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菁华3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2-05 00:00:00 读后感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1

  一般兔子的胆子都很小,可是豁豁耳却不同。它非常勇敢,即使遇到过很多危险,可它还是特别勇敢,因为它的妈妈毛丽每时每刻都在形影不离地照顾它,使每次危险都能化险为夷。

  兔妈妈毛丽是一个非常称职的妈妈。她时时刻刻都跟着豁豁耳,并且保护她,而且遇到什么危险也不怕。不管是老鹰、猫头鹰、野猫、还是猎狗和猎人,只要碰了豁豁耳,毛丽就会奋不顾身的跟他们去搏斗。

  我妈妈很爱我,就像兔妈妈毛丽一样。她每天五六点起床,接送我上学放学,然后去上班。晚上还要给我检查作业,签字。等我长大了,也要像我小时候一样对待她!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2

  我一口气读完《田野主人豁豁耳》觉得非常好看,所以向大家推荐此书。

  这个故事主要讲大兔子毛丽非常非常爱自己的宝宝,有一次,一条蟒蛇要吃自己的孩子,并把它缠在身上,毛丽不怕危险,用爪子蹬,并抓破使它流血。小兔子这才蛇口逃生。但耳朵被咬一下,妈妈给它起名叫豁豁耳。为了让豁豁耳长大后能够顺利的在田野中独立生存,妈妈毛丽教它各种本领,通过不断学*,豁豁耳掌握所有生存本领。在一次危险中,妈妈毛丽为保护儿子,永别了自己曾经生活过的田野。

  通过读豁豁耳,我觉得毛丽是一位伟大的母亲。我喜欢它。我更觉得自己妈妈也非常辛苦。妈妈我爱你。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3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田野主人豁豁耳》,它到底是怎样的故事呢?就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在到处都是敌人的田野里,个头小、力气弱的白尾兔过着危险而幸福地日子。

  为了让儿子豁豁耳长大后能够顺利地在田野中独立生存,妈妈毛丽教会了它各种本领。通过不断地练*,豁豁耳熟练掌握了所有生存技巧,继承了妈妈身上全部优秀品质,成为了一只和毛利一样出色的兔子。

  通过一系列努力,豁豁耳终于成为了田野的主人,他已经不用再依靠妈妈了,完全可以自己独立生活了。

  在豁豁耳以后的日子里,他又遇到了很多危险。在最后一次危险中,妈妈毛丽为了保护儿子,永远的闭上了眼睛,开始了甜蜜的梦香。

  这个故事告诉我,母亲可以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我们,而我们给她的爱是有限的,所以一定要珍惜我们在一起度过的时光。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阅读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1)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3篇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西顿动物记》——《田野主人豁豁耳》中的第一集《险些命丧蛇口》。文中的主人公是兔妈妈毛丽和小兔豁豁耳。

  兔妈妈要去找食物,就再三的嘱咐小兔:“不要离洞口太远,出了什么事就喊妈妈!知道了吗?”这让我想起了,妈妈出门前再三叮嘱我的话,可能天下的妈妈都是这样罗嗦,因为他们都爱自己的孩子,都怕孩子出事,他们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小兔没有记住妈妈的'叮咛,跑到草丛中去玩了,这时被一条大蟒蛇发现了,小兔吓得不知如何是好,蟒蛇把小兔紧紧缠了起来,小兔拼命地喊:“妈妈!妈妈!救命啊!”就在这紧急关头,兔妈妈听到了孩子的求救声赶回来了。兔妈妈不顾自己的生命安危,拼命地用后脚上的脚趾猛挠黑蟒,黑蟒疼痛难忍就把小兔放了。兔子在蟒蛇眼里就像只蚂蚁一样微不足道,但兔妈妈一点也不畏惧恶毒的蟒蛇,使劲全身招数同蟒蛇拼命,可见它是多么爱自己的孩子,母爱就是这样伟大。妈妈为了孩子可以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孩子在吃好东西时,竟吝啬得不恳让妈妈吃一口,与妈妈的伟大相比,孩子又是多么的渺小。

  在以后的生活中,我要多关心父母,力所能及的帮父母做家务,让他们在工作之余多休息。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2

  当你看到可爱的小兔子时,肯定想抱抱它,可是它却一溜烟儿地逃跑了。这时,你一定会说:“原来兔子是这么胆小啊!”这句话其实你说错了。这个故事的两个主人公却不象其它的兔子那么胆小,它们一个位是兔子妈妈毛丽,一位是兔子儿子豁豁耳。

  兔子儿子为什么叫豁豁耳呢?原来,他刚刚出生的时候,被一只黑蟒咬伤了一只耳朵,虽然几天后,伤口完全好了,但是那残破的耳朵再也恢复不了原来的样子了。就因为这件事,毛丽才给他取名为豁豁耳。

  在毛丽的精心关照下,豁豁耳慢慢地长大了,他终天到了独自生活的年龄了,他告别了妈妈毛丽,往丛林深处走去了……

  虽然豁豁耳离开了妈妈毛丽,但是毛丽还是在他有危险的时候保护他。豁豁耳一天一天地变强,但毛丽去一天一天虚弱。豁豁耳为了保护妈妈,就又搬到了和妈妈一起生活过的家。

  到了冬天,狐狸开始出来找吃的,所以毛丽和豁豁耳大气也不敢出,但是最终狐狸还是发现了他们的洞口,就是在这一次,妈妈毛丽为了保护豁豁耳,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3

  7月30日我读完了西顿动物记之《田野主人豁豁耳》这本书。原著(加)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改编(韩)咸泳莲,绘者(韩)金顺男。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两只勇敢的兔子,一只是妈妈毛丽,一只是儿子豁豁耳。妈妈为了让儿子豁豁耳长大能够顺利地在田野里独立生存,教会了它各种本领。豁豁耳熟练的掌握了所有的生存技巧,继承了妈妈身上全部的优秀品质,最终成为了田野的主人。

  豁豁耳在独立生活的日子里,遇到了很多危险,在妈妈的帮助下,都能化险为夷,但在最后一次的危险中,妈妈为了保护儿子,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永别了自己曾经生活的田野。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母爱的伟大,明白了妈妈为了孩子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会体谅妈妈,帮助妈妈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好好学*多学本领,长大后更好地回报爸爸、妈妈。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2)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实用10份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1

  今天,我读了《西顿动物记》里面的《田野的主人豁豁耳》。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兔子妈妈毛丽有一个兔宝宝,这个兔宝宝叫豁豁耳,因为豁豁耳有一次被一条黑蟒蛇咬了一口它的耳朵,耳朵缺了一块,所以这只小兔才叫豁豁耳。

  为了让豁豁耳能尽快学会自己生活,兔子妈妈毛丽就开始天天教小兔子豁豁耳一些本领,比如说毛丽教豁豁耳的一些本领有:兔子的兔语、敌人来了怎么学木头人、谁是 我们的朋友等等,这些本领很多,所以我就不说了。

  通过这些训练,小兔子豁豁耳很快就成为了田野的主人,而且小兔子豁豁耳很快就能自己生活了。

  在小兔子豁豁耳自己生活的日子里,它也遇到了好多好多的危险,但是小兔子豁豁耳在面对这些危险时,它也用到了兔子妈妈毛丽教它的一些本领保护自己,而在最后一个危险来临时,兔子妈妈毛丽为了保护自己的小兔子豁豁耳,她就永远告别了她生活的这片田野。

  读了这本书,我也知道了一些知识,比如说:兔子的朋友是风,还有钢丝,兔子的兔语是:蹬一次――小心,不要乱动;慢慢蹬两次――快到这儿来;快蹬三次――非常危险,快离开!,敌人来了要学木头人,必须站着不动,而且也得停止呼吸才不容易被敌人发现。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2

  《田野主人豁豁耳》是《西顿动物记》四,这本书讲述了小白耳兔很小的时候,兔妈妈毛丽去田野寻找食物,从未经历过任何危险的小兔遇到了一条黑色的大蟒蛇。大蟒蛇咬住了小兔的耳朵,然后把它紧紧缠了起来,小兔拼命喊妈妈救命,紧要关头,兔妈妈毛丽听到儿子求救声赶回来了。兔妈妈奋不顾身地蹬踹黑蟒、用脚趾猛挠黑蟒,最后黑蟒受不了疼痛终于放开了小兔,毛丽带着儿子迅速逃离了危险。

  几天后,小兔身上的伤好了,可是它的'耳朵却永远不能恢复原样了,小兔很难过。妈妈毛丽安慰小兔应该感谢这个耳朵,如果被咬住别处也许就没命了。小兔觉得很有道理,妈妈为它取名“豁豁耳”。

  兔妈妈为了小兔豁豁耳长大能够独立生存,教给它各种本领。经过不断练*,豁豁耳熟练掌握了所有生存技巧,继承了妈妈身上的优秀品质,成为了一只出色的兔子,它也终于成为田野的主人,可以依靠自己的能力生活了!

  寒冷的冬天下起鹅毛大雪,豁豁耳找到一个既避风又舒适的洞,它把已经衰老的妈妈接来一起生活。可是一只狡猾的狐狸发现了它们,妈妈毛丽为了未来让儿子有更多时间逃跑,毫不犹豫地引开狐狸,跳入冰冷的池塘,向深处游去,狐狸也跳入水里追毛丽,因为池水太冷,狐狸放弃了追捕。而兔妈妈毛丽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它用生命为自己的孩子最后挡住了一次危险……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伟大的母爱,兔妈妈尽心地养育孩子,教会孩子各种本领,最后用生命捍卫了孩子的安全。我以后要好好学*,做一个有理想、有志气、对社会有用的人,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3

  当我看到一只毛绒绒的小兔子时,我又想起《田野主人豁豁耳》故事里的小兔子了。

  这个故事中的主人公胆子可不像其他兔子那么小,他们一位叫毛丽,是兔妈妈,一位是兔妈妈的儿子叫豁豁耳。因为他们掌握了很多本领,摆脱敌人,所以胆子都特别大。勇敢的豁豁耳虽然经验不足,遇到过许多危险,但在妈妈毛丽的帮助下每次都能化险为夷。

  兔妈妈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它一生中无微不至的照顾着豁豁耳,但豁豁耳长大后,妈妈曾经离开过它一次,但最后又回到了豁豁耳的身旁。

  但是在它们母子俩过着幸福的生活时,妈妈毛丽为了不让儿子受伤害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了妈妈的爱,就如所说的`那样,妈妈是给我生命的天使;是给我灵魂的作家。当暴风雨来临时,妈妈就如一块玻璃,让我藏在身后。

  虽然妈妈会吵你,会对客人的孩子好而对你不好,你要永远记住,妈妈的爱是温暖的,妈妈的爱永远是属于你的。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4

  有一天,豁豁耳跟着妈妈出洞去寻找食物。

  这时,两只蓝蝴蝶从豁豁耳的眼前飞过,就像两片小蓝花瓣在翩翩起舞。小兔立刻开心地笑了,因为它喜欢这些美好的事物。忽然,一只大鸟从天而降,一下子就逮住了两只蓝蝴蝶。小兔非常伤心,因为这两只美好的事物就像没有存在过一样,彻底消失在这个世界上。这时,一只小瓢虫顺着一根草叶爬到了它的脸上,小兔立刻闭上眼睛,动也没有动,直到小瓢虫从他的脸上爬过去为止。因为要是他动了,瓢虫会吓坏,掉下去。他不想让瓢虫再像蝴蝶那样消失,所以才动都没有动,连眼睛都没有眨。

  豁豁耳真是一只善良的小兔子啊!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5

  7月30日我读完了西顿动物记之《田野主人豁豁耳》这本书。原著(加)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改编(韩)咸泳莲,绘者(韩)金顺男。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两只勇敢的兔子,一只是妈妈毛丽,一只是儿子豁豁耳。妈妈为了让儿子豁豁耳长大能够顺利地在田野里独立生存,教会了它各种本领。豁豁耳熟练的掌握了所有的生存技巧,继承了妈妈身上全部的优秀品质,最终成为了田野的主人。

  豁豁耳在独立生活的日子里,遇到了很多危险,在妈妈的帮助下,都能化险为夷,但在最后一次的危险中,妈妈为了保护儿子,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永别了自己曾经生活的田野。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母爱的伟大,明白了妈妈为了孩子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会体谅妈妈,帮助妈妈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好好学*多学本领,长大后更好地回报爸爸、妈妈。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6

  7月30日我读完了西顿动物记之《田野主人豁豁耳》这本书。原著(加)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改编(韩)咸泳莲,绘者(韩)金顺男。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两只勇敢的兔子,一只是妈妈毛丽,一只是儿子豁豁耳。妈妈为了让儿子豁豁耳长大能够顺利地在田野里独立生存,教会了它各种本领。豁豁耳熟练的掌握了所有的生存技巧,继承了妈妈身上全部的优秀品质,最终成为了田野的主人。

  豁豁耳在独立生活的日子里,遇到了很多危险,在妈妈的帮助下,都能化险为夷,但在最后一次的危险中,妈妈为了保护儿子,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永别了自己曾经生活的田野。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母爱的伟大,明白了妈妈为了孩子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会体谅妈妈,帮助妈妈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好好学*多学本领,长大后更好地回报、妈妈。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7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莫莉妈妈很伟大,它教会了它会的所有东西,小兔子也在真正学,从这个故事里我还学会了,妈妈这辈子不能陪你一辈子的,我们根动物一样,爸爸妈妈都会老,我们都会长大,将来,我们也会向爸爸妈妈那样,也会老,小兔子豁豁耳也根我们一样,都会长大的,莫莉妈妈根我们的爸爸妈妈一样,都会老的。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8

  “豁豁耳”的名字是有来历的:

  有一天,小兔在草丛里听到有“沙沙”声音,这声音一会朝东一会朝西,忽然静了下来,安静的让人有点害怕。小兔绕过挡住它视线的草叶,想看个清楚。

  突然,一条大蟒蛇从草丛里窜了出来!小兔恐惧到了极点,吓的连救命都喊不出来了。但是很快,小兔缓过神来,撒腿向草丛里跑去,但大蟒蛇的动作比小兔要快得多,一下子就咬住了它的耳朵,并把它缠了起来。“妈妈救命!妈妈救命!”小兔拼命的叫喊,但声音已经越来越微弱。危急关头,妈妈毛丽赶回来救自己的儿子了。她跳到大蟒蛇跟前,大喝道:“快把我的儿子放开,你这个坏蛋!”大蟒蛇看了她一眼,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毛利急了,她用强而有力的后腿使劲在大蟒蛇身上蹬,边蹬边说:“快把我的儿子放开,要不然绝不轻饶你!”大蟒蛇仍然舍不得放开马上就到手的猎物,毛丽不得不使出了绝招:用后脚趾猛挠到大蟒蛇,很快,大蟒蛇就开始流血了,最终,大蟒蛇实在忍受不住疼痛,彻底松开了小兔。当小兔从蟒蛇的缠绕中挣脱出来的时候,妈妈毛丽对它喊:“快跑!”于是它们一起跑到了一个大蟒蛇再也找不到的地方。

  “快让妈妈看看。”毛丽边说边心疼的把小兔搂在了怀里,此时,小兔那只被咬伤的耳朵已经无力的耷拉下来。几天后,小兔的伤口愈合了。但那残破的耳朵再也不能恢复原样,小兔总觉得自己的样子很难看,所以抬不起头。

  妈妈毛丽见小兔不开心,就对它说:“孩子,你应该为有这样的耳朵高兴才对。因为如果蟒蛇咬的不是你的耳朵,而是其他地方,你还不一定能活到现在呢。对了,你也应该有一个自己的名字了,你叫豁豁耳怎么样?”“妈妈,你怎么拿我的耳朵开玩笑呢?”小兔伤心地问。毛丽说:“孩子,名字要有一定的含义,你想想,是耳朵救了你的命啊!”小兔想了想,觉得很有道理,于是就开心地接受了这个名字。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9

  今年暑假,爸爸妈妈送给我一套丛书,名字叫《西顿动物记》,这套书一共10本,我感觉最令人感动的是其中的《田野主人豁豁耳》。

  这本书里讲的是在到处都是敌人的田野里,个头小,力气弱的白尾兔母子艰难而又幸福的生活着。为了让儿子“豁豁耳”长大后能够顺利的在田野中独立生存,妈妈“毛丽”教会了他各种本领。通过不断训练,“豁豁耳”熟练掌握了所有生存技巧,继承了妈妈身上全部优秀品质,成为了一只出色的兔子。通过一系列努力,“豁豁耳”终于成为了田野里的主人,可以完全依靠自己的能力独立生活了。在“豁豁耳”独立生活后的日子里,他又遇到了很多危险。在最后一次危险中,妈妈“毛丽”为了保护儿子,永别了自己曾经生活过的田野。兔妈妈毛丽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它一生都在无微不至地照顾豁豁耳,用一生的心血教会了豁豁耳生存的本领,直到最后为儿子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特别喜欢这本书里的主人公“豁豁耳”,它既可爱又孝蠢,非常惹人喜爱,它还有很多特点,比如它很聪明,无论兔妈妈“毛丽”教它什么,“豁豁耳”都会很快的学会,还有它的动作非常敏捷,它能灵活自如的在铁丝网中跳来跳去。

  母亲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人类如此,动物之间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也想到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用无私温暖的胸怀照顾关心着我,关心着我,拥有母爱的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勇敢,学会了自立;拥有幸福的我便会没有黑暗,没有恐惧!我会坚强自立的生活,母爱至高无上。

  兔妈妈“毛丽”您真是一名伟大的母亲呀!

  我也为我有一位伟大的妈妈而自豪!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10

  7月30日我读完了西顿动物记之《田野主人豁豁耳》这本书。原著(加)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改编(韩)咸泳莲,绘者(韩)金顺男。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两只勇敢的兔子,一只是妈妈毛丽,一只是儿子豁豁耳。妈妈为了让儿子豁豁耳长大能够顺利地在田野里独立生存,教会了它各种本领。豁豁耳熟练的掌握了所有的生存技巧,继承了妈妈身上全部的优秀品质,最终成为了田野的主人。

  豁豁耳在独立生活的日子里,遇到了很多危险,在妈妈的帮助下,都能化险为夷,但在最后一次的危险中,妈妈为了保护儿子,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永别了自己曾经生活的田野。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母爱的伟大,明白了妈妈为了孩子可以付出自己的一切。从现在开始,我要学会体谅妈妈,帮助妈妈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好好学*多学本领,长大后更好地回报爸爸、妈妈。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3)

——《黄河的主人》读后感3篇

  滚滚黄河,波澜壮阔,气势磅礴,令人胆战心惊,望而生畏。艄公在奔腾咆哮的黄河上如履*地,凭着勇敢智慧、镇静机敏驾驭了桀骜不驯的黄河,更好地诠释了“黄河主人”的真正含义,也向世人展示了人定胜天的伟大壮举。

  艄公只用手中一根不粗不细的竹篙,在只有十只到十二只羊那么大体积的羊皮筏子上灵活地破浪前行,一面身系乘客的安全,一面小心地注视着水势,还要带给乘客如同坐在公共汽车上浏览窗外景色的悠闲心情,那是何等的'不易,读到这里,我早已被艄公所深深折服!

  于是,无数个“艄公”的形象在我的头脑中清晰起来,激荡着我的心灵!身份卑微的蚂蚁,面对肆虐的大火,快速地抱成团冲出重围,外层蚂蚁纵然肝胆俱裂也不放弃自己的岗位,这不是在熊熊大火中保全蚁族的“艄公”吗?伯诺德夫人为了保住半截蜡烛中的绝密情报,面对饿狼般的德国军官镇定自若,带着三个儿女不露声色与德国军官巧妙周旋,直到蜡烛熄灭的最后一瞬间……这不也是维护人类和*大河中勇敢、智慧、镇静、机敏的“艄公”吗?心地善良、勇救落水者的九色鹿,勇敢的普罗米修斯机智地为人类盗取天火,美丽善良的嫦娥机敏地和逄蒙周旋吞下仙药……无不彰显着“艄公”的本色,在历史的长河里,写下了不朽的人生轨迹!

  可见,不管环境多么恶劣,条件多么艰苦,困难多么巨大,只要我们有勇气面对,以智慧去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机敏地对待生活的长河就一定能让自己的人生更加出彩,让我们向艄公学*吧,做自己的主人,就从战胜学业开始!

  今天的语文课上,我们学*了袁鹰的《黄河的主人》,使我的内心有了强烈的震撼。

  在一个万马奔腾、浊浪排空的黄河上,有一个艄公操纵着羊皮筏子上,和乘客谈笑风生,在黄河上就如履*地,我不禁对艄公这种机敏,勇敢,肃然起敬。当读到“他站在十只羊大的羊皮筏子上,面对着险恶的风浪,身系着乘客的安全,手里只有那么一根不粗不细的竹篙。”“艄公很沉着,他专心致志地撑着篙,小心的注视着水势,大胆的破浪前行”时,钦佩之情油然而生。我想,艄公之所以能在黄河上立足,就是因为他们不畏艰险,遇到挫折不灰心不气馁,学*滴水穿石的精神,一次又一次的与黄河顽强地较量,最终成为了黄河的主人。

  这真是人定胜天阿!你瞧,就算大自然再怎么强大,恐惧,人类一定会战胜它。由《黄河的主人》,我想到了有这样一个小男孩,他在一个偏远的学校读书,每天坚持为同学烧炭取暖,一次意外,他的下半身被火严重灼伤!医生说:“活下来的`机率很小,但他凭着顽强的意志活过来了。其实,他活了下来,也只能在轮椅上度过余生。可他呢,努力地锻炼双脚,每天坚持扶着篱笆走路,渐渐的,篱笆边上已经走出来了一条路。他做到了!他成功了!现在居然和普通孩子没有什么区别了,连医生也不敢相信这是个事实。

  由此可见,勇于和困难作斗争是打开成功之门的金钥匙,而挫折就是钥匙上不可缺少的锯齿呀!我一定要学*黄河上的艄公,无论做什么事都不畏缩、不气馁,持之以恒,勇往直前,在困难和挫折面前如履*地,成为生活的强者!

  《黄河的主人》是一篇中学生的课文,我今天有空看了一下,虽然这篇文章很短。可是我觉得非常有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在汹涌的黄河上作者在岸边发现了,在河的中心有一个东西,这个东西看起来很小,上面还坐了六个人。他们在湍急的黄河上贴着水面漂流。而承载他们的竟然只是一个羊皮筏子,从岸上远远望去,好像只要一个小小的浪头,就能把它整个吞没。

  尽管羊皮筏子非常小,上面除了人以外还装了几个麻袋。更令人惊奇的是羊皮筏子上面的艄公,他一个人划船,他专心致致地撑着篙小心的注视这水势,大胆的破浪前行,而此时皮筏子上的人却没有一点害怕,他们向岸上指指点点,那从容的眼神就像在坐公交一样自在。

  我读完这篇作品给我的感受非常震撼,看这篇作品我感觉我就像身临其境一般。像我们这一代人基本没有经历过大风大浪,要说感到心跳那也只是在做好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在各种游乐设备上。像我来说,虽然我是个南方人,从小也在水边长大。但是在湍急的水中我就算是坐大船也很怕。

  真佩服这些人,他们能够如此自在坐船,而艄公更是了不起。我可以想象,在古代交通不发达的年代,那个时候的人应该很多人出门都要做这种船。他们真的很不容易。我记得我在电视上看过有人用一根竹子就能渡过长江。我觉得*人的智慧真的很了不起,今天我们对水上的交通依赖越来越小,而且就算是坐船也是那种特别大的船。但是就像作者说的,艄公凭借着自己的勇敢和智慧,镇静和机敏,战胜了惊涛骇浪,在滚滚黄河上如履*地,成为黄河的主人。

  《黄河的主人》我深深感受到了人的智慧,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也需要用智慧好好经营我们的人生。大家要做一个勇敢的人,我们也要热爱生活。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4)

——呐喊 读后感 (菁华3篇)

  《鸭的喜剧》是《呐喊》中一篇关于动物的文章,写动物却暗含着社会现象的黑暗,用鸭和蝌蚪不能向存揭示了生存竞争,弱肉强食。

  爱罗先珂君抵达北京不久后,就诉苦说北京是寂寞的,在沙漠上似的寂寞,认为这里不如缅甸的夏夜唯美。为了缓解这种寂寞,爱罗先珂君就买来十几只蝌蚪养在荷池里,他不满足这些蝌蚪便有买回了小鸡,最后再乡下人的推荐下买回了4至鸭子。他对这些带有生气的动物是有着博爱的,从不拒绝任何一种。小鸭也很可爱,深得大家喜欢,还为它去买泥鳅。可就在这间隙间,四只小鸭把荷池的水全部都弄浑浊了,荷池中再也找不出一只长了脚的蝌蚪。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并没有直接表达自己的看法,但从文章开头就强调了爱罗先珂君是一位盲诗人,暗示了爱罗先珂君对于大自然的爱是盲目的,他不断抱怨并且拿北京的夏夜去和缅甸的相比,这是事实鲁迅先生不能为国家辩护。可当荷池里的蝌蚪全被鸭子吃完后,才体现出了这位盲诗人的博爱是肤浅的,是不得鲁迅先生认可的,他没有在买鸭子之前便想到这些,可见他因为博爱所以他的爱微薄。

  最终也没再见到爱罗先珂君,而蝌蚪被吃掉的荷池里只剩下了鸭子。结尾处“只有四个鸭,却还在沙漠上‘鸭鸭’的叫。”说明了这里的结局依然很寂寞。温柔的表面下是残酷的掠食,1922年十月是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撤军后的日子,*的社会现象很黑暗,鲁迅先生的文章应该是受战争影响,认为应该改变这种盲目的爱的方式。外来的事物会将原本的事物破坏,应该具有辨别是非的警觉。

  只是改变环境对于自身并没有什么意义,北京依旧是一片寂寞的沙漠,买来蝌蚪只是一种*和的改变方式,是不能长久的,必须反抗**才会有保护弱小的能力。

  这学期,我们学了不少中外爱国名人的故事,比如:肖邦、詹天佑等等,这里面,虽没有鲁迅先生,但我通过他写的小说,深切地了解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也深切地了解了鲁迅先生,原来他也是一位爱国志士。

  《呐喊》是鲁迅先生1918年至1922年间所做短篇小说的结集,收有《狂人日记》《药》《孔乙己》等十四篇短篇小说,出版后即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作品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以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批判,表现了作者对民族生存的强烈关怀和对社会变革的深刻思考。

  这本书里,能有许多能令你深有感触的文章,但令我最有感触的,还是最初发表于1919年5月《新青年》第六卷第五号的《药》。

  《药》主要写了老栓的儿子得了肺痨,现在话就是肺结核,那个时代里是治不好的绝症,当时人们流传人血馒头可以治好,所以老栓花了大钱买下了从判党(*)斩首时染好的血馒头,回去蒸给小栓吃,可惜他的努力只起到了安慰作用,小栓最终还是死了。和他的坟临*的地方是那个被斩首的革命党(夏家的小儿子)的墓,他的墓上有一圈鲜艳的小花,但小栓的却什么也没有……

  读完这篇文章,我合起了书,心中久久不能*静:为什么从前的人们那么迷信,竟然认为人血能治病?为什么从前的人们愚昧吗,竟然想不到那人血馒头意味着革命者的献身?

  终于读完了它,我长舒了一口气,这本书可以告诉我们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矛盾,大家也来读一读吧,说不定大家读完后会有新的启发!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他为了唤醒愚昧无知的*人,便弃医从文,写了许多著名小说,并收集在《呐喊》里。《狂人日记》是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小说,它也是*历史上第一部白话小说。所谓日记,就是一个人,得了“迫害狂”之类的狂病,在得病期间写的日记。自然,日记中语无伦次,狂人的所见所闻都被他认为是吃人。鲁迅先生想借狂人的口吻,来反映封建社会这所谓“吃人”的本质。鲁迅先生文笔精妙,因而文中有许多地方值得回味。“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这反映了*封建社会名义上是提倡孔子的“仁义道德”一大套真理,可实际呢,自然是封建社会残暴统治、压迫、剥削老百姓,使百姓的思想深受其毒害。封建社会,无论是谁,都被这无形的思想所禁锢,以至于改朝换代,仍然逃不出封建这圈子,而始终改不了20xx多年这“吃人”的本性。在第九篇中,“自己想吃人,又怕被别人吃了,都用着疑心极深的眼光,面面相窥。”这句话表面说的有理,也反映了封建社会的勾心斗角,自相残杀现象,尤其是当官的,这种现象极为严重。随便翻翻历史就知道了,奸臣暗害忠臣的事例极多,比如秦桧害死岳飞,等等。也有些是两个奸臣在暗地里争斗,也有的。我消灭你,又有人又把我消灭了,这难道不正符合了上面这句话吗?在第十篇中,“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会太*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这几句我认为是妙到极点了。按这狂人的话说,就相当于找个合理的借口吃了他。而20xx多年的封建历史上,又无偿不是这样。一些人为了推翻残暴的统治,而发动正义的战争,但统治者不会这么束手就擒,统治者称之为“造反”。一旦起义失败,往往这些英雄会留下千古骂名,英雄就便为狗熊了。一个好人的头上被顶了个恶人的罪名,那些真正的恶人就可以光明正大地杀了这好人。狂人其实是一个也觉醒的反封建分子的形象。所谓的疯言疯语恰恰是最清醒、最真实的。而持续20xx多年的封建传统也使许多人的思想受到侵害和禁锢,能真正醒悟的人,反而被视为疯子。作者写这篇时,当时正是封建统治刚刚被推倒的没几年,仍然有人想“光宗耀祖”,复立封建社会。人们也没有逃脱思想的牢笼,许多知识分子投入到救国救民,开启民智的行列中。从最后那声“救救孩子”那悲切的呼唤,表示了狂人对此的无奈,也用来启发人们的最后一声呼唤。呐喊中其他文章,比如《孔乙己》、《药》、《阿Q正传》都是值得人去品味的,鲁迅先生借笔来唤醒当时的人们,同时也为后世留下一笔精神财富,为*文学打下了基础。现代社会,早已不是那残酷、专制的封建社会了,但仍存在一些类似于“吃人”的不*事。比如一些非法犯罪分子在网上发布的一些针对某人的人身攻击;官场上暗地里的争斗;一些**、贿赂事件等等。在身边的情况下,我听说一些工厂单位不给刚来的职工发工资或少发工资,这其实也是一种吃人现象吧。不过有些已经被法律解决了。也许,我们也许也要向鲁迅先生那样呐喊,我们现代社会也仍然存在许多愚昧无知的人,仍然会有一些不*事。呐喊吧,为了祖国,为人民,为更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5)

——天命读后感 (菁华3篇)

  最*,我看了沈石溪写的一个故事,叫作《天命》。它和《再被狐狸骗一次》、《斑羚飞渡》、《最后一头战象》合起来是一本书。

  故事里讲了一只名叫霜点的母鹰曾养过一只小鹰,名叫白尾。白尾在一场突然袭来的黑风暴而活活饿死。于是,霜点找了一个新伴侣,名叫秃脖儿,生下了红脚杆。可正当红脚杆出生的第二天,秃脖儿双目失明,掉落山崖。而霜点的邻居黑灿也生下了一只小鹰,小鹰因为脑门上那撮黑绒毛叫黑顶。

  一次狩猎,霜点和黑灿相遇了,它们看上了同一只猎物——一只灰兔,黑灿比霜点快一拍,扇着翅膀去捉灰兔,可刚刚碰到灰色,黑灿就翅膀一直,掉了下去,原来是中了猎人的圈套。等霜点飞过角龙崖黑灿巢时,听到了幼鹰饥饿的叫声,便把黑顶抱回巨犀崖璎珞松自己的巢里。现在霜点面临着一个巨大的问题——饥饿,没有雄鹰的帮助,它不能掠夺狼崽,不能盗取公鸡。现在黑顶的情况还好点,红脚杆就不行了,霜点必需尽快猎取到食物——蛇,璎珞松下面有一个蛇洞,可是捉到蛇必需牺牲一只幼鹰,霜点想:那就牺牲黑顶吧,所正它不是我亲生的。它刚想把黑顶抓出巢扔到蛇洞前当诱饵时,汰劣留良这个自然生存法则蹦进了它的脑袋,它只好放开黑顶,胡乱抓摸,哦,抓到红脚杆了,它只好用红脚杆换了蛇,用红脚杆换了黑顶这一代天骄!

  母爱永远是可贵的,如果霜点用一代天骄去换一只长着鹰羽的鸡,那日曲卡山麓就永远没有真正的雄鹰。

  这是我第二遍看钱莉芳的《天命》。故事很复杂,第一遍只是觉得有趣,并没有弄清楚故事的来龙去脉。这一次,捋顺了。

  故事讲述的背景是在汉武帝年间,主要人物有汉武帝、苏武、卫律、李陵、李夫人,虽然是汉朝的事情,但故事的核心却是围绕先秦时期的一些怪诞的神话和传说展开的,虽然不少是令今人感到荒诞不经的,但不得不说,无风不起浪,再离经叛道也一定有其事实基础。其中最为诡异的就是玄鸟族的身世之谜,玄鸟族对先秦时期的世界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尤其是其使命使然的预知异能,拯救了人类,却也因血脉的混杂而私欲横起进而攫取了国家的统治权,并直接造就了商朝那异常稳固、出奇太*,而历史却一片空白的600多年的统治。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有神论者,相反,我最爱自然科学,崇真务实。但是,不得不说,看第二遍,也让我非常着迷,看到凌晨都不觉得瞌睡,要不是眼睛发涩,恨不得通宵看完。我被这个离奇的很真实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不得不说,钱莉芳真会讲故事,关于几个主角的故事我也从正规的历史课程中有所了解,苏武牧羊的歌我都会唱,但是总感觉这些人、那些事、那些历史不能打动我,虽然知道是真的,现在想想,很有可能,这些正史水分很大,或者是细节的缺失导致其干瘪所以不能打动我。简单来说,就是直觉上不相信。中学历史教师钱莉芳讲的这个故事,首先是建立在正史的基础上,每一处都和正史严丝合缝;其次,故事的离奇怪异是建立与诸子百家、上古典籍中的相关记载相契合的基础上的,很多先秦典籍中的段落都被拿来进行“逼真化”的佐证,让人很难怀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在正史和典籍的基础上,钱老师进行了细致缜密、瑰丽宏大、丰满逼真的想象,让人流连沉醉。有时甚至让我确信书中所言的就是上古时期,包括汉朝的那些故事都是真实发生过的。因为证据确凿,不容怀疑。

  贯穿全文的核心人物是卫律的爱情故事和苏武寻找自我的故事,尤其以卫律和李夫人的爱情悲剧为核心事件推动了整个故事的发展。卫律这个人是本书刻画最成功的人物。为了爱情,坚忍苟且,把自己的愤怒与无望借助自己超群的智慧诉诸“天命者”,一心想把世界推倒重来。但是,等来的天命者却深知天命难违,并且用自己的智慧劝说了卫律认命。

  看了这个故事,不得不对古代的占卜巫术产生了极大的敬意。书中对基于玄鸟族的预知异能对巫术、占卜这类行业的来龙去脉进行了想象。说来也是,如果未卜先知或者先卜再知的异能真的不曾存在,那么难道先古时代的祖先们都是榆木疙瘩那么好骗?!就算他们不懂自然科学,但是对占卜这种需要运气的巫术竟没有怀疑过吗?!竟然让其存在了那么多年,一直现在大街上还有那么多大仙、跳神。实在矛盾,让人疑心四起。说实话,我现在有点信鬼神了。

  读完这个故事,也让我对北方的少数民族部落产生了深深的敬意,那里的人民更接*人的本性,与天、自然的关系更亲*。

  这个故事中对汉朝内部的一些有名的政治事件、汉朝匈奴的战争、商朝历史、西周取代商朝的过程、西北游牧民族的历史、孔子修订《诗经》的来龙去脉、汉武帝的伟略与怪异、上古时期滔天洪水的来历等历史事件进行了戏剧化的解释,极大地丰富了这些事件的真实性,让人看了触目惊心,豁然顿悟,但由于所有故事串联紧致,自成系统,而且契合正史,所以能完美的自圆其说,让我不得不信以为真。尤其是多处暗设伏笔,前后呼应,一脉相承,经过一层层抽死剥茧后真相逐渐大白,险象环生。现在想来,钱老师是以其深厚的历史功底,把先秦和汉朝两个时期的大量史实和神话传说用天马行空般真实而又丰满的想象缜密的串联成了一个关于爱情和希望的故事。

  其中的人物心理刻画、语言描写、社会环境分析都能达到独特、深刻充满了历史的厚重感,让我很受用。

  文中的天命,我猜测,指的是人类这个集体的愿景,即人心向背,整个社会、世界的大趋势。天命不可违,个人的意志微不足道,纵使侥幸逆天,但是积怨累世,必遭天谴。像文中说的堤坝拦水,乃逆水而为,待水势蓄积决坝,必将冲毁先前的一切阻碍。

  小川一水的《时砂之王》(刊登于20xx年11月期科幻世界译文版·日本科幻专辑)与钱莉芳的《天命》是接踵而读的,虽属偶然,却也有意外的好。

  历史虽不像未来般的琢磨不定、难以预测,却也在时间的冲刷销蚀下变得迷迷蒙蒙、真假难辨,即使是黑子白纸,也要打上个问号——以历史为轴的小说,魅力便在这对问号的解构之上!

  历史小说的种类很多,因其对史料的解读不同而有了差别,钱莉芳以前的《天意》以及此次出版的《天命》都是以部分史料为基础,在原有历史的框架下进行扩展,算作故事背景,而在小川一水的《时砂之王》里,特定的历史成了舞台,在宏大的故事演绎完毕后,此史便不同于彼史了。

  《天命》读的是熟悉的历史表面下的波诡云谲,而《时砂之王》读的则是数十万年时间、万重历史里雄浑和热血——以及两本书里都一定且必须有的吐槽与反思。

  《天命》与《时砂之王》有着相同的科幻内核:*行宇宙学与时间旅行的结合——前沿物理里多重宇宙理论的建立与发展很好的解决了时间悖论这一逻辑难题,开拓了时间旅行小说的新道路。

  在内容方面,不约而同地,之前的《天意》以及现在的《天命》、《时砂之王》都放在了大汉这一时间背景之下,故事的中心人物里:《天意》里是汉初韩信,《天命》里则是武帝时期的苏武、李陵与卫律,《时砂之王》则是汉末三国时期受魏封亲魏倭王的邪马台国女王卑弥呼以及时间旅者。(邪马台国被认为是日本国家的起源。因史料关系,书中多取材于《三国志》中《魏志·东夷传》倭人条,通称魏志倭人传。)

  《天命》虽与《时砂之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因为采用的叙述方式不同,导致了两篇小说,在精彩程度上有了高低之分。《天命》从史料取材,然后抛开它们往常的解释,重新释义,组织以及勾连,创作出一个有趣的故事,但因为叙事方式的问题,情节发展生动不足,通篇看来,*铺直叙,不够蜿蜒曲折,许多地方用演绎推动远比用表述带过要来得更好。

  《时砂之王》因为重于故事的讲述,又因采用双线叙事,牵涉到的历史事件繁多,在逻辑自洽上比《天命》稍显不足,但内容的深度与广度确是超过《天命》的。

  天命微剧透

  上古传说的真实面目?大禹治水的前因后果?商王朝的由来,为什么商朝好卜,而且传之于世的文字记载及其稀少?商纣王残暴的缘由,妲己的身世来历?武王伐纣,为什么百般造势以求表明周取代商的正义性。孔子为什么删《诗》三千为三百?为什么秦始皇要焚书坑儒?这一个个为什么拼就地是一个绵延数世的隐秘。

  时砂之王微剧透

  故事线一:因为一亿两千万年前的一个让人无力吐槽到极点的小原因,造成地球历史上从人类诞生之初到人类灭亡之末,十万年间,不同历史时期的各种有死无生的战斗。

  2598年,太阳系ET反击战。2119年地球圈ET防御战。1943合纵国与轴心国的联合体ET歼灭战。公元前98579年的莱托里(1976年于此处发现两足动物足迹,可能为南方古猿留下的)原初守卫战。

  故事线二:公元248年日本邪马台国的转折之战。

  世间各国各族皆有《史令》一书传世,内容完全相同:时间将有大灾。迟早必至,汝等必戮力同心,共御大灾,祛妖除魔,自强不息,终有强援来助。彼时罗马大食诸国皆败,晋国齐王四十万人马在*华北也独木难支,东非战线向维多利亚湖败退,而澳大利亚乌鲁鲁站也发现了敌情。

  两线交合:史令之王由1943年,共历战斗406次,回溯至原初,与队伍汇合,建立最初的据点。虽然采取不干涉手段,但依旧加速和改变了人类的发展,原初历史的改变十分巨大。公元前一千年的时候,取代腓尼基控制了地中海全域的埃及新王国首次出现大规模ET,并于此时第一次与ET取得了沟通,了解了故事线1里的那个导致一切的小原因。

  史令之王在248年的日本邪马台国被意外唤醒。史令之王于248年战死,历史出现转折,20xx年的溯时军,通过《三国志》《魏志·东夷传》中的记载及时赶到,第一次清除了ET。


田野主人豁豁耳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6)

——李广读后感 (菁华3篇)

  假期的一天我读了《飞将军李广》一文知道了李广是西汉的著名军事家。他身材高大擅长骑射,他以前做过太守、卫尉。他是一个大智大勇之人。

  记得有一次李广带一百骑兵追赶三个匈奴人,结果追了几十里才追上他们,射死了两个,活捉了一个。就在准备回营是有几千名匈奴骑兵追了上来,李广的士兵慌乱了起来。这时李广沉着冷静地说大家不要慌,我们的大营远,求援肯定是来不及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匈奴骑兵追上来一定是凶多吉少,不如我们停下来,这样他们会误以为我们是诱兵之计,一定不敢轻易攻击我们。于是就这样李广一行继续前行在离匈奴兵仅两里的地方停了下来。就这样匈奴追兵果然不敢轻举妄动,很快就撤兵了。

  “读史可以明智“读了这段历史故事,我们在学*和生活中也要向机智勇敢的李广学*,遇事不慌乱冷静地分析从而找到突破口和转机而不能轻易就丧失信心。

  李广是*西汉时期的名将,是英勇善战,智勇双全的英雄。一般一提到将军,我们都会脑海中浮现的可能是霍去病、廉颇、卫青等等,对李将军李广就不太熟悉。其实我们小时候学过的一首诗《出塞》中“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就是王昌龄对李广的称赞。

  司马迁的《李将军列传》就记叙了他的生*事迹,在司马迁的笔下我们可以看到一位在战场上英勇奋战,临危不惧的将领。对于李广悲惨的结局,我们也可以从这篇文章中看出,司马迁对这名英雄的惋惜和悲痛。

  从他的才能来看,他确实是名英雄。他与匈奴多次交战,匈奴闻风丧胆还称他为“飞将军”。他的射箭技术高超,李广有次出猎,看到草丛中的石头,以为是老虎,就拿箭射向石头,整个箭头都射进石头里。他不但箭术高超,而且足智多谋。他在捉捕匈奴的射雕手时,看到了几千名匈奴骑兵。而李广只有一百名骑兵,李广认为只要他们一百名骑兵只要一跑,匈奴就会来击杀他们。只要他们不跑,匈奴就不会攻打他们。于是他率领了一百名骑兵射死了匈奴的.将领,匈奴觉得汉朝有伏兵就领兵撤离了。李广的一百名骑兵就这样吓跑匈奴的几千名骑兵,让人不得不称赞他的谋略。

  李广为人清廉,做官四十多年,家里也没有什么多余的财物,即使得到了赏赐也会分给他的部下。他与士兵同甘共苦,士兵没有喝到水,他也不喝水,士兵没有吃饭,他也不吃饭,所以深受士兵们的敬佩。

  然而像他这样一名有才能,深受士兵爱戴的将军却终身未得封爵。这对一个有才能的人来说是多么的委屈,即使他已不再年轻,他也想在年老的时候继续拼出一番战纪。终于等到了一个立功的机会,但卫青却因为私情而排挤李广,不想李广立功并且轻辱了李广,李广一气之下就回到自己的军营,结果迷失了方向,没有赶上与匈奴作战,自己请罪自刎。

  如果他大气一点,也许就不会有这样的结果。俗话说“小不忍则乱大谋”。小事不能忍耐就会败坏大事情,就像司马迁受了宫刑,受到了嘲笑也不放弃自己的生命一样,在牢中完成了自己的巨作《史记》,即使有才能也不一定会获得巨大的成就,还要有耐心。毕竟是金子的话,总会发光。

  今天,我读了《水浒传》第九十二回《振军威小李广神箭》。看完后,我对小李广花荣佩服得五体投地,要知道为什么,请听我慢慢道来。

  第一日,宋*花荣、秦明等将领攻打盖郡。敌将方琼出战,花荣派孙立出马迎敌,斗了二十回合,敌将张翔见方琼赢不了孙立,就偷偷一箭射中孙立的战马,孙立只得下马步战。小李广花荣在一旁气得咬牙切齿,迅速抽出一支箭,张弓搭箭,嗖的一声,方琼被射于马下。接着花荣又放一箭射死张翔。我读到这,就对花荣产生几分敬意,对他的箭术更是敬佩,感叹道:“这真是弓开如满月,箭去似流星呀!”

  次日,贼将杨端见花荣来探城,向花荣射来一支冷箭。花荣听到弓弦声响,身子一仰,头一偏,接住敌箭,拿起背后的弓,搭上那支箭,往杨端射去。正中杨端的咽喉,杨端扑通倒地。紧接着,小李广花荣又张弓搭箭,往城上士兵射去,只听“嗖、嗖……”城上几十个士兵便应声倒地。可以说箭无虚发、百发百中。读到这,我不禁大声喝彩道:“箭法真准呀!不愧是小李广,你真是我的偶像!”

  看到这,你喜欢上小李广花荣了吗?如果你喜欢上花荣,就赶快捧起《水浒传》,去看看这位英雄人物更多的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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