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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严禁人机交叉作业、无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高处临边作业、在起重吊物或吊臂下通行和停留、在易燃易爆区域违规动火或吸烟。
  2. 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蓝及提升架井口和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3. 高处作业要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台,上下要使用梯子,不许站立在墙上工作。装拆模板时,作业人员要站立在安全地点进行操作,防止上下在同一垂直面工作;操作人员要主动避让吊物,增强自我保护和相互保护的安全意识。
  4. 使用天车起吊物料时,禁止有人置于吊钩下方,禁止斜拉吊。
  5. 旋转式转臂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架空线的距离必须满足有关规定。
  6. 信号工必须在物料起吊时进行现场指挥。如人不在现场遥控指挥,给予200元罚款。信号工指挥失误损坏物品由信号工全额赔偿,由他人替代指挥或超重吊装的立即开除。所吊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7. 柴油机司机违章、窜岗操作气动绞车,操作时没有观察被吊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