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2000字3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8-30 23:25:16 名著读后感

*名著读后感2000字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红楼梦》。

  在这本书中,有心狠手辣的王熙凤、博览诗书的薛宝钗,才华横溢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智慧靓丽的晴雯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林黛玉。她,让我深深的震撼,宝黛空前绝后的爱恋,流传千古,被世人妄加褒贬。闭上眼仿佛看见了她那柔情似水的眼神,闪烁着点点泪光,让人沉迷其中,为之动情,不能自拔。

  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

  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

  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

  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我不满的是宝、黛二人最终仍是无法逃出命运的束缚。那人又对我说,“宝玉,做和尚已不是为黛玉而做。宝玉不做和尚,还能做什么?去追求功名利禄吗?”是啊,细度之,对于宝玉而言,这不失为最好的结局。他已淡薄名利,对他而言此皆身外物。追逐名利,让历史重演,看着自己的后代再来上演这“红楼梦”吗?他看似没有摆脱命运的束缚,但命运业已不能束缚住他了,他既不是为颦儿去做和尚,那就是为自己,他也不像世人为了“得道成仙”,而是了无牵挂,看尽红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

  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

  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

  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

  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

  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对何人都是如此,也不轻易像他人倾吐心声,她就好似将自己藏起一般,在我看来没有人自愿,将自己埋藏,她也许是为了建立地位,或是想得人心才这么做的。在母亲面前,她是贴心,在外人面前,她是懂事,薛姨妈脸上也有光。也许她是招人喜欢,可同时她将真正的薛宝钗埋葬。在整部书中,表面上她也许是最完美的,可我总觉得她出卖了自己的心,自己的灵魂,那还有什么完美可言?也许是家境关系是她不得不如此,家有薛蟠这酒囊饭袋,虽有薛蝌,可毕竟不是亲哥哥。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

  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

  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名著读后感2000字2

  最*,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书中内容讲的是东汉末年,天下分崩临析,战争纷起,曹操、刘备、孙权三方势力逐渐崛起。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之势,三国逐鹿,造就了许多独具特色的人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厚义气,骁勇善战的关羽,勇猛过人,粗中有细的张飞,才华横溢,心胸狭窄的周瑜,胸怀大志、知才善任的孙权,文韬武略、为人奸诈的枭雄曹操……

  其中我最敬佩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为什么我最佩服他呢?因为他十分机智,就拿《草船借箭》那个故事来说吧

  那个故事中,周瑜故意刁难诸葛亮,命他在十日之内造完十万支箭。面对这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孔明有信心的回答说不须十日,三日便可完成,并立下军令状。鲁肃十分担心。孔明却一点也不着急,他请鲁肃接二十条船给他。,每个船上都要三十个人,还要扎草人一千个,并排列在船的两侧。

  两天过去了,到第三天四更时,诸葛亮突然派人来请周瑜了,说他一定要同去取箭,周瑜将信将疑地和诸葛亮一起出发了。

  五更时分,船队接*曹军水寨。孔明令船只一字排开。军士擂鼓呐喊。曹军水军都督听到战鼓声和呐喊声,心想一定会有埋伏,便让万余名弓箭手在江边一字排开,向江中放箭。当稻草人上的箭插满时。诸葛亮立即吩咐士兵把船只调头迅速离开了。到了营寨,周瑜有点不相信。派人把草上的的箭数了数,的确有十万多只。从此以后,周瑜再也不为难诸葛亮了。

  诸葛亮用他的才智取得了心胸狭窄的周瑜的信任。这就是我最敬佩诸葛亮的原因了。

  《三国演义》是*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的小说,以描写战争为主,反映了蜀、魏、吴三个政治集团之间的政治和军事斗争。大概分为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逐鹿、三国鼎立、三国归晋五大部分。在广阔的背景下,上演了一幕幕波澜起伏,气势磅礴的战争场面,成功刻画了*四百个人物形象,其中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周瑜、关羽、张飞等等人物形象脍炙人口,不以敌我叙述方式对待各方的历史描述,对后世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编者罗贯中将兵法三十六计汇融于字里行间,既有情节,也有兵法韬略。

  《三国演义》中主要人物被称为“三绝”的分别是:“奸绝”——曹操,“智绝”——诸葛亮,“义绝”——关羽。

  奸绝——曹操。曹操有一句话十分耐人寻味,那便是:“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由于这句话,曹操惹来了杀身之祸,若不是他运气好,早就命丧黄泉了。所以,曹操给我的启示是:做人不能太狡诈,否则会遭到报应的。

  智绝——诸葛亮。要说诸葛亮才智过人,非得数草船借箭和借东风这俩件事了。从这两件事足以看出他的雄才过人。

  义绝——关羽。关羽是《三国演义》这本书中最讲义气的人。他对刘备讲义气,他降汉不降曹、屯土山约三事、过五关,斩六将等等事例足证明。他对敌人也讲义气,华容道义释曹操、义释黄汉升、为曹操报恩斩颜良、诛文丑等等,可见他十分讲义气。

  九岁生日的时候妈妈送我一套半白话版的四大名著。我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读完了四大名著中的《三国演义》。作者罗贯中妙笔生花以《三国志》为基础,记载了一百多年的历史,刻画了两百个多鲜活的人物形象。当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思想在字里行间穿梭,,像身临其境一样用心去触摸那段历史。这里既有鼓角铮鸣,硝烟弥漫的战场,也有文武群臣争权夺利,有时候引人入胜的情节让人忘却了这是在述说历史,而好像是一个慈祥的老人在讲述着一个个或是美丽动听、或是激动人心的故事,深深地沉浸于故事情节,忘记了吃饭、忘记了睡觉、也忘记了这是历史。

  三国演义里面刻画了一个个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刘备的善良仁厚,急性子暴脾气的张飞、英勇善战的赵云、还有那个被称为:“治世之能臣,乱世之奸雄”的曹操。最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的是深谋远虑,扭转乾坤,呼风唤雨、神机妙算、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啦!草船借箭,三气周瑜,借东风赤壁之战七擒孟获……一个连一个的故事让我有点热血沸腾,好像自己随着战鼓加入了他们的战争中,我自己问自己,如果我要在三国时代我会是谁?孙尚香?小乔?貂蝉……哈哈,这是一种猜测而已,生活在这个现代文明的年代里人们不可能回古代的啦!

  读完《三国演义》,有趣的故事情节,回味无穷的历史典故深深打动了我。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随时都在脑海浮现。有人说:“每一本书,都象一盏奇特的灯,不过它照的不是黑夜,而是求知者的心灵。”我感觉《三国演义》也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宝莲灯,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还激发着我的斗志。《三国演义》你是我心中永不熄灭的长明灯。

*名著读后感2000字3

  读完一本三国演义,只觉心中仍涛涛回荡着万军阵前绝世武将拼斗时兵器的铿锵声和呐喊的厮杀声,还有立于大殿之上侃谈治国治军大道的军师*静的语音语调。但是,我最敬佩的是那些以独有魅力使文武群臣皆心悦臣服的诸侯王者,以从容的姿态坐在针毡宝座上,他们之中无一不是雄才大略者。

  袁绍出身在有四世三公之称的名门望族,他可谓是东汉末年群雄割据初期最有名气最有声望的一路诸侯,无论是军队还是将领数量都领先于群雄。他二十岁就已经做官,后来假意隐居洛阳,暗地里却结交了如张邈、许攸,曹操等有才谋的人。那时的东汉是一个宦官当权的时期,宦官集团迫害官僚,欺压百姓,使朝内外皆风声鹤唳。袁绍的目的就是为了组成一个政治集团打到宦官们的专权行为。在宦官集团的警告下和叔父袁隗的责骂下,袁绍依旧没有放弃内心的报负,暗中等待时机。

  上天只给有准备的人机遇,黄巾起义如同一柄巨锤打破东汉王朝这摇摇欲坠的锈鼎。时任大将军何进召门第显赫的袁绍就任校尉。何进与袁绍皆有意打压宦官,只可惜何进志大才疏,关键时刻不听袁绍的建议,最终导致身死。袁绍后来有抓住时机与同党领兵入宫假称奉诏杀死一干宦官,导致少帝被心怀不轨的人挟持外逃。袁绍欲快刀斩乱麻诛杀宦官,遇见不长胡须者不论老幼一律诛杀,故许多无辜的人被处死。一件本来的好事都变得更加糟糕,天下乱成一团,给了董卓这类野心家有可乘之机。袁绍这位后来的讨董盟主负有罪责。

  袁绍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无比莽撞的将领,但是到后来好像又转了性子,胆子是越来越“小”了。找董卓进京勤王的昏庸主意就是袁绍和何进出的,估计年轻莽撞的袁绍也没料到董卓会带这么多兵马,到了几乎人人都知董卓居心叵测。有人建议袁绍带兵袭击董卓,史书上记载袁绍在董卓强悍的军事实力下害怕了,到后来董卓废皇帝时袁绍始终敢怒不敢言,后来因恐惧而外逃。其实我认为袁绍此举实在叫做“识时务者为俊杰”。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袁绍如果是身死当时,后也就不会有一个声名能震慑群雄的盟主带兵反董给董卓四面受敌的困境。袁绍如果真的害怕董卓,完全可以逃出去隐居,他为何还要冒这么大风险率领诸侯集体反董呢?况且当时袁绍还被董卓受了官职完全可以不理政事做个富家翁,可是袁绍没有这么做。他忍辱负重放弃了偷袭董卓大军这么一个成功率极小的计策,背上了胆小怕事的骂名,战战兢兢地召集诸侯讨伐董卓。在一代盟主的风头背后,又藏了多大的风险!若失败,袁绍几乎必死无疑。于是袁绍的外逃避免了董卓的疯狂报复和加大搜刮力度以扩充军备的可能,给以后的盟军减少了阻力。袁绍做了一个他一生中最正确的决定,他知道他自己的身份的重要性,四世三公!足以统帅诸侯,足以给大军一个正义的理由:“兴复汉室,讨伐董卓。”与其说袁绍胆小了,不如说他成长了。

  袁绍后来果然煽动起了各地兴兵的诸侯并被推为盟主。事与愿违,袁绍虽然贵为盟主,却怎么也指挥不动这支大军。各路诸侯其心各异,谁都要为自己谋划后路。打败董卓之后谁为主,谁又愿意将基业奉送而臣服?不仅这样,还有可能被人吞并,被诛杀。于是袁绍的联盟军空耗兵粮,最后这帮诸侯们一个个作鸟兽散,讨伐大业有始无终。这怪不得袁绍,就算是军神面对这样一支军心不稳的杂牌混合部队也要为难。然而袁绍自己都没想到这次讨伐造了个乱世枭雄刘备。

  相信大家都看过这样一个电视画面:外有一探子来报,说华雄带兵来攻。这时候有诸侯亮出自己的将领对敌,但是不过半柱香的功夫盟军将领就被斩了。这时候关羽非常神勇的站出来,刘备当然也站出来了,意思是说我二弟可以斩杀华雄。这时袁绍恼羞成怒,意思是我军中大将上去都不成,你个小兵还能翻了天?然后大骂尔等大胆之类的话语,然后曹操跑出来当和事老……

  为何袁绍会如此大怒呢?对刘备天生有好感的三国迷们每每跳出来大骂袁绍嫉妒贤才、治军昏庸和自大自满等等。我只是觉得我们把问题想简单了些,一代盟主在青年时期为了打压宦官都能够召集贤才形成政治集团的人会嫉妒贤才吗?在华雄难求一败时一个人甘愿一战难道就进行讽刺?作为一个枭雄是不会有这样的毛病的。我们再看关羽那形象,面如重枣、浓眉大眼、胡须飘飘,还手持一特重的青龙偃月刀。何人不觉得一股英雄气息逼面而来?只要是个正常人都会想结交或招纳这样一个人而不是对其加以鄙视。但是刘备的自我介绍就要好好琢磨一下,他仗着自己姓刘就说是中山靖王之后,当世皇叔,帝室之胄!袁绍能够当上盟主显贵于群雄的资本就是他“四世三公”的身世,刘备在诸侯前说他是帝室之胄简直是踢场子,意思不就是他刘备更有资格当这个兴汉的联盟盟主吗?于是袁绍害怕了,看这摸样这关羽是有点本事,若其一战功成而刘备依仗这大将的声威和他自己的身世不还得爬到自己头上?所以袁绍破口大骂其狂傲并之后一直想把刘备软禁起来。刘备这个人杀也杀不得,放也放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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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2000字 (菁华5篇)

名著读后感2000字1

  泱泱华夏五千年,多少文化结晶硕果累累,放射出耀眼光芒。而“四大名著”更是瑰宝中的瑰宝。《水浒传》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作为四大名著之一,她既没有《红楼梦》的精致繁华、没有《西游记》的神奇有趣、也没有《三国演义》的细腻豪迈,却有着她自己的传奇多彩。

  《水浒》是我国第一部用白话文写成章回小说,是明清小说的典范。由施耐庵于元末明初创作,描写了北宋年间*,梁山泊英雄聚众起义的故事。在真正开始阅读之前,我一直以为这是本歌颂农民起义的小说,但读过才知道,《水浒》竟是本“反面教材”!

  它竭力以唯心论的天命论解释宋江的投降主义路线,歪曲农民革命。《*语录》曾指出:“《水浒》这本书,好就好在投降。做反面教材,让人民都知道投降派。”鲁迅也评论道:“一部《水浒》,说的很分明:因为不反对天子,所以大军一到,便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不‘替天行道’的强盗去了。终于是奴才。”这一番言语,批判的都是以及时雨宋江为首的地主阶级投降派。

  宋江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忠臣孝子,是作者精心塑造的投降派的典型代表。他与高俅之间的斗争只是地主阶级不同派别之间的斗争。他把晁盖的聚义厅改成了忠义堂。“聚义”是团结英雄好汉们造封建地主阶级的反;而“忠义”则重点在“忠”,是按照孔孟之道为巩固封建统治效劳。这样把梁山中的阶级路线脱胎换骨,不仅扩大了梁山,也毁灭了梁山。

  *说,在阶级社会中,一切文化或文学艺术,都是属于一定的阶级的。话虽这般,但比起《水浒》浓重的政治色彩,我更倾向于她的文学艺术性。这也正是这本书成功的地方——不仅有丰富的思想内容,还有成熟的写作艺术。就比如说书中第十三回——“急先锋东郭争功,青面兽北京斗武”中关于青面兽杨志与急先锋索超比武时的精彩描写。

  这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对杨志的外貌描写:“头戴一顶铺霜耀日镔铁盔,上撒着一把青缨;身穿一副钩嵌梅花榆叶甲,系一条红绒打就勒甲绦,前后兽面掩心;上笼着一领白罗生色花袍,垂着条紫绒飞带;脚蹬一双黄皮衬底靴。一张皮靶弓,数根凿子箭,手中挺着浑铁点钢枪。骑的是梁中书那匹火块赤千里嘶风马。”

  以及对索超坐骑的描述:“两耳如同玉箸,双睛凸似金铃。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冲得阵,跳得溪,负得重,走得远,惯嘶风必是龙媒。胜如伍相梨花马,赛过秦王白玉驹。”频用比喻,细腻形象,将宝马的炯炯有神凸显得淋漓尽致。

  对杨志所骑之马的描写也毫不逊色:“鬃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侵晨临紫塞,马蹄迸四点寒星;日暮转沙堤,就地滚一团火块。休言火德神驹,真乃寿亭赤兔。疑是南宫来猛兽,浑如北海出骊龙。”

  工整的对偶,形象的譬喻,用六个事物把那灿烂的红描绘的跃然纸上,将良骏的神采奕奕彰显得栩栩如生。绚烂的文笔让人仿佛觉得一场精彩绝伦的比武就在眼前。正如书中所写:“虽不知武艺如何,先见威风出众。”

  而作者成熟的写作艺术还体现在对人物的形象刻画上,水浒梁山一百单八将及其他各路英杰也好,小人也罢,无不个性鲜明,活灵活现,加之跌岩起伏的故事情节,全书一百二十回,内容繁多却丝毫不乱井井有条,环环相扣引人入胜,不愧为“*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而这些也正是小说成功的重要因素。

  无论是“聚义”还是“忠义”,梁山泊的匾牌上一直少不了“义”,义字当头正是水浒好汉们的统一特征,也是他们令我感动的地方。就拿花和尚鲁智深来说吧,他与林冲虽只有一面之缘,却愿意在林冲遭人暗算时拔刀相助,并一路上好生照顾且护送其至沧州附*,将薛霸二位公人“管教”得服服帖帖。这不正是“义”的体现吗?

  在这一点上,杨志同样也做得很好。在他一怒之下杀死泼皮破落户牛二之后,主动与路人一起上衙门投首。敢作敢当也是他身上的闪光点哪!哪怕是“投降派”宋江也是极推崇“义”的。水浒中个个好汉,哪个不是以义为自己终身的行动准则。而黑旋风李逵也正是因为对宋江的义而丢掉了性命。可见,义,有时候是需要用生命去做到的。

  想当今社会,“义”是存活得越来越艰难了。远的不说,就拿*几年的一些事来看吧。各种各样的“碰瓷”、老人家摔倒讹好心人、以及“小悦悦”事件等等,无不令人痛心!小的来说,这是个别人没有很好的发扬中华传统美德。

  大的来说,这是整个民族的道德与觉悟在急剧下滑!幸好,我们还有“托举哥”周冲、“最美女教师”张丽莉、“最美妈妈”吴菊萍、还有郭明义、还有孟佩杰、郑益龙还有……这种愿以生命做到“义”的品格还没完全消失。拯救民族之义,我们,还有希望,我们这一代,就是希望!

  读《水浒》,品大义。一本水浒,告诉我们要尽量减少*腐败,防止“高俅第二”的出现;告诉我们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告诉我们人生在世义字当头,路见不*拔刀相助。然而,一本水浒,一本被盛赞为“委曲详尽,曲脉贯通,《史记》而下,便是此书”的名著,告诉我们的,又何止这些……

名著读后感2000字2

  开学前,第一次将《水浒传》认真地看完,我不是什么研究者或学者,看不出里面深刻的寓意,看不出里面的批评和征讨。但是我看得出这本书中最能影响我,最令我感触的情感——友情。整本书中,“情”的内涵倒是被施耐庵表现得淋漓尽致。

  且不说鲁智深大闹野猪林救林;且不说梁山好汉大闹法场救宋江;也不说石秀怒杀贼僧答杨雄……只说梁山好汉一百单八将,从未争执,从未内讧。第一次有不同意见也是因宋江谦让,让卢梭义坐第一把椅,众人不应,也未丝毫红过脸;只说招安之后,宋江自知误饮毒酒,便毒鸠李逵,李逵知后,毫无怨恨,道:哥哥要俺死,俺铁牛不死怎得;只说李逵,宋江死后,赛诸葛吴用,小李广花宋并在其坟前自缢……这本书中,到处承载着“义”。在我看来,这“义”便是友情,是愿为挚友触官府,献生命的友谊。

  左道“玉麒麟”,右道“及时雨”,上书“替天行道”。分工合作,整顿梁山,为的是一个“义”字,为的也是一个“情”字。而当今社会,“义”有多少,真正的“友情”又在何方?

  上次,看到一则报道:一人为骗邻居十几万,装友好有五年,拿到邻居“假借条”后,立即翻脸“讨债”,网上称其为“杀熟”。生活中,社会上这种事数不胜数,即使是国家与国家之间,友情的出发点也是利益,人与人之间的“义”、“情”也日渐淡薄。遇见危难挺身而出,路见不*拔刀相助的人都上了感动*人物提名榜了。从幼儿园抢苹果,到工作后抢机会,从小时候赤手肉搏到长大后刀光斧影。不禁问一句,社会怎么了?人心怎么了?

  暑假里,补课一个月,剩下时间都迷在了这本《水浒传》上。只因它里面的“情”深深吸引着我,只因它的“义”深深打动着我,我敬佩及时雨宋江的仁义天下,我钦佩小旋风柴进的乐善好施……故事里每个主角原都是普通人,却最终做出了不普通的事,打出“替天行道”的旗帜,并说到做到。

  当今社会,公正了,公*了,我们只需要公义了。“义”字当头,头顶天,脚撑地,迎风送雪,做一个充满“义”,充满“情”的有志青年。不求像梁山好汉,为了“义”,为了“情”,视生命于不顾,也当应像他们保情护义,弘扬我中华传统美德。

  “大河向东流哇,天上的星星朝北斗哇……”这是电视剧《水浒传》的主题曲。《水浒传》主要讲述的是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劫富济贫、替天行道的行为,作者是施耐庵。

  这一百零八位好汉个个都是有血有肉的英雄,他们干过许许多多正义的壮举,都值得一提。但由于篇幅限制,我只能介绍其中的几位:

  呼保义宋江,素有“及时雨”之称,在江湖上声名远扬。他为人豪爽仗义,经常资助一些贫困潦倒、迫切需要帮助的人,赢得了很好的口碑,这也是后来他能坐上梁山第一把交椅的原因之一。他还喜欢结交义士,朋友很多。宋江虽做了梁山的首领,却时时心向朝廷,最终率领一百零八好汉接受了*的招安,为国家效力。

  “智多星”吴用,原来是一名教书先生,后加入晁盖等人劫“生辰纲”的团队,再后来上了梁山。虽说名字谐音是“无用”,但我们的吴用先生作为梁山的头号军师,足智多谋,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对梁山的发展壮大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是非常“有用”的。吴用也很讲兄弟情分,宋江死后,他也自尽。

  “花和尚”鲁智深,原名鲁达,很讲义气,有侠客的风范,曾三拳打死欺负金氏父女的“镇关西”郑屠,并因此而被迫出家为僧。出家后,他醉酒闹事,砸坏了山门,被逐下山,奉住持之命到大相国寺修行。在这里,他倒拔垂杨柳,制伏了当地一群混混。后来,他离开了相国寺,在野猪林救过林冲,在九华山当过山大王,上了梁山,最后在寺里圆寂,结束了这充满传奇和侠客色彩的一生。

  除了好汉们,《水浒传》里也有一些恶贯满盈、奸诈狡猾的人,如蔡京、童贯、阎婆惜、西门庆等。作者在他们身上也花了很多笔墨,把他们的丑恶刻画得淋漓尽致。

  《水浒传》作者的笔法生动,一个个或善或恶的形象被他塑造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梁山好汉们团结一心、效忠朝廷、讲兄弟情义,这些连同作者的写作手法,都是值得我们学*的。

  读完了《水浒传》,我觉得它的主旨是团结、效忠国家、讲义气这三点。好汉们的身上虽然有很多优点,但也有一些东西不值得我们学*:如把本无反心的卢俊义逼上梁山,或李逵太过冲动,不问青红皂白便认定宋江强抢民女,并因此而砍断了梁山上的旗等。

名著读后感2000字3

  大约是初中的时候吧,初次看《水浒传》,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着我,我甚至被感动得涕泪横流,但偶然的机会,我又一次拿起了《水浒传》,想重温儿时的记忆,没想到,曾经感动过我的《水浒传》却让我很失望。我佩服作者刻画人物的手法,但这本书,在思想方面却显得很不足。一、无是非观。我总结了一下,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而且有些是无辜的人。史进杀李吉,李吉并非有罪,即使有罪,也罪不至死。即使是我敬重的武松,也在杀张都监、张团练和蒋门神时,杀了后槽、两个丫鬟、张都监的两个亲随和其他一些人。石秀杀死了和杨雄妻子通奸的和尚和帮助和尚通奸的头陀,杨雄杀死了丫鬟迎儿和自己的妻子。

  还有,在攻陷一座城池或庄寨时,都要把长官一家良贱杀尽。为救宋江,劫法场时,李逵**最多,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地,血流成渠,推倒颠翻的,不计其数。李逵嗜杀成性,在血洗扈家庄后,宋江斥责他说,扈成已经投降,何必杀他一家人。但念在李逵有功劳的份上,权且将功折罪,李逵却说:“虽然没了功劳,也吃我杀得快活!”**竟然还杀得快活,骇人呐!宋江在浔阳楼上提的反诗里,有这样两句,“他年若得报冤仇,血染浔阳江口”。似乎**是为了报个人的冤仇。攻打完祝家庄后,宋江与吴用商议,要把这祝家庄村坊洗荡了。石秀禀说起这钟离老人指路之力,有此善心良民在内,亦不可屈坏了好人。”宋江听罢,叫石秀去寻那老人来。石秀去不多时,引着那个钟离老人来到庄上,拜见宋江、吴学究。宋江取一包金帛赏与老人,永为乡民:“不是你这个老人面上有恩,把你这个村坊尽数洗荡了,不留一家;因为你一家为善,以此饶了你这一境村坊人民。”什么是善,就是因为给梁山好汉指路了,典型的“对我好就是好人”的论调。攻打完北京后,柴进和蔡福到家中收拾家资老小,同上山寨。蔡福道:“大官人可救一城百姓,休教残害。”柴进见说,便去寻军师吴用。比及寻著,吴用急传下号令去时,城中将及损伤一半。伤的可是无辜的百姓啊!为了逼秦明落草,宋江设计让人穿了秦明的盔甲,攻打了青州城,把许多好百姓杀了,又把许多房屋烧了。

  为逼朱仝入伙,设计杀死了小衙内——沧州知府亲子,一个四岁的小男孩,就算他的父亲恶贯满盈,孩子也是无辜的呀。放火。例如,鲁智深火烧瓦官寺、晁盖上梁山时烧了自己的寨子、武松在蜈蚣岭烧了坟庵,穆弘上梁山时,也把庄院一把火烧了,这样的情节就更多了,不知道这样做用意何在?此外,攻打祝家庄,实为借粮,并非义举,可宋江却说:“……祝家庄那厮,好生无礼,*白欺负俺山寨,因此行兵报仇,……”其实,祝家庄门上的标语(填*水泊擒晁盖、踏破梁山捉宋江)和抓了时迁只不过是这场战争的导火线而已。在被迫上梁山前,许多英雄好汉本就是打家劫舍的或者是一方恶霸。就连晁盖也是打家劫舍的,虽说是“劫富”,可却没怎么“济贫”。穆春本是揭阳镇一霸,只因为薛永私自在他的地盘上卖艺,便吩咐人不要施舍他钱,他把宋江给了薛永五两银子视为对他权威的挑战,便吩咐客家和店家不许接纳宋江他们,可当知道此人是宋江时,便扑翻身便拜。看过《水浒传》的人都晓得,这样的情节不少。书中很多英雄人物确实是被官逼得上了梁山,象林冲、武松、宋江,那时的吏治确也有些残酷。书中有这样一段话,“原来故宋时,为官容易,做吏最难。为甚的为官容易?皆因那时朝廷奸臣当道,谗佞专权,非亲不用,非财不取。为甚做吏最难?原来做押司的,但犯罪责,轻则刺配远恶军州,重则了残生性命,……”吏治的严酷与不合理可能是导致反抗最直接的原因。可也有很多人如阮氏三兄弟却不是如此,也有一些人是被这些好汉们逼上了梁山的,如秦明、萧让、金大坚、黄信、李云、李应、徐守、卢俊义等。二、乱世的志士往往有些无赖(老舍语),鲁智深到处赊帐,只说,先记上,改天再还,从店小二等对他的态度来看,他估计也是一霸,就连镇关西见了他,也是慌忙出柜身来唱诺道:“提辖恕罪。”这鲁达到处打人,而且有时是打着正义的旗号打人,如在旅店救那父女俩逃走,店小二阻拦时,鲁达大怒,打了那小二一巴掌,只打得那店小二口中吐血,再复一拳,打落了两颗门牙,其实店小二何错之有?到后来大闹五台山,更是流氓行经。杨志在生辰纲被劫后,也吃过霸王餐。三、义气、人情大于法,宋江得知官府要缉拿晁盖,便去给晁盖通风报信。宋江杀了阎婆惜,知县却一味护着宋江,只想把事情朦胧做在原本无辜的唐牛儿身上。

  武松杀死西门庆、潘金莲后,知县也一心要周全他。说到人情,宋江惯会使人情,发配到江州府,到处使银子,因此无一不喜欢宋江。戴宗因宋江没送例银,大怒,喝道:“贼配军,安敢如此无礼,……且打这厮一百讯棍。”当知道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宋江时,戴宗马上便和其称兄道弟。人情在*可真是源远流长。

名著读后感2000字4

  师徒四人中,最忠厚的是沙僧,他为人忠厚老实,一心随唐僧去西天取经,他的决心实在让我赞叹不已。

  猪八戒,大家都知道,他有三大恶*:好吃、好色、好睡,而且他非常贪婪,并且做事没有决心,一遇到困难就想退缩,他想取真经时,还求佛祖让他下凡来玩呢!

  孙悟空的优点是非常勇敢,他从不向困难低头,一直勇往直前,一路帮师傅降妖除魔,师傅被妖怪抓走了,他或者靠自己、或者寻求外援,总之想方设法营救师傅。他坚忍不拔、不屈不挠的意志是我学*的好榜样。

  唐僧有时会很固执,但他的优点是非常善良,虽然有时会显得有些懦弱,但柔弱的外表下,却有一颗坚持目标、永不懈怠的心。凭借着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想做成一件伟大的事情,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挫折和困难,因此我们要学着勇敢,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断努力奋斗,只有这样最终才能取得成功。

  在这篇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他三打白骨精,保护师傅,为民除害,却被师傅误会成乱杀无辜,我很为他不*;他偷吃人参果固然不对,但他当他得知人参果树的稀有和珍贵的时候,不远万里去寻求医树的药方时所表现出的知错就改、诚心悔过的精神,还有他做人的诚实也是值得我们学*的。他不贪图富贵,不爱美女,在师傅要赶他走的时候,看得我眼泪都流了下来。明知道一路上危难重重,但他却忠心耿耿,不愿离去。在天庭上他对玉帝的错误敢直言不讳,他的坚强、勇敢、乐观,在妖魔面前毫无惧色,在具有强大势力的天庭,他不畏强权,超出凡人的形象,深深吸引着我,让我佩服和欣赏。在书中还有一位贪吃、性格单纯、勇敢战斗,可见到困难却退缩的猪八戒,看得我哈哈大笑;沙和尚心地善良、不爱惹事、老实保护师傅。唐僧一心成佛,待人友善,但他分不清善恶,我并不喜欢他。

  我爱看《西游记》迷人的细节,多姿的神话色彩,它为我们的课余生活增添了无限的乐趣。

  暑假里,我看了《西游记》这本书,我非常佩服唐僧四人,因为他们拥有坚持不懈的精神。

  唐僧四人在《西游记》里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后来终于去到西天,取得真经,赶回大唐。

  唐僧师徒在去西天取经的路上,遭到了妖魔鬼怪的追杀。例如:三打白骨精,首先白骨精变成一个送饭的女孩子,想接*唐僧,被孙悟空看到一捧打死。接着他又变成一个老头,被孙悟空识破又一棒打死;第三次它变成一个老太太还是被孙悟空打死。可唐僧错怪悟空打死了人,非把他赶走不可,孙悟空只好回到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抓走,孙悟空又及时赶来救援。还有金鱼精、黄袍精、黑熊怪……等,孙悟空都一一把它们降服了。孙悟空一路保护唐僧,可多次被唐僧误责,有时还念了“紧箍咒”,但孙悟空都没有放弃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的决心。正是因为他们有了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克服九九八十一难去到西天取回真经。

  西游记这本书说明了:只要坚持,就会胜利,也正是应了那句老话“坚持就是胜利”。

  在我们的学*中,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只要坚持不懈,成功一定会属于我们的。

  在我的成长路上,《西游记》始终陪伴着我,不论是电视剧还是动画片,虽然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仍不过瘾。当看到唐僧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时,不禁对唐僧的执着、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幽默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感悟颇深。但感动的还是唐僧对徒弟的谆谆教诲。如今再次细细品味这家喻户晓的名著,不变的是故事情节,变的是我的感触。

  小时候看《西游记》总会有个疑问:孙悟空一个筋斗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为什么不直接带着唐僧坐筋斗云去取经呢?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迎刃而解了,这只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的东西,一切事物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就像这句歌词所说的,想要成功不能只依赖捷径,成功的秘诀就是踏踏实实地沿着脚下的路走下去,不管路的两旁是荆棘还是鲜花,不管路的上方是艳阳还是阴云。

  孙悟空求学七年才学到真本领。七年间,他从未说过放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师傅会将真本领传授给他,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这也告诉我们做事不能急于求成,取得成功的快慢不在于我们消耗的时间,而在于我们为获得成功所受的磨练。一个真正想取得成功的人是不会在意自己为这个目标耗费了多少时光和精力,他们在意的只有自己是否为这个目标真的在拼搏。他们知道:接受的磨练越多,获得的经验也就越多,离成功的大门也就越*。

名著读后感2000字5

  淡淡的秀美,悠悠的清丽蕴染出一曲壮美的红楼乐章,天边那悲人的红,是否也是曲后的余音?它孕生了深刻的思想,清透出醉人的感伤。

  “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小说便是如此,似香茶般纯美却隐泛着苦涩,似美酒般甘淳却越发的迷茫。它慢慢的舒展,由温和的序曲逐渐升腾为悲艳的哀鸣。这哀,回肠荡气,射人心魄。

  “使闺阁昭传”这是红楼了不起的地方,在一个特定的空间段,带来了空前未有的东西。黛玉,宝钗,湘云,探春,晴雯……美丽,聪颖,她们有感情,有思想,有意志,这些都是红楼女子的真实特质。在这女儿家的世界,汇集了山川的灵秀,日月的精华。

  不管是“世外仙姝寂寞林”的黛玉,还是“山中高士晶莹雪”的宝钗,还是“英豪阔大宽宏量”的湘云,还是“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的妙玉……她们是美好而悲伤的,“薄命司”沁染着这些灵秀的名字,使她们在绽放后就香魂消逝。她们好似一颗颗纯净的珍珠,微微的发出光亮,隐隐的透着哀伤。

  一块通灵宝玉降落在这满园的芬芳中,种下了不解之结。沾染了通灵宝玉的灵气,宝玉叛逆了仕途经济,活在了女子的世界里,活在了世俗认为的“底”层。因为这样,后人批宝玉“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可世人却不知,他发现了一个清澈纯净的世界,里面有告诫的人性,有对完美的追求,丝毫没有污浊之气,只有灵动之感。

  一幅幅春花少女扑蝶图,都荡漾着女子世界中独特的笑铃声,清脆欲碎,笑靥如花,洁韵雅致。宝玉沉醉了,阵阵铃声早已嵌入肺腑。结社吟诗,歌海棠,咏菊花,处处充满了才情志趣,对物质外的精神渴求。灵魂的圣洁,思想的超脱,都追随着吟咏歌颂散落在大观园各处,镌刻在少男少女的心中。

  青春悸动的年岁,纪录了小说的中心故事,也加速了美好世界的沉沦。

  清幽雅致的潇湘馆,宁静淡致的蘅芜院,一处是一从清新淡雅,高出流俗的空谷幽兰,一处是一簇大方灵秀,引人注目的娇丽牡丹。从此,宝玉的生命将与黛玉、宝钗紧紧相依。

  随着时间的推移,宝玉越来越发现黛玉是她唯一的知己。宝钗可亲可敬,但总有隔膜。一个是阆苑奇葩,一个是美玉无暇,一个是镜中月,一个是水中花。黛玉的气质总有些叛逆性,对宝玉的爱总是执着于表露。宝钗的性格圆润大方,常把爱和礼法完美结合。两株仙境气花,种在宝玉的身边,并为之绽放,散发奇香。

  也许黛玉与宝玉早有渊源,才注定了宝玉的钟情一片。宝玉原是女娲补天剩下的顽石,弃在青埂峰下,成神瑛侍者。一株绛珠草靠吸收石上的露珠生存,这便是黛玉。绛珠仙子离开后说:“我要用一生的泪还他。”这就是宿缘,宝玉和黛玉注定要一生纠缠,一世牵拌。

  花招绣带,柳拂香风。青春的笑和泪,爱和怨,在这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中及早凋零。

  宝玉爱黛玉,这是谁也无法改变的,而黛玉的清高孤傲,孤芳自赏的性格,并不是大观园中适合的。宝钗处事隐忍,在沉默中冶炼性情。不同于黛玉的叛逆,她有的是内心的*和与安宁,赢得贾府上下的一致好评,是标准的贤惠儿媳。这一选择的矛盾,便早早的决定了这段爱情纠葛的悲人结局。

  随了父母之命,宝钗遵从封建礼教,嫁予宝玉,却不知这是他们三人悲剧的开启。当宝玉满心欢喜的认为黛玉将成为自己的最终伴侣时,黛玉正气若游丝般即将飘散。清寂的潇湘馆,竹梢风动,月影移墙,好不凄凉冷淡!新房子处,却是大红喜庆,乐声阵阵。真是哀喜相交更显悲凄。宝玉揭起喜帕,黛玉魂飞气绝。“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黛玉带着恨,在死前最后说:“宝玉,宝玉,你好……”这是何等的哀鸣!黛玉的身子渐渐变冷,只见两眼一翻,呜呼!“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欲梦遥!”

  黛玉含恨而死,宝玉终日洒泪,宝钗独守新房。泪落成珠子,冷雨敲青窗,满地的悲。宝玉最终出家,宝钗苦苦支撑,面对满园悲凉,寄托着绵绵的情丝。

  岁月腐蚀下,夕日纯净的女儿世界走向崩溃。青春守寡,受凌而死,悲观出家,羞愤而死,含冤而死……“薄命司”把她们的名字彻底沉溺于深渊。“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李清照这悲婉的词不禁脱口而出。一抹由心肺沁出的凄苦,将红楼浸润其中,无情却动人。

  悲剧总让人心痛,而红楼的悲是注定的。这是封建婚姻制度的悲,是封建道德礼教的悲,是整个封建社会的悲!悲红了眼,悲醒了苍穹。

  在黑暗中传来红楼的乐曲,在梦中,在阳光里,似在觉醒。


*名著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2)

——教育名著读后感2000字 (菁华3篇)

教育名著读后感2000字1

  今天我不仅想做一名快乐的老师,还要做一名快乐的母亲,两个肩负重任的角色,但我都想做得快乐又称职。其实在读《斯宾塞的快乐教育》这本书时,这样的愿望就越来越急迫,这样的追求越来越明确。

  书中,作者用许多有趣的小事例,向我们证明教育是一件快乐的事。他条理清晰地向我们介绍了让孩子快乐学*,快乐成长的方法和措施,如“如何找出不快乐的小虫子”,告诉我们对孩子的不快乐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对孩子要具有同情心。“如何培养孩子自助学*,自我教育的能力”,“如何运用有益的暗示在孩子的教育中”,“如何培养孩子终身受益的*惯”,“如何教给孩子最有价值的认识”等等。这些都对我们教育者给孩子的教育起着指导性的作用。还告诉我们做一个快乐的教育者,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在自己情绪很糟时教育孩子,这时很容易把这种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

  2、在教育中,努力去营造快乐、鼓励的气氛,让孩子有实现感和成就感。

  3、努力做一个乐观、快乐的人,一个快乐的人,看孩子时,更多的是看到他的优点,而一个不快乐的人看到的更多是孩子缺点。

  从我工作多年的经历来回顾,发现自己对快乐的追求非常被动,身边很多值得微笑的事物我却置之不理,孩子们欣喜的进步却不动声色,总是在想要更好、想要更高、只求结果的错误思想中痛苦,忽略了生活中珍贵的快乐。又从我是一名母亲的经历来回忆,女儿三岁以前我参与教育和抚养特别少,但爷爷、奶奶、和姑姑所给她的家庭氛围非常轻松、快乐,在教育的过程中讲究原则但也注重她的身心快乐,用无比的耐心来教育她,结果就是女儿很开朗,很快乐,闪光点很多。斯宾塞的理论和自己的经历对照,让我信服快乐教育的伟大力量。

  我们常常会感叹孩子学过的知识在不久之后就已经遗忘,讲过的道理不久就违背,常常埋怨孩子的记性真不好,但是,在看过书中第十六章《如何培养孩子终身受益的*惯》中《运用一次胜过死记十次》后,我改变了看法。是的“知识如果没经过自我发现是不会掌握得很牢固的。同样,知识如果不与运用相结合则是僵死的,不利于调动孩子的兴趣,也不利于知识的自我衍生。”用运用的方法来记住知识,这才是真正对孩子有益的。

  现来举个女儿的例子,家里的影碟机买来,爷爷、奶奶都不会用,甚至姑姑还没去钻研过,囡囡才过一星期就已经非常熟练,没人教她,也没人阻止她。这就是知识要自己用过才能记住,还有在兴起激励的条件下学*才能更快、更有效。

  书中还有许多好的观点和做法,在我眼里,这真的是一本好书。

  1、事实证明,如果对自己的孩子多一些拥抱、抚摸,有时甚至是亲昵地拍打几下,孩子在对外交往的智力和情感上都会更加健康。我认为:拥抱、抚摸、牵手,也是教育的一部分。

  2、我一直认为,除了极少的神童和天才,99%的孩子在天赋上只有特点不同之分,而没有好和坏、高和低的区别。

  3、学*一件事物比读十本书更有用,这是孩子亲身的体验,知识得来是通过他自己验证的。这样也有利于培养孩子独立思考的能力。

  4、要知道如何教育孩子,首先要知道孩子在什么样的状态下教育最有效。经过数年的对小斯宾塞的教育和大量的心理学的研究,我认为,孩子在快乐状态下的学*最有效。

  5、任何生命都会对某些现象表现出特别的兴趣。一旦他们发生兴趣时,也是教育的最好时机。

  6、许多成年人以爱的名义对孩子所犯下的错误,结果却让孩子一生的痛苦来承担。

  7、即使是一个天才,也有可能被不快乐所扼杀。

  8、坚信自己的孩子与别的孩子相比,仅仅是特点的不同而非智力水*有高低。坚信这种不同的特点,也是上帝宏伟计划的一部分;坚信自己对孩子的信心不但改变自己也可以改变孩子。

  9、我认为,在对孩子的道德和品质的教育中,应更多地采用自然惩罚的办法,而尽量少用人为惩罚。

  这是斯宾塞的快乐教育的箴言。我读完《斯宾塞的快乐教育》,心里产生巨大的力量,要改变且立刻改变自己的教育理念和行为,但同时也感压力重重,因为自己的水*没有斯宾塞先生那么高,怕碰到问题不能用良好的方法解决。思考过后,我得出只要遵循斯宾塞先生尊重孩子、理解孩子、激励孩子、支持孩子的主要宗旨,面临教育无计可施时宁可先观察也不草率行事,积极发现生活中的快乐和激发孩子们的快乐学*态度,渐渐在教育中积累自己的经验与方法,肯定也会有令自己欣喜的进步与收获。

  亲爱的老师们,我们一起加油!

教育名著读后感2000字2

  陶行知先生是**代伟大的人民教育家,他的品德和为人堪称“万世师表”,他一生从事教育事业,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留下了教育理论巨作,是一位名副其实的人民教育家;他怀抱崇高理想,要通过教育“救国,造过,建国”;他积极投身政治活动,是一位杰出的爱国社会活动家;他胸怀博爱,以“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的无私奉献精神实践着他的人生梦想;他有一颗天真的童心,心地善良,真心实意“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在这位巨人身上,蕴藏着无穷无尽的感人力量激励人们无私无畏奋发向上的伟大精神。他就是陶行知先生!

  在细细阅读了陶行知的故事后,自己被陶先生坎坷、伟大的一生深深感动,更被他身上的那些崇高精神所凝聚的人格魅力所深深折服。

  一、以他“为一大事来,做一大事去“的抱负引导我们树立远大理想

  陶行知出身于*民家庭,从小深知穷人吃不饱,上不了学的痛苦,便立志“要使全国人都受到教育”。他在美国完成学*任务后,老师要他留下来继续深造,但他为了完成自己的心愿,毅然回国。经过几年的教育实践,他的人生价值观更明确了,他在《自勉并勉同志》的诗中说:“人生为一大事而来,做一大事而去”。这一大事就是建设独立、富强、民主的祖国。他深深知道,旧*最大多数是农民,最穷困,最需要文化的也是农民。所以,他发表了《改造全国乡村教育宣言书》,下定决心,要筹募一百万元基金,征集一百万位同志,提倡一百万所学校,改造一百万个乡村,他的目标是叫*一个个乡村都有新的生命。这是多么伟大的壮举,多么远大的抱负!于是,他放弃教授的优越生活,辞去大学校长的高位,脱去西装穿上草鞋,率领同志在长江边上,燕子矶旁的劳山上开辟了晓庄师范,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教育实践活动,也开始实践他的人生理想,直到生命的最后时刻。就在他病逝前不久,当时,国家内战危机迫在眉睫,他身处逆境,但陶先生仍对*前途抱着乐观的态度,对自己的理想毫不动摇,仍要在上海创办社会大学,函授大学,新闻大学……

  态度决定一切,思想的高度决定了行为的高度,一个人有无理想是决定了他是否成就事业的前提。我们无法想象一个胸无大志的人会做出如何大的成就,而我们的陶先生不仅心中有着自己的抱负,并朝着自己的理想奋斗着,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陶先生那种抱定理想,矢志不渝,为着理想,锲而不舍,为了理想追求一生的伟大形象是我们从小树立远大理想的光辉典范。

  二、以他“爱满天下”的胸襟培养我们博爱情操

  爱是一种情感,是一种奉献,爱是一种极端负责的态度,爱又是一种巨大的力量,陶先生的“爱满天下”的博爱精神是与他的普及教育理想,振兴中华的抱负,与人类的**事业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他这样执着、坚定的为改革旧教育,发展人民教育而坚持不懈的工作,最本质的原因是在于他心里装着人民,装着祖国,他用自己的行动实践着自己的“爱满天下”这种伟大的胸襟,他把对人民、祖国的特殊感情表现在博爱之中。陶先生的爱是大公无私的爱,爱憎分明的爱,是*合一的爱。教育、引导我们不仅要爱自己,还要爱长辈,爱他人,爱身边需要帮助的人,爱自己的集体,爱家庭,爱家乡,爱和*……引导我们努力做一名有博爱精神的人。

  三、以他“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的境界培养我们诚信品格

  陶先生“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的这句教人更律己的话道出他的做人之道。他的一生是追求真理,学做真人的一生。他在青年时期,即满腔热情地投身反清辛亥革命,美国留学回来,即开始他的教育救国实践,一心一意为改革传统旧教育而不懈努力,“九一八”事变后,亡国之祸危在旦夕,他奋不顾身地投入抗日救亡运动,抗战胜利,他又冒着“第三枪”的危险,坚定不移地战斗在爱国运动最前线。为了真理,为了和*,他置个人生死于度外,这是真人之举。

  总之,陶先生的一生,是光辉灿烂的一生,是为了振兴中华,为了苦难的旧*人民为了探求*教育新路子而赤胆忠心,百折不挠,鞠躬尽瘁,死而后己的一生。他在追求理想、追求真理、胸怀博爱的奋斗历程中,书写了自己爱国、爱民,无私奉献、奋斗不息的壮美人生,也同样折射出了他完美、高大的人格魅力。

教育名著读后感2000字3

  对于美国畅销书作家丹·布朗的了解,首先是由于阅读了他的成名作《达·芬奇密码》,这已是去年十一月间的事了。想想时间过得真快。当初一口气将《达·芬奇密码》读完,并写了一篇读后感发在悠悠的博客上。出于对的丹·布朗魔鬼般的创造手法的痴迷,在读完《达·芬奇密码》之后,我就毫不犹豫地又从书店里买来他创作的第三部小说《骗局》。

  所谓凡事难了。世间万事万物,总是不会处于人的完全掌控之下。一面,由于世界变化随时而在;另一面,由于人性本就善变。“变”永远是世界、是人生、是一切的主题。“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富传奇色彩的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也许就是基于认识到世界的大变,才在说出这句千古名言之后,放弃了对王位的继承,将王位让给了他的兄弟,而自己跑到女神阿尔迪美斯庙附*隐居起来。

  自然,悠悠乃凡夫俗子,无王位可继承之忧。然而,“变”同样考验着悠悠。就在悠悠准备手捧《骗局》,接受丹·布朗的再一次“欺骗”之际,女儿却对悠悠隆重推荐日本作家东野圭吾的推理小说。悠悠一向颇珍重女儿的偏好。于是乎,有这么一段时间,日本作家的作品成了悠悠与女儿共同探讨的话题——东野圭吾的《嫌疑人X的献身》、村上春树《海边的卡夫卡》等等。

  《骗局》随手一放之后,就这样过了月、过了年。直到最*悠悠整理书橱(每隔一段时间整理书橱成了悠悠的任务,也是悠悠的兴趣与享受)时,才让《骗局》重现。拿着《骗局》,悠悠就像见到一位被疏远的老友,愧疚之心油然而生。

  丹·布朗是一个悬念大师,这一点悠悠在读他的《达·芬奇密码》时就得到充分体会。紧张的情节、曲折的故事,总是让人不忍释手,总好像有人在后面催促着你,总觉得你应该立马读完,否则别人就会拿走的那种紧迫感。读《骗局》也同样有这种感受。

  《骗局》自然是叙述一场骗局。这是一场政治的骗局。

  书的一开始一个地质学家就被三角洲部队杀死在渺无人烟的北极。故事风云突起,一下子吸引了读者的眼球。随着故事的推进,对迷底探求的渴望,让读者始终处于欲罢不能的心态之中……

  三角洲部队、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美国国家侦察局,这些神秘的机构更让故事显得扑朔迷离、波谲云诡。总统、总统候选人、局长、专家,这些人物间勾心斗角、欺骗与被欺骗,阴谋与反阴谋,让故事充满灵与肉、善与恶的争斗。冰冷的北极、深邃的冰川、汪洋的大海,这样的环境,使故事更充满深不可测、神奇万分。故事层层推进、悬疑逐个解开,读者的神经却始终紧绷,大气也不敢喘一口。正如小说所言:“最了不起的计划往往可能被最细微的障碍所破坏”(见小说第121章),随着细节的不断展示,尤如手剥竹笋,故事的最终结局慢慢展现在读者面前,此时,读者才会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快感。

  《骗局》的成功,不但是作者叙述了一个充满离奇、曲折诱人的故事,更在于作者塑造了一些个性鲜明的人物。

  白宫情报联络官雷切尔、航天局局长劳伦斯·埃克斯特龙、美国总统扎克·赫尼、总统候选人塞奇威克·雷克斯顿议员,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让人过目不忘。其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当属雷切尔的上司、国侦局局长威廉·皮克林,正是他所设计的这场骗局,就连总统、参议员、航天局局长等重要人物都成为被骗的对象。

  不过,对于皮克林局长设计这个阴谋的动机,悠悠认为小说写得过于草率,解释也比较牵强。悠悠意为这是这部小说唯一的不足之处。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位朋友对此是否认同,悠悠也就未为可知了。

  也许是生不逢时、命运不济,小说《骗局》刚发表时并没有引起广泛关注,更别说是轰动效应了。《骗局》一书涉及的是*机关和总统腐=败的问题,展示的是一系列美国政治黑幕,然而,当时美国人还沉静在“9·11”事件所激起的无比爱国热忱之中,此时《骗局》所涉及的内容,是显得如此不合时宜。其受到冷落自然也在情理之中了。

  然而,悠悠始终认为小说是如此的精彩,如此地让人回味,如此地引人入深。


*名著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3)

——《围城》读后感2000字3篇

  第一次读围城,还是一个懵懂的少年,只记得一句话:“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后来几年中,时时会想起这“围城”,它像一首歌,一首压抑的.歌:《refrain》。

  这像是一本要用人生去读的书。每每将自己代入方鸿渐在爱情中的次次失意与在事业上的种种狼狈,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抓着仓皇逃窜的自己。

  围城是“困”,人一辈子都陷在围城中,有时因为爱情,有时又因为事业,或者更多。

  无意中看到臧克家先生的一句诗:“人生永远追逐着幻光,但谁把幻光当成幻光,谁便会沉入无边的苦海。”

  人生永远追逐着“围城”内的“幻光”,那些是人们错认为自己要终身去追求的东西,是人们由于隔着“城墙”而未看清的东西。人们不知疲惫地,麻木地想要实现它。我们的欲望在迷蒙不清时告诉我们,追求它能获得快乐。而当倾尽全力去达到时,当时的欲望似乎却消失了,原该有的快乐也不*人意地缺*。人就这样从一座围城中出来再到另一个围城中去,往复循环,可笑而又可悲。

  而踏入“围城”中,接*到“幻光”时,有些人的眼睛在接*的过程中就被光芒所伤害,即使少了“围墙”,他们依旧看不清“光”的样子。以方鸿渐父亲为代表的封建家长们,将其“生儿育女结婚生子一代传一代”的“幻光”当作了他们真正要追求的“光”。老一代人,一辈子也就想生儿育女,为孩子买车买房。当孩子还只是个孩子时,便将一切都准备好。但当问他们:“孩子们有了这些之后呢?”他们常常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相亲结婚,生儿育女。紧接着孩子们又成为了“老一代”。

  这些看不清,不知“幻光”为“幻光”者,过一生也不会多难过,可看清了这“幻光”的人,例如受到西方哲学的影响方鸿渐、赵辛楣,他们开始脱离这一无知的环境,认识到自己追求的“幻光”,认识到了那是自己永远无法追逐到的想象中的“幻影”,想要离开这“围城”时,却发现四周都是一堵堵无法突破的城墙。当方鸿渐从点金银行脱离要去三闾大学时,他感觉那“好像个进口,背后藏着深宫大厦,引得人进去了,原来什么没有,一无可进的进口、一无可去的去处”,这是他第一次隐隐约约看到了“围城”,瞥清了“幻光”。当赵辛楣喝醉酒说道:“我觉得谁都可怜,汪处厚可怜,我也可怜,孙小姐可怜,你也可怜”时,已经发出了人生“困境”的感慨。苦海无涯,也许这便是人生。

  现代人受各种思想的冲击,开始认识到自身的困境。我同样感觉“围城”无处不在地施压于我,但我却无法逃离。我曾特别喜欢一个人,年少无知且轻狂的我,用尽气力去讨其喜欢,夺其关注,而自己却由一杯热水转瞬即凉。年少最初的喜欢是美好的,而这样的喜欢终究无法得到真实的,完美无缺的结果。就像莲花,可远观而不可亵玩,有些美,也许生来就是让人去感受,而不是去触碰,去追求。那也许就是迷惑人的“幻光”。也许现在的我看爱情显得幼稚,但这幼稚也是一种感情的共性。我会去触碰那种美,而大部分人也会,可我们错把那些东西当成自己所应该去追逐的东西,错把“幻光”当成“光”本身,而当人醒悟时,明白这是幻光时,才知道这是“虚幻”的,从而各自看到了自己的“围城”。

  “婚姻是一座围城。”方鸿渐在懵懵懂懂的情况下进入与孙嘉柔婚姻的围城,他们一次次的在城墙上撞击,却始终出不来,也似乎不愿意出来。婚姻只是人生的一部分,换句话说,人生才是个大的围城。我们落入这无边的苦海中,无法自拔,因为深知只要处于人世,过着“人生”,便无法脱离开。

  很多人说人生最美好的是过程中的风景。可那只不过是穿梭于各种围城内外中,误认为“城”中之“光”为真实所形成的欣喜感罢了。人已经知道结果不会好,追逐也不过是一种茫然。可人却仍“永远追逐幻光”,永远在围城内外进进退退。这样的现实总会使我呆立,我想不出反驳的话,却也不甘心。

  直到遇到了思特里克兰德,《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他放弃原有人生,抛弃家人朋友,追求着自己的艺术,他追求的过程并不美好,贫穷、疾病不断缠绕他,但他是特别快乐的,因为他追逐真正的“光”。最终他烧掉了似乎象征着人生奥秘的临死前的画,似乎找到了真正的“光”,获得了真正的快乐。或许我可以终于可以反驳,有人找到了“光”,要冲出“围城”了。当我回过头来想想,思特里克兰德抛弃了肉体的物质的存在,要实现灵魂上的跨越,仿佛到达了庄子所说的“逍遥”状态。但,这是人生吗?若不是,可我明明白白感受到他这个“人”看到并且追到了许多真正的“光”,感受他到即将冲出“围城”的喜悦。很多人批判说,思特里克兰德没有人性,不负责任,而我却一直羡慕着他对于“光”的遇见与追求。或许他真的摆脱了围困“人”的围城,也许他在最后一刻在“围城”中看到了缺口。

  方鸿渐、孙嘉柔以及书中的所有人,谁也没有走出围城。书也在讽刺的钟声中,结尾。

  我也还是那个方鸿渐,但是却期待成为思特里克兰德。

  围城这一部写在**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段对鲍小姐欲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貨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 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是不太可能的,但是我坚信:只要我们自己想,没有什么是做不到的。“身处乱世,心亦不变”。我们现在还没有踏入社会,还没有真正尝到社会的滋味。在学校里我们也不能迷失自己,与人交往我们不能见人就掏心掏肺,但是至少要真诚相待。我自认为在这方面做的还是不错的。不管是谁,我觉得只要我真心真义对你,时间久了你也会一样对我。做人这样,做事情又何尝不是一样的道理呢?做事情我们绝对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踏踏实实老老实实去做好,去尽全力完成上面分配的任务。

  书中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出身小富家庭,留过洋,没什么理想,不善交际,一介书生,也很单纯,这个故事到最后给我们呈现的无疑是个悲剧,起初,我以为方鸿渐和苏文纨会是一对,可惜现实很残酷,方鸿渐不喜欢苏文纨。这让我想起了路遥的《*凡的世界》,好像外人看似很般配的一对往往走不到一起。最后方鸿渐和孙柔嘉成了一对,他们都是很单纯的,他们经常为很琐碎的小事争吵,这是生活中非常常见的,两人都不愿意认输,小气,斤斤计较,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大家都向对方展示好的一面,浪漫,收起自己的脾气,一旦在一起,柴米油盐,朝夕相处,矛盾自然爆发了,围城心理,是人性吧,这也是这部小说能引起广泛共鸣的原因。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现在80后结婚有多少是能如自己所愿的,很多都有来自亲友双方父母的因素,最后都不得而终。其实我不够资格在这里说到感情,毕竟自己少不更事,但是自己身边这样的例子也是很多的。所以我也有一定发言权,他们很多都是被房子和金钱弄得不能走到最后。

  看完围城,我总有一种很压抑的心情,总觉得回味悠长,以后有时间一定再读一遍,看看是否会有更多不一样的感受。是否可以给我其他启发。我也推荐大家可以去看看这本书,说不定可以让正困于心的你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呢?


*名著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4)

——《爱心与教育》读后感2000字3篇

  读完李镇西老师所著的《爱心与教育》,我被他的爱心所震憾;被他用全身心的爱心投入到教育事业所震撼;被他的一幕幕真实的、感人的故事所震撼;为他所教的学生而感到自豪和骄傲,从而让我深深体会到“当一个好老师最基本的条件是拥有一颗爱学生的心!”

  爱学生,就必须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就必须把自己当做学生的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我们对学生的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易*人”,而是发自肺腑的对朋友的爱;爱心和童心,是我教育事业永不言败的最后一道防线。我自己是非常赞同这话的。假如没有爱学生的心又何来的教育好学生呢?假如没有爱心和童心,又何来与孩子打成一片,更好地教育孩子呢?说爱心和童心是教育事业永不言败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再恰当不过了!

  李镇西老师对爱的执著深深打动了我。李老师毫不掩饰自己对学生的爱,他也收获着学生的爱。李老师做的许多事情都很普通,其实许多老师都做过。为什么李老师能成为名师,我们却在日常工作中变得越来越*庸,工作越来越没劲?这当然有本身素质的不同,但更重要的是对教育的执著,对爱的坚持。正如李老师所说:“爱心与童心”是我教育事业永不言败的最后一道防线。他把教育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把带给学生一生的幸福当成一生的追求,我们只是把教育当成自己谋生的职业。正如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做一辈子好事。一个老师创造一个感人的场面并不难,但一个老师,能够长期像李老师对待万同同学那样对待每一个学生,难!李老师说:“教师应把更多的关注、更多的情感投向那些极度缺爱的同学。弱势群体是不幸的,因为他们长期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很难拥有健康、快乐、自信、向上的精神生活。如果我们能还他们健康、快乐、自信、向上,那该是多么好的教育!”是啊,爱是我们的语言,和学生相处,只有爱是打开学生心灵大门的钥匙,只有爱才能换来学生的真心和信任,成为真正受学生爱戴的老师。作为老师,你将你内心深处的爱心传递给你的学生了吗?

  自省过后,我发现自己做得的确不够。身为一名英语老师,由于带多个班,周课时也多,所以*均与每班孩子相处的时间并不多,常常是这节课进这班教室,下一节又要到另一个班级上课。很少有时间和学生交流、谈心,所以学生对我也并不是特别亲*和了解,其实我是很爱他们的,我由衷地为他们的进步而高兴,为他们的失败而难过。但作为老师,我总是在潜意识里把学生看成是教育的对象,可能太过追求在学生面前的威严了。其实,“师生在人格上应是绝对*等的,教师不应自视比学生‘高人一等’。因此,我们对学生的爱,不应是居高临下的‘*易*人’,而应是发自肺腑的对朋友的爱。”

  从教学过程中,我也发现:拥有一颗爱心,真心付出,孩子们也同样对你真心喜欢。爱心还表现于对学生的赞美与宽容,尊重孩子的成功,哪怕只有一点点的成绩,不要吝啬赞美,你会发现他们脸腮甜甜的微笑让人陶醉,这种无名的爱融入彼此,也教育了他们要继续努力争取更好的成绩;犯了过错,要细心教导,让他们感受老师是因为爱他们才教导他们的,这种爱不需要言语来表达,他们也能感受到老师的一颗爱心,于是,他们就会注意下次类似的错误。因为有了爱心,让孩子努力争取,改错,会发现,这样的教育更有意义,也让人更容易接受!也就是说,我们不仅需要有颗爱人的心,更要的是一颗智慧的爱心!

  李镇西老师对待学生的*等态度,是我们教育者永远值得学*的榜样!他既是学生的老师,更是学生的朋友,而且是知心朋友,是学生的“哥儿们”!学生曾有肺腑之言:“镇西兄---血脉虽不相连,心灵却永远相通!”可见师生间的情感有多深!由于他赢得了学生的心,也就赢得了教育引导的主动权,同时也赢得了学生对他的尊重!他实实在在地把自己一颗火红的心投入到这个美好的事业中,实在可喜可贺!记得我在学生时代,非常讨厌老师偏心,不能一视同仁。我在*时工作中也非常注意不要偏心,但对每一位学生都*等地爱这一点却没做到。学生时代哪一位老师谈吐幽默,学识渊博,真诚地关心爱护学生,就会对他产生好感,进而喜爱其所教的学科,自然学*上也学得轻松愉快,成绩很好。这在我们当今,教育也要让学生学得轻松愉快,学生才能敞开心扉接受你的教育,这是非常提倡、可行的。

  但是,教育仅有爱心也是不够的。这一点,李镇西老师多年以前就意识到了。这些问题值得思考,然而正是这些问题,反衬出了李镇西老师的伟大,反衬出了李镇西老师的人格魅力!而我在思考这些问题的时候,也在想,其实这本书里面记载的许多案例,都有它具体的背景甚至特定的时代背景,而现在的社会又发生了许多的变化,刻舟求剑,胶柱鼓瑟式的阅读或许并不聪明,重要的是这本书里所体现出来的教育者的爱心,教育者对教育这一份深沉的思考,教育者对大写的人的张扬,应该成为我们从事教育的这个群体的出发点。

  是的,所有读过这本书的同行,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李镇西老师出发,传送这份珍贵的薪火,走向真正的教育、充满爱心、民主、真诚、人性的教育!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对于居住空间有限而闲暇时间也极少的教师来说,读书无疑是开阔视野最好的捷径。我在读书的过程中便常常感叹于“开卷有益”的道理所在。读书是一种享受,可以暂时忘却自己所处的空间位置,忘却繁杂的琐事。尤其是读教育类的书籍时,经常对号入座,感觉身边发生的好多事和书上讲的比较类似,在书中可以学*怎样教育教学,能从中获得许多启迪,让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开展得更加从容,这样的感觉很真实也很充实。

  “做一个有智慧有人格魅力的教师,过一种有尊严的教育生活。”是我作为人民教师的一个目标。读了李老师《爱心与教育》的书,感触颇深。

  作为教师,应该多读书,读各种各类的书,尤其是文学名著更要捧读不辍。都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确实有这种感觉,读书不仅增长见识,还可以在写作时有所借鉴。李镇西老师经常向学生推荐各种有意义的课外读物,以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同时可以让学生在阅读的过程中获得自我教育的动力。当然,推荐给学生读的书李老师都是先读过的,有的学生甚至从李老师的书架上借书去读。这一点特别值得我学*,虽然我是教数学的,但我本身一直认为读书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变得更丰厚,能够承载更多生命的底蕴。读书伴随着积累,然后在需要的时候才能“厚积薄发”,在课堂教学中就能给学生提供适当的精神营养。

  教师应该真诚地喜爱学生,并走进学生的心灵。李镇西老师时时反思自我,时时向学生学*,他也认为学生的心灵纯洁可爱,学生的心灵比老师高尚得多。在这里,我之所以用“也”这个字眼,是因为我在*时的教学生活中也有这样的认识,而读到这里的时候就和他产生了共鸣。我也和李镇西老师在书中坦然自述的一样,是个急脾气的人,有时和学生之间难免因为急躁而发生不该有的误会,特别是和那些学*、纪律上的困难生,还经常怨声载道的,每次过后,我都后悔不迭,但学生从来不跟我记仇,有时我真诚地向他们道歉,他们却说:“没事,老师,你都是为我好”;反思一下,作为老师觉得很惭愧,常常用“有色眼镜”看待学生,其实孩子是多么天真无邪呀!

  今后,在和学生相处中,我要格外注意树立教师的形象,用真心喜爱学生,与学生和谐相处。爱学生,才能对学生的缺点宽容处之,慢慢等待他们战胜自我,取得进步,并和学生一起成长;爱学生,才能细心指导学生,如李镇西老师在给新生的信中,对新学期的准备就提出了具体的要求;爱学生,就有耐心和学生真诚沟通,用谈心、写信的方式而不是一味用批评去教育学生。李老师转化万同的方法和耐力很值得借鉴。

  这学期里的“阳光体育”运动中,我们班级那么多弱小的家伙,输给别的班级是不可避免的了,按着我以前的急性子,也会批评他们的。但我深深的感到,他们尽了很大的努力,也想为班级争光,也非常富有集体荣誉感,我不能伤害他们,所以我一直安慰他们,一直鼓励他们,其实这个过程中不仅他们很开心,我也很开心,有些事很容易释然的。过后,他们还邀请我去和他们一起练*打球呢。

  做老师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教师职业,固然辛苦,但却极富挑战性。在和每一个学生每一天的相处中,要针对学生千差万别的个性因材施教,面对一个个活生生有自己独特想法的学生,工作要时时创新,但更应遵循教育的规律。在《爱心与教育》的前半部分,李老师教给学生的自我激励方法是“每日九问”,而在“手记三”中他在指导优生学*时提出了“每日十问”的要求:“一问今天在家早读外语没有?二问今天上课开小差没有?三问今天学*上提出什么问题没有?四问今天的功课复*没有?五问今天预*明天的功课没有?六问今天做过闲事没有?七问今天“过电影”没有?八问今天计划完成没有?九问今天有未弄懂的难题没有?十问今天有无浪费的时间?”他要求学生把这十个问题制成表格,每天按实际情况填写。并鼓励学生“一两天做到这每日十问并不难,但关键是要坚持下去,唯有这样,你才能真正步入学*的良性循环。”

  我对比了一下,我也经常建议学生问问自己今天学*了什么内容,今天复*巩固了吗?今天预*下一课了吗?一部分学生真的在做这些事了,而有一部分学生还是学无*惯,乱了一团,所以必须经常指导个别学生学会学*,培养良好的学**惯。

  《爱心与教育》给我感受颇深的就是:教师首先必须要有高尚的人格魅力,让学生“亲其师、信其道。”在尊敬、信任甚或崇拜的基础上接受老师的教育,学生受到的教育会更深刻,效果也更好!还有,教师也应该努力和学生建立起深厚的感情。正如李老师在书中用一个个鲜活生动的教育成功事例反复证明的那样:“师生间的感情,是教育成功的第一块基石。”而离开了老师的爱心,感情的建立便是无源之水。

  对于我这个年轻的教师,要学*还很多,要把握好素质教育的实质,着眼于人的培养,不断探索,不断完善,形成自己的教育风格,对得起学生那一声声“老师”的呼唤!

  “一个真诚的教育者同时必定又是一位真诚的人道主义者。素质教育,首先是充满感情的教育。离开了情感,一切教育都无从谈起。

  这些是我在看李镇西名著《爱心与教育》的手记一中所摘抄下来的句段。李老师是我最崇敬的名师之一,今读了他的《爱心与教育》的手记一,我更是对他万分崇敬。在“手记一”里,李老师所具有的一颗童心令我仰慕,李老师对学生的爱心更是令我震撼!学生生日时亲手送上的一本书、一张贺卡、几句诚心的祝福,为学生办生日晚会,跟学生一起举行篝火晚会,一直关注高考落榜学生宁玮??令学生感动的同时,也折射出了师者崇高的师德风范,然而李老师却把这一切说成是“在还学生的债”,这是何等的难能可贵!

  整篇文章里,没有华丽的辞藻装饰,没有惊天动地的伟大壮举,全是记载着李老师与他的学生们之间发生的最*常的事,可这些事又极其的不*凡!给学生送上生日祝福,为贫困学生捐款,这些我们大多数老师也做过,可是有几个能像李老师这样几十年如一日地坚持下来?而且我们有几个能做到像李老师这样对学生是一种纯粹的、不带任何功利目的的爱呢?大多时候,我们老师对学生的所谓“爱”,是否建立在某种“功利性”的成分上呢?这些值得我们好好地去反思。

  “爱学生,就必须善于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而要走进学生的情感世界,首先就必须把自己当作学生的朋友,去感受他们的喜怒哀乐。”李老师是我们的楷模,值得我们每一个为人师者好好地去学*。李老师所采用的一连串教育方法更是令我茅塞顿开,受益无穷。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会以李老师转化你的成功事例为榜样,以苏霍姆林斯基说的:“一个好的教师,就是在他责备学生的不满,发泄自己的愤怒的时候,他也时刻记住:不能让儿童那种‘成为一个好人’的愿望的火花熄灭。”为指导思想,耐心地去对待我的任何一个学生。

  “玉不琢不成器”!每一个人都是一块璞玉,如果你不经过一番“精雕细刻”,就算你天赋多么的高,也不可能变成一块玲珑剔透的好玉。这是我看《爱心与教育》手记三“锻造卓越人格”得出的最深刻的感悟。

  手记中的程桦、杨嵩、黄金涛分别是不同类型的孩子。程桦爱好广泛,学*非常优秀,可性格内向,不爱说话,胆子小;杨嵩脑子灵活,悟性很高,可很“调皮”,上课时有些“不务正业”;黄金涛自控能力较差。针对他们的性格特点,李老师采用了因材施教的办法。对于程桦,李老师从谈心入手,推荐书籍作铺垫,

  一步步引导他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的能力,逐步向树立远大志向发展;对于杨嵩,李老师从引导他战胜自我开始,逐步过渡到锻炼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对于黄金涛,李老师则发挥了“日记”这个教育载体的作用,让黄金涛用日记记下自己的心路历程,通过不断地总结、反省来达到教育的目的。经过李老师费心地**,三个人都渐露出耀眼的光芒,为他们以后的成材之路作了很好的铺垫。

  李老师的教育手段是特别的,教育成效是卓越的,看着他的教育实例,我也在心里记下了他所说的在培养“优生”的问题上,应注意的几点:

  第一、引导“优生”树立志向。

  第二、帮助“优生”认识自己。

  第三、教育“优生”保持童心。

  第四、激励“优生”超越自我。

  第五、训练“优生”受挫心理。

  第六、培养“优生”创造能力。

  高尔基说:“谁爱孩子,孩子就爱谁,只有爱孩子的人,他才可以教育孩子。”陶行知也说过:“真教育是心心相印的活动。惟独从心里发出来的才能打到心的深处。”李镇西在他的《爱心与教育》手记四“教育是心灵的艺术”中用自己的行动很精辟地诠释了这个观点。

  李老师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非常注重学生的心理健康。这是我们当下很多教师忽略的问题。传统的教育只重视学生的.考试成绩,“唯分数论”的思想严重侵蚀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所以也就出现了很多“高分低能”的现象。随着课改的春风吹进,很多教师意识到学生的思想健康也不容忽视,德育问题也毅然被摆在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然而,也许是由于教育体制的不够完善,对教师考核方面的条例欠缺,抑或是教师本人对理论认识的不到位,总之,也还存在着“以分数论英雄”的观念。

  在轰轰烈烈推行素质教育的今天,李老师给我们作出了很好的榜样,我们应该把关心学生的心理健康踏踏实实地落实到位,给学生创设一种和谐的学*氛围,“教师应尽量使自己具备‘学生的心灵’——用‘学生的大脑’去思考,用‘学生的眼光’去看待,用‘学生的情感’去体验,用‘学生的兴趣’去爱好??”只要赢得了学生的尊重,教育也就水到渠成的事了。


*名著读后感2000字3篇(扩展5)

——《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3篇

  奥里弗很可怜,他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从小就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他吃不饱饭,还要挨拳头、挨巴掌。9岁时他就被送去当学徒,那里过着更加苦难的生活,大人瞧不起他,还总是污辱他的妈妈,动不动就对他拳打脚蹋,小孩也欺侮他,他受尽了欺侮和毒打。又一次被毒打之后,奥里弗实在受不了,他不想再屈服了,终于挥拳而起,结果遭到了更多人的鞭打。

  奥里弗太可怜了,好人都上哪儿去了,怎么没有人帮助他呢?怎么没人给他送点吃的,没人收养他呢?我感到很伤心,很焦急,真想去帮帮奥里弗,真的,他太可怜了,我都要哭了!

  奥里弗忍受不了折磨,他跑了七天七夜,终于逃到了伦敦,他快饿死了,这时遇到了一个小偷,给他吃的。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小偷,他误入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心地善良的奥里弗却怎么也不愿当小偷。他们第一次带他上街偷窃,想拉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到警察局,幸好遇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家里。他过了几天幸福的日子,真是太幸运了,他在布朗罗先生家里还看到了他妈妈的照片,可是当时他并不知道。布朗罗先生见到他很亲切,布朗罗先生家的佣人贝德温太太很喜欢他,他们对他特别好,他从出生就没享过这样的福,他吃得好,穿得好,他在这个家庭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好人终于出现了!奥里弗遇到了好人布朗罗先生,我太高兴了,他要是一直在这个家庭里该多幸福啊!可是,不幸又来临了,可怜的奥里弗又身陷贼窟了!真是太气愤了!

  奥里弗被那帮贼又抓进这贼窟后,老强盗费根仍想把他培养成一名小偷,可是奥里弗坚决不做小偷,强盗头子用各种手段折磨他,想把他的那颗心变得和他们一样黑,使他尝到了饥饿、悲伤、孤独,可是就是没法动摇他的意志,他誓死不做小偷。

  奥里弗真是好样的,*朱者赤,*墨者不黑,他在强盗堆里,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红心,奥里弗真是个意志坚定的男子汉,我为奥里弗叫好!

  奥里弗在贼窟里忍受着痛苦,他一心想逃离贼窟。一次贼窟里密谋策划盗窃,贼头们强迫奥里弗参加这次远行盗窃,可是善良的奥里弗不想跟他们干坏事,他想为这家人通风报信,结果被打了一枪,他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又幸好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她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救活了他。没想到这位好心的露丝小姐就是他的亲姨妈。

  原来,这里面有一个可怕的阴谋。原来奥立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叫蒙克斯,已经成为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老贼头费根勾结上了。他设法弄到和销毁了反映奥立弗父母真实关系的证据。他向费根许以重金,要老费根把奥立弗教唆成盗窃犯,并最终让他被挂上绞刑架,以达到他独占他父亲遗产的目的。可是贼窟里也有一个好人,那就是南茜,她自幼沦入贼窟、但是本性却很善良,南茜同情小奥立弗,她冒着生命危险向露丝小姐和布朗罗先生报告了他们的罪恶计划,露丝小姐还鼓励她改邪归正,她也想回去后好好做人,却被惨遭杀害。布朗罗先生用智谋迫使蒙克斯对其阴谋一一招认。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关于露丝小姐身世的一些疑点也终获澄清,并且和梅里夫人的儿子结婚了。好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坏人都落到了应得的下场。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他还找到了亲人姨妈,还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奥里弗终于过上了幸福、自在的生活,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啊!我觉得他有这么好的结局,除了受到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外,是跟他的他坚持不懈分不开的。如果他在身陷贼窟后,意志不坚定,和那些贼一样上街去偷盗,那他和一般的小偷没什么不一样,结果一定会很惨。这让我想起了总部大街上,都有一些外地的小偷,上次我们和小姨去逛街,有妈妈、姥姥、小姨还有我,这们这么多人在小联华门口并排走着,小姨背着包走在最边上,她的的包还被拉开了,幸好小姨感觉到了,发现是两个小孩后,回头一喊,俩人就跑了。哎呀!他们也说是十岁左右,那么小就当小偷,真是太可惜了!也许是因为穷,吃不饱饭才这样做?可是怎么不能象奥里弗一样克服困难呢?我们都是好人呢,好人可以帮助他们,可以拉他们一把呀!为什么要偷盗呢?

  看着书里的小奥里弗从小生活得那么可怜,想着路边还有要饭的人,跟他们比,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吃的好、穿的暖,有人疼、有人爱。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报答老师,报答家人。看着后来那么多好心人帮助奥里弗,使他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就想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来帮助那些受苦难的人,我就想如果我们大家都来帮助他们,伸出关爱的手,拉他们一把,我们周围就会少很多小偷。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Oliver 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O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狄更斯太会讲故事了,他的故事里有用极端的描写能震撼人的心灵,像《双城记》里面,嗜杀的场面,文字有极强的画面感,眼里的文字早早映成的脑子里的图像;他的故事里美丽的女子总能温暖人心,像一轮发光发热的太阳,让你看后知道女子应该拥有什么样的德质,如《双城记》里的马内特小姐、《雾都孤儿》中的露梓小姐;这两部作品,我的小小的偏好,更喜欢后者。

  奥力弗能活下来,我归功与上帝的恩典。生病虚弱的母亲,未及来得及多看孩子一眼,含着种种的遗憾归于黄土。无姓无名无身世来源的孩子成了*艺所的孤儿。*艺所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书上一句话做了概括:“要么在*艺所里慢慢地饿死;要么在*艺所外很快的饿死。”第一次有离开*艺所的机会去做扫烟囱的学徒,他死命挣扎,这次抗争,几乎算是为他赢得了生命,第二次被棺材铺的老板领走,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泥潭。“人的本性有时实在美妙;同样可爱的品质可以在最煊赫的显贵身上,也可以在最肮脏的慈善学校少年身上得到发展,决不厚此薄彼。”在无数次被相同地位的大孩子欺负并因对方辱骂他没有记忆的母亲时,大打出手,受到毒打,而逃走。人生开始拉开起伏跌宕的天堂与地狱的序幕。

  “同其他大多数人的思想一样,奥力弗的思想在给他指出困难方面极其敏捷、活跃,但在提供任何可行的克服办法方面却一筹莫展。”我想说因着上帝的指引,奥力弗一步步向伦敦走去。给他提供餐食和住宿的机灵鬼,也带给了他魔鬼的化身费根,刚一读,就想起葛朗台,对财富的贪婪了无之境。他对孩子们提供的衣食住行,代价就是毁灭,对灵魂的践踏,对正直美好生活的剥夺。年龄大些的南茜,到小些的逮不着,都因在饿死与存活的挣扎下渴求生命,在偷窃的路上,一去不返。

  布朗劳先生,凭着对已逝老友的缅怀,在奥力弗脸上看到似曾相识的面孔,而发了恻隐之心,将一个来历不明,有可能是盗贼的孩子从死神的手里抢了回来。读到这里,我庆幸地想,这个可怜的孩子总算过上了人的生活。一霎那,从天堂梦醒着回到地狱。原本费根只是在培养一个小盗贼,当一个更大的阴谋出现时,他的贪婪,给了这个孩子生命的转折点。“一旦让他感觉到他跟我们是一伙的,一旦往他的头脑里装进这样一个想法:他已经做了贼—他就是我们的了!一辈子都是我们的了。在奥力弗得以集中思想的顷刻之间,他下决心设法从前厅跑到楼上去向这户人家发出警报,哪怕这个企图将使他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人性的光辉,在生死之间,更显耀眼。

  天使般的露梓,善良母亲般的梅里太太,有着炽热情感和爱冲动的洛斯本医生,相信了奥力弗的话,展开了拯救他的行动。所幸,上帝大大的回馈了奥力弗的善良,他开始过上了生命中第二段幸福快乐的日子。胸怀仇恨的人,无法忍受没有结果的结局,奥力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又幽灵般的靠过来。南茜,人性的光辉在她的身上是多么的冲突,一个最卑微的女孩,用最美的祝福救助一个孩子,拯救他的一生。而她又因为爱情,甘愿与爱着的人同陷泥潭,书前自序中说:“没有必要争论那姑娘的行为和性格是否合乎情理,是否可能,是否正确。反正这事真实的。任何人只要注意到生活中这些阴暗面,一定知道这是真实的。从这个可怜虫第一次出场到她把血淋淋的脑袋偎依在那强盗怀里为止,没有一句话是张大其词或故作惊人之笔。这是不折不扣的事实,上帝可以作证,因为这是上帝留在这种堕落和不幸的人胸臆中的真情实感,这是还残存在哪里的一线希望,这是杂草蔓生的井底的最后一滴清水。”幸福的结局抚慰读者的心灵。

  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恩典。“对人宽恕、相亲相爱、至诚感谢护卫并保全了他们的上帝”;“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为其伟大特性的上帝不知感恩,决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木心在《文学回忆录》说:“正统文学批评说他艺术水*不够,认为是通俗小说作家。我以为这种批评煞风景。我喜欢他,在他的书中,仁慈的心灵,柔和的感情,源源流出。说他浅薄,其实他另有深意。他的人物,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但和*式的因果报应不同。他的这种(报应法)是一种很好的心灵滋补。托尔斯泰说:忧来无方,窗外下雨,做沙发,吃巧克力,读狄更斯,心情又会好起来,和世界妥协”我读狄更斯,读出上帝的爱和怜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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