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菁华6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

  这几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本书,书中哈克的表现令我佩服和震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鹿王哈克,它的年纪已经很大了,甚至预感到了死亡的来临,于是它就想在我死去之前一定要为鹿群做点什么,它一直没有想到要做些什么可是有一天来了一只狼,它吃了许多鹿,哈克它为了保存实力与狼战斗而放弃了王位,有许多次都心生恐惧跑了,到了最后它终于和狼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是*作家儿童文学委员会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这个故事主要告诉我们要为他人着想,要用自己的`全部神州行是生命,这样一生才会有意义,还有一定要谦让,这样才可以就像课文中说的一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可以去认真看一看,仔细品味其中的道理。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2

  在鹿的生活中,也有狼王一词,鹿也会彼此相搏。在我们眼里鹿是温顺的动物,却也有恶毒的一面。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老鹿王为了鹿群,放弃了鹿王的位置,只为造福子民,一直无私地奉献。

  老鹿王清清楚楚的记得,从老狼第一次出现在草原到现在已经四个多月了,每隔十天左右,老狼必定会攻击鹿群一次。然而每一次都要有一只鹿死在老狼口中,事到如今已有十四只鹿葬送狼口了。

  老鹿王心想:如此下去,我们这个鹿群不过几天就会全军覆没了。要与老狼搏斗一番。但是,当老狼优哉游哉的走过来,咬走一只母鹿的喉管的时候,你上一秒还想着与老狼决斗,下一秒却被老狼那凶狠的面貌给吓跑了。老鹿王恨自己,恨自己无能与老狼搏斗,包围自己的鹿群,于是就在半夜的时候你把鹿群们全都叫了起来,跑了七天七夜,终于离开了草原,离开了那只老狼。但是兴奋的时间只有几天而已。三天后老狼仍然,踏着优哉游哉的步伐,脸上的那一抹狰狞的笑,狡猾的笑仿佛在嘲笑鹿群的愚蠢。

  到最后,鹿群们失望了,它们承认了自己被狼吃的命运,它们不在反抗,只希望自己能够晚一点被狼刁走。老鹿王仍然没有放弃,它在苦心的思考着如何才能让鹿群离开这种生活。最后老鹿王决定为了鹿群,即使与狼决斗后,丧命于狼口之中,也心甘情愿。

  文章写出了老鹿王哈克的英勇,更写出他默默为鹿群奉献的精神。当他与鹿王的位置越隔越远时,鹿群门排斥他、嘲笑他。他失去了原来的快乐,可却不后悔,他只为了保护鹿群,做出怎样的牺牲都无所谓。这种坚毅的性格在任何鹿身上都是找不到的,只有他,不怕生死。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与别人唧唧我我时,心中流出了一阵痛楚,但大家的生死更重要,老鹿下定了决心。

  在最后时期鹿和狼同归于尽了,在夕阳照耀着、云彩飘浮着的草原上。此时老鹿王哈克才是真正的大英雄。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3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

  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4

  故事的简介是这样的:老鹿王哈克随着时光的流逝已经到了晚年,不再像年轻时那样生龙活虎,行走的动作不再像以前那样伸缩自如,而哈克却又不想放弃如此风光的称号——“鹿王”,不久,鹿群出现了骚动,一只凶猛的狼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的盘中餐,哈克与鹿群在逃亡过程中鹿群起了内讧,为了自己的同伴,哈克用石头将自己的角磨得锋利无比时刻做好与老狼搏斗的准备。因为哈克有着多年的战斗经验,完全可以打败那只年轻力壮的鹿,可为了顾全大局,哈克经过了一番心里挣扎果断放弃,把鹿王的名誉置之度外,放弃对战,想着凭自己的实力能够保护好鹿群打败老狼,可是在做后一刻,老狼做了最后的挣扎,反而打上了自己的性命。

  读了这篇文章,我心中有千万感慨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比如老鹿王哈克即使牺牲自己也要换鹿群生命的光芒,不禁想让人问一句真的值得么?

  让我情不自禁想起现实生活中默默无闻作贡献,舍小家为大家,当我们正在家中坐享清闲的时候,有多少人在烈日炎炎下,面对人们的轻视,为优化环境默默无闻的作贡献……

  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丰富多彩的知识,让我们感受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与精神,还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扩展了我们的知识面,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5

  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斑羚飞渡》。里面有一个故事,《老鹿王哈克》。这本书让我有很深的感受。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在大草原上,有一只年轻的鹿王。他在鹿王的位置上呆了10年,一直都没有其他的鹿来夺取王位,因为他的挑眼,非常厉害。一不小心,双眼都会被戳瞎。虽然他的地位没有动摇过,但一直被草原上的老狼困扰,每十天都会叼走一只无辜的鹿。

  真在他苦思冥想怎样对付老狼时,突然有一只鹿向它发起挑战,但老鹿王哈克不想浪费力气和其他的鹿争斗,让那只羊获得了胜利,当上了鹿王。几天后,在一天晚上,哈克遇上了老狼,和他决一死战。可最后哈克用性命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哈克用性命保住了羊群,这种精神让我佩服他。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让我感受很深。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6

  这几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本书,书中哈克的表现令我佩服和震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鹿王哈克,它的年纪已经很大了,甚至预感到了死亡的来临,于是它就想在我死去之前一定要为鹿群做点什么,它一直没有想到要做些什么可是有一天来了一只狼,它吃了许多鹿,哈克它为了保存实力与狼战斗而放弃了王位,有许多次都心生恐惧跑了,到了最后它终于和狼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是*作家儿童文学委员会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这个故事主要告诉我们要为他人着想,要用自己的全部神州行是生命,这样一生才会有意义,还有一定要谦让,这样才可以就像课文中说的一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可以去认真看一看,仔细品味其中的道理。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阅读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1)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6篇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1

  这部小说的作者是沈石溪,他原名沈一鸣,1952年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1969年初中毕业后赴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十八年。现为*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曾获*作家协会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图书奖、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大奖、杨唤儿童文学奖等多种奖项。

  开始的时候,你前一秒还慷慨地想象着要同老狼决一死战,但当老狼突然出现在鹿群时,你身上鹿的勇气顿时烟消云散,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逃跑。

  然后,作好了和老狼同归于尽的准备的时候,杰米竟然公然挑战你,你为了和老狼同归于尽,放弃了王位。

  几天后,老狼又来了。你看见杰米看见狼时逃命跑的最快。最后你终于运用你杰出的智慧和老狼同归于尽!

  我感到只要用心去做了就一定会成功!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2

  这几天我读完了《老鹿王哈克》这本书,书中哈克的表现令我佩服和震惊。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鹿王哈克,它的年纪已经很大了,甚至预感到了死亡的来临,于是它就想在我死去之前一定要为鹿群做点什么,它一直没有想到要做些什么可是有一天来了一只狼,它吃了许多鹿,哈克它为了保存实力与狼战斗而放弃了王位,有许多次都心生恐惧跑了,到了最后它终于和狼同归于尽。

  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原名沈一鸣。1952年出生于上海是*作家儿童文学委员会上海作家协会理事。

  这个故事主要告诉我们要为他人着想,要用自己的全部神州行是生命,这样一生才会有意义,还有一定要谦让,这样才可以就像课文中说的一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可以去认真看一看,仔细品味其中的道理。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3

  故事的简介是这样的:老鹿王哈克随着时光的流逝已经到了晚年,不再像年轻时那样生龙活虎,行走的动作不再像以前那样伸缩自如,而哈克却又不想放弃如此风光的称号——“鹿王”,不久,鹿群出现了骚动,一只凶猛的狼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自己的盘中餐,哈克与鹿群在逃亡过程中鹿群起了内讧,为了自己的同伴,哈克用石头将自己的角磨得锋利无比时刻做好与老狼搏斗的准备。因为哈克有着多年的战斗经验,完全可以打败那只年轻力壮的鹿,可为了顾全大局,哈克经过了一番心里挣扎果断放弃,把鹿王的名誉置之度外,放弃对战,想着凭自己的实力能够保护好鹿群打败老狼,可是在做后一刻,老狼做了最后的挣扎,反而打上了自己的性命。

  读了这篇文章,我心中有千万感慨却又不知从何说起,比如老鹿王哈克即使牺牲自己也要换鹿群生命的光芒,不禁想让人问一句真的值得么?

  让我情不自禁想起现实生活中默默无闻作贡献,舍小家为大家,当我们正在家中坐享清闲的时候,有多少人在烈日炎炎下,面对人们的轻视,为优化环境默默无闻的作贡献……

  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丰富多彩的知识,让我们感受到了人物的性格特征与精神,还能提高自己的写作水*,扩展了我们的知识面,书真是我的良师益友啊!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4

  我读过许多书,然而令我回味无穷的还是《老鹿王哈克》了。今天,我就把这本小说推荐给大家。

  著名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笔下的《老鹿王哈克》主要讲了在一片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鹿。可是有一天,一匹老狼出现了,每隔十天左右,就咬死一头小鹿或老鹿,搅得鹿群不得安宁。一只叫杰米的公鹿却在这时向哈克发起挑战,但哈克认为与老狼搏击更重要,于是故意逃走,结果遭到整个鹿群的排斥,最后它为了集体的利益,费尽最后的力气与奸诈狡猾的老狼同归于尽......

  我很敬佩哈克可以克服鹿天生的软弱和对狼的恐惧,为了寻找与老狼决斗的时机所表现出的极大的耐心。狼是鹿的天敌,鹿天生对狼就有一种恐惧感。可哈克不是一般的鹿,它是非同凡响的鹿王!虽然哈克已经风烛残年,它也知道自己所剩的时间不多了,但是为了自己一手建立的鹿群,它也是心甘情愿的,有这样一股力量鼓舞着哈克。它也想过退缩,但一想到已经死去的十几只鹿,它还是决定豁出去了。它鼓足勇气,和老狼决一死战,最终与老狼同归于尽,为鹿群消去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恐怖的威胁。这种精神是最让我感动的。我觉得,哈克身上表现出来的这种为他人着想,而放弃自身利益的这种高尚品质值得我们学*。

  哈克的精神让我想到了大雁,排头的大雁总是用翅膀减少空气阻力,独自承担整个雁群的生命安危,阻挡敌害,它还会把老雁或病雁放在阻力最小的最后面,就是为他人着想。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希望大家也可以去认真看一看,仔细体会其中的道理。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5

  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斑羚飞渡》。里面有一个故事,《老鹿王哈克》。这本书让我有很深的感受。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在大草原上,有一只年轻的鹿王。他在鹿王的位置上呆了10年,一直都没有其他的鹿来夺取王位,因为他的挑眼,非常厉害。一不小心,双眼都会被戳瞎。虽然他的地位没有动摇过,但一直被草原上的老狼困扰,每十天都会叼走一只无辜的鹿。真在他苦思冥想怎样对付老狼时,突然有一只鹿向它发起挑战,但老鹿王哈克不想浪费力气和其他的鹿争斗,让那只羊获得了胜利,当上了鹿王。几天后,在一天晚上,哈克遇上了老狼,和他决一死战。可最后哈克用性命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哈克用性命保住了羊群,这种精神让我佩服他。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让我感受很深。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6

  这几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我激烈的心情久久不能宁静,老鹿王的行为让我念念不忘,牵肠挂肚。

  这篇文章讲的是在一片宁静安详的芳草地上,生活着一群鹿。可有一天,一只大灰狼不知怎么的冒了出来,每十天叼走一头老鹿或小鹿,搅得鹿群不得安宁。偏偏在这个时候,一头调皮鹿——杰米跑了出来,老鹿王为了集体意义故意逃走,遭到整个鹿群的排斥,连信任他的女朋友艾莉

  也对他置之不理,最后他费尽最后一滴力气为了集体与老狼同归于尽……

  这是一头多么为集体着想的老鹿王啊,不断接受着思想斗争,故意输给杰米后又独自承受着同伴的训斥,愿意放弃自己的生命为集体换来安宁!面对老狼时,又无比勇猛,克服了鹿的懦弱,把个人利益抛在脑后,不像遇到困难掉头就跑的杰米,这更是一只勇敢的老鹿王!

  老鹿王为集体牺牲的事让我想起了团结的大雁,大雁也不正是与老鹿王相似的动物吗?健壮的头雁总是用自己的翅膀减少空气阻力,独自承担整个雁群的的生命安全,阻挡敌害,若老雁或病雁支持不住时,它们又会鼓励它们,让他们追上群众。头雁还会把老雁或病雁放在飞翔阻力最小的最后面,让它们舒坦地飞,完全是为群众着想啊!

  谢谢你,书,你让我学会了团结,你让我学会了抛弃个人利益,你更让我学会了为集体着想!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2)

——《寻找鱼王》读后感6篇

  暑假里,我看了《寻找鱼王》,这本书讲述了是一个山里的孩子为捕鱼出门拜师学艺的故事。它给我们带来了许多的启示。

  从前,有一户山里的村民,由于山里经常有大旱,所以鱼成了山里最珍贵的东西。这位山里人的孩子寻找山里的鱼王,这位旱手鱼王年纪以经八十多了,老人同意收孩子为徒。老人给孩子讲了一个故事,故事讲的.是:旱手鱼王和水手鱼王的关系很好,旱手鱼王跟水手鱼王学艺,水手鱼王故意把旱手鱼王带到这个水塘,最后旱手鱼王被鱼咬死了。过了一个多月,老人走了。老人让孩子去找水手的女儿。最终,孩子学会了游泳。老人带着孩子去找真正的鱼王,原来鱼王是一头大鱼,老人说:“没有鱼王就没有鱼。

  这本书不仅教育我们不能贪心,如果人会贪心那么后果不堪设想。它也让我们知道了世界上万物都是*衡的,如果我们恶意的破坏它,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惩罚。同时,我知道了大山里的家庭是那么的贫困,连一条鱼都吃不起,想必他们的生活是多么的艰苦。只有富予的家庭才能吃的上一条鱼,但现在我们城里的孩子直接去买就可以吃到既大,又新鲜的鱼了。书中有一个情节非常让我欣引,就是真正的鱼王竟然是一条大鱼,更神奇的是如果没有这条鱼就没有万物。我觉的在书里真正的鱼王是那条大鱼,而现实生活中的鱼王是像“老人”一样,是一个不贪心,也不会为了挣钱去破坏环境的人。

  读完《寻找鱼王》这本书后,我从书中知道了许多的道理,我推荐大家看一看这本书。

  如果《青铜葵花》带给你的是文静与忧伤,那么《寻找鱼王》带给我的却是神奇与惊讶;如果《草房子》带给你的是正义与欢乐,那么《寻找鱼王》带给我的却是庄重与严肃。一本好书总能带给新鲜的体验。

  “鱼王”是一个边远山区的传说,那里的村民们为了成为“鱼王”,住上青瓦砖舍而不停抓鱼。就因为如此,山里出了一位雄心勃勃的少年,背上祖先们的梦想,翻过层层山岭,先后找到了两位神奇的老人,他们一个是“旱手”,一个是“水手”,但是少年不知他们谁是真正的“鱼王”。少年在往后的生活中得到了比猎鱼更加宝贵的东西……

  这本神奇的书使我联想到了我幼年时所看过的电视剧《人民的正义》中的一个情节,所贪的钱堆成了一张“钱床”,甚至把衣柜都塞满了,连上面存着一大堆钱的银行卡都藏在了吊灯后面,最后引来了数也数不清的罪名,甚至引来了杀身之祸。他们就像《寻找鱼王》里的村民,那些村民看见水里闪闪发光的鱼就嘴里流口水,一跳进河里,可谁知,很多村民被鱼给在水里绞杀了,他们都是因为贪心而引来了杀身之祸。

  做人要做一个不贪心的人,因为贪心极有可能使其背上数不清的罪名,甚至引来杀身之祸。

  张炜的《寻找鱼王》说,坚守干旱的大山深处,人们相信山洞里总会有一条鱼王,它是看护水根的,它让大山总会有水穿过。这个中篇同样以小孩的笔触,描述了一个玄妙的象征故事。在干旱的深山大林里,生存远超越读书,而鱼尤其尊贵,于是小孩弃学,告别父母,寻找鱼王。寻找鱼王的过程也像大山一样艰难曲折,最终找到了一个老头,他似乎就是鱼王了。然而,故事显然不这么简单,他是鱼王之一的“旱王”之子,然后引出了原旱王与水王之争的故事,因二王为讨好老族长。再后来,争夺延续在旱王之子与水王之女的凄美爱情。寒冬之后,老头去世,再引出这个水王之女,现在已是老太婆了,老太婆最终让小孩自己找到真正的鱼王,其实就是大山深水里的一条大鱼,这条大鱼被作者赋予了象征涵义,“它是大山的护水根,没有它,老天爷就不喜欢这里,就会把水连根拔走,那时整个大山就会一滴水也没有。”大山深处总会有一潭深水,这潭深水总会折射着生灵的魅力之光,我们需要这样的护水根,而我们也需要这样爱护生灵。

  这篇小说的丰富深刻远不止于此,它将现实的笔触和灵动的意象结合起来,笔法多变自然,微妙之处令人动容。《寻找鱼王》的故事如大山深处的藏在“蓝色雾幔”里,又如藏在大山深处的深水洞里,那么曲折幽深而动人。

  《寻找鱼王》让小孩来寻找鱼王,寻找支撑大山深处各种生灵的护水根。总之,用孩子的视觉来描述生灵之美或生命之谜!

  我暑假的时候读了张炜所写的《寻找鱼王》这一本书。《寻找鱼王》还原了许许多多的秒趣横生的民俗场景。作品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有独特的哲学意味,“旱手鱼王”老头儿隐姓埋名,寡居深山,“水手鱼王”老婆婆隐居水边,守护水银。这部书写了童年,特别是大山里老渔人的故事,我想是尽可能还原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的苦乐实情。

  传说中的鱼王就藏在山的深处,在一片蓝色的雾气里忽隐忽现,连同那些生命不可说的秘密,在瑰丽的月色下,等待这男孩的到来。这是版面说的一句话。《寻找鱼王》里说的是:在干旱缺水的大山深处,鱼成为了一种稀有而奢侈的食物,捕鱼和吃鱼则同时象征着不同寻常的本事和身份。正是怀有着这一与鱼有关的的身体的精神的双重向往,《寻找鱼王》里的少年主人公要立志要当一个捉大鱼的人。

  读了《寻找鱼王》我的感受是:儿童时期一切都是足够鲜明的。世界还是新的,这本书的有些感受和最初的记忆是很难忘怀的,永远都难以褪色的。

  我永远都忘不了书中的每一个人物,他们有的善良,有的凶狠,但想鱼一样,都是大自然的孕育之物,想拒绝其中的某一个人也不行。不得不与之相处。书中那些可爱的人,可爱的动物,我们可以引为朋友,但有一些人而要远远躲开。

  这个寒假里我读了《寻找鱼王》这本书,令我受益匪浅。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住在大山深处的男孩特别想捉鱼,因为鱼在他们那里是十分珍贵的东西。有一次他在爸爸的口中听到了鱼王的事,于是他决定去找鱼王学*捉鱼的本事,在他不懈的努力下成为鱼王的传人的故事。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这个小男孩,他为了找到鱼王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但它并没有因此而放弃自己的梦想,而是选择了勇敢的去面对,我觉着他这种坚持不懈,不怕困难的精神值得我去学*。

  这本书告诉我:学到的东西并不一定完整,还得靠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去完善。正所谓:长辈人牵手走三里,自己走七里,一辈子走十里。

  有一次我在学*上遇到了一道难题,我正想向爸爸请教,可我又想到爸爸又不能教我一辈子,我必须要自己来解题,于是我又认真的读了几遍题,终于想出了答案。

  从中我也明白了:我们不能总依靠别人,还要学会自己面对遇到的困难。

  暑假里,我读了很多书,其中给我印象最深刻要数《寻找鱼王》这本书了,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呢,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讲。

  故事主要讲了在一座大山里有一个村子,那个村子很穷,住着一个小男孩和他爸爸,妈妈。小男孩家里有一只猫,这是他5岁的时候来的,可喜欢它啦!他爸爸年轻时就想当一个渔夫,可是要当渔夫必须要找到鱼王才是会抓鱼的人,可是鱼王并不好找,鱼王分两种,一种是旱手,一种是水手。小男孩也想捉到大鱼,他的爸爸很支持他,带他去见旱手鱼王和水手鱼王,在与他们生活中知道了水也是有生命的,最后男孩知道了真正的鱼王不是人,而是保护着水源的一条大鱼,而老太太正是守护者真正鱼王的人,要是鱼王死了,那地球上的水就会枯萎了。最后,他和老太太一直守护着它。

  这本书里,我最不喜欢的是老村长了,因为村庄里有什么好吃的,还是有什么好东西,大家都要送给他,要是有些人不给他,老村长发起火来可吓人,但是大家有困难的时候,他又不帮助大家,有我一种不劳而获的感觉,我可不能像他这样。

  这本书里我被小男孩的精神所感动,只要不断努力,永不放弃,总有一天会成功的,我也会在今后的学*生活中向他学*,不放弃。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3)

——《混血豺王》读后感6篇

  这几天我读了<混血豺王>这本书。

  此书的作者是著名文学家——沈石溪先生。书中主要介绍有着混血血统的豺——白眉儿一生传奇、坎坷、波折的生存经历。白眉儿生来是一匹流淌豺、狼、狗三族血液的孤豺,被豺王欺凌,被驱逐出豺群。孤独的白眉儿在残酷的自然环境下无法生存,迫不得已,只有把自己伪装成猎犬和主人阿蛮星开始打猎生涯。为了营救主人阿蛮星于危难之中,白眉儿挺而走险暴露了豺的特性,失去了主人的信任和当猎犬的资格。白眉儿无奈之下重新回归豺群。凭借着强健的体魄和无畏的精神,正直、善良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在一次人类的围剿中,白眉儿为了保护自己的子民,不慎暴露了狗的特性,在旧豺王的.怂恿下,重伤断腿的白眉儿再次被豺群驱逐,最终,善良的白眉儿悲惨的死于人类和豺群之手。

  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段落是:当白眉儿还是猎犬时,一次守猎行动中,白眉儿意外遇见的曾有恩于它的母豺“兔嘴”,看着那熟悉的“Y”字型嘴唇,回想起童年时“兔嘴”给予的温暖怀抱,白眉儿迟疑了:是杀死她隐藏自己身份,还是冒着生命威胁放走她?白眉儿必须在这两者间作出选择。当然,答案是肯定的,白眉儿选择了后者,掩护“兔嘴”逃离了危境。后来,老猎犬黑虎发现了白眉儿的秘密。虽然白眉儿巧妙的化解了这场危机,但在老猎犬面前彻底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为日后的猎狗生涯埋下了致命的隐患。从这一段,我深深的被白眉儿的感恩之心和善良之举打动。

  作者把动物的行为,心理完美的拟人化,优美的语言,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为我们展现了动物界的奇妙和乐趣。好书伴我行,我以后还会读更多的好书,来增长我的知识,拓宽我的视野,领略好书的风情和美妙。

  这天,我走进书店,一眼就看到了《混血豺王》,便买了下来。《混血豺王》讲的是一只混血豺半生的经历,他开它,精彩的内容便让我和主人公:白眉儿一起度过了快乐、痛心的路旅。

  白眉儿的父亲是一条优秀的狼狗(猎犬),母亲是一只冰雪聪明的母豺,所以,它既有狗的血统,又有豺的血统,还有十六分之一的狼的血统,它既有狼狗的坚强勇敢,又有豺的聪明。但它琢磨不清一件事:是要做忠诚的猎犬还是做自由自在的豺? 它从很小的时候,就学会了豺王的绝技:空中嘶喉(当时只有豺王夏索尔会,夏索尔之所以能保住王位,就是因为这招独门绝技)。

  豺王感觉自己的王位动摇了,边设计吧白眉儿赶出了埃蒂斯红豺群。被迫投靠了,当了阿蛮星的猎犬,随着它一次有一次的得到大家的认可,地位也越来越高。但在一次捕猎中救了对它恩重如山的兔嘴,别老黑狗识破,又遭到了老黑狗的报复。无奈之下,又回到了埃蒂斯红豺群,做了一只地位最低的苦豺,又做了新一代叱咤风云的豺王。 有一次,它发现被它们围困在树上的人是它昔日的主人阿蛮星。

  夜晚,,他假装没看见主人逃跑,但主人还是被一只大公豺发现了,想到了主人以前对自己恩重如山,它不惜咬死了大公豺,救下了阿蛮星。忘恩负义的阿蛮星回到山寨带着众多人来剿灭豺群。最后,他死在了主人的枪口下。 白眉儿身上有很多好的品质,他从不向困难低头,无论是饥饿、寒冷,还是遭到遗弃,他总是勇敢面对。但它立场不坚定,终究搞不清楚自己豺还是狗,最后害了自己……

   有一匹豺,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豹血,一半是狗血;有一匹豺,在整个豺群走到生死攸关时,挺身而出,救了整个豺群;有一匹豺,伟岸又忠诚,智慧又胆大,更是优秀豺中的佼佼者……他,就是本书的主角——混血豺王白眉儿!

   《混血豺王》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部长篇作品。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它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自然生活中最原始、最自然的现象。而书中的白眉儿,是一个能屈能伸的英雄,让我很受启发。当他被主人阿蛮星抛弃时,他心甘情愿地做一只受人鄙视的苦豺;而当他经过豺狼大战后,又利用自己的二级前扑、空中断喉的招式荣登王位;它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大丈夫!

   相反,上一届的豺王夏索尔与白眉儿的性格简直是天壤之别。他的狭隘、他的妒忌之心让他不仅失去了豺群之心,还断送了自己的王位。白眉儿与夏索尔相比,显得谦虚、宽容、大度,让我看到了具有英雄气概与王者风范集一身的豺王。

   我们生活中也有与这类似之事。你看,有些人看见比自己有才华、有能力,就产生嫉妒之心而终日不快乐。三国时,吴国统帅周瑜,他就是这样一个人,见诸葛亮神机妙算、足智多谋、气宇轩昂,就千方百计陷害诸葛亮。而诸葛亮,并没有对周瑜的诡计而暴跳如雷,依旧羽扇纶巾,淡泊明志,宁静致远。最后,心胸狭窄的周瑜被诸葛亮活活气死。

   《混血豺王》给我带来的启示,意义深远。只有具有身先士卒,为群众当牛马,足智多谋,有高尚品质的人,人民才会把他抬举得很高很高。

   《混血豺王》让我想得很多很多……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盖兹说,我说,“书籍是拥有不同优势的星星,只有找到属于你的星星,你才会受益。”

  这几天我一直在看“混血豺王”这本书,我深有同感。是什么让我感动的内情。它是关于一个猎犬洛杉矶坎,追狼妈妈 - 大卫雅。他们是漂泊到一个岛上,密切配合,最终大卫雅怀孕,生下的孩子......但产生白眉与狗的关系,这是很丢人的事情。当洛坎发送到达威雅吃肉骨头,大卫雅假装关闭它,长豺狗放进嘴里洛杉矶坎柔软的脖子,只听咔嚓一声,血管爆裂,眼睛鼓了出来,没来得及哼, 他死了。大卫雅虽然有豺,狼而不是十恶不赦,这是有点心疼,把它给埋,用他自己的儿子去遥远的狼集团......

  其中有这样一段工作时间,达维娅的奶水温度不够,就想研究出了作为一计,将黑蝴蝶的孩子咬死,而黑蝴蝶可以伤心欲绝了通过好几天,但它的奶水像柚子发展一样具有饱满,正作文在往树皮上蹭,达维娅将白眉儿推到黑蝴蝶的怀里,黑蝴蝶一般先是因为一时的犹豫,又两眼同时发光,立马将奶水给白眉儿喝。但是达维娅不舍得咬死,尽自己进行最后的力,在自己的腹部下挖了一个洞,将黑蝴蝶的孩子学*放在学生自己的腹部下,让它活活被饿死。可黑蝴蝶效应仍然存在不知情的喂着白眉儿,真可谓是用心良苦!母爱真伟大!

  不久,大卫雅死了,最后一分钟大卫雅咬黑蝴蝶会变成它的头滚咕噜其他地方,突然,他看到自己的孩子,黑蝴蝶傻眼了。白眉用嘴咬孩子,但没能咬住,而事实证明,白眉孩子开始了流浪......

  看到自己最后我想着,也许黑蝴蝶明白做这个母亲的用心良苦,放过了它……这让我想到,深夜干到12点的母亲,原本还不算太老的她,可现在我们却有了许多很多白头发,在阳光下闪着白光……

  每个家长都不容易,有时从家长的角度去理解他们,就像达维亚一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就是白眉儿,白眉儿也是混血豺王,一个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混血动物。它同样是是一个从小就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它的混血,造成豺群之前的怀疑,造成猎狗的怀疑。

  《混血豺王》这本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同样也是《双面猎犬》的续集。白眉儿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父亲是一只大狼狗,名叫洛夏,而白眉儿是整个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一件接着一件事情在它身上发生,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危难。它曾成为了猎户寨中狗群的首领,它曾是埃蒂斯红豺群中英勇的豺王,如今为了证明自己是豺,是地道的豺,是标准的豺,是一只彻头彻尾的豺,它不再摇起那条尾巴,它不再汪汪的叫个不停,也为了自己的豺群,它倒在了眼前的金色牧草上,倒在了猎*下,现在谁还会明白它的行为呢?当年有母豺兔嘴奋不顾身的帮助,那段恩情它永远不会忘记,可现在还有谁会帮助它?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兔嘴永远支持它了。

  在我看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王,但是它却仁慈,却明白有恩必报的道理,同样在红猎犬的立场,它不仅忠于主人,而且不曾忘恩负义,我们人类不是更应该这样吗?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忘记自己生存的意义,不能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

  我不喜欢豺这些凶猛的肉食动物,以及它们的一些手段,但是对于这本书,我却对白眉儿和兔嘴产生了一种尊敬。

  这本书讲述豺狗和猎人之间的故事,不也是在讲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吗?人有情,动物也同样有情,有时不能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太高,它可能并不对,有时不能把这一种动物的*性去看待这一只动物,它可能不是想象中那样,事情并不都是想象之中的那样,不可能所有想法都是肯定的。

  我想,在看完《混血豺王》后只剩下感动了,不过我也希望人也能这样重情重义,知恩图报。

  《混血豺王》的主人公就是白眉儿,白眉儿也是混血豺王,一个血管里流的一半是豺血,一半史血的混血动物。它同样是是一个从小就无父无母的孤儿,因为它的混血,造成豺群之前的怀疑,造成猎狗的怀疑。

  《混血豺王》这本是动物小说家沈石溪所写,同样也是《双面猎犬》的续集。白眉儿的母亲是埃蒂斯红豺群中一只名叫达维娅的母豺,父亲是一只大婪,名叫洛夏,而白眉儿是整个豺群中地位最低的“苦豺”,一件接着一件事情在它身上发生,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危难。它曾成为了猎户寨中狗群的首领,它曾是埃蒂斯红豺群中英勇的豺王,如今为了证明自己是豺,是地道的豺,是标准的豺,是一只彻头彻尾的豺,它不再摇起那条尾巴,它不再汪汪的叫个不停,也为了自己的豺群,它倒在了眼前的金色牧草上,倒在了猎下,现在谁还会明白它的行为呢?当年有母豺兔嘴奋不顾身的帮助,那段恩情它永远不会忘记,可现在还有谁会帮助它?这个世界上大概只有兔嘴永远支持它了。

  在我看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王,但是它却仁慈,却明白有恩必报的道理,同样在红猎犬的立场,它不仅忠于主人,而且不曾忘恩负义,我们人类不是更应该这样吗?在任何时候,在任何地方都不能忘记自己生存的意义,不能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

  我不喜欢豺这些凶猛的肉食动物,以及它们的一些手段,但是对于这本书,我却对白眉儿和兔嘴产生了一种尊敬。

  这本书讲述豺狗和猎人之间的故事,不也是在讲人与人之间的故事吗?人有情,动物也同样有情,有时不能把自己的地位看得太高,它可能并不对,有时不能把这一种动物的*性去看待这一只动物,它可能不是想象中那样,事情并不都是想象之中的那样,不可能所有想法都是肯定的。

  我想,在看完《混血豺王》后只剩下感动了,不过我也希望人也能这样重情重义。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4)

——混血豺王读后感6篇

  这段时间,我又爱上了沈叔叔(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我读了《混血豺王》,我觉得这本书写的意义非凡。

  我觉得白眉儿(故事里的主人公)的人生就像是一个餐桌上面摆满了餐具和悲剧,太可怜了,它既有狗的血统,又有豺的血统(因为他的爸爸妈妈是一只狗爸爸和豺妈妈)就因为这样是白眉儿豺狗不如,白白眉儿小的时候被豺群们得知了半狗半豺的血统(豺和狗是天敌,不惜失去同伴把白眉儿赶出了豺群,白眉儿被一位好心人收养了,(那位好心的人没看出白眉儿是豺)那位好人正是山底下一个村的村长,刚来村子,白眉儿都被猎狗们嘲笑是一只野狗,特别是黑虎(猎狗的首领,也是村长家的狗)有一次还被误认为偷鸡贼,后来白眉儿自己抓住了偷鸡贼,建立威信,把黑虎拉下了台,白眉儿成为了猎狗首领,以后白眉儿又在一次行动中暴漏了自己是豺,,又回到豹群……

  很好看的,大家一定要看哦!看完会悟出许多道理的

   《混血豺王》这本书是*动物写作大王沈石溪的杰作。

  主人公是一只豺,它叫白眉儿,是由一只优秀猎狗洛戛和一只母豺达维娅生下来的混血豺。有一次,白眉儿为了救主人阿蛮星,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牛肠子掏了出来。

  这本书的大致意思是:白眉儿出生没多久,一场暴风雪来临了,白眉儿有气无力的在雪地里走着,但是,它坚持不了多久,在倒下的刹那间,兔嘴把它救了。最后,白眉儿和兔嘴失散了,它只好投靠猎户宅组长阿蛮星。接着又被老黑狗报复,只好回到了豺群。

  我们一定不能和老黑狗一样的人打交道,更不能做像老黑狗一样的人,要和像白眉儿一样的人打交道,也要做一个像白眉儿一样的人。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说:“书籍是一颗颗耀眼的星星,各具所长,只有你找到属于你的那颗星星,你就会受益匪浅。”

  这些天我一直在看《混血豺王》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受。里面的剧情更让我感动。讲的是一条猎狗洛戛,在追母豺狼?D?D达维娅。它们都漂流到一个孤岛上,共进退,最终达维娅怀孕,生下白眉儿……可是与一条猎狗产生关系,是非常耻辱的事。当洛戛给达维娅送肉骨头吃,达维娅假装亲*它,将长长的豺嘴伸进了洛戛柔软的颈窝,只听咔嚓一声,血管爆裂,他的眼珠子鼓了出来,没来得及哼一声,就死了。达维娅虽然说是豺,但也不是十恶不赦的豺狼,它未免有些心疼,就将它给埋了,带着自己的儿子远方到豺狼群……

  其中有一段时间,达维娅的奶水不够,就想出了一计,将黑蝴蝶的孩子咬死,而黑蝴蝶伤心欲绝了好几天,但它的奶水像柚子一样饱满,正在往树皮上蹭,达维娅将白眉儿推到黑蝴蝶的怀里,黑蝴蝶先是一时的犹豫,又两眼发光,立马将奶水给白眉儿喝。但是达维娅不舍得咬死,尽自己最后的力,在自己的腹部下挖了一个洞,将黑蝴蝶的孩子放在自己的腹部下,让它活活被饿死。可黑蝴蝶仍然不知情的喂着白眉儿,真可谓是用心良苦!母爱真伟大!

  没过多久,达维娅死了,最后一刻黑蝴蝶将达维娅咬翻,它的头颅咕噜咕噜滚到别的地方,一下子就看到了自己的孩子,黑蝴蝶傻眼了。张口就想咬白眉儿,可是却没有咬下去,将它赶走了,白眉儿开始了流浪……

  看到最后我想着,也许黑蝴蝶明白做母亲的用心良苦,放过了它……这让我想到,深夜干到12点的母亲,原本还不算太老的她,可现在却有了许多白头发,在阳光下闪着白光……

  每位父母都不容易,有时要从父母的角度体谅他们,就像达维娅一样,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

  豺在恶兽中排行首位,似乎是恶贯满盈的代名词。所以,人们对豺恨之入骨。当遇到类似水牛这样的大型食草动物时,豺就会采取掏肠法。一旦遭豺掏肠,再强壮的牛也会变成一堆任豺宰割的牛肉,这大概是豺名声不好的一个原因。《混血豺王》就带我走入了一个豺的世界里。

  这本书讲述了:在埃蒂斯红豺群中生活着一匹血管里一半是豺血,一半是狗血的豺,它就是白眉儿。出于嫉妒,豺王夏索尔将白眉儿赶出了红豺群。而后,老黑狗的报复结束了它的猎狗生涯。回到豺群的白眉儿当上了豺王。被迫之下选择了自我毁灭。

  白眉儿有猎狗的忠诚与豺的气魄。当疯牛向主人阿蛮星冲去时,你第一想到的就是救主人。所有狗能想出的办法你都用尽了,可是都没有对疯牛造成威胁 。眼看疯牛就要顶向主人了。你不得不用豺的看家本领“掏肠法”。你用掏肠法制止了这头疯牛,救了阿蛮星。可是,阿蛮星却对你的身份起了疑心,因此与你亲昵时提高了警觉。阿蛮星没有像以前那样宠爱你,可是你依然对他百依百顺.你真是一条好狗,一条忠诚的好狗.如果我是白眉儿的话,主人要是对我的血统起了疑心,那我就会抛弃他,再找一个宠爱我的主人。

  一次豺狼大战,让你走上了豺王的宝座。在狼群的逼迫下,豺群不得不渡怒江。而你为了照顾兔嘴比其它豺落后许多。突然大花狼扑到了兔嘴身上,你奋不顾身的冲上去,撕咬着大花狼。最终消灭了它。你真是一匹与众不同的豺,豺都是自私自利的,而唯独你却懂得知恩图报。在你小时候兔嘴曾给予你温暖,而在兔嘴遇到困难时,你拔刀相助救了它。

  你这种知恩图报,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令我敬佩,我会永远铭记这种精神的!

  读了《双面猎犬》、《混血豺王》之后,我有种不吐不快的感觉。

  首先,我被白眉儿有勇有谋的执着的精神多打动,同时又很憎恨它是墙头草,随风倒。当在豺群里它没有生存地位的时候,它就立即去当了猎狗;可是当它在被大黑狗诬陷后,竟然又跑回豺群里当了一头豺。不过到了最后它为了救豺群的后代,而又不幸被人类抓住的时候,主人阿蛮星不计前嫌又想收留它,让它重新做狗的时候,它仿佛瞬间醒悟了,怎么也不肯再当变色龙了,于是它就被人类无情地打死了。 白眉儿自幼孤苦伶仃,年幼时父母就双亡,它的父亲是阿蛮星的一只猎狗,它的母亲是一只正宗的红豺。

  天意让它们结合了,并生下了白眉儿。这样白眉儿的出生就决定了它的命运,似豺非豺,似狗非狗。由于它自小得不到母亲的庇护,它沦落到了一只苦豺的地步。 读了这篇文章,我感觉白眉儿重情重义,它为了救母豺兔嘴,甘愿受到老黑狗的诬陷;它为了救豺群的下一代,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甚至不惜失去豺王的地位。还感觉白眉儿不管做什么都兢兢业业,比如做狗的时候,奋勇当先,为主人捕杀了很多猎物,并在危机的时候救了主人的性命。它在做豺王的时候,又机智勇敢地带领大家逃出猎狗的包围。 白眉儿是一个不幸的角色,它生活在诬陷和诋毁之中,但它依然努力做好自己,虽然不断改变着自己的角色,但那都是生活所迫。其实,做人能做到白眉儿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人,他们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甚至恩将仇报,其实还不如白眉儿。

  这是一本好书,我看见了这本书,它就深深的吸引着我,它就是——《混血豺王》!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有着一半是狗,一半是豺的双重性格的人物,这也让他既做过猎狗,又当上了豺群里的豺王,他就是白眉儿。艰难的童年让他有着一颗早熟的心灵,也让他有了奇特的一生......

  这书本中的主人公——白眉儿的很多精神值得我们学*,例如:他在帮助主人赶黄牛的时候把自己的性命都快搭了进去,但还是拼死救了主人。对主人忠心耿耿。还有在他做上了犲王的宝座后还不忘帮助童年时帮助过他的母豺兔嘴,在群豺缺少过冬食物,其他豺要吃了残疾的兔嘴的时候他立刻站了出来帮助兔嘴解围,宁可牺牲自己也要救帮助过自己的伙伴。最重要的是他还出卖了自己的双重性格,冒着生命危险去解救小豺们,小豺得救了,但是他已经躺在了冰冷的地上长眠了。

  面对白眉儿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当中,如果不是利益关系在现代社会是不可能对一个人忠心耿耿的,并且还是冒着生命危险的。在现在社会长大的我们,大家好像都变得很自私,哪怕今天我帮助了别人,以后我遇到了困难,那个人恐怕不一定会来帮助我。有些人好像只想得到别人的帮助,却不懂得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道理,这样下去,我想没有人会去帮助别人了。那我们的社会会变得很自私很冷漠。妈妈常说他们小时候的人都很诚实,很淳朴,大家相互关心,相互帮助。我也想生活在妈妈小时候那样的社会。不过那也只是想想的,我现在只有让自己努力成为一个像白眉儿一样不自私,会关心帮助别人的人。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5)

——狮子和鹿读后感 (菁选6篇)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丛林中住着一只漂亮的鹿,鹿到小河边喝水,突然看到自己的样子,夸赞起来,说:“我的角多么精美别致,我的身段多么匀称!”这时候一阵清风吹来,鹿看到了自己的腿,不禁撅起了嘴,开始抱怨起自己的腿,这四条难看的腿怎么配得上两只精美别致的角呢?鹿没精打采地要准备离开的时候,狮子正悄悄地向自己逼*。鹿撒腿就跑,鹿渐渐跑过狮子了,狮子灰心丧气的准备离开的时候,鹿的角被树枝挂住了。狮字猛追过去。鹿用力一撤,终于撤了出来。最后,鹿来到小河边,说:“这两只精美别致的角差点送了我的命,四条难看的腿,却让我狮口逃生。”

  我喜欢这篇文章,因为它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好的东西不一定用的好,不好的东西不一定用的不好,不然就要像鹿一样了。

  今天,我们学了一篇叫:狮子和鹿的课文,这篇课文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只美丽的鹿。

  有一天鹿口渴了,它来到溪边喝水,这时,他无意间发现自己有一对美丽的鹿角,但是它马上噘起了嘴,因为自己有一双丑陋的腿,正在无精打采的时候他忽然听见一阵脚步身,他回头一看,是一只狮子正向他靠*,他蹦起丑陋的腿在丛林里奔跑,不一会就把狮子远远地甩在了后面,正在狮子不想追的时候,美丽的鹿角却被树枝挂住了,狮子趁此机会扑了上来,鹿用尽全身力气使劲一扯,它终于脱了狮子的追捕。这时它逃到另一条小溪边气喘吁吁的说“两只美丽的鹿角差点送了我的命,可四条难看的腿却让我从狮子口中逃生!”

  说到这里,我感到了羞愧,记得二年级的时候,我最爱和马锦文玩了,但有一次她让我特别憎恨她,而我最看不起祁春璇却帮助了我。

  那天我正在给马雪晨说话的时候,马宏博从我背上跳上来把压倒了,这时候祁春璇和马锦文都看见了,但是马锦文看见的时候一脸坏笑,还笑着走过去了,真把我气坏了,而祁春璇急急忙忙跑来扶起了我,这时我特别感激祁春璇,我决定再也不和马锦文玩了,我要和祁春璇玩。

  从那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和人之间的友谊不能拿金钱去衡量,要用一颗纯洁的心去爱你身边的每一个人,才能换取真正的友谊。

  今天我和全班同学学*了《狮子和鹿》这篇文章。它告诉我们:外表美丽的东西不一定是有用的,外表虽然不漂亮的东西却是很实用的。

  丛林中住着一只美丽的鹿。有一天鹿来到一个池塘边喝水。池水既清又亮像一面镜子。鹿看见了自己的影子,于是夸奖起自己的身段和双角。鹿忽然看到了四条细长的腿,鹿认为这四条长腿配不上美丽的双角。当鹿抱怨四条细腿时,忽然听到了狮子的脚步声,鹿回头一看,狮子正向她逼*。鹿跑的非常快,狮子没有追上来。而鹿那美丽的双角被树枝挂住时,狮子马上就追上了,鹿使出全身力气挣脱出来。这次狮子没有追上。鹿叹了口气说:“漂亮的双角差点送了我的命可是四条细长的腿去让我狮口逃生呀!”

  记得有一次我看见一位阿姨长的很漂亮,可是她却将吃完的瓜果皮随手扔在地上了。一位老奶奶走过来没看见,摔倒了。可是那位阿姨也没有去扶老奶奶,还说一些不好听的话。而是一名残疾人将老奶奶扶了起来。通过这件小事告诉我们:外表怎么美心灵不美也不是一个好人。

  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外表美心灵也美的人。

  今天,我和教师同学们一起学*了二十八课《狮子和鹿》,这是一篇很有教育意义的童话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丛林里有一只非常美丽的鹿,有一天鹿口渴了,找到了一个池塘,喝起水来,池水清得像一面镜子。鹿突然发现了自己的角非常美丽。这时候起风了,池水起了波纹。鹿发现自己难看的腿。于是,感到很沮丧,这时一只狮子悄悄地走过来。鹿看见了马上逃跑,狮子被甩在后面。突然,鹿的角却被树枝挂住了。狮子抓住这个机会猛扑过来。鹿两腿使劲一扯才得以逃脱。后来,鹿想:这两只美丽的角送了我的命,而这四条难看的腿却让我狮口逃生。

  在生活中也有一些这样的人。比如有一次,我看见一位帅气的小伙,上了公交车就跟别人抢座位,后来上来一位老婆婆,他就象没看着一样,最后是一位残疾人了座。这些事情让我们明白,爱美之心人人都有,美和实用在不同的条件下都有存在的价值。但是我认为,实用比美更重要。

  这就是我对《狮子和鹿》这篇课文的读后感。

  今天的语文课上,老师教我们学*了《狮子和鹿》这篇课文,这篇课文给我的感触很大,教育也很大。它让我懂得了不要光图美丽的外表,更要讲实用,美和实用在不同的条件下都有价值。

  课文讲到:在丛林中有一只鹿遇见狮子脱险的事。*时,鹿非常喜欢自己的一对角,却不喜欢自己的腿。当凶猛的狮子向它扑来时,鹿有力的长腿帮它狮口脱险。而美丽的角被树枝挂住,险些丧了性命。我明白了一句话:虚荣是灾祸的根源。

  在生活中也有一些这样的人。比如有一次,我看见一位帅气的小伙,

  上了公交车就跟别人抢座位,后来上来一位老婆婆,他就象没看着一样,最后是一位残疾人了座。这些事情让我们明白,爱美之心人人都有,美和实用在不同的条件下都有存在的价值。但是我认为,实用比美更重要。

  在学*了《狮子和鹿》这篇课文后,我想起了一件事:一天,我和哥哥在一起写作业,忽然,哥哥发现我有一支米老鼠铅笔,那支铅笔我很喜欢,但是哥哥要用一支长铅笔换。我想:这支铅笔这么长,很实用,于是我把米老鼠铅笔换给了哥哥。我想:今后我一定要用实用的东西。

  读了《狮子和鹿》这篇童话故事,我不经陷入了沉思,读了这篇童话故事使我懂得了:物各有所长,所短,不要应为长处而看不见他的短处,还告诉我们不要观看美丽的外表,更要讲求实用。

  我从忽然看到了自己的腿,不禁撅起了嘴,皱起来眉头:“唉,这四条腿太细啦,怎么配得上这两支美丽的叫呢!”体会到鹿对自己四条的不满。

  我从鹿摆摆身子,水中的倒影也跟着动起来。他欣赏着自己的美:“啊,我的身子那么均称,我的角多么精美别致!体会到鹿对自己角的满足。

  这一只鹿很爱美,不爱丑,但是丑的东西让它

  狮口逃生,没的东西差点儿送了它的命。

  俗话说的好,不能很外表美不美,要看它的心美不美?


老鹿王哈克读后感 (菁华6篇)(扩展6)

——鹿和狼的故事读后感 (菁华6篇)

  无论在童话中,还是在现实中,狼都扮演着欺负弱小的样子,然而,这是真的吗?

  得到特别保护的鹿成了凯巴伯森林中的“宠儿”,在这个“自由王国”中,它们自由自在地生长繁育,自由自在地啃食树木,过着没有危险、食物充足的幸福生活。这是凯巴伯森林中狼刚刚被消灭时的情景,所有的鹿没有了天敌,到处乱啃树木,繁殖的越来越多,最终——

  灾难终于降临到鹿群头上。先是饥饿造成鹿的大量死亡,接着又是疾病流行,无数只鹿消失了踪影。两年之后,鹿群的总量由十万只锐减到四万只。到1942年,整个凯巴伯森林中只剩下不到八千只病鹿在苟延残喘。似乎在喊:为什么狼死了,我们鹿反而更少了呢?为什么最后的结果是鹿死狼亡呢?罗斯福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下令捕杀的恶狼,居然也是森林的.保护者!尽管狼吃鹿,它却维护着鹿群的种群稳定。这是因为,狼吃掉一些鹿后,就可以将森林中鹿的总数控制在一个合理的程度,森林也就不会被鹿群糟蹋得面目全非。同时,狼吃掉的多数是病鹿,又有效地控制了疾病对鹿群的威胁。而罗斯福下定决心要保护的鹿,一旦数量超过森林可以承载的限度,就会破坏森林生态系统的稳定,给森林带来巨大的生态灾难。也就是说,过多的鹿会成为毁灭森林的罪魁祸首!

  前些日子,我还看了《狼图腾》这本书,最让我谨记的一段是:主人公陈阵在额仑大草原上看见狼残忍地吃羊的时候,便说:“狼真可恶!”谁料,这句话引起了他的阿爸的愤怒:“狼吃羊可恶,难道羊吃草不可恶吗?”

  是啊!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定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

  大自然就像一个弹簧,你怎么对它,它就怎么对待你。今天我又看了一个自然故事。

  这个故事讲述了:罗斯福为了保护鹿而下命消灭狼,从而导致巨大的生态灾难,是美丽的鹿成了毁灭森林的罪魁祸首。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深地明白了: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的不同生物之间是互相制约、互相联系的。仅仅根据人类自身的片面认识,去判断动物的善恶益害,有时会犯严重的错误。森林中既需要鹿,也需要狼。人们必须尊重动物乃至整个生物界中得这种相互关系。鹿在没有大敌的安全环境中无限制的繁殖,这样鹿群对事物的需求量也无限制地增加,而森林里的食物来源是有限的,他只有这么多,不会增多,这样便导致绿色植被减少,最终森林被毁,而“杀手”就是人们所认为美丽善良的鹿。

  在*常的生活中,许多愚昧的人们。他们捕捉青蛙,让庄稼里的虫子不断增加;他们打猎小鸟,让森林中的虫子变得猖狂起来;他们乱砍乱伐,让泥石流、洪水威胁人类的生活;他们破坏地质,让地球上的矿产资源加速枯竭;他们排放毒气,让大气资源受到严重的污染;他们……

  读了这个故事我受益匪浅!

  每个生物都有其存在的好处,人类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破坏生态*衡。不然,灾难总有一天会降临。这是我读了《鹿和狼的故事》之后的感想。自然规律是不能破坏的,不然,等到大自然发怒时,谁也救不了人类!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为了保护鹿,将狼全部猎杀了的故事。不按规律办事,结果只能是好心办坏事。鹿需要保护,但狼也有两面性,这种看似凶残的动物也是生态链的一环。鹿因为没有了狼的威胁,失去了生存潜力。

  我曾看到这样一则报道:众所周知,袋鼠是澳大利亚的国宝。为了保护它们,*大肆捕杀袋鼠的天敌,结果袋鼠超多繁殖,它们赖以生存的绿色植被遭到破坏,导致生态系统紊乱,最终造成生态灾难!

  此刻人们超多开采矿产,开发资源,肆意捕杀青蛙,捕捉蛇虫,甚至于不放过河里的鱼苗、小溪中的虾米、树枝上的知了……*几年自然灾害越来越频繁,越来越让人类措手不及,这是人类贪图一时的私利,肆意破坏践踏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结果,也是自然向人类提出的警告和*。如果再不停手,无法想象,若干年后,地球将会出现何等毁灭性的灾难。

  自然界里的食物链犹如一场话剧,少了任何一个演员,都无法往下演。而人类只是这出戏的副导演,不能够改变剧情,更不能够随意更换演员,因为真正的导演是——自然!

  行动起来吧,为了生态*衡!

  读过这遍课文后,我感到有些吃惊。因为在我*常读的故事中,狼,在我们记忆中是十恶不赦的。恨不得早日将它们杀掉。但读过这篇课文后,我的想法变了……

  人们为了保护鹿,就叫猎人把狼杀死。猎人们就把森林里的狼全部消灭掉了。但没想到的是,鹿不但没有更好的繁殖、生活,反而把森林的植物全部吃光,自己也没有了食物而死亡……

  我发现,在现实生活中,动物,没有好坏之分的。或许你看过一些童话、传说,那里的狼都是罪恶的象征,那些食草动物都是善良的化身……但是你错了,所有的动物都是维护生态均衡的必要环节,不是万事万物都是唯一的,俗话说:上帝为你关了一扇门,但是必定会给你开一扇窗。所有的单酣厕叫丿既搽*敞卢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我们不能所有的事都追求绝对的好与坏,我们应该在看到它的坏的同时也考虑到客观好的一面。这样我们才能客观理智的去面对任何人和事,才能冷静的去决策自己的将来道路。

  今天,我读了《鹿和狼的故事》,讲的是20世纪初叶,美国亚里桑那州兆部的凯巴伯森林还是松杉葱郁,生机勃勃。有四千多只鹿在生存,狼是鹿的天敌。罗斯福想把狼消灭,让鹿得到保护,让他们繁衍得更多一些。森林里的鹿增长到了十万只。结果,不仅鹿没得到保护,因为饥饿和疾病,减少到了八千多只鹿在苟延残喘,还把凯巴伯森林糟蹋得面目全非。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罗斯福目光太短浅了。不管什么东西,有好的一面,但也有坏的一面。狼常被人认为是“恶人”,鹿则是“善人”。但狼却也在保护鹿,保护森林。狼吃鹿,鹿吃森林,狼吃的大多数是病鹿,把鹿控制在范围内,森林就不会被糟蹋得面目全非。动物,是没有好坏之分的,所有动物是维护生态*衡的使者,它们将会保护的井然有序。

  比如说,苍蝇,都让人厌恶,但它们也有好的一面。苍蝇可以分解大便,可以使它分解成肥料。如果没有了苍蝇,全世界就会臭死了。苍蝇可以说是最光荣的“清洁工”了。前苏联在空间站用一种家蝇来分解自己的大便,使大便有处理,还有许多有用的资源。

  这件事告诉我们要懂得自然的规律,生态*衡,才能做好事。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罗斯福目光太短浅了,不管什么东西,有好的一面,但也有坏的一面。狼常被人认为是“恶人”,鹿则是“善人”。但狼却也在保护鹿,保护森林。狼吃鹿,鹿吃森林,狼吃的大多数是病鹿,把鹿控制在范围内,森林就不会被糟蹋得面目全非。动物,是没有好坏之分的,所有动物是维护生态*衡的使者,它们将会保护的井然有序。 比如说,苍蝇,都让人厌恶,但它们也有好的一面。苍蝇可以分解大便,可以使它分解成肥料。如果没有了苍蝇,全世界就会臭死了。苍蝇可以说是最光荣的“清洁工”了。前苏联在空间站用一种家蝇来分解自己的大便,使大便有处理,还有许多有用的资源。

  这件事告诉我们要懂得自然的规律,生态*衡,才能做好事。

  当我在作文选看“马需要挑战,人更需要挑战,挑战,是生存的动力。”这句话时,我便想起了一个故事——《鹿于狼的故事》

  狼是鹿的天敌,凶猛的狼常常把鹿群追得四散奔逃。许多弱小的鹿都成了狼的口中食。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想让鹿得侑效的保护,繁殖的更多一些。就雇佣猎人那里围捕狼。在猎人冷冰的枪口下,狼一接着一地在森林中消失了。然而出人意料的是:森林中的v色植被一天天在减少,了最后鹿群不但没侑兴旺,反而在大量的减少(死亡)而且存活下淼穆勾蠖嗍都是病鹿。罗斯福不论如何都想不,k下令捕杀的恶狼居然也是森林的保护者!

  尽管狼吃鹿,它却维护者鹿群的种群稳定,@样就可以将森林中的鹿控制在一合理的程度。当鹿失去了天敌后,生活安逸了,不再运动了,导致体质退化造成生存的危机!

  在生活中也一样,没有人的生活是一帆风顺的,不同的人对压力侑不同的理解。对于弱者硭担压力与竞争是可怕的;对于强者硭担它确实无价之宝。不是侑@么一句歌词:“没侑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挑战,能让我永远保持竞争的状态。我也更鹿一样,如果失去了天敌,只会让我后退而对我一点益处也没有。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