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飞了读后感6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09-28 00:00:00 读后感

我飞了读后感1

  雪在下着,暖气也停了。我躺在床上,回味着一本书带给我的温暖。

  这本书是著名儿童作家黄蓓佳的长篇小说《我飞了》。翻开书的第一页,我就注定被拉进了这个温馨而又有些悲伤的故事中。

  六年级男生单明明热情、仗义,热爱中长跑,却过早地失去母爱,父亲又不负责任,这使他的生活笼罩在黑暗之中。

  在一个沮丧的早晨,一个叫杜小亚的男孩出现在单明明的生活中,他们成了好朋友。

  *静的生活终将被打破。杜小亚患有白血病,几次生病和化疗后,还是离开了人世,离开了单明明。

  悲伤的单明明偶然发现,杜小亚并没有死,而是变成了一个长着翅膀的小天使。“天使杜小亚”拥有着神奇的魔力,单明明靠着自己的智慧和“天使杜小亚”的魔力帮助了许多人。

  毕业前,单明明借着自己的优势去考体校。他没有依靠“天使杜小亚”,而是靠自己的力量“飞”起来了。

  雪还在下,我心里却暖暖的,这跨越生死的友谊,告诉我太多太多。是啊,真正的友谊不需要什么语言的`表白,它只是一个淡淡的微笑、一个真心的鼓励和一些帮助。其实真正的友谊就在身边。

  关心身边的人,添几分纯真的情感吧!

我飞了读后感2

  在暑假期间,我在新华书店无意之中在书架上看见了黄蓓佳阿姨写的一本亲情小说《我飞了》。人怎么能飞?谁会飞?一切的问题驱使着我看着本书。

  《我飞了》这本书的文中主人公有两人——单明明、杜小亚。单明明十分热爱长跑,母亲却很早就去世了。他与班上新来的'男生杜小亚成为了邻居和朋友,单明明差不多每天在杜小亚家做作业,看书。两人形影不离,渐渐的杜小亚成为了单明明生命的一部分。可是杜小亚被可怕的白血病夺走了生命。他变成一个只有单明明才看得见的小天使,永远坐在他的肩膀上。他们互相帮助,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对杜小亚的深切怀念,伴着单明明成长,伴着六(3)班成长。在毕业前,单明明终于在同学关切的目光中“飞”起来了。

  读完这篇由著名作家黄蓓佳写的《我飞了》以后,我受益匪浅,却不知不觉的发现泪水已积满眼眶,还不断的在遐想单明明和杜小亚他们以后的故事……

我飞了读后感3

  黄蓓佳小说《我飞了》中的主人公单明明和杜小亚,看似性格迥异,却都像天使一样可爱。

  单明明,仗义,勇敢,热情,但是妈妈和奶奶过早的去世,让他对生活有些沮丧。时时期盼着惊险的事情发生。

  最吸引我的还是杜小亚,他非常聪明,但是命运对他不公,让他患上了可怕的白血病。因为白血病,杜小亚频频转学,最后来到了长虹路小学。在命运的引领下,他和单明明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为了帮助伙伴,杜小亚克服了身体上的病痛,帮单明明进书店找辅导书,用枕套做沙包…经常满头大汗,脸上显出带点病态的红。多么纯真的友谊!为了自己的伙伴,他会不顾一切,像天使一样做出爱的奉献!

  在杜小亚的心中有着许多的梦想,他想有健壮的身体,在操场上狂奔;与男生们比力气……可是,在与白血病的顽强拼搏中,他,倒在了病床上。就在人们为他哀悼的时候,杜小亚变成了一个天使,他再也没有了肉体给他的束缚,可以随心所欲,实现他和别人的梦想。他到了单明明的身边,指导他走上正确的人生。人死了怎么会变成天使呢?杜小亚是纯洁的,他的衣服是白色的,他的脸庞是白净的,他的心更是干净的,同时,他也是乐观的。遇事从不绝望,用行动争取实现心中的梦想,不怕身上有病,只怕心里有病,时刻不忘微笑,成功后的微笑,失败后的微笑,危险前的微笑……

  杜小亚,不仅是守护单明明的天使,更是守护我们心灵的天使,让我们在梦想中飞翔!!

我飞了读后感4

  今年暑假,我读了两本黄蓓佳的书。令我印象最深的是《我飞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了小学临*毕业六3班的男生单明明。他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失去了母亲和外婆。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能有奇迹发生。当他最困难的时候,新来的男生杜小亚几乎改变了他对生活的看法。他们和月亮曾买过两只小兔子,和二年级的小同学一起观察它们。单明明和杜小亚帮一部电影做广告。他们还谈论过“飞”的理想,帮助月亮鼓起勇气上节目。可是杜小亚却生了重病之后离开单明明。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杜小亚的深切关怀,伴着单明明成长。在毕业前夕在同学们关切的目光中,单明明在体校考试中感觉杜小亚会永远沉沉地站在自己的肩上,单明明在心里大叫,我飞起来了!我要像杜小亚一样地飞了!我要实现杜小亚的梦想!今后还会有更高更远更美的飞翔,在等待着单明明和他的同学。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这部小说深刻地描写了单明明和杜小亚之间的友谊。单明明一个差生,认识了杜小亚后成绩逐渐提高,性格开朗起来,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由此可以看出交一个好朋友,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在我*时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好朋友,他们帮助我克服困难,学会团结。人的一生是离不开朋友的。

我飞了读后感5

  暑假里,我读了黄蓓佳写的这本书,在这本书里,我读懂了人和人之间那种深厚的友谊。 是啊!书中的两位主人公“单明明”和“杜小亚”之间的友谊,真是感人肺腑啊!就是连杜小亚死后,她还变成一个只有单明明才看得见的小天使,永远守护在他身边。!

  这本书中的人物是虚构的,故事也是虚构的。但它给人留下的那种印象,却是真真切切的。看了这本书,再去想想自己身边的朋友,觉得没一个是我的“知心朋友”。要不这个在暗地里说你坏话,要不那个对你不冷不热,再不就是对你忽冷忽热。总之,在我的朋友堆里,没有一个朋友的友谊能有单明明和杜小亚那样纯洁,长久。要是我能有一个知心朋友,那多好啊!在我难过时,她会陪我痛哭流涕,在我快乐时,她会随我乱蹦乱跳,在我生病时,她就会带着一颗急切的心陪我把病养好。

  可是,我为什么没有知心朋友呢?我静静地思索着这个问题。对了,我这个人任性,有时不听别人的好言相劝,就因为这个,好多以前的朋友都离我而去,让我好伤心。可是这都是我的错啊!我想:如果有人想和我做朋友,我一定不任性,好好对待他们;如果有人想我提个建议的话,我一定不像从前那样挥拳头,动真格,而是耐心地听他们指点。我相信,朋友给我提的建议一定对我有好处吧!或者,我在他们心目中还不够好,用上了他们给我提的建议,我或许会越来越出色,越来越棒呢!

  在我漫长的一生中,能遇见几个知己呢?想要一个好的知心朋友,就必须从你身边的朋友做起。你和她相处时间长了,彼此真诚相待,相互信任,那你的知己不就找到了吗?

  朋友、友谊、知己,这三个词的含义一个比一个深。有个朋友,就有友谊,友谊深了,朋友也就变成了知己。

  我豁然开朗,现在我该怎么去做了……

我飞了读后感6

  这本书讲了小学临*毕业六3班的男生单明明。他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失去了母亲和外婆。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能有奇迹发生。当他最困难的时候,新来的男生杜小亚几乎改变了他对生活的看法。他们和月亮曾买过两只小兔子,和二年级的小同学一起观察它们。单明明和杜小亚帮一部电影做广告。他们还谈论过“飞”的理想,帮助月亮鼓起勇气上节目。可是杜小亚却生了重病之后离开单明明。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杜小亚的深切关怀,伴着单明明成长。在毕业前夕在同学们关切的目光中,单明明在体校考试中感觉杜小亚会永远沉沉地站在自己的肩上,单明明在心里大叫,我飞起来了!我要像杜小亚一样地飞了!我要实现杜小亚的梦想!今后还会有更高更远更美的飞翔,在等待着单明明和他的同学。

  读了这本书后,我深有感触,这部小说深刻地描写了单明明和杜小亚之间的友谊。单明明一个差生,认识了杜小亚后成绩逐渐提高,性格开朗起来,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由此可以看出交一个好朋友,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在我*时的生活中也有许多好朋友,他们帮助我克服困难,学会团结。人的一生是离不开朋友的

  这本书主要讲得了白血病的杜小亚来到了一个新的班级,和单明明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杜小亚十分瘦小,常常被人欺负,而单明明就当起了杜小亚的“守护”,经常为杜小亚打抱不*。一天夜里,杜小亚的白血病发作,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单明明很难过,之后杜小亚变成了一个飞翔的天使,一直守护在单明明的身边。失去孩子的杜小亚妈妈悲痛欲绝,而杜小亚的爸爸刚从大牢里出来,失去了工作。单明明用他的智慧,杜小亚用他的超能力,他们一起帮助杜小亚爸爸恢复了生活的信心,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杜小亚的妈妈还生下了一个女儿。从此杜小亚的爸爸妈妈又有了一个完整的家。到这里,故事就结束了。我的眼泪流了下来,这是多么真挚的友谊啊!

  我不由地想到了我自己:当我有不会的题目去请教同学时,同学总是耐心地为我解答。而有同学问我题目时,我常会不耐烦地让他们去问别的同学。现在想起来我十分对不起曾经被我拒绝的人,我并不是不会,而是一心想着玩罢了。书中的单明明和杜小亚就是我的榜样,我要向他们学*如何助人为乐。在困难时能团结一致,互帮互助,这才是朋友。


我飞了读后感6篇扩展阅读


我飞了读后感6篇(扩展1)

——《我飞了》读后感6篇

《我飞了》读后感1

  《我飞了》写的是单明明和杜小亚的感人的故事。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小学六年级的单明明的'生活和别人不太一样,母亲的去世、父亲的自顾不暇、令他总是邋里邋遢的样子。一天,班上新来了一个学生——杜小亚。和杜小亚的友情给单明明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色,可杜小亚却因白血病离他而去。

  最感人的是:杜小亚死后。单明明就发了高烧,烧了四天。在生病的时候还在叫着杜小亚、杜小亚……!然而死去的杜小亚变成了天使,帮助了很多人。

  杜小亚变成天使后一直留在单明明的肩膀上,单明明的病一下子就好了。杜小亚识破了骗子的诡计,帮助了筱桂花。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友情是股力量。能让任何人死而复生,也能让任何人变成好朋友。这种力量是无限的,当你把友情奉献给别人之后,奉献给别人的时候别人也会回报你一份友情。

《我飞了》读后感2

  暑假里,我读了黄蓓佳的《我飞了》,这本书一次又一次打湿了我的双眼。

  《我飞了》主要讲述的是主人公单明明和杜小亚成了好朋友,他们的友谊很深厚,可杜小亚不幸患上了白血病,在单明明的帮助下快乐地去了天堂。杜小亚最后幻化成一个可爱的天使,永远永远落在他的好朋友--单明明的肩上,陪伴着单明明度过“酸甜苦辣”的生活。

  这本书涉及了一个非常严肃的主题----死亡。作者没有将死亡写得恐怖可怕,而是用美好的友谊和亲情来装饰这个庄严的主题。我们每个人都有害怕孤独的时候,我们都渴望有结伴同行的快乐,虽然命运一次次捉弄我们,但我们可以用一个神秘的药方---友谊来陪伴即将离去的朋友,让温馨的幸福永远荡漾在逝者的脸上。

  这本书让我最感动的是《鸽子能不能飞》这一章,杜小亚有一只小鸽子,它雪白雪白的羽毛非常好看。但杜小亚说那只小鸽子一死,他也要死了。单明明要自己养这只小鸽子,杜小亚周意了。单明明保护小鸽子就像保护一个无价之宝一样,生怕小鸽子出点什么意外丧失他的好朋友---杜小亚的生命。

  这本书让我明白,世界上有一本永远写不完的书,那便是---友谊。

  在生活中,友谊随时弥漫在空气中。比如:同学们和你谈心,同学们帮你讲题,在你困难时,同学们伸出一把援助之手。。。。我们应该珍惜着来之不易的友情!

《我飞了》读后感3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黄蓓佳的小说《我飞了》。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两个个性鲜明的小主人公:杜小亚,一个身患重病、善良、仁爱的男孩;单明明,一个皮肤黝黑、身材高大、仗义热情的男子汉。

  杜小亚非常聪明,但是命运对他非常不公,让他患上了可怕的白血病。在杜小亚的心中有着许多的梦想,他想有健壮的身体在操场上狂奔,与男生们比力气等。因为白血病,杜小亚转学认识了单明明。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伙伴。他们互相帮助,互相鼓励。杜小亚为了自己的伙伴,他会不顾一切,像天使一样奉献爱。我也为单明明为朋友着想而感动,他们的感情真深厚啊!

  读完这本书,使我体会到朋友之间的友谊是那么的纯洁,那么的真挚,那么的可贵。是啊!主人公单明明和杜小亚之间的感情真是感人肺腑!杜小亚去世后,还变成一个只有单明明才能听到和感受到的小天使,忠实的守护在单明明的身边,两人心心相印,互相帮助,不分你我,真是一对情深意重的知己啊!

  在现实生活中,让我们大家好好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

《我飞了》读后感4

  《我飞了》是继《我要做个好孩子》、《今天我是升旗手》之后,南京女作家黄蓓佳创作的又一部长篇小说。

  主要内容是:小学高年级单明明热爱、仗义,酷爱长袍,却过早失去了母爱,单明明的父亲是开出租车的,但染上了玩麻将的陋*,单明明成天不着家。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有奇迹发生,他与新的男生杜小亚地的友谊更是感人肺腑。

  不幸的是,杜小亚因白血病离开了单明明。可是,在单明明的心里,杜小亚并没有死,而是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天使,永远地停在了单明明的肩膀上,帮他克服困难。在操场上,他乘风而上,终实现了“飞”的梦想。

  和黄蓓佳的其他儿童文学作品一样,《我飞了》充满童趣,表现了我们小学生的喜怒哀乐,实在是值得大家慢慢去体会。

《我飞了》读后感5

  这个寒假里,我读完了黄蓓佳写的书——《我飞了》。

  《我飞了》讲述了一个名叫单明明的六年级学生,在只有爸爸一个人陪伴着他的时候,发生的一系列与同学之间的故事。单明明有个好朋友叫杜小亚,天生就患有白血病,而不得不最后离开了人世。之后,单明明非常悲伤,几次大哭。为了不让单明明伤心,杜小亚变成了一个只有单明明能看见的小天使,随时随刻跟着他,使单明明不再那么伤心了。虽然杜小亚死了,可他们依然在一起上课、做作业、玩游戏,还一起帮助别人,使别人得到快乐。最后本书讲了单明明在一次体育比赛前做准备活动时,他轻轻一跃,跳了起来,他认为自己也能跟杜小亚一样飞起来——我飞了!

  读完整本书后,我深深地感触到了单明明和杜小亚感情有多么深厚,如同亲兄弟一般。单明明非常乐于助人,但对待小气而又不讲理的人,单明明便会毫不犹豫地捉弄他一下。我觉得,这就正跟我们的班级一样,互相友好,乐于助人,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做到的话,那可就是最幸福的生活了!

  这本书给我的最大感受就是:我们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呀!

《我飞了》读后感6

  我读过书,名叫《我飞了》。书中的公单明明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单明明是个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的男生,他很可怜,很早便失去了母亲,失去了母爱,家中的全有他的爸爸撑起,单明明是个孝顺的儿子,他会帮助爸爸分担家务。

  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能有奇迹,直到有他与新来的杜小亚成的朋友和邻居,人每天形影不离,有难同当,有福同享。在身上的感人肺腑。不幸的杜小亚却得了疾病,头发掉光了很难看,他去见同学们,就连单明明也不例外。那天早上,单明明一大早就去找杜小亚,可杜小亚却不愿意去,单明明为他和自己做了一顶帽子,单明明在自己的帽子上按了铃铛等装饰品,而杜小亚的帽子却很普通,其实,单明明这样做是把同学们的目光吸引到自己的帽子上,这趟同学们就不会去找杜小亚了。帮助自己的朋友不受别人的嘲笑,他宁愿自己来承担也不愿意杜小亚承担,它不仅受同学的嘲笑还被老师狠狠地批评了一顿,但他却一点都不后悔……

  杜小亚受不了疾病的折磨,也不希望看见自己的朋友与自己一起承担痛苦,他躺上了病床,就这样,杜小亚永远的闭上了他拿美丽的眼睛,和单明明再见了。

  杜小亚“走”后,单明明每天都在向着他,伤心。但他万万没有,杜小亚竟然变成了天使,就这样,一对好朋友又可以在一起了,单明明也每天跑步,拿到奖状。友谊的力量真强大呀。这催人泪下的书《我飞了》,你们也读读吧,到时候,你知道,友谊的力量是很强大的,不要怀疑你的好朋友,要与他一起度过美好的童年……


我飞了读后感6篇(扩展2)

——《我与地坛》读后感6篇

  “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这是《我与地坛》的开始。这本书是史铁生的著作,讲述了史铁生在那园子里(地坛)所发生的事、所想的东西,以及对生活的感悟……

  “历史的每一瞬间,都有无数的历史蔓展,都有无限的时间延伸,我们生来孤单,无数的历史和无限的时间国破碎面成片断。“这又是一句《我与地坛》里的话,在轻轻的、淡淡的笔墨中,它似乎轻如鸿毛,又似乎重于泰山。这一句句普通、简短的话语,好像不值得一提,可它们诉说了一个人的故事,一个悲伤中透着欢乐的故事,把它们串在一起就成了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人简单却艰难的一生。

  “晚上,朋友们走了,在小台灯幽寂而又喧嚣的光线里,我开始想点什么……”,孤独,这里有孤独,也有希望,史铁生也幻想过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和我们一样有不可完成的心愿,就像一个瘫痪了的人突然站起来,开始跑步那样荒谬。但这个心愿从来没有破灭过,史铁生用自己的著作“走路”,他的成就足以让他“飞”上蓝天,看着人间的一事、一物。

  “我希望即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人生意义的灵魂,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因为人活着必要有一个最美的梦想。”你的梦想是什么?这是简单又朴素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永远不一,我的梦想和史铁生一样当一个作家,感悟人生,为孩子们出最美的故事,领着他们走上成功的`道路。对于有些人来说,梦想是一个不足一提的事,在他们眼里梦想只是一个梦,一个不会实现的虚幻的梦。你们可曾想过,没有目标是一个多么可怕的事?在它身后努力、奋斗,即使梦想最终没有实现,但你也成功了,回过头看去,在你流过的汗水、洒下血痕的地方,是否有你的成就?

  《我与地坛》讲述了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不*凡的人生。在字里行间中透着忧伤,在忧伤中有着另一种感情——欢乐。在它的指引下我们会向着梦想前行,过我们这简单而复杂的一生。

  今天我读了我与地毯这本书,史铁生写的这本书从地坛开始写出了她母亲的后悔,我从这本书中读到的是挫折和苦难以及在地坛的伤感。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挫折和苦难,但是逃避不是唯一的选择,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挫折和苦难只是生活的调味剂不能一遇到他们就逃避,史铁生的双腿残废了,但是他去没有因为人生的挫折倒下,反而冷静的思考,成功渡过了人生的难关。生命是最重要的,人生如梦,一个人只有一世,我们要做的就是好好的活下去,而不是轻生,逃避的只是懦夫,肯面对现实活下来的才是勇者。人在世间可能会面对种.种挫折,有时开心,有时郁闷,有时愤怒,有时伤心,活下去才可以改变这一切,如果不能活下去,那这些就没有意义了,人活在这世间开开心心的活一世才是最好的,而不是一遇到挫折就寻死。

  史铁生度过了挫折,所以他活了下去,如果你没度过挫折,你就会死,所以,郁闷又如何,愤怒又如何,伤心又如何,活下去才是正道。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的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的结果,文章中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忽地失去了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的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了死亡。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他坚定把自己的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了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的`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的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的。难道,我们的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的?难道,你真忍心自己的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的母亲?难道,你真的愿意让你的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了自己的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的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的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了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了一名新秀。当他的第一篇文章被发表的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了。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的誓言,或是恪守的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了母亲坚忍的一直和毫不张扬的爱。

  《我与地坛》给予了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日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领悟了不同寻常的人生,史铁生虽然肢体残疾,但在我看来他却有着顽强的生命,充实的人生,始终有伴随着他的地坛。

  地坛在史铁生的生命里充当一个重要的角色,从而引发了我对地坛的遐想。书中描述:它一面剥蚀了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淡退了门壁上炫耀的朱红,坍记了一段段高墙又散落了玉砌雕阑,祭坛四周的老柏树,愈见藏幽,到处的荒草野藤也都茂盛的自在坦荡。这是史铁生第一次看到的地坛。园中凋零萧瑟的景象展现出史铁生的内心的无助与悲惨的遭遇,但野草荒藤都茂盛的自在坦荡,从中体现了残疾生命里不服输的精神。不在遭遇中倒下,而是坚强的崛起,自在坦荡,从不同的环境中寻回自己。

  他两腿残废后,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去路,就摇着轮椅总到那儿去,仅为着那儿是可以逃避一个世界的另一个世界。跟别人上下班一样在那里消磨时间,躺在轮椅上或者是坐着看书或者是想事,撅一杈树枝左右拍打,驱打小昆虫,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的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着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爬的不耐烦了,累了祈祷一回便支开翅膀,忽悠一下子升空了;树干上留着一只蝉蜕,寂寞如一间空屋;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满院子都是竞相生长弄出的响动,窸窸窣窣片刻不息。园中荒芜但并不衰败。

  地坛的每一棵树下他都去过,不论什么时间,什么天气他都在院子里呆过。他总是想一些我们看起看来很*常的事,如:经常反复想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这样想后他便觉得安心了。还有是怎样生活,这几乎是困扰他的重要问题,但有些东西是任谁也无法改变的:比如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的灿烂;比如在园中最为落寂的时间,一群雨燕都出来高歌,把天地都喊得苍凉;比如秋风忽至,再有一场早霜,落叶或飘摇歌舞或坦荡安卧,园中播散着熨帖而味苦的味道。这样的想法是他得到了安慰。也是我从沉迷中醒来,领悟到不变得美,他时刻伴随着生活。春之润,夏之热,秋之爽,冬之洁,是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让我们快乐起来,用心沐浴生命的每一束阳光。

  对地坛多寄托的感情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他们不能变成语言,也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他们了。他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

  史铁生是当代*也是我最敬佩的作家之一,他的写作与他的生命完全够在一起,写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他体验到的是生命的苦难,表达出的却是明朗和欢快,睿智的言辞,照亮的反而是我们日益幽暗的内心。他居住在自己的内心,仍旧苦苦的迫索人之为人的价值和光辉,仍旧坚定地向存在荒凉地带进发,坚定地与未明事物作斗争,这种勇气和执着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学*吗?

  这篇散文或许包含着一些作者的无奈与凄凉,但史铁生却用他的笔,描绘出了他内心中对于生活的感恩,或许是应为他的残疾的身体,又或许是他的不屈,他表达出了他在对于生活的感恩中前行的步伐。

  感恩生活中的坎坷。作者从青年时,便在公园中用手摇车“散步”,以至于几乎每处他能到达处,都留下了车轮印。作者青年时,便双腿残废,起初,生活中充满了无奈与绝望,他希望从地坛中找到解脱。他想到了死亡,但他没有,他认识到了生命的可贵,认识到了磨难为他带来的。正是如此,是坎坷与磨难成就了史铁生,这位不屈的作家。是生活,给了他如此多的磨砺,正如海伦·凯勒,是失明激发了她对生活的渴望,对光明的追求,她依旧感恩生活。这都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或许没有史铁生那般的痛苦磨砺,但生命中不可缺少坎坷。这也正是我们所要感恩的,是生活中的种种锻炼,使我们感知、了解、适应这个社会,让我们了解到人生的真谛,是生活中的坎坷让我们有机会一展才华,激发出生命中的潜力。

  生活的坎坷,值得感恩。感恩生活中的温馨。史铁生的生活中,他对他的母亲有种复杂的情感,他不爱张扬,不曾有过多顾忌,但他的母亲却一直理着他,他的母亲十分了解作者仅仅二十多岁便失去行走能力的痛苦,她没有责备作者偶尔爆发的脾气,总是无言地帮作者准备着出门的物品。是啊,作者在年轻时,不曾想过这亲情的温馨,而当他从痛苦中走出时,却为时已晚。

  作者写了那一对相伴散步十几年的夫妻,或许是出于羡慕。在生活中,何时没有感觉到温馨?父母的悉心照顾,甚至于是不停的唠叨,又何尝不是一种温馨?正是生活中的点点温馨,让我们看到了世界的美好,有了前进的动力,正是这些不易察觉的温馨,推动了你我奋斗的步伐。是这生活的温馨,值得我们感恩。感恩生活中的多彩。正如作者写的,生活是多彩的,那一对携手散步的夫妻,那日日高歌的青年,那总是不得意的长跑者,甚至那智障的女孩和呵护他的哥哥……这不都是生活所赋予我们的多彩的世界吗?这大千世界中,有多少令人深浸于其中的奥秘之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正是这生活的多彩,让我们体会到世界的复杂,体会到历史的悠长,让我们憧憬未来。是生活的多彩,让我们体会到人生的意义,感受到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我们不禁赞叹自然的伟大。正如生活的多彩,人生也是多姿多彩的,而这人生也是要归于生活的多彩与丰富。这多彩的生活,值得我们感恩。

  学会感恩生活,同时也是学会了感恩生命。生活值得我们感恩,因为是生活带给了我们磨砺、温馨、多彩、快乐……在对生活的感恩中,我们一步步成长,看到了社会的内涵,要感恩生活,是他让我们看到了生命的价值,看到了人生的美好。正如史铁生写得那样,他要感恩命运为他带来的,不仅是一双残废的腿,还是对生命的不屈,对于人生的感悟。体会生活,感恩生活。

  拜读《我与地坛》,起初是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可是,读着读着,不知不觉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有几处让我不禁为之动容。这些年,整天不知所忙地忙碌着,虽然不能说是爱学*之士,但是经常让自己找到读书的状态。可是,《我与地坛》带给我的震撼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作者的执着与坚强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曾经在年少时有过失落与暴躁,但是他日日躲进地坛,去深思,去观察,去体味人生……,从不间断,这是多么执着的一种精神,也就是这种精神成就了他。面对残肢,面对挫折,风华正茂的他从彷徨走向沉着,找到了自己的位置,用艰辛的劳动成就了自身的价值,给世人留下了无数的启迪。做为身体健康的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却经常会因为一些琐事,甚至为了官位而自寻烦恼,相比之下显得如此渺小。

  母爱的伟大无私震撼着我。作者的双腿瘫痪给了他痛苦的青春,这注定了他母亲痛苦而短暂的一生。当他年少无知,自暴自弃时,他母亲所承受的痛是常人无法想象的。她用自己的不动声色,去放纵他、去呵护他,因为他母亲知道未来的路需要他自己去闯。也许作者现在的成就能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可是她短暂一生承受的痛苦在天堂能释怀吗?作为已为人母的我,经常认为自己是一个很称职的母亲,为了孩子的生活学*操劳着,甚至为了儿子可放弃官位与金钱,以为这样自己就很伟大了。

  但是和作者的母亲相比,我付出的又算得了什么呢?在我心底,孩子的*安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最重要的,可是有时对孩子的缺点不能耐心地引导,对孩子的一些*性不能*和地接受,甚至有时因为孩子考试成绩不好,会暴跳如雷。虽然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愿意孩子多学知识,为将来的就业生存打好基础,可是由于方法不对,往往会伤害了孩子的自尊心,影响母子的感情。不得不承认,作为母亲的我,胸怀还不够宽大,对孩子的付出,没能做到任劳任怨。随着岁月流逝,孩子的长大,我会加强与孩子的*等交流,在*和心态下享受与孩子共同成长的乐趣。

  作者的博爱感染了我。虽然作者自身残疾,可是对生活的热爱流露于笔尖。如果没有爱,他不会发现地坛的内在;如果没有博爱,他就无法观察数年来地坛的变迁,以及每一位进出地坛人的特点,只有对生活充满热爱,情感升华到博爱的人,才能那么细致地观察一切,精心地记载一切,用美丽的文字描述一切;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能感悟出人生的意义,从痛苦境地爬过,走向光明;只有心底有爱的人,他才会如此懂得感恩,知道忏悔,才能勇敢面对自己年轻时犯下的错,才能把一切写出来,让世人得到教育与启迪。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事很多人,不可能事事称心,处处如意,需要我们坚强,需要我们都有一颗*常心,一种*和的心态,学会面对,懂得感恩。记得有句禅语道:“当你抱怨自己的鞋不好时,却发现有人竞没有脚。”所以不管是已经工作的母亲,还是正在苦读的儿子,都要尽心尽力地去付出,这样才可以拥有无怨无悔的快乐人生。


我飞了读后感6篇(扩展3)

——《我的母亲》读后感6篇

  看完丰子恺《我的母亲》,如纤纤细手拂过*息的琴弦,心久久不能*静。此时,我多想高呼一声:人生真情,圣洁的母爱!

  丰子恺的《我的母亲》文风清新而朴实、内容真挚而感人。*常人——千百万母亲中的一员,却被写得伟大、高尚。细细品来,文中似乎只能读懂一个词——母爱!至真至爱的亲情中,母爱是最细致、最无私、最易体会到的。想想我的母亲,心中竟荡起一丝内疚。我的母亲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妇女。她对我非常严格。因此,年少的轻浮、猖狂使我对母亲的爱不屑一顾,还时常与她吵嘴。每天,每天都抱怨上苍的不公:为什么不赐予我一个了解我、爱我的母亲?可是,随着斗转星移,时间的飞逝,我发现我错了。…………………..正如文中说言:“惜闻长者言,掩耳每不喜。”每次听到母亲的唠叨总不高兴,认为自己已长大了。但“有妈不觉而女高”,毕竟,在母亲眼中,我仍是需要关心、疼爱的女儿。感谢这篇《我的母亲》使我才真正读懂了母爱,人生真情,莫过于母爱。

  读《*人:不跪的人》有感“你见过昆仑屈膝吗?没有…..你见过长城弯腰吗?没有…..”读了《*人:不跪的人》一诗,让人怦然心跳,一种强烈的民族精神和时代责任感荡涤心胸。不能下跪!跪下的是邪恶、是败类、是罪犯。下跪的秦桧,留下被世人唾弃的好相之名;下跪的汪精卫,留下了卖*的卑鄙行径………这些从狗洞里爬出来的人,人们切齿痛恨,横眉冷对。我们*人不下跪,我们的中华民族也不会下跪,面对邪恶,面对侵略,我们扛起枪抬起炮,用生命捍卫了民族的尊严。

  历史的长河奔流不息,中华民族的精神代代相传。孙天帅的行为令我心神摇荡。想着想着,我又一次吟诵:“我们*人,是顶天立地的人!我们*人,是不跪的人!”

  在孩子看书时,我也看了一本书,书里的故事让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安利柯有一个弟弟,有一天,在弟弟的老师来家访时,安利柯对母亲说了不礼貌的话。父亲很生气,训斥他:这种事情不要做第二次,你的不礼貌的话如同一把利箭刺进我的胸膛,使我非常痛心。也让我想起你母亲曾为你做的一切!

  几年前,当你生重病时,你的母亲为了查看你的呼吸,整整一个晚上不睡觉就俯在你的小床上观察你,她因为害怕与担心,眼睛都哭红了!牙齿也几乎咬碎了——他是那样的害怕失去你,我觉得他都要急疯了,一想到这些,我就为你感到伤心,你真不该这样伤你的母亲,你的母亲为你做得太多太多了。为了你,她不惜去乞讨,为了拯救你的生命,她甚至宁可自己被杀死,她就是这样的一位好母亲。

  是啊,母亲是伟大的,母亲也是最坚强的。为了自己的孩子,母亲受多大的痛苦和委屈都心甘情愿。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会把孩子放在第一位。孩子的一生是母亲最宝贵的希望。其实孩子和母亲是非不开的,孩子高兴母亲也会乐:孩子哭母亲也会伤心。打在孩子身上,疼在母亲心里。母子之情是人世间一切感情当中最神圣的,最宝贵的。希望天下的母亲永远健康,快乐!

  *写的回忆他母亲的叙事散文《回忆我的母亲》,勾起了我对已故母亲更深刻的回忆。我坐着局里的车子回到了南宁,打开家门,凌乱的房子里空荡荡的。

  大哥应该没回,老妈也不见踪影。在客厅呆坐了许久,听见了开门声,是老妈回来了。她右手提着一筐沉沉的菜,左手缠着纱布,还拿着一本病历和心电图。原来老妈的心脏病前段时间又犯了,我们两兄弟都不在,她每天都要自己去吊针。看到这种情景,内心一阵翻腾,面无表情,但心里已经在滴血。

  母亲一个人带大了我们两兄弟,可是等我们**以后,因为工作关系都没有一个人能留在她身边,让她独自面对着这个空荡荡的家。俗话说:养儿防老。母亲选择抚养我们,却没选择防老。

  她希望我们两个都有出息,所以都将我们都送了出去,身边一个都没留。曾经学过:*写的《回忆我的母亲》,那时还不知道母亲是什么,有什么值得回忆的。现在看来,母亲为我和大哥付出了她的一生,她在那思想奔放的时代经历了婚变,却始终未再嫁,我们长大了时常会问起,那时候为什么不为我们再找个父亲。母亲总是说:“找了,谁来养你们?”她终究因为担心继父会对我们不好,所以选择了一个人来拖大我们。

  母亲一生**淡淡,没为社会主义贡献点什么,但是她为我们兄弟俩带来了整个世界,而我们却没为她带来什么,深感愧疚。

  带着一份愧疚,一份感恩。在新的一年里,祝愿我的母亲,以及天下所有像我母亲一样默默付出的母亲,身体健康,合家幸福!希望我的愿望,上天能听见!

  未了,当自己感到孤独无助的时候,又*惯性的打开收音机开始听那首常回家看看……

  最*我看了一本书——《我的母亲》,书里主要说母亲为“我”所做的事,我能感受到其中的酸甜苦辣。

  甜的时候像是吃了蜜一样;酸的时候,就像书中和母亲吵架,母亲不但不生气,还和女儿讲道理,我看了想到我的母亲,我也总是发脾气,惹妈妈生气,我感觉就像吃了一颗很酸的糖,咽不下去,还在嘴里打转儿,我想,母亲的心也一定很酸,顿时我的心更酸了。

  苦的时候,就像书中说到妈妈天天起早贪黑,累得都没有休息时间,更是舍不得休息,为的是让女儿有一个干净美好的学*环境,看到这,我就想到妈妈每天起早为我做早点,天天工作为我有个好家庭,就感觉我在吃一颗苦糖,苦涩,难以下咽。

  我深深的体验到本书作者所描述的母亲对我们的爱。不管贫富,只要有爸妈的爱,生活就美好了。妈妈打我,以前我觉得心里火辣辣,现在我明白了,“在我身,痛在娘心”。爸妈的爱就是一座高山,是他们带领我们爬上高峰,带着我们一步一步往上爬,一点一点的长大,学*也一点一点的进步。

  父爱如山,母爱如水,妈妈的爱一直滋润着我,伴我茁壮成长,谢谢妈妈。我爱您,妈妈!

  这今天我怀着激动的心情读了老舍的作品《我的母亲》。

  对于“母亲”这一词,我想,应该众人皆知吧,你的母亲也是百般的疼爱你,呵护你,对于你又做了什么让母亲高兴的事?好好的为你的母亲“服务”一会吧!

  老舍的母亲生于农家,所以勤俭诚实,身体也好。由于家境贫困,他的母亲每天都要洗两大绿瓦盆的衣服,还得给人家缝补或裁缝衣裳,一个家全靠母亲一人支撑……

  读到这里时,我的心似乎也颤抖了一下,我们的母亲也是这样。我们的要求母亲都会尽力完成。妈妈一直都是劳累的。一天有干不完的家务活,还有我们的衣食,她都独自承包,只有晚上睡觉时能休息下,早上还得起早为我们做饭。我们和妈妈要钱是,妈妈不给的话,我们还气她,起的妈妈头疼,这是让我想起来感觉真后悔,我也和老舍一样用一个词来形容——“心痛”!

  其实我的母亲没什么文化,他给我的教育确实生命的教育。

  读完文章,让我感受到了母亲如此幸苦,母爱如此伟大。母亲的辛苦都是为了我们,而我们却不会抓紧这个机会好好学*,大家应该好好想想了。趁母亲还在世上,好好的孝敬她吧!不要像作者一样留下“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

  小学的课本里,总是有这样的描写:“父亲或是把孩子打得鼻青脸肿,或是一个劲往孩子脑子里塞大道理,讲得儿女涕泪横流。然后孩子们用力地点头,发誓从此好好学*,报效祖国”。从《通往广场的路不只一条》到《落花生》,再到那篇钓大鱼放大鱼的文章,父亲总是充当了主角,母亲的戏份委实不多。

  作为一个单亲家庭中的母亲,胡适母亲的戏份一下子重了许多。既是慈母,又是严父,还是严师,颇有些人格分裂的架势。但即使是这样的重任,她也担了起来。就像鸡妈妈保护雏鸡,在别人眼中很伟大的事情,在她眼里是天经地义的,尽管没有人强迫她去这样做。

  胡适母亲的“慈”,在文章中并没有太多展现,倒是罚起胡适来“心狠手辣”,也许是因为胡母觉得父亲的角色要比母亲重要?或者是她认为自己就应该严格管教儿子,让他离开了自己也能独立生存?我们不得而知。“严”与“慈”,就像冰与火一样对立,却同时在胡适的母亲身上体现,为什么?

  其实,“严”并不意味着束缚,“慈”也绝非放纵,“严”也是“慈”的另一种体现,就像风筝上的线,它从未刻意束缚你,当你觉得被束缚时,只是因为你走错了方向。所谓“严”与“慈”,其实都是那根细线,只是在不同的时候,有不同的感受。它们是不可分割的,就像我在书中读到的一段影评一样:“善恶本身就像硬币的正反面,你以为善恶分隔很远,差别很大,其实它们一直都紧密联系着,它们是天生的双生子。关于它们,只差了一个转身。”

  这段话原本是在评论《蝙蝠侠黑暗骑士》中的蝙蝠侠与小丑。但有时,善恶与严慈是一样的,当你看到胡适母亲的严厉外表时,总觉得她缺少慈爱,而实际上,“严”与“慈”,有时只差了一个转身。


我飞了读后感6篇(扩展4)

——我的大学读后感6篇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之一,是一部有着深刻教育意义和巨大艺术魅力的作品。高尔基的自传体三部曲是高尔基最卓越的作品之一,也是世界无产阶级文学的宝贵财富。

  小说以其现实主义写实风格和热情勇敢的生活态度征服了全世界无数读者的心。它问世之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鼓舞着无数渴望光明和知识的年轻人勇敢前进。作品叙述了少年的“我”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他进入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那里学到了在有围墙的大学里学不到的知识,经过痛苦的思想探索,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我的大学》至今仍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激励了几代人从高尔基的作品中汲取追求光明的勇气和信念。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了《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时在学*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面对,甚至会半途而废。

  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学*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过程不是像白杨一样由时间直直地拉离地面,也不像瀑布一样清清爽爽地径奔幽深的潭底。如果说人的思维是草,那么,成长就是这株草的幼芽在时间与空间里蜿蜒招展的结晶。成长在短时期内真的不具有有机性和完整性,尽管理想是牵引成长的一条线,它存在,但不清晰,甚至辽远而迷茫,有好多闪光的片段散落在这条线之外。只有当回首时,在得与失、喜与忧的反复回味中,我们才会真真切切地听到自己拔节的声响,仿佛一条绳子自然而然地拉直。

  这部书是1923年完成的,此时作者已55岁。对于一个投身革命且年过半百的人,用笔真切地再现少年时代的生活,他笔下流出的全是记忆的精华,含着倔强而又谦诚率真充满智慧的气度。我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心总被某种东西激荡着,思维的火花一次比一次闪亮,我不能抑制自己,我要留住这些火花——这些成长的箴言。《我的大学》——我的大学!在上大学之初接触了这部书,然后能再大学的实际生活里反复地体会其中的意味。

  我读完《童年》、《在人间》后,又读了《我的大学》。青年的阿辽沙独自来到喀山,他一心想进大学读书,不久,他的大学梦就破灭了。为了生存,他四处奔波,到处流浪,靠打工养活自己,艰难的生活使他懂得了社会才是一所真正的大学,这个大学更锻炼了他的坚强意志,使他对未来更充满了希望。

  高尔基把上大学当成了自己的'一个美梦,面对艰难的生活他在书中写道: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了,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救渡,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我非常敬佩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坚强的意志。

  我要向主人公学*,树立对未来美好生活的追求,学*主人公坚定的生活信念和坚强意志。要努力地锻炼自己,做经得起狂风暴雨的青松,不做温室里的幼苗。

  读完了《我的大学》后,我更加崇敬高尔基了,因为他有坚持不懈的决心。

  《我的大学》主要讲了:高尔基怀着读大学的理想去了喀山,但由于各种情况,他的希望破灭,他不得不为生存而奋斗:住“贫民窟”,卖苦力,和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在一些大学生和进步人士的帮助下,高尔基投身进了一所社会大学。

  高尔基求知的.欲望是多么强大!他有很大的决心,想进大学,他想学*知识,做一个大学生,而不是成天只干苦力活。为了能生存下去,他付出了多少努力,他吃不好,也没有好住宿,但他后来却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了家喻户晓的作家,真了不起!

  高尔基观察了许多周围的人,接触了各种性格的人,他闲的没事干时,就观察贫民窟的人们是怎样生活的,正因为他善于观察,才能写出这样动人的小说。他喜欢同知识分子交流,比如“霍霍尔”。在这期间,高尔基知道他的外祖母去世了,很伤心。我读到这里,也不由得伤感,他已经失去很多亲人了,他的心经历过多少苦难,但他从不放弃对梦想的追求。

  读完《我的大学》后,我对高尔基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知道了生存的艰苦。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讲述了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的童年、少年、青年时的那些磕磕碰碰的生活。

  自从阿廖沙的父亲去世后,阿廖沙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家,并在那里度过了自己的童年,随着母亲的去世,和外祖父家的破产,可怜的阿廖沙只好自己到处挣钱生活,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完成了自己读书的使命。后来,阿廖沙为了自己的读书理想,背井离乡,来到碦山求学,在一群进步人士的熏陶下,他的思想境界得到了提升,开始了新的生活,开始了新的追求。

  学*的机会是多么宝贵,勤奋学*才是最重要的。

  《我的大学》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的第三部,小说记叙了饱尝人间辛酸的阿廖沙,抱着进大学读书的理想来到喀山,不久便参加了秘密的革命活动,可俄国的腐朽和个人的困境使他自杀未遂而受伤,伤愈后,他带着新生的力量离开了喀山,重新踏上了流浪的道路。

  《我的大学》是文学巨匠高尔基所著的。这是高尔基上“社会大学”时批评沙皇统治黑暗的一本最佳的书。在这部长篇自传体小说中,作者力图以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为主线,塑造出一个努力探索生活的意义、寻找新的生活道路、内心充满了激烈冲突的人物形象。

  作者是一个孤儿,没有人给他呵护,没有人给他引导,独自成长在一个底层世界,他大敞着年幼的心,睁大眼睛观察周围的一切。他的观察不成体系,甚至杂乱无章,但就是这样的观察使他倔强地成长了起来。面对苦难的生活,他没有一点抱怨,他的善良的心充满了感恩和希望。他知道苦难的日子很漫长,他对自己说:“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了,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救渡,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年少单纯,在苦难面前,他更深切地觉察出的是苦难带来的无与伦比的财富!

  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五彩缤纷的;我们的童年生活是幸福而又充满自由的;我们的童年生活是有父母的呵护、老师的教导、同学的友好而组成的,因此我们的童年生活是令人难忘的。

  可不是每个人的童年生活都像我们一样绚丽多彩,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前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就没有我们这么幸运。他三岁丧父和母亲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在别人的冷嘲热讽下他没有放弃,没有抱怨,更没有悲伤,而是怀着一颗积极进取的心在奋勇前进。不堪入口,不能吃的食物,他也高高兴兴的吃下去;穿着破烂的衣服,他仍然高高兴兴地去上学。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十岁时高尔基的母亲也去世了,他变成了一个孤儿,可是他并没有自暴自弃,继续努力着,奋斗着;他也没有逃避这种生活;而是来到“人间”去自谋生计。好像命运特别喜欢捉弄他,在生活的路上他遇到了许多坎坷、挫折和无奈,而他却能在那种环境中,利用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地走向成功。原来想上大学的他没有如愿,却在“社会大学”里学到了许多著名大学所学不到的知识。开拓了视野,提高了觉悟,终于成长为一个知识分子。在生活中,多数的人面对歧路会选择望而止步,高尔基却告诉我们,你只有勇往直前才会得到成功的喜悦。

  是啊,司马迁就是凭着在逆境中搏一搏的精神才写下了《史记》而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从小遭人嘲讽、斥责的爱因斯坦就是能在逆境中坚持,所以长大后才被誉为科学界的天才。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想是: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既有*原又有险滩。在学*中也没有常胜第一,但是我们只要有足够的拼劲,信心,在逆境中能坦然面对困难,成功之路*在咫尺!


我飞了读后感6篇(扩展5)

——我的母亲读后感6篇

  哲人说,母爱是最无私、最珍贵的爱!

  诗人说,母爱是最动人、最伟大的爱!

  笔者说,母爱是最勇敢、最无畏的'爱!

  在胡适的《我的母亲》中,他的母亲从小就变成了寡妇,不仅要管教自己的儿子,还要照管他那死去的丈夫所留下来的,自己还要大的“孩子”。

  在这重重的困难、劳累,痛苦中母亲仍然让胡适从她的身上,学到了她的宽容,她的善良,她的坚强,她的刚气。

  这使我不禁想到了我的母亲。她与所有的母亲一样,不仅给予我伟大的生命,还付出了她所剩下的所有时间与精力。我,在他那无微不至但又默默无声的关心下快速的成长。

  她与胡适的母亲一样,对我十分的严厉,她在别人面前是一位伟大的医生,她显得那么坚强,一切事情不管有多大困难,她也能很好的完整。但是,她对于我,却显得那么软弱。

  记得,一次爷爷做手术,住院了,我们一起去看望他。爷爷得的是一种会传给下一代的眼病,这种眼病很可能会在年*花甲的时候双目失明。在看望的同时,也陪同这爷爷去检查眼睛。

  “医生,也给我的女儿也检查一下吧?他爷爷这个病会传染,不知她的眼睛会不会有这种玻”母亲对医生说。“快,过来,你也让医生来看看!”母亲带着奇怪的微笑把我拉向了医生,那是一种什么样的微笑呢?好像隐藏着极大的不情愿,与极大的焦急与担心。

  我把头移到了机器前,一束微弱的光毫无阻挡的摄入了我的眼睛,使我感到特别刺眼,我不断的把自己的目光从那光上移开,这使的医生不断的提醒我:“盯着这束光看。”这时我突然感觉的了一种奇怪的安静。你们肯定会问,医生这么唠叨,怎么还会安静呢?不,是因为母亲,她一句话也没说。要是在*时,她早就插嘴了,为什么呢?我向母亲瞥了一眼,发现母亲像木头一般站在旁边,她的神情显示出很不安,仿佛头顶上有一块被细线绑住的大石头,一动就会掉下来。

  终于检查完毕了,母亲急急忙忙走向前问:“怎么样医生?她的眼睛不会有事吧?”

  “当然没事,仅仅是有点*视罢了!”

  “那就好!”母亲异常轻松的说。

  走出医院,母亲竟对我说:“从你刚出生起,我就开始担心你有与你爷爷一样的病,但是我一直都不敢带你去看,你知道吗,刚才妈妈就好像站在法庭上等待判刑一样,不过,幸好现在是无罪释放。”

  我惊奇极了,没有想到母亲竟如此为我担心。

  接着母亲踮起脚尖抚摸我的脑袋,我都已经比他高了。我拉过母亲的手,那双圆润有力的手,那双为我洗过无数尿布的手,那双为我做了很多可口饭菜的手,早已失去了光泽,布满沟沟壑壑的道道裂痕。我们的手握在一起我能感觉到母亲的温暖传递给我,我的手是饱满的青春的充满活力的手。看母亲的手,我知道我是她生命与希望的延续……

  我缠绵的情思在这伟大的爱中不断的盘旋,这使我感到了无比的幸福,美好!

  读了《我的母亲》之后,我发现,不单单是艰苦。故事的开头,作者首先介绍的就是母亲的家境。有些时候种田人手不够,妇女必须也下地干活。在老舍还没有出生之前,他们家的家境也还马马虎虎:大姐与二姐都嫁了不错的人家。但是,生下老舍之后……那一天,母亲晕过去半夜,才睁开眼看了他一眼;父亲则在老舍一岁半的时候,阵亡在八国联军攻打北京城的炮火中。

  其实老舍父亲的死我认为与老舍没有多大的关系,但在文中,老舍却说他把父亲“克”死了。我不清楚他是在什么心情下写这句话的,也许是淡淡的忧伤吧。之后描写的便是一位伟大的女性的形象。在父亲的死后的日子里,母亲非常穷苦,但她还要养着自己的儿女,她整天为人们洗衣服,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从手终年都是鲜红微肿的这句话,便可以体会到母亲的辛苦。天天为人们洗服装,她这是为了什么?为了儿女的生活,甘愿受苦,这是一种多么伟大的精神啊!母亲从小到大对作者的无尽关怀,指明了作者老舍的人生道路,让其成为了一个素质人格品德都健全的人。

  老舍的母亲从不会埋怨什么,即使在过年那么喜庆的日子里只身一人度过。在七七战后,老舍每逢接到家信都不急于拆在一时,因为他怕,怕有那不详的消息,怕他失去那一份依赖,怕他是失了根的花草。当老舍给家中寄去给母亲祝寿的信,给他的回信却是母亲已经去世一年了。老舍在结尾重复了两个字:心痛。是啊,谁不会为此潸然泪下?一位伟大的母亲,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谁人能不心痛?!母爱如水,母亲是源,无论你奔腾到哪里,身上流淌的,依然是不尽的源头之水;心里念着的,永远有对母亲的感激,母亲一直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们,沐浴在母爱中的我们真正了解自己的母亲吗?

  母爱是如此的深沉而不张扬,*凡得让人熟视无睹,甚至不知道她的存在!对这些,母亲当然毫无怨言,可对我们来说,不能体验到母爱应该是多大的不幸呀!我们丢失了比金子还珍贵的东西!从文中的字里行间,我都能注意到母亲对老舍浓浓的爱,同时也在点点滴滴中发现老舍对母亲的爱,更多的是歉意。

  刚开始,我还在想老舍写这篇散文的用意,但看到这一句话,我就明白了。老舍写了这篇文章,就是为了告诉我们一个简朴的道理:失了慈母的人像插在瓶里的花,虽然还有色有香,却已没了根。这是老舍他自己的感受。他用最最朴实的字句来诉说他的母亲,用最真挚的`话语来打动每个人的心。回想起以前对母亲种种的不尊敬,真是太不应该了。母亲,真是世界上最伟大的人!米尔说的没错,母爱是世界最伟大的力量。没有了这股力量,就没有了依赖,没有了任何时候都可以靠的肩膀,再坚强的人也会脆弱!

  “母亲”,一个又简单又伟大的词,每次想起这个词,就犹如闻到一股芳香,久久不能忘怀。今日,读到冯亦写得《我的母亲》这篇文章时,蕴藏在我心中的那份感动也被无意地带了出来。

  有母亲的孩子,就像一块宝,被呵护,被疼爱,文中的“我”却失去了这份独一无二的母爱。可是,上帝为你关上了一扇门,必然会为你打开一扇窗,“我”在失去母亲的时候,有一个奶妈照顾了我。“我”虽然和奶妈没有一丝血缘关系,但她却百般地疼“我”,比“我”的亲生母亲还要亲。当“我”饿了的时候,奶妈就会烧上一碗热乎乎的白米饭;当“我”冷了的时候,她会及时为“我”递上一件保暖的衣裳;当“我”在读书的时候,她便天天在煤油灯下督促我。慢慢地,奶妈那种对“我”无微不至的关照和耐心的指导溶进了“我”的血液里,刻进了“我”的脉搏里。

  奶妈自己也有孩子,可她为了“我”,却把孩子寄养在邻人家里,虽说一看见他就心酸,可奶妈没有放弃对“我”的照顾,自己一个人默默无闻的掉眼泪,这些“我”都看在眼里,痛在心里。于是,“我”决定,长大以后赚了钱,一定养奶妈和奶哥!

  读到这里我不由的想起了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和文中那位奶妈一样,一样关爱我。当我伤心时,妈妈会耐心倾听我的苦恼;当我贪玩时不学*时,妈妈便会严厉的批评我;当我放学时,妈妈会每天来接我放学。我的妈妈也一样爱我!

  母亲,她就是生活中的一切,她是悲痛时的慰藉,绝望时的希望,软弱时的力量。她是怜悯、慈悲、同情、宽容的源泉。母亲,谢谢您对我们的关怀,谢谢您抚育了我们!

  上次语文课看完那篇《我的母亲》惹得自己几乎那大颗大颗的眼泪要抖落下来,就直在想起姥姥离开厦门去日本之前的事。

  不是母爱不够伟大,所以我看完这篇文章想起的不是妈妈,只是有些爱更超脱了这些吧。若说母爱是伟大的,我倒有丁点儿觉得这是母亲多少有的天性。可是隔了辈的人,对待自己的外孙女甚于孙子还亲上加亲,那超过伟大的又是些什么呢?至少在我这未成年的心里,已然是不朽的了。

  我从小就和姥姥住在起。那时爸爸妈妈忙于工作,三天两头就是值班加班,在我开始记事的印象里,就很少有他俩的鲜活事例。姥姥不样。记得小时候特别喜欢跟着姥姥,穿着她亲手做的大摆裤,紧紧拽着她的手,去逛这逛那。姥姥也没有多要求我什么,只是让我跟着她,给我买下所有我要的东西,告诉我什么是《西游记》,什么是加减乘除运算,怎么踢毽子、跳绳……现在记起来,那时的我绝对不超过五岁,对姥姥惟命是从。

  那时真觉得姥姥太厉害了,也那么会画画哄我笑;我学琴的时候,她曾经陪我起取过段时间,后来,她竟然自己也能用僵硬的手指在键盘上摸索出了她很喜欢的首民歌;她还很喜欢给我讲新闻,激起我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我甚至认为她什么都知道,更是崇拜了。还有次我"口气"病了快个月不能上学,姥姥居然也就背着我快个月到奶奶家的干休所(那时我浑然不知姥姥骨质增生疼得厉害)。

  再再后来,我长大了,搬离了原来那六十几*米的小破房,住进了现在的高楼。

  我渐渐开始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了,尽管她的床上仍是放好为我预留的枕头、被子;我不再让她碰我的琴,觉得她玩琴实在可笑;我更不喜欢再听她讲人生道理、时事新闻,只觉得她罗嗦得很,每次只是"嗯嗯,够了,知道了"应付她。我甚至开始讨厌她做的饭了,总是新菜隔夜菜混在起煮……每每我厌烦姥姥了,就开始"撒野",扔鞋子,砸琴键,摔门……每每这样的时候,姥姥从不在我或爸妈的面前说我什么。直至有次我又"撒完野"推门进她房间拿东西,才看见她躲在厕所里拿着毛巾不断地擦着眼泪,由于抽泣的缘故,断断续续地自言自语:"唉,变了变了,白疼她了,还是自己回破房子住好了,成天都快给她当保姆,我图什么好处了?!"

  但是这样的"撒野"我直到姥姥离开厦门前才停下来,我又开始感觉到自己是多么地依赖姥姥啊!在机场地时候,我紧紧抱住了她,我没有哭,硬忍了下来,因为我不想再让姥姥为我担心了。姥姥离开以后,我很自由,有了更多自主的空间,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几次姥姥打长途回来,张口就是:"雨雨啊,姥姥今天给你买了……"刚听到这儿,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想着几句久久不敢告诉姥姥的话:早些回来吧姥姥,看不见你我心里有多不踏实呢!

  今天,我读了一篇散文,名字叫:《我的母亲》。文中,作家老舍为我们讲述了他可亲又可敬的母亲。

  老舍的母亲家境贫寒。1900年老舍的父亲去世后,生活的重担落到了母亲一个人身上,那年老舍才一岁半,她的母亲靠为别人缝补衣服和干一些杂活养活一家人,每天从早忙到晚没有享过一天福。她天天吃的都是粗粮剩饭,鱼呀、肉呀……从来就没有吃过。后来,儿女们长大后工作在全国各地,母亲又孤身一人,只有过年全家人才能团聚在一起。

  母爱如山、母爱如海。老舍说:“生命是母亲给我的。我之所以能长大**,是母亲的血汗灌养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这篇文章让我很感动,我的妈妈工作很辛苦,还要给我做饭、辅导我做功课,每天都忙忙碌碌的。这全都是为了我啊!所以我一定要好好学*,不能辜负了妈妈对我的爱。老舍的这篇文章让我知道了: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伟大!

  前几天,我读完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它是意大利作家德·亚米契斯的作品。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我的母亲》。

  这篇文章描述了主人*利柯对自己的母亲说了一些非常失礼的语言。而母亲却待他如宝,处处迁就着他,让他变成那么任姓。母亲是那么的伟大,多么的可敬啊!父亲非常生气地对安利柯说:“*时大家当你是宝一样,如果你像这样对待你母亲,我宁愿从来没有你。”安利柯听了非常后悔,不知如何是好。

  从这篇文章我想到了自己。母亲对我倾注了十万分的爱心,打心眼儿里盼我好。母亲对我是多么的和蔼,可我却总是对着妈妈发小脾气,让妈妈伤心。我待母亲的这种态度与母亲待我的态度恰恰相反,很多人都说我是一个不听话的小孩,他们说如果我再这么下去会落到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一样了。我问他们:“你说到底要怎样对待妈妈?”他们并沒有回答我,而是各自走开了,我很害怕会落到那个下场。直到前几天看完这篇文章之后,我便悟出一个道理:母亲是最珍贵的,倘若你失去了,就再也找不回来了,到那时是多么可怜,多么卑鄙无耻。如果安利柯懂得这条真理就不会对母亲说出那么过分的话了。我们可以把母亲像对待自己最宝贵的东西;我们可以把母亲当做朋友或笔友一样;我们可以和母亲去走走,散散心这是最好的治疗方法。这样,问题不就迎刃而解了吗?

  读了《我的母亲》不仅让我知道母亲的珍贵,更让我知道怎样对待母亲。母爱,是人间最普通的感情,也是最真挚的感情。看来随意的眼神,听来似乎*淡的话语,无不蕴藏着令人动心的真情!人需要母亲,母亲需要一个孝顺的孩子。


我飞了读后感6篇(扩展6)

——我的老师读后感6篇

  *日,我读了美国盲人作家海伦·凯勒写的《我的老师》一文。感触很深。

  故事讲的是在海伦·凯勒将满7岁那年,她遇到了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那就是安妮·沙莉文小姐。她的到来让海伦看到了这个有声有色的世界。即使海伦发了脾气,安妮老师仍然很耐心的对待她。给我印象最深的一幕就是沙莉文小姐怎样教会海伦·凯勒学会拼写“水”这个单词。安妮老师把海伦的手放在水龙头下面,当清凉的水流冲在海伦手上的时候,她在孩子的另一只手掌心里写了w-a-t-e-r这个单词。这让海伦明白了“水”是指那种奇妙的、清凉的、从手上流过的东西。那个活生生的单词唤醒了小女孩心中对光明、希望的感受。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第一次渴望新一天的到来。安妮·沙莉文小姐用心激起了海伦的求知欲,让她获得了新生。

  安妮老师的爱心与耐心,不禁使我想起了我的老师。在我的记忆里,老师的爱心有很多。我渐渐地成长,全是老师用爱心呵护,用汗水浇灌的。老师用语言播种,用彩笔耕耘,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我要对所有老师说:“我们终将会从幼苗长成大树,但无论何时何地我们永远是老师的学生,在我们内心那颗感恩您的心将永远不变。

  我在这儿要对所有老师说:辛苦了,祝你们永远快乐!永远幸福!

  今天,我读了《老师您好,我的好老师》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几位兢兢业业、诲人不倦、受人爱戴的好老师。其中,令我印象最深,也是最让我感动的莫过于张丽莉老师了。 张丽莉是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的一名语文老师。“只有有爱心的教师,才能培养出有作为的学生。”张丽莉老师时时刻刻用心诠释“师爱”这两个字的真谛,用自己诚挚的爱去温暖每一位学生。 张丽莉有双会说话的大眼睛。课堂上,她的一双大眼睛从不放过每一个学生,在她的注视下,全班同学都有一种被关注的感觉。“没有教不好的学生,只有当不好的老师。”张丽莉经常这么说。

  在一个个细节之中,张丽莉从一点一滴关心着“家”里的每个孩子。体育中考时下起了雨,她把自己的伞给了学生;冬天,有的同学不吃早饭,她就自己掏钱买来一箱桃酥放在班级后面;为了让

  学生多上一会儿自*,她亲自动手,把班里的卫生整理得干干净净。

  学生张旭很小就失去父亲,和重病缠身的妈妈靠最低生活保障金维持生活。20xx年,张丽莉接手张旭所在班工作,听说张旭的遭遇后,从自己每月不足1千元的微薄收入中,拿出1百元资助他。为了保护孩子的自尊,细心的张丽莉每次都在没有其他人的时候把钱偷偷交给张旭。

  20xx年5月8日,张丽莉在失控的汽车冲向学生时,先是把后面的两个学生挡住,又一把推开了几个学生,自己却被车轮碾轧,造成全身多处骨折,双腿高位截肢。

  张丽莉在生命垂危的时候,还惦记着她的学生。她昏迷多天后,醒来的第一句话是:“那几个孩子没事吧!”

  老师,您是蜜蜂,每日都辛勤的劳作着,到最后却是“采得百花成蜜后,为谁辛苦为谁甜”。老师,我爱您!

  《我的老师》真是一篇好文章,这绝非因为写我就说写得好,确实是其文笔功底不是一般人能达到的。这让我感到骄傲,当初我的眼力不错,这位学生确实是位才女。勾画我的神态、动作、姿态、特征,简直是入木三分。特别描写我讲课时的“口水四溅”,“讲到忘情处还会裂开那张很大的嘴巴笑得浩浩荡荡”的样子,真是栩栩如生。我想,即便不认识我的人,读过这篇文章后,想象中的我就一定会与我本人的形象一模一样。文中虽然只有文字描述,但给人以图文并茂的感觉,甚至于还感觉到仿佛是一段录像,一切都感到那么的真切。文中那运用自如的倒叙、插叙的文法,还有幽默风趣、变化无穷的词句,真是令人赏心悦目。

  文中所写我有功之事,其实是对我褒奖有过,实不敢当,这只是学生对我的鼓励和鞭策而已。但文中所写我有过之事,多为确有其事或是事出有因,并没有半点贬低之意,阅后笑纳于心。其中,说我好色的问题,其实我当年被x时,就此事被审查了不短的时间,结果是查无实据。但老实说,被审查时打死也不能承认自己有好色之举,这是害人又害已的事情。从内心自省来讲,自己确有那么点好色之心。

  这个问题是值得讨论的'。如果没有邪念,那叫爱美之心,如果有了邪念,就变成了好色之心了。回想我当老师时,对学生之外的美女难免有过色心。可虽有点色心,但也没有色胆,只能用开玩笑的方式解解馋。可是对待我正在教育的女生,我向来都是当着子女来看待的,从来都没有过色心。如果说有喜欢的举动,也不过是爱美之心而已。我并不是说我的品行是多么的优良,从心理学角度来分析,其实人的品行多为人所充当的角色所定位,当初我的角色是老师,我在学生面前的言行举止就自然会表演出老师的样子,不然我无法树立威信。后来我当上了副*,角色告诉我言行要谨慎,在公开场合还要装腔作势一番。现在我下台了,一身轻松,说话又变得随便了,没有太累的感觉。我想,我是自然人,还是自然而然的好。学生在文中谈及我涉嫌好色之事,用了不少笔墨替我辩解,意在让读者确定我不是好色之人。对此我非常感谢!不过我还是希望认定我好色为妥,因为如果我没有那么点好色之心,那么我就不会是一个自然人了,我就不是一个真实的我了。好色就不是好人吗?历史上的陈*就有过盗嫂的不雅之举,但他却干出了一番惊天动地之事。我想,只要把持住“君子好色,取之有道”的原则足也,何必对人那么的苛求呢。记得我当初被关在监狱的情景,不知将受到怎样的刑罚,听说有可能被判有期徒刑,我非常恐惧。我怕的是什么呢?说来不怕笑话,我不怕被劳动改造干苦活,因为我本来就是劳苦大众家庭出生的。其实我在想,劳改之地绝对不让男犯与女犯在一起干活的。没有女人的世界,那是多么的可怕呀!

  我认为《我的老师》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还在于她不单是写我教书时期的那点事,而是写了我人生三十来年的跌宕起伏、世态炎凉,勾勒出了我的冷暖人生。

  实乃妙笔生花,令人感慨不已。

  这个星期语文书的第四单元的《我最好的老师》已经学完了。但虽然学完了,可怀特森老师的教学方法、怀特森老师那有个性的性格深深印在我的脑海中。

  文中写了一个叫怀特森的老师,他把错误的动物学“教”给了他的学生,当学生们测验都得了不及格之后,他说出真相,并让他的学生时刻警惕着。

  读完此文后,我觉得我的班主任徐老师和文中的怀特森先生一样。记得上她的第一次语文课时,我读课文时读错了一个字的音调,当同学们为我纠正时,徐老师却说是对的,我们一下子被蒙住了,心想老师总是对的,我们也就全信了。当做练*时刚好有那个字的音调,结果是全班都错了,我们都愣住了,明明徐老师上课时说我读对了,怎么又错了呢?徐老师笑着说:“那是我故意骗骗你们的,没想到你们这么容易上当,”我们这才明白过来,以后徐老师每次提问,我们总是大胆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常常警惕徐老师“骗”我们。

  就拿这学期父母让我做过的练*《第十二块纱布》来说,文中的女护士没有因为医生是外科专家而被他所说的:“我全部取出来了。”而迷惑,她坚持自己是对的,为此,当专家取出第十二块纱布时称赞女护士是他合格的助手。

  在*时的生活和学*中这样的例子还很多……

  所以说一个人要自信,要坚持自己的正确观点,要大胆地尝试,这样才会学到更多的东西。甚至还会有发明创造呢!

  我常常提醒自己,要做一个警惕而又大胆的人,不仅在学*上而且在生活上。

  今天我和妈妈读了一遍文章是《爱的教育》里的《我去世的女老师》一文内容是一位女老师不幸被疾病夺去了生命,虽然她有疾病但是她还是坚持来上班,她去世后她的学生,同事,学生家长都来送葬。

  我的感受是那一位女老师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不幸的是疾病夺去了她的生命,幸运了她这宝贵的生命可她仍的是她有一些好学生,同事来为她送葬。她是非常幸福虽然疾病夺去然被关心着。

  她将永远留在学生,同事们的脑海中,这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亲情必将一代一代的传扬下去

  当我翻开《我的老师》的第一页时,看到的是“我妈妈是老师的故事”。那里有这么一段话,“每天每当我和小妹睁开眼睛时,妈妈早已走了,晚上我们睡下妈妈才回来,她已经精疲力尽了,但还在批改作业。”

  老师是一颗蜡烛,把光和热送到我们心里;老师是熊熊的火焰,把我们的心点燃。啊!老师,每当您站在讲台前,您是那么温柔,那么亲切。

  我的老师姓武,她圆圆的脸上戴着一副眼睛,讲起语文来像讲故事,讲起数学来是那么明白。

  老师您是一个园丁,我们是一棵棵小树,您是多么勤劳,每天给我们浇水。

  每个星期那么长,就有星期日能休息一天,可您却忙碌着批改作业。您曾经说过,送给老师最好的礼物是成绩,我们一定要把答满分的卷纸拿给您看。

  老师像化雨春风,像冬日暖阳,像导航灯塔,他们伴我们成长,点燃我们的心灯,给我们鼓励,给我们温暖。

  在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令我受益匪浅的书,《老师您好 我的好老师》。

  这本书分为13课,每一课的主题都不同,分别教会我13种不同的道理。令我感动的老师有很多,令我震惊的老师也有很多,但是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三位老师。

  第六课中,晏才宏老师令我印象深刻。他在20xx年时获得了很严重的肺癌,可他还是要坚持给同学们上课,在晏才宏住院里,他想得最多的依然是他的学生,还想前往学校给学生们现场讲题,这时的他颅内大面积积水,说话也已经非常困难了。晏老师身上所体现出的敬业精神,让人为之动容,由衷敬佩!

  第九课中,黄亚飞老师令我印象深刻。他从小双手被烧伤,左手五指全无,右手仅剩两根不到常人一般长短的手指,可他却用这双残掌,指教了40年。黄老师以自己对卓越的执着追求和对学生的无私奉献,完美的诠释了教育人生的崇高与伟大。

  第13课中,吴静老师令我印象深刻。她立志成为像斯霞老师那样充满母爱与同心的优秀教师,他做到了。

  老师强。则少年强;少年强,则*强。

  我们要用自己优异的成绩来回报老师,因为他们,我们才有了一批又一批的.栋梁之材,才有了祖国今天的辉煌成就。


我飞了读后感6篇(扩展7)

——我飞了读后感作文500字_读后感实用五份

  我翻开《我飞了》这本书,起初读这本书一点感觉都没有。但后来被带入了一个美丽、感人的世界里。走到书的尽头,当合上书的那一刹那,仿佛故事已经结束;但那个梦,那份感动,一直在延续......

  怀着美丽的梦,打开黄蓓佳老师的作品,翻开一页又一页,总有一股熟悉的味道,淡淡的,钻进我心里,一直钻到最深处,轻轻的敲击着心灵,一点点的颤动,一点点的泪......

  小学高年级男生单明明热情、仗义,酷爱中长跑,却过早地失去了母爱。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能有奇迹发生。他与新来的男生杜小亚无意中成为邻居和朋友,可是杜小亚却因病离他而去。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对杜小亚的深切怀念,伴着单明明成长,伴着六(3)班成长。在毕业前夕,单明明终于在同学们关切的目光中“飞”起来了。今后,还会有更高、更远、更美的飞翎,在等着单明明和他的同学。

  看完这本书,我的心绪久久不能*静。杜小亚对单明明纯洁的友谊,使我感动。信任的基础是互相之间深深的信任,朋友之间的信任更是之种品质,我们才能真正的让自己完全信任朋友,我们就赢得了人生中的友谊。同时,我们也要做一个值得别人信赖的朋友。

  生活中处处都有真挚的友谊。还记得去年冬天培服穿得太少,天又下着大雪,所以我十分冷,这时朱品铭向我走来,她好像看出我很冷,就亲切地对我说;“你很冷吧!我帮你暖暖手!她的手紧紧握住我的手,顿时,一股暖流缓缓地流进我的心田,从头到尾都觉得很温暖,我想:这是友谊的力量吧!

  人的生活离不开友谊,但要获得真正的并不容易。它需要用忠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护理。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真正的友谊是无价之宝!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让我感动的一本书,那就是著名作家黄倍佳写的《我飞了》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我才真正的看出了同学之间纯洁的友谊。这本书的主人公叫单明明,他是一个热情善良,酷爱跑步的一个男孩,他们班新转来的一位同学名叫杜小亚,因为开学时帮过单明明一个忙,因此单明明便与他成为了好友。杜小亚不仅仅和单明明是同学好友的关系,同时他们还是邻居,所以他们两个的关系就更加密切了。

  当我读到第九章我们的帽子时,我的眼泪就情不自禁的流了下来,这个章节告诉了我们朋友之间的互帮互助是最重要的。杜小亚被病痛折磨的可怜,最后还因化疗掉光了一头乌黑的头发,后来杜小亚因自己是一个秃子怕别人嘲笑而不敢去学校,单明明知道此事后,便提出了一个建议:戴一顶帽子去上学。起初杜小亚还不同意,后来单明明把自己的帽子弄得特别奇怪,吸引了别人的注意,这才得到了杜小亚的同意。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同学们知道了事实,老师便提议:每人都戴一顶帽子。这使校园里产生了奇特的一幕,他们便是校园里最特别地班级—帽子班。

  读完这一本书我万分羞愧,看看这个班的同学,他们都很团结,即使别人有缺点,也不会去排斥他,嘲笑他。就算发生一些小口角,自己也会主动承认错误。可是再看看我们,只要别人亦有不足之处,就会拿着一点来开玩笑。和同学之间发生了小矛盾,也会斤斤计较,总是找别人的错误,不检讨自己。看来我真的要像他们学*,改掉自己的缺点,学*别人的优点。

  我在寒假里读了黄蓓佳阿姨所写的《我飞了》一书,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如友情、亲情等。使我受益匪浅。

  故事中的主人公单明明是一个调皮、聪明、善良、学*成绩差的学生;另外一位主人公单明明的好朋友—杜小亚,是一位聪明、善良、学*成绩优秀,由患有白血病而死亡变成小天使落在单明明的肩膀上,跟单明明生活在一起,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杜小亚的出现使单明明孤单而困顿的生活慢慢地发生变化,一步步走入一个光波滟滟的奇境。是他们之间纯洁美好的友谊的力量,改变了单明明的生活、学*。

  故事中,当杜小亚又一次生病时,他对单明明说:“鸽子就是我,我就是鸽子,如果鸽子死了,我就死了,我死了,鸽子就死了。”单明明听后,赶紧去杜小亚家拿来鸽子,放到自己家的楼顶的*台上,细心地照顾着,生怕它死了,杜小亚就死了。当他发现鸽子被他爸爸杀了之后,他像发了疯一样地跑出去找鸽子,累得在在荒凉的废弃屋里睡了一夜,并找到了鸽子。他把鸽子看作比自已生命更重要的东西。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单明明与杜小亚之间纯真的友谊。还有,当杜小亚变成天使能帮助别时,单明明要求杜小亚帮他做作业、考试,取得班级第一名时,杜小亚告诉单明明“这么做,就不是帮你,是害你。”“我帮助你开动脑筋。”在杜小亚的帮助下,单明明感受到思考问题的开心和快乐,想飞一样棒。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珍惜友谊,它会使我们互相学*,互相进步。

  前段时间,我看了一本黄蓓佳阿姨写的一本小说,书名叫《我飞了》。

  大概内容是这样的:六年级一个叫单明明的男孩,为人热情、仗义,喜欢跑步,却由于母亲过世,父亲又沉迷赌博,最疼爱她的奶奶也离他而去了。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能有奇迹发生。他与新来的男生杜小亚无意中成为邻居和朋友,可是杜小亚却因病离他而去。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对杜小亚的深切怀念,伴着单明明成长,伴着六(3 )班成长。在毕业前夕,单明明终于在同学们关切的目光中飞起来了。

  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次杜小亚刚做完化疗,头发都掉光了,他害怕同学们嘲笑他,就把自己关在家里,谁也不见。单明明来找他,看见了没有头发的杜小亚,知道了他的痛处,他们俩说了很多话,可杜小亚还是不肯去学校,最后他们一起戴着帽子去上学,后来全班人知道了,每人都戴了一顶帽子。做课间操时,也就他们六(3 )班戴着帽子。

  朋友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朋友,友谊,知己,这三个词一个比一个重,有朋友才会有友谊,当友谊变得很牢固,坚不可摧,其中一个人甚至知道对方的想法时,朋友,就变成了知己。例如我和张蘅,在一年级玩游戏时,就异口同声的说过一句话,游戏中,她常常能说出我想要的某个东西,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几乎都把我"琢磨"透了。

  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多交些朋友还是好的,可以倾诉你的不愉快,也可以分享你的快乐。互相帮助,我想,这是作为朋友最基本的了。

  在假期里,我和妈妈去书店时买了一本名叫《我飞了》的书。这本书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故事的主人公叫单明明,他从小就失去了母亲,和奶奶还有爸爸生活在一起。他学*不好,在班里也一直没有什么朋友,直到班级里来了个新同学——杜小亚。杜小亚是他的邻居,他们每天都一起上学放学。但是杜小亚有白血病,他的鼻子只要轻轻一碰就会流血。他的爸爸在监狱里,他的妈妈是化妆师,杜小亚一直和妈妈生活在一起。他们在学校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他们不仅互相帮助、互相学*,他们还会帮助其他同学。

  杜小亚做了化疗,头发都掉光了,单明明就让杜小亚和他一起带一个帽子,所以杜小亚就带了一个咖啡色的帽子。但杜小亚还是因为白血病离开了他。单明明特别伤心就把杜小亚的帽子放到杜小亚的桌子上。单明明发现杜小亚变成了一个天使,一直站在自己的肩膀上,只不过自己摸不到他,别人看不见他。杜小亚就一直陪着单明明。单明明遇到困难的时候,杜小亚就会帮助他,他们两个还一起帮助别人。杜小亚就这样一直陪着单明明直到单明明毕业。

  这本书让我感觉到了友情的力量。杜小亚的出现使单明明更加自信,单明明也让杜小亚变得勇敢坚强。最让我感动的是单明明在杜小亚离开后,心里一直想着杜小亚,使他看到了一直陪在他身边的杜小亚。我更明白了,要用真心去对待自己的朋友。和自己的朋友一起努力一起进步一起成长,这才是真正的友情。


我飞了读后感6篇(扩展8)

——《我飞了》学生读后感实用五份

  在暑假期间,我在新华书店无意之中在书架上看见了黄蓓佳阿姨写的一本亲情小说《我飞了》。人怎么能飞?谁会飞?一切的问题驱使着我看着本书。

  《我飞了》这本书的文中主人公有两人——单明明、杜小亚。单明明十分热爱长跑,母亲却很早就去世了。他与班上新来的男生杜小亚成为了邻居和朋友,单明明差不多每天在杜小亚家做作业,看书。两人形影不离,渐渐的杜小亚成为了单明明生命的一部分。可是杜小亚被可怕的白血病夺走了生命。他变成一个只有单明明才看得见的小天使,永远坐在他的肩膀上。他们互相帮助,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对杜小亚的深切怀念,伴着单明明成长,伴着六(3)班成长。在毕业前,单明明终于在同学关切的目光中“飞”起来了。

  读完这篇由著名作家黄蓓佳写的《我飞了》以后,我受益匪浅,却不知不觉的发现泪水已积满眼眶,还不断的在遐想单明明和杜小亚他们以后的故事……

  《我飞了》是继《我要做个好孩子》、《今天我是升旗手》之后,南京女作家黄蓓佳创作的又一部长篇小说。

  主要内容是:小学高年级单明明热爱、仗义,酷爱长袍,却过早失去了母爱,单明明的父亲是开出租车的,但染上了玩麻将的陋*,单明明成天不着家。生活在沮丧中的他一心盼望生活中有奇迹发生,他与新的男生杜小亚地的友谊更是感人肺腑。

  不幸的是,杜小亚因白血病离开了单明明。可是,在单明明的心里,杜小亚并没有死,而是变成了一个美丽的天使,永远地停在了单明明的肩膀上,帮他克服困难。在操场上,他乘风而上,终实现了“飞”的梦想。

  和黄蓓佳的其他儿童文学作品一样,《我飞了》充满童趣,表现了我们小学生的喜怒哀乐,实在是值得大家慢慢去体会。

  在暑假期间,我在新华书店无意之中在书架上看见了黄蓓佳阿姨写的一本亲情小说《我飞了》。人怎么能飞?谁会飞?一切的问题驱使着我看着本书。

  《我飞了》这本书的文中主人公有两人——单明明、杜小亚。单明明十分热爱长跑,母亲却很早就去世了。他与班上新来的男生杜小亚成为了邻居和朋友,单明明差不多每天在杜小亚家做作业,看书。两人形影不离,渐渐的杜小亚成为了单明明生命的一部分。可是杜小亚被可怕的白血病夺走了生命。他变成一个只有单明明才看得见的小天使,永远坐在他的肩膀上。他们互相帮助,那个关于“飞”的理想和对杜小亚的深切怀念,伴着单明明成长,伴着六(3)班成长。在毕业前,单明明终于在同学关切的目光中“飞”起来了。

  读完这篇由著名作家黄蓓佳写的《我飞了》以后,我受益匪浅,却不知不觉的发现泪水已积满眼眶,还不断的在遐想单明明和杜小亚他们以后的故事……

  《我飞了》写的是单明明和杜小亚的感人的故事。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小学六年级的单明明的生活和别人不太一样,母亲的去世、父亲的自顾不暇、令他总是邋里邋遢的样子。一天,班上新来了一个学生——杜小亚。和杜小亚的友情给单明明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色,可杜小亚却因白血病离他而去。

  最感人的是:杜小亚死后。单明明就发了高烧,烧了四天。在生病的时候还在叫着杜小亚、杜小亚……!然而死去的杜小亚变成了天使,帮助了很多人。

  杜小亚变成天使后一直留在单明明的肩膀上,单明明的病一下子就好了。杜小亚识破了骗子的诡计,帮助了筱桂花。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友情是股力量。能让任何人死而复生,也能让任何人变成好朋友。这种力量是无限的,当你把友情奉献给别人之后,奉献给别人的时候别人也会回报你一份友情。

  《我飞了》写的是单明明和杜小亚的感人的故事。我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本书吧!

  小学六年级的单明明的生活和别人不太一样,母亲的去世、父亲的自顾不暇、令他总是邋里邋遢的样子。一天,班上新来了一个学生——杜小亚。和杜小亚的友情给单明明的生活增添了一抹亮色,可杜小亚却因白血病离他而去。

  最感人的是:杜小亚死后。单明明就发了高烧,烧了四天。在生病的时候还在叫着杜小亚、杜小亚……!然而死去的杜小亚变成了天使,帮助了很多人。

  杜小亚变成天使后一直留在单明明的肩膀上,单明明的病一下子就好了。杜小亚识破了骗子的诡计,帮助了筱桂花。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友情是股力量。能让任何人死而复生,也能让任何人变成好朋友。这种力量是无限的,当你把友情奉献给别人之后,奉献给别人的时候别人也会回报你一份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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