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的暑假》读后感3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8-05 15:01:51 读后感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1

  暑假,是旅游还是玩乐?更多学生的暑假核心应该还是万年不变的补*班、创新班。

  王巨成的《流浪的暑假》是一个别开生面的暑假。马上就是初二学生的森林逃离了犹如万丈深渊的补*班,带着120元离开那个着他这只鸟儿的家,过了一个做“大事”的暑假,拥有一段引人深思的旅程。

  时代像钟摆一样快速变化,人们不断要求高质量、高文化、高学历,还要求一切从娃娃抓起。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并没有错,可是一味学*所成的龙凤能飞得更高更远吗?

  不是的。书中的森林、高翔飞、梁静惠都是学校数一数二的好学生,他们的生活被为不停学*,他们的就是考上最好的大学,以后有一份比别人好的工作。这么一帆风顺的日子也许不错,但当他们几十年后,老得眼睛都花了,走也走不动了,只能回忆以前的`年华时,就只有最好的学业、事业,再无。这不值得骄傲,这令我觉得可悲!

  人生是需要的,只有闯荡过、见识过的生命才会有岁月的味道。

  书中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森林”出走“后的一次回家且给父母留下一封信的章节。森林的一句句”我好烦,我要去寻找意思“换来的是父母不停的念叨,为什么他们不肯走入森林的世界想想呢?以至于当他们发现最后一封信的最后一句”爸爸妈妈,你们好吗?“是取自词时,先前的立刻变成多疑的猜想,认为又是一句敷衍。

  有时,孩子只是想表达自己想说的,即使是一句词,如果他写下来送给父母,也必定是一颗。假如他不在乎父母,不孝敬这对养他育他的人,又怎么会花时间作此一举?无论我们怀疑什么,请不要怀疑一个正悄悄长大的孩子,好吗?纵使是一道眼神,也足以让他刚筑起的世界留下一片不可修复的荒芜。

  世界变得再快,孩子仍是最美好、最的存在。不要因为发展快而过早一个孩子的纯真,过早让太多的利益左右他们的青春。亲爱的爸爸妈妈们,工作再忙,也不要总把孩子托付给各种补*班,多带他们看看这个世界,就如《流浪的暑假》中一样,在神秘的世界中多听听、多看看,出的人生道理才是最刻骨铭心的,是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2

  暑假,一个漫长的假期。它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是快乐的,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玩电脑、去旅游、回老家、抓泥鳅、放风筝、吃美食但它对于某些人来说,是痛苦的,因为要上他们不愿意上的补*班,要做一大堆的作业,每天的生活都被父母安排好了,没有一点儿自由。这本书的内容,就是围绕着一个成绩优异的好学生的别样暑假来展开描写的。

  森林,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是学校的名人,他夸下海口,说自己要在暑假干一件大事。引来同学高翔飞的质疑和好奇,于是,高翔飞自己写了一张关于森林的寻人启事企图了解森林的大事。他没有想到,这张启示使他认识了两个女孩。一个成绩优异,礼貌懂事,很听父母的话,叫梁静慧。一个成绩很差,大大咧咧,很有钱,叫安如玉。而这张启事的主人公森林,倒还真的失踪了。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干了一件大事,过了一个别样的暑假。

  这个暑假,还真是别样!四个孩子,就因为一张启事,使他们联系到了一起。成绩优异的富家子弟,竟跑到外面去捡垃圾?和一群小痞子做朋友?!还把自己乌黑亮丽的头发剃成光头?!不过,你千万不要以为这些人会把他带坏,相反,他比之前认识了更多东西,知道了更多世事,学到了*时根本学不到的东西。他学会了关心,学会了感恩,还学会了自力更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些下流社会的人们带给他的。这次流浪,并没有使森林变坏,变苦,虽然在他身边的都是一群不好好学*,下流社会的人,但是他并没有跟他们同流合污,因为这些下等的人,有着一颗富人没有的纯朴之心。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3

  《流浪的暑假》这本书是在寒假之间买到的,本来以为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所以拖到今天为了写阅读手册才翻开了它,看着看着,突然心里产生一种别样的情愫,说不清道不明,很奇怪……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觉,透析了我们三好学生心里那些不为人之的心里和秘密,它的主人公森林一直都是一个好学生,成绩优异、聪明灵活,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好学生必须的特质。可是偏偏很讽刺的是森林恰恰不是那么一个窈窕规矩、胆小懦弱死读书的男孩子。这一点我非常欣赏,他在开学第一天就爬到了树上、他把牛仔裤剪了两个大大的洞……

  然而,这些都不是一个好学生会做的事情。在我的印象里,好学生都是那种白白净净、窈窕规矩、带着很浓的书生气的孩子,他们乖巧、懂事、听话,所有的父母都喜欢他们,所有的孩子都羡慕他们,所有的老师的疼爱他们。包括我自己,一样。

  森林做了所有人都不敢做的事情——他离家出走。他做了很多事情,他真正见到了那些所谓的小混混、坏学生真正淳朴善良的一面。没有人本来就是恶毒,他们也有真实美丽的一面。

  关于书里,“老板”抛给森林的一个问题,也抛给了我,抛进了我的心里——你长大想做怎么?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问题,可能每一个小孩都回答过这样的'问题,我的记忆里内心深处的第一个梦想已经经过时间的打磨被我遗弃在童年的沙池里。后来我回答的是科学家、作家、主持人,这些那样显赫的职业,可笑的是我根本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我在意好像这是大人听了我的回答多么欣慰我能得到多少表扬?好像这些事情都是被父母规划好了的,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自己做主?

  我不知道……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3篇扩展阅读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3篇(扩展1)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菁华3篇)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1

  暑假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次假期,在暑假里以作不同的事情,比如:报培训班、报兴趣班、去补*、出国游玩但是有一大部分的父母都会为他们的小孩安排好,首先干什么,其次干什么,最后再干什么而在这本书中讲的就是这样的`故事。

  在一所学校里,有一个学*成绩优异的学生,叫森林。在放暑假前,森林曾告诉他的好朋友高翔飞,暑假时他要做一件大事。高翔飞左想右想,总是想从森林的嘴里打听出什么消息,但是得到的结果却是一无所有。后来,假期里,高翔飞来找森林,可是森林并不在家。高翔飞四处寻找,四处打听,但连森林的一个消息也没有,被迫下,高翔飞只好自己写寻人启事,希望哪一天森林看到后能回家。森林的父母由于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回家。当有一天他们好不容易回家休息的时候,却没发现森林,他们四处寻找,也是一无所获,只好在家里苦苦等待。

  在另一边,也有一位学*优异的学生,叫梁静慧。在她的暑假里,是去上补*班。上补*班的无意中结识了一位女孩,叫安如玉。安如玉的学*并不是很好,但是家里十分有钱。后来,高翔飞认识了安如玉,并告诉她森林是他的同学,还失踪了。安如玉又把高翔飞告诉她的事情,告诉了梁静慧。就这样,三个人一同去寻找森林的下落。而谁又能想到,家庭十分富裕的森林,现在完全变了一个人。把自己的头发全剃掉了,成了一个光头。生活更是不同,每天在外面靠捡垃圾为主。但是,改变最为明显的是。森林变得会关心自己的父母,同学。还学会了感恩之情。把他自己原本做得不够到位的,全做好了。因为森林知道在外面独自生活是那么的困难,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想,在森林这个流浪的暑假中,他学会了自己生活,独立。虽然一直都生活在不好好学*的环境中,但是森林并没有被他们带坏。谁又能想到呢,富人不一定是高傲的,自私的,觉得有钱就无所谓的。因为森林的心是单纯的,这是多少富人都没有的心啊!我们一定要向森林学*。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2

  暑假,一个漫长的假期。它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是快乐的,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玩电脑、去旅游、回老家、抓泥鳅、放风筝、吃美食……但它对于某些人来说,是痛苦的,因为要上他们不愿意上的补*班,要做一大堆的作业,每天的生活都被父母安排好了,没有一点儿自由。这本书的内容,就是围绕着一个成绩优异的好学生的别样暑假来展开描写的。

  森林,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是学校的名人,他夸下海口,说自己要在暑假干一件大事。引来同学高翔飞的质疑和好奇,于是,高翔飞自己写了一张关于森林的寻人启事企图了解森林的大事。他没有想到,这张启示使他认识了两个女孩。一个成绩优异,礼貌懂事,很听父母的话,叫梁静慧。一个成绩很差,大大咧咧,很有钱,叫安如玉。而这张启事的主人公森林,倒还真的“失踪”了。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干了一件“大事”,过了一个别样的暑假。

  这个暑假,还真是别样!四个孩子,就因为一张启事,使他们联系到了一起。成绩优异的富家子弟,竟跑到外面去捡垃圾?和一群“小痞子”做朋友?!还把自己乌黑亮丽的头发剃成光头?!不过,你千万不要以为这些人会把他带坏,相反,他比之前认识了更多东西,知道了更多世事,学到了*时根本学不到的东西。他学会了关心,学会了感恩,还学会了自力更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些下流社会的人们带给他的。这次流浪,并没有使森林变坏,变苦,虽然在他身边的都是一群不好好学*,下流社会的人,但是他并没有跟他们同流合污,因为这些下等的人,有着一颗富人没有的纯朴之心。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3

  儿子借了一本书《流浪的暑假》,看的废寝忘食,我也产生了好奇心有种想看的冲动。等儿子看完,我也迫不及待地看了一遍。这部小说讲述森林这个优秀的孩子在假期里流浪,其他几位同学参与寻找的经历。在几天的流浪生活中,森林慢慢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关心别人,学会了用自己的双手劳动挣钱,成为一个勇敢少年!虽然只是几天时间,他已经长大,已经由原来的那个桀骜不驯的男孩变成一个有思想,重情感,勇敢的男孩!

  森林本是一个初一男孩,有着优越的家庭条件,有着全校第一的骄人成绩,暑假里为了逃避父母报的补*班,把整洁的家庭弄的狼藉不堪后,拿着120元,就想到外面闯荡一下以显示自己的能力。

  森林在第一次流浪中见到了捡垃圾的“五哥”,他跟踪“五哥”,和他吃住在一起,从“五哥”身上他感受到了社会最底层劳动人民的艰辛,看到了“五哥”的善良:“五哥”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他,“五哥”劝他别和父母闹别扭要赶快回家,“五哥”教他学会保护自己,在“五哥”的影响下,森林学会了保护自己,开始理解了父母,开始关心起别人了。他丢下城市人的架子,帮“五哥”捡破烂以答谢“五哥”对他的`关爱;他面对小流氓的羞辱不再忍气吞声,后来和那些人成为好朋友(也是一帮逃避假期补*的学*优秀的孩子),他和“老板”(小流氓的头目)一起勇敢地报案抓获了一起偷盗铝合金门窗的人,他还和几个伙伴一起抓住了一个抢窃贼;在外面闯荡后,他想起父母对他的爱,回家后知道妈妈因他撞车后悔不已,就主动提出看望妈妈(以前从来没有关心过父母);当他找不“五哥”,认为是被人杀害,就到乡间去寻找,受到了委屈也在所不惜,从“五哥”儿子口中知道“五哥”仅是生病了没来才放心。和“五哥”在一起他看到了人间的善恶美丑,人情冷暖。

  故事从森林和与他有着竞争力的高翔飞寻不到他张贴寻人启事引出,又引出了两个女孩子,一个是学*刻苦出身工薪阶层的梁静惠,一个是不爱学*但父亲是老总的安如玉,因为这则广告她们又认识了高翔飞,了解了森林,又与森林之间发生了一些故事。随着森林流浪生活的开始,这些孩子寻找他,了解他,在与孩子接触,与大人思想的碰撞下不断地走向成熟,摆脱了仅仅是学校———家庭生活的单调生活模式,他们开始审视社会,认识社会,了解人生,看待大人,无论**以何种价值观看待社会,对待他人,他们内心始终是纯洁的,善良的,这就是在流浪的暑假中他们得到的收获!

  这让我想起我们现在的孩子,他们像森林、“老板”一样总想摆脱父母老师的束缚,不理解他们对自己的辛勤养育和谆谆教导。曾有一个女孩因为和母亲生气离开了家,当卖混沌的老奶奶免费给她一碗馄饨时她感激不已,老奶奶向女孩子讲了每天给予她关爱的父母,女孩子才明白父母对自己的疼爱,才理解了父母,现在有多少孩子不是如此呢,他们总厌烦家长的唠叨,总听不进一些善意的劝告,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再让父母管教了,也许他们的生活中就是缺少困难,缺少坎坷,过得太安逸,才让他们不能理解家长、老师,他们只有深入生活,体会生活的艰辛,才能明白父母和老师的关爱吧?

  在我们这个物质横流的时代,家长总是尽一切力量让孩子生活的幸福,孩子则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从没为生活的艰辛犯过愁,从没体会过奋斗的艰辛,家长们总认为自己为他们付出很多孩子是可以感受到幸福的,殊不知他们却远不明白幸福的含义,把父母的付出理解为理所当然,无需回报的,如果不让他们亲身体会,他们就永远不明白自己是家庭的一员,自己应该尽一份力量,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流浪中生活,在流浪中成长,让孩子去流浪,让孩子去体会,就会有不同的收获!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3篇(扩展2)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优选【5】份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1

  暑假,一个漫长的假期。它对于某些人来说,也许是快乐的,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玩电脑、去旅游、回老家、抓泥鳅、放风筝、吃美食但它对于某些人来说,是痛苦的,因为要上他们不愿意上的补*班,要做一大堆的作业,每天的生活都被父母安排好了,没有一点儿自由。这本书的内容,就是围绕着一个成绩优异的好学生的别样暑假来展开描写的。

  森林,一个成绩优异的学生,是学校的名人,他夸下海口,说自己要在暑假干一件大事。引来同学高翔飞的质疑和好奇,于是,高翔飞自己写了一张关于森林的寻人启事企图了解森林的大事。他没有想到,这张启示使他认识了两个女孩。一个成绩优异,礼貌懂事,很听父母的话,叫梁静慧。一个成绩很差,大大咧咧,很有钱,叫安如玉。而这张启事的主人公森林,倒还真的失踪了。正如他所说的那样,干了一件大事,过了一个别样的暑假。

  这个暑假,还真是别样!四个孩子,就因为一张启事,使他们联系到了一起。成绩优异的富家子弟,竟跑到外面去捡垃圾?和一群小痞子做朋友?!还把自己乌黑亮丽的头发剃成光头?!不过,你千万不要以为这些人会把他带坏,相反,他比之前认识了更多东西,知道了更多世事,学到了*时根本学不到的东西。他学会了关心,学会了感恩,还学会了自力更生,这一切的一切,都是这些下流社会的人们带给他的。这次流浪,并没有使森林变坏,变苦,虽然在他身边的都是一群不好好学*,下流社会的人,但是他并没有跟他们同流合污,因为这些下等的人,有着一颗富人没有的纯朴之心。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二)

  暑假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次假期,在暑假里以作不同的事情,比如:报培训班、报兴趣班、去补*、出国游玩但是有一大部分的父母都会为他们的小孩安排好,首先干什么,其次干什么,最后再干什么而在这本书中讲的就是这样的故事。

  在一所学校里,有一个学*成绩优异的学生,叫森林。在放暑假前,森林曾告诉他的好朋友高翔飞,暑假时他要做一件大事。高翔飞左想右想,总是想从森林的嘴里打听出什么消息,但是得到的结果却是一无所有。后来,假期里,高翔飞来找森林,可是森林并不在家。高翔飞四处寻找,四处打听,但连森林的一个消息也没有,被迫下,高翔飞只好自己写寻人启事,希望哪一天森林看到后能回家。森林的父母由于工作太忙,没有时间回家。当有一天他们好不容易回家休息的.时候,却没发现森林,他们四处寻找,也是一无所获,只好在家里苦苦等待。

  在另一边,也有一位学*优异的学生,叫梁静慧。在她的暑假里,是去上补*班。上补*班的无意中结识了一位女孩,叫安如玉。安如玉的学*并不是很好,但是家里十分有钱。后来,高翔飞认识了安如玉,并告诉她森林是他的同学,还失踪了。安如玉又把高翔飞告诉她的事情,告诉了梁静慧。就这样,三个人一同去寻找森林的下落。而谁又能想到,家庭十分富裕的森林,现在完全变了一个人。把自己的头发全剃掉了,成了一个光头。生活更是不同,每天在外面靠捡垃圾为主。但是,改变最为明显的是。森林变得会关心自己的父母,同学。还学会了感恩之情。把他自己原本做得不够到位的,全做好了。因为森林知道在外面独自生活是那么的困难,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我想,在森林这个流浪的暑假中,他学会了自己生活,独立。虽然一直都生活在不好好学*的环境中,但是森林并没有被他们带坏。谁又能想到呢,富人不一定是高傲的,自私的,觉得有钱就无所谓的。因为森林的心是单纯的,这是多少富人都没有的心啊!我们一定要向森林学*。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2

  暑假对于学生来说,简直就是世界乐日。有的享受家里的空调,看看娱乐节目,开心开心;有的出去旅行,享受暑假;有的竟找补*班,把学*赶上来……可你有没有尝试过,暑假去流浪呢?没有吧,书里的这位主人公在暑假干了一见大事——流浪。

  梁静惠是个乖巧听话的女孩,在暑假,爸爸给她报了补*班。她与往日一样去上课,可一张寻人启事浮现在她的眼里。被寻找的是一个名叫“森林”的男孩,他的成绩是名列前茅,数一数二的。在学校,他可是大名人。当然这么好的学生也会被人嫉妒。其中,他的一位同学高翔飞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俩一直在暗中较劲儿。而这次失踪,也是他搞得鬼,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上学时的一个课间,高翔飞正和森林在斗嘴,高翔飞说他在暑假不报补*班,而森林就顶了一句说他在暑假灰干一件大事。其实森林根本就没失踪,只是高翔飞自己打印出来的寻人启示。而森林正在家里想一件事:暑假干什么大事儿好呢?于是,他决定流浪。在这次流浪里,他明白了许多,也成长了许多。

  在他的流浪生涯里,他感到父母挣钱原来是那么不容易。他睡在天桥下,和捡垃圾的一位爷爷生活在一起。也曾和别人打过架,但没过几天,他还是忍不住回去……

  但他感觉到他长大了!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3

  森林本是一个初一男孩,有着优越的家庭条件,有着全校第一的骄人成绩,暑假里为了逃避父母报的补*班,把整洁的家庭弄的狼藉不堪后,拿着120元,就想到外面闯荡一下以显示自己的能力。

  森林在第一次流浪中见到了捡垃圾的“五哥”,他跟踪“五哥”,和他吃住在一起,从“五哥”身上他感受到了社会最底层劳动人民的艰辛,看到了“五哥”的善良:“五哥”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他,“五哥”劝他别和父母闹别扭要赶快回家,“五哥”教他学会保护自己,在“五哥”的影响下,森林学会了保护自己,开始理解了父母,开始关心起别人了。他丢下城市人的架子,帮“五哥”捡破烂以答谢“五哥”对他的关爱;他面对小流氓的羞辱不再忍气吞声,后来和那些人成为好朋友(也是一帮逃避假期补*的学*优秀的孩子),他和“老板”(小流氓的头目)一起勇敢地报案抓获了一起偷盗铝合金门窗的人,他还和几个伙伴一起抓住了一个抢窃贼;在外面闯荡后,他想起父母对他的爱,回家后知道妈妈因他撞车后悔不已,就主动提出看望妈妈(以前从来没有关心过父母);当他找不“五哥”,认为是被人杀害,就到乡间去寻找,受到了委屈也在所不惜,从“五哥”儿子口中知道“五哥”仅是生病了没来才放心。和“五哥”在一起他看到了人间的善恶美丑,人情冷暖。

  故事从森林和与他有着竞争力的高翔飞寻不到他张贴寻人启事引出,又引出了两个女孩子,一个是学*刻苦出身工薪阶层的梁静惠,一个是不爱学*但父亲是老总的安如玉,因为这则广告她们又认识了高翔飞,了解了森林,又与森林之间发生了一些故事。随着森林流浪生活的开始,这些孩子寻找他,了解他,在与孩子接触,与大人思想的碰撞下不断地走向成熟,摆脱了仅仅是学校---家庭生活的单调生活模式,他们开始审视社会,认识社会,了解人生,看待大人,无论**以何种价值观看待社会,对待他人,他们内心始终是纯洁的,善良的,这就是在流浪的暑假中他们得到的收获!

  这让我想起我们现在的孩子,他们像森林、“老板”一样总想摆脱父母老师的束缚,不理解他们对自己的辛勤养育和谆谆教导。曾有一个女孩因为和母亲生气离开了家,当卖混沌的老奶奶免费给她一碗馄饨时她感激不已,老奶奶向女孩子讲了每天给予她关爱的父母,女孩子才明白父母对自己的疼爱,才理解了父母,现在有多少孩子不是如此呢,他们总厌烦家长的唠叨,总听不进一些善意的.劝告,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再让父母管教了,也许他们的生活中就是缺少困难,缺少坎坷,过得太安逸,才让他们不能理解家长、老师,他们只有深入生活,体会生活的艰辛,才能明白父母和老师的关爱吧?

  在我们这个物质横流的时代,家长总是尽一切力量让孩子生活的幸福,孩子则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从没为生活的艰辛犯过愁,从没体会过奋斗的艰辛,家长们总认为自己为他们付出很多孩子是可以感受到幸福的,殊不知他们却远不明白幸福的含义,把父母的付出理解为理所当然,无需回报的,如果不让他们亲身体会,他们就永远不明白自己是家庭的一员,自己应该尽一份力量,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流浪中生活,在流浪中成长,让孩子去流浪,让孩子去体会,就会有不同的收获!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4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觉,透析了我们三好学生心里那些不为人之的心里和秘密,它的主人公森林一直都是一个好学生,成绩优异、聪明灵活,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好学生必须的特质。可是偏偏很讽刺的是森林恰恰不是那么一个窈窕规矩、胆小懦弱死读书的男孩子。这一点我非常欣赏,他在开学第一天就爬到了树上、他把牛仔裤剪了两个大大的洞......

然而,这些都不是一个好学生会做的事情。在我的印象里,好学生都是那种白白净净、窈窕规矩、带着很浓的书生气的孩子,他们乖巧、懂事、听话,所有的父母都喜欢他们,所有的孩子都羡慕他 们,所有的老师的疼爱他们。包括我自己,一样。

森林做了所有人都不敢做的事情――他离家出走。他做了很多事情,他真正见到了那些所谓的小混混、坏学生真正淳朴善良的一面。没有人本来就是恶毒,他们也有真实美丽的一面。

关于书里,“老板”抛给森林的一个问题,也抛给了我,抛进了我的心里――你长大想做怎么?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问题,可能每一个小孩都回答过这样的问题,我的记忆里内心深处的第一个梦想已经经过时间的打磨被我遗弃在童年的沙池里。后来我回答的是科学家、作家、主持人,这些那样显赫的职业,可笑的`是我根本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我在意好像这是大人听了我的回答多么欣慰我能得到多少表扬?好像这些事情都是被父母规划好了的,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自己做主?

我不知道......

《流浪的暑假》这本书是在寒假之间买到的,本来以为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所以拖到今天为了写阅读手册才翻开了它,看着看着,突然心里产生一种别样的情愫,说不清道不明,很奇怪......

这本书以独特的视觉,透析了我们三好学生心里那些不为人之的心里和秘密,它的主人公森林一直都是一个好学生,成绩优异、聪明灵活,这些都是作为一个好学生必须的特质。可是偏偏很讽刺的是森林恰恰不是那么一个窈窕规矩、胆小懦弱死读书的男孩子。这一点我非常欣赏,他在开学第一天就爬到了树上、他把牛仔裤剪了两个大大的洞......

然而,这些都不是一个好学生会做的事情。在我的印象里,好学生都是那种白白净净、窈窕规矩、带着很浓的书生气的孩子,他们乖巧、懂事、听话,所有的父母都喜欢他们,所有的孩子都羡慕他们,所有的老师的疼爱他们。包括我自己,一样。

森林做了所有人都不敢做的事情――他离家出走。他做了很多事情,他真正见到了那些所谓的小混混、坏学生真正淳朴善良的一面。没有人本来就是恶毒,他们也有真实美丽的一面。

关于书里,“老板”抛给森林的一个问题,也抛给了我,抛进了我的心里――你长大想做怎么?这是一个很普通的问题,可能每一个小孩都回答过这样的问题,我的记忆里内心深处的第一个梦想已经经过时间的打磨被我遗弃在童年的沙池里。后来我回答的是科学家、作家、主持人,这些那样显赫的职业,可笑的是我根本没有考虑过这样的问题,我在意好像这是大人听了我的回答多么欣慰我能得到多少表扬?好像这些事情都是被父母规划好了的,我们什么时候才能自己做主?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 5

  儿子借了一本书《流浪的暑假》,看的废寝忘食,我也产生了好奇心有种想看的冲动。等儿子看完,我也迫不及待地看了一遍。这部小说讲述森林这个优秀的孩子在假期里流浪,其他几位同学参与寻找的经历。在几天的流浪生活中,森林慢慢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关心别人,学会了用自己的双手劳动挣钱,成为一个勇敢少年!虽然只是几天时间,他已经长大,已经由原来的那个桀骜不驯的男孩变成一个有思想,重情感,勇敢的男孩!

  森林本是一个初一男孩,有着优越的家庭条件,有着全校第一的骄人成绩,暑假里为了逃避父母报的补*班,把整洁的家庭弄的狼藉不堪后,拿着120元,就想到外面闯荡一下以显示自己的能力。

  森林在第一次流浪中见到了捡垃圾的五哥,他跟踪五哥,和他吃住在一起,从五哥身上他感受到了社会最底层劳动人民的艰辛,看到了五哥的善良:五哥像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爱护他,五哥劝他别和父母闹别扭要赶快回家,五哥教他学会保护自己,在五哥的影响下,森林学会了保护自己,开始理解了父母,开始关心起别人了。他丢下城市人的架子,帮五哥捡破烂以答谢五哥对他的关爱;他面对小流氓的羞辱不再忍气吞声,后来和那些人成为好朋友(也是一帮逃避假期补*的学*优秀的孩子),他和老板(小流氓的头目)一起勇敢地报案抓获了一起偷盗铝合金门窗的人,他还和几个伙伴一起抓住了一个抢窃贼;在外面闯荡后,他想起父母对他的爱,回家后知道妈妈因他撞车后悔不已,就主动提出看望妈妈(以前从来没有关心过父母);当他找不五哥,认为是被人杀害,就到乡间去寻找,受到了委屈也在所不惜,从五哥儿子口中知道五哥仅是生病了没来才放心。和五哥在一起他看到了人间的善恶美丑,人情冷暖。

  故事从森林和与他有着竞争力的高翔飞寻不到他张贴寻人启事引出,又引出了两个女孩子,一个是学*刻苦出身工薪阶层的梁静惠,一个是不爱学*但父亲是老总的安如玉,因为这则广告她们又认识了高翔飞,了解了森林,又与森林之间发生了一些故事。随着森林流浪生活的开始,这些孩子寻找他,了解他,在与孩子接触,与大人思想的碰撞下不断地走向成熟,摆脱了仅仅是学校———家庭生活的单调生活模式,他们开始审视社会,认识社会,了解人生,看待大人,无论**以何种价值观看待社会,对待他人,他们内心始终是纯洁的,善良的,这就是在流浪的暑假中他们得到的收获!

  这让我想起我们现在的孩子,他们像森林、老板一样总想摆脱父母老师的束缚,不理解他们对自己的辛勤养育和谆谆教导。曾有一个女孩因为和母亲生气离开了家,当卖混沌的老奶奶免费给她一碗馄饨时她感激不已,老奶奶向女孩子讲了每天给予她关爱的父母,女孩子才明白父母对自己的疼爱,才理解了父母,现在有多少孩子不是如此呢,他们总厌烦家长的唠叨,总听不进一些善意的劝告,觉得自己已经长大了,不需要再让父母管教了,也许他们的生活中就是缺少困难,缺少坎坷,过得太安逸,才让他们不能理解家长、老师,他们只有深入生活,体会生活的艰辛,才能明白父母和老师的关爱吧?

  在我们这个物质横流的时代,家长总是尽一切力量让孩子生活的幸福,孩子则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从没为生活的艰辛犯过愁,从没体会过奋斗的艰辛,家长们总认为自己为他们付出很多孩子是可以感受到幸福的,殊不知他们却远不明白幸福的含义,把父母的付出理解为理所当然,无需回报的,如果不让他们亲身体会,他们就永远不明白自己是家庭的一员,自己应该尽一份力量,应该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在流浪中生活,在流浪中成长,让孩子去流浪,让孩子去体会,就会有不同的收获!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3篇(扩展3)

——《苦儿流浪记》的读后感1000字3篇

  当我们在温暖的家里大吃着的鱼大肉的时候,有人却在因饿肚子而苦恼;当凌晨我们睡得正香的`时候,有的小伙伴却早已在上学的路上;当我们钻进暖和的被窝时,有人却刚刚做完家务开始做作业。这些人幸福吗?回答是没错。因为他们知足。而《苦儿流浪记》中雷米就是这样子知足的一个男孩。他在水深火热的生活中成长起来,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最*,我又重温了一下《苦儿流浪记》这本曾经让我“流连忘返”的书。这次,它让我明白了更深的道理。

  《苦儿流浪记》讲述的是故事的主人公雷米历尽苦难,终于找到了自己的生母的故事。下面我问一个问题:什么是幸福?

  什么是幸福?在雷米看来,就是和巴伯兰妈妈生活在一起。即使一日三餐只能吃土豆、喝牛奶,一年四季只能穿木鞋、旧衣,但它仍然觉得日子快活无比。然而幸福只是短暂的。后来,雷米被养父所卖,开始了风餐饮露的生活,遭到了很多人,很多事,还被抓进过监狱。最后,他终于与真正的生母团聚了。

  “幸福是什么?”让我们这样问一下自己。幸福是要玩要睡,也要吃。大家都吃得饱饱的,穿的暖暖的,睡得好,但还是不知足,整天要这个,要哪个的。而雷米只要与他弟家人团聚在一起,就知足了。

  幸福是要用感恩的心和爱来浇灌的。没有爱的人是体会不到真正的幸福。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们也应该有一颗感恩的心。大家互相帮助,共处和谐,那你就会感到幸福。感到幸福了,就会懂得幸福的真谛的。

  让我们学会幸福,享受真真正正的幸福吧!

  “我知足吗?”当我们看完这篇文章之后,不妨来问一问自己。知足了,那么幸福天使将会降临到你的身上;不知足,贪婪恶魔也会夺走你的一切。记得有一个小故事,是说有一个老渔夫,他在捕鱼时抓到了一条金鱼。这条金鱼是有魔力的,它可以满足这个老人的愿望。这个老渔夫希望家里的盆子变成铜的,于是,金鱼便把盆子变成了铜的。老渔夫回到家,和她的妻子说了这件事,妻子去一看,盆子果然变成铜的了。故事原本就要结束了,但这个老渔夫的妻子很贪心,她想把家里的房子变成一幢漂亮的小屋。于是,金鱼就把他们家房子变成了一幢漂亮的小屋。可是,那个老渔夫的妻子还嫌不够,要一座石头做的大宫殿。于是,金鱼便把那幢房子变成了一座石头做的大宫殿。但是,那个人依然不知足,还想做国王。于是,金鱼便让她做了国王。接着,贪心又让她想要做皇帝。于是,金鱼让她做了皇帝。永无止境的贪心又让她想做教皇。于是,金鱼让她做了教皇。最后,忍无可忍的金鱼因为那个老渔夫的妻子想要主宰日月的想法而让她又住到了那个老房子。

  所以,让我们学会知足吧!

  《苦儿流浪记》是一本很吸引人叙事故事书,它资料是那样真实,故事是那样动人。主人公卢米的苦难生活,深深地震撼了我们;卢米流浪的生活使我产生了无穷的遐想,想到卢米的生活环境,也想到他那艰苦的生活,可他没有放下人生,没有认命,也没有小看自我。

  卢米十分不幸,这么多苦难往他身上砸,也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但他也是幸运的,最终还是找到了自我的亲生母亲,还过着比别人更完美的生活。难道世上就没有别的像他这样的孩子吗?不,在世界上像卢米这样的孩子还有很多,也许他们比卢米更可怜,他们在为生存奔波流浪着。想想我们的生活是那样丰富、多彩,快快乐乐地过着小康生活。每一天穿得暖、吃得好、有美如花园的学校,可我还埋怨生活的无聊,我想,我就应珍惜此刻空余的时间,把这些时间花在看像《苦儿流浪记》这样的课外书身上,了解更多知识,或者做一些有好处的事情。但是假如我们不珍惜这些完美时光,那生活还好处吗?

  这本书有一处地方让我看了笑出了眼泪的地方:卢米与师傅一齐卖艺,一下子卢米就变得傻乎乎的了,他和身边的小动物表演佣人服侍大王时,观众台下人山人海,卢米有些害羞,便摔了一跤,观众见了此景,笑声充满了整个广场,掌声四处响起。当时看到那里,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幸运的是我嘴里没含任何东西,否则就会被噎住了。但也有许多地方让我读了很感动:如卢米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养母、自我的师傅在冷而十分长的路途中离开了人世和卢米与亲生母亲重逢……

  由此,我又联想到四川汶川7点8级的地震,大地震把一条又一条生命压在了废墟,让他们离开了人世。*所有地区都捐献上百万元到灾区,我也拿出了自我的存钱箱,掏出所有的零用钱,捐给了汶川人民,但是,无论我们捐多少钱,都挽不回那些已经失去的生命。这些生命在一场突如其来的地震中死去,不是比卢米更要惨吗?不管我们身在何处,过怎样的生活,都就应用心应对生活,不要让生活成为我们的绊脚石。卢米不怕生活苦难,坚强不屈地往前走,走过了曲折无比的“道路”,跃过了高其无比的“高山”,历尽千辛万苦,才找到自我的亲生母亲,这是多么幸运的事啊

  读了《苦儿流浪记》这本书,让我懂得了珍惜此刻的完美生活,不浪费一丝时间。我要感谢生活,因为生活有艰苦的,难过的,完美的,而我就在完美里面,有了完美的生活,想做什么都能够,但我不会浪费时间。生活就是我的人生,好的人生要靠生活。所以我爱我的老师,爱我的父母,爱我身边的每一个人,是他们给予我丰富、多彩的生活。生活:我要感谢你!

  午后,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杯红茶,伴着阵阵雨声,翻开《苦儿流浪记》,也许更能体会到这本书的意境。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妇收养并且抚养长大。他天真善良,在慈爱的养母的呵护下在山村过着贫穷而宁静的生活。但风云乍起,他像一头牲口似的被卖到了陌生的人那里——一位有着神秘身世的流浪艺人,从此踏上朝天大路,常年与一些动物为伍,与他们相亲相爱,情同手足,他们一行靠杂耍为生,路途中风餐露宿,险象环生……最后终于获得了幸福。文中的雷米令我敬佩,他的孝心,他的勇敢,他的不屈不饶的精神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中。

  文中曾有这样一段话:“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为了学*,雷米的口袋里常常都装满了小木块,树荫下,石子堆上,草坪上或路上,都是他们的课堂。雷米当时刚被卖掉,和师傅在一起,这样的遭遇,对雷米来说是落在头上的沉重、致命的打击,可他并没有被打到,而是努力地开始学*,几个星期,几个月,每天都在努力,都在坚持,我看到了他的不屈不饶。

  “雷米认为150法郎要买一头奶牛有可能不够,他还想多挣点,买头漂亮的奶牛,让巴伯兰妈妈高兴。”此时的雷米拥有150法郎,可他想的却不是自己去享受,而是要为抚养他长大的养母买一头奶牛,让她高兴,而他自己每天吃的缺不过是普通的面。从这里,我看到了雷米的知恩图报。

  相比之下,我便感到十分羞愧,我缺少的就是那种不屈不饶的精神。记得四年级时候的一节美术课,老师让我们自由创作。我苦苦思索了半天,终于想出了一个点子,我决定画一座小巧玲珑的带翅膀的房子,有人一样的眼睛、鼻子和嘴。正当我开始画的时候,别的部分都画好了,就差一双天使的翅膀,我怎么也画不好,要么偏小,要么不好看,最后,我放弃了,在该画翅膀的地方画了一双手,但那幅画并没有成功。我总拿时间不够做借口,可我自己心里清楚,如果我有不屈不饶的精神,再多去尝试,多去想的话,绝对可以制造出更好的效果。

  相比之下,我缺少的就是那份永记心头的孝心。有一次,是妈妈的生日,那天正好是考试的前一天,我忙得忘记了妈妈的生日,知道放学的时候,我才想起来,就连忙在小店里挑了一张贺卡,匆匆写上祝词,边回家了,晚餐中,每道菜都那么可口,那都是妈妈花尽心思做的,最后,我们向妈妈送礼物,当妈妈接过我的礼物时,我看出妈妈并不高兴,以前,没一次妈妈过生日,我再忙也会为她亲手制作贺卡,可这次我却忘记了,我并没有向雷米那样把爱永远的记在心头。

  生活中,难免会有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有不屈不饶的精神,勇敢无畏的毅力就一定会成功!但也绝不能忘记那份孝心!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3篇(扩展4)

——雄狮去流浪读后感9篇

  狮子,大家都很熟悉吧。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一本书——《雄狮去流浪》。

  沈石溪说过,在动物的身上,我们也可以同样找到人类的本性,同样动物也可以折射出人性中的贪婪,欲望和一些美好的性格!这篇故事的主人公红飘带,经历了种种磨难。四位兄弟的死亡让红飘带活下去的欲望更强。

  这让我想到了自己,我遇到的困难与红飘带的相比根本不值得一提。有时我一遇到困难就去逃避或去依赖他人,而现在我才明白遇到困难应去面对。人生也是如此,遇到困难时应去面对逃避永远也解决不了。

  读了这本书,我了解到了雄狮永远被受狮群所排斥,流浪狮占领一个狮群的几率为1%至2%。这本书揭露了人的贪婪、本性。在狮子的眼里王位才是第一,人也一样有的人天生就是金钱的奴隶。

  我不愿做温室里的花朵,只愿做立在山岗上的青松;不愿做巢里的鸟儿,只愿做飞在天空中的雄鹰;不愿做母亲怀里的孩子,只愿做一个顶天立地的人…

  现在期待下一本书《红飘带狮王》。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雄狮去流浪》。我刚一看这本书,我就不释手,喜欢的不得了。

  《雄狮去流浪》的作者是沈石溪,他主要创作以动物小说为主,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曾获*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等多种奖项。

  《雄狮去流浪》讲述了这么一个故事: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狮群。有一天,雌狮捕到了一头角马带回了领地,可五只半大的雄狮不知深浅,抢到了雌狮前面,引起了公愤,这个领地的狮王觉得时机成熟,就把这五只半大的雄狮赶出他的领地。狮王怕他们长大以后抢他的王位,所以,狮王把他们赶出了领地。从此,他们开始了流浪生涯。

  我们生活中也有一些人,把孩子赶出家门,下面就有一个故事。

  我们在电视台看到过很多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见一位孩子的母亲,那是个后妈,因怕孩子妒忌他爸爸的财产,把他赶出门外,不认这个儿子。这位后妈太愚蠢了,那他爸爸的财产本来就是他儿子,他为什么要妒忌他爸爸的财产。生活中还有很多这样的事,我想告诫大家,钱乃身外之物,只有亲情最重要。

  《雄狮去流浪》这本书真让我受益匪浅。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书中有悲,有喜,也有哀。

  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的雄狮被“驱逐”,流放到边界线外。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颠沛流离的旅行。在途中,它们历经千辛万苦。终于产生了最后一个胜利者————红飘带,以全身写满了沧桑的它,终于练出了一套诀窍。最终,它就要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的老杂毛了。但事与愿违,它没有把握好时间,让别狮占了王。

  读到这,我的感触很深。说实话,我也料到这样的结局。但是,我却不禁感慨那四只雄狮虽然都死了,但死法各不相同:有的风光地死了,有的勇敢地死了,有的为情所困而死,有的到死时才明白事实的真相……

  我颇受教育。

  原来狮族是这样生存的,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熟悉了狮群的生活,便身临其境。

  这篇小说是沈石溪先生写的。现在,我从这五只半大的雄狮的遭遇中领悟到了生命的重要,像水一般透明而有波折。也许,这就是人生的旅途。

  对《红飘带狮王》充满期待。

  《雄狮去流浪》主要写了五只少年狮子黑儠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被双色儠狮群驱逐,踏上了颠沛流离的流亡生活。

  险象环生的罗利安大草原到处都是危机,由于五兄弟狩猎时配合不好,有的偷懒,有的追捕时中途停下来,结果老大黑儠毛下巴被鹿蹄踢成粉碎性骨折,胸部的肋骨也被踢断五六根。为了生存,受重伤的老大成了流浪狮子兄弟被赶出家园后吃的第一顿饭。不管去哪儿,也不知道前途怎样,它们都坚信一条,要想方设法活下去。

  剩下的四兄弟在危机四伏的闯荡生活中,远征沙漠,鏖战黑犀牛,交火“白猩猩”,识破人类陷阱,又重新回到流浪起点,最后只剩下五兄弟中最小最弱的`红飘带被各大狮群驱逐者,九死一生,过着艰苦的生活。不管有多难,它都坚强地活着。

  读完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不怕困难,坚持自己的信念,要有毅力有恒心。

  刚开始读《雄狮去流浪》时,我有些惊讶。“不会这么巧吧?”我喃喃自语。在“半大雄狮”五兄弟中,最小的一只叫“红飘带”。是我读过的《红飘带狮王》的那只吗?

  还真是!当我读到尾声时,我有些激动,原来《雄狮去流浪》是《红飘带狮王》的前篇。但,更多的是感动,我被“红飘带”四个哥哥深深打动了。

  狮群中一直流传着这样一个活动------驱雄。就是在雄狮长到半大快成年时,往往要被逐出狮群,开始独立生活。强者生存,弱者只有死去。

  当“红飘带”五兄弟开始流浪时,因为能力不够强,无法与其他雄狮对决,所以好几天都捕不到食物。五兄弟的老大“黑鬣毛”只好去捕捉狮群一般不会招惹的长颈鹿。结果,“黑鬣毛”因为其他四兄弟的疏忽被长颈鹿踢伤了,为了维持其他四兄弟的生活,“黑鬣毛”竟然把自己的身上的肉给弟弟吃。我留下了眼泪。

  “黑鬣毛”走后,老二“大头狮”决定带领三兄弟横穿沙漠,建造领地。好不容易找到一小片水源,却被一头黑犀牛占领了。老三“刀疤脸”为了维护雄狮的尊严,与黑犀牛同归于尽。我的眼圈又湿了。

  在“刀疤脸”的帮助下,“大头狮”三兄弟走出了沙漠,可沙漠外边却是人类的家园。“大头狮”死于人的枪口之下,临死前还不忘提醒仅剩下的两个兄弟不要靠*,赶快离开。我又一次留下了眼泪。

  剩下的两头雄狮“桃花眼”与“红飘带”*安回到了故乡。可“桃花眼”却死于它心爱的雌狮“墨菊”雌狮手下。我真的感到很惋惜。

  合上整本书,眼泪止不住的流。我万万没想到,狮王“红飘带”竟然有过这样的经历。它最终成为狮王,是它那四个兄长用生命的付出。这使我想到,任何一个取得成功的人,他的背后是很多人无私的奉献和付出,他们更感人,更值得我们去尊敬!

  今天,我读了《雄狮去流浪》这本书。

  我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想:狮子是森林之王怎么会去流浪呢?我带着这个疑问,翻开了这本书,一开始一只雌狮生了五只狮宝宝,都是雄性,就开始起名字。一只因为头很大叫大头狮,一只因为脸上有一条刀疤叫刀疤脸,一只因为眼睛像桃花叫桃花眼,一只因为走起路来像一条红带在空中飘叫红飘带,还有一只身上长满了黑黑的毛,叫黑鬣毛。

  年幼的狮子在成长道路上就尝尽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方式,在被狮群抛弃时在流浪过程中年幼的狮子一步一步战胜困难,最后成为强者,最让我佩服的是黑鬣毛舍己为人的精神,自己不小心被长颈鹿的蹄子踢到就快不行了,看到兄弟就快累死、饿死时,就把头伸到兄弟的嘴巴上以自己来为兄弟充饥,使其他兄弟生存下来。

  读了这本书我感动极了,五只狮子最终剩下一只狮子,那最后一头狮子活了下来,成了狮王。

  狮子乃为百兽之王,在动物界有很大的权威,一般的动物不到饿极了,是不会招惹狮子的。但是,在狮子家族,也有许多悲惨的事情,这几天,我看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感悟很多。

  《雄狮去流浪》讲的是这么一个故事,非洲大草原上,生活着一群狮子。这一天,雌狮们带了猎物回营地,谁知五只大雄狮不知深浅,抢先夺食,最后被赶出了狮群,五只雄狮就这样开始了流浪生涯。但是天机难料,斗转星移,日新月异,几年后,五只雄狮中唯一的幸存者——红飘带开始苦心研究,想争夺狮王。

  这本书虽然最后没有写完,但里面还告诉了我很多道理,如:野外的求生经验,这本书在写五只雄狮流浪时,告诉了我,在野外,饥饿是第一课,为了避免活活饿死,必须要攻击一些弱小得动物,来维护生命。还要注意隐蔽,免得被老虎,狮子吃掉,如果深陷沼泽,要将自己放轻松,抓住一些物体,来往上爬。

  除了逃生经验以外,还要有意志要努力的克服恐惧,来完成自己的目标。

  总之,我比较喜欢动物小说,因为有意思,还能学到一些知识,只有多看书,才能知识渊博,记住。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了许许多多部关于动物的小说。我看过《斑羚飞度》、《混血豺王》、《雄狮去流浪》……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还要数《雄狮去流浪》了。

  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双色鬃狮群。一次用餐中,不知深浅的五只半大雄狮黑鬃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红飘带因为抢夺食物而被驱逐出师群开始它们的流浪生涯。饥饿是它们学会的第一课,有好几次它们都想一死了之,可是强烈的生存意识指使它们要活下来,可悲的是,黑鬃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还是先后死去了,只剩下小弟红飘带了。红飘带忍辱负重,就在快要成功之时,两只新来的雄狮把它所有的希望都破灭了……在《雄狮去流浪》的续集《红飘带狮王》一书中,写到红飘带最后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取得了成功。

  故事揭露出了自然界的残忍无情,说明了生活充满着风雨与坎坷,不可能是永远无忧无虑的,只有直面现实,勇敢沉稳地应对,一步一个脚印才能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来。结合人来讲,这不正是用五只半大雄狮来比喻我们人类吗?很多人都梦想着一夜暴富,不愿付出努力就妄想会有结果。这是多么可笑啊!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要向红飘带学*,不能遇到一点儿小事就半途而废。

  我始终坚信:成功=辛勤付出+坚持不懈。

  文学界中有许许多多小朋友喜爱的作家,如:杨红樱,伍美珍,晓玲叮当,曹文轩而我最喜欢的,则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作家。今年暑假,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沈石溪写的《雄狮去流浪》这本书。书中有悲,有喜,也有哀。

  这本书主要写了五只半大的雄狮被双色鬣狮群驱雄,从此,这五只半大的雄狮便开始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流浪汉日子。在途中,它们历经千辛万苦。老大黑鬣毛,老二大头狮,老三刀疤脸,老四桃花眼都相继死去,只剩下了老五红飘带一个人。

  红飘带从四个兄长的死亡学到了很多,知道要想成功,必须学会等待,等待机会,等一切都成熟后,才有希望。最终,它就要打败那曾经威震一世,带领着帕蒂鲁狮群的老杂毛了,但事与愿违,另外两头雄狮的出现打乱了红飘带的计划,并威胁到了红飘带。红飘带六七年的等待,六七年的计划,就这么泡汤了。

  我颇受教育。

  从这本书中,我了解到了自然,也感受到了自然,熟悉了狮群的生活。现在,我从这五只雄狮的遭遇中领悟到了生命的重要,我们要珍惜生命。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这样一个道理:大自然就是如此的残忍,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一样,只有你懂得更多,才能成为有用的人。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所以,让我们努力学*,将来为国家做出贡献。


《流浪的暑假》读后感3篇(扩展5)

——流浪地球的读后感优选【五】份

  从《三体》知道大刘,看了一点点,篇幅过长还在阅读过程中,同是雨果奖的《北京折叠》也看到丰富的想象力和对现今世界的解读。只有简单涉猎科幻的经验看完了《流浪地球》。

  大刘的想象力很是值得称赞,虽没三体精妙,但却能有人之不能想,带着地球一起流浪,厉害。只是在这流浪途中,似乎没有了人情味。宏大叙事和全局观念虽在其中,但大刘因为这更大的灾难而放弃了生活中的最基本感情:夫妻之情。当妻子面对丈夫的出轨没有丝毫波澜时,让人不解。在我的理解下,地球流浪是个常年累月的事情,不是一朝一夕,在这长久的生活中,即便是大灾难情感这样的东西还是不会消失,不会不珍惜。也或许是大刘的短篇,没有空间去展开这样的情节。不,应该就是在这样的描述中,他不抱有这样的家庭观念,心中因为有了所谓的全局观念就舍弃了小情怀(但却是不朽的情感)。但他也描述了其中主人公的爱情、后代……

  对于瞬间美好的描述(泡沫的绚烂),以及对地球的渴想,都是很能引起情感共鸣的。

  《流浪地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刘慈欣,他有“中国科幻第一人”的称号,他写的最有名的书是“三体”,《流浪地球》也是他的一部科幻小说,这些小说都介绍了“地球末日”发生的故事。

  刘慈欣这本《流浪地球》还被拍成了电影,春节的时候上映了,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看了,是部让我目不转睛看完的电影,但是电影与书比较起来,还是书里讲的故事比较完整。

  这本书主要讲了,刘启的爸爸刘培强在他四岁的时候去参加了“拯救地球计划“,成为了一名宇航员,帮助地球离开太阳系,而这时候他的妈妈缺生病死了,刘启跟着外公去了地球最后的掩蔽所“地下城”。

  “拯救地球计划”是要用2500年时间帮地球逃出太阳系。17年过去了,虽然“拯救地球计划”还没有成功,地球还没毁灭,但是地球遇到了麻烦,地球被木星巨大的引力所吸引,撞向木星!怎么能让地球自生自灭呢?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地球上的人类“选择了“希望”,刘启他们决定竭尽全力来拯救危在旦夕的地球与人类,他们想到一个办法,用地球上的氧气去点燃木星上99%的氢气,因为这两种气体一旦混合,只要一根火柴就会形成轰天震地的大爆炸,再利用大爆炸的气浪把地球弹离木星。

  大爆炸成功了,地球得救了,而刘启的爸爸刘培强与千千万万人一起牺牲了,地球继续着他2500年流浪的旅程。

  我敬佩刘培强叔叔为了人类牺牲自己的崇高品格,我也就像书里的韩朵朵一样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选择了希望,虽然它可能十分渺茫,可能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但我们也要做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完成它,实现它。

  今天我们更要坚持自己的'信念,好好学*、天天向上,希望一定能够变为现实。

  说实话,我是学渣。评论里面各种物理学霸的科普其实我都不是很懂,虽然有些是高中物理知识。

  小说很精彩,但我更喜欢电影的版本。

  作为一个物理白痴,我只有以下这些感想:

  1.如果我们当下生活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但这种优越的生活条件是建立在后代子孙痛苦之上的,我想我们这一代人也不会觉得高兴。本书的男主提到,当他听到那首赞颂太阳的歌时,想到将来他的第一百代子孙生活在一个美好的星球,感动到流眼泪,即便第一百代子孙的福祉是建立在前九十九代子孙的痛苦之上的。

  2.在看到电影里莫斯向全球宣布“流浪地球”计划宣告失败时,里面有的人用枪自杀;有的人则稍微幸福一些,能跟家人相拥,度过最后的时光。我则握着我的爱人,试图记住他脸庞上的每一根毛发,每一条皱纹。虽然这只是电影,虽然还没有到世界末日,但影片结束时我由衷地感到幸福,能握着自己爱人的手,而且大家都还活着。真是太好了。

  因为我是又感性,又矫情,物理又不好的人,所以在我看来,整部戏的内核就是在表达家人的重要性。

  如果问我死前我最想做什么事?我想应该就是这件了——再好好看你一眼。

  太阳系即将毁灭,人类将地球家园推离太阳系轨道,往半人马星系去,历时2500年,100代人。这时,人们会发现,除了生存和生命本身,其余对功名利禄,出人头地的追求都无甚意味,职位和金钱都不再值得耗费思虑,就连爱情都无价值,亲情也可以随意舍弃。人生价值的排列仅仅在于去往逃生道路上,那条长长队列的先后。

  而人类的可悲在于对生命的感悟,并不能致死地而后得只有在悬崖勒住马辔,看见碎石自马蹄处坠入无尽不见底的深渊的那一刻,那一刹,才能突然体会到生命的分量,才能在人生的圆饼图上,把它从一轮新月瞬间标注成了一个圆盘。

  但还好。生活,生命的意义会在炼狱时顿悟,也会在天堂里发现。

  看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如置身隔绝凡尘的世外桃源,亦会豁然开朗,看向远方。亦会不再拘泥那些看似重值千鼎,实则轻如鸿毛的尘事,而是着眼人类不过短短几十年的寿命本身。

  “不知有汉,无论魏晋”,只道生活,无顾功名,大概与此无异。

  保护好地球,足矣。

  得知电影要上映,搜索到小说看了一遍,气势很恢宏,人物形象不够丰满,这是我的初次感觉。

  今天,看了电影,前面的铺垫很长,故事也完全改变了,其实一开始我是失望的,但后面慢慢渐入佳境,到了韩朵朵通过广播,要求增援那一段,我居然哭了。总体感觉还是不错的,虽然故事情节老套,但画面唯美深邃,苍凉悲壮,在3D的效果下,也令人动容。

  回来后,又看了一遍小说,觉得修改故事也很正常,小说中的原故事确实不适合搬上大银幕,用上这个故事,虽然是老酒,也算用了个新瓶。只是不知道大刘对于这个改编是否满意?

  再说句题外话,得知这篇小说是《三体》之前的作品,我不禁在里面寻找它的影子。当我在大屏幕上看到大刘的名字时,我甚至为他感到骄傲,那么多年的坚守,最后的成名,是多么的不易!可是,一个心中有着整个宇宙的人,应该不觉得写小说和成名是最重要的吧?他的世界应该不只有赚钱和买房吧!但是,他肯定是愿意让更多的人看到他的书的。

  硬科幻,我无法企及的领域。我甚至已深深觉得能将自己写的小说搬上大银幕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而这小说,不是小情小爱,而是———硬科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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