既没有团结才气,也没有天生才气。

  我”在石板上刻骨铭心地“观”着。镜子呢?镜子照旧镜子。我从君子书末尾“念书”生存。村里的巨细孩,从初中学校借回君子书。有些巨细孩还爬到教师家或供销社里去偷君子书。借返来的第二天就要还,于是一本君子书在村里轮番读到天明,轮不着的干怒视。读小学的我放学回家,紧张任务是放牛,读君子书的机会比其别人多。其时用得最多的一个短语,大概便是“改革的东风”。在这“东风”中,我感触到了父辈们终身的“悲凉”。这种“悲凉”感越来越猛烈,末了成了未成年的我存眷屯子一草一木专一的“眼”。读高中时,我冒死地思索农人的运气。读的书越多,越创造七,越感触到天下的严惩、知识的无涯、思索的无穷,而人在此中的运气也越贴*,越飘渺。我不知不觉走上笼统之路。当年的“屯子之思”远了,“人的运气”这个维度却刻骨铭心了。

  读了杜牧的《山行》,我感动与他对秋天的独特的喜爱,受他的感染,我也对秋天有了一份的感情。虽然还没有到晚秋,但此时的八月,正是桂花飘香的'季节。

  外婆家的院子里种着两棵桂树,还没走进院门,桂花的香气就扑鼻而来。

  我走到桂树下,踮起脚尖,闻了闻,已故浓郁的香甜就把我团团围住。

  两株高矮不一的桂树上开满了金灿灿的小花儿,他们紧紧依靠在一起坐在枝头,一簇簇的。

  他们的笑脸引来了一只只勤劳的小蜜蜂,它们把花儿围在中央,庆祝花儿盛开的喜事。

  看到这情景,我不禁和蜜蜂们一起翩翩地跳起舞来。

  谁说“自古逢秋悲寂寥”,只要你是个细心发现者,你就会和杜牧一样,爱上秋天。

  我读了不少作家的作品:鲁迅的《狂人日记》,巴金的《雷雨》,安徒生的《童话》,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托尔斯泰的《复活》,《战争与和*》、《安娜·卡列尼娜》……其中我喜欢施耐庵的《水浒传》。

  我喜欢《水浒传》主要原因就在于作品中含有神话的'味道。一共一百回,有一百零八个好汉。最突出这个特点的就有:《张天师祈禳瘟疫洪太尉误走妖魔》,《及时雨会神行太保黑旋风展浪里白条》,《还道村受三卷天书宋公明遇九天玄女》……。让人们感到好神奇;或者感到这人非同一般。这本书中的英雄豪杰继承了古代英雄特征,作为“勇”和“力”的化身,具有类型化的倾向,又体现了社会下层特别是市民阶层的道德理想和生活情趣,具有一定的个性华的倾向。《水浒传》的语言也很有特色和表现力。它是以北方口语主要是山东一带口语为基础,加工提炼成的一种书面语言。这些就是我喜欢的原因。

  大家也有自已喜欢的作品,我喜欢的就是《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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