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读书作文 (菁华6篇)

首页 / 作文 / | 2022-10-03 00:00:00 作文,读书

论读书作文1

  在六年级(1)班的教室里,展开了别开生面的辩论会。

  正方成员:我……反方成员:“绵羊”“羚羊”……

  老师终于宣布开始了!

  正方: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进步的阶梯,是我们的攀向知识高峰的道路。所以,我认为书是我们的朋友!

  好……,正方说完辩词之后,班里响起了雷鸣般的掌声。

  反方不甘示弱,马上反驳道:书中也有吃人虎!

  这句如此简练的`话却似重磅炸弹。

  正方:书,可以让人心*静下来,书,可以使人的灵魂的到升华!

  此话一出,反方就炸了锅,但马上冷静下来,再次反驳:书是好,但也有良莠不齐的,对身心有害!

  …………

  经过一节课的辩论,老师终于下了主意:“正方胜!是的,书是我们的朋友,它给我们带来知识,尽管有些书良莠不齐,但只要控制不去地摊看书,去正规书店看书就可以了!”

  我经过这次辩论会我明白了:书籍是青年人不可分离的生命伴侣和导师,只有多读书,读好书,好好利用书,让书的好处完全发挥,这样,书就百益无害了!

论读书作文2

  我对读书有着不可衡量的喜爱,无论是什么时候,一旦有了闲时间,我总会抱着书狂读不止,废寝忘食。读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趣味,不仅是知识上的充实,还有生活及胃口上的帮助。

  色彩,在这里尤其指读书时,书中或诗中的色调,对我们的心情影响是巨大的。暗灰漆黑这样的冷色系色彩在书中描写到时,人的心情会不由自主的低落,而明黄霞红等暖色系颜色则会给人带来一种温暖的,舒适的感觉。而这些颜色不一定非要在书中提到,感情色彩才是更重要的。不同诗文中的意向和感情色彩大相径庭。心情低落时,不妨吟一首《春日》,定会豁然开朗;而心潮躁动时,不妨吟一首《天净沙·秋思》让自己真正慢下来。如何呢?这样你的情感就更丰富了,你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入了,你在书世界里成长了一大步,即用书中的感情色彩来调节自己的情绪。

  香气这个词,看似与书无关。但实际上,书本来就有一种书香。读书多了的人,身上自有一种香气,是香水等无法比拟的。那就是书香。有书香的人,不会像江湖侠客一般不羁放纵,而是文质彬彬的,很有气质。有这种与众不同的香气,你在书世界里就又成长了一大步,即用书来陶冶自己的情操,使书香遍满全身。

  读书还能给予我们良好的胃口。从高大上的主菜东坡肉说起,你若知道了苏东坡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东坡肉岂不更有意义了吗?读过鲁迅先生的《孔乙己》的人,怕是吃到茴香豆或盐水笋,也会体会到当时酒馆热闹的情景了吧!一碗菜汤,一想到陆机口中的江南十里莼羮,就算汤里放的不是莼菜,也会垂涎三尺吧!就算是家常的凉水冲蜂蜜,想到《三国演义》中袁术临死都喝不上,也会万般珍惜吧!一*饭菜品出中华上下五千年,你在书的世界里又成长了一大步。

  读书与自然更是密不可分。倘若有闲情逸志,在万里竹林中读《竹林馆》,在野居茅庐中吟《陋室铭》,岂不美哉?

  读书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大成分,好似苍茫宇宙中最璀璨的明星。冰心有言道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人的一生中缺不了书的陪伴,好书伴人一生成长。

论读书作文3

  书是人类文化的载体,它为全球各地的人们的沟通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渠道。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好的原料,即便拥有极高的科技,那也不能完成预期的目标。所以,看书,就要看好书。例如,中外名著,毕竟它们经住了时间的考验。好书也可以是与自己的专业有关的书籍,因为它们可以帮助自己提高专业素养。所以,对我们有帮助的书就是好书。但是,书中的垃圾是绝对不能看的。它们浪费了我们的时间、精力,使我们无力工作,甚至荒废人生。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方法,掌握了有效的'读书方法,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不掌握一些方法去读书,就只能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乱飞乱撞。行里人看门道,行外人看热闹。读书,就要运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去学*。将其中的精华收录下来,以丰富自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去读书才可以达到最佳效果。

  读书的重点在于“读”。只有大声朗读,才可以读出最佳效果,才可以发挥读书的最佳效果。读可以顺畅身体,使身体中的气息通畅。在读书的同时也锻炼了身体,这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革命的同时也不忘记身体,这才是真正的革命。以身体为代价来获取胜利是不值得的。因此,“读”也是读书的一个重要环节。

  只是死读书,而不将它运用到生活中去,这是不应当的。学以致用,我们要将读书所学的对我们有帮助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我们读了、记了就要用,将读书读到的运用起来。这可以提高我们的涵养,同时检测我们读书的效果。而读书只是为了达到一些目标,不自觉去读,或是只读一些毫无意义甚至有害的书籍来娱乐,那读书还不如不读,这样读书,只会浪费我们的时光,读书也因此变得没有意义。

  总而言之,我们要将读书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因为读书对我们的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认真读一本好书会使我们获益匪浅,它会使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收获更多的阅历。这是课堂上老师教不到的。所以,有人说,书就是老师。看来,这话一点也没错。

  读书是一门高雅的艺术,只有善于读书的人才可以领悟到这门艺术的真谛。

论读书作文4

  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我会认字后不到一年就开始读书,倒不是六岁时爸爸让我读的《格林童话》,而是我八岁时自己读“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小孩儿,叫许仙……”的《白蛇传》。

  那时每晚临睡前,我的爸爸每天都会给我讲一个小故事,我听得津津有味,什么白雪公主、灰姑娘、皇帝的新衣……有时我都困得睁不开眼了,可那些有趣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着我,结果就是我越听越清醒了,一点儿都不想睡觉了,最后只好在妈妈的催促下,怀着对下一个故事的美好期待,无奈地闭上眼睛。

  此后我决定自己读《白蛇传》,虽然当时有好多字都不认识,需要我查字典,我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慢慢地我从一知半解到越来越明白书中的意思了,当我读到白娘子和小青找到了许仙,我高兴地笑了,再往下读到法海把许仙抓了起来,我气愤地都要把书扔了。

  因为看了《白蛇传》,引起了我对*历史传说故事的兴趣,所以后来我对《八仙》的传说特别喜欢。这篇文章中着力描写的人物,如张国老、蓝采和、何仙姑、曹国舅等八位神仙都有极其鲜明生动的性格特征,作者把他们帮助了哪些人,发生了什么事,又是怎么变为神仙的,都做了细致入微的描述。《孟姜女哭长城》是我在三年级时看的,起初我对它的兴趣并不大,皇帝的苦苦哀求,孟姜女的哭哭啼啼都使我厌烦,于是我看到一半就放下了,直到我上五年级后再看,才体会到当时孟姜女的伤心难过和她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

  虽然到现在我读的书还不是很多,但我始终觉得读书是我最大的快乐!通过读书使我学到了许多课本之外的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自从上了五年级,我的学*任务重了,“行万里路”可能做不到,但“读万卷书”是我唯一的爱好。每天只要我一有时间就会拿起书来读,同时我也会挑选、比较着读,碰到那些用华丽词语堆砌的、无病**的文字,我就不看,相反,那些带着作者真情实感、*淡质朴的文章,有时哪怕就只有几百上千个字,也会让我读起来心动神移、不能自已。

  书看得多了,我也从中得到一个体会,物怕比,人怕比,书也怕比。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通过比较我明白了,我们要多读好书,读精品书。我永远都会记得冰心老奶奶在一篇文章里写得这九个字: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论读书作文5

  说到读书,我就兴致勃勃了!

  我刚认识几个字的时候,就开始读书了。那时妈妈不会叫我读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等文言文名著,而是那些我现在还百读不厌的《小红帽》、《灰姑娘》、《白雪公主》的安徒生童话。有的人会说:“都12岁了,还看什么童话故事!真幼稚!”可是,我认为,人有一颗童心是很珍贵的,人只要有一颗宝贵的童心,就会永远快乐。

  我不仅喜欢童话书,还很喜欢诗。

  不管是古诗,还是现代诗,我都很喜欢。我对诗人从能诗中描绘的一切景物以及自己的思想感情而感到敬佩和热爱。我自认为比较好的两个:《惠崇春江晚景》、《推开春的大门》。即能表达出诗人对大自然的美景的描写,又能体现出诗人对爱祖国大好河山的热爱。

  等上了四年级以后,我才开始看四大名著的。《红楼梦》看了之后没什么兴趣,都是一遇到伤心事,就要掉金豆豆;《西游记》我是通过看动画片了解到书中的情景的;《三国演义》中,我最能崇拜的人就非诸葛亮莫属了,诸葛亮智谋过人、无人能敌!《水浒传》中的108位好汉各有各的特色,我就不一一解释了。

  总而言之,我认为读书有很多好处:一、对我们写作有帮助;二、能扩展我们的知识面;三、书中的故事情节还能激发我们的想象;四、我们还能从书中得到做人处世的大道理。

  我觉得,既然读书有这么多好处,那我们就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论读书作文6

  今天下午,我们在课室里举行了关于读书的辩论会。

  老师说:“今天我们举行一个开卷有益或开卷不一定有益的辩论会,希望大家认真思考,积极发言。”

  几分钟后,刘杰绅同学第一个举手,他说“我是反方的,我认为开卷未必都有益。*时,我报刊亭看到,里面除了报纸就是黄色的书、漫画世界。”

  “刘同学说的也有道理,坏的书则让人误入歧途,不明事理。盲目模仿书中的大坏蛋走火入魔,走上犯罪的道路。”我心里想,他说的也有一定道理。

  第二位发言的孔佩珊认为:“看书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我想:没错,看书是可以提高作文水*。许多有名人物都爱看书,比如:孔子、诸葛亮、钱学森……他们才有大成就。

  李汶昊同学说:“鲁迅说书是人类的阶梯。”话音刚落,“轰!”全班同学都笑了。老师告诉他这是高尔基的话,他不好意思地低下头,然后,老师让他继续说下去。

  潘雨轩同学说:“我们要读多历史书,这样,才能帮助我们了解*的历史,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是啊,这样,我们就可以了解*的文化。

  严俊威同学说:“我们要多看点科学知识书,了解科学知识。”听到严俊威这样说,我们全班同学都同意要多了解科学知识,知道现在的科学发展。

  通过这次读书辩论会,我们知道了读书要选择健康的书,对于有益身心健康的书一定要多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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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读书作文 (菁华6篇)(扩展1)

——《正义论》读书笔记6篇

《正义论》读书笔记1

  在读完这本我自以为很难读懂的书后,才发现并不是我想像的那么的难懂,相反,我读懂了一些东西,一些我觉得很有用的东西。

  在《正义论》的阅读中,我感触很深,想明白什么是正义,就要明白为什么需要正义。罗尔斯借鉴了启蒙者卢梭的“确信每个人都就应是自由而*等的,他认为这是人类社会制度的根本前提,只有这样的制度才是公正的、有生命力”的思维方式,提出了“正义的理想国”,读后感《读后感》。罗尔斯提出,正义的定义首先需要三个前提,其实这也和卢梭定义社会契约的前提有点类似,那就是:理性的人、原始状态和无知之幕。这自然也是一种纯粹假设的状态,但也是得到真正正义务必的状态。

  那么,反省我们*的现状,又有什么感想呢?我突然想到了这一方面,我们*现实中的道德社会是什恶魔样的呢?例如,范跑跑事件中,*人的道德表现,指责范的人几乎全部是建立在传统道德基础上混沦吞枣的道德观念。很多都是仅仅在心领意会的共同道德认识基础上做出。职责义务,权利自由,善恶公私等握在一块。指责起来头头是道,但永远缺乏社会根据和理论根据。没有必须清晰的逻辑,如果叫他解释,不可能解释清楚的。那么他只有透过二条途径来反击。就是透过*民众的传统道德观念,孝道和性善论来进行,即在把人同动物的区别中,而不是人同人的区别中进行认识,所以我觉得读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对于我们的道德建设和道德理论也很有好处。

  所以在读完这本书后,虽然对于它的资料还不是了解得很深,但是我还是看到了正义的一种力量,一种反省,一种启示,还是很有好处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2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首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准则的构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以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准则的树立遵从以下进程:在原初状况中完结正义准则的挑选—拟定宪Fa—拟定法制—在正义准则的指导下规范的运用,罗尔斯并且以为完结这样一个进程也是逐渐扫除无知之幕的进程。接着罗尔斯给自在下了界说,并评论了相等自在的三个问题:良知的自在、宪Fa的正义以及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

  罗尔斯对自在的界说谈了许多,他以为自在是一个系统,由各种底子的自在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遭到维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略时,能够说他是自在的。关于罗尔斯界说的自在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颜色。他的自在观能够浅显的这样说:在合法的条件下,人能够随心所欲。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念,这也是后来各类**运动的思维根底。关于自在的了解在此之前许多思维家的观念要深入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假如以为自在就是随心所欲那是动物的自在;洛克说自在是指人类的自我办理,而不是被迫的承受皇帝或许氏族领袖或其他什么人的办理。

  接着罗尔斯要点议论了良知的自在,其实罗尔斯的良知的自在更多的指宗教自在或崇奉自在,罗尔斯清晰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准则有必要维护宗教崇奉的自在。但我以为关于宗教崇奉的自在最底子的仍是要清晰关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维仍是先有宗教的崇奉,这个先后次第决议了谁更起主导效果。

  关于宪Fa的正义罗尔斯说宪Fa的正义表现在关于正义的两个准则的恪守上,表现在一部正义的宪Fa会发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发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依然是正义准则优先次第的表现,就是首要确保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相等的自在。一起罗尔斯又弥补说,假如有一种不行广泛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加强所有人共享的完好的'自在系统才干存在;假如有一种不行相等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能够为那些具有较少自在的公民所承受。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效果,总而言之要满意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准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议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贮存社会财富多少为适宜的,罗尔斯明显不赞同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贮存的思维,他以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必定的充沛的现时的吃苦是可承受的,这和西方*几十年的思维观念是共同的。

  在第二篇的最终罗尔斯谈了关于责任和责任,关于责任,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准则存在时咱们有责任遵守和维护正义的准则,当正义的准则不存在时,咱们有责任树立正义的准则。而对责任要求的强度则小于责任,罗尔斯以为,假如一个人赞同了正义的准则,并享受了正义准则带来的优点,那他就有责任背负正义准则给予他的责任,但责任是以自愿为条件的,而责任是不论是否自愿都有必要实行的。

  罗尔斯接着议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准则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准则存在责任和责任。所以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抵挡和良知回绝这两个观念,也就是当面临不正义时你至少能够做到这两点。罗尔斯以为这两种方法能够促进一个正义的准则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首要论说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联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现已界说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愿望的满意。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沛更具体的论说,他以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日子方案决议的。要构成这个合理的日子方案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挑选的诸准则共同,这些准则包含有用手法准则、蕴涵准则和较大或许性准则;另一个是要在充沛了解有关现实和细心考虑后做出的慎重合理的决议。要清晰的是这儿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况中挑选的成果,是相对而言肯定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准则的是否正义的规范,而善仅仅人们依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方案。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品德与正义感,他以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品德的生长,使品德从一个威权的指令式的品德逐渐发展为依据准则自我发展的品德。在这样的社会中相同能够发生相应的正义感,并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准则的社会的正义感愈加安定。

  关于正义感和蔼之间的联系,罗尔斯以为,一个契合两个正义准则的安排杰出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日子方案支撑和稳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蔼是能够相互促进的。

  到这儿《正义论》总算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由于这位老先生将很多的篇幅羁绊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首要的思维反而讲的不行充沛。

  整体而言,我以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念,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准则,关于任何一种社会准则树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要进行正义的价值判别,以断定这种准则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扫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方针而运用不正义的手法的或许,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3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民权运动、战争等因素促成了这本《正义论》的问世。

  正义论总共分为三大部分,作者罗尔斯由纯粹理论发展为实际操作,进而证明自己的构想的正确性,关于正义的主题,作者主要研究的社会正义问题。即研究社会基本结构在分配基本的权利和义务、决定社会合理的利益或负担之划分方面的正义问题。罗尔斯以一个哲学家的身份,站在道德的角度彻彻底底地研究并深入探讨了社会基本结构这个问题,涉及到了伦理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等诸多领域,可谓是相当详细地阐述了他的“正义的公*”,试图达到一种全面、*衡的状态,使得他的理论具有最大限度的可实施性以及拥有最大空间和回旋的余地。这也是《正义论》一书的初衷,为当时的美国民主社会提供另一种可能,能最大限度地为美国公民所接受的新的道德基础,以期能摆脱长期占据领导地位的功利主义,保障与实现个体的自由、权利。

  在书的第一编中,着重阐述了基本的几种理论,主要的是正义原则。一为*等自由原则,一为差别原则和机会的公正*等原则。这一思想继承传统的西方契约论,试图代替大行其道的功利主义。从整本书及现实的角度来看,这些理论还是过于理想化,并不能涉及任何现实的制度和政策。可谓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理论,例如罗尔斯他假设存在一个稳定的“良序社会”,所有人具备大致相同的道德信念,形成了广泛的共识,很明显与现代社会存在着较大差距。但也并不完全是那种老式的、陈旧的、充满幻想的乌托邦理论,书中蕴含的思想的光芒和一种全新的证明方式和标准则为后世之人提供了无限可能。整本《正义论》是理想与现实的高度结合,无论在深度还是广度方面都能擦出思想的火花。“反思的*衡”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通过反复、来回地修改契约环境的条件或是及时修改、调整我们的判断,以此来符合原则。这种“深思熟虑的判断”就是罗尔斯诸多论证中的一种有力方法。

  同时,罗尔斯摆脱前人的窠臼,注重思辨及对现实道德问题的关注,开始偏重实质性的问题,在单纯的分析中加入了思辨的成分,使得当时的伦理学有了新一步的发展。

  书中最大的亮点或许并非是那些理论,但是罗尔斯严密的、条理一贯的逻辑论证确实是让人折服,层层论述,环环相扣,通过与他人理论的反复对比,互相修正,证明自己理论存在的合理性、优越性以及科学性。

  逻辑论证的严密性、科学性、新颖性只能依靠阅读原著才能深刻体会,三言两语并不能概括出精彩之处。那就对第一编中的理论部分进行简单的议论。

  整本书最重要的原则就是正义原则。原文如下:“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等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 ⑴ 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 ⑵ 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简单概括一下,就是“*等自由原则”,“差别原则和机会的公正*等原则”。正义的两个原则是按照词典序列排列的.,也就是“优先性”,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原则。第一个原则保障了所有人的自由,这点很容易理解。第二个原则则是希望达到均富的状态,即对于一种机会而言,每个人都能公**等地得到分配。从字眼上看,可能与“差别原则”背道而驰,但“差别原则”的本质并不是主张*均,恰恰相反,罗尔斯默许甚至主张差别的存在,只是用了一个严格的条件去约束这个差别原则。这些差别必须有利于最不利者。也就是前面提到的那种机会如果是以不*等的方式存在的话,那么它势必是有利于增加那些机会较少者的机会。允许这种差别的存在是为了达到补偿原则的目的。由于出身、天赋等不可控因素的存在,势必会产生两种境况的人,最不利者和最有利者。差别原则即是为了缩小这两者之间的距离而特意提出的,力求确保一种“最大的最小值”。这仅仅还只是一种理论,在实践的过程还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还是那句话,过于理想化。

  为了保障正义原则的实行,罗尔斯不遗余力地阐述“原初状态”这种理想的社会环境。“没有一个人知道他在社会中的地位——无论是阶级地位还是社会出身,也没有人知道他在先天资质、能力、智力、体力等方面的运气”,这些就是原初状态的基本特征。而一切的目的——正义原则——则是在一种无知之幕后被选择的。通过建构“无知之幕”,最终使得所有公民在原初状态中处于同等的地位,天赋等因素无法为个体进步提供任何便利。即使假定了一个原初状态,人们本有的理性也并未因此消失殆尽,各方都有理性,对于各种“善”,人们都能以“无知之幕”为背景,以正义原则为基础,遵照最大的最小值原则,理性地、不偏不倚地进行选择。至此,就是《正义论》的理论部分的论述。

《正义论》读书笔记4

  在《正义论》的第二篇中,罗尔斯首要讲了正义论在社会准则的构成与建设中的运用。罗尔斯以为正义的社会的社会准则的树立遵从以下进程:在原初状况中完结正义准则的挑选—拟定宪Fa—拟定法制—在正义准则的指导下规范的运用,罗尔斯并且以为完结这样一个进程也是逐渐扫除无知之幕的进程。接着罗尔斯给自在下了界说,并评论了相等自在的三个问题:良知的自在、宪Fa的正义以及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

  罗尔斯对自在的界说谈了许多,他以为自在是一个系统,由各种底子的自在组成的,但最具代表性的一句话是:人做或不做某事,会遭到维护并免受其他人侵略时,能够说他是自在的。关于罗尔斯界说的自在正好反映出他的左派颜色。他的自在观能够浅显的这样说:在合法的条件下,人能够随心所欲。这是典型的左派的观念,这也是后来各类**运动的思维根底。关于自在的了解在此之前许多思维家的观念要深入得多,托克维尔曾说,假如以为自在就是随心所欲那是动物的自在;洛克说自在是指人类的自我办理,而不是被迫的承受皇帝或许氏族领袖或其他什么人的办理。

  接着罗尔斯要点议论了良知的自在,其实罗尔斯的良知的自在更多的指宗教自在或崇奉自在,罗尔斯清晰的指出一个正义的准则有必要维护宗教崇奉的自在。但我以为关于宗教崇奉的自在最底子的仍是要清晰关于人类而言是先有正义的思维仍是先有宗教的崇奉,这个先后次第决议了谁更起主导效果。

  关于宪Fa的正义罗尔斯说宪Fa的正义表现在关于正义的两个准则的恪守上,表现在一部正义的宪Fa会发生一个正义的程序,这个程序会发生一个正义的法制

  关于自在的优先次第依然是正义准则优先次第的表现,就是首要确保所有人具有最广泛的相等的自在。一起罗尔斯又弥补说,假如有一种不行广泛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加强所有人共享的完好的自在系统才干存在;假如有一种不行相等的自在,那这种自在有必要能够为那些具有较少自在的公民所承受。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正义论在社会分配中的效果,总而言之要满意他的正义论的优先准则。值得注意的是罗尔斯较多的议论了代际分配。也就是每一代应该为下一代贮存社会财富多少为适宜的,罗尔斯明显不赞同为下一代尽最大努力贮存的思维,他以为代际之间应该有一个合理的储蓄率,换句话说就是必定的充沛的现时的吃苦是可承受的,这和西方*几十年的思维观念是共同的。

  在第二篇的最终罗尔斯谈了关于责任和责任,关于责任,罗尔斯说当正义的准则存在时咱们有责任遵守和维护正义的准则,当正义的准则不存在时,咱们有责任树立正义的准则。而对责任要求的强度则小于责任,罗尔斯以为,假如一个人赞同了正义的准则,并享受了正义准则带来的优点,那他就有责任背负正义准则给予他的责任,但责任是以自愿为条件的,而责任是不论是否自愿都有必要实行的。

  罗尔斯接着议论了当你觉得这个准则不正义或有一部分不正义时,你是否还对这个准则存在责任和责任。所以罗尔斯提出了非暴力抵挡和良知回绝这两个观念,也就是当面临不正义时你至少能够做到这两点。罗尔斯以为这两种方法能够促进一个正义的准则健康发展。

  本书的第三篇名为“目地”,在本篇中罗尔斯首要论说了什么是善,正义感以及善与正义之间的联系。

  什么是善,在这之前罗尔斯现已界说过,所谓善就是人的理性的愿望的满意。在第三篇中他进行了更充沛更具体的论说,他以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日子方案决议的。要构成这个合理的日子方案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要与合理挑选的诸准则共同,这些准则包含有用手法准则、蕴涵准则和较大或许性准则;另一个是要在充沛了解有关现实和细心考虑后做出的慎重合理的决议。要清晰的是这儿的善不是正义,正义是人们在原初状况中挑选的成果,是相对而言肯定的不变的,是衡量社会其它准则的是否正义的规范,而善仅仅人们依据环境做出的合理的方案。

  接下来罗尔斯议论了品德与正义感,他以为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会自然而然的促进社会品德的生长,使品德从一个威权的指令式的品德逐渐发展为依据准则自我发展的品德。在这样的社会中相同能够发生相应的正义感,并且这种正义感比其它不是正义准则的社会的正义感愈加安定。

  关于正义感和蔼之间的联系,罗尔斯以为,一个契合两个正义准则的安排杰出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日子方案支撑和稳固他的正义感,也就是在一个正义的社会中,其正义感和蔼是能够相互促进的。

  到这儿《正义论》总算介绍完了,说实话本书的第二篇、第三篇很难读,由于这位老先生将很多的篇幅羁绊于一些不重要的议题,而首要的思维反而讲的不行充沛。

  整体而言,我以为《正义论》最大的价值在于提出了这样一个观念,就是存在一个优先的正义准则,关于任何一种社会准则树立和社会行为的施行都需首要进行正义的价值判别,以断定这种准则或行为是否正义,这就扫除了一个社会为了某一个看似正义的方针而运用不正义的手法的或许,这样也使一个社会能始终保持是正义的。

《正义论》读书笔记5

  如果把法律和幸福放在一齐,很多人会疑惑,这两者有什么关系呢,其实大家很难用只言片语来解释清楚什么叫做法律,什么叫做幸福,前一段看了几本伦理学上的书,书中有关“幸福和法律的关系”这一让人头疼的问题作了很多引导式的解释,那么什么是法律呢?说道法律,大家这些不学法律的人往往想到了法院高高的大楼,*,警察局,穿着正装的律师,高高在上的法官,等等。解释什么叫做法律,是一件很难的事情,那就换种思路。大家人类赖于肉体而生存,肉体带来无尽且不断增长的欲望,欲望使大家具有两面性,正因为大家每一个人都是有着魔鬼与天使的两面性,才需要法律和道德的规范来约束大家。法律、道德和宗教史三种最主要的约束。与其他二者相比,法律是社会对某种行为的道德价值评价作为基础的,是一种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应当与否的标准则是社会的公共利益,调整的是一种涉他的行为。

  那么什么是幸福呢?幸福是对外在环境和自身产生的一种主观上的偕同。从伦理学的角度上来看,幸福不仅仅仅是主观感受,而且是人们对于客观需要得到满足的主观感受。在大家的生活中,生理和生存的需求是幸福的低级阶段;相爱。被爱与施爱是幸福的高级阶段。

  在这些书中,伦理学上的法律是以道德决定为基础的。法律观取决于社会观,社会观取决于人生观,人生的目的就是社会的目的,社会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所以说,人生的目的就是法律的目的。人生的目的在伦理学上叫做“至善”,“至善”分为工具性的善和目的性的善。而大家所讨论的幸福,就是目的性的善中的一种。共同善是存在于法律的最高目的,规范的背后总有一种制裁力量在彼此帮忙的关系上实现大家个人的需要,既然幸福的实现需要合作,那么幸福就需要有共同善和基本善作为基础才能存在。法律的目的就是对每个人的基本尊严和*等权利的维护,是对自由、正义、*等、效率的追求,作为一种行为的规范和行为的约束机制,法律约束一切掌握优势资源的人滥用资源的权利。总之,在法律的众多特征中,限制和约束权力的滥用是其最主要的特征之一。通俗地说,只有在法律的约束和限制下,普通人的尊严以及*等的权利才能真正实现。

  以我的看书感受来看,大家把基本善作为法律的目的,把共同善作为社会的目的,把至善作为人生的目的,并且至善不能成为到达其他善的手段,那么就能够像“阶梯状”一样,将基本善作为所有善存在的基础。法律作为一种制度的保障,让大家大家在有共同利益的时候能够进行合作、建立契约,而幸福的实现通常需要合作的存在,所以法律史幸福的基础和保障,当然,伦理学好处上的法律与幸福往往是理想状态下的,毕竟幸福作为一种主观感受很难确切地进行论证。

《正义论》读书笔记6

  提起正义,就不得不提美国学者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正义论》中的正义指的就是一种社会正义论。罗尔斯认为正义首先关注的是社会制度的问题,只有实现社会制度的正义,才能实现人们心目中理想的正义状态。罗尔斯的观点认为社会基本结构是争议的主题,人们在达成其他协议之前,首先要就社会制度的原则达成协议。然而这种缔约不是一种实际的历史行为,而是在假定的原初状态中的选择的结果。对这种选择的哲学描述只能是:它是相互冷淡的个人在无知之幕背后的选择。在所选择的原则的直接检验是看按它们安排的社会制度是否符合人们的直觉判断;另一个检验是看他们是否适合人们的目的。由此,作者将全书分为:理论、制度和目的三编。

  理论编主要是论述与社会制度相关的正义原则。该编先从宏观上说明了作为公*的正义是如何在一个假定的状态下依据理性推演出来的。罗尔斯将公*性作为正义的最大特质,作者在社会契约论的基础上提出更抽象的正义理论以取代依据功利主义和直觉主义得出的正义理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它多幺精致和简洁,只要他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某些法律和制度,不管他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他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和废除。罗尔斯认为边沁的功利主义有违正义的公*本质,失却了正义价值。接下来罗尔斯进一步论述了构建社会正义体系的两个具体的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的一种*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等应这样安排,使他们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依系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前一个原则解决的是权利和义务的分配问题,而后一原则决定了社会和经济利益如何分配。罗尔斯所建构的基本自由体系包括思想和信念的自由,政治方面的自由,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自由以及符合法治原则的其他自由的四个方面。在第二个原则中公*机会原则解决的是公*问题,差别原则解决的则是效率问题。而且这两个原则在效力层级上存在差别,前者具有优先于后者的效力,而且该原则中所维护的基本自由是不能用经济利益来补偿的。而作者对正义原则的证明是在一个假定的状态下依据理性推演出来的。首先,罗尔斯参照早期政治哲学和法哲学中的社会契约论,虚构了一个原初状态,即在“无知之幕”下,怀着相互冷淡情绪的人群,他们希望能够建立社会这一联合体形式,需要选择一些原则来约束自身,实现合作。

  接下来罗尔斯指出个人是社会有机整体中的重要部分,所以社会正义原则不仅仅要规范社会制度的设置,也要对个人的行为进行约束,这就要求处于原始状态下的人们在选择了应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两个原则之后,还要选择应用于个人的正义原则。罗尔斯认为个人的义务和职责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由社会制度规定的应负职责,也就是参与者加入到合作体制中,力求增加自身利益的活动需要遵守必要的规则,这就要求首先从客观上要保证制度设置符合正义原则,其次在主观上公民是在没有外界压迫的情况下自愿进入合作体制。而是自然义务,这种义务的遵守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义务的存在并不以有相关制度的规定为前提。正是因为制度职责的履行是有条件的,所以当条件不具备时,公民的不服从便成为了自然出现的现象,所以罗尔斯认为公民应建立一种“公*的正当观”,即在符合条件时,公民应恪尽职守;在条件不具备时,则应通过必要的反抗来达到恢复应有的*状态的目的。罗尔斯在书中说道“如果正当的非暴力反抗看上去威胁了公民的和谐生活,那幺责任不再*者那里,而那些滥用权威和权力的人身上,而在那些滥用恰恰证明了这种反抗的合法性”。

  目的编一共有三章,罗尔斯的主要目的是联系人类的思想感情和目标志向,解决作为公*的正义理论的稳定性和正义与善的一致性问题,解释社会的各种价值和正义的善。在“作为合理性的善”章节中,罗尔斯认为一个人的善是由在合理有利的环境下他的合理的生活计划决定的,罗尔斯把这种善分为两种:一种是弱意义上的或者说不充分的善理论,一种是强意义上的或者说充分的善理论,前者用于原初状态中定义最少受惠者和用基本善来规定福利指标和代表人的期望,在此,善的理论是不充分,为了解释社会价值和作为公*的正义理论的稳定性,罗尔斯在后两章谈了两个问题。“正义感”一章中,罗尔斯主要考察一个组织良好的社会里的成员是如何获得一种正义感的,以及这种情感被不同的道德观念规定时的相对力量。“正义的善”一章中罗尔斯继续讨论了稳定性问题的第二个方面:即作为公*的正义和作为合理性的善是否一直的问题。罗尔斯认为:在一个符合两个正义原则的组织良好的社会中,一个人的合理生活计划将支持和巩固他的正义感。在这之后,罗尔斯又总的阐述了稳定性的问题,至此,他对作为公*的正义的阐释全部完成。


论读书作文 (菁华6篇)(扩展2)

——社会契约论读书笔记 (菁选6篇)

  法国的先贤祠中有二人的灵柩为止最为显眼,一个是启蒙运动的先驱伏尔泰,另一位是他的最伟大的死对头,让-雅克-卢梭。他们前者结束了一个时代,后者开辟了一个时代。最*的利比亚危机让我疑惑*应该是什么样的?它是怎么产生的?西方政治家关于*的理论是怎样解释的?这些疑问让我查到了卢梭的政治巨著,希望能有答案。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辞藻华丽,语言的艰深与理论的激情相配合。这里我摘抄一部分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

  1、人生来就是自由的,却无不处在枷锁之中。自以为是他人主人的人,只不过比他人更是奴隶。

  2、谁要说一个人甘愿无偿地把自己送给别人那纯属不可思议的无稽之谈。即使有人这样做,那也是不合常理的,单凭这一点就可以断定这种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谁要说一个民族会这样做,就等于假设这个民族是一群疯子:疯狂之举不可构成。

  3、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作为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甚至放弃自己的义务。对于一个放弃一切的人来说,是不可能有任何补偿可言的。这种放弃是不符合人性的,使自己的意志丧失一切自由,就是使自己的行为丧失一切道德。

  这些段落让人想起风起云涌的法国大革命,而这些激进的言论居然是出自卢梭这样一位儒雅俊秀的才子。是什么让他产生这样激烈的言辞?

  卢梭出生于日内瓦的一个钟表匠家庭,后来成为孤儿,从小读着《教会与帝国历史》、《*史讲话》、《名人传》长大。在巴黎的沙龙中渐渐显露才华后,在一次科学征文比赛中获奖一举成名,他崇尚自然热爱音乐,晚年在穷困潦倒中死去。

  通过他的生*我们不难发现,他出生在社会中下层,接触到的是社会中下层的困苦与无奈,而他对《*史讲话》、《名人传》等名著的痴迷又使得他拥有他那个社会基层所没有的精神和信仰,因而他无法成为一个碌碌无为的钟表匠、律师*。他的向往与不甘心,使得他对社会下层产生了极大的同情。后来因为华伦夫人他的人生有了一次转折。

  这个成功男人背后的'伟大女人是卢梭的情妇和养母。虽然有华伦夫人的支持,卢梭还是难以抵抗巴黎上层社会的压力,于是他更多的站在*民的立场去抨击上层社会。

  粗略了解了卢梭本人及其经历,可以更好的理解《社会契约论》。全书只有七万多字,不是一部大部头,但这丝毫不影响它的历史地位。

  通过社会契约,人类所失去的,仅仅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他得到的所有事物的无限权利(尽管很容易失去,因为没有法律来约束其他人来争夺);而人类所获得的,却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占有事物的所有权。自然自由仅以个人的力量为其界限,而社会自由是要受公意的约束和限制的。占有权有可能是由于暴力的结果,也有可能是作为最先占有者的权利,而所有权是根据正式的权利和资格所获得的权利。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当我们有意识地服从我们共同签订的法律时,才是真正的自由。

  根本的契约并没有摧毁自然的不*等——自然所造成的人与人之间的身体上的不*等,但是,却以人们在道德上和法律上的*等来取而代之了。因而,人们虽然在体力上和才智上是不*等的,但是由于契约和法律权利的存在,他们每一个人之间就已经成为*等的了。每一立法体系的目的都在使公民获得最大的幸福,衡量的标准是:自由与*等。之所以涉及自由,是因为所有人与人之间特殊的从属关系,都会使国家加速分离;之所以涉及*等,是因为没有*等,自由也就无从谈起。然而,所谓*等就不是均贫富,而是说,对于权力而言,它的强大不能发展成为暴力,超出法律的约束;对于财富而言,它的强大不能使人失去人身自由。这意味着,那些拥有财富和地位的人必须适度节制自己的财富和地位权势,而那些普通大众也必须节制自己的欲望和贪婪。这也说明了一个国家最强大的力量是蕴藏于民众的德行的*惯的力量,即道德品行,风俗*惯和公众的舆论,它们是一切法律的源泉。

  正如每一种自由的行为都需要精神上的意志和行动的力量才能产生,政治体也需要同样的动力,公共意志可以称为立法权力,公共力量可以称为行*力。立法权属于人民,行*却因其需要执行具体的行为,需要一个代理人来执行,并接受公意的指引。*就是这个代理人,它掌管法律的执行并维持社会和政治的自由。人民服从君主的行为,所根据的不是契约,而是一种委托,即人民将行政管理这项任务委托给*,同时,也有权力任意限制,改变和收回这种权力,这就是*合法性的来源。

  国家的稳定取决于*者,公民和*者三者的*衡,如果*者想要进行直接统治,如果行政官想要制定法律,如果臣民拒绝服从,那么骚乱就会取代稳定,力量和意志就不再协调一致地活动,国家就会解体而沦为专制体制或是陷入*状态。

  *内部的成员具有基于个人利益的特殊意志,也具有作为行政官的共同意志,它仅仅关系到*的利益,同时还具有公共意志。这三种意志的活跃程度和社会要求的正好相反,同时,正如一个人从出生就注定走向衰老与死亡,*权力也具有滥用和*变坏的倾向,这都要求对*的监督。从一个国家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与否可以看出国家是否健康,因为在这一过程中,我们正切实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反之,人民已不相信*会表达公意,此时,*已失去合法性。那么*权威如何自我维持呢?定期*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契约,是对政治共同体的的一种支持与保护,同时也是对*的一种控制(所以在任何时候,*都会给统治者带来一种恐惧),因为当人民合法地集合在一起(而是小众人在别有用心地煽动),这个国家的真正主人已出现,这时行政官和每个公民都*等,他只不过是*的主持者。*的召开总是以采取如下俩个提案的形式,以这样的方式来防止*篡权的行为。

  今天我就阅读《社会契约论》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感想,同大家分享。

  一、社会契约的由来

  在社会初创之时,人们为了某种利益而自愿结合在一起,以维护整个集体的共同利益,也就是共同体中每个人的利益。在这个共同体形成的时候,每个成员也就等同于以牺牲自己天然的自由而换取了在集体中的自由,也就等同于每个成员都将自己的一切转让给了集体。这就相当于集体中的每个成员,分别与其他成员缔结了约定。而这个集体,就是社会;他们之间的约定,便是社会契约。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第一卷“论社会公约”中谈到了社会公约形成的必要条件,以及社会公约存在的合理性基础:“然而人类既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结合并运用已有的力;所以人类便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自存,除非是集合起来形成一种力量的总和才能够克服这种阻力,由一个唯一的动力把他们发动起来,并使他们共同协作。”这里需要强调的是,这一集合的形成是自发的,而不是被迫的;是*等的,而不是专制的。每一个缔约者在本质上都是*等的。卢梭说:“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们在这样一个集体中所获得的权利,既是集体的权利,也是自身所本应享有却让渡给集体的权利。社会契约的本质是人们为了生存而自发形成的集体所达成的约定。

  二、*在民和人民的力量

  突出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和人民的力量是贯穿本书的一条线索。人民是社会契约的缔结者,社会契约所组成的集体就是国家。人民有缔结约定的自由,自然而然地,也就有解除约定的自由。国家由于是人民让渡自己权力而形成的,那么国家的权力也就一定是人民的权利。从而只有人民本身才有权利去行使国家的权力,因为那本身就是人民自己的权利,只不过是由于社会契约,人民才将这些权力让渡给了国家而已。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第二卷·第六章“论法律”中这样谈到:“法律是意志的普遍性和对象的普遍性的统一。”由于社会契约的性质,法律只能由全体缔约者规定,这体现了法律意志的普遍性;而由于法律是全体缔约者所制定的,则它适用的对象从来不会是特定的一个人,而是全体缔约者,这体现了法律对象的普遍性。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卢梭看来,不仅立法权属于人民,而且法律也*等地适用于每个缔约者。

  卢梭在第三卷·第一章“*总论”中说:“国家是由于它本身而存在的,则*只能是由于*者而存在的。”我们在这里应当明确*的建立只是为了协调人民与*者之间的关系,*“负责执行法律,并维持社会的以及政治的自由”。也就是说,*只是一个“中间体”,也就只是一个执行机关。*只是*者进行统治的工具,而国家则是由于人民通过约定而建立起来的社会集团。由此看来,人民不仅享有国家的全部权利,而且没有任何人可以替代人民本身来行使这些权利。因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

  以上是读《社会契约论》的一点个人感想,还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希望能和大家一起交流探讨。

  在法律还没有产生之前,我们采用的是契约,当法律产生之后,社会间的各种规章制度也就越来越清晰,人们的行为会收到法律制度的限制,也正因如此这个社会变的更加紧然有序。我想这就是社会契约存在的必要性吧。

  在读这本书之前,首先去查阅了解了这本书的作者和写作背景。卢梭是法国十八世纪伟大的启蒙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他是法国大革命的先驱者,也是浪漫主义文学流派的开创者。这本书在创作时,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但当时贵族鼓吹君权神授,并且有着十分严重的封建制度,农民阶级饱受贵族的摧残。而这本书就是卢梭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之下,从自然法学的角度,展开了他对于“人”与人与人之间的*等自由等方面的.论述。

  壹

  第一卷作者首先探讨了在社会秩序中人类的实际情况与法律的可能性,表达了他的主张,自己身为一个自由的公民,有义务去研究公共事务,有义务爱护自己的国家。人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在*之下往往是被压迫的,但是一旦人们可以打破自己身上的枷锁的时候,他们便会毫不犹豫,这是因为自由是他们的权利。以家庭关系为例展开了对原始社会的政治社会的描写,虽然人生来是自由的,但是在奴隶制度之下,首领与奴隶就像是牧羊人与牛、羊之间的关系一样,如果你没有勇气去反抗,那么你就只能卑微的做一个奴隶,任凭君主阶级羞辱。

  以一个强者是如何产生,如果是强力形成权利会产生的后果,表现出强力并不构成权利,而人们只是对合法的权力才有服从的义务。通过奴隶制度,论述了古代时人们的自由受到了严格的侵犯,无论是一个人对一个人还是一个作为高高在上的人,奴隶制和权利处在了一个相对里的情况下,变现了奴隶制度的荒谬不堪没有任何何意义,不仅如此,在奴隶制度下的约定,也没有一点的合理性。当然作为奴隶制度下的统治者,相对于人民和首领他们是一个集体而言,奴隶主只是一个孤独的统治者,尽管他有再多的奴隶,因为他的心中只有自己的利益,别人的生命在他眼中一文不值。

  但是,一旦寻求到了社会公约,许多人的力量汇总到一起,就能够克服困难所带来的主力,但最重要的还是我们如何将这些力量结合到一起,正如书中作者所说:“我们每一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益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我们能够产生一个道德与集体的结合体之后,会产生城邦、国家、*者、人民、公民等不同的身份,纵使我们会有许多不同种的身份,我们也能够一起克服困难的阻力。当*者出现之后,社会也渐渐成为了一个共同体,当集体中的一员受到他人的侵害时,集体中的其他成员当然会站出来为他谋不*,因为他们是一个集体,损害个人利益也就是损害集体利益,这就逐渐形成了社会公约,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只有在*者存在的情况下,社会公约才是合理有效的,否则将会被滥用于一些不好的事情。

  于是我们慢慢进入了社会状态,社会产生了很大的变化,道德性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义务和权利在人们的心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道德的自由是人类真正成为自己的主人,只有服从人类自己所制定的法律,那才是自由。这一卷的最后,通过对最初占有者和最强者对财产权的所享有权利的对比,得出“集体在接受个人财富时远不是剥夺个人财富,而只是保证他们自己对财富的合法享有,使据有变成为一种真正的权利,使享有变成为所有权。这一卷,主要论述了尽管人与人之间存在着因为自然而所带来的一些不*等,但是在法律和道德的保障下,他们是人人*等的,表现了在社会制度下,法律和道德存在的必要性。

  贰

  第二卷开头讲述了公意是形成公共幸福必不可少的东西,当然在社会秩序个别利益是一定存在的,但正是因为众多的个别利益中会有着相似点,也因此社会之间就有了联系。而在此之中,*者就显得及其的重要。*是不可分割的,它分为强力和意志,即*者的意思表示和人民的意思表示,*不是分立存在的,它是对最高意思的执行。并且公意并不是永远都是正确的,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个人利益,当这些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后,常常产生的是众意,众意和公意是不同的,众意着眼于公共的利益,而众意着眼于私人的利益。只有每个公民都很好的表达了自己的意见,并且不能够产生派别,那么才能构成公意。公意是*权利行使的基础,但关键在于如何行使好*权利,正如文章中所说,我们要确定好*权利的界限,要将公民的权利和*者的权利合理调控好,公民生而自由,虽然他们有义务维护公共的利益,但是对于*者不合理的要求他们也可以不接受。

  对于生死权,书中说人民没有对自己生命的处分权,但每个人都有行使自己权利的自由,我认为他们有权去为了做一些事情不惜冒着自己的生命安全,如果这些事情不会危害到公共利益的话,毕竟人生来自由。由于社会公约,每个政治体都被赋予了生存和生命,我们认为上帝是神圣的,但是如果只有上帝,是远远不足以维护好社会秩序的,因此,法律的存在,就需要有约定和法律来把权利与义务结合在一起,但对于法律究竟是什么?很难去解释。

  法律是一个公意的行为,是我们自己意志的记录,他的对象具有普遍性。对于法律,立法者处于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立法者在一切方面都是国家中的一个非凡人物,他们应该所有人的角度上去思考问题,维护好公共的利益。在一个国家中,除了有社会秩序、*者、法律、立法者,还有最重要的就是人民,人民就是建筑一栋房子的砖瓦,没有了人民那我们这个集体也就不复存在了,正如人生来*等一样,每个人在自然的作用下都会存在不一样的特征,所以每一个人对于法律的接受程度也是不一样的,有些人不用说也会自觉接受法律的约束,法律但也有些人是永远也不愿意承认法律的,甚至不能容忍别人为了要消灭缺点而触碰到自己的缺点。

  同一个法律并不能适用于那么多不同的地区,因为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风俗*惯,而不同的法律又会在人民之间造成矛盾和分歧。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健全有利的体制以此来拥有一个更加良好的*。一切立法体系最终目的的全体最大的幸福可以概括为自由与*等。自由,是因为一切个人的依附都会削弱国家共同体中同样大的一部分力量;*等,是因为没有它,自由便不能存在。对于自由,人民生来自由,我们可以在不违反国家利益,不违反*者的统治之下,自由的实现自己的合法权利。而*等对于现在的当权者或者是立法者来说,是一件很难做到的事情,毕竟每个人生来就是不同的,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性格……只有立法者制定出合理的法律,既不影响到强者的自由,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弱者的权利,才能算得上是*等。为了规划全体的秩序,或者说是为了赋予公共事务以最好的可能形式,需要考虑各种不同的关系,也因此会产生各种不同的法律。

  从现在的*来看,我们形成了一个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由不同的部门法所组成,宪法、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从不同的角度维护着社会秩序。唯有这样,才能够使法律更加具有严密性,才能更好的维护好人民各方面合法权利。

  读完这本书,其实要说完全能理解,那是不可能的,因为书中有很多东西,是作者都难以理解清楚的。这种具有哲学思想的东西,也只有有着深刻的经历才能够参透其中的奥秘。

  其中让我影响最深刻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人生自由,在宪法中,公民的自由权利受到保障,但是当公民自身的利益与国家的利益冲突时,当然还是以国家的利益为主。我们在*时享受着权利与义务,我们有着言论、结社的自由,当然也有着爱护国家保护国家尊严的义务。因此,这里的自由并不是意味着为所欲为,而是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自由的行使自己的权利。

  我们的社会总是处于不断的发展过程中,从前的社会契约,再到现在的社会规则一直保障着社会的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社会制度也在不断的改善。人性也只有在社会规则的制约之下才能够克制住潜藏在内心深处的欲望,才能够让社会变得更美好。我们需要从自我做起,坚守社会规则制度,我想这是社会契约论一定还有更多需要我们去做的事,只是现在的我们还不能够完全理解。

  【写在前面】卢梭的这本《社会契约论》我已经一共读了三遍。印象最深的是第一遍:在图书馆查资料时看到这本从中学起课本上就介绍过的著作,顺手拿出来翻看—— 于是,我竟然体会到了久违的对一本书爱不释手的感觉——我就那样倚着书架开始阅读这本书,一直到感觉站累了想走动走动,才发现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书也看完了*一半的篇幅。

  这便是这本被誉为世界思想史上最重要的文献之一的并不厚的册子给我的最初的感受——严密的逻辑和饱满的激情让我忘了脚疼,如渴地了解着它所阐述的思想理念。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沿用了中学以来阅读经典原著时一直使用的方法,即先不参考任何注疏作品或是其他的文献资料,只利用自己已有的知识水*和理解能力来尽可能多地感悟作者的逻辑、理论以及情感。这是因为,原典不是课本,前者在历史长河中是可以接受得起任何个人对其的不同解读的。也因此本文只是个人零散的、浅层的理解的一个粗略整理,其中不仅可能会有知识上的漏洞,还存留着不少疑问,希望可以在往后的学*中继续探讨。

  一、社会契约的产生及几个重要观点

  《社会契约论》是十八世纪启蒙思想家、法国大革命思想先驱者卢梭的著作。全书共分为四卷,从人与人之间联系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到一个政治共同体出现后法律体系的建立,到关于*形式的讨论,最后是阐述如何巩固国家的统治。四卷之间有着清晰的时间顺序和因果联系。

  自由是全书一以贯之的重要观点。首卷首章提出,“人民是根据别人剥夺他们的自由时所根据的那种同样的权利,来恢复自己的自由的,所以人民就有理由重新获得自由,否则别人当初剥夺他们的自由就是毫无理由的了”。这个论断的思想引领了全书的理念,它从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人民)两个角度阐述了人民注定必须是自由的。如果统治者有权剥夺人民的自由,那么人民也可以根据这种已被认可的剥夺权,来恢复自己的自由;或者,统治者从自己做起,不认可这种剥夺他人自由的权利,尊重人民的自由权以及一切由此产生的合法权利。

  要特别提到的是,针对人民恢复自由的权利,书中第二卷第八章有一个看似矛盾的观点,即“人们可以争取自由,但却永远不能恢复自由”。对此我认为,作者的意思是,人民本身可以恢复自己的自由,但是一个国家是不能恢复自由的,一个专制国家下的人民要重获自由的唯一方式就是打破现有的体制,建立一个新的社会联系,由此原来的国家也就不复存在了,也就无所谓恢复了。

  作者还始终强调每个个体独立思考,即理性,对于一个完美的政治共同体的决定性作用。

  作者认为,每个个体都是独立的,这种独立性表现在既不受他人奴役,也不奴役他人,“自由不仅在于实现自己的意志,而尤其在于不屈从与别人的意志。自由还在于不是别人的意志屈从与我们的意志;如果屈服了,那就是不服从公约的法律了”(《山中书简 第八书》 )。

  只有人民的所有个体都依照天性把“每个人”当成“我自己”,在投票时只考虑自己的利益,“出自每个人对自己的偏爱”,才能得出以公共幸福为最终目的的公正的公意。个体的理性思考不可以被代替,包括父辈也不可以为他们的孩子做主,因为只有每个人充分表达出自己的权利愿望,社会公约才能最大程度保障每个人的权利,正如阿冉松在《法国古代与*代*论》中的观点:“两种个别利益的一致是与第三种利益相对立而形成的”,所以“全体的利益一致是由于与每个人的利益相对立而形成的”。作者这就从理论上否认了世袭的专制统治的合理性,也表达了对派系、代表等政治现象的不认可,体现了其直接民主的思想倾向。

  在人民拥有自由与理性的前提下,随着社会进步,生存阻碍不断加剧,人们开始联合起来,即从自然状态走向社会状态。由此作者提出了本书的核心观点,社会契约。

  根据之前说到的前提,作者认为社会契约的根本问题是要建立一种以全部共同体的力量保障每个结合者个体的财富和自由的社会联系,“每一个与全体相联系的个人都只不过是在服从其本人”。这样一种由所有个体的结合而形成的公共人格,被动状态下被称为国家,主动状态下是*者;每个个体则同时具有这两种状态。也就是说“每个人必然要服从他所加之于别人的条件”,《山中书简》中阐述为“由于这一公约,每个人就和所有的人定了约,因此也就产生了所有人对每个人的反约”。

  这样一种共同体与个体之间辩证从属的对立统一关系贯穿了全书各个章节。例如,第一卷第九章中针对财产权讲到“集体在接受个人财富时远不是剥夺个人的财富,而只是保证他们自己对于财富的合法享有”,第二卷第五章提到罪犯时认为,罪犯只有被自己曾参与制定的公约排斥为敌人后才可以被处以死刑,第二卷第六章则以“全体人民对全体人民的规定”和“每个人意志的记录”共同来定义法律,诸如此类。

  社会状态的出现在作者看来是值得鼓励的,理由是它使得个体不仅单纯地在当下享有自由等财富,更获得了由自己是其中一份子的共同体以社会公约的形式来保障的不仅限于当下的所有权,“人们得到自己所丧失的一切东西的等价物以及更大的力量以保全自己的所有”。

  因此我认为,作者是将集体置于个人之上的,虽然公约来自于人与人之间*等的利益调和,而且*是由社会公约在公意的指导下得来的,甚至人民的公意随时可以推翻一个国家或*,然而,只要社会公约所约束的共同体合法存在,它就对于其中每个人有着至高的权力,个体服从且服务于集体。而且由于每个人不可能选择伤害自己,所以“全体也只是为着全体”,从而公约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符合公约的是正确的、正义的。

  对于社会公约的内容,作者自己在第一卷第六章作出了精辟的总结:“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二、自然科学视角下的一些理解

  启蒙思想家们的理性主义很大程度上有赖于*代科学的飞跃式发展,这当中,物理和数学是最重要的理论基础,而地理大发现带来的全球视野也起到了很大作用。我在理解书中意旨时,也感受到自然科学的思维对于阅读该书的巨大帮助。

  第二卷第九章中,作者在论述社会纽带越伸张则共同体对个体的控制就越松弛这个理论时,就多次用到了物理概念。首先,杠杆原理被作者用来解释行政的困难程度随地理距离的增加而提高。根据物理公式“不妨设动力臂为行政力量本身高于人民的权威优势,阻力为个体相对于共同体的偏离,那么,随着地理距离增加,即阻力臂增加,使公式取等的动力的数值也随之增大,也就是行政的力量要加强,因此行政难度加大。

  此外,作者还以离心力来类比每个民族都“倾向于要损害邻人来扩张自己”。但事实情况是世界上的各个国家基本都有自己的国界,扩张性战争毕竟是少数,对此可以解释为每个受力物体都有着同样的外扩趋势,因此它们都相对应地都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相等的压力,从而共同体处于了整体受力*衡的状态。

  因地制宜的思想在全书中也被多次提到。第二卷第十一章认为立法体系的最终目的以及全体最大的幸福是自由与*等,但是这样一种普遍目的要根据当地形势和居民性格所产生的的比对关系来加以修改,即产生一种“对于推行它的国家来说是最好的特殊的行政体系”;第三卷第八章更是用一整章的篇幅,以气候导致的地域差异为切入点论述了“没有一种*形式适用于一切国家”。

  将数学思维运用得最直接的应属第三卷第一、二章。作者通过定义最完美*需满足的公式,不仅说明了*是区别于*者和国家并处于二者之间的共同体,还体现了在*者即整个社会公意不变的情况下,一个国家只能有一种最好的*,然而不同的民族和历史时期可以有不同体制的*。作者还指出可以在*内部按照类似的比率继续分解,直至最后产生一个分数级数和整数技术分界的中项“一”,即最高行政官。

  *中行政官的人数也可以由数学公式来理解。我们不妨设行政官人数为x,*的相对力量,或称活跃程度,为y。根据作者意思,国家的绝对力量是不变的,行政官人数越多,*就越弱,即公式“ 14x鈭檡=k '>(x≥1,且k为定值)”。接下来进行分类讨论:

  1' 若x趋向于1,则y趋向于+∞。 即团体意志具有最高强度。

  2' 若x趋向于+∞,则y趋向于1。 即*权威 14='> 立法权威,*者 14='> 君主,全体公民 14='> 行政官,那么团体意志的活跃性和公意的活跃性相同但是个别意志保留了全部力量。

  关于公民与行政官的力量对比,也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数学推论来阐述。由于数量和力量成反比,则结合上文提到的公式,可得 通常情况下,即“个别意志在*的行动中要比在*者的行动中具有更大得多的影响力”。

  我认为作者潜意识里所希望的应该是一个社会各角度受力均衡、社会各层次比例严谨的具有完美的数理逻辑思想的政体,但这也使得他的理论成为许多革命的理论导向但也仅限于此,难以成为现实中的行动纲领。

  三、不可避免的宗教局限性

  受一定的时代影响,作者十分看重宗教的作用。第二卷第一章中即指出“一切正义都来自上帝,唯有上帝才是正义的根源”,作者是在这个正义根源为人类所不能达到的认识基础上才推论出理性的普遍的正义是必要的。在法律方面,作者认为使一个国家的人民遵循法律的最佳方式就是“使本来应该是制度的产物的社会精神转而凌驾到制度本身之上”。此外,借助神明还被看作立法者在拥有了伟大灵魂的前提下让人民自由服从的值得被推荐的途径。

  对于这样一种上帝高于理性,宗教高于法律的思想,我认为,在一定限度内,它可以通过宗教的自律使人们自由地形成社会公约并对公约自觉地认可服从,宗教因此成为共同体秩序的保证;一旦它超过可被利用的限度,被行政官或宗教官员掌握成为操控思想的工具,人民就失去了对行政的主动权,这对于整个以人民自由*等地签订的社会契约为根基的民主政体将造成极大的破坏。

  四、其他特点

  除了上面已经讲到的之外,书中对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权力关系的论断,对于*等的提倡,对于战争正义性的坚持,对于古希腊古罗马思想(尤其是斯巴达体系)和同时代思想家如格老修斯、孟德斯鸠的理论的批判继承,还有在各卷各章节中都出现过的作者富有情感的激烈的对于当时政治理论和统治秩序的抨击,诸如此类,都蕴含着深刻的时代现实和个人感情因素,令人深思。也正是凭借着这种饱含感情而又理性至上的理论精神,本书成为美、法等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宣言和产生了巨大的思想引领和推动力量,对亚洲各国革命也产生了一定影响。

  五、存在的疑惑

  最后,将阅读中存在的一些主要疑问在此一并列出,留待今后与老师同学交流探讨。


论读书作文 (菁华6篇)(扩展3)

——论幸福作文 (菁华6篇)

  由于世界博大,人口众多,事物纷繁复杂,对于幸福的看法就有各种各样的回答。路易十五这个暴君不是说:“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言外之意,就是唯我独尊、及时行乐,哪管人民的悲苦,后代的幸福,他人的快乐。但裴多菲却这样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是裴多菲的幸福观,他把对自由的追求,看做是幸福,而把个人的一切置之度外。当然,各人对幸福的解释是不同的,但从这些解释中不难归纳出一个道理,不同阶级的人,为不同目标奋斗的人,有不同的幸福观,而且无非是两种:一个是为自己,一个是为人民。

  马克思在中学毕业时就具有了这样高尚的幸福观。他说:“我的幸福属于全人类。”他就是以此为目标,为人类的**事业,为*贡献了一生。我们敬爱的*也是以天下为己任,从小就立下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雄心,他为*人民鞠躬尽瘁,受到人民的无比爱戴。马克思、*都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榜样。

  当代青年中也有许许多多以人民的幸福作为自己的幸福的人。杜芸芸是一个*凡的女工,生活朴素艰苦,但她把继承的10万元遗产全部交给了国家。有人说她太傻了,现成的福不享。可是她说把钱交给国家支援“四化”建设,等到“四化”实现了,人民都富裕了,这就是她的幸福。这是多么真挚的话语,表达了她美好的心灵--“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就是她高尚的幸福观。她是真正懂得幸福的人,而那些以为自己不傻的人,想不费吹灰之力得到财富而享清福的人才真正是傻子,是庸人。他们只想到个人的享受,是一种可怜的唯我的自私的幸福观。

  “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是一种为人民、也就是为大多数人的幸福观,这是一种高尚的幸福观。

  我也是一个当代青年,我应该像杜芸芸那样,把自己的幸福和人民的幸福连结在一起,把自己的一生贡献给人民。

  雨果说:“世界上最大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大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大的是人的心灵。”这心灵就是伟大的心灵,它装着人类的幸福。我要有一个这样的心灵。

  幸福的解释有很多,健康、富有、家庭和睦、工作顺利、事业有成等等。在我看来,最高尚的幸福则是放弃自己,服务他人。

  放弃自己,服务他人。即使失去自己唯一的一份工作,她也是幸福的。一生以轮椅为伴的李丽从不认为自己是不幸福的,为了帮助成千上万有心理障碍的人,她毅然放弃了自己唯一的工作,放弃了唯一的收入,投身于传播爱心的行业。也许在人们心中她是不幸福的,但每当她帮助了一名学生。每当她温暖了一位服刑人员,每当她讲述自己的感受,她心中无限的幸福感是没有人能体会到的。人生的各种坎坷,更能使她感到自己在为别人尽绵薄之力时的幸福,她的爱心也让成千上万健康的人感受到服务于别人的幸福。

  放弃自己,服务他人。即使在死神面前,他也是幸福的'。丛飞因过度劳累而患胃癌,在病床上仍想着孩子们,他那么简朴,甚至衣不蔽体。也许在人们眼中他是不幸福的,但他兑现了他与孩子们的承诺,完成了他的使命,幸福的微笑永远停留在了他苍白的脸上,他短暂的一生都在服务于他人,“丛”让我们感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关怀与温暖时的幸福,他是最幸福的。

  放弃自己,服务别人。即使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别人的生命,他们也是幸福的。非典时期,人心惶惶,只有他们还坚守在自己的岗位,劳累、病菌,时刻都威胁他们的生命,多少人倒在这场战争中,也许你会因为他们的不幸而流泪,可他们的牺牲换取了全国人民的生命。医务工作者,他们是可敬的,也是幸福的。当他们亲手治好病人,并且送他们走出医院时,他们内心的喜悦与幸福是我们体味不到的。服务别人的时候是幸福的。

  丁铃说过:“只有舍弃个人的一切,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才能理解真正的幸福。”是的,当一个人放弃自己的一切去帮助别人时,你会体会到所有你帮助,服务的人的幸福,自己就会是最幸福的人。

  其实幸福这个话题,就像一块被啃烂了的骨头,被人写过了千遍万遍,再写总是怕千篇一律,不过终究还是可以在残渣中提取到那么些精华。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这是出自列夫·托尔斯泰的一句话,后被许多名家所引用。今天我借用托老的观感感叹下:幸福的人生相似,不幸的人生各不相同。

  论幸福,我不知道是否有资格来讨论幸福。在我的主观意识中,幸福从未离我远去,但是我又不知道那是不是真正的幸福。是因为幸福而幸福,还是因为没体会过幸福才盲目地认为不幸也是幸福,这是个难解的命题。但幸福是一种感觉,只要你想它就永远都在,我想这会是我最喜欢的满分答案。

  婚前,梁思成问林徽因:“有一句话,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林徽因答:“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我明白,幸福就是执子之手之前的信任和托付。

  但现代人总是没有幸福感。一个美国教授考察*后发出感叹:“*人活得太累,他们的人生只有两个词组,成功和拼搏……我很奇怪,他们连快乐都感受不到,却想追求幸福。”是啊,没有快乐,哪来的幸福!

  不由得想起了一张照片,是画家吴冠中和他的妻子:飘着细雨的黄山上,他在画画。她站在后面,默默地为他举着伞。多年后,他们的爱情是另一幅画面:她患上老年痴呆症,总怕煤气没关好,去厨房来来*地开关煤气。他就跟在她身后,她开了,他就关,从不嫌烦。吴老的一生告诉我:幸福固然可以是花前月下,但也不总是卿卿我我,而是在风雨同舟时、柴米油盐间厮守一生。

  现在社会中抱怨累的`人很多。当然,从读书开始,到工作,到结婚生子,每一个环节都有压力有竞争,怎能不累?于是,不断努力,为体面,为父母放心,为了听到示弱的声音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这让你一时快乐,但这是幸福吗?你可能不知道在每天的凌晨四点就可能有好多人会因体温过低猝死,刚发生的雅安地震又是怎样无情地夺走人们的生命。我们这一生总是在为些应该或者不应该坚持的事情执着,不知道岁月韶华就这么蹉跎在莫名的角落。

  叔本华说:“生命是一团欲望,欲望不能满足便痛苦,满足便无聊,人生就在痛苦和无聊之间摇摆。”其实,为了幸福,很多东西真的是无须计较的。

  就在这一刻,你还在呼吸,你还有心跳,一堆生物老师很懂可学生不太懂的细胞在你身体里有奇妙的变化,你幸福吗?幸福是青涩的回忆,幸福是和爱的人在一起,幸福是满园的桃李,幸福是且行且珍惜。

  论幸福,到底是幸福的人更能体会幸福还是不幸的人更能体会幸福,我们无法知道也不需要知道。因为失而复得纵然令人向往,但把握现时的幸福才是真的睿智。

  有多少人问过:什么是幸福?多少人感叹过自己有多不幸福,我们却忽略了幸福的真谛。

  幸福,顾名思义,就是运气加祝福。当我们沮丧的时候,别人会给我们一个慰问;当我们失败的时候,别人会给我们鼓励;当我们成功的时候,别人会给我们祝福;当我们困惑的时候,别人会给我们一个警告。这就是幸福。当我们善于把握身边的细节,把握每一个机会的时候,也会享受到快乐带来的喜悦。

  逆境中往往有幸福的痕迹。当我们在生活中遭受挫折和磨难时,我们正常的行为是抱怨命运的不公,但为什么不把它当成一个小小的考验呢?患难见真情是一句流传已久的话。虽然我们身处困境,但它能考验世人的真情,让我们在逆境中感受快乐。

  幸福的人往往是那些毅力强,不轻易妥协的人。海伦凯勒很开心,因为她身体残疾,但很有决心。即使他生活在一个黑暗孤独的世界里,他也可以用知识填满这个空虚的世界。爱迪生很开心。当他因实验中的错误而失聪,因没有足够的实验材料而被别人嘲笑时,他凭借自己顽强的毅力为人类做出了如此巨大的贡献。他很开心。

  苦难也是一种幸福。没有人希望生活充满起起落落。但是,没有苦难的人生是不完整的,每个人都会遭受大大小小的苦难。但是,当苦难来临时,用一封坦然的信去面对,也是一种幸福。塞翁丢了宝马之后,没有抱怨别人,而是正确的面对得失。这种心态不也是幸福的一种表现吗?不幸在于幸福。傅,诅咒降临。为什么我们不把苦难当成幸福的基石?

  在生活中,我们总是抱怨,抱怨自己不如别人,抱怨命运的不公,却从来没有真正体会到幸福的真谛。成功者和失败者都有追求和享受幸福的权利。成功和失败只是相对的。

  也许和伟人相比,我们没有那么独特,但为什么不把*凡当做幸福,享受*凡生活中的幸福呢?

  幸福可能是期待的眼神,关心的慰问,亲切的微笑,发自内心的同情。生活充满了幸福,我们需要找到幸福。

  时常听说,世界上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对你好。但我想,除了一类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亲人。

  在这个春寒料峭的初春,温度总在忽上忽下徘徊,匆匆过路的人们会偶尔望着远处依旧未发芽的树枝,淡叹,便又匆匆离开。

  心情:0度冰点

  “叮……”上午最后一节课在同学们的期盼中缓缓到来。我收拾好文具,照例走出学校。没错,我是回家吃饭的。我边走边踢着路边的石子。光秃秃的树枝背后是灰蒙蒙的天空,一幢幢拔地而起的楼房挡住了我远眺的视线,阻断了我遐想的思绪。满脑子只剩下数学公式,英语词组以及语文的文言文。心情被功课囚禁在阴冷的牢笼里,很冷,很烦。

  心情:50度预热

  打开那扇厚重的门,轻轻呼唤着正忙碌在厨房的外婆。她十分欣喜地迎着我,依旧说着那些循规蹈矩的话:“先喝水,再洗手拿筷子,先吃起菜来。我看着那杯中微微冒着热气的水,心里感觉热烘烘的,很暖。她总是那么体贴,总是那么贴心。我的心渐渐被融化了,逐渐开始加温。

  心情:100度沸腾

  外婆招呼着我赶紧吃饭,从锅里盛出刚刚热过的饭菜,便站在一边笑眯眯地看着我吃,看着我狼吞虎咽,在一旁叮嘱我:“慢点”。而我随口的一句:“真好吃!”却足以让她高兴很久,直到用温暖的目光注视到我吃完,心满意足地舔着嘴。刚要出门赶时间的我却被一个暖暖的声音叫住,是外婆:“这是金桔,带着吃吧,不要太累!”我匆匆接过五只可爱的金桔,感觉真的很幸福。这一刻,我在这寒冷的天气中触摸到了真正的湿热,这是幸福的温度。

  祝你幸福!

  河流的幸福,在于给小鱼们一个安全的家,让小鱼、小虾趴在自己的怀抱里。所以,河流潺潺的舞蹈。

  小鸟的幸福,在于用自己美丽的歌喉唱出婉转的音乐。让春天变的更加温馨,更加快乐。所以,小鸟快乐地飞翔。

  太阳的幸福,在于让春天更加温暖。给在草地上欢乐嬉戏的孩子们一片温暖的阳光。所以,太阳眯起了眼睛。

  蜜蜂的幸福,在于采了许许多多的花粉,把它酿制成甘甜的蜜汁。所以,蜜蜂勤劳的采着蜜。

  蜡烛的幸福,在于点燃自身的同时,给人一片光明。牺牲自己的同时,给人以温暖。所以,蜡烛欢快的唱着歌。

  果树的幸福,在于给我们带来甜甜的果实,让我们享受到丰收的喜悦。所以,果树在风中飒飒地歌唱。

  教师的幸福,在于培育祖国下一代,塑造栋梁之材,为科教兴国做出贡献。所以,教师的脸上时常露出美丽的笑容。

  书的幸福,是把名人的思想感情都印在自己的身上,让千万读者去阅读,给读者带来欢乐和忧伤。所以,书很自豪。

  ……

  幸福,不在于取得,而在于奉献。奉献,方使心灵丰满而充实。


论读书作文 (菁华6篇)(扩展4)

——论读书的小作文通用10篇

  记得小时候,拿到一本《一千零一夜》,我会迫不及待地读完它,没过两三天,一本厚厚的书就看完了。一些名著像《西游记》等等,四五天就能看完。每每看完后便很骄傲地跑到爸妈前面好好地吹嘘一番,但换来的只是一声声哀叹声。失望之余,我固执地认为他们不懂得欣赏,不会夸奖人。然后关上房门,独自一人,享受读书。

  现在长大了,竟然发觉,书可以反复看。于是遇上一本好书,我总会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读了又读。而读书时分,我是不会规规矩矩地用写作业或是上课时的样子来看书的。我最喜欢盘腿坐在床上,弯着腰,俯下身子来看,这样便会有种特别舒服的感觉。一段时间后,当腰酸背痛之际,我就再换另一个动作,趴在床上看。为了不使眼睛和书本太过亲密,我就在胸前放上一个软软的枕头。这样在反复交换姿势的快意中尽情享受读书的美妙。

  小时候节庆日别人送我书,我会缠他再送我个旺旺大礼包,否则就不看书。也许很多人都不明白,读书和大礼包有什么关系呢?其实,这纯属个人的嗜好。我看书时喜欢不停地吃东西,偶尔遇上美味,吃完东西才看了一页书,精力也就无法集中在书上,但我却认为是享受,消耗着脑力,补充着体力,两者相得益彰,读书便显得悠然自得了。

  另外,读书也挑剔环境。我喜欢在我的房间读书,很温暖,很松懈,很自由。我也喜欢在下雨天读书,听着窗外的雨,品着面前的书,点点滴滴,字字句句,怡然自乐。

  书本是我的钟爱,读书是我的兴趣。没有功利,没有目的,所以读书便是读书,读书便是享受……

  身边有这样的人,非常认真的读书,从头读到尾,是个特别喜欢读书的人,因为坚持的原因还是读了不少书。读书没有记笔记的*惯,也没有自己思考的能力。我认为一个人只读书是没有用的,因为这样子不管多少本书都不会有进步的。

  因为还小,所以可能有点读不懂,比较深刻的书。例如《百年孤独》这本书,我记得有一次在打车的时候,司机师傅跟我聊到这本书。因为是业余工作,是司机师傅的话,我会觉得他并不是一个普通的滴滴司机。当我与同伴提起,我要把《百年孤独》这本书看完的时候,司机师傅明显惊讶,我这年纪,在看这本书。

  司机师傅解读的非常深刻,从这本书,还说到了中国的*代史的状况。并且觉得我这个年纪,读懂这种书是一种难得。其实我并没有看完,所以我还并不是完全的懂。但是也觉得有些悲凉的感觉,但我相信不仅仅如此。

  但是同样读完这本书的我的那位同学,却只是单纯的认为这一本书不怎么样,甚至有些恶俗。每个人都在说,都有自己的见解,我并不想去反驳他什么,只是我觉得,不要等我问他,问他看完书的感受之后,他才会思考自己为什么看这本书,知道这本书讲了些什么。而是在他读书的时候就应该去思考这些问题,只读书不思考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读的书多,你也不会懂的什么的,也许你懂的那些浅显的道理,但是你懂不了其他弦外之音,你也懂不了自己。

  读书,是一件很*常普通的东西,却是我们最大的财富。我们拿出时间去看书,同时也是与书对话,不要一味地以为书只是书。

  读好书,但不要只读书。

  窗外细雨沙沙地下着,浓郁的像牛奶似的天空中没有一丝阳光。雨不大,却这样连续不断地下着。这样的天气不由得让人犯困,瞌睡虫领着大军冲来了,可是我还要强撑着,真是令人讨厌的天气。不过今天,我竟出奇的有精神,便拿出了那本《猎人笔记》。

  没有阳光地照耀,只有灯光在书页上游走着、转动着、跳跃着。我的眼神也在文字间游走、滞留,一个个景象从我眼前转换,一个个人物与我在精神上接触。发丝垂了下来?无妨,书上的文字浮现在眼前便好!汗水滴了下来?不碍事,没有落在书上便好!楼上的装修声太吵?没关系,只要在书的世界里,又怎样走出来呢?手表发出了滴答滴答的声音,一秒钟、一分钟、一刻钟、一小时………时间就这样过去了,没有人的惊扰,更在于没有心的波动。因为,只有如此,才能在书中开辟出一个自己的世界。

  在书中漫游,无需在意他人的看法、外界的打扰。书,是一种心境;书,是一个世界;书,是作者的感悟;书,是作者的一生。作者的处境,我不一定涉足;作者的坎坷,我不一定体验;作者的一生,我不一定经历。但是,只要我们思想接轨,那么就一定会有相同的心境,相同的体会。

  正如佛经中记载:“一花一世界,一木一浮生,一草一天堂,一叶一如来,一砂一极乐,一方一净土,一笑一尘缘,一念一清净。”这一切都是一种心境罢了,心中若无物便可以“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天堂”。对我来说,读书时,一本书便是一个世界,一个只有我能够进入的世界。我的心中若没有外界的干扰,只愿在书中畅游,恐怕是没有人能够将阅读时酣畅淋漓的我拉出来了……

  我对读书有着不可衡量的喜爱,无论是什么时候,一旦有了闲时间,我总会抱着书狂读不止,废寝忘食。读书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趣味,不仅是知识上的充实,还有生活及胃口上的帮助。

  色彩,在这里尤其指读书时,书中或诗中的色调,对我们的心情影响是巨大的。“暗灰”“漆黑”这样的冷色系色彩在书中描写到时,人的心情会不由自主的低落,而“明黄”“霞红”等暖色系颜色则会给人带来一种温暖的,舒适的感觉。而这些颜色不一定非要在书中提到,感情色彩才是更重要的。不同诗文中的意向和感情色彩大相径庭。心情低落时,不妨吟一首《春日》,定会豁然开朗;而心潮躁动时,不妨吟一首《天净沙·秋思》让自己真正慢下来。如何呢?这样你的情感就更丰富了,你的理解也越来越深入了,你在书世界里成长了一大步,即用书中的感情色彩来调节自己的情绪。

  “香气”这个词,看似与书无关。但实际上,书本来就有一种书香。读书多了的人,身上自有一种香气,是香水等无法比拟的。那就是书香。有书香的人,不会像江湖侠客一般不羁放纵,而是文质彬彬的,很有气质。有这种与众不同的香气,你在书世界里就又成长了一大步,即用书来陶冶自己的情操,使书香遍满全身。

  读书还能给予我们良好的胃口。从“高大上”的主菜“东坡肉”说起,你若知道了苏东坡是个什么样的人,这“东坡肉”岂不更有意义了吗?读过鲁迅先生的《孔乙己》的人,怕是吃到茴香豆或盐水笋,也会体会到当时酒馆热闹的情景了吧!一碗菜汤,一想到陆机口中的江南“十里莼?}”,就算汤里放的不是莼菜,也会垂涎三尺吧!就算是家常的凉水冲蜂蜜,想到《三国演义》中袁术临死都喝不上,也会万般珍惜吧!一*饭菜品出中华上下五千年,你在书的世界里又成长了一大步。

  读书与自然更是密不可分。倘若有闲情逸志,在万里竹林中读《竹林馆》,在野居茅庐中吟《陋室铭》,岂不美哉?

  读书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大成分,好似苍茫宇宙中最璀璨的明星。冰心有言道“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人的一生中缺不了书的陪伴,好书伴人一生成长。

  阅读,浸润心灵,读书让人充满知识,世间伟大的人无一不读书,高尔基也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既然如此,那就踏上这个阶梯吧。

  读书可以让人充满知识,而知识也可以助教,我们的将来,有的人为此奋发图强,为将来一分冲天,可就是有这么一些人只看到现在为现在的利益而放弃了未来,他们又因此轻视阅读,不学知识,不过他们的未来必将来到,这是不可改变的,当现在和未来重合时,他们又会是怎样的后悔呢,知识改变命运,而知识来源于读书,就是这么简单。

  古来圣贤都很重视读书,孔子创办私学为的不就是培养人才吗?所以说人才都是知识创造的,而不读书就艰难获得未来的精彩。孔子的私学就是来读书做学问的地方,还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古代的皇帝不读书没有才干也当不上皇帝。

  现在我们也有读书的人才,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的***,从小就对学*和读书有兴趣,长大了更是到日本留学的鲁迅,还有外国的高尔基,这些都说明读书是非常容易出人。

  读书的想法很重要,不读好书也是不行的,古典名著就非常不错,在现在这个社会重视古典名著,想读古典名著的人少了许多,那是因为现在有许多小说,漫画,动漫,一大堆千奇百怪的东西都出现在人们的面前,这可比读那些深奥难懂的名著好多了,但其中现代小说漫画比名著少了非常多,文艺气息不足以冶炼情操,更不应该说是长知识了,虽然也有一定的趣味性,但始终在艺术知识上逊色于名著,书中自有黄金屋名著的知识让我们畅游在知识的海洋里,我们应该用青春把名著文人的过去,转变为自己努力的方向。

  书是人类文化的载体,它为全球各地的人们的沟通提供了一个理想的渠道。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好的原料,即便拥有极高的科技,那也不能完成预期的目标。所以,看书,就要看好书。例如,中外名著,毕竟它们经住了时间的考验。好书也可以是与自己的专业有关的书籍,因为它们可以帮助自己提高专业素养。所以,对我们有帮助的书就是好书。但是,书中的垃圾是绝对不能看的。它们浪费了我们的时间、精力,使我们无力工作,甚至荒废人生。

  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方法,掌握了有效的读书方法,就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果不掌握一些方法去读书,就只能像一只无头苍蝇一样乱飞乱撞。行里人看门道,行外人看热闹。读书,就要运用所学的知识去分析,去学*。将其中的精华收录下来,以丰富自己。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去读书才可以达到最佳效果。

  读书的重点在于“读”。只有大声朗读,才可以读出最佳效果,才可以发挥读书的最佳效果。读可以顺畅身体,使身体中的气息通畅。在读书的同时也锻炼了身体,这岂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在革命的同时也不忘记身体,这才是真正的革命。以身体为代价来获取胜利是不值得的。因此,“读”也是读书的一个重要环节。

  只是死读书,而不将它运用到生活中去,这是不应当的。学以致用,我们要将读书所学的对我们有帮助的知识运用到生活中去。我们读了、记了就要用,将读书读到的运用起来。这可以提高我们的涵养,同时检测我们读书的效果。而读书只是为了达到一些目标,不自觉去读,或是只读一些毫无意义甚至有害的书籍来娱乐,那读书还不如不读,这样读书,只会浪费我们的时光,读书也因此变得没有意义。

  总而言之,我们要将读书作为生活的一部分。因为读书对我们的成长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认真读一本好书会使我们获益匪浅,它会使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收获更多的阅历。这是课堂上老师教不到的。所以,有人说,书就是老师。看来,这话一点也没错。

  读书是一门高雅的艺术,只有善于读书的人才可以领悟到这门艺术的真谛。

  有那么一样东西,在逆境中给你慰籍;有那么一样东西,在寒冷的冬天给你一束柔光;有那么一样东西,在你迷茫时为你指引航向;有那么一样东西,你永远也无法舍弃它。

  当你仰望星空时,你是否会因为太阳的光芒耀花了眼?当你观赏到宇宙的浩瀚时,你是否因自己的渺小而悲叹?当你惋惜时间的流逝时,你是否会感到自己的碌碌无为?朋友:不要悲伤!不要气馁!捧起你手中的书,细细品读,你就会发现一切都只是暂时的,你还有时间,有资本去做你想做的事,你就会知道前方有多远的路等待着你去走,到那时,你就会明白古人说的“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对于你将来有多大的启发!

  书有多种分类,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那一类书。而相较之下,我最喜欢阅读的莫过于那如涓涓细流滋润人心田的散文了。

  阅读散文,并不是揣度深邃寓意,揣摩其中的情感流向,更多的我能听到书中呓语。于散文遨游:秋雨先生领我在霜雪的阳光道外寻觅敦煌旧事,听到敦煌沉稳而又悲哀的搏动与叹息;张爱玲点燃一株熏香,在烟雾袅娜中我仿佛回到旧上海,听旗袍飘逸拂动的韵律,人力车穿梭其中生命的艰辛喘息;三毛带我一路闯过西班牙、撒哈拉大沙漠,我仿佛耳听沙漠上血阳骆驼的低低幽叹……

  捧一帧书册,看史事五千,品一壶清茗,行通途八百。无须走马塞人,便可看楚汉交兵,无须程门立雪,便可听师长之谆谆教诲。

  书是灯,读书照亮前方的路;书是桥,读书接通彼此的岸;书是帆,读书推动人生的船。读书是一门人生的艺术,因为读书,人生才更精彩。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喜欢上了读书,现在,我小时候读的那些书让我受益匪浅。

  我最早接触的书是一些在幼儿园里发的连环画。当我翻开那些书的一瞬间,我就深深地贝那配有精美插图与具有简洁语言的一个个小故事吸引了。那些故事是那么风趣、幽默。虽然一个故事只有短短的几页,但我已经知足了,我会对一个故事,看了又看,看了又看,从不厌烦。

  到了后来,我开始废寝忘食地读书。《秘密花园》《解忧杂货店》让我读的津津有味。甚至有时候当我读到精彩部分时会哈哈大笑,当我读到伤感的一些段落时,我的眼眶会泛起红色,有时还会抽泣。

  当我用心去读书时,我会把世界上所有的事都忘掉,仿佛整个世界上唯我独尊。我把自己也当成了这本书中的一员,我与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去玩耍,一起去渡过难关。把自己的心与主人公的心融为一体,主人公开心,我会兴奋地一蹦三尺高,主人公伤心,我会默默地在角落里抽泣,主人公紧张,我的手心会沁出一层细密的汗珠。

  有一次,我写完作业的时间比较晚,难道我会因为这个就会放弃读书?no,no,no,我才不会呢。我先躺在床上装睡,等老妈一睡着,我就会把小夜灯与书拿过来,既害怕,又快乐地读起了书。我体会到了林海音窃读时的感受。虽然这样对眼睛不好,但我还是常常控制不住我对书的诱惑,在路上看,吃饭看,就连上厕所的那点时间也不放过。莎士比亚说过这样一句话:生活中如果没有书籍,犹如生命没有阳光。智慧里没书籍,犹如鸟儿没有翅膀。读书不仅使我快乐,还让我的作文有了很大进步,我常常会用到书中的好语言,因此,我的作文也经常居全班之冠。这使我越发爱上读书。

  读书就如我一位好朋友陪伴我长大,我爱上了读书。

  一谈到读书,我的话就多了。

  想起以前,我是多么不爱读书。那时就觉得读书很无聊。有时候甚至怀疑为什么要建图书馆。可见,我并没有爱上“书”这个东西。

  直到有一年,母亲给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那时的我仅有五岁,而且认识的字也不多。不过母亲很明显知道这一点,她专门挑了一本有拼音的,但是我也没有看很多,看了一点儿,便把书丢下。过了五六个月,有一天我写作业写得累了,很想休息,就在书架上又发现了这本《三国演义》,因为太无聊了,便拿起这本书看了起来,里面有很多我不认识的字,我也就一知半解地接着往后看,以此打发时光。那些我不认识的字,我没有去问母亲,因为当时我是偷偷看的,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我很开心,象在执行一场特殊的任务。那是我第一次觉得,读书让我快乐起来!我花了一下午,自己趴在地上,在乱乱的书堆里埋头看书。当母亲来找我时,我已经快要读到“分久必合”的结局了。

  后来我长大了,看了许多书。其中《西游记》使我懂得了勇敢、善良、坚毅;《红楼梦》让我尝到了“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所包含的一个朝代和家庭兴亡盛衰的滋味;《水浒传》使我懂得了官迫民反的道理,一个个英雄好汉的形象栩栩如生印在我脑子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告诉了我要锻炼钢铁般的意志。后来我又读了《童年》《鲁宾逊漂流记》《爱的教育》《福尔摩斯探案集》……每一本书不仅使我获得知识,也使我获得启迪,更让我获得精神的愉悦。书就像一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样,时时陪伴我。

  我现在感觉,读书是我人生中最大的快乐!我爱读书!在我这几年的读书经历中,有一句话一直激励着我,那就是冰心奶奶说的“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是一件很*常的事情,可不同人,读书的方式就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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