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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每月业绩前3名者,且当月底线合同金额在任务线以上,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00元的奖励;
  2. 上下班不得在营业区内会客, 并不得容留亲友洗浴或住宿,违者罚款200元
  3. 营业结束后不得参加任何赌博.吸毒等违法活动违者罚款200元,再犯除名。
  4. 严禁未经客人同意,私自填写钟费,强行索要小费的行为,一经发现予以重罚。导致客人不予买单,由技师自己买单。索要小费被客人投诉的罚款200元
  5. 收买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由此出现的假点钟行为,予以双方200元罚款,所作项目作废,再犯除名。
  6. 技师之间不得相互点钟,由此出现的假点钟,除单据作废外,加罚双方200元,再犯除名
  7. 点钟最高技师奖:20个以上奖50元,30个以上奖80元,40个以上奖100元,50个以上奖150元,60个以上奖200元(凡在10个点钟以下的一律按排钟计算,不算点钟)
  8. 公司车辆为公司业务车辆,任何人严禁公车私用,一经查实,将对当事人按每次200元罚款处理。
  9. 公司专职司机需对使用车辆安全及使用情况负责,每天下班无用车后需把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停车地点,严禁把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在下班后将车开出使用,一经查实,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作开除处理。
  10. 培训期间,1200元/月,公司提供免费食宿;
  11. 赋予各部门负责人急需物资购买及事务处理预先审批权(注:按发生金额界定):XX物管中心主任300元以下;龙禧、龙珠花园管理处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200元以下;其它管理处负责人、工程部各工程师100元以下。
  12. 给予各部门负责人工作备用金:XX物管中心600元,龙禧、龙珠花园各400元,其它管理处(不含XX各苑)300元,保安大队200元,办公室500元,工程师每人300元,由各部门负责人或工程师向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
  13. 严禁任何人在工地随意大小便。如有违返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以上。情节严重者开除出公司。
  14. 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15. 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16. 在工作中随意对他人采取不文明行为、动作、语言等,且屡教不改的.,罚款当事人50—200元
  17. 在工作岗位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有突出表现的个人奖励100—200元
  18. 矿泉水25元/箱,共计;8箱共计:200元
  19. 餐费300元/桌(13人),4桌共计1200元
  20. 当顾客的消费额在200元以上时,顾客与超市各自承担相片冲洗费用的一半(超市只承担其中冲洗照片的十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