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1-26 00:00:00 读后感,喜欢

我喜欢读后感1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最*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做《小王子》。

  内容大概是讲作者因为飞机失控在沙漠遇难,在他修理飞机时看到了一个名叫小王子的男孩也和他一样遇难了。小王子给作者讲了很多自己的故事,其 中主要讲他在地球上看到一朵玫瑰花和小王子驯化的一只狐狸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最大的观点是做人要互相信任。假如作者不信任小王子,他就不会把唯一的水给小王子喝。小王子假如也不信任作者,那他也不会讲那么多有趣的故事。

  记得那一次,我和同学一起玩二人三足,这是一场比赛,胜利的队伍给获得丰富的奖品。我们的对手很强大,她们腿很长,占很大优势。当就快轮到我们时,我和同伴都很紧张,我说:“冷静,一定要冷静,我们先来练一练,跟好节奏。”练了好几次,我们得出了最胜的结论,我先出左脚,她出右脚,然后我再出右脚,她出左脚。裁判一声令下比赛开始了,我们一边喊一二、一二的口号快速前进,严格按照事先计划好的步伐走。比赛进行了一半,我们落后于对手,他们还露出得意洋洋的表情。我对同伴说:“我们一定要羸!我们要彼此信任。”当两队都快到达终点时,我们还是落后于对手,就在这千均一发的时候,对方队伍中的一名选手因太骄傲了,一不留神摔倒了,他这一摔把全队都摔倒了。我们加速前进,在对手重新爬起的时候,我们已到达终点了。

  信任,如果我们不信任自己或队友,总是说我们输定的,那你就不会有动力去争取,那样你就只有输。

我喜欢读后感2

  今天我又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新书《没有人喜欢我》。这本书的封面是一只孤单单的大狗,看上去很可怜。妈妈问,他是谁?为什么没人喜欢他?我不知道。

  原来他叫巴迪,刚刚搬到镇子上,他想交个朋友。他看到墙洞里有一只老鼠,就问:你可以和我一起玩吗?老鼠说:现在不行。巴迪想,她看起来凶巴巴的,一定不喜欢我,巴迪就走开了。巴迪看到三只猫瞪着他,他想他们一定不喜欢他。接着,巴迪又遇到了三只兔子、一群绵羊、一只大狗,图中的巴迪一次比一次的离这些动物远。巴迪觉得他们都不友善,都不喜欢他,他伤心的哭了起来。这时一只狐狸问他为什么哭,他说,因为大家都不喜欢他。狐狸问:那是为什么呢?巴迪说:我不知道。狐狸说:也许你应该问一问他们。我可以陪你一起去。巴迪就和狐狸一起往回走。大狗说:我怕你会偷我的骨头。绵羊说:我们怕你会赶我们去剪羊毛。兔子怕巴迪追他们,因为狗爱追兔子。猫以为它要打架。巴迪每次都告诉他们,他才不会呢,他只是想和他们做朋友。大家都说:为什么不早说呢?我们很乐意做你的朋友。而说现在不行那只老鼠是正在做蛋糕。后来他们都成了好朋友,玩得很快乐,每人都吃到了一小块蛋糕。

  我看了这本书之后想狐狸怎么变好了,也会帮助别人了,他是在谁的帮助下变好的呢?如果没有他,巴迪还在伤心呢。巴迪自己不知道,不是没有人喜欢它,而是别人都不了解他的意思。小老鼠拒绝了他,是因为小老鼠现在要做蛋糕。巴迪就开始觉得别人不喜欢他,就不自信了。他再见到别人,就离得远远的,没有问别人愿意不愿意和他玩,他就认为别人都不喜欢他。他如果早说了,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了。所以,我觉得一定要说出来。如果我们到一个新地方,遇到不认识的小朋友,想和他们做朋友,就要大声说出来。如果别人不愿意,也要问问原因,不要误会别人,也可以找到原因。只要我们对别人友善,再把我们的意思表达出来,我们就一定会像巴迪最后那样,交到很多好朋友。所以一定要说出来。

我喜欢读后感3

  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名声、财产、知识等等是身外之物,人人都可求而得之,但没有人能够代替你感受人生。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当面对爱、逆境、孤独、死亡、变故等人生大命题的时候,人应当保持在什么心理状态,是本书的意义所在。

  读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就如同在寻找人生的出口。在我们的人生里需要于某个节点静下心来,看看走过的路,想想未来如何前行,凡俗之中如果能偶尔地仰头望一望星空,那样你的心灵将会变得充盈,人生也会变得充满生命张力,读一本好书未尝不是在仰望星空。

  摊开这本书,会看到周国*将其分成了这样七个章节:1、生命本没有意义2、当好自然之子3、恰到好处的爱4、信仰是生命的归宿5、灵魂只能独行6、思考死,是有意义的徒劳7、成为你自己。

  其实这是一个有着递进逻辑关系的文章,当我们最初了解了生命的真谛,我们就能对所有的爱有个正确认知,当我们懂得了信仰代表着什么,我们就会思考灵魂是否存在?存在灵魂将何处安放?其实这些都是我们人生面临的一个个大问题。如果能对死亡进行思考,进而坦然面对死亡,实际我们就将生命的边界整个游历了一遍,会对人生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所有的人生的意义其实归结到了我们要成为那个真正的自己,那个自己喜欢的自己。

  读周国*先生的散文是需要宁心静气,在无人处,于寂静里,默默打开,细细品读。每次读先生的文章,我总是有一种乱入时空的感觉,*实文字里有与这个时代浮躁与喧嚣完全不同的清净与自然,适度与自守,清醒而淡然。

  非常喜欢书中的一段话:“在无限的宇宙的永恒岁月中,你不过是一个顷刻化为乌有的微粒,这个微粒的悲欢甚至一丝微风、一缕轻烟都算不上,刹那间就会无影无踪。你如此珍惜的那个小小的心灵世界,究竟有何价值?”

  生命是渺小而脆弱的,但同时也是伟大而刚强的。在上帝把你造出来后,就把那个属于你的特定的模子打碎了。于是,真正的人生需要你自己面对,需要你自己承担。生而为人,要经历的不只是生死,还有在这漫漫岁月中的记忆。自己的一生是否值得,是否精彩,是否在你老去的时候可以有所回忆,是否在你仰望的时候可以驻足观赏,都在你自己。所以,把握当下吧,不要给自己留有遗憾,生命本来的样子,也就是每一个做出选择的自己。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1)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5篇)

《我喜欢》读后感1

  我喜欢张晓风,喜欢她的散文——把我带进一个美丽的世界。 “我喜欢冬天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没有喧哗的光和热,而当中午,满操场散坐着晒太阳的人,那种原始而纯朴的意象总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我喜欢》,读这样的文字的确是一种享受,感受着文章那头的笔尖之舞动,细腻的描写着声之灵韵。“我喜欢夏日的永昼,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独坐在傍山的阳台上。小山谷里的稻浪推涌,美好的稻香翻腾着。慢慢地,绚丽的云霞被浣净了,柔和的晚星遂一一就位。”在这意境里,我的心仿佛也溶化在其中了。

  此刻,色彩的声音也是甜美的、清香的。张晓风的大多数散文是先要讲一个故事,有时甚至是几个,都是那么生动有趣——先是引人发笑,后又让人深思。就像那小孩儿向作者比电动玩具时她的话,“我告诉你,我根本没有电动玩具!一个也没有,大的也没有,小的也没有——你不用跟我比,我根本就没有电动玩具,告诉你,我一点也不喜欢电动玩具!”引人入胜的故事总会牵动我的心,以电动玩具来计量生命也太荒谬了吧!自然而然,在《生命,以什么单位计量》最后她告诉我“我是我,不以公斤,不以公分,不以智商,不以学位,不以畅销的“册数”。

  我,不纳入计量单位。”一句“我是我”点明了主题。张晓风的散文总是娓娓道来,深意令人不可捉摸,最后才隐约而神秘的把道理叙述出来。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高处何所有》——部落酋长的候选人面临着攀上山顶的难题,一个只走到山麓,那里繁花夹道,流水淙淙,鸟鸣嘤嘤;另一个人爬到了山腰,看到高大肃穆的松树林和秃鹰盘旋,可惜却不是山顶;只有最后一个人坚持到了山顶,“高处一无所有,你所能看到的,只有你自己,只有“个人”被放在天地间的渺小感,只有想起千古英雄的悲激心情。”

  留给我的,是无尽的思考与遐想,无尽地续写着这个故事。轻轻合上《张晓风散文集》,慢慢闭上双眼,回想着一篇篇优美的散文,一个个生动的故事,用心灵感受着。喜欢,我喜欢张晓风和她的散文……

《我喜欢》读后感2

  汪国真在他的《我喜欢出发》中说:“哪怕那山再青,那水再秀,那风再温柔,太深的流连便成了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

  诚如汪老所说,我们身处在这样一个“五色乱目”的时代,太多的事情牵绊住了我们的双脚,使我们欲言又止欲进又退。我们不断地犹豫,不断地错失良机,却又不断地欺骗自己,说什么“三思而后行”。是的,你的顾虑都是对的,但你没有看到的是在你犹豫不决时,成功人士早已果断先行一步,用风雨兼程换回耀眼成功。本质上来说,人与人并没有差别,也许偶有智力之差,但那无关大雅,然而有的人扬名立万,有的人却卑如蝼蚁,探求根源,无他,在于敢做与不敢做。

  我们总喜欢谈论乔布斯、比尔盖茨的成功,总是惊羡马云、李彦宏的辉煌,然而我们却选择性地忘记了他们成功的前提,那就是看准时机果断出击。在智能手机的设想还未能为人人所接受时,乔布斯果断出击,毫不迟疑地摘下这颗新世纪的明珠,而犹豫了的诺基亚却因此无缘智能手机市场,最终沦为附庸。无独有偶,当国内电商业前景一片茫然时,马云以敏锐的思维当机立断,开启了*电商业大门,而紧随其后的京东虽也有所作为,但终究因一时之差而逊色不少。

  人类社会的众多实例无一不在警示我们要果断出发,勇敢地踏上征途。正如英国学者艾略特所说:“世上没有一个伟大的业绩时由事事都求稳操胜券的犹豫不决者创造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太多的犹豫只会动摇意志,禁锢前进的步伐。只有当成功建立在果断之上,果断伴随着成功,历史才会勾勒出无数成功者的伟岸身躯。

  我喜欢出发,出发是我的宿命。即使出发不一定成功,即使一路风雨兼程,但只要尝试了、付出了,便永无悔恨。“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想好了就去做永远好过踌躇不前,不去尝试永远不知道前方是什么。

  喜欢出发的人不一定会成功,但不喜欢出发的人永远不会成功。让我们携手共进,踏上征途,与果断相伴一生,去创造出属于我们的时代,我们的辉煌!

《我喜欢》读后感3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出发》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读后感4

  永不停歇的出发其实是一种不停的追求,一种不沉迷于现状的象征。自然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山青水秀,风光奇丽……生活也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功业显赫,成就辉煌……但是如果只是陶醉于一山一水,沉醉于一功一得,那就会停歇而沉沦。

  追求的脚步应该是永不停歇的,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尽管一路会遇到坎坷,波涛,风沙,猛兽,但这些会让我们不断充实,不断成长。可以说人生的追求就像登山,当你登上一个山峰后,一个更高的山峰又出现在了眼前,“山外青山楼外楼”追求就是这样, 高处不胜寒。当你到目的地之后,再看看前方你就明白了,要有目标。到达之后更要寻找更高的目标 不断挑战,人生才精彩。

  记得临*期末考试是,老师让我们看了好多关于名人从小立志追求理想的故事。其中记得最清的是陆羽的故事:唐朝著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喜欢吟读诗书。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学*冲茶。在钻研茶艺和放牛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学会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会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被他打动了终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后来,陆羽编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追求,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 让我们不断完善自己吧!

《我喜欢》读后感5

  物转星移,多少人来了又去,成为我们生命中的过客,但幸运地是,我们依旧是我们。

  我喜欢我的初三,说得再透彻点,更多的还是喜欢那些人和事、喜欢曾与我并肩同行的她们。即使初三也很累,但有了她们的陪伴,一切都宛若浮云。

  我喜欢天刚亮的清晨。我们不约而同地起床刷牙洗漱,然后一同前往“老地方”共进早餐。早晨精神没这么激昂活跃,即便大家都言语不多,但也丝毫没有令人尴尬的情况。伴随着那听腻了的歌声,匆匆地来到教室,我们肆意爽快、积极向上、恣意自由,对未来充满无限的热爱与期待。

  我也喜欢那燥热的夏日午后。我们有着一颗敢冒着险偷偷不回宿舍的大胆的心,敢溜去操场“修身养性”一小段时间,抛开学*的烦恼,丢掉烦躁的心情。尽管那段时间它很短暂,但那是我少之又少与大自然接*的时候。那个闲暇的下午,我们难得为自己“放了一次假”,停下脚步去观望生活。地上那七零八落的树叶,有嫩绿的,也有枯黄的;那鲜红的散发着塑胶味的跑道上还是氤氲着被太阳烘烤出来的热气,像煮沸了的开水,滚烫烫的;远处是高树,是房屋,是蓝天并白云,那颜色相间的看台上烙着校运会的影子;其间还路过了一位年迈却身体健壮的老人。我们无所顾忌地靠在几道杆旁,试图在身边寻找乐趣:拾起地上的落叶写上自己想写的东西,值得一提——写的那可是我们认为犹为重要的人或事物——至今我还保存着,即使它已因岁月的摧残变得十分清脆。当时我们没有手机,只能通过笔,通过内心去记住,去感知这美好的一切,很庆幸,那时的感觉到现在还恍如昨日。

  同样,我还喜欢吹着小风的傍晚。天气好时还会有令人拍案叫绝的天空呢!虽然我们过的是几乎每天都一样的日子,但其中也不乏趣味。过完忙碌的大半天,我们也都很是疲惫。洗好澡洗好衣服,又要相与步于“中庭”了。要有钱的话我们就去小店买上一点吃的,边走边享用。上了回楼,我们在课室外的走廊上,靠在墙边,微风飘来,轻轻拂过发丝,惬意十足,比起只有风扇的闷热课室,外面简直就是仙境。我们都各自与同学在那儿有说有笑,实在是难以忘怀!

  俗话说得好:“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虽我们现在都在不同的校园,但我们仍旧永葆初心,在互相看不见的地方熠熠生辉,也在随波逐流中一如既往地坚守着一份对友谊的执着。更值得讲的是:我们即将迈入的未来,是同一片未来。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2)

——我喜欢出发读后感 (菁华3篇)

我喜欢出发读后感1

  汪国真的《我喜欢出发》给了我拨云见日般的启示,流连过去,未来就会给绊住。出发真的很重要,一个新的开始,便能看的更多、更新、更远。

  世界上的美景数不胜数,人生的旅程更是如此,正是:山外青山,楼外楼。过去只是影子,未来的路上不还要不断进取吗?这条路长得很,少年、青年、中年、老年,别为了回望身后美丽景色,而放弃美好的未来。走得越远,景色便越美。见了大山的巍峨,见了大海的浩瀚,不还要看大漠的广袤,森林的苍葱欲滴……

  也许,出发没有吸引力,没有成功的喜悦。但我们不想从大漠那里学来沉着,大海那里学来勇敢,森林那里感受绿色,雪松的坚贞,小草的顽强吗?生命丰富多彩,自然也有挫折,但那不也能锻炼我们的意志,培养坚定的信念吗?出发可以让我们更加优秀,告诉我们哲理,帮助我们成才。

  让我们不再流连过去,学会出发,喜欢上出发吧!有一个新的开始,生活每天都有动力。

  本文其实是一句话:谦虚好学使人进步,骄傲止步使人落后。

我喜欢出发读后感2

  永不停歇的出发其实是一种不停的追求,一种不沉迷于现状的象征。自然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山青水秀,风光奇丽……生活也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功业显赫,成就辉煌……但是如果只是陶醉于一山一水,沉醉于一功一得,那就会停歇而沉沦。

  追求的脚步应该是永不停歇的,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尽管一路会遇到坎坷,波涛,风沙,猛兽,但这些会让我们不断充实,不断成长。可以说人生的追求就像登山,当你登上一个山峰后,一个更高的山峰又出现在了眼前,“山外青山楼外楼”追求就是这样,高处不胜寒。当你到目的地之后,再看看前方你就明白了,要有目标。到达之后更要寻找更高的目标不断挑战,人生才精彩。

  记得临*期末考试是,老师让我们看了好多关于名人从小立志追求理想的故事。其中记得最清的是陆羽的故事:唐朝著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喜欢吟读诗书。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学*冲茶。在钻研茶艺和放牛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学会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会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被他打动了终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后来,陆羽编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追求,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让我们不断完善自己吧!

我喜欢出发读后感3

  我的梦根植在远方。

  也许,前面有群山阻挡,但我会用执着的双脚去征服每一座山冈;也许,前面是一片汹涌澎湃的海洋,但那又算得了什么呢?我会站成含笑的礁石,勇敢地去迎接每一个滔天巨浪。

  在挫折中学会坚强,在征服中凝聚力量。我是蓝天上那鹰啊,每时每刻都在向着远方振翅翱翔!

  每一次成功,都是一个新的起点;每一次起步,都是为了期待那个没有终点的远方。

  是的,远方是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正因如此,我才憧憬远方,我才把我的梦我的歌播撒在远方,我才愿做荒漠上的一头骆驼,用一生一世逼*远方。

  我固然知道,终有一天我会衰老,青春的面容会刻满岁月的沧桑,可我的梦她会老么?我也知道,人生不可能永远都晴天朗朗,偶尔的一片乌云一声炸雷就会轻易地赶走太阳,可我的心会停止歌唱么?上帝啊,玩笑你尽情的开吧,我的信念依然旗帜般猎猎飘扬。

  即便我疲惫成蜗牛,我也不会放弃跋涉的梦想;即便衰老成标本,**枯的眸子里仍闪烁着对远方无尽地向往。

  因为,因为我的梦在远方。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3)

——《我喜欢》读后感6篇

  一口气读完《我喜欢出发》这篇文章,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不禁地想赞美一番,作者这篇文章写得太好了,每一句都触动着我的心,朴实的言语,内心的喜欢出乎意料。不停地探索着一个又一个未知的生命片段,在生命中永不停歇地探索,出发争取另一段新生活。

  怎能不喜欢出发?初出象牙塔的我对于外边的世界仍旧是一个懵懂的孩童,它的广袤与深度还有待于我不懈地追求与探索。我们的每一个行业领域都是一片浩瀚的海,每一起案件都能激发对未知领域探索的激情;每一次对数据的整合分析都是一次思想的交锋。作者所表达的感情难道不是给予我们生活以及人生道理的思考吗?在每一点每一滴中,我们在收获,我们在懂得。积累着,前进着。学*的过程便是量变的过程,只有达到一定程度时,才能促成质的飞跃,才能让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更沉稳,更精彩。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但世界上有不绝的风景,只是到达了的地方都属于昨天,太深的流连变成了一种羁绊,绊住的不仅是双脚,还有未来。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森林的神秘,谁不想不断的追求,追求完美和进步。我们能走多远?这不是要问两脚而是要问自己的志向。思想有多远我们就能走多远。观念改变,行动才会改变,行动改变,命运才会改变,要为自己树立一个目标朝着目标去奋斗,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人生也会因为这一路的风雨跋涉变得丰富而充实。是啊,人就应该这样在挫折中学会坚强,在征服中凝聚力量。我们是蓝天上那鹰,每时每刻都在向远方展翅翱翔!每一次成功,都是一个新的起点,每一次起步,都是为了期待那个没有终点的远方。是的,远方是一条射线,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们用一生逼*远方。即便我疲惫成蜗牛,我也不会放弃跋涉的梦想;即便我衰老成标本,**枯的眸子里仍闪烁着对远方无尽的向往。因为,因为我的梦在远方!

  出发是忘记痛苦的良药,出发是实现梦想的阶梯,出发是证明我还活着的依据。人因出发而不再无聊,人因出发而更加激情四射,人也因出发而更加珍惜已拥有的幸福。

  看这本书的潜意识似乎是从抖音里某天在一个号里看到敏感而又喻呼年轻的文字,后来在微信读书的故事集里刚好看见这本温暖又刺激的书名,便毫不犹豫的加进书架里,写文字的灵感都是粗糙和直接的,我也从来不想加以修饰一些文字的真实情感,每次读一本书,我都感受着书本给我带来身心强大的欲望,有时候就是抑制不住的激动,有时候是敏感而又契合的感情,有时候又是及其认同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甚至有时候异常觉得作者带来的怜悯给我极大的同情心。生活有时候真的好悲哀但又感觉及其幸福,时常一个人走在路上,我意识到没有朋友陪伴觉得好孤独,面对若大的饭桌一个人夹菜盛饭突然觉得很需要你,你是在来的路上还是在准备来的门口,但是对你所有的期待都是真的,需要这份爱和陪伴都是真的。

  读书给我带的很多东西,而让我最感谢的是这个*惯给我带来的自信和从容,又如愿的读完了这本盼望久许的书,最大的感受是感谢吧,很多事情原来真的会随着时间的流逝都会淡去,只愿我们都能用力生活,不留遗憾。

  那时候用力的开始喜欢了你,后来我用力的爱上了你,再后来我们都没有了联络,再后来我只剩下余下的喜欢再把你偷偷的爱着,是不是很憋屈,还好一切都不再重蹈覆辙,后来时间也待我很好,慢慢学会了不再去想念你,不再对你挂念,后来真的要决定放下你了,时间是一个让人学会遗忘的东西,但是也一定会让人学会珍惜,对于很敏感的我来说,生活中本来就有了很多的不容易和遗憾,每天不缺的就是一丝丝的悲哀,所以我需要有什么东西能治疗我,处于异国的我,没能让我的兴趣和能力得到满足,能让自己感到满足和幸福的事情之一就是做饭,我喜欢做菜放辣椒,没有什么寓意,只是会感觉吃到这样自己喜欢的口味会感觉很满足,所有的不幸和悲哀就会冲散,有的只是身体上的饱腹感和精神上的幸福感,我喜欢慢慢悠悠的开始准备食材,等做到最后一道菜,慌忙加进最后的佐料,然后匆匆忙忙坐下拾起筷子,品尝其中我最喜欢的其中一道,闭上眼睛洋溢着毫无忧虑的神情,突然觉得自己真幸福。生活有时候真的太难了,那就开始做一次饭,开始准备几道自己特别喜欢的菜,慢慢的取悦自己,有时候时光忘记了要照顾你,那就好好照顾自己吧,认真生活,努力爱自己。

  我喜欢你,真的是像风走了八千里

  读罢这篇散文,身心放松,无比愉悦,好像自己方才做了一个很长的梦,走过田野小溪,看遍山景与大海,同万物来了一次深入交流,收获了许多感想和感动。作者说的“我喜欢……”,仿佛也是我的喜欢。这一切,没有嘈杂的琐碎,宁静淡远,远离世间纷纷扰扰,只剩下纯粹的美好。而那美好又不是单调乏味的,无形中似有一张大网,使之变得丰富而充满烟火气息。

  这篇散文并没有特别明显的逻辑,但我在读文时却能跟着张晓风老师的叙述而游走,跟随她去感受一切让自己喜欢的东西。写景时虽然用到一些较为拗口的词语,但不影响理解,多读几遍后,更能体会一种特别的意境。

  有几段更是读着读着就快要流泪。如“我喜欢看秋风里满山的芒。在山坡上,在水边,美得那样凄凉。”不知为何,心仿佛被挤压了一下。又如“我也喜欢坐在窗前等他回家,虽然走过我家门的行人那样多,我总能听出他的足音,如果有一个脚步声,一入巷子就开始跑,而且听起来是沉重急速的大阔步,那就准是他回来了!我喜欢他把钥匙放进门锁的声音,我喜欢听他一进门就喘着气喊我的名字。”这一日常举动的描写,把与先生之间的温情体现得淋漓尽致,以小见大,仿佛真的听到了那“咚咚”的脚步声,以及未打开门就已经出现的呼唤。*凡而珍贵,就在于此。

  每次周末,我最愁的就是写周记,因为并没有什么新鲜事可写。于是,妈妈就用那句经典解释:世间并不缺少美,只是缺少发华金现美的眼睛。之后给我一本书《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说她读过之后觉得内心变得好柔软。

  这本书的作者叫乔一,有一个双胞胎哥哥叫观潮,有一只叫Dollar的华金狗,有一个叫“F君”的恋人,有一个闺蜜叫五一。

  有趣的是乔一和哥哥的日常,明明是*淡无奇的小事却看起来如此华金美好。“我有个哥哥叫观潮,他从小就比我聪明。我还在背乘法口诀,他就已经开始背元素周期表。他和老师讨论运动的电荷产生磁场是否违反能量守恒定律,我在旁边连标点符号都听不懂……”清新幽默的文风读起来很舒服。兄妹啊、姐妹啦应该有很多类型,如此对比来看,我和我妹能算是相亲相爱型了。

  乔一小时候,母亲要独自抚养她和哥哥。看到别人脚上穿名牌儿而自己穿的是几十块的杂牌,被人问起时不知怎么答。“那一瞬间仿佛自己做了错事被发现一样,我满脸通红。郝五一顺手掰了一半棒棒冰给我,坐下来大大咧咧的说:我妈说耐克鞋硬还死贵死华金贵的,坑的就是我这种败家女。说得别人脸上讪讪的……”闺蜜此时的解围,也使我联想起了生活中总是被忽略的道理:有些人充满戾气和恶意是因为他们从未被温柔相待过。我相信自己能一直温柔下去。

  人间的*凡小事仔细来看已经不再*凡,世界变得太快,温柔却始终存在。我的周记似乎华金有着落了,在这善变的世间我们可以一起看一看永远。作者:高雅琪

  永不停歇的出发其实是一种不停的追求,一种不沉迷于现状的象征。自然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山青水秀,风光奇丽……生活也可以赋予人类许多精彩:功业显赫,成就辉煌……但是如果只是陶醉于一山一水,沉醉于一功一得,那就会停歇而沉沦。

  追求的脚步应该是永不停歇的,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尽管一路会遇到坎坷,波涛,风沙,猛兽,但这些会让我们不断充实,不断成长。可以说人生的追求就像登山,当你登上一个山峰后,一个更高的山峰又出现在了眼前,“山外青山楼外楼”追求就是这样, 高处不胜寒。当你到目的地之后,再看看前方你就明白了,要有目标。到达之后更要寻找更高的目标 不断挑战,人生才精彩。

  记得临*期末考试是,老师让我们看了好多关于名人从小立志追求理想的故事。其中记得最清的是陆羽的故事:唐朝著名学者陆羽,从小是个孤儿,被智积禅师抚养长大。陆羽虽身在庙中,却不愿终日诵经念佛,而是喜欢吟读诗书。陆羽执意下山求学,遭到了禅师的反对。禅师为了给陆羽出难题,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他,便叫他学*冲茶。在钻研茶艺和放牛的过程中,陆羽碰到了一位好心的老婆婆,不仅学会了复杂的冲茶的技巧,更学会了不少读书和做人的道理。当陆羽最终将一杯热气腾腾的苦丁茶端到禅师面前时,禅师被他打动了终于答应了他下山读书的要求。后来,陆羽编写了广为流传的《茶经》,把祖国的茶艺文化发扬光大!

  人生就是一个不断追求,不断完善自我的过程, 让我们不断完善自己吧!

  冰冻似的冬天悄然而来,不经意间觉得天冷了......无聊之极,倚着窗,缓缓的看着作文书,汪国真的《我喜欢》深深的吸引住了我的眼球...... 雅致的.语言,内心的喜欢,出发。他喜欢出发,是不停的追求,是追求完美,追求进步。大山的巍峨,大海的浩瀚,大漠的广袤以及森林的的神秘都是不可能都见过的,可是正因为有了追求的想法才有充实的自我,才没有了遗憾,感受到人生的美好。这是因为出发,才有追求,才有完美。

  喜欢出发是一种不停的追求。 “目标实现了,便是光荣;目标实现不了,人生也会因一路风雨跋涉便得丰富而充实,在我看来,这就是不虚此生。”文中的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即使没有实现目标,但一路的风雨跋涉,使自己更加的充实。这一的班期考,成绩出乎意料的差,连前100都没达到,是啊,离自己的目标差远了。原本整天垂头丧气的我,因为这句话,眼前一亮,我并不是完全失败了,因为我在其中学到了认真,仔细,努力。要出发,要不停追求,冲向自己真正的目标。 打破生活的*静便是另一番景致,一种属于青春的景致。

  我们要向大山出发,虽然那里有坎坷;我们要向海出发,不管多大的浪涛;我们要向大漠出发,即使风沙很大;我们要向森林出发,哪怕凶猛的野兽。正因为有了出发,才有了完满。“人能走多远?这句话不是问两脚而是要问志向;人能攀多高?这句话不是要问双手而是要问意志。”这句话使我明白了出发应该具有的素质,那就是志向和意志,只有如此,一生才会变得丰富而充实,才能不虚此生。

  对啊,那我就应该努力拥有志向和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在期末的时候达到自己的目标,才对得起失败的期中,从这次失败出发,喜欢出发。拥有志向,磨练自己的意志,追求完满。 我从汪国真的喜欢出发,感受的了一种探险,一丝美,触摸到一颗年青的心,体会到了一种豪情,终于明白比路更远的只能是人的脚和那颗追求完满的心灵。读罢,我已不觉得冷,因为我有一颗火热,喜欢出发的心......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4)

——《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读后感 (菁华5篇)

  昨天在1200bookshop的楼梯上,坐着看完了《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这本书。木质楼梯并不冰冷,空气中散发着浓浓的咖啡香。伴随着舒缓的纯音乐,脑海中随意切换书中的温暖场景,就这样度过惬意又幸福的下午。

  其实,光是书名就足够吸引了,对于我这种天真且充满幻想的'女生来说。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如果你用理科生的思维,死扣逻辑,直直追问:“难道你不是这世界的一部分吗?”那么,我将会给你一个白眼。让人毫无抵抗力的情话根本不需要逻辑,糖分含量才是评判标准。

  而且,你绝对想不到,这句巨甜的情话出自作者乔一的老公F君之口——一位冰冷的理科学霸。

  F君表面冰冷,但是只要跟乔一有关的事情,他几乎都参与其中。

  她数学不好,他一边嫌弃她连答案都不会抄,说蠢死算了,一边暗中相助。

  他放弃了自己的跳高比赛,站在约定的地方,给跑道上的她鼓励。

  私约给她写情书的男生,告诉他:“不要影响乔一学*。”

  从同桌到恋人,乔同学和F同学大大小小的矛盾和争吵不计其数。一个冷冰一个大大咧咧,一个睡觉喜欢开灯,一个喜欢关灯。刚开始都不适应两个人的生活。但他们都属于吵完就后悔,想着怎么给对方道歉的类型。因为爱对方,慢慢适应过来了。

  理性没有力量,情感才最迷人。如果只有F君的理性分析,A计划,B计划什么的,肯定很无聊。有了乔一的小勇敢和小冲动,爱意一下子就荡漾开来。是的,我想你这句话总要有人先说。

  乔一离开稳定安逸的工作环境,来北京找他。他骂她没有计划,她急了,脱口而出:“想你啊,不然来干嘛?”F君脸红了。

  F君抱怨乔一出长差,乔一说他没想过她的感受,他说:“你也没想过我的感受啊,我想你了。”

  人的一生中,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罕。稀罕的是遇到了解。乔一了解F君的温柔。F君知道乔一坚强背后的脆弱,担心她会受委屈。

  F君有强迫症,各种不准各种嫌弃。但是和乔一在一起之后,变得可爱到不行:陪她吃路边摊,半夜陪她吃火锅,在床上吃早餐,趴在地上看书……

  爱可以让人变得热爱生活和有趣。F君说:只要想到余生能和你在一起,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F君是个闷葫芦,*时跟人说话都不带多一个字的。在乔同学面前,各种段子,情话,体贴入微,经常把乔同学感动得稀里哗啦的。一想到这个,我就不得不相信爱情的魔力。

  乔一经常发神经,特爱演,他就配合她的表演。日常接她突如其来的台词。比如,餐厅里,她恶作剧地说:“姐夫,要是姐姐知道我们这样会不会不高兴啊?”面对服务员被雷劈的表情,只愣了几秒,他面不改色:“你姐在九泉之下会祝福我们的。”

  不需要特意改变,我们在一起,默契就自然而然产生了。

  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在于,你为我变得有趣,我都知道,并且记录每一个爱的插曲。

  没有一见钟情,越了解越喜欢。这样的爱情不惊艳,但长久。

  从开学到现在,这是第四周了,学了大概有四周的孔子了,我已经得了孔子综合症了……偶然翻开此书,便觉得惊喜。

  很少看这类的书,*常看的书说实话有的艰深难懂,尽管如此仍坚持看完,但我知道,在这个读书的过程中,我并不享受,或许我仅仅是为了多了解一点,多接触一点,多积累一点。有很多书的确很好,但看过一遍的我却对此品味不出什么来,人生经历太少的时候你根本就读不懂作者想说什么。而此书不同,读起来轻松愉快,让我暂时跳出了孔子综合症,沉浸在F君和乔一的爱情故事中。

  *教育一直对爱情避而不谈,仿佛爱情是毒药,沾染上就会自毁掉所有前程,所以课上很少涉及,课下更是无从谈起。但通过此书,让我感叹于爱情的美好与奇妙。

  早恋不应该,有更好的在前方等着你,但也没必要大肆渲染,让好多高中生胡想(天知道高中的男生撩妹手段有多么拙劣和矫情,简直像个女孩子,婆婆妈妈,又不表白又缠着你……)

  对爱情怀有最美好的憧憬,好好努力,才能在以后对喜欢的人说出: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

  看完了乔一写的书,心里真的有很多感触。

  我从未碰到过像F君这样的人,遥远却又不敢贪恋。仿佛生在云端一般,他的见识,眼界都不同于常人。这本*录了乔一和他的日常生活。我以前想都不敢想,这样的人竟然活在现实中,而他们的爱情故事也如小说般的甜蜜而美好。不禁让我想起顾漫的《何以笙箫默》,原来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爱情真的存于世界。

  说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我也赞同,因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而爱情则是两个人的事,除了爱情我们还可以自己做更多有意义的事情,除了爱人,我们还有许多值得依赖的人。可现实中总有许多人为爱不顾死活,他们爱对方爱到失去了自尊,连爱都是谦卑的.。都说在爱情里,谁先爱上,谁就输了。其实你动了情,没输;要是你爱的死去活来,你才真的输了。

  而乔一则是我见过最懂爱的人,她很爱F君,爱到可以为了他放弃安稳的前程,追随他到北京,但她没有他,同样可以自己度过四年时光,可以发烧到41度自己出门打车去医院。她没有他,一样可以过得下去。一位网友说她是有如埃菲尔铁塔般坚韧的女子,的确没错。

  所以就算F君再完美,喜欢上她,也是情理之中。最后万言不过一句,希望F君和乔一可以一直爱下去。

  故事的真真假假我无从辨知,其实真假也不是那么重要了。因为至始至终我都还相信爱情…

  F君完全是众多女孩心中的MR.Right,当然我也不例外……如一地喜欢着乔一、时刻关心着乔一、为了乔一改变着自己…印象最为深刻的是F君回国后工作遇到困难来找乔一那段故事吧,一个大男子主义的男孩子,或许,那时用男人来称谓更为恰当吧,将自己的落魄与无助毫无遗留地展现在乔一面前,也许你会说,这需要极大地勇气,而我却说,他很爱她。当大男子主义的男子向全世界证明自己坚强而只向她一人展示自己的脆弱,应该是爱得深刻吧。

  总感觉自己某些方面和乔一蛮像的,有时候充满了自卑感,有时候却像个欢乐的中二少女,内心却有着细腻的一面。会想要记录着生活中一些琐碎的小事,矫情地将小事变得不*凡。我在想自己是否也会有为一个不顾一切去勇气…会有的,只是那个他还在路上吧…

  最美好的爱情是,因为喜欢你,所以我喜欢上了这个世界。其实F君与乔一便是这样的爱情…遇见了乔一、F君的生活里多了一丝生气,一些有趣的生活方式也因乔一而养成,严肃古板的F因为爱着乔一而喜欢上了这个世界…

  说不羡慕他们的爱情是假的,可天底下的爱情又怎么可能一样呢?

  只愿遇见你,晚一点没关系,余生都是你,就好。

  很多人说这是一本暖文,而我却在读的过程中,有种心酸的感觉。很朴实的一本书,生动的描述了日常生活的琐事,而这些事也许正是很多人经历过或正在经历的,只是换了剧本换了演员,不变的是青春与生活的本质。

  女神因长的太美而被孤立,被带上有色眼镜去指责,而女神一直坚持着自己的孤傲,一直默默的努力。其实这一切不公*的待遇,只是因为人们的嫉妒罢了,嫉妒一个人的美好是自己怎么也比不上的,只有去摸黑,甚至是贬低才会寻得那么一点点的安慰感。

  舍长因为生活而被迫成长。其实,一个人所有的品质都是被生活磨练出来的,生活环境,所见所闻,所经历的是是非非,塑造了一个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物形象。

  即使是乔一和F同学现在的幸福也是经历了4年的异地冷战,背井离乡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勇气与迷茫,包容与*惯F同学的长期出差不在身边,就业初期不那么宽裕的物质生活。感情需要经营,两个人舒适的生活在一起需要彼此磨合。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我只喜欢你,也许对这个世界并不是很满意,因为喜欢你,所以愿意更加努力积极的去生活,这样生活更加绚丽多彩。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5)

——大堰河我的保姆读后感 (菁华3篇)

  出生在地主家,却被算出有“克父克母”之命的艾青被送到了农妇“大堰河”家里寄养。他的童年记忆是属于她的,甚至长大了也不曾忘记她。

  大堰河把他当做自己的亲儿子来对待,即使还有五个儿子,即使家境十分贫困,还是给他最无微不至的照顾,还是对他倾注了非同一般的情感。而在自己的亲生父母家,也只是做了他们家里的“新客”。

  大堰河十分勤劳,流尽了乳汁之后,她用她的那双手干过各种各样的活,受过各种各样的罪。最后同着数不尽的凄苦和四块钱的棺材,沉睡在几尺长方的埋棺材的土地中。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东西,*时的责备中充满了无尽的关心,她比爱任何人都要爱你。所以,好好对待她吧,不要让她伤心,不要让她寂寞。多关心她一些,多爱她一些,让她周围充斥着幸福吧。

  喜欢文学,也读了很多诗,却品不出诗意,读不到真情。可是,再读艾青的《大堰河,我的保姆》却让我感触颇深。不是英雄离去的悲壮,也不是灾难过后的同情。因为这种感动,这种深情,却是*凡中的伟大,折射出的是一种难于言切的挚深,并且无论何时,都将永放光明,永无止境。

  看一个个鲜活的字眼,想一段段如在眼前的淳朴、幸福画面,既让人看到了一个时代,一个艰难环境下的和谐美满,又让人对质朴,*凡的劳动人民产生了敬畏。大堰河,很普通,普通的只能用生她的村庄的名字来称呼,她是凄惨的,凄惨的连她的乳儿最后一面都没有见上就含泪的去了,更没有喝到她乳儿的一杯婚酒,没有听到漂亮的儿媳叫她一声婆婆。这是诗人的痛,这也是大堰河的痛,可是有谁能够改变这一切呢?

  这一切的发生都是太突然了,但也许是冥冥之中的定数吧,一个地主的儿子和一个普通农村母亲紧紧的联系在了一起,那种感情,已经超越了普通的哺育之情,已经是母子深深的爱。在那个时代,在那种身份,终究注定了他们的分离,可是他们依然以各种的方式见面,但时光是无情的,大堰河走的时候,她的乳儿不在。虽然声嘶力竭的呼唤,可是换来的却只是无法看见,只能带着悲伤和留恋去了。

  看到这些,也许只能用眼泪表达我们内心的感受,但是那些熟悉而又温馨的画面,也许会让我们获得一些安慰。的确,那太美了,美的自然,美得淳朴,美得温馨。可以想象母亲抱着自己做饭的情形,可以想象母亲夸奖自己的时候的高兴,可以想象母亲关心自己手弄伤了时的忧容。可是在诗人眼里,那些都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在的大堰河院子已经是衰草凄凄,瓦砾遍野了,当年的一丈*方的园地也被典押了,更不用说门前长满青苔的石椅了。眼前的物非人非,时过境迁,不知会有多少的伤痛,多少的深情,也许只能意会了吧。

  大堰河也有自己的家,也有自己的孩子,可是在大堰河眼里,她的乳儿和她自己的孩子一样重要,从来都没有把她的乳儿当作外人,也不让她的乳儿感觉自己是外人,所以后来虽然她的乳儿回了自己的家,可在那里却如同新客,没有一点的欣慰。虽然是红漆雕花的家具,金花纹的睡床,用丝穿着贝壳的纽扣,吃的是研了三番的白米,但是也不如大堰河家的乌黑的桌子,乌黑的酱碗,没有几个米粒的饭好。因为在那里不用那么忸怩,不用那么拘谨。

  这就是大堰河,一个*凡而又伟大的母亲,一个善良、坚韧、而又慈祥的保姆。

  在大堰河走后,连*时打骂她的丈夫都流泪了,她的五个儿子也深深的痛心,生命是短暂的,可是她所表现出的确实令人深深敬佩的。一阵阵心酸和苦楚慢慢溢满心间,哽咽的喉咙,僵硬的手指,不想再写下去,在看下去。索性只能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一口气,好好地反思一下自己。

  风卷残云烟消散,几度雨山前。不见嬉笑晓墙边,泪雨湿眼帘。愿若往事梦一场,咽了眼泪和忧伤。一切一如既往,无限和谐容光!

  阅读了《大堰河我的保姆》这首诗歌,我受到了很多感动,心中也激起了很多不同滋味。

  《大堰河我的保姆》这篇诗歌主要写了一些动人的句子,其中所传达的情感是比较复杂深层的。通过课文解析,我了解到了大堰河,也是“大叶荷”,是艾青家乡谐音也可以这样读,其实是从小抚养艾青长大的保姆。

  大家要读懂这篇诗歌,就要从了解艾青身世开始了。艾青出生时候是难产的,当时的人很迷信就听信算命先生的话说这是“克父母的命”,于是就送给了一个保姆抚养。而艾青从小不管亲身父母为爸妈,只管亲身父母为叔叔婶婶,而只能管保姆“大叶荷”是自己的母亲。

  了解了这些事情以后,我们读者就可以很好地理解《大堰河我的保姆》这篇诗歌的内涵了。《大堰河我的保姆》恰恰是一篇女儿写给母亲的诗歌,抒发了这个女儿对照顾他成长母亲的深深情感。阅读了这篇诗歌以后,我也有种对旧社会的憎恶,当时的人们怎么可以这样无情无知呢,就听信一个算命先生的话,让亲身父母与亲身骨肉活活分离。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6)

——我与地坛初中读后感 (菁华3篇)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讲述了作者在双腿瘫痪后,由于内心苦闷而逃到地坛思索。地坛里万物的竞相生长,地坛里荒芜但并不衰败的各种景象,以及常来地坛的人们给了他许多启迪。让他进一步理解了生与死的问题。整篇文章十分有文采,更可贵的是赋有深刻的哲理。

  史铁生“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因此他突然间失去了生活的方向,什么都找不到了。也许我们中的大多数都比他幸运得多,至少我们拥有健全的身体。但我们中的大多数也同样在最狂妄的年龄忽然这段了翅膀——梦想的翅膀。我们中的许多人经历高考的'大浪淘沙,成为遗落在沙滩上最最普通的贝壳。虽然也同样来到另一个天地,见到另一个世界,可那毕竟不是贝壳的梦想。它多想成为上乘装饰品的原材料!我们失望、犹豫、踌躇。这条离梦想越来越远的道路应该怎样走下去呢?这大概类似史铁生所说的知道了“人不必急于求死,剩下的就是怎样活的问题了”。而这个问题并非容易得到答案的!这个世界太浮躁,身边的人都在尘世琐事中忙忙碌碌,看似充实,实则意义甚微。我们诚然不想坠入那个庸俗的深渊,却又时刻感到力不从心,一步一步走向堕落。

  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前兆!我们开始不知道怎样填*理想与现实间的差距,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怎样继续下去?我于是想到史铁生所说的几句话“差别永远是要有的”“看来就只好接受苦难”“人类的全部剧目需要它,成长的本身需要它”。所以当上帝偶然地选择我们为那承受“不幸”的主题时,不需要愤愤不*,更不能够止步不前。勇敢地接受这个现实,然后朝着原先希冀的方向继续下去。“你可以为消灭种种苦难而奋斗,并为此享有崇高与骄傲”。哪怕偶尔你觉得自己像一个人质,那也没有关系。因为“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尽管演好你的戏就行,“这是你的罪孽和福祉”。

  我们仍需要想到的是那双两双永远关切着我们的双眼。我们的双亲一直与我们同在,不管我们是幸福还是不幸!正如史铁生所说“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我母亲的脚印”。而在这个世界上,有过我们奋斗历程的地方,也都有我们父母的关怀和担心。史铁生曾说“一心以为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所以,当我们觉得自己承受了命运巨大的打击而痛苦不堪时,我们的至亲一定比我们更痛苦。我们要去理解他们的苦难与伟大。“为我母亲,为了让她骄傲”我们是否也应该有这种心态,承担起这份责任?

  当明白了所有这一切后,大可不再悲观徘徊,再次拾起梦想,坚定不移地走下去吧!

  史铁生说“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尽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年”于是“太阳循着亘古不变的路途正越来越大,也越红,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他第一次走进了地坛,他相信在那“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于是他推开耳边的嘈杂,窥见了自己的心魂!我们其实也应该在自己的心中保留一个古园,时时查看自己的心魂,成为人生大道上的一位勇者和智者!

  史铁生先生,听到这个名字大多和我一样有着初中学历的人来说都很陌生,因为他的一些散文文章没有出现过在初中教材上,只有高中以上教材才有他的作品,我也是不小心偶然的接触到了史铁生先生及他的作品。

  如果人的一生可以用三个符号来表达,句号、感叹号、问号,那么孔子、孟子的一生可以用句号来表达,因为他们创造出了自己完整的思想体制,岳飞、文天祥等他们壮志未踌便离开了,所以用感叹号来结束,而我们大多数人不知道为什么来到这世上,又蒙笼的过了一生,我们这类人的一生就用问号来结束,

  我觉得史铁生先生就是用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来结束了他的一生。

  《我与地坛》这是一篇励志、抒情的散文,也是一篇思念母亲及阐述母爱之伟大的文章,也是致地坛和自己人生的一封感谢信。这篇文章也可以说是他与地坛的一个结晶或者一个产物。“正活到疯狂的年龄忽地残废了双腿”这突如其来的打击如五雷轰顶,二十一岁的史铁生先生失去了双腿,但他并没有失去对生活的希望,他将自己的内心情感和人生情感都寄托给地坛,他在地坛思考生与死,在地坛与死神做斗争,最终他谢绝了死神的邀请,坚强的把他人生的问号变成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史铁生先生可以说是当代*最人敬佩的作家之一,他的写作以及《我与地坛》和他的生命完全连在在起,史铁生先生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存在的欢笑和明朗,他的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心。

  他一如既往的思考着生与死,残缺与爱情,苦难与信仰,写作与艺术等重大问题,并解答出他是怎样活出意义来的。他居住在自己内心,仍旧苦苦追寻人之为人的价值和光辉,坚定的与未明的事物做斗争,坚定的向存在的荒凉地带进发,他的这种勇气和执着,深深的唤起了我们自身所处境遇的警醒和关怀。

  他在《我与地坛》文中多次提到他残缺的身体,无可厚非的就是激励我们,而我们四肢健全的人有什么理由自干堕落?又凭什么理由对生活麻木?

  我与地坛——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扶轮问路,那么好手好脚的人,你们可曾向前方迈出过脚步?

  不是想说他对生有多么繁密的念想,也不是想说他对死有多么透彻的眺望,更不是想说他对命运有多么不屈不挠的挣扎,那些语句太泛、太虚,对每一个曾被上帝无情摆弄的人都适用。我只是从他身上看到一次又一次真实的起伏,心灵的生生死死,生而复死,死而复生,每一次复苏,都是对“生命零度”的叩问,叩问之后的“生如夏花”,在他的心里,有一片桃源,一片春天,始终弥足珍贵的一隅,那是他越来越乐观、越来越向上的源头。就算是跌倒一百次,都能第一百零一次站起,扶着轮椅,也要站起。因着爱,因着情,甚至因着对下一世的“白日梦”,虽然这“白日梦”是我等健康人种所不能苟同的,但正如他所说,“希望”又有什么用呢?“希望是不是在证明必可达到的前提下才成立呢”?“希望”只是“白日梦”的冠冕之词,其实两者一样可笑可悯,但给人安慰,给人愉悦,无须消耗,实是人生之最大精神呀片。

  我并不认为他是多么坚不可摧的“钢铁人物”,你以为谁都是保尔柯察金?现实的刀片一般的人生,就总是要人痛了,流血了,结疤了,又复痛,复流血,复结疤,只要这血还是温的,还能流动,那么便不必在意它会痛,会流出,这样孤勇,直至最后*静接受它的冰冷与枯竭。

  正是由于这“写”,这比言语更为私密,更为透彻,更为生生不息的能力,才使得他的这生,在死的对立面上,永远存在。永远无力,但永远坚韧。

  人老了,多靠回忆活着。可是还是一种情况,像他这样的情况,因着回忆随时有无可延续的悲哀,才需要这样提前透支回忆,透支情感,透支热情,若无足够幸运,幸运得不被亲友遗弃、淡忘,那么必将是春水东流的万劫不复。

  其实这幸运,未尝不是取决于自己。这生,值得死来敬畏。这生,真实得让每一个健康的人震撼,不得不拷问自己:健康的自己,是否向前方也迈出过脚步?

  那前方,便是路远山高,人亡马遥的“零度”。

  他的勇气,是不畏惧这“回”,是迎向这“回”,拥抱这“回”。

  原来每样人生,都殊途同归。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7)

——我生活的故事读后感 (菁华3篇)

  “出生在塔斯甘比镇的一个小女孩又育又聋。”这句话如果当成新闻告知于人的话,似乎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把“那个聋盲小女孩会读、会写,还考上了哈佛大学。”

  这句话广告予世,那就足以震动世界。

  今天,我读了海伦·凯勒的《我的人生故事》。其中《冲破逆境》这个章节让我记忆犹新。这章主要讲了海伦在剑桥中学时遇到的种种困难。代数、几何是海伦学*最大的障碍,可是海伦从来没有放弃。她在考试前认真复*,可考试时学校却不允许沙莉文老师为海伦读题。读题的老师临时换成尤金.C.文尼,考试时统一用她不熟悉的美式盲文……一串突如其来的打击并没有击垮海伦,反而激起了她的斗志。海伦连夜学*,掌握了美式盲文,最后乐观地进了考场。终于,代数、几何两个拦路虎被她战胜了。

  我被海伦·凯勒那坚强不屈的'性格深深地吸引住了。

  她认真复*的样子好像一幅幅画展现在我的脑海中。代数、几何对常人来说已是非常困难的了,更何况对一个盲聋人,而海伦却没有因为自身缺憾而弃学它们,她用比常人多十几倍的时间来弥补自己的不足,虽然这很痛苦,可海伦还是顶住了。我仿佛看见了她抿紧的嘴唇、坚毅的表情。我相信,在生命旅途中,她一定能战胜一切困难。她的精神,值得学*和赞颂。

  正如书中最后一句话所说:不要埋怨别人,只要自己努力,克服那些困难,即使失败了也不会太伤心,我坚信那只是偶然,而必然则是你肯定会成功!

  《我生活的故事》讲述了作者海伦。凯勒在两岁时做便和光明、色彩还有音乐隔绝了,那时的她就成为了上帝的弃儿,可是她靠着自己惊人的毅力,最终却成了生活的强者,造就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奇迹。她在1890年时,做出了一个勇敢的决定,就是学*说话!她一次又一次地试,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可是她不气馁,当她第一次说出“天气很热”这个完整的句子时,她是何等惊喜交加,作者最后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考上了大学!一个正常人想考大学都难,更何况是一个又盲又聋的小姑娘!但她的成功和“爱”是分不开的,是莎莉文小姐给她的那种让她一如既往、不知疲倦地乘风破浪、勇往直前的'“爱”。

  作者说过:“生命或是一种大胆的冒险,或是一无是处。”我想,她的生命也是充满了大胆的冒险吧。

  这本书的出版,不仅仅对那些残疾人,同时,也对我们每一个健康的人给予了一种强大的震撼。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的启发。每当我觉得某件事我很努力去做了,可怎么也做不好,想打退堂鼓的时候,就会想起海伦和她的故事。

  “出生在塔斯甘比镇的一个小女孩又育又聋。”这句话如果当成新闻告知于人的话,似乎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把“那个聋盲小女孩会读、会写,还考上了哈佛大学。”

  这句话广告予世,那就足以震动世界。

  今天,我读了海伦·凯勒的《我的人生故事》。其中《冲破逆境》这个章节让我记忆犹新。这章主要讲了海伦在剑桥中学时遇到的种种困难。代数、几何是海伦学*最大的障碍,可是海伦从来没有放弃。她在考试前认真复*,可考试时学校却不允许沙莉文老师为海伦读题。读题的老师临时换成尤金.C.文尼,考试时统一用她不熟悉的美式盲文……一串突如其来的打击并没有击垮海伦,反而激起了她的斗志。海伦连夜学*,掌握了美式盲文,最后乐观地进了考场。终于,代数、几何两个拦路虎被她战胜了。

  我被海伦·凯勒那坚强不屈的性格深深地吸引住了。

  她认真复*的样子好像一幅幅画展现在我的脑海中。代数、几何对常人来说已是非常困难的了,更何况对一个盲聋人,而海伦却没有因为自身缺憾而弃学它们,她用比常人多十几倍的时间来弥补自己的不足,虽然这很痛苦,可海伦还是顶住了。我仿佛看见了她抿紧的嘴唇、坚毅的表情。我相信,在生命旅途中,她一定能战胜一切困难。她的精神,值得学*和赞颂。

  正如书中最后一句话所说:不要埋怨别人,只要自己努力,克服那些困难,即使失败了也不会太伤心,我坚信那只是偶然,而必然则是你肯定会成功!


我喜欢读后感 (菁华3篇)(扩展8)

——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读后感优选【五】份

  在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只有一次生存的机会,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名声、财产、知识等等是身外之物,人人都可求而得之,但没有人能够代替你感受人生。你死之后,没有人能够代替你再活一次。那么仅有一次的人生到底应该怎么度过?周国*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

  当面对爱、逆境、孤独、死亡、变故等人生大命题的时候,人应当保持在什么心理状态,是本书的意义所在。

  读这本《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就如同在寻找人生的出口。在我们的人生里需要于某个节点静下心来,看看走过的路,想想未来如何前行,凡俗之中如果能偶尔地仰头望一望星空,那样你的心灵将会变得充盈,人生也会变得充满生命张力,读一本好书未尝不是在仰望星空。

  摊开这本书,会看到周国*将其分成了这样七个章节:1、生命本没有意义2、当好自然之子3、恰到好处的爱4、信仰是生命的归宿5、灵魂只能独行6、思考死,是有意义的徒劳7、成为你自己。

  其实这是一个有着递进逻辑关系的文章,当我们最初了解了生命的真谛,我们就能对所有的爱有个正确认知,当我们懂得了信仰代表着什么,我们就会思考灵魂是否存在?存在灵魂将何处安放?其实这些都是我们人生面临的一个个大问题。如果能对死亡进行思考,进而坦然面对死亡,实际我们就将生命的边界整个游历了一遍,会对人生有更加深刻的认识,所有的人生的意义其实归结到了我们要成为那个真正的自己,那个自己喜欢的自己。

  读周国*先生的散文是需要宁心静气,在无人处,于寂静里,默默打开,细细品读。每次读先生的文章,我总是有一种乱入时空的感觉,*实文字里有与这个时代浮躁与喧嚣完全不同的清净与自然,适度与自守,清醒而淡然。

  非常喜欢书中的一段话:“在无限的宇宙的永恒岁月中,你不过是一个顷刻化为乌有的微粒,这个微粒的悲欢甚至一丝微风、一缕轻烟都算不上,刹那间就会无影无踪。你如此珍惜的那个小小的心灵世界,究竟有何价值?”

  生命是渺小而脆弱的,但同时也是伟大而刚强的。在上帝把你造出来后,就把那个属于你的特定的模子打碎了。于是,真正的人生需要你自己面对,需要你自己承担。生而为人,要经历的不只是生死,还有在这漫漫岁月中的记忆。自己的一生是否值得,是否精彩,是否在你老去的时候可以有所回忆,是否在你仰望的时候可以驻足观赏,都在你自己。所以,把握当下吧,不要给自己留有遗憾,生命本来的样子,也就是每一个做出选择的自己。

  漫长的暑假来了,迎接我们的除了玩耍,更重要的是在玩的过程中抽出来哪“宝贵”的时间学*!利用这个暑假,我读了周国*老师的萫作——《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

  此书倾注了作者对于生活的各方面的思考,如:名利,生死,爱情等,充分得反映出作者的一种超脱达命的人生观念。那里有着我们迟早要面对事情及对些的答案!

  原来,独处也是一种能力,并在一定的意义下比交往更重要的能力;原来,我们每个人都患都一种必死但不会很快就死的病,而生命本身就是这种病!其实这些道理我们都懂,但因为我们“太忙”,忙着游戏,忙着追星,忙着追剧,没有抽出时间来与自己对话,以至于没能有个属于自己且系统的价值观,才导致容得被物质化的事物而牵制!

  就像我们现在一样,父母总以为我们自己还小,不需要锻炼长大后到社会的种种应变能力,反而把我们宠得像童话里的公主,在爸妈的保护伞下长大,而终于一天,保护伞会飞向远方,甚至你自己也能成为这个保护伞去保护你的孩子。这样的你,永远不会知道将来社会的险恶,现在的你,受到一点委屈就会哭,而将来,你不能哭,你在没能力的情况下只能忍,并不是你懦弱,而是这也是一种保护自己的方法。我们迟早得面对,为什么不从小开始锻炼自己呢?即使会磕磕咀嚼绊绊;即使我们会慢慢开始懂得不再退让,懂得给自己争取,懂得拒绝,懂得去慢慢培养自己的气场,甚至会有一点点的凶,即使有一天,我们说不定会变得势力,变得开始区别对待不同的人或物,但我还是希望我们能为自己的心灵保留一片净土,就像书中所说:“我唯原保持住一份生命的本色,一份能够安表聆听别的生命,也使别的生命愿意安静聆听的纯真。”

  然后,我们应该用*凡的心态过着属于我们*静生活,珍惜我们*凡的幸福。做一个就算历经风雨,也依然温柔而纯真的人。

  选择《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这本书,是因为书的名字迎合我个人的爱好。我喜欢以自由的状态去生长,喜欢花草,喜欢简单大方的衣服,喜欢素面朝天不加修饰自己,喜欢与人交往不掖不藏,率真直来直去。

  清新的封面,我喜欢的名字勾引起我阅读的兴趣。

  人到中年,难得假期,厌倦了*日上班的忙碌,厌倦了思考和动脑,我让自己沉醉于没有价值的刷微信,逛淘宝中。我对朋友说,“我不想再做一些费脑子的事。只我想读一些纯愉悦心情的书,只想看一些不用动脑子的搞笑电视节目。”

  翻开《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这本书,细读下去,发现比较的“烧脑”,我时常要停下来,静静地思考一下自己,时常要读后再翻到前面几页去反复地品读,时常把一段话反复地读好几遍。如此可以这样读下来,大概也是这本书的魅力之所在吧!

  《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这本书中谈到了这几个话题:人生的三个觉醒,生命的意义,苦难、爱情、婚姻、信仰、灵魂、死亡、孤独等。每一个话题,都有周国*先生自己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每读完一部分,都让我重新审视自己。我想要什么?我想做什么?是选择慵懒与舒适,还是紧张与忙碌?我时常对自己说做脚下一粒不起眼的坚实的石子不也挺好的吗?

  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生命或长或短都要走上归途,名声、财产、知识等等都是身外之物。仅有一次的人生我们到底应该过才有意义呢?

  周国*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当面对爱、逆境、孤独、死亡、变故等人生大命题的时候,人应当保持在接受、放下的心理状态。生命不仅仅在于追求长度更要有它的密度,信仰是生命的归宿,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

  不想让自己成为“油腻”的中年女人,不想成为一个不修边幅、邋里邋遢的仅仅是围着锅台、孩子转的女人。稳定、闲适的生活,也许可以使一个人活得洒脱,但百无聊赖之余为什么觉得精神空虚?人不但需要自我的觉醒更需要灵魂的觉醒,内在的力量才能使人活得更有意义。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自会在精神上获得愉悦与充实。

  周国*先生说:“一棵树不会关心它结的果实,它只是在它生命汁液的欢乐流溢中自然生长,而只要它的种子是好的,它的根扎在沃土中,它必将结好的果实。”这不正是生命成长最自然的状态吗?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我若盛开,蝴蝶自来。

  在成长的路上,总有人在嘲笑我们这些踏实干活的“傻人”。

  读到“无论我们怎样爱惜健康,也不可能永久保住它,而健康的全部价值便是使我们得以愉快地享受人生,其最主要的享受方式就是做我们真正喜欢做的事。”我好像在别人的安逸中和自己的忙碌中找到了一种*衡。不以牺牲自己的健康为代价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不应该是一种牵累,而是一种幸福。徜徉在周国*先生的文字里,我找到了一份难得的清醒。

  我本是自然之子,以自己喜欢的方式成长!

  生命本来没有意义,所谓的意义正是人们力证自己活过的一种表现。人的一生会经历很多很多,从小到大,小到考试的失利,大到失去自己的亲人,经历人世间的亲情,爱情,友情,总有一些事情,开始超出自己理解的范围,开始寻求不到答案的时候,我开始想去找一个依靠,一种精神上的支撑,所以我像大多数的人那样,开始努力学着包容与自己价值观不同的人与事,也希望能努力做一个善良的人。

  我开始去敬畏这个世界,发现自己的渺小,却也从这本书中明白,于世界你可能微不足道,但世界于你亦然。那些事业的不如意,感情的失意,生活的窘困在这两者面前仿佛少了一些分量,是否会让你自己轻松一些呢。

  我惊讶于作者把人的生命的内在本质剖析的如此透彻,书中不仅提到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所在,也提到应该怎样面对生命、面对逆境和孤独。生命本来没有意义,是我们自己在创造意义,以此证明我们存在过,那所有喜怒哀乐的前提,都应该是善待生命的样子。

  读了这本书,我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开始重新看待自己面临的种种问题,开始努力尝试做一个有信仰的人。也慢慢的明白,如果说这是一种成长,我所应该做的绝不是去适应,而是一种选择性的接受与对它的改变。希望在繁杂的世界里找不到头绪的人,能在这本书中建立强大的内心世界。

  选择《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这本书,是因为书的名字迎合我个人的爱好。我喜欢以自由的状态去生长,喜欢花草,喜欢简单大方的衣服,喜欢素面朝天不加修饰自己,喜欢与人交往不掖不藏,率真直来直去。

  清新的封面,我喜欢的名字勾引起我阅读的兴趣。

  人到中年,难得假期,厌倦了*日上班的忙碌,厌倦了思考和动脑,我让自己沉醉于没有价值的刷微信,逛淘宝中。我对朋友说,“我不想再做一些费脑子的事。只我想读一些纯愉悦心情的书,只想看一些不用动脑子的搞笑电视节目。”

  翻开《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这本书,细读下去,发现比较的“烧脑”,我时常要停下来,静静地思考一下自己,时常要读后再翻到前面几页去反复地品读,时常把一段话反复地读好几遍。如此可以这样读下来,大概也是这本书的魅力之所在吧!

  《我喜欢生命本来的样子》这本书中谈到了这几个话题:人生的三个觉醒,生命的意义,苦难、爱情、婚姻、信仰、灵魂、死亡、孤独等。每一个话题,都有周国*先生自己对人生的思考和感悟。每读完一部分,都让我重新审视自己。我想要什么?我想做什么?是选择慵懒与舒适,还是紧张与忙碌?我时常对自己说做脚下一粒不起眼的坚实的石子不也挺好的吗?

  茫茫宇宙间,每个人都是一个独一无二、不可重复的存在。生命或长或短都要走上归途,名声、财产、知识等等都是身外之物。仅有一次的人生我们到底应该过才有意义呢?

  周国*说,每个个体要尊重生命本来的`样子,当好自然之子。当面对爱、逆境、孤独、死亡、变故等人生大命题的时候,人应当保持在接受、放下的心理状态。生命不仅仅在于追求长度更要有它的密度,信仰是生命的归宿,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

  不想让自己成为“油腻”的中年女人,不想成为一个不修边幅、邋里邋遢的仅仅是围着锅台、孩子转的女人。稳定、闲适的生活,也许可以使一个人活得洒脱,但百无聊赖之余为什么觉得精神空虚?人不但需要自我的觉醒更需要灵魂的觉醒,内在的力量才能使人活得更有意义。做自己真正喜欢做的事,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自会在精神上获得愉悦与充实。

  周国*先生说:“一棵树不会关心它结的果实,它只是在它生命汁液的欢乐流溢中自然生长,而只要它的种子是好的,它的根扎在沃土中,它必将结好的果实。”这不正是生命成长最自然的状态吗?只问耕耘,不问收获;我若盛开,蝴蝶自来。

  在成长的路上,总有人在嘲笑我们这些踏实干活的“傻人”。

  读到“无论我们怎样爱惜健康,也不可能永久保住它,而健康的全部价值便是使我们得以愉快地享受人生,其最主要的享受方式就是做我们真正喜欢做的事。”我好像在别人的安逸中和自己的忙碌中找到了一种*衡。不以牺牲自己的健康为代价的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做自己喜欢做的事,不应该是一种牵累,而是一种幸福。徜徉在周国*先生的文字里,我找到了一份难得的清醒。

  我本是自然之子,以自己喜欢的方式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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