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读后感700字范本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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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梦读后感700字 1

  第一次读《红楼梦》时,我仍是个小孩子。故事里的林黛玉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不是由于喜爱她,相反的,我从心里非常厌烦这位整天哭哭啼啼,干事尖刻,说话尖利的“小心眼”。我觉得这样的人不值得贾宝玉对她痴恋终身。

  等我长大点了,我又从头拿起《红楼梦》。这时,我才渐渐理解黛玉的诗,黛玉的梦,黛玉的泪。从头读描绘她与宝玉的第一次碰头时的场景时,心里生出好些感受:初见时黛玉在心里说的一名“多么眼熟到如此”,宝玉信口开河的“这个妹妹我曾见过”。这一问一答注定了这痴情的千古绝唱。

  再读,再品。黛玉多愁的泪也有了源头。从小仰人鼻息的她,小心谨慎,惧怕他人对她的讪笑。她没有勇气如史湘云,醉卧芍药丛中的青石凳上,却总是“结结实实裹着一床红绫子被”;她没有心气如薛宝钗,写出“年光光阴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云”。她只愿“嫁与春风春不论,凭尔去,忍淹留”。

  黛玉的离去,让我一向难以放心。黛玉深爱着宝玉,他们有着“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结连理枝”的期望,期望白头偕老。却又无法上天让黛玉在心上人与另一个女性的良辰吉时,一面是洞房花烛,一面是生死离别。黛玉是苦的,有那么多的有情人终成眷属,在爱的人的凝视下离去。她却只能焚稿断情魂归离恨天。黛玉输了,败了,而胜者是那与她心上人结下金玉良缘的薛宝钗。但是,黛玉又在哪里输了呢,她的才思谁能比较?她的'一颦一笑何人能及?只能怪她生计的社会太黑,黑得如墨。黛玉的泪也只能反射它的黑。

  黛玉也是走运的。国际与封建的漆黑没有玷污这位“珠仙子”,她一向傲慢纯真,她能够持续做自己,持续纯真狷介,就如她的诗“质来洁来还洁去,强于浑浊陷渠沟”!

  合上书,闭上眼,一个消瘦苍白的女子渐渐在漆黑中消逝,痴痴地唱着“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这本书使我理解了一个道理:*朱者赤*墨者黑。

  梦读后感700字 2

  今天,一向喜欢沈石溪作品的我一口气读完了《狼王梦》这本书。

  《狼王梦》讲述了狼母亲——紫岚的故事。母狼紫岚在困境中生孩子,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生下了五只小狼崽,有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发高烧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想把这三只公狼崽中的一只培养成顶天立地的狼王,实现死去的丈夫黑桑的梦想。但她最喜爱的长子黑仔死在金雕的魔爪下,次子蓝魂儿死在捕兽夹下,就连紫岚用跛脚代价换来的双毛也死在了自卑的脚下。紫岚很不服气,但也没办法,只好把这个愿望寄托在小母狼媚媚的身上。后来,媚媚和公狼卡鲁鲁产下了五只小狼崽,有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它们成为狼王了——为了后代的生存,紫岚已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它讲述了狼母紫岚的全部哀伤与不甘心,还有那对自己孩子们的那种伟大而又深沉的爱。这种爱,它不是对孩子的溺爱,而是母亲对孩子的那种爱,说不清楚的爱,既有鼓励,又有教训。紫岚为了实现有价值的生存方式——让孩子们成为狼

  王,不惜牺牲了一切:自己的美貌、自己的青春、自己的`狼崽,乃至自己的生命——与金雕同归于尽。而且,读了这本书我对狼又有了新的认识。它们不再是故事书里写的那样,凶残、讨厌,而是同我们人一样,也有亲情与爱。如果要说狼是个大坏蛋的话,我只能说,这是哄小孩子的把戏,难道,狼吃人比人杀狼还要多吗?狼来偷吃我们的牛羊,只能说是我们一手造成的。我感觉,狼是不会说话的人,只不过多了野性。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觉得紫岚也太倒霉了,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狼王”上,她想让孩子们登上狼王宝座的想法太急切。但是又有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有出息一些呢?所以,我还是真诚地祝愿媚媚能够圆了母亲一直想做的狼王梦,她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能成为未来的狼王。

  梦读后感700字 3

  最*,我阅读了一本名叫《狼王梦》的书籍,这本书可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代表著作。初次阅读完后,我的心灵也是受了不小的震动。

  书中的主要人物有:伟大无私的母狼紫岚、愚昧的狼王洛嘎,紫岚的大儿子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等等。

  书中故事的大意是:从前,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希望自己的后代能够成为狼王。可就在准备实行推翻狼王计划的前一个夜晚,它的丈夫却不幸丧命于野猪口中,它的儿子也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将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

  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第一章——绝境分娩。自从紫岚你的丈夫死后,你便更艰辛地生活,肚子里还怀着丈夫的孩子。你无可选择,为了补充营养,你偷了猎人家的羊羔,却被发现了。猎人和猎狗对你穷追不舍。你使尽浑身气力,甩掉了猎人,但猎狗还是紧追不放。天公不作美,偏偏这时下起了大雨,又偏偏这时你肚子里的狼宝宝要出世。你已没了气力,只好假装威武的样子与猎狗对峙。经过好几个回合的斗争,你才把猎狗吓走。接着便是静静的等待。一共生下了五只狼宝宝。现在距离狼洞还很远,你咽了一口气,叼着一只狼宝宝,顶着狂风暴雨,送回狼洞,然后又返回,再次叼起一只狼宝宝送回狼洞,如此循环。尽管你非常努力,可还是有一只狼宝宝死在了那个漆黑的夜晚,你为此流下了滚滚热泪,仰天长嗥……

  是啊,书中的紫岚就像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母亲。妈妈每天为我们烧饭做菜,为我们辅导功课,为各种事而奔波……母亲为我们做了许多数不清的事情!妈妈,您为我们做了这么多,我们都记着呢!长大后,我们一定会报答您的!

  原来不只是人类,动物之间也有浓浓的爱,《狼王梦》让我知道了世间的母爱不仅是伟大的,也是*凡的,更是无私的!

  梦读后感700字 4

  人们常说:坚持就是胜利。以前,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说,但今天,我读了《梦》这篇文章后,它让我豁然开朗,明白了那个道理。

  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一个上高中的男孩——罗伯特·蒙迪,他的老师出了一道作文题,让大家谈谈自己的理想。男孩兴奋地在作文纸上写下了自己的理想——开一个200英亩的木马场。没想到,老师认为罗伯特的理想不切实际,给他打了一个大大的“F”。老师劝他重做,因为这个分数对罗伯特十分重要,而罗伯特拒绝了。18年后,罗伯特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拥有了一个200英亩的牧马场,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啊,我多么敬佩文中的罗伯特·蒙迪呀!但他的老师劝他重做时,罗伯特坚定的说:“你可以不改动这个“F”,我也不想改变我的的梦想!”正是因为罗伯特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才有了18年后实现自己梦想的基础;正是因为罗伯特努力拼搏的干劲,他才实现了自己的`梦想。

  看看罗伯特,再想想自己,不禁一阵脸红。从幼儿园大班开始,妈妈就给我报了电子琴学*班。就此以后,我无论严寒酷暑,总是风雨无阻的出现在琴行。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到三年级时我考出了电子琴六级的证书。经过这几年的音乐熏陶,渐渐产生了当一名钢琴家的梦想。于是,我开始了学*钢琴的漫漫之路。每天坚持认真的练*一小时钢琴,成了我每天的必修课。经过2年的刻苦努力,如今我已经得到了钢琴八级的证书。可最*,我却不想再坚持了。看着小伙伴们早早的回家,在嬉戏玩耍,而我还在琴房里练着枯燥的钢琴,心中有了放弃学琴之路、放弃当钢琴家的想法。但是今天,《梦》,这篇文章,给了我无限的力量与坚持就是胜利的信念,使我放弃了这种想法。我要向罗伯特那样勇敢的坚持住我的梦想!

  朋友,请你一定要记住,坚持就是胜利,永远不要让别人左右你的人生、偷走你的梦想!

  梦读后感700字 5

  暑假将来到来之际,老师为了丰富我们的假期生活以及增加我们的阅历,为我们推荐了很多有意义的书籍。我选了我感兴趣的《红楼梦》,让爸爸去书店给我买了来。看到书时我有些发愁了:这么厚的书何时才能看得完呀?后来我慢慢静下心来,尝试去翻阅它。我渐渐被其中的人物所吸引,也逐渐的投入感情在其中,随着他们一起悲,一起喜。

  不经感慨这真是一本好书,代入感真的很强,人物性的塑造鲜明。说到这,我相信让许多人映像深刻的莫过于刘姥姥逛大观园,以及还有那泼辣的王熙凤了。不经如此呀!还有多愁善感的.林黛玉,聪明灵秀的贾宝玉,端庄大方的薛宝钗,心直口快的史湘云······个个都是值得揣摩。

  “天上掉下来个林妹妹”可不正是天上掉下来的神仙妹妹。每每想到关于黛玉的情节,不由得就会泪流满面呀。这个“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多三分胜三分”的女孩,令我产生了无限的恋爱。无论是离愁别恨,还是草木枯荣,都会让她黯然泪下。这个多愁善感的女孩,或许她真是那株美丽的绛珠仙草,来到世间是为了“还泪”吧。

  他好像是通灵宝玉的化身,清灵、纯洁,他不爱读书,因为他看淡功名利禄,不想参杂到污浊的官场,也不愿为封建礼数所束缚。他就是贾宝玉了,宝玉与大观园中众姐妹的关系甚好,因为他懂得这些女孩的内心,能看清她们水一样清澈的心灵。

  看完这本书我已经无法将《红楼梦》看成是一部普通的小说了,它更像是一段历史的象征。它写出了那个年代那个家族由盛转衰的过程,也写出了人物间的悲欢离合。都说《红楼梦》所展现的是将没好东西碾碎给人看的悲剧,关于这出悲剧或许我们只能说这是历史的必然。是呀,它的衰亡确实是必然性的,不过对于还不太懂得世间存亡法则的我来说,我多希望它不是个悲剧,我多希望贾宝玉可以和林妹妹在一起。但是细细想来从古至今只有悲剧才能叫人久久难忘呀。

  梦读后感700字 6

  从小,我们就听过许多有关读书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腹有诗书气自华”等。书籍对人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更是与书相伴,携手共进。

  小时候,妈妈曾给我买过一本插图版《红楼梦》。记得那本书的封面是大红色,“红楼梦”三个字也写得极其可爱。那本书并不厚,大概只把原著中几个特别有趣、精彩之处详写了,其它部分,能省则省吧。小孩子也并不能领会其中的意味儿,只把它当作故事来看,我也不例外。当我的枕边书从《睡前小故事》换成《红楼梦》时,心中是有些失落的,因为当时我并不能看懂,只能记住其中主要人物和情节吧。

  到了初中,再次拥有一本《红楼梦》这本可比小时候的厚实多了。从目录我就能体会到这本小说的内容之丰富。讲述了贾府由兴致衰的全过程,揭示了当时社会的种种现象。这本书中有许多文言文的句子,当时对我来说还有些困难,但精彩的情节总吸引着我,也能看懂些事情的前因后果来。对贾宝玉和林黛玉悲惨的爱情故事感到伤感。那时每晚睡觉前,总会看上那么几章,被其中曲折的情节所折服。

  再后来,高中了。《红楼梦》也是高考必考科目之一。再次捧起这本书,又是另一种感觉。突然发觉对其中人物的看法也有所改变。更加喜欢落落大方的薛宝钗了。这次,我不再只看到宝玉黛玉的爱情故事的凄凉,看到了更多的层面的东西,同时也能发现其中还包含古诗词、医学等多个领域的知识。曹雪芹花了毕生的心血在这部小说上,它展现了广阔的社会背景,描绘了当时中国社会的`风情世俗。

  一曲红楼蕴含了人间悲欢情愁,使多少人留下了惋惜之泪。小时候,认为那富丽堂皇的大观园是让人梦寐以求的地方。而此刻重读红楼梦,我明白自己错了,那华丽的外表下,隐藏了肮脏的一面。林黛玉和薛宝钗都只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而已。作者挟击当时封建礼教的罪恶,并非单单描述剧中人物最终的悲剧,则是反应了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黑暗。

  这样一本著作,成为我从小到大的枕边书,相伴我一起成长。我相信以后再次重温时,定有另一番体会。

  梦读后感700字 7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百看不厌的书。我最喜欢的书是《狼王梦》。寒假,我再次重温了它,依旧被书里所蕴含的那种涂厚浓郁的真情久久震撼。这是一个非常引人入胜的故事:讲一只有野心抱负,为求一子成为狼王的母亲紫岚,生下一窝四个狼崽,为的是把他们其中的一只培育成狼世界的狼王。可希望随着现实一次次凄惨的破灭。紫岚对“狼王”这个位置渴望也渐行渐远。她的女儿生了狼崽,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亲情,是一坛陈年老酒,甜美又醇香;亲情,是一幅传世名画,精美又携永;亲情,是一首经典老歌,轻柔而温婉。看到这里,我潸然泪下,一只母狼可以为了自己的丈夫的遗愿而做出牺牲,风华绝代,受无数公狼爱慕的紫岚,为了孩子们,她完全牺牲了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变成一只丑狼。紫岚用自己独特的母爱,维护一切,即使方法目的过激,但是以表明深深的.母爱。往往来自看不见的地方,往往展示出让人想不到的方法,目的是为了子女!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亲情啊!它深深地打动了我。

  从紫岚身上我读懂了人性的光辉和浓重的亲情与母爱。我明白了父母的良苦用心。哪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子女成长?古时有孟母三迁,三娘教子,岳母评子,今有各家父母用爱改变着,教育着自家的孩子!父母*时对我们的唠叨,数落,批评,却是对子女的爱。他们的爱无微不至,陪伴着我们的学*生活,每天三餐,床头上总是放着他们叠好的衣服,房间长期被他们整理得干干净净,裤头也不让我们吃。我们有时还冲他们发脾气。

  若是父母一味地纵容我们,我们将来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是父母的爱,让我们懂得了反馈、学会了感恩。如果没有雨露就没有五谷的丰登,没有父母就没有现在的我们,没有亲情和友情的世界,将是一片孤独和黑暗。我们要感恩岁月,感恩父母对我们的培养。

  迄今为止,我时常在无人的时候把这本书拿出来做最最美丽的温*。这本书教会了我如何做人,让我懂得了感恩。我要感谢《狼王梦》。

  梦读后感700字 8

  说起狼,人们往往会想到勾结、狼心、狼性、狼性狂奔等字眼.狼是人们心目中残忍冷血的动物。然而,在动物小说之王沈先生的《狼王梦》一书中,我们可以解读不同狼的含义。看完这本书,我仿佛走进了狼的王国,来到了广阔的迦玛草原,亲眼目睹了想实现狼王梦想的子兰在绝望中生下五只崽,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面对残酷的现实,她一次次失败,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的孙子身上。为了狼孙子的安全,它和金鹰一起死去。

  看完之后,我很惊讶:作为一个母亲,子兰为什么愿意让她的儿子接受如此残酷的考验?那是她的骄傲!然而这一切,都是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狼王的梦想。野心,这是我看完这本书后脑海里蹦出的一个词。紫兰和黑桑蒸野心勃勃,会不顾一切,想当狼王。野心是指对权力、名誉和财富的过度贪婪。紫兰和黑桑对狼王的宝座有着太多的渴望,但这种渴望已经逐渐变成了野心,意味着要不惜一切代价去实现自己的目标。只要你是人,你就会有野心。自古以来,野心一直是个贬义词。但是现在,野心往往是你成功的`因素。本文中的罗佳是一位成功的野心家。与古古一起,用自己的智慧击败了前狼王,成功卫冕。古往今来,在漫长的历史中出现了许多成功的野心家。比如统一中国的秦始皇,揭竿而起的汉高祖刘邦,西楚霸王项羽,三国皇帝曹操,微软之父比尔盖茨,香港首富李嘉诚.野心是他们成功的动力。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一个火热的野心。如果没有野心,就安于现状,随遇而安,停滞不前,最后被别人支配。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是我的座右铭,也是我前进的动力。我一直想当大队长,应该是一个小小的志向。是我学*的动力,促使我不断向目标前进。我们应该在学*和工作中表现出雄心壮志,勇敢争取第一。

  梦读后感700字 9

  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的确,书是精神粮食。没有好书的陪伴,人们的精神会感到无比饥饿。今日我读了沈石溪的长篇小说《狼王梦》不仅精神得到了满足,还对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中的“狼”有了新的改观。

  文中讲述母狼紫岚对后代无私的'母爱,让我忍不住在书中一遍遍遨游,经常忘记时间,忘记世界。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狼王梦含辛茹苦地培养它的几个狼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为之付诸一切,路途是坎坷不*的,但紫岚从未退缩。黑仔是小狼中的佼佼者,紫岚却因忽略天空的威胁而让黑仔丧命于金雕。蓝魂儿是一只勇往直前的小狼,经过紫岚的培养变的三思而后行,最后也不幸丧命于捕兽夹结束了生命。双毛是一只懦弱的小狼,由于内心无法强大死于洛夏的爪牙。紫岚的三只狼儿都接二连三地夭折了,它的心都碎了。

  读到这里,我忍不住哭了,天下哪个父母不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呢,这时的紫岚只剩下媚媚,最后却因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它的眼里透着希望和不舍,紫岚用它无私的母爱谱写了一篇扣人心弦的故事。

  记得我5岁那年,我想要乒乓球拍,妈妈却说上次你要的羽毛球还没有学会,做事怎可半途而废,喜新厌旧呢,于是我撒娇耍赖,妈妈却视而不见,于是我成了“气包子”说:“坏妈妈”,我失望极了,可接下来的日子,妈妈不仅没有生气,还耐心的教会了我打羽毛球,教会了我做一件事不可半途而废。在我生日那天,我收到了崭新的乒乓球拍,我欣喜若狂上去抱住用心良苦的妈妈,我才慢慢明白,母爱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最真挚不求回报的情感。

  紫岚更是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母爱,母爱如清泉,让人忘记生活的苦涩,母爱如冬日阳光,让人感到温暖,母爱如一座黑夜灯塔,让迷途的人找到港湾,母爱更是我们穷尽一生要回报的。

  梦读后感700字 10

  读完《中国梦》这本书,我轻轻合上我的书本,心情久久不能*静。短短13课,讲述了美丽的中国,文化很美,科技很美,山河很美……如里面讲述了“吉庆有余”转心瓶这个无价之宝,以上亿的惊人价格打破世界纪录;“嫦娥一号”到“嫦娥三号”、“神舟一号”到“神舟十号”的发射全部成功,让人惊叹不已;中国各个“最美”和“之最”吸引着各地游客流连忘返,还有许多充满正气的民族英雄和*凡的“活雷锋”令人感动。

  但美中不足的是,书中也指出了现在中国的生态破坏严重,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欠缺。

  我的.脑海中不禁浮现出这样的画面:“砰”的一声枪响,一只只东北虎、金丝猴、羚羊和黑熊就倒在了猎人的脚下;“当当”几下刀割,各种候鸟就变得血肉模糊;“哗啦哗啦”一次次收网,江豚和鲟鱼就被缠在渔网中挣扎。一条条清澈的小河中多了些不速之客——浑浊的泥沙、污水;开满小花的青草地变成了大家随手丢在路边的垃圾和蚊子苍蝇的乐园;还有台风菲特引发的洪水,强悍的大地震,以及H7N9危险病毒的传染,都是大自然的报复啊。

  作为一名非常热爱大自然的小学生,我心目中的美丽中国其实是这样的:

  一条条清澈的小溪流淌在山间,东北虎以及各种野生动物在郁郁苍苍的原始森林中穿梭,按照弱肉强食的食物链规律生存。野天鹅和野鸭在池塘中嬉戏,溅起一朵朵洁白的水花,鹈鹕和灰鹤在湿地上跳跃、舞蹈,水生动物摇头摆尾地在长江中游来游去,显得无比幸福。抬头望望湛蓝的天空,感受着大自然柔和的清风拂过你的脸颊,空气中弥漫着野草和花卉的清香,眼前的一切仿佛是仙境……

  这也许是我对美好生态的渴望吧!保护我们的家园不受污染,这就是我的中国梦。建设美丽中国,人人有责,要从小做起,从我做起。要是大家都齐心协力,就一定能将中国建设得更美丽,更繁荣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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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读后感700字范本十份(扩展1)

——《红楼梦》读后感700字(十)份

  《红楼梦》读后感700字 1

  一棵小草要如何报答用清泉浇灌了自己的神者?唯有他化为人形,用一生的泪水报答。

  她们出众的才华令人叹服,美丽的面容让人神往,然而她们的悲惨结局却让人悲伤,谁破坏了黛玉的梦想?两个恋人真心相爱却不能相守。

  是王熙凤,一局偷梁换柱迎合了一些人却害苦了更多的人。

  因为她的计策,贾母的“**子”完婚了,贾家后继有人了,王夫人的宝玉有希望了,贾政可以放心上任了;因为她的计策,黛玉都不能再做梦了,带着遗憾把诗稿焚烧,让爱化作一缕青烟;因为她的计策,宝钗走上了一条凄苦,冷寂的人生之路;因为她的计策,宝玉失去了知己,没有了牵挂,奔青灯古寺而去……追根溯源,害死黛玉的不是王熙凤,而是贾府。

  黛玉那么单纯,她只想要自己的爱情。

  但是,豪门深似海,无论是贾母,王夫人还是胡道长那些外人,还是袭人,晴雯那些丫头,都盯着二奶奶的位置,她单薄的身子,如何能承受住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贾府的那些人,那些事,带走了异乡的黛玉,害死了可怜的黛玉。

  真的是贾府害死了黛玉吗?那又是谁害了贾府?林黛玉来贾府是投奔亲戚来了,贾府用礼仪接待了她,但是贾府根据当时的标准也为宝玉选媳妇当然不会选择体弱多病的黛玉,他们根据黛玉的性子,又爱生病大胆推测将来定是个活不久的人,他们不敢要,葬送了黛玉的爱情和生命。

  从她住进“潇湘馆(消香馆)”那一刻就注定了她香消玉殒的悲惨结局。

  在那些种种悲伤的背后,隐藏着无数古代女子的命运,无论是挣扎着的、反抗着的、还是接受着的,最后她们都带着深深的遗憾,离去……是谁害死了黛玉?到底谁是杀死他们的真凶?是谁?

  《红楼梦》读后感700字 2

  刚上三年级,我在爸爸的引导下读了两遍青少年版的《红楼梦》,人称“小红迷”,而且特别专注“研究”林黛玉姐姐。

  在刚接触《红楼梦》一书时有点囫囵吞枣之味,认为林黛玉姐姐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弱女子,总是为了一丁点的小事而伤心流泪,一副总不见天日的忧愁面容。为了与青梅竹马、志趣相投的贾宝玉相恋,在封建社会里落到了一个悲哀的下场,我实在是为她而感到悲哀不值,更为他们悲惨的命运而惋惜。但与此同时,我觉得林黛玉姐姐太过软弱了,虽然爸爸说是当时封建社会下造成的,但我认为不管怎样,人就要活得像自己嘛,人家宝钗不也是坚强地活着呀。而且她的身体也太弱了,书上压根没有提到她积极锻炼身体,只是不断重复提到她孱弱的身躯。可悲!

  第二次读《红楼梦》,我读得特别认真,而且把描写林黛玉姐姐言行举止的一些语句画下来或摘抄,猛然发现林黛玉是个诗、琴、书、画样样精通的女孩,而且还耐心地教香菱吟诗。特别是在“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章节中的“葬花吟”——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在爸爸的讲解与在网上查找资料后,我弄明白了其中的意思,对黛玉姐姐多了份同情。她一人来到贾府,在这里孤苦伶仃,寄人篱下,什么事都要处处小心,处处观察别人,恐怕别人笑话她。丫鬟和仆人们都不怎么看重她,又没有人庇护她,面对落花又怎么不触境伤情?思念母亲又怎不落泪葬花呢?自幼体弱多病,小小的年纪竟在药中泡大。但她却聪明好学,才华横溢。可敬!

  两遍读《红楼梦》,但对黛玉姐姐的感受却截然不同,相信我的第三遍、第四遍或有更大的收获。

  《红楼梦》读后感700字 3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以荣国府为中心,以贾宝玉、林黛玉和薛宝钗的爱情婚姻凄惨剧为主线,叙述了金领贵族名门贾、王、史、薛四咱们族由鼎盛转至衰落的进程,以大观园的点滴小事,复原了其时的社会日子,展示了走投无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消亡的必然趋势。并以其弯曲隐晦的体现手法、苍凉殷切的情感风格、激烈高远的思维见识,在我国古代风俗、封建制度、社会图景、修建金石等各范畴皆有不行代替的研讨价值,到达我国古典小说的顶峰,被誉为“我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

  我觉得,《红楼梦》中,最值得学*的,才调其间的诗句了,在第三十七回《秋爽斋偶结海棠社 蘅芜苑夜拟菊花题》中,世人以白海棠来作诗,他们作的诗一首比一首好,一个比一个妙,尤其是林黛玉作的那句“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我觉得这个“偷”和“借”用得特别好。还有薛宝钗作的那句"保重芳姿昼掩门,自携手瓮灌苔盆。”“保重芳姿昼掩门”让人感觉白海棠是贤淑而正经的.。还有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薛蘅芜讽和螃蟹咏》中,世人吟的菊花诗也是很妙,其间潇湘妃子的《咏菊》中那句“毫端蕴秀临霜写,口齿噙香对月吟。”特别举办。作者会写诗审问够厉害了,还会依据各种人物的各种性情来作诗,就更厉害了,作的诗还那么举办,蕴藏意义,真的是太厉害了!十分值得我学*。

  《红楼梦》中,我最喜爱的才调林黛玉了,尽管她有些多愁善感,慎重多疑,但她坦率纯真,聪明过人,才学横溢,作的诗特别举办,引人深思,与宝玉同为封建社会变节者,我很赏识、很敬服她的才调,也很喜爱她率直的性情。

  《红楼梦》让我学到了许多常识,积累了许多好词好句,了解到了其时封建社会的日子。

  《红楼梦》读后感700字 4

  《梦》中茶甚多。有含泪的“千红一窟”茶,也有高贵的枫露茶;有朝廷贡茶之一的六安茶,也有香气高爽的老君眉茶;有形如雀舌的龙井茶,也有能助消化的女儿茶;有用各种粮食制成的香茶,也有用各种补品做的杏仁茶。茶,多矣!

  《梦》中酒亦多矣也。有百花之蕊酿成的万艳同悲酒,也有在金谷园酿造的金谷酒;有产于江南的绍兴酒,也有用糯米做的惠泉酒;有夫妻双双喝的合欢花酒,也有高压清淡的菊花酒;有医圣华佗所制的屠苏酒,也有为人所独钟的香甜的桂花酒。酒,不甚多?

  我觉得《红楼梦》不仅仅是一本书,而且是一种*惯,一种品茶品酒的好*惯。这种好*惯,会陪你度过悠闲的一生。

  我的爸爸就是一个喜读《红楼梦》,爱品茶喝酒之人。妈妈说爸爸不嗜烟不好赌,喝茶喝酒总要满足他的。为了爸爸喝好茶的嗜好,妈妈有时会毫不吝啬地上百一两、上千一两的茶叶买来给爸爸享受。有了好茶,只见爸爸抓一小撮月芽似的茶叶放到杯底,用热水慢慢往下冲,哇,太神奇了,一股一股的热气送来了清新与淡香。爸爸捧起一杯茶的悠然,看那层层迭迭的薄雾缭绕,与我一起惬意地读《红楼》,说宝黛,谈金陵……爸爸还爱喝酒,说实话,他对酒的要求并没有对茶的要求高,所以不能称为品酒,只能说是喝酒。爸爸喝酒的*惯是冬天喝黄酒,夏天喝啤酒。他喜欢那啤酒快把杯子淹没时所发出的“啪啪”的声音。爸爸总是会旋转着杯子,一口一口地慢慢呷着淡黄色的液体,仿佛在体会着喝酒时的乐趣与痛快。兴起时,他会情绪高昂地跟我议论 “元、迎、探、惜”,他会兴致盎然地跟我争论 “ 贾、史、王、薛”,他滔滔不绝地跟我谈论 “诗、词、茶、酒”……有酒有茶的日子总是透着那幸福吉祥的气息。

  酒,不能多喝,而茶,每日必饮。看书时品茶,学*时品茶,工作时品茶,浓浓的馨香可直沁心田。酒,在特殊的时候,慢慢呷,慢慢呷,辛辣的味道会给你一种动力。呵,酒和茶,茶和酒,你们都不会被替代啊!

  酒不醉人人自醉,茶不迷人人自迷。“醉翁之意不在酒”,那“品茶人之意”也就“不在茶”,而在《梦》中!

  《红楼梦》读后感700字 5

  今年暑假,我终于有时间完整的读完了一整本的《红楼梦》。黛玉的那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一直在我的耳边回荡。红楼女儿悲惨的下场,令我感叹不已,而宁荣二府从“金满箱,银满箱”到“陋室空堂”的惊天一变更让我沉思许久!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清代伟大文学家曹雪芹所写。他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为中心,生动描写了清朝末期封建社会的生活片段。

  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露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薛宝钗,导致林黛玉吐血身亡。而贾宝玉也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

  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揭露了一代人人生的悲剧。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无不彰显出人物的特点。黛玉的聪明清秀、才华横溢、性格孤僻、心思敏捷;宝钗的美丽娴雅、处事圆滑等等性格特征被刻画得栩栩如生。这一切,都是作者凭借着优秀的传统文化和丰厚的艺术素养,将其刻画出来的。使她们在十二钗的群芳中始终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读了《红楼梦》后,我不禁感叹世事的无常和人生的无奈。曹雪芹所写的《红楼梦》,虽然没有《三国演义》的战火连天;也没有《水浒传》的荡气回肠;更没有《西游记》的奇异荒诞,但却以深刻丰富的人物描写,刻画了美与丑之间复杂的、相生相克的矛盾,铸造出中国乃至世界文学艺术上的伟大成就。

  《红楼梦》读后感700字 6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一场红楼梦中事,写尽人间悲与欢……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是啊,这世间有多少痴情男女,尽管天各一方,缘分却让他们遇见,正是这样,才成就了许许多多令人感动的千古佳话与传说。或是离别,或是相聚,分分合合,何尝不是一种必然?细细数来,却只剩下满纸心酸。

  初看红楼梦时,留下的是一个模糊的印象,林黛玉那纤细柔弱,娇嗔素雅的身姿,越看越觉得心酸。金陵世家是一个富裕的大家族,黛玉来到了这里,是一个多么美妙的巧合!

  在这里,她认识了贾宝玉,一个她永远深爱着的人。他们互生情愫,本以为可以依偎一生,但他们的故事却随着家族的落败而落下帷幕。故事的结局留下伤感,每当我看到最后,总会不由自主的流下泪,我仿佛看到了黛玉那柔弱的身姿,以及在痛焚情稿时被火光照得发白的脸庞,她是多么可怜啊!最后,“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瑶”的黛玉还是去世了。从此,贾宝玉和林黛玉,一阴一阳,就此别离……

  人人都说有情人终成眷属,可为什么世间还会有如此之多的悲伤情事?一番深深的思考,我朦胧地懂得,这世界上有太多的磨难需要我们来度过,而不只是你情我意那么简单。我们都要经历人生的许多许多,成长的道路上充满了险阻,就好似爬山,山势那么高,路途那样险,有些人在山脚就选择放弃,而有些人一路披荆斩棘,奋勇往前,势不可挡。如果你坚持走下去,那么你就会有很大的收获。宝玉认命了,屈服了,他选择与宝钗在一起,最终又选择了出家。这就是结局,这个悲伤故事的结局……

  抬起头,看看这个世界,你会发现,能把人生装点得五彩缤纷的便是那一次又一次美好的错过,还有与错失相依的一抹心酸……

  说到辛酸处,悲伤愈可悲。由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天下大有痴人在,还有那痴人说梦者。

  《红楼梦》读后感700字 7

  《红楼梦》主要讲了弱不禁风的林黛玉到了有权有势的贾家后发生的事。她在贾家邂逅了贾宝玉后却被常被一点鸡毛小事困扰,从此一病不起直至去世。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贾宝玉,他举止大方,乐观向上,才华横溢,重视友情,在我的脑海里刻上深深的印记。有一次,他的好朋友去世,他大哭不止,直到埋葬。我不禁想到我为了一根棒棒糖和同学吵架,比起宝玉连金条银条都不吝惜,我真不应该。

  我也为林黛玉悲哀,她是个悲观主义者。黛玉为了凋零的花而哭泣。我觉得花落地上也有它独特的美,且会成为一种肥料,让植物茁壮成长。黛玉却由此伤感地想到了自己的身世,不禁黯然落泪。其实她比起晴雯等丫头的命运好多了,至少还有个外祖母疼她,舅舅、舅母也没说她什么。但她体弱多病导致心胸狭窄,说话有些刁钻,惹得下人也不是很喜欢她。她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只要珍惜了周围的一切,别想一些烦人琐事,她也可以生活得很好。可见一个人要学会知足。那个年代讲究门当户对,黛玉从家庭财产和势力都无法和宝钗相提并论,自己生气就是自己怄自己了。一个冰雪聪明的人应该认识到这一点。否则外祖母就不会说白疼她了。她是海棠诗社最有才华的女子,我要学*她的才华,却不愿像她一样顾影自怜,无法自拔。

  《红楼梦》还塑造了伶俐的晴雯,厚道的袭人,阴险狡诈的凤辣子等形象,每个人的性格鲜明,让我受益匪浅。我要取长补短,努力把自己塑造得更完美。

  《红楼梦》读后感700字 8

  手捧一本书,在午后的阳光照耀下,独自坐在阳台上,听着音乐,忽然一句“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丽无瑕”飞入了我的耳朵,思绪随着这句话让我想到了《红楼梦》,在我的印象中《红楼梦》是一本十分让人为之掉泪的书籍。儿时总想读完这本书,了解它的魅力。但我总是为自己找借口,也总是不读完。至今,却也只是看了一小部分,了解个大概。但,宝玉黛玉之间的.感情却又让我感到太过悲哀。

  这句诗是“黛玉葬花”时的句子。乍看时,心中就不免感觉有一丝悲哀。葬花时的伤感又有谁人知?黛玉竟由花想到了自己的命运。今日是她葬花,明日又是谁看她呢?我想在那个封建的社会,黛玉的哀愁恐怕只有与她相通的宝玉明白吧。你的哀愁恰似一朵莲花,层层叠叠,相互交错,最终凄美得却又那样动人。

  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

  黛玉的哀愁显而易见,她的感伤是可以被任何东西所感染。我能领会她在那个时代的悲哀与无奈。有人说:是她的自卑让她纠结一生。我想,这也正是上天赐予她的。正是她的多愁伤感才会有《红楼梦》的感人。使人同情与愤慨。你的哀愁好比一江春水,流流停停,或急或慢,最终流过之处却又感人肺腑。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其中,黛玉的死最让我无法释怀,不过到最后,又只是感到悲哀罢了。在本应是最开心的时候,却是最悲哀的时候。在那个当天,黛玉因伤心过度而无法自拔,最后遗憾伤心而死了。宝玉却又因此绝望了。你的哀愁正如昙花初现,悄悄绽放,不俗于世,最终让人惊叹凄美却又过目难忘。

  有人说: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丽无瑕。但,在我看来。黛玉,你的哀愁,一定会有人懂得。《红楼梦》,你的魅力,也一定会有人欣赏来懂得你的哀愁。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黛玉,我读懂了你的哀愁!

  《红楼梦》读后感700字 9

  两旁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

  回想,黛玉刚进贾府之时,就意识到了贾府的不同之处,在见到祖母之后,忽听到一阵笑声传来,黛玉心中不解,只见来人“头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上带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衡比目玫瑰珮,身上穿着镂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窄裉袄,外罩五彩刻丝青银鼠褂;下着翡翠撒花洋褶裙。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但唇未启笑先闻。”这就是王熙凤。

  王熙凤的一生都是光耀的手握着贾府的权力,在这个大家庭中游刃有余,她可以说是我们现代女性的.追求的目标,可我不理解她的一生是为了什么,权力?金钱?还是幸福?

  宝玉和黛玉,他们的家世品貌可说是相配的,但最后为什么弄得两人阴阳相隔呢?

  宝玉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若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黛玉两弯似蹙非蹙罥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两人一见如故,宝玉对功名利禄的蔑视,整天与丫鬟一起玩闹,黛玉自尊多虑。黛玉葬花正是她的写照。

  正是因为如此,她与宝玉之间误会众生,最终错失姻缘,可这又怨得了谁呢?只能怪造化弄人。让她们生如一身怪性格。

  有时我会想,假如他们只能有一人改变性格,或许结果就会不同,可是一旦改变,又有几人喜欢呢?我不知道曹雪芹先生是怎么想的,是他所经历的,还是其他?我不知道,但我喜欢这本书,喜欢一本我读不懂的书。

  《红楼梦》读后感700字 10

  前些天,我读了红楼梦的前十回,感触很深,现在就来与大家一起畅谈一下。

  红楼梦作为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其历史意义与价值就不用提了。其作者曹雪芹更是一位杂家,这些在书中各种细节中都透露了出来。而在前十回最令我赞赏的便是第一回中一个跛足道人吟唱的一首脍炙人口的《好了歌》。细细品味其中的歌词,不禁感触很深。“世人都晓神仙好,惟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仅从字面来看,我们便不难看出这句话其实是揭示了当时人们追逐名利的现象。

  人们为过上流社会的生活,便拼命地追逐功名利禄,此乃人之常情。别说那个时代的人了,在当今社会,人们又何尝不是呢?物质化的逐流已“深入人心。在那些芸芸众生眼中,有钱有地位才能幸福。但殊不知再高的地位也终有消逝的时候;再令人羡慕的英雄也会成为过眼烟云。所以我们没必要太过追求功名利禄,做好本分的事也能快乐一辈子。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此句和上一句要表达的语意差不多。训戒人们不要太过看重金钱。俗话说;“钱乃身外之物”、“人赤裸裸地来,也得赤裸裸地走”。没错钱并不是万能的。它既不能衡量生命也不能衡量感情。不管生前聚集多少财富,死后都无法带走它们。况且你在生前过于吝啬,拼命积累财富,到死后这些财富不都白白浪费了吗?正如小品《不差钱》里所说;“世上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人死了钱没花了。”

  “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这句反映的现实问题就更熟悉了。“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如今,这一美德有多少人能继续将它发扬光大下去?关爱孩子的父母处处都是,而孝顺父母的子女却有几个呢?每当在新闻中看到那些因不孝顺父母的子女被告上法庭,我不禁在心里默念这句歌词。

  以上所述只是《红楼梦》前十回中一首歌谣而已,我相信通过仔细阅读我会体会更多的意境。


梦读后感700字范本十份(扩展2)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范本十份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 1

  我最*读了一套书,叫《狼王梦》,这套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用漫画谱写了一曲草原狼的生命悲歌……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母狼紫岚和她的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为了实现公狼黑桑的狼王梦,而培养她的四个孩子成为狼王的过程。

  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小狼黑仔被金雕叼走了,黑仔本来是紫岚最喜爱的小狼,因为他勇敢、霸气,成为狼王的可能性很大,所以紫岚放心地让他在洞外玩耍和练*捕猎,紫岚为勇气付出了代价,这时,空中飞来一只金雕,他一整天都没有找到什么食物,这时他发现了独自一人的黑仔,于是他猛冲过去,但是黑仔是胆魄出众的小狼,遇到危险时也会勇敢地反击,可是黑仔毕竟是小狼,他还是被金雕叼走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没经过爸爸妈妈的同意,不能自己出去玩。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 2

  今天,我看完了《狼王梦》这本书。它主要讲了,有一只母狼叫紫岚,它肚子里有五只狼崽,可惜的是它的公狼黑桑被一头野猪撞死了。这还不算,当五只狼崽生下时,有一只被洪水冲走,剩下四只狼其中有一只是女的,它们分别叫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

  紫岚很疼爱它们,紫岚本想把黑仔培育成狼王,来寄托它父亲的愿望,可是它却在刚出生几个月时,被金雕啄食掉了。紫岚又把蓝魂儿培育成狼王,可是,蓝魂儿被捕兽夹捕住,紫岚一狠心,把魂儿咬成两半拿出来,让人类一无所获。紫岚又把愿望放在了双毛身上,不过,双毛在与狼王洛嘎争夺王位时,被洛嘎踢到四五米远,还成为了狼群的午餐。后来,媚媚与公狼卡鲁鲁成为夫妻,而紫岚呢?它遇见了当年咬死黑仔的金雕,它生怕这只金雕还去伤害媚媚的狼崽,于是,它跟这只金雕抗战到底,用自己最后一点生命去拼,最终,紫岚与金雕一起滚下了山坡。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深深的母爱,母爱是多么伟大!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 3

  《狼王梦》是一部以 自然 主义 观点 写的小说 , 作者是沉石溪 。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 ,在尕玛尔草原上 ,有匹母狼叫紫岚,它爱上了一匹公狼,它们想要在某一天争夺王位。但是公狼被一头野猪给挑死了 。然后在和大猎狗的争打中生下了四公一母五个孩子, 一头小狼崽忍受不了暴风雨的侵袭,没多久就被冻死了。剩下的四个狼崽,紫岚要不惜一切代价的培养出一头超狼。 头狼黑仔因好奇心,不小心死于鹰嘴。二狼 蓝魂非常胆大 ,一不留神落入猎人精心布下的陷阱。双毛在于狼王的残酷争夺战中惨死于众狼之口。紫岚的狼王梦烟消云散功亏一篑。 后来,紫岚为保护媚媚的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读完这本书,我了解了 狼的嗅觉非常灵敏,性机警,多疑而残忍。但是对自己的孩子则充满了母爱,为了自己的孩子甚至不惜自己的生命为代价来保护。最后我祝愿紫岚的后代能成为一头合格的狼王,了却它的夙愿。张智彦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 4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失去了自已的丈夫黑桑,它千辛万苦的把孩子们生下来,但是后来它生下的公狼全都死去了,只剩下一只母狼媚媚。这到底是为什么呢?是因为紫岚有着一颗让自已的儿子成为狼王的野心。

  因为黑桑没有继承王位,所以她就一次又一次用尽方法想使自已的儿子们成王,但最终还是失败了。尽管如些,还是没有完全销毁紫岚的狼王梦,她妩媚的勾引原来喜欢过它的卡鲁鲁,当年紫岚年轻漂亮时,身强力壮的卡鲁鲁曾喜欢过它,但是今天的紫岚因为培育双毛而提早衰老,而且一条腿还骨折了,所以卡鲁鲁拒绝了它。

  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我感到人类一定不能有野心,如果你有野心,你的世界有可能就会因为你的想法而灭亡。

  我觉得狼与人的生活有时是一样的,它们也有家庭、孩子、爱情这些给自已的生活添加乐趣,狼原始化一些,只能使用捕食,用来决定谁当王,而我们人类可以利用聪慧才智,使自已的生活的更加多姿多彩。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 5

  这段时间,我读了一本书——狼王梦,这让我改变了对狼的看法。以前,我总觉得狼是凶狠、欺软怕硬、冷血的食肉动物,比如狼来了,小红帽等故事,把狼的本性全都暴露了出来;但自从看了狼王梦这本书,我就改变了对狼的看法,知道了狼也有感情。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千方百计的想把自己的狼崽培养成万狼之上的狼王,但在这途中,困难重重,黑仔、蓝魂儿、双毛都相继死去。紫岚最后虽然失败了,但它毕竟是做了,失败是成功之母嘛,这一点我很敬佩紫岚,并要向紫岚学*这种精神。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母爱。是啊,母爱是无私的,不管是一个关心的话语,还是一句批评的警告,都体现了母爱。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狼也是有感情的。我要学*紫岚的坚持不懈,并知道生活中处处都是母爱,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 6

  在我的印象里,狼专吃小动物,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的时候,我才知道狼也有伟大的母爱。

  这本书只要讲一匹母狼紫岚生下了四匹公狼,一匹母狼。结果有一匹公狼死了,剩下的三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母狼叫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这样就可以满足黑桑的心愿,虽然一次次失败,但紫岚也没有死心,把希望留给了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很喜欢紫岚,因为我被它强大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媚媚和一只优秀的公狼生下了五个狼崽,两只公的,可惜紫岚看不到他们成为狼王了,因为紫岚已经和当年杀死黑仔的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其实动物也有感情的,就算是凶残的狼。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为自己的儿女而与狡猾的金雕战斗,表现出母爱最伟大的一面,这一点和我们人类都有一拼的了,我们应该像母狼紫岚学*,为了救自己的儿子,和凶残的金雕战斗。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 7

  暑假里的某一天里,我无意地发现了藏在柜子里的《狼王梦》这本动物小说,刚看了几页,我就被里面的情节像磁石一样牢牢地吸引住了。

  故事是这样的:黑桑特别想做顶天立地的狼王。它和紫岚完成了一个消灭现在的狼王的任务后,正要打道回府,黑桑在一个叫鬼谷的山洼里被野猪的獠牙刺穿了头颅。

  事后,紫岚一心想把自己肚子里的'狼崽培养成身强力壮、头脑聪慧的大公狼,篡夺王位。但意外接二连三地发生,计划屡屡失败。

  最后,就剩下紫岚和她的女儿媚媚了,紫岚又把希望寄托给媚媚,希望媚媚把生下的狼崽哺育成新一代狼王,完成黑桑的遗愿。

  读完这个故事,我有种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来的感觉。我觉得紫岚非常能坚持,很执著。虽然未能完成黑桑的心愿,但总有一天,紫岚家族的某一只母狼会把自己的狼儿养育成威风凛凛的狼王!

  为理想而奋斗拼搏的紫岚,令自己骄傲,令众人钦佩。我为它喝彩!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 8

  我对狼的记忆一直只有两个词:狠毒、狡猾。但自从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才觉得,狼有时比人更伟大。

  故事一开场就是洪水。按说有句俗语“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可侥幸逃过洪水一劫的狼宝宝们可一点儿都没有福气。老大“黑仔”被大雕抓住。老二“蓝魂儿”不幸一脚踩进捕兽夹。读到这里,我连声叹气:“苦哉!苦哉!”

  剩下两条狼宝宝活了下来。但在其被母亲好不容易养大后,却抛弃了母亲。任母亲一人在大草原是物竞天择。怎么这么狠心、无情?我想把所有不好的词都用上。可狼流放后一般还能活一段时间,但这位母亲一意孤行,竟去找杀死老大“黑仔”的凶手大雕拼命,最后双双掉入谷底。“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反思反思我们人类。虽说进化了,可越进化骗局越多;越进化亲情越少。有些人甚至不齿与畜生为伍。

  虽然这是一篇虚构故事,但它值得我们花一生去反思。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 9

  暑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中狼的浓浓母爱震撼了我,使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写了紫岚生了五只小狼崽,希望她的孩子能够完成黑桑的遗愿,成为狼群中的狼王。可是五只小狼崽生下来了,其中有一只小狼崽就死了,她生下了三只小公狼,一只小母狼。后来她的三只小公狼,一只被老雕抓走了,一只是被猎人的陷阱害死了,一只由于挑战狼王失败被其它的狼活活吃掉了。母狼紫岚只好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她的狼孙的身上,只能为了她的狼孙的安全,与当年抓走她的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狼王”身上,可是它的想法太着急了,也是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吧!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更加有出息一些呢?我真的特别希望:媚媚生下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可以成为未来的狼王,完成紫岚的狼王梦。(康红霖)

  狼王梦读后感250字 10

  沈石溪的小说具有趣味性,故事性,知识性,充满了许多哲理,风格独特。

  这本书主要从动物母狼紫岚的角度来写的,讲述了一个动物界中伟大的母亲为了将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艰辛过程。虽然紫岚的儿子一个一个在拼搏中死去,但她 并没有被死亡打退,这匹老狼,为了不让自己的孙子被金雕吃掉,最后在与金雕的绝斗中同归于尽。

  当紫岚在金雕的重压下含着欣慰时,当金雕的翅膀僵硬的伸向天空时,鲜血染红了天空。随着小狼崽紫岚的孙子出生,我被深深打动了,这就是母爱!

  我还深感:书中的紫岚就像我们的父母,为我们付出好多,好多,但我们总是埋怨他们,这做的不好,那做的不好。我们却从未想过:当我们在玩耍时,父母正在为我们做可口的饭菜;当我们在一天天长大时,父母在一天天变老……

  所以让我们对父母说一声:“您辛苦啦。”如果你也想感受母爱的力量,那就来看狼王梦吧。


梦读后感700字范本十份(扩展3)

——《目送》读后感700字范本十份

  《目送》读后感700字 1

  从未有过这样一句话,叫我泪流满面,“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初读,泛起一波辛酸与无奈,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寒风瑟瑟的夜晚您送了一步又一步,妈妈柔声呵斥您。小搀猫似的我像个会走路的复读机,“下次我还要吃你做的饺子。”您笑的和不拢嘴,不厌其烦的答应着。望着我们的背影,我无法体会您当时的心情,但那期盼的眼神,不受控制向前迈的脚步,一遍又一遍的招手再见,佝偻的身躯……这一切永远镌刻在我心低最柔软的地方。

  前天早晨,姐姐的孩子去上学。姐姐满眼的担忧,探着身子注视,直到孩子的身影消失于街角,她还时不时朝窗外凝望,自言自语:“路上应该不会出什么乱子吧。”

  我忽然沉重了很多,又释然了很多,这是人生的轮回,子女继承着上一辈殷切的目送延续着对下一辈无止境的目送。

  我不喜欢风花雪月的莺歌燕语,很甜蜜,很感伤,却缺少一种厚重感,文字的厚重,历史的厚重,情意的厚重。读龙应台的作品,需要一颗“竹不留声,雁不留影”的“闲心,静心,忧心。”

  我相信,这不是文章,是灵魂的申诉,心灵彷徨后的呐喊。每逢假期,报纸旅游特刊总有一条路线,“金门三日游”“好金门三千九百九十九元,战地风光余韵犹存”。我一直心存敬畏,因为“这里的人,好多在上学的路上失去了一条手臂,一条腿。这里的人,好多过了海去买瓶酱油就隔了五十年才能回来,回来时,辫子姑娘已是白发干枯的老妇;找到老家,看见老家的顶都垮了,墙半倒,虽然柚子还开着香花。捡起一张残破的黑白照,她老泪纵横,什么都不认的了。”第一次接触这段文字,自诩理性的我颤抖了,我不敢正视,不管是文字还是历史,因为这不是新闻,不是回忆,是裸的苦难和接受真相后的万念俱灰。“这个小小的美丽的岛在四十四天内承受了四十七万枚从天而降的轰炸。在四十年的战地封锁中又在地下埋藏了不知其数目的地雷。这里的孩子没人敢到沙滩上嬉耍追逐,这里的大人从没见过家乡的地图,从不敢问山头的那一边有多远,从不敢想象外面的世界有多大。”不管是反抗者还是侵略者,他们或为天下苍生或为一己私利,血染了这个灰色岛屿,胜利者载誉而归,开始新生活,失败者铩羽而归,也开始新生活。留下面对需要四千三百年才能清除的地雷的子民,新生活在哪?

  《目送》的绵绵生活,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交融,《目送》的绵绵生命,是正义背后的罪恶和时代的残酷与疼痛。林清玄引用过伟大禅师庞蕴的名言“好雪片片,不落别处”。纯洁的雪花飘落融化,却悄悄滋润了我们的心田。真好!

  茶,一杯已尽,不愿再续。

  挑灯听雨,会心之状,不觉宛尔。

  《目送》读后感700字 2

  龙应台的《目送》一书,包含写父亲、母亲、儿子、朋友、兄弟的七十三篇散文,深邃、美丽的文字,吸引我在这个七月盛夏用几个晚上读完该书,共鸣之处颇多,最是印象深刻的还是跟孩子有关的《目送》和《十七岁》。

  首篇《目送》,讲述儿子华安上小学第一天目送其消失在门里;十六岁机场送别一寸不移的跟随安检的儿子终没等候到儿子消失前的回头一瞥;大学时不搭同路的母亲的车,留下母亲高楼俯视其等公交车的身影。叙述着孩子的成长过程及其变化,透露着作为母亲的落寞无奈与对不必追的选择。我们又何尝不是在孩子的成长中要不断顺应孩子的变化呢?

  《十七岁》那篇读到华飞从德国飞到希斯罗机场与剑桥演讲的妈妈相会时那段,华飞拒绝妈妈为他预备的雨伞;笑说妈妈对欧陆早餐与英式早餐的大惊小怪;提醒妈妈只说就可以不要用手指牛顿苹果树后代……让我想起前一日儿子挂掉我没有说完的电话以示对我管束他的**,再打过去,直呼神经病随即挂断来对付我的啰嗦,跟十七岁时的华飞不同的是,儿子七岁就开始了跟妈妈意见不一时的应对,就那么不轻不重不咸不淡的应对着,让你爱不来气不起的。还在为儿子挂我电话的事情耿耿于怀,计较着儿子对我不尊的时候,从《目送》的文字中读出作者在面对孩子时,跟所有的母亲一样有困惑,不同的是她懂得控制,使得她在孩子独立和疏远时,懂得用自我调整的方法尊重孩子作为独立的人所应有的自由和尊重,这也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犯的一个错误,总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导致跟个性独立的孩子发生冲突时鲁莽的给孩子定义为叛逆。我们要像作者那样,做一个睿智的家长,把孩子当做一粒种子,给予足够的阳光、空气和水,爱护他、滋养他、保护他,让孩子感觉到自己不是在被塑造被管制被约束,而是在溢满爱的环境中为实现自己的梦想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一切不能应用到实际生活教育的理论学*都是无用的。好读书,读好书,重在应用,尊重孩子的成长变化,做好孩子的好父母。

  《目送》读后感700字 3

  龙应台,华人世界率性犀利的一支笔,但自从她第一次当上母亲,便开始了她的“人生课”,并以书的形式体现的“人生三书”更令一代代人震撼。

  其中,《目送》这本的收尾尤其令我感受深切。

  本书的73篇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写尽了人间的生死离别。书的第一章更是令我感慨万千。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一个人,读小学到中学、到高中再到大学,父母不可能永远在你身边,最痛苦的离别,也是每个人必须承受的,一次又一次的离别更是折磨着所有人。正如书中,人的父母终将远去,而唯一慰藉的下一代也总有一天会朝着自己的路走,人生便是如此。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这句话实在是太贴切不过了。如今,我来到了中学,也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而住校的生活更是让我难以适应。星期天也是我最百感交集的时刻,每次到了校门口,下了车,拖着沉重的箱子,一步一步向学校走去,有时我简直不愿回头看。这也是一种目送,我仿佛走在一条从家通往未来的路上,是那么的犹豫不决;门外,父母还是那样的熟悉,他们的心里是不是也有着一份不舍呢?时而暮然回首,只见他们依旧在默默地挥着手,坚定的目光从未改变,我看着父母一点一点消失,父母看着我的背影朝着未来的路上一点一点走远……这便是人间所谓的离别。子女与父母之间仿佛永远会有一扇门,那扇门会越来越牢固,越来越巨大,越来越难以打开,这就是那扇人生的大门。住宿的我已经渐渐感受到了这扇无形的大门。

  合上这本书,上完这堂“人生课”,我知道了许多,父母与子女其实的确在不断地离别中一点一点渐行渐远。文化的差异,时代的差异,世界观的差异……

  这是痛苦的,而是不得不经受的痛苦,读了龙应台的“人生三书”,让我为未来做好了准备,而对于人生,这也许会是一种极好的阐释。

  《目送》读后感700字 4

  《目送》与我跨越了十年,十年前的阅读和十年后的阅读总有许多不同的体会与感悟,一本好的书是能陪伴你走过不同的人生旅途,你能在不同的时期从书的身上获取不同的力量,鼓励你继续勇敢地走下去探索未知的人生。

  说起我和《目送》这本书的缘分可以追溯到上大学那年,第一次离开家的我满怀对家人的不舍,偶然间看到了目送这本书,年少的我并不能理解这本书更加深刻的内涵,十年之后有时间重新好好阅读这本书。

  我最喜欢看龙先生与儿子相处那部分,一代代的我们是在先生描写的这种模式下成长起来的。小时候的我们不愿听从父母教诲,年少轻狂。可是,岁月匆匆当我们有一天又变成孩子们的父母,又在重复父辈对于我们的那一套理论。先生的文字中透露出父母对孩子成长的思考,对孩子的爱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无奈中透着喜悦。

  最让我动容的那部分就是先生写到自己的父母亲,写这本书的时候,龙先生的母亲是一位耄耋之年的失智老人,她的记忆总在现实与回忆之中穿梭,停留在或是明媚的少女时光或是儿女小时候的温馨陪伴,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脑海中会浮现出一位白发苍苍慈祥的老人用灰蒙蒙的双眼望着彼岸的美好年华。或许先生就是幸福的原生家庭吧,好的原生家庭如先生那样,一位情绪内敛有大智慧的父亲,一位温柔慈爱的母亲,这样的家庭可以给予子女最大的底气去面对人生未知的风雨。

  先生还有对兄弟姊妹亲情那段描写,他的比喻让我印象深刻,她说“兄弟姊妹就像一棵树上遥遥相望的树叶,即使不相见,他们的根也是连在一起的”。这种对亲情的思考独生子女的我们分外羡慕,希望我们的子女能拥有这种手足亲情。

  十年,我经历了许多,今天再看这本《目送》也让我有了许多新的人生感悟,我最喜欢仍然是那句:“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的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的告诉你:不必追”。

  《目送》读后感700字 5

  她有一双温柔的眼,为人母,慈爱地注视孩子,为人子女,关怀地注视父母;她有一颗细致的心,感受大千世界极致细微之处,寻找常人不曾想到的生活大道;她有一支淡如水的笔,却一针见血道破世事百态。

  龙应台的文字就像上好的绿茶,初尝有其苦涩感,但回味浓醇,令口舌生津。第一次读她的书是在六年级,觉得内容着实生涩难懂,与我的生活相距甚远,于是便将它束之高阁,庋藏焉。直到这个寒假重新将它取出,细读后忽然觉得烟消云散,眼前豁然开朗,读至精彩处,还不住颔首以表赞同。所以,人对大义的理解能力与他的年龄、阅历成正比。

  全书里令人影响最深的一句恐怕就是"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著,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我对其的理解是,每一代人都有他不同的思想,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路要走,就好像一条从宽阔的大道走进岔路。在大道上父母与孩子相濡以沫,互相扶持;一旦走到路口,父母、孩子就不得不选择最合适自己的那条路。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那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多陪陪父母,多分一些爱给他们,不要远远地望着他们的背影而心存愧疚。

  还有一篇令我感想较深的是《狼来了》。在很多人的传统观念里,狼是一种残忍而机警的动物,它们总是捕食温顺的小绵羊和可爱的小猪;在故事"狼来了"中,狼群引得全村人手持锅碗瓢盆扛着锄头扁担欲杀之;更有父母从小告诫孩子"你再不听话,大灰狼就把你叼了去吃掉"云云。然而事实上,狼并非如此可恶。它们团结合作、共同进退、知恩图报、坚强执着、锲而不舍、和谐共生。由此可见,人从小被教授的观念常常会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不到特定的情况不会轻易改变自己的想法,这也是为什么早教如此重要。

  《目送》共散文七十三篇,道尽子女与父母的牵绊,兄弟的携手共形,朋友的牵挂,在脆弱的边缘迷失,在失落的低谷徘徊。

  可以说读一本她的书,就是读一遍人生。

  《目送》读后感700字 6

  对于龙应台的了解是由她的《目送》一文。后来才知道,《目送》是一本散文集。集子里,满满的都是作者对于人生的感悟。其中龙应台将对亲人真挚、又很复杂的情感表达得十分真实。

  朱自清在《背影》中写道,因看到父亲为自己担心操劳的背影而油然而生的心酸;龙应台则写了两种背影。一种是目送父亲离开人世,另一种则是看着儿子慢慢长大,渐渐只能远望儿子高大的背影。文章抒发的是一种不舍,却又不得不舍的心情。作者身为人子,身为人母,经历了大半辈子,回首往事,内心泛起点点涟漪。

  “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当作者倏地发现当年的小男孩已经长成大人、自己也无法随时随地的陪在儿子身边了,心里有几分落寞。

  全文的感情基调有些压抑,语言却十分真诚。如今我们也生活在父母庇护的翅膀下,却未曾报答过什么。小时候我们总自顾自地一往直前,好像探险之路丝毫不艰险,我们却忘了回头看看保护着我们的父母。我们在社会中变得独立,将来又会目送我们的孩子。或许真的像龙应台所说的那样,我们间的缘分就是在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中渐行渐远——记得回头看看关心我们的人。

  这本集子里更有作者内心的独白——由这个社会联想到的。对于任何事情的相信与不相信,都没有绝对的说法。说爱国、历史、文明、正义、理想、爱情、海枯石烂的永恒都让人不可相信,揭露出社会的黑暗面后话锋一转,提出:虽然我们改变不了过去,但可以控制未来。哪些我们不相信的东西其实有它自己的定律。使得文章一下子明朗起来。作者经历了许多,想要教会我们的是超脱的看待这个尘世。的确,有时候需要的是继续往前走,而有时,需要停下来。正如“相信与不相信之间,仿佛还有令人沉吟的深度。”这便是我们的生活:相信了便是这样,不相信便非得刨根问底,亲身试验。总之,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信心地做事,而不要拒绝困难、甚至拒绝生活……

  这本书自始而终,像是人生的一个轮回。将人间酸甜苦辣一一尝遍。

  《目送》读后感700字 7

  最犀利的一支笔也有最难以言尽的时候。——题记

  面对路途的疲惫,心神的劳累,坚强的她逐渐领悟到许一个人走的路。龙应台,著名作家,也是一名普通的母亲。在自己成长的过程中,也写下一部部人生的经典。

  《目送》便是其中的一道心灵鸡汤。华安从上学开始,龙应台便目送他的离开,望着孩子的逐渐长大,心中的欣喜也夹杂了丝丝的忧伤,那幽幽的悲来自孩子的叛逆。当华安将母亲递来的伞弃之不理,当淡淡且带有嫌弃的说“小孩”时,此时的她才意识到孩子已经长大。

  这时,我才真正了解到小路尽头的“不必追”的深深的落迫,了解到目送背影的离开也真的变成了对时间的无言,对时间的目送。飘渺间,似乎看到了我的母亲,她那早已为我白了的发,皱了的纹。他虽没有渊博的才华的深明的见地,却有同龙应台一样的母亲的心。终究,就会明白朱自清笔下的父亲的苦。

  如今的我即将走向成年,迈向社会,也许有一天父母会离开我,虽然我改变不了现实,但我能够做的,就是不留下遗憾。清晨的一句问候,劳累时的一杯茶,也许真的很小,但在父母的眼里,那就是全部。父母陪我们走过了无知的童年,叛逆的青春。但是你了解你的父母吗?所谓了解,就是知道对方心灵最深处的地方的痛处,痛在哪里。这样之后,你还能说了解他们吗?儿行千里母担忧。所谓父母的痛不过就是在孩子长大,欣喜之余留下的孤寂。他们是在用一生去等待目送之后的回望。真正能够抚*亲人心中的痛,不是进行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而是与他们陪伴的每分每秒。父母的心,真的很容易满足。若每个人都能够参悟到这一点,也便不会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治理名言。

  时间无情,带走了青春,偷走了快乐,却永远带不走你对父母的真心。珍惜与父母陪伴的一分一秒,勿留“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目送》读后感700字 8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见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龙应台《目送》里的一段话。或许是已到了而立之年,自己也有了孩子,再读这段文字已没了几年前的漠然,这短短的几行文字仿佛有了力量,直达自己的内心。年少之时,父母目送着我们一次又一次的远行,成年了我们开始目送自己的孩子一次又一次的远行。生命就是这一次次目送中延续。只是这一场又一场的目送伴随着爱与不舍和愁绪。

  书中文章,多是作者对父母兄弟朋友的亲情和牵挂,几分落寞,几分温婉,也有不舍无奈之际,作者决然转身的背影。《目送》是书名,也是第一篇的篇名,诉说对父亲、儿子的眷爱。一边是父亲的远逝,作者深情凝望,目送曾经是英姿勃发的父亲,走完去往天国的最后一程。一边是儿子,松开妈妈的手独立行走,到长大**,一次次走向远方,消失于茫茫人海,“每一次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没有,一次都没有。”

  作者柔肠百结,终于慢慢地、慢慢地领悟了:“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于是,作者幽婉慨叹: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就这样,生与死,别与离,作者用文字透露内心那片最不甘的柔情,还有微妙与细腻,无奈与难舍。

  书中,龙应台叙述质朴,有款款深情,也有万丈豪气,有些冷,也让你温暖无比。她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对亲情延续与生死别离的思考,如花枝春满,让人悲喜交集。刚柔之间,漫溢出幽微与深邃,忧伤和美丽。

  再犀利的笔也有难以言尽的时候,作者心路的曲折我们无法尽览,但对亲情和人情,作者心底的凄清与渴望,却用最朴素的方式绽放出了最动人的诗意。合上书本,《目送》再难让人忘怀。

  《目送》读后感700字 9

  这是一个关于光阴的故事,我们每个人都在时光的洪流中渐渐长大,我们眼前的背影从高大到佝偻,自己也慢慢地变成了别人眼里的背影。

  翻开《目送》,一本记录龙应台生活点滴的散文。她用优美的文字记录了自己作为一个母亲在对待日益成长的孩子时所遭遇的种种困惑和小小的失落;记录了自己作为一个女儿在面对日益苍老的父母时耐心温柔的守候;记录了自己作为一个敏感细腻的女子在面朝大海、耳闻杜鹃时感受到的伤感和彷徨。她用最细腻柔软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动人心弦的种种感悟。读起来,连呼吸也充满了与之共鸣的渴望。

  她,拥有着不凡的骄傲和锐气,然而在汹涌的母爱面前,也心甘情愿地作出了让步。在浮华的万千世界中,她常常这样反思:“会不会你赢得了全世界,但你却失去了你的孩子?”因此,她辞去了文化局局长的官职,抛开了博士**的耀眼光环,重归学者作家清新淡雅的朴素生活。素雅如她,淡然如她,她明白在虚浮和掌声过后,在繁华落尽之时,留下的也许只是一份永远无法弥补的遗憾。她用淳淳的真情,让孩子感受到温暖细腻的母爱;她的优雅知性,也使孩子拥有了作为一个独立的人理应得到的尊重和自由。

  也许是随着岁月的增长,人的心也变得容易忧伤罢,曾经视若无睹的东西,不知不觉间也在心里烙下了深深的印迹。我们开始在乎起父母越来越多的皱纹,也开始担忧起孩子越走越远的脚步。所以,书中的一字一句仿佛踩在我们最柔软的心房上,让人流下暖暖的泪来。

  人生是一趟旅程,每分每秒,我们的旅伴都可能在前方的转角消失。有的人懂得珍惜,能与亲爱的人相伴走完整个旅程;然而,有的人只顾着留意峭壁上那丛艳丽的花,等突然惊觉四下阒然无声时,却早已“山回路转不见君,雪上空留马行处”了。

  《目送》读后感700字 10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这是龙应台在她最*出版的一部书《目送》中的一段。龙应台,这支亚洲最犀利的一支笔,也会有最柔软和难以言尽的时候。在此之前我读过她的《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都是用尽了深沉和喜悦的笔锋,写尽了一个母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点滴惊叹和感慨。而《目送》却是思考着生与死的人生大问题,在写父亲的逝去、母亲的垂老、儿子的远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进的同时还写失意、失败、脆弱和放手,这是一本生死笔记,深邃、忧伤、美丽。

  其实,《目送》只是这本书中的开篇。开头作者是写自己在孩子第一天上学时看着他慢慢地一步一回头地走进校门,消失在自己的视野中;再到孩子十六岁时在机场目送他离开;当孩子慢慢地不再粘着父母,不再愿意和父母齐头并进的时候,这个做母亲的人,慢慢地独自咀嚼着这份落寞,慢慢地眼前出现了另一个背影,这个背影也是落寞的。在被泪水湿润而模糊了的视线里,我们都看到了那个背影,是被长大了的我们无意时怠慢了的父母的背影。他们从不打搅我们,总是在离我们十步之遥的地方缓慢前行,是为了看我们是否安全,是确保我们在无助的时候能第一个出现在我们的面前,是在看到我们欢乐时他们也能偷着乐……是的,养儿方知父母恩。在我们目送着孩子远离了自己的视野时,才知道这样的滋味父母已经尝过了很多遍。

  于是,我读到了那段惊心动魄的话。一下子,眼泪就像决堤了一样再也不能收住。我一遍一遍地读着这段话,那“不必追”三个字狠狠地刺痛着我的眼睛。孩子所去的方向是灿烂的未来,而那个背影要去的地方却是无尽的黑暗。我知道,花开总有花落的时候,但,真到了那天,情何以堪?熟悉的老屋却没有了最亲的`人,庭前花开却失去了驻足欣赏的人,你的喜悦再也无人分享,世界上再也不会有人知道你额前的伤疤出自何时来自何处,你,可以这样想象吗?

  感谢龙应台的《目送》,让我们下定决心再对父母好一点,再好一点。穷尽我所有,爱他们,因为我们是爸妈最亲爱最疼爱的孩子!


梦读后感700字范本十份(扩展4)

——世界名著《红楼梦》读后感范本十份

  自从看了电视剧《新红楼梦》后,我就深深的迷恋上了它。《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曹雪芹,续作是由高鹗完成。书中讲了贾、王、薛、史四大家族的由鼎盛走向衰亡的历史故事,和一段在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之间纠缠的爱情悲剧故事。

  厚厚的一本《红楼梦》,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才读完。我每天晚上读一点,虽不能完全理解其意,也不能像别人所说的,和曹雪芹有一次对话,但我却因“开辟鸿蒙,谁为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奈何天,伤怀日, 寂寥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这句歌词,而感到这故事中的是是非非“剪不断,理还乱”。“宝黛钗”的悲惨爱情使我感到古代婚姻有许许多多的漏洞,也感到十分繁琐。因为古代婚姻大事须父母来做主,宝黛钗自身完全没有选择的余地,所以才造成那么大的悲剧。又或许,这故事本身,就是一场令人叹惜的闹剧。

  翻到《红楼梦》的最后一页,不禁令我感叹万分:这本书真是令人回味,若在不同的年龄段再回头细细的读一遍,一定又会有不同的评论。其中的是是非非,谁也说不清。也展现了穷途末路的封建社会终将走向灭亡的必然趋势。并以其曲折隐晦的表现手法,凄凉深切的情感格调,强烈高远的思想底蕴,容百家之长,汇集百科之粹。

  一本《红楼梦》,令多少人感慨、落泪、悲愤啊!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代表了我国长篇小说的最高水*。

  红楼梦又叫石头记,共一百二十回。主要写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这部著作屹立于世界文学之林,也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

  红楼梦里的人物都有自己的特色,如:林黛玉多愁善感,贾宝玉十分聪明,薛宝钗十分大方,王熙凤精明能干……我形象最深入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林黛玉这个多愁善感的女孩总会让人对她发生爱怜,很多事都会使她落泪,这个灵敏的女孩让我无法忘掉。

  文中,贾宝玉这个主人公让我觉得他不虚伪,。他不爱读书的原因正是由于他不想为了所谓的官而装虚伪。他想到什么说什么,从来不扯谎,他能和黛玉以及大观园里的其他姐妹处的联系很好,是由于他能读懂她们的心里,能看到她们的心里。贾宝玉无为却仁慈实在。

  文中从前的宁荣二府多么富贵,单单一座大观园就让人惊叹。但是就由于晚辈太爱财,无视律法,不知满意,不思进取,才会衰落。

  我觉得红楼梦是一本奇特的书。一开始我并不是特别喜爱,但是当我读完一章的时分,不知不觉被里边详尽形象的描绘招引。他带我走进古人的日子,让我看到了一个个性情明显的人物,还有一首首美丽的诗词。以我现在的常识,还无法更深的解读这本书,但我仍然被它所招引。

  我觉得《红楼梦》的结局很悲惨。我想改变它。最后,贾宝玉去了北京参加考试,并在高中获得了一等奖。林黛玉长得越来越漂亮,身体也没有病,于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结婚了。唐春、迎春、西春、亭云、奉节、妙玉均取得较好成绩。春天来了,在大观园的每一个角落,都有一种强烈的春天的感觉,灯笼和颜色,笑声和笑声。

  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终于让我咬了一口。是非常困难的!然而,我终于明白了很多道理,可以说是一笑了之。《红楼梦》不仅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三代人从荣华富贵走向衰败的生活,而且大胆地指责了封建贵族的无耻堕落,指出了他们的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邪恶。它使我们认识到封建制度对人民是有害的,是社会停滞不前的根本原因。《红楼梦》让我又高兴又伤心,又生气又动情,让我思考了很多。也许一切都不可能完美,人也不可能完美。

  作者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和愤怒。故事讲述了林黛玉,一个体弱多病的女孩,来到荣国宫,逐渐爱上了贾正之的儿子贾宝玉,贾宝玉天生具有精神玉,性格恶劣。贾宝玉嫁给薛宝钗的原因是她的妹妹冯小刚使用了袋子戏法,让林黛玉吐血而死。贾宝玉情绪低落,一蹶不振。红尘,逃进空门的故事。

  我是觉得曹雪芹对林黛玉和薛宝钗都喜欢,他对林薛两人的塑造都花了大力气,我也是两个都喜欢。玫瑰和莲花只要看,不需比较。林黛玉和薛宝钗是两种极其不同的性格。他们的性格没有一个是完美的,但却很真实,是立体的人物。

  象有人说,林妹妹只会伤春悲秋不食人间烟火,但是我记得当初黛玉一个人进贾府的时候,小心谨慎生怕行差踏错一分,还有仔细观察众人行为调整自己*惯来融入贾府。后来,她一个无父无母的女性,在贾府这种深宅大院生活(周围都是些捧高踩低势利嘴碎的人),除了贾母能偶尔照顾到她,没有人做她的依靠。身为一个女子,寄人篱下,没有任何经济基础,除了有尖刻的保护色,我想不到她还能做什么。

  薛宝钗,父亲早早就死了,哥哥是个不中用的,母亲耳根子又软,她又怎能不小小年纪就有城府。但是我记得,她细心帮史湘云张罗诗会;她以自身事例耐心劝导黛玉不要看那些杂书;宝玉为黛玉起的字‘颦颦’唯有她叫过;黛玉的病需要燕窝(还是人参?),她得知后就从家里带去给她(不是一次两次,而是长期以往),还有一次冒雨送过去。她的城府能让她成为那个时代合格的媳妇人选,能让她进后宫。她这样才能在那个时代站住脚,还提携家里。她是商人之女,务实才最重要,不是吗?

  宝钗需要一个知冷热的人,我觉得很对。在原著中,宝玉不正是一个知冷热的人吗,所以宝钗喜欢他是很自然的事。

  《红楼梦》是我最爱的一部小说,它伴我度过了我的小学和初中,潜移默化间成了我的文学初恋。

  《红楼梦》这部作品,我是在小学五年级认识的,当时我们学了它里面的一篇短文后,我就情定《红楼梦》了。起初是因为在-处简介上得知曹雪芹是个大人物,而且把他介绍得很伟大,我才被吸引住的,不过当我慢慢投身《红楼梦》的内容时,我才发现我已恋上阅读,恋上了这部影响我未来的惊世之作。作家曹雪芹呕心沥血,用了十年时间,写成了这部长篇小说。

  书中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现了封建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历史,刻画了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 由于那时真的很喜欢这部小说,我每天几乎都会疯地阅读,如饥似渴地感受里边的每一处精彩,有时为了知道里边人物的命运走向,工课都给丟一旁,有几次都给老师抓去问话了,之前的好形象都大打折扣,好像已经脱离了之前的学*状态,回想那时,觉得自己真的很有个人主义思想,就犹如书中的王熙凤一样,充满着不被束缚的信念和个性。

  尤其是林黛玉初进贾府,与众人相见时的情景,先是一开始的打扮与众姑娘不同:“头上戴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绿豆官绦双鱼比目玫瑰佩,身穿着缕金百蝶穿花红洋缎窄”王熙凤那口齿伶俐的嘴巴真的让我直呼叫好,还有那善于阿谀奉承、见风使舵的本领更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正是因为这样的原因才触使它能在贾府中鹤立鸡群,在贾府中得宠。

  虽说这本书字里行间显露路出的的社会的世态炎凉着实能令人如作者一般忍不住仰天长叹,然而其中也有美丽的,善良的一面,如大观园中的一家人一同饮酒对诗,一同喜接春联的热闹,开心,亦如宝玉面对黛玉时的那一份讨巧与能言善辩,一家人在一起的温馨,也使读者在阅读时嘴角不禁泛起一丝浮萍。其实,这也正是民间人家风俗与良好教养与中华民族丰富文化的真实写照,然而越如此,结局变越显得沧桑凄凉,越觉得不舍,若不是如此,作者那犀利的语言和矛头也不会直指人们内心的最深处,如此伤感。

  读完《红楼梦》,从那个压抑封建的社会阴影中逃脱出来,长吁了一口气,环顾四周,自己生活的环境至少能有让自己长吁一口气的空间,而当时的人们呢?身不由己,思想倍受禁锢,他们的心情又是如何呢?所以,每当读完一遍《红楼梦》,那在读之前的紧张,压抑,似乎都烟消云散了,内心对苦难,艰苦的理解也多了一份深刻,对梦想的追逐也越发执着。我们也理当为了这而庆幸,我们生活在一个民主时代,在生活中,有艰苦,有困难,但那是人生历程中不可避免的,和环境,观念无关,但是,比起封建社会的人,我们至少有权利去战胜他,我们有能力起战胜他,我们有资格去战胜他,这,难道不值得庆幸吗?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短短寒假,寥寥数日,却不乏书香满天的气蕴。读红楼一梦让我体验世间百味杂陈,人世爱恨情仇。

  病西子——颦儿

  “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寥寥数句便将你病似西子的美展现出来。你痛失双亲,无奈含泪寄人篱下。不知是福是祸,你爱上了给与你温暖的宝玉,但单纯柔弱的你始终敌过城府极深的宝钏。“侬今日葬花人笑痴,他日葬侬知是谁?”你葬的何止是残花,更是自己的诚心。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知两不知。”颦儿,你又是如何看破这世间的人情险恶?

  怡红公子——宝玉

  “眉如墨画,画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嗔视而有情。”你本是富家子弟,却无半点奢豪之气,你性格温顺,*等待人,当你与他初见时不知意的给她取一字“颦颦”,却注定了一段无结局的姻缘。迫于无奈你娶了宝钗,最终选择远离尘世,出家做了和尚。

  “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宝玉,你可曾记得病若西子的颦儿?“又来同一梦,休笑世人痴。”红楼痴梦,一个对完美爱情的痴梦,尘缘飞花,人去楼空,梦中花落为谁痛?“愿依肋下生双翼随风飞到天尽头。”颦儿,宝玉,愿你们在一笑痴梦中看红楼烟雨。

  繁华落尽,浮生一梦,看红楼梦,我的假日将充满人世情愁的爱恨情痴!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屹立在我国古代小说巅峰。”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拂柳。“这首歌似乎还萦绕耳畔!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后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终于繁华成空的悲剧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我觉得最有趣的当数心地善良、老于世故的刘姥姥。刘姥姥二进贾府时,为了取悦贾母,在宴*上故意出丑,鼓着腮帮子幽默地说:”老刘,老刘,食量大如牛,吃头老母猪,不抬头!“哄得众人哈哈大笑,我也跟着笑。

  《红楼梦》中最令人悲伤的情景莫过于黛玉葬花和焚稿。

  当读到《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时,我似乎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了,花瓣随风满天飞舞,花儿那曾经的清香,也没有了。可是谁会来怜惜它们呢?只有孤单瘦弱的林黛玉!但是当林黛玉也香消玉殒时,还有谁会来怜惜花儿,有谁会来想念可怜的她呢?难怪她要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当林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成亲,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上气不接下气时,她把自己最心爱的诗稿、手绢和着自己的泪、自己的血都烧光时,真让人潸然泪下!她烧的岂只是诗稿,而是她所有的寄托!她的灵魂!

  《红楼梦》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又名《石头记》,是清代小说家曹雪芹写的。

  这本书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封建社会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由兴而衰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种。种黑暗,暴露出了他们残酷剥削压迫劳动人民的罪恶,以及那不可协调的内在矛盾。

  这本书的主要人物有:多愁善感、心思细密的林黛玉;贤淑善良、恪守礼教、工于心计的薛宝钗;性格泼辣、见风使舵的王熙凤;极爱脂粉、*等待人的贾宝玉等。这里面,我最欣赏的是林黛玉,因为她的父母虽然先后去世了,但她生性孤傲、天真率直,和贾宝玉一起成为了封建社会的叛逆者。她藐视功名权贵,当贾宝玉送给她北静王所赐的**所赐名贵念珠一串送给她时,却被她残忍地拒绝了。

  林黛玉的故事有:初进荣国府、夺魁菊花诗、重建桃花社、黛玉葬稿断痴情等。

  看了《红楼梦》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封建社会人们生活的不同层次,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生活中要做到人人*等,不需要等级阶分。因为人人都是一样的,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上,就要接受同样的待遇。我们要做到的是适应生活,而不是让生活适应自己。

  《红楼梦》这本费尽曹雪芹二十年心血的著作,在中国古典小说创作是空前绝后的,书中的知识与哲理包罗万象,这样完美的一本书,难道不值得我们再三阅读吗?

  以前,我总是认为“红楼梦”只是一部精彩的小说,但当昨天晚上我终于看完了这部小说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不仅仅是一部精彩的小说的,更是中国封建社会末期的缩影。

  全书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为中心,以宁,荣二府极盛至衰的变化过程为副线,描写了各种各样性格的人物400多个。

  贾宝玉,他的前世是一块女娲补天剩下的神石,幻化**形来人世游历。他衔玉而生,是当时宁荣二府辈分最高的贾母的嫡孙,才华横溢,认为“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于女子,男儿们不过是些渣滓浊物而已。他整日与姑娘丫环们厮混,备受贾母的宠爱,看似“富贵闲人”;但他终究无法为自己作主。”通灵宝玉“的拥有和丢失,他的犯痴和着狂···所幸与黛玉妹妹相契相知,抒发真心真情真意,却还是被逼娶了宝钗。看到这里,我不禁流下了眼泪,痛哉······恨哉······

  林黛玉,前世是一棵西方灵河岸的绛珠草,因得神瑛侍者(宝玉)每日以甘露灌溉,后来修炼成绛珠仙子,为报灌溉之恩,便到凡世为人,以一生泪水相报,她喜静不喜动,喜散不喜聚。宝玉最知她心,但他们常常会因情深而产生误会。最后,洒泪百日,泣血而死,留下了一段传奇。我看到这里,不禁心颤了一下,唉,悲哉······哀哉······

  唉,好一段悲惨情缘。

  “红楼梦”,这真是一本千古奇书,令人回味无穷。


梦读后感700字范本十份(扩展5)

——围城读后感300字范本十份

  大约花了20多天时间,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书中以洞达世事的睿智,对社会人情世态,尤其是四十年代的知识分子众生相进行了深刻的描写。

  揭露了教育界的倾轧、虚伪、堕落。方鸿渐对苏文纨、唐晓芙的追求,与孙柔嘉的婚姻生活,则表现了他的庸俗、软弱、虚荣,从而折射了知识分子人格上的弱点。

  小说在语言运用上精炼、幽默,时常使我禁不住发笑,如同×××(姐姐)昔日同我说的一样。只是这本《围城》是从杨杰(表弟)处借来的盗版本,错字、增字比比皆是,还有不少空白页,似乎是嫌纸张太多了,由钱钟书夫人杨绛撰写的附录,25页只剩下9页,显然是漏印了。

  当初没说的是:等结婚成家之后重读,也许有更直接的体会。但是,6年过去了,一直没有这种机会。

  从发表以来,就有好多人对方鸿渐提出不同的看法。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学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方鸿渐是有点虚荣的,有点玩世不恭的,但是,他又并不像辛楣一样有真才实学,也不像韩学愈等人一样完全昧着良心。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围城》围的不仅是婚姻,还有生活。

  主人公方鸿渐,经历了多次情感波折后,表现出的优柔寡断、不更世事而又玩世不恭的浮华相,令人深思。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嘉柔,方鸿渐陷入了一座又一座城。刚出来,又进入了下一座城,重复的循环及自身的缺陷,导致方鸿渐与妻子孙嘉柔吵翻,并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不停地辞职,找工作,换工作,他的生活就是这样。一个被动、无能、失败的形象跃然纸上。银行职员、大学教师、报馆资料室主任、投奔赵辛楣,他自己的内心不够坚定,容易被人牵着走,殊不知,他冲出一个‘围城’,却又跳入下一座城。生活似乎跟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可他真成了玩笑中的人。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你永远生活在一座城里,不是这座,就是那座。不要想着逃,也不要妄想冲入下一座城。在自己的城里好好生活,活出属于自己的姿态。下一座城是个未知,抱有希望而不是妄想,静静地等待它的来临。

  围而不危,愿你在城中活得精彩!

  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方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几年后,二十七岁的方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方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

  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这两天刚看完《围城》这本书,故事的更概是这样的,主人公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与同船的鲍小姐有些青睐,初尝了爱情的滋味,但却有另一位大家闺秀苏文执小姐对他有了好感。回国后,他通过苏认识了她的表妹唐晓芙,不想方却对这位唐小姐产生了好感,但由于某种原因,两人的感情也并没能长久。

  后来经过好友赵辛楣引荐,同去三闾大学任教,同行时又认识了孙柔嘉小姐,俩人也不过是普通朋友,可最终走到了一起,不过他俩的感情实在糟糕透顶……书的作者钱钟书先生说这本书“锱铢积累”而写成的,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语言*淡无奇,所写之事也只是人间的是是非非。不过书中却始终贯彻了这样一句话,那就是“婚姻感情犹如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中的人想出来”,这也许是作者的得意之处吧。

  《围城》围的不仅是婚姻,还有生活。

  主人公方鸿渐,经历了多次情感波折后,表现出的优柔寡断、不更世事而又玩世不恭的浮华相,令人深思。鲍小姐,苏文纨,唐晓芙,孙嘉柔,方鸿渐陷入了一座又一座城。刚出来,又进入了下一座城,重复的循环及自身的缺陷,导致方鸿渐与妻子孙嘉柔吵翻,并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不停地辞职,找工作,换工作,他的生活就是这样。一个被动、无能、失败的形象跃然纸上。银行职员、大学教师、报馆资料室主任、投奔赵辛楣,他自己的内心不够坚定,容易被人牵着走,殊不知,他冲出一个“围城”,却又跳入下一座城。生活似乎跟他开了个大大的玩笑,可他真成了玩笑中的人。

  围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

  你永远生活在一座城里,不是这座,就是那座。不要想着逃,也不要妄想冲入下一座城。在自己的城里好好生活,活出属于自己的姿态。下一座城是个未知,抱有希望而不是妄想,静静地等待它的来临。

  围而不危,愿你在城中活得精彩!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读罢《围城》,我的情绪是复杂的。正像苏文纨说:“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由这样的一座城。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正如杨绛所说,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以前在学生时代,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现在,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爱情。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同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积极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己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己陷入围城。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知足常乐。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

  作者把琐碎的经历和见识巧妙地拼织在一起,浑然天成。全书语言幽默畅快,精妙而诙谐;比喻纷至沓来,新奇而玄妙;讽刺淋漓尽致,辛辣而刺骨,可谓登峰造极。

  《围城》里提到的主要人物,都遇到过自己理想的恋爱对象。除方鸿渐与唐晓芙是互相吸引外,其他都是单相思。结果,他们不是步入自己的城堡,便是迈进别人的城堡。

  《围城》从社会、文化、人生、命运等多个层面,对国政时弊,经济民生,思想生活,文化教育等诸领域的众生万象进行批评和讽刺。

  《围城》包含着深邃的思想意蕴。书里探究的问题,对整个现代文明的危机和现代人生的困境,都具有普遍意义和价值。

  世间稀有唐晓芙,却盛产孙柔嘉。方鸿渐是一面神奇的镜子,读者多少都能看到自己的一点影子。恋爱是两个人的事,婚姻却是两个家庭的事。方鸿渐和孙柔嘉的婚姻困境,并非一条死胡同。令人企羡的婚姻和事业,可能都经历过磨合的阵痛。爱情可以缔造美满的婚姻,婚姻却未必需要伟大的爱情。

  冲破世俗的藩篱,拨开虚伪的浮云。

  学*是这样,爱情也是如此。我们可能都听过这样一句话”追求幸福的时候往往是最幸福的,而当幸福真的来临的时候我们却容易患得患失。“细细想来,的确是这样。当我们努力去追求我们喜欢的那个她时,我们好像一下子有了铠甲,又好像一下子有了软肋,我们会变得小心翼翼,因为想在她心里留下一个完美的自己。

  当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当我们的努力有了结果。我们会经历一个短暂的甜蜜期,可是短暂过后,生活的琐碎可能会让彼此无征兆的生气,无理由的吵架,我们可能会发现彼此的缺点越来越多,以至于产生厌恶之感。

  当一个人安静地时候,我们脑海里呈现的都是上大学以前那纯真的,无邪的,美好的回忆。我们开始感叹时间为什么如此的残酷,为什么消逝的如此的快。我们“致青春”、“忆童年”,现在才恍悟儿时的我们是多麽的童真,少年的我们多么的欢快,17岁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但那都已经成为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活在一个“围城‘里面,我们总是在抱怨总是在怨天尤人,可当我们真的走出来的时候又开始悔恨,开始追忆。


梦读后感700字范本十份(扩展6)

——《围城》读后感400字范本十份

  钱老的《围城》是人生真实的生活状态,书中的人物代表了我们大多数人,书中并没有可歌可泣的爱情,没有伟大的理想,但这就是我们的生活,这就是我们的人生,没那么好,也没那么糟。

  接下来浅显的总结一下对这本书理解,钱老的文笔功底深厚,书中有很多讽刺的内容,有很多真实的东西,寓意深刻令人回味。书中的主角方鸿渐可以说一生碌碌无为,但却尝遍人生百态。一开始与鲍小姐的相遇,邂逅,后来与苏文纨的感情纠葛,还有个不打不相识的挚友赵辛楣,更是有个一见钟情,爱而不得的唐晓芙,最后被千方百计让其步入婚姻生活(围城)的孙柔嘉,以及一直被迫更换工作的经历这些都汇聚成了*凡、真实、不甘、却又无可奈何的人生。究竟是好是坏每个人有不同的感受,也许我们要做的更多的是,做好自己、活在当下,既来之则安之,过好自己的生活。

  最后再说一下我对婚姻的看法,其实婚姻里相互有所需求,才能构成最牢固的婚姻。婚姻是两个人的事,需要相互理解、尊重,需要共同成长。要相信家和万事兴,夫妻同心,相亲相爱才能有精力去做别的事情。所以不管男人女人结婚后一定要把对方放到第一位,子女第二、父母第三,只有夫妻关系好了孩子才会开心,父母才会安心。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阅世长松下,读书秋树根。 虽解书中事,犹难世上真。

  读罢《围城》,我的情绪是复杂的。正像苏文纨说:“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是否也由这样的一座城。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正如杨绛所说,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以前在学生时代,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现在,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爱情。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同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积极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己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己陷入围城。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知足常乐。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一直以来很想拜读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苦与没有时间,寒假期间,终于花上时间,认认真真地把这书看完了。我总以为这类大师级人物的书,应该是很有深度的。但看完之后,总觉得有些闷,一种让人说不出来的滋味。并且夹杂着些许的无奈。

  记得以前在网上看到过对钱先生这本书这样的一段评价,大意是书中某些场景,某些对话,是你非得深思之后才能忍俊不禁了。对当时这个社会的深刻讥讽,我想如果在古代,钱先生一定是位两袖清风,脱离世俗的文人。

  书中令我忍俊不禁的地方实在是太多,我就举一个例子吧。这个场景是描写苏文纨和曹元朗的婚礼场面和二人的窘态,更是把两位的表情描写的唯妙唯肖,曹元朗穿了黑呢礼服,忙得满头是汗…我只怕他整个胖身体全化在汗里,象洋蜡烛化成一滩油。苏小姐也紧张难看…新郎新娘脸哭不出笑不出的表情,全不像在干喜事,倒像——不,不像上断头台,是了,是了,像公共场所“谨防扒手”牌子下面那些积犯相惩的表情。

  总的来说这是一本很值得去读一下的书,书中对真实社会的描写实在恰当。也反应了人们对真实社会的无奈。“城外的人想进来,城里的人想出去。”恐怕是最能形容这本书的句子了吧。

  年轻的时候骄傲自诩不凡,在最好的时段被大家包容吹捧。但迟早社会会揭开你的面具,发现下面的你软弱无能,假的文凭,一般的家世,不中用的傲气。

  你看不上爱耍小聪明的苏小姐,你放弃了你的红玫瑰唐小姐,生活开始磨*你的棱角,它给了你一段世俗的婚姻,你的存在对于她而言是自保,是可以掌控,然后开始了一段充满对生活妥协的婚姻,处处都是琐碎的吵闹。然后慢慢发现你的每次谋生都需要仰仗你当初的朋友,曾经爱慕你的女生在你面前轻视你与你的妻子。

  你的人生一路下滑,这时你觉得婚姻是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

  其实你是可以有不同的生活轨迹的,你可以挣脱这桎梏,你在留学时本可以努力拼搏获得博士学位,在上海时本可以不与周家翻脸,你在拒绝了苏小姐本可以放手追求你的红玫瑰,你甚至在三闾大学可以试着谦虚去争取留下来的机会,可你没有,你终究是不中用的无能。

  可被困在围城里的何止你一个,世俗之人都囿于这围城中,我也在进围城的路上。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

  小说讲述的是:上世纪30年代,一位学无所成的出洋留学青年,在乘船回乡途中和到达上海之后的三段爱情纠葛,接着因不满旧丈人家的鄙视,与同伴去内地大学任教后戏剧性地结婚,以及回到上海与新婚妻子及其家人不欢而散的市井故事。

  除去时代背景,故事中所反映的各色人物的性情、态度和行为特征与当今社会的并无二致。作者在细微之处观察到,并用文字描述刻画得精致而有准确。情场上,人们心态复杂:庸俗空虚,存心玩弄;自作多情,妒忌生恨;暧昧纠葛、优柔寡断;得陇望蜀,心有不甘。职场上,百态共生:有虚情假意、内心龌龊、口蜜腹剑、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有攀龙附凤、专事吹拍、结党自固、貌合神离、弄权整人的势力小人。

  而那些善良的,原本可以真实坦诚地生活的人,或为维护所谓的体面,或为生计所迫,不得不违心地做事说话,没法过的自由洒脱。

  小说突出的特点就是大量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比如,经典名句:人生的愿望大都如此。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经过比喻很容易让人体会到其间即夸张又生动的相似之处,使读者印象深刻。

  这个假期,我将围城这本大部头书阅读完了。读完之后,我才不得不佩服文章那巧妙的构思、细腻的描写和深刻的道理。围城的作者是“钱锺书”,早在1947年,这本书的第一版就已展现在世人面前。

  围城中最著名的名言就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内的人想逃出来,职业也好,婚姻也罢,人生亦是如此。”这句话道出了大部分读者的心声。其实,如果配上围城中所讲的故事,理解会更深。围城的核心就是这句话,所以作者花了大部分笔墨去描写体现这句话的故事。在这一方面,我觉得作者的构思高人一等。钱锺书选择不直接点名道理,而是描写一个名叫“方鸿渐”的青年的故事,让读者先有了大概的体会,然后再从某一个合理的情景中自然地让这句话从故事人物的嘴里说出来。这样写,完美地绕开了两个弊端:不从一开始就说明道理,这会让读者不明所以;也不最后再说,读者会厌倦,也跟不上文坛的潮流。

  然而,体现道理的故事也不是随随便便拟出来的`。它经过精心构造,以至于**前出版的文章,现在读还是觉得通俗易懂。作者所描写的“方鸿渐”,经历了人生一个个转折点,体现了人性的欲望,社会的无情。

  在阅读这本著作时,很多场景让读者唏嘘,赞叹,同情,悲痛,惋惜,但更多的是让人深思。有时候我读到某一章时,觉得主人公不需要这样解决,还有更好的办法。但当我把自己带入书中的情景去时,才发现,为了迎合社会,只有这种办法。每每这时候,我都会为社会的不公以及无情叹息。

  读了这本书,我感叹的不只是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还有围城从深处体现的社会法则。

  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才断断续续地读完,算是“锱铢积累”了吧。每次读完一个片段就会让自己反思很久,情节虽然是虚构的,但人物地刻画和心理描写真实得可怕。就像杨绛先生说,年轻时以为不读书不足以了解人生,后来才发现不了解人生是读不懂书的。现实中方鸿渐这样的人很多,方鸿渐有想法却没主见,有抱负却没能力,有善良却没果断,归根结底还是性格的懦弱,亲手把“围城”垒得更加坚固。“你不讨厌,可是全无用处”真是讽刺和无奈。

  人生何处不围城呢?学校、工作、婚姻、生活都是,可别忘了,这城是你自己进去又不停加固的呀,确切说选择即实施,这城是你自己垒起来的,实在不行,你还是可以出得一个城换得另一个城不是?不要说城墙太厚,锁太结实,不就费的力气大些,成本太高了点吗?不愿意殊死一搏,那就在城里老老实实呆着呗,抱怨啥呐喊啥呢?殊不知这在外人看来,跟鬼哭狼嚎没什么两样。我有我的围城,它绝不是我理想的模样,可我只给了自己两个选择:欣然接受或者头破血流。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美永存!

  乍一看《围城》,感觉像是一本军事书或者是战术书。

  杨绛与钱钟书的爱情故事,我曾经被深深的感到动过,后又读了杨绛的《我们仨》,在这里面,我第一次了解了钱钟书先生,并知道他绝对不是方鸿渐。

  杨绛在《围城》的后记中曾这样说到“《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书中的方鸿渐,博土学位是买来的,出国留学的钱是他已故未婚的家庭提供的,典型的当时社会的渣男,开头仅仅30页,却出现了五六个与他有关系的女生,无论是在邮船上的鲍小姐,还是苏小姐,还是苏小姐的亲戚唐小姐,方鸿渐都与她们有着不明不白的关系,这前提还是他还花着已故未婚妻的`家的钱,这就如序所讲的那样“我没忘记他们是人类,只是人类,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呼,这或许就是对方鸿渐这个人物的精准评价吧!

  前半部分,苏小姐苏文纨也是一大人物,邮船上孙太太那段恭维的说话,让她最不喜欢小孩子的人说出了:“我最喜欢小孩子”这样的话,往后中,她喜欢两个男人同时争夺她的感觉:青梅竹马的赵辛楣、替她抄诗的王尔恺,却刺激不到他心中欢喜的鸿渐,最后却和曹元朗订婚,这简直就是自私的转型,或许邮船上孙太太对她说的话运用了反语。

  《围城》中的人与事都可以让我们感受到那个时代上流人士的生活,社会、环境状态与人们的思想境界这无不是一部作品成动的前提,小说的结尾说“饱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看完后记中的这句活,我又重新将书翻到115页,再次阅读……

  《围城》中,方鸿渐作为钱钟书笔下的一号男主角,自然是占据了很大的笔墨。钱钟书写这本书花了大量的时间,里面的语言犀利刻薄,特别是各种比喻,对人性的讽刺可谓是达到了相当的高度。

  其实,志大才疏,懦弱,爱面子,不通人情世故,自认为聪明却被人玩弄于股掌之上,这些都可以用在他身上。要说他真实得可爱,却也不然,有时也是虚伪的。然而,在作品里,是一个女性“千方百计想要嫁”的人。可能真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正好爱他棵青菜的人都集中在那里了。据说方鸿渐身上有钱钟书自己的影子,呵呵,这就不好说了。

  我想,他在现实生活中是怎样一个人呢?也像写作一样刻薄吗?一般不会这样表现吧。听说过一个小故事,经常有人向他借钱,他总是借给别人所要求的一半,而不要求别人归还。

  我向来认为,刻薄的人是可以装成厚道的,而厚道的人是无法刻薄的。从他的书来看,这种刻薄是他的本性,而不是为了写书而刻意这样做的'。而他对借贷者的这种做法,也是刻薄的天性被掩盖在厚道的外衣下的表现。但是,好的作品是需要这种刻薄的。都像温吞水一样,那就没意思了。


梦读后感700字范本十份(扩展7)

——中学读后感500字范本十份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是一个有理想也有自己的洋车于是他凭着自己的勤劳和坚忍生吃俭用终于如愿以偿,然而好景不长没过多久他的洋车就被士兵抢走了但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又买了一辆洋车。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没有办法鼓起生活的勇气,才开始的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成城市的垃圾!

  这是一个悲剧,彻彻底底的悲剧杨子曾经勤劳坚忍有着自己的目标的人,最后能落围城似的垃圾。从前的祥子正直,对生活有着像骆驼一样的积极和坚韧,周围的人都是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而祥子去安于现状,他为了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赚多一点的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要的生活,还不断追求,追求成功,追求幸福然而即使这样也没有改变他最后的结局!

  对于骆驼祥子我感到遗憾,感到惋惜,也感到无奈,但也感到敬佩我敬佩他从前的坚强,他上进然而他最终没有能没能战胜自己,没能战胜社会终究还是被打败了!也许是因为社会的极度黑暗,也许是因为个人因素,不管怎样环境对人的改变至多至少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如果社会治安好点儿,祥子就能实现他自己的理想,也就不会变成一具行尸走肉,人离不开社会而社会又决定的人,如果无法处理现实与理想,社会与自己的关系,很有可能就会失去原本的自我!

  一个人不管生活在什么样的社会,如果没有目标,理想,轻易放弃,永远抱着消极的心态,不去闯,不去拼,最终只能容一是去自我,迷失方向,所以我们应该有理想有目标,有积极向上的心态,才能立足于社会。

  每个人都能尽全力的去实现梦想,那个人为什么不能是你呢?

  一个初中生没有家!

  第一个暑假前夕,玉田村的父亲突然宣布解散家庭,留下弟弟妹妹自生自灭。玉田村逞强,一个人住在公园里吃纸箱,和鸽子争吃,和孩子抢滑梯,在自动售货机下捡遗忘的钱,几乎因为饥饿而犯错。多亏热心的同学和父母的帮助,他们租了一套房子给三兄弟姐妹住在一起。靠**补贴生活的同时,他们勤俭节约,互相鼓励,努力完成学业,最终找到了自己的发展道路。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品味的另一面”。因为晚餐往往不够,他们家决定延长咀嚼米粒的时间,以增加饱腹感。就这样,姐妹俩慢慢嚼着,品味着五谷中的甘甜,直到甘甜消失才咽下去。可是姐姐还是没有放弃咀嚼,一直咀嚼,连米粒都忘了原来是分开的。突然,妹妹脸上闪过惊讶的表情,在甜味消失后的一瞬间,她尝到了米饭的甜味。因此,他们称之为品味的另一面。每顿饭后,他们都把目标放在味道的另一边,这样一顿饭就会有双倍的饱腹感。

  品味的另一面:只要找到目标,坚持跑步,总有一天会成功的。我们常常在自己的跑道上迷茫迷茫,慢慢琢磨,慢慢停下来,或者以为这就是终点,但如果能继续相信自己,相信脚下的路,闭上耳朵,睁开眼睛,向前奔跑,也许会出现更好的风景。

  我们很幸福,生活在父母的宠爱中。我们感受不到无家可归的无奈;如果你没有意识到自己没钱买吃的,那就只能和死神在一起;我意识不到只有下雨天洗澡才能没有热水的痛苦;我没有意识到……我们可能永远没有机会做这样的事情。

  从他的经历中可以了解到很多东西,比如爱,自强,感恩,这些都值得我们去深思和学*,去寻找自己的人生定位。悲观到最后就是乐观,即使在悲惨的生活中,也要相信总会有阳光灿烂的日子。

  清晨的鲜花在阳光的点缀下悄然声息地绽放着它绚丽无比的美,待到夕阳时分去摘取,花亦那花,但却失去晨时的艳丽与芬芳。夕阳便赋予它一种令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的力量。这说的不正是鲁迅先生的著作《朝花夕拾》吗?鲁迅先生在晚年的回忆起童年的点点滴滴时,想必也是别有一番风味。

  他的童年并没有那么的绚丽,同时也没有那么乏味。

  “伟大神力”的长妈妈,充满奇思妙想的绘图的书,活泼而诙谐的无常,无穷趣味的百草园以及“一副媚态”的猫……处处都体现出鲁迅先生以儿童天真的眼光把这一切描绘得趣味盎然,生动活泼。这也是为什么我至今还是这么喜欢鲁迅先生的这本书的原因。

  初读《朝花夕拾》时,你不觉得它像一本名著一样深奥莫测,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与你闲聊家常,这就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虽然没有特别优美的诗句,但却直击了我的心灵。用通俗易懂的话语,来表达自己对童年的理解。就好像鲁迅就坐在我旁边,向我诉说他的童年。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因为我羡慕在百草园中的无忧无虑的儿时生活,在三味书屋中私塾先生的严厉让我突然回到了在小学的时光。我的老师也和私塾先生一般严厉,每当读到这我就不禁打了个寒颤,但同时我也知道老师是为我好,私塾先生是为了鲁迅先生好。但在书中我能感受到鲁迅先生对旧社会私塾教育给予极其不满的态度。“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可是,真的有用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童年也渐渐远去,只留下了朦胧的记忆。可能我到了鲁迅先生写下这部散文集的年纪,已经忘了童年了吧。

  最*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它里面的内容深深地感动了我。

  一个叫做油麻地的乡村小学,给了男孩桑桑,又快乐又难忘的童年记忆:天生秃顶的秃鹤,又出于对尊严的执著坚守,而演出的令人发笑,还令人心酸的悲喜剧;在孩子眼中显得扑朔迷离的少女纸月的身世之谜;令桑桑内疚不已,而实际上难成正果的蒋老师,与白雀姐的短暂爱情……很多个小故事,交织成了一个人生画卷,歌颂了至真,至善,至美的人间情感。

  桑桑是一个小男孩,他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里,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同学间天真的友情,男女无瑕的真情……他从这些故事中明白了:善良,尊严,顽强……这一切的一切,在他心田里埋下了爱的种子。

  看完草房子,我不禁被,孩子们之间天真无邪的友情给感动了。《草房子》代表着道义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智慧的力量,美的力量,他永远能触动我们心灵最软弱的一部分,而这一切是永恒。纵使苦难或者幸福,但是,我们一定要坚强。

  从《草房子》的故事里,我一次次地感悟到,什么是人生的沧桑,什么是善,什么是对理想的执着。在这一切的一切中,爱无处不在。爱是什么?爱是一片冬日的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人间的温暖;爱是沙漠里的一泓清泉,使濒临绝境的人,重新看到生活的希望;爱是一首飘荡在夜空里的歌谣,使孤苦无依的人获得心灵的慰籍;爱是一场洒落在久旱的土地上的甘霖,使心灵枯萎的人感到情感的滋润……爱无处不在,正如《草房子》中所说的,我们一定要让爱充满我们的生活。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世间的事总是不尽如人意的,杨绛先生曾写到:“我使劲咽住,但是我使的劲儿太大,满腔热泪把胸口挣裂了。”能把悲伤写到让人看了就心痛,可见,世间别离对于杨绛先生的打击,就如同黑夜中的我们找不到前行的方向。过去的美好成为她内心最美的回忆,也许正是这痛让她更加清晰那些美好,是她晚年生活最大的支撑。那一瞬间,我体会到了“我一个人,怀念我们仨”的心境。

  他们一家三口在学术造诣上都是极高的,但他们的生活却是极其*淡的。“‘嘤其鸣兮,求其友声。’友声可远在千里之外,可远在数十百年之后。钟书是坐冷板凳的,他的学问也是冷门。他曾和我说:‘有名气就是多些不相知的人。’我们希望有几个知已,不求有名有声。”淡泊名利,与世无争的人生态度让他们可以干自己喜欢的事,在污泥中能洁身自好。也正因这种态度,使得他们被世人敬仰。

  卢翎曾评价杨绛说:“杨绛的散文*淡、从容而又意味无穷。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读她的散文更像是聆听一位哲人讲述一些烟尘往事,在*静、*淡、*凡中有一种卓越的人生追求。”这大概是读者最好的概括了。《我们仨》就是杨绛先生用细腻、朴实的语言描写的人生的喜怒哀乐。不似辛弃疾的豪迈,不似李清照的婉约,不似李白的随意,但字字细腻、句句经典,给人醍醐灌顶的感觉。这个三口之家注定是这*凡中的不*凡的家庭,简单生活中的不简单的境界。

  读了《我们仨》,我最大的感悟就是且行且珍惜,珍惜一切,不要让痛苦充斥我们的生活。虽然人间不会有单纯的快乐,因为快乐总夹杂着烦恼和忧虑,但人间也没有永远的悲伤,因为悲伤里也会有幸福的过往。

  古人云: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志。

  《名人传》叙述了德国音乐家贝多芬、意大利画家和雕塑家米开朗琪罗、俄国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苦难和坎坷的一生,赞美了他们的高尚品格和顽强奋斗的精神。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有遭遇的悲惨,或因内心的惶惑矛盾,或三者交叠加于一身,深重的苦难,几乎窒息了呼吸、毁灭了理智,但他们靠着对人类的爱,对人类的信心,以及顽强拼搏的意志和高尚的品格,在对抗磨难中爆发了自己的“小宇宙”,登上了艺术创作的峰:贝多芬用“痛苦”换来了“欢乐”的音乐;米开朗琪罗用一生的心血献出了震撼心灵的杰作;托尔斯泰在“痛苦”和“哭泣”中追求真理,并传播爱的种子和宽容的理想。

  《名人传》犹如像我们谱写了一首“英雄交响曲”,使我们感受到:每个人的一生都不会是一帆风顺,每个人的身上都会降临苦难,我们与其怨天尤人,不如坦然面对;与其羡慕那些伟人,不如脚踏实地来点实在的,学*他们的伟大品格,让自己的人生更有价值;与其靠急功*利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不如坚持信念、真理和正义,让自己跻身于不朽者之列。

  我们渴望成功,有时候却不想奋斗,终日幻想着一夜成名,面对小小的挫折,就丧失了前进的动力。《名人传》就像一面镜子,把我们的懦弱卑劣都显现出来。我们都清楚:只靠幻想是无济于事的,我们要真正地认识自己,真正有敢与挫折对抗的决心,真正要脚踏实地的去做,真正向他们一样去“战斗”!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最重要是我们的心态,我们持之以恒的精神。让我们一起聆听这首“英雄交响曲”,享受英雄们的呼吸吧!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童年却一去不还了。”这是《城南旧事》中的一句富有哲理的话。这句话,让我更加珍惜童年。

  《城南旧事》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小说加上序言,共由6个故事组成。小说作者林海音,她以朴实、纯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自己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上个世纪初北京人的生活。

  书中,那个天真烂漫的小英子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在序言中,小英子对骆驼甚是喜爱,看着眼前正在咀嚼的骆驼,不禁模仿起来,不怕被人称为“疯子”的秀贞,反而帮助她找回“小桂子……我又很羡慕小英子,因为她的身边有很多疼爱她的人,乖巧可爱的妞儿,憨厚老实的宋妈,乐于助人的爸爸,持家的妈妈,还有好多的弟弟妹妹,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陪伴她成长的人渐渐远去,英子也开始明白童年已经过去,而更多的,是对物是人非的感叹。我又想到我们现在,是不是也应该趁童年还未远去,好好珍惜时间,珍爱那些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呢?

  我想,每个人最难忘的记忆就是童年那些或快乐,或悲伤,或痛苦,或甜蜜的往事了吧,而当细细去品味时,童年早已流逝,悔之晚矣,我的童年也给我带来了许多回忆。记得有一次,同学到我家来玩,我们到了池塘边,决定用涝杯子的方法决定胜负,可是,正当我和一个同学在涝杯子时,事情发生了,我和这个女同学纷纷跌落池塘中,挣扎了好一会儿,才爬上岸来,想想那个时候,是多幼稚呀,竞想到玩这样不安全的游戏,这也让我得到了教训,让我铭记不能在没有大人的陪同下到河边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同学们,不要再让时间无情地纵逝了,好好珍惜进间,珍惜童年,展望美好的明天吧!

  在前一段时间里我看了一本老舍的代表作《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祥子有一个理想拥有自己的车。于是他凭者勤劳和坚韧省吃减用,终于如愿以尝,但好景不长没有多九,他的车就被士兵抢走但是他没有灰心靠自己的努力有买了一辆车,不过他实在太倒霉了,辛辛苦苦的积蓄又被洗劫一空,就这样反复了三次,祥子再也无法鼓气生活的勇气,他开始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

  这个故事是一个悲剧,他揭示了在那个社会中人性丑恶的一面,和黑色的社会风气,在祥子这样一个曾经勤劳坚韧,有自己目标的人身上,让他一步又一步的改变最后成为一个对社会,对自己都无用的社会败类与垃圾,从前的祥子善良淳朴,正直诚实,对生活有着好像骆驼一样积极与坚韧,周围的人都是作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有一天混一天,而祥子却不安现状,他为了美好的生活而努力而奋斗,他宁愿冒着极大的风险去多赚一点钱,来达到自己所想象的生活,在他的生活中有目标有理想不断追求成功与幸福,然而即使是这样再几次的磨难与挫败之后也终究没有改变他的悲惨结局。

  也许这才是现实,理想,悲哀,无可奈何,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他们往往不能调和,然而他们却又同在,在这一本小说中,社会的现实程度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他不会为了一个人理想而改变。也不会是完美无暇的。人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最终却不一定能真正的获得成功。就好像祥子一样他努力就是为了寻求美好生活,但结局却是那样的悲惨。

  四月份我们的共读书目是《名人传记》,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翻开了这本书,中国的历史是一条长长的河,沿途的人们谱就了篇篇七彩的画卷。而在这漫长多彩的画卷中,书中精挑细选出了50位光芒闪耀的历史人物,有王羲之、华佗、孙中山、车胤、钟离春,这本书为大家诠释了他们的梦想、追求、信念、智慧,讲述了他们的经典故事。

  在他们的故事中,你会发现;有时候,只要你有梦想,敢于顺着这个梦想不断地追求,就会成功;有时候,你只是耐心地做着应该做的事情,丝毫没有偷懒和抱怨,慢慢地,成功也会向你走*;而哪怕你家庭并不富有,相貌并不出众,但是你有智慧,相信自己,你也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路,为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再或者,在生活中你经历着难以忍受的痛苦,但只要你不放弃,像张海迪等人一样在逆境中进取,你就能比很多*凡的人做的还好,成为一个胜利者。

  最令我感动的是张海迪大姐姐的故事。这个故事讲了:张海迪小时候是健康的,可有一次,小海迪在跳舞时,突然她昏了过去,她被送到医院,诊断为脊髓血管瘤,数年后,她的病被治好了,但她却只能永远地坐在轮椅上。但张海迪并没有放弃,而是更加顽强地生活下去,最终成为了作家。

  我们要学*张海迪不畏惧人生的不公*,而是在逆境中开出美丽的花。逆境是什么呢?它是逆来顺受者的绊脚石,却是努力前行者的推进器。你不信吗?可是你看,世界上有那么多人,因为遇到了困难和挫折放弃了自己的梦想,他们于是变得*庸无为;可还有很多人,他们在那些自然、人为的阻挠面前,越战越勇,最后冲破了它,战胜了命运,取得了辉煌的成绩。

  从学*《火烧云》开始,我就想轻轻走进萧红,走进《呼兰河传》。假期中,我跟着作者来到了呼兰河小城。

  这是一部充满童趣、诗趣和灵感的回忆小说,它那散发着的淡淡墨香和真切朴实的语言,让我陶醉,让我回味无穷。从字里行间,我体会到了萧红儿时的那种孤寂,和被愚昧与迷信包围的生活。幸好她有一个性格爽朗的爷爷,陪伴她度过童年,让她留下了一些甜蜜的回忆。

  全书七章,各自独立而又浑然一体,一、二章写小城的风情,三、四章谈家中亲疏的人物,五、六、七章描绘了独立旁支的人物。作者用舒展自如的笔法,以情感的起伏为脉络,为自己家乡的风土人情作了传记。

  呼兰河小城的生活有一点沉闷,但无论是***、放河灯、野台子戏、逛庙会,还是北方的天气、环境,以及独特的火烧云,都能让人为之动容。只是,呼兰河小城的人在精神上还是被老的思想和迷信的观念包裹着。如,***是为驱鬼的,唱大戏是唱给龙王爷听的,放河灯也是让鬼去脱生。最悲惨的是团圆媳妇的遭遇,因为她的行为不符合封建礼教的要求,加上街坊邻居背后的议论,她被毒打了一次又一次,最后,终于被折磨而死。封建的思想和制度就像无情的魔爪,可以把人的生命置于死地。

  读了《呼兰河传》,我的心灵受到了多重的洗礼。有因儿时萧红的可爱天真而会心的一笑,有为萧家生活中的喜怒哀乐而生的感叹,更有对封建思想和制度的大为不满与愤怒。萧红为我们勾勒了当时的社会生活的生动画卷,创造了这部永远不朽的经典,我感受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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