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读后感9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9-28 00:00:00 读后感

红高粱读后感1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应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述,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比较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述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那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红高粱读后感2

  《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凡的*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由此,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汪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从而痛感如今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

  通过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

红高粱读后感3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理解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述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之后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

  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述。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礼貌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红高粱读后感4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它是著名导演张艺谋的最爱,“英雄”里的一幕:一片满是金黄色的树林里,两个对峙的女子,飘逸的衣衫,颜色,是大红,飞雪的剑嗖地刺进了对方的身体,让她的血染红了曾经的一片金黄……,风吹过,旋飘起火红的树叶,那样的火红,让人心醉。很凑巧,这位导演也曾将《红高粱》搬上荧幕。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绝望了,死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小说运用感觉的笔触,描写了这场野合的亢奋场面。一个是拦路劫持,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情欲之血沸腾不已的妙龄女子,他们狂欢做ai,他们精神契合,此时此刻,传统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我国广大农村,保存与流传着一种具有原始意味的,常与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以男女相交为本性常情,以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如许特征。 小说以一幅幅独特的感觉画面构成莫言的感觉世界。无边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高粱地里狂风疾雨般地男女**,“我奶奶”那风流的充满诱惑的形体与肉体,刘罗汉大爷被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觉投身。莫言的感觉与众不同,他的感觉除排斥了传统伦理与理性教条的制约外,更重要的是,他的感觉具有北方农村那种土生土长的,具有原始意味且发育不全的质朴而又充满灵气的农民式的感觉心态,具有浓郁的我国民俗文化的认知特征。为恰切地表现这一感觉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惯以“童年视角”为感觉本体。《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感觉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感觉补充组合而成的。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作者结合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变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重点来突出、渲染象征本体的寓义,使之紧密结合作品的思想内容并形成更多更深的联系,从而也使象征体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除相当静态地描写了那些景致之外,还把象征景物的描写同人物、情节的发展变化节奏结合起来,从而使象征寓义表现得丰富充沛、多姿多彩、酣畅淋漓。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红高粱》的叙述者表现出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和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与此交织在一起的是他(她)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敢爱敢恨,重生轻死的民间情。

红高粱读后感5

  “就是这样一片火红火红的高粱,一望无际密不透风的红高粱,育肥了东北乡。”

  有人把它写了出来,有人把它想了出来,有人把它演了出来。

  它辉煌出世于莫言笔下,它建在莫言的家乡高密,这片土地,是莫言笔下的主背景,一千五百多*方千米的地方,含射了*代的苦难和伟大。

  红高粱小镇位于高密东北乡文化发展区,项目以莫言文学和红高粱文化为核心,其核心区规划占地3.4*方公里,一期主要建设莫言文学馆、红高粱影视城一期(红高粱山寨文化园、高密老县城、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集“文学交流、影视拍摄体验、研学教育、艺术聚落、大型实景演艺、健康颐养、休闲度假、生态田园”八大功能板块于一体的特色文旅小镇。

  红高粱影视城是红高粱小镇的核心,小镇规划占地3.4*方公里。打造的景区,每一扇门、每一个窗、每一片瓦都细细考究、耐人寻味。沉浸式演出,更加深刻了观众的有印象,独特的风格,彰显了它的独一无二。

  文学影视城,设计老城故事演艺区、老城市井风情区、民国味道体验区、老城街巷观光区、高密人文涵养区等主题板块,更有老城门、高密县衙、文庙、文渊阁、非遗街等特色建筑。

  它把历史搬进了现实。贴心的清末民初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让人们更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老城市井风情区,有茂腔戏曲,有单家大院的号子劳作,还原莫言文学中的教堂,展示了高密老县城百姓居民的市井生活;老城街巷观光区,集中了高密老字号;文化遗产展示区,有老城门、老茶楼、张家私塾等生活气息浓郁的体验项目;老城故事演艺区,建有“老城故事”演艺中心,体现了高密老城文化。

  非遗街区包括高密泥塑、剪纸、扑灰年画、茂腔等4项国家级非遗项目,还包括高密菜刀、面塑、黑陶、弓箭制作、传统风筝、核雕、木雕、木板年画、大漆工艺等15项代表性非遗项目。

  还有九儿骑驴、坐板车、卡通玩偶等互动节目,有“春看油菜花似海、秋看高粱红满天”的景色,有设计巧妙的喷泉,可以骑马,可以爬墙,可以写生,可以嘻戏,亲子互动,爱在其中。

  一座红高粱小镇,了解更多年代故事,了解有故事的高密,寓教于乐无非如此。

红高粱读后感6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现在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知道在*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知道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内容,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心情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可以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后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大量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伤心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后来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后来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红高粱读后感7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读后感8

  最*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能够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

  《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述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齐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向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透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感情,洗净了积压在*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内地“有电影”。

红高粱读后感9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

  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去**;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9篇扩展阅读


红高粱读后感9篇(扩展1)

——《红高粱》读后感6篇

《红高粱》读后感1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读后感2

  火红的高粱在这片无垠的疆土之上蔓延直至天际,像火一般原始、野性、富有生命力。

  这部叫作《红高粱》的中篇小说于1978年在《人民文学》杂志上发表,而其作者,便是*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

  这是作者第一次透过这部书将山东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了世界地图的版图上。在中华民族的眼中,红象征着喜庆、生命力。在这片高粱地上,如同烈火团簇一般,人们的红褂、红裤、红头绳……如同头顶的烈日,像脚下的红高粱。书中的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也似这片高粱般火热。与往常的小说不同,莫言用精妙的文笔将余占鳌与那些温润如玉的才子书生区别开来,那种汉子的刚硬透露着最原始的生命力。在与九儿一见倾心后与她在高粱地里野合,不顾旁人言论,依旧不改真情,敢爱;直到后来日寇侵入,带领着弟兄们抗击,为的是保住脚下这片土地,敢恨。性格刚强的九儿,在经历被父亲卖给单家,多次被妯娌陷害,村民言论纷纷之后,却依旧能够冲破封建束缚做回真正的自己。从不知人事的懵懂少女、到为人妇、为人母,再到酒坊的女掌柜,最后点燃高粱酒与与日军同归于尽……尽管这段爱情不被世人所看好,但她绝不会因此而放弃爱的人。牺牲自己,不过是为了保全豆官、保全她的男人,保全这片土地。

  在他们的身上,我感受到了那份富有穿透力的不羁,看到了他们为了追求,努力打破旧礼教。周迅主演的电视剧红高粱中胡希希演唱的片尾曲《九儿》中唱道:“身后的那片田野啊,手边的枣花香。高粱熟来红满天,九儿我送你去远方……”短短几句歌词,但句句却饱含真情。九儿又何尝不是千千万万的人们呢?这篇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红高粱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莫言用那种残忍的力量,撕去了社会虚伪的温情面纱。尽管不是文学一般的含蓄而优雅的表达,直白的描写暴力肮脏与残忍却让读者看到了真实的人性扭曲。

  高粱地上的人们用自己的不羁和野性,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在保护这片土地——这是一片被人民们踩踏出来的圣坛。当日本人将这片高粱地践踏在脚下时,高粱却并没有就此摧残。我始终坚信,不论是被剥皮示众的罗汉,还是余司令的挥泪斩叔,这些正义化作的灵魂将会永生永世的长存于此。

  透在空气中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和着原始的生命力,弥漫在万里的高粱地里。

《红高粱》读后感3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红高粱》读后感4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写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情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时刻铭记。今天,我们拥有了幸福,就要努力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红高粱》读后感5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述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继而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

  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状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时刻铭记。这天,我们拥有了幸福,就要努力创造更完美的未来。

《红高粱》读后感6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破。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红高粱读后感9篇(扩展2)

——《红飘带狮王》读后感9篇

  我读了一本名叫《红飘带狮王》的书,里面讲述了这样的故事。

  一只名叫蜂腰的母狮在帕帝鲁狮群生活着,不料有一天,两只年轻雄狮把以前的大雄狮打倒了,在登上狮王宝座时,新来的掌门狮却把幼狮都咬死了,出于母性的本能蜂腰雌狮一气之下与大雄狮大打出手,不料另一只雄狮从后偷袭,咬死了剩下的.两只幼狮,蜂腰雌狮伤心地晕过去了,苏醒后便离群出走。在草原上,蜂腰结合了一只名叫红飘带的雄狮,他们一同开创自己的领地,因为蜂腰雌狮即将临产,所以他们必须要有一个固定的领地,最后他们在灰鼻吻狮群和独耳咯咯狮**界处发现了一块空地,他们用清水描绘出了一个半葫芦形状面积较小的一块领地,把它占为己有,取名叫葫芦荒地。可蜂腰雌狮第二次产狮之后又被鬃给杀害了,红飘带的精神一下子从沸点降到了冰点,在这节骨眼上,蜂腰雌狮鼓励红飘带,让红飘带从零开始。蜂腰雌狮并在红飘带和鬃争夺狮王宝座时打破雄狮与雄狮之间的搏斗,任何雌狮不得参与的规律。在红飘带即将失利之时,蜂腰雌狮勇敢地站出来与红飘带并肩作战,局势很快由失利转为胜利,最后红飘带登上了狮王宝座。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哪里摔倒就在哪里爬起来,不论做任何事情都要有信心,失败不要怕,站起来从零开始,失败乃成功之母,世界上没有一次就成功的事情。

  狮子在我国已经是屈指可数了,只有在沙漠边缘,才能见到那威风凛凛的大雄狮。沈石溪的这本《红飘带狮王》讲述了一只蜂腰雌狮帮助红飘带登上王位的故事。

  红飘带是一只被狮群驱逐出来红鬣毛大雄狮,他的4个哥哥都已死亡,只剩下它独自流浪。蜂腰雌狮是帕蒂鲁狮群的一员,因为魔鬼黄*鬣,她逃了出来,与红飘带相遇,一路上,她一直想塑造一个新大雄狮——狮狮*等,不分雌雄。红飘带做到了,没收留无鬣公狮,可却惨遭黄*鬣的.大屠杀,幼狮死了,红飘带的心碎了。蜂腰雌狮为了不让红飘带变成废狮,决心让它再次登上了皇位,收留了无鬣公狮,最终夺取了帕蒂鲁狮群。

  我最敬佩的就是红飘带了,为什么呢?第一,它爱妻护子。当黄*鬣带着辫子雄狮来开始大屠杀的时候,它奋力抵抗,蜂腰雌狮叼着丫丫送往沙漠,它一磨又一磨,好不容易磨出了一丝时间让蜂腰雌狮安全离开,显然一狮抵不过两只狮子,它很快就败下阵来。被咬掉了一撮鬣毛,屁股上被拍了两掌,背上的一根肋骨也露了出来,可见它是多么爱妻护子。第二,他有狮王风范,在葫芦荒地,他怒吼一声,真是威震五岳。

  大家看,只是一只流浪的雄狮,它就可以从悲伤的低谷一下子窜到王者的天堂,人,又何尝不能呢?许多人,都因为创业的失败,投资的错误,心情一下子坠入低谷,陷入困难,反而不能自拔,从此不再有功成名就。有些人,一生出来就穷,可他并不认为那是耻辱,也许是一种奋斗的开始,经过他忘我地工作,不苟地学*,成就了一番事业。为什么人类总把事情想到最坏,不想最好?为什么他们总为自己的失败感到悲伤?这些人都该学学红飘带狮王。

  我看过沈石溪写的很多动物小说,这些书的知识都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但最吸引人眼球的要算《红飘带狮王》这本小说了。

  故事内容是这样的:在非洲草原上的一支帕蒂鲁狮群中,年轻力壮的黄鬃和辫子雄狮打败了帕蒂鲁狮群老掌门雄狮老杂毛和骷髅雄,当上了新的掌门。但在登基仪式上,他们杀害了所有幼狮,蜂腰雌狮不能忍受他们的残忍行为,就离开了狮群。后来,蜂腰雌狮找到了以前认识的红飘带雄狮,想把他塑造成新一代狮王。经历了九死一生,在蜂腰雌狮和无鬃雄狮的帮助下,它们打败了帕蒂鲁狮群掌门,红飘带终于当上了帕蒂鲁狮群的新掌门。没想到江山易改,狮王本性难移,红飘带当上狮王后又杀死所有的雌狮幼仔,蜂腰雌狮只好离开这个触景生情的伤心地。

  这本小说里我最喜欢的就是蜂腰雌狮了,虽然她是一只雌狮,非常弱小,但是她坚持不懈,不惧强权,保护弱小的精神值得我们学*。红飘带狮王也值得我们敬佩,他坚强勇敢、吃苦耐劳、为保护自己的领地而从不退缩,让我非常欣赏。

  为什么沈石溪叔叔的动物小说这么吸引人呢?这是因为沈石溪的动物小学与别的小说不一样,他的小说颇有风趣,他把食肉动物的每个搏杀、撞击、扑打的动作都写得淋漓精致,把食草动物的每个奔跑、起跳、啄食等动作都写得惟妙惟肖,把动物的内心世界刻画得入木三分,把动物的感情写得如此丰富,让读者对动物世界有一个全新的认识,仿佛把我们都带入了美妙的动物世界,体会动物界的快乐与悲伤;有时,它会把我变成一只凶蛮的狮子,想着我如何统治狮群;有时,它会把我变成一只骆驼,想着我耐渴的精神;有时,它还会把我变成一头公象,想着如何保护小象和象群的命运。

  我推荐大家有空不妨在家读一读沈石溪叔叔的动物小说,你们会从中得到很多启发,也会体会到动物界的温暖,了解动物的`一些生活*性和知识,学到动物的一些坚强、忍让、勇敢和不屈服的精神。

  要说书啊!我喜欢的可就多了,什么《作文大全》、《百科会书》、《十万个为什么》等等,说也说不尽,但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可就非沈石溪写的《红飘带狮王》莫属了。

  这本书是我7岁生日的时候,爸爸买给我的,因为那时候我最讨厌看书了。一看到书,脚好像装了风火轮似的飞快逃走了,我当时就想逃之夭夭,可一想是爸爸的生日礼物,我就认真地看了起来。没有想到,我只看了几页,就深深地被吸引住了。我为红飘带的胆小而愤怒,为峰腰带的慈爱感到赞叹,我觉得自己仿佛在置身于书中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黄色巨狮把峰腰带的小狮子给杀了,为了报仇,峰腰带帮红飘带打败了黄色巨师,在最后,红飘带也这样,这使峰腰带又离开了狮群。我喜欢这本书有两个原因:一是它教会了我们要珍爱动物,不该随便去猎杀动物,动物也是有感情、有思想的,比如红飘带为了报答峰腰带,自己忍住饥渴,让峰腰带先喝,它才去喝水。比起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些六亲不认的人,动物们尚且如此,难道那些人不感到有些羞耻吗?二是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以前我的课间全都是追追跑跑,常常被老师批评,现在我在老师家里也看,在自己家也看,甚至连出去玩也要带上这本心爱的书,爸爸妈妈有时叫我我也没有听见,朋友来叫我去玩时,我也是亳不犹豫地说:“不去,我要看书。”朋友们都叫我书呆子了,我也不以为然地说:“我就爱看书,就爱当一个书呆子!”

  这本书不但丰富了我的课间生活,也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真是一举两得。作文

  我很喜欢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寒假里我又有幸读了他的作品《红飘带狮王》,它讲的是自从红飘带五兄弟被逐出狮群之后,其他四兄弟都死于非命,只剩红飘带这只公狮还在流浪,可不久之后,它与从草原上帕蒂鲁狮群中走出来的峰腰雌狮组成了一个家庭,它们终于在帕蒂鲁狮群和大沙漠的边界处找到了一小块属于自己的领地,但有许多狮子也想把这块领地占为己有,于是红飘带便在周围的石头上蹭下自己的狮毛,留下自己的气味来表示这是它自己的领地,其他的狮子也暂时侵略不到它这块领地了。

  不久以后,峰腰雌狮产下了三只小狮子,可不料被帕蒂鲁狮群的狮王发现了,它残忍的将这三只小狮子杀害了,这一举动让红飘带的心里受到了巨大的打击,从此以后好吃懒做,天天不出去捕食,峰腰雌狮一心想让他振作起来,于是它就想起了一个击将法,它从此也不出去捕食,因为它知道红飘带是雄狮,消耗脂肪比雌狮要快的多,所以决定跟它耗着,几天过去了,红飘带终于耐不住饥渴,出去找食物了,中午它拖回来了一只羚羊,饱餐了一顿,最后终于在峰腰雌狮的帮助与鼓励下,从一只流浪的雄狮变成了帕蒂鲁狮群的狮王。

  我读完后,细细品味,它告诉我了一个道理,遇到了挫折与困难要振作起来,有人说过:“努力不一定能成功,但不努力一定会失败,”我相信这句话,这个故事中,我也很感谢峰腰雌狮,因为是它用智慧帮助了红飘带从困境与挫败的阴影中走出来,成功与失败其实只差一步之遥,我深深的体会到了,也会更加珍惜身边的每一位关心爱护自己的人,他们是我坚强的'后盾,我要更加努力!

  红飘带那金黄嫣红的鬃毛在空中飞扬,他奔跑在非洲罗利安大草原上惊天动地的吼叫着,矫健有力四肢大步的奔跑着,身边卷起厚厚的尘土,那是他在追逐一种信念。当我阅读完红飘带狮王这本书时,我震撼了,我被蜂腰雌狮的执着感动了,为红飘带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而感到惋惜,红飘带狮王就是这样一本令人惊叹的书。

  在帕蒂鲁狮群中有一只美丽的蜂腰雌狮,突然有一天帕蒂鲁狮群闯入了黄x鬃和他的助手辫子雄狮打败了衰老的老杂毛和骷髅雄当上了新一任狮王,但是黄x鬃为了留下自己的后代,就要死了所有的小狮子,蜂腰雌狮痛苦至极,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她发誓一定要找到威武善良,强壮能干保护领地,疼爱母狮幼师,夫妻*等的好丈夫,就在这时蜂腰雌狮遇见了红飘带,于是她开始努力塑造红飘带,她改掉了红飘带的懒惰,自大,虚伪,胆怯,帮他登上了帕蒂鲁狮群的王位,但是蜂腰雌狮太天真,太单纯了,登上王位的红飘带走了黄鬃的老路:咬死了所有的幼狮,被红飘带咬伤的蜂腰雌狮惊呆了,她这些年的心血白费了,心碎的蜂腰雌狮永远的离开了帕蒂鲁狮群,她步步坚定的走着,她相信一定能找到勤劳勇敢,爱护家人,夫妻*等的雄狮,虽然数量稀少,但她相信一定能找到,红飘带还在吼叫,叫的无比凄凉,叫的很伤心,叫的很孤独,叫的很委屈。

  在书中红飘带虽然表面改掉了恶*,但是他的内心深处不变,就像把花的花朵剪掉,但并不能改变花的根部,虽然美丽的花没有了,但是有根它还会再生,它是不能连根拔起的,蜂腰雌狮的执着,她的信念在,但我相信她一定能找到那样完美的雄狮。

  这个故事讲述了红飘带狮王的传奇经历。故事中的主人公红飘带很凶猛、无情、残忍、又英俊潇洒懂得怜香惜玉。凶猛从它轻而易举地捕食猎物可以看出,无情残忍从它当上狮王以后屠杀幼狮的行为可以见出;英俊潇洒从它那撮与众不同的鬃毛可以看出,它的鬃毛火红火红的,远远看去就像一团红色的火焰跳跃在绿色的草原上,啊,真美!怜香惜玉可以从它对待妻子蜂腰的态度看出,他每次捕猎回来,都把柔软的动物肠胃给自己美丽的妻子吃,而自己只吃动物的头脚皮。

  还可以从它收留可怜的无鬃毛雄狮可以看出,无鬃毛雄狮从小就很弱小,母亲每次喂奶都先给其他兄弟姐妹吃,等到他的时候,母亲的乳房早就干瘪了。无鬃毛雄狮八岁的时候,想自己成为一只狮王,但是在与老狮王的搏斗中他屡战屡败,最后只能是”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十五岁的时候,他总觉得自己已经很老了,如果哪个狮王能收留他,他就可以用自己的生命来服侍那个狮王,但是没有狮王愿意收留他,后来,多亏他遇见了红飘带狮王,才算是有了自己的归宿。

  雄狮就要有点残忍、有点帅气、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它强大无比的雄性力量。雌狮就要温顺一点,因为这样才能发挥出慈祥的母爱。红飘带就是这样的一只雄狮,他在蜂腰雌狮的支持下,最后变成了一只顶天立地雄霸草原的狮王。因此,红飘带对得起为自己献出了宝贵生命的四位哥哥。

  《红飘带狮王》中,作者沈石溪用时间顺序描写了红飘带成为狮王的过程。全文有一条很清晰的情感线索,让读者们似乎身临其境,这环环相扣的情感也让我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

  让我最为敬佩的是沈石溪拟人的手法和环境的烘托,读过他小说的人都知道,沈石溪几乎每篇动物小说都是用拟人的手法,把动物当**来写,给它附上了感情的色彩。这样既多了一份乐趣,又少了一份死板,还让人读起来有一丝亲*,脑海中总能浮现出一个个场景。另外他还在文章中运用了许多心理活动,就是因为这些对动物们心里的猜测,使动物变得活灵活现,内心丰富多彩。

  说到这儿,就又不得不说,他写出的情感线索,全文无处不是心情描写,而且这些感情并不是简单的快乐或伤心,甚至同一个场景的两次心情也不同,有些也许能引人开心,有些也许能引人怜悯。如:“蜂腰雌狮长号一声,转身逃进巴狄亚沙漠。背后传来丫丫嘶哑惨烈的尖叫。——宝贝,原谅妈妈,妈妈实在是无能为力啊“ 从这一段中,我不仅体会到了它丧子的悲伤,更感受到当时的无奈。这条线索更能现出情节的转折,故事情节的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最后,我还想说一说他的环境烘托,沈石溪的环境烘托,大家一定都有所了解,他描写环境并不是为了写环境而写的,更多的是为衬托动物的心情。如:在蜂腰雌狮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会写出紧张的画面;在氛很幸福的情况下,会写出温馨的画面;在它们悲伤的时候,他会写出灰暗的画面……

  正是有了这些因素,他的文章才会显得更加有趣,才能让我们真正体会到动物的美好生活。

  我最喜欢读沈石溪先生写的动物小说,几乎每一本都不落下。但给我感触最深的是今年暑假读的这本《红飘带狮王》,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不是狮王红飘带,而是一只想要改变自然法则,最终却失败的——蜂腰雌狮。

  《红飘带狮王》的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在一望无垠的罗得安大草原上,生活着很多狮群,帕蒂鲁狮群就是其中的一支。后来年轻力壮的黄(huang)巨鬃狮和辫子雄狮打败了帕蒂鲁狮群老掌门雄狮老杂毛和骷髅雄狮,当上了新的掌门。可是这些雌狮却不知道一场新的灾难正在降临,雌狮正在为新的雄狮做一个仪式,可是一个又一个的小狮子被这个新上任的狮王 “舔倒啦”。这时蜂腰带母狮她流浪了,她碰到了对帕蒂鲁狮群觊觎很久的雄狮——红飘带,经历了九死一生,在蜂腰雌狮和无鬃雄狮的帮助下打败帕蒂鲁狮群掌门。蜂腰雌狮是一只丧失过两胎的年轻的雌狮。没想到江山易改,狮王本性难移,红飘带当上狮王后又杀死所有的雌狮幼仔,蜂腰只好离开这个触景生情的伤心的地方。

  红飘带是一只坚强无比、无所畏惧的雄狮,它原本有四个哥哥,可都惨死在罗得安大草原上,只有它勇敢地活下来了。它慢慢地成长,为了成为一只能够在沙漠边缘生存,会忍让和克制的年轻雄狮,它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屈服,最终,它顺利地当上了狮王,过上了衣食无忧,儿女成群的幸福生活。但红飘带最后还是没有克制住基因中根深蒂固的本能。

  自然界每一种生物,也包括人,都没有办法抗拒本能的反应。因为这些本能反应都是一个物种,几千甚至几万年积累下的生存经验,是最正确的反应。只有这样,这个物种才能繁衍生息下去,否则这个物种早就灭绝了。

  由此我联想到人类,只有有上进心的人并坚持按自己的目标去努力一定会有所收获。人类在进化的过程中也会发生弱肉强食和适者生存不适者被大自然淘汰的现实版红飘带狮王。但人类终归是人类象征着文明我感觉生活在文明的社会里无比幸福,我们每个人都有这种幸福感我们的社会就和谐美好了。


红高粱读后感9篇(扩展3)

——《红葫芦》读后感3篇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写的《红葫芦》,让我记忆深刻,同时给了我一些启发和感触。

  大海边的海滩上住着一个叫湾的孩子,他的父亲被警察带走了,只留下湾一个人在家里。离他家最*的就是对面的妞妞家,湾经常抱着一个鲜亮的红葫芦泡在大海里,常常游到妞妞家对面的河滩上,给妞妞表演他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刚开始,妞妞还是在浅滩上游,游的时间长了也逐渐敢往海中央的方向游了。有一天,湾要带妞妞在海中央游,在他们渐渐的游到海中央的时候,湾猛地把妞妞抱着的红葫芦抽了回来。这还不够,还在一旁好像幸灾乐祸似的看着妞妞。妞妞没了红葫芦,身体立刻往下沉,在海水快要淹没妞妞的脖子时,湾又把红葫芦放到了妞妞的怀里。妞妞才抱着红葫芦游回了岸上。从此以后,妞妞决定再也不理湾了,知道有一次吃午饭时,爷爷说起小时候的事。他小时候不敢到大海里游泳,于是他爸爸就把他扔到海中央,不管他。他在水里奋力挣扎,这也奇怪,挣扎着挣扎着,他却学会了游泳……妞妞立刻明白了湾的用心,不禁后悔万分。

  这个男孩湾精心的教妞妞学游泳,妞妞在浅水滩游烦了,想到海中央游,湾也是费尽心思,想尽办法让妞妞真正的学会游泳。可是妞妞不但没有理解湾的好心,反而认为湾是个十足的大骗子,把她带到海中央纯是为了让她出丑。

  其实,虽然湾的.爸爸是一个骗子,但是湾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教妞妞游泳,从来不图妞妞的回报,甚至把他最心爱的红葫芦都送给了妞妞。妞妞要学游泳,湾耐心的教她学游泳,妞妞想到海中央游泳,湾也是无偿的帮助她实现这个愿望,可见湾心地善良、不图回报,无疑是一个好孩子。所以我们也要学*湾的这种高尚的优秀品质。

  曹文轩爷爷是写人性美的大手笔。去年暑假我读了他的纯美小说《草房子》,去年一个夏天都被草房子里那种人性的美、意境的美、悲剧的美、苦难的美所包围,仿佛进入了一座美的宫殿。于是,今年夏天我让妈妈再给我买一本曹文轩的作品,妈妈就给我买了《红葫芦》这本书。

  《红葫芦》这本书描写的是大海边的海滩上住着一个叫湾的孩子,他的父亲被警察带走了,只留下湾一个人在家里。离他家最*的就是对面的妞妞家,湾经常抱着一个鲜亮的红葫芦泡在大海里,常常游到妞妞家对面的河滩上,给妞妞表演他在水里的看家绝活。渐渐的,湾和妞妞成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湾教妞妞学游泳,为了不让妞妞沉下去,湾还把红葫芦让妞妞抱着,并在旁边护着她。刚开始,妞妞还是在浅滩上游,游的时间长了也逐渐敢往海中央的方向游了。有一天,湾要带妞妞在海中央游,在他们渐渐的游到海中央的时候,湾猛地把妞妞抱着的红葫芦抽了回来。这还不够,还在一旁好像幸灾乐祸似的看着妞妞。妞妞没了红葫芦,身体立刻往下沉,在海水快要淹没妞妞的脖子时,湾又把红葫芦放到了妞妞的怀里。妞妞才抱着红葫芦游回了岸上。从此以后,妞妞决定再也不理湾了,直到有一次吃午饭时,爷爷说起小时候的事。他小时候不敢到大海里游泳,于是他爸爸就把他扔到海中央,不管他。他在水里奋力挣扎,这也奇怪,挣扎着挣扎着,他却学会了游泳……妞妞立刻明白了湾的用心,不禁后悔万分.

  从文中可以看出,虽然湾的爸爸是一个骗子,但是湾却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孩子,他教妞妞游泳,从来不图妞妞的回报,甚至把他最心爱的红葫芦都送给了妞妞。妞妞要学游泳,湾耐心地教她学游泳,妞妞想到海中央游泳,湾也是无偿地帮助她实现这个愿望,可见湾是一个心地善良、不图回报的好孩子。所以我们要学*湾的这种高尚的优秀品质。文中与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妞妞,妞妞轻易误会了湾,湾受到了伤害,妞妞却不知情。真正当妞妞明白过来时,湾却转学了,妞妞再也找不到湾了,妞妞心中充满了悔恨,真是妈妈常说的那句话:“世上就没有卖后悔药的`。”

  书中每一页上面都有蜻蜓和红葫芦美丽的插图,这些精美的插图衬托着精彩的文字,堪称精美绝伦!但是,整本书给我的感觉却是凄美与苦涩。

  这天,我读了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写的《小河弯弯》这本书中《红葫芦》这个故事,有很多感触。而我感触最深的是人们的“以貌取人”。

  待我转述这个有趣的故事吧!股市主人公妞妞喜欢看故事中的另一个主人公湾游泳,因为湾的父亲是一个大骗子,所以没有一个小朋友和湾玩,也没人理睬他。有一次,湾教妞妞游泳的时候,抽走了用来当救生圈的红葫芦,妞妞骂湾是骗子。当她偶然明白了那只是为了让她更快地学会游泳的时候,湾已经离开了他生活的那个地方。

  “貌”可以指多方面的内容,在“以貌取人”这个词中是指外貌;在故事之中是指完的父亲是个骗子。以貌取人是一种非常不好的行为,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的以“貌”取人。在1861年,美国的第十六位总统林肯上任了。当他开发布会的时候,有一个议员向林肯提出了一个很棘手的难题:“您的父亲是一个鞋匠,是做低贱的工作的.,用干低贱工作的人的儿子做美国总统,岂不是向外界其他国家表示我们国家无人了,要用鞋匠的儿子来做我们美国的总统吗?”林肯巧妙地回答了这个问题。往后几十年里,林肯把美国治理得井井有条,那个议员岂不是以“貌”取人吗?

  人们啊!以貌取人的做法是不对的,是坏的呀!虽然连万世师表的孔丘孔圣人亦有的时候以貌取人,但是孔圣人也是有错的时候的呀!我们不能学他错的地方。“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改之。”人们啊!把这个遗祸千年的坏*惯彻底的改掉吧!


红高粱读后感9篇(扩展4)

——《红高粱》读书笔记3篇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说,这部小说的用意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者对民间自由自在、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赞美。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孝子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的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越加变得浓烈感人,无疑作家是把民间作为理想是生活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的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是热情奔放是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醇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是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在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

  但是也不能不看到,把民间世界认同为一个理想状态,事实上也会使描绘其中粗鄙丑恶的一面变得自然起来:像红高粱中有关人物粗俗性格的刻画,有关残酷杀戮(特别是剥人皮那个自然主义式的血腥场面)的描写,都以刺激的暴力展现出与作品整体相和谐的美感,但是,在根本上,这种倾向反映了民间世界与生俱来的粗鄙文化形态。只不过这种倾向在红高粱中还能因为作者饱含的艺术理想而保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度,依然有利于体现作品中所蕴含的人文关怀。 有关红高粱,值得述及的还有这部小说在写作上的新颖之处。莫言先生在红高梁中几乎完全打破了传统的时空顺序与情节逻辑,把整个故事讲述得非常自由散漫。但这种看来任意的讲述却是统领在作家是主体情绪下之下,与作品中那种生机勃勃的自由精神暗暗相合。此外,莫先生还运用了大量充满想象力并且总是违背常规比喻与通感等修辞手法,在语言层面上就形成了一种瑰丽神奇的特点,以此造就了整篇小说中那种异于寻常民间之美的感性依托。


红高粱读后感9篇(扩展5)

——红舞鞋读后感9篇

  上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红舞鞋》,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触。

  很久以前,有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孩,名叫珈伦。她没有钱买鞋子穿,因为家里太穷了。冬天,她就拖着一双木屐,脚背都磨红了,有时甚至会出血。夏天,她就赤着双脚走路。珈伦的`妈妈去世了,有一个好心的太太收留了她,从此她就穿起了干净整齐的衣服,总是把她打扮的很漂亮。珈伦每天学着读书,闲暇的时候就做做针线活,她觉得很快乐。有一次,她看见皇后的女儿穿着一双红色的鞣皮鞋,于是,她就让老太太给她买老太太看她这么想买就买了。从此以后,她每天都穿着这双鞋子。每次,别人看见了她都会夸她的鞋子很漂亮,她也越来越骄傲了,一直说别人的鞋子不好看。

  别人夸我们,我们也要在适当的时候夸夸别人,但是不能拍马屁,也不能只说别人的不好,不能骄傲。不然,你的朋友知己都会离你而去。

  每本书上都有要告诉我们的知识和道理,也就是说只要我们多看书,知识就会越丰富。

  读红舞鞋有感,红舞鞋读后感暑假读了一本童话书,名叫《红舞鞋》。

  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的珈伦。珈伦从小没有爸爸、妈妈,一个好心的奶奶收养了她,还给她买了一双美丽的红舞鞋。珈伦每天都穿着这双舞鞋,开心的不得了。有一天该去教堂了,小珈伦仍然穿着鲜艳的红舞鞋。大家都唱圣歌,珈伦没有唱。她还穿着那双舞鞋碰到了一个大胡子大兵。又一次竟然一脚踢到了一位老奶奶,老奶奶不幸去世了。可是珈伦还是舍不得脱下红舞鞋,又穿着去参加舞会了。她一直跳到舞会结束才悻悻离开。后来在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向老奶奶忏悔:请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并祈求老奶奶和天使的原谅。

  我觉得珈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能向老奶奶等她伤害的人认错,这说明她还是心地善良的。告诉我们和大家要和睦相处,与人为善,这个世界才会更美好!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红舞鞋》。《红舞鞋》以女生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蜕变成真正的白天鹅的故事。

  这本书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的事。

  看完这本书,我认为李莎莎那种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的善良、勇敢是很值得我去学*的。当李莎莎发现她最好的朋友张茜背叛了她的时候,李莎莎没有说张茜的坏话,而是自己一个人默默伤心;当李莎莎发现舞蹈队的同学都孤立她的时候,李莎莎没有找她们理论,而是化悲痛为力量,努力练*舞蹈。

  我从这本书中学到的能让我受益终生!

  从课本上我们已经学过《丑小鸭》和《皇帝的新装》,今天我又读了安徒生的其它童话选集,当中的《红舞鞋》给了我另外一种生活的启示。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叫珈伦的女孩从小由奶奶养大,她很爱慕虚荣,为了参加跳舞比赛而丢弃重病在床的老奶奶不顾,导致老奶奶因为没有人照顾而去世,所以受到了上帝的惩罚。那双会跳舞的红皮鞋穿在脚上无论怎么也没办法脱下来,一直不停地跳着。珈伦向天使告饶也没有用,只好让人帮忙砍掉了双脚。后来,珈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说:“这红舞鞋使我做了许多错事,我要到教堂去忏悔我的罪过,好让人们重新接受我。”白天,她很勤快地干活;晚上,她用一颗虔诚的心读圣诗上的每一个字,默默请求上帝原谅。终于,她的诚心感动了上帝,派天使让她的双脚恢复了原样。

  通过这个故事,使我理解了做人不能贪图虚荣,只管自己享受,务必要尊敬长辈,关心身边需要帮助的人,否则就会像故事中的珈伦一样受到应有的惩罚的。

  这是一本我最喜爱的书――《红舞鞋》。这本书讲诉了一个动人心弦的故事。一个小女孩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进了学校的舞蹈团队,舞蹈成员们都不喜欢她,李莎莎最好的朋友张茜恰好是舞蹈队的,而且还是最有实力的。但是李莎莎的加入,张茜觉得也太便宜了她了,就为了这个,张茜不顾一切的去报复李莎莎。但是无论张茜怎么破坏她,莎莎还是依旧坚持着。虽然被别人误解、背叛、伤害,但是她都不会气馁,不会放弃,她始终都保持着一颗善良、纯洁、智慧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张茜彻底的失败了,决定还是和莎莎和好。好朋友又复合了,而且比以前更加亲密了。直到最后她努力的实现了自己伟大的梦想,她蜕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本书深深地打动了我对自己学跳舞的看法,每次我去学跳舞的时候,前半节的基训课总是会偷懒,腿不压直,脚不绷紧,整个人非常松懈。直到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深有感触。我才明白了,想要成为赛场上真正的冠军,是要付出比别人多得多的汗水,多得多的刻苦与努力,还要一颗坚定的心。要不断的磨练自己的意志。让我敬佩的是李莎莎知道自己是后来加进来的,比别人要学得慢很多,但还是很努力的让自己做到最好,尽管跳舞的其它成员都讨厌她,针对她。还经常天很晚了,别人都回家了,她自己却在舞蹈教室勤奋的练*,就是这样,一次老师看见了她的努力,就下定决心让她参加了比赛。

  我相信,一份耕耘一份收获。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地上舞蹈课,不管结果会怎样,过程才是最重要的嘛!

  读红舞鞋有感,红舞鞋读后感暑假读了一本童话书,名叫《红舞鞋》。

  我印象最深的是里面的珈伦。珈伦从小没有爸爸、妈妈,一个好心的奶奶收养了她,还给她买了一双美丽的红舞鞋。珈伦每天都穿着这双舞鞋,开心的不得了。有一天该去教堂了,小珈伦仍然穿着鲜艳的红舞鞋。大家都唱圣歌,珈伦没有唱。她还穿着那双舞鞋碰到了一个大胡子大兵。又一次竟然一脚踢到了一位老奶奶,老奶奶不幸去世了。可是珈伦还是舍不得脱下红舞鞋,又穿着去参加舞会了。她一直跳到舞会结束才悻悻离开。后来在家人和朋友的帮助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认真向老奶奶忏悔:请求刽子手砍掉自己的双脚,并祈求老奶奶和天使的原谅。

  我觉得珈伦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能向老奶奶等她伤害的人认错,这说明她还是心地善良的。告诉我们和大家要和睦相处,与人为善,这个世界才会更美好!

  星期天,我和妹妹去了图书馆,图书馆里琳琅满目的图书让我们应接不暇,我看见了一本书——《红舞鞋》。

  不知道为什么,一看见这本书,我就毫不犹豫的拿了起来。

  书的封面很唯美,是一个14,15岁的少女,穿着白色的芭蕾舞裙和红色的舞鞋,骄傲的舞蹈,她曼妙的舞姿深深的打动了我。

  主人公李莎莎无论身处何种境界,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最后蜕变成一只美丽的白天鹅。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俗话说的好,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不仅能使人开阔视野,增长见识;读书,还能使人陶冶情操,使我们心情愉悦,感受生活的点点滴滴。我爱读书,我总能被书中的氛围所感染,我总能随着书中感情的变化而此起彼伏。“喜”“怒”“哀”“乐”伴随着我,有时,我会情不自禁地掉下几滴泪,有时,我又能开怀大笑。就这样,我与书声相伴。就这样,我在成长着,在经历着,在感悟着。

  就在前不久的一天,我从书架上翻出了一本《红舞鞋》,我轻轻的翻开这本书,用心的开始品读了起来,我一字一字的读着,我一遍一遍的读着,仍然爱不释手。我被里面精彩的内容给深深地吸引住了,仿佛自己已经融入了其中。《红舞鞋》这本书以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述了一个丑小鸭变白天鹅的故事。*凡的李莎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误解、背叛、伤害接踵而至,其间还穿插着大人们的纠结往事,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真诚而勇敢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最后成功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从一只懦弱,胆怯,自卑的丑小鸭,蜕变成一只大方,自信美丽的白天鹅。

  这本书的内容是那么的回环曲折,荡人心弦。一双红舞鞋成为贯穿全文的线索,书中讲述了“一只丑小鸭的蜕变过程”,从不起眼的丑小鸭,变成了引人注目万人之中的焦点。也使一篇本来不起眼的文章从而变得绚丽而丰富多彩,那么的沁人心脾,我久久的陶醉在其中,不愿离去......

  读到这儿,我似乎也想起了我一个类似的经历。那是在我刚升入初中时,那时的我,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特别是面对这种陌生的环境与一个个陌生的面孔,再一次使我胆颤惊心。这不,就在初中后的一段时间,又迎来了考试。正是因为我有着这样一个弱点:自卑,胆怯。使我在每次考试时都不是那样的得心应手。没有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身旁的同学们对我议论纷纷,而且我还觉察这老师对我的冷淡,这一些又一些,再一次使我难受,这些流言蜚语,对于这样一个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我,无疑又是一次打击。这一切又一切,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一道道的印记---伤疤。这伤疤的形成,似乎成为了我内心中一道道挥之不去的痛。每当我想起,它们便在我内心中隐隐作痛,难以自拔,成为了我前进的阻力。

  就这样,接连几天,我都是以这种憔悴的神情面对家人,面对老师,面对同学,我消瘦了许多,大概就是被“它”给折磨出的吧。我就这样,神情恍惚的面对着每一天……可是,在这接连几天之后,我的朋友开始安慰着我,我的家人开导着我,老师们也开始鼓励着我了。原本无所事事,没有信念的我,在此之后变了。面对这些为我费尽心思,日益操劳的家长,面对着这些给予我知识的老师,面对着这些给予我欢乐与帮助的同学。想到这儿,我的心不禁酸了一会儿,这一刻,我变得无地自容。我开始后悔了。

  从那时起,我下定了决心,一定要弥补我所铸成的错,一定要弥补我所没学懂得课程。我在心里喊,加油,你一定能行!就这样他们的关怀成为了一股暖流,从我的脚底蔓延至全身,同时也成为了一鼓动力,激励着我,让我努力前进,改善方法,循序渐进。从那以后,我似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大变化,原来那个胆小,自卑,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我,也退变成了一个活泼,开朗,自信的新的自我。我从容地对待着生活,从容地对待着争议。

  是呀,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我们为何不下一些功夫,是别人对你刮目相看,使你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充满乐趣呢?是挫折改变了我!加油吧,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挫折与我们人生相伴,让它是我们成长,让它使我们的生活更加充实而有意义!

  寒假里,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书。我被一本名叫〈红舞鞋〉的书深深吸引了。只见一个身穿白色裙子、脚穿红色舞鞋的女孩翩翩起舞,优美的身姿像一只高贵、美丽的白天鹅。我迫不及待地买回家看了起来。

  《红舞鞋》以女孩李莎莎为主人公,讲诉了一个丑小鸭变天鹅的故事。*凡的李莎东莎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选中加入了舞蹈队,并得到参加舞蹈大赛的资格。之后朋友的误解、背叛、伤害纷纷而来,但无论身处何种境况,李莎莎始终没有放弃自己,而是保持着一颗善良、勇敢的心去面对每一天、每一个人和每一件事 。最后成功羸得了所有人的尊重。蜕变成了一只美丽又引人注目的白天鹅。

  俗话说: “只要功夫深,铁棒磨成针 ”。读了这本书,我又一次明白了这句话的深刻含义。此刻,我深深被主人公李莎莎为了自己的梦想坚持不懈的精神打动了。以前,我在学*上一遇到挫折,总是觉得自己不行,缺乏信心,每每遇到困难总是垂头丧气,想要放弃。看了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成功是要付出劳动和汗水的,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优异的成绩。


红高粱读后感9篇(扩展6)

——《红豺》读后感6篇

  在生活中,豺和狼本是天敌,但在《红豺》故事中的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哺育仇敌大灰母狼的遗孤——狼崽甜点心。火烧云其实并不用哺育、保护狼崽甜点心,但是它想到甜点心对自己的依恋亲昵,它的心中就对甜点心憧憬起了母亲对孩子的母爱!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或成了柔情万端的舔犊情深。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是甜点心,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天!

  通过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真挚情感以及伟大的爱!虽然狼和豺本是天敌,虽然豺和狼本是两个不同的种族,但火烧云用拥有强大力量的母性延续了甜点心母爱之梦。

  动物界中,爱的确存在。当然,在人类中,母爱就更不用说了。

  范长寿这些天感觉浑身没劲,正赶上单位要搞职称考试,这是关系到他前途命运的大事,一点马虎不得,所以考完试后,他去找他的妹妹长缨看病,长缨说没什么大事。长寿和长缨是同父异母,长寿的亲妈死了后父亲娶了继母生下了长缨,后来父亲死了,继母便带着8岁的长寿和4岁的长缨一起生活。

  几天后,长缨突然给长寿打电话说母亲病了,需要换肾,长寿马不停蹄地跑到医院,看着病床上的母亲他心里顿时思绪万千,因为找不到合适的肾,只有长寿自己的肾和继母匹配。他翻来覆去地想,自私的念头又涌上心头,但最后他终于下定决心换。手术很成功,母亲醒来躺在床上对着长寿笑,长寿突然有些恨母亲。那天晚上,母亲做饭时突然晕倒,医院最后没抢救过来,长缨和长寿哭得昏天黑地,但长寿的妻子责怪长寿白白牺牲了自己的身体,也没保住妈的生命。

  母亲去世一周年的时候,兄妹俩一起到坟上给母亲做祭日,长缨突然问他:“哥,你后悔把肾捐给妈吗?有一件事我一直瞒着你,妈生前不让我说,可是我不想让你对死去的妈有什么怨恨和不满!其实,妈的身体一直好好的,妈没有换你的肾,而是把她的肾换给了你,”长寿呆起来,“你那次来检查身体,我知道了你的肾有大毛病,可我不敢跟你说,回家和妈一说,妈也不让我告诉你,说如果单位领导知道了,会影响你的前途。然后妈就想了一个办法,说她病了需要换肾然后把肾顺其自然地换给你,开始我死也不同意,但妈说如果不这样她就先死,她不能看着自己的`儿子受苦。哥,我妈的死和你是有关系的。”长缨泣不成声了。长寿的头开始发胀,他想起了母亲躺在病床上欣慰的微笑,此时他才明白过来,那曾让他可恨的一瞬间其实是母亲对自己最大的爱呀!母亲!母亲!

  这个小故事中的母亲和火烧云一样,为了母爱,为孩子付出了生命!母爱如茶,只有慢慢品后方能体味其中的甘甜与醇香。母爱是激发力量的精神源泉,是滋养心灵的情感甘露,是塑造优秀人格的教科书。不论在什么时候,母亲源源不断的关爱和激励,都是我们坚强的依靠,都是我们积极向上的力量,始终支撑着我们乐观、坚定地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红豺》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著作,讲述的是红豺火烧云与狼崽甜点心之间发生的故事,歌颂的是红豺火烧云伟大,无私的母爱。

  狼和豺本就是天敌,再加上甜点心母亲杀害火烧云孩子这一深仇大恨,火烧云就更不应该收养甜点心了。但是火烧云偏不,即使她也曾经悔恨过,她也尽心尽力地将甜点心扶养长大。可是谁又知道,她曾经历多少的艰难困苦。

  她曾悔恨过,割舍过,她无法逾越过两族的对立;可是她无法忽视甜点心的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甜点心她抛弃了一切。为了甜点,她失去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甜点心,她大胆地与毒蛇博斗;为了甜点心,她痛失了自己的一条腿;甚至于最后,火烧云用自己的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她奉献出了自己的生命,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啊!

  然而,甜点心也并不是一个不懂感恩的人。她在火烧云重病时,依旧会给火烧云捕获食物,也曾为了火烧云舍弃自己精心挑选的丈夫。

  看到这些,会不会想到日常生活中的母亲。她每天为我们尽心尽力。她会每天起早来为我们做早餐,会每天对我们唠唠叨叨,也会在我们伤心时安慰我们,甚至在紧要关头时用生命来保护我们。

  可是,我们又是怎么做的。不高兴时对妈妈大喊大叫,动不动就离家出走,从来记不住母亲的生日。这些是一个孩子对母亲应做的事吗?

  同学们记住了,母亲是世界上唯一一个会为了你放弃一切的人,就像火烧云,她放弃了一切,甚至跨越了族群来将甜点心扶养长大。别辜负了她们,像甜点心一样,做一个孝顺的孩子!

  前些时候,妈妈又给我买了一本动物类的小说—《红豺》。

  这本小说主要讲了:豺和狼本是天敌,但红豺火烧云却含辛茹苦地养育仇敌的遗孤—狼崽甜点心。它犹豫过,悔恨过,它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它无法忽视狼崽的依恋亲昵。刻毒的复仇火焰化成了柔情万端的舐犊情深。为了挽救狼崽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当然,长大后的甜点心也没有忘记红豺火烧云,天天给它送食物,在饥寒交迫的冬天帮助它,报答红豺火烧云的养育之恩。

  在亚马逊流域的雨林,在辽阔的撒哈拉沙漠,在冰天雪地的南极,在浩瀚无际的海洋,大自然都遵循着一个法则: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在自然界的环境里,只有强者才得以生存,惟有杀戮才能吃得饱,生活得好。越是凶猛者生存的几率越大,处在食物链的顶端;反之,越是温顺者活得越困难。所以,在动物世界里,凶猛强悍者主导一切。

  但是,在自然界,除了互相竞争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叫互利共生关系。例如牙签鸟与河马。河马从来不伤害牙签鸟,让它来帮自己清理牙齿上的脏东西;而牙签鸟就此吃到残渣作为自己生存的食物,填饱肚子,何乐而不为!

  在这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动物世界里,居然有这样令人心灵震撼的母豺哺育幼狼的故事。我在它们看到了些许人性的光辉和母爱的温暖。火烧云跨越了种群的界线抚养甜点心,甜点心长大后也懂得回报火烧云。兽犹如此,人何以堪。在现实生活,还有许多人不懂得回报把他们含辛茹苦拉扯大的父母,我觉得他们应该好好看一看这本书,这本书一定会教他们明白一些深刻的道理。

  在我们的人类社会里,如果多一点互相帮助,少一点为金钱利益而倾轧,这个社会就会更加和谐、美好。

  我有一本书,特别好看,它叫《红豺》,我读过以后,我的心甚是感动,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天动地的美好情感。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豺火烧云的两个孩子,被一只母狼咬死了。它报了仇,却把母狼的狼崽甜点心带回了洞穴,作为储存粮食。一次次的好运让火烧云没有杀死甜点心,要杀死甜点心时,却又下不了嘴,它犹豫过,悔恨过,却无法逾越族群的对立;它仁慈过,割舍过,却无法忽视甜点心的依恋亲昵。火烧云含辛茹苦的把甜点心养大了,为了挽救甜点心,它与猛兽搏斗,九死一生;为了心中激荡的母爱,它放弃了精心挑选的伴侣;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它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了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看,母爱就是这么的伟大,不论动物还是人,心中都有那伟大的母爱与父爱。谁说如狼的肉食动物凶狠恶毒,没有情义,**不眨眼?其实它们是有情有义的,只不过人类不知道,把它们误认为无情无义罢了,它们其实比我们人类的情感更多。

  这本书很好看,我推荐你们看。

  《红豺》这本书是《狼王梦》的姊妹篇。书中讲到有一只体毛浓密,背脊、尾巴和足踵上的毛色泽艳红,走动起来,就像天边的火烧云,因此,它的芳名就叫火烧云。火烧云在它的巢——大肚佛窟生下了一双儿女,有一次它出去狩猎时捕到一条大青蛇,便把它拖回了大肚佛窟,因为蛇血滴了一路,在草根和岩石上留下来碎肉与内脏,所以招来了一只大灰母狼,断灰母狼寻着血迹找到了火烧云藏身的洞穴,狼的体积比豺要大两三倍,豺斗不过狼,所以把火烧云的一双儿女给咬死了。豺的目地很明确,它是来抢占地盘的。第二天火烧云悲伤地准备离开这片土地时,突然听见了沉重的喘息声,好像是狼的声音,并且它又闻见了狼身上那股骚臭味,它吓得连滚带爬逃进了灌木丛。但是它仿佛又听见狼崽的呜咽声。

  那喘息声又像是在**,它过去一看,那活该千刀万剐的仇敌大灰母狼被捕兽铁夹夹住了,它的身旁有一黄一黑两只小狼崽,它们还在哺乳期呢!看样子才生下来十几天。那只黑毛小狼崽长的不太好看,不太顺眼就一囗把它咬死了,那只黄毛小狼崽长的很漂亮,墨玉似地鼻吻,润泽的嘴唇,细长秀气的丹凤眼。便把它带回了家给它起名为——甜点心。随着甜点心的一天天长大,火烧云的心里也起了变化,有时它在饥饿难耐时想起甜点心是仇敌的孩子,就恨不得把它一口吃掉但它又想是自己含辛茹苦的把它养育大,甚至有很多次为救甜点心九死一生,并且在甜点心和小黑熊生死搏斗时为救甜点心自己失去了一条前腿,放弃了尽心挑选的伴侣……这时火烧云的胸中涌起了一股母爱。虽说它是大灰母狼的狼崽,但“我”要用生命为甜点心撑起最后一片安宁的天……

  读完这本书让我觉的母爱是神圣的,是伟大的,豺和狼是两个不同的物种。但在汉字里,却能把豺和狼组成一个词——豺狼。但在特殊的环境下,能不计前仇,相安无事说明动物的母爱可与人类相媲美!

  读了这本书,我不仅知道了豺的外貌、*性和它的天敌狼,还知道了母爱的伟大。母豺红烧云捉住了一只小狼惠,准备过冬,结果舍不得吃。红烧云为了给小狼惠一个温暖的家,放弃了老公;后来红烧云为了不让小狼惠被熊咬死,痛失了左前腿。真感人!结局很让人伤心,红烧云为了小狼惠甜点心,放弃了自己的生

  命。我心里酸酸的,以前我总是和妈妈顶嘴,还总不理解父母的一些做法,现在我终于理解了父母的苦心了。

  下面,我用几句话来赞扬红烧云:红豺红烧云,你无私的爱就像草原上洁白的云朵;红豺红烧云, 你无私的爱就像雅鲁藏布江绵延的江水;

  红豺红烧云,你无私的爱就像青藏高原上盛开的雪莲


红高粱读后感9篇(扩展7)

——红高粱读书心得菁选

红高粱读书心得

  我们有一些启发后,可用写心得体会的方式将其记录下来,这样我们就可以提高对思维的训练。那么心得体会怎么写才能感染读者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红高粱读书心得,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在晃荡的火车上看完这篇短篇小说,感觉不算好,不算差吧。

  好的地方是作者善于留悬念,还有画面还原感强烈。作者会把故事描述分开几条线,在一件事描写到一小部分之后,在留有悬念之时描述这件事之前需要交代的事情。事情穿插的描述让读者同时窥探到几个故事的情节,这样让整个故事少了不少的铺垫,一开始就可以直入正题,打破了以往从时间顺序描述的常规。边讲故事边交代之前缺少的铺垫叙述,让故事也显得紧凑起来。

  至于画面感的描述,则不得不称赞。作者的描述还原了一望无垠的高粱地的情景,读者看着文字就能想象到那片村庄,那边高粱,那座新建的桥,以及发生阻击日本车队当时桥两侧的情形。人物对话中也把东北话添加进去,让整个人物的形象也更加丰满了。

  差的地方:

  1、情节有些不合理。像文章中叙述的“奶奶”出嫁时,竟然娘家那边没有一个人陪同,这似乎有悖常理。还有“父亲”跑向奶奶时,一路上一直在河堤沿线,敌人的枪眼下奔跑,然后居然一枪未中,难道日本人一直没看到他?还有问题就是,所谓的钉耙挡车,只能挡的了一时吧。钉耙是临时放在桥上的。在小说的`描述中,日本人和余占鳌的队伍枪战时可是有个间隙期,只要在间隙期把钉耙挪到一边,车辆就可以通行。日本人不至于那么笨,一直呆桥上不愿走吧?

  2、心理描写过多。作者的角度是父亲给他的回忆来展开故事。或者从旁观者的身份,或者从父亲的角度来叙述故事。但是在故事中却加入了许多人物的心理叙述。比如奶奶死前心里历程,罗大爷的心理叙述等,都让人觉得有种不真实,作者在单方面揣测人物心理活动的感觉。

  3、文章想表达他奶奶打破封建对女性的枷锁,给予她奶奶新女性的形象。但事实上不太成功。她奶奶既没有拒绝她家里给她安排的婚姻,也没有主动去追求她所希望的爱情。这一切的发生都是她不由自主的接受的。小说只能说描绘到她奶奶果敢,泼辣,有行动力的一面,但是在关于她爱情这一块,真没有表现出她新女性的一面。

  总的来说,小说还原了当时东北的社会情形、大片高粱地的农村生活以及一个鲜活的抗日故事。描写的手法,插叙的安排都是很高超的。

  罗汉大爷麻木的过着一辈子,但再麻木的人心中也得有所寄托,人总得为什么活着,所以他选择为东家看好两头骡子作为生活的基石,默默的活着。当日本人牵走骡子,当他逃跑时听着骡子叫时,本能地就想维护心中的寄托,选择继续“看着”骡子;而当骡子认不出他时,他心中的基石轰然倒塌,寄托了一生的理想突然“背叛”了自己,做出那么疯狂的杀死骡子的举动理所当然。其实像罗汉大爷这样的人现实当中也有,他们多半经历过常人难以想象的苦难,有着常人难以想象的执念。这样的人需要保持距离,性格的缺陷伤人伤己。

  再谈谈奶奶,奶奶16岁时怀着花季的美梦却不得不因为一头骡子嫁给得了麻风的单扁郎,心中的不甘以及对父亲的怒火还有对余占鳌懵懂的好感让他们突破桎楛有了一段姻缘,这种仓促的姻缘甚至都只能永远埋藏在地底,这就是那个时代女子的悲哀。其实我并不认为奶奶是追求自由的奇女子,除了高粱地里的'那次疯狂,其实奶奶依旧是很传统的女子,虽未相夫,但有教子,默默支撑起家庭,像很多中**亲一样。

  余司令是典型的草莽英雄,胆大狠辣,为了奶奶杀掉了单家父子。在日本入侵中国之际果断拿起枪反抗,没什么文化智谋的他注定会有惨痛的失败,但这样的热血永不褪色。关键时刻能够站出来的都是英雄,就像《追风筝的人》里阿米尔的父亲在前往巴基斯坦的途中勇敢的为了素不相识的女子站出来一样,生死之间有大恐怖,那一步之遥值得我们一生仰望。(阿米尔的父亲是书中我最欣赏的人物,不管是他之前对阿米尔软弱的不满还是前往巴基斯坦的途中的勇敢直至在美国从头开始经营生活,他都深刻的诠释男人的样子:坚定勇敢)。

  就像莫言自己说的,他是个讲故事的人,这本书其实就是一个再简单不过的故事,一些再简单不过人,时代的洪流,命运的纠缠展现的都是相识的故事,不同的不过只是读者而已。悦己而后悦世人,知世人而后知己,这或许就是描写现实的小说的意义。

  本人看书很少,也没什么文学素养。

  这是看过的莫言的唯一一本书,看过之后觉得是值得推荐的。

  首先作者写作角度很独到,全文站在一个自始至终没有出现过的我的角度来写,写我的爸爸,我的'奶奶爷爷。

  特别喜欢奶奶这个角色,说她风流,但我却认为她从未干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她美丽坚强,爱国善良,在我心中真真就是一个好榜样。

  看了这本书的一些书评,有人说这本书的叙述*白,可能是我现在看得还太少,觉得红高粱的文字非常精彩。有好一些描述,都极大地调动了我的情绪,比如有一段描写各种食物的,用了动物粪便来做比喻,真真恶心;还有描写战争中受伤的人物,那画面那血腥;还有描写那个的,让我看了很不舒服,这个非常不喜欢。

  想到什么写什么,就这样吧。

  第一次读莫言的小说,这本书穿插叙事,将一个不拘泥于所谓的道德标准,不认自己贪婪的父母,不愿见到自己那个患麻风病的“丈夫”,勇敢追寻自己所爱的,甚至带些匪气的戴凤莲描绘得惟妙惟肖,特点鲜明。此外,莫言对环境的'描写也非常厉害,完整展现了高粱地的样子,非常值得一看。

  书中的几个人,也都是各有特点,印象最深的就是罗汉大爷,一个似乎一直迷迷糊糊的人,东家被杀了,报案后还是给给女主人继续工作,虽然有着很多疑点,但还是没去深究,完全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但在日军强征骡子修路之后还是展现了一点血性。

  当然,这部书还是留了很多的空白,特别想知道之后发生的事情,但也许这并不是最重要的吧。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_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_日生活画面。

  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_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_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_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

  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看了电视剧《红高粱》,震撼还是很大的。莫言的书,虽然获了诺贝尔奖,但是我总是扎不下心去认真的读。这次看红高粱,我觉得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九儿。

  这个生长在父亲是一个烟鬼,母亲软弱的家庭环境里的女性,从来没有抱怨,而是像一株扎根在高密土地上的红高粱一样,始终向上。母亲被逼死,自己被父亲卖给一个将死的麻风病人做妻子,喜欢的人不能在一起还遭遇土匪。困难、流言、他人的苛责为难都没有将这个柔弱的女子打倒,她用自己的智慧赢得他人的尊重,帮助自己的家人和亲人,和日本人做斗争。遇事的时候,不沉溺于自己感情里,而是有大仁大义的烈女子。

  她生孩子的时候,差点被人害死。看她从棺材里爬出来的那一刻,自己瞬间泪流满面。一个女人在自己最难的时候,身边一个人都没有还被人迫害。她没有觉得自己多可怜,而是努力把自己生活过的很好。日本人来进行屠杀的时候,她没有软弱,没有沉溺悲伤,带领大家重建自己的家园,没有吓破胆,而是用自己的智慧帮助大家,鼓励大家。她女儿**本人的时候,她知道女儿没有办法救的时候,没有像一般的女生哭闹,而是*静的和女儿道别,继续和日本人战斗;

  她也是一个母亲,是一个女人,可是她的生活没有放弃,没有投降,没有抱怨,而是理智的前行。读过很多作品,打动的`自己的最终不是达官显贵,不是美女,而是黄土地上一个朴素*凡的女子。没有多少文化,却有自己的秉性,大仁大义,大智大勇,这一切都让我感动。

  也会联想到自己的母亲,一样的不容易。爸爸工作忙顾不上,妈妈自己一个人教育我们4个,忙里忙完。小的时候,妈妈干起活来也是没日没夜的,可是从来没见过妈妈抱怨,觉得生活过不下去。妈妈总是鼓励我们不断的向前,为的前程努力,从来没有用儿女情长限制我们姐妹的发展。妈妈没多少文化,却在大是大非面前,从来不犹豫。

  不一样*凡的女子,却给我一样的震撼。希望自己在以后的生活中,少一分矫情和小女生的情愫,多一份理智,胸怀大一点,更勇敢的向前,书写出自己想要的模样。我不要在时光的打磨里,成为一个家长里短,局限在自己的喜怒哀乐里的怨妇,我要在一日一日的锤炼中成为一个独立,勇敢,自信,坚韧的女子。

  距莫言获奖已有很长一段时间,这次有机会就看了一下这本书。

  听说过有人评价莫言获奖,大意是,莫言所写的东西或是揭露的事情都是过于黑暗的,而一个民族的文化内涵应该不仅仅是止于此。在加之有一个偶然的机会看了莫言的一篇散文,当时觉得这样的功力不应该是诺奖得主的实力。

  知道这本书已经很久,但是可能因为有时候对某些题材不是很感兴趣所以一直没有看。但我觉得这种能够载入中国文学史册的作家的作品还是得看看,所以这次用两三天的时间完成了这个任务。

  书中涉及的事情有些是有点沉重甚至过于残忍的,而故事所要传递的.精神内涵也并不轻松,也许这就是一个作家的特色。不得不说有时候一个作家一座城。比如张爱玲之于上海,沈从文之于凤凰,莫言之于高密东北。从文中的只言片语之中就能体会到作者对家乡深沉的爱,也唯有此,才能深入一个地域,写出一个城市。

  全书文笔不错,情节不错,比大多数小说已好很多。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