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汇总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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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 1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 2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 3

  星期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印象深刻,感想颇深!

  该文的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 4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不由得暗叹了一声!唉,真的是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被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 5

  今天放假,在家里听了袁源老师的《孔乙己》,稍有些体会。

  首先不得不佩服袁源老师的课堂设计,这堂课袁老师只是通过几个简单的问题就能带领学生阅读全文,了解文章的主题思想,很了不起,设计很独特。

  如在文章开头的时候,先让学生介绍作者鲁迅,在已经有所了解的基础上,学生很容易答出来:鲁迅原名,代表作,社会地位。接着袁老师就让学生从书中找出一些句子来介绍孔乙己,让学生对孔乙己有个了解,对文章的基础内容有所了解。

  接着袁老师就抓住主人公孔乙己来分析,让学生用可_______来分析孔乙己这个人物。学生们看了课文,从可怜、可鄙、可悲等角度来分析,学生很容易找到答案,又能很好的了解文章的主要内容。

  这些都值得我*时教学时借鉴,教学时不一定非得循规蹈矩,有时可以从一个突破口出发,帮助学生理解课文。不过有一个地方,我不太赞同袁老师的意见。

  袁老师在讲到“孔乙己吃豆时的情景”,她说孔乙己分完豆之后对小朋友们说“多乎哉,不多也”,显得他很酸很迂。我个人不同意这样的说话,我觉得这恰恰是他朴实,缺乏社会经验的特点。

  孔乙己把豆子分给小孩子,这是他善良的表现。这一点与其他人相比,无论是长衣衫还是短衣帮,都不可能这样去做的。而本身并不富裕的他,当然不会舍得把所有的豆子都分给孩子们,于是当到最后的时候,他便说“多乎哉,不多也”,不也是他幽默的表现嘛。

  从这个对话,我觉得写出了孔乙己愿意把小孩子当成朋友,和他们诉说,可是在这样一个世态炎凉的社会,是没有人会理解孔乙己的,只能让他成为可笑可有可无的多余人。

  总体而言,听了袁老师的课,还是收获多多呀。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汇总五篇扩展阅读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汇总五篇(扩展1)

——《孔乙己》读后感600字3篇

《孔乙己》读后感600字1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

  破烂肮脏的长衫,几乎一年没洗澡和衣服,花白的胡须,苍白的面孔,凌乱的头发,几乎能闻到一股怪味。最直面的外表。跟乞丐完全没两样。

  去小店喝酒,每每遭到戏弄,自尊受到严重踩踏。读过书是他唯一值得炫耀的了吧,满口都是“之乎者也”可怜的是却是一直站着喝酒的长衫族。本是能通过知识谋的温饱,生性懒惰,造就了现在的他—————如今大街上那一群,也不过如此。孔乙己至少还有自己一些起码自尊保留,没钱,喝酒却也没赊账。“‘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短衣族”如此讽刺,孔乙己身单力薄,又能怎样,强忍着。可见脸上青筋已经气的暴胀。好一句“窃书不算偷”,呵呵。

  结尾部分诠释着后来孔乙己的尾声,心酸油然而生,没钱,去偷书又被毒打了,这次腿折了,这不等于要他的命么,自己怎么照顾自己。最后一次去小店是用两只手辅助爬过去的。虽然*时能充当一个笑柄愉悦大家,有谁又能体谅其感受,看他成这样,居然大家还是在继续嘲讽讥笑,离开时他的背后又是怎样一个场景,他不想知道,因为一刻也呆不下去。而咸亨酒店老板能记起他也是欠他十九文钱是才能想起。后来再也没出现,都说可能已经死了,会不会是死在哪个角落也没人发现。

  这样的人生,又是谁造就的,秀才,书生,在那个时代。

《孔乙己》读后感600字2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终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杯具”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此刻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终又做了什么?谁也不明白。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此刻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此刻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能够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我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孔乙己》读后感600字3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汇总五篇(扩展2)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作文汇总五篇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作文 1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咸亨酒店的悲剧。

  一个在笑声中出场的读书人孔乙己,最后在人们的笑声中离去。是死后也欠了19文大钱。

  孔乙己的确是个例子。连当时“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文明的人,也落得个小偷,酒痴的下流名号。我一开始不懂:“读书人那么老实,为什么会偷窃?”后来明白,当时的世界已经,不允许人们老实了。一个不小心,就会惨死。他们是迫不得已的。

  而当时人心真的'十分冷漠。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那些喝酒人的笑也许是侧面描写孔乙已的幽默。但下文孔乙已被打断腿,他们一如既往的打趣:“孔乙己,你脸上又添加新的伤痕啦!”“孔乙已,你又去偷别人家的东西啦!”他们居然不问问孔乙己的伤,不去问孔乙己是否能活下去。我甚至怀疑他的的良知,人性都去哪了?

  孔乙己的事在那个时代特别多。鲁迅先生也是文明人,读书人。他比孔乙己的生活条件要好,不愁吃喝不愁穿。但他跟他侄女周晔谈论“碰壁”时,也证明了他也在受到迫害。他也在逃避,他用文章让人民快逃,快革命,别出现更多的孔乙己。

  全文采用对比的手法,前半部分让人捧腹大笑,而后半部分则让人痛心的潸然泪下。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作文 2

  我读了鲁迅写的孔乙己后,深受感动。

  孔乙己一个被封建制度残害的人;一个被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一的被封建社会嘲笑的人。

  他“站着喝酒”“穿着长衫”“身材高大”“花白而又乱蓬蓬的胡子”这些无不显露出他的生活十分穷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像“短衣帮”一样。可他却常常摆着一付读书人的样子,说着什么“之乎者也”。他已经很老了,却时不时偷人家的书,被生活和别人欺凌的像一个现代的流浪汉!

  读完孔乙己我实在是感到辛酸,想到在外面流浪的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21世纪,却像孔乙己一样潦倒可怜。

  其实现在的我们,被中国的传统教育叫的有苦说不出!相同的衣服;相同的发型;不同的待遇等等,这些不就像古代的八股文模式!现在即使是21世纪但还是改变不了以前繁荣模式!

  谁敢说我们不是孔乙己!

  我们是坚强的孔乙己!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作文 3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作文 4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孔乙己读后感300字作文 5

  我相信,一个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人是可悲的,也是悲剧的。

  孔乙己是无法掌握自己命运的,在很多情况下,个人只不过是社会以及统治者的工具罢了,正如那们的导演在《末代皇帝》所传递的悲凉的声音:“当这个王朝要灭亡了,你也要去陪葬。”

  孔乙己就是个陪葬品。

  社会是变动的,变动是残酷的,那位英国的达尔文在提出了生存竞争之后,摧毁的不仅是神权的统治,也摧毁了一代人对于美好秩序的想象。

  现实只是杀戮与竞争而已,能活下去的必然是像狗一样乐于讨好现实的人,像孔乙己这们还梦想着以前的人能活下去吗?

  人的不屈与反抗在世俗这位x君王面前永远是渺小的,每一个时代都反对与他意见相左的人。

  帕斯卡尔曾经对于人为何宁愿向着禽兽也不愿向着天使表示过疑问,但事实是,天使活不下去禽兽活下去了。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汇总五篇(扩展3)

——《目送》读后感600字汇总10篇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摘自《目送》

  对于父母,总是觉得那是自己坚强的后盾,是自己的避风港,从未想着有一天,我们也会成为他们的依靠。因为初中就开始住校,所以对于家的眷恋也逐渐减少。毕业后,最终也是选择远离家乡的城市工作,过着一年回家两三次的生活。对于这样的生活自己并没有觉得不好,甚至是觉得充满了自由。与家人的联系更多的是电话,可是就是电话联系也是老妈打电话居多。每次与老妈打电话,总觉得老妈很罗嗦,大大小小的琐碎事都要一一报告,自己心情好的时候,或许能静下心听。

  可是,对此,老妈却乐此不疲。有时候,老妈打电话过来也会哭诉一番,大约是工作的不顺心或者其他一些不开心的事。又或者,老妈打电话过来就一些事情慎重的问我的意见甚至有时希望我能做决定。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原来我们的位置已经“互换”了。

  小的时候,每次放学回家吃饭,我总是饭桌上最后一个吃完的,因为总是在饭桌上不停的说着学校发生的事情,全家只有老妈一个人有耐心听我讲完。遇到委屈也是一样边哭边倾诉。现在的老妈所扮演的角色多么像当年的自己。原来父母也不是一直很强大的,他们也有老去的一天,也有需要向我们倾诉的时候,也有需要依赖我们的时候。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做好这样的转换,做一个很好的倾听者。可是,我希望能朝着这个目标前进。

  继《孩子你慢慢来》、《亲爱的安德烈》后,龙应台再推出思考“生死大问”的最强新作,花枝春满、悲欣交集,跨三代共读的人生之书。被誉为二十一世纪的《背影》。

  《目送》的七十三篇散文,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她写尽了幽微,如烛光冷照山壁。

  正如作者所说:“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地告诉你,不用追。”

  所谓的目送,是为了更加美好的相聚。正所谓“三千流水流不尽,三千落花终离别”,目送和离别即使是痛苦的,无奈的。但是如若没有离别,那么我们又怎会学*去珍惜身边的人呢?人生路上,不能事事如意,但是每当目送过后,我们应摒弃心中的眷恋并送上最为诚挚的祝福,而不是沉溺在那无穷无尽的思念旋涡。正如龙应台所讲:“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于是对于父母,作为子女能给予他们最好的回报就只有不要辜负他们的期望以及祝福,踏上自己的人路。

  因此在人生路上,我们应懂得适时地陪伴;适时地放手; 适时地“珍惜眼前人”;适时地目送。当我们老了,当我们陪伴子女走过一段人生路后,我们又变成了目送子女的那一个了。这其实是一个轮回,是让每个人成长的不二法门。虽然,我们经常把“永不放弃”挂在口边,但是事实上有时放弃,才是一种更伟大的温情,才是人生路上的延续。

  文/潘俊宏。在一个惬意的午后,我走进了龙应台的《目送》,书里每一个不同人的故事、每一个不同人的感悟,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目光看向已*黄昏的窗外,我却陷入了深深地思考中。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这句话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回荡。书里讲述的关于父女间的离别、亲人的逝去、长大**的故事,我不禁陷入沉思:什么情形时要一个人走呢?是爸爸抱歉只能用面包车送孩子上学吗?是父亲用背影告诉孩子不必追吗?还是妈妈却永远只记得当年的女儿呢?

  人啊,永远是孤独的。人的一生中总会遭遇很多,我们会面临生死离别,在漫长的成长道路上,我们要学会一个人走。

  回忆翻到青涩的小学时光,依稀记得被撕坏的日记本,被翻乱的书包,风把书页吹得沙沙作响,它们跳跃着好像在开着玩笑。妈妈依旧只关心我的学校犯的错误,那时没有人知道我怎么想,没有人知道我有多难过。我内心的呐喊是:一点儿也不想长大,想要一切都如意,没有难题和烦心事,想要妈妈温柔的安慰。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上天像作弄一般,硬是和我反着来。老师的有色眼镜、与同学相处的不愉快,一时之间都让我束手无策。还记得妈妈当时耐心地开导我:“要学着长大,即使不喜欢也要学会面对,成长这条路只能靠你自己走。”

  学会面对一次又一次的离别,学会如何为人处世,学会冷静面对每一件事情,学会受到委屈勉励自己,也许在安静的夜晚会流泪,但在一个人的道路上一定会越挫越勇。挫折,困难,总有不能与朋友分享的东西,只能靠自己。

  不仅仅是成长,人生这条路也是要自己走。即使是全世界都在对立面,所有的不*等和委屈都对着你,你只有一个人,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

  《目送》由父亲的逝世、母亲的苍老、儿子的离开、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出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出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当我读到“我送他到机场,告别时,照例拥抱,我的头只能贴到他的胸口,好像抱住了长颈鹿的脚。他很明显地在勉强忍受母亲的深情。”时,我的心有种难以言喻的痛楚!当读到“我一直在等候,等候他消失前的回头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我的心再一次被刺痛,“即使同车,他戴上耳机…只一个人听音乐。”我们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对我们是如此的排斥与冷漠!

  于是“我慢慢、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任谁看到这样的文字,都不免在心里发出一个共鸣的震颤,这让我想起现实中的自己,每天因为孩子忙忙碌碌,总希望能让自己多一点自由的空间,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当孩子一天天长大,我们想要跟她们亲*都将成为一种奢望了。

  我们的现在就是孩子的将来,从上学到工作再到成家,我不知道留给了母亲多少落寞,我每次都匆匆的离家,留给父母的只有背影!当车轮启动我目视前方,完全忽略了身后那深情的目光!每一次离家,母亲都会目我送到车上,而我却只留下淡淡的一句:“妈,你快回去吧”,但每次妈妈都会固执的等到车子启动,直到我完全脱离她的视线……

  感谢龙应台的这篇散文,是她让我读懂了老人内心的凄凉与无奈!是她让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应该怎样去对待我的亲人,爱人和孩子!怎样让我们的人生少一些不必要的遗憾!

  初读《目送》,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心灵触动,仅仅是有种不明所以的缓缓升起的想让人叹气的忧伤。正如序中所说的“看见”,我也只是看见了她的忧伤,只可惜啊,这忧伤,仅仅在我的心外。

  我想这大概是因为我还正值年少吧,路并没有走多久,也没有走多长,一开始同行的人大多都还在身边,那些不小心走失的亲爱的人,都已经在我不懂珍惜的时间中渐渐忘却,所以无法理解作者对于“舍”、对于“伤逝”的.落寞。

  我曾经是多么相信我拥有这世上的每一个永恒美丽的瞬间啊,可现在已经离别将至,我不得不对那个自己说再见了。而我曾经多么相信我们一直能到永远啊,可没想到,竟连一瞬也没有。

  面对紧闭的门与空荡的街,我从不曾感到过,或是说没有意识到过,已经有人与我渐行渐远了。但现在回想起来发现也有一些永不再见的人仍在我心中停留,他们的音容笑貌都还在记忆中,但记忆却是一条光线明灭的长廊,最初欢声笑语,最终形影寂寂,如此反复,他们也仅仅存在于我的记忆之中。耳边响起悲壮深刻的音乐,我才知道那是在暗示我我们已经离别很久了,他们留给我真实的东西只会是一个萧索空寂的背影,或许,就连一个背影也没有。

  在这突兀的当下,我终于想起了他们对我说的最后一句――“不必追”。于是,终于开始了不曾明白过的失声痛哭。

  哭声渐歇的日子里,我渐渐意识到,没有什么是不可替代。而所谓的父女母子朋友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合上书本,在这哭声渐歇的日子里,我看见了另一面的我自己。

  《目送》是龙应台一篇描述亲情及周边人物感情的散文。

  她的描述真切、细腻、含蓄,但直击人心底最柔弱的部位。

  十四年前,女儿刚出生,那是盛夏,一年之中最热的三伏天。小丫头刚刚抱出产房,我心里就溢满了幸福感。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让我和她妈妈开心的不行。女儿就是我们的全部,我和爱人用日记的形式记录女儿一天天的成长。后来女儿慢慢长大,蹒跚学步,牙牙学语。总喜欢买些漂亮的小衣服把她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头上扎满了“爬爬角”,女儿是一个爱臭美的小丫头。后来跟随我们去武汉做生意,开始学兴趣班,上幼儿园。依稀记得她每周末戴着小红花蹦蹦跳跳回来开心的样子。

  后来,女儿慢慢长大,有了自己的想法和主见,自己会去处理一些人和事。要说失落感,当初肯定是有的,但也必须明白,孩子总会长大,终要自己去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社会。女儿一个人跟随老师去省城参加“震撼一条龙”,去参加学校南洋、射阳的社会实践活动,再也不会像小时候那样粘着父母。我们在家牵挂她,她在外玩的不亦乐乎。作为一个父亲,前几年我父亲的角色是有缺失的,把女儿的教育都交给了我爱人,忽视了女儿的成长,忽视了与女儿的沟通,陪伴女儿很少。如龙应台所讲,这辈子我终将在一次次目送女儿的背影中老去。

  龙应台《目送》中对亲情的理解和描述,让我更加珍惜自己的亲人、周边的人。对于我自己的父母,我们现在不在父母身边,父母独自生活在农村老家。很少回去陪父母,每次回去也是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欠缺父母太多。如果折算成天,我们这辈子又能陪父母多少天呢?《常回家看看》这首歌唱出了多少父母的心声,而我们又为父母做了什么呢?父母的孤独,对儿女的思念我们又理解多少?我们需要深思。

  孩子总会慢慢长大,父母也会慢慢变老。而我要做的就是默默目送孩子的背影,就像我的父母目送我的背影一样。

  我也不确定我有没有找到答案。

  时间总是在悄悄地流逝,有些事我们没法控制,只能静静地在一旁目送着,比如时代的变迁,孩子的成长,还有,父母的离世。在目送这一方面,我特别欣赏龙应台的做法。

  作为一个在五十年代出生在台湾的人,龙应台的人生经历一定不凡,目送着时代的`变化,她的感触一定很多吧,不知道为了适应这变化要付出多少。现在的她回想过去,一定会惊讶,这变化也太大了吧。就像我们现在想象未来,谁知道到时会发生什么,谁知道到时我们会过着怎样的生活,因为我们没法凭一己之力改变整个时代,没法决定未来。我们能做的只有目送。

  论变化就得谈到成长。从天真懵懂的童年到朝气蓬勃的青春,这或许是最让父母头疼的阶段了。儿时的不懂事总是给父母添很多麻烦,一定有很多父母以为长大了就好了,不用操心了,可他们忽略了青春的叛逆。她想像以前一样牵着儿子的手过马路,可他拒绝了,她问他为什么,他只说我已经长大了。她想,对啊,长大了啊,他已经不是小时候那个他了,我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了,我要做的只是目送就好。

  看着孩子一步步成长,父母也在渐渐老去,离别的时候总要到来,这谁都知道,但每个人真正到了那个时候,总是会想,这一天怎么那么快就来了。最煎熬的时候或许就是看着父母一点点“退化”,慢慢的听不清了,慢慢的不爱说话了,慢慢的不会走路了,慢慢的,没有一声再见就走了。这能怎么办呢,即使心里有万般个不愿意,也不能阻止这注定要发生的事,最好的方式就是静静的目送吧。

  不必追,只需默默地目送,就够了。

  “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龙应台在《目送》中这样写着。

  很难想象,这位******部长,曾写下《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的犀利笔调也会如此委婉。整本散文七十余篇,无一不是写父亲的逝,写母亲的老,写儿子的离。这些直白的个人感受以及那些舍与不舍,即使是我们,即使不是在中年,也会为之动容。

  《目送》是散文集的首篇,这篇精短的文章通过描述她儿子随年龄的增长与她的疏离,她与父亲一次次离别知道阴阳两隔。而感人至深的则是其中细腻的笔法,无论是母亲目送儿子,还是女儿目送父亲,都清晰地表达了她对人生道路中亲人间悲欢离合的无奈和豁达。

  “不必追”十分准确地描述了作者的心情。爱是自由的,别离时不如欣然接受,而不是执着地不放手。

  人生就是一次次地目送,面对亲友的别离,子女的疏离,甚至是友人的死别,谁又可以欣然接受?如果把文章的两部分串联起来,年少时我们一直在父母的羽翼下,渐渐长大,我们不由自主地疏离了父母,而到了中年,我们又会依念自己的孩子,年老之时,孩子也该远走高飞,这时候我们也该心无挂念,让他们不回头地走下去,正如文章中的母亲,她目送着儿子与父亲的背影,就好像目送着两人的人生。而她也旷达地接受了。

  到了我们这个年纪,正好是离家探索的时候。其实看得出来,父母在我不在家的时,十分挂念我。那么也慢慢来吧,等等一天风来,我们坚决地放开手。

  最*我读了目送这一本书,它讲了父母亲情的故事。

  这本书是一本回忆性的书,讲的是作者在翻卧房的抽屉时,突然翻出来的一个红盒子,然后展开的回忆。主要内容是写父亲的逝、母亲的老、儿子的离、朋友的牵挂、兄弟的携手共行,写失败和脆弱、失落和放手,写缠绵不舍和绝然的虚无。

  读《目送》一书,让人有一种顿悟的感觉。其实父母与子女这一生到底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处理父母子女关系是所有青年人都在焦虑的问题,隔代的文化差距,不一样的年龄代沟都会使大部分人和父母亲之间陷入矛盾的深渊。比如书中母亲送孩子上学依依不舍的目送,还在走后仍然会想着他,这些无不体现着母亲对于孩子的担忧,哪怕是已经成年远去上学的孩子。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汇总五篇(扩展4)

——哈姆雷特读后感600字汇总五篇

  在莎士比亚所有的作品里,四大悲剧之一的《哈姆雷特》,深深震撼着人们的心灵,这是一个关乎命运与性格的悲剧,一首人性的凯歌。它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社会末期的罪恶与本质,同时,我们频繁的看到了一个词——命运。它像影子一样和我们不离不弃,又似阳光一般温暖人心,邂逅让人变得幸福却也伤痕累累,但更多时候,命运像梦魇一样深邃而窒息。霍拉旭在戏剧的第一幕、第五场的露台的一部分有这样一句话“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这……注定是一个无解的棋局。

  戏剧是人生的放大,人生就如一场戏。无论你在人生的哪一个阶段,当你经历了一段丰富而深刻的精神生活,重新发现了一个全新的自我,你总是能在《哈姆雷特》里找到一些你会觉得那似乎应该是属于永恒与不朽的东西。

  因为它谈到了人生的抉择,谈到了选择的人生之路——面对正义、爱情、责任,一颗矛盾而又决绝的心,在那样一个混沌的世界里毅然背叛了命运,坚守住了他的正义。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经验也代表了我们自己的经验,他所面对的命运在我们人生的某个阶段里也是我们所要面对的。

  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是非理性的,热血中正义的沸腾让他失去理智,比如当他在激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时。然而或许正是他这种不理智的抉择,这种人性的弱点,让我们从心底里接受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我们常常可以在自己身上看见他的影子……

  众所周知,“以恶报仇”是一个真理,读完《哈姆雷特》后,我知道这句话更好了。

  《哈姆雷特》的作者是威廉·莎士比亚。 这本书讲述了王子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王子的父亲被叔叔克劳迪乌斯毒死并登上王位。 在他父亲的幽灵告诉哈姆雷特真相之后,哈姆雷特开始报仇,并最终在一场剑术比赛中杀死了克劳迪乌斯。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屡屡应验,威廉莎士比亚笔下的克劳迪斯为了争夺王位毒死了自己的兄弟,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到头来自己反倒被杀。《哈姆雷特》里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罪恶的行为总有一天会被发现,虽然地上所有的泥土把它们遮掩。”,这正跟我们说的“恶有恶报”有着相同的意思。

  在现代社会上,很多罪犯做下了违反法律的行为,最终还是被送进监狱。如果不希望更多的悲剧发生,我们应该多行善,而不行恶。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漠然忍受命运的暴虐的毒箭,或是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苦难,在奋斗中结束一切。这两种行为,哪一种更高贵?

  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有一千种感受。以前并不理解,或者说没有这种感受,并没有觉得生命有何意义,但现在,在面对生活中的许多困难后,我开始思考我们为何要这么做,也许这么一说让所有事都充满了功利性,也许会让我们在面对困难时不再那么专注。

  但我想说的是,每个人的一生,都要面临困难,都要面临许多困境。可是在不断的思考和成长之后,我们仍要鼓着勇气在这个薄情的世界,温柔的活着。

  生活带给我们的除了美好,还有许多困难,但我们不该害怕,不该一成不变,哈姆雷特告诉了我们,在这个世界,改变也许不能让悲剧变成喜剧,但能让我们在短暂的生命中爆发出希望的曙光,去让更多人,更多迷失自己的人重新拾回对生活的希望,能让这个世界温情不减。

  莎士比亚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伟大的剧作家、诗人。他是一位空前绝后的伟大戏剧诗人,是有史以来全世界最伟大的文豪。

  《哈姆雷特》这部莎士比亚最闻名的剧作,也是他四大悲剧中最早、最长的一部。书中描绘了英明果断、智勇双全的哈姆雷特王子从他父王的鬼魂口中得知他叔父的恶行:谋害兄长,篡夺王位,欺骗嫂后。王子于是不动声色,暗中调查一切属实后,便不计自身荣辱安危,身入险境,在其叔父安排的一场比剑阴谋中,揭发其罪行。但在这过程中目的虽然成功,却阴差阳错,在比剑中中毒身亡,母后却也误饮毒酒,酿成悲剧。剧中人物有的怯懦、狡诈;有的果决、机智,善与恶对立分明,然而却遭命运之神无情摆弄!

  哈姆雷特是出身高贵的丹麦王子,从小受人尊敬且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无忧无虑的生活使他成为一个单纯善良的理想主义和完美主义者。在他眼里一切都是美好的,他不知道世界的黑暗和丑陋面,他相信生活的***并且向往这种生活。他追求理想,又失望于现实。他向往人性之善,又深信人性本恶。在这本书中,我清晰的感觉到他想重整乾坤,又深感自己无能为力。他厌倦人生,又恐惧死亡。他爱恋恋人和母亲,又恨她们脆弱。在《哈姆雷特》中王子有段台词颇为闻名,是这样说的:须知演戏的目的,当初和现在都一样,是要仿佛端着镜子照见人性的真实,使美德显示它自己的本相,叫丑恶暴露它自己的原形,要时代和世人看到自己的形象和印记。

  虽然,以我的年龄看这本书有些深奥,也有些枯燥,但是他让我明白了世间的***和假恶丑。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虚伪,狡诈;有的人胆小,懦弱;有的正义,勇敢。我应该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正直,善良的人。

《哈姆莱特》是英国著名戏剧家莎士比亚所作的惊世悲剧。剧中以王子哈姆雷特为父复仇为主要线索,同时还掺杂着雷欧提斯和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的两条复仇线索,以相互联系和衬托。在复仇情节外,莎士比亚还写了哈姆莱特与霍拉旭之间的真诚友情,他与奥菲利娅之间的爱情和他与叔父与母后之间复杂的关系。

贯穿全剧的主角哈姆莱特,是个勇敢,理想崇高,品格高尚,思想深刻的好青年。但是突如其来的父王猝死,叔父继承王位并与其母后成亲,加上父王冤魂告诉他所有残酷的真相,并促他为父报仇,哈姆莱特顿时感到理想的幻灭和现实的丑恶。这些丑恶的事实引起了他对美好世界的怀疑和对人类善良观念的动摇。于是,悲剧开始扩散,蔓延……

复仇的道路是艰辛的,在这个环境中,他不得不当机立断,但是,他由于敏感而犹豫不定,由于思索而拖延,精力全花费在做决定上,反而失却了行动的力量。他原本是那么优秀,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忧郁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然而正是因为他的犹豫不决,导致了一个有一个悲剧的上演:因为失误杀死自己心爱的人的父亲,心爱的人因为伤心过度而坠河淹死,母亲被毒酒意外毒死……一切的一切,贯穿起来,就形成了一部惊世的悲剧巨作。

然而,莎士比亚要表现得远不止这些,这部戏剧中富有永远需要令人捉摸的哲学。主角哈姆莱特所具有的正是当时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优点,缺点,以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同时也深刻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当然,随之时间的推移,之一部悲剧不朽的屹立在世界文坛的原因,是它所描绘的主人公哈姆莱特,可以成为每一个人的原型他的悲剧意义显然超出了文艺复兴一个世纪,他是西方现代化进程的一个牺牲品,他已成为世界文学中一位典型形象。

  哈姆雷特读后感600字 5

如果说太阳是目标的话,就要看着它一直追下去。读了《哈姆雷特》,我是更加相信了。

现在,在死神的地窖里,有多大的宴*,说不定*上各人又在提着酒杯追打,打得最凶的,一定是哈姆雷特了。我的确是为他感到婉惜的。父亲不明不白地去世,母亲这样快的改嫁,在如此大的波动下,偏偏父亲的.鬼魂还要来说这样的话。所以那提着剑到宫内装疯卖傻的,是多么善良的哈姆雷特啊。可是,即使有那样大的善良,在这样大的压力与因扰下,人的野性也会渐渐地显露出来的,他的越来越大胆的举止,不曾掩遮过的想法,一直指导自己去见母亲,甚至杀死波洛涅斯,这可是一位没有过错的大臣,是一直忠于自己的主的。相矛盾的,在这样吓人的举动中,他也对自己的行为犹豫不决。不过是一直向目标走的。所以悲剧,才会在这样的矛盾下产生。

我只是惊叹哈姆雷特的执着,从他立下报仇的目标到实现它的整个过程里,时时都会有犹豫,不过是对行为的,对目标是从未动摇过的,他也一直走到了目标。不过于犹豫相对应的,这胜利者没有尝到果子,他和自己的果子,还有自己的仇人,一起沉在了泥里,应该也有原因是在重大的压力下对原本善良的违背,也就是在违背本心的条件下吧。所以实在是该对他感到惋惜的。

但是悲剧是哈姆雷特上演的,我们既然是观众,是不能也作一场悲剧的主人公的。我们更要是守着自己的本心,毫不迟疑地看着目标向前走的,是不能和终点处的旗子一同烂掉的。

所以,一直向太阳走的话,应该是不会错的。最美好的年纪,应该是要向着太阳走的。曾经的梦想繁多而轻浮,就像自己现在的成绩,天天臆想着偷工减料,耍些聪明,最后发现,拥抱自己的并不是太阳,而是黑暗。不要在最需要心无旁骛的时期放弃了追赶太阳的权利,无论什么时候,脚踏实地的向太阳才会所向披靡。

一直向着太阳,它将会成为你奔跑时,永不会溃败的力量。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汇总五篇(扩展5)

——蓝鲸的眼睛读后感600字汇总五篇

  暑假里,我读了本书—《蓝鲸的眼睛》,这本书给我启迪很深。这本书讲述了4个小故事,它们分别是:蓝鲸的眼睛、红蜻蜓、孤独的小螃蟹和花背小乌龟。蓝鲸的眼睛讲述了一个年轻人,把蓝鲸的眼睛拿走,从而导致村子不得安宁。

  红蜻蜓主要讲述的是动物们住在已经几百年不长红草莓的红草莓村,经过动物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最终动物们用友情使红草莓重新长出来,焕发了生机。

  孤独的小螃蟹主要讲了一只小螃蟹和一只青蟹之间的友谊。花背小乌龟主要讲了一只彩色壳的小乌龟在城里的奇遇。我最喜欢蓝鲸的眼睛和花背小乌龟这两个故事。

  蓝鲸的眼睛说的是因为一个鲁莽的年轻人,把蓝鲸的眼睛拿走了,是蓝鲸发怒,从而开始破坏整个村子,导致民不聊生,鸡犬不得安宁。这时一个善良的小女孩找回了蓝鲸的眼睛,希望还给它,于是她就天天抱着蓝鲸的眼睛坐在岸边,最后感动了蓝鲸,蓝鲸拿回了自己的眼睛,从此人们过上了太*生活。

  花背小乌龟因为自己有彩色的壳,所以妈妈嫌弃它,把它扔掉了,,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到了城里,遇上了画家浣熊,在花背小乌龟的帮助下,浣熊成了天下闻名的大画家。它不但没有舍弃花背小乌龟反而更加爱护他。

  窗外,细密的雨丝在天地间织起一张灰蒙蒙的网,我坐在书桌旁手执《蓝鲸的眼睛》这本书,无端的愁绪弥漫了我的心扉,脑海里浮想联翩。

  蓝鲸的眼睛是灵魂的光,失明的人得到它就可重见光明。一个勇敢而冒失的青年,为了让失明女孩重见光明,用钩矛将蓝鲸的一只眼睛取了出来。失去宝贵眼睛的蓝鲸,痛苦、愤怒涌上心头,他开始疯狂的报复渔民们。小女孩得到了那只眼睛,她的眼睛亮了,但当小女孩知道那是宝贵蓝鲸的眼睛时,她选择放弃这来之不易的光明,打算把眼睛还给蓝鲸,她一直坐在海边的礁石上,期寄着蓝鲸的到来。而此时,年轻人为了承担过错,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抚慰了蓝鲸受伤的心灵。最后,蓝鲸的灵魂得到了升华,它把眼睛留给了女孩。

  有人认为蓝鲸性格善良,从不伤害渔民,安静的守护着海洋,不应该伤害它,那个年轻人得到这样的结局是自作自受。但我不这样认为,年轻人迫不得已伤害蓝鲸是为了让女孩重见光明。当蓝鲸报复渔民时,年轻人达到目的了,完全可以一走了之,但他没有逃避,而是选择了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生命来解除蓝鲸对渔民们的报复。这种勇敢献身的精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的。

  读了这篇感人的童话,虽然身处湿冷的空气中,但我的心渐渐温暖起来,我感受到了爱与奉献。也想到了在生活中,当有人犯了错误,我们不能只是一味的指责他,而要试着用宽广的心胸去包容他,多站在他的立场上去思考。同时,犯了错误就要大胆面对,勇敢地承担,并及时改正。我想以后我也要向那个年轻人一样,做个敢作敢当、心有大爱的人。

  《蓝鲸的眼睛》是一部来自于冰波笔下的美丽童话故事。

  在一个小村落前,有着一片大海,大海里面住着一头蓝鲸,而蓝鲸是海上不容冒犯的神灵。它每一天只会去吃一些海面上闪闪的“星星”。而这头蓝鲸,最喜欢、最珍爱的东西莫过于他那双冰蓝色、水晶球般的大眼睛。在小村落里的每一个渔民都知道,只要得到了蓝鲸的眼睛,也就等于得到了光明,有了它,瞎眼能够重见光明,亮眼能够变得炯炯有神。最珍奇的是,它能使人们的眼睛越来越美,永不衰老。

  千百年来,曾有过多少人试着去挖蓝鲸的眼睛啊,可是,到了最后,所有尝试去挖蓝鲸眼睛的人都失败了。

  后来,有个勇敢而冒失的少年,却向蓝鲸发起了挑战,并把那冰冷的长矛刺向了蓝鲸的眼眶,蓝鲸的眼睛掉了下来。在这之后,那只失去了一只眼睛的蓝鲸开始疯狂地报复小村落里的渔民。把村子里出去捕鱼的渔船全部吞噬在大海里。最后,那个勇敢而冒失的少年,因为觉得自己非常对不起蓝鲸,而在蓝鲸的面前自刎了。

  村子里的盲女孩得到了那个蓝鲸的眼睛,她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但当她知道那是蓝鲸宝贵的眼睛时,她选择了放弃好不容易得到的光明,把那个眼睛还给了蓝鲸……

  蓝鲸爱着眼睛,男孩爱着女孩,女孩爱着世界;爷爷爱着孙女,也爱着祖祖辈辈傍海而生的渔民们……蓝鲸的眼睛就是爱的晶体。只有爱,才能消弭怨恨;只有爱,才能宽恕过错与冒失;只有爱,才能洗清污浊;只有爱,才能让世间重归美好。

  写出这样作品的人,心中怀着多么大的热情与希望、多少的忧伤多少的爱!我总是这么感激地想啊想。

  在暑假里,我读了《蓝鲸的眼睛》这个故事。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个善良的小女孩快要失明了,一个年轻人为了治好她的眼睛,决定向蓝鲸发起挑战。年轻人勾出了蓝鲸的眼睛,被小女孩捡到了,小女孩的眼睛又发出了清澈的光芒。但是却惹怒了南鲸,南鲸要找回它的眼睛,于是要报复整个小鱼村。小女孩的爷爷把南鲸的眼睛埋起来,这样南鲸就会死去,但是善良的小女孩不忍心看着南鲸死去,于是她找出了的南鲸的眼睛,把它还给了南鲸。南鲸被小女孩感动了,就把眼睛送给了小女孩。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蓝鲸的眼睛是大海中不容冒犯的神灵,它只吃海面上闪闪发光的星星,它最珍爱自已的眼睛,因为大海的灵魂就在它的眼睛里。我们都应该用自已的爱心去珍爱所有的动物,因为它们都是人类的好朋友。

  暑假,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蓝鲸的眼睛》,是儿童文学家冰波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蓝鲸是大海中的神灵,它始终都在调理自己的眼睛,只吃天上的星星,在村子里,大家都知道这个传说。有一只船出海了,船上有一个年轻的渔民,他冒犯了大海,无情的钩矛把蓝鲸的整只眼睛钩了出来,生生地使它离开了深凹的眼眶。蓝鲸因为疼痛正在下沉,他能看见有一点孤独的蓝光正在下沉,另一点蓝光正在上升。水因为蓝鲸的下沉,开始波涛汹涌,这时,渔民的船被蓝鲸的尾巴打翻了,渔民的钩矛也被弄丢了,上面还有他要的眼睛,渔民没有办法了。这个像“蓝色的月亮”的眼睛,被一个女孩捡到了,这个女孩的眼睛患了病,治不好,但当她捡到蓝鲸的眼睛时,她的眼睛奇异地清爽起来,她可以看到所有的事物都是清晰的。她回到了家,爷爷告诉她,这就是蓝色的眼睛,要让她好好对待它。有一天,几个渔民告诉爷爷,说蓝鲸在喊冤,大家都很害怕,那个年轻人出海了,它拿着一把匕首,他边说:“蓝鲸啊,我们清账了!”边把匕首插入自己的胸膛。水被年轻人的血染红了一大片,他在等着慢慢下沉,他看着天上,才知道,那就是女孩的眼睛。村里的所以人商量着,最后要把蓝鲸的眼睛埋了,蓝鲸的叫声吵醒了小女孩,爷爷告诉了小女孩眼睛就在村头,女孩在地上摸着,爬着,无数次地跌倒,纤细的手指在泥土里乱挖,鲜血滴滴渗进土里,最后她终于找见了蓝鲸的眼睛,她的眼睛又变得清晰了,第二天,她将眼睛还给了蓝鲸,投入了大海,蓝鲸又唱起了那悠长而舒缓的歌了,那只蓝色的眼睛不见了,蓝鲸也不见了,歌声越来越悠远,仿佛飘进了星光灿烂的夜空中去了。大海又恢复了*静,爷爷告诉小女孩,蓝鲸的灵魂飞升上天了,它把大海、月亮、星星、永远回不来的年轻人和它的眼睛留给了你。

  我懂得了不要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到别人的痛苦上,善良才能获得幸福。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汇总五篇(扩展6)

——裙子读后感600字汇总五篇

  读着这本书,不由得回联想起很多很多的事情,有趣的童年,有趣的故事,身边的人和事.

  小时侯也不知道从哪看到的一个故事,至今还刻在我的脑海里,那是一只小手帕引起的故事,同样是两个孩子,可她们有差不一样的命运,一个是穷人的女儿,一个是富人的女儿,她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有一次穷人的女孩看上了富人女孩的小手帕,多么漂亮的小手帕啊,她非常的喜欢,于是她就偷偷的拿走了,后来的日子,她非常的后悔,这是多么不道德的事啊,她在也不敢去找那个女孩子玩了,这件事给她留下很深的阴影,她又没有胆量说出来,于是她就把自己封闭了起来,她一直都在懊悔和愧疚中成长,孤独的生活着.可富人的小女孩呢,她可能都不知道这件事情,依然十分快乐的成长,当然她也得到了她本该拥有的一切.

  旺达佩特罗斯基,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她用了独特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存在,一百条裙子的确很特别,很吃惊的数字,谁会有那么多裙子呢?旺达有,旺达多么希望自己也能象佩琪一样,穿上漂亮的裙子,得到大家的爱护,她把她的渴望和向往画成了一副副美丽的图象.在她落寞的时候,她没有抱怨,她用自己的智慧和特有的方式,跟人们留下了一百条裙子,这好比一面镜子,一下把她照亮了起来.

  不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表达方式,人生有太多的不一样,不管怎样的不一样,人们都不喜欢邋遢的人,懒惰的人最终会被遗弃.

  不一样的环境也会筑成不一样的人生,好比我的孩子,来到了城市,很好的礼貌用语,她们还不太*惯!她们拘素,不够大方,这都是受我们的.影响,农村人说话不讲究方式,富有艺术感的话更讲不出来,我也一样渴望我的孩子,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不要重复我们的人生.

  文中讲的是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也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裙子,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都默默地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这些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捉弄她的那些女生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她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旺达一家早就搬好了家,准备去上新学校了。

  在我的生活当中,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在我们班,有很多同学都爱捉弄我,而且还给我起外号,每一次我都在强忍着愤怒,见到她们,依然像往常一样和她们打招呼。有一次我给她们说我有好多张我画的国画,而且花地像真的一样,她们都不信。有一次在上美术课快要结束的时候,老师说下节课要学*画国画。我心里想:下节课可是我大显身手的好机会,而且我还要把我的那些优秀作品拿过来让她们看看。到了下节课,当我在课堂上画完一幅我最拿手的画的时候,有好多同学都围了过来,都说让我把这幅画送给她们,于是我把我的那些优秀作品每人一张送给了她们。到了第二天,曾捉弄过我的一个好朋友写了封道歉信给我,我看了之后又回了一封:“没关系”。另外我又送给她一幅画。结果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我要和同学好好相处,交更多好朋友。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譬如:《一百条裙子》、《思黛拉街的鲜事》、《女巫》、《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我们爱科学》、《兴趣语文》、《兴趣数学》等,数不胜数。

  但是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美国的作家埃莉诺·埃斯特斯写的《一百条裙子》。你一定会问我为什么喜欢它呢?别着急,先听听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说不定你就会知道了。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怪名字的波兰女孩,她每天穿着一条洗的发白,晾的走了形的蓝裙子,他总是安静地坐在教室里最脏、最吵的角落。也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她的旧裙子,她坐的位置,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那她开玩笑,仿佛她生来就是让人“取笑”的。直到有一天,在班队课上,老师让女生说她们有几条裙子,旺达佩特罗斯基说她有一百条裙子,然而,随之而来的不是公*的待遇,而是更多的嘲笑,讽刺。有些人甚至见了她的面就叫她“一百条裙子的主人”!根本没有人相信他,老师也对她说:“旺达,吹牛不要吹过度了好不好?”受老师的影响,大家都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宽宏大量的默默的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在越来越多的嘲笑中忍受不住了,她转学了。留下了一百条美丽绝伦的裙子,把自己的忧伤带走了。在她走以后,捉弄过她的那些同学在他走以后,渐渐的意识到旺达是多么的爱他们,而且旺达是一个很聪明,很懂事的女孩,于是他们决定给旺达写道歉信,并且去把他找回来。可是,她在也不能回来了。

  这本书让我知道:同学之间只有互相友爱,才能快乐。不要等到失去了,再来珍惜。

  文中讲的是旺达佩特罗斯基是一个有着奇怪名字的女孩。也正是因为她的怪名字和旧裙子,所有的女生都喜欢捉弄她。直到有一天,旺达突然声称她家里有一百条各式各样裙子,随之而来的却是更多的嘲笑。根本没有人会相信她,而且大家都会拿这件事捉弄她,旺达都默默地忍受着。有一天,旺达终于因为受不这些嘲笑而转学了,她给大家留下了她那一百条“裙子”。捉弄她的那些女生发现原来旺达是多么爱她们,而且旺达是一个非常可爱,非常聪明的'女孩,于是她们决定写信向她道歉,并且去把她找回来。可是旺达一家早就搬好了家,准备去上新学校了。

  在我的生活当中,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

  在我们班,有很多同学都爱捉弄我,而且还给我起外号,每一次我都在强忍着愤怒,见到她们,依然像往常一样和她们打招呼。有一次我给她们说我有好多张我画的国画,而且花地像真的一样,她们都不信。有一次在上美术课快要结束的时候,老师说下节课要学*画国画。我心里想:下节课可是我大显身手的好机会,而且我还要把我的那些优秀作品拿过来让她们看看。到了下节课,当我在课堂上画完一幅我最拿手的画的时候,有好多同学都围了过来,都说让我把这幅画送给她们,于是我把我的那些优秀作品每人一张送给了她们。到了第二天,曾捉弄过我的一个好朋友写了封道歉信给我,我看了之后又回了一封:“没关系”。另外我又送给她一幅画。结果我们又成了好朋友。

  读了《一百条裙子》这本书,我要和同学好好相处,交更多好朋友。

  读着这本书,不由得回联想起很多很多的事情,有趣的童年,有趣的故事,身边的人和事。

  小时侯也不知道从哪看到的一个故事,至今还刻在我的脑海里,那是一只小手帕引起的故事,同样是两个孩子,可她们有差不一样的命运,一个是穷人的女儿,一个是富人的女儿,她们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有一次穷人的女孩看上了富人女孩的小手帕,多么漂亮的小手帕啊,她非常的喜欢,于是她就偷偷的拿走了,后来的日子,她非常的后悔,这是多么不道德的事啊,她在也不敢去找那个女孩子玩了,这件事给她留下很深的阴影,她又没有胆量说出来,于是她就把自己封闭了起来,她一直都在懊悔和愧疚中成长,孤独的生活着。可富人的小女孩呢,她可能都不知道这件事情,依然十分快乐的成长,当然她也得到了她本该拥有的一切。

  旺达佩特罗斯基,她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她用了独特的方式证明了自己的存在,一百条裙子的确很特别,很吃惊的数字,谁会有那么多裙子呢?旺达有,旺达多么希望自己也能象佩琪一样,穿上漂亮的裙子,得到大家的爱护,她把她的渴望和向往画成了一副副美丽的图象。在她落寞的时候,她没有抱怨,她用自己的智慧和特有的方式,跟人们留下了一百条裙子,这好比一面镜子,一下把她照亮了起来。

  不一样的人生不一样的故事,不一样的表达方式,人生有太多的不一样,不管怎样的不一样,人们都不喜欢邋遢的人,懒惰的人最终会被遗弃。

  不一样的环境也会筑成不一样的人生,好比我的孩子,来到了城市,很好的礼貌用语,她们还不太*惯!她们拘素,不够大方,这都是受我们的影响,农村人说话不讲究方式,富有艺术感的话更讲不出来,我也一样渴望我的孩子,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不要重复我们的人生。


孔乙己读后感作文600字汇总五篇(扩展7)

——《孔乙己》650字读后感实用五篇

  妈妈下午给我讲了孔乙己的故事,很是让我感动。于是我自己又把故事读了一遍,我深深的为故事里的人物和情节所吸引,它主要讲述的是发生在南方一个叫鲁镇的小镇上的故事。鲁镇的酒店的格局和别处不同,做工的人,傍晚散了工,喜欢花点铜钱,买上一碗酒,加一些茴香豆或者小菜,慢慢品尝。文章里就喝酒的气氛还有这样的描述:穿短衣的顾客站门边,几下就喝完了酒,而穿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慢慢坐喝。看了这样的文字我就想,为什么会这样呢,读了后面的文字,才知道这就是当时社会阶层的真实写照,穿短衣的多是些穷苦的下层人,穿长衫的多是一些有钱人。孔乙己就是这样的人,迂腐而穷困。虽然他还是一个秀才,但考了很多次状元,都没能考上,最后把自己考得穷困潦倒。尽管如此他却是站着喝酒的唯一穿长衫的人,虽然他的长衫很破旧,但他始终觉得自己就是以前有点钱,现在落魄的读书人。孔乙己有一笔好字,替人家抄抄书,勉强糊口。可他有一坏*惯,好喝懒做。

  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带书以及纸笔墨砚,一起失踪。如是几次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事最后对孔乙己的结局有了这样的叙述:中秋节前两三天,掌柜正在慢慢结账,忽然说:“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还欠十九个铜钱呢!”。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会来?他被打折了腿了。”这以后就再没有看见孔乙己了,他大约的确死了。孔乙己让我感到可怜可笑,但他悲凉的一生、悲惨的结局,无疑是当时社会的那种弱肉强食、冷漠无情、愚昧封建的旧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们伟大的文学家鲁迅先生用他精辟的语言、犀利的笔锋对当时社会的丑恶现象,进行鞭打和讽刺。让我们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状,也激励着我们祖国的新一代勿忘国耻,好好学*,建设强大的祖国。

  鲁迅一直都是我妈妈最崇拜的作家。我从小就常常听我妈妈讲起他曾经生活在广州,北京,日本的种种逸事。但是我从来没有读过他写的作品,直到有一天我在加拿大的大图书馆找到了一本《呐喊》。从《狂人日记》到《社戏》,每一篇文章都给了我震撼的感觉。尤其是这次我们在课堂上重读的孔乙己。给了我一种新的感觉。

  《孔乙己》是描述一个没考上秀才的读书人。文章里,鲁迅用讽刺的语言来刻画一个爱面子的落第秀才。孔乙己总是觉得在这种乡下地方读过书就高人一等。可是他却成了掌柜和顾客们的笑柄。当被别人看不起时,孔乙己就会说出一大堆之孚者也来反驳。因为穷所以很多时候孔乙己只能去偷东西来维持生活。虽然如此,但是在酒店里,孔乙己一向拥有良好的品行,甚至比任何人的品行都要好。有的时候会欠钱不过在一个月内都会还清。鲁迅就是用这个故事来叙述旧社会的封建思想。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就没有用。就连一个小小的伙计都瞧不起他。孔乙己也是因为没考上秀才才会造成这样的坏脾气。因此才会缩在酒店里日复一日的荒废生活。难道没考上秀才对于读书人来说就是一种自杀吗?难道一定要考上秀才才能证明一位读书人的能力吗?因为这种思想的存在都不知道害死了多少个读书人,都不知道引发了多少悲剧。虽然科第进考的出发点是对的可是会不会对落第的人太残酷了呢?有没有想过再多给一次机会让他们向社会证明他们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人。

  从孔乙己身上让我们联想到现在,一个科技那么发达的世界,还是有成千上万的人因为没考上好的学校而从此荒废学业,甚至成千上万的人因为承受不了社会的压力而自杀死去。难道这就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如果我们能多给他们一点关心,一点宽容可能诞生出一位出色的人物也不一定。爱恩斯坦当年也不是一位爱学*的小孩,可是他还不是照样变成了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从古预今,这就是《孔乙己》给我的感觉。

  除了上次说道的叙事人选择的特殊,鲁迅使用了小伙计的角度,这样就略去了很多关于孔乙己的介绍,以及他的悲惨命运的了解,就在这小伙计的眼中,也没有对于孔乙己的出场做面面俱到的描写。在表现方法上,《孔乙己》没有描写,没有渲染,只有*淡的叙述,这一点和鲁迅的其他名篇是很有些不同的。

  在表现方式上,《孔乙己》一文中没有渲染,只有*淡的叙述。文中写到“没有他,人们也一样快活”这里后,小说接着写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么回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是仍旧偷。这一回,是自己发昏,竟偷到了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后来怎么样?”“怎么样?先写服辩,后来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后来呢?”“后来打折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地算他的帐。

  从字面上看,好像并没有任何文字直接写到人们的“快活”。然而从对话的语调中,仍然可以看出那个提供消息者的心态。对于丁举人打折了孔乙己的腿这样野蛮的人身伤害,说话者没有半点保留,相反给人一种理所当然、津津乐道的感觉。特别是,传孔乙己可能已经死了的时候,说话的和听话的都没有震惊。“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欢笑的人的厄运,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这就充分显示出鲁迅在对话描写中潜在量的巨大——有意不去直接点明说话者那种津津乐道的神态甚至以消息的传播者为荣的情绪,把想象的空间留给读者。

  唯其*静、*常、*淡,才显得诸如此类的残酷无情,由于司空见惯,而没有感觉,没有痛苦,而鲁迅的笔墨,就是要揭示这种无形的精神虐杀的可怕。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除了上次说道的叙事人选择的特殊,鲁迅使用了小伙计的角度,这样就略去了很多关于孔乙己的介绍,以及他的悲惨命运的了解,就在这小伙计的眼中,也没有对于孔乙己的出场做面面俱到的描述。在表现方法上,《孔乙己》没有描述,没有渲染,仅有*淡的叙述,这一点和鲁迅的其他名篇是很有些不一样的。

  在表现方式上,《孔乙己》一文中没有渲染,仅有*淡的叙述。文中写到“没有他,人们也一样快活”那里后,小说之后写在酒店里,人们发现,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

  一个喝酒的人说道,“他怎样回来?……他打折了腿了。”掌柜说,“哦!”“他总是仍旧偷。这一回,是自我发昏,竟偷到了丁举人家里去了。他家的东西,偷得的么?”“之后怎样样?”“怎样样?先写服辩,之后是打,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之后呢?”“之后打折腿了。”“打折了怎样呢?”“怎样?……谁晓得?许是死了”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地算他的帐。

  从字面上看,好像并没有任何文字直接写到人们的“快活”。然而从对话的语调中,仍然能够看出那个供给消息者的心态。对于丁举人打折了孔乙己的腿这样野蛮的人身伤害,说话者没有半点保留,相反给人一种理所当然、津津乐道的感觉。异常是,传孔乙己可能已经死了的时候,说话的和听话的都没有震惊。“掌柜也不再问,仍然慢慢的算他的账。”对于一个给酒店带来欢笑的人的厄运,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这就充分显示出鲁迅在对话描述中潜在量的巨大——有意不去直接点明说话者那种津津乐道的神态甚至以消息的传播者为荣的情绪,把想象的空间留给读者。

  唯其*静、*常、*淡,才显得诸如此类的残酷无情,由于司空见惯,而没有感觉,没有痛苦,而鲁迅的笔墨,就是要揭示这种无形的精神虐杀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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