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书笔记菁选

首页 / 读书笔记 / | 2023-02-20 00:00:00

孔乙己读书笔记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书笔记吧。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孔乙己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孔乙己读书笔记1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2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孔乙己读书笔记3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孔乙己读书笔记4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书笔记5

  旧时代的末路人,一个自命清高的读书人——孔乙己,上演了这么一出时代末路的,好笑,去哦有令人深思的闹剧。

  孔乙己,好吃懒做,又自命清高,偷东西硬是说不算偷。依着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人民,要往富人圈儿里混,却总遭人唾弃,排斥,夹在穷人与富人之间。在这么一个趋炎附势,功利的时代,最终没有孔乙己生存的'缝隙,造成孔乙己被打死却无人问津的悲剧。

  读完文章,不仅为孔乙己惋惜。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悲剧,社会原因占了很大一部分,但孔乙己自己好吃懒做,也是一方面原因。所以,我们要自立自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着幸运女神会大驾光临,那只是白日梦中的一幕。

  我们要从生活中自立自强。我们要自己打理自己的日常生活,不依赖他人;生活之中遇到挫折,自己勇敢的克服它,不依赖他人;生活之中不总是依赖父母的照顾,自己要孝敬父母,做到真正的生活中的自立自强。

  我们要做到学*中的自立自强,自己认真冷静的思考问题,不总是问他人来解决问题;自己独立完成作业与任务,不抄袭作业;遇到考试成绩不理想时,不要气馁,自己排解困扰恢复好心情。抓住机遇,努力学*,自立自强,不然只能落得孔乙己的下场。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让我们自己自立自强,让祖国自立自强。奋进吧,少年!

孔乙己读书笔记6

  自从周大作家的短小说《孔乙己》被编入中学语文课文,孔乙己的形象便深为大家所熟知。按照通常的说法,该小说抨击的是封建的旧学制度,对读书人荼毒不浅。诚然周大作家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名的大愤青,但仔细地分析一下该小说的情节安排,这种解释真是牵强的很。新*听到北师大某教授的另一种解释,谓孔乙己便是天下读书人的剪影,甚至包括当代。或许还有其他人对此另有新解,不过我想,因角度不同,众人各自都是雾里看花,无甚么是非对错。作者写作时到底是何初衷,已不得而知,也不重要,正如同《哈姆雷特》一样,一千个人得出一千种看法,也算是到了一种境界吧。

  故事所处的年代,大概是十九世纪末,新学已然兴起,但科举尚未废除。那时的读书人若想光宗耀祖,出相入仕,靠的还是土功名。中国那时的知识分子也是识别度奇高,只穿长衫,不着短衣,以表身份。当然,朝廷颁发的功名分三六九等,也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抱着荣登高科,为帝王师的动机而读书的。他们大多无甚大志,只求博一举人,甚至秀才之名,为乡里所敬仰,亦是成功之标志。人想要穿长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请塾师,买书本加上脱产式寒窗苦读耗费颇高,这一切并不是什么家庭都能够承受的起的。所以,能够穿上长衫的人,即使未有任何功名在身,也是出自小康之家,若无中道败落,*常生活花费大抵不致过于寒酸。可见,穿长衫的人在一般人的眼里,过的都是小资生活,喝酒都是要坐包间的,而一般人却只能站吧台。一般人也是不会乱穿长衫,因为这样只能换来"猪八戒戴眼镜,冒充大学生"的'耻笑。

  那么,孔乙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简直就是个异类,身穿长衫且站着喝酒,这在当地的小民看来,几乎更古未有。常言道:万端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人天生就没有是穷人的道理。孔乙己毕竟也是读过书的,可是为什么搞得穷困潦倒,以致于谁都不把他放在眼里?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懂营生。身无功名,也就罢了,毕竟不是谁都能够过得了考场那关的。但是,他读过书,也写的一手好字,照理说,怎么样也不至于沦落到失业的地步。他曾经为人家抄书,虽说只是个临时工,但好歹也是个技术活,不说能挣多少,衣食保暖总没太大问题吧。若是*常收支有度,偶尔在酒店开个包间,潇洒一回,也不算是奢望。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生活也对得起自己身穿的长衫,不至引来嘲讽,有个人样。要是人再机灵点,搞好人际关系,为大户人家的幼童做做文化启蒙,继续发展自身,奔向小康,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孔乙己却不懂得这些营生之道,几乎要成乞丐了。

  古人云:开卷有益,更别说会祸害人的,如堂吉诃德一般走火入魔者是少之又少。中国旧的科考制度虽然死板,但靠考试来提拔官员在当时也算是世界领先水*,为西方现代国家的文官挑选提供了借鉴。中榜者虽然凤毛麟角,也断不至于到没有功名便不能生存的地步。相反,正是孔乙己的生活落魄,人们反倒认为他是个冒牌货。可见,孔乙己的悲惨人生不是读书闹的,与科考制度也无关,而是自己不能适应社会的结果。

孔乙己读书笔记7

  作为经典,很多大师在各个级别上过《孔乙己》示范课,有人拉着《孔乙己》的长衫,有人瞄准《孔乙己》的笑,还有人咬住《孔乙己》的“半”字大做文章……于是,一般的教师便视这些经典如“洪水猛兽”不敢触碰,以免遭遇“被比较”的尴尬。

  初三的团队课,上课的老师居然大胆的选择了它,令我十分吃惊。她向“大师”发起了挑战!或许,她更注重于将它作为挑战自己教学能力的`对手,希望在这样的课文中创设出属于自己的教学设计,在课堂中绽放自己的精彩。我不禁感叹于她挑战他人,挑战自己的勇气。

  在阅读文本中她细心地发现了一个解读《孔乙己》的全新的入径,并成功的锁定它——《孔乙己》的“手”。在教学中,她以鲁迅是“画手的高手”引入,领着学生在课文中赏析品味“手”的描写,从排、敲到摸,到走,自然而然将孔乙己炫富、炫才、迂腐到自惭形秽、黯然离去、可笑而可怜的人物形象深深刻进了学生的记忆,也让学生感悟到经典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样耐人寻味。这种不沿袭他人积极创新的精神令人钦佩。

  课后,我忽然想到,我们学生、老师的手不也像孔乙己的手一样悄悄地发生变化,原本充满光泽而富有弹性的手不知什么时候竟然远远离去,逝者如斯。我们又该怎样珍惜自己的手,珍惜自己的时间?我们还要继续传说“人生就是一个苍凉的手式”这句话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8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 ,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9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后来,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后来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后来,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不过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孔乙己读书笔记10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

孔乙己读书笔记11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蹂躏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12

  《孔乙己》是由中国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作者为了考验中国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对情侣,作者假装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购物中心,他的朋友大声嚷:“请你们帮帮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除了耳边的嘈杂声始终没人来帮他,直到最后。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孔乙己读书笔记13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孔乙己读书笔记14

  文坛大师鲁迅先生九十九年前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体小说《孔乙己》。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科举制度牺牲者的形象,对腐朽**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批评和愤怒控诉,对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横行霸道的罪行进行猛烈抨击。作者在以同情的笔调表现孔乙己遭受侮辱、损害人格的同时,对他那种在封建思想毒害下麻木不仁、自甘堕落和“好吃懒做”的可鄙相,作了恰如其分的讽刺;且这种讽刺不仅仅局限于孔乙己,它是针对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及其制度的。因而,赏析《孔乙己》的讽刺手法,对于加深理解作品主题思想,学*先驱文豪的创作风格,无疑大有裨益。

  反弹琵琶声声铿锵

  小说《孔乙己》全篇中,人物除了孔乙己,有咸亨酒店的掌柜、伙计,还有丁举人、何家某等。乍然相会,似曾相识,扯下那层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薄纱,便不难辨出那粉墨登场的面目来。

  孔乙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长得身材很高,青白脸色”,一副十足的书生气;他是唯一身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这种形态本身就自相矛盾,脱不下长衫就是脱不下封建科举遗留给他的读书人的礼仪派头:而其经济地位却不准他摆这个派头,这也许就是所谓“贫穷志不移”吧。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大有劳心者治人的高贵相。他虽然外貌不俗,可“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伤痕是“又偷了人家东西”的私隐。他穿着长衫,极力装出衣冠楚楚的样子,无奈“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种邋遢的生活*性,令人嗤之以鼻。他贫困潦倒,“越过越穷,弄的将要讨饭了”,还要胡诌什么“君子固穷”,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另一个是咸亨酒店的掌柜,一个贪婪的小商人。作者描写他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坑害顾客,手段狡诈。他教唆酒店小伙计在酒中掺水,谋取暴利,只是碍于短衣主监督,不能下手,就把怨气撒在小伙计身上,欲炒他的“鱿鱼”,但毕竟碍于情面,只好暂时抑嫉恨耍手腕另派小伙计它差。酒店掌柜吝钱如命,作者偏不直说,每每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这十九个钱对一爿酒店来说或许无甚紧要,可掌柜却念念不忘。作者精心把他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背景安排在中秋节前后、年关和端午节,掩卷遐思,恍然大悟,原来那掌柜是每逢佳节倍思钱的德性,将一副吝惜鬼的嘴脸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

  丁举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权势人物。他读的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尚有功名,按说有悖仁义道德之事该与其无缘。然而“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肥鲜者,孰不魏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当孔乙己沦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时,丁举人不仅不同情,不怜悯,不解囊相助,反而对孔乙己迫不得已做些小窃之事,“先威逼写服状,后来是打,打了后半夜,再打折了腿。”把一个冷酷无情、横行乡里的假善人合盘端出,将其人面兽心的真实面目揭露的淋漓尽致。

  曲径通幽乐中藏悲

  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推崇戈果里的创作风格,赞同其作品著名特点是“差不多都是以愚蠢开始,接着愚蠢,最后以眼泪收场,这是名副其实含泪的笑。”(别林斯基对戈果里作品的评论)他把深刻的含泪主题,巧妙地安排在笑的气氛中加以表现,笑中藏泪,含泪而笑,笑中见悲,乐悲相映,驱使人们好像观看一部轻喜剧,默默地配合舞台上演技,观众情不自禁地闪出晶莹的泪花,这正体现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小说写孔乙己每次在咸亨酒店出现,总是逗得“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里店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在作品中重复出现了两次,其它描写笑的场面多达十几次,可见使人“快乐不已”。“快活”通过笑声表现出来,笑什么呢?笑孔乙己屡试不第,笑他窃书挨打,笑他言行迂腐。这笑声有“短衣帮”们无事生非的耍笑,笑孔乙己念叨“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权作酒足饭饱之后的聊天笑料;有酒店小伙计“附和着的笑”,笑声里蕴含着某种鄙弃,小伙计明明白白“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可偏偏对孔乙己诲人不倦的热情给以“又好笑,又不耐烦”的奚落;还有酒店掌柜幸灾乐祸的“取笑”,笑孔乙己“好吃懒做”“又偷了东西”“被打折了腿”。这溢出字里行间的笑声,使读者不仅看穿孔乙己那“朽木不可雕也”的迂腐神态,而且也衬托出那一帮“看客”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扭曲的灵魂。表面上充斥着“欢乐笑声”,背后却是“一方面是一小撮卑鄙龌龊的沉溺奢侈生活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永远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愚味者在傻笑中未能启智,任其这“人肉的宴筵还在排着。”各色人物在“含泪的笑”中粉墨登场,扮演了荒唐可笑的角色。

  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小说选择特定的环境,即鲁镇咸亨酒店来表述,这是容易集聚人多的场所。酒店掌柜对不同身份的顾客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说穿了,酒店老板是看钱窥颜行事的。做工的人,多是贫苦出身,“每每花四文钱,买一碗酒——靠店外站着”;而“短衣帮”倘若多花一文钱,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那么身穿长衫的呢,大抵代表阔人吧,阔人有权有势有面子,酒店老板岂敢怠慢,不仅恭请“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而且毕恭毕敬地招待伺候。可见,在孔乙己所处的封建社会末期,人的价值仍是有金钱决定的,金钱面前显高低,无钱休欲装脸面,世相纷呈,岂能奈何!

  咸亨酒店表现的仅是整个封建社会夕阳晚照的一个缩影,孔乙己的卿卿性命算得了什么呢?他死守“君子固穷”也罢,唠叨什么“之乎者也”也罢,既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也不能换取任何生活实惠。他排出九文大洋,回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摸出四文大洋,也只求得“温一碗酒”。孔乙己尽管“好吃懒做”,毕竟还懂得那世道赖以生存的是“孔方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是遭冷落,有钱人作威作福不足为奇,无钱人穷困潦倒时偷笔摸砚也要定罪。世道原本如此,难怪酒店掌柜对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牵肠挂肚,读者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孔乙己》使用白描手法,层层剥落封建科举制度已日下西山无可挽救的史实,可谓讽刺的淋漓尽致也。作者曾评论马克?杜温的艺术风格,“幽默中包含着讽刺和哀怨,滑稽中包含挖苦和批判,艺术夸张中包含现实内容”。把这段话用来评论鲁迅白话小说《孔乙己》,不也同样是贴切的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15

  “孔乙己是这样的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便这么过。”这大概是我读完小说后,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了。这句话实在是具有震撼力!单单这一句话,就可以深切体会到孔乙己的卑微和无足轻重。简简单单一句话,却有着一种思想,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写作风格,只有回反复咀嚼才会理解。

  这篇人物小说,鲁迅先生先从容不迫的描绘了当时以咸亨酒店为中心的鲁镇的民风世情,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将笔墨放在孔乙己身上。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被封建社会严重残害的读书人,他读了大半辈子的书,却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然而却满口之乎者也;出生卑微,却养成了恶*,穷困潦倒,却又自命不凡;不能科举高中,只能在下流社会徘徊,而他又不肯脱下长衫,与短衣帮为伍。孔乙己就是一副可怜又可笑的`模样,但作者又赋予了他真诚,善良的品质,孔乙己和孩子们交往时十分认真和热心。孔乙己是不幸的,但是这种不幸没有人同情而成为一种辛酸,被人嘲笑。身无分文,还把茴香豆分给孩子们,这样一个人,本应得到尊重和理解,然而最终却被丁举人毒打而悲惨死去。除了欠钱的事想起他,人们再也没有提起过他。

  《孔乙己》是一篇艺术性很高的小说,通过小说的主人公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的残害而受到的嘲弄和下场,揭示了当时封建社会的精神给人们带来的迫害,提出了改造这种精神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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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乙己读书笔记菁选(扩展1)

——孔乙己读书笔记9篇

孔乙己读书笔记1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后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悲剧”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现在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后又做了什么?谁也不知道。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现在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现在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可以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己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孔乙己读书笔记2

  文坛大师鲁迅先生九十九年前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体小说《孔乙己》。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科举制度牺牲者的形象,对腐朽*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批评和愤怒控诉,对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横行霸道的罪行进行猛烈抨击。作者在以同情的笔调表现孔乙己遭受侮辱、损害人格的同时,对他那种在封建思想毒害下麻木不仁、自甘堕落和“好吃懒做”的可鄙相,作了恰如其分的讽刺;且这种讽刺不仅仅局限于孔乙己,它是针对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及其制度的。因而,赏析《孔乙己》的讽刺手法,对于加深理解作品主题思想,学*先驱文豪的创作风格,无疑大有裨益。

  反弹琵琶声声铿锵

  小说《孔乙己》全篇中,人物除了孔乙己,有咸亨酒店的掌柜、伙计,还有丁举人、何家某等。乍然相会,似曾相识,扯下那层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薄纱,便不难辨出那粉墨登场的面目来。

  孔乙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长得身材很高,青白脸色”,一副十足的书生气;他是唯一身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这种形态本身就自相矛盾,脱不下长衫就是脱不下封建科举遗留给他的读书人的礼仪派头:而其经济地位却不准他摆这个派头,这也许就是所谓“贫穷志不移”吧。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大有劳心者治人的高贵相。他虽然外貌不俗,可“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伤痕是“又偷了人家东西”的私隐。他穿着长衫,极力装出衣冠楚楚的样子,无奈“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种邋遢的生活*性,令人嗤之以鼻。他贫困潦倒,“越过越穷,弄的将要讨饭了”,还要胡诌什么“君子固穷”,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另一个是咸亨酒店的掌柜,一个贪婪的小商人。作者描写他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坑害顾客,手段狡诈。他教唆酒店小伙计在酒中掺水,谋取暴利,只是碍于短衣主监督,不能下手,就把怨气撒在小伙计身上,欲炒他的“鱿鱼”,但毕竟碍于情面,只好暂时抑嫉恨耍手腕另派小伙计它差。酒店掌柜吝钱如命,作者偏不直说,每每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这十九个钱对一爿酒店来说或许无甚紧要,可掌柜却念念不忘。作者精心把他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背景安排在中秋节前后、年关和端午节,掩卷遐思,恍然大悟,原来那掌柜是每逢佳节倍思钱的德性,将一副吝惜鬼的嘴脸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

  丁举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权势人物。他读的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尚有功名,按说有悖仁义道德之事该与其无缘。然而“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肥鲜者,孰不魏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当孔乙己沦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时,丁举人不仅不同情,不怜悯,不解囊相助,反而对孔乙己迫不得已做些小窃之事,“先威逼写服状,后来是打,打了后半夜,再打折了腿。”把一个冷酷无情、横行乡里的假善人合盘端出,将其人面兽心的真实面目揭露的淋漓尽致。

  曲径通幽乐中藏悲

  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推崇戈果里的创作风格,赞同其作品著名特点是“差不多都是以愚蠢开始,接着愚蠢,最后以眼泪收场,这是名副其实含泪的笑。”(别林斯基对戈果里作品的评论)他把深刻的含泪主题,巧妙地安排在笑的气氛中加以表现,笑中藏泪,含泪而笑,笑中见悲,乐悲相映,驱使人们好像观看一部轻喜剧,默默地配合舞台上演技,观众情不自禁地闪出晶莹的泪花,这正体现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小说写孔乙己每次在咸亨酒店出现,总是逗得“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里店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在作品中重复出现了两次,其它描写笑的场面多达十几次,可见使人“快乐不已”。“快活”通过笑声表现出来,笑什么呢?笑孔乙己屡试不第,笑他窃书挨打,笑他言行迂腐。这笑声有“短衣帮”们无事生非的耍笑,笑孔乙己念叨“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权作酒足饭饱之后的聊天笑料;有酒店小伙计“附和着的笑”,笑声里蕴含着某种鄙弃,小伙计明明白白“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可偏偏对孔乙己诲人不倦的热情给以“又好笑,又不耐烦”的奚落;还有酒店掌柜幸灾乐祸的“取笑”,笑孔乙己“好吃懒做”“又偷了东西”“被打折了腿”。这溢出字里行间的笑声,使读者不仅看穿孔乙己那“朽木不可雕也”的迂腐神态,而且也衬托出那一帮“看客”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扭曲的灵魂。表面上充斥着“欢乐笑声”,背后却是“一方面是一小撮卑鄙龌龊的沉溺奢侈生活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永远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愚味者在傻笑中未能启智,任其这“人肉的宴筵还在排着。”各色人物在“含泪的笑”中粉墨登场,扮演了荒唐可笑的角色。

  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小说选择特定的环境,即鲁镇咸亨酒店来表述,这是容易集聚人多的场所。酒店掌柜对不同身份的顾客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说穿了,酒店老板是看钱窥颜行事的。做工的人,多是贫苦出身,“每每花四文钱,买一碗酒——靠店外站着”;而“短衣帮”倘若多花一文钱,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那么身穿长衫的呢,大抵代表阔人吧,阔人有权有势有面子,酒店老板岂敢怠慢,不仅恭请“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而且毕恭毕敬地招待伺候。可见,在孔乙己所处的封建社会末期,人的价值仍是有金钱决定的,金钱面前显高低,无钱休欲装脸面,世相纷呈,岂能奈何!

  咸亨酒店表现的仅是整个封建社会夕阳晚照的一个缩影,孔乙己的卿卿性命算得了什么呢?他死守“君子固穷”也罢,唠叨什么“之乎者也”也罢,既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也不能换取任何生活实惠。他排出九文大洋,回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摸出四文大洋,也只求得“温一碗酒”。孔乙己尽管“好吃懒做”,毕竟还懂得那世道赖以生存的是“孔方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是遭冷落,有钱人作威作福不足为奇,无钱人穷困潦倒时偷笔摸砚也要定罪。世道原本如此,难怪酒店掌柜对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牵肠挂肚,读者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孔乙己》使用白描手法,层层剥落封建科举制度已日下西山无可挽救的史实,可谓讽刺的淋漓尽致也。作者曾评论马克?杜温的艺术风格,“幽默中包含着讽刺和哀怨,滑稽中包含挖苦和批判,艺术夸张中包含现实内容”。把这段话用来评论鲁迅白话小说《孔乙己》,不也同样是贴切的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3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4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蹂躏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5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写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现在我的眼前。

  “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

  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直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

  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

  “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己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

  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

  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糖果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

  “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

  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可是,他真的就应该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不过要讨生活啊。

  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

  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终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6

  文学家鲁迅先生是我们绍兴人的骄傲,他老人家写的小说我看过几篇,尤其是《孔乙己》这篇我看了好几遍,印象特别深。

  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不多也”的酒鬼—孔乙己,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其形象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孔乙己是一个非常可笑的人物,一个可以解闷取乐的工具。这“可笑”,首先表现在他的外貌的奇特和思想的迂腐上面:孔乙己是酒客中间唯一的“读书人”,又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把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单从这段人物描写来看,也大致可以判定,这是一个颓唐不堪、没有前途的“书呆子”。不是吗?旧社会的生活对这个人物显得是那样残酷无情,几乎把他逼到了穷途末路,变成“讨饭一样的人”了,可是他不愿意抛弃那件破长衫,还是要摆出“读书人”的臭架子,穷酸相,满口“之乎者不多也”,教人半懂不懂。可是,别人不但不把他放在眼里,反而借此逗笑取乐。当别人直截了当地揭穿了他因偷何家的书被吊着打的时候,他一面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突出,一面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孔乙己是自尊的,可是别人却故意要去刺痛他,问他为什么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手,这就使他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层灰色,回答不出,于是大家都哄笑起来。这是一幅多么可笑,然而又是多么可悲的画面呵!一面是灾难、痛苦和不幸;另一面是无聊的逗笑和取乐,把“乐趣”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面,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和无情,通过这个可笑而又可悲的人物,不是暴露无遗了吗?

  读了这篇小说后,我不会再为孔乙己的身世而悲哀,也不再为孔乙己的不争气而愤怒。作为一名青少年,应该从这里去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生,更不可以他人之不幸,成自己的乐活,而要脚踏实地,认真学*,努力拼博,争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孔乙己读书笔记7

  鲁迅先生一贯喜欢用些小人物以讽刺时局,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小人物。

  起初我十分可怜他,贫穷,社会地位低下都是他的代名词,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终于还是应了这句话,好吃懒做,原本可以有更好的生活。可说他不好,他仍不愿放弃他读书人的身份,穿着长衫混在短衣中。说他不讲诚信,但每次的酒钱从不拖欠。如果他生活在今天的社会,国家种种政策。不至于饿死,说到底,孔乙己是被封建制度所毒害的可怜人罢了。他就是一个看不起底层人民,却又向往上流社会吧。

  如今在我们的班级也存在这样一类人,成绩比一般人好,但又比一部分差,是班级的分水岭,在他们上面的人能拉十多分,下面也能拉十多分。

  孔乙己就是这样尴尬的存在,成绩好的他算不上。却又自视清高,不愿与成绩差的人为伍。同时他又很矛盾,穿着长衫又红着脸与他人争辩,与其说他自卑,不如说他孤独,什么是孤独?稍有人问,你就会敞开心扉,其实就是孤独。到现在在我脑海中,孔乙己那句话仍不断重复,你知道茴香豆的茴怎么写吗,茴字有四种写法。

  是不是觉得似曾相识,读了八_年文不成武不就。从不旷课,老师说上一句要脸红好几天,不敢迟到,不敢早退,难题永远做不出来,总是在一旁默默地循规蹈矩的活在自己的世界。每当生活不如意,便开始愤怒,看别人混得如鱼得水,开始充满负能量。人们离你渐行渐远,开始产生疑问?为什么他们那么优秀,而自己的嫉妒心却不停的在作崇。仍没有任何实际行动,却能安慰自己:他们是天才,而我与他们不同,总会有那么一天,我就聪明了,欺骗自己,时候未到。

  哪有什么一夜成名,其实都是百炼成钢,明明懂得的道理,却非要等到自己亲眼看到比自己好的、差的人都比自己优秀,才发现你只是看上去很努力……同孔乙己一样,空有一腔热血,没人看得起,最终消失。默默地,默默地……从来无人问津,仿佛从没有来过一样。

  鲁迅先生所说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难道说的仅仅是孔乙己吗?

  为了这些事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要走出孔乙己,将他作为反例,在自己努力的道路上,会遇到一些挫折,听到一些声音,但我知道热血难凉,赤子无惧,努力会战胜一切。

孔乙己读书笔记8

  这篇文章反映了封建社会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当代人们处于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貌描写,既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又预示了一场悲剧的即将开演。通过肖像描写,我看出了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和“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写出了一个经常挨打的书生模样,再与他断腿时的肖像对比,两者相逢,简直天衣无缝,更显出了孔乙己的悲惨遭遇。从“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显示出孔乙己是一个很懒惰自己不愿意洗,但又死爱面子的'人,又说明了孔乙己穷但又唯恐失去读书人的身份的特点。

  通过一些半懂半不懂的语言,如:“之乎者也”等来掩饰自己的缺点,反映了他受封建教育的毒害之深。又通过孔乙己教“我”写字,又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这一点充分表现了他的心地善良。鲁迅先生用极为简省的笔墨和详细的生活细节,塑造了孔乙己的形象:被残酷地抛弃于社会底层,生活穷困潦倒,最终被强大的黑暗势力所吞没的读书人。

孔乙己读书笔记9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菁选(扩展2)

——孔乙己读书笔记菁选

孔乙己读书笔记

  读完一本书以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是时候写一篇读书笔记好好记录一下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孔乙己读书笔记,欢迎阅读与收藏。

孔乙己读书笔记1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2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孔乙己读书笔记3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孔乙己读书笔记4

  《孔乙己》是由中国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作者为了考验中国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对情侣,作者假装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购物中心,他的朋友大声嚷:“请你们帮帮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除了耳边的嘈杂声始终没人来帮他,直到最后。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孔乙己读书笔记5

  静心拜读完鲁迅的孔乙己,那老头就像从纸里走出来,活生生立在我面前,挂在脸上的那幅表情,带着几份欲言又止的**。

  孔乙己的一生不被世人所理解,他活得痛苦又寂寞。他到咸亨酒店喝酒,不仅仅是借酒精麻醉自己,他需要的是人们的关注。哪怕是一句嘲笑,孔乙己你又偷书了,哪怕是教小伙计写茴字,哪怕是把自己的茴香豆分给小孩子们,至少他可以涨红了脸分辨,至少他可以洋气地回答。回有四种写法,至少他可以在一群孩子面前,用长衫的大袖口遮住盛豆子的盘子,说不行不行,没有了没有了。也许在咸亨酒店的一切,是孔乙己生活中最鲜活的一部分,他需要这份鲜活,来温暖他单调的命运。可是尽管这样,有他的日子酒店的气氛活泼热闹,没有了他,酒店的日子却也一样,没有人关心他是否还有钱买酒吃,被人打得严不严重。

  于是在寂寞而痛苦的日子里,他开始变得颓废,从排出九文大钱到最后,用手撑地走到酒店,小说结尾淡淡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个老头的命运戛然而止。

  老师最后总结说,这是旧社会封建制度下坑害的一大批人呐!我对这种看法却是不怎么赞同的。孔乙己从一个读书人没有考取功名,以至于后来的偷?最后被人打残致丧命,难道全是社会的责任吗?

  一开始,孔乙己是个书生,却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进学,于是因此放弃了另谋他路。暂且不说什么原因使他没有考中秀才,但当初读书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考取功名吗?也许是他并没有做好考中秀才的准备,抑或许他再坚持考一年两年说不定就能考上了,所以说,从读书人的角度讲,孔乙己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他是个失败者。如果说社会封建制度腐败,他完全可以不读书呀。他读了书不也年年有的是秀才举人当官发财吗?社会选拔的就是有才学和能力的人,依照后文所说孔乙己好吃懒做,这样的人当然考中不了,幸然孔乙己还比较聪明,考取不了功名却写得一手好字,开始做起了替人抄书的活,能勉强维持生计。

  可是抄书也不是轻快活呀,无论寒冬还是酷暑,总得一字一字地不停抄,抄完了还得低三下四地向主家讨价钱,孔乙己大抵是受不了这束缚,干脆偷掉了几本书到当铺当掉,这钱来得又快又实在这又和社会制度有什么关系呢?

  上天赋予他两张大手写得一手好字,他却不肯吃苦非要做偷窃之事;如果说当今社会制度变了,也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小偷偷了价值连城的古董人们赞叹他偷盗技艺精湛而赞叹他三分的啊?而孔乙己偷书的坏毛病传出去,就再也没人找他抄书了,一下子断了孔乙己的财路。这可怎么办呢?别忘了,文中提到孔乙己可是个身材高大的人啊,他完全可以凭自己的体力混口饭吃,或许是帮别人拉车,或是到酒店打杂之类的。可他偏偏不,他宁愿偷了书,被人家打出伤来,再潇洒地到咸亨酒店排出九文大钱,温一碗酒再要盘茴香豆。

  血汗钱就这样被他自己挥霍掉,而他却丝毫没有想过要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是读书人吗?他不是要面子、要自尊吗?只要他愿意,他随时随地都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他可以改掉好吃懒做的`毛病,给别人说句好话继续抄书,他甚至可以去帮工人抬水泥包,到饭店打杂。他还可以借抄书的机会学*,然后再去考试,但是这一切中的一项他都没有尝试过,或是尝试过却失败了,他就因此挫败,沦落成真正的乞人模样。

  可这一切真的是怪社会风气不好吗?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关心他人的死活是善举,不闻不问也不是错误。冷酷的封建社会,不也有像咸亨酒店的老板和伙计一样活得自食其力、像咸亨酒店里间的富人活得逍遥自在的人吗?而现代开放的社会,不也不乏像孔乙己这样自暴自弃的底层人士吗?

  所以啊,上天给人的机会是均等的,抓住它,改变的是自己的命运。而不是因为有了孔乙己这样不善待机遇的人,给了我们机会来抱怨世界;何尝不问问你自己:当初为什么不珍惜?

孔乙己读书笔记6

  《孔乙己》出自鲁迅之手,描述了当时的封建社会。而孔乙己这个人的经历,却恰恰说明了社会的黑暗。当看到这篇文章,不禁对当时的他感到惋惜。

  孔乙己,那个苍老却高大的人,似是出此刻我的眼前。“孔乙己。”一个嘲笑的声音自咸亨酒店传出。只见一个身着褴褛的人走到里面,要了两碗酒和一小碟茴香豆,交了钱,便在台上吃起来。想必他就是孔乙己了,明明拥有高大的身材,却一向以文人的清高自称。明明比那些人穷,却不屑与他们交流。真是一个懒人,不付出怎能得到回报?我笑着看着他。“你必须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一个人高声喊道。孔乙己下意识地缩了缩,睁大眼睛对那个人说道:“你,你怎能污人清白……。”我笑意更浓,真是睁眼说瞎话。“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那个人继续朗声说道。孔乙己顿时涨红了脸,结巴地为自我辩解,众人哄堂大笑。待他喝完半碗酒,脸色渐渐变好了以后。又一人出来质问:“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他看着那个人,露出不屑。我轻笑着摇了摇头,纵然你识字,也混不上半个秀才。

  笑声渐渐小了下来,我见他想教小伙计识字,那人不理他,他便轻叹。一群小朋友围住他,他便给他们发豆吃。我原以为他还是善良的,谁想却是一人一颗,又护住碗,像保护珍稀帖的小孩子一般。孩子们便笑着散去。我挑眉看着他,真是小气,而且那句话不是那个意思。“孔乙己竟然敢偷丁举人的.东西,打折了他的腿。”我愣了愣,笑意渐无,抿紧嘴唇,他虽是罪有应得,但是,他真的就就应被折了腿吗?不免于去同情他,他只但是要讨生活啊。之后,我看到孔乙己坐在垫上爬过来,要了一碗酒。便在台下喝起来,手上指甲里都带着泥。完毕之后,他便是又爬回来。我看着他落魄的姿态,心里有什么堵得慌,眼前有些朦胧。孔乙己,那个落魄懒惰的书生,如今已变成这副模样。在人们的笑声里悄然离去,在宁静与寒雪中告别人世。

  最后,一滴晶莹的泪花顺着脸颊流下。一生贫困不幸,死前人们嘲笑,没有一个人关心他,他则永远只是一个人,一个贫困识字的人,……罢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7

  旧时代的末路人,一个自命清高的读书人——孔乙己,上演了这么一出时代末路的,好笑,去哦有令人深思的闹剧。

  孔乙己,好吃懒做,又自命清高,偷东西硬是说不算偷。依着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人民,要往富人圈儿里混,却总遭人唾弃,排斥,夹在穷人与富人之间。在这么一个趋炎附势,功利的时代,最终没有孔乙己生存的缝隙,造成孔乙己被打死却无人问津的悲剧。

  读完文章,不仅为孔乙己惋惜。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悲剧,社会原因占了很大一部分,但孔乙己自己好吃懒做,也是一方面原因。所以,我们要自立自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着幸运女神会大驾光临,那只是白日梦中的一幕。

  我们要从生活中自立自强。我们要自己打理自己的日常生活,不依赖他人;生活之中遇到挫折,自己勇敢的克服它,不依赖他人;生活之中不总是依赖父母的照顾,自己要孝敬父母,做到真正的生活中的`自立自强。

  我们要做到学*中的自立自强,自己认真冷静的思考问题,不总是问他人来解决问题;自己独立完成作业与任务,不抄袭作业;遇到考试成绩不理想时,不要气馁,自己排解困扰恢复好心情。抓住机遇,努力学*,自立自强,不然只能落得孔乙己的下场。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让我们自己自立自强,让祖国自立自强。奋进吧,少年!

孔乙己读书笔记8

  孔乙己一篇,长短不过两千余字,写的是鲁镇酒馆狭小空间里立着喝酒的长衫书生孔乙己,两千字的短小篇幅,不够写完孔乙己的仓皇一生,难以尽述孔乙己的体貌性征,却将一个酸腐穷懒的失意书生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初看孔乙己,觉得可笑而讥讽,再看孔乙己,只感苍凉和悲伤。

  少不经事时唯记得孔乙己到店的鲜活气氛,所有人都在调笑于他:那帮着短衫的、同孔乙己一般穷苦的底层工人,喝酒时苛于酒中是否掺水,点不起荤菜下酒,亦常常拖欠酒账……便是这样的一帮人,肆意地嘲讽一个满腹经纶的读书人,那时的我竟觉得好笑,乐于见孔乙己红着脸同人争辩的场景,他确实偷书无疑,同他们争辩起,难以否认,又只能说:“窃……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突然有一天,当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角度有所偏颇时,或而已是二十岁以后的事了。

  孔乙己的具体年龄,鲁迅先生没有提及,但以常识判断,那个时代的读书人,总该寒窗十载,再欲谋求功名,而我们恰恰也读了十多年的书,也经历着苛刻的高考,谋求自己的功名。从前无人敢说读书无用,毕竟乾坤未定之时,任何人,都有可能一跃龙门鱼化神龙,任何人,都有可能飞黄腾达功成名就。

  可偏偏现实残忍,一如孔乙己一般,落榜之时一落千丈,从高贵的读书人沦为乞儿般的存在。

  从前的我会觉得,孔乙己的悲惨命运尽源于自己的懒惰,穷苦和落魄皆因他不愿靠双手做些什么谋生,可我从未想过,十年心血尽付东流是一种怎样的打击。

  一如曾经的举人范进,十年考考十年,考白了须发累弯了脊梁,忽然有一天成功的桂冠从天而降,却活活将正常的人砸得昏沉,浓烈的喜悦冲断了神经,最后竟落得个失心疯的下场。

  所谓科举,所谓寒门登天路,真可谓如履薄冰,险象环生。

  而那些不敢做梦的人呢?一个一个的鲁镇劳工,一个一个的中年闰土,他们自身活在疾苦之中,喝着最便宜的酒惶惶度日,他们嘲笑一个努力了十年的人,仅仅是因为他的失败,他们以无知为殊荣,以*庸为骜傲,他们看不起读书人,又或许,只是看不起失败的读书人。

  再看鲁镇的另一个读书人,丁举人。

  丁举人,举人举人,自然是成功的读书人,可他又哪有读书人的谦恭和儒雅,他飞扬跋扈,在鲁镇可谓只手遮天,仅因为孔乙己去他家偷书便动用私刑活活打断了孔乙己的一条腿,鲁镇的人敬畏着他,每每谈起,可谓是谈虎色变。

  两个读书人天差地别的境遇,也许足以说明封建科考制度确能成就人,可能有所成就的终究是凤毛麟角,更多的如孔乙己一般的人,只能成为科考制度的牺牲者。

  孔乙己十年染墨,心中自有经纶满腹,可在鲁镇的天地里,他踌躇满志,孑然孤苦,就连说话都没人能听懂。

  人们不记得他说过的.那些之乎者也,最多记得他每每到店排出的九文大钱,掌柜的不记得他基本不拖欠酒账的品行,心心念念着孔乙己尚欠十九文钱,人们总是嘲笑着孔乙己,可没有孔乙己他们照样活得不错。

  这样的酒馆里有何种人情味可言,又或者那个世界那个时代总是这般的冷漠?

  众生皆苦,无人图变革。

  孔乙己读再多的书也一样,他恃才傲物,连谋生的活计也不屑,养活自己且艰难,又如何以天下为己任?

  没读过书的人也一样,喝着劣酒终日迷醉,沉溺在短促的美好和享受中,不愿进取不愿奋进,国家危亡时他们只是逃,刀俎下的鱼肉,炮火下的蝼蚁。

  而我从小以为,士人当修身齐家,治国*天下。

  可观茫茫沧海,做到的又有几人?

  孔乙己打破了我曾经美好的幻梦,我惊惧难安。

  我体恤孔乙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害怕自己成为他。

  孔乙己非大恶之人,他也曾善良地同孩童分食茴香豆,也曾热切地想教酒馆的小伙计识字写字,可哪怕会写四种“茴”字的孔乙己,也只是世人唾弃的失败者。

  而人生,又是否只有成功和失败两条路?

  我不得而知。

孔乙己读书笔记9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

孔乙己读书笔记10

  我最*读了鲁迅先生写的一篇短篇小说《孔乙己》。这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四五十岁的“童生”身上发生的事。

  小说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孔乙己首次出现时的情形。第一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描写出孔乙己的奇特身份,揭示了他的社会地位。“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是个没什么钱的人,与小说开头所说的喝酒主顾中的“短衣帮”差不多。但孔乙己又是“穿长衫”的,这又说明了他是“读书人”,虽穷可又不愿放下臭架子,死要面子,受封建教育之毒很深,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因而,成为“唯一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这欲“上”不能,居“下”又不甘心,和酒店主顾中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不一样。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喜剧的内核是悲剧”。我们乍一看孔乙己的故事,可能会哈哈一笑,笑孔乙己那臭架子以及他那性格。但是,当我们仔细去品读这篇小说,会感到一种心酸。孔乙己这个当时的弱者,被封建文化和迂腐的科举制度所迫害,成了别人眼中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见到了他,谁都忍不住笑话他,开他的玩笑。孔乙己一面是悲惨的遭遇,一面是别人的冷嘲热讽。以乐写哀,更令人体会到封建文化那“吃人”的面目和孔乙己的悲哀。

  孔乙己这个人,和范进有几分相像。他们都是穷苦读书人,除了所谓的“舞文弄墨”以外什么都不会,还放不下心中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条。只不过范进最后中了举人和进士,当了官罢了。从根上说,鲁迅先生想表达的意思和吴敬梓是一样的。

孔乙己读书笔记11

  文坛大师鲁迅先生九十九年前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体小说《孔乙己》。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科举制度牺牲者的形象,对腐朽**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批评和愤怒控诉,对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横行霸道的罪行进行猛烈抨击。作者在以同情的笔调表现孔乙己遭受侮辱、损害人格的同时,对他那种在封建思想毒害下麻木不仁、自甘堕落和“好吃懒做”的可鄙相,作了恰如其分的讽刺;且这种讽刺不仅仅局限于孔乙己,它是针对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及其制度的。因而,赏析《孔乙己》的讽刺手法,对于加深理解作品主题思想,学*先驱文豪的创作风格,无疑大有裨益。

  反弹琵琶声声铿锵

  小说《孔乙己》全篇中,人物除了孔乙己,有咸亨酒店的掌柜、伙计,还有丁举人、何家某等。乍然相会,似曾相识,扯下那层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薄纱,便不难辨出那粉墨登场的面目来。

  孔乙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长得身材很高,青白脸色”,一副十足的书生气;他是唯一身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这种形态本身就自相矛盾,脱不下长衫就是脱不下封建科举遗留给他的读书人的礼仪派头:而其经济地位却不准他摆这个派头,这也许就是所谓“贫穷志不移”吧。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大有劳心者治人的高贵相。他虽然外貌不俗,可“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伤痕是“又偷了人家东西”的私隐。他穿着长衫,极力装出衣冠楚楚的样子,无奈“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种邋遢的生活*性,令人嗤之以鼻。他贫困潦倒,“越过越穷,弄的将要讨饭了”,还要胡诌什么“君子固穷”,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另一个是咸亨酒店的掌柜,一个贪婪的小商人。作者描写他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坑害顾客,手段狡诈。他教唆酒店小伙计在酒中掺水,谋取暴利,只是碍于短衣主监督,不能下手,就把怨气撒在小伙计身上,欲炒他的“鱿鱼”,但毕竟碍于情面,只好暂时抑嫉恨耍手腕另派小伙计它差。酒店掌柜吝钱如命,作者偏不直说,每每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这十九个钱对一爿酒店来说或许无甚紧要,可掌柜却念念不忘。作者精心把他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背景安排在中秋节前后、年关和端午节,掩卷遐思,恍然大悟,原来那掌柜是每逢佳节倍思钱的德性,将一副吝惜鬼的嘴脸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

  丁举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权势人物。他读的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尚有功名,按说有悖仁义道德之事该与其无缘。然而“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肥鲜者,孰不魏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当孔乙己沦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时,丁举人不仅不同情,不怜悯,不解囊相助,反而对孔乙己迫不得已做些小窃之事,“先威逼写服状,后来是打,打了后半夜,再打折了腿。”把一个冷酷无情、横行乡里的假善人合盘端出,将其人面兽心的真实面目揭露的淋漓尽致。

  曲径通幽乐中藏悲

  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推崇戈果里的创作风格,赞同其作品著名特点是“差不多都是以愚蠢开始,接着愚蠢,最后以眼泪收场,这是名副其实含泪的笑。”(别林斯基对戈果里作品的评论)他把深刻的含泪主题,巧妙地安排在笑的气氛中加以表现,笑中藏泪,含泪而笑,笑中见悲,乐悲相映,驱使人们好像观看一部轻喜剧,默默地配合舞台上演技,观众情不自禁地闪出晶莹的泪花,这正体现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小说写孔乙己每次在咸亨酒店出现,总是逗得“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里店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在作品中重复出现了两次,其它描写笑的场面多达十几次,可见使人“快乐不已”。“快活”通过笑声表现出来,笑什么呢?笑孔乙己屡试不第,笑他窃书挨打,笑他言行迂腐。这笑声有“短衣帮”们无事生非的耍笑,笑孔乙己念叨“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权作酒足饭饱之后的聊天笑料;有酒店小伙计“附和着的笑”,笑声里蕴含着某种鄙弃,小伙计明明白白“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可偏偏对孔乙己诲人不倦的热情给以“又好笑,又不耐烦”的奚落;还有酒店掌柜幸灾乐祸的“取笑”,笑孔乙己“好吃懒做”“又偷了东西”“被打折了腿”。这溢出字里行间的笑声,使读者不仅看穿孔乙己那“朽木不可雕也”的.迂腐神态,而且也衬托出那一帮“看客”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扭曲的灵魂。表面上充斥着“欢乐笑声”,背后却是“一方面是一小撮卑鄙龌龊的沉溺奢侈生活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永远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愚味者在傻笑中未能启智,任其这“人肉的宴筵还在排着。”各色人物在“含泪的笑”中粉墨登场,扮演了荒唐可笑的角色。

  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小说选择特定的环境,即鲁镇咸亨酒店来表述,这是容易集聚人多的场所。酒店掌柜对不同身份的顾客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说穿了,酒店老板是看钱窥颜行事的。做工的人,多是贫苦出身,“每每花四文钱,买一碗酒——靠店外站着”;而“短衣帮”倘若多花一文钱,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那么身穿长衫的呢,大抵代表阔人吧,阔人有权有势有面子,酒店老板岂敢怠慢,不仅恭请“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而且毕恭毕敬地招待伺候。可见,在孔乙己所处的封建社会末期,人的价值仍是有金钱决定的,金钱面前显高低,无钱休欲装脸面,世相纷呈,岂能奈何!

  咸亨酒店表现的仅是整个封建社会夕阳晚照的一个缩影,孔乙己的卿卿性命算得了什么呢?他死守“君子固穷”也罢,唠叨什么“之乎者也”也罢,既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也不能换取任何生活实惠。他排出九文大洋,回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摸出四文大洋,也只求得“温一碗酒”。孔乙己尽管“好吃懒做”,毕竟还懂得那世道赖以生存的是“孔方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是遭冷落,有钱人作威作福不足为奇,无钱人穷困潦倒时偷笔摸砚也要定罪。世道原本如此,难怪酒店掌柜对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牵肠挂肚,读者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孔乙己》使用白描手法,层层剥落封建科举制度已日下西山无可挽救的史实,可谓讽刺的淋漓尽致也。作者曾评论马克?杜温的艺术风格,“幽默中包含着讽刺和哀怨,滑稽中包含挖苦和批判,艺术夸张中包含现实内容”。把这段话用来评论鲁迅白话小说《孔乙己》,不也同样是贴切的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12

  自从周大作家的短小说《孔乙己》被编入中学语文课文,孔乙己的形象便深为大家所熟知。按照通常的说法,该小说抨击的是封建的旧学制度,对读书人荼毒不浅。诚然周大作家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名的大愤青,但仔细地分析一下该小说的情节安排,这种解释真是牵强的很。新*听到北师大某教授的另一种解释,谓孔乙己便是天下读书人的剪影,甚至包括当代。或许还有其他人对此另有新解,不过我想,因角度不同,众人各自都是雾里看花,无甚么是非对错。作者写作时到底是何初衷,已不得而知,也不重要,正如同《哈姆雷特》一样,一千个人得出一千种看法,也算是到了一种境界吧。

  故事所处的年代,大概是十九世纪末,新学已然兴起,但科举尚未废除。那时的读书人若想光宗耀祖,出相入仕,靠的还是土功名。中国那时的知识分子也是识别度奇高,只穿长衫,不着短衣,以表身份。当然,朝廷颁发的功名分三六九等,也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抱着荣登高科,为帝王师的'动机而读书的。他们大多无甚大志,只求博一举人,甚至秀才之名,为乡里所敬仰,亦是成功之标志。人想要穿长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请塾师,买书本加上脱产式寒窗苦读耗费颇高,这一切并不是什么家庭都能够承受的起的。所以,能够穿上长衫的人,即使未有任何功名在身,也是出自小康之家,若无中道败落,*常生活花费大抵不致过于寒酸。可见,穿长衫的人在一般人的眼里,过的都是小资生活,喝酒都是要坐包间的,而一般人却只能站吧台。一般人也是不会乱穿长衫,因为这样只能换来"猪八戒戴眼镜,冒充大学生"的耻笑。

  那么,孔乙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简直就是个异类,身穿长衫且站着喝酒,这在当地的小民看来,几乎更古未有。常言道:万端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人天生就没有是穷人的道理。孔乙己毕竟也是读过书的,可是为什么搞得穷困潦倒,以致于谁都不把他放在眼里?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懂营生。身无功名,也就罢了,毕竟不是谁都能够过得了考场那关的。但是,他读过书,也写的一手好字,照理说,怎么样也不至于沦落到失业的地步。他曾经为人家抄书,虽说只是个临时工,但好歹也是个技术活,不说能挣多少,衣食保暖总没太大问题吧。若是*常收支有度,偶尔在酒店开个包间,潇洒一回,也不算是奢望。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生活也对得起自己身穿的长衫,不至引来嘲讽,有个人样。要是人再机灵点,搞好人际关系,为大户人家的幼童做做文化启蒙,继续发展自身,奔向小康,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孔乙己却不懂得这些营生之道,几乎要成乞丐了。

  古人云:开卷有益,更别说会祸害人的,如堂吉诃德一般走火入魔者是少之又少。中国旧的科考制度虽然死板,但靠考试来提拔官员在当时也算是世界领先水*,为西方现代国家的文官挑选提供了借鉴。中榜者虽然凤毛麟角,也断不至于到没有功名便不能生存的地步。相反,正是孔乙己的生活落魄,人们反倒认为他是个冒牌货。可见,孔乙己的悲惨人生不是读书闹的,与科考制度也无关,而是自己不能适应社会的结果。

孔乙己读书笔记13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后来,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后来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后来,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不过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孔乙己读书笔记14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 ,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15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孔乙己读书笔记菁选(扩展3)

——《孔乙己》读书笔记菁选

《孔乙己》读书笔记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写一份读书笔记,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你会写读书笔记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孔乙己》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孔乙己》读书笔记1

  不得不说,鲁迅先生是一位奇人,他想说的、想讽刺的,只要有笔和纸,他都能搞定。《孔乙己》这篇文章,是收录在《呐喊》里的,是鲁迅先生的一篇著名的讽刺文。而我“遇到”孔乙己,比读到它更早。

  该是两三年前吧,我们一家去绍兴游玩。这一次,爸爸妈妈特地带我去了咸亨酒店,具**置记不清了,而酒店前那个身着长衫,手里夹着茴香豆的雕像却令我记忆犹新。记得那时注视着雕像,身后还有爸爸妈妈的讲解,我就这样认识了孔乙己。

  这便是我和孔乙己的“相遇”。两三年后的现在,我读到了《孔乙己》,初读时却有些不解。一篇读完,脑海中有些混乱,这到底是想体现什么?于是我一遍遍地看,终于有了些头绪。

  从文中孔乙己“总是满口之乎者也”,窃了书还一直说“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以及他的诸多方面来看,有个词很适合他——“穷酸秀才”。孔乙己是众人的笑点,而他的“满口之乎者也”是封建教育的'结果。细一想,这笑声笑得不仅是孔乙己,还有那深入其骨的封建教育及封建科举制度。孔乙己的那副病态、麻木的模样,该是作者的精心设计。在我看来,孔乙己既是封建教育制度的产物,又是它的代表。孔乙己的迂腐入,悲惨出,也同样折射出封建教育制度的下场。

  能够读懂此一文,不仅对主题思想心领神会,还禁不住要对鲁迅先生的文学造诣及高超的暗讽技术佩服不已。

《孔乙己》读书笔记2

  自从周大作家的短小说《孔乙己》被编入中学语文课文,孔乙己的形象便深为大家所熟知。按照通常的说法,该小说抨击的是封建的旧学制度,对读书人荼毒不浅。诚然周大作家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有名的大愤青,但仔细地分析一下该小说的情节安排,这种解释真是牵强的很。新*听到北师大某教授的另一种解释,谓孔乙己便是天下读书人的.剪影,甚至包括当代。或许还有其他人对此另有新解,不过我想,因角度不同,众人各自都是雾里看花,无甚么是非对错。作者写作时到底是何初衷,已不得而知,也不重要,正如同《哈姆雷特》一样,一千个人得出一千种看法,也算是到了一种境界吧。

  故事所处的年代,大概是十九世纪末,新学已然兴起,但科举尚未废除。那时的读书人若想光宗耀祖,出相入仕,靠的还是土功名。中国那时的知识分子也是识别度奇高,只穿长衫,不着短衣,以表身份。当然,朝廷颁发的功名分三六九等,也不是所有的读书人都抱着荣登高科,为帝王师的动机而读书的。他们大多无甚大志,只求博一举人,甚至秀才之名,为乡里所敬仰,亦是成功之标志。人想要穿长衫,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请塾师,买书本加上脱产式寒窗苦读耗费颇高,这一切并不是什么家庭都能够承受的起的。所以,能够穿上长衫的人,即使未有任何功名在身,也是出自小康之家,若无中道败落,*常生活花费大抵不致过于寒酸。可见,穿长衫的人在一般人的眼里,过的都是小资生活,喝酒都是要坐包间的,而一般人却只能站吧台。一般人也是不会乱穿长衫,因为这样只能换来"猪八戒戴眼镜,冒充大学生"的耻笑。

  那么,孔乙己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简直就是个异类,身穿长衫且站着喝酒,这在当地的小民看来,几乎更古未有。常言道:万端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读书人天生就没有是穷人的道理。孔乙己毕竟也是读过书的,可是为什么搞得穷困潦倒,以致于谁都不把他放在眼里?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他不懂营生。身无功名,也就罢了,毕竟不是谁都能够过得了考场那关的。但是,他读过书,也写的一手好字,照理说,怎么样也不至于沦落到失业的地步。他曾经为人家抄书,虽说只是个临时工,但好歹也是个技术活,不说能挣多少,衣食保暖总没太大问题吧。若是*常收支有度,偶尔在酒店开个包间,潇洒一回,也不算是奢望。更重要的是,这样的生活也对得起自己身穿的长衫,不至引来嘲讽,有个人样。要是人再机灵点,搞好人际关系,为大户人家的幼童做做文化启蒙,继续发展自身,奔向小康,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孔乙己却不懂得这些营生之道,几乎要成乞丐了。

  古人云:开卷有益,更别说会祸害人的,如堂吉诃德一般走火入魔者是少之又少。中国旧的科考制度虽然死板,但靠考试来提拔官员在当时也算是世界领先水*,为西方现代国家的文官挑选提供了借鉴。中榜者虽然凤毛麟角,也断不至于到没有功名便不能生存的地步。相反,正是孔乙己的生活落魄,人们反倒认为他是个冒牌货。可见,孔乙己的悲惨人生不是读书闹的,与科考制度也无关,而是自己不能适应社会的结果。

《孔乙己》读书笔记3

  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一代代人的忠灵,受害者不计其数。周进,范举——只要我们乐意,可以把这个名单拉得很长,很长。而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些可怜考生的全权代表这一。

  他,几乎包含了所有进学者的特征。一身破旧单薄的许久不洗的长衫。熟读诗书毕生之志是考举功名,*步青云。一年一年的考,考的白了头。如果说范进还是幸运的,因为他最终还是考上了。即使没考上,他也有一个自己的.家有妻子有一个势利的岳丈,不至於饿死。而孔乙己则不同,他没有家,性格好盗,又不懂得人情世故,所以,它注定是一个悲剧人物,永远也无法翻身。

  作为一个读书人,熟读诗书是孔乙己本领,对那些粗鲁的短衣帮说上两句‘之乎者也’,看着他们呆滞的表情,恐怕是“上大人孔乙己”的乐趣了吧!对了还要算上他教孩子时的乐趣。一个‘回’字四种写法,除了我还有谁知道。‘回’,‘回’——其实无论在短衣帮还是在小孩子眼中“上大人孔乙己”之是个无能的读书人。是大家的笑料。虽然他认识四种‘回’字,这种想法只是孔乙己不知道罢了。人们向他乐,他只知道人们尊敬他,心里定是高兴的。还是不要告诉他了,让他保留属于自己的的点乐趣好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4

  读过许多次《孔乙己》然而在课堂上那安静又有些诡异的氛围下,仍不觉为这个充满笑声的悲剧心头一振,一个自认为应有“用武之地”而始终守着那件破旧长袍的“君子”,却成了连生死与否都让人不屑知道的笑柄,怎能不令人扼腕。孔乙己的人生确是一场悲剧,不光是他坎坷的求仕之路,也是他在无能实现自己所愿而自甘堕落时的自卑。本该是个从头至尾都自命清高的人,却也成了好喝懒做、偷偷摸摸的伪君子。那么,如果孔乙己真成了秀才,成了举人,他会同范进一般喜极而疯么?我想是会的,孔乙己受到蹂躏并无比范进少,可是否有人打得醒他呢?人情冷漠又趋炎附势的社会风气下,真怀疑那些酒客们会在孔乙己中举而“疯”后抢光了他的钱财。都说是镜子总会反光的,而孔乙己却是反不了光了,毕竟“之乎者也”令人听不懂,还成了人前人后的笑料。

  其实孔乙己也算是要向上爬的,或说他也是个热衷于读书的人。只是他在一个特殊的年代,在一个赤裸裸的.制度下,不得不说,他要爬的那根杆子太光滑,叫他如何攀得住呢?社会的腐朽和科举制度的恹恹之态让多少孔乙己这样的人至死还活在他的君子梦里。

  有位子好像曰过:走别人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鲁迅先生却说: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那么谁把孔乙己的路大约也的确堵死了呢?他的路还没有走,就要随着时代的没落而结束了。

《孔乙己》读书笔记5

  孔乙己一篇,长短不过两千余字,写的是鲁镇酒馆狭小空间里立着喝酒的长衫书生孔乙己,两千字的短小篇幅,不够写完孔乙己的仓皇一生,难以尽述孔乙己的体貌性征,却将一个酸腐穷懒的失意书生形象描绘得淋漓尽致,初看孔乙己,觉得可笑而讥讽,再看孔乙己,只感苍凉和悲伤。

  少不经事时唯记得孔乙己到店的鲜活气氛,所有人都在调笑于他:那帮着短衫的、同孔乙己一般穷苦的底层工人,喝酒时苛于酒中是否掺水,点不起荤菜下酒,亦常常拖欠酒账……便是这样的一帮人,肆意地嘲讽一个满腹经纶的读书人,那时的我竟觉得好笑,乐于见孔乙己红着脸同人争辩的场景,他确实偷书无疑,同他们争辩起,难以否认,又只能说:“窃……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

  突然有一天,当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的角度有所偏颇时,或而已是二十岁以后的事了。

  孔乙己的具体年龄,鲁迅先生没有提及,但以常识判断,那个时代的读书人,总该寒窗十载,再欲谋求功名,而我们恰恰也读了十多年的书,也经历着苛刻的.高考,谋求自己的功名。从前无人敢说读书无用,毕竟乾坤未定之时,任何人,都有可能一跃龙门鱼化神龙,任何人,都有可能飞黄腾达功成名就。

  可偏偏现实残忍,一如孔乙己一般,落榜之时一落千丈,从高贵的读书人沦为乞儿般的存在。

  从前的我会觉得,孔乙己的悲惨命运尽源于自己的懒惰,穷苦和落魄皆因他不愿靠双手做些什么谋生,可我从未想过,十年心血尽付东流是一种怎样的打击。

  一如曾经的举人范进,十年考考十年,考白了须发累弯了脊梁,忽然有一天成功的桂冠从天而降,却活活将正常的人砸得昏沉,浓烈的喜悦冲断了神经,最后竟落得个失心疯的下场。

  所谓科举,所谓寒门登天路,真可谓如履薄冰,险象环生。

  而那些不敢做梦的人呢?一个一个的鲁镇劳工,一个一个的中年闰土,他们自身活在疾苦之中,喝着最便宜的酒惶惶度日,他们嘲笑一个努力了十年的人,仅仅是因为他的失败,他们以无知为殊荣,以*庸为骜傲,他们看不起读书人,又或许,只是看不起失败的读书人。

  再看鲁镇的另一个读书人,丁举人。

  丁举人,举人举人,自然是成功的读书人,可他又哪有读书人的谦恭和儒雅,他飞扬跋扈,在鲁镇可谓只手遮天,仅因为孔乙己去他家偷书便动用私刑活活打断了孔乙己的一条腿,鲁镇的人敬畏着他,每每谈起,可谓是谈虎色变。

  两个读书人天差地别的境遇,也许足以说明封建科考制度确能成就人,可能有所成就的终究是凤毛麟角,更多的如孔乙己一般的人,只能成为科考制度的牺牲者。

  孔乙己十年染墨,心中自有经纶满腹,可在鲁镇的天地里,他踌躇满志,孑然孤苦,就连说话都没人能听懂。

  人们不记得他说过的那些之乎者也,最多记得他每每到店排出的九文大钱,掌柜的不记得他基本不拖欠酒账的品行,心心念念着孔乙己尚欠十九文钱,人们总是嘲笑着孔乙己,可没有孔乙己他们照样活得不错。

  这样的酒馆里有何种人情味可言,又或者那个世界那个时代总是这般的冷漠?

  众生皆苦,无人图变革。

  孔乙己读再多的书也一样,他恃才傲物,连谋生的活计也不屑,养活自己且艰难,又如何以天下为己任?

  没读过书的人也一样,喝着劣酒终日迷醉,沉溺在短促的美好和享受中,不愿进取不愿奋进,国家危亡时他们只是逃,刀俎下的鱼肉,炮火下的蝼蚁。

  而我从小以为,士人当修身齐家,治国*天下。

  可观茫茫沧海,做到的又有几人?

  孔乙己打破了我曾经美好的幻梦,我惊惧难安。

  我体恤孔乙己,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害怕自己成为他。

  孔乙己非大恶之人,他也曾善良地同孩童分食茴香豆,也曾热切地想教酒馆的小伙计识字写字,可哪怕会写四种“茴”字的孔乙己,也只是世人唾弃的失败者。

  而人生,又是否只有成功和失败两条路?

  我不得而知。

《孔乙己》读书笔记6

  血,冰一样冷?

  “哈哈”、“嘻嘻”,脑海里不断回响着、盘旋着咸亨酒店内外那一片开怀的哄笑声。我的心突然抽紧,再抽紧。浑身上下的血像停止了流动,变得像冰一样冷。

  不知为什么,孔乙己总是令我联想起很久以前邻居里的一位老人。时间久远得连她的姓氏也已经模糊,但还清晰地记得她瘦小的身影和眼中那一片从不改变的安详而又带着一点点落寞的神情。老人当时已经有差不多70岁了,可身子看上去还挺硬朗她一个人住着一间不小的房子,据说是老伴过世了,一儿一女都在外地工作,便只剩下她孤零零的。老人不爱在屋里待,天天都搬把竹椅子坐在晓马路上看来往的人,间或和在外闲笑的其他邻居拉家常。老人很热情,也很健谈,见了每个熟人就大老远地招呼,因为她天天坐在那儿,几乎每个人她都认识,都叫得上名来。老人的手艺想来也不错,她常自己做许多种好吃的小零食,炒瓜子啦,豌豆糕啦,见个孩子都要给一些,孩子们都愿意和她亲*。老人也是很喜欢孩子的,见了任何一个,她有些昏暗的`眼睛里就立刻散发出一种明亮的神采,那么慈和亲切。所以后来,渐渐地有一些年轻的妈妈因为有事,把孩子放在老人手里,老人每次都高兴得心花怒放,每次孩子都恋恋不舍地不肯离开她的怀抱再后来,就有了老人的家里同时有三四个孩子的盛况。那一段时光,老人眼里的落寞几乎不见了踪影,总是洋溢着触手可及的喜悦

  但老人毕竟是上了年纪了,突然地,老人开始剧烈地喘息,咳嗽开始她还忍着,后来越来越厉害,她的脚步开始瞒珊,脸也变得蜡黄。渐渐地,妈妈们不再把孩子抱到她跟前,她的屋子里便没了孩子的吵闹声。老人整天坐在路口的小椅子上,呆呆地看着来往的人们,偶尔伴着撕心裂肺的咳嗽声。我不敢再去注意她的眼神,而邻居们,依旧匆匆忙忙地从她面前走过,似乎并没有人注意她的变化。再后来,老人下楼的次数越来越少,终于有一天再也没有出现过。后来听说,老人的女儿从外地来探视她,看到她已经彻底起不了床。

  事情已经过去许多年,老人的形象像一缕轻烟被风吹散。她的慈祥,她的孤独,都仿佛不曾在旁人的心里留下一点痕迹。

  所以我真的感觉很冷,忍不住颤抖。也许生活就是这样无情,无论怎样的人,你自己的悲欢生死、刻骨铭心、惊天动地,之于旁人,只不过是尘世中匆匆掠过的一痕灰影,不会触动他们心头的半丝感触。血,真的像冰一样冷?

《孔乙己》读书笔记7

  旧时代的末路人,一个自命清高的读书人——孔乙己,上演了这么一出时代末路的,好笑,去哦有令人深思的闹剧。

  孔乙己,好吃懒做,又自命清高,偷东西硬是说不算偷。依着自己是读书人,看不起劳动人民,要往富人圈儿里混,却总遭人唾弃,排斥,夹在穷人与富人之间。在这么一个趋炎附势,功利的时代,最终没有孔乙己生存的缝隙,造成孔乙己被打死却无人问津的悲剧。

  读完文章,不仅为孔乙己惋惜。为什么会有这么一个悲剧,社会原因占了很大一部分,但孔乙己自己好吃懒做,也是一方面原因。所以,我们要自立自强,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着幸运女神会大驾光临,那只是白日梦中的一幕。

  我们要从生活中自立自强。我们要自己打理自己的日常生活,不依赖他人;生活之中遇到挫折,自己勇敢的克服它,不依赖他人;生活之中不总是依赖父母的照顾,自己要孝敬父母,做到真正的生活中的.自立自强。

  我们要做到学*中的自立自强,自己认真冷静的思考问题,不总是问他人来解决问题;自己独立完成作业与任务,不抄袭作业;遇到考试成绩不理想时,不要气馁,自己排解困扰恢复好心情。抓住机遇,努力学*,自立自强,不然只能落得孔乙己的下场。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让我们自己自立自强,让祖国自立自强。奋进吧,少年!

《孔乙己》读书笔记8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孔乙己》读书笔记9

  在鲁迅先生的小说里孔乙己让我的印象最是深刻,让我久久不能忘怀。

  孔乙己是谁?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人物吗?不,他不是,我们身边也存在着不少孔乙已。而让我们仔细反思一下自己,有没有做过看客。有人说过,一个中国人和一个日本人相比,中国人是一条龙,日本人是一条虫。而当一群人中国人和一群日本人相比时,中国人是一条虫,日本人是一条龙。这句话的出现,就是因为中国存在太多太多的看客。

  鲁迅先生十二岁时在鲁镇的.一家酒馆里管酒。孔乙己是店里的常客,为人很逗。因没有进学,为人抄抄书,可他好吃懒做,不到几天便将别人的书纸笔砚带走了。吃酒的人只当他是笑柄。

  可他却从不拖欠酒钱,在一月内一定还清。在中秋前几天老板忽然说:“孔乙己已经很久没来了,他还欠我十九个钱呢。”后来吃酒的人说他偷了丁举人的东西打了大半夜,把脚打折了。

  中秋过后,孔乙己用手走来了,要碗酒吃。吃完酒又在众人的讥笑中走在手上走了。此后在没见过他。

  鲁迅先生所关注的不仅是孔乙己遭到的迫害和不幸,他更重视的是人们对孔乙己的不幸的态度与反应。这里的人扮演的便是“看客”,把孔乙己的遭遇当作场“戏”。孔乙己不在了,想他也只能是“看客”茶余饭后的笑料而已,一笑而过,可有可无。

《孔乙己》读书笔记10

  鲁迅小时候在饭店做过几年工,他因为年龄小,伺候不了在店内穿长衫的客人,老板就安排他在柜台工作,招待那些不富有的工人。

  在鲁迅迎接的那些客人中,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衫又在店外吃饭的。、

  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所以说话时总是“之乎者也”的`。

  他去小店喝酒时一般都给的是现钱,偶尔没带钱时赊账,欠的钱都会在一个月内还完。

  因为孔乙己小时候读过几年书,字又写得漂亮,所以找了份替人抄书的工作。可是他这个人*时太懒,抄书的工作做不了几天便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了,渐渐地,就没人再敢雇他了。

  他有时生活困难时,就忍不住去偷东西。

  有一次,他偷东西时被人发现了,就被打断了腿。打断腿之后他又来了这个酒店一次,要了一碗酒,就走了,以后再也没有见他来过,大概是死了吧。

  看完了这篇故事,我深切的体会到旧社会的不*等——有钱人可以在店内吃饭,普通人只能在柜台外面吃饭。

  我还懂得一些道理:做人勤为本——一个人想要在世界上立足,就必须勤劳,像孔乙己那样替人抄了几天书就卷着笔墨纸砚逃之夭夭的人,是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的。

  鲁迅先生的小说寓意深刻,看过之后令人受益匪浅。我以后还要多找一些来读一

《孔乙己》读书笔记11

  《孔乙己》是由中国血性的文人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讽刺了封建社会顽固思想害死人的道理。

  《孔乙己》讲了在过渡的年代里,孔乙己因没有考上功名,自暴自弃,不思进取,自甘堕落,成为一个混吃混喝的'小偷,最后导致死亡。

  读了这篇课文,我不禁为生活在那个年代的文人感到可怜。同时,我也为自己能生活在现在这样和谐开放的社会感到庆幸。

  有人说,孔乙己即使是考不上科举,那么,他也不会自己去谋生?不一定非得靠偷养活自己。然而孔乙己在没有考上科举时,仍不肯放下读书人的颜面,仍穿着破烂不堪的长衫,浑浑噩噩的过一天是一天。因为他骨子里认为读书人高人一等,其他职业都非常低贱。孔乙己因为自己的腐朽顽固不懂变通的思想害了他自己。

  如果仅仅因为孔乙己不努力,好吃懒做,那么他的命运也不一定会那么悲惨。假如孔乙己生活在我们这个年代,那他身边的朋友一定会给他吃喝,照顾他,绝对不会看着他死去的。正是由于那个年代的人非常冷漠,毫不关心他的死活,麻木不仁,没有同情心。

  有这样一则新闻:一位作者为了考验中国人,和朋友扮演了一对情侣,作者假装喝醉了倒在人很多的购物中心,他的朋友大声嚷:“请你们帮帮忙,我的男朋友昏倒了。”然而,几分钟过去了,除了耳边的嘈杂声始终没人来帮他,直到最后。

  这个故事证明了有些人是多么冷漠自私,我们不要做一个自私、麻木的人,要有同情心,对自己身边的人给予帮助和关心,要做到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孔乙己》读书笔记12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孔乙己》读书笔记13

  我最*读了鲁迅先生写的一篇短篇小说《孔乙己》。这一篇小说讲了一个四五十岁的“童生”身上发生的事。

  小说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孔乙己首次出现时的情形。第一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描写出孔乙己的奇特身份,揭示了他的社会地位。“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是个没什么钱的人,与小说开头所说的喝酒主顾中的“短衣帮”差不多。但孔乙己又是“穿长衫”的,这又说明了他是“读书人”,虽穷可又不愿放下臭架子,死要面子,受封建教育之毒很深,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因而,成为“唯一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这欲“上”不能,居“下”又不甘心,和酒店主顾中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不一样。

  孔乙己是一个在当时的社会中弱者,用众人的哄笑来贯穿这样一个令人悲酸的故事,烘托和“喜剧的内核是悲剧”。我们乍一看孔乙己的故事,可能会哈哈一笑,笑孔乙己那臭架子以及他那性格。但是,当我们仔细去品读这篇小说,会感到一种心酸。孔乙己这个当时的弱者,被封建文化和迂腐的科举制度所迫害,成了别人眼中一个不折不扣的傻子。见到了他,谁都忍不住笑话他,开他的'玩笑。孔乙己一面是悲惨的遭遇,一面是别人的冷嘲热讽。以乐写哀,更令人体会到封建文化那“吃人”的面目和孔乙己的悲哀。

  孔乙己这个人,和范进有几分相像。他们都是穷苦读书人,除了所谓的“舞文弄墨”以外什么都不会,还放不下心中那“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教条。只不过范进最后中了举人和进士,当了官罢了。从根上说,鲁迅先生想表达的意思和吴敬梓是一样的。

《孔乙己》读书笔记14

  让历史退回去,让我们仔细想想,新中国没有成立之前,谁不想弄个官来当,俗话说“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也就对了。饱读诗书,满腹经纶的考个文状元;武工出采,能拼能打的赢个武状元,这样也就对得起自己,像朱自清所说“不在这世上白走一遭”。看看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虽有些才气,但始终没有落个举人。可怜他被社会所吞噬。

  孔乙己好说也是个知识分子,说起话来也是满口“之乎者也”之类的,他将精力全部投入书本之中,使得他“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成为一个“痴书人”标准模范。但他选择的这条“知识之路”并非完全正确,我想他应该不曾想过有多少人能通过科举而登上仕途,他不应该不屑于从事体力劳动。他没过于就是个被文学所残害的低层社会中的人。

《孔乙己》读书笔记15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16

  文坛大师鲁迅先生九十九年前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体小说《孔乙己》。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科举制度牺牲者的形象,对腐朽**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批评和愤怒控诉,对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横行霸道的罪行进行猛烈抨击。作者在以同情的笔调表现孔乙己遭受侮辱、损害人格的同时,对他那种在封建思想毒害下麻木不仁、自甘堕落和“好吃懒做”的可鄙相,作了恰如其分的讽刺;且这种讽刺不仅仅局限于孔乙己,它是针对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及其制度的。因而,赏析《孔乙己》的讽刺手法,对于加深理解作品主题思想,学*先驱文豪的创作风格,无疑大有裨益。

  反弹琵琶声声铿锵

  小说《孔乙己》全篇中,人物除了孔乙己,有咸亨酒店的掌柜、伙计,还有丁举人、何家某等。乍然相会,似曾相识,扯下那层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薄纱,便不难辨出那粉墨登场的面目来。

  孔乙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长得身材很高,青白脸色”,一副十足的书生气;他是唯一身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这种形态本身就自相矛盾,脱不下长衫就是脱不下封建科举遗留给他的读书人的礼仪派头:而其经济地位却不准他摆这个派头,这也许就是所谓“贫穷志不移”吧。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大有劳心者治人的高贵相。他虽然外貌不俗,可“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伤痕是“又偷了人家东西”的私隐。他穿着长衫,极力装出衣冠楚楚的样子,无奈“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种邋遢的生活*性,令人嗤之以鼻。他贫困潦倒,“越过越穷,弄的将要讨饭了”,还要胡诌什么“君子固穷”,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另一个是咸亨酒店的掌柜,一个贪婪的小商人。作者描写他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坑害顾客,手段狡诈。他教唆酒店小伙计在酒中掺水,谋取暴利,只是碍于短衣主监督,不能下手,就把怨气撒在小伙计身上,欲炒他的“鱿鱼”,但毕竟碍于情面,只好暂时抑嫉恨耍手腕另派小伙计它差。酒店掌柜吝钱如命,作者偏不直说,每每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这十九个钱对一爿酒店来说或许无甚紧要,可掌柜却念念不忘。作者精心把他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背景安排在中秋节前后、年关和端午节,掩卷遐思,恍然大悟,原来那掌柜是每逢佳节倍思钱的德性,将一副吝惜鬼的嘴脸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

  丁举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权势人物。他读的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尚有功名,按说有悖仁义道德之事该与其无缘。然而“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肥鲜者,孰不魏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当孔乙己沦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时,丁举人不仅不同情,不怜悯,不解囊相助,反而对孔乙己迫不得已做些小窃之事,“先威逼写服状,后来是打,打了后半夜,再打折了腿。”把一个冷酷无情、横行乡里的假善人合盘端出,将其人面兽心的真实面目揭露的淋漓尽致。

  曲径通幽乐中藏悲

  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推崇戈果里的创作风格,赞同其作品著名特点是“差不多都是以愚蠢开始,接着愚蠢,最后以眼泪收场,这是名副其实含泪的笑。”(别林斯基对戈果里作品的评论)他把深刻的含泪主题,巧妙地安排在笑的气氛中加以表现,笑中藏泪,含泪而笑,笑中见悲,乐悲相映,驱使人们好像观看一部轻喜剧,默默地配合舞台上演技,观众情不自禁地闪出晶莹的泪花,这正体现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小说写孔乙己每次在咸亨酒店出现,总是逗得“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里店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在作品中重复出现了两次,其它描写笑的场面多达十几次,可见使人“快乐不已”。“快活”通过笑声表现出来,笑什么呢?笑孔乙己屡试不第,笑他窃书挨打,笑他言行迂腐。这笑声有“短衣帮”们无事生非的耍笑,笑孔乙己念叨“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权作酒足饭饱之后的聊天笑料;有酒店小伙计“附和着的笑”,笑声里蕴含着某种鄙弃,小伙计明明白白“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可偏偏对孔乙己诲人不倦的热情给以“又好笑,又不耐烦”的`奚落;还有酒店掌柜幸灾乐祸的“取笑”,笑孔乙己“好吃懒做”“又偷了东西”“被打折了腿”。这溢出字里行间的笑声,使读者不仅看穿孔乙己那“朽木不可雕也”的迂腐神态,而且也衬托出那一帮“看客”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扭曲的灵魂。表面上充斥着“欢乐笑声”,背后却是“一方面是一小撮卑鄙龌龊的沉溺奢侈生活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永远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愚味者在傻笑中未能启智,任其这“人肉的宴筵还在排着。”各色人物在“含泪的笑”中粉墨登场,扮演了荒唐可笑的角色。

  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小说选择特定的环境,即鲁镇咸亨酒店来表述,这是容易集聚人多的场所。酒店掌柜对不同身份的顾客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说穿了,酒店老板是看钱窥颜行事的。做工的人,多是贫苦出身,“每每花四文钱,买一碗酒——靠店外站着”;而“短衣帮”倘若多花一文钱,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那么身穿长衫的呢,大抵代表阔人吧,阔人有权有势有面子,酒店老板岂敢怠慢,不仅恭请“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而且毕恭毕敬地招待伺候。可见,在孔乙己所处的封建社会末期,人的价值仍是有金钱决定的,金钱面前显高低,无钱休欲装脸面,世相纷呈,岂能奈何!

  咸亨酒店表现的仅是整个封建社会夕阳晚照的一个缩影,孔乙己的卿卿性命算得了什么呢?他死守“君子固穷”也罢,唠叨什么“之乎者也”也罢,既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也不能换取任何生活实惠。他排出九文大洋,回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摸出四文大洋,也只求得“温一碗酒”。孔乙己尽管“好吃懒做”,毕竟还懂得那世道赖以生存的是“孔方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是遭冷落,有钱人作威作福不足为奇,无钱人穷困潦倒时偷笔摸砚也要定罪。世道原本如此,难怪酒店掌柜对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牵肠挂肚,读者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孔乙己》使用白描手法,层层剥落封建科举制度已日下西山无可挽救的史实,可谓讽刺的淋漓尽致也。作者曾评论马克?杜温的艺术风格,“幽默中包含着讽刺和哀怨,滑稽中包含挖苦和批判,艺术夸张中包含现实内容”。把这段话用来评论鲁迅白话小说《孔乙己》,不也同样是贴切的吗?

《孔乙己》读书笔记17

  初读《孔乙己》,第一种感觉就是轻松,可笑。可细细咀嚼后,我辨识到这篇小说含蓄的意味很深沉。作者鲁迅写《孔乙己》为了揭出为封建科举制度所残害的读书人的病苦,同时也为了反映当时社会世态炎凉,人际关系的冷漠无情。

  孔乙己是个心地善良的人,但因为他热衷于功名利禄而酿成了逸恶劳,自欺欺人,自命清高的性格。也正因为这种性格而造成孔乙己的悲剧的产生。所以说,造成孔乙己的悲剧,完全是因为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科举制度诱使孔乙己追求功名利禄,死读书;孔乙己又不充分利用自己的营生条件,好喝懒做,终日靠偷东西来过活;另外以丁举人为首的封建统治阶级摧残孔乙己等方面都是造成他悲惨遭遇的原因。

  我十分同情孔乙己的悲惨遭遇。对于他“吊着打”“打折了腿”等遭遇觉得他十分可怜。但对于这些事,难道那些民众都无动于衷吗?这就是作者的另一创作意图。

  “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我本以为孔乙己与众人都是融洽相处。而实际上只是酒客们的冷酷和麻木不仁的`嘲笑。他们嘲弄孔乙己的迂腐可笑。他们不但不可怜、同情孔乙己,还嘲弄他。还有掌柜自私、冷漠的,卑鄙的嘴胜,更显出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人心势利。这都是封建等级制度侵蚀民众的心灵,使民众麻木不仁。

  如果孔乙己不甘失败,发奋图强,就不会有这般悲剧的出现,更不会有咸亨酒店的嘲笑声了。

  孔乙己的悲剧,咸亨酒店的笑声都是封建科举制度、等级制度和封建思想文化的侵蚀的可悲世态的集合体。这就可知道当时社会有多少这类悲剧的产生,有多少人被这封建社会的制度所毒害……

《孔乙己》读书笔记18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

  文章中对孔乙己在酒店的赊账有这样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这句话就足能反应出孔乙己的为人诚信,正是他的诚信才让酒店老板对他的赊账问题足够的放心。但是,现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样的诚信,大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时,忘记了对朋友、对家人和对社会的诚信,造就了很多的“狼来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对社会进行的坑蒙欺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赞许下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吗?

  孔乙己主动教给酒店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四种写法,给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观我们这个科技已经得到突飞猛进了的社会,人们步入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帮助陌生人身上,更没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与大家分享。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背影。假如孔乙己来到我们的社会,他能适应我们这样的节奏吗?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孔乙己读书笔记菁选(扩展4)

——《孔乙己》读书笔记 (菁华5篇)

  文坛大师鲁迅先生九十九年前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体小说《孔乙己》。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科举制度牺牲者的形象,对腐朽*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批评和愤怒控诉,对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横行霸道的罪行进行猛烈抨击。作者在以同情的笔调表现孔乙己遭受侮辱、损害人格的同时,对他那种在封建思想毒害下麻木不仁、自甘堕落和“好吃懒做”的可鄙相,作了恰如其分的讽刺;且这种讽刺不仅仅局限于孔乙己,它是针对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及其制度的。因而,赏析《孔乙己》的讽刺手法,对于加深理解作品主题思想,学*先驱文豪的创作风格,无疑大有裨益。

  反弹琵琶声声铿锵

  小说《孔乙己》全篇中,人物除了孔乙己,有咸亨酒店的掌柜、伙计,还有丁举人、何家某等。乍然相会,似曾相识,扯下那层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薄纱,便不难辨出那粉墨登场的面目来。

  孔乙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长得身材很高,青白脸色”,一副十足的书生气;他是唯一身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这种形态本身就自相矛盾,脱不下长衫就是脱不下封建科举遗留给他的读书人的礼仪派头:而其经济地位却不准他摆这个派头,这也许就是所谓“贫穷志不移”吧。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大有劳心者治人的高贵相。他虽然外貌不俗,可“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伤痕是“又偷了人家东西”的私隐。他穿着长衫,极力装出衣冠楚楚的样子,无奈“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种邋遢的生活*性,令人嗤之以鼻。他贫困潦倒,“越过越穷,弄的将要讨饭了”,还要胡诌什么“君子固穷”,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另一个是咸亨酒店的掌柜,一个贪婪的小商人。作者描写他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坑害顾客,手段狡诈。他教唆酒店小伙计在酒中掺水,谋取暴利,只是碍于短衣主监督,不能下手,就把怨气撒在小伙计身上,欲炒他的“鱿鱼”,但毕竟碍于情面,只好暂时抑嫉恨耍手腕另派小伙计它差。酒店掌柜吝钱如命,作者偏不直说,每每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这十九个钱对一爿酒店来说或许无甚紧要,可掌柜却念念不忘。作者精心把他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背景安排在中秋节前后、年关和端午节,掩卷遐思,恍然大悟,原来那掌柜是每逢佳节倍思钱的德性,将一副吝惜鬼的嘴脸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

  丁举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权势人物。他读的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尚有功名,按说有悖仁义道德之事该与其无缘。然而“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肥鲜者,孰不魏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当孔乙己沦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时,丁举人不仅不同情,不怜悯,不解囊相助,反而对孔乙己迫不得已做些小窃之事,“先威逼写服状,后来是打,打了后半夜,再打折了腿。”把一个冷酷无情、横行乡里的假善人合盘端出,将其人面兽心的真实面目揭露的淋漓尽致。

  曲径通幽乐中藏悲

  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推崇戈果里的创作风格,赞同其作品著名特点是“差不多都是以愚蠢开始,接着愚蠢,最后以眼泪收场,这是名副其实含泪的笑。”(别林斯基对戈果里作品的评论)他把深刻的含泪主题,巧妙地安排在笑的气氛中加以表现,笑中藏泪,含泪而笑,笑中见悲,乐悲相映,驱使人们好像观看一部轻喜剧,默默地配合舞台上演技,观众情不自禁地闪出晶莹的泪花,这正体现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小说写孔乙己每次在咸亨酒店出现,总是逗得“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里店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在作品中重复出现了两次,其它描写笑的场面多达十几次,可见使人“快乐不已”。“快活”通过笑声表现出来,笑什么呢?笑孔乙己屡试不第,笑他窃书挨打,笑他言行迂腐。这笑声有“短衣帮”们无事生非的耍笑,笑孔乙己念叨“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权作酒足饭饱之后的聊天笑料;有酒店小伙计“附和着的笑”,笑声里蕴含着某种鄙弃,小伙计明明白白“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可偏偏对孔乙己诲人不倦的热情给以“又好笑,又不耐烦”的奚落;还有酒店掌柜幸灾乐祸的.“取笑”,笑孔乙己“好吃懒做”“又偷了东西”“被打折了腿”。这溢出字里行间的笑声,使读者不仅看穿孔乙己那“朽木不可雕也”的迂腐神态,而且也衬托出那一帮“看客”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扭曲的灵魂。表面上充斥着“欢乐笑声”,背后却是“一方面是一小撮卑鄙龌龊的沉溺奢侈生活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永远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愚味者在傻笑中未能启智,任其这“人肉的宴筵还在排着。”各色人物在“含泪的笑”中粉墨登场,扮演了荒唐可笑的角色。

  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小说选择特定的环境,即鲁镇咸亨酒店来表述,这是容易集聚人多的场所。酒店掌柜对不同身份的顾客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说穿了,酒店老板是看钱窥颜行事的。做工的人,多是贫苦出身,“每每花四文钱,买一碗酒——靠店外站着”;而“短衣帮”倘若多花一文钱,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那么身穿长衫的呢,大抵代表阔人吧,阔人有权有势有面子,酒店老板岂敢怠慢,不仅恭请“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而且毕恭毕敬地招待伺候。可见,在孔乙己所处的封建社会末期,人的价值仍是有金钱决定的,金钱面前显高低,无钱休欲装脸面,世相纷呈,岂能奈何!

  咸亨酒店表现的仅是整个封建社会夕阳晚照的一个缩影,孔乙己的卿卿性命算得了什么呢?他死守“君子固穷”也罢,唠叨什么“之乎者也”也罢,既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也不能换取任何生活实惠。他排出九文大洋,回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摸出四文大洋,也只求得“温一碗酒”。孔乙己尽管“好吃懒做”,毕竟还懂得那世道赖以生存的是“孔方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是遭冷落,有钱人作威作福不足为奇,无钱人穷困潦倒时偷笔摸砚也要定罪。世道原本如此,难怪酒店掌柜对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牵肠挂肚,读者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孔乙己》使用白描手法,层层剥落封建科举制度已日下西山无可挽救的史实,可谓讽刺的淋漓尽致也。作者曾评论马克?杜温的艺术风格,“幽默中包含着讽刺和哀怨,滑稽中包含挖苦和批判,艺术夸张中包含现实内容”。把这段话用来评论鲁迅白话小说《孔乙己》,不也同样是贴切的吗?

  星期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印象深刻,感想颇深!

  该文的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在一个人的心中人品是最重要的,可我读过鲁迅的《孔乙己》后,让我明白了。

  鲁镇的酒店的局格,是和别处不同的:都是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随时准备温酒,而我的职务就是温酒。有一个叫孔乙己的人,经常来店里喝酒。孔乙己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因为一般穿着长衫的.,才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的坐下喝。但孔乙己是唯一个穿着长衫在外喝酒的,但长衫可又脏又破。我的工作很无聊 ,只要孔乙己到店里才可以笑几声!

  孔乙己原来也是读过书的,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但写得一手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可他又一样坏脾气好吃懒惰。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笔砚一起失踪了。如果是好几次叫他钞书人也不在。孔乙己也没办发只好做一些偷窃的事;但他在我们店里人人品是最好的,他拖欠的帐不出一个月就会还清。有一次在店里孔乙己问我茴香豆的茴字怎么写,“我”没有理会他;于是他就开始认真地教“我”怎么写茴字,他看“我”毫不热心,便叹了一口气,现出极惋惜的样子……

  孔乙己这给人普通,但看得出他的人品是最好的的。我曾看过一部电视剧叫《雪豹》里面有一个叫刘三的人,他也偷东西但他只偷日本人的东西,可刘三的人品就很好,他答应别人的事,就说到做到,从不食言。难道刘三和孔乙己不一样吗?

  文坛大师鲁迅先生九十九年前在《新青年》上发表了白话体小说《孔乙己》。作者通过塑造孔乙己这个清末下层知识分子——科举制度牺牲者的形象,对腐朽*的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批评和愤怒控诉,对以丁举人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横行霸道的罪行进行猛烈抨击。作者在以同情的笔调表现孔乙己遭受侮辱、损害人格的同时,对他那种在封建思想毒害下麻木不仁、自甘堕落和“好吃懒做”的可鄙相,作了恰如其分的讽刺;且这种讽刺不仅仅局限于孔乙己,它是针对腐朽没落的封建社会及其制度的。因而,赏析《孔乙己》的讽刺手法,对于加深理解作品主题思想,学*先驱文豪的创作风格,无疑大有裨益。

  反弹琵琶声声铿锵

  小说《孔乙己》全篇中,人物除了孔乙己,有咸亨酒店的掌柜、伙计,还有丁举人、何家某等。乍然相会,似曾相识,扯下那层道貌岸然的正人君子薄纱,便不难辨出那粉墨登场的面目来。

  孔乙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他“长得身材很高,青白脸色”,一副十足的书生气;他是唯一身穿长衫站着喝酒的人,这种形态本身就自相矛盾,脱不下长衫就是脱不下封建科举遗留给他的读书人的礼仪派头:而其经济地位却不准他摆这个派头,这也许就是所谓“贫穷志不移”吧。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大有劳心者治人的高贵相。他虽然外貌不俗,可“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这伤痕是“又偷了人家东西”的私隐。他穿着长衫,极力装出衣冠楚楚的样子,无奈“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这种邋遢的生活*性,令人嗤之以鼻。他贫困潦倒,“越过越穷,弄的将要讨饭了”,还要胡诌什么“君子固穷”,不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吗?

  另一个是咸亨酒店的掌柜,一个贪婪的小商人。作者描写他投机取巧,唯利是图,坑害顾客,手段狡诈。他教唆酒店小伙计在酒中掺水,谋取暴利,只是碍于短衣主监督,不能下手,就把怨气撒在小伙计身上,欲炒他的“鱿鱼”,但毕竟碍于情面,只好暂时抑嫉恨耍手腕另派小伙计它差。酒店掌柜吝钱如命,作者偏不直说,每每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这十九个钱对一爿酒店来说或许无甚紧要,可掌柜却念念不忘。作者精心把他提及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的背景安排在中秋节前后、年关和端午节,掩卷遐思,恍然大悟,原来那掌柜是每逢佳节倍思钱的德性,将一副吝惜鬼的嘴脸入木三分地刻画出来。

  丁举人是作者笔下的一个权势人物。他读的四书五经,满腹经纶,尚有功名,按说有悖仁义道德之事该与其无缘。然而“观其坐高堂,骑大马,醉醇醴而肥鲜者,孰不魏巍乎可畏,赫赫乎可象也,又何往而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哉”(刘基《卖柑者言》)。当孔乙己沦落到将要讨饭的地步时,丁举人不仅不同情,不怜悯,不解囊相助,反而对孔乙己迫不得已做些小窃之事,“先威逼写服状,后来是打,打了后半夜,再打折了腿。”把一个冷酷无情、横行乡里的假善人合盘端出,将其人面兽心的真实面目揭露的淋漓尽致。

  曲径通幽乐中藏悲

  鲁迅先生曾经十分推崇戈果里的创作风格,赞同其作品著名特点是“差不多都是以愚蠢开始,接着愚蠢,最后以眼泪收场,这是名副其实含泪的笑。”(别林斯基对戈果里作品的评论)他把深刻的含泪主题,巧妙地安排在笑的气氛中加以表现,笑中藏泪,含泪而笑,笑中见悲,乐悲相映,驱使人们好像观看一部轻喜剧,默默地配合舞台上演技,观众情不自禁地闪出晶莹的泪花,这正体现了作品的艺术魅力。

  小说写孔乙己每次在咸亨酒店出现,总是逗得“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里店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这句话在作品中重复出现了两次,其它描写笑的场面多达十几次,可见使人“快乐不已”。“快活”通过笑声表现出来,笑什么呢?笑孔乙己屡试不第,笑他窃书挨打,笑他言行迂腐。这笑声有“短衣帮”们无事生非的耍笑,笑孔乙己念叨“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权作酒足饭饱之后的聊天笑料;有酒店小伙计“附和着的笑”,笑声里蕴含着某种鄙弃,小伙计明明白白“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可偏偏对孔乙己诲人不倦的热情给以“又好笑,又不耐烦”的奚落;还有酒店掌柜幸灾乐祸的“取笑”,笑孔乙己“好吃懒做”“又偷了东西”“被打折了腿”。这溢出字里行间的笑声,使读者不仅看穿孔乙己那“朽木不可雕也”的迂腐神态,而且也衬托出那一帮“看客”麻木不仁的精神状态,赤裸裸地暴露出封建社会统治下人们扭曲的灵魂。表面上充斥着“欢乐笑声”,背后却是“一方面是一小撮卑鄙龌龊的沉溺奢侈生活的亿万富翁,另一方面是永远在饥饿线上挣扎的劳苦大众。”愚味者在傻笑中未能启智,任其这“人肉的宴筵还在排着。”各色人物在“含泪的笑”中粉墨登场,扮演了荒唐可笑的角色。

  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小说选择特定的环境,即鲁镇咸亨酒店来表述,这是容易集聚人多的场所。酒店掌柜对不同身份的顾客表现出不同的反应,说穿了,酒店老板是看钱窥颜行事的。做工的人,多是贫苦出身,“每每花四文钱,买一碗酒——靠店外站着”;而“短衣帮”倘若多花一文钱,便可以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物了”;那么身穿长衫的呢,大抵代表阔人吧,阔人有权有势有面子,酒店老板岂敢怠慢,不仅恭请“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而且毕恭毕敬地招待伺候。可见,在孔乙己所处的封建社会末期,人的价值仍是有金钱决定的,金钱面前显高低,无钱休欲装脸面,世相纷呈,岂能奈何!

  咸亨酒店表现的仅是整个封建社会夕阳晚照的一个缩影,孔乙己的卿卿性命算得了什么呢?他死守“君子固穷”也罢,唠叨什么“之乎者也”也罢,既不能抬高他的身份,也不能换取任何生活实惠。他排出九文大洋,回报“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他摸出四文大洋,也只求得“温一碗酒”。孔乙己尽管“好吃懒做”,毕竟还懂得那世道赖以生存的是“孔方兄”,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便是遭冷落,有钱人作威作福不足为奇,无钱人穷困潦倒时偷笔摸砚也要定罪。世道原本如此,难怪酒店掌柜对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牵肠挂肚,读者不难理解其中缘由。

  《孔乙己》使用白描手法,层层剥落封建科举制度已日下西山无可挽救的史实,可谓讽刺的淋漓尽致也。作者曾评论马克?杜温的艺术风格,“幽默中包含着讽刺和哀怨,滑稽中包含挖苦和批判,艺术夸张中包含现实内容”。把这段话用来评论鲁迅白话小说《孔乙己》,不也同样是贴切的吗?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透过对外形的整体描述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述,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述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透过服饰的细节描述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但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透过一件破长衫的描述,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我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透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述,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厌恶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孔乙己读书笔记菁选(扩展5)

——读书笔记菁选

读书笔记范文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回过头来写一写读书笔记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读书笔记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国四大名著分别是《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红楼梦》了。

  十岁那年我第一次看《红楼梦》,黛玉给我的印象就是“水龙头”,动不动就哭鼻子,难怪姐妹们起诗社的时候,给她取了个“潇湘妃子”的雅号。刘姥姥又呆又笨又幽默,经常说出一些令人捧腹大笑的话来。实际上黛玉是一位多愁善感而又心细的姑娘,而刘姥姥说这些话的原因,是为了讨好贾母,多拿一点银子罢了。

  《红楼梦》里有一百多回,每一回都精彩纷呈。比如最后一回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整本书的最后一句话:落了片茫茫大雪地,真干净!令人遐想。

  当然,我最喜欢的`是元妃省亲这一段。元妃原名贾元春,是宝玉的姐姐,对宝玉关爱有加。贾政为了庆祝,建了大观园,园中的对联都是宝玉所写。等元妃进来后,贾政赶紧跪下,这个我就不明白了,元妃是贾政的女儿,应该元妃跪贾政才是,怎么反过来了?后来我才知道,贾元春被封为元妃,也就是贵妃,地位比贾政高,所以贾政要跪下。后来元妃在贾府没住上一天,就要回宫了,这哪里叫探望嘛,和没看过基本差不多嘛。不过元妃却让姐妹住进大观园,姐妹们起了诗社,快活极了。

  最后,贾府并没有好的结果,死的死,逃的逃,就是宝玉也看破世尘,入了空门。

  我想,真正使贾府一天不如一天的原因是贾府太铺张浪费,顾前不顾后的行为。

  看了刘先生写的深有感触。这本书刘先生为教育改革所写的一本随笔,记载着他对于教育和教育改革。

  他提出,我们不能简单地设定"什么是教育"、"教育该如何行动"、"教育非如此不可"的标准答案和机械化的行动模式,而是把对教育生活提问的权利交还给实践者,让每个教育人都能在自己的日常教育生活之中不断地去追问:究竟什么是教育?什么是好教育?正是在对现成教育实践的不断质疑、追问过程中,催生一线教育人的教育实践智慧,改善、提升每个教育人的教育生活和质量。教育需要理论与时间相结合,而且应是在承认整体现实格局合理性的前提下展开的具体的、局部的研究,理论研究是进一步贯彻显示行动格局的合理性,而不是单纯为了论证现实合理性而存在的工具。的确是的,没有理论的支持,实践会走很多弯路,所以,我们要研究理论;但是,单纯为了研究理论而研究,肯定不能跟现实很好地结合,甚至是背道而驰,所以,我们研究理论应该是以检验现实格局的合理性而存在的。

  书中还提到,*年来,社会越来越关心教育了,但是从很多方面我们接收到的信息都是以批判为主的,把教育的问题都归结于教师,甚至传言"一流的学生,二流的教师"。教育,其实是跟我们每个人相关的整个社会的事,应该是整个社会"关心并团结协作"的事,而不是出了问题就是老师或者学生个体的事情。比如应试教育,是我们所痛心疾首的,早早的就在宣传应试教育应该被素质教育取代,并且早早地就开展了素质教育,可是,一旦接触到实际的学校,应试教育的阴影还是挥之不去。因为我们一方面虽然反对应试教育,但当我们自己的孩子面临升学考验的时候,我们又成了应试教育服服帖贴的"忠诚守护者"。教育,始终是和教师,特别是一线教师息息相关的,因此,教育改革的最终出路还是要落实到每一个一线教师的身上。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任何一次成功的课改,都需要大多数教师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教师的创造性的发挥,教师的教育理念和水*是直接关系到我们教育质量的高低的。

  一所优质的现代学校,应该是以极力学校人的创造性生活的基本保证,现代学校制度的核心就是师生创造性的教育生活,是学校人优质的学校生活。教师的学*既可以是个体的、自发的,同时也是集体的、有组织的、系统的学*。怎样把学校建设成多层次、多途径、多形式的网状学*型组织,就成了当前我们现代学校建设的重要尺度。在课改中,一线教师如果只是作为被动接受者存在,用强制统一的要求来代替教师个体的参与理解和实践的话,那么,想要获得教师的深入理解和支持是很困难的'。所以,面对课改,我们应该多一点耐心,多一点时间与空间,上下交流,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热情与理智相结合,批判与反思相并举,稳步推进相关体制与制度的改进。

  我常想,究竟教育改革的目的是什么?或者说,我们究竟怎样才能达到教育改革所期望的目的?我心以为然的目的至少应该包含这么一条,那就是,把教育的主动权越来越多地交还给教育的实践者本身,真正让他们成为教育生活的切实主体,充分地激发、**每个教育实践者的教育潜能、创造性和教育的实践智慧。

  康德曾说过这样的名言: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经常、持续地对它们反复思考,它们就总是以时时翻新、有增无已的赞叹和敬畏充满我们的心灵:这就是在我之上的星星。康德认为道德法要高于自然法则。那么,在目前一些领域道德失范,道德愿望与行为、道德投入与产出相差甚远的情况下,怎样的道德教育才能让道德律走进孩子们的心灵呢?读刘铁芳教授的《守望教育》一书,令我们有了豁然开朗的感觉。

  全书共分五辑,第五辑是对道德教育的阐述,用的标题虽然是“教化的困惑”,体现了作者对道德教育沉重的忧思和对教育问题复杂性思考的审慎,但实实在在是以一个学者的思想为我们解了惑。在“关注我们时代的伦理觉悟”、“走向人对人的理解”、“道德教育:从尊重日常生活的德性品格开始”等篇目中,我们看到了作者想要阐述的:道德教育是以人为本的教育,教育目标要下移、内容要贴*实际、采取的方式要适合孩子。特别是他提到的以美德故事唤醒孩子的道德情感的方法,值得我们借鉴。

  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被故事浸润着的。阅读故事可以让孩子们掌握知识,获得日常生活中不一定能够拥有的情感体验,同时,他们也必然地从中获取人生的启蒙,教化的熏陶。一个成年人,他可能不是文学爱好者,没有读过多少**的名著,可是他不会不知道安徒生、格林兄弟、王尔德……一代代儿童通过阅读童话完成了自己的精神成长,而这些大家的作品也在孩子们的阅读中成了经典,成了不褪色的永恒。

  正如刘先生所说的:“美德故事也许不如道学家的‘道德推理’来得严密、系统、深刻,但却能够比‘道德推理’更加直截了当、更简明易懂、更亲切可心。”“优美叙事的伦理是让人去体验、感受、关切于一种真实的伦理境遇,而不是如规范的伦理让人被动地接受道德律令。” 置身于多元时代中的道德教育,怎样走出现实的泥沼、在缺憾中不断前行,是目前急待解决的问题。

  让我们以一颗*凡、挚爱、理性的心灵来守望教育——我们心中的教育。

  最*,我们看的一本书——《青铜葵花》,这本书里面有好几章,好几段,甚至好几句都让我非常感动,那些让我感触很深,里面也有着丰富的语言描写更体现出了故事的生动。

  《青铜葵花》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它告诉我们必须正视痛苦,不能一见钱财就抢,而青铜葵花却过上了贫困的'生活。

  青铜非常喜欢葵花,我从“青铜早想好了,他送,他接。”我从这句话中体会到青铜非常喜欢葵花,他每天要送要接,是很艰苦的,葵花要去上学了,青铜已经想好了,这也说明了青铜非常喜欢葵花的一个大原因。

  妈妈也很爱我。记得有一次,在一个烈热的中午妈妈正在家中煮午饭爸爸正在家中玩电脑,我也在家里做作业,我到厨房里来看看妈妈,我打开门时,顿时,一股浓烟从厨房中跑出来,我忍不住要打了一个哈欠,妈妈跑了过来温柔的帮我开了一下脸,我看见了妈妈脸上有着许多汗,我又轻轻的擦了一下妈妈的脸,妈妈却说:“不用了。”看!桌上的那几道菜,工工整整地摆放在那边,这正是为我和爸爸一起烧的美味佳肴,看!我妈妈爱我吧!

  我觉得我们要正视痛苦 ,知道爱就在我们身边。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一颗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一样丰富,我心里所装的也和你一样充实。”这是《简·爱》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一句名言。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相信书中敢于抗争、性格倔强的'简·爱一定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简·爱是一个可伶的女孩儿,父母早逝,只能寄养在舅妈家。从小她受尽舅妈的恶劣对待、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欺负和痛打。十岁时舅妈把她送入慈善学校当修女,修女在当时是最低贱的。在那里,简·爱学会了坚强,并在那里一呆就是八年。长大后,她一边当家庭教师,一边反抗**的偏见,打破传统地位观念,最终她嫁给了一位牧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个曲折的故事,让我意犹未尽,简·爱的倔强和独立的性格,深深地震撼了我。简·爱从小就寄人篱下,受尽了不别人的冷眼相待,而她没有屈服,敢于面对现实,与偏见和命运抗争,以勇敢顽强的毅力克服所有的困难,这就是我喜欢简·爱的理由再加上简爱在那所修女学校待了八年,要知道在那所学校里学*,不是被老师害死,就是被饿死冻死,这就让我更佩服简·爱顽强的生命力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多困难,当困难来临时,不要哭泣,也不要绝望,要学*简·爱,勇敢地面对困难,敢于正视现实,不屈服不放弃,拥有简·爱一样的毅力,坚强的克服困难,这样任何困境也都能迎刃而解了。记得有一次体育测试,因身体不舒服发高烧不能参加,但想到这次测试又很重要,不能因我一人而拖了全班的后腿,刚刚读了《简·爱》,她的影子又再次浮现在我的面前,因为简·爱给了我动力,我心中又燃起了希望之火,坚强地完成了100米弯道跑测试。

  我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希望能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人,一个敢于与命运、偏见抗争的人。我也希望大家也读一下这本书。

  《简爱》这本书是我很久很久以前看的。最*又拿起来看了一遍,要说这本书里面让我感触最深的东西,莫过于简·爱小时候的可怜悲惨遭遇,她少年时的坚韧。

  我在看见她舅母对待她时恶毒的言语以及她舅母三个儿女的行为,看到简被他们几人欺负,我的眼睛不由得一酸,心也有些疼痛。之后又再次扪心自问:“如果我是简我能坚持么?我能像简那样长大后你不去愤世嫉俗么?”我相信我不会。因为从小我的环境太好了。从小便是在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宝贝下长大。从没有受过苦,受过累。之后,在一位善意的女仆的帮助下,她去了那所学校。在那所条件艰苦的学校里,简刻苦的学*,她也学得很快。没有抱怨过,只有感觉有些许的宽慰,不知是不是因为在她舅母家的痛苦日子让她感觉现在的生活反而很好。

  我两次看到简在学校的日子,总是会放下书静静地想着:简她真的好厉害!在经历了那么不公*的生活后,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她仍能保持着心态。就好像之前一切的不幸都是上天对她的考验,考过之后,她从中成长,她的心灵越发的美丽,而不是变的扭曲。这也许就是简的坚强体现吧~若她脆弱那么她就会变成不思进取,厌世的人。

  再到之后她的默默离去。她毅然离开了爱德华·罗杰斯特。但是简却在爱德华最窘迫的时候回到他的身边,照顾她,陪伴他。这里,简对爱德华的爱让我感动。

  简· 爱就是一个混合体,一个理智,坚韧,执着的混合体。当然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坚韧,我相信坚韧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你不够坚韧,怎么面对现在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这个社会市场是不公*的,这就需要我们坚强的去面对。你若不坚韧,我想在现在这个社会你会过得很痛苦。面对危险,我们需要勇敢。然而面对困难,我们不但要勇敢还要坚韧!

  对于我们来说,困难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从小就一直走在大人们铺好的道路上,那上面的.大石头没有,有的只是一些小石子,或许会扎到我们,有些硌脚。可是最大的困难都没有了~。现在我们说的苦啊苦啊的,其实都是假的。那是我们没受过什么苦,所以碰到一点挫折就会大叫!现在我们路上的大石头被大人小心的搬走,那我们以后呢?难道还要让父母来么?这不可能!!因此,我们必须要学会坚韧,面对挫折困难都坚持下来。坚韧的面对今后的人生!

  《草房子》第九章题目是《药寮》。寮,liáo基本字义①小屋:茅~。茶~酒肆。②小窗。③古同“僚”,官。在这一章,取第一个意思,指的是身体羸弱的温幼菊常年熬药的小屋。但这一章不是写温幼菊生病,而是桑桑得上了鼠疮(当然治愈前不知道是这个病)。桑乔带他到镇上、县城、苏州城里不停地看病,却不停地失望而归。既然大医院瞧不出原因,桑乔又开始走**间名医,好不容易打听着并找到曾治愈这种病的高德邦医生的家,得到却是高医生已经去世消息。桑乔父子绝望了,回到油麻地,等待那让人伤心一天的到来。以上内容是《药竂》的1-4部分内容,读完这些,孩子们要完成如下作业(三选一):① 你以读者的身份给桑桑写信,要他坚强起来;② 你是纸月,看到桑桑生病,你心里很难过,给他写信表达自己的关心,并希望桑桑振作起来;③ 你是桑乔,给被病魔折磨的奄奄一息的儿子写信,表达自己歉疚、疼爱等心情。学生作业选:桑乔给儿子的信(新宇)儿子: 你好!我是你不称职的父亲,本来我想当你面说出我的心里话的,可是又没有勇气,所以才给你写信的。 儿子,你现在就拿刀把我的心挖出来,看看它是红的还是黑的,因为我太没有良知了。在你病得那么重时,还因为那一点点的小荣誉把你给毒打了一顿,使你皮开肉绽。打完你后,便对你置之不理,看不看你一眼,更别提对你的关心了。

  那时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你这死孩子,把我一生的荣誉都给毁了,我非打死你不可。” 可现在,我发现我大错特错了,我不应该因为一点儿的荣耀而大打出手,我俩该心*气和的谈一谈,可现在发现,为时已晚(天下什么药都卖,可是为什么不卖后悔药呢?) 儿子,请原谅我吧,我后悔莫及呀(悔得肠子都青了)不过,你放心,只要有你的父亲在,我会不顾一切的`给你看病,就算是把房子卖了,我也不会手软的,只要有我在,天塌下来我撑着,地裂了,我给你当地,你有病了,我砸锅卖铁也要把你的并给治好,你记住,爸爸永远爱着你! 爱你的父亲4月16日纸月给桑桑的一封信(雨萱)亲爱的桑桑: 你好!我是纸月,我听奶奶说你病了,病得很重,本想去探望你的,但又怕看见你弱不禁风,忍受痛苦地样子,就给你写了这封信。 桑桑,你不要怕,虽然你的病很重,但只要你坚持看病,坚持吃药,就一定会迎来病好的那一天的。尽管你现在的病毫无起色,但这是因为那些医生医术不精,要是碰上一个精通医术的,你一定会好的。 桑桑,要想病好的话,你还要保持心情开朗。我给你讲个故事:有两个人分别是甲和乙,他们两个去医院做检查,本来是甲得了癌症,可是医生却把化验单发错了。就这样,甲认为自己没有病,心情开朗,癌症竟然好了,而乙以为自己得了癌症,整天忧心忡忡,最后大病一场,卧床不起。故事讲完了,你该明白心情开朗对我们多重要了吧。所以,桑桑,你一定要完全打开你心中木板房的门窗,把心结丢到九霄云外,让阳光照进你的心里来。桑桑,相信我,在山穷水尽的绝境里,在搏一下,也许就能看到柳暗花明;在冰天雪地的严寒中,再博一下,一定会迎来温暖的春风。而桑桑你,在奄奄一息的情况下,再博一下,绝对会挽回你的生命。再见桑桑,期待下次见面时,你已身强体壮,健健康康的了。

  悲剧,总会催人泪下,确切的来说,它不止催人泪下,还有令人惋惜的,经常被称作喜剧的反义词。悲剧并不限制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但是,有的悲剧是伟大的。这里,我要讲的关于我们学的课文——《伟大的悲剧》。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了解,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测试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阿蒙森的队伍最先到达极点,然后凯旋而归。可斯科特的队伍慢了他们*5个星期,即使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南极严寒的天气提前来到,无情地袭击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下,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去了2个月的搏斗。最后他们体力不支,长眠于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之中。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悲剧。这些英雄,之因此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视死如归的精神。首先是禁卫军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伙,在关键时刻爱护同伙,而向死神飞奔。而最后,他们抱着绝望,骄傲地等待致死。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尤其是斯科特,到生命最后关头给他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因此,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连最高权威的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可知他们在群众眼中的地位——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致死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1个人即使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我,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即使他们去世多年,但我坚信,他们的高尚精神永远活在群众的心里,永远不会被群众放弃或遗忘。悲剧,是伟大的……

  我喜欢读书,而且读书时喜欢想自己,与自己的思想,工作“挂钩”,我总是抱着从书本中寻找智慧,思想和方法的态度去读书。而且,一旦我认识到了,便会立即转化为行为。

  要蹲下来看学生。蹲下来,才能理解学生,才能真正做到爱学生,因为爱的别名是理解。

  悟性和灵性从哪里来?从实践中来,从读书中来,从思考中来,从艺术中来。

  没有情感的.教学,教学技巧再高明,也是苍白的。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青鸟代表着“幸福、光明和爱情”的意象,它是凤凰的前身,代表吉祥幸福。在西方,青鸟是圣灵的化身,同样是圣洁、幸福的象征。在文化差别巨大的东西方,人们向往着同样的一种精神状态——幸福。

  这本名叫《青鸟》的书,它的使命是让我们沉静下来思索幸福的真正含义。在如梦般细腻的语言文字中,讲述了一个兄妹俩寻找青鸟的故事。棣棣和咪棣兄妹和他们的爸爸妈妈住在伐木人的小屋里,兄妹俩在*安夜趴在窗户上,看着对面富有的孩子,他们在明亮的大客厅里的生活,可贵的是兄妹俩并不嫉妒,反而觉得自己也跟他们一样幸福快乐。这是多么可贵的`心态。

  后来仙女来了,给了他们神奇的魔法,于是他们在光神的指引下,带着牛奶小姐、面包先生、水姑娘等去不同的地方寻找青鸟,去怀念国、夜宫、享乐宫、未来王国、墓地、森林??,他经历了生与死、勇敢与胆怯、迷失与坚守他们几次与青鸟失之交臂。有时已经找到,却在回来的路上死去;或者已经捉在手中,却意外飞走,终于在仙女的魔法世界里空手而回。然而,在回到现实生活中以后,棣棣发现青鸟其实就在自己家中,把自己的白鸽送给生病的邻居妹妹以后,他终于找到了从没体验到的幸福感,他看到白鸽变成了青鸟!

  人们最终知道,幸福的真正含义就是在于,自我牺牲和给予他人。幸福存在于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中。阳光里,空气里,时间的流转里,到处充满着人们没有发现的幸福,生命的本身就是幸福的,幸福一直就在你的身边。正如作者在文字里提到一句话:“大多数人终其一生,始终没有找到就*在咫尺的幸福。”这句忠告,足以给我以及很多象我这样迷失的人一个警示了。一个没有幸福感的人,就是一个没有精神家园的可怜流浪者。

  看完了《匆匆那年》故事很真,挺感人的。

  无论如何成长,总有些人,总有些事让我们舍不得过去,无论如何忘记,总有些歌,总有些书让我们在不经意间回想起当初。当一切都只是回忆的时候,我们回首青春,蓦然发现,原来那时谁都没有错,我们只是太年轻,用年轻的思维去行事,以为轰轰烈烈,其实不过如此,换回现在的一声感叹。 原以为不过是无聊时闲暇的消磨,但拿起来之后却不忍释卷,它如一首久违的歌,丝丝入扣,触动心底那一丝落满尘埃的弦,它如一杯不敢寂寞的水,灌入心肠,荡起好久没再有的追忆。曾经的.承诺也不过如此,即使当初多甜蜜的言语,终究还是会变的,我被《匆匆那边》里面的那纯洁而真实的青春感动着,把我们曾经以为会记忆一辈子的人和事,曾经以为会永远深刻难忘的情感从模糊的状态中穿梭到似水流年的曾经……

  在方茴、陈寻、乔燃、林嘉茉、赵烨他们的身上,我们总能找到曾经年少时自己的影子。因为我们都有过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梦想,每个梦想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风景……也许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个他(她),有些可能只是默默的喜欢着,有些则是用带着点香气的信笺表达出来,但是不管怎么样,很多还是没有在一起,即使再一起了,也是纯纯的拉拉手而已,那些都是属于我们曾经美好的记忆,或许我们身边都有些曾经在读小学、中学、高中、大学的那些要好的同学,伙伴们,现在都不在联系了,曾经在一起玩的时候多开心,一旦分开了,就很少找回当初的那种感觉了。是因为我们都长大的缘故吗?还是我们都变了呢?

  回想我们的中学时代,那时的你我也曾是半大不小的小孩,我们想哭就哭,想笑就笑,过着自由自在却强说愁的日子。在我们小时候,开心就笑,饿了就哭,似乎没有人会责怪我们,这一切都是如此自然。但是长大后,一个个都看不出喜怒哀乐,长大的我们多少都在伪装,不愿意轻易透露悲喜,芸芸众生恨不得都一个样,总会面对不同的人生考验,来自不同的压力,或许这就是所谓的人生吧,有快乐!有痛苦!

  《匆匆那年》的故事,每个人都各自精彩过,无论是错过还是珍惜,我们应当始终抱着那颗年轻的心,面对今后的每一天,让我们且行且珍惜吧!好好珍惜现在的幸福,珍惜自己的家人,珍惜身边的每一个朋友,因为人生并不长!

  《苏轼传》这本书我才只读了一半,便对苏轼这位大文豪有了足够的认识。书中提到过许多地名,多得数不清,这也正提示了我们苏轼一生漂泊。

  在书中,我最喜爱的是苏轼爽朗的笑声——他的笑声告诉了我许多道理。

  他的笑是一种自得其乐的笑,他被贬之后赏景便成了他最大的乐趣。苏轼常对着风景写诗,写完之后总会为自己又完成一篇文章而高兴地笑;苏轼的笑,还包含着一种不与人斤斤计较的笑,朝廷的官员为了针对他,因挑不出苏轼*时表现完美,就拿他的文章骨头里挑刺;苏轼显然没与他们计较,反而还写出“何日遣冯唐”这句话,话中毫无归罪之意;苏轼的笑,更多的是苦中作乐。谁被贬之后不低落?就像你突然由组长被降到普通成员一样,不再被人肯定你的潜质。

  时势造英雄,苏轼之因此在中国古代文学史谈论上经久不衰,多半是因当时所处的环境,造就他颇高的思想道德素质。正正因苏轼的思想超乎常人,才使他的作品犹如一颗璀璨的星在人群中脱颖而出。

  我喜爱他毫不恭维、仗义执言的性格。虽然他比较冲动、做事不经过“大脑”思考,但正正因这一点,才使他更富有魅力。《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里面说过:“不好以为你是大学教授,因此作研究比较重要;不好以为你是杀猪的,因此没有人会听你的话,也不好以为你是个大学生,不够资格管社会的事。你这天不生气,不站出来的`话,明天,还有我、还有你我的下一代,就要成为沉默的牺牲者、受害人!”苏轼这种激烈的性格,对当时、和我们后世都有极大的影响,他告诉我们:不能让那些不好的东西继续下去,要阻止他们,阻止他们务必要有带头人。谁也不想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谁也不想当那第一个人,凡是有点头脑的人,都不会那样去做,苏轼正正因“没头没脑”,就毅然去当带头人。

  尽管在仕途路上坎坎坷坷、得罪过许多人、多次被贬,但苏轼依然不乏幸福笼罩。他有十分爱他的妻子、生死相依的弟弟、陪伴他的朋友、非敌即友的王安石、以及朝廷上的众多好官。那里面最让人感动得便是皇上和皇后,皇后十分重视苏轼的文采,苏轼每次犯错之后皇后总会为他求情;皇上对苏轼极其严厉,他重视苏轼的文采,但因苏轼做事欠思考、直言不讳,皇上怕他终有一天得罪大官,就把苏轼贬谪。

  我对苏轼永远怀有一颗仰慕之心,我喜爱他的真诚待人、真心交友以及直言不讳,如果我身边有这样的以为亲人、朋友或者是同学,我会十分珍惜!

  这是一本关于哲理的书,我开始是被它的名字所吸引,我认为这会是一本很有意思的书。

  我开始并不知道,这本书是讲些什么的,当我看到第一章,我便知道这是讲哲学,每当我看到一个问题,我也会思考,但往往都是以失败告终,就比如,第一个问题“你是谁?”我当时的第一个回答就是,我就是我,但苏菲却比我们想的还要多,她还联想到了其他的一些事物。比我们想的还要深入,还有“世界从何而来”“哲学是什么”“奇怪的生物”这些问题把我弄得晕头转向,使我对这本书没有了兴趣,让我接着读下去的是那个寄信胡神秘人,她是谁呢?为什么要寄信给苏菲呢?

  我继续的往下读,后面的内容并不象前面那样难以解读,而且越往后面读,我就觉得我的四周被金灿灿的阳光照着。让我印象最深的是那次雅典之旅,艾伯特的'穿越和雅典两千四百年前的样子,使我大吃了一惊,我当时的思想是和苏菲一样的,这是不是在拍电影呀!怎么会有人一下子就回到古代的雅典呢?可能是在做梦,对于雅典之旅,这就像是在讲一个故事,让人通俗易懂。

  这本书讲了许多关于哲理的知识,都发生在我们身边,但我们都没有提出疑问,并认真思考过。哲理是一门很复杂又是很简单的一门学问,但这门学问最重要的就是动脑筋和不论遇到什么事情都会认真思考,直到寻找到答案,我们应该学*苏菲那种爱思考,坚持不解的精神。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懂得思考,而且都深入的去探究,那这个世界的知识分子肯定会比现在多得多。《苏菲的世界》带给了我另一种感觉,一种难以解说的感觉,就好像如果你站在宇宙,你就是宇宙中渺小的尘埃,你非常地想去探索,但宇宙太大了,不论你怎么努力,永远都触碰不到它的边缘,既然望不到边,那就让我们更加努力去探索吧!

  细读《封神演义》,我们可以发现许仲琳并没有把姜子牙塑造成为一个大智大慧,道法高深,用兵如神,决胜千里的光辉形象,相反,他笔下的姜子牙具有许多缺点,有些甚至违背传统的道德标准。

  一、欺君即为不忠

  1>欺文王

  文王就因为一个梦,连面试、试用都免了,直接封子牙做了右灵台丞相。别人升官都是爬楼梯,子牙升官却是坐电梯,直接到顶楼。

  子牙明白自己以前的那些做小买卖、摆摊儿算卦、钓鱼等的工作经历跟其他同事不能比,也清楚大家会瞧他不起。

  2>欺武王

  (1)多次陷武王于危险境地

  在伐纣的过程中,子牙多次为了诱出对方主将以设计捉拿之,而同武王俩人跑到成汤大营外兜风,并且事先还不讲明。虽然调虎离山都成功了,但确实存在非常大的风险性。万一别人赶得快怎么办?你子牙有四不象,双角一拍,四足生风,跑起来快;那武王呢?真要是有个闪失,怎么向西歧百姓交代?

  3>欺纣王

  当年子牙在朝歌,收了琵琶精,纣王就封他做了下大夫。俗话说,“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可子牙做了下大夫,整天就猫在比干那儿,啥都不干。自己不干活,还呆在别人家,弄得人家比干老爷子也没法办公。日后还口口声声,说纣王无道,如果当官的都象子牙这么当法,这天下能不乱么?

  再有子牙既然能捉妖怪,会算卦,何尝不晓得妲己是狐狸精啊。为甚么不除呢,这也明明是看着纣王在一步步迈向堕落的边缘,然后坠入罪恶的深渊。相当的`不厚道。

  二、忘友即为不义

  宋异人可能是《封神演义》里最厚道的人了。他在子牙困顿的时候无私的给予其帮助,张罗给他娶媳妇,给钱让他做生意。子牙先后编过筐,卖过面,开过饭店,贩过牲口,但都赔了个血本无归。可宋异人丝毫不给子牙脸色看,相反还予以鼓励。

  第十章讲述了“我”母亲的突然回家和新产生的家庭矛盾。一个年轻丧夫、留有幼子、任性好强的不幸女人,在多年离家之后带着痛苦回到替她抚养儿子的、孤苦年迈的父母家长住,由此带来的家庭矛盾和冲突,是不言而渝的。尤其是她的婚姻大事,过去就是、现在仍然是父女矛盾、冲突、争吵、闹架的焦点和导火线。小说先是详细地写了母亲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接着写了母子之间因为“背诗”而爆发的'一次争吵;最后又重点写了父女之间因婚姻问题而爆发的一次大闹架,外祖父气得跪在女儿面前,接着又无故把外婆打伤。争吵和闹架成了家常便饭;打了再好,好了再打,一家四口就是这样打发日子。这样的生活,我简直无法想象,我对阿廖沙的同情更加深刻了。

  有一种力量让人感动,它就是大爱无声;有一种奉献震彻心扉,它就是热血豪情。20xx年9月12日,我有幸带领4位老师在华清中学大礼堂参加教育局组织的《西安市师德模范巡回演讲临潼区报告会》,*距离地聆听了来自我们教师群体中6位优秀同志的心声。这些优秀教师代表用自己精彩的报告展示着教师的人格魅力,通过切身的教学经验和教学中的小故事,给了我们精神上的洗礼,他们对我们所从事的这个职业的最*凡最深刻的解读让我面对这份工作时更多了一份发自内心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凡中见伟大,简朴中见真情,他们对教育、对生活、对学生的挚爱,折射出他们高尚的师德。听了师德模范精彩的报告,感动之余,我感触颇多。

  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位出场宣讲的老师,他是来自西安市铁一中的一名音乐教师。当主持人激情满满的宣布最后一位宣讲人罗齐,宣讲的题目是《用音乐温暖学生的艺术人生》时,所有人将目光都投在了他的身上,当看着他一瘸一拐地走上舞台做着精彩的演讲时,在场的所有人不约而同地把最热烈的掌声送给了他。他虽然身体不便,但却将最真挚的感情投入到了音乐教育之中,他用优美的节奏、欢快的歌声,温暖和激励了一届届莘莘学子。看到他,我开始对自己的执教生涯进行反思。

  我曾经也是一名工作在一线的教师,我喜欢教师这个职业,更喜欢与天真无邪的孩子们在一起。但我也曾为学生不好好学*而大动肝火;曾为家长不重视学生的教育而伤透脑筋。世间唯有爱与美食不可辜负,付出爱的过程是甜美的,付出爱的道路却也是艰辛的。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关爱,这就要求教师真诚相待、热情鼓励、耐心帮助,用师爱的温情去融化他们“心中的坚冰”,让他们在愉快的情感体验中接受教育。

  今年秋季开学,我们的团队里又注入了新鲜血液,6名年轻的新教师被分配到了我们马额中心小学,其中3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教师被安排到了幼儿园工作,另外3名教师被分别安排在了辖区内的3所小学。看到我们的团队注入了新活力,我也是有点激动。因为看到她们,我仿佛看到了刚刚工作的自己,曾经也满腔热血来干教育,可是时间一长,职业倦怠感就越来越强烈。这种倦怠影响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时常提醒自己,一定不能让这种状态成为常态。曾经看到过一句话:身体和灵魂,总有一个在路上。我觉得,两个都得在路上。除了认真教书以外,我现在最想呼吁大家做两件事情。

  第一、多读书,多写教育随笔。

  读书总能带来愉悦,让人内心敞亮,精神丰盈.曾经认为工作太忙了,家人都顾不上照顾,一天下来累得筋疲力尽,哪里还有时间和闲心去读书.但是试问,一个口口声声要求学生读书的人,自己却从来不读书,要求学生写作的人,自己却从来不写作,这怎能算一名合格的老师?

  说实话,我也没有养成良好的阅读*惯。初中念完念师范,学的都是课本里的知识,课外读物读的少之又少,上班后也没有潜心学*,认为一个小学老师,学得知识已经足够教小学生了,所以当我毕业后直到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前,我大部分的空余时间都是逛街、淘宝、闲聊,现在回想这都是一些无意义且浪费时间的事情,总之,我深深感觉自己是一个知识贫乏的人。

  直至我有了孩子,直至我到了而立之年,我才发现我最好的年华都被自己浪费了,没有提升自己,没有遇到更好的自己。当发现身边的好朋友和亲人都在坚持奋斗,不断提升自己的时候,我是何等的悔恨呀!他们始终没有放弃让他们终生受益的好*惯,那就是读书、记笔记。那些与教书无关的人都在坚持读书学*,而我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却把书抛在九霄云外。

  书到用时方恨少,所以,我现在按照规划,在慢慢养成读书的好*惯。言传不如身教,我也要为我的孩子做好榜样,让他从小就爱上阅读。

  现在大家都在用手机上网,而互联网上的信息是铺天盖地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它们只是碎片化的信息。碎片化、相互孤立的信息是没有价值的,它只会让人的思维变得浅薄,心情变得焦虑。回想,大脑在刷微博、刷朋友圈、逛淘宝的刺激之后,不是兴奋和充实,反而是深深的空虚和无力。

  卓越的优秀者,他们的知识结构是一张慢慢生长起来的大网,他们会不断将新的信息与自己已有的知识连接起来,这样信息就被他们转换为新知识,因此他们的思维和认知水*才会得到快速提升。

  那么如何将信息转化为自己的知识呢?最好的办法就是记笔记,写评语。看到新内容时,给它一段评语,就像金圣叹评《水浒》一样。因为这个过程就是你主动思考的过程。大国学家钱钟书先生,著作等身,学富五车,据他的夫人杨绛先生讲,秘诀就在于他非常善于记笔记。因此上网和读书的时候,不能只被动接受信息,还要主动探索,当你在上网或者读书的过程中有自己的想法时,就及时地记录下来,有空的话也可以写写教学随笔,若干年后,你会发现,你的积累就是你人生的宝贵财富。

  第二、多锻炼,多提高身体素质。


孔乙己读书笔记菁选(扩展6)

——读书笔记菁选

实用的读书笔记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实用的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书笔记本想把身份证拿了就走。没想遇到了阻力。老头拿身份证的手向后扬了扬,我心中老大的不快。他说,你得听完我一句话,你是个好人,每次都给我钱,可是你在给钱的时候,从来不弯腰,钱往碗里一扔,哐地一声,有时候还蹦出来了,那“哐”的一声让人听了心里很不舒服。(这里写作者找到身份证时老头对他每次给他钱时的不满点出原因反映了对人的态度一定要热情)在我一直的想像中,他对我应该是感激的。不料,在他心里还积累了这么多的怨恨。我说,我很忙,再说我不喜欢弯腰,从来也不曾向谁弯过腰。他说,不对,你刚才就在马路的对面向一个人弯了腰。(这里写作者得知对他的不满后用理由对付并从老头的话中得知作者对不同人的不同态度)站在那里,我认真地回想。是的,刚才,就在马路的对面,一辆小车停了下来。下来的是一位单位的'领导,他对我有恩,是我可敬的大哥。他在车里看见了我,并把车停下来,和我打招呼。估计我当时确实有点受宠若惊的意思。(这里写作者对一位老板的态度与对老头的态度形成鲜明的对比反映了作者的对人态度因人而议这种对人的态度需要深思)

  《神秘铜面狗》这本书也许你们没读过,看名字就知道这铜面狗有多么的神秘了。内容肯定更奇妙、更神秘。

  书里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一只狗,叫塔塔,它有一身青灰色的毛,淡蓝色的眼睛。塔塔它有个孩子叫贝贝。贝贝的爸爸得了狂犬病,塔塔怕贝贝也染上病毒,就把贝贝藏起来了,至于藏在哪儿,现在不能说,说了那就没有神秘感了。贝贝的爸爸死的时候塔塔就在身边,人们认为塔塔也有狂犬病,就想方设法的捕捉它。另一个人叫皮皮,是一个小学生,他会鸟言兽语,能听懂动物们的话。家中只有他自己一个人,亲人都有事,好几个月才能回来。

  要是我也会鸟言兽语那就好了,可以与动物交流,也可以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和许多小动物做朋友,而且还可以帮助小动物,那该有多好啊。可是狠毒的人类要处死可爱的塔塔,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不能先检查看看塔塔有没有得狂犬病,再办事呢?可恶的'医生说是帮塔塔检查,皮皮告诉塔塔不要怕,塔塔相信了,医生把皮皮请出去,然后背后悄悄的把塔塔给杀了。皮皮知道了,特别伤心,因为也许塔塔会认为皮皮和医生是一伙的,就是想谋杀塔塔。医生太坏了,就算塔塔是得了狂犬病,也不能把他处死啊。一个月后的晚上塔塔出现了,它还带着面具,成了铜面狗,它的背上还有飞行器,咦?这是怎么回事啊?塔塔不是已经死了吗?怎么会这样呢?我正疑惑着呢,皮皮竟然自己走向一个地方,他自己根本就不想起来,难道是铜面狗做的?不可能吧?皮皮这是去哪儿,咦,那不是一个月前皮皮带塔塔去的那家医院吗?一个月前在医院里所有发生的事情又重复了。

  我觉得塔塔认错了,都是医生害的塔塔变成那样的。还有,我们应该要爱护动物人人有责呀。不能伤害动物,因为动物也有生命。塔塔那么可爱,如果我是医生,不管它有没有狂犬病,我也要先抱抱它,亲亲它。我想对人们说:“动物也是有生命的,如果你们也是一只小狗,别人想杀掉你,你们愿意这样吗?”

  暑假里我阅读了一本好书——《感恩老师》这本书中介绍了41个的感恩老师小故事,看完后我深受感动。 日记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艾拉的三位老师》。三位老师所教育的方法各不同,而所得到的结果也有很大的差别。它给我的`启示是:好的老师,不仅教给学生知识及学*方法,同时在施教的过程中将理解与爱心一并施与。他们无言的关爱像温流流过,温暖了学生的心,让学生铭记一生。

  记得有一次我上一年级的时候起床晚了,当我回到教室不敢进去,那时我胆小害羞,只管抱着门柜不放。老师不但不打我不骂我,还幽默地说:“嘉茵,是不是最喜欢教室的门柜?”回家也让妈妈叫人做一样的门柜。我一听笑嘻嘻地放手进去上课了。

  在我的记忆里,老师的爱心有很多。我渐渐的成长,全是老师用爱心呵护,用汗水浇灌的。

  老师用语言播种,用彩色笔耕田,用汗水浇灌,用心血滋润。在我的内心深处将永这感谢老师

  智慧是一粒种子,能让你收获粮仓;智慧是一丝清风,能让你乘风破浪;智慧是一捧清泉,能让你拥抱海洋;智慧是一缕阳光,能让你永远拥有太阳。读完《智慧比漂亮更重要》这本书,小樱桃对袁媛的一番话(其实漂亮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的智慧,智慧将会给你带来快乐!你要相信自己。)在我脑海中久久挥之不去,启迪着我深深地思考。

  漂亮只是一个人的表象,作为班长的小樱桃,她对男生们评选最丑女生的事相当气愤。这种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极度侮辱他人人格的恶行,小樱桃怎能坐视不理?所以,在小樱桃的帮助下,原本想要转学的袁媛,最终还是留了下来。

  袁媛很努力,也很有写作天赋,她还在网上发表小说,得到很多同学的赞赏。后来袁媛又在全市小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了第一名。她终于由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

  我们都知道锁需要钥匙来打开,打开了锁就走进了另一片天地。然而人人心中都有一把锁,开启这把锁的钥匙就是智慧。布鲁诺用智慧开启心中的锁,宣传哥白尼的“日心说”;阿基米德用智慧打开自己心中的锁,提出了浮力的定律;霍金用智慧打开心中的锁,发现了宇宙中的黑洞的秘密。他们善于打开自己心里的锁,去追求真理,探索和发现人们未知的东西,为人类的进步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绽放的花儿可以称作美丽,五彩的云霞可以说成美丽,亭亭玉立的少女也是一种美丽。但是通过读这本书,我觉得光是外表漂亮而没有内涵是没用的,毕竟人人都有老的时候,外表的美丽只是短暂的.,真正的漂亮应该是有一个充满智慧的头脑、有一颗善良宽恕的心,时时有自信。我们一定要好好学*,让自己的智慧最美。只有这样我们才是最后的胜利者,也会赢得所有人的赞誉。同学们,你们也一定要记得“智慧比漂亮更重要”哦!

  是啊,如果把每个人比做一颗美丽漂亮的珍珠,而容貌就是那个装珍珠的盒子,盒子好看又怎么样,千年过后也会变的腐朽,但我们的智慧就不一样了,它可以长久的在我们身边,智慧是人生的财富,不是金钱能买到的,而是积累下来的。

  我读了《简爱》,的确很好看。我特别喜欢夏洛蒂的那句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只剩下一个舅舅,可不久又死去,她舅舅临死前嘱咐她的老婆,就是简爱的舅母,要好好照顾简爱,可是舅母却没有遵守,对她**般般。有一次舅母的孩子约翰里德和简爱打了起来,简爱的舅母就把她关在了红屋子里,简爱在那个阴森的屋子里待了一晚上,使简爱的`心灵受到的创伤,只有白茜最关心简爱,成了简爱的好朋友。因为简爱不收舅母的喜爱,就把简爱送到了劳渥德学校,她在那里学到了很多知识,长大了也在那里当了老师,不久后去当了家庭教师,并喜欢上了那的主人罗契斯特,当她得知罗契斯特骗了她时,她毅然离开了庄园,当简爱再一次看到残疾的罗契斯特时,她又回到了罗契斯特的身边。

  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简爱无疑成为了独立女性的经典。

  爱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爱帮助了千千万万的人,真正的爱不被金钱所利用,不被权利所控制,它只终于一颗充满了爱的心,只要人人付出一点爱,世界就会更美好!

  我看了这一部杰出的小说——《小公主》,非常的感动,也非常的震撼。

  因为一个年纪只有十来岁的小朋友却承受了这样一个巨大的打击,(读书笔记)同时,我也目睹了一场人世间的喜、怒、哀、乐……故事里的主人公——小公主撒拉·库尔。她是一个驻印度的英国**的独生女儿,自幼便死了母亲,由父亲一手把她养大的,当她七岁的时候,进了伦敦的学校读书,由于父亲拥有很多财产,所以被学校特别看重。她很聪明,也很懂事,而且喜欢读书,是一个富有想象力的少女,时常编造故事,讲给朋友们听。她具有崇高的风度和仁慈的性格,喜欢帮助别人,所以全校的学生,对她就像女天般的尊敬。但是,当父亲的事业失败,又得了热病不治去世以后,撒拉便开始过着悲伤难堪的`生活,可是最后梦幻般的奇迹却发生在撒拉的身上……我读了这篇短文非常地感动,有时还会热泪盈眶。故事的主人公从大喜走向大悲,年仅十岁,却能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读完故事之后,我想,如果我是故事里的主人公,那我该怎么办呢?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同时,它也唤起了我心底深处哪颗最真挚的心,去面对一切困难。是啊!人的一生是丰富多彩的,有酸、有甜、有苦、有辣……我觉得白涅德夫人的生活十分艰苦,跟撒拉库尔的身世和遭遇是十分相似的,可以说白涅德夫人有着那坚强不屈的意志,是*常人所做不到的……我们应该像白涅德夫人和撒拉·库尔一样,歌唱生活,热爱生活,我们的境界是不一样的,但是我们应该每时每刻地向她们学*……生活,是一所充满智慧的学校,大海教你有宽大,蚂蚁教你勤奋团结,树木教你脚踏实地,太阳教你关注世界……你要从中学会自立、勇敢、宽容、进取……你要从中学会真假、是非、善恶、美丑……一边走,一边用心打量这个世界吧,每天都会有不同的发现!尔后,像蜜蜂一样,把种种精华聚集、融合、调配、酿出蜜蜂芬芳的生活。

  朋友,别忘了,你还要欢快地歌唱啊!

  李强教授讲的员工精神,在我看来不仅仅是员工精神,而是每一个乐观、健康、积极向上的人应该追求的一种精神。

  李强教授讲到,在处理事情前,要先处理好心情。只要拥有一个积极的工作心态和乐观的工作态度,什么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三个修金字塔工匠的故事让我感受颇深,三个人拿一样的薪水,做一样的工作,为什么前两个人唉声叹气,抱怨连天,而后一个却哼着小调,悠闲自得?就是因为他们对这份工作的理解和态度不同。第三个人在获得薪水的同时,又收获了一份好的心情,享受了工作的.过程。在当今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也总能听到这样那样的抱怨,抱怨者总是把失败的原因归集到客观条件和公司、领导身上。他们往往抱怨自己成功的机会少,怀才不遇;抱怨遇人不淑,甚至命运不公,却很少有人在自己的身上找原因。一味地怨天尤人,满腹牢骚,只会让自己背离轻松和快乐,背离修养和高尚,也同时背离了机遇和成功。有时,抱怨可能难以避免,那也只能当作一时的发泄,发泄完了立刻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开始新的一天。态度决定一切,没有卑微的工作,只有卑微的态度。

  在调整好自己的心情后,我们还要拥有谦虚好学、永攀高峰的追求精神。李强教授讲到:“一个人到了谦虚的时刻,他将步入一个伟大的起点!”当今社会,信息和知识瞬息万变,谁能保证你今天的领先就代表你永远领先。“三人行,必有我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事方法与工作技能、管理技巧。

  最早看俗世奇人,是在高中时候的阅读题中。于一片程式化枯燥无味的文章中,看见了一篇清流一般的风趣文章,于是暗暗记下了文章末尾冯骥才先生的大名。后来上了大学,渐渐忘了这件事。直到前段时间群里提起,于是又兴冲冲找来看。

  《俗世奇人》是一本神奇的书,虽然是薄薄一本,却住下了整个天津卫。每篇文章就介绍了那么一个人的那么一件事,却又好像记下来他长长的一生。每一个人都是历史长河中毫不起眼的小人物,却又像帝王一般活出自己的精彩。

  我想,冯骥才先生有一双怎样敏锐的眼睛,又有一支怎样锋利笔尖,明明只是千百来字,笔笔精准传神,这个人的性子模样跃然纸上。清末民初的年代,山河破败,战火纷飞,人人自危,哪有功夫去管别人的事。偏偏有这样一个人,不去管世事纷扰,专门写这些小人物的百态。

  其实这样看着,也是有些许感动的。信息获得这么方便的今天,接触到的资讯总是那些赫赫有名的人,乔布斯,雷军,李笑来,诸如此类。我们有了比那个时代的人更多的机会接触的这些楷模的信息,他们的光环被无限放大,于是不知不觉,看着别人的成功渐渐滋长出浮躁,好像我们不如这些牛人厉害,我们的人生就一无是处,从而忘记了小人物的一生也应当是精彩的一生。

  刷子李不过是个油漆工,但凭刷技好,就成了无可替代的传奇。苏七块不过是个医生,却因为自己的原则和行医救人的心肠,让人津津乐道。好嘴杨巴是卖茶汤的,没什么让人佩服的气节,只是一张伶牙俐齿的嘴,也让人拍案叫绝。

  他们放在工业化社会的今天,不过是千千万万底层人民的一员,离中产阶级甚至都尚有一段距离。放在励志鸡汤的宣传中,这些俗世的奇人们,理应当焦虑起来奋斗起来,怎么能活得那么不疾不徐悠然自在。

  也许这就是社会结构改变的一个悲哀,人们越来越像一个集成化生产链的一个螺丝钉,在一个分工很具体的岗位上做着程序化的工作。

  然而不得不承认,只有这样高度分工合作,才能以更加高效的方式生产,才能够让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质量才能显著提高。小农经济和小手工艺人的生产模式已经不适合今天的社会了,那些俗世的奇人们,已经没有多少可复制性。

  这本书的最后一个故事,《快手刘》,作者写了一个不同于以往故事的结局。快手刘年轻时可以变出神乎其神的.戏法儿,作者后来回到家乡时,看到垂垂老矣的快手刘,只能变出错漏百出的戏法儿。他变得消瘦笨拙,曾经引以为傲的手艺,显得那么滑稽和悲哀。这样的结局,似乎也印证着小手工艺人的衰落。

  这一个个手艺人,兴盛时如同山壁上俊秀的松树,傲立于天地间,衰微时如同枯木坠落。我神往于那个时代的传奇和浪漫,却也庆幸我活在今天。

  虽然他们只是那个动荡年代的小小幸存者,不曾在历史舞台上扮演过什么厉害角色,但也或多或少精彩地走过自己的一生。

  借着这样一本有意思的书去往天津卫游历一番,合上书,我依然活在我所在的时代里。我想我能做的,就是脚踏实地,戒骄戒躁,少喝鸡汤多吃菜,安安静静做好自己的事,努力把一颗螺丝钉的日子过出一颗螺丝钉的精彩。

  读完萧红写的《呼兰河传》中的《祖父的园子》后,我感受到了,在祖父的园子中很自由,想干嘛,就干嘛。

  萧红在那样一个时代,还这样快活,很自由,真令人向往。在《祖父的'园子》中,萧红把一个园子写成了快活自由、五彩缤纷的一个天地,让人读了回味无穷。在快活自由中萧红是这么写的:花开了,就像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在天上逛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而在五彩缤纷中,萧红是这么写的:花园里边明晃晃的,红的红,绿的绿,新鲜漂亮。

  这两处我感受到了祖父的园子很美,既漂亮又自由,给人的感觉是神清气爽。萧红也挺淘气,想给祖父帮忙却总帮倒忙,但祖父也不生气,反而还笑了起来。

  我推荐大家去读《呼兰河传》,这本书说了萧红小时候的故事,又好笑,又有点幽默。值得一读。

  重读《荆棘鸟》是心血来潮之举,也是觉得经典著作总有不可磨灭的光辉。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仔细地阅读每一章,而印象深的还是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故事。

  我认为作者考琳·麦考洛将人生的全部经验浸入到了这本书里,她试图通过克利里家族的沧桑和女主人公的感情历程,揭示出这样一个道理:真正的爱情寄存在上帝那里,人们需要以巨大的代价去换取;那些执着于爱情的人,就是一只只荆棘鸟,最美的歌声只有一次,曲终命竭。因为爱情,所以美好。

  梅吉,从她出生的那天起,荆棘就已扎进了她的生命里。因为她是菲奥娜的女儿,菲因爱情而早孕而被逐出家门、下嫁农工,一辈子隐忍、固执又高贵。梅吉十岁那年认识早已成年的教士——拉尔夫。她仰慕拉尔夫的容貌和品质,视他为父为兄,在她初潮出现后,是拉尔夫告诉她长大了,于是她明白了自己和拉尔夫的爱情,从此走上了坎坷之路。

  他们之间障碍重重——年龄、信仰等等,而不能逾越的藩篱却是致命的,即拉尔夫是个教士,早已献身上帝。如何从上帝那里将他夺过来,成为梅吉终身的事业。因此,当她意识到对拉尔夫的爱时,她无畏地与上帝抗争,成为家族中第二代“为爱而生”的女人。这是一条布满荆棘的漫长之旅。短暂的胜利使梅吉得到了上帝在拉尔夫身上“永远也得不到的东西”——戴恩,她和拉尔夫的儿子。然而,当戴恩长大后因崇拜拉尔夫而立志献身于教会,离开了梅吉,在朝圣的路上离俗世越来越远,离母亲越来越远,最后意外死亡,回到了上帝身边。

  为爱情与命运抗争了一生的梅吉,品尝着生命带给她的得与失、苦与乐。在与上帝争夺拉尔夫的战役中,她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青春与亲情。在与上帝与命运的较量中,她是失败者也是得胜者。历尽沧桑后,梅吉终于理解了母亲,流露出了与菲奥娜一样的神情,她说:“我已尽我所能,无怨无悔。”

  拉尔夫是一个魅力十足的人。他的魅力来自外貌、气质,还来自于人性与神性的统一,而让无数读者心动的也许是他的执着与矛盾。爱情与教会、人性与神性的冲突,如同一根荆棘横亘在他的心里。拉尔夫爱着梅吉,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小女孩变成了少女乃至少妇。麦特劳克岛的欢乐让他领悟到:“生活在人世间去追求神性,这不过是一种幻觉。”甚至他坦陈爱梅吉远胜过爱上帝,但他无法抗拒上帝对他的`律令,那巨大的规定性的诱惑,最终还是把他拉回到了上帝身边,使他在罗马度过了余生。

  男人天生是追名逐利的动物,即使“上帝之子”也不能免俗。他认为,“目的不是一个男人,永远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某种伟大得多的东西,某种超乎仅仅成为一个男人命运的东西”。在爱情与教会两个对立面之间,他明白“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于是舍弃爱情,因此一生都在痛苦与折磨中度过。

  这个世上没有绝对信仰的人。人性与神性在较量中,最终人性获胜;个体爱情与群体信仰冲突时,爱情的力量更大。正如小说中所展示的事实,戴恩是梅吉与上帝斗争的胜利果实,也是拉尔夫背叛上帝的证据。作者在小说结尾处赞美荆棘鸟,就是在赞美那些世世代代为爱情而抗争的人们,也在鼓励我们坚守人类最为美好的情感。

  说不出它哪里好看。


孔乙己读书笔记菁选(扩展7)

——读书笔记菁选

关于读书笔记(13篇)

  当阅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这时最关键的读书笔记不能忘了哦。那么你真的会写读书笔记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读书笔记,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抽丝般的细碎漫长,终于还是把巴金的《家》给读完了,虽然未能赶在考试的前面,但也庆幸着终是把它读了,《家》读书笔记。

  恼恨自己出生的晚了些,未及赶上那个时代,对于书中的青年应有之热情无法去亲历着体验了。对于封建制度那个早已陈死的东西,因为没有受过它的毒害,也生不出恨意。书中能引我同感的,却是那些对于成长的感慨于无奈,甚至是带着感伤的怀念。这恐怕是作者所始料不及的吧。但这篇杂感却非是要发些感慨,只是想发感想而已。

  觉新与觉慧是书中两个性格很对立的人物,一个逆来顺受,一个从不屈服。觉新总是为了顾及别人的感受而委屈自己,觉慧坚持自己是对的而不会太在意别人。在那个时代大背景下,作者有意把觉新置于悲剧之地来警醒青年,又把觉慧塑造成觉醒青年之典范以引导青年走向自由之路,读书笔记大全《《家》读书笔记》。但在现今这个社会,以在下拙见,觉新未必不可取,而觉慧又未必可龋觉新顾及家庭的和谐,宁愿将许多痛苦自己担下,屡为别人意念而委屈自己,如此博爱、牺牲之精神当为世人之楷模。其不可取之处是明知别人是有意的伤害而逆受,*于懦弱,珏之死实是大过失。为人当有博爱、牺牲之品格,凡事多替别人想想实是社会温暖之根源,但博爱之人更需有明辨是非之眼睛。觉慧之性格于当今社会可取之处不可太多,无论自己如何的`正确都不可太执著于自我,许多次他对于觉新的嘲讽指责都*乎恶毒。如今之青年都如觉慧般是很自我的,无论是对于朋友、兄弟甚至是父母都不肯稍作让步,只顾及自己的喜怒哀乐而不肯替他人想半点。或许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老年人看新人总感叹一辈不如一辈,上辈人总觉着下辈人行为方式不合情理,不顾情面。而这情理又多体现在人们相处时,懂情理的不肯伤了别人。而这些在新辈人眼中又多被责为圆滑。诚然,人们是越来越理性的,权利观念越来越强,总不肯吃半点亏。然而,人总是活在社会中的,用完与他人接触的,断不能完全不顾及别人的。

  大家或许会发现,无论棱角多分明的青年,到了中年以后都会变得温和些,这便是世人所说的“世故”了,但从另一方面说,是因为人们成熟了,发现人与人的接触中必须要顾及别人的感受的。

  唠唠叨叨这么多,发现所写的竟然与所要表达的并不那么一致,呵呵…想说的其实不多,只一个意思:做人不可太自我,要换位思考,多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毕竟和谐社会最终还是人与人的和谐。

  《格林童话》该书是通过“寓教于故事”的形式,让读者开阔眼界、增长知识、懂得道理,汲取到健康成长的丰富“营养” 。并且,通过寓言故事,教懂读者一些课本上未能学到的道理。教会读者分辨善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做人不能懒散、智慧是进步的阶梯、遇到危险要冷静……等做人、待人的`道理。

  在这本书中翱翔,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来滋养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这本书教会我很多道理,每个道理让我铭记在心。格林童话有好多册,每册都很好看。虽然我们书本上的知识重要。可是,读最有价值的书,做最有用的人。每本书都有它的道理。

  在茫茫书海中,你可能不知如何选择。往往选择童话、名著更好。只是在开始读的时候,你看不懂或者没兴趣再读下去,就不要勉强,一定要选择自己口味。

  我不能预知未来,但想到只要活着,只要眼睛还足够视力,只要心灵充满还期待,那无数好书奇书等着你看过来,它们随时可能让你的世界为之焕然一新,这就是足够幸福的事情。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

  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呼风唤雨的世纪指的就是第20世纪,20世纪的变化居然比19个世纪的变化还大。

  呼风唤雨的'第20世纪变化太大了,我就不知道是怎样变化的,我真想穿越回去,把第20世纪的变化经过统统看一遍,在看看以前的时候,我就知道我生活在这第21世纪中是多么的幸福啊!在20世纪中的发现和发明比19个世纪的发现和发明还要多,这些发现和发明都被我们享用了,我们该是感觉幸福,不应该感觉这里不好啊,那里不好啊,难道,我们生活在比以前还要好的时代里,就要这样抱怨吗?我以前就是抱怨这,抱怨那,可是,我知道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比以前的还要先进,我就不敢再抱怨了。

  在20世纪有发明和又发现的人,我谢谢你们,让我们能够享受你们发现的发明的东西。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使我爱不释手,保尔柯察金那顽强的品格多么令人钦佩!

  如你读了这本书,就会明白具有钢铁品质的人是"大写"的'人。保尔一生十分坎坷,在双目失明的情况中写道:他呕心沥血写的稿件丢失了,多么令他灰心失望啊,但他重新振作起来,用顽强的毅力完成了巨著。书中有段名言脍炙人口:"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应该为碌碌无为而悔恨……。"每当我遇到困难而退缩时,每当我受挫折而落泪时,我就会想起保尔那高大的身影,要把自己炼成一块真正的钢铁!钢铁般的意志是人类无形力量的源泉,哪怕艰难险阻,在它面前都将灰飞烟灭,我深刻地体验到生命的真谛和时代赋予我们年轻一代的使命,它将给予我们启示。

  随着时间的车轮,继续演绎出一则则钢铁炼成的故事。

  今天我读了《金色的小船》第26个故事,第26个故事讲得是:有一天,一只豹子生病了,躺在家里的床上哎呀哎呀的直叫唤,豹子想:我不能出去捕猎了,得赶快想个办法,要不我就要饿死了。他象牙象牙,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豹子装出快要死的样子,对猴子说:“猴子,你快通知所有的动物,让他们一个一个来看看我,我就要死了。

  第二天,鹿、兔子、山鸡等等好多动物都要看望豹子,乌龟因为住得远,走的又慢,所以落在了最后面。当他慢吞吞的爬到豹子家门口买乌龟发现只有进去的脚印没有出来的脚印,欧!原来豹的家里只有进去的没有出来的,我还是安安全全的`回家去吧。

  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凶残的动物永远都是凶残的,不能相信他们的表面。

  今天我读了《小鹿学长跑》。 清早,太阳公公还没露出笑脸,小鹿就开始练*跑步了。很多小动物都还在睡懒觉,可是,小鹿已经呼吸着树木里的清新空气,越跑越快了。小鹿每天坚持练*长跑,身体锻炼得非常强健,所以,小鹿一次次逃脱了凶猛老虎的追捕。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不能偷懒,只有坚持,才能学到真本领。

  这个世界到底是怎样的?

  道说:是人间。

  佛说:是六道之一。

  上帝说:是天堂与地狱之间的战场。

  哲学说:是无欲的辩证迷雾。

  物理说:是基本粒子堆砌出来的聚合体。

  人文说:是存在的。

  历史说:是时间的累积。

  看到这句话时,我只想说语言真奇妙,同时也在想究竟是什么脑袋能想出这句话来为啥我就写不出呢,于是当时想着这句话写一段,后来放弃了。我的脑洞吐不出什么相应的东西来。

  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待一件事物,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看法,而且在一个人看待事物时都是从自身的来看待,这就有趣了,就好像这本书前面所说的最精彩的其实是世界本身现在你瞧世界也是这样多样性的,有不有趣?

  想到这我又想起了这段话中哲学所说的`世界是无穷的,辩证唯物竟然各有各的看法,各有各的观点,如果把他们聚在一起让他们辩论一下世界是怎样的那就有趣了,当然这也就只是想一想而已。

  让自己成为生命中一道独特的风景!

  别停下,追寻文学的魂!会引领你进入一个更为深沉的人生。 给自己一个目标,奔向他!

  阅读中,你可以用一颗心的跳动而感知一百颗心的旋律! 别停下自己行走的脚步!

  茶可以品出水的味道,苦难可以品出生命的味道!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泰戈尔

  弹奏生命的最强音!

  百转千回的命运,我们不能含泪向他臣服!

  留下岁月的痕迹!

  学着把生活的苦酒当成饮料一样慢慢品尝,不论生命经过多少委屈和艰辛,我们总是以一个朝气蓬勃的面孔,醒来在每一个早上。 用手中的笔抒写心灵的喜怒哀乐!

  情在处,爱南收。

  思想,永远是一种不过时的美丽。

  把生命的真谛藏到任何人、任何岁月也无法触及的距离。 天堂的玫瑰,最纯的感情,让人感动。

  “只要有一双忠实的眼睛与我一同哭泣,就值得我为生命而受苦” 从文学中嚼出生命的震撼!

  追寻不朽的灵魂!

  珍惜每一分钟年轻的心,如水一般的澄清与洁净。

  生活的厚重用痛苦来衡量!

  和作者的心灵对话,那么在寂静无声中你会听到宏大的心跳的声音。 小草,步子虽无,但却拥有足下的土地。找准一方土地,扎下根去。 一扇窗可以开出一个全新的自己。

  “沉思是一种美丽”——汪国真

  真想送你一片蔚蓝的天空,一汪广阔的大海!

  握紧手中的青春,别让时间把它偷走。

  年轻时候的辛酸会被岁月打磨成一种成熟!

  你若有一个不屈的灵魂,脚下就会有一片坚实的土地!

  踏着自己的梦想上路。

  从容的人生,是高山上的行云,大地间的流水;是静默的高山,坦荡的海洋。

  从容,如石子一粒,虽仰高山之巍峨,但不自惭形秽;如小草一颗,虽慕白杨之伟岸,却不妄自菲薄。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珍惜生命,包含爱和感激。


孔乙己读书笔记菁选(扩展8)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菁选

山居笔记读书笔记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何不写一篇读书笔记记录下呢?到底应如何写读书笔记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山居笔记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一片树影,几声风鸣。推窗出去,一半是绿树织成的山壁,一半是迷迷蒙蒙的海湾。

  远离喧嚣,避开浮躁。在清幽的环境中,余秋雨先生借旅行中留下的一些笔记,踏着旷古的宁静,与生命、与文化进行着对话。

  中华民族的文化,浩瀚如海,璀璨如星。或恢弘,或柔和,绵长不息。作者曾倚在承德避暑山庄背后的山坡上凝视过一个王朝的背影,曾走在东北流放者的土地上同情过流放的文人,曾立在长沙岳麓书院里感受过跨越千年的教育的气息,曾坐在犹如版画的海南岛上追溯过明眸皓齿的笑容……他是一个真正的行者。学识为他开拓道路,指引他不断向前的,是对文化的执着。

  文化牵动的是灵魂,追溯的是精神,最能透露真情。优秀的文化是值得尊重的,也是值得敬畏的。

  正如书中所说:“一个军事争逐都是浮面的,而事情到了要摇撼某个文化生态系统的时候,才会真正变得严重起来。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人种,其最终意义不是军事的.、地域的、政治的,而是文化的。”

  读此书,好似细啜一杯清香温软的绿茶。初读一本好书时,需要收敛心绪,静下心来。这如同干枯的茶叶在沸水中舒展,透明的水也被绿色浸润。当茶香浓郁,轻呷一口,浓烈的自然气息扑面而来。此时字里行间仿佛都充满了灵气,热烈而又不失细腻,酣畅淋漓。细啜慢饮之后,淡淡的苦涩还在心间打转。这是阅读之后留下的余味。翻越千年,再寻当年的历史,再探当年的风光,再看当时背景下的文人墨客,去感受他们的无奈,去见证他们的辉煌,去欣赏他们的生命之光。

  真正的文化是永恒的。时间是一场永不停息的大雨,将历史上无价值、不起眼的人或物冲刷掉。最终留下来的人或物,便有自身存在的价值。文人墨客之所以能经得住时间的考验,是因为他们的文化作品、思想和气节具有各自的意义。那些名垂千史的人物,那些在生命的边界线艰难跋涉的人物,那些在精神酷刑中屹然自立的人物,他们追慕宁静而浑身焦灼,他们用昂贵的生命代价表现出一种文化人格。这是对生命的一种诠释,也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有过他们,是中国文化的幸运。

  人类历来是驰骋于中原大地的躁急骑手,总在驱逐,总在追赶,已经不知多久。生命是一场单向的旅程。当我们越走越远,心灵是否会蒙上一层厚厚的灰,眼底的长空是否会乌云滚滚,初心是否变得朦胧?文化的世界也曾有过兵荒马乱,历史的耿耿星河里也有暗角,但文化所需要的,是细水长流的柔和,是明朗清幽的宁静。心静如水,去铸造一个远离喧嚣的内心世界。如此,生命会豁然开朗。

  书海茫茫,字潮滚滚,纸短情长,墨韵留香。翻越历史的千年,去慢饮一杯溢满文化气息的绿茶,此非醇酒,却也沉醉在生命的清香里。

  读完整本书后第一感觉就是好像一下子读了很多本史书,听了很多个典故一样。不得不说,余秋雨的历史文化底蕴真的很深厚。站在任何一片土地都能怀古,看见任何一画风景都能将其中的典故娓娓道来。每每读完一篇,总是发出哦,原来是这样啊的感叹。只用短短两天的时间就读完了整本书,这本作者花了很长时间探索历史才把它写下来的书。读完之后才知道清朝避暑山庄的原来用意,才知道清末的帝皇顺序,以前老把孙子当爷爷看或把爷爷当孙子看,还好也没人找我聊清朝历史,不然准让他人笑掉大牙。读完之后才知道原来宁古塔不是一个塔,才知道原来宁古塔位于黑龙江这种极寒极困地带,怪不得电视上每次皇上一提到流放宁古塔,底下的人就立即惊慌失措。在古代去到那种环境,真的是就算活下来也是生不如死啊!读完之后才知道苏东坡的赤壁赋是在如此一个心灰意冷的心情下的释怀,以前高中时语文老师总说苏东坡的被贬事迹,无非就是用“乌台诗案”这四个字概括。

  现在才知道,即使是一个被贬案,也是有着层层历史原因,和一步一步的事态恶化的过程。读完之后才知道这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书院是岳麓书院,才知道朱熹给出的历史影响不仅仅在哲学方面。读完之后才知道山西曾经是全国最富,才知道给中国重大影响的商人出自山西,山西,一个在现代渐渐陨落的富成,陨落的原因居然是因为外族的入侵和内乱。多么让人心痛的原因啊,山西,付出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沸腾热血,换来的却是痛心的毁灭。读完之后才知道科举制度的利与弊,科举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和科举制度中考生与考官的各有苦衷,唯一得利的恐怕是那高高在上的统治者。读完之后才知道历史把小人给忘了,不管社会进步与否,小人都脱不了关系。小人喜欢左右着执权者进行自己得利的`行动,小人给历史的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可我们却歌颂伟人,唾弃坏人,拥护前进着,排斥守旧者,却独独把小人遗忘在历史的角落了。往往是这样,小人才能更加肆无忌惮的做着损人利己的事情,小人自始至终都是虚伪的好人,看不**相的我们就这样被小人骗在历史的漩涡了。

  文中的许多文字都给了我一种震撼的感觉,有时震撼着伟人的伟大,有时震撼着历史潮流的错误发展,有时震撼着自己的无知。总是这本书对我受益匪浅,我不会把他忘了,也不会后悔这样花精力的把他读完。正是读完了他我才萌生了要读更多书籍才能摆脱愚昧无知的想法。

  余秋雨,一个对历史有独到见解的历史学家。

  *些日子觉得非常烦闷,也许是期中考试没考好吧,百无聊赖之际便随手翻阅了书桌上一本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姑且不说是想借此消忧,但至少可以当作是来消遣无聊的一种方式吧!这次看完《山居笔记》之后,认为感觉有些奇怪。确切地说应该是透过字里行间,我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上的碰撞。

  应该说全书没有诗歌那样华丽的词语,也少了杂文那般犀利精辟的笔锋,但正是由于这样一种抛弃了浮华的随性,给了人一种心灵深处的亲切感———自然流露出来的文字往往能带给人最深刻的印象。作为自述性笔记,初读起来似乎有些凌乱琐碎,但通读全书,却不难发现作者构思之精妙:那就是从*淡的话题中以小见大,通过质朴的'语言风格直指社会现实,从而使得文章中所触及到的问题与中国当前的现实遥相呼应———轻快中不乏沉重,从容中又不失理性的批判。由此把一个社会现实的剖面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无形中引发并启迪人们的深思,从而点明了人类应该回归自然、崇尚清雅淡泊的主题。可能我对这些文字的理解很肤浅,而对作者文学心理的解读也只是停留在很浅薄的层面上,但在某种程度上,我想自己或多或少地受到了一次心灵上的洗礼吧。的确,在这样一个物欲横流的时代里,我们多数人都热衷于名与利的追逐,醉心于粗浅的感官上的享受,却忽略了太多原本值得自己去关注去体味的东西。我们每天麻木地跟着紧张的社会节奏而躁动,却在躁动的过程中不自觉地失去了自我,我们守住了眼前那些自以为珍贵的美丽,却始终守不住一颗淡泊的心,直到有一天看到那个面目全非的自己,才猛然感觉到了疲惫……还是看看作者在面对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时所持的心态吧———即使喧嚣声中夹杂进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也只在远处飘忽,烟雨渺渺。或许从中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找到一丝的宁静。

  当铅华褪尽,我们带着苍茫的心态回首走过的路,能够很坦然地微笑着告诉自己———我曾经也是那么充实过的!这其实就是给我们的心灵一个最完满的交代。

  山居笔记是本关于历史、文化、地理、美术的书。跟随着余秋雨思绪的脚步,他在山居中对中国五千年文化的省思,以一种闲散的方式将它用笔记录下来。他仿佛对中国文化做出一次批判;将现实与历史结合,用文字去剖析一个王朝的兴衰,记录着东北土地上的流放,站在走过历史的这块土地上,吟着苏东坡的《赤壁赋》、《念奴娇》,隐约听到广陵散已经响起……

  当我一走进,那已斑驳的碑文向我倾诉整个王朝的兴衰,已无昔日《木兰围场》的风光,卧倒在这的只剩整座山林。这时我仿佛看见一个老人逐渐被历史的洪沟吞没,没有什么怨叹,只留下一座承德山庄。凝视这已走进历史的历史,我内心一股无法言喻的怅然,悄悄化作泪从眼角溢了出来。感伤这段历史的所掺杂的苦涩和凄凉,也感伤用生命来奠祭这段历史的文人。走向流放者的土地心中又是一种不同的悸动,在地理课本上读到的它,是那么样的展现因工业,而发达的生命力;是那么样的展现因农业发达而拥有的丰饶,怎么也无法联想起它曾背负着流放者那份在心里的高贵和不屈,孕育过流放的下一代。北大荒已不再是北大荒:流放者也已不是流放者,时间的递嬗。将这段过往带走,但流放者的精神及其意志带不走,因为它已生根,而那脆弱的都城,虽已化作尘土,但那曾经的.繁华,已被接承。在十万进士这一篇里也使我感触不少,因为一个神圣的科举制度,居然可以让人搞到一片黑暗,原来是一个争取人才来做官,变到一个大家都变成封闭的读书人,只知道在那一些《四书》《五经》里面打转,而不知道要去读一些实用的书,到头来,我的中国传统的科举制度就只是培养出一些只知道反口仁义道德而骨子却跟一个三岁小孩一样(什么都不知,什么都不会),有的还更可恶的是靠关系就可以做官而不是靠自己的实力去争取到的,还有包庇这些人的人也很可恶,如文中李实对权德舆说:你可以照我排的名次一一录取,否则,你就会贬到外地,到那是后悔莫及!还好这一次李实没有成功,可以算是不幸中的大幸了吧,但是并不是每一次都是那么幸运的逃过的……

  我清楚的了解现在的我要去思索那五千年的文化,只能望洋兴叹,即使耗费一生去探索,也只有徒劳无功。也许去看看那千年书院,感叹那已不再有的朗朗书声;也许去走走那曾有许多商行的山西,体会那曾有的繁荣;也许背着行囊走向那未知的土地,才能感受那文化的冲击……

  《山居笔记》以《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礼貌,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山居笔记读后感。

  余秋雨先生领着我们在一处处山水间浏览着岁月的痕迹,在一座座古刹前回味着历史的兴衰,他带着我们更深刻的去品读中国那沧桑的历史。他悲痛地遥望着一个王朝的背影,告诉我们清代的荣辱兴衰,从一个避暑山庄读出了清代几代君王的雄才伟略或昏庸无道,兴盛或衰亡,英勇或懦弱。他心痛的遥望着一个脆弱的都城,诉说着礼貌与野蛮,昔日与未来。他又满怀崇敬的讲述着一代文豪苏东坡的伟岸与冤屈,潇洒与凄楚。

  一切的一切,余秋雨先生用他那朴实而又不失华丽的语言,生动且精妙的比喻,紧凑又巧妙的文章布局向我们讲述那中国的沉重、悠久的历史,把我们引进那个沉痛的年代。

  不得不叹服余秋雨先生的见识之广,领略之深。整本书充斥着他的横溢的才华与渊博的知识,每一章的资料都填充进了超多的史料,名言及各类文学知识等诸多资料。整本书涉及的知识面之广,让我叹为观止。阅读完全本书,真是看得我目瞪口呆、目不暇接!此外,余秋雨先生那独到的见解,更是让我如雷灌耳、记忆犹新。他那与众不一样的观点,真的是让我们打开眼界!

  此外,在阅读余秋雨先生在书后写的.答学生问,更是让我对他徒添一层敬意。有这样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问:这些年,报刊上有不少对您的评论,有些评论明显带有恶意,您为什么不反驳?——答:有的文章用词比较尖刻,但其中也指出了我文章中的某个错讹或疑点。作个比喻,这是包装粗砺的无价馈赠。你至多只能说‘恶词’而不是‘恶意’。”这样宽宏的心态,这样容人的大气,又一次的让我认识了大师的风范!让我对这样一位新时代的文学家肃然起敬。

  对于现今如我一般的大多数人来说,紧凑的生活节奏使得我们不可能有时刻和精力去设身处地地了解更多的历史、文化知识;更不用说,能够亲自感受千姿百态的人文、地理风貌,从而到达提高自我的目的。而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恰好弥补了这一不足。

  打开《山居笔记》就好像打开了一幅巨幅的画卷。优美的自然、人文景观中不时点缀穿越时空而来的翩翩古人。一股浓郁的古老文化气息铺天盖地而来,却又不会让人感觉到丝毫地压抑。厚重却又奇迹般地让人在不知不觉中为其感染。

  以前爱读余秋雨的书,尤其是《文化苦旅》,读的时候觉得美得无可言说,至今这本书仍然是我最爱读的书目之一。余秋雨的文字,美妙,又让人感觉深邃,他常常把历史与文学巧妙的融合在一起,给人一番厚重的文化之感。因此,读他的文章,除了是文学的享受之外,更是对史学的补充与思考。

  暑假期间,闲来无事到书店逛,看到余秋雨的《山居笔记》,很是喜欢这个名字,觉得颇符合我所向往的山居之风,随手翻了几页,便买回家中。这一读不要紧,我又深深陷在余秋雨的文字里,徜徉在文学与历史所交替兼容的世界里,随着他的文字,游走在各地,游走在各朝各代,游走在各个名人名士身边。

  跟随余秋雨,我走进了清朝的历史,那破败王朝的背影,看到历代流放者那凄凉落寞的生活,感慨人生无常,谁又能抵挡的了那些事故变迁呢?苏东坡的突围,让我感慨那个朝代对于大师的埋没,想到历代大师都经历的摧残,想到我们国人嫉妒品质的劣迹其实由来已久,其实根深蒂固,早已化为血液里一丝我们不愿承认的遗传。

  《愧抱山西》则描述了一代晋商的发家成名史,让我对山西有了一番新的认识,敬佩山西晋商的精名能干,敬佩他们的审时度势,敬佩他们的种种。正是这些优秀品质,使得一代晋商在异乡的土地上扎根发芽,开花结果,遍地的分号,无不诉说着这个人群的智慧。但随着时代的变迁,当一切都发生变化之后,山西晋商似乎一夜蒸发。他们的颓然落幕,是战争纷乱的影响,也是时代前进的必然。但是,他们留下的在山西的总票号,却还在向世人昭示着这里昔日的繁华,即便是见惯世面的人们,也会为这里的富贵大气所震撼。想必,若是山西晋商的风范尚存,山西晋商的经商之道尚存,我国商业文化,必然又是一番新天地。当然,当今的苏、浙、广的商人已经遍布全国,支撑着经济的繁荣,但他们比起山西晋商,缺少了厚道,更缺少了长远的眼光。

  余秋雨带我们到他的家乡余姚走了一番,那个不甚出名的地方,是他心里永远的记忆,也是永远的痛。“少小离家”,却“老不能回”,即便回去,也没有迎接的亲朋好友了,回去也是一片寂然,除非顶著名人的称号,官员的接洽显得热闹些罢了。落叶归根的观念,怕是难以实现。越是难以实现,越成为心底里那柔软的痛,越是思恋。

  那个时候刚刚拿到《山居笔记》,心里是有些激动的。其他的几本书都抛到一边,径直托着《山居笔记》就开始了探寻之旅。

  一直都记得,这是唯一的'一本书,让我只读了前言就被感动。看完前言,心里很沉重,沉重得几乎不敢再继续看下去。正好那时的我正纠结于各种若有若无的烦恼,或谓之曰因为痛,所以叫青春的状态。因此,我心里只想到了一点,当一个人面对厚重的文化,深沉的历史感的压迫时,那些所谓的青春的烦恼居然会卑微到那种程度,毫无意义。

  以前默默寻了好长时间,希望为青春找到一个可供宣泄的出口,却万万没想到此时的我会如此随意,曾经执着了很久的东西突然间就变得轻如鸿毛,无所谓有,无所谓无。很重要的东西突然变得不重要了,那么你还捧着它干嘛呢?

  《山居笔记》和《文化苦旅》算是连理同枝了,先有《文化苦旅》的寻找,再有《山居笔记》的思考。二者缺一不可。

  今天我读完了《山居岁月》,《山居岁月》是由美国的一名作家,名叫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而这本书还取得过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作者为什么要写山居岁月则本书呢?由于珍克雷赫德乔治以写自然故事为主的美国著名儿童作家。作品达一百部以上,取得过许许多多的奖项,深受文坛和群众的推崇。

  《山居岁月》讲述了一个男孩山姆葛博礼从父亲口中得知他的曾祖父遗留下来了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了去寻觅山姆葛博礼农场的一切准备的东西,对山姆而言不是一次短暂的旅程或露营是要橡树一样持久地独立地生存就这样开端了。他用人类千百年时间*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忘却的生存技巧活了下来。

  他的.身上蕴藏这场人都没有的一种才能——野外生存的才能。

  他在野外生存用活给本人烧出一个树洞和一个贮藏室,用乌龟壳做碗和做灯而且还需求一只猎鹰捕食,恰在此时一只猎鹰,从头顶飞过,他就当机立断跟踪这只猎鹰,去找它的巢,结果猎鹰居然飞到了险峻的峭壁上他鼓起勇气开端攀岩,等他爬到鹰巢旁边时曾经精疲力竭了。忽然母鹰回来了,它张开双翅,击中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感到一阵疼痛。不过,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了一只小猎鹰放进口袋,就赶紧爬了下去。他在寻觅中一路走来,在四季的交替与万物的变化中他学会了谛听与注视自然。也给他本身带来了锤炼。

  非常庆幸可以读到这本书,也让我从中晓得眯着你对生活的艰难要悲观地去面对。

  寒假,我读完了《山居岁月》这本书,它讲述了一个男孩子学*在野外单独生活的故事。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分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觅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好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一切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游览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持久地、独立的生存。跟随山姆深化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慢慢地不再是一种笼统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苦好诱人,好像磁铁一样吸收着没有勇气好没有时机深化森林的我。

  山姆是一个英勇、聪慧、有耐烦……合为一体的人。他聪慧,在山林中有了一个树屋,衣着兔皮内衣裤,鹿皮做的夹克,暖和、宽松、帅气。他有耐烦,在钓鱼时,鱼钩断了,他坚持了,又做了一个鱼钩,一连钓了五条鳟鱼才罢手。最令我信服的是他的.勇气,他竟然敢爬到鹰巢中,不顾母鹰的追逐,抓起一只小鹰跑了。后来,他还教会小鹰学会了飞行、捕食,让它成为一只聪明的有素质的猎鹰,真是太大胆了。

  对照山姆,我感到有些羞愧。每当到了电闪雷鸣的夜晚,我都会冲到妈妈的被子里,或让奶奶一同睡。在睡觉的时分,做了噩梦就哇哇大哭,再也睡不着了。如今一比拟,我可真胆怯呀!看了这本书以后,我下定决计要做一个英勇的孩子!

  我看完了这本书,学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办法。以后我在遇到什么艰难,都会像山姆一样,英勇面对,有自信心打败它。

  《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我所读余秋雨先生的第二部文集。正因真实喜爱因此看,正因炒作的厉害因此急着看,正因它的人文气息不可不看。

  余秋雨先生的这部书从《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这本书是在20xx年1月出版的,他在这本新版的自序中说他写这本书历时两年有余(从92年----94年),而且牺牲是相当大的,他辞去了学院的行政职务,十分纯粹地几乎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仅仅十一篇文章却耗费了两年多的时刻。这,并不是他的写作效率低,而是那有股坚韧的探求精神,正是他的`那种认真态度和永无止境的追求让人心悦诚服。多年来他透过边走边想,有机地将写作与考察结合在了一齐,很多写到的地方,他是一次又一次的拜访求证。以前就为了核对海南岛某古迹的一副对联上方的两个字,在几度函询都得不到准确回答后,只得亲自再次去海南,很多时候,他就是这样不得不一去再去,在追求真理和对文学的无比热爱方面,他是毫不吝啬的,不管时刻还是金钱。对他的文章,他真正做到了“得失寸心知”,是不会在乎他的经济和得失的。按照余先生的话说:“全书是我以直接感悟方式探访中华礼貌的第二阶段记述”。他还说:“写作这本书的最大困难,不在言论之勇,不在跋涉之苦,也不在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耗费难言的艰

  辛,而艰辛的结果却是不能让人感受到艰辛。”

  我被他的这种治学精神和严谨的求实作风以及认真的求学态度所折服,我深深地被他的文字和精神打动了。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文字本身,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穿梭,在东西南北的古老土地上走过。余先生的文章带给我们的都是精彩纷呈的人文、地理、历史、故事……上下求索,展示出人类人文历史的绚丽诗篇,给我们掀开了精神的家园、文化的粮仓。

  “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山居笔记》将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其作为一部充满文学性却以历史为主线贯穿的作品,能直击读者心灵深处。

  作者余秋雨以直接感悟方式来探访中华文明:对于政治功业和文化情结的互相觊觎和生死与共,对于文化灵魂的流放,毁灭和复苏;对于商业文明与中华文化的狭路相逢和擦肩而过……犹如回望前朝,巧拨迷雾,穿越沉睡千年的枕木,无论是黑暗污浊,还是一股暗流,无论是诗意栖居,还是艰苦流放,都为我们铺展开了中华历史斑斓的画卷。

  我看到承德避暑山庄那班剥削落的石碑雕刻着历代清朝皇帝的功绩,有康熙的雄才伟略也有王朝的梦幻沉醉和自我欺骗。终于,康熙的长城崩塌了,王国维纵身跳湖显示了一个文人对亡国的悲哀,只留下一个王朝的落寞身影;我看到学生暮中清静的岳麓书院,尚且可嗅到众多大家的学派气息,曾在中国教育史上熠熠生辉;我看到如今黑野沃土的东北*原,曾经缭绕着多少文人的叹息和绝望,“北大荒”,一个流放者的土地,造就了“南国佳人多塞北,中原名士关辽阳”的悲剧;我看到赤壁之下泛舟的苏子,对月吟诗,无不包含着对人生的通旷豁达。此为苏子的成熟,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不再需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诉求的大气……

  是的,我更看到了作者“抱愧山西”的遗憾和探究。山西,“曾经是全国最富之地”,我不禁感到惊讶,曾经多人沧海桑田已不得而知,只知今人把山西当作寸毛不生的贫穷之地。想来,我们对山西的误解完全是出于对历史的无知,在清代全国商业领域、人数最多、资本最厚,散布最广的山西人;每次全国性募捐,捐出银两数最大的是山西人;携带钱财最多的是山西人……可见山西人曾经建立了一个繁荣的商业帝国,但背后他们的创业精神更让我感动和心酸。“哥哥你走西口,小妹妹我实在难留。”一声凄长缭绕的`**中央办公厅回荡在黄土高原,一个眼泪汪汪,一个双眼坚定地目眺远方。就如文中所说:“但他们还是狠狠心踏出了家门,而他们的恋人竟然也都能理解,把绵绵的恋情从小屋释放出来,交付给朔北大漠。哭是哭了,唱是唱了,走还是走了。”

  就如江山与美人的选择,故土与远方的选择,安逸与奔波流浪的选择,山西人毅然踏出坚定的步伐,踏遍大江南北,踏尽荒漠戈壁,终于,踏出一条成功之路,其中亦有悲剧,有的人因为父亲在外经商多年不回查无音信,还未出生就与父亲成了永别……“被那么多失败者的故事压着,被恋人凄楚的歌声掩饰着,山西商人却越走越远,他们要走出一个妈听一点的故事,他们迈出了步伐,既悲怆又沉静。”我已被山西人艰苦创业的精神折服,即使山西的辉煌最终落幕,但流淌在他们子孙后代血液里的那份坚毅与精明从未逝去。

  这本书让我体会到了读史的另一种感觉,读史不仅是了解发生的事,不只是单纯地把它当作赞颂或批评讽刺的教条,它也不是另一个世界遥不可及的传说。面对历史,犹如两个人的对话,听它讲述,讲述那曾经的故事,听它倾诉,倾诉他的无奈和愁思。我们甚至可以为他们落泪,为他们惋惜,因为这是人类心灵的共鸣。只是这个故事、这个人已经年迈,多了份沧桑,就像从红尘滚滚中走来……人类与文明在不停地发展,但那条血脉一直贯穿在历史长河中,彼此相通,从未断绝。我们与古人,那么遥远,又那么熟悉,这条文化大血脉;你不知道它源于哪里,更不会知道它终于哪里……

  “云山苍苍,江水泱泱,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1、拿到一本新书,不要着急打开它,可根据书名、封面、封底、目录对自己提几个问题。可联系自己生活想一想,如果是你来做这件事,可能会怎么做,再去读,进入书本阅读以后,验证、对比一下自己的想法、做法跟书中人物有什么不同,阅读会带给你哪些惊奇的发现?

  2、读书的时候问“什么”和“假如”。

  3、阅读这本书把它跟别的书连结起来作比较是好方法,做阅读对比表,阅读有的时候可以一群一组的方式来出现,会让你对问题的思考更深入。

  『故事梗概』

  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和露营,而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里独立地、长久地生存。跟随着山姆进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象,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的我们。山姆是否能适应野人般的探险生活呢?在这段山居岁月里,他有了哪些危险经历,又积累了哪些野外求生经验呢?最让读者感到意外的,还是本书的结局!我们一起走进这本经典吧!

  【1】纽伯瑞儿童文学奖

  为了表彰和纪念纽伯瑞对欧美儿童文学的`开创之功,1922年,由美国图书馆学会的分支机构——美国图书馆儿童服务学会创设了纽伯瑞儿童文学奖。这个奖每年颁发一次,专门奖励上一年度出版的儿童文学优秀作品。每年颁发金奖一部、银奖一部或数部。

  【2】关注封面、封底

  封面有什么信息?看封面猜测故事(讲什么?结局?)封底有丰富信息,通过封面、封底积极跟故事对话,和作者一起讨论故事。

  (设计阅读单分享)

  (丰富的知识)

  当我们离开那个安全的、熟悉的环境之后,别急着沮丧和放弃,因为只要你有聪明的大脑和智慧的双手,有绝不放弃的勇气,很多东西都能找到替代品或者用另一种方式创造出来。《山居岁月》是一本野外生存手册,也是一本博物知识大全,除了有趣的生存知识外,主人公山姆也一定引起了每一个读者的关注,可以说是现代版的鲁滨逊。山姆为了实现自己居住在森林中的梦想,离开了那个有爱但拥挤的家,一个人来到卡斯奇山找到了曾祖父留下的农场。随着故事的发展,其实山姆也在变化,他从一个生火都不会的孩子,最后成长为一个山中生存的高手,让自己生活的衣食无忧很富足。随着时间的推移,山姆的心灵也在成长,书中有关山姆的日记和小记录,我们都可以看到他心灵的起伏,他独居山中曾经那么兴奋好奇,也曾经想到过要放弃,但最终坚持下来了,我们在书中可看到他很多微妙的心理变化,所以又是一本冒险少年日记,也是一个少年逐渐认识自我,修炼出一颗独立的坚强的心的修炼手册。那怎么更好地走进这个人物这本书呢?可以边读边思考一些问题,跟故事、作者、山姆和自己对话,好的问题总是可以帮我们深入思考。

  对比:《山居岁月》《鲁滨逊漂流记》《瑞士鲁滨逊漂流记》做阅读对比表

  书中除了各种有趣的知识本领和去感受一个男孩心灵成长之外,还是一本充满反思精神的书。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我们逐渐告别了人类小时候熟悉的田园、森林、大海,无数座城市矗立在我们的大地上,而且这些城市将越来越密集,这其实也意味着我们离大自然也越来越远,所以在这本书中的文字深处,我们常常会读到大自然和城市像两股力量在拉扯着山姆,就像拔河一样,使山姆的心常常在纠结。那这样的句子又有什么用意呢,在第一次遇到暴风雪时,山姆害怕想念纽约,试着朗读这些句子:我想起纽约来了,想起那里的声音和灯光,就算是暴风雪都比这里的和善多了。我也想起我家的公寓,在那一刻,它是那样的明亮和温暖。我必须在告诉自己:那里头一共住了十一个人!爸爸,妈妈,四个姊妹,四个兄弟还有我。我们没有一个喜欢那里,也许小妮娜例外,因为她还太小不懂事。爸爸压根儿就不喜欢那栋公寓,他以前是个水手,我出生以后,他就放弃了海洋,到纽约的码头工作。爸爸不喜欢陆地,他爱海洋,海洋是那样浩瀚而一望无际。

  其实山姆的独居生活并不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故事从头到尾,总是有人不断出现,森林防火员、邦杜、夹克先生和麦特以及自己家人等等,而且越来越多,山姆和山相守的*静生活逐渐被打破。

  你会读到这样的文字:一天早上,我躺在草原的一块大石头上,惊风在啄食昆虫。突然,镁光灯一闪,跑出来一个人。“野人男孩!”他叫着,又拍了另一张照片,“你在这儿做什么?吃核果吗?”我坐了起来,心情很沉重。但还是叫惊风站在我拳头上,让他拍照。我拒绝带他去树屋,最后他只好走掉了。后来又来了两个摄影师和一个记者。我和他们谈了一会儿,等他们走了以后,我趴在石头上想,我是不是该去内政部问问,西部还有没有蛮荒未开发的地方。

  接下来的四天里,我和好多的摄影师和记者谈过话。

  当我们回来的时候,爸爸在草原边架了四根大柱子,旁边堆了一堆木材。

  “老天,爸爸,你在干嘛呀?”

  “我们要盖一间房子。”他回答。

  我愣在那里,好伤心。

  “房子!这样你会破坏一切!”我大叫着**,“难道我们不能住树洞和吊床吗?”

  “行不通。你妈说她要给你一个温暖的家。她所谓的温暖的家,就是有屋顶有门的房子……”

  城市来了,宁静将会随之而去,越来越多的人出现在这一片曾经寂静的森林里,越来越多的热闹打破了动物们的安详和宁静。

  城市来了,山居生活就这样结束了,故事的结局让我们感到意外,你喜欢这个故事的结尾吗?你喜欢城市来了吗?(思考交流)

  城市来了,山还在吗?人类在不断进化,人和大自然的关系呢?这是作者留给我们深深的疑问。

  一部经典的书是耐人寻味的,可以细细读上很多遍,还可以跟爸爸妈妈讨论,看他们怎么想的?一本书有很多的读法,你又读出哪些思考和理解呢?

  一本书,不只是一个故事

  认识自我,等你共读!

  这个暑假,我虽然没有读很多书籍,但有了挺多的心得与体会。对我影响最深的一本书是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

  余秋雨先生不愧是中国数一数二的散文家,他的语言清新自然,文笔通顺流畅,时不时一句富有深刻哲理的语句,就能让人不禁浮想联翩且深深地沉沦在文章里"不能自拔"、回味无穷。无论是人还是文章,都是我们应该认真学*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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