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暑假》读后感汇总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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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1

  暑假,是旅游还是玩乐?更多学生的暑假核心应该还是万年不变的补*班、创新班。

  王巨成的《流浪的暑假》是一个别开生面的暑假。马上就是初二学生的森林逃离了犹如万丈深渊的补*班,带着120元离开那个着他这只鸟儿的家,过了一个做“大事”的暑假,拥有一段引人深思的旅程。

  时代像钟摆一样快速变化,人们不断要求高质量、高文化、高学历,还要求一切从娃娃抓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没有错,可是一味学*所成的龙凤能飞得更高更远吗?

  不是的。书中的森林、高翔飞、梁静惠都是学校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他们的生活被为不停学*,他们的就是考上最好的大学,以后有一份比别人好的工作。这么一帆风顺的日子也许不错,但当他们几十年后,老得眼睛都花了,走也走不动了,只能回忆以前的年华时,就只有最好的学业、事业,再无。这不值得骄傲,这令我觉得可悲!

  人生是需要的,只有闯荡过、见识过的生命才会有岁月的'味道。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森林”出走“后的一次回家且给父母留下一封信的章节。森林的一句句”我好烦,我要去寻找意思“换来的是父母不停的念叨,为什么他们不肯走入森林的世界想想呢?以至于当他们发现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是取自词时,先前的立刻变成多疑的猜想,认为又是一句敷衍。

  有时,孩子只是想表达自己想说的,即使是一句词,如果他写下来送给父母,也必定是一颗。假如他不在乎父母,不孝敬这对养他育他的人,又怎么会花时间作此一举?无论我们怀疑什么,请不要怀疑一个正悄悄长大的孩子,好吗?纵使是一道眼神,也足以让他刚筑起的世界留下一片不可修复的荒芜。

  世界变得再快,孩子仍是最美好、最的存在。不要因为发展快而过早一个孩子的纯真,过早让太多的利益左右他们的青春。亲爱的爸爸妈妈们,工作再忙,也不要总把孩子托付给各种补*班,多带他们看看这个世界,就如《流浪的暑假》中一样,在神秘的世界中多听听、多看看,出的人生道理才是最刻骨铭心的,是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2

  《流浪的暑假》这本书是在寒假之间买到的,本来以为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所以拖到今天为了写阅读手册才翻开了它,看着看着,突然心里产生一种别样的情愫,说不清道不明,很奇怪……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觉,透析了我们三好学生心里那些不为人之的心里和秘密,它的主人公森林一直都是一个好学生,成绩优异、聪明灵活,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好学生必须的特质。可是偏偏很讽刺的是森林恰恰不是那么一个窈窕规矩、胆小懦弱死读书的男孩子。这一点我非常欣赏,他在开学第一天就爬到了树上、他把牛仔裤剪了两个大大的洞……

  然而,这些都不是一个好学生会做的事情。在我的印象里,好学生都是那种白白净净、窈窕规矩、带着很浓的书生气的孩子,他们乖巧、懂事、听话,所有的父母都喜欢他们,所有的孩子都羡慕他们,所有的老师的疼爱他们。包括我自己,一样。

  森林做了所有人都不敢做的事情——他离家出走。他做了很多事情,他真正见到了那些所谓的小混混、坏学生真正淳朴善良的一面。没有人本来就是恶毒,他们也有真实美丽的一面。

  关于书里,“老板”抛给森林的一个问题,也抛给了我,抛进了我的心里——你长大想做怎么?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问题,可能每一个小孩都回答过这样的问题,我的记忆里内心深处的第一个梦想已经经过时间的打磨被我遗弃在童年的沙池里。后来我回答的是科学家、作家、主持人,这些那样显赫的职业,可笑的是我根本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我在意好像这是大人听了我的回答多么欣慰我能得到多少表扬?好像这些事情都是被父母规划好了的,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自己做主?

  我不知道……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3

  虽说现在寒假已经过去了,但无论是寒假还是暑假,它们都是一个较长的假期。那我们在这两个假期中,又能做些什么呢?是上课,做作业,还是……?

  好学生梁静慧是个又乖又听话的好学生,学*成绩出类拔萃,但她的暑假只有上课、做作业。而一个活泼、热情奔放的女孩安如玉闯进了梁静慧的世界。梁静慧也在慢慢改变。

  另一边,同样也是一个好学生高翔飞,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但另一个桀骜不驯、成绩超群的男生森林,却不想高翔飞、梁静慧那么安分守己,他发誓这个暑假他一定不会上补*班,要干出一番大事。而高翔飞因为嫉妒森林,却怎么也打听不出森林要干的那件大事,便写了张寻人启事来打探消息。到最后,森林真的失踪了,(他去流浪了),梁静慧、安如玉、高翔飞便一起去寻找森林。最终,他们都经历了能让自己成长的事,体会到了在假期里什么事是有意义的,他们也体会到了成长的滋味。

  读完这本书,我终于知道了寒假、暑假我们真正该干什么。如果说,我们在暑假、寒假里只是不停的上课、做作业,那是不是太没有意义了?当然,做适当的作业是对我们有帮助的,但如果一直在上课、做作业(就像梁静慧、高翔飞一样),我们的假期便会变得枯燥无味了。森林在“流浪”后,明白了大人们赚钱的不容易,社会的黑暗的一面,以及怎么样变得勇敢……

  在21世纪的我们,娇生惯养,无法体验到人间的酸甜苦辣,体验到真正地成长。那么,就和森林一样,做完作业后,独自去干一件大事!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4

  暑假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次假期,在暑假里以作不同的事情,比如:报培训班、报兴趣班、去补*、出国游玩但是有一大部分的父母都会为他们的小孩安排好,首先干什么,其次干什么,最后再干什么而在这本书中讲的就是这样的故事。

  在一所学校里,有一个学*成绩优异的.学生,叫森林。在放暑假前,森林曾告诉他的好朋友高翔飞,暑假时他要做一件大事。高翔飞左想右想,总是想从森林的嘴里打听出什么消息,但是得到的结果却是一无所有。后来,假期里,高翔飞来找森林,可是森林并不在家。高翔飞四处寻找,四处打听,但连森林的一个消息也没有,被迫下,高翔飞只好自己写寻人启事,希望哪一天森林看到后能回家。森林的父母由于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回家。当有一天他们好不容易回家休息的时候,却没发现森林,他们四处寻找,也是一无所获,只好在家里苦苦等待。

  在另一边,也有一位学*优异的学生,叫梁静慧。在她的暑假里,是去上补*班。上补*班的无意中结识了一位女孩,叫安如玉。安如玉的学*并不是很好,但是家里十分有钱。后来,高翔飞认识了安如玉,并告诉她森林是他的同学,还失踪了。安如玉又把高翔飞告诉她的事情,告诉了梁静慧。就这样,三个人一同去寻找森林的下落。而谁又能想到,家庭十分富裕的森林,现在完全变了一个人。把自己的头发全剃掉了,成了一个光头。生活更是不同,每天在外面靠捡垃圾为主。但是,改变最为明显的是。森林变得会关心自己的父母,同学。还学会了感恩之情。把他自己原本做得不够到位的,全做好了。因为森林知道在外面独自生活是那么的困难,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想,在森林这个流浪的暑假中,他学会了自己生活,独立。虽然一直都生活在不好好学*的环境中,但是森林并没有被他们带坏。谁又能想到呢,富人不一定是高傲的,自私的,觉得有钱就无所谓的。因为森林的心是单纯的,这是多少富人都没有的心啊!我们一定要向森林学*。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5

  一个无聊的下午,我打开电脑,电脑桌面上一个文档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个文档里有一篇读后感,这看上去很*常。但是这篇读后感是妈妈写的。

  故事发生在一个周日的晚上,我看完了一本课外书,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就拿到电脑前给妈妈看,可妈妈却无所谓地说,“小孩子看的书,干什么要给我看?先放那边吧。”我原以为妈妈不会看这本书,可没想到的是,妈妈不仅看了这本书,还站在我的角度分析了这本书的内容。

  这本书名为《流浪的暑假》:书中的主人公是四个十二、三岁的初中学生,通过四个孩子在暑假期间的故事以及家庭中家长对孩子暑假补课的态度和方式而展开的故事。好学生梁静慧是个又乖又听话的好学生,学*成绩出类拔萃,但她的暑假只有按父母的意愿和安排上课、做作业,而学小提琴成了休息。另一个活泼、热情奔放的女孩安如玉闯进了梁静慧的世界,梁静慧也在受她的影响慢慢地改变。同样也是好学生的高翔飞,他的成绩名列前茅,但另一个桀骜不驯、成绩超群的男生森林,却不像高翔飞、梁静慧那么安分守己,他发誓这个暑假他一定不会上补*班,要干出一番大事。而高翔飞因为嫉妒森林,却因打听不出森林要干的那件大事,便写了张寻人启事来打探消息。到最后,森林真的失踪了,(他去捡垃圾流浪了)梁静慧、安如玉、高翔飞便一起去寻找森林。最终,他们都经历了能让自己成长的事,体会到了在假期里什么事是有意义的,他们也体会到了成长的滋味。而故事的主人公森林通过一个假期的流浪知道了大人们挣钱不易的道理,从而改变了对父母的`态度。

  这些故事情节在我们小孩子的眼中顶多就是告诉我们父母挣钱不容易,我们要懂事。而妈妈却站在她的角度重新品读了这个故事:“虽然这是一本少儿读物,但通过这本书,我女儿在给我打预防针了,意思是暑期将至,不要给她太多的任务和压力。让她自己去安排暑假生活。这点我会考虑并会尽量满足她的愿望。”

  此刻我的心中涌现出了一种莫名的感觉,妈妈实际上是是能够站在我们的立场上看待问题的,只是我们不善于去发现,往往还会误会他们,由此我们真应该好好反省反省。大人们能站在我们的角度看事情,那我们怎么就不能多多替他们着想呢?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6

  暑假,是旅游还是玩乐?更多学生的暑假核心应该还是万年不变的补*班、创新班。

  王巨成的《流浪的暑假》是一个别开生面的暑假。马上就是初二学生的森林逃离了犹如万丈深渊的补*班,带着120元离开那个着他这只鸟儿的家,过了一个做“大事”的暑假,拥有一段引人深思的旅程。

  时代像钟摆一样快速变化,人们不断要求高质量、高文化、高学历,还要求一切从娃娃抓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没有错,可是一味学*所成的龙凤能飞得更高更远吗?

  不是的。书中的森林、高翔飞、梁静惠都是学校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他们的生活被为不停学*,他们的就是考上最好的大学,以后有一份比别人好的工作。这么一帆风顺的日子也许不错,但当他们几十年后,老得眼睛都花了,走也走不动了,只能回忆以前的年华时,就只有最好的学业、事业,再无。这不值得骄傲,这令我觉得可悲!

  人生是需要的,只有闯荡过、见识过的生命才会有岁月的味道。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森林”出走“后的一次回家且给父母留下一封信的章节。森林的一句句”我好烦,我要去寻找意思“换来的是父母不停的念叨,为什么他们不肯走入森林的世界想想呢?以至于当他们发现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是取自词时,先前的立刻变成多疑的猜想,认为又是一句敷衍。

  有时,孩子只是想表达自己想说的,即使是一句词,如果他写下来送给父母,也必定是一颗。假如他不在乎父母,不孝敬这对养他育他的人,又怎么会花时间作此一举?无论我们怀疑什么,请不要怀疑一个正悄悄长大的孩子,好吗?纵使是一道眼神,也足以让他刚筑起的世界留下一片不可修复的荒芜。

  世界变得再快,孩子仍是最美好、最的存在。不要因为发展快而过早一个孩子的纯真,过早让太多的利益左右他们的青春。亲爱的爸爸妈妈们,工作再忙,也不要总把孩子托付给各种补*班,多带他们看看这个世界,就如《流浪的暑假》中一样,在神秘的世界中多听听、多看看,出的人生道理才是最刻骨铭心的,是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7

  暑假,是旅游还是玩乐?更多学生的暑假核心应该还是万年不变的补*班、创新班。

  王巨成的《流浪的暑假》是一个别开生面的暑假。马上就是初二学生的森林逃离了犹如万丈深渊的补*班,带着120元离开那个束缚着他这只鸟儿的家,过了一个做大事的暑假,拥有一段引人深思的旅程。

  时代像钟摆一样快速变化,人们不断要求高质量、高文化、高学历,还要求一切从娃娃抓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没有错,可是一味学*所成的龙凤能飞得更高更远吗?

  不是的。书中的森林、高翔飞、梁静惠都是学校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他们的生活被规定为不停学*,他们的使命就是考上最好的'大学,以后有一份比别人好的工作。这么一帆风顺的日子也许不错,但当他们几十年后,老得眼睛都花了,走也走不动了,只能回忆以前的年华时,就只有最好的学业、事业,再无其他。这不值得骄傲,这令我觉得可悲!

  人生是需要激情的,只有闯荡过、见识过的生命才会有岁月的味道。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森林出走后的一次回家且给父母留下一封信的章节。森林的一句句我好烦,我要去寻找意思换来的是父母不停的念叨,为什么他们不肯走入森林的世界想想呢?以至于当他们发现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是取自歌词时,先前的感动立刻变成多疑的猜想,认为又是一句敷衍。

  有时,孩子只是想表达自己想说的,即使是一句歌词,如果他写下来送给父母,也必定是一颗真心。假如他不在乎父母,不孝敬这对养他育他的人,又怎么会花时间作此一举?无论我们怀疑什么,请不要怀疑一个正悄悄长大的孩子,好吗?纵使是一道眼神,也足以让他刚筑起的世界留下一片不可修复的荒芜。

  世界变得再快,孩子仍是最美好、最纯洁的存在。不要因为发展快而过早破坏一个孩子的纯真,过早让太多的利益左右他们的青春。亲爱的爸爸妈妈们,工作再忙,也不要总把孩子托付给各种补*班,多带他们看看这个世界,就如《流浪的暑假》中一样,在神秘的世界中多听听、多看看,感悟出的人生道理才是最刻骨铭心的,是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8

  暑假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次假期,在暑假里以作不同的事情,比如:报培训班、报兴趣班、去补*、出国游玩但是有一大部分的父母都会为他们的小孩安排好,首先干什么,其次干什么,最后再干什么而在这本书中讲的就是这样的故事。

  在一所学校里,有一个学*成绩优异的学生,叫森林。在放暑假前,森林曾告诉他的好朋友高翔飞,暑假时他要做一件大事。高翔飞左想右想,总是想从森林的嘴里打听出什么消息,但是得到的结果却是一无所有。后来,假期里,高翔飞来找森林,可是森林并不在家。高翔飞四处寻找,四处打听,但连森林的一个消息也没有,被迫下,高翔飞只好自己写寻人启事,希望哪一天森林看到后能回家。森林的父母由于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回家。当有一天他们好不容易回家休息的时候,却没发现森林,他们四处寻找,也是一无所获,只好在家里苦苦等待。

  在另一边,也有一位学*优异的学生,叫梁静慧。在她的暑假里,是去上补*班。上补*班的无意中结识了一位女孩,叫安如玉。安如玉的学*并不是很好,但是家里十分有钱。后来,高翔飞认识了安如玉,并告诉她森林是他的同学,还失踪了。安如玉又把高翔飞告诉她的事情,告诉了梁静慧。就这样,三个人一同去寻找森林的下落。而谁又能想到,家庭十分富裕的森林,现在完全变了一个人。把自己的头发全剃掉了,成了一个光头。生活更是不同,每天在外面靠捡垃圾为主。但是,改变最为明显的是。森林变得会关心自己的父母,同学。还学会了感恩之情。把他自己原本做得不够到位的,全做好了。因为森林知道在外面独自生活是那么的困难,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想,在森林这个流浪的暑假中,他学会了自己生活,独立。虽然一直都生活在不好好学*的环境中,但是森林并没有被他们带坏。谁又能想到呢,富人不一定是高傲的,自私的,觉得有钱就无所谓的。因为森林的心是单纯的,这是多少富人都没有的心啊!我们一定要向森林学*。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9

  《流浪的暑假》这本书是在寒假之间买到的,本来以为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所以拖到今天为了写阅读手册才翻开了它,看着看着,突然心里产生一种别样的情愫,说不清道不明,很奇怪……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觉,透析了我们三好学生心里那些不为人之的心里和秘密,它的主人公森林一直都是一个好学生,成绩优异、聪明灵活,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好学生必须的特质,《流浪的暑假》读后感。可是偏偏很讽刺的是森林恰恰不是那么一个窈窕规矩、胆小懦弱死读书的男孩子。这一点我非常欣赏,他在开学第一天就爬到了树上、他把牛仔裤剪了两个大大的洞……

  然而,这些都不是一个好学生会做的事情。在我的印象里,好学生都是那种白白净净、窈窕规矩、带着很浓的书生气的孩子,他们乖巧、懂事、听话,所有的父母都喜欢他们,所有的'孩子都羡慕他们,所有的老师的疼爱他们。包括我自己,一样。

  森林做了所有人都不敢做的事情——他离家出走。他做了很多事情,他真正见到了那些所谓的小混混、坏学生真正淳朴善良的一面。没有人本来就是恶毒,他们也有真实美丽的一面。

  关于书里,“老板”抛给森林的一个问题,也抛给了我,抛进了我的心里——你长大想做怎么?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问题,可能每一个小孩都回答过这样的问题,我的记忆里内心深处的第一个梦想已经经过时间的打磨被我遗弃在童年的沙池里。后来我回答的是科学家、作家、主持人,这些那样显赫的职业,可笑的是我根本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我在意好像这是大人听了我的回答多么欣慰我能得到多少表扬?好像这些事情都是被父母规划好了的,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自己做主?

  我不知道……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10

  大家好!我是一只流浪狗,记忆中我最先看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条车水马龙的街道旁,我不知道自己的爸爸妈妈是谁,也不知自己来自那里,因此就开始了流浪生活。

  一天,我独自走在一条街道上。心想:我一定要找一个主人,让自己“安居乐业”。由此开始漫长而辛酸的找家之旅。第一次,我走进一家朱红大门、有着二层洋别墅的院子,那个披黄发的时髦女人恶狠狠地说:“你这个流浪狗,浑身脏兮兮的,臭味熏天,赶紧滚出去!”接下来佣人把我拿棍子赶出朱红大门。这时我想起古人的一句诗:“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漂泊的心酸涌上心头。亲爱的爸爸妈妈,你在哪里?我想你们!

  漫无目的走了很长时间,我来到一个偏远的小山村,走进一个用篱笆编织的院门,这时我已经两天没吃饭了,我很需要饱吃一顿。这时从破烂的房子里走出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浑身也脏兮兮的,但活泼可爱。他看到我立刻大喊:“妈妈,咱家跑进来一只流浪狗,快看,很可爱的!”小男孩立刻跑过来抱起我,虽然他用手勒疼了我的肚子,但我知道他不是恶意的,他是喜欢我的。这时她的妈妈他的姐姐都从房子里出来,小男孩的妈妈说:“毛蛋,赶紧抱回家给小狗喝点稀粥吃一块黑馒头,看它样子几天没吃饭了。”我喝着稀粥,吃着黑馒头,瞬间有一种归家的感觉。我不想再走了。可吃过以后,小男孩的妈妈让小男孩把我送出院子。但我不想走,拖拖拉拉的,小男孩的妈妈抚摸着我,低低地说:“因为连续几年天旱,田间庄稼没收成,日子实在过下去了。再说村里连学校也没有,我们去城里打工,供孩子上学,生活或许会好些的。我们太穷了,你给自己找个有钱人安家吧。”

  没办法,我只好离开这个院子,小男孩的妈妈让我找个有钱人安家,可有钱人会要我吗?他们是看不起穷人的。我再继续流浪,希望有一个好心人能收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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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的暑假》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1)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3篇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1

  暑假,是旅游还是玩乐?更多学生的暑假核心应该还是万年不变的补*班、创新班。

  王巨成的《流浪的暑假》是一个别开生面的暑假。马上就是初二学生的森林逃离了犹如万丈深渊的补*班,带着120元离开那个着他这只鸟儿的家,过了一个做“大事”的暑假,拥有一段引人深思的旅程。

  时代像钟摆一样快速变化,人们不断要求高质量、高文化、高学历,还要求一切从娃娃抓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没有错,可是一味学*所成的龙凤能飞得更高更远吗?

  不是的。书中的森林、高翔飞、梁静惠都是学校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他们的生活被为不停学*,他们的就是考上最好的大学,以后有一份比别人好的工作。这么一帆风顺的日子也许不错,但当他们几十年后,老得眼睛都花了,走也走不动了,只能回忆以前的`年华时,就只有最好的学业、事业,再无。这不值得骄傲,这令我觉得可悲!

  人生是需要的,只有闯荡过、见识过的生命才会有岁月的味道。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森林”出走“后的一次回家且给父母留下一封信的章节。森林的一句句”我好烦,我要去寻找意思“换来的是父母不停的念叨,为什么他们不肯走入森林的世界想想呢?以至于当他们发现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是取自词时,先前的立刻变成多疑的猜想,认为又是一句敷衍。

  有时,孩子只是想表达自己想说的,即使是一句词,如果他写下来送给父母,也必定是一颗。假如他不在乎父母,不孝敬这对养他育他的人,又怎么会花时间作此一举?无论我们怀疑什么,请不要怀疑一个正悄悄长大的孩子,好吗?纵使是一道眼神,也足以让他刚筑起的世界留下一片不可修复的荒芜。

  世界变得再快,孩子仍是最美好、最的存在。不要因为发展快而过早一个孩子的纯真,过早让太多的利益左右他们的青春。亲爱的爸爸妈妈们,工作再忙,也不要总把孩子托付给各种补*班,多带他们看看这个世界,就如《流浪的暑假》中一样,在神秘的世界中多听听、多看看,出的人生道理才是最刻骨铭心的,是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2

  暑假,一个漫长的假期。它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是快乐的,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玩电脑、去旅游、回老家、抓泥鳅、放风筝、吃美食但它对于某些人来说,是痛苦的,因为要上他们不愿意上的补*班,要做一大堆的作业,每天的生活都被父母安排好了,没有一点儿自由。这本书的内容,就是围绕着一个成绩优异的好学生的别样暑假来展开描写的。

  森林,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是学校的名人,他夸下海口,说自己要在暑假干一件大事。引来同学高翔飞的质疑和好奇,于是,高翔飞自己写了一张关于森林的寻人启事企图了解森林的大事。他没有想到,这张启示使他认识了两个女孩。一个成绩优异,礼貌懂事,很听父母的话,叫梁静慧。一个成绩很差,大大咧咧,很有钱,叫安如玉。而这张启事的主人公森林,倒还真的失踪了。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干了一件大事,过了一个别样的暑假。

  这个暑假,还真是别样!四个孩子,就因为一张启事,使他们联系到了一起。成绩优异的富家子弟,竟跑到外面去捡垃圾?和一群小痞子做朋友?!还把自己乌黑亮丽的头发剃成光头?!不过,你千万不要以为这些人会把他带坏,相反,他比之前认识了更多东西,知道了更多世事,学到了*时根本学不到的东西。他学会了关心,学会了感恩,还学会了自力更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些下流社会的人们带给他的。这次流浪,并没有使森林变坏,变苦,虽然在他身边的都是一群不好好学*,下流社会的人,但是他并没有跟他们同流合污,因为这些下等的人,有着一颗富人没有的纯朴之心。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3

  《流浪的暑假》这本书是在寒假之间买到的,本来以为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所以拖到今天为了写阅读手册才翻开了它,看着看着,突然心里产生一种别样的情愫,说不清道不明,很奇怪……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觉,透析了我们三好学生心里那些不为人之的心里和秘密,它的主人公森林一直都是一个好学生,成绩优异、聪明灵活,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好学生必须的特质。可是偏偏很讽刺的是森林恰恰不是那么一个窈窕规矩、胆小懦弱死读书的男孩子。这一点我非常欣赏,他在开学第一天就爬到了树上、他把牛仔裤剪了两个大大的洞……

  然而,这些都不是一个好学生会做的事情。在我的印象里,好学生都是那种白白净净、窈窕规矩、带着很浓的书生气的孩子,他们乖巧、懂事、听话,所有的父母都喜欢他们,所有的孩子都羡慕他们,所有的老师的疼爱他们。包括我自己,一样。

  森林做了所有人都不敢做的事情——他离家出走。他做了很多事情,他真正见到了那些所谓的小混混、坏学生真正淳朴善良的一面。没有人本来就是恶毒,他们也有真实美丽的一面。

  关于书里,“老板”抛给森林的一个问题,也抛给了我,抛进了我的心里——你长大想做怎么?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问题,可能每一个小孩都回答过这样的'问题,我的记忆里内心深处的第一个梦想已经经过时间的打磨被我遗弃在童年的沙池里。后来我回答的是科学家、作家、主持人,这些那样显赫的职业,可笑的是我根本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我在意好像这是大人听了我的回答多么欣慰我能得到多少表扬?好像这些事情都是被父母规划好了的,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自己做主?

  我不知道……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2)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菁华3篇)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1

  暑假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次假期,在暑假里以作不同的事情,比如:报培训班、报兴趣班、去补*、出国游玩但是有一大部分的父母都会为他们的小孩安排好,首先干什么,其次干什么,最后再干什么而在这本书中讲的就是这样的`故事。

  在一所学校里,有一个学*成绩优异的学生,叫森林。在放暑假前,森林曾告诉他的好朋友高翔飞,暑假时他要做一件大事。高翔飞左想右想,总是想从森林的嘴里打听出什么消息,但是得到的结果却是一无所有。后来,假期里,高翔飞来找森林,可是森林并不在家。高翔飞四处寻找,四处打听,但连森林的一个消息也没有,被迫下,高翔飞只好自己写寻人启事,希望哪一天森林看到后能回家。森林的父母由于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回家。当有一天他们好不容易回家休息的时候,却没发现森林,他们四处寻找,也是一无所获,只好在家里苦苦等待。

  在另一边,也有一位学*优异的学生,叫梁静慧。在她的暑假里,是去上补*班。上补*班的无意中结识了一位女孩,叫安如玉。安如玉的学*并不是很好,但是家里十分有钱。后来,高翔飞认识了安如玉,并告诉她森林是他的同学,还失踪了。安如玉又把高翔飞告诉她的事情,告诉了梁静慧。就这样,三个人一同去寻找森林的下落。而谁又能想到,家庭十分富裕的森林,现在完全变了一个人。把自己的头发全剃掉了,成了一个光头。生活更是不同,每天在外面靠捡垃圾为主。但是,改变最为明显的是。森林变得会关心自己的父母,同学。还学会了感恩之情。把他自己原本做得不够到位的,全做好了。因为森林知道在外面独自生活是那么的困难,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想,在森林这个流浪的暑假中,他学会了自己生活,独立。虽然一直都生活在不好好学*的环境中,但是森林并没有被他们带坏。谁又能想到呢,富人不一定是高傲的,自私的,觉得有钱就无所谓的。因为森林的心是单纯的,这是多少富人都没有的心啊!我们一定要向森林学*。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2

  暑假,一个漫长的假期。它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是快乐的,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玩电脑、去旅游、回老家、抓泥鳅、放风筝、吃美食……但它对于某些人来说,是痛苦的,因为要上他们不愿意上的补*班,要做一大堆的作业,每天的生活都被父母安排好了,没有一点儿自由。这本书的内容,就是围绕着一个成绩优异的好学生的别样暑假来展开描写的。

  森林,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是学校的名人,他夸下海口,说自己要在暑假干一件大事。引来同学高翔飞的质疑和好奇,于是,高翔飞自己写了一张关于森林的寻人启事企图了解森林的大事。他没有想到,这张启示使他认识了两个女孩。一个成绩优异,礼貌懂事,很听父母的话,叫梁静慧。一个成绩很差,大大咧咧,很有钱,叫安如玉。而这张启事的主人公森林,倒还真的“失踪”了。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干了一件“大事”,过了一个别样的暑假。

  这个暑假,还真是别样!四个孩子,就因为一张启事,使他们联系到了一起。成绩优异的富家子弟,竟跑到外面去捡垃圾?和一群“小痞子”做朋友?!还把自己乌黑亮丽的头发剃成光头?!不过,你千万不要以为这些人会把他带坏,相反,他比之前认识了更多东西,知道了更多世事,学到了*时根本学不到的东西。他学会了关心,学会了感恩,还学会了自力更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些下流社会的人们带给他的。这次流浪,并没有使森林变坏,变苦,虽然在他身边的都是一群不好好学*,下流社会的人,但是他并没有跟他们同流合污,因为这些下等的人,有着一颗富人没有的纯朴之心。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3

  儿子借了一本书《流浪的暑假》,看的废寝忘食,我也产生了好奇心有种想看的冲动。等儿子看完,我也迫不及待地看了一遍。这部小说讲述森林这个优秀的孩子在假期里流浪,其他几位同学参与寻找的经历。在几天的流浪生活中,森林慢慢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关心别人,学会了用自己的双手劳动挣钱,成为一个勇敢少年!虽然只是几天时间,他已经长大,已经由原来的那个桀骜不驯的男孩变成一个有思想,重情感,勇敢的男孩!

  森林本是一个初一男孩,有着优越的家庭条件,有着全校第一的骄人成绩,暑假里为了逃避父母报的补*班,把整洁的家庭弄的狼藉不堪后,拿着120元,就想到外面闯荡一下以显示自己的能力。

  森林在第一次流浪中见到了捡垃圾的“五哥”,他跟踪“五哥”,和他吃住在一起,从“五哥”身上他感受到了社会最底层劳动人民的艰辛,看到了“五哥”的善良:“五哥”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他,“五哥”劝他别和父母闹别扭要赶快回家,“五哥”教他学会保护自己,在“五哥”的影响下,森林学会了保护自己,开始理解了父母,开始关心起别人了。他丢下城市人的架子,帮“五哥”捡破烂以答谢“五哥”对他的`关爱;他面对小流氓的羞辱不再忍气吞声,后来和那些人成为好朋友(也是一帮逃避假期补*的学*优秀的孩子),他和“老板”(小流氓的头目)一起勇敢地报案抓获了一起偷盗铝合金门窗的人,他还和几个伙伴一起抓住了一个抢窃贼;在外面闯荡后,他想起父母对他的爱,回家后知道妈妈因他撞车后悔不已,就主动提出看望妈妈(以前从来没有关心过父母);当他找不“五哥”,认为是被人杀害,就到乡间去寻找,受到了委屈也在所不惜,从“五哥”儿子口中知道“五哥”仅是生病了没来才放心。和“五哥”在一起他看到了人间的善恶美丑,人情冷暖。

  故事从森林和与他有着竞争力的高翔飞寻不到他张贴寻人启事引出,又引出了两个女孩子,一个是学*刻苦出身工薪阶层的梁静惠,一个是不爱学*但父亲是老总的安如玉,因为这则广告她们又认识了高翔飞,了解了森林,又与森林之间发生了一些故事。随着森林流浪生活的开始,这些孩子寻找他,了解他,在与孩子接触,与大人思想的碰撞下不断地走向成熟,摆脱了仅仅是学校———家庭生活的单调生活模式,他们开始审视社会,认识社会,了解人生,看待大人,无论**以何种价值观看待社会,对待他人,他们内心始终是纯洁的,善良的,这就是在流浪的暑假中他们得到的收获!

  这让我想起我们现在的孩子,他们像森林、“老板”一样总想摆脱父母老师的束缚,不理解他们对自己的辛勤养育和谆谆教导。曾有一个女孩因为和母亲生气离开了家,当卖混沌的老奶奶免费给她一碗馄饨时她感激不已,老奶奶向女孩子讲了每天给予她关爱的父母,女孩子才明白父母对自己的疼爱,才理解了父母,现在有多少孩子不是如此呢,他们总厌烦家长的唠叨,总听不进一些善意的劝告,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再让父母管教了,也许他们的生活中就是缺少困难,缺少坎坷,过得太安逸,才让他们不能理解家长、老师,他们只有深入生活,体会生活的艰辛,才能明白父母和老师的关爱吧?

  在我们这个物质横流的时代,家长总是尽一切力量让孩子生活的幸福,孩子则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从没为生活的艰辛犯过愁,从没体会过奋斗的艰辛,家长们总认为自己为他们付出很多孩子是可以感受到幸福的,殊不知他们却远不明白幸福的含义,把父母的付出理解为理所当然,无需回报的,如果不让他们亲身体会,他们就永远不明白自己是家庭的一员,自己应该尽一份力量,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流浪中生活,在流浪中成长,让孩子去流浪,让孩子去体会,就会有不同的收获!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3)

——《流浪地球》读后感(精选二十篇)

  看过电影后再看小说,感觉不完全一样,还是说说电影《流浪地球》观影体验:越来越喜欢吴京塑造的每个角色!整部电影看完哭了三次,朵朵发自内心的求援,对希望做出了最好的理解,唤醒了那些为了与家人最后短暂相聚而撤离的救援队伍,诠释了希望的意义;在一切都是程序控制、测算精准的分析下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面前,感叹在危急时刻只有中国人勇敢的站出来拯救世界、拯救地球。在最怕死的人身上看到了对生的渴望和对全人类的贡献;在经历了17年领航出征任务,已经办完交接手续的最后一天,刘户口的爸爸选择了牺牲自己冲向木星、点燃木星、带全人类回家的时刻泪流满面……我们的地球是需要每个人去爱护和保护的,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爱国主义精神是我们每个中国人都应该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和教养,在灾难面前只有我们的祖国才能真正的'保护我们!看了流浪地球为我们自己的科幻电影有了这么大的突破而开心,更为了那些让我们可以在这和*发展的时代里实现梦想的人而自豪,为我们可以幸福快乐的生活而庆幸,中国雄起,中国威武,中国最棒!!!

  在今年春节档电影中,最为火爆的无疑是国产科幻电影《流浪地球》,看得许多国人热血澎湃。而这部电影正是改编自著名科幻作家刘慈欣的同名小说《流浪地球》。

  对于作者刘慈欣,大家应该并不陌生,并非文科出身的他在20xx年凭借《三体》获得科幻文坛最高荣誉雨果奖而为人熟知,在他之前的写作生涯中他写就了这部获得中国银河奖特等奖的《流浪地球》。

  这本小说发生在未来,太阳即将发生氦闪,人类不得不离开太阳系。与其坐以待毙,人类选择挣扎到底,带着地球一起逃离。为了实现这一史诗级计划,人类在地球的一侧安装上巨大的地球发动机,推着地球前行。这个计划分为五个部分,但是在第二个部分“逃逸时代”之时,意外发生了:地球上发生了空前的`分歧,决裂成了两派,一个是支持“流浪地球计划”的“地球派”,一个是反对这个计划的“飞船派”。当地球脱离太阳系的时候,科学家们发现太阳相较于之前并没有什么变化。疑惑与猜忌在人群中蔓延,“地球派”惨遭剿杀。正当剩余的人们准备转向返回之际,太阳氦闪爆发了,太阳系将逐渐灭亡,人类将不得不带着地球去流浪。

  当我开始阅读这部小说时,一直感觉是普通的科幻小说,具有一个令人耳目一新,并具备着丰富的科学知识。但当读到叛乱之时,画风一转,变成了人类的材积与矛盾,展现了灾难面前人类的道德与人性,最后又转回了“流浪地球计划”,让人具有遐想。对我而言,这是我所看的最震撼的小说。

  假期里,我看了一部非常震撼人心的电影——《流浪地球》。因此,我特意去看了它的原著——刘慈欣的《流浪地球》,发现小说和电影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我也有了更多的感悟。

  《流浪地球》中的未来,太阳即将死亡,其威力可以吞噬海王星。因此人类选择带着地球一起逃离太阳系。人类在地球上建造发动机,并搬进地下城市。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加速,经受了岩浆的不断侵袭以及跨越小行星带时无数小行星的撞击,地球终于到达逃逸速度,脱离了太阳系。

  作为科幻小说,作者大刘的想象宏大瑰丽,描写出的宇宙无边无际的孤独感和冰冷感一次又一次地触动了我的心灵。巨大的时间和空间上的跨度,让我觉得整个地球亦或是太阳系甚至是银河系都显得非常的渺小。不仅如此,小说还透露着现实的的问题:人类的困境和人性的极限,在种种匪夷所思的解决方案中,正隐含着人类对种种现实问题的深切思考。

  大刘的高明之处还在于,他的科幻小说把人类的感情作为重点。比如当地球第五次加速接**日点时,人心惶惶,很多人都觉得地球马上就要被太阳吞噬了,甚至有人自暴自弃,爬上地面,想着现在被蒸发也比忍受着毫无希望、毫无未来的黑暗生活要好。

  但是男主的父亲却告诉自己的家人:“我们必须抱有希望,这并不是说希望真的存在,而是因为我们要做高贵的人,在以前一个高贵的人需要有金钱、权利等等,但是现在,他只需要抱有希望。”这也是整本书带给我感触最深的地方,越是在绝境中,越要抱有希望,这才是人类高贵之所在。

  然而书的结尾却给人漫长而冷漠的绝望。地球航出了冥王星的轨道,太阳却没有如期发生爆炸,人们开始质疑**以至于叛变夺取发动机的`控制权,把五千多名地球派残忍地处死,可没过一个小时,太阳就爆炸了,地球派所做的一切被证实是正确的。幸存的人们带着地球开始新的流浪。

  读到这里,我的心里特别难受,像是有什么东西卡在心里。或许编剧也和我有一样的感受,因此电影在这一处做了很大的改变——希望不是等着别人来解救自己而是大家行动起来,永不放弃。在地球上的人付出了自己一切的努力之后,八千米高的喷射火焰依旧无法点燃木星,吴京扮演的角色驾驶飞船,带着飞船上的三十万吨燃料,为火焰续上了最后一段燃烧的距离,创造了奇迹。

  “希望是我们这个年代像钻石一样珍贵的东西,希望是我们唯一回家的路。”是啊,无论如何,我们都应该守住自己认定的希望,总有一天你会得到所有的回报。

  昨天晚上看完电影之后,今天便想着读读刘慈欣的原著。

  没想到电影和原著其实截然不同。在我看来,这不只是故事线的不同,而是本质上的不同。

  电影通过一条清晰的故事突出了流浪地球计划进行时人与人之间不可磨灭且甚至被放大了的温情和情感:是陌生人对陌生人的善意,是春节时合家团圆的传统延续,是跨国籍跨文化跨语言的团结,是危难下亲人之间的心心相惜……

  而原著则以更加宏观的角度展现了全然不同的另一面,这个角度下的流浪地球,是冷冰冰的:是对爱情亲情友情的漠视,是完全被流水线化了的婚姻和繁衍,是艺术与哲学的落寞,是人与人之间的无限猜忌……

  就像文中描述的那样:“在这个时代,死亡的威胁和逃生的欲望压倒了一切,除了当前太阳的.状态和地球的位置,没有什么能真正引起他们的注意并打动他们了。这种注意力高度集中的关注,渐渐从本质上改变了人类的心理状态和精神生活,对于爱情这类东西,他们只是用余光瞥一下而已,就像赌徒在盯着轮盘的间隙抓住几秒钟喝口水一样。”

  这样冷冰冰的世界太可怕了。

  从创作角度来说,电影和原著我都很喜欢,甚至原著的文字冲击更加震撼,但是我给电影打了五星,而给原著只打了四星。这是因为我从内心深处希望且相信,如果人类真的走到了“流浪地球”的那一天,社会是不会变的像原著所描写的那么冷冰冰的。

  就像电影里刘培强说的一样:“人类文明,如果没有人,那将毫无意义。”

  而人作为情感动物,如果人没有一丝感情,也不能被称之为人吧。

  这周,我读完了刘慈欣的一本科幻小说——《流浪地球》。

  早在三周前,我便在鲍仙的几次推荐下,去到电影院看完了同名电影《流浪地球》,其中的一句话“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令我印象颇为深刻,也提醒了广大司机们要规范行车才能安全回家过年。

  小说的背景,是在不远的将来,太阳急速衰老膨胀,地球面临被吞没的灭顶之灾。为拯救地球,人类在地球表面建造了上万座行星发动机,以逃离太阳系寻找新的家园,地球和人类就此踏上预计长达2500年的宇宙流浪之旅。

  电影中的结尾,是刘培强中校引爆空间站点燃木星,牺牲自己成功利用木星引力将地球推出太阳系,向4.2光年之外的比邻星进发。而小说中的结尾则是截然不同,地球人分成了两派,“地球派”与“飞船派”,“地球派”主张将地球推出太阳系,寻找新的家园,而“飞船派”则主张放弃地球,利用飞船将人类移居到别的星球。两派打得不可开交,但最后“飞船派”却是以压倒性的优势战胜了“地球派”,关闭了所有的行星发动机,就在处死最后的5000名“地球派”的时候,太阳终于发生了氦闪,这时,已经晚了……

  “看来让人类永远保持理智,的确是一种奢求”这是影片中人工智能莫斯的最后一句话,也体现了人类是一种理性与不理性并存的'矛盾体。这也侧面写出了这时的人工智能已经发展到能独立思考的地步了。

  记得我是在一本科学类的报刊上第一次看到了《流浪地球》的文章,当时就引燃了我对科学幻想的兴趣,而报刊上只有短短的几篇,而刚好从下一期开始我就没有订了,我恨不得将作者刘慈欣给“抓”到我的面前,给我当面讲后续的故事。慢慢的,我都忘记了这一本书,直到今年,同名电影《流浪地球》一上映,我便想去看看,当拿出鲍仙发的那条推荐的消息,父母才答应。

  这本书的作者刘慈欣简直把科幻描写得神乎其神,他把我们的现实生活和宇宙紧紧相接在了一起,表面上看起来不足为奇,可慢慢的品尝,才能尝出真正的味道。

  读完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觉到科幻原来由许多不同形式。如——塑造写地球上不可出现的人或生命体,如通过写我们的生活联系到不可思议的事……它让我认识到了真正的科幻,也让我对科幻又一次燃起了浓厚的兴趣!

  身为一个不称职的刘慈欣的粉丝,电影的热度让我在看完《流浪地球》电影后翻开了原著。可能是之前《三体》和《时间移民》的关系吧,总觉得大刘的作品应该有一个宏大的世界观乃至宇宙观,很长时间的过程,几代人的变迁,又如何会拘泥于一个时间点写一部英雄向的小说呢。果不其然,文字的表达和电影毕竟是不一样的。

  电影《流浪地球》:美国科幻大片真得不要太好看哟,我对科幻电影的爱日月可鉴(虽然如今穷到买不起电影票),当看到这样一部《流浪地球》真的是感动的,看电影的第一眼便知道这真的是良心之作了,场景里冰冻着的著名建筑,刘培强刘启父子间的情感连接,王磊上尉对于职责的坚持和生命的责任无不令人动容。作为一部2h的电影,带着一份东方特有的对故土的眷恋流浪,何其浪漫。可是这样一部电影还是令我遗憾的,从韩朵朵那偶像剧般的呼吁到洛希极限计算的错误,我期待着更加成熟的`国产科幻片。

  小说《流浪地球》:小说的情节那自然是比电影丰富的,以一个人的一生作为时间跨度,以一个人的经历反映时代,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在看电影时其实是有疑惑的,为什么要带着地球流浪?为什么希望那么珍贵?而文字是给了答案的,一个小小的生态球实验,一段绝望的滑雪比赛中邂逅的婚姻,一声“我的流浪地球”的呐喊。。。这般看似脆弱的人性和不灭的智慧,太阳氦闪,变轨加速,**效应,让这部画面感极强的硬科幻小说耐人寻味。谁也不知道未来到底是什么样,坐在井底的青蛙虽然看到的蓝天很小,可是它抬头了,它想看,不是吗?

  真的很喜欢大刘耿直的硬科幻小说,也很看好中国的科技和电影业,《流浪地球》就是那希望。

  啊,地球,我的流浪地球......

  大刘和他的科幻小说*年来在中国掀起了一股科幻热,尤其是在《三体1:地球往事》获得雨果奖之后。与大多数人一样,我知道大刘也是源于《三体》。这部长篇小说堪称一部有关人类未来发展的宇宙史诗。我个人认为,大刘在科幻小说写作中擅长架构宏大的宇宙图景和挖掘人性的本源,这些在《三体》中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他的这些独有的能力也在我们今天要说的中篇小说《流浪地球》中被发挥到了极致。

  《流浪地球》已经被拍摄成了电影,而且将在二十几天后的春节档上映。从目前放出来的预告片来看,影片质量还是很有保证的。更有甚者,很多网友称2019年为中国硬科幻电影元年。希望这部即将上映的科幻电影不让大家失望。我今天想谈谈《流浪地球》这部小说带给我的一些思考。

  《流浪地球》是以小说主人公第一人称成文的,可视为主人公一生的简短传记。我个人认为,这种写作方法最大的益处就是很容易会让读者身临其境,切身体会主人公的经历。

  首先,我需要提及几点科学常识。星空中所有的恒星(包括太阳)都是通过核聚变获取能量,转换为我们熟悉的光和热。具体到我们现在的太阳,主要是氢元素通过核聚变生成氦元素。随着时间的推移,太阳内部的氢元素会越来越少,而氦元素则会越来越多。于是总会有那么一天,氦元素在太阳中心区域聚集,并引发氦元素的核聚变(生成更重的元素),这个过程便被称为“氦闪”。这绝对是太阳的灾难日,因为伴随“氦闪”,太阳将会释放出相当于其正常状态的百万倍能量,同时其半径将极大的膨胀,甚至超过目前的地球轨道。换言之,当那一天来临时,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会被轻轻松松地抹掉。幸运的是,根据我们最新的科学理论,太阳的这个灾难日是几十亿年之后的事情了,我们暂时不用担心。

  《流浪地球》中故事的科学背景是,在21世纪初,科学家们发现太阳内部氢转化为氦的速度突然加快,进一步通过研究建立的太阳完整精确的数学模型预测太阳的氦闪将在400年发生。而到故事的开始,已经过去了380年。在这300多年中,地球上的人类开始了*乎疯狂的自救行动。宗教完全消失,艺术等无用的学科*乎被废弃,人类将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能解救自己的理工科和实用技术上。

  从常人的角度看,人类在太阳“氦闪”中存活下来最直接的方式应当全力发展宇航技术,进行星际移民。然而,作者大刘剑走偏锋,堵死了这条看起来最能行得通的路,原因也很简单——人类尚不知道哪里有可供直接移民居住的行星,如果没有已知合适的选择,人类最终会迷失于茫茫太空;即使找到了可供移民的行星,人类将面临“谁走谁留”的终极伦理问题(在短时间内不可能带走所有人);技术上无法逾越的难题是,可长时间运转的封闭循环生态系统——由于不知道到移民过程需要多久,只有封闭循环生态系统才能保证人类在长期的宇宙航行中存活。其中最后一点也是我们现实世界面临的技术难题,各国都有相应的各种实验(包括中国),但是这些实验性的封闭循环生态系统最终都会发生不可逆的恶性变换,变得不适宜人类生存。既然大规模星际移民这条路走不通,作者大刘就脑洞大开,给小说中的世界提供了另一条令人无比震惊的自救方法——直接将地球当成宇宙飞船推进到距离太阳系最*的恒星比邻星(距离约为四光年)。

  人类采用这个自救方法的理由简单到让人无法拒绝——人类熟悉的环境,完整的生态系统,实施得当的话几乎所有人都有生存的机会。在小说中,这个自救方法依赖于虚构的“重元素聚变”技术,即利用普通的石头作为燃料,建起上万台高达上万米的“地球发动机”,作为地球这个超级宇宙飞船的引擎。以此,人来将逃亡过程分为五步,分别是刹车时代,逃逸时代,流浪时代I(加速),流浪时代II(减速),和新太阳时代。顾名思义,刹车时代即位使地球停止自转,以便地球发动机更好地加速地球——这一过程用了42年。逃逸时代,利用“地球发动机”给地球加速,不断抬高远日点,以达到逃离太阳所需的第二宇宙速度——这一过程地球需要绕转太阳15圈。流浪时代I,地球疯狂加速逃离太阳系;流浪时代II,地球减速进入比邻星轨道;新太阳时代,人类将在地球上沐浴着新太阳的光和热继续延续文明的发展。整个逃亡计划将历时约2500年,100代人。

  故事的主人公出生于刹车时代结束的时候——此时的地球已经没有了昼夜和四季的交替。故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拉开帷幕,以主人公视角进入细节刻画。首先,通过主人公游览地球,给读者展现了冰冻海洋,与我们所知非常不同的日出和黄昏,地球发动机等壮观的景象。其次,逃逸时代就开始时,由于地球发动机使得大气温度上升到人类无法承受的范围,且自转刹车过程也让地球表面满目疮痍,地面已经不适宜人类生存,于是人类集体住进了地下城市。再者,主人公在地下城的生活展现出了人类在危机时代淡化的家庭观念和年轻人优先的生存观念。可以想到,逃逸时代自然不会那么轻松。地壳不稳定导致岩浆迸入地下城,地球加速时穿越位于火星轨道和木星轨道之间的小行星带——牺牲部分人从而拯救人类整体似乎总是重大危机中的必然。然而,更可怕的是人心,逃逸时代中每次地球运行到*日点时,人类社会中总会有太阳即将发生“氦闪”的谣言。也正是可怕的人性,主导了故事的结尾处的反转。在地球加速到逃逸速度后,“地球相对于四个世纪前没有任何变化,过去的四百年不过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阴谋”的传言传遍了整个世界。

  于是,发生了理所当然的叛乱,无知的民众攻占了地球发动机控制中心,处死了地球联合**要员和执行地球航行计划的科学家。然而,科学自有其严谨性,正当“胜利后”的人们集体庆祝时,太阳氦闪爆发了!于是,人类继续执行着已故的科学家们制定的航行计划,行进在流浪时代。

  以上便是《流浪地球》的主要故事情节。我个人最喜欢的就是大刘石破天惊的逃亡之法——将地球作为宇宙飞船,这也是这篇小说最为吸引人之处。大刘为我们构筑了一个宏大的科幻框架,基本视角是整个地球,并借用这个故事再次(同《三体》)揭示了人性本源中的'恶。此外,我想,大刘更想向读者展示的是对于星空宇宙和人类命运的思考。放眼人类世界,每个人类个体可能都会以自己是某个团体的一份子而骄傲,或者觉得自己举足轻重。放眼整个地球,人类整体俨然已经成为了地球的主宰,掌控着这个行星的命运。然而,立足于整个太阳系,地球已经相当渺小,更不用说人类了。即使是在太阳系,人类的命运也承受着相当多的可能威胁,包括小行星撞击,太阳的不稳定性(太阳辐射和地球臭氧层空洞)等等——这些威胁对于现在的人类,几乎每一个都是致命的。再放眼到整个直径10万光年的银河系,太阳也只不过是其猎户旋臂中一颗无比普通的恒星。是的,人类真的很渺小——渺小到无法将我们存在的迹象告知宇宙中可能存在的其他生命。我想,大刘的很多科幻小说,包括《流浪地球》,都是在强调这一点,就是我们的渺小。

  只有认识到了目前人类的渺小与无力,才能更好地懂得敬畏——敬畏生命,敬畏科学,敬畏宇宙。这种敬畏能成为我们发展科技,探索未知进而突破局限的动力。正如我们经常所说的仰望星空——看到繁星闪烁的星空,看到璀璨的银河,无垠的宇宙,反观自身的渺小。

  正如本文开头所说,我们熟悉的太阳的氦闪迟早会到来。虽然目前最为成功的恒星模型预言这将是几十亿年之后的事情,但是科学自有其独特性,这也可能是由于人类认知局限导致的错误理论。我个人倒是很好奇,如果《流浪地球》中的太阳氦闪真的发生,人来该何去何从。人类命运变化的影响因素确实是太多了,但是我想,应对所有这些可能发生的巨变的最好方式便是,认识到人类自身的渺小,怀揣着敬畏之心,努力地探索未知,发展科学技术。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一听到这句话,大家的第一反应就是根据刘慈欣的同名小说改编的“流浪地球”。先不说电影的情节怎么样,可能看过原著的不是太多。我是在上学时在图书馆偶然发现的这部小说,当时就被它的书名所吸引,于是就读了起来,原著的篇幅不长,我大概用了两个多小时把它看完,读完之后深深的被大刘的脑洞所折服,同时对里面涉及的物理学、天文学名词很有感触,看来大刘不愧是一名理工男。

  下面我就谈谈我对这部小说的读后感:

  首先和电影一样,交代了流浪地球计划的起因,由于太阳氦闪,太阳系将不复存在,人类的救赎计划起初分为“地球”与“飞船”两派,最终因“飞船派”无法支撑完整与庞大而又稳定的生态系统而被抛弃。读到这里就可以体现出中西方文化的差异,这也是我对大刘脑洞所折服的原因。看过《星际穿越》等好莱坞科幻大片的可能都清楚,当地球不适合生存时,他们会选择乘坐飞船去寻找新的家园,但这却是一个漫长的旅程,几年、几十年、上百年、甚至上千年,飞船上的.燃料与给养再多,毕竟有限,所以飞船上的人们只能通过休眠来减少给养消耗,茫茫太空,旅途艰险,即使通过“引力**加速”、“虫洞”等方式成功的到达目的地,但还得面对一个残酷的现实,那就是新的家园,会不会适合人类居住,人类不可能一直呆在空间狭小的飞船里,就像《星际穿越》的剧情一样,人类派出去的12位宇航员,分12路去12个目的地行星,这是一个孤单且没有回程的绝望旅行,人类在等待多年后,只有三个目的地行星发来信息,其他的9位却消逝在茫茫的宇宙之中。于是人类又派出第二批人员,对这三颗行星进行再次探测,同样是没有返程的旅行。当他们通过“虫洞”到达这三颗目的地行星附*时,却发现他们有两颗是在“黑洞”旁边,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我们可以知道,那里的时间将会变得很慢,在那里,一个小时等于地球上的7年。当他们到达第一颗行星后,却发现二十多年前出发的飞船刚被这颗星球上的超级潮汐所吞噬,他们也在经历一次超级潮汐后发动机进水,为躲避第二次超级潮汐,只能用燃料将水喷出,在回到轨道空间站时却发现时间变慢已严重超出他们的预期,一块来的同伴已经老去了27岁,同时意味着地球上也已经历了27个春秋,而对于他们只是经历了1个小时而已。他们现在还要面对一个更加残酷的现实,由于燃料不足,剩下的两颗星球他们只能二选一,结果他们选择了一个连大气都可以冰冻的星球,原来第一批来这颗星球的人,无法忍受孤单的寂寞,不甘心一个人在这里消逝,故意发出错误的信息,引诱后面的人前来拯救。电影毕竟是电影,最终叛变的人付出代价,主人公飘入“黑洞”奇迹般的进入五维空间该写历史,最终得救。但是现实没有那么多得巧合与奇迹。所以说“飞船派”是行不通的。而选择“地球派”的《流浪地球》,则是脑洞大开,35亿人带着地球通过行星发动机变轨,人们进入地下城,拥有足够完整的、稳定的生态系统,不用担心燃料和给养。人们也不要休眠,可以随时规避旅途的风险。这个脑洞大开想法,标新立异于其他好莱坞大片,真可谓“神来之笔”。这其中也包含了中国的“守土情结”与“愚公精神”,还有中国“人定胜天”的坚强斗志。这也是中西方文化的差异以及文化底蕴的不同。

  同样面对滔天的洪水,西方神话里使用“诺亚方舟”进行逃生,而中国则是“大禹治水”保天下*安。西方的末世,是“诸神的黄昏”,而中国则是“女娲补天”,中国的文化里没有逃避、没有退缩、没有放弃、没有抛弃,有的却是“精卫填海”、“夸父追日”、当然还有包容。即使观念不同、信仰不同,只要在中国,都能“求同存异”实现大同,比如一座庙里不仅有“佛”,还有“道”和“儒”,中国的道观也是这样和*共处。小说中的主人公通过参加奥运会和一名日本女子结婚生子,即使最后立场不同,但也没影响两人的情感。而西方却是“十字军东征”以及现在的五次“中东战争”。

  正是文化理念与底蕴的不同,才有了大刘这一“神来之笔”,除了这些中西方文化的不同,小说中还体现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功成不必在我”以及“靳柯刺秦、慷慨赴死”的不怕牺牲以及大无畏精神。“流浪地球”不是一两代人可以完成的,那是计划耗时2500年,100代人的千年大计,小说结尾更是呼应这一点,当叛军打着“还我阳光”的口号处死联合**高层而高歌时,太阳发生了氦闪,人们处死了拯救自己的人们,这是极大地讽刺。“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这正是联合**高层为了后代、为了地球的希望而功成不必在我、慷慨赴死的大无畏精神的体现。这也是为什么我们中华五千年文明一直延续的关键所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正是相信真理的人们一贯坚持,流浪地球计划才有希望。人类才有可能到达新的家园。因此当我们遇到困难时,千万不要轻言放弃,一定要记得选择希望。

  说实话,我是学渣。评论里面各种物理学霸的科普其实我都不是很懂,虽然有些是高中物理知识。

  小说很精彩,但我更喜欢电影的版本。

  作为一个物理白痴,我只有以下这些感想:

  1.如果我们当下生活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但这种优越的生活条件是建立在后代子孙痛苦之上的,我想我们这一代人也不会觉得高兴。本书的男主提到,当他听到那首赞颂太阳的歌时,想到将来他的第一百代子孙生活在一个美好的星球,感动到流眼泪,即便第一百代子孙的福祉是建立在前九十九代子孙的痛苦之上的。

  2.在看到电影里莫斯向全球宣布“流浪地球”计划宣告失败时,里面有的人用枪自杀;有的人则稍微幸福一些,能跟家人相拥,度过最后的时光。我则握着我的爱人,试图记住他脸庞上的每一根毛发,每一条皱纹。虽然这只是电影,虽然还没有到世界末日,但影片结束时我由衷地感到幸福,能握着自己爱人的手,而且大家都还活着。真是太好了。

  因为我是又感性,又矫情,物理又不好的人,所以在我看来,整部戏的内核就是在表达家人的重要性。

  如果问我死前我最想做什么事?我想应该就是这件了――再好好看你一眼。

  今天,我看了一本已改编为电影的科幻小说,名为《流浪地球》。它讲述了一个从太空技术的视角探讨地球未来的多种可能性,讲述了太阳即将毁灭,人类在地球表面建造出巨大的推进器,把地球当成交通工具,向宇宙深处航行、寻找新家园的故事。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4)

——《春酒》读后感汇总十篇

  第二次听肖老师上课了,肖老师的课堂总是情意浓浓,回味无穷。

  《春酒》富有情趣的细节描写,生动展示出家乡的民俗风情和作者对童年、对母亲、对家乡的深深眷恋。琦君表达的“思乡怀旧”之情,不同于其他文人的“乡愁”,她素淡、宁静,蕴藉、温润,以一种洗尽铅华的笔调絮絮地诉说着对童年、家园的深情。肖老师带领在场的每一个人体会生动展示民俗风情与思乡之情的写法,引领我们感受民风之美、人情之美、生活之美。在课堂上,肖老师氤氲出温暖、甜蜜、眷恋的情绪氛围。

  聆听“正道”语文,静下心来读语文,读“春酒”二字。“标题怎么读”?这是我的课堂从来没有过的思考。读出绵长的思乡之情;读出自豪;用*淡之语读出对家乡强烈的爱;思念中读出悲伤;读出回味与享受;快乐地读;遗憾地读;惆怅地读;陶醉地读……

  在学生“多情”的答案里感受到“标题也是作者情感的凝聚”。学生绘声绘色地展示着情感,流露着眷恋,走进课文,走*作者,听众也陶醉了。

  语言是有情感的,支撑情绪的语句是文章精髓,“我是母亲的代表,总是一马当先,不请自到,肚子吃得鼓鼓的跟蜜蜂似的,手里还捧一大包回家。”“其实我没等她说完,早已偷偷把于指头伸在杯子里好几回,已经不知舔了多少个指甲缝的八宝酒了。”“母亲给我在小酒杯底里只倒一点点,我端着、闻着,走来走去,有一次一不小心,跨门槛时跌了一跤,杯子捏存手里,酒却伞洒在衣襟上了。抱着小花猫时,它直舔,舔完了就呼呼地睡觉。原来我的小花猫也是个酒仙呢!”这就几句快乐融融。一句话转向悲情,“一句话提醒了我,究竟不是道地家乡味啊。可是叫我到哪儿去找真正的家醅呢?”外表不动声色,内心波澜起伏,母亲已逝,再也做不出那样的春酒。整堂课都在陶醉,情感目标体现得淋漓尽致,“此时无声胜有声”,语文的魅力就在于此。

  忆春酒,怅春酒,找春酒,在沧桑与悲愁中彰显不灭的希望,是无尽的守望与等待,是永恒的思念与怀想!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乡愁是每一个远离故乡漂泊的游子都无法抹去的情怀。故乡是你离开后魂牵梦绕的地方,是你走到天涯海角都无法割舍的怀念。离开故乡越久,故乡的一切反而越加亲切和清晰。琦君的散文《春酒》正是一篇优美的游子思乡的散文。《春酒》主要围绕“我”、阿标叔和母亲,讲述了作者儿时在家乡喝春酒、会酒的场景。琦君远离故乡几十年,家乡的一草一木,故土的风情人物,没有模糊,反而越加鲜活。琦君曾这样深情地说过:“像树木花草一样,谁能没有一个根呢?我若能忘掉故乡,忘掉亲人师友,忘掉童年,我宁愿搁下笔,此生永不再写。”

  《春酒》语言朴实无华,却是饱含深情厚谊。童年是一个人最美好的年华,故乡是一个人最大的'牵挂,牵挂家乡的点点滴滴。琦君为我们讲述了她美好的童年,善良宽容温馨的母亲,热情好客的阿标叔,民风淳朴的乡里乡亲,那一碗浓浓的春酒,给予琦君童年多少欢乐,如今又承载远离故土的琦君多少深深的乡愁。琦君儿时的春酒是甘甜的,因为是在故乡,有母亲,有玩伴,有乡邻。如今事过境迁,琦君远在大洋彼岸,再酿春酒,却终没有那浓浓的“家乡味”。“可是叫我到哪儿去找真正的家醅呢?”琦君这一问,何人能答?琦君1949年离开大陆后在美国定居,她为什么不能再踏故土、再品春酒?假使又是一年春节时,琦君老人回来了,就真的可以找回“家乡味”了吗?母亲何在,童年何在,乡里乡亲何在?乡愁啊,原来真的是一杯浓浓的酒。

  叶落总要归根,梦中应识归路,然天若有情天亦老。琦君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最后最大的心愿就是把骨灰送回故乡。琦君归来吧,故乡已为你把大门打开,它就在那静静地等你。

  琦君曾有感人肺腑的言语:“我们从大陆移植来此……生活上尽管早已能适应,而心情上又何尝能一日忘怀故乡的一事一物呢?水果蔬菜是家乡的甜,鸡蛋鸭肉是家乡的鲜……”。家乡的风物无不魂牵梦萦着海外游子,成为他们追忆往昔情感之根。

  “我”思念故乡的特产小吃:春酒、粽子、杨梅、桂花卤、桂花茶……尤其是元宵灯花,家家邀饮春酒,是最令人兴奋的。家家户户,轮流的邀喝春酒,“我”总是一马当先,不请自到,肚子吃得鼓鼓的',跟蜜蜂似的,手里还捧着一大包回家。母亲在冬天泡下八宝酒,到喝春酒时,就会请大家共同品尝,此酒可以补气、健脾、明目。母亲怕“我”贪杯太补了,会流鼻血,是不允许我多喝的。每次喝完春酒回来,母亲总要闻“我”的嘴巴,但“我”还是偷偷地舔了舔指甲缝的八宝酒。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一种老酒,颜色深黄,因此又叫黄酒。这是中国自酿的酒,具有中国民间的科学方法。这种酒有点儿酸,气味喷香,在酒里加几个鸡蛋,再加些糖那就非常美味可口了,可以补心、补血。曾经,我哥哥从绍兴带来了一对绍兴老酒,说是给父亲喝的。我对于这苦老酒,却是喜欢的,但只能说是喜欢而已。普通的酒味,不外乎辣和甜,这酒却是焦苦味;普通的酒是白色或黄色或红色,而这酒却是黑色的,像药水似的。听哥哥说,绍兴花雕是十年陈酿,所以这酒非常的浓,而且异常香甜。听哥哥的朋友说,这酒的酝酿方法很特别,是将已经酿过了的高粱,锅上重炒,再行酿,结果都以为比*常的酒还好,因其味焦苦而色黑,故叫作苦老酒。苦老酒与外国的白兰地及葡萄酒、金波酒相比,自然无其名贵,但我所喜欢的还是苦老酒,也不是因为它的苦味与黑色,而是喜欢它的乡土风味。

  每一天都在不停地忙碌,忙着一些该忙的,也干着一些似乎没用的,总之就是很忙,忙到自我感觉睡一个晚上都不能恢复的状态。今日早上我刚刚在做梦总算要睡觉了,结果我听见乐乐撞我们房门的声音,我明白我又要起床了。关于乐乐的撞门的事件下次撰文表述。

  最*忙碌的事情之中,比较有价值的是由于一位教师的公开课,令我连续听了数节的《春酒》。每节课都由于学生的变换引发出新的课题,带来新的思考。对我个人而言重读琦君的《春酒》令我感触颇深的是那份时光不再的深深的无奈……

  琦君作为那个时代的`一份子,随着***,进入宝岛台湾与大陆相隔千山万水几十年。隔海相望不得相见,对家乡、亲情、乡情的思念涌入笔端流淌在心间。琦君怀念着母亲利索亲切的笑容,怀念着乡亲和睦温馨的场景,更加怀念的是自我那无忧无虑的童年……历史的原因固然是使琦君久久不能回到家乡,但随着时光的流逝再回到家乡的琦君还能找到那份乡情喝到那杯“春酒”么?回答是否定的。母亲不在了,乡亲老去了,自我也已经不再是童年的小女孩了。物似人非的感觉或许会给人带来更多的伤悲,而文字中的那份思念还是能够给人一个完美的想象的空间。时光荏苒,当年的那个小女孩也已经在90岁高龄的时候作古。而当年用葡萄酒做八宝酒的记忆是否也成为儿子心目在那永恒的愁绪呢?

  清明时节,老爸回老家去小住一段时日。家中还有三个弟弟陪同,堂弟堂妹跑前跑后然而爸爸还是感觉到了那份陌生与孤独。爷爷去世的*十年来老爸一向没有回老家,他还没有感觉到老家没有了父亲的不一样,还一向以为故乡还是那个故乡。回到老家他发现很多同龄的老人已经逝去,很多年轻人已经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中年人与他有着很多隔阂,甚至叔叔们的很多生活*惯他也不能够适应。所以他在完成祭祖之后很快回来了,没有听从叔叔们的挽留。回来还不停的向我诉说老家的很多不适。其实我很想说,用三个叔叔能陪他已经很幸福的了,如果老家只是一个村庄或几个祖坟我们回家的那份心境又该是怎样的心酸与悲凉……

  我离开我生长的故乡也有二十多年了,在没有亲人的情景下我找机会回去了两次。固执地回到生活了二十年的老屋去寻找儿时的记忆,老屋还在,故人也还有继续生活在昔日的木屋里,但我心中的那份童年记忆已经不复存在了,流淌在我心中的永远是那份不可磨灭的童真与欢乐……

  过去的永远留在了我们心底,我们今日的完美有一天也会成为我们思念的过去。活在当下,珍惜今日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明天的明天我们内心还是会拥有一份温暖的回忆滋润着我们干涸的心灵。

  叶圣陶先生说:“一篇好作品,只读一遍未必能理解得透。要理解得透,务必多揣摩。”要想体会这篇文章带给我们的意境美,就需要深入文本,揣摩探究,发掘文本之美。

  品味琦君的《春酒》,为什么母亲酿制的八宝酒会让“我”“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这道地的“家醅”究竟是怎样的味道?那里面有童年的回忆,有善良的母亲和淳朴的乡亲,而更重要的是,作者笔下的“春酒”所蕴涵的是对家乡文化的眷顾,以及由这一风俗所折射出的“家乡情结”。

  《春酒》是一篇诗化的散文,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故乡浓浓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童年、对故乡、对母亲的无限追思之情。如诗一般的生活织就了如诗一般的童年,而作者又用如诗般的语言描绘出这一切:儿童圣洁的心灵和完美的生活情趣。这是对人性的讴歌与赞美。在教学这篇课文时,笔者由于把握了诗歌与散文之间的联系点,抓住了学生理解的.兴奋点,引爆了学生情感的“爆发点”,以诗歌解读散文,用写作来促进阅读,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课堂上,在理解了文章的主题思想之后,我请学生回忆古诗中表现思乡、思亲主题的诗句,学生回忆相关诗句后,我由诗歌当中的“意象”转到了散文的“托物言志”、“借景抒情”,没想到,当时有一位学生问我:“老师,我们明白课文是为了表达作者对亲人和家乡的思念,既然古人都是用诗歌来表达,那作者琦君为什么不用诗歌而用散文来表达呢?”我在表扬这位同学用心思考的同时,又把这个“皮球”踢回给了学生,并由此顺着学生的思维来了个师生“写诗大比拼”活动。当时学生激情高涨,纷纷跃跃欲试,大部分学生都充分展示了自我的写作才能。以下是当时学生在课堂上交流的一些*作:(1)、春,何处逢春/酒,八宝泡酒/人,怀念旧人/思,无尽情思/乡,何时还乡?(2)、一杯春

  酒/泡制的是八宝/更多的是母亲的心/酿出的却是我至今的思念……(3)、春酒,春酒,一杯八宝酒/春酒,春酒,一杯思乡酒/真是人在异乡思家醅/人在异国思乡味!(4)、八宝酒,满香斗/你一杯来我一斗/端着闻,舔着喝/醉下去,寄乡愁……

  琦君表达的“思乡怀旧”之情,不同于其他文人的“乡愁”,她素淡、宁静,蕴藉、温润,以一种洗尽铅华的笔调絮絮地诉说着对童年、家园的深情。肖老师带领在场的每一个人体会生动展示民俗风情与思乡之情的写法,引领我们感受民风之美、人情之美、生活之美。在课堂上,肖老师氤氲出温暖、甜蜜、眷恋的情绪氛围。

  聆听“正道”语文,静下心来读语文,读“春酒”二字。“标题怎么读”?这是我的课堂从来没有过的思考。读出绵长的思乡之情;读出自豪;用*淡之语读出对家乡强烈的爱;思念中读出悲伤;读出回味与享受;快乐地读;遗憾地读;惆怅地读;陶醉地读……在学生“多情”的答案里感受到“标题也是作者情感的凝聚”。学生绘声绘色地展示着情感,流露着眷恋,走进课文,走*作者,听众也陶醉了。

  语言是有情感的,支撑情绪的语句是文章精髓,“我是母亲的代表,总是一马当先,不请自到,肚子吃得鼓鼓的跟蜜蜂似的,手里还捧一大包回家。”“其实我没等她说完,早已偷偷把于指头伸在杯子里好几回,已经不知舔了多少个指甲缝的八宝酒了。”“母亲给我在小酒杯底里只倒一点点,我端着、闻着,走来走去,有一次一不小心,跨门槛时跌了一跤,杯子捏存手里,酒却伞洒在衣襟上了。抱着小花猫时,它直舔,舔完了就呼呼地睡觉。原来我的小花猫也是个酒仙呢!”这就几句快乐融融。一句话转向悲情,“一句话提醒了我,究竟不是道地家乡味啊。可是叫我到哪儿去找真正的家醅呢?”外表不动声色,内心波澜起伏,母亲已逝,再也做不出那样的春酒。整堂课都在陶醉,情感目标体现得淋漓尽致,“此时无声胜有声”,语文的魅力就在于此。

  忆春酒,怅春酒,找春酒,在沧桑与悲愁中彰显不灭的希望,是无尽的守望与等待,是永恒的思念与怀想!

  叶圣陶先生说:“一篇好作品,只读一遍未必能理解得透。要理解得透,务必多揣摩。”要想体会这篇文章带给我们的意境美,就需要深入文本,揣摩探究,发掘文本之美。

  品味琦君的《春酒》,为什么母亲酿制的八宝酒会让“我”“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这道地的“家醅”究竟是怎样的味道?那里面有童年的回忆,有善良的母亲和淳朴的乡亲,而更重要的是,作者笔下的“春酒”所蕴涵的是对家乡文化的眷顾,以及由这一风俗所折射出的“家乡情结”。

  《春酒》是一篇诗化的散文,作者用细腻的笔触描绘了故乡浓浓的风土人情,抒发了对童年、对故乡、对母亲的无限追思之情。如诗一般的生活织就了如诗一般的童年,而作者又用如诗般的语言描绘出这一切:儿童圣洁的心灵和完美的生活情趣。这是对人性的讴歌与赞美。在教学这篇课文时,笔者由于把握了诗歌与散文之间的联系点,抓住了学生理解的兴奋点,引爆了学生情感的“爆发点”,以诗歌解读散文,用写作来促进阅读,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课堂上,在理解了文章的主题思想之后,我请学生回忆古诗中表现思乡、思亲主题的诗句,学生回忆相关诗句后,我由诗歌当中的“意象”转到了散文的“托物言志”、“借景抒情”,没想到,当时有一位学生问我:“老师,我们明白课文是为了表达作者对亲人和家乡的思念,既然古人都是用诗歌来表达,那作者琦君为什么不用诗歌而用散文来表达呢?”我在表扬这位同学用心思考的同时,又把这个“皮球”踢回给了学生,并由此顺着学生的思维来了个师生“写诗大比拼”活动。当时学生激情高涨,纷纷跃跃欲试,大部分学生都充分展示了自我的写作才能。以下是当时学生在课堂上交流的一些*作:(1)、春,何处逢春/酒,八宝泡酒/人,怀念旧人/思,无尽情思/乡,何时还乡?(2)、一杯春

  酒/泡制的是八宝/更多的是母亲的心/酿出的却是我至今的思念……(3)、春酒,春酒,一杯八宝酒/春酒,春酒,一杯思乡酒/真是人在异乡思家醅/人在异国思乡味!(4)、八宝酒,满香斗/你一杯来我一斗/端着闻,舔着喝/醉下去,寄乡愁……

  每天都在不停地忙碌,忙着一些该忙的,也干着一些似乎没用的,总之就是很忙,忙到自己感觉睡一个晚上都不能恢复的状态。今天早上我刚刚在做梦总算要睡觉了,结果我听见乐乐撞我们房门的声音,我知道我又要起床了。关于乐乐的撞门事件下次撰文表述。最*忙碌的事情之中,比较有价值的是由于一位教师的公开课,令我连续听了数节的《春酒》。每节课都由于学生的变换引发出新的课题,带来新的思考。对我个人而言,我重读琦君的《春酒》,令我感触颇深的是那份时光不再深深的无奈。

  琦君作为那个时代的一份子,随着***,进入宝岛与大陆相隔千山万水几十年。隔海相望不得相见,对家乡、亲情、乡情的思念涌入笔端流淌在心间。琦君怀念着母亲利索亲切的笑容,怀念着乡亲和睦温馨的场景,更加怀念的是自己那无忧无虑的童年。历史的原因固然是使琦君久久不能回到家乡,但随着时光的流逝再回到家乡的琦君还能找到那份乡情喝到那杯“春酒”么?回答是否定的。母亲不在了,乡亲老去了,自己也已经不再是童年的小女孩了。物似人非的感觉或许会给人带来更多的伤悲,而文字中的那份思念还是可以给人一个美好的想象的空间。时光荏苒,当年的那个小女孩也已经在90岁高龄的时候作古。而当年用葡萄酒做八宝酒的记忆是否也成为儿子心目在那永恒的愁绪呢?

  清明时节,老爸回老家去小住一段时日。家中还有三个弟弟陪同,堂弟堂妹跑前跑后然而爸爸还是感觉到了那份陌生与孤独。爷爷去世的*十年来老爸一直没有回老家,他还没有感觉到老家没有了父亲的不同,还一直以为故乡还是那个故乡。回到老家他发现很多同龄的老人已经逝去,很多年轻人已经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中年人与他有着很多隔阂,甚至叔叔们的很多生活*惯他也不能够适应。所以他在完成祭祖之后很快回来了,没有听从叔叔们的挽留。回来还不停的向我诉说老家的很多不适。其实我很想说,用三个叔叔能陪他已经很幸福的了,如果老家只是一个村庄或几个祖坟我们回家的那份心情又该是怎样的心酸与悲凉。我离开我生长的故乡也有二十多年了,在没有亲人的情况下我找机会回去了两次。固执地回到生活了二十年的老屋去寻找儿时的记忆,老屋还在,故人也还有继续生活在昔日的木屋里,但我心中的那份童年记忆已经不复存在了,流淌在我心中的永远是那份不可磨灭的童真与快乐。

  过去的永远留在了我们心底,我们今天的美好有一天也会成为我们思念的过去。活在当下,珍惜今天是我们唯一能做的事情。明天的明天我们内心还是会拥有一份温暖的回忆滋润着我们干涸的心灵。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乡愁是每一个远离故乡漂泊的游子都无法抹去的情怀。故乡是你离开后魂牵梦绕的地方,是你走到天涯海角都无法割舍的怀念。离开故乡越久,故乡的一切反而越加亲切和清晰。琦君的散文《春酒》正是一篇优美的游子思乡的散文。《春酒》主要围绕“我”、阿标叔和母亲,讲述了作者儿时在家乡喝春酒、会酒的场景。琦君远离故乡几十年,家乡的一草一木,故土的风情人物,没有模糊,反而越加鲜活。琦君曾这样深情地说过:“像树木花草一样,谁能没有一个根呢?我若能忘掉故乡,忘掉亲人师友,忘掉童年,我宁愿搁下笔,此生永不再写。”

  《春酒》语言朴实无华,却是饱含深情厚谊。童年是一个人最美好的年华,故乡是一个人最大的牵挂,牵挂家乡的点点滴滴。琦君为我们讲述了她美好的童年,善良宽容温馨的母亲,热情好客的阿标叔,民风淳朴的乡里乡亲,那一碗浓浓的春酒,给予琦君童年多少欢乐,如今又承载远离故土的琦君多少深深的乡愁。琦君儿时的春酒是甘甜的,因为是在故乡,有母亲,有玩伴,有乡邻。如今事过境迁,琦君远在大洋彼岸,再酿春酒,却终没有那浓浓的“家乡味”。“可是叫我到哪儿去找真正的家醅呢?”琦君这一问,何人能答?琦君1949年离开大陆后在美国定居,她为什么不能再踏故土、再品春酒?假使又是一年春节时,琦君老人回来了,就真的可以找回“家乡味”了吗?母亲何在,童年何在,乡里乡亲何在?乡愁啊,原来真的是一杯浓浓的酒。

  叶落总要归根,梦中应识归路,然天若有情天亦老。琦君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最后最大的心愿就是把骨灰送回故乡。琦君归来吧,故乡已为你把大门打开,它就在那静静地等你。

  琦君曾有感人肺腑的言语“我们从大陆移植来此……生活上尽管早已能适应,而心情上又何尝能一日忘怀故乡的一事一物呢?水果蔬菜是家乡的甜,鸡蛋鸭肉是家乡的鲜……”。家乡的风物无不魂牵梦萦着海外游子,成为他们追忆往昔情感之根。

  “我”思念故乡的特产小吃春酒、粽子、杨梅、桂花卤、桂花茶……尤其是元宵灯花,家家邀饮春酒,是最令人兴奋的。家家户户,轮流的邀喝春酒,“我”总是一马当先,不请自到,肚子吃得鼓鼓的,跟蜜蜂似的,手里还捧着一大包回家。母亲在冬天泡下八宝酒,到喝春酒时,就会请大家共同品尝,此酒可以补气、健脾、明目。母亲怕“我”贪杯太补了,会流鼻血,是不允许我多喝的。每次喝完春酒回来,母亲总要闻“我”的嘴巴,但“我”还是偷偷地舔了舔指甲缝的八宝酒。

  说到这里,我想起了一种老酒,颜色深黄,因此又叫黄酒。这是中国自酿的.酒,具有中国民间的科学方法。这种酒有点儿酸,气味喷香,在酒里加几个鸡蛋,再加些糖那就非常美味可口了,可以补心、补血。曾经,我哥哥从绍兴带来了一对绍兴老酒,说是给父亲喝的。我对于这苦老酒,却是喜欢的,但只能说是喜欢而已。普通的酒味,不外乎辣和甜,这酒却是焦苦味;普通的酒是白色或黄色或红色,而这酒却是黑色的,像药水似的。听哥哥说,绍兴花雕是十年陈酿,所以这酒非常的浓,而且异常香甜。听哥哥的朋友说,这酒的酝酿方法很特别,是将已经酿过了的高粱,锅上重炒,再行酿,结果都以为比*常的酒还好,因其味焦苦而色黑,故叫作苦老酒。苦老酒与外国的白兰地及葡萄酒、金波酒相比,自然无其名贵,但我所喜欢的还是苦老酒,也不是因为它的苦味与黑色,而是喜欢它的乡土风味。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5)

——《苦儿流浪记》的读后感600字汇总十篇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字叫做《苦儿流浪记》的书,书中讲了一个名字叫做雷米的孩子在刚出生时被遗弃街头,从此开始了弃儿的 悲惨生活,他四处流浪,饱受折磨,爱他的人相继离散,命运已在捉弄这个可怜的孩子,但是雷米始终不停地向前走,终于找到了他的亲生母亲,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地方是雷米在一艘名叫“天鹅湖”的船上和阿瑟与阿瑟的妈妈米瑞葛太太度过的快乐时光,米瑞葛太太曾经有过一个大儿子,可是在他出生后不久就被人偷走了,阿瑟的爸爸又生病,所以找大儿子的任务就交给了阿瑟的叔叔,可是叔叔并没有很用心的去办这件事情,因为阿瑟体弱多病,如果找不到大儿子,阿瑟又死了,阿瑟的叔叔就可以继承兄嫂的财产,可是阿瑟一直被妈妈照管的很好,所以阿瑟“亲爱的”叔叔就只能等待了,阿瑟的哥哥也是阿瑟亲爱的叔叔偷走后将他扔到街头。原来,雷米就是米瑞葛太太的大儿子,阿瑟的哥哥。可是雷米、阿瑟和米瑞葛太太三个人虽然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却都浑然不知他们有血缘关系。

  时光流逝,雷米在“天鹅湖”这艘船上已经生活了3年了,而当时收养雷米也就是雷米的师傅也从监狱里面出来了,雷米的师傅是一个善良温和的人,他一出监狱就马上找到雷米,并且将雷米接走,雷米与阿瑟他们告了别,又开始了和师傅流浪的生活。最后,雷米的师傅为了保护雷米不幸身亡,而雷米又在小伙伴马迪厄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米瑞葛太太,他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篇文章对我的感触很大,文中的雷米遇到任何事情都很稳重,并不会害怕,凡事都很勇敢,教会了我要独自做事情的道理。

  《苦儿流浪记》是由法国著名作家马洛创作的一本关于一个叫雷米的孩子所经历的苦难历程,最后经历磨难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我被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确切地说我是被雷米——小说主人公那不屈不挠勇于和命运抗争的精神而深深吸引了。这篇小说讲述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

  一个叫雷米的孩子,他的爸爸因病去世,而他的叔父为了贪图他家的财产,就把刚出生六个月的雷米偷走并把他丢弃在巴黎一条叫布罗特依的街上一个花园的门洞前被一个叫巴伯兰的石匠收养,被继父卖到了一个流浪杂技团。团长是维塔里斯先生,他的团里,只有一只猴子和三条小狗。于是维塔里斯先生带着他的团队出发了,从此雷米过上了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的生活。其间,他认识了许多善良的人:亚瑟和他的母亲米利根夫人,花农老爹和他聪明善良的哑女里斯以及成为最好朋友的马西亚……也遇见了不少贪婪,残暴的人:凶残的班主任加罗福利。一心想窃取财产的詹姆斯。米利根叔父……但是雷米却怀着一颗善良,友爱的心去帮助那些善良的人们,用自己的技艺和爱心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快乐和帮助。也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在众人的帮助下,他成功的粉碎了坏人们一切针对他的阴谋,历经磨难,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原来她就是好朋友亚瑟的妈妈米利根夫人。过上了自己喜欢的幸福生活。

  《苦儿流浪记》告诉我们要拥有像雷米一样坚持不懈的打拼精神,要有一颗善良充满友爱的心。也要有敢于和恶势力斗争并坚持取得胜利的信心和决心。才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

  《苦儿流浪记》是世界文学名著宝库里的一本小说,它是著名作家埃克多·马洛写得最得意的一本书。

  本书的主人公叫雷米,他悲苦曲折的经历让我感叹不已。而作者细腻的描写、富有哲理的叙述,更让我不能忘记。

  “人都长着两只眼睛,那是为了看东西;眼睛不管用,就得戴眼镜;书本就是眼镜,你把它架在眼睛上,就能看得更清楚,而且还能看到更多的东西……”从这段话中我体会到:人长着两只眼睛,是为了让自己更好地观察东西,但是世间万物纷繁复杂,单靠眼睛是不够的,还需要通过读书来获取知识,明辨是非,提高能力。书中雷米的养母,虽然贫困,但她就像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细心呵护、哺育雷米,而雷米的叔父是位绅士,却为了霸占侄儿的财产,不惜将只有六个月大的雷米扔到大街上。通过读书我知道看人不能只看外表,还要看他的言行。

  “生活常常是一场搏斗,人在这场搏斗中是不能称心如意的。”这句话告诉我:人生的道路不可能都是*坦的,肯定会有坎坷,阻碍着我们前进。面对挫折,如果,就会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用毅力和智慧去战胜它,那么一切困难都会迎刃而解。雷米在生活中遭受了很多挫折,先是被养父卖给流浪艺人,靠卖艺为生,还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和生母团聚……

  莎士比亚曾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阅读《苦儿流浪记》,随着主人公的足迹前进,不仅能领略到另一番陌生而奇异的风景,而且能学*很多知识,明白更多道理。

  今天,和蔼的太阳爷爷又开开心心地来到了我们万里无云、水汪汪的蓝天了!尽管是在秋叶零落,天气降低的情况下。而在这样的天气下看一场感人肺腑的电影是最惬意的事情了!

  第二节课,汪老师来到教室二话没说就到电脑里的主页里迅速地打上了《苦儿流浪记》这几个字。正当我们脑袋上出现着无数问号,不知道汪老师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的时候,汪老师终于告诉我们说:“今天第二节课与第三节课都给你们看这个电影。”顿时教室里如同炸了锅一样,都在纷纷议论着这个电影好不好看的问题。在汪老师棍棒的一声响下,同学们陆续安静下来。目不转睛地看着电影。

  这个电影原本是小说《苦儿流浪记》是十九世纪著名的法国小说家,埃克多马洛多写下的一部着作。埃克多马洛是以发展并提高了当时的情节剧小说而载入法国*代文学史的作家之一。马洛是位多产作家,一生写过不下七十部小说,而《苦儿流浪记》是其中最为家喻户晓的一部。之后,就有人根据这部小说表演了这样一部感人肺腑的电影。

  这部电影讲述的是一位可爱活泼的小男孩雷米被养父租给了一个卖艺人,从此开始了他作为流浪小艺人浪迹天涯的生活。在流浪途中,他经历了很多苦难,但他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凭着顽强、坚韧的意志克服了种种磨难,终于找到了亲人、朋友,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看了这个电影之后,我深有感触,因为就连仅仅10岁大的小男孩都具有那么顽强、坚韧的意志力,还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才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与妈妈。而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呀!不仅没有像雷米那样被丢弃在一边,还在父母的爱惜下幸福地成长。我以后一定要好好对待自己的父母!懂事孝顺!

  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雷米,被他狠心的叔叔遗弃到法国乡下,被一家农户收养长大。八岁时,雷米被自私的养父卖给了流浪艺人维泰利斯,从此她被迫离开了深爱自己的养母,跟着新主人踏上了朝天大路。他常年和一只猴子三只狗在一起,靠买一杂耍谋生。他们一路风餐露宿·险象环生·····

  雷米是善良·纯洁·坚强意志的化身,从雷米身上我看到了许多可贵的品质,他离开养母以后始终不忘她的养育之恩,给养母买了头牛来报答她;对朋友玛西亚;对他身边的动物充满了同情和友谊;他自尊心很强;他并不是一个乞丐,而是靠自己的劳动换的报酬;不愿接受别人的施舍。他意志坚定,师傅死后,他的感情受到打击,饥饿严寒的袭击,孤独寂寞的困扰,总之他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没有都咩有停止前进的步伐,正是凭着这种坚定的信念和极大的勇气,才是他历尽艰辛,终于和母亲团聚过上了幸福生活。

  雷米的师傅维泰利斯对蕾米的爱则是一种深沉的爱,教育他如何面对困难,用他自己的行动让他知道怎样才是“一个伟大的人”师傅在雷米失去一只的时候鼓励他,教他认字·读书·唱歌,带着他游历各地,在危险来临的时候把食物和温暖留给雷米,自己却在饥饿严寒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大爱,需要深入领会的·····

  虽然是养母,但是这个妈妈却把雷米看做是自己的孩子,对他付出了全部的爱,幷阻止养父巴雷米送进孤儿院,当她发现雷米被卖掉后,发疯似的在屋里屋外来来**的寻找,却没有找到雷米,这完全是一个母亲拳拳爱子之心的流露。

  我们要学*雷米纯洁·知恩·无私·坚强的精神!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做《苦儿流浪记》的书,受益非浅。

  书中主人公雷米,原来是一个富贵人家的孩子,但出生六个月就被坏人偷走丢弃。他被好心的巴伯兰太太收养,但又被脾气暴躁的养父卖给一个流浪艺人。

  在与这位流浪艺人和他那群可爱的小动物在法国各地流浪卖艺时,这位流浪艺人又不幸逝世。雷米又被一户好心的人家收养,但这户人家也因为五年后的一次意外而破产。雷米又被迫流浪,他在流浪途中遇到了朋友,他们一起卖艺,但又因为帮人下井运煤而被困进底,在一位学识渊博的矿工的指点下才侥幸活了下来。好不容易回到了养母身边,养母带来了亲生父母的消息,原本以为可以见到亲生父母,哪知又是坏人派人害他的……最终,雷米找到了亲生母亲,回到了原本属于自己幸福美满的家,他们一家人又过上了和和美美、无忧无虑的生活。

  一个在童年时代被人偷走、被人遗弃、无依无靠的弃儿,一个曾不断被命运捉弄、颠沛流离、死里逃生的穷孩子,最后不但恢复了自己的姓氏,还继承了一大笔财产。就是这样一个男孩,他靠的是什么?是面对生活的勇气,坚信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无论生活有多苦,有多累,他都对明天充满了信心与美好的期望。

  看着雷米那么勇敢,我不禁想到了自己。有一次,我一个人在家,忽然,我看见几只蟑螂从床下跑了出来,我当时吓的在床上跳来跳去,尖叫着,正好爸爸妈妈回家来,我才有了些依靠,不怕了。爸爸连忙帮我打死了蟑螂,我才松了一口气。事后才发现自己那么胆小怕事,跟雷米比,根本无法比,差十万八千里哩!

  我要向雷米学*,做一个像他一样乐于助人,心地善良,对未来怀有满腔热情的好少年。

  这个学期,我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它是一本励志经典的书,法国著名作家——艾克多·马洛写的,看了令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雷米的男孩被他的养父租给了一个江湖卖艺人——维达里老公公。从此,雷米和维达里老公公四处流浪成为了一对朋友。

  一路上,他俩靠卖艺维持生活。他们遇到了许多困难,还遭到了狼袭。后来维达里老公公在一场鹅毛大雪中被冻死了。雷米只好独自挑起了生活的重担:每天早出晚归去弹琴唱歌来维持生计,可是他每天只能赚五个法郎,也只能吃些面包片。就这样,他生活了好几个月。后来他交到了一个好朋友——马夏,他们两个就像亲兄弟一样互相帮助,一起卖艺,一天能赚四十多法郎,可以不用再挨饿了。几个月过去了,他们赚的钱越来越多,雷米还买了一头上好的母牛,送给了自己的养母:巴步兰。最终,凭借他坚强的意志并在养母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和亲兄弟,过起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的主人公雷米坚强勇敢,不怕困难,什么事情都靠自己努力地去做好。同时,我想到了自己:我每次做奥数题,一遇到不会的,想都不去想,马上叫妈妈来帮助我解题。在生活上也一样,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什么事都有妈妈来代劳,成了一个生活上的“残疾人”。看完了这本书,我要向他学*,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做一个像他一样要有面对困难的勇气、克服困难的决心的少年。我想,当我们每个人都拥有“克服困难”的决心时,那么世界上还有什么事办不到呢?

  快去看看《苦儿流浪记》这本励志经典的书吧!一定会让你收获多多!

  这本书主要讲了苦儿雷米四处流浪的故事。雷米原本生活在一个贵族家庭里,可是在很小的时候,却被坏人偷走丢弃到街头。他先在养父巴伯兰家生活,由于生活得穷困潦倒,后来,他被养父卖给一个街头杂耍艺人。从此,雷米作为流浪小艺人开始了浪迹天涯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我被雷米不怕困难的精神打动了。在艰辛曲折的流浪生活中,雷米经历了我们难以想像的困苦生活:他吃饭朝不保夕,睡觉没有固定的场所。他曾经在寒风刺骨,大雪纷飞的森林中受到了野狼的突袭猛攻;在矿井里遇到洪水的侵袭;险些因饥寒交迫冻死在花农门前......然而,不论环境多么恶劣,雷米从来没有退缩,没有被困难吓倒,始终抱着坚定的信念,不怕苦不怕累,克服种种困难。终于,他如愿以偿的找到了自己的生母,后来有了自己的妻子和儿子,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和雷米相比,我们实在太幸福了。在父母的细心呵护、老师的辛勤培育下,我们不仅吃得好,穿得暧,而且能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和同学们玩耍,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尽情享受着金色的童年的幸福。*时妈妈让我帮她拖拖地、叠被子等干一些力所能及的活,我就会叫苦喊累,甚至哭鼻子。在学*中,如果遇到难题,刚思考一会儿,就被困难吓倒,就会退缩,还安慰自己说,这题太难了,估计别人也不会。想想以前自己一些表现,我不由得低下了头,觉得很惭愧。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成长的道路并不是一帆风顺的,我们要学会从挫折中吸取经验和教训,在困难面前永不低头。同时我还要学*雷米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一个勤奋、勇敢、坚强又懂得感恩的好孩子。

  在一个温暖的下午,我读完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

  《苦儿流浪记》这本书的故事非常感人。故事内容是雷米从小和养父母生活在一起,生活的艰难让养父做出了把他卖掉的决定,及尽管养母芭芭拉妈妈非常疼爱雷米,但还是无法改变丈夫的决定,只能眼看着10岁的小雷米和卖艺人维泰利斯先生渐渐远去,维达里像对待时自己的孩子一样教雷米拉琴认字,俩人在卖艺中产生了深厚的感情。与此同时,一个神秘的人却一直尾随在他们身后,这个叫吉奥的人竟是雷米的亲叔叔。事实上雷米的亲生父母是伯爵及夫人,生父去世后,只有一岁大的`雷米被叔叔偷着遗弃在街道。但是,雷米终于经历了千辛万苦和母亲团聚了。

  这本书的主人公雷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雷米遭遇厄运,尝遍了艰难困苦,吃尽了千辛万苦,经历了各种难以想象的,数不清的坎坷与挫折,但他并不害怕,不悲切,以一种的信念努力着,奋斗者,直到成功!我在日后的成长总一定要学*雷米这种坚强不屈,坚韧不拔的精神。

  说到雷米的师傅,我可以说,他是我在这本书里最敬佩的人!是他,改变了雷米一生的命运,他的慈祥,他的宽容,他的风度,都让我对他更加敬重。若不是他收养了雷米,恐怕可怜的雷米早就进孤儿院了,若不是他叫雷米那些技能,恐怕雷米早就饿死了,若不是……所以,我敬重维泰利斯。

  看着书中的情节,我也偶尔回冒出这样的念头:假如我是雷米,我会怎样呢?或许在那样的环境里我也如他一般勇敢坚强。谁知到呢?爸爸和妈妈跟我说:“把书读好是我最大的任务。”可是除了拥有丰富的知识,更要有那种不怕困难,乐观向上,坚韧不拔的意志和精神不是吗?

  有一种东西叫永恒,如天上的小星星。山间的小溪和手中这些美丽的感人故事,每一本都是我一生中不可不读的经典。伴随着文化路小学“读书节活动”,今天我读完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它让我受益匪浅。

  男孩雷米出生不久,被人抱走并抛弃在街头,善良的养母含辛茹苦把他喂养大。八年来,母子两人相依为命,生活一贫如洗。然而,养父的突然到来,再一次改变了小雷米的命运,他变得无依无靠,他只好四处流浪……生活的磨难铸就了他刚强的性格,面对人生,他从未轻言放弃。他终于盼到了幸福来临的那一天: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找到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泪水终于忍不住流了下来。心想:雷米是多么的坚强呀!这么多的灾难,这么多的风险,这么多的挫折,他才只有八岁,能承受得了吗?小雷米,我想问你:“是什么支撑着你从困苦中一步一步成长起来?”我仿佛听见小雷米告诉我:“是信念和勇气,不屈不挠的意志!”

  书中最打动我的情节是:小雷米哭着喊着对养母说:“妈妈,巴布兰妈妈!我不要离开你!”读到这里,我的鼻子酸酸的,眼眶禁不住湿润了。与小雷米相比,我无疑是幸福的,我有一个爱我的妈妈,幸福温暖的家。而小雷米却在一个本应在妈妈怀里撒娇的年龄,要承受生活的重担,经历世间的冷暖。

  我不仅仅是同情小雷米,更是无比敬佩他。我从他身上学到了要自立、自信、自强,面对挫折不惧不畏,不要放弃。永怀希望,感激身边爱我和帮助过我的人,要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6)

——暑假阅读读后感通用十篇

  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孤独之旅》。书一到,我就撇下电视,捧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不知不觉中,这篇故事读完了。主人公杜小康面对困难不退缩的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

  杜小康由于失学,无奈之下只好跟着父亲离开家人去一个孤僻的小岛上放鸭,他十分孤单和思念母亲。然而,他就在这逆境中炼就出了一把宝剑:在一场暴风雨中,他们家的鸭全都丢了,杜小康一个人挺身而出去寻找鸭子。过程中,他变得更加坚强勇敢。

  有一句名言说得好:除了通过黑夜的道路,人们不能到达黎明。——纪伯伦。是啊!只有经过暴风雨的花儿才能开出最绚丽的花朵。杜小康的生活条件和遇到的困难都比我们差与难。那么我们每次遇到的小小的难题,有什么不可以去占胜的呢?读书的过程中,我也慢慢地领悟着其中的道理。世界上有许多的成功人士,他们难道就不会遇到困难吗?!肯定会!每个人在成长的过程中都会遇到困难。以前要吃削了皮的水果时都叫爸爸削,自己却不敢削。爸爸叫我尝试一下削皮的时候,害怕极了!怕会削到手。我一直都不敢面对这个困难,直到我这么大了,也不会、不敢。但是最*,我终于意识到自己不去克服它,就永远都不会。当自己尝试着去削的时候,发现并不是很难。困难有大有小,重要的是看你怎样去面对,如果我们不去面对,永远也不会成功,那么就要选择去克服它们,战胜它们!

  讲了这么多,总之就一个道理:通往成功的路上总会有大大小小的困难,面对困难我们决不能退缩!用勇敢,坚强地去克服困难。风雨后总会有彩虹!

  暑假对于学生来说,简直就是世界乐日。有的享受家里的空调,看看娱乐节目,开心开心;有的出去旅行,享受暑假;有的竟找补*班,把学*赶上来……可你有没有尝试过,暑假去流浪呢?没有吧,书里的这位主人公在暑假干了一见大事——流浪。

  梁静惠是个乖巧听话的女孩,在暑假,爸爸给她报了补*班。她与往日一样去上课,可一张寻人启事浮现在她的眼里。被寻找的是一个名叫“森林”的男孩,他的成绩是名列前茅,数一数二的。在学校,他可是大名人。当然这么好的学生也会被人嫉妒。其中,他的一位同学高翔飞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俩一直在暗中较劲儿。而这次失踪,也是他搞得鬼,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上学时的一个课间,高翔飞正和森林在斗嘴,高翔飞说他在暑假不报补*班,而森林就顶了一句说他在暑假灰干一件大事。其实森林根本就没失踪,只是高翔飞自己打印出来的寻人启示。而森林正在家里想一件事:暑假干什么大事儿好呢?于是,他决定流浪。在这次流浪里,他明白了许多,也成长了许多。

  在他的流浪生涯里,他感到父母挣钱原来是那么不容易。他睡在天桥下,和捡垃圾的一位爷爷生活在一起。也曾和别人打过架,但没过几天,他还是忍不住回去……

  但他感觉到他长大了!

  每一个生物,都有自己的使命,物尽其用,各司其职。我看了一本老舍的小说,里面有一篇《猫》的文章,我非常喜欢。这本书风趣亲切,语言通俗晓畅,在娓娓道来的优雅言语中,道出了耐人寻味的意义。

  故事讲了,猫的性情、*惯、脾气,和小猫小时候的可爱的动静,同时表达了作者对猫的热爱之情。在文中透出各人在对于养猫的不同看法。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家里的小猫,它总是喜欢到处走走,跑跑,喜欢钻来钻去。一会儿,敏捷地扑捉蚊子;一会儿,灵巧地穿越阳台;一会儿,狡猾地戏弄乌龟;一会儿,乖巧地躺鱼缸里仰望星空———小猫的一举一动,深刻地烙印在我的心里。

  我认为小猫应该像武士般的生活,实施捕猎天职。我提供了一个自由、宽松的环境,让小猫每天乐于训练自己的捕猎技能。有时,我会搓一些小纸团,当做老鼠,训练敏捷。有时,我会拿着扫把,引诱小猫,训练跑步技能。有时,我会在半空中悬挂小球,训练弹跳技巧。有时,我会提供一些旧袜子,训练牙齿、爪子撕扯能力。小猫每天都乐此不疲。偶尔,发现小猫还发明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技能训练。比如,攀爬书架、追逐苍蝇、捕猎脚踝等。我知道小猫自己想做一只有用的猫。

  小猫每天都能坚持不懈地训练自己,这一点是非常值得我学*的。我认为小猫不只是想做一只"宠物猫",它想成为一名出色的"武士",就好像火星一样,成为杰出的"猫武士"。我和小猫在这点上真有点相似!

  生活中,你一定碰到过许多诱惑的事吧!在诱惑面前你能抵挡得住吗?

  这是一只能抵挡得住巨大诱惑的警犬——拉拉。一个月明星稀的夜晚,花园里突然传来噗噗声,拉拉跑过去,闻到到一股肉包子的气味,还是刚刚出炉的牛肉包子,散发出一股令狗馋涎欲滴的扑鼻香甜气息。要是普通狗,很难抵御美食的诱惑,会迫不急待将两个牛肉包子吞进肚里去的,可拉拉是警犬,从小受过特殊训练,即使饥肠辘辘的饿狗眼发绿,也绝不会碰来历不明的食物,也不管这种食物多么无色俱全。但他只是闻了闻包子,咽了口唾沫便走开了。这真是一只高贵、优雅的警犬。

  这个寒假,我又一次看完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警犬拉拉》,警犬拉拉即使肠辘辘,在美味的诱惑面前也丝毫不改变一点主意。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一件真实的事。一天我和妈妈打完羽毛球正准备回家时,在楼梯旁意外地捡到了一个钱包,打开一看里面有有两张一百元的现金,一张身份证,还有许多银行卡。我的眼睛一亮,兴奋的对妈妈说:“妈妈,那么多钱啊!我们把钱占为已有呢,还是怎么办呢?”没想到妈妈一脸严肃地说:“如果我门把这个钱包还给失主,他一定会感激不尽的!”

  于是,我们把钱包交给了保安,并在整幢房子上贴满了失物招领的告示。两天后,在保安的帮助下,钱包终于如愿地回到了主人的手中,钱包的主人感激地对我们说:“真谢谢你们,要不是你们我可能就找不到钱包了!”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诱惑,比如金钱和美食,但是诚信才是最可贵的。一个人要是从小就得到这样严格的教育的话,就会受到道德实践的勇气和力量。

  爱,可以说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爱,让世界变得和*,爱,让世界变得*等。让我们一起来阅读《爱心企鹅》,感受爱的美妙之处吧!

  爱,让主人公——小企鹅塔明诺充满勇气。他居然决定独自一人去解救被可怕的“大脚兽”(人类)劫持的帝企鹅公主娜努玛,虽然,她和自己素不相识。

  爱,让塔明诺以智慧脱离险境。他以帮助“天敌”海象潜水捞锖鱼为由,在海象的獠牙下,在即将被吃掉的险境中逃走了。

  爱,让塔明诺在寻找公主的旅途中,结识了许多真心帮助他的朋友。两只海鸥载着塔明诺飞上了大西洋的上空;他和“大脚兽”菲特交上了朋友;他经骆驼介绍,骑着章鱼赶往米兰;甚至一只蜗牛也要驮着塔明诺“慢慢”地赶路。他在米兰有一位好“导游”——一只很爱酷的老鼠;他遇到了未卜先知的留声机,并给了他一个重要提示。塔明诺还碰到了一滴可以帮助他实现愿望的泪珠;他又和一头奶牛结伴同行;接着,一只足智多谋的“老乡”海豹给他出了个绝妙的主意;最后,爱,让塔明诺和公主娜努玛终于相遇了!

  在最后的逃亡中,爱,让所有的朋友都尽力了。海鸥、菲特、骆驼、章鱼、蜗牛、老鼠、奶牛编织了一条爱心“传送带”,塔明诺和公主娜努玛*安回到了帝企鹅王国。悲伤的哀号成为了历史,取而代之的是举国上下的欢腾。

  如果“大脚兽”拥有博爱,那这本书开头那一幕就不会上演,他们不会将娜努玛公主劫持;如果“大脚兽”拥有真爱,那他们就会认识自己只是这个世界的一小部分,并不能主宰世界,也不会去打扰帝企鹅王国。所以,“大脚兽”们,让我们用爱心拥抱世界,让世界充满爱,让世界永远和*吧!

  暑假看了爱尔兰作家斯威夫特的名著《格列佛游记》,主人公格列佛游览了小人国、巨人国、银辉国、无名岛。

  身高是我们十二分之一的小人国有一个恶毒的国王。有两个利力浦特岛,各有一个国王。一个岛的国王想利用巨人格列佛占领另一个岛。格列佛不想发动战争,所以国王怀疑他,准备杀了他。但最终,格列佛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离开了那里,回到了英国。

  巨人国家,与小人国相反,是我们的十二倍高。巨人国的国王格列佛找他谈话,想让巨人国制造火药和枪炮来巩固国防。但是,国王不同意。他不想发动战争。他宁愿失去半个国家,也不愿卷入这个秘密。他想用理智和善良来治理这个国家。

  读啊读,我仿佛和格列佛一起走进了那个奇幻的世界。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玩偶般的恶棍,高大威武的巨人,看起来像鱼的飞岛居民,还有惠桧和叶胡。我钦佩格列佛的智慧、勇气和冒险精神。他是一个不同的人。看到大海,他抑制不住内心的冒险。作为一名医生,他乘坐特殊的船只环游世界,并以船员看医生为由到处冒险。

  看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人应该是单纯的人,不讲体面,对别人没有好处,做真正为社会服务的好人。

  秘密花园中的小主人公叫玛丽,是个相貌丑陋、脾气暴躁。人见人厌的小姑娘,在一次家庭瘟疫中,她的爸爸和妈妈被夺走了生命是她成为了孤儿。

  我看到这时,总是想问:“这本书里怎么净是让人不开心的人或事呢?”我怀着这个问题看下去,随着看到另一个小主人公狄肯,我渐渐明白了,作者首先采用对比的方法,让我们看到孤单、寂寞、对什么事都感到烦的玛丽,结识到了朋友—狄肯后,渐渐变得开朗、变的漂亮,渐渐地,我们看到了开朗、快活、漂亮的玛丽。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谊的价值。活泼,爱小动物的狄肯,用自己真诚的心打动了对什么事都烦的玛丽、打动了身患重病对生命不报有任何希望的柯林,使他重新振作了起来。

  如果我是玛丽,我也会厌恶所有的人或事,因为在这个家庭里,我的父亲是一个总是不回家的人,而我的母亲也每天去参加各种各样的舞会,根本不在乎我的存在,只让保姆们照顾我,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我感到孤单、寂寞,一个快乐的我渐渐地变成了谁都不理睬、对什么事都感到烦,有谁不会变成这样呢?

  我喜欢秘密花园这本书,更希望拥有狄肯那样宝贵的友情,因为他,这本书的出现,使我明白了友情可以改变一切,甚至是自己的人生。

  在你能收到的所有礼物中,它是最珍贵的!一本《礼物》,让你感受生活、工作的乐趣。让你在欢乐中遨游,让你变得更快乐,更成功!这是《礼物》给我的回忆。

  其实在我们小时候都知道那份礼物,我们知道在哪里能找到它,长大了,只是一时忘记。“要找到你自己的那个礼物,就想想你在什么时候感到快乐,做事也有效率,想想你在感到更成功的时刻。”这是书中老人告诉少年,也是告诉我们有关礼物的方向。再反复想想老人的话,没错,快乐就在身边,在小时候画画的时候,在过自己生日的时候,我们好像忘掉了一切烦恼,全身心的投入,忘我的玩耍是多么幸福啊!小的时候,我们对它了如指掌,常常欢声笑语,现在,只是一时忘记。

  以前幼年的我跳舞时,全身心投入了舞蹈中,我的心思不再游离不定,耳边也只有那跳到的音符,让我手舞足蹈,虽不好看,却好快乐,整个心都蹦跳起来,所有的一切都在脑后。啊!一个人的世界多么快乐呀!那种效率足以让我背上一本书!我只关注那一刻发生的事情,却未预想着下一秒。那种集中和专注将带我领向成功!

  现在的我再想往事都会沉思,那份礼物也像即将呈现,专注欣赏自己所在的地方,享受自己正在做的事情。原来如此!那个礼物,既非过去,也非将来,那个礼物,就是此刻!那个礼物,就是现在!即使在最艰难的时候,只要我们专注于此刻美好之事,现在就能感到更加快乐。这将是礼物——把握此时的力量和自信!

  一本《礼物》,一份让你今天就变得更快乐、更高效、更成功的礼物。用我们的心去描绘一幅美好的图片,珍惜现在的一分一秒。现在,收下这份独一无二的礼物,收下这本独一无二的书——《礼物》!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莫莉的假期》。书中写了莫莉这个正在上初一的女孩子成长中的烦恼和秘密。莫莉的假期是一个快乐的假期。能和外婆家附*的好朋友们谈天说地;能和好朋友们一起去书店里打工;能和好朋友们一起去进行华丽的冒险……可是,这个暑假仿佛又有些与众不同,身边的那些和自己无话不说的好朋友都有了这样或者那样的烦恼和秘密。妈妈的爱有时会变成一种甜蜜的负担。看来,没有烦恼是到达不了成长的彼岸的。其中,令我最最感动的是“如果我们心有灵犀”这一章。这里写了莫莉最讨厌的表弟来到外婆家。因为莫莉的外婆重男轻女,表弟一来,莫莉的地位就由高山掉到了谷底。小时候,表弟总是仗着自己比莫莉小而欺负莫莉,比如去抢她的玩具,把好吃的零食全都藏起来,故意把莫莉不爱看的电视节目音量放得很大。还有一次,莫莉带着他去河边玩,表弟非要让她去采一朵河边土坡上的蒲公英。无可奈何的莫莉只好让他拉着自己的手,小心翼翼地下去摘。但是正当莫莉马上要摘到的时候,表弟的手突然松开了,莫莉滑到了河水里,差点被淹死。等到回家的时候,表弟竟然若无其事地吃着饭。愤怒的莫莉上去给了表弟一巴掌。然而外婆当了解事情经过以后不仅没有教训表弟,还倍加袒护说:“军军还小,不懂事……”

  读到这里的时候我的眼泪都要滴下来了,我多么想冲进书里去为莫莉打抱不*啊,难道军军不知道莫莉是他的姐姐吗! 后来,莫莉和表弟都长大了,可是军军的性格却一点也没有改变,反而多了一个吹嘘的毛病。因为表弟的爸爸很有钱,就把军军送到了一个贵族学校。学校里的学生都是有钱人的小孩,老师也不一般。英语老师是外教,语文老师是作家,数学老师是在什么竞赛上获奖的。每次表弟一来,就跟莫莉吹嘘这个同学到什么国家度假,那个同学的漂亮衣服从来不穿第二次等等。可恨的表弟似乎在这个暑假很神秘,好像在忙什么重要的事情。直到有一天,莫莉得知了一个消息:“表弟在网吧不知原因被抓了起来。”莫莉在第一时间跑回了家。

  虽然表弟可恨加可恶,但是莫莉还是不希望他有事情。后来外公把表弟领回来了,没多久舅舅就把军军接走了。后来莫莉才从军军的信中了解到,原来军军是被人利用,去玩游戏,玩到一定的级别就把得到的东西卖掉。莫莉总是很关心她的表弟,可是表弟总是和她作对,直到有一天,表弟终于从莫莉发表的文章中了解了他们小时候的事情,调皮的表弟竟然感觉对于姐姐的愧疚,他想送莫莉一块手表,但是自己挣钱的方法却不得当,原来军军去玩游戏赚钱是要给莫莉姐姐买礼物呀?因为没有挣到足够的钱。军军只好用自己的零用钱给莫莉买了一块比较便宜的。手表虽然便宜,但是却带着莫莉最喜欢的“米菲兔”的图案。莫莉终于被表弟的诚意感动了,她突然感觉表弟如此了解自己,可是自己却不能了解表弟,因为表弟和家人搬到南方去了。我被这样的离别感动了。我多么希望莫莉能有一次机会再去了解她的表弟,尽管有那么多的缺点,但是也有可爱的一面。

  这本《莫莉的假期》让我很感动,我真的很喜欢它,喜欢文章中的军军和莫莉。

  屠格涅夫的笔下,农奴生活在整个沙皇时代的最底端,被地主与贵族欺压得“体无完肤”。而我,也似乎从这残酷的欺压,得了些什么…——题记

  沙皇时期,可谓是我俄国统治最黑暗的时期。《猎人笔记》的作者屠格涅夫,就深深感受到了这种残暴的统治——他的母亲是一位脾气暴躁的农场主。屠格涅夫终日听着母亲对手下五百多个农奴的打骂,逐渐萌生了写出一部批判黑暗社会的作品,《猎人笔记》就诞生了。

  在《庄园》这个单元中,屠格涅夫塑造了一个虚伪的青年地主——埃尔卡季·巴伯雷奇。他外表举止优雅、风度翩翩,但是到对待自己仆从的时候,就变得粗鲁无礼,他还有一位专门为他管理仆从的总管。这个总管与他一样,甚至还要比他更穷凶极恶。村民们一旦看到他——一个小男孩哭喊着跑进屋里;农妇投掷着木片轰赶着狗,就连母鸡也惊慌失措地钻到门里去……字里行间都流露出这位总管的可怕,村民们对他的恐惧……他对农奴们百般折磨,对自己的地主却低声下气、百般献殷勤。这是一个典型的欺软怕硬的人物形象。

  《草莓泉》一章中,出现了一位可怜的农奴——弗拉斯,他的儿子去世了,只剩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虽然只剩下他一个人,但地主依然没有减少对他的压迫——他不仅得交自己的一份代役租,还要还上他儿子欠的债呢!只可怜他沉浸在愁苦中无法自拔……

  法国作家莫洛亚把《猎人笔记》比作一部“诗意的现实主义”。是阿,屠格涅夫笔下的地主个个丑陋无比。他揭露、批判了农奴制的黑暗与残酷。我默默合上了那本《猎人笔记》,既为农奴的命运感到悲哀,又对地主感到无限的愤恨……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7)

——图书读后感汇总十篇

  从小我就很喜欢看关于历史文化的书,其中一本《世界最壮观的文明遗迹》特别吸引我的眼球。书中大量精美的图片让我感受到中外历史文明奇迹的辉煌壮观,而每一个奇迹后面的故事带着我走进一段又一段文明之旅,让我走*那远去了的历史,由衷得感慨我们人类的伟大创造力。

  书中涵盖了宫殿与城堡、宗教圣地、文明遗迹、历史名城、建筑奇迹五大部分,每一部分都挑选了最有代表性的景观,展现了无数文明奇迹,它们就像一颗颗散落于世界各地的明珠,穿越了千百年的历史,至今仍然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让世人惊叹不已。绵延万里的万里长城、神秘莫测的埃及金字塔、有如童话世界的新天鹅宫、浪漫的泰姬陵……每一处建筑都体现了当时的工艺水*和工艺特色,同时也记录了那个时代文明发展的痕迹,让我感受到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风俗文化、宗教信仰。书中精美的实景图片,真实地展现这些文明奇迹的现状。书中还经常出现许多卡通图片,那些可爱的卡通人物有时会告诉我一些知识,有时会对文明奇迹作出评价,它们既是我阅读时的好伙伴又是我的好帮手。

  书中介绍的许多历史遗迹我都游览过了,如:长城、故宫、天坛、龙门石窟、秦始皇兵马俑等,真的如书中介绍的一样充满了神奇和神秘,凝聚了我们人类的智慧和结晶,真是惊叹古人的聪明才智,每每都让我觉得不虚此行。真希望今后有机会能到亲眼见到书中介绍的其他古迹,了解更多人类的历史文化。期盼着我的梦想之旅实现的那天。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叫《无字书图书馆》这本书是由霍尔迪·塞拉利昂·依·法布拉写的。曾经获得过西班牙安徒生文学奖,胡里奥国际童书大奖提名奖和西班牙年度童书畅销榜冠军,它还是世界各国图书馆必备图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一个没有文化的小镇中的图书馆中的书全都变成了无字天书,字母成堆的堆积在图书馆里。小镇里的大人没有一个大人去面对它,只有小女孩玛嘉用她自己的方法去使枯死的书复活__用一个又一个的字母拼出一本又一本与众不同的书叫《隐形女孩的奇闻逸事》。当她发现这种方法可以的时候,便组织了作家小团队,后来大人也加入了其中。最后这个小镇出了三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整篇文章令我感受最深刻的是阿卡西奥说的:“你有多久没有读过一本书了?”每当我读到这一段时我总会把这句话读出来,也会扪心自问自己有多久没有读过一本书了。是呀,你有多久没有读过一本书了?书在你眼里是什么,是展示你智慧的.工具,是书架上的装饰品,还是摘苹果的垫脚石,不这些都不是,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在哪里?鸟会造巢穴,鹦鹉会说人话,狼还会团结合作,但他们不知道读书,这就是我们与动物最大的差别。但如果你作为一个人不知读书或者读书不专心,那么你与禽兽何异。所以我们要多多读好书,不能读不好的书。这样才能使我们成为更聪明的人。

  王子舟老师的《建国六十年来中国的图书馆学研究》咋一看像是综述类文章,图书馆学这方面的文章太多,多到让人怀疑图书馆学的学科性和能否后续有戏的地步!其实不是,而是思辨性的文章,因此具有明显的思想性。这在时下的图书馆学术界,如此客观到*乎讲真话切风度翩翩针砭时弊的思想性的文章真是难得。

  下午睡多了,晚上就睡不着了,看了一会儿刊物,王子舟老师的《建国六十年来中国的图书馆学研究》越读越有读头儿!让我很欣喜!获得了一些新想法,因此开始准备写点什么!然后上网忙乎一会儿微博与博客,打印一点东西,通过清醒和疲倦加速睡意的到来吧!睡眠真成了一个问题。不过有博客就不愁打发失眠。

  今晚上浏览图书馆学刊物,王子舟有个图书馆学研究方法的论文,我读着读着忽然想到的是,还有一个图书馆学方法似乎被我们忽略了,起码是我现在觉醒了,那就是公用的通用的那些理论上的方法多年来嚼来嚼去的,很多也许是糊弄假洋鬼子,这招儿很灵,那就是把自己放进每天的图书馆实践中的自我研究法。

  正如王子舟所说我也恍然大悟,中国当代的很多学科尤其图书馆学,几乎成了官学,是官方的学问,所谓的各路大神,似乎完全没有了个性!只是根据科研经费和获奖级别而发出一支支毫无锋芒和温度的打着学术的令箭!而历史上,无论中外的图书馆学家们,名垂青史的几乎都是私人化的图书馆学!值得思考!

  中午2个小时,没吃饭一口气读完了王子舟的《中国图书馆学的60年》,说实话,看到题目不吸引我,因为很多重要图书馆刊物刊登的所谓大家的综述文章太多了就是一个套路看多了也反胃口的,但王子舟的这篇真是在综述中有批判性,因此很有个人性,就不像其作者写的人云亦云的东西了,因此这个顶午饭,很饱!

  下午我一上到博客里就到微博报道,把上午的所见所闻记录下来。上午休息我到图书馆玩去了,不想在家光弄电脑累死了,没想到,就这一去出来就高兴的要命:亏是来图书馆了,因为读王子舟的文章让我大有所获,解决了我这些天烦恼问题,知道自己的阅读文章该从哪里打楔子,看来阅读就是在图书馆里才更有效。

  读了《我的教育理想》,我知道了:理想的教师,应该是一个胸怀理想,充满激情和诗意的教师;是一个自信、自强、不断挑战自我的教师;是一个善于合作,具有人格魅力的教师;是一个充满爱心,受学生尊敬的教师;是一个追求卓越,富有创新精神的教师;是一个勤于学*,不断充实自我的教师;应该是一个关注人类命运,具有社会责任感的教师;应该是一个坚韧、刚强、不向挫折弯腰的教师。

  我陶醉在这文字的海洋里。不光是一种享受。更让我觉得经受了一场思想的洗礼。我一次次回味蕴藏在字里行间的教育魅力。那亲切的语言和博爱的热情无不启发着我的思维、拓宽着我的视野。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从最基础的做起,勤于学*,扎扎实实地多读一些书,不断向书本学*,积累丰富的文化底蕴。如果说以前的成长靠的是个人奋斗,那么新的时代与环境,强调的却是团队的'力量。尤其是激烈的竞争环境,需要真正的合作。没有合作之心的人,内心是焦躁而绝望的,也不会取得什么真正的成功。你有什么样的情怀,就有什么样的处世方式;你有什么样的期许,就有什么样的行为。因此,强调个人发展与竞争,一定要依靠环境和伙伴的合作──学会沟通、学会倾听,同行彼此理解,彼此支持,共同分享经验,以减少由于孤立而导致的个人行为。

  “书到底是什么?”这一个简单的问题却能让人沉思很久。读了《无字图书馆》这本书后,我好像找到了答案。

  事实上,书本身就是一种文化,代表着一个民族的根。在故事中,书也有生命,有感情。一本被人遗忘的书就是一本悲哀的书,人对待书的态度决定了一本书的命运。

  故事发生在一座安静*和的小镇里,火车站站长塔德欧在回家的路上,无意间发现了许许多多的字母,原来所有的书一夜之间全都变成了无字天书。在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长派来的阿卡西奥教授解开了这些谜团,才让人们明白了书的意义:“那些书是真理,是现实,是幻象,是知识,是愉悦,是*静,是生命……”渐渐的,大家对待书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书写了一本又一本新的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在生活中,有很多人买书是因为想让客厅变得漂亮,还有人是因为想让书变成摆设,忽视了它们的内在。现在科技很发达,各种电子产品粘住了我们的眼睛,却不去光顾那些给我们知识的书。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才意识到书的重要性。

  读完了这个生动有趣的故事后,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认真反思:我们有多长时间没读过一本好书了?

  你们知道吗?书也是有生命的,如果人人都不读书,你们知道会有什么后果吗?那就让我带你们走进《无字书图书馆》吧。

  故事发生在一个*凡的小镇上,火车站站长塔德欧在回家的路上无意间发现了很多四处飘零的字母。他赶紧找来了镇长本杰明。他们追随这些字母随后进入关闭一年多的图书馆,打开门后发现地上掉满了坠落的字母,而书架上的书全部变成了无字书。一位老学者告诉人们:书被人们遗忘后变成了无字书。镇长的女儿玛嘉得知后,便叫上了自己的伙伴一起在图书馆里写作,写出了一本本属于自己的故事,书居然复活了。

  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发展,就连周末也很少有人看看书,讨论讨论学*……大人们整天抱着手机,刷刷抖音,追追剧,孩子们也抱着*板,尽情玩耍,曾被誉为“黄金屋”的书早已被大家渐渐忘却。书被放在书架上,它只是一种装饰品,只有你去阅读、品味、讨论它,才能体现它的'价值所在。

  我曾看过一个非常有趣的故事,大家都知道犹太人酷爱读书。犹太人会在孩子很小的时候把蜂蜜涂在书上让孩子去舔,让他们从小就觉得书是甜的,久而久之,大家都认为书是甜的,就这样他们便成了世界上最热爱读书的民族。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是人类精神的粮食,不读书就是精神上的贫穷。让我们把热爱读书当成一种*惯和美德。

  一个宁静的早晨,一缕金灿灿的阳光透过密密麻麻的叶缝照在我的书桌上,显得十分柔和。树上,一只不知名的鸟儿欢快地唱起了婉转的歌谣。我捧起《昆虫记》这本书,像是走进了书的海洋,与书融为一体,不管时间的流逝,书像磁铁一样牢牢地吸住了我的目光……

  我不知看了多久,终于合上了书,眼前还不断浮现出书中那一幕幕奇特的景象,“哇,原来昆虫和我们的生活这么相似啊!”那一声声惊叹在我脑海中若隐若现。叽叽湫湫,叽叽湫湫的虫声回荡在我耳畔。

  读了法布尔的《昆虫记》我似乎有成长了许多,我从一个害怕虫子、讨厌虫子的小女孩长成了以为喜爱虫子,甚至敬佩虫子的“青年”。在法布尔的《昆虫记》中,我认识了一群全新的昆虫,它们不像我记忆中的那样,是富有灵性的。法布尔向我们描述了许多昆虫的觅食、劳动等,几乎包含了昆虫的一生,从中我也能深刻了解到法布尔观察昆虫时多么仔细,用心;我能想象到法布尔为了观察蚂蚁,一动不动地拿着放大镜在草丛旁待了一下午的艰辛;为了扑捉一只小虫,气喘吁吁地追赶着,绊倒了也不管的执着……法布尔的精神让我们肃然起敬。

  《昆虫记》中,我认识了喝树汁的蝉,吃蜗牛的萤火虫,爱吃莴苣叶的小蟋蟀……我也知道是我误会了蜜蜂,我不该用相同的眼光对待所有的昆虫。蜜蜂早出晚归的采蜜是为了我们,是让我们喝到那甜滋滋的蜂蜜,它那锋利的刺并不是为了伤害人类,而是自卫;还有七星瓢虫,蝴蝶……如果没有它们,我们会有这么多姿多彩的世界吗?长久下去,我们能好好地存活下去吗?因此,我们要保护昆虫,让它们更好地造福于我们的子孙后代!

  多么可爱的小生命,多么有意思的《昆虫记》!我希望人们能把昆虫当作永远的朋友,保护它们,与这些小生灵渡过一个又一个美好的时光……

  当看到我最喜爱的凯特·温丝莱特终于苦尽甘来捧得小金人,我知道和她一样,很多人的等待是有价值的。奥斯卡终于做了一次正确的选择,尽管直到此刻,我还没有看《生死朗读》这部电影,但是我相信凯特的选择,正如她一直以来做的那样。

  自从在《泰坦尼克》里看到这个当时过于丰满的美女之后,我就迷上她的美丽,但是同样美丽的是她的演技和她与众不同的眼光,与其她很多演过商业大片的.知名女优不同,凯特一直以来坚持出演文艺片,以至于《泰坦尼克》之后她竟然没有一部像样的商业大片,以她这样的条件和资历可以说极为罕见,这样看来,她选择下嫁给山姆·文德斯(《美国丽人》导演)也不足为怪了。然而这样的才女数次提名奥斯卡每每铩羽而归,新世纪之后的奥斯卡一向青睐极具眼球牵引力和商业吸引力的美女(希拉里·斯万克算是个例外,毕竟实至名归),对于凯特这种坚持艺术创作的美女竟然数次视而不见,不可谓不恶劣矣。有意思的是每当戴上奥斯卡影后桂冠之后,一干票房美女居然立马成为票房毒药,同样也是新世纪颇为称奇的怪现象,好在凯特肯定不会受此影响,因为她本来就不是票房巨星。

  虽然一直想看到《生死朗读》这部电影,只要看一看封面凯特和拉尔夫·费恩斯的样子,就不得不让人对这部电影充满期待,但是数次扫片都没有淘到,未免失望之极。于是决定要先找到这部小说先睹为快。

  《生死朗读》的小说很短,我几乎用了半天就看完了,看完我得出一个结论,能够支撑我几乎一口气读完此书的一个最重要原因可能就是我一直是把汉娜当成是凯特的形象来读的,这样我看的时候才会如饮醇醪,当然这么说并不是说这本书不好看,实际上这是一部非常好看的小说,而且读后会让人回味不已。

  据说影片制片人最早是希望凯特来演,后来不知何故又改为妮可·基德曼,恰逢妮可身怀六甲,于是又改回凯特。看完全书,我直感谢妮可的那个小孩,因为她挽救了整部电影,其实妮可也是我最喜欢的演员,但是喜欢一个演员并不是说她演什么都是好的,都必须无条件接受。妮可出演那种神经质女人(如《小岛惊魂》)和惊艳美女(如《红磨坊》)自是形神俱备,但是汉娜这个形象对她来说显然不如凯特来得好。

  整部小说的最大悬念就是汉娜为什么会数次误解男主人公,并且会在法庭上毅然承揽罪责,最后男主人公发现了这个秘密原来是和他的朗读有关,这个谜团才被解开,小说的包袱的铺垫和抖露还是比较符合逻辑并有一定的吸引性。

  小说对于男女主人公的性爱描写并不是很多,因为毕竟这不是这部小说的主题所在,可能很多读者或者观众都会认为这是一部爱情小说或者情爱小说,想必抱以猎艳心理看待的人也不在少数,但是想必这样的人也必定失望而归。

  这不是一部讲述爱情或者说畸形爱情的小说,这部小说甚至都不能算是一部赎罪类别的小说,在这部小说里,爱情和赎罪都只是构成小说主体的一部分,但是显然还不是全部。

  作为一部成功的小说,它所承载的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一个民族的精神救赎与理性思辨。毫无疑问,二战之后对于纳粹份子的清算在很长时间里构成了对那个时代回忆的标志性烙印,从某种程度上来看,纳粹被作为一个整体永久性的被钉在历史的审判台和耻辱柱上。

  但是,人从来都是有着社会属性和个人特性的,这点无论从当代资本主义的大同博爱还是德国人严谨的哲学观里都得到承认的,只是这一普世原理在纳粹标志面前是否可以依然畅通无阻呢?我们已经有很多文学影视作品在尝试***主义下人性的检讨,但是对于那些被迫绑上纳粹战车的人,人们似乎还不愿意去审视其作为个体的特性,对于这部分人历史该如何去审判呢?显然,《生死朗读》作了一个有益的尝试,尽管这种尝试有着浅尝则止的意味,但比起《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的蜻蜓点水又有了不小的进步。

  当然考虑到当今社会对于那个年代不堪回首的痛心疾首,作者的上述尝试并没有太过于直白,从其情节设置来看,其将汉娜设定为一个文盲、一个弱女子,可见一斑,另外主人公始终是以一个旁观者来看待审判的,作者尽量不用过于主观和激动的字眼来刻画这一段,和小说前半部分对汉娜的一举一动都产生心理波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我认为这不是作者不经意的写法,作者在描述后半段的时候,很显然的将自己放在一个局外人的角度,这样写一方面可以使得这种对审判的审视情绪变得比较中立,另外一个方面何尝不也是作者对这种审视的有意保留呢?

  整部小说在前半部行云流水的写作,使得读者对这段忘年恋产生无限遐想?试想谁在年轻时没有像迈克那样去对一个成年的成熟女性产生那样的遐想呢?这段文字写得貌似轻松,但是作者巧妙的设下了伏笔,等到笔锋突转的时候,读者才会发现很快将堕入一个不曾设想的深渊。前后半部的强烈反差使得整部作品带有极强的戏剧性,也使得女主人公的自我救赎产生了莫大的悲剧效应。

  最终迈克没能等到汉娜的出来,而汉娜究竟是死于自己的赎罪感,还是死于对自己心爱的人冷漠的失望呢?这些都无从从小说中寻求索引,但是当小说结尾,迈克孤独的站在汉娜的墓前时,他的心中会追忆当年的美好时光吗?他会为自己的置身事外而感到负罪吗?

  不管怎样,我想汉娜都会宽恕他的。

  从小我就很喜欢看关于历史文化的书,其中一本《世界最壮观的文明遗迹》特别吸引我的眼球。书中大量精美的图片让我感受到中外历史文明奇迹的辉煌壮观,而每一个奇迹后面的故事带着我走进一段又一段文明之旅,让我走*那远去了的历史,由衷得感慨我们人类的伟大创造力。

  书中涵盖了宫殿与城堡、宗教圣地、文明遗迹、历史名城、建筑奇迹五大部分,每一部分都挑选了最有代表性的景观,展现了无数文明奇迹,它们就像一颗颗散落于世界各地的明珠,穿越了千百年的历史,至今仍然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让世人惊叹不已。绵延万里的万里长城、神秘莫测的埃及金字塔、有如童话世界的新天鹅宫、浪漫的泰姬陵……每一处建筑都体现了当时的'工艺水*和工艺特色,同时也记录了那个时代文明发展的痕迹,让我感受到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风俗文化、宗教信仰。书中精美的实景图片,真实地展现这些文明奇迹的现状。书中还经常出现许多卡通图片,那些可爱的卡通人物有时会告诉我一些知识,有时会对文明奇迹作出评价,它们既是我阅读时的好伙伴又是我的好帮手。

  书中介绍的许多历史遗迹我都游览过了,如:长城、故宫、天坛、龙门石窟、秦始皇兵马俑等,真的如书中介绍的一样充满了神奇和神秘,凝聚了我们人类的智慧和结晶,真是惊叹古人的聪明才智,每每都让我觉得不虚此行。真希望今后有机会能到亲眼见到书中介绍的其他古迹,了解更多人类的历史文化。期盼着我的梦想之旅实现的那天。

  寒假里,我根据老师 的推荐读了一本《爱的教育》的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埃·德·阿米琪斯。他写的这本《爱的教育》是一部日记体儿童小说。《爱的教育》原名叫《心》。《爱的教育》讲述了一个叫恩利科四年级时在班里同学们身上发生的一百个动人故事。里面讲述了老师和学生的感情,父母对孩子的教导,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爱的教育》所有故事中,我最喜欢也最敬佩的学生就是朱里奥·罗 伯弟。他是《佛罗伦萨的 小抄写员》(每月故事)中提到的小学生 。故事中,朱里奥在深夜12点后为爸爸抄写订单,导致几个月都没有足够的睡眠,上课经常睡觉,而一无所知的爸爸却责怪他。直到爸爸终于发现时,爸爸才知道原来 几个月来那些钱都是儿子赚回来的。朱里奥多爱自己的爸爸,自己熬夜也不想爸爸辛苦。

  《爱的教育》让我明白:有爱才有教育,没有爱就没有一切。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8)

——暑假侦探行动读后感(精选十篇)

  今天我的表妹给我了一本书,这是一本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书,名叫《侦探小组在行动》,回到家我变津津有味的读起了这本书,这本书的大概能弄是这样的:

  黄菊是马小跳他们班的一位女同学,周末安琪儿告诉马小跳黄菊的爸爸出车祸了,马小跳得知这个消息后马上给唐飞、张达、毛超,让他们到他家集合。四个铁哥们一拍即合,马上成立了一个“侦探小组”,并且立刻展开调查,寻找目击证人,他们发誓要找出车祸肇事者,要让车祸肇事者,要让车祸肇事者承担法律责任。在“侦查”的过程中,好心人老杜加盟到他们的侦探小组,还帮助黄菊的爸爸住院治疗,这样马小跳十分感动……最后肇事者的车出现了,是一辆香槟色的宝马750,肇事者却出乎大家预料,他就是老杜!老杜撞了人,心里很不踏实,撞完人的几周他一直受到良心的煎熬,最后他自首了。

  这个故事跟我差不多,记得有一次我没交作业,上课了老师没有点到我的名字,我心想逃过了一节可是后来几天我的心一直不好受,最终我把真相告诉了老师,老师说知错就改就是好孩子。希望大家不要学我,做错事了一定要勇于承认!

  我在暑假中读了杨红樱阿姨写的这本书给了我很多感触。让我喜欢上了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马小跳,在大家的眼里他是一个非常调皮淘气的马小跳,而他的内心确是一个敢作敢当、诚实守信、乐观善良的孩子。

  这本书讲了马小跳的同学黄菊爸爸意外的被车撞了,见义勇为的马小跳为了找出开车撞黄菊爸爸的人,他们成立了“侦探小组”,马小跳当上了临时组长,开展了案件的调查。他们不放过任何的线索,首先去找了目击证人,目击证人是一位老奶奶。这位老奶奶说她那天晚上看到了一个香槟色的宝马车,车摇摇晃晃开成了s型,很显然这辆车有酒驾的嫌疑。就在他们回去的时候有一个叫老杜的人想加入马小跳他们“侦探小组”,他说他也知道这件事情,很想帮助黄菊一家。马小跳心想人多力量大就让他加入了。到了黄菊家,老杜就把受伤的黄菊爸爸送到了医院,并承担了所有的医药费用。虽然老杜的种种迹象都表现的这么好,马小跳他们还是发现了一点可疑之处,帮助黄菊一家的老杜一听见黄菊喊他恩人,他就有一种很难受的表情,似乎想悔过自新。侦探小组终于破案了,出乎我们大家的预料,没想到老杜就是撞伤黄菊爸爸的人。

  这个故事我告诉我们两点道理:一是我要向马小跳学*,学*他那样永不放弃的精神,和他寻找案情线索认真努力的那股劲。二是让我了解人一旦做了错事,不能总想着逃避责任,伪装自己的话,自己的内心也会受到谴责,一辈子低着头做人。所以做人要诚实,犯了错要敢于承担,这样社会才能变得更加的稳定、和谐。最后我还从这书里我认识到了要提醒爸爸妈妈和一切开车的人,开车不能喝酒,喝酒是不能开车的,切记这些并要关爱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安全。

  今天我看完了《侦探小组在行动》这本书,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

  这本书是关于智慧和勇气的故事,书里的主人公是马小跳、唐飞、张达,还有毛超,他们帮黄菊的爸爸破案,他们最后是通过一些线索破出了这个案子。

  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人喝了酒开车撞了马小跳同学的爸爸,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他们来破是谁撞了马小跳同学的爸爸这个案子。

  这时一个叫老杜的人加入了马小跳的队伍。这个老杜热心的帮助被撞的人。当马小跳快把这个案子破了的时候,老杜却人间蒸发了。真相让人大吃一惊,罪魁祸首是老杜。在马小跳他们几个的发短信劝说下,老杜自首了。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不能酒后驾车,会出车祸的。纸是包不住火的,如果犯了罪就去自首。还可以减轻罪行,我很佩服马小跳他们的细心观察、机智勇敢,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线索。

  一年一度的读书节到了,今年我们读的是《淘气包马小跳》,它是由著名作家杨红樱写的,肯定有不少人没读过,那就要仔细听罗。

  侦探小组在行动这个故事里告诉我们马小跳是个乐于助人,有勇气,有责任心,坚持到底的好孩子。黄菊的爸爸被人撞了,可妈妈早在两年前就离开了家,黄菊家中还有个小妹妹,生活十分艰苦,当马小跳得知这个消息,立刻通知唐飞,毛超,张达组成了侦探小组,一起来帮黄菊查出是谁撞她爸爸的。在侦查中,困难重重,可马小跳没有放弃,一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终于查出了凶手,并找回了黄菊的妈妈,使他们一家团聚了。

  可是,在我们身边也有一些反面人物。一天,我在校园里散步,因为刚刚下过雨,地太滑,有个小朋友不小心摔了一跤,这时,走来了几位大学生,他们看见了,不但没扶那位小朋友,还在旁边笑话他,有的说:“你看,那儿有个小朋友摔倒了啊哈真可笑。’”有的说: “我怀疑他是个瘸子,走不稳,哈哈哈。”看到这一幕,我情不自禁的上前说道:“你们应该去扶那位小朋友,而不是取笑他,你们知道被嘲笑的感觉吗?这样做是把快乐建立在别人之上!”说完,我连忙跑过去,扶起小朋友。

  在生活中,我们要向马小跳学*,做一个热心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这样社会才会变的更加和谐美好!

  自从看了淘气包马小跳以后,就觉得作文好写多了!马小跳这个人物,是一个调皮捣蛋、麻烦的孩子,可是他有时候也很诚实、勇敢!

  《侦探小组在行动》主要写的是:黄菊的爸爸出车祸了,马小跳是在周末从安琪儿那里得知这个消息的,他马上打电话给唐飞、张达、毛超,让他们到他家集合。四个铁哥们一拍即合,马上成立了一个“侦探小组”,并且立即展开调查,寻找目击证人,他们发誓要找到车祸肇事者,要让车祸肇事者承担法律责任。在“侦查”的过程中,好心人老杜加盟到他们的侦探小组,还帮助黄菊的住院治疗,这让马小跳他们非常感动……侦探小组终于破案了,但结果却出乎大家的预料……

  马小跳真是一个既惹人爱,又惹人讨厌的孩子!

  我非常喜欢的童书作家杨红英阿姨,在她的作品中,我最喜欢《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了。今天我读这个系列的《侦探小组在行动》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黄菊的爸爸出车祸了,马小跳和他的几个铁哥们为了帮助黄菊,成立了一个侦探小组,他们发誓要找到车祸肇事者。在“侦察”过程中,好心人老杜加入到他们的侦探小组,他还帮助黄菊的爸爸住院治疗,而且垫付了医药费……侦探小组终于破案了,但结果却出乎大家的意料,肇事者竟是老杜!

  刚读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想法:如果我是马小跳,我会像他这样成立一个侦探小组来帮助黄菊吗?不,我不会。我会想:破案是警察们的事,还是让他们自己去办吧。如果我是马小跳,我会像他这样有吗?不,我不会。即使我像他这样成立一个侦探小组,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我也可能退却。

  如果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像马小跳这样有爱心,那么这个世界会变得非常和谐。如果世界上的每个人都像马小跳这样有持之以恒的精神,那人类就可以办成任何事情。

  你喜欢这本书么?如果喜欢,快去书店买一本吧!

  犯了错勇于承认,别人就会原谅你,可是如果你去隐瞒,那结果……可就不一定了!

  马小跳从安琪儿那里得知黄菊的爸爸出车祸了,他马上打电话给唐飞,张达,毛超,让他们到他家集合。四个人一拍即合,马上成立了一个“侦探小组”,马小跳是临时组长。并且立即展开调查,寻找目击证人。他们发誓一定要找到车祸肇事者,要让车祸肇事者受到法律的制裁。在“侦探”的过程中,好心人老杜加入到他们的侦探小组,还出钱让黄菊爸爸住院治疗。老杜做的这一切一切都他们非常感动,经过努力,侦探小组终于破案了,但结果却出乎了大家的预料,撞黄菊爸爸的肇事者竟然是好心人老杜!

  当我读到老杜的一些行为、语言十九在猜想:“这个撞黄菊爸爸的肇事者会不会是老杜。”因为老杜的行为总是很诡异,不像一个正常人的行为。没想到,看完这位那个本书,我发现我对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情都不能只看表面,只有经过认真、仔细的调查取证后才能下结论。有些人做错事情后,都会抱着侥幸的心理想尽一切办法伪装自己,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是事实终归是事实,即使别人暂时发现不了,自己的内心也会受到煎熬。所以,当我们在做了错事的时候,一定要敢于承认,承担自己的责任,要做一个诚实、善良的好人。

  星期六我和妈妈看了一本书------《侦探小组在行动》。

  故事说的是:黄菊的爸爸出车祸了,马小跳是在周末从安琪儿那里得知这个消息的,他马上打电话给唐飞,张达,毛超,让他们到他家集合。四个铁哥们一拍即合,马上成立了一个“侦探小组”,并且立即展开调查,寻找目击证人。他们发誓一定要找到车祸肇事者,要让车祸肇事者绳之以法。在“侦探”的过程中,好心人老杜加盟到他们的侦探小组,还帮助黄菊爸爸住院治疗,这让他们非常感动,经过努力,侦探小组终于破案了,但结果却出乎了大家的预料,撞黄菊爸爸的肇事者竟然是好心人老杜!

  我和妈妈看到一半时都在猜想:“会是谁呢?”妈妈说:“是老杜。”我说:“是其他人”。我们争执不下,各执己见。等到我们把书看完之后,我才知道自己错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情都不能只看表面,只有经过认真,仔细的调查研究后才能下结论。有些人做错事情后,都会抱着侥幸的心理伪装自己,逃避惩罚。但是事实终归是事实,即使别人暂时发现不了,自己的内心也会受到煎熬。所以,当我们在做了错事的时候,一定要敢于承认,承担自己的责任,要做一个诚实,善良的好人。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杨红樱阿姨写的一本书,是马小跳系列的,书名是《侦探小组在行动》。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这本书讲的是:马小跳在班上有一个女同学叫黄菊。在一天夜里,黄菊的爸爸被一辆香槟色的宝马740的司机给撞了,有可能会瘫痪。肇事者现下落不明。钱又不高看病。马小跳就和毛超、长大、唐飞成立了一个侦探小组,一起去“破案”。忽然间又有一个大人“老杜”参加了他们的这个小组,和马小跳他们一起“破案”(老杜: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有一个啤酒肚,红红的鼻子,是一个“光头”)。他帮助黄菊的爸爸付了医药费,还帮黄菊千里迢迢找到了妈妈,还做了许多好事。可是都不知道最后的凶手就是老杜,他才是撞黄菊爸爸的肇事者。所以,每次黄菊的爸爸叫他恩人时,他的心就像是被刀割了一样痛,因为他就是凶手。他*时不开他的宝马,是因为他心虚,他怕马小跳他们认出来是他干的,所以才一直瞒着他们的。上街时,都叫出租车。

  秦老师自从知道了老杜这号人物后,很想让同学们认识认识他,让同学们多多向他学*学*他乐于助人的优点,可是谁都不知道他是为了补偿他的措施,才一直帮助黄菊一家的。秦老师让马小跳把那个心地善良的老杜请到学校,若是请不到,我唯你是问。最后,马小跳请过来了,他们全班人都认识了老杜。

  最后打听出来,绿源公司的老板也姓杜,条件也很符合。马小跳他们放学后就去那里调查,可是那里的保安不让进,没法调查。最后毛超抽空独自一人去那里调查,并把自己所看到的用摄像头拍了下来。之后,他们断断续续的猜测最后的肇事者就是老杜,才知道,他们很伤心老杜他从开始到现在一直都在瞒着我们。马小跳让老杜去自首,老杜觉得他们说得对,做错了时就应该承认错误,并且,我这可也不是普通的错误,而是一条会瘫痪的腿。马小跳他们很伤心,因为老杜他是一个好人。最后,老杜去自首了。

  这就是这本书给我的印象。我读这本书的感受是:以后要像老杜一样多多帮助同学,帮助别人,我们不过是做错事了要这样,即使我们没有做错事,我们也应该这样!!!

  寒假里我读了《侦探小组在行动》这本书,黄菊的爸爸出了车祸,尾椎骨粉碎性骨折。马小跳和他的朋友毛超、张达、唐飞组成了一个侦探小组。侦探什么呢?就是查清肇事者是谁。

  肇事者是老杜,他酒后驾车,开着宝马740,走着S形路线,冲出了紫荆苑社区,撞倒了黄菊爸爸。他的身上有两个灵魂附体,一个是正义,一个是邪恶,、两个灵魂附体打起架来了,一会是正义战胜邪恶,一会是邪恶战胜正义,现在还分不出胜负。激烈的思想斗争没有结束。

  但是老杜没有失去良心,他送黄菊爸爸住了院,安排住了最好的房间,付了医疗费。他还千方百计的帮助黄菊找到了妈妈。因为黄菊爸爸一看到老杜就叫他恩人,老杜就像一把刀子插在自己的心上。最后他放在黄菊爸爸的枕头下五万元,然后蒸发了。自从出事以后老杜没睡过一个安稳觉,没好好吃过一顿饭,每天都受着良心的谴责,坐立不安,像热锅上的蚂蚁。

  马小跳劝他说:“老杜,我觉得你是好人,好人也会做错事,我希望你去自首,你还是我们的朋友。”老杜的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

  老杜摇上车窗,车无声的开走了。我哭了……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汇总十篇(扩展9)

——《流浪的星星》读后感汇总5篇

  一直以来就对诺贝尔文学奖很有兴趣,但是没有认真读过有关的书,一天偶然在网上看到了这本书就买来读了。开始以为内容会像童话一样,读了以后发现是讲战争的。故事里,一个是***女孩,一个是犹太女孩,她们在不经意间相遇,交换的只是彼此的眼神和姓名,从此再未相遇,却又彼此念念不忘。

  这是关于她们相遇时的描写:突然,从队伍中脱出了一个很年轻的女孩子。她向艾丝苔尔走过来。她的脸苍白憔悴,裙子布满了灰尘,在她的头发外面包着一条大大的围巾。艾丝苔尔看见她鞋上的带子已经坏了。年轻的女孩走*她,一直挨到她的身边。她的眼睛里有一种奇怪的光芒在闪耀,但是她没有说话,也没有提问。很长一段时间,他就这么一动不动的站在艾丝苔尔面前,将手搁在艾丝苔尔的手臂上。接着,她从衣袋里拿出一本没有写过字的黑皮本子,在第一页的右上方,她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就这样,用的是大写字母MEJMA。然后她把本子和笔递给艾丝苔尔,然后让她写下自己的名字。她又站了一会,把黑本子紧紧抱在胸前,仿佛这是世界最重要的东西似的。最后她一句话也没有说,便朝已渐渐远去了的难民队伍走去了……

  战争给人们带来了灾难,失去的不仅是自己的家园,还又亲人,可是这里却永远不缺乏希望和光明,人们不断的向着自己的目标走去,带着对死亡和希望的思考,带着自己的信仰。不停的等待,寻找,祈祷。或者失望,或者死亡,亦或者希望,或者“活”下去……

  本书的作者,法国作家勒克莱齐奥在中国的名气远不如丹布朗或斯蒂芬金那样大,可默默无闻,笔耕未辍的他却出乎意料地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这也引起了我的关注,于是我在寒假入手了一本《流浪的星星》。

  本书讲述的是一名犹太女孩在二战期间与家人为逃避纳粹追杀而逃亡的故事。期间,艾斯苔尔,也就是这位犹太女孩不仅经历了童真的岁月,青春的萌动,也承受了父亲离去的痛楚,体验了饥饿之苦,牢狱之灾。战后,无家可归的母女两前往了刚刚成立的以色列。苦难的日子结束了,那些失去土地的***人却又沦为了难民,故事又以一个***女孩的视角展开……

  本书的语言十分优美,我想这其中少不了译者的功劳,那些生动的景物环境描写不仅为读者展现了美丽的异域风光,还不失时宜地衬托出了人物的心情,一切浑然天成,丝毫没有作者刻意而为之的味道。如“今天,还是同样的云,然而它们却含有某种威胁的味道”一句出现在艾斯苔尔逃亡时的一章,便表现了她对未来,对周围的恐惧之感。类似这样的地方还有很多。此外,让我感兴趣的是书中还经常涉及到宗教这一概念,无论是犹太人还是***人,它们在逃亡时总是乐意去听布道者讲述宗教故事,与其说是打发时间,倒不如说是寻找一种心灵的慰藉和寄托,但这种慰藉和寄托所带来的作用却是积极的,两个女孩都靠着坚定的信仰活了下来。这颠覆了我对宗教的看法,我总认为宗教是误人子弟,欺瞒群众的,可读完本书后我却发现,你可以不信仰宗教,但是你不能否认宗教的力量,事实也证明,有时候那些有着宗教信仰的人往往比没有的人更加坚定。

  总的来说,《流浪的星星》传达出了一种对和*的渴望,对人道主义的呼唤,对宗教力量的理解,它语言优美,情景流畅,对人物心理把握十分得当,阅读起来很轻盈,值得去细细品味,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在艾斯苔尔的流浪生活中,经常有烛光次第亮起来,随之而来的是低低的虔诚祈祷声。每当心灵迷乱、丧失自信于光明摇曳迷离的时候,就*惯性地向冥冥中的上苍求助,一番祷告诉说完毕,以为上帝听闻信徒的心声,将会伸出援助之手,仪式也就此结束。接下来的仍是流浪,向着流动着丰美水草和牛奶蜜汁的地方,向着光明之城——耶路撒冷,即使前路再艰辛,总是有一个方向,向东,向东,那里,太阳照耀在每个人的身上。

  作为犹太人,艾斯苔尔一直在生存着、流浪着。从法国陷落后的尼斯到意大利人管辖下的圣马丁威苏比亚,到逃避德军的费西奥那,再到奥尔良、巴黎。终于,得闻以色列建国,途径阿隆港,最终到达宗教神圣所在耶路撒冷。无时无刻不在浪迹的犹太人能够在万水千山的等待流浪中以烛光低语里的祈祷而使散漫的意志再次凝聚,尽管无助中寻求宗教是往往只是美好的自我欺骗,但它可以给人以希望,让我们在地狱中不失却仰望天堂的渴求。西方人在文艺复兴后力量的源泉一方面来自理性之光,另一方面则是传统的宗教力量,流浪的人们就是在遵照耶和华的指示,如几千年前从埃及出发一般,前往圣地,他们是在步着摩西的痕迹。

  所以,经受得起流浪的民族必然有着一种特质。吉普赛人流落他乡,陷入其他民族的风俗人情里,最终迷失了原来的自我。犹太人不是,他们流浪天涯却依然有着本民族的强烈认同,有着宗教在支撑。正是因着这一认同和支持,在这个流浪的民族建国之时,在有了自己的一方土地时,能够迅速的强大起来。所以,如犹太人的群体性的流浪,实际上并不算流浪,因为有和你一样的千千万万的人,有着群体的热情煽动,有着共同的目的。吉普赛人是个人性的流浪,所以只好如浮萍一样忍受风吹雨打了。

  可是在我们扯掉犹太人群体的标签,具体而微到个人的时候流浪效应就凸显出来了。

  《流浪的星星》里,个体希望的是一个简单的安居之所。在流浪中,艾斯苔尔想,“我情愿一辈子呆在一个地方,看日子流过,看云,看鸟,然后做梦。”,“有一个安定的家多好啊,哪怕在阿隆港的山洞独身一夜也是美妙无比。”在安定的居所,艾斯苔尔可以看四时的景致,可以听马里奥的胡哨声,可以看到两条蛇恩爱缠绵,可以让特里斯当靠在滚动着水珠的胸前让他听自己心跳的急速。她可以整日里听母亲喊着“艾斯苔尔”,而不是“艾莲娜”,可以感受母亲的关爱,可以不再看到她孩子般的无奈哭泣。她还可以再次看到父亲,穿过齐膝的高草,抱起女儿,不用再总是翻山越岭,穿越日日夜夜。她想着,拉歇尔可以于意大利军官相爱,也不必担心战争结束后要遭到女人的嫉恨,如《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要受侮辱,要剃光头,被路人白眼。战争,给予了我们太多的无奈,太多的伤恨别离。雅克可以从前线回

  来,看着新生的孩子,听着清脆嘹亮却口齿不清的“爸爸”的喊叫。可以不会再有难民营,可以见到萘玛,那个只是交换了彼此姓名和眼神的***女孩,却有着共同遭际的人。她可以守候着跳跃的烛光,安静的祈祷,静静的吟唱《圣经》的段落??没有战争,没有流浪,艾斯苔尔可以享受更多的美好时光,更多的犹太人可以不必以他乡为故乡。个人的流浪,群体的流浪,何时才能停止?这是作者用笔传达着微小却又深远的对和*安宁的无限期待。

  作为独立的个体,你无法把握自己的命运。亲人的离去,好友的分别,刺激着流浪中如星星般渺小的艾斯苔尔。在阿隆港等待船,如期待诺亚方舟一般,她希望自己是第一个看到的,就像萘玛想第一次看到父亲打渔回来的渔船。对于最美好的事物,人们总是第一个想亲眼看到和亲身经历,所以我们对未来才有了更多的期待和不放弃,我们祈祷第一个看到希望之光。然而,当我们抵达彼岸,在洪水退过,有鸽子口含橄榄树枝,向我们昭示所谓的和*来到,却发现原来的期待落空,我们总是无法如鱼得水于严酷的现实。耶路撒冷就在眼前,可等待到的耶路撒冷却是巴勒斯坦人的`噩梦,是连绵不绝的战争,是彼此的伤亡悲痛。这是个体的失望,更是群体的失望,由希望变为失望。小说以抵达耶路撒冷之时,以发现原来圣地并非“圣地”、圣地也有战争为界限,前半部是心怀对圣地的憧憬,以祈祷来祈求希望为手段,即使有再多的艰难穷苦也会度过,后半部是以萘玛的难民营生活、雅克的战死、亲人的离开为标志,标识出希望的破灭。截然的相异,浑然一体的过渡,表现着作者的文章手法是如何的高超,其不自觉凸显出的希望逐步走向破灭又是如何的决然相异,这是群体里个人流浪梦的失落。

  勒克莱齐奥的小说总是以笔法细腻动人见长,透过细细的笔调,我们可以清晰地感触到艾斯苔尔的心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逝去安静时光的回忆,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相怜相惜,每一段散发出的都是点点滴滴的关爱。然而,这种关爱的希望是容易失去的,爱人、父母以及萍水相逢的萘玛,都在时光里渐渐的回不来了,希望沦为绝望的过程竟然是那样的自然。追根究底,原因何在?战争!世界大战!对犹太人的屠杀和歧视,巴以冲突下两个民族伤痕累累。战争阴霾下是死亡,是无穷尽的失望接踵而至。失望是不可避免的,可希望越大失望越大,每一个穿越二战的死亡线来到传说中的天堂耶路撒冷的人都有着这般失落。流浪、希望、战争、绝望是一脉相承的关系,是勒克莱齐奥写不尽的主题。

  在世界总体*和的今日,依然有巴以冲突、印巴冲突、索马里冲突、科索沃冲突的发生,世界仍不太*。可是,在太*的地方,人们生活就是幸福的吗?我们看到有非洲的儿童疾病连连,有太多的无助人群需要人道上的援助。勒克莱齐奥观照的就是主流外的人群,是微小的、弱小的群体,是以美妙之笔描画渺小人的美好世界,如《流浪的星星》、《看不见的大陆》、《乌拉尼亚》,本身名字就带有乌托邦的梦幻姣好和无奈。同时,又蕴含不在此世,会流浪,即使在这世界,也还是永远的流浪者和默默者的意味。他用笔传达弱小者的声音,以对弱小被遗忘生命的关怀,提醒着生在繁华中的人们不要忘却了还有很多亟待帮助的人在世界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他正是用自己的笔来唤醒世人注重脆弱的生命,关怀弱小的群体,记起那些被遗忘的姓名,这是人本主义,是世界主义的价值观。许均先生说得好,“在探索人内心的过程中,勒克莱齐奥一直是向前的。他比较关注的是那些被遗忘的、主流文化之上或之下的文明。

  《流浪的星星》中的故事发生在二战时意大利投降后,在法国的犹太人(包括主人公艾斯苔尔)要逃离德国人的铁蹄,去找寻他们最终归宿灵魂庇护的故事。可以说这本书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让我知道了一些历史知识,宗教的概念。可实际上,它带给我的远不止这些。

  就像书名一样,主人公艾斯苔尔、伊丽莎白、萘玛,她们在流浪、在逃避战争、在躲避灾难。但她们又只是星星,只是如广袤银河系般茫茫逃亡人群中的几颗尘埃罢了。所以这部作品渗透出的缕缕绝望和丝丝忧伤我们不难感受得到,因为二战给主人公们带去的是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她们失去的是安详*和的惬意。

  但是,是否可以这样说?正是在这死生契阔的背景下,才更激发了她们内心的渴望——对未来美好的憧憬——继续活下去的动力。因为她们向往着耶路撒冷,相信那里有如天堂般的家园;因为她们享受着亲情、友情、爱情,得以驱散心中无尽的阴霾;她们见证了新生命的诞生,激起好似初生太阳般耀眼强烈的生的信心。

  所以,我更愿意这样理解书名——“流浪”是为了追寻心中的圣地,“星星”代表着闪闪发光的希望,“流浪的星星”则让我们带着希望前进。

  我在读书之前特意没有去看书评,为的是能够独立思考,我不知对于内容的理解与主流见解有无异同。但我坚信此书传达着一种光芒——像隐藏着的太阳,即使仅有些许光线能穿越云层被大地上的生命感受到,太阳本身一直释放着无限大的能量;即使仅有少部分人能苟且存活,坚强的人们内心一直燃烧着不灭的生的勇气。我想作者带给我们的不仅是对于战争的思考,包括世界应如何追求和*、如何对于饥饿贫穷的人们给予更多帮助。更多地,是我们应如何用流浪的精神去做一颗熠熠发光的星星。因为对于能够读到这本书的我们来说,书中描写的世界似乎很遥远,我们至少能吃饱穿暖。但是现实生活不是乌托邦,所以,我想说:“尽情地爱你的生活吧!努力寻找生命中的精神支撑物——一个信仰、一个梦想,或是亲情、或是友情,和星星一起流浪!”

  翻开小说,纸张笔墨满是流浪,祈祷,希望和失望的意象,对应的是,书中主角艾斯苔尔昵称“小星星”.。星星作为一个意象,一半是熹微的光明,一半是不息的流浪,如图书名一般,小说主题是祈祷着希望之光是漫长无尽头的流浪生活。

  本书讲述了二战以后,女主人公艾斯苔尔径受战争,逃难,饥饿,疾病死亡及战后辗转以色列,加拿大,法国的心路历程。她与***人萘玛仅仅只见了一面,便被迫永远分开,她们虽身在异地,但同样地在控诉着战争,不断思念着对方,以最低的生存要求反抗着战争所带来绝望和死亡的阴影在世界上不断漂泊,凭借者祈祷与宗教的力量,寻找着自己心目中的家园与未知的祖国。

  作为犹太人,艾斯苔尔一直生存着,流浪着,在种种艰难下,最终到达宗教神圣所在的耶路撒冷。无时无刻不在浪迹的犹太人能够在万水千山里的等待流浪中以烛光低语里的祈祷而使散漫的意志再次凝聚,尽管无助但它可以给人以希望,所以经受得起流浪的民族必然一种特质,流浪天涯却依然有着本民族的强烈认同,有着宗教在支撑,那是一种民族信仰是群体的热情,是共同的目标。

  战争,给予我们太多的无奈,太多的伤恨离别,但是战争的背后其实为我们展示了什么?我认为,作者用笔传达着微笑却有深远的对和*安宁的无限期待,透过细细的笔调,我们可以清晰地感触到艾斯苔尔的心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逝去安静时光的回忆,对同是天涯沦落人的相怜相惜,每段散发的都是点点滴滴的关爱。萍水相逢的萘玛因对民族的屠杀和歧视,两人进见了一次面便被迫分开,之后两人还不断思念着对方,这反映这什么,这是人性的光辉,在这两个人身上得到充分地体现,她们用***去表达对这个世界的爱与希望。

  合上书,我的心沉淀了片刻,我想,其实我们的生或也可以像艾斯苔尔那样精彩和她一样有着信念,让这些信念在我们青春这路上“流浪”,在人生扉页上画出五彩的图画。我们也要像她那样,勇敢地面对一切,做个坚强的人,为自己的梦想家园前进,在青春之路继续谱写生命的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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