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王书》名著读后感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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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王书》名著读后感 1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曹文轩的一本新作品---《大王书》,是一本科幻小说,讲的是从地狱逃出的人——熄,在巫师们的簇拥下当上了王,正当熄高兴时,一个放羊少年却意外得到书中之书——大王书,这本书的新主人就是茫,他将带领他的军队去打败熄……

  这篇小说的幻想大胆奇特,作者调动非凡的想象,描绘了一个风烟瑟瑟、扑朔迷离的世界,演出千军万马攻城、追击、迎战的宏大战争场面,刻画了一个少年王波澜起伏的成长历程,在写人们对光明、声音、语言、灵魂的向往,人们读完以后,就会觉得文章写的这么纯美,这么有吸引力,看了一遍还想看,这就是它的特别之处。

  读完这本书,我印象最深的是茫。茫本来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牧羊少年,可是随着地位的升高和年龄的增长,茫变得越来越成熟。他的身上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面对困难;他冷静、沉着,作为少年王,茫有时深感困惑与束,渴望回到以前放羊时无忧无虑的生活,可是他克制住了自己,因为他知道,他要保卫祖国,拯救难民。我们有时也会因为一点利益而克制不住自己,我们应该学会自我管理,让心里也有一盏红绿灯。也许,作者就是要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要不抛弃不放弃,当自己的属下范错误时不要冷酷无情,应该学会体谅和谅解别人,要向茫学*!

  大王书——让茫成为王,为了打败,为了让世界充满光明,成为光明的世界,他勇往直前,满腔热情,不抛弃,不放弃的少年王!

  《大王书》名著读后感 2

  《大王书》是中国著名作家曹文轩花费心血最多的一篇波澜壮阔、文字优美的长篇幻想小说。今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乡野屠夫熄死后,入了地狱,后又从地狱逃到了人间,用魔力而一个强大的国家,为了巩固王位,便下令烧掉全部的书,可是,有一本书却逃了出来,它就是《大王书》。小羊倌茫得到了这本书,他在柯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个王,与熄军展开搏斗。

  我印象最深的是熄逃出地狱的那一段。当时,地狱因为要接受一大批鬼魂,所以就把通往人间的大门打开,熄见时机成熟,便打开了偷来的魔伞,让自己融入黑暗,向大门奔去,可就在出去前的一刹那,他被发现了。门关上了,如果熄不马上出去,就会被地狱抓住,做永世的奴隶!,于是他奋不顾身的冲了出去,夹断了一条腿,可是,他自由了!虽然,在《大王书》中,熄是个反面角色,但我还是被他这种勇敢的追求自由和忍辱负重的精神所感动了,他为了逃出地狱,曾装作默默无闻的样子,在大门关上时,他的腿夹住了,但他付出了巨大的痛苦,为了自由,只好放弃一条腿,这种精神无疑是可贵的,所以,尽管熄是反面人物,但他的这两条优点,还是值得我们去学*的。

  其中,茫军攻打石头城的那一段,也历历在目。当时茫受《大王书》的指示,一路向东,要在明年菊花开时攻克金山,但在去金山的路上有一座被熄军大将r驻守的固若金汤的石头城,茫军先用常规的攻城办法攻城,但是怎么也攻不破。茫军别无选择,只好用古老的攻城器械云梯来攻城,攻城之前,茫军开始了演*,待万无一失后,休整三天开始强攻,前面的人被箭射死。

  后面的人就再冲上去,他们这种前仆后继的精神使我感动,使我震撼,是我激昂,我想,这些为了自由而战的人们的意志力真是坚强!看见前面的战友倒下了,后面的人,不是退缩,不是逃避,而是勇敢的与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战斗!“狭路相逢勇者胜!”“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虽败尤荣!”一句句豪言壮语犹在耳边,只让我热血沸腾!也让我想起了中国男篮的勇敢精神!茫军就是这样,他们都是勇士!他们用鲜血正名了自己的勇猛!他们使人们发自内心的钦佩。

  《大王书》这本书,是一本难得的把科幻与文学相结合的好书,他让我们步入幻想的世界!

  《大王书》名著读后感 3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叫《大王书》的书,这本书非常好看,所以我写了这篇读后感。

  《大王书》听了这个名字是不是觉得很另类呢?大王书,觉得像大王看的书,又觉得这本书很大气,但是完全不同。这本书讲了这一件事:一个叫熄的一个杀机宰牛的人,死后在地狱他苦练巫术,终于有一天,他从地狱里逃了出来,他很憎恨这个世界,他要将全部的人间都归为己有——至少是他生前的那个国度。茫,一个牧羊少年,他成为了少年王在刀光剑影的漫漫长夜里,茫带领着他的军队和百姓们,与熄的百万巫师军队展开了生死决斗......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一章。在第一章里,熄逃出了地狱,在人间,他将瘟疫的种子洒在了一头驴的身上,驴又将瘟疫洒在了城市里。要还觉得不够,便要在八月十五日之前将所有的字销毁很多读书人为了保卫书,都遭到了惨重的代价,最终在八月十五日,熄烧毁了所有的字。但只有一本书没被烧毁,而飞走了,它就是《大王书》......我觉得第一张很凄惨,尤其是那时保卫书的读书人,我很赞扬他们,因为他们为了保卫书都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所以我们要珍惜书,还要多读书,如果不能的话,我们说不定会想大王书第一章一样的。

  《大王书》还有很多精彩的地方,但要你自己品了。

  《大王书》名著读后感 4

  我意味深长的把《大王书》合上,感叹道:”这真是一本好书呀!“

  大王书讲的是茫和熄之间的事情,是正义和邪恶之间的事情。熄原来是一个屠夫,后来来到了地狱,最后从地狱逃了出来。而茫是一个放牛娃,后来有了大王书,最后成了王。茫要战胜熄,不能让熄的坏阴谋得逞,而熄却把茫当成要抢取王位的人了,就这样,就发生了血战。

  在大王书的正面,有这样一幅画:一个坏王子一个好王子,我觉得好王子是茫,坏王子是熄。在书的后面还有一幅画:有一个王宫,王宫是淡黄色的,好像是太阳照得,也好像本来就这样。王宫前有一群羊,这群羊无忧无虑的啃吃着草好,像是茫原来的羊,一个个毛色是那么白,而茫就站在羊身边,茫身边是柯。可是一个特别有智慧的'人,而那些羊也是未卜先知的羊,是有神奇功能的羊。要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她给人的感觉是十分神秘的而且有些身份不明的,他最后用自己的生命攻破了金山,我想瑶是在报恩吧!因为茫曾经救过她一次,她的生命是茫给的。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件事要坚持,就像故事中的茫一样,他有好几次都不想当王了,但是柯把他劝回来了。做一件事情要坚持,只有坚持,才能做好一件事!

  《大王书》名著读后感 5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大王书》。这本书讲的是出逃地狱的熄,夺取了人间的光明,欢笑,灵魂,语言……熄被巫师团拥立为王,他担心文字会让人们觉醒,烧了说有的书。可他没有想到在万丈火焰中,飞出了一本书中之书—大王书!大王书落在了茫的手里,他不再是个放养的少年,而是带领军队去战胜巫师团的少年王了……

  作者想象生动,大胆。写出了一个想象大胆的世界。这本书并不是像我们想象的那样有妖魔鬼怪,打打杀杀。我读完这本书,告诉了我小时候一直找的答案。小时候的我都以为每个人的成长历程和最后结果都是一样的,但现在我知道了,当我们走完一段路,有人是饱经沧桑,知道了许多东西;有人是百感交集,有了许多感受……作者描绘了一个风烟秘密的陌生世界。写出了千军万马攻城,迎战的宏大场面;刻画了茫从牧羊娃到少年王博比欺负的成长经历。

  书中,印象最深的就是少年王—茫。他从一个无忧无虑,在天地之灵气而长大的孩子,拿到大王书之后,便是大家最终的少年王。当王时他身上的天真,活泼依然还在。在路途中,不管生命危险,固执的救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瑶。;回到营地,带着瑶一起去放羊……但在抲的监督下,他为了人民,为了国家,他终放下了自己的羊群,自己的爱好。他变成了一个不抛弃,不放弃,勇往直前的少年!

  这本书百读不厌,真的可以称上书中之书。大王书!


《大王书》名著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阅读


《大王书》名著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1)

——《大王书》读后感6篇

《大王书》读后感1

  《大王书》是一本科幻类的长篇小说,作者曹文轩发挥了无穷的想象力写出了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是说一个从地狱里逃出了一个鬼魂,可是那个鬼魂逃出时他的脚被夹断了,他的`名字叫熄。他找到了全世界的魔法师,向全世界散发出可怕的瘟疫……熄篡夺了王位后,他生灵涂炭,无所不为。可是,熄害怕那些美丽而智慧的文字有一天会让人类觉醒,于是他便把全世界的书聚集在一起烧掉了。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有一本书在茫茫大火中飞了出来。它就是书中之书——大王书。

  大王书落在放羊娃芒的手里,芒是一个沐浴着天地之灵气长大的孩子,他在危急时刻被难民拥护成王。

  芒带领军队勇往直前,与熄的百万大军和巫师团展开殊死搏斗。芒困顿时会想回到以前放羊时无拘无抒的生活,可是有一种力量让芒带领军队勇往直前……

  我觉得,芒的爱心与勇气让大王书选择了他。当看到素不相识的小女孩瑶陷入沼泽时,他不顾身后的百万大军将他救了出来;当失明的大狼闯进沼泽时,他不顾钻心般的疼痛去救他;当瑶被敌军抓走时,他不顾危险,孤身一人去救她……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大王书的选择是对的。芒,是一个真正的王!!!

《大王书》读后感2

  《大王书》是*著名作家曹文轩花费心血最多的一篇波澜壮阔、文字优美的长篇幻想小说。今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乡野屠夫熄死后,入了地狱,后又从地狱逃到了人间,用魔力而一个强大的国家,为了巩固王位,便下令烧掉全部的书,可是,有一本书却逃了出来,它就是《大王书》。小羊倌茫得到了这本书,他在柯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个王,与熄军展开搏斗。

  我印象最深的是熄逃出地狱的那一段。当时,地狱因为要接受一大批鬼魂,所以就把通往人间的大门打开,熄见时机成熟,便打开了偷来的魔伞,让自己融入黑暗,向大门奔去,可就在出去前的一刹那,他被发现了。门关上了,如果熄不马上出去,就会被地狱抓住,做永世的奴隶!,于是他奋不顾身的冲了出去,夹断了一条腿,可是,他自由了!虽然,在《大王书》中,熄是个反面角色,但我还是被他这种勇敢的追求自由和忍辱负重的精神所感动了,他为了逃出地狱,曾装作默默无闻的样子,在大门关上时,他的腿夹住了,但他付出了巨大的痛苦,为了自由,只好放弃一条腿,这种精神无疑是可贵的,所以,尽管熄是反面人物,但他的.这两条优点,还是值得我们去学*的。

  其中,茫军攻打石头城的那一段,也历历在目。当时茫受《大王书》的指示,一路向东,要在明年菊花开时攻克金山,但在去金山的路上有一座被熄军大将r驻守的固若金汤的石头城,茫军先用常规的攻城办法攻城,但是怎么也攻不破。茫军别无选择,只好用古老的攻城器械云梯来攻城,攻城之前,茫军开始了演*,待万无一失后,休整三天开始强攻,前面的人被箭射死。

  后面的人就再冲上去,他们这种前仆后继的精神使我感动,使我震撼,是我激昂,我想,这些为了自由而战的人们的意志力真是坚强!看见前面的战友倒下了,后面的人,不是退缩,不是逃避,而是勇敢的与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战斗!“狭路相逢勇者胜!”“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虽败尤荣!”一句句豪言壮语犹在耳边,只让我热血沸腾!也让我想起了*男篮的勇敢精神!茫军就是这样,他们都是勇士!他们用鲜血正名了自己的勇猛!他们使人们发自内心的钦佩。

  《大王书》这本书,是一本难得的把科幻与文学相结合的好书,他让我们步入幻想的世界!

《大王书》读后感3

  《大王书》是一本很有意义的长篇小说。它生动地描写了茫那刻苦铭心的当王历程,写出了当时的世界是多么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戒备,熄的残酷,瑶和茫的善良。

  熄是一个有些自私的王,他经历了不少苦难。但他是一个不让百姓有自由的国王,剥夺了人们的自由、文字、语言、友谊和快乐。他让百姓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害怕那些文字让百姓们造反,便焚书坑儒,引起了一场令人愤怒的轩然**‥‥‥

  当我读到“谁敢藏一个文字,*勿论!”我感到很奇怪:作为一个国王,他如果受到百姓的信任和拥护,他不应该怕百姓觉悟的呀。说明熄不受百 姓信任。

  而茫不同。他受到百姓的信任,他很和蔼可亲,很善良,他是一个真正的王,是一个有亲民意识的人。他以前是个放羊的,但他现在是个王,孩子的天性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就像一颗小星星的光芒在天空里黯然消失一样。很遗憾,孩子的天性不在了。

  大王书是一部好书,让我感到了那时的世界。

《大王书》读后感4

  最*,我开始读一本科幻小说《大王书》。我每一次读都想一次多看点,这本书的每一个字都深深的吸引这我,能让我看一眼想三眼。这书好像能让我走火入魔。

  我是那串亲戚,去上课,饭前饭后,睡前,甚至脸上则所,和做梦都在看这我最喜欢的《大王书》。

  这个本书的主要的两个人物是茫他是一个放羊娃,当茫打开《大王书》的那一刻的他再也不是一个放羊娃也不是一个孩子了他是一个要拯救世界的大王了。和熄,他是从地狱逃到人间。虽然在地狱里但他始终没有忘记阳光的灿烂,鸟语花香的人间。他喝望太阳,月亮,牛羊和金黄的麦田。他期望是重反人间,把人间归为己有。

  如果我能像熄那样好学,就连到地狱里还学*,还想着怎没逃出来,还想把人间归为己有。那我的学*还能那么“好”吗?比如说我背一个东西,背了好长时间还没背会。只要我像熄一样不关在那里,什么时候都背。就不可能背不会的。你们说对不对?

《大王书》读后感5

  在四年级时,学校邀请著名作家曹文轩先生来学校讲座,之后,我让妈妈给我买曹文轩先生写的《大王书》。

  拿到《大王书》之后,我天天带着厚厚的《大王书》去学校,只要有空闲我就会慢慢品味其中的故事情节。《大王书》总共有四册,在这部作品中,出逃自地狱的”熄“剥夺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

  可是熄没有想到,一本书从火中飞了出来,不见踪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一个叫”茫“的牧羊少年,他得到了这本神书”大王书“,它是书中之书,是一本隐藏韬略的书,从此茫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为王,走上了征讨大魔王”熄“的艰辛的路程。在刀光剑影的漫漫长夜里,茫带领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旗下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殊死较量,带领着他的军队勇往直前……

  看完《大王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像”茫“,他虽然是放羊的孩子的出身,但是他却勇于承担起拯救世界的重担,用智慧和勇气克服各种困难完成他的使命。可见,这种肩负重任的英雄,有时不一定是高贵出身,可能也是贫穷的人,只要他有正义感,敢于为人们获得幸福而做出牺牲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就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出现了不少英雄,古代有岳飞、穆桂英、林则徐等,*代有黄继光、狼牙山五壮士等,现代有*战士、消防官兵、*等,他们在保护*和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时候奋不顾身、舍己为人,他们的出身不一定高贵,但是他们却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

《大王书》读后感6

  大王书里的人物芒,是主人公,出逃自地狱的熄,剥夺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再夺走大国王位之后,他担心文字总有一天会让人们觉醒,为此熄呼唤风雨,又发动了一场浩劫……但是事与愿违,一本书中之书”大王书“可以制服熄的桀骜不驯的书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的少年芒得到了,在危难时刻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为王。

  在芒小时候芒的父亲把他送到他舅舅那里学放牧,等芒长大的时候舅舅把他送回家,回家没多久他的父母死了,他感到十分悲伤失去了双亲的他决定去找舅舅,回来时他的舅舅也死了,后来得知他们都是被熄的军队杀死的,他决定为他们报仇,一年后的一次放牧他意外他拣了一本书,从此他走上了王的台阶。

  芒当上王之后他在与熄的作战中多次取得胜利,坷在一心一意的陪伴着他,芒带领他的军队一步步走到由黄狗看守的袋子,他成为一个真正的王。在芒的顽强对抗熄的黄狗抵挡不住三影人败下阵来,袋子被打开。

  芒在寻求、芒在寻找。这是前所未有的幻想世界,芒对王者的寻求。通过对大王书的阅读,让我明白了不能贪玩,遇到困难要敢于面对,勇敢地去克服困难。我们应抱有一种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


《大王书》名著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2)

——大王书读后感6篇

大王书读后感1

  《大王书》是一本很有意义的长篇小说。它生动地描写了茫那刻苦铭心的.当王历程,写出了当时的世界是多么的黑暗,人与人之间的戒备,熄的残酷,瑶和茫的善良。

  熄是一个有些自私的王,他经历了不少苦难。但他是一个不让百姓有自由的国王,剥夺了人们的自由、文字、语言、友谊和快乐。他让百姓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他害怕那些文字让百姓们造反,便焚书坑儒,引起了一场令人愤怒的轩然**‥‥‥

  当我读到“谁敢藏一个文字,*勿论!”我感到很奇怪:作为一个国王,他如果受到百姓的信任和拥护,他不应该怕百姓觉悟的呀。说明熄不受百 姓信任。

  而茫不同。他受到百姓的信任,他很和蔼可亲,很善良,他是一个真正的王,是一个有亲民意识的人。他以前是个放羊的,但他现在是个王,孩子的天性便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就像一颗小星星的光芒在天空里黯然消失一样。很遗憾,孩子的天性不在了。

  大王书是一部好书,让我感到了那时的世界。

大王书读后感2

  大王书里的人物芒,是主人公,出逃自地狱的熄,剥夺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再夺走大国王位之后,他担心文字总有一天会让人们觉醒,为此熄呼唤风雨,又发动了一场浩劫……但是事与愿违,一本书中之书”大王书“可以制服熄的桀骜不驯的书被一个沐浴天地灵气而长大的的少年芒得到了,在危难时刻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为王。

  在芒小时候芒的父亲把他送到他舅舅那里学放牧,等芒长大的时候舅舅把他送回家,回家没多久他的父母死了,他感到十分悲伤失去了双亲的他决定去找舅舅,回来时他的舅舅也死了,后来得知他们都是被熄的军队杀死的,他决定为他们报仇,一年后的一次放牧他意外他拣了一本书,从此他走上了王的台阶。

  芒当上王之后他在与熄的作战中多次取得胜利,坷在一心一意的陪伴着他,芒带领他的军队一步步走到由黄狗看守的袋子,他成为一个真正的王。在芒的顽强对抗熄的黄狗抵挡不住三影人败下阵来,袋子被打开瞎子见到了光。

  芒在寻求、芒在寻找。这是前所未有的幻想世界,芒对王者的寻求。通过对大王书的阅读,让我明白了不能贪玩,遇到困难要敢于面对,勇敢地去克服困难。我们应抱有一种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

大王书读后感3

  最*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大王书》,感受很深。

  书的大致内容是:从地狱中逃出的熄极其惨不忍睹,用自己强大的魔力把整个世界的人变得失去了光明、灵魂、听力、语言。变成了为他做事的人,因此,人们都很痛恨他。大王书的新主人与熄展开了生死搏斗,最终*了熄的王朝,拯救了灾难中的百姓。

  这个故事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瑶的.生和瑶的死,瑶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茫为了救在沼泽中的瑶,不惜一切代价,难道这不是一种高尚的品质吗?这不是一位大王该做的事吗?瑶死的时候,我流泪了,因为,我看到了茫和瑶之历尽苦难,看到了他们之间深厚的感情。其中有一件事印象特别深刻,瑶被熄抓走了,于是,茫不顾一切的去救瑶,付出了很大的毅力和爱心,作为大王,茫也非常想回到以前自由自在的生活,但是,他还是一直坚持下去战胜熄,战胜百姓的敌人。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让我明白了人间的*假恶丑,同时,也明白了正义会战胜邪恶,人间是美好的。

大王书读后感4

  在四年级时,学校邀请著名作家曹文轩先生来学校讲座,之后,我让妈妈给我买曹文轩先生写的《大王书》。

  拿到《大王书》之后,我天天带着厚厚的《大王书》去学校,只要有空闲我就会慢慢品味其中的故事情节。《大王书》总共有四册,在这部作品中,出逃自地狱的'”熄“剥夺人间的光明、声音、语言、灵魂……在当了这个辽阔世界的统治者之后,他做尽坏事,但他担心有一天人们会觉醒,为此,熄呼风唤雨,又发动一场浩劫,将全世界的书都一把大火,烧成灰烬。可是熄没有想到,一本书从火中飞了出来,不见踪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一个叫”茫“的牧羊少年,他得到了这本神书”大王书“,它是书中之书,是一本隐藏韬略的书,从此茫被成千上万的难民拥立为王,走上了征讨大魔王”熄“的艰辛的路程。在刀光剑影的漫漫长夜里,茫带领他的军队和百姓与熄旗下的百万军队及巫师团展开殊死较量,带领着他的军队勇往直前……

  看完《大王书》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像”茫“,他虽然是放羊的孩子的出身,但是他却勇于承担起拯救世界的重担,用智慧和勇气克服各种困难完成他的使命。可见,这种肩负重任的英雄,有时不一定是高贵出身,可能也是贫穷的人,只要他有正义感,敢于为人们获得幸福而做出牺牲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就会成为人们心目中的英雄。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出现了不少英雄,古代有岳飞、穆桂英、林则徐等,*代有黄继光、狼牙山五壮士等,现代有*战士、消防官兵、*等,他们在保护*和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时候奋不顾身、舍己为人,他们的出身不一定高贵,但是他们却成了家喻户晓的英雄。

大王书读后感5

  我意味深长的把《大王书》合上,感叹道:”这真是一本好书呀!“

  大王书讲的是茫和熄之间的事情,是正义和邪恶之间的事情。熄原来是一个屠夫,后来来到了地狱,最后从地狱逃了出来。而茫是一个放牛娃,后来有了大王书,最后成了王。茫要战胜熄,不能让熄的坏阴谋得逞,而熄却把茫当成要抢取王位的人了,就这样,就发生了血战。

  在大王书的正面,有这样一幅画:一个坏王子一个好王子,我觉得好王子是茫,坏王子是熄。在书的后面还有一幅画:有一个王宫,王宫是淡黄色的,好像是太阳照得,也好像本来就这样。王宫前有一群羊,这群羊无忧无虑的啃吃着草好,像是茫原来的羊,一个个毛色是那么白,而茫就站在羊身边,茫身边是柯。可是一个特别有智慧的人,而那些羊也是未卜先知的羊,是有神奇功能的羊。要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她给人的感觉是十分神秘的而且有些身份不明的,他最后用自己的生命攻破了金山,我想瑶是在报恩吧!因为茫曾经救过她一次,她的生命是茫给的。

  看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一件事要坚持,就像故事中的'茫一样,他有好几次都不想当王了,但是柯把他劝回来了。做一件事情要坚持,只有坚持,才能做好一件事!

大王书读后感6

  《大王书》是一本科幻类的长篇小说,作者曹文轩发挥了无穷的想象力写出了这篇小说。

  这篇小说是说一个从地狱里逃出了一个鬼魂,可是那个鬼魂逃出时他的脚被夹断了,他的名字叫熄。他找到了全世界的魔法师,向全世界散发出可怕的瘟疫……熄篡夺了王位后,他生灵涂炭,无所不为。可是,熄害怕那些美丽而智慧的文字有一天会让人类觉醒,于是他便把全世界的书聚集在一起烧掉了。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有一本书在茫茫大火中飞了出来。它就是书中之书——大王书。

  大王书落在放羊娃芒的手里,芒是一个沐浴着天地之灵气长大的孩子,他在危急时刻被难民拥护成王。

  芒带领军队勇往直前,与熄的百万大军和巫师团展开殊死搏斗。芒困顿时会想回到以前放羊时无拘无抒的生活,可是有一种力量让芒带领军队勇往直前……

  我觉得,芒的爱心与勇气让大王书选择了他。当看到素不相识的小女孩瑶陷入沼泽时,他不顾身后的百万大军将他救了出来;当失明的大狼闯进沼泽时,他不顾钻心般的疼痛去救他;当瑶被敌军抓走时,他不顾危险,孤身一人去救她……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大王书的选择是对的。芒,是一个真正的王!!!


《大王书》名著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3)

——初中生名著读后感,中外名著读后感(精选五篇)

《城南旧事》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它是林海音写的一部令人感慨的书,之前老师有给我们推荐过这本书,所以等寒假一开始,我就迫不及待读起来。在这本书里,我真正的感到了里边的快乐、幸福、悲伤、离别的感觉。

书中的小女孩英子,长着一条又黄又短的辫子。她出身在一个书香之家,有一个爱养花的爸爸和性情温柔的妈妈。六岁的英子和别人不一样,她内心澄清,对人真诚,热心助人。她不仅和人们眼中的“疯子”秀贞成了好朋友,而且发现妞儿可能就是秀贞苦苦寻找的孩子时,便真心地帮助她们相认,可在寻找妞儿的父亲时,两人却不幸丧生于火车轮之下。而面对那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偷盗的“贼”,她也有着自己懵懂的理解和同情。英子还用自己的聪明伶俐撮合了兰姨娘和德先叔,帮助妈妈。当爸爸离英子而去的时候,她作为最大的女儿,开始学做小大人,自觉承担起和妈妈一起照顾全家的重任。

我还记得英子妈妈一开始把北京话的“买一斤猪肉,不要太肥”,说成了“买一斤租漏,不要太回。”这话有点好玩。这大概是本书悲伤中透露出的一点生活情趣吧。

作者林海音原名林含英,她写的这本《城南旧事》教会了我——有些事情必须自己做,不能总依赖别人,要学会独立自主。

这本书也让我感觉到了他是一本神奇的书,像一位绘画大师,缔造了真实的人性世界,善恶,冷暖。合上此书的最后一页,房间里飘着淡淡的幽香,久久无法散去。

“你以为,我因为穷,低微、矮小、不美,我就没有灵魂的心吗?你想错了——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我们站在上帝脚跟前,是*等的——因为我们是*等的。”每当我想起这句话,就会在脑中想象出那倔强又笔直的身影,那就是简爱。

简爱是个孤儿,从小被舅妈收养,狠心的舅妈把简送到劳渥德学校学*,最后成了家庭教师,负责教阿黛尔功课。在这期间,她经历许许多多的的事,与罗彻斯特坠入“爱河”。正当简得到向往快乐生活时,一位不可告人的秘密浮出水面,而简用尽所有的理解与宽容,终于到达幸福的彼岸。我被简爱那独立自主、自强不息的精神品格所震撼,我也为海伦的智慧、爱心、真诚所感动。

简爱她不痛恨不*等的社会,她不抱怨自己地位低微,她不因为富有而贪婪,她不因为虚荣而从容。她一直向往理想的社会,理想的生活,她为争取*等的地位,为维护自己独立的人格而抗争,而奋斗、而努力。她维护个人公道,维护个人尊严,所做一些不屈不挠的斗争,她不甘**,不想失败,赢得了罗彻斯特的尊敬。她饱受欺凌,为下层的*民喊出了心声,为追寻理想的人们铺彻道路,这就是简爱给我的最大启发。

不要轻易向命运低头,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强的面对,雨后总会天晴的。漫漫人生路上,《简爱》是我的精神财富,将鼓励我不断前进。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海明威的名作《老人与海》,细细品读之后,它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这本小说讲述了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出海打渔84天一无所获,终于在第85天时捕捉到了一条身长18尺、重达一千五百磅的超级大鱼。可是,在返程的路上,却被凶猛的鲨鱼盯上了。在与鲨鱼的搏斗过程中,他的左手因而受伤,因为他没有武器并且食物匮乏,最终只带了一副大鱼的骨架回家的故事。读了这本小说,我不禁被老人的精神所打动,他独自一人在海上漂泊,与世隔绝整整80多天,即便两手空空却毫不气馁,坚持不懈地与饥饿搏斗,与风浪斗争,面对鲨鱼的攻击,决心也未曾动摇,勇敢地与凶狠的鲨鱼周旋,最终躲过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侵犯。虽然最终他只带回了一副鱼骨架,但却收获了宝贵的人生经历。

自从我读了这本小说,我更深地感受到了坚持对自己的意义。就在这个寒假,我在长白山滑雪时,由于技术原因,从山顶下滑时狠狠地与护栏撞了个满怀,雪板与雪仗都撞飞了,简直狼狈不堪。这时,我有两个选择:“休息后继续滑”和“自己走下去”。眼看着别人在我面前飞驰而过,我坚决地选择了继续滑。可是,在如此高的雪山坡上,连穿好装备都很不容易,每一次我心中产生放弃的念头时,老人与海的故事都会浮现在我的眼前鼓励我不要放弃。最终,经过无数次的失败,我终于穿好雪板,安全地从山坡滑到了*地。这一次,我终于真正理解了老人在海上漂泊时几*绝望的心情和坚持下来的不易。

读完这本举世闻名的“心灵鸡汤”,我的内心也久久不能*静,老人的精神将成为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今后的人生,告诉我在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无论结果如何,奋斗的过程永远美好。

我一口气读完了《凡卡》这篇课文,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我哭了,我为九岁的凡卡过著非人的生活而感到痛苦,我仿佛看到了凡卡又在挨打挨骂。

凡卡太可怜了,他才九岁,一个和我们同龄的儿童,却受著这么多的折磨,老板、老板娘动不动就打他,伙计们想方设法捉弄他。谁都知道,孩子只有不断地增加营养身体才会长得结实,才会健康。可凡卡呢,早晨吃一点儿面包渣,中午喝稀粥,晚上又是一点儿面包渣,至于菜啊、茶啊,根本没有。到了晚上睡觉时,他没有床,而是睡在过道里。这还不算,每当老板的小崽子一哭,凡卡就得去摇那个摇篮,如果睡著了,还会挨老板的打。凡卡总是回想在乡下的那一段日子,虽然清苦,但身边有爷爷、有小伙伴,而现在谁都欺辱他,他真受不了了,他请求爷爷接他回去。

读到这儿,我脑海里浮现出凡卡,遥望故乡向苍天哭泣的情景,我的心里真不是滋味。

如今,我们也是十来岁的少年儿童,可和凡卡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们生活在蜜罐里。每天我们都在良好的环境下学*,老师像辛勤的园丁,精心教育我们。学校为了让我们全面提高素质还给我们建立了计算机房、阅览室、语音教室、自然实验室等,每天我们都能学到许多新知识、新技能。父母为了让我们身体长得结实,天天为我们准备营养丰富的食品,我们多幸福呀!

读过《凡卡》之后,我又陷入了沉思,为什么我和凡卡同是少年儿童却过著不同的生活呢?原因是我们不是生长在同一社会中,凡卡生活在沙俄黑暗统治之下,那里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富人终日花天酒地而穷人却度日如年穷困潦倒。我们呢?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新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了我们儿童享受幸福生活的权利,国家还为我们少年儿童立了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起到了保证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作用。人们常说,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看看小凡卡,再看看自己,我们太幸福了。我要加倍努力学*,长大更好地建设我们社会主义祖国,让更多的儿童们过上更幸福的生活。

《故乡》这篇小说中,给我印像最深的是人物的描写。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xx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xx前的迅哥儿到xx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xx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xx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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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王书》名著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4)

——《活着》名著读后感合集5篇

  很早以前就知道有《活着》这本书,但一直没有找来阅读。*几天又经常听到读书会的会员们在讨论余华的《活着》,便到阅览室借来并急迫的读完。

  《活着》的作者余华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冷静的、*常的笔调,用至真至诚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一位叫富贵的老人极其不*常的一生。

  富贵是一个富有的地主家的少爷。年少无知的他,夜以继日的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后将庞大的家业全部输光。从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少爷,沦落的靠租地为生的佃户。巨大的人生落差,刺醒了他麻木的心。他开始孝敬母亲、关怀妻子、怜爱孩子。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他为自己过去的错误付出代价。他去为母亲请郎中,却在路上被残兵抓了壮丁,被抓后母亲病死。以后他的儿子有庆在为学校的校长献血时,却被不负责任的医生酬谢过量致死。他的女儿凤霞死于产后大出血。他的妻子家珍在两个孩子去后也撒手人寰。他的女婿二喜在一次搬运事故中惨死。剩下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因贫穷,吃豆子被撑死。亲人相继的离开了富贵,孤独的富贵买了一头和他一样老的牛为伴,继续活着。

  富贵只是千千万万那个年代中的人物的一个缩影,默默的忍受着这一切。我们可以体会到人世的残酷与个人的渺小。作者在《活着》韩文版的自序中这样写道: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忍受,成为生命给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须条件。但是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其实活着是一种证明、一种历练。活着就是一种修行。

  第一眼看到这本书,印象深刻的不是它的书名《再活一次》,而是它的副标题:用写作来调心。

  我想写,但又害怕写,因为总是觉得写不好。用作者话讲我们都有心魔,它无时无刻不在准备着干扰我们做每件需要调动身体某一部分甚至全身的事。而我们又太在意它的意见,于是一次次的臣服于它而忽略了自己内心真正的声音。我想我也有这个心魔,所以总在寻找一些关于写作指南方面的书。想写,是想能真实准确地表达自己,没有想过,通过写,还可以调心,这吸引了我。

  书不是长篇大论,每篇自成一体。它不是教你,怎么写得好,写出水*,写成作家。而是告诉你,如果你有话要说,哪怕是句骂人的话,都可以写下来,像个孩子一样想说什么就写什么,跟自己对话,随时随地,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咖啡馆,是在厕所,还是在工地,都可以成为你的写作场所,只要你能心无旁,笔随心动。用敏锐去觉察自己所思所为,在洞察中,书写中来修行,从而让自己变得心神清澄。所以作者教我们不用考虑篇幅架构,转承起合,��辞造句,用心写,常常写,总有一天也会写出好文字来。用作者的话说:“我们的身体是垃圾堆:我们收集经验,而丢掷到心灵垃圾场的蛋壳、菠菜、咖啡渣和陈年牛排骨头,腐烂分解以后,制造出氮气、热能和非常肥沃的土壤,我们的诗和故事便从这片沃土里开花结果。不过,这并非一蹴而就,而需假以时日。不断翻掘你生命里的有机细节,直到有些细节从散乱无章的思绪垃圾堆里筛落下来,落到坚实的黑土上。

  纳塔莉跟随他的老师片桐大忍禅师学禅,并将坐禅的方法及意念运用在写作上,因而有了大突破。

  读再活一次,就是在倾听自己,触手可及,然后身体力行,从看待身边的一花一草开始。不论你脑子里涌现了什么,坚守当下这一刻,而且让你的手不停的写下去。

  最后说一句:如果你想好好与自己相处一下,不防看看这本书;如果你的写作水*已经达到一定境界,不防也可听听这位作家的写作心得。

  一、“活着”的深意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庸。

  福贵,这个以往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我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最终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向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一样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丧失此文女的伤痛还未*复,与自我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终,连他唯一的孙此文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异常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期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犹记得两年前看《活着》时的感受——心痛。

  “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洒满了盐。

  为了救**的女人,有庆能够说是被害死了。看到那里我流泪了,尽管怀疑故事的真实性,却始终感到沉重。因为当时社会复杂的人际关系,有庆送掉了年轻的生命。我一向无法释怀,眼前总是浮现出一个瘦小的男孩举着鞋,朝我跑来。他分明是笑着,我却看到了他眼底的悲哀。

  二、简单的幸福

  “我也不想要什么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

  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齐,也许这就是家珍所认定的幸福。两年前看完《活着》,很多细节都已经模糊了,可是家珍的这句话却深深地刻在我的记忆里,直到此刻依然如此清晰。仅有经历过分离之苦的人才知家人团聚的真实可贵吧。

  我总是因为无法得到上天的异常眷顾而抱怨命运的不公。从儿时眼馋玩伴手中的洋娃娃,到此刻羡慕女友的美丽出众,我一向扮演那个自卑的主角。母亲说我总是把目光停留在未知的远方,而忽略了身边唾手可得的小幸福。我不信,我不正是因为找不到所谓的幸福,才那么努力地追求吗?

  直到看到家珍的话,我突然感到茫然,以往执着着的梦想也开始变得模糊。难道真的是我错了吗?我开始回忆过去的点滴:每一天早晨母亲比闹钟还准时的morningcall,在自修课上和同桌狂吃零食,傍晚一家人围在桌前吃饭,热气给父亲的眼镜片蒙上一层白雾……我发现自我拥有的太多,也正因为自我拥有,才觉得它们似乎是可有可无的。

  前些天,一个好友打电话来说她父亲车祸被送进了医院,好在并不是很严重,只要留院观察几天。我一边安慰她,一边想,此刻父亲可能也正开着车穿梭在这拥挤城市的某个角落吧,不禁有些担心。突然发觉,我能够什么都不要,只期望一家人能**安安的,晚上能够吃到父亲的拿手好菜,听到母亲越来越亲切的唠叨……

  几天后,好友一脸喜悦地告诉我,她父亲出院了。看着她脸上洋溢着的笑容,我更坚定了:

  原先这就是我所追求的幸福。

  昨天去看了张莉姐,看着她们一家其乐融融,感觉真好,多幸福的家庭啊!忽然觉得自己是多么的孤单,多么的需要有那么个港湾可以让我在疲惫的时候尽情的享受那份安逸与温馨。好人一定有好运吗?还只是好人有好梦?

  昨天在看的时候里面有段话说的很有道理,其实幸和不幸都是相对的,当你认为自己极度不幸的时候只要静下心来用心去观察,你会发现在这个世界上比你不幸的人是那么多,相比之下我这点挫折和不幸又算得了什么呢?至少我还可以健康的去努力的去创造生活去享受生活,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的呢?

  是啊,有什么比活着更好呢?所以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我都得坚强的活着,学着去面对任何事情的发生和结束,再艰难的日子我都必须告诉自己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坚信未来的道路是顺畅的,我必须学会从里到外都带着希望和微笑去生活,其实人的生命有时是很脆弱的,当一个生命结束的时候也许就是1秒钟的事情,生命没了他所有的一切对他来说就没有任何意义了,留下最多的就是亲人对他的无限悲伤和眷恋。所以我要告诉自己每天都应该好好珍惜的去过,每天都应该有希望,不管是否真能实现,那都不重要,对于有思想有灵魂的人来说希望应该是人活着的最大的精神支柱吧,生活如果没有了希望,人就如同失去了方向的帆船,没有脊梁的房屋,没有支撑的桥梁一样行尸走肉般存在。现在社会生存压力大,确实大,但是我相信活着就好,活着的基础上咱们要健康的快乐的活着。

  驹于我这样大龄而又没有对象的女孩子来说恋爱婚姻成了我不可逃避的主题,无论是父母亲戚还是朋友在一起或者见面都成了惯谈了,我想坚持自己那个为爱结婚的信念,但是那真是做梦吗?那个梦离现实有多远的距离呢?谁都没有办法给我一个答案,包括我自己。所以还在等待中……

  希望明天会更好吧!带着希望和微笑去生活,再苦再难告诉自己要坚强!你可以的,一定!幸福会在不远处等着我,再稍微坚持坚持吧!

  话题太过沉重,所以不谈生死,谈人心。因为你年纪小,不懂事,所以只要是一副委屈巴巴的样子,你就会被原谅,因为你的父亲败家,所以你也败家,这可以被理解,但是,在反反复复的折腾下,人们对你失望,而现实冷酷又残忍。夫人病死了,女儿女婿死了,儿子死了,孙子吃豆子撑死了,可您依旧对世界认真,您用仅剩的养老钱买下了一头将死未死的老牛,一同相依为命。您给老牛取您的名字,实在让人动容。

  您的一生不过那么长,几百字,便了结了太多,我不知道您眼看一个个亲人去世的心情,但您的一生,曾在我脑海如电影般一掠而过。

  说真的,看这本书就像学兔子啃青菜那般*淡无味,唯一让我哭出来的是儿子有庆献血而死却无人问津的片段,唯一让我惊喜的是余华质朴的文字,唯一让我心怀感恩的是故事结尾买老牛的片段,我感恩福贵的成长,时间的变化令少年心怀仁慈与惺惺相惜。你或许要问为什么要用“您”这样一个敬语,不过是一个纨绔子弟,愚昧无知,败尽家财,但是买下老牛后的一切让人动容,想拍手称快人性原本的美好—一个吊儿郎当的少年,在经历生死后一步步变成看破一切的老人。

  余华笔下塑造的一个个福贵家人都朴实勤恳,兢兢业业,可却在那个年代,一个个亲人离开人世,这令人何其唏嘘,人性本善或人性本恶,谁都无从知道。我们,需要的是思考这个世界的不*等,对待真实世界,道理都懂,但可以做下去的人知之甚少,因生而苦,虽死不亡。

  “生命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大王书》名著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5)

——经典名著《红楼梦》读后感合集五篇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我国古代小说的巅峰之作,我早已心向往之。

  《红楼梦》明线讲述的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暗线讲述的是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兴衰没落。《红楼梦》里有才思敏捷的林黛玉,贪玩厌学的贾宝玉,举止文静的薛宝钗……而我呢?则喜欢宝黛姻缘中的一个。我恨自己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助他们,可是“金玉”姻缘早已注定,我也不能说什么。

  当读到《葬花吟》中的“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的时候,我仿佛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花瓣也随风漫天飞舞,花儿那曾经的香没有了。可是谁会去怜惜它们呢?只有寄人篱下、孤单瘦弱的林黛玉。但是,黛玉香消玉殒之时还有谁来怜惜它们?当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要成亲时,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又有谁来关心她呢?她把自己最心爱的诗稿、手绢都烧光了,真让人潸然泪下!我知道,她烧的不仅仅是诗稿,而是她的寄托,她的灵魂!

  看完这本书,宝玉和林妹妹的悲剧让我感到十分惋惜。一部《红楼梦》,它声声在控诉:封建、迷信的思想毁掉了多少有情之人。如果薛宝钗当初没有答应与贾宝玉的婚事,如果林黛玉没有入贾府,他们的结局是否不一样?可是冷静下来思考,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他们,一切又仿佛是必然的结果。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暇。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痴梦仙姑林黛玉,绛洞花王贾宝玉,谁为情痴,二人终别离。

  林黛玉这株绛珠草注定要用短促却美丽的一生来偿还神瑛侍者的甘露之情,她偿还的方式是用自己的眼泪。曹雪芹绘了一个脱俗而高傲的林黛玉,但这一缕芳魂也注定是脆弱而寂寞的。多愁善感、睹花落而伤春尽,见残红而悲泪洒,是她的一切,除此,她一无所有。用草来形容她大多是不合适的,草有韧劲,而林黛玉却软弱,每日泪眼朦胧,这泪时而来得有由,大多是显得有些小儿女状了。

  贾宝玉本是一块天外的顽石,获得灵气之后来到人间。林黛玉的眼泪仿佛是上天的甘露,滋润着贾宝玉的灵气,使他如同他身上从天外世界里带来的那块玉石般始终出淤泥而不染。在女儿众聚大观园中,贾宝玉是那样的幸福,他是一块被黛玉眼泪感化的石头,始终保持他那如同顽孩般的性情。

  他们的结局却只能用惨烈来理解,林黛玉的优柔寡断导致她气绝身亡,而人们至今还在”讨伐“贾宝玉为何只是出家而未能有勇气与林黛玉”生不同时死共穴“。其实封建家族已经让他们的灵魂受尽折磨而死,没办法,生不逢时。

  读罢谁知自己也沾染上了林黛玉的多愁善感,不禁感到古人的悲哀,但更多的是对于当下人们对感情当成儿戏的感叹。

  黛玉的愁,宝玉的痴,宝钗的痛。穿插流淌于从未歇止的明争暗斗中。暗潮汹涌处,如水的纯洁会隐晦于脏污的泥沼,如诗的澎湃,终究也会隐消于句点。于是这便成就了一段流传千古的悲剧,我该庆幸吗?亦或叹惋再三?之后,人去楼空,大观园步步走入衰败,一切的繁华,奢靡,虚伪,罪恶化成云烟。那痛苦的岁月化成把把利剑,探入了多少人的心口。

  烟洗风梳后,人伴秋水前。不由得魂儿竟飘进了大观园,至今,我仍为雪芹先生的文采所醉,一本不轻的《红楼》,所有的,不知是几百张薄纸,还是无数的愁思,沉沉的,如同浸润了离人泪,又化作鸳鸯手中的剑,直直探入心口。雪芹先生的成功之处,不仅仅是华丽文字及丰厚的时代文化底蕴所堆砌的碉堡,在我看来,他真正的成功是在看尽了人性的善与恶,当时社会的凶与险,官场的奸与诈,于混沌的世道上,竟颤颤地开出了一池绚烂。越是毫不掩饰的黑暗,就越能成长灿烂夺目的神奇。也许,这是拜先生的经历所赐罢,点点滴滴,经过的不只是心与血的交汇,水与火的洗礼,而是一个时代的盛衰,人心的成长。破败之后的废墟下,是多少思想的积聚,空留下*代多少学者苦苦唏嘘着往日的繁华,思虑着余下的荒芜。

  几经辛苦,终于读完了长长的的红楼梦,说实话,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想刚读了几来回之时,觉得有些郁闷加烦躁,心想:这个贾宝玉怎么都快成女生了,娘娘腔;林黛玉也没想象中那么好,哭哭啼啼(说句不好听的话,她的病呀,多半是哭出来的)

  但后来越读越觉得《红楼梦》好复杂,人物个性也很奇怪,让人分不清好坏

  比如说薛宝钗,她刚来之时,我觉得她很善良,又漂亮又水灵,可当她嫁给宝玉后,我又觉得她好坏,竟与王熙凤一起赚宝玉,但是接着看下去后,又觉得她很可怜,毕竟她那时可能是被逼无奈,王熙凤那么强势,再加上老太太(当然也不排除她自己心中的那份情)。哎,她甘当有名无实的人吗?谁也不知道。

  哦,对了,还有一点不可不说,我实在是赞叹曹雪芹先生的那支“笔”,神来之笔啊!比如写林黛玉之时“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短短一*话,既具体写了林黛玉的美若天仙,又隐隐道出她的性格,语言之精炼,说是神来之笔也并非夸大声势。

  总之,《红楼梦》是一部极好的名着,他古风悠长,人物鲜明,作为中国四大名着也并非是当之有愧。

  读罢红楼,为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为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感到心酸。却也为其中的一些爱情而感动。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玉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让读者感受到世间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他的出现那么纯洁自然,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他往往显得特立独行。她执着着她自己的那一份清纯,她是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令人叹息的是他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纵是大观园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没有他依靠的亲人,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总是有患得患失,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是悲剧的起因,不如把责任轨道指向万恶的封建社会。当“血泪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咱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要说的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现在,我不由也开始同情她了。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这也是可悲的,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与林相比,她的一生也许更悲哀。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对于她的一生,曹公应该也是叹惋吧!

  红楼梦中的爱情纷繁,让人感触颇深。

  小说作者充分运用了我国书法诗歌等各类文学文艺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现了一部社会人生悲剧。在十二钗的群访种师中荡漾着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红楼梦》,一部面带笑容的悲剧。《红楼梦》不但描画了一个封建权贵家子由草木开花走向凌夷的夏商周生存,并且还胆量大地指控了封建权贵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它们的种种做假、诈骗、贪得无厌、腐朽和罪恶。

  它不仅指出这一亲族的定然解体和失去生命,同时也暗中示意了这一亲族隶属的阶级和社会形态的定然解体和失去生命。曹雪芹笔触下所发明和热烈地爱的主人翁是那一些有决心反判那一个接*死亡的封建权贵阶级的贰臣忤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一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决的是封建社会形态的做假道德和不符合理的社会形态制度。一边儿是木石前盟,一边儿又是珍宝姻缘。一边儿是封建社会形态下务必寻求的功名光环,一边儿是心驰心里向往的自由之身。

  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出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稀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所有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琳琅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临封建礼教下的种种压迫使受害和冷漠,甚至于以性命的支付为代价,质本洁的寻求始末不弃。我们兴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刻,看见了导致悲剧的一个关紧因素:林黛玉的纯洁高尚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初的世俗格格不入,没有办法与社会形态合成一体,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表现出来,也是她悲剧的着手。


《大王书》名著读后感合集五篇(扩展6)

——《山大王》读后感实用五篇

  我这两天看了一本书,叫《山大王》。

  孩提时代,椋鸠十随其经营牧场的父亲整天与动物玩耍,还常随其父亲上山打猎。一有空闲,便缠着父亲以及其他打猎好手给自己讲他们的狩猎故事和饲养野生动物的经历;椋鸠十一边听一边暗记,经过自己编排,编成脍炙人口的故事后,讲给其他小朋友们听;他还经常潜心观察、悉心揣摩野生动物和家畜的行动规律、生活*性等,几乎如痴如迷。椋鸠十生长在赤石山脉的大山脚下,熟知大自然,熟知动物界。故此,其笔下的“椋鸠十动物园”,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大鹿、熊、家犬、野犬、猴、猫、乌鸦、大雁、野猪、狐狸、河獭、土龙、老鼠、凯利鸟、黄峰和野人等动物内心的情感世界,经过椋鸠十的拟人手法,刻画得淋漓尽致,有血有肉,读来可亲,听来可信,让人回味无穷,难以忘怀。

  这本书是关于芋头在山上捡了一只受伤的熊,并提高它在家里,给它起名叫黑星。然而,与黑星逐渐壮大,村民们发现,黑星往往是破坏性的,这是决定杀死它。芋头不想让受伤的黑星,并让它回归自然,但这一次又一次的三跑回来。最后,黑星太郎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种友谊是人和动物的中间,让我看到了人与动物的山大王的读后感相互信任,和-和谐共处的情感。这种感觉深深的打动了我。我发现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其实是没有距离,我看到一个场景的人与动物和*共处。

  虽然我们不知道生活*惯的动物,但我们仍然可以穿过门,人与动物之间,更美丽。

  《山大王》讲述了一位小猎人与黑熊的感人故事。小猎人从小对养小熊充满了向往与希望,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捕获了一只受伤的小熊,并用爱呵护,将它抚养长大。在运动会...

  一只黑熊,一个十多岁的少年,在阿尔卑斯山麓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背影,让我感到一种深深的“**真情”。

  从相遇到亲密,从亲密到离别,从离别到重逢,重逢后又是……少年太郎与黑熊黑星经历了无数悲欢离合,他们同舟共济,亲密无间,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让我体会到了一种超越物种生命,甚至一切的高尚“真”情。

  一人一熊,一人一兽,造就了这天高地厚的手足之情。从前有一部电影,相信你一定不会不知道,它讲述一只忠犬的故事,它的名字就是——《忠犬八公》。

  八公是一只秋田犬,它被主人帕克从小收养着,它与帕克亲如一家人,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帕克中风去世,从此八公终日守在帕克下班时的车站,一站就是十年,风风雨雨,它依然就是十年,风风雨雨,它依然立在那儿,人们在它死后将它肃成一座雕像。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赤兔马在主人关公死后绝食自经…真情超越一切,人与动物的生死之交化作一曲交响乐,化作一条滚滚江河,生生不息。

  读完《山大王》,我的脑海中仍浮现出小熊黑星与太郎亲密的情景来。小熊黑星从小被太郎收养,视太郎如父母,十分喜欢太郎。而权太却讨厌黑星,不仅把黑星打伤,还把它赶...

  寒假闲来无事,爱上看文学名著。接触《山大王》纯属巧合,这本书是日本著名的动物小说家椋鸠十写的。

  这本书写了主人公太郎和他的小熊黑星发生的一场场感人的故事。在日本,有一个叫烧炭村的村子里,住着一个叫太郎的孩子。一天,太郎的爸爸在打猎时捡回了一只小熊,把它送给了太郎,太郎把小熊起名为黑星。他和家人共同把黑星养大了,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

  我爱动物,和太郎一样爱那些可爱的野生动物。我真的喜欢世界上的每一只动物,他们都是那么的拥有生命力,每天快乐,自由自在的生活着,我也同样羡慕太郎有一只可爱,乖巧的小熊……

  有时,我会憎恨有些人,他们为何要杀死那些可爱的动物们,那么残忍的消灭他们!一直到现在我都为此疑惑,他们为什么不喜欢那些动物们?它们也同样和我们一样拥有生命力,也同样希望自己能够自由的生活着,我们为何要扼杀他们的“快乐天地”。因此,我觉得黑星是一只幸运的小熊,它没有降临到那些不爱护动物的人手里,这让我感到非常庆幸。

  不仅是家养的动物,还有其他的动物和野生动物,就是因为我们杀死了他们的许多同伴,它们变得越来越少,最后成为稀有动物。这,让我觉得无奈和痛苦。本来,我们就是地球的一份子,而动物也是,他们和我们同样有生命力,为什么要歧视他们,虐待他们。这让我感觉十分没有人性。

  人,本身就应该与动物共存。

  12月,妈妈给我从当当网上订了一套书,是日本作家椋鸠十的动物小说。我随手拿起一本,看了起来。

  这本书叫《山大王》。这个故事讲述了一件让人感动的故事:日本一个叫烧炭村的小村子里,住着一个叫太郎的中学生。一天,太郎爸爸打猎时捡到一只小熊,送给了太郎。太郎把小熊起名为“黑星”。太郎把它养大后,发生了许多事……黑星在村子里,跟猎人权太闹了别扭。事情的起因发生在运动会上。太郎带着黑星上台讲话,但是权太走过来,“啪”的一下把黑星摔倒了,并让他的猎犬隼鸟扑过去咬黑星。他们就这样结怨了。

  有一次,隼鸟袭击黑星和太郎,却被黑星一巴掌掀瞎了一只眼睛,权太知道后,牙吱吱地响。还有一次,黑星在街上散步,到了权太家时,权太端起枪,说:“你在靠*一步试试!我就毙了你!”

  这样,权太与黑星的关系越来越不好,最后,权太对太郎说:“这只熊太危险了,如果不用铁链锁起来,我再看见它,就打穿它!”可是太郎不愿意黑星被铁链锁起来,就把它放回深山里去。过了几天,黑星又回来了。没办法,只好又把它锁起来。然而,太郎一家出去时,黑星被村里的狗包围了。黑星发怒了,扯断锁链打狗。权太趁机给了黑星一枪。黑星逃回了深山。太郎和爸爸顺着血迹追进了深山,总算找到了黑星,并帮它疗伤。治好伤后,太郎爸爸为了让黑星不回村子,便放了几枪,隔绝了黑星和太郎的关系。

  冬天到了,村里的猎人们去猎熊,太郎为了碰见黑星,也去了。不巧,太郎和权太一起,遇见了黑星。权太举起枪朝黑星射击,太郎为了保护黑星,摔下滑坡,晕倒了。权太见了,被太郎感动,便与黑星冰释前嫌。

  看了这个故事,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爱,黑星与太郎父子般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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