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读后感范本二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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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锋读后感 1

  今天,我看了《火蓝刀锋》这部电视剧的好几集,看完以后我的感想特别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火蓝刀锋》是一部描写军旅生活的电视剧,是海军陆战队的新兵为了锻炼成为”蛙人“,经过千锤百炼得到成长的.故事。其中主人公蒋小鱼为了更好地给他妈妈治病,于是他报名参了军,又因为一次意外的救人行动而阴差阳错地进了陆战队。其中我喜欢蒋小鱼、鲁炎、张冲这三个角色。蒋小鱼做事冷静,头脑灵活,嘴皮子能说会道是他最锐利的”武器“。鲁炎也十分冷静,但他和张冲一碰面就吵架。张冲莽撞冲动,喜欢打架。其中有一个故事情节最让我感动,感受到战友间那兄弟般的情义。

  由于要选拔人员参加马尔斯国际侦察兵大赛,而且只能选出最优秀的8名队员去参赛,所以必须在36名精英之间进行淘汰较量。蒋小鱼的兄弟张冲和鲁炎都相继受伤,最后他和”战神“向羽一路打败了各路英雄豪杰,但最后仍然剩下10名队员,向羽因自己有伤最终选择主动把机会让给了队友。我想,原来战神不只是能够打败所有的对手,更重要的是他在关键时刻能够顾全大局,牺牲自己成就队友,维护集体荣誉,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战神“。

  看完这部电视剧,我体会到了军人叔叔们为了保卫祖国,为国争光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和鲜血。我耳边仿佛总是能听到那嘹亮整齐的口号,更感受到他们把自己的每一滴热血都流进祖国的大海的牺牲精神。

  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祖国的荣誉而努力奋斗不止。

  刀锋读后感 2

  艾略特在社交界光彩夺目;伊莎贝尔凭借财产在活跃而有文化的社区站稳了脚跟;格雷拥有一份稳定且赚钱的工作,每天在办公室过着朝九晚六的生活;苏珊娜·鲁维埃的生活有了保障;索菲以死亡为解脱;拉里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

  每个人似乎都过上了该过的生活,每个人也都得到了最应该得到的。在美国的实功主义下与拉里的探索让人深思。或许就像作者说的,在这纷杂利益矛盾的人海里,迷失却又渴望超越自我,笃定却彷徨,善良又残忍。

  对于其他人的设定或者单独的故事来说,我是十分满意的,只是对于拉里一开始这个不确定的人,对于我的冲击式是十分的大,混日子,对于*常人来说,都会被嫌弃,但是对于拉里来说是那么优雅和自然,外界对他的接纳,当然是士兵的荣誉加身,但是如此早地去寻找人生的意义,追求于哲学,如此纯粹令人怀疑。但是对于他的生活和对于金钱的世界观人生观可能在去过印度之后就变得看不懂。或许这就是不可及的原因和*庸的原因吧,只能观望。

  对于伊莎贝尔来说,或许知道拉里和自己不是一个世界后,放手保持理性或许也是一种成功,或许是乏味的,但是是确定的,因为是别人走过的,显得可靠,也无趣,就像拉里对于这里的评价是,你不可能给与无法欣赏的人自己欣赏的场景。对于别人是讽刺,但是又显得可爱或许也是毛姆的特点吧。

  刀锋读后感 3

  超脱的拉里寄托着毛姆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深刻思考。在毛姆晚年的心灵告白中,我们看到毛姆觉得战争不只是冷酷,而是一种对欺骗的提示:它打碎了“人们曾经以为是真实的一切”。使人们“从梦幻中醒来,开始反思到底真与假、善与恶之间有没有距离”。同时,毛姆也认为,战争是人类自我中心过于膨胀的结果。规避战争的方法,除去种种现实因素,在心灵之中首先是摈弃以自我为中心的强烈观念和意识,而应该达到“无我”的境界,在精神与字宙的和谐相融、交流无阻中体味生命的无限。毛姆以拉里这个不朽的文学形象,表达了对人之本质的认识:心灵中存在无数的'欲念,是欲念构成了人们实践的动力。而拯救人,首先需还心灵以*静。

  《刀锋》实际上以一种现实主义的面貌,表达了与表现主义相似的人生荒谬本质论。尽管毛姆并没有采用直接走入内心、诉诸神秘直觉的方法。《刀锋》在小说内涵上采用的是一种反讽,是让意义在自我矛盾的相会中被抵消摧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爱情走到绝路,许多人认为是偶然事件的结果,事实上是无法挽回的必然事件,用社会学中的价值冲突理论可以做出合理的解读。价值冲突论认为社会并不是整合,而是存在着不同利益群体,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各自持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不同的价值观念导致社会冲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分手,实质上揭示了美国新兴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对欧洲古老文明的巨大冲击。随着美国的日渐强大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对欧洲各国的削弱,美国代表着急功*利,物质追求的价值观念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主流社会观念,对欧洲一直持有的文明优越感几乎是颠彼性的冲击。拉里如果生活在半个世纪前的欧洲社会,他都只是欧洲古老文明中极为*常的个体,而正因为他生活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解构的历史关口,使他成为了那个时代的极致。

  刀锋读后感 4

  ——读毛姆《刀锋》有感

  早就知道有这本书,但是,如果不是儿子在微信阅读中推荐我阅读,读它不知道是何时的事,因为,已经很久没有了阅读小说的兴致。

  但是,把它读完,却忍不住想说点什么,因为,这是一本认真探寻人生意义的“三观”教科书;因为,我曾经和儿子讲过,要本着“三观一致、个体相当、门当户对”的原则找女朋友,至于是谁,看两个人的缘分,但愿他能够听进,适时遇到。

  在我看来,书中的各个人物(拉里、伊莎贝尔、艾略特、苏珊、索菲、格雷以及第一人称讲述故事的毛姆……),拉里无疑是作者要树立的一个标杆、一面旗帜、一个理想中人。他不愿意听任陈规套路的摆布,甘愿在社会规范的量尺下做一个有责任心而无公害的普通螺丝钉;他超然随性,热爱知识,不以劳动为苦,他的眼里没有阶级之分,没有上下贵贱,只有善恶,是人世间少有的那种纯粹。

  如拉里所说,活着的最高境界,是自我的`完善、精神的进化。但是,作为一个社会人,我们上有老下有小,逃避不了赡养父母的义务、养育子女的责任。即使是坚持精神至上的人,羡慕拉里的生活,但有勇气迈出拉里式生活第一步的人,总是寥寥。我们周遭的人大都是物质大于精神,在萧山这样的经济发达县区更是如此,很多人随波逐流、挣扎徘徊。

  如何活的明白、快乐,并不是看几本书就可以掌握的技能。无论毛姆虚构的故事情节多么引人入胜,刻画的人物形象多么栩栩如生,读后的结论只能是:不管怎样的人生,都要享受这个在刀锋上行走的过程,活好当下,人人都是拉里!

  刀锋读后感 5

  《刀锋》这本书,是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四大长篇代表小说中最后一部,也是毛姆以自己真实姓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虽然书中人物都"另取其名",但内容应该是毛姆的社交圈中社交季的一部分经历。在我心里,他是一位会讲故事并且很会照顾读者的作家。

  这篇小说以艾略特的叙述开始,讲述了斜杠青年拉里的故事。拉里原本在空军退役后就要和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尔结婚的,前提是他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他执念要去法国巴黎这个文明城市去"闲晃",并没有脚踏实地的去工作。最终,伊莎贝尔踽踽独行和他解除了婚约,嫁给了富二代格雷。

  以前明白一个道路是活在当下,并努力实践着、今年感慨最多的是人性的善变:外界环境被动选择也好,私心善变也好其实根本的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导向吧。错综复杂价值观的涌现,都值得去探讨,这些价值观,即使放到现在,也能有相对应的价值观的人去对号入座。

  艾略特这个人物既幸运又孤独。他每天热衷于组织聚会和派对,一直游离于上层社会的社交圈,他最觉得羞耻的事莫过于在家孤独的吃饭,他社交的对象,是以财富的多少,社会的地位为标准。但他却把当时并不有名的作家毛姆,尊敬有加。直到病入膏肓的时候,依然想着女王为什么不邀请他,*常参加他派对的哪些人却从来不来看望他,只有毛姆,为了完成他的心愿,特地去拜访女王,偷邀请函给他。

  艾略特拼命想进入名利圈,穷其一生,获得比失去的少。生病前的熙熙攘攘与生病后的门可罗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越来越明白规则渐渐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我在模糊的探索中,尝试着将感觉变为语言。 周旋于画家圈的苏珊娜,从一个画家的怀里到另一个画家的怀里,是个高级画妓。她一直在寻找有趣的人,但我对她一点都不讨厌,她攒钱在乡下买地,并学*作画,提升自己。对于一个从小穷怕了的人来说,也许能实实在在看得到的、属于自己的金钱、土地,也是一中心灵的抚摸。伊莎贝尔是我很喜欢的角色。她感情丰富,总是露着迷人又调皮的微笑,别人言不及义的场合,她总能一语中的。每个女人都想体面的活着,她被社会的某些现实所逼迫,嫁给了富二代。她觉得男女双方不仅要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门当户对,更要辉煌无比。但他心里却永远爱着拉里,直到拉里想拯救一个堕落的女人,和她结婚,那时候,伊莎贝尔的心塌了,此时的拉里真的不属于她了。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为了去寻找自我和生命的意义,不惜和伊莎贝尔去解除婚约,也婉拒了格雷提供给他的体面工作。他不结婚,不工作,去欧洲游历,最后在印度的一个静修院受到启发,找到了生命的真义。

  那么,我们穷其一生,都在追求什么呢?名利?财富?安全感?精神?大众里的主流价值观?后来,我明白了,我们缺什么,就去追求什么。我想,这就是一种体面。

  说到体面,我们穷其一生到底所要追求的或是你现在拥有的,是否是你想要的亦或者说是否是你希望的……

  最后,祝福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追求。

  刀锋读后感 6

  读过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这次又读了他的《刀锋》

  无论是《月亮和六便士》还是《刀锋》,毛姆都是在描述一种以精神的富足、灵魂的安宁为人生指向的生活。相比《月亮和六便士》,《刀锋》里的人物更加多样,作者对这些人甚少主观评论,只用客观的叙述,每位读者大概都能在那些人物身上找到符合自己的人生态度的范式。

  在我看来《刀锋》是一部探究生命意义的文学作品,作品的人物虽不算多,但都各具代表性。

  艾略特一心追求上层社会的身份认同,他总是举办各种宴会,盛情招待巴黎或伦敦的名流,对每一次被邀请参加能彰显身份的宴会都极为重视。在帮助拉里进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圈的计划被拉里拒绝后,他就极力反对侄女伊丽莎白和拉里的婚事,在他眼里努力进入上流社会的社交圈,努力挣钱的男子才是女人婚嫁的方向。艾略特在临终前惦记的依旧是某个名流的宴会是否给他发请柬,以至于总是客观描述事实而不做评论的毛姆先生都忍不住说了一句:“想到他的一生过得那样愚蠢、无益和无聊,使我感觉难受”。可是“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艾略特尽管庸俗,但他慷慨,为人也比较简单,对年轻人总是不吝提携,而且重视亲情,对姐姐和侄女总是倾心相助,所以毛姆笔下对他只有怜悯和同情,却并无反感。

  伊丽莎白,艾略特的侄女,拉里的初恋情人。伊丽莎白和拉里最初进入读者的视野时,只觉得这真是天赐良缘,一个美丽得体,一个温润儒雅,而且彼此爱慕,所以当艾特略反对二人的婚事的时候,只觉得这老头真是无事生非。但渐渐会发现,其实二人的人生追求是没有交集的,一个注重享乐,一个注重心灵。好在二人因为无法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达成共识,适时地分开了。伊丽莎白嫁给了股票经纪人的儿子,生活富足,夫妻恩爱,尽管她心里一直都爱着拉里,但毕竟物质享乐才是她的天性,这一点得到满足才是她幸福的源泉。

  拉里,原本也是一个普通的男孩,但一战的经历让他对生死、对生命都有了更多的触动和思考,他将寻求生命的意义作为人生的目标,而物质和肉身不过是灵魂的载体,维持基本的温饱足矣。我不认为所有的读者都能读懂拉里,理解拉里,甚至可能会有读者和艾略特那样对他不屑,(不过愿意读这本书的人,大多应该不是庸常之人吧),至少现实生活中持艾略特的观点的人一定不在少数。

  对拉里来说,了解这个世界,解开人生的意义这个疑惑的最佳方式是好好看看这个世界,所以当别人努力构建物质富足的大厦的时候,他行走于东方和西方,寻求人生的答案。在这个过程中他遇到了对构筑他的心理大厦极具意义的一些人,拉里是用心灵和这个世界交流的人。“他没有野心,不要名;他最厌恶成为知名人士;所以很可能安心地过着自己挑选的生活,我行我素,别无所求。”“他认为人生最大的满足只能通过精神生活来体现,他本人始终抱着无我无求的态度,走着一条通往自我完善的道路”。

  关于拉里另外一个被我关注并被触动的情节是拉里的婚恋。在拉里和伊丽莎白分手后,拉里唯一一次结婚的机会是和他青少年时的伙伴,那个曾经经常和他一起在树荫下读诗的索菲。拉里和索菲是在相隔十多年后偶遇的,届时的索菲,因为家庭遭遇变故失去了相亲相爱的丈夫和孩子,然后堕落到令人不齿的地步。拉里准备娶索菲的消息令伊丽莎白极为震惊和不安,她认定拉里是出于同情,想帮助索菲才要和她结婚的,在极力反对无效后,伊丽莎白用计谋令已经有所改变的索菲故态复萌,索菲因此和拉里不辞而别。在小说的最后索菲被人**并裸露着身体抛入海中。在办完索菲的丧事后,拉里的眼神一改往日的*静淡然,带着凄惨的味道说:索菲是他唯一想要结婚的对象。索菲不算漂亮,尤其到了后来生活放荡粗俗,样貌衰老,和美丽优雅的伊丽莎白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但拉里依旧凭借过去的记忆认为索菲“有可爱的灵魂,热情,超脱,慷慨。她的理想是崇高的”。对于拉里这样用灵魂行走在世间的人来说,遇到一个灵魂契合的人,哪怕她有不堪的外表,令人不齿的放荡生活,但她却能让寂寥寒冷的灵魂有所牵念并温暖起来。索菲死后,拉里真正与这个世界疏离了,他彻底放弃了世俗的生活方式,派送完自己的财产后,模仿印度的托钵僧,边游历边干活,仅维持最基本的物质需求。

  小说对人物个性的描画笔墨饱满,颇具独特性,立意高远,名副其实的佳作。

  刀锋读后感 7

  第一遍读刀锋,只能说说几个人物的粗略感受:

  拉里,他是芸芸众生之中难觅的一个。不是来自人间,更像希腊神话中的俄尔普斯。有快乐,明亮,热情的一面,有与生俱来对美的直觉。也正因为如此,他对18岁的伊莎贝儿那充满生命力的醉人的美丽无法抗拒,满心期待与她结婚,去希腊,去建立所谓的幸福。只是他不懂这种幸福,对于伊莎贝儿而言,多么的单薄与不值一提。

  他也有忧伤,禅念的一面。死亡是如此的轻易与直接时,他措不及防的迎来他生命中无法承受之轻。于是不能再听任社会陈规的摆布,在社会规范的量尺下做一个对社会负责并且无公害的螺丝钉。他超然随性,热爱知识,不以体力劳动为苦。他的眼里没有阶级,没有上下贵贱,只有善和映照出的恶,是人间不存在的一份纯粹。

  所以我说他来自希腊神话,来自遥远,与美最*。

  艾略特,他是最最勤快和努力的势利小人。所以他最终死在华丽的躯壳里,也算是无憾。很多渴望同样路径上升的.,应该好好学*艾略特的勤勉。很励志。

  伊莎贝儿,就是你我。永远那么爱自己。也曾经动过傻念头,在年少无知的时候想要为爱情不顾一切的做点什么。最后也就只是动动上下两片嘴皮而已。体面的生活,对我们而言是如此重要。就像是身上仅有的那么一件衣裳,没有它,便无以遮身蔽体,羞愧难当。我们只想做过合格的女人,妻子,母亲。在任何阶段都能有个不错的答卷。我们的爱,总是参杂着各种计较和算计,最后调和的四*八稳。永远不会爱错一分。

  索菲不一样,她不是为了自己而去爱别人。对于伊莎贝儿,爱是一种捆绑彼此的关系,是道德和束缚好听的解释。而索菲是只能爱一次的小鸟,那样的奋不顾身而脆弱。于是她只能任性随意的打法掉自己的余生,在她的挚爱和孩子被一场车祸夺走生命之后。

  我想我会再找纸质版的刀锋拿来看。这是值得再看的小说。因为这些生命,不仅仅活在那个时代,而且活在今天。特别是哪些丑恶的劣性与嘴脸,完全有增无减。

  刀锋读后感 8

  毛姆的作品我真的很喜欢,他的文风朴实,选字用字精准。精准真是我所缺乏的。

  所以,我详细地阅读了他的“随笔”,“总结”,以及这本《刀锋》。

  读完刀锋,已经好几天了。每每想起,总感到有话要说。说什么呢?每每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今天总算鼓起勇气,心想:我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这样省事,没有压力。好,那么我就大胆地说吧……

  毛姆这部作品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拉里。拉里是位孤儿,从小由他的一位当小镇医生的伯父带大。他的伯父很宠爱他,几乎满足他所有能够帮他实现的梦想,例如:拉里从小向往飞行。

  当他15还是16岁时,第1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还未成年的拉里梦想着当一名飞行员,他的这位伯父替他隐瞒年龄,让他飞上了蓝天。子弹是不长眼睛的,在一次飞行任务中,拉里的一位好友为了救他,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这让拉里产生了对人生的意思及上帝的是否存在的思索。

  拉里自从有几位青梅竹马的朋友。伊丽莎白年轻漂亮,充满着青春的活力。俩人自小订有婚约。拉里以为伊丽莎白一定会成为自己的妻子的,因为他爱她。伊丽莎白也深深地爱着拉里,她认为自己也一定会嫁给拉里的。谁知造化弄人。

  战争过后,拉里在思想深处对于人生,对于金钱,对于活着的目的产生了异于常人的一些想法,这些伊丽莎白不能够接受。伊丽莎白她爱豪华的晚会,她想穿着巴黎最名贵的`时尚服装,她需要有多个佣人打理她的豪宅,她需要供她挥霍不尽的钱财……而这一切的一切,与拉里的想法正好相背。俩人友好地分手了。

  10年后,当他们再次相见时,那一年拉里已经32岁了,在这10年中,他当过煤炭工人,船工,也曾四处流浪。拉里不是没有钱,他的父母,他的伯父去世后,给他留下了一笔不菲的遗产。然而,拉里想找到他活着的目的,他想以试图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来找到上帝是否存在的答案。拉里还去了罗马,到了中国,最后拉里在印度生活了5年。在这5年的时间里,拉里练过瑜伽,*过冥想……

  这时候,伊莉莎白也如愿以偿地嫁给了一位追求她的富二代,生下了两个女儿,过上了她想过的日子。只是,伊莉莎白忘不了拉里。她希望拉里永远属于她,身和心只能属于她一个女人。

  当她发现拉里竟然想和另一位女人结婚,她设下了一个骗局,让这位可怜,既将成为新娘女子远遁而去,最后被人割掉头颅,扔进大海。

  伊莉莎白能够让拉里再属于她吗?没有,当然没有。拉里将自己的遗产,捐了出去。他身无分文了。拉里说:他只想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他的梦想是当一名出租车司机,这样他可以一边挣钱,一边游览……

  我想我亏得是这个年纪才读这本书。如果我再年轻几十岁,或者说我是在十多岁,二十多岁时碰到这本书,我相信我有这个耐心翻完这本书,只是翻完也就翻完,不会有今天的反醒。

  今天,当我历尽和人间的辛酸和坎坷之际,再反思书中的两位主人公拉里和伊丽莎白,我完全明白了然为什么最后拉里对本人的作者毛姆先生说:他这辈子最想娶的女人,是那位死在大海里的女子,而不是伊丽莎白!拉里是看清了伊丽莎白骨子里的虚荣,贪婪,做作,以及她的自以为是的聪明,还有她的独占心理。

  刀锋读后感 9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刀锋读后感 10

  断断续续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看完毛姆的《刀锋》。

  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伊莎贝尔和拉里。伊莎贝尔漂亮出落,热爱社交、出行和橱窗里的富丽堂皇;拉里则有着禁欲系的超然,追逐知识带来心灵的丰盈和哲思带来人生的自由。

  生活中,伊莎贝尔和拉里的身影我们大多数人中影影绰绰,有的人喜欢或者因为*惯慢慢依赖上富足简单的生活:工作之余,网红地点的打卡,新款轻奢商品的追逐,手机层出不穷的短视频…有的人就像不知魏晋的桃花源人,文字中缱绻的故事,清冷的人物,偶尔让你按下暂停键的哲思,亦或是对红尘滚滚商业社会的解构,希望逐步掌握世界或者商业社会构成和运行的.奥义。精神世界中深层次的泵感才能让你变得更快乐。

  我相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物质流俗和精神丰盈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两面:我们沉醉于诸多感官的快感之中,我们也同时希望有精神上更高层次的刺激和满足。只是,作为芸芸众生,我们很难游离于马斯洛的需求金字塔之外。一者,我们作为社会秩序行进的齿轮,被社会和工作的工具理性支配着,不断的KPI和重复劳动,已然让我们疲于奔命。二者,我们会首先认为要有更多的财富自由度,才会有、才能够追寻精神的自由度。最后,就是海量的游戏、爽文小说、社交视频app充分占据着碎片时间,沉浸在即时的享受和简单的快乐之中。

  我们好像渐渐无力去追逐或拓宽诗和远方的内涵和外延,随着年岁趋大,职业定型,再无九天揽月五洋捉鳖的心力来对抗社会的谄媚和冷漠。我们匍匐在社会物欲的泥淖和森严秩序之下,在所有的获得和deadline之后才能喘息,进入片刻的贤者模式。

  部分男性有着较为明确的指向,事业、养家和财务自由,可以有更多的推力和身段。部分女性,则没那么幸运,没有殷实的家境,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和契机。有时候会试图尝试斜杠青年,以期同时获得内心期望的品质生活和独立女性的赞许。

  之于爱情,最大的感触就是他似乎是唯一可以不需要理性来解释的现象。伊莎贝尔爱拉里,可能是因为拉里身上恬淡超然的稀缺特质。伊莎贝尔也可以全身心得交付给格雷,同时,还维系着与拉里的情感牵绊。突然觉得,人的内心和感情其实弹性十足,你所无法理解和接受的,并非你真的无法接受,而是因为你从未接触,你有足够的自由度选择离开。当某种外力或者契机让你置身于和第一眼并不喜欢之人的稍长相处中,情愫会暗自滋生,诚如《诛仙》里的张小凡和那一袭水绿。

  我们司空见惯并切身经历,挚爱之人的炙爱逐渐冷却、熄灭。我们更*以为常的是,那个微信上初次联络、初次见面的人,少了些许幽默和吸引,就好像洞察全貌,缺失了一期一会因缘际会的耐心,匆匆进入下一段的奔赴之中,周而复始。殊不知,站在更长的时间节点回望,未来几十年的流年早已将初次的悸动稀释得荡然无存。

  别高估我们感知和理解一个人的能力,别低估我们内心情感的张力和弹性。不是要勉强自己委身屈就,而是,有时候我们可以变得钝感一些,别把价值连城的际遇,轻易推走。

  刀锋读后感 11

  毛姆的作品我真的很喜欢,他的文风朴实,选字用字精准。精准真是我所缺乏的。

  所以,我详细地阅读了他的“随笔”,“总结”,以及这本《刀锋》。

  读完刀锋,已经好几天了。每每想起,总感到有话要说。说什么呢?每每话到嘴边,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

  今天总算鼓起勇气,心想:我想到哪儿就说到哪儿,这样省事,没有压力。好,那么我就大胆地说吧……

  毛姆这部作品留给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拉里。拉里是位孤儿,从小由他的一位当小镇医生的伯父带大。他的伯父很宠爱他,几乎满足他所有能够帮他实现的梦想,例如:拉里从小向往飞行。

  当他15还是16岁时,第1次世界大战爆发了,还未成年的拉里梦想着当一名飞行员,他的这位伯父替他隐瞒年龄,让他飞上了蓝天。子弹是不长眼睛的,在一次飞行任务中,拉里的一位好友为了救他,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这让拉里产生了对人生的意思及上帝的是否存在的思索。

  拉里自从有几位青梅竹马的朋友。伊丽莎白年轻漂亮,充满着青春的活力。俩人自小订有婚约。拉里以为伊丽莎白一定会成为自己的妻子的,因为他爱她。伊丽莎白也深深地爱着拉里,她认为自己也一定会嫁给拉里的。谁知造化弄人。

  战争过后,拉里在思想深处对于人生,对于金钱,对于活着的目的产生了异于常人的一些想法,这些伊丽莎白不能够接受。伊丽莎白她爱豪华的晚会,她想穿着巴黎最名贵的时尚服装,她需要有多个佣人打理她的豪宅,她需要供她挥霍不尽的钱财……而这一切的一切,与拉里的想法正好相背。俩人友好地分手了。

  10年后,当他们再次相见时,那一年拉里已经32岁了,在这10年中,他当过煤炭工人,船工,也曾四处流浪。拉里不是没有钱,他的父母,他的.伯父去世后,给他留下了一笔不菲的遗产。然而,拉里想找到他活着的目的,他想以试图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来找到上帝是否存在的答案。拉里还去了罗马,到了中国,最后拉里在印度生活了5年。在这5年的时间里,拉里练过瑜伽,*过冥想……

  这时候,伊莉莎白也如愿以偿地嫁给了一位追求她的富二代,生下了两个女儿,过上了她想过的日子。只是,伊莉莎白忘不了拉里。她希望拉里永远属于她,身和心只能属于她一个女人。

  当她发现拉里竟然想和另一位女人结婚,她设下了一个骗局,让这位可怜,既将成为新娘女子远遁而去,最后被人割掉头颅,扔进大海。

  伊莉莎白能够让拉里再属于她吗?没有,当然没有。拉里将自己的遗产,捐了出去。他身无分文了。拉里说:他只想做一个自食其力的人。他的梦想是当一名出租车司机,这样他可以一边挣钱,一边游览……

  我想我亏得是这个年纪才读这本书。如果我再年轻几十岁,或者说我是在十多岁,二十多岁时碰到这本书,我相信我有这个耐心翻完这本书,只是翻完也就翻完,不会有今天的反醒。

  今天,当我历尽和人间的辛酸和坎坷之际,再反思书中的两位主人公拉里和伊丽莎白,我完全明白了然为什么最后拉里对本人的作者毛姆先生说:他这辈子最想娶的女人,是那位死在大海里的女子,而不是伊丽莎白!拉里是看清了伊丽莎白骨子里的虚荣,贪婪,做作,以及她的自以为是的聪明,还有她的独占心理。

  刀锋读后感 12

  《刀锋》这本书,是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四大长篇代表小说中最后一部,也是毛姆以自己真实姓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虽然书中人物都"另取其名",但内容应该是毛姆的社交圈中社交季的一部分经历。在我心里,他是一位会讲故事并且很会照顾读者的作家。

  这篇小说以艾略特的叙述开始,讲述了斜杠青年拉里的故事。拉里原本在空军退役后就要和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尔结婚的,前提是他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他执念要去法国巴黎这个文明城市去"闲晃",并没有脚踏实地的去工作。最终,伊莎贝尔踽踽独行和他解除了婚约,嫁给了富二代格雷。

  以前明白一个道路是活在当下,并努力实践着、今年感慨最多的是人性的善变:外界环境被动选择也好,私心善变也好其实根本的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导向吧。错综复杂价值观的涌现,都值得去探讨,这些价值观,即使放到现在,也能有相对应的.价值观的人去对号入座。

  艾略特这个人物既幸运又孤独。他每天热衷于组织聚会和派对,一直游离于上层社会的社交圈,他最觉得羞耻的事莫过于在家孤独的吃饭,他社交的对象,是以财富的多少,社会的地位为标准。但他却把当时并不有名的作家毛姆,尊敬有加。直到病入膏肓的时候,依然想着女王为什么不邀请他,*常参加他派对的哪些人却从来不来看望他,只有毛姆,为了完成他的心愿,特地去拜访女王,偷邀请函给他。

  艾略特拼命想进入名利圈,穷其一生,获得比失去的少。生病前的熙熙攘攘与生病后的门可罗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越来越明白规则渐渐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我在模糊的探索中,尝试着将感觉变为语言。周旋于画家圈的苏珊娜,从一个画家的怀里到另一个画家的怀里,是个高级画妓。她一直在寻找有趣的人,但我对她一点都不讨厌,她攒钱在乡下买地,并学*作画,提升自己。对于一个从小穷怕了的人来说,也许能实实在在看得到的、属于自己的金钱、土地,也是一中心灵的抚摸。伊莎贝尔是我很喜欢的角色。她感情丰富,总是露着迷人又调皮的微笑,别人言不及义的场合,她总能一语中的。每个女人都想体面的活着,她被社会的某些现实所逼迫,嫁给了富二代。她觉得男女双方不仅要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门当户对,更要辉煌无比。但他心里却永远爱着拉里,直到拉里想拯救一个堕落的女人,和她结婚,那时候,伊莎贝尔的心塌了,此时的拉里真的不属于她了。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为了去寻找自我和生命的意义,不惜和伊莎贝尔去解除婚约,也婉拒了格雷提供给他的体面工作。他不结婚,不工作,去欧洲游历,最后在印度的一个静修院受到启发,找到了生命的真义。

  那么,我们穷其一生,都在追求什么呢?名利?财富?安全感?精神?大众里的主流价值观?后来,我明白了,我们缺什么,就去追求什么。我想,这就是一种体面。

  说到体面,我们穷其一生到底所要追求的或是你现在拥有的,是否是你想要的亦或者说是否是你希望的……

  最后,祝福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追求。

  刀锋读后感 13

  今天,我看了《火蓝刀锋》这部电视剧的好几集,看完以后我的感想特别多,下面我给大家介绍介绍吧。

  《火蓝刀锋》是一部描写军旅生活的电视剧,是海军陆战队的新兵为了锻炼成为”蛙人“,经过千锤百炼得到成长的故事。其中主人公蒋小鱼为了更好地给他妈妈治病,于是他报名参了军,又因为一次意外的救人行动而阴差阳错地进了陆战队。其中我喜欢蒋小鱼、鲁炎、张冲这三个角色。蒋小鱼做事冷静,头脑灵活,嘴皮子能说会道是他最锐利的”武器“。鲁炎也十分冷静,但他和张冲一碰面就吵架。张冲莽撞冲动,喜欢打架。其中有一个故事情节最让我感动,感受到战友间那兄弟般的情义。

  由于要选拔人员参加马尔斯国际侦察兵大赛,而且只能选出最优秀的8名队员去参赛,所以必须在36名精英之间进行淘汰较量。蒋小鱼的兄弟张冲和鲁炎都相继受伤,最后他和”战神“向羽一路打败了各路英雄豪杰,但最后仍然剩下10名队员,向羽因自己有伤最终选择主动把机会让给了队友。我想,原来战神不只是能够打败所有的对手,更重要的是他在关键时刻能够顾全大局,牺牲自己成就队友,维护集体荣誉,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战神“。

  看完这部电视剧,我体会到了军人叔叔们为了保卫祖国,为国争光付出了艰辛的汗水和鲜血。我耳边仿佛总是能听到那嘹亮整齐的口号,更感受到他们把自己的每一滴热血都流进祖国的大海的牺牲精神。

  我长大以后一定要好好学*,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为祖国的荣誉而努力奋斗不止。

  刀锋读后感 14

  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追求,最终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局。不管他们的处世和人生会被怎样的认为与点评,他们是满意的,所以是好的。

  艾略特和拉里是两个相反的人物,一个热衷于社交,有着最普遍大众对荣誉权利的看法;一个特立独行,为了找到内心的答案,摈弃了很多世俗的东西。我不觉得应该以谁为样板去生活更好,一个势利虚荣,却又大方宽容善良;一个纯正仁爱,放纵自由。只要是不伤害到他人的生活方式,每一个,都不应当被批评。

  我对拉里和伊利没有在一起那一段,感慨比较深,恋爱中,感觉最重要,婚姻中,适合最重要;恋爱是缠绵,是火热,它不关乎现实,婚姻是细节,是柴米油盐。他们俩一个是雪山,一个是温流,不同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就算在一起长久的忍受与争吵也会把爱耗尽。这个选择是无比的正确。

  我很佩服拉里的那份淡漠,能与人相处密切后潇洒脱身,能不迶于情爱之中,心中是怎样的淡然。对于他的仁爱,我倒是觉得,有时候他用陪伴治愈的方式去安慰他人,当他离开时,那人会感到怎样的孤独与落寞,当然,比起救赎他人的人生来说,这点情绪可能不算什么,我只是觉得,这样不是很好。

  他能为了人生真理,抛却一切于不顾,这份勇气与胆量,让人心生敬意,但是这是因为他无父无母,没有牵挂与责任,没有加之于身的期待与负担,所以畅然游于天地之间。他觉得自己每年的三千法朗是累赘,现实来说,如果没有那笔钱,他要用游玩的时间去支付生活费用,怎么可能这么自在。*常人要用大部分的时间去工作来获得轻微的安逸与享受,在这里我和作者的观点一样。那是支撑他飞翔的翅膀而不是拖累。

  我欣赏拉里这样*佛性的人物,却不是很喜欢,就像他是身边的朋友,温柔理性阳光,完美的不像是凡人,少了烟火气。

  我想,现实中也没有这样的人吧。

  刀锋读后感 15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读后感 16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 17

  之前读《月亮与六便士》没那么喜欢毛姆,读完这本《刀锋》倒是爱上毛姆了,读他的故事很流畅,娓娓道来,每个情节都有深意。

  我挺喜欢埃利奥特的,第一个出场的人物,极致空洞,终身追求各种名利场,参加社交活动,到死都在想要穿最高贵的那套衣服参加盛会。但是他重视亲情,慷慨,不是个坏人。死时,有红衣主教来,也没什么痛苦,还挺体面的。这样的一生很多人评价它空虚,可是谁也不是埃利奥特,他或许觉得一生很值得呢。追求他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并一生追随,我觉得也挺有意义的。和拉里有什么不同。

  拉里不过是追求终极真理,他闹不清生的意义,善恶的由来,毕竟他能活下来是运气(战友救了他后死了)。他读了很多书,游历了很多地方,他从艺术、宗教、理性中寻找答案,他终于找到*和、宁静,他将“*静地生活,坚忍地生活,活得有同情心,活得无私、无欲”。

  他重新回到美国后,会怎么样?我想到了《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拉里是加油站那个老工人,也就是作者昵称的苏格拉底,指引年轻迷茫的心灵,了解和寻找内心的力量,终极的意义。完美符合拉里的人设和想象~当毛姆问他,你独自一人,能对美国人产生多大效应呢?拉里说,发明轮子的'只有一个人,发现引力律的也是一个人。投一块石头到池塘,都会改变整个宇宙。任何事情都会产生效应。如果我独善其身,我的言行仍会影响他人,虽则无异于投石入池塘所激起的涟漪,这涟漪会引起第二波第三波,很可能一些人意识到我的生活方式是不乏快乐和*和的,他们反过来也可以言传身教。

  这不就是加油站的“苏格拉底”吗?独善其身,他在加油站*静的工作,无私的工作,遇到迷茫的孩子,言传身教,有耐心,有同情心的,引导他度过难关,向内观,重拾信心和力量,完成一次次奇迹般的壮举。

  索菲,是我很喜欢的角色,用拉里的话说:她有着美好的心灵,有热情,有抱负,有气量。他为了理想可以奋不顾身。即便她自寻毁灭的道路尽头,也不乏一种悲壮的高贵。她那是还是个孩子,我们一起坐在榆树下读诗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精瘦的小毛孩,竟已种下了精神之美的种子。我特别羡慕这种读诗的人,我朋友圈有个每天发布一首诗歌的朋友,有时候能静心读一读他发的诗,而有时候只能划过。读诗的人心中都有一片净土,精神之美的种子在那儿茁壮成长。

  所以看到索菲在车祸中失去至爱和孩子,自甘堕落,抽烟酗酒滥交,显得那么合情合理,而又悲壮可怜。拉里能救她,拉里想救她,于是和她结婚。可是她没能经受诱惑。最终的命运也是早就预见的,哪怕不是客死异乡,也是疾病缠身而死。

  说到底,这是一本讨论如何生如何活的书,活成拉里?活成索菲?活成埃利奥特?

  刀锋读后感 18

  毛姆一直是属于那种名气不小,但始终算不上一流的作家。《刀锋》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书。

  选中这本书读,主要是因为书中所主要探讨的关于人生观以及宗教等哲学命题感兴趣。书中主人公拉里(以维特根斯坦为原型)对人生、对生死以及人存在意义的探求和追问深深打动了我。虽然自己不能像拉里那样“晃膀子”去追寻,但拉里的形象一直是我心目中的精神家园。由于母亲的`原因,我对于人生存在的意义一直很模糊,一会儿在虚无一会儿在悲观中摇摆。为了能获得积极活下去的理由,我也试着向宗教求助,读过几本宗教方面的书,也陪着母亲去过几次教堂,但*教的教义无论在理智还是情感上,都很难让我接受。在书中,拉里与“我”所讲述的他对*的怀疑也正是我的所不理解的方面。后来,拉里从东方哲学“罗摩克里希纳教”中所找寻到的答案,到是能够让我信服。其实,我也一直相信,任何宗教的本质都是一样的真理,那就是一种“绝对”,也就是道家说说的“道”。但是道的玄之又玄是很难让人悟到的,希望自己有一天也会体会到拉里得道的那种境界。

  毛姆描写人物的逼真也算是一绝。在他笔下,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艾略特的虚荣、市侩、精明;伊莎贝拉的拜金;拉里的单纯、超脱;甚至一些一笔代过的小人物也活灵活现,真是达到了一闭上眼睛,一个个人物就浮现在眼前的地步。在描写人物的功力方面,毛姆甚至不落巴尔扎克下风。读了《刀锋》就像再现了一回二十世纪初欧洲上流社会的全貌。

  毛姆叙事的风格也很特别。初读起来,觉得铺垫过多,不简洁,甚至有点卖弄学识阅历之嫌。但越读到后面,越觉得总看惯了中国小说的质朴,看看毛姆的小说也别有一番风味。

  刀锋读后感 19

  之前读《月亮与六便士》没那么喜欢毛姆,读完这本《刀锋》倒是爱上毛姆了,读他的故事很流畅,娓娓道来,每个情节都有深意。

  我挺喜欢埃利奥特的,第一个出场的人物,极致空洞,终身追求各种名利场,参加社交活动,到死都在想要穿最高贵的那套衣服参加盛会。但是他重视亲情,慷慨,不是个坏人。死时,有红衣主教来,也没什么痛苦,还挺体面的。这样的一生很多人评价它空虚,可是谁也不是埃利奥特,他或许觉得一生很值得呢。追求他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并一生追随,我觉得也挺有意义的。和拉里有什么不同。

  拉里不过是追求终极真理,他闹不清生的意义,善恶的由来,毕竟他能活下来是运气(战友救了他后死了)。他读了很多书,游历了很多地方,他从艺术、宗教、理性中寻找答案,他终于找到*和、宁静,他将“*静地生活,坚忍地生活,活得有同情心,活得无私、无欲”。

  他重新回到美国后,会怎么样?我想到了《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拉里是加油站那个老工人,也就是作者昵称的`苏格拉底,指引年轻迷茫的心灵,了解和寻找内心的力量,终极的意义。完美符合拉里的人设和想象~当毛姆问他,你独自一人,能对美国人产生多大效应呢?拉里说,发明轮子的只有一个人,发现引力律的也是一个人。投一块石头到池塘,都会改变整个宇宙。任何事情都会产生效应。如果我独善其身,我的言行仍会影响他人,虽则无异于投石入池塘所激起的涟漪,这涟漪会引起第二波第三波,很可能一些人意识到我的生活方式是不乏快乐和*和的,他们反过来也可以言传身教。

  这不就是加油站的“苏格拉底”吗?独善其身,他在加油站*静的工作,无私的工作,遇到迷茫的孩子,言传身教,有耐心,有同情心的,引导他度过难关,向内观,重拾信心和力量,完成一次次奇迹般的壮举。

  索菲,是我很喜欢的角色,用拉里的话说:她有着美好的心灵,有热情,有抱负,有气量。他为了理想可以奋不顾身。即便她自寻毁灭的道路尽头,也不乏一种悲壮的高贵。她那是还是个孩子,我们一起坐在榆树下读诗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精瘦的小毛孩,竟已种下了精神之美的种子。我特别羡慕这种读诗的人,我朋友圈有个每天发布一首诗歌的朋友,有时候能静心读一读他发的诗,而有时候只能划过。读诗的人心中都有一片净土,精神之美的种子在那儿茁壮成长。

  所以看到索菲在车祸中失去至爱和孩子,自甘堕落,抽烟酗酒滥交,显得那么合情合理,而又悲壮可怜。拉里能救她,拉里想救她,于是和她结婚。可是她没能经受诱惑。最终的命运也是早就预见的,哪怕不是客死异乡,也是疾病缠身而死。

  说到底,这是一本讨论如何生如何活的书,活成拉里?活成索菲?活成埃利奥特?

  刀锋读后感 20

  我真的无比羡慕拉里的生活,不求钱财的多少,只为追寻内心的幸福之道,而且实际行动能力很强。可是,我们如果要做到这些,该有多难啊!我无数次地幻想过逃离现在的生活,哪怕是去远方一个非常偏僻的庵里也好,只要能够远离这些俗事,我自己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可是,我们不像拉里一样,我们有父母兄弟,有自己特别在乎的亲人,对于他们寄于我们成材的期望,我们如何能够辜负呢?只要有自己放不下的人,我是指家人,我们的人生就会有所顾忌,我们无法放下所有的一切去追寻自己的自由。其次,我们也不像拉里一样有固定的.收入,即使有,我们既要满足自己的日常消费,同时有的还上有老下有小的,自己那些收入只会觉得越来越微不足道,所以就会不停地想赚更多的钱。最后,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生死,或者亲眼目睹亲友的死亡,我想我们目前还没有到达拉里那种超脱的态度。其实本质来说,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想逃脱责任的人,我有些时候特别讨厌所有一切的人际关系,那时我会把手机设置成完全静音,把所有社交软件通通关闭,甚至想把手机藏起来,然后一个人默默地看书,练字,写作业或者睡觉。总之,我不想被任何人打扰,我不想有任何的联系。

  文中拉里一直在寻找真正的信仰,一直在找心中的答案,当然最后作者也说他是找到了,可以说他是相当幸福了!我想,如果未来的某一天,我可以一个人在偏僻的山林中拥有一栋小房子,每天在里面看看书,练练字,学学中国的乐器,听听歌。累了就去山林间走一走,看看花草树木,欣赏日出日落,偶尔爬爬山,跑跑步,余生若能如此,此世何求?


刀锋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阅读


刀锋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1)

——《刀锋》的读后感3篇

《刀锋》的读后感1

  寻求真知的道路总是充满层层险阻的,通过寻求真知来解救自我的人,就像是艰难地行走在锐利的刀锋上,因此,智者才会说:“救赎之路难行。”

  但对于真理的信徒来讲,纵然身心的折磨无法逃脱。在“刀锋”这一条得救之道上不停前行,仍是他们命中注定的选择,解救自我的必由之路。

  《刀锋》的主人公拉里,正是这样一位坚毅而虔诚的信徒。

  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

  《刀锋》正是毛姆对此给出的答案。

  这个名字的答案,叫做拉里。

  主人公拉里·达雷尔是一位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

  在军队的生活中,拉里结识了同为飞行员的爱尔兰好友。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好友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

  好友的'意外去世让拉里陷入了迷惘与困惑,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对战后生活的不理解使得他更加深入地去追求探寻解答自己内心的疑惑。

  为此他抛下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以至于后来未婚妻改嫁他人。他放弃了自己能放弃的一切,包括本可以优渥的上层人生活,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的笔下的故事总是这样带着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色彩,从《人性枷锁》到《月亮与六便士》,再到《刀锋》,他笔下的主角都是特立独行的修道者,是捍卫信念的战士,是理想的狂热信徒。

  而现实中的大众又何尝没有过对生活的困惑与迷惘呢?只不过绝大多数的人选择了沉默,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爱丽丝·门罗在《逃离》中所描述的一次又一次闪念,就像二度选择逃离的卡拉最后还是回到了原地,轻轻叹上一声,“日子总是要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的。”

  而拉里从未被物质的生活驯服过,他是自由的。拉里抛却了一切投入哲学,终于在印度领悟到了人生真谛。拉里给我们看到了一种普通人的希望:即使是没有鸿鹄之志的普通人,身上也能折射出一种属于芸芸众生的,隐秘的伟大。

  我很喜欢那个把人的生命喻为鸿毛的比方,或许我们每个人本身就是灵魂的飞鸟擦过天际时落下的一片羽毛,轻柔地躺在身下的这片土地上,土地踏实存在,但曾为飞鸟的痕迹还在,那未曾忘却的天空同样难以割舍。

  天空与土地的距离,是梦想与现实的遥远,也是自我救赎的“刀锋之路”。

  我想用Priest写过的一句话来结尾,是期望,也是祝愿:

  “愿你在冷铁卷刃前,得以窥见天光。”

《刀锋》的读后感2

  拉里因为经历了残酷的战争,见到了一个鲜活生命在眼前逝去,他困惑于“生活为什么如此残酷、无情,人活着到底为了什么,生活到底有什么意义“,由此踏上了寻找真谛的旅程。看书的过程中,我一直迫切得心系着答案,一方面又不愿错过拉里寻求的过程,希望自己也可以通过走拉里的路得到救赎,却忘了这只是一部小说,而不是什么电子设备操作指南。

  拉里为这个问题困惑不已,搅得不得安宁甚至无法正常生活,为此他放弃了读大学、拒绝了家人介绍的好工作、甚至是相恋多年的未婚妻。未婚妻伊莎贝尔这样质疑拉里“几千年来,人们一直都在问这些问题,如果有人回复,怕是早就有答案了”。这个问题我也曾经思考过,为此看了一些营销巨作,却没能像往常一样从书中寻找到答案。那段时间,我会问伴侣问好友,“你觉得活着的意义是啥”,这样无聊的问题可能就像“为什么1+1等于2”一样让人为难吧。直到我走进心理咨询科室,一个着急按时收费的心理医生耐心的告诉我:一个正常的人是不会去思考这个问题的。

  医生的判断也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当时的我怎么也不像是个大学生了吧。书中有这样一段:“我觉得这些事情都特别幼稚,这玩意儿只会让那些大学二年级学生感到兴趣,但只要他们离开学校,就会统统忘到脑后,到时候他们得为生计奔波。”哈哈哈哈,非常准确的描述了我,只能用生病了来解释。好在毛姆的书里有个病入膏肓的拉里,他如此坚持且反驳那些质疑的人:”既然这些问题都被问了几千年了,这就证明他们没法子不去问,而且还会继续问下去。“

  为此,拉里不远千里去异地体验做苦工的生活,例如在煤矿干活,在身体累的半死之后体会到了洗澡的美好,在工作之余喝个小酒打个小牌感到放松。是否体力工作真的可以让内心得以*静,当身体足够劳累的时候,大脑也就没有精力去犯矫情了呢。

  拉里的工友科斯也是有个有意思的角色,他会在喝酒的夜晚谈万物的本质与宗教信仰、谈灵魂与孤独,却在清醒的时候避而不谈,认为谈那些无聊的东西没有任何实质的价值。我想不是所有人都跟拉里一样有这样的宿命感不得不去探求答案,也不是所有人会得什么所谓的心理感冒,大部分人都会遵照寻常轨迹工作与生活吧。偶尔在夜深人静或者酒过三巡之后也像科斯一样,或侃侃而谈或感慨感伤,然后在第二天清醒之后正常去工作挣钱、面对柴米油盐,毕竟正常人都有需要承担的责任,那再正常不过了。

《刀锋》的读后感3

  看了毛姆的《刀锋》,坦白说,我没看清楚。一般只能说一点点想法。

  拉里无疑是这本书的第一主角。因为他目睹了一个年轻战友的死亡(为了救他),他对自己的生活感到困惑,不明白为什么世界上有不幸和邪恶。所以他一直在寻找答案。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解除了婚约,因为他不想去上班。他工作不是为了闲着,而是为了读书和思考。虽然伊莎贝尔很爱他,即使在她嫁给别人,生了两个女儿之后,她还是有那么一瞬间想他。但是两个人的价值观相差很大,追求的东西也不一样,所以分开是必然的。

  伊莎贝尔非常重视物质生活,这是可以理解的。作者没有喜欢她,而是一直在描述她的美丽、天真、聪明和坚韧。她嫁给了拉里的好朋友格雷,过着幸福的生活。虽然格雷中间经历了破产,但伊莎贝尔坚定地站在他一边,鼓励他,陪伴他度过难关,是个好妻子。她把两个女儿抚养得很好,是个好母亲。

  还有一个重要人物:艾略特。作者花了很多时间写他,他先开始了。艾略特仿佛生来就是为了交际,一直在努力去认识更多的所谓上流社会的人。终于,他如愿以偿了。他和那些人非常熟悉。他经常参加各种宴会,自己组织各种宴会。别人虽然势利,但是对自己爱的人很好。他总是对他的妹妹和侄女伊莎贝尔很好。在拉里和伊莎贝尔解除婚约之前,他想通过他认识的人帮助拉里。拉里不喜欢它,他对此非常生气。直到他去世,他仍然担心妻子没有邀请他参加宴会。后来,为了实现他的愿望,毛姆试图得到一张邀请卡,他很高兴,尽管他因未能出*而去世。他一生与各种名人广交朋友,但死前很少有人去看他,这是相当可悲的。

  拉里总是感到神秘。他不想被发现,别人肯定找不到他。他去过很多地方,做过很多工作,读过很多书,见过很多人。每次出现,他都觉得自己把人生看得更透彻了一点。一天下来,他觉得自己仿佛受到了教诲,他就要长生不老了。他一直在寻找答案,应该是找到了,最后他和毛姆说的那一堆话,我没听明白。

  以后会有机会再读一遍这本书,看看能不能更深入的理解。


刀锋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2)

——刀锋读后感3篇

刀锋读后感1

  今天读完了毛姆的作品《刀锋》,小说刻画了许多鲜活的任务角色,活在他人眼光和评价中的艾略特,现实、美丽聪慧又富有心计的伊莎贝尔,老实厚道的格雷,曾经富有梦想但被现实击垮的索菲,以及现实生活的叛逆者拉里。

  拉里无疑是整个故事的主角,他作为一名飞行员参加了一战,在看到战友因为救他而死去的时候,突然有所感悟,决议去寻找生命和生活的真谛。为此他去读各种哲学书籍,不惜与未婚妻分手,做过农民、矿工、流浪者,去印度跟随瑜伽士修行,最终抛弃所有财产的羁绊,去做船工、修理工和出租车司机体验生活。他觉得这是自己想要的生活。

  相对而言,他的未婚妻伊莎贝尔才是一个真实的人,她尽管那么爱着拉里,但是在明白拉里的生活方式后,毅然决然的离开,选择了靠谱的格雷结婚。这是正确的选择,因为两人根本不是一类人,因为爱而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显然不能持久。多年重逢之后,即使重燃爱火也能保持本分不逾矩,显示了良好的修养。最后赶走索菲虽然做的不地道,但至少没有赤裸裸的说或做些什么,至于后果却是她当时也没有去想的。

  拉里认为金钱是羁绊,而作者认为金钱是“自由”和“不求人”,我认同后者,我本凡人,片面的视金钱如粪土和一无所有,说明还是没有勘透物质的本质所谓的羁绊来自于你的灵魂,而非外物。

  我钦佩拉里这样的人,但我不必成为这样的人。或许他境界比我高明,但*凡自由*凡的意义。不一定贵人老爷的生活就比凡夫俗子的生活让人更有感触,各有各的幸福和不同。一个人苦行僧般的生活未必会比朴素的生活更有感触和感悟,只有体验过不同的生活才可以稍微比较一下吧,而这又会因为主体不同而不同。

  本书留给我最大的思考是如何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方式,不管哲人、圣人还是凡人,你不必与他们有一样的生活。圣人、哲人的生活不一定适合你,凡人的生活你也未必喜欢,人应该找寻到自己的生活意义,并用自己的方式生活。别人的价值观不必成为你的价值观,你或许会受到别人描述的那种状态和思想影响,但你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批判的接受,否则,你就会活成别人。

  生活不可避免的被身边的人和你读过的书影响,不奢求你能时刻保持清醒的独立,但希望你能在某些时刻能获得片刻的清醒来思考人生,那个时候你作为真正的自己,脑海里没有别人的思想,不受任何支配。尽管你可能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事,至少你知道内心真实的自己。

  或者好多人可以在这本小说里看到自己的影子,但是请不要去学拉里。作者只是描述了一个他认为完美的人,如果被这种人设吸引而去学*模仿,无疑或被看作误入歧途。

  突然想起之前看过《大唐双龙传》,里面的徐子陵成为我很长时间的偶像,做事方式变得无欲无求、顺其自然,遇事不争不抢,自以为清高、飘逸,与众不同,实际上就是一个沙雕。

  人只有成为凡人,才会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要有凡人的情感,才会是一个真实的人。

  “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是自我完善。”

刀锋读后感2

  花了两周时间终于读完毛姆的《刀锋》。对小说主人公拉里的传奇人生特别艳羡,欣赏拉里无牵无挂的游荡,花大把的时间去追寻生命的意义。拉里是完美的化身,他富有主见,善解人意,待人真诚,爱憎分明。他从不活在别人的嘴中,而是一直遵循着自己的内心,不循规蹈矩,追寻着理想生活。

  男主人公拉里在经历过好友开战机丧命的事件之后,好像变了一个人,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探索活着的最终目的。他背井离乡开始他的“晃荡”之旅。当别人询问他要去巴黎干什么时,拉里只说去“晃荡”。这在大家看来是不可理喻的荒唐之举,认为拉里不负责任,游手好闲。拉里在巴黎的几年基本上是泡在图书馆,看各类哲学书籍,汲取大量的知识;当他觉得看书累了的时候又去各国游荡,找体力工作去让自己的精神重新振作,如此循环往复很多年。最终,他在印度之行中找到了自己想要追寻的东西,救赎与自我救赎,这便是人生的意义。同时,他渐渐明白:一个人能够追求的最高理想就是自我的完善。

  如果说拉里是追寻精神世界的代表,那么女主人公伊莎贝尔则是追寻物质享乐世界的代表,她和母亲通过叔叔艾略特的帮助跻身上流社会。她很美,执着地爱着拉里,但是她的价值观不允许她和拉里结合。最终两个有情人没能终成眷属,但是圆满的一面是她和拉里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人生。她最后嫁给大家口中的最合适,且最门当户对的格雷,在爱情和面包的抉择中,她还是选择了面包。嫁给了格雷果然是过上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很满足,可再次遇到拉里,并且得知他要娶别的女人时,她的内心便不再*静,嫉妒之心让她恶毒地拆散了拉里和未婚妻,未婚妻没有得到救赎,最后惨死在大海中。虽然作者毛姆在文中反复提到很欣赏伊莎贝尔,可言语之中还是很透露出伊莎贝尔的世俗,甚至狠毒的一面。从客观角度分析,不能说伊莎贝尔的价值观不正确,因为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力。

  另一位主人公艾略特是一个靠自己的努力经营爬到上层社会的人,他有雄心壮志,苦心策划各种上流社会的奢华聚会,跻身于上流社会赚取钱财,最后还获得了国王的赏赐。他有鲜明的个性,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他不遗余力地帮助自己的妹妹和外甥女,在伊莎贝尔和格雷破产的期间他也照样给予各种帮助,帮助伊莎贝尔夫妇度过难关。当艾略特得知自己曾帮助过的一个年轻人忘恩负义时,他也嗤之以鼻,毕竟大多数人都不能接受农夫与蛇的故事。

  艾略特在垂死之时还在关注是否被邀请参加新型贵族的`聚会,可见他一生的追求一直没有变——对名利的渴望与追寻。他的一生也圆满画上了句号,一生追求名利且在名利中死去,也是一种完满。

  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刀锋》是一部有完美结局的小说,每个人都追寻到了自己想要的。其实,无论选择怎样,请无悔于心。

刀锋读后感3

  断断续续花了几个月的时间看完毛姆的《刀锋》。

  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伊莎贝尔和拉里。伊莎贝尔漂亮出落,热爱社交、出行和橱窗里的富丽堂皇;拉里则有着禁欲系的超然,追逐知识带来心灵的丰盈和哲思带来人生的自由。

  生活中,伊莎贝尔和拉里的身影我们大多数人中影影绰绰,有的人喜欢或者因为*惯慢慢依赖上富足简单的生活:工作之余,网红地点的打卡,新款轻奢商品的追逐,手机层出不穷的短视频…有的人就像不知魏晋的桃花源人,文字中缱绻的故事,清冷的人物,偶尔让你按下暂停键的哲思,亦或是对红尘滚滚商业社会的解构,希望逐步掌握世界或者商业社会构成和运行的奥义。精神世界中深层次的泵感才能让你变得更快乐。

  我相信,对于大部分人来说,物质流俗和精神丰盈是我们每个人都有的两面:我们沉醉于诸多感官的快感之中,我们也同时希望有精神上更高层次的刺激和满足。只是,作为芸芸众生,我们很难游离于马斯洛的需求金字塔之外。一者,我们作为社会秩序行进的齿轮,被社会和工作的工具理性支配着,不断的KPI和重复劳动,已然让我们疲于奔命。二者,我们会首先认为要有更多的财富自由度,才会有、才能够追寻精神的自由度。最后,就是海量的游戏、爽文小说、社交视频app充分占据着碎片时间,沉浸在即时的享受和简单的快乐之中。

  我们好像渐渐无力去追逐或拓宽诗和远方的内涵和外延,随着年岁趋大,职业定型,再无九天揽月五洋捉鳖的心力来对抗社会的谄媚和冷漠。我们匍匐在社会物欲的泥淖和森严秩序之下,在所有的获得和deadline之后才能喘息,进入片刻的贤者模式。

  部分男性有着较为明确的指向,事业、养家和财务自由,可以有更多的推力和身段。部分女性,则没那么幸运,没有殷实的家境,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和契机。有时候会试图尝试斜杠青年,以期同时获得内心期望的品质生活和独立女性的赞许。

  之于爱情,最大的感触就是他似乎是唯一可以不需要理性来解释的现象。伊莎贝尔爱拉里,可能是因为拉里身上恬淡超然的稀缺特质。伊莎贝尔也可以全身心得交付给格雷,同时,还维系着与拉里的情感牵绊。突然觉得,人的内心和感情其实弹性十足,你所无法理解和接受的,并非你真的无法接受,而是因为你从未接触,你有足够的自由度选择离开。当某种外力或者契机让你置身于和第一眼并不喜欢之人的稍长相处中,情愫会暗自滋生,诚如《诛仙》里的张小凡和那一袭水绿。

  我们司空见惯并切身经历,挚爱之人的炙爱逐渐冷却、熄灭。我们更*以为常的是,那个微信上初次联络、初次见面的人,少了些许幽默和吸引,就好像洞察全貌,缺失了一期一会因缘际会的耐心,匆匆进入下一段的奔赴之中,周而复始。殊不知,站在更长的时间节点回望,未来几十年的流年早已将初次的悸动稀释得荡然无存。

  别高估我们感知和理解一个人的能力,别低估我们内心情感的张力和弹性。不是要勉强自己委身屈就,而是,有时候我们可以变得钝感一些,别把价值连城的际遇,轻易推走,在你真正了解自己和对方之前。


刀锋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3)

——《刀锋》读后感范文二十份

  《刀锋》读后感 1

  小说通过纷繁复杂的人物——满怀野心一步步迈向社交上层名流界的艾略特;为了稳定富贵生活舍弃心中爱人的伊莎贝尔;最初出卖肉体勾引画家而生存的苏珊;放荡形骸嗜酒、吸毒最后客死他乡的索菲;以及放弃物质生活、心爱的人以”晃膀子”名义周游列国寻找答案,四十几岁散尽财富,但找到安身立命之道的拉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归属、选择,不同的选择构成不同的道路,结局不一定完美,但看上去都幸福合理。

  作者最后说”觉得自己不多不少写了一部以“成功”为题材的小说,因为书中和作者有关的人物无不如愿以偿:艾略特成为社交界名流;伊莎贝尔在社交界取得巩固地位并且有一笔财产做靠山;格雷找到一个稳定而赚钱的'职业;苏珊得到生活保障;索菲获得死;拉里找到了安身立命之道。”

  也就是说,经管历经种种波折,有的人物欲享乐至死,有的人放荡形骸至死,有的人追求知识至死。人们无一不是在过着自我信念里认为自己该过的生活,这也属于某种“成功”吧。

  《刀锋》读后感 2

  相比较与《月亮与六便士》我个人更能接受拉里这种温和不过于另类极致的态度,斯特里兰德克对理想是癫狂的极致的追求,仿若受到神明的召唤,仿若无边的欲求亟待满足,而他确实只为填补自己的内心而非其他,所以最后选择销毁自己的画作,那些如**得到释放般为淋漓尽致发泄的挥毫之作。拉里是温和的,就像他一直为毛姆先生所赞美的迷人笑容一样,让人舒服的,不掺有任何嫉世感的,慈悲的怜悯的`。自最初的迷惘,至找到想要追寻并深入其中探究最终从容处之,忠于自我并坚贞不疑,他像是与自己的内心与这个世界和解了,温柔的和解了,而最终选择隐于纽约这座城市,他想一棵树般深刻简单。他更像一个普罗大众,只是精神和灵魂比我等*庸之辈纯洁高尚,有自己的心之所向。我们也不必站在一个我们不能抵达的高度去嘲讽艾略特伊莎贝尔的庸俗与愚昧,谁不是庸俗的?各自有各自的追求,我们不能否认别人的人生也不必鄙夷。像毛姆先生所秉持的冷眼处之而不过分评判的态度,你是你我是我他是他,很好。我们都是经过千难万险不懈的追求才满足了自己的欲望。

  《刀锋》读后感 3

  这本书的书名叫《刀锋》,作者是英国人,毛姆。Razor是剃须刀的意思。

  书的封面上写着这样一段话:“我要走遍世上每一条路,度过深沉的悲伤,莫名的哀愁,无尽的喜悦,只求放手一博体验人生,追求灵魂中的星辰。”如果你对刀锋这本书名不是太熟悉的话,那么你对《月亮和六个便士》这本书一定了解,对,是同一个作者——毛姆。毛姆是英国著名作家,一生著作颇丰。上网百度了毛姆的生*简介,从小父母双亡,寄养在童年不幸的经历对他后来的影响很大。

  《刀锋》这部作品描写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一位飞行员。这个好友非常勇敢,置生死于度外。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拉里复员后,被当作英雄,有漂亮的未婚妻伊沙贝尔,有亲友为他提供的远大前程的工作,美好生活正在敞开怀抱等待他,但拉里并不快乐,他选择逃避这“美好生活”,他的“游手好闲”令周围所有人不解。朋友之死使他受到强烈的震撼,死亡使拉里对生命有了独特体验,他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他开始追问生命的意义,人存在的意义,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最终在印度领悟人生的真谛,因此,这本书带有东方文化的背景。这得益于作者——毛姆一生喜欢游历,足迹踏遍世界各地,深谙东西方文化。他以哲人的睿智洞察到西方社会中现代人的精神危机可以在东方文明中找到治愈良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工具理性走向极端化,追求高效率使手段成为目的,而人则异化为达到目的手段;西方文明所崇尚的主流价值观成为窒息人生命和个性的枷锁;而东方文化和宗教中通过求诸内心提升人的精神境界,追求自我完善等思想所关注的是人本身存在的价值,强调人是目的而非手段,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毛姆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这本书还要细细品读,才能更深刻地体会书中的诸多哲学精神。

  《刀锋》读后感 4

  “相信人生最大的满足在于精神生活。”对于拉里来讲,用这句话形容他最恰当不过。经受过战火的考验,经历过战友拿命相护的震撼,他看似迷茫,实则顿悟,物质的繁华,安稳的现状难敌内心的空虚,于是他选择“闲晃”,深入书海,走南闯北,做他人不屑一顾的劳力,以身体的疲惫换取精神的舒展。甚至最后散尽积蓄,亦在所不惜,不管是他的人还是他的心始终都在路上,似乎无论落脚何处都能心安,又似乎哪里都不足以让自己真正的`完全的歇落。

  相比拉里,伊莎贝尔恰巧和他相反,丰富的物质生活才能带给她满足与快乐。优雅的仪态,优渥的生活,对自己千依百顺的丈夫,一对乖巧懂事的孩子。但凡是一个女子该有的她都有了。按说,她该知足,可她却一边逢人炫耀着自己的恩爱幸福,一边还想得到自己昔日恋人拉里的爱,这焉能说不是她精神空虚的另一种写照?

  最是同情那个一生热衷于上流社会的艾略特,他生命的遵旨似乎就为那一个接一个的豪华派对,似乎只有日夜穿行在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中才能找到自我存在感。想起他临死前还不忘那一场已被出局的宴会,总会莫名的感到心酸。多少风光无限时的前呼后拥也未必能换来耄耋之年时的嘘寒问暖…

  关于苏菲最后的结局,也许不能说是最好的归宿,但那也算是一种解脱吧。本应满满的幸福在一夕之间分崩离析,原来从天堂到地狱之间也不过一步之遥。痛失所有,生无可恋之处,选择游戏余生也许不可取,可也轮不到像伊莎贝尔那样的人去指手画脚。(就算她也经历过不幸,丈夫格雷受到经济大萧条的冲击,遭遇破产,而她的不离不弃一样让人动容。但和苏菲的遭遇相比,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伤口不在你的身上,你又如何知道那究竟有多疼?好不容易苏菲有了从良的一线生机,终究也毁在伊莎贝尔的一己私欲上。本来可以救她于水深火热之中的,不成想却做了压死骆驼的那根稻草。果真是优雅迷人的皮囊下依旧藏着人性深处的恶。

  你看,毛姆的书总能这样不动声色的力透纸背,让你在随着书中人物命运的起起落落的同时,不由自主的去陷入某种思考,关于人性,关于生活,关于良善,关于选择……你未必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但你至少会渐渐明白自己不想要什么。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在奔忙,无论是像特立独行的拉里一样潇洒的只为丰盈的精神而活(其实,大多人做不到如他这般),还是乐此不疲如伊莎贝尔那样一心追求丰厚的物质生活(大多人都在这个行列),原本都没有错,每个人都有自己活法,只是不拘哪样,都别轻易去考验人性,别轻易丢弃自己内心的良善……

  《刀锋》读后感 5

  艾略特,苏姗,苏菲,拉里,伊莎贝尔……

  拜服艾略特的执着,折服苏姗的豁达,佩服苏菲的彻底,羡慕拉里的追逐,也理解伊莎贝尔的世故。

  尽管每个人的人生从彼此对立的角度看来都是疯魔的,不被理解的。但那的的确确,真真实实是他们的人生啊,他们倾其一生追逐的人生不是么。

  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是成功的。

  艾略特对社交的执着,让他在生命的尽头,还惦记着一封邀请函的回信。

  苏姗的豁达让她最终跻身于上流社会。

  苏菲歇斯底里的堕落让她如愿以偿。

  拉里按自己的意志,茕茕孑立,踽踽独行。

  伊莎贝尔过上了幸福的贵族生活。

  每个人都以自己独有的自传体写完自己的刀锋人生。让人感叹又让人唏嘘。芸芸众生,我们自己的人生传记又何尝不是刀锋人生呢。

  皮囊只有一面,而人性一人多面,千人千面,所以艾略特在社交场所如鱼得水,所以苏姗在大染缸里活得游刃有余。所以苏菲在苦难来临后堕落宣泄。所以拉里重新寻找人生的意义。所以伊莎贝尔嫁给现实和世故。

  刀锋人生割伤了每个人,也重塑了每个人,最后成全了每个人。

  人生的意义在哪儿?也许就是按自己的意志,心无旁骛地走完这如刀锋般的人生吧。唯有心无旁骛才会做到忘我,才不被生活本身所伤害。

  《刀锋》读后感 6

  《刀锋》这本书,是威廉·萨默赛特·毛姆四大长篇代表小说中最后一部,也是毛姆以自己真实姓名作为叙事者的长篇小说。虽然书中人物都"另取其名",但内容应该是毛姆的社交圈中社交季的一部分经历。在我心里,他是一位会讲故事并且很会照顾读者的作家。

  这篇小说以艾略特的叙述开始,讲述了斜杠青年拉里的故事。拉里原本在空军退役后就要和艾略特的外甥女伊莎贝尔结婚的,前提是他要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但他执念要去法国巴黎这个文明城市去"闲晃",并没有脚踏实地的去工作。最终,伊莎贝尔踽踽独行和他解除了婚约,嫁给了富二代格雷。

  以前明白一个道路是活在当下,并努力实践着、今年感慨最多的是人性的善变:外界环境被动选择也好,私心善变也好其实根本的都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导向吧。错综复杂价值观的涌现,都值得去探讨,这些价值观,即使放到现在,也能有相对应的价值观的人去对号入座。

  艾略特这个人物既幸运又孤独。他每天热衷于组织聚会和派对,一直游离于上层社会的社交圈,他最觉得羞耻的事莫过于在家孤独的吃饭,他社交的对象,是以财富的多少,社会的地位为标准。但他却把当时并不有名的作家毛姆,尊敬有加。直到病入膏肓的时候,依然想着女王为什么不邀请他,*常参加他派对的哪些人却从来不来看望他,只有毛姆,为了完成他的心愿,特地去拜访女王,偷邀请函给他。

  艾略特拼命想进入名利圈,穷其一生,获得比失去的少。生病前的熙熙攘攘与生病后的门可罗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们越来越明白规则渐渐不那么重要了,重要的是对规则的解释权。

  我在模糊的探索中,尝试着将感觉变为语言。 周旋于画家圈的苏珊娜,从一个画家的'怀里到另一个画家的怀里,是个高级画妓。她一直在寻找有趣的人,但我对她一点都不讨厌,她攒钱在乡下买地,并学*作画,提升自己。对于一个从小穷怕了的人来说,也许能实实在在看得到的、属于自己的金钱、土地,也是一中心灵的抚摸。伊莎贝尔是我很喜欢的角色。她感情丰富,总是露着迷人又调皮的微笑,别人言不及义的场合,她总能一语中的。每个女人都想体面的活着,她被社会的某些现实所逼迫,嫁给了富二代。她觉得男女双方不仅要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门当户对,更要辉煌无比。但他心里却永远爱着拉里,直到拉里想拯救一个堕落的女人,和她结婚,那时候,伊莎贝尔的心塌了,此时的拉里真的不属于她了。

  本书的主人公拉里,为了去寻找自我和生命的意义,不惜和伊莎贝尔去解除婚约,也婉拒了格雷提供给他的体面工作。他不结婚,不工作,去欧洲游历,最后在印度的一个静修院受到启发,找到了生命的真义。

  那么,我们穷其一生,都在追求什么呢?名利?财富?安全感?精神?大众里的主流价值观?后来,我明白了,我们缺什么,就去追求什么。我想,这就是一种体面。

  说到体面,我们穷其一生到底所要追求的或是你现在拥有的,是否是你想要的亦或者说是否是你希望的……

  最后,祝福大家都能找到自己的追求。

  《刀锋》读后感 7

  超脱的拉里寄托着毛姆对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深刻思考。在毛姆晚年的心灵告白中,我们看到毛姆觉得战争不只是冷酷,而是一种对欺骗的提示:它打碎了“人们曾经以为是真实的一切”。使人们“从梦幻中醒来,开始反思到底真与假、善与恶之间有没有距离”。同时,毛姆也认为,战争是人类自我中心过于膨胀的结果。规避战争的方法,除去种种现实因素,在心灵之中首先是摈弃以自我为中心的强烈观念和意识,而应该达到“无我”的境界,在精神与字宙的和谐相融、交流无阻中体味生命的无限。毛姆以拉里这个不朽的文学形象,表达了对人之本质的认识:心灵中存在无数的欲念,是欲念构成了人们实践的动力。而拯救人,首先需还心灵以*静。

  《刀锋》实际上以一种现实主义的'面貌,表达了与表现主义相似的人生荒谬本质论。尽管毛姆并没有采用直接走入内心、诉诸神秘直觉的方法。《刀锋》在小说内涵上采用的是一种反讽,是让意义在自我矛盾的相会中被抵消摧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爱情走到绝路,许多人认为是偶然事件的结果,事实上是无法挽回的必然事件,用社会学中的价值冲突理论可以做出合理的解读。价值冲突论认为社会并不是整合,而是存在着不同利益群体,这些不同的利益群体各自持有自己的价值观念,不同的价值观念导致社会冲突。

  拉里与伊莎贝尔的分手,实质上揭示了美国新兴的资本主义价值观念对欧洲古老文明的巨大冲击。随着美国的日渐强大及第一次世界大战对欧洲各国的削弱,美国代表着急功*利,物质追求的价值观念成为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主流社会观念,对欧洲一直持有的文明优越感几乎是颠彼性的冲击。拉里如果生活在半个世纪前的欧洲社会,他都只是欧洲古老文明中极为*常的个体,而正因为他生活在西方资本主义价值体系解构的历史关口,使他成为了那个时代的极致。

  《刀锋》读后感 8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

  “剃刀之刃难以逾越;

  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刀锋》读后感 9

  一把刀得锋刃很难越过,因此智者说得道之路是困难的。这本小说描述了很多人物:一生醉心于挤入上流社会的艾略特、追求奢华生活享受的伊莎贝尔、可怜的苏菲、探求人生意义而不断阅读旅行最终开悟的拉里……

  其实这篇小说相比于《月亮与六便士》的主人公及其他人物塑造,基调及结尾都更加积极美好一些——除了主人公及作者,其他人物都有美好的一面,同时又有一些小恶的一面——也许这就是人性。

  其实,这本书的.各个人物,即使在如今这个社会,仍然不过时,仍然能够找到一些对应。尤其是拉里一直追寻的问题也困扰了当今很多的人——人生的意义是什么?这个问题其实没有所谓明了的答案,答案需要每个人经过一番苦苦寻找才可能最终领悟——而且每个人领悟的结果可能也有所差异。

  其实,我觉得文中已经给了作者针对这个问题的认知:上帝可能根本不存在,轮回可能存在(既相信又不相信),得道之人具体在哪里做什么无关紧要,重要的是对世界热情、无私、*和、宁静、节制。

  其实我觉得:人找到自己真正想做的(值得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事情)才是最重要的。

  《刀锋》读后感 10

  我真的无比羡慕拉里的生活,不求钱财的多少,只为追寻内心的幸福之道,而且实际行动能力很强。可是,我们如果要做到这些,该有多难啊!我无数次地幻想过逃离现在的生活,哪怕是去远方一个非常偏僻的庵里也好,只要能够远离这些俗事,我自己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可是,我们不像拉里一样,我们有父母兄弟,有自己特别在乎的亲人,对于他们寄于我们成材的`期望,我们如何能够辜负呢?只要有自己放不下的人,我是指家人,我们的人生就会有所顾忌,我们无法放下所有的一切去追寻自己的自由。其次,我们也不像拉里一样有固定的收入,即使有,我们既要满足自己的日常消费,同时有的还上有老下有小的,自己那些收入只会觉得越来越微不足道,所以就会不停地想赚更多的钱。最后,我们并没有亲身经历过生死,或者亲眼目睹亲友的死亡,我想我们目前还没有到达拉里那种超脱的态度。其实本质来说,我觉得自己就是一个想逃脱责任的人,我有些时候特别讨厌所有一切的人际关系,那时我会把手机设置成完全静音,把所有社交软件通通关闭,甚至想把手机藏起来,然后一个人默默地看书,练字,写作业或者睡觉。总之,我不想被任何人打扰,我不想有任何的联系。

  文中拉里一直在寻找真正的信仰,一直在找心中的答案,当然最后作者也说他是找到了,可以说他是相当幸福了!我想,如果未来的某一天,我可以一个人在偏僻的山林中拥有一栋小房子,每天在里面看看书,练练字,学学中国的乐器,听听歌。累了就去山林间走一走,看看花草树木,欣赏日出日落,偶尔爬爬山,跑跑步,余生若能如此,此世何求?

  《刀锋》读后感 11

  外国的经典小说一开始阅读时总是有点絮絮叨叨的感觉,如果能静下心来一口气读个好几章,对于我来说才能真正进入作者所营造的那个世界。前段时间读了《月亮与六便士》,对于作者所塑造的那个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非常不理解,读了《刀锋》之后,才大概对毛姆这种非常聪明的写法有了一定的理解。

  这两本小说都是按照第一人称来进行叙述,“我”同主人公算不上亲密的朋友,但是一定程度上可以聊得来,而且一般会跟主人公的亲人或朋友有着非常亲密的来往,使“我”能够从第三方听到关于主人公的不同阶段的故事。

  说实话,无论是斯特里克兰德还是拉里,都是很多年轻人可能会非常崇拜,但永远不会去尝试成为的一种人,我看到有一些人说他们看毛姆的书会有种想要立马辞职去浪迹天涯的冲动,但是没有几个人会真正的这样做。“我”也是这样的一个角色,“我”在拉里的生命中是一个寻常的过客,“我”时常劝说他走常规的路,“我”不能理解他散尽家财的做法,当听到拉里说他要去做一个出租车司机,“我”觉得他真是疯了,和拉里去辩论钱的重要性,然而主人公若是这么容易被左右的人,恐怕就不是毛姆笔下的主人公了。

  在《刀锋》这本书中,主人公拉里是一个充满诗意的男主人公,恐怕所有的少女都会喜欢这样的一位阳光少年,他同青梅竹马伊莎贝尔一开始有着让人艳羡的爱情,那是少年时代纯粹直接的吸引,而当拉里一心要追寻自我、全然不在意物质生活时,伊莎贝尔也很理智地选择了能够给她体面生活将她奉为女神的格雷。两人在巴黎重逢及分手的场面,拉里对于精神生活的描述:

  “但愿我能让你认识到,精神层面的生活是多么令人激动,生活的体验是多么丰富多彩。可谓生机无限。可谓不亦乐乎。只有一种情况可以比拟,就是你自驾飞机翱翔在高空,只有一种无穷大包围着你,使你陶醉于无边的宇宙。你感受到的.那种欣喜若狂是你不愿用任何世上的权利和荣耀来交换的。”

  但这种精神生活我想一般人是无法体验到的,若非拉里能够一直头也不回的在精神世界闲逛,他也无法体验到这种从容与无穷。而伊莎贝尔想要的是现实世界的从容。他们非常自然的分手,两人之间没有一丝不快,还能体面地参加社交活动。

  毛姆写拉里讲述自己去印度走走逛逛的五年,一些奇遇,一些想法,作为读者我们跟着“我”去听他讲故事,“我”问出读者想问的问题,就让这样一个人好像与我们有着似远而*的距离,这是毛姆的聪明之处,他作为一个普通俗人的角色,跟读者一样的眼光去聆听拉里的故事。

  但我还是没有理解《刀锋》这个书名该理解为什么意思,可能还只是读小说读了个热闹,只能用扉页的这句话再做个结尾:

  “剃刀之刃难以逾越;

  智者云,救赎之道亦是如此。”

  《刀锋》读后感 12

  很值得一读。

  本书用对照的手法,写了两种人,入世者,出世者。

  入世者以老谈伯顿作为代表,一生都献给了名利场。垂死病中还要为了一纸请帖颠倒悲欢。作者一边反讽,一边同情。还尽力满足他最后的愿望,让他自以为志得意满的去见上帝。伊莎贝尔深得舅舅真传,品味,价值观,生活方式,一样浸泡在名利场中。浮华,无情,势利却圆融,优雅,修炼成精。作者以大慈悲的.情怀,同样给她求仁得仁的快乐生活。

  出世者以拉里为代表。换一句更像西方哲学的术语,叫做自我实现。他徒步丈量过欧洲的大片田野,最后在印度的瑜伽行者那里找到了灵魂的归处。但他不是弃绝世界的隐士,他是当求到了灵魂安宁之后,又回到原来的世界里,继续生活,越来越纯粹的生活下去。

  从自我实现这个意义来说,苏菲是失败的实现,苏珊是成功的实现。而苏菲更*于拉里,苏珊更*于伊莎贝尔。格雷不过是个从来没有自己的空皮囊。

  刀锋如果有主题,主题就是自我实现之路吧。

  或许拉里纯粹高尚,有自觉,能自省。而伊莎贝尔通透精明,自私,也自律。他们都是世间难得的人尖儿。

  《刀锋》读后感 13

  寻求真知的道路总是充满层层险阻的,通过寻求真知来解救自我的人,就像是艰难地行走在锐利的刀锋上,因此,智者才会说:“救赎之路难行。”

  但对于真理的信徒来讲,纵然身心的折磨无法逃脱。在“刀锋”这一条得救之道上不停前行,仍是他们命中注定的选择,解救自我的必由之路。

  《刀锋》的主人公拉里,正是这样一位坚毅而虔诚的信徒。

  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

  《刀锋》正是毛姆对此给出的答案。

  这个名字的答案,叫做拉里。

  主人公拉里·达雷尔是一位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

  在军队的生活中,拉里结识了同为飞行员的爱尔兰好友。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好友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

  好友的意外去世让拉里陷入了迷惘与困惑,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对战后生活的不理解使得他更加深入地去追求探寻解答自己内心的疑惑。

  为此他抛下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以至于后来未婚妻改嫁他人。他放弃了自己能放弃的一切,包括本可以优渥的上层人生活,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的笔下的故事总是这样带着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色彩,从《人性枷锁》到《月亮与六便士》,再到《刀锋》,他笔下的主角都是特立独行的修道者,是捍卫信念的战士,是理想的狂热信徒。

  而现实中的大众又何尝没有过对生活的困惑与迷惘呢?只不过绝大多数的人选择了沉默,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爱丽丝·门罗在《逃离》中所描述的一次又一次闪念,就像二度选择逃离的卡拉最后还是回到了原地,轻轻叹上一声,“日子总是要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的。”

  而拉里从未被物质的生活驯服过,他是自由的。拉里抛却了一切投入哲学,终于在印度领悟到了人生真谛。拉里给我们看到了一种普通人的希望:即使是没有鸿鹄之志的普通人,身上也能折射出一种属于芸芸众生的,隐秘的`伟大。

  我很喜欢那个把人的生命喻为鸿毛的比方,或许我们每个人本身就是灵魂的飞鸟擦过天际时落下的一片羽毛,轻柔地躺在身下的这片土地上,土地踏实存在,但曾为飞鸟的痕迹还在,那未曾忘却的天空同样难以割舍。

  天空与土地的距离,是梦想与现实的遥远,也是自我救赎的“刀锋之路”。

  我想用Priest写过的一句话来结尾,是期望,也是祝愿:

  “愿你在冷铁卷刃前,得以窥见天光。”

  《刀锋》读后感 14

  寻求真知的道路总是充满层层险阻的,通过寻求真知来解救自我的人,就像是艰难地行走在锐利的刀锋上,因此,智者才会说:“救赎之路难行。”

  但对于真理的信徒来讲,纵然身心的折磨无法逃脱。在“刀锋”这一条得救之道上不停前行,仍是他们命中注定的选择,解救自我的必由之路。

  《刀锋》的主人公拉里,正是这样一位坚毅而虔诚的信徒。

  悟道之途艰辛困难,如同跨越锋利的剃刀。若救赎之路必经刀山,找到答案的代价为何?

  《刀锋》正是毛姆对此给出的答案。

  这个名字的答案,叫做拉里。

  主人公拉里・达雷尔是一位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

  在军队的生活中,拉里结识了同为飞行员的爱尔兰好友。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好友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

  好友的意外去世让拉里陷入了迷惘与困惑,既然世间有善,为何恶亦相生?对战后生活的不理解使得他更加深入地去追求探寻解答自己内心的疑惑。

  为此他抛下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以至于后来未婚妻改嫁他人。他放弃了自己能放弃的一切,包括本可以优渥的上层人生活,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

  毛姆的'笔下的故事总是这样带着不合时宜的理想主义色彩,从《人性枷锁》到《月亮与六便士》,再到《刀锋》,他笔下的主角都是特立独行的修道者,是捍卫信念的战士,是理想的狂热信徒。

  而现实中的大众又何尝没有过对生活的困惑与迷惘呢?只不过绝大多数的人选择了沉默,这很容易让人联想起爱丽丝・门罗在《逃离》中所描述的一次又一次闪念,就像二度选择逃离的卡拉最后还是回到了原地,轻轻叹上一声,“日子总是要这样一天天的过下去的。”

  而拉里从未被物质的生活驯服过,他是自由的。拉里抛却了一切投入哲学,终于在印度领悟到了人生真谛。拉里给我们看到了一种普通人的希望:即使是没有鸿鹄之志的普通人,身上也能折射出一种属于芸芸众生的,隐秘的伟大。

  我很喜欢那个把人的生命喻为鸿毛的比方,或许我们每个人本身就是灵魂的飞鸟擦过天际时落下的一片羽毛,轻柔地躺在身下的这片土地上,土地踏实存在,但曾为飞鸟的痕迹还在,那未曾忘却的天空同样难以割舍。

  天空与土地的距离,是梦想与现实的遥远,也是自我救赎的“刀锋之路”。

  我想用Priest写过的一句话来结尾,是期望,也是祝愿:

  “愿你在冷铁卷刃前,得以窥见天光。”

  《刀锋》读后感 15

  之前读《月亮与六便士》没那么喜欢毛姆,读完这本《刀锋》倒是爱上毛姆了,读他的故事很流畅,娓娓道来,每个情节都有深意。

  我挺喜欢埃利奥特的,第一个出场的人物,极致空洞,终身追求各种名利场,参加社交活动,到死都在想要穿最高贵的那套衣服参加盛会。但是他重视亲情,慷慨,不是个坏人。死时,有红衣主教来,也没什么痛苦,还挺体面的。这样的一生很多人评价它空虚,可是谁也不是埃利奥特,他或许觉得一生很值得呢。追求他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并一生追随,我觉得也挺有意义的。和拉里有什么不同。

  拉里不过是追求终极真理,他闹不清生的意义,善恶的由来,毕竟他能活下来是运气(战友救了他后死了)。他读了很多书,游历了很多地方,他从艺术、宗教、理性中寻找答案,他终于找到*和、宁静,他将“*静地生活,坚忍地生活,活得有同情心,活得无私、无欲”。

  他重新回到美国后,会怎么样?我想到了《深夜加油站遇见苏格拉底》。拉里是加油站那个老工人,也就是作者昵称的苏格拉底,指引年轻迷茫的心灵,了解和寻找内心的力量,终极的意义。完美符合拉里的人设和想象~当毛姆问他,你独自一人,能对美国人产生多大效应呢?拉里说,发明轮子的只有一个人,发现引力律的也是一个人。投一块石头到池塘,都会改变整个宇宙。任何事情都会产生效应。如果我独善其身,我的言行仍会影响他人,虽则无异于投石入池塘所激起的涟漪,这涟漪会引起第二波第三波,很可能一些人意识到我的生活方式是不乏快乐和*和的,他们反过来也可以言传身教。

  这不就是加油站的.“苏格拉底”吗?独善其身,他在加油站*静的工作,无私的工作,遇到迷茫的孩子,言传身教,有耐心,有同情心的,引导他度过难关,向内观,重拾信心和力量,完成一次次奇迹般的壮举。

  索菲,是我很喜欢的角色,用拉里的话说:她有着美好的心灵,有热情,有抱负,有气量。他为了理想可以奋不顾身。即便她自寻毁灭的道路尽头,也不乏一种悲壮的高贵。她那是还是个孩子,我们一起坐在榆树下读诗的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精瘦的小毛孩,竟已种下了精神之美的种子。我特别羡慕这种读诗的人,我朋友圈有个每天发布一首诗歌的朋友,有时候能静心读一读他发的诗,而有时候只能划过。读诗的人心中都有一片净土,精神之美的种子在那儿茁壮成长。

  所以看到索菲在车祸中失去至爱和孩子,自甘堕落,抽烟酗酒滥交,显得那么合情合理,而又悲壮可怜。拉里能救她,拉里想救她,于是和她结婚。可是她没能经受诱惑。最终的命运也是早就预见的,哪怕不是客死异乡,也是疾病缠身而死。

  说到底,这是一本讨论如何生如何活的书,活成拉里?活成索菲?活成埃利奥特?

  《刀锋》读后感 16

  毛姆真是讲故事的高手,他的每本书都让我拿起来就放不下,其实并不是故事有多特别,见解有多不凡,才那么吸引我,而是他讲故事的方式,他就那么*静地讲着一段段经历,在空间、时间中慢慢地自如地穿梭回合,时有意外惊哑,牵引着读者不停地思索,总想看看究竟。故事中人物的性格,无论是天才、不凡者,普通人,无不在他对人类的种种微妙情感的了解掌握中,在东方西方、不同国家、城市乡村的'游历变动中充分地全方位地展露出来。尤其对我这样一个旅行爱好者,有着致命吸引力,仿佛跟着作者的脚步也游历了很多地方,熟悉了解很多地方。时间空间跨度很大,却能结构清晰连贯,故事发展新奇,却不感觉突兀,作者的掌控力真得很强啊。

  刀锋是毛姆四部曲里最后一部,感觉也是他的巅峰之作,我幸运地也是最后读到。对于毛姆在本书中想要表达的他对人生感悟,我的理解是,现实生活有如一把把锋利的刀锋,使每个人过得都不容易,要想越过刀锋,最终获得*静幸福的生活,人们都需要不断地在每个经历中修炼品行,淡泊名利,节制欲望,才是正道。是吗,毛姆先生。

  《刀锋》读后感 17

  之前看了毛姆的好多作品了,比如《人性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今天我又读了他的作品《刀锋》。

  《刀锋》讲述的是一个参加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美国青年飞行员拉里・达雷尔。在军队中,拉里结识了一个爱尔兰好友:这人*时是那样一个生龙活虎般的置生死于度外的飞行员,但在一次遭遇战中,因为救拉里而中弹牺牲在拉里的怀抱中。拉里因此对人生感到迷惘,弄不懂世界上为什么有恶和不幸,拉里开始了他令人匪夷所思的转变。

  他开始思索世界与生命的本质问题。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那羡煞旁人的青梅竹马,年轻漂亮同时也是贤良淑德的未婚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一个人的跑到巴黎“晃膀子”。他开始自己漫长的读书求知生活,在别人眼中,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不思进取、游手好闲的社会青年。

  他沉浸于大学图书馆中,不亦乐乎,像印度哲人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一次又一次救助了生活中痛苦的人们,帮助其摆脱精神和身体的疾苦。

  时下年轻人流行说希望有一天可以抛下生活来一趟说走就走的旅行,最好就是周游列国、环游世界。《刀锋》中的主人公拉里大概会让他们有所共鸣。

  一面是优渥安逸的生活,有体面的工作和社会地位、有爱他愿相伴一生的妻子;另外一面是无拘无束、随遇而安的朴素生活。面对这两种生活,想必大家都会思想挣扎一番。但我觉得大多数人喜欢后者的只是一时,说到一辈子的选择还是向往前者。

  在现在这个以金钱衡量成功的年代里,找一份精密,获得一份心灵的解脱,确实是不容易的。我要积极面对生活做好自己,*衡感情和生活。

  《刀锋》读后感 18

  每��人的形象都是如此的�r明,

  舅舅艾略特社交名流,一生追求的是�c社��上流的名人�F族交往,�m然那副有�r道貌岸然和老奸巨滑的嘴���在不�喜,但是他的�_是���橛H人��著想,��姐姐和外甥女一家照�的�o微不至。最後病重心�Y�念念不忘的是�o法赴王室的�s,看到�@一幕的�r候的�_�挺心疼�@��小老�^的,��竟他�γ�姆�是挺友好的:而女主之一的伊莎贝尔在毛姆笔下精神正常人格齐全的女子也算得上女子里出类拔萃的,就像毛姆在前面那章写的“生性有个缺点,对于外表欠佳的友人,怎么都看不惯,无论他的个性再好,与我有再多年的交情,如果有一口烂牙,或是鼻子长歪了,我就怎么也看不顺眼;而另一方面,对相貌姣好的友人,我则是永远都看不腻,即使认识二十年之久,我依然看不厌他们饱满的额头或线条柔和的颧骨。因此,每次见到伊莎贝尔,我都一再惊艳于她那标致的鹅蛋脸、白嫩的肌肤、淡褐色的既明亮又温暖的双眼。”可惜的是,她�念^到尾要的都是金�X�c地位,逐�u被浮华吞没,�c心�廴死�里�u行�u�h。可能真的像��友�f的那�樱�伊莎���是水瓶座吧,��鄣目刂�j太��,自己得不到拉里也不��e人得到。由此��K菲�柿嗣�。

  全�∽盍w慕的是就是格雷和苏姗・鲁维耶了吧,格雷靠著伊莎���的舅舅留下的��a又�|山再起,有了�定工作,他眼中的伊莎���也永�h美���尤耍��厝峥扇恕6��K珊也有了事�I�c�矍椤�

  而拉里呢,真的是��迷,就像一��L一�樱�你看不�摸不著,你永�h不知道他在哪�Y,在做什�N。在外苦修了半�子就只是想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麽。到最後原�硪磺卸际俏粗�。对于拉里来说,一辈子很长,他要做的事很多,但是每件事都不是任�铡R�是把每件事都��成任�眨�的�_人生也就太�]意思了。

  毛姆啊,��C了�@���人的成�L,�f起人�H交往,毛姆的�_�c艾略特有的一拼,情商智商�p兼。喜�g�@�拥模�要是他足���的�,那就更完美了。若是本文的毛姆是以本��作者毛姆�W巴�樵�型的�,那�是算了。[流泪]

  《刀锋》读后感 19

  这本书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自己的追求,最终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局。不管他们的处世和人生会被怎样的认为与点评,他们是满意的,所以是好的。

  艾略特和拉里是两个相反的人物,一个热衷于社交,有着最普遍大众对荣誉权利的看法;一个特立独行,为了找到内心的答案,摈弃了很多世俗的东西。我不觉得应该以谁为样板去生活更好,一个势利虚荣,却又大方宽容善良;一个纯正仁爱,放纵自由。只要是不伤害到他人的生活方式,每一个,都不应当被批评。

  我对拉里和伊利没有在一起那一段,感慨比较深,恋爱中,感觉最重要,婚姻中,适合最重要;恋爱是缠绵,是火热,它不关乎现实,婚姻是细节,是柴米油盐。他们俩一个是雪山,一个是温流,不同的价值观与生活方式,就算在一起长久的忍受与争吵也会把爱耗尽。这个选择是无比的正确。

  我很佩服拉里的那份淡漠,能与人相处密切后潇洒脱身,能不�于情爱之中,心中是怎样的淡然。对于他的仁爱,我倒是觉得,有时候他用陪伴治愈的方式去安慰他人,当他离开时,那人会感到怎样的孤独与落寞,当然,比起救赎他人的人生来说,这点情绪可能不算什么,我只是觉得,这样不是很好。

  他能为了人生真理,抛却一切于不顾,这份勇气与胆量,让人心生敬意,但是这是因为他无父无母,没有牵挂与责任,没有加之于身的期待与负担,所以畅然游于天地之间。他觉得自己每年的三千法朗是累赘,现实来说,如果没有那笔钱,他要用游玩的时间去支付生活费用,怎么可能这么自在。*常人要用大部分的时间去工作来获得轻微的安逸与享受,在这里我和作者的观点一样。那是支撑他飞翔的翅膀而不是拖累。

  我欣赏拉里这样*佛性的人物,却不是很喜欢,就像他是身边的朋友,温柔理性阳光,完美的不像是凡人,少了烟火气。

  我想,现实中也没有这样的人吧。

  《刀锋》读后感 20

  毛姆一直是属于那种名气不小,但始终算不上一流的作家。《刀锋》是我读的第一本毛姆的书。

  选中这本书读,主要是因为书中所主要探讨的关于人生观以及宗教等哲学命题感兴趣。书中主人公拉里(以维特根斯坦为原型)对人生、对生死以及人存在意义的探求和追问深深打动了我。虽然自己不能像拉里那样“晃膀子”去追寻,但拉里的形象一直是我心目中的精神家园。由于母亲的原因,我对于人生存在的意义一直很模糊,一会儿在虚无一会儿在悲观中摇摆。为了能获得积极活下去的理由,我也试着向宗教求助,读过几本宗教方面的书,也陪着母亲去过几次教堂,但*教的教义无论在理智还是情感上,都很难让我接受。在书中,拉里与“我”所讲述的他对*的怀疑也正是我的所不理解的方面。后来,拉里从东方哲学“罗摩克里希纳教”中所找寻到的答案,到是能够让我信服。其实,我也一直相信,任何宗教的本质都是一样的真理,那就是一种“绝对”,也就是道家说说的“道”。但是道的玄之又玄是很难让人悟到的`,希望自己有一天也会体会到拉里得道的那种境界。

  毛姆描写人物的逼真也算是一绝。在他笔下,一个个人物栩栩如生:艾略特的虚荣、市侩、精明;伊莎贝拉的拜金;拉里的单纯、超脱;甚至一些一笔代过的小人物也活灵活现,真是达到了一闭上眼睛,一个个人物就浮现在眼前的地步。在描写人物的功力方面,毛姆甚至不落巴尔扎克下风。读了《刀锋》就像再现了一回二十世纪初欧洲上流社会的全貌。

  毛姆叙事的风格也很特别。初读起来,觉得铺垫过多,不简洁,甚至有点卖弄学识阅历之嫌。但越读到后面,越觉得总看惯了中国小说的质朴,看看毛姆的小说也别有一番风味。


刀锋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4)

——《母亲》读后感范本二十份

  尔基创作的《母亲》大概载十九世纪末而是世纪初,俄国工人运动和国际工人运动出现转折,全国各地不断掀起**和**市委的群众斗争浪潮.这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高尔基于1906年创作了长篇小说《母亲》.

  《母亲》通过青年工人巴维尔和补情尼洛夫娜成长为自觉的革命者形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俄国工人群众从自发斗争向自觉斗争的这一主题.小说在结构上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描写以巴维尔为中心的工人小组的活动,其高潮是"五一"节**第二部分描写了工人小组成员被抓后革命事业的继续发展和群众的深入发动,其高潮是巴维尔在法庭的演说.

  母爱,这是多么伟大而神圣的情感,母爱的真诚、母爱的无私、母爱的永恒,是人类和谐、美好、温馨的情感取之不尽的源泉.然而,当社会制度显示出的现象时,母爱无法为儿子带来自由和幸福,儿子也无法报答母爱,反而为母亲增添新的痛苦.在《母亲》当中,我们正是看到悲剧的一幕.当罪恶的社会使人性受到压仰、摧残和扭曲的时候,母爱这最动人的情感,回呐喊出最悲惨的颤音.当工厂和农村不断做上反抗道路的人越来越多,在他们当中,有一位母亲.母亲不是先驱,不是核心,甚至不是工人,但是母亲是最深的底层,是最有地的绳带,母亲的命运、母亲的感受、母亲的情怀、母亲的觉醒……高尔基可能为此选择了母亲.母亲的.觉醒是缓慢的,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不知道自己的儿子在干什么.但是,母亲的感受真切而

  自然,她逐步走上革命道路,她看到儿子在位工人谋利益,发觉儿子斗闹中新的思想是他变的无私、永敢、坚强,母亲因此感到欣慰.反过来,巴维尔和他的战友们,深爱这位慈祥善良的母亲,他们从母亲那里得到的不仅仅是支持,更多的是亲情和母爱.

  在高尔基的笔下母亲是一个那样理解她的儿子,她是一个好母亲.

  前几天,我读完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它是意大利作家德·亚米契斯的作品。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我的母亲》。

  这篇文章描述了主人**利柯对自己的母亲说了一些非常失礼的语言。而母亲却待他如宝,处处迁就着他,让他变成那么任姓。母亲是那么的伟大,多么的可敬啊!父亲非常生气地对安利柯说:“*时大家当你是宝一样,如果你像这样对待你母亲,我宁愿从来没有你。”安利柯听了非常后悔,不知如何是好。

  从这篇文章我想到了自己。母亲对我倾注了十万分的爱心,打心眼儿里盼我好。母亲对我是多么的和蔼,可我却总是对着妈妈发小脾气,让妈妈伤心。我待母亲的这种态度与母亲待我的态度恰恰相反,很多人都说我是一个不听话的`小孩,他们说如果我再这么下去会落到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一样了。我问他们:“你说到底要怎样对待妈妈?”他们并沒有回答我,而是各自走开了,我很害怕会落到那个下场。直到前几天看完这篇文章之后,我便悟出一个道理:母亲是最珍贵的,倘若你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到那时是多么可怜,多么卑鄙无耻。如果安利柯懂得这条真理就不会对母亲说出那么过分的话了。我们可以把母亲像对待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我们可以把母亲当做朋友或笔友一样;我们可以和母亲去走走,散散心这是最好的治疗方法。这样,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读了《我的母亲》不仅让我知道母亲的珍贵,更让我知道怎样对待母亲。母爱,是人间最普通的感情,也是最真挚的感情。看来随意的眼神,听来似乎*淡的话语,无不蕴藏着令人动心的真情!人需要母亲,母亲需要一个孝顺的孩子。

  “一夜亲思泪,天明又复收。”“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现代文学大家季羡林的《怀念母亲》,让我读后心境久久不能*静。文章语言简短而又朴实,字里行间流露出对母亲浓浓的爱意。书中主要写了作者回忆从前,在他很小的时候便离开了母亲,那时候他才六岁,其间回家去过两次,可是和母亲相处仅仅几天而已,从小到大他和母亲一齐生活的时间不长。当他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年仅四十多岁的母亲去世了,让他很悲伤,流泪不止。之后他又去德国留学,异国他乡,他不但怀念母亲,更怀念自我深爱着的祖国,心心念念,祖**亲甚至频频入梦来。

  文章字里行间的情感让我感动不已,读着读着我不禁也想起了我的妈妈。我和作者有同样的感受,我也有一个慈祥的妈妈。但我又比作者幸福,因为我整天和妈妈黏在一块儿。有的时候,我会觉得妈妈太唠叨,总是叨咕个不停,“快点写作业!”“抓紧时间练琴,不要再说话了。”“你看看,半天时间才写了多少?”……我说一句话,她能接上二十句,烦都烦死了。可是,三年级时候的一天,妈妈跟学校里的'同事外出了几天。她刚走的时候,我心里甭提有多高兴,心想:总算能清净几天啦!耳朵里都要涨茧子了。可是,到了晚上,我总觉得少了什么!我躺在床上左思右想,原先是没有了妈妈的“紧箍咒”,我好不*惯哦!

  我把眼睛闭起了脑海中不自觉地就回忆起了妈妈的话。我的思念渐渐加深,脑海里越是想妈妈的话,就越想念妈妈,我感觉自我就像一个没有灵魂的人。想想书中的作者季羡林在很小的时候就跟离开妈妈,那种整日整夜的思念是何等难过啊!妈妈回来了,“稚子牵衣问,归来何太迟?”又能够跟妈妈撒娇啦!又能够和妈妈一齐睡觉啦!又能够听到妈妈的唠叨啦!有妈妈的日子真幸福,我深深地爱着妈妈啊!

  作者季羡林在那个动乱的年代,背井离乡外出求学,其间的寒苦仅有自我明白,他想亲生母亲,更想自我伟大的祖国。一个人能把祖国和母亲联系在一齐,这是多么高尚啊!我又想到了我们学*课文中的一位人物,他就是我国伟大的画家徐悲鸿。在外国学生眼里,中国人不会绘画,他孤身一人应对外国学生的嘲笑和讽刺,省吃俭用买绘画材料、参观画展、认真临摹,他用自我的实力让那个嘲笑他的外国学生心服口服,自叹“有眼不识泰山!”作者季羡林也是如此,作为清华大学的交换生,他潜心研究学术,争分夺秒,致力于写作,在论文答辩中获得了4个“优秀”取得了博士学位。大师们真是我学*的榜样。时代变迁,祖国强大,这更激发我励志学*。我要靠学*来充实自我,我要用已经掌握的科学知识来回报祖国,这就是我远大的梦想。

  合上书,闭上眼,我静静地想着:妈妈是生我养我的人,是最疼爱我的人;祖国是我成长的地方,是我赖以生存的地方。我爱她们,我离不开她们,我要用最真挚的情感来回报他们。

  《母亲》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作品,这部作品是1906年在美国写成的。它标志着作家思想和艺术上的成熟,是苏联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作品,在世界文学史上开辟了无产阶级文学的新纪元。

  这部小说一共有三组人物。第1组是革命者,包括革命工人和革命知识分子;第2组是工农群众,其中最重要的是母亲和农民雷宾的形象;第3组是敌人,这里有厂主、沙皇宪兵、法庭庭长,检察官等。在这3组人物中,高尔基突出了巴维尔和母亲这两位主要英雄人物。

  小说的主人公尼洛夫那是工人巴维尔的`母亲,一个逆来受顺,懦弱的妇女。丈夫生前,在一家工厂上班,由于他和工厂的上司关系不好,所以收入微薄,他还经常打自己的妻子,终于有一天他得了病,后来因为医治无效就死了;丈夫死后,原来要过安稳日子的她,却得知自己的儿子成为了一名马克思主义者,她不能理解儿子的做法,她几次反对,几次劝阻,都是徒劳无功,她觉得那些年轻人简直就是不可理喻。但是,当她看到儿子与那些年轻人义无反顾的追求革命,追求民主自由时,她不由自主的被鼓舞,被感动,被真理所打动,最终也加入到这场伟大的而又神圣的革命战斗中。

  尽管革命充满了危险,但她也无所畏惧。他们一起参加**,她为革命者提供活动场所。一开始这位母亲也不知道为什么要革命,后来慢慢的她开始理解了革命,并称为了革命的坚定支持者。

  这本《母亲》把母亲对儿子的爱升华到了对全世界为真理奋斗的无产阶级的爱,革命者之间的友爱感动到我。

  今天我读了冰心的《荷叶母亲》,让我感受到伟大的母爱。

  这篇散文诗是冰心在观察荷花的时候,下起了雨,在雨天里,作者冰心看着勇敢慈怜的荷叶隐蔽着红莲的动人场景,联想到了母亲对女儿的关爱、呵护,用散文诗的形式来赞美了母爱的伟大和无私。

  我们*时对母亲的态度和作者对母亲的态度是不一样的,我们*时干错了什么事,妈妈总会生气,冲我发火,我们还会不耐烦,有时还会反着说母亲,可对作者来说,而是有耐心地听着,我们的态度是不正确的,不管怎么说,母亲教育孩子是理所当然的,我们应该有耐心地去听,母亲说的话是对我们好的,对我们有利的。

  母爱在许多事情上都能体现出它的伟大,在我们身边时,总会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这就是母爱,母亲们宁愿牺牲自己也不愿伤害到孩子,像《荷叶母亲》里说的一样,在大雨天里,荷叶保护着红莲,向母亲保护着孩子一样,不让孩子受伤,这就母爱的伟大之处。

  我们就是红莲,母亲就是荷叶。母亲在保护我们,我们要珍惜母爱,长大以后,回报母亲,想想曾经母亲对我们做过多么伟大的事,曾经是多么关心我们,爱护我们,体会一下吧,这就是伟大、无私的母爱!

  成功的时候,谁也是朋友;但是只有母亲―――她是失败时的伴侣。郑振铎的一句话,说出了多少成功者背后母亲的辛劳啊!但是每个人都有母爱,那并不是成功者们的专利。

  《母亲》这一篇文章通过母亲的支持一点一点透露出母亲的用心良苦与小人书背后的辛劳。讲述了一个贫穷家庭中的小孩为讨回被警察没收的小人书而与母亲一起讨要且最终得以归还的故事,和作者向母亲要钱买小说的辛酸感触。我知道那种感受,当看见教育你多年的母亲在那样恶劣的环境下,就为那一个月还不满30元的工资而受苦受累时心中如千万只刀在割。30元对于现在来说已经不值得一提了,随便一开口,只要是小康水准的家庭都会毫不吝啬的给出30元。现在还有谁会害怕遭到父母的责骂不敢开口要钱呢?我们不顾他们的辛苦而大把花钱。

  而这篇文章并不是想说作者有多么不孝顺父母,更多一点的是他们的爱。母亲的****,一卷毛票还有她瘦小的身躯,谁会不为之动容呢?现在已经没有那样恶劣的环境了,可是他们的怨气又能向谁去倾诉呢?只有吞进肚中随着饭菜一起消化。看着他们脸上的强颜欢笑,摸着手中粗糙的钞票,谁的心中不会内疚呢?

  然而内疚又有什么用呢?人们大都也只是说一说罢了,一阵欢笑后就觉得这是理所应当,又将父母对我们的期待变成了彻底的幻想。他们正在老去,发鬓上多出的几根银丝似乎是想让你意识到―――体恤一下父母吧!

  体恤这一个举动似乎很简单,用他们的方式赚来的钱买一点他们不太喜欢的补品,送他们进不太和谐的养老院,度过不太欢乐的下半生。在很多人眼中这应该就是体恤吧!可是你们真认为这就是身为子女该赋予他们的关爱吗?大家都懂的道理,为什么不尽力去做呢?

  父母在这些人眼中就是棋子,已经尽完了他们该有的责任就丢弃在一边,走人生的下一步。可在我眼中的体恤却截然不同。

  体恤,就是谅解父母;体恤就是关心父母;体恤,就是夜半归来的他们看见桌上冒着热气的饭菜;体恤,就是下班后,电话那头你传来的亲切呼唤。

  体恤,并不需要你做得太多,只是你的一份真切的心意罢了。

  想想他们对我们的关怀,你就知道如何体恤他们了吧!

  《怀念母亲》的作者母亲过世早,对作者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他很怀念生身母亲。后来去外国留学,他进一步感受到了自己的孤寂与伤感,又一遍遍怀念着自己的祖国亲,从未断过。这种怀念之情,一直伴随着作者在国外留学的十一年。

  我读完这篇文章之后,觉得季羡林的.这种爱母亲与想要迎养母亲的信心真令人感动!“我痛哭了几天,食不下咽,寝不安*。”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他因为母亲的死去,伤心了一天又一天,痛哭了一天又一天,这真是出自深深的爱母的情感呐!

  我想到了我自己:

  有一次妈妈正在看天气预报,我看了看时间,对妈妈说:“妈妈,我要看动画片!”妈妈不肯,我一把夺过遥控器,看着电视,完全不顾妈妈的感受。

  现在,我已是六年级的学生了,应该从小孝敬母亲。

  失去了慈母便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题记

  也许,在生活中,母亲给我们的感觉是严厉的,甚至有时候,你会觉得母亲很唠叨,很烦。但这一切的背后,却是母亲浓浓的爱,只是我们不曾发现罢了。母亲就像冰心笔下的荷叶一样,永远守护着你。当心中的雨点扑打着你时,母亲必须会毫不犹豫地替你接住那风雨的摧残。

  当一个人失去母亲时,心里必须会觉得空荡荡的',再没有人能像母亲一样成为自己的荫蔽。虽说以前看到过许许多多关于母亲的文章,可都没有这次的深刻,也许是那是还太小,无法这么深刻地体会吧!

  假如孩子是小草,那么母亲必须是春日,暖和着孩子;假如孩子是红莲,那么母亲必须是荷叶,在疾风暴雨时守护着孩子;假如

  母亲在你的生活中,必须是最重要的,一个人假如不爱母亲,无论他取得多大的成就,也但是是一个没有感情的躯壳。母亲是荷叶,永远守护着红莲。

  为了信仰,为了人类美好的未来而奋不顾身;母爱的力量,总是如海一般,给人以超乎寻常的动力,一切困难,在最原始的永恒的母爱面前都微乎其微。

  在乱世中,一位*凡的母亲身上,所发生得重大变化,让我震撼。尤其是母亲不识字,却比那些识字的理解真理的含义,理解俄国的未来。是啊,任何人在经历了苦难之后,都会对命运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受难时,走投无路,昏暗的统治更是让她绝望,最后,她终于坚定了信念,靠自己,靠一腔热血,一个妇女竟会有热血男儿一样的报国理想,要想过上好日子,就必须推翻当时的残暴阶级的统治。让新的光明照亮前方的'路!

  当然,这些与她的儿子帕沙卡对他潜移默化的影响是分不开的,她的儿子是工人的代表,是工人运动的领导者,不断对他的母亲灌输革命的真理,将母亲的思想提高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只有站在人民的高度上,才能有如此的认识。

  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情势所逼。倘若不是士兵们的不由分说,那么无情,又怎会使得一个薄弱的女子义无反顾地投身于革命的队伍?这场景使我想起了《水浒传》中,众多英雄被逼上梁山的事,要不是百姓生活的水深火热,要不是及时的觉悟,不知又会有多少无辜的性命,死于不白之中。那种巾帼英雄的气概,重情重义,不正是那个年代所缺的吗?

  如果没有母亲对儿子的理解,对儿子所从事事业的信任,没有对儿子的自豪,对儿子深深的爱,也不会使她在儿子被捕后,下定决心走儿子的路,从而真正成为一个革命者,一个大造新时代的人。

  真理是用血的海洋也扑不灭的!

  多么朴实的豪情!

  多么肺腑的呼喊!

  我使得的母亲不辞辛苦的奔走街头的动力,就是信念。信仰高于一切,有着执著信仰的人会为它而抛弃生命。

  是,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个衣食无忧的社会里,肯在国难当头的时候,明知会死,也不顾一切的扑上去,视死如归的人,也许已经淹没在繁冗的霓虹灯光中,所以,我感动于文中母亲如海般广阔无边的爱。

  看完梁晓声的文章《母亲》我深受感动。文中的母亲是伟大的女性,在不同的场合,不同的地点,都会给予儿子鼓励,给予帮助,给予爱。

  当我读到“避开人我躲在一个地方哭了,那一时刻我最想我的母亲”时,我想梁晓声在那一刻一定最先想到的是他的母亲。他的母亲虽然不识字,但她崇尚文化,她知道多看书会让儿子增长知识。在这样的母爱下成长的儿子,怎能不会体会到这读书机会是多么地来之不易呢?当他的小说终于发表了,他多想告诉母亲这个好消息,因为是母亲给了他今天的这个成就,可以说他的成就大半归功于他的母亲,可是他的母亲却已不在他的身边,不能和他分享这份成功的喜悦,他怎能不伤感呢?

  当我读到“母亲从不反对我买小人书时”,我想到了当时的家境,那时的饥饿威胁刚开始好转,但家境还是很贫困,在这种情况下,家中又还有几个子女,可能连吃穿都还成问题,可是母亲从不反对“我”买书,读书。她凭着一个母亲的本能知道,读书对孩子来说是一件有意义的事,让孩子满足如饥似渴的强烈读书欲望,吸收营养知识,是一件好事。此时的母亲就像“孟母三迁”“岳母刺字”中的母亲一样伟大,她们都对自己的子女充满了无限的爱。

  当我读到“母亲就在台阶上坐下来并且扯我坐在她身旁,一只手臂搂着我”时,我体会到了此时此刻母亲是多么地固执。她在警察面前毫不畏惧,为了儿子的“精神食粮”,她可以不顾一切。此时,她多像一位伟大、勇敢的战士。

  当我读到“把那个女人和孩子送回家去,要一直送到家门口时”,我感受的到,此时,那位外表严肃、冷漠的警察也被这位母亲感动了,被母亲为了维护儿子的尊严,不顾一切被感动了。我想那位警察可能也想到了自己的母亲,也有一个同这位母亲一样的母亲,可能也有过同样的经历。总而言之,他妥协了,因为一位母亲的坚忍不拔为了儿子妥协了。

  当我读到“立刻又坐了下去,立刻又弯曲了背,立刻又将头俯在缝纫机板上了,立刻又陷入手脚并用的机械忙碌之中”时,我体会到母亲当时是把时间看得多么宝贵,“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母亲为了养家糊口,拼命赚钱,不肯浪费一分一秒,还支持儿子看书,这是多么地伟大。

  这是一位善良的母亲,是一位多么慈祥,通情达理,为了孩子不顾一切的母亲。“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位母亲的辛勤付出终于有了回报。我想:他在得知儿子成名的那一刻也一定非常激动吧!

  当我读完《母亲的选择》这篇文章时,心中的升起从未被感动过。情感随着故事的起伏,内心被深深震撼,它让我经历了一次心灵的洗礼。

  这篇文章是关于一位母亲,拉山娜,她带着她两岁的儿子去上学,却被持枪的强盗绑架了。最坏的罪犯同意放shana走,条件是她必须在儿子和女儿之间做出选择,只能带走其中一个。她做了人生中最痛苦的决定,抛下女儿,带走儿子。然后,不顾人民的反对,回到了人质身边,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他的女儿。最后,女儿安然无恙,这是母亲回来的结果。

  母爱是摆脱死亡的邪恶,爱情更是让她的家人起死回生!

  天下没有母亲对儿女的爱各有自己不同,但它们有一点是相同的——伟大而无私!我的妈妈又何尝不能不是通过这样的呢?

  扑簌簌掉下泪湿的书,它被感动得热泪盈眶。纸上缓缓打开,逐渐扩大泪珠,大母遴沙纳的形象渐渐模糊,我爱我的.妈妈清理......

  六月里的一天,本来就是好好的天气情况突然开始下起到了大雨来。我站在一个校门口可犯愁了:爸爸我们今天在学校上班,不可能有人来接我,妈妈自己昨天已经发了一次高烧,恐怕他们还没退,我得赶回去照顾她。可照这雨势看起来,一时半会儿是不会没有停歇的。这时,吹来一阵冷风,裹挟着人们冰冷的雨水可以打到我脸上,风从脖领灌进身体,冷得我直打哆嗦。没办法,豁出生命去了!我撒腿冲进雨里,向家跑去。

  神真的无情,跑了很远,雨不仅没有阻止,而且越来越下。突然,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远处,像个母亲。不是她,对吧?她发烧了。她不能出来接我。男人和母亲的身体瘦得像风一样弱。只见她双腿有些颤抖,身体无力的靠在墙壁上,分明是病态的样子啊!啊,真的是妈妈!她发烧了,在大雨中来接我!

  我冲了过去,绝望了。”妈妈!”她抬起头,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终于找到你了,你站在门口等我,为什么在雨中跑回家,等雨不下了?”?看看你,已经湿透了,我来这里不是浪费时间吗?”但是每个字都温暖着我的心。”所以你不出来,这样不会加重病情?”我很难过地问。”你以为我不出来就能安心吗?我已经病了。家里不能再有病人了。回家。总比在这里受冻要好。回去把湿衣服脱掉,然后洗个热水澡,喝点姜汤驱寒,小心着凉……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今天听起来很不错。

  我帮妈妈,感觉她的大外套空。因为急于想知道我的母亲来接我,太晚了,多穿衣服,只套一件外套就出来了。我忍不住用袖子擦眼泪,我不知道雨水还是泪水。妈妈,你告诉我的爱,我是有考虑的。当我长大了,我会加倍报答你。

  “世界经济上有作为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一个母亲的呼唤。”母亲的爱,看似自己微薄,但它发展却很非常深沉,深沉得让人感动。只有它,才能诠释出什么是伟大!

  今天,我兴奋地读了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文章关键讲了季羡林爷爷在外国留学时对母亲和祖**亲深深地的思念。

  念完这篇文章,我心很长时间不能忘怀,原文中季羡林爷爷的随笔帮我留有了刻骨铭心的印像。

  在其中,原文中是那样写的。我想起了家乡,家乡的老友,内心有点儿发酸,有点儿苍凉。殊不知这类苍凉并不一样一般的苍凉一样,是甜美的,浓浓,有说不出来的味儿,浓浓糊在心中。读完这,我的心里有点儿跌宕起伏,眼下禁不住闪过出儿时。


刀锋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5)

——暑假读后感作文范本二十份

  我在家里看着当代著名作家曹文轩的小说《细米》,沉醉在那安宁的村落、寂静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炊烟和主人公淳朴的生活里了。

  这是一个发生在苏北名叫稻香渡的村庄里的故事,讲述了一个用雕刻来说话的少年细米的一些童年趣事,作者把他的情感描绘得淋漓尽致。在他的雕刻生涯中碰到了他的第一个观众,插队女知青梅文。梅纹的到来,给*静的乡村生活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以她纯净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桀骜不驯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他们一起学雕塑、赏月、割稻子、甚至受惩罚。到最后,梅纹走了,细米也随之长大。在这其中,有悲有喜、有哭有笑、有情与爱、有懊与悔。

  看了这部小说,我知道了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乡村生活,也知道了当时下乡的知青很多很多,他们的生活是简朴的,一碗小米粥、一盘咸菜、一盘玉米团子,是当时最美的享受了。细读《细米》这本书,你会发现,里面有很多描写水的细节,用水来衬托出细米当时的心情,采用了借接描写的手法。曹叔叔的文笔带有一点诗意,又有些淡淡的忧伤,结尾总是不合我意,总令我久久地陷入难过之中。也让我觉得,一个人可能有时候不怎么样,但只要自己勤奋努力,就一定能追上来。

  细米和梅纹,这种藏在麦田深处的情感也悄悄地藏在了书本的深入、文字之间……你感觉到了吗?

  暑假到了,夏日炎炎,但尽管烈日当空、骄阳似火都依然挡不住我对好书的垂涎,即使挥汗如雨也要读书。在这个暑假里我又读了两本不可多得的好书,这两本书是《呐喊》和《童年》,读了这两本书后令我大开眼界,这两本书都不约而同的写出了旧社会的腐败无能与弱肉强食,让我大饱眼福,也增加了我对旧社会好奇,更让我一览旧社会的全貌。所以我对这两本书爱不释手,总是流连忘返,偶尔拿出来想象一下旧社会的样子,然后又恋恋不舍放回去,这两本书对我真是,受益匪浅。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鲁迅先生才华横溢、才高八斗、文思敏捷更是著作等身,所以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对人们鲁迅都是无所不知他笔下的阿q、孔乙已等早已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只要读过鲁迅书的人对他们都是了如指掌,谈起来更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令我更加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在《呐喊》中,令我流连忘返,至今还记忆犹新的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主要是说鲁迅小时候的奇闻怪事,当时的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而鲁迅却以为吃人是真的吃人,最后演成了一场闹剧。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旧社会太黑暗了,是个“吃人”的社会······

  《呐喊》主要写了鲁迅先生的见识与见闻,大大开阔了读者的眼界,也知道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想法。 第二本是高尔基的《童年》,大家知道《童年》的主人公阿谬沙就是高尔基本人,这本书是高尔基以一个儿童的角度来描述他所看到的世界。主人公阿缪沙是个开朗的孩子,但却是在抽打下过了六年,在这六年里他虽然经历过无数次的打骂,但还是未曾改变他的心智,他还是爱玩,爱闹,爱吃,但他的外祖父好像总是和他作对,他开心的时候他的外祖父总喜欢打骂他。

  《童年》令我流连忘返、难以忘怀的是阿谬沙的第一任朋友。当时阿谬沙域外祖父闹别扭,他的外祖父骂了他,他一气之下,十分委屈的跑了出去,他跑到池塘边,猛地蹲下来抱头痛哭,读到这里我十分的憎恨外祖父,为什么要如此对待他,他只是个孩子,闹点小别扭至于这样骂孩子吗???阿谬沙他一个人在池塘边散步,偶尔拿起石子就对池塘中砸去,这泛起的水花仿佛是他对生活的不满,每一滴水珠都充满着不甘和愤怒,他承受了太多。这时有三个和他差不多的小男孩走了过来,他们问他:“你怎么了?”“呵呵,我没事。”阿谬沙苦笑道。之后他们问了他许多问题,他们很开心,也让阿谬沙的忧愁烟消云散,傍晚他们该走了,阿谬沙突然问道:“我们···算朋友吗?”他们异口同声的答道:“是的。“多么的干脆,但这句话让阿谬沙倍感温馨,除了他的外祖母,这是他第二个关心他的人。所以他每天都来这里,他们散布,聊天,捉迷藏,玩游戏十分快乐,每天都如此令阿谬沙重新爱上了生活,憧憬着明天的到来。可正所谓瞒得过初一,瞒不过十五,有一天他们的爸爸发现了他们每天在一起玩,那三个男孩在父亲的再三逼迫下说出了阿谬沙的身份,那个人是个军人,也是个地主,别人都不敢惹所以也形成了对穷人的瞧不起,与冷眼相待,他认为自己的孩子就不应该和穷人的孩子在一起,也造成了他们三个没有朋友的悲剧。阿谬沙是他们的第一个朋友,他们被关禁闭了,说要他们面壁思过、改过自新,但他们大人更应该面壁思过好好的一段友情被他活活拆散,他知不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让孩子们养成了孤独的*惯,你们知道没有朋友是很痛苦的?!在房间里三个孩子一想起阿谬沙,就潸然泪下,他觉得自己对不起他,说出了真相。多么纯洁啊,为了一个承诺而哭泣,而现实中呢,承诺都是什么?在很多人眼里承诺多只是个一带而过的东西,就像放个屁然后扇扇走人,而他们呢,只是三个7~8岁的孩子啊。阿谬沙的外祖父的得知后,当着那个军人的抽打起了他,太心狠手辣了,仿佛六亲不认了。那个军人在旁边看的洋洋得意,满脸奸笑。走时还不忘放下一句狠话。然后扬长而去。但这次的抽打任然没有挪动心中的那份友谊,他被关禁闭了,这一关就是两个月。两个月后,他跑去找他们,但他发现晚了,一切都晚了。他们走了,坚持了两个月不哭的阿谬沙,此刻,心中那最后的底线也被冲破了,泪水如滔滔洪水从阿谬沙的眼中流下。夕阳是那么的美妙,但在哭的阿谬沙却成了这风景中的最美的`物品······这个故事严重表明了当时有钱与没钱的天壤之别,就连朋友都是遥不可及,触摸不到的词,在此我只想用笔来表达我对此的不甘和愤怒,为什么有钱人与穷人不能做朋友?为什么!?

  这两本书真是名副其实的好书,让我受益匪浅,真喜欢。

  学了培根的《谈读书》后,我又反复看了几遍,觉得文章中的每一句话都富有哲理,也是我受益匪浅。

  文章大致写了读书的目的,读书的方法和读书能塑造人的性格,弥补精神上的各种缺陷三个方面。培根在文中写出了很多读书的好处和读书的方法。比如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张才;读书能补天然之不足;读书时不可寻章摘句,而应推敲细思;读书有的须全读。而只有的只需大体涉猎……

  培根的这些观点与想法都深深的启发了我,让我懂得了该如何去读书。

  看了培根的这篇文章后我觉得读书的好处数不胜数。自己也要多去读书。读书时应该用心去读,体会作者的写作意图,而不应该看表面的意思,只要领会了作者写作的意图,才能理解这篇文章。读书时要把自己幻想成书中的'人物,深临其境,体会书中的妙处,这样才会使人更加深刻的感受到书中的精彩与魅力;读书还要有探索精神,不能完全相信书中的内容,对有所怀疑的地方要去探求他的真伪,运用学过的知识和手中的资料去验证,只有这样才不会被书中不正确的观点引向歧途。在培根的话语中我也明白了读什么书就会有什么好处,不过也要有选择性的去读,对于那些不健康的小说最好不要去读,因为读这种书不仅不会有好处,或许还会给人带来伤害,使人走向歧途。要学会去读书,还要学会把书中的知识运用到实际中。

  一个无聊的下午,我打开电脑,电脑桌面上一个文档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个文档里有一篇读后感,这看上去很*常。但是这篇读后感是妈妈写的。

  故事发生在一个周日的晚上,我看完了一本课外书,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就拿到电脑前给妈妈看,可妈妈却无所谓地说,“小孩子看的书,干什么要给我看?先放那边吧。”我原以为妈妈不会看这本书,可没想到的是,妈妈不仅看了这本书,还站在我的角度分析了这本书的内容。

  这本书名为《流浪的暑假》:书中的主人公是四个十二、三岁的初中学生,通过四个孩子在暑假期间的故事以及家庭中家长对孩子暑假补课的态度和方式而展开的故事。好学生梁静慧是个又乖又听话的好学生,学*成绩出类拔萃,但她的暑假只有按父母的意愿和安排上课、做作业,而学小提琴成了休息。另一个活泼、热情奔放的女孩安如玉闯进了梁静慧的世界,梁静慧也在受她的影响慢慢地改变。同样也是好学生的高翔飞,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但另一个桀骜不驯、成绩超群的男生森林,却不像高翔飞、梁静慧那么安分守己,他发誓这个暑假他一定不会上补*班,要干出一番大事。而高翔飞因为嫉妒森林,却因打听不出森林要干的`那件大事,便写了张寻人启事来打探消息。到最后,森林真的失踪了,(他去捡垃圾流浪了)梁静慧、安如玉、高翔飞便一起去寻找森林。最终,他们都经历了能让自己成长的事,体会到了在假期里什么事是有意义的,他们也体会到了成长的滋味。而故事的主人公森林通过一个假期的流浪知道了大人们挣钱不易的道理,从而改变了对父母的态度。

  这些故事情节在我们小孩子的眼中顶多就是告诉我们父母挣钱不容易,我们要懂事。而妈妈却站在她的角度重新品读了这个故事:“虽然这是一本少儿读物,但通过这本书,我女儿在给我打预防针了,意思是暑期将至,不要给她太多的任务和压力。让她自己去安排暑假生活。这点我会考虑并会尽量满足她的愿望。”

  此刻我的心中涌现出了一种莫名的感觉,妈妈实际上是是能够站在我们的立场上看待问题的,只是我们不善于去发现,往往还会误会他们,由此我们真应该好好反省反省。大人们能站在我们的角度看事情,那我们怎么就不能多多替他们着想呢?

  暑假,我读了一本《巧克力味的暑假》,我带着好奇,看完了这本既苦又甜的.暑假生活。

  《巧克力味的暑假》:毕业考好过关,但毕业时心理这道结却难过关——————对于小学毕业的项心仪来说,这个暑假让她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6年的4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她又遇到了新的同学黄小月,是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大草原旅游在飞机场相遇的朋友,我们在一所学校上学。大草原没有想像的那么好玩,还好有新朋友黄小月做伴。

  看了这本书,我心里也有一丝的不安,我小学毕业的时候,好朋友分开了会不会难过。转念一想。我们终归会长的,不可能永远在小学,并且我们也会认识更多新朋友。只是不要忘记以前的"老朋友"就行了。

  一个无聊的下午,我打开电脑,电脑桌面上一个文档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个文档里有一篇读后感,这看上去很*常。但是这篇读后感是妈妈写的。

  故事发生在一个周日的晚上,我看完了一本课外书,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就拿到电脑前给妈妈看,可妈妈却无所谓地说,“小孩子看的书,干什么要给我看?先放那边吧。”我原以为妈妈不会看这本书,可没想到的是,妈妈不仅看了这本书,还站在我的角度分析了这本书的内容。

  这本书名为《流浪的暑假》:书中的主人公是四个十二、三岁的初中学生,通过四个孩子在暑假期间的故事以及家庭中家长对孩子暑假补课的态度和方式而展开的故事。好学生梁静慧是个又乖又听话的好学生,学*成绩出类拔萃,但她的暑假只有按父母的意愿和安排上课、做作业,而学小提琴成了休息。另一个活泼、热情奔放的女孩安如玉闯进了梁静慧的世界,梁静慧也在受她的影响慢慢地改变。同样也是好学生的高翔飞,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但另一个桀骜不驯、成绩超群的男生森林,却不像高翔飞、梁静慧那么安分守己,他发誓这个暑假他一定不会上补*班,要干出一番大事。而高翔飞因为嫉妒森林,却因打听不出森林要干的那件大事,便写了张寻人启事来打探消息。到最后,森林真的失踪了,(他去捡垃圾流浪了)梁静慧、安如玉、高翔飞便一起去寻找森林。最终,他们都经历了能让自己成长的事,体会到了在假期里什么事是有意义的`,他们也体会到了成长的滋味。而故事的主人公森林通过一个假期的流浪知道了大人们挣钱不易的道理,从而改变了对父母的态度。

  这些故事情节在我们小孩子的眼中顶多就是告诉我们父母挣钱不容易,我们要懂事。而妈妈却站在她的角度重新品读了这个故事:“虽然这是一本少儿读物,但通过这本书,我女儿在给我打预防针了,意思是暑期将至,不要给她太多的任务和压力。让她自己去安排暑假生活。这点我会考虑并会尽量满足她的愿望。”

  此刻我的心中涌现出了一种莫名的感觉,妈妈实际上是是能够站在我们的立场上看待问题的,只是我们不善于去发现,往往还会误会他们,由此我们真应该好好反省反省。大人们能站在我们的角度看事情,那我们怎么就不能多多替他们着想呢?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小种子》这本书,里面有很多五颜六色的图画,但是字数却不是很多,我很快就读完了。

  《小种子》主要讲述了一颗小种子成长的故事。秋风把花种子吹到了半空中,有一颗小种子很小很小。有一颗种子飞得太高了,被火热的太阳烧死了;有一颗掉到了雪山上,种子冻得发不了芽;有一颗掉到大海里淹死了,还有一颗掉到了沙漠里,又干又热也没法发芽。大风停了下来,小种子和其它种子一起都落到了地上。一只大鸟把一颗种子吃掉了。冬天到了,种子都在土里睡觉,一只饥饿的.老鼠吃掉了一颗种子。雪化了,春天来了,它们开始发芽了,长成小树苗了,一棵被野草遮住死了,一棵被踩断了,那棵最早开花的被人折了。小种子最后终于也发芽了,小树苗一直长一直长,最后长得比房子都高了,开出了一朵巨人花。人们都来看它,小鸟、蝴蝶、蜜蜂也都来拜访它,这真是一朵又大又漂亮的花。后来,花儿落了,很多小种子乘着秋风飞向了遥远的地方。

  读了这个故事,我觉得小种子很坚强,因为它虽然很小,但还是很努力地飞,最后生根发芽,长得很高,开出又大又好看的花,我要学*它的坚强。我不喜欢那个男孩,把好不容易开出的花折断了,我们要爱护花草树木。

  我被这个顽强的小种子感动了!我感到这粒小种子很顽强,不管经历了多少磨难,仍然是坚持不懈。我们要向小种子学*,学*它顽强的生命力,学*他坚持不懈的精神,学*他不怕苦不怕累的品格。

  暑假到了,夏日炎炎,但尽管烈日当空、骄阳似火都依然挡不住我对好书的垂涎,即使挥汗如雨也要读书。在这个暑假里我又读了两本不可多得的好书,这两本书是《呐喊》和《童年》,读了这两本书后令我大开眼界,这两本书都不约而同的写出了旧社会的腐败无能与弱肉强食,让我大饱眼福,也增加了我对旧社会好奇,更让我一览旧社会的全貌。所以我对这两本书爱不释手,总是流连忘返,偶尔拿出来想象一下旧社会的样子,然后又恋恋不舍放回去,这两本书对我真是,受益匪浅。

  《呐喊》是鲁迅先生写的。鲁迅先生才华横溢、才高八斗、文思敏捷更是著作等身,所以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对人们鲁迅都是无所不知他笔下的阿q、孔乙已等早已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只要读过鲁迅书的人对他们都是了如指掌,谈起来更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令我更加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在《呐喊》中,令我流连忘返,至今还记忆犹新的是“狂人日记”。

  “狂人日记”主要是说鲁迅小时候的奇闻怪事,当时的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而鲁迅却以为吃人是真的吃人,最后演成了一场闹剧。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旧社会太黑暗了,是个“吃人”的社会······

  《呐喊》主要写了鲁迅先生的见识与见闻,大大开阔了读者的眼界,也知道了鲁迅先生当时的想法。 第二本是高尔基的《童年》,大家知道《童年》的主人公阿谬沙就是高尔基本人,这本书是高尔基以一个儿童的角度来描述他所看到的世界。主人公阿缪沙是个开朗的孩子,但却是在抽打下过了六年,在这六年里他虽然经历过无数次的打骂,但还是未曾改变他的心智,他还是爱玩,爱闹,爱吃,但他的外祖父好像总是和他作对,他开心的时候他的外祖父总喜欢打骂他。

  《童年》令我流连忘返、难以忘怀的是阿谬沙的第一任朋友。当时阿谬沙域外祖父闹别扭,他的外祖父骂了他,他一气之下,十分委屈的跑了出去,他跑到池塘边,猛地蹲下来抱头痛哭,读到这里我十分的憎恨外祖父,为什么要如此对待他,他只是个孩子,闹点小别扭至于这样骂孩子吗???阿谬沙他一个人在池塘边散步,偶尔拿起石子就对池塘中砸去,这泛起的水花仿佛是他对生活的不满,每一滴水珠都充满着不甘和愤怒,他承受了太多。这时有三个和他差不多的小男孩走了过来,他们问他:“你怎么了?”“呵呵,我没事。”阿谬沙苦笑道。之后他们问了他许多问题,他们很开心,也让阿谬沙的忧愁烟消云散,傍晚他们该走了,阿谬沙突然问道:“我们···算朋友吗?”他们异口同声的答道:“是的'。“多么的干脆,但这句话让阿谬沙倍感温馨,除了他的外祖母,这是他第二个关心他的人。所以他每天都来这里,他们散布,聊天,捉迷藏,玩游戏十分快乐,每天都如此令阿谬沙重新爱上了生活,憧憬着明天的到来。可正所谓瞒得过初一,瞒不过十五,有一天他们的爸爸发现了他们每天在一起玩,那三个男孩在父亲的再三逼迫下说出了阿谬沙的身份,那个人是个军人,也是个地主,别人都不敢惹所以也形成了对穷人的瞧不起,与冷眼相待,他认为自己的孩子就不应该和穷人的孩子在一起,也造成了他们三个没有朋友的悲剧。阿谬沙是他们的第一个朋友,他们被关禁闭了,说要他们面壁思过、改过自新,但他们大人更应该面壁思过好好的一段友情被他活活拆散,他知不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已经让孩子们养成了孤独的*惯,你们知道没有朋友是很痛苦的?!在房间里三个孩子一想起阿谬沙,就潸然泪下,他觉得自己对不起他,说出了真相。多么纯洁啊,为了一个承诺而哭泣,而现实中呢,承诺都是什么?在很多人眼里承诺多只是个一带而过的东西,就像放个屁然后扇扇走人,而他们呢,只是三个7~8岁的孩子啊。阿谬沙的外祖父的得知后,当着那个军人的抽打起了他,太心狠手辣了,仿佛六亲不认了。那个军人在旁边看的洋洋得意,满脸奸笑。走时还不忘放下一句狠话。然后扬长而去。但这次的抽打任然没有挪动心中的那份友谊,他被关禁闭了,这一关就是两个月。两个月后,他跑去找他们,但他发现晚了,一切都晚了。他们走了,坚持了两个月不哭的阿谬沙,此刻,心中那最后的底线也被冲破了,泪水如滔滔洪水从阿谬沙的眼中流下。夕阳是那么的美妙,但在哭的阿谬沙却成了这风景中的最美的物品······这个故事严重表明了当时有钱与没钱的天壤之别,就连朋友都是遥不可及,触摸不到的词,在此我只想用笔来表达我对此的不甘和愤怒,为什么有钱人与穷人不能做朋友?为什么!?

  这两本书真是名副其实的好书,让我受益匪浅,真喜欢。

  今天,我看了一本名叫《细米》的书,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是《买一根针,买一团线》。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梅纹成了稻香渡中学的美术老师,还是初二的班主任,她很负责任,每天晚上都要去家访。因为晚上的路太黑,梅纹胆子小,所以每天晚上细米都会接送梅纹去家访。细米的妹妹在心理上伤害了细米,细米很气愤。有一天,他的妈妈让他去送瓜给他的妹妹,他居然没送,而是自己吃了。

  我觉得其中的梅纹很惹人喜爱。因为她长得不仅好看,还很温柔,每天上课,学生们都会集体主动向她问好,一般老师都得不到。

  我觉得其中的细米对梅纹很好,因为他不管下雨下雪都会去接送梅纹家访。

  其中我最喜欢梅纹,因为她人长得不仅好看,还很温柔,最重要的是她非常有责任感,因为她不管下雨下雪都要去家访。

  其中我也很喜欢细米,因为他也很有责任感,他天天都要接送梅纹家访。

  有一个问题曾困惑我很久,我知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但当我遇到一些对你不友好甚至伤害你的人,我却不知何对待他们。

  俗话说“冤冤相报何时了?”确实,以怨报怨是一种很不理智的行为,就算从自私的角度想,我坚决不会让自己这么做。

  小时候曾受很多电视剧中男女主角以德报怨的做法熏陶,被他们的大慈大悲所感动,决定自己也要当一个大善人。但是真正做到以德报怨,我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很难很难非得道高僧也办不到的`事,不是跟什么过不去,只因跟自己心里憋的那口气过不去。

  最*我从《论语》中读到一句话“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以直报怨”,孔老夫子这句话如醍醐灌顶,解决了困惑我多年的问题,原来在一千多年前,古人已为我们解决人际交往中的问题提供了完美的答案了。

  以德报怨,这是一种很崇高的品德,但相信很多人都做不到,因为我们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凡夫俗子。连孔老夫子这样的大圣人也说要“以直报怨”,可见,“以直报怨”应该是我们大多数人在人际交往中的准则。

  夫子的学生说“以德报怨”,夫子大不赞成,反问到“何以报德”?意思是,你把“德”都用去报答那些损害你利益的人,那么你还应该用什么比“德”更“德”的行为去报答那些对你施予恩惠的人呢?显然不合道理,这种行为对那些真正对你好的人也极不公*。崇尚以“礼”治国的孔子,提出“以直报怨”,这既不是以怨报怨,也不是以德报怨。“直”,意思我理解为“正直”,讲道理。对于那些对我们有偏见或损害我们利益的人,我们应该和他们讲道理,做到“对事不对人”,以正直的态度对待他们,既不奉承,也不妥协,勇敢地维护我们正当的利益。

  “以直报怨”,多么明智的做法,相信现在我们很多人对于这个问题,也想不出这种完美的答案。看到这里,不得不佩服孔老夫子的大智慧了。

  《巧克力味的暑假》是我在图书馆买书时无意间所看到的一本书,这本书的书名很有趣,而且也耐人寻味,暑假有巧克力味吗?一时之间,我就把它买下了。

  哈,哈!看了才知道,书名中原来是蕴含着这样一个故事:项心仪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毕业考后,对于她来说最大痛苦之处�詹皇强际猿杉ǎ�而是与她相处了六年的四位好朋友,在毕业考后就要各自分散了,在没有朋友的日子里,她心里是多么的孤单与渴望啊。但天下无不散之筵*嘛。虽然好朋友在毕业考后都劳燕分飞了,但同时她也交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因此,她感觉到,友谊就像巧克力一样,苦涩中又带有甜美。

  友谊对于人来说是多么的可贵和重要啊,我下个学期也要升六年级毕业班了。和项心仪一样,也要面临与好友分离时这种不舍之情。没有了友谊,就像没有一片云的天空;没有了友谊,就像没有一只小鸟的森林;没有了友谊,就像没有一滴水的大海。无论在什么时候,友谊都是我们支撑的拐杖,没有了它,就与拥有痛苦无不两样。想想看,是谁在你伤心的时,安抚你;是谁在你开心时,与你共享欢乐?他不正是我们的朋友吗?虽然与好友分离时,难免会悲伤,但“天涯何处无芳草”啊,再见亦是朋友,前方的路还很远呢,我们以后一定会交到更多的新朋友啊!与其悲痛交加,不如展望未来,乐观接受。

  《巧克力味的暑假》让我懂得了在人生路上,难免会遇到坎坷,我们不能因为失去而悲痛欲绝,在失去的同时,我们也拥有新朋友对我们的真挚友谊啊。所以我们要珍惜友谊,共度美好时光,不要在失去的时候才懂得珍惜!

  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 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这就是孙悟空,一个神话英雄。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 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他有时爱撒个谎,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只不过有是太任性。

  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以前我并不认识淘气包马小跳,可是在新华书店举行的“20xx年五莲站——杨红樱小樱桃见面会”上我认识了杨红樱阿姨,也认识了淘气包马小跳。看完了《宠物集中营》、《寻找大熊猫》、《忠实的流浪狗》后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马小跳——这个调皮、可爱、活跃的小男孩。暑假到了,我又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暑假奇遇》来作为我的生日礼物。因为我太喜欢马小跳这本书了,所以我用了两天就看完了。下面我就给你们讲讲马小跳在暑假里的奇遇吧。

  暑假到了,马小跳到他的爷爷奶奶家过暑假。爷爷奶奶家住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家里养了一条爱管闲事的大黄狗,一头跑的比风还快、有理想的猪——黑旋风,还有一只谈恋爱的大黑猫,一只看门的鹅和一只会说话的鹩哥。马小跳还认识了一个小朋友,他像一个小黑人,所以大家都叫他“小非洲”。 喜欢动物的马小跳就是和这些朋友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奇特的暑假。

  有一天,马小跳和小非洲闲着无聊,他们就教“黑旋风”玩滑板、滑旱冰、拉车。黑旋风不仅跑的比风还要快,还无师自通,全部会了。要是我们也有理想、认真大胆的做事,我们是不是在很多时候也会无师自通呢?那样我们每个小朋友不都会成为“天才”吗?

  有一次,马小跳和小非洲带着爱管闲事的大黄狗出去散步,大黄狗突然跑走了,马小跳和小非洲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只昏倒的鹿,于是他们把鹿送到了兽医院。医生从鹿的肚子里抱出来了一只小鹿,并且说大鹿的胃被方便袋给堵满了,无法进食,所以饿死了。马小跳非常伤心,就让鹩哥在动物保护区门口说“小鹿的妈妈哪去了?被方便袋害死了”,想提醒大家要保护环境。

  还有一次,马小跳和小非洲在一座黑暗的小屋子里发现了一头被折磨了十一年的大黑熊。马小跳机智的报了警,救出了大黑熊。马小跳还做了一些有意义的事:如大闹当地的野味餐厅,用智慧和勇气解救出、青蛙、果子狸、白鹤、山鸡等野生动物,亲手放生娃娃鱼。马小跳是不是很勇敢、很有爱心呀?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暑假奇遇》,我更加的.喜欢马小跳了。他不仅正直、勇敢,还让我学会了如何保护动物:我们要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否则会发生动物吞食垃圾,造成大量动物死亡,甚至灭绝;我还懂得了给动物喂食虽然是好事,但不能随便给动物喂零食,不然的话也会导致动物死亡。我们要向马小跳学*,让我们一起爱护环境、保护动物,给我们自己,也给我们的朋友——那些可爱的动物一个美丽、祥和的家园吧!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以前我并不认识淘气包马小跳,可是在新华书店举行的“20xx年五莲站——杨红樱小樱桃见面会”上我认识了杨红樱阿姨,也认识了淘气包马小跳。看完了《宠物集中营》、《寻找大熊猫》、《忠实的流浪狗》后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马小跳——这个调皮、可爱、活跃的小男孩。暑假到了,我又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暑假奇遇》来作为我的生日礼物。因为我太喜欢马小跳这本书了,所以我用了两天就看完了。下面我就给你们讲讲马小跳在暑假里的奇遇吧。

  暑假到了,马小跳到他的`爷爷奶奶家过暑假。爷爷奶奶家住在野生动物保护区,家里养了一条爱管闲事的大黄狗,一头跑的比风还快、有理想的猪——黑旋风,还有一只谈恋爱的大黑猫,一只看门的鹅和一只会说话的鹩哥。马小跳还认识了一个小朋友,他像一个小黑人,所以大家都叫他“小非洲”。 喜欢动物的马小跳就是和这些朋友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奇特的暑假。

  有一天,马小跳和小非洲闲着无聊,他们就教“黑旋风”玩滑板、滑旱冰、拉车。黑旋风不仅跑的比风还要快,还无师自通,全部会了。要是我们也有理想、认真大胆的做事,我们是不是在很多时候也会无师自通呢?那样我们每个小朋友不都会成为“天才”吗?

  有一次,马小跳和小非洲带着爱管闲事的大黄狗出去散步,大黄狗突然跑走了,马小跳和小非洲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只昏倒的鹿,于是他们把鹿送到了兽医院。医生从鹿的肚子里抱出来了一只小鹿,并且说大鹿的胃被方便袋给堵满了,无法进食,所以饿死了。马小跳非常伤心,就让鹩哥在动物保护区门口说“小鹿的妈妈哪去了?被方便袋害死了”,想提醒大家要保护环境。

  还有一次,马小跳和小非洲在一座黑暗的小屋子里发现了一头被折磨了十一年的大黑熊。马小跳机智的报了警,救出了大黑熊。马小跳还做了一些有意义的事:如大闹当地的野味餐厅,用智慧和勇气解救出、青蛙、果子狸、白鹤、山鸡等野生动物,亲手放生娃娃鱼。马小跳是不是很勇敢、很有爱心呀?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暑假奇遇》,我更加的喜欢马小跳了。他不仅正直、勇敢,还让我学会了如何保护动物:我们要爱护环境,不乱扔垃圾,否则会发生动物吞食垃圾,造成大量动物死亡,甚至灭绝;我还懂得了给动物喂食虽然是好事,但不能随便给动物喂零食,不然的话也会导致动物死亡。我们要向马小跳学*,让我们一起爱护环境、保护动物,给我们自己,也给我们的朋友——那些可爱的动物一个美丽、祥和的家园吧!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细米》这本长篇小说书的作者是曹文轩,这本书描写的是乡村故事。是一个苏城的女知青和一个乡村男孩的亲情故事。

  少年细米生来就是个爱脸红的男孩,他与表妹红藕两小无猜,一同长大,日子如清水一般自然流淌。然而,有那么一天,大河上飘来一叶巨大的白帆,白帆下飘来了一群仿佛来自天国的女孩儿。这些从苏城里来这里插队的女知青,给*静的乡村带来了一股新鲜而迷人的气息,而其中的梅雯姑娘以她纯净而温柔的情感与精神力量,使细米这个调皮淘气的乡野之子步入新的成长历程。

  小说深音入情与人性的微妙,写就了一段与日月同在的情感故事,以优雅的笔调完成了一个少年的心灵雕塑。安宁的村落、寂静的的麦田、旋转的风车、河里的小船、各色的鸽子、雪白的芦花、袅袅的火烟,与四季优美的乡村风景一道参加了这个东方少年细米的成长加冕礼。

  细米和梅纹从没见过,可一次偶然让他(她)们成为了姐弟。虽然他(她)们不是同父同母的姐弟,但两人的亲情却胜过亲姐弟。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我要做好孩子》中的金玲和幸幸、《青铜葵花》中的青铜和葵花,他们虽然不是一家人,但品德却一样高尚。

  从此以后,我要多多帮助那些单亲、无亲家庭的孩子,让他们也因爱而感动。

  多一人,多一份力量,大家一起行动吧!

  这个暑假我读了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品悟》。品篇篇美文似尝盏盏清茶。沁入心脾之际回味无穷。读完品悟真是让我深深理解了这两句话的含义。

  《品悟》是一则则耐人寻味的小故事。由一百多位作家倾情献给读者的。如果你细细品读品悟的话,倒真能品出一些滋味来。我认为最感人的是第一辑,里面都是一些朴素而真实的小故事。

  其中一个小故事名叫不做栋梁的理由。作者名字竟和我读后的感受一样叫感动。作者在教书期间遇到了一位孩子。他和别的孩子不同,竟想做一棵弯曲的榆树――为了扶他半身不遂的妈妈一辈子。我们城市里生活的小孩就不同了。爸爸妈妈为我们付出太多。我们却连帮他们做家务都没有呢。宁做一棵弯曲的榆树,只为对妈妈小小的孝心。哎,我可真是自愧不如呀!

  还有一篇叫为生命开道,也令我深受感动。一场暴雨过后,泥石流造成一些车辆被困在了一个窄窄的路上。在一辆QQ车里面一对夫妻三岁的儿子因泥石流受伤淹淹一息。在十分危急的时刻,一位退役的将军为了救他没经过车主的同意就执意将几辆私家车撞到了悬崖下,最后轰动了整个媒体。大家帮老将军和那对夫妻筹齐了赔款。可被撞的几个车主竟都感动了,没有一个人来领赔款。制度无情人有情。为救一条人命,老将军的行为是值得我们敬佩的。在生活中有谁在危急时刻能像老将军这样无私,伟大呢!现在大家都是怕连累自己把很多事都推掉。见义勇为这种事我已经很少看到,倒是一些不良现象却总是呈现在我们面前。有件事也是从我朋友那里得知的。有一天朋友的妈妈出去逛街,走到车站一个小偷在大庭广众之下把她手机抢了,她大声呼叫却没人一个人理会她。这种事真是多得是呢。我们应该学老将军的精神,无论是大事小事。从现在开始吧!

  时光茌苒,岁月飞逝,读读品悟,你会渐渐感悟生命的真谛……

  《流浪的暑假》这本书讲述了三好学生心里那些不为人之的秘密,这本书的主人公森林一直都是一个好学生,成绩优异、天资聪颖,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好学生必须的特质。可是偏偏很有趣的'是森林恰恰不是那么一个规规矩矩、胆小懦弱死读书的男孩子。这一点我非常欣赏,他在开学第一天就爬到了树上、他把牛仔裤剪了两个大大的洞……

  然而,这些都不是一个好学生会做的事情。在我的印象里,好学生都是那种白白净净、带着很浓的书生气的孩子,他们乖巧、懂事、听话,所有的父母都喜欢他们,所有的孩子都羡慕他们,所有的老师的疼爱他们。

  森林做了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他离家出走。他做了很多事情,他真正见到了那些所谓的小混混、坏学生真正淳朴善良的一面。每个人没有本来就是恶毒,他们也有真实美丽的一面。

  《流浪的暑假》这本书是在寒假之间买到的,本来以为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所以拖到今天为了写阅读手册才翻开了它,看着看着,突然心里产生一种别样的情愫,说不清道不明,很奇怪……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觉,透析了我们三好学生心里那些不为人之的心里和秘密,它的主人公森林一直都是一个好学生,成绩优异、聪明灵活,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好学生必须的特质。可是偏偏很讽刺的是森林恰恰不是那么一个窈窕规矩、胆小懦弱死读书的男孩子。这一点我非常欣赏,他在开学第一天就爬到了树上、他把牛仔裤剪了两个大大的洞……

  然而,这些都不是一个好学生会做的事情。在我的印象里,好学生都是那种白白净净、窈窕规矩、带着很浓的书生气的孩子,他们乖巧、懂事、听话,所有的父母都喜欢他们,所有的孩子都羡慕他们,所有的老师的疼爱他们。包括我自己,一样。


刀锋读后感范本二十份(扩展6)

——《中庸》读后感范本二十份

  很喜欢看“*衡木”比赛,因为在如此狭窄的木板上运动员不但能稳如泰山,而且还能做出优美高难的体操动作,用人体线条勾勒出一副副动感的艺术画面。她们的每一跳,每一次转身,所使用的力量真可谓恰到好处。因为无论是力量偏大还是不足,都会从*衡木上掉下来。所以*衡木的魅力充分体现了“恰到好处才是真!”

  读过《中庸》一书,对于恰到好处的真谛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子曰“过犹不及。”就是无论是“过分”还是“不足”都是错误的。仔细观察,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无论是人生轨迹还是心灵的成长历程,无一例外地都围绕着中庸之道在运行。

  就拿香港回归来说,***并没有强硬地要求香港必须实行社会主义制度,而是采用了“一国两制”。这一举措,举世无双,因而香港回归顺利,发展*稳。“一国两制”符合中庸之道,充分展示了中国领导人的政治远见和智慧。

  我再举一个反面例子,现在正在肆虐的“金融危机”,究其原因第一是美国的超前消费方式实在过头;其二是美国的金融界和房地产商人的过分贪婪;其三是美国的监管力度不够。既有过分也有不足,总之离中道太远,所以金融危机的爆发,简单地说就是偏离了中道。

  我再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凡是做的`好的地方都是符合中道,凡是不好的地方都是偏离了中道。比如有时候扩展量偏多,难度偏大,这都会影响教学效果,使学生产生畏难情绪。再比如跟学生沟通不够,或者沟通方式过于简单,这就无法真正地走进孩子的心灵。

  中国古人已经给我们提供了极其深刻的“中庸”智慧,我们应充分地利用它,完善我们的工作,完善我们的生命。

  《大学中庸》是一本适宜正在学*的学生读的。这本书给予我许多道理,好像是雨水滋润着鲜花的心田。

  《大学中庸》还教导我们做人要以身作则,待人处事要心*气和。品德高尚的人总是实行以身作则。

  俗话云:**淡淡才是真。其意为庸也,年长者好庸,年少者恶庸,且不论庸者好坏,此对立还是颇引人深思,庸者有好之者,有恶之者,既然中庸合用。在学*过程中,学生因为个体的差异,所犯的错误也是各种各样的,教师面对这些错误时,如果心态过急,难免会采取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可避免地要伤害学生的学*创造性;而如果教师能一种*和的心态,冷静地分析一下学生出错的原因,帮助学生找到出错的根源,教师也就不难找出最佳的解决方法。所以,我认为教师保持*和的心态是正确对待学生犯错误,帮助学生有效改正所犯错误的关键所在。

  古人说:“才智,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师也”。大雁南飞就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互相协作、互相鼓励、直至实现共赢的过程。它们总是喜欢排成“人”字飞行,在这种结构中,每只大雁翅膀的扇动都会给紧随其后的同伴增添一股向上的力量,支持它们顺利完成长途旅行。

  《大学中庸》的宗旨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在于使人弃旧图新,在于使人达到最完整的境界。上至国家元首,下至*明百姓,人人都要修养品性为根本,若这个根本被扰乱了,家庭、国家、天下要治理好是不可能的.。而且做事要分轻重缓急,否则就……

  书中说“性”“道”不可须臾离开自身,要从“戒慎”“恐惧”“隐显”“慎独”等方面培养自身的品德,掌握中庸之道,促成中和。达到中和,则天地万物安处其位,万物便生长发育,生生不息。“道”源于本身,与自己分离,而君子要学会反求诸己才能得之。这种自我修养与反省的品质是我们当代学生所必须有的。无论遇到什么人或者什么事,不论今后会遭遇怎样的挫折,我们都要学会“反求诸己”,凡事都要从自身找原因,我们应当学*孟子“吾日三省吾身”的品质。

  书是我们的朋友,有的人认为《大学中庸》是“宝”,但有人认为它是“草”。我去认为它是宝!你们看了我的作文,一定要看看《大学中庸》哦!

  现代人一提起“中庸”,便会感觉很负面和消极,认为这与“与时俱进”“奋力拼搏”相违背,其实不然。

  《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这段话的意思是:喜怒哀乐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叫做“中”;表现出来以后符合节度,叫做“和”。“中”,是人人都有的本性;“和”,是大家遵循的原则,达到“中和”的`境界,天地便各在其位了,万物便生长繁育了。

  我以为,这段话显然表达了真理。

  当然,此论述未明确表达创新和守道之间的关系,似有遗憾。但我认为对于古人求全责备是不妥的,况且,“和”字并非守旧,“和”字也含创新之意,不然怎么成“天下之达道也”?

  求全责备者多半是厚古薄今者,期望孔子无所不谈,无所不包,这本身就比中庸更偏离真理更远。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第三句的意思是去学*和修炼率性的道才叫做教。学*和传播幼儿、少儿文化很长时间了,因为当初对中国的教育体制不满意,所以才找到了现在的这种教育。

  教到底是什么?教育?还是教化?我认为教首先是一种自我认知的过程。就像我经常对父母说,教育孩子就是一种自我成长。孩子是以榜样的力量,作为自己学*的基础。你希望孩子成为一种人,首先自己要具有这种人的品质,可能你不是这种人,但是你要为之努力。育就是养,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养育。那么教育就是教养。可是生活当中,我们往往把这两个词分开。教育是老师和学校的事情,教养才是自己的事情。一般我们说一个孩子没有教养,会指他的家教。暗地里实际上是在责怪他们的父母。相对来讲教育的.面积可能会更大,一个孩子教育不好,跟学校,跟父母,跟老师都有关系。化的字义是使性质或形状发生改变,就如同《大学》里把亲民作新民解释一样。我们改变不了别人,只能改变自己。还是那句话,自己改变了,这盘棋也就变了。

  怎么能让自己做到化,就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也可以理解为:修道就是修身。让自己明白、发明、明了,经历这么一个过程,就会感知到自己的道,我们沿着这个道就会找到性,也就是我们的先天本性,也就是明德。串起来就是我把《中庸》的整个第一句还是理解为方法论。它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图景,只不过这个图景更抽象一些。

  结合《中庸》的第一句和《大学》的理解,一个人具备的术,是在生活当中比较重要,但不是绝对的,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是绝对的。我身边的很大一群人,没有自信的原因就是他不具备所谓的一些术。从教育的角度来讲,术的意义就不大了。我并不是说术没用,而是说它不具备决定性的作用。单纯从天理的角度来讲,我们所追求的一切的术都是枝枝叶叶外头寻。教化自己,去影响别人。境随心转,相由心生。送给自己,也送给每一个可以看到我这篇读后感的人。

  暑假里,我与家长共同阅读了“羊城分级阅读“系列的《大学中庸》这本经典读物。

  经过与家长共同阅读,我突然觉得读书的确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大学中庸》是一本文言文的经典书籍,虽说这本书很难读懂,但是我借助电脑的力量觉得其中很有意思,并且也让我领悟了许多人生的道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大学》部分的一个片段说的非常有道理:“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城,意城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意思就是说:“通过对万事万物的认识、研究后才能获得知识;获得知识后,意念才能真诚;意念真诚后心思才能端正;心思端正后才能修养品性;品性修养后才能管理好家庭和家族;管理好家庭和家族后才能治理好国家;治理好国家后天下才能太*。”

  这段说的很对,知识十分重要,知识来自于对万物事的认识,有了知识的人,才能成就大事;有了知识的.人,品行会良好;有了知识的人才会管理好家庭,才能成就梦想。

  通过与家长共同读书,让我知道了自己知识的微薄,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今后要广泛阅读,不断理解中国文学的精髓。也让我从读书中懂得了如何尊重别人,并从中找到了快乐。我读书,我成长,我快乐!

  子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于书。以授孟子。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末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这是中庸中的第一句话,而其含义就是之道的理论基础是天人合一。通常人们讲天人合一主要是从哲学上讲,大都从《孟子》的“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尽心》)讲起,而忽略中庸之道的天人合一,更忽视了天人合一的真实含义。天人合一的真实含义是合一于至诚、至善,达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的`境界。“与天地参”是天人合一。这才是《中庸》天人合一的真实含义。因而《中庸》始于“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而终于“‘上天之载,无声无臭。’至矣”。这就是圣人所要达到的最高境界,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天人合一。天人合一的天是善良美好的天,天人合一的人是像善良美好的天那样善良美好的人,天人合一就是人们自觉修养所达到像美好善良的天一样造福于人类和自然理想境界。

  而其表现的就是天道与人道合一,天性与人性合一,理性与感情合一,鬼神与圣人合一,外内合一。

  他的主要思想就是中庸之道的主题思想是教育人们自觉地进行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自我教育、自我完善,把自己培养成为具有理想人格,达到至善、至仁、至诚、至道、至德、至圣、合外内之道的理想人物,共创“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太*和合”境界。

  现在的我们可能不能像以前那样!但还是有很多值得我们学*的!

  翻开自己的随笔,读《大学·中庸》可以追溯到三年之前了。当时自己喜欢背《论语》,觉得那些简单的话,之所以成为经典,有着愈久弥新的魅力,用现在的话说,之所以,至今仍然成为我们学*和读书的教材,在于,这些经典有与时俱进的魅力,让不同年龄,不同时期的我们,都能从这些话语中,找到自己需要的东西。接触《中庸》,源于大哥去北京大学去上书法研究班的学*,北大的教授王岳川老师的授课,使大哥受益匪浅。回来便要求我去背《大学·中庸》,说《论语》里很多思想来源于此。

  书上说,“不偏不倚叫做‘中’,不变不更叫做‘庸’;中是天下的正道,庸是天下的定理。”中庸是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中庸以“诚”和“中”为基本概念,叙述“天人合一”的理想。书中说“性”“道”不可须臾离开自身,要从“戒慎”“恐惧”“隐显”“慎独”等方面培养自身的品德,掌握中庸之道,致中和。达到中和,则天地万物安处其位,万物便生长发育,生生不息。“道”源于本身,与自己相分离,而君子要学会反求诸己才能得之。真正的君子要做到格物致知,去外诱之私,而充其本然之善。这种自己修养与反省的品质使我明白无论遇到什么人或者什么事,不论今后会遭遇怎样的挫折,我们都要学会“反求诸己”,凡事都要从自身找原因。

  人,都长一双眼睛,向外可以观察无边广阔的世界,向内可以看清无限深邃的内心。然而,很多人,向外无边扩展的看了,向内,却从来没有深入过。想想自己上小学的时候,如果考试不好,回家会说考试的时候,答案写错了,或者紧张,或者什么理由。总而言之,不敢正面自己的失败,不从内心去找根本的原因,现在,凡事都会反求诸己,换了立场想一想,其实都会变得*和。

  《中庸》里还有一个重要的字,就是“诚”。有句话说,只要自己对自己诚实,这个世界就不会欺骗你。而之所以,诚很难做,多数在于,人的部分缺点。比如说,虚伪,爱面子,去追求一些原本对生命本身不太重要的名利等外在的东西。而使人,迷失了自己的本性的'纯洁。一个“贪”字,就让“诚”字执行起来多曲折。佛法中讲,人有三毒:贪、嗔、痴。自古贪者都是活得很痛苦的,但好像很多人又走不出这个怪圈,而中庸就可以克服人性的贪,从而使人们做到知足常乐。

  那种谨慎的对待大家看不到的地方,对大家听不到的地方也心有恐惧,不敢怠慢,这一种凡事都谨小慎微的态度,让我明白,量化每个细节,认真做好每个细节。有人说,细节决定成败,而细节就表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总之,读过中庸之后,于为人于处世都受益匪浅,受用终身。

  这个世界不缺少梦想,但是缺少让梦想实现的人。中庸这种哲学,告诉我们不论在什么的情况下,都保持一颗轻松的心态去面对事情,以自然心对待自然。

  让人很难理解,几千年前古人总结的经验,到了科技如此发达的今天依然掷地有声、经典至极。这是我读《大学·中庸》时的感受,而且读的越多、理解得越深,这种感受越强烈。

  《大学·中庸》中不是句句有理,但绝大多数都能发人深省。其中,我印象最深刻、而且我最认同的是“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句中的“豫”作“预”理解,是“计划”、“准备”的意思。这句话可以简单理解为:“做任何事,如果事先有周密的计划和充分的准备,就能成功;如果事先没有计划好或准备好,则可能失败。”

  我们身边有很多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

  上个星期五的朗诵比赛,我们班又拿了一个一等奖。这个一等奖也是来之不易的。老师一接到通知,就抢先进行了计划和选题,接着就组织我们进行练*,开始的.那几天,我们除了在学校练*之外,老师还要求我们每天回家练*朗读,实际上,这就是在作充分的准备。离比赛还有两天的时候,老师每天又抽一、两节课给我们排练,此时,她专门注意纠正我们的舞台效果。正式比赛的时候,我们全体同学无论是字正腔圆,还是精神面貌、感情投入等多方面都比别的班要好。现在来看,如果不是老师抢先计划并组织我们充分准备,我们就很难拿这个一等奖啦。

  事先没有计划和准备的事,我做得多了,当然也就尝到了很多次失败的滋味。比如有一个星期天下午,我记得我还有一个办手抄报的作业没有做,于是,我急着做手抄报。当我找a4纸的时候才发现纸没有了,爸爸便马上给我买回来。这时,我又发现,我不知道画什么画、写什么内容,好不容易画好之后,又发现彩笔掉在学校啦,于是爸爸又去给买彩笔。前后折腾了四、五个小时,才把办了一张质量很差的手抄报。后来想,如果我事先准备好材料,并事先设计好手抄报的版式和内容,我想,这张手抄报不仅质量要高一些,而且花的时间也少得多。

  现在,我时常在做事和学*的时候都会想起“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这一重要的做事准则。

  孔子传道给曾子,曾子写了篇论文《大学》;曾子传道给孔子的孙子子思,子思又写了篇论文就是《中庸》。中庸思想,也是来自于孔子。在《论语・雍也篇》中,孔子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孔子认为中庸太难了,普通人很少能够做到。中庸到底是什么呢?孔子讲的中庸与仁一样,有体有用。中庸的主题非常不好理解,中庸的作用就是此处讲的“中不偏,庸不易”。中就是不偏,庸就是不易。

  什么是中呢?一个方框,代表上下四方,中间有一竖直贯下来,不歪不偏就是中。任何事情都要取中,无论偏左、偏右都不行。孔子着了一部历史,叫《春秋》,为什么叫春秋呢?取中之意。冬天冷、夏天热,温度不适中;冬日长、夏日短,日照不适中,都不合乎标准。只有春秋不冷不热,白天与黑夜一样长,有中才可以作为标准。孔子的五德是“温良恭俭让”,温是第一的,太热太冷都是偏,只有温才是中。

  什么是庸呢?庸是庸常之意,就是我们说的,普普通通、**常常。*庸才能长久,普通才是伟大,这是宇宙间的基本法则。我们现代人都不甘寂寞,要拔高、要精彩,讲究“玩的就是心跳”。人生**安安就是福,高处没有道只有险,高处不胜寒。常人不是如此,不知足不知止,求高求好。一求高事准糟,所以叫“糟高”。中庸就是告诉我们“中不偏,庸不易”的道理。这两句话是宋儒程颢、程颐说的,程子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了就不偏、庸了就长久。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就一生*安、幸福。

  中不是目的而是方法,中的目的是和、是中和,所以子思在《中庸》里才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有中才能达到和,和是宇宙万物之理。夫妻和才能生贵子,家和才能万事兴,和气才能生财。总之都要和,不和就不生,就没有生气。天之和是太和,地之和是中和,人之和是保和。能时时保和就能达到中和,保持住中和就能恢复到太和。北京紫禁城三大殿,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不正是此意吗?中者,天下之根;庸者,天下之本,中庸思想是一种客观的思想,也是一种唯物的思想;甚至可以说,中庸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才是世界的永远不变的*衡态。

  虽名子思所著,其中处处渗透孔子之言,亦可为孔子所述,弟子所著。然而不管作者是谁,《中庸》之为儒家思想一大核心,当之无愧。

  《中庸》一共分为三十三章,原本是《礼记》中的时候一篇,宋代大儒朱熹把它从《礼记》四十九篇中分割出来,与《大学》、《论语》、《孟子》合在一起,称为“四书”。《中庸》居于《四书》末尾,下达“五经”,上连《孟子》,承上接下,思想深邃,“放之则弥**,卷之则退藏于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程颢、程颐)

  我读此书,大概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其中断断续续夹杂着去做了一些其他事,实际上读完此书大概只用了两天。两天,四十八小时,读这几千字的文章,还是太少了。中庸的思想至深至遂,初读之下倘若没有名人大师的注解,倘若缺乏基本的文言素养,缺乏《大学》、《论语》、《孟子》这几本书的积淀,读这本书无异于嚼蜡,如同只手览月,不觉其厉。会觉得满篇胡话,大言不惭,奇形怪状,乱七八糟。

  翻开这本书,包括这一系列的先秦文学作品,都能浓烈的感觉到《诗经》在其时代的广泛作用,以《中庸》为例,在全书各处,在全书末尾,都集中运用《诗经》中的词句进行义理的'阐发。如约定俗成一般,“不学《诗》,无以言。”《诗经》成为了当时士人以上交流、传达思想的语言工具。再浅显易懂的道理,或再深奥的哲理,只要通过《诗经》,都能讲的很透彻,很直白。

  《诗经》等语言的广泛运用带来了一个问题,即给后人读者(诸如我)制造了语言障碍:如何透过文本去获取其背后蕴藏的知识。晦涩难懂的字词意象,简单粗暴的语句结构,模棱两可的注解翻译,对我理解文章背后儒家思想都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这个过程中,寻找注解和举一反三,经验类比帮助我加深了理解。就拿本次的《中庸》来说,到来翻开书看到的第一句话就是“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

  尼玛,何为天命?何为率性?何为修道?何为性?何为道?何为教?种种问题都摆放在我们面前。自然,你不能理解这些,也无须继续深读。如果你能继续读下去,相信你也能慢慢的有所理解。

  紧接着,“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显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先解释名词,然后得出结论,找出特点。类似的句子还有很多。这一点跟《论语》某些句子很像,甚至有许多句子都完全相同。如果你接着读下去,会发现很多这样的“老朋友”。不过由于阐述的.道理太过深奥,少了那一群有趣的弟子,少了那一份寓学于乐。整体感觉又像老子的《道德经》,在中庸之道的阐释和表达上,义理的深挖上,(隐约感受到朱熹在岳麓书院谈论中庸之道为什么谈论这么久了),都偏向于人生光明大道的解释。而“中庸”就成为了它必然的产物。

  在谈论何为中庸之前,我还有一点感悟,那就是从第二十章开始以后,一直到全书末尾,都贯彻出一个“诚”字,一个中庸之道的至诚之道,一个至诚如神,至诚无息的无上法则。前讲大道,后讲实践,颇有借鉴意义。

  一般来说,读国学经典第一遍不适合发表个人的见解和看法。因为从整体的把握上,整本书的理解上,记!忆!上!都有所欠缺和不足。譬如我写到这里,整本书大致的内容我已经忘得“差不多”,除了极个别主要的思想,贯穿全文的道理,我脱离了书本还能说得出,其余的要我“凭空捏造”,显得十分困难。――这似乎也更加说明,读此类书应当多读多背多悟多实践,至少应当读三遍,这是一个最起码的要求。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

  第一章开宗明义,从大入手,提出“天命”、“率性”、“修道”,提出君子,提出慎独。可以说全书的几大核心慢慢浮现,紧接着讲述中、和,我认为此最为接*中庸的字面意思, 中,不偏不倚,适可而止,合乎自然,无过之无不及,如喜怒哀乐人的情绪还没有表现出来的时候那样;庸,普遍,寻常,如人的情感表现出来之后,和谐动听,不与自然之道相违背,是和,是发而中节,更是合乎大道,合乎自然规律。

  中庸作为人最高的行为准则和道德标准。一时之间,难以言尽。还有很多,限于篇幅,限于时间,不作延伸,待二周目时再仔细阅读,融会贯通之后在做深入、进一步的阐述。

  一七年八月十四日下午于湖南长沙

  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古典文化名著是灿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前读过《论语》、《老子》、《庄子》,分别从人与人相处,自我的相处,人与大自然的相处的层面进行了深刻的讲解,体会到了古典文化的经典和博大精深。暑假中阅读了《大学中庸》,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可谓是与古人对话,与文化同行。

  《大学中庸》这本书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大学》,一部分是《中庸》,它们都是《礼记》中的一部分。

  《大学》包括十一章的内容,分别是经述,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知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修身齐家,齐家治国,治国*天下。《大学》以人的修身为核心,提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亦是皆以修身为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为修身的方法,强调人的修身养性不只是内省的过程,更是同外物想接触,穷究物理而获得知识,培养道德品性,完善人格的过程。明明德,新民,止于至善,就是朱熹所说的“三纲领”,强调道德修养的三重境界,弘扬德行,使民众自新,达到教化天下的极致。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天下,就是朱熹所说的“八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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