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优选【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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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 1

  如果我对你说:我有一个世界,你一定会感到很惊奇;如果我对你说:我的世界很大,你一定觉得滑稽。

  真的,我有一个世界,不骗你。我在我的世界里可以上天入地,可以纵横穿梭,可以和世界上最美的善读者接触,我可以倾吐自己心中的不*,以微笑面对生活,我仿佛一下子长大了许多。在我的世界里,我在心灵上和长眠已久的古人如相面对面,道我所欲道,想我所未想,攀登我所不能达到的顶峰。我在世界遨游,我在享用美餐。我在随鲁宾逊漂流,我和他以及星期五来到了海边,有位老人守候在那里,然后我们又看到了麦田里的守望者,看到了漂亮、善良的茶花女,我又和福尔摩斯一起探案,又搭乘凡尔纳的潜艇,来到了两万里以下的海底,哦,如此美妙的海底世界。我不清楚自己到底在哪里,我的灵魂告诉我,我在书的世界中。

  我的世界是那么美妙,不仅仅有鲜花奇草,还有温泉,小溪和风。我的思绪在这其中可以任意飘荡,没有人管你心里发生的任何事情,这么多惬意。在我的世界里,我足不出户就可以欣赏豪迈的大漠孤烟,长河落日,欣赏高山流水,小桥人家;我可以穿越时空隧道,走马塞上,看楚汉交兵,金戈铁马,破釜沉舟;看火烧赤壁,曹操八十万大军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笑曹操败走华容道;我可以和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可以与李商隐共剪西窗烛,可以和苏轼共享“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的美景,可以和陆放翁乘铁马跨冰河,驰骋沙场……

  我的世界是如此神奇。我可以和李白一起攀登天姥山,采白云红霞;可以和李清照共赏绿肥红瘦,在荷花丛中争渡,惊起一片鸥鹭;可以和徐志摩在康桥上信步徜徉,共采河中水草,可以和海明威帮助老人抗拒肆虐的鲨鱼,感受“人可以被消灭但不能被打败”这一崇高的精神境界;可以和孔子共温《论语》,和司马迁共赏上下五千年,和曹雪芹共观四大家族的兴衰荣辱,和莎士比亚一起帮哈姆雷特报仇,和雨果一起感受巴黎圣母院的豪壮与凄美,和托尔斯泰一起阻止战争,共享和*,和沈从文共赏大理四景:风花雪月,共游凤凰古城,和钱钟书共坐围城,品味人生……拥有这么丰富的经历,我的生活不会乏味。

  我的世界是这样丰盈。当《简·爱》说“我们是*等的,我不是无感情的机器”时,我懂得了女性的自尊;当裴多菲说“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时,我懂得了人的价值;当白朗宁说“拿走爱,世界将变成一座坟墓”时,我懂得了爱具有如此强大的力量。

  说了这么多,你也许早就猜到了我说的是什么。不错,这些正是我心爱的书啊!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象大地没有了阳光;智慧里没有了书籍,就好象鸟儿没有了翅膀。”我在我的世界徜徉,我在我的世界翱翔,有书做我的翅膀,任我飞翔!

  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 2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如今,书已成为我形影不离的朋友与良师。在那里,我感受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喜悦,与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豪迈气概,同时也深深的体会到了什么是一日无书,百事荒芜。啊!

  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没有错,捧起一本书,便犹如走*了知识的海洋。徜徉在知识的海洋中,我明白了少中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与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的真正含义;也懂得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道理。书使我学会做人,学会做事,一步一步的迈向属于自己的终点。

  有句俗话说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对于这句话,我举双手赞成。书中,绵亘蜿蜒的往里长城是多么雄伟壮观,而埃及的金字塔又是多么的神秘。由书中去倾听伦敦大本钟的钟声;去感受远*闻名的浪漫之都-巴黎的浪漫风情;去领略原始热带雨林的原始气息;去想象在热带草原上骑马飞驰的潇洒书,让我足不出户,便领略到了世界各地风俗风景。

  书,是我回忆的寄托。从《白雪公主》到《安徒生童话》再到那些五花八门的经典名著,我从书中看到了我的成长。忘不了小时候听爸爸妈妈讲故事的情景,忘不了孩童时在床上拼拼音的情景,忘不了窗边的足迹我就是在这里看书的呀!冰心老人曾说过:童年呵!是梦中的真,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而过去那如花似水的岁月,那甜美的,让我回忆时含泪的过去,又怎能少了书的陪伴呢?

  我喜欢书,喜欢细细的去品味它的滋味,所以书对于我来说,又是一种境界。读书,犹如听音乐,当读书时,心中再波澜起伏也会*静下来;再加以用心,自己便好似成为故事中的主人公,时常会被主人公的喜怒哀乐所感染。记得读《三国演义》的时候,读到关羽死的时候,我伤心了好一阵子,索性丢下书不读了;过了几个星期,心情好了许多又开始读,谁知没几天,又读到张飞死了,便又丢下书不读了就这样,初次读《三国演义》读了好长时间,爸爸妈妈以为我不愿意读,我无奈谁叫死了那么多好汉。

  我喜欢书。在我寂寞的时候,它使我的生活变得充实;在我孤独的时候,是它在默默中陪伴了我;在我因一点小小的成就飘飘然时,是它在默默的提醒我;当我遇到挫折时,支持我的仍然是它。不需要任何的语言,黑纸白字,却在无形中给了我意想不到的帮助,让我对生活中的酸甜苦辣有了新的理解与体会。我喜欢书,也是因为我离不开它,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学*中,它是我的良师,是我最为珍贵的朋友,现在是,以后是,永远都是。

  书对于我来说,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生活如果没有书的存在,不会是丰富多彩的,而是无比乏味而没有意义的。我喜欢书,可以说我爱书。

  我愿永远与书为伴,与书同行,与书成长!

  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 3

  书,是那寒冷冬日里一缕温暖的阳光;书,是那炎热夏日里一丝凉爽的清风。读一本好书,犹如畅饮琼浆玉露,沁人心脾;又如倾听天籁之音,余音绕梁。一拿到书,生性好动的我便会不由自主地沉静下来,我在书的陪伴下成长。书,成了我的最爱。一拿起书,我就如痴如醉,犹如走火入魔,无法自拔。

  记得一个星期六的晚上,我又在床上看书,书中故事的情节一波三折、曲折离奇,我被深深地吸引住了,越看越入迷,正看到精彩部分,妈妈在楼下喊我了:“骋骋!睡觉了!”我随口说道:“等我把这章看好。”“那你看好了自己睡哦!”妈妈又说。“嗯。”我敷衍着老妈,随口答应着。 一章看完了,主人公到底有没有逃离危险?好奇心让我欲罢不能,使我继续去揭晓答案,可是下一章说的却是另一个人了,我看完这一章,心想:“就看最后一章,要是没有那就睡!”正要看,妈妈又在楼下喊我了:“还没看完一章吗?”我连忙说:“还有三页!”“一章有这么长吗?”妈妈的声音中充满了疑惑。

  “当然啦!”我忙不迭地回答,“我看得慢呗!” 妈妈打消了疑惑:“快点啊,我先睡了。”说完她打了个哈欠,关上了房门,我心中一阵狂喜,蹑手蹑脚地走到房门口,小心翼翼地把房门关上,又回到了床上,但是这一章依然没有主人公,我想:“反正老妈睡了,多看一会没事。” 结果一口气把整本书都看完了,看完整本书,我坐在床上发呆,还在被书中主人公那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感动,浑然不知已夜深人静,直到耳边突然传来老妈上楼的脚步声——完了!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关上灯,躺下去,连衣服都没来得及脱,就用被子把身体捂得严严实实的,希望能逃过这一劫。老妈打开房门,自言自语地说了一句:“奇怪,刚才明明看见开着灯的呀?”我紧闭双眼,连大气也不敢出。这时没想到老妈看见了我露出的衣服的一角,于是便要掀开被子看个究竟,我双手紧紧地抓住被子顺势翻了个身,压在被子上,不料暴露出了衣服,这正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老妈一把就把我揪了起来,说:“你怎么看书看到这么晚!你看看现在几点了?”一看老妈怒发冲冠,自知理亏的我连忙保证:“好,下次不会了。”

  老妈看在我态度诚恳的份上不再跟我计较,不过她也罚我一个星期不准看课外书。但我和老妈都心知肚明,这一惩罚第二天就会失效,因为我一天不看书就会有一种泰山压顶的感觉。明天趁妈妈不注意,我又会去“窃读”。于是,这样的小插曲一直不断上演…… 书犹如一杯醇美的香茗,令我回味无穷;书又像一架神圣的阶梯,引领我不断攀登知识之巅。随着年龄的增长,阅读的深入,我和书之间那种难舍难的感情与日俱增。虽因疯狂看书而屡受“惩罚”,但江山易移,本性难改。我爱读书,我享受阅读带给我的快乐,我愿为书狂!

  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 4

  书,被人们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

  古往今来,就像高尔基说过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书,应当是我们人类的挚友,是书滋润我们成长,是书陪伴我们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年龄段。

  幼年时期,幼小的我们抱着童话书在地上东倒西歪、一知半解的看着;少年时期,满怀憧憬的我们拿着玄幻小说浮想联翩;青年时期,我们雄心壮志、满腔热血的研读四大名著;中年时期,我们开始读古今中外的名著、大部头小说;老年时期,我们笑容满面的捧着书给儿孙们讲解自己曾经读过的那一本本蕴含着天文地理、古今中外的`书籍,这更加说明了人一生中对书的渴求,下面我要讲的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小时候,读书是一知半解、不求甚解;长大后,读书是走马观花、开心就好;后来啊,读书是囫囵吞枣、“鲸吞”读法;而现在,读书是不断“反刍”、回味无穷!

  我看书就像是在看电影一样,书中描写的精彩纷呈,我的脑海中使呈现出色彩绚丽的画面。我看书是很"拼命”的,我在二姨家住的时候,仍旧不改我爱看书的*惯,但是,我的姐姐她却不让我看她的书,看着那种类繁多的书籍我就心急如焚。

  就像守着宝山而不能动其分毫。终于,我脑中灵光一闪,一个大胆的主意涌上心头。于是,我趁人不备,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目又无声无息的将一本书放在枕头下面,等到半夜三更、月明人静的时候,我便偷偷猫在被窝里用我早已准备好的小手电筒照着书本,如饥似渴的疯狂阅读着。

  在我长大了一些后,我依旧干过这样“愚不可及”的傻事。当时我拥有了一部手机,这部手机虽然什么都干不了,却也被我找到一个可以看电子小说的浏览器,于是,我便欢天喜地的终日爱不释手地拿着它不停地阅读,我不分场合、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仅在光芒万丈的大太阳下读书,也在漆黑如墨的夜色中阅读。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为了读书,我真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书,在我的生活中俨然是不可或缺、无可比拟、无法替代的重要的一部分。我读完一整套书后,会从头来、反复地将这套书读上好几遍,所谓“温故而知新”,我想,也不过如此了!

  我*乎疯狂地、如痴如醉地阅读导致了我眼睛的*视,不过,我从未后悔过,有句话怎么说:不疯魔,不成活!若没有当初那般忘我的阅读,哪来如今的我呢?现在的我可谓是"胸藏文墨怀若谷,腹有诗书气自华”了!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书,是我一生至死不渝的挚友,我相信,它会陪伴我直到永远!

  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 5

  刚进入初中的大门,学校便布置什么“假期亲子共读”,这对我一个为书痴迷为书狂的人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么!正好借此机会,聊聊我和书的那些事。

  正午:仰天长笑的疯丫头

  就在今年暑假,我疯狂的迷上了《红楼梦》这本书。我对它的痴迷程度那真叫做骨灰级粉丝了,曾经专注于赖床十几年的我竟然早早起了床,而且老实坐到了桌子前捧起了书!我这反常举动把我妈吓了一跳,以为我哪根神经出了问题。更让她惊奇的是视吃如命的我,竟然一中午都没喊饿,只是呆呆的坐在那捧着一本书啃得津津有味……到了中午妈妈睡觉去了,而我却还坐在那,当我读到《史太君两宴大观园》一段看到刘姥姥说的那句“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个母猪不抬头”时,终于回过神了,大笑起来,冲到床边仰面躺下,捂着肚子大笑不断,那可怜的床也被我晃的咯吱作响,我一边笑一边大叫:“笑死我了”。结果,我就这么笑了一中午,妈妈也没能睡好觉,倒被我吓了一跳。因为这我们家也多了一条规定——严禁我在大人们睡觉时看书。

  傍晚:迷迷糊糊傻姑娘

  正在本人遨游于书海,沉浸在幻界时,我那活宝老妈毫不留情的打断我,让我去烧水!这不是难为我吗,好在我明修栈道暗度陈仓:我把书偷偷带着,边烧水边看书,妈妈来时我把书藏起起来装出一副认真烧水的样子,等妈妈走了,我又把书拿起来继续神游书海,笑傲江湖……突然,我感到身上一阵疼痛,回过神来后,我发现妈妈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了我身后,一脸愤怒地问到:“你烧的水呢?”我指了指炉子说:“这不在这儿呢!”妈妈又问:“哪儿呢?”我往炉子的方向望过去,“咦,水呢,我明明放上了!”“你放哪去了。”“炉子上啊!”“再找找看。”我又转了半天才发现我把石头当成了炉子放到那上面了。唉,都是这书,让我迷糊了……

  课间:偷偷摸摸坏学生

  对面临初中的我来说,时间就是金钱,我们必须抓紧每一分每一秒好好学*,可在这个风口浪尖上,我真害怕管不住自己,一不小心我为书狂的老毛病又犯了。这不,回想小学的课堂,我总忍不住把书偷偷拿出来,压在课本下面,很快就进入了情景,可不幸得很,我又被老师发现了,被叫到办公室被进行了一番思想教育,同时指导了我应怎样合理的利用时间读书……

  古人云:“读书学礼。”读书培养我高尚品德,让我知书达礼。书给给了我智慧和知识,也给了我力量和勇气。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里五彩斑斓的世界吸引我们走*她,亲*她……但愿我这个读书狂能一直保持对它的这份痴迷与热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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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优选【10】份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1

  最*,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万国来朝》这本书,感触很深。

  《明朝那些事儿万国来朝》,内容自永乐夺位的“靖难之役”后开始,先叙述了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永乐大帝事迹——挥军北上五征蒙古,派郑和七下西洋,南下讨*安南,等等,后来永乐于北伐蒙古归来途中病逝。明朝在经历了比较清明的“仁宣之治”后,开始进入动荡时期。大宦官王振把持朝政胡作非为,导致二十万精兵丧于一旦,幸亏著名忠臣于谦在“土木堡之变”中力挽狂澜,挽救了明帝国,但随即又在两位皇帝争夺皇位的“夺门之变”后被害身亡。

  首先,他的身世极不*凡,虽然出身皇家贵族,但因为不是老大,任何待遇都比太子朱标差了一截,这主要体现在教育问题上。太子朱标有开国功臣李善长和徐达这两位天下最优秀的文臣武者担任老师,而朱棣从小整日见到的就是明晃晃的刀剑,残酷的战场让他认识到:强者生存。这造就了他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

  可以讲,燕王朱棣是一战成名。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将部队的指挥权授予燕王和晋王,远征蒙古。朱棣知道这是朱元璋的一次考试,所以好好准备,先侦查对手的具**置,再做好保密工作,在雪夜中坚持前行,发现敌人并没有进攻,而是劝降。这是很让我惊讶的,在沙漠中远征多天的军队碰上了敌人,谁不想大砍大杀一把。但朱棣没有理会部下的催促,他克制了自己,暂时搁置了自己将要得到了荣誉。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超常的忍耐力和可怕的抑制力,要知道,这可是他第一次带兵打仗啊!

  仗是打赢了,可太子的位置还是没拿到。太子朱标死后,朱元璋竟立了他的儿子,只有十五岁的朱允炆为太子,朱棣又一次失望了。太祖驾崩后,朱棣起兵造反。凭借着朱棣的良好的判断力和坚强的意志力和建文帝的懦弱,他成了大明帝国的最高统治者。当然,他还是醉心于沙场,数次远征蒙古,打得那帮人几年都不敢再侵犯,最终朱棣也病死在沙场上,或许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归宿了。

  应该说朱棣不是个好人,但是个好皇帝。他日夜操劳,关心百姓疾苦,辛勤努力打造出一个真正的太*盛世。先是修书——《永乐大典》;派郑和七下西洋,互通有无;南下讨伐*安南等等,实现了国家的真正富强。

  总结一下:朱棣好像拥有双重性格。对挡他道的人,根据暴力原则,毫不手软地:杀!但对这个国家,对百姓,他竭尽全力,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利国利民,国家强盛。

  应该说,朱棣确实是中国历史上一位伟大的皇帝。

  《明朝那些事儿万国来朝》为我们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成为今人的一面镜子。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2

  日暮黄昏,重拾那本旧书,徐达遇春,梦回我大明王朝。

  从小就对历史特别感兴趣,甚至到了痴迷的状态,得到一本史书就绝不放过,《明朝那些事儿》也不例外。当年明月用十分诙谐幽默的笔调把明朝十六位皇帝,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一气写完,而我最欣赏也最为之敬佩的就是从和尚到皇帝的明太祖朱元璋。

  *静的海面,练不出精悍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乱世出英雄!

  1328年,随着一声婴啼,在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的一个拖欠税款的.佃户家里,朱元璋来到了人世。他在兄妹中是大难不死的最小的孩子,除了最大的孩子外,其余孩子都因无力抚养而送人或嫁出,1343年,濠州发生旱灾,次年春天又发生了严重的蝗灾和瘟疫,不到半个月,他的父亲,大哥以及母亲先后去世。只剩下朱元璋和二哥,家里又没钱买棺材,甚至连块埋葬亲人的土地也没有,邻居刘继祖给了他们一块坟地。兄弟二人找了几件破衣服包裹好尸体,将父母安葬在刘家的土地上。朱元璋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铸就了强大的心灵,他不会哭,因为他早就明白了:哭,只是弱者无能的表现。我懂了,坚强,是要成为王者的必备品质。

  朱元璋为了活命到了皇觉寺当和尚,但好景不长。朱元璋收到儿时伙伴汤和的来信,邀请他参加郭子兴的义军。恰在此时,他的师兄秘密告诉他,说有人知道此信,要去告密。于是,他走投无路,要么死,要么起义,既然和尚做不成,那只有去做皇帝了。朱元璋去投奔郭子兴的红巾军,这一年,朱元璋25岁。之后,朱元璋势力不断扩大,天下只有张士诚、陈友谅可与之匹敌,终于,决战在鄱阳湖上拉开了序幕,他以十万人对战陈友谅六十万大军,以临时拼凑的小渔船对战高九米长数百米的“无敌战舰”,不顾众人的反对,他选择坚守而不是退后,他明白成王败寇但是他依旧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是啊,人生能有几回搏?我懂了,自信是成为王者的必备品质。

  建国以后,朱元璋就成了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吴晗老师统计过,从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仅仅八天内,朱元璋收到了一千六百六十六件公文,合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件事,*均每天要看两百份文件,处理四百件事情。可见小时候多受些挫折与磨炼是有好处的。我懂了,苦难是成为王者的必经之路。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回观当下,我们既没有劳筋骨、饿体肤,又没有行拂乱所为,比起朱元璋我们不知道幸运了多少万倍,那我们何不尝试把心志放在学*上苦,然后曾益吾所不能呢?

  乱世出英雄,英雄多寒门,寒门多苦难,苦难炼人心,人心但炼成,必纵横于天下之间,无所匹敌!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3

  隔离的这些天,读完了本儿书——《明朝那些事儿》。这本儿书,从小就有人夸好,忘了是小学还是初中,家里就有那么一摞摆在那里,可我自始至终就没翻过。今日读罢,不禁赞叹——人们推崇自有其缘由。

  现在回到正题。其实这本书令我惊诧的不是书中的内容,而是无意间翻到时看到的几个字——“我十年前刚上大学的时候”。由于看书前对作者没有了解,不禁大吃一惊。十年前上大学,那意味着作者写下此书时不过二十余岁,二十余岁便有此般历史功底和洞察能力。我掐指算了一下,我现在也是二十多岁,但是再给我几年,我能有作者的水*么?作者所读的经文不是一般的厚,考究的时间也不是寻常的多,我决不敢妄言。

  有句话叫人比人不如人,了解的事情越多便会觉得这个世界天才奇才多的去了,你算哪根葱?疫情初的时候在家整天闷头读书,读着读着茅塞顿开,大喜,觉得自己之前的20多年书*乎白读了,昏昏碌碌的日子*乎白活。但我还是特别高兴,自己终于半只脚迈入“读书”二字的门槛了。

  虽然我不够强大,虽然困难很多,但我决不会妄自菲薄。这些年来还记得喜欢的网络玄幻小说《神墓》中的一段话:登高者必自卑,行远者必自迩,一个人重要的不是站在什么位置,而是在向什么方向移动。

  《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浩浩荡荡通俗易懂又颇有个人见地的讲完了明代这部断代史,大明气数已尽,崇祯景山自杀,明代灭亡。

  结束了么?也结束了,也没结束。作者在最后又讲了个故事——徐霞客游记。我纳闷,这是画蛇添足?怎么最后讲起一个人游东游西了,徐霞客的确是明朝的人,但和历史大势,好似没多大关系。莫不是忘掉一个人在最后添上了?败笔吧。读着读着,发现非但不是画蛇添足,还是画龙点睛。作者通过徐霞客的故事,以史为鉴,说出来的是他感悟到的人生真谛——“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

  徐霞客那时候的游历山水,可谓是历尽艰辛,风餐露宿,要吃没吃,要喝没喝,没准遇到强盗,天灾,还可能丢了小命。现在的旅游是度假,是享受,但当年只是遭罪。一个人放着好好的生活不过,去遭罪,是为什么呢?可能没什么理由,他不过是想游历天下,虽死无憾。

  人生活得是什么呢?我特喜欢杜甫的一句诗“卧龙跃马终黄土,人事音书漫寂寥”。可不是呢,粪土当年万户侯,涛涛历史长河,死了,就只是历史了,人们期许有来生,可那却又是未曾有人亲眼目睹的存在。

  那为什么呢?权力?财富?正义?功名?别人的期许?抑或只是单纯的爱?一切只有你自己才能了解了。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4

  有幸已阅读整套明朝那些事。

  这本书开头主要讲述的是自幼是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因为忍受不了元朝的统治,先是出家做了和尚,后被人诬陷说他要起义,被迫投靠了当时的起义队伍。慢慢的,他在军事方面的才能渐渐显露了出来,他先是打败了其它比他强的起义队伍,后又经过与元的数十年的征战。最后赶走了,元朝的皇帝,统一了中国。

  中间又讲述了朱元璋的改革和明朝的政法。其中,朱元璋建立明朝后便利用胡淮庸这个“导火索”,废除了丞相制度。又创造了内阁。当初朱元璋只是想把权力归于君主,可是他错了,后面的朝代中,任何一个内阁都比丞相还会夺权。

  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个嘴脸丑恶的小人,一个个专制夺权的宦官,一个个见利忘义的奸臣,当然,更看到了舍生取义的将领,还有独守正道的孤胆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回过头来想想,才发现自己从书中看到了好多的改变,人的改变,物的改变,环境的改变……而这些改变都是因“利益”起:兄弟互相残杀、父子反目成仇、将好好的一代王朝搅和的乌烟瘴气,不都是因“利益”而起的吗?

  比如,在这本书里,很少有真正意义的好人,但绝对有真正意义的坏人。每一个在普通人眼里散发谣言正义光芒的良臣将相也许都有这样或那样瑕疵。作者没有一味的歌功颂德,而是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人,一个有血有肉,有喜有怒,有得有失的人。

  又比如,在这本书里,不止有这流芳百世,家喻户晓的大人物,还有那些被人遗忘的人物,他们在这267年里太举足轻重,渺小得让人忽略。如果没有太监张敏的舍生取义。后来的明孝宗朱佑樘也许无法登上历史的舞台;如果没有那位连名都没有的看守,杨涟用鲜血和气节写下的绝笔也许只能化为灰烬;如果没有钱皇后的日夜守候和至死不渝的贞情,明英宗,朱祁镇也许已被深在大漠的孤军无援的吞没,不要以为渺小的没有力量,不要以为卑微的,就没有尊严。

  在书里,自始至终都蕴含这一股力量。

  这股力量支持这郑和下西洋,在咆哮的大海面钱毫不畏惧,这股力量支持这于谦打响了北京保卫战,独子面对凶险而未知的前途,力挽狂澜,拯救大明于危难之间。

  在这本书的末尾,我看到了一句话“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我认为,如果我们想要成为像他们那样的人话,就必须树立我们人生的目标。只有准确的认识到我们每时每刻应该做什么,应该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很多东西不知如何表达,我想说此生不读这本书,很遗憾!这只是我的片面之词,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5

  《明朝那些事儿》是当年明月写的,语言幽默,内容易懂而且很好理解。说实在的读完了第二本之后我就觉得这本书很有趣,但是却又很无奈。这本书有趣在他的故事很精彩,很有特色。但是也有皇帝的孤独与无奈。我们就从朱元璋同志开始吧。

  朱元璋家境贫寒,好多家人都饿死了,在生活的逼迫下他走上了反元朝的道路,他经历了千辛万苦,无数次的死里逃生,跌倒了就爬起来,继续前进,继续战斗。而且朱元璋那个时代的对手个个都不是省油的灯。陈友谅、张士诚、王保保朱元璋和他们斗智斗勇,机关算尽,终于朱元璋胜。朱元璋终于坐上了属于他的宝座。可以说当时最优秀的统帅非朱元璋莫属了你想想人家几乎是赤手空拳,单枪匹马凭借着自己的勇气和决心建立了庞大的帝国。没有家室,没有后山。洪武三十一年,明太祖崩,年七十一。就这样,朱元璋结束了他那传奇的一生。驾崩后传位于长子朱标之子朱允炆可是人家朱允炆皇位还没做热就被燕王朱棣夺走了皇位。朱棣死后,朱高煦与朱高炽争夺皇位,可是朱高炽这位短命的皇帝只做了一年皇帝就把皇位给了自己的儿子朱瞻基。这时候朱高煦同志又要进行他的阴谋与阳谋了。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就十分郁闷,这个皇位您老人家处心积虑的想得究竟是为了啥?结果毋庸置疑人家朱高煦又失败了但是人家朱瞻基也并不怎么幸运啊只做了十年的皇帝就挂了然后又是朱祁镇即位,但是在他的统治时期出现了一个宦官——王振。说实话如果可以的话我想痛扁一顿王振,他实在是太可气了,人家朱元璋打下的江山差点被他这个小人给毁了。还好还好,他最后终究还是死了。但是就是他的原因人家朱祁镇被也先当了人质,最后于谦计上心来立了他的弟弟朱祁钰做了皇帝没想到朱祁钰坐上皇位后居然不把他的皇位还给他哥哥了,最后哥哥被释放,弟弟病危最终还是哥哥当了皇帝。弟弟当了八年皇帝后驾崩了。于是朱祁镇开始了他的统治。

  读到这里,我已经感慨万千了,这几个皇帝都表现不凡我觉得还是没有人家朱元璋厉害啊,但是最让我想不明白的是朱祁钰。筑起于是朱祁镇的弟弟,他不贪恋权势对皇位一直是不感兴趣。但是自从他的哥哥被也先绑架后,他坐上了代理皇帝,一坐就不能自拔了。他已经沉醉在了这权威之中,而且王伟让他变得六亲不认,还将他的哥哥关了好几年,就因为害怕哥哥强自己的皇位,还把哥哥住宅周围所有的树都砍了,其原因是害怕间谍。哎,我就不明白了,不就是一个皇位么?这是何必啊。大家都是一家人,可是王位就是有一种魔力,一种神奇的力量吸引着更多的人向上扑,更多的人在这场斗争中死亡,互相残杀,这也许就是命。

  读到这里,明朝的故事有趣又有着无奈,更让我有了探索它的欲望希望我会在这本书中学会更多的知识。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6

  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很好看—这是我阅读完《明朝那些事儿》后最大的感受。这是一本以明史为题材的书,他不注重理论,却直视史实;他不注重边幅,却条理清晰;他看上去无稽之谈、风趣幽默,在读完之后,却让读者对那段历史感到沉重起来。

  客观来说,作者当年明月的写作态度并不严谨,他的文字不优美,他的文采不出众,甚至,他对历史本身的态度就是调侃一类的,然而读下来,确实让读者没有失望,丝毫没有虚假与卖弄。他曾说过:“我写文章有个*惯,由于早年读了太多学究书,所以痛恨那些故作高深的文章,其实历史本身很精彩,所有的历史都可以写的很好看,我希望自己也能做到。”所以,读他的文是轻松的,大多人都可以坚持看完。《明朝那些事儿》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和对人物的心理分析,以及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的一些评价,向大家展示了一段历史的兴衰。

  历史的真相从来就是残酷的。读完整本书后心情不能*静,尽管作者写得很幽默,很乐观,但是,历史只能是历史,它从来就不乐观、不幽默,所谓历史,残酷之处在于无论你号哀、悲伤。流泪、追悔,它都无法改变。明的历史让人心酸,从卢象升的选择,明朝的道路就此确定,不妥协,不退让!面对清的再次入关,崇祯任用了卢象升,面对崇祯的问话,他只说了两个字:“主战!”那一份大义凛然却断送了性命。他始终是个单纯的人,不识时务,分析形势后,决心出战。他下达了一条垂名青史的军令:“刀必见血 !人必带伤!马必喘汗!违者斩!”即使他的火炮、箭矢已用尽,但他依然继续战斗,为了他最后的选择!他还是死了,负伤力竭而死,尽忠报国而死。有很多感慨,为什么在帝王选择求和之后他还坚持战斗?为什么他不通人情事故,坚持一个人上战场?一切都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之中。这就是气节!无论这个世界多么混乱,坚持自己的信念!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都说时势造英雄,可是在大臣们都退缩时,只有他义无反顾,决然迎战。历史铭记了这位英雄,他的情怀,我不由钦佩。再来说到崇祯,他的'努力终究换来的还是最后的不幸。明朝还是灭亡了,历史记住了这个朝代,无限缅怀。明明知道结局,也无法改变,却依然要继续,这就是历史的悲哀。他尽心尽力,全力以赴,直到最后已经预料到最后的结局,却依然没放弃!许多人无法理解一个亡国之君他在亡国之后做的一大堆事,他赐死了后妃与儿子,甚至最后自杀了,然而现实是残酷的,在那种情况下,活下去更需要勇气!他的死,不是懦弱,不是不负责,真实体现了决不妥协,绝不低头的负责的态度。所有的一切也该结束了......应该结束了,所有的王朝的开始,真如他的结束!作者说过:“走上了这条路,就不能再回头!”一如既往,无论什么时候的历史,幽默的不是历史本身,只是作者!历史不是观点,不是议题,他已然成为事实!无论读到多么愉快的文字,历史的沉重都是不可忽视的。虽然结局未必愉快,历史只将继续......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7

  《明朝那些事儿》是一套令我印象深刻的书,作者当年明月对明王朝这段辉煌却又有些遗憾的历史作了介绍与描写,他幽默的笔触让人欲罢不能,不仅读来轻松,还发人深省,是一本好书。

  从朱元璋建国以来,明朝对华夏大地作出了很大的贡献:郑和七次下西洋、编著《永乐大典》、抗倭援朝战争……明朝的崛起,令人赞叹不已;阉党乱政、农民起义、崇祯自缢……明朝的衰弱,令人扼腕叹息。

  读完这整整七本书,我觉得明朝有许多历史人物令我印象深刻。其中抗倭名将戚继光是我万分景仰的,在嘉靖年间,浙江一带倭寇(日本人)横行,戚继光被调任浙江,抗击倭寇。虽然明军屡战屡捷,但在实战上,戚继光发现军队缺乏训练,便向朝廷提出练兵的请求,最后得到批准。有一天,戚继光无意中见到了义乌矿工与永康矿工打架的局面,几万人群殴,勇猛特别,他惊呼道:“如有此一旅,可抵三军!”便立即在义乌招募了4000人组成一支军队,这便是后来赫赫有名的“戚家军”。戚继光对这支军队加强训练,并带领这样一支劲旅所向披靡,成功击败倭寇,安定了浙江的局面。

  这样一位名将,令人钦佩,明朝皇帝中也有一位出色的人物,那就是永乐皇帝朱棣。朱棣的一生传奇多彩,他即位后五次北征蒙古,并迁都北京,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定都北京,天子御边的**皇帝。更令他闻名世界的是郑和下西洋,前后共七次之多,让中国与更多的国家建立了友谊。明成祖朱棣还率学士们编著了3亿多字的巨著《永乐大典》,这对历史的影响意义非凡。由此可见,朱棣堪称是位功绩累累的君主。

  皇帝中另一位出彩的人物是明孝宗朱祐樘,他重用贤良、铲除奸佞,提倡直言进谏。所以,他统治的时期是明朝历史上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的时期,被称为“弘治中兴”。

  我带着好奇心去搜索了作者当年明月的资料,并十分惊讶地发现,他5岁时买了一本《上下五千年》,到他上中学前,居然把这本书读了整整十二遍!他后来继续研读《二十四史》、《资治通鉴》,并从此爱上了明史的人物,等他成年后他某一天突发奇想,想把脑海中关于明朝的那些故事用轻松幽默的现代语言写出来,让人们能够轻松地读懂明朝。他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整整160多万字的长篇巨著。

  正是这样一本书,让我第一次接触到历史的深刻,走进了历史,探知了历史,和当年明月一样,爱上了历史。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8

  一提到历史,似乎在人们的印象当中都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东西。要将原本一眼一板、循规蹈矩,而且语言深刻难以体会的历史用生动有趣的白话文来体现,《明朝那些事儿》正是让我们学*历史的一条捷径。

  《明朝那些事儿》共着七本,虽然只拜读了前两本,却已经让我受益无穷、爱不释手。

  第一部可分为三部分:明朝的诞生,开国治国,叔侄反目。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第一部,那就是“奋斗”。无论是朱元璋,还是朱棣,都是经过许多生生死死,在冒死的拼搏奋斗下打下的江山,是用无数条生命铺出走向皇位的路。那么就先从朱元璋的一生说起吧。

  朱元璋从苦难的童年——从一个放牛娃开始。长大后在饥荒之下家破人亡,之得入寺为僧,维持生计,却被人指谋反,无奈之下“逼上梁山”,加入了起义军对抗元朝。朱元璋在起义军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军事才能,先后击败强大的对手——陈友谅、张士诚和元朝。在鄱阳湖与陈友谅的“无敌军舰”殊死一搏,在易守难攻的“第一坚城”*江与张士诚斗智斗勇,最终将自己最大的敌人——元朝击败,北伐肃清北元获得全盘胜利。

  朱元璋用他的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将天下征服。他一直尽心尽力,想要管理好国家,打击、杜绝玩弄权术,用残酷的刑罚令人望而生畏,但在他死后明朝却成为历史上贪污最严重的朝代之一。为了保证天下永远在他的手中,同时也为自己的下一代铺路,劳心劳力,将后代所有的事都先做好,以防不测——夺去兵权、斩杀许多开国功臣。但历史这个不被人力左右的编导,却让朱元璋呕心沥血铺好的路在百年内尽殆。终究,皇位还是被自己的儿子——朱棣从孙子朱允炆的手上夺走了。

  如此,即使你机关算尽,但还是不能改变未来这个不可抗拒的结果,未来是不能被人所操控的,总会有一些让你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却无法避免,命运之神总是出人意料。接下来的这个人,他在父亲朱元璋的基础上,虽然谋权篡位夺了侄子朱允炆的皇位,但还是将大明发扬光大,成为万国朝拜的“帝国”,对明朝的影响也是十分深远,他就是双面人——朱棣。

  他有着两副截然不同的面孔:仁慈和善——与老百姓在一起时,为他们主持正义,爱民如子;残暴嗜杀——残忍荼毒一切不服从他的人。他野心勃勃,战功显赫,长期在名将常遇春、徐达、傅友德等名将中长大,对战争和死亡早就司空见惯,自然而然成为了一个骁勇善战的军事家。因为自己是并非是朱元璋的将来接班人的培养对象,对于朱元璋对太子朱标及其儿子朱允炆的偏爱而变得冷酷,对死后朱元璋传位给侄子朱允炆却没有传给他而心存愤恨,在明朝第一阴谋家——一个名叫道衍的和尚的引诱下,终于走上造反这条不归路上。朱棣固然残暴,但也是在他的统治之下,将明朝的发展推向了巅峰。郑和七下西洋,用友好和强盛将大明帝国的名字传遍世界。

  朱棣后的两任继承人也选的不错,可惜统治的时间都很短,朱高炽和其子朱瞻基一共只统治了十一载,虽然没有朱棣和朱元璋的惊天动地,但在这十一载中,却是明朝的黄金时期,两人合称“仁宣”。书中有令后人敬佩的、宁死不屈的铮铮傲骨,如铁铉、方孝孺,虽然都只是一介书生,一个文臣,但在朱棣的暴行之下,仍不屈服,心中怀中对正义的信念,无所畏惧。这不禁震撼了我:坚强的意志和勇敢的决心是无可战胜的,执着的信念与不灭的正义才是最强大的武器。

  书中除了正经的历史,但幽默是在每一行中都能体会到的。其中令我觉得最经典的黑色幽默:“……如果你有幸拿到两张铁劵,倒也不一定是好事。特别是第一版‘开国辅运’,因为据有关部门统计,拿到这张铁劵的人80%以上都会有朱元璋同志额外附送一张阴曹地府的观光游览劵。此外特别说明:单程票,适用于全家老小,可反复使用多次,不限人数。”除了幽默的调侃,还凸显出朱元璋当时灭臣人数之多。这就是《明朝那些事儿》,能将历史如此简洁明了,幽默生动的娓娓道来,一篇伟大的著作。能将历史写成如此,已是一种创世之举。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9

  静静的夜晚,只有窗外的明月与身旁的孤灯与我为伴,而我却不感到孤独;清茶一杯,手捧书卷,这是一种莫大的快慰,莫大的幸福。尤其我手中捧着的是我最爱看的书—《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让我重新认识了历史,从而迷上了历史。

  《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主要讲述的是1344年到1644年,这300年间明朝的那段历史。这套书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索,用小说的方式娓娓道来。更加让我兴奋的是,作者当年明月用麻辣的写作手法,把那么枯燥的久远的历史,活灵活现的的展现在我眼前,让我仿佛置身于那段历史,事事都参与其中。

  说实话,以前从未觉得历史如此精彩。总觉得历史无非就是一段绕口的文字;一片破碎的城池;生锈的兵器;就是衰败、战乱、新的王朝雄起,鼎盛;然后再衰败,再雄起,再鼎盛------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周而复始,简直可以化成公式,甚至有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滋味。

  可是历史真的是这样吗?历史真的就是那些残骸断瓦、古庙荒冢吗?真的就是那些泛黄的书页吗?当年明月告诉我:不是的,真的不是的。

  "历史原来很精彩啊!"有人大声说。声音在空气中消失,那人踽踽而行,旷野上一片寂静。

  "很精彩啊,很精彩!很精彩啊,很精彩!"远远地,传来一阵阵回声。声音渐渐消失,山野又归于寂静。

  远处的古庙有点动静,走*一瞧,原来那个小和尚是朱元璋小的时候。他抖了抖身上的灰尘又呼呼大睡起来。达达达达的马蹄声越来越*,一个得意洋洋的将军来到了眼前。定睛一看,这不是*定北元的大功臣—蓝玉吗?!再看那边,一个书生模样的人,紧紧地拉住一位穿着龙袍,走路摇摇晃晃的皇帝,嗯,想起来了,这是方孝孺和朱允炆啊!呀,那是谁啊?是朱棣吗?难道他就是当年的永乐大帝?那边还有------

  这些,都是明朝历史中响当当的人物。历史原来很精彩:那喷出的鲜血可以谱写出惊心动魄的文字;那看似无奇的和*却饱含着一位帝王的心血;那和蔼可亲的善面后面却隐藏着一颗阴险毒辣的心------这一切的一切,有血有肉,真实而自然。

  原来历史不只是那些空泛的文字啊!

  历史,犹如蒙上面纱的美丽少女,让人想*前一睹芳泽;历史,犹如冷峻潇洒的青年侠客,让人想不离不弃的永远追随;历史,犹如年老的智者,让人茅塞顿开;历史,犹如一面古铜镜,让人看到了沧桑,也看到了自己------

  如此精彩的历史画面,若不是我读了《明朝那些事儿》那套书,有可能就要失之交臂了吧!什么?什么?你说根本不可能像我说的那么精彩?我不和你争,只是建议你,强烈的建议你,赶快买来读一读。对,跑步去买!要快哈!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10

  历史总是令人感到枯燥乏味,愿意看史书的人,更是寥寥无几。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一套史书却脱颖而出,以畅销四百万册的奇迹,位列畅销书榜首。这套书的名字叫做《明朝那些事儿》。为什么枯燥乏味的史书能如此畅销?这是有理由的,作者用浅显、幽默的语言,客观的分析了明朝的兴衰史,以及当时明朝的规章制度、科考制度,等一系列明朝独创的花样。

  此时的中国,正在极其腐败的元王朝的统治下,那些来自蒙古的征服者似乎不认为在自己统治下的老百姓是人,他们甚至经常考虑把这些占地方的家伙都杀掉,如果当时真杀了,然后把土地用来放牧,从赋税到徭役,只要是人能想出来的科目,都能用来收钱,过节要收“过节钱”、干活有“常例钱”、打官司有“公事钱”,怕了吧,那我不出去还不行吗?不干事还不行吗?那也不行,*白无故也要钱,要收“撒花钱”,服了吧。

  可见啊,当时的老百姓真是太苦了,干什么都要交钱,过节交钱,干活交钱,上公堂交钱,*白无故也要交钱。要交的钱比挣的钱还多。这样的朝廷,迟早会被推翻,就看是谁有这个胆了。

  这时,拯救大家的人出世了:朱元璋,外号朱国瑞、朱重八。座右铭,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

  一切的事情都从1328年的那个夜晚开始,农民朱五四的妻子陈氏生下了一个男婴,大家都知道了,这个男婴就是后来的朱元璋。大凡皇帝出世,后来的史书上都会有一些类似的怪象记载。

  比如刮风啊,下暴雨啊,冒香气啊,天上星星闪啊,到处放红光啊,反正就是要告诉你,这个人和别人不一样。朱元璋先生也不例外,他出生时,红光满地,夜间房屋中出现异光,以致于邻居以为失火了,跑来相救。

  接连的灾难中,朱元璋的家人全都病死了,此时的他,为了活下去,决定去当和尚,还得出去要饭(我估计要回来的饭还要收钱,要收个人所得税!)。

  正因为在如此艰苦的环境下,才磨炼了朱元璋坚强的毅力,和不屈的精神。朱元璋的仇恨到了一定限度的时候,他终于下定绝心造反了!许多的农民们,也被逼无奈,一跺脚,造反啦!

  当时的局面是一片混乱:到处都是农民起义军,有些地方发生了瘟疫,黄河改道,发生洪水……这些事情,扰的元统治者们,不得安生。一面要去安抚起义军,一面又要去治理黄河,那时的朱元璋并没有遭到元统治者的注意,而他也因有挡箭牌,所以一点一点的开始强大自己的力量,直至打下天下。在被外族抢占了100多年后,朱元璋,这位伟大的汉族人,又一次抢回了属于汉族人的天下。

  真是应了那句老话“吃得苦中古方为人上人”,也算是老天补偿朱元璋失去亲人的痛苦吧。作者用现代人的角度,现代人的理解,写出了明朝的兴衰史,令人爱不释手。想要和作者一起,了解明朝的历史吗?那就看看明朝那些事儿吧!


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优选【五】篇(扩展2)

——我与食堂那些事儿作文(十)份

  我与食堂那些事儿作文 1

  在二中呆了三年,每个地方都留下了珍贵的回忆,不知该从何说起。今儿,我们走一趟喷香的食堂吧。那儿可是个冬暖夏凉的好地方儿。

  早晨6:00,食堂是第一缕阳光的去处。各个楼层的阿姨早已做好准备,等待着我们的到来。一大锅一大锅的粥和鸡蛋被运上了各个楼层。听,那发动机老化了的车子逐渐逼*,惊醒了在食堂等待的那些带着惺忪的睡眼还在狠狠地盯着书本的双眼。6:30,运早点的叔叔准时就位,瞧,他迅速地将装着豆浆油条包子的箱子搬上了各个楼层,“砰”重重地一声落在桌上。那叠起的箱子压弯了他的腰。洗漱好的同学们也陆陆续续的就位了。听,外面的广播正播放起了早间新闻。喜欢吗?二中的一天就是这么被拉开的。

  跑操结束,同学们饥肠辘辘地趴在座位上。这时,食堂传来了沁人心脾的味道,不用说也知道,厨师叔叔正在为我们准备美味的午餐。可是现在真的好饿啊!第四节课的下课铃刚敲响,同学们就迫不及待的抽出书包往门外飞奔而去。楼道瞬间黑压压的一片。呀,出现“交通堵塞”了。哎,大长腿们早已到了食堂,而小短腿们只能看着那长长的队伍,望而却步。无奈地朝消毒柜迈出沉重的步伐,抽出盘子接到队伍的末端。也有机智的同学们早已商量好分工合作,我去排队,你去拿盘子,有什么好处吗?你瞧,有的同学还在茫茫人海中等待,有的却是一团坐好开吃了。不过同学们在排队时,手中还攥着本小书本争分夺秒。这不也是一番别样的景致吗。

  午饭过后,大家都有序地将盘子放入洗碗池。三年了,我们长大了,食堂装剩菜剩饭的红桶好像也长大了,它变得装不满了,甚至装得越来越少了。殊不知,墙上挂着“节约粮食”的标识已在同学们的心中悄悄地生根发芽,甚至开花结果。

  晚餐有时会煮面,阿姨们总是会拿着勺子早早地在那边等我们。你看,她们被围得里三圈外三圈水泄不通。但绝不用担心没饭吃,她们每次都将勺子在锅里转了又转,盛起丰盛的一勺,打得都快溢出来了,然后和我们说“小心不要烫着了”。

  食堂的阿姨们都很温柔,每次我们刚进入食堂,都是她们用那大大的笑容在迎接我们。要是在夏日,她们也会早早的`开着风扇,开着空调。有时候我们遇到不喜欢的菜,她们还会说“这个很好吃的”,我们笑着拒绝。她们又默默地将另一样菜多打了两勺,她们还会特地帮我们将瘦肉用勺子切开,反手铲进我们的盘子。若你已打好了饭,不用说,她们也会帮你淋上一层汁。

  偶尔碰上菜尽人却成群,阿姨们总会有一个人风风火火的冲向各个楼层。有一次在楼梯就遇到了一位阿姨,听不清她喊的是“让”还是“烫”,那么大一盆刚出锅还热气腾腾的薯条就这么被扛上了三楼。

  最让我们感动的是,有一回初一的学弟学妹可能想三楼比较*,就来到了三楼。在一旁吃饭的阿姨见有人来了,急忙站起拿起了勺子,只见她盯着看了一会儿,不知是因为校服不同还是面生,笑着操持着那勉强能听懂的普通话:“我们初三的还有没来的呢。”那时已*十二点多了,食堂已*开始慢慢散场了。“都是二中的,阿姨干嘛不直接打啊?而且这么晚了。”伴着同学的不解,对面还真有一群同年段的同学徐徐而来。口罩后阿姨绽放出的笑容清晰可见。

  记得在最后的阶段,食堂还特地张贴了两横幅,上面写着:“祝二中学子中考取得好成绩!”“中考加油!”

  二中食堂永远是快乐最多的地方吧。二中食堂给我留下印象了吗?有,温柔。在食堂里,笑容最多。不论是学生、老师,还是阿姨们,大家在食堂收获的不仅仅是饱腹,应该更多的是温暖吧。

  我与食堂那些事儿作文 2

  今天去食堂吃饭的时候,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有人肯定说,在食堂里怎么会有趣事?别急,往下面看你就知道了。

  我们正在吃饭的时候,我忽然发现好多人都在往我们放毛巾的筐里看,好像里面有一个大鸡腿似的。我也往那一看,哎呀,还真有一个大鸡腿,怪不得大家都在往那里看。那个大鸡腿是我们班主任杨老师的午餐。杨老师看到我们一直盯着她的鸡腿,就把它的鸡腿转到另一个“阵地”——她的椅子上。这个举动虽然让我们这些“饿狼”看不到了“猎物”,但是又引来了一群“饿虎”。

  这些“饿虎”就是别的班的同学们。当他们排队路过的时候,看到了这块“金子”,眼睛都发亮了。所有人都把视线转移到了这个“不幸”的鸡腿上,有些人甚至想摸一下“金子”。正巧被我们的.“冷血杀手”(这是我给杨老师起的外号)看见了。大家听听这外号,就肯定知道杨老师是不好惹的。果然,老师开起她的“声波大功”:“看什么看!没有见过这东西吗?你给我回去!”只要你们在场,一定会被吓出一身冷汗。杨老师为了防我们继续盯着“金子”,所以便把它交给一个同学保管了起来。

  你说,今天我们食堂里发生的这件事有不有趣?

  我与食堂那些事儿作文 3

  我来西山文武学校已经有八年了,这八年中食堂的变化我亲身体验并深有感触。

  八年前,当我看到一栋绿色砖块形的叫“第一食堂”的建筑物时,你让我进去吃饭,其实我是拒绝的。好不容易被“请”进了食堂,我向往地看着食堂墙壁上令人垂涎欲滴的美食海报,天真地问同学:“哇!我们吃这个吗?”我同学用那种‘你脑子是进水了吗’的表情回答我:“呵呵,想太多。”马上,我就见识到了武术学校的孩子真不是盖得:每一位学生都是如狼似虎、如饥似渴,刚出炉的冒着热气的白面馒头“嗖”地被抢了个精光,留下我对着空盘子在风中凌乱……好不容易打到了菜,回到座位上,一向娇生惯养的我看清了盘中“惨不忍睹”的饭菜,整个人都不太好了:白米饭像团大雪球,硬得可以当凶器、土豆像一滩软塌塌的泥,几块奇形怪状的鸡肉深陷其中、更可怕的是黄瓜炒鸡蛋中点缀着几块“亮丽”的鸡蛋壳,一大片“树叶”在清汤中飘荡着……我气愤极了,嚷嚷:“这能吃吗?跟猪食似的,里面还有树叶!”埋头苦吃的同学“咳咳”了两下,提醒我:“那不是树叶,是种调味料。”我悻悻地“哦”了,尴尬地尝了几口饭菜,发现西山食堂的饭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难吃:软软的土豆很入味,像妈妈做的土豆泥、黄瓜脆脆的,带着大铁锅特有的味道。

  不知不觉,我的餐盘就空了大半,同学突然问我:“你是猪吗?”我大惑不解:“啊?”“你吃猪食吃的好香啊……”我被她噎得说不出话来。

  在经历了几年的“食物争夺赛”后,初中部和小学部的新食堂也陆续建成了,新食堂既干净又漂亮,而且多了许多新菜:狮子头、荔枝肉、鱼饼、芹菜炒牛肉、糯米鸡……食堂打菜的方式也从学生打菜变成了员工打菜。我很高兴,因为再也不用吃别人搅得乱七八糟的菜了。

  很快,我升入了初中,如果说小学食堂是“不怕你吃不饱,就怕你吃不下”的话,那初中部的食堂注重的就是吃得好了,不仅早餐丰富了许多,而且晚上还有夜宵。以前在小学部时,读初中部的哥哥跟我说过:“到初中后,食堂将会成为你除了宿舍之外第二个喜欢的地方。”当时的我表示很不屑,可现在我明白了:每当你上完繁重的文化课或者挥汗如雨的武术教程后,一顿营养的饭菜能让疲惫的你能量满满,我想,这就是吃货的幸福。

  虽然在我的'想象里,食堂阿姨是位胖胖的,和蔼可亲的妇女,会笑眯眯地问我:“同学,够不够吃啊?不够阿姨给你多添一些啊……”但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们食堂的阿姨看起来凶神恶煞,其实刀子嘴豆腐心的主。她会因为听不清你要“稀饭”还是“鸡蛋”而不耐烦、会在你要求加菜时凶巴巴地说:“不加不加!”却转身为你添一大勺菜,“下不为例啊!”要知道食堂里的叔叔阿姨们每天四点多起床,节假日也不能休息,我们真应该换位思考一下了。有人说西山的饭菜很难吃,我也承认它不是很美味,但我去过很多学校参观,包括北京的某些名牌大学,不是太贵就是太难吃,还是西山的饭菜的性价比最高。有时候你在青菜里吃到了虫子,那是青菜健康绿色,没打农药、有时候别人的菜比你多,那你可以“减自己的肥,让别人胖去吧!”

  回到家后,家人们都说我变化很大:以前的我吃饭拖拖拉拉,桌下的米粒“可以养活一群小鸡”。西山食堂不仅让我有了第二种“家乡味”,也让我改掉了吃饭拖拉、爱挑食的毛病。

  真的,我还真的感恩西山食堂哟!

  我与食堂那些事儿作文 4

  想想这两个星期的`经历,还真是不同寻常。

  因为中午要上电脑课,所以我在学校食堂吃饭。

  下课了,我兴冲冲地来到食堂抢了个第一。挺高兴,准备大吃一顿。

  我把饭票丢进了一个方盘子里,那个打饭员就给了我一个饭盘,并在那个最大的空格里添了点饭。刚准备递给我,却马上又收了回去。用添饭的大勺又挑去了一点饭。

  我尴尬地接过饭盘,望着那吃不饱的一丁点米饭。我又试探性地问:“就不能多添些吗?”

  “去去去。”他挥挥手,把我赶到了旁边。

  我只好去打菜。那人在菜盘里一舀,看似舀了很多菜。其实添在盘里也就那么一点儿,我不想说,明知道他是不会再给的。

  我找了个座位坐下来,看看土豆烧鸡肉。哪有鸡肉呀!全是土豆,我在土豆里找来找去,好不容易才发现了一星鸡肉,便急忙夹起直往嘴里塞。可谁知,没夹好,也许也是急了。竟没吃到,给弄掉了。我痛心不已。急忙又找起来,可却怎么也找不出个“第二者”来。真悔呀!一中午,连一丁肉也没吃,真是饿死我也!

  我与食堂那些事儿作文 5

  早晨,刚刚才赶到的各式包子热腾腾的吐着热气,一瓶瓶香滑可口的豆浆睡眼蒙的躺在泡沫盒子里,就连粥都有几颗油绿的小豆子点缀。中午和下午更是一场味觉和视觉的双重盛宴。糖醋排骨,豆角炒肉,鸡排,小葱拌豆腐,西红柿炒鸡蛋……这些荤素搭配,盛情款待着我们的眼睛,温暖了我们的的味觉。

  这一站,正是二中食堂。

  食堂有三层楼,各个年段分配不同的楼层,这栋楼斜对着的,还有通学生食堂和教师食堂。都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二中食堂规模不大,但消毒柜、空调、风扇这些设备确实是应有尽有了。

  我和同学放学循着气味,一路小跑。从教学楼到食堂这两点一线,在放学时被拉得又煎熬又期待。走进食堂,匆匆赶到消毒柜前,从整齐的饭盘中毫不费劲的抽出一个分成四格的饭盘,便向那嗷嗷待哺的长队伍奔去。打菜的阿姨戴着口罩,穿着规定的.T恤,顶着帽子,一次性手套也服服帖帖的待在她们的双手上。这番打扮,确实让人吃得放心。只见她们打菜时,左手端着饭盘,右手有节奏的打着各种菜,那动作真叫一个神速。你看,瞬间就轮到我了。夏天热,食堂空调殷勤的为阿姨们驱散着热气,阿姨的打菜效率提高了,方便了在此用餐的每一位二中学子。

  饭桌上大家都喜欢讨论今天的菜色。“你看这大白菜鲜灵灵的。”“今天的肉**啊。”“别说了,我觉得这汤有点海底捞的感觉。”……每次用餐时,我们几乎都说着这些话,都快成了美食解说员。对于这“职业病”,我们乐此不疲。

  忽地,不是谁惊讶的喊一个“哇”字,我们一桌齐刷刷回头。只见柏涵手里端着的饭盘中两块大猪排正熠熠生辉。“baki,你怎么有两块猪排。”柏涵坐下来,举着勺子,一脸神气:“那边有剩,阿姨说,吃得下的还可以再去拿。”大家的目光不约而同的汇聚在柏涵的猪排上,然后像是列强瓜分土地一样,瓜分着那一块猪排。好热闹一场面!

  我不禁喜欢上了二中食堂。阿姨们的手不“抖”,而且还把每个人的量控制得恰到好处。有的同学吃得少,可以少要;饭量大,就多要。米饭和汤是自助的。如此一来,不仅仅做到了“人性化”用餐,而且还践行了“光盘”理念。我们二中,光盘的人越来越多了。

  “唯有美食和爱不可辜负。”范晓妮这话一点也没错。我知道,我们每天在食堂吃的饭,也一定偷偷掺杂了数不尽的爱。有一天早晨五点多,我在宿舍走廊观望,发现食堂已隐隐约约有点光亮有几粒人影来来**开始了一天的劳作。我忘不了食堂阿姨们脸上挂着的豆大汗珠,即使疲惫,她们也爱笑,许是看见了我们狼吞虎咽的样子。学校行政与老师们每天的轮流陪餐和无微不至的关心,都是爱,是暖,是不可辜负的期待。每每在食堂吃饭,这些总能在脑海里上演好多遍,像是在催促我们:“我们二中人要努力冲,要不负众望。”

  在二中,吃着二中食堂的饭,一茬茬的人长大,一茬茬的人离开,比如我。即使三年已过,但好在我现在忆起二中食堂,嘴里胃里,都无比熨帖。我忆,我最忆,我最忆二中食堂。

  我与食堂那些事儿作文 6

  抬头看看钟,好耶还有一分钟就下课了,再看看老大,老二,啊!他们俩早已把饭盒死死地捧在手中。我不得不说,他们简直是个饭桶,不过这样做是英明的因为要想在这如此激烈的竞争条件下打到好菜好饭那是相当难的。于是我在自己的课桌里乱抓一气,使出失传以久的乾坤大挪移,费了好大劲才把饭盒拔了出来。

  就在这时悦耳的下课零响了。只见我,老大,老二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在零响完之后消失在班级中。打饭一场时间的竞争,一场生存的竞争。因为如果不吃饭就会饿死所以是一场生存的竞争。

  我们三个踏疾风,追日月,赶星辰与日月争辉。一个梯坎在我们面前,我们纵身一跃,后脚一蹬,好一个“刘翔跨栏”轻轻松松地“飞”了那道梯坎,胜利就在眼前加快速度向前冲!我第一个冲进食堂大吼一声:“叔叔打2块5的饭!”叔叔用他那低沉的声音说“好!”于是我捧着里面装了豌豆,白菜抄肉的饭盒,走到老二身旁语重心长地说:“小孩子速度慢了迟早要被社会淘汰的!”老二听了顿时要紧了牙,捏紧了拳头,我见势不对,立马撤退,躲到了离我最*的桌子上。

  半分钟之后来到了桌子上,只见他们吃得是白菜抄肉和四季豆。坐下之后,便是一场腥风血雨,可怜的'蔬菜,饭,肉们被无情地送进了血盆大口,嚼碎了再嚼碎,活生生地掺死在锋利的牙齿之下,经过一片抢夺掠杀之后老大的饭盒里只剩下一小块饭还有4根四季豆。我是具有同情心的留下了一小块饭还有6颗豌豆。

  最令人发指、最惨绝人寰的是老二,饭盒里没有剩下一颗饭,一根四季豆,连想找一滴油都难。一声饱嗝声从老二的嘴里传来,那可是千万蔬菜,饭,肉们发出的一阵哀号。

  我与食堂那些事儿作文 7

  秋风袭来,落叶飘过。与夏天不同,秋天的凉爽和舒适,刺激着我们脆弱的味觉。

  清晨,阳光唤醒了熟睡的东瓯学子们。一番整理洗漱过后,便匆匆奔向食堂。食堂里,早已人山人海。空气里飘过的,是各色美食散发出来的香味儿。包子、烧麦、馒头等面食,正热气腾腾,阵阵雾气在空中弥漫。

  “给我一碗豆浆!”“我要包子!”“快点吃,就快要迟到了!”各种声音回荡在早晨的食堂里。

  中午,下课铃声响起,学生们冲出教室,奔向食堂。饥肠辘辘的`他们,带着疲惫的身体,想要大吃一顿。就算是秋日,也难免会有些炎热,这余热也难以抵挡他们对午餐的渴望,对食堂的向往。

  吃上一碗白花花的米饭,配上些小菜,再来一碗热腾腾的汤,那真是绝妙啊!再或者,就来上一碗令人欲罢不能的面条,也是极好的选择。

  当然,有人选择健康的食品,就会有人选油炸、奶茶、汉堡……

  “请我喝杯奶茶吧。”“糟糕,卡忘带了!”“饭后打球去吗?”这是食堂里的声音,学子们抛去了早晨的匆忙。

  将至傍晚,这时的天已渐渐暗了,学子们上了一天的课程,早已疲惫不堪,一想到晚上的自*,不由得加快了脚步,一个个冲向食堂。傍晚的食堂,人没有中午那么多,有人慢慢悠悠地踱步,有人则行色匆匆,看来“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啊!

  “你晚上吃到炸酱面了吗?””今天的作业还没有完成,吃完一起讨论一下吧,”晚上的食堂,同学们的声音钻进耳畔。

  校园的食堂为学子准备了可口的饭菜,也给予了学子前进的力量!

  我与食堂那些事儿作文 8

  学校食堂自建校以来,已有几十年的历史。镇上最有名的丁香园山庄都已经重新装修了一番,学校的食堂到是一成不变。

  食堂是一栋一层楼的建筑,只有厨房和锅炉房。最大的'是那个铁皮棚,可以容纳六百多人。据以前的学长说,那里原先是露天的,后来县里的领导来看了一下,学校才建了这个铁皮棚。如今,坐上面满是铁锈。倒是食堂两个红字清晰可见。

  要说印象最深刻的,还是学校的饭菜。自我们在这读书以来,校长换了五个,担任最长不过一年半,最短半年都没有。但学校饭菜的味道始终如一,连学校的菜样这么伤感的歌没有变化过。我有一同学,他告诉我:“每次我跟阿姨说我要打凉拌黄瓜,阿姨就给他打黄花菜。”而且从来没变过。要说有什么好吃的,那就是每次领导来视查的时候,每一个人有两个鸡腿。曾经有一次,有传闻说我们学校里将会有一个小卖部。这个项目让我们高兴了很久,我们梦里想着,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天天买零食,而且特别方便,不需要再翻墙了。并且,在哪里学校冬瓜和南瓜就可以远离我们的餐桌了。但现在看来,这个现状还要维持几年。

  学校的食堂,是每位学生“人生的历练场所”。

  我与食堂那些事儿作文 9

  每天我都要在学校待八九个小时,班级是我们学*的乐园,经常会发生一些好玩又搞笑的事情,就连食堂也趣事多多。

  去食堂的队伍已经排好出发。路上,我心里想:“今天要是吃鸡米花就好了。”走进食堂,我眼前一亮,原来美梦成真了。我看到小朋友的`盘子里摆着一粒粒米黄色的圆球,外酥里嫩,特别美味的样子,让我垂涎三尺。

  我慢条斯理地咬一口鸡米花外层酥脆的皮,咸咸的、香香的,我又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肉,鸡肉滑嫩的感觉,让人回味无穷。我边吃边想着别人是怎样品尝的呢?抬头就看见左承洋的吃法和我的略有不同。不同在哪儿呢?他可是直接将鸡肉和脆皮一口咬掉。反正不管怎么吃,鸡米花都一样美味。

  在添鸡米花时,何同学高举着手,让老师帮他添,他的嘴角还残留了几粒米饭,众人见了哈哈大笑。我猜,今天有烦心事的人见到此情此景,烦恼就会烟消云散吧!

  当我们吃得津津有味时,忽然从窗外飞进一只麻雀,它站在窗帘的那根横杆上,一不留心顺着窗帘跌落下去。它四处逃窜,好不容易挣脱出来,又飞到横杆上,再次掉下去。反复几次,它终于掌握逃跑的技巧,它从我的头顶飞过,我赶忙用双手护着鸡米花,生怕它拉鸟屎到我的佳肴上。

  每天都会在食堂上演一出趣事,让我们就餐变得饶有趣味,给我们的学*锦上添花。

  我与食堂那些事儿作文 10

  又是乘着秋风归来的一天,看着人们往来,交谈,大笑,似乎一切情景就该是这样。对了,校园的哪里是陌生人聚集的地方呢?是食堂。

  与人交,常常是一句“你好”,开始。但是,一句“你吃了吗?”拉*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食堂这个聪明的,将少年人清晨的写照全印在这儿了。

  清晨,菜香飘散在空中,即使与空气中的水气相融,却依然没有减少那份浓郁。互相打闹的少年,一边活跃地讨论趣事,高声大笑,一边各怀心事。有的想着今天未完成的课程,有的想着寝室里的那双臭袜子,还有的满心只有餐食的影子。

  阿姨们的手,又急又快,嘴里不住地喊着:“下一个!”喊得勤快又活泼,比孩子们回答问题的声音更有朝气。一个孩子打的菜少了,“不要了。”“真的.不要了?”孩子们一个个挑剔得不行。“哎呀,是菜不合胃口吗?”阿姨啊,你的笑脸让我记忆深刻,印在心头。

  晨曦映照下的孩子们,慢悠悠的,似乎还未从梦乡中脱离出来,半睡半醒地带着迷蒙的双眼。嘴里念着昨天的古诗,和同学调皮打闹着。女同学们说说笑笑,嘴开开合合,动得像个织布机,配合着那哈哈大笑,着实更像了。

  熙熙攘攘的人群,一会儿就散了,清静得仿佛不曾来过。走出食堂,他们的身影如奔赴战场的勇士们,眼里带着坚毅,步伐带着自信,充满了对未来的希冀。


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优选【五】篇(扩展3)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优选【五】篇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1

  我是一名六年级的小学生,或许是缘于家庭环境的影响吧,我从小就喜欢历史。父亲收藏的《二十四史》经常被摆在案头,可学术研究性的历史总让我在阅读时感到有些枯燥乏味。一个偶然的机会,妈妈给我带回一套书——《明朝那些事儿》,我拿起其中的第一部《洪武大帝》读了起来。读着读着我就被这部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仿佛遇到了久违的知音,一口气读完了七部长卷。了那段日子我真是如饥似渴,废寝忘食,一遍读完仍然感到意犹未尽,又再读了一遍。

  作者从元末明初的农民军队反抗蒙元统治者开始,一直写到崇祯走向那棵歪脖树。期间以史料为基础,以年代与具体人物为写作背景,有条不紊地记述了从公元1344年到公元1644年大明王朝三百年风风雨雨与是非兴衰。

  读了《明朝那些事儿》后,我不仅了解了这段历史,还从这部书幽默风趣背后也读出了一个道理。在书中出现的,无不是当时风口浪尖上的人物,可他们当中,有死而后已的忠良,也有王振、魏忠贤之类的佞臣。魏忠贤在身后留下千古骂名,为世人所不齿,可他当时却是风光无限,权倾一时,羡慕、嫉妒者不计其数。然而,当年那位奋起反抗魏忠贤却被害死的正直大臣杨继盛,却为世人所赞叹、仰慕,流芳百世。在当时,杨继盛不过是阶下囚罢了,指不定还有人在嘲笑于他。由此可以看出好人不一定会和徐阶、张居正一样得志,坏人却常与王振一般猖狂。不要羡慕别人,只要自己没有错,身正不怕影子斜,那些诋毁的话,大可不必计较,凡是历史自有公断。

  通过读《明朝那些事儿》,我发现作者的文笔也十分了得,文中记述的王侯将相,在他笔下似乎活了:历尽磨难,矢志不移,终于一统天下的朱元璋;足智多谋的刘伯温;才高八斗、谨慎低调的宋濂;勇猛善战、忠肝义胆的徐达、常遇春;权倾一时、风光无限,死后却遗臭万年的魏忠贤;耿直忠贞,“要留清白在人间的”于谦·“当年明月”将帝王将相的心术、韬略刻画得惟妙惟肖。读了这本书,我不仅学到了他们的智慧,还提高了自己的文学素养,一举多得。

  读《明朝那事儿》令我如饮甘霖,回味无穷,那种感觉真好。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2

  读史的时候就像看武侠一样,也有一种快意恩仇的期待,所以当诛杀刘瑾王振之流,当九千九百岁的魏公公终于在惶恐中结束了自己的罪恶时,当徐阶终于熬倒严嵩,当戚继光*定了倭寇,当李如松、麻贵打退了丰臣秀吉的朝鲜梦时,总有种正义到来的快感。我会站在历史人物的视角,为他摇旗呐喊,也会为命运的转折而神伤,为大业转瞬空的朱允炆默哀,也为悲情愤懑的崇祯而嗟叹。

  但历史也总是告诉我们,人性是复杂的,大明王朝最伟大的政治家张居正张大人不以身作则的教育方式差点毁了万历的三观(实际上也确实让万历更加复杂了),张大人出行的轿子要32个人才能抬起来,家人也在地方作威作福;民族英雄戚继光也是能抱大腿能拉关系的多面手。像杨继盛、海瑞一样纯粹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同样历史也诉说着在治理国家的道路上,单纯的理想主义者往往只能取得战术性胜利,海青天也只是嘉靖供起的一块丰碑,看看就好了,他并不准备让这块碑铺满大明王朝的江山。

  人类的劣根性总是很难消除的,绝大部分人都是染缸里的一般人。大明王朝人才济济,也从来不缺乏混子和王八蛋,要收拾这些人,还必须是张首辅这样黑白通吃,有理想更有手段的人。所以我理解了那句话,“只有经历过地狱的磨练才能锻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经受过的苦难总会在一定时候灌注于你力量。所以我也理解了历史总是特别欣赏那些理想坚定的人,变得是斗争形式,不变的是初心。我也清楚了时间总是能大浪淘沙始见金,耐心一些,别在短暂的痛苦中迷茫、迷失,才能光芒加身。

  我也更看到了,历史的巨大悲剧性,就如黑格尔所说“人类唯一能从历史中吸取的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会从历史中吸取教训”,不止是重蹈覆辙的问题,甚至是花样翻新的创造性的悲剧。如当年明月所说,所有发生的事,因为他有发生的理由,该犯的错还是要犯,该杀的人还是要杀,岳飞会死,袁崇焕会死,再过一千年还是会死。能超越历史的人,才能叫以史为鉴,然而我们终究不是圣人,我们有自己的欲望和弱点,能改的叫做缺点,不能改的叫做弱点,所有的错误,我们都知道,然而终究改不掉。

  真没意思,没意思透了。但是面对现在的每一天,世界不还是那样有趣吗?

  我可以用鲁短腿战撸打上王者;也可以低头思考递延所得税这种怪胎;我可以一个人独自徜徉在大明王朝的热血与悲凉;也可以悄悄放个屁让旁边的基友猝不及防,然后开始互相问候虎狼之词。

  不断的自我思考,不断的自我改进,偶尔的驻足嬉戏,偶尔的沉默放逐。到底做什么事算珍惜时间,做什么事算浪费时间,主流可以给你答案,但没法给你快乐和人生。

  当年明月说,“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三十年,我还在思考自己的方式。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3

  日暮黄昏,重拾那本旧书,徐达遇春,梦回我大明王朝。

  从小就对历史特别感兴趣,甚至到了痴迷的状态,得到一本史书就绝不放过,《明朝那些事儿》也不例外。当年明月用十分诙谐幽默的笔调把明朝十六位皇帝,二百七十六年的历史一气写完,而我最欣赏也最为之敬佩的就是从和尚到皇帝的明太祖朱元璋。

  *静的海面,练不出精悍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乱世出英雄!

  1328年,随着一声婴啼,在濠州钟离(今安徽凤阳)的一个拖欠税款的佃户家里,朱元璋来到了人世。他在兄妹中是大难不死的最小的孩子,除了最大的孩子外,其余孩子都因无力抚养而送人或嫁出,1343年,濠州发生旱灾,次年春天又发生了严重的蝗灾和瘟疫,不到半个月,他的父亲,大哥以及母亲先后去世。只剩下朱元璋和二哥,家里又没钱买棺材,甚至连块埋葬亲人的土地也没有,邻居刘继祖给了他们一块坟地。兄弟二人找了几件破衣服包裹好尸体,将父母安葬在刘家的土地上。朱元璋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铸就了强大的心灵,他不会哭,因为他早就明白了:哭,只是弱者无能的表现。我懂了,坚强,是要成为王者的必备品质。

  朱元璋为了活命到了皇觉寺当和尚,但好景不长。朱元璋收到儿时伙伴汤和的来信,邀请他参加郭子兴的义军。恰在此时,他的师兄秘密告诉他,说有人知道此信,要去告密。于是,他走投无路,要么死,要么起义,既然和尚做不成,那只有去做皇帝了。朱元璋去投奔郭子兴的红巾军,这一年,朱元璋25岁。之后,朱元璋势力不断扩大,天下只有张士诚、陈友谅可与之匹敌,终于,决战在鄱阳湖上拉开了序幕,他以十万人对战陈友谅六十万大军,以临时拼凑的`小渔船对战高九米长数百米的“无敌战舰”,不顾众人的反对,他选择坚守而不是退后,他明白成王败寇但是他依旧对自己充满了信心,是啊,人生能有几回搏?我懂了,自信是成为王者的必备品质。

  建国以后,朱元璋就成了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吴晗先生统计过,从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仅仅八天内,朱元璋收到了一千六百六十六件公文,合计三千三百九十一件事,*均每天要看两百份文件,处理四百件事情。可见小时候多受些挫折与磨炼是有好处的。我懂了,苦难是成为王者的必经之路。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回观当下,我们既没有劳筋骨、饿体肤,又没有行拂乱所为,比起朱元璋我们不知道幸运了多少万倍,那我们何不尝试把心志放在学*上苦,然后曾益吾所不能呢?

  乱世出英雄,英雄多寒门,寒门多苦难,苦难炼人心,人心但炼成,必纵横于天下之间,无所匹敌!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4

  在这个暑假里,《明朝那些事儿》让我明白了,其实每一个朝代都有它的特点,都有它精彩的篇章,“特别”是“明朝”。书的作者——当年明月,他以一种风趣幽默、通熟易懂的方式,向我展现了500多年前的那些事儿。

  《明朝那些事儿》主要讲的是从1344年到1644年这三百年间关于明朝的一些事情。以充足史料为基础,以年代和具体人物为主线,并加入了小说的笔法,对明朝十七个皇帝和其他王公权贵和小人物的命运进行全景展示,尤其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

  而整部书其实所给我最大的是那些人世间的事儿——权势利益。

  “你的就是我的,我的还是我的(己欲)”。这可以说是朱元璋同志乃至绝大多数政治家们的至理名言,为了达到自己的理想,毁灭了无数其他人的理想。朱元璋成就霸业之后,假借赏功之名烧死了无数曾经为他征战沙场的大臣们。但他是成功的,并且他的逻辑也被很多人信奉着。

  “欲成大事者,至亲亦可杀(背叛)”。当年倪文俊谋害徐寿辉未成,投奔陈友谅,陈友谅杀了倪文俊,将其头颅献给徐寿辉,深得徐寿辉信任后,后控制徐寿辉统领其军队,最终将徐寿辉杀害。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权谋)”。在万历那个时代,严嵩斗倒夏言,徐阶搬倒严嵩,高拱把徐阶斗倒,又被张居正斗倒。仅说张居正,其可谓中国古代历史上少有的政治改革家,其考成法(考勤制度)和一条鞭法(税收制度)影响中国乃至世界至今,但他为了当上内阁首辅也是不择手段,把老同学高拱斗倒之后,还想将其致死。

  无论别人多么强大、多么精明,但你可以将别人的东西巧取豪夺过来,但也无法阻止他人又巧取豪夺走。皇帝如此,官员如此,商人如此,所有强者皆如此。

  而封建专治的权利又使我对那一时期感到无比的凄凉。洪武四大案每次都牵涉数万之众,斩首、抄家、充军者不计其数;拒绝为朱棣草拟即位诏书的方孝孺,因此得罪了朱棣被诛“十族”。北京保卫战功臣于谦,遭陷害被抄家斩首;“万历新政”领导人物张居正,死后被诬陷抄家。

  不管怎么说,怎么想,历史已是历史,不会再回来,不会再改变,留下给我们的那就是经验和教训,历史教会给我们的我们也不能忘记,要牢记历史,反省历史。不要再让历史成为对于我们的下一个历史,这才是对历史的充分认识。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 5

  很早就知道有《明朝那些事儿》这本书。而且知道这本书先是一本网络作品,由于广大网友们的追捧,好评如潮,作者当年明月把博客里的连载送进了印刷厂,一口气出版了5本,更多人看了后还是好评如潮。我还知道当年明月的这套书之所以好评如潮是因为他把枯燥的正史写得生动、风趣,看过的人都很喜欢。当然佩服之至啊!于是就买了一套来读。

  读了几个星期了,还没有读完,但收获已经很多了。不仅仅是补*了明朝的那段历史,还领悟到了历史以外的道理,但最大的收获是作者的写作风格!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朱元璋。朱元璋出生在元朝末期一个农民世家,缺乏食物,于是他就去讨饭吃,做和尚。但到后来,元朝却把朱元璋列为造反成员,以此为借口来杀朱元璋一家。*静的湖面,练不出精悍的水手;安逸的环境,造不出时代的伟人。朱元璋就是在这样的险恶环境下成为一代伟人的。他不得不战斗,而在战斗中,他学会了冷静、坚持与果断。冷静让他能够准确判断局势,甚至在失败后能够正确总结经验;而坚持,能让他在僵持时打破僵局;果断,让他能够从现在的局势中正确而快速地判断。这三件“宝物”结合起来就是一道打不破的心理防线,而朱元璋利用这道防线取得了成功。做一件事,必须要学会冷静、坚持与果断。它们让你准确在判断局势;让你在失败后能重新勇敢地站起来,而不至于崩溃;让你从困境中发现机,只要做每一件事都能非常冷静、坚持和果断,那么所有的困难都能迎刃而解,最终到达成功的彼岸。

  看到明朝的吏治,我们现在要幸福多了。起码没有那么多的杀身的危险了。莘莘学子,苦读八年,通过科举,混上了一官半职。不知道哪一天,赶上皇上不高兴,不知什么原因,脑袋就搬家了。小时候在农村,到了夏天的时候,外面的火堆旁,会有大批的飞蛾绕着火堆飞舞。那明亮的火堆,是光明,是希望,是崇高。一批又一批的飞蛾前仆后继扑进火堆燃烧了自己。这就是追求崇高的代价,而现实中的我们又有哪个人不是,象飞蛾一样地向前冲呢?正如,我在前一篇文章中所说,感谢思想家们告诉了我们生活的真谛——活在现在,活好每一天。要不然我们真的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希望在课堂上老师也可以以幽默的风格来教我们,这样学生会掌握的更好,对课程更有兴趣。


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优选【五】篇(扩展4)

——明朝那些事儿读后感1000字6篇

  最*,重读了明月大侠的长篇历史小说《明朝那些事儿》。读书期间,明朝那浩瀚的几百年,在明月大侠的笔下如同潮水般向我呼啸而来,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在我眼前粉墨登场。

  我特别喜欢明月大侠直白的写作风格,略带调侃,时而放荡不羁却在该正经的时候一丝不苟。更喜欢他那种毫不做作的感怀,处处都是“当时只道是寻常”。历史是很精彩的,历史也是会重演的,历史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的,学*历史,掌握智慧,解读历史,明白事理!非常感谢明月兄用他的勇气和坚持、睿智与幽默给我们呈现了一个历史书上看不到的更加生动鲜活、有血有肉的大明王朝。

  在读此书之间,我不时会忍俊不禁,或义愤填膺,或扼腕叹息,甚至真的拍案而起。书中令我感动的人,激动的事实在太多太多,然而,在激动的同时我深深的记住了这段话:“你还很年轻,将来你会遇到很多人,经历很多事,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但无论如何,有两样东西,你绝不能丢弃,一个叫良心,另一个叫理想”。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我得到了很多,也失去了很多。所幸,这两样东西我还带着,虽然不多,总算还有。

  当然,我并不因此感到自豪,因为这并非是我的意志有多坚强,或是人格有多高尚。唯一的原因在于,我遇到的人还不够坏,经历的事情还不够多,吃的苦头还不够大。我也曾经见到,许多道貌岸然的所谓道学家,整日把仁义道德放在嘴边,所作所为却尽为道貌岸然之流。我并不愤怒,恰恰相反,我理解他们,在生存的压力和生命的尊严之间,他们选择了前者,仅此而已,虽不合理,却很合法。我不知道,是否所有的人在历经沧桑苦难之后,都会变成和他们一样的人。是的,我的人生还算顺利(除了感情和婚姻),见人遇事太少(一直呆在学校),不懂得这个世界的复杂与黑暗(从未张口求人办事),遭受的挫折与失败还不够,……或许就是香港的那位小姐所说的:很傻很天真!在此,我希望自己能时时铭记这段话,不时提醒自己,朝着既定的方向,带上那两样绝不能丢弃的东西,轻装上阵,勇往直前;在这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里,在我们那充满无限希望与失望的现实生活中,坚实地走好每一步;在面临生存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时,始终毅然地选择后者。

  杨慎先生说: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明月兄说,历史永远不能假设与改变。我说,生活是要继续的(明天还有6节无聊的课呢,呵呵)。我还是回到现实生活中来吧,勇敢、快乐、健康的生活下去;以史为鉴,以人为镜,继续在那凝血的历史中找到的未来的通途上前行。

  作为一介文盲,我是名副其实,上不通天文,下不懂地理,古不懂历史,今不懂科技。当年高中分文理科时,所有学科中就数学最好,就果断从理。学了理才知道,其实自己物理又很吃力。

  上大学之后,视野陡然增大,深刻认识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开始大量读书。但这时候已经面临生存问题,看书就很功利了,都是为了某个目的,例如:学学礼仪,学学修养,更多的是看励志书籍和教育类的专业书籍。工作之后还是以教育类为主,偶尔看些“闲”书,添点佐料。

  但这次看得闲书,看得很过瘾,爱恨纠结,几次看不下起,又几次拿起来,尽管还没看完。这本书是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

  记得在好几年前,这本书上出版的时候,我翻着看过,但印象不是很深刻。这次只所以再一次认真看,还要归因于前一段时间去北京。难怪人们常说:要么读书,要么旅行,事实证明,它们两个是通着的。

  其实,我对北京是没有太多了解的。只知道,这个地方很繁华,很先进,而又很古老,是一个古都,又是现在的首都。想去北京,纯粹是觉得去大城市看看。去了之后才发现,北京成远比我想的厚重,悠远。脚下的每寸土地都有着它的故事,或唯美,或凄惨。

  这时候,更加认识到自己的肤浅,就决定补一下自己缺失的文化。现在的北京建筑与文化主要是传承明清时期,那就从明朝开始看吧。文言文是看不下去的,这时候,恰到好处的一本书就是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

  先说说作者当年明月,这个把《上下五千年》读了12遍的人。饱读史书,很有自己的思想与风格,用风趣幽默的语言将大明正史展现在我们面前。一直以为他是一个食遍人间烟火,历尽沧桑的老者,没想到一百度才知道:他竟然是1979 年的,而第一部《明朝那些事儿》面世是20xx年,从时间上来看,能在这个年龄完成这么一本恢弘的巨著,他绝对是一个天才。

  接着说说读书的感受。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历史上绝对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物。幼年时,家里一贫如洗,又赶上瘟疫,家破人亡,颠沛流离。要过饭,出过家,但这些都埋藏不住这个政治家的才华,他需要一个机会,乱世出英雄,在那个民不聊生的年代,到处都是起义军,只要你有头脑,只要你勇敢,只要你有原则,你就能成为英雄。朱元璋就是这个一个个性鲜明的人:要么不做,要么做绝。也是这种有力的手段让他踩着同伴的尸体,克服恐惧,不断总结战术,最终成为皇帝。

  如果单单描写每位皇帝的丰功伟绩,这本书完全可以压缩,因为都如此类似。而历史从不乏味,他有太多的跌宕和沉浮。这也是我看这看不下去的原因,实在不忍心看不同立场的人为了权力而进行的各种杀害,又想看下去,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成王败寇的年代,很多人无法评判好坏,只是一个立场的问题,跟不同的主,做不同的事。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能流芳千古,于是,历史不断地被成功者改写。朱棣就是其中一个典型了,身为皇家贵族,依然造反夺权,留下一个历史谜团:他的侄子也就是当时被他逼下台的朱允文到底去哪了?或不见人,死不见尸。尽管朱棣的心里也是恐慌的,但是还是想美化自己。上台第一件事就是:改写史书。从出身到掌权,到治国,必须要美化自己的。

  历史可以改写,公道自在人心。除了皇家的官书外,朝中甚至民间的文人墨客有着真诚的追求,他们会记录真实的历史,供后人考究。他们对于忠孝仁义的诠释比皇家贵族要更加的淋漓尽致。皇室里只有权利,有帮派,你死我活,即便我不想或者不舍杀你,有一天你就会回来杀我。如朱允文对朱棣,朱祁钰对朱祁镇,这里原谅我直呼其名,因为我总是记不知他们是什么宗。正所谓大自然的能量是守恒的,因他们有这样的狠心与决心,也有着对百姓的博爱之心。

  每一个朝代的没落或每一个帮派的倒下,都要上演人性大戏。忠贞耿直派要么战死,要么自杀谢忠,贪生怕死派要么投降要么逃跑,最无耻的取巧派,溜须拍马,落井下石,想在新王朝那里苟且偷生,当然,这样或许还可以有一天重整旗鼓,天下归我。那些大义凛然的战士,无视生死,肝胆相照,着实令后人敬佩,读起来荡气回肠。那些奸佞小人,读的想摔书,更为气愤的是那些昏庸的皇帝,每次读到这里就不敢往下读,因为知道悲剧要来了。

  读史可以明鉴。历史已经过去,但是我们不能忘。人类社会的发展有其必然的规律,我们要做敬畏规律,尊重历史,创造未来。

  历史原来很精彩,一点也不枯燥。这是我读《明朝那些事儿》后最大的感慨。

  真的很喜欢这本书,不仅仅知道到很多关于历史的故事,了解了很多以前我佩服的历史名人,更让我惊喜的是那些文笔犀利而又妙趣横生的语段,令我百看不厌。这本书讲的是从朱元璋出生起到明朝灭亡的三百年间的事,虽然属于历史军事,但是读起来一点也不枯燥,反而很是生动,让我经常想笑起来,这不得不非常佩服当年明月(石悦)的文笔,虽然不是作家,但是我想好多作家都不会写出如此妙趣横生的文章来。

  信手拈来,就可见一斑,“根据《水浒传》的记载,在古代,要想一举成名,有条最快的捷径--上山打老虎。成功人士如武松、李逵等都是光荣的好榜样,而朱厚照先生虽然已很有名,倒也想过一把打老虎的瘾。”,这句话,虽然是在用开玩笑的口吻,但也确实含着深深的讽刺意味,对于一个皇帝,只想着各式花样的玩,而不关心黎明百姓,确实是当时的不幸,也难怪他的当政不是天下之福。

  这本书中,作者也对那些王公大臣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描述,作者爱恨分明,有褒又贬,对于“于谦”,作者是深深的折服,为他冤屈而死,感到痛苦和惋惜,而后当来李贤为他伸张正义,不禁痛快淋漓,历史是不会亏待那些大忠大义之人的。而对于像汪直、魏忠贤之类的宦官败类,作者又难以抑制对其的厌恶,而作者对于宦官又从不全盘否定,而是有他自己的看法。对于那些败类的恶,不仅是作者个人的情感,不难想象,当时的百姓对其的惧怕与痛恨之深。当我读到本书关于王守仁的道出,让我了解了一个完整的王明阳,是军事家、政治家、文学家、哲学家,那么全面而细致,以前真的是“孤陋寡闻”也不止,真的令我很惊喜。其中,对官场政治、战争、帝王心术着墨最多,并加入对当时政治经济制度、人伦道德的演义,让我不禁对历史的框架有个深刻一点的了解和人文的感叹。读这本书不仅让人学会过很多东西,重要的是让人有兴趣的读完它,没有任何枯燥之味。正如作者的序言中所说“历史是如此生动活泼,丰富多彩!为什么到了史学家手里就变得枯燥无味了呢?历史学家就不能把生动活泼的历史呈现给大众吗?是受制于能力、才力,还是受制于观念?”而向一般的历史学家总是把历史描绘的如此枯燥乏味,他们的描述方式也难以被消化,令人难以读下去,除非是专业者为了学*必须研究,渐而渐之,历史离老百姓*常人越来越远。

  *些年来,我们普通的老百姓渐渐看到了历史明晰的曙光,易中天教授的读三国,令广大普通历史爱好者甚至学者深深痴迷,而*来,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又令人们纷纷深陷历史的喜爱之中,这的确是令人欣喜的。如今,在“历史离我们太远。历史书籍太多”面前下,我们可以有一些好的选择了,不会再有面对史书的迷茫和无趣之感了。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种既还原历史而又生动耐人品味的历史军事书籍会越来越多,“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不仅如此,历史会让我们的脚步向前,社会也会沿着历史的齿轮前进!

  读史的时候就像看武侠一样,也有一种快意恩仇的期待,所以当诛杀刘瑾王振之流,当九千九百岁的魏公公终于在惶恐中结束了自己的罪恶时,当徐阶终于熬倒严嵩,当戚继光*定了倭寇,当李如松、麻贵打退了丰臣秀吉的朝鲜梦时,总有种正义到来的快感。我会站在历史人物的视角,为他摇旗呐喊,也会为命运的转折而神伤,为大业转瞬空的朱允炆默哀,也为悲情愤懑的崇祯而嗟叹。

  但历史也总是告诉我们,人性是复杂的,大明王朝最伟大的政治家张居正张大人不以身作则的教育方式差点毁了万历的三观(实际上也确实让万历更加复杂了),张大人出行的轿子要32个人才能抬起来,家人也在地方作威作福;民族英雄戚继光也是能抱大腿能拉关系的多面手。像杨继盛、海瑞一样纯粹的人毕竟是极少数。同样历史也诉说着在治理国家的道路上,单纯的理想主义者往往只能取得战术性胜利,海青天也只是嘉靖供起的一块丰碑,看看就好了,他并不准备让这块碑铺满大明王朝的江山。

  人类的劣根性总是很难消除的,绝大部分人都是染缸里的一般人。大明王朝人才济济,也从来不缺乏混子和王八蛋,要收拾这些人,还必须是张首辅这样黑白通吃,有理想更有手段的人。所以我理解了那句话,“只有经历过地狱的磨练才能锻炼出创造天堂的力量”,经受过的苦难总会在一定时候灌注于你力量。所以我也理解了历史总是特别欣赏那些理想坚定的人,变得是斗争形式,不变的是初心。我也清楚了时间总是能大浪淘沙始见金,耐心一些,别在短暂的痛苦中迷茫、迷失,才能光芒加身。

  我也更看到了,历史的巨大悲剧性,就如黑格尔所说“人类唯一能从历史中吸取的教训就是人类从来不会从历史中吸取教训”,不止是重蹈覆辙的问题,甚至是花样翻新的创造性的悲剧。如当年明月所说,所有发生的事,因为他有发生的理由,该犯的错还是要犯,该杀的人还是要杀,岳飞会死,袁崇焕会死,再过一千年还是会死。能超越历史的人,才能叫以史为鉴,然而我们终究不是圣人,我们有自己的欲望和弱点,能改的叫做缺点,不能改的叫做弱点,所有的错误,我们都知道,然而终究改不掉。

  真没意思,没意思透了。但是面对现在的每一天,世界不还是那样有趣吗?

  我可以用鲁短腿战撸打上王者;也可以低头思考递延所得税这种怪胎;我可以一个人独自徜徉在大明王朝的热血与悲凉;也可以悄悄放个屁让旁边的基友猝不及防,然后开始互相问候虎狼之词。

  不断的自我思考,不断的自我改进,偶尔的驻足嬉戏,偶尔的沉默放逐。到底做什么事算珍惜时间,做什么事算浪费时间,主流可以给你答案,但没法给你快乐和人生。

  当年明月说,“成功只有一个-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度过人生”。三十年,我还在思考自己的方式。

  在20xx年紧张而百无聊赖的春节期间,我偶然在小姨家翻到了这套书,一口气走马观花读了前六本(家里只找到了六本)。此为背景。

  对于一个靠死记硬背上位的不称职文科生来说,明朝在脑海里是神秘、可怕的,标签也只有朱元璋、东厂、阴谋和画质模糊、背景音乐瘆人的港台电视剧。感谢当年明月,把一个能让人看懂的大明朝清楚、全面、完整地展现在我面前。

  我认为,明朝的特点可以用一个词形容——各种“没想到”。从雄才大略的太祖成祖,到仁宣之治,再到英宗代宗,再到没存在感的朱见深朱佑樘朱厚照,再到大名鼎鼎的嘉靖万历,最后是嘉靖。太祖定下的规矩,本以为可以限制太监的权利,没想到宦官专权数诸朝之最;本以为废了丞相皇上就能高枕无忧,没想到内阁首辅张居正竟能把万历噎个半死;本以为永远把商人压下一头,没想到培育出了资本主义萌芽;本以为明朝能永续汉族统治之潮流,没想到又被女真夺了江山(虽然严格来讲不算)。加之老朱家人擅长内斗,而且越到后面基因越奇怪,英年早逝者、木匠、被藏着长大者不一而足,导致执政水*和效果千差万别,以及文人势力格外强盛,也上演了一幕幕君臣之间的斗争,导致整个大明朝真的是故事性极强,难怪可以写成如此精彩的小说。

  整体看,明朝的皇帝们水*不如清朝,但也从1368到1644维持了*三百年,其中文人功不可没。明朝历史上涌现出了太多忠臣、能臣,他们靠勇气扛起大任,靠智慧挽救危局,虽败犹荣。让我印象深刻的有靖难之役里拼死抗燕的铁铉、盛庸,七次下西洋的郑和,土木堡之变中起死回生的于谦,和万历年间智慧得令人折服的张居正。明朝给了知识分子一个绝佳的舞台,能力超群者自有扬名立万的机会,时代和英雄互相成就,这些人真的是历史最宝贵的财富。

  另外,这本书让我对历史上的各个地区也有了粗浅的认识。比如,才知道之前从没注意过的江西,是古代能人辈出的地方,也作为重要战略地爆发过数场战争;还有北京城外的锦州、宁远(兴城)是守卫山海关、进而拱卫京城的战略要地;山东也是从北打到南的必经之地。

  明朝,凝聚了太多的权谋、智慧,放在整个历史上看,作为一个汉族王朝巩固了大一统局面,也发展了经济,都是很了不起的。对自己而言,这套书完成了基本的知识普及,当年明月也是很厉害的,能把那么多难啃的古书啃出来,转化成如此通俗的小说形式娓娓道来,绝非无能之为。

  希望这样的文学能多一些,毕竟读者不是专门研究历史的专家,能完成对广大群体的知识普及已数难得,想进一步研究者,再去翻史书就好。

  当代明月所著的《明朝哪些事儿》,整部小说非常宏大,跨越300多年的时间,通俗易懂,可以把历史当小说看,我推荐这本书,很多人不理解,说是投资书单,为什么读起了历史,看了便会明白,从历史中能学到很多正确的价值观。

  今天分享这篇读书感,对书中的精华理解、总结很到位。

  这本小说感触最深的只有一条:找到正确的事情,“要么不做,要么做绝”。今天的时代与明朝完全不同,抛开厚黑学的成分,可以理解为“对目标极度明确、对战略乃至战术极度认真、极度一丝不苟、极度精益求精、极度热情及极度自信(坚强)”,就是巴菲特等人推崇的“专注”。

  做一件事即使正确,如果目标左摇右摆,总是瞻前顾后,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那么结果一定是普普通通,不会取得大的成功。

  土木堡事变后,二十万精兵毁于一旦,天塌了。京城受到蒙古的围攻,且明显强于明军,皇帝被抓,京城不堪一击,大明王朝陷于绝境。很多人倾向南迁或者死守,然而“京城保卫战”主帅于谦认为只有战胜敌人,才能保住帝都,才能挽救国运,除此之外,别无他途!所以他收编整顿军队以后,决战前下达了以下几个命令。

  “大军全部开出九门之外,列阵迎敌!”

  “锦衣卫巡查城内,但凡查到有盔甲军士不出城作战者,*勿论!”

  “临阵,将不顾军先退者,立斩!”

  “临阵,军不顾将先退者,后队斩前队!”

  “大军开战之日,众将率军出城之后,立即关闭九门,有敢擅自放入城者立斩!”

  就是这几条,“要么胜、要么死”,让所有人放弃幻想,忘记对蒙古人的恐惧,全力作战,加之有效的战术谋略,最终取得了辉煌的胜利。真正有大智慧的人,不是用他的聪明证明事情难以办到,而是总能从不能中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京城保卫战”中,通州的粮食很多,然而很难运到京城,因为没有多余的人保护粮食,为了不让粮食落入敌手大臣甚至主张烧掉。于谦通过一个公告就解决了:“所有受召军队进发时应由通州入京,士卒各自取粮,并运送至京城。”调兵、运粮、安全问题一下都解决了。


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优选【五】篇(扩展5)

——我们班级里的那些事儿作文600字优选【十】篇

  那一分钟发生的事,真是让人流连忘返。

  星期四的下午,一场单元测试刚刚过去,我们队里满是忧虑的气氛,大家都愁眉苦脸。正因为心情不好,所以收拾书包的动作极慢。“陈馨怡组怎么收拾得这么慢?等会儿留下来跟李东海洋组一起扫地吧。”熊老师站在讲桌旁说着。

  放学后,我们两个组留了下来。看着门外的同学排着队嬉笑,我有点眼馋。我们慢悠悠地扫着,还有几个同学哼小曲。这时熊老师说:“一分钟内不把桌子摆好,地扫干净,就加作业了哈!”加作业?老师这句话轰动了班里的所有人。有人扫地,有人捡垃圾,有人摆桌子。李东海洋大叫:“不想加作业的都快点扫啊!”大家跑成一团,宁静的班级一下子变得热血沸腾,班里扫把的磕碰声盖住了门外同学的嬉笑声。

  “还剩四十秒。”老师提醒道,她静静的站在讲台上,望着我们。这时,我被同学碰了一下,对方也来不及说对不起了,我们各忙各的,哪还有功夫说话?今天能不能早点睡觉,就靠我们手上这扫帚了。

  “快啊!”班里好多同学都着急的叫着,拿着扫帚边跑边叫,把身旁的纸屑都吹起来了。“还有十秒。”熊老师又说。“真觉得熊老师倒数的声音好可怕。”我打着哆嗦,小声嘀咕着。只听一阵响声,原来是大家在抢着放劳动工具,稀里哗啦,好不热闹。大家一提书包,拔腿就跑,一口气直冲出教室门。“可算没加作业!”“是啊,累死了!下次收拾东西可得快点!”“你们等等我,我快喘不过来气儿了。”几个同学边走边说着。

  回想刚才,倒也真是激烈!说实话,我们哪儿把教室扫干净了?桌子哪儿摆好了?只是熊老师并不想给我们加作业,而是想让我们抓紧时间收拾书包,毕竟走廊有那么多同学排好队等着我们呢!只好麻烦那个胖班长再把卫生搞一遍啦!

  “准备好一张纸。”魏老师有气无力的说。

  这是要干嘛!当然是小考了。书上的“词语盘点”、“日积月累”一遍遍地考我们,把我们都考腻了。

  你看!我们班那几个学*落后的同学,撅起嘴,懒洋洋的十分不情愿的从作文本里撕下一张纸。

  “‘返璞归真’,这是什么词,听都没听过。”一个同学无奈地摇了摇头,低声地埋怨着。

  “接下来写‘日积月累’。”老师连书也没看,直接说出一个词语让大家默写,那几个家伙咬着笔杆,冲着空白的纸,偷偷地奸笑。

  这时,只见我的同桌(也是那几个同学其中一个)右手悄悄地伸进书包,用两个手指夹出语文书,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语文书塞进书桌堂,猛地一翻,再抬头瞅瞅老师。这时老师已经趴在桌上,有好长时间没有动弹了。看见老师没注意他,于是他立刻趁机开抄了。

  我估计有五分之一的同学在打小抄,学*好的几个同学不时发出:“咳,咳”的警告声。而那些打小抄的竟然若无其事,有的还不知羞耻地小声嘀咕着:“这是干什么?感冒啦!咳嗽什么!”看来暗示根本不起作用,张心月就放开了嗓子:“老师啊,有人照书抄!”老师缓缓地抬起头,看了看,什么也没有说,又闭上了眼睛。

  唉,老师怎么不管?

  “现在的世界怎么这么不太*。”马瑶叹了一口气。

  那几个同学却乐开了花。

  我们班看似*常,但奇葩人物却数不胜数。让我来给你说一说吧。

  班长大人——马宝玉

  下课了,班级里面一片混乱。班长满腔怒火,手拿两把戒尺,找准一个人堆,直接冲上去,一个“邪灵驱散”,吓得同学们赶紧做鸟兽散,立刻跑回自己的位置。不好!我们班级里的惹事精袁同学还没有回到自己的座位,班长火冒三丈,使用必杀技——“一刀两断”。副班长见大事不妙,赶忙带上纪律委员前去阻止,班长一脚踢开副班长和纪律委员,“一刀”劈向袁同学,好在老师来上课了,袁同学保住了自己的小命。

  抢食大盗——周杰伦

  放学了,同学们拿出自己的零花钱,纷纷挤进食杂店。而这时,周杰伦早已埋伏在了他们的必经之路,目标出现,看猎物手拿一包干脆面,周杰伦跳出去,直接捕获目标。第一句话必是“某某某,快给我来一口!放心放心,就一小口!”可谁知,这一口就是半包食物到嘴,周杰伦撒腿就跑。当别人不给他食物时,周杰伦就该用他的必杀技——那令人呕吐的歌声,以此招数夺取食物,不得不说就连我都甘拜下风。

  调皮大王——小郑

  我们班里的万年老大,也就是每次考试都是第一的学霸,其实他是个调皮鬼。在数学课上,我们班绝大多数同学连话都不敢说,但小郑同学却敢拿水杯大摇大摆地去前面接水,而且没有一次被老师发现。有一次,小郑不小心被班长发现,他萌萌的来了一句“皮卡丘”,班长瞬间就心软了。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不错,你瞧,这就是我们班。

  自开学以来,我们班的男女生极少发生“战争”。虽然有时候也打打闹闹的,那也只是同学之间开的一个小玩笑。

  可是,最*,“战争”与“争吵”好像又发生了:只见那位同学故意把旁边的同学撞了几下。恩~你猜,怎么着?被撞的同学立马就生气了,对着那位捣蛋的同学吼了几句,竟然还了几次手。旁边围观的同学真是“多得都数不清”啊!

  当然喽,我也能理解那位被撞同学的心情了,那可是非常生气的,而且自己又是无缘无故被撞了几下。但是,下手也不能太重了啊,做人是要有道德的,不是缺德!再说了,你不提醒那位同学的做法不对,不让他改掉那个毛病,反而还打了他几下,这不是太不应该了吗?!!

  我们再来讲讲那位“捣蛋鬼”吧!也是,你说吧,他嘞!做法确实不对,还没事撞一下人家,我看啊!改天他又推一下人家,搞一下人家,肯定又要惹出什么事来才好!我认为,他最好改掉这个坏毛病,要不然啊,以后……唉~~~!

  真希望以后,我们的班级能够更和谐一些,也许难免会产生一些小矛盾,那也只是我们班级生活中的小插曲,也可以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一些情趣嘛!

  周五好开心哦,明天又要放假了,老师又说笑话了,时间过得真快,比小学还快乐,嘻嘻。

  下午第一堂课,本是全班最讨厌的地理课,可是那个教地理的王二宁,又没来。开学才一个多月,每个星期只有两堂地理课,他都欠我们6堂课,真是个不负责任的坏老师!不过也好,省得我想睡觉,还是上我最喜欢的英语课,嘻嘻,偷偷的窃喜一下! 。

  这堂课老师讲卷子,讲到“列车员”——conductor这个词的英文发音。因为这个词我们都没有学过,老师希望我们以后见到这个词,就会读,能想起来这个词,就让我们读三遍。我们就读:“conductor,conductor,conductor,conductor,conductor,conductor,conductor……”要不是老师阻止,我们至少要读十遍。全班人脸上都有这一点点坏笑。

  老师见我们这样,就说道:“我们班的复读机都坏啦,卡带啦!”霎时间,全班哄堂大笑,有的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就是其中一员,有的则笑得捂着肚子喊疼。

  看我们的班级趣事,好笑吧!方老师幽默吧!

  这是一个充满团结、欢乐、活力的大家庭。优美的环境、友好的同学、和蔼的老师,携着五十六颗纯洁无暇的心,创造爱的天堂!迎着清新的空气,踏进五年九班的大门,班级在“美容师”勤劳的双手下变得欣欣向荣。瞧!哪儿有个同学正焦急地望着作业,啃着笔头,恨恨地跺着脚,直皱着眉头。迎面走来一个同学,一见这个同学,连书包都没来得及卸下,就慰问起那个同学,得知情况便耐心地教导,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那个同学终于破涕为笑。

  上课,同学们勇跃发言,小手像青松一样笔直,得到老师甜美的笑容;回答声洪亮清晰,赢得老师由衷的夸赞。

  下课了,同学们并没有追逐打闹,而是安安静静地看书、讨论不理解的问题。如果有同学在走廊里散心遇到小朋友摔了、碰了,就会二话不说,上前扶起。多么好的精神呀!

  体育课上,同学们一丝不苟地执行老师的命令,俨然一个小军人的样儿。自由活动时间,同学们有的如疾风般奔驰在跑道上;有的一个帅气的转身过人,进一个三分球;有的飞快地跳皮筋,绳子被甩得天花乱坠。

  这么一个美好的大家庭、这么一群活力四射的同学,怎么不使人喜爱?

  星期六下午,我像往常一样兴高采烈地来到了常青藤学校上课。

  谁知,刚一进屋就闻到了一股浓重的脚臭味,周围的同学们也都觉得无法忍受,纷纷皱起了眉头。紧接着,大家便一起开始寻找臭味的来源,只见大家这儿闻闻,那儿嗅嗅,经过一番认真的侦查,终于把矛头一起对准了何咏霖的那双脚。

  “何咏霖,你几天洗一次脚呀?”大家一起不满地质问起了他。谁知何咏霖却说:“我三天洗一次呀。”于是同学们又问:“何咏霖,那你几天洗一次鞋?”何咏霖居然又满不在乎地回答:“我从来就不洗鞋。”老师听到了他的话,也被弄得哭笑不得,便关切地对何咏霖说:“何咏霖啊!你可不能不洗脚,以后每天上床前都要洗一次,一星期还要洗一次鞋子,而且还得一星期在家放两双鞋,替换着穿,男子汉得讲卫生,不然长大可就娶不到媳妇了。”

  同学们听了老师的话,都被逗得哈哈大笑起来,何咏霖也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

  我想下一次再来常青藤上课,应该就不会闻到他的脚臭味了吧!

  今天毕业班的家长开会,而我和几个好朋友相约来到校园玩耍。

  我们来到校园,又遇见了不少学生,其目的和我们一样。

  我们一起来到篮球场上,此时,整个运动场上,就剩下我们十来个人。天渐渐黑了,我们都看得不是很清楚,这时,一个个子不高的女生缓慢地朝着这边走过来。

  “这是谁?会不会也是我们班学生?”不知谁问了这样一句话。只见欧飘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喊一声:“李婉玲!”然后奔跑过去,双手张开,准备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可是,正当她和那个女生即将拥在一起时,欧飘的双手僵持在了半空中,表情也随之变得呆滞。原来,那个女生不是李婉玲,她认错人啦!欧飘尴尬地笑笑,说:“不好意思……认错人了……”我们也随之发出一阵爆笑。吴家乐悠闲地走上去,拍拍欧飘的肩膀,说:“兄弟,该换副眼镜了!”我们听了,笑得更厉害了。

  趁着这乱哄哄的场面,我走上前去,悄悄解开了刘希豪的鞋带,然后溜走。其他学生也开始玩起了互解鞋带。于是,一场场“追逐大战”就因此爆发了,场面再一次陷入混乱。

  之后,我们干脆玩起了“踩脚”,直到每个人的鞋子都*乎黑色后,我们才结束了这又一场游戏。

  接着,我们还玩了“三个字”、“真心话大冒险”等游戏,直到玩得筋疲力尽。


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优选【五】篇(扩展6)

——孵蛋那些事儿作文优选【10】篇

  一天,狐狸肚子饿了,就出去找食物吃,走着走着,他就来到了河边草从里,在那里,他发现了一枚鸭蛋。他拿起鸭蛋,正巧,他的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可刚放到嘴边,他的纠结症又犯了。吃还是不吃?吃的话,一枚鸭蛋肯定不够我塞牙缝的,不吃的话,把它孵出来,就有肥嘟嘟的小鸭子吃了。于是,他把蛋贴在脸上,眯起了眼。

  恍恍惚惚中,他似乎来到一座大庄园,大庄园里有很多肥嘟嘟的小鸭子,这些小鸭子虽然肥,但是会飞,它们一个个飞起来,在狐狸的上空,组成了一个圆,等待着狐狸去吃它们……

  在最后一次饱餐后,他准备开始孵鸭蛋了。他找来一些柔软的干草,铺在地上,小心翼翼地把蛋放上去。他前肢*撑地面,肚子小心翼翼地贴着鸭蛋。

  一天一天的过去了,狐狸的肚子“咕咕”地叫了起来。我是去找吃的呢还是不去找吃的呢?

  有一天,天气晴朗,鸡妈妈出去散步,它走呀走呀,走到了山坡上,它突然看见一窝蛋,鸡妈妈很奇怪:哪里来的一窝蛋啊,这几天没有丢蛋啊!鸡妈妈又想了想:最*,我的脑子一天比一天差,既然发现了这窝蛋,那我要把它们孵出来。

  鸡妈妈蹲在蛋上面,它蹲呀蹲呀,一直蹲了21天,还没有孵出来,鸡妈妈边蹲边想:“小鸡孵出来我怎么教育它们呢。”鸡妈妈想着想着唱起了歌:“叽叽喳喳的小鸡们快快出生吧。”可是孵到第30天了,小鸡们还没有出生呢,鸡妈妈自言自语地说:“我还是再等等吧。”

  鸡妈妈耐心的等到了第40天,它说:“咦,蛋怎么还没有裂呢”,就在这时,蛋突然裂了。鸡妈妈一看原来是蛇蛋啊,鸡妈妈看到蛇撒腿就跑,直到看不到小蛇为止,鸡妈妈伤心地想:“我白忙活一趟啊!”

  狐狸肚子饿了,便到处去找吃的。它在河边的草丛东翻翻,西找找,既然看见一个蛋鸭蛋。狐狸体一个箭步跳过去,把大鸭蛋抱住!他迫不及待地把蛋放到嘴里,这时脑袋里却有一个声音说:你想吃鸭蛋,还是想吃肥嘟嘟的小鸭子?狐狸绝定把鸭蛋孵出来,再吃一顿大餐。它一屁股坐在蛋上但是它立刻跳起来,它想,这样会不会把蛋压破?

  它想了一个好主意,便在地上挖了一个洞。它把蛋放在塞满干野草的洞口,然后用肚皮孵蛋,可这个姿势太像受苦刑了,不到五分钟,狐狸就受不了了。狐狸气恼恼的把蛋放进嘴里,想一口吃叫算了。这时,它想,为什么不用嘴巴孵蛋呢?于是,狐狸做了一个巢,坐在巢上努力的用嘴巴孵蛋。这像话吗?好吃的蛋放在嘴里却不能吃,多难过呀!于是,狐狸就把舌头卷起来,让蛋在嘴里滚来滚去,它玩的很高兴,肚子也不觉的饿了。有一天,狐狸被一个声音惊醒了,连忙把蛋吐出来。蛋上竟然有裂痕,一会便钻出一只小鸭。狐狸美梦成真了。这时,小鸭说:妈妈!妈妈!狐狸结结巴巴地说:我,我不是你妈妈,我我是男的,我只能做爸爸。爸爸爸爸我爱你爸爸。狐狸想多了个儿子少了顿大餐,这就是我的命!

  这一天,阳光明媚,我去干奶奶家玩。回家时,干奶奶送给我一大袋鸭蛋,说是自己家的母鸭生的,味道可好了。

  我并没有想着要吃它们,而是想着怎么才能孵出小鸭,脑子里都是小鸭子破壳而出时的萌样。我仔细端详着鸭蛋,发现一枚蛋壳上有一条浅浅的裂缝,我心想:就孵它了!

  回到家里,我立刻把那个蛋用温水洗干净,小心翼翼地用纸巾擦干,放在口袋里,想给它一些温暖。可妈妈说这样太危险,弄不好会把但弄碎的。于是,我就给鸭蛋做窝。我找来一张铅画纸,把它折成一个小盒子的形状,里面铺满柔软的面巾纸小碎条,一个简单的窝就完成了。我把鸭蛋轻轻地放进窝里,把窝放到阳光充足的窗台前,静静地等待小鸭子的出生。

  第二天,天气不怎么样,是阴天,没有一丝阳光,我感觉鸭蛋会太冷,就又把它放到口袋里孵。我怕它还太冷,就把手伸进口袋,轻轻地握着它,给它取暖。可是,过了一会儿我竟然就忘记口袋里还有这么一个即将到来的小生命。啊!随着一声尖叫,我可怜的小鸭子还没有来到这个世界就与我诀别了!我把手伸进口袋,摸到的只是破碎的蛋壳和粘稠的蛋液。

  哎!如果我再把它照顾得细心一点,说不定它真的会孵出来呢!

  母亲,是世界上对我们最好的人,而有时候我们却不珍惜母亲对我们的关爱。今天,老师就通过游戏让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了母亲保护孩子的艰辛,游戏名字叫“孵蛋游戏”。

  首先,老师把我们分成两队进行比赛。然后,老师拿出两枚“金”蛋,并要求我们把“金”蛋夹在脚踝处。比赛开始了,为我们揭开比赛序幕的是“战龙队”的一号母鸡和一号小鸡。只见一号母鸡随心所欲地将蛋放在脚踝处,然后以飞快地速度将蛋送往目的地,不料意外发生了,“金”蛋像抹了油似的,滑出他的脚踝。失手了的一号母鸡只好返回出发点,重新来过。这次,他吸取了教训,不敢再随心所欲了,只见他小心翼翼地运着蛋,但天意弄人,“金”蛋再次滑了出去。好在第三次他终于成功了。

  第二只母鸡看第一只母鸡给他们拖了后腿,就带着二号小鸡冲了出去,只见他们队的队员们激动得欢呼雀跃,原来二号母鸡仅仅用了几秒就到达了终点。第三只“鸡妈妈”也不甘示弱,仅浪费了一次机会就到达终点。最后,得到了“鸡妈妈”精心照料的“金”蛋终于孵出了“小鸡”。

  我们“蛋蛋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我首当其冲第一个上阵,把蛋小心翼翼地夹紧在了脚踝,双手扣在背后,大步地向前跳着。我迫不及待地想把“小鸡”给孵出来,就连跟在我后面的“小鸡”都显得有些吃力。我给我们队开了个好头,大大增加了士气,二号母鸡和三号母鸡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们的小鸡在胜利的曙光下孵化出来了。

  看来,想保护好自己的宝贝并没有那么容易啊!

  清明节假期,我看见我家的老母鸡在鸡窝里孵蛋,感到非常好奇,鸡蛋为什么能孵出小鸡呢?我能否代替老母鸡吗?被窝能否代替鸡窝呢?

  一个大胆的想法在我脑中诞生了。我偷偷地到厨房里拿了两个鸡蛋,然后揣着鸡蛋静静地躺在被窝里,为了消磨时光,我打开电视机看电视,电视里刚好播放小沈阳的小品,我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这时,我忽然听到蛋壳破碎的声音,我心中一阵暗喜,小鸡就要出蛋壳了,我比老母鸡强多了。

  这时,妈妈走进房间来叫我吃饭,见我这副模样,问:“你怎么大白天躺在被窝里看电视?”

  “我在学老母鸡孵蛋,小鸡马上就要出壳了。”我兴奋地回答。

  妈妈说:“傻孩子,孵蛋那是母鸡才能做的事情,我们人是孵不出小鸡的。”

  我反驳说:“事在人为,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为了进一步证明这一真理,我掀开被子说:“妈妈,请看!”妈妈见了不由地哈哈大笑起来。我低头一看,顿时傻了眼,小鸡没孵出来,蛋清和蛋黄流在了床单上。

  我脸上火辣辣的,正是我的异想天开,害得妈妈下午又要大洗一场,看来,动物们的许多事情确实是我们人类无法代替的。

  童年是一幅画,画里有我们五彩的生活,而我的童年是一个蛋,蛋里有我的笑声和身影。

  记得五岁那年,我被送到奶奶家,恰巧那天奶奶不在家,我闷得慌,便想了个主意。我跑到前面的鸡笼里,把头伸进去,仔细地搜寻着,终于找到了一颗热乎乎的蛋。我便把它放进衣服里,回到床上,便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我梦见小鸡出生了,毛茸茸的,全身金黄色的,漂亮极了。我悄悄地把小鸡放进鸡笼里,等待奶奶回来查看。奶奶终于回来了,看见鸡笼里多了一只小鸡,便问我:“这只小鸡是从哪来的?”我说:“是我把它孵出来的。”奶奶听了,大大地夸奖了我一番。我被奶奶夸得心儿乐开了花。

  突然,我翻了一个身。啊!蛋碎了,衣服湿了,我的梦醒了。正巧,奶奶回来了,我来不及掩盖我所做的一切。奶奶看见我的衣服湿了,便问:“你怎么把衣服弄湿了?”我犹犹豫豫地说:“我帮鸡妈妈孵蛋,如果孵出了小鸡,您肯定会高兴的。”奶奶听了,笑出了声。

  现在回想起来,真好笑啊!真没想到,小时候的我竟然这么幼稚啊!

  童年像金色的摇篮,装着我多姿多彩的梦想,摇啊摇,摇到美丽的银河;童年又像一艘小舟,载着我五彩斑斓的希望,划啊划,划到蓝色的大海。把童年里发生的所有事情组合起来,就像一幅五彩斑斓的油画。

  记得有一次在奶奶家,4岁的我看见老母鸡孵的蛋已经破裂,便等到老母鸡去找食物时上前观察。小鸡先是从蛋孔中伸出一张小黄嘴巴。然后半身在壳内、半身又在壳外挣扎。小鸡破壳而出好难呀,于是我便把蛋壳弄破,没想到小鸡当场就死了。我又拿起一只还有余热的蛋,轻轻往石头上一碰,一只小鸡就出生了。它“叽叽”地叫着,好像在感谢我呢!这时老母鸡突然回来了,它一边高叫一边向我冲来,吓得我转身就跑。奶奶过来了,才把我解救。奶奶笑着说:“小傻瓜,老母鸡孵蛋时是最凶的,你去打它的蛋,它当然要啄你了!”可是……”我已经无话可说,只能去看自己的劳动成果,用事实证明自己。可是我帮助过的那些小鸡,一个个无精打采,而那些自己出来的小鸡,都一个个活蹦乱跳地玩呢!

  通过那次失败,我明白了欲速则不达,不了解情况只能好心办坏事。

  傍晚,鸡笼里的大母鸡传来“咯咯……咯咯……咯”的声音,是母鸡下蛋了。听着那动听的声音,我不禁想起了那段有趣的童年往事。

  记得我四岁的那年,有一天,大人们都出去了,我一个人在家里很无聊,打开冰箱想看一看有什么好吃的。哗,冰箱里有好多的鸡蛋和鸟蛋。忽然,一个有趣的想法在脑海里闪过。我拿了几个冷冰冰的鸡蛋飞快地跑到睡房去,一个一个地用纸巾包了一层又一层,然后把它们都放到被窝里,自己也钻进去,小心翼翼地,一动也不动地趴在上面。时间一分一秒地挪动着,挪得真慢,感觉过了很久,我轻轻地用手摸了摸,鸡蛋怎么还是凉冰冰的?怎么办呢?噢,我突然灵机一动,冰箱里不是还有很多鸟蛋吗?鸟蛋比鸡蛋小,肯定更容易孵出来!我乐滋滋地猜想着。于是我立刻动手把鸡蛋换成了鸟蛋,还包多了几重纸巾,心想这样暖和一点,肯定能孵出小鸟。我多拿了一张被子盖在上面,重新钻进去,再次小心翼翼地趴在上面一动也不动,连呼吸也是轻轻的,生怕吓到小鸟不敢出来。过了很久,我热得汗流浃背,伸手摸了摸鸟蛋,咦,终于感觉到那纸巾暖暖的,想到小鸟快要孵出来了,我实在是太开心了。

  妈妈回来了,我躲在被窝里死活都不肯出来,还伸出手指做了个“嘘”的姿势,一本正经地对妈妈说:“妈妈,我长大了要当发明家!爱迪生没做完的事我来帮他完成!”妈妈一脸茫然,她轻轻地翻开被子,一看,那包着鸟蛋的纸已经是黄黄的了,剥开一看有些鸟蛋已经被挤破了……

  想起那段有趣的童年往事,我忍不住笑了起来,多美好的童年回忆啊!童年时我当了一回母鸡!

  一天,小公鸡挎着一只篮子兴高采烈地去山上玩耍。他左瞧瞧,右瞧瞧。一会儿看看云彩是什么样子,一会儿踢踢脚下的石头。突然,小公鸡从山背后看到一些比鸡蛋大的蛋。小公鸡想:要是把这些蛋孵出来,那我就可以当爸爸啦!小公鸡美滋滋地想着,把蛋一只一只小心翼翼地放进篮子里,还不时东张西望,看看有没有人。装满蛋之后小公鸡兴冲冲地往家奔。

  小公鸡找了一个舒适的地方,学着母鸡的样子,把蛋放在肚子下,细心地孵起蛋来。不论白天还是星夜,小公鸡都在蛋旁边,即使小伙伴来找小公鸡玩石子,他也说:“不!我还要孵蛋呢!”小公鸡有时候也想和小伙伴们一起去玩,可是脚没跨出半步,却又缩了回来,就这样孵了整整21天。

  有一天,小公鸡突然听见蛋发出了:“咔咔”的声音,小公鸡听了,心里一阵欢喜。这时,几条幼蛇破壳而出,吐着蛇芯子,小公鸡吓了一跳,眼睛瞪得很圆,面如土色,撒腿就跑,一边跑一边喊:“我再也不孵蛋了!”


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优选【五】篇(扩展7)

——那些青春的事儿初中作文通用五篇

  趁我们还年轻,去珍惜哪些风华正茂的日子。

  ——题记

  伏在窗前,我静静地看着眼前的繁景。下班回家的人们和散步的人们混然一体,却也终究渐行渐远,只留下繁华喧闹后的寂寥。

  这时候我也常常会想,人的一生是不是也如这一道道风景,短暂而美妙?日出日落虽然短暂,却多么美妙,可又有多少人在意,只不过在匆匆忙忙中轻瞄了一眼。眼前的这些又何不为一道风景,如此短暂的风景,好比昙花一现,转瞬即逝。

  又一日,我独自漫步在回家的路上,黄昏那如柚子般暗橘色的光摇曳在地上。路仿佛没有尽头,昏昏沉沉,它随着迷雾的笼罩,

  随着温度的降低犹如凝成的血。忽然想起小时候我问母亲:“为什么金子那么昂贵?”母亲总是含笑回答:“因为它稀少。”我也会问姐姐:“为什么牵牛花很少能看到她开放?”姐姐也会笑嘻嘻的回答:“因为她开放的时间短,当第一缕阳光照耀在大地上时她就开放,几小时后便会重新合拢。”

  因为小,我总是百思不得其解现在想想,人生也何不如此,可为什么那么多人不去珍惜呢?不是说物以稀为贵吗?可短暂的人生为什么那么无人在意呢?——我想不明白,想不明白……

  当我们渐渐老去,不再年轻,谁又能自豪地挺起胸膛,大声地说出自己年轻时所做的一切呢?!或许没有几个人吧!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所以,请珍惜人生,去做那些有意义的事情,去自由的飞翔在广阔的天空!

  至少趁我们还年轻……

  星河中,我们都是芸芸众生;或碌碌无为,或名垂千古;一生,长则百年,短则数十年。但每人终究逃不过自己的青春回忆。

  在人的记忆中枢,青春回忆占极大一部分;回忆青春,有人热泪,有人后悔。但终无人能逃过回忆青春这一步骤。转眼一晃,几十年过去了,你开始感到无形的生活压力和来自家庭的重担,生活开始用现实告诉你,你的青春已经结束了。你开始品尝人间酸甜苦辣,或轻松或劳累。某一瞬间,你的脑海中会闪过青春的画面,躺在床上静静想,或美好或难堪,但终会热泪盈眶。

  在青春里,你碰到了一些多么美好的人,多么美好的事;你或感恩于恩师,或惦记于同学,或想念于校友。青春,短短数十年,回忆却相伴一生。亦或是你有了自己的生活,有了自己的孩子后,你会跟他大谈特谈你的青春,你会充满热血,你会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美好感受。

  或许你还会告诉你长大后的好朋友,我的青春有多么值得骄傲,那时的我有多么多么的怎么样。你会想到在自己的青春里,你不惧过往,不畏将来,是真正的奋勇向前,敢冲敢闯。那是美好的,那是幸福的。你不会希望自己的青春回忆起来满是悔恨,你不会喜欢自己的青春回忆起来是自己浑浑噩噩混过人生中最美好的年华。

  不要在花一样的年纪浪费自己,不要将自己葬送于青春,到头来,一无是处,满是悔恨。没人愿意这样,每个人都希望有一个特殊的值得回忆起来的青春,哪怕美好的事情不多,至少不会后悔于自己当初的无知毁掉自己的人生。

  在青春,在这个花一样的年纪,拼命冲,加油闯,留给自己一个,无悔青春。

  青春充满活力与生机;青春充满朝气与蓬勃;青春充满期待与梦想。这就是青春,火一般的青春,仔细阅读便会发现。

  阅读青春,我品味到了苦涩。青春,就是要将自我埋没在书本中,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那是一个夏日,立刻就要期末考试了,闷热的天气使原本不*静的心更加烦躁,各科都还没有复*好,浑身上下又千万个细胞都在焦急的痛喊:“怎样办?怎样办?”“唉!无奈,只能坚持到底,也许这就是青春路上的苦涩。”

  阅读青春,我品味到了痛苦。我们此刻都属于少年,这是个充满阳光的年龄,这是个充满活力的年龄,但同时,这也是个充满叛逆的年龄。在这个年龄里我们会从一个懵懂的孩子长成少年,但并不会长成大人,还记得每一次和父母顶撞吗?还记得每一次和父母争吵吗?还记得每一次对他们的抱怨吗?也许真的不应当,也许真的不懂事,也许这才是真正地痛苦。

  阅读青春,我品味到了欢乐。还记得悲痛时朋友给你的安慰吗?还记得失败时教师对你的教导吗?还记得犯错误时父母对你的批评吗?这些都是青春期里完美的回忆,是一种说不出的欢乐,感激一路上有你们的陪伴,让我的青春更加多彩。

  我们年轻,我们充满阳光,但我们无须唱:“**淡淡才是真。”充满活力的青春应当是一束火焰,轰轰烈烈,这样才能阅读到青春的内涵。

  我们拥有完美的青春,是祖国的未来期望,在前进的道路上,有掌声,有鲜花,有荆棘,有坎坷,但只要还有信念,便能阅读青春的真谛。

  阅读青春,我品味到了很多。

  一个人总共有多少青春?

  三年、五年、甚至十年?至少青春可以占去你所有的美好年华。似懂非懂的少年,天真的认为自己已长大**,学*大人穿起高跟鞋,剪下遮住眼睛的斜流海,用成熟却又漏洞百出的语言来书写人生。却又时不时幼稚地装疯卖傻,大叫着自己永远十二岁,在课本上画下奇怪的涂鸦,用掉下的头发拼成不通顺的文字。

  至少青春可以让我们尽情疯狂。奔放的少年,会尖叫着光脚趟过小溪,太胆地站在山顶,拾起并不特殊的石子作为收藏。听不懂他人的教诲,拐弯抹角地来编织梦话,会因极其无聊的理由而放声大笑,会记住那微不足道的碎片,会在倾盆大雨时不打伞,和朋友们大叫着冲过水坑,哪怕身上会淋满青春的雨滴。

  至少青春可以让我们成为彼此无法取代的存在。天真无邪的少年,聚在一起时可以忘记性别的约束,互相嘻闹的痕迹,全都写在心里。会因一点微小的机会而改变心情,会因毫无根据的绯闻而面红耳赤,会对自己最讨厌的人予以真心。否认一切感情,称自己为天涯孤独,在经过时间的洗礼后,才懂得自己真正珍贵的东西是什么。

  哪怕这段记忆会模糊不清。哪怕身上已被雨淋湿。哪怕在心里我已对自己许下一百个诺言。

  也请继续相信。

  至少每一个人都有过短暂又漫长的青春。

  至少每一个人都有过愉快又悲伤的青春。

  至少每一个人都有过别致而又*凡的青春。

  青春就是飞机云的弧线,就是包上砂糖的山楂,就是即将破茧的青虫。

  至少我们可以从中体会到人生的独一无二。

  我个人把青春分为三类。一类是消耗青春。即校园里为了学*而不顾一切之人。二类是挥霍青春,即那些为了一切而不顾学*之人。这两者形成明显反差。而介于两者间的不失自我,而又前途无量的佼佼者,则少之又少,暂定为珍惜青春吧!

  我自认为属“消耗青春型。”因为我的生命里有太多的声音,为了父母,为了明天……归根到底还是为了自己,我选择“奋斗”。剩下的日子便注定是教室、宿舍、食堂三点一线的生活。在这种“选择”下,我走下了青春的舞台。其实,我是一个喜欢舞台的人,喜欢那灯光的五彩斑斓。喜欢万千人注视着我——这个舞台的主角。可面对生活,我只能埋头赶路。有时偶尔抬起头来。目光便被那个舞台吸引。时常想,那个舞台也许更适合我,她会让我展现自我,展现我骨子里叛逆的色彩。

  但今天,我愧对我的青春,我只能说青春是一道明媚的忧伤。除此之外,我不能抱怨什么。我已经长大,已经学会接受。高考本来就是压在青春之上的赌注。面对这个赌局,我无语,我别无选择。

  当我看着那些“挥霍青春”的人,看着他们在青春的舞台上活得潇洒,活出自我,心中便十分羡慕。因为他们做的是我所想的却不能做的。但我却不知道,他们用单薄的青春在现实的夹缝下抗争,是否感到疲惫,亦或空虚。可拥有青春,便是人生最宝贵的财富。人生的活法有很多种。

  在未尾的时候,我只想说,让我们珍惜青春吧!不管拥有自我有多么不容易,但有时也许只需改变一点点,一切就会好起来。只要在现实中渐渐找回我想要的,我的青春就会变得更加精彩。

  泰戈尔说:“让我点亮我的灯吧!而永远不要争论它能不能驱散黑暗。”于是,在以后的日子,我便努力让我的青春绽放光彩。


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优选【五】篇(扩展8)

——古城的那些事儿作文800字实用五篇

  日薄西山,夜幕低垂,凤凰城的夜沁着青石板的凉气和江边的湿润。我们旅馆住在高处,交叠而上的青石板路,一间丽屋燃起了一只红色的灯……

  院子里空落落的,只听得我手敲木门的声音,门依旧紧紧锁着。天色暗薄,手机屏幕也暗下来,电量警告“低嘟”“低嘟”叫着,心不觉失落起来。我本想转过身,说出抱歉,一个温暖湿润的大手握着我的手,也把“对不起”捂在嘴里。“晓晴,不如我们出去走走,听说凤凰夜色很美。”我看着他那像星星的眼睛,带着微笑扑灵扑灵闪烁着,让人无法拒绝他那天真动人眼睛。

  石板阶梯和一条街的交界点是个小酒吧,吉他清脆的伴奏,青年浑厚的嗓音,叙事口吻的歌词。我们各自要了一瓶小啤酒,穿过琳琅满目的街道,风桥,几条小巷,沿江的灯光也悠然像个可爱陌生人,打个招呼又擦身而过。我手上的啤酒瓶也被捂出温度来,我有时望着望着华灯装饰古城,看到他的眼中映着的古城。我可又得像天上灰云一般来来**,夜色掩盖着,静静的……

  “晓晴呀!你看天上!”我和他一同望向夜空,万点繁星散落,一处聚集密集,一处稀散,地上一处“星星”越亮,天上星星便不愿意出来,而我们倚坐在沿江的小石栏上,离我们左右几十米,也唯独我们这有一处暗红色的灯。我们顶上星星便肆意聚集一起闪烁着,仿佛在隐瞒讨论着什么,可大概看不见我们在偷看着它们吧。

  我们仰望着星空,我不经意瞄到一颗闪光泪珠滑落划过他的脸,可我还是默默地坐着,不知道说什么,他先开口了:“我想家了,我想起小时候,我跟弟弟躺着屋顶上看星星,妈妈在屋檐下骂着我们这群不听话臭小子,又抛给我们衣服。爸爸妈妈就在屋子里喝茶看电视呀。”我不禁小声笑,碰了碰他的啤酒瓶,一咕噜发酵的大麦啤酒顺喉咙而下,又怕贸然问他家里的事不乐意,只好说些无所谓话,“昨天下了雨,把天空污浊都洗尽方才看见满天星斗,怕是回到家就看不到了。”

  夜越深,风带着寒气袭来,我忍不住打了喷嚏,这次夜游凤凰就这么结束了。他寄给我明信片,手一抖,随风飘落到楼下,回忆就中断了。

  时光匆匆流逝,中华江山易主,昔日帝王都城却依旧光彩。北京用它的厚重与新潮吸引一群又一群人。杭州用它婀娜的姿态掩盖了曾经的繁华……然而中华大地上仍有不多的古城,千百年来没有霓虹灯与玻璃幕墙的挤兑,只有无尽沧桑,西安。便是其中之一。

  作为历史最悠久的古城之一,西安的名字如雷贯耳地紧跟北京、上海之后。尽管别的城市正慢慢被高楼淹没,西安却仍坚持用文明撑起它的天空。

  走在西安的大街上,不难发现楼房都出奇的*整且低矮。因为宽密才是古城的气质。许多人初到西安的时,就被矮屋衬托起的高大城墙震撼到了。因为西安是古城,“古|”是它的命,它的魂。

  几次去西安理由,我都不是跟着旅行社瞎逛,而是带上一张地图,寻找中华文明的踪迹。

  砖块堆叠的城墙腰带一般系在西安城周围,墙面凹凸不*,变皮脱落,有些区域甚至长满了大片的青苔和蕨草。触摸这些城砖,却别有一番亲切之感。想象着几百年前,木工石匠们按照古老的《营造法式》垒起了一代奇观。瞻仰着城墙,心头滑过对古代文明的敬畏。

  实际上,西安城里值得这样细细品味的东西太多了。到慈思寺进一炷香,登上大雁塔远眺秦岭;到钟楼上撞一声钟,听袅远的钟声渐渐传出地*线外……每一处古迹,都是漫漫历史长河中的一颗珍珠。它们都承载着我们祖先的智慧,以及对美的追求。

  向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延伸的大街,都是唐长安城的风韵。碑林中个个汉隶魏碑,是书法家们细腻敏感的神经。中原大地上的长安,永远是聚集着古代中国的灵魂。

  看啊,虽然长安已逝,但西安精心保留了它的遗物。它在昭示世人,不要忘了有一个叫长安的地方,承载了华夏先民的精魂。

  原来在我心底静静流淌的河,此刻却汹涌澎湃起来。在品过城墙的古、慈恩的柔、钟楼的雄之后,五千年历史忽地变成了一面镜子,汇聚了太阳无数的金光后,照亮了我的内心。中华泱泱大国,创造了多少的伟绩,涌现了多少的灿烂文明啊!

  到古城,看的是古迹,品的是历史,是文化。

  而它的古朴厚重,永远激发着你对中华文化的敬畏之心。

  春日,我追随一朵浮沉的木棉花,沿着沱江,邂逅了你,宁静的古城——凤凰。

  那朵红英的凋谢,却染绿了你的一江春水。这时候,便是凤凰苏醒的早晨了。拈几片青柳,听几曲笙歌,望一簇烟村吊脚楼,信步于石板古道,古城楼呈现在视野中。古城楼老了,几片残瓦掩不尽它明朝时的辉煌。想当初它历经多少风雨,书写多少荣光!只是如今,古城楼,你远离了游客中心的喧嚣,衰杨败荷掩映后,没人能听见你殷殷的呼唤,以及盘绕在你身边悠悠的风!

  石桥古道边,是几棵老迈的古树。它们也许还没有接收到春姑娘殷切的召唤,光秃秃的树枝直指苍天,仿佛一位垂暮老人无力的眼。店铺的门开了。小吃铺、玩意儿铺、打银铺……应有尽有,伫立在街中央。你把你的拂面春风,吹向了每一处角落,清清朗朗、明明净净,最后几缕晨雾,消失在锤饼人“乒乒乓乓”的大锤里,收敛在打银匠“叮叮当当”的钳子里,融化在鸣笛人“咿咿呜呜”的竖笛里……于是,天朗气清,绿了沱江水,醉了远足人。

  下雨了。一叶乌篷,载着我和我的心,在一片烟雨中漫游。南浦,洞箫的呜呜声、琵琶的铿锵声,伴着清朗的山歌一起交织在沱江**。一拨琴弦,断了多少离人的心?一弯绿水,牵念多少游子的乡愁?默默的青石板,在雨的洗濯下越发光亮;行走的油纸伞,在雨的淅沥中越显典雅;嗒嗒的棕木屐,在雨的清新里越来越慢。漂荡的渔船,打捞出了明天的幸福;蹲着的浣衣女,敲响了**仄仄的日子;守在铺前的手艺人,做出了*淡而快乐的人生。

  当楼宇上的一排排霓虹灯闪亮的时候,你的夜晚就来了。沱江水上风雨楼——虹桥,绽放出了最绚丽的光彩。传说,虹桥,是这里的“人根”。当年朱元璋怕凤凰出人才与他争,朱笔一勾,断了凤凰的“根”。当然传说有待考证,眼前最为真实,虹桥两头,来往着熙攘的人群:垂暮的苗家老太,摆上小摊,在狭窄的路上等待顾客,精美的工艺品一件一件;刚归来的采药老汉,扑鼻的药香一缕一缕;许愿亭,漂着的莲花灯闪着星星点点的光,仿佛,是水上流着的星星……

  凤凰,你是一本精美的缓缓打开的线装书,照亮了心和黑暗。此刻,我正在风光旖旎的凤凰古城里,独自沉醉……

  在丽江,每一处的遇见都是惊喜。

  下了动车,到古城转悠,岱色的瓦,*铺在屋顶,屋檐上弯弯的角,如一只展翅的鸟,欲飞。下挂着的驼铃丁丁当当地划过岁月的风痕,欢笑了一路。

  在丽江古城的任意一角抬头向远处望去,都能看见连绵不绝和壮丽的玉龙雪山,只是七八月只有少量的积雪,融化的冰雪滋润着古城这一方土地,古城里的流水天天叮叮淙淙地流淌,像一曲美妙的交响乐。偶尔有水草顺着湍急的水流动,与来来往往的人遥相呼应。水是丽江的魂。

  丽江古城的花多,因为纳西族人爱花,房前屋后都种满鲜花,每一处都是风景。他们把古镇打扮得五颜六色,清清流水,淡淡花香,小橋流水人家,似江南,却又不是江南。

  在丽江古城,客栈多是古色古香的,名字诗意纵横:“安隐”、“听花堂”、“沐云听风”等。听客栈主人说他们是外地人,到这儿,爱上了这里的风土人情,不愿离开了,于是在这里开了客栈,当我一脸欣喜地和他们讲述丽江的美景时,他们也只是抿一口普洱茶,笑笑,但他们依然满足于这丽江。

  丽江古城中心的四方街,有世界遗产的大水车,日日夜夜旁若无人地转动着。

  随处都能遇见卖银的店铺,丁丁当当的一路,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多的银啊,闪耀了一路,仿佛全天下的银都在这里聚集。

  走去木府,木府是当时木氏土司最高领袖的住处。首先看见的是一个牌坊,上面刻着“天雨流芳”,在纳西语中,表示”读书去吧“,这是纳西族人民对文化的渴求,整个木府的建筑气像万千,处处都是景,亭台楼阁,雕刻精致,万卷楼,议事殿……展示出岁月的留痕,登上最高点还可以俯瞰整个丽江古城。

  在丽江古城,有茶马古道上的马经过的足迹,有丽江独特文化特色且是遗产的东巴纸的小店,东巴纸千年不腐,它见证了历史的过往,那里似乎何处都有历史留下的痕迹。

  在丽江古城,找一家小店,望着窗外的景,什么也不做,仅仅只是发呆,只望着水流,小船,花,傻笑;有的人仅仅坐在河边,托着腮,闭着眼,嗅着风送来的花香。纵使有多少的凡尘往事,有多少的心事,在这一瞬间,静了,笑了,散了,心境明朗了,似乎一副满足的模样。

  如天净《寻丽江古城》中所说“翠色山峦下,商居掩古城。花溪迎曲巷,岁月久悠增”。

  五一放假,我与家人一起来到郧西,去上津参观古城。

  本以为上津是一座古老的小镇。可刚进上津,看见的却是一座现代化的新城。那里的人悠闲自得,无拘无束。孩子们在大街上自由的玩耍,有的滑旱冰,有的滑滑板,有的滑滑板车。大人们三五成群的,下棋,聊天,说说笑笑的。

  我们穿过新区来到古城外,城墙的四周有一条宽约二米、高约一米的沟道。爸爸给我说:“这是护城河,可惜啊,水干了。”我们怀着好奇的心情,进入过古城大门。抬头仰望这个大门,发现它至少有四五米高。我想:这么高,喊一声应该有回音。我试着喊了一声,果然产生了回音。城门洞的两壁上有青苔,让我感觉到这个古城已经有悠久的历史了。爷爷指着墙壁上的一个洞:“这是什么呀?”我看着洞,漫不经心的说:“不就一个洞么,有什么稀奇的!”爷爷说:“这是插门栓的洞,当城门关上后,把巨大的门拴插到里面,城门就打不开了!”我顿时对这个洞刮目相看。

  穿过城门,我们又登上了城墙。城墙跟长城差不多。地上铺着灰黑色的砖,上面结着青苔,一不留神就会摔倒。一部分城墙已修复完善,还有一部分依旧杂草重生。希望下次再来时,可以看到古城原有的风貌。

  城墙里面,就是古老的上津了,她有9条街,纵横交错。一些古老建筑依旧保存完好。最令人惊叹的是:这里还有一所教堂和一所高中——郧西二中。这里的人住着古老的房子,梁柱上和木门上,已被虫咬了不知多少口了。有些木板也已经掉渣了,有些梁用木板支撑着。这里的人,虽然在古镇中,但家用电器样样不缺。里的人不像城里人整天看电视,而是把椅子搬到门前说说话话,看着天真的孩子们玩做迷藏。他们是无比的快乐,我是无比的羡慕。

  回来时,我被一张纸条吸引了,连忙叫来爸爸,我们进去一看。哇!屋顶有个四四方方的大洞。爸爸也叫道:“这可是天井啊,看看这房子,地上是青苔砖,四周的窗户是薄薄的一张纸。这里还有个阁楼。”爸爸还说,这应该是明、清留下来的老房子。否则,怎么会有青苔呢!

  参观了古城,真让我了解了不少知识,这真是一次快乐的体验。


我与书的那些事儿作文1000字优选【五】篇(扩展9)

——那些事儿;_实用五份

  回老家里面已经快有一个月的时间了,当初是一家五口回来的,因为弟弟妹妹的开学时间比较早,所以正月初五的时候他们就跟爸爸先回去了,就剩下我跟老妈两个人还在老家生活。起初是觉得有些无聊,没有他们在身边,觉得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了,整天只能对着手机电脑玩儿,去串门也不像小时候那样自来熟了,现在大家都有距离感了。

  我现在还遇到一个难题就是我的手机也**了,很难冲进电,要么就是关机充也要好长的时间,这下可好了,连网络都没有了,只能干坐着发霉了。我还怀疑过我的手机是因为进水的原因,因为我上厕所的时候老喜欢带手机进去玩儿,每次洗完手的时候还没擦干净水就碰手机,到时手机进水了,为此我还拿水风机对着充电口充了好一会也没见效果。

  算了,我也认命倒霉了,就这样慢慢充吧!现在没有了网络,白天都是零散的时间,所以我也决定好好利用这个时间来提高自己的写作水*。为不久的将来打下一个基础。老爸回家了也不忘记提醒我要好好学*,每天多看些资料学*,不要浪费时间虚度光阴。因为他们的遗憾,他们更加的注重我们的学*教育,认为只有学*才可以改变命运。

  以前因为条件的限制,很多人想读书都没有机会,现在有很多的机会,大多数人都不懂得把握了,抓住时机才能获得成功。当我们不想学*的时候,想想比我们优秀的人,还在刻苦的学*,而我们呐?还在为自己找借口。自己最大的敌人就是我们自己,克服自己的懒惰就是迈向成功的一大步。

  自从我被分在443舍的那一天起,我就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小孩儿了,我们的舍由八个人组成,我们就像亲兄弟一样,无比亲密。

  先说说我们的舍长大彬吧。大彬原名朱志彬,外号朱排,他长得高而瘦,但他很活泼。他心眼儿也多,那次在舍里他糊弄我,我被气得要死。这还得从那天说起。妈妈一共给我拿了八个苹果,舍里的人都管我要,唯独大彬默不作声,其实,他心里正打着如意算盘呢!他说:“我用一个橘子换你口苹果怎么样?”我想,一个橘子换一口苹果,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吗?我愉快地答应了。换了之后,我才知道橘子是烂的,我气得火冒三丈说:“你,你快赔我!”他一边笑一边说:“你又没说是好的还是烂的。”我哑口无言,引起全舍一顿哄笑。他还真是“运等帷幄之中,绝胜千里之外”呀!

  接着说程佳航吧!他与我是最要好的朋友,回舍之后,总要跳上一段舞。他说他有强迫症,一但偶到一些有趣的事情他就会立马前去瞧上一眼。气味也不例外,在舍时,他拿起脚就闻,我们看着都十分恶心。可他却说:“我就爱这种气味。”我们顿时无语了。

  还有杨立星,长得比大彬还要高,力气也很大,我与他志同道合,一起写作和写诗,他天天“欺负”我,可我知道,他是真心要和我做朋友的。

  我们舍里的这些人,他们既体贴又温暖。

  啊!443舍啊,你是我的乐园,使我感受到了温暖,这里是我最喜欢的地方。你要是想知道其他的人,就来这里看看吧!保证让你大开眼界。

  每到第四节的下课,大家开始频繁倒计时,班里蠢蠢欲动。若下课铃响起,必将掀起一阵“腥风血雨”。尽管身处高楼,依然抵挡不住我们涌向食堂的热情。从远处看,那条食堂大道上,一**蓝白相间的点正急促地钻进窄小的门,场面甚是壮观。

  在食堂中必备的“求生”技能便是:哪排快速移哪排,哪个窗口食堂工作人员大方排哪排。对于饥饿的学生来说,尽快吃到饭填饱肚子才是当务之急。那时候我们往往因时而变,选择移动最快的队伍。如果运气好,碰到一个大方的食堂工作人员,又会暗自窃喜。日积月累,暗中观察,总结经验,从此排队便不再困扰。

  我最钦佩食堂员工的一种技能是,不论你多么语无伦次,或是只用手指着向他们说“这个那个”菜品时,他们总能准确无误地帮你盛好。从此“这个那个”也成了大家点餐时的口头禅。

  中午的食堂不仅是一场“饮食战场”,也是交流感情互诉心声的地方。吃饭时,大家往往会互相分享喜悦与忧伤,享受疲惫一天后难得的休闲时光。

  “砰”!当发令枪声响起,我便万开步子向前狂奔,超过一个又一个同学,扑向终点线。就这样,我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好成绩。

  完成比赛后,我无忧无虑地看起了比赛。比赛前的紧张和比赛时的累都被我远远地抛在了脑后,那种比赛后如释重负的感觉真是非常爽。

  由于我的比赛两天都有,第一天下午与第二天上午我没怎么用心看,于是第二天下午的比赛让我十分难忘。我们班的王汉杰与高科出马跑800米了,大家都想让自己班的同学取得好成绩,喊得可起劲了。一开始,王汉杰就在前头,一路领先,把对手都甩了在后面。到最后一圈时,他回头看了看身后的614班同学,仿佛在说:“拜拜!”之后,便帅气地加速,大步流星地飞过终点。全班的焦点马上又转移到了在后面艰难跑着的高科。高科终于加速了,超过了几个对手,没有垫底。

  比赛结束后,我独自走在草丛里,捡了几个子弹壳作为纪念,估计同学们没发觉。

  小学的最后一届校运会结束了,记忆却保留在了每个同学的脑海里。

  成长,是我们小时候最妄想的事情。但长大了才知道,小时候的时光才是最美好的。

  小时候,常常因为一些事情而惹妈妈生气。小时候,不知道怎么,突然喜欢上了古筝,便对妈妈说:“妈妈我想学古筝。”妈妈说:“好!”妈妈非常开心,因为是我自愿的。

  从那开始,我就踏上了学*古筝的道路。但没想到学古筝很难,又要练琴还要背谱,考到九级时还要学乐理。有很多同学都没有坚持下来。

  记得有一次,我妈妈让我去练琴,但是我不想练,于是就反驳妈妈说“我不想练琴!”现在想一想,还真感谢妈妈,要不是妈妈让我多练琴,我也不会有现在这么好的成绩。

  虽然成长中有许多开心的事儿,但也避免不了遗憾的事。

  有一件事,让我特别后悔。就是放弃了跳舞。那时我才四、五岁,妈妈带着我去学跳舞。但那里面却不让家长进去,我很害怕。原来学*跳舞还要拉筋,要求双手去抱住脚,并且还要把脚伸直,因为这个原因,让我彻底的放弃了舞蹈。

  小时候,总是盼望着长大,长大后才知道小时候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时光,要珍惜现在的朋友。

  成长中的这些事儿,算不上什么大事,但却是我童年最珍贵的记忆、最美好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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