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读后感菁选

首页 / 读后感 / | 2023-03-06 00:00:00

《故乡》读后感15篇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你想好怎么写读后感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故乡》读后感1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故乡》读后感2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故乡》读后感3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

《故乡》读后感4

  橡树和芦苇主要讲了一棵橡树和一棵芦苇是邻居。一天橡树对芦苇说:“上苍对你太不公*了,你长的这么瘦小,连一只小小的麻雀都能把你压弯,当微风在水面上吹过,你就不停的打颤,还左右摇摆,那副样子真叫人心疼。再看看我身材高大魁梧,我不仅能遮住太阳的光线,还敢和旋风雷电搏斗。我傲然屹立在天地之间,任何力量都不能把我摧毁。”

  芦苇说:“橡树兄弟,我并不像你说的那么柔弱。当狂风袭来时我会弯腰但不会折腰,狂风对我也没有办法。”

  它的话还没说完,一阵狂风吹来。风暴过后,芦苇抖落身上的雨水,挺直了腰,发现他的邻居橡树只剩下一堆枯枝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橡树虽然高大魁梧但是经不起风雨的'吹打,所以我们不要拿别人的短处和自己的长处比,要学会取长补短。

《故乡》读后感5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鲁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6

  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故乡》读后感7

  在寒假,我看了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故事的主人公——比利,在十岁的.时候患上了恋狗症,而父母爱莫能助。于是比利通过买野果子来攒钱,通过积累,比利终于拥有了两只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老丹和浣熊在捕猎大赛中得了金奖,可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山狮,丹为了保护比利而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也死了。

  这本书让我领悟了许多道理。我读丹为了小主人而牺牲的时候,我不经为这是狗对人的忠诚,后来我才明白这是狗与主人间那真挚的爱。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它是一本让我无法忘怀的书。

  我希望我也像比利那样有一只宠物,我会给它吃很多东西,让它吃饱喝足。晚上,我会带它散步,我会在家里给它建狗窝……。

  这是一本很好的有关冒险和爱的书。

《故乡》读后感8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读后感9

  这两天,我读完了《故乡》这篇小说,这篇小说虽然不长,但很吸引我。

  鲁迅在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这个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写出小时候他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猹尽力地刺去……描写了儿时故乡的情景,写了闰土小时的活泼可爱,聪明。同时写了“豆腐西施”的变化,鲁迅把他比喻为“圆规”,都写了他们因为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可悲文章也表现了当封建社会的压力,人们为了生存而失却了自己的灵魂的生活,因为时间的飞逝,因为生存的欲望,使他们从一个可爱,聪明的孩子变成一个衰老拘谨的人。

《故乡》读后感10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读后感11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代中国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

  ,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鲁迅童年正是中国传统的'乡土文化走向末路的时期,百草园、三味书屋都不可能阻止帝制中国末代所遭遇的冲击。在中国这次最深刻的转型过程中,民众的麻木性却并没有改善,他们更加委顿在摇摇欲坠的“优先”阶层

  之下,并没有借此而觉悟,实在令人遗憾。

《故乡》读后感12

  我把鲁迅先生的《故乡》看完了,就拿故乡里的那篇文章——故乡来说吧。

  故乡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的是,鲁迅先生冒着严寒回到了家乡,发现现在的家乡和过去的家乡浑然不同,连闰土都变了,之前叫自己迅哥儿,现在叫自己老爷,差别可真够大的过去。

  最后,鲁迅先生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便成了路。

  这句话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闰土他拜神,鲁迅拜新生活而已,鲁迅是想告诉人们,不要只求神拜佛来等待社会发展,要靠自己的双手担起责任。

《故乡》读后感13

  我故乡在江南,我爱故乡的杨梅。

  细雨如丝,一棵棵杨梅树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它们伸展着四季常绿的枝条,一片片狭长的叶子在雨雾中欢笑着。.

  端午节过后,杨梅树上挂满了杨梅.

  杨梅圆圆的,和桂圆一样大小,遍身生着小刺。等杨梅渐渐长熟,刺也渐渐软了、*了,摘一个放进嘴里,舌尖触到杨梅那*滑的刺,使人感到细腻而且柔软。

  杨梅先是淡红的,随后变成深红,最后几乎变成黑的了。它不是真得变黑。因为太红了,所以像黑的。你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满了鲜红的汁水。没有熟透的.杨梅又酸又甜,熟透了就甜津津的,叫人越吃越爱吃。

  我小时候,有一次吃杨梅,吃的太多,发觉牙齿又酸又软,连豆腐也咬不动了。我才知道杨梅虽然熟透了,酸味还是有的。因为它太甜,吃起来就不觉得酸了,吃饱了杨梅再吃别的东西,才感觉到牙齿被它酸倒了。

《故乡》读后感14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小时候大多不太懂事,常常浪费时间。有时,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就看了起来,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马虎潦草,效率很差。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得珍惜时间。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故乡》读后感15

  这是一篇状物的文章,写了杨梅树和杨梅果,重点写了杨梅果的形状、颜色和味道,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热爱故乡杨梅的思想感情。文章脉络清晰,词句优美,耐人回味。

  正好,我爸爸的一个朋友从温州给我带来了那里的最有名的水果“杨梅”。

  杨梅圆圆的,满身都是尖尖的刺,浑身都是紫红色的,闻一闻,就会感觉一阵酸酸的甜甜的香味迎面扑来,会让你胃口大开。我拿一个放进了嘴里,当舌尖触到杨梅那*滑的'刺,啊真甜啊!我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上了鲜红的汁水。

  我刚吃了一个,感觉杨梅很酸,我就不吃了。妈妈对我说:“杨梅的营养十分丰富,郑州可是非常少见的哦。”在妈妈的诱惑下,我拿起杨梅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我吃了一个又一个感觉不酸反而变甜了,我渐渐地喜欢吃杨梅了。我品味其中的喜爱之情。而体会作者思念故乡,热爱家乡的深厚感情。


《故乡》读后感菁选扩展阅读


《故乡》读后感菁选(扩展1)

——《故乡》读后感菁选

《故乡》读后感15篇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你想知道读后感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故乡》读后感1

  这篇文章看起来是写小时候的乡村生活的情趣,但是却写的是对于的故乡的怀念,人们对于故乡的怀念总是因为因为一些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而少年的闰土是引发作者对于家乡怀念的一根导火索,年少的趣事和家乡独特的风景和趣事历历在目。

  作者通过对于“闰土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等语句形象的细节描写来表现对于他印象的深刻,也体现江南水乡人家的`普遍的特点,健康和朴实。

  本文通过闰土也见识到了无数有趣的稀奇事,通过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剌猹、看跳鱼儿等动作,表现闰土的思想的性格特点,也间接的表现当时年少时的单纯和无忧无虑,以及丰富的孩童内心。

  最后通过小伙伴之间互相赠送礼物来表达作者与闰土之间深厚的情谊,同时也表达了作者与家乡之间的羁绊和深切怀念。

《故乡》读后感2

  这两天,我读完了《故乡》这篇小说,这篇小说虽然不长,但很吸引我。

  鲁迅在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这个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写出小时候他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猹尽力地刺去……描写了儿时故乡的情景,写了闰土小时的活泼可爱,聪明。同时写了“豆腐西施”的变化,鲁迅把他比喻为“圆规”,都写了他们因为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可悲文章也表现了当封建社会的压力,人们为了生存而失却了自己的.灵魂的生活,因为时间的飞逝,因为生存的欲望,使他们从一个可爱,聪明的孩子变成一个衰老拘谨的人。

《故乡》读后感3

  《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小说,在这篇小说中,最深刻的印象就是闰土。

  一开始闰土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是鲁迅小时候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没有什么阶级观念,与鲁迅是以哥弟相称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长大了,在当时社会下成长,越来越了解当时社会,当他们再次相遇也就是二十年后,闰土似乎变了一个人,没有一点儿当时的活泼乐观了,身上的穿着也变得破烂了,最可怕的是他称呼鲁迅为少年,他有了等级观念,一种让人厌恶的观念,不过在当时就*以为常了,我想鲁迅先生是想借此来批评当时的社会吧。

  鲁迅先生已经逝去多年,可他依然活着,他活在我们心中。“横媚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没错,这就是鲁迅一生的真实写照。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了童年的诸多往事。无论故乡发生了多少悲伤难过,回想起来总是让人感叹万分。鲁迅也是这样,在《故乡》一文中,鲁迅多次写了童年的欢乐。同样的`他也写了长大后对当时封建社会的理解与厌恶。

  它们扼杀儿童们的本性让其变得残暴无可理喻,然后再影响下一代,所幸这被鲁迅给终结了。

  《故乡》不只是一篇小说,也是中国伟人——鲁迅先生对扩大百姓的呼喊。

《故乡》读后感4

  这是一篇状物的文章,写了杨梅树和杨梅果,重点写了杨梅果的形状、颜色和味道,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热爱故乡杨梅的思想感情。文章脉络清晰,词句优美,耐人回味。

  正好,我爸爸的一个朋友从温州给我带来了那里的最有名的水果“杨梅”。

  杨梅圆圆的,满身都是尖尖的.刺,浑身都是紫红色的,闻一闻,就会感觉一阵酸酸的甜甜的香味迎面扑来,会让你胃口大开。我拿一个放进了嘴里,当舌尖触到杨梅那*滑的刺,啊真甜啊!我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上了鲜红的汁水。

  我刚吃了一个,感觉杨梅很酸,我就不吃了。妈妈对我说:“杨梅的营养十分丰富,郑州可是非常少见的哦。”在妈妈的诱惑下,我拿起杨梅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我吃了一个又一个感觉不酸反而变甜了,我渐渐地喜欢吃杨梅了。我品味其中的喜爱之情。而体会作者思念故乡,热爱家乡的深厚感情。

《故乡》读后感5

  我故乡在江南,我爱故乡的杨梅。

  细雨如丝,一棵棵杨梅树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它们伸展着四季常绿的枝条,一片片狭长的叶子在雨雾中欢笑着。.

  端午节过后,杨梅树上挂满了杨梅.

  杨梅圆圆的,和桂圆一样大小,遍身生着小刺。等杨梅渐渐长熟,刺也渐渐软了、*了,摘一个放进嘴里,舌尖触到杨梅那*滑的刺,使人感到细腻而且柔软。

  杨梅先是淡红的,随后变成深红,最后几乎变成黑的了。它不是真得变黑。因为太红了,所以像黑的。你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满了鲜红的汁水。没有熟透的杨梅又酸又甜,熟透了就甜津津的,叫人越吃越爱吃。

  我小时候,有一次吃杨梅,吃的太多,发觉牙齿又酸又软,连豆腐也咬不动了。我才知道杨梅虽然熟透了,酸味还是有的。因为它太甜,吃起来就不觉得酸了,吃饱了杨梅再吃别的东西,才感觉到牙齿被它酸倒了。

《故乡》读后感6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故乡》读后感7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著名儿童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成名之作。让我想到了一条名言:坚持才能实现梦想。

  本书写了主人公比利小时候家境贫穷,买不起浣熊猎犬。为了实现拥有浣熊猎犬的梦想,他历经千辛万苦,到钓鱼人的营地卖蔬菜、玉米、鱼虾,还在黑莓园中来回穿梭,一点点,一分分,终于从二三十美分积累到五十美元,买到了自己心爱的浣熊猎犬。正是由于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够实现梦想。他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

  阅毕全文,我知道了坚持的重要性,不坚持,什么事情也办不成。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记得我看《新华字典》的'时候,我上半年就看了一半,但后来由于我没坚持,下半年我连?都没看到。我感到十分惭愧,这才知道坚持的力量又多么强大。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是呀,生命不可能从放弃中绽放出美丽的烟花,我们要定好目标,坚持不懈,这样才可以实现我们的梦想。

《故乡》读后感8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故乡》读后感9

  这个风俗不仅闽南人有,我们江浙人也有。

  记得十八九岁头一次出远门,是去四川德阳。是因为舅舅他们在那边,我是跟小姨夫一起去的.出发前的头一天晚上,妈妈就是准备了老家的泥土,不过不是装在瓶子里的,是用一张白纸包起来的,就那么一小撮而已.我不要,说妈妈迷信,妈妈就偷偷地给塞在包里了,还是千嘱咐万嘱咐的,好象女儿一去不回似的。其实只不过去小住一两个月而已啊。老妈叮嘱我,到德阳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将这家乡的泥土放入德阳的水里,这样就不会水土不服了。

  因为是头一次出门,还要去那么久,我的心情快乐无比,老妈的`话我就当了耳边风,一点也不没放心上。

  可能我这人命贱,或许注定就是漂泊的命,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都能随遇而安,而且很快会融入当地的生活*惯.可是不管我去什么地方,老妈照例会给我包上一包故乡的泥土。其实,这以无关乎水土的问题了。

  这包土有着涓涓的母爱,有着故乡的情怀,在我客居他乡失意和失落的时候,给我力量,还有我对故乡和老母无尽的思念!

《故乡》读后感10

  “露是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每个人都有故乡,每个人都会有在故乡的回忆:一花一草,一水一木;一只昆虫,一个故事。这都包含了我们对故乡的喜爱!

  鲁迅(1881至1936),中国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这本书主要讲了鲁迅小时候在故乡的故事。直抒了和小伙伴们玩耍的快乐时光。一些有趣的.人与事,或是一本书。也都是鲁迅先生快乐的例子。

  关于鲁迅先生,“横眉冷对,戟独仿徨;以笔为枪,战士的形象。”这种原有的思维是不是已经定势了?远不是这么简单:他的爱心,他的情趣,它的丰富多彩。常常被遮蔽、被忽略了。鲁迅从故乡走向开阔的世界与人生。爱是他创作的根。也许,只有读懂了鲁迅的大爱,才算真正读懂了鲁迅。本书从“爱与梦”“人与事”“观与思”等角度,还原了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可爱可敬、真实可信的鲁迅。是一部为学生读者编选的鲁迅读本。先生的诸多名著,如《故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社戏》《风筝》、《雪》等,被选入中小学语文教材,代代相传成为经典。

  故乡的路,坑坑洼洼。时代的改变,让泥地成了水泥路。正如鲁迅所说:“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故乡》读后感11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12

  我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故乡》读后感13

  当天真自由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书架上,一本蓝封皮的书总放置在那,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第第读起它,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流泪: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在2年艰辛的存款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他和它们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为比利得了捕猎大赛的金奖杯,捕获浣熊鬼......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愿独活于世上......

  读完故事,我竟发现,泪,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脸庞,是呀,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毅力,有广度,有深度,更有分量,令人敬畏。在那个朴素,质朴的年代,人们*和,谦逊,却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文中两只可爱的猎犬勇敢,聪明,在小主人遇到危机挺身而出,护主,爱主的情感洋溢在字码之情。

  放下书,将书慢慢放回书架,我踱步到窗前,回味书的内容,突然间,猛然醒悟:原来这就是生死与共的情谊......

《故乡》读后感14

  动物有感情吗?当然有!动物的感情是神圣的,就像书中的老丹,小安一样……当勇敢的老丹用生命保护了小主人比利,深情的小安也绝食了,它不愿意再独活于世。这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

  当我为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的勇敢,坚持,机智暗暗叫好的时候,一只山狮夺走了他们的`生命。读到这儿时,我愣住了,仿佛觉得这两只小猎犬还在我的眼前活蹦乱跳。

  是啊,动物的感情谁都不可以剥夺,小安为了老丹,宁可放弃生命,可见他们是多么要好啊!可现实却就是这样残酷,老丹,小安,我在心中为你们祈祷。

  我被这神圣的情感打动了,如果是我们人类的话,你最要好的朋友去世了,那你最多也就哭上几天,就过去了,可小安却当了老丹的陪葬。

  就这样,一对智勇双拳的小猎犬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我现在和书中的主人公比利一样难过,我的耳边常常响起老丹和小安的叫声,我们对狗有时又打又骂,可它依然效忠于你,它们为了比利能在捉浣熊比赛中获得冠军,自己差一点就被冻死了。

  读着读着,我禁不住哭了起来,我为老丹和小安不幸的命运而哭,为比利失去两个朋友而哭!我向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老丹,小安,致敬!

《故乡》读后感15

  书是知识的海洋,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月依然去图书馆,依然是借书来看。

  其中鲁迅先生的《故乡》,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乡》讲述了“我”和闰土小时候的一些故事,作者与闰土在一起很快乐,但过了正月,闰土便要回家。一开始还有交往,可后来却再没有见面。后来,鲁迅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了闰土,可闰土却完全变了,鲁迅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似乎隔了一堵墙,没了儿时闰土亲切的一声“迅哥儿”,迎来的却是令人心寒的“老爷”,这是两人间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故乡曾经是如此的'美好,但它却让活泼的人变得麻木不仁。旧社会真是可悲呀!作者希望故乡未来会变得美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希望他们有新的生活,新的道路。


《故乡》读后感菁选(扩展2)

——《故乡》读后感菁选

《故乡》读后感(集锦15篇)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此时需要认真思考读后感如何写了哦。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故乡》读后感1

  在这个寒假中,我看了很多本书。但令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还是《故乡》。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后面的一句话: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在(故乡)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现在的故乡主要描写了成年闰土的变化,这肘的闰土己经不是小时候的圆润、可爱与活力,而是在生活的

  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与可悲。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

  ,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没有 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

  真正的金子。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感到幸福。

《故乡》读后感2

  读书随笔 《故乡》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也是鲁迅心中的传奇人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的脸上尽是沧桑。他变了,他头上是一顶破旧的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他变的陌生。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这一刻他等了很久!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让鲁迅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墙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

《故乡》读后感3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故乡》读后感4

  《我爱故乡的杨梅》这是一篇状物的文章,重点写了杨梅的外形、生长季节、颜色和味道,自立行间流露出作者对故乡杨梅的喜爱之情。

  杨梅的味道是甜中带酸的,最好的理解方法就是尝一尝。当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杨梅给孩子们尝个鲜的.时候,小家伙们的眼睛都亮了,把杨梅拿在手中就是不舍得吃。轻轻咬一口,仔细观察果肉里面的颜色,细细品味杨梅特有的味道,再读一读文章中的句子,不用老师多说,那表情,那感觉,好得不得了!

  这让我想起我家门前有一棵杨梅树,可杨梅成熟的季节我总是不在它身边,每次看到那翠绿的叶子,徒生满树的思念。

  人们很难看到杨梅开花的瞬间,因为它总是选择在宁静的夜里悄悄绽放。大人们常说,就算你眼睁睁地盯着看一夜,你也听不到、花心挣脱束缚的声音,看不到花瓣伸懒腰般地舒展,而次日,当鸟语吵醒沉睡的大地时你会惊讶地发现,满树的杨梅像是焕发新春,一朵朵,一簇簇的花朵儿正在沐浴朝露,对着早起的人们憨憨地微笑。哎,我也想我家乡的杨梅了

《故乡》读后感5

  昨晚梦到我和高中好友合力救了一个人,一个小说里的人,然后被警察找到,我们惊呼,我国法律不允许这样的,这是私藏罪犯......

  ……嗯……这本来就是一个记录做梦的号……

  我和欧阳要帮青柳雅春逃出国内,在一个渡口,有便衣警察追他,我们拦住警察,青柳雅春过了铁索桥以后用刀割断了大桥,警察过不去了,就走了。

  后来我回去的`路上过河却不小心掉进江里,水越来越深…岸边无人救我。忽然洪水就把我冲到了浅滩……我得救了,身上的羽绒服巨沉。

  等我回家,接到警察电话一定要我交代全过程,并且说我是私藏罪犯,我当时就惊慌了………

  在我对《金色故乡》着迷的时候,我十分坚信青柳雅春,对他同情,为他祈祷,我想如果我遇到这样的人也一定会帮他。但是梦里我的确帮了他,却被后果吓到惊醒,看来我还是怕牵连自己……我那么佩服小说里的那些人,那些帮助过青柳雅春的朋友、前恋人、路人、警察、前同事……那一个个充满正义感的人。

  正义一直在,屈辱不算什么,懂你信你的人会一直站在你身后。

  对不信任你的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快跑吧。

《故乡》读后感6

  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叫《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的作者是“威尔逊.罗尔斯”,这本书令人感触颇深。

  男孩比利有一个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可是家里很穷,没有钱给比利买猎犬。于是,他便在*常的时候,努力的赚钱。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两年之后,他终于如愿以偿得到了心爱的猎犬—老丹和小安。他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一起同生死共患难。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和小安帮比利获得了金奖杯,又追踪到狡滑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勇敢的老丹用自已的生命守护了小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绝食而死。从那以后,比利再也没养狗。因为在他心中,不仅只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那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红叶下的童年记忆.......

  在书中,比利为了买猎犬存钱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他为此存了整整两年。这需要多大的毅力呀!一般人是做不到的,可比利却做到了,这是为什么呢?我思考着这个问题,现在,我们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皇帝”、“小公主”,有些家长也过分的溺爱孩子,他们要什么就给什么,孩子变得娇气,做什么都觉得累,更别提毅力了,有些孩子就算有毅力,也被磨灭掉了。就像我,有时候遇到一点困难就会退缩,没有毅力。需要改正!

  狄更斯曾说过:顽强的毅力能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座高峰!以后我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故乡》读后感7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

  张子健不愿意*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

《故乡》读后感8

  这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这本书是著名的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这本书是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一对猎犬的故事。

  现在就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辛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地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读了这本书,我最佩服的猎犬老丹,因为它用生命保护了自己的主人,所以这是我佩服的猎犬。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困难必须勇敢面对,不能退缩。听了我的介绍,一定是动心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快来问我借吧!

《故乡》读后感9

  今天,我拿起了去重庆前买的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呐喊》,看到了一篇我们家喻户晓的文章——《故乡》。我感觉这篇文章十分的好。

  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他觉得这时的故乡和他记忆里的故乡完全不同。回去后,鲁迅他们要把房子卖了。他们提到搬家的事情的时候,母亲提起了闰土,说闰土要来。鲁迅的脑海里浮现出了闰土以前和他玩耍的'那些事情,那时的闰土活泼可爱,也很开朗。

  后来,斜对门的杨二嫂来找他拿东西,这时的杨二嫂是一个尖酸刻薄、贪财的人,经过母亲的提醒,鲁迅才想起来,那时的杨二嫂和现在的杨二嫂好像完全不是一个人了。

  闰土终于来了。成年的闰土给鲁迅一种愚昧麻木的感觉,鲁迅为闰土感到悲哀。闰土被“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压迫着,不仅是闰土,那个年代的农民都被那些条件所压迫。

  鲁迅最后说了一句名言“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虽然是在写故乡,但是其中包含着对当时农民的深厚同情,憎恨那时的黑暗的社会对农民的压迫。鲁迅对以前故乡的怀念和对今后故乡的憧憬。

  是啊,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这句话值得我们去深思、去领悟!

《故乡》读后感10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转生,我应学*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故乡》读后感11

  九岁那年的寒假,我阅读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的童年变得非常有意义。

  美国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主要讲述了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两只心爱的浣熊猎犬。家境不好的他凭着艰苦的劳动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的得到了老丹与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意。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美丽聪明的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和银奖,千辛万苦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比利赢得了最崇高的荣誉。然而却在一次可怕的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不顾一切冲了上去,最终用生命守护了心爱的小主人,深情美丽的小安不愿独自生活与世,也随着老丹走了,它们的.坟前在比利搬走的那一天,竟然神奇般的长出了美丽的红色羊齿草。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到:"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它们坟头的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的红叶掩埋下的童年记忆……

  一段多么美好的回忆,读完这本书,一种奇妙的感觉在我脑海中回荡,让我很激动,同时也想拥有一段轰轰烈烈,无所顾忌,疯狂,靠自己用心谱写的记忆。我也憧憬在我的童年时光里也有一次充满神奇色彩的举动,为童年描上最美好,最难忘,也最轰轰烈烈的一抹色彩,并从中逐渐懂得,慢慢成长……

《故乡》读后感12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故乡》读后感13

  优美散文《故乡的十月》;首句总起,生动忙碌的乡村场景在作者细腻的笔触下向我们走来,“鸡、鹅、鸭子的啼叫声,汇成欢乐的'乐曲,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挑着一担担金黄的稻谷归来”。作者以心理变化为线索,展开行文,家乡人民在不同时期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为主线,分层描述。抗战时期,土城的痛,痛在家乡人民的心间,也痛在我的心里,特殊年代,一道道伤痕让人民没有了欢笑。现在的十月,正是收获的季节,看“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心头上不再感到痉挛,再不受到悲愁的压力。”而当我“从土城归来,看着那铺满绿叶的银色小路,心显得情意切切。”心理变化的起伏亦可照见时代变迁的过程。

  结尾,作者提升了主题,“故乡的十月,尽管已从贫困线上摆脱出来,可是,与我心中所想象的十月,相差得还遥远。那种云雀欢歌、机器隆隆、阳光和煦,那种风吹草低牛羊壮的十月,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这个结尾有点出人意料,作者往往停留在对现有沸腾丰收景象的赞美上,作者宕开一笔,点出了不足,提出了新的蓝图,让故乡的十月,更加令人憧憬。

  作品如散文诗,文笔优美清新,如诗如画场景中穿插对过去往事的描述及自己的不同心理变化,结构严谨,欣赏拜读佳作!

《故乡》读后感14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故乡》读后感15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地道的*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汪曾祺对故乡的怀念,对儿时记忆中的食味,印象是十分深刻的,我们可以从中看出情感的点点滴滴,是十分温暖的,即使怀念也不会太悲伤。

  王曾琪以独特的视角去观察生活,永远对生活充满兴趣,文字朴实自然,恬淡宁静,让我们感受到他的精神。


《故乡》读后感菁选(扩展3)

——《故乡》读后感菁选

《故乡》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你有什么体会呢?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故乡》读后感,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我看来,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感觉,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是让人很生涩的。但我相信,鲁迅在那个时候,一定是用世俗的语言在讲一个世俗的故事,在告诉世人,人是怎么变成鬼的。

  首先说到闰土,闰土作为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中国农民的代表。闰土是个好同志,他从不觉得世间有多黑暗,他只是觉得是上天要让他去种田、去受难。所以他要拜神,他和许多农民一样,信天胜过信自己。就连造反也要有个人来说“此乃天意”。黄巾军、白莲教、天地会,这些起义军无不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闰土同志的少年多美好!抓鸟、看西瓜、拾贝壳,很美好的生活。但长大以后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就像一口破锅。所幸他没有像祥子一样把破锅给摔了。这又是怎样不幸!从少年英姿到中年怯懦。我们可以想象,一个人到底要受多少罪,才能从一个活人变成一块走肉?这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了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是怎样的悲剧?千年封建,镇压了中国农民的反抗与信仰。拜神!?拜神又有何用?!殊不知天道即人道,天意即人心?压在闰土们头上的山正是他们的麻木。倘若人人反抗,闰土又怎会成为一个悲剧?

  而杨二嫂则不是悲剧了,她的生活无疑是场喜剧了。她无疑是《故乡》中最有喜感的一个人物了。无论是语言、动作还是经历都像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乡村电视剧中的反面角色。不但令人反感还令人可笑。第一次读“阿呀阿呀……”的时候,差点笑翻。鲁迅这货绝对不是人民艺术家,起码余秋雨、巴金、冰心这些艺术家们绝不会用这样的笔调,用个“哼哼”就已经翻了天,他们绝不让这样的“阿呀阿呀”进入他们的生活。他们甚至要对鲁迅竖起人民艺术的中指。让我怎么说呢?他们把鲁迅的东西割掉了,我相信鲁迅一定不会认为自己的东西仅仅只有《故乡》那么长。而杨二嫂作为鲁迅“冷酷形象”的一大败笔,她绝不是只是一个笑话,她还是个符号,代表了无数市井小民。或许她唯利是图造谣生事,但在文中鲁迅并没有呵斥她,也没有对她说:“杨二嫂,你不能这样,你要讲八荣八耻,你要五讲四美……。”为什么?或许在鲁迅看来,市井小民就是如此,不**放火,不陷害他人。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攮攮皆为利往。我们不可能让每一个人都成为圣。贪点小便宜,嚼点小舌头,又何妨?这才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杨二嫂会一直存在,对于这种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

  而《故乡》中最大的悲剧,莫过于失去故乡这个美好地方的“我”。其实故乡没变,变得只是“我”心中的一些观念罢了。


《故乡》读后感菁选(扩展4)

——《故乡》读后感菁选

《故乡》读后感(15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读后感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故乡》读后感1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知道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

  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写中可以看出中年的闰土

  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写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非常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

  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故乡》读后感2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20 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 年前的迅哥儿到20 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 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 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故乡》读后感3

  “一本书,让我看到一个智者,一个诗人,一个良心,一个浪漫而冷漠的当代人……”这是学者吴三民对王开岭的评价。这个寒假,我有幸阅读了王开岭的《每一个故乡都已逝去》。

  王开岭的作品,带着些许悲伤,叹息着,呼唤着世间或心中的食物。我心中留下的是那片白雪公主,这曾经是雪中常见和普通的东西,但*年来却不见踪影。小块,晶莹纯净的白色雪花,带来了一种摄人心魄的美。当我看到雪的时候,我经常手里拿着一块,看着它。每一片雪花都是不同的。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雪花。我迷恋他们独特的美丽。每次下雪后,我都会在白雪覆盖的天地里蹦蹦跳跳。我会用一只手托起雪,把它揉成一个球,看着它由软变硬,在一个白雪皑皑的世界里玩耍。然而,它现在只存在于梦里。人类肆意破坏了环境。简单的美不再存在,真遗憾。

  总的来说,雪正在消失很多。比如纯真。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总是和我的朋友们一起玩耍和比赛。在家里,通常很难*静下来。一次,一次,一次,一次,另一次,我一吃完,它就更像一个从弦上拔出的箭。我冲刺跑了出去。那时,我想带着自由飞翔的雄鹰飞到我的世界。我记得有一次,我在外面很开心,所以我拒绝回去。天空中的星星一颗接一颗地眨着眼睛。我撅着嘴,不想回去。我和我的'朋友聊了一会儿,玩了一会儿。时间很快消失了,我正要回家。然而,我不知道我还在玩的食物的味道。我总是要等半个小时才能回家。当我到家时,我仍然期待着明天早点来。那时,我住在外面,但我很开心。

  现在我被锁在这个笼子里,只有电子产品相伴,只有无尽的孤独。在这一刻,我开始怀念小时候自由和纯真的日子。现在我盯着手机,一整天就这样过去了。我现在恨我自己,想出去玩,但是我再也不能收集它们了。我带着苦涩的微笑。我记得我曾经问过我的父亲:为什么现在只有几颗星星?我父亲回忆道:“因为污染严重,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天空布满了星星,没有灯,但是星星足以照亮一整天...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对那个时代充满了好奇。在我心里,我一直相信有一天我会看到如此壮丽的景象。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消失了,那种壮丽的景色只能在梦里看到。我为现在的时代感到难过,希望将来能看到这美丽的风景。我在心里祈祷。

  人们已经走了很长的路,但是他们不能忘记最初的意图。雪是美丽的,但是它不能像这样融化。让我们珍惜内心的柔软,它会慢慢消失。

《故乡》读后感4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

《故乡》读后感5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啦,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显示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嗲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我们就要一点点地顾到自己的面子问题。所以说认为弹珠比宝石要好的时候你是有一颗纯洁的童心的。

  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里一点点一点点地长大,成了一个大人。他不但是身体上的改变,也是心里之中的改变,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

  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

  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知识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

  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

  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

  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故乡》读后感6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与善良的化身!”也可能是我属狗的缘故吧,向来对描写狗狗的书籍都情有独钟。无论是《灵犬莱西》,还是沈石溪笔下的《第七条猎狗》,都很吸引我的眼球。但是最让我难忘的还数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整本书故事既精彩,又感人,我反反复复读了四、五遍,依然意犹未尽,每一次阅读仿佛都能深入到了故事中主角的内心,从不感到枯燥。它就像一块磁铁一般深深地吸引着我。

  故事虽然简单明了,但情节却波折起伏。文章中的小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如愿以偿,并与爱犬结下生死情谊,令我最感慨的便是比利为了得到两只猎犬而努力的片段。一个仅仅十岁的小孩,遇到任何事都不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触动了我!由于比利一次偶尔的机会在河边捡到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的广告,于是比利下定决心要自己攒钱买狗,不依靠父母。比利从此开始了每天早起挖野菜、摘黑莓果子,用扑兽夹捉野兔,将零零散散的物品卖给河边的钓鱼人,每天只赚几美分,离目标的50美元,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可这却偏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漫长的两年,他集齐了50美元。最终如愿以偿,得到老丹与小安。我对比利坚持的信念所震撼!

  想想自己,两年时间不知道做了多少半途而废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于老丹和小安的对主人的忠诚与奋不顾身。回想小猎犬领回来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猎犬,比利舍身保护了一对猎犬。渐渐地比利和小猎犬有着深深的.情感,三人慢慢变得形影不离。一次次危险的经历,使得他们的感情越来越深。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狩猎中,比利又遇到了可怕的山狮。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特别是老丹为了保护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中,耳朵被撕的一条一条,骨头纷纷露出。最后失血过多,失去生命。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最后两条小猎犬都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挽救了主人的生命,回报了主人数年前的救命之恩。不久,两个小小的坟头长出了一株株红色的羊齿草。传说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难道这就天使送给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生活要更加勇敢。只要自己有追求和梦想,通过努力必然会呈现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左右!

《故乡》读后感7

  是谁,在白露横江的异乡秋夜里,不知桂花的清香,不理美酒的醇厚,硬是那样偏执地吟出一句别有滋味的诗句来——“月是故乡明”。简简单单,洁清浅浅,却一语道破了天机,解释了我们情感与认知之间那奇妙的天*。因为深情。所以偏执。

  这就是为什么加利福尼亚更透明的阳光、莱茵河畔更圆满的月亮、剑桥小郡更浪漫的流水都远远赶不上家国日葛时点起的那一束桶黄的灯光。只因这是我们所熟悉而深爱的地方。南方小城温暖湿润的空气,百百校园里若有若无的花香,来来往往的人,似曾相识的`胜,母亲洗过的洁净的衣裳,老师批过的严整的笔记……这一切都让我们享之坦然并且心存感激,任是将来定远了,在异国他乡也能满心骄傲地怀想。 那山不巍峨也可以是绵绵的,水不秀丽也可以是悠悠的阿;校国说不上多么与众不同,然而因为自己每一日的轻轻走过而认定了她的美丽;衣服即使并不崭新明艳,可因为有了母亲的抚摸而感觉得到它独特的温柔与芬芳。 相信每一个人。都有这样一份深深酌、浓浓的、扯不断6t情感牵系,因着这种牵系,便含着笑,含着泪,纵容了自己的那份编执的认知。

  老舍去过巴黎,住过伦敦,可痴痴念叼着的,还是北京。说人家的城市笨拙,自家的城市庄重;说人家的城市喧闹,自家的城市有人情味……读者看着看着便要笑了,“好个明显酌地域情结嘛1”然而谁不知道,老人这一份固执的喜爱,不留,洁面的批评,全只因了那感情的天*,早已沉沉地倾向了他从小生长的京城。因而,老旧的城墙是美的,养乌种花的人们是美的,连那黄包车师傅的哈唱声,也是那样好听酌乡音阿。萧乾的好友远居美国,几十年了,却不喜欢美式的生活院子装点得如在故土,更像孩子一样渴望要一颗家乡的枣核,因为深爱,所以偏执。 许多的美好,并非我们看不到,并非我们不愿赞美,只因它激荡不起心中层深处的涟满。正如那异国的月亮,怎么看,硬是生分而不逆人意,更不能见出李白杜甫的诗情画意来;而许多的不完满与*凡,也并非我们看不到,只因那是自己生命中不能割台的牵系,所以便固执而不悔地爱了它。就如同母亲对并不美丽的女儿,国民对并不自强的祖国。 “月是故乡明”,诗人的声音穿过千年的白霜与夜晚们最不容辩驳的理由。

  于是,我们会心一笑 因为深爱,所以偏执。

《故乡》读后感8

  主要内容简介:

  《乡关何处》是野夫的一部散文,虽然我很少读散文,可以读完之后,还是挺喜欢他这种带着悲伤情绪的文章。

  读后感心得体会:

  散文一直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从文学上来看,需要有一定的文学细胞且有文艺范儿的人,才能很好的理解散文的美,对于我来说,既没有文学细胞,也不会装文艺,散文对于我来说,一直都是提不起兴趣的类型。在好友的推荐下,我才抱着尝试的'态度,去尝试读一读这本书。

  阅读之初,好友春红已经给我灌输了这本书的基调——有点悲伤。我原以为,这又是一部描写爱情的散文集,因为太多的散文就是这种类型。但是当我读完第一篇文章后,我发现,这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也不是我想象的那种情爱的散文,而是怀旧,是对故乡、故人、故事真实情感的抒发。于是我,怀着对作者的尊重,对好友的最终,读完了这本书,不得不说,我被作者那朴实的情感所吸引,那种饱经沧桑的经历,充满无奈的生活,活生生的反映出当年作者身边人的身边事,无奈,辛酸,被生活所折磨,我仿佛看到了,从抗战到80、90年代的社会的样子。

  作为一个90后。我或许没有亲身经历过80年代甚至抗战,*淡的生活。但从我童年的经历来看,当年的生活一定是非常的艰辛,非常的不容易吧。记得我都还用过一分钱,两分钱五。

  那个年代。虽然会有很多弊端。但是较80年代,甚至抗战年代而言。人民可以做主,社会还没有那么专制,言论还是比较自由。作者身边的人,如果还活着,他们一定会羡慕现代i的生活。可是有大多的人已经作古。他们已经看不到现在生活的样子。现在的生活来之不易,活着就已经很好了。想想现在的我。其实和作者有相同的地方。从作者的文章来看,是一个比较悲观的人。悲伤的情绪是他的主线。和我一样。作者也是重感情的人。我能够理解到作者的那种心酸和无奈。看完之后,突然想回到当年的时代。去看一看作者当年生活的样子。可是没有机会也不可能。就现在社会而言,我可能是一个不入流的中年。本想说是青年,但想想自己已经二十七八了,也是中年人了。

  生活还在继续,时代还在发展。我也有我自己的目标。不管怎么样,我都要为之努力。。

《故乡》读后感9

  鲁迅先生的《故乡》,透露着他对故乡的怀念,却又另有一番味道。让我感到有些感动,又有些凄凉。

  本是久别重逢,可那些美好的回忆终究只能成为回忆。记忆里的闰土,夏天在海边拾贝壳,在潮汛时看鱼儿跳。戴着项圈,拿着钢叉,向猹刺去……而再见闰土,他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脸上爬满皱纹,眼睛周围涨得通红。他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身上穿着一件单薄的棉衣,手又粗又笨,已经裂开,像是松树皮。更令迅哥儿吃惊的是,他见到他,第一声就是“老爷---”,显得那么生分。这让迅哥儿到嘴边的话又咽了下去,因为鲁迅知道,他与闰土之间,也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墙壁”。

  闰土作为穷苦劳动人民的代表,饱经风霜,受尽岁月的折磨,让我体会到了封建社会劳动人民的辛苦。为生活所迫,受压于生活,却又无可奈何。鲁迅先生怀念小时候和闰土之间的那种纯真,没有间隔,但是生活不饶人,他们再也回不到小时候那种无忧无虑的生活。

  鲁迅在《故乡》的写作中,用了对比手法,幼年的闰土那样活泼好动,而成年的闰土,却是比以前要苍老,与鲁迅也变得疏远了。这一对比,更让我觉得深深的悲哀。在这样一个黑暗的社会,黑暗的制度底下,人与人之间,甚至是好朋友之间,也会因为封建阶级关系,渐渐形成一堵厚厚的墙,谁都无法逾越。我悲凉的心绪,也像《故乡》中,那个阴晦的天气,呜呜作响的冷风,苍黄的天空,萧索的荒村……

  读了《故乡》,我似乎有些明白,鲁迅先生为何弃笔从戎。因为最严重的不是身体的疾病,而是心理的疾病。治好真正的`根源,才有挽回的余地。当时中国劳动人民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精神愚昧,令人可悲。人民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再加上*****派的攻击,人民处处受压迫,可谓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鲁迅先生希望社会不再黑暗,希望人民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于是他拿起他的笔作为武器,与封建思想积极斗争!

  我又想到,生活在现代的我们多么幸福。但更重要的是,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所以要好好学*,才能更好的报效祖国!

《故乡》读后感10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故乡是我们年少时想逃离的地方,老年时想回可能已经回不去的地方。年少轻狂,回首时却不知已满头雪白。直到这个时候才明白,开始便是最终的归宿,在家乡,你的心始终都是安定的。

  我十岁时就从家乡来到了广东,弹指一挥间,六年过去了。而在这六年里,我无时无刻不念着故土,那让我快乐的源泉。其间,我也回去过几回,却每每错过了儿时的美景。拿过年来说,小时候在老家过年,还能打雪仗、堆雪人,可现在每次回去都碰不上下雪。那雪好像有灵性一样,要等我走了才肯落下。

  每次回去的时候都下雨,因为黄土高原嘛,尘土满天飞,鞋上难免会沾有泥。可能是因为我太爱这片土地了,因此从不将泥刮下。我把它们带到广东来,怕母亲看到嫌脏给洗了,就将鞋子偷偷的放在床下面。每次看到它,就想起故乡的黄土。

  “面面土,贴膏药,伤口一抹就好了。”这句话常常从老人的嘴里吐出来,意思是:身上有一些伤口什么的,不用看医生,就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上去就好了。你还别不信,记得小时候和朋友在三轮上玩儿,下来的时候没注意到凳子上有个锋利的钉子,就跳了下去。结果就是脚被钉子给穿了个洞,奶奶知道了,不慌不忙地把钉子给***,在地上抓一把黄土覆在脚上缠上纱布。没过多久竟然好了!而且还没有留疤!

  在大多数人眼里,黄土高原的人就是很土,我觉得,得改改你的看法了。我的老家在农村,以前确实是尘土飞扬,可如今石子混泥土的路换成了水泥路,路灯装上了,交通便利了,就连农村的老人都开始用智能手机了,妇女也不再游手好闲了。在老家,每天都可以尝到生活的.美好,时间一天天的溜走,日子一天天的变化,一切都焕然一新了。

  石黑一雄说:“我喜欢回忆,是因为回忆是审视自己生活的过滤器。”记忆是时光的拓本,拓印着生活中发生的一切,以便我们在不停流淌的岁月中施施而行时,仍能不时回望那些锦瑟流年,以及过往时光中那个不完美的自我。

  人生如品茶,在一次次回忆中学会淡忘苦涩,获得成长。锦瑟流年,是人想回,却再也回不去的岁月长河!

《故乡》读后感11

  狗,是人忠实的伙伴。人与狗之间有一种感情,老丹和小安与比利之间不仅有爱,还有一种心灵的通感,这是他们能成功捕到猎物的原因。

  书中的比利是一个出生在山里的孩子,他和大山相依为命。比利有个愿望,就是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是家里没那么多钱,于是比利就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存钱——工作。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我梦想的小动物,可是我没有像比利那样的毅力。比利为了存这些钱,在小溪里捉小虾;用玉米饼当诱饵捉鱼;再把这些连同蔬菜、烤玉米一起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草莓丛中来回穿梭,把采摘回来的果实卖给爷爷……如果是我肯定老早放弃了,可是比利却一直坚持了两年!比利两年的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

  终于,比利存足了五十美元,带回了两只小猎狗。比利和他的伙伴老丹和小安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老丹和小安每一次狩猎都互相帮助并且形影不离,它们是生死与共的伙伴。我多么羡慕比利的生活呀!虽然他不富裕,但是他有老丹和小安这两个伙伴和美丽大山相伴的童年。书中的老丹和小安对比利有一种爱,比利对它们也是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少的就是信任和爱,如果有个这种爱,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争吵和辱骂。

  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为了让比利获得金杯奖进雪坑险些送命,老丹和小安还为了比利搬进了城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本书除了比利和猎犬,还有许多人物也十分可爱,而且对比利的帮助也很大:第一个是爸爸,每当比利灰心丧气,失去信心的时候是爸爸的话让比利有了信心和力量。第二个是妈妈,总在比利伤心难过的时候去安慰他,鼓励他。第三个是爷爷,他很幽默,也很聪明,当比利拿不定主意或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帮助他。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老丹和小安与恶狮激战,终于恶狮倒下了。老丹和小安都受了重伤,特别是老丹肚肠都流出来了。比利把老丹和小安抱回了家,可是老丹还是死了,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比利把它们安葬好后,发现坟头竟长出了红色的`羊齿草,在这一片红叶下埋葬的是一个男孩的童年……。

  我相信老丹和小安一直活在比利的心中,也会在我的心灵深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感动落泪。

《故乡》读后感12

  其实文章一开始我都没有预料到会和闰土哥扯上关系,还以为是写幼时关于老屋的回忆呢,直到提到闰土我才有种恍然大悟的感觉,哦,是讲闰土哥的那篇文章呀!

  即使上学的时候学过了,但是再次读到成年之后的闰土哥见面那句“老爷”,心里还是有股说不出的难受。少年时候不懂事,但是却纯真而快乐,相互真心相待;可是等长大了懂事了,两人之间却堆砌出来一堵无形的墙璧,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哥弟相称了。

  不过虽然可惜,但这种发展却是合乎常理的。每个人成长的环境和接触到的时候都是迥然不同的,这些截然不同的境遇造就了每个人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和观念。迅哥和闰土的经历即使放到现在仍然比比皆是。我们小时候那么亲密的朋友们,当分别接受完各自的教育之后再聚首,又能说得上几句话呢?只不过现在我们的隔阂只是观念和思想上的,而迅哥和闰土则是思想和阶级上的——这种隔阂比我们现在要的要深刻的的`多多了。

  圆规——原豆腐西施——倒真是个让人讨厌的家伙,而且这种人在任何时代也都不缺。挟富济贫的典范,只不过挟的是别人的富,济的是自己的贫。自私自利,强词夺理,迅哥还特意强调她的高颧骨薄嘴唇,让人一下甚至只从外貌上就能感觉到这个人牙尖嘴利、胡搅蛮缠的作风。尤其是最后她从草灰里找出碗来的桥段,她声称是闰土藏进去的,但我感觉,更像是她藏进去好伺机偷走的,结果因为草灰被送给闰土,她无奈只得掏出来,并栽赃给闰土。

  虽然长大了之后没有什么好的事情发生,但是小时候迅哥和闰土那些快乐的时光会永远以幸福记忆的形式存在于这两个人的心中,并且以宏儿和水生现时的玩耍为体现。迅哥希望新的一辈能和他们一样*等而单纯地一同玩耍,更希望他们成长之后仍就能*等地相处,而不必再重复他和闰土长大后的悲哀和隔阂。可惜的是,就像那句歌词唱的:我们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经历。而不一样的经历则造就了不一样的我们,经历决定了我们双方是否能在一个思想的水*线上。不过好歹迅哥的一个愿望应该是已经实现了,就是不管我们如何思想不一致,也不再有人张口喊老爷了。

  不过,我觉得月下刺猹的想象画面会作为一种纯洁的童年友谊的象征一直存在下去。

《故乡》读后感13

  “我”回家了。眼前尽是悲凄萧索之景——这不是我的故乡。那时的故乡,是一片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可这形象却愈发模糊了;那时的故乡,是一位水乡中最美的姑娘——可这“西施”却站成了圆规的模样;那时的故乡,是小毡帽,是紫圆脸,是红活圆实的手,是那说不尽道不完的.故事……可现如今呢?眼前的萧索,是破毡帽,是一片灰黄,是两板松树皮,是历经岁月沧桑的……的一切。

  何为“可悲的厚障壁”?我想,那不仅是阻隔“我”和幼时伙伴的那堵无形的希娜之墙,更是那可悲年代的产物。民不聊生,众生苦难,阶级的划分早已明了之际,没有人会在历经岁月沧桑的打磨下,在疲于奔命时,在为了“活着”而拼尽全力时仍期望着再续幼时兄弟亲情。即便闰土激动至极,即便迅哥儿重返故里,即便四外无人,即便没有“面子”上的困扰,即便没有“主仆”之分,我想,二人也不会如幼时那般亲密了——他们“长大了”。正如闰土所言:“那时是小孩子,不懂事……”

  就如歌中所言,“都在岁月中磨掉了尖牙。”

  再看自己,小学的玩伴又能依稀记得几个呢?其中又有多少仍有联系呢?试想将来,又有何人能保证自己不会被一句“哦!我想起来了!原来你是那个谁啊!”所伤呢?又有谁能保证自己不会看着一幅幅陌生而又有些许印象的,成熟的面孔一一猜想“这大概是我当年的右前桌”呢?

  ……良久,回神。

  希望仍在。这一隙的光明,是闰土的香炉、蜡钎和黄毛边纸——是飘渺的神明;那半丝的隐曜,是迅哥儿口中的“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或许,这就是一个大的斯金纳箱,而“希望”,便是那尊神:它来自于人,受托于人,却也背叛于人。可这就是人的天性,他们一遍遍的被希望所抛弃,并取名叫“绝望”,然而又一遍遍的说:“希望总是有的。”

  就像一个奇妙的轮回,水生便是闰土,宏儿便是迅哥儿。他们也会在雪地捕鸟,也会在瓜地叉猹,也会在金滩拾贝,也会收到来自对方的彩色羽毛——他们说好的。“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宏儿如是问道。但又有谁知道,宏儿所见是否也是满目萧索呢……

  “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故乡》读后感14

  野菜,顾名思义是大自然赐予的食物,生长在野外,有着独特的吃味。

  记得小时候,伯伯经常带我去后山挖野菜,想起小时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声来诠释心中的惊喜之感。每当我看见时,就会兴致勃勃地向伯伯说:“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这时就会笑**的说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没你厉害。”当时还小,就觉得好玩,每次伯伯带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儿时最快乐的时刻。

  《故乡的野菜》这是一则短篇散文,今天读到这里的时候,不禁回想起小时候伯伯带我去后山挖野菜的那一幕。这篇散文让我感受到了作者对故乡无比怀念之情,用野菜来抒发对故乡的爱,用真挚的语言打动的人心,由此让我也回想起小时候挖野菜的快乐和惊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带我去的。春天,生机勃勃,万物生长。

  伯伯说:“春天到了,后山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带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个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论对什么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来到了山上挖野菜。

  早晨的后山,有着独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绿,水滴还趴在绿色的垫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为太沉,从垫子上落了下来,滚到了柔软的草地上,又继续趴着。伯伯这时就过来问:“看什么看得这么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边看看有什么野菜吧。” 我依依不舍的离开了这里,来到了另一边的地,看见许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样一样指着问这是什么?伯伯总是会很耐心的说着每一种菜的样子和特点以及做法。

  听的最多的便是荠菜,荠菜一般用来凉拌,但我最爱吃的是伯伯做的荠菜羹。味道极其鲜美,一边是鸡蛋,一边是荠菜,一边嫩黄,一边嫩绿,绝不混淆,吃时搅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脸上多了几分笑容。

  想想儿时,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园种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种大自然的清香,而这种清香,却填充了我整个记忆和味蕾。

  时间总是太快,一转眼伯伯就老了,没有当年的活跃多了几份疲惫。因为工作的压力伯伯身体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没有去过后山挖野菜,也很久没有尝过那种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记忆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挥之不去。如果以后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会带她挖野菜,走进自然,走进自己。

《故乡》读后感15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故乡》。这本书是由著名作家鲁迅写的,书中有很多精彩的故事:由著名白话文《狂人日记》,还有著名小说《阿Q正传》,而令我最欣赏的,便是新编小说《奔月》。

  《奔月》这个故事,主要写的,不是嫦娥,而是她的丈夫后羿的故事。它没有赞扬后羿的功绩,而是续写了他的婚后生活。

  后羿的婚后生活,十分艰苦。因为长期的大量捕猎,最后只剩下了乌鸦、麻雀等小鸟。因此,后羿一家只得餐餐吃乌鸦炸酱面。为此,妻子嫦娥经常白眼儿他,除了家人外,大家几乎要把它忘记。我觉得,后羿现在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英雄无用武之地”了。同时,我也觉得后羿十分可怜,因为他每天几乎不吃早饭就去打猎了,而给他的`回报却是几匹老乌鸦;回到家里,他还要受妻子的埋怨和白眼儿,他的生活真算得上是“苦不堪言”。后来,他的弟子逢蒙又在外造谣,竟说九个太阳是他逢蒙射下的。后来,他又出去打猎,结果误伤了老太婆的黑母鸡。老太婆硬让他赔,还问了他是谁。后羿说,他就是射日英雄。老太婆听过了逢蒙的造谣,自然不信后羿,不仅把后羿骂了一顿,又让他赔十个炊饼。看到这里,我真是义愤填膺,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后羿,赔了炊饼又挨了骂,心中无比失落。

  后来,那个老婆子把黑母鸡给了后羿也答应用十个炊饼来交换。这下,我心中的不满情绪总算减轻了一些。

  正当后羿带着黑母鸡回到家时,他的妻子嫦娥却不见了。后羿惊慌无比,马上差人去找,折腾了半天,后羿才知道:原来是妻子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吃了法师给他的仙药,去了月亮。接着,后羿便心痛不已。我也为后羿伤心,因为他的弟子忘恩负义,妻子背信弃义,人们将他淡忘。我相信,现在他的心也是落寞、疲倦的了。这也许就是一个英雄的悲剧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时,心中涌起的是一种凄凉。同时,我也品尝了一个人一生的苦与难。我也懂得了什么叫背信弃义,什么叫忘恩负义,在这时,我的心灵也在文学的魅力中受到了洗礼,得到了人生真谛的升华。


《故乡》读后感菁选(扩展5)

——《故乡》读后感10篇

  汪曾祺的《故乡的食物》,朴实,却触动人的情思。

  时光荏苒,有多少人渐行渐远,有多少往事已被淡忘,唯有舌尖上的味道,久久难忘。这就是《故乡的食物》,所寄托的,是美食,更是怀念。

  汪曾祺以他朴实却诙谐的文字,诉说着自己的怀念,从“端午的鸭蛋”对高邮的怀念和自豪,“故乡的食物”那最富浪漫主义的夜晚,“昆明的雨”那对昆明的喜爱……很多很多,但这些更让我们明白:美食,不仅仅是味蕾的满足,还有情。

  民以食为天,文字与食物,最美的结合。食物之美诱惑的是味觉,文字之美是一种升级,让你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浑身舒服,美味由舌尖遍布全身,心要向往的地方,必定会实现。

  汪曾祺的感受,从古至今,何人不有?从苏轼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王安石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到余光中《乡愁》中乡愁如同“一枚小小的邮票,一张窄窄的船票,一方矮矮的坟墓,一湾浅浅的海峡”,乡愁四韵,对故乡的思念,人人皆有,异乡的食物,再鲜腴的食物,在无可方比的味道,和家乡思念的沉淀相比,着实微不足道。

  故乡,生命开始的地方,人的一生走在回故乡的路上,同一片土地,生火,做饭,用食物凝聚故乡,慰籍家人。*淡无奇的锅碗瓢盆里,盛满了*式的人生,更折射出*式伦理,人们成长,相爱,别离,团聚,故乡美味,也是人生百味……

  故乡,美食中的回忆,永感激。

  故乡,味蕾中的缠绵,永品鉴。

  故乡,舌尖上的味道,永难忘。

  我学*了一本鲁迅的作品——《故乡》。故乡主要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讲述的是鲁迅对童年往事的回忆,鲁迅先生用纯朴的语句的刻画了自己难以忘却的人物形象及其特点。第二部分讲鲁迅的著名小说,其中便有家喻户晓的《阿Q正传》,更有妇孺皆知的《孔乙己》。

  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我们应当珍惜时间 。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鲁迅先生的这篇《故乡》,我觉得表达更多是一种悲凉、无奈的思想。

  鲁迅先生先写道童年时期,与闰土一起守瓜田,捕麻雀的故事。思绪不知不觉就回到了童年。但当闰土来时,一句“老爷……”打断了他所有的回忆,他和闰土之间,好像突兀出一道无法逾越的沟壑,好像突兀出一面无法捅破的窗户纸。童年,早已远去。鲁迅先生为这种封建制度,为这种“*式”的奴才主义所愤恨,所悲哀。

  可笑,明明只是层窗户纸,可它保持了几千年。明明只是一道沟壑,却从没有人想去填。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题目:“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凡又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题目:“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题目: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小说描写了作者鲁迅儿时在故乡的生活和现在真实的故乡对比,揭露帝国主义的侵略,封建带给人们的苦难与旧时代的黑暗社会与痛苦抒发了作者渴望新生活的强烈欲望。

  鲁迅曾经在日本留学学医,认为救死扶伤还不如成为作家让这些麻木不仁的百姓重新燃起斗志打败侵略者。

  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闰土,少年的闰土还是一个勤劳善良胆大活泼的小少年,可是就是因为社会的压迫使他变成一个迷信麻木的人。

  从闰土身上可以看出旧社会的黑暗与劳动人民的苦难,我们应该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而又繁荣昌盛的年代感到幸福。

  鲁迅先生在小说最后写道:我想希望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正如这地上的路: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形成了路。这句话表达了只有美好愿望而不去努力的实现梦想这还是不会成功的。只有踏上这一条路,勇敢的去实践去追求你想要的这才是真理。

  我们应该报答现在美好的生活,珍惜现在的时光,努力的追求自己的梦想。老舍也是因为黑暗社会的压迫而不得不自杀,从而失去了*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的机会。他笔下的祥子和闰土一样如此。

  就趁现在,珍惜现在的时光,好好学*,努力的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吧!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这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知道,*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助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有趣!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知道,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这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故乡,多么富有诗意的一个名字啊!但我问大家一个问题:如果在你长大离开家乡,20年后再回到家乡的时候,会是怎样一番情景呢?当你遇到儿时伙伴,他或她又是怎样一副形象呢?想必各位小学生们都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吧?我国著名作家鲁迅先生也没有想过这,他,就看着苍黄的天空和远*几处萧索的荒村,泪流满面。

  他因犯了伤寒而回到故乡,可人、物的变化却让他心里一阵悲凉,个性是他儿时的伙伴与仆人:闰土。闰土是鲁迅在他家办祭祀的时候,一个偶然的机会认识的一位与自我年龄相仿的仆人。

  闰土虽然身为仆人,虽然没有鲁迅家里有钱,虽然没有鲁迅的这种高等待遇,但他却拥有鲁迅儿时所未拥有的东西,那就是自由。他会用胡叉捉猹,还会用斗笠和树枝抓麻雀,他还见过跳鱼儿

  可这回鲁迅先生回到故乡时,看到的却是另一个场景:啊,那是闰土吗?他身材虽然增加了一倍,可他先前的紫色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已经都肿的通红,一点儿也没有小时候可爱的样貌。他一见到鲁迅,立刻就跪着说:老爷!这样大的反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可见,在当时的时代,人们的生活不是越变越好,而是越变越坏。在战争的侵犯下和xx的无能下,人民群众过着悲惨的生活,人们的生活也在发生着莫大的变化,而在当时人们的脑子里已经种植下了通用的关系,那就是主仆关系,否则,闰土怎样会发生那么大的变化呢?这真是个令人深思的问题。

  文章最后一段中的一句话让我深思:我想期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然而在生活中何尝没有呢?此刻我们沐浴在新时代党的阳光下,人民群众只有社会分工的不一样,没有社会阶层的高低,人人都是*等的,与那时候相比,此刻真是天堂中的天堂啊!

  社会上崇敬名人,于是以为名人的话就是名言,却忘记了他所以得名是那一种学问和事业。《故乡》这篇文章使我被受感动。

  这篇文章是写的闰土少年和中年时的对比:少年的闰土是紫红的小脸蛋,头戴一顶小毡帽,项上戴着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可是中年的闰土却大不相同,他身材高大脸色灰黄有皱纹,眼周围红肿双手粗糙,浑身瑟缩。两人的.感情也不如以前了。以前两人玩的十分开心并没有身份之分,但是中年的闰土已经对“我”十分恭敬两人没有那么好了,但是还可以谈上话!

  这让我深深的明白了,身份竟然能决定一切。农民永远只能是一辈子农民。

  后来“我”要离开了,“我”与闰土依依惜别,谁也不舍得谁,但是“我”们终究还是要离开的,也许这就是缘分吧!在生活中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家人和朋友,不要以别人的缺陷去无端的歧视别人,要珍惜一切。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职责与尊严。深情的小安不愿独活于世,拒绝进食,绝世而亡于老丹的坟墓上。比利搬家时,去老丹和小安的坟墓告别,他惊喜地发现它们的坟头长满了象征真爱、纯洁,据说只有天使才能播种的红色羊齿草。

  读一本好书,就像品尝一杯香浓的咖啡,品尝得越久就会越来越回味无穷。这本书让我品尝到了伙伴之间那坚不可摧的情谊,还有那顽强的毅力!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实现自己未来的理想,共创祖国未来的美好时代!

  “没喝过豆汁儿,不算到过北京”。

  汪曾祺这本《故乡的食物》讲述了很多地方的吃食,不同风味,及做法。所谓豆汁儿,就是制作绿豆粉丝的下脚料,有股酸味,。而在另一位老饕梁实秋的《雅舍谈吃》中,同样也描述了这种过去北*地道的*民食物。

  汪曾祺是江苏高邮人,他的语言虽然*淡,但风趣幽默,字里行间透出轻松松。除了讲吃食,他还会在其中插入笑话,对一些人和事自己的看法。

  “口味单调一点,耳音差一点,你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对生活的兴趣要广一点。”

  王晨琪是一个很乐观的人,他曾经被下放到一个马铃薯研究站,任务是画一套马铃薯图谱,他远离了故乡,独自生活在荒凉的绝塞,寂寞荒凉。但他仍然想到好的方面,悠闲自在的过着日子。同时他也很认真的对待,不厌其烦地画着马铃薯花,薯块,积极地探索生活。

  “肉剁极碎,成泥状(最好用刀背剁),*摊在豆腐皮上,折叠起来,如小钱包大,入油炸,亦佳”

  他描写做法时十分细腻,从中可以看出他除了讲究吃食外,还会研究吃食的做法。


《故乡》读后感菁选(扩展6)

——故乡读后感菁选

故乡读后感15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是不是无从下笔、没有头绪?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她的草莓最甜,不过,她却从来不收钱,这是为什么呢?快来看看吧!。

  在一个小镇上,有一个卖草莓的小女孩儿,它的草莓是镇上最甜的,每一个都多汁饱满,个个都很大。有一个青年每天都来这条街上买草莓,但从来没有到小女孩儿那里买过草莓,这一天,他走到了小女孩儿草莓店的前面,就想去买一个,当他走过去了以后,伸手品尝了一个,姆,好甜呀,那个青年就说:“我要买全部的草莓!”,小女孩说:“不可以,你一次只能买二十个!”。青年很奇怪,就说:“你快一点买完,就可以回家休息了,还可以在拿一点草莓来买呀?”小女孩说:“不行,今天就这一篮子,只有明天才有!”。

  青年刚要付钱,小女孩就说,这草莓不要钱,你非要给钱的话,你想给多少给多少!。青年很又很奇怪,就所受丢了两块钱在桌子上,就走了。

  那个青年想去学一学是怎样种出这么甜的草莓的,有一天,他就偷偷跟着小女孩儿走到了一个山上,突然,那个小女孩不见了,只见到三只狐狸,两只小的'一只大的。这时,青年才知道,原来这么甜的草莓是狐狸种的,所以比人类种的更甜一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美丽的神话就在我们身边,只是你没发现罢了。

  这是一件往事,也是一个有关爱和冒险的精彩故事。它讲述了人和狗之间的点点滴滴。

  小男孩比利做梦都想有一对浣熊猎犬,却被父母断然拒绝。为了实现愿望,比利辛勤地忙碌着:到小溪里捉小鱼、小虾卖给钓鱼人;采野梅到爷爷的杂货店里卖。他的双脚被野梅的刺划得伤痕累累,可他一点儿也不在乎。

  一天,比利的爸爸送给了比利3个捕兽夹,这使比利欣喜若狂。但他对浣熊猎犬的热情丝毫没有减退。

  终于,在两年后,比利靠自己的劳动赚到了这宝贵的50美元,买到了两只浣熊猎犬。

  第一次猎浣熊时,浣熊逃到了一棵很大的树上,比利砍倒了那棵大树整整花了两天两夜。虽然他中间休息了一会儿,可他这种毅力还是让我不得不感到佩服。

  在一次猎浣熊比赛中,比利的两只猎犬:老丹和小安凭借自己的'实力还获得了金奖杯和300美元,使比利的妈妈感动的落了泪。

  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山狮的袭击,生命危在旦夕。老单豁出性命保护比利,与山狮同归于尽。深情的小安拒绝进食,最后死在老丹的墓上。

  比利要去镇上生活了,他去和老丹、小安墓前做告别时,惊讶地发现墓上长满了红色的羊齿草!传说中,只有天使才能播下羊齿草的种子。比利的家人认为老丹和小安是天使送给他们的礼物,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比利是他自己的上帝。

  这本书让我读了非常感动,老丹的死,小安的绝食,以及羊齿草的出现,都流露出一种深沉的爱。

  “乡愁是一杯酒,乡愁是一碗水……”一首《乡愁》勾起了我对家乡的回忆,也让我想起了一篇关于《二十年后回故乡》的作文。

  这首诗描写了作者离开家乡二十年后再次回到故乡的所见所闻以及家乡房一番美景。

  作者把自己在故乡的一些事物经过修改,写成了一篇写景文,作者在开头运用了大量的歌词,引出了自己回忆家乡,回到家乡,起到了一个引起下文的作用,并且点明了题目,开头和结尾收尾呼应,更加的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回忆。在顺序方面,内容清晰,不是稀里糊涂的,没有让人感觉到一头雾水,以上这些都是结构美。比如说:“故乡的山,故乡的云……”一首《故乡》勾起了我对故乡的`美好回忆。

  在文章的中间,作者运用了好词好句,比喻和拟人的修辞手法,好词好句让我感受到了家乡的美和家乡的情感。修辞手法却能把家乡的某个事物或者某个人更加生动,具体,形象的表达出来,让人感到这个东西仿佛就在眼前,活灵活现,这就是语言美,比如山脚下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潺潺流过,那么尽心职守,那么无怨无悔。

  文章还有情感美,比如说,“天地君,亲师”,“张老师,您是我唯一不能忘的人。您用辛勤的汗水把我培养**,您永远是我的老师,永远是给我指引方向的人”,我从这句话体会到了作者对张老师的情感很深。

  我从中学到了许多东西,要详略得当,还要注意三美,语言美,结构美,情感美,还必须适当运用修辞手法。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经典名作,更是一本让人懂得纯真道理的一本书。全文讲述了乡下男孩比利光脚去荆棘林采浆果,摘蔬菜卖给钓鱼人,坚持不懈地用两年攒钱买两条浣熊猎犬。读到这里,我从两年如一日攒钱的比利身上学会了坚持。

  买到猎犬后,已是12岁的比利开始训练勇猛的“老丹”和机智“小安”捕浣熊。成为这一带的高手后,比利带上两条心爱的猎犬与爷爷和爸爸参加远*闻名的捕浣熊大赛。猎犬比美大赛中,小安靠着自然美夺冠,可捕浣熊比赛中并不一帆风顺:途中下了罕见的.大暴雪,其他猎人都纷纷返航,可小安和老丹还是对一只老而狡诈的浣熊穷追不舍,最终在一根破旧的空树桩中追出了4只浣熊夺冠。可是,人生总有遗憾,就在比赛过后的第一次外出捕猎时,比利遇到了凶猛的山狮,两条小猎犬不顾自身安危与山狮周旋,老丹不幸失血过多死亡,比利伤心不已,小安也绝食了。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比利与老丹的真挚感情。

  没过多久,小安也不幸去世。比利把他俩一起埋在一棵大橡树下。第2年,比利要搬去城市的前夕,比利发现老丹和小安的墓前长出了一株神圣的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是一种极其神圣的植物,是天使才能播下的。。。

  这是一本会发光的书,这也是一个纯洁快乐的乐园。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两条猎犬的传奇故事。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务必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能够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此刻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但是,到了此刻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个性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想必大家都明白这本《故乡》是鲁迅先生写的。在那里,每一个灵动的文字都是一节美妙的音符,每一篇动人的文章都是一道永驻心底的风景。

  作者鲁迅:1881—1936,原名周樟树,后改名周树人,自豫山、豫亭,然后改名鲁迅。我们明白,***对他有很高的评价: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被称为“民族魂”。

  此书中,有很多文章。让我记忆深刻的,就是阿长与《山海经》了。阿长是鲁迅儿时的'保姆,这篇文章记叙了“我”儿时和长妈妈相处的七件事,刻画了一位虽然没有文化、粗俗、好事,但心地善良,热心帮忙孩子解决问题的保姆形象,我觉得鲁迅先生对她充满了尊敬、感激和还念之情。

  还有鲁迅与儿时闰土的喜爱,可真趣味!但中年闰土可不一样了,闰土说出来的第一句话就是:“老爷!……”我们就明白,他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变化真大。

  在那里还有许多著名的文章:琐记、呐喊,狂人日记、阿q正传、仿徨……

  这本书使我印象深刻。

  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去书店买了一本《精品作文>,读了里面的几篇文章让我深深的喜欢上了它。其中一篇<月是故乡明》让我很受感动.

  小作者和我一样离开家乡很多年了,父母在外地打工,所以不得不跟随父母一起外出读书。在外度过了几个中秋节。但总觉得每年八月十五的月亮似乎都不那么圆润,多少次地反复问自己,是偏见?还是思念?文中的字字句句都好像敲打在我的心坎上,无一不是我自己的内心写照。“我曾经是一个贪恋月色的'小女孩’.每逢中秋的时候,我也像小读者一样,深深的怀恋我的爷爷,小时候和爷爷奶奶一起的生活好像一首儿童诗,虽然简单却很快乐!可在几年前,刚刚过完中秋,月饼的香气还没散尽,我亲爱的爷爷就永远的离开了我们。我只有用泪水模糊的双眼看见妈妈无奈的背影离开了家乡,来到了盛泽读书。来到了盛泽,我感到孤独和不快乐,这里再也没有家乡的味道。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在想,全国不知有多少像我一样在外上学的小朋友,也在无时不在思念家乡!家乡的明月我们何时才能相见!

  这个风俗不仅闽南人有,我们江浙人也有。

  记得十八九岁头一次出远门,是去四川德阳。是因为舅舅他们在那边,我是跟小姨夫一起去的.出发前的头一天晚上,妈妈就是准备了老家的泥土,不过不是装在瓶子里的,是用一张白纸包起来的',就那么一小撮而已.我不要,说妈妈迷信,妈妈就偷偷地给塞在包里了,还是千嘱咐万嘱咐的,好象女儿一去不回似的。其实只不过去小住一两个月而已啊。老妈叮嘱我,到德阳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要将这家乡的泥土放入德阳的水里,这样就不会水土不服了。

  因为是头一次出门,还要去那么久,我的心情快乐无比,老妈的话我就当了耳边风,一点也不没放心上。

  可能我这人命贱,或许注定就是漂泊的命,无论走到什么地方我都能随遇而安,而且很快会融入当地的生活*惯.可是不管我去什么地方,老妈照例会给我包上一包故乡的泥土。其实,这以无关乎水土的问题了。

  这包土有着涓涓的母爱,有着故乡的情怀,在我客居他乡失意和失落的时候,给我力量,还有我对故乡和老母无尽的思念!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

  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

  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

  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这本书是爸爸给我买的,这本书是著名的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写的,这本书是讲了一个小男孩和一对猎犬的故事。

  现在就让我来介绍这本书的内容吧!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凭着艰辛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他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比利与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生死与共的情谊。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了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崇高的声誉。然而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地小安也不愿再独活于世。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向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与小安,还有他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读了这本书,我最佩服的猎犬老丹,因为它用生命保护了自己的主人,所以这是我佩服的猎犬。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有困难必须勇敢面对,不能退缩。听了我的介绍,一定是动心了吧,心动不如行动,快来问我借吧!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我爱故乡的杨梅》这是一篇状物的文章,重点写了杨梅的外形、生长季节、颜色和味道,自立行间流露出作者对故乡杨梅的喜爱之情。

  杨梅的味道是甜中带酸的,最好的理解方法就是尝一尝。当我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杨梅给孩子们尝个鲜的时候,小家伙们的眼睛都亮了,把杨梅拿在手中就是不舍得吃。轻轻咬一口,仔细观察果肉里面的颜色,细细品味杨梅特有的味道,再读一读文章中的句子,不用老师多说,那表情,那感觉,好得不得了!

  这让我想起我家门前有一棵杨梅树,可杨梅成熟的季节我总是不在它身边,每次看到那翠绿的叶子,徒生满树的思念。


《故乡》读后感菁选(扩展7)

——《故乡》读后感菁选

《故乡》读后感精选15篇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大家分享。

  这篇文章看起来是写小时候的乡村生活的情趣,但是却写的是对于的故乡的怀念,人们对于故乡的怀念总是因为因为一些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而少年的闰土是引发作者对于家乡怀念的一根导火索,年少的`趣事和家乡独特的风景和趣事历历在目。

  作者通过对于“闰土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等语句形象的细节描写来表现对于他印象的深刻,也体现江南水乡人家的普遍的特点,健康和朴实。

  本文通过闰土也见识到了无数有趣的稀奇事,通过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剌猹、看跳鱼儿等动作,表现闰土的思想的性格特点,也间接的表现当时年少时的单纯和无忧无虑,以及丰富的孩童内心。

  最后通过小伙伴之间互相赠送礼物来表达作者与闰土之间深厚的情谊,同时也表达了作者与家乡之间的羁绊和深切怀念。

  《故乡》中鲁迅和闰土这次的重遇,使得鲁迅体会到闰土的改变,因为穷苦使他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这是当时的穷苦人民生活条件之苦,使他们的心态出现了异样,有了地位辨别、变成俗气的人。在穷苦压力大的情况下,在这里闰土已经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和浪漫,变成一个可怜的呆板的人。从前的面貌已经逝去,从健康变成疲惫不堪,闰土是多么可怜,鲁迅的故乡也是多么的疲惫衰老,从一个曾经祥和的世态变成了如此腐败。

  他叫鲁迅,他叫闰土。他是高高在上的少爷,他却是少爷家忙月的儿子。

  闰土和鲁迅其他的朋友不一样,他是乡下的孩子,他给鲁迅讲了很多鲁迅不知道的稀奇事。

  如怎样捕鸟,在那下雪天扫除一块地,放上秕谷。有怎样看瓜,过客摘一个西瓜吃这不算偷,可以看出乡下人的热心肠。还有海边的五色贝壳,还有很多很多。

  我相信,这一定是鲁迅童年中最美好的时光。

  可是数年后的再次相遇,那时的.封建却打破了他们美好的友谊。鲁迅见到已经长大了的闰土叫出了那声久违已久的“弟弟”迎来的却是闰土的一声老爷。

  谁知鲁迅那时的心情?一定是从天上落到地下。

  《故乡》是鲁迅先生的一篇《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做为一名中学生,我应学*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结虚心向同学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他写作的目的是唤醒我们封建社会里的那些知识分子。

  这两天,我读完了《故乡》这篇小说,这篇小说虽然不长,但很吸引我。

  鲁迅在这篇小说里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过去的故乡以闰土为中心,借这个充满活力的质朴少年,写出小时候他所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猹尽力地刺去……描写了儿时故乡的情景,写了闰土小时的活泼可爱,聪明。同时写了“豆腐西施”的变化,鲁迅把他比喻为“圆规”,都写了他们因为生活的重压之下,变得衰老,拘谨可悲文章也表现了当封建社会的压力,人们为了生存而失却了自己的'灵魂的生活,因为时间的飞逝,因为生存的欲望,使他们从一个可爱,聪明的孩子变成一个衰老拘谨的人。

  主要内容:这本书是谈精神生活的。

  全书说了:人的精神是个在外**的游子,他本来的故乡在一个美好的地方,这里的好事让他想到了那里的情况,他就会鼓励我们做得更好。

  这篇小书让我深有感触。周国*不愧是大作家,“灵魂”、“精神”这两个困扰哲学家们多年的难题,他以一小篇作品就给了我们大概的解释。

  灵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我认为是有的。

  他通常会产生“精神”这个附件。

  这“精神”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他像细胞那样,可以自我分裂、复制,而且还是永久性的。

  书里还有一篇十分著名的文章:读永恒的书。

  我们也应该学*周国*先生,读“不可不读的”、“永恒的书”。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鲁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我故乡在江南,我爱故乡的杨梅。

  细雨如丝,一棵棵杨梅树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它们伸展着四季常绿的枝条,一片片狭长的.叶子在雨雾中欢笑着。.

  端午节过后,杨梅树上挂满了杨梅.

  杨梅圆圆的,和桂圆一样大小,遍身生着小刺。等杨梅渐渐长熟,刺也渐渐软了、*了,摘一个放进嘴里,舌尖触到杨梅那*滑的刺,使人感到细腻而且柔软。

  杨梅先是淡红的,随后变成深红,最后几乎变成黑的了。它不是真得变黑。因为太红了,所以像黑的。你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那新鲜红嫩的果肉,嘴唇上舌头上同时染满了鲜红的汁水。没有熟透的杨梅又酸又甜,熟透了就甜津津的,叫人越吃越爱吃。

  我小时候,有一次吃杨梅,吃的太多,发觉牙齿又酸又软,连豆腐也咬不动了。我才知道杨梅虽然熟透了,酸味还是有的。因为它太甜,吃起来就不觉得酸了,吃饱了杨梅再吃别的东西,才感觉到牙齿被它酸倒了。

  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上完了《故乡》一课,真是感慨万千。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在岁月的沧桑中,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才是我们今天重读这课的真正意义。

  杨二嫂是一个没能守住本心的人,从一个善良的.受害者变成一个恣意伤害他人贪图小便宜的人。闰土是一个能守住本心,却没能积极求变的人,他从一个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迂腐、麻木的人。“我”是一个能

  守住本心,积极求变的人,虽然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如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但我毕竟从农村进入了城市。

  在今天,中国的现实与那时有太多的相似,一个人是否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决定了一个的未来。

  书是知识的海洋,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月依然去图书馆,依然是借书来看。

  其中鲁迅先生的《故乡》,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乡》讲述了“我”和闰土小时候的一些故事,作者与闰土在一起很快乐,但过了正月,闰土便要回家。一开始还有交往,可后来却再没有见面。后来,鲁迅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了闰土,可闰土却完全变了,鲁迅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似乎隔了一堵墙,没了儿时闰土亲切的一声“迅哥儿”,迎来的却是令人心寒的.“老爷”,这是两人间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故乡曾经是如此的美好,但它却让活泼的人变得麻木不仁。旧社会真是可悲呀!作者希望故乡未来会变得美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希望他们有新的生活,新的道路。

  鲁迅的文笔就是这样。如一把利器,刺破了社会的黑暗,笔笔流露出自己对当时社会的.不满,跟随着这力道的文字,我们走进了那个时代……

  第一天,杨老师刚讲过《少年闰土》,我便对这文章起了兴趣,一定要看个究竟,回家后,就找老爸,拿出那本《鲁迅全集》细细品读起来……霎时,那个紫色圆脸、项带银圈的阳光少年浮现在我眼前,他带领着鲁迅去享受童年……每一次的拾贝,每一次的捕鸟,每一次的看瓜,都那么鲜活,有趣……

  三十多年,转瞬即逝,当鲁迅再次回乡时已是物是人非,那曾经亲热喊他“迅哥儿”的闰土改呼“老爷”,儿时的那些友情仿佛遥不可及,正如他所说的,两人之间隔了一展厚障壁,心,凉了……哎!——本以为会有“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的感人重逢,谁知,这结果竟是如此不堪。

  不过水生与宏儿不是一样无话不谈吗?!不是还有这纯真的友谊吗?但愿,他们永远这样,不要重蹈覆辙……

  星期天的早上,我和妈妈一起来到新华书店,在三年级寒假推荐的好书里,最吸引我注意的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现在让我来介绍一下书中的内容吧!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是有两只浣熊猎犬,可是他的家里很穷买不起猎犬。有一天,他决定自己攒钱买猎犬。比利每天到河边抓小虾和小鱼卖给钓鱼的人,他还到黑莓丛和山里去找野果做成汁卖给爷爷。经过两年的时间比利终于买到了猎犬。而我却没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

  书中的两只猎犬忠诚、老实陪伴着比利抓浣熊,和他一起度过了快乐的童年时光。书的.结尾让我很伤心,浣熊猎犬和比利遇到了危险,勇敢的猎犬为了保护小主人,其中一只失去了生命,还有一只猎犬因为失去同伴也伤心地死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猎犬对人类是那么友好、忠诚,而猎犬之间也有那么深厚的友谊。这里的小男孩我们应该向他学*,只要有目标就努力追求,只有真诚地付出总有回报。

  橡树和芦苇主要讲了一棵橡树和一棵芦苇是邻居。一天橡树对芦苇说:“上苍对你太不公*了,你长的这么瘦小,连一只小小的麻雀都能把你压弯,当微风在水面上吹过,你就不停的打颤,还左右摇摆,那副样子真叫人心疼。再看看我身材高大魁梧,我不仅能遮住太阳的'光线,还敢和旋风雷电搏斗。我傲然屹立在天地之间,任何力量都不能把我摧毁。”

  芦苇说:“橡树兄弟,我并不像你说的那么柔弱。当狂风袭来时我会弯腰但不会折腰,狂风对我也没有办法。”

  它的话还没说完,一阵狂风吹来。风暴过后,芦苇抖落身上的雨水,挺直了腰,发现他的邻居橡树只剩下一堆枯枝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橡树虽然高大魁梧但是经不起风雨的吹打,所以我们不要拿别人的短处和自己的长处比,要学会取长补短。

  《故乡》是鲁迅一生悲剧命运的先声。它讲了鲁迅先生在回到久别的故乡时与闰土见面的情景,向我们展示了年代由盛转向衰败的过程。

  本文中鲁迅的命运由此和整个*代中国人联在了一起,而且,他不准备从一个“文化优先”者的角度出发来展示自己思考到的一切。因之,这部故乡就使悲剧更加悲剧化了。为什么呢?因为闰土这个人物。鲁迅最先发现

  ,无可救药的“国民”原来就是他一直以为活得会更鲜活也和自己最密切的人。故乡一下子成了故乡。


《故乡》读后感菁选(扩展8)

——《故乡》读后感菁选

《故乡》读后感15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心中会有不少感想,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故乡的天空》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张子健的家乡风景很美,在他的记忆中,家乡的天空永远都是那么湛蓝,白云朵朵,空气清新。因此,每当他想起家乡的时候都会心情舒畅。。张子健的'童年很苦,他很小的时候母亲就去世了,爸爸在外打工,许多年都没有回来过,只是偶尔往家里寄些钱。小小的张子健和弟弟相依为命,,他只能过早的肩负起生活的重担,不光要做家务,还要打工挣钱。张子健和六岁的弟弟常常吃不饱饭,村里人可怜这两个小家伙,就每家轮流送饭给他们吃。

  张子健不愿意*白无故的接受乡亲们的施舍,就常常和弟弟外出要饭,以填饱饥饿的肚子。乡亲们知道后,狠狠地训斥了两个小家伙,一位大伯对张子健说:我们就是你的亲人,有我们吃的就有你们吃的,不许在外出要饭,那是给乡亲们丢脸。张子健对乡亲们的恩情感激不尽,铭记在心,他发誓长大后一定要学*本领,报答村里人对他们的爱护。张子健读完了高中以后,由于要共弟弟继续学*,张子健没有选择考大学,而是选择了出去打工,他跟着村子里的老乡来的了一处工地,凭力气吃饭。一年一年的过去了,张子健在打工中非常细心,学会了很多技术,后来他当上了包工头,给村子里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要懂得感恩。

  心灵驰骋在渐行的桨声中,文字作舟载我去往鲁迅的故乡,故乡读后感。去见荒村孤独地横卧在苍黄的天穹之下,去见在风中瑟索的老屋。心底刮过一丝悲凉,仿佛我就是鲁迅,面对世事变迁,岁月蹉跎,余下沉重的感叹。然而除了这些,我就再也没有别的情感了。对于一个毫无人生阅历的十四岁的学生来说,有的只是对故乡和随故乡远去的童年的留恋,那份慨叹,只保留于鲁迅的文字当中。

  而我要说的,是故乡的人情变化。透过鲁迅的笔触,记忆中勾勒出儿时的闰土——“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里一把钢叉”,我仿佛看见两个小伙伴穿梭在婆娑的月影中,深厚的友谊便镌刻在天际,随皓月一起永恒,读后感《故乡读后感》。然而二十年后再度重逢时,机械的一声“老爷”,不需儿女沾巾,便已诠释一切。忽然想起故乡的好友,我竟记不起她的名字,她的脸因为不断涌现的新面孔,也逐渐隐退了。苟酷的阶段,或许是岁月的距离,竟能将友谊冻结在曾经的'记忆里。

  在“返程”的途中颠簸,不知怎的,脑海里充斥的是我的故乡,是盘桓缠绕的野豆角,是飒风吹拂下金黄的玉米地,是拗口甚至透着几许粗野的东北方言。我们的“船”向前走,故乡的山水在黄昏中染成深黛,向后退去,连着童年的记忆,渐成模糊的云影轻烟,最终归为黑暗。

  优美散文《故乡的十月》;首句总起,生动忙碌的乡村场景在作者细腻的笔触下向我们走来,“鸡、鹅、鸭子的啼叫声,汇成欢乐的乐曲,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挑着一担担金黄的稻谷归来”。作者以心理变化为线索,展开行文,家乡人民在不同时期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为主线,分层描述。抗战时期,土城的痛,痛在家乡人民的心间,也痛在我的心里,特殊年代,一道道伤痕让人民没有了欢笑。现在的十月,正是收获的季节,看“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心头上不再感到痉挛,再不受到悲愁的压力。”而当我“从土城归来,看着那铺满绿叶的银色小路,心显得情意切切。”心理变化的起伏亦可照见时代变迁的过程。

  结尾,作者提升了主题,“故乡的十月,尽管已从贫困线上摆脱出来,可是,与我心中所想象的十月,相差得还遥远。那种云雀欢歌、机器隆隆、阳光和煦,那种风吹草低牛羊壮的十月,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这个结尾有点出人意料,作者往往停留在对现有沸腾丰收景象的`赞美上,作者宕开一笔,点出了不足,提出了新的蓝图,让故乡的十月,更加令人憧憬。

  作品如散文诗,文笔优美清新,如诗如画场景中穿插对过去往事的描述及自己的不同心理变化,结构严谨,欣赏拜读佳作!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是美国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经典名作,更是一本让人懂得纯真道理的一本书。全文讲述了乡下男孩比利光脚去荆棘林采浆果,摘蔬菜卖给钓鱼人,坚持不懈地用两年攒钱买两条浣熊猎犬。读到这里,我从两年如一日攒钱的比利身上学会了坚持。

  买到猎犬后,已是12岁的比利开始训练勇猛的“老丹”和机智“小安”捕浣熊。成为这一带的高手后,比利带上两条心爱的猎犬与爷爷和爸爸参加远*闻名的捕浣熊大赛。猎犬比美大赛中,小安靠着自然美夺冠,可捕浣熊比赛中并不一帆风顺:途中下了罕见的大暴雪,其他猎人都纷纷返航,可小安和老丹还是对一只老而狡诈的浣熊穷追不舍,最终在一根破旧的空树桩中追出了4只浣熊夺冠。可是,人生总有遗憾,就在比赛过后的第一次外出捕猎时,比利遇到了凶猛的山狮,两条小猎犬不顾自身安危与山狮周旋,老丹不幸失血过多死亡,比利伤心不已,小安也绝食了。读到这里,我体会到了比利与老丹的真挚感情。

  没过多久,小安也不幸去世。比利把他俩一起埋在一棵大橡树下。第2年,比利要搬去城市的前夕,比利发现老丹和小安的墓前长出了一株神圣的.红色羊齿草,传说红色羊齿草是一种极其神圣的植物,是天使才能播下的。。。

  这是一本会发光的书,这也是一个纯洁快乐的乐园。讲述了一个男孩和两条猎犬的传奇故事。

  今天我读了《小鸭子寻故乡》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记叙了小鸭子一出生就寻故乡的事。

  小鸭子比其它鸭子都大,它老爱问问题。一天,鸭妈妈告诉它鸭子的故乡在一个叫“河”的美丽地方,小鸭子发誓一定要找到自己的故乡,于是它趁鸭场管理员不注意逃了出来。寻找故乡的路上危险重重,它决定先找水喝。小鸭子发现了一小汪水,谁知这是一只老龟的'领地,老龟招待小鸭子喝了水,送小鸭子上路了。小鸭子在途中发现工厂里都流出脏兮兮的水,再往前一点,小鸭子发现了一条“河”,它高兴的跳了进去,却又发现这不是河,而是黏糊糊的泥水,小鸭子马上就要陷下去了,它大喊“救命啊!”,一头大水牛把小鸭子救上岸来,大水牛听了小鸭子的遭遇和经历后,劝小鸭子回家,它的家乡已经没有了。小鸭子却倔强地摇了摇头,它想:我一定要把这一切告诉人类,让他们还我们美丽的故乡。

  这个故事给我很多感想,希望人类不要再滥伐森林、开垦荒地,造成水土流失这种现象,也希望工厂里冒出的黑烟不再污染空气,流出的脏水污染清澈的小河了。请还动物们一个美丽的故乡,还给地球她原来美丽的容貌吧!

  “深蓝色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色的满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子。有无尽的绿色西瓜。与此同时,有一个十一二岁的男孩,手里拿着一枚银戒指和一把钢叉。他想尽办法去刺一匹马,但猴子扭动身体,从他的胯下跑开了……”

  这小子是飞跃土。《故乡》认识鲁迅。当时这个健康可爱的紫圆脸银领男生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告诉了作者,也告诉了我们他奇怪的知识:角鸡、跳鱼、贝壳、肉……他和作者愉快地交谈,天真地笑着,一起肆无忌惮地玩耍。

  然而二十年过去了,闰土已经不是以前的'闰土了。岁月在他的脸上和手上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他健康的圆脸,以前是紫色的,现在是灰黄色的;红红圆圆的手现在又粗又笨又裂,看起来像松树皮。最重要的是,看到鲁迅之后,第一声呐喊就出来了,原来是“大师”!

  他们曾经是兄弟,现在有了截然不同的主仆,就因为“当时还是孩子,不懂事”?二十年的改变,让他从一个勇敢足智多谋的小男孩变成了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仆人。是什么让他变化这么大?是贫穷吗?还是所谓的“长大了”?或者.

  应该是当时的社会。正是当时的种种压力,让一个天真、自由、快乐的少年变成了一个眼神呆滞、目光怔怔的农民。跃土是当时社会的缩影,庸俗,麻木。

  文末,鲁迅的侄子洪二和润土的第五个孩子在一起玩得很开心,就像20年前鲁迅和润土一样。这不就是鲁迅和润土小时候吗!但是他们长大了,会不会和现在一样,隔着一层厚厚的悲伤的身份膜?

  读书随笔 《故乡》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也是鲁迅心中的.传奇人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的脸上尽是沧桑。他变了,他头上是一顶破旧的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他变的陌生。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这一刻他等了很久!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让鲁迅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墙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

  看了鲁迅的《故乡》这篇小说,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就是闰土了。他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原因无非就是他那少年与中年两个年龄阶段的巨大差异和变化了。

  首先,鲁迅先生在回忆少年闰土的时候,描绘了一个乡村孩子活泼可爱能干的形象,闰土明白乡下很多趣事,也使鲁迅先生对乡下产生了向往。在少年时代,鲁迅和闰土的意识中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

  而鲁迅在这次回乡途中所见到的二十年后的中年闰土,却没有一点儿时的活泼了,甚至从他身上看不到一丝少年闰土的影子。在鲁迅先生对闰土的.外貌描述中能够看出中年的闰土十分贫穷,贫穷使他不像一个中年人,而更象一位老年人,生活的重担压得他抬不起头来。

  鲁迅先生是这样描述中年闰土的:“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最后恭敬起来了,分明地叫道‘老爷……’”从这几句话中,我看出他长大之后为自己的贫穷而十分自悲,他从心里自然地感受到自己与鲁迅的距离,完全没有了儿时与鲁迅先生的兄弟情谊,成年闰土就是这样的一个形象。

  从闰土身上,我看出旧社会的黑暗和劳动人民苦难的生活,看出了中年闰土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了。鲁迅以闰土的变化,从而向罪恶的社会发出血泪的控诉。我为我生活在一个新中国、一个新社会而感到幸福。

  故乡是唯美的,它带着一种无法改变的亲切感;城市是现实的,它有着不同于故乡的陌生。

  《故乡,或者城市》以“城市”作为这一本的主题,繁华或者古朴,快节奏或者悠闲,冷漠疏离或者热情豪迈……每一座城市都拥有自己独特的气质,它无法复刻,而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城市里,它让人感觉到漂泊或者安定,它是故乡或者寄居地,它让人充满期待或者疲惫满身……三类各具特色的城市风景轨迹,三种不同的生活常态,在作者郭敬明的笔下向我们展示了它们各具特色的景象。

  我的故乡,有着江南水乡的柔美,又着东方人的豪爽和豪迈。依山傍水,山清水秀。

  在他人眼里,我的故乡,是一座孤独陌生的城。没了故乡给人的`温暖,没了那熟悉的景色,凉凉的,冰冷的一座城。

  《你从没来过这里》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章节。他向我们介绍了上海这个巨大的商城。这里面说到上海是一个明媚又悲伤的城市,在那里人们眼中只有商业的竞争,每个人都在忙于自己的生活,谁也不干涉谁。

  流逝的日子像一片片凋零的枯叶与花瓣,渐去渐远的是青春的纯情与浪漫。不记得曾有多少雨飘在胸前风响在耳畔,只知道沧桑早已漫进了我的心爬上了我的脸。当一个人与追求同行,便坎坷是伴,磨难也是伴。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个流浪者”“我从哪里来?哪儿是我的故园我的故乡?”让我体会到了作者带着微微迷茫的感伤,对于故乡不同的情感体悟,对故乡的理解与探求。

  文中作者一共描写了自己经历过的四个地方。首先是祖籍广东新会。广东新会树林繁密,鸟声阵阵,婉转动听,使我仿佛亲身体会到了那里令人向往的美。接着描写的是外婆家——江南小镇洛舍。那儿流水清澈见底,有着幢幢瓦房,作者在那个地方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然后是出生地——杭州。在“淡妆浓抹总相宜”的西子湖畔。水光潋滟,烟雨迷蒙。仿佛眼前被罩上了一层神秘面纱又同时感受到了杭州的柔美和*淡,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最后到了北大荒的冰雪之地——小兴安岭。作者在那度过了最宝贵的青春年华,在那她感受到了冰天雪地火焰带给她的温暖。

  四个地方每一个都很美,都给作者带来了不一样的感受。在作者描写的这四个“故乡”中,在之前我觉得只有北大荒是她的故乡。在这个地方,作者体会到了什么是故乡和故乡带给她的.感觉。在之后我明白了作者在19岁时离开了生活多年的杭州去到了北大荒,她在北大荒也找到了归宿,但是她并没有在那里扎根,并没有停下她前进的脚步,而是选择了继续浪迹天涯,去追求她所谓心里的那种远方。

  “我已有了太多的第二故乡”在我心中,其实属于作者的故乡并不是广东新会、江南小镇、杭州,也不是北大荒,而是她真正所去追求的那种放飞心灵,安放灵魂,满足内心精神世界的故乡——远方!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直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应该做的事。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故乡,一个温暖的家;故乡,一个随时可以回去的家;故乡,一个亲朋好友可以陪伴在你左右的家……

  读了顾老师的《故乡的那一缕炊烟》我才明白,故乡的“风景”是如此之美。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是:从故乡一路走来,从泥泞的坑坑洼洼的乡间小路走来,走过大山走过乡村,走过城镇,一路磕磕绊绊,我终于带着梦想走进了都市……

  是呀,这句话说的没错。这个世界上的农村人有多少不想去大都市的,有着许许多多的“都市梦”却无法走出这连绵不断的大山,只能在乡下过着无聊乏味的日子。可见他们是多么渴望着大都市,期望走出这个小山庄。去看看山外的.世界,去看看那未知、美丽、梦幻、遥不可及快乐的世界。

  走出去的人,也有着走出去的痛。那些从深山老林中走出去的人,也有着一些不为人知的苦。他们不是被欺负就是被刁难。要不是为了生活,他们也不想出来呢,要不是为了儿女,他们才不想出来呢……

  是呀,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不要成天抱怨命运的不公。

  你让我懂得了不懈追求,小升初的考试我毫无意外的没有考好,但同样进入县城最好的中学。"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时间和空间就是有这种能力,让人出现质的变化!这次的地震是非常厉害的,整个本州岛面目全非,地震引发的大火烧了整个城镇,并且由于本州岛是沿海地区,所以因为地震还引发了海啸,这次的海啸一直冲到宫廷县德楼,把整个日本本州岛可以说是全部吞没,变成了茫茫的海洋,今天,由于海啸发生,于是引起了漩涡,把东西都捐了进去。


《故乡》读后感菁选(扩展9)

——《故乡》读后感菁选

《故乡》读后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么你会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把鲁迅先生的《故乡》看完了,就拿故乡里的那篇文章——故乡来说吧。

  故乡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的是,鲁迅先生冒着严寒回到了家乡,发现现在的家乡和过去的家乡浑然不同,连闰土都变了,之前叫自己迅哥儿,现在叫自己老爷,差别可真够大的过去。

  最后,鲁迅先生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的,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便成了路。

  这句话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闰土他拜神,鲁迅拜新生活而已,鲁迅是想告诉人们,不要只求神拜佛来等待社会发展,要靠自己的双手担起责任。

  故乡不是一个地点,而是一种情感,一种亲切的感觉。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他的故乡是一个舞台,演绎三种人生。或许在今天看来,鲁迅半白半文的风格,一直让人感觉生涩。

  闰土是文中一个主要人物,他就是一个农民的代表。闰土的少年时光多美好!抓鸟,刺猹,拾贝,观鱼,多快乐的.生活。但中年时的闰土呢?多灾多难,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这又是怎样的不幸!不是因为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来顺受代替了勇气,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个闰土的麻木或许不算什么,但千万个闰土的麻木不仁又会怎样?倘若人人振奋起来,闰土又怎会成一个悲剧?

  人生的旅途中,我们总会遇到一些苦难。所以当我们面对它时怀着一颗怎样的心就显得异常重要了。也许在苦难面前,我们无从下手,没有人告诉你该怎样去面对,怎样去解决,你找不到办法就像你在前行时找不到地上的路一样,可是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本无所谓无的;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问题是我们所面对的,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是需要我们自己去开拓的。所以我们可以在希望的`尽头找到希望,在路的尽头踩出新的路。

  今天,我有幸读了林红宾作家写的《故乡的云》。我很喜欢这篇文章,因为林红宾作家在这篇文章中用了很多修辞手法,美化了作者眼前所看到的故乡的云。

  令我最吸引的一段话是:“白云本来就很美,一经太阳用神奇的画笔涂抹,就更加妖娆多姿,那破晓时的满天朝霞,色彩斑斓,极其生动,犹如一湖莲花怒放,更似宝库打开,放射出迷人的奇异光彩……”这句话貌似在把白云比作成一个画板,太阳用神奇的`画笔把白云画得极其生动,很吸引读者。

  啊!故乡的云原来是可以这么美的呀,为什么我却不能发现呢?

  读完《月是故乡明》之后让我很有感触。

  小作者和我一样离开家乡很多年了,我在外出求学,所以不得不独自一人背井离乡。在外度过了几个中秋节。但总觉得每年八月十五的月亮似乎都不那么圆润,多少次地反复问自己,是偏见?还是思念?每逢中秋的时候,我也像小读者一样,深深的`怀恋我的爷爷。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在想,全国不知有多少像我一样在外上学的小朋友,也在无时不在思念家乡!

  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故乡》这一篇文章。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被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被关在笼子里的'一只小鸟,家庭富裕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大自然的小鸟,生活艰幸但充蛮快乐。闰土的童年得看瓜,但是她很自由、快乐。鲁迅的生活虽然充实,但是只能默默地念拿在童年的书。闰土还可以做许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拿四角的天空。

  我们需要自由,不能在自己的家里度过,一定有了解大自然。

  上完了《故乡》一课,真是感慨万千。在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在岁月的沧桑中,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才是我们今天重读这课的真正意义。

  杨二嫂是一个没能守住本心的人,从一个善良的受害者变成一个恣意伤害他人贪图小便宜的人。闰土是一个能守住本心,却没能积极求变的'人,他从一个英俊、潇洒的小伙子变成了一个迂腐、麻木的人。“我”是一个能

  守住本心,积极求变的人,虽然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如意,付出了太多的代价,但我毕竟从农村进入了城市。

  在今天,中国的现实与那时有太多的相似,一个人是否能“守住本心,积极求变”决定了一个的未来。

  他叫鲁迅,他叫闰土。他是高高在上的少爷,他却是少爷家忙月的儿子。

  闰土和鲁迅其他的朋友不一样,他是乡下的孩子,他给鲁迅讲了很多鲁迅不知道的稀奇事。如怎样捕鸟,在那下雪天扫除一块地,放上秕谷。有怎样看瓜,过客摘一个西瓜吃这不算偷,可以看出乡下人的热心肠。还有海边的五色贝壳,还有很多很多。

  我相信,这一定是鲁迅童年中最美好的时光。

  可是数年后的再次相遇,那时的封建却打破了他们美好的友谊。鲁迅见到已经长大了的闰土叫出了那声久违已久的`“弟弟”迎来的却是闰土的一声老爷。

  谁知鲁迅那时的心情?一定是从天上落到地下。

  在星期二的上午,姚老师同我们一起探究了《故乡》这篇经典而又饱含深意的作品。

  从鲁迅的'笔中,在我眼前仿佛出现了一面当时农村生活的镜子,让我从中看到了一少年闰土与中年闰土的强烈反差:一个是开朗、乐观、健康的孩子,但是二十多年过去,却已经变得与鲁迅生疏起来,脸上也变得灰黄有皱纹,不在有儿时的开朗。这究竟是为什么?我不禁要这样问。

  是他多子、饥荒、苛税?还是宾、匪、官苦得他?他确实被苦得像一个木偶人。

  主要内容:这本书是谈精神生活的。

  全书说了:人的精神是个在外**的游子,他本来的故乡在一个美好的地方,这里的好事让他想到了那里的情况,他就会鼓励我们做得更好。

  这篇小书让我深有感触。周国*不愧是大作家,“灵魂”、“精神”这两个困扰哲学家们多年的难题,他以一小篇作品就给了我们大概的`解释。

  灵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我认为是有的。

  他通常会产生“精神”这个附件。

  这“精神”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他像细胞那样,可以自我分裂、复制,而且还是永久性的。

  书里还有一篇十分著名的文章:读永恒的书。

  我们也应该学*周国*先生,读“不可不读的”、“永恒的书”。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这篇文章主要写的是鲁迅回到故乡时,带母亲和侄儿宏儿到鲁迅先生,工作的地方住下,在家遇到儿时玩耍过的闰土发生的事。

  我的感想是;鲁迅先生长时间的离开故乡,对故乡的很多事都不理解。但听到儿时跟他玩耍的.闰土叫他老爷时他愕然了。每一个人长时间离开家,对身边的事物是不明白的。

  是当时腐朽的封建社会制度还有他内心的阶级差别。社会的冷漠无情让人的内心都被冰冷的枷锁封闭了,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那么亲热,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阶级差别,这差别,遥远的让人拒之千里。人心真的不可变,就像闰土与鲁迅之间,从前,他们一起捉角鸡,一起看跳鱼儿,一起拾贝壳……而现在,一句看似恭恭敬敬却冰冷无比的“老爷”,使他们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也使得闰土被封建社会的礼教牢牢束缚住,变得麻木不仁。还有他那迷信神的封建思想也是这其中的一个原因。人们的内心变化让鲁迅对故乡的那份美好的记忆都破碎了。

  家乡变了有一天,我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听听外婆小时候的.故事,便说:“我小时候啊,可不像你们现在这么快活,那时候啊,可不像当初吃得饱穿得暖的,只有有口饭吃就已经很不错了,哪像当初啊,你们不仅吃得饱穿得暖,还有零食吃,还有电视看,家家户户都有电脑,那时候啊,这货色咱们哪有啊。”说完,外婆叹了口气,估计是在回想从前吧。听了外婆这番话,我有很深的感触,我忽然觉得这多少十年,变革真大啊,从吃不饱穿不暖到吃得饱穿得暖;从没电脑到有电脑;从没钱买电视到有钱买电视。我想,我是不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是不是太浪费粮食了?是不是……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故乡》中鲁迅和闰土这次的重遇,使得鲁迅体会到闰土的改变,因为穷苦使他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这是当时的穷苦人民生活条件之苦,使他们的心态出现了异样,有了地位辨别、变成俗气的人。在穷苦压力大的`情况下,在这里闰土已经失去了从前的纯真和浪漫,变成一个可怜的呆板的人。从前的面貌已经逝去,从健康变成疲惫不堪,闰土是多么可怜,鲁迅的故乡也是多么的疲惫衰老,从一个曾经祥和的世态变成了如此腐败。


《故乡》读后感菁选(扩展10)

——《故乡》读后感菁选

《故乡》读后感

  读完某一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那么读后感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故乡》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在寒假,我看了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故事的主人公——比利,在十岁的时候患上了恋狗症,而父母爱莫能助。于是比利通过买野果子来攒钱,通过积累,比利终于拥有了两只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老丹和浣熊在捕猎大赛中得了金奖,可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山狮,丹为了保护比利而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也死了。

  这本书让我领悟了许多道理。我读丹为了小主人而牺牲的时候,我不经为这是狗对人的.忠诚,后来我才明白这是狗与主人间那真挚的爱。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它是一本让我无法忘怀的书。

  我希望我也像比利那样有一只宠物,我会给它吃很多东西,让它吃饱喝足。晚上,我会带它散步,我会在家里给它建狗窝……。

  这是一本很好的有关冒险和爱的书。

  大马哈鱼的生命旅途是怎样震撼人心啊!污染的江水,居然出自万物之灵人类之手,与坚韧的大马哈鱼比,人类多么的'丑陋啊!《故乡河》是杨红樱的作品,故事讲的是:“小蛙人”为了看大马哈鱼怎样回故乡的,于是,就和大马哈鱼一起踏上了回乡之旅。在途中,小蛙人与一条叫鲑鲑的大马哈鱼成了伙伴,鲑鲑告诉他,这是他的第一次回家乡。可小蛙人知道,这也是他最后一次回家。因为到许多地方后,因为人类污染,有多少鱼死在水里,从远处看,鱼肚皮多得水都像一条白色的哈达,献给那些不屈不挠,活下来的大马哈鱼。

  大马哈鱼的生命旅途是怎样震撼人心啊!污染的江水,居然出自万物之灵人类之手,与坚韧的大马哈鱼比,人类多么的丑陋无比啊!

  大马哈鱼思乡之情是谁也比不了的,不管有多艰辛,不管有多困难,它们总会齐心协力的克服。我为这精神而感动,而赞叹!

  看着这些大马哈鱼,有些身在他乡异国的人们,也会想起自己日日夜夜思念的故乡吧?只要我们永不放弃,一定可以再回那美丽的家乡。就像大马哈鱼一样。勇往直前!

  最*拜读了鲁迅先生的著名小说《故乡》。读完之后感受甚多故写下此文!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人活在世上就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人没有了思想就相当于一个植物人,他的思想会慢慢禁锢麻木,所以人贵在精神!另外,我们应该对我们的.生活有所希望,有所目标。但我们又不可把目标定在“月亮”上太不切实际,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也越大!所以我们要订制合理的目标,在完成目标之后再继续定制目标,这样我们才可以挑战自我,突破自我,让自己尽可能的做得更好!

  润土的思想可以说是已经完全的麻木和呆滞,在他的眼中更多的是等级封建制度的约束。对于一些我们不可以改变的外界因素,我们只有接受但我们可以改变可以控制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要在逆境当中找到希望,并有顽强的毅力,决不可随波逐流。

  今天,我读了我国有名的大文豪鲁迅先生写的短篇小说《故乡》,看完后,我有无尽的感想,那个活泼可爱的海边农村少年闰土,那个为生活麻木生活着的`章闰水,那个说话直言直语地林祥嫂,在我的脑海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故乡》这篇短篇小说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二十年后回到故乡,见到闰土后大吃一惊——闰土早已被生活折磨的失去了童年那种稚气、活泼了,引起鲁迅的深思,也引起了我的深思。

  我觉得,现在我们虽然是共同坐在一个教室里读书,似乎没有任何差别,然而随着时间的推迟,十年后,不!五年后,我们就会出现明显的分歧,有的开始为生活奔波,有的走进了高中门。想走哪一条路,就靠现在——六年级的自己!六年级是小学毕业班,是最美最关键的一年,为初中打好基础,初中学不好,你肯定考不上高中,考不上高中,你就比更别想进大学的校门了,实际上就比人家矮了一大截了。

  这篇《故乡》,使我受益无穷,鞭策我前进,我决定在这一年里,更加努力学*,争取更大的进步,为以后的人生道路垫好基础。

  优美散文《故乡的十月》;首句总起,生动忙碌的乡村场景在作者细腻的笔触下向我们走来,“鸡、鹅、鸭子的啼叫声,汇成欢乐的乐曲,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挑着一担担金黄的稻谷归来”。作者以心理变化为线索,展开行文,家乡人民在不同时期生存状态和生活状况为主线,分层描述。抗战时期,土城的痛,痛在家乡人民的心间,也痛在我的心里,特殊年代,一道道伤痕让人民没有了欢笑。现在的十月,正是收获的季节,看“乡亲们怀着一张张笑脸,心头上不再感到痉挛,再不受到悲愁的压力。”而当我“从土城归来,看着那铺满绿叶的'银色小路,心显得情意切切。”心理变化的起伏亦可照见时代变迁的过程。

  结尾,作者提升了主题,“故乡的十月,尽管已从贫困线上摆脱出来,可是,与我心中所想象的十月,相差得还遥远。那种云雀欢歌、机器隆隆、阳光和煦,那种风吹草低牛羊壮的十月,什么时候才能到来呢?”这个结尾有点出人意料,作者往往停留在对现有沸腾丰收景象的赞美上,作者宕开一笔,点出了不足,提出了新的蓝图,让故乡的十月,更加令人憧憬。

  作品如散文诗,文笔优美清新,如诗如画场景中穿插对过去往事的描述及自己的不同心理变化,结构严谨,欣赏拜读佳作!

  读书随笔 《故乡》反映情的是农民的生活,描绘了辛亥革命后农村破败的图景。

  少年时代的闰土是一个纯真可爱而且聪明能干,心中还有无穷无尽的稀奇事的小孩,也是鲁迅心中的传奇人物。但当第二次见到闰土已是十年后。虽然鲁迅先生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他这记忆上的'闰土了。闰土的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谁都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的脸上尽是沧桑。他变了,他头上是一顶破旧的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鲁迅先生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十年里,闰土变了好多,确切说是变老了,可见这十年里吃了不少苦,他变的陌生。

  在见到闰土时,鲁迅先生儿时的记忆突然苏醒,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鲁迅先生真想和他亲热地叙叙旧,但是却像有什么挡着似的。这一刻他等了很久!终于,闰土的态度恭敬起来了,“老爷!”他吐出这两个字不禁让鲁迅一阵心寒,两人间其实早已隔了一层可悲的墙了,这是“上等人”与“下等人”永远无法逾越的鸿沟!

  这时,鲁迅先生又写道:“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低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这看似*凡又啰嗦的文字,其实正恰恰表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愚昧,又恰恰体现了中国人的那种悲哀。对此,我也实在不想再说些什么,大家都能体会到。

  最后,鲁迅先生说:“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实在是一种无奈的感叹,一种凄凉。也许,我们永远也无法体会到。

  我流着泪读完了红色羊齿草的故乡,它充满了小男孩比利的童年回忆。

  每当我看见这本书稳稳地立在书架上是,我都会不时的想起那个小男孩,想起那两只可爱、勇敢得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那时一个夏天,小男孩比利想买两条浣熊猎犬,所以就想攒钱,过了一年,他攒够了钱,就去买了两只猎犬。比利每天出去都要带上。但好景不长,一年冬天,比利带它们出去打猎遇上了山狮,老丹想都不想就冲上前去,山狮就把它给抓死了,小安慰了救老安,也死了。我想都不敢想如果我是比利,那我该多麽伤心,甚至绝食。我始终不敢相信老丹和小安的结局会是那样的凄惨,老丹为了救比利失去了生命,小安更加情深,因此也没了宝贵的生命 。在现实生活中我也失去过两只小狗,一只是黄褐色的`小狗叫东子,另外一只是黑色的拉布拉多叫黑贝,要知道我是多麽的爱它们啊。

  读完这本书时,知道比利和我的遭遇是如此想象我不禁失声,连晚饭都不想吃了。

  我哭的原因是因为三点,一是因为老丹和小安是为了主人比利而死,我非常感动;二是知道他和我的遭遇差不多,我很同情;三是看见老安和小安就想起了东子和黑贝,我很伤心。我一生一世都不会忘记五只小狗;东子、黑贝、老安、小安还有小龙女。

  《故乡》这本书写了鲁迅回到故乡绍兴准备搬家到北京。描绘了少年的时候朋友和邻居的变化,从中体会到思念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勇敢。帮着爸爸看西瓜地,经常遇到獾,而獾的*性十分残暴,全身上下都是刺,它还是杂食动物,很可能会咬人,可是小闰土不怕,勇敢地拿叉子与獾打斗,不怕刺伤,最后獾慌忙离开了,从此再也没有来过。

  少年时的.闰土非常聪明,因为“我”与他聊天怎么捕鸟的时候,他迅速而流利地说出了捕鸟的方法 “要在下雪过后,扫出一块空地,用短棒支起一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

  长大后闰土身材增加了一倍,脸色灰黄,有着十分的皱纹,眼睛周围肿得通红,头戴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提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他说话的时候吞吞吐吐,断断续续,结结巴巴的,显得让人感到他十分的麻木,跟以前活泼勇敢的闰土完全不同了,这让作者感到十分苦恼,非常伤心。

  看到原先活泼开朗的少年闰土变成了麻木的闰土,真让我失望,心情与着作者一样,我真想现在的闰土变回原先活泼开朗的闰土呀!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阔别二十余年的故乡,一朝再回,本该*乡情怯的鲁迅,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是如何的一种情感?

  在默读了几遍《故乡》这篇文章后,我渐渐体会到了这种情感。

  我曾学过《少年闰土》这篇文章,里面机智伶俐、见多识广的闰土,是鲁迅的朋友。但如今20年已逝,闰土见到儿时的玩伴,称呼的却是“老爷,一个勤劳善良的少年,变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我又想到了老舍笔下的祥子——老实厚那个活泼善良的祥子,上帝却从未眷顾他,他也终究被社会的苦难所打败,成了一个社会上的.行尸走肉。他与闰土的命运相似,社会的黑暗的摧残,使普通的农民受到压迫,思想上受到了束缚,连儿时的纯真友谊,都在用金钱和地位衡量。

  文章还刻画了另一个生动的形象一杨二嫂,这个女子的言行都流露出一种小市民的斤斤计较、爱占便宜,可笑又可怜,故乡不是记忆里温情的故乡,在黑暗的现实中,变得陌生,变得腐朽。

  所幸,文中的宏儿和水生,似乎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希望,而鲁迅也在最后提出:“希望本无所谓有,也无所无。”在现实生活里,可以发掘出希望,因此,鲁迅他仍要怀揣希望的火种,同漫漫长夜作斗争,秉烛为明,但以血荐轩辕。

  这篇小说写于五四运动时期。读懂这篇小说,先要了解故事发生的历史背景:辛亥革命,推翻了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但是一方面,由于领导这场革命的.资产阶级向封建旧势力和帝国主义妥协,造成了革命成果的不稳固;另一方面,由于辛亥革命脱离了广大人民群众,最终导致了革命的不彻底性。

  这篇小说就是通过革命者的鲜血被愚昧、无知的老百姓当成药来治病,深刻地指出了辛亥革命未能深入群众、未能惊醒底层人民的事实。

  鲁迅先生自己说,描写了群众的愚昧??革命者为愚昧的群众奋斗而牺牲了,他们却不知道这牺牲是为了谁,甚至利用了这种牺牲。

  小说结尾,革命者夏瑜的坟头被人放上了花圈,暗示了他的同志会继续革命事业,是革命者坚强的象征。试着体会文章中类似这样的多处细节设置和前后呼应的写作手法。

  我这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但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明白,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明白,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能够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必须还是以哥弟称。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鲁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让我们把它作为座右铭吧!

  当天真自由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

  书架上,一本蓝封皮的书总放置在那,这本书就是《红色羊齿草的故乡》,第第读起它,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流泪: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在2年艰辛的存款后,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他和它们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为比利得了捕猎大赛的金奖杯,捕获浣熊鬼......然而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愿独活于世上......

  读完故事,我竟发现,泪,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脸庞,是呀,比利所拥有的`爱,信仰,责任,诚实,勇气与毅力,有广度,有深度,更有分量,令人敬畏。在那个朴素,质朴的年代,人们*和,谦逊,却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文中两只可爱的猎犬勇敢,聪明,在小主人遇到危机挺身而出,护主,爱主的情感洋溢在字码之情。

  放下书,将书慢慢放回书架,我踱步到窗前,回味书的内容,突然间,猛然醒悟:原来这就是生死与共的情谊......


《故乡》读后感菁选(扩展11)

——故乡读后感菁选

故乡读后感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这时就有必须要写一篇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故乡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最*,不知道为何,突然想读鲁迅的书来,关于小说,关于散文,是赫然一棒的顿悟,还是回首过往的一时冲动呢?说不清,道不明。反正我是看了,还有种温故知新的感觉。“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还记得这段就算童年也向往的画面吗?

  没错,这是初中时的一篇课文《少年闰土》——节选于鲁迅先生的《故乡》。那时候,我们坐在教室里一边朗读,一边发挥自己的想象,在脑海里构造自己心目中的闰土,想到那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嘴角不禁流出口水……教我这篇课文的老师我也还记得,他姓何,总是喜欢一身西装革履,却不是严肃得令人畏惧的;眉清目秀,文质彬彬,一股子书生气,而又不像鲁迅的私塾先生那样“之乎者也”,严肃得厉害。他见人总是面带微笑,你跟他交流总能感受到一种慈祥,就连偶尔生气时的拧起眉头也不觉得恐惧。

  当时,老师讲解课文还是会深入其中的主旨和情感的,毕竟要面对考试,其实更重要的是,逐步地培养我们的理解能力,如果不讲都懂,那还要什么老师呢?所以每当何老师讲到这里的时候,同学们都兴味索然,就像刚刚沐浴阳光的`花儿霎时蔫了。好学生坐在那儿,也是勉强逼着自己认真听讲,至少得装出个听懂了的样子来,免得挨批,可终究是一知半解,懵懵懂懂的,艰涩乏味,枯燥的像一碗白米饭。至于我,这种滋味也一直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有时买本辅导书作参考,好在何老师点名回答问题时秀秀自己的悟性,博得老师的表扬沾沾自喜。一开始感觉不错,后来渐渐地也烦腻了,心里有种愧疚,甚至觉得羞耻,尤其是被人发现后,我便有所收敛。

  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归乡了,又回到了故乡。

  故乡变了,那阴晦的气氛弥漫在了黄昏的天空,风扫湖面,荡起一道道波纹,而气氛却压抑得令人窒息。好一派荒凉的景色。

  “到乡翻似烂柯人”

  读了鲁迅先生的《故乡》,回想起旧时代的荒凉,眼前便不由得浮现出这么一幅景象,若*若远,若即若离。恍惚间,把我带回了那封建社会的黑暗——“叫,老爷”。闰土的一*话,不仅让作者,也让读者深感悲哀;

  朋友们都被时间隐去了,被仆人取代了,那儿时纯真的友谊,再难寻觅。

  正如文中所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路是靠人们的感觉、信仰、精神走出来的。然而,走上这条路,就再也不能回头。看见昔日的故乡变得如此荒凉、昔日的.亲人、朋友们已变得如此冷漠、昔日的景色早已被人忘却……不变的只有那一轮皎洁的明月和那璀璨的群星。

  “月是故乡明”

  在那里我看到了人生的物是人非,世态炎凉——不正如现在的我们么?唯一的的区别就是,我们的面前早已有了前人踏好的足迹——踏好的路。甚至,还有一些血淋淋的足迹,在那坑洼不*的路上,或少或多,或远或*前,徘徊着,彷徨着,迷茫着……

  而如今,我认为这句话应该更合适:世上本有路,人走的多了,反倒没路了。想当前,一篇《赤兔之死》轰动文坛,确是篇佳作,而此后跟风之作如雨后春笋之势,人人都走上了返古的老路,五千年历史都不够后人*作用例了。

  路,要靠自己走,每个人都应该靠自己走出一条路; 以前的人没有路,靠自己走出一条条路;

  现在的人有路,便不费心思去找路了;

  作为我们,更应在这个世界中走出自己的路。在旧社会的黑暗之后,走出自己的奕奕光辉。

  书籍是沙漠的甘泉,是沧海的灯塔,是哺婴儿的乳汁,是智慧的长明灯。读一本好书,让我们得以明净如水,开阔视野,丰富阅历,益于人生。我读过不少书,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那本充满着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是一个让我内心一次次震撼,让我一次次落泪的故事,那感人至深的情节在我脑海中始终挥之不去。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在美国奥沙克山区有一个叫比利的男孩,他为了得到两只小猎犬,整整付出了两年的幸勤劳动。两年后,比利如愿以偿地得到了两只小猎犬———老丹和小安。勇敢忠诚的老丹、机敏睿智的小安与比利朝夕相处,结下了生死与共的情谊。在一次狩猎时,比利遭遇凶恶的山狮,生命受到威胁,危在旦夕。老丹为保护自己的主人与山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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