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6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9-28 00:00:00 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1

  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这本书。

  《三国演义》主要讲的是:东汉末年,汉灵帝非常软弱,老百姓们受不了,就爆发了黄巾起义。后来,黄巾起义又被刘备打败了。然后讲的是刘备、曹操、孙权三人分天下的故事。其中,有很多故事,如桃园三结义,讲的是刘备、关羽、张飞结成了兄弟。关羽大意失荆城,讲的是关羽因为大意失去了荆城。司马炎灭吴三分统一,讲的是晋帝司马炎灭了吴国,并统一三国。《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是赵云和诸葛亮,因为赵云武功非常高,有一次一下子杀了曹操的八员大将。而诸葛亮文才非常好,三气周瑜,还有一次轻易就得到了几十万支箭。我真是佩服啊!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这本是让我读了好多遍,有时间我还想再看一遍。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2

  我最喜欢看《爱心树》这本书,书就像一支神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书中讲了一个男孩和一棵大树的故事。一开始男孩很喜欢大树,他每天在树上荡秋千、爬树干,吃树上掉下来的苹果,和大树捉迷藏。但是时光流逝,孩子长大了很久没有再来看望大树,大树很难过。终于有一天,孩子又来了,大树高兴极了。孩子说:“我不爱爬树玩了,我需要买些好玩的东西,你能给我一点钱吗?”大树就把苹果给他去换钱。之后的日子里,孩子一直向他索取,直到大树再也不能给予他任何东西,成为一个老树墩。男孩最终变成了老头,他说累了只想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好好休息。大树说:“来吧,孩子,坐下吧,坐在我身上休息吧!”,孩子坐下了,大树很快乐。

  读完这个故事,我既感动又难过,这棵大树不就像我们身边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们吗?他们无私奉献,把所有能给予的东西都给了我们,不求回报。但我们一定不要像书中的男孩一样,只会索取不懂得感恩。

  我喜欢看这本书,它提醒我要珍惜家人的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3

  你知道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神话小说是什么吗?对,那就是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们一起走进这部伟大的神话故事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小白龙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吴承恩的故事引人入胜,词句优美,各个人物栩栩如生,孙悟空72变,火眼金睛本领高强,唐僧善良仁慈,猪八戒好吃懒做,憨厚单纯,沙僧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其中,我更是敬佩孙悟空那勇敢无畏、藐视权威、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精神。

  比如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先变成了少妇,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把它打跑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妇,孙悟空又一次打跑了她,唐僧认为他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老翁,没有了孙悟空保护的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了。孙悟空虽然被唐僧赶走,可当他得知师傅被抓时,心急如焚,一个筋斗云,到了白骨精洞前,救出了唐僧。

  我相信,只要我们再认真读,就会挖掘出很多宝藏,和我一起探索西天之路,和这师徒四人一起取经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4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看过很多书,有《同桌冤家》、《笑猫日记》、《福尔摩斯》……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里面全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但这些谜团都被福尔摩斯解开了。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死了,却在《空屋》一案中奇迹般的复活。

  这本书是周老师介绍给我的。我一开始看时只是囫囵吞枣,但是到后面,情节扑朔迷离,越看就越激动人心了。于是,我的心里就会浮想联翩。后来,这里面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都让我牵肠挂肚。过了几天,我又买了几本来看,我都已经看得如痴如醉了,有时候看得连时间都忘记了。今年我过生日,胡老师和周老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福尔摩斯》。我觉得在看《福尔摩斯》时,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有一次我在家,打开电视看动画片,但我觉得动画片很无聊,于是,我拿起一本《福尔摩斯》看了起来。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妈妈已经喊了许多遍“吃饭啦”,我却没有听见。于是,妈妈大声叫了一句:“吃饭啦!”我才从痴醉中苏醒过来,于是,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去吃饭了。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这本侦探小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品味,每个人都不一定喜欢同一本书,只要我们多读书,肯定会对自己有益处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5

  “太和元气耿中秋,解却襟怀积累愁。笑见团团离海角,喜瞻渐渐出云头。袁弘有兴歌诗艇,庾亮欢心上酒楼。借问广寒宫里事,桂花多为状元留。”这四句诗是《包公案》的题诗,让人读来思绪万千。《包公案》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讲的是清廉公正的包公如何用他的智谋破获一宗宗奇案的故事。

  在寒假里,我读了这本书,不禁穿越到了宋朝,走进了公堂,与包公一起审理了王婆。只听到王婆说到:“袁秀才妻子张氏,陪同丈夫前来赶考,住在我的店里。前几天去写状子,碰见了曹大国舅,差点被打死。”包*理明白后,琢磨着先捉住大国舅审问。于是便装病不上朝。

  待大国舅到包府,张氏便指认大国舅,其虽拼死抵赖,但包公仍将其押入大牢。

  此时,我不禁为包公的智谋与精明啧啧称奇,对他赞叹到:“包大人真是英明啊!”但包公十分谦虚,他拱手作揖:“哪里哪里,实在是不敢当啊!”

  之后,大国舅被判处死刑。得到消息的太郡夫人连忙亲自带着诰文来到开封府,为国舅求情。包公不但不为所动,还将诰文一把撕碎。后来,太郡夫人连同皇后和一些文武大官来开封府求情,但都被包公严词拒绝了。我看包公如此得罪众人,怕因此影响了他的前程,忍不住劝他:“包大人啊,公正固然重要,但你如此得罪官臣,只怕今后是不会好过啊!”包公十分严肃,看着我,义正言辞地说:“管他是什么皇亲国戚,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听到这儿,我十分感动:包公不畏权贵,坚持为人民讨公道,为人民做事,这也让我想起了我们新学的课文《为人民服务》,*、张思德,还有千千万万的革命烈士,不也都是不顾一切地为人民吗?他们身上有着蛮强的赤子情怀,感动了无数人。

  我合上书,但包公义正言辞地拒绝皇亲国戚的情景,公正清廉的形象却久久定格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6

  拜读了李镇西老师的《做最好的老师》,我受益匪浅。在书中李老师尽情展示了他的教育教学思想、艺术和具体的操作方法。在这个跌宕起伏、曲折动人的故事里,融入了李老师的教育思想、教育机智、教育技巧和教育情感。读李老师的思想,感悟着他的教育理念,反思着自己的教学行为,我的心灵一次次得到洗涤。其中他的班级工作、育人之道,更是深深地吸引着我,感染着我、启发着我……让我不禁为之激动、赞叹、折服!我明白了教育上的爱,不是为了达到某一个目的而做出的一种姿态。它是一种思想,一种情感,一种氛围,运用得恰当,它会把“爱”自然而然地贯穿于教育的某一个环节,也会不声不响地体现在教育的每一个细节,更会潜移默化地浸润着每一个学生的心灵。所以,我深深感到:因为爱,冰雪会消融;因为爱,枯木会逢春;因为爱,希望会绽放华彩;因为爱,未来永值得期待;因为爱,所有的生命才收获了圆满。

  作为一线的老师,我们都曾苦恼过怎样帮助那些学*上有困难的学生,如何在课堂上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如何让学生喜欢自己……但我们也许从未曾真正去思考过如何让学生幸福地度过一生,但这却一直是李老师的教育定位。所以他不仅仅于学生在校期间尽职尽责,即使在学生将离开他时仍告诉他们——“我们生活的世界像一片森林,其中有的人是乔木,有的人是灌木;有的人是参天的白杨,也有的人是婆娑的杨柳……因此,问题不在于你做什么,而在于你要成为最好的……”让自己的学生成为自己心目中的最好。这是一种多么广阔的胸怀,多么博大的爱啊!

  著名教育家夏丐尊说过:“教育没有情感,没有爱,如同池塘没有水一样。没有水,就不能成其为池塘;没有情感,没有爱,也就没有教育。”李老师提出“以人格引领人格,以心灵赢得心灵,以思想点燃思想,以自由呼唤自由,以*等造就*等,以宽容培养宽容。”这应该就是他把教育视作心灵培育的艺术吧。他认定万同是块璞玉浑金,缺的是雕琢,宽宏大量就是璧玉雕刻的法宝。在万同的身上,我们看到转化一个后进生有多难,更看到了李老师的爱心、耐心、信心。万同的每一点变化,无论是朝着哪一个方向,都牵动着李老师的心。而万同身上所体现的反复,足以考验最有耐心的李老师,只有爱心的坚持才能创造这样的奇迹。可见,“爱”是师德修养的基石,更是教育成功的法宝。教育的奇迹很多时候就是由爱和宽容造就的,教育的智慧也是在爱和宽容中生成。

  爱学生才能无微不至地关心、注视他们成长中的每一个细节,才能为他们的每一点微小进步而衷心喜悦,才能感知他们的苦恼和困惑,并且为解决这些问题而费尽自己的心血。爱学生,才能在二十几年的时间里坚持不懈地写下那么多手记、札记,为进一步探索教育的规律积累那么多原始的宝贵的资料。李老师会用儿童的眼睛去观察,用儿童的耳朵去倾听,用儿童的兴趣去探索,用儿童的情感去热爱。也许我们应该称李老师为“孩子王”,其实,要做孩子们真正认可的“王”,又谈何容易!

  读了这本书后,我逐渐改变着自己的教育方法。当学生犯错时,我不再反感,我努力控制自己的情绪,告诉自己生气解决不了问题,心*气和地了解学生犯错的原因,和学生交流犯错的原因,然后换个角度把自己当成这些学生,想想自己犯错经历和当时的感受,在学生确实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之后,再趁热打铁真诚、耐心地和他制定改错目标同时还要讲究语言技巧,比如:“你今天的态度很真诚,我非常感动!”“以后,你觉得自己该怎样做,才不辜负老师对你的信任呢?”

  一本好书犹如一位智者,可以在瞬间点燃你的生命之火,也可以是一把引导你走向光明未来的火炬。《做最好的老师》将指引着我在教育战线上稳步前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6篇(扩展1)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 (菁华5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1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她的裙子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她只好拿红布来拼凑,结果一块红,一块蓝,与众不同。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的袜子也很特别,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而脚上的黑鞋也比她的脚大一倍。十来岁的她力大无穷,甚至可以举起一匹马。这个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她就是从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袜子皮皮》中走出来的。

  她很顽皮,一次,她去赴咖啡宴,客人们还没有走到桌子前,她就开始大吃大喝。吃饱喝足之后,她抓起方糖罐,把所有的方糖都倒在地板上,又把砂糖也倒在地板上,因为她说方糖的样子像砖块、砂糖像沙子,都应该铺在地板上。主人对她无可奈何。

  当然,皮皮也很勇敢,当一个小伙伴掉进大海里,鲨鱼对他虎视眈眈的时候,所有孩子都吓呆了。这时,皮皮迅速跳入水中,和鲨鱼同时游到小伙伴身边,把嗜血成性的鲨鱼举出水面,扔出老远。

  还有很多好玩的情节呢,比如“皮皮上学了”“皮皮接待小偷拜访”“皮皮再次去航海”……它们都等待着你去看呢。快点拿起《长袜子皮皮》吧,你一定会看到一个不一样的童年!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2

  你知道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神话小说是什么吗?对,那就是吴承恩的西游记。让我们一起走进这部伟大的神话故事书吧。

  这本书讲述了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小白龙保护唐僧西天取经,沿途降妖除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吴承恩的故事引人入胜,词句优美,各个人物栩栩如生,孙悟空72变,火眼金睛本领高强,唐僧善良仁慈,猪八戒好吃懒做,憨厚单纯,沙僧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其中,我更是敬佩孙悟空那勇敢无畏、藐视权威、神通广大、嫉恶如仇的精神。

  比如在三打白骨精中,白骨精先变成了少妇,被孙悟空的火眼金睛识破,孙悟空把它打跑了;第二次白骨精变成了老妇,孙悟空又一次打跑了她,唐僧认为他滥杀无辜,把孙悟空赶走了;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老翁,没有了孙悟空保护的唐僧被白骨精抓走了。孙悟空虽然被唐僧赶走,可当他得知师傅被抓时,心急如焚,一个筋斗云,到了白骨精洞前,救出了唐僧。

  我相信,只要我们再认真读,就会挖掘出很多宝藏,和我一起探索西天之路,和这师徒四人一起取经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3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也看过很多书,有《同桌冤家》、《笑猫日记》、《福尔摩斯》……不过,我最喜欢的书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是一本侦探小说,里面全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案子,但这些谜团都被福尔摩斯解开了。福尔摩斯在《最后一案》中死了,却在《空屋》一案中奇迹般的复活。

  这本书是周老师介绍给我的。我一开始看时只是囫囵吞枣,但是到后面,情节扑朔迷离,越看就越激动人心了。于是,我的心里就会浮想联翩。后来,这里面人物的命运遭遇,他们的悲欢离合都让我牵肠挂肚。过了几天,我又买了几本来看,我都已经看得如痴如醉了,有时候看得连时间都忘记了。今年我过生日,胡老师和周老师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福尔摩斯》。我觉得在看《福尔摩斯》时,不是在看一本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有一次我在家,打开电视看动画片,但我觉得动画片很无聊,于是,我拿起一本《福尔摩斯》看了起来。到了吃饭的时间了,妈妈已经喊了许多遍“吃饭啦”,我却没有听见。于是,妈妈大声叫了一句:“吃饭啦!”我才从痴醉中苏醒过来,于是,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去吃饭了。

  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就是这本侦探小说,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品味,每个人都不一定喜欢同一本书,只要我们多读书,肯定会对自己有益处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4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5

  《小母鸡闯大祸》是一个有趣的故事。故事里有三个主要人物:小母鸡、奥莫莱特先生、奥莫莱特夫人。

  奥莫莱特夫妇在城里建了一个现代化的养鸡场,一共养了一千只小母鸡。奥莫莱特夫人给每只鸡都做了标记。他们希望每只鸡都能下一个蛋。一天,奥莫莱特先生发现每天只有九百九十九个鸡蛋,他通过电脑找到了那只不下蛋的“585”号小母鸡,要把它烧成午餐。于是让奥莫莱特夫人去打开鸡笼的门。夫人忘了戴眼镜,按错了按钮,把所有鸡笼的门都打开了。小母鸡们都逃离了养鸡场。奥莫莱特先生非常生气,觉得都是“585”号惹的祸,决定去抓住“585”号。他发现小母鸡在养鸡场的屋顶上,拿来火枪,瞄准小母鸡。结果却把麦塔打烂了,麦塔倒下去,养鸡场的屋顶塌了,养鸡场毁了。小母鸡高兴地跑向了它的伙伴。

  我非常喜欢这只小母鸡,它和奥莫莱特夫妇斗智斗勇,终于逃出了魔爪,成功地解救了同伴们和自己。奥莫莱特夫人做事不认真,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因此我们*时做任何事情都需要非常认真,仔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对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格列佛游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乔纳森·斯威夫特是英国18世纪初期最优秀的讽刺作家和政论家。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作品有《书之战》,《木桶的故事》等,而《格列佛游记》则是讽刺文学的典范。作者展开丰富的想象力,把主人公的冒险故事写的惊心动魄,看着书的我,也仿佛身临其境的感觉。

  这要是说起这本书的主人公呀,那可真是不得了。格列佛是一个天生喜欢冒险,不甘寂寞与无聊的人。他记忆力很强,善于学*,观察,思考,有独特思维,性情朴实温和,容易与人交往,知恩图报,有君子之风。能急中生智,面对困难不退缩,有着极强的自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功。我喜欢主人公格列佛,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一个原因。

  格列佛游历了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骃国。小人国里的一切都非常小,他们对于格列佛就像玩具一样。大人国恰好相反,格列佛就好像他们的“宠物”一样为他们表演,逗他们开心,还要提心吊胆,以防被弄死。小人国和大人国不仅大小相反,心胸也不同,小人国连年征战,尔虞我诈;大人国民风淳朴,对英国的历史、制度和现状有着很多疑问。第三卷通过介绍再飞岛国等五岛的经历,体现了现代科技有着很大的问题。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第四卷:慧骃国。在慧骃国里**互相颠倒,没有金钱、军队和警察,马有着高尚的心灵,而野胡则是邪恶的生物。格列佛在那里学到了很多,他越来越厌恶人类社会的种种恶行,对人类社会做了无情的鞭鞑。

  在这冒险的期间,格列佛愿意将自己所了解的先进的思想知识和他人分享,愿意帮助朋友,为了朋友他甘愿冒生命危险。同时他聪明机智,有胆识,处事圆滑合理,说话巧妙伶俐,做事坚决果断,能够急中生智,能够见机行事。

  这本书的作者对社会的丑陋做了无情的鞭鞑和讽刺,对人性和社会有着自己的见解,表达了他为世界担忧的感情。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格列佛游记》,我要向格列佛学*他那种勇敢冒险,坚持不懈的精神!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6篇(扩展2)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2篇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

  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

  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太阳;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这句话深深的透露出,书本在生命中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它是作者绞尽脑汁、呕心沥血之作,是我们截获丰富知识和累积经验的捷径。书的种类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每一种类型都有人喜欢它、热爱它,而登上我心中疯狂热爱的宝座是美国知名的雷克˙莱尔顿的精心杰作——“波西˙杰克森”。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发觉这是一本如同“哈利波特”般深深吸引我的冒险奇幻小说,使我不知不觉的、渐渐的对它爱不释手。让我来介绍书中的主角,主角原以为自己是一位超*凡无奇的初中生,但有一天,他接二连三的遭到妖魔无情的攻击,后来赫然发现自己是海神的孩子,也发现自己唯一的朋友是位半人半羊,最后为了防止泰坦巨神的邪恶计谋成功,与最好伙伴们出生入死,接下一关关艰难又惊险的冒险任务……

  其中有一段是让我目不转睛、一看再看的高潮段落,就是主角和战神在海边对打,主角巧妙的乘着海啸,朝着战神挥动锋利的宝剑,但战神毫不畏惧的运用高深度的技术与经验反击。虽然最后未定胜负的结束,但我的心情已激起如同澎湃的海浪,一波一波又一波,真是高潮迭起,因为作者生动的描述,让我好像身历其境。

  每次将这些书籍放在手中,就好像手里握的是一个充满神秘、魔法和惊喜的宝物,心中不知为何的油然升起一股兴奋感;当打开这本书时,我彷佛被带往未知的冒险旅程,使我常常赞叹,赞叹这伟大的作品,是如何幸运的呈现在我眼前。

  书是一片充满知识宝藏大海,正等着我们去寻找宝藏;书是开启知识金库的钥匙,正等着我们去转动它。聪明的我们,真的要趁年轻时好好的拥抱它,因为徜徉书海的世界,是何等的丰富、惊奇、有趣啊!

  星期六的早晨,爸爸带我去了图书馆,爸爸给我买了好多书,书的名字是《学会感恩》,《不再懒惰》,《我们可以那么勇敢》,《怀揣梦想向前冲》,《被大家点赞的我》,《好*惯比什么都重要》,《跟小气说再见》,《学*使我快乐》,《遇到困难不退缩》,《做一个有孝心的人》,一共十本书。这十本书的作者是章月珍。其中我最喜欢的书是学会感恩和做一个有孝心的人。学会感恩这本书中有段话是这样写的,小学生要有一颗感恩的心,从感恩父母开始,学会感恩身边的人和事,进而感恩整个世界。这本书告诉我做人首先要懂得感恩,感恩那些曾经帮助过我的人,比如黄老师教会了我写字,拼拼音,这都是我值得感恩的人。做一个有孝心的人这本书中有段话是这样写的,尊重长者、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小养成孝敬父母的好*惯。爸爸妈妈生我养育了我,使我快乐的成长,我长大了一定要孝敬父母,我要做一个有孝心的好孩子。这两本书中让我学会了好多做人的道理,从今以后我要多读书,多学*,争取能给国家做一个有贡献的人!

  假期里,我读了好几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三国演义》了。

  这本书里主要介绍了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的一系列故事,里面的故事篇篇精彩。书里还有很多栩栩如生的鲜活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心耿耿、英勇善战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阴险狡诈的曹操,求贤若渴的刘备,抬棺上阵的庞德……其中我最佩服的就是关羽了。

  当我读到“这人身高足足九尺,胸前长须飘飘,脸色如同红枣,长着一双丹凤眼,两条卧蚕眉。”我就被他的外貌所吸引,这人看起来真是威武雄壮啊。他手持青龙偃月刀犹如青龙飞舞,再骑上日行千里的赤兔马,简直帅呆了,酷毙了。关羽千里走单骑,一路上过五关斩六将,突破了曹操设下的种种难关,最终找到了刘备。

  书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关羽刮骨疗毒的故事。“华佗取了尖刀,割开皮肉,又用小刀细细刮去骨头上的余毒。刮骨簌簌有声,关羽部下将士们都不敢正眼去看,而关羽却俨然无事一般,自顾一边下棋,一边喝酒,谈笑自若。”这是怎样的疼痛啊,简直难以想象。*时我身上哪里磕破了,我都疼得掉眼泪,哭上半天,不敢让人碰。和关羽比起来,我的那点疼痛又算得了什么,关羽真是我心目中的大英雄,真是铮铮铁骨呀!

  《三国演义》里面的精彩故事,我百看不厌,它不仅让我了解了许多历史知识,还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做人要勇敢坚强,朋友间要相互帮助,知识就是力量,不能以貌取人……

  我喜欢《三国演义》。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渐渐意兴索然,萌生退意。但《老人与海》中的圣地亚哥老人不断在脑海中浮现,那句“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至理名言不断在耳畔萦绕,我想起了老人与鲨鱼搏斗时敢于拼搏的精神,不禁羞愧难当,打消了放弃的念头,继续坚持学*。这是《老人与海》对我最重要的帮助,因此,我也最喜爱这本书。

  《老人与海》给我带来的不仅是赏心悦目的享受,还向我诠释了真正能够影响人一生的精神真谛,那就是坚持不懈、不屈不挠、勇于挑战!《老人与海》,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长腿叔叔读后感——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你喜欢看书吗?你最喜欢的书是哪一本?我喜欢看书,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红岩》。

  在《红岩》中,有许多让我钦佩的英雄,他们不怕牺牲,宁死不屈:许云峰、成岗、江姐、刘思扬、齐晓轩、华子良······

  最让我忘不了的是江姐面对酷刑宁死不屈,她迎着敌人阴冷的目光,守口如瓶,绝不泄露地下党组织的秘密的情景。还有齐晓轩,他为了让自己的战友赢得时间,得以逃脱敌人的追捕,转危为安,不惜将敌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在他自己的身上。最终,战友安全撤离,可他却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

  以前,我总是不明白,在这么艰苦的环境下,那些革命者到底是怎么坚持下去的。直到读完这本书,我才明白:这是革命的信念激励他们前进,他们想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的生活,因此而坚持不懈地战斗。

  我忘不了许云峰临死前说的:“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许云峰在临死前,也没有表示出对**派的'一丝害怕。死,也要死得光荣!到死也要抗战到底!

  这本书告诉我:干什么是要有信念,坚持不懈,就没有做不成的事。

  在读完这本书后,**什么事都不再半途而废,努力朝着自己的目标奋斗,再不是从前那个遇到困难便放弃的我了。

  我真喜欢《红岩》!它给了我做人的道理。

  “爸妈对我说的每个字,关于我的每个词,我都吸收到身体里,牢牢记住,一个不落。“——她的聪明让人妒忌!

  “我从来没有开口说过一个字,而我快11岁了。”——她的寂寞让人心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听见颜色的女孩》。主人公美乐笛患有脑瘫,但她是整个校园里最聪明的学生——可惜没人知道这一点。她的老师、同学、医生都认为她全无学*能力。于是,美乐笛只能每天做同样的*题,抄同样的.字词,一遍又一遍。

  如果美乐笛真能表达:表达爱、表达愁、表达日思夜想,该有多好!可是,她不能说话、不能行走、甚至不能写字……她日复一日地做着遥不可及的梦,在现实中她只能当一个单纯的旁观者,默默享受着寂寞的滋味。

  不少同学歧视她,她装作不在乎,但事实上她的心灵很受伤。她真的认为,自己可能不会有朋友。一次偶然,美乐笛发现了用语音电脑与他人沟通的方法,她欣喜不已。通过努力,她赢得了友谊以及别人赞赏的目光——她的坚强和努力让人钦佩!

  可是,当她的生活不断改观时,她再次被队友们背叛,再次成为被遗弃的那个人。她从自己的世界里跌落,曾经十分幸福的美乐笛,再次形单影只,备受嘲笑。

  她努力地想面对戏谑的人生,命运的考验再一次降临:她的妹妹遭遇车祸。她得虽然到了队友的道歉,生活也重回正轨。美乐笛也将打击释怀,坦然面对新的生活。

  在《听见颜色的女孩》中,美乐笛积极向上,坚强勇敢的精神时时刻刻鼓舞着每一个人,她身残志坚的形象也震撼着每一位读者。即使她的命运如此残酷,她还是决定勇敢地面对生活,笑对人生的残局,坚定地迈向对她来说虚无缥缈的未来。学校里总有一些同学瞧不起她,她毅然选择无视:她选择给那些同学留下一个坚强的背影。

  作者的语言描写十分优秀,使美乐笛这一形象跃然纸上。即使是一个不幸的残疾女孩努力追求梦想这样令人心酸的故事,作者也让字里行间充满着幽默风趣。

  只要我们拥有坚持不懈的可贵精神,愿意在人生的道路上挥洒汗水,在失落时露出一个不屑一顾的微笑,我们就能够听到独一无二的,只属于自己的,生命的颜色。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做最棒的自己》,众所周知成为善良、有责任感的人,皆要用正能量宣传引导。

  里面讲的有《生命的四分钟》有一个动物叫海獭食量特别的大。因为每天他要消耗自己身体三分之一重量的食物,才能保证热量的需求,所以我们经常会看到海獭很忙碌,因为他们要时不时的潜到海底去寻找食物。

  可是海獭的身体有很大的缺陷、以为它的肺活量非常的小,它在海里的时间最多只有四分钟、而且它的游泳速度又慢,这对大胃王海獭来说是一个致命的缺陷。

  于是海獭想到了一个绝妙的办法,在海獭抓到食物时,它们会从海里顺便捞起来一块拳头大小的石头,等海獭从海底浮上来后,它们仰身朝上,浮在海面上接着将随身携带的石块放在胸脯上当砧板。然后再把那些硬壳类的食物往石块上砸、科学家证明海獭每半个小时可以扑捉54只贻贝在石块上撞击2237次。海獭为了生存付出了很多艰辛。

  不要总抱怨自身的条件差。你的某些能量越有限就能激发你的聪明才智,成为你的专长。

  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的到了一本书——《小王子》,这个简简单单的故事,让我思考了很久很久。

  一位生活在遥远星球的小王子,因为与他心爱的花儿闹别扭,同时也在好奇心和探索精神的驱使下,离开了他心爱的花儿,独自一人去其他星球冒险。在各个星球,小王子也见到了各种各样的人。高高在上的国王,爱慕虚荣的先生,嗜酒如命的醉汉,稀奇古怪的商人,忙碌的点灯人......他们都让小王子感到好奇怪。

  最后,他降落到地球,与一位失事飞行员成为了好朋友。孤独的旅行,让小王子对人生有了新的理解,年幼的他道出了许多人生秘密,让飞行员大吃一惊,这些秘密,即神奇,又有着深刻的道理,就像译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小王子》是一本适合孩子,又适合大人阅读的书。

  小王子的天真,与文中的大人们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些大人们应该都忘了,自己也曾是个孩子。我想,这一点等我长大后,我肯定不会忘记。小王子最后选择了在毒蛇的帮助下,以灵魂的形式,离开了不属于他的地球,回到了花儿的身边,回到了属于他的B—612号小行星,过回了他以前的生活。在小王子临走前,他还劝飞行员不要来送他,因为他担心毒蛇会攻击飞行员。在地球上生活的最后一刻,他还在用自己稚嫩的心为别人着想。结局有点儿悲伤,但我认为小王子选择得对,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对于小王子来说,他需要B—612号小行星上的一切。

  “只有用心才能看到本质——最重要的东西眼睛是无法看到的。”这个被大人忽略的真理,由老狐狸说出口,被小王子所发现。

  我最喜欢的书是《了不起的狐狸爸爸》,他的作者是罗尔德。达尔,是挪威籍的英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剧作家和短篇小说作家。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个自私的农场主和狐狸一家追捕与反追捕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三个自私的农场主吃东西的*惯,胖子博吉斯一日三餐都要吃三只盖着厚厚水果布丁的水煮鸡,矮子邦斯吃的东西是炸面圈和弄成糊糊的让人作呕的鹅肝,瘦子比恩什么也不吃只喝苹果酒,结果瘦得像铅笔,看他们吃东西的*惯就觉得不像好人。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狐狸爸爸,因为他在面对三个卑鄙的饲养场主的时候,他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战胜了三个饲养场主。饲养场主把狐狸们饿的奄奄一息,可是狐狸爸爸并没有放弃而是把地道挖到三个饲养场主的鸡舍下面,邦斯的鹅舍下面和比恩的苹果酒窖下面,挖地道的途中还遇到了獾,并和他一起去找东西吃,还有狐狸宝宝们和兔子妈妈兔子爸爸和六个小宝宝们,还有······

  从这本书我收集了很多好词佳句,我要把这本书推荐给同学们:这本书很好看,大家快去书店里买呀,可别错过了。

  我非常喜欢读书,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本书,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是《哈利·波特》。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6篇(扩展3)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篇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脾;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只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香**巫》,女巫这个词时常让人联想到巫婆、巫师等等。而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香**巫,她是一个长着绿色鼻子、爱吃香草蛋糕、爱喝香草饮料、穿着补丁裙、戴着蓝帽子、穿着长皮鞋、善良可爱的女巫。这本书是我在学校举行的图书博览会上买到的,当时我看到这本书,一下子就被名字给吸引住了,香**巫是什么样的?她长得想香草吗?她会有怎样的生活经历?心中的一个个小问号,迫使我将它买了下来。

  大家可能认为女巫无所不能,但是这个故事讲的是这个小女巫却不是无所不能的。她连一个会飞的扫帚都没有,每天三点钟就得起床,跋山涉水地走着去上学。不过女巫就是女巫,她念咒语变出了一只怪模怪样的蝌蚪龙,蝌蚪龙凭着自己的智慧给她弄来一把会飞的红扫帚。有了红扫帚的香菜女巫变得不同凡响起来······

  一本你喜欢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我最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里面写着:从前有一个木匠,他发现一个木头,他想做一个小木偶和他玩。做好了,小木偶居然说话了。小木偶不会走路,木匠只好一步一步教它走路,会走之后,木匠就送他去上学了。小木偶经过了一些非常惊奇的奇遇,比如:他在回家的路上,有一只猫和狐狸去骗它,到了晚上,它们来抢小木偶的钱,小木偶飞快地跑,找到一个地方躲了起来,骗子找不到它,只好回去了。还有一次,它在鲨鱼的肚子里,趁鲨鱼睡觉的时候从鲨鱼的牙缝里钻出来。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小木偶很,能安全度过很多危险的事。我知道了遇到问题不能急。

  翻开《老人与海》,这本我最喜爱的书再次将我带进了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海明威笔下的世界,朴素无华但清澈流畅的字里行间都令我陶醉。在我看来,这本书是作者一生中最好的一部作品。

  《老人与海》这本不可多得的书籍对我意义深刻:由于书柜中藏书无数,而我只读完了“冰山一角”,妈妈便不再买书,让我先将自家的书慢慢“消化”。可《老人与海》却是妈妈破天荒地奔进书店精心挑选,最终买下一本赠与我的。因此,我对这本书感到十分亲切,仿佛有种特殊的情愫于其中。

  这本小说的故事一波三折,令我很快沉迷其中。书中主要写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后,带着男孩曼诺林的沙丁鱼饵向远处的海域驶去。他竟出乎意料地钓到了一条比船还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大获全胜,但又引来了无数鲨鱼的抢掠。老人分离与鲨鱼拼搏,最后带着枪鱼骨架回了海港。

  这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是圣地亚哥老人的一句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把它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我想,这就是圣地亚哥的信念,这就是老人的“硬汉性格”,这就是鲨鱼打不倒他的原因!当然,我更喜欢的是那唯美的描写。海明威独特的文字使我恍惚看见了在碧水之上,那清晨的海港多么静谧;那深蓝的'梦幻的大海在白雾中多么深沉;那长长的银色的白沙滩多么醒目?最让人着迷的便是圣地亚哥老人和大海一样色彩的眼睛,我好像能通过老人深邃沧桑的眼眸看到他的慈祥,他的乐观,他的永不言败。而我最喜爱此书的真正原因,就是老人令人折服的精神:坚强、宽厚、仁慈、充满爱心又不畏艰苦、毫不服输,即使他在人生的决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他仍然是精神上的强者,是个受人景仰的“真正硬汉”。圣地亚哥老人的事迹使我心灵震颤之余,深切地体会到:我们在面对外界巨大的压力和厄运打击时,应该坚强不屈,勇往直前,甚至如同老人般视死如归,即使失败了,却也保持了人的尊严和>勇气,有着胜利者的风度。

  轻抚封面,我感触良多,《老人与海》烙在心头,挥之不去。记得还是五岁那年,家里徒然多了个锃亮的大家伙——钢琴,同时,我的学钢琴生涯正式开始了。刚开始我还兴致勃勃,但随着年龄的增长、级别的提高,琴谱上的“小蝌蚪”密密麻麻、眼花缭乱,而曲子又一成不变、枯燥乏味,我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书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书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没有一把钥匙,能开启世上所有的门;没有一首诗歌,能赞颂世上所有的美妙;没有一只墨笔,能写尽世上所有的沧桑;却有这么一本书,在我面对困难时鼓励我,在我受伤时抚慰我游移的心灵,在我挫败时激励我,为我的人生打开了另一扇不同的视野。

  还记得那次演讲比赛前夕,我自认有丰富的经验,便心不在焉、潦草应付准备比赛,以为能够轻易的拔得头筹,却因为心高气傲而落败。正在悲伤之余,老师送我一本书,希望鼓励我重新振作。书的封面有一位中年男子,脸上漾着属于成功者自信的微笑;烫金的大字─世界因你而不同,映入我的眼帘,从此,它就成了我生命的转捩点以及人生道路上最重要的指路标。

  看完这本书,首先体会到,人应该要面对挫折、重新出发:作者李开复是一位电脑工程师,他到过许多举足轻重的电脑公司担任重要职位,但当他从微软要转换到goole时,却遭逢人生最严重的遽变,不过他却没有因此而打退堂鼓,反而当成一种前进的动力。我发现,人生挫折难免,不应该竭尽所能的闪避每一颗子弹,而是遭到打击后能迅速复原,因此要将错误当成借镜、从错误中学*,对于困境要勇敢的面对它!克服它!挑战它!战胜它!进而超越他!

  其次,就是要心中有梦、筑梦踏实:‘梦想’,是成功的蓝图﹔‘实践’,是成就的道路。读完这本书获益最大的是-要让自己的生活拥有梦想、要让自己的生命充满理想,为它努力、为它拚搏。李开复勇于坚持自己的理想,努力登上人生中的峰顶,所以我更应该把持着坚定的意念,朝自己热爱的舞台迈进,怎能为了一次的失败,就一蹶不振而打退堂鼓了呢?

  最重要的,就是虚怀若谷、谦虚为怀:面对成就、名利及声誉,李开复总是笑而不答,他认为人生的路途是一趟永远破不完的关卡,不能只因为几次的`成功就放任自己堕落。这一次比赛的惨痛教训让我知道─弯腰是最好的姿势,唯有谦虚的面对每一次的挑战,才能不断超越自己,再创人生下一个巅峰!

  “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最大化你的影响力,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这段话对李开复产生了极大影响,对我也开始有了剧烈的变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世界因你而不同这本书使我懂得:唯有不断的追求卓越,才能缔造一个全新的自我。我愿意尽一生的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世界会因我而不同!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说这句话的是苏联知名作家——高尔基,没错,书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没有了书就等于没有了知识的源泉;等于鸟儿没有了翅膀;等于鱼儿没有了尾巴;就等于我们心中缺少了一扇重要的大门。书对我们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我家有三个书柜,一个五层,一个四层,一个三层,全被我的book(书)塞满了,可想而知,我的书有多少!

  在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一本蓝色封面的书它就是《风印之书*九尾狐》,我对它爱不释手,百看不厌。它是《意林小小姐》中人气最高的一本书之一,作者沧海·镜。

  这本书主要讲述:一只狐狸落入人间,被人误认为狗,并被扎了耳钉,这只狐狸要报仇,她叫洛菲雅,变**来到学校找白发少年,一个少年收留了她,每天寸步不离,后来才发现,这个少年竟是她要找的报仇者!洛菲雅被无数猎妖者追捕,因为她的身份是亿年不遇的九尾狐,末了……结局在此我保密。我为洛菲雅愤愤不*,她从未伤害过人类,可人类为什么千方百计地想伤害她?她那么天真,纯洁;她那么可爱,那么单纯……她的一切一切感动了我,即使她说一千遍"我恨你!"说一万遍"想杀了你!"但,她都不曾伤害过人类,为什么人们却……

  当我第一眼看见洛菲雅时,心都化了,毛茸茸的大耳朵,水灵灵的黄眼睛,卷曲了的头发……我看着她,时间仿佛停止了,我仿佛正站在她身边……

  这本书的作者镜子在写这本书时运用了很多手法:比喻,拟人,夸张,排比……有一句:洛菲雅两个眸子湿润了,望着玄幽,泪水打转着,一滴,两滴……犹如断了线的珠子,写得好美!这本书最让我感动的是,狐族组长玄幽,我敬佩他的舍己救人,他为了索菲雅,可以给猎妖者一切,甚至牺牲自己。蛇妖却让人厌恶,光看他们的品质就够了,可以找出一堆词形容他们:讨厌,撒谎不脸红……

  这本书概括了人间*和假丑恶,希望大家能够认真阅读它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想必,大家都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吧。我也不例外,但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有:《三国演义》因为这里面成功的`塑造了诸葛亮,一位精通天文地理的小说人物,以及周瑜,张飞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智慧背囊》里的故事了,里面把故事分成一则一则的,每读完一则故事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有告诉我们要尊老爱幼的,还有团结友爱的,互相帮助的……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一则故事,名字叫《选择生活》里面讲有三个人要被关进监狱三年,监狱长满足他们每人一个要求,美国人要了三箱雪茄,法国人要了一美丽女子陪伴,而犹太人只要了一部与外界联系的电话。三年过去了,第一个冲出来的是美国人,他满嘴都是雪茄的,大声叫道:“给我火,给我火。”原来他忘记要火了,第二个出来的是法国人。他手里抱着一个孩子,手里还牵着一个孩子,女子还怀着一个孩子,最后出来的是犹太人,他出来后,紧紧地握住监狱长的手,激动的说:“这三年来,我每天都与外界联系,生意不但没有停顿,反而增长了百分之二百,我要送给你一辆劳斯莱斯。”读了这则故事后我深有感触,觉得我们现在一定要慎重选择,也许我们今天一个重要的选择,就会决定我们三年后的生活,所以我们现在一定要珍惜生活,慎重选择。这时我不禁想到了那句话“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正如著名散文家朱自清写的那篇散文《匆匆》一样,时间在监狱里匆匆流走,三年的大好时光换来的却是一事无成。如果我们现在不珍惜时间的话,时间老人便不会给我们留一分一秒的时间。所以我们一定要向犹太人学*,珍惜时间努力学*,努力拼搏,努力奋斗,珍惜时间。那样才会有更多的收获。

  努力去和时间赛跑吧,它会给你很多意想不到的惊喜。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不仅让我学到了更多的知识,还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

  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是《苹果树上的外婆》因为里面有非常生动的图画和有趣的故事。特别是我喜欢神奇的外婆。

  这本书真是太精彩了,主要说的是:主人*迪没有外婆也没有奶奶,这使他很伤心,可是有一天外婆神奇地出现了,带着安迪四处游玩,领着安迪见识世界。

  她是一个富有童心的外婆。她会与安迪一起在游乐园玩耍。他们一起坐木马;一起进魔鬼宫;一起荡秋千……玩了许多游戏。她还会与安迪一起分享儿童食品。他们一起吃火腿;一起吃巧克力;一起舔棉花糖……吃了许多美食。

  她是个很有创意的外婆,小汽车就很神齐。她会有很多大胆新鲜的主意。去草原捉马,教安迪巧妙有趣的驯马方法,然后带安迪去骑马。还有一天,安迪觉得没地方可去了,外婆就提议去海上冒险,并神奇地弄来一条轮船……一桩桩新鲜刺激的事让安迪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时光。

  读完此书,我也很想拥有一个这样的外婆。

  我最喜欢的书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能告诉我们一些不知道的事情,有浩瀚的宇宙、发达的交通、未来的能源、便捷的通讯和各式的武器等等。

  比如,宇宙中有外星人吗?我们从很多科幻影片中常常能见到外星人,它们的样子有的可爱,有的丑陋,这些都是人们假设出来的。虽然现在还没有找到外星人的踪影,一些见到外星人的说法也只是传说,但是科学家们并没有气馁。天文学家和生物学家坚信宇宙中还存在着其他生命。宇宙如此广阔,我们不可能是唯一的智慧生物。

  有时候跟着爸爸妈妈开车出去玩,不认识路,但是用汽车导航,轻轻松松的就可以来到目的地,这是为什么呢?看了《十万个为什么》才知道,原来汽车内置的GPS天线会接收到来自卫星中的数据信息,结合存储的电子地图,汽车行驶到任何地方都能接收到卫星信号,并通过计算机控制中心在电子地图上指示车辆的具**置和移动方向,找出最佳行车路线。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很多科学知识,所以我喜欢《十万个为什么》。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6篇(扩展4)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作文6篇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龟兔赛跑》,里边讲了个非常有趣的事情。

  乌龟和兔子比赛跑,这一次比赛,,兔子拼命的跑,而乌龟却慢吞吞的爬,兔子看乌龟爬的那么慢,就在草地睡着了,乌龟终于爬到兔子睡觉处,但是扔不停歇,又过了一会,乌龟很轻松的爬到了终点,兔子醒来,一看乌龟在终点等它呢,这次兔子就自觉的认输了。 有一次,兔子又遇见了乌龟,她说:“乌龟先生,咱们再比一次赛跑,上一次是我犯规,这一次,咱们再比一次正规的吧。”乌龟说:“好吧,咱们再比一次吧。”这一次,兔子拼命的向前冲,而乌龟则停在原地打电话,兔子快到终点了,二乌龟也打完电话了,一辆汽车来了,乌龟做了上去,车子飞一样的冲到了终点,兔子还没反应过来,乌龟就到了,结果仍是乌龟赢了,兔子阴着脸走了……(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传授给我们许多知识。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当然是《汤姆索亚历险记》,因为我被汤姆坚强,勇敢、不向困难屈服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

  汤姆是一个孤儿,在小时候他的爸爸妈妈就去世了,由他的姨妈收养。但是,汤姆却没有因为自己是一个孤儿而沮丧,而是快快活活地生活着。这一点我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

  汤姆亲眼目睹了一场坟地惨案,印江·乔埃把一个医生打死了,可是他却狡辩说医生不是他打死的,并且将一切的罪名都栽赃到波特头上。尽管汤姆一再告诫自己不要多管闲事,可是他的良心受到极大的折磨,想到波特*时对自己是那么友好,而此时自己却见死不救。经过了再三思虑,汤姆勇敢地站在法庭上,证明了波特的清白。所以,我认为汤姆是一个善良正直的男孩。

  汤姆有一个堂弟叫*德,他总是找汤姆的麻烦,让汤姆没有一天好日子过。一天汤姆逃学去游泳,姨妈来检查了,看看他有没有逃学去游泳。没有发现什么,姨妈有些高兴,又有些难过。高兴是因为汤姆可能真的去上学了,难过是因为自己没有抓住汤妈的把柄。这时,*德插嘴说:一开始汤姆衣领上缝的线是白色的,而现在的颜色是黑色的。汤姆生气极了,恨不得立马就把他扁一顿。哎,倒霉的汤姆啊!

  《汤姆·索亚》这本书真的很好看,此文被作者描绘的有声有色,引人入胜。因此,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我要做好孩子》。这本书的作者是黄蓓佳,她还写过《今天我是升旗手》、《我飞了》、《漂来的狗儿》、《亲亲我的妈妈》等等,可谓数不胜数。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金铃,她是一个六年级的学生,但她每次想当好孩子的时候,总是在分数上失败了。为了使金铃考高分,姥姥每次在金铃考试前都会送猪脑子给金铃吃,但金铃分数仍然很差劲,这时姥姥就会说:“这不是一个好孩子吗?为什么只考了那么点分?”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六年级的小学生想成为好学生的经过,跟我们的学*生活很相似,还描写了很多细节,比如:描写、比喻、拟人等等,五花八门。

  是呀!我们都想成为好学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附属实验小学三年级:宦想

  从幼年时起,我就开始喜欢上了书,书便成为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分。

  我读小学三年级时,看见同学那有一本《秘密花园》,我看着题目十分有趣,并在脑子里想:秘密花园到底是个什么样的花园,它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好奇心促使着我也要去买一本。

  回家以后,我央求着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爽快地答应。第二天,妈妈便把这本书递给了我,我像拥有稀世珍宝那样开心,喜欢得不得了。

  我每天捧着书津津有味地看。下课看,放学看。有一次,我在哈麦尔森里面看书等妈妈,我看了有1个小时半的书,发现妈妈还没有来,就拿起手机要打,却发现屏幕上显示有5个未接来电,而且都是妈妈打的,我的天哪!我居然都没听见。我飞快地跑到车站,看见了妈妈的车,便进去了,我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妈妈,妈妈说:“看书是好,但是也要有个限制,下次不允许再这样了,害我担心。”

  《秘密花园》这本书告诉我:美好的大自然赋予我无穷的力量,我也要施展魔法,我也要像玛丽、柯林一样,跑起来,跳起来,成为一个活力四射的人,一个健健康康的人。

  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生活着,它就像我的朋友一样,每时每刻都陪在我身边。似乎我与戏剧的主人公合为一体,和他们同悲伤,共快乐。我和书的故事是那么多,读书已经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

  一个生活的有心人,即使在昆虫的世界里,也能聆听到低吟浅唱,感受到悲欢离合。

  ——题记

  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在书的海洋里,我最爱的一本书非《昆虫记》莫属,法布尔是名副其实的“昆虫大师”,呕心沥血完成的《昆虫记》是毋庸置疑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不朽的著作,更是他创造的一个伟大的奇迹,赢得读者声声的惊叹!它不像诗歌那样烂漫;不像散文那样清新隽永;更不像音乐一样动听,但是,法布尔却以十分执著、热爱昆虫的心深深打动了我。

  这本《昆虫记》是法布尔在荒石园里编写的,语言生动而富含哲理,给人以无穷的回味。

  此外,《昆虫记》描写得十分细致,就连昆虫的一个动作,一个姿态,一个表情都好像活灵活现在我眼前。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在歌唱,蟋蟀在管理家务,蜘蛛在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

  的确,昆虫在大自然中并不起眼,但是在法布尔的笔下,是那么威风凛凛,惟妙惟肖。

  《昆虫记》不仅充满了对大自然中小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含着对一切事物锲而不舍,追求真知的探索精神。在日常的学*和生活中,我们也要学*法布尔,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有一种严谨的态度,勇于面对。

  法布尔让我们了解到了整个昆虫世界,而昆虫,却让我永远记住了法布尔。

  “书是我们时代的生命。”这是别林斯基说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是刘向说的。可见书对我们的重要性,我就是个爱看书的人。

  每晚,我写完作业,就会捧着书坐在沙发上看半个小时,才依依不舍地上床睡觉。

  我看过的书有许多,有《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汤姆索亚历险记》……可在众多书籍之中,我还是喜欢吴承恩的《西游记》,因为他们师徒四人不怕危险、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我们来学*。读着,读着,我仿佛身临其境,当读到唐僧被妖怪抓走时,我真想钻进书中,帮唐僧一把;当读到猪八戒有时贪生怕死,我真想去教训他;当读到唐僧冤枉孙悟空时,我真想去告诉师傅真相。

  《西游记》这个大故事中,还有许多小故事,比如:《三打白骨精》、《大闹天宫》、《真假美猴王》……..无论在哪一个小故事中,都表现了孙悟空不怕危险、勇敢的品质,我非常敬佩孙悟空,无论敌人多强大,他都不畏**、机智勇敢,这一点让我很感动。

  从《西游记》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无论困难有多大,只要坚持不懈就能成功;无论亲人怎样对你,那都是为你好的,不能怨恨,就像唐僧念咒语,让孙悟空头痛,可是孙悟空却从来不记恨师傅,只要师傅有危险,他都还会挺身而出,哪怕牺牲自己的生命,也要救回师傅,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爱读书,最喜欢读《西游记》这本书,这本书让我增长知识、开阔眼界,我喜欢你啊,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读后感6篇(扩展5)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篇

  如果谈起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我可就犯难了。因为我喜欢看的书太多了!但目前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出自苏联作家高尔基之手的《童年》。

  在童年一书中,高尔基化名为阿辽沙。他有一个慈祥的外婆,两个酷似野心家的舅舅(因为他的舅舅们正在为谁在家开染坊和谁将去农村种菜互相算计,却伤害了家庭和睦),一个好朋友和一个不寻常的童年。

  在文章的一开头,就有一个不祥的预兆——他的父亲去世了,当时他只有七,八岁。后来他的母亲和外婆准备带他去外公家。而在登船之前,他刚出生没几天的小弟弟也去世了。从此这个家庭就像被诅咒了似的:阿辽沙的舅母,朋友在短暂的一年之内相继去世。他的一个舅舅为了钱,整天盘算着杀死外公。在几年之后,他的外婆去世了,外公也变成一个一无所有的.叫花子。他从前的一切,如今也只剩下这一句单调的,让人心酸的话:“唉!你们这些东西啊……”

  在这样的一个家庭里,阿辽沙看到了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他的心里就产生了一个疑问:“为什么外婆的上帝和外公的上帝不一样呢?”直到他母亲撒手离开人间时,他才渐渐明白起来,因为那时他才渐渐学会走向人间。而当时阿辽沙只有十一岁。

  在啊辽沙的身上,我们会看到我们的影子吗?或许不会。因为我们在生活中都会有一些疑问,但不同的是,我们可以问父母,而阿辽沙只能强忍住好奇心。

  文中阿辽沙的命运,就是高尔基自己的经历,他原名为阿历克谢·马克西莫维奇·彼什科夫。他出生于1863年,死于1936年,在11岁时就在社会上奔波,维持生计。在人间的苦难磨练了他的斗志,使他成为苏联无产阶级文学的杰出代表,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奠基人。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单纯的字面上的喜欢,还因为与我们一样,主人公有着对未来生的恐慌,憧憬与迷茫…正是在这些人生的艰难困苦、起起落落中,练就了勇敢和坚强。它教给我们如何面对困难,如何面对曲折复杂的人生,做一个生活的坚强者。

  腹有诗书气自华,最是书香能致远。因此,我个性喜爱读书,但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是《岳飞全传》,这本书我五岁时就开始读,到此刻我读过最少八遍呢!对这本书我实在是爱不释手。

  《岳飞全传》一听名字就明白里面是写岳飞的,可是,岳飞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呢?你们和我一齐去看一看吧。

  说到岳飞,大家都明白他是我国宋朝著名的抗金英雄,但他小时候却有过一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呢!

  在岳飞出生的第一天,大家都很高兴,可是完美的生活总是太短暂,岳飞出生后的第三天,由于黄河决堤发洪水了,他的父亲让他和他的母亲一齐坐在大花缸里,顺水漂走了,幸好被好心的王员外给救了,他们才算活了下来。

  岳飞7岁时,岳母开始教他认字写字,小岳飞学得很快,也很勤奋。之后,岳飞又拜周侗为师,学*武功。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大元帅,许多叛军的首领都投靠了他。他和这些英勇的将士们为国立了大功。

  岳飞不仅仅为国立功,而且十分孝敬岳母,岳母见岳飞忠孝两全,但又担心他被叛贼引诱做对不起国家的事,就在岳飞的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字,这四个字伴随着岳飞,度过了他英勇的一生。

  之后,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被奸贼秦桧**在风波亭上,老百姓都为岳飞的死叫怨。岳飞死的时候才32岁。但他的英名将流芳百世。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一向激励着我,激励我从小就要好好学*,争当四好少年,长大做祖国的栋梁之材!

  从小,爸爸妈妈就给我买了很多的书籍,因为小时候的我非常喜欢的看书,每次爸爸问我想要什么礼物,我都会说要一本书。所以,现在我已经有了一个专门放书的小书橱了。

  在我的小书橱里有许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寓言故事》、《安徒生童话》、还有《十万个为什么》…… 。不仅有著名的童话还有生动、有趣的小说。在这么多的书里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是日本的黑柳彻子写的《窗边的小豆豆》下面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本书吧!这本《窗边的小豆豆》是作者在上一年级到六年级在学校“巴学园”时记载的故事。作者黑柳彻子是一位日本的著名作家,是日本的著名主持人,还是日本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亲善大使。她写的这本《窗边的小豆豆》不仅在日本,而且在全球都引起了极大的反响,成为日本历史上销量最大的一本书,而且被译成了33种文字及,介绍到世界各地的读者欣赏。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了作者上一年级的时候因太淘气被学校退学,幼稚而又天真的小豆豆以为自己只是到新学校读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退学了,妈妈也不想告诉小豆豆,让这么小的孩子在心里留下阴影,没有告诉小豆豆,她退学了。在新学校巴学园里,在走不动的电车教室里,小豆豆不仅学到了知识,而且学得很开心、很快乐。巴学园虽然不大,但却是孩子们梦想的天堂。中午他们在礼堂里吃着山的味道、海的味道,在这里校长先生带他们到外面散步,到郊外野炊,让的孩子们真正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所在,让孩子们永远也忘不了这个大家庭。在巴学园里小豆豆经历了许多酸、甜、苦、辣的事。不幸的是1945年巴学园起火了在B29飞机上数枚导弹投向巴学园的电车教室上,巴学园被炸成了*地。巴学园消失了。 《窗边的小豆豆》这本*载了小豆豆来到新学校后的一段真实时光,这段时光奠定了她辉煌一生的基础。 读完这本书我感受很深,现在这样的学校已经找不到了,已经消失了。其实这样子的学*啊才是真正的好学校,他们才是真的为孩子着想的学校。虽然环境不好,但是教给孩子的却是丰富的知识。随意他们的野外生存能力、动手能力都很强,这些不正是踏入社会的基本要求吗?

  正是这本书能带给我很多的道理,所以这本书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别的书我也都很喜欢。现在,每次有空我就会看书。因为我想遨游在知识的海洋里,学*许许多多的知识。

  在我的书架上,有很多很多的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本厚厚的外国小说。初一看,一幅插图也没有,满本都是字,我觉得这本书肯定枯燥无味。细细品读后,我发现它其实很好看。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一艘船上当水手,结果船沉了,他漂到不远处的一个荒岛上,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寻找木材,为自己搭建房屋;他外出捕猎,为自己寻找食物;他还饲养羊群,当猎物缺乏时可以以羊肉充饥等等。

  书中的鲁滨逊十分让我敬佩,他到一个荒岛上竟然还能生存下来。所以,当我在学*和生活中遇到困难,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鲁滨逊。是呀,鲁滨逊在没有人烟的荒岛上都能生存下来,一点小小的困难难道就把我吓住了?想到这儿,我觉得浑身又有了使不完的劲儿,又开始信心百倍,就这样,一个个困难被我克服了。

  《鲁滨逊漂流记》就像一枚指南针,时时刻刻为我指明着方向。所以,我真的非常喜欢它,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自从去年去了鲁迅故居以后,我就对鲁迅爷爷有了深刻的印象,我对鲁迅爷爷还不太了解,就想通过其它的方法来补充。终于有一天,妈妈给我办了一张新华书店的借书卡。在三楼的读者俱乐部里,我翻找了许多书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关于鲁迅的书_《鲁迅全集》。

  书的封面介绍了鲁迅的籍贯、成就,还介绍了他的一些主要文学作品:《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朝花夕拾》、《野草》、《人海杂言》、《荆天丛笔》和《鲁迅全传》等。

  现在我已经把《鲁迅全集》借回了家,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篇《鲁迅全传》了。这篇文章总共有二十章,在我看来,它应该是旁人对鲁迅爷爷一生的评价,比如说第一章写刚出生的鲁迅是一个幸运儿;第二章以“天突然坍了”为题写鲁迅十三岁那年他的家庭变故;……全文写了鲁迅从出生到老死的思想、成就、对当时社会的贡献。

  虽然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却从看了的文章中知道了深刻的内涵,我一定会花时间去把这本书读完,让鲁迅爷爷的爱国为民思想伴随我茁壮成长!

  培根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在谈话。所以,只要有时间,我都会到书海里细心品味一番。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笛福。书里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热爱航海的航海家,在一次暴雨中翻船,只有他一个人活了下来。后来他被海水冲到了一个孤岛上,不过他靠着坚强的意志和超强的生存能力在这里很快生存下来,也渐渐适应了岛上的生活,从最初的身无分文到盖了一座城堡,而且他的羊圈里还有了不计其数的羊。

  星期五——是鲁滨逊在这里收的奴仆,有次鲁滨逊看见一群野人在欺负另一个野人,于是上去帮忙打跑那一群野人,结果他们两个变成了好朋友。

  鲁滨逊给他起了个名字叫星期五,还把他教化了成了一个正常人。有一次,他们两个在探查孤岛地形的时候,星期五看到了野人的船停在边上,他马上报告给了鲁滨逊,他们一起找到野人,成功打败了野人,解救了两个受伤的人,他们一个是星期五的爸爸,一个是西班牙的大叔。

  后来,在他们一起努力下,鲁滨逊回到了英国,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这样一本情节跌宕起伏,充满神秘色彩的文学名著,你难道不想读一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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