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菁华5篇)

首页 / 读后感 / | 2022-10-03 00:00:00 读后感,名著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1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写来的告别信后,决定独自踏上一条漫长的朝圣之路。原因很复杂,他想散散心,他的内疚、自责促使他往远方走去,但是,完成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凭借的,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继续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件事多么不可思议,仅仅是一个信念,支持他走了这么久、这么远。其实,这也是哈罗德做出的一个尝试,他不曾参加过朝圣,但是为了老友,亦为了自己,他决心完成一次伟大的徒步旅程。一开始,他只是简单地想回复一封信然后寄出去,却一步一步,迈向远方。他没有考虑过最终是否能到达,中途会发生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他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顾虑,只因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朝圣途中哈罗德也受过伤,他的脚也打起过水泡,他遇到了一条忠实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数不胜数的朝圣者。他没有想过会遇见他们,和他们自然地交流,而他们甚至认识了还不到两分钟。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无成、在酿酒厂里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而这,只源于他做出的一次尝试。

  在旅途中,哈罗德想了很多,他回忆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尝试着走进自己的内心,哪怕很艰难,哪怕过程很痛苦,他的这次朝圣,目的地是自己的内心,去看奎妮只是一个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过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读懂了自己,并最终战胜了自己。在妻子莫琳来找他时,他对妻子说:“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现在终于尝试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这趟旅程,奎妮还在等,她对我有信心,你明白吗?”或许这次尝试会让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于我们而言亦是如此,这世界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第一步的尝试,就什么都不会有。不断地尝试吧,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试过,就有成功的希望!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2

  读了《失落的一角》,我觉得人不需要追求事事完美,只要快乐就行,因为凡事都不可能做到十全十美的。

  《失落的一角》里的主人公是个不完整的圆,他为了成为完整的圆开始了一场旅行!不完整的圆,为了找到失落的一角,有时被大雨淋湿,有时被大雪覆盖有时被大风刮走,但他没有放弃,不完整的圆也很快乐。他有时和一只动物聊天,有时抓蝴蝶,有时走路哼着歌哦!直到有一天,他找到了那一角。他成为了一个完整的圆。但由于滚得太快,不能和动物聊天,不能抓蝴蝶,他为这件事烦恼。

  读完这本书,我想对一些家长说:每一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不要让你的孩子为那些培训班烦恼,让你的孩子快快乐乐的不行吗?那个圆没找到那一角是快乐的,可找到了那一角变得悲伤,不快乐了。这似乎是一个耐人寻味的寓言:看上去很简单有缺憾就想更完美,就想努力去追求,可是追求到了又感到了另一种缺憾,有得必有失,还是不完美。人都在追求完美,但真正的完美并不存在,它似乎更像一个梦,存于我们的心际。我们更惬意于追寻的这个过程,品尝着这个过程中伴随而来的苦乐酸甜。

  人生很像一个圆,我们从起点出发,最终还要回归那一点。而人就像一个圆规,为什么有的人能够画得圆,因为他们心在想,“脚”在动。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3

  这几天我学了一篇课文,是作家丹尼尔·笛福所著的《鲁滨逊漂流记》(节选),便找来原著读了读,令我感触颇深、受益匪浅。

  鲁滨逊生在商人之家,热爱冒险,在一次航海中流落荒岛。在如此惨痛的环境下,他不畏艰险、乐观向上、拯救野人,救出船长,最终离开了生活二十八年的荒岛,回到英国。

  《鲁滨逊漂流记》一经上市,便引起轩然**,鲁滨逊也成了不少人心中的偶像,从而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这本书也展示了鲁滨逊铁骨铮铮的汉子形象。

  鲁滨逊在无人荒岛生活了二十八年,没有住所,就用木头和船帆搭一座简陋的帐篷;没有食物,就一边蓄养山羊,一边打猎,还种麦子;太过恐惧,就在空地上插杨柳桩子,将羊群圈养;太过寂寞,还有好帮手“星期五”呢!所有问题对鲁滨逊来说似乎已不是问题,无论这个问题是多么遥远,多么艰难,鲁滨逊都能完成。

  看完这本书,我不由得想到了自己,和鲁滨逊比起来,我和他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他是翱翔蓝天的苍鹰,我则是温室里的花朵,被父母长辈呵护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来都没有体验过来自“社会”的考验。在这样的情况下,我就像个小公主,以为自己不用努力就可以得到财富,得到荣誉,事实上我错了,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自己努力换来的财富才是最踏实的。

  如果我是鲁滨逊,我能坚持那长久的二十八年吗?一年、二年?还是三年?不,恐怕连一年都坚持不了吧!在那里,我或许早已自暴自弃,无法生存了。

  回忆往昔,小时候便总是三分钟热度,学*美术、舞蹈,我顶多坚持两三年,在学*上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时甚至一小时都坚持不了。那是从小便有的毛病,就算大一些了也没改掉,直到我看了《鲁滨逊漂流记》,被鲁滨逊二十八年的荒岛生活所震惊,被他的乐观所感动,才终于改掉了这个毛病。

  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知道了不能被生活打倒,要像鲁滨逊流落荒岛时那样乐观向上、坚持不懈,对生活充满信心!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4

  暑假,爸爸给我买了*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一开始我是被父母逼着看,到后来我一有空就主动翻阅,它已经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喜欢这本书,不仅仅是书中的“大脑天宫”“三借芭蕉扇”“偷吃人参果”“大战红孩儿”等精彩动人、引人入胜的故事情结吸引了我;更重要的是,通过认真的阅读和父母的讲解,我还懂得了一个大大的道理,那就是“不要只盯着别人的缺点看”,人无完人,要宽容别人的缺点,发挥别人的优点,通过团队合作最后才能取到“真经”。

  “西天取经”四人组合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之中,他们特点鲜明,各有所长:唐僧理想信念异常坚定、认准目标绝不放弃;孙悟空火眼金睛,降妖除魔本领;猪八戒性情开朗,憨态可掬;沙僧忠厚诚实,任劳任怨,遵守纪律。

  正如“硬币有正反两面”一样,他们各自的缺点也显而易见。比如,唐僧顽固认死理,不分青红皂白,常常“错怪悟空”,还把他气回花果山;孙悟空脾气特别急躁,好斗暴力,一下子就“三打白骨精”,遇事总想“一棒子就解决”;猪八戒取经意志最不坚定,一遇困难就退缩,经常将“分家当散伙,回高老庄”挂在嘴边;沙僧总是唯唯诺诺,没有自己的半点意见,“我听师傅的,我听大师兄的”是口头禅。

  师徒四人走到一起,恰恰组成了一个非常包容而又有活力的团队,师傅把方向,大师兄冲锋开路,二师兄牵好白龙马,沙师弟埋头挑担。虽然各有缺点,但充分发挥出各自的优点,取长补短,才能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修成正果。

  联想到我们可爱的班级,是由42位拥有不同性格和脾气的小伙伴组成,同学们有的学*成绩不太好,但体育方面很突出;有的不太遵守课堂纪律,但非常乐于助人。我们千万不要对别人的优点视而不见,却抓住缺点和不足紧紧不放。我们更应该对别人的优点多多点赞,对别人的缺点多多包容,这样的话,我们的班级团队一定会越来越棒,我们自己也会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喜欢!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5

  悲剧,总会催人泪下,确切地来说,它不止催人泪下,还有使人惋惜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不过,有的悲剧是伟大的——假期我读了《伟大的悲剧》这本书感悟很多。

  《伟大的悲剧》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夺取南极的斗争》《人类的群星闪耀时》)中的节选,本文是为纪念人类历最早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等和英国人斯科特等而写的。文题中的“伟大”是指探险队员在探险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人格和精神的魅力;“悲剧”是指失败,死亡的结局令人感到悲哀。

  《伟大的悲剧》,给人以深深的震撼失败死亡的悲剧性结局也更加震撼人心。书中主要写了斯科特和他的探险队员们到达南极点,却发现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人已在他们之前捷足先登,只能失望而返。因为遇到重重困难,队员们在返程途中相继悲壮地死去,最后得到安葬,英勇事迹将流传下去。全文写出了探险队员们表现出的诚信,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坚毅、执著,为科学事业献身的英雄气概;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强烈的爱国情怀还有对家人深情的爱。

  文中最打动我的一句是:“谁也不敢说一句阻拦他的话,也没有一个人敢伸出手去向他握别。他们大家只是怀着敬畏的心情感觉到:劳伦期·奥茨——这个英国皇家禁卫军的骑兵上尉正像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奥茨在自己身受伤冻的情况下还能为队员考虑,面对死亡无所畏惧,从容走向死亡,危急关头,他泰然决然的英雄气概和大无畏精神让人震撼。

  “不幸是天才进步的阶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的无底深渊。”我想,伟大绝不主要是成功者那些给人以震撼与启迪的人,一样伟大!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菁华5篇)扩展阅读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菁华5篇)(扩展1)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实用五份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1

  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

  《一个人的朝圣》讲述了哈罗德在收到好友奎妮罹患癌症写来的告别信后,决定独自踏上一条漫长的朝圣之路。原因很复杂,他想散散心,他的内疚、自责促使他往远方走去,但是,完成这87天、627里路的旅程,他凭借的,是一个最重要的信念:只有他继续走,奎妮就会活下去!

  这件事多么不可思议,仅仅是一个信念,支持他走了这么久、这么远。其实,这也是哈罗德做出的一个尝试,他不曾参加过朝圣,但是为了老友,亦为了自己,他决心完成一次伟大的徒步旅程。一开始,他只是简单地想回复一封信然后寄出去,却一步一步,迈向远方。他没有考虑过最终是否能到达,中途会发生什么,需要准备什么。他像一个离家出走的孩子,没有顾虑,只因为心中的一分信念,或许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点理性,多一点信念。

  朝圣途中哈罗德也受过伤,他的脚也打起过水泡,他遇到了一条忠实的小狗、一位加油站的女孩和数不胜数的朝圣者。他没有想过会遇见他们,和他们自然地交流,而他们甚至认识了还不到两分钟。但是他做到了,在一小段时间的惊讶之后,他坦然地接受了。一生一事无成、在酿酒厂里默默辛勤工作的他,成为了世界的焦点!而这,只源于他做出的一次尝试。

  在旅途中,哈罗德想了很多,他回忆起很多美好的事物,他尝试着走进自己的内心,哪怕很艰难,哪怕过程很痛苦,他的这次朝圣,目的地是自己的内心,去看奎妮只是一个逃避自己的方式,但在他逃避的过程中,他又找回了自己,他明白了自己,他读懂了自己,并最终战胜了自己。在妻子莫琳来找他时,他对妻子说:“我也想你,莫琳。但是,我这一辈子什么都没有,现在终于尝试了一件事,我一定要走完这趟旅程,奎妮还在等,她对我有信心,你明白吗?”或许这次尝试会让他失去很多,甚至失去家庭,但他义无反顾地走了下去。

  于我们而言亦是如此,这世界上许多人每天做的事就是不断地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看似简单的一件事,如果没有第一步的尝试,就什么都不会有。不断地尝试吧,失败了也没有关系,只要试过,就有成功的希望!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2

  我读了《童年》,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觉得我是幸运的,起码我比他幸福。因为作者3岁时,父亲病故,而自己的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贪婪而又专横的小业主,残酷剥削雇工,放高利贷,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的发财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感到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记得在小时候,我很调皮,也很淘气,经常做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有一次,阿姨帮我买了几条小金鱼,但她没告诉我怎么养就走了,爸爸妈妈妈又不在家。我看到柜子上有一个插著花的花瓶,灵机一动,把花瓶拿下来,丢掉里面的花,加了点水,把小金鱼放了进去。看到小金鱼在花瓶中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心里乐滋滋的。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到我趴在桌上一动不动地看花瓶,就笑著问我:“你干嘛呢?”“看金鱼呀!”我回答道。妈妈一听,说道:“啊?不会吧!你把金鱼放在花瓶里了。不行,这花瓶一会儿姥姥还要拿走呢。”我二话没说,把花瓶抱进房间,就是不让她们拿走。最后,妈妈拿我没辙,只好打电话给外婆,告诉她事实,姥姥听了这件事,也哈哈大笑起来……我的童年就是这样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著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和生活。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3

  这个寒假,我阅读了许多名著,其中包括《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的作者是丹尼尔。笛福,讲述的故事、冒险是前所未闻、绝无仅有!

  我不是在说大话,《鲁滨逊漂流记》其实有很多人看过,它讲述了鲁滨逊。克罗索不满于现状,乘船冒险却流落到萨累的摩尔人手中。他好不容易逃出后到国外干着高薪的葡园,可他又因同样的原因乘船离开,再次失事并独自逃到了荒岛,养羊、种地、抓鳖,生存了二十几年后,解救了土著并命名为“星期五”让他做奴仆。后来他又救了“星期五”的爸爸和一些白人,最终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乘船回到故土,历时35年,岛上居住27年2月零19天。

  看完这书,我不由感叹,丹尼尔的想象力让人折服,同时生动的描绘也令人身临其境。例如从鲁滨逊解救“星期五”的故事中我看到了鲁滨逊的勇猛与智慧,从“星期五”自愿让鲁滨逊杀他的故事中看出了“星期五”的忠诚。我认为这本书还有一个优点:它没有分章节,并用第一人称写,如同自传,让我融入其中,仿佛主人公就是我。再次回想起来,书中的人物品质我都应该学*。鲁滨逊的勇敢、机智、处变不惊,“星期五”的忠心耿耿、领悟性高,这些都是我学*的目标。同时,我还懂得了不能不满足于现状,要知足等道理,鲁滨逊就是因为这而流落荒岛。在生活中同样要知足,俗话说:“知足常乐。”比如说:买了很多很多玩具了,却总是因为没收集完全套而不满足,就是不应该的了。

  啊!这本书就是这样一本名著,它写得朴实、生动、有创造性。这样一本书,也不需要多说,你们也快去看看吧!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4

  暑假,爸爸给我买了中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一开始我是被父母逼着看,到后来我一有空就主动翻阅,它已经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喜欢这本书,不仅仅是书中的“大脑天宫”“三借芭蕉扇”“偷吃人参果”“大战红孩儿”等精彩动人、引人入胜的故事情结吸引了我;更重要的是,通过认真的阅读和父母的讲解,我还懂得了一个大大的道理,那就是“不要只盯着别人的缺点看”,人无完人,要宽容别人的缺点,发挥别人的优点,通过团队合作最后才能取到“真经”。

  “西天取经”四人组合的形象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之中,他们特点鲜明,各有所长:唐僧理想信念异常坚定、认准目标绝不放弃;孙悟空火眼金睛,降妖除魔本领;猪八戒性情开朗,憨态可掬;沙僧忠厚诚实,任劳任怨,遵守纪律。

  正如“硬币有正反两面”一样,他们各自的缺点也显而易见。比如,唐僧顽固认死理,不分青红皂白,常常“错怪悟空”,还把他气回花果山;孙悟空脾气特别急躁,好斗暴力,一下子就“三打白骨精”,遇事总想“一棒子就解决”;猪八戒取经意志最不坚定,一遇困难就退缩,经常将“分家当散伙,回高老庄”挂在嘴边;沙僧总是唯唯诺诺,没有自己的半点意见,“我听师傅的,我听大师兄的”是口头禅。

  师徒四人走到一起,恰恰组成了一个非常包容而又有活力的团队,师傅把方向,大师兄冲锋开路,二师兄牵好白龙马,沙师弟埋头挑担。虽然各有缺点,但充分发挥出各自的优点,取长补短,才能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修成正果。

  联想到我们可爱的班级,是由42位拥有不同性格和脾气的小伙伴组成,同学们有的学*成绩不太好,但体育方面很突出;有的不太遵守课堂纪律,但非常乐于助人。我们千万不要对别人的优点视而不见,却抓住缺点和不足紧紧不放。我们更应该对别人的优点多多点赞,对别人的缺点多多包容,这样的话,我们的班级团队一定会越来越棒,我们自己也会受到越来越多的人喜欢!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5

  悲剧,总会催人泪下,确切地来说,它不止催人泪下,还有使人惋惜的,常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不过,有的悲剧是伟大的——假期我读了《伟大的悲剧》这本书感悟很多。

  《伟大的悲剧》是奥地利作家茨威格《夺取南极的斗争》《人类的群星闪耀时》)中的节选,本文是为纪念人类历最早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等和英国人斯科特等而写的。文题中的“伟大”是指探险队员在探险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人格和精神的魅力;“悲剧”是指失败,死亡的结局令人感到悲哀。

  《伟大的悲剧》,给人以深深的震撼失败死亡的悲剧性结局也更加震撼人心。书中主要写了斯科特和他的探险队员们到达南极点,却发现以阿蒙森为首的挪威人已在他们之前捷足先登,只能失望而返。因为遇到重重困难,队员们在返程途中相继悲壮地死去,最后得到安葬,英勇事迹将流传下去。全文写出了探险队员们表现出的诚信,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坚毅、执著,为科学事业献身的英雄气概;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强烈的爱国情怀还有对家人深情的爱。

  文中最打动我的一句是:“谁也不敢说一句阻拦他的话,也没有一个人敢伸出手去向他握别。他们大家只是怀着敬畏的心情感觉到:劳伦期·奥茨——这个英国皇家禁卫军的骑兵上尉正像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奥茨在自己身受伤冻的情况下还能为队员考虑,面对死亡无所畏惧,从容走向死亡,危急关头,他泰然决然的英雄气概和大无畏精神让人震撼。

  “不幸是天才进步的阶梯,信徒的洗礼之水,弱者的无底深渊。”我想,伟大绝不主要是成功者那些给人以震撼与启迪的人,一样伟大!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菁华5篇)(扩展2)

——名著简爱读后感作文六百字范文5份

  名著简爱读后感作文六百字 1

  简爱每一次成长,都饱尝生活的艰辛,她的人生的每一步充满了辛酸的血泪史,她就象一只笼中的小鸟努力地想张开翅膀,妄图寻找快乐和自由的天空,却一次又一次地被碰得头破血流,差点折断了翅膀

  在险象环生的人生路上,她举步维艰,她不仅要与险恶的环境作斗争而且要忍受各种人为的灾难,从精神的歧视到肉体的折磨,从苦难的童年到坎坷的求学生涯,从戴着良母面具的里德太太到道貌岸然的伍德学校的校董,她可怜的自尊被残忍地层层剥离,值得欣慰的是,在黑暗中她看见了些许光明

  正是因为这光明她才有了活下去的勇气,从而也唤醒了她内心最柔软的情怀,海伦和坦普尔小姐的出现使她感受到明媚的春光,她凄凉的心得到了温暖和慰藉,她们象黑暗中的航灯,照亮她人生前进的方向,坦普尔象是一株洁白高雅的白玉兰,而海伦就象是一枝开在荒凉之地的寒梅,她的命运比简爱还悲惨,她所受到的无端的折磨令人心酸,她脆弱的生命承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重荷,而她却能笑对人生,在她的脸上看不到任何忧怨和仇恨,她似乎不属于这个世界

  她是来自上界的天使,她是善良和爱的化身,象耶稣一样为了拯救这个世界,承受人类所有的苦难,她的慈善高尚博爱即使是魔鬼也会被她感化,铁石心肠也会为她流泪,尽管她的生命是如此短暂,在花季之年,饱受磨难后象落叶一样凋零,在春天来临的时候,她寂寞地死去,她至死都不曾抱怨命运的不公,好象她所受到的一切痛苦和不幸都是理所当然的,好象她的存在只是忍受无休止的折磨,但她短暂的生命是多么璀璨,象流星一样划过天际,她的聪明慈祥博爱的秉性永远光照千古

  她象一种无形的力量鼓舞着简爱在人生的路上不断地跋涉和自我完善,可以说她的灵魂一刻也不曾离开过简爱。

  名著简爱读后感作文六百字 2

  《简爱》是一部英国文学史上的经典之作。它的伟大在于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坚持维护独立人格,最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等,不向命运屈服的坚强女性形象。

  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小小年纪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以至被抛弃送进环境恶劣的劳渥德学校。读到那里,我既为简爱的不幸遭遇感到难过,又为这些人的冷酷无情而感到气愤。道貌岸然的布洛克尔赫斯特先生不但当着全体师生的面诋毁她,还让她在众人面前示众。能够说简爱的童年是不幸的。然而,在这些不幸和苦难面前,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顽强地应对,把它化为战胜不幸和苦难的动力。不但在学*上飞速提高,同时也取得了全校师生的理解。

  同样,在那些贵族小姐和绅士面前,她也始终坚持着高贵的尊严。应对嘲笑与挖苦,她从不因为自我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认为他们是*等的,一样受到别人的尊重。“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也正是因为她的正直、高尚和纯洁,深深打动了罗切斯特先生,使他感到自惭形秽,对简爱肃然起敬。最终,简爱最终找到属于自我的幸福。正是这种敢于向恶俗实力反抗、追求*等的精神,让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形象获得了永生。

  经过这篇小说,我们不难发现,在主人公简爱的身上有着作者自身的影子。夏洛蒂勃朗特出生于一个生活贫寒的牧师家庭,幼年失去母亲,受学识渊博的父亲影响,从小便对文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可是家庭的变故和当时的社会现状,注定了她的文学道路不会是一帆风顺的。而她并没有所以放弃,最终写出了这部有着深远影响的《简爱》。

  法国作家维尼曾说过:“*凡的人听从命运,仅有强者才是自我的主宰。”从简爱和夏洛蒂身上,我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名著简爱读后感作文六百字 3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名著简爱读后感作文六百字 4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保持着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取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帝的《简。爱》,那就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人们的思想意识开始产生的新变化,也有了与之前不同的追求。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期在一起生活,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个躇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一样,需要“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豪气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以她倔犟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深深的感动。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她勇敢地放奔曾经的生活,却最终得到了幸福的生活。她能够掌握自己人生的遥控器,她是好样的。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很多的简爱站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美貌,还是相貌*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宽广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去生活。

  名著简爱读后感作文六百字 5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夏洛蒂·勃朗特是勃朗特三姐妹之一,也是三人中最有建树的作家。书中主要塑造了简爱这一典型人物,并用细致的笔触描绘简爱那“灰姑娘”一般的奋斗史。《简爱》语言优美,人物性格塑造丰富,是英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之一。

  《简爱》的主人公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宿在里德舅妈家,里德舅妈不满简爱妈妈嫁给身为牧师的简爱爸爸,所以将简爱视为眼中钉。在简爱与表哥打架后,里德舅妈将她送到了罗沃德学校,这是一所孤儿学校,简爱在其中度过了痛苦的十几年时光。但是简爱并没有因为生活的艰辛而颓废堕落,她努力学*,应聘成为了桑菲尔得庄园的家庭教师。读到这里我不禁为简爱的坚韧与顽强而感动,她在逆境中奋勇拼搏,实现了完美的逆袭,在我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当她来到桑菲尔得庄园时,遇到了天真活泼的阿黛勒,这个小孩子给简爱带来许多快乐,简爱也喜欢这份工作。随后不久,她遇到了罗切斯特先生,他是庄园的主人,简爱爱上了他,并接受了他的求婚。在婚礼当天,罗切斯特被揭发有妻子,这令简爱内心十分悲痛,面对罗切斯特的挽留,她毅然决定离开。读到这里,我为简爱追求*等权利的精神而感动,她不贪图安逸生活,而是追求精神上的*等,不依赖他人,是一个具有高贵精神和独立独立的完美女性。

  后来,简爱到了沼泽居,遇到了表哥约翰,并意外继承了叔叔的遗产,她把遗产分给了表妹和表哥,自己却拒绝了圣约翰的追求。后来简爱再次回到桑菲尔得庄园,得知罗切斯特的疯妻纵火,罗切斯特为了救她而导致失明的,在爱与怜悯的感召下,简爱与罗切斯特与其结婚,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深受启发,该书塑造的简爱这一形象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她追求*等,坚毅,面对坎坷人生不屈服。回想自己,和简爱比起来,自己的困难又有什么呢?我应该坚强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挫折与考验,这就是读完《简爱》给我的最大启发。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菁华5篇)(扩展3)

——《匆匆》的读后感500字左右 (菁华5篇)

  轻轻地打开书本,低声诵起了朱自清的《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多么优美,多么富于哲理的话语,我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读着……

  朱自*不愧为二十世纪著名的散文家,他写这篇《匆匆》时,才二十三岁,可他已是清华大学赫赫有名的才子了,正值风华正茂。可是他仍然觉得自己在白白地浪费时间,没有为国家、为社会作出什么贡献,深感惋惜。他笔下的《匆匆》就是他心灵的真实流露。

  是啊,时间在默默地,没有声响的从我们身边溜走了,我们到底又干了些什么呢?又有什么收获呢?当我们回首这一切时,也不免感概万分。与朱自清相比,真是感到惭愧;我们不也是在白白地浪费时间吗?课堂上,当你与同学讲小话时,时间便从你那双伶俐地小嘴边溜走;当你上课开小差时,时间便从你发愣的眼前闪过;当你和朋友们疯狂地踢着球,而忘记做作业的时候,时间便从你奔跑着的脚边左躲右闪地闪过了;当你坐在电脑旁津津有味地玩着游戏的时候,时间便从你那晃动的鼠标下流逝……

  岁月不饶人,再有本事的人也无法把时间留住,所以,要想使自己的人生变得更精彩,那我们只能从现在起抓住分分秒秒,努力学*,撑握过硬的本领,将来为国家,为社会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也许只有这样,当我们老了的时候,才不会后悔自己是在这世上白白走了一遭。

  著名文学家高尔基说过这样一句话:有一样东西“世界上最快也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匆匆》这篇文章紧扣“匆匆”这两个字,细腻的刻画了时光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朱自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

  花有从开日,人无再少年。每个人的生命就是那么短暂,在短暂的人生中我们能做些什么呢?或**庸庸地过一生?或像李白那样一直感叹怀才不遇而浑浑噩噩地过一生?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是那么渺小,消逝的是那么快;可即使是这样还是有许多人不珍惜时间。就像我们自己,每当我们打开电脑时,时间就随着指尖地跳动而流逝;看电视时,时间便从遥控器上一分一秒地闪过;在写作业时,时间就被笔尖一笔一划地封存在字里……我不禁想起了刚上四年级的那一段时间:因为我每天下午一放学回到家后,写作业时禁不住课外书的诱惑,没人时就想看一会儿,所以每天晚上都磨蹭到十二点导致睡眠不足,上课时老打哈欠;我一打哈欠老师就会让我站起来听课。天天被老师批评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儿,我决心以后回家再也不浪费时间了,争取早点儿把作业写完。但我现在却没有做到,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体会到:从现在开始珍惜时间,不要让“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的悲剧发生在我身上!

  好好地把握人生,才不会使我们在人生的终点站后悔莫及。只有这样,我们的人生才会更精彩!

  暑假里,我在一本书中阅读了《匆匆》一文。它给了我启迪,给了我力量,催我奋发上进。

  《匆匆》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一篇散文。文章紧紧围绕“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虚度时光感到无奈和惋惜,揭示了旧时代的年轻人已有所觉醒,但又为前途不明而感到仿徨的复杂心情。

  “燕子去了,又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看了这充满春意、诗意的开头,忍不住继续读下去。作者在文中写道:时间从水盆里、饭碗里消失。这是作者在提醒我们,日子在一天天消失,我们应该珍惜才是呢。“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说的正是这个道理!古往今来,人人都知道时间宝贵。有了时间,学生就可以学*,工人叔叔就可以做工,农民伯伯就可以种庄稼,科学家就可以进行创造发明。社会的进步,祖国的富强,都需要时间。时间就是财富,时间就是成就。

  读着《匆匆》,回味着其中蕴含的哲理,我不禁想起了自己的表现。以前的时候,我上课常常走神,放学的时候就贪玩,时间就这么白白地浪费了,真是不应该哪!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的。我快要小学毕业了,以后,我要珍惜每分每秒的时间,勤奋学*,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将来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朱自清的《匆匆》,其中有几句话令我受益良多: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从这句话中我知道要珍惜时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我记得有这么一句话:“时间最不偏心,给任何人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不偏心,给任何人都不是二十四小时。”你是否觉得这句话有些自相矛盾呢?不,我们都知道一天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之处。那为什么又是偏心的呢?因为有些人可以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时间将从这些无知的人手中悄悄溜走,因此,他的时间一定会别人少,而掌握时间、把握时间、珍惜时间的人,这样,他的做任何事情都会事半功倍,别人要二十五、二十六小时,他只要二十四小时就能做完。

  “赢得时间,就会赢得一切。”这下令我理解得更深了。“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年轻时要努力学*,免得到老伤心、后悔。

  想起以前的我,真是后悔莫及。当我玩乐时,时间从我的欢笑中逃走;当我看电视时,时间从我眼中溜走;当我玩游戏时,时间从我手上跑走。今天,读了《匆匆》,我决定今后努力学*,决不浪费一分一秒。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我会认真学*,不浪费青春。

  自从学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我便想着:怎样才能珍惜时间,不让它白白浪费呢?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来去是如此的匆匆。时间是有限的,谁能把握好这有限的时间,谁就能坚持到最后,谁就是时间的擂主。不管时间怎样匆匆,都能很好地把握时间,不让它溜走。

  如果把握不好匆匆的时间,就会一事无成,变成时间的奴隶,由时间主宰一切。原本匆匆的时间就会变得更加匆匆了。

  我就是这样让时间白白溜走了。把早上锻炼身体的美好时光,让给了睡觉。周末早上起来,只想着玩,想着玩电脑,一点也不记着写作业的事儿,一点也不想学*。放学后,写作业时磨磨蹭蹭。我相信很多人也像我一样,没有明白时间的价值,总是想着等一会儿吧,反正时间有的是。但转眼到了晚上,我不得不感叹:时间为什么过的那么快,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学了这篇《匆匆》后,我才知道,原来时间是从我手中溜走了,是我没有好好把握时间罢了。为什么我当时浑然不知,享受了一时的快感,现在后悔莫及,因为我白白地让无数的时间从我手中不知不觉地溜走。

  海涅说过:春天不播种,夏天就不能生长,秋天就不能收割,冬天就不能实用。

  时间啊,我不会让你这样匆匆离去,我要把握你,不要白白地输给你!

  从现在开始,我要珍惜时间,把虚度的光阴找回来,学会与时间赛跑,这样,会让我的每一分每一秒充实起来。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菁华5篇)(扩展4)

——《童年》读后感200字左右 (菁华5篇)

  我读了一本书《童年》,这一是高尔基故事之一。这一本书很感人,讲了儿童时代先后死去父母的高尔基,过着痛苦的生活,经历了种种磨难。

  高尔基是个很懂事的孩子,看到了有人残暴、吝啬,他痛恨这一切,学到了正直、勤劳、无私、勇敢,使他从小就懂得痛恨压迫,痛恨剥削,同情受折磨的劳动者,逐步构成他坚强的敢于反抗旧世界的优秀品质。

  我要向高尔基学*,学*他那优秀的品质,童年的高尔基边学*,边捡破烂卖钱,给家里用。同学们嘲笑他,神父嫌他贫穷,但高尔基好学不倦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大家,他得到了两件奖品和一张奖状。

  《童年》是说一个小孩在苦难的环境中快乐成长的励志故事。

  真正对他好的只有外祖母和母亲,父亲在他3岁时染病身亡,面对粗暴的外祖父和小伙伴的相继离去或离开,他并没有向生活低头。他就是高尔基。

  高尔基面对父亲离去,母亲出走和粗暴的外祖父,高尔基仍然乐观地面对生活,这一是一种很难得的生活态度,值得我们学*。高尔基的第一个朋友小茨冈因吞下钉子而死亡;第二个朋友“好事情”因外祖父不喜欢而搬走;第三个朋友是因为他们高尔基不知道挨了多少次打。

  高尔基的童年是痛若的,我们是幸福的,好好珍惜吧!

  无一例外,每个人都有童年。是在父母怀中幸福安然地欢笑,是在绿叶丛中无拘无束地奔跑,是在现代科技前新奇美妙地享受,却没有一人像阿廖沙那样拥有如此悲惨的童年。

  三岁丧父的他,随母亲和外祖母投奔到外祖父开的小染坊,一段抹不去的黑暗日子随之开启。这一里没有幸福和阳光,快乐和亲情,有的只是打骂和憎恨。

  外祖父的凶暴,舅舅们的残忍,深深的伤害了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然而就在这一种痛苦的压迫下,外祖母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苦涩的心灵,给予他奋斗的希望,让他在黑白世界中最终成长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作家。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童年是一生中最难忘、最快乐的时光,但高尔基的.童年却与众不一样。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三岁时父亲病死了,母亲改嫁了,一向住在外祖父家中,但是外祖父脾气很暴躁,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高尔基11岁那年离开了家自己去谋生。想想自己,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精心呵护着我的成长,还有学校老师关心培育着我,我真的好幸福好幸福!高尔基刻苦学*,最终成了著名的文学家。我要加倍发奋,必须也能够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这一本书是我感到高尔基的童年是悲伤的,他的童年失去了许多朋友与家人,我想这一应该使他会有许多的心理障碍。书的开头是高尔基的父亲死时的模样,后来他们一家去了一座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没过多久,母亲走了,去独立生活,“我”就由外公来养“我”。

  过了很久,母亲回来了,她带来了继父,两个人又去远方生活了。最后继父不知去哪了,母亲生病了,她死了,但高尔基却没有任何悲伤之情,他仿佛没有任何与母亲的感情。

  这一本书我大多有囫囵吞枣的内容,但是人感到了大多悲伤的情感,是人沉浸于思考。希望有更多人读这一本书,了解高尔基的童年。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菁华5篇)(扩展5)

——《童年》读后感200字左右 (菁华5篇)

  我读了一本书《童年》,这一是高尔基故事之一。这一本书很感人,讲了儿童时代先后死去父母的高尔基,过着痛苦的生活,经历了种种磨难。

  高尔基是个很懂事的孩子,看到了有人残暴、吝啬,他痛恨这一切,学到了正直、勤劳、无私、勇敢,使他从小就懂得痛恨压迫,痛恨剥削,同情受折磨的劳动者,逐步构成他坚强的敢于反抗旧世界的优秀品质。

  我要向高尔基学*,学*他那优秀的品质,童年的高尔基边学*,边捡破烂卖钱,给家里用。同学们嘲笑他,神父嫌他贫穷,但高尔基好学不倦的精神深深感动了大家,他得到了两件奖品和一张奖状。

  《童年》是说一个小孩在苦难的环境中快乐成长的励志故事。

  真正对他好的只有外祖母和母亲,父亲在他3岁时染病身亡,面对粗暴的外祖父和小伙伴的相继离去或离开,他并没有向生活低头。他就是高尔基。

  高尔基面对父亲离去,母亲出走和粗暴的外祖父,高尔基仍然乐观地面对生活,这一是一种很难得的生活态度,值得我们学*。高尔基的第一个朋友小茨冈因吞下钉子而死亡;第二个朋友“好事情”因外祖父不喜欢而搬走;第三个朋友是因为他们高尔基不知道挨了多少次打。

  高尔基的童年是痛若的,我们是幸福的,好好珍惜吧!

  无一例外,每个人都有童年。是在父母怀中幸福安然地欢笑,是在绿叶丛中无拘无束地奔跑,是在现代科技前新奇美妙地享受,却没有一人像阿廖沙那样拥有如此悲惨的童年。

  三岁丧父的他,随母亲和外祖母投奔到外祖父开的小染坊,一段抹不去的黑暗日子随之开启。这一里没有幸福和阳光,快乐和亲情,有的只是打骂和憎恨。

  外祖父的凶暴,舅舅们的残忍,深深的伤害了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然而就在这一种痛苦的压迫下,外祖母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苦涩的心灵,给予他奋斗的希望,让他在黑白世界中最终成长为一名受人敬仰的作家。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童年。童年是一生中最难忘、最快乐的时光,但高尔基的.童年却与众不一样。高尔基的童年是悲惨的,三岁时父亲病死了,母亲改嫁了,一向住在外祖父家中,但是外祖父脾气很暴躁,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高尔基11岁那年离开了家自己去谋生。想想自己,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精心呵护着我的成长,还有学校老师关心培育着我,我真的好幸福好幸福!高尔基刻苦学*,最终成了著名的文学家。我要加倍发奋,必须也能够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这一本书是我感到高尔基的童年是悲伤的,他的童年失去了许多朋友与家人,我想这一应该使他会有许多的心理障碍。书的开头是高尔基的父亲死时的模样,后来他们一家去了一座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没过多久,母亲走了,去独立生活,“我”就由外公来养“我”。

  过了很久,母亲回来了,她带来了继父,两个人又去远方生活了。最后继父不知去哪了,母亲生病了,她死了,但高尔基却没有任何悲伤之情,他仿佛没有任何与母亲的感情。

  这一本书我大多有囫囵吞枣的内容,但是人感到了大多悲伤的情感,是人沉浸于思考。希望有更多人读这一本书,了解高尔基的童年。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菁华5篇)(扩展6)

——名著《老人与海》读后感800字左右 (菁华5篇)

  在墨西哥湾住着一个*凡的老人,但在他的身上却演绎着一段极为不*凡的故事。大海见证了这一段不*凡的故事。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六十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两英尺的大马林鱼,虽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后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意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骨架带回了渔湾。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在这个颇具悲剧色彩的故事中。却表现了一个伟大的人物、——渔夫桑提亚哥。他连续84天捕不到鱼,在别人看来他是一个失败者。一个渔夫连鱼都捕不到他还是一个真正的渔夫吗?但是他并没有放弃。第85天出海捕鱼。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吗?

  爱迪生研究灯泡也是经过长时间的经验和实验才最终成功的,如果他当初觉得研究灯泡太麻烦了那么还会有我们现在的灯火阑珊的生活吗?如今的我们缺少的就正是这种用于挑战坚持不懈的冲劲如果有了渔夫桑提亚哥的这种精神我相信没有什么是战胜不了的没有什么高山时爬越补过去的。

  记得文中的老人曾说过这样一段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是绝对不可以被打败“不正是向我们阐明了这个道理吗?作为有理想有思想的高级动物。我们不应该害怕失败。没有谁是面对每件事都有十足的把握。我们都是公*的。但是人与人的结局却并不是百分之百的一样,区别就是有的人勇于尝试不害怕失败。一次不行可以再来,但是有的人害怕失败,永远都输不起,差距就此拉开,在弱者面前失败是倾覆生活之舟的波涛,波涛越大他就越容易被吞噬,但是我相信不是所有人都是弱者。那么作为一个强者就不应该面对失败消沉悲观就不应该因为沮丧而停止追求。,《老人与海》这本书教会了我很多很多它确实是一本好书一本让人受益终身的好书!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老人与海》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鱼。有一次他钓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碰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都吃完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在生活中,我们碰到了困难,也许会迎难而上;但也会畏难止步。比如说张海迪阿姨,她小时候双脚就已经残废,但是她并没有向挫折屈服,而是以积极、乐观、自信的态度去挑战挫折。她天天把词语贴在床头、墙壁上、厨房……经过张海迪阿姨的不懈努力,她终于战胜了挫折,而且还获得了荣誉,为祖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鲁迅先生曾经说过:“伟大的胸怀,应该表现出这样的气概—用笑脸迎接悲惨的命运,用自信的勇气来应付自己的不幸。”是啊!当我们碰到厄运和不幸时,与其埋怨命运的不公,还不如鼓起勇气,振作精神,以刚毅的态度与厄运抗争。

  老人不也是这样的吗?老人没有被任何困难压倒,他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与生活中的磨难做不屈不挠的斗争。老人也说过医生令我最难忘的话:“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当你碰到困难时,你一定不要被挫折压倒啊!一个人的一生中不可能没有失败,但我们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通向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曾经说过:“失败是成功之母。”曾任美国总统的林肯一生遭到无数次失败和打击。然而,他英勇卓绝。他从0832年失业后,他经过了13次竞选,然而有12次的竞选是失败的。他在最后一次,也就是0860年的时候林肯终于当选为美国总统,他终于成功了,这是一件多么令人兴奋的事情,他的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

  我们碰到挫折时,应该要勇敢面对,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我们有了这种奋不顾身、不怕困难的勇气,就有了征服困难的精神力量。正如歌德所说的:“你若失去了金钱—你只失去了一点儿;你若失去了荣誉—你就失掉了许多;你若失去了勇气—你就把一切都失去了。”

  现在我们努力起来,让老人、让他们永不言弃的精神感动并激励着我们每一个人吧!

  合上书,想想老人孤身在无光的海上与鲨鱼刚强地奋斗,才品尝到老人的信仰多么强壮。老人与海,海,是老人的人生;人生,是老人的孤单;孤单,是老人的信仰;信仰,是老人的魂灵。海,是老人的魂灵。

  寒假完毕了,我就要从故土回到就学的城市。在车上昏昏沉沉地睡了一阵,猛惊觉,窗外是灰色的天空,风急速地掠过路旁的旗子,旗子无力地翻转着,又被风打向另一边。怀念忽然像潮水相同涌上我心头:牵挂故土的阳光、天空、落霞……母亲。不自禁地,我静静垂泪,想到海明威笔下的那位老人!在他朴素的笔法下,老人与海的奋斗叙说了人与自然的比赛,没有许多满足独特的情节。我觉得,老人有许多故事,许多关于海的故事。

  一个人,在孤苦伶仃的时分,必定会有许多话想说,但他只能对海倾诉,他只能在孤寂中品尝悉数。每个人都有人生的孤寂,需求自己煮成一壶苦涩的茶,单独品尝。老人要单独出海,驾着小舟在无边的海上飘流。海上的孤单或许是咱们都不曾体会到的。海上,老人有存亡的未卜、有只身的凄凉。但在无光的夜晚,漆黑的惊骇并不能压倒老人。老人在力竭的时分遇到许多鲨鱼。假如老人抛弃了反抗,他只能葬身鱼腹。但他没有。他凭着信仰用力气与十几头鲨鱼骁勇奋斗,他拼尽了全力,他尝到了血腥味,他成功了。

  我应当要有老人的心态,即便在无光的海上,也要用一种强壮的姿势面临人生。咱们或许在同一时刻里遇到许多困难,面临那许多个困难的时分,咱们要做的不是犹疑,是坚持镇定,英勇地向前。镇定和勇气是应对困难的法宝。

  老人说过:“你尽能够去消灭一个人,但你不能够打败他。”人生来便是要承受各种应战的,从学*上的考试到将来作业中的职场竞赛,日子到最终直至生命完毕的时分。人能够被消灭的是肉身,和悉数物质的东西,而不能够打败的是精力、是信仰、是魂灵。能够说,人的生命便是由信仰坚持下去。

  是的,在读过《老人与海》后,我开端审视自己,也逐步明晰出了自己的信仰:不断学*,领悟到人生之道。

  在作者海明威的笔下,圣地亚哥并不是一个失败的渔夫,他是一个成功者,他没有因为被马林鱼拖行后而放弃,也并没有因为鲨鱼吓的连忙就跑,他勇敢的向前迈了一步与马林鱼比起力气与鲨鱼开始博弈,他虽然一无所获,但却得到了人生更大的财富。

  人生就是一盘棋,只有敢于拼搏、敢于面对才可能成为人生的赢家,只有这样你才能悟出人的生存之道,你才能懂得人魂价值。相比之下,我不由心里一震,以前的我是多么的懦弱遇到什么事只要不顺就会退缩,有时还会说几句丧气的话,干一件事情三次没有成功就会不由自主的放弃。《老人与海》这本书中老渔夫与鲨鱼拼光了一切搏斗的精神不正是我缺少的吗?

  我要感谢这本书,他让我懂得了人生的真谛,即使面对生。老。病。死,我们也要宽心对待,在人生的大道上我们是孤单的,也是热闹的。干一件事不论成功还是失败,我们都应该面对命运的选择。往往困难是吞不掉我们的坚强与幸福的,而打倒我们的是胆小和害怕。我深知“一个真正的强者他的意志永远不会被击夸的。

  家长点评:与孩子共同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很深,我想,人生中谁都有过失败,最重要的是在失败后重新勇敢的站起来,我也希望我的孩子能够做到这一点。有生活中找准方向,积极的去面对,去寻找失败的根本原因。生活中失败处处可见,碰到失败不要可怕,要有一颗向老渔滃这种坚强不屈的精神,当我们碰到困难而灰心丧气时,一定要坚持。

  《老人与海》,可以说是,我在电视节目中,听到过最频繁的一个书名,一直渴望阅读,但无奈,那个大书店离我太远,*日,几乎没有时间,好容易到了寒假,我便缠着,让母亲带我去,去那遥远而巨大的地方。

  醉心阅读

  回来后,已临*傍晚,我借着,那黄昏的光芒,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清醒的神智,贪婪地阅读着。时而,为男孩曼诺林那好心肠而感动——这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对一个,跟自己非亲非故的老头,一起捕鱼,给予他温暖的帮助;时而,又被老人那坚毅的性格而折服——或许他已经80岁了,这个坚强的圣地亚哥,在海上打鱼,一连84天没有收获,肚子空瘪,但仍顽强地活着,只凭着他那坚强不屈的品质和意志力;还有那条大鱼,尽管背上拉着一条鱼钩,迸发出血液,仍拉着渔船跑了2天2夜一点也不屈服······后来,鱼被老人捕获,但是,鲨鱼一只接一只的来,很快,那条1500多磅重的鱼所剩无几,老人的自信心被破坏,但没有被销毁,因为“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

  陷入回忆

  月缓缓上升,天越来越黑,朦胧的月光照在我身上,不免思潮起伏。还记得期中,的时候,就是在这学期,我的考试成绩不容乐观,语文成绩,更是“满江红”,那时,在报成绩的时候,我的手心出了汗,我希望自己能考好,至少也要上90分,结果,熬过了那漫长的2分钟后,聆听到了属于我的成绩——88分。不要说现在六年级,变得难了,其实还是我的问题,因为,连一个后进生考的都比我好。我想哭。从小到大,我就是一个“爱哭鬼”,虽然我长得很高大,但还是会像婴儿般的哭泣,我很惭愧,但每次眼泪总会不听话的落下来。这次,我虽然忍住了,但也伤心了好久。我想,跟那位老人比起来,这点挫折算不了什么,但为什么我跟他的反应差别如此之大,归根到底,是我没有像他那样的乐观精神。我对自己说:“即使在人生的角斗场上失败了,面对不可逆转的命运,也要成为精神的强者,成为‘硬汉’!”

  坚强的品质

  夜深了,我也该回去了,从傍晚到深夜,我了解了些许人生道理,但愿在我面对挫折的时候,能见到他们的身影,而那个坚强,宽厚,仁慈的身影,将永远保留在我心间,永远永远······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菁华5篇)(扩展7)

——名著《活着》读后感1000字左右(精选五篇)

  “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束时,活着的意志,是富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美国《时代》周刊这样评价。

  “写作过程让我们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小说的作者余华这样讲。

  “活着,是幸运,更是勇气。”我想。

  读《活着》的过程实在压抑,偶尔出现的一点温情也总让我想到——这注定是一个悲剧。因而这些温情读起来更像是地震后的房屋,让人倍感心酸苦涩。而余华那些生冷的文字,更为福贵的苦难蒙上一层灰色。福贵这一生的起起落落,更显出这些字眼的冷酷,就像这从不吝啬苦难的老天爷。

  起先是家财,父母,而后是妻儿子孙,他们相继而去,终于只剩福贵赤条条一人。是意料之中的结局,却又让人唏嘘。死去的每一个人都是福贵的一次人生变折,福贵亲手将这些人埋进土里,亲眼见证了他们的死亡。

  福贵是幸运的,老天爷带走了他身边一个又一个人,却独独将他留了下来。可这又该是多大的痛苦。他们带着苦难离开了,倒也走得干净,只留福贵活着,独守这份凄苦。我初读小说时曾疑惑,活着就是痛苦,福贵何必在悲惨一生的末尾苦苦煎熬?死了就没有痛苦,一了百了,多好。我曾因为福贵对老牛的同情而将“折磨”一词用在他身上。

  而现在我终于在福贵唱的那句“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中明白了福贵的幸福。他这一生有苦难磨折,尝尽苦的滋味,却不乏甘甜。他有过衣食无忧的日子,有过最好的一双妻儿。我想,福贵这一生是圆满的。

  我想起看过的动漫《多罗罗》。带着动漫夸张色彩的主角百鬼丸,出生即成了父亲与魔神建立契约的牺牲品,眼鼻口耳与四肢尽失的被遗弃的孩子,活着,本身就是一个奇迹。这样一个孩子,因为活着的意志,一步步夺回了自己的手脚,夺回了活着的权利。

  福贵拥有的,正是活着的意志,活着的勇气。活着,是人一辈子最大的一件事,也是最小的一件事。

  “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读完最后一句话,我脑中的《活着》蓦然褪去了黑白,露出了它本来的色彩,就像我用眼睛所看到的世界一样真实。合上书本,我心底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对于福贵而言,这样的结局又何尝不是最好的结局?老牛为伴的生活,也多得一份逍遥自在。孑然一身,只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这或许并不是一个悲剧,我想。

  有些惊讶,我在《活着》中读到的,不是讽刺批判,也不是同情揭露,而是雨过天晴般的美好。我终于读到了余华创作时明白的“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活着,是幸运,更是勇气。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静的。

  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情而活着“——余华

  “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余华

  喜欢余华,大概是作品中能让人感觉到生活的气息,他笔下的许三观,徐福贵,虽死犹生。作者从没有在书中去讲什么道理,却让人在他的娓娓叙述中产生共情。

  结合当下疫情,不能出门与工作。每天关注着新闻有关疫情的最新数据,不禁感叹着生命的伟大与渺小。似乎也因为这个疫情静下来去思考人问什么活着,到底活着是为了什么。也许就是为了追寻那生活中稍纵即逝的快乐与幸福感,而面对并且学会心甘情愿接受着生命长河中的黑暗与痛苦。相信只要活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信念,哪怕黑夜在漫长。

  《活着》中的福贵一生充满了悲情色彩,他——福贵年轻时是个阔少爷,吃喝嫖赌,挥霍无度,荒唐到目中无人,对待妻子的态度简直令人无奈作呕。直至他在赌场输了所有的土地——作为地主阶级富豪的象征。我想他会自曝自弃,然而并不是,在家道中落,一品如洗中他倒是变得成熟起来。带着家人开始干苦力,不辞劳苦干起了农活,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然而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在一次回家的路上被抓去当了3年兵,家中从此失去了年轻的劳动力,此去经年在回来时物是人非,母亲死去,女儿变成哑巴。

  生活停止虐待他了么?妻子得重病,女儿因产后失血过多而死。瘦弱,乖巧懂事的儿子也因为献血过多而死,在到后来女婿被车压死,外孙吃东西噎死。中途几次放下书让人读不下去,过于苦难,我想没有人不觉的苦难,都说苦难造就一个人,而又有谁真心接受喜欢苦难呢。但是他——福贵。却在苦难中升华了自己,见证着一个个至亲的离开,人非草木,一开始的他撕心裂肺的哭,可能太多的不幸他学会了麻木,*静,温*,将那份痛隐匿于广阔的土地母亲,他将头颅埋于辛勤耕作,带着对母亲的思念,对亲情的看中与守护,对妻子的惭愧。

  或许他会依着窗台在暗夜中去抚慰那颗受伤的灵魂,向皎洁的月去述说那心里那厚重的思念伴着肆意的眼泪,与向温柔的月色索要拥抱,不管黑夜怎么,在日出之时依然看到那个扛着锄头佝偻却有力走向土地的坚忍背影。回忆书中他的牛也叫"福贵",福贵经常向它讲话,并且打趣的说道:“要是知道只有你福贵在干活肯定偷懒“的画面与那幅“”四周的人离开的田野,呈现了舒展的姿态,看上去那么的广阔,天边无际在夕阳之中如同水一样泛出片片光芒“让人觉得宁静,忧伤又有趣。

  人到底为什么活着,我想遇到了福贵——便得到了解释,拥有在*凡,与苦难中感知幸福的能力,我想福贵身上那份坚忍会在时间的长河中会一直熠熠生辉,带给在时代洪流中的我们每个人许多意义。

  再读《活着》,没有泣不成声,只是内心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让我无法呼吸,这种感觉比酣畅淋漓地大哭一场还要痛苦。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让我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活着,对于和*年代的我们来讲是件简单、再容易不过的事情。而在那个动荡、贫穷的时代,生活中的无情和残酷,远比我们想像的更为可怕。

  《活着》的内容的确是活着,只不过是活剩一个人罢了。小说的里的人物一个接一个死亡,只剩下最该死的福贵。福贵曾是大富大贵的地主家少爷,吃喝嫖赌无所不干,父亲被气死,母亲病死,后来家终于败光,成了一个连活下去都困难的穷光蛋。然而不幸的是,后来,儿女、妻子、女婿也都相继离去,连那个可爱的小孙子苦根,也因吃豆子噎死了自己。最后只剩下两个”——福贵和一直陪伴着他的那头年迈的牛。想起这个场景,人生是多么凄凉呀。风云诡谲的命运就像一把锋利的杀猪刀,悄无声息地杀死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我无法释然,甚至埋怨作者余华,为什么让福贵一个人孤独地活下来呢?他有一千次死的机会,也有一万个自杀的理由,他给所有的亲人送了终,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压抑沉重的生活,未免太过残忍了。

  合上书,我掉进思考的黑洞里,千万遍地问自己:福贵历经磨难,饱尝悲苦,为什么还能在夹缝中活着?作为大千世界之一我又为什么活着?这也是我该用一生去回答的问题。如果故事的主人公换作是我,早已无力活下去,没有勇气面对一次又一次的灾难。我没有办法像福贵那样在一个黄昏的下午,向一个愿意聆听的陌生人,*静缓慢地讲述自己的那些或美好、或悲伤的回忆,然后再高声唱出那首古朴的歌谣:“少年在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作者余华说过: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为福贵找出了一条活路,那便是忍耐和包容,活着是自然而然的事。

  对于生命,我一直保持着高度的敬畏。在一次课堂上,老师问我们怕死吗?当然很多同学都回答怕死,我对死亡也充满了恐惧。但是当前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要自杀?为一点小事要死要活,成绩没考好被批评就跳楼,情绪失控就轻生,受了委屈就离家出走,因为学*压力大而抑郁……活着不快乐,生命便不再延续了吗?也有很多的人,为了活着忍受着巨大的痛苦和折磨,活着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条寻找希望,追求幸福的路。

  苏轼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人的一生中总有遇到很多挫折和苦难,我们要坚强、乐观地面对。活着,一切才有希望,才有力量,活着就是一种胜利。

  我似乎明白了人为什么而活着,好好活着,真实地活在当下,比什么都强,为活着而努力地活着。

  提起余华,就会想到他的代表作《活着》,有人说,一个好的演员是可以让人记住他的角色名而往往不知道真名,同样,一个好的作家可以让人记住他的作品名而对于作家本人却往往不甚关注,《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在他的所有作品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活着》。

  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主人公福贵从少爷变为农民的巨大反差,而正是这种文学性的对比,给予我们无限的感概与深思。一开始的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有着*常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烟花柳巷,纸醉金迷。当一切繁华都褪去时,福贵才开始脚踏实地的生活。

  最经典的那一句:人一旦开始真实的活着,那不真实的也变的真实起来。家道中落前,他不知柴米油盐的由来,不懂母亲妻子的关心与劝诫,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所有的日子宛如梦幻一场,直到失去后才开始想要努力地活着。

  而当人越想努力的活着时,生活却往往不会那么如意。一开始,所有的钱财散尽,他那怀着孕的妻子被丈人接回,宣布与他永远断绝关系;后来,他被蛮不讲理的军官强迫去打仗,颠沛流离多年后再回故乡时却发现自己美丽聪慧的女儿变成了哑巴;再后来,便是所有亲人的一一离去,他的女儿因难产而死,他的儿子在医院被人抽干血而死,他的女婿工作时被水泥板砸死,唯一的外甥,也因吃多了豆子而撑死,白发人送黑发人,最后只剩下他孑然一人,也许人生便是由种种磨难构成,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的经历,不断的涅盘,尝尽悲欢离合,体会人生百味。

  福贵的一生,见证了一个国家的发展。他成长于**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改革开放前期,在这种历史的大背景下,个人的生死显得尤为渺小,个人的命运宛如一根稻草,漂浮在那乱世中。在这种苦难的历史坏境下,他的一生又充满了戏剧性,因输光了家产而逃过枪毙地主的命运,在大街上买药被意外地抓去当兵……短短几十年间,他经历了各种苦难,但他依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在他晚年的自述中,我看不到悲观与厌世,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种种思考。

  当代的我们,所经历的、所承受的有这位老人的多吗?并没有,但我们当中,依然有人悲观厌世,郁郁寡欢,明明经历的不多,感受的太少,却要故作沧桑,与福贵相比,这样的我们,真应该深以为耻。人本身是为活着而活着的,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的,这是一种生的使命。只有活着,才有资格去经历,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无论苦难还是死亡,都要直面面对,感受人生的喜怒哀乐,这才是活着。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菁华5篇)(扩展8)

——活着读后感六百字合集五篇

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

《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之一,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福贵的一生,这是一本让人读起来沉重的小说。主人公名为福贵,实则无福无贵。

看完这本书,感觉一切语言在此刻都是苍白与无力的,这本书的阅读是让人恐惧甚至窒息的。

福贵对美好生活燃起过一次又一次的希望,却终被一次又一次的打破。说他幸运,他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说他不幸,他也曾经历过幸福,也曾经历过苦难,并且在经历过一切后仍乐观而坚强地活着。正如那句话所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没有比活着更美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艰难的事。

一部《活着》,让我们体会到时代的更替与社会的变迁。可以想见,在那个年代,像福贵这样悲惨遭遇的底层人民不计其数,福贵只是具有代表性的一个实例。

生长于和*年代,生活于城市中的我们很难去设身处地地体会福贵的感受,但有一点是不变的,就是要坚强地活着。往事随风逝去,只在心中留下一个清晰的印迹。时间终究还是会让一切变得苍白无力,“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庸。生活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多多少少会遇到困难,但我觉得,正是因为艰难,活着才有了深刻的含义。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事物。所以,好好活着,好好生活。

  活着读后感六百字 2

刚刚把余华写的"活着"看完了。是在手机上看的,利用工作空余时间偷偷看完的。虽然没有双手捧着书看的感觉好,但是还是深深被这本书感动着。作者以第三者的身份讲述着故事。真个小说围绕着福根一家人展开的。背景是**前**后以及文化大 革命那段时间。本来是小地主的福根由于年轻的年少无知,沉迷于吃喝和赌博把家底都输光了。最后只能沦落为苦农民,从头开始学如何种田。让我尤为感动的是他的妻子--家珍。这个女人不管他的男人以前是如何对她拳打脚踢,对别的女人勾三搭四,她始终都是不离不弃。就算是福根破产后,她还是不顾父母的反对,继续跟着老公过苦日子。值得欣慰的是福根后来终于觉醒过来,不再去干那些风流快活的勾当,而是专心种田养家,照顾妻儿。他们的生活虽然拮据但却是幸福的。他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的离他而去,使我感到生活是如此的脆弱;福根是多么坚强的一个人啊!是啊,人只要活着就该好好的活着。悲伤过后还要过日子。不能老是活在痛苦里,生活本来就是变幻莫测的,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我们活着的人更应该好好珍惜当下。即使身边的人走了也不要永远沉寂于悲痛。

以前的我很无法接受自己也会变老的事实。可是现在我觉得人只要过得开心,不管哪个阶段都是不可畏惧的。最重要的是你身边的人对你的态度始终如一。每个人生阶段都可以活得很精彩,不是吗?就算以后遇到多么不顺心的事情,只要想想福根就会觉得充满了动力。人活着就是要吃饱饭,而了吃饭而努力奋斗着。当然还要有物质生活以外的享受。我甚至觉得精神食粮比物质来的重要。我们心里只要充满爱就会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好好爱身边你爱的和爱你的人吧。珍惜珍惜再珍惜!

  活着读后感六百字 3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我在阅读完小说《活着》后记忆最深刻的一句话,作者余华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沉重压抑的故事,讲述了一段心血与泪水并存的往事,在感慨遗憾之余,又像一记警钟,敲醒了我们,让我们更深刻的理解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

故事发生在20世纪,那时的新中国动荡不安。小说中的主人公富贵,作为底层人民的代表,生动形象地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现实的剥削。曾经的是地主少爷的他,因为赌博输掉了全部家业。穷困潦倒的他面临着人生中的一桩桩悲剧,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意外身亡,然而这只是命运的开始。当富贵看着自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死去,亲手埋葬他们的尸体,他的内心是崩溃的,但他并没有放弃,依旧坚强的活着。这是一种多么强大的信念,他热爱自己的生命也珍惜自己的生命。书中富贵娘说过这么一句话“只要活的高兴,穷也不怕”,是啊,还有什么比活着更有意义的事呢。

这虽是一部小说,但给了我强大的震撼,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人活着就是为了享受这个过程,不管这辈子是贫困是富有,是被痛苦折磨还是享受着荣华,时过境迁的时候,我们所经历的种。种也都不过是一个过程。人活着就是要尝遍世间的酸甜苦辣,感受着喜怒哀乐,这样生活才会有滋有味,余生回忆起来才会觉得不枉此行。我们需要学*《活着》中主人公的精神,热爱生活,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坚强的活下去,也许我们考试会失利,也许我们事业会下降,但活着是一件最基本的事。

刚刚步入高中的我,同样也面临着各种各样的困难,每天都有繁重的作业,课程的加重充斥着我的生活,不禁让人有些疲惫。半夜十二点,卧室微弱的灯光依旧亮着,笔尖在纸上飞舞着,面对新的环境,新的朋友,新奇的同时也夹杂着少许的不适应,曾经的我也想过在困难面前投降,这样就不会再有困难,也不会有堆积成山的作业。通过《活着》,我体会到了生存的不易和活着的重要性。困难、挫折其实并不算什么,他们就像是一个个音符,正是因为有他们,才会谱出美妙的人生之歌。是的,只要你热爱生命,积极向上,不停想出解决困难的方法就会在生活中寻找到快乐,快乐无处不在。让我们用这种积极地心态去感染身边的朋友、亲人,这样世间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积极向上、自强不息。

世界上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也没有一个人生是可以替代的,活着就是对自己生命最好的负责。

  活着读后感六百字 4

一个真正的作家只为内心而写作,而《活着》的作者余华就是如此,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一个老人一生中看着自己亲人在贫穷的生活之下相继离世的故事,让我对当时社会下的穷苦人民感到深深的同情和悲哀。

生活的苦难永远没有尽头,这是我看完《活着》这本书一个最大的感触,朴实而简单的文笔却能够刻画出一个打动人心的故事,这是作者笔下的主人公福贵,从他家道中落败光了所有的家产开始,生活就一次次给了他沉重的打击,如果说刚开始的苦难是因为福贵的性格和玩世不恭导致的,那么后来的苦难就是因为贫穷。我深刻记得福贵的爹将所有的钱都装在筐中要福贵抬去还债的情节,那不仅仅是全家所有的财产,更是生活的重担全部压在了这个刚刚成熟的少年身上。或许悲剧的结局永远让人印象深刻,生活就像一座大山一样给这个家庭带来沉重的打击,无论是有庆长大上学还是凤霞出嫁,在作者余华刻画的这样一家人当中,好像幸福的生活永远是短暂的,而悲剧却随着一个个家人的离去而变得更加长久,我仿佛能感受到书中福贵这个老人从嚎啕大哭到最后的淡然面对,只和一只老黄牛作伴,我仿佛明白了活着的真正含义,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原本抽象的话语也在这个故事当中找到了真正的答案。

人的一生当中所经历的苦难绝不会比这本书中的还多了,每当想到这里在面对那些小挫折的时候,都会觉得已然豁达了很多,这也许就是作者余华的另外一层含义,希望通过故事告诉我们只要活下去,终会找到人生的意义。作为选煤厂员工,虽然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工作岗位,我要具备那种敬业精神和不怕苦不怕累的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更要明白*安的意义,保证好自己的安全,为了自己,为了家人。

  活着读后感六百字 5

《活着》是我边哭边读完的,书中主人公凄苦的命运触动我那脆弱的神经,加之当时自身的心情非常低落,整个人泣不成声,这可能就是读者和作者产生的共鸣。我不知道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这种悲惨的故事,但总觉得所有的故事在现实中都有原形可寻,只是作品经过了人为的加工而已。应该有好多人都曾问过自己:“活着究竟为了什么?”包括我自己!当然,不同心境下的答案是不同的,有积极的也有消极的。

人生在世,漫长而短暂的几十年,活着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形形色色的人选择林林种。种的生存方式,也就产生迥然不同的人生结局。有的人碌碌无为,甘愿*庸;有的人不懈奋斗,终获辉煌;有的人贪图享受,家道败落。记得有人对我说过:“要是能快乐的死去该多好!”说实话我也想,面且会有很多人这么想过。可是冷静下来,这又是多么不负责任的想法,生命不是我们自己给予的,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自己擅自决定生命的去留呢!看看《活着》吧,再重新审视一下生命的意义,也再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必须为活着而活着!

活着的路上充满挑战,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些痛苦、挫折很容易把弱者打败,丧失活着的勇气,所以会有一部分人选择过早地离开这个世界。每个选择都有存在的道理,但我要说的是这些人太自私,他们心里只有自己,没有其他任何人,把痛苦与悲伤留给了亲人和朋友!除了自身的原因,社会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假的东西太多,真的东西太少,人心里没有安全感,人与人之间缺乏信任,更多的是猜疑,惶惶恐恐中越来越怀疑活着的意义。

活着还是要真实的好,最起码自己心里踏踏实实。对人待事得容人处且容人该是活着的一个境界,可能会被某些人认为很傻,换个角度,傻又何尝不是一种福呢。只有经历了才会知道真实的感受,即使被欺骗,痛彻心扉后才会更懂得珍惜。若没有了悲欢离合、苦痛挣杂,人生会少了些许色彩,有句歌词唱的好“风雨过后总会见彩虹!”活着应该就是哭着、笑着吧,有泪水也有笑容!


名著的读后感六百字左右 (菁华5篇)(扩展9)

——读后感1000字左右(精选5篇)

  最*一篇名为《何以笙箫默》的小说红遍了整个网络,空间、微信、微博等等媒介铺天盖地的信息扑面而来,同学们挡都挡不住。于是,上课、课间、校园里的小路上、寝室总能听到——《何以笙箫默》…… 渐渐地,渐渐地,渐渐地耳濡目染,我也成为了它的俘虏,加入了他们追剧人的行列,开始细细地品读起来。

  首先,《何以笙箫默》这一篇名就引人发醒,耐人寻味。看似毫不相干的几个汉字组合在一起,怎么理解呢,不知道,从没见过这样摸不着头脑的篇名啊。于是带着这样地疑惑自然而然就融入到了小说之中。也许这就是以前语文老师讲解文章写法时常挂在嘴边的“巧设悬念,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读者兴趣的效果”吧。看了书才知道,原来书中的男主人公名字叫何以琛,女主角名字叫赵默笙,还有一个女的叫萧筱。篇名中的几个零散散的汉字总算找到了出处。尽管如此,读到这里还是不清楚这三个的人物关系。就这个问题在一次寝室的卧谈会上,寝室四人反复地研讨了一番。大哥说这么明显,三个人名必定是一场三角恋啊。三弟四弟连忙说,是是是肯定是一个男人和两个女人的三角恋关系。我则认为不然,没准其中一个女的是个大灯泡是桥梁作用呢。有这样的这样的想法是因为高中的经历。高中的几对情侣每一次的和解都是闺蜜的功劳。事实证明这个故事的剧情还是被我给猜对了。这样的新奇剧情,这也是这篇小说走红的另一大原因吧。

  作者还用了倒叙的手法,先写默笙回国后的现状,给读者一肚子的疑惑急切地想知道默笙在机场期待的人是怎么样的,他们会有怎么故事呢;想知道默笙和萧筱是故友关系还好似甚为亲密,为何萧筱如此冷漠待默笙,这到底发生了什么……作者到了一个场景就抖露出一些他们的过去,不会全说出来,点到为止,达到意犹未尽的效果。

  七年,七年光阴不算太长,但是对于年轻人来说这太关键了,太重要了。这七年是家庭、事业甚至是整个人生的决定期。以琛是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事业蒸蒸日上,如日中天。高大帅气,年轻有为的他显然是个黄金单身汉,成为众多少女的追求对象,以玫更是对他体贴入微,穷追不舍。但是他七年来一直在等默笙的出现,对她矢志不渝心里从来没有闯进第二个女人。对于默笙的不辞而别一走就是七年又是恨,这种又爱又恨的滋味能引起广大读者的共鸣,置身其中。默笙是善良的,在美国的时候自己都难保温饱问题,还是义无反顾地独自抚养邻居家的孩子,尽管这期间饱受了艰辛,还是坚持到底,知道邻居出狱。同时她对以琛也是不离不弃的,心里始终放着他。

  他们俩七年来,从未联系过但还是深爱着彼此,不曾改变过。这是难得的,是许许多多的人所做不到的。我们身边有很多的情侣分手,有很多的夫妻离婚的实例。他们如果能像以琛默笙一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话,家庭是不会会更和睦,社会会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幸福指数会不会有所上升呢?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布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忽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重,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布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安闲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天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四周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天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小泥人”,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而如今,因野上了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们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然热爱自然,向往自由,无论现在能否实现。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使我在读过文章后有了这么多感动。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琐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在网络上好评如潮的书——《杜拉拉升职记》,它是一本属于职场励志类的书籍,讲述了一个普通的职场女性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在工作中又是如何表现,从而一步步由*凡走向成功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杜拉拉,女,名校本科毕业,在民企和港台企业工作四年后,终于如愿以偿地进入了位列500强的外资企业---DB,任华南大区销售助理。工作两年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懵懵懂懂中从销售助理成为广州办行政主管,在

  刚刚摸清门道不再挨上司骂后,就被派到公司总部上海,负责一次重大装修,同时还要代理行政经理的职责。拉拉完成了这次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也逐渐成熟起来,终于如愿以偿地坐上了行政人事经理的宝座。上任后,在经历了最初的与上、中、下三级的不适应,以及削藩(办事处)事件、DB中国高层人事变动和一次严重的劳动关系危机的洗礼后,彻底完成了从小资到中产阶段的转变,成为一名出色的外企“白骨精”。同时,也收获了自己30岁的爱情。

  阅读过程中自己多次被主人公的经历和精神所感动和震撼,这里面充满热情执着的职业追求,用实例清晰地描述了处事之道,这些道理不仅适用于职场,运用在生活中也会大有裨益。

  杜拉拉学*力强,知识面广。从她会背《陋室铭》就可见一斑,要成为高级白领心无点墨还是不行地。她的能言会辩,超强逻辑分析能力,也是日积月垒而成,天生聪慧只是原因之一。杜拉拉是一个有心人。拉拉有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她有很强的全局观。对于身边发生的事,她会放到全局中去分析理由,设立目标,制定方案。她对周围发生的事或“道听途说”的内幕新闻都会放到全局中加以判断。她迅速的成长也得意于她的有心,之所以能很好地独立完成广州上海的装修任务,也在于她*时的用心。她很清楚经理级别的人应该做什么,应该具备什么能力,因此当她还是主管时就对留于此类事务加以学*,而这些积累最终让她能胜任那些突如其来的挑战,也正是这些挑战证明了她的能力。

  杜拉拉在工作中是一个简单、认真、勤奋的人。她没有像很多职场中的人那样对待工作斤斤计较,把自己的利益得失放在第一位,当她做为一名普通员工接手到一项巨大工程的时候,她没有找借口推脱、没有计算自己是否吃亏,而是想尽一切办法、尽自己最大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加完美。目的很单纯,只是站好自己的那班岗却收获了很多买不到换不来的知识和经验。正是这种简单的工作态度才使得主人公的工作完成得更加出色,从而得到上级和同事的一致认可和好评。如果我们在现实的工作态度里掺杂了太复杂的想法,反而不能全心投入,所以工作中一定要崇尚求真求实。

  最后,我想对拉拉(们)说一句,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人穷并不可拍,可怕的是你没有志气。

  ——题记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了几分钟的“穷爸爸富爸爸”这个电视,看题目时,我原以为这会是一个很老套,很旧,毫无吸引力的电视,但也就是那几分钟,我深深地被里面的男女主角感动,也正因为如此,我还特意去书店买了这一本书。

  在这个人人都在看春晚放烟花的夜晚,我却一个人躲在书房里深深的被这本书吸引,专心的看着这本书。3天的功夫,33集的电视,239页的书,一分一秒的都被我挤出时间给看完了。

  让我心驰神动、意乱神迷的女主人公燕子,燕子之所以是燕子,她像只神奇的精灵,瞬间飞进了万千观众的心田;英俊帅气、可爱至恨的男主人公乔枫大侠,乔枫之所以是乔枫,谐音于天龙八部里的大侠乔峰,行侠仗义,潇洒意气,以另一种现代独行侠和王子的形象行走于大家的视野中。

  穷孩子章雨燕,在她的身上我看到了很多励志的成分。章雨燕的成长之路是那么的艰辛,痛苦,但她不屈不挠,从不向困难低头,终于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外科医生。富孩子田笑,天生聪明睿智,家里也舍得拿出巨额财富去培养她,要说田笑真的很优秀,她几乎无所不会,无所不能,但是她把别的都学会了,却惟独没学会怎么做人,最后害人害己,留了一个可悲的下场。富孩子乔枫本性还是不错的,很好的诠释了孟老的“一人之初,性本善”这句预言,但由于性格懦弱,受一点小打击便几乎崩溃,后来又由于母亲的不理解而变得更加叛逆,沉迷于网络,不能自拔,幸亏有心理医生的指导,乔枫的父亲又巧妙的利用了游戏里的身份,又通过保姆凃嫂(章雨燕的母亲)的帮助把乔枫变了回来。

  所有的事情似乎都是有联系的,一环扣着一环,在帮助乔枫改造的过程中,乔枫与燕子相恋了。但乔枫的母亲犹如封建家庭的父母一样,不喜欢出身贫贱的燕子,而喜欢身份相当的田笑,纵使乔枫不喜欢田笑,但他母亲还是强制拆散了乔枫和燕子。在强制拆散他们的过程中,使乔枫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欺骗,从而生活又回到了原点,虽然受到田笑的胁迫,不得不与她在一起,但心里还是对燕子保留了那份美好的情感。

  情节似乎要到无法写下去时,线索人的内心才会有醒悟,坏人才会有恶报。这部剧也是一样的,作为线索人的乔枫母亲在乔枫登山弄伤了腿,追求完美的田笑,因为接受不了乔枫的残疾,狠心离去时,她才发现只有燕子才有一颗金子般的心,但是因为她嫌贫爱富,讲究门第观念之前,曾用最恶毒的语言伤了燕子的心,燕子虽然一直忘不了乔枫,但为了做人的尊严,狠心苦了自己,发誓再也不来找乔枫。

  故事一个接着一个,阅读到这似乎又到了高潮,天下间的母亲是最无私的,最伟大的,但有时也是最没有理由的。乔枫的母亲为了乔枫,不得已放下尊严去求燕子,但已失去一条腿而产生自卑的乔枫却不领母亲的这份情,他认为如今的他已配不上燕子公主了,不可能再拥有自己心目中的女神了。最后众人经过努力,才使乔枫敢于接受燕子。

  故事的结尾虽然是圆满的,但过程却是曲折的,乔枫和燕子也是经历了一次次的困难之后才在一起的。田笑和她的黄毛哥哥害得他们的爸爸从富人变成了穷人,也让他们的母亲到精神病院走了一遭。

  从这个剧情上看,我看到了我们应该珍惜身边的一切,珍惜现在,同时内心也应该心存感恩之心,有一颗善良的心比什么都重要,整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这一些事物的可贵,希望我们可以人穷但志不能穷。

  《水浒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与《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齐名,足以说明这本书的历史地位了。虽然我对江湖义气的《水浒传》不是十分的感冒,不过其它三本名著我都已经度过,因此我决定要一睹《水浒传》的风采,让自己能够在读书中找到乐趣,我相信自己是可以将这本书吃透的,只要我认真去读。

  令我最佩服的就是作者在描写两方交战时的高超技巧。就拿杨志和索超在大名府的那场比武来说吧。不谈两人的盔甲武器,也不谈双方打斗的场面,单是两人的马,作者就写得活灵活现。索超的马“色按庚辛,仿佛南山白额虎;毛堆腻粉,如同北海玉麒麟。”而杨志的马“骏分火焰,尾摆朝霞,浑身乱扫胭脂,两耳对攒红叶。”

  作者观察细致入微,虽然在这里只用了比喻的手法,但在描写杨志的马时却用了四种不同的物来比喻马全身不同的红,使人觉得可信、真实,足可见作者技巧的巧妙。 除了看,当然也要思考,我思来想去,就是一个问题不大清楚,那就是何为好汉?一个人的好与坏是由法律、真理来判断的,那书中所谓的好汉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呢?

  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那是兄弟情深,也就算了。可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在张都监家看马的也被他莫名奇妙地杀了。这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连面都没见几回,有什么理由杀他?就因为他帮张都监看马?武松见孔亮喝酒吃鸡,自己只有熟菜,便打跑他,自己霸占了,这也能称作好汉?

  想着想着,倒也想出了几分道理。以前,人们把“义”看得特别重,史进不就看在朱武和杨春重义气上,放了陈达吗?如今,做事都得依法律,如果也学他们一样,反而会害了别人。因此,时代变了,人的观念变了,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把它当成教科书。 全书以宋江领导的农民起义为主要题材,主要讲了一百零八个好汉因为各种原因上了梁山泊,成为当时朝廷的一大心病,在朝廷几次攻打未果后,接受了招安,并帮助朝廷征辽、*王庆、*田虎、*方腊,最后仅剩二十余人。

  由于朝廷的四大奸臣嫉妒其功劳,部分剩下受封赏的好汉被害得丢官或被害死。 读完这本书,让我记忆最深刻的还是经典的武松打虎的片段。武松喝了十多碗酒之后,不听店家的劝说,坚持要上有老虎的山岗。武松的不怕困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令我十分佩服。我们想想,我们在学*生活中是否也应该向武松学*他的不怕困难呢?记得初一的第一个学期,我参加了奥数班。

  奥数班的老师叫我们每个星期做一套往年的“希望杯”数学竞赛的题目。前几个星期还是把题目一道一道很认真地看过,细心地解出来,虽然有一些题认真想过,但还是解不出来。但是到后来的星期,我越做越不耐烦,看到那些难题,就不想做了。所以导致我没能进入到今年这一届希望杯的决赛。

  唉!真可惜。都是因为我遇到困难就退缩,不能克服困难。如果我能不怕困难,坚持到底,或许就能进入决赛。所以,我一定要培养自己克服困难的勇气和毅力,勇敢面对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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