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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餐卡丢失或丢失应及时到公司办公室登记挂失,补办新卡。制作新卡费用由个人负担,每张卡工本费 元。
  2. 就餐卡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办理发放。员工如遗失就餐卡须及时向人事行政部报失补办,补办前的损失由员工本人承担,员工须承担工本费30元/张。
  3. 请妥善保管就餐卡,凡丢失、损坏者补办时一律收取工本费五元。已经补办了新卡后又找到旧卡的,新卡不予退换。
  4. 工号牌,考勤卡如有遗失,被窃,应立即向食堂主管写出事实经过,经部门领导人签字,可到项目部办公室补领,须交付工本费人民币10元,如因时间长而磨损,可以以旧换新。
  5. 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6.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7. 居住地受理:本人到居住地**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手里申请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8. 在免费保障期间,一切由于元器件质量原因或生产安装工艺原因引发的故障均获得无条件的免费维修,但违反操作规程或国家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外部因素除外,针对此类因素只收取工本费。免费保修结束后,服务用酌情收取。
  9. 遗失与损坏工作牌,要立即上报主管补办,交工本费20元;
  10. 遗失胸章应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填具切结书(表3.6.10)及工本费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缴回时,一经发觉,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第十项规定签报处。
  11. 因证件丢失,须补办听课证者须交纳工本费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