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之书》读后感范文10份

首页 / 读后感 / |

  《丛林之书》读后感 1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著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读后感 2

  一本好书,总能发人深思,一篇好文章,能让人悟出许多道理。我最*读了一本书——《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一共有十篇文章,有六篇是关于狼孩莫格里的一系列故事,有四篇是互不相关的动物故事,莫格里本是人的孩子,因为老虎谢尔汗的追捕,成为狼群的一员。后来,他回到人群,被一对丢失孩子的夫妇收养。有一天,他和两只狼朋友一起杀死了谢尔汗。却被认成巫师,莫格里就再一次回归了丛林,和伙伴们生活在一起。这本书的作者吉卜林。通过莫格里和动物们的冒险告诉我们: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同时每个人都应该充满正义,向邪恶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

  这本书显现出的道理显而易见:团结友爱,惩恶扬善,这种道理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和遵循的,如果在合唱比赛,小组合作PPT等方面不团结,什么都做不了。但只要我们之间能团结友爱,互相包容,就能一起获得成功。如果没有警察,法官等人员的正义、公正,社会不就乱了套?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命运的天*一定会倒向正义的一边。这两个道理,我们一定要铭记在心,不能忘记。

  在阅读中放松身心,在放松时获得知识,我们一起阅读吧!

  《丛林之书》读后感 3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丛林之书》读后感 4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丛林之书》读后感 5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 6

  一本好书,总能发人深思,一篇好文章,能让人悟出许多道理。我最*读了一本书――《丛林之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

  这本书一共有十篇文章,有六篇是关于狼孩莫格里的一系列故事,有四篇是互不相关的动物故事,莫格里本是人的孩子,因为老虎谢尔汗的追捕,成为狼群的一员。后来,他回到人群,被一对丢失孩子的夫妇收养。有一天,他和两只狼朋友一起杀死了谢尔汗。却被认成巫师,莫格里就再一次回归了丛林,和伙伴们生活在一起。这本书的作者吉卜林。通过莫格里和动物们的冒险告诉我们: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同时每个人都应该充满正义,向邪恶势力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

  这本书显现出的道理显而易见:团结友爱,惩恶扬善,这种道理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懂得和遵循的,如果在合唱比赛,小组合作PPT等方面不团结,什么都做不了。但只要我们之间能团结友爱,互相包容,就能一起获得成功。如果没有警察,法官等人员的正义、公正,社会不就乱了套?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命运的天*一定会倒向正义的一边。这两个道理,我们一定要铭记在心,不能忘记。

  在阅读中放松身心,在放松时获得知识,我们一起阅读吧!

  《丛林之书》读后感 7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 8

  这本书来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打开页面,就像进入一片真实而不真实的热带丛林,漫步其中,见证奇怪而令人兴奋的丛林生活。

  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狼的一员。他在抚养和照顾下逐渐长大,经历了危险和灾难。面对财宝,他毫不感动,有许多辉煌的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强大的山林之子。

  虽然这本书没有深刻的想法,但它带来了一种美好的感觉。一旦你进入这本书,你就会感到轻松和快乐,无法停止。

  最让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气和机智。他用愤怒的水牛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区”,那里的大部分野蜂伤害了它们;动物,*坦邪恶的村庄,淹没丛林……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发号施令,勇敢地引诱敌人。这是这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用作童话故事,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记忆。但在简单的语言和新颖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意义。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的兽民。莫格里到来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悉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慧勇敢,在危险中救援;狼兄弟,关心他的安慰,帮助他……森林就像一个大家庭,一直关心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敢而聪明的青少年。

  相比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是另一个场景。人们互相猜疑,嫉妒富有的米苏阿,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胡说八道,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无知,肆无忌惮,让莫格里很反感。

  与此同时,文明的村庄与原始丛林形成了如此大的对比。动物团结互助,但人们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无论如何,丛林是美丽的,动物也是美丽的,这是这本书给人们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 9

  寒假里,我们语文老师带我们读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丛林之书》,我读完后有许多的感想。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小婴儿一不小心闯入丛林之后,认狼群为家;认黑熊为老师;认黑豹为兄长;认蟒蛇为朋友,还认为自己是狼。他有个好听的名字叫“莫格里”。

  他长大后,和他的朋友一起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比如说杀死了老虎谢尔汗;打败了猴群;找到了象叉等。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两只动物是大蟒蛇卡阿和黑豹巴希拉。大蟒蛇卡阿虽然个子很大,但一样灵活敏捷的活动。黑豹巴希拉机智勇敢。他善于随机应变、见机行事。而不是鲁莽的冲过去和敌人拼命。他就像黑夜里的一双眼睛,凝视着你。

  还有那只叫“里基--蒂基--塔维”的�B,他勇敢的与蛇战斗的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不要退缩要迎难而上。

  从黑熊巴卢和黑豹巴希拉去营救被猴群们抓走的莫格里的时候,我看出了朋友与朋友之间的友谊。他们是马不停蹄的去救莫格里。

  读了这本书,使我认识到做人不能像猎人布尔迪阿那样自私自利、爱慕虚荣,要做大公无私、光明磊落的人,同时遇到困难不能退缩,要迎难而上。

  《丛林之书》读后感 10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范文10份扩展阅读


《丛林之书》读后感范文10份(扩展1)

——丛林之书读后感6篇

丛林之书读后感1

  阳光用她那温柔的双手抚摸着大地,微风拂过青青的杨柳婆娑倩影,只有一只猫垂头沉思…………这时我又翻开了英国作家吉卜林的《丛林之书》。

  这本书讲了“狼孩”莫格里在婴儿时便误入丛林,被狼爸狼妈收养,成为狼族的一员,动物们的好朋友。他聪明勇敢正义。长大之后帮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蛮横霸道的老虎谢尔可汗处处相逼,莫格里用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为动物们出了一口恶气,让大家刮目相看。他还打退了入侵丛林的野狗群…………神秘丛林中万物奇妙又危机四伏,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一个聪慧勇猛的少年,一个叱诧山野的丛林之子。

  但最终,她还是含泪离开这美好的丛林,依依不舍的向收养他的狼爸狼妈,教育他的黑豹老熊告别,回到了人类社会。书中英勇机智的莫格里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是一个遵从丛林法则的自由民。令我感触最大的还是狼爸狼妈,老熊和黑豹对莫格里无微不至的爱,黑豹曾用生命的代价猎杀一只大水牛,帮助莫格里加入狼群,老熊也是九死一生才把他从疯猴子手里救出…………莫格里明明是他们中的异类可他们还是拼了命的在保护他,这种爱是可以跨越种族的大爱,那便是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情义。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爱的伟大,即使莫格里与老熊他们不是一个种族的,但他们的心贴得很紧密,不是吗?这是我继《重返狼群》后第二次感受到的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是没有任何隔膜的。

丛林之书读后感2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普兰。

  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3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

  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4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度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性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性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5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睡觉﹑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丛林之书读后感6

  阳光用她那温柔的双手抚摸着大地,微风拂过青青的'杨柳婆娑倩影,只有一只猫垂头沉思…………这时我又翻开了英国作家吉卜林的《丛林之书》。

  这本书讲了“狼孩”莫格里在婴儿时便误入丛林,被狼爸狼妈收养,成为狼族的一员,动物们的好朋友。他聪明勇敢正义。长大之后帮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蛮横霸道的老虎谢尔可汗处处相逼,莫格里用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为动物们出了一口恶气,让大家刮目相看。他还打退了入侵丛林的野狗群…………神秘丛林中万物奇妙又危机四伏,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一个聪慧勇猛的少年,一个叱诧山野的丛林之子。

  但最终,她还是含泪离开这美好的丛林,依依不舍的向收养他的狼爸狼妈,教育他的黑豹老熊告别,回到了人类社会。书中英勇机智的莫格里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他是一个遵从丛林法则的自由民。令我感触最大的还是狼爸狼妈,老熊和黑豹对莫格里无微不至的爱,黑豹曾用生命的代价猎杀一只大水牛,帮助莫格里加入狼群,老熊也是九死一生才把他从疯猴子手里救出…………莫格里明明是他们中的异类可他们还是拼了命的在保护他,这种爱是可以跨越种族的大爱,那便是动物与人之间温暖的情义。

  这本书让我认识了爱的伟大,即使莫格里与老熊他们不是一个种族的,但他们的心贴得很紧密,不是吗?这是我继《重返狼群》后第二次感受到的人与动物之间的爱,是没有任何隔膜的。


《丛林之书》读后感范文10份(扩展2)

——丛林之书读后感 (菁华5篇)

丛林之书读后感1

  告诉你一个小秘密,今天我把在学校买的书《丛林故事》给看完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小狼孩莫格里,和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除了谢尔汗,另外的人都在帮助莫格里,打败谢尔汗。

  在莫格里还很小的时侯,谢尔汗把他拖到了丛林里,幸亏被好心的狼家庭救回。因为莫格里是人不是狼,所以狼群里议论纷纷。就在这时,谢尔汗跳出来说:“它是我的!”可狼群已同意收留莫格里了,就一起保护它。莫格里在狼爸爸和狼妈妈的抚养下长大了,同时,巴卢成了莫格里的老师,巴希拉和卡阿成了他的好朋友。但是,因为谢尔汗的挑拨离间,让狼群误会了莫格里,把他赶出了丛林。莫格里只好回到了人居住的村庄。

  为了消灭谢尔汗,他从村里把水牛赶到丛林,去打谢尔汗。牛群把谢尔汗活活地踩死了。等谢尔汗死后,就有猎人想抢虎皮。可莫格里曾发过誓,要把虎皮铺在阿克拉的脚下,所以不肯。猎人就生气地回村说莫格里坏话,大家都相信了,于是,村民们用石子扔莫格里,把他赶回了丛林。莫格里又和狼兄弟们生活在丛林里。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莫格里很勇敢。坚强,狼爸爸和狼妈妈都很有爱心,我要向他们学*。

丛林之书读后感2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丛林故事》读后感。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3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印度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

  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团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4

  在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看书了。在我的脑海里印象最深的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格林童话》和《丛林之书》……特别是《丛林之书》写得生动有趣,好象真的在丛林里玩似的。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吉卜林。他生于英国,还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呢!实际上吉卜林以前也是历尽艰辛才写完这本书深受儿童少年喜爱。《丛林之书》实际上讲了一个名叫毛格利的狼孩的经历。他在丛林里和群兽一起游玩﹑睡觉﹑吃饭,将人们带入奇幻而又真实的热带丛林。细致并充满童趣的语言将你不经意间地融入丛林之中,和毛格利一起与各种动物玩耍嬉戏。

  我觉得跟踪追击这个故事非常有趣又惊险。很多猎人要追击狼,企图获得几张珍贵的狼皮,可是都被聪明勇敢的毛格利发觉了,还领着大家逃出险境。

  这本书富有想象力﹑语句富有童趣,也不禁使我联想到:“如果我们的家乡也长满了参天大树,也有许许多多的动物和我嬉戏,那该多好啊!”

  《丛林之书》使我找到了很多快乐,也学到了许多知识和好词好句。我爱看《丛林之书》。假如你们什么时候感到不高兴时就可以看一下这本书哦!

丛林之书读后感5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毛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丛林之书》读后感范文10份(扩展3)

——《丛林故事》读后感9篇

  《丛林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德亚德·吉卜林。他用拟人的手法描写了发生在狼与人之间的一段感人故事。

  发生在一片大森林里。一天,一个小男孩毛格利在丛林中迷失了方向,被狼群收养起来。在狼和它们的朋友棕熊、黑豹和巨蟒的照料下,毛格利一天天地长大了。有一天,来了一只老虎,它想吃掉毛格利,许多狼看见了后,果断地扑了上去与老虎撕咬起来。许多狼都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但老虎还是被狼咬死了。毛格利活了下来。最终,离开了森林和保护他的动物们,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虽然许多狼都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它们的举动却刻在了我的脑海里,我感受到了“狼”的勇敢和自我牺牲精神,令人为狼的牺牲精神而感动。读后让人感到身临其境。值得我们大

  家学*的还有:动物同人一样有丰富的感情。在与老虎的斗争中,是狼群之间的相互团结,才使它们战胜了强大的敌人——老虎。

  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书后,深刻体会到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的一面。

  本书主要讲了:莫格里的父母在丛林中被老虎谢尔汗“追杀”,因此丢弃了还是婴儿的莫格里,莫格里误入狼穴,被狼群收养,成为狼族的特殊一员。莫格理为狼族带来火。后来他又到了村子,被村中的妇女收养,当了一名牧童。但狠心的谢尔汗仍紧跟莫格里不放。聪明的莫格里和他的狼族朋友最终用牛重重将老虎谢尔汗包围,将谢尔汗杀死。

  我读了《丛林故事》,感受到了莫格里的聪明,更感受到了人与动物和谐相处,默契合作的一面。莫格里用他的智慧以及狼族朋友的'英勇一起打败了老虎谢尔汗,让整个丛林又重新安宁了。

  在我们生活中,我们也要学*莫格里这种智勇双全的品质,他年轻时,用智慧打击谢尔汗,而他长大后,他用他的英勇将谢尔汗彻底击溃,这种品质难道不是我们所缺少的吗?

  在神秘的大丛林里,危险无处不在。但有个孩子在经历无数冒险后,安然生活。《丛林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莫格里是被老虎谢尔汗从农夫那里夺来的孩子。他自幼就被狼爸狼妈收养,在大丛林里像狼一样成长。他起初的生活十分幸福,有大熊巴卢教他丛林法则,有黑豹巴希拉保护训练它,和狼崽子们一起玩耍。但他半人半狼的身份却难以被狼群接纳,曾两次在狼和人的身份中转换。最后他虽然脱离了人和狼的照顾,却依旧靠他学会的知识在丛林里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我们眼里,莫格里虽然是个狼人,但他执着,坚强不屈的精神,也依旧闪烁着。他懂得如何自强自立,也懂得如何遵守丛林的法则,每个困难和每个挫折他也都能机智从容地应对。对于这点,我们就像在温室里的花朵一样,无法做到。但是我们可以在现实中奉守正确的规则,活出不一样的自我,成就不一般的人生。无论我们是多渺小,又或者是多强大,也要保持着一颗谦逊的心,不要像自大的老虎谢尔汗一样,要多学*敏捷的黑豹巴希拉、强壮和具备许多过人之处的老棕熊巴卢,时刻保持着前进的决心和勇敢的胆量,面对着生活中的目标,不惧危险,迎难而上,或许能成为另一个“莫格里”呦!

  拥有探索精神,不怕他人的嘲笑。做一个最真实,最坚定的自己。不放弃信仰,让勇气和努力并存!只有这样你才能达成所愿。

  生命中的清溪潺潺而流,那执着的信念,便能开出花。在这清溪花影中,美好的生命也自此长存……——后记

  寒假里,我读了《丛林故事》这本儿童读物。书中的插图精妙绝伦,引人入胜。故事的情节惊险刺激但又温馨动人,阅读时我的心情也随之跌宕起伏。

  不怀好意的瘸腿老虎谢尔汗虎视眈眈的看着娇嫩无比的小婴孩莫格里,善良的狼夫妇挺身而出,为保护莫格里准备与谢尔汗殊死一战。幸运的是狼群大会上,棕熊巴卢与黑豹巴希拉用一只公牛赎买了莫格里,并同意让他加入狼群,还传授了他各种动物的密语,让他能自由自在的与各种动物交流,做朋友。就这样,莫格里开始了他漫长而又惊险的丛林野兽生活和回归人类社会的神奇之旅。

  书中的友情,亲情,令我感慨万分,情到深处泪流满面。而动物之间的相互猜疑、调拨、排挤令我震惊并愤怒,人类的偏见令人生恶……莫格里身上有许许多多闪闪发光的亮点,比如热情、善良、勇敢、正义等,值得我们学*。他曾经为了拯救狼族运用智慧果断的把凶残的谢尔汗赶下台;后来他又为了兽民的安定不得不设计将谢尔汗倒毙于山脚;为了生态*衡他带领兽民英勇的'将破坏生态环境的几百只红毛狗杀得一只不剩;面对人类疑惑偏见的眼光,莫格里从容不迫,最终如愿以偿回归了人类。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人类只有去保护动物,爱护它们,保护动物,就是保护人类自身,这样地球就会成为人和动物和睦相处的美好大世界。

  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

  《丛林故事》这个书是英国作家拉迪亚德﹒吉卜创作的。主要讲述了八个既独立又相互联系的故事,向读者们展示了真实动人而又富于奇幻色彩的丛林世界。

  这本书主要人物有:莫戈里、黑熊巴鲁、黑豹巴西拉、狼头领阿克拉、老虎谢尔汗、还有蟒蛇卡阿。我最喜欢莫戈里,他非常勇敢、坚强。在莫戈里还是婴儿时,被老虎谢尔汗追赶进了狼群,可他一点儿也不害怕,并且在狼爸狼妈的照顾下和黑熊阿鲁、黑豹巴西拉、狼头领阿克拉和蟒蛇卡阿成为了朋友。还跟巴鲁、巴西拉学*怎样在森林里生存,怎么捕捉猎物。这些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老虎谢尔汗。他们想尽办法,先让莫戈里去找人类的火种,然后再找到谢尔汗,把它的皮烫伤,谢尔汗愤愤不*地说:“我还会回来的!”最终它回来了,是莫戈里的朋友—灰兄弟告诉他的,他又叫阿克拉和灰兄弟让公牛去把谢尔汗踩死。

  莫戈里的勇敢和坚强,狼爸和狼妈的爱心都是值得我们学*的!

  在寒假里,我的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丛林故事》。

  这本书讲了小婴孩莫格里被丛林里的狼群收养的故事。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给了他一个温暖的家。棕熊巴卢、黑豹巴希拉、狼群头领克拉、蟒蛇卡阿――教会了他丛林的生存技法。凭着丛林朋友的帮助和自身的天赋,莫格里不仅和各种兽类和*共处,还结交了不朋友,并经历了许多既惊险刺激又温馨动人的故事,而且最终成为了护林天使。

  这本书有很多优点,讲得生动有趣,莫格里和朋友的友谊让人觉得温馨动人,并赞扬了勇气、奋斗、自我牺牲、忠诚、尽责等可贵品质,对青少年有很大帮助。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要学会独立生活,自己照顾自己,面对困难要自己解决,要学会宽容别人。

  以后我一定要多书,读好书,好读书。

  最*我读了一本书,它叫《丛林故事》。

  这是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写的一本关于丛林的故事。这本书曾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它讲述的是从前有一个印度的小孩叫毛格里,他是樵夫的孩子。他特别小的时候就被老虎赶到了狼窝,于是他和狼就生活在了一起。中途毛格里又被狼族的首领赶出了狼窝,毛格里回到了人类生活的地方。他的父母找到了他非常高兴可是他的狼兄弟还是很想念他,每天都要见一见毛格里。人们发现他和狼有交往就说他是妖孩。说他的爸爸妈妈是巫婆和巫师。后来人类准备将毛格里的爸爸妈妈杀死。毛格里和他的朋友们救出了他的爸爸妈妈。

  毛格里虎口脱险、顺利长大**、被猴子们戏弄而最终得救、与红毛狗大战胜利……都是在黑豹巴格西拉、棕熊巴鲁、狼兄弟灰哥、蟒蛇卡等朋友的帮助下取得的。故事最后毛格里还是认为应该回到人类那里。因为人总会要回到人类那里。就象水最后会流入大海一样。毛格里回到了人类,过上了*安幸福的生活。

  我从这本书里看到有很多凶猛的动物,他们只有在被人逼急了时才凶猛,*时是很善良的。毛格里是幸运的,因为他有很多的动物朋友帮助他。人是群体动物是离不开朋友的。从这本书里我还看到人类也有很多陋*,比如杀戮、虚荣、贪婪。我喜欢这本故事书它透露出人生的许多哲理。动物是纯真的、人类应该去爱它们、保护它们。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热带丛林,我仿佛亲眼目睹了有趣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穴,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诱红毛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人的的表现与动物的表现的巨大反差是作者对于人类愚昧与猜忌的无情批判。

  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清新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范文10份(扩展4)

——丛林故事读后感6篇

  最*我看了一本书叫《丛林故事》。让我认识了一位作者叫罗德亚德·吉卜林,他是英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文学大家,是儿童文学巨匠,一生著述丰富,成就卓然。他的.代表作品就是《丛林故事》。

  这本书讲了一个有趣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是莫格里,他是印度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中一员。后来,他长成一个勇武而又聪慧的少年。他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还有足智多谋的黑豹巴希拉、严肃的老总熊、正直的狼群头领孔武有力的蟒蛇卡阿等等。他们在莫格里周围形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 。后来,莫格里借用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施,谢尔汗使丛林重归*静。

  这本书还教会我了各种比喻词,词的意思,这句诗句的意思等。我最喜欢主人莫格里,我觉得他太聪明了,不管遇到了什么难题都能解决。不象我们这些普通人一样,虽然有些问题还是能解决的,可是有些问题也只有莫格里解决的了。

  我喜欢这本书,这本有趣的书。

  最*我读了一本书,它叫《丛林故事》。

  这是英国作家罗德亚德·吉卜林写的一本关于丛林的故事。这本书曾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它讲述的是从前有一个印度的小孩叫毛格里,他是樵夫的孩子。他特别小的时候就被老虎赶到了狼窝,于是他和狼就生活在了一起。中途毛格里又被狼族的首领赶出了狼窝,毛格里回到了人类生活的地方。他的父母找到了他非常高兴可是他的狼兄弟还是很想念他,每天都要见一见毛格里。人们发现他和狼有交往就说他是妖孩。说他的爸爸妈妈是巫婆和巫师。后来人类准备将毛格里的爸爸妈妈杀死。毛格里和他的朋友们救出了他的爸爸妈妈。

  毛格里虎口脱险、顺利长大**、被猴子们戏弄而最终得救、与红毛狗大战胜利……都是在黑豹巴格西拉、棕熊巴鲁、狼兄弟灰哥、蟒蛇卡等朋友的帮助下取得的。故事最后毛格里还是认为应该回到人类那里。因为人总会要回到人类那里。就象水最后会流入大海一样。毛格里回到了人类,过上了*安幸福的生活。

  我从这本书里看到有很多凶猛的动物,他们只有在被人逼急了时才凶猛,*时是很善良的。毛格里是幸运的,因为他有很多的动物朋友帮助他。人是群体动物是离不开朋友的。从这本书里我还看到人类也有很多陋*,比如杀戮、虚荣、贪婪。我喜欢这本故事书它透露出人生的许多哲理。动物是纯真的.、人类应该去爱它们、保护它们。

  这是一本一百年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大师吉卜林的名著。

  小男孩莫格里来到了狼群中,西奥尼狼群开会讨论要不要收养他?西奥尼山上所有的动物都来看热闹了。凶恶的老虎谢尔汗要吃掉莫格里,棕熊巴卢狼孩子的老师赞成收留莫格里,黑豹马希拉也同意巴卢的意见,莫格里终于成了狼群中的一员。

  莫格里跟西奥尼山上的朋友学*打猎、奔跑、爬树游泳、和其他动物的相处的语言,他太天真了,上了狡猾的猴子的当,被拐走关在了一坐高塔里,他的.老师老鹰卡阿发现他后棕熊、黑豹一起请来了伟大的蟒蛇卡阿,在四位朋友既老师的全力帮助下救出了他。

  可是老虎挑拨了狼群,要杀死他和爱他的狼王,他用燃烧的火救出了狼王,打败了老虎,离开了狼群,回到了人类,可是人们怀疑他,排挤他,他有牛群的**围歼了老虎,回到了从小养育他的狼母亲和四位狼兄弟的身旁,和好朋友熊、豹在一起生活,打猎。

  远离父母的我,有点像生活丛林中的莫格里,爷爷和奶奶就如教养莫格里的熊和豹,使我不断地强壮,不断地聪明,每当我受到了同学们的岐视时,没当我犯错时,总是他们及时安慰我,挽

  救我,使我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使我愉快生活。

  《丛林故事》讲述的是“狼孩”毛克利和几种不同动物的故事。作品塑造了机智勇敢的“狼孩”毛克利,憨厚的棕熊伯鲁,机敏的黑豹巴希拉,乐于助人的卡阿,忠诚的灰狼兄弟等诸多个性鲜明的形象,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令人难忘。

  毛克利是印度樵夫的儿子。当他还是个婴儿时,在森林里收到老虎邪汉追逐,父母逃散,他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渐渐地,他长成了一个勇武而聪慧的少年。狼族领袖阿克拉、狼妈妈、狼兄弟、巴希拉、伯鲁、卡阿等,都是他非常亲密的朋友。他们在毛克利周围形成一个温暖的集体,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交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规矩”。从此毛克利可以在林中自由的行走。

  在神秘的大丛林里,危险无处不在。但有个孩子在经历无数冒险后,安然生活。《丛林故事》这本书的主人公莫格里是被老虎谢尔汗从农夫那里夺来的孩子。他自幼就被狼爸狼妈收养,在大丛林里像狼一样成长。他起初的生活十分幸福,有大熊巴卢教他丛林法则,有黑豹巴希拉保护训练它,和狼崽子们一起玩耍。但他半人半狼的身份却难以被狼群接纳,曾两次在狼和人的身份中转换。最后他虽然脱离了人和狼的照顾,却依旧靠他学会的知识在丛林里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我们眼里,莫格里虽然是个狼人,但他执着,坚强不屈的精神,也依旧闪烁着。他懂得如何自强自立,也懂得如何遵守丛林的法则,每个困难和每个挫折他也都能机智从容地应对。对于这点,我们就像在温室里的花朵一样,无法做到。但是我们可以在现实中奉守正确的规则,活出不一样的自我,成就不一般的人生。无论我们是多渺小,又或者是多强大,也要保持着一颗谦逊的心,不要像自大的老虎谢尔汗一样,要多学*敏捷的黑豹巴希拉、强壮和具备许多过人之处的老棕熊巴卢,时刻保持着前进的决心和勇敢的胆量,面对着生活中的目标,不惧危险,迎难而上,或许能成为另一个“莫格里”呦!

  拥有探索精神,不怕他人的嘲笑。做一个最真实,最坚定的自己。不放弃信仰,让勇气和努力并存!只有这样你才能达成所愿。

  生命中的清溪潺潺而流,那执着的信念,便能开出花。在这清溪花影中,美好的生命也自此长存……

  刚拿到这本书,我就被封面上的黑豹与狼群给迷住了,心想这肯定是一本精彩有趣的动物小说。于是,我立马迫不及待的翻开了这本书。

  这书主要讲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主人公莫格里还是个婴儿的时候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中的一员,后来他长成了一个勇武又聪慧的少年,他的朋友有慈祥的狼妈妈,忠诚的狼兄弟以及足智多谋的黑豹,巴西啦,他们教给他生活的智慧和谋生的本领教给他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律,后来莫格里凭借智慧取来了动物们,称之为红花的火,帮助阿克拉*息了狼群的。叛乱杀死了煽动叛乱的老虎谢尔汗,使丛林重归*静。

  这本书生动的原因是因为他将丛林动物的语言翻译成了人的语言。还创造了许多特殊的写法,来表达动物的心理概念。比如动物害怕火,所以将火称之为红花。丛林动物,在这里被他称为了丛林居民。他还编写了很多属于动物的谚语,比如“去年的坚果是今年的黑土”,“明天再打明天的猎”,“蜜吃完了,空蜂巢应该抛下了”等等。

  除此之外,我还觉得主人公莫格里作为一个人能与动物这样相处令我十分惊讶,但其实他对人类的感情,也远远不如大自然,严格意义上来讲,他也已经不是一个真正的人了,而是一个与动物一般的,在大自然生活的人类,他可以在丛林之间自由的闯荡,他可以在藤条上,随意的荡来荡去。因为他这般自由,所以才会有了后面的勇敢事迹。这样的生活令谁不羡慕呢?

  读完这本书,我对狼和猛兽也有了新的认识,以前我觉得狼、熊、虎、豹是与魔鬼一样可怕的动物,一想到它们我就会感到恐惧、害怕。可我现在知道它们其实很温顺,只是人们把它们想得很可怕,要知道人杀它们的数目,是它们**的数目的几千倍。

  从这本书中,我读出了精彩,也知道了真正的团结,更读出了勇敢、坚持的可贵。我们一定要像主人公莫格里学*,成为一个勇敢、守信的人!


《丛林之书》读后感范文10份(扩展5)

——诗词读后感范文10份

  从开学到现在,我又读了不少的经典诗文,比如杜牧的《清明》、李白的《赠江伦》等。这些古诗不但让我领略了经典诗文的美妙,而且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而我最喜欢的还是那首富有哲理的《悯农》。“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首诗,反映了封建社会制度不合理。我读着这首诗,眼前仿佛出现了烈日当空,农民伯伯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炎热,流着满头大汗,辛勤地锄草、耕地,汗珠一串串地滴下来,滴进了泥土里的情境。

  有谁知道这盘中的每粒米饭,都凝结了农民伯伯们的劳苦!每一粒米饭都来之不易啊!农民伯伯为了让大家吃着香喷喷的米饭,自己在烈日下给禾苗锄草,这个画面多么感人啊!

  现在大家的.生活都富裕了,很多人好像都忘记了节约是这个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比如在饭堂吃饭的时候,我看见有的小同学非常挑食,好吃就吃,不好吃就不吃。总是随便把饭菜倒进垃圾桶里。他们不懂得节约,不爱惜粮食。他们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我想大声呼吁:让我们大家都来爱惜每一粒米,不要浪费粮食!让我们都行动起来,从节约一粒米开始,从自己身边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来珍惜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吧!

  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有这么一些文字发出它那万丈光芒。它就是古诗,是中国文明的见证。它虽然只有短短的几行字,却凝聚着几代中国人民的精神力量。那简洁而又生动的语言,似乎在向我们诉说着中国曾经的历史文化。

  在这一个特别的寒假里,我看了一本凝聚着几代中国人民的精神力量的书叫做《唐诗三百首》。其中,深深吸引我的是那杜牧的《题乌江亭》。

  胜败兵家事不期,包羞忍耻是男儿。江东子弟多才俊,卷土重来未可知。这首诗的“乌江亭”指:在今安徽省和县东北。楚汉战争时,项羽逃到乌江自刎。“期”指:预料。“包羞忍耻”指:能忍受失败、受挫折等羞辱。“江东”指:江南苏州一带。是项羽起兵的地方。整首诗的意思是:战争胜败军事家不好预料,能忍受挫折才是真正君子。江东子弟有很多人才俊杰,重振旗鼓取得胜利也可未知。这是一首怎样的诗呢?这是一首永怀古迹的诗。这首诗表达了诗人不赞成项羽兵败后自杀的错误做法,认为敢于正视失败才是男子汉。作者表明了面对失败绝不能气馁的观点。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的叔叔阿姨们,因为失业而一步一步地向死亡走去;在成年人们的世界里,因为失恋而要去死的大哥哥大姐姐简直是不能屈指可数。其实这都是因为这些人受不了失败,他们只适合活在成功的世界里。人如果不受一点挫折,那他一定不是人个人,不是有句话吗,失败乃是成功之母,失败几次没什么,重要的是看你怎么从失败走向胜利的!

  就这么屈指可数的几个字古诗,却如海上的照明灯,风雪中的煤炭,时时帮助着我们,温暖着我们,这一切,都离不开古诗告诉我们的哲理。古诗,他并不是哑巴,不论是在学*,还是工作上遇到困难,他都像老师那样教导着我们,关心着我们,给予我们希望。每一首诗,都出自不同诗人之手,这些诗人已文明于世,而这些古诗却不得而知。它们是那样的孤独,被众人所遗弃,不被众人所知。它们也有自己的光彩,也有自己的灿烂。它们一直在等待着,等待我们的发现。

  寒假才刚开始,我就津津有味地捧起老师推荐的必读书目《诗词大发现》。读着读着发现真的有重大发现。

  《诗词大发现》是蒋军晶老师精心编写的,涵盖了中国古代唐宋时期的古诗词的解读书籍。我很认真地从第一本开始看,书通过描写李白、杜甫两个唐代诗人,把唐朝如何由繁荣昌盛走向慢慢灭亡的时间线写得明明白白。李白是一个浪漫主义诗人,他的诗歌里有非常多的夸张的描写“白发三千丈”、“飞流直下三千尺”等等……杜甫因为身处晚唐、百病缠身,所以他的诗歌都饱含忧伤。唐朝灭亡后,南北宋长期内忧外患,所以宋代诗人的作品中大多数是写抗金和保家卫国决心的。通过阅读这册书,我不仅好好了解了唐宋时期的历史,还明白了大量诗词的主题思想。

  第二册和第三册描写的主题与第一册大不相同,主要是对作品里面描写的景物、颜色、数字等等主题。蒋老师带我从另外一个角度去学*二十四节气,去了解花鸟鱼虫。我的眼前好像出现了唐宋时期的五光十色的美景,还有诗人们生活的场景。当然这三本书都一样,后面的附录里的`诗歌有蒋老师精心准备的注释,帮助我看懂了这些诗。

  这三本书帮助我理解了以前在课堂学*中没有明白的一些诗歌的主题思想,我想以后再遇到这些诗人的诗,这些主题的诗,这些景物的诗,我一定会比以前学的更快。

  昨天,我和爸爸到好又多超市买日常用品。当走到收银台旁准备交款时,我看见对面“一本书2元低价出售”的牌子,我便走过去挑选了自己认为好看的五本书。

  回到家,我拿出一本《李白名诗名句》,我读完后感悟很大。

  李白是唐朝最负盛名的诗人之一,他字“太白”,号“青莲居士”,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人们尊称为“诗仙”。

  在书中记载的.诗句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望庐山瀑布》这首诗。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是多么简单的七言绝句啊,但是它却有着更深一层的魅力。诗人李白在诗中形象地描述了自己对自然的无限热爱,表达了他开阔的胸襟、豪放的气势,抒发了他向往自由、热爱生活的感情。短短二十八个字却饱含了诗人的性情,真是无与伦比啊!

  读了这首诗、这本书,我看到了李白的才华,我想只有他*常的用功刻苦才成就了他成为一位伟人的基础,所以我们现在应该要努力学*,以后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第一次读到南宋女诗人李清照的《夏日绝句》时,深有感触。 每当读起 这首诗 ,我就会怀念起中国千千万万个人民英雄:黄继光、董存瑞、王进喜、狼牙山五壮士……

  他们为了人民、祖国而牺牲,他们都是我们永远忘不掉、永远铭记在心的革命英雄,人民英雄的这种精神是的! 就像诗里说的一样:一个人活着,就应该做一个人中豪杰;死了,要做一个鬼中英雄。到现在,还敬佩项羽的伟大壮举,宁可要对着乌江自刎,也不肯屈服于敌人,不肯回江东苟且偷生。诗中怀念、赞美了历史上的英雄项羽,宁可壮烈牺牲,也不苟且偷生的英雄气概。诗中前两句为佳句,壮志豪情,感情强烈,千古传诵。 这首诗也借赞颂项羽宁死不屈的精神,讽刺南宋统治者的屈辱偷生、逃跑妥协的.卖国求荣行为,也表现出了诗人的爱国情怀。

  我们也要向以前的英雄、诗人们学*。是他们让我们有现在的美好生活;是他们让我们不用生活在硝烟战火中;是他们让我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是他们让我们的未来充满希望!

  古诗在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中,有着非凡的意义,古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几行字,但却情景交融,表达出深刻的意境。

  我们在小的时候,都背过这一首诗: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这是南宋爱国诗人陆游在临终之前给儿子所写的.《示儿》,陆游毕生从事抗金和收复失地的正义事业。虽然屡遭投降派排挤、打击,但爱国热情始终没有消减,在临终之前还念念不忘收复祖国的失地。这首诗是陆游的绝笔,更是他爱国衷心的真实写照。他在弥留之际,还是念念不忘被女真贵族霸占着的中原领土和人民,热切地盼望着祖国的重新统一,因此他特地写这首诗作为遗嘱,谆谆告诫自己的儿子。从这里我们可以领会到诗人的爱国激情是何等的执着、深沉、热烈、真挚!无怪乎自南宋以来,包括我凡是读过这首诗的人无不为之感动,特别是当外敌入侵或祖国分裂的情况下,更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

  古人的这腔爱国情怀,令我深受感动。作为新中国培养起来的一代新人,我们更要热爱祖国,为祖国的繁荣与未来,贡献自己的热血!

  宋词之美,反复被人们咀嚼至今。李清照,是其中被反复提及的名字。她是大众印象里的古代才女。下面我就为大家推荐一本《李清照诗词全集》带领大家走进宋词。

  幼时,她出生于书香门第,不受物质困扰,受到良好的家学熏陶。在她的早期作品中,有这首《点绛唇》: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豆蔻少女,在院子里面荡秋千,懒懒地收拾衣裳,整理发丝。院子里的植物上面布满了一层露珠,而自己的薄衫也被汗水浸透了。

  见客入来,袜划金釵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见到客人来,害羞地匆忙躲避,来不及穿鞋子,只穿袜子走路,头发上的金钗也不小心滑落了。尽显仓皇失措的样子,悄悄地藏在门口,却还想看看是什么样的客人,手里捻一枝青梅,细嗅起来。

  刚刚仓皇失措紧张逃走,之后又细嗅青梅来掩饰内心的羞涩,这两个画面一动一静地切换,把少女的调皮展现得淋漓尽致。仿佛可以看到门后面少女那忽闪忽闪的大眼睛,对外面未知世界充满了探索的'好奇。

  让我们慢慢去体会李清照的精神世界,在柔软情义的包裹之下,是深刻而坚韧的内核。

  提起容若,我最先想到的是那首“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雨罢清宵半,泪雨霖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我相信大多数人和我一样,都是因为喜欢这首词,故而喜欢容若的。但读了《纳兰容若词传》后,渐渐发现容若本身就是一首最美丽的词。

  不曾了解便不曾惦念!容若短暂的一生就像是一场烟火,绚烂迷人而又无限伤感。做为当时社会的一个贵族公子,他有着不该有的天真、善良和优郁。他对汉文化的推崇深入骨髓,仿佛自己就是一个**。可身为旗人,为人子、为人臣又不得不接受命运的安排。到最后魂归于烟的那一刻,我想他是最开心的吧!可以摆脱世俗的枷锁,更可以与深爱的妻子相会,从此又回到了那个记忆深处的那些个风花雪月、如痴如梦的岁月。

  一直感动于容若的爱,那样真挚、那样刻骨、那样铭久于心。而被他所爱着的那个女子又是何其有幸,得此一心人!哪怕是再美好的女子都不及他妻子的一颦一笑吧!得此情郎,让人艳羡!

  对于朋友,他又是如此的真诚以对,惜友人之友,忠友人之托。“渌水亭”容若与朋友们的雅聚之所,一生所交朱彝尊、陈维崧、顾贞观、姜宸英、严绳孙、曹寅、吴兆骞等一代词坛大家都因容若而相聚亭中,作诗填词、研读经史、着书立说。

  那个如烟花般的男子仿佛在你触手可及,但终究随风飘逝,唯独留下的是那淡淡的夜合欢的香气,弥久不散、渗人心脾,仿佛在倾尽生命的诉说着那曾经的、曾经的美丽与蹉跎!

  我最*一直在看这本《诗词王国漫游记》。看完了诗圣杜甫,自然想看诗仙李白,看完辛弃疾的战绩,就会想看陆游的文章。今天让我带你去看一看苏轼的世界吧。

  苏轼,字子瞻,唐宋八大家之一,是宋代伟大的文学家、书法家、画家。这本书详细地介绍苏轼,给读者展示了一个性格直爽、豪放、知识渊博、学富五车的苏轼。作者又把真实场景和编写的场景巧妙地融合在一起,给读者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苏轼是一个整天想为老百姓做事的贤臣,为人正直,礼贤下士。自从他当上大官后,就不顾自身被小人排挤,坚持帮助百姓。除蝗虫,救济*民,全部都是苏轼的功劳,百姓对他十分爱戴。

  有一次,徐州遇到了洪水,苏轼见到许多富户都想逃走,如果是这样,必定民心动摇。苏轼极力劝他们留下守城,又不管三七二十一动用了一支禁军,要知道,随意动用禁军的后果是无法设想的,这一点恰恰体现了苏轼的光明磊落。苏轼最终带领民众挡住了洪水。

  苏轼的`词真是朗朗上口。“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一蓑烟雨任*生”都是千古名句!本篇作者把苏轼的写作心法总结成了几点,只要我们悟透了苏轼的写作方法,就可以像大文豪一样文思如潮,下笔如有神了。相信你也能成为跟苏轼一样的文豪!

  你是书生我是狐,

  人妖相爱两孤独。

  早看春花团团起,

  夜怜孤灯簌簌流。

  荧屏往来慰春心,

  小楼相聚解情愁。

  借问月老红绳在?

  赐予痴人到白头!

  ——《白狐》

  读到这首小诗,才知道蒲松龄的《聊斋》不是虚妄,人间万象,尽在于此。说鬼说狐,说人而已,只是不便明说,隐语难言罢了。一声长叹,作此文:

  且看这十里桃花,舞榭红霞,一衣白裘,听雨行舟;


《丛林之书》读后感范文10份(扩展6)

——《丛林历险记》读后感范本10份

  这本书是我的第一本科学漫画书,它是以漫画的方式向我们展现科学知识,非常有趣。

  这是一套新颖而美丽的漫画书。精美的图画让人赏心悦目,赏识的解说让我爱不释手。我在欣赏图片的同时,又可以积累知识。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关于呼救信号、地面标志的解说,让我们认识掌握了这些标示,无疑让孩子们得到了摆脱困境的自救方法,也使我们的生存能力得到了培养。

  读了这本书后,我认识了许多热带雨林中的动物,有凯门鳄、侧颈龟、粉海豚……其中凯门鳄、侧颈龟是生活在宁静的小溪和湖水中的,粉海豚是生活在亚马逊河中的。

  读了这本书后,我不仅认识了血多热带雨林中的动物,还知道了遇难是改怎么找食物、求救等。在森林里如果渴了,可以找一种空心藤蔓切开,就有许多水流出来。如果饿了,可以捕鱼,然后可以找一种没有节的植物,烧成灰,撒在鱼上,就会有咸味了,而且还可以繁殖虚脱。看到有飞机或者有船经过时,可以用一些反光闪烁的东西求救。

  在这里我还想跟我的爸爸妈妈说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大不必视漫画书如洪水猛兽,如果是能引领我们进入奇妙的科学世界的.书,比如这本《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样的书,它能让我们学*到许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科学知识,带领我们走*奇妙的科学世界。那就该多让我们读读这样的好书!

  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书,这本书叫《丛林历险记》,这本书是英国著名的小说家、诗人,他成在1907年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他的书可好看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孩子被一只老虎叼到了山上,结果他跑了,后来被狼群里的一只狼收养,天天过着和狼一样的生活,那个孩子有一位老师,他是一只熊,叫巴鲁,巴鲁叫会了那个孩子森林里所以动物的语言,包括人的语言……

  那个孩子被大家叫做毛葛利,其中最不可思议的是毛葛利居然加入了狼藉。在毛葛利的森林里到处都有危险,有一天,毛葛利被一群猴子绑架了,毛葛利的老师巴鲁和他的朋友格伊拉找森林里一个庞然大物帮忙,那是猴子的克星,那是一条蟒蛇,大约有三十英尺长,也就是大约九米的长度,后来他们联合起来把毛葛利救了出来。到了后来,毛葛利才知道,叼走他的那只老虎杀了他的父母,后来,他把那只老虎给杀了……

  到了后来,毛葛利还结婚了,后来还有了一个孩子。

  今天,我看了一本畅销的科学漫画书,书名叫做《亚马逊丛林历险记》。这本书很有趣,让我不用走出家门就可以了解亚马逊丛林里的各种植物与动物。

  列奥和他的家人们去了亚马逊丛林寻宝。丛林里有许多动物,有凯门鳄,鬣蜥,穆利卡(一种电鳗)等等。丛林里还有许多植物,根据测量,亚马逊丛林里每2.6*方公里就大约有超过3000种植物。丛林里有面包树,有好杯树,还有维他命树,真是无奇不有啊!

  书中最惊险的就事他们在丛林的河里遇到了森蚺。森蚺是世界上最大的一种蟒蛇,非常可怕。在最危机的时候,勇敢机智的宝萝用自己亲手做的芦苇吹管击败了森蚺,救了大家的命。

  这本书不但教会了我热带雨林的知识,而且告诉了我面对困难与逆境时,需要勇往直前!

  这是一本具有童话色彩的动物小说。

  讲述的是一个从小生活在大自然的小男孩莫格里,和居住在那里的动物之间发生的故事。

  在大自然里,莫格里有许多的动物朋友。和蔼的狼妈妈,狼爸爸,狼首领阿拉克。教狼宝宝丛林法律的大熊巴鲁,黑熊巴希拉读《丛林历险记》有感读《丛林历险记》有感。当然也有可怕的敌人,瘸腿老虎谢尔汗,村里的猎人布尔迪阿。

  莫格里从小就生活在狼群里,当他慢慢长大后,许多狼就不欢迎他在狼群里了。莫格里就用火烧伤了一些狼和谢尔汗,回到了丛林旁边的村子里。莫格里找到了他的妈妈,也遇到了可恶的猎人布尔迪阿。莫格里临时在村里做了一个放牛的牧童。放牛时,遇到了狼兄弟。狼兄弟告诉他,谢尔汗决定要杀死莫格里。可是莫格里并不害怕,他利用自己的智慧,巧妙的方法杀死了谢尔汗。

  读了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生活中有许多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必须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需要毅力,勇力和智慧。也需要纪律和有效的行动。

  在《丛林历险记》一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对狼孩毛葛利的无私帮助。

  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是毛葛利的老师。“巴格伊拉沿着那清晰的足迹旋风似的向前奔去,毛葛利跟着冈德人的脚印。有一阵子,丛林里一片寂静。”这段名句中描写黑豹巴格伊拉“旋风似的向前奔去”,可以说明巴格伊拉很灵巧;巴鲁是唯一可以加入狼族会议的唯一异类,它爱在树下打瞌睡,而且它跑的速度还比不上人类,可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都是狼孩毛葛利最好的老师。喝母狼乳汁长大的毛葛利在棕熊巴鲁那学会了“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在黑豹巴格伊拉那学会了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最灵巧的黑豹巴格伊拉和最笨拙的棕熊巴鲁都是毛葛利最忠诚的朋友,他们各有所长,一个灵巧,一个笨拙,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朋友无比忠诚。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丛林历险记》这一本书。

  《丛林历险记》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狼孩毛葛利由母狼的乳汁喂大,棕熊巴鲁教给他“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曾经在兽笼里生活过的巴格伊拉传授给他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毛葛利遭受过猴子们的绑架,最后由大蟒蛇把他解救出来。他与丛林居民一起经受了百年不遇的干旱,听了动物界的“创世纪”亲身体验到“丛林法规”的威力。他凭借着自己的智慧驱赶排山倒海的水牛大军,踩死丛林恶鬼——老虎希尔汗。他指挥大象哈蒂捣毁了一座作恶多端的人所拥有的村庄,让丛林把它吞并。他目睹了人为财死的.经过。后来又以他的智慧挽救了狼群,消灭了野狗群。直到十七岁的时候,一种莫名其妙的春天的冲动,驱使他奔向了人间。最后他成为了一名出色的护林员,并且成了家,有了自己的孩子。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明白了人与动物是可以和*相处的。人与自然的和谐是美妙的。这让我想起当今社会,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让珍稀动物成了盘中餐,使许多珍稀动物都深受灭顶之灾,有些已经成为历史。所以我希望人们在吃各种野生动物时想想,正是我们的行为导致了血腥的滥捕滥杀,正是我们的行为使孕育了几十亿年的地球动植物资源逐步消失,也正是我们贪婪的行为地球灾难不断,我们的地球家园正在哭泣。所以我倡议:“保护动物爱护自然让我们从小做起”。

  我真的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充实了我的课外生活,它不仅给了我乐趣,还让我明白了生活就是竞争,每一种生物都得为自身的生存进行斗争,因而需要毅力和勇气,需要纪律和有效的行动。

  我读的是一本书叫《亚马逊丛林历险记》。他是一本培养我们勇气与智慧的生存圣经。里面主要讲一个叫列奥的小男孩和他叔叔坐飞机来到巴西亚马逊进行探险的故事。

  这本书里介绍的动物有蚊子、蝴蝶、森蚺、食人鲳、王蜥,乌龟、美洲豹……介绍的植物有橡胶树、水树、盐树、面包树、口香糖树……我在这本书中懂得了丛林生存知识。亚马逊就是这样一片令人难以接*的土地,是一个需要与无数毒虫猛兽殊死搏斗以求生存的危险地带。

  我在这本书里了解很多有关亚马逊的知识,并且告诉我们需要重视和珍惜身边的自然环境,这本书真是非常有趣!我很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个人的孩子,他叫“莫格里”,这是野兽们给他起的名字。他是被一个叫“谢尔汗”的老虎叼到森林里来的',是狼爸爸和狼妈妈救了他,并把他抚养长大的。

  莫格里拥有许多可爱又可笑的丛林伙伴!其中,巴鲁是一头严肃、高大的大棕熊,他负责教莫格里与其它小狼丛林法律。巴希拉,这头钢筋铁骨的黑豹,是莫格里终生难忘的朋友,它传授莫格里生活经验。卡,那条谨慎的大岩蟒,有三十英尺长,专帮莫格里消灭可恶的邦达咯咯——猴子。阿拉克,他是狼群的首领,在他年轻时,连老虎都惹不起他。野象海斯,他可是丛林的主人,他有三个儿子,海斯就因为不到必要的时候绝不会做什么,所以他很长寿,能活一百多岁。莫格里的小兄弟是狼妈妈的四只狼宝宝,他们与莫格里配合得十分默契,特别是他们当中年龄最大的灰兄弟……

  莫格里和他的朋友们朝夕相处,用他们的聪明智慧击败了许多闯入丛林的侵略者,在莫格里17岁那年,他回到了妈妈的身边。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任何时候都需要智慧和勇气!

  古时候,革命先烈们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识破了敌人的一次次阴谋才**了中国。

  如今,航天城里的工作人员利用超人的智慧和百折不回的勇气为祖国的航天事业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当四川大地震来临时,又是那勇气和智慧使得一些人能在几十个小时后生还。

  从今以后,我也将把勇气和智慧看成我人生道路上的好伙伴,我想,在它们的陪伴下,以后的我会变得更优秀。

  《丛林历险记》讲得是一个叫毛葛利的人从小生活在狼群里,棕熊巴鲁教给他“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曾经在国王的兽笼里生活过的黑豹巴格伊拉传授给他捕猎与生活经验。他因没学好“丛林法规”而被猴子们绑架,后幸亏大蟒蛇喀阿把他救了出来。

  他经历了磨难,体验了“丛林法规”的威力。靠自己的智慧用牛群撞死了睡意浓浓的丛林恶魔老虎希尔汗。指挥大象哈蒂摧毁了一个作恶多端的人拥有的村庄,并让丛林给吞并了。

  不过,最激烈的是跟野狗的战斗。毛葛利爬到了树上,野狗们气疯了,凶猛的狂吠着。头狗气得跳上了树,毛葛利乘机砍下了它的尾巴。然后利用它的尾巴引野狗们到西瓮伊狼群的圈子里,杀死了所有野狗。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向严格遵守“丛林法规”生活的动物学*,尽管生存有竞争,但必须要尊重自然规律。否则将会像那些贪财的人拥有的村庄一样被丛林吞并。

  在《丛林历险记》一书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对狼孩毛葛利的无私帮助。

  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是毛葛利的老师。“巴格伊拉沿着那清晰的足迹旋风似的向前奔去,毛葛利跟着冈德人的脚印。有一阵子,丛林里一片寂静。”这段名句中描写黑豹巴格伊拉“旋风似的向前奔去”,可以说明巴格伊拉很灵巧;巴鲁是唯一可以加入狼族会议的唯一异类,它爱在树下打瞌睡,而且它跑的速度还比不上人类,可黑豹巴格伊拉和棕熊巴鲁都是狼孩毛葛利最好的老师。喝母狼乳汁长大的毛葛利在棕熊巴鲁那学会了“丛林法规”和各种鸟兽的“要语”,在黑豹巴格伊拉那学会了捕猎技能和生活经验。最灵巧的黑豹巴格伊拉和最笨拙的棕熊巴鲁都是毛葛利最忠诚的朋友,他们各有所长,一个灵巧,一个笨拙,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对朋友无比忠诚。


《丛林之书》读后感范文10份(扩展7)

——《山河之书》读后感汇总五篇

  山河常在,然知她惜她者少,惺惺相惜,举杯共月,唯有山河之书;历史长存,却怨她忘她者多,灯火阑珊,形影相吊,只得千年一叹。

  最初认识余秋雨是因为朋友赠的书——《文化苦旅》,一看书名,文化,便先入为主,觉得肯定是博大精深,条条是道,一本正经地说一堆道理,立马与自己划清了界限,此等高深莫测之书,不适合我读。然一日,实在闲来无事,仔细翻阅,便爱不释手,也便有了这次与《山河之书》的自然相遇。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两者关系如何?没有两者。路,就是书。对于我来说,没有资金行万里路,四处瞎转悠,路确实就是书。品读一本本书籍,听作者的故事,作者的喜怒哀乐,嬉笑怒骂,作者的心得与经验,可不就是踏着他们铺成的路一步步走向更成熟,更独立的自己吗?而成熟又是什么?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逆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述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我以为,山河只是山河而已,她还有属于自己的文化,属于自己的历史,属于自己的眷恋,属于自己的无奈。她的确是养育了我们,丰富了我们。她的静,岿然不动,既伟岸,又渺小,她的动,源远流长,既气势恢宏,又默默无声。她的无奈,是敦煌莫高窟的文化被掠夺的无奈,是废井冷眼的无奈,是宁古塔里苦难的无奈,她也有骄傲,她的骄傲,是造福了一代又一代子孙都江堰,是巴东三峡巫峡长的惊骇,是孕育的千秋万代的我们。

  山河也确实只是山河而已,动与不动,她都在那儿,以她千百年的阅历,以她洞晓一切的姿态,以她慈爱母亲的身份,注视着她的孩子。我们喧闹,我们改造,我们怀念,我们在随着时代改变,为迎合他人或自己而改变,而山河一直不变。

  山河是山河,故乡是故乡。

  读罢《山河之书》,每次闭上双眼,总有一个身影在我脑海中浮现。他或行走于茫茫大漠,亦或是流连于淳朴苗寨。从南向北,由山川到湖泊,他的足迹遍布山河之间。在旅途路上,总有人问他:“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二者关系如何?”他回答:“没有两者,路,就是书。”

  他,就是余秋雨。在《山河之书》这本散文集里,他领着我探寻古迹,问道山河,纵览古今。这些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瑰宝,在他的足下、笔尖,以其独特的文化地位,深厚的文化底蕴绽放出绚烂光芒。这是历史的写照,是中华文化的凝集,是民族的自豪。

  山河为书,细读,方能品其滋味。别样面孔更令人心醉。

  在都江堰,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座雄伟的水坝,亦或是浩荡急流,巍巍青山。我看到的还有那站在江心岗亭前的伟大身影,死于两千年前,却明明还在指挥水流,“你走这边,他走那边”的吆喝声、劝诫声、慰抚声,声声入耳,千年不变。这是一个民族拜水、问道的大智慧。在西域喀什,我看到的不仅仅是茫茫大漠,亦或是匆匆商旅。极目远眺,我似乎看到了在旷野大风、霜雪千里中默默远行的张骞,看到了在驼铃沙海、枯枝夕阳中,一场场古代世博会、交易会、嘉年华,不断地在此开幕又闭幕,闭幕又开幕。世界各地的文化在此交融,文化又从这里走向世界。在莫高窟,我看到的不仅仅是被铺排的大大方方、明明净净的大漠天地,横卧山底的一湾清泉,亦或是精妙绝伦的壁画,栩栩如生的雕塑。我看到的是历史的更迭,艺术的兴盛,文化的辉煌……

  跟随余秋雨走入书中,以山河为媒,一个个似乎遥远的人物,陌生的民族,都在向我走*。

  我看到康熙皇帝围猎时的矫健身姿,勃发生气,他认真学*西方科学,汉族传统文化的谦逊。如此的身体强键和精神强健又对比中国历史上那些病恹恹的皇帝,怎能不令人称赞?又有多少自认是民族正统的皇帝要自惭形秽。我看到西江苗寨的苗族女孩嫣然一笑,说:“我们是蚩尤的后代。”那份*静,却使我惊心动魄。那个微笑,那么美丽,改变了横亘于全部历史文本之间的胜败逻辑。我看到苏东坡在“乌台诗案”后被难言的孤独彻底去了人生的喧闹,渐渐回归于清纯和空灵,历经辉煌和凄苦后真正走向成熟,引导千古杰作的前奏由此奏响。

  《山河之书》告诉我,路就是书,山河就是书。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唯一的见证者,只有山河。山河默默地坚守在自己的一方土地上,无声地向世人讲述。山河常在,然世人知她惜她者甚少。孰不知,那一沙一石,一砖一树正是他们苦苦追寻的,中华文明最好的诠释。

  读罢《山河之书》,每次闭上双眼,总有一个身影在我脑海中浮现。他或行走于茫茫大漠,亦或是流连于淳朴苗寨。从南向北,由山川到湖泊,他的足迹遍布山河之间。在旅途路上,总有人问他:“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二者关系如何?”他回答:“没有两者,路,就是书。”

  他,就是余秋雨。在《山河之书》这本散文集里,他领着我探寻古迹,问道山河,纵览古今。这些中华文明诸多被埋没的瑰宝,在他的足下、笔尖,以其独特的文化地位,深厚的文化底蕴绽放出绚烂光芒。这是历史的写照,是中华文化的凝集,是民族的自豪。

  山河为书,细读,方能品其滋味。别样面孔更令人心醉。

  在都江堰,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座雄伟的水坝,亦或是浩荡急流,巍巍青山。我看到的还有那站在江心岗亭前的伟大身影,死于两千年前,却明明还在指挥水流,“你走这边,他走那边”的吆喝声、劝诫声、慰抚声,声声入耳,千年不变。这是一个民族拜水、问道的大智慧。在西域喀什,我看到的不仅仅是茫茫大漠,亦或是匆匆商旅。极目远眺,我似乎看到了在旷野大风、霜雪千里中默默远行的张骞,看到了在驼铃沙海、枯枝夕阳中,一场场古代世博会、交易会、嘉年华,不断地在此开幕又闭幕,闭幕又开幕。世界各地的文化在此交融,文化又从这里走向世界。在莫高窟,我看到的不仅仅是被铺排的大大方方、明明净净的大漠天地,横卧山底的.一湾清泉,亦或是精妙绝伦的壁画,栩栩如生的雕塑。我看到的是历史的更迭,艺术的兴盛,文化的辉煌……

  跟随余秋雨走入书中,以山河为媒,一个个似乎遥远的人物,陌生的民族,都在向我走*。

  我看到康熙皇帝围猎时的矫健身姿,勃发生气,他认真学*西方科学,汉族传统文化的谦逊。如此的身体强键和精神强健又对比中国历史上那些病恹恹的皇帝,怎能不令人称赞?又有多少自认是民族正统的皇帝要自惭形秽。我看到西江苗寨的苗族女孩嫣然一笑,说:“我们是蚩尤的后代。”那份*静,却使我惊心动魄。那个微笑,那么美丽,改变了横亘于全部历史文本之间的胜败逻辑。我看到苏东坡在“乌台诗案”后被难言的孤独彻底去了人生的喧闹,渐渐回归于清纯和空灵,历经辉煌和凄苦后真正走向成熟,引导千古杰作的前奏由此奏响。

  《山河之书》告诉我,路就是书,山河就是书。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唯一的见证者,只有山河。山河默默地坚守在自己的一方土地上,无声地向世人讲述。山河常在,然世人知她惜她者甚少。孰不知,那一沙一石,一砖一树正是他们苦苦追寻的,中华文明最好的诠释。

  “壮哉,中国文化山河”!如果不是读余秋雨先生的《山河之书》,也许根本不会系统而完美地窥视隐藏在中国山山水水间震撼人心的魅力。

  虽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多数时候,我们还是更多地注意风景之美丽,不太会注重山水文化之魅力。读了余先生的文字后,感觉自己以前许多时候浪费了时间和脚程。

  余秋雨教授认为中华文化拥有三条最大的天地之线,那也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基本经纬。按照重要程度排列,第一条线是黄河;第二条线是长江;第三条线比较复杂,在前两条的北方,是四百毫米降雨量的分界线,也就是区分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天地之线。他这些年来的文化考察,主要就是对这三条天地之线的漫长踩踏。

  余秋雨教授常说: “路就是书,路外无书。”在《山河之书》中,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他首度给年轻人列出一个行走名单:长江三峡;黄河壶口;长白山天池;安阳殷墟;三星堆;曲阜孔林;都江堰;泰山;兵马俑;万里长城;高昌故城;交河故城;库车千佛洞;敦煌石窟;云冈石窟;龙门石窟;法门寺;西夏王陵;杭州西湖;南京紫金山;承德避暑山庄;峨眉山;黄山;庐山;九寨沟;桂林漓江;普洱茶山;黔东南村寨。

  《山河之书》从宏观上通述了中国山河的空间意义,读起来让人极为震撼。在核心篇目之后,即是余秋雨教授二十余年考察中国文化现场的脚印。

  散文吞吐古今,驰骋万里,仿佛他作品里的“三叠泉”,裹夹着自然的冲击力,雷霆海啸

  般翻卷而来,带给人审美的强力震撼,仿佛长河落日的圆融气派,又仿佛黄钟大吕的磅礴气势令人荡气回肠,从精神上为之一振。从微观上,理性与抒情结合,诗化的语言与理性的思考相结合。

  他说:“不管是春温秋肃,还是大喜悦大悲愤,最后总得要闭一闭眼睛,*一*心跳,回归于历史的冷漠、理性的严峻……”,客观地说,从写作手法上,秋雨散文的核心成分是议论,但又多以抒情的笔法来表达,这种议论与抒情相结合的有机融合,使文章的议论灵动起来,富有情趣,如《莫高窟》“看莫高窟不是看死了一千年的标本、而是看活了一千年的生命……” 这些典雅抒情又充满睿智的文字描写,使读者在理性的思考上获得一种愉悦的精神享受。正是这种抒情与议论的结合,才使人们能够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中国文化所经历的苦难历程,中国文人所独有的悲剧性命运,促使人们从心底反思:中国文化的历史定位是什么?中国文化所扮演的角色又是什么?可以说,余秋雨散文中的亮点不是生动细腻或大气磅礴的场面描写,而是这种用抒情的笔法,进行理性思考和议论。

  余秋雨的《山河之书》多以景物为题名,但是他不同于以往散文只关注景物的自然现象,多以个人的感情抒发和自我表现为主,而是以深邃的目光,透过现象,把关注的焦点定位在自然景观背后所沉淀的文化内涵上。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化和文人留下的较深脚印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是完全的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这就与以前或偏重于时代精神的激扬,或沉迷于个人感性生活的抒发的散文有了迥然不同的风貌,开辟了中国当代散文的新的艺术空间。

  寻找并发现隐藏于山水古迹的文化意蕴,从此成为我们看风景时新的视角。通过读老余的《山河之书》,我们终于可以成为懂一点山水思想的人,看明白山水的同时也看明白自己的人生。

  山河常在,然知她惜她者少,惺惺相惜,举杯共月,唯有山河之书;历史长存,却怨她忘她者多,灯火阑珊,形影相吊,只得千年一叹。

  最初认识余秋雨是因为朋友赠的.书——《文化苦旅》,一看书名,文化,便先入为主,觉得肯定是博大精深,条条是道,一本正经地说一堆道理,立马与自己划清了界限,此等高深莫测之书,不适合我读。然一日,实在闲来无事,仔细翻阅,便爱不释手,也便有了这次与《山河之书》的自然相遇。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两者关系如何?没有两者。路,就是书。对于我来说,没有资金行万里路,四处瞎转悠,路确实就是书。品读一本本书籍,听作者的故事,作者的喜怒哀乐,嬉笑怒骂,作者的心得与经验,可不就是踏着他们铺成的路一步步走向更成熟,更独立的自己吗?而成熟又是什么?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逆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申述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声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

  我以为,山河只是山河而已,她还有属于自己的文化,属于自己的历史,属于自己的眷恋,属于自己的无奈。她的确是养育了我们,丰富了我们。她的静,岿然不动,既伟岸,又渺小,她的动,源远流长,既气势恢宏,又默默无声。她的无奈,是敦煌莫高窟的文化被掠夺的无奈,是废井冷眼的无奈,是宁古塔里苦难的无奈,她也有骄傲,她的骄傲,是造福了一代又一代子孙都江堰,是巴东三峡巫峡长的惊骇,是孕育的千秋万代的我们。

  山河也确实只是山河而已,动与不动,她都在那儿,以她千百年的阅历,以她洞晓一切的姿态,以她慈爱母亲的身份,注视着她的孩子。我们喧闹,我们改造,我们怀念,我们在随着时代改变,为迎合他人或自己而改变,而山河一直不变。

  山河是山河,故乡是故乡。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