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读后感(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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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喜欢的读后感 1

  读完《鲁滨孙漂流记》这本精彩的小说后,一个高大的形象时时浮在我的眼前,他就是勇敢的探险家,航海家鲁滨孙。他凭着顽强的毅力,永不放弃的精神,实现了自己的航海梦想。我仿佛看到轮船甲板上站着这样的一个人;他放弃了富裕和舒适的生活,厌恶那庸庸碌碌的人生,从此开始了一次与死神决斗的生存大挑战。种种的不幸与困难并没有压倒鲁滨孙,反而更是他坚强,上苍给鲁滨孙的困难,而对于他更有生存的挑战性!风暴海啸,全体出鲁滨无一幸免。

  真正的生存挑战才刚刚开始!流落孤岛,他为了找到合适的住所,在岸上跑了一整天,在一个岩石下找到了一个住所。鲁滨孙在山下搭了一个帐篷,尽量大些,里面再打上几根木桩来挂吊床。第二天,他把所有的箱子以及木板、做木排的材料,堆成了一个临时性围墙,作防御工作,但只过了几天,突然发生塌方,鲁滨孙不但把落下来的松土给运出去,还装了天花板,下面用柱子支撑起来,免得再次出现塌方;永不放弃的鲁滨孙定了自己的生活基础……

  这本书只有坚强才能胜利,只有实干才能摆脱困境。

  我喜欢的读后感 2

  新学期第一本漂流书下发了!原来是美国作家佛朗西斯·霍奇森·伯内特的世界名著《秘密花园》。我迫不及待地一口气把这本150页的书读完了。读完这本书,主人公的故事却一直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充满温情,像糖果一样甜蜜的故事。一个十岁小女孩玛丽在一次霍乱之后成了孤儿,于是便随梅朵里克太太从印度搬到了远在英国的舅舅家居住。她认识了本爷爷、知更鸟、迪克、玛莎和生着病的柯林。

  玛丽无意中听说宅子外面有一座尘封了十年之久的秘密花园。她的好奇心油然而生,在红胸知更鸟的引导下,她发现了这个神秘而荒芜的秘密花园。在小朋友的努力下,花园变成了开满蔷薇、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天堂。她们一起帮助柯林恢复了健康,父子团聚,重新找回了缺失的父爱。

  这本书告诉我:生病是有魔力的,世界万物都是有魔力的。尤其是友谊,它更是充满了魔力。它能使古怪、孤僻的人变得活泼开朗,使生病的人获得战胜病魔的勇气。友谊是开启快乐之门的一把钥匙,是上天赐给人们最珍贵的礼物,我们一定要好好珍惜。

  我喜欢的读后感 3

  第一次读咪蒙的文章,对于内容的整体感受如下:

  1、心态会影响很多事情的发展。凡事都有两面性,学会辩证看待问题;

  2、既许诺便重诺,尤其是对自己。决定了的事情就放手去做,不要将梦想永远搁置在角落;

  3、懂得轻重之分,与其把时间和经历浪费在无谓的人和事上,不如充实自己;

  4、比你优秀的人比你更努力,不断为自己的懒惰寻找借口是不明智的做法;

  5、对待爱情,明白门当户对(不仅指社会地位,还包括学识等方面)的重要性,不要过分依赖其他人;

  6、经济独立才能人格独立,女生应当学会自己赚钱;

  7、凡事拿得起放得下,不要妄自尊大,也不要妄自菲薄。

  对于文字的感触如下:

  全篇运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及网络用语和大量无法考证的事例来论证作者所述的观点。可以使读者深入浅出地明白个中道理,但缺乏说服力。

  总体感觉:可以一读,但不是必读的书籍。

  我喜欢的读后感 4

  同学们,你们看过一本叫做《西游记》的书吗?它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这是一部神魔小说,非常好看。我对它一直是情有独钟。

  这本书里的人物众多,有:孙悟空、猪八戒、唐僧、沙和尚、白龙马,还有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和神佛。每一个人物都性格鲜明。

  我喜欢的人物是白龙马。你们一定会说:“你为什么喜欢白龙马呀,还不如喜欢孙悟空呢!孙悟空多棒啊,能打妖精。”孙悟空是很厉害,它斩妖除魔,功劳显著。白龙马却默默无闻,任劳任怨。没有白龙马,唐僧难道走路吗?那弱弱的唐僧岂不得经历更多磨难?其实,白龙马虽然不起眼,但是西天取经的途中它功不可没。

  白龙马有着一对晶莹剔透的大眼睛,很可爱。还有白龙马很干净,全身的毛都是雪白雪白的,使人一看就想去温柔的抚摸。你们发现了没有,白龙马不说什么话,很沉默、冷静,也很酷。

  白龙马真所谓就是可爱和高冷的完美化身。

  《西游记》是一本不错的书,白龙马也是一个让人喜爱的形象。

  我喜欢的读后感 5

  《水浒传》里的人物众多,一百单八将个个都身怀绝技,各有特点。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有三个,分别是豹子头林冲、智多星吴用、青面兽杨志。

  我第一个喜欢的人当然是豹子头林冲了。他武功高强,可以连杀5员朝廷大将。可见其功夫之了得。而且他以前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校对,要不是因为高俅陷害,说不定水泊梁山会被林冲打得不成气候了呢。

  我喜欢智多星吴用,是因为他智力惊人。他是水泊梁山的军师。有一次,宋江攻打祝家庄,久攻不下,可吴军师一来,所有问题都迎刃而解。吴用在整个《水浒传》中立下了无数战功。我觉得,他应该是梁山上当之无愧的第一军师。

  青面兽杨志,也很厉害。我最喜欢的三个人物中,他排第三。他的武功和林冲旗鼓相当。我喜欢他的重要原因是因为他是杨门之后。他爷爷是杨文广,被封为侯爵。至于他为什么要参加造反。我想,在那样一个腐朽的社会环境里,只能是官迫民反,民不得不反。不过他长得有点丑。所以只能排第三。

  以上我喜欢的《水浒传》中的三个人物,虽然都很厉害。但在一个奸臣当道,兵荒马乱的年代,他们也只能走上造反这条路了。我常常会想,如果在太*盛世,他们三个人的命运会是怎样的呢?


我喜欢的读后感(5)份扩展阅读


我喜欢的读后感(5)份(扩展1)

——《我喜欢》读后感6篇

《我喜欢》读后感1

  一口气读完《我喜欢出发》这篇文章,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不禁地想赞美一番,作者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每一句都触动着我的心,朴实的言语,内心的喜欢出乎意料。不停地探索着一个又一个未知的生命片段,在生命中永不停歇地探索,出发争取另一段新生活。

  怎能不喜欢出发?初出象牙塔的我对于外边的世界仍旧是一个懵懂的孩童,它的广袤与深度还有待于我不懈地追求与探索。我们的每一个行业领域都是一片浩瀚的海,每一起案件都能激发对未知领域探索的激情;每一次对数据的整合分析都是一次思想的交锋。作者所表达的感情难道不是给予我们生活以及人生道理的思考吗?在每一点每一滴中,我们在收获,我们在懂得。积累着,前进着。学*的过程便是量变的过程,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促成质的飞跃,才能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沉稳,更精彩。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但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只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太深的流连变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森林的神秘,谁不想不断的追求,追求完美和进步。我们能走多远?这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自己的志向。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观念改变,行动才会改变,行动改变,命运才会改变,要为自己树立一个目标朝着目标去奋斗,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人生也会因为这一路的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是啊,人就应该这样在挫折中学会坚强,在征服中凝聚力量。我们是蓝天上那鹰,每时每刻都在向远方展翅翱翔!每一次成功,都是一个新的起点,每一次起步,都是为了期待那个没有终点的远方。是的,远方是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用一生逼*远方。即便我疲惫成蜗牛,我也不会放弃跋涉的梦想;即便我衰老成标本,**枯的眸子里仍闪烁着对远方无尽的向往。因为,因为我的梦在远方!

  出发是忘记痛苦的良药,出发是实现梦想的阶梯,出发是证明我还活着的依据。人因出发而不再无聊,人因出发而更加激情四射,人也因出发而更加珍惜已拥有的幸福。

《我喜欢》读后感2

  看这本书的潜意识似乎是从抖音里某天在一个号里看到敏感而又喻呼年轻的文字,后来在微信读书的故事集里刚好看见这本温暖又刺激的书名,便毫不犹豫的加进书架里,写文字的灵感都是粗糙和直接的,我也从来不想加以修饰一些文字的真实情感,每次读一本书,我都感受着书本给我带来身心强大的欲望,有时候就是抑制不住的激动,有时候是敏感而又契合的感情,有时候又是及其认同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甚至有时候异常觉得作者带来的怜悯给我极大的同情心。生活有时候真的好悲哀但又感觉及其幸福,时常一个人走在路上,我意识到没有朋友陪伴觉得好孤独,面对若大的饭桌一个人夹菜盛饭突然觉得很需要你,你是在来的路上还是在准备来的门口,但是对你所有的期待都是真的,需要这份爱和陪伴都是真的。

  读书给我带的很多东西,而让我最感谢的是这个*惯给我带来的自信和从容,又如愿的读完了这本盼望久许的书,最大的感受是感谢吧,很多事情原来真的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淡去,只愿我们都能用力生活,不留遗憾。

  那时候用力的开始喜欢了你,后来我用力的爱上了你,再后来我们都没有了联络,再后来我只剩下余下的喜欢再把你偷偷的爱着,是不是很憋屈,还好一切都不再重蹈覆辙,后来时间也待我很好,慢慢学会了不再去想念你,不再对你挂念,后来真的要决定放下你了,时间是一个让人学会遗忘的东西,但是也一定会让人学会珍惜,对于很敏感的我来说,生活中本来就有了很多的不容易和遗憾,每天不缺的就是一丝丝的悲哀,所以我需要有什么东西能治疗我,处于异国的我,没能让我的兴趣和能力得到满足,能让自己感到满足和幸福的事情之一就是做饭,我喜欢做菜放辣椒,没有什么寓意,只是会感觉吃到这样自己喜欢的口味会感觉很满足,所有的不幸和悲哀就会冲散,有的只是身体上的饱腹感和精神上的幸福感,我喜欢慢慢悠悠的开始准备食材,等做到最后一道菜,慌忙加进最后的佐料,然后匆匆忙忙坐下拾起筷子,品尝其中我最喜欢的其中一道,闭上眼睛洋溢着毫无忧虑的神情,突然觉得自己真幸福。生活有时候真的太难了,那就开始做一次饭,开始准备几道自己特别喜欢的菜,慢慢的取悦自己,有时候时光忘记了要照顾你,那就好好照顾自己吧,认真生活,努力爱自己。

  我喜欢你,真的是像风走了八千里

《我喜欢》读后感3

  读罢这篇散文,身心放松,无比愉悦,好像自己方才做了一个很长的梦,走过田野小溪,看遍山景与大海,同万物来了一次深入交流,收获了许多感想和感动。作者说的“我喜欢……”,仿佛也是我的喜欢。这一切,没有嘈杂的琐碎,宁静淡远,远离世间纷纷扰扰,只剩下纯粹的美好。而那美好又不是单调乏味的,无形中似有一张大网,使之变得丰富而充满烟火气息。

  这篇散文并没有特别明显的逻辑,但我在读文时却能跟着张晓风老师的叙述而游走,跟随她去感受一切让自己喜欢的东西。写景时虽然用到一些较为拗口的词语,但不影响理解,多读几遍后,更能体会一种特别的意境。

  有几段更是读着读着就快要流泪。如“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美得那样凄凉。”不知为何,心仿佛被挤压了一下。又如“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听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这一日常举动的描写,把与先生之间的温情体现得淋漓尽致,以小见大,仿佛真的听到了那“咚咚”的脚步声,以及未打开门就已经出现的呼唤。*凡而珍贵,就在于此。

《我喜欢》读后感4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华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华金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华金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死贵死华金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华金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作者:高雅琪

《我喜欢》读后感5

  永不停歇的出发其实是一种不停的追求,一种不沉迷于现状的象征。自然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山青水秀,风光奇丽……生活也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功业显赫,成就辉煌……但是如果只是陶醉于一山一水,沉醉于一功一得,那就会停歇而沉沦。

  追求的脚步应该是永不停歇的,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尽管一路会遇到坎坷,波涛,风沙,猛兽,但这些会让我们不断充实,不断成长。可以说人生的追求就像登山,当你登上一个山峰后,一个更高的山峰又出现在了眼前,“山外青山楼外楼”追求就是这样, 高处不胜寒。当你到目的地之后,再看看前方你就明白了,要有目标。到达之后更要寻找更高的目标 不断挑战,人生才精彩。

  记得临*期末考试是,老师让我们看了好多关于名人从小立志追求理想的故事。其中记得最清的是陆羽的故事:唐朝著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喜欢吟读诗书。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学*冲茶。在钻研茶艺和放牛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学会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会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被他打动了终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后来,陆羽编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追求,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 让我们不断完善自己吧!

《我喜欢》读后感6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

  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的读后感(5)份(扩展2)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

《我喜欢》读后感1

  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

  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

  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

  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轻轻合上《张晓风散文集》,慢慢闭上双眼,回想着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用心灵感受着。喜欢,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

《我喜欢》读后感2

  汪国真在他的《我喜欢出发》中说:“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诚如汪老所说,我们身处在这样一个“五色乱目”的时代,太多的事情牵绊住了我们的双脚,使我们欲言又止欲进又退。我们不断地犹豫,不断地错失良机,却又不断地欺骗自己,说什么“三思而后行”。是的,你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在你犹豫不决时,成功人士早已果断先行一步,用风雨兼程换回耀眼成功。本质上来说,人与人并没有差别,也许偶有智力之差,但那无关大雅,然而有的人扬名立万,有的人却卑如蝼蚁,探求根源,无他,在于敢做与不敢做。

  我们总喜欢谈论乔布斯、比尔盖茨的成功,总是惊羡马云、李彦宏的辉煌,然而我们却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成功的前提,那就是看准时机果断出击。在智能手机的设想还未能为人人所接受时,乔布斯果断出击,毫不迟疑地摘下这颗新世纪的明珠,而犹豫了的诺基亚却因此无缘智能手机市场,最终沦为附庸。无独有偶,当国内电商业前景一片茫然时,马云以敏锐的思维当机立断,开启了*电商业大门,而紧随其后的京东虽也有所作为,但终究因一时之差而逊色不少。

  人类社会的众多实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要果断出发,勇敢地踏上征途。正如英国学者艾略特所说:“世上没有一个伟大的业绩时由事事都求稳操胜券的犹豫不决者创造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太多的犹豫只会动摇意志,禁锢前进的步伐。只有当成功建立在果断之上,果断伴随着成功,历史才会勾勒出无数成功者的伟岸身躯。

  我喜欢出发,出发是我的宿命。即使出发不一定成功,即使一路风雨兼程,但只要尝试了、付出了,便永无悔恨。“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想好了就去做永远好过踌躇不前,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

  喜欢出发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喜欢出发的人永远不会成功。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征途,与果断相伴一生,去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的辉煌!

《我喜欢》读后感3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出发》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读后感4

  永不停歇的出发其实是一种不停的追求,一种不沉迷于现状的象征。自然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山青水秀,风光奇丽……生活也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功业显赫,成就辉煌……但是如果只是陶醉于一山一水,沉醉于一功一得,那就会停歇而沉沦。

  追求的脚步应该是永不停歇的,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尽管一路会遇到坎坷,波涛,风沙,猛兽,但这些会让我们不断充实,不断成长。可以说人生的追求就像登山,当你登上一个山峰后,一个更高的山峰又出现在了眼前,“山外青山楼外楼”追求就是这样, 高处不胜寒。当你到目的地之后,再看看前方你就明白了,要有目标。到达之后更要寻找更高的目标 不断挑战,人生才精彩。

  记得临*期末考试是,老师让我们看了好多关于名人从小立志追求理想的故事。其中记得最清的是陆羽的故事:唐朝著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喜欢吟读诗书。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学*冲茶。在钻研茶艺和放牛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学会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会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被他打动了终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后来,陆羽编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追求,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 让我们不断完善自己吧!

《我喜欢》读后感5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我喜欢的读后感(5)份(扩展3)

——《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读后感3篇

  很多时候,我们只顾着急匆的努力向前奔跑,却在途中忘记了为了什么而去奔跑,所谓初心已忘。之前经常在网上看到“勿忘初心,方得始终”的句子,只觉得写得好却体会不到其中的深意。

  关于亲情,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终人。几年前看到感人至深的描写亲情的文章总是落泪,格外思念亲人,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多陪伴他们,而不是摆玩电子产品,日子川流不息,转眼大学三年将过,泪点越来越低,不知道是理智了还是冷血了。寒暑假的陪伴更是寥寥无几,我想陪伴的意义不在于在一起待着彼此沉默,而在于让让彼此感到舒适温暖,比如唠唠家常、谈谈心、做做饭都挺好,但是我没有做到。越长大越发现,对于家人自己不擅长也羞涩于表达爱意和关心,这大抵与自身性格以及家庭生长环境有关。

  关于友情,关系较好经常联系的本不多,如果问我说真正的友情呢?我不知道,因为尚不曾遇到可以患难见真情的事情,不知这属幸运还是不幸。确有许多疲于维持的时候,依旧认为这是个双方的问题,还是尊重他人,亲疏随缘吧。我们一路上会遇到很多人,有些点头致意后匆匆离去,有些却可以常伴生命,你知道他门们一直都在,无需多一两人足矣,有些安心的感觉。思及此,忽想起确实有人与我说过“我一直都在,不求前路皆知已,但求落落与君好!”细细品来还是很欣喜,唯回以,定不负卿。

  关于爱情,希望我们在彼此面前都是更好的更开心的最真实的自己。无论你的爱情是否完美,你都要记住你是一个独立的灵魂。你无法确保你的爱情幸运,但你始终可以努力让你的灵魂优秀。水至清无鱼,苛求绝对诚实反而会酿成不信任的氛围,甚至逼出欺骗和伪善。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人人都是孤儿,所以人人都渴望有人爱,都想要有人疼。爱与被爱都是相互的,而爱的'幸福便在于给予之中,比如父母对孩子的爱。性的诱惑足以使人颠倒一时,人的魅力方能使人长久倾心。而对的相遇,便是一生最大的幸运。

  希望自己以后常思索,坚守初心,不失赤子之心!

  周国*老师的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是去年为了给儿子的书凑单才买回来的,所以一直闲放着而并没有阅读。临*开学了这段时间,想起学校的读书计划,想起了这本书,想起了阅读。

  我虽然从小也很喜欢看书,但是确从来没有看过周国*老师的作品,这算是我第一次买他的书来阅读。记得我第一次听说周国*老师的大名及他的这本书是在同学的朋友圈里。《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就是这题目始终让我念念不忘。生命本来的样子是什么样?自己生命本来的样子又是什么样?

  当把这本书从头到尾当看完了后,真是感慨颇多。我惊讶于周国*老师把人生命的内在本质居然剖析的那么透彻,他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还讲到人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对待生死的态度,面对逆境和孤独的态度。又讲到关于父母教育孩子,学校老师教育学生等问题。

  他通过自己对生命的体悟来用文字去唤醒更多人的觉醒,他告诉我们人生有三个基本的觉醒:生命的觉醒,自我的觉醒,灵魂的觉醒。关于生命的觉醒是让人保持单纯,不要过多的把外在的那些财富、物质、权利、地位、名声等看的比生命还重要,不要把这些甚至当成了人生主要乃至唯一的目标,为之耗去全部精力,这样就是亵渎生命,不尊重生命。自我的觉醒就是要知道自己不但是一个生命,而且还是个独立特征的生命个体,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重复的。你必须对你自己的人生负责,做你自己人生的主人,真正成为你自己。关于灵魂的觉醒,他说人是有灵魂的,一个有高尚灵魂的人才会有高贵的人格。人要有自己的信仰,才会有真正的灵魂。从外部世界转向内心世界,重视精神生活,具有更高智慧的自我。

  这本书可以为你我在生命暗淡无光,身处逆境,烦恼挫折时指明方向;可以在大家孤独无助时给于心灵的温暖,也可以帮助人在面对婚姻爱情出现危机时,给于明智的处理方法。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从前的自己对哲学没有任何兴趣,感觉就是神神叨叨的说些废话,随着年龄的见长,遇到了很多困惑,这个时候,省视自己的人生和境遇变得尤为迫切,曾经不屑一顾的心灵成长之书,变成了救命稻草。

  不过话说回来,很多所谓的灵魂启发之书我还是看不下去。但这本线装的《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从开篇就让我听到高山流水之音,仿佛遇见知音,所思所想所困所惑全都跃然纸上。周末两天一有空就读,合上书本,内心波澜而浩瀚*静,好似内心的想法又理顺了一遍,内心的困惑都更明晰一般。面对苦难,面对挫折,身为父母,夫妻之爱,社交财富,灵魂信仰,作者一一探讨,越看越坚定,越读越*和。

  我们身在最坏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我们可以为别人而活,也可以尊崇内心而活。是做喧嚣而浮躁的社交达人,还是孤独的思考者?是攥紧指尖,让控制欲发挥最大,还是给予信任和宽容?是埋怨命运的不公,还是欣然接受,重新创造人生之路?在书中,都能得到解答。

  独立而自由的灵魂,是人这一生存在于世的证明;对真、善、美的追求,是我心灵永恒的追求。


我喜欢的读后感(5)份(扩展4)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6篇

  从开学到现在,这是第四周了,学了大概有四周的孔子了,我已经得了孔子综合症了……偶然翻开此书,便觉得惊喜。

  很少看这类的书,*常看的书说实话有的艰深难懂,尽管如此仍坚持看完,但我知道,在这个读书的过程中,我并不享受,或许我仅仅是为了多了解一点,多接触一点,多积累一点。有很多书的确很好,但看过一遍的我却对此品味不出什么来,人生经历太少的时候你根本就读不懂作者想说什么。而此书不同,读起来轻松愉快,让我暂时跳出了孔子综合症,沉浸在F君和乔一的爱情故事中。

  *教育一直对爱情避而不谈,仿佛爱情是毒药,沾染上就会自毁掉所有前程,所以课上很少涉及,课下更是无从谈起。但通过此书,让我感叹于爱情的美好与奇妙。

  早恋不应该,有更好的在前方等着你,但也没必要大肆渲染,让好多高中生胡想。

  对爱情怀有最美好的憧憬,好好努力,才能在以后对喜欢的人说出: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刚看到书名时,以为是肤浅的言情小说。看下去,才感觉写得很好,很喜欢乔一,她用她和F君的故事温暖了很多读者的心。我未经历过爱情,也从不愿意去经历,但看到乔一写得书,感觉很美好。当然不单纯只认为她们的爱情故事美,所以喜欢。因为他们的生活,F君的优秀,也给了我动力,让我明白,只有自己足够优秀,才能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好的,幸福的生活,不知出现在小说中,现实生活中也存在,这世上一定有人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虽然我追求的生活,不是和乔一和F君那样的生活。但我还是喜欢他们的故事,这本书,给了我新的人生思考,人一定要变得更优秀,。超级喜欢F君,想到他,我甚至都有了努力的信心与决心,只有好好学*不要懒惰,才是获得成功的途径。

  看了这本书后,我的座右铭都换了,就是好好学*,不要懒惰。这是F君送给乔一的话。当然F君也告诉了读者们,或者说告诉了所有人,应该做到,不要懒惰。

  他告诉了我们,他的优秀不是天生的,是靠他的努力才获得的。他告诉了我们做人应该努力,有原则,不能懒惰,谢谢乔一,谢谢F君。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死贵死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

  这本书写出了我的理想状态。

  人人都想成为坚强到无懈可击但依旧有人宠的乔一,有理智闷骚的F君宠着,虽然是单亲,但有颜值智商双高的哥哥观潮,身边有一群肤白貌美,人见人爱的闺蜜,遇见了更有颜值有能力的男朋友,周围人对这对“早恋”也都很包容。

  我同样既坚强又脆弱,为人做事拧巴,内心单纯善良,但我没有高颜值,父母年过六十,有些事任性不得,周围人也大都生活*淡无奇,按部就班,作者书中描述的人物我也没遇到过,高中是应试教育,陪伴我的只有《三年高考五年模拟》,周围人有两类,一类是打耳洞纹身,满口脏话混社会的刻意装酷的不良少女,一类是对老师言听计从,不敢做不同的应试教育下的傀儡。我想估计是作者比较优秀吧!所以圈子也比较优秀,不优秀的人大致都很颓废,碌碌无为,优秀的人各有各的精彩。

  我孤傲又自卑,性子很倔,眼里容不得沙子,爱恨分明,只有优秀的人才能任性。所以我愿成为有独立之思想,自由之人格的独特有趣的人,邂逅一群同样活脱有趣的人。

  温暖而又美好的《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是乔一写的,乔一是很多女生所羡慕的,她说她不是作家,只是*淡生活的记录者。她有一个叫观潮的哥哥,有一只叫dollar的狗,有一个叫郝五一的闺蜜,还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乔一的生活很美好,在她笔下更显温暖和感动,但如果要经历乔一经历的那些苦难才能拥有这些,那我宁愿放弃,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如她一般坚强,身处困境依然善良。乔一是做到了最好的自己,才能遇到最好的F君,然后遇到了最美好的爱情。

  当初由于朋友推荐看了这本书,看着看着就一发不可收拾。这是一本充满正能量,让你心里暖暖的的书,这是一个让你情不自禁傻笑的故事。书里面有友情有亲情有爱情,每一项都让他人羡慕不已,一个个*凡的小故事,甜而不腻,让人回味无穷。

  “妹妹太坚强,哥哥什么都帮不了,只能帮她哭。”看到这句话我笑着笑着就泪流满面,大概每个独生的女孩都幻想过有一个哥哥吧,他长的帅帅的,成绩超级棒,他有时毒舌有时温暖,只允许他欺负你不允许别人多说你一句。这就是乔一的,聪明,最贱,很爱妹妹的哥哥观潮。乔一笑说他们是奇葩兄妹,哥哥爱欺负妹妹,妹妹只能急的跳脚却无力反抗,短短的几篇文字,写的不仅是兄妹俩的斗嘴,更是他们之间深深的羁绊和爱。

  你的身边一定有一个这样女孩,她外表大大咧咧,内心温暖又敏感,她像男孩义气让人舒服,又在你伤心难过时给你拥抱给你温暖。郝五一就是这样的女孩,她是乔一最好的朋友,是在乔一逃婚时给她跑鞋的人。郝五一是她的同学、闺蜜、伴娘、孩子的干妈,她们一起互黑,调侃,看帅哥,再长的距离,再长的时间也击不垮她们之间的友情。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傲娇又腹黑的F君说句情话太难太难,在乔一的书中也就出现了五次,每次都让人怦然心动,让人瞬间沦陷。F君在乔一的笔下就像小说中的男主一般,完美帅气又把万千宠爱只给了乔一一个人,但在他的采访中他说道,他不完美,他有很多缺点,只有乔一能包容他,换了别人就会受不了。好多人都说乔一拯救了银河系才遇上他,但他觉得是他拯救了银河系才遇上她。乔一遇见他,走出迷茫,走出自卑;他遇见乔一,学会爱,学会等待,他们为爱成长成更好的自己。16岁时他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十厘米,她的余光里全是他。26岁时她从清晨中醒来,侧头看见他,想与他慢慢变老。这就是她的爱情。从校服到婚纱,说起来太容易,坚持下来太难,在这个善变的世界,她只想和他看看永远。

  这本书有哭有笑,温暖感动,乔一用她温暖的笔触描绘了她的生活,给那些像她一样处于迷茫和孤独的女孩送去温暖和鼓励,告诉她们世界很美好,爱情也值得期待。谨以此话送给所有看这本书和这篇文字的人,希望能有那么一个人,陪你慢慢走,慢慢学,慢慢爱,喜欢这个世界,喜欢身边的每一个人。

  对于单身狗而言,这本书确实很“虐”。小女生的我看完以后不由少女心爆棚。

  不过正如F所说的,乔一是一个不会诉苦的人,所以在她讲述的爱情故事里,她自动过滤了大部分争吵、埋怨和眼泪。又或者过滤的过程只告诉了我们结果。这就会给我们带来一种错觉,爱情就该是温暖、萌爱的。

  没错,那确实是爱情,但不是全部的爱情。连最好的朋友,最亲*的家人都会出现摩擦,更何况有着情感、经济和日常生活纠葛的恋人呢。

  大多数的爱情,如果删除了它悲伤的片段,便各有各的浪漫和美好。不过它的争执和分歧却也是是千篇一律的。

  我觉得爱情就像想要互相啮合的两个齿轮,有些齿轮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便互相咬合了,携手白首;有些齿轮因为不愿意放弃自身的棱角,又或者说他们本来就是一个斜齿轮一个直齿轮,没办法,只好分道扬镳喽。本不合适又贪恋在一起的温暖,只不过是徒增伤害罢了。总有那么多的人,运气好,碰上了对的齿轮,造就那么令人向往不已的爱情故事。

  有时候会觉得爱情就像吃一个甜甜的柚子,有时也会不小心咬到果肉之外的纤维,带了点苦涩。

  所以,理智的向往爱情。报最大的希望,做最坏的打算。希望以后我们遇到的爱情也能如乔一那般,回忆起来,满满都是甜蜜和美好。

  ps:本人无恋爱经验,以上纯属于单身狗的信口胡说。


我喜欢的读后感(5)份(扩展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菁华5篇)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你知道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神话小说是什么吗?对,那就是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们一起走进这部伟大的神话故事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小白龙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吴承恩的故事引人入胜,词句优美,各个人物栩栩如生,孙悟空72变,火眼金睛本领高强,唐僧善良仁慈,猪八戒好吃懒做,憨厚单纯,沙僧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其中,我更是敬佩孙悟空那勇敢无畏、藐视权威、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精神。

  比如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先变成了少妇,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把它打跑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妇,孙悟空又一次打跑了她,唐僧认为他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老翁,没有了孙悟空保护的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了。孙悟空虽然被唐僧赶走,可当他得知师傅被抓时,心急如焚,一个筋斗云,到了白骨精洞前,救出了唐僧。

  我相信,只要我们再认真读,就会挖掘出很多宝藏,和我一起探索西天之路,和这师徒四人一起取经吧!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看过很多书,有《同桌冤家》、《笑猫日记》、《福尔摩斯》……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里面全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但这些谜团都被福尔摩斯解开了。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死了,却在《空屋》一案中奇迹般的复活。

  这本书是周老师介绍给我的。我一开始看时只是囫囵吞枣,但是到后面,情节扑朔迷离,越看就越激动人心了。于是,我的心里就会浮想联翩。后来,这里面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都让我牵肠挂肚。过了几天,我又买了几本来看,我都已经看得如痴如醉了,有时候看得连时间都忘记了。今年我过生日,胡老师和周老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福尔摩斯》。我觉得在看《福尔摩斯》时,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有一次我在家,打开电视看动画片,但我觉得动画片很无聊,于是,我拿起一本《福尔摩斯》看了起来。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妈妈已经喊了许多遍“吃饭啦”,我却没有听见。于是,妈妈大声叫了一句:“吃饭啦!”我才从痴醉中苏醒过来,于是,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去吃饭了。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这本侦探小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品味,每个人都不一定喜欢同一本书,只要我们多读书,肯定会对自己有益处的。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小母鸡闯大祸》是一个有趣的故事。故事里有三个主要人物:小母鸡、奥莫莱特先生、奥莫莱特夫人。

  奥莫莱特夫妇在城里建了一个现代化的养鸡场,一共养了一千只小母鸡。奥莫莱特夫人给每只鸡都做了标记。他们希望每只鸡都能下一个蛋。一天,奥莫莱特先生发现每天只有九百九十九个鸡蛋,他通过电脑找到了那只不下蛋的“585”号小母鸡,要把它烧成午餐。于是让奥莫莱特夫人去打开鸡笼的门。夫人忘了戴眼镜,按错了按钮,把所有鸡笼的门都打开了。小母鸡们都逃离了养鸡场。奥莫莱特先生非常生气,觉得都是“585”号惹的祸,决定去抓住“585”号。他发现小母鸡在养鸡场的屋顶上,拿来火枪,瞄准小母鸡。结果却把麦塔打烂了,麦塔倒下去,养鸡场的屋顶塌了,养鸡场毁了。小母鸡高兴地跑向了它的伙伴。

  我非常喜欢这只小母鸡,它和奥莫莱特夫妇斗智斗勇,终于逃出了魔爪,成功地解救了同伴们和自己。奥莫莱特夫人做事不认真,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我们*时做任何事情都需要非常认真,仔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格列佛游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18世纪初期最优秀的讽刺作家和政论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作品有《书之战》,《木桶的故事》等,而《格列佛游记》则是讽刺文学的典范。作者展开丰富的想象力,把主人公的冒险故事写的惊心动魄,看着书的我,也仿佛身临其境的感觉。

  这要是说起这本书的主人公呀,那可真是不得了。格列佛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观察,思考,有独特思维,性情朴实温和,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有君子之风。能急中生智,面对困难不退缩,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我喜欢主人公格列佛,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一个原因。

  格列佛游历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小人国里的一切都非常小,他们对于格列佛就像玩具一样。大人国恰好相反,格列佛就好像他们的“宠物”一样为他们表演,逗他们开心,还要提心吊胆,以防被弄死。小人国和大人国不仅大小相反,心胸也不同,小人国连年征战,尔虞我诈;大人国民风淳朴,对英国的历史、制度和现状有着很多疑问。第三卷通过介绍再飞岛国等五岛的经历,体现了现代科技有着很大的问题。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第四卷:慧骃国。在慧骃国里**互相颠倒,没有金钱、军队和警察,马有着高尚的心灵,而野胡则是邪恶的生物。格列佛在那里学到了很多,他越来越厌恶人类社会的种种恶行,对人类社会做了无情的鞭鞑。

  在这冒险的期间,格列佛愿意将自己所了解的先进的思想知识和他人分享,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处事圆滑合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急中生智,能够见机行事。

  这本书的作者对社会的丑陋做了无情的鞭鞑和讽刺,对人性和社会有着自己的见解,表达了他为世界担忧的感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格列佛游记》,我要向格列佛学*他那种勇敢冒险,坚持不懈的精神!


我喜欢的读后感(5)份(扩展6)

——《我喜欢》读后感合集10篇

  梦里,一声似有似无的低喃,一抹一晃即逝的倩影,一隅淡然若素的居所。这大概就是张晓风的向往,亦是我心之所向。

  初读时,目光淡淡略过开头:“我喜欢活着。”简单明了,在我心里泛起淡淡的波纹,像若有若无的风,吹过心湖后,波纹漾开,心里不再*静。

  张晓风的梦里,有她笔下朦胧的晨光。她在宁静中一字一句的写下,“雾树芦花连江白”,*仄而又拗口,却让我向往。她在春风中一撇一捺地记下,草莓的精致,树梢的嫩芽,*凡而又生机盎然,也让我向往。他在舒适间一点一横地纪念,小山谷的稻浪,绚丽的云霞,可爱而又安宁,亦让我向往。我身处她的文字中,安然若素,仿佛我置身于满山芦苇的秋风里,仿佛我已见到春风里草莓的微微颤抖,仿佛我也嗅到了夏日黄昏后的稻香,仿佛……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张晓风如是说。每每读此,心里总会产生一阵悸动,在心花繁多的心湖里,掠夺般涌过。我想,我心之所向,是她文字中的淡之若素吧。

  在偌大的繁华红尘里,茫茫人海中穿行着,耳边响起的,是稚子打闹的嬉笑声;震耳欲聋的,是路上的车马之声;旁边经过的,是行色匆匆的陌生人。我看见城市的刺眼灯火;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我嗅着,行人身上的汗水味和廉价的香水味。我目光所及的,无论白领,无论学生,无论打工仔,他们无一不带着倦容,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行走,脸色苍白。

  回归最初,回归自然,回归朴素,这是张晓风所喜爱的,这也是我所向往的。表面的`灯火璀璨,表面的光鲜亮丽,表面的繁华热闹,可有几人在乎过你?人人都是千千万万的尘埃中的之一,短短接头,又匆匆而去,没有人能够真正聆听你的初心,有人在呼唤着你。在喧哗中,我们都将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们都将迷失。所以,寻找宁静淡然,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淡之若素。

  当你在春天来临时带上一份惬意,在山涧里寻找新生的。而在你为找到一个又一个新生命而快乐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夏日的黄昏里,独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嗅着干燥的带着青草味的夏风,欣赏着洗净了的天空与柔和的晚星而愉悦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秋风里,看着满山芦苇凄然地白着,在临风之时,吟一口诗,为这意境美好而欢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冬阳把晨雾驱散时,晒着暖暖的阳光而欣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的眼里蓄满了清澈,当你的嘴角开始上扬,当你的灵魂感受快乐,你已找到了,你心之所向的——淡之若素。

  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

  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

  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

  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轻轻合上《张晓风散文集》,慢慢闭上双眼,回想着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用心灵感受着。喜欢,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

  我读过的书很多,有《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小王子》《最有智慧的人》,《吹牛大王历险记》等。但是我最喜欢读的书还是《吹牛大王历险记》。

  每天在写完作业的时候,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用愉悦的心情品味这本书,虽然这本书说的不是那么现实,有些事物甚至很夸张,但是我还是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书中有很多有趣的事。它居然说小兔子有八条腿,鸟儿在水里游来游去,有趣极了。每当我读完这个故事的时候,就会看到这本书的最下面会有一个问题,我读完一遍在看一遍就不会那么难了,只是觉得很简单不过的问题了。每当这个问题我回答上来的时候,我都很开心很高兴。还有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有趣,而且有好多好词好句,用不同的颜色的波浪线给我们画下来,使我们看了就会把这些好词好句记下来。

  这本书夸张似的讲了吹牛大王去冒险,做了许多与别人与众不同的事情,他居然能爬到月亮上去,能骑着蚂蚁飞上天空等。但他爬到月亮上又进行了一次冒险,他说他把房子也给背上了月亮里,月亮里的西瓜长在大树上,比一头大象都大,西瓜皮是黑的。他一天除了吹牛就是睡大觉。他有趣的事还真不少,吹起牛来还真有趣啊。

  这本书给我带来很大的吸引力,我写作业的数度变的更快了,字迹更工整了,准确率更高了,目的就是为了能更快的完成作业来欣赏这本书。

  记得有一次妈妈叫我吃饭,妈妈连叫了我几遍我都没有听见,我看的太入迷了,把整个人都投入到书中里去了,最后我感觉到是吹牛大王拍了我两下脑袋,回头一看我才知道原来是妈妈在拍我的脑袋,我嘻嘻笑了一下,我和妈妈说“我以为是吹牛大王来到地球上了呢"。妈妈看我看的太认真,就没有批评我,还表扬了我说“读书和做事情是一样的,要认真不能三心二意”!我放下手中的书,高兴的和妈妈去吃饭去了。

  这本书太有吸引力了,每天给我的生活带来无尽的快乐,看完了这本书可以放松一天的心情,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让我对课外书增加了极大的兴趣,以后我会多多看课外书,来增长我的知识!这本书真的是太好了!

  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每天活得特别的忙碌,没有时间停下来去感受身边的美好。我们总是抱怨生活的种种,可是,谁有曾明白,我们所过的一切都是我们自己的选择,我们应该学会去接受,学会理解生活带给我们的种种。

  其实,有时候,我也会抱怨生活中的烦恼、琐事,感觉自己过的生活没有一点意义,不明白自己每天做这些事情是为了什么,而又得到了什么。可是,在《我就喜欢捉弄你》这本书里面,我们感受到了生活的美好。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讲的是什么吧!在书里面,我们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可爱的人,我们通过图画来看看他们的美好时光。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白云先生,其他的人就是和他有关,或者出现在他生活中的人。

  白云先生,有着一张呆呆的脸,应该就是因为他的脸爱你,所以,他就叫白云先生吧。他虽然没有什么表情,但其实为人热心,也很关心朋友,他的脸上总是一副放空的表情,但他坚持说自己是在思考重要的'事情他最常穿着纯白色条纹的衣服,喜欢喝着咖啡,望着天空发呆。白云先生有丰富的想象力,对事物有独特的看法,他喜欢自由自在的漫游,随心所欲的思考,不受拘束的享受着世界的一切。我相信,很多人都想活成白云先生这样吧!可是却又很难。

  这本书的形式很独特,这本书全书都只有画面,文字部分很少。文字仅限于每一幅图画的标题,让我们可以知道这些图画拼凑起来到底是想要讲一个怎么样的故事。看这本书的时候,你不会受文字繁重的影响,你会特别的放松,甚至还会感觉到自己就像个小孩儿一样无忧无虑。

  在书里面还有其他比较可爱的人物,比如彩虹妹妹。彩虹妹妹是白云先生的妹妹。她的特征是它那彩虹色的连衣裙和那萌萌的笑容,彩虹妹妹纯真开朗,也有很高的艺术天分,她的创作经常为同伴带来惊喜,喜欢小动物的她也很多小动物的爱戴。她的身边永远有鸡仔陪伴,那是她的监护人玩伴及贴身保镖。内向善良的彩虹妹妹,个性温和包容,但有时也会受不了捣蛋兔的吵闹。

  在书里面我们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简简单单的画面,拼凑起来一个小小的故事。虽然这些都很普通,在生活中也很常见,但是当你看到这些用画面表达出来的故事是,你会觉得特别的温馨。

  看这本书的潜意识似乎是从抖音里某天在一个号里看到敏感而又喻呼年轻的文字,后来在微信读书的故事集里刚好看见这本温暖又刺激的书名,便毫不犹豫的加进书架里,写文字的灵感都是粗糙和直接的,我也从来不想加以修饰一些文字的真实情感,每次读一本书,我都感受着书本给我带来身心强大的欲望,有时候就是抑制不住的激动,有时候是敏感而又契合的感情,有时候又是及其认同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甚至有时候异常觉得作者带来的怜悯给我极大的同情心。生活有时候真的好悲哀但又感觉及其幸福,时常一个人走在路上,我意识到没有朋友陪伴觉得好孤独,面对若大的饭桌一个人夹菜盛饭突然觉得很需要你,你是在来的路上还是在准备来的门口,但是对你所有的期待都是真的,需要这份爱和陪伴都是真的。

  读书给我带的'很多东西,而让我最感谢的是这个*惯给我带来的自信和从容,又如愿的读完了这本盼望久许的书,最大的感受是感谢吧,很多事情原来真的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淡去,只愿我们都能用力生活,不留遗憾。

  那时候用力的开始喜欢了你,后来我用力的爱上了你,再后来我们都没有了联络,再后来我只剩下余下的喜欢再把你偷偷的爱着,是不是很憋屈,还好一切都不再重蹈覆辙,后来时间也待我很好,慢慢学会了不再去想念你,不再对你挂念,后来真的要决定放下你了,时间是一个让人学会遗忘的东西,但是也一定会让人学会珍惜,对于很敏感的我来说,生活中本来就有了很多的不容易和遗憾,每天不缺的就是一丝丝的悲哀,所以我需要有什么东西能治疗我,处于异国的我,没能让我的兴趣和能力得到满足,能让自己感到满足和幸福的事情之一就是做饭,我喜欢做菜放辣椒,没有什么寓意,只是会感觉吃到这样自己喜欢的口味会感觉很满足,所有的不幸和悲哀就会冲散,有的只是身体上的饱腹感和精神上的幸福感,我喜欢慢慢悠悠的开始准备食材,等做到最后一道菜,慌忙加进最后的佐料,然后匆匆忙忙坐下拾起筷子,品尝其中我最喜欢的其中一道,闭上眼睛洋溢着毫无忧虑的神情,突然觉得自己真幸福。生活有时候真的太难了,那就开始做一次饭,开始准备几道自己特别喜欢的菜,慢慢的取悦自己,有时候时光忘记了要照顾你,那就好好照顾自己吧,认真生活,努力爱自己。

  我喜欢你,真的是像风走了八千里

  “我”在世间无人能懂,因为大人们早就忘了自己曾经是小孩子。

  《小王子》这本书一直试图告诉我们一件事:人一长大,就再也没有能力了解孩子的世界。连带的,我们也警觉不到孩子是用另一种方式在看世界的。

  尊重孩子的想象力、创造力,鼓励他们去做他们感兴趣的正确的事情,充分发挥他们的天分。就像上文中提到的《小王子》中的“我”一样,事实上,主人公“我”一个极具个性、富有创造力的绘画天才,但“六岁时,大人们使我对我的画家生涯失去了勇气,除了画过开着肚皮和闭着肚皮的蟒蛇,后来再没有学过画。”正是由于“大人们”世俗狭隘的目光、自以为是的判断,主人公的绘画的热情遭受打击,天赋被抑制,最后变成一个不会画画的人。

  引导孩子快乐学*,快乐生活。虽然学*重要,但是学业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如果我们带他们去看海边的贝壳,他们可以疯了似地玩一整天都不想回家;甚至于没有任何生物,只要有一堆沙和海水,他们就可以玩到天黑都不想回家。这样子长大的孩子,以后你要教他「快乐不一定要用钱买」,他很容易就可以懂;不曾有过这种童年经验的都会小孩,要教他「不费钱的快乐」是不可能的──明明他一生的`快乐都是用钱买的!孩子是充满好奇心的,只要有适当的引导和机会,他们么都可能会喜欢,甚至还可能很投入。

  带他们到山上去玩溪流,到郊区看建筑,说不定他们长大后的业余嗜好就是登山、摄影、地方文史或建筑,甚至于这些兴趣说不定就发展成他们一心一意要从事的职业。兴趣愈广的人,他未来的一生愈亮丽、开敞、宽阔。

  没有童心的人不仅扼杀了自己的想象力,同时也扼杀了拥有童心的人的想象力。学*、工作是生活的一部分,引导他们快乐地、充满正能量地生活是能够使孩子受用终生的。

  梦里,一声似有似无的低喃,一抹一晃即逝的倩影,一隅淡然若素的居所。这大概就是张晓风的向往,亦是我心之所向。

  初读时,目光淡淡略过开头:“我喜欢活着。”简单明了,在我心里泛起淡淡的波纹,像若有若无的风,吹过心湖后,波纹漾开,心里不再*静。

  张晓风的梦里,有她笔下朦胧的晨光。她在宁静中一字一句的写下,“雾树芦花连江白”,*仄而又拗口,却让我向往。她在春风中一撇一捺地记下,草莓的精致,树梢的嫩芽,*凡而又生机盎然,也让我向往。他在舒适间一点一横地纪念,小山谷的稻浪,绚丽的云霞,可爱而又安宁,亦让我向往。我身处她的文字中,安然若素,仿佛我置身于满山芦苇的秋风里,仿佛我已见到春风里草莓的微微颤抖,仿佛我也嗅到了夏日黄昏后的稻香,仿佛……

  “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张晓风如是说。每每读此,心里总会产生一阵悸动,在心花繁多的心湖里,掠夺般涌过。我想,我心之所向,是她文字中的淡之若素吧。

  在偌大的繁华红尘里,茫茫人海中穿行着,耳边响起的,是稚子打闹的嬉笑声;震耳欲聋的,是路上的车马之声;旁边经过的,是行色匆匆的陌生人。我看见城市的刺眼灯火;我听见,铺天盖地的广告声;我嗅着,行人身上的汗水味和廉价的香水味。我目光所及的,无论白领,无论学生,无论打工仔,他们无一不带着倦容,在城市里漫无目的地行走,脸色苍白。

  回归最初,回归自然,回归朴素,这是张晓风所喜爱的,这也是我所向往的。表面的灯火璀璨,表面的光鲜亮丽,表面的繁华热闹,可有几人在乎过你?人人都是千千万万的尘埃中的之一,短短接头,又匆匆而去,没有人能够真正聆听你的初心,有人在呼唤着你。在喧哗中,我们都将听不见自己的声音,我们都将迷失。所以,寻找宁静淡然,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淡之若素。

  当你在春天来临时带上一份惬意,在山涧里寻找新生的。而在你为找到一个又一个新生命而快乐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夏日的黄昏里,独坐在阳台的摇椅上,嗅着干燥的带着青草味的夏风,欣赏着洗净了的天空与柔和的晚星而愉悦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秋风里,看着满山芦苇凄然地白着,在临风之时,吟一口诗,为这意境美好而欢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在冬阳把晨雾驱散时,晒着暖暖的阳光而欣喜时,我想你找到了。

  当你的眼里蓄满了清澈,当你的嘴角开始上扬,当你的灵魂感受快乐,你已找到了,你心之所向的――淡之若素。

  一口气读完《我喜欢出发》这篇文章,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不禁地想赞美一番,作者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每一句都触动着我的心,朴实的言语,内心的喜欢出乎意料。不停地探索着一个又一个未知的生命片段,在生命中永不停歇地探索,出发争取另一段新生活。

  怎能不喜欢出发?初出象牙塔的我对于外边的世界仍旧是一个懵懂的孩童,它的广袤与深度还有待于我不懈地追求与探索。我们的每一个行业领域都是一片浩瀚的海,每一起案件都能激发对未知领域探索的激情;每一次对数据的整合分析都是一次思想的交锋。作者所表达的感情难道不是给予我们生活以及人生道理的思考吗?在每一点每一滴中,我们在收获,我们在懂得。积累着,前进着。学*的过程便是量变的过程,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促成质的飞跃,才能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沉稳,更精彩。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但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只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太深的流连变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森林的神秘,谁不想不断的追求,追求完美和进步。我们能走多远?这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自己的志向。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观念改变,行动才会改变,行动改变,命运才会改变,要为自己树立一个目标朝着目标去奋斗,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人生也会因为这一路的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是啊,人就应该这样在挫折中学会坚强,在征服中凝聚力量。我们是蓝天上那鹰,每时每刻都在向远方展翅翱翔!每一次成功,都是一个新的起点,每一次起步,都是为了期待那个没有终点的远方。是的,远方是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用一生逼*远方。即便我疲惫成蜗牛,我也不会放弃跋涉的梦想;即便我衰老成标本,**枯的眸子里仍闪烁着对远方无尽的向往。因为,因为我的梦在远方!

  出发是忘记痛苦的良药,出发是实现梦想的阶梯,出发是证明我还活着的依据。人因出发而不再无聊,人因出发而更加激情四射,人也因出发而更加珍惜已拥有的幸福。

  很多时候,我们只顾着急匆的努力向前奔跑,却在途中忘记了为了什么而去奔跑,所谓初心已忘。之前经常在网上看到“勿忘初心,方得始终”的句子,只觉得写得好却体会不到其中的深意。

  关于亲情,初闻不知曲中意,再听已是曲终人。几年前看到感人至深的描写亲情的文章总是落泪,格外思念亲人,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要多陪伴他们,而不是摆玩电子产品,日子川流不息,转眼大学三年将过,泪点越来越低,不知道是理智了还是冷血了。寒暑假的陪伴更是寥寥无几,我想陪伴的意义不在于在一起待着彼此沉默,而在于让让彼此感到舒适温暖,比如唠唠家常、谈谈心、做做饭都挺好,但是我没有做到。越长大越发现,对于家人自己不擅长也羞涩于表达爱意和关心,这大抵与自身性格以及家庭生长环境有关。

  关于友情,关系较好经常联系的'本不多,如果问我说真正的友情呢?我不知道,因为尚不曾遇到可以患难见真情的事情,不知这属幸运还是不幸。确有许多疲于维持的时候,依旧认为这是个双方的问题,还是尊重他人,亲疏随缘吧。我们一路上会遇到很多人,有些点头致意后匆匆离去,有些却可以常伴生命,你知道他门们一直都在,无需多一两人足矣,有些安心的感觉。思及此,忽想起确实有人与我说过“我一直都在,不求前路皆知已,但求落落与君好!”细细品来还是很欣喜,唯回以,定不负卿。

  关于爱情,希望我们在彼此面前都是更好的更开心的最真实的自己。无论你的爱情是否完美,你都要记住你是一个独立的灵魂。你无法确保你的爱情幸运,但你始终可以努力让你的灵魂优秀。水至清无鱼,苛求绝对诚实反而会酿成不信任的氛围,甚至逼出欺骗和伪善。相爱的人们也只是在黑暗中并肩行走,所能做到的仅是各自努力追求心中的光明,并互相感受到这种努力,互相鼓励,而不需要注视别人的脸和探视别人的心灵。人人都是孤儿,所以人人都渴望有人爱,都想要有人疼。爱与被爱都是相互的,而爱的幸福便在于给予之中,比如父母对孩子的爱。性的诱惑足以使人颠倒一时,人的魅力方能使人长久倾心。而对的相遇,便是一生最大的幸运。

  希望自己以后常思索,坚守初心,不失赤子之心!

  从教多年的我,依然会有这样的疑问:什么样的老师才会深受学生的喜欢呢?每个人的答案各有不同。有人觉得为师者应博学多才,又或幽默风趣,更要公*公正,还要和蔼可亲?于永正老师的《做一个学生喜欢的老师-我的为师之道》一书中是这样说的:教师想让学生喜欢,首先要喜欢学生,只有老师喜欢学生,学生才会加倍地喜欢老师。其实每个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喜欢。于老师在总结为师之道时,有两点是让我记忆犹新。

  第一,他用中药中的甘草来归纳。甘草的特性是:性温、味甘。温在孔子的温、良、恭、俭、让,五大美德中居首位。温和是好人的首要标志。所谓的温即温和,而且是温中有善。这对老师尤为重要,性温让你在脾气上来的时候,可以懂得控制,学会要冷处理;还让你知道作为老师一定要与学生为善,对孩子的错误一定要原谅。光温还不行,还要懂得调和。要做到温而厉威而不猛,更要注意对学生因材施教和心理调和。于老师说到,以欣赏的眼光看别人,看到的都是优点;以挑剔的眼光看别人,看到的都是缺点。这也让我再次想到,教师的任务首先是先育人,如果一个学生都没有优秀的品质和素养,如何**。更何谈成才?而这一点也是日常工作中,一线教师最容易失控的部分,也是需要日久去磨练的一项专业素养。

  第二,于老师谈到的关键词是:修养。这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读书同时读自己。于老师的阅读面之广是我们无比敬佩的,可以牵一发动全身。在信息时代如此发达的今天,这些传统的方法显得犹为可贵。如果我们每天抽出一点时间,翻翻书籍,闻闻书中散发出的墨香,体验不同作家笔下的`风格,那是一件多么奇妙的事情!二是以人为镜。也就是以优秀品质的伟人为榜样。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敬佩之人,我们以这些人之豪杰为镜,会让我们更加优秀。三是不断反思。这也是每位老师必须要做到的。每天记录下自己的小小教学感悟、与学生之间的趣事等等,不在于多,只在于写。

  他说,没有艺术的教育是残缺的教育,科学求真,艺术求新,艺术的表达没有最好,只用更好。身为教师,让我们与书为伴,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文化人,这样我们距离学生喜欢的教师就会更*些。


我喜欢的读后感(5)份(扩展7)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读后感实用5份

  自昨天晚上到今天中午一口气看完了《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让我深深的认识到,不论是那个名人都有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在他们的骨子里面有着积极向上的精神,一种永不放弃的精神,一种不灭的信念!也让我重新认识到,苦难的人生,是一种不灭的信念在支撑着前进的动力!

  好久没有写日志里,感觉对于自己内心的表达又显得那么生疏了!曾经对于自己的承诺没有兑现,一而再,再而三的给自己找一些说服不了自己的借口,来掩饰自己心中的那份不安,每当看到别人曾经的青春是那样的拼命,看到赵美华从一个砸过石头,在餐馆端过盘子,在服装流水线上做过缝纫工、技术员,在广告公司做过业务员……她用柔弱的双肩扛起家庭重负,用挣来的微薄收入养活全家,供妹妹读书。最后,她以小学文凭和发表的数百万字作品,大胆应聘著名期刊《知音》杂志社的编辑、记者,并被破例录用。

  这样的高度不是短时间内就能达到的,就如赵美华在应聘知音编辑时说的那句话一样,苦难就是我的大学!没有经历磨难的人生是残缺不全的人生,没有经历苦难的人生更不会珍惜这匆匆的时光!但我读完了《我的苦难,我的大学》,仿佛书中的画面历历在目,久久不能让我*息!回想起自己的童年,回想了自己的家乡,回想起了我的爸爸妈妈。看到生命一次次的夺走了身边亲人的生命,我只能告诉自己,善待自己的生命,爱惜自己的身体。因为谁也无法预测明天将会发生什么,生命最终逃不过规律的轮回,生老病死,是每一个人都有去面对的。直到今天我还未曾想明白,我要在我有限的生命里留下一些什么,只是这样碌碌无为!更没有明确的方向,一直在寻找属于自己的方向,但却未曾找到。有人问我,你的理想,你的目标是什么,我最终不能够给别人一个明确的答案,包括自己。

  总想把这段时间的经历给翻了出来,重新静下心来思考今后的路在何方,我最恐惧的不是苦难,而是没有目标,在人生的旅途中迷失了方向,也会让人慢慢的在纷扰的人世间沉沦下去,耗尽了毕生的时光也没留下什么,带给自己只是那些遗憾。

  总想给自己一个期限,却不知道这个期限是多久!现在给自己最大的安慰就是,一些事情总要经历过,才能给自己一个兑现梦想的承诺!

  前几天,读完了《我的困难我的大学》这本书。其中很多感触不是用语言可以表述的,真的,面对作者这般顽强的生命和对生活那种坚韧,我自己是彻底的抬不起头来。作者的童年经历那段,我有很认真地去阅读,因为我的童年也是在不幸中跌跌撞撞走过的。本以为,那么悲惨的童年会把她折磨的不能承受,最终也是伦为生活的奴役。可是不管这艰难,困苦,不幸,怎样去折磨她,最后她以自己超越常人的能耐完成自我的蜕变,成就了自己辉煌的人生。

  童年时期,本来幸福的生活是那么的美好,可是一切就在父亲的离去后都变换了,毫不夸张地说在父亲还没生病的时候,作者的生活是在天堂般的生活,在父亲离开人世后如坠入地狱。面对亲人的无情,陌生人的好心,作者内心的痛楚是无法想象的。犹如我的童年时期父母离异时候承受的痛苦,面对破碎的家庭,面对妈妈的痛苦,面对一些亲人的冷漠和欺凌,我的童年是在不安,痛苦中度过的,然而和作者的经验却让我回想童年却是那么幸福,虽然爸妈离婚,可是他们还健在,虽然生活过的不好,可是姐弟在身边,虽然有个后妈,可是亲妈不离不弃,虽然受人欺凌,可是日子还是可以过的下去。最难能的是作者在经历很多困难后依然保持着那份对学*的热爱,即使是省吃俭用,即使是无书可读的时候仍然可以保留那份对理想的追求。这是很多身处幸福却不懂珍惜的人的鲜明对比,我自己也是,童年根本就没有学*,求知很强的欲望,对学业的追求也是在认知慢慢积累后开始的。而且我在求学的欲望中绝对没有作者的万分之一。

  人很多时候都必须坚强,自己去面对很多事情,即使是在最害怕的东西面前还是要想办法去解决,绝对不能依偎别人。书中作者在一场暴风雨后回到出租的小屋看到满屋的水,水面上还有一条巨大的蟒蛇时,内心得恐惧和不安,恐怕是语言无法描述的,那种悲哀那种无助我恐怕是无法想象的。然而作者在害怕,恐惧,不安绝望的时候,作者却选择勇敢用扫把轻轻的把这个让她内心恐惧的生物指引出那水滴不停的陋屋。蛇是我最害怕最害怕的动物,当看完这个章节时,我自己也试着把自己置身于相同的环境中,来想象自己会是怎样处理,怎样面对,怎样解脱。可是这样的场面也是我无论怎么样都无法想象自己的反应,或者这是我的对这种处境不能承受的表现吧。

  当作者一步一步走向成功的时候,她所承受的辛酸也是常人无法理解的,这种看似痛苦的煎熬其实是她不断蜕变的过程,过程是万般痛苦的,可是生活的不幸,无奈,逼迫,让这个农村的女孩学会了忍耐。在打工的生涯中用汗水换取生活的物质,用笔去书写耕耘理想的种子。由一名小学学历的外来打工妹变成知音杂志社的主编,其中的磨练,其中的曲折,其中的历程,我都万般佩服。

  看完本书,首先我的心态变得很好了,面对一些会让自己痛苦的事,不会让自己无厘头的乱想,自己发呆,自己痛苦,我也会看的很开了,生活应该是锻炼,创造自我的,不是在纠结在毫无意义的事,因为这本书让我意识我的生活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苦难,生命还没有焕发出应有的光彩。我要用不断磨砺自己去开创自己生活的篇章,不断创造新的历程,积极面对生活给予我的一切,包括苦难,挫折,痛苦。其次,生活应该积极拼搏,用青春撒下热血,播种理想的种子。

  第一篇:

  《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本书我读了3遍,赵美萍那离奇的人生经历,让我一次一次又一次地感动,一次又一次地震撼。

  赵美萍原本是一个生活在穷乡僻壤的女孩,父母目不识丁,家乡的人们愚昧无知,这样的生活环境,没能打破她求知的梦想。由于家庭的变故,赵美萍6岁丧父,9岁在继父的威胁下与母亲、妹妹逃离家乡。母亲远嫁安徽,她却被送人做了童养媳,受尽屈辱。11岁有幸跟随母亲到安徽生活,因家境贫寒,13岁小学毕业做了采石女,上山砸石头养家糊口。17岁去做绣花女。19岁逃婚到上海打工。给人在餐馆端过盘子,在服装流水线上做过缝纫工、技术员、在广告公司做过业务员……吃尽千辛万苦,她怀着一股“一定要出人土地”的信念,顽强拼搏,终于在海纳百川的大上海树立一道靓丽的风景,成了打工族中的佼佼者。在她艰苦的生活中,她一直没有泯灭对文学的热爱。打工之余,坚持写作,笔耕不辍,终于以飘逸的文字,超然的灵气敲开了文学大门。成为全国发行量最大杂志之一《知音》杂志的编辑。

  自己生活在幸福中,根本不知什么叫苦难,但又常常叫苦,走*赵美萍,才知世上竟有如此苦难而又如此坚强的女人。她经历的苦难让常人不可致信,让人震惊。与她相比,自己真是惭愧。

  赵美萍是一个坚强、自信的人,从她的身上我看到了自身的弱点:懒散、自卑、意志不坚……她的经历让我明白: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只要坚强不屈,努力克服,终会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她的经历也让我看到了成功地希望:一个人为了心中的梦想,执著地去追求,终会成功。

  对于赵美萍来说,苦难是一所大学,是人一生的宝贵财富。在生活中自己也应保持这种敢于吃苦的心态,把苦难当作是磨练自己的机会,当作自己走向成功的一块跷板。

  比起赵美萍我的处境好她一千倍,自己应知足,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因此,自己更该努力去进取,去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和社会价值。

  第二篇:

  因为有些准备,所以知道了最后的最后,作者并不没有进入大学。开始时对于题目会感觉困惑,但随着内容的深入,我知道了原来作者将自己人生中的苦难比喻成了大学。立意很新颖

  作者全篇写了自己各个年龄段的生活,文章语言朴素,却表现出了作者对那一段苦难的记忆犹新。通过描写许多的心灵波动,生动的展现了一个孩子的内心情感世界的前后变化。很难想象一个仅有十几岁的孩子会将人情冷暖看得如此透彻。年幼的作者因为爸爸的患病成了“过节的老鼠”没有了玩伴,找人谩骂。或许重那时就已经注定了“萍”字的漂泊生活。命运的玩笑并没有就此停止。半夜叩窗到家庭暴力,再到逃亡。期间展现的并不仅仅是法律的疏漏。还有赵家人的冷漠,文章对人走茶凉有了更好的诠释。“美英”和“红英”是这篇文章中众多的对比之一。“美英”、父母领养的孩子。*时互不往来,只因为嫁人的时候没有得到麦箱而长生怨恨,最后更是帮杨东启抢走麦箱。对于养父的灵牌被扔熟视无睹。又在养父办丧事时痛哭。这前后的反差就成了嘲讽中的嘲讽。而“红英”并没有因为长时间的不往来使亲情淡漠掉。虽然并没有因此收留“美萍”却还是再后来给了她很多照顾。还有“陌生人”和“亲人”的对比,小小的孩子眼中噙满着的泪水又有多少人能读懂?

  上天的恶趣味,还是没有停留。时间一直在改变着所有。母亲从温柔贤淑到泼辣彪悍。“我”从柔弱学生女变成蛮横的采石女。世态炎凉,有多少是可以预知的?过早的对外面世界产生向往。试问:一个青年需要多大的勇气才能去背负“私奔、离家”这个污名?

  我很喜欢全文的第三大章,他以一个外来妹的眼光去剖析上海。包括了上海白领的鄙夷,饭店老板的非礼,同机床打工妹的德惨死等等。都激发了他的好胜心,自强心。。。

  “萍”即使是已经落脚在了上海还同样是辗转于各处的房屋寻找住所。

  在一切的事情都告一段落之后。天使终于眷顾了这位女子。多年来的热爱文学。使它拥有了高于常人的文学功底。又因为身世的原因更使他拥有多于常人的经历。文学、成了他事业的跳板。或许有人会觉得结果太过顺利,与之前的种种坎坷并不相符。可是经历了风雨后又怎么能不是彩虹?没有重重的偶然,又怎么会有必然的结果?所以一切在我看来都很合理。

  只是在第四大章中,我看到了太多感谢的话。或许是我太敏感了吧。我总是能体味出一种奉承的味道。感谢很多在进入“知音”之后给予她帮助的人或许并没有错,可是一而再再而三呢?在本人结合当时作者发表该书的背景。此时仍在做编辑一职,并没有达到那种晚年写回忆录的必要。很大一部分就是为了表达这一意思吧|————奉承上级

  总体看此书应该算是一篇励志的文章,其中有一段话:“世界上有很多大学生出身的编辑、记者、作家。但是,世界上又有几个只读到小学毕业、砸过石头、端过盘子、做过流水缝纫工的编辑、记者、以及作家呢?我要做那一个,做绝无仅有的那一个!文凭是别人的财富,而苦难就是我的财富,是我的大学。”我非常喜欢这段话,很有感染力。听完后有一种热血沸腾的感觉。所以我谨以此段话作为该读后感的结束语吧。

  石缝间夹生的野草,有着最顽强的生命力,无论条件怎样艰苦,它都要努力成长,迎接阳光的照耀,迎接雨露的滋润,迎接风儿的安慰,这句话用在作家赵美萍身上再恰当不过。

  我在塔读文学书城里随意浏览,被《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我没上过大学,想着大学里的文化氛围,书香校园,人文环境都很好,对大学一直都充满着憧憬,怎么上过大学的人会说它是苦难,带着疑问,带着好奇,认真地阅读了这本书。它不是一本简单的自传,而是作家赵美萍挑战苦难人生的真实故事。她出身卑微,家境贫穷,自幼丧父,当过童养媳,遭受过村霸恶魔的欺负,亲人的冷落,迫不得已跟着母亲逃到安徽,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十四岁便退学上山砸石头,用柔弱的双肩挑起生活的重担,供妹妹读书,供年老体迈的生病母亲和继父。继父家里一贫如洗,就这也要遭受他家人的横眉冷对,怕她争夺继父的家产。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她依然对生活怀着无限的憧憬与希翼,以坚忍不拔的意志与艰难的生活做着顽强不屈的抗争。十九岁,在上海打工,做过服务员,服装厂流水线女工,服装厂技术员……吃尽千辛万苦,但她仍然怀着坚强地信念,没有放弃对文学的热爱,在打工之余,坚持写作,笔耕不辍,最后成了一位知音杂志社的编辑,终于破茧成蝶。真的是“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当我看完这本书,泪流满面。自己也出生在农村,年龄跟赵老师相仿,她所吃的那种苦,我能想象到、体会到。我被赵老师这种顽强不屈、坚忍不拔的精神所感动。回想自己生活的那种苦,跟赵老师比起来那就不叫苦。我们比赵老师幸运,所以更要懂得珍惜,找到自己的追求,更要努力地奋斗。

  面对生活的挫折,抱怨不是我们该有的态度,逃避是懦弱的表现,脆弱更不是放弃的理由。我们要有自己的追求,人生很短,我们更要活出自己的精彩。对于苦难,它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是灾难和挫折,也可以是挑战和机遇,不同的态度造就不同的人生。在前进人生的道路上,无论经历了多少苦难,我们都不应该放弃,像赵老师一样,活出自己灵魂的重量,这样才能完善我们的人格,接受社会的洗礼,找到丰富的内心,收获不一样的人生。

  通过这本书,我也意识到自己对女儿的教育方式要发生改变,因为有些溺爱孩子,生怕她吃一丁点儿苦,现在意识到错了,我不让她现在苦,以后世界会让她更苦。亡羊补牢为之不晚,让孩子在这本书中感悟苦难的力量,明白苦难也是一种财富,如果生活没有苦难,就像一览无余的*地,既没有挑战,又没有好奇!战胜苦难,苦难是财富,被苦难战胜,苦难是灾难。愿我的女儿幸福地生活,如果不能,让她在苦难中学会勇敢和坚强!

  石缝间夹生的野草,有着最顽强的生命力,无论条件怎样艰苦,它都要努力成长,迎接阳光的照耀,迎接雨露的滋润,迎接风儿的安慰,这句话用在作家赵美萍身上再恰当不过。

  我在塔读文学书城里随意浏览,被《我的苦难我的大学》这本书的名字所吸引。我没上过大学,想着大学里的文化氛围,书香校园,人文环境都很好,对大学一直都充满着憧憬,怎么上过大学的人会说它是苦难,带着疑问,带着好奇,认真地阅读了这本书。它不是一本简单的自传,而是作家赵美萍挑战苦难人生的真实故事。她出身卑微,家境贫穷,自幼丧父,当过童养媳,遭受过村霸恶魔的欺负,亲人的冷落,迫不得已跟着母亲逃到安徽,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十四岁便退学上山砸石头,用柔弱的双肩挑起生活的重担,供妹妹读书,供年老体迈的生病母亲和继父。继父家里一贫如洗,就这也要遭受他家人的横眉冷对,怕她争夺继父的家产。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里,她依然对生活怀着无限的'憧憬与希翼,以坚忍不拔的意志与艰难的生活做着顽强不屈的抗争。十九岁,在上海打工,做过服务员,服装厂流水线女工,服装厂技术员……吃尽千辛万苦,但她仍然怀着坚强地信念,没有放弃对文学的热爱,在打工之余,坚持写作,笔耕不辍,最后成了一位知音杂志社的编辑,终于破茧成蝶。真的是“吃的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当我看完这本书,泪流满面。自己也出生在农村,年龄跟赵老师相仿,她所吃的那种苦,我能想象到、体会到。我被赵老师这种顽强不屈、坚忍不拔的精神所感动。回想自己生活的那种苦,跟赵老师比起来那就不叫苦。我们比赵老师幸运,所以更要懂得珍惜,找到自己的追求,更要努力地奋斗。

  面对生活的挫折,抱怨不是我们该有的态度,逃避是懦弱的表现,脆弱更不是放弃的理由。我们要有自己的追求,人生很短,我们更要活出自己的精彩。对于苦难,它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是灾难和挫折,也可以是挑战和机遇,不同的态度造就不同的人生。在前进人生的道路上,无论经历了多少苦难,我们都不应该放弃,像赵老师一样,活出自己灵魂的重量,这样才能完善我们的人格,接受社会的洗礼,找到丰富的内心,收获不一样的人生。

  通过这本书,我也意识到自己对女儿的教育方式要发生改变,因为有些溺爱孩子,生怕她吃一丁点儿苦,现在意识到错了,我不让她现在苦,以后世界会让她更苦。亡羊补牢为之不晚,让孩子在这本书中感悟苦难的力量,明白苦难也是一种财富,如果生活没有苦难,就像一览无余的*地,既没有挑战,又没有好奇!战胜苦难,苦难是财富,被苦难战胜,苦难是灾难。愿我的女儿幸福地生活,如果不能,让她在苦难中学会勇敢和坚强!(李建宇)


我喜欢的读后感(5)份(扩展8)

——《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读后感合集五篇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我最*看过的一本书的感受,那就是周国*老师的作品《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

  这本书我是去年12月份才买回来的,可是没有马上看,而是摆放了一段时间,到了前两天才开始进行阅读,我大概花了三天时间,到昨天晚上才算彻底阅读完整本书。

  我虽然说从小也很喜欢看书,但是确从来没有看过周国*老师的作品,所以这算是我第一次买周国*老师的书来阅读。记得我第一次听说周国*老师的大名时,是在我报的一个写作培训课程上听沉香红老师提到他的名字,香红老师建议我们同学都去看周国*老师的哲理散文书籍。她曾经多次提到过周国*老师的哲理散文写的很好。我上个月开始为了提高写作才能,就买了十多本比较出名的作家书籍,其中就买下来这本周国*老师的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

  从头到尾看完这本书后,真是感慨颇多。我惊讶于周国*老师把人生命的内在本质居然剖析的那么透彻,他不仅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所在,还讲到人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对待生死的态度,面对逆境和孤独如何做,又讲到关于父母教育孩子,和学校老师怎么教育孩子才好,还涉及到婚姻和爱情也提到两性的问题。最后还讲过他所认可的一些比较有才华而又人品道德高尚的作家,还写了一篇关于一个小乡镇的父母官写的一本书比较有才华,让他心里为中国有这样一个好几层干部而高兴。他谈到**官员的一些现实问题,讲到他是如何看待官员腐败贪婪的,他就希望中国农村能多些像这个乡村的官员一样可以带领贫困山村走向富裕生活。

  我虽然生活中从来没接触过周国*老师本人,可是我通过这本书读懂了他的文字,进而认识了他这个人。他是一个高尚的有着宽广胸怀,并关心天下苍生的作家,一个把生命的来来往往看的很明白的人,一个看淡生死不追求功名利禄的人,一个精神世界很快乐远远高于对物质追求的人,他也是个正直而有一颗同情社会上弱势群体和贫苦百姓的人。他的心里一直关心着国家大事,是个热爱祖国和人民的人。他表面上只是个文化人,学者和作家,可是我还看到了他也有一颗爱国爱民的心,从书中我就可以看出来,他是希望国家和人民都能发展越来越好。

  另外他写的文字是真的挺有哲理性的,他看问题的观点也是见解非凡,很深邃的洞察力。我从字里行间,能感觉到周国*老师对待写作的严谨和一丝不苟,写这些文字发挥了他头脑中很大的智慧和能量。我们可以学*他这种格物致知的精神。

  他通过自己对生命的体悟,用文字去唤醒更多人的觉醒,他告诉我们人生有三个基本的觉醒:生命的觉醒,自我的觉醒,灵魂的觉醒。

  关于生命的觉醒要让他保持单纯,不要过多让外在的那些财富、物质、权利、地位和名声等看的比生命还重要,甚至当成了人生主要乃至唯一的目标,为之耗去全部精力,这样就是亵渎生命,不尊重生命。

  关于自我的觉醒就是要知道自己不但是一个生命,而且还是个独立特的生命个体,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重复的,你必须对你自己的人生负责,做你自己人生的主人,真正成为你自己。每个人的父母都只暂时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不会是你的私人物品,告诉我们那些父母不要去替孩子决定人生,那样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他自己是个独立的个人,自己要去经历才会成长。

  关于灵魂的觉醒,他说的人是有灵魂的,这点我非常认同。一个有高尚灵魂的人才会有高贵的人格,人要有自己信仰,才会有真正的灵魂。也就是要摆脱肉身的限制,超越小我,让我们身上那个精神性自我觉醒。从外部世界转向内心世界,重视精神生活,你会把做事当作灵魂修炼,你会和你的身外遭遇保持距离,具有超脱的信念,这样就具有了更高智慧的一个自我。

  我觉得这本书写的极好,可以帮助大家在生命暗淡无光,身处逆境,烦恼挫折时,能指明方向,可以在大家孤独无助给于心灵的温暖,也可以帮助人在面对婚姻爱情出现危机时,给于明智的处理方法。下面是周国*老师在这本书中写的一段前言文字,光读这段文字,相信大家就知道这本书的阅读价值和意义所在。

  周国*老师说,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名声、财产、知识等等是身外之物,人人都可求而得之,但没有人能够代替你感受人生。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当面对爱、逆境、孤独、死亡、变故等人生大命题的时候,人应当保持在什么心理状态,是本书的意义所在。希望本书能为在繁杂的世界里找不到头绪的你,建立强大的灵魂世界。

  漫长的暑假来了,迎接我们的除了玩耍,更重要的是在玩的过程中抽出来哪“宝贵”的时间学*!利用这个暑假,我读了周国*老师的萫作——《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

  此书倾注了作者对于生活的各方面的思考,如:名利,生死,爱情等,充分得反映出作者的一种超脱达命的人生观念。那里有着我们迟早要面对事情及对些的答案!

  原来,独处也是一种能力,并在一定的意义下比交往更重要的能力;原来,我们每个人都患都一种必死但不会很快就死的病,而生命本身就是这种病!其实这些道理我们都懂,但因为我们“太忙”,忙着游戏,忙着追星,忙着追剧,没有抽出时间来与自己对话,以至于没能有个属于自己且系统的价值观,才导致容得被物质化的事物而牵制!

  就像我们现在一样,父母总以为我们自己还小,不需要锻炼长大后到社会的种种应变能力,反而把我们宠得像童话里的公主,在爸妈的保护伞下长大,而终于一天,保护伞会飞向远方,甚至你自己也能成为这个保护伞去保护你的孩子。这样的你,永远不会知道将来社会的险恶,现在的你,受到一点委屈就会哭,而将来,你不能哭,你在没能力的情况下只能忍,并不是你懦弱,而是这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法。我们迟早得面对,为什么不从小开始锻炼自己呢?即使会磕磕咀嚼绊绊;即使我们会慢慢开始懂得不再退让,懂得给自己争取,懂得拒绝,懂得去慢慢培养自己的气场,甚至会有一点点的凶,即使有一天,我们说不定会变得势力,变得开始区别对待不同的人或物,但我还是希望我们能为自己的心灵保留一片净土,就像书中所说:“我唯原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表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

  然后,我们应该用*凡的心态过着属于我们*静生活,珍惜我们*凡的幸福。做一个就算历经风雨,也依然温柔而纯真的人。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我最*看过的一本书的感受,那就是周国*老师的作品《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

  这本书我是去年12月份才买回来的,可是没有马上看,而是摆放了一段时间,到了前两天才开始进行阅读,我大概花了三天时间,到昨天晚上才算彻底阅读完整本书。

  我虽然说从小也很喜欢看书,但是确从来没有看过周国*老师的作品,所以这算是我第一次买周国*老师的书来阅读。记得我第一次听说周国*老师的大名时,是在我报的一个写作培训课程上听沉香红老师提到他的名字,香红老师建议我们同学都去看周国*老师的哲理散文书籍。她曾经多次提到过周国*老师的哲理散文写的很好。我上个月开始为了提高写作才能,就买了十多本比较出名的作家书籍,其中就买下来这本周国*老师的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

  从头到尾看完这本书后,真是感慨颇多。我惊讶于周国*老师把人生命的内在本质居然剖析的那么透彻,他不仅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所在,还讲到人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对待生死的态度,面对逆境和孤独如何做,又讲到关于父母教育孩子,和学校老师怎么教育孩子才好,还涉及到婚姻和爱情也提到两性的问题。最后还讲过他所认可的一些比较有才华而又人品道德高尚的作家,还写了一篇关于一个小乡镇的父母官写的一本书比较有才华,让他心里为中国有这样一个好几层干部而高兴。他谈到**官员的一些现实问题,讲到他是如何看待官员腐败贪婪的,他就希望中国农村能多些像这个乡村的官员一样可以带领贫困山村走向富裕生活。

  我虽然生活中从来没接触过周国*老师本人,可是我通过这本书读懂了他的文字,进而认识了他这个人。他是一个高尚的有着宽广胸怀,并关心天下苍生的作家,一个把生命的来来往往看的很明白的人,一个看淡生死不追求功名利禄的`人,一个精神世界很快乐远远高于对物质追求的人,他也是个正直而有一颗同情社会上弱势群体和贫苦百姓的人。他的心里一直关心着国家大事,是个热爱祖国和人民的人。他表面上只是个文化人,学者和作家,可是我还看到了他也有一颗爱国爱民的心,从书中我就可以看出来,他是希望国家和人民都能发展越来越好。

  另外他写的文字是真的挺有哲理性的,他看问题的观点也是见解非凡,很深邃的洞察力。我从字里行间,能感觉到周国*老师对待写作的严谨和一丝不苟,写这些文字发挥了他头脑中很大的智慧和能量。我们可以学*他这种格物致知的精神。

  他通过自己对生命的体悟,用文字去唤醒更多人的觉醒,他告诉我们人生有三个基本的觉醒:生命的觉醒,自我的觉醒,灵魂的觉醒。

  关于生命的觉醒要让他保持单纯,不要过多让外在的那些财富、物质、权利、地位和名声等看的比生命还重要,甚至当成了人生主要乃至唯一的目标,为之耗去全部精力,这样就是亵渎生命,不尊重生命。

  关于自我的觉醒就是要知道自己不但是一个生命,而且还是个独立特的生命个体,一个自我。这个自我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可重复的,你必须对你自己的人生负责,做你自己人生的主人,真正成为你自己。每个人的父母都只暂时是孩子的监护人,孩子不会是你的私人物品,告诉我们那些父母不要去替孩子决定人生,那样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他自己是个独立的个人,自己要去经历才会成长。

  关于灵魂的觉醒,他说的人是有灵魂的,这点我非常认同。一个有高尚灵魂的人才会有高贵的人格,人要有自己信仰,才会有真正的灵魂。也就是要摆脱肉身的限制,超越小我,让我们身上那个精神性自我觉醒。从外部世界转向内心世界,重视精神生活,你会把做事当作灵魂修炼,你会和你的身外遭遇保持距离,具有超脱的信念,这样就具有了更高智慧的一个自我。

  我觉得这本书写的极好,可以帮助大家在生命暗淡无光,身处逆境,烦恼挫折时,能指明方向,可以在大家孤独无助给于心灵的温暖,也可以帮助人在面对婚姻爱情出现危机时,给于明智的处理方法。下面是周国*老师在这本书中写的一段前言文字,光读这段文字,相信大家就知道这本书的阅读价值和意义所在。

  周国*老师说,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名声、财产、知识等等是身外之物,人人都可求而得之,但没有人能够代替你感受人生。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当面对爱、逆境、孤独、死亡、变故等人生大命题的时候,人应当保持在什么心理状态,是本书的意义所在。希望本书能为在繁杂的世界里找不到头绪的你,建立强大的灵魂世界。

  《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从书名我理解这是一本关于生命的启发和思考的书籍。

  看完这本书后,我非常好奇,周国*老师怎样的一位作家呢?是什么样的经历让他有如此深入透彻的认知?我带着好奇去百度他的基本介绍,周老师1945年生于上海,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哲学系,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当代著名学者、作家、哲学研究者,是中国研究哲学家尼采的著名学者之一。看完作者的介绍,我进一步理解为本书跟多是从哲学的角度去解读生命得意义。

  我特别喜欢封底的文字摘要,它概括出了全书的精华。我做了摘抄:

  生命有它本来的模样

  ——生命要求每个人要学会孤单自省,要独自成长,要用力去爱,要去拥抱,要探索灵魂。

  生命本没有意义

  ——人们说,我们都是在追寻生命的意义,我不认为那是我们真正追寻的,我认为我们追寻的是活着的体验......让我们能感觉到活着的喜悦。

  真正的成为你自己

  ——在人世间的一切责任中,最根本的责任是对你自己的人生负责,真正成为你自己,活出你独特的个性和价值来。

  善良、丰富、高贵

  ——人啊,你要有善良的心,丰富的心灵,高贵的灵魂,这样你才无愧于人的称号,你才是作为真正的人在世间生活。

  以上每一段话,都是作者想要传递给读者的哲学思想。

  从整本书来看它的架构,有7个章节,分别是生命的意义、与自然的关系、爱、信仰、灵魂、死亡、成为自己。第一章是提出了一个常常困扰我们的终极问题——生命的意义,中间5章分别用最高贵的带有哲学启发的角度去诠释,我们作为人应该有的认知与行为,启发我们在自己的人生经历中思考自己的终极问题,最后一章与第一章相呼应,成为自己才是让生命有意义的核心动力。

  整本书直到我看完,我最喜欢的是自序的部分。作者从最高维度,提到人生的三个觉醒:生命的觉醒、自我的觉醒、灵魂的觉醒。简短的15个字,道出了人之所以需要探索自己生命意义的真谛。

  三个层次觉醒,就像一座人生修行之塔,塔外是芸芸众生暂未开始修行的梦中人,他们被物质所吸引、一生都能都在追求财富、权力、地位、名誉等,他们似乎忘记了自己从哪里来?也不会知道自己终将归于何处。

  有部分人是半睡半醒之人,心门还未关闭,他们似乎听到内心的呼唤。他们不知道这声音从何而来?他们带着疑问、好奇选择走上自己的修行之路。最底层(暂且称之为第一层)是生命觉悟的修炼,进入到这里的人需要先察觉自己是如何看待生命的?思考自己对生命本源审视,生命它是自然的产物,应遵循自然之法则,只有当完全的看见生命,尊重生命,敬畏生命并用自己的行为去实践,才会开启第二层的修行之门。

  第二层是自我觉醒的修炼,这个层面是需要建立在第一层的基础之上的,因为如果我们无法知行合一的耕耘生命这块土壤,理解并遵循生命自然成长的规律,土壤的养分储备是不够的,没有良好土壤自然无法让“自我”这个种子发芽。或许哪天种子发芽了,也很难长大或健康成长起来。自我的觉醒,在我的理解只能依靠自己,外在的力量可以滋养,但无法起到孕育生命种子的功能。“自我”这颗种子,在生命之初就埋在这里了,有些时候我们不当回事儿,不去关爱它,不去滋养它,慢慢的它就沉睡过去,更糟糕的可能会死掉。当它发芽了,它用那柔弱的,稚嫩但充满生机的能量去启示我们。我们照顾好它,当它慢慢长大。

  第三层是灵魂的觉醒,我自己判断自己目前还没有达到这个层面,我不知道灵魂已经觉醒的圣人是如何思考、如何修炼的?我仅仅以自己目前的认知去揣测一下,什么是灵魂的觉醒?如何让灵魂觉醒?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灵魂的觉醒?我的理解是,当我们可以看见自己内心真正追求的目标,能够接纳自己的一切,包容自己这个完整而独立的“我”,并用普世的价值观去践行“真、善、美”,向自己的人生目标不断前行、过程中不论遇到任何挫折阻碍都会坦然面对,毫无退缩。

  第二个问题,灵魂如何觉醒?首先这是需要以自我的觉醒为前提,如实现灵魂的觉醒有2个途径,一是信仰,二是智慧。达到这个层面的人,人生的重心会以精神追求为主,不会去看重财富、名利、得失;处事原则非常简单,对内遵从内心,对外遵从自然规律;因为清楚自己的终极目标,每走一步都是在正确的道路上前行;他们会具有超凡脱俗的心态,精神上相对比较独立,很少受到人间福祸得失的支配。

  如今社会发展到了AI时代的起点,我们人类自身的探索也越来越受到更多人的重视;我们身边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知到生命、自我觉醒、精神追求的价值。

  然而,从不知道到知道,从知道的理解,从理解到行为的改变,是一条非常漫长的路,这条自我修行之路本身也是赋予自己生命意义的必要组成部分;我坚信,只停留在想可能很难实现所谓人生的三个觉醒,至少对于我而言更倾向去行动,当知与行,相互实践,相互磨合的过程中才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路。

  如果你认同书中的观点,请跟随自己的心,去经历去体验,没有人的生命探索之路一帆风顺,试错,走一些弯路也许也是非常不一样的收获。愿我们能够在茫茫宇宙中探索属于自己生命意义,对自己负责,不枉过此生。

  很幸运遇到本书,学到很多东西,形而上学且务实分析,每一个主题每一段经典句子,都让我咬文嚼字去感悟,很谢谢笔者

  [呲牙]如果可能,就做命运的主人,不向它屈服;如果不可能,就做命运的`朋友,不和它较劲。

  [微笑]人因为有理性而高于动物,但理性也有坏作用。动物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直到自己需要的程度和数量,人却未必,会在自己生命需要的问题上变得复杂而无知,被想象出来的虚假需要所支配。这是其一。还有其二。动物的凶猛仅限于本能,只是为了生存,人残暴起来可不得了,会做出对于生存毫无必要的坏事,以酷行本身为乐。

  自然界里找不出一种动物,会像人这样虐待和屠杀自己的同类。常有人说,人堕落了会沦为禽兽,我说这就是对动物的污蔑,事实是,人堕落起来比禽兽坏无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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