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戒读后感范本二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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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戒读后感 1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仅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甚至包小妾x。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并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86.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并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x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可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〇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受戒经典作品读后感

  受戒读后感 2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受戒读后感(二)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设身处地地想,《受戒》原文来说,“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这是爱吗?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还不如说打着和尚的幌子诱拐良家妇女。那家人的父母知道含辛茹苦养大的女儿又会作何感想?

  另外,文章中关于和尚杀猪的描写也让我不舒服。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唯一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受戒读后感(三)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aR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 3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F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 4

  予你一世淡梦曾幻想这样一个地方,无忧无虑,无忧无扰。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观天际云卷云舒。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汪曾祺笔下的赵庵庄似乎披了一层这样神秘的面纱。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

  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而在这样的天地中,小和尚明子和农家女小英子相遇了。芦苇的清香轻衬的那块忘俗的天地,幽静寺庙中小和尚明子青涩拘谨少年的影子,农家女小英子水乡里养出来的率性天真,以及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让人心甘情愿地深入深陷于那个出世的幻境,多捱一刻也好。

  不似一字雕琢,不含一点轻佻,那淡淡的情愫,伴着月光下深深浅浅的脚印,一直延伸到了人的心里。《受戒》是乡土自然清新得不容许一粒灰尘的呼吸,它把一直在其中自自在在行走、生活、哭哭笑笑、说故事的淳朴人们的美揭发出来,带着不留余地的罪恶,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的自由和恣意。它激起的更多的是对那种迥然不同的美的遥不可及的遗憾,深沉到伤及人的自信。作为狭隘空间中的文明人,我们少有超越理性的天性,那些被称为冲动和错误,或是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所以猛然间停住脚面对一片梦般叫你心有戚戚的美的影射时,才发现有种天赋很早就被遗弃了。

  如果现实中真有那么一块天地,我们又当如何?因为遗憾,所以美好。与其在沉默中破碎,不如一开始就保持一点距离,保留一份美好。不论讽刺,抑或失落,予一世淡淡年华,留与记忆,蓦然回首,发现曾有一人,站在记忆的迷彩下,笑靥如花。

  受戒读后感 5

  上班路上听许子东讲《20世纪的中国小说》,讲到汪曾祺,是个耳熟能详的名字,但我之前并不了解。谈到一个短篇《受戒》,讲的是一个男孩小明子和一个女孩小英子的故事,小明子家里排行老四,生下来父母就决定让他去当和尚,因为做和尚包吃住,能养活自己。这故事便是讲了和尚在头上烧戒疤的故事前后。

  故事不长,十多分钟就看完了,看完后心头先是一甜,再是一酸,后是一苦。甜,因是结尾处小英子说要给小明子作媳妇;酸,因是两小无猜的感情再难寻觅;苦,因是他们的命运自小已注定,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

  这让我想到了费孝通描绘的乡土中国,“乡土社会是安土重迁的,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社会。不但是人口流动很小,而且人们所取给资源的土地也很少变动”。于是我们看到汪曾祺笔下的小明子在出生时被安排去当和尚:

  他是从小就确定要出家的。他的家乡不叫“出家”,叫“当和尚”。他的家乡出和尚。就像有的地方出劁猪的,有的地方出织*子的…

  小说中虽然一些人有专门的职业,但还是免不了自己种地的,小明子只是在有空的时候才去“当和尚”。另外,和尚也是可以娶妻生子的,到了炎热的季节还能把老婆孩子接到庙里避暑。而和尚这个职业的需求在于做法事。

  和尚要做法事,做法事要收钱,——要不,当和尚干什么?常做的法事是放焰口。正规的焰口是十个人。一个正座,一个敲鼓的,两边一边四个。

  而说到小明子去受戒,其实也是为了吃上口饭,看这段小英子问的话:

  “不受戒不行吗?”“不受戒的是野和尚。”“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褡。”“什么叫‘挂褡’?”“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

  看下来小明子的“当和尚”就是找个能吃口饱饭的职业。那这里不禁要问了,虽然现代社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变化,我们不必自己种地也能吃上饭,但去上班是不是也仅仅是为了吃饱?

  我们每天去上班和小明子去寺庙当和尚,是不是一样的动机?

  百年来社会发展不息,但对个人而言是不是进步呢?小明子出门不需要开车搭公交,划一艘船就能去他生活世界的各个角落。小明子不担心找老婆的问题,当和尚也没有竞争压力,整个乡土社会在千百年里一成不变地持续着。反观现代生活,个人的选择是多了,但要操心的事就更多了,为什么我们要称之为是一种进步呢?

  或许我们会说,人的寿命变得更长了,掌握的知识更多了,可以去往更远的地方。没错,人类的好奇心让我们走得更远,但人终究还是要离世的,我们找寻一切知识的终极意义是什么?统治这个宇宙吗?还是维系人类的繁衍?

  我觉得发展的驱动力在于人与人之间的竞争思维,并且这种竞争是没有目的的,竞争只是为了让自己更多地摄取他人的劳动力。

  但如果一个人想脱离这种没有目的的竞争,现代社会还有一个角落能让他去自在的生活吗?我们是不是回不到以前封闭而又纯朴的社会了?马克思预言不同社会阶段的发展是历史的必然规律,如果是真的,那么我们只能从汪曾祺的笔下再回味旧社会“美好”的一面。

  受戒读后感 6

  汪曾祺老先生的作品我读得不多,我在自学中山大学的汉语言文学课程中,第一次读到《受戒》一文,一口气我接连读了三遍,感觉仅有两个字:纯美!

  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和尚――明海和一个和尚庙――荸荠庵的零碎琐事,信手拈来,不事雕琢,*常之极。整篇文章没有深奥的人生哲理;没有轰轰烈烈、可歌可泣的事件;没有高大光辉的人物形象,却处处充满浓浓的乡土气息和人情味。清新隽永、悠远绵长!

  和尚出家不是因为贫穷、走投无路才遁入空门,当和尚也要有关系、要有必须的门槛:“当和尚也不容易,一要面如朗月,二要声如钟磬,三要聪明记性好。还要认得字读过书”,当和尚还能够赚钱,经营产业、娶老婆,甚至包小妾x。说白了当和尚其实就是一种职业,并且是好职业!

  没有僧人的苦行修持,没有出家人的清心寡欲,“他们吃肉不瞒人。年下也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三师父仁渡一刀子下去,鲜红的猪血就带着很多沫子喷86.出来”,“能够收租、放债”,“能够赌钱、能够有相好的,并且不止一个”,“不兴做什么早课、晚课,这三声磬就全都代替了。然后,挑水,喂猪”。x乍一看来有点离经叛道,有违清规,却是世俗人情,人间烟火,饮食男女。和尚们过的是一种慵懒闲适的生活,与世无争,率性随意,自给自足,不是世俗人家,胜似世俗人家!

  我不明白这种情状是不是汪老心目中的世外桃源,小说中没有如诗如画的情景描绘,没有千回百转的情感纠葛,更多的是人物细腻的语言、动作描述,可是我能够强烈地感受到一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同时又充满温馨宁静、乐天安命的生活境界。文章的末尾汪老写道“一九八�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更感受到作者在那种战争动荡时代对完美生活的.理解和追求,对人性***的深刻感触。正如作者自我是这样说的,“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人性是任何时候都需要的。”

  受戒经典作品读后感

  受戒读后感 7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F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 8

  浸染于世俗,被琐事缠绕,为现实所伤,突然读到汪曾祺的小说《受戒》,一种似曾相识、久违的感动始终萦绕在心头,难以释怀,是啊,我们美好的童年已经逝去太久,我们*静的村庄已经变得喧闹,我们原本宁静、被梦想充盈的心也因为成长而变得世故。幽静的乡村,淳朴的风俗,不谙世事的年纪,飘着芦苇香的沼地,读汪曾祺的小说仿佛故地重游,而那心中沉睡已久的梦想也似乎被悄悄唤醒。

  《受戒》恣意渲染着民情风俗,醉心于那独到的风光和那群不被世俗束缚的人。在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时,小说接着写到: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恍若梦境的田园风光,虽常见于乡下故土,然从作者笔下流淌出来,却令人神往。

  小说虽名为《受戒》,却张扬着自由。无拘无束的和尚,和善的村民,充满趣味的仪式,还有一段朦胧的爱情,在浓郁的乡土风情里,作者欢喜那自由的人性和朴实的宁静,欢喜那真性情的人和若有若无的感觉。整篇文章清淡委婉、浑朴自然,读后却让人欲罢不能,久久回味于那梦里桃源。

  汪曾祺学贯古今,深谙“绚烂之极归于*淡”的哲学,其叙事娓娓道来,漫不经心、却不乏生花之妙笔,《受戒》是一篇散文化诗意化的小说,*淡却直逼人的内心,以人之共性引人共鸣,如春雨润物悄悄地触动人内心的软处,*淡,却绚丽,动人心弦却不着痕迹。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也集中体现了汪曾祺的创作理念,他力求淡然,努力构建起自己的艺术世界,读汪曾祺的小说,你不要奢求会惊心动魄,但就是那种*淡把所有的震撼都比了下去。惊涛骇浪都只是瞬时,汪曾祺的小说却像炊烟或是淡香一样隽永悠长。汪曾祺说,我要对小说这个概念进行一次冲决: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

  中国的小说从诞生到汪曾祺为止,都只是在半边的天地里轰轰烈烈,汪曾祺给我们打开了另一扇门。可以毫不吝啬地说,汪曾祺是划时代的,因为他,我们的小说世界才完整。

  受戒读后感 9

  今日,拿起早就让我开了封的汪曾祺集。刚刚才读完了小说《受戒》。这篇让汪老先生获得全国性声誉的作品,曾引起那时文坛震动。此刻,我读完,引起了我内心的震动。大师不愧是大师,写至情至真的人性那么自然顺畅,毫无做作之笔。

  语言之美自不必说,大家毕竟是大家,除了称赞羡慕敬佩的份,学是学不来的,连摹仿都是摹仿不来的。

  “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

  他是十三岁来的”

  看似闲句,实则不闲。明海十三岁来,过了四年的出家生活,到此刻已经是十七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好年景。哪个少男不钟情?虽然过了四年的和尚生活,最终受了戒,但情爱之心难戒,该萌发的时候还是萌发了。少男少女至纯至洁的.感情在汪老的笔下清新自然。读全文就像在手心里捧着一滴晶莹欲碎,摇来晃去的露珠。每晃动一下,心头总要忍不住颤栗一下,惟恐那颗露珠掉下去碎掉,碎成一沱水。从此不再晶莹透亮,从此不再牵人心魄。

  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为啥?太美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缺了一块。”写到芦苇荡子那一段,说:“芦苇长得密密的,当中一条水路,四周不见人。”这一句又为下**铺垫。小英子接上明子,不让明子当方丈,亦不让明子当沙弥尾,而要给明子当老婆。说完两个少男少女跳到船上,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苇荡,划进了先前所描述的密密的,四周不见人的芦苇荡。之后“惊起一只青桩,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意境神秘,想象无限,读的我心里竟然也是甜蜜蜜,喜滋滋,痒酥酥。有种像一向在擦火柴,擦来擦去,擦了那么几下,最终哧的一下,发出亮光,火柴着了。

  受戒读后感 10

  在轻灵自然的文字中,我来到作者“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中。我循着作者的笔触,带着轻松的心情,走进一个忘俗的世界。天性的真,天性的善,天性的美,让我应接不暇。小说像一只温暖的手,触摸到我心灵最柔软处。我不禁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皈依感,久久难以*息。

  在那个留着伤痕的时间,隆冬已过,乍暖还寒,远处隐约传来阵阵春雷声。作者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迫不及待讲述了多年前的梦。如果说《红楼梦》留下的是梦醒了却不知往何处走的思索,那《受戒》便如黑夜星辰、大海灯塔,在人们经历了迷失与怅惘的痛苦后,指出了追寻的精神方向。

  机器大工业的铺天盖地和互联网产业的风生水起,像一只只狰狞的怪兽一般,以无穷的魔力将人类的生活渗透的无处不在。当我们置身钢筋、水泥、机器、电车和虚拟空间包围的牢笼,我们的人性是压抑的,甚至是扭曲的。《受戒》好比先生借自己的理想,为人们未经压抑自由生长的天性做了一个绝美的比喻。江南的水乡,清香的芦苇,幽静的寺庙,柔软的河水,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率性天真的年轻姑娘小英子,这样的画面栩栩如生。作者清新淡雅的笔下,一种淳朴、自然、梦一般的美好,带着不留余地的罪恶,让人陡然欣羡那种原始的自由和恣意。我们是文明的,但这种文明似乎又是狭隘的。我们少有超越理性的天性,一种被称之错误或冲动的东西。我们被蒙上了一层不真实色彩的幕,当揭开边上的一角时,面对一种天性的真却怅然若失。

  作者像撒了个谎一样,等着读者去往他设计好的套里钻。他为了这份等待,不紧不慢层层剥茧,让我们回到了一个遥远的故事。这里的一切,作者仿佛是熟悉的。作者显然倾注了满腔的热情,以最亲切的回味和最深刻的理解,描绘了这里的一切。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川流不息的喧嚣。这里人们的心是透明的,简单自由,让人不自觉想到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或者梭罗笔下的瓦尔登湖。《受戒》这朵雾里开出的花,虽然遥不可及,却又让人心驰神往。我们宁愿相信这个虚构世界里的一切,这里是人性的善,一种人性的复苏。在经历了泯灭人性的漫漫长夜后,作者摘了曾经睡梦中的花,花香四溢。微风轻轻拂过,香飘世界、爱满乾坤。

  作者是爱世间的,“受戒”一词似乎也暗讽了太多的沽名钓誉、衣冠禽兽。他把一种对美的极致的渴望,化作笔下如静静淌出的溪水般的文字,勾勒了如诗如画的世俗美景。在这种审美风格下,无疑追求了一种民间传统的韵味。如年画、如乡曲,大美无言。看,这里的河水是柔软*和的,这里的芦花是清新自然的,这里的爱情是纯洁无暇的。这里的生活方式依然是世俗的,充满了人间香火气息,同时却有一种超脱功利的美。好的文字,保留着华夏民族千百年来人们对美的一种最真挚最亲切的诠释。我们是幸运的,当西方小说的意识流大潮汹涌澎湃咆哮在中华大地时,我们依然有着有“根”的文学。看似随意漫谈、萧散不羁的描写,却折射着一种民族审美的情操。朴素的民间风俗,动人的山歌小调,高超的传统技艺,都在作者或插入或侧写下,一种久违的感动涌上心头。

  在这种真、善、美氛围的营造下,我品味着一种香甜。但作者的笔调却未失之甜俗,温馨、清雅、淳朴的背后,隐隐透出一丝苦味。明子出家的原因是什么?作者刻意模糊了明子和小英子的年龄又是为了说明什么?明子和小英子的爱情能否保持以至于这个美轮美奂的世界能否永久存留呢?作者似乎有意进行淡化,把问题毫不留情地抛给了像我这样的千千万万的读者们。

  在一种思索中,我慢慢地跟随作者的文字,走过这段宁静的小路。当我们*惯了喧嚣的世界、浮躁的时空,面对这份静谧、这份恬淡,内心是否会隐隐不安?鸟倦返巢、叶落归根,人类的心灵也需要归宿。没有人性的自由,再充裕的物质世界也难以弥补精神世界的空虚。人类最初的良善与天然,一种健康的人性彰显,才是我们追求和努力的精神目标。《受戒》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催促着人性的苏醒,给了我们最深刻的启示。

  当人类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道路上愈走愈远时,似乎缺少了太多形而上的思考。或许因为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什么出发。当我们拥有了物质的富有、信息的发达、生活的便捷和文明的理性之后,面对如《受戒》这样的思考,却难以掩饰精神上的贫穷与内心的苍白。当虚伪、邪恶和丑陋如饿狼捕食般吞噬现代人的心灵时,我们会不会猛然停下行色匆匆的脚步,面对着梦一般拨动心弦的美的倒影,回头看一看来时的路,抚摸一下自己悄然颤动的心。

  受戒读后感 11

  《受戒》中的桃花源,仿佛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界。 这是一篇理想的乐土,在庵赵庄的人们心中,和尚种地、织*、箍桶、画画与常人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等的职业人。而赵大伯一家生活自由欢乐,自给自足,从这家人的生活,就可以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在这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小主人公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渐渐地,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常到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之间朦胧的初恋就这样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的一段描写“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印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了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搅乱了。”多么生动的描写啊!多么令人向往的美妙初恋啊!作者把少年情窦初开懵懂写的曲尽其妙,让人感到温馨美好。 《受戒》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和自由的恣肆,作为狭隘空间中的文明人,或许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猛然停住脚步面对这美丽的影射,才发现我们的很多天赋,已经被遗弃,错失了许多美好。

  受戒读后感 12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F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 13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在我看来,和尚本身不是一种职业,守清规也并不是对人性的压抑。对于那些看破红尘的人来说,选择出家反倒是解脱。给心灵困惑的人们一个远离尘世的机会。而文章中,和尚变成职业,用来赚钱,是对佛教信仰的侮辱。

  再说全文的主线,明海和小英子,二人两小无猜的感情倒是让人动容。也只有在庵赵庄这样宽容的环境里才有可能成长发芽的恋情。这也是全文让我觉得像世外桃源的地方。

  文章题目是受戒,而受戒却放在结尾,被浅浅一带而过。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受戒读后感 14

  《受戒》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文中的荸荠庵纪事,以*常人的角度写几个和尚,甚至是以轻喜剧的姿态闯入读者的视线,为故事的顺利展开垫定了基调:作者是用人的天性看世界,用人的感觉来说生活,现实和传统中的宗教戒律和游戏规则是完全不适用的。

  我们看到的就是生灵活现的人和人们,只可是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太多的琐碎和市侩,怎样是最透明的`它就是怎样。这种全新的意境已经足够让人心怡神往了,那男女主人公更是集中了这种并不是说作者有意要作一篇“借佛反佛”的小说,也许作者的倾向远没有这样的激烈,这正如作者对佛门清规的笃信也并不激烈一样。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86。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那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能够吃现成饭,能够赚钱,能够还俗,能够娶亲,还能够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教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

  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那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受戒读后感 15

  找来《受戒》这本小说集,挑战心无旁骛3小时读完。

  汪老散文很出名,第一次系统读他的小说集。我读的过程中顺着感觉不时写下一些词语,它们包括朴实、真诚、冲淡、声音感(生活)、亲*感、风俗、地方话(语境),此外还顺手写下“纪录片旁白”,意思是读来有种纪录片旁白的感觉。

  这本小说集几乎都是取材于生活,或者说几乎是在记录生活。有些看似客观陈述,无甚评价,但也会有一些一笔带过的隐形评价。如《大淖记事》中简单一句“街里的人说这里“风气不好”。到底是哪里的.风气更好一些呢?难说。”

  最令我惊喜和感动的是汪老的语言风格,好几处我忍不住写下“妙!!!”或者“妙绝!”《大淖记事》里对巧云和十一子的描写,我读到的时候心里一酥,怎么会有这么恬淡又沁脾的文字。

  如:都到岁数了,心里不是没有。只是像一片薄薄的云,飘过来,飘过去,下不成雨。”

  如十一子被保安队一通毒打只剩下一丝悠悠的气时,要按着土方子要**碱汤救命,奈何十一子牙关咬得紧,巧云唤他。

  此处写到:“十一子微微听见一点声音,他睁了睁眼。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了十一子的喉咙。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

  读到这里时几乎立刻落泪的感动和惊喜,为着干净的感情,为这纯粹的语言。

  再如《受戒》里的小英子与明海,小英子真是一个活泼、天真、善良的女孩子,璞玉一般。作者:感官退潮

  受戒读后感 16

  在我的印象中,和尚——守着孤灯寡影,清规严律,敲度一生,和尚的世界里,万物皆空。虽说落地生根,逢根生源,但何尝不是如浮萍般漂浮于空暝之中,生于尘世之间,却又苦苦追寻境界,是真忘我还是假忘我?真亦假时假亦真,吃斋念佛,岂不是虚度光阴?

  《受戒》并不是倾诉和尚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世人推崇的名篇不过是和尚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心情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纯朴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极乐世界。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险恶的人心,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寺庙,和尚不用受清规戒律,可以喝酒吃肉,可以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现在,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助,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无私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这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光辉。

  其作者汪曾祺将这个爱情故事谱写得淋漓尽致。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尽显文致。他的语言美,但不是矫饰。他写的爱情纯,干净的如溪水一般,并不像外国多数作家那样露骨,明子与英子并没有经历什么风吹雨打,却让人刻骨铭心。他们的爱情不像是张爱玲说的,经得起挫折却经不起*凡。他们的故事是那些在一起以及不在一起的时光,他们的故事在我们的眼里,在他们的心里。那份淡淡的却又浓厚的爱,沉淀在文中的每个字里,在那小舟上方升华。

  再看现在,人与人之间隔着一层纱,彼此看不清,识不透。再看社会,处处宣传构造和谐社会,可是食物毒加工,贪官污吏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不和谐,是人心乱啊!正如韩寒所说,社会不和谐就是两种人给闹的,一种是吃不饱饿的,一种是吃饱撑的。人人都在道和谐,但还有多少人不明白和谐也是需要从身边做起的道理。**时时倡导和谐,人民盼着和谐。**出台政策,是靠人民去构造和谐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只能尽微薄之力,真正的力量在于人民。和谐也是一种人性美。

  人性之所以伟大,就在于人类能够超越功利与得失,懂得悲悯、敬重和宽容。

  受戒读后感 17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受戒读后感 18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 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 ,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 。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 19

  7岁,一个多么完美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感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完美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理解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我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我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我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我的可爱灵巧必须能够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我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齐。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齐。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我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完美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述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持续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受戒读后感 20

   《受戒》主要描写了农家孩子小明子当和尚及菩提庵和尚的日常生活,同时展开了小和尚与小英子间朦朦胧胧的爱情故事。小英子活泼胆大,话多的像喜鹊,不经意间把小和尚明海的心弄乱了。明海出家四年后去善因寺“受戒”,是小英子陪他去的,也是小英子划船来接他,回程路上的简单对话达到小说的高潮,处处渗透着少男少女初恋般的美好。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受戒》是汪曾祺1980年的作品,当时汪老已经60岁,真想不到写出这样青涩美好故事的却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这应该源于他少年时期优雅闲适的心态,心中一直保留着一片美好的天地。

  他曾在采访中坦言:“写《受戒》主要想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像小英子这种乡村女孩,她们感情的发育是非常健康的,没有经过扭曲,跟城市里受教育的女孩不同。她们比较纯,在性的观念上比较**。这是思无邪,《诗经》里的境界。”


受戒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阅读


受戒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1)

——《受戒》读后感9篇

《受戒》读后感1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

《受戒》读后感2

  初读汪曾祺,是中学课文,《黄油烙饼》,没感觉。后来再读已经很晚了,大学一年级,读《受戒》《复仇》《大淖记事》,那个时候喜欢情节复杂、高潮迭起、大气磅礴的作品,因此也没读出这里面的好来。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两年终于读出汪曾祺、沈从文、废名以及周作人这类作家的好来了。(这也算是我承认自己“老了”的方 式。)

  我很喜欢鹦鹉史航对汪曾祺的一句评价:“汪曾祺的文字,就是糖衣炮弹。他是为了让你怅惘而生的。汪曾祺是个老福尔摩斯,他是个针对美的侦探。”汪老的散文、小说都搜刮着生活里的边边角角为我们呈现了一个美的、纯净的世界。

  “栀子花粗粗大大,又香得掸都掸不开,于是为文雅人不取,以为品格不高。栀子花说:‘去你妈的,我就是要这样香,香得痛痛快快,你们他妈的管得着吗!’”这个片段在微博、微信广为流传,很多根本没读过汪老作品的人也“粘贴”此句盛赞汪老幽默有趣,不可置否,这句美、有态度还幽默,但汪老的有趣可不止这一点点、一丢丢。

  《果蔬秋浓》江阴有几家水果店,是正街正对寿山公园的一家,水果多,个大,饱满,新鲜。一进门,扑鼻而来的是浓浓的水果香。最突出的是香蕉的甜香。这香味不是时有时无,时浓时淡,一阵一阵的,而是从早到晚都是这么香,一种长在的、永恒的香。香透肺腑,令人欲醉。我后来到过很多地方,走进过很多水果店,都没有这家水果店的浓厚的果香。这家水果店的香味使我常常想起,永远不忘。那年我正在恋爱,初恋。

  写果蔬、写秋,写对水果香气的记忆转而一笔“那年我正在恋爱,初恋。”这种表达是刻意*而不得的,是作家的天赋,是长期浸泡在生活里的“得心应手”。诚如他自己所说“我比较同意老的提法:‘从生活出发。’”他对生活的体察不是浮于表面的,他是真正地将自己投身进去,因此他的完全表达是源乎心性的。

  汪曾祺的散文写到过很多人,提笼架鸟的老人、捡枸杞的夫妇、西南*的同窗和师长、作家朋友……从记忆深处挖掘出的滴滴点点,写他们生活的弯弯角角,他们真诚、可爱,有着我们这个时代所不常见的那种纯净。

  《闹市闲民》里的那个独居老人,不种花、不养鸟,每天吃点面条,抱膝看街,**静静,活庄子。我很喜欢这个人物,说是喜欢也毋宁说是羡慕,他的这种从容安闲是我们这个时代很多人求而不得的。

  汪老的可贵、可爱就在于他对这些他熟悉的人、事真正地葆有感情。

  “我的小说多写故人往事,所反映的是一个已经消逝或者正在消逝的时代。”汪曾祺的小说大都置于回忆笔调之中,大多数人物都建构在他熟悉的民间风俗中。

  他在一篇谈小说创作的文章里他提到《受戒》是他的一个梦,是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在散文《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坦白:“我十七岁初恋,暑假里,在家里写情书,他在一旁瞎出主意。”但《受戒》不是他的初恋故事,是他初恋时朦胧的对爱的感觉。《秋雨》一篇是他曾在昆明街头亲见的,《大淖记事》锡匠的故事也是真实存在的。这些故事在记忆里存放了多年,“这些,都留给我很深刻的印象,使我向往。”他将这些记忆深处存储的东西一遍遍淘洗,一遍遍过滤,最后再呈现出来, 因此读他的小说很像是听一个久别重逢的老朋友讲那逝去岁月里的人和事。

  他不故弄玄虚,老老实实地搜刮记忆里的边边角角,详详细细、认认真真地叙述过程。诚如他自己所说:“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生活是没多少情节的。小说是一种情感形态,是一种思索方式,人类智慧的一种模样,写小说就是写语言,气氛就是人物。”

  “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受戒》)“北门外有一条承志河。”(《王四海的黄昏》) “船开了一会,大家坐定下来。”(《邂逅》)他任何故事的开头都是落到实地的,规规矩矩地开始“回忆”。在他不动声色地讲述里那些久远的人和事一一登场,氤氲在雾蒙蒙的水汽里。

  那些“特殊的事件”总是在“一般状况”下被带出,不显山不露水,自然流泄。

  《詹大胖子》,写打更、卖花生、剪冬青树的斋夫詹大胖子,但淡淡的一笔带出了校长和语文老师的故事。“有时候,放了学,除了詹大胖子,学校里就剩下张蕴之和王文蕙。……一天晚上,张蕴之到王文蕙屋里去,说是来借字典。王文蕙把字典交给他。他不走,东拉西扯地聊开了。聊《葬花词》,聊‘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王文蕙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心里怦怦地跳。忽然,‘噗!’张蕴之把煤油灯吹熄了。”校长张蕴之和王文蕙的事,用现在的糙话讲就是偷情,但他不带任何评判,他不强化“我”的声音,老老实实地“演绎”。校长换了人,王文蕙调去了别的学校,这里面的“曲折”他不说,从头到尾都是淡淡的。

  他的所有小说里“我”的声音不强烈,从来都是不经意地一笔,“我”的心情就流露出来了,这种个人表达一点也不招人烦。(今年读了不少当代作家的小说,一个让人特别厌烦的事情就是作家不断地在文本里发声,恨不得像微信公号一般在文本里标红甚至放大字号。)

  《王四海的黄昏》“王四海站起来,沿着承志河,漫无目的地走着。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卖艺人王四海的故事从北门外那条承志河,河上那一道承志桥开始,以一个背影结束。这个尾声作家没做任何的渲染,仅仅一个背影他那一生的浮沉,他在这个小镇上栖身的怅惘都在这个背影里了。

  在回忆早年的教育和创作道路之时,汪曾祺一再提到归有光,他说:“在我所授古文里,我受影响最深的是明朝大散文家归有光的几篇代表作。归有光以清淡的文笔写*常的人物,亲切而凄婉。这和我的气质很相*,我现在的小说里还时时回响着归有光。”私以为这种“清淡”是大智若愚、大巧之拙,是一种“返归自然”的哲学与审美,某种程度上也是作家对*古典文人向善向美的自觉延续。

  五十年代以来,文艺理论家们鼓吹小说创作应该直接反应现实,汪老的小说冲破了这一藩篱。较之他前期的作品,我们所熟悉的《受戒》《大淖记事》《异秉》这些“十年浩劫”后写作出来的作品更像是“返璞归真”,读这些作品能感受到作家摆脱长期捆绑,鸢飞鱼跃似的快乐。

  汪老作品整体呈现一种和谐,但在温暖、纯净的背后也蕴藏着淡淡的悲凉。他自己也曾说过“重读我的一些作品,发现自己是很悲哀的,我觉得,悲哀是美的。当然,在我的作品里可以发现对生活的欣喜。弘一法师临终的偈语:‘悲欣交集’,我觉得,我对这样的心境,是可以领悟的。”

  悲凉是作品里的底色,是背景。《大淖记事》十一子和巧云,“他们俩呢,只是很愿意在一处谈谈坐坐。都到岁数了,心里不是没有。只是像一片薄薄的云,飘过来,飘过去,下不成雨。”但“巧云有一个残废爹,需要招一个养老女婿,十一子是独子,有一个守寡多年靠做针线养家的老娘,要接一个当家媳妇。”《黄油烙饼》一个关于孩子的故事,一个关于吃的故事,但“黄油饼是甜的,眼泪是咸的。”他笔下的人物没有“声嘶力竭”的呼喊,有的只是一声叹息,一点点哀愁。这是他对人物特别的“关照”,是他的悲悯之心。

  这本精选集,特别将《聊斋新义》所有篇章收录一栏,让人颇为惊喜。

  《聊斋新义》这一系列是汪老1986年1991年期间的作品,是他“做一点实验”想使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具有一些“现代意识”的一次尝试。

  汪曾祺改写《聊斋志异》的时期,正是*先锋派小说最热闹的时期。在这一时期,汪曾祺是为数不多“流派”外的少数派。即便他“做一点实验”的《聊斋新义》系列,也完整地延续、保留了他一贯的小说风格和审美趣味。相较与原著而言,他的改写删去了大部分传奇的情节,增加铺叙不少人物的生活细节。八十年代的文学声浪是夸张、变形、怪诞,但他说:“我没有荒谬感、失落感、孤独感。我并不反对荒谬感、失落感、孤独感,但是我觉得我们这样的社会不具备产生这样多的感的条件。如果为了赢得读者,故意去表现本来没有、或者有也不多的荒谬感、失落感、孤独感,我以为不仅是不负责的而且是不道德。”

  在他的散文《七十抒怀》中他透露过他希望有生之年能写完这个系列以及他构思的长篇小说《汉武大帝》,叫人遗憾的是这个系列我们能看到的也只是这十二篇而已,我辈也未能有缘看到《汉武大帝》。

《受戒》读后感3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受戒》读后感4

  高中的时候,与别的省不一样,作为一个理科重点学校,我们花最多时间的科目除了数学就是语文,江苏的高考卷,时常被戏称为全是风花雪月的浪漫情怀,在一片思辨的考卷里显得十分特立独行。我也是在那个时候接触到汪曾祺。同期也正好在读一些日本的文学,日本文学躲不开物哀美学这个特点,文章读完时常让人觉得遗憾而压抑,但汪曾祺的文字让人置身于他为你构画的另一个单纯质朴的世界,仿佛是陶渊明笔下的那片桃花源,那一亩三分地,种着所有的桃李春风。

  本来理所当然地想写汪曾祺笔下的故乡,毕竟我自己也是那块水土养育出来的,但想起汪曾祺的《受戒》,又重新去读了一遍以后,决定要写《受戒》。汪曾祺写《受戒》时期的创作灵感来源自少年时期跟随祖父在故乡高邮的生活经历,当时正处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后他重新提笔的时期,作为一个六旬老人,在经历了人生的跌宕起伏后,笔下的故乡和角色仍然带着温情和天真烂漫,我私心折服于他的柔软,决定要写《受戒》。倘若描写故乡风土人情的作家排名,沈从文不管哪个方面来说都应榜上有名,沈老作为汪曾祺的老师,也深深地影响了汪曾琪。但汪曾祺另辟蹊径,在同样伴着愁苦的岁月里,用一腔化不开的柔情,像是清煦和风下,朔月也沾染上清华,万物缱绻芸芸众生都是带着善意的模样,在莲花舟中,水波光摇曳,那些两小无猜的情愫也缓缓摇曳着。两者可能无法比较出高下,但我私以为,在这个时代,可能更缺少汪曾琪的这种*静如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叙述,它看似缺乏雕琢,但却带着通透,虽然不够力量,但又四两拨千斤。高中的时候我尚且只领悟出两三分其中的难得,大学后我重读这篇文章,像是一份礼物砸在眼前,字句里都是一个人极尽的温柔,它有自己独特的文字肌理感,有那种清澈的质朴的,与《边城》有着不同感觉纤维的气质。

  我上大学后深刻地感受到,锐利不是困难的事情,柔和与单纯才是,因为人钝化和被打磨的过程是不可逆的,受到的伤害是难以化解的,所以小英子和明海那种温润的甚至在快餐爱情下显得温吞的爱情才迷人,周围那些**无奇的善良的人才动人。李锐评价说,汪曾祺先生用汉语完美、生动地表达了丰富深刻地文学命题,他告诉大家,我们不一定非要托尔斯泰化,不一定非要变成卡夫卡。而我想可能汪老本来也不是想讨论什么深刻的话题,也许他只是人至知天命的年岁,追忆起年少的那种惬意的生活,庄周梦蝶般,就像他结尾所写,“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他只是怀念起那个充满自由空气的一切美好宛若梦境的桃花源,他只是慨叹那时尘世间令人动人的美好,他或许只是怀念起自己年轻时单纯恋过的某个姑娘,想起那时天真无邪的朦胧的心动。

  有关和尚的爱情,历史上最有名的便是高阳公主和辩机和尚,“只要这春日未尽,我便永世爱你”的爱情固然为人所津津乐道,但《受戒》里描写的爱情却打破了爱情题材下亘古不变的外力纠缠和阻隔,既不是“父皇误我我误辩机”的求不得,又不是同样质朴民风湘西桃花源意境下“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的伤感和迷茫。事实上,《受戒》甚至没有一个完整的,没有起承转合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散文化的叙事大多以第三人称的客观叙述为主,但在描写主要人物的时候,则更多地运用了明海和小英子自身的视角,用主角的观感去呈现故事发生的环境,通过这种视角的结合,主角的性格展露无遗,不运用具体人物形象描写而侧面刻画出主角的形象特点,和整片文章反而更加浑然天成。与其说它是小说,或许它更像是一种随意地生活化地,像是我们稀疏*常的那些小记录,充满了生活的盎然。尽管这种不拘一格的描写在表面上看起来有些许的结构松散和无序,但其实遵循了正常生活的内在秩序,营造出了一种恬淡诗意的氛围。汪老笔下,佛门“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的清净感和生意盎然的世俗生活奇妙地融合在一起,人间的烟火弥漫在寺宇内外,宗教对人的异化并没有被着墨,似乎佛教那种孤寂虔诚的膜拜和神秘玄妙的气氛反而被俗世染上了一点无伤大雅的色彩,也是在这样理想化的和谐中,超然出世的生活原则和积极入世的精神底蕴也得到了顺理成章的*衡,就像是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烟火世俗与民间生活,浅浅荡漾着,像是一副铅笔的素描。

  我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总会感觉动容,因为汪曾祺写得太有画面感了,虽然是理想的美好状态,但那行云流水的问候清澈与空灵,是真实的。我知道这样笼罩在烟雾里的景色是真实存在的,我感受过船在水波里荡漾,我感受过耳边吹来的风,我感受过这种存粹的快乐,我在童年时期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的,我在很小的时候和朋友在芦苇荡里度过了一整个夏天和秋天,我也吃过刚从水里捞出的菱角,那个时候我也遇到过天真的纯粹的灵动的水乡姑娘,甚至我自己也是从那种眼睛里满是精光的笑着奔跑的小英子的年龄和性格过来的,我是江南人,我读《受戒》的时候,总会回想起我的小时候,我身边的人善良而真诚,直到现在,我写小时候的回忆录,都觉得自己的心被化得软软的,所谓愁苦,肯定有不顺心的小事,但现今再追问,一问三四五不知。就像汪老先生六旬的时候写童年的时光,隽永的都是那些遥远的真挚的性灵灵魂。

  米兰昆德拉说,美是编年的废除。汪曾祺用他的笔触,跨越了时间,好像永远他都是那个懵懂的孩童,而他笔下的人,永远怀有着人性最美好的光辉,*凡但不染熏心的利与欲。他写得那么坦诚,江南水乡的柔情被他不动声色地藏匿进字句里。

  于是,就好像一部电影的结尾,摄影机从描绘着两个人对话的主观镜头轻轻一摇,转换至船行途中两个人眼中所见之景的客观镜头——明海更加卖力地划着桨,船行伴着哗哗水声和耳旁风的声音,他们看到芦花荡里芦花和芦穗,看到蒲棒和菱角,看到芦苇荡里晚秋如醉。水鸟朴落落地飞出了芦苇荡,至善至美,让人想起李叔同,大概就是我认知中的汪曾祺了。我永远记得在高三我觉得有些山穷水尽的时候读到汪曾祺先生的文章,他说“我们有过各种创伤,但我们今天应该快活”。

《受戒》读后感5

  在我的印象中,和尚——守着孤灯寡影,清规严律,敲度一生,和尚的世界里,万物皆空。虽说落地生根,逢根生源,但何尝不是如浮萍般漂浮于空暝之中,生于尘世之间,却又苦苦追寻境界,是真忘我还是假忘我?真亦假时假亦真,吃斋念佛,岂不是虚度光阴?

  《受戒》并不是倾诉和尚苦行的载体,也不是道明受戒苦旅的读本。明海已经出家四年了,使我不禁以为这呗世人推崇的名篇但是是和尚枯乏生活的絮絮念叨。我怀着闲读的情绪往下看,不知不觉被其中的字眼所吸引。恬静闲适的村庄,朴实憨厚的村民,美丽纯朴的英子,助人为乐的明子,构成了一幅最为和谐的景图。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美的故事,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是孔子眼中的大同世界,是唐玄奘心中的极乐世界。在这个小小的村庄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亩亩良田,一座座青山,一个个人家,而不是险恶的人心,利益熏心的村民。这儿有一座小小的寺庙,和尚不用受清规戒律,能够喝酒吃肉,能够娶妻生子,活似神仙。仿佛到此刻,我还能看到舟山的英子和明子,听见山间英子优美的歌声。村民之间相处融洽,而不是如今的*邻不识;人们互相帮忙,而不是如今的冷眼旁观别人的悲惨;人们之间无私奉献,而不是如今的追名逐利。在那里,我看到了人性,久违的人性之美,陌生的人性光辉。

  其作者汪曾祺将这个感情故事谱写得淋漓尽致。他的文字并不华丽,却尽显文致。他的语言美,但不是矫饰。他写的感情纯,干净的如溪水一般,并不像外国多数作家那样露骨,明子与英子并没有经历什么风吹雨打,却让人刻骨铭心。他们的感情不像是张爱玲说的,经得起挫折却经不起*凡。他们的故事是那些在一齐以及不在一齐的时光,他们的故事在我们的眼里,在他们的心里。那份淡淡的却又浓厚的爱,沉淀在文中的每个字里,在那小舟上方升华。

  再看此刻,人与人之间隔着一层纱,彼此看不清,识不透。再看社会,处处宣传构造和谐社会,但是食物毒加工,贪官污吏,*烧的现象屡见不鲜。社会不和谐,是人心乱啊!正如韩寒所说,社会不和谐就是两种人给闹的,一种是吃不饱饿的,一种是吃饱撑的。人人都在道和谐,但还有多少人不明白和谐也是需要从身边做起的道理。*时时倡导和谐,人民盼着和谐。*出台政策,是靠人民去构造和谐的,强有力的宏观调控,只能尽微薄之力,真正的力量在于人民。和谐也是一种人性美。

《受戒》读后感6

  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

  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我只期望,在未来的*文坛上,能够出现更多的秀茵之作,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向如今满目疮痍的土地一样贫瘠。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真的期望自我能够沿着这条拥有宽度又拥有光的大道上一向前行,也期望,真能有那么一天,我的爱恋能够消解在“你有没有车,你有没有房”之中,谈一场没有世俗,即使*淡,只要幸福的恋爱。

《受戒》读后感7

  *来读书颇多,主要以散文为主,也兼读些小说。因为工作和家庭各方面的压力渐长,即使小说也只看了些篇幅不长的。其中汪曾祺先生的《受戒》给我留下了较深的印象。

  《受戒》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如同品了一杯淡淡的清茶,口有余香。总体来说,无论文笔还是故事都写得很美,有点沈从文小说《边城》的感觉。小说里世界仿佛梦里桃源,只是里面人并非为了避世,而是本来就生长在那里,俗世中人有的他们都有,甚至比俗世中人更自由,更快活。

  文章采用的是回忆式开头:“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这与法国作家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的开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颇为神似。不知道汪曾祺先生创作此篇时是否受到了这位法国文豪的启发。如果是,那么此作可以说既有*传统文学作品中的诗情画意,又有西方意识流的不拘一格,堪称是一篇中西合璧的文学佳作。

  在《受戒》中,明海的家乡管“出家”叫“当和尚”,感觉就像我们今天去“当老师”、“当记者”、“当编辑”似的。只是一种可以赚钱的职业,并没有太多神圣的味道。而且明海出家是早就计划好了的,因为他家田少,老大、老二、老三就足够种的了,他是老四。于是在他七岁那年,家里人便决定让他当和尚。当和尚也是靠他舅舅的关系。文中说道:“当和尚有很多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哪个庙里都是管饭的。二是可以攒钱,只要学会了放瑜伽焰口,可以按例分到辛苦钱。积攒起来,将来还俗娶亲也可以;不想还俗,买几亩田也可以。”换做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包吃包住,收入不菲,工作不累。”这样好的工作,就连明海自己也觉得在情在理。这是小说的第一部分,也可以说是“受戒”的缘起。

  到了小说的第二部分,女主角登场了,文章写道:“到了一个河边,有一只船在等着他们。船上有一个五十来岁的瘦长瘦长的大伯,船头蹲着一个跟明子差不多的女孩子,在剥一个莲蓬吃。明子和舅舅坐到船里,船就开了。”这个女孩子就是小说中的女主角,这一段描写确实很容易让人联想起《边城》中那只渡船上的老爷爷与翠翠。也许这篇小说起初就是汪曾祺向其恩师沈从文的敬礼之作吧。

  在船上,女孩问明海是要去当和尚吗?明海点头。女孩问明海当和尚要烧戒疤,怕不怕?明海含糊地摇了摇头。女孩又问,你叫什么?明海。在家呢?明子。小明子,我叫小英子!我们是邻居。我家挨着菩提庵。——给你!小英子就把吃剩的半个莲蓬扔给明海,小明子就剥开莲蓬壳,一颗一颗吃起来。这就是小明子与小英子的第一次邂逅。一个小和尚和一个小女孩的懵懂爱情就此泛起了涟漪。

  汪曾祺后来在关于《受戒》的感言中写道:“因为我的老师沈从文要编他的小说集,我又一次比较集中,比较系统的读了他的小说。我认为,他的小说,他的小说里的人物,特别是他笔下的那些农村少女,三三、夭夭、翠翠。是推动我产生小英子这样一个形象的一种很潜在的因素。这一点,是我后来才意识到的。在写作过程中,一点也没有察觉。大概是有关系的。我是沈先生的学生,我曾问过自己:这篇小说像什么?我觉得,有点像《边城》。”

  但是我觉得,《受戒》虽然脱胎于《边城》,但却比《边城》更贴*现实的生活,可谓“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边城》里的世界几乎完全是如诗如画的,是脱离了现实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里面无论人物还是景物都是那么唯美。而《受戒》里的人即使入了佛门,也根本不受清规戒律的约束,打纸牌、吃水烟,吃肉不瞒人,年下还杀猪,杀猪就在大殿上,只是杀猪时多了一道仪式,要给即将升天的猪念一道“往生咒”,并且总是老师叔念,神情很庄重:“……一切胎生、卵生、息生,来从虚空来,还归虚空去,往生再世,皆当欢喜。南无阿弥陀佛!”这是当和尚吗?拿着善男信女的钱,却做着吃喝玩乐的事。难道是作者在小说中孕育着莫大的讽刺吗?我不敢想,又不能不想,经历不同则感受不同,也许每个读过这篇小说的读者心中都会有自己的一番认识吧。

  小说的第三部分,明子要去“受戒”了,英子问他:“你真的要去烧戒疤呀?”“真的”“受了戒有啥好处?”“受了戒就可以到处云游,逢寺挂搭。”“什么叫‘挂搭’?”“就是在庙里住。有斋就吃。”“不把钱?”“不把钱。有法事,还得先尽外来的师父”“还要有一份戒牒。”“闹半天,受戒就是领一张和尚的合格文凭呀!”当和尚也要文凭,有了这文凭,不仅在本寺,到外面寺庙混饭更容易,明子当然要去搏一搏,同时也为了完成家里人的期望。

  小说的最后,小明子“受戒”归来,小英子划船去接他,这一段写得极美:他们一人一把桨。小英子在中舱,明子扳艄,在船尾……划了一气,小英子说:“你不要当方丈!”“好,不当”“你也不要当沙弥尾!”“好,不当。”又划了一气,看见那一片芦苇荡子了。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你说话呀!”明子说:“嗯。”“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明子大声地说:“要!”“你喊什么!”明子小小声说:“要——!”“快点划!”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噜噜飞远了……”

  小说的结尾,作者这样写道:“一九八零年八月十二日,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原来这都是作者的一个梦啊,怪不得写得那么美,只是这梦后来怎样了,明子会为了娶英子,刚“受了戒”又马上去“破戒”吗?抑或这个结尾还蕴含着更深远的寓意?作者没有再写下去,对比《边城》的结尾:“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都给读者留下了无尽的思索空间。

《受戒》读后感8

  这几年间看的小说其实不少,但国内作家的小说不多。之所以国内的小说看得不多,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没什么味道。但这样一种“偏见”,在读过了汪曾祺的短篇小说集《受戒》之后有所改观,觉得不是国内作家的小说写得不好,是以前没读到好的,所以量变引起质变,认为国内小说都不怎么样了。至少,在仔细地读过了汪曾祺在《受戒》中的29个短篇小说之后,内心的感觉和读过欧·亨利或者马克·吐温的小说的差不多,就是一种很*静的氛围之下,那一种余音缭绕的情境,越品越觉得别有一番味道。

  由百花洲文艺出版社出版的这个《受戒》版本,收录了汪曾祺的29个短篇小说,分为了“受戒”“大淖记事”“聊斋新义”三辑。一开始看的时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但很快就觉得自己像是入了门、上了道,竟然欲罢不能,非得一口气读到最后一篇才肯停下来。以前似乎没怎么读过汪曾祺的小说,只是似乎曾经听别人说过其人其文;这次读到真文了,其人的形象仿好像也在品味的过程中一点一点地变得清晰了起来——仿佛看到了汪曾祺先生就坐在他的书桌前奋笔疾书,偶然间会停了下来,有意无意地抬起头瞧了一眼正在读他的小说的你我他,似乎想要问一句:“怎么样啊,我的小说?”

  《受戒》是汪曾祺其中一个短篇小说的名字。不知为什么这个集子采用了这篇的标题作为了全书的名字。或许正如他在目录之前所讲的那一句:“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我希望使人的感悟得到滋润,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这个目标还真是讲得颇为诗意。自第一篇《受戒》起,循着《复仇》《异秉》《大淖记事》《黄油烙饼》《邂逅》等多篇广受赞誉的经典小说一路读过来,越来越觉得讲出了一位老作家的一种真心实意。他的小说,果真在忠实地实践着他对自己创作的小说的一种期望——“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

  在汪曾祺的笔下,情节好像是次要的,碎片化的叙述却能够在不经间间把整个人物给表现得那么恰到好处。有的时候,故事好像并没有讲完,好像猛然一下子就停住了;然后,留出足够的时间和空间来,足够让人去稍微*静下来去想一想,为什么会这样?这样做有究竟好在哪里?就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和尚明子和英子之间那一种纯真无邪的爱,卖果子的叶三对绘画发自内心的热爱,小人物王四海以自己不情愿的方式过一生的怅惘……普通人、普通事,展现出来的却是一个自然、舒展、欢乐的别样世界!

  很显然,汪曾祺讲故事的时候,他一点也不着急,一幅从容不迫的样子;即使是他改写的那十个聊斋故事,整体风格也是如此。偶然间,才猛地想了起来,他是师从沈从文的,文中既有沈从文的一些影子,但更多的则是他自己的,如他自己的个性一般,虽然恬淡无比,却自有一种耐人寻味之处。

  这样的一个人,当然足够让人长久地记着;这样的一个人的文章,好读耐读当然就是一种理所应当。

《受戒》读后感9

  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这是一个个性的作品,从资料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感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理解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那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能够娶妻生子;那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那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完美,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一样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完美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一样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就应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完美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理解的,这不仅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能够在瞬间变得毫无好处,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完美的爱恋。在那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此刻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

  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但是,此刻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我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能够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我只期望,在未来的*文坛上,能够出现更多的秀茵之作,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向如今满目疮痍的土地一样贫瘠。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真的期望自我能够沿着这条拥有宽度又拥有光的大道上一向前行,也期望,真能有那么一天,我的爱恋能够消解在“你有没有车,你有没有房”之中,谈一场没有世俗,即使*淡,只要幸福的恋爱。


受戒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2)

——受戒读后感6篇

受戒读后感1

   《受戒》主要描写了农家孩子小明子当和尚及菩提庵和尚的日常生活,同时展开了小和尚与小英子间朦朦胧胧的爱情故事。小英子活泼胆大,话多的像喜鹊,不经意间把小和尚明海的心弄乱了。明海出家四年后去善因寺“受戒”,是小英子陪他去的,也是小英子划船来接他,回程路上的简单对话达到小说的高潮,处处渗透着少男少女初恋般的美好。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受戒》是汪曾祺1980年的作品,当时汪老已经60岁,真想不到写出这样青涩美好故事的却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这应该源于他少年时期优雅闲适的心态,心中一直保留着一片美好的天地。

  他曾在采访中坦言:“写《受戒》主要想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像小英子这种乡村女孩,她们感情的发育是非常健康的,没有经过扭曲,跟城市里受教育的女孩不同。她们比较纯,在性的观念上比较**。这是思无邪,《诗经》里的境界。”

受戒读后感2

  找来《受戒》这本小说集,挑战心无旁骛3小时读完。

  汪老散文很出名,第一次系统读他的小说集。我读的过程中顺着感觉不时写下一些词语,它们包括朴实、真诚、冲淡、声音感(生活)、亲*感、风俗、地方话(语境),此外还顺手写下“纪录片旁白”,意思是读来有种纪录片旁白的感觉。

  这本小说集几乎都是取材于生活,或者说几乎是在记录生活。有些看似客观陈述,无甚评价,但也会有一些一笔带过的隐形评价。如《大淖记事》中简单一句“街里的人说这里“风气不好”。到底是哪里的风气更好一些呢?难说。”

  最令我惊喜和感动的是汪老的语言风格,好几处我忍不住写下“妙!”或者“妙绝!”《大淖记事》里对巧云和十一子的描写,我读到的时候心里一酥,怎么会有这么恬淡又沁脾的文字。

  如:都到岁数了,心里不是没有。只是像一片薄薄的云,飘过来,飘过去,下不成雨。”

  如十一子被保安队一通毒打只剩下一丝悠悠的气时,要按着土方子要**碱汤救命,奈何十一子牙关咬得紧,巧云唤他。

  此处写到:“十一子微微听见一点声音,他睁了睁眼。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了十一子的喉咙。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

  读到这里时几乎立刻落泪的感动和惊喜,为着干净的感情,为这纯粹的语言。

  再如《受戒》里的小英子与明海,小英子真是一个活泼、天真、善良的女孩子,璞玉一般。作者:感官退潮

受戒读后感3

  《受戒》描写了一个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在清香的芦苇荡中,幽静寺庙里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淳朴水乡里率性天真的农家女小英子,发生了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故事发生在庵赵庄,这里的人们淳朴善良,热爱生活。“在庵赵庄这个地方,是出和尚的。”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与一般人们印象中的迥然不同,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的清规戒律,甚至连“清规”这两个字都没有人提起。荸荠庵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

  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趿拉着一双僧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仁海是有老婆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仁渡更是不仅人漂亮,还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跟和尚跑了。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和尚们娶妻养与宗教的世俗化。《受戒》解构了佛门的庄重严肃,打破了人与宗教间的隔膜。小说的主人公明海随舅舅仁山和尚来到了荸荠庵当和尚,认识并熟识了活泼可爱的小英子,渐渐的,他们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明海看到小英子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家,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这就是朦胧,纯美的初恋,有着爱情的懵懂,有着爱情的想往,就是这种感觉,小英子和明子之间的感情缠绵悱恻,婉而成章,深深印到人心里去。再后来,小英子划船接去烧戒疤的明海回来,两人互许终生。小和尚明海与小英子相爱的过程描写是一种返璞归真的象征,表明了对美好自由人性的礼赞。本文自始至终渲染的这种古朴淳厚的民风得到了升华与深化。“受戒”与“情爱”这两个看似对立的命题在这里奇特地统一起来了。《受戒》通过江南水乡佛门弟子世俗化的故事,描写了普通人的人生欢乐,表现了人性的**,表达了对淳朴的民间日常生活的肯定与赞美,也含蓄地表现出对清规戒律的否定与嘲讽。汪曾祺说:“我写《受戒》主要是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光明洁净的明海与淳朴多情的小英子之间“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生活理想正是自由人性的写照。

  《受戒》采用了散文化的小说结构,结构散漫、随意、淡泊,具有诗的格调和韵律,风俗化的气氛营造,体现出民间生活的闲适和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向读者铺开了一幅幅优美的水乡风俗画。文章语言风格闲淡典雅,叙述用语具有文言色彩,古朴而老成。

受戒读后感4

  在轻灵自然的文字中,我来到作者“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中。我循着作者的笔触,带着轻松的心情,走进一个忘俗的世界。天性的真,天性的善,天性的美,让我应接不暇。小说像一只温暖的手,触摸到我心灵最柔软处。我不禁产生了一种莫名的皈依感,久久难以*息。

  在那个留着伤痕的时间,隆冬已过,乍暖还寒,远处隐约传来阵阵春雷声。作者难以抑制激动的心情,迫不及待讲述了多年前的梦。如果说《红楼梦》留下的是梦醒了却不知往何处走的思索,那《受戒》便如黑夜星辰、大海灯塔,在人们经历了迷失与怅惘的痛苦后,指出了追寻的精神方向。

  机器大工业的铺天盖地和互联网产业的风生水起,像一只只狰狞的怪兽一般,以无穷的魔力将人类的生活渗透的无处不在。当我们置身钢筋、水泥、机器、电车和虚拟空间包围的牢笼,我们的人性是压抑的,甚至是扭曲的。《受戒》好比先生借自己的理想,为人们未经压抑自由生长的天性做了一个绝美的比喻。江南的水乡,清香的芦苇,幽静的寺庙,柔软的河水,青涩拘谨的小和尚明子,率性天真的年轻姑娘小英子,这样的画面栩栩如生。作者清新淡雅的笔下,一种淳朴、自然、梦一般的美好,带着不留余地的罪恶,让人陡然欣羡那种原始的自由和恣意。我们是文明的,但这种文明似乎又是狭隘的。我们少有超越理性的天性,一种被称之错误或冲动的东西。我们被蒙上了一层不真实色彩的幕,当揭开边上的一角时,面对一种天性的真却怅然若失。

  作者像撒了个谎一样,等着读者去往他设计好的套里钻。他为了这份等待,不紧不慢层层剥茧,让我们回到了一个遥远的故事。这里的一切,作者仿佛是熟悉的。作者显然倾注了满腔的热情,以最亲切的回味和最深刻的理解,描绘了这里的一切。没有尔虞我诈的心计,没有追名逐利的欲望,没有川流不息的喧嚣。这里人们的心是透明的,简单自由,让人不自觉想到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或者梭罗笔下的瓦尔登湖。《受戒》这朵雾里开出的花,虽然遥不可及,却又让人心驰神往。我们宁愿相信这个虚构世界里的一切,这里是人性的善,一种人性的复苏。在经历了泯灭人性的漫漫长夜后,作者摘了曾经睡梦中的花,花香四溢。微风轻轻拂过,香飘世界、爱满乾坤。

  作者是爱世间的,“受戒”一词似乎也暗讽了太多的沽名钓誉、衣冠禽兽。他把一种对美的极致的渴望,化作笔下如静静淌出的溪水般的文字,勾勒了如诗如画的世俗美景。在这种审美风格下,无疑追求了一种民间传统的韵味。如年画、如乡曲,大美无言。看,这里的河水是柔软*和的,这里的芦花是清新自然的,这里的爱情是纯洁无暇的。这里的生活方式依然是世俗的,充满了人间香火气息,同时却有一种超脱功利的美。好的文字,保留着华夏民族千百年来人们对美的一种最真挚最亲切的诠释。我们是幸运的,当西方小说的意识流大潮汹涌澎湃咆哮在中华大地时,我们依然有着有“根”的文学。看似随意漫谈、萧散不羁的描写,却折射着一种民族审美的情操。朴素的民间风俗,动人的山歌小调,高超的传统技艺,都在作者或插入或侧写下,一种久违的感动涌上心头。

  在这种真、善、美氛围的营造下,我品味着一种香甜。但作者的笔调却未失之甜俗,温馨、清雅、淳朴的背后,隐隐透出一丝苦味。明子出家的原因是什么?作者刻意模糊了明子和小英子的年龄又是为了说明什么?明子和小英子的爱情能否保持以至于这个美轮美奂的世界能否永久存留呢?作者似乎有意进行淡化,把问题毫不留情地抛给了像我这样的千千万万的读者们。

  在一种思索中,我慢慢地跟随作者的文字,走过这段宁静的小路。当我们*惯了喧嚣的世界、浮躁的时空,面对这份静谧、这份恬淡,内心是否会隐隐不安?鸟倦返巢、叶落归根,人类的心灵也需要归宿。没有人性的自由,再充裕的物质世界也难以弥补精神世界的空虚。人类最初的良善与天然,一种健康的人性彰显,才是我们追求和努力的精神目标。《受戒》在特殊的时代背景下,催促着人性的苏醒,给了我们最深刻的启示。

  当人类在工业化和信息化的道路上愈走愈远时,似乎缺少了太多形而上的思考。或许因为我们走得太远,以至于忘了当初为什么出发。当我们拥有了物质的富有、信息的发达、生活的便捷和文明的理性之后,面对如《受戒》这样的思考,却难以掩饰精神上的贫穷与内心的苍白。当虚伪、邪恶和丑陋如饿狼捕食般吞噬现代人的心灵时,我们会不会猛然停下行色匆匆的脚步,面对着梦一般拨动心弦的美的倒影,回头看一看来时的路,抚摸一下自己悄然颤动的心。

受戒读后感5

  今日,拿起早就让我开了封的汪曾祺集。刚刚才读完了小说《受戒》。这篇让汪老先生获得全国性声誉的作品,曾引起那时文坛震动。此刻,我读完,引起了我内心的震动。大师不愧是大师,写至情至真的人性那么自然顺畅,毫无做作之笔。

  语言之美自不必说,大家毕竟是大家,除了称赞羡慕敬佩的份,学是学不来的,连摹仿都是摹仿不来的。

  “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他是十三岁来的”。

  看似闲句,实则不闲。明海十三岁来,过了四年的出家生活,到此刻已经是十七岁了,正是情窦初开的好年景。哪个少男不钟情?虽然过了四年的和尚生活,最终受了戒,但情爱之心难戒,该萌发的时候还是萌发了。少男少女至纯至洁的感情在汪老的笔下清新自然。读全文就像在手心里捧着一滴晶莹欲碎,摇来晃去的露珠。每晃动一下,心头总要忍不住颤栗一下,惟恐那颗露珠掉下去碎掉,碎成一沱水。从此不再晶莹透亮,从此不再牵人心魄。

  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为啥?太美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缺了一块。”写到芦苇荡子那一段,说:“芦苇长得密密的,当中一条水路,四周不见人。”这一句又为下**铺垫。小英子接上明子,不让明子当方丈,亦不让明子当沙弥尾,而要给明子当老婆。说完两个少男少女跳到船上,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苇荡,划进了先前所描述的密密的,四周不见人的芦苇荡。之后“惊起一只青桩,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意境神秘,想象无限,读的我心里竟然也是甜蜜蜜,喜滋滋,痒酥酥。有种像一向在擦火柴,擦来擦去,擦了那么几下,最终哧的一下,发出亮光,火柴着了。

受戒读后感6

  《受戒》出现于伤痕文学和反思文*涌之际,却没有政治话语的痕迹,没有浓烈的悲剧意识,没有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但是却为文学带来一股清新之风,作者汪曾祺用清新淡雅自然的文笔讲述了山野之间的所见所闻。

  这篇小说如果从语言上来说,是文学上的一大创新与挑战,作者在这篇小说中,不管是叙述事件还是描绘事物,是写对话还是描写人物,都显示出灵动清逸的风致。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时,就感觉语言上很清新自然,使人在心灵上就感到莫名的愉悦之情,例如,小说中,在描写小和尚明海对英子最初动情心里产生爱慕之情的情景的描写中写道“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一串脚印,明海看到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都搞乱了”这里,这座虽然没有用太多的笔墨来揭示明海的心理活动,但是,这种直接的叙述与明海的视觉的描写相结合出来的效果更佳形象地展示出了主人公明海的内心的一种情感的变化,不得不给人留下深刻的影响。除此之外,小说中,小和尚明海与英子之间简短的对话,给人以干净简单自然之感,作者采用这种一问一答式的对话,为文章增添了清逸之风。

  读完《受戒》这篇文化在那个,我觉得,在这篇小说中的和尚们与我想象中的和尚有很大的出入,在我的脑海里,和尚基本上都是吃斋念佛的,而且是没有媳妇的,可是,在这篇文章中的和尚却并不是这样,他们不经常念佛,而且还经常打牌,经常吃肉,在他们看来,吃肉是不足为奇的事情,更让人不能理解的是,他们竟然有老婆!二师父仁海不仅有老婆,而且,他老婆每年的夏秋之间还会来庵里住几个月,种种的一切使我大吃一惊。我由此深深感觉到,在那个时代,似乎“当和尚”是在拿一种“文凭”的!

  在这篇小说中,真的没有过多的情节,如果真的有的话,就是明海与英子由两小无猜到春情萌生再到相互表白的一个过程,作者在《受戒》这篇小说中更多的是描写和尚们的一下生活之事,风俗民情,例如,写和尚们的风俗人情,写庵里的一些事情,以及英子她们家的事情,除此之外,还有明海帮助英子她们家劳作时的场景以及大家一起聊天闲谈时的场面,充分展示出了那个时代人与人之间的纯情互助与人性的善良!


受戒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3)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范本10份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1

  “我与我周旋,宁做我,我与我比我第一。”这是汪曾祺晚年时说过的一句话。

  汪老先生是我十分喜欢的一个老人,喜欢汪老文字中流露出来的一派天真,喜欢他对世间寻常万物的怜惜珍爱之情。他的文字很淡,所写的小说不大有跌宕曲折的情节,但有的是意境之美,如青橄榄,如芦花荡,十分耐嚼,回味甘甜绵长。读他的文字,时常会激起我对*凡世俗烟火生活的感激欣赏之心,是一遍一遍重读亦不觉厌倦的好文字。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汪老先生《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

  小说的标题叫《受戒》,开头的第一句话是“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读者一开始就会以为这是一篇写佛门生活的作品。它也确实描述的是出家人的故事。只是读着读着,你会渐渐觉得小说中的人与事虽然未离佛门,但读者感受到的并非佛寺的森严和佛徒生活的单调与清冷,而是与之相反的浓郁的世俗生活的情致与意趣。

  人们实在看不出作为小说主人公的明海在这里到底受了什么戒,反倒是他和他的老小伙伴们在这里尽情享受着日常世俗日子的温馨与快乐。与其他职业相比,当和尚的好处一是可以吃现成饭,二是可以攒钱。因此,明海之所以去当和尚并且还有望当一个好和尚,就是非常好理解的事情了。他不仅嗓子好,而且记性好、相貌也好。更值得提及的是,他出家以后连名字也不用改,还叫“明海”。出家了的明海被大家喜欢着,但似乎从来不因为他当和尚的“本职工作”做得好,(.)而是因为会画画、会唱歌、帮人干农活。“念经,一要板眼准,二要合工尺。”说的都是不关内容的形式方面的要求,因此小明海念经又怎么会去关心经文本身的涵义?值得注意的,倒是他看见小英子的脚印,“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觉得心里痒痒的。”那每天本来就出于应付而不得不敷衍的经文恐

  怕早就忘到九霄云外去了。

  小说的最后,作者是把这种日常生活的诗情和温馨渲染到了极致,那就是明海和小英子的恋情在回家途中的瓜熟蒂落,那一段优美的文字令所有的读者读后无不悠然神往。本来,明海刚刚受了戒,等于在出家人的人生中完成了一个重要仪式,沙弥头、沙弥尾的前景开始在他的眼前浮现。殊不料小英子对所谓的沙弥头、沙弥尾毫无兴趣,她所想的,是给明海当老婆,而且要他马上回答要不要。明海头上的戒疤余痛未消,此刻却要马上回答这样的问题。但明海似乎很快就被小英子给俘虏了,回答了“要”以后,两人的小船就划进了既充满诗意、又引起人不尽联想的芦荡,小和尚这会儿头上的戒疤恐怕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了吧。

  作者在小说结尾说,这是“写四十三年前的一个梦”,可见从那时起,汪曾祺对于人生的理想和憧憬就已显现这样的特征。在许多曾经大红大紫的应景之作被人渐渐遗忘的今天,汪曾祺的小说却以它特有的个性和魅力依然受到读者的青睐,我们现在这样饶有兴趣地欣赏和品味《受戒》不就是一个证明吗?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2

  《受戒》篇幅不长,却写得十分有画面感。我读着似乎都能想象到文中所描绘的场景,故事性很强。虽然没有什么惊人的场面描述,没有华丽的辞藻,仅是白描的笔触却也写得生动。

  故事中的人物都很饱满,是完整的人。比如写明子受戒时,有一个山东和尚受戒烧戒疤太疼,山东和尚骂人了:“俺日你奶奶的,俺不烧了!”简直就是村野俗夫!这和尚的反应让人觉得十分的.真实,直爽的山东汉子的形象跃然纸上。虽写的是和尚,却不是超脱世俗的和尚,境界很高,只知吃斋念佛,不食人间烟火。和尚也在那个世外桃源过得潇洒,能够自给自足,靠着自我的本事获得吃穿,那里的和尚能够偶尔吃肉,甚至能够娶妻。还有小英子家房子独村独落,有田没有全拿来种粮食,而是有半亩种了小英子喜欢的荸荠。这种有些理想化的社会生活,在当时就应是有些超凡的。

  故事中明子和小英子之间的感情纯纯的。从开始到结尾,两人之间的关系总有些微妙。开头埋了伏笔,将两人从空间上拉*,到之后两人之间不断的交集。似乎只是孩子间,玩伴间的情谊,没有明确的错综复杂的感情,一向简简单单,似水长流,一点一点渗透到故事中,一种朦胧的感情,直到最后的真情流露才把故事推到高潮。最后,文章用一个省略号结尾,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3

  《受戒》主要描写了农家孩子小明子当和尚及菩提庵和尚的日常生活,同时展开了小和尚与小英子间朦朦胧胧的爱情故事。小英子活泼胆大,话多的像喜鹊,不经意间把小和尚明海的心弄乱了。明海出家四年后去善因寺“受戒”,是小英子陪他去的,也是小英子划船来接他,回程路上的简单对话达到小说的高潮,处处渗透着少男少女初恋般的美好。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受戒》是汪曾祺1980年的作品,当时汪老已经60岁,真想不到写出这样青涩美好故事的却是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这应该源于他少年时期优雅闲适的心态,心中一直保留着一片美好的天地。

  他曾在采访中坦言:“写《受戒》主要想说明人是不能受压抑的,反而应当发掘人身上美的、诗意的东西,肯定人的价值。我写了人性的**,像小英子这种乡村女孩,她们感情的发育是非常健康的,没有经过扭曲,跟城市里受教育的女孩不同。她们比较纯,在性的观念上比较**。这是思无邪,《诗经》里的境界。”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4

  文章开篇就用缓慢的文笔描述了一个独特的世外桃源,与其说独特更不如说荒诞。庵赵庄的人们太宽容了,在他们心中,和尚就是一个普通的职业,像是郎中,书生,当铺,商人之类的职业,没有区别。和尚可以喝酒吃肉,可以还俗,可以*女色,唱淫歌,可以赌博打牌。

  和尚不用守清规还是和尚吗?——这样光怪陆离的生活,和人生的苦涩全然无关,完全不符合中国人传统的观念。

  再说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由此村庄独特的幸福生活可见一斑。

  汪曾祺淡淡的文笔描述了这样一个地方,没有苦涩,没有勾心斗角,可以不包容一切原始欲望的世外桃源。荸荠庵里,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然而却没有人指责,这一切的荒诞在村庄里是如此和谐。

  我并不赞同网络上大部分人所说,这是对人性最原始的复苏的赞美。更有甚者,说这是对人类原始的爱的赞扬。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5

  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这是一个特别的作品,从内容上看,简单质朴,然而深深挖掘,才知本应属于时代下的产物,确实如此的清新脱俗,无伤无痕。湖南卫视《宫》的上演开启古装穿越剧的高潮时代,这让我不禁哑然于《受戒》的超纯爱恋,仿佛消减在世俗之外,一场没有悲伤的确是刻骨铭心的超时空爱情故事。仿佛室外桃源,估计这是一个连陶渊明都倾羡的世外“园林”吧!

  从作品中我们解读到了一种不可能变成可能,一分难以接受变成理所当然,一间世俗禁锢下的毛草屋变得熠熠生辉,然而,正是这样一间没有粉饰的房子,让我们从没有如此畅快过。明子,一个小和尚,英子,一个小村姑。多么简单的两个名字,很有中国风的感觉,英明,似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呢。读过文章也很多了,这篇文章,的确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尤其是拥有良好空气的芦花荡,英子那真切可爱的小脚印,明子那“巧夺天工”的画作,英子姐姐秀丽的让人赞不绝口的刺绣,每个和尚的所做所说所感所梦,这些,都是文章的亮色,也是构建桃源的基本框架。这里,和尚吃酒又吃肉,甚至可以娶妻生子;这里,村姑善良又质朴,甚至助人为乐不求功。这里的生活仿佛是把现实世界的美丑消解到只剩下美好,把那些在我们世俗社会被认为大逆不道的事变成了理所当然,自由的船帆,把我们这些活在别人世界里的可怜虫唤醒,它告诫我们不要在再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世俗观念的殉葬者。

  纵观整部作品,汪曾祺有他独到的视角,还有那清新的笔触。读着读着,仿佛有《边城》的味道,一副清新隽永的风景画里有的是快乐善良的人民,美不胜收淡雅古朴的山水,但与沈从文截然不同的是,一个是用带有点点悲伤的结尾结束勾勒,而另外一个则是一种明快的语调告诉给我们美好的结局。但两者多多少少还是都拥有一些神秘的色彩,让人意犹未尽,不想拔出,就像我在品味一个脱离尘世烟火的人们都未曾见过的美食,吃过一口,还会惦记第二口,但是每一口却还有与上一次不同的味道,我想,这样的作品才是大家的作品。留恋忘返,涟漪泛起。如果,让我再从深点的层次挖掘这篇文章的亮点,应该是作家的写作手法吧!我个人认为汪曾祺是借用了西方作家比较擅长的反讽手法,用这种点睛的笔调表现下的美好其实是不存在的,不现实的,不能被世俗世界接受的,这不仅违背了中华传统文化中儒学的道德观,更是对在中国如此盛行的佛教的讽刺与反观。讽刺,讽于外,更讽于内,很难想象,那代表清心寡欲的戒疤,可以在瞬间变得毫无意义,很难理解,那灭人欲的时代竟有如此自由美好的爱恋。在这里,当和尚并不是为了信仰,而只是一种合理的谋生手段。有时候,我会想,现在的旅游景点,供养着很多和尚道姑,他们的谋生想法是不是受了这本书的影响,这只是我的滑稽之谈罢了,只是,还是感觉有点可悲的,虽然,《受戒》中有的是这样的和尚,但是至少他们拥有纯真的心,可是,现在的假和尚早以丧失了人的本性,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赚钱,甚至可以不折手段,不禁心生悲凉。很显然,我们世俗的社会很难再拥有这么淳朴的感情了,说是高楼大厦钢筋水泥阻断了我们的情也好,说是现代化的理念西方思想的渗透埋葬了我们的灵魂也好,总之,人,要想活的逍遥,活的无拘无束,活的自由灿烂,并没有那么容易,我们需要解答灵魂深处的问题,寻求内心的安宁,需要一颗明朗的心。

  读了一篇好的文章,就犹如和智者进行过一次对话,我只希望,在未来的中国文坛上,可以出现更多的秀茵之作,让我们的心灵不再向如今满目疮痍的土地一样贫瘠。一篇《受戒》,虽然简短,但是意味深长,真的希望自己可以沿着这条拥有宽度又拥有光的大道上一直前行,也希望,真能有那么一天,我的爱恋可以消解在“你有没有车,你有没有房”之中,谈一场没有世俗,即使*淡,只要幸福的恋爱。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6

  7岁,一个多么美好的年龄,也正是一个对于人生、爱情有了慒懂的认识和向往的年龄,难怪,只在看到一个小女孩的小脚印后,便会心乱了。但他的天生的羞涩却使他不敢表白,这份朦胧的爱只好在他的心里孕育、成熟,他的心还是纯真和美好的。他虽始终只是在被动地等待和接受初恋的到来,但他坚定地相信自己对小英子的爱的小英子对自己的爱。于是,在他等到了爱狂风暴雨般来袭时,他大声说出了心里话,虽然,这还是小英子的鼓动下,而这一次,他的勇敢已战胜了怯懦。复苏的人性让他把幸福紧紧攥在了自己手中。

  相比之下,小英子更直白,更大胆。她毫无顾忌地坦露心迹,但她并不鲁莽。她是在确定了明海的心后才以身相许的。她很直白,但很真诚;她很大胆,但很谨慎。她深信自己的可爱灵巧一定可以打动明海,她也清楚自己早已对那个漂亮温顺的少年暗暗倾心,于是她把这种爱表达出来,释放出来。正是这种主动的交流和呼唤,才让她和明海走到了一起。有时候,人与人心灵的交汇就在那么一刹那,错过了那一刹那,恐怕两个人的手永远也不会牵在一起。聪明的小英子用她的果敢赢得了属于自己的那份真爱,她身上蕴含着的那份至真至纯的人性之善让她获得了生命中最珍贵、最美好的幸福。

  小说虽是描写一派纯美宁静和谐舒淡的乡野风情,但其中也隐藏着淡淡的忧伤,如明海为什么出家,明海与小英子之间似爱非爱的纯美情感能保持多久。这些都隐含一丝不易察觉的苦涩。汪曾祺的作品恬淡闲适,自由灵畅,可见作者自然通脱的生活追求,*淡的结尾往往蕴含着令人深思的人生哲理。让人有一种隐隐的悸动。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7

  浸染于世俗,被琐事缠绕,为现实所伤,突然读到汪曾祺的小说《受戒》,一种似曾相识、久违的感动始终萦绕在心头,难以释怀,是啊,我们美好的童年已经逝去太久,我们*静的村庄已经变得喧闹,我们原本宁静、被梦想充盈的心也因为成长而变得世故。幽静的乡村,淳朴的风俗,不谙世事的年纪,飘着芦苇香的沼地,读汪曾祺的小说仿佛故地重游,而那心中沉睡已久的梦想也似乎被悄悄唤醒。

  《受戒》恣意渲染着民情风俗,醉心于那独到的风光和那群不被世俗束缚的人。在英子把船划进了芦花荡时,小说接着写到:

  "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檫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恍若梦境的田园风光,虽常见于乡下故土,然从作者笔下流淌出来,却令人神往。

  小说虽名为《受戒》,却张扬着自由。无拘无束的和尚,和善的村民,充满趣味的仪式,还有一段朦胧的爱情,在浓郁的乡土风情里,作者欢喜那自由的人性和朴实的宁静,欢喜那真性情的人和若有若无的感觉。整篇文章清淡委婉、浑朴自然,读后却让人欲罢不能,久久回味于那梦里桃源。

  汪曾祺学贯古今,深谙“绚烂之极归于*淡”的哲学,其叙事娓娓道来,漫不经心、却不乏生花之妙笔,《受戒》是一篇散文化诗意化的小说,*淡却直逼人的内心,以人之共性引人共鸣,如春雨润物悄悄地触动人内心的软处,*淡,却绚丽,动人心弦却不着痕迹。

  《受戒》是汪曾祺的代表作,也集中体现了汪曾祺的创作理念,他力求淡然,努力构建起自己的艺术世界,读汪曾祺的小说,你不要奢求会惊心动魄,但就是那种*淡把所有的震撼都比了下去。惊涛骇浪都只是瞬时,汪曾祺的小说却像炊烟或是淡香一样隽永悠长。汪曾祺说,我要对小说这个概念进行一次冲决: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小说要真诚,不能耍花招;小说当然要讲技巧,但是修辞立其诚。

  中国的小说从诞生到汪曾祺为止,都只是在半边的天地里轰轰烈烈,汪曾祺给我们打开了另一扇门。可以毫不吝啬地说,汪曾祺是划时代的,因为他,我们的小说世界才完整。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8

  这个暑假我读完了一本小说,名叫《受戒》。读完之后,我感慨万千。其中,作者的一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人间存一角,聊放侧枝花。欣然亦自得,不共赤城霞。”刚开始我并没有理解,但当我细细品读过后,我才了解这句话的含义,了解了作者的思想。作者想要的一生,也不过是简简单单,**淡淡,没有什么世俗的纷扰。可是这样的生活真的很难得。

  这本小说主要讲述了小英子和明海的爱情故事。明海在十三岁的是时候来到了庵赵庄的“荸荠庵”要当一个和尚。然后在这里认识了邻居家的小英子,两个人经常待在一起玩,感情渐渐的变深了。但是在这个时候,明海提出要去当和尚,小英子还是送他去了庙堂受戒。在明海受戒的时候,小英子和他的感情也越来越好,最后两人在芦花荡里,小英子问明海:“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明海一开始惊讶了一下,随后大声的说:“要!”,就这样,两人在芦花荡里许下了一生的承诺。

  汪曾祺在这本小说中描写了一个朴素的村庄。当中各型各色的人和事,他都能描写细致,即使一笔带过,也给人感觉恰到好处。“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作者通过对脚印细致的观察和描写,突出了明海对小英子深深的爱恋,细腻的心理描写,写出了初恋心跳般的感觉。有时候还能在他的描写中产生共鸣。那种小英子和明海之间纯真的感情也着实让人羡慕。初恋的纯洁和美好,在汪曾祺笔下展现的淋漓尽致,一点都不做作。

  读一本好的小说,就犹如与智者交谈了一番。汪曾祺用他笔下的故事,把我带进情节中,让我回味无穷,也让我知道了,原来文字可以这么美。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9

  曾经,不止一次地置身于《受戒》中的桃花源,在这里我仿佛来到了一个原始的乌托邦,一个宁静美妙的世外桃源,并不顾一切地爱上了它!

  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 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日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就在这样一个世外桃源般的梦境中,我们的小主人公小明子和小英子相遇了:小明子他面如朗月,声如钟磬,聪颖好学,在随舅舅出家做了和尚渡船时,遇上了小英子,渐渐的,他们就成了好朋友,明子经常上小英子家,就这样,他们间朦胧的初恋就悄然萌生了,他们一起做针织,一个画花,一个刺绣;他们一起栽秧,放牛,割稻子,看打场,特别是他们挖荸荠后回家的一段白描,“她挎着一篮子荸荠回去了,在柔软的田埂上留下了一串脚樱明海看着她的脚印,傻了。五个小小的趾头,脚掌**的,脚跟细细的,脚弓部分缺了一块。明海身上有过一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他觉得心里痒痒的。这一串美丽的脚印把小和尚的心搞乱了。”多美的描写啊,把少男少女初恋时的心态描摹得曲尽其妙,婉而成章。最是最后他们一道进城,一个去善因寺受戒,一个给家里买东西,他们同坐一条小船,一道归去来,最后终于逼出了小明子的心里话:希望小英子做他老婆。

  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此沉静,如此美好,人就会不自觉地与环境浑然一体,产生无限遐想,《受戒》,世外桃源般的梦境,让我无限向往!

  汪曾祺受戒读后感 10

  被誉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汪曾祺的作品多反映了自己曾经生活的地区,那乡、那人、那事。作为汪曾祺最广为人知的作品之一,《受戒》讲述了受戒和尚明海和普通农村少女英子的朦胧而纯真的爱情故事,向世人展示了一个至美、至善、至纯的庵赵庄。

  小说开篇点题:明海出家已经四年了!通过描述这个村庄的奇特,如住得散,非叫庄;明明住的是和尚,却叫庵;庵虽小,但整个村庄以此为名,叫庵赵庄;此中种种奇特、反常的环境描写,就为下文重笔写和尚的不守常规、明海明快个性打下了不反常之伏笔。

  这里不叫“出家”,叫“当和尚”,在常人看来,和尚是超脱于世、看破红尘、没有七情六欲的,但一个“当”字,就体现了在这里,和尚是一种职业,与宗教信仰和人生超然追求,没有必然关系:只要有职业操守,生活相关的事宜就不用“管”了:这个庵里无所谓清规,连这两个字也没人提起。所以,和尚有老婆也是正常现象,公开杀猪吃肉也无可厚非,会唱情歌还算加分项,而明海有七情六欲更是理所当然。

  在这群和尚中,明海显然是最有立体形象感的。他天真活泼,阳光活力,甚至连他的声音,隔着文字都能感受到那种爽朗透亮。这个人物形象充满灵与肉的人性美,跟苦大仇深(如法海)、心如止水(如各主持)等和尚形象是截然相反的,在他身上,能感受生命的张力与年轻的激情。

  作品通过一件件小事,来突出明海与传统意义的和尚与众不同。比如绣花事件,通过英子、大娘之口,以及描述:她把花掐来,明海就照着画,把一个懂生活、会观察、擅绘画的明子形象跃于纸上。

  明子的与众不同还在于,他作为和尚,却有常人有的情欲,从他与小英子之间朦胧、纯真的爱情就能看出来。明子与小英子的情感,是通过一次次对话升华的。初识是在去当和尚的路上,两人略显陌生的对话,有点“一见倾心”。玩铜蜻蜓时的对话,是情感的朦胧,因为从此之后,明子老往小英子家里跑。而烧戒疤前路途的对话、烧完戒疤的对话,是你情我浓的情感升华,所以,接明子回家路上,小英子要嫁给明子的话,一点也不突兀,反而水到渠成,自然而美好。

  看起来反常的事情,在庵赵庄却显得这么自然、美好,这与当地社会环境、风土人情的纯美无不相关的:最自然的,才是最美的。

  小英子的家像一个小岛,三面都是河,西面有一条小路通到荸荠庵。……岛上有六棵大桑树,夏天都结大桑椹,三棵结白的,三棵结紫的;一个菜园子,瓜豆蔬菜,四时不缺。院墙下半截是砖砌的,上半截是泥夯的……简单几句,一个生活富足、民风淳朴、环境优美的农家小院形象跃居纸上。而有这样一户农家的整个乡村景象,也可从中豹窥一斑。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这里的人性都是至善至美的:小英子活泼纯真,大英子知足常乐、赵大娘质朴善良、赵大伯勤劳能干……特别是小英子,口直心快,心地善良,淳朴浪漫,文中通过重点描述对话,将她略带“小泼辣”展现得淋漓尽致。在她与明子的情感中,她没有矫揉造作,而是主动大方,特别是“扌歪”荸荠那段描写,“故意踩明子的脚”的细节,把一个情犊初开少女对爱情的热烈和农村少女纯真、大胆的性格展露无疑。而明子看小英子脚印的心理描写,展示了一个懵懂少年情丝波动的过程。

  《受戒》在营造一个至善至美至纯的庵赵庄时,还通过语言美的形式,来营造一种明快氛围,给人以顺畅、欢快的阅读体验。比如,在对民俗、民风的'细节描写时,特别注重俗语和口语化,劁猪的、“扌歪”荸荠,就带有浓重的地域色彩。眼睛长得尤其像,白眼珠鸭蛋青,黑眼珠棋子黑,定神时如清水,闪动时像星星,散文化、诗歌化的行文,不仅加强了节奏明快感,更有利于营造一个如诗如歌如梦般的“理想乌托邦”:这是一个异域的,童真的、充满人性美的、不被常见的“边城”,汪曾祺思想境界中的净土——庵赵庄。


受戒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4)

——小狼小狼读后感范本二十份

  《小狼小狼》是一本旷世奇书,讲述了人与狼之间的真实故事。

  里面的狼是威风凛凛的蒙古狼,养狼的是来自北京的青年陈阵,每个牧民一个月只有三十斤的食物,其中有十七斤是小米,食物中有一大半进了小狗和小狼的肚子,每到吃饭时候,陈阵总要先说“小狼,小狼,开饭喽!”再把盛满食物的铝盆放下去,小狼渐渐长大了吃东西也挑了起来,有一次,陈阵用牛奶和小米和碎肉做了一盆粥拿给小狼,小狼把碎肉一个不剩的全挑到嘴里,再把牛奶挤到嘴里,小米却一动不动,结果,一盆好好的粥就只剩干巴巴的小米渣了。

  陈阵和小狼之间的点点滴滴都记载在这本书里,跟着书,我也一起走进了小狼,了解狼的生活,狼的`性情书中有很多的小故事,其中最有趣的是《狗朋友们是冲烟来的》,讲了陈阵为小狼点了一盆艾草烟,狗们都来抢,小狼把除了二郎以外的狗全赶了出去,因为二郎是小狼的干爹。小狼还是很孝顺的呢!

  最伤感的是《陈阵见到了心中的狼图腾》。见了小狼全身挂彩,喉咙受伤,只有打死小狼,才能小狼死的有尊严,在阿爸二连三的劝说下陈阵终于动了手,亲手打死了小狼。

  最欣慰的是《小狼为自己挖了个地洞》,讲了小狼在酷暑下挖了一个地洞,看到这儿,我忍不住要夸小狼几句:“小狼你真棒啊!没人教你,你却挖了一个这么棒,这么阴凉的地洞,真厉害!”

  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很多,从这些故事中,我学会了要独立自尊,懂得了要不屈不挠。伴着书的晚上,在梦里我都能看见小狼的身影,听见小狼的嚎叫……

  一天,我看了一本书。叫【哭鼻子的灰小狼】,人物叫灰小狼,他从没哭过,而且他也很健壮。灰小狼长得很高大,谁也不敢欺负他。

  灰小狼经常喜欢欺负小伙伴,他打小兔子,他抢小刺猬在滚着玩的铁环,他还抢吃小熊手中的蜂蜜馅饼。看着小兔,小熊,小刺猬他们哭着,灰小狼在一边直乐,灰小狼觉得他们哭的样子真滑稽。

  有一天,灰小狼走在回家的路上鞋带松了,看见了小松鼠叫小松鼠给他系鞋带,小松鼠无可奈何,只好给灰小狼系了,小松鼠给灰小狼系好鞋带,灰小狼看见小熊拿着苹果正要吃。连忙抢过来说“哈哈,你没有苹果了吧!”

  灰小狼一下子就把苹果给吃了,小熊很伤心。灰小狼迈开腿,“扑通”摔了个大跟头,头撞在路边的大石头上,灰小狼头上鼓起个大包,他伤心地哭了,都不知道怎么办好。

  小松鼠说“真对不起,你知道我是*视眼。我把左鞋带和右鞋带系在一起了”,最后,小松鼠帮灰小狼揉了揉头,大伙都来了,小兔子说“灰小狼我帮你揉揉吧”。

  小熊把他的苹果给了灰小狼吃,小熊说“吃了就不疼了”,过一会儿,灰小狼就不哭了。

  通过大家对灰小狼的关心,灰小狼终于明白欺负别人是不对的,有朋友是那么美好的事情。在学校里很多人用以牙还牙的方式报复别人,这样只会使大家互相怨恨。我终于明白了“诚心能叫石头落泪,实意能叫枯木发芽”的道理。

  在遥远的蒙古,有一种神秘而伟大的动物。它们神出鬼没,难以捉摸。它们又机警智慧,让人佩服。

  狼,那有着凶狠的面容,锋利的爪子,尖利的牙齿,从很久以前就在草原上打下一片天地的动物,他们身上到底有着多少神奇的秘密?

  带着好奇和冲动,我翻开了《小狼小狼》。

  这本书的作者姜戎,在古额仑草原与狼共舞,曾与心爱的小狼结下生死之情。在那些引人入胜的文字中,我仿佛看见了出生二十多天的小狼崽:黑黑的小脑袋,因为眼睛还没有睁开,所以眼珠上像是蒙了一层水汽。狼与狗不同,虽然贴身长着细密柔软干松的烟灰色绒毛,但又稀疏地冒出一些又长又硬又黑的狼豪,绒短毫长,参差不齐,一身野气,像个大毛栗子,拿着也扎手。与干净可爱,皮光毛滑的小狗崽根本就没法比。

  但是,在作者眼中,狼却是蒙古草原上最高贵最珍稀的小生命。书中的小狼曾是作者的“宠物“,狼珍视自由也珍视生命,狼被俘虏栓起后照吃照睡,不仅不像麻雀一样以绝食反抗,反而没命地吃,敞开肚皮吃,吃饱睡足后,便争取新的生命和自由。这种性格是狼与生俱来并且世代相传的。狼正是因为有着这种坚强不屈的精神,才能繁衍千年,传承千载。

  你看那书里被车追的巨狼,临死却也要摆出一个立着的姿势,像一座永恒的雕像――死,也要站着死!这是一种什么精神啊;书中的小狼,虽说幼小,但是也像它的先辈一样,冷静、机智、勇敢,像一头真正的草原狼,坚持到了最后一刻。

  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的自由刚毅之魂。

  夜深风冷,寒露生冰。从不远的山坡上,传来了凄凉悠长的狼嗥。深沉、豪放、忧郁而绵长的蒙古长调与草原苍狼幽怨、孤独,固执于亲情呼唤的仰天哭嗥,波动徘徊,绵延百里,忽然唤起了我对狼的无限遐想。

  《狼图腾.小狼小狼》是作者姜戎历时三十余载精心创作而成的,这是部狼的赞歌,也是一部狼的挽歌。这本书就像巧克力,用精湛细腻、真切生动的语言将读者牢牢吸引住,十分香甜,但也有些苦。书中的一些“悲剧”或许会让你潸然泪下,但这也是对我们的警告与提示,它淡淡地融化在你口中,但却深深地刻印在你心底最深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两个***和小狼的故事。陈阵和杨克是北京知青,住在蒙古。他们对狼着了迷,想陶一只小狼养。但是大多数人都打狼恨狼,因此他们俩人费尽心思地保护、呵护小狼。小狼越长越大,对狼群也越来越敏感。上级突然下达了要打尽狼的指示,小狼虽然幸免,但草原狼逐渐彻底消失于这片肥沃的土地。原来美丽的草原变得荒凉,没有生机,小狼也因为寻求自由而被铁链缠死......

  这是一个充满悲情色彩的故事,这是一个让我们每个人反思的故事,更是一个赋于真实写照警示人类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们明白了狼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邪恶。我们怕狼,但我们应该学*如何做一个人,像小狼智慧、尊严、独立、坚韧、强悍、追求自由,这样才能变得强大最终成功。狼也有亲情友情,我们不能定式思维从单方面看待它们,它们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坚不可摧的团结精神是我们许多人丢失的心潮!

  狼可杀可拜不可养,因为你它们拒绝服从、拒绝被牵,个个顽强。狼不是我们伙伴,而是我们应尊敬崇拜的动物。狼没了,草原也保不住了!谁说狼邪恶?谁说“子子孙孙打下去,打不尽狼不罢休”?那些下令打狼的上级自私自利,实际是对狼皮留口水!他们软弱无能自以为是,他们真应该学*狼,“狼图腾,草原魂,草原民族的自由刚毅之魂”!

  在此,我呼吁大家,我们应该爱护、保护每一个动物,不要因为外表*性凶恶就否定它们,讨厌痛恨它们。失去了哪一个生物,自然系统就会被破坏,到头来倒霉的还是自己。我们应以伙伴的眼神看待它们,以朋友的角度呵护它们,以亲人的心灵爱、敬仰它们。

  每一个生物都有属于自己宝贵的图腾!

  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作家姜戎所著的《狼图腾之小狼小狼》。翻开这本书,我好像也置身于蒙古额伦大草原上。草原的生命如此勇敢又智慧,草原狼,大马群,草原鼠,老鹰……草原的气象瞬息万变,有大风日落,也有可怕的蚊灾,旱灾……草原上的生命和牧民们都热爱生活,珍惜生命,有着超强的生存能力和战斗精神。

  《小狼小狼》讲了这么一个故事:来自北京的知青陈阵,掏狼窝养了一条小狼。可是,蒙古老人告诫他,狼是蒙古人的图腾,是腾格里(天)派下来保护草原的,狼没了,草原也保不住了;狼没了,蒙古人的`灵魂也就上不了天了。狼和蒙古人都是草原的卫兵。陈阵也明白,他的这种强盗似的收养,充满了人为的刻意。他为了满足自己猎奇的心理和研究的需要,将小狼套上了铁链枷锁。可是,小狼是顽强坚毅的,它永不屈服并藐视严酷恶劣的环境,建立起强大的自我。它挖洞躲避太阳毒晒,它努力学狼嗥,哪怕被狼群误会遭到遗弃也不放弃,小狼的不屈不挠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陈阵。他和小狼建立了非常深的感情。最后,小狼还是因为不堪人类的折磨而病倒了,陈阵虽然不舍,可是为了让小狼像野狼一样战死,不像病狗那样窝囊死!他亲手打死了小狼!小狼像一头真正地蒙古草原狼,硬挺到了最后一刻……

  看完结局,我突然想,假如我是一条草原小狼,我会在草原上怎样生存呢?我会告诉陈阵,还有所有不了解狼的人们,不要将狼想的那么可怕,我们虽然凶狠,可狼也有你们学*的地方,“狼来了”能吓住大人和小孩,而“狼烟”能吓住整个汉民族。华夏中原多少个汉民族,就是亡在狼烟之中的。华夏民族除了龙图腾以外,要是还有个狼图腾就好了。那么华夏民族还会遭受那么多次的亡国屈辱吗?还会发愁中华民族实现不了民主自由富强的伟大复兴吗?

  假如我是一条草原小狼,我要学*坚强,忍耐,克服一切困难,只有把战斗和劳动完美结合的民族,才能生存,发展,才有广阔的前途……

  假如我是一条草原小狼,我还要大声呼吁人类:不要破坏生态链,你们一意孤行,赶走了狼群,兔子,草原鼠就会吞噬草原,牛羊没有了青草,草原沙化,沙尘暴呼啸而来,难道你们就喜欢?

  小狼,在生活中,作为新时代的少年,我们有太多太多的地方要向你学*,热爱生活,热爱生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内心的狼图腾!

  《狼图腾小狼小狼》是一本由作家姜戎写的关于蒙古小狼的奇书,原本我以为不怎么好看,可是看着看着,感觉就好像有一股强大的力量完全把我吸引住了,让我不看都不行。

  这本书主要写了北京大学生陈阵养了一只小狼,并与它结下了生死之情的故事。在陈阵养育过程中,小狼的自由独立、小狼的强悍卓越、小狼超强的智慧和才能、小狼不屈不挠的灵魂、小狼坚强的'团队意识、小狼的亲情和友情以及小狼和草原万物的关系,让我一次次的感到震撼。

  这本书时而让我笑得前仰后合,时而又泣不成声。我特别佩服的是小狼的聪明才智。小狼为了刨出一个洞避暑,居然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就是利用自己的屁股和尾巴。只看见小狼在沙圈里撅着屁股和尾巴,拼命地刨土掏洞,霎时沙土四溅,不一会儿,一个完美的避暑地洞就造好了。看到这里,我被小狼的生存能力和智慧所震撼,想想自己*时每次遇到不会做的题,都不先去思考,而是第一时间让妈妈来教我,真是惭愧呀。

  我应该像小狼那样遇到难题不是先想着去依赖别人,而是迎难而上,通过自己的思考去独立完成。

  《小狼小狼》是一本书,一本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的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陈阵的北京知青,他来到蒙古草原后,对草原狼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终于,他掏到了一只小狼,于是他终于满足了自己一直以来都十分迫切一个的愿望——拥有一条属于自己的、可摸可触碰的狼了。在与小狼成为朋友的那些时光里,他也明白了许许多多以前不明白的道理……

  好几次,我都感受到,小狼就像一个精灵一般,带领着陈阵与我一起明白了一些所谓的谜团。它是那么天真可爱,仿佛几次都从书中飞出来。它的狼嗥声仿佛真真切切地回响在我的耳边,稚嫩,奶声奶气的,但底气很足,这是绝对的狼嗥声,绝对的荒野的呼唤。多么优秀的一条小狼啊!聪明、勇敢,虽然它一生下来、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睛,就被陈阵这个北京知青抱走,脱离了原本属于它的狼界,但还是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那么多让大家意想不到的狼的技能。可是,就这么优秀的一条小狼,却被一条万恶的铁链剥夺了一生自由。换个角度想想,任何人都是受不了这样的折磨,更何况是热爱自由,是自由比生命还重要的荒野之子——狼呢?小狼甚至被夹掉了四颗狼牙尖——狼之所以能在草原上存活下来,靠的还是这锋利的`牙尖啊!这比人去了层皮还要难受,和我们社会上的残疾人们,有什么差别吗?

  最后,小狼病倒了。它很想回到它的狼群里,可是它脱离狼界太久太久了,以至于它已经不会用狼嗥表达自己的意思了。它失去了回到狼群的最后机会。为了追寻它的“家人”,小狼不惜嗥破了喉咙嗥出了血。小狼是一条狼,一条真正的狼,与其就这样让它像病狗一样窝囊死,还不如成全它的灵魂,乘着它还有一股倔强的狼性,把它送上“腾格里(天)”……看到这里,我的心比刀割还痛。就这样,陈阵亲手杀了自己心爱的小狼……

  一开始,我很不理解陈阵的做法,认为他冷酷无情,连自己养大的小狼都会杀,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可是慢慢的,我理解了他。小狼身上流的是纯正的狼血,它必须像千百年来所有的蒙古草原狼一样战死,光荣地飞上“腾格里”。只有这样,小狼才能摆脱病痛……

  我相信,机敏可爱的小狼永远活着,活在陈阵,活在我,活在大家的心里。只有真正明白蒙古人心中的狼,我们才能听懂荒野的呼唤。

  夜深人静,我思潮澎湃。我的心随着小狼的一举一动,或喜或悲。

  我想像着蒙古草原和小狼的形象,猜测着草原游牧民族的生活状况,假想着自己就生活在草原上,和陈阵一起照料小狼,并痴痴的幻想蒙古草原狼在草原上驰骋的样子。但这个幻想只能永远保存在我的脑海里了――蒙古草原狼被新迁来的汉族人赶尽杀绝;神秘的白狼王带着残兵败将逃向了外蒙古,再也没有回来。我查了查地图,陈阵所在的地方的确离外蒙古很*。在读到人们无情的杀狼的时候,我的心在颤抖,我真想助狼群一臂之力,帮它们逃走。原本美丽的草原被糟蹋得不成样子――成了狼、鹅、鸭、旱獭的地狱,却成了老鼠的乐园。农耕人口的恶性膨胀和农耕对草原的掠夺,逼的蒙古狼无路可走。蒙古老人们只得仰天长叹:“蒙古草原狼,快逃吧!”两眼定是充满愤怒、无奈与悲哀。后来,草原百分之八十已退化成沙地,鼠害猖獗。游牧民族从此一去不复返。人们最终害的,还将是自己。

  想到北京的沙尘暴,蒙古的大片沙漠,大兴安岭一群瘦弱的树苗和黄河日益严重的污染,我的心久久不能*静。难道美丽的草原只能成为回忆,蒙古草原狼只能成为传奇?我想起了毕利格老人那绝望的眼神。不!我一定要尽我所能保护环境。因为我深知,保护与破坏通常只在一念之间,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

  另一个让我顿时精神饱满的话题就是贯穿全书的内容――狼的骨气。

  文中的小狼,为了维护自己那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和尊严,不惜付出一切:磨烂四爪、咬坏狼牙、重伤咽喉。小狼宁愿忍受钻心的疼痛、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也要去拼搏,永不服输!这应该也是蒙古游牧民族的骨气吧。我相信,蒙古游牧民族之所以崇拜狼图腾,就是因为狼的骨气。

  除此之外,蒙古草原狼的大智大勇也让我钦佩。不再赘述。

  “小狼小狼,开饭了。”可小狼再也不会从狼洞里“嗖”地钻出来,冲着主人抢食吃了。美丽的额仑草原,沉淀在每个人的心底,成为永久的回忆;蒙古草原狼,将被人们当作传奇,永远铭记。龙,我崇拜;蒙古草原狼,我更崇拜!

  “不自由,毋宁死!”――这就是狼的呼喊。

  前几天,我看了姜戎写的《小狼小狼》,让我顿时明白了许多道理。这是一本关于小狼的奇书。全书有几十个世人难以猜度的神秘的狼故事一气呵成,精灵一般的草原小狼随时都能从书中呼啸而出。

  阵阵和杨克为了探索狼世界的秘密,因此掏出了一窝狼崽,自己留了一只最壮的,其它的'都去见腾格里(天)了。在书中,狼的自由独立、狼的强悍卓越、狼超常的智慧和才能、狼的不屈不挠高贵的灵魂、狼坚定不可摧的团队意识、狼的亲情和友情、狼和草原万物的关系无不给人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一个北京知青在额仑草原的11年生活,围绕他斗狼、爱狼、养狼的生活,讲述他对狼的认识对历史的思考,对人性、狼性的思考,对农耕、游牧型社会的思考,对人道、天道的思考

  在生活中,我们有太多太多要学*小狼的精神。中国有句俗语:狼可杀可拜,但不可养。是啊,狼是多么独立向往自由的、不屈不挠的动物啊!它的团结分工合作、忍耐和智慧,真的值得我们学*。我真的希望中华文明除了龙图腾,再多一个狼图腾,让大家好好的学*狼,对狼有更加深刻的全面的认识。

  最*我读了一本《小狼小狼》。这本书是《狼图腾》的续篇。

  书中讲了陈阵再一次掏狼窝的时候,不顾大家的阻拦,硬是拿了一头内蒙古草原小野狼回来养。陈阵他自己知道养狼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可他风雨无阻的把小狼慢慢养大了……一天晚上,悲剧发生了。小狼听见了蒙古包外面的狼群的叫声,野狼的性格被激发了。小狼疯狂的.跑着,叫着,想要挣脱铁链。这样一来,小狼的旧病复发,去了腾格里(天堂)。

  《狼图腾小狼小狼》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为狼们总是杀牛羊吃牛羊,于是人们想方设法地杀狼。在各种高科技下,偌大的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失蹄摔伤的洞穴;牛羊可吃的牧草越来越少,游牧变成了圈养,草原沙化严重了,城市沙尘暴天气越来越多……这就是人类,掌握着现代高科技的人类,做事只顾眼前、不管子孙后代的人类。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孤独的小狼》,在读这本书之前有就有一些疑问,狼不是群居动物吗?为什么叫孤独的小狼呢?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

  今天就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吧!有一只不幸的小狼,刚出生时前爪就有缺陷。在狼群里如果刚出生的狼有缺陷就会被在狼群里担任欧贝狼丢弃的。而这只小狼就被一只叫释班的狼丢弃在一块冰川上,让它自生自灭。然而小小的它非常的坚强勇敢,竟然在冰川上存活了下来,与此同时,远处有一只母熊正为失去的孩子嚎叫。就在这时小狼被一阵川流冲到了母熊的身边,发现了它,感觉这是大熊座送她的孩子,母熊非常的高兴,他还给小狼起了一个名字"福狼"

  自从那以后,母熊细心的照顾福狼就像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教它捕猎,挖洞等……在夜晚,福狼在母熊的肚子旁边睡觉,母熊的消化声音非常大,就这样福狼开始管母熊叫雷霆之心,渐渐的不幸覆盖在他们两个身上。一年之后,雷霆之心离他而去,福狼就开始了自己孤单的旅程,在旅途中,它找到了雷霆之心的尸体,它难过极了。最后它找到了狼群,没有想到的是狼群不但没有接纳它,反而一起围攻它,要杀死它,就在这时这本书看完了,我轻轻的叹了口气,也再为福狼担心。

  通过这个故事,我感觉福狼是一只坚强勇敢的狼,他有一样东西是我没有的,那就是意志~坚强的意志!在生活和学*方面我要向福狼一样,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要像福狼一样走下去。

  这个寒假,我读了《小狼小狼》这本书,故事非常精彩,也充满了惊险刺激,让我对狼有了另外一种认识,让我来给大家讲讲吧!

  这是讲了陈阵对草原的狼着了迷,所以,陈阵叫上杨克,和他一起去,后来,陈阵又好想掏一只小狼崽,他和杨克去了山野,带上了两条狗,分别是:二郎和黄黄!他们等了很久很久,终于,黄黄和二郎,看见了一条大母狼,他们在后面跟着,找到了狼洞,二郎和母狼拼命厮杀,可是一直没有成功,杨克向里面扔瓦斯弹,没想到,还有另一个洞,让母狼逃走了,他们钻不进去,所以无法掏小狼崽!二郎跟着母狼战斗去了,黄黄发现一个超大狼洞,陈阵准备进狼洞,狼洞里有骚味,所以不一会儿,就出来了!

  他们回去之后,阿爸,不让他们炸狼洞,可是他们炸了,所以陈阵保证以后不炸了!二郎还没有消息!我看这些的时候,我和陈阵一种心情,因为在我们对狼的认识过程中,听到的都是一些不好的,所以觉得他们捕捉狼是勇敢的表现,甚至在慢慢的祈祷他们能有大的收获,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特别是大狼对小狼的那种爱,和*时我们人类社会母亲对孩子的爱是一样的,并且他们更表现的强一些。

  读了这本书,我有了很大的收获,就算狼在我们眼里,是那么的凶狠,但非常温柔,在这个世界里也一样,对狼就像对待书里的的狼一样,你对它好,它也对你好,狼和人和*了,毕竟,狼是天天神派来的守护神,希望大家听我的话,大家和*了,全世界就太*了,在这本书里,小主角陈阵和杨克,他们经过千辛万苦,才找了小狼崽,并且长时间的和小狼相处,并且他被小狼的坚忍不拔和团队意识所感动,如果我们能像狼的精神一样,遇到困难大家都拧到一起,那什么事情都不是问题,小狼也让我明白了坚持做一定会成功的道理,所以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中,我会记住的。


受戒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5)

——《战马》读后感范本二十份

  “那年圣诞节,我从战场回到了故乡。我的艾伯特骑着我进入了村子,迎接我们的是来自海瑟雷的银色铜管乐队和欢快的教堂钟声。我俩被当作凯旋的英雄!”……历经悲欢离合、生死辗转,艾伯特和乔伊终于又相互守护、相依相偎在了一起。《战马》读至此处,我不禁眼泛泪光:既为了艾伯特和乔伊的重逢而高兴,更为了乔伊参战前艾伯特那句“无论你在哪儿,我一定会找到你”的誓言得以实现而感动。

  《战马》是由获得大英帝国勋章的“儿童桂冠作家”迈克尔·莫波格创作的关于战争与人性、友爱与忠诚、温情与信赖的具有主流价值观的温暖的故事。故事以乔伊这个独特的视角,讲述了自己如何在德文郡乡间农场被卖给军队、一起相伴成长的艾伯特如何发誓找回自己、如何努力训练成为英国骑兵队的一匹合格战马、被德军俘获后如何顽强生存下来、如何克服失去“战友(托普桑)”的悲伤、如何独闯无人区并与艾伯特劫后重逢等一幕幕生死轮回,记录了人情冷暖,见证了战火之殇!

  我一直深深地被乔伊所吸引着:它学会犁地的那一刻我或许比艾伯特还高兴;它喜欢艾伯特的歌声和口哨声,不是因为它要顺从,而是它真心喜欢和他待在一起,让我心生感动;战争开始,它被迫离开好伙伴艾伯特,在军中它努力成为最好的战马,它与托普桑的英雄相惜令人动容;被俘后不轻易放弃,努力克服各种艰难困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它与托普桑的相互依靠让人感慨;托普桑终因过度劳累不幸死去后,它不惧枪林弹雨、不离不弃的守护,让我泪如雨下;靠着强大的求生本能,它没有倒下,不断地在无人区奔跑着,我的心仿佛也紧张的要蹦了出来;乖巧、听话的配合着英国士兵及德国士兵的解救,那一刻我无比欣慰;而当它再次听到熟悉的艾伯特的口哨声,轻快向他跑去并把鼻子埋在他腋窝里的时刻,我早已激动的不知所以了。

  《战马》是一本非常值得用心一读的.好书!它再次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与动物之间是绝对可以产生深厚的非凡的情感的,有爱和思念就一定会有团聚和圆满。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只要克服胆小和懦弱,坚毅的朝着未来勇敢顽强的前进,就一定会实现理想的目标。战争总是无情的,但是爱和美好是无法阻挡的,我们一定要珍惜当下来之不易的和*,尽享快乐与幸福!就我自己而言,则一直在努力做个有爱且温暖的人!

  《小战马》这本书的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一只长耳大野兔、一只黄狗、还有一只松鸡……。

  在这本书里有三只不同狗的故事,与所有的同类一样,它们免不了和狼有着各种各样的瓜葛,虽然是狗的故事,却总会看见狼的影子:忠心耿耿的宾果对群狼狠下杀手,在危难之际解救了自己的主人。但这并不妨碍它与母狼交往,它甚至玩忽职守,听任母狼胡作非为。那只母狼被杀后,它也毫不掩饰自己的立场,与“刽子手”奥立佛结下深仇大恨。尽管它中过一次毒,它还是改不了狼的本性,喜欢吃死马,喜欢过狼的生活,终于再次误食毒饵,死在了主人家的门槛上…。

  西顿书中的动物不会说话,但它们与人类有许多共通之处:它们也有爱,如猞猁妈妈本能的母爱,熊妈妈“坏脾气”对小熊约尼的.溺爱,它们爱好自由,向往自由,追求自由,那匹无法无天的墨黑栆红驹宁愿在寒天动地里立在风雪中,也不要温暖舒适、有现成草料的马厩,它就是匹野马,为自由而生!它们笃信忠义,也有情有义,狗儿的忠诚自不消说,小熊约尼和“坏猴”吉妮在病重时对于诺拉和饲养员的那份依恋与痴娇简直如出一辙,让人感动。但动物毕竟不是人,所以熊妈妈“坏脾气”对小熊约尼忽冷忽热,关键时刻抛下爱子约尼似乎也理所当然,而且从此淡忘;红毛领谨慎聪明,却想不到走为上计,偏偏要与猎人对抗到底,最终中了圈套,悲惨丧命。

  读了《小战马》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爱。

  在暑假里,我读了袁博的书“兔子的小战马。这本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其中小战马的章节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说到小战马,你会认为这篇文章的主要人物是一匹在战场上奔驰的战马,和大师一起打赢了无数场战争。不,不,不。这样的话,你就没抓住重点。战马其实是住在纽森的长耳大野兔。它之所以有这个名字是因为它跑得像小马一样快。

  文中的小战马家族企业因为我们人类需要大量数据捕获、掠杀他们的天敌,使它们可以得以进行大量繁殖。这时就是人们又受到了小战马家族的威胁,于是对于他们已经开始地毯式的围剿,并留下了500只身强力壮的野兔,训练后拉去竞技场和狗比赛,人们能够从中押注获得经济利益。

  小战马在比赛中具有非常惊人的耐力,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一位学生名叫米克的小男孩,觉得我们人类太残忍程度决定救小战马。和管理会计人员进行商量好:如果小战马和狗的教学比赛能连续13次获胜就放它自由。人们在比赛中没有严格遵守和米克的约定,他们已经换了其中一条又一条满身都是力量的狗和小战马比赛,每一条狗都跑得口吐白沫,但小战马一直是一个自己跑。当筋疲力尽的小战马连赢13次时,管理员可以改变社会主意,他们和米克的约定时间不算。米克却履行了分析它对小战马的诺言,即使企业失去学*这份生活来之发展不易的工作,放了它,让小战马回到了公司属于它的自由的广阔以及*原。

  我认为,人类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占领了动物的生存空间,他们仍然试图杀害,而这些动物,而杀死那些动物,他们也高调声称拯救世界是聪明的。人类的无知,其实你正在破坏生态*衡被发送到自己的悬崖边上,埋了起来底部。米克的爱情让我觉得:应该是人与动物之间的爱,应该和睦相处,我相信它能够和睦相处。因为,像米克这么多的人,越来越多。我,你,他是。

  试问,最伟大的忠诚为何物?是为了自由与感情,穿越一切苦难与鲜血的勇气!战马乔伊在那纷飞的战火中越过了整个战场。在划过天际的闪光弹中,那英勇的影子深深地刻在人们心里。那美丽的鬃毛随风飘扬,耶和华仿佛赐予了它无穷的神力,让它无畏地飞奔在痛苦和悲伤之中。乔伊犹如那血中漫舞的青鸟,在燃烧的风中掠过……

  乔伊是一匹真正的神驹。不,严格的来说,它已经超越了这世上的一切物质。它是马,却充满了人性的光辉;它是普通的,却敢于在血光中飞奔;它很不幸,却依然为着自己的梦想而飞翔……我们是人,但又如何比得上它那神一般金色的心灵?这个世界上,人把握着世间万物的生与死,但一部分人的心灵充满了贪婪和嗔恶,不配于上帝赋予他们的职责!我们是人,应该为此而感到耻辱,并让自己回归人类善良的本性,让这个世界再一次被人性的圣光所笼罩!

  乔伊和主人艾伯特那深厚的情谊让人感动。相隔千里,却心中皆有彼此,并尽自己的努力去寻找对方。乔伊回归的路上曾遇到过许多同艾伯特一样善良的人,但它的心依然在艾伯特身边。无论多远,无论多久,它都要回到主人身边。艾伯特也自愿入伍,一边为自己的祖国而英勇战斗着,一边不断地追寻着乔伊的脚步。正是因为他们的心互相吸引着,所以才会有最终那在晶莹白雪中的完美团聚。

  战争是政客所挑起的争端,与*民百姓毫无干系,更与军人彻底无关。因为他们也只不过是政客所握在手中的武器罢了。所以,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他们不能对此抱有怨言。当乔伊在无人区被铁丝网所困时,所有的士兵都抛去身上的责任和命令,让人性在胸中激荡。当双方的两名士兵联手救下乔伊时,凄凉的战场似乎已不再是悲伤而苍凉,被善良的金辉所代替。这金辉源于双方士兵友好地握手,源于每个人美好的本心。

  乔伊原本是一匹享受自由与快乐的马儿,但被残忍的德国军官送去运输炮弹。当他代亲如一家的黑马拓松上马圈时,那充满血丝的眼中闪烁着无尽的坚决,射出一道道充满爱的白光,是多么纯洁,是多么无畏!拯救拓松仿佛在这一刻变成了它一生的责任。他们之间美好的爱与责任令人们为之惊叹,为之深省。

  战争是世界人口的调节器,它是永远不可能停止的!所以我们所拥有的仅仅是短暂的和*。在这和*中,我们更应像那空中飞翔的天马一样,撒下充溢着人性光辉的种子,让整个人类,整个世界,被爱的阳光所覆盖。尽量减少那些本不应出现的飘洒在空中的鲜血,多一些红日下充满爱的拥抱。

  《战马》这本书的作者是迈克尔・莫波格。他是英国欢迎的儿童文学作家之一,迄今为止,已创作了百余部儿童文学作品。代表作《战马》初版于1982年,随后被改编为舞台剧和电影,风靡全球。

  这本书是以战马乔伊为第一人称来描写的。故事讲的是一位农夫买了一匹红栗马,他的儿子艾伯特给它取名为乔伊,从此他们成为了的伙伴。有时艾伯特会牵着它去散步,有时会骑着它去放羊,有时也会唱歌给它听。每当艾伯特吹起口哨,乔伊就会飞快地向他跑过来。可是后来农场没钱了,这时战争也爆发了,农夫把乔伊卖给了军队,艾伯特只能和乔伊分开了。临走前艾伯特对乔伊说:“我一定会找到你的。”在军队里乔伊成了一匹战马,它先成为了尼科尔斯上尉的战马,后又成为了骑兵沃伦的战马,经历了种种磨难,最后竟成为了一匹拉车的马。战争中乔伊始终没有忘记艾伯特,也没有忘记他的口哨声。最后他们终于团聚了。

  我觉得,这本书中的友谊十分珍贵。乔伊和艾伯特都分开十几年了,但双方都始终记挂着对方。乔伊很勇敢、坚强,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危险,它一样挺了过来,就为了找它的伙伴――艾伯特。自从乔伊卖给了军队后,艾伯特就想参军,可是因为年龄没有达到参军的要求,当时没有如愿,长大参军后还在不停地寻找乔伊。他们的友谊真的像山一样高,海一样深,十分感人。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加拿大作家西顿写的一本动物小说——《小战马》。读后,小战马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只长耳野兔的故事,这只长耳野兔就是小战马。小战马的名字来源于它的机智,灵敏,跑得快。小战马跑得快可是名不虚传,它可以算是全部野兔中跑得最快的野兔了。一般的猎狗都追不上它。说他机智灵敏是因为它能在重重困难之下想出办法。后来,在人们地毯式灭野兔的时候,小战马被送去了赛狗场,与狗比赛。它一直没有输掉,从而生存了下来,可有的兔子却已经死的死,伤的伤了。然而,米克却因为喜欢,疼爱小战马,想把小战马送回大自然,不再让小战马冒生命危险。米克的经理同意,当小战马再赢十三局,就可以让小战马回去。可是,当小战马达到目标的时候,经理却说要再赛几局。米克十分气愤,偷偷的把小战马送回了大自然。

  文中的小战马让我有所感悟,它会在情急之下想出办法,不会轻易放弃,而我呢?生活中的我和小战马无法相比……

  生活中的的我,从来不会为了繁琐的.题目而开动脑筋,但如果我真正去思考的时候,会发现这是一道多么有趣的题目呀!可惜,我不愿意开动脑筋,不愿意去思考,更不愿意去深入的思索。

  生活中的我,会为一点小小的困难而半途而废,而小战马不会,小战马会勇敢的去面对,。我从未想过,如果我攻克过一个个小困难,那不是有一个新的世界吗?

  也许,当我们真正去思考,真正去坚持一件事的时候,你会发现自己很快乐,就像小战马一样,快乐……

  西顿被人们誉为动物小说之父,他笔下的动物各具形态,他向人们展示着不同动物的情感和精神世界。

  本册讲述了五个故事:破耳兔的一家,小战马,巷子里的野猫,印度猴子吉妮,少年与山猫。

  小战马讲的是一只兔子而不是一匹马。小战马非常勇敢,跑起来似飞一般快。它住在离镇子不远的原野上,它在镇子上十分有名。几次死里逃生后,小战马被活捉了,它被迫存竞技场里与狗赛跑,供人取乐,它却从未被猎犬抓到。但是在小战马获得十三次胜利,耳朵上打了十三颗星星后,经理违背与米克的约定,要让小战马冒生命危险再跑一次。

  赛前,小战马受伤了,最后,枪没打着小战马,却误伤了猎狗,米克趁乱带小战马跑了。后来,人们再也没有抓住过耳朵上有十三颗星的那只兔子,小战马回到了大自然,再也不愿意离开了。

  读完后,我不禁想:人类是大自然的一部分,不是大自然的领导者!人类没有权力伤害,征服,统治它们。人类啊,快醒醒吧!看看地球,动物们被你们弄成什么样了!爱护动物,就是爱护自己,不要对动物太贪婪,请停止对它们的无尽索取。

  打开它,你会被生命的力量感动!

  阅读它,你将与动物的尊严同行!

  听到小战马这书名你们一定以为小战马是一匹马,其实小战马不是马而是一只聪明伶俐坚强勇敢,善于跑步和跳跃的长耳朵小灰兔。

  和它一起生活的'其它长耳野兔陆续被人们抓进了动物竞技场。被用来当猎狗们的猎物。被它们追着撕咬,如果追到了并把兔子咬死,那只猎狗就是冠军了。因为小战马跑起来像箭一样飞快,没有一次被猎狗抓到过。但在最后的一场比赛前,小战马和一只长耳野兔战斗过受了伤,所以差点被猎狗抓到了。小战马可真是了不起,忍着伤痛还能跑的飞快,还是逃脱了猎狗的追杀,真不愧被称之为“小战马”。

  读完了这个故事我觉得我要以小战马为榜样,学*它的精神,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勇敢的去面对,不要逃避,要试着去做。一定能成功的。

  西顿动物小说集《小战马》让我了解到野生动物的生命轨迹、爱恨情仇,也让我明白了不管是人也好,是动物也好,他(它)们都需要自由。这些故事更让我感到:当一个动物快被猎人无情地猎杀的'时候,那强烈的求生欲望;和当妻儿遇难时,奋不顾身的情义,都深深地打动了我。

  西顿的动物小说集,告诉了我们,要爱护动物。想一下,从古至今,有多少动物灭绝了?有多少动物惨死在猎人的枪下?因此,让我们爱护这些动物,不好伤害它们!

  我从二年级就开始看《小战马》了,我可喜欢这本书了,《小战马》读后感。

  其实“小战马”并不是一匹马,而是草原上的一只长耳朵兔子。他跑得非常快,所以大家都叫他“小战马”。镇里所有的狗都是“小战马”的敌人,有黑狗、黄狗、灰狗、山狗等等,就像动画片《猫和老鼠》一样,这些狗总是去狂追“小战马”,却永远也占不到便宜。从一桩桩狗追小战马的精彩故事里,我感受到了“小战马”是个既有高超本领(跑得快)又很勇敢聪明的兔子。草原上没有任何可以隐蔽的地方,但是每一次,“小战马”都能逃脱凶恶的狗的追捕,而且自己一点都没有受伤。因为他有着高超的本领,他是整个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兔子。

  由此,我学到了一个道理:当一个人拥有过硬的本领时,才能在将来有更多赢的机会。我还想到了我们的祖国:如果我们的祖国有很强大的本领,能够发明出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我们就不怕被强国欺负。而我们现在正是学本领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学好科学文化知识,将来去造出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成为世界上“跑”得最快的“小战马”!

  “小战马”还是一只很勇敢很聪明的兔子。它在危急关头,没有被恶狗们的凶样吓倒,更没有在原地等死,而是想出了很多的办法,去对付这些可恶的猎狗。这让我又联想到了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小男孩被一个坏人绑架了,他没有害怕地吵闹,反而嘴巴很甜,叫那个坏人“叔叔”,那个坏人对他放松了警惕。等坏人出去的时候,这个小男孩找坚硬的地方磨断了捆绑的绳子,向外面传递求救信号,最后成功逃脱。我将来万一碰上像恶狗这样的坏人,也要像小男孩、“小战马”一样勇敢聪明地保护好自己。一本好的书总是给人很多好的启迪,我喜欢“小战马”,我更希望自己将来就是一匹了不起的“小战马”!

  寒假中,我读了一本叫《小战马》的书,它是西顿动物小说集中的一本,作者是欧内斯特汤普森西顿,他是加拿大人。

  没开始读的时候,我以为小战马是一匹马,读了才知道,它原来是一只长耳野兔,它之所以叫小战马,是因为它不但跑得快,而且非常聪明勇敢,就像在战场上飞奔的小战马一样。

  很久以前,小战马和它的同伴们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原野上,因为有很多天敌的到来,它们的数量一天天的变少。但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家畜,打死了很多长耳野兔的天敌。这帮助了长耳野兔的繁殖和生存,长耳野兔的数量又迅速攀升了。没过几年,长耳野兔的数量太多了,人们反过来开始捕杀长耳野兔啦!它们有的被当场打死了,有的被赶进了铁丝栅栏里,小战马不幸也被困在了栅栏里,人类把它们送到赛狗的竞技场,用来被狗追捕、撕咬。但因为小战马跑的特别快,每次都逃离了危险。最后,一位好心人救了小战马,把它放回了大自然,它又回到了家人的身边,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长耳野兔就像我们生活中的一些动物一样,如小鸟、蛇、大象。它们有的人们做成吃的,有的被做成用的,有的被做成工艺品,还有的和小战马一样,被用来表演节目,供人们观看。野生动物们被很多没有良心的人随意的杀害了,动物们离我们越来越远,好多动物都灭亡了,我们再也看不见它们的踪影。

  其实,我觉得动物们也有自己的家庭,亲人、孩子和父母,它们也有自己的生活。而且动物们还给我们带来了美好的环境,我们不应该去干扰它们的生活,更不应该去捕杀它们。我们应该爱护它们,让它们自由自在的生活才对。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兔子名字叫作“小战马”它聪明伶俐。镇子上的狗儿们每次见到它都会想尽一办法想将它吃掉。可是每次“小战马”总是能用自己聪明的智慧将这些问题化险为夷。一次镇上的狗儿们全部都聚在了一起,商量对策欲将“小战马”一网打尽。可是这一次他们还是没能得逞,又被“小战马”轻松躲过。由此“小战马”一战成名,许多人在金钱的诱惑下都想将“小战马”活捉,用于参加比赛。终于,一天“小战马”和它可爱的妻子散步时,被一大群人围堵给捉住了。人们为了赚钱,给“小战马”按上了电击项圈。“小战马”不得不,不停的奔跑用生命奔跑。它失去了自由,奔跑也不再有意义。最后它选择了死去去一个自由的国度,那里没有捕杀,没有利益,它可以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奔跑。“小战马”奔跑吧!为了自己!

  在一次镇上的野兔大围剿时,他被抓住送到了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追逐的目标。但伟大的小战马从来没有被抓住过,让猎狗吃尽了苦头,成了赛狗场上的英雄。后来,他在发号员米盖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的紫花苜蓿丛中。

  对勇者的钦佩与赞美是不分种族的,人类并不比动物高贵,相反,在与动物的关系中,卑鄙下流不讲信义的,其实是人类。

  米盖为小战马争取到了跑赢十三次就获得自由的权利,管事的却为了自己的私欲出尔反尔(他在猎狗凡果身上下了大注)。非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在没有胜机的时候派出了第三和第四条猎狗。小战马被逼得疲于奔命,竞赛时间到了,米盖发疯似地冲进赛场,因为他知道小战马将按规定被杀死。还好,虽然米盖被赶出了场地,但负责开枪的家伙居然误伤了猎狗,米盖趁着混乱救出了小战马,并丢弃了工作把小战马送回了故乡

  虽然我们听不懂动物的语言,看不见它们忧伤的眼神,但我相信,只要我们用心去想,就一定会明白的。让我们大家一起来保护动物吧!

  我们只有一个地球。由于掠夺性的资源开发与野蛮的生产方式,地球上的物种在迅速减少,许多动物频繁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读了《小战马》,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要修复生态系统,建设美好家园,树立良好品德。《小战马》这本书中让我难以忘怀的两个故事就是:《我最忠实的朋友——宾果》和《温尼伯湖的灰狼》。

  《我最忠实的朋友——宾果》讲述的是在兄弟的推荐下作者也买了一只牧羊犬。在一首歌中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宾果。宾果无忧无虑的住在小木屋里,整天大吃大喝,它在一天一天的长大,却一天比一天笨。作者在春天开始时训练,后来宾果学会了按照作者的`命令找牛并且它热爱上了这个工作。但是最后事情就严重起来,它要是想舒展一下筋骨,母牛就遭殃了。于是它开始负责看守马群。在一次给狼安陷阱的情况下作者自己却被捕狼器夹住了,太阳正在渐渐下降,忠实的马儿一直等着我。狼正在逐渐向作者靠*,突然一只“大黑狼"救出了自己,原来它就是宾果。那一次,宾果误吃了有毒的肉。宾果就来找作者,可那天作者刚巧不在家,回来时它以躺在了雪地上……

  长期以来,人类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创造、不懂得实用工具的低级生命。可是这些故事足以证明动物没有人类想象的那么愚蠢、没有感情。看!这故事是多么感人,狗,在普通人家里它只是一只看家,看院子的低级生命,可狗它也是有感情的。其实除了人类之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的、有灵性的,它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

  什么是生态道德?就是用*等、自由、博爱、仁慈之心对待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人类道德的光芒不仅要照亮人类社会,还要照亮大自然,照亮动物世界!

  暑假里,我和外婆去书店买了一本书,叫作《小战马》,它的作者是西顿。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在一处*原上,生活着一个长耳野兔家族,其中有一只兔子跑起来和战马一样快,所以大家都管他叫小战马。

  小战马虽然跑的很快,但也有遇到危险的时候。它靠着自己的机智和勇敢一次次化险为夷。有一次他被一只长腿大黑狗追得走投无路。他灵机一动,向*原上的一户农家跑去。小战马躲进农家院子里,大黑狗和开院子的狗咬了起来,小战马趁机逃走了。后来,小战马被送到赛狗场,因为它跑的很快侥幸地活了下来,后来,它在管理员米克的帮助下,重新回到了大自然的`怀抱。读了这本书,我很佩服它机智和勇敢,从它身上我学到了许多本领,例如它用不同的方法对付不同的狗追赶,启发我学*不同的科目也要用不同的方法,这样才能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小战马历尽艰辛,终于赢得了自由,信鸽阿诺克斯却在被爱情灼伤的同时,落入偷鸽贼手中,趁机逃出来之后,又被枪射中、被鹰隼啄食,大黑狼警棍在危难之际向朋友伸出了援助之手,自己却陷入困境,喇叭狗领导着狗群和狼作战,结果丧生在狼的利爪之下,温尼伯湖的狼不愿意离开充满磨难的城市,只为陪伴爱过它的小吉姆。

  书中一个个凄美动人的动物故事告诉我们,动物们像我们人类一样有着亲情,爱情和友情,像我们人类一样,竭尽全力地生活、奋斗,直到走完自己的一生。

  这个暑假一眨眼已经一大半过去,我在这里获得欢乐和兴奋。当然,看的书也不少,今天我就看了一本《小战马》。

  《小战马》这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著名作家西顿写的。这里面描绘的是多姿多彩的动物故事,里面有顽皮而又忠实的诚哥儿、淘气可爱的约尼熊、看起来凶狠内在善良的吉妮、还有充满野性的墨黑枣红驹……

  其中我在爱看的就是诚哥儿——小狗成长记。里面的主人公是诚哥儿(一只小狗),它不但能力并不出众,而且还很淘气,什么时候都不闲着,最重要的就是它的忠诚。它和它的主人一起去了公园,那里有各种各样的动物,有身手敏捷的鼹鼠,有乌黑笨重黑熊,还有小巧玲珑的翠鸟。你不用担心人们的安全,因为在那里人与动物和谐共处,并且人们不许在里面狩猎,动物们也遵循着”敌不犯我,我不犯人“的规矩。

  诚哥儿的主人出门喝酒,这时候他的死敌——一只山狗为了帐篷里的咸肉和仇恨与它较上了劲。其实只论实力诚哥儿确实比不过他。它心里很害怕,可出于对主人的忠诚,立刻就和山狗拼上了,并死守营帐。可是诚哥儿的主人忘了一件最重要的`是——他忘了给诚哥儿留食物。虽然帐篷里有主人珍藏的鲜肉,忠诚便又一次起到了作用。结果诚哥儿受了四天四夜的罪,第五天主人终于赶来了,一开始还以为诚哥儿会把咸肉吃个精光,结果当他看到饥饿的诚哥儿时,心中彻底后悔了。于是他拿起自己珍藏多年的枪,不顾公园的法则,开枪射死了那只让诚哥儿痛苦的山狗。

  是啊!诚哥儿是多么忠诚,而主人是多么糊涂啊(虽然后来好了)!虽然有时候执着的忠诚有可能会换来灭亡(比如三国杀),但也只占少数。可是当我看到诚哥儿受苦的样子时,立刻否定了前面的看法,忠诚和信任是臣服和合作的本线,失去了忠诚和信任,等于失去了疼爱和帮助!

  “但是,我们不得不分开了,因为,战争开始了……”战马乔伊这样说。这本书以战马乔伊的口吻讲述了一个男孩与一匹马的传奇友谊。

  乔伊有一个格外爱护它的小主人,但当战争开始时,它不得不与主人分离。战争中,一个又一个的英勇的战士、一匹又一匹任劳任怨的战马离他远去,然而它,却坚强地活了下来。最终,他们在战场相遇,永远没有分开……

  这本书语言真挚,字里行间透出质朴。读罢此书,人和动物之间的友谊令我感慨万分,同时,战争的无情也跃然纸上。

  战争虽然残酷,但是爱与美好,依然存在。至今,两位敌对阵营里的.士兵能够放下武器,放下国籍,用微笑和真诚面对对方的场景我依然历历在目:没有血腥,没有武力,虽然他们知道,战场上,彼此又会成为敌人。

  是的,战争是无情的,但是爱和美好,依然存在。

  面对枪林弹雨,艾伯特奋不顾身地参战,只为能再次与乔伊团聚。这是一种多么简单,又是多么真挚的感情啊!动物与人,不分高低,没有上下,有的只是一种互相的理解与信任。哪怕以主人相称,却是以朋友知己相待……

  我也相信,正是与艾伯特相见的信念,支撑着乔伊,使它跌倒了,爬起来。虽然有过恐惧和不安,有过疾病和痛苦,但它始终向前走,直到成为一个凯旋的英雄……

  坚信,战争虽然残酷,但是爱和美好,依然存在……

  《战马》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情节曲折,故事感人。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合上书,我依然沉浸在故事里,眼前似乎看到了那匹勇敢,忠诚的战马奔跑在纷飞的战火中。

  故事讲了一匹名叫乔伊的马,和它的主人男孩艾伯特结下了深厚的友谊。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乔伊不得不与艾伯特分开,走上了战场,成为了一匹战马。在战争中,乔伊经历了种种磨难,一次次和死神擦肩而过,并痛苦地看到自己的同伴在战争中死去。最后,因为它的勇敢和聪明,乔伊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并最终和艾伯特团聚了。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和人性的美好。战场上呼啸的子弹,无人区内的凄凉景象,那些永远不再醒来的战士和战马……战争真是世界上最可怕的东西,它赶走幸福,赶走快乐,给人们带来了太多的恐惧,痛苦和灾难,但愿世界上永远不再有战争,我们人类永远能够相亲相爱地生活在地球上。

  虽然战争很残酷,但人性的美好让人感动。艾伯特为了找到乔伊,参了军,对乔伊的'爱让他有勇气面对战场上飞来的子弹。而艾伯特,在它穿越战场时,我能感觉到,正是对艾伯特的爱和思念鼓舞着它,让它坚持到了和艾伯特团聚的那一天。在这场战争中,也有人像艾伯特那样爱护着乔伊,给予它温暖。他们爱马,认为马是战争中唯一理智的“人”。为了救助被铁丝网缠绕的乔伊,两个在敌对阵营里的士兵居然像朋友一样地合作和聊天,这一幕让人微笑,也让人感动。

  《战马》是一本好看的书,它让我们感受到和*的美好,活着的幸福。

  我今天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战马。

  小战马,并不是一匹马而是一头长耳兔的名字,因为他跑得快,头脑聪明,还有有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常常把讨厌的猎狗玩弄于股掌之间,才有了这个名字。

  在一次镇上的野兔大围剿时,它被抓住送到了跑狗场上,成了赛狗们追逐的目标。但伟大的小战马从来没有被抓住过,让猎狗吃尽了苦头,成了赛狗场上的英雄。后来,他在发号员米盖的帮助下回到了故乡的.紫花苜蓿丛中。对勇者的钦佩与赞美是不分种族的,人类并不比动物高贵,相反,在与动物的关系中,卑鄙下流不讲信义的,其实是人类。

  米盖为小战马争取到了跑赢十三次就获得自由的权利,管事的却为了自己的私欲出尔反尔。非但让带伤的小战马出赛,而且在没有胜机的时候派出了第三和第四条猎狗。小战马被—逼得疲于奔命,竞赛时间到了,米盖发疯似地冲进赛场,因为他知道小战马将按规定被杀死。

  但是意想不到的是米盖被赶出了场地,但负责开枪的人却误伤了猎狗,聪明的米盖趁着混乱救出了小战马,并放弃了工作把小战马送回了故乡。

  在这个炎热、有趣、快乐的暑假里,我看了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我非常感兴趣,那本书是《小战马》,作者是加拿大的西顿。他非常喜欢动物,15岁时开始编加拿大鸟类索引。《小战马》收集了十篇西顿的代表作。

  故事中的动物也有爱:猞猁妈妈爱孩子,黑熊妈妈爱熊崽“约尼”,松鸡“红毛领”爱小松鸡。当然,故事中也有人类与动物的友情,宾果——一只可爱的小狗,对马群狠下杀手,临危之际救了主人。动物的忠诚,让我们人类无限感慨。

  暑假里,我拜读了袁博著的《野兔土丘小战马》这本书。这本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其中小战马这一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说起小战马,你一定会认为文章的主角是一匹驰骋在沙场,和主人一起打赢无数次战的马。不不不,如果这样的话,你就理解错了。小战马,其实是一只生活在纽森镇的'长耳朵野兔。因为它跑的速度犹如一匹小马一样快而得名。

  文中的小战马家族因为人类大量捕获、掠杀他们的天敌,使它们得以大量繁殖。这时人们又受到了小战马家族的威胁,于是他们开始地毯式的围剿,并留下了500只身强力壮的野兔,训练后拉去竞技场和狗比赛,人们从中押注获得利益。

  小战马在比赛中具有惊人的耐力,无与伦比的勇气和胆量。一位名叫米克的小男孩,觉得人类太残忍决定救小战马。和管理人员商量好:如果小战马和狗的比赛能连续13次获胜就放它自由。人们在比赛中没有遵守和米克的约定,他们换了一条又一条满身力量的狗和小战马比赛,每一条狗都跑得口吐白沫,但小战马一直是自己跑。当筋疲力尽的小战马连赢13次时,管理员改变主意,他们和米克的约定不算。米克却履行了它对小战马的诺言,即使失去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放了它,让小战马回到了属于它的自由的广阔*原。

  我在想人类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占领了动物的生存空间,他们却还自作聪明地一会儿捕杀这类动物,一会儿捕杀那类动物,还冠冕堂皇地自称他们在拯救世界。无知的人类,其实你们正在破坏生态*衡,正在把自己送上峭壁的边缘,直至葬身谷底。米克的爱让我感到:人与动物之间应该有爱,应该和谐共处,我相信也能和谐共处。因为像米克这样的人很多,会越来越多。我,你,他都是。


受戒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6)

——复活读后感范本二十份

  校园是她生活的中心。她去巴纳德上学之前,从未听说过“智力的”这个词能用作名词(即intellectual,知识分子),她铭记于心。这是个勇敢的名词,一个自豪的.名词,这个名词让人联想到毕生奉献于崇高的事,对凡俗之事抱以冷冷的蔑视。

  接着是一段久久的沉默。后来,在沉思地盯着前方道路时,他说:“你知道么?我一直崇拜你,爱米莉姨妈。我妈妈以前经常说:爱米是个具有自由精神的人。我小的时候,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就问过她一次。她说:爱米不在乎别人怎么想,她有主见,走自己的路。”

  我认为,《复活》这本书就是围绕着男主人翁聂赫留朵夫公爵的'秉性从好到坏再逐渐觉醒的道德“复活”的过程。过去的他曾是赫伯特斯宾塞的信徒,他很诚实,富有自我牺牲精神,却因为进入禁卫军团后被里面的生活所改变,他变得堕落,成为一个荒淫无度的利己主义者。可以说每一个人成长的道路并非都是一帆风顺,难免要行差踏错,走一些弯路,可是聂赫留朵夫的所犯的这些过错似乎有点太过火,他直接葬送了另外一位女孩的一生清白,所以我认为这是很难被原谅的。

  不过也难怪他会变坏,他所在的时代背景实在是太过的污秽不堪。不过同时也印证了一句话,要变坏很简单,要变好却很难。而玛丝洛娃就是这个时代的牺牲品,不断被欺凌糟蹋,明明没罪还硬被那些急于早些下班的法官们判成有罪,心里真为她感到难过。即使后来聂赫留朵夫因为内疚而表示愿意和她结婚,我认为这样的婚姻也是变质的,没有任何意义。

  作者之所以把聂赫留朵夫后来的道德觉醒称之为“复活”,我觉得是因为聂赫留朵夫的觉悟是透彻的,他的辐射面不再仅仅是局限于拯救个人本身,而是旨在改变社会这个丑陋的现状,相当于是在当时那个死寂沉沉的时代里萌生出了一种进步的希望。

  《复活》概要:小说主人公卡秋莎·玛丝洛娃本是一个贵族地主家的养女,她被主人的侄子、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公爵后遭到遗弃。由此她陷入了苦难的生活,她怀着身孕被主人赶走,四处漂泊,沦为***达八年之久。后来她被人诬陷谋财害命而被捕入狱。十年后,聂赫留朵夫以陪审员的身份出庭审理玛丝洛娃的案件。他认出了被告就是十年前被他遗弃的玛丝洛娃,他受到了良心的谴责。为了给自己的灵魂赎罪,他四处奔走为她减刑。当所有的努力都无效时,玛丝洛娃被押送去西伯利亚,聂赫留朵夫与她同行。途中,传来了皇帝恩准玛丝洛娃减刑的通知,苦役改为流放。这时的玛丝洛娃尽管还爱着聂赫留朵夫,但为了他的前途,拒绝了他的求婚,与政治犯西蒙松结合。这两个主人公的'经历,表现了他们在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复活。小说揭露了那些贪赃枉法的官吏,触及了旧法律的本质。

  那天,我在书店看到了一本书,书名叫《复活》。于是我感到很好奇,就迫不及待地买回家看。

  我很喜欢看书,有时候我还怀疑自己是不是有恋书症。因为我每次去到书店就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恨不得把全部书都买回家--一阅而尽。上次,我在书店买《复活》的时候,我又看到了一本我感兴趣的书,书名叫《飘》。我立誓;下次去书店誓一定要买回来,因为我真的很想看。

  虽然,我没买《飘》这本书,但我买了《复活》。这也是挺值得我高兴的,因为《复活》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从>故事的开头就一直吸引我到结尾。因为这本书的作者是俄国伟大的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之一,是文学的经典,难怪会那么好看。这本书的主人翁是玛丝洛娃和聂赫留朵夫,聂赫留朵夫是一个贵族、欺压无知少女的一个人,而玛丝洛娃是被聂赫留朵夫欺压过的受害者之一。由于聂赫留朵夫是一个贵族人,很有财富。他怕玛丝洛娃对他前途有影响,于是就把玛丝洛娃关进了牢房。但玛丝洛娃上法庭时,聂赫留朵夫突然良心发现,决心要带玛丝洛娃远走高飞,在救助玛丝洛娃的同时聂赫留朵认清了社会,认清了自己。他心灵从死寂中开始复活。《复活》一书主要描述了当时社会的不公*,采用了对比手法来叙述无辜的人受苦受难,而有罪的人却逍遥法外、淫逸生活,加强了作品的批判力量。使读者看到都会感到心酸、难过。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真是获益匪浅,原来以前的社会是那么恶劣,人是那么凶残。我想世界就是这样的不公*,社会总是那么残忍。需要的是我们要积极向上,不要让有害之物留于社会之中。

  人这一辈子或多或少都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尤其是因为人性的弱点,所犯下的.错误是最应当忏悔的;因为这错误的性质是人性的罪过,忏悔即是为了受害者能够得到心灵的慰藉,而且也是能让自己从罪恶感当中解脱出来,这也是自我救赎,不忏悔就不可能获得自我救赎,心灵被罪过感纠结的人就是罪过感的囚徒。

  如果把复活比作一个人的话,我想它应该是我的心灵的导师!

  想想聂赫留朵夫,再想想我们自己。他在一个不甚明朗的环境中复活,找回自己,而我们在一个十分光明的环境中就应该做得更好。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很多让人无法接受的事实。在报纸上曾刊过有个见义勇为的人总是不遗余力对不正确的事做出纠正。有次他看见卡车司机乱吐槟榔汁,好心的劝他,却因而被打了几乎送了半条命!真是讽刺,报上这活生生的`案例使的原本热心的人不由得犹豫起来,最后大家看到不公*的事情不再劝阻,变成一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这是一个好人的“堕落”。

  《复活》使我懂得了人的善良又多么重要。珍惜现在良好的环境,真正去付出自己,把握生命的每一刻,不让一丝一毫的不良因素动摇自己,这才是生活的真谛。

  学完茨威格笔下的《列夫·托尔斯泰》之后,我就对这个人产生了强烈的好奇感,这样一个眼神里带着利剑的大作家会有什么样的写作风格呢?然后我就特别自然地寻觅到了这本《复活》。

  全书大概讲的就是作为陪审员的贵族青年捏赫留朵夫在法庭上认出了收审的女犯玛丝洛娃就是自己十年前的温柔俏丽的初恋情人卡秋莎。为了赎回自己的`罪过,为了将来自己和玛丝洛娃的幸福,捏赫留朵夫开始奔走解救,访问一个又一个法官、将军、**、**、国务大臣等等很多人。他四处奔波,目睹了俄国社会的种种丑恶。他从解救玛丝洛娃的过程中,逐渐产生和上流社会决裂的决心。捏赫留朵夫通过为玛丝洛娃案子的奔走,灵魂苏醒了。

  列夫·托尔斯泰用犀利的笔触描绘了两位在道德精神上的复活,也毫不留情地揭露了那些贪色贪桩法官,为了一己私欲而触及法律的本质。

  小说的结局又像是喜又或者带着悲,但不管怎样,这位大家用他幽默但不失分寸的笔墨向我们揭示了一个看似普通的事实,只有学会与人为善才可以为自己创造一个宽松,和谐的人际环境,也许也会给自己、给他人带来一个有发展个性和创造力的空间。不管怎样,读完整本书,我还是有颇多收获的。

  第一次看托尔斯泰的作品,记忆里还没看过他的书就听说了这个名字,可是在看完《复活》后不可否认的很失望,从我看文学作品以来,从来没有那么遗憾过。

  小说主要是说男主人公以监狱为窗口,目睹,认为很多官员在黑暗制度的维护下为所欲为,所以男主人公一直在抨击,立志改革。可是没想到在托尔斯泰突然以以信仰基督教来解决社会问题结局,这让我有点猝不及防。聂赫留道夫在《复活》的结局中,反映了托尔斯泰世界观的矛盾和他在解决社会问题上的软弱无力,他把尖锐的社会问题变成了一个宗教道德问题。他先是猛烈的抨击了沙俄社会的黑暗,然后想改革,最后又把改革社会的希望寄托在基督教,又把自己的宗教观植入小说中,几乎否定了资本主义一切***的作用,小说的精神境界骤然下降,这不得不说是个遗憾。

  托尔斯泰的小说中充满矛盾,这不得不说是俄国社会中各种矛盾错综复杂的反映,是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的贵族知识分子的清醒和彷徨、奋斗和软弱、呐喊与苦闷的生动写照。

  但是无论如何,托尔斯泰的作品中有**和空想的思想,但不愧为世界进步人类的骄傲,列宁曾给托尔斯泰很高的评价,称他为“俄国革命的镜子”。

  书中男女主人公复活的道路是不同的,但他们的精神归宿却是一致的。及博爱与宽恕。当时最求理想阶段的聂赫留朵夫真诚的爱着马丝洛娃,这种感情据有纯洁和诗意的特点,但受*惯和日常生活的影响,一个公爵和一个丫鬟在当时是不被人们所提倡看好的。聂赫留朵夫日益萎缩、空虚飘渺,并最终raped了马丝洛娃。就这样一个犯下了罪恶,一个开始堕落,开始了他们各自道路的复活。

  之所以是这样的一个开始,这样的一个结局,是当时社会的污浊,还是人们都失去了***,心灵上的纯净,不但没有了,缺增添了不少思想上的污浊。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人们都顺应着时代的步伐,顺应着潮流,顺应着“心安理得”很少人会像聂赫留朵夫那样为了别人而改变(从内向外的),为了自己的过错而改过,为了苦难的人们而改过,为了心灵上的安逸而改过。生活舒适,无忧无虑在上层社会进进出出,风风光光,体体面面的生活,是如此的奢华,是如此的浪费,更是如此虚伪。无人问津那些苦难的大众,“上层社会的人”却把他们认为是格格不入的一份子,认为这种不公*的生活是很公*的,没有付出,却又丰厚的回报,不用劳动就可以继承大量的土地,生下来就是上等人,他们不需要奋斗,不需要努力,不需要等价的交换,就可以衣食无忧,生活安逸。反过来他们还要轻视,藐视这些苦难的大众,就在流放的路上他们把犯人的生命当成草芥,任意的鞭笞,任意的残害,这让聂赫留朵夫在流放的途中看到了几十俱尸体,真是惨不忍睹,同时也让他的心灵为之震骇。

  这些“上层社会”的人们其精神生活并未能与之物质生活成正比,相反他们的精神生活却是非常肮脏的,无法想象的不同。他们只是按部就班,安于现状,虽身处高职却没有尽忠尽职。这使得法庭、监狱失去了正义,失去了公正。冤假错案是再普通不过了,这其中也误判了马丝洛娃的案子,原因就是没有钱去到一个律师,没有社会地位,这些所谓的法官陪审员认为你是下等人就会干出下等事的思想,武断的断案。这也是社会污浊的更本原因吧!

  这样的统治会停滞不前,而且也不会长治久安的总有一天会被推翻的。所以这是沙皇统治的晚期,也是革命起义的早期。不少先进的思想,不少善良的人,藏在苦难的人民大众之中,他们在无畏的寻求真理。同时他们不仅仅是需要安逸的生活,而且还要公正大的对待。

  这样压抑了多年的大众都纷纷起来**,这也给监狱带来了不少政治犯,使得监狱人满为患不得不发配倒荒凉的西伯利亚。而这些拥有进步思想的人们才是真正的上层社会。所以女主人公在监狱的生活才是她一生度过的最美好的时光:在监狱流放的日子,她结交了好多政治犯,同他们一起生活,一起帮助人,使她也逐渐的找回了尊严和快乐,在这里虽然生活的艰苦,但是她觉得这是最“自由”的地方。

  这种势力的也让聂赫留朵夫感同深受,他越来越发觉他现在所处的社会的黑暗、虚伪和奢侈。这样让他再次回到他的原来生活却有点不自在。“高贵”的人原来是那么的自私,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利益,不管不顾他人的死活,草菅人命也算是正常的。身处高职却不谋其政,这让聂赫留朵夫为营救马丝洛娃,费劲了周折,不过还是凭借着自己的地位、身份终于为马丝洛娃减了刑。在此过程中聂赫留朵夫也扮演着一个慈善家,为了监狱好多无辜的人们而奔走,这也是他心灵上复活的原因。

  最*,我念完了俄十九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经典著作――《复活》。

  “复生”,故明思喻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性命,现实生活中不太可能有这类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掌握。其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此我满怀兴趣爱好打开了这本书。书里叙述了一任皇室青年人――聂赫留朵夫,早前与一个女佣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感情。聂赫留朵夫在从军后遭受了精神上的环境污染,因此他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不可挽回的、丑陋的个人行为,并让她堕落。在多年以后,两个人以罪犯和审判员的真实身份相逢于法院,作为审判员的聂赫留朵夫良知备受斥责。以便“忏悔”,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援助”。在因此奔忙的中途,聂赫留朵夫亲眼看到了俄罗斯农户的痛楚与皇室的被压迫。最终“援助”最终取得成功。

  因此,聂赫留朵夫决策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候的他觉得精神上遭受了“复话”。读之后,我仍并不大了解,在一会儿思索后。才渐有一定的悟:精神是肉身的支撑,有的人虽仍活在世界上,却仅仅行尸之惧。受人痛斥。反过来之,有些人虽已去世几百年,殊不知即便过了上干万,他(她)的精神仍然长存于世,遭受大家的景仰。在堕落的人群中,也是有从新“洗除”自身的人。

  该书的男主人聂赫留朵夫是一个无辜的少年,在经历了一段军事生涯后,堕落了一段时间,最终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反映出了那时候俄罗斯政冶的腐败问题。

  人们都说书是知识的海洋,我也看过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叫《复活》,它教会了我一个很大的道理。

  以前,我在电视上、报纸上看到过一些体育世界冠军,在赛场上都得到一枚枚金光闪闪的奖杯。可是我那时还不知道这些得奖的运动员都蕴藏着非常大的道理和他们的梦想,现在我明白了,是从下面一件事知道的。

  记得有一次我参加少年文学之星,妈妈说我写出来的文章一点儿细节都没有。我很失望,一副垂头丧气的样子坐在那发呆。我心里想:“我已经很认真去对待了,但是成效不大,我还是不要参加了吧。”妈妈看出了我的心事,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失败了没关系,只要你坚持、认真地去对待每件事,总会让你接*成功的希望。”然后妈妈给我拿了一本书,我从这本书里感悟到了坚持。原来这书里面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也跟我一样,在坚持努力下失败了。文中写道女主人公(玛丝洛娃)因蒙冤被判毒死人的罪,聂赫留朵夫为了找证据历经波折,简直到了崩溃边缘。但他居然没有像我一样放弃,而是怀着一颗永不言弃的心,继续坚持下去。最终让他找到了证据,还玛丝洛娃一个清白。怪不得那些世界冠军们,都是靠天天坚持下来的,就算再累也要实现自己的梦想,为我们的国家争光,国家为他们而骄傲。

  读了这本书,我也要向男主人公学*,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败后却轻言放弃。俗话说:“失败乃成功之母。”那就让我们一起在坚持的道路上向着胜利出发吧!

  每一个小孩,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梦。那些梦,大多都是:假如我有哆啦A梦,假如我有万能百宝箱,假如我是超人,假如我研究出了变大变小的配方……他们心中的梦想,几乎都是现实生活中,无法完成的事情,但是他们会到梦中去实现。我也不例外,我也曾经梦到我研究出了变大变小的配方哦!

  记得那是在我看完了《拇指班长》后做的梦:

  那天,我和邢珈瑜在家里玩,我们喝了一杯经过我们特殊化的朱古力奶茶,吃一串臭豆腐后,在几秒钟的时间内,变成了拇指大小的小人,我们高兴极了!

  我们立刻打电话叫妈妈买一大堆零食回来(说是一大堆,其实才没几包),我们打算吃个够。当妈妈回来的时候,我们看到可比克薯片的包装袋竟然比我们两人的.升高加起来还要大!我们吃啊吃……

  正当我梦见我姐姐又买了一大包零食回来的时候,我就被我妈妈吵醒了。

  童年美好的梦,你们有没有做过呢?

  人这一辈子或多或少都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尤其是因为人性的弱点,所犯下的错误是最应当忏悔的;因为这错误的性质是人性的'罪过,忏悔即是为了受害者能够得到心灵的慰藉,而且也是能让自己从罪恶感当中解脱出来,这也是自我救赎,不忏悔就不可能获得自我救赎,心灵被罪过感纠结的人就是罪过感的囚徒。

  如果把复活比作一个人的话,我想它应该是我的心灵的导师!

  读到的一本少有的非常烂的书。第一是翻译极差,全书非常多的地方文句不顺。第二是故事发展牵强,逻辑过于简单,从现在的`眼光看,聂赫留道夫是小题大作,自作多情,最后却落得孑然一身,但又被托尔斯泰描绘成思想得到了净化和提升,故事情节和反映的主题的联系有点生硬,常理也不可理解书中人物的思想,读来感觉为了复活、革命、改革、反抗等主题的表达而牵着故事情节的发展,但故事情节又简单得不行,所以就翻来覆去地说同一件事情,那就是当权者的无情冷漠,底层人的善良朴实,借此宣传反抗的意识。刚开始看这本书就百度了下简介,一看这故事主线,就觉得应该是蛮无聊的一本书,但又说是托尔斯泰晚年的倾力之作,没想到让我觉得如此差劲的书。

  整整两个月,我读完了《复活》这部名著。这部小说是托尔斯泰晚年的一部杰作,是一部不朽的史诗,它给我以强烈的震撼,让我感受到失去本性的可怕和人性的光辉、美好。

  小说的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开始是一个单纯、善良、有抱负的青年,他曾与玛斯洛娃有过一段美好真挚的恋情。聂赫留朵夫和玛斯洛娃一个原本是对生活和生命充满了美好期盼的热血少年,却在浑浑噩噩的上流社会中堕落;另一个本是美丽纯洁的活泼少女,却因为聂赫留朵夫不计后果的伤害,最后被迫沦为**。他们两个原本再无交集,却又因一桩命案在法庭上相遇了。由于玛斯洛娃被人诬陷,这引起了作为法院陪审的聂赫留朵夫良心上的不安。他的`灵魂开始了反省,他决定与上流社会决裂,他卖掉了庄园,陪玛斯洛娃到西伯利亚去流放。他经过一次又一次的“灵魂的洗礼”,最终用自己的爱心和悔罪行动得到了玛斯洛娃的谅解,让自己的精神从堕落中复活。

  我感动于聂赫留朵夫敢于面对错误的那颗忏悔之心,正是他勇敢面对,并付出实际行动去尽力弥补才换来了自己和玛斯洛娃的新生活。我想,当一个人犯下错误时,不管这个错误是大是小,首先要做的就是深刻检讨自己,并承担自己所犯的过错。

  是啊,人的肉体死后是无法复活的,但人的精神却可以。只要我们不断自省,时时清扫自己的灵魂,公正地自我批判,勇于抛弃不该有的享乐思想,就能让灵魂变得纯洁、高尚。

  《复活》一书如实地描绘了人民的悲惨境况;描绘了形形色色官僚的丑恶嘴脸,揭示了官僚制度的腐朽和教会欺骗的实质。表现出深厚的人性,宣扬了人性。

  弘扬人性,歌颂人性,不管是过去的人,还是现在的`人都需要人性的关怀。在当今社会,人们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精神却徘徊不定。因此可贵的人性,更为我们所重视关注。书中“聂”一次又一次战胜人性的弱点,唤醒起精神的人,就是在让人性复活。而所谓精神之人就是有良知、有文墨星河、有正义感的有人性的人。

  我认为拥有人性是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原则。要让精神的自我永存,就要“行得正,坐得直”,有自己的主见与谦虚的心和勇于自我审视、检讨的勇气。如果我们每个人在行事之前都扪心自问自己的良心,那世上许多错误和不幸都不会发生了。

  善与恶往往只在人的一念之间。此书给了我强烈的震撼,它让我感受到了失去本性的可怕与人性的光辉、美好。希望更多人能找回自己的本性,发扬自己的善心,多做善事,使自己变得更加人性化,让整个世界充满文墨星河!

  《复活》一书如实地描绘了人民的悲惨境况;描绘了形形色色官僚的丑恶嘴脸,揭示了官僚制度的腐朽和教会欺骗的实质。表现出深厚的`人性,宣扬了人性。

  弘扬人性,歌颂人性,不管是过去的人,还是现在的人都需要人性的关怀。在当今社会,人们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精神却徘徊不定。因此可贵的人性,更为我们所重视关注。书中“聂”一次又一次战胜人性的弱点,唤醒起精神的人,就是在让人性复活。而所谓精神之人就是有良知、有文墨星河、有正义感的有人性的人。

  我认为拥有人性是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原则。要让精神的自我永存,就要“行得正,坐得直”,有自己的主见与谦虚的心和勇于自我审视、检讨的勇气。如果我们每个人在行事之前都扪心自问自己的良心,那世上许多错误和不幸都不会发生了。

  善与恶往往只在人的一念之间。此书给了我强烈的震撼,它让我感受到了失去本性的可怕与人性的光辉、美好。希望更多人能找回自己的本性,发扬自己的善心,多做善事,使自己变得更加人性化,让整个世界充满文墨星河!

托尔斯泰是俄国19世纪现实主义文学家最杰出的代表,《复活》于他71岁所作,是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是他长期思想的结晶,是他文学艺术探索之路上一部不朽的杰作。

我有幸读了这部小说,深为其细腻的手法,锋利的笔触所震撼。男主人公聂赫留朵夫是上流社会的公爵,在充当法庭陪审员时认出一个被控犯盗窃罪的女(女主人公卡秋莎。玛丝洛娃)正是曾经被他奸的一个姑娘,并造成她怀孕,收养她的女主人知道后将她扫地出门。玛丝洛娃生下的孩子被送往育婴院的途中死掉,从此她逐步坠入堕落的深渊,落入淫荒糜的生活。良心未泯的聂赫留朵夫逐渐发现自己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于是走向了拯救玛丝洛娃同时也是为自己减轻罪行的艰辛之路,就在这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中,他们的灵魂都得以复活。

然而出自文学巨匠托尔斯泰之手的作品绝不可能只是一段凄惨曲折的爱情故事。《复活》花费了他从1889-1899年10年的心血。当时他已进入老年,世界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内心已经彻底否定了沙皇制度,而俄国当时社会正处于大革命的前夜。所以,《复活》一书是借托两位主人公的遭遇,深刻揭示黑暗的沙皇帝国,真正反映被欺压的下层人民的苦难生活,也揭露了腐朽混乱的上层社会和官场。

托尔斯泰笔下的女主人公玛丝洛娃是一个*民女子,是俄国社会中最为普通的一员。一开始她是一个天真纯洁活泼开朗的少女,结果遇上上层社会的聂赫留朵夫,被他玷污然后抛弃,被赶出家门接着沦落为女,最后又受人诬陷被告上法庭,由于陪审员的误判、法官的不负责任使她被放逐西伯利亚服苦役。这一系列的打击,经历的种种使她褪去天真,取而代之的是对社会的失望和对上层社会的憎恨。她的一部血泪史是对统治阶级和官主义最有力的控诉和最无情的鞭笞。但是整个过程中玛丝洛娃并没有完全失去人性中最可贵的善良,她关心监狱中受尽折磨的无辜的人们,并要求聂赫留朵夫去帮助他们早日离开监狱。并且在发现聂赫留朵夫的真诚之后也从心底里原谅了他。最后从政治犯身上看到了值得敬佩的斗志,慢慢的使自己的精神得到复活。这些也代表了最底层劳动人民的朴实善良,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憧憬。

我认为读托尔斯泰的书,千万不能忘了他的细腻,其中有很多细节都是不可以一掠而过的,不然你会损失很多。其中,当玛丝洛娃作为女犯被士兵押往法庭时,她对路人的轻蔑目光毫不在乎,可是当一个买煤的乡下人走到她身旁,画了个十字送给她一戈比时,她却脸红的低下头去。这个羞涩的表情像一束光芒,虽然微弱却照亮了她的灵魂,露出她纯洁的天性。这处伏笔预示她的灵魂必将复活。我认为托尔斯泰塑造玛丝洛娃这一艺术形象,深刻反映出他对下层人民的关怀之情。

再说说聂赫留朵夫这一人物形象,他在小说中的经历比玛丝洛娃更为复杂。他所接触到的形形色色的人和事物真正的反映出主题深刻形象。在拯救玛丝洛娃的艰难途中,他游荡在各种官员之间,从内心深处意识到官僚以权压人的荒诞行为和有钱人的腐朽思想。此外,他还走访玛丝洛娃的家乡,看到他从未看见过的触目惊心的景象,瘦弱的孩子、乞讨的妇女……此时,他又唤起了少年时代的灵魂,坚定地站在了农民的立场上,决心将农民的土地还给农民,这件事在上流社会中引起了如同暴风雨般的强烈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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