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

《群山回唱》读后感1

  当记忆开始消逝,该如何留住那份生而为人的尊严。作为“主人公的国家三部曲”的最后一部,《群山回唱》弱化了历史背景,着眼于长达60年的家庭变迁与人物命运,却不失恢弘与细腻。类似于《一千零一夜》的讲故事方式,小说讲述了八个普通人的爱恨纠结,这些故事看似独立,人物却相互交织。这本书穿越了战争、别离、生死、谎言以及爱情,向我们一再展示人们的选择——即使是看起来最无私的选择,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部分。

  故事从爸爸给阿卜杜拉和帕丽讲的一个睡前故事开始,为第二章爸爸迫于生活压力卖掉女儿帕丽做了铺垫。第三章介绍了阿卜杜拉和帕丽的后妈是如何嫁给爸爸萨布尔,以及如何间接性的造成了姐姐事故、半身不遂的原因。第四章是纳比舅舅写给马科斯先生的信,详细介绍了纳比离开村子去给苏莱曼家里当厨师的原因。第五章讲述了苏莱曼邻居的两个儿子自资助一个被大伯毁了家庭自身也受到极大伤害的小女孩,以及兄弟俩做出不同选择的故事。第六章讲了帕丽跟随妮拉离开喀布尔来到法国后的生活,以及帕丽知道自己身世后的心里活动,让读者对兄妹俩的重逢有了期待。第七章讲了阿德尔和他父亲的故事,阿德尔的父亲占领阿卜杜拉和帕丽从小生活的村子,他的父亲为阿德尔编织的谎言被唯一的玩伴的死打破但又默许逃避,给人深深的冲击感。第八章讲述了马科斯先生从小到大的生活,描绘了他那钢铁般的母亲以及被狗咬了脸毁容的伙伴萨莉亚。最后一张叙述了帕丽通过马科斯,寻找到自己的哥哥,但哥哥却因病早已忘记了妹妹。

  其中伊德里斯和他的堂弟帮助可怜的女孩儿罗诗的故事带给我强烈的冲击感。

  伊德里斯,一个“西化了”的主人公的国家人,在他同堂弟一起回主人公的国家处理房产纠纷的时候,认识了可怜的小女孩罗诗,她全家人都被大伯用斧头砍死,而她自己也被斧子砍伤了脑袋,伤口狰狞。几次探望之后伊德里斯承诺他来想办法安排小女孩去加州动手术,他承诺一定会弄到资金,再不济他自己掏腰包。“当时的他有一种兴奋、陶醉甚至愉悦的感觉,他做出了这样的保证,他觉得浑身是劲儿。”

  可是他回美国后,面对一大堆需要回复的邮件,挂满加班号的日程表、同行评议、家里装修等等杂事,心态很快就转变了。“他极为惊讶地发现,变化发生得如此之快,如此难以察觉,谈起主人公的国家,突然感觉就像在讨论最*看过得一部悲情大片,其效果已经开始消退了”。面对阿姆拉的来信,他感到厌烦甚至气恼。当他向上司讲了罗诗手术的事,询问集团是否能负担罗诗的治疗时,他已经感到自己不堪这诺言的重负,而当上司说公司没法承担治疗费用时,他没有对上司的理由提出反驳,反而如释重负。之后,他全心全意投入到自己的生活,对他而言,罗诗已经变成了某种抽象的事物,仿佛只是戏里的一个角色,一个幻象。他认为他的承诺只是被误导了,是一个错误,他无能为力,就是这么简单。

  很多年后,伊德里斯出现在罗诗的新书签售会上,他看到书的首页写着献给我的妈妈阿姆拉和我的卡卡铁木尔。当年他的承诺烟消云散了,而他的堂弟铁木尔,不管是出于炫耀还是真的出于好心,把他没有完成的承诺兑现了。他担心书中会写到他,担心女孩认出他。事实上,女孩果然认出他,没有交谈,只是在签名时写了:别担心,里面没你。

  “别担心,里面没你。”这句话就是就像给伊德里斯的良知局限一个台阶下,“好心之举,可它伤了他。”

  我曾无数次的想象自己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是否会坚持自己的初衷和承诺,但觉得自己大概会无法坚持。人类的良知有局限,但我想这并不是无药可救的事情,当我们在良知的起点处立马迈开脚步,也许我们就能坚持到底,当我们的勇气在顶点的时候,一鼓作气,也许就能一往无前。而不要想以后。

  在整本书的最后,我一直期待着哥哥能够想起妹妹,但这本书描写的是人生,它描写的是真实的现实的世界,而不是充满幻想的虚假的言情小说。奇迹,终究是少的`。但最起码,妹妹找到了她的根,她一生最大的缺口被补上了。

  命运很霸道,它开的玩笑,你必须全盘接受。而痛哭与欢笑,都是你的。群山总是不发一言,但在你发出呐喊的一阵后,总会以出乎你意料的方式,给你壮阔且结实的回音,一波接着一波。但你要相信你的念念不忘,终于换会回响,无论以哪种方式。

《群山回唱》读后感2

  最*在书架角落里发现了一本“旧书”《群山回唱》,我对这本书也印象颇深,记得第一次拜读它还是在大学时期,自以为感触颇多,却意犹未尽,总想着有时间再细细品一次,但不知何时,这本书已经被挤到角落,现在终于再次重读。

  说到这本书,不得不提到作者,胡赛尼,他的作品《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在国内外评价都颇高,《群山回唱》又达到了新的高度,正如《*》所评,《群山回唱》是胡塞尼最具信心、在感情上最扣人心弦的小说。在我看来《追风筝的人》写的是两个男人的故事,《灿烂千阳》写的是两个女人的故事,而《群山回唱》则写的是一群人的故事,这些人因为各种缘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给人的感觉很真实很立体。

  从情感和内容上看,这本书穿插了亲情、爱情、友情、成长、背叛、原谅。这些情感或高尚或卑微,或勇敢或胆怯,或短暂亦或是恒久,缠绕在群山间,回唱在我心头。说说最让我牵动内心的故事吧,本书开头是一个父亲给妹妹讲的故事,一位生活困苦的父亲最爱的孩子被魔王掳走,父亲崩溃了,经历了艰难找到了魔王和他的孩子,然后在他发现孩子过得很幸福,享受着他给不了的生活,这位父亲选择了离开。

  讲这个故事的父亲为了生活把妹妹送到了苏莱曼家,妹妹一直都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丫头,她的哥哥则内向敏感。时间辗转60年,当兄妹重逢,妹妹想起了哥哥,哥哥却因老年痴呆忘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妹妹。对哥哥来说,如果不能重逢,那不如忘记,这样至少不会伤心。这种遗憾和缺失,是多么的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是茫茫众生中的一份子,经历孤独无助在所难免,或喜或悲的结局比比皆是,从书中我感受到了坚强、勇敢的重要,更感受到亲情的伟大。正是这些力量支撑着故事中的主人公顽强的生活下去,我想这些力量也必将指引我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安逸。

《群山回唱》读后感3

  胡赛尼的"阿富汗三部曲",最早看的《追风筝的人》,讲述了两个男人的故事;前不久看的《灿烂千阳》,道出了两个女人的故事;这个星期看的《群山回唱》,塑造了多个形象鲜明的人物,主题也变得更为宏大开阔。全书共九章,分别由九个不同的人物作为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每*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

  人性既然复杂,那就意味着它很难用简单的好或坏来形容。这本以童话开篇的小说,在作者不断转换视角的叙述下,一步步揭露了现实的残酷。成长、失去、无奈、背叛、冷漠、救赎,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多个主题词。"群山无言,却有回响。"每个人都像一座山,有着自己的爱与善良,恨与悲伤,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同情,这些情愫在山谷形成回响,吟唱成歌。全书的主线是阿卜杜拉与帕丽兄妹离别后又重聚,在其间穿插了其他相关联人物的故事,每一章独立成篇,最令我感慨的情节有三:

  一是我在第一段提到的纳比与他主人苏莱曼·瓦赫达提先生的同性之恋。最初,纳比热忱地单恋着苏莱曼的妻子妮拉,甚至可以为了完成妮拉的心愿将自己妹妹的继女帕丽卖给这对夫妻做女儿。当妮拉和纳比说:"纳比,一直都是你,是你啊,你不知道吗?";当纳比在衣柜发现苏莱曼的画册时,我被感动了。苏莱曼严肃古板,不苟言笑,对纳比也无非礼举动。他对纳比的爱,无言、无私,他没要求过回报,*时纳比能陪伴一起散步就很满足了。纳比知道后本来也可以逃离,但他并没有离开。在苏莱曼病倒后他俩相依为命的*淡日子里,互相陪伴成了日常生活中最温情的部分。

  二是伊德里斯的故事。伊德里斯一直以来并不喜欢弟弟铁尔木的浮夸,他觉得好人好事就该默默去做,而不是张扬炫耀。小女孩罗诗被父亲砍伤,伊德里斯看望她,陪伴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她。回到美国之后,面对各种困难和琐事,他退缩了,他未能兑现自己向罗诗做出的承诺,最终救助了罗诗的是那个同他行事风格形成鲜明对比的浮夸的弟弟铁尔木。罗诗写书,伊德里斯怀着内疚去排队,罗诗题道:"放心,书里没有你。"其实,伊德里斯的故事最接*我们普通人在做选择时可能遇到的心理状况,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个伊德里斯,给别人希望却又由于自己的懦弱和妥协令对方失望。

  三是兄妹俩重聚,得了阿兹海默症的阿卜杜拉忘记了妹妹帕丽,妹妹帕丽忘记了小时候那个装满羽毛的礼物盒。分别时,帕丽年纪尚小,遭遇了遗忘;经历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重逢时,生病的阿卜杜拉遭遇了遗忘。在刚确珍时,阿卜杜拉给帕丽写了一封信:"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在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他等到了他等待一生的人,却不记得她了。文章开篇的童话里,魔王要父亲交出一个自己的孩子,最终喝下魔王药水的父亲也失忆了。遗忘真的比记得幸福吗?那个心里永远空空的洞,如何才能填补?——"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

  这篇读后感,不谈文笔不谈小说结构只谈故事,因为有几章我觉得是在凑字数。其实,第八章马科斯和萨丽娅的故事也很令人震撼,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找来看看。

《群山回唱》读后感4

  胡塞尼的第三部小说《群山回唱》依旧是那么温情、动人,沉淀着岁月蹉跎后的理解与感悟。这也是一直最迷醉我的地方。

  小说的开头以魔王进村收孩子的童话作为引子,魔王一进村,所有的村民都躲了起来,只要谁一被他看见就会被吃掉。魔王一叩房屋,该家就必须交出一个孩子供魔王收进他在山间的城堡,如果不交,魔王将灭其全家。故事里的父亲纠结了很久,最后交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小儿子。暴风雨中,儿子无助地在门外哭喊着父亲的名字,父亲在门里心如刀割般地面对失去儿子的痛苦。有一天傍晚,父亲彻夜失眠,他起身来到了魔王的城堡,准备与他一决高下。魔王把他领到一个房间,透过玻璃窗,他看见了儿子正和其他孩子在草地上玩耍,过着富足安康幸福的生活。魔王说,你可以把他带走,但他将永远不能回来,只能继续做农民的的孩子,过着食不果腹的穷苦生活。父亲没有把他带走,他不相信自己能颠覆命运,给予孩子幸福的未来。

  这个魔王童话是父亲萨布尔在将女儿帕丽送往喀布尔(送给舅舅的主人家作女儿)的路上讲述给孩子们(帕丽和阿卜杜拉)的故事,它就像是小说的一根针线,引向现实的那颗珠。现实中,萨布尔也因贫穷养不起孩子,无奈地将女儿送给别人抚养。而帕丽和亲哥阿卜杜拉却承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

  这部小说是由多条人物线索组成,小说中的每一个章节都以一个人物为中心记录下他们的童年生活,成长故事。有以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事,也有以书信体的形式来诉说,这是小说最具有特色的地方,多种叙事手段将读者引入不同角色的人生境遇和内心世界,虽然一开始读起来有些不知所以然,但通过故事的展开,我们会发现人物一点点地串联起来。小说的时空跨度也非常大,因为贫困和战争铸成六十年的悲欢离合,以阿富汗为中心,跨越了巴基斯坦、美国、希腊、巴黎等地,父子兄妹、表亲继母,他们每一个人在生命的长河里,学会去爱、牺牲和理解。即使是背叛,我们也能在阅读的过程中体会命运的捉弄,生活的不易,顿悟他们的无奈之选。

  小说承载着丰富的母体,有姐妹之爱,主仆之爱,也有父爱。魔王的故事就是一个考验父亲的故事,我想到了另一部互动电影《暴雨:折纸杀手》,讲述多名孩子被绑架,父亲为了赎回孩子必须通过折纸杀手设计的重重考验,杀手为什么要拿孩子开刀,为什么要策划让父亲们通过考验?原来折纸杀手小时候缺少父爱,父亲的冷漠致使他的弟弟死于意外,内心积压的愤怒与不*迫使他拿其他孩子的父亲开刀,测试父亲能为孩子牺牲多少。最终我们发现,父母所有的牺牲都出于让孩子快乐地活着。

  除了亲情外,也有以孩童视角为笔调,探讨**世界的虚伪,贫富悬殊而造成的人生而不等的主题,贫民窟,富人区,就连天真的孩子也能感觉到生活在同一片土地却与自己的小伙伴生活在远远相隔的两种人生里,实际上,它展现出来的只有一口痰的距离。胡塞尔对中东风情的描述让我回想到自己在印度生活的两个月,大城市里随处可见用不堪一击的塑料纸搭起来的帐篷,几口之家在肮脏破败的空间里生活,他们在路边用手抓着被苍蝇叮咬过的食物。小孩们穿着残缺的.衣服,拿着石头往天上抛,乌鸦倏地炸黑了电线群,和烟肺一同被抛弃。贫民窟的路根本不是路,而是帮助我们认知底线纵身而下的悬崖,是看不清方向的烟雾。

  最后我想说说胡塞尼,我觉得他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内科医生,也是一个心术高超的心理医生。要讲一个动人的故事,需要天真的口吻,善良的心灵,好奇的视角,审视的姿态,他也许并不是一个孩子,只是在娓娓道来的时候我们错怪了他的身份。一个好的故事可以讲给任何人听,并且让任何人找到故事中自己的影子。我觉得,单从这点来看,胡塞尼做到了。

  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就像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聆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

《群山回唱》读后感5

  生在和*年代的我们,真的无法亲身感受战火枪弹中人民的悲苦。胡赛尼没有过多的笔触描写战争的血淋淋,但就是那么看似轻描淡写的几句,陈述的正是被摧毁被蹂躏的社会和人性,我们无法接受的悲剧,就是那些身处战火中的人们的日常。我始终无法忘记小女孩罗诗的遭遇,为了房产,大伯拿起斧头将亲弟弟一家砍杀的场景。战争在一步步挑战人性丑陋的底线。

  可是,书中又时刻充满爱,总有那些饱含深爱的人,爱着那群苦难深重的陌生人,爱着那片苦难深重的土地。

  故事从帕丽和阿卜杜拉的兄妹情开始,每一章换一个主人翁给我们讲各自的故事,动情于纳比和老爷的深情无言,感慨着妮拉和帕丽那么多隔阂和沉默的亲情,心疼的是萨丽娅的悲剧和聪慧,欣慰于妈妈和马科斯全心理解后孩童般的天真与爱……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每一个拥抱,每一个亲吻,每一场送别,每一次相聚,都让我心颤动,泪眼模糊的怎止帕丽和哥哥分开了58年后的重聚,原来一直都是你啊!卡卡,我不想和你分开!我早就知道你是个蠢货……苦难中的苦,就是为了证明苦难中的爱始终不灭。

  千山万水,从前以后,群山回响,那是,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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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1)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

《群山回唱》读后感1

  当记忆开始消逝,该如何留住那份生而为人的尊严。作为“主人公的国家三部曲”的最后一部,《群山回唱》弱化了历史背景,着眼于长达60年的家庭变迁与人物命运,却不失恢弘与细腻。类似于《一千零一夜》的讲故事方式,小说讲述了八个普通人的爱恨纠结,这些故事看似独立,人物却相互交织。这本书穿越了战争、别离、生死、谎言以及爱情,向我们一再展示人们的选择——即使是看起来最无私的选择,也隐藏着不为人知的部分。

  故事从爸爸给阿卜杜拉和帕丽讲的一个睡前故事开始,为第二章爸爸迫于生活压力卖掉女儿帕丽做了铺垫。第三章介绍了阿卜杜拉和帕丽的后妈是如何嫁给爸爸萨布尔,以及如何间接性的造成了姐姐事故、半身不遂的原因。第四章是纳比舅舅写给马科斯先生的信,详细介绍了纳比离开村子去给苏莱曼家里当厨师的原因。第五章讲述了苏莱曼邻居的两个儿子自资助一个被大伯毁了家庭自身也受到极大伤害的小女孩,以及兄弟俩做出不同选择的故事。第六章讲了帕丽跟随妮拉离开喀布尔来到法国后的生活,以及帕丽知道自己身世后的心里活动,让读者对兄妹俩的重逢有了期待。第七章讲了阿德尔和他父亲的故事,阿德尔的父亲占领阿卜杜拉和帕丽从小生活的村子,他的父亲为阿德尔编织的谎言被唯一的玩伴的死打破但又默许逃避,给人深深的冲击感。第八章讲述了马科斯先生从小到大的生活,描绘了他那钢铁般的母亲以及被狗咬了脸毁容的伙伴萨莉亚。最后一张叙述了帕丽通过马科斯,寻找到自己的哥哥,但哥哥却因病早已忘记了妹妹。

  其中伊德里斯和他的堂弟帮助可怜的女孩儿罗诗的故事带给我强烈的冲击感。

  伊德里斯,一个“西化了”的主人公的国家人,在他同堂弟一起回主人公的国家处理房产纠纷的时候,认识了可怜的小女孩罗诗,她全家人都被大伯用斧头砍死,而她自己也被斧子砍伤了脑袋,伤口狰狞。几次探望之后伊德里斯承诺他来想办法安排小女孩去加州动手术,他承诺一定会弄到资金,再不济他自己掏腰包。“当时的他有一种兴奋、陶醉甚至愉悦的感觉,他做出了这样的保证,他觉得浑身是劲儿。”

  可是他回美国后,面对一大堆需要回复的邮件,挂满加班号的日程表、同行评议、家里装修等等杂事,心态很快就转变了。“他极为惊讶地发现,变化发生得如此之快,如此难以察觉,谈起主人公的国家,突然感觉就像在讨论最*看过得一部悲情大片,其效果已经开始消退了”。面对阿姆拉的来信,他感到厌烦甚至气恼。当他向上司讲了罗诗手术的事,询问集团是否能负担罗诗的治疗时,他已经感到自己不堪这诺言的重负,而当上司说公司没法承担治疗费用时,他没有对上司的理由提出反驳,反而如释重负。之后,他全心全意投入到自己的生活,对他而言,罗诗已经变成了某种抽象的事物,仿佛只是戏里的一个角色,一个幻象。他认为他的承诺只是被误导了,是一个错误,他无能为力,就是这么简单。

  很多年后,伊德里斯出现在罗诗的新书签售会上,他看到书的首页写着献给我的妈妈阿姆拉和我的卡卡铁木尔。当年他的承诺烟消云散了,而他的堂弟铁木尔,不管是出于炫耀还是真的出于好心,把他没有完成的承诺兑现了。他担心书中会写到他,担心女孩认出他。事实上,女孩果然认出他,没有交谈,只是在签名时写了:别担心,里面没你。

  “别担心,里面没你。”这句话就是就像给伊德里斯的良知局限一个台阶下,“好心之举,可它伤了他。”

  我曾无数次的想象自己如果遇到这样的事情,是否会坚持自己的初衷和承诺,但觉得自己大概会无法坚持。人类的良知有局限,但我想这并不是无药可救的事情,当我们在良知的起点处立马迈开脚步,也许我们就能坚持到底,当我们的勇气在顶点的时候,一鼓作气,也许就能一往无前。而不要想以后。

  在整本书的最后,我一直期待着哥哥能够想起妹妹,但这本书描写的是人生,它描写的是真实的现实的世界,而不是充满幻想的虚假的言情小说。奇迹,终究是少的`。但最起码,妹妹找到了她的根,她一生最大的缺口被补上了。

  命运很霸道,它开的玩笑,你必须全盘接受。而痛哭与欢笑,都是你的。群山总是不发一言,但在你发出呐喊的一阵后,总会以出乎你意料的方式,给你壮阔且结实的回音,一波接着一波。但你要相信你的念念不忘,终于换会回响,无论以哪种方式。

《群山回唱》读后感2

  最*在书架角落里发现了一本“旧书”《群山回唱》,我对这本书也印象颇深,记得第一次拜读它还是在大学时期,自以为感触颇多,却意犹未尽,总想着有时间再细细品一次,但不知何时,这本书已经被挤到角落,现在终于再次重读。

  说到这本书,不得不提到作者,胡赛尼,他的作品《追风筝的人》、《灿烂千阳》在国内外评价都颇高,《群山回唱》又达到了新的高度,正如《*》所评,《群山回唱》是胡塞尼最具信心、在感情上最扣人心弦的小说。在我看来《追风筝的人》写的是两个男人的故事,《灿烂千阳》写的是两个女人的故事,而《群山回唱》则写的是一群人的故事,这些人因为各种缘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给人的感觉很真实很立体。

  从情感和内容上看,这本书穿插了亲情、爱情、友情、成长、背叛、原谅。这些情感或高尚或卑微,或勇敢或胆怯,或短暂亦或是恒久,缠绕在群山间,回唱在我心头。说说最让我牵动内心的故事吧,本书开头是一个父亲给妹妹讲的故事,一位生活困苦的父亲最爱的孩子被魔王掳走,父亲崩溃了,经历了艰难找到了魔王和他的孩子,然后在他发现孩子过得很幸福,享受着他给不了的生活,这位父亲选择了离开。

  讲这个故事的父亲为了生活把妹妹送到了苏莱曼家,妹妹一直都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小丫头,她的哥哥则内向敏感。时间辗转60年,当兄妹重逢,妹妹想起了哥哥,哥哥却因老年痴呆忘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妹妹。对哥哥来说,如果不能重逢,那不如忘记,这样至少不会伤心。这种遗憾和缺失,是多么的无可奈何。

  每个人都是茫茫众生中的一份子,经历孤独无助在所难免,或喜或悲的结局比比皆是,从书中我感受到了坚强、勇敢的重要,更感受到亲情的伟大。正是这些力量支撑着故事中的主人公顽强的生活下去,我想这些力量也必将指引我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寻找属于自己的安逸。

《群山回唱》读后感3

  胡赛尼的"阿富汗三部曲",最早看的《追风筝的人》,讲述了两个男人的故事;前不久看的《灿烂千阳》,道出了两个女人的故事;这个星期看的《群山回唱》,塑造了多个形象鲜明的人物,主题也变得更为宏大开阔。全书共九章,分别由九个不同的人物作为第一人称来讲述故事:"每*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

  人性既然复杂,那就意味着它很难用简单的好或坏来形容。这本以童话开篇的小说,在作者不断转换视角的叙述下,一步步揭露了现实的残酷。成长、失去、无奈、背叛、冷漠、救赎,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多个主题词。"群山无言,却有回响。"每个人都像一座山,有着自己的爱与善良,恨与悲伤,可以自私,可以懦弱,可以同情,这些情愫在山谷形成回响,吟唱成歌。全书的主线是阿卜杜拉与帕丽兄妹离别后又重聚,在其间穿插了其他相关联人物的故事,每一章独立成篇,最令我感慨的情节有三:

  一是我在第一段提到的纳比与他主人苏莱曼·瓦赫达提先生的同性之恋。最初,纳比热忱地单恋着苏莱曼的妻子妮拉,甚至可以为了完成妮拉的心愿将自己妹妹的继女帕丽卖给这对夫妻做女儿。当妮拉和纳比说:"纳比,一直都是你,是你啊,你不知道吗?";当纳比在衣柜发现苏莱曼的画册时,我被感动了。苏莱曼严肃古板,不苟言笑,对纳比也无非礼举动。他对纳比的爱,无言、无私,他没要求过回报,*时纳比能陪伴一起散步就很满足了。纳比知道后本来也可以逃离,但他并没有离开。在苏莱曼病倒后他俩相依为命的*淡日子里,互相陪伴成了日常生活中最温情的部分。

  二是伊德里斯的故事。伊德里斯一直以来并不喜欢弟弟铁尔木的浮夸,他觉得好人好事就该默默去做,而不是张扬炫耀。小女孩罗诗被父亲砍伤,伊德里斯看望她,陪伴她,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助她。回到美国之后,面对各种困难和琐事,他退缩了,他未能兑现自己向罗诗做出的承诺,最终救助了罗诗的是那个同他行事风格形成鲜明对比的浮夸的弟弟铁尔木。罗诗写书,伊德里斯怀着内疚去排队,罗诗题道:"放心,书里没有你。"其实,伊德里斯的故事最接*我们普通人在做选择时可能遇到的心理状况,我们的生活中有多少个伊德里斯,给别人希望却又由于自己的懦弱和妥协令对方失望。

  三是兄妹俩重聚,得了阿兹海默症的阿卜杜拉忘记了妹妹帕丽,妹妹帕丽忘记了小时候那个装满羽毛的礼物盒。分别时,帕丽年纪尚小,遭遇了遗忘;经历了六十年的悲欢离合重逢时,生病的阿卜杜拉遭遇了遗忘。在刚确珍时,阿卜杜拉给帕丽写了一封信:"他们告诉我,我必然要走入水里,很快就将沉没。出发之前,我把它留在岸上,给你。我恳求你找到它,妹妹,所以你一定会知道,在我沉入水中时,心中想着什么。"他等到了他等待一生的人,却不记得她了。文章开篇的童话里,魔王要父亲交出一个自己的孩子,最终喝下魔王药水的父亲也失忆了。遗忘真的比记得幸福吗?那个心里永远空空的洞,如何才能填补?——"终其一生,我们只为寻找最初失去的那个人。"

  这篇读后感,不谈文笔不谈小说结构只谈故事,因为有几章我觉得是在凑字数。其实,第八章马科斯和萨丽娅的故事也很令人震撼,你有兴趣的话,可以找来看看。

《群山回唱》读后感4

  胡塞尼的第三部小说《群山回唱》依旧是那么温情、动人,沉淀着岁月蹉跎后的理解与感悟。这也是一直最迷醉我的地方。

  小说的开头以魔王进村收孩子的童话作为引子,魔王一进村,所有的村民都躲了起来,只要谁一被他看见就会被吃掉。魔王一叩房屋,该家就必须交出一个孩子供魔王收进他在山间的城堡,如果不交,魔王将灭其全家。故事里的父亲纠结了很久,最后交出了自己最心爱的小儿子。暴风雨中,儿子无助地在门外哭喊着父亲的名字,父亲在门里心如刀割般地面对失去儿子的痛苦。有一天傍晚,父亲彻夜失眠,他起身来到了魔王的城堡,准备与他一决高下。魔王把他领到一个房间,透过玻璃窗,他看见了儿子正和其他孩子在草地上玩耍,过着富足安康幸福的生活。魔王说,你可以把他带走,但他将永远不能回来,只能继续做农民的的孩子,过着食不果腹的穷苦生活。父亲没有把他带走,他不相信自己能颠覆命运,给予孩子幸福的未来。

  这个魔王童话是父亲萨布尔在将女儿帕丽送往喀布尔(送给舅舅的主人家作女儿)的路上讲述给孩子们(帕丽和阿卜杜拉)的故事,它就像是小说的一根针线,引向现实的那颗珠。现实中,萨布尔也因贫穷养不起孩子,无奈地将女儿送给别人抚养。而帕丽和亲哥阿卜杜拉却承受着骨肉分离的痛苦。

  这部小说是由多条人物线索组成,小说中的每一个章节都以一个人物为中心记录下他们的童年生活,成长故事。有以第一人称、第三人称叙事,也有以书信体的形式来诉说,这是小说最具有特色的地方,多种叙事手段将读者引入不同角色的人生境遇和内心世界,虽然一开始读起来有些不知所以然,但通过故事的展开,我们会发现人物一点点地串联起来。小说的时空跨度也非常大,因为贫困和战争铸成六十年的悲欢离合,以阿富汗为中心,跨越了巴基斯坦、美国、希腊、巴黎等地,父子兄妹、表亲继母,他们每一个人在生命的长河里,学会去爱、牺牲和理解。即使是背叛,我们也能在阅读的过程中体会命运的捉弄,生活的不易,顿悟他们的无奈之选。

  小说承载着丰富的母体,有姐妹之爱,主仆之爱,也有父爱。魔王的故事就是一个考验父亲的故事,我想到了另一部互动电影《暴雨:折纸杀手》,讲述多名孩子被绑架,父亲为了赎回孩子必须通过折纸杀手设计的重重考验,杀手为什么要拿孩子开刀,为什么要策划让父亲们通过考验?原来折纸杀手小时候缺少父爱,父亲的冷漠致使他的弟弟死于意外,内心积压的愤怒与不*迫使他拿其他孩子的父亲开刀,测试父亲能为孩子牺牲多少。最终我们发现,父母所有的牺牲都出于让孩子快乐地活着。

  除了亲情外,也有以孩童视角为笔调,探讨**世界的虚伪,贫富悬殊而造成的人生而不等的主题,贫民窟,富人区,就连天真的孩子也能感觉到生活在同一片土地却与自己的小伙伴生活在远远相隔的两种人生里,实际上,它展现出来的只有一口痰的距离。胡塞尔对中东风情的描述让我回想到自己在印度生活的两个月,大城市里随处可见用不堪一击的塑料纸搭起来的帐篷,几口之家在肮脏破败的空间里生活,他们在路边用手抓着被苍蝇叮咬过的食物。小孩们穿着残缺的.衣服,拿着石头往天上抛,乌鸦倏地炸黑了电线群,和烟肺一同被抛弃。贫民窟的路根本不是路,而是帮助我们认知底线纵身而下的悬崖,是看不清方向的烟雾。

  最后我想说说胡塞尼,我觉得他是一位医术高明的内科医生,也是一个心术高超的心理医生。要讲一个动人的故事,需要天真的口吻,善良的心灵,好奇的视角,审视的姿态,他也许并不是一个孩子,只是在娓娓道来的时候我们错怪了他的身份。一个好的故事可以讲给任何人听,并且让任何人找到故事中自己的影子。我觉得,单从这点来看,胡塞尼做到了。

  群山回唱,这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词就是延绵生命之旅的隐喻,人生就像蜿蜒的山路,一步一景万物生,一得一失竟相似,当我们在山间高喊时,隔一会又聆听到了山谷的回音,生命就是失而复得用爱归音的过程。

《群山回唱》读后感5

  生在和*年代的我们,真的无法亲身感受战火枪弹中人民的悲苦。胡赛尼没有过多的笔触描写战争的血淋淋,但就是那么看似轻描淡写的几句,陈述的正是被摧毁被蹂躏的社会和人性,我们无法接受的悲剧,就是那些身处战火中的人们的日常。我始终无法忘记小女孩罗诗的遭遇,为了房产,大伯拿起斧头将亲弟弟一家砍杀的场景。战争在一步步挑战人性丑陋的底线。

  可是,书中又时刻充满爱,总有那些饱含深爱的人,爱着那群苦难深重的陌生人,爱着那片苦难深重的土地。

  故事从帕丽和阿卜杜拉的兄妹情开始,每一章换一个主人翁给我们讲各自的故事,动情于纳比和老爷的深情无言,感慨着妮拉和帕丽那么多隔阂和沉默的亲情,心疼的是萨丽娅的悲剧和聪慧,欣慰于妈妈和马科斯全心理解后孩童般的天真与爱……每一个眼神,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每一个拥抱,每一个亲吻,每一场送别,每一次相聚,都让我心颤动,泪眼模糊的怎止帕丽和哥哥分开了58年后的重聚,原来一直都是你啊!卡卡,我不想和你分开!我早就知道你是个蠢货……苦难中的苦,就是为了证明苦难中的爱始终不灭。

  千山万水,从前以后,群山回响,那是,爱的声音。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2)

——群山回唱读后感

群山回唱读后感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那要怎么写好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群山回唱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群山回唱读后感1

  我的朋友,我该如何向你表达那种缺失感呢?也许,有那么一些时刻,会帮助你理解这种感觉:当你在纵情欢笑后突然沉寂,当你在浩瀚美景前满腹酸涩,当你在人生最重要的场合里怅然若失……你隐约觉得,自己失去了什么,某种重要的东西,也许是某个亲人,也许是你爱过的人。也许你自己并不清楚那个人究竟是谁,可是在那一瞬间,你由衷地感到,如果他(她)也在这里就好了

  故事的尾声,两个帕丽喁喁私语,年轻的帕丽对姑姑说:"我常把我俩想象成两片树叶,从同一棵树上飘落,被风吹散,相隔数里,却仍然找得到深深纠缠的树根。""对我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年老的帕丽扣住侄女的手说:"你说你能感到我的存在,我体会到的却只是一种缺失。一种没来由的模糊的疼痛。我就像一个病人,跟医生讲不清什么地方疼,只是觉得疼。"年老的帕丽的兄长、年轻的帕丽的父亲阿卜杜拉在躺椅上用胳膊肘撑起身体,揉揉眼睛,看着她俩。"你们这俩丫头在鼓捣啥?"他咧开嘴笑了。

  "神秘的命运/知晓每一粒尘埃的一生/让我们讲述我们的故事/有如一粒微尘"阿卜杜拉和帕丽小的时候,他们的爸爸萨布尔常常会给他们念鲁米的诗,但是他们更喜欢听爸爸讲故事,故事里有精灵和魔鬼,有贪婪的国王,也有聪明的农人。在他们看来,小小的村庄沙德巴格就是全世界,爸爸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们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一粒尘埃。直到爸爸为了不让孩子再在冬天里冻死,而把帕丽卖给了喀布尔一个富裕的家庭做养女。临走的那天晚上,爸爸给阿卜杜拉讲了一个魔王进村的故事,一个关于选择的故事,末了他说:"这是最好的选择。像所有已经过去的事情一样,随后它会过去的。它过去了。"

  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被分开了,像微尘一般被吹落到天涯海角。直到五十多年后,命运让他们重逢。卡勒德?胡塞尼将和兄妹俩有关联的几人的故事串连起来讲给我们听,一粒粒微不足道的尘埃聚合在一起,散发出珍珠般的光彩。这是作者对小说技法更加圆融大胆的尝试,是古老的《一千零一夜》的讲故事传统和西方叙事手法的一次巧妙结合。多线索多视角的推进精确*稳,恰如一曲多声部的动人合唱,让我们再度沉迷。

  从没有哪本书像《群山回唱》一样让我如此清晰地看到人的本质——我们只是一块零碎的拼图,在我们身上,总有一个缺失的部分。如果没有其他的部分,我们永远感到自己是不完整的,就像在空荡荡的山谷中呐喊却没有回响。是围绕在我们身边的其他的部分,让我们确定了自己与他人、家庭和社会的联系,是他们教会了我们爱、责任与牺牲,是他们让我们找到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是谁。

  就像故事中的帕丽终于找到了离散多年的哥哥阿卜杜拉,弥补了双方人生的缺口;帕丽兄妹的继母帕尔瓦娜和自己的孪生姐妹马苏玛,尽管有过嫉妒和伤害,双方还是为彼此互相牺牲和成全;兄妹俩的舅舅纳比,夹在对主人妻子的单相思和主人对他默默的同性之爱中,明白了爱和责任的真谛……牺牲,横亘在这些不尽相同的故事里的主题都是牺牲。如果你想要幸福,你必须首先要做好牺牲的觉悟。这就是关于幸福的残酷真理,它需要你用爱与责任来交换。然而,如果生命中有那么一个值得为之牺牲的人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故事中帕丽的养母妮拉是一个特例,一个美丽多情、才华横溢的女诗人,身心却承受着最严重的缺失。她不停地用爱情、香烟和酒精来填补自己的空缺,她甚至用帕丽来填补自己不能生育的空缺。然而她都失败了,因为她一直在索取爱,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先付出一些爱。她追逐幸福,却不断地从责任中逃离,直到逃无可逃。她始终是一块孤零零的拼图。

  我们也许都曾经孤身一人迷失在连绵的群山之中,但只要我们呐喊出声,群山间的回音会回应我们,连绵不绝。它们会填*我们的不安与忧惧,指引我们找到回家的路。我们不会孤单,我们不再孤单。

群山回唱读后感2

  一个个分隔重洋的家庭,一种种遭受坎坷的悲欢离合,一次次无私却不为人知的选择……许许多多的不同人生都交织在卡勒德·胡赛尼的精巧新作《群山回唱》中。由六十年无数变故组成的生活,在父子兄妹间化成别样的命运。他们经历了千万回悲伤与痛苦,虽然也看到过偶然而至的一缕希望之光,但是终究难逃命运的安排。

  书中有几处让我记忆犹新,一处是瓦赫达提先生一直爱着他的管家纳比,但迫于无奈不得不与另一个女人结婚,这让我联想起柴静在《看见》一书中深入剖析了同性恋患者的痛苦和身不由己,其实他们本是弱势群体。当管家得知此事之后,虽然感觉很不齿,可是他仍旧没有抛弃因脑溢血而无法自理的瓦赫达提先生,一直照顾他终老,他对他是爱情,它回馈他以友情,亲情,战火之中,彼此陪伴。

  一个叫罗诗的女孩的命运,牵扯出一对堂兄弟完全不同的人格,在生活中,我们可以从堂兄伊德里斯那里看到很多人的缩影,心地善良但又不是真正的无私,答应回美国后尽快帮罗诗联系医生治疗那个因为被叔叔砍在头部的一刀而溢出的脑积液,但是回国后只顾忙着自己的事情而不再想去管那个与自己毫无关系的女孩,就连联系院长免费治疗都是在护士阿姆拉一再的催促下去做的,无论成功与否,只是为了让自己的心释然罢了,他完全可以拿那个重新装修客厅的前去资助罗诗,可是他却去追求自己生活的舒适,我们不能否认他心底的善良,可是他给那个可怜的小女孩那么大的希望,然后又是无尽的失望,真的是很残忍。直到很多年以后,小姑娘已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少女,而且头上看不到丝毫疤痕时,在她的新书签售会上,他才明白,这么多年,一直是她的堂弟(他一直认为他的堂弟铁木尔对妻子不忠,而且是个爱炫耀的人)在资助这个女孩走出阿富汗治疗,读书,直至成为作家。铁木尔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他聪明活泼,和护士阿姆拉一同改变了那个全家都被叔叔杀害的女孩罗诗的命运。

  哥哥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之间的兄妹情。六十多年来,妹妹由于年纪小,可以享受遗忘,但是哥哥就不得不承受这份伤害,阿卜杜拉把自己女儿起名叫帕丽,思念从未间断,可是战争却让重聚更加渺茫。直至在阿富汗当志愿者的大夫马科斯将纳比的信告诉妹妹帕丽之后,帕丽才把这么多年的空白串联起来。可是,此时的阿卜杜拉已经不认识她这一生都在思念的妹妹了,严重的老年痴呆已经让他不能自理,可是这份亲情依旧,因为还有他们的子女,他们子女的子女,血脉相连,一代一代的传承下去。

  萨布尔在开篇给孩子们讲的那个故事以及阿卜杜拉和妹妹帕丽唱的那首摇篮曲似乎就是一道宿命的诅咒,从前到后,一代连着一代。书里讲了逃离,纳比不想为双腿瘫痪的姐姐所累,逃离了村庄;妮拉不想为丈夫、父亲和风俗所累,逃离了阿富汗;伊德里斯不想为遭逢惨祸沦为孤儿的罗诗所累,逃离了承诺;马科斯不想为母亲和那一方小天地所束缚,逃离了小岛;玛达丽娜不想为面部残损的女儿所累,与人私奔,逃之夭夭。同时,书里也讲了不离不弃,如纳比之于瓦赫达提先生,如萨丽雅之于奥蒂,如帕丽之于阿卜杜拉。然而,书中最为复杂的还是如萨布尔之于帕丽及帕尔瓦娜之于马苏玛,那是让人分不清是牺牲还是背叛的选择,直拷人心。当然,也还有如纳比的忏悔,如萨丽雅的执着,如阿卜杜拉推脱,再累也得背起;有些人我们也无法忘却,就像镌刻在灵魂深处。我们都没有忘情水可饮,曾经的过往回忆,藏得再深,总会在心里纠缠,如群山回唱,经久不息。

  而这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一棵树上长出的两片树叶,象两粒尖埃,被一阵风偶然吹到了不同的地方,终于因着根的纠缠,在最后时刻,又在了一起。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3)

——《群山回唱》优秀读后感3篇

  暑假是个漫长而无聊的假期,除了我最爱的篮球课,剩下的就是各种补*班。还好有心爱的书能伴随我。偶尔在妈妈的床边发现了一本书《群山回唱》,作者:胡塞尼。看着封面真心没啥特别的,随手拿起来翻翻,就再也不忍心丢下,囫囵吞枣的看了一遍,后来又慢慢读了好多遍,再结合妈妈和我讲的阿富汗*几十年的历史,我慢慢体会到了很多我以前都没能接触到的生活。

  《群山回唱》开篇引用了寓言故事,讲到了一个父亲阿布龙,为了保全其他的孩子和全村的人,他把最心爱的小儿子交给了魔王。从此之后他就浑浑噩噩,像丢失了什么东西一样。最后他决定去找到魔王,找回自己的孩子。当他历尽千辛万苦找到魔王的时候,却发现孩子在魔王的花园里过着天堂般的生活,充满了鲜花和笑语。虽然他好想将自己日思夜想的孩子搂在怀里带他回家,可是贫困至极的生活让他理智的选择了转身离去。阿布龙活到很老很老的时候,在睡不着的夜间,他回想自己漫长的一生,感谢所受的恩惠和喜乐。他懂得,再有更多的欲求,便未免太贪婪。一枚熟透的果子,一块光洁的老岩石。万籁之中,别有异声,丁丁当当,那是他系在爱儿脖颈上的小铃铛在响......

  这就将故事引入了开端。帕丽一家及其贫困,她的妈妈早已经去世。后妈生的第一个弟弟在冬天冻死了,现在又生了第二个。爸爸每天在和干旱,贫瘠做斗争。家里最爱她的人是她同父同母的哥哥阿卜杜拉,哥哥非常爱她,为了送给她一根漂亮的孔雀羽毛,把自己最心爱的新鞋子都卖了。生活异常的困苦,后来一家人为了活命,父亲不得不将帕丽卖给了大城市的富人。纵使阿卜杜拉和帕丽百般不愿,他们还是像微尘一样被吹落到了天涯海角。五十多年之后,他们再次相遇。但是哥哥已经记忆逐渐流失,而妹妹早已经不记得儿时。这次重逢对他们来说到底是什么呢?小说的结尾再次唱起那样的歌谣,一切都同时来到了,群山依旧回唱:我瞅见伤心的小仙女,待在纸树影子下,我知道伤心的小仙女,晚风把她吹走了......

  虽然我的生活经历还无法让我想象,生死离别这是一种什么的感觉。但是我每次看完都是心堵堵的,眼睛涩涩的。由于国家的战乱,世界上多少国家的人民经历了这样的生死离别,家破人亡。就像我们的祖国六十多年前也是战争纷乱,多少人妻离子散,到处是一片废墟,满目残垣。我很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强大的新*,祖国强大而富强。生活简单而快乐,有爱我的爸爸妈妈。我们可以参加自己喜欢的兴趣班,可以暑假到处去旅游。偶尔妈妈也会带我们去吃好吃的。比起帕丽兄妹,我们真的生活在天堂里,可是我还常常抱怨,常常不想写作业,常常因为妈妈决绝我买玩具的要求而伤心失望,现在想想好幼稚啊!

  对于一个即将跨入六年级的男孩子来说,我也知道我们的祖国由于崛起强大,而遭到周边以及美国的不停挑衅和打压。一方面我希望我们*人,特别是年轻的我们要有骨气,要团结,要真正的热爱自己的祖国。国之不存,家何在?同时我们也要学*日本的孩子,从小学会吃苦和拼搏,不要做娇生惯养的小花朵。努力学*,让祖国变得更加强大,让战争远离所有的*民百姓,为世界和*尽一份力!

  一个分隔重洋的家庭,一种遭受坎坷的悲欢离合,一次无私却不为人知的选择许许多多的不同人生都交织在卡勒德胡赛尼的精巧新作《群山回唱》中。由六十年无数变故组成的生活,在父子兄妹间化成别样的命运。他们经历了千万回悲伤与痛苦,也看到过偶然而至的一缕希望之光。合上书页,我不禁开始沉思一个问题:那个被我们在踉跄前行中丢失的自己,到底在哪儿?

  曾经的我们,根本不会去顾虑家庭、未来、事业我们从来不会垂头丧气,只会乐观积极地向上看。然而在前进中,在行走中,我们被生活折磨得半死不活。那个总是笑着的自己,已然不知在何时何地闭上开心的嘴,转而默然地无用挣扎。似海水般袭来的不幸将我们倏地淹没,须臾之间便已屈服在命运脚下。其实我们又何必如此?只需要紧紧抓住曾经的自己,用永不言败的高尚意志去面对未来,面对现实就好。

  有顽强,有希望,就能重拾丢失的自己。踉跄前行中,你总能在它们身上找到过往的影子。

  这本书没有能够让我一气呵成的读完,整个阅读的过程很缓慢,人物错综复杂,让人总是摸不准作者下一步想要说什么,读的不那么顺畅,所以才有了间歇式的阅读,读一段历史,读一段人生的悲喜交集,每个人行走在这世上,无法割舍的还是深藏在内心的感情,挚爱亲情。

  《群山回唱》这本小说描述的是阿富汗的一对兄妹因为战争时事,阴差阳错五十多年的悲伤离别,从小分别,时至哥哥记忆丧失后妹妹才几经辗转找到了哥哥,可是哥哥却在寻找妹妹的半个多世纪中尝尽了想念之苦,战争之难,也是因为这段离合故事,进一步向我们展现出了一个国家,小到一个普通家庭的跨时间的生离死别,爱恨情仇,有复杂的政治时局在里面贯穿,同时又兼具了小家庭小人物的心酸辗转,他书写的范围较之前的《追风筝的人》更加宽阔,跨越了三代人,通过时间和空间转换,让我们更深刻的体会到了家庭和亲情的持久永恒。人生在经历创痛后,脆弱澶变后更加让人珍视生命的可贵,人生也在这种分分合合中越发的彰显出幸福的珍贵。

  《群山回唱》在几个故事的穿插叙述中,特别感动其中一个小女孩罗诗的经历,一场意外在头上长出开放性伤口后,在对一个表面善良的伊德里斯卡卡的承诺失信后,凭着卡卡根本都看不上的亲戚铁木儿的执着帮助下,治愈了伤病,重新站立了起来,而最为重要的是这段人生经历也成就了罗诗,让她更清楚的看清楚了人性,在那次她的签名售书活动中,意外的再次见到了卡卡,书的留言里就一句话:放心,别担心,里面没你。是的,她的生活里已然因为卡卡的失信让她划掉了曾经对他的种种期望和思念,而卡卡也因为这次见面,深深的重创了他的内心。生活不能失去对一个人的诺言,诺言无声,其实就是在考验一个人的善良和勇敢。

  喜欢这本书里的这句重复的话:每*方英里都有一千个悲剧,伙计。是的,在那样的大时代下,在生命都无处存放的世界上,活着就是一个美好,相比于现在的我们,幸福的已经一塌糊涂。这本书让人读的沉重,他更多带给人关于手足情深、关于家庭和亲情的思考,人生总是有很多缺憾,对于每个人,也终要面对世事无常,亲人的离去,人性的最本质面,亲人在一起的时候,没有那种感觉,生活*淡无奇,甚至于有时还会争执,埋怨,互相不满,而真正读了这本书,会对爱,对家庭,父母兄弟有了重新的燃点,这世上的风景无数,你翻山越岭遍寻风景,想要逃离家庭的束缚,可是走遍万水千山,人最终还是要走回家的怀抱,父母的一世牵挂,血浓于水的无尽牵绊……

  这本书是写人的,更是写历史的,多灾多难的阿富汗,每个人就像一枚羽毛,被时代的气流夹裹,唯有此生此世的亲情维系生活。打开这本书,每一个章节小段中,都绘制了一个羽毛的图案,作为每小节的间隔,和封面的黄色羽毛遥相呼应,我想这片羽毛除了是文中阿卜杜拉哥哥对差他七岁的妹妹帕丽的一种思念信物外,还有一种暗喻,羽毛轻之又轻,人生的路途也要承受不能承受之重,而一切都会如羽毛一样翩然离去,唯一可以寄托的就是对亲情的一份思念!

  胡塞尼完美地铺述这个以阿富汗和巴黎为背景的故事,关于阿卜杜拉,直到故事的最后,胡塞尼才交代了隐情:他一直牵挂着失散多年的妹妹,并希望重逢,阿卜杜拉说:“她是那么完美。”这句话也能用来评价此书。

  合上这本书,我更加深切的感受到作者想要传达给我们的主旋律,生活的每一天都是幸福和美好的,亲情的可贵,感情的浓郁,群山回唱,人生的大美也在山间久久不肯散去……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4)

——西游记17回读后感范文5份

  今年暑假,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写得太精彩了!

  这本书讲的是师徒四人历经磨难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他们四人性格不同,但很团结。唐僧有个大徒弟,叫孙悟空,他很勇敢,但又经常不听话。猪八戒是唐僧的二徒弟,胆小又贪吃,沙和尚是唐僧收的最后一个徒弟,很老实但没什么太大的本事。

  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很勇敢,面对各种妖魔鬼怪,从不害怕。再想想自己,看见一些小虫子就大惊小怪,和孙悟空一比,实在差远了。我还要学*他们团结战斗的精神,他们的心就象一串烧烤一样串在一起。以后我也要多团结同这,为班里争光!

  读完这本书,我很受启发。我要学*孙悟空的勤奋和勇敢,学*唐僧的善良和坚持,但决不要象猪八戒那样胆小、懒惰!

  众所周知,《西游记》乃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可想而知,它的文学价值是非常高的,作为中国人对自己国家的文学精华不了解一点那怎么行。为此,我特地趁着寒假好好去领会一下。

  当我将那本厚厚的“经典”的最后一页合上后,脑袋里还真是有很多感触哩!就比如说孙悟空,他是全书中最光辉的形象了。

  文章较开头的“大闹天宫”一章,或许有人会认为他无事生非,爱挑衅“权威”,甚至妄想做“玉帝”,但我却认为这突出了作者的热爱自由,勇于反抗以及这个时代所提倡的“有能者当居之”。不过如果真让孙悟空当玉帝,恐怕连天都会被捅出个窟窿来。

  至于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他已不再是一个叛逆者的形象,而是一个头戴紧箍,身穿虎皮裙,专为人间解除魔难的英雄。在重重困难之前顽强不屈,随机应机,西天途中更是尽心尽力保护。他的见恶必除,除恶必尽的精神就仿佛是在为那个时代带去了一位“神”。不过孙悟空的缺点也不少呢!就是有时太卤莽了,像“三打白骨精”,虽说他的火眼金睛是把那妖怪看出了,不过他太急性子,二话不说先给它一棍,可恰好碰上唐僧这个“慈悲为怀”的圣僧,其结果便是唐僧的“解雇书”——“你走吧!”

  再来讲讲唐僧,作为师父,他对徒弟要求很严,经常教导徒儿“要以慈悲为怀”。作为僧侣,他行善好施,为民除害,为人们播撒着善良的种子;作为求学者,令人们赞叹不已的是他那坚强的意志和执着追求的精神,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征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信念,使他终成正果。不过有时他也有点“腐朽古板”,人妖不分,还多次冤枉孙悟空,以至于到最后还得让猪八戒去花果山请大师兄。我对他的这种行为实在没什么好印象,但念在他不辞万里赴西天取经,自然也是功过相抵了。

  提起猪八戒,人们总是将他与“好吃懒做、自私自利”,“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等不好听的词汇联系在一起。的确,猪八戒也干过“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但在为师父西去取经的曲折道路上,虽然没有孙悟空神通广大的超常本领,却也立下了不少战功。他虽然有着许多的缺点,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他丑陋和厌恶。相反地,在他的这些缺点背后,透露出来的憨厚老实富有人情味的一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呢!

  沙僧是唐僧取经途中的一个忠诚卫士,也是让师父操心最少的一个徒儿。肩挑千里重担,没有半句怨言。师兄闹矛盾时,他从中调停和解;师父遇难时,他挺身而出,以死相救。尽管*时少言寡语,但在保护师父的战斗中冲锋陷阵,英勇无比。

  总之,这些人物都为此书增色不少!虽然作者想表达的“内涵”我无法完全明白,但也从这本书中得到了不少乐趣。一句话:不愧是名著啊!

  孙悟空,想必大家都知道的一个角色。他出自于《西游记》,是我最喜欢的这个人怎么可能会问了:“你为什么喜欢他呢?”这个嘛,请听我一一道来。

  他十分勇敢。在西游记《孙悟空大闹天宫》这一回中,他对众神要来捉拿他这件事毫无畏惧,反而他跟众神反抗,虽然被二郎神捉拿了,太上老君将她丢入八卦炉中,整整烧了悟空七七四十九天,四十九天出炉时,他并没有烧成灰烬,反而炼一双“火眼金睛”。到了最后给还敢跟如来佛祖作对,真的很勇敢,令我感到无比的。

  他神通广大。他有定海神针——金箍棒,这件宝物可以变大变小,大时上天入地,小时像绣花针;有能上天入地的筋斗云,悟空骑着那个筋斗云,就像站在云上面,可威风可帅气了!还有他那根救命毫毛,那几根救命毫毛可以变成任何东西:植物、动物……甚至连自己都能变,还可以用来分身,可炫酷了!

  他十分坚持。在九九八十一难中,师徒四人从来都没有放弃过,虽然孙悟空曾两次回过花果山,但他并没有放弃,用他机智的头脑降了一次又一次的妖,给许多地方的*民百姓带来幸福,最终他修成正果,被封为“斗战神佛”。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人物——孙悟空,他的坚持与勇敢深深地打动了我,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伙伴们,你们也喜欢他吗?

  阅过许多古色古香的文学典着,有些如蜻蜓点水一样很快就忘记了,唯有这一部——《西游记》依然深深地刻在脑子里。

  初次接触《西游记》,是在约五年级的时候,从书中的故事里。那是一个讲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前往西天取经,一路上披荆斩棘、降妖伏魔,历尽九九八十一难,终于修成正果的故事。

  当我再次重温,我并不这样想,我更注重的是它的前因后果——为什么他们会去取经?为什么他们能胜利能成功?我想,一定是因为他们是勇敢的。虽然唐三藏给人一种懦弱无能的感觉,猪八戒给人一种贪生怕死的感觉;只有孙悟空和沙和尚才真正算得上是真正的勇敢。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如果他们并不都是勇敢的,那他们还会一起去,一起胜利而归吗?是的,只有勇敢才能取得胜利。

  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只有坚强才能取得胜利。

  现如今,胜利已经成为每一个人的目标,可是大部分人都只是麻木追求,丝毫没有注意到胜利者应该是一个怎样的人。就这样,胆小怕事的人遇到机会不去闯练,就知道每天把胜利挂在嘴边,直到离胜利越来越远;相反,而那些勇敢无畏、艰苦拼搏的人,就算他们不在乎胜利,但他们永远是胜利的。由此可见,胜利的曙光只属于勇敢坚强者。

  《西游记》这本书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他的作者是吴承恩。其中,这本书讲了一个有惊无险的离奇故事,一位唐朝的唐僧去西天取经的路上,收了三个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沿途遇到种种劫难,一路降妖伏魔,化险为夷,九九归一,到达西天取得真经,最终五圣成真的故事。

  书中,大徒弟孙悟空,他机智勇敢,神通广大,有着一双火眼金睛,能看清一些妖怪的真面目,后脑勺上还有三根救命毫毛,只要拔下一根,便可以变成自己想要的东西。二徒弟猪八戒,他憨厚可爱,虽然他好吃懒做,还鼓在一个大肚皮露在外面,背上背着个大耙子,整天称自己是天蓬元帅,但是,遇到师父不见时,他还是一心一意的去救师父。三徒弟是沙僧,他老实厚道,行李他全背着,就算已经很累很累了,他也没抱怨过。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一章是“三打白骨精”,这篇文章讲了一个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变成一个女子,被孙悟空认了出来,最后化作一阵清风逃走了;第二次变成一个老奶奶,假装来找他的女儿,又被孙悟空认了出来;第三次,变成了一个老爷爷,来找老奶奶和女儿,孙悟空为不让妖精逃走,叫出了山神和土地神,把妖怪团团围住,最后变成了一堆骨头。

  “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这本书我也是看了很多遍,很喜欢孙悟空,在师傅遇难时,保护着师父,不让师父受到一点儿伤害。以后,我也要向它学*,勇敢的面对生活,不畏一切困难,还要为他人着想。


《群山回唱》读后感 (菁华5篇)(扩展5)

——水浒传第4回读后感(5)份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中,塑造了一百零八个英雄好汉的不同人物性格。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百零八位仗义疏财的`好汉因受小人陷害,陆续被逼梁山起义,后归顺朝廷,帮助官府*山贼,斩方腊,东征西讨,为大宋立下了汗马功劳,后遭奸臣所害。没被战死的好汉都被炸死,但他们的英勇事迹去被人们永远的歌颂与传扬。

  《水浒传》深刻揭示了起义社会的根源,满枪热情的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理想,也具体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历史原因。

  读《水浒传》第四回“赵员外重修文殊院;寺里人不敢给这个凶神恶煞开门,真是让人开心愉快的一场戏啊,本身就是个玩笑,他也不想再把事情闹大,鲁智深出现在第三回,我看到这里觉得!

  这一回在水浒中应该还算作是引子部分;怒掣戒刀!

  话说鲁达打死郑屠以后,果证江南第一州,还要把剩下的一脚狗腿揣在怀里慢慢享用--他的智慧全用在这里了,第一次闹还只是从半山腰抢来一桶酒喝了,稍稍翻一翻书。”这个水浒传中占头占尾的人物是如此重要,实不为过,装成行脚僧买来了狗肉水酒,酒劲儿上来了,法号智深!进得门来!

  这可更让我期待了。直教!先是酒涌上来要练拳脚,一不留神,本来没什么规矩修养,他也就要遇到命里注定的好朋友林冲了?

  于是从一开始就处处护着他的智真长老也留不得他了,就像宝钗评价的一样,这老兄发狠打坏了门左右的金刚,砍世上逆子谗臣,死在第119回,只好把他打发到日后更加著名的地方,还逼着和尚们吃狗肉,弄的和尚都要逃跑:这人笑挥禅杖:“有分教!没有酒喝,在五台山剃度出家!

  可鲁达是个粗人。于是结识赵员外;第二次,稍稍透露了梁山好汉的一些消息:酒肉,知道金翠莲已作了大财主赵员外的外宅,在总共120回本的小说中,鲁达也刚刚变成鲁智深,说他有着开启和收束的重大分量,是一段“热闹戏文”!

  鲁达自知是个罪犯,是不是从这里学的啊,赵先将鲁达藏在七宝村,就要“口中淡出鸟来”,跑路的过程中巧遇他搭救了的金老儿,金庸《天龙八部》描写天山童姥逼着小和尚虚竹吃肉的情节,鲁智深同学聪明了许多,其实是先小后大闹了两场,又来了顿大吐秽物,不再行抢了。于是我们非常熟悉喜爱的那个水泊梁山中的英雄好汉鲁智深,把半山腰的亭子弄塌了,走露风声后又动员鲁达当和尚,还管什么天王老子,衣食丰足,进肚儿就不是他了,鲁智深大闹五台山”,核心就两字,这名字算是第一次出来曝光了!

  鲁智深大闹五台山,他本是“全没些个出家人体面”的人,无奈,没有肉吃:名驰塞北三千里,只是从本回末的两副对联上!

  我最喜欢的一名好汉是花和尚鲁智深。他虽然有些鲁莽,但是他武功高强、为人直爽、慷慨大方、对朋友情深意重,嫉恶如仇,专打抱不*。他三拳打死了镇关西、倒拔了垂杨柳、取得了二龙山。

  他真是太厉害了,我也要成为向他一样的男子汉。

  水浒传与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并称四大名著。我现在读完了水浒传,那里面的人物令我有深深的感触。现在,我与大家交流一下我的感触吧!

  我最佩服的英雄之一就是排名13的天孤星花和尚鲁智深,他敢作敢当、重情义,令我最为佩服的是,他还有一副侠义心肠。为救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赴汤蹈火,是我们应该学*的。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水浒传》,令我感慨万千。

  《水浒传》中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农民起义的全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腐朽和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那些英雄汉不占领城池,不打劫人民,是一大批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的人物性格也不一样,其中的黑旋风李逵生性鲁莽,性格暴躁。及时雨宋江为人仗义,善于用人。豹子头林冲他武艺高强。花和尚鲁智深勇而有谋,侠肝义胆。智多星吴用,他足智多谋,神机妙算。行者武松,他有仇必复有恩必报,崇尚忠义。

  在书的世界中,我忘记了时间,只因为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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