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读后感范本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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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高粱读后感 1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

  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去**;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 2

  最*,我在看莫言的《红高粱》。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得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 3

  20xx年是中国人骄傲的一年,作家莫言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终于在世界人的面前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啊!多么伟大的成就永远印刻在了瑞典皇家科学院,印刻在了中国人民的心中。

  往年的“红高粱”总是不起眼的,像幼时的莫言一样,岁月的磨练让这饱经风霜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多么可喜,正如《讲故事的人》中:在贫穷的年代中,面貌虽丑的莫言成长了起来,他自己努力的成果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中国文学从此跻身于世界文学。

  演讲中,莫言提到了“惶恐”,或许有的人会理解不了,会不会是他自己的炒作呢?让我来告诉大家: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竞争,他怕荣誉带来的只有众目睽睽中挑剔的眼神罢了。

  莫言在讲会上说过:“我不会为梦想而写作。”,让我懂得了人不要因为虚荣而树立多么伟大的理想,要向着眼前一阶梯迈进脚踏实地。嘻!低调做人的人一定会在那“秋季”收获丰硕的“高粱粒”,一粒一粒丰满饱实。

  中国的骄傲、人民的自豪是——莫言:他为中国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从此掩映在了中国影剧的`白幕布上!

  我反复的看着那“speakteller”的稿子,我陷入了沉思······

  现在我们这么舒适的生活中,有些富二代、啃老族因幼时条件优越、任性自由散漫和莫言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我们要学会珍惜现有的生活,学会从莫言的生活中找领悟来反省自己的行为举止。

  莫言的幼时生活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母亲的慷慨宽容,可能这也是莫言想念母亲的原因吧!虽然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但这也是莫言所担心的,由于人心的嫉妒,有些网友甚至调侃说像我们中学生的作文,我想反驳说:“谢谢你们,你们能把中国第一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归类为我们中,真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红高粱终成参天之树啦!

  红高粱读后感 4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是高密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色彩艳丽的场景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穿插在故事情节的叙述中,凝造了一种独特意境深远的意向。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人物动作语言的刻画以及形象生动的心理描写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我很难懂得,对这样最美丽最超脱最圣洁最英雄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看过很多小说,会因为作者的描述以及故事的发生地而对某个地方产生强烈期待感与喜爱感,但这次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产生怎样的感觉,一片一片火红火红的高粱,随风轻轻摇曳,弯弯窄窄的小路在其中蔓延,风、高粱、黑土地还有穿行于地里的人,一种朴实,原始的气息弥漫其中,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纯净。然而,这不是全部,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混杂在这自然原始的情境里。一想到这,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仿佛这一切都不属于这里,但是,这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下的高密东北乡,少了什么,都不完整。所以我也不清楚,胃搅得难受,是因为过于恶心的高粱地里的死尸、骸骨、恶臭还是因为,那么血腥、残暴对这片红彤彤的高粱地的践踏。

  在故事的最后,“父亲”和“爷爷”吃着死去的“奶奶”做的拤饼时,面对一片血腥狼藉的战场,我只是想,这场战斗胜利了吗?也许这一切都只是定格在“满河血一样的黑,遍野血一样的红高粱。”的画面上,其他的由我们自己感觉。

  红高粱读后感 5

  最*,我阅读了一篇莫言写的小说,这本书就是《红高粱》,一看到这本书,我就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红高粱》主要讲的是“我”的爷爷和奶奶号召乡里的人,组成一支抗击日本军的小分队。他们在红高粱地里伏击,使鬼子们无处可躲,尽葬身于此地,但有时也会失利,也会死伤多人。如果有“我们”的人被活捉,宁死也不屈,这时,惨烈的一幕就出现了:活剥人皮!“它们”把中国人的皮毫不犹豫地给撕了下来,肚子里的肠子已经出来,脑子中的各种东西都已散落在地……但这些笃烈之士虽然难免一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是大骂日本人,还是喊着爱国的口号,他们的眼光是坚定的,那鲜血流出的红是刚烈的,那鲜血流出的红是顽强的。“我”的奶奶最后一次和日本人打仗时,被“它们”和一帮狗汉奸用枪活活的给打死了,奶奶在红高粱地里流尽了了最后一滴血,那鲜血流出的红是光荣的,是为国家献出的那份红,这些红与高粱地融为一体,分不清哪是血,哪是红高粱……

  读了这本书,我感触颇深,我心里十分痛恨日本人,也十分同情我们中国人。日本人是无情的、残暴的、凶神恶煞的,中国人是有情的、无辜的、团结一致的;日本人的心是奸诈的',中国人的心是善良的。我们既要维护世界的和*,但是也不能被欺负!通过我们全体中国人的努力奋斗、艰苦创业,我们的国家变得越来越强大,立于世界之巅,而邪恶的日本一定会遭到报应!我们所有青少年一定要不断学*,使我们的国家越发强大!让我们以国家而自豪!让国家以我们为骄傲!

  红高粱读后感 6

  20xx年是中国人骄傲的一年,作家莫言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终于在世界人的面前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啊!多么伟大的成就永远印刻在了瑞典皇家科学院,印刻在了中国人民的心中。

  往年的“红高粱”总是不起眼的,像幼时的莫言一样,岁月的磨练让这饱经风霜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多么可喜,正如《讲故事的人》中:在贫穷的年代中,面貌虽丑的莫言成长了起来,他自己努力的成果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中国文学从此跻身于世界文学。

  演讲中,莫言提到了“惶恐”,或许有的人会理解不了,会不会是他自己的炒作呢?让我来告诉大家: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竞争,他怕荣誉带来的只有众目睽睽中挑剔的眼神罢了。

  莫言在讲会上说过:“我不会为梦想而写作。”,让我懂得了人不要因为虚荣而树立多么伟大的理想,要向着眼前一阶梯迈进脚踏实地。嘻!低调做人的人一定会在那“秋季”收获丰硕的“高粱粒”,一粒一粒丰满饱实。

  中国的骄傲、人民的自豪是——莫言:他为中国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从此掩映在了中国影剧的白幕布上!

  我反复的'看着那“speakteller”的稿子,我陷入了沉思······

  现在我们这么舒适的生活中,有些富二代、啃老族因幼时条件优越、任性自由散漫和莫言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我们要学会珍惜现有的生活,学会从莫言的生活中找领悟来反省自己的行为举止。

  莫言的幼时生活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母亲的慷慨宽容,可能这也是莫言想念母亲的原因吧!虽然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但这也是莫言所担心的,由于人心的嫉妒,有些网友甚至调侃说像我们中学生的作文,我想反驳说:“谢谢你们,你们能把中国第一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归类为我们中,真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红高粱终成参天之树啦!

  红高粱读后感 7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写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情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红高粱读后感 8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是高密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色彩艳丽的场景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描写穿插在故事情节的叙述中,凝造了一种独特意境深远的意向。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人物动作语言的刻画以及形象生动的心理描写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我很难懂得,对这样最美丽最超脱最圣洁最英雄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看过很多小说,会因为作者的'描述以及故事的发生地而对某个地方产生强烈期待感与喜爱感,但这次我不知道,自己到底产生怎样的感觉,一片一片火红火红的高粱,随风轻轻摇曳,弯弯窄窄的小路在其中蔓延,风、高粱、黑土地还有穿行于地里的人,一种朴实,原始的气息弥漫其中,一切都是那么自然纯净。然而,这不是全部,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混杂在这自然原始的情境里。一想到这,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仿佛这一切都不属于这里,但是,这是那个时代那个环境下的高密东北乡,少了什么,都不完整。所以我也不清楚,胃搅得难受,是因为过于恶心的高粱地里的死尸、骸骨、恶臭还是因为,那么血腥、残暴对这片红彤彤的高粱地的践踏。

  在故事的最后,“父亲”和“爷爷”吃着死去的“奶奶”做的拤饼时,面对一片血腥狼藉的战场,我只是想,这场战斗胜利了吗?也许这一切都只是定格在“满河血一样的黑,遍野血一样的红高粱。”的画面上,其他的由我们自己感觉。

  红高粱读后感 9

  20xx年是中国人骄傲的一年,作家莫言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终于在世界人的面前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啊!多么伟大的成就永远印刻在了瑞典皇家科学院,印刻在了中国人民的心中。

  往年的“红高粱”总是不起眼的,像幼时的莫言一样,岁月的磨练让这饱经风霜的“红高粱”终于长成参天之树。多么可喜,正如《讲故事的人》中:在贫穷的年代中,面貌虽丑的莫言成长了起来,他自己努力的成果得到全世界的认可,中国文学从此跻身于世界文学。

  演讲中,莫言提到了“惶恐”,或许有的人会理解不了,会不会是他自己的炒作呢?让我来告诉大家:现实生活中有太多的竞争,他怕荣誉带来的只有众目睽睽中挑剔的眼神罢了。

  莫言在讲会上说过:“我不会为梦想而写作。”,让我懂得了人不要因为虚荣而树立多么伟大的理想,要向着眼前一阶梯迈进脚踏实地。嘻!低调做人的人一定会在那“秋季”收获丰硕的“高粱粒”,一粒一粒丰满饱实。

  中国的骄傲、人民的自豪是――莫言:他为中国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从此掩映在了中国影剧的白幕布上!

  我反复的看着那“speakteller”的稿子,我陷入了沉思・・・・・・

  现在我们这么舒适的生活中,有些富二代、啃老族因幼时条件优越、任性自由散漫和莫言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我们要学会珍惜现有的生活,学会从莫言的生活中找领悟来反省自己的行为举止。

  莫言的幼时生活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他的母亲的慷慨宽容,可能这也是莫言想念母亲的原因吧!虽然莫言获得了诺贝尔奖,但这也是莫言所担心的,由于人心的嫉妒,有些网友甚至调侃说像我们中学生的作文,我想反驳说:“谢谢你们,你们能把中国第一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归类为我们中,真是我们莫大的荣幸!”

  红高粱终成参天之树啦!

  红高粱读后感 10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亮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家乡的抗日生活。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粱地形成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烈的赞美。

  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是过往民间直接中所蕴涵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高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即使农民赖以生存的物质粮食,有时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

  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有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的“历史主题”,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应用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精精神”,透漏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瞩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这生命力的女子。

  《红高粱》中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凡的中国人光明磊落、直率坦诚,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巍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红高粱读后感 11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它是著名导演张艺谋的最爱,“英雄”里的一幕:一片满是金黄色的树林里,两个对峙的女子,飘逸的衣衫,颜色,是大红,飞雪的剑嗖地刺进了对方的身体,让她的血染红了曾经的一片金黄……,风吹过,旋飘起火红的树叶,那样的火红,让人心醉。很凑巧,这位导演也曾将《红高粱》搬上荧幕。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中国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绝望了,死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小说运用感觉的笔触,描写了这场野合的亢奋场面。一个是拦路劫持,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情欲之血沸腾不已的妙龄女子,他们狂欢做ai,他们精神契合,此时此刻,传统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我国广大农村,保存与流传着一种具有原始意味的,常与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以男女相交为本性常情,以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如许特征。 小说以一幅幅独特的感觉画面构成莫言的感觉世界。无边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高粱地里狂风疾雨般地男女做ai,“我奶奶”那风流的充满诱惑的形体与肉体,刘罗汉大爷被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觉投身。莫言的感觉与众不同,他的感觉除排斥了传统伦理与理性教条的制约外,更重要的是,他的感觉具有北方农村那种土生土长的,具有原始意味且发育不全的质朴而又充满灵气的农民式的感觉心态,具有浓郁的我国民俗文化的认知特征。为恰切地表现这一感觉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惯以“童年视角”为感觉本体。《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感觉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感觉补充组合而成的。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作者结合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变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重点来突出、渲染象征本体的寓义,使之紧密结合作品的思想内容并形成更多更深的联系,从而也使象征体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除相当静态地描写了那些景致之外,还把象征景物的描写同人物、情节的发展变化节奏结合起来,从而使象征寓义表现得丰富充沛、多姿多彩、酣畅淋漓。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红高粱》的叙述者表现出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和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与此交织在一起的是他(她)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敢爱敢恨,重生轻死的民间情。

  红高粱读后感 12

  伤秋的情怀喷薄而出的是一种火似的壮烈,就如整个电影所表现的浓重而悲壮的红色基调。似乎热烈的有些许压抑,那是灰暗的现实所带来的压迫感。张艺谋的独到眼光,顾长卫的细节勾勒,在陕北的黄土地上,用民谣唱出它的质朴和热情,用最直接的“野合”宣誓着对旧礼教的反抗。高高的红高粱,红红的高粱酒,一切都似乎暗喻着某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即将要展开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欢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性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爱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所以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人,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高粱酒,红红似火又似血。血染日,她倒下的身躯却是毅然的坚定和无怨……没有悲伤的流泪,却依然记得她淡定从容的微笑,是美的如此动人。她是镇定的,当日寇来侵,她和高粱地里的人选择了战斗,保卫家园,这是怎样的毅然决然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我在那般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遇见你。

  

  红高粱读后感 13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完美的爱国抗日英雄,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性的女性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红高粱读后感 14

  我没看过电影《红高粱》,当然这之前也没看过原着。直到这次读书苑提到,于是上网找来阅读。感觉莫言一方面倾注了大量的感情,一方面熟练地卖弄着小说的技巧,倒叙插叙,让整个时间线索混乱,让我有些摸不着头脑,也给了我不少的考验。

  《红高粱》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并非像以前的抗战题材的小说,塑造的是完美的爱国抗日英雄,书中塑造的一些抗日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共存的复杂体,他们是一群独特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那应该就是红高粱特有的吧!

  全书的高潮“余司令伏击鬼子,‘我奶奶’牺牲”被安排在最前面,后面抽丝剥茧般地展开余占鳌和“我奶奶”的爱恨情仇,讲述“我奶奶”生前身后的各种故事。

  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那应该是东北乡才有的气息。粗狂、野性又火辣辣的充斥着热情。

  让我很难懂得,对这样的高粱地是什么样的感觉,一开始的死尸、血腥、恶臭、污泥、吞噬尸体的野狼和蠕动于其间的虫子,混杂在高粱地里,混杂在黑土地里,就有种说不出的厌恶。以至于在读到刘罗汉被拨皮的那段,除了心里的一种被割伤的悲痛之外,更多的是一股翻江倒海般的恶心,于是不敢往下想。

  小说中个性的女性人物很多,但是在那高密的红高粱地里,“我奶奶”像一团烈火熊熊燃烧,释放她生命的`色彩。甚至她的死也与众不同是为余占鳌的队伍送饭时被敌人打死。痛痛快快地生,轰轰烈烈地死,使“奶奶”成为小说中的一大亮点。

  莫名其妙冒出的想法有很多,却不知道哪里来的,大概是对战争触目惊心的描写,或者我根本没有读懂。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但书中那些英雄豪杰加流氓的气魄,却正是借助了那股子初生牛犊之蛮劲,让我深深地记住它是一个发生在东北高粱地里的抗日故事。

  红高粱读后感 15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中国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红高粱读后感 16

  红高粱是一种具有神话意义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个神秘的色彩赞美人性和丰富的活力。因此,生命的称赞是本书的主题。是通过塑造人物的形状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无限活力,赞美生命的自由,拉伸。

  首先,红高粱本身有一个完整的故事线,但大部分这种叙事线由文字感觉到完成。作者关注一群传奇人物。他们杀了货,靖中服务国家,他们表演了一场英雄悲剧舞剧的场面。其中,有超过ao,有刘罗汉,有戴丰莲。

  其次,当我们面对红色高粱时,会感觉到红色高粱是如此辉煌的红色浸泡。红色是太阳,血液和高粱的颜色。莫艳用他独特而强大的语言,独特的风格安排,在高粱的生动深刻的表现中,血泪与泪水的时代,强烈刺激了一代的情感麻木,什么是对伤害和痛苦的解释,是真实的和历史的,什么是生活,如何投身自己的生活,没有思想和痛苦一起适合打架,如何创建图例。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和造型描述,正在试图找到一种简单和空间的神秘而广阔的颜色。所有琐碎的对比协调和过渡都放在一边,导致生活空间的神圣和神秘的生活。红高粱主要是两种空间环境:高粱和葡萄酒车间,葡萄酒车间反映了古老的生活意识,如风雨侵蚀,像城堡般十八坡的圆形门。和那块自毁的高粱,然后揭示了神圣的.生命。当红高粱描述高粱时,它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的象征群,伸展,盛大,强大,温暖和慷ous。红高粱三次高粱的呈现表现出了一种人类和自然生活的整体。当我的祖母泪水,躺在我的祖父上踩在坛上,红高粱出现了一个四叠的舞蹈高潮。在这里,高粱是生命的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人们踩高粱,也觉得生命的破坏是震惊的。

  不记得在哪里看到一个词,可能意味着:好的文学作品必须反映现实。过去的历史是血腥的无数眼睛的历史见证了,像记忆中的标记一样。不能抛光,但不允许篡改。尊重真理是人的最小良心。

  红高粱读后感 17

  最*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能够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

  《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述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齐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向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透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感情,洗净了积压在中国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中国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中国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中国内地“有电影”。

  红高粱读后感 18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

  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去**;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 19

  伤秋的情怀喷薄而出的是一种火似的壮烈,就如整个电影所表现的浓重而悲壮的红色基调。似乎热烈的有些许压抑,那是灰暗的现实所带来的压迫感。张艺谋的独到眼光,顾长卫的细节勾勒,在陕北的黄土地上,用民谣唱出它的质朴和热情,用最直接的“野合”宣誓着对旧礼教的反抗。高高的红高粱,红红的高粱酒,一切都似乎暗喻着某场一触即发的战争即将要展开

  看《红高粱》我深深的喜欢上九儿,九月初九生的丫头,不甘被控制命运的质朴农家女。痛恨父亲将自己与一头大黑骡子相提并论,绝望的愤怒吼叫:“你跟你的骡子过去吧,我再也不回来啦。”推翻了桌子,就如推翻了整个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束缚。她是叛逆的,但却是有思想的,用剪刀护卫自己的贞洁,热烈而执着的追求自己的幸福。

  是的,她早已芳心暗许那个抬轿的,有黝黑结实身躯的北方汉子,锃亮的光头是粗犷而不羁性格的缩影。她是勇敢的,因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爱情或许已经变成反抗的最好载体,所以她不顾世俗的偏见和闲言碎语,早已在心底下定了决心。作为一个女掌柜,一个有家业的'女人,她是大气,真挚和勤劳的。她用她的诚恳和聪慧挽留下了那一大帮兄弟,用自己的勤劳和能干,是家业在发展钟整整日上。

  高粱酒,红红似火又似血。血染日,她倒下的身躯却是毅然的坚定和无怨……没有悲伤的流泪,却依然记得她淡定从容的微笑,是美的如此动人。她是镇定的,当日寇来侵,她和高粱地里的人选择了战斗,保卫家园,这是怎样的毅然决然啊?

  红,火一般的热烈,血一般的惊心。红红的高粱地,红红的落日,红红的让人惊心的热烈女子啊……我在那般激情燃烧的岁月里遇见你。

  红高粱读后感 20

  第一次拜读莫言先生的作品,觉得他的书实在是不可思议,不管是辉煌瑰丽的描写还是深刻难解的情节,都让人拍案叫绝。尤其是他把当时的历史背景和民间故事与当代社会现实相结合,让读者既看到历史又看到现实,让人时而沉浸在回忆的美好中,时而又不得不面对着生活的残酷。他的书,实在深奥,得多读几遍才能悟出其中的逻辑和道理。

  作为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莫言的文笔可谓行云流水般通畅。书中的描写浓墨重彩,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一望无际的似血的红高粱,瓦蓝的天空下如小岛一般的村庄。与此同时,我似乎闻到了醉人的三十里红的香气;听到了墨水河桥上不绝的枪炮声。我一遍又一遍感叹这本书的精彩,莫言的文学功底非常人能及。在莫言笔下文字都变得鲜活生动了,我像是在赏画,并非在读书。

  除了绚烂如云霞的描写,还有生动质朴的人物对话。简洁明了,又不乏有市井*民的说话语气,但在书本上很少出现。莫言的笔触很锋利,他剖析人性、伦理,所以这本书又“血淋淋”的,像一个被剥了皮的人一样,五脏六腑、骨骼、血管都清晰可见。

  我还喜欢他所描写的人物,他是以孙辈的口吻来写的,好想是写他爷爷奶奶那一辈人的故事。九儿,余占鳌,豆官,恋儿,罗汉,土匪们,官员们,侵略者,被侵略者……形形色色的人物充实了这本书的核心内在。其中我最喜欢九儿这个人物,虽说是个裹小脚的农村妇女,但性格极其倔强,泼辣,洒脱,明辨是非,大度从容,是当时社会中鲜有的'妇女形象,给人一种“我命由我不由天”的感觉。对这个人物,莫言也隐含了对当时妇女所处的水深火热的境遇的一个批判。

  最后,便是这部书的内容与核心精神。如果说人物给这部书注入了生命力,那历史背景就给这部书加大了深度。这部书的核心就是一个“国”字,抗日部分描写的比较多,这本书中的战争描绘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身临其境。我们没有经历过战争,但在读他的书时,真觉得自己就站在战场上,面对着枪林弹雨,很有张力。余占鳌所带领的抗日武装出场次数最多,也是十分顽强的一股力量。余占鳌,作者笔下的爷爷,是典型的的山东男人的代表,血气方刚的硬汉,战场上保家卫国,出生入死,但也深藏着柔情,如果再足智多谋,有一点儿文化点缀就好了。红高粱一样的精神,要一直传承下去,如莫言最后写的那样。

  这部书展示了不同方面的文化精神,你再从不同的角度去看这些方面,可以说太深奥了,仿佛看尽人生百态,善恶丑美。


红高粱读后感范本20份扩展阅读


红高粱读后感范本20份(扩展1)

——红高粱读后感9篇

红高粱读后感1

  《红高粱》是一个具有神话意味的传说。整个小说在一种神秘的色彩中歌颂了人性与蓬勃旺盛的生命力。因此,赞美生命是该书的主题。“是要透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首先,《红高粱》自身有一条完整的故事线,但这条叙事线大部分由文字感受来完成。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其次,当我们应对《红高粱》时,就会感知到《红高粱》都被那辉煌的红色所浸透。红色是太阳、血、高粱酒的色彩。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

  第三,《红高粱》的空间环境与造型描述,都在努力寻求一种色彩的单纯化和空间的神秘与阔大。一切琐细的比较协调和过渡都被抛开,造成一种崇高神圣和神秘生命的生存空间。《红高粱》主要是两个空间环境:高梁地和酿酒作坊,酿酒作坊体现出生命的远古意识,如风雨剥蚀、似古堡般的十八里坡的圆形门洞。而那片自生自灭的高粱地,则透着生命的神圣。当《红高粱》上描述高粱地时,它是作为一个巨大的自然生命符号群,舒展、盛大、坚强、热烈、宽厚。《红高粱》三次对高粱的`渲染都呈现出一种人与自然生命的整一性。当我奶奶泪水满面、仰天躺在我爷爷踩踏出来的圣坛上时,《红高粱》上一连出现了四个叠化的狂舞的高潮。在那里,高粱地是生命诞生的见证。而在日本人强迫百姓踩踏高粱的中,又感到生命被摧残的震撼。

  记不清在哪里看到一句话,大概意思是:好的文学作品必须是反映现实的。过去的历史是血淋淋的历史,是无数双眼睛见证的,像记忆中的烙印一样。无法磨*,更不允许篡改。尊重事实是人最起码的良知。

红高粱读后感2

  《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凡的*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由此,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汪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从而痛感如今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

  通过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

红高粱读后感3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高粱的生命力在于那一抹跃动的红色。是的,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著名导演张艺谋在他多部作品中都曾极力渲染这种惹人的颜色,也许这一切都源自他的成名作《红高粱》。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的“奶奶”。在莫言笔下,“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奶奶”绝望了,置诸死地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地理解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一切。小说运用大胆的笔触,描述了这激情亢奋的场面。一个是拦路劫匪,身强力壮,之后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欲望之火奔腾不已的妙龄女子,在那个一切旧的事物虽然高悬人们的头顶却已经摇摇欲坠的时代,他们的精神和肉体彼此契合,传统的封建伦理和道德在他们面前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奶奶”这一形象,完全背离*儒家所提倡的三从四德,而是一个自由,洒脱,热情,豪迈的象征符号。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传统社会的底层,尤其在我国北方广大农村,至今依稀可见一种具有原始意味,与传统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视情爱为人之

  本性。或许这源自他们敢作敢为,敢爱敢恨,恩怨分明的性格特征。“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些许特征。

  小说中一幅幅独特的视觉画面冲击着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壁垒。无边无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刘罗汉大爷**本人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以及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观描述。莫言的感观与众不同,他把传统伦理的教条抛诸脑后,完全融入到*北方那片荒凉原始的土地,用生命最原始的张力和活力构成一幅幅特殊的画卷来诠释我国民俗文化的特征。为恰当地表现这一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惯以“童年视角”铺展开来。《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补充组合而成的。因此,这部小说也就在文学的殿堂中熠熠生辉,并且在乡土文学领域中开拓出了传统笔法之外的另一片广阔天空。

  《红高粱》的作者毫不吝惜自己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强健的体魄,豪迈的性情,轻生重义的品质都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相比之下他经常对现代礼貌都市的丑陋与卑鄙表示愤慨。莫言在《红高粱》的题尾中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

  小说中“我”的爷爷余占鳌并非是一位为了民族大义革命信念而抗击日本人侵略的传统式大英雄。他只是单纯的为了替死去的生命复仇,为了让生命能够继续延续奋起反抗。而“我”的奶奶临死前仰天对一生的感悟更像是一场华丽的赞美诗。正是怀着这样一种尊重生命本质的人文情怀,小说红高粱感动无数的读者,指引人们如何正确审视我们的生命。

红高粱读后感4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

  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它是著名导演张艺谋的最爱,“英雄”里的一幕:一片满是金黄色的树林里,两个对峙的女子,飘逸的衣衫,颜色,是大红,飞雪的剑嗖地刺进了对方的身体,让她的血染红了曾经的一片金黄……,风吹过,旋飘起火红的树叶,那样的火红,让人心醉。很凑巧,这位导演也曾将《红高粱》搬上荧幕。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小说为我们塑造了一个引人注目的女性形象,那就是“我奶奶”。在莫言的感觉世界中,“我奶奶”首先是一个充溢着生命活力与性的诱惑的风流女子。她十六岁出嫁,憧憬着能颠倒在一个强壮男人的怀抱里,殊不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只因为单家是个百里首富,只因为单许给他一头骡子。“我奶奶”绝望了,死而后生,她不顾一切,顺从自然地接受了高梁地里与余占鳌的野合。小说运用感觉的笔触,描写了这场野合的亢奋场面。一个是拦路劫持,身强力壮,后来成为土匪司令的余占鳌;一个是被礼法世界推向火坑,而又绝处逢生、情欲之血沸腾不已的妙龄女子,他们狂欢做ai,他们精神契合,此时此刻,传统的伦理道德荡然无存,生命之火一浪高一浪地燃烧。“我奶奶”那红高粱一般通红的性格也由此成形。 “我奶奶”这一形象,完全不是传统美学的善男信女形象,而是一个有着女性身躯,充满生命活力,洋溢着风流情性,以义气为热血的形象。有人认为,这一形象具有某种西方的审美特征。其实,这一形象的文化底蕴依然渊源于我国的传统文化。在我国广大农村,保存与流传着一种具有原始意味的,常与礼教相对峙的俗文化方式,在这一文化方式中,人们以求生为第一愿望,以男女相交为本性常情,以忠义相助为处世原则,以敢做敢为为英雄豪气。“我奶奶”这一形象,充分体现了这一俗文化的如许特征。 小说以一幅幅独特的感觉画面构成莫言的感觉世界。无边际恍如血海的红高粱,高粱地里狂风疾雨般地男女**,“我奶奶”那风流的充满诱惑的形体与肉体,刘罗汉大爷被活剥后仍然痛骂不休的令人颤栗的场面,奶奶临死前对天理的种种发问与骄傲的自我伸张,无一不是充满激情的感觉投身。莫言的感觉与众不同,他的感觉除排斥了传统伦理与理性教条的制约外,更重要的是,他的感觉具有北方农村那种土生土长的,具有原始意味且发育不全的质朴而又充满灵气的农民式的感觉心态,具有浓郁的我国民俗文化的认知特征。为恰切地表现这一感觉心态,莫言的小说总是*惯以“童年视角”为感觉本体。《红高粱》就是以十四岁的豆官的感觉记忆作为线索,另加上“我”的感觉补充组合而成的。

  在《红高粱》中有一个鲜明的意象就是红高粱,它代表着莫言所向往的洋溢着生命力度的充满狂欢色彩的酒神精神,是生命强力的象征。作品中多次写到高密东北乡人的生命强力。这部作品以红高粱为名,而且第一章也以红高粱命名,开篇就营造了一个红高粱世界,到处弥漫着红高梁的气息,他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生存在这片土地上的喜食高粱的乡亲们也都具有了高粱般鲜明的性格:挺拔、坚韧、坚固、团结、伟岸、生气蓬勃、狂放不羁、英勇无畏。作者结合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变化,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不同重点来突出、渲染象征本体的寓义,使之紧密结合作品的思想内容并形成更多更深的联系,从而也使象征体发挥更大的作用。作者除相当静态地描写了那些景致之外,还把象征景物的描写同人物、情节的发展变化节奏结合起来,从而使象征寓义表现得丰富充沛、多姿多彩、酣畅淋漓。

  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红高粱》的叙述者表现出对民间价值的认同和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与此交织在一起的是他(她)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敢爱敢恨,重生轻死的民间情。

红高粱读后感5

  “就是这样一片火红火红的高粱,一望无际密不透风的红高粱,育肥了东北乡。”

  有人把它写了出来,有人把它想了出来,有人把它演了出来。

  它辉煌出世于莫言笔下,它建在莫言的家乡高密,这片土地,是莫言笔下的主背景,一千五百多*方千米的地方,含射了*代的苦难和伟大。

  红高粱小镇位于高密东北乡文化发展区,项目以莫言文学和红高粱文化为核心,其核心区规划占地3.4*方公里,一期主要建设莫言文学馆、红高粱影视城一期(红高粱山寨文化园、高密老县城、游客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集“文学交流、影视拍摄体验、研学教育、艺术聚落、大型实景演艺、健康颐养、休闲度假、生态田园”八大功能板块于一体的特色文旅小镇。

  红高粱影视城是红高粱小镇的核心,小镇规划占地3.4*方公里。打造的景区,每一扇门、每一个窗、每一片瓦都细细考究、耐人寻味。沉浸式演出,更加深刻了观众的有印象,独特的风格,彰显了它的独一无二。

  文学影视城,设计老城故事演艺区、老城市井风情区、民国味道体验区、老城街巷观光区、高密人文涵养区等主题板块,更有老城门、高密县衙、文庙、文渊阁、非遗街等特色建筑。

  它把历史搬进了现实。贴心的清末民初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让人们更有身临其境的感觉。

  老城市井风情区,有茂腔戏曲,有单家大院的号子劳作,还原莫言文学中的教堂,展示了高密老县城百姓居民的市井生活;老城街巷观光区,集中了高密老字号;文化遗产展示区,有老城门、老茶楼、张家私塾等生活气息浓郁的体验项目;老城故事演艺区,建有“老城故事”演艺中心,体现了高密老城文化。

  非遗街区包括高密泥塑、剪纸、扑灰年画、茂腔等4项国家级非遗项目,还包括高密菜刀、面塑、黑陶、弓箭制作、传统风筝、核雕、木雕、木板年画、大漆工艺等15项代表性非遗项目。

  还有九儿骑驴、坐板车、卡通玩偶等互动节目,有“春看油菜花似海、秋看高粱红满天”的景色,有设计巧妙的喷泉,可以骑马,可以爬墙,可以写生,可以嘻戏,亲子互动,爱在其中。

  一座红高粱小镇,了解更多年代故事,了解有故事的高密,寓教于乐无非如此。

红高粱读后感6

  《红高粱》这篇小说是莫言1986年的作品,但是我直到现在才看过这篇文章,就像我也是莫言被推选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才知道在*有这样一位作家的存在。往昔,我只知道郑渊洁、小四、韩寒、杨红樱等等为数不多的作家,感谢莫言,让我们重新认识了*文学。

  这篇小说不长,写的是在作者的红高粱之乡高密抗日的事。只有88页的篇幅,却很经典。作者的视野很广,的确在描绘场景上很突出。虽然,只看过一遍,我也说不出来这其中的什么情感什么思想,但这都是小事。这些内容,留给那些出语文试卷的变态老师思考吧,争取让莫言也拿不到阅读的满分是最好的。

  文中,用了第一人称方便抒发内心情感,又用了一种很神奇的第三视角,如“我奶奶”又进行了第三人称的第一视角,进行心理的感觉捕捉。虽然大多是虚构的情节,并未发生在奶奶身上,但是读罢,我却没有多少怀疑,只是觉得很匪夷所思,但是我想着生活不就是这样的吗?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在莫言笔下,父亲是个土匪种。跟着干爹这个余司令小小的抗日,在这个队伍中,还有他家里的负责喂骡子的罗汉大爷等等小人物。罗汉大爷被抓走以后,本来可以逃跑的,但是为了牵骡子,骡子不走,暴露了目标。后来**本人拉出的一个当地屠户杀死,真是求死不得、求死不能的感觉,这个场景是这篇小说最残酷的最血腥的一个场景。在没死的时候,剐出一张人皮,在痛苦中死去。事后,这个当时为了保全自己,杀了罗汉大爷的屠户孙五三个月后中风,变得嘴斜眼歪,然后很快就死去了。这究竟是不是乡亲说的报应,这就要读者自己评判了。

  莫言还大量运用插叙的手法,回忆了奶奶和余司令的过往生活。奶奶被卖牲口一样嫁给了一个麻风病人,这让奶奶伤心不已,当时莫言的爷爷(后来的余司令)刚好是抬花轿的轿夫,在经历了一场路边抢劫风波和拯救奶奶这段失败的婚姻事件后(但是这段婚姻是没有公开的,因为是爷爷杀了奶奶的夫家父子,之后就有了他们的孩子,是不是很复杂,很传奇?),成功的得到了奶奶的心,有了后来的莫言父亲豆官。

  最后,由于打游击的余司令被另一只游击队坑了,导致队伍没有盟友支持,而几乎全军覆没,战利品被“盟友”笑纳,这又是一大讽刺,侧面回答了“当时为什么日本侵略的脚步这么快?”这个问题。而在这场战斗中,莫言的奶奶在给队伍送鸡蛋烙饼的时候,胸部中枪而死。

  而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自己的男人还在前方与敌人枪战,儿子在为自己止血无果后死去。这就是真男人吧,舍小家为大家。我是被感动了。

红高粱读后感7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后来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特别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这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可以通过其所描写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这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文明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读后感8

  最*因莫言获得诺贝尔奖而跟风去拜读了他的成名作《红高粱》,觉得如果你没有看过电影《红高粱》,那么你是幸运的,因为红高粱的小说更加精彩,更加真实。电影《红高粱》事实上只是莫言小说《红高粱家族》中的一角,并不是说电影如何,而是一向以来,图书能够给你更多的想象空间。

  《红高粱家族》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从不同的角度,或许是更加真实的角度去诠释那个年代的一些事情,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述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在惊诧于一件件事情的同时,莫言也让你领略了一下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风采红高梁》都将展现的时空设置在抗日战争时期,并一齐颠覆了传统的抗战影片。抗日战争这段记载着民族伤痛的历史,一向是中华民族。《红高梁》的“我爷爷”和“我奶奶”已完全失却了抗战电影中救世主的形象,他们只是有情有欲的凡夫俗子,杀死日本鬼子也只为的是报已“私仇”。艺术创作的一个广阔舞台,民族危亡中的苦难与拯救为艺术创作留下了充分的施展空间。《红高梁》透过“我爷爷”和“我奶奶”最原始的感情,洗净了积压在*农民身上的数千年的封建尘土,释放出埋藏在尘土之下残存的生命之火,表达出对人性与本能的极度推崇。

  《红高粱》更是一举摘得金熊桂冠,扩大了*电影的国际影响,被柏林电影节评委认为是*大陆电影于西方世界的“创世纪”,第一次让西方世界知晓*内地“有电影”。

红高粱读后感9

  《红高粱》并不是十分具有现实性的作品,也不是一种对民族文化的寻根。相反,在这个联系三代的以过去时回叙出来的故事中,塑造的是一个未来意义的人格,是一种人格理想,超越了具体的社会表层,具有人的本性与本质的深度,《红高粱》自始至终所呼唤的主题就是勃勃的生命力,就是张扬活得不扭曲、无拘无束、坦坦荡荡的生命观。因此。

  摆在读者面前的作品不是一个已被理解的世界,而是对一个世界的生命的理想。这种理想就是在那具有”太阳崇拜“的神话中。《红高粱》不同于以往任何一部反映农民的书籍,它的视角已从传统的对土地的礼赞转向了对生命的礼赞。故事的超常特点决定了叙事的非现实性,故事的地点也被淡化。在《红高粱》中甚至淡化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村落。《红高粱》的所有叙事元素与视听元素都在为这种自然生命的热烈、自由自在和痛快淋漓的风格服务。

  在莫言的心里,爷爷(父辈)充满了让人着迷的男性的力与美。爷爷是一个桥夫,但却胆敢为了奶奶,为了一段”“去**;他本是个农民,却为反抗日寇而成为”余司令“。奶奶本是一女子,却也感爱感恨,深明大义,具有男子汉的气魄。就连当时年仅十多岁的父亲,也是一个敢拿起勃郎宁就射的小英雄。这就是神秘的高粱地生活过的人们,他们代表着一种健康的精神——而那片”高密辉煌“”凄凉可人“”爱情激荡“的红高粱,就是莫言要寻找的故乡,要寻找的精神家园吧。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读后感范本20份(扩展2)

——《红高粱》读后感6篇

《红高粱》读后感1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红高粱》读后感2

  火红的高粱在这片无垠的疆土之上蔓延直至天际,像火一般原始、野性、富有生命力。

  这部叫作《红高粱》的中篇小说于1978年在《人民文学》杂志上发表,而其作者,便是*首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

  这是作者第一次透过这部书将山东高密东北乡安放在了世界地图的版图上。在中华民族的眼中,红象征着喜庆、生命力。在这片高粱地上,如同烈火团簇一般,人们的红褂、红裤、红头绳……如同头顶的烈日,像脚下的红高粱。书中的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也似这片高粱般火热。与往常的小说不同,莫言用精妙的文笔将余占鳌与那些温润如玉的才子书生区别开来,那种汉子的刚硬透露着最原始的生命力。在与九儿一见倾心后与她在高粱地里野合,不顾旁人言论,依旧不改真情,敢爱;直到后来日寇侵入,带领着弟兄们抗击,为的是保住脚下这片土地,敢恨。性格刚强的九儿,在经历被父亲卖给单家,多次被妯娌陷害,村民言论纷纷之后,却依旧能够冲破封建束缚做回真正的自己。从不知人事的懵懂少女、到为人妇、为人母,再到酒坊的女掌柜,最后点燃高粱酒与与日军同归于尽……尽管这段爱情不被世人所看好,但她绝不会因此而放弃爱的人。牺牲自己,不过是为了保全豆官、保全她的男人,保全这片土地。

  在他们的身上,我感受到了那份富有穿透力的不羁,看到了他们为了追求,努力打破旧礼教。周迅主演的电视剧红高粱中胡希希演唱的片尾曲《九儿》中唱道:“身后的那片田野啊,手边的枣花香。高粱熟来红满天,九儿我送你去远方……”短短几句歌词,但句句却饱含真情。九儿又何尝不是千千万万的人们呢?这篇本充满野性和对原始欲望的红高粱在诺贝尔文学奖颁奖的时候,被称为“魔幻现实主义”,莫言用那种残忍的力量,撕去了社会虚伪的温情面纱。尽管不是文学一般的含蓄而优雅的表达,直白的描写暴力肮脏与残忍却让读者看到了真实的人性扭曲。

  高粱地上的人们用自己的不羁和野性,用一种特殊的方式在保护这片土地——这是一片被人民们踩踏出来的圣坛。当日本人将这片高粱地践踏在脚下时,高粱却并没有就此摧残。我始终坚信,不论是被剥皮示众的罗汉,还是余司令的挥泪斩叔,这些正义化作的灵魂将会永生永世的长存于此。

  透在空气中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和着原始的生命力,弥漫在万里的高粱地里。

《红高粱》读后感3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红高粱》读后感4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写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形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情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时刻铭记。今天,我们拥有了幸福,就要努力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红高粱》读后感5

  读了莫言的《红高粱》,心中激昂澎湃。顿时对东北高密乡,渗透着热血的黑土地,敬仰万分!

  小说以家乡红高粱做为背景,描述了以“爷爷”、“奶奶”为代表的家乡人民与日寇进行殊死搏斗的可歌可泣的故事。兼具土匪头目和抗日英雄双重身份的“爷爷”粗野狂暴却极富正义感和民族气节,刚烈如火而又柔情似水的“奶奶”则敢作敢当、蔑视传统伦理、继而大胆追求生命激情和幸福。

  他们周围的乡民以朴素,诚恳的民族感,爱国热情,以及愤怒的报仇心里投身于激烈的对日抗战中。在血与火的冲撞洗礼中,在哺育生命的红高粱黑土地上,抛头颅洒热血,张扬生命的自由,高贵和激情。血腥地活剐,英勇地伏击,残酷地火拼,生命的野合等一系列让人过目难忘的画面构成小说的主体,具有极强的艺术冲击力。

  艺术上,比喻、通感、拟人、象征等各类修辞手法的有效运用,使小说意象丰富,感性十足,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另外,小说在叙述方式上也独具匠心,它以14岁豆官的“童年视角”进行主体叙述,另加上“我”的回望补充,使不同的时空相互扭结,组成了一个完整统一而又艺术斑斓的艺术世界。

  被小说浓烈的感染着的神经,仍停留在东北高密乡那片红高粱里,停留痛失母亲的豆官身上……伟大的祖*亲躯体已被隔离的支离破碎,血迹斑驳。国已破,折断的翅膀被异族人无情地欺侮摧残着,践踏着!不敢想象当时状况下人们是如何挣扎着生存下去的!祖国大地上不知有多少豆官们失去了母亲的怀抱!

  这就是一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落后就要挨打!历史的教训我们要时刻铭记。这天,我们拥有了幸福,就要努力创造更完美的未来。

《红高粱》读后感6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伕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破。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正法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狙击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枪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红高粱读后感范本20份(扩展3)

——《红高粱》读后感 (菁华5篇)

  读罢莫言的《红高粱》,脑子里便是那高粱的海洋,在八月的深秋里,一片血红,无边无际。红色是富有生命力的颜色。

  《红高粱》是最能反映莫言风格的一篇奇作。小说以一块块的感觉画面组合而成,构成一个以独特感觉为基础的红高粱世界。从题材看,小说取材于作者家乡的抗日生活,写作目的也很明确。在小说里,作者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述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与以往的抗日文学不同,《红高粱》摒弃了种种思想框框的制约,抹去了单纯乐观的色调,把家乡的抗日生活重新放置在民族的自然发展和充满血腥的历史过程中去。之后有人惊叹地评价,《红高粱》把抗日题材拖出了困海。不仅仅如此,《红高梁》还为我国当代的战争文学拓出了一条新路。

  《红高粱》中充满对于人的个性和生命强力的热烈赞美。莫言在写作《红高粱》时就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崇尚生命的强力、赞美个性生命的伟大是莫言《红高粱》的主题,这个生命主题会使我们想到西方*代以来的生命哲学,个性是尼采那种高蹈的生命意志。

  在那里,莫言引出了一个关于原始生命力的主题。这一主题首先能够透过其所描述的野生的红高粱这一富于象征寓意的意象而得以确立。这些野生的、蓬勃的红高粱,既是农民们赖于生存的物质食粮,又是他们生存活动的现实空间。他们在高粱地里野合和打埋伏。那里是性和暴力、生命和死亡的聚合地。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北方*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红高粱》显然超越了其题材所固有的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观念的含义,而是展现了*人的生存活动与生存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并包含了更为深刻的关于生命力的寓意。与此主题相关,莫言笔下的主要人物往往不是那种由正统礼貌观念所认定的所谓历史主体,而是那些被主流历史排斥在外的人群。在《红高粱》中,参与那场英勇的战斗的主角是一帮由土匪、流浪汉、轿夫、残疾人之流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然而,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立场上看,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礼貌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礼貌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小说当中的红高粱地祖辈们红色岁月的见证。这片土地孕育着气宇轩昂、有血有肉、正气凛然、奋不顾身为着心中的爱国之情而顽强抗争着。高粱的红就像那群英勇的战士们的鲜血,抛洒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他们的所作所为都只是因为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

  沿着大片大片的高粱地,前往公路伏击日本鬼子的路程当中,作者不断地采用插叙和补叙的手法,让人物关系不断清晰,故事情节不断丰满,最后,以伏击战的胜利来完整父辈们的人物形象与不屈灵魂。

  小说当中充斥着对高粱地的大量描写,通过对这一意象的刻画与描写来烘托出一方水土之下的一方人。这片土地是美丽温和的,因为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温顺,人与自然其乐相融;这片土地是丑陋龌龊的,因为见识到了许多肮脏的人心,泯灭的人性;这片土地是圣洁超脱的,因为千千万万个干净的魂灵在茂密的红高粱地上野蛮生长;这片土地也是最有人间烟火气的,英雄酒肉,不拘小节,应有尽有,人儿痞而不坏,勇而不蛮。就像前文所言: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

  小说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个片段,其一是罗汉大爷被当众剥皮削肉的令人惊世骇俗的场景;其二是余司令大义灭亲,枪毙余大牙的场景。前者可谓是见证了人性里最深处的恶,当众凌迟,不仅仅是对被害者的侮辱,也是对在场百姓的心理逼迫,人心是得有多险恶,本性里是有多冷酷无情才能做得出这样的事情。这种对人命的无视,对人的尊严的践踏,在抗战时期数不胜数,大屠杀、人体细菌实验、惨绝人寰的酷刑……都是丧心病狂到令人发指的。而那些被屠杀、被牺牲、**待的人们,大家都是普通人而已,却在特殊时期被迫成为了炮灰和英雄。后者其实是底层民众对于女性权利的一种认可与维护,也是革命的一种需要。余大牙侵犯了无辜的女性,倘若在封建时代,在男权社会的长期压迫之下,女性的人权的不值一提的,最后只会不了了之。虽然余司令一开始也是为难也是纠结,但是最后他还是走了大义灭亲的道路,这其实在我看来是对女性尊严的尊重,也是破除“男尊女卑”、“女人必须为男人服务”的糟粕残余。

  《红高粱》这篇小说好像是*抗战时期的一个小小的缩影,在这里人性美与人性丑都能够发掘出来,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是不忘父辈们燃烧自己的岁月,换取了如今的'和*盛世,对此恩德,不管多久都要铭记于心,也更要学*他们,一如既往地艰苦奋斗。

  最*,我在看莫言的《红高粱》。

  红高粱作为《红高粱家族》的第一部分,整体以胶*公路的伏击战为主线,其间以意识流的结构穿插着回忆,使人不断联想在这片高粱地里发生的故事。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发展够成了意识流叙述风格的特色。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得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邪恶?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莫名其妙的有很多感触,却不知道来自哪里,因为触目惊心的赤裸的战争描写,还是离我遥远却感觉似曾相识的高密乡的味道。或者,这些我根本没有懂得,或许我什么也没有从这本书得来,但是,内心总有那么一点抽搐。我会想象着静静的躺在高粱地里,嗅着黑土地的芬芳,听着烈风拂过高粱头颅的瑟瑟之声,还有渗透在空气里甘冽的高粱酒的醇香。抹去眼里的那份聪明伶俐,摘下头上的家兔耳朵,纯粹的沉浸在这片高粱地里,浸泡在浓浓的高粱酒香里。

  《红高粱》既是“寻根文学”的终结,也是“新时期”“新历史小说”家族小说的起源。其中透出的强烈的生命意识和人物的历史边缘性都给新时期小说注入了新鲜的血液。

  通红的高粱地里,洒遍了爷爷奶奶们、父亲的、刘罗汉、刘副官、方六,“刘吹手”们的鲜血,也留下了他们辉煌的战果——鬼子们的鲜血。这些血性的生命,向世人展示了普通*凡的*人光明磊落、直率坦城,不避生死、敢爱敢恨的人格力量,展示了中华民族不屈不挠,威然屹立的民族精神。

  由此,通过人物个性的塑造来赞美生命,赞美生命的那种喷涌不尽的勃勃生机,赞美生命的自由、舒展。

  以家乡的红高粱作为背景,以活生生的感觉记忆为笔锋,游犁般地描写着家乡的抗日生活画面。无边无际的高梁地红成汪洋的血海,血海中,有着生命的野合,有着活剐的血腥,有土匪的出没,有英勇的伏击。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从而痛感如今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

  通过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人格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

  

  黑土地上的《红高梁》是莫言向*当代文学奉献的一部影响巨大的作品,我了解到这本著作已经被译为*二十几种文字在全世界发行。他本书中创造了他的文学王国“高密东北乡”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上演了一幕幕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舞剧。“我”的家族里的先辈们,爷爷,奶奶,父亲,姑姑等,一方面奋起抗击残暴的日本侵略者,一方面发生着让子孙后代相形见绌的传奇的爱情故事。

  小说叙述主体在我“父亲”“爷爷”“奶奶”之间自由转换。看似凌乱的剧情,其实字里行间都弥漫着红高粱的气息。无论是环境描写还是认为动作语言的刻画,都使我浮想联翩,仿佛置身于东北红红的高粱地,原汁原味的东北乡,在读到刘罗汉被扒皮的那段,心里面就是那种被割伤的悲痛,不敢再往下想象。在书中不由自主的感受到当年老一辈革命家对抗日的情结是在当代难得可贵的。而莫言笔下的文字却在影子的旋照下更令人回味。书中洋溢着莫言独有的丰富饱满的想象力,令人叹服的感觉描写,并以汪洋恣肆之笔全力张扬中华民族的旺盛生命力,堪称当代文学中划时代的史诗精品。

  莫言用以小见大的手法,用高密东北乡这一小片地方间接但生动地演绎着整个*的混乱局势,*的奸诈和*害,土匪的猖獗,八路的艰苦,顽强,不怕死,日本侵略者的灭绝人性的奸淫虏掠,凶恶残暴,让人看而寒齿。我一直很在意抗日战争时期那个时候的*人民怎么去渡过每一天的,日本鬼子的狼性,伪军的欺压。而今我们却怎么也找不到那种挺爷爷奶奶讲抗日的事情那种气愤,恼怒的感觉了。

  读完莫言的文字,我所了解的不仅是往事的铭记,从另一方面是很佩服在一个作家笔下的文字竟然变得如此的针锋现对,活灵活现。莫言用他独特而强悍的语言,与众不同的文体安排,在高梁地里生动深刻地展现了那一时期的血与泪,强烈刺激着情感麻木的现一代人,演绎也什么是伤与痛,什么是真实与历史,什么才是人生,怎样铸就自己的一生,没有思想与作痛相溶合的摸爬滚打,怎能造就一部传奇。独特的极富张力的“高密东北乡”语言造出一个个血肉丰满独具个性的鲜活人物,红高梁黑土地构成了一个真实又神密。


红高粱读后感范本20份(扩展4)

——《红奶羊》读后感

《红奶羊》读后感

  认真品味一部名著后,相信大家都积累了属于自己的读书感悟,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后感了。千万不能认为读后感随便应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红奶羊》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了《红奶羊》让我受益匪浅。羊怕狼,狼吃羊,乃自然之道,但《红奶羊》却以一只母羊的经历向我们展示了狼与羊的温情故事——狼对羊妈妈的恩情!

  大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刚出生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捉一只奶羊茜露儿。黑宝把它拖回狼洞。它从开始的厌恶、被迫、想逃走,到渐渐地与小狼崽黑球有了感情地交流。为了保全小狼崽的生命,黑宝不顾一切冲出洞口,死在猎人的枪下。茜露儿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回大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触动了它的母性,它决定等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日子过了三个月,在一个夜晚,一只狡猾、强壮的豺要吃奶妈的危机时刻,黑球挺身而出,豺吓跑了,可是黑球的肩却被豺要掉了一大块皮。茜露儿还是悄悄地走了。回到的羊群的茜露儿恢复了原来的身份,还有了两个孩子,它的丈夫在凶猛猞猁进攻之时,抛下年幼的孩子,只顾自己逃命。当茜露儿把全部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的时候,灾难发生了,两只狼围攻了它和它的孩子,茜露儿宁愿自己死去,也要换取孩子的生。可是,孩子无情地撞倒了它,头也不回地逃往安全的地方,那时,它的心已经碎了。是熟悉的气息把它唤醒,原来是黑球,黑球面朝着茜露儿,一步一步朝山谷外退去……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黑宝身上的责任感和对儿子的爱,也感受到了父母对儿女的付出;西露儿身上的勇于进取的精神,也值得我学*;黑球身上的感恩之情,也让我佩服,大家都知道狼是一种冷血动物,但是西露儿的母性融化了黑球的无情,让它成为了一直知恩图报的好狼!

  人,一定要有责任感和临危不惧的勇气,要有知恩图报和勇于进取的精神!

  在这个愉快的寒假里,我读了许多书,这其中,令我最深的就是《红奶羊》。它的故事内容丰富,情节生动感人,读了之后让我深有感触,记忆犹新。

  这个故事讲了尕玛尔草原漂亮的红奶羊茜露儿,刚做了羊妈妈就被大公狼黑宝抓到葫芦洞里,被迫在狼窝做了狼崽黑球的奶妈。有一天,大公狼为了保护黑球跟猎人搏斗战死后,红奶羊茜露儿没有抛弃黑球,还是坚持把黑球喂养大后再离开。走后的红奶羊茜露儿,经过千辛万苦回到了神羊峰科纳斯红崖羊群。直到有一天,长大成狼的黑球和他的狼妻追赶、捕猎羊群时,黑球发现猎物是茜露儿,他毅然阻止狼妻,并放弃捕杀这个猎物红奶羊茜露儿。

  在这个故事中我最佩服就是茜露儿,因为它具有不放弃,坚持到底的精神,这点很值得我们学*。黑球两三个月大的时候,茜露儿就决心把它培养成一只不吃羊的狼。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茜露儿每次喂食都喂它母乳,绝不让他接触肉。就算母乳被吸光,茜露儿也会忍着痛,一直让它吸。母乳里参杂着血丝,那是多么钻心的痛啊!茜露儿就一直这么忍着,那要付出多大努力,多大代价啊!就算这样,茜露儿也不曾放弃。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有这种精神,才能成功。

  有一次,我下楼去玩,看到一群小孩在溜冰。我很好奇。回到家,我便让妈妈也给我买一双,妈妈答应了。

  过了几天,溜冰鞋到了。我一见,迫不及待把它穿在脚上,轻轻一滑,“啪”的一下摔倒了。妈妈见了,笑着说:“看来你要多练*呀!”从那以后,我便天天练。一次,我练的时候没站稳,一下摔到地上,还碰着了头。我一气之下,脱下溜冰鞋便走了。妈妈见了,说:“你要放弃吗?这样可就学不会,落后于人了!”我被激怒,又回去穿上鞋再练。几天后,我终于学会了。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有一颗不放弃的心,和茜露儿一样,成功之门将永远为你敞开!

  读了沈石溪写的《红奶羊》之后,给我感触很深。

  这本书的大概内容是这样的:一头母狼生下两头小狼崽后,就因失血过多而死去了。两头小狼崽因为没奶喝,其中一头已经死去了。狼爸爸很着急,于是抓了只母羊,强迫它给小狼崽喂奶。在母羊的“精心照顾”下,小狼崽很快长大了,取名为“黑球”,可是,有一天,猎人和狗来到洞口,大狼黑宝为了自己儿子的生命,舍身引开了猎人。母羊自由了,它回到了羊群中,生下了两只小羊羔。可是,有一天,一只猞猁出现在了羊群中,想要吃掉母羊的一只羊羔。而羊羔躲在了父亲肚皮底下,以求安全。可胆怯的父亲撒腿就跑,根本忘记了它,使得一只羊羔被猞猁吃了。伤心欲绝的母羊茜露儿产生了这样的想法:要把它的另外一只小羊羔“变”成“勇士”!没想到,有一次在“训练”时,竟然从雪地里冒出两只狼来,羊群都飞快地逃走了,剩下茜露儿和它的羊羔沦嘎。沦嘎为了先逃跑,竟然撞了茜露儿一下,自己头也不回地跑了。而要吃茜露儿的狼,竟然是黑球!黑球惦记着那份“亲情”,放了茜露儿。茜露儿想想忘恩负意的沦嘎和胆怯的公羊古莱儿,毅然决定要登上人类和兽类都没登上过的和*的神羊蜂……

  我觉得“主人公”茜露儿是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故事中的沦嘎、古莱儿、黑球、黑宝……都显得很生动。我最佩服的是黑宝和黑球,有人会说:“狼是最凶狠、最残忍的动物了,有什么可佩服的?可是我认为大狼黑宝牺牲自己,拯救他人的精神是十分可贵的。想想古莱儿,一见到肉食动物就吓得魂飞魄散,只顾逃跑,白白送走了自己心爱的小羊羔,是多么可笑啊!再讲讲黑球,它是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来回报茜露儿的,而沦嘎却忘恩负意,只顾自己逃跑,实在太愚蠢了,也辜负了茜露儿的用心良苦。就算是狼,它的精神有时也是难能可贵的。

  这两天,我读了《斑羚飞度》中《红奶羊》这个部分,它以红母羊茜露儿经历的一段曲折、动人的离奇故事为主题,表现了不同动物之间不同的爱。

  茜露儿不幸被黑宝掳去,被迫充当黑球的奶羊,它由开始对黑球的憎恨、厌恶逐渐转变为对黑球产生了感情。在黑宝死后,它竟然对黑球不忍离去,留下来继续哺育黑球。甚至想方设法的要改变黑球的狼性,想让黑球变成一只披着狼皮的羊。当它最终明白狼就是狼,是它无法改变的事实时,它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放弃了为羊除害的念头,默默的离开了黑球。这些为我们展现的是茜露儿对黑球的爱,这是母爱。

  黑宝是凶残的,对待茜露儿,他没有半点恻隐之心。但是作为父亲,他是伟大的。它为失去母亲的儿子找奶羊,为了儿子不失去狼性,它又打算提前结束哺乳,杀掉奶羊,并训练儿子吃肉糜以作准备。它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勇敢的引开了猎人和猎狗,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这是父爱。

  这个故事里最可爱,最幸福的就是我们的黑球了。尽管它是一匹狼,但我还是觉得它可爱。它对黑宝一定没有什么印象了,但是它深深的爱着自己的母亲茜露儿。在它还是幼狼的时候,为了保护母亲,就勇敢的横挡在了母亲和老豺之间,甚至不惜同老豺一起滚落深渊同归于尽。在它成年后再次遇到母亲,它不忘哺育之恩,再一次撗挡在母亲和它的妻子之间。这也是爱,是孩子对母亲的爱。

  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狼虽然是凶残的,但为了自己的亲人,在危难关头随时可以挺身而出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羊是温顺善良的,但也有胆怯和自私的一面,在危险来临之时,他们大都自顾逃命,例如古莱尔、沦戛,这也是最让茜露儿伤心失望的地方。所以,故事的结尾,茜露儿踏上了寻找羊脸虎爪狼牙熊胆豹尾牛腰的红崖羊的漫漫之路。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苦豺制度》,是沈石溪写的。沈石溪是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写过很多关于动物的小说。这本书是一个小说集,里面有《红奶羊》、《苦豺制度》、《》、《缺陷》、《情豹布哈衣》、《象母怨》等六篇小说。

  今天我看了《红奶羊》这篇小说。《红奶羊》讲述了公狼黑宝的妻子生下狼崽黑球死后,为了不让黑球饿死,黑宝捉来一只名叫茜露儿的母羊来喂养黑球。有一次黑宝为了黑球而被猎人了。黑宝一死,茜露儿就了,但她可怜黑球没爹没妈,还是留了下来。一次,黑球为了茜露儿,不顾一切地和豺打斗在了一起,还被豺撕掉了一块皮。但最终茜露儿还是离开了他,返回了羊群。不久,茜露儿就产下一对小羊羔。一天,一只猞猁冲进了羊群,吃掉了她的女儿。当茜露儿还沉浸在哀伤之中时,另一个灾难了,一公一母两只狼闯进了羊群抓住了她。那只公狼正是黑球,黑球认出了茜露儿,便着饥饿放了她。

  读完《红奶羊》,我被动物对孩子的爱深深地了。公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愿意自己的生命。可以看出公狼对自己的孩子有多么的钟爱啊!其实,每一种动物对自己的孩子都非常钟爱,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

  即使是天敌之间,也会产生一种温情,这让我既惊奇又。母羊给了狼崽第二次生命,在抉择的关头,狼崽把母羊看做自己的妈妈,拼命地去她。有时候,感情真是能战胜本性啊!

  我很喜欢沈石溪写的小说,他把动物当来写,非常生动、感人。我读着他的小说,已完全沉浸在故事当中了,一个个情景浮现在我眼前,让人回味无穷。

  我看过许多关于动物的文章,都非常喜欢,当我看到《红奶羊》这个故事的时候,老觉得有什么东西吸引这我,所以不由自主的看了起来。

  《红奶羊》讲的是:一只大公狼在尕玛尔草原上成功捕获了一只名叫茜露儿的母羊,茜露儿本以为自己会死在大公狼的爪下,可是茜露儿想错了,大公狼把母羊茜露儿带回了狼洞,狼洞里有一只小狼崽,名叫“黑球”,原来大公狼的妻子因生下孩子后流血不止而死去,现在狼崽没有奶喝,就让茜露儿来充当“奶妈”,这是一个多么妙的主意呀!茜露儿几次想从这个鬼地方走出去,可是大公狼看守的非常严,不让它走出狼洞半步,还逼迫它吃东西把自己的狼儿养强壮,一眨眼二十天过去了,小狼崽黑球也和母羊茜露儿产生了感情,只要黑球饿了,就会钻进茜露儿的怀里找奶吃,还会给茜露儿撒娇,照常理是:羊怕狼,狼吃羊的,怎么会变了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黑球断奶了,可以吃一些简单的肉食,茜露儿知道自己的生命马上就会完了,大公狼想方设法把茜露儿弄死,因为黑球对茜露儿已经有了很深的感情了,所以大公狼每次想伤害它的时候,黑球总会站出来保护茜露儿,大公狼又害怕伤着自己的狼儿,迟迟不肯下手,茜露儿把黑球训练的像羊羔一样听话,可是狼毕竟是狼,黑球还是看到猎物会上去扑咬,喝血、吃肉,茜露儿想到了狼吃羊的悲惨情景,最后还是离开了黑球回到羊群……

  我看完了这个故事,很吃惊,我想动物界还有这等事?天呀!太不可思议了,不过我又一想,什么事不可能发生呀!我还曾经看过一个报道,叫“狼孩”,有两个婴儿被狼叼走了,可是狼并没有吃她们,而是把她们抚养大,其实动物和人是一样的,在一起生活时间长了就会有感情,狼虽然残忍但是时间长了也还是会对羊或人产生感情的,这也是一种爱,不过我还是觉得这个故事中的母羊茜露儿命可真够大的。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沈石溪的《红奶羊》,这本书很感人。

  《红奶羊》主要讲了:公狼黑宝要为他刚出世就失去妈妈的狼崽捉一只奶羊,它选中了一只沉浸在痛失孩子的悲伤中的奶羊茜露儿,黑宝把它拖回狼洞。茜露儿从开始的想逃走,渐渐地与狼崽黑球有了感情。这段感情到了黑宝,在黑宝要咬死她的那一刻,猎人的枪口对准了狼洞,为了狼崽,黑宝冲出洞口,死在猎人的枪下。茜露儿终于可以回草原了,但是小黑球的哀叫让它决定等黑球断奶以后再离开。三个月后的一个夜晚,一只豺要吃茜露儿,黑球挺身而出,把豺吓跑了,黑球的肩却被豺要掉了一大块皮。茜露儿还是走了。回到的羊群的茜露儿恢复了身份,还有了两个孩子,在一个闷热的下午,它的丈夫在猞猁进攻之下,抛下年幼的孩子,逃命了,使小羊葬身猞猁之口,当茜露儿把全部的爱都倾注给唯一的孩子的时候,两只狼了它和它的孩子,茜露儿宁愿自己死去,也要换取孩子的生。可孩子无情地撞倒了它,头也不回地逃往安全的地方,它的心都碎了。它醒来时发现有一只狼是黑球,黑球又一次了茜露儿,另外一只狼只好无奈地离开,黑球一步一步朝山谷外退去了,茜露儿迎着风雪寻找峰巅上住着的英勇无比的大公羊,它相信一定能找到它…...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很,狼在人们的印象里是的,但故事中的黑宝在的时候救子,黑球为了奶妈不顾一切,羊很温顺,但在的时候却抛下了亲人。狼也有不为人知的一面,他们遇到会不顾一切得自己的家人,故事里的黑球在小时候和长大以后都自己的奶妈,而茜露儿的丈夫和他心爱的孩子都在关头的撇下她逃命,让它心碎,在黑宝身上我感受到了父母对孩子的爱,他们为了孩子不顾一切,多么伟大啊,而从茜露儿的丈夫和孩子身上我感受到了他们和不负责任的表现。在生活中我们要负责,要懂得,回报帮助和关心过我们的人,要爱我们的父母。

  今天读过沈石溪的<红奶羊>真是百看不厌、受益匪浅。作者对动物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刻画的真是惟妙惟肖,笔触温柔细腻。

  书中讲述了一只红奶羊刚刚产下幼崽,幼崽就死去了,悲伤之际被正想逮只奶羊哺乳孩子的公狼所捕获。从此她开始了哺育狼崽的无奈艰难过程。有一天,公狼为救自己的孩子,被猎人打死。奶羊做了狼崽的奶娘,可是当她的奶水越来越少的时候,她教他吃草,她不想让她的养子伤害羊群。但是他失败了,狼崽只吃肉食。她痛心欲绝趁他睡熟的时候把他推下悬崖,以免等他长大后无情地吃掉自己。就在这时,来了一只豺,羊是没有任何抵抗能力的。在万分危机时,狼崽醒了,为了保护妈妈勇敢的和豺搏斗。他顽强而艰难的把豺打下了悬崖并身受重伤。红奶羊丢下他走了,用冰冷的河水洗遍全身,洗去了狼味,洗去了和狼相处的那些不愿想起的时光。他又回到了羊群,结婚又产下两子,由公羊看着的小母羊被狼群虏走了,公羊没有保护她独自跑了。从此红奶羊对公羊再也没有感情了,她带着小公羊,训练他的勇敢。冬天是万物饥饿的季节,羊群被两只潜伏在雪中很久的狼袭击了,红奶羊和儿子被锁定为最后目标。她想着怎样把生存的希望留给儿子。当她快要成为母狼的牺牲品时,是公狼拼命的救了她,并发出了小时候她教狼崽的似狼非狼,似羊非羊的叫声。原来是他两年前养育的小狼崽,舍弃的孩子啊。她失望而痛心,百感交集的向神羊峰走去,要与神羊生一只勇敢而善良的羊。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凶残的狼知恩图报,为亲情敢于牺牲所感动,为脆弱的羊自私懦弱,长惶逃跑而感到羞耻。原来在我心中狼是凶残的动物,是我最讨厌的,经过阅读这本书,对狼的看法有所改变。今后我们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或危险时都不要退缩。不要像?羊?一样自私懦弱,如果我们能多点像?狼?一样为亲情、为家庭、为社会负责,我相信我们的生活将会更加幸福、美好。

  人人皆知,狼吃羊,羊怕狼。但《红奶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有爱的力量,即使敌人也能和*共处,产生爱。

  茜露儿原本是喀纳斯红岸羊群头羊古莱尔的妻子,被一只黑狼捉回洞中给黑狼的幼崽黑球喂奶。黑狼为了救黑球,被猎人打死了。茜露儿重获自由,但不忍心把幼小的黑球扔下,茜露儿便留了下来。

  茜露儿尝试让黑球学*羊的*性,失败了。茜露儿决定把黑球推下悬崖。就在这时,一头凶猛的猎豺出现在茜露儿的视线里。虽然这头豺比狼瘦小一圈儿,但凶猛程度却不亚于狼。豺狼豺狼,最凶残狠毒者也。

  黑球被惊醒了,和豺展开了惊天动地的血腥厮杀。最后,虽然黑球救了茜露儿,但茜露儿还是离开了黑球,回到了羊群。

  茜露儿的丈夫危难时刻只顾自己逃命,让女儿死于非命。茜露儿失望不已,想把儿子沦戛培养成一只勇敢的羊。一天,茜露儿和沦戛遭遇两只狼的追捕,沦戛只顾自己逃命,把茜露儿撞倒在地!

  无巧不成书。那只公狼正是茜露儿哺育过的黑球!黑球知恩图报,用自己的身体护住茜露儿。茜露儿活了下来并永远离开了羊群。

  《红奶羊》这个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无论是狼崽黑球奋不顾身和豺展开厮杀,还是保护“妈妈”的责任感,这种知恩图报的精神值得我们学*。正是因为对母爱有所感受,面对凶残、狠毒且强大的对手时,才敢用自己的生命保护红奶羊。从红奶羊的身上,我感受到了: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爱可以战胜一切,即使是天敌之间也可以产生爱。

  在黑狼的身上,我感受到了伟大的父爱和足够的勇气。为了保护黑球可以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这和茜露儿的丈夫、儿子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作为“被爱者”的我们,时时刻刻都在享受着各种爱,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每一份儿爱。因为唯有爱才可以让世界更光明,唯有爱才可以让世界更美好!

  《红奶羊》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临危不惧的勇气和知恩图报的感情。

  我很喜欢看写动物的书。如姜戎的《小狼小狼》、椋鸠十的《穿过大街的松鼠》、如沈石溪的《最后一头战象》、《狼王梦》等。

  其中最喜欢的动物的书还是沈石溪写的,他的笔下仿佛只有动物的舞台。他的作品里的动物都勇敢、忠诚、坚韧、智慧……我读四年级的时候第一次读沈石溪的动物书,现在快读六年级,还是喜欢他的书,在这个暑假里,我又一次拿起二年前看过的书《红奶羊》。

  森林里有一对恩爱的狼夫妻,母狼因分娩不顺在难产中不幸去世,丢下还在吃奶的小狼崽——黑球。为了救活尚存一息的黑球,公狼爸爸想尽办法捉到一只刚刚生育过的奶水充足的红奶羊,让这只红奶羊代替母狼哺育自己的后代。红奶羊与狼群是天敌,但是为了使自己生存下去,寻机逃脱,她还是虚情假意的周旋在狼窝中,后来公狼爸爸为了保护黑球不被猎人捕杀,舍身引开猎人,不幸被猎人枪杀,留下天性善良的红奶羊仍然还在哺育天敌的的狼崽……事情转机是,天性凶残的黑球并没有忘恩负义,黑球长大后屡次三翻为了保护养母的生命舍已救人,忘我付出,第一次是在他尚未成年的时候,一只凶猛的豹子要吃掉善良的红奶羊,但是被少年的黑球击败并落下悬崖。。。。。那一次红奶羊为自己羞愧,因为就在黑球救她的前一刻,她还在想如何把睡在她怀中充分信任她的`的这个小天敌推下山峰去,红奶羊后来终于在黑球成年后与其分手,回到了自己的羊群中,令她失望的是,她苦心培养的儿子,她深深爱戴的丈夫,居然都在至亲的亲人有难的危急时刻,弃她而去,她伤心欲绝,而此时,那个一直以为已经离她远去的黑球却又出现在她的面前,原来,吃他们的是黑球的夫人黄球,已经饿了几天几夜的黑球,认出眼前养母时,立即与夫人意见不统一撕打一起,扭成一块,宁可背判爱情,也不愿伤害养母。这种情义岂是我等人类能做的?

  黑球,这那里是头狼呢,分明是一名有情有义的,铁骨铮铮的汉子。沈石溪,你的作品,总是让我喜欢之至,你的书,总是让我欲罢不能。

  读了沈石溪的《红奶羊》,受益匪浅人尽皆知,羊怕狼,狼吃羊,但《红奶羊》却以一只羊的奇特经历带给我们一个关于羊和狼的温情故事羊的伟大母性和狼的之情。

  本文讲了一只母狼难产死去,丢下还在吃奶的狼崽,为了救活奄奄一息的狼崽,公狼想尽一切办法捉到一只红奶羊,想让这只母羊代替母狼哺育自己的后代,为了狼崽,公狼毙命在猎人的枪下,留下善良的红奶羊哺育狼崽,做狼崽的茜露儿或许是对狼崽产生了感情,并没在公狼死后抛弃小狼,一直养到断奶后才回到羊群,并生下了一只公羊。在一次一公一母狼的追赶下,儿子为了逃生,把红奶羊推向了死亡的边缘,这时,红奶羊发现这只公狼竟是他抚养的小狼黑球为报哺育之恩宁愿被妻子咬伤也拼命自己的奶妈。读这本书,我被深深地着。从黑宝的身上,我看到了勇敢和强烈的责任心,深深感受到了父母对儿女的爱,他们为了子女,可以不顾一切,甚至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是多么的伟大,我们一定要好好尊重和孝敬自己的父母;从头羊和羊仔的身上,我却看到了懦弱和逃避责任,虽然在生活中我们许多时候不能自主选择,但关键时刻我们应当勇于承担自己该承担的责任,而不是逃避。从黑宝的身上,我看到了,我们生活界上,每个人都不是孤立的,我们得到了太多的关爱和帮助,我们应该用一颗的心暑期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精选读书笔记影视剧点评书评舞台艺术点评读后感去回报每一个帮助过我们的人,回报我们的。从茜露儿身上,我看到了一种不满足现状,勇于进取,力求更加完美的。《红奶羊》告诉了我们,人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临危不惧的勇气、知恩图报的感情和勇于进取的。

  最*,我读了一篇文章,非常感人,也令人吃惊,小狼崽吃着羊的奶长大。这篇文章是《斑羚飞度》中的《红奶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红奶羊茜露儿被黑狼抓走,当了小狼崽的奶妈,后来,黑狼为了小狼崽,而死了,茜露儿带着小狼崽走了,可小狼崽狼性难改。茜露儿离开他,随后生下了两只小羊。有一次,遇到了曾经哺乳了半年的小狼崽,它为了让茜露儿活下来,公母狼吃茜露儿。

  虽然小狼崽跟茜露儿没有血缘关系,又是天敌,可是小狼崽没有忘记哺育了它半年的茜露儿,为了能跟茜露儿在一起,竟然变羊叫,令我不可思议。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的事例,不光动物与动物感情深,人与动物的感情也非常深,我有一个姨姨,她原来养着一条小狗,非常可爱,可是,在一次上,让小狗方便一下,一条蛇竟然咬住了狗,顿时,姨姨焦急万分,此时,她也为力,立刻向我太爷爷(是我姨姨的爷爷)询问方法,不过,小狗没能闯出鬼门关,永远地睡着了,姨姨伤心地哭了整整一夜。

  这篇文章中有许多感人的句子:”茜露儿的心动了一下。黑球(就是小狼崽)求饶的叫声像只鱼钩,专门来钩它母性的灵魂。这只没爹没娘的小狼崽还是怪可怜的,它想。假如它弃下黑球不管,黑球肯定不是饿死就是被食肉类猛兽当点心吃掉。狼虽然凶猛,但黑球还太小,既没有捕食能力也没有防卫能力,抛弃它就等于把它交给了死神。“从这段中体会到茜露儿非常有爱心,也有伟大的母爱,即使是天敌的儿子,这令人敬佩!

  这篇文章,让我学会了知恩图报,希望大家也看一看。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苦豺制度》,是沈石溪写的。沈石溪是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写过很多关于动物的小说。这本书是一个小说集,里面有《红奶羊》、《苦豺制度》、《天命》、《缺陷》、《情豹布哈衣》、《象母怨》等六篇小说。

  今天我看了《红奶羊》这篇小说。《红奶羊》讲述了公狼黑宝的妻子生下狼崽黑球死后,为了不让黑球饿死,黑宝捉来一只名叫茜露儿的母羊来喂养黑球。有一次黑宝为了保护黑球而被猎人打死了。黑宝一死,茜露儿就自由了,但她可怜黑球没爹没妈,还是留了下来。一次,黑球为了保护茜露儿,不顾一切地和豺打斗在了一起,还被豺撕掉了一块皮。但最终茜露儿还是离开了他,返回了羊群。不久,茜露儿就产下一对小羊羔。一天,一只猞猁冲进了羊群,吃掉了她的女儿。当茜露儿还沉浸在哀伤之中时,另一个灾难降临了,一公一母两只狼闯进了羊群抓住了她。那只公狼正是黑球,黑球认出了茜露儿,便忍着饥饿放了她。

  读完《红奶羊》,我被动物对孩子的爱深深地感动了。公狼为了让自己的孩子活下来,愿意牺牲自己的生命。可以看出公狼对自己的孩子有多么的钟爱啊!其实,每一种动物对自己的孩子都非常钟爱,愿意为孩子付出一切。

  即使是天敌之间,也会产生一种温情,这让我既惊奇又感动。母羊给了狼崽第二次生命,在生死抉择的关头,狼崽把母羊看做自己的妈妈,拼命地去保护她。有时候,感情真是能战胜本性啊!

  我很喜欢沈石溪写的小说,他把动物当做人来写,非常生动、感人。我读着他的小说,已完全沉浸在故事当中了,一个个情景浮现在我眼前,让人回味无穷。

  最*,我读了一篇文章,非常感人,也令人吃惊,小狼崽吃着羊的奶长大。这篇文章是《斑羚飞度》中的《红奶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红奶羊茜露儿被黑狼抓走,被迫当了小狼崽的奶妈,后来,黑狼为了保护小狼崽,而死了,茜露儿带着小狼崽走了,可小狼崽狼性难改。茜露儿离开他,随后生下了两只小羊。有一次,遇到了曾经哺乳了半年的小狼崽,它为了让茜露儿活下来,阻止公母狼吃茜露儿。

  虽然小狼崽跟茜露儿没有血缘关系,又是天敌,可是小狼崽没有忘记哺育了它半年的茜露儿,为了能跟茜露儿在一起,竟然变羊叫,令我不可思议。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许多的事例,不光动物与动物感情深,人与动物的感情也非常深,我有一个姨姨,她原来养着一条小狗,非常可爱,可是,在一次路上,让小狗方便一下,一条蛇竟然咬住了狗,顿时,姨姨焦急万分,此时,她也无能为力,立刻向我太爷爷(是我姨姨的爷爷)询问方法,不过,小狗没能闯出鬼门关,永远地睡着了,姨姨伤心地哭了整整一夜。

  这篇文章中有许多感人的句子:”茜露儿的心动了一下。黑球(就是小狼崽)求饶的叫声像只鱼钩,专门来钩它母性的灵魂。这只没爹没娘的小狼崽还是怪可怜的,它想。假如它弃下黑球不管,黑球肯定不是饿死就是被其他食肉类猛兽当点心吃掉。狼虽然凶猛,但黑球还太小,既没有捕食能力也没有防卫能力,抛弃它就等于把它交给了死神。“从这段中体会到茜露儿非常有爱心,也有伟大的母爱,即使是天敌的儿子,这令人敬佩!

  这篇文章,让我学会了知恩图报,希望大家也看一看。


红高粱读后感范本20份(扩展5)

——故乡读后感范本20份

  今天,我读了《感动》中的《背影》,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朱自清。

  我要去北京念书,父亲去车站送我,他看见橘子,于是穿过铁路,跳下去又爬上来,父亲是个胖子,自然费事些,看见父亲的背影,我不禁流出了眼泪。

  读了这篇文章,我认为作者流出的类是感动的泪,父亲对他的关心无微不至,深深感动了作者。

  我想到了我的父亲,晚上,家里水喝完了,我感到口渴,爸爸马上出了门买了水给我。

  我觉得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是伟大的,在这个世界上有谁不爱自己的孩子?没有。

  书是知识的海洋,杜甫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月依然去图书馆,依然是借书来看。

  其中鲁迅先生的《故乡》,深深的吸引了我。《故乡》讲述了“我”和闰土小时候的一些故事,作者与闰土在一起很快乐,但过了正月,闰土便要回家。一开始还有交往,可后来却再没有见面。后来,鲁迅回到阔别已久的故乡,见到了闰土,可闰土却完全变了,鲁迅万万没有想到,两人似乎隔了一堵墙,没了儿时闰土亲切的一声“迅哥儿”,迎来的`却是令人心寒的“老爷”,这是两人间的一层可悲的“厚障壁”。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故乡曾经是如此的美好,但它却让活泼的人变得麻木不仁。旧社会真是可悲呀!作者希望故乡未来会变得美好,并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希望他们有新的生活,新的道路。

  狗,是人忠实的伙伴。人与狗之间有一种感情,老丹和小安与比利之间不仅有爱,还有一种心灵的通感,这是他们能成功捕到猎物的原因。

  书中的比利是一个出生在山里的孩子,他和大山相依为命。比利有个愿望,就是想要两只小猎犬,可是家里没那么多钱,于是比利就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存钱——工作。在我的生活中我也有我梦想的小动物,可是我没有像比利那样的毅力。比利为了存这些钱,在小溪里捉小虾;用玉米饼当诱饵捉鱼;再把这些连同蔬菜、烤玉米一起卖给钓鱼人;他还在黑草莓丛中来回穿梭,把采摘回来的果实卖给爷爷……如果是我肯定老早放弃了,可是比利却一直坚持了两年!比利两年的时光就是这样度过的。

  终于,比利存足了五十美元,带回了两只小猎狗。比利和他的伙伴老丹和小安结下了深厚的感情。老丹和小安每一次狩猎都互相帮助并且形影不离,它们是生死与共的伙伴。我多么羡慕比利的生活呀!虽然他不富裕,但是他有老丹和小安这两个伙伴和美丽大山相伴的童年。书中的老丹和小安对比利有一种爱,比利对它们也是爱。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缺少的就是信任和爱,如果有个这种爱,世界上就不会有战争、争吵和辱骂。

  在一次捕猎比赛中,老丹为了让比利获得金杯奖进雪坑险些送命,老丹和小安还为了比利搬进了城里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这本书除了比利和猎犬,还有许多人物也十分可爱,而且对比利的帮助也很大:第一个是爸爸,每当比利灰心丧气,失去信心的时候是爸爸的.话让比利有了信心和力量。第二个是妈妈,总在比利伤心难过的时候去安慰他,鼓励他。第三个是爷爷,他很幽默,也很聪明,当比利拿不定主意或不知怎么办的时候帮助他。

  可是好景不长,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老丹和小安与恶狮激战,终于恶狮倒下了。老丹和小安都受了重伤,特别是老丹肚肠都流出来了。比利把老丹和小安抱回了家,可是老丹还是死了,深情的小安也不愿在独活于世。比利把它们安葬好后,发现坟头竟长出了红色的羊齿草,在这一片红叶下埋葬的是一个男孩的童年……。

  我相信老丹和小安一直活在比利的心中,也会在我的心灵深处。《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让我一遍又一遍的读,每次都感动落泪。

  在寒假,我看了一本书——《红色羊齿草的故乡》。

  故事的主人公——比利,在十岁的时候患上了恋狗症,而父母爱莫能助。于是比利通过买野果子来攒钱,通过积累,比利终于拥有了两只浣熊猎犬——老丹和小安。老丹和浣熊在捕猎大赛中得了金奖,可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山狮,丹为了保护比利而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安也不愿独活于世,也死了。

  这本书让我领悟了许多道理。我读丹为了小主人而牺牲的'时候,我不经为这是狗对人的忠诚,后来我才明白这是狗与主人间那真挚的爱。这个故事深深的打动了我。它是一本让我无法忘怀的书。

  我希望我也像比利那样有一只宠物,我会给它吃很多东西,让它吃饱喝足。晚上,我会带它散步,我会在家里给它建狗窝……。

  这是一本很好的有关冒险和爱的书。

  从鲁迅的《故土》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那么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拟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动物有感情吗?当然有!动物的感情是神圣的,就像书中的老丹,小安一样……当勇敢的老丹用生命保护了小主人比利,深情的小安也绝食了,它不愿意再独活于世。这也让我明白了“死”的意义。

  当我为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的`勇敢,坚持,机智暗暗叫好的时候,一只山狮夺走了他们的生命。读到这儿时,我愣住了,仿佛觉得这两只小猎犬还在我的眼前活蹦乱跳。

  是啊,动物的感情谁都不可以剥夺,小安为了老丹,宁可放弃生命,可见他们是多么要好啊!可现实却就是这样残酷,老丹,小安,我在心中为你们祈祷。

  我被这神圣的情感打动了,如果是我们人类的话,你最要好的朋友去世了,那你最多也就哭上几天,就过去了,可小安却当了老丹的陪葬。

  就这样,一对智勇双拳的小猎犬就这样离我们而去了,我现在和书中的主人公比利一样难过,我的耳边常常响起老丹和小安的叫声,我们对狗有时又打又骂,可它依然效忠于你,它们为了比利能在捉浣熊比赛中获得冠军,自己差一点就被冻死了。

  读着读着,我禁不住哭了起来,我为老丹和小安不幸的命运而哭,为比利失去两个朋友而哭!我向这两只红骨浣熊猎犬:老丹,小安,致敬!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读了《故乡》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鲁迅与闰土深深的友情。虽然认识的时间并不长,但友谊已经十分的深厚了!闰土会捕鸟、看瓜!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鲁迅往常的朋友所不明白的。他们都和鲁迅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在和闰土的交往中,鲁迅学到了不少新鲜的知识,得到了不少的乐趣,所以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务必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之后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可过去不懂事的我,却不懂好好珍惜时间,常常浪费时间。有一次,晚上有一个十分好看的电视,我想:机不可失。就看了起来,从7点钟看到9点,看完了才想到作业没做完,只好匆匆忙忙做起了作业,那晚拖到好晚才睡觉。第二天早上要奶奶叫了好久才能起床,结果那天上学迟到了。从此,我一向把作业最早做完,然后再做其他就应做的事。

  鲁迅先生以前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就应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珍惜眼前幸福的生活。

  人们常说:“狗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是人们眼中忠诚善良的体现!” 也许是因为我是只狗。 我总是喜欢关于狗的书。 无论是莱西,还是沈石溪的第七只猎犬,都对我很有吸引力。 但对我来说最难忘的是美国著名作家威尔逊·罗尔斯的“红雷摩斯之家“!

  整个故事很精彩,很感人,我一遍又一遍地读了四五遍,但还是读不够。每次我读的时候,它似乎都深入到主人公的内心,我从不觉得无聊。它像磁铁一样吸住了我。

  虽然故事很简单,但情节有起伏。小文的主角比利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对心爱的猎犬。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他的愿望,生死结下的友谊与狗,所以我的'感觉是,为了比利的片段得到两个猎狗和精力。只有一岁的孩子,没有任何放弃,坚持的毅力深深打动了我!由于一个偶然的河流的机会比利拿了一本杂志,里面有卖猎犬广告,所以比利决定攒钱给自己买的狗,不要依赖父母。比利每天早早起床挖野菜,摘黑莓的水果,用扑兽夹捕捉野兔的开始,我们将出售他们零碎河边钓鱼的人,赚了几毛钱一天,从$ 50目标,只是这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它已经让比利坚持了下来。两年之久,他收集愿意给老聃和安迪的$ 50的最后一篇文章作为补偿。我被比利坚持震惊的信念!

  想想我们自己,两年学*时间就是不知道问题做了一个多少学生半途而废的事情。另外我也折服于老丹和小安的对主人的忠诚与奋不顾身。回想小猎犬领回来的路上,比利遭遇山狮。为了环境保护发展自己孩子心爱的猎犬,比利舍身保护了一对猎犬。渐渐地比利和小猎犬之间有着一种深深的情感,三人开始慢慢就会变得生活形影不离。一次次进行危险的经历,使得企业他们的感情的人越来越多越深。小猎犬长大后,在一次社会狩猎中,比利又遇到了非常可怕的山狮。在这危在旦夕的时刻,两条小猎犬用自己的生命去挽救国家主人的生命,来回报作为主人,自己却以身殉职。特别是老丹为了能够保护以及主人,与山狮奋力搏斗中,耳朵被撕的一条重要一条,骨头纷纷通过露出。最后导致失血过多,失去人民生命。小安也不愿独活于世……

  最后两个小猎犬失去了生命拯救他的主人的生命,主返回多年的救命之恩的数量。不久,两个小坟成长朱红色蕨类植物。天使只能播种传奇蕨草的种子,这是否给了天使比利的礼物......

  合上这本书,让我收获颇多,让我学会了很多做人要忠诚,做事要坚持,面对社会生活要更加需要勇敢。只要学生自己有追求和实现梦想,通过不断努力发展必然会影响呈现一个灿烂的美景。对待朋友,家人要真诚。我心中默默许愿希望这些红色羊齿草永存,常伴我们可以左右!

  有两只狗,它们可以舍弃生命保护自己的主人,它们的名字分别叫做老丹和小安。我翻开这本书,故事的内容让我时而紧张,时而感动!

  男孩比利最大的心愿,就是拥有一对心爱的猎犬。他凭着艰苦的劳作和顽强的毅力,最终如愿以偿地得到了猎犬老丹和小安。比利和爱犬形影不离,一起穿越山头,寻踪冰河,捕捉浣熊,结下了患难与共的情谊。

  勇敢忠诚的老丹和小安获得了捕猎比赛的金奖杯,追踪到最为狡猾的浣熊鬼,在奥沙克山区为比利赢得了崇高的声誉。但在一次狩猎中,比利遭遇恶狮,生命危在旦夕,但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护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因为老丹的死,也不愿再独活于世……

  当自由天真的童年走到尽头,比利心中留下的,不仅有老丹和小安,还有它们坟头充满传奇色彩的红色羊齿草,以及那美丽红叶下掩埋的童年记忆……读完这本书,我为之深深震撼!为那一份情感的真挚,为那份情感的纯洁!

  其中的'一个情节让我深深铭记:在一次打猎中,天空忽然下起了暴风雪,老丹和小安追踪猎物,消失在雪地中。比利他们非常着急,在风雪中寻找,渐渐地,其他人决定放弃寻找,但是比利不愿放弃自己的朋友。最后,他们冒着生命危险,终于发现了老丹和小安。这个情节让人感动,比利与两只猎犬的情义那么深重,老丹和小安为了主人,历尽千辛万苦也不愿放弃猎物;小主人为了两只爱犬,哪怕危险也不放弃寻找,即使是他一个人,也要把它们找回来。这样的情义可以穿越生死的距离,怎能不令人动容?

  他们之间的深厚友情让我想到一部电影:《忠犬八公》。故事讲的是帕克与八公之间的深厚友情。八公每天都会在车站上等候帕克,但是在一次上学时,帕克因突然心脏病发作去世了,再也没有回到那个车站。但是八公却依然每天都在车站上等待、凝视。夏天到秋天,八公依然风雨不变,直到它去世。这样的狗的确称得上“忠犬”!

  动物也是有感情的,特别是狗,它们会对主人一心一意,会对主人不离不弃,会对主人忠心耿耿,这样的它们,怎能不令人喜欢呢?

  《红色羊齿草的故乡》,这本书值得一看!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主要内容:这本书是谈精神生活的。

  全书说了:人的精神是个在外**的游子,他本来的故乡在一个美好的地方,这里的好事让他想到了那里的情况,他就会鼓励我们做得更好。

  这篇小书让我深有感触。周国*不愧是大作家,“灵魂”、“精神”这两个困扰哲学家们多年的难题,他以一小篇作品就给了我们大概的解释。

  灵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我认为是有的。

  他通常会产生“精神”这个附件。

  这“精神”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他像细胞那样,可以自我分裂、复制,而且还是永久性的。

  书里还有一篇十分著名的'文章:读永恒的书。

  我们也应该学*周国*先生,读“不可不读的”、“永恒的书”。

  今天我读了《小鸭子寻故乡》这篇文章。

  这篇文章记叙了小鸭子一出生就寻故乡的事。

  小鸭子比其它鸭子都大,它老爱问问题。一天,鸭妈妈告诉它鸭子的故乡在一个叫“河”的美丽地方,小鸭子发誓一定要找到自己的故乡,于是它趁鸭场管理员不注意逃了出来。寻找故乡的路上危险重重,它决定先找水喝。小鸭子发现了一小汪水,谁知这是一只老龟的领地,老龟招待小鸭子喝了水,送小鸭子上路了。小鸭子在途中发现工厂里都流出脏兮兮的水,再往前一点,小鸭子发现了一条“河”,它高兴的跳了进去,却又发现这不是河,而是黏糊糊的泥水,小鸭子马上就要陷下去了,它大喊“救命啊!”,一头大水牛把小鸭子救上岸来,大水牛听了小鸭子的遭遇和经历后,劝小鸭子回家,它的家乡已经没有了。小鸭子却倔强地摇了摇头,它想:我一定要把这一切告诉人类,让他们还我们美丽的故乡。

  这个故事给我很多感想,希望人类不要再滥伐森林、开垦荒地,造成水土流失这种现象,也希望工厂里冒出的黑烟不再污染空气,流出的脏水污染清澈的小河了。请还动物们一个美丽的`故乡,还给地球她原来美丽的容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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