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范本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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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1

  书籍是什么?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什么?是一只令人垂涎三尺的面包。书籍是什么?是一杯能医治愚笨的良药。

  我爱书,可以用嗜书如命来形容。倘若我一日未读书,心里总好似缺了什么,不大舒服。家中三排高大的书架,都有我手中的笔留下的痕迹。书,可谓是我默默无声的朋友,它陪伴我多少春秋,陪伴我成长,让我尽情畅游知识的海洋。我读过的书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一个宁静的夜晚,我手中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已经掩卷,但,我的眼前仍然浮现出海伦?凯勒的艰苦童年生活的画面。

  海伦?凯勒出生于美国的一个小镇上,她在满19个月时,不幸患上胃充血与脑充血。严重的疾病无情地夺去了她的视觉、听觉与语言能力。但,她的父亲与母亲从未放弃对她的教育,给她骋请了一位盲校的老师,她就是安妮。莎莉文。这位老师总是十分耐心地教会海伦知识,默默无闻地用毕生的心血浇灌海伦。海伦也十分的争气,学*非常地努力。她在家庭与老师的帮助下,考上了世界一流大学——哈佛大学克里斯夫学院。

  海伦是多么身残志坚啊!虽然自己又盲、又哑、又聋,但这一切并没有阻止她畅游知识的海洋。她勇于拼搏、奋发向上、从不畏惧困难,在“人生”这张纸上画了个壮美的蓝图。这鲜花与掌声背后,难道不是努力与奋斗吗?

  比起海伦?凯勒,我深感自责。记得是三年级临*期末考试的一天,我发了低烧,面对着厚厚的作业,我对妈妈说:“今天我病了!作业不做,休息一下,明天跟老师解释一下就行了。”那个晚上,我就一直在看电视。当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之后,我才明白,比起海伦?凯勒这种刻苦学*的精神,我可是差远了。

  同学们,一位残疾人,都有这么大的抱负,作为健全人的我们,也一定要奋发向上才行啊!我希望大家都能把海伦?凯勒视为自己的榜样,不断进步,最后取得成功!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我的座右铭。因为,我是个热爱书,爱读书的小女孩。在我的书橱里,有《作文大全》、有《米老鼠》……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童话世界》了。那是,我9岁生日那天,妈妈带我到书店买书。书店里的书琳琅满目,当我看到《童话世界》这本书时,整个人便被这本书吸引了,妈妈见我看中了这本书,便把它买了下来,送给我,当生日礼物。

  这本书,首先吸引我的是书的封面。封面上,写着四个醒目的大字�D�D童话世界。封面上印有一个头带厨师帽的猪师傅,正躺在巧克力煎饼床上,一只龙徒弟一手拿奶油,一手沾着奶油,舌头伸出来,打算把那口奶油吞了,真是一只“馋猫”。可爱极了!我看了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目录浏览。

  书里的故事更是精彩。有故事城堡、故事大蓬车、春华秋实……其中最有趣的非《猫盯上的老鼠跑不掉》这篇文章不可。猫指的新来的毛老师,老鼠便是我了。上课,我把全部的书拿出来,在书桌前筑起一个高约八寸呈弧形的`高台,用它来挡住猫的视线,这样我就可以“高枕无忧”地看课外书了。我每隔几分钟还抬起头来视察“敌情”。可纸包不住火,我这小技俩还逃不过猫的“猫眼”。猫把课外书收了,说来也奇怪,她并没有马上判书“死刑”,而是把它放在讲台桌上,叫我去办公室。到办公室她问了我一个看似简单,实际上很难的问题,“七减一等于多少”?我绊了个“狗啃泥”。从中让我明白了,七门功课中只要哪一门较差,就很难达到录取分数线,其他六科成绩再好,再优秀也没用。

  最令人感到催人泪下的一篇文章中,《“苦难教育”计划》,父母为了望子成龙,百万富翁夫妻精心设计,对儿子实行“苦难教育”,一家人生活在贫困中,儿子也因为家境贫困而自卑。当儿子得知秘密之后,逆反心理使得他怀疑父母亲情,并一心想报复父母,亲情几*崩溃的边缘……百万富翁夫妻不但无法得到预期的成效,反而造成儿子的心理不健康。这篇文章让我深思了很久。

  这本《童话世界》真是一本好书。它的内容不但丰富、有趣,还有许多益智的故事。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看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非浅。

  朋友们,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之后也一定会被它深深吸引的。好书大家一起分享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3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名言是我的座右铭。因为,我是个热爱书,爱读书的小女孩。在我的书橱里,有《作文大全》、有《米老鼠》……其中,我最喜欢的要数《童话世界》了。那是,我9岁生日那天,妈妈带我到书店买书。书店里的书琳琅满目,当我看到《童话世界》这本书时,整个人便被这本书吸引了,妈妈见我看中了这本书,便把它买了下来,送给我,当生日礼物。

  这本书,首先吸引我的是书的封面。封面上,写着四个醒目的大字――童话世界。封面上印有一个头带厨师帽的猪师傅,正躺在巧克力煎饼床上,一只龙徒弟一手拿奶油,一手沾着奶油,舌头伸出来,打算把那口奶油吞了,真是一只“馋猫”。可爱极了!我看了便迫不及待地翻开目录浏览。

  书里的故事更是精彩。有故事城堡、故事大蓬车、春华秋实……其中最有趣的非《猫盯上的老鼠跑不掉》这篇文章不可。猫指的新来的毛老师,老鼠便是我了。上课,我把全部的书拿出来,在书桌前筑起一个高约八寸呈弧形的高台,用它来挡住猫的视线,这样我就可以“高枕无忧”地看课外书了。我每隔几分钟还抬起头来视察“敌情”。可纸包不住火,我这小技俩还逃不过猫的“猫眼”。猫把课外书收了,说来也奇怪,她并没有马上判书“死刑”,而是把它放在讲台桌上,叫我去办公室。到办公室她问了我一个看似简单,实际上很难的问题,“七减一等于多少”?我绊了个“狗啃泥”。从中让我明白了,七门功课中只要哪一门较差,就很难达到录取分数线,其他六科成绩再好,再优秀也没用。

  最令人感到催人泪下的一篇文章中,《“苦难教育”计划》,父母为了望子成龙,百万富翁夫妻精心设计,对儿子实行“苦难教育”,一家人生活在贫困中,儿子也因为家境贫困而自卑。当儿子得知秘密之后,逆反心理使得他怀疑父母亲情,并一心想报复父母,亲情几*崩溃的边缘……百万富翁夫妻不但无法得到预期的成效,反而造成儿子的心理不健康。这篇文章让我深思了很久。

  这本《童话世界》真是一本好书。它的内容不但丰富、有趣,还有许多益智的故事。书中的内容时而让我们捧腹大笑,时而让我们沉思、幻想……看了这本书,让我增长了许多知识,同时也得到了启发,真是受益非浅。

  朋友们,我相信你们看了这本书之后也一定会被它深深吸引的。好书大家一起分享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4

  去年暑假读了林海音女士的《城南旧事》,后又读了很多作品,但都不如英子这个七八岁的小姑娘留给我的印象深刻。她在北京胡同与秀贞、厚嘴唇的年轻人、兰姨娘、宋妈等的交往中所表现出来的善良、大胆、聪明,深深地吸引了我。

  我爱她的善良。她的善良像水晶一样透明,不含任何杂质。他在面对秀贞时没有大人的世俗,她似乎懂得秀贞心中的伤痛,在得知妞妞即是秀贞的女儿小桂子时,便从为人最真的善良出发,全心全意要帮助她们母女团聚。以为她们母女就此可以找到思康过上幸福的生活,那时候的英子,一定特别高兴。但当二人在赶火车时命丧火车底下的消息传来,英子便高烧不断,我想英子可能是在愧疚中昏迷了十多天,因为她的善良让她觉得自己是杀害秀贞和妞妞的凶手,哪怕是间接的,她也需要时间去治愈这一切。

  我爱她的大胆。在七八岁的年纪,她便可以下定决心帮助妞妞和秀贞逃离北*去寻找思康,善良之外,更是她的大胆、她的勇气在给她无尽力量。我曾经在阅读这一段后反问自己是否可以像英子一样,像她一样拥有巨大的勇气去做自己心中所认为的对的、应该去做的事情。我可能会顾虑很多吧,但我已经十岁了,我应该学着英子去大胆地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我爱她的聪明。其实英子的聪明是在每一个故事中都有体现的,但我认为她最聪明的地方就在于她把兰姨娘介绍给了德先叔。七八岁的年纪可能不懂什么,但是她的确已经意识到了爸爸对兰姨娘之间的态度是不同于其他人的,她也观察到了母亲的生气,所以她觉得必须要让兰姨娘远离爸爸。只是她还是小孩子,小孩子的感情很单纯,她喜欢兰姨娘,不想让她难过,但是她更希望自己的妈妈不要生气,所以英子在见到德先叔的时候便“生出一计”。还好,结局很圆满。

  其实英子的善良、大胆和聪明都是她自己性格中不可分割的部分。她的善良中有聪明和大胆,她的大胆中也包含着善良和聪明,同样她的聪明中也不乏善良和大胆。也正是这些,在吸引着我,我爱《城南旧事》。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5

  徜徉在无垠的书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吸引着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诉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而文豪兄弟的一本《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的励志书,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最大程度的抓住了我的心。

  因为是第二本书的缘故,兄弟俩的文笔似没有第一本那样稚嫩,多了几分成熟,没了兄弟俩在高中和刚入大学中的劳累和迷茫,多了兄弟俩关于生活的感悟与反思。

  全书共有十个人,十件事,讲述了二十个关于勇气、成长与爱的正能量故事。送给同样有梦想的你,总有一天,你会穿越人海,发光发亮。

  子文写的是“那些事教会我成长”,子豪写的是“那些人教会我爱”。其实每个人的生活都这样吧,总有那么些事和人的出现,是为了教会我们爱与成长,只是有些人交错后就转身,而有些人还会在原地等。

  我记得哥哥子文在书中写道:“这是最好的年纪。你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可以勇敢的.做自己喜欢的事,又因为年轻,即使做错事也会被原谅。所以啊,时间别花在畏惧和犹豫上,考虑清楚了就去做。”就像哥哥子文创立自己的护肤品牌,其中经历了许多苦难与磨砺,但还好有许多支持他的人和伙伴,可以让他在事业上获得成功,靠着创业养活了自己和弟弟,为父母减轻了许多压力。

  弟弟子豪说:“再强大的人也会有软弱的一天,这世上根本没有所谓的硬汉或者铁娘子,那些都不过是遇到困难比普通人多挺了一会儿的人罢了。累了,就靠一靠,难受,就哭一哭,没有什么坎儿是过不去的。相信我,见证你恋爱的,心疼你吃苦的,陪着你长大的总会有人。”弟弟子豪在创业上好像显得没有哥哥那么成功,但他在生活中自黑,会给哥哥送水果,为哥哥增添快乐,同时他也是哥哥和爸妈的避风港,是他们快乐的源泉。

  书中有许多鼓舞人心的话,可以把原本不*静的心*静下来,与其说它是一本励志书,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娓娓道来的小故事。文豪兄弟说:“无论你现在处境如何,都请不要轻易下结论,好的请坚持,坏的请努力,你要看到别人的光芒,更要信仰自己的力量。我们的每一点付出,大多数的尝试和所有的等待都有意义,你要坚信努力的人会有好运气,肯付出就能冲出黑暗,漫漫长夜后,黎明终会到达,我们都一样年轻又彷徨。”彷徨又怎样,我们都一样,只要努力,就会冲出黑暗,迎来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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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范本五份(扩展1)

——你是我的一本书作文__初三作文_初三作文范本五份

  你是我的一本书作文__初三作文_初三作文 1

  一抹阳光照耀下畸形的翅膀,正脆弱的震颤着飞舞。

  ——题记

  是午后,我透着玻璃懒懒的望着窗外的天空,昏昏沉沉的天,一如昏昏沉沉的我。

  远处一只蝴蝶翩然而至,它忽而旋转,忽而冲刺,高傲的舞动着那对华丽漂亮的翅膀。我知道那是它荣耀的印记。它似乎发现了我,于是便踏着妖娆的舞步向我飞来。

  但,它却撞上了厚厚的玻璃,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当我回神拉开窗户时,它已苟延残喘,是了,它大概活不久了,即使活下,也无法飞舞了,它脆弱的翅膀无法抵抗厚重的玻璃,断了。我扫了眼那因断折而变得畸形的翅膀,看着它抖了抖,就不动了,我叹了口气。便继续仰望天空,这次我却没有关窗。

  天越来越沉,压得人喘不过气。我的视线又飘到了哪只蝴蝶上,突然,我感觉到了那双翅膀又动了,惊讶的揉了揉眼,视线凝在那双畸形的翅膀上。

  那只蝴蝶细微颤抖着,用它唯一能动的一只脚轻挠着翅膀,一下一下,慢慢的细致的虔诚的。过了很久,它停下来了,我以为它要放弃。却看它慢慢的用那只脚支撑着身体,抬起了躯体,它抖了抖翅膀,慢慢的扬起,又闭合,很久后又扬起,又闭合,一下一下,仿佛用尽了所有力气,它又停了下了。这次它连那只脚都无法抬起。

  突然,我觉的脸上湿湿地,抬头才发现,外面经下起了雨,雨点砸在蝴蝶的翅膀上,对于筋疲力尽的它无疑是雪上加霜。它彻底不动了。

  终于雨停了,我看向窗外蝴蝶,那可怜的小东西被雨水打的湿淋淋的。我几乎确定他再也不能动了,一种悲伤迷漫开来。我收回了视线,再也不愿向外看了。

  蓦然间,一道黑影飞过我眼前。竟是哪只蝴蝶,它抖着沾满水珠的曲折的翅膀,吃力的飞着。飞向窗外的天空,它依然踏着他的舞步,一如他来时那样。阳光拨开厚厚的云层,照耀着那双畸形的翅膀,恍惚间,我觉得那对畸形翅膀闪烁着金光。那对闪着金光竟比他飞来时的翅膀更加华丽夺目。

  良久,我收回目光。那样的一瞬,谱写命运的书卷在我的眼前翻开了它全新的一页,诠释着截然不同的奥秘。折翼的蝴蝶,你是我最美的一本书,是你教会我在坚强的意志面前,苦难的命运是多么不堪一击。是你让我明白,不愿去拼搏的懒散的我是多么无知可笑。

  你是我的一本书,一本抒写坚强拼搏与抵抗命运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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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翻开那本熟悉的书,扑面而来的仿佛使我依存的气息。轻轻抚摸泛黄的书页,妄想让他永不消逝。

  记忆回到四年前,那个夏日的午后。

  “我回来了!”一进门,我便大声宣告着我的到来,生怕家里人听不见似的。语气中带着些厌烦,与明媚的阳光仿佛不搭。无人应声,轻轻踱步到阳台,想享受慵懒的阳光带来的温暖,却一眼看到了你。

  你惬意地躺在沙滩椅上,红润的脸庞因阳光的照射显得更加富有活力,丝毫看不出病态。手捧一本长长的书仔细研读,一副认真的神情。凑*一看,原来是王羲之的行书字帖,封面上沾着几滴大大的墨迹。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墨香的气息。

  “咳!不就是本字帖吗?有什么好看的!”突然发出的不屑吓了你一跳。你猛然从墨香萦绕中抬起头来,说:“话可不能这么说。每一笔每一划都极为精湛,需要好好研读。’或许是你的一*话勾起了我的好奇心,亦或是墨香的吸引,我依偎在你旁边,也看起了弯弯曲曲摸不着头脑的字体。

  那一刻,空气仿佛凝固了。你沉浸在高深的书法世界,我沉浸在萦绕的墨香中。许久,许久。不知不觉太阳已经落山,以夕阳的余晖为背景,宛然构成了一幅“祖孙共读图”。

  多么想让世界永久停在那一刻,让我一直感受你的气息。因为,我们谁也没有向对方说起自己这天的经历。你刚刚查出绝症,正忍着病痛。而我也一整天不顺心。

  第二天,你便收拾东西到医院住下了。墨香与消毒水的强烈反差让我回不过神来。病床上,你左手打着点滴,右手仍捧着那本字帖。封面上的墨迹因为我昨天的练*更浓了。我凑过去,贪婪的呼吸着熟悉的气息。

  一天天过去了,仍旧是你躺在病床上,我靠在你肩上,一起品读那本字帖。只是因为你在医院无法临摹,封面的墨迹慢慢变淡,变旧。直到有一天,你被推进手术室,我哭喊着追着医生。他们无情地将我关在门外,我大声哭喊着,手中紧握着那本字帖。靠在洁白的墙壁上,轻轻抚摸着仍旧看不懂的笔划。这时才知道,我已经将对你的感情,寄托在字帖中了。

  茶还未凉,墨还未干,你能走多远?命运无情,终于,死神夺去了你的生命。收拾遗物时,听到爸爸说:“咱爸喜欢写字,把毛笔和字帖也烧了吧!”我怎么肯,冲进屋内抱起字帖,躲到角落贪婪地呼吸着你我依存的气息。你是我的一本书,墨香萦绕,永不消逝……

  你是我的一本书作文__初三作文_初三作文 3

  我永远难忘碧蓝的天空下,你虽茕茕孑立但大气非凡的身姿。你似一本厚重的经典,无论何时品读都散发着睿智而又清明的干净气息,令我自省。

  你是怎样的一株梧桐啊!即使树叶散落满地,只留一把干枯的树枝,你仍执拗地伸着筋脉分明的手臂,兀立于碧天之下,挺起了一身坚韧。走*,我抚摸你粗糙如虬的树干,默然感受昨夜风雨留在你身上的伤痛,明明一树外衣都被风撕扯得稀巴烂,你仍云淡风轻地撑起遒劲有力的臂膀。这上面的点点疤纹,哪能是伤痛?分明是枚枚骄人的勋章,记录着一生的坎坷与辉煌。让我不由得想起《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你们那如出一辙的硬气,让我动容。

  明明春日里,春风的字里行间还记录着你青翠欲滴的模样呢。

  那时你身形硕大,与云天相接,繁茂枝叶覆盖了整片天空。春光柔和地托起片片绿叶,叶儿青得粉嫩,堆促在一起迎风打旋儿,孩子般笑闹着。我的心情同碎碎光华似片片落英于无声摇曳,安宁,祥和。你似仁厚地母,坚定地守护这一方净土,守护这汩汩流淌的生命。我好像看到了一本无私敞开的名著,凡来到你身下的人,都汲取了无穷无尽的安和。

  关于你的记忆是那般亲切,熟悉的往事在呼唤我,点点余韵在我眼前泛开……

  那天,爷爷给我讲起名的故事。我原本可以叫“荣”,是爷爷一锤定音,定下了“桐”这个名字。他坐在你清爽的大片树荫下,用沙哑的声音温和讲道:“你看这梧桐多好!你既挺得住风雨,又遮得了艳阳。她就静静地立在这儿,却为咱家撑起了一片天啊!”那时你似与爷爷默契一般安静下来,毒辣的太阳在你潇洒坦荡的身姿间消隐不见,只余点点金沙装点了小院。爷爷望向我,无限的期许点燃了他的眸光,彼时我似懂非懂,不觉严肃起来,感觉身上沉甸甸的,压上了爷爷厚重的期望。

  再看眼前高大的树身,才读懂你皮肉下真正的风骨。无论冬春长幼,你都用一笔苍劲静画流年。顺境,泰然处之,尽其所能;逆境,安之若素,坚守正气。苦乐不过是浮华,唯有一颗立身于天地的心恒久不变,于是,你沉定,你强大,你,顶天立地,无愧于心。

  “桐”这个名字被我郑重的放在心中,你给予了我不亚于任何一本名著的精神财富,我必将铭记终身,时时翻阅,当作不可磨灭的“圣经”。梧桐,我定会像你一般,不骄不馁,在大千世界中,撑起我自己的一片天地。

  你是我的一本书作文__初三作文_初三作文 4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读得越多就越有好处,当然是指有有益的书,要我说,你是我的好友,更我的一本好书。

  刚踏入中学面对一张张陌生的面孔,我感到害怕,由于自己的内向,班上可以说是一个朋友也没有,而你看见了我,便主动微笑着向我打招呼,看着你的笑容,我便一层层拨开了心灵上的阴云,让我不再害怕孤独,你向我介绍了一帮新同学,我们都彼此认识了,此后,我们便成为了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变得开朗了许多,我本沉默,不爱笑,在你的影响下,我变得爱笑,笑起来很彻底,一切烦心事都烟消云散。是你,让我学会了勇敢,不再害怕孤独,让我学会了微笑面对生活。

  生活中总有一些烦恼事,如在考试中失利,与同学之间相处得不是很融洽,在作业中遇了难题等等,因为这些事我总是很烦,而你则是用你的耐心来帮助我,考试失利了,你帮我分析原因,并鼓励我通孔地克服困难,你的乐观,豁达都时时刻刻感染着我,让我学会了乐观,坚持,豁达,让我每一天都保持上进的心态。

  在人生的旅途中,有聚,有散,俗话说:“人生无不散之宴*。”不久的一天,我们分别了,那一天天下着小雨,你无声无息从我的生活中溜走了,连一句告别的话也没有。后来,我才打听到,你因为你父母工作的原因不得不搬到处地支读书,那时,我才知道,我们之间已有一层距离了……

  一个微风的下午,我走在那条熟悉的路上,只是身边少了你的陪伴,还是往常的一切,只是身边少了一些生气,一些欢笑。就这样漫无目的地趁着,心里想着,要是时光能倒流,该有多好。

  突然手机来了短信,会是谁呢?我打开一看,一个不熟悉的号码,里面写着:“对不起啊,因为走得太过匆忙,没有问你告别,我也很会不得,可是……希望你能理解我,没有我在身边的日子里,你要好好的,好好吃饭,多一点微笑,短暂的离别是为了更长久的相聚,让我们一起期待这份永恒的喜悦,永远支持着你的碧……”

  看到后,不经意间鼻子酸酸的。

  “嗯,我一定会好好的……”

  我又一次学会了独立,学会了宽容,学会了思念……

  你像一本书,让我学会了很多,你书香四溢,虽然淡雅,却暗香留存。

  你,就是我的一本书,一笔永远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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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有哲人曰:“母亲,是一本读不完的书。”此刻的我,终于明白。

  ——题记

  “呼呼——,呼呼——”

  起风了。寒冷刺骨的风拂过我的脸,它冰冷的指尖掠过我的发,感觉不到温柔了。大街上冷冷清清,光秃秃的小树苗可怜巴巴地立在道路两旁,曾经生机勃勃的小草也变得枯黄了,同花儿一起进入了甜美的梦乡。一片叶飘落在我的手心,抬头赫然发现那棵树上所剩无几的叶子摇摇欲坠,俯首只见脚边零落躺着片片落叶。原来,冬天来了。

  我裹紧衣服,搓着冻得通红的手,快步走回家。

  一进门,熟悉而温暖的家的气息紧紧地将我包裹着,渐渐地,我僵硬冰冷的身子逐渐暖和起来。“喏。喝杯温水吧。”妈妈一手递着杯子,一手握住我冰冷的手,心疼的说:“叫你出去穿多点,你就是不听。现在好了吧,冻感冒了看你怎么办!”说罢,却又用她那温暖的大手帮我取暖。“是是。以后全听你的。”我一副乖宝宝样子的回答着。望着妈妈那担忧的脸色,我的心中流着丝丝暖意。

  夜幕降临,大地已经沉睡了,除了微风轻轻地吹着,除了偶然一两声狗的吠叫,冷落的街道已是寂静无声。我打着哈欠,揉着惺忪的睡眼,走向厕所。一道微弱的光闯入我的视线,那不是妈妈的房间么?那么晚了,怎么还不睡?我好奇地走了过去。

  房间中,只见妈妈一手拿着织线针,一手拽着一件未完成的毛衣,一针一针的织着。眼睛牢牢地盯着手上的毛衣,生怕哪里织错了,也许是年纪大了,眼神也不好了,这不,好像哪里织错了一根,她连忙拆点重新织,眉毛上翘,紧皱着眉,嘴里还不停地发出“啧,啧”的声音,像是对自己织的毛衣表示不满。

  我怔怔的站在门后,心里涌上一阵复杂的情绪,似感动,似心酸。

  不知过了多久,妈妈好似感到疲惫了,她直了直僵硬的身子,轻轻的捶打着肩膀,不停地打着哈欠,手中的动作却依旧继续。灯光下,妈妈头上的几缕银丝掺杂在稀疏的黑发中,眼角的鱼尾纹是那样明显。

  我不忍再看下去,默默地回到房间。盯着洁白的墙壁,妈妈的身影却在我的眼前闪现:担忧的妈妈、和蔼的妈妈、愤怒的妈妈…。。她就像我的一本书,是一本浸透了母爱的深沉的书,一本有着无数精彩细节描写的书。

  曾有哲人曰:“母亲,是一本读不完的书。”此刻的我,终于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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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范本五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 1

  季羡林爷爷曾在文章中写道:世界上无论什么名誉,什么地位,什么幸福,什么尊荣,都比不上待在母亲身边。

  她是一位普通的韩**亲。只不过,七十多岁时通过自学学会了写字认字,开始每天记录家庭日记。她在所剩无多的人生中,带着一种对世事和生活的淡然和眷念,写家中的琐事、自己的子女、父母兄弟、日常劳作,以日记的方式记录下对家人的爱,她,就是洪荣女妈妈。

  她七十岁的女儿黄安娜某一天偶然发现了她母亲的日记本。被母亲心底的秘密震撼了。

  她曾经忏悔道:“妈妈这一辈子,一直就依靠着‘还会来的’这句话,等待着自己的孩子们。妈妈曾经说:‘从你来的前一天开始,我就看着表想,后天的这个时候,你就该离开了。’孩子们到来之前,妈妈就想到了几天后的离别,为此独自伤心着、难过着。我这个做女儿的,怎么就做的这么不合格呢!”

  洪荣女妈妈住在小山村里,他很孤独,也很寂寞。常常一个人跟着小动物们说话。早上起床后,给蔬菜们浇水,给动物们喂食,就像当初哺育她的孩子们一样。

  她喜欢打电话。自从她的大女儿黄安娜为她买了台电话,她每天都打电话,不然心里不踏实。洪荣女妈妈是多么的思念着儿女啊!

  “妈妈,我还会再来的。”这一句是全书的引言。九十六岁的洪荣女妈妈高龄离世,她的大女儿黄安娜在她的坟墓前说的一句话。夹杂着思念。她想象着妈妈笑着在那边说:“你那么忙,还来看我做什么?”这是对妈妈的一种想念,想象着妈妈还活着,牵着她的手,陪着妈妈慢慢地走。

  我们生活在妈妈的呵护下,妈妈无论付出给孩子多少,还是觉得付出的不够。可我们,要学会孝敬妈妈:妈妈上班回来,倒一杯水;吃完饭,帮妈妈洗洗碗;早上,为妈妈洗洗衣服。这就是对妈妈最好的孝敬。

  生活中,也有很多为妈妈做的事情让我难以忘怀。我为妈妈做过的一件事,至今我还记忆犹新:一天傍晚,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妈妈带着我,骑着摩托,正在赶回家的路上。

  回到大门,妈妈叫我先下了摩托,自己冒着大雨到柴房放车。我打开大门,突然,我停住了,心里想:这么大的雨,妈妈肯定没带伞,我上楼拿伞给妈妈吧。

  我急急忙忙跑回家,拿了伞,有急急忙忙下了楼,自己撑着伞,向柴房走去。突然,妈妈撑着伞从我的视线中走来。妈妈看到我,似乎有些诧异。我很高兴,高兴妈妈并没有被雨淋到,但却有些失望。

  妈妈笑着向我走来,说:“我的女儿长大了!”

  那一天,我是在快乐中度过的。

  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在大街上愉快的走;如果有一天,妈妈老了,请你们也要像小时候妈妈牵着我们一样,在街上,愉快的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 2

  说到小学生活,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书。

  仔细一想,其实一直陪伴在我们身边的不是家人,不是朋友,而是书。在这十二年来,我与不少书交了朋友,今天,我来介绍一下我最好的一位“朋友”——《江东双壁》

  这本《江东双壁》讲的是围绕在周瑜与孙策身边的故事,是作者非天夜翔取材于《三国志》《三国演义》,结合一部分野史,创造出的一部历史题材的同人向小说。作者笔下的`文字大气而不失细腻,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回到了三国,回到了那个星光璀璨的时代。

  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乱世烽火连天,这是江东双壁自巢湖中奏响的一曲三国战歌,虎牢关下长天万里,孤山飞鸟横绝,赤壁烈焰焚江……

  周瑜与孙策的故事,始于历阳,终于赤壁,从191年到200年,他们相处的时间仅有九年。九年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之中,简直不能用转瞬即逝来形容,在我们短暂的生命里,亦占不到多大分量。但是这短短九年足够让这两人生死相托。这也许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书中记载了陈寿不愿记的衣食住行的温暖,记载了罗贯中懒得提的挥斥天下的潇洒。这本书让我由衷地喜欢上了他们俩,我对孙策的印象,不再是那个在《三国演义》中跑跑龙套,总戏份不过刘备一人三分之一的酱油瓶子,而是书中胸怀大志的东吴主公;周瑜也不是记忆中那个争强好胜最后被诸葛亮气死的强迫症,而是那有勇有谋的东吴智囊。

  在这本《江东双壁》中,使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赤壁之战的情节。赤壁之战,烽火满江,战船轰然崩毁,火雷绽放,红莲遍目,船桅倾侧,浮尸百万,血流成河。不知为何,在周瑜眼中映出这修罗血海之时,想起的却是与孙策相识的那个下午,血海之中,周瑜轻抚自孙策离世后就再未弹过的古琴,音浪急催,与江水裹在一起,犹如湍流,犹如雷霆,犹如一条巨龙挣扎着跃起,带着壮志未酬就归于江山的英灵,带着江东所有的怒气,扑向曹军。江面铺满或有,曹军猛然停下,战船相撞,大火连天而起,铺天盖地。

  我承认,周瑜和孙策并不是什么大善之人,事实上没有谁是真正的好人。三国之战,乱世之争,不像电视连续剧,最后坐拥王位,指点江山的,绝非纯良无害,满嘴何为正义的傻白甜主角。他们不是善人,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信仰,有着必须战斗的理由。孙策死于200年,周瑜死于210年,不多不少,刚好十年。记得孙策曾说过,待他死后,望周瑜为他守十年江山,于是周瑜就真的拖着病重的身子,为孙策守了东吴十年。也许这只是巧合,但是我更愿意相信,这是周瑜在实现他对孙策的诺言。

  多令人羡慕的一段友情啊!也许正是所谓乱世之中出豪杰吧,在这安宁的世间,这样断气回肠的情谊实在是少见。我并不奢望能有一个如此了不起的朋友,当然,我也不厌恶现在与好友的相处模式。在学校的时候一起复*功课,交流学*方法;空闲下来时喝一杯奶茶,散着步,说着班上的八卦;周末时聚在一起打打闹闹,一起去游玩旅行;有错误时两人一起检讨改正,互相督促。这样的生活,在某种方面也还原了他们的友谊吧,有着不输于他们的感情,有着不败于他们的信念,与他们一样,可以为了友情付出一切。别人家的饭香,我们羡慕乱世的豪情壮志,他们又何尝不向往我们*淡而又美好的日常?

  酒倾江祭亡灵,殊不知,负约十年;夜色寒长河叹,故人稀,如何解离憾。人世事几圆缺,江山乱,旧墨一篇;江水逝浪淘去,古今变,付谁笑谈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 3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人一定要多读书。

  我最喜欢的书是龙应台所著“人生三书”之三《目送》。继《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鲁》后,龙应台推出思考〖生死大问的深情之作。

  此书分为三大板块,内含七十三篇散文。

  一大板块: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二大板块:沙上有印,风中有音,光中有影

  三大板块:满山遍野茶树开花

  第一部分主要讲述自己对父母的爱恋之情。开场第一大章就爆发出极大的感情交集。运用熟练的语言,在字里行间透露出了与父母分别时的莫大痛苦,又以一些节日、旅行经历来衬托出这些情感的汇聚。“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第二部分特别着重写景,作者在此章写出了自己的家园之美,又或是一些旅行方面的景物纪录。由这些曾经沧桑的山、河、川,似乎可以侧面体现作者的浮沉身世。四处行走,这些也是作者的心。“路过一场草地上的婚礼。白色的帐篷一簇一簇搭在绿色的草坪上,海风**,明月当空,凤凰木的细叶在夜空中飘散、像落花微微。几百个宾客坐在月光里,乐队正吹着欢愉的小喇叭。”

  第三部分运用回忆,将自己的童年生动形象地映照在了纸上。想到自己童年的喜怒哀乐,无不让作者欣慰起来。现代人们的生活就是用人们以前的所作所为、所看所想做的铺垫,如同作者所写“其实不是鞋,是布。布,剪成脚的形状,一层一层叠起来,一针一针缝进去,缝成一片厚厚的布鞋底。原来或许有什么花色已不可知,你看它只是一片褪色的洗白。”

  《目送》一书,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作者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

  这是一本生死笔记,忧伤,美丽。

  整本书,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我最喜欢的书,跨三代共读的人生之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 4

  《夏洛的网》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是美国作家E·B怀特所著的,被誉为“二十世纪读者最多,最受爱戴的童话”。

  我之所以会这么喜欢它,是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幽默有趣,而且包含了许多道理,更因为它是我喜欢的作文老师送我的礼物,它寄托着老师对我的期望,我一直把它珍藏到现在。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叫威尔伯的小猪和一只不起眼的蜘蛛夏洛。它们都生活在朱克曼的谷仓里,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然而,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视为奇迹的网上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上的大赛中赢得特别奖,并得到了一个可以安享晚年的未来。但,这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

  在E·B·怀特的笔下,夏洛用蜘蛛丝编织了一张爱的大网,这张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更激起我心中无尽的爱与温馨。

  “我救你”这是当威尔伯得知自己的悲惨命运后,夏洛对它说的话。短短的三个字,却表达了夏洛和威尔伯的友谊。夏洛肯定知道,如果救了威尔伯,自己就会没命,可是它没有说出自己的苦衷,因为它知道,如果说出来的话只会让威尔伯感到失望与害怕······

  它为了救小猪,一直都努力工作着,不论是白天黑夜还是刮风下雨,它都没有停止。想想看:威尔伯的生死和夏洛一点关系也没有,它又何必这样冒着生命危险来救威尔伯呢?原因很简单,就因为它们是朋友。而且,夏洛承诺过要救威尔伯的。夏洛是把友谊看得那么重要,把他人的幸福看得那么重要,它在救威尔伯时,其实也就是使自己走上了绝路——死亡之路!可是它从没有抱怨,只是默默地付出,付出,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夏洛无私奉献的品质与不惜牺牲生命的精神震撼了我,世上能为他人付出,为他人不惜自己生命的能有几个?岂不是我们连一只蜘蛛也不如吗?回想以前,我上作文班时,一个朋友发现自己没带橡皮,于是她向我“求救”,可是,我却冷冷地给了她一句“不,这橡皮是妈妈买给我的,你凭什么拿啊?!”她有点生气,刚想回我一句,又突然住过身去,用嘲笑的口气说“算了,跟你也没什么好说的,哼!”“你!”从那以后,我和她就再也没有来往,你不理我,我不睬你,井水不犯河水,看见了也当没看见,就快步走过去······现在想来,可真是可笑又后悔,就因一块小小的橡皮,却毁了我们的友谊。如果没了朋友,这块橡皮又有什么重要的,如果能让我回到过去,我一定会把橡皮借给她!

  瞧,遇到一点点小事引起了矛盾就“割*断交”,怎么跟夏洛比呀!以后,我要学*夏洛为朋友无私奉献的精神,在以后的学*生活中不断成长进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征文 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是爸爸在我十岁的时候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让我从一个个短小精悍的小故事里得到了许多让我终身受益的大道理。

  《小故事,大道理》的编写者是一位名叫雅瑟的叔叔,他毕业与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当了一名新闻工作者,业余时间喜欢研究古代文学,发表了*一百万字的著作。是位了不起的作家。

  《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一共有47个章节,全书共搜集了*千个人生小故事,有*惯养成、职业生涯、财富金钱、潜能激励、爱情婚姻、交际处世、心灵境界等等,这些故事虽小,但都隐藏着无穷的思想和智慧。每一个故事道理都是我们成长的良师益友,为我们为人处世指引了方向。

  在书中的40多章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解读*惯养成与命运——播种思想,收获一种精彩人生”这一章节。他使人记忆犹新,发人深省。在这一章节的开篇引言中,作者写下了一段充满哲理的话:“撒下思想的种子,便收获文字;撒下文字的种子,便收获行为;撒下行为的种子,便收获*惯;撒下*惯的种子,便收获人格;撒下人格的种子,便收获命运。”这句话让我知道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养成一个好的*惯,可以说是就成功了一半,每一件小事都要认真对待,就象一句成语说的那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就是这个道理。

  这一章中还有一个小故事特别让人回味。故事是说世界上第一个进入太空的宇航员加加林的。当时他只所以能够从20多名宇航员中脱颖而出是因为一件很偶然的小事情。原来,在确定人选的前一个星期,主设计师罗廖夫发现在进入飞船前,只有加加林一个人脱下鞋子只穿袜子进入座舱。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使加加林赢得了主设计师的好感,他感到这个27岁的年轻人如此懂得规矩又如此珍爱他为之倾注心血的飞船,于是主设计师决定让他来完成这次任务。加加林通过一个不经意的细节,表现了他珍爱他人劳动成果的修养和素质,也使他成为遨游太空的第一人。可以说,用细节来塑造自己的人,是聪明又成功的人。“纵使这些人置身于瓦砾,也能闪烁出耀眼的光芒。”细节不是孤立的,就像浪花是美丽的,但是离开了大海的依托,她的美丽就显得单调了。人要想成功就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

  一滴水,可以折射太阳的光辉;一本书,可以滋养无数的心灵。《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中的哲理故事成为点亮我们人生的灯,在它的照耀下,我们可以把不快的忧伤变为沉醉的美酒,把午夜的黑暗化为黎明的曙光,使我们的人生充满欢乐!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范本五份(扩展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实用五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1

  有一本名著,是大家所熟悉的一本书,它的作者是19世纪最了不起的作家。有趣的是,这位作家甚至连世界都没看见,她用一双手“看见”了世界。她就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而这名著就是让世人惊叹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位盲聋人,在她从世上降临后因患病失去听觉与视觉。她连世界都没好好看过。正当她妈妈为海伦的前途感到担忧时。一位女教师改变了她的一生,让海伦凯勒的黑暗人生发生了番羽天覆地的变化。海伦正处在名人如流的一个世纪,马克吐温曾与她讨论过,在讨论时海伦是一个伟大的人。

  我发现其实这是一部述写海伦凯勒的大部分时光的生活类的书籍。但她的生活又不乏哲学理论。最让我感到惊讶的是她虽然耳聋,失明,但还是顺利完成学业。她用她的一生告诉所有人:先天的天才比不上后期努力的人。现在有很多因为觉得自己比不上先天的天才而自暴自弃,甘愿被天才嘲笑,被大家所唾弃。而我想用海伦凯勒的一生告诉大家:珍惜你所拥有的一切,努力再努力。

  大家应该将她的故事用来告诫自己学会感恩,正当你抱怨父母晚来接你时,想一想有些贫困儿童上学放学时的情景;当你抱怨父母唠叨时,留守儿童连父母一面都没见过;当你对生活失去兴趣,有的人想方设法想生存下来。《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让人学会珍惜,学会感恩,其实也让人学会纯洁无暇的心灵。虽然《圣经》中说过“上帝对每个人都是*等的”。但现实很残酷。学会感恩的人心中多一份安详和宁静。

  身体上的缺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心理上的缺陷。海伦凯勒用坚定意志坦然面对世界。有人说她的成功是劳立文老师的功劳,有人说是因为她的阅读量很多,以上几点都有,但有一点必须是坚强。

  海伦凯勒传奇的一生,她的成功正如马克吐温所说:“海伦凯勒和拿破仑是19世纪两个最杰出的人。拿破仑试图用武力征服世界,他失败了;海伦凯勒用笔征服世界,她成功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有机会也请您看一下这本名著,记住,这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2

  我演讲的题目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当人们在电影上看到一位将军加冕称帝时,当人们在书上看到一位老人在孤岛上的留下遗言时,我想,他们肯定会想起一个人。没错,他就是拿破仑。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拿破仑转》

  《拿破仑转》是一位叫做埃米尔·路德维希瑞士籍德国人写的。这本书讲述了拿破仑·波拿巴的一生,从土伦战役到远征埃及,冲加冕称帝到流放孤岛,都被写入此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大脑中好像出现了一个拿破仑的形象:科西嘉的矮子,巴黎学院的怪人,守护共和国的将军以及一个为展现自己才华而努力的天才。

  我觉得拿破仑很奇怪,他为共和国效力,只为建立美好国家,可后来被权力所动,最后复辟,建立起了一个他为皇帝的波拿巴王朝。这些,可以说是为权力所动。

  可是法国人更奇怪,他们先用拥护拿破仑;在莫斯科兵败后,便开始厌恶拿破仑;可当拿破仑兵回巴黎,建立百日王朝,法国人民又欢迎他……

  总结以上几点,我马上又想到了另一个人,他身在中国,为清朝效力而反清朝,身居总统宝座而复辟,他就是***。历史似乎玩弄人,如是者尚有其他。如当时的欧洲混战,活脱脱的就是东周列国志的翻版等。

  历史尚有相似之处,而我们的生活又何尝不是呢?

  拿破仑在打败反法联盟后达到人生的高峰,可他却不思进取,建立帝国,贪图享受,导致莫斯科兵败。而我们生活中很多人都是这样,很有能力,可却没有好好利用,导致江郎才尽,身败名裂。

  很多人在从高峰跌入低谷后,遍渐渐颓废。可拿破仑却不然,他没有灰心,在不懈努力后终于重返巴黎,登上帝王宝座。这点很可贵,身处逆境而其志不泯,不像现在的人一遇戳着便言放弃,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的。

  总的来讲,拿破仑身上有着很多值得我们注意的地方,有缺点,也有优点。缺点,我们要以此为戒;优点,我们要以此为目标,学会并拥有它。

  可以说,我看《拿破仑转》,往往是观西方之天下而想东国之古今,评他人之过失而论自身之好坏。

  如果用一句老话来形容我的读书,那就是: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3

  古人常说:「开卷有益」,读书是增加知识的最好途径之一。在读书的过程中,知识就会不断的进入你的脑海里,而看书不但能增加知识,还可以使自己的作文写得更流畅、更通顺,所以看书真是让我们获益良多啊!

  在许许多多的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空中飞人-乔丹」这本书。故事是在叙述乔丹从小时候就喜欢和他的二哥一起打篮球,而且乔丹每次都抱着必胜的决心,努力的打球,不过却因为他的身高太矮了,所以经常是二哥的手下败将。但乔丹不因此而气馁,反而立下决心要当个厉害的篮球选手。

  在乔丹小的时候,是个体弱多病的小孩,三不五十就会流鼻血,他的爸妈也以为这是个重病的前兆。然而到了乔丹五岁时,流鼻血的情形已逐渐改善,让爸妈十分放心。活泼好动的乔丹每天都会和二哥一起打篮球,在篮球场上,每天都会上演着一场你死我活的激烈决战,双方都不愿认输,只好以打架的方式收场。

  乔丹的家人常以为他不会长高,每个人都以为他想长高只是随意说说而已,没想到上帝彷彿听见了他的心愿,让乔丹不断的长高,看到乔丹长高的样子,他的二哥和家人们都赞叹不已。在乔丹的高中时期,常常旷课跑去打篮球,但他却满心期待的想上大学,于是他的爸爸就劝告他如果想上大学,就必须努力的读书。有一天,乔丹的同学告诉他有一所大学要来寻找一位篮球高手,进入他们的篮球队,而乔丹二话不说就跑去比赛了,结果却是被一位比自己的球技还差的队员给选上,不甘心的乔丹在放学途中看到上次那所大学的教练,于是想去问他到底为什么是选那位队员而不是自己,那位教练却说因为他的身高比乔丹高,就选上了他,乔丹听了,就愁眉苦脸的回家了。

  自从听到了教练说的话后,乔丹想长高的欲望也就更大了。不久后,乔丹又长得更高了,那位教练看到了他,就诚心诚意的邀请他加入球队,而乔丹毫不考虑的就加入了,十分努力的乔丹,在球队的表现不断的日进月益,场场比赛都让球队获得最高的荣耀。

  看完了这本书之后,我学到了虽然小时候的表现不怎样,但只要不断的努力上进,就一定会成功,俗话常说:「天生我才必有用」,所以,不管做任何事是失败或是成功,只要肯努力,就一定会获得最好的收获。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4

  书让人产生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更是精神上的支柱。

  在我记忆的长河里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莫过于《老人与海》了,每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灵魂,当我抱着一颗好奇心阅读完这本书时才知道是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位*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大马林鱼,在茫茫大海里发生了一件看似*凡的事但又不*凡。一个名叫三提亚哥的老渔夫出海打鱼当他已经出海八十多天天还是一无所获时,意外的是他在快要绝望的时候既然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比他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可是大马林鱼将他的小船整整拖了三天,在中途中,老人并没有想过放弃的念头,最后大马林鱼因精疲力尽被渔夫杀死了。当他准备回去向歧视他的人们证实他不是失败者时,又遭到了鲨鱼袭击,他用尽了一切力量来反击。虽然回港时只剩下大马林鱼的鱼头和骨头鱼肉都被鲨鱼要去了,但是并没有摧毁他英勇的斗志。我想鲨鱼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最强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回忆起老人曾说过的那句话:"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在我读这本书之前,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只受不起大风大雨的小鸟,一遇到什么不顺心的事,就会想着逃避。在学*生涯中,只要考试成绩不理想,就会垂头丧气觉得自己不管怎么努力都比不过别人。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再也不会因为做什么不顺利或失败,一切都将会过去,而过去的就会成为下一步的转折点。人生本来就应该无止境的追求,“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

  失败,也许在很多人眼里会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但在人生的路途中失败是再*常不过的事。在渔夫出海之前,他是所有人眼里的失败者,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几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道路总是不好走的,但如果你也可以像渔夫一样拥有一颗坚持不懈,不被打倒勇敢的心,失败在你眼里就会成为小菜一碟的小事。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在失败里也许你能感受到成功的喜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 5

  我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书,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范本五份(扩展4)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

  有一本书,它能在我遇到挫折时给我打败挫折的动力;有一本书,它能在我骄傲自满时告诉我虚心使人进步。这本书就是《哈佛家训》。

  《哈佛家训》讲的是一些励志故事。它从几个方面讲述了成功的秘诀以及一些做事的方法。刚看这本书时,前言里讲“本书是人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家园”,还有些不相信。直到后来我看到了《1849拒绝》这个故事,才发现《哈佛家训》确实是我不可缺少的精神家园。

  《1849拒绝》讲述了一个穷困潦倒的年轻人想拍电影当演员,于是他带着自己写的剧本去拜访当时好莱坞的500家电影公司。第一轮下来他遭到了500次拒绝。第二轮、第三轮的结果和第一轮一样。但他咬牙开始第四轮拜访,当他拜访到第350家公司时,老板破天荒地答应留下剧本。后来,老板决定拍这部电影,并让这个年轻人做电影的男主角。这个年轻人就是日后家喻户晓的电影明星*维斯.史泰龙。

  我认真地阅读《哈佛家训》,发现每一个故事都那么振奋人心、那么贴*生活,能够让我受到启发,感受自信的力量,在我迷茫时给我指引一个正确的方向。

  每当我遇到挫折时,就会翻开《哈佛家训》,它总能给我提供精神力量。我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尤其是一些科技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知识,带来了快乐。

  在刚刚过去的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书,如:《世界上最伟大的发明发现》、《地球奥秘》、《海洋生物》等,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它的内容幽默,神秘,搞笑,吸引着我。

  你知道他的名字为什么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吗?那是因为他的爸爸本来是一个一米八几、五大三粗的大高个子,最后变成了一个很小很小的小人,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主人公的妈妈老是骂他,骂一次,它就缩小一厘米,再骂一次它又缩小一厘米,久而久之,它就变成了像大拇指一样的小人,天天待在儿子的口袋里。不过妈妈觉得它变小了也有好处,妈妈就对爸爸说:“你就待在儿子的口袋里做“教育部长”好了”,

  从此,爸爸就天天待在他的口袋里。不过,他的爸爸是一个发明家,专爱发明一些奇奇妙妙的东西,比如:身体调换机、后悔药、巨人药水等等。爸爸有一个死对头外号叫猴子,其实他不是真的猴子,是一个国际通缉犯,他每次都会把爸爸的发明弄到手来搞破坏,每一次都会被抓住,但最后他也会从牢房里逃出来,继续做坏事,不过最后都会被主人公爸爸抓住,再送入牢房。

  这本书有很多册,但我最喜欢的一册是《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之纳米变形人》。内容介绍了,主人公在大街上回家时,被一个神秘的人袭击了的故事。神秘人拿了一个粉色的小球,把这个球注入到了主人公体内,这个小球不是普通的球,而是由纳米机器人组成的,就是这个小球让主人公变幻无穷,有时变成甲虫、有时变成长腿巨人、有时长出三头六臂。通过爸爸发明的一系列药水,主人公学会了控制纳米机器人,并利用它们制造出了变形金刚、纳米隐形人、超级英雄。不料,坏人猴子掌握了纳米机器人的技术,妄想统治全世界,于是,正义与邪恶双方展开了一场激烈的大战。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又搞笑又夸张,还特别的有趣,给我的暑假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乐趣。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从小,在妈妈讲的故事的熏陶下,我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童话故事书,在所有童话故事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一千零一夜是由*民间故事汇集起来的,又名《天方夜潭》。

  这件作品讲述了,在古代印度与*之间,有一个名为萨桑国的国度。那里的国王山努亚生性残暴爱嫉妒,国发现王后行为不端,所以将其杀死!此后,国王山努亚每日都要娶一位少女,然后在公鸡啼鸣时,将其杀害,不可间断,以示报复。因此,整个萨桑国的少女都不得不逃离至他国。

  宰相的女儿安卓鲁知道了这件事后,下定决心要拯救那些无辜的少女。她不顾父亲的阻拦、妹妹的劝告,自愿嫁给国王山努亚。

  安卓鲁嫁给山努亚后,用讲述故事的方法吸引国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于是她说“如果国王开恩,让我再活一天,下一夜的故事将比今夜更精彩!”山努亚因好奇故事接下去的发展,于是便发誓等她下一夜故事讲完再杀她!

  就这样,安卓鲁的`故事每夜讲到最精彩处天刚好亮了,她便再次乞求山努亚等她故事讲完再杀她,而山努亚也受不了故事的诱惑,再次发了誓。

  安卓鲁的故事一直讲到了一千零一夜,国王终于被她感动了,下旨不再娶妻,与安卓鲁白头偕老!而安卓鲁讲的故事也被国王纪录下来了,编写成了《一千零一夜》。因其内容丰富,规模宏大,故而被高尔基誉为民间文学史上“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阿索的红裙子、驼背的故事、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懂鸟语的仆人……”这些故事都出自于《一千零一夜》,故事中的人物性格多异:勇敢、机智、敢于冒险、热爱生活!

  而且《一千零一夜》还被改编成为动画片,故事情节生动,引人入胜,用故事转化现实的办法,来教育人们!动画片里充满了奇思妙想,特别适合九岁以下的儿童观看。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带领我们走向浩瀚的天地;带领我们领略知识的真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有许许多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全书分为12个部分,分别是:“宇宙奥秘”、“太空科技”、“地球万象”、“世界风貌”、“动物世界”、“植物天地”、“人体科学”、“人类生活”、“公共建设”、“科学技术”、“文化娱乐”、“科学实验”。我最喜欢看动物世界这一部分,它介绍了包括昆虫及贝类在内,现在地球上共有100万种以上的动物。脊椎动物包括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等。由于人类的活动,许多动物处于濒临灭绝的危机之中。濒危动物有东北虎、猩猩、指猴、加拉帕戈斯象龟等。还介绍了狮子、大熊猫等动物。我们要保护动物!“世界风貌”介绍了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人体科学”使我知道了人体各个器官的组成和作用。还有……。我喜欢看《少年儿童百科全书》,它不仅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而且还开拓了我的视野!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红樱老师的《漂亮老师和坏小子》。

  书中描写了米兰老师的特殊教育方法。她与一些老师完全不同的做法让我很有感悟。

  “响鼓不用重锤,六年级的学生认识能力很强了”她带学生们跳芭啦芭啦舞:她去家访,给学生带去了特别的礼物——用“谎言”送偏方;她用巧妙的方法教会了一个软弱的男生如何维护自己的尊严;面对险境,她用计谋教学生自己保护自己;她在上课前化妆,则体现了对学生的尊重;毕业考试之前,她竟然带着全班同学去踏青……最让我感动的是:米兰始终把人性关怀放在首位,自己犯了错会向学生道歉。

  我读这本书时,被它的情节所吸引,更被那位老师所吸引,坏小子们的身上都体现了现阶段的男孩子所特有的年龄特点:好动好玩、喜欢表现自己、耍小聪明、爱听好话。米兰老师正是知道这一点,所以她始终用理解的眼光看待他们,轻轻的走*他们,成为了他们的大朋友。米兰老师用自己的内心走*,用孩子的思维去思维,用孩子简单的语言去表达,用孩子的心去感受这个世界。

  合上书,我陷入了深思,书中的镜头在我的脑海中再次浮现,我试着从中区分什么是好的事物,可以让我在以后学*运用,当然对那些调皮捣蛋的'事情,我只会笑一笑就了事哦!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我认识到了老师的另一面,深深感受到做老师的用心良苦。突然间,耳边传来温柔的声音——孩子们,时间就是生命,那是用金钱也换不来的……哦,是王老师,眼前浮现出班主任王老师那熟悉的身影,正对着我微笑着,以前一直都认为她对我们太严厉了,她对我们的苦口婆心我一直不能真正体会,现在想想真是惭愧,在这里我好想对她说一声——王老师,你就是我们眼中的漂亮老师!但是我们可不是坏小子,我们是一群天真活泼的乖孩子!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草房子这本书里面有许多有趣的人物有淘气的桑桑、自尊心强的秃鹤、还有善良的纸月······有一句名言说得好,“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说话。”我读完这本书,就觉得这句活说的很对。这本书里不仅有有趣的人物,而且还有有趣的故事情节。

  有一次,异想天开的桑桑做了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他想到自己有了好住处,他的鸽子却没有,他就想着给鸽子也找个好住处。那天,他父亲母亲都不在家,他就叫阿恕和朱小鼓他们几个,将家中橱柜里的碗筷都扔到墙角去。他们就晚归都搬出来,根据他想象的高级鸽笼的样子,让他们几个动手,一会做好了,桑桑心里觉得很高尚,自己被自己感动了。这就是异想天开很有想象力的桑桑。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通过我的描述,你们喜欢这本书吗?

  人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画画,有的人喜欢跳舞。但我却被一本书深深吸引了。

  我喜欢的这本书,它不是世界著名的《安徒生童话》,也不是海伦·凯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是科学世界的奇迹——《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的自然老师,它让我学到了丰富的课外知识,我之所以会选择这本书,是因为它和我有密切的关系。

  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我大汗淋漓地跑回家,拿起桌子上的一杯牛奶,“呀,怎么这么烫?”我连忙把牛奶杯放在桌子上,又去厨房拿来一个湿抹布,包住奶牛杯后再喝,“哇,牛奶也是热的。”我所急败坏地把包着抹布的牛奶放在太阳底下,心想,你既然喜欢晒太阳,那我就让你晒个够!做完后我就去看电视。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渴得不行了,就去厨房把牛奶拿来喝,喝下去后,我感觉有一股清凉的泉水从我喉咙里流过,顿时感觉神清气爽。“咦,牛奶怎么会变凉呢?”我带着疑问翻开《十万个为什么》,哦,牛奶越晒越凉,是因为包在外边的湿抹布上的水滴把牛奶的热量吸收,所以牛奶会越来越凉。

  从那以后,我不仅爱上了看书,还养成了善于观察的好*惯,这可都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功劳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没有收,我的课余生活就不会如此丰富多彩。

  我向大家介绍一本好书——《飘邈之旅》里面每一篇都常常让人激动不已。

  这是一本玄幻修真小说,主要内容是:有一个饭店的老板李强遭受一个朋友和妻子的背叛。他正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他的老朋友——傅山,其实是傅山特意来找李强的,傅山是一个修真高手,他送给了李强一个储物手镯,可以储存大量的物品,傅山叫李强买多点东西就和傅山去另一个星球里修真,第二天,他俩来到了那个星球,星球里还分成很多个小星球。傅山他俩到一个叫天庭星的重玄派修真,傅山是那儿的老大,因为有傅山这种高手帮助他修真,李强的修真速度比别人快了几倍,所以很快李强就拥有了元婴和小宇宙(是修真者修到元婴期才有的)。

  后来李强到了一个不知名的星球,被雷天笑〈一个坏蛋〉追到了星星官,无意中破了阵法,进去后,李强发现了一个元婴,叫莫怀远,他修炼了千年,只要得到冤魂海的海魂玛瑙就可以变成散仙了。李强历尽千辛万苦结识了很多修真者,收了5个徒弟,终于见到了冤魂海,而正好她刚结识的朋友——湫岚公主的朋友有一瓶最极品的玛瑙。

  在途中,李强还认了一个师尊——七大高手之一“琦君煞”(也是散仙),得到玛瑙后莫怀远变成了散仙(是李强的大哥)比琦君煞还厉害,在星星官中他们还发现了逆天宝镜和修神天荐章两样宝,琦君煞和莫怀远用修神天荐章帮李强修神,(比散仙和仙人还厉害,神分为九级,开始的是一梵天,最后的是九重神天,每级都有三个境界)因李强没修散仙和仙人,所以目前不够仙人打,李强修到二欲天时,有两个仙人发现李强打大炎灵(天神之怒和战魂刀两样神器的护曾)时发出了神奕力,那俩仙人便逼李强交出修神天存章......

  这是著名作家——萧潜写的,书中会让你感悟到学好本领是多么不容易。怎么样,心动了吧?赶快买吧。记住哦,共有七大本。

  *几天,我看了一本书——《会唱歌的猫》。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二丫的小猫为了唤醒依依的妈妈,它学会了唱《鲁冰花》,而且每天晚上都给依依的妈妈唱。有一天,奇迹出现了,依依妈妈的眉毛震动了一下。第二天早晨,依依在给她的妈妈唱《鲁冰花》时,她的妈妈醒了过来。我举得二丫是一只非常善良的猫,它为了唤醒依依的妈妈,把自己的喉咙也喊哑了,但它还是没有放弃,这让我很感动。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应该多注意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并及时帮助他们,同时在帮助他们的时候,自己也获得了真正的快乐!这就是快乐的真谛。

  这里是马头学校的“德邻书屋”,这里的书数之不尽,我仔细挑选自己要借的书,里面每本书的内容都十分丰富,也很精彩,但是这些书我都不是特别有兴趣,最终,我在一本再普通不过的书前停了下来,它就是——《名家寓言》。

  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这本书能让我懂得很多给人道理的故事,我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遇到骄傲自满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龟兔赛跑”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谦虚的人。可能一遇到困难就放弃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狮子向猫学捕食”的故事,让他从此做一个坚强、永不放弃的人。可能遇到恨父母的人,那时我就会告诉他“孝女省青”的故事,让他做一个大孝子。第二个就是:这本书的内容写得十分有趣、充满了想象。我真要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感谢他把这本书写出来。

  我刚借回来时,就迫不及待地用双手打开这本书,我一打开,第一篇就深深地吸引着我。这篇寓言讲述的是:一个孩子不孝敬父母,他的父母去找他的亲舅舅想个办法,因为他们的舅舅教育孩子很有一套。舅舅说:“妹妹,你先把孩子交给我,我自有办法!我一定给你教育好,你放心。”他的妹妹也只好答应了。最后他被舅舅给教好了,因为他的.舅舅说:“你看哪,乌鸦正在给自己的妈妈送食物去呢。因为乌鸦小时候是它妈妈在精心照顾它。”那个孩子回心转意了,成了远*闻名的大孝子。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孝顺不仅是传统美德,还是做人的根本。我们要尊重、关心、照顾父母。要回报父母的生育之恩,养育之恩,栽培之功!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书充实了人们的生活,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书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拥有了智慧。总之,一句话,书是生命的源泉。而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海底两万里》的故事情节非常精彩,时而让我紧缩眉头,时而禁不住拍手叫好,时而这书中的人做错事感到惋惜。在深深的大海里,随时都有任何危险包围着“鹦鹉螺”号船。但书中的尼摩船长遇事沉着冷静,善于思考,攻克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他可真了不起!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儿童文学。它不但故事情节有趣,人物也有各自的特点:急性子的加拿大人尼德。兰脾气坏,打鱼的本领无人能比;船长生活在大海里,他厌倦了陆地生活,但在海里却生活得悠闲自在,健康也不比我们差。这本书使我看得入了迷,书中的人物似乎都活了,栩栩如生。它的吸收力真大。

  《海底两万里》让我对海有了新的认识,新的发现。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你们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

  我看过《格林童话》看过《伊索寓言》,还看过《安徒生童话》……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成语故事》。里面有一个小故事叫“龟兔赛跑”

  从前有一只兔子遇到了一只乌龟,兔子嘲笑乌龟爬得太慢了,而且姿势又丑,乌龟非常不服气,就和兔子说:“要不我们来比一场跑步,怎么样?"兔子听了开心极了,心想:乌龟不是找总输的嘛,我肯定在半路睡一觉都没有问题,“哼”

  枪声一响,兔子一溜烟“嗖”的一下就跑出去一个影儿都不留下。兔子跑累了,就在大树旁躺下来决定睡一觉。

  乌龟慢慢的爬呀爬呀,终于爬到了终点!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学*是一样,就算取得再大的成绩也没有骄傲的资格!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范本五份(扩展5)

——我喜欢的一本书优秀作文6篇

  我最喜欢的书是《爱的教育》,那本书里有许多许多的知识、教育和道理等等,看过以后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也让我懂的了许多知识。

  那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爱》,它主要说的是一的小女孩的妈妈得了重病,这个女孩还在上学,她知道妈妈希望她好好学*将来能成为有用之人,她为了让妈妈每天都开心,她努力的学*,终于考了100分,她非常的高兴,她放学回家让妈妈看了成绩单,妈妈也非常的高兴,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她妈妈的病越来越重了,妈妈要做手术了,小女孩伤心的哭了,做完手术以后妈妈一直都没有醒来,过了好多天妈妈终于醒过来了,她看到孩子一直在自己的身边照顾自己开心的笑了,妈妈手术以后身体一直很虚弱,小女孩决定放弃自己的学业在家里照顾妈妈,妈妈感动的哭了,于是她在家里一边照顾妈妈一边自己学*。一年一年过去了,原来的小朋友都变成了大学生,妈妈的病通过她的.照顾也慢慢的好起来了,有一天同学们要靠大学了,妈妈鼓励她也去,结果她考了最好的成绩,接到通知书那天,他和妈妈都高兴的哭了。

  看过这篇文章以后,让我们懂得了只要有付出才会有收获和希望,我以后一定要向她学*,《爱的教育》是我有史以来看过做好看的一本书,你也来看看吧,相信你一定会学到很多的知识。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是我妈妈在越洋书城买的,当它被放在我手里时,我一分钟也不想离开它。每一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将它碰在手里读。几天的功夫,就把它看完了,囫囵吞枣,有种“不求甚解”的味道。

  这本书诉说了黑柳彻子小时候的故事,黑柳彻子小时候又叫小豆豆。小豆豆上一年级的时候,上课很调皮,一会儿用铅笔碰碰这个同学,一会儿踢踢这个同学。 或是叭在窗边,大叫“文艺人,文艺人。”同学们也就争先恐后的跑到窗前,听文艺人演奏。后来,被学校开除了。小豆豆又来到了“巴学园”发现,这儿的课堂,自己想上哪个科目都行,每个孩子都静静在那做自己的事情,小豆豆看同学们那么认真,也看起书来了……就这样,一缓过了四年,小豆豆在“巴学园”过得非常快乐。可是美国的轰炸机却盘旋在空中,向人们的家园发起了攻击。小豆豆一家逃走了,“巴学园”也被炸毁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小豆豆童年的乐趣,感受了美国人轰炸日本时日本的人们的愤怒和悲伤。当然,我也愤怒过美国人难道不爱好和*吗?他们仅仅只需要战争吗?他们的家园要是也被侵略了,他们高兴吗?他们的亲人要是被炸死了,他们不会愤怒吗?

  从中,我还得到了启示呢!我知道了日本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知道了家长们都需要的教育方法,知道了战争会带来多大的灾害,知道了失去伙伴、亲人的痛苦。

  我得到的收获是,残疾人也不一定没有优点,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多帮助残疾人和不方便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嘲笑他们的懦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出自美国文坛巨匠露丝怀特女士笔下的《爱的故事》。这本书曾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书中讲述了在1953年10月,一名l2岁的女孩与表哥梧罗从失去父亲和母亲的噩梦中凭着坚强、豁达的意志而苏醒过来。最终,女孩知道父亲自杀的事实,表哥也知道母亲失踪的实情。他俩用爱的阳光驱散了心中的阴霾。

  令我感受最深的片断就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姬赛的外婆告诉了她有关父亲自杀的事实:那是一个秋天的午后,满山遍野的金黄色,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母亲叫小姬赛去叫父亲吃晚饭,小姬赛来到了主卧,她敲了敲门,可是没人,她从窗外往里看。啊!一张脸上满是血,这就是爸爸!姬赛不懂父亲自杀原因,可在今天,她终于了解了。姬赛走到窗前,脸上挂着眼泪。是啊!要是换成我也会伤心的。姬赛的心里一定很难过,她在12岁时才知道真相,大人足足隐瞒了她7年。姬赛是一个懂事、很能谅解别人的孩子,她并没有对大人生气,这体现出了她的高尚品质。

  在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但是对我来说,只有梧罗——姬赛的表哥,这个人物还令我记忆犹新。他勇敢,因为他了解要想知道有关母亲失踪的事实真相很渺茫,但他却依然相信,母亲会回来的,他很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他豁达,因为他的开朗而成为了校园的“风云人物”。就因为他的这两个性格,所以具有强大的感染力。

  这本书的素材很好,它打开了所有失去亲人孩子的心扉,作者塑造的主人公形象很生动,她把人物的喜、怒、哀、乐刻画得井井有条;这本书的描写很出色,主人公的一举一动都描写得相当细致。这样一本好书是多么值得品读呀!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成长,就好比人生中的一艘小船行驶在海面上,有时风*浪静,有时会遇到汹涌的海浪。有欢笑,也会有烦恼。我已经12岁了,也算一个半成年人了,也应该有自己的生活想法,有自己的打算。可父母却要为我规划一切。

  吃饭时,我对妈妈说:“妈,老师说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要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专长,你……可不可以让我报一个特长班啊?”妈妈的脸顿时由晴转阴,说:“学它干什么?又没有用,你现在应该好好学*,把语文、数学学好就可以了。”我对妈妈说:“妈,我必须有一个专长,这样才能立足社会,在大学时,专长对一个人十分重要,多学一项,就会多一条出路。”妈妈脸色阴沉沉地说:“我是过来人,不想让你因为别的东西而耽误学*!”“妈,我保证不会耽误的,现代社会需要的不是只会读死书的书呆子!我也不想成为那样的机器人!”“妈,我不小了,我也能规划自己的未来了,我也有我自己的想法,你的意愿只是你的,它永远也不会是我的,我也有我想走的道路啊!”“好了,你别说了,你的那些大道理我不懂,现在你只要学好该学的就可以了。”

  我回到自己的房间,把门锁了起来。泪水控制不住地流了出来。妈妈这就是对我好吗?我就不能有自己的想法和一点点自由吗?妈妈是过来人,可她们所经历的,我一定会经历吗?我按着大人的计划走,人生的道路就会**坦坦吗?他们了解孩子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吗?有时,我真想永远呆在学校里,因为在那里我可以和同学们毫无顾忌地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可以不用再像笼子里的鸟儿一样飞不出去。在学校里,我可以拥有自己的一番思想和一片蓝天。

  但愿有一天我能冲出“牢笼”,在蓝天下自由地展翅飞翔。

  寒假期间,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那本书让我爱不释手,它就是《爱的教育》。

  《爱的教育》这本书风靡全球,是一本脍炙人口的著作,要知道这本书是由意大利阿米琪斯花费10年心血写成的。这本书每一章、每一节字里行间都把爱充分体现了出来,描写得淋漓尽致。其实,在社会中处处都体现了爱、伟大的爱,大至国家、社会,小至父母、老师、朋友。实际上,《爱的教育》是每个家庭必备的良书,是为人父母者、为人师长者、为人子女者在一生中必读的经典。

  翻开书的第一页,就可以感受到处处都洋溢着那伟大而仁慈的爱。当我们看到“仁慈的花朵”这一篇时,我心头立刻涌起爱的温暖:一个意大利穷苦孩子,在即将因为丢失铜板遭到师傅的责骂、毒打之际,却意外得到一群富家小姐的帮助,孩子本该有的灿烂微笑又回到穷苦孩子的脸上。贫富可能阻隔穷人孩子与富家子弟的空间距离,但是充满爱与关怀的心使大家不曾远离。我认定,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我越看越入迷,“咕咕咕——”什么响声呀?噢,原来天早已暗了下来,该吃晚饭了。我看看妈妈,妈妈看看我,呵呵地笑了。

  有爱,随处就有鲜花盛开!

  也许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英雄梦,梦想着自己拥有超乎常人的能力去拯救地球;梦想着自己像英雄那样,斩妖除魔;梦想着自己学会了七十二变,一个筋斗就能飞越十万八千里……这些绝技我在《吹牛大王历险记》这本书中都见过,它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是由德国著名作家拉斯伯·华尔格创作的。书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快乐无比的冒险家,也是一位赫赫有名的吹牛大王。他的传奇经历令人不可思议,却又牢牢地抓住了我们每一个小读者的心。

  《吹牛大王历险记》是一本充满想象力的书。你见过被牛奶环绕的乳酪岛吗?你见过一只角上长了樱桃的麋花鹿吗?你体验过骑着耐热鸵鸟去火星旅游吗?你试过拉着自己的辫子连人带马拖出沼泽吗?这些神奇的现象在这本书中都表现得淋漓尽致,它们是不是已经让你按捺不住、心潮澎湃了呢?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之一。

  《吹牛大王历险记》不仅是一本拥有活力的书,书中的历险故事更精彩更刺激,它满足了我们少年儿童的好奇心。这又是我喜欢它的另一个原因。

  那次,他在河边打猎,眼看着河里的游动着的野鸭,双手摸着自己那咕咕叫的干瘪的肚子,他眼珠一转,突然想起口袋里的一块肥油……他心想:“如果我利用了这块肥油和鱼竿,说不定会……”他边想着,也就干了起来,他先将袋里的那块肥油挂到了鱼竿上,再将肥油和钓鱼线一起甩到了河里,准备将那些野鸭全部搞定。

  来了!第一只野鸭正朝这块肥油游过来,它没有任何防备地吞下了那块肥油,那肥油经过它的大肠、小肠、胃以及其他内脏,最后还是从屁股中掉了出来。当然,这只野鸭成了瓮中之鳖。好,第一只野鸭中计!吹牛大王可开心啦,读到这里时,我也随着他一起欢呼。随后,其它鸭子也陆陆续续游来,这块肥油一一在它们每一个的肚子里做了一次次的特殊旅行。每次这位幽默的冒险家看到野鸭上钩、肥油掉出后,他都拉起鱼竿。最后,收获了一群野鸭,大饱了一次丰盛的烤鸭大餐。

  当然,孤掌难鸣、独木难支,一个再优秀的人没有伙伴是不可能成功的,吹牛大王也是一样,他在旅行中,认识了“千里眼”、“顺风耳”、“大力士”、“吹风手”和“神*”。他们齐心协力共同完成了艰难的冒险之旅。

  如果没有广阔的想象力,一篇冒险故事又能走多远?我相信这本语言幽默、内容风趣、情节生动的名著,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个华丽的惊喜!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范本五份(扩展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篇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从小,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的书籍,因为小时候的我非常喜欢的看书,每次爸爸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要一本书。所以,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个专门放书的小书橱了。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 。不仅有著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著名作家,是日本的著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正是这本书能带给我很多的道理,所以这本书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别的书我也都很喜欢。现在,每次有空我就会看书。因为我想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学*许许多多的知识。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厚厚的外国小说。初一看,一幅插图也没有,满本都是字,我觉得这本书肯定枯燥无味。细细品读后,我发现它其实很好看。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艘船上当水手,结果船沉了,他漂到不远处的一个荒岛上,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寻找木材,为自己搭建房屋;他外出捕猎,为自己寻找食物;他还饲养羊群,当猎物缺乏时可以以羊肉充饥等等。

  书中的鲁滨逊十分让我敬佩,他到一个荒岛上竟然还能生存下来。所以,当我在学*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鲁滨逊。是呀,鲁滨逊在没有人烟的荒岛上都能生存下来,一点小小的困难难道就把我吓住了?想到这儿,我觉得浑身又有了使不完的劲儿,又开始信心百倍,就这样,一个个困难被我克服了。

  《鲁滨逊漂流记》就像一枚指南针,时时刻刻为我指明着方向。所以,我真的非常喜欢它,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自从去年去了鲁迅故居以后,我就对鲁迅爷爷有了深刻的印象,我对鲁迅爷爷还不太了解,就想通过其它的方法来补充。终于有一天,妈妈给我办了一张新华书店的借书卡。在三楼的读者俱乐部里,我翻找了许多书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关于鲁迅的书_《鲁迅全集》。

  书的封面介绍了鲁迅的籍贯、成就,还介绍了他的一些主要文学作品:《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朝花夕拾》、《野草》、《人海杂言》、《荆天丛笔》和《鲁迅全传》等。

  现在我已经把《鲁迅全集》借回了家,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篇《鲁迅全传》了。这篇文章总共有二十章,在我看来,它应该是旁人对鲁迅爷爷一生的评价,比如说第一章写刚出生的鲁迅是一个幸运儿;第二章以“天突然坍了”为题写鲁迅十三岁那年他的家庭变故;……全文写了鲁迅从出生到老死的思想、成就、对当时社会的贡献。

  虽然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却从看了的文章中知道了深刻的内涵,我一定会花时间去把这本书读完,让鲁迅爷爷的爱国为民思想伴随我茁壮成长!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范本五份(扩展7)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范本十份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歌颂了人们的美好的心灵,这本书故事有时令人感动,有时也令人捧腹大笑,它就是加拿大作家蒙格玛丽写的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安妮、雪莉从小父母就不在她身边,好心的邻居将她扶养到了6岁,就把她送进了孤儿院,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瑞拉收养了她,玛瑞拉严厉地教育安妮,她上了学,在家里也是一位能干的小姑娘,并认识了戴安娜,很快,安妮因为诚实纯真的性格得到了真挚的友情,她和戴安娜是一对不分彼此的好朋友,安妮因为天真活泼爱幻想而闹出了不少笑话,她通过努力学*,考上了一所很有名望的大学,马修被击倒后,安妮为了照顾生病又寂寞的玛瑞拉,放弃了大学,到家乡当了小学教师。在马修和玛瑞拉收养安妮时,我体会到了他们的善良;在安妮和戴安娜所发生的事情时,我体会到了她们纯真的友谊;在安妮努力学*时,我体会到了她强烈的上进心;在玛瑞拉严厉教育安妮时,我体会到了她的用心良苦……街道上,一位衣衫简陋的小女孩用乞求的目光看着过路的行人,可没有一个人可怜她停下来给她钱…‥我问了问她的情况,原来这位小女孩的父亲去世了,母亲最*又病倒了,她不得不放弃学*来这儿乞讨,为母亲治病,我联想到了与她身世有几分相似的安妮,便把身上所带的钱都给了她,行人也纷纷赞叹这位小女孩的孝敬心,都解囊相助。

  这就是《绿山墙的安妮》带给我的启示和帮助。六年级:龚怡婷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我十分喜欢看书,特别是喜欢看”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书。在看了她写的书后,我发现自己对《你是我的哥》,这本书情有独钟,百看不厌。

  《你是我的哥》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家庭中的亲情纠纷。

  从小丧父的少女可小如,在和妈妈、小哥一起相依为命度过了四年时光后,又不得不接纳两位新成员;继父和继父带来的儿子。对于表面大大咧咧而内心十分敏感的小如来说,家里突然多出了两位男性,内心是非常不舒服的。尤其是大哥鲁奇,他虽然外表又酷又帅,但是性格十分桀骜不驯。每天和大哥相处一室,忍受他的种种毛病和坏脾气,令小如心生烦恼。多少有些自私和偏心的妈妈,不善于调节儿女间的矛盾,因此,对鲁奇的讨厌,憎恶,构成了少女可小如日复一日的生活内容,直到鲁奇被迫离家去闯荡社会······

  鲁奇的离去,终于使这个家有了一家人间的温馨。但是,小如的心情却没能*静下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她逐渐理解了,什么是亲情,什么是离别,什么是怀念,还有什么叫做珍惜。

  看这本书,总能让我想起舅舅一家。20xx年11月时,我舅妈的娘去世了,或许是因为妈妈的离世,让我舅妈知道了珍惜,珍惜身边在世的人,不要等他们走了,再来后悔,世上可没有后悔药。以前舅妈和我外婆——她婆婆间的关系不是很好,现在,他们间有了融洽的婆媳关系。舅妈还会为了让外婆和她们一起出去吃饭,不在家吃那些热了一遍又一遍的冷菜而用激将法,说:”如果你不去,那我也不去,陪你们一起吃冷菜。”

  我们也是一样,多去关心身边的人,不要等他们去世了再来是我不对,我该对你们好一些,这种话。在此,我呼吁大家:”多多关心身边的人,关注长辈们的身体健康,把你的爱无私的献给身边的每一个人,做到‘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高尚行为。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

  我有许多的书,如四大名著中的《西游记》,鲁迅的《朝花夕拾》……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刘慈欣的《三体》。

  《三体》是一本科幻小说,它总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叫,《三体》第二部叫《三体2之黑暗森林》第三部叫《三体3之死神永生》。起初我是因为它的封面好看才买了回来,回家一看就入了迷,接着就买了二、三部。

  书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在上个世纪60年代末,当时美苏争霸,他们两个国家开始比谁的太空探索技术更发达,中国也不甘示弱搞了一个名为“红岸”计划,红岸计划中的一名叫做“叶文洁”科学家的科学家利用太阳向宇宙的深处发射了一条信息,不久后一个叫做“三体”的文明收到了这条短信,并且要向地球宣战。但是地球的科技与三体比起来就像一只虫子一样微不足道,最后人类团结在一起用各种各样的方法与三体同归于尽了。

  这本书中的人物刻画的十分逼真,把人的性格、特点十分完美的展现了出来。并且书中的对比手法让我感受到无比的震撼比如人类的星际战队与三体的水滴探测仪的对比,比出了人类的自大和渺小,比出了三体文明的无比强大,这个对比让我为人类与三体同归于尽的结局感到十分的惊讶,同时又让我感到智慧的力量事多么的强大。

  书中也有许多的道理。比如那句“宇宙是一片黑暗森林,里面的每一个文明都是带枪的猎人,当他们遇到另外一个与自己一样的猎人时,并不知道对方会不会伤害自己,所以就要先下手为强。”不也适用于当今社会吗?

  令我百看不厌的片段是太阳系被“二向箔”从三维降为二维的那段文字。刘慈欣用了他百分之百的脑细胞去想象这幅画面,又用百分之二百的脑细胞吧这幅画面用文字的形式呈现出来。太阳系被降维打击的那段文字简直太震撼了,我无法形容出那无比震撼的画面,不过我倒是有另外一种方法把这幅画面呈现出来,那就是让大家看一看梵高的《繁星》。

  《三体》这部书给人带来一种无与伦比的震撼,它将宇宙的浩瀚用文字的方式呈现了出来,我强烈推荐大家去看一看《三体》系列的书。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在我的书架上,摆放着许多本世界名著。有中国的四大名著,有中国名人的诗歌选集,也有国外名人的著作、诗歌选集。更有趣的是有一些童话书,如《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许多好书都在我的书架上,这里面,我最喜欢的一部书便是巴金先生的著作——《家》。

  刚得到这本书,我欣喜若狂,因为我早就想领略一下这本书精彩的语句和它的风采,但一直没有机会,没想到爸爸给我买了这本书,这可是我*时想都不敢想的事。

  自从得到这本书后,我每天一有时间就读,这本书让我如饥似渴。

  就这么一本书,我几乎读了一个多月才把它读完。

  我读完这本书,大概了解了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这本书主要讲了:觉新是整个高家的长子,他读书还不到三年就被辍学回家,为了整个高家,觉新付出了许多,但整个高家却没有几个人尊敬他,这全是因为他的懦弱。次子觉民是一个勇敢的人,冯老太祖把女儿许配给他,觉民始终不肯同意,但他的爷爷高太祖因害怕冯家的权威,不得不同意了,于是,觉民决定逃婚。除了他的弟弟觉慧和琴表姐外,没有人知道他躲在哪儿。最后,在高太祖临死前,觉民还是回来看望了他的爷爷。高太祖死后,因为觉新的妻子怀孕了,整个高家都非常高兴,但由于种种迷信,觉新的妻子最终还是难产而死。觉新的妻子死后,他才明白,真正让自己妻子死的原因是:自己的懦弱和迷信。

  刚读完这本书时,我是多么同情觉新,多么敬佩觉民。但我更敬佩作者巴金,文中没有哪一句话直接明写了这些人物的特点,但我从文章的叙述中看出他们每个人物的性格特点。这本书让我感受极深的是高太祖刚死不久后觉新的妻子从怀孕到难产而死的这一片段,他让我明白了**前人们生活的时代,他们处于封建迷信时代中,居然没有人敢于站出来指出人们的思想是多么的迷信。我真为他们感到痛惜。

  这本巴金的书伴我一生,他给我的启示是无穷无尽的,是我一辈子也受之不尽的,是我用手中的笔怎么写也写不完的。它也将留给后人这样的感受。

  在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经常听妈妈在我耳边唠叨:“孩子,你要从小开始学好本领,长大后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可别像妈妈这样,只能怀着遗憾过日子。”即使我现在已上了小学三年级,也不太明白妈妈说的话。直到今年暑假,我看了《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之后,才真正领悟妈妈话里的含义。

  这本书里讲的是在巫师树村有一个叫泰德司。布林的小矮子,他卖给三个小朋友每人一张许愿卡,每张五毛钱,用右手大拇指按着卡片上的红点许愿,愿望就会实现。一个叫波莉的小朋友,她是个大嘴巴,心里怎么想嘴上就怎么说,大家都不喜欢她,所以她的愿望是别人都喜欢她;还有一个叫罗威娜的小朋友,她十五岁就开始谈恋爱,她的愿望是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最后一个小朋友叫亚当,他家的农场没有水,他的愿望是农场所有的地方都有水。最后这三个小朋友的愿望都实现了吗?让我来告诉你吧。

  波莉只要说不好听的话,她说出来的话就变成“咕—呱呱,咕咕—呱呱”牛蛙的叫声;罗威娜希望她男朋友永远不要离开她,结果她男朋友变成了一棵大树;亚当家的农场最后几乎变成了喷泉广场。虽然书中三个人都实现了自己的愿望。但当他们美梦成真时,一切并不如他们想象的那样愉快,他们都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因为他们的愿望却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实现,事情竟朝着可怕的方向发展。最后只好找到司徒·米特用他的卡片解除了所有的愿望。

  读到这里,再回顾妈妈时常说的话,我不由得恍然大悟,也明白了许多道理:永远别指望天上会掉下馅饼,要想实现自己的愿望,就必须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才能取得成功。我想,这几年来,妈妈不断在我身边支持我、鼓励我,看到我在泉州市文化局举办的才艺大比拼中获得银奖,她那激动又高兴的表情,无非也是要让我明白“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

  莎士比亚说过:“书是营养品”。《五毛钱的愿望》这本书为我增添了许多知识营养,让我明白很多事理,我想告诉小朋友们:人生的目标不要太大,认准了一件事情,投入兴趣与热情坚持去做,你就会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400字作文读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逊。

  鲁滨逊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航海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和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此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逊,对他根本就没有挑战性!风暴海啸,全都体现出鲁滨逊的勇敢机智。

  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的他,为了找到一个合适的住所,他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岩石洞中住下。鲁滨逊在山上搭了一个小帐篷,尽量能让自己住里面。光阴如箭,转眼十几年过去了,鲁滨逊在孤岛上建了一个乡间小屋,还养了很多的动物,山羊、鹦鹉等。一天鲁滨逊用他在船上弄下来的木板,给小羊做了围墙。过了数日围墙突然坍塌了,然后鲁滨逊将落下来的松土给运出去,之后还装上了天花板,为了使不再次坍塌,他用柱子支撑起来……这就是鲁滨逊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的作者“笛福”在书上写的这一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千倍!”

  阅读过的所有书目中,我最喜欢《城南旧事》。这本书分《城南旧事》和《北*故思》两部分,主要讲述了作者林海音在旧北京城城南的童年往事。

  这本书是母亲应老师要求购买的,但买回之后,我就随手把它塞进了书柜,直到遇见现在的张老师。

  从上个学期开始,张老师布置了读书任务,每天要求我们阅读打卡,并写出从中的收获及感受。

  在张老师的“逼迫”式阅读下,我开始翻起了《城南旧事》。没想到,没看几页就被吸引住了。我觉得林海音的文笔就像是一支魔杖,把我带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世界。故事讲得那么贴*实际,没有一丝刻意捏造的痕迹。阅读时,我会随时准备一个小本子,摘录着书中精彩的部分。

  有一次,张老师要求我们写一篇关于童年的作文。我思来想去,决定把幼年时期表哥带我去“偷”红薯的经历写下来。可当我拿出作文本准备写时,我愣住了。由于时间长河的冲刷,我对于这件事情的记忆已不清晰,无从下笔。

  不知不觉,我的思绪飘远了,没办法集中精力想“偷”红薯的经历。直到我偶然把头一转,看到了被弟弟玩弄着的阅读记录本。“啊哈!有主意啦!”我得意地喊起来,然后像饿狼扑食一般,把阅读记录本从弟弟手中抢过,翻到记录着有关《城南旧事》的内容,决定运用《城南旧事》的写作方法来写我的回忆。

  皇天不负有心人。我绞尽脑汁的回忆和《城南旧事》中的好词好句融为一体,形成了一篇生动具体的好作文。张老师不仅对这篇作文进行了全班点评与鼓励,还给了我一个大大的“优”。

  从此以后,我经常和《城南旧事》“泡”在一起。《城南旧事》逐渐走进了我的内心,陪我度过了童年最美好的时光。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范本五份(扩展8)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升初作文(五)份

  读书就像和位高尚的人在谈话,今天我要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河南寻宝记》。

  这本书主要是讲关于河南的地理常识,例如:豫菜、河图洛书、牡丹……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豫菜。

  豫是河南的简称,豫菜是指河南名菜例如:牡丹燕菜……牡丹燕菜原名为假燕菜,这作假的典故跟武则天有关。有一年秋天,洛阳长出一个三尺高的大萝卜,人们视这萝卜为祥物敬献给武则天,武则天非常高兴,命御厨拿去做好菜。但是萝卜能做出什么山珍海味呢?御厨只好硬着头皮将萝卜掺入山珍海味制成羹。武皇吃后非常满意,觉得很像燕窝,便赐名“假燕菜”,从此上自王公贵族下至*民百姓纷纷效仿,都把假燕菜作为餐桌上的一道菜……

  三不粘也是豫菜中的十大名菜之一,同时三不粘还是豫菜的佼佼者……三不粘背后其实也有一个故事。

  皇帝经过安阳时,想品尝安阳的风味小吃,就让厨师炒了一盘桂花蛋,献给皇帝,皇帝吃后非常高兴,观这道菜一不粘盘子,二不粘筷子,三不粘牙齿,当即就下了圣旨,赐名为“三不粘”……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了很多地理常识,当然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怎么能不喜欢呢?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昆虫记》。

  这本书里主要向我们展示了许多有关昆虫的知识。每篇文章介绍的昆虫都十分详细,描写得栩栩如生。每次读完一个个片段,合上书本,脑海里那些精彩的情节都一幕幕浮现在眼前,内心也泛起了一阵阵波澜……

  这部书是法国作家法布尔一生的辉煌巨作。法布尔自幼喜爱昆虫研究,从小就在花丛中捡各式各样的昆虫,都把它们装进自己的口袋。因此,那两个口袋总是高高的鼓起。在整个研究过程中,他曾多次遭到父母的反对,但他并没有就此放弃,甚至为了观察一种昆虫,连续九个小时在洞口前仔细观察。法布尔似乎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生怕漏掉一个关键的瞬间,少发现一个重要的线索。

  法布尔靠着他那里顽强的意志力,成功地走进了昆虫的殿堂,而他那部作品也成功地留在了世人们的心中。

  《昆虫记》这部巨作也一直留在我的心中。它的每个篇章都语言生动具体;知识丰富多彩;道理通俗易懂;描写幽默多趣……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篇章为——松毛虫。文章主要简要叙述了松毛虫的生活*性,制作“产房”和外貌特征以及其它内容。形象地再现了昆虫世界的奇妙和多彩。

  我们应要多接触大自然,多了解大自然,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昆虫记》也正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昆虫记》这本书载体正是我们“好读书,读好书,读书好”的良好。

  我喜欢《昆虫记》这样的好书!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灵补剂,它就像是阳光像是空气,像是水,对我来说,是那么样的不可或缺,因此,我喜欢看书,也看了很多书,但是,在众多的书籍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上帝派来天使》。

  这是一本温馨的书,故事很长,却处处充满温暖,而故事中的内容,则是以一只泰迪熊的视角为出发点,小熊为了完成小主人彩子一家人环游世界的心愿,而被来往的各地的旅人带在身边,途中,小熊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人,不同的遭遇,不同的温暖、关怀,小熊还收到了很多礼物,有小木鞋,有稻穗,还有照片……随着每次经过的国家,每次托付的人,小熊的小包包就多增加一些东西,虽然在这途中,小熊几度的差点“客死异乡”,但是,命运还是让它完成了任务。

  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当曾经帮助过小熊的小女生妍妍收到朋友寄来小熊和彩子合照的e—mail时,那激动落泪的片段,让我也好像身置其中一般的不禁想哭了起来,就像是小熊在我心底活了起来一番,是那么样的不可言喻,那么样的动人心弦,紧紧的牵动着我的心。

  故事中的妍妍有说过:“熊熊,虽然从现实方面来讲,你只是一堆棉花和布料组成的一个物体,但是有很多人在你身上赋予各式各样的情感,所以,你是不一样的。”看到这里,连我都不禁开始羡慕起小熊了。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触,让我体会到,幸福,并不是只有单一模式,或着是特定的人才给得了,就算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捎来的一封信,一个礼物,也能像故事中的彩子那么样的幸福洋溢,令人倍感温馨,好像可以把所有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一样,看到这里,你不妨也快去挑一本书,坐下来,好好感受,这其中的幸福!

  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陪伴我成长的朋友,它给了我快乐;一本很精彩的书就是一位学识渊博的导师,它给我充足的精神食粮,给我启迪。

  我从小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有一天,妈妈从书店买来一本书,我打开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作者介绍,原来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名为《狼王梦》。

  它主要讲了一头叫黑桑的公狼,在一个冬天准备刺杀狼王,让自己成为狼王,但刺杀并未成功,他五马**般被狼群中的其他狼吃掉了,它的妻子,一头叫紫岚的母狼,在默默哭泣,它生了几只小狼崽,紫岚给它们立下了规矩,发誓一定要让它们其中的一个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再后来,第一头狼的遭遇和黑桑一样,紫岚又锻炼第二头狼的咬、扑、抓的能力,但很遗憾,它被天敌金雕捉去了。那头母狼又生下了两只狼崽,一头像紫岚,一头像黑桑。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受教育。群居的狼太不团结了,竟然吃自己的同类。一个家庭中的公狼像父亲般为它的孩子做好坚强的后盾。大家都说狼是无情无义的坏东西,但我们错了,我们的母亲为我们付出了太多,而母狼也不例外,它对自己的孩子目光中流露出一个母亲的慈爱。狼都知道感恩,知道回报自己的母狼,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报答把我们带到这个世界上的母亲呢。

  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令我受益匪浅的一本书。

  主人公简·爱有一颗普通人所没有的坚强而高贵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让我迫不及待地想一口气读完。

  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如下:可怜的简·爱的父母在她年轻的时候就去世了,她被人欺负。后来,她去了孤儿院,但院长也很坏,让简·爱做这个和那个,总是打简·爱,但海伦和简·爱成为朋友,他们很高兴。但不幸的是,海伦得了不治之症,离开了简·爱。现在简·爱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可怜的简·爱在不幸中长大,但她成为了一名有着坚强意志的家庭教师。幸运的是,这个家庭对简·爱非常好,家里的男人很快就爱上了简·爱。但就在那时,简发现这个男人有一个妻子,所以她离开了这个男人。当这个人得到消息后,他在庄园里放火烧死了他的妻子。然而,这个人也是盲人。当这个人需要帮助时,简·爱回到了他身边,两人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没有风雨,怎么见彩虹?”这是对简·爱经历的完美描述。她用自己的劳动换取了上帝的一切。上帝为她关上了一扇门,同时也为她打开了一扇窗。不幸的是,简·爱经历了生活的磨难,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完这个故事,我意识到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与简·爱所遭受的苦难相比,我们的生活可以说是一帆风顺的。为什么我们不爱生活?即使面对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像简·爱一样勇敢地面对!


我喜欢的一本书初三作文范本五份(扩展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_作文实用五份

  我比较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里的《三国演义》,四年级下学期刚开学,老师就要求我们要读好这本书啦,还时不时提问我们《三国演义》读的怎么样了,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下午一个小组来表演三国演义。

  我们组也很认真的排练三国演义里的第15回“千里走单骑”,每天中午我们都在努力的排练,非常期待我们表演的那一天,可是快到了我们组表演时,老师却说不表演了,我们的心里都有一些小小的失落,但也不错呀,我们多了一些时间排练,虽然最后没有表演成,但是排练的过程我们都很开心!

  大家都知道过“五关斩六将”故事里的人物关羽吧,这也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啦,这个故事当中关羽显得更加英勇顽强,他保护两个人走过了一条漫长的危险之路,一般人是不会做到的,要是能做到,也肯定是遍体鳞伤,而他做到了!他特别坚强,有一次敌人在看不见的地方对关于放了一只毒箭,并且扎到了关羽的肩膀,在华佗帮他治疗的时候,他居然还谈笑风生,没有任何感觉一样,这个故事就是刮骨疗毒。

  大家一定都很想成为聪明计谋多的诸葛亮吧,我也一样,大家知道刘备有好几场仗都是靠诸葛亮的计策来取得胜利的,诸葛亮是无人能敌的,很厉害!

  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排练课本剧加深我对《三国演义》的喜爱,相信我们班的同学和我一样,同学们,是不是?

  好书如同一杯清茶,沁人心脾,留香久远。在我的书柜里,《安徒生童话》虽然外表烂旧,但却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在《安徒生童话》中我最喜欢的一个小故事是《美》主要讲了:在树林里住着一对美丽漂亮的姐妹,姐妹的外表虽然一样,但妹妹有一个完美的灵魂,而姐姐自私自利,最后妹妹过上了辛福的生活。从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我们不光要做一位外表美的人,还要做一位心灵美的人,只有心灵美的人才是正真的美。

  在生活中也是一样的。有一次,我和妈妈去逛街,刚上公交车,便看见一位外表十分漂亮的阿姨坐在一旁,她的右边而站着一位八十多岁的老奶奶,她竟然不给老奶奶让座,不时望着窗外,还装着如其事的样子,正让人觉得可耻。在生活中这样的事还有很多很多

  我们做人不要光注重外表美丽,更要注重内心,做一位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家园建设的更加美丽、美好。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吗?那当然是淘气包马小跳了! 淘气包吗小跳是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她写的淘气包马小跳,是多么的好看呀!里面的马小跳是多么的调皮,淘气啊!而且马小跳刚生下来就会跳,跳的很高很高。

  而且 马小跳还拯救了他的爸爸,因为他的爸爸没做出一个好玩的玩具,马上要被玩具公司开除了但不过自从马小跳出生以后,他爸爸按照吗小跳的样子做了一个跳跳娃,居然没想到跳跳娃很受人们的欢迎,很多人都抢着买,就这样马小跳的爸爸一举成名了,而且当上了厂长,并且还得了金奖。说完了马小跳,该说说他的三兄弟了吧!

  先说说张达,他的嘴巴很大所以叫"河马张达,"而且他说话也很吞吐,很少说话。再来说说唐飞吧!尤于他的肚子大所以叫"企鹅唐飞,"并且他还是个美食专家呢!该来说说毛超吧!因为他非常瘦所以叫"猿猴毛超,"而且他的废话很多,所以叫"废话大王。"啊!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真有意思!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说起我读过的书,真是数不胜数。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百科全书》。它的封面是用硬纸板装的,上面画着一只胖乎乎地小熊猫,很惹人喜爱。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在于它封面精美,更重要的还是内容丰富多彩喜欢这本。书中有介绍植物的、介绍动物的。我们先听介绍珍贵稀有的动物有那些吧:可爱的大熊猫,是中国一级保护动物,我国约有1600只;“长寿之神”大海龟在海里可以存活100多年!

  有的甚至更多年。等。内容很详细,并且说出了重点,让我懂得了很多。介绍植物的也很详细,比如:生活中的小草,只要你不拔根,只拔叶子,过几天又会长出新的来。而且青松、杨柳这些生活中无处不在的植物,但也介绍了生活中少见的植物:断肠草,只要人吃了他,胃就会巨动,导致死亡;食虫草,用香味迷惑小虫子,粘住它,慢慢吃掉。真是开阔了我的视野,让我懂的了更多。我真庆幸有这本书与我相伴,他既解决了我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又丰富了我的知识,真是我的良师益友。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在妈妈送给我的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希利尔讲艺术史》,这本书生动有趣,用一个个小故事,为我们孩子打开了一扇开启艺术的大门,全书分为绘画、建筑和雕塑三个部分。

  *时我特别特别喜欢画画,所以一拿到书我就迫不及待的翻到了绘画那一章,其中有一篇是介绍古埃及人的画像,他们画画有一个特别的现象,画中人物双手双脚是侧面,双肩是正面,但侧脸上却画了一只正面的眼睛,我正百思不得其解时,看了文字才用钥匙打开了这个谜团,原来古埃及人在画画时不懂得“透视”和“光影”,他们画画时只能遵守“正面侧身律”,让人物的眼睛和双肩呈现正面,脸和身体呈侧面,当时所有的古埃及画家学的都是这种画法,而且国王也就是法老也规定他们必须这样画。古埃及人在画一群人的时候,可不知道如何区分远*,他们将远处和*处的人画的一样大,为了区别前后,就将后面的人画在前边人的上面。如果我能够回到古埃及一定要教会他们这个画画的小技巧,区别前后只要将后面的人往上方画小点就可以啦。

  这本书丰富多彩,让我了解了很多绘画小故事,对我画画也起到了奇思妙想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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