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雨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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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雨读书笔记 1

  著名作家曹禺的处女作《雷雨》是中国*代话剧成熟的标志,中国作家茅盾曾有“当年海上惊雷雨”的诗赞。《雷雨》是一部多方面反映中国*代封建大家庭悲惨命运的现实主义作品。

  书中的周朴园既是一位资产者,又是一位冷酷的封建统治的代表,他对侍萍的确动过真心,但也禁不住铁一般的封建制度的“消磨”,当初的一时冲动奠定了三十年后的悲剧。其妻蘩漪向往自由,在这枯燥的周家,她与周朴园的大儿周萍发生了暧昧的不正常的恋爱关系。周萍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懦弱的知识分子的代表,他的自私与懦弱也为悲剧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四凤与周冲的善良、纯真也使读者在这场家庭纷争中得到一丝慰藉。他们不该属于黑暗,不属于这场斗争,他们是无辜的.受害者。

  悲剧的上演或许是上天注定,或许是孽债,在那个郁闷炎热的雷雨之夜、一切谜底都揭开的夜晚,四凤触电而死,周冲为救四凤而不幸身亡,周萍自杀,鲁妈痴呆,蘩漪发疯,周朴园也将随着这个家族的瓦解而崩溃。

  曹禺说:“《雷雨》不是以道德败坏为主题,也不是写因果报应,而是一种情绪的发酵,处于本能的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的另一种世界。”

  其实,他们都是社会制度的受害者,蘩漪介于这一对父子的爱恨情仇之间,她难道不可怜吗?侍萍也为当时的冲动付出了代价,她与蘩漪唯一不同的就是生活条件罢了。周冲与四凤的悲剧使人心痛,却也表展现了真挚的情感世界。周朴园与侍萍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还要受着封建制度的约束,虽说他是悲剧的酿成者,但谁又能觉得他的命运不是可悲的呢?他们真的都是社会制度的受害者啊!

  通过《雷雨》我切实明白了社会制度对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乃至整个民族和国家的重大影响,也切实体会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可怕。现如今,中国已是民主*等的社会,我们的党,代表着最为广大的人民的利益,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代表着先进的文化发展方向,人们可以自由相恋,人们可以辛勤劳动,人们可以辛福生活,我们拥有的是四凤与周萍、侍萍与周朴园们拥有不了的幸福生活,我们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在人生学*的大好时光里蹉跎岁月呢?

  雷雨读书笔记 2

  纵观《雷雨》我眼前分明突兀“作孽”二字。不公*的命运,无人道的社会让善良的人善良地死去,正义的人正义地消亡,而唯独让那奸诈险恶的人呼风唤雨,坐吃金山。那作孽的日子如“雷雨”般倾狂而至。

  周朴园你还记得热恋时的海誓山盟吗?还记得两厢厮守是的甜言蜜语吗?不,当你热血沸腾得要取回一个富家小姐时,那些爱意无半点温热,那些情便以成往事。你无情得将刚生下小孩才三天的侍萍赶出家门。身子正虚弱的她还要拉扯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这不声明要泯杀那无辜的母女吗?只因你得贪欲让侍萍走上绝路。而上天连一个了结的机会都不给侍萍,她获救并背着那块隐痛的疤清贫度日。随让侍萍把一切都看得很明白而走出那段被弃的阴霾要多少个以泪洗面的日夜。那年那岁她的内心是那般“雷雨”倾狂。天成全了你的无情!

  天让恩怨重逢。当侍萍已由当年的娇女到如今人老珠黄时,偏又遇到那曾让她恨入骨髓的人——周朴园。周朴园做戏般声称自己纪念着侍萍当年的总总时,侍萍居然被感动了,周朴园的'虚伪开始显露。如他果真这么惦记着侍萍,当初为什么那么绝情的将侍萍抛弃,为何不千方百计得找回侍萍。形式上空洞的纪念只如冰冷的纸上行墨没有温热只有险恶。他只是在为自己的罪行找一个唯美的托词,以证明自己是多么有情有义。而他咄咄逼人的破口说出“是谁指使你来的?!!”才回到本真。圆滑疑心浓厚的面目终显。当他面对侍萍,处心积虑来掩饰丑恶时他的内心是那般“雷雨”倾狂。

  鲁大海与周朴园不仅是悲剧的蔓延,又是两种阶级的对立。周朴园丧尽天良的剥削,压迫,与鲁大海矢志不移的反抗成为上代恩怨的再续。鲁大海的耿直与放抗热情让人折服。而在周朴园这老奸巨猾得人面前他却那么稚嫩,天真。一切都由周朴园一手操控,把玩掌中。看来要对付恶势力单有一股热情是徒劳的。当鲁大海得知矿上工人已经妥协上工时,自己遭背叛,他的内心是那般“雷雨”倾狂。

  《雷雨》是当时社会的一面镜子,是对人心的窥视。而它反应的人情冷暖,世道险恶并不是指定格于那个时代。今朝的霓虹高厦间又有多少“雷雨”倾狂而来。

  雷雨读书笔记 3

  今天听了高一语文课《雷雨》。语文老师年轻漂亮,课准备的很充分,驾驭课堂的能力也很强,所以算是一堂比较成功的新课程理念课。《雷雨》高中、大学都学过,毕业后也教过,今天听起来依然觉得新。

  课的重点是分析主人公周朴园,教师引导学生分析他的“可悲”“可恨”的时候,一个学生脱口而出“可爱”,当时全班学生哄堂大笑,老师也以为学生故意起哄,但是这个老师融入了新的教学理念,没有批评这个学生,而是请这个学生讲解“可爱”的原因,学生大胆的站了起来稍微讲了点周朴园爱侍萍的可爱,老师着急为这位女同学解难,说学生的“可爱”是反语。

  雷雨读书笔记 4

  著名作家曹禺的处女作《雷雨》是中国*代话剧成熟的标志,中国作家茅盾曾有“当年海上惊雷雨”的诗赞。《雷雨》是一部多方面反映中国*代封建大家庭悲惨命运的现实主义作品。

  书中的周朴园既是一位资产者,又是一位冷酷的封建统治的代表,他对侍萍的确动过真心,但也禁不住铁一般的封建制度的“消磨”,当初的一时冲动奠定了三十年后的悲剧。其妻蘩漪向往自由,在这枯燥的周家,她与周朴园的大儿周萍发生了暧昧的不正常的恋爱关系。周萍是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懦弱的知识分子的代表,他的自私与懦弱也为悲剧的形成起了重要作用。四凤与周冲的善良、纯真也使读者在这场家庭纷争中得到一丝慰藉。他们不该属于黑暗,不属于这场斗争,他们是无辜的受害者。

  悲剧的上演或许是上天注定,或许是孽债,在那个郁闷炎热的雷雨之夜、一切谜底都揭开的夜晚,四凤触电而死,周冲为救四凤而不幸身亡,周萍自杀,鲁妈痴呆,蘩漪发疯,周朴园也将随着这个家族的瓦解而崩溃。

  曹禺说:“《雷雨》不是以道德败坏为主题,也不是写因果报应,而是一种情绪的发酵,处于本能的一种倾诉,跟着自己的感觉去表现的另一种世界。”

  其实,他们都是社会制度的`受害者,蘩漪介于这一对父子的爱恨情仇之间,她难道不可怜吗?侍萍也为当时的冲动付出了代价,她与蘩漪唯一不同的就是生活条件罢了。周冲与四凤的悲剧使人心痛,却也表展现了真挚的情感世界。周朴园与侍萍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还要受着封建制度的约束,虽说他是悲剧的酿成者,但谁又能觉得他的命运不是可悲的呢?他们真的都是社会制度的受害者啊!

  通过《雷雨》我切实明白了社会制度对一个家庭甚至一个家族乃至整个民族和国家的重大影响,也切实体会了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可怕。现如今,中国已是民主*等的社会,我们的党,代表着最为广大的人民的利益,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代表着先进的文化发展方向,人们可以自由相恋,人们可以辛勤劳动,人们可以辛福生活,我们拥有的是四凤与周萍、侍萍与周朴园们拥有不了的幸福生活,我们还有什么不知足的呢?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在人生学*的大好时光里蹉跎岁月呢?

  雷雨读书笔记 5

  要读《雷雨》之前,我就看了话剧版的《雷雨》,也是十分精彩。这样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要我们高中生阅读的。

  隆……要下雨了,闷热急躁的气氛笼罩着整个房间。闷级了。从开头到结尾,全文都突出了一种紧张的状态。

  文章错综复杂的情节,并没有使读者感到无从下手。而是非常清楚,条理清晰。人物的内心独白,更是文章的点睛之笔。时间在这里,没有了他的特殊功能。没有使人忘记那曾经的事实。时光弄人,有使人想起了那伤心的往事。现实总是很残酷。残酷的人,残酷的社会。人物对所处社会的反抗,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悲剧依旧重演。社会的黑暗,人民的痛苦。

  人物对所处社会的反抗,并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悲剧依旧重演。社会的黑暗,人民的痛苦。使我们更有了一种享受当下的时光。我们庆幸有这样的好时光,有这样和谐的社会。人们可以自由的追寻自己的美好,不再虚伪,不在为社会的束缚而寸步难行。

  爱情,自古至今都是痴男怨女所追寻的。而以往封建社会摧残人的内心,腐朽思想侵蚀着人们。敢于反抗的人们,总是没有一个好的下场。社会总是在进步,我没不能让这样的悲剧再次重演。

  作者美妙的语言,使我们在字里行间,感受到了作者对当时社会的批判。文学的修养也是我们要不断学*的。这就需要我们多读好书,多读大家之书,这样我们在自己的写作当中,才会有不断的提升。

  雷雨读书笔记 6

  读《雷雨》,谈坚强 *日在讲曹禺的话剧《雷雨》,引领学生们,分析文字背后的深刻。学生们大多数都在感慨周朴园的人生选择,我却更多地关注到了鲁侍萍的生命无奈。

  学生们说,鲁侍萍是一个善良、美丽、温柔又自尊的女子。

  我则看到了,她在往事面前,不自觉地流露出的掩不住的脆弱。 周朴园说:你看这些家具,都是你顶喜欢的,我还是照着三十年前的老样子摆,你看你喜欢关窗户的*惯,我也还留着。

  此刻,鲁侍萍激动的情绪,便化成了一声叹息般的“哦”。

  三十年的沧桑心酸,三十年的走投无路,这一切累积成的恨,此刻,轻而易举地,就做了些许让步。

  因为,爱情过后,总是有些卿卿我我,细碎得让人难以完全拔除于心底。而在真正的情感面前,何来真正的洒脱和遗忘?人,总是绕不过记忆那一道坎,陈年废墟间,不经意,让坚强崩溃于一角碎片。

  才知道,有时候,不是已经拥有了足够的坚强和豁达,而是有些伤痕,根本经不住触碰,也不敢提醒。于是只好一遍遍地骗自己说,我其实已经忘记。却往往又因为某些小小的片段,就想起了成片的过往。 我理解鲁侍萍在那一刹被唤起的柔情。用心走过,若无动于衷,只能说明没有投入爱过。周朴园在经历岁月后那样冷酷无私的人,也忍不住沉陷进对曾经的回顾。只不过,他把现实和温馨分得太开,他甚至用自己认为的痴情感动了自己,却在客观前,充分暴露了他的虚伪至极。他的念念不忘,其实是对自己所谓痴情的标榜。

  鲁侍萍不是,她是真的想把这一切深埋心底,然后静静带进坟墓。她没想到,命运对她开了一个玩笑后,更加残忍地开了第二个。让她那极力掩藏的钝痛,以更残忍的方式被掀开。她可以自尊着撕掉周朴园企图买断记忆企图买断良心的支票,却撕不掉,历历清晰的陈往。在某个心绪恍惚的时刻,忍不住缴械投降。

  坚强,不是能不能转身决绝,而是转身后,还能不能,笑得从容。还能不能,面对阳光,小心翼翼地不再展览暗影,而充分感受到阳光的温度。

  所以,鲁侍萍才会在面对周朴园三十年后拙劣的虚伪时,暂时*静下了失控的尤怨。在周朴园短暂的语言温和下,柔软了曾想一去不返的坚决。只是,她最终也没有寻觅到渴望的真正的*静。一个雷雨之夜,一切疼痛都成了众目睽睽下的喧嚣。毕业论文,我写过蘩漪。现在,我却将更多同情的目光投向了鲁侍萍。想对她说,能涉往事的山山水水一路行来,该是多么不容易。

  的确,有时,面对自己无从主宰的往事,除了强迫自己要疏离,实在别 无 良 策。别让心情浸泡在阴天里,别让自己有时间去关注阴雨绵绵,就是,对自己的善待。与往事干杯,多么浪漫又奢侈的愿望。谁能将从前的时光一饮而尽,寸羽不留?痛就是痛,再被时光抚慰,触摸往事的时候,*静也无法完全复位。学会沉默,在因为记起昔日的碎片而难过的时候,捂住胸口,不说话,不回头,就是很坚强了。 毕竟,动了真情,谁不脆弱?至少某些时刻,会输给心情。

  如果,往事太累,就选择躲避。如果往事难以忘记,那么就忍耐着不要再提。能做到不刻意回忆不轻易倾诉不随便点数,便已是人生的大理智大坚强。

  雷雨读书笔记 7

  初读雷雨,貌似没读懂,序幕中两位尼姑谈论的鬼神论,搞不明白跟这本书哟与什么联系,到最后周萍和周蘩漪各自为了爱一个死了,一个疯了,用他们代指那些为爱徇情的无知青年,每一个布景和情节诡异而恐怖,弥漫着死亡的气息,他们内心的城府更是深不可测!

  其实周萍的死并不出乎意料,或者说是我认为“该死”的角色,这个男人的一生应该算是极其卑微潦倒的了,他总是在是非之中摇摆,不能忘却对继母的不该有的恩怨,也不能割舍对四凤的纠缠,他活得过于矫情,淡薄了尊严,丢弃了理想,湮灭了自由,结果他的生命就只独守着一个“情”字而已。我以为,爱他就好比施舍同情,但是在于他的评价我只能说懦弱得几*使人唾弃。

  曹禺曾经在《雷雨》的序言中评价过他自己笔下的人物,但得到其大加赞赏的却只有两个人,其中一个便是同样惨遭不幸的二少爷周冲。相比而言,我到认为周冲是个极具悲情色彩的人物。他先是对四凤的求爱失败;又在争执中委命于父亲的呵斥,认识到独权的威严终究是不可动摇的;之后他又抱着*似菩萨的善心去探望困顿中的四凤,却被鲁大海视为不速之客辱骂出门;结尾他又被周繁漪无情地拉出来,眼见了残酷的事实,最终被亲生母亲手丢弃在暴风雷雨之中。一件件打碎他梦想的事情接踵而来,现实生活留给他的只有悲痛——剩下的是一种掉到黑洞中不可重生的绝望。周冲是无辜的,他只是一个被社会矛盾、家庭仇恨无故吞噬了的受害者,一个在梦想与现实中游离屈尊的年轻人。他最终还是死在自己梦开始的地方,令人悲怜不忍,心痛不已。

  我想说的是一个还活着的人就是整部《雷雨》的灵魂——周蘩漪。她是曹禺老先生最喜欢的一个人物,也是他认为最“雷雨的”角色。在我看来,周蘩漪并不是什么讨巧的角色,但她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到不失是半边天空的一个鲜明代表——为了爱情而活,却又被爱摧残了身心,绝望了人世。我能够给予她的更多的是同情,更或者说是仁爱。周蘩漪是鲜活的、真实的,她生命的一半已经沉沦,但是在感情崩溃的边缘却忽地惧怕起了死亡,露出对现实的无尽渴望和激情,于是她本能地抓牢身边最后的一棵救命草,不顾一切地疯狂地向上攀爬,但却不料,她所有的希望最终还是土崩瓦解在一个懦弱卑微的男人手里。然而更可悲的是,周蘩漪最终没有获得死亡超脱的权利,她将终生带着遗恨和罪责感孤守在爱人和儿子的墓冢前,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雷雨》里这几个在死亡边缘徘徊的角色,其实都有着对生命的无限渴望和追求,只是他们在命运的冲突里偏离了原有的轨道,最终,泪水和痛苦是免不了交织相濡的。但是,关于那些爱与恨的矛盾纠缠,也许会因为这些死亡而被我们释然吧。

  雷雨读书笔记 8

  戏剧,虽然是人生中的选修课,可它却能实实在在的提升人的文学素养。而《雷雨》这部戏剧可谓是其中的代表作了,这是一部非常经典的作品,在细细体味中,你可以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人性的复杂以及“周馆”大家庭中爱恨交织的家庭关系。初读时或许有些乏味,可当真正品鉴完后,便会有一种灵魂得到了升华的感觉。

  《雷雨》当中的每个人物都个性鲜明,活灵活现,但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周朴园,他表现的自私冷漠却又霸气侧漏,似乎想要一切都臣服于他,例如课本中所记述的,他为了迎娶豪门千金,毫不犹豫的抛弃了自己的原配妻子与亲生儿子,在逐渐掌权后又对第二任妻子持续施加压力,但凡侵犯到他利益的东西,他都会让其付出代价,在他的心中,自己就是至高无上的。令我不禁怀疑他的心中究竟有没有亲情,有没有人间之爱?

  可当中还是有些细节能体现出他的情谊,比如第四幕中他对周冲流露出的父子之情,表现出的也仅仅是一个想要多和儿子说说话的孤独的父亲。还有当中他对鲁侍萍的想念和眷恋,尽管在看到了侍萍本人后他害怕,恐惧,完全没有了曾经的温情,可换个角度想想,一个只以自己为重的人在经历了人生中的各种事件后,突然见到昔日的情人,任谁都会先怀疑她来的目的是什么,是否会对自己造成威胁。

  《雷雨》这部戏剧,让我真正看到了人们对生活压迫的难以忍耐与无法喘息。社会很单纯,复杂的是人。人性的极端黑暗折磨着每一个这部剧中的灵魂,使他们焦灼的心情恰似大雷雨前沉闷压抑的天空,最后在种种压迫下爆发出来,组成了一场风暴交加的雷雨。但最重要的还是雷雨过后,被残酷命运所驱使的人们拼死反抗,彰显着自我个体生命存在的价值,体现了个性,然后雨过天晴,涅盘重生。

  尽管《雷雨》里人性是黑暗的,但我们应该始终坚信,在黑暗的尽头就是光明,在雷雨的尽头就是晴空,在失败的尽头就是成功。困难与挫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不敢面对困难与挫折的畏惧心理,所以,激流勇进,迎难而上吧,我们终会成为最好的自己,在山顶不期而遇。

  雷雨读书笔记 9

  11月10日晚上因为没什么事情干就跑到老宋宿舍去拷电影去了,没想到他和老邢正打算去看话剧《雷雨》。突然间刘俊恩“破门而入”拿出两张票晃悠晃悠了下,说道“谁打算去看《雷雨》,我这里有两张票”。刚开始我没有去看的打算,但是后来想想自己应该多接触些不同的东西,至少应该提高下文化休养。

  某大牛语:你一生所取得的成就80%取决于你所拥有的社科文化知识(转述得不准确)。所以就从刘俊恩那边拿了他的两张票。

  大师力斩613所之后,也要来看《雷雨》,至今为止,周围的同学大部分都卖出去了,教研室的同学都把工作搞定了,剩下就要好好努力哦。

  本来没有对这个为现场的`舞台剧报以什么太大的希望,是因为自己的文化欣赏水*有限,而且很多时候自己不能很好地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思想。

  雷雨读书笔记 10

  好句摘抄:

  1.四凤在中间窗户前面站着:背朝着观众,面向窗外不安地望着,窗外池塘边有乘凉的人们说着闲话,有青蛙的叫声。她时而不安地像听见了什么似的,时而又转过头看了看鲁贵,又烦厌地迅速转过去。在她旁边靠左墙是一张搭好的木板床,上面铺着凉*,一床很干净的夹被,一个凉草枕和一把蒲扇,很整齐地放在上面。

  2.可是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彼此都不*惯对方。我父亲强迫我叫她母亲,我无法接受。她也不承认一个只差她五六岁的儿子。可是后来,我们发现,我们共同面对的是一个专制的家长。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等的关系,就像我在这个家里的处境。于是,我们毫不犹豫地走到了一起。只有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生活才显得轻松。 可是,我们没有思想准备。这样的爱既幸福,又很痛苦。 我从小没有母亲,我不知道和母亲一起生活是一种什么感觉,所以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常常感到惶惑,我分不清楚她在我心目当中到底是什么位置。 她不断地期望和要求,让我觉得压力很大。 她把她所有的一切都给了我,我知道她要什么,可是我做不到,不是因为我懦弱,而是因为我们根本就不可能摆脱彼此的困境。我也曾想过和她一起走,可接下来怎么办?面对冷酷无情而具体的生活现实,我恐怕只能让她失望。这种爱情真是痛苦!我真怕有一天她会因为我而坚持不下去……

  3、我念起人类是怎样可怜的动物,带着踌躇满志的心情,仿佛是自己来主宰自己的命运,而时常不是自己来主宰的。受着自己——情感的或者理解的——捉弄,一种不可知的力量的——机遇,或者环境的——捉弄;生活在狭的笼子里而洋洋地骄傲着,以为是徜徉在自由的天地里,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物不是做着最愚蠢的是吗?

  4、雷声轰轰,大雨下,舞台渐暗。窗户推开了,外面黑黝黝的。忽然一片蓝森森的闪电,照见了蘩漪惨白的脸露在窗口上,一道一道的雨水在她散乱的头发上淋着。蘩漪伸进手,将窗子关上。雷声隆隆的响着,屋子整个暗下来。

  内容简介:

  这部剧作在两个场景、剧中情节发展不到二十四小时内,集中展开了周鲁两家三十年的恩怨情仇。三十年前,当周朴园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青年时,他爱上了女佣梅妈的女儿侍萍,并与她有了两个儿子。但后来为了给他娶一位门当户对的小姐,周家逼得侍萍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儿子大海投河自尽。侍萍母子侥幸被人救起后,侍萍带着二儿子流落他乡,靠做佣人为生,而大儿子周萍被周家留下。侍萍后又嫁与鲁贵并与之生女四凤。周朴园所娶的那位小姐没有为周家生儿育女便去世,周又娶蘩漪,并与之生子周冲。在周朴园封建家长的专制意志下,蘩漪过着枯寂的生活。周经营矿山等现代产业,常年在外,蘩漪便有机会接*周的大儿子周萍,并与之私通。周萍既慑于父亲的威严,又耻于这种乱 伦关系,对蘩漪逐渐疏远,并移情于使女四凤。与此同时,周冲也向四凤求爱。蘩漪得知周萍变心后,说服周萍未果。周萍为了摆脱蘩漪,打算离家到父亲的矿上去。蘩漪找来四凤之母侍萍,要求她将女儿带走。侍萍来到周家,急于把四凤领走,以免重蹈自己当年之覆辙,但又与周朴园不期而遇。此时大海正在周家矿上做工。在作为罢 工代表来与周朴园交涉的过程中,与周萍发生争执,结果遭周萍率众殴打。鲁家一家人回到家中,四凤还在思念周萍。夜晚,周萍跳窗进鲁家与四凤幽会,蘩漪则跟踪而至,将窗户关死。大海把周萍赶出,四凤出走。雷电交加之夜,两家人又聚集于周家客厅。周朴园以沉痛的口吻宣布了真相,并令周萍去认母认弟。此时周萍意识到了四凤是自己的妹妹,大海是自己的亲弟弟。四凤羞愧难当,逃出客厅,触电而死,周冲出来寻找四凤也触电而死,周萍开枪自杀,大海出走,侍萍和蘩漪经受不住打击而疯,周朴园则一个人在悲痛中深深忏悔。

  作者简介:

  曹禺(1910年9月24日—1996年12月13日),中国杰出的现代话剧剧作家,原名万家宝,字小石,小名添甲。汉族,祖籍湖北潜江,出生在天津一个没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其父曾任总统黎元洪的秘书,后赋闲在家,抑郁不得志。曹禺幼年丧母,在压抑的氛围中长大,个性苦闷而内向。1922年,入读南开中学,并参加了南开新剧团 。

  曹禺笔名的来源是因为本姓“万”(繁体字),繁体万字为草字头下一个禺。于是他将万字上下拆为‘草禺’,又因“草”不像个姓,故取谐音字个‘曹’,两者组合而得曹禺。

  曹禺是中国现代话剧史上成就最高的剧作家。曹禺自小随继母辗转各个戏院听曲观戏,故而从小心中便播下了戏剧的种子。其代表作品有《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

  1996年12月13日,因长期疾病,曹禺在北京医院辞世,享年86岁。

  曹禺作为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开拓者之一,与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齐名。他是中国现代戏剧的泰斗,戏剧教育家,历任中国文联常委委员、执行**;中国戏剧家协会常务理事,副**;中国作协理事,北京市文联**;中央戏剧学院副院长,名誉院长;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院长等职务。他所创造的每一个角色,都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1934年曹禺的话剧处女作《雷雨》问世,在中国现代话剧史上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它被公认为是中国现代话剧成熟的标志,曹禺先生也因此被誉为“东方的莎士比亚” 。

  读后感悟:

  年仅23岁,清华大学的学生曹禺挥笔写下惊世之作——《雷雨》,同时造就了中国话剧史上的一个辉煌的里程碑。

  我重读《雷雨》,依旧对他二人颇有感触。他二人便是曹禺最先构思出的角色,周蘩漪和周冲。

  周蘩漪。她疯了,不断地有人说她疯了,周朴园,周萍,读者,最后她真的疯了。作为妻子,她背着丈夫偷人;作为继母,她与儿子通奸。她辛辣,她尖锐,她魅惑,她也勇敢。她无视那些所谓的“金科玉律”,冲破道德的枷锁,违背人伦。是谁迫她如此这般?是那死气沉沉的周家老宅?是那蛮横专制的周朴园?是年轻男人的气息与诱人的爱情?或许,她只不过是生错了年代。

  曹禺与那位写下“红楼巨作”的曹老先生有些许相似,有一个无望的家。终日弥散着鸦 片的烟雾的家;有一个废人般的哥哥的家。史太公不受宫刑之辱,或许就没有那“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想或许也就是这样一个家造就了一个五四青年,一个戏剧大师,一个叫蘩漪的女人,一部《雷雨》。

  社会对女性的性爱压抑,专制男人对女人的统制,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这个年代造成了一个雷雨式的人物的爆发,其中就有一个女人叫周蘩漪,其中就有一个男人叫曹禺。

  蘩漪的儿子周冲不知为何没有她那动人心神的魔性,他或许是剧中最脱离“雷雨式”的人物。他不像蘩漪,他只是个孩子,有点傻气的孩子。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唯一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雷雨读书笔记 11

  繁漪,貌美如你,聪慧如你,本该是个公主,被人宠被人爱的。可是,命运给你安排一个逃脱不掉的牢笼,嫁给周朴园,一天天的熬日子,人不象人鬼不象鬼的生活,无法摆脱的压抑与梦靥,把棺材都准备好了。

  心死绝望时,偏偏又遇上了他。你只想要一点点的爱,来滋润那颗沙漠般太过干燥的心。可是,繁漪,你爱错人了。懦弱的他,不配你的爱。你要的,他给不起。苦苦抓住不放手,放下自尊与骄傲,又得到了什么?太多的心不由己,身不由己,当发现爱的人是一个懦夫时,又能如何?

  不悔改,不回头,犹如一匹执拗的马,毫不犹豫的踏着艰难的老道,想重新拾起一堆破碎的梦而救出自己,但这条路也引向死亡。只因你的生命中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

  雷雨读书笔记 12

  周朴园与侍萍的相遇是偶然也是必然,曹禺用巧妙的构思带给我们一次精神世界的冲击,使我们对爱情和阶级意识有了更透彻的理解。

  周朴园和侍萍三十年后的相遇是《雷雨》第二幕的一场戏,这场戏是《雷雨》最重要的一场戏:从内容上看,《雷雨》的所有内容都是由这一场戏生发扩展出去的;从结构的角度看,第一幕戏是这场戏的交待,而第三幕和第四幕的戏则是这场戏的发展。这场戏的情感冲突是在周朴园和侍萍之间展开的,惊心动魄的“雷雨”也是由这场戏酝酿的,没有这场戏,《雷雨》的戏剧冲突和情节主题变没有办法展开,所以把握了解周朴园与侍萍思想性格的关键在于对他们三十年后相遇情节的理解。因此,他们三十年后相遇情节是《雷雨》只能够最值得研究的一场戏。

  周朴园和侍萍带着*三十年的不同人生经历,带着*三十年的不同人生感受,带着*三十年的不曾变化的阶级观念和不能忘记的爱情记忆,在三十年后相遇。他们之间的对话,表现了各自的阶级观念,《雷雨》三十年后的相遇情节也是由他们的阶级矛盾意识展开的。

  (一)阶级矛盾下周朴园的选择和内心潜藏着的爱

  周朴园和侍萍的再次相遇,是因为侍萍想找她女儿四凤回家而意外地在周朴园的家相见的。为什么说周朴园阶级矛盾下的选择呢?《雷雨》中描述,周朴园保留着侍萍当年屋室原来的样子;周朴园特意把使用过的大柜搬来并一直放在被保留侍萍居室内;周朴园一直把侍萍的照片放在居室的镜台上;周朴园还保留着侍萍当年生产不开窗的*惯。那么周朴园既然把侍萍抛弃了为什么还要留有侍萍的*惯呢?为什么不从侍萍的影子中走出来呢?这一切都源于周朴园在阶级矛盾意识下的选择。

  周朴园与侍萍是真的相爱的,那周朴园为什么抛弃视屏呢?看似矛盾的背后,其实暗藏玄机。

  周朴园抛弃侍萍,去了有钱有门第的小姐,从而在不知不觉中他的思想也会变得复杂,他树立起阶级意识、创造家业意识,可他为什么会改变呢?周朴园和侍萍恋爱时,虽然是“阔公馆”的大少爷,但那时周朴园是没有家庭门第阶级意识的,他像梅侍萍一样单纯,像周冲一样浪漫。他是本着人的青少年时期特有的单纯、天真,自然和美好恋爱的,当时他还有反抗意识,知道去争取幸福,那是因为他还没有成长,还没有清楚自己的社会地位,一旦他步入社会角色,那他的思想自然会复杂化,自然会有“门当户对”的阶级思想,那么他的爱情悲剧就是发生在阶级矛盾意识的萌芽上,究其根源还是在于个人角度的选择上,为了适应社会发展不得已而为之。

  周朴园阶级矛盾下的选择也表现在对自我婚姻的选择。从《雷雨》中我们会发现周朴园在梅侍萍之后的两次婚姻都是不幸福的,繁漪是周朴园的第二任妻子,但繁漪并没有在周朴园那里得到她所渴望的爱,因而才把爱转向周朴园的儿子周萍。四凤说“听说老爷一向是讨厌女人家的.”,他对繁漪性冷淡,长时间不与繁漪住在一起,这些都是周朴园在阶级矛盾意识下作出的选择,他选择了把自己的爱留在过去,然而过去爱已经过去,已经无法挽回也无法重现,所以他只好选择将全身心投入到事业上,来求得心灵上的*衡。

  周朴园还是爱侍萍的,只是默默的爱着。两个人相遇后,周朴园深情地回顾这三十年前的爱情,在听了梅侍萍的“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会老到连你都不认识了”之后,他诧异地说:“你,侍萍?”这种惊诧表现了他内心对侍萍的思念和爱恋。那为什么他不去想认呢?其实到这里,我们会发现周朴园强烈的阶级观念,驱使他维持他周家“阔公馆”的家业,那么就必须注重社会形象,从而要拒绝在人们面前与侍萍相认,他阶级观念选择的这一举动,致使他只能将对侍萍的爱放在心里,从而酿成了他们的爱情悲剧。

  (二)阶级矛盾下侍萍的选择和内心潜藏着的爱

  强烈阶级观念的侍萍的选择主要来源于“阔公馆”阶级人物的不可信,他对女儿说:“你不懂,你不知道这世界太――人的心太――。(叹口气)”。这里有多少难以言说的内容呢?相遇后侍萍没有选择欣喜继续抱有幻想,而是指责周朴园说:“过年三十的晚上,我生下你的第二个儿子才三天,你为了赶紧要那位有钱有门第的小姐,你却逼着我冒着大雪出去,要我离开你们周家的大门”。她强烈的选择要求要把女儿从周家带走也是因为她有着被阔家大少爷抛弃的悲剧爱情和悲剧人生经历,她担心自己的女儿也会重复她的命运,一切源于她强烈的阶级观念。虽然从他们的对话中可以看出,侍萍对周朴园还有爱恋可言,可深厚的阶级观念压抑了她的内心,从而使他们的爱情走向绝谷。

  《雷雨》周朴园与侍萍三十年后的相遇情节,最后仍以分手而告终,这也使我们感觉到,在他们的内心,爱情和阶级性冲突的“雷雨”还会继续下去的。其实,他们内心深处的“雷雨”也是当时几乎所有人的人生体验的象征。

  人是既有美好又有阶级性的。人的美好人性的东西就是人的纯真,善良,美好的品性,阶级性是由人的社会地位生发而来的劣性。选择人性的美好的东西就得放弃社会性利益;而选择社会性利益也得必须以放弃美好的人性为代价。正是对这两者不同的选择带来不同结果的衡量就常常使很多人在两者的冲突矛盾中选择阶级性而放弃了人性。

  《雷雨》周朴园与梅侍萍作出的种种人生选择,证明了在人性与阶级性矛盾冲突中,选择又不仅仅是在个人内心中,选择还必然带来不可料想的灾难性后果。

  雷雨读书笔记 13

  《雷雨》描写了一个由周朴园统治的封建大家庭。这个大家庭所潜在的人物关系一步步浮出水面,弱者在越来越巨大的压迫下终于爆发,致使看似*静的家再也不会*静了,用一场雨暗示了每一个人的心理。我想要更好的理解这篇话剧,写作背景是有必要考察的。

  曹禺19XX年创作了他的处女作四幕话剧《雷雨》,曹禺出生于一个没落的封建家庭。青少年时代就目睹了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社会的黑暗现实,内心充斥着强烈的反抗情绪,经过几年酝酿、构思,19XX年在清华大学四年级时,完成了他的处女作《雷雨》。他自己说道:“《雷雨》是在‘没有太阳的日子里的产物’,那个时候,我是想反抗的。因陷于旧社会的昏暗、腐恶,我不甘模棱地活下去,所以我才拿起笔。《雷雨》是我的第一声**,或许是一声呼喊。”又说:“写《雷雨》是一种情感的迫切的需要,仿佛有一种情感的汹涌的流来推动我,我在发泄着被压抑的愤懑,毁谤着中国的家庭和社会。”

  在《雷雨》中,共有周朴园、蘩漪、侍萍、周萍、四凤、周冲、鲁大海、鲁贵八个人物。其中周朴园,蘩漪,侍萍可以说是同一代人,其中让我感触较深的是“蘩漪”、“周萍”、以及“侍萍”这三个这个角色。

  侍萍是封建统治下女性地位低下的代表,那个时候男的可以三妻四妾,而女的就只能忍受这种不*等,由于她的出身卑微,她就注定不能进入有头有脸的周家大门,被周朴园这个封建统治者抛弃,甚至连自己的孩子都不能亲自抚养。她虽然身份卑微,但是她却有着自己的可贵之处,她正直,善良。在周公馆饱受屈辱的她终于使她认清了周朴园的本性,勇敢的控诉了周朴园的罪行,她撕毁了5000元的支票。她唯一的要求仅仅是“见见我的萍儿”,此刻她不仅是伟大的母亲也是一位坚强的女性。她终于由一个无知幼稚的侍女成为一个有骨气,有尊严的女人。她始终相信人各有命,相信自己的宿命终结于此,她也许没有想要改变自己命运的想法,但是她的沉默同样给了我们警示:没有任何反抗的承受外来的欺辱终究会使自己走向灭亡,我们要为自己活,需要适时的反抗,不要一味的只是承受。她的反抗应该是30年前被周朴园赶出周公馆那一刻就开始,如果她那样做了,也许她的生活又会是另外一番摸样,也许会少了下一代人的悲剧。但我们明白也有一种可能,如果她的反抗失败了呢?那也没有什么,如果我们可以想想人一生的追求在哪儿也许这个问题我们便会想通了。

  繁漪是新时代女性的代表,她具有反抗精神,但同时她又存留了封建思想。从她所处时代和家庭教养进行分析,也不难看出繁漪性格上的两重性,曹禺先生曾说:“繁漪是五四以后**的资产阶级女性。”在繁漪的舞台指示中他又说:“她是一个旧式女人,有她的文弱、她的哀静、她的**。”显然,在繁漪这个追求个性**的资产阶级女性身上还带有非常浓厚的封建色彩。繁漪上过一点私塾受过一点教育。不仅使她具有了较高的文化水*,丰富了她的感情,开阔了她的精神世界,更重要的是使她具有了较易接受新事、新思想的条件,所以当资产阶级革命的浪潮掀起以后,受到资产阶级个性**思想的影响,她不会像侍萍一样甘于忍受宿命,她想反抗,她不想是一具行尸走肉,她要力图做一个真正活着的人”。她追求的是人格的独立和思想的**。从作者的描写中我感觉得到繁漪的每次出场都让人觉得冷的�}人,她安静忧郁,虽然她在周家位居二太太,但是她没有自由,什么都要听从周朴园的摆布,处处受周朴园的谴责,周朴园用尽手段逼她吃药。周朴园对她的压迫使他彻底对这个看似和谐的家绝望,她无处寄托自己的情愫,只能将自己的这份心情寄托在周萍身上,在这一点上那我个人觉得她很不理性,而偏偏周萍又身性软弱,导致了她的悲剧。

  周萍,周家的大少爷侍萍和周朴园所生,他的感情让人心疼,一个是自己的长辈一个是自己同母异父的妹妹,这让本来身性软弱的他痛不欲生。他先对繁漪的“爱”让他内心煎熬,当繁漪大胆回应的时候,他的懦弱使他退缩,表面是他害怕自己的父亲实质他该怕的是一种制度,他不能违背父亲为这个家制订的种种制度,在封建制度的“权威”下,他退缩了他放弃了对繁漪的“爱”。我想他对繁漪的爱肯定不是男女之间最纯真的爱情,那是因为她从小没有亲生母亲在自己身边,得不到女性细微的关爱,另外是他在这样的家庭很是压抑,一方面他不能和自己的父亲诉说自己的心思想法因为那是违背父亲的,另一方面他还要保持着对父亲的那份敬畏和服从,在这种种因素的促使下,他才会产生这种畸形的爱。而当他遇到四萍时,他内心的情愫被触动了,他看到了他一直渴望的东西,那就是纯真,活波。他一位自己找到了感情的寄托,殊不知这是更大的痛苦开始。他两次失败的“爱情”使他终于不堪重负,选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雷雨》中每个人物都各有特点,周公馆的压抑沉闷让每一个人都极为想去逃离这个阴森森的监牢,以周萍和蘩漪为代表,看似*静的湖面其实早已起了涟漪,早在30年前就埋下了这个苦果,只是让下一代的人去承受这些是不公的,但那个时代造就了这些,处处充满着不公道,处处充满着压迫,连家庭都如此,更何况是整个社会整个时代呢?我想这样的结局绝对不会是周朴园想看到的,他以为自己将这个大家庭治理的井井有条,殊不知他已经禁锢不了每个人的思想,没有人在会像侍萍那样甘于忍受宿命。通过这个家庭的破灭,告诉了我们周朴园统治的破灭,同时了也暗示了统治阶级破灭的必然性,因为时代在发展,我们的思想也在发展,也许人们的思想会被禁锢,但那只是短暂的,绝对不会是永远。

  雷雨读书笔记 14

  周朴园与侍萍的相遇是偶然也是必然,曹禺用巧妙的构思带给我们一次精神世界的冲击,使我们对爱情和阶级意识有了更透彻的理解。

  周朴园和侍萍三十年后的相遇是《雷雨》第二幕的一场戏,这场戏是《雷雨》最重要的一场戏:从内容上看,《雷雨》的所有内容都是由这一场戏生发扩展出去的;从结构的角度看,第一幕戏是这场戏的交待,而第三幕和第四幕的戏则是这场戏的发展。这场戏的情感冲突是在周朴园和侍萍之间展开的,惊心动魄的“雷雨”也是由这场戏酝酿的,没有这场戏,《雷雨》的戏剧冲突和情节主题变没有办法展开,所以把握了解周朴园与侍萍思想性格的关键在于对他们三十年后相遇情节的理解。因此,他们三十年后相遇情节是《雷雨》只能够最值得研究的一场戏。

  周朴园和侍萍带着*三十年的不同人生经历,带着*三十年的不同人生感受,带着*三十年的不曾变化的阶级观念和不能忘记的爱情记忆,在三十年后相遇。他们之间的对话,表现了各自的阶级观念,《雷雨》三十年后的相遇情节也是由他们的阶级矛盾意识展开的。

  (一)阶级矛盾下周朴园的选择和内心潜藏着的爱

  周朴园和侍萍的再次相遇,是因为侍萍想找她女儿四凤回家而意外地在周朴园的家相见的。为什么说周朴园阶级矛盾下的选择呢?《雷雨》中描述,周朴园保留着侍萍当年屋室原来的样子;周朴园特意把使用过的大柜搬来并一直放在被保留侍萍居室内;周朴园一直把侍萍的照片放在居室的镜台上;周朴园还保留着侍萍当年生产不开窗的*惯。那么周朴园既然把侍萍抛弃了为什么还要留有侍萍的*惯呢?为什么不从侍萍的影子中走出来呢?这一切都源于周朴园在阶级矛盾意识下的选择。

  周朴园与侍萍是真的相爱的,那周朴园为什么抛弃视屏呢?看似矛盾的背后,其实暗藏玄机。

  周朴园抛弃侍萍,去了有钱有门第的小姐,从而在不知不觉中他的思想也会变得复杂,他树立起阶级意识、创造家业意识,可他为什么会改变呢?周朴园和侍萍恋爱时,虽然是“阔公馆”的大少爷,但那时周朴园是没有家庭门第阶级意识的,他像梅侍萍一样单纯,像周冲一样浪漫。他是本着人的青少年时期特有的'单纯、天真,自然和美好恋爱的,当时他还有反抗意识,知道去争取幸福,那是因为他还没有成长,还没有清楚自己的社会地位,一旦他步入社会角色,那他的思想自然会复杂化,自然会有“门当户对”的阶级思想,那么他的爱情悲剧就是发生在阶级矛盾意识的萌芽上,究其根源还是在于个人角度的选择上,为了适应社会发展不得已而为之。

  周朴园阶级矛盾下的选择也表现在对自我婚姻的选择。从《雷雨》中我们会发现周朴园在梅侍萍之后的两次婚姻都是不幸福的,繁漪是周朴园的第二任妻子,但繁漪并没有在周朴园那里得到她所渴望的爱,因而才把爱转向周朴园的儿子周萍。四凤说“听说老爷一向是讨厌女人家的”,他对繁漪性冷淡,长时间不与繁漪住在一起,这些都是周朴园在阶级矛盾意识下作出的选择,他选择了把自己的爱留在过去,然而过去爱已经过去,已经无法挽回也无法重现,所以他只好选择将全身心投入到事业上,来求得心灵上的*衡。

  周朴园还是爱侍萍的,只是默默的爱着。两个人相遇后,周朴园深情地回顾这三十年前的爱情,在听了梅侍萍的“你自然想不到,侍萍的相貌会老到连你都不认识了”之后,他诧异地说:“你,侍萍?”这种惊诧表现了他内心对侍萍的思念和爱恋。那为什么他不去想认呢?其实到这里,我们会发现周朴园强烈的阶级观念,驱使他维持他周家“阔公馆”的家业,那么就必须注重社会形象,从而要拒绝在人们面前与侍萍相认,他阶级观念选择的这一举动,致使他只能将对侍萍的爱放在心里,从而酿成了他们的爱情悲剧。

  (二)阶级矛盾下侍萍的选择和内心潜藏着的爱

  强烈阶级观念的侍萍的选择主要来源于“阔公馆”阶级人物的不可信,他对女儿说:“你不懂,你不知道这世界太――人的心太――。(叹口气)”。这里有多少难以言说的内容呢?相遇后侍萍没有选择欣喜继续抱有幻想,而是指责周朴园说:“过年三十的晚上,我生下你的第二个儿子才三天,你为了赶紧要那位有钱有门第的小姐,你却逼着我冒着大雪出去,要我离开你们周家的大门”。她强烈的选择要求要把女儿从周家带走也是因为她有着被阔家大少爷抛弃的悲剧爱情和悲剧人生经历,她担心自己的女儿也会重复她的命运,一切源于她强烈的阶级观念。虽然从他们的对话中可以看出,侍萍对周朴园还有爱恋可言,可深厚的阶级观念压抑了她的内心,从而使他们的爱情走向绝谷。

  《雷雨》周朴园与侍萍三十年后的相遇情节,最后仍以分手而告终,这也使我们感觉到,在他们的内心,爱情和阶级性冲突的“雷雨”还会继续下去的。其实,他们内心深处的“雷雨”也是当时几乎所有人的人生体验的象征。

  人是既有美好又有阶级性的。人的美好人性的东西就是人的纯真,善良,美好的品性,阶级性是由人的社会地位生发而来的劣性。选择人性的美好的东西就得放弃社会性利益;而选择社会性利益也得必须以放弃美好的人性为代价。正是对这两者不同的选择带来不同结果的衡量就常常使很多人在两者的冲突矛盾中选择阶级性而放弃了人性。

  《雷雨》周朴园与梅侍萍作出的种种人生选择,证明了在人性与阶级性矛盾冲突中,选择又不仅仅是在个人内心中,选择还必然带来不可料想的灾难性后果。

  雷雨读书笔记 15

  雷雨从开始似乎就注定了这个是一个悲剧。然而悲剧的造成者便是故事的男主人公:元锡公馆的大少爷――周朴园。

  就像众多中国悲剧那样,一个风流的少年看上了自家的女佣,这样的结合自古至今都不会有好的结果。倘若那个男的有情有义,大不了两人私奔,背离父母,远走高飞作对苦命鸳鸯,然而刺骨始终的女主角侍萍就更苦命了,周朴园这个风流少爷虽被她的青春美丽与温柔打动,但他那颗只懂爱自己的心又怎会与她厮守一生?他为了自己的前途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患病的二儿子伤心的离开,原一味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简直就是一团糟,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偏偏当年的风流少年周朴园在误会下道出了他们是同母异父的兄妹。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

  这样一段揪心的人生怎不让人心痛?历史上这样的故事几乎是久演不衰,在类似故事下的牺牲者不在少数,我想,这并不是简单的故事而已,社会的真实情况应该是故事的原型。这与当时人民的道德准则、思想观念密不可分。在现今社会,人思想的改变,女人变得坚强、勇敢,绝不会无声无息受命运的压制,必会反抗。除了科技发达以外,人文思想的进步也是时代进步的一大标志。人们常常在知道过去的不幸后,暗自庆幸自己生活在这样美好的时代。然而,我不但要感谢新时代,新中国给予我们的幸福生活,而更应感激丽时代给我们的觉悟。没有过去的凄惨,哪来现在的幸福甜美?

  雷雨 初读《雷雨》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当我一口气读完并合上最后一页时,仰头却发现天上的星星也在对我惨白地笑着,而我的心,已如夜一般黑,夜一般重。

  重读《雷雨》时,吸引我的就不只是它那跌宕起伏扣人心弦的情节了,而是曹禺用细腻的手法塑造出来的一个又一个丰满生动的人物形象。他对于这些形象的描述可谓增一分则长,减一分则短,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瘦,真是恰到好处。

  一、 周冲

  周冲永远都是个孩子,他有着一切孩子的空想,是五四运动后成长起来的一批年轻人的代表。他勇于反抗封建,希望接受新的思想,并且单纯地幻想着“世界对于他来说永远都是美好的”。天真的他甚至认为连爱也是无私的,他甚至幻想能和他所爱的人――四凤永远在一起,当这一要求被拒绝之后,他又幻想和四凤一起逃离这个没有爱的家。

  我觉得周冲从头到脚都是无辜的,他是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最后连死也是无端端的,但是,周冲的出现,毕竟给灰暗的故事色调增添了一抹亮色。

  二、繁漪

  繁漪不是个*凡的人,她有着多重身份,因此,封建礼教下的她生活得好不艰难。

  繁漪是忧郁的,郁积的火燃烧着她,她的眼光时常充满了一个年轻妇人失望后的.痛苦与绝望,她时常抑制着自己。她是一个受过一点儿新式教育的人,她文弱,明-慧,对诗文有一定的爱好,但也有一贯的热情和力量在她心里翻腾着。她的性格中有一股不可抑制的“蛮劲”,这使她能够忽然做出不顾一切的决定,她爱起人来像火一样热烈,恨起人来又像火一样把人烧毁,然而她的外表是沉静的,就像秋天的落叶轻轻落在你身旁。

  繁漪也许是《雷雨》中塑造的最为成功的人物之一,我喜欢繁漪。她是个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人,她接受了封建礼教,也勇于反抗封建礼教,但是由于封建礼教的思想在当时的中国还根深蒂固,她又不可能凭借自己的力量做出彻底的反抗,所以她就在接受和反抗的痛苦中苦苦挣扎,特别在“吃药”和处理与周萍的爱恨关系上。

  我觉得用水来形容繁漪最合适不过了,繁漪,柔弱又坚强,像水一样,水至柔,柔肠百结,但也可水滴石穿;繁漪又是孤独的,虽然水滴石穿,可水穿后就无所谓水,因为水已没有了依靠;繁漪是可悲的,水执着得用一生来敲打石,可力尽了终生,也只能穿出一线小洞,最终也无力改变石;繁漪是可怜的,因为冰冷的水永远不会给繁漪带来爱的温暖;繁漪还是悲壮的,水滴石后即粉身碎骨,又如繁漪终究要凤凰涅磐。

  三、周萍和周朴园

  这是两个相似的人物,周朴园专横、自是、倔强,和一切起家立业的人物一样,在家里和下属面前都格外威严,不惜一切地剥削工人。周萍和他的相似之处在于两人的自私和自以为是,他们毫不迟疑地接受封建礼教,只不过周萍总有着昏暗的眼神,闪烁着迟疑和矛盾。他总是悔恨自己的错误,当一个新的冲动来了,他的热情与欲望就会像水一样淹没他。他那星星的理智,不过是卷在漩涡上的一段枯枝,这样,一个大错就跟着一个大错发生。他痛苦,悔恨,他羡慕一切没有顾忌而敢做坏事的人,他又羡慕一切能干一番“事业”并依循着上层人的“道德”做模范家长、模范公民的人。他佩服他的父亲,在他眼里,父亲除了有点冷酷和倔强外,是一个无暇的男子,但冷酷和倔强是他最喜欢的,因为这都是他自己没有的,他是一个软弱的人。

  作者运笔的又一好处是安排了周萍父子相似的境遇,虽然对周朴园着墨不多,同样可知周朴园的卑劣之处,并由周朴园的行径揭露了资本家的罪恶本质。

  四、鲁贵和鲁大海

  虽然是父子,也许是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缘故,二人性格截然不同。鲁大海是工人阶级的典型代表,而中国的工人阶级受着多重压迫,反抗得就异常激烈。他的性格更是倔强的,他满蓄着精力,年轻的激情和热情就像即将爆发的火山,他的反抗精神被彻底地展现出来。

  而鲁贵,十分“懂事”,尤其是礼节。他又有点驮背,似乎永远都应该欠着身子向主人答应着“是”。他恪守着“下人”的规矩,眼里还闪烁着贪婪的目光,但这贪婪和周朴园的贪婪绝不相同,周朴园的贪婪是张着狮子般的血盆大口对工人进行残酷的剥削,而鲁贵的贪婪只能是市井小人的见钱眼开。

  五、鲁四凤

  同周冲一样,四凤是个很纯洁的孩子,可与周冲最大的不同是:四凤没有接受过教育,她不可能接受新思潮的冲击。她不会反抗,不会站出来和封建礼教反抗,因此而只能具有劳动人民的朴素的美德:善良、勤劳。

  总之,四凤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女孩子,却又逆来顺受,听从别人对自己的命运的安排。

  六、鲁侍萍

  最后才谈到侍萍,侍萍的确让我不知怎么去评价,侍萍也是个封建礼教下的牺牲品,她的生活中有太多的痛苦,又有太多的偶然。

  应该说侍萍是个有骨子的人,有一定的反抗意识,但是她又对周萍有所依托,所以她的反抗不会彻底,在对待周冲和四凤的问题上,她又主动妥协,用一味地退却和忍让来成全别人,牺牲自己。

  这就是《雷雨》中的全部人物,每个人都着实重重地涂了一笔灰暗的色调,于是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八个人都露出了煞白的面孔。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 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 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 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 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 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书笔记 16

  《雷雨》是我读过为数不多的中国名著之一。我想,它强烈的戏剧冲突是让这本书如此经典的原因之一。

  就从我们书上的两个例子看,首先是周朴园和侍萍的相认。两人虽然说曾经十分相爱(不过个人认为十几岁的孩子不一定就是爱情,不过总得找出点理由来发展情节嘛。)但在几十年后,他们之间的矛盾开始放大。周朴园是一个遇事希望妥协、缓冲、敷衍,而在别人面前又想树立封建权势形象的复杂的人。介于自己的社会及家庭,他是不会轻易跟侍萍相认的,尽管他口口声声地说还保留着这样那样侍萍的*惯。而侍萍,一个苦命的女人,年少无知的时候爱上了阔少爷周朴园,于是有了一生的坎坷,但她依然忘不了周朴园。如今与周朴园相见,嘴上说自己受的苦是周朴园用钱弥补不了的,但始终还是希望周朴园的承认。这样,老一备的恩怨变得格外的扯不清。而当后来侍萍知道四凤怀了周萍的骨肉时,这种对立的矛盾冲突则更显尖锐。

  在说周朴园和鲁大海。他们的.主要矛盾是阶级之间的矛盾冲突。鲁大海是**的工人,而周朴园是个资本家,两人本来就有很深的矛盾,再加上他们复杂的私人情感…献上两个字――纠结!再说周朴园这种没心没肺的资本家,在这种关系到她利益的时候是根本不会考虑到他们的父子之情的(尽管我个人认为他们好像没有血缘关系,但大家都这么说就当作他们又好了),于是对大海的态度十分粗鲁!而大海又不知道他与周朴园的关系,所*对周朴园也只有烟骨,憎恨的情感,这也让两人的矛盾迅速飙升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这仅仅是语文书中的两个片断,就写出了很深的戏剧冲突,纵观全书,我们会体会到更多更深的戏剧矛盾。

  雷雨读书笔记 17

  雷雨读书笔记1000字一

  曹禺设置戏剧冲突的技巧是无与伦比的。两代人,分别来自两个对立的阶级,由于多次命运的巧合纠缠在了一起,复杂感情的纠葛使他们那本已伤痕累累的心雪上加霜,在命运的无情摆布和感情的残酷玩弄下,他们已无还击之力,死的死,疯的疯,逃的逃,两个家庭在一天之内毁于一旦。这就是封建家庭对人性的摧残。读完之后,莫说剧中人物,连我们都痛苦万分,彻底绝望了。

  “雷雨”,这个名字取得太妙了。“雷雨”,贯穿于字里行间,贯穿于环境描写之中,贯穿于人物性格、人物感情之中,贯穿于故事情节之中,贯穿于结构形式之中。正如一些专家指出,《雷雨》故事情节的发展具有夏日雷雨的特征:开始时乌云密布,空气闷热难当,随后,空气的气氛渐趋紧张,时不时伴随电闪雷鸣,随后,大雨骤至,雷电轰鸣,整个宇宙都发怒了。再看繁漪那充满愤怒与压抑,最终走向变态极端的感情,周萍那极度悔恨、惧怕与希望并存,罪恶感与歉然同在的感情,鲁侍萍那饱受折磨仍逃脱不了命运残忍玩弄的内心,哪一样不是“雷雨”特征的典型写照。对制度的批判,对罪恶的揭露,对人物的同情与无奈,爱恨交加的复杂感情,都化作了两个字:雷雨。

  虽然四幕长剧的时间跨度仅仅是一天,但我却觉得像是过了一年还不止。一天之内,人物的感情发生如此大的变化,情节发生如此大的转折,实在叫人能以想象,但我们不得不相信它是真实的。人物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矛盾网、仇恨网,作者正是通过把各种复杂的矛盾糅合在一起,从而表现作品的主题的。 ()周朴园被迫或自愿抛弃了已生下两个儿子的鲁侍萍,三十年后,周朴园偶遇鲁侍萍,矛盾一触即发。工人鲁大海为争取工人的权益与自己并不认识的亲生父亲发生矛盾,被自己同父同母的哥哥周萍痛打,周萍由于与自己的后妈繁漪发生了不自然的关系而悔恨不已,决定痛改前非,却摆脱不了失去精神依托的繁漪的纠缠、威胁,与此同时,周萍爱上了鲁侍萍的女儿——在周家当侍女的四凤,恰巧,繁漪的儿子周冲——一个善良、真诚的少年也对四凤情有独钟。四凤面临母亲和周萍的抉择,周萍把人交给了四凤,却受到繁漪的牵制,周冲面临母亲和哥哥双方面的压力,这一切的一切交错在一起,终于在周朴园暴露身世之谜后酿成了惨剧。这惨剧是偶然的,太多的巧合,天命,但又是必然的,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扭曲、摧残必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作者的高超之处在于,他让矛盾相互交织,无处不在,让人分不清谁是谁,谁爱谁,谁恨谁,但一切又是那么的鲜明,让人的心都能感受到。

  繁漪是最具“雷雨”性格的人物,也是剧中人性扭曲最大的人物。封建制度对人性的摧残主要体现在繁漪身上。周冲在剧中是最无辜、最悲惨,也是最值得同情的人物。他年仅十七岁,天真烂漫,虽出生在阔家庭,但没有丝毫强权思想、等级观念,他追求*等,追求自由,待人真诚,对下人四凤真心相爱。就是这样一个优秀的青年,在封建家庭复杂的矛盾冲突中白白地毁灭了。周冲的死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所以周冲的死是对腐朽的封建制度最有力的控诉。

  雷雨读书笔记1000字二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爱恨纠葛,三十年的泪与鲜血铸就了一场悲天恸地的雷雨。这雷雨下冲刷的,是中国封建旧社会吃人的礼教传统,是剧中人痛苦与矛盾交织的情情仇仇,是命运之神狞笑的薄薄嘴角……一场雷雨,一场梦。梦醒之后,一切成空。

  悲剧的初始,往往是一个并不动人的错误。富家少爷在空虚无聊的生活中与家中女仆坠入爱河,这样的故事在那时的时代背景下不算少见。理所当然,富家长辈愤然反对二人"悬殊"的交往,在大年三十的夜晚生生将怀抱婴儿的女仆赶走,还"用心良苦"的强要了他们的第一个儿子,悲剧的初形在这里开始酝酿而出,

  周朴园,作为剧中中心矛盾的焦点,无疑是情感冲突最激烈之存在。年轻时爱上侍萍的周朴园,或许还能说是仍有一丝纯净残留。可自那个年三十之夜,他听任家中长辈将梅侍萍赶走,随后娶了门当户对的阔小姐时起,他的心灵已彻彻底底成了利益至上的最佳写照。在三十年后,他重又认出侍萍的那一刻,他所表露出来的情感,不是久别重逢的喜悦,而是彻头彻尾的猜忌,怀疑与恐惧。他想到的,是侍萍是到来也许会对他的地位,利益所造成的威胁,是真相揭穿后自己将面临的`尴尬处境,而不是对侍萍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爱。他口口声声的说他一直留着她喜欢的家具,说他保留她的*惯,珍视那绣了梅花的旧衬衣,可说到底,这些都不是因为爱,都是因为要彰显他那早就不存在的良心,告示天下的人——"看!我是个有情有义的君子!"其实哪里有什么情呢即使曾经有过,那也在三十年的时光中消失殆尽,他如今的一切的一切——包括给侍萍五千大洋,承诺包管她的生活开支,要她们永远不再踏入周家的大门——全都,全都,是为了他自己。对他而言,爱情早已是漫长生命中的一点佐料,可有可无,如梦一般不切实际。这个资本家的代表,早已在商界的"熏陶"下血肉模糊,面目全非,不**形。

  至于鲁侍萍,悲剧的核心承受者,她的命运无疑是坎坷苦难的,但何尝又不是可悲的。回想三十年前的那场爱情,她也是错误缔造者之一。可女人啊女人,你为何纠缠一场无疾而终的情爱三十年,三十年以后还仍拘泥于自己所受的委屈与灾难爱也好,恨也好,难道最终受伤的不是自己么既然如此为何又苦苦沉溺,深陷其间你将这一生的苦难归于命运,归于看不见莫不着的生命之线,念叨着如何苦如何凄惨,紧紧抓住那血红色的恨意,执拗的不愿放手。难道这就是你生命价值的所在么堂堂正正的对峙,随后潇潇洒洒的扬头离去,总比自行降自己于他人身下要舒畅,不是么。

  这不仅仅是一个故事。这是一个时代所铸造的暴风骤雨。风雨之下,世间一切罪恶丑陋原形毕露,无处藏身。没有什么爱能穿越这无限悠长的时间,没有什么事能真正达到永恒。人生如梦,梦里泪雨滂沱。梦醒之后,自己的人生还是要自己勇敢的走。

  雷雨读书笔记1000字三

  爱上周萍的繁漪,爱上四凤的周冲,爱上周萍的四凤和爱上四凤的周萍,还有恨上周朴园的侍萍、繁漪和鲁大海,交织成一张巨大的情感之网。这张网,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夏日里被无情地撕破。一个资产阶级家庭的腐朽和罪恶,也随之暴露无遗……

  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绝对权威的长者形象――脸上带着多年的世故和劳碌,一种冷峭的目光和偶然在嘴角逼出的冷笑,显示出他*日的专横和倔强。这,就是周朴园。

  爱上周萍的繁漪,爱上四凤的周冲,爱上周萍的四凤和爱上四凤的周萍,还有恨上周朴园的侍萍、繁漪和鲁大海,交织成一张巨大的情感之网。这张网,在一个雷雨交加的夏日里被无情地撕破。一个资产阶级家庭的腐朽和罪恶,也随之暴露无遗。

  看过《雷雨》的人,都在痛斥着周朴园,痛斥他对侍萍的无情与冷漠,痛斥他金钱至上的贪婪与自私。

  然而,周朴园对鲁侍萍,真的没有一丝的感情吗?

  如果没有,他为何要在屋内一直摆设着三十年前侍萍最爱的红木书桌和带有镜台的柜子?如果没有,他为何会向人打听侍萍的消息?如果没有,他为何要在搬家之时还不忘带上侍萍年轻时的照片?如果没有,他为何要在侍萍再次出现在周家客厅时,命令儿子周萍向自己的生母下跪?

  其实,周朴园年轻时也是一个接受过新思想的青年,呀接触婚姻自由、爱情自主的新观念,因而才会大胆地追求爱情、享受爱情,和美丽善良的下人侍萍陷入爱河。然而,他终究不能与自己的出生阶级彻底决裂――这不是琼瑶小说,最终又回到封建礼教的束缚中,背叛了侍萍,也背叛了自己的内心。作为资产阶级,他在 “吃人”,然而作为他自己,他又何尝不在被人“吃”?

  一道不可逾越的阶级壁垒,把他们双双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一场势不可挡的大雷雨,注定了这个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大家庭的悲惨命运。

  由曾经豪华一时的周家大宅改成了的医院里,是由麻木生存到最后死寂般沉默的、神志不清的侍萍。

  远方,传来一阵衰弱的咳嗽声,他,怀着忏悔的心情,迈着蹒跚的步子,悄然来到她的身边…

  雷雨读书笔记 18

  看完《雷雨》这篇文章,我想起了儿时常说的那句句话,“没有***,就没哟新中国”。

  以前爷爷奶奶时常给自己说他们小时候时常要逃避日本飞机的轰炸,之后生活也是比较困苦的,从农村进入乡镇,然后那个镇上的两层的老房子都是靠爷爷和爷爷的朋友自己建的.,一砖一瓦和天花板都是自己修葺。

  现在想想,感觉他们那一辈过得确实太苦了。到了父亲和叔叔这一代,之后又到我这一代,生活总是变得更加好点。其实很多时候时候并不需要贪多,每天都变得好一点就可以啦,有时候做个知足的人还是挺好的,没有过多的烦恼,没有过多的忧虑,没有过多的压力。有的是舒适、悠闲与自在。

  雷雨读书笔记 19

  其实,我是很佩服繁漪的,佩服她的诗情画意,佩服她的敢爱敢恨,佩服她的真性情!这个可怜的人被锁住了身体,却没锁住心。我想,与其说她对周萍爱得深入骨髓,不如说她对自由的渴望吧!

  窗外雷雨阵阵,浇不灭她的希望,雷声滚滚挡不住她的步伐,即使大家都认为她得了疯病,周朴园不断逼她喝药,但她知道自己是正常的,她预见了周公馆每个人的命运,也将自己的命运放在其中,参与了这一世的纠葛。她不愿做病了的金丝雀,不愿做飞不起的金丝雀!

  繁漪,一个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一个渴望爱情的小女人,一个追求自由的可怜人!

  雷雨读书笔记 20

全剧紧扣了天气的闷热,开窗、关窗的行为引出下文“暴风雨即将来临。”全剧的矛盾非常的突出,人物之间的关系也相当的复杂。但总的是由周朴园和鲁侍萍引起的。因为他们的这段不应有的缘,使得后来的人也卷入这场“门第风波”中去,深刻的揭露了当时社会的腐朽,人们思想的落后。特别是周朴园这个人物,突出了当时上层社会的大家长的顽固、死板、封建、爱面子。

  周萍和鲁四凤的感情就是他们感情的再现,是不该产生的,是悲惨的悲剧。而又是正常的,因为在当时那样的社会中,这种事又是时常发生的。这就体现了戏剧中“一环紧扣一环”的重要性。就像鲁侍萍在剧中说的那样,“人生是一步错,步步错。”因为她和周朴园走错的那一步,害惨了他们的后代。又给人一种“宿命论”的感觉。

  由此让我想到了许多许多的事。更多的是对于人生的。鲁四凤也是十七、八岁,和我们现在的年龄相仿。而她却因为走错了一步,不仅赔上了自己的生命。我们不得不想一下,在这样的青春年华,年少气盛的时代,是否应该遇事多一份理智,少一份狂热,对于很多事情应该三四而后行,不要一门心思的往里坠。我也是听说了不少这样年华的少男少女做过的傻事,才有了这样的体悟的。我们对于人生应该多一份理智,多一份希望,少一份冲动,少一份失望,这样会过的更快乐。当然,《雷雨》中的背景与现在的背景又不相同了。但是,我认为无论身在何种时代,何种环境中,都应当多一份理智,少做些傻事。

  至今,鲁侍萍的话还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中,“人生是一步错,步步错。”


雷雨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扩展阅读


雷雨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扩展1)

——《简爱》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

  《简爱》读书笔记 1

  简爱是个孤女,寄住在李德家,并受尽了李德家的各种欺辱。当简爱准备进入渥德学校读书时,李德太太竟撒谎告诉布斯先生说她是个爱撒谎的小孩,然后谣言传布f开了,简爱也因此受人排挤,只有田普尔相信她是被冤枉的,并帮他洗刷了冤屈。简爱在渥德学校当了六年的学生,二年的老师,然后离开了这所学校,找了一份家庭教师的职业。在那里,她受尽了温暖和理想的待遇,并对庄主罗彻先生有了好感。谁知,好景不长,罗彻先生的妻子竟然出现了,而她还背负着悲惨的婚姻。简爱选择了离开。在她新的旅途中,她认识了约翰、戴安娜、马莉这三兄妹,并受到了他们的照顾。而简爱终究惦记着罗彻先生,并决定重新去找他。她回到了她担任家教的地方,意外地得知罗彻先生那位患有精神病的妻子放火烧了这个庄,罗彻先生也因此眼睛瞎了。然而简爱并没有嫌弃他,她留在他身边照顾了他一身生。

  读了这本书,我才了解到这是一个“没有头脑的世界”,而最使我受益的`是简爱自幼受人歧视,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却依然没有倒下,反而在生活的混乱中越加坚强,越加刚韧。

  “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在不确定中,深化了对环境的感受与情感的感知,就能学会把很少的氧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简爱虽深爱着罗切斯特先生,却不能违背上帝嫁给一个有妇之夫。人活着就活得实实在在,不能因为一件利己的事而不公正的对待他人,这样的行为是可耻的,无知的、愚昧、自私的。在这本书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只有善待他人,才能得到可贵的回报。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简爱》读书笔记 2

  小说设计一个非常明亮的结尾——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毁了,罗切斯特自己是禁用的,我们可以看到,它是这样一个条件,简爱不再尊严和爱之间的'冲突,但同时获得满足——她有尊严和爱嫁给罗切斯特时。

  这部小说告诉我们,人最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和爱。小说的结尾为女主人**排了这样一种生活。虽然我认为这样的结局太完美了,甚至完美本身也标志着肤浅,但我仍然尊重作者对美好生活的理想——尊严加爱。毕竟,在当今社会,没有金钱的帮助,人的价值=尊严+爱的公式是无法实现的。人们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沉溺于爱情,这似乎很疯狂。在贫富之间选择财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不爱。很少有人会为了爱和个性而放弃一切,而且从不回头。《简爱》给我们的是一种单纯,一种回归单纯,一种全心全意追求的感觉,一种不计得失的单纯。它就像一杯冰水,净化了每一位读者的心灵,同时也引起了读者,尤其是女性读者的共鸣。

  《简爱》读书笔记 3

  寒假里读了简。爱这本书,我感触颇多。

  简。爱父母双亡,生活在一个对她的尊严无情践踏的环境里,而这磨练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然。在一个寄宿学校中,简。爱从她的好朋友海伦那里学到一种内在力量――忍耐。后来简。爱来到了男主人公罗切斯身边,她的正直,高尚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而他的真心,让简。爱感动。这段爱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当裴多菲说“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我懂得了作为人的价值;当鲁迅说“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我懂得了人应具有反抗精神;当简。爱说“我们是*等的,我不是无感情的机器”,我懂得了作为女性的自尊。我很欣赏简。爱的独特个性、思想和顽强的自尊心。虽然简。爱她贫穷,低微,不美,但是她拥有一颗智慧、坚强、勇敢的心灵,外在美在这内在美面前顿时黯然失色。更为可贵的她勇敢的坚信:“我和你的灵魂是*等的。”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的.疼爱,还经常受到收养她的舅妈及其子女的歧视与虐待却能如此顽强独立地生活着。而我呢,爸爸妈妈把我捧在手里疼爱,养成了我的任性,不知足。每次父母说我两句我就不高兴,虽然我知道她们是为我好,可我总觉得他们很讨厌。读着简。爱悲惨的童年生活,再联想到自己对父母的态度,我便会想也许简。爱经常会独自一人在想:“如果我有父母该多好呀!”所以,我以后一定要加倍珍惜这份父母的爱。

  《简。爱》这本书,塑造了一位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不向命运低头的女性。这本书深深的进入我的灵魂,影响着我的精神世界。它告诉我,人的最美好的生活是人的尊严加爱。我们依靠自己的能力,作出的努力,就会冲破重重困难,实现自己远大的理想。也让我更加珍惜父母的爱。

  《简爱》读书笔记 4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吃苦耐劳的环境下,从小就受着与别人不一样的遭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看不起……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的遭遇。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这样打人。”在罗切斯特的面前,她从不感到自卑,反而认为他们是*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善良,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得罗切斯特为之而震撼,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等交谈的人,并且慢慢地深深喜欢上了她。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

  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这样讲,“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这是简。爱告诉罗切斯特她必须离开的理由,但是从内心讲,更深一层的东西是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无情的践踏,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当简。爱回到特恩费得的时候,庄园如同梦境中的一样付之一炬了;来到枫丹,她终究选择同双目失明、一手残废的罗切斯特相拥此生。虽然圣约翰是个“个子高高,金发碧眼的美男子”,简。爱却断然选择了真爱。这也是简。爱独立的个性。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等的真实纯洁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等,简。爱的一生,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却是*凡而不*庸。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充满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简爱》读书笔记 5

  我从未觉得简・爱是作者介绍的丑女孩。无论作者用怎样生动的语言去描绘简・爱的其貌不扬,在我心中的简・爱,依然是那么完美。像偶像剧里完美的女主角,也想童话故事中的公主一样善良、有着执着的追求、不慕名利。真的,简・爱的坚强勇敢,自强不息,对男女*等的执着追求,为了爱抛弃了富贵的内在美,打动了读者,将她的其貌不扬几乎完全掩盖,让读者认识到了一种真正的美丽。

  而且《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有163年的历史了,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等地位的女性形象;《简爱》的问世曾经轰动了十九世纪的文坛,在英国文学史上,被称为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以一种不可抗拒的美感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这本书,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也为之震颤。

  但是,简・爱的那种倔强并没有一直延续到最后。也许是源于那个唯一一个在那个必究马季更可怕、更恐怖、更黑暗的学校里对她友好的海伦,那个生有一头令简・爱羡慕的卷发的女孩,源于她的去世,让她知道:她要离开,离开这种黑暗的地方;她要变强。因此她开始逆来顺受,可她渴望自由的心依旧如前。

  最值得读者记忆的是简・爱和罗切斯特的爱情。简・爱的爱情观更加深化了她的个性:她表现出异乎寻常的纯真、朴实的思想感情和一往无前的勇气。她并没有因为自己的仆人地位而放弃对幸福的追求,她的爱情是纯洁高尚的,她对罗切斯特的财富不屑一顾,她之所以钟情于他,就是因为他能*等待人,把她视作朋友,与她坦诚相见。对罗切斯特说来,简・爱犹如一股清新的风,使他精神为之一振。罗切斯特过去看惯了上层社会的冷酷虚伪,简・爱的纯朴、善良和独立的个性重新唤起他对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因而他能真诚地在简面前表达他善良的愿望和改过的决心。

  并且小说通过描写罗切斯特两次截然不同的爱情经历,暗暗地批判了以金钱为基础的婚姻和爱情观,并以此表现出简・爱的与众不同以及她不甘忍受社会压迫、勇于追求个人幸福的女性形象。

  《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整部作品以自叙形式写成。大量运用心理描写是小说的一大特色。全书构思精巧新颖,情节波澜起伏,衬托出当时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作者还以行情的笔法描写了主人公之间的真挚爱情和自然风景,感情色彩丰富而强烈。这部优美、动人并带有神秘色彩的小说,至今仍保持着它独特的艺术魅力,深受读者喜爱,而且使简・爱的形象深入人心。

  《简爱》读书笔记 6

  眼看下个月书屋剧院又要来杭巡演。上一回看的是《呼啸山庄》,因为书是十几年前看的,剧情也忘了大半,整场下来,几乎是在对白里找回忆,体验不佳。这次的剧本是《简・爱》,也是我读过的第一本世界名著。莫名觉得有些情怀,于是最*做起了功课,把书捡起来重读。

  以前读《简・爱》,只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瘦弱的倔强女孩的成长经历,仅此而已。这次重读,发现曾经忽略掉太多细节。勃朗特的笔触十分细腻,无论是英国的田园风光,人物的心理旁白还是长篇幅的对话,我相信她自身一定有着丰富而灵敏的情感,否则落笔不会如此深刻而到位。我在微信读书上留下了很多划线和笔记,这里会做一些摘抄,请原谅我将把这篇读书笔记写得非常个人化。

  1、我记得曾经我非常爱读简在罗沃德寄宿学校的章节。一个相貌**,瘦小倔强的孩子,爱憎分明,身体里的每一个细胞都有强烈的情绪表达欲望。当她遇到海伦,浮躁和戾气才渐渐被安抚。两个十岁出头的女孩,本该最是天真无邪,却因为生活的艰辛和磨难,时常说出不符合年龄的话来。比如海伦说:

  人生在世,谁都会有一身罪过,而且必定如此。但我相信,很快会有那么一天,我们在摆脱腐朽躯体的同时,也会摆脱这些罪过。到那时,堕落与罪过将会随同累赘的肉体离开我们,只留下精神的火花――生命和思想无法触摸的本源,它像当初离开上帝使万物具有生命时那么纯洁。

  简将海伦形容为“有万丈光芒的星球”,她充满智慧的宽阔前额总是保持着*静,说出的话富有哲理,也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我想作者代替海伦说了很多。根据勃朗特的生*,年少时期严苛的寄宿学校生活和宗教学*带来了挥不去的阴影,文学作品总是要基于真实的经历,才会长出血肉和骨头。据说海伦这个人物的原型是勃朗特的姐姐,不管真实与否,在写作这方面,写的越多越会发现,其实是在写自己。拆分矛盾的声音,整理繁杂的思绪,我相信简和海伦身上融合了作者自身的特性,鲜明不屈的性格交织着宽厚善良的本质。作为读者,跳出这个故事本身,寻觅纸张背后的光与影,也是一种乐趣。

  2、在《简・爱》的书评里,大多都会强调,这是一本有关女性独立自主的书。这个角度确实说得不错,简一生坚持自己的原则,自立自强,不依附男人,也不迷恋财富。作为十九世纪中叶的文学作品,是非常具有先进性和独特性的。女权主义的兴起大约在20世纪初,勃朗特在《简・爱》里突出的自我意识和觉醒,富含着现代主义中强调的“个体”特性。我们在1949年才读到波伏娃的《第二性》,虽然两本书不能相提并论,但是早问世*100年的《简・爱》,它的“颠覆与激进”,想必给当时的文坛投下了一块巨石。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所具有的现代性和先进性,以至于在现下读来,还是会引起共鸣和思考。

  不过既然是个人解读,我想我也可以有自己的关注重点。小时候不懂感情,从来不曾思考为什么罗切斯特先生会与简在一起,而不选择英格拉姆小姐,这部分对我来说,仅仅是一本有关爱情的小说该有的happyending。这次读来,发现跨越阶级与偏见、对抗财富与年龄的,是契合的灵魂,无私的付出,毫无保留的表达以及彼此间的尊重、信任和欣赏。这本书夹杂着现实主义和浪漫主义,有些句子实为感动,例如罗切斯特先生说:

  有时我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是当你像现在这样靠*我的时候。仿佛我左面的肋骨有一根弦,跟你小小的身躯同一个部位相似的.弦紧紧维系着,难分难解。

  又比如,简离开桑菲尔德府后,在沼泽居扎根下来,她的自白:

  我觉得自己成了附*地区的宠儿……生活在众人的关心下,也如同“坐在阳光下,既宁静又舒心”。在这段时间的生活中,更多的时候我的心涌起感激之情,而不是颓唐沮丧。可是,读者呀,让我全都告诉你吧,在*静而充实的生活――白天为学生做出高尚的努力,晚上心满意足地独自作画和读书,之后我常常匆忙地进入夜间奇异的梦境……梦中我依旧一次次遇见罗切斯特先生,随后我感到投入了他的怀抱,听见了他的声音,遇见了他的目光,碰到了他的手和脸颊,爱他而又被他所爱,于是重又燃起在他身边度过一生的希望,像当初那么强烈,那么火热。随后我醒了过来,于是我想起了自己身在何处,处境如何……沉沉黑夜目睹了我绝望的痉挛,听见了我怒火的爆发。到了第二天早上九点,我按时开学,*心静气地为一天的例行公事做好准备。

  在强调阶级差别的大环境下,简勇敢地面对自己内心的情感无疑是“自我觉醒”最好的体现。她最经典的一句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她确实做到了。在离开桑菲尔德的日子里,工作忙碌之余,简还不忘拾起画笔,学*语言,生活的丰富让读者一度怀疑是否桑菲尔德和她的主人已然成为了过去式。直到这一段独白,内心无法填补的破碎才显露出了冰山一角,任时间流逝,却冲不淡藏在心里的思念和情感。倾听自己,直面内心的想法,也需要勇气。大多时候,我们只是由着时间走过,仿佛待在原地才最安全,也许是怕听得太清楚,而又迈不出那一步。读到简决定回桑菲尔德那一刻,这本“老古董”书居然让我有些泪目。

  3、最后想写一些纯粹个人的感受,也欢迎大家留言来和我交流。

  《简・爱》这本书虽然强调了自我意识,但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感受到了一种限制。也许跟强烈的宗教文化有关,他们重视赎罪、宽恕,甚至过分强调原则与道德。因此故事的发展也有着明显的倾向,在人物的刻画上缺乏弹性。我想这与当时的时代背景息息相关。

  回头看现代,无论是女权、*权还是尊重个体的思想,均在向历史制高点发展。几年前我在写LGBT论文的时候,对性取向的*权还觉得十分新鲜,如今却是一个时常被拿来讨论的话题了。这个群体不再是渺小而沉默的,即使在中国,得益于网络和新媒体,年轻一代的思想尤其活跃与开放,接纳程度也一再提高。

  前几日在微博读到马斯洛的一些思想,说到对于新鲜事物,应该接受自己无知的状态,而不必感到局促不安,不必硬把眼前尚不明朗的事物强嵌于老旧的思维框架里,以此安抚自己的焦虑。我想现代对*权的发展,以及个人意识的挖掘,还远没有到顶峰,但它的攀登速度却异常地快。我很高兴处在这一波发展的历史洪流里,即使对它的方向与结果无从而知。

  *几年,个人意识的重点不再聚焦在“我”身上,而是衍生出了众多上帝视角的作品,比如《海边的曼彻斯特》和《三块广告牌》。人物的塑造日渐丰厚,人性的刻画明暗交织,对与错,幸与不幸,在真实的生活里也许并没有明显的界限。我想,这是真正的觉醒,不是一味的只关注“我”,也不再刻意粉饰表面的光鲜,而是愿意去探讨、去面对难以掩盖的光亮和不愿提及的阴暗。过分强调自身的想法和立场,非常容易变得狭隘,个人主义和自私自利不该被混为一谈。我们需要尊重自己,尊重他人,也要客观地面对肉体与精神的脆弱和缺陷。

  如何客观地看待这些问题,如何理解自己和他人,如何与过去和解,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也许一生都会活在矛盾里,但请不要放弃探索和面对的勇气。

  《简爱》读书笔记 7

  这本书的女主角间·爱是一个失去父母的孤儿,在舅母的欺负下,她坚强的生活着,努力的反抗着,她追求自由,不想再受到别人的打骂和侮辱。舅妈把她送到劳渥德学校,她很高兴,以为终于可以摆脱恶运了,现实确实得到了一些改观,在劳渥德学校的生活让她喜忧掺半,并通过一些所见所闻受到了很多启发,从朋友海伦身上她看到了什么是坚强,什么是忍耐,自己在学*和摸索中日益成长、成熟。在劳渥德的最后两年,简·爱当了教师,但她觉得失去了很多东西,她想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她另外找了份工作——家庭教师。在一个送信的夜晚,他认识了罗切斯特先生,并帮助了他,后来才知道罗切斯特就是她当家庭教师桑菲尔德家的主人,经过熟悉和了解,他们彼此产生好感,爱上了对方。在这期间简·爱不计前嫌,原谅了曾经伤害自己的舅母,陪伴她直到去世。

  当简爱即将成为罗切斯特的新娘时,才知道罗切斯特已经有了妻子,虽然那是个疯女人。简·爱很伤心,她无法接受这一切,道德与良心的谴责让她决定离开这个地方。出走的路上历尽艰辛甚至流浪,但这并没有打垮简·爱,她巧遇表哥一家,开办了自己的学校,为孩子们带来知识和快乐。因为她从心底始终牵挂着罗切斯特先生,于是又回到了桑菲尔德,经打听得知,罗切斯特的妻子在自己疯态引起的一场大火中死去,在那次灾难中罗切斯特为救人双目失明,并一只手残疾。简·爱找到了罗切斯特,告诉他,即使他残疾了,她依然爱他,决定要和他永远的、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我很佩服简·爱这种不屈不挠、永远追求自由自在幸福生活的精神。

  她前后经历的种种事情,以及她宽容豁达的性格,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她敢于反抗、敢于追求、敢于争取,从小就自立自强、自尊自爱。虽然她容貌不漂亮,出身很*常,又一无所有,但她的气质不卑不亢,处事待人朴实谦和,让周围的人都很佩服。她追求自由、*等的生活,可命运似乎有意磨练她,让她经受一次次的困惑和压力,但最终,她战胜了命运,收获了幸福,命运优待了这个善良、坚强、勇敢的*凡女子,使她的一切因自己的努力而改变,变得日益美好起来。我们要学*简·爱这种自尊自爱、坚强独立、不被困难所吓倒的精神,我们要追求自己的人生理想,权衡自己手心里的幸福,把握人生的每一个精彩瞬间,使自己活得有滋有味,苦中有乐。

  《简爱》读书笔记 8

  读完《简爱》,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地震撼。爱在卑微的同时又那么伟大,它可以让人盲目的同时也可以让人清醒,是爱的力量,让简没有放弃她自己的爱情,没有嫌弃残疾的爱人。

  简?爱是一个很可怜的女孩儿,由于父母早逝,她只能住在舅妈家。从小她受尽舅妈的虐待、表哥表姐的.欺负和痛打。十岁时舅妈把她送入慈善学校当修女,修女在当时地位是最低贱的,可简并没有因为这个而自暴自弃,在那里,简?爱学会了坚强,并在那里一呆就是八年。长大后,她一边当家庭教师,一边反抗**的偏见,她追求*等,打破传统地位观念,最终她嫁给了自己爱的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难道就因为我贫穷,地位低下,相貌**而且身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一颗心了吗?你想错了!我的心灵和你一样丰富,我心里所装的也和你一样充实。”这是《简爱》作者夏洛蒂?勃朗特的一句名言,是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相信书中敢于抗争、性格倔强的简?爱一定会给你留下深刻的印象。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这个曲折的故事,让我意犹未尽,简?爱的倔强和独立的性格,深深地震撼了我。简?爱从小就寄人篱下,受尽了别人的冷眼虐待,而她并没有屈服,敢于面对现实,与偏见和命运抗争,以勇敢顽强的毅力克服所有的人生挫折,这就是我喜欢简?爱的理由。更让我惊讶的是简?爱在那所修女学校竟然待了八年,在那所学校里学*,不是被老师害死,就是被饿死冻死,这就让我更佩服简?爱坚强的意志了。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遇到许多困难,当困难来临时,不要哭泣,也不要绝望,要学*简?爱,勇敢地面对困难,敢于正视现实,不屈服不放弃,拥有简?爱一样的毅力,坚强的克服困难,这样任何困难也都能迎刃而解了。记得有一次体育测试,因为我身体不舒服不想参加,但想到这次测试又很重要,不能因我一人而拖了全班的后腿,刚刚读了《简爱》,她的坚定地影子又再次浮现在我的面前,因为简?爱给了我动力,我终于参加了这次重要比赛。

  我很喜欢简?爱这个书中人物,也相信这种人物并不只存在于书中。我希望能成为一个像她一样的人,一个敢于与命运、偏见抗争,拥有坚定意志的人。如果大家愿意去读一读这个精彩的故事,我相信一定也会有深深的感触。

  《简爱》读书笔记 9

  《简爱》是由夏洛蒂勃朗特所著的一本世界名著,其中描述了一个叫做简&iddt;爱的贫苦女子的成长经历和爱情故事,这本书也如同了夏洛蒂·勃朗特的生活,夏洛蒂&iddt;勃朗特就是把自己的许多亲身经历过的人生经历给放到了书中,才感动了如此之多的读者。

  这本巨著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其中讲述的简&iddt;爱的悲惨童年令人感到同情,这正是夏洛蒂&iddt;勃朗特的童年,都是出生在一个牧师家庭,都是家破人亡,但夏洛蒂&iddt;勃朗特很幸运,她拥有一个好父亲,不然她不会写出如此令人震撼的名著。

  简·爱从小就父母双亡,在舅妈家生活,还有很多人欺负她,后来简&iddt;爱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在其中,生活了六年,也经历过了生死,后在这任教两年才离开,但是没有了生计,她只好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被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她的学生是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iddt;瓦朗,罗切斯特是她的保护人。她后来与罗切斯特举行婚礼的时候却突然有人出证: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iddt;爱离开了罗切斯特。最终罗切斯特残疾了,但简爱还是嫁给了他,过上了自己所期盼的生活。

  《简·爱》是一本具有多年历史的文学著作。至今已一百五十多年的历史了,要不是因为简爱的纯洁品质,不贪图金钱,不嫌弃残疾的罗切斯特,这本书还会成为这流传百年的令无数人感动甚至流泪的名著吗?

  简爱已经成为许多人的偶像,希望现在的人,不论贫穷,不论富有,都有着数百年之前那颗美好而又纯洁的心。

  《简爱》读书笔记 10

  小说主要讲的是女主人公简·爱的成长过程。她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成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恩费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但是命运是如此的残酷,她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读了这部小说后,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面对艰难的生活和不满的命运必须反抗,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要做一只逆来顺受,只会讨好别人的狗;要勇敢地去追求自己渴望的自由、幸福,以及对更高精神境界的追求,要勇于开拓、创新,开辟新的生活道路,就像鲁迅先生说的:“地上其实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人的价值=尊严+爱这是我从《简·爱》中学到的。

  《简爱》读书笔记 11

  书中反映着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社会的黑暗和寄托作者愿与此作斗争的勇敢志愿。我觉得书中主人公的勇敢、坚强会一直影响着我们。当我们遇到了挫折的时,也要像主人公学*,不应该只会埋怨自己的命运,不应该相信命中注定。我们要勇于反抗,用自己的力量改变命运。要时时刻刻相信自己就是自己命运的创始者。

  就这本书而言,故事情节并不烦琐,但它的'措辞和所创造出的意境,给了我深深的感触和震撼,主人公的那一份理智,以及其内心的感情波动,欲进又退,欲退又进,尤其有一段把主人公概括的最完整,就是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家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一步”是呀,自从简进了桑菲尔德府这样的景况就一直持续着,直到罗切斯特经过灾难后与她相间,才打破了这似乎贯窜她整个感情生活的信条。她最终胜利了,是用她的理智,可对这理智最后的结果却是一份“心酸的浪漫”简很能干,也很有主见,有头脑,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一种东西烘托着她,使她总比常人理智,比常人更有洞擦力和感受力,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创造的简的形象吧。

  那前半部分呢,在她姑妈家和洛伍德学校呢,我想这是后半部分的基石吧,涂色,添充,素描,把简刻出并赋给她那样的性格,简从一开始,就注定在现实的孤独之中,使她懂得拥有和珍惜,使她知道亲情友情和爱情的重要性,他对这些的渴望是她在孤独生活中表现出的最强烈的愿望,为了这些她甚至压制住了自己的主见和理智。

  《简爱》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

  《简爱》读书笔记 12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也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态度,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等地位的女性形象。小说以其真切感人的情节和细腻传神的笔法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简?爱追赶求*等与自主的知识女性,可怜的她出生在一个年经济困顿、多灾多难的家庭;居住在一个远离尘器的穷乡僻壤;上帝并没有因为这而同情她,更是残忍地夺走了她的父母。之后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我摧毁,并没有在侮辱中沉沦。所带来的种。种不幸的一切,相反,换回的却是简。爱的无限信心,却是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在上学期间,简?爱仍是饱受屈辱,学校的施主罗可赫斯特不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诋毁她,而且把她置于耻辱台上示众。使她在全校师生面前丢尽了脸。但简。爱仍坚强不屈,坚持不懈。不但在学*上飞速进步,而且也取得了师生们的理解。

  她的爱情也充满了悲惨,情路坎坷的最终还是和罗切斯特走到了一起。虽然罗切斯特最后没有了美丽的庄园,还成了残废。正是这样,使简爱不再在尊严与爱之间矛盾,而同时获得满足,她在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是有尊严的,同时也是充满爱的。

  简爱的一生让我们懂得了很多,人的一生必不可少的是尊严,不论自己的生活状况如何,贫穷或富有,我们不能丢失的一样东西就是尊严。爱也是必不可少的。爱与金钱地位无关,现实中,很多人为了金钱与地位抛弃了爱情,这种爱,不是真爱,根本没有在一起的必要,《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简化的感情,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让我们懂得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

  《简爱》读书笔记 13

  简爱刚到孤儿院,她被很多人排斥,但就是有一个女孩,叫彭斯,他们互相关心,互相照顾。简爱在孤儿院中受的就是“魔鬼的训练”用冰洗脸,没有一次吃饭能够吃饱……但就是,见爱就是一个顽强,不会被屈服的人,在小简爱小小的心灵中,有着小小的倔犟,无论彭斯受什么样的惩罚,简爱都会陪着她。这就应就就是所说的知己吧。

  简爱在孤儿院里表现得十分勇敢,不卑不亢,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也没有埋没他那颗善良的心,他就是那样的珍惜友谊,爱护伙伴,不顾自己的危险保护她,安慰她,他的友情在那种环境下,能够说就是朋友的精神支柱。简爱的命运就是靠自己的努力改变的',他没有被困难压倒,努力的学*,努力的做人,如果他没有勤奋刻苦的学*知识,就不能做教师,就更不可能走出那个地狱般的孤儿院,也就没有他今后的完美生活。

  《简爱》读书笔记 14

  从开头就能看出,简爱的身世是极其悲惨的,被自己的兄弟姐妹欺负,她在里德太太的严重就是个累赘,从“我已经*惯服从约翰”能够看出,简爱长期收到这样的折磨,而且反抗根本无人理睬,读到那里我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地位就这么重要吗?简爱也是和他们同样大的孩子,为什么他们之间就不能建立起完美的友谊呢?

  简爱的命运很悲惨,从小没有父母成为孤儿,有本狠心的`舅妈送到孤儿院,在那里有受到了一系列的侮辱和非人的‘待遇’,但他想一向坚强的腊梅,还和那些恶人还有黑暗社会作着斗争,又像一只瘦弱但顽强的小草,在库务的旱地里冒出嫩绿的芽,昂首挺胸,最后迎来自己的春天……

  简爱能拥有这样的成就,全在他个人,他来到了洛伍德义塾以后,不管那里的生活多么艰巨,多么困难,他还是那样,不畏惧,自己努力的读书,他明白到,只有自己有本事了,才有出头之日那一天,他没有了父母,谁管她呢,全在自己,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

  《简爱》读书笔记 15

  读完《简爱》,我不由地为女主人公的坎坷的命运唏嘘,也为她最后能获得幸福而畅笑。

  女主人公简爱幼失父母,从小寄养在舅母家,因备受虐待而萌发反抗意识,进了罗沃德学校。毕业后,应聘来到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但因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庄园一间阁楼里的疯女人,简爱便只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最后,因心中一直恋念罗切斯特,又重新回到他身边,却发现庄园已被烧毁,罗切斯特双目失明,手也残废。简爱依然和他结了婚,获得了幸福。

  女主人公简爱虽然柔弱矮小,却性格独立,自有主见,对谁都敢于说不,她身上所表现出的追求自由、*等和维护人的尊严的信念和举动。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这些都是令我们汗颜和敬佩的。

  《简爱》在文中一直都阐释着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简从小寄人篱下,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的尊严的无情践踏。但在被侮辱后,一次次地反抗中,简爱内心形成了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无时无刻地维护者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保持着内心的独立和纯洁,没有愤恨世俗,也没有自甘堕落,在终日奢华的盖茨黑得和贫困的罗沃德中,她选择了用知识来充实自己。“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她的豪迈和胆量,令我钦佩,简一直以她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着。

  在应聘入桑菲尔德庄园后,简爱便卷入了爱情的漩涡。在感情问题上她同样不卑不亢,始终保持着个人的尊严。尽管英格拉姆小姐是大家闺秀,态度又很傲慢,说话咄咄逼人,但简爱总是从容面对,不失尊严。她同罗切斯特地位更为悬殊,但她从来认为他们是*等的。“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充实!……我不是根据*俗、常规,甚至也不是以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个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等——本来就如此。”而在罗切斯特问她还需要什么时,她立刻回答说:“你的尊重。而我也报之以我的尊重。”更在结婚前,发现罗切斯特已婚,而且家有结发妻子,出于尊严,不顾爱人的再三挽留和恳求,毫不犹豫的离去。在她看来,羁绊是爱的坟墓。

  最终,简爱追求到了自己的幸福和成功花园。故事虽然完结了,但她独立性格、执著的生命力,与生活愤然抗争的勇气,那一个令所有人惊讶的勇敢灵魂,永远地留在了我们的心中,犹如一杯清水,净化每一个读者的心灵,引起读者的共鸣。

  《简爱》读书笔记 16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一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胸怀一样充实。

  ――简爱

  每次读《简爱》,脑海中总会浮现出这样一个女性形象,她没有好看的外表,却有强大的灵魂,她遭受苦难却没有日渐消沉,她身处黑暗却创造了光明。简爱是一个*凡的人却不*凡活着,她独立,渴望自由和*等,一个时代的黑暗并不能熄灭她心中的光明,我想这是值得敬佩的。

  简爱出生于牧师家庭,一直与母亲相依为命,自小被寄养在舅舅家受尽欺侮歧视。后在洛伍德慈善学校毕业后任教,因为无法认同那里的虚伪和冷漠辞职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庄园的主人叫罗切斯特,他的深奥神秘吸引了简爱,而简爱独立的性格也同样吸引了他,于是两人相爱了。然而在即将结婚时,却被告知罗切斯特已有一位疯妻,简爱不能忍受这一切选择离开,后来因相思之情决定重回庄园,虽然此时罗切斯特被疯妻害得一无所有,还烧伤了眼睛,两人仍重归于好。

  虽然《简爱》已经读了很多遍,但每一次都有很深的感触。简爱对生活充满热情,富有同情心,她的不*凡之处在于她普通却没有泯然众人矣,没有在周围的冷漠中泯灭人性,无论身在何地,都保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她同样没有在人生打压下选择顺从屈服,而是敢于跟不公*的对待叫板。而她的爱情丰富而又理智,这样一个简爱,何人不爱。

  "宁当槐树生,不做菟丝死",菟丝依附它物而活,槐树独自生存。看到这句话就想起了简爱,她是一个坚强独立的女性,在那个封建的时代,冲破了舆论世俗的枷锁,活出了自我。她从来不是一味的自怨自艾,而是敢于斗争,无论处于何种境遇,她都没有选择妥协,和自我消沉,她只是用她那坚强独立的心扛起一切,从容面对这一切悲惨的遭遇。正如鲁迅先生口中的勇士一般敢于直面惨淡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不想被世俗轻易定义,那就要打破束缚**自己。自由独立,不是*白得到的,而是在与命运的抗争中得来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纵万物流转,我心亘古不变。简爱身边充满冷漠,无情,但她并没有被同化,她始终保持自己一颗纯洁独立的心灵,包容着生命中一切苦难,温柔的对待这个世界,活的坚强而伟大。用一句流行语来说就是:好看的外表千篇一律,独特的灵魂万里挑一。

  我们不需要依附谁而活,活着也不是为了取悦谁,既然生而为人,就要有一种"人"的姿态,就要有独立崭新的人格,才能在芸芸众生中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人。

  《简爱》读书笔记 17

  《简爱》,它通过简。爱与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塑造了一个出生低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主张人生*等、追求个性自由、不向命运低头的坚强女性。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在这本书里渗透着最多的就是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了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的内在人格力量。

  她从不因为自己的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在罗切斯特面前感到自卑,相反的,她认为他们是*等的不应该因为她是仆人,而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的是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并把她看做了一个可以和自己在精神上*等交谈的人,而慢慢地深深爱上了她。

  他的真心,让她感动,她接受了他。而当他们结婚的那一天,简。爱知道了罗切斯特已有妻子时,她觉得自己必须要离开,她说,“我要遵从上帝颁发世人认可的法律,我要坚守住我在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疯狂时所接受的原则,我要牢牢守住这个立场。”简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欺骗,她的自尊心受到了戏弄,因为她深爱着罗切斯特。简爱承受住了最爱之人的欺骗与隐瞒,而且还做出了一个非常理性的决定。在这样一种非常强大的爱情力量包围之下,在美好,富裕的生活诱惑之下,她依然要坚持自己作为个人的尊严,这是简爱最具有精神魅力的地方。

  在这里,我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如何赢得了男贵族爱情的*民女子的灰姑娘的故事,而是一个新女性、真女性――简。她藐视财富,她认为,“真正的幸福,在于美好的精神世界和高尚纯洁的心灵”。

  《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化繁为简,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觉,是一种不计得失的感情,它净化着每一个读者的心灵。

  《简爱》读书笔记 18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的成名作,也是她的代表作。她通过一个孤女坎坷不*的人生道路塑造了一个自强自立的女性形象。

  这本书一到手我就立马看了起来。

  主要讲了简·爱这个孤苦伶仃、无财无貌的小人物,依靠自己的艰苦奋斗,终于克服了贫穷、苦难、*俗、荣辱、金钱、“神恩”等等阻碍追求到自己心目中的幸福生活。现在的简·爱已从一个弱者变成了强者,已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了,和经过自责忏悔的罗切斯特在心灵上已经完全*等,在财力上、特别是体力上双方的强弱地位已经发生互换,笼中鹰得请麻雀觅食,现在那个大男人得依靠这个小女人了,这也是作者对男女*权的一种奢求和向往。显而易见,这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团圆,这是艰苦奋斗、顽强追求的结果,也是人性取得胜利的果实。当然,其效果也使读者获得了心理上的满足。

  文章中的简·爱饱受英国社会的偏见的生动写照,文中简·爱还受到表哥的欺负还被舅妈关进了红房子但简·爱的反抗精神始终没有被浇灭她一路的过关斩将才闯到了今天让罗切斯特这个大男人来依靠简?爱这个小女人。

  整篇文章中我最佩服的就是简·爱她虽说是个女人但她顽强的'精神,她还依靠着自己的正直、品德和聪明才智坚韧不拔地艰苦奋斗、勇往直前冲破了重重险阻,达到了自己的目标还收获了一份爱情:是她和罗切斯特。这本书是现代女性小说的楷模。

  简·爱从小在舅妈家生活,她的表兄凶暴专横;表姐傲慢冷漠而舅妈是憎恶厌恶的,这使小小年纪的简·爱心智早熟这也初步表露了简·爱既倔强抗争又忍让克制的矛盾复杂的个性。作者写这本书是为了反对对人性的压抑和摧残,赞扬了妇女独立自主、自尊自强的精神,作者在作品中充分地表现了自己的主观理想,抒发了个人强烈的情感。情节、人物、心理、景物的描写都具有想象力,丰富有趣。

  《简爱》读书笔记 19

  读完了《简·爱》这本书,我知道了主人公的所有故事。

  最后一部分讲的是:简·爱离开了庄园。到了一个地方,但却忘记把她的一袋包裹拿下来,她只身下了一块面包和橘子。第二天简·爱乞讨了一天,但一点的收获也没有。夜晚,下起了雨,她沿着一条小路走,看见了一户人家,两个主人答应让她住下,但两个主人的哥哥看起来并不想让简·爱留在这里,开始那个哥哥对简·爱很冷淡,但经过几番谈话后他们成了朋友。最后,简·爱由于太想罗切斯特,又回到了庄园。但是简·爱回到庄园后发现,他的眼睛瞎了。但简·爱没有放弃他,他们来到了伦敦,治好了他的眼睛,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简·爱为什么光彩夺目,那是由于她有不同寻常的气质,她丰富的情感世界。还有就是她有自己的尊严。她的情感是炽烈的!

  《简爱》读书笔记 20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对生活的写照,同时也是反映女性生活的'成长故事。这简·爱是个孤儿,从小寄养在舅母家中,受尽百般欺凌。之后进了慈善学校洛伍德孤儿院,灵魂和肉体都经受了苦痛的折磨。也许正是这样才换回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她以顽强的意志以成绩优秀完成了学业。为了追求独立生活,她受聘在桑菲尔德庄园任家庭教师。故事的重点是身份低下的家庭教师简·爱与男主人罗切斯特之间历经磨难的感情。这段感情因男女主人公悬殊的社会地位和个性的差异而充满了激烈碰撞,也因两人志趣相同、真诚相爱而迸发出灿烂的火花。作者以简·爱鲜明独特的女性视角和叙事风格娓娓道来,真实而有艺术感染力。异常是简·爱的独特个性和思想,爱是一个不美的,矮小的女人,但她有顽强的自尊心。在打动身为贵族的男主人公的同时,也紧紧抓住了我们读者的心。

  这让我深深的感受到命运是不公*的可是人确是*等的,生活每一天都在变只要你有追求有梦想你的生活就将从此改变!因为你会为了你的追求为了你的梦想而奋斗。你的必将生活多姿多彩!

  当今社会,金钱、地位成了人们的向往,什么亲情、感情对他们来说一文不值!而《简爱》所展现给我们的正是一种返朴归真,是一种追求全心付出的感情,还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杯冰水,净化每一个人的心灵。我异常喜欢《简爱》中的一句名言: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我期望大家明白钱只是浮云,金钱能够能够买到很多东西,却买不到亲情、友情、感情!


雷雨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扩展2)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

  哈姆雷特,一个生在戏剧里,又活在生活里,人性中的人物。他是具有人文主义典型性的象征,是一个经历痛苦后忧郁寡欢的人,是一个心怀昂扬热血激情却又犹豫不决的人,矛盾是他的集中体现,思考和独白是他的表达,他用他特有的方式演绎着自我,演绎着这个王子的悲剧。

  对于自我的剖析,你总能在哈姆雷特的身上寻找到蛛丝马迹。无论是关于生死意义的探寻,还是自我追求的抉择,哈姆雷特都独到的展现了人的发展的矛盾。哈姆雷特的形象的设计就是这么神奇,一千个不同的读者眼里,便有着一千个不同的哈姆雷特的形象的体悟。

  他是丹麦的王子,所以他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定繁荣的义务;他是慈祥的父亲的儿子,所以他必须肩负为父报仇的责任。压抑使他踯躅、犹豫、不断地深思、不断地自言,他总是一个人,朋友的背叛,爱人的失去,母亲的改嫁,一切都离他越来越远,他孤独的行走在一条复仇之路上。这样,他也只能更加抑郁,更加癫狂。原本的只是为了欺瞒叔叔而装疯,却早已不知不觉陷入了其中,就像面具戴久了,就会忘记面具之下的自己似的。

  曾经那个感叹世界是“负载万物的大地,是一座美好的框架,覆盖众生的苍穹,是一顶壮丽的帐篷,是金黄色的火球点缀着的庄严的屋宇”,感叹人类是“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渐渐的在现实的改变中改变了。他对世界失去了信心,他眼里的世界,“只是一个不毛的荒岬,只是一堆污浊的瘴气的集合”。人类不能使他发生兴趣,女人亦然。在哈姆雷特的身上,有人看到了不幸之后多思多虑、多愁善感的人,有人看到了生命微弱的光,有人感受到消沉如疾病难以摆脱的痛苦,亦有人看到过于犹豫而使行动迟缓的自己。哈姆雷特身上集聚了人性的复杂,演绎的人最本真的情绪。莎士比亚用他最擅长的情感的描绘和心理的刻画来展现哈姆雷特,造就了这个世界著名的悲剧之作。

  人文主义是莎士比亚在这部戏剧中极力展示的,主人公哈姆雷特的忧虑的背后,流露着对理性、秩序和新的道德理想和社会理想的渴望。他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丰富多彩的语言,性格分明的人物,使之不愧于莎士比亚悲剧的第一部。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2

  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他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上帝的意旨支配一切”(霍拉旭,第一幕、第五场露台的另一部分),这句话,无疑,相当精辟。

  主人公哈姆雷特首先应对的是自我的原先的梦想世界的破灭。一开始的哈姆雷特处于某种意义上的“童年时期”,他没有经历过什么巨大的挫折,生活的环境也比较单纯。一向学*西方正统思想的他认为“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得的杰作!多么高贵的理性!多么伟大的力量!多么优美的仪表!多么文雅的举动!在行为上多么像一个天使!在智慧上多么像一个天神!宇宙的精华!万物的灵长!到头来,高贵的令人崇拜的父亲死了,而贞洁的母亲一个月不到就改嫁了篡夺了王位的叔父。这使他对世界产生怀疑。而这种怀疑直接促成了他之后的彷徨。他见到了鬼,得知了原先是叔父杀死了父亲,这加重了他对现实社会的失望,对它的原先的天真进行了再次否定,使他不信任,“我所见的幽灵也许是魔鬼的化身”。之后,经过戏中戏发现了叔父的罪大恶极之后,他依然没有终止他的彷徨为什么哈姆雷特并不是那种高喊口号的'人,怀疑使他思索。原先完美的东西原先并不存在,贞洁抵可是欲望,道德战胜不了贪念。他认为他也许应当去复仇,可是那道德败坏的人是他的母亲,他有她的血。可是杀死他父亲的叔父和他一样是人,拥有的是人的思想。可是就算复仇成功,一切还会回来吗。为此他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活着是一种痛苦,可是对死又怀有那么绝对的恐惧。他遇到了一个无法回答的难题,却又无从逃避。

  哈姆雷特的情形并不是唯一的,细细分析,我们能够发现,生活的大手对每一个人握得是如此之紧。

  老国王横死,这和王后并没有关系。可是作为妇人的她面临着两种选择,那就是道德或者是欲望。是做寡妇保护自我的名声,还是嫁给新国王满足自我的需求。这能够理解为精神欲望和物质欲望的相分离。,她选择了后者。然而她遭到了哈姆雷特的蔑视和批评,道德的空虚带给她相当大的痛苦,其实王后是一个善良的人,她并不是道德败坏。那么,她灵魂里那些污点是什么以前没有吗就算她最初选择了道德她就幸福吗国王死去的瞬间她的不幸就被决定下来。这种不幸从一开始她就无力改变。说到底,她是在选择哪种不幸,而不是在选择自我的命运。

  新国王,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他是剧中最大的反派,是道德的败坏者。他一心想要王位,并且对王后怀有欲望。但国王是别人。是他的兄长,他注定得不到王位。我们能够把这种命运绝对不会给予他的东西称作失去。他和剧中所有人一样面临着自我心中的梦想世界的消失。但他努力去争取,其实在此刻,他表现了一个英雄一般的气概,他勇敢地去争取绝对不属于自我的东西。而他的杯具就在于此。他付出了代价,他的手上沾满了别人的鲜血。他无力地忏悔。在之后,他发现哈姆雷特得知了真相后,他又开始拯救自我的可能会失去的辛苦到手的幸福生活。他徘徊在罪孽和理性之间,最终都没有跳出来,死在自我淬了毒的剑下。

  勒替斯和莪菲莉霞的命运和哈姆雷特惊人的相似。他们的父亲一样被人杀死了。在生存还是毁灭的选择中,莪菲莉霞选择了后者,逃避,她选择了自杀。在复仇与否的选择中,勒替斯完全是哈姆雷特完全相反的复仇者。尽管应对的哈姆雷特,这个丹麦的王子,人民拥戴的将来的国王,他依然斗志昂扬地喊出来“那么难道我的一个高贵的父亲就这样白白死去,一个好好的妹妹就这这样白白疯了不成……我的报仇的机会总有一天会到来。这样的呼声代表的一种斗争精神。他和新国王是一样的。却最终死在了新国王为哈姆雷特设计的陷阱中。他们两个能够认为是对哈姆雷特这个人物的补充,在复仇这件事情上,在“不可避免”的死亡这件事情上,所有的选择都指向了同样一个终点。

  我们发现了剧中所有的人物都面临着一个异常强大的势力,那就是外部世界。原本他们都像孩子一样比较欢乐的生存在完美的上天为他们安排的温床里。直到他们有一天发现这个襁褓实际上是一个深渊一般的沼泽,而自我是多么的渺小。“这是一个颠倒混乱的时代,唉,倒霉的我却要负起重整乾坤的职责”。哈姆雷特最早发现了自我的无能。这不仅仅是他对复仇的无能,还在于复仇这种行为本身的无能。国王的篡夺王位,王后的改嫁,都不一样意义上和这个行为有共同之处。他们全都没有到达自我想要达成的目的。反而陷入了另外的困境中。

  这个剧本的又一个一名叫做《王子复仇记》。实际上这个王子并没有给老国王复仇,尽管他最终刺死了新国王,但这更大的意义上是为了行将死去的自我。他的复仇很失败,因为他一向在彷徨,他憎恨这个世界,也憎恨自我。他对别人冷嘲热讽,对自我则是不断地责备。他尝试着去做一些事情,但更多时候他一动不动。他的形象,和其他人的英雄般的鲁莽相比,更像是一位痛苦的智者。他更多的进行精神上的抗争。

  与哈姆雷特的停滞不前不一样,其他人进行了行动上的抗争。新国王杀死了老国王,并且尝试着忏悔来洗清自我的罪孽,并且妄图经过杀死哈姆雷特保住王位。勒替斯和国王一齐实施了计划,企图让哈姆雷特为自我的父亲的死付出代价。莪菲莉霞投湖了。还有那个指示自我的孩子为自我报仇的鬼魂,他的情感悲痛,而又态度坚决。

  可是最终呢新国王死了,他也许能够说被复仇了。勒替斯死了,计划失败了。哈姆雷特死在了别人对他的复仇里。鬼魂依然在地下,上不了天堂。

  有人说哈姆雷特的剧情太过于牵强,怎样可能所有人都死了。可是这恰恰是现实所在。他向我们表现了一群对抗命运的人的最终的结局。他们尝试着改变命运,结果什么也没有解救。他们尝试着挽回过去,结果什么得到。这种无奈,依存于每一人身上,也许也就是人本身的最大的不幸。《哈姆雷特》式的杯具伴随着每一个人,各个方面,并且无时不刻。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3

  依我之见,哈姆雷特之延宕一是使这个角色更贴*于真实的人性,二是出于剧本创作和戏剧表演的需要,恐怕哈姆雷特必须得一直戴着“延宕王子”这顶帽子了。

  我们也必然要接受自己的抉择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就象哈姆雷特所说的"Thingsstanding thus unknown , shall live behind me !" 或许我们要面对的问题不是象"to be, or not to be"这么严重,然而,要想在这个充满风险的混沌的世界里做好??而不是做对??每一个抉择都不会容易。在一个除了目标,再也没有任何尺度可以衡量其善恶的世界里,勇敢地作出抉择,然后坦然地接受自己的命运,……这就是哈姆雷特永恒的魅力之所在吧?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 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

  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4

  众所周知,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莎士比亚在剧中成功地塑造了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使其成为家喻户晓的人物。哈姆雷特是怎样一个形象呢先简单描绘一下剧情。剧中丹麦王子为父复仇的故事取材于公元1200年的丹麦史,莎士比亚的复仇剧在众多的改编中推陈出新,成为戏剧史的一大奇观。剧本开始是丹麦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新国王克劳狄斯(即哈姆雷特的叔父)以杀兄之暴行,夺取王位,霸占王后,并企图置哈姆雷特于死地。克劳狄斯是一个自私阴险的家伙,许多人从恶如流,王后禁不住情欲的诱惑委身于他,而哈姆雷特昔日的.情人和朋友也成为新国王的密探,大臣波洛涅斯趋炎附势,为了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变得圆滑世故,失去正直之心。在这种情景下,哈姆雷特由原先是“欢乐王子”变成“忧郁王子”,严酷的现实击败了他昔日的梦幻和信念。哈姆雷特在父亲灵魂的提示下得知真凶就是他的叔父,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由于他的犹豫不决和骨子里的软弱,使得复仇计划一再拖延。最终,最终在比剑的时候手刃仇人,而自我也倒了下去。

  哈姆雷特不具备一个王子,未来国王的气度和胆略。哈姆雷特在复仇中一再拖延,错过许多良机,比如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他完全有本事有机会把罪恶的国王杀死,而他却以为克劳狄斯是在向神忏悔,这个时候杀死他不仁慈,会受到神的责怪。

  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精神,却更能反映他遇事的不果断和缺乏勇气。一个王者通常是不讲游戏规则的,哈姆雷特为他所具的人文气质所害,导致最终杯具的发生。哈姆雷特是一个偏激和悲观的人物。他的言行在之后越来越游离于为父复的职责和重新夺取王位的社会职责。在现实的压抑下竟然想到了自杀“早早脱身而去”,“谁愿意负着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流汗”然而一想到死后不仅仅要坠入一片虚无的世界,并且灵魂有不得安宁,他在心头又升起对死亡的恐惧。在这样的想法下人就显得十分卑微和不足道,充满了悲观的情绪。哈姆雷特的内心充满矛盾和斗争。从以上文字中也能看出哈姆雷特心中的这种矛盾心理。在矛盾心理的作用下,使他一次次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就是这种心理使得复仇成为泡影。这种矛盾心理让他犹豫和悲观,

  在一次次机会面前,读者比他还着急。虽然是以杯具结尾,但我以为,哈姆雷特的使命已经完成,他能够走了。在最终克劳狄斯设下诡计,企图经过比剑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却杀死了和他比剑之人,并在其临死之前得知剑上有毒,拿起剑来结束了恶魔的生命。这一次,他没有忧郁,没有令所有的人失望,在生命的最终一刻亲眼看到了仇敌的死亡。我以为哈姆雷特之前一向懦弱和犹豫,悲观和偏激,而在临死的时候,他却成功地完成了主角的转变,揣着一个真正王子的梦去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5

  戏剧中出现的戏中戏的环节,让人印象深刻。通过再现老王被杀的情景,不仅试探出叔叔的内心,也表现了哈姆雷特的愤怒,将矛盾推向更尖锐的地步,进而推动情节和故事的高潮。

  与此同时,莎士比亚也巧妙性的将自己的戏剧观点,通过哈姆雷特之口,在指导伶人表演之时呼出,“你应该接受你自己的常识的指导,把动作和言语相互配合起来;特别要注意到这一点,你不能越过自然的常道;因为任何过分的表现都是和演剧的原意相反的,自有戏剧以来,它的目的始终是反映自然,显示善恶的本来面目,给它的时代看一看它自己演变发展的模型。”

  《哈姆雷特》之所以成为莎土比亚四大悲剧之首,不仅仅在于作品最后的悲惨结局让人难以忘怀,还在于作品带给人们沉重的反思,对哈姆雷特命运的反思,对当时文艺复兴时期社会背景的反思,对人性本身的`反思。而主人公哈姆雷特最后的结局,则是整个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其牺牲也是他个人发展的最终结局。悲剧不幸,却演绎了不一样的美。哈姆雷特值得久读深思。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6

  聪明且勇敢的哈姆雷特,温柔且懦弱的王后,狠辣且恶毒的王国,一批势力掐媚的小人,一个智慧衷诚的霍拉旭,一个美丽动人的奥菲利亚,一个愚忠愚孝的绅士雷欧提斯。组成一部精彩绝伦的悲剧。

  故事是老一套的宫廷剧,为权势和荣誉之争,杀兄夺妻篡位,跟我们现在的宫廷剧不相上下,但这部却是几个世纪前就有的,说明只要有关皇宫权利的纷争永远不会少不会缺,在利益和权力面前,什么手足情,夫妻情,母子情,一切的情感都是浮云。本来神不知鬼不觉顺利享乐的国王,被作者弄个鬼魂打破美梦。主角哈姆雷特为父报仇之路的心里挣扎和犹豫被作者描写的生动形象。情节跌宕起伏,心惊胆战。表明莎翁经典的戏剧为什么能流传至今的缘故,被世人更为流传的一句话就是,一千个人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以前只是听说这部戏剧,没有去看它,如今大开眼界,叹为观止,没想到莎翁几个世纪前就把我们中华宫廷剧演绎的如此令人瞩目,挖掘了人性种种弱点,看透生死离别。

  里面一句经典是我喜欢的,人们往往用至诚的外表和虔敬的行动掩饰一颗魔鬼般的内心,这样的例子太多了。是啊,人的装腔作势是那么的高明,假仁假义是那么的深藏,被人欺骗或蒙蔽却不自知,反倒跟人勾肩搭背,深情拥抱,却不知那是毒酒,让人在醉梦中死去。

  戏剧夸张而绵长,言语丰富且寓意深远。看书一定比看戏有意思,没有看过的建议去尝尝莎翁的风格。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7

  相信大家都读过《哈姆雷特》吧。它是英国的莎士比亚写的。莎士比亚写过喜剧集,也写过悲剧集。而《哈姆雷特》正是悲剧集中的一篇。

  在剧中,哈姆雷特从鬼魂(老国王,哈姆雷特的父亲)那儿知道知道了是叔叔(新国王)杀了自己的父亲。于是,不惜扮成了一个得了某种癫狂病的人,然后又委托戏团表演了一出威尼斯大公被杀害,其遗孀嫁给了凶手的故事,这与丹麦先王驾崩的情况非常相似。

  在剧中,还有个叫奥菲利娅的女孩,是御前大臣波洛涅斯的女儿。但她却因为王子的癫狂病,父亲的暴卒和兄长雷欧提斯的失踪而不断焦虑,悲伤,以至于自己精神失常。她在宫廷周围边唱歌边撒花,游荡了半天,终于来到了一个河岸失足溺水身亡。

  我觉得,在剧中,最可怜,最无辜的就是奥菲利娅。她美丽,她善良,却因为宫廷里的阴谋而死。

  在剧中,还有一个人物,和其他人相比,虽然他的出场次数不多,可他却似乎拥有支配故事情节发展的决定性的作用。他,就是先王的鬼魂。

  在我看来,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就是哈姆雷特。事实上,说喜欢他,不如说我佩服他。他纯洁,高尚,有道德,有决心有同时,我也很可怜他,因为他家破人亡。

  高中生《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哈姆雷特》是大文豪莎士比亚的悲剧杰作,成于1601年,那时正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夜,圈地运动正在进行中,社会中充满矛盾。这本书也表现出了这一点。

  哈姆雷特因为父亲的死亡放弃了一切,包括他的尊严、爱情甚至于生命。然而这样有没有意义呢?为什么要为死亡而生出怨恨呢?哈姆雷特并不清楚,他甚至连死亡是什么都不知道。当我们摆脱了这一具腐朽的皮囊之后,在那死的睡眠里究竟要做些什么梦。

  但他不得不报仇,他受到一股巨大的使命感的驱使。这使命感从何而来?是因为正义吗?消灭代表邪恶与丑陋的叔父克劳狄斯,恢复王国的秩序。这似乎是一个理由。但正义的伸张又必将伴随着流血和新的仇恨。哈姆雷特为了避免这些迟迟没有动手,他选择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完成这个使命。但在那时剧中的主要人物几乎都死了,只留下一个霍拉旭。或许这也是最好的.结局,涉及这段仇恨的人都不在了,仇恨也就消失了。

  哈姆雷特临死时对霍拉旭说:啊,上帝!霍拉旭,我死之后,要是世人不明白这事情的真相,我的名誉将要蒙受极大的损伤!你如果爱我,请你暂时牺牲一下天堂的幸福,留在这个冷酷的人间,替我传述哈姆雷特的故事吧!这很奇怪,哈姆雷特为什么留下这样的遗嘱?为了他的名誉吗?可哈姆雷特为了复仇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为何还要在乎名誉?我想他当然不是为了名誉,传播这个故事是为了给世人以警醒,让世人替他继续思考仇恨、生命、死亡、人。遗嘱中还提到了天堂,连死亡为何物尚且不清楚又何来天堂呢?我实在不明白,或许哈姆雷特仍对死亡怀有恐惧,想给自己一个精神安慰罢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8

  本剧是围绕着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故事:他在德国的威登堡大学学*时,国内传来噩耗,父王突然惨死,叔叔克劳斯迪篡夺王位,母亲改嫁克劳斯迪。哈姆雷特回国奔丧,在一天深夜,他在城堡里见到了父亲的鬼魂,父亲的鬼魂告诉了他自己是被其叔克劳斯迪所害的真相,并要求儿子为他报仇,但不许伤害他的母亲,要让她受到良心的责备。哈姆雷特知道真相后,精神恍惚,他整天穿着黑色的丧服,一心想着复仇。

  一天,他去见自己的恋人首相的女儿奥菲利娅,他又想求爱又想复仇,行为怪诞。奥菲利娅把王子的情况告诉了首相,首相又报告了克劳斯迪。克劳斯迪虽然不知道老国王鬼魂出现的事,但他心中有鬼,派人试探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一方面想复仇,一方面又碍于母亲的面子,同时他也不十分确定父亲鬼魂的话,非常苦恼。哈姆雷特决定要证实克劳斯迪的罪行,正好这时宫中来了一个戏班子,他安排了一出戏,内容是一个维也纳的公爵被他的一个*亲在花园里毒死,不久这个凶手还骗取了公爵夫人的爱。戏演时,他在旁边注意观察克劳斯迪,见克劳斯迪坐立不安,中途就离去。哈姆雷特确认了父亲鬼魂的话,决定复仇。一天,克劳斯迪独自一人的忏悔,哈姆雷特本可以杀死他,可又觉得忏悔中的人被杀后会进入天堂结果罢手。克劳斯迪派王后劝说哈姆雷特,哈姆雷特与母亲发生争执,误杀了躲在帏幕后偷听的首相。克劳斯迪以首相的儿子要复仇为由,要将哈姆雷特送往英国,准备借英王之手除掉哈姆雷特。哈姆雷特识破克劳斯迪的诡计,中途返回丹麦。当时,奥菲利娅受刺激发疯,落水身亡,哈姆雷特回国时,正赶上她的葬礼。克劳斯迪挑拨奥菲利娅的哥哥同哈姆雷特决斗,并在暗中准备了毒剑和毒酒。哈姆雷特第一会合获胜,克劳斯迪假意祝贺送上毒酒,但哈姆雷特没喝。哈姆雷特第二回合获胜,王后非常高兴,端起原准备给哈姆雷特的毒酒喝了下去。决斗中,哈姆雷特中了对手的毒剑,但他夺过剑后又击中了对方。王后中毒死去,奥菲利娅的哥哥也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揭露了克劳斯迪的阴谋。哈姆雷特用最后的一点力气用手中的毒剑击中了克劳斯迪,自己了毒发自亡。

  在人物刻画上,莎翁可谓是煞费苦心。剧中人物的语言充分表现出了人物鲜明的性格。主人公哈姆雷特的性格和环境是相矛盾很有复杂性的。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歌德说过:“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而他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因如此,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本剧表现得并不只是那个年代的某个故事,也不只是那个时代矛盾的缩影,更是我们每个人的'“命运”,为我们指引航向。所以说: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的不只是曲折的情节,深入的人物刻画,更是其中蕴含的哲理。这也许就是莎翁及其戏剧经久不衰的原因吧。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9

  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伟大的戏剧家和诗人。本·琼森称他为“时代的灵魂”,马克思称他和古希腊的埃斯库罗斯为“人类最伟大的戏剧天才”。虽然莎士比亚只用英文写作,但他却是世界著名作家,他的大部分作品都已被译成多种文字,其剧作也在许多国家上演。他对文学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影响,人们尊称他为“莎翁”。

  莎士比亚的代表作有四大杯具:《哈姆雷特》、《奥赛罗》、《李尔王》、《麦克白》。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威尼斯商人》、《第十二夜》、《皆大欢喜》。历史剧:《亨利四世》、《亨利五世》、《查理二世》。正剧、悲喜剧:《罗密欧与朱丽叶》。我们必修四的教材中就有《哈姆雷特》的选段。看了课文之后,我对这部戏剧产生了好奇,于是就利用休息的时间读了这本书。

  《哈姆雷特》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因父王突然去世,怀着沉痛的心境回到祖国。不久,母后又与国王的弟弟、新国王克劳狄斯结了婚,更使他感到难过。新王声称老国王是在花园被蛇咬死的,而老国王的灵魂显灵,告诉哈姆雷特自我是被人害死的,凶手就是他的亲弟弟克劳狄斯,目的是为篡夺王位、霸占王嫂。鬼魂请求哈姆雷特说,要是他确实崇拜和挚爱他父亲的话,那他必须要向那卑鄙的凶手复仇。哈姆雷特担心泄露心事,于是作出了一个奇特而大胆的决定:假装发疯。

  哈姆雷特借一个戏班子进宫演出的机会,自我改编了一出描述阴谋杀兄的旧戏“贡扎古之死”,让戏班子演出以试探新国王。戏未演完,新国王就做贼心虚,仓皇而去。这样,哈姆雷特相信新国王的罪行属实。新国王下在坐立不安,奥菲利亚的父亲———宫内大臣波洛涅斯为他献计,让王后将哈姆雷特叫到房中谈话,自我躲在帷幕后偷听,以便探明情景。与母后谈话时,哈姆雷特发现帷幕后面有人,以为是新国王,便一剑刺过去,结果杀死了波洛涅斯。新国王明白事已败露,又想出借刀**的办法。他派哈姆雷特去英国,并让与他同行的两个老同学带上一封密信,集中要英国国王在哈姆雷特上岸时将其杀死。没想到哈姆雷特已有察觉,调换了密信,反让英国国王杀死克劳狄斯的这两个特使;他自我则跳上海盗船,回到丹麦。

  哈姆雷特这才明白:奥菲利亚因为父亲被杀、情人远离而发了疯,落水溺死了。奥菲利亚的哥哥雷欧提斯与哈姆雷特带领一批人冲进宫来,要为父亲和妹妹报仇。新国王利用雷芡提斯与哈姆雷特决斗的机会,在雷欧提斯的剑上蘸了毒,同时还准备好毒酒,以便将哈姆雷特除掉。最终,哈姆雷特和雷欧提斯都中了毒谋剑,王后饮了毒酒,奸王克劳提斯也被哈姆雷特刺死。哈姆雷特留下遗嘱,让好友霍拉旭完成他的心愿。赞同在这部剧中,哈姆雷特是不完美的,有时他的抉择很不理性,例如当他在愤怒之下一剑刺死他误以为是国王的波洛涅斯,这或许会让人觉得他太冲动了,然而就是他这种不理智的行为,这种人性的弱点的表现,让我们从心里理解和认同他的艺术形象,因为这样不完美的人,才是也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

  戏剧中有许多经典的语句,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倾听每个人的意见,但只对少数人发表你的意见;理解每个人的批评,可是坚持你自我的确定;你能够怀疑星星是火把;你重重的顾虑使我们全变成了懦夫,炽热决心的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种研究下,也逆流而退,失去行动的意义;能够怀疑太阳会移动;你能够怀疑事实是谎言;可是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意……这些话中充满着哲理,当然,整个故事对我们也有着莫大的启发。

  在一个“脱了节”的时代,哈姆雷特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犹豫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他身上集中体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优点和缺点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哈姆雷特的精神苦闷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他已经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不休的经典形象。

  《哈姆雷特》被誉为莎翁戏剧王冠上最璀璨的一颗钻石,它是莎士比亚的骄傲。他经过“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我们看”的方式来揭示人类的深层灵魂以及对人类前景的再思考。哈姆雷特的变化过程正是我们每个人都会经历,是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避免的。当我们没有踏入真实的.社会中的时候我们都是踌躇满志的王子,在我们的眼中一切都是完美的,我们有太多的梦与想。

  当我们慢慢地成长起来到了青春年少的时候,遇到一些不顺心的事情也是如此,更何况我们在这个时候是比较敏感与心萌动的时代,也仍然保留着童年时代的那颗童心,对有些事情仍然抱有完美的憧憬,当事情的结局不如自我的梦想之中或梦想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郁郁寡欢甚至是自暴自弃,那时周围的一切对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丑恶与厌恶,让我们觉得个社会、世界是异常的残酷,当我们经历了一些残酷的事情之后,或许就会左思右面想,迟迟不肯行动,顾虑太多,到头来只是错过一次又一次的机会,有时我们错过了机会反而还会给我们自我找借口以此来摆脱我们的内心的失望与空虚,更会以此来向别人证明自我的无奈与清白。

  在我们研究不周全或鲁莽的无奈的行动失败之后仍然还会给我们自我找种种的借口以此来完善自我的面目,可是我们却不曾想过这样做反而到头来只会弄巧成拙。经历也是一种财富,让我们学会时刻呵护自我的心灵吧,慢慢的成长,在以后的岁月里,在前人的教导下,慢慢的走向属于自我的那片天地,期许着与自我的梦想更贴*些吧。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0

  暑假中我读了《哈姆雷特》这本书。这是一个伟大的剧作家莎士比亚写的,保持了莎士比亚的精髓和风格。

  让时间逆时针旋转到21世纪的丹麦。有一个意志坚强、刚失去父亲,而感到伤痛万分的人。他,就是伟大的哈姆雷特。他竟在失去父亲的魔爪中用装“疯”来对抗新丹麦王——哈姆雷特以前的叔叔——哈姆雷特现在的父亲。

  他为什么要来对抗新丹麦王呢?这又应该从那个旧丹麦的鬼魂说起了。在午夜12时后,旧丹麦王的鬼魂告诉他是他的叔叔害死了他爸爸。哈姆雷特气愤不已,通过演戏的方法来让大臣们看见老丹麦王是怎么死的,使新丹麦王人心惶惶。

  由此可见:他想报仇,用叔叔的命来换取父亲的命,但是忽视了别人对自己的看法。

  某月某日,哈姆雷特接受了雷欧提斯的意外挑战。谁知国王和雷欧提斯早早地准备好了毒箭和毒药,只要一触到肉体,就会死。我们伟大的哈姆雷特王子不幸中毒箭,半个小时之内就会死,他完成了遗愿,杀死了国王和雷欧提斯之后,他光明伟大地牺牲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痛苦万分的情况下,用智力来对抗坏之人,胜利就在你的手中。牺牲也是值得的。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1

  简要分幕剧情:

  第一幕:哈姆雷特之父化为鬼魂,哈姆雷特得知父死真相,克劳狄斯迎娶乔特鲁德,哈姆雷特假装疯癫决心复仇。

  第二幕:哈姆雷特假借因爱而疯,安排伶人“戏中戏”重现父死场景。

  第三幕:“戏中戏”惹恼克劳狄斯,哈姆雷特斥责其母乔特鲁德,误杀波洛涅斯。

  第四幕:克劳狄斯送哈姆雷特去英国欲将哈姆雷特处死,奥菲利亚因父死而发疯后溺死,雷欧提斯决定复仇,与国王密谋。

  第五幕:哈姆雷特施巧计逃回丹麦,与雷欧提斯比剑,乔特鲁德误服毒酒,欧雷提斯与哈姆雷特被毒剑刺伤,国王被刺,皆死。

  戏剧的主角哈姆雷特,丹麦的王子,如剧中所描述,他拥有一颗高贵的心,是朝臣的眼睛,学者的辩舌,军人的利剑,时流的明镜,人伦的雅范,是国家所瞩望的一朵娇花,举世瞩目的中心,但在这场充满人伦的背叛与阴谋的横祸中如同流星陨落般早夭。但他的死亡并不是“必须的”,他在复仇的过程中曾经有过很多次的犹豫,即使是最后的成功刺杀也是在得知自己命不久矣之时,所以说他的决心是在非常被动的情况下所作出的。

  我在读《哈姆雷特》的时候十七岁,和哈姆雷特处于相仿的年纪,归根究底,哈姆雷特只是一个孩子而已。

  在还未正式证实了鬼魂的话语之前,哈姆雷特已经开始思考了“存在”还是“毁灭”的问题,他开始怀疑复仇的意义,默默忍受命运的毒箭和挺身反抗人世无涯的痛苦到底哪一个更加勇敢?眼前的幸福曾经是真实的,而反抗必然带来的痛苦却是虚无而不可测的。虽然存在是痛苦的,但是哈姆雷特开始预测自己在毁灭克劳狄斯的同时,是否自己也会一同走向那未知的、不可测的虚无,陷入死亡后依旧痛苦的境地。“理智使得人变成了懦夫,决心的赤热光彩被审慎的思维盖上了一层灰色伟大的事业在这一种考虑之下,也会逆流而退,失去了行动的意义。”

  在确认了鬼魂的话语是真实的之后,哈姆雷特依旧犹豫了。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哈姆雷特正拥有一个极好的机会刺死他,但是哈姆雷特认为手刃一个忏悔的人反而是在送他去天堂。种种迹象已经表露出哈姆雷特内心的犹豫,哈姆雷特的内心其实充满怯懦与对自我的怀疑的。但哈姆雷特的高尚之处在于,应该消弭的是罪恶本身而并非拥有罪恶的肉体。哈姆雷特选择假装疯癫作为掩护是不二的决策,哈姆雷特也赖此发泄情感。剧中出现的'两个女性是王后乔特鲁德和奥菲利亚,她们都是哈姆雷特所爱的女人,但是这两个女人都在不同程度上使哈姆雷特失望,甚至哈姆雷特将对于母亲不忠的仇恨迁移到了奥菲利亚身上。可以说在暴雨来临之际,哈姆雷特还没有做好迎接的准备,他是一个无端被卷入宫廷大权风云的无辜受害者,仍在思考着“存在与毁灭”,但复仇的任务重压在他的肩头。如拉康回答,哈姆雷特并不知道母亲究竟要的是什么,更不知道自己的欲望所在。在母亲、投射着母亲的影子的奥菲利亚死后,悲剧的主人公已经失去了生存的意义,哈姆雷特从疯狂的梦境中惊醒,完成复仇。

  我个人并不喜欢奥菲莉亚,尽管奥菲莉亚的溺亡给后世带来了无数美的来源。我认为奥菲莉亚本身是并不爱哈姆雷特的,她不能像朱丽叶一样勇敢、热爱、奉献。她爱的是父亲、兄长和茫然无措的自己罢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2

  莎翁的《哈姆雷特》是一部经典的代表作。这本书在表面情节上与历史的传说并没有多大的区别,讲的还是丹麦王子为父报仇的故事,其中充满了血腥暴力和死亡。正如剧中人霍拉旭所说:你们可以听到奸淫残杀,反常修理的行为,冥冥中的判决,意外的屠戮,借手**的狡计,以及陷入自害的结局。曲折选宕的情节,紧紧围绕着复仇而展开。

  哈姆雷特从德国的威登堡匆匆赶回国内,是来参加他父亲的葬礼的,使他不能接受的是,他未赶上父亲的葬礼,却目睹了母亲与叔叔克劳迪斯的婚礼,这已使哈姆莱特疑窦在心,加之夜晚在王宫城堡的露台上与父亲的`亡魂相见,亡魂哀诉,这桩暴行是哈姆雷特的叔叔所为,并要他为父报仇。至此,他开始了艰难的复仇历程,与克劳迪斯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最终,向克劳迪斯发出了复仇之剑。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3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4

《哈姆雷特》描写了丹麦王子为父复仇的故事,取材于公元1200年的丹麦史,莎士比亚的复仇剧在众多的改编中推陈出新,成为戏剧史的一大奇观。剧本开始是丹麦动荡不安的社会局面,新国王克劳狄斯(即哈姆雷特的叔父)以杀兄之暴行,夺取王位,霸占王后,并企图置哈姆雷特于死地。克劳狄斯是一个自私阴险的家伙,许多人从恶如流,王后禁不住情欲的诱惑委身于他,而哈姆雷特昔日的情人和朋友也成为新国王的密探,大臣波洛涅斯趋炎附势,为了保护个人的既得利益,变得圆滑世故,失去正直之心。在这种情况下,哈姆雷特由原来是“快乐王子”变成“忧郁王子”,严酷的现实击败了他昔日的梦幻和信念。哈姆雷特在父亲灵魂的提示下得知真凶就是他的叔父,开始了他的复仇计划。但由于他的犹豫不决和骨子里的软弱,使得复仇计划一再拖延。最后,终于在比剑的时候手刃仇人,而自己也倒了下去。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在1601年完成的作品,当时正是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之初,人们对上帝的信仰开始动摇。在个性**,关注“人”这一大背景下,莎士比亚创作出这样一部剧本,表现出理想与现实背后的隐患,《哈姆雷特》正是他对充满隐患和混乱社会的一种审美参照,正是这样,一个艺术人物开始登上世界文学舞台。哈姆雷特说:那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恶毒的秀草”,世界“是一所很大的牢狱”。这些意象象征性地告诉我们,上帝失落了,而魔鬼却活着,世界变成冷酷的世界,变成一个颠倒的时代。这样一个时代的哈姆雷特却是一个处于理想于现实中的矛盾人物形象,是一个人文主义者。这些观点和众多学者是一致的,我以为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悲剧人物,更有其自身的特点。哈姆雷特不具备一个王子,未来国王的气度和胆略。哈姆雷特在复仇中一再拖延,错过许多良机,比如在克劳狄斯忏悔的时候,他完全有能力有机会把罪恶的国王杀死,而他却以为克劳狄斯是在向神忏悔,这个时候杀死他不仁慈,会受到神的责怪。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哈姆雷特的人文主义精神,却更能反映他遇事的不果断和缺乏勇气。一个王者通常是不讲游戏规则的,哈姆雷特为他所具的人文气质所害,导致最后悲剧的发生。哈姆雷特是一个偏激和悲观的人物。他的言行在后来越来越游离于为父复的责任和重新夺取王位的社会责任。在现实的压抑下竟然想到了自杀“早早脱身而去”,“谁愿意负着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流汗?”然而一想到死后不仅要坠入一片虚无的世界,而且灵魂有不得安宁,他在心头又升起对死亡的恐惧。在这样的想法下人就显得十分卑微和不足道,充满了悲观的情绪。哈姆雷特的内心充满矛盾和斗争。从以上文字中也能看出哈姆雷特心中的这种矛盾心理。在矛盾心理的作用下,使他一次次成为“思想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就是这种心理使得复仇成为泡影。这种矛盾心理让他犹豫和悲观,在一次次机会面前,读者比他还着急。虽然是以悲剧结尾,但我以为,哈姆雷特的使命已经完成,他可以走了。在最后克劳狄斯设下诡计,企图通过比剑杀死哈姆雷特,但哈姆雷特却杀死了和他比剑之人,并在其临死之前得知剑上有毒,拿起剑来结束了恶魔的生命。这一次,他没有忧郁,没有令所有的人失望,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亲眼看到了仇敌的死亡。我以为哈姆雷特之前一直懦弱和犹豫,悲观和偏激,而在临死的时候,他却成功地完成了角色的转变,揣着一个真正王子的梦去了。

哈姆雷特就是这样的一个艺术形象,四百年来任人评说。莎士比亚通过内心冲突个剧情冲突把一个人物推上世界文学舞台,一直受观众和读者的喜爱,言之不尽。在世界文学史上,哈姆雷特这一鲜明、生动的人物形象,在人们心里,已经不朽了。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5

  有人说,他是一位孤军奋斗,忧郁跌宕,最后征服一切困难,具有萌芽和上升时期资产阶级精神面貌的王子。

  有人说,他是一个代表先进人们为了把人类从压迫中**出来,热烈的寻求人生的理想和精神枷锁解脱方式,成为**人类的光荣战斗中的一员杰出战士。

  有人说,他还是为了人类美好的理想,反抗社会罪恶的一个人文主义思想家。

  也有人说,他更是处于精神危机中的理想与现实冲突中的人,甚至有浓厚的宗教神学色彩和封建意识。

  …………

  他是谁?

  他是莎士比亚笔下的一位传奇人物,他是丹麦的一位王子,他是世界文学史上一个经典形象,他就是哈姆雷特。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

  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首先,在老国王未死之前,哈姆雷特就像是生活在温室的花朵。他的社会地位是丹麦的王子,在物质上,他十分富有,不存在任何物质生活上的担忧;在精神方面,他就读的是英国威登堡大学,接受的是人文主义等先进思想的熏陶。他对世界充满着无限的热情,他高声“人是何等的巧妙的天工,理性何等的高贵,智能何等的广大……行动是多么像天使,悟性是多么像神明,真是世界之美,万物之灵!”在爱情领域也是有着无尽的憧憬。在给哦菲利亚的信中,他说:“你可怀疑星是火,你可怀疑太阳会动,怀疑真理变成谎言,但永莫怀疑我的情。”可以说此时的哈姆雷特是十分的幸福,因为幸福而单纯。社会的黑暗一面的在他的生活中是没有出现的机会。如果按照他这样的生活轨迹,他应该可以保持这份孩童的赤子之心,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他之后的人生。

  可是磨难还在等待着我们的王子。两个月不到的时光里,老国王去世了,哈姆雷特的叔叔继承了王位,他的母亲成了新王的妻子。这个突然来袭的噩耗,让我们单纯的王子——慌了。他觉得事情的不对劲,却没有勇气去调查真相。他有着自己的反抗,却只能是默默的。“乌云满面,愁眉不展”。这似乎是他唯一可以去做的表情。再多的言语都无法改变的事实,他的反抗没有任何的效益,只有默默接受国王和王后的安排,留在丹麦。想要真相,想要反抗,想要挣扎,却受到外在无形的,巨大的压力,剩下只有忍受。孩子没有说不的权利。

  当然,如果哈姆雷特就这样的屈服了,我们的剧本也无法继续。在这个事件中,他慢慢成长着,他看到了世界的另一面,那些社会的黑暗在不断显现出来,之前的完美世界在一步一步的走向崩溃。但是这些还是不够,他需要更大的动力来反抗压在他身上的绝对权利。

  老国王的灵魂出现了,把他死去的真相告诉了哈姆雷特。这是王子从一个孩子向一个战士进化的重要契机。但是这时的哈姆雷特虽然穿上了战衣,准备为自己的父亲复仇,可是他的灵魂还是一个孩子,他的意志还不够坚强。道德,大局,宗教还是影响他的决定。知道自己父亲的惨死,母亲的失贞,叔叔的残暴,他开始了对于一切都保持着怀疑的态度。当他的朋友想要帮忙时,他的回答“你们可以去照你们自己的意思**们自己的事情,各人都有各人的意思和各人的事情。”他不相信友情;对于自己曾经心爱的女孩欧菲利亚,他也恶言相对“你去进尼姑庵吧”,这是哈姆雷特对欧菲利亚唯一的“要求”,不相信爱情;对于这个世界充满着不满,他对自己也是相当不满。

  他的装疯卖傻是一个智者深思熟虑的结果,还是一个孩子不知所以下的答案?他的那些疯言疯语中,“可是我,一个糊涂的家伙,垂头丧气,一天到晚永在梦似的忘记了杀父的大仇……我却始终不支一声,我是懦夫吗?谁骂我恶人?谁敲破我的脑壳?……吓!我应该忍受这样的侮辱,因为我是一个没有心肝,逆来顺受的怯汉……报仇……空言,软弱和忧郁。”我们看到的是一个犹豫不决的,敢言不敢做的形象。他是一个被社会道德压迫下——为父亲报仇,想要找到解脱,却又怕报仇的后果,对于自己的懦弱感到羞耻,对罪恶的世界却也不敢太多的挑战,另一方面,也在寻找合适的时机,合适的方式来进行报仇。他孩子般的灵魂在内心争斗着。

  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是软弱的,不坚定的,那让他变得坚强的很大一部分原因可能来自他身处的外在环境。在哈姆雷特犹豫,徘徊时,他身边的人在无意识的帮助他做出最后的决定。他的好朋友罗森克兰背叛了他们之间的友谊,他的爱慕的女子成了封建社会的工具,善良的艺术家被迫流浪,所有的不公正事件,社会的种种黑暗现象,这些都在影响哈姆雷特,督促他要去报仇,去改变整个世界,这是他一部分的精神力量。像个孩子一样,轻易接受来自别人的苦难。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哈姆雷特自己的成长,自己的报仇的信念的增强。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6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每个人看这部《哈姆雷特》戏剧每个人眼中都有不同的哈姆雷特。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是扑朔迷离的,读者不能把他只定位成一个片面的形象,有一句话说“一千个人的眼中,有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所以,“哈姆雷特”,已经不是一个形象,而是一个人。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

  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这部戏剧突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仇恨,对金钱、权利的欲望。对于哈姆雷特的死,我是很悲痛的,这也引起了我们一些思考,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7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一部剧本,被誉为欧洲四大名著之一。莎士比亚说:“一千个读者眼中就会有一千个哈姆雷特。”雨果说“哈姆雷特就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的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他是一个巨人,却又是一个真实的人,因为哈姆雷特不是你也不是我,而是我们大家。”赫而岑说“哈姆雷特的性格达到全人类普遍性的程度。”歌德、海涅、别林斯基等一大批著名作家都作出过至高的评价和赞誉。

  无数的文人学者,更是作出了深刻的解读阐述。有人认为,作品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罪恶与本质特征;有人认为,歌颂的是人文主义理想,以及人文主义与强大封建势力的斗争,还指出其思想局限性,表现在脱离群众、孤军奋战;也有人认为,哈姆雷特身上寄托着国家与民族复兴的希望,体现出资产阶级对统一国家的理想;还有弗洛伊德派挖掘出哈姆雷特的“恋母情结”;原型批判说则把哈姆雷特作为古代祭祀品,充当人类涤除罪恶复苏自然活力的“替罪羊”;甚至另有相异的观点,百年来分析争论哈姆雷特的性格,是犹豫还是善良,是懦弱还是勇敢,几尽解剖到了一个人的脑纤维和脑细胞。

  看到这些,我读完《哈姆雷特》自惭形秽到无地自容。我前后把这本书读了3遍,也觉得是部好作品,故事情节跌宕起伏,莎翁的语言更是飘逸细腻,出神入化,意达心肺,情透骨髓,时有吟诵太白之诗的幻境妙觉,一些经典隽永美句更是闪现哲理、耐人寻味。但说实话,真的没有从哈姆雷特身上观照出多少自己,也真没有看到什么封建阶级斗争、黑暗势力统治、人文理想闪光,更没有联想到“恋母情节”“替罪羊”之类的心理暗示与原始献祭。

  估计是自己“功力”着实不够,加之属于线性思维模式,领悟不出其博大精深,这看来是十分肯定和万分必然的。不懂反而正常,佛道儒释深奥玄妙,琴棋书画意接千古,梅兰竹菊通情达义,日月星辰照烁古今,哪一个又是真正懂得过的。人啊,看到啥说啥,想到啥说啥,认为是啥就说啥,真实的反映自己,既便是错的,那也是自己的,而且我们也只能知道自己知道的。

  在我的眼里,这只是一个王子复仇的`故事。丹麦王子哈姆雷特的父王惨死,叔叔篡位,母亲嫁给叔叔。回国后,父王鬼魂诉冤,他精心准备复仇,通过戏剧展现父王被害过程,证实了叔叔和母亲的谋杀行为,用装疯和修改信件躲过叔叔的加害,几次犹豫徘徊错过刺杀良机,期间误杀了爱人的父亲(奸臣),爱人跳河自杀,爱人的哥哥复仇,最后在叔叔的计谋下,与爱人哥哥比武对决,两人中毒剑身亡,母亲误饮毒酒死亡,哈姆雷特临死前刺杀了叔叔,完成了复仇。真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一片真干净。

  如果说感悟的话,人间善与恶同在,没有恶也就没有了善,正因为恶的存在,才折射出善的光芒。哈姆雷特的朋友,有两个完美背叛,协助叔叔加害于他,有一个忠诚友谊,愿与他共同赴死,这才是现实,也是真正的人间,没必要惊叹,也没必要惋惜。联想开来,这世间也没什么“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所谓善恶因果不虚,仅仅是鼓励人们行善弃恶而已,反倒是“好人不长命,恶人活千年”的事例举不胜举。善恶之分,视角不同罢了,换个角度善恶也变得模糊了,仅存的是那颗不可欺的心。心安即是善之果,也是善的福报,此外所求皆奢侈、所得皆意外。

  生存还是要死亡,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把命运那无情的毒箭来默然承受,或是挺身而出去与那人世的无涯的苦难进行搏斗,这其中哪种才是更可贵的行为?

  “人类是一件多么了不起的杰作”,这上帝的杰作却时刻纠缠徘徊于生存还是死亡的抉择。是啊!如果生存是人类唯一意志的话,那又何必去在意那世间的善与恶、是与非、真与假、美与丑,一切只要围绕活着的本能行动即可,这样反而清晰简单了,目标明了,行动必然坚定。可是,仅仅为了生存而活着,比那跪乳的羔羊、反哺的乌鸦、舐犊的老牛、护崽的虎狼反倒不如,枉辜负了造化给予的智慧与情欲,倒不如抛了思想和欲念,裸身奔向大自然,回归原始的野性来得痛快。这样活着了无了生趣,失去了人生的意义,人不应该是这样的。是啊!还是披挂上这所谓“人”的装备,拿起情感之予、理性之盾,来与人间的苦难作个决斗,论他个是非,争他个长短,活个拼命三郎才有滋味。这样活着大义凛然、意气风发,或为了理想,或为了自由,或为了正义,哪怕是为了私欲,为了罪恶,为了仇恨,不管怎样,总是寻了个活着的目标追求下去,赋予了人存在的意义和活着的价值。这样的活法是有代价的,最高的代价是生命,斗争中随时会面对死亡、走向死亡,而死了人也就消失了,这时人们就会想,这一切值得吗?连生命都没有了,追求的还有意义吗?所以,又回到了“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的逻辑起点,你会怎么选择呢?

  如果一个人只用一把小小的刀子便可以把自己的一生来结算,那么有谁愿意忍受世上的一切苦难,人世的鞭挞和讥讽、压迫者的欺凌、傲慢的冷眼、被爱情轻蔑所受的悲痛、法律的迁延、蛮横的官吏和杰俊人士费尽周折所换来的小人的轻贬?若不是因为对那不曾有人可以返回的神秘之国的畏惧,对不可知的死后的担忧,谁愿意**流泪于困劳的无奈的生命重压之下,背负着如此的重担!我们之所以甘心忍受目前的折磨而不愿飞向我们不所知的世界,正是因为它瓦解了我们的意志。我们在重重的忧虑之下变成了懦夫,拘谨的思维在我们散发着光芒的决心之上把一层灰色覆盖,而在这一种思维之下,再伟大的事业也会因此而退步,行动已没了本身的意义。

  人活着,就时刻面对这个终极选择,每一个决定都是在寻求生存与个人意志之间徘徊,选择生存就偏离了个人意志,选择个人意志就增加了死亡概率,在夹缝中前行,时而妥协,时而斗争,这也许就是每个人的生存状况。当生存与意义之间的矛盾发展到极致的话,就是生死的考验。哈姆雷特告诉我们,“活着的人总是要死的,无论谁都将从生存的时空迈入到永恒的宁静,你知道这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怀着这样的思想,他做出了自己的选择,走向了死亡的归宿。

  《哈姆雷特》是一座高峰的话,我只在山底。古人讲,“书读百遍,其义自见”,读3遍仅仅是个开始,攀上峰顶,路漫漫其修远,吾亦将不懈求索,在认识哈姆雷特的过程中,认识自己。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8

  《哈姆雷特》是最令人觉得扑朔迷离的,或者说是最富于哲学意味的。其中如父王为恶叔所弑,王位被篡,母后与凶手乱婚,王储试图复仇而装疯卖傻等情节,均可见于古老的北欧传说,特别是丹麦历史学家所著的《丹麦史》中。这些尘封已久的原始资料,本来只记载着一些粗略的情节和苍白的姓名,毫无性格于动作可言,但是在莎士比亚的笔下,读者却发现自己生活在一群鲜活的人群中间,几乎和他们休憩相关,祸福与共。特别不可思议的是,其中出现了一个几百年来令世人叹为观止而有莫测高深的光辉典型。围绕这个主人公,可以提出很多问题。例如哈姆雷特是真疯还是假疯?这个性格的典型意义在哪里?这些问题都不是单凭剧情就可以解决的。

  要充分认识和正确评析本剧的中心人物,必须全面照顾他的性格和环境相矛盾的复杂性,认识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绝望的叹息的全部心里背景。实际上,哈姆雷特的尴尬在于以一个纤弱而又明达的.心灵肩负着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称的重任。用歌德的说法:“这是一株橡树给我栽在一个只应开放娇嫩的花朵的花瓶里。”哈姆雷特,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只能以思想代替行为,不可能成为英雄的人,就是那个“花瓶”;那项他承担不起,几乎连渺茫的希望都没有,但又决不可推卸的复仇重任,就是那株 “橡树”。 一旦“橡树”的根须膨胀开来,“花瓶”就非给挤破不可,这就是悲剧。在哈姆雷特身上,人的脆弱性和环境的残暴性是如此的相反而又相成,以至这个独特的性格在内涵方面显得致密而厚重,在外延方面也显得博大而深广。正是这样,有的专家便声称,哈姆雷特并不是一个客观的过时的角色,而是我们每个人自己。 莎士比亚不属于一个时代而属于全世纪,他的戏剧就象灿烂星空中的北斗,为人们指引着方向。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他提出这个问题正是哲学的基本命题。因为刚刚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些事引发了他对人生哲理的思考,在他的人生中诸事顺逆的时候,他是不会考虑到这个问题的,那时他看到的只是人生的光亮面,那时的生活无疑是美好的,而现在,突如其来的这场悲剧迫使他正视生活阴暗的一面和人性丑陋的一面。

  可以说,哈姆雷特对人生中阴暗的那一面还是有比较深刻的了解的。过去他对这一切只是视而不见而已。如今残酷的现实迫使他面对这一切。他预感到,自己已经被不可避免的拖入到一个悲剧的命运中。如果他父亲真是被害死的,那么为父报仇就成了他一生中不可推卸的使命。而他的敌人又是当今的国王,要想杀死他,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无论多么困难,杀父之仇是不能不报的,而他当前的任务是要想出一个巧妙的办法来核实他的叔父是否杀害了他的父亲。阴谋,暗算与残杀,这些是违背哈姆雷特善良纯真的本性的,但又是他复仇的使命所必须的。处在人生中花样年华的哈姆雷特背上了沉重的复仇使命,心中整日充满仇恨,使他内心阴暗而沉重,他陷入了无法自拔的痛苦的深渊。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19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负盛名的剧本,同《麦克白》、《李尔王》和《奥赛罗》一起组成莎士比亚“四大悲剧”。在《哈姆雷特》中,复仇的故事中交织着爱恨情愁。同时,哈姆雷特也是该剧主人公丹麦王子的名字。后有据此改编的同名电影和越剧、京剧等艺术作品。

  哈姆雷特是一位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在不久前去世,可是他的妈妈却和他的叔叔结婚了,这种的行为让哈姆雷特觉得可耻!在晚上他父亲的灵魂出现,告诉了他,他叔叔丑陋了嘴脸,使得哈姆雷特对他的叔叔更加深恶痛绝,装疯卖傻,通过一个话剧社来证实了阴谋。哈姆雷特被迫远走他乡,母亲的、朋友的背叛、父亲的去世、奥菲利亚的死给他千疮百孔的心又一重重的一击。最后他是报了仇却也永远的倒在了血泊之中。

  他痛斥母亲的话给人映像最深。瞧这一幅图画,再瞧这一幅;这是两个兄弟的肖像。你看这一个的相貌多么高雅优美:太阳神的鬈发,天神的前额,像战神一样威风凛凛的眼睛,他降落在高吻穹苍的山巅的神使一样矫健的姿态;这一个完善卓越的仪表,真像每一个天神都曾在那上面打下印记,向世间证明这是一个男子的典型。这是你从前的`丈夫。现在你再看这一个:这是你现在的丈夫,像一株霉烂的禾穗,损害了他的健硕的兄弟。你有眼睛吗?你甘心离开这一座大好的高山,靠着这荒野生活吗?嘿!你有眼睛吗?你不能说那是爱情,因为在你的年纪,热情已经冷淡下来,变驯服了,肯听从理智的判断;什么理智愿意从这么高的地方,降落到这么低的所在呢?知觉你当然是有的,否则你就不会有行动;可是你那知觉也一定已经麻木了;因为就是疯人也不会犯那样的错误,无论怎样丧心病狂,总不会连这样悬殊的差异都分辨不出来。那么是什么魔鬼蒙住了你的眼睛,把你这样欺骗呢?有眼睛而没有触觉、有触觉而没有视觉、有耳朵而没有眼或手、只有嗅觉而别的什么都没有,甚至只剩下一种官觉还出了毛病,也不会糊涂到你这步田地。羞啊!你不觉得惭愧吗?要是地狱中的孽火可以在一个中年妇人的骨髓里煽起了蠢动,那么在青春的烈焰中,让贞操像蜡一样融化了吧。当无法阻遏的情欲大举进攻的时候,用不着喊什么羞耻了,因为霜雪都会自动燃烧,理智都会做情欲的奴隶呢。他痛恨他的母亲,不知道为什么这个女人可以在丈夫刚死之后就改嫁,他曾愤恨的想要杀死她的母亲,可见这惨剧给哈姆雷特有多么深沉的打击,如果不是他父亲的灵魂让他宽恕他的母亲,也许他真的会杀了那给予他生命的女人。其实这也可以反应出当时的社会背景,不难知道莎士比亚想要告诉我们什么,想要我们人情什么。

  哈姆雷特理想崇高、思想深刻,在一个“脱了节”的时代立志重整乾坤,但他又耽于沉思、自责、自我怀疑,加之犹豫与孤独,于是一再拖延复仇计划。他身上集中体现着文艺复兴运动中人文主义的优点和缺点及他们的迷惘、矛盾和痛苦,反映着16―17世纪初人文主义思想的危机。哈姆雷特的精神苦闷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他已经成为世界文学画廊中不休的经典形象。

  哈姆雷特读书笔记 20

  有一位王子,本来过着十分幸福美满的生活,灾难突然降临,上天将他逼上了一条复仇之路,他就是丹麦的王子哈姆雷特。《哈姆雷特》是著名剧作家莎士比亚的代表作之一,这次读完之后,颇有感触。

  《哈姆雷特》讲述了一个丹麦王子十分悲惨的复仇故事。哈姆雷特是丹麦的王子,他的父亲是丹麦的国王。不幸的是,他的父亲被他的叔父毒死了,夺走了王位。不久后,他的母亲也背叛了他的父亲,嫁给了他的叔父。一下子,哈姆雷特身边所有的人,包括他的`母亲,同学,朋友。甚至他的爱人欧菲莉亚都差点成为了他叔父对付他的工具。就在这样的情况下,哈姆雷特毅然选择了复仇这条艰辛的道路。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但却折射出一个最现实的社会现象。虽然说,现在已经是现代社会,不再是以前的那种封建社会了,总是发生着这种帝位之争。可是,我们又有谁能否认,现在就没有这种“战争”呢?

  我想,答案也许是没有吧!只是,昔日的“帝位”变成了今日的“帝位”,金钱,权利罢了!现在这个社会已经物质化,还有什么真情可言呢?存在的只有利益。每个人都在想方设法地去赢取自己的利益,即使是朋友之间,亲人之间。现在,人与人的心相隔太远了,人之间的情感也被冲淡了,被利益冲淡了。亲情还是利益,我想现在的人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后者吧!

  我曾在电视上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老人,辛辛苦苦工作了一生,赚下了较为丰厚的家业。在他七十岁的时候,拿出了自己的积蓄为儿子买了一套房子!但他的女儿见此就不肯了,她说:“同样是子女,为什么我就没份?我也要得一半”。为此,两兄妹不停地争执,甚至还闹上了法庭,老人见了十分伤心,被自己的女儿给活活地气死了!大家也许还不知道,他的女儿亦是十分的富有,不但已经有了一套很大的房子,还买了一部几十万的小车。可是,她就是要争得那点利益,结果将自己的父亲给活活地气死了!

  也许,这就是生命之悲吧!现在,人们的心灵都被这利益的灰尘给蒙蔽了。人们只是看到了眼前的这点蝇头小利,而忽略了真正珍贵的亲情,友情。

  不要再让这样的生命悲剧发生了!


雷雨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扩展3)

——个人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

  个人读书笔记 1

  1。真正的教育绝不是讲道理、传授知识,更不仅仅是开发孩子的智力,而是把自己精神的能量传递给孩子,维护孩子的心力,让他成为一个内心强大的人,一个能承担后果、应对变故、改善自身和环境的人。

  2。造成目前教育障碍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教育实践在孩子面前以赤裸裸的形式进行,而孩子的本性是不愿意感受到有人在教育他的。

  3。有一个强烈的感觉:我们的老师和家长太累了,我们的.教育承担了不应由它来承担的过多的社会压力:升学、就业、致富、当官、成名成家,这些压力通过考试、升学的途径,全部加到了中小学生和家长、教师、校长的身上。

  4。教育的很多问题,根源在于家长和老师放不下自己的权威、尊严,认为自己时时处处表现得比孩子强,才能树立权威。这既是个理念误区,也是个巨大的心理障碍。教育者的目的是让孩子成长,而不是显示自己的聪明与才华。

  5。社会流行一个观点“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个观点误导了很多人。其实终点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孩子的成长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起跑快一点还是慢一点,其实不重要。

  6。我们要长期在中高考的体制下工作,因此,对基础教育有意义的研究,都不能离开中高考存在的前提,生本教育十年实践证明:“素质好,何愁考(中高考),为了好,偏不考(过程中的统考)”。

  7。教育者的唯一要做的事情,是保护甚至捍卫孩子的主动性。在孩子的成长面前,最好不要刻意地去做什么,才是教育的大智慧。

  个人读书笔记 2

  哈罗德一个人坚持87天走完了长途漫漫的627英里。这一路上他的信念便是:只要我还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由此可见,奎妮的病情是哈罗德出发的直接原因。我脑海一次又一次在想:奎妮是怎样一个人?竟值得哈罗德不远千里前去相见?

  文中第一次出现对奎妮评价的时是在第一章。哈罗德看见流畅又整洁的信时,回忆起奎妮做什么事都一丝不苟、叫人无可挑剔的样子。按理说有这样优秀品质的人应有光明的前途,可奎妮不尽然。

  哈罗德与奎妮第一次见面是在一个文具柜里。哈罗德临下班前,听见柜子门后传来阵阵抽鼻子的声音,这声音连续响了几次。他鼓起勇气打开那个传出声音的柜门,发现有个人背对他蹲着,紧紧地贴着墙。她的外套包在脊背上,绷得紧紧的。而这个人就是奎妮。

  奎妮一边抽噎一边跟哈罗德说她的工作都做得挺好的了,而且她有一个学位,可她不明白为什么老板纳比尔先生总要盯着她看,同事们都要取笑她。

  奎妮身材矮矮胖胖,走路时会支起手肘,弯下腰,扎稳下盘,像母鸡扇翅膀一样摇摇晃晃。酿酒厂里的几个同事包括老板在内,都以学她走路的姿势寻开心。

  尽管奎妮工作得十分出色,不出几天已经有消息说她为财务部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进账,但这并没有减少逐渐蔓延到公司走廊上的各种模仿和讥笑。奎妮的无助和难过不由让我想起我的高中同学阿欢。

  阿欢其实长得挺好看,水灵灵的大眼睛,淡淡的远山眉,粉嫩的樱桃小嘴外加高挑的身材。她的周围总是围着许多男生。

  文理分班后,我见她的次数越来越少,可每见一次,我总觉得她又胖了不少。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一定是错觉,直到一些风言风语传到我的耳朵。

  “2班那个胖子阿欢现在胖得走路地面都会跟着震三震,而且一到夏天就浑身汗味。”

  “我跟你们说,别看这胖子现在这个模样。高一刚入学时可是个大美女,追她的人还不少。”

  “现在都高三了,你还提高一。你这小子是不是有病。她现在这个样子,谁还敢追她啊。又高大又结实,男生都吃不消。”

  我听到这些风声后,立马去找阿欢,没分班前我们曾在一个小组,关系还不错,只不过分班之后各忙各的又加之没有手机,便渐渐疏远。

  阿欢笑笑跟我说没事,可我明明在她的眼睛里看到了一丝落寞。明明是天之骄子,都是被人捧在手心里,可现在却从云端跌落至尘埃,这该是有多痛啊。我紧紧地握住她的手,想给她一些力量。

  她拍拍我的手背,接着轻轻地回握着我的手,开口说道她妈妈在高二分班之后怕她学*跟不上,特意找人托关系买了一些补脑的药,价格还贵得离谱。这才吃了不到一年就变成现在这个模样了。药已经停了,可这身上的肥胖却没那么容易消失。“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坦然接受。”这是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阿欢跟我说得最后一句话。

  直到高考结束,她还是没有瘦回吃药前的模样,不过整个人看起来精神多了。现在大学毕业后的她,身材也没有特别高挑,但正因为略带丰腴,更显成熟稳重。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她很快就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升职加薪,一路提拔,早已在全国有名的上市公司站稳了脚跟,而那些曾经的男生又开始蠢蠢欲动。

  我曾开玩笑地问她是否要感谢青春里那段刻骨铭心的痛。隔着手机,阿欢爽朗的笑声直达我的心底,她说是要好好感谢那些深夜里痛哭流涕的日子,被嘲讽,被嫌弃,被鄙视的日子终究成为过去。正是那些不堪过往,才造就了现在年轻有为的自己。

  奎妮哭过之后,走出柜子时,已经恢复了神态,她顺了顺短裙,道了声谢谢后,便挺直腰板抬着头离开了。她打消了辞职的念头,更加卖力地工作,用自己的成绩证明自己的能力。

  个人读书笔记 3

  这本书主要记载了哈罗德从英国最西南走向最东北的`途中所见、所闻和所想。接下来,让我们一起重温哈罗德的自我救赎之旅。

  这场自我救赎由星期二寄到的一封信开始。老友奎妮身患癌症,写信向主人公哈罗德告别。哈罗德写了回信,但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于是越走越远,历时87天,行程627英里,横跨了整个英格兰。旅途中哈罗德遇到了不同的人,聆听了不同的故事,最后实现了自我的救赎:加油站女孩使他有了朝圣的信念;一个全新的开始使他意识到自己对妻子莫琳的依赖;跟随者维尔夫的出现使他自责对儿子戴维的亏欠;与玛蒂娜的谈话使他释然了父母的行为。

  在整个阅读过程中,我能感觉到哈罗德身上渗透出一种安静而勇敢的力量。 在这趟经过自我、走过现代社会百态、跨越时间和地理风景的旅程,哈罗德敞开了自己伤痕累累的心,让世界走进来,让生命重新发光。《泰晤士报》中有这样一条书评:“遇见哈罗德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其实,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哈罗德就是你自己。

  每个人内心深处都有伤疤:回想,你是否因为害怕伤痛而不敢回忆你失败的恋情?你是否因为经常没有时间陪伴孩子而不敢再靠*他?你是否因为错过了父母的老去而不敢面对他们……

  没有勇气去触碰,只是一味地逃避,那么什么时候才能活出自己呢?记得《谁动了我的奶酪》书中的一句话:“克服你内心的恐惧,改变你自己,释放你自己。”

  记得一句话:“生而为人,实属不易。”每个人出生以后,在成长过程中都会经历不同的苦难,这些苦难就像火红的炭,在我们心上烙印一道道印记:朋友的离去、爱人的背叛、上司的责骂……血淋淋的残酷现实给了我们一个又一个耳光。最后,我们遍体鳞伤,因而把自己封闭在自己的世界里。

  后来,我对世界,冷漠以待。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旦受过伤,我们就会决定不再触碰它。有时候这是一种优点:决心;有时候却是一种缺点:懦弱。豺狼虎豹固然可怕,但其实世上最可怕的是人。没有什么可以战胜人。可是为什么那么多人是逃兵?因为打败人的是人本身。手被刺了,便再也不伸手,那么没有了手的帮助,人又能完成什么呢?

  理想远大,奈何目光恐惧;志在千里,奈何止步不前?

  “每件事情发生都有它的道理,它在教你人生的道理 ”云来,为你带来风的抚慰;风来,为你带来雨的问候;雨来,为你带来彩虹的微笑……万事皆有缘由,我们应该养成自我反省的*惯:挖掘因,寻找果。世界如此精彩,为什么偏爱蜷缩于一处无光的角落?

  面对真实,迎接未来!

  “拨开云雾见青天。”乌云不会一直做天空的主宰。很多困难并不难,只不过我们把自己困在里面了。理清思绪,找出解决办法,太阳又将照耀大地。

  万丈光芒,仍是少年!

  我曾经是一个很缺乏自信的人,因为担心出错不敢在班级回答问题,因为担心出丑不敢当众讲话,因为担心孤立而不敢做自己……但我不喜欢那样的自己,然后我开始挑战自己,例如,现在我敢站在这里与大家分享一本书。

  每个人要做的是真实地面对自己,正视自己的不完整,在每一个日子里努力着,整装待发,拾掇一路的零星碎片,拼凑完整的自己。

  《肖申克的救赎》中,安迪选择了一条自我救赎之路——他成功穿越自己19年挖成的密道来到自己向往的自由世界;《追风筝的人》中,富家少爷阿米尔在拉辛汗的鼓励下,踏上了充满生命危险的自我救赎之路;《无问西东》中,不同时空、不同主题的四个故事连贯起来表达了听从自己的内心,实现灵魂自我救赎的主题……

  思考这样几个问题:如果你自己都放弃了自己,还有谁会来救你?你是否属于20岁就死了,80岁才被埋葬的那类人?再回过头面对自己的生命和挚爱的人,你又是否已留下了诸多遗憾?

  人生不是用来埋怨的,要学会领悟其中的真谛。

  他人终是过客,不要为离别感伤,学会接受一个人的生活;

  所有事情都是经历,不要为失败哭泣,学会微笑每一段旅程;

  过往均是云烟,不要为回忆伤感,学会感谢每一场邂逅;

  完整的你还在路上,等着你去寻找。向自己的内心深处看去,克服自己的短处,这样你的旅程才真正揭幕。学会倾听,学会倾诉,学会释然过往压抑自己的一切。理解、原谅、支持。那将是一次内心救赎的朝圣之路,是一次自我发现、爱的回归的朝圣之路。

  拂去岁月蒙尘,历经心路孤独,实现自我救赎!

  个人读书笔记 4

  一个人的朝圣,完成了三个人的救赎。主人公哈罗德带着对三个人的愧疚活了几十年,对死去儿子戴维的愧疚,愧疚未曾好好陪伴,未曾好好表达爱。对爱人莫琳的愧疚,愧疚未曾在她最需要的时候给与陪伴,导致两人像同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生活了几十年。对奎尼的愧疚,因为他酗酒过度,在酿酒厂犯错后奎尼替他背锅,而他未曾对她说过一句感谢。八十多天的步行,一路上他走着回忆着,途径的每个过客的故事都让他回想起自己的过往,每一个人都在努力的活着,他也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过往。他是否好好爱过自己的家人,他是否对该感谢的人表达过感谢。他的一生,*淡无奇,一直都是默默无闻,对家人和朋友的愧疚和对儿时遭遇的怨恨一直充斥着他的.一生。他是否要继续这样再去,如果挽救这些还来得及吗?一个人的朝圣,一场自我的救赎。愿我们在该说爱的时候表达爱,该感谢的时候勇敢说出感谢,想做什么就去做,想说什么就去说,不压力给自己太多说如果的机会,不要有那么多遗憾,愿我们都可以活的任性。

  个人读书笔记 5

  又这样过了一个月了,尽管也就那么的几节数学史的课,可是,依然让我听得津津入味。

  认识数学历史,重温数学的发展道路。数学,似乎是一个枯燥的学科,但是,却是我们生活当中,最为有用的工具之一,它是物理化学生物的摇篮,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是市场里的公*秤,是我们量化自己的必要工

  具。数学,就是这么的一个“工具箱”,前人用万分的努力汗水,把这个工具弄得更为人性化,更能让我们好好地使用。《数学史概论》这本书,真的让我对数学有了更深的'认识。下面,我说说从《数学史概论》这本书,我又学到了什么。研究数学发展历史的学科,是数学的一个分支,也是自然科学史研究下属的一个重要分支。数学史研究的任务在于,弄清数学发展过程中的基本史实,再现其本来面貌,同时透过这些历史现象对数学成就、理论体系与发展模式作出科学、合理的解释、说明与评价,进而探究数学科学发展的规律与文化本质。作为数学史研究的基该方法与手段,常有历史考证、数理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可以说,在数学的漫长进化过程中,几乎没有发生过彻底推翻前人建筑的情况。正是我们不断地为数学这座高楼添砖加瓦,它才能越立越高,越来越扎实,

  我也为可以这样学*和认识数学而感到满足!

  个人读书笔记 6

  提起当代德国,我的第一印象是严谨守时,第二印象是产品优质。但对于德国的历史,除了两次大战造成的深切灾难外,知之甚少。碰巧看到这本《十个人的德意志》,是中国人写的入门级的德国史,纯当科普。

  文章按照时间顺序选取了十个人物,作为德国发展的缩影,重点是讲公元1000年之后的事情。人物基本上是著名的政治人物,故事的主线是军事,重点围绕德意志民族的分分合合开展的战争展开,少量的写了一些外交、经济、宗教相关的问题。

  德意志民族的历史确实可以看做是灾难深重的历史,由于地理位置在欧中的正中心,所以长期和东南西北的各个国家打仗,而且被英法等传统大国采取分而治之的原则,被分裂为大大小小上百个邦国,历史上长期处于分裂的状态,直到铁血宰相俾斯麦的出现才实现了德意志的统一,但是两次世界大战单挑整个欧洲的行为功败垂成,又将自己打回原形,最*的东西德合并也不过是20多年前的故事。

  概括*代德国的崛起,三个因素至关重要,一是民族独立之后的强大的中央集权,有利于举国之力办大事;二是重商主义,消除内外部关税壁垒,大力修建铁路、高速公路,鼓励和促进商业发展;三是建立了完善的工业体系,特别是汽车,高端制造业的发展。以上三点使得德国在工业文明的进程中占据先机。

  这两年德国在国际事务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政治上经常在新闻看到默克尔大妈协调各种国际争端,经济上提出了工业4。0概念,在当前整体疲软的欧洲国家还是一枝独秀,外交策略上大力救助难民的策略引发了作为普通民众的.好感,足球也是一如既往的给力。

  普通老百姓对德国的印象普遍较好,但国与国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基于国家利益的交往,德国**对中国的态度也是非常的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基于德国在经济、科技等方面的优势我们也不必妄自菲薄,与其邻渊羡渔不如退而结网,取长补短提升自我方为正途。

  个人读书笔记 7

  《引爆点》的意义在于,它探索了流行的发起与阻断的可能。比如我需要把某一种信念或者产品推销出去。应该怎么做!

  个别人物法则里的三类重要人物――联系员,内行,推销员

  联系员,拥有与其它人联系起来的能力,无论在多远的地方,只要他曾经与你接触,他都可以联系上你。例子虽然极端但确实有这样的人,拥有广泛的人际交际。

  内行,对喜爱的事物十分在行,推销员,有十分讨人喜欢的特质,可以说服他人。

  在引爆流行这方面,相比其它人,这三类有拥有强大的威力。

  联系员将一个个独立的个体联系起来,我们常常可以感觉到,我们身边的某些人,把我们一个个独立的个体联系到了一体,如小良,如老廖,他们拥有发现别人优点,加以放大……在人际交往中,我们并非处于环形,而是金字塔结构,在他的带领下,一群个体联系到了一起,然后共事……

  同行,如本人。喜欢做自己喜欢的事,拥有自己的思考方式, 对某些方面十分了解而且愿意分享这份成果,但又不是过份热情的,不强人所难的。他们把自己的兴趣爱好发挥到极致,刨根问底寻找出解决的方案。

  推销员,如老廖,孙浩。当然两者也是不尽相同,老廖以属于温和派,可以自然地把人带过去,孙浩属于诡辩派,是那类把人带沟里的类型,当然他也有把自己说晕的时候。 祖师爷应该也属于这类人,他们的情感非富,表达细腻,自己的一言一行都能感染别人,或者说他知道什么时候别人的情绪与自己是同步的,因而可以控制这种情绪,或悲或喜。人中翘楚本 山大叔更是其中绝顶高手,他 不但是联系员,更是推销员,作为一个突然崛起的集团老总,交际能力可见一斑。

  这三类人对他人的影响是十分重大的,第一类人受众广,第二类人可信度高,第三类人说服力强。如果你的产品,你的观点可以影响到这三类人,而且具有附着力的时候,这三类人将是你点燃流行潮的导火索,拥有他们将无往不利。所以***说的捉住事物的主要矛盾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影响了他们就可以影响潮流。

  附着力法则,为什么说个别人物法则很重要呢,因为相比普通人,个别人物传播面比较广,信息的歪曲程度比较少,可以将信息准确传到每个人那里。而且十分重要的,这三类人可以将一个晦涩难懂的概念解读成他人可以理解的东西。这一点非常重要!一个好朋友被女人折磨得不行最后分开了,谣言纷飞,最后的结果是他因为种种原因甩了这个女孩, 这种消息还是从他很要好的朋友那来传出来的,流言就是如此,人们总按照自己的愿意将故事解读成自己喜欢的,可以理解的方式。因为一个女孩子在男人面前总显得那么无力(定性,刻板印象),他们没有时间也不愿意理解别人,男人就变成了强势的象征,女人似乎就一定是被欺负,受欺压的。可是作为他的朋友,我真真实实地了解这件事的经过:女孩对男孩有种种不满,或者说挑剔。男孩组织聚会时需要与同学联络,女孩却要他一直跟随不能走开。看似小小的矛盾最终导致了两人的分离。当然谣言的版本是要倒过来看的。只是男孩大可不必放在心上,大多数人是不必放在心上的,因为他们是大部分的普通人,他只要有真正了解理解的人就够了,如果我们也是联系员,内行,推销员,或者说有必要这么做。那这种流言要阻断也不是没有可能,只是男人要有男人的气度……

  环境威力法则:环境对人的影响力不是很重要,也不是重要,是极端重要。前段时间店里中差评少的时候没有特别去解决,后来的中差评如潮般涌来,一个窗户破了如果不补,别的.窗户很容易被人丢石块。所以任何时候都要防微杜渐,将一切危险消灭在萌芽阶段,不然灾难来临,需要的代价不会只是一点点,如同上次与钱柜的第二名之争,当不正常的状态已经发生,危险的警报已经响起店长还在装聋作哑无所作为,最终只能导致现在苦苦追赶却不见起色。所以人们对身边事物的影响的敏感的,一个差评就足以影响他的理念,这个时候的他并不只是他自己,他的思想被裹胁,稍有风吹草动就给你差评,因为别人已经作了示范。

  150法则,当一个团队人员超过150人的时候,这个团队的交流就发生困难。刚看完的时候,我记忆如同断了的线,只有把其中的点找到,才可以连起来。

  个人读书笔记 8

  我外出上学时,只有寒暑假才会回家。没回家的时候,妈妈总是打电话一而再再而三的确认我的归家日期,每次到家都有一大桌美味佳肴在等着我。可待不了多久,妈妈就会嫌弃我睡懒觉,不收拾屋子,问我为啥还不回学校。

  妈妈是同一个妈妈,可为何差别待遇如此之大?读《一个人的朝圣》时,我亦发现了这个问题。莫琳是同一个莫琳,可为何对哈罗德态度变化如此快?

  莫琳擦好桌子、洗好衣服、铺好床单时,很庆幸哈罗德不在家。哈罗德在家,她大概又有更多的事情好忙活了。可这庆幸之情未过一刻钟,她又有些焦虑了,为啥哈罗德还未回家?他以前从不会这么晚回家。

  仔细想想上述的问题,不过是因为待一起的时间久了,会产生厌烦感。就像一成不变的生活,总要有点新鲜事才能与众不同。

  我拿起水杯,浅浅地抿了一口白开水,静静地继续往下读。

  莫琳想找点事情转移自己的注意力,可随处都是哈罗德的影子。给他打电话,电话又在楼上。找不到人,不知道他身在何处,莫琳内心开始慌乱,脑子开始乱想。

  忽然她的脑子里蹦出一个可怕的想法:哈罗德遗传了他父亲的老年痴呆,他会不会迷路?又或者没被人发现?莫琳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找到鞋子和钥匙就往门外冲。可冲到门外又觉得自己真荒唐,又回到门内。

  慌慌张张确实有些滑稽,可我却怎么也笑不出来。因为这种事情,我经历过,所以我懂。

  去年某日大半夜,凌晨1点左右,我朋友在微信里跟我说她的车抛锚了,停在了半路,真是倒霉。当时我已经进入梦乡,早上睡醒看到她发的微信被吓得半死。

  一个女孩子,三更半夜车子抛锚,想想都后怕。我立马翻身坐起,忙打电话,可只听到冰冷的女音:欢迎使用来电助手业务……气得我差点把手机扔了。

  那一整个上午,我都不在状态,实验频频出错,脑子总是走神,对同事也是爱理不理。满脑子都是我朋友的影子,她会不会出事?她该怎么办?我一边安慰自己她不会没事,可一边又静不下心来。直到接到她的*安电话,我才回到正常状态。

  当隔壁的好心人雷克斯打电话询问哈罗德有没有回家时,莫琳选择了隐瞒,她说:已经到家了。有人说这个善意的谎言是为了让雷克斯放宽心,但我更觉得这个回答是让莫琳自己相信哈罗德没事,相信他会*安到家。当时的莫琳内心定是无比惶恐,她怕哈罗德出事,她只能一遍遍自我安慰。或许这个答案本就是下意识的回答。

  当莫琳接到哈罗德的电话,她是欣喜的。终于,听到了他的声音。可当她知道哈罗德要走路去看奎妮时,她开始慌了。那么远的距离,他一个六十五岁的老人竟然要走路去?莫琳一次次地阻止他,希望哈罗德从实际出发,她希望他不要去。

  哈罗德一副势在必行的`样子,似乎只是告知他的妻子莫琳,而不是与其商量。莫琳生气、发怒,可电话忽然就断了,她的劝说于事无补。哈罗德还是上路了,她要去看奎妮,去那个遥远的地方。他相信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不会死。

  可莫琳就可怜了,她一个人在家担心受怕忽,这件事对她来说却是噩耗。毫无疑问,莫琳是爱着哈罗德的,他和她一起牵手走过长长久久的岁月。

  可原文却在此埋下了伏笔:

  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久埋的回忆,开始在她身体里簌簌发抖。

  回忆里的那些东西是什么?

  哈罗德、奎妮、莫琳之间又发生了怎样的故事呢?

  让我们拭目以待。

  个人读书笔记 9

  历时半个月的时间,读完了《一个人的朝圣》,这是我读得最快的一本书了,但是读完总想说点什么,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就大概介绍下这本书吧。故事的主人公叫哈罗德·弗莱,他是一个65岁的老头,在酿酒厂做了四五十年的销售就退休了,为人谦逊,独善其身,从来没有过太高远的追求。

  正如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哈罗德·弗莱是个高大的男人,却一辈子弯着腰生活,像是随时防备着前方会突然出现一道低梁,或是被人投偏了纸飞机似的。”

  “哈罗德从小就学会了安身立命之道——保持低调,做个隐形人。”小时候,哈罗德的母亲不辞而别,父亲便经常给他换不同的“母亲”,但他并没有真正感受过什么是母爱和父爱。

  成家后,他的婚姻生活也是不尽如意,儿子戴维患上了抑郁症上吊自杀,妻子由此便和他分居形同陌路人。在如此窘迫的境况下,他收到多年前的女同事兼好友奎尼的一封信,并告诉她自己得了癌症,不久便离开人世。

  从此,他便决定一个人上路,亲自把自己的回信交到奎尼手中,并一路不停地给奎尼的疗养院打电话寄明信片,让奎尼一定坚持等着他。一路上,他一边回味往事,一边自我反省,还帮助许多人分担了一些东西,可回想起自己的从前,对待妻子莫琳、对待儿子戴森、对待好友奎尼,他总觉得亏欠了他们好多,甚至很多都是无法弥补的东西……一路上,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深刻体会了外面的生活,虽然旅途中也常有同行者陪伴,却没有一个人能够走*他的心,真正地了解他,懂得他“在路上”的意义。

  从英国的南部到北部,从金斯布里奇到贝里克,历时八十七天的时间,六百二十七英里的里程,哈罗德终于到达了贝里克的圣伯纳丁疗养院,实现了对奎尼的诺言,奎尼最终也安然地离去,哈罗德和莫琳的感情也重归于好。

  其实,整本书通读下来,让我一直都不懂的是,这本书为什么要叫“一个人的朝圣”而不是封面内的那句话“那么,我是谁?”朝圣往往不应该和“宗教”相关联的吗,而哈罗德并不是宗教信仰者啊,抱着这个疑问我请教了百度百科。

  百度百科对“朝圣”的解释是:

  朝圣是指教徒朝拜圣地的宗教活动。朝圣是一项具有重大的道德或灵性意义的旅程或探寻。通常,它是一个人前往自己信仰的圣地或其它重要地点的旅程。果然,“朝圣”的确是与庄重、信念、宗教有关。但这本书讲述的是主人公哈罗德在去看友人奎尼的旅途中,通过忆往事,自我反省,给自己心灵的一次洗涤,最终又重拾勇气,开始坦然面对生活。

  如果非要说这是一种朝圣,那就是哈罗德坚定了一种信念:只要他一直坚持走,奎尼就一定会活着,直到他到达目的地。严格来说,这的确是一种信念。但与其说是哈罗德为了“拯救奎尼”而开始“一个人的旅途”,倒不如说是奎尼拯救了哈罗德,如果没有奎尼的信,就不会有哈罗德“在路上”,就不会有他重新审视自我和面对生活的勇气,更不会有莫琳最终对哈罗德的原谅。

  坦白来说,我觉得这本书用“朝圣”来命名,显得过为沉重,如果叫“那么,我是谁?”,也许会有另一种意境吧,也说不定呢。

  个人读书笔记 10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个人读书笔记 11

  1、《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我在假期中已经看了好几遍了,它是我最喜欢的课外读物之一,其中有关人生意义的段落,我还能把它给背诵出来呢!

  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问题。保尔他残废后,毫不灰心,还要顽强的学*,努力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造。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要是一场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极其艰苦的劳动。经过顽强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小说《在暴风雨里诞生》的前几章。读着,读着,我也禁不住热泪盈眶,心潮澎湃。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事业在召呼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作斗争的动力。

  2、《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录的是海伦凯勒一生的事。书中感人心腑的故事,总是在我受到困难和挫折是鼓励我,不要后退。海伦凯勒从小就失去了听觉、视觉和甜美的声音。她也曾因自己的缺陷而放弃过,可她又很快振作起来。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凭着超人的毅力,不但学会了说话,还学会了五种语言文字!她一生熬过了八十七个无声、无语、无光的孤独岁月!一个人只要胸怀大志,并不懈向着目标努力奋斗,就不会被一些客观条件束缚,你就会拥有无限的力量去实现它!坚贞不屈、不断进取的精神是海伦凯勒所拥有的,我们——祖国的接班人更应该拥有这种美好的精神品质!

  3、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凡生活中*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了。

  4、水浒传写的是宋朝一次豪侠起义的故事。人们都说:少不看水浒,就是因为水浒传会让年轻人激情燃烧,压不住自己的火气。这话说得真是没错。书中的一些人物真是耳熟能详。比如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我被鲁智深的正义感震撼了,一边看一边在心中暗暗地为鲁智深呐喊助威。再比如林冲蒙冤入狱,发配边疆,这一段看得我是咬牙切齿,真想把高球从书里拉出来教训一顿,同时也为林冲这样一位好汉遭遇毒手而连连叹息。这本书的情节非常吸引人,我从中看到了一种正义感,我想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像水浒英雄一样心中充满正义感。

  5、《水浒传》是部庞大、复杂的小说,它生动地描写、反映出了梁山起义的发生,发展壮大直至起义失败的整个过程。它明确地描写出了当时起义的社会根源和原由,并成功塑造出了那些栩栩如生的起义英雄的形象,且通过他们不同的反抗道路展开了起义过程,也具体地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原因。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原因和不同的情况,但是在逼上梁山这一点上,许多人是共同的。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受地主的掠夺和迫害起而反抗,结果被逼上山落草。勇猛地向统治阶级进行冲击。他们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过来的。

  6、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海底两万里》,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其中,我被《海底两万里》中的冰山这一节内容深深打动了。他们在南极地区航行,在回来的路上,不幸被冰山困住,但他们用自己的智慧拯救了自己的生命。多么惊心动魄的一刻啊!想想他们,在危险的情况下,他们头脑清醒,用智慧战胜了困难。那我呢?我从小到大都很胆小,而且在困难来临的时候没有勇气去面对、去战胜它。而《海底两万里》给了我一些勇气,我应该学*他们的那种不畏艰险的精神!《海底两万里》虽然只是一本冒险小说,但它却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地去面对现实,不能胆小怕事!

  7、《居里夫人传》详细叙述了居里夫人的一生,也介绍了比埃尔—居里的事迹,着重描写了居里夫妇的工作精神和处事态度。书中引用了居里夫妇的许多信札和日记,书的最后还附录了居里夫人一生所得的奖金,奖章的情况以及罗列他所得的名誉头衔,是一本很翔实的个人纪录。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居里夫人从来没有浪费时间,只有严谨的生活;没有享乐的懒散,只有英勇的奋斗;没有奸诈的人和事,只有和谐的空气;没有丑恶的画面,只有纯洁的灵魂———这是一本最精彩的历史人物传记。

  8、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9、三国演义写的是东汉末年群雄纷争,三国鼎立的故事,这本书里体现了作者对那个时代的独特的洞察力和维护皇室正统的思想局限。三国演义里有很多纷繁错杂的人物,他们的性格各有特点,他们的故事发人深省,他们的命运牵动着我的心情,从他们的身上我看到了作者对人物刻画的匠心独具之处。我总是忘不掉赵云在长坂坡七进七出为救少主不顾自身的安危,这是何等伟大的精神啊。我还忘不掉关羽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忠心,就这一点就需要我好好学*。虽然最后的结局违反了我的期望,但这本书真是一本好书。

  个人读书笔记 12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用生命镌刻的铭文,是开启智慧的大门,是知识雕塑的丰碑。它伴着我们奋斗的历程,伴着我们生命的足迹

  翻阅书籍,答案在字里行间中隐隐出现。我们会从别人的故事中找到自己的影子,唤醒沉睡的记忆;从别人的奋斗中找回曾经的梦想,点燃希望的火种;从别人的感悟中找到成功的诀窍,扬起理想的风帆;从别人的性情中找到真实的自我,播撒爱的`阳光。

  每当我阅读一篇故事,便随着主人公走进了故事的情节。一则故事、一次启发、一种情谊、一份感动。在现在社会中,我们似乎忘了翻阅书籍,从每一则小故事中感受生命的真谛,从优美的文字中倾听世界美的旋律。

  在忧愁的时候,时不时读上几页,都会有新的收获。读书,让我明白了海底的奥秘;读书,让我知道了世间的奇迹;读书,使我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读书,使我了解神秘的自然界。它使我见证了三国的历史;它使我感到了红楼梦的悲惨;它使我看见了唐僧取经的艰苦;它使我领悟了水浒英雄的气概。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读书给予我快乐;读书给予我知识;读书使我变得开心;读书可以为我解忧。

  何以解忧?唯有——读书!

  个人读书笔记 13

 这篇文章告诉人们,人要过一种有意义的生活,不要虚度光阴,碌碌无为;人一定要坚强,不要放弃。正如文中的一段话所言:“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一个人的生命应当这样度过: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他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这样,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整个的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而斗争。’”3:前几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不顾一切地追求自己的梦想的精神使我非常感动。

  小时候,他的老师瓦西里神父对保尔很坏,想方设法的把保尔给轰出了学校,妈妈只得替他找了份洗碗工的工作,结果因为替别人打抱不*也被轰了出来,还被毒打了一顿。哥哥又介绍他去发电厂工作,这时他遇到了红军朱赫来,他在朱赫来的说动下也成了红军。有一次,保尔在打仗的时候头部受重伤,医生又把他从死神手里夺了过来。随后保尔又和红军们一起打仗、挖铁路受了不少伤,经历了不少磨难,后来留下了后遗症,双目失明,左手和双脚麻木,不得不回去休养,后来去了母亲好朋友的女儿为妻。他的好朋友们也成了红军,有些英勇牺牲了。她在家里闲得不行,他就描写科托夫斯基骑兵师,书名是《暴风雨所诞生的》,由于双目失明,凡是写了的就要一章章背下来,妈妈很担心,就请了邻居加丽娅替保尔写字。小说写完后,寄了一家出版社,等了非常久,就在一家人快要绝望的时候,报社来了信,说很好,保尔的付出终于关于得到了回报。

  这本书说了保尔虽出生贫寒,但坚持不懈,即使双目失明,四肢瘫痪,依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与追求。而我们从小就在父母的呵护中长大,受过良好的教育;保尔却从小受到贵族的蔑视,还要给别人做工,养活家人。四肢瘫痪后,还说服自己的妻子去当红军,自己则了却自己的梦想——写小说。在付出了汗水、心血、克服各种困难之后,小说终于受到人们的青睐!他们高兴极了

  而保尔这种四肢瘫痪、双目失明后,还不放弃自己理想的精神难道还不值得我们学*吗?

  个人读书笔记 14

  初读《一个人的战争》是在QQ空间,我为她另类的创作思路在午夜时分笑出声来。再读此文,不由心生怜爱。这是怎样的一种母女之深情?没有一个赞美之词,唯有咬牙切齿的痛恨。或许是优越的生活环境以及父母的宠爱,在反复读着这样一篇以特殊的方式表达对母亲的祝福的散文,我竟然找不出一句话来表达读文的感受。对于“母亲”这个词多年来我始终保持沉默。

  我是家里的三女,父亲特别宠爱我。母亲虽然没读过几年书,思想却非常开明。小时候我长得特别可爱,父亲的朋友虎叔家三个男孩,每天叨叨着让我给他家做女儿或者直接做媳妇,妈妈都笑着征求我的意见。那时年纪小不懂事不愿意离开家,虎叔很失望。后来也没能当成他媳妇,到现在虎叔还拿我调侃着。其实虎叔家的男孩个个帅气,而且家底很厚实,但要想成一家人还是需要缘分的。

  《一个人的战争》中的“我”并不是因为母亲要拿她去换儿子而生气,是觉得自己不被重视而伤了自尊心。从此埋下了“恨”。母亲的形象在作者笔下“丑”到无与伦比,倔强的性格随着成长而根深蒂固。其实,在母亲眼里,每个孩子都是她的宝贝,即使换到了别人家,我相信母亲会多了更多的惦念和牵挂。

  我是家里唯一自由恋爱的女孩而且属于早恋,也许是我爱上的男孩特别斯文特别优秀,父母像疼爱我一样疼他,直到我们结了婚生活在一起,依然照顾着我们。我们一直在母亲身边生活,可以说是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即使买了房子也没离开父母。直到我36岁离开家,母亲的惦念更深,到现在还少不了给我们送这送那的。弟弟心疼母亲,跟我开玩笑说:“姐啊,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啊。”每次听到这话,心底总会有不可名状的滋味涌起。

  这点恰恰与《一个人的`战争》中所描述的截然相反,而我却能感受文中“我”在逆反心理下的叛逆行为。读着一句句“憎恨”,我的眼角终于滴下了泪水。我没想过要恨,只是那些世俗的眼光与做法让我浪费了一生中最灿烂的年华,硬生生让一个不知愁滋味的少女演变成“忧虑”青年。这里,我深深地体会到作者内心的挣扎。

  因我早恋,生活的不稳定让外界多了许多的谗言,致使我们的恋爱婚姻走了长长的八年时间才有了结果。青春有多少个八年?也正是外界的压力迫使我产生“逆反”心理,非要证明自己不是生活的弱者,从娇生惯养到自尊自强自食其力的过程对于我来说多么的艰难,以至于回首往事依然会泪流满面。就为了争这一口气,我一意孤行,不顾父母的理解、叹息与安慰,姐姐们的规劝、阻拦,最终让羡慕的眼光围绕着我。而我失去的永远都不可能再要回来,青春、容颜、无忧无虑……

  母亲退休后帮我养孩子,我不需要操一份心。母亲爱干净,会织漂亮的毛衣。在我女儿上幼儿园的时候,连门卫都认识我女儿,一个星期六天没有重复的穿着,让可爱的女儿更加漂亮惹人喜爱。邻居都说我只生了孩子没养过孩子,这话一点都不假。在我坐月子的时候,我还放不下没人能接替的生意,坐在床上偷偷干活。母亲除了叹息也拿我没辙。我没有为命运而屈服,失去的同时得到了我所想要的一切。然而,权衡一下得失,又能怎样?只不过争回了一口气而已。我们最终为这一切付出了健康的代价。

  《一个人的战争》中无奈下走进了母亲精心设置的婚姻圈套,此“恨”绵绵无绝期,却是母亲对女儿未来的期盼。女儿的不理解,女儿的报复,母亲眼里的女儿,疼痛的同时她又会如何面对?这就是母亲的伟大之处。我所能理解的母爱就是默默的,不需要只言片语,或许一个言神一句责备一个行为就可以表示出来。这种痛彻心扉的自责,在女儿憎恨之下,又一次淋漓地表达了出来。

  最让我内疚的是,在母亲生病卧床不起时没能照顾过她一天。当时的工作性质特殊,我只能匆匆忙忙骑车去看望母亲一眼就得走。都是二姐忙里偷闲照顾着母亲,病人的情绪不稳定,有时候刚好遇上内向的二姐被母亲气得流泪,我都特别的难受。读着《一个人的战争》中,为母亲的担忧,不由升腾起许多的歉疚。

  一场母女的较量最终在一个人的战争中宣告结束,动情之处震撼着我们这些同样做着母亲的儿女们。在我们的身上,我们的儿女们将会以怎样的目光对待我们给予他们的“爱”。即将老去的我们,真正领悟到母爱是世界上最为珍贵的情感,我们又将如何去面对。不要等到“子欲孝而亲不在”,请关爱每一位爱我们以及我们爱着的人吧。

  本意只是写点读后感,没想到竟然口罗嗦起不堪回首的往事,只因太多的场景牵起我内心那片不愿意触碰的柔软的情愫。《一个人的战争》细腻的笔调丰富的情感把女儿对母亲的极其复杂的心理表露得淋漓尽致,让我们看到了母爱的光辉,以及女儿对母亲的深深的歉意与祝福。

  个人读书笔记 15

  87天,627英里,一个退休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随即克服大量难以想象的困难徒步穿越英格兰,以其执着和勇气将不可能变为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一段传奇。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触,抛开纷杂与浮华,一步步揭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不仅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个,甚至,按当下的流行说法,他几乎可以称得上是一位loser,木讷寡言的他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以最为质朴的方式在回报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与歉疚。

  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一个人的朝圣》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过六十的退休老人哈罗德弗莱,他的一生没有任何闪光点,没有朋友也没有敌人,干了四十年的销售代表,既无升迁,连最后的告别仪式都没有,和妻子疏离,退休后更是循规蹈矩,每天重复一样的生活,走的最远的路就是门口到车里。这样的一个人,受了加油站女孩的一句关于信仰的话的刺激,开启了他的627英里的旅程,更是一段内心的旅程。

  其实,追究他出发的动机,你会觉得,哈罗德的一生都是在封闭自己的感情,他不会表达自己的感情,所有的喜怒哀乐全都压抑在自己的心底。母亲的出走,父亲酗酒,儿子的死去,和妻子的疏离,他的木讷和收拢,让自己的.一生都*淡甚至失败。唯有一次就是和莫琳相识的那一晚,也是他做的最成功的选择。封闭太久的感情在收到奎妮的信后,轰然倒塌,他焦灼不安,奎妮是唯一一个朋友,但单薄的文字无法表述他内心的澎湃,于是在这个时候——也许是加油站女孩随意说出的安慰之词,也许是突如其来的死亡穿透了他的壁垒,哈罗德决定徒步去看自己的朋友,用如此坚定的信念换来奎妮一丝求生的希望。

  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灵和回忆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我,那些蛰伏的思绪渐渐奔涌,那颗早已日渐麻木的心也开始悸动。也许是因为扩大的视角、开放的交流容易让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学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只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谊,而放弃其他一切外物,更学会了接纳自己,从而感悟到要直面人生,了解它的本质,一些不能接受和理解的东西要学会理解并渐渐放弃。也正是因为自己对过去的痛苦和遗憾,不肯放手,造就了他的痛苦。

  走到最后的时候,哈罗德还是很痛苦,他一开始笃定的相信只要他一直走,奎妮就会活下去。可实际上并非这样,奎妮即将死去的事实摆在那里,他意识到了自己的渺小,没有他,一切都是照旧,尽管他努力过,依然无法改变结局,他的这次旅程似乎也没了意义。不过在莫琳的陪伴下他渐渐释然,因为一切确实有所不同了。如果说旅程改变了什么,那不是事情的结局,而是看待世界的方式。他终于能自然的接受命运给予的一切,不再纠结于内心的痛苦,甚至让负罪感毁了自己和他人的生活,而是学会了珍视他人和卑微的自己,去接纳,去爱,更要去放下。

  个人读书笔记 16

  走,是最简单的事情吧,如果走路让你横跨大半个英国,身边没有什么专业的徒步工具,目的地有一位随时可能离开的癌症老友在等你,你会觉得这很简单吗?主人公B,是怎么做到的?

  B是一个*凡的中老年男性,有一段失败的婚姻,妻子与他分房睡,彼此见面,不交流,他退休闲置在家,儿子“不能原谅他”不回来看他,有一天,他突然收到一封,英国北部疗养院寄来的信。信是一个二十年前的好朋友奎妮写来的,她得了癌症。他听了很震惊,感念老友的好,想为她做些什么,“她一定在等我”于是,他走了起来,走到邮筒,想起没拿手机,妻子也不会认同的,是不是开车去更好?已经走在路上,目标的天*在他心里倾斜,于是他继续沿着公路向前走,直至人烟渐稀,他,走出了死水一样的生活。

  说走就走的旅行开始了,都带有罗曼蒂克的氛围,单纯出于一种关怀于一个目标,不要在意出发的方式以及准备的物品,当你走在路上,你已经启程。

  我现在在最好的年纪,有无限的未知与可能,都想做些什么时,如果繁琐的准备他人的冷眼不解,自己内心的动摇,阻止我前进的脚步,不妨什么都不想,先走起来,走起来,在发现,我已经在路上了。

  旅行迷人的地方,不只在于欣赏不一样的风景,还有结识不同的人,B的路程中,见到风格各异的人们:加油站用一个故事给B信念力量的胖女孩;B身体不支,照顾她的失恋的女性;第一个加入B的行走路程的小伙子;激进的商人;温和知性的女人;赞许鼓励的路人……B的故事,丰富了他们的生活,他们精彩了B的旅程。

  形形色色的人,都是彼此生活上的过客,B,在朝圣大军离开自己后。领悟出的.:他的脚印无论多坚定,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就像他从来没去过那些地方,见过那些人,一回头就已经再找不到来时的路,看不到他走过的痕迹。

  小说精彩的地方,不仅在故事情节和思想感悟,对环境的描绘,也同样细致迷人:新发的枝叶蓊郁厚重,在树顶聚成一片华盖。一云云黄黄色连翘,一道道紫色南庭霁,都叫人惊诧不已。嫩绿的杨柳风中微摆,流光溢彩。第一批马铃薯芽冒出了头,矮矮的醋栗丛上挂满细小的苞蕾。就像莫琳戴过的耳环。

  想了解更深,请到书中来!

  个人读书笔记 17

  又这样过了一个月了,尽管也就那么的几节数学史的课,可是,依然让我听得津津入味。

  认识数学历史,重温数学的发展道路。数学,似乎是一个枯燥的学科,但是,却是我们生活当中,最为有用的工具之一,它是物理化学生物的摇篮,是政治经济学的基础,是市场里的公*秤,是我们量化自己的必要工

  具。数学,就是这么的一个“工具箱”,前人用万分的努力汗水,把这个工具弄得更为人性化,更能让我们好好地使用。《数学史概论》这本书,真的让我对数学有了更深的认识。下面,我说说从《数学史概论》这本书,我又学到了什么。研究数学发展历史的学科,是数学的一个分支,也是自然科学史研究下属的一个重要分支。数学史研究的`任务在于,弄清数学发展过程中的基本史实,再现其本来面貌,同时透过这些历史现象对数学成就、理论体系与发展模式作出科学、合理的解释、说明与评价,进而探究数学科学发展的规律与文化本质。作为数学史研究的基该方法与手段,常有历史考证、数理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可以说,在数学的漫长进化过程中,几乎没有发生过彻底推翻前人建筑的情况。正是我们不断地为数学这座高楼添砖加瓦,它才能越立越高,越来越扎实,

  我也为可以这样学*和认识数学而感到满足!

  个人读书笔记 18

  开学至今,我发现我们小班孩子们每次午睡起床时,午睡室里总是闹哄哄的。孩子们边穿衣服和鞋子,边津津乐道地谈论着自己的话题,他们一会儿嘻嘻哈哈,打打闹闹,笑笑,一会儿告状声又此起彼伏,午睡室里一片混乱。不论老师怎么教育引导,都不管用。我试想有什么办法能让他们静心,就在这时我看到了和我搭班的杨老师正在为孩子们叠被套,于是我灵机一动,为何不让我们的孩子自己动手叠被套呢!

  于是我对孩子们说:“小朋友,你们看,杨老师一个人要为我们这么多人叠被套,她是不是很累呀?那让我们一起来帮助她,好吗?”大家都很高兴地异口同声说“好”。在我的讲解和示范下,孩子们都认真的学着怎样叠被套!一个个很高兴。在后来的日子里,每次午睡醒时,午睡室再也不会闹哄哄的!都会认认真真叠被套,叠不好的孩子也会找朋友或是老师帮忙。

  看着他们满脸的笑容,我也不由地笑了。孩子的成长过程只有一次,我们需要多听孩子的心声,给予孩子尊重、信任与鼓励,还有我们的爱。

  个人读书笔记 19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个人读书笔记 20

  一个人老了的时候,总会有些遗憾,有些悔恨。有些事情总是郁结在心头,挥之不去,又遗忘不了。

  哈罗德就是这样一个人。

  当他在那天清晨,开始踏上旅途,为了就是消解心中的这一点郁结的遗憾和悔恨。

  徒步去贝里克代表了什么呢?代表着哈罗德这一生从来不敢做的事情,从来不敢去争取的事情。名义上是去看望他的朋友奎妮,实际上是期望对自己人生的一个突破,一个和解。

  奎妮代表什么呢?奎妮本身就是一个遗憾,一个悔恨。当年奎妮帮他顶罪,而哈罗德却没有正式的感谢她。类似的事情,在哈罗德一生中不断发生,而哈罗德的选择却始终是逃避。

  当他的母亲离开他的时候,他没有去阻止。

  当他的儿子溺水的时候,他不知所措。

  当奎妮离开的时候,他避而不见。

  当他们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他也不曾去补救。

  哈罗德就像是一叶浮萍,随着世间的波涛起伏流转,看似随遇而安,其实就是内心软弱,提不起一丝改变现状的勇气。

  这世界上*凡的人千千万万,每个看上去*凡的人,说不定都历经了苦难。但是像哈罗德这样的,说实话,我并不同情。他的一切遭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当然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父母给他的影响。

  但是我依然被哈罗德所感动,他的善良,他对莫琳的爱,他对儿子的爱,深深打动着我。

  莫琳对于哈罗德来说,是拯救他生活的天使,却也是毁灭他生活的魔鬼。哈罗德在看见莫琳的第一眼,就爱上了他。他们的第一次相遇就带着命中注定的色彩。

  她一眼就注意到了哈罗德。不可能看不到他,这个人在舞厅中央摇摆,仿佛要把体内锁着的东西都跳出来。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人,母亲给她介绍的年轻人个个都了无生气地系着黑领带。或许是感觉到了她的目光,他突然向她看过来,身体继续摇摆。她没有移开眼睛,仿佛被粘住了,吸引她的是那种原生态的能量,他是一个完整的人。他再次停下,看向她,终于曲曲折折穿过拥挤的人群来到她跟前。他站得那样*,她能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热量。

  如今忆起这场景,她仿佛亲眼看着它发生:他微弯下腰,嘴唇贴*她的耳朵,伸手拨开她的一绺头发,才开口说话。这大胆的举动让她感觉到一股强烈的电流顺着脖子传上来,甚至今日想起,肌肤下仍能感受到那一份悸动。

  这一份相遇,多么美好。哈罗德对莫琳的爱是自始而终未曾改变的。即使莫琳对他恶语相向,对他冷漠,精神上折磨他。他依然深深爱着她。

  在一个人的旅程中,哈罗德每到一个景点城市,都要给莫琳买一份礼物,给她寄一张明信片。他经常要给莫琳打电话,即使莫琳对他冷漠,即使两人基本是无言以对,但是哈罗德依然在内心涌起要跟莫琳诉说的冲动。

  在旅程中,哈罗德不止一次遇到苦难,每次在苦难中,莫琳的身影总会浮现在他脑海。有时候跟莫琳的回忆让他轻松愉快,他记起他们新婚的时候,那么快乐,那么幸福。

  他想起刚结婚的那几年莫琳紧贴着他的身体,以及她双腿间美好的隐蔽。

  有时候一想到莫琳,却又觉得特别痛苦。他的痛苦并不是莫琳如何折磨他,而是他们之间的爱怎么会变成今天这样,为什么莫琳不再爱他了。他并不怨恨莫琳,而是深深地责怪自己,恨自己没有做好一个父亲,一个丈夫,从而导致今天这样的局面。

  哈罗德对儿子也是充满悔恨和自责的。他深爱着自己的儿子,却从来不知道怎么去表达。他连抱一下儿子都做不到,因为他的父亲、母亲从小就没有言传身教过怎么去爱一个孩子。

  哈罗德把儿子戴维的照片深藏在床头的抽屉里,是他抽屉里唯二的两张照片之一,另外一张是年轻的`莫琳。

  当哈罗德来到贝里克的咖啡店,看到一对年轻夫妇抱着一个婴儿的时候,哈罗德第一次表达出了自己对儿子戴维的思念。

  她回头看向管理层和咖啡店里的其他顾客,直视他们的眼睛。他说:“我想要我的儿子。”

  这句话让他身体整个颤抖起来,不是轻轻的战栗,而是从身体深处发出来的剧烈的震抖。那股疼痛撕裂胸前的肌肉撞上他的喉咙,哈罗德的脸都扭曲了。

  哈罗德是一个内向的人,他连跟妻子、儿子都没有表达过自己的情感,但是在这段旅程的最后,他终于说出了自己内心深处最痛的思念。

  对于儿子的去世,哈罗德的痛苦其实不亚于莫琳。莫琳因为戴维的去世,无法接受,开始变得精神不正常,一直在等待戴维回来。

  哈罗德其实也是无法接受,但是他只能埋在心底。莫琳怪他,连儿子的最后一面也不见。但是她不知道的是,哈罗德正是由于失去爱子的痛苦,才无法面对已经去世的儿子的遗体。

  这一段旅程,起因是奎妮,但是真正解脱的其实是哈罗德和莫琳。他们在儿子去世20年后,终于能面对自己的内心,面对现实,接受现实,跟现实和解。

  每个*凡的人,每个普通的家庭,都会经历这样那样的苦难。哈罗德和莫琳的悲剧之处,在于哈罗德在幼年时期的缺爱,导致哈罗德不懂得怎么去表达爱。

  当磨难出现的时候,哈罗德完全是消极的,茫然无措又放任自流,以至于事情越发恶化,最终酿成苦果。

  所以这段旅途,与其说是为了他人的极善之旅,还不如说是意外获得自我解脱机会。解脱的契机就是打断生活的常态,破坏了生活的惯性,使得自己能跳脱出来,从而能回头看,能有时间、空间去思考,从而直面痛苦,获得解脱。


雷雨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扩展4)

——雷雨读书笔记 (菁华6篇)

  好句摘抄:

  1.四凤在中间窗户前面站着:背朝着观众,面向窗外不安地望着,窗外池塘边有乘凉的人们说着闲话,有青蛙的叫声。她时而不安地像听见了什么似的,时而又转过头看了看鲁贵,又烦厌地迅速转过去。在她旁边靠左墙是一张搭好的木板床,上面铺着凉*,一床很干净的夹被,一个凉草枕和一把蒲扇,很整齐地放在上面。

  2.可是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彼此都不*惯对方。我父亲强迫我叫她母亲,我无法接受。她也不承认一个只差她五六岁的儿子。可是后来,我们发现,我们共同面对的是一个专制的家长。他们之间从来没有过*等的关系,就像我在这个家里的处境。于是,我们毫不犹豫地走到了一起。只有我们在一起的时候,生活才显得轻松。 可是,我们没有思想准备。这样的爱既幸福,又很痛苦。 我从小没有母亲,我不知道和母亲一起生活是一种什么感觉,所以我跟她在一起的时候常常感到惶惑,我分不清楚她在我心目当中到底是什么位置。 她不断地期望和要求,让我觉得压力很大。 她把她所有的一切都给了我,我知道她要什么,可是我做不到,不是因为我懦弱,而是因为我们根本就不可能摆脱彼此的困境。我也曾想过和她一起走,可接下来怎么办?面对冷酷无情而具体的生活现实,我恐怕只能让她失望。这种爱情真是痛苦!我真怕有一天她会因为我而坚持不下去……

  3、我念起人类是怎样可怜的动物,带着踌躇满志的心情,仿佛是自己来主宰自己的命运,而时常不是自己来主宰的。受着自己——情感的或者理解的——捉弄,一种不可知的力量的——机遇,或者环境的——捉弄;生活在狭的笼子里而洋洋地骄傲着,以为是徜徉在自由的天地里,称为万物之灵的人物不是做着最愚蠢的是吗?

  4、雷声轰轰,大雨下,舞台渐暗。窗户推开了,外面黑黝黝的。忽然一片蓝森森的闪电,照见了蘩漪惨白的脸露在窗口上,一道一道的雨水在她散乱的头发上淋着。蘩漪伸进手,将窗子关上。雷声隆隆的响着,屋子整个暗下来。

  内容简介:

  这部剧作在两个场景、剧中情节发展不到二十四小时内,集中展开了周鲁两家三十年的恩怨情仇。三十年前,当周朴园还是一个涉世未深的青年时,他爱上了女佣梅妈的女儿侍萍,并与她有了两个儿子。但后来为了给他娶一位门当户对的小姐,周家逼得侍萍抱着刚出生不久的儿子大海投河自尽。侍萍母子侥幸被人救起后,侍萍带着二儿子流落他乡,靠做佣人为生,而大儿子周萍被周家留下。侍萍后又嫁与鲁贵并与之生女四凤。周朴园所娶的那位小姐没有为周家生儿育女便去世,周又娶蘩漪,并与之生子周冲。在周朴园封建家长的专制意志下,蘩漪过着枯寂的生活。周经营矿山等现代产业,常年在外,蘩漪便有机会接*周的大儿子周萍,并与之私通。周萍既慑于父亲的威严,又耻于这种乱 伦关系,对蘩漪逐渐疏远,并移情于使女四凤。与此同时,周冲也向四凤求爱。蘩漪得知周萍变心后,说服周萍未果。周萍为了摆脱蘩漪,打算离家到父亲的矿上去。蘩漪找来四凤之母侍萍,要求她将女儿带走。侍萍来到周家,急于把四凤领走,以免重蹈自己当年之覆辙,但又与周朴园不期而遇。此时大海正在周家矿上做工。在作为罢 工代表来与周朴园交涉的过程中,与周萍发生争执,结果遭周萍率众殴打。鲁家一家人回到家中,四凤还在思念周萍。夜晚,周萍跳窗进鲁家与四凤幽会,蘩漪则跟踪而至,将窗户关死。大海把周萍赶出,四凤出走。雷电交加之夜,两家人又聚集于周家客厅。周朴园以沉痛的口吻宣布了真相,并令周萍去认母认弟。此时周萍意识到了四凤是自己的妹妹,大海是自己的亲弟弟。四凤羞愧难当,逃出客厅,触电而死,周冲出来寻找四凤也触电而死,周萍开枪自杀,大海出走,侍萍和蘩漪经受不住打击而疯,周朴园则一个人在悲痛中深深忏悔。

  作者简介:

  曹禺(1910年9月24日—1996年12月13日),*杰出的现代话剧剧作家,原名万家宝,字小石,小名添甲。汉族,祖籍湖北潜江,出生在天津一个没落的封建官僚家庭里。其父曾任总统黎元洪的秘书,后赋闲在家,抑郁不得志。曹禺幼年丧母,在压抑的氛围中长大,个性苦闷而内向。1922年,入读南开中学,并参加了南开新剧团 。

  曹禺笔名的来源是因为本姓“万”(繁体字),繁体万字为草字头下一个禺。于是他将万字上下拆为‘草禺’,又因“草”不像个姓,故取谐音字个‘曹’,两者组合而得曹禺。

  曹禺是*现代话剧史上成就最高的剧作家。曹禺自小随继母辗转各个戏院听曲观戏,故而从小心中便播下了戏剧的种子。其代表作品有《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

  1996年12月13日,因长期疾病,曹禺在北京医院辞世,享年86岁。

  曹禺作为*新文化运动的.开拓者之一,与鲁迅、郭沫若、茅盾、巴金、老舍齐名。他是*现代戏剧的泰斗,戏剧教育家,历任*文联常委委员、执行*;*戏剧家协会常务理事,副*;*作协理事,北京市文联*;中央戏剧学院副院长,名誉院长;北京人民艺术剧院院长等职务。他所创造的每一个角色,都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1934年曹禺的话剧处女作《雷雨》问世,在*现代话剧史上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它被公认为是*现代话剧成熟的标志,曹禺先生也因此被誉为“东方的莎士比亚” 。

  读后感悟:

  年仅23岁,清华大学的学生曹禺挥笔写下惊世之作——《雷雨》,同时造就了*话剧史上的一个辉煌的里程碑。

  我重读《雷雨》,依旧对他二人颇有感触。他二人便是曹禺最先构思出的角色,周蘩漪和周冲。

  周蘩漪。她疯了,不断地有人说她疯了,周朴园,周萍,读者,最后她真的疯了。作为妻子,她背着丈夫偷人;作为继母,她与儿子通奸。她辛辣,她尖锐,她魅惑,她也勇敢。她无视那些所谓的“金科玉律”,冲破道德的枷锁,违背人伦。是谁迫她如此这般?是那死气沉沉的周家老宅?是那蛮横专制的周朴园?是年轻男人的气息与诱人的爱情?或许,她只不过是生错了年代。

  曹禺与那位写下“红楼巨作”的曹老先生有些许相似,有一个无望的家。终日弥散着鸦 片的烟雾的家;有一个废人般的哥哥的家。史太公不受宫刑之辱,或许就没有那“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我想或许也就是这样一个家造就了一个五四青年,一个戏剧大师,一个叫蘩漪的女人,一部《雷雨》。

  社会对女性的性爱压抑,专制男人对女人的统制,资本家对劳动者的剥削……这个年代造成了一个雷雨式的人物的爆发,其中就有一个女人叫周蘩漪,其中就有一个男人叫曹禺。

  蘩漪的儿子周冲不知为何没有她那动人心神的魔性,他或许是剧中最脱离“雷雨式”的人物。他不像蘩漪,他只是个孩子,有点傻气的孩子。我曾经也大概地看过人艺的话剧《雷雨》。从那时到现在,我一直都惊叹于曹禺大师对戏剧的掌握。他巧妙地将一个大家庭几十年的恩怨情愁浓缩到一天来表现,浓缩到四幕,两个场景来表现。集中的地点和时间所表现的东西却并不单薄,有畸形的爱,突破束缚的勇气,人情的淡漠,世事的坚信和宿命的痛苦。围绕着八个人物,我看到的是整个社会。同时,我也生动地看到戏剧这种文学题材的特点。这部剧作为一个经典,的确是值得每一个文学爱好者阅读的。

  我看到了一个罪恶的社会,一个危机四伏的黑暗的社会。但是这也更多的是对世界的一种感觉,不仅仅存在于某个历史某个时期,这也正是我在这个时代去读的时候,还心存理解而不是同情的原因。他表现的那个家庭,那个社会给我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周萍、四凤、周冲,还有蘩漪似乎一直都处于一种想要逃离这一切的状态里,他们想要离开,想要摆脱,想要征服。但是他们的痛苦却始终没有出路,反反复复地挣扎,甚至死成为了唯一的解脱。是的,那个社会,那样的生活没有给他们自由,所有的希望像渺茫的迷雾般不能真实地抵达。探索真理的路上他们已经不能忍受,我想这也正是一种无奈的美。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我却不敢苟同,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

  蘩漪在《雷雨》中有些扎眼,但她浇不灭的热情和颗强悍的心让我喜欢她,尽管她的漂亮的心灵被环境窒息变成了乖戾,她不是所谓的“可爱”女性,她是辛竦的,尖锐的,有魅惑力的,甚至她就是所谓的魔。可能正因如此,我喜欢她,她为爱不惜一切,她的执着我从内心敬佩,他们都没错,他们只是爱上了不该爱的人,可谁又能控制自己的感情呢?我渐渐开始发现或许是封建社会所谓的门当户对害了他们,或许当时朴大少爷娶了鲁侍萍,那么今天也就不会发生这一幕的哀嚎。

  今天的社会布满着阳光,驱散了过去的阴霾,现在的天天对恋人都是幸福快乐的,因为彼此是自己的选择,我希望在今天的社会中不再会奏响雷雨天特有的隆隆乐奏,因为今天是个阳光灿烂的世界。

  看完故事,我很矛盾,我问很想知道这场悲剧谁是制造者?蘩漪吗?还是周朴园和鲁侍萍?可细细想想,他们又有什么错呢?

  当伦理遭遇爱情,当爱情被套上厚重的枷锁,人们究竟该如何抉择,如何取舍?一个情字紧紧地将几个人的命运纠结在一起,亲情、爱情、错综复杂的关系压得人们透不过起来,想要逃离却又不知该逃向哪里?主任与仆人的爱情,后母与继子的爱情,亲兄与亲妹的爱情,一次次的冲击着世俗伦理,无奈的是世俗的壁垒是如此的牢不可破,他们注定要在伦理面前溃不成军。

  天真的侍萍曾经以为她与周朴园的爱情可以超越世俗阶级,可残酷的现实硬生生地将她唤醒,纵然她生了两个儿子,可还是在大年三十这样一个喜庆的日子被逐出了周府,真是可悲又可叹。她是怀着怎样的绝望与凄凉去跳河的?她是否在心里告诉自己:心死了,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可造化弄人啊,她连求死也不得,被人救起,又开始了她的忍辱负重的生活……悲哀的是,她竟然还会回到曾经的周府,重新遭遇虚伪残忍的周朴园,因为女儿四凤。四凤竟然在周公馆作仆人,仆人与主人之间的恋情再一次戏剧化上演,可不同的是,这次的情感竟然发生在对往事毫不知情的亲兄妹身上,对鲁侍萍而言,这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她哪里想到过孽缘竟然与自己无法摆脱,反而会更加深重。周萍与四凤的爱情,大海与周萍的仇恨,让她心乱如麻,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让周萍与四凤远走高飞却半路逢着繁漪,这个郁闷压抑,因爱而生恨的女人,冲出来揭开了往事的真相,让众人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突如其来的真相面前手足无措。可我们不得不承认现实就像一个耳光响亮的打在脸上,喊疼毫无意义。四凤冲出去不幸被电击,无辜的周冲也不幸丧命,处于崩溃边缘的周萍选择用死来解脱。看来,幸福有时候真的就是一个奢侈品,多少人用尽一生都未能得到。这一切的缘起缘灭,我们又能怪得了谁呢?

  在我们看来,爱情如此美好,可在这里它却成了罪恶的起源。其实,谁爱谁都没有所谓的对与错,只是他们的爱太过于沉重,注定要以悲剧收场。如果当初周朴园没有赶走侍萍,如果四凤没有在周公馆当仆人……那么,结局又会怎样,还是如此悲凉又叫人心痛吗?

  可是,没有如果……

  曹禺(1910—1996),原名万家宝,生于没落的旧军官家庭。家里终日弥漫着*的烟雾。永远是下午的昏暗郁闷,专制的父亲,废人一样的哥哥……这样的生活场景,在日后接受了五四新思潮影响的曹禺心中,注定激起永久的咽气与诅咒的情绪,也框定了曹禺剧作的母题与基调。而曹禺就读的南开中学,历来具有演剧传统,最终将他引上通往戏剧大师的艺术之路。在南开,曹禺在老师张彭春的指导下,不仅登台演戏,而且改写剧本,从易卜生的《国民公敌》、《娜拉》,高尔斯华绥的《斗争》到霍普特曼的《织工》,从莫里哀的《悭吝人》到*剧作家陈大悲、丁西林的戏……在15到20岁之间,曹禺所演所学的剧真不算少,张彭春老师还将一套英文版的《易卜生全集》赠送给他研读。在清华大学西语系时,曹禺回忆说,有一段时候,可以说早早晚晚都把时间放在读西洋剧本里头。

  1993年,曹禺写出了《雷雨》,那时他23岁,还是清华大学的学生。

  《雷雨》所展示的是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伪善的家长,热情、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疯了心的魅惑女人,痛恨着罪孽却不自知地犯下更大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族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有罪的,无辜的人一起走向毁灭。曹禺以极端的雷雨般疯狂飙恣肆的方式,发泄被抑压的愤懑,毁谤*的家庭和社会。

  《雷雨》成功的塑造了剧中的人物。在看《雷雨》时,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去年年底一部耗资巨大的国产影片《满城尽带黄金甲》同期在全国上映,反响很大,报纸上几天的娱乐头条新闻。在听说张艺谋导演要拍一部类似像莎士比亚的著作《哈姆莱特》的电影时,本以为作品会像莎士比亚的风格,诗情画意,其中必有非常经典之处,而今年看完“黄金甲”,感觉似乎又与《雷雨》有似像之处,而我认为“黄金甲”并不是一部经典的电影,所到之处,并无情节上的突破,而重视视觉上的效果,这引起了社会各界的纷纷响应。

  一本好书,好的重点并不光是优美的文字;一部好电影,好的重点并不光是特殊的视觉效果。

  看《雷雨》序言的时候,可能就大概清楚些整个故事的背景,大概年代,人物,人物性格以及故事的.结果,就好比看电影前的宣传片一样。但是在看《雷雨》的每一情节的情景后,有种还想继续看的冲动,这种有些让人不厌烦,还想继续看下去的感觉,从中可以体会到,作品透出人一种无形中的吸引力,让读者萌生了看了还想看的意念,一本好剧本能在予以提示之后还能看得津津乐道的地步,那么,不能否定这剧本无疑是一个好剧本,好作品。

  当然,本人并没有看过以《雷雨》剧本作成的电影或是戏剧,所以也不知道,《雷雨》演出来是什么效果,但是曹禺的《雷雨》剧本,确实是一部好剧本。剧本好,那么我想,演出来的效果一定也不差吧!但是如果一个剧本情节不够紧促,不够让人信服,不能称为好的作品,那么演出来的视觉效果再好,也不过如此。

  所以,希望*的电影在新的一年里有好的势头,也希望*的电影再创辉煌,希望*的电影更有情节,更有内容,让我们这些期待好电影的观众饱饱眼福。

  今天,读完了曹禺所著的《雷雨》,感触颇多,现来小议。

  故事是围绕封建家庭的错综复杂的情感故事,这本书写的很成功,可以说是我国改革探索时期的一个里程碑。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看见作者长吁了一口气,笔者用键入似的笔法刻画了一个虚伪的烂好人——周朴园,心地善良的鲁氏母女,敢爱敢恨,似王熙凤似的富贵太太———樊漪,被封建制度所压迫剥削的供热让你代表鲁大海——鲁四凤的哥哥。

  作者轻描淡写了每个人的行动和语言,但恰到好处,从侧面映出周*和周冲对封建社会的不满,鲁贵在权势面前的阿谀奉承,以及鲁大海敢站出来伸张正义,反抗旧社会,但最终是个悲剧。四凤和周冲相继被电击中,周*开枪自杀,最后尾声只是两个小孩在精神病院讨论疯了的四凤。

  这本书给我的其实是争议是永远站在高处的,不是没有争议,而是争议太高了,我们必须努力爬高才能看到。

  还有一点,什么事情都要冷静思考之后再做,要努力争取。读完之后,我突然觉得我应该从现在做起同黑暗战斗!

  四凤,犹如年轻时的侍萍,对爱,抱有美好的幻想。以为,爱是一切。哥哥的劝,母亲的话,都可以不听。年轻健康,淳朴美丽,这样的女孩子,应该有一个美满的人生。即便找个普普通通的人,也该是幸福的吧。虽然*淡*庸。

  可她,太聪明了,太不甘了,偏偏爱上了他!可愿意为他洗衣做饭过安稳日子,你以为,这就是爱了。可你了解他吗?他,要的不是这些。你只是他抓住的一个救赎之物,想通过你洗涤他自己,悔改以往的罪恶,唉,一个无辜的牺牲者!


雷雨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扩展5)

——《西游记》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成长道路上布满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由此,我想到了我们的学*。学*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在学校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的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有的则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有的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而唐僧则是心地善良,不愿气馁的人。若我们在学*上能个个都是唐僧,孙悟空,沙僧,有对学*的信念,那一定会取得成功。

  随着年龄的增长,《西游记》带给我们不再是对神话的幻想,它令我善良,宽容,嫉恶如仇,有面对困难的勇气。

  一部古老的神话故事,但却引起了儿童的喜爱,那就是《西游记》。小时候,我只是看动画片与图画书。但现在,我不仅看与读,而且还学会了思考。

  《西游记》中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大家都十分了解。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啦!因为他总是聪明过人、助人为乐、能分辨好人与坏人,来守护唐僧和弟兄们。他就像我们现在的人民警察一样,火眼金睛,抓坏人救好人,时刻保卫着我们。或许由于唐僧遇到麻烦的事情就不动脑筋,盲目地接受别人的帮助的缘故吧,有时才会不听孙悟空的好心劝告,掉入妖怪的手中。这足够说明了遇到麻烦的事情要动脑筋,如果不动脑筋,听了别人不好的意见,反而会更糟糕。不过我还认为唐僧过于善良,哪怕对待坏人也十分好,因为他只看表面,不了解人的本质。

  我也很喜欢猪八戒。我觉得他是个性格单纯但很可爱的'人。他不会想出一些好方法,但却有正义感。只要他想做的事,他就一定会去做。他会奋不顾身地保护师傅的安全,而不考虑自己的安危。看上去他有些笨不动脑筋,但是人们觉得他笨的可爱。我们要学*他那种不怕敌人的胆量。不过有些事在做之前要仔细考虑,分清楚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要凭自己的实力去做。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西游记》中有个传奇的妖怪——红孩儿。他的武艺那是相当高强,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最厉害的是,他被观音菩萨收为善财童子后,他妈妈和他叔叔觉得此事不光彩,还分别为他报仇。可是,红孩儿的身世你真的了解吗?这回,我们共同来探索红孩儿身世的真相。

  红孩儿其实是铁扇公主和太上老君的`私生子。这可不是胡说,你想想,《西游记》中一共出现了几把芭蕉扇?三把!铁扇公主一把假的,一把真的。真的可以降雨刮风。太上老君也有一把,可以制造出火焰用来炼丹。

  而且,红孩儿天生就会三昧真火。而另外会三昧真火的则是太上老君,要么是遗传,要么是教的。

  还有红孩儿长得一点儿也不像牛魔王,除了那股倔劲儿。牛魔王很丑,而红孩儿却很帅,活脱脱一枚美男子。按照遗传学,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虽然会有变异的特性,但物种不会变,爸爸是牛,儿子**啦?要是这样,世界岂不乱套了?

  最重要的一点,红孩儿当上铁扇公主口里的“别人的奴仆”后,孙悟空去找牛魔王借扇。牛魔王生气的不是红孩儿的事,反而是孙悟空吓着了他的妻妾。这……这到底是不是亲爹?绝对不是!

  红孩儿的身世就分析到这儿,我们下期见。

  自从知道了《西游记》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我就怀着好奇的心情读起了这本书。虽然以前听过一些,但是从未读过这本书。

  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故事的大致情节:观世音菩萨让唐三藏去求取真经,唐三藏在路上先后收下了孙悟空、小白龙、猪八戒、沙悟净,他们师徒四人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求取了真经。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人物是孙悟空。孙悟空的神通广大和奇险让我觉得他是一个无所不能的英雄。他不惧强杖,不畏险阻,始终充满了斗争精神。他大闹天宫、直捣地府,搅得上下人仰马翻;他自称齐天大圣,以惊世骇俗的抗争形式捍卫自己的自尊。尽管被如来压在五行山下,但这丝毫没有减弱他的英雄形象……我也喜欢忠厚老实的沙悟净,但肥头费脑的猪八戒也让我留下了深刻的的印象。*时,他贪吃贪睡,不爱干活,爱打退堂鼓,与妖怪决斗时,他奋勇杀敌,一身蛮力。他为《西游记》增添了许多气氛,使师徒四人在艰苦的取经路上加上了很多乐趣。

  《西游记》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很大,我们应该像唐三藏一样坚定,像孙悟空一样记录,像猪八戒一样勇敢,像沙悟净一样实在。啊,我爱都《西游记》。

  暑假阅书数本,唯《西游记》一书另我意犹未尽,此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是明清时期作家吴承恩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也是一部老少皆宜的著作。

  本书主要讲了大唐盛世时期,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前往西天取得真经普度众生的故事。下面由我大致介绍下我对师徒四人的映象:

  师父叫唐僧,他因肉眼凡胎难识妖魔障眼之法,心地善良确有屡屡因心善而将自己陷入危险被动之地,幸有悟空一直不离不弃,保护左右,即使被师傅多次冤枉也不忘答应观音的承诺,护送唐僧西天取经。八戒心地不坏,但是爱耍小聪明,喜欢挑拨离间大师兄和师傅的关系,总是想着散伙回高老庄,面对美食和美女的诱惑那抵抗力为零。沙僧,就一直任劳任怨,从不惹事,但也不怕事。

  这四个人物形象鲜明,每个特点都被作者表现得活灵活现,这不经让我觉得师徒四人有点像爸爸公司里的一些人,唐僧是领导者,制定目标,带领团队一直朝着定好的目标前进,永不言弃。悟空是开拓者,一直朝着领导制定的任务方向走,排除万难,达成目标。八戒就是团队中的活跃气氛的鲶鱼人物,爱搞笑,容易被诱惑,爱打退堂鼓。沙僧是执行者,多做少言,勤勤恳恳,尽己力帮助团队达成目标。

  从唐僧师徒四人一路披荆斩棘、风雨无阻的取经历程中,我明白了只有坚持不懈,顽强不屈的为梦想而努力奋斗,才能有希望获得成功。虽然这只是个神话,但我们在生活和学*中也需要拥有故事中人物坚贞不屈的品质,把锲而不舍的精神体现在一点一滴的生活中,做好每一件事,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一往无前地奋勇迈进!

  说起《西游记》,想必大家都并不觉得陌生吧!它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是它,陪伴着我懵懂的童年和学生时代,小说中的精彩情节我几乎都能倒背如流。但是每一次的阅读,都会让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讲述了圣僧唐三藏带着孙悟空,猪悟能,沙悟净,以及白龙马西天求经。他们一路降妖除魔,化险为夷,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到达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白龙马被封为八部天龙,孙悟空成了正果,金箍儿也自然脱落,自此五圣成真,共享极乐的故事。

  这本书最令我引以为傲的角色—孙悟空,他的那段《三打白骨精》的情节也令我铭记于心。唐僧师徒四人为取真经,行至白虎领前。白虎岭住着一个白骨精,为了吃唐僧肉,先后变成村姑,妇人,全被孙悟空识破,白骨精害怕,变作一阵风逃走。虽然孙悟空打死的只是村姑,妇人的假身,但唐僧却不辨人妖,反而责怪孙悟空肆意行凶,违反戒律。当第三次白骨精变成了白发老人,又被孙悟空识破打死,唐僧愤怒不已,将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这个故事让我认识到看待事物不要被表面现象,虚情假意,伪善的'一面所蒙骗。要拥有像孙悟空一样的火眼金睛,凡事能透过现象看清事物的本质。

  我们还要学*孙悟空那种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虽然我们没有孙悟空那般神通,但是我们也要学*他善于分辨真假善恶,不要被社会上形形色色的“妖魔鬼怪”所迷惑。只有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通过《西游记》这本书,我体会到了:我们要学*孙悟空对师傅的忠诚,师徒四人的坚持,因此我们要勇敢地克服困难,坚信坚持就可以成功这句话,永不退缩,做一个有毅力的人。

  今年的五一节期间,我读了一本名著叫《西游记》,由明代杰出的小说家吴承恩所著,讲述了一个来自东土大唐的唐僧和三位徒弟一同去西天取经的故事。

  书上还说了他们一共走了十万八千里的'路程,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这一路的艰辛可想而知!正是他们师徒惊人的意志力感动了我。

  我觉得他们师徒中唐僧最有意志力,他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他从来没有表现出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而是一心向佛,最没意志二师兄猪八戒,动不动就向人抱怨着说路途太远……

  唐僧四人的意志力非常值得我来学*,如果换作我是唐僧去西天取经的话肯定心里早就打退堂鼓了。的确,我在生活中也缺乏意志力,前些阵子我是中午走路回家的,可是才走了两三天我就觉得没有什么新鲜的意思了,于是要求妈妈来接我,读书笔记.可妈妈一点儿也不给我商量的余地,我只好自己苦走下去。如今我看了《西游记》这本书就更加觉得要有毅力了,每天中午要坚持走回家,再做一定的锻炼意志力的事情。

  小的时候,我不是从书本里了解《西游记》的,而是从家里的电视机看到的。那时,我最崇拜里面的人物就是孙悟空,觉得他神通广大,无所不能,可以潇洒恣意的去做自己想做的事,简直是我童年的偶像。相反,我那会儿最讨厌唐僧,认为他又懦弱又迂腐,什么本事也没有却总爱管这管那的,尤其是三打白骨精的那一段,我既憎恶唐僧的不辨是非,又替孙悟空感到委屈,要不是那紧箍咒,回花果山做逍遥自在的山大王多好,何必去受苦受累受憋屈。而猪八戒在我眼里就是个喜剧人物,幽默诙谐的他总是让人开怀大笑。

  长大了些,可以看书了,第一次捧起了书本的《西游记》,果然,我依旧最喜欢孙悟空,喜欢那个有仁有义的美猴王。而对唐僧也有了些改观,虽然他怯弱了些,但同时他却是取经路上的主心骨,在徒弟们打退堂鼓时坚持自己的信念。我觉得他的毅力是其他人比不上的,对他也有一种不同的敬佩。即使他有时会被迷惑,但只要遇上威逼利诱,却从不妥协。反而,看八戒却是愈发的不顺眼了,四人中说散伙的.第一个总是他,好吃懒做的也是他,每当遇上考验,最经不住诱惑的也是他。小时候不怎么在意的沙和尚做事却是最稳当的,论吃苦耐劳谁也比不上他。

  到了初中,再一次看《西游记》,就谈不上喜欢谁讨厌谁了,他们都是必不可少的主角,不管少了谁名著就失去了灵魂。如果去细细品味其中的精彩内容,反而有更多的收获。

  正是因为有了孙悟空,才有那么多的斩妖除魔的故事,才有了孩子们心目中的大英雄。正是因为有了猪八戒,才有了那些令人忍俊不禁的喜剧段子。也因为有沙和尚无怨无悔的跟着众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才让故事更精彩。

  每一次阅读都有不同的体会,以后我还要去阅读更多的书籍,体会更多精彩的内容。

  这是一部所有人都爱读的经典大作,它有鲜明的人物个性;它有瑰丽的整体形象;它有活泼诙谐的对话旁白;它还有暗藏的社会现象。

  唐僧(玄奘)

  孙悟空(齐天大圣)

  猪八戒(猪悟能)

  沙和尚(沙悟净)

  白龙马(小白龙‘西海三太子’)

  后来唐僧被封为旃檀功德佛,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八戒受封净坛使者,沙僧受封金身罗汉,白龙马加升为八部天龙马。

  唐僧师徒四人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共遇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这就好像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布满了荆棘。最终,他们战胜了难关,取得了胜利。 学*也是一样。学*就好像是要去取得真经。不能像猪八戒:好吃懒做,做任何事情都马马虎虎。要像沙僧,诚恳老实,踏踏实实。要像孙悟空,活灵活现,足智多谋。也要学会像唐僧那样心地善良,不愿气馁。功夫不负有心人这句话用在他们身上是再恰当不过了。而我们,只要有不怕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也会取得最终的'成功。

  他们取得真经靠的是什么?靠的是顽强的意志、坚持不懈的精神,大慈大悲的胸襟,才能到达遥远的古印度。他们一路上遇到的困难和坎坷无数,他们只有依靠这种精神才能战胜一切,越过陡峭的大山,跨过宽广的大河。

  在《西游记》这本书中。如同空气般存在的便是沙悟净。

  无论在哪儿,总是默默的挑着担。什么也不抱怨,经常让人忘记有他的存在。所有人的.目光也总会投放在孙悟空、猪八戒这些个性鲜明,吸引人眼球的人物身上。

  虽然存在感很少,但沙悟净在这样一个团对中也是必不可少的一位。在猪八戒和孙悟空吵架,闹矛盾时,他总会站出来帮助双方调和,解决矛盾。也扮演着和事佬,粘合剂的角色。若团队中缺少了这样一个空气般存在,而又是和事佬的角色的话。我相信,早就散伙儿不知道多少次了。根本不可能会取得真经后,成为佛。

  在第十二章《流沙河悟净皈依》也可以看出沙悟净不喜欢挑起事端。直到惠崖来厉声高喊:“悟净!“悟净!取经人在此,你怎么还不归顺?”沙悟净方才从流沙河中钻出来,情愿拜唐僧为师。

  再往后面,基本上找不到沙悟净的话语。大多数全部都是描写孙悟空为主。这也更加突出了沙悟净的特点: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和事佬。是团队中的粘合剂。

  在唐僧执意赶孙悟空走时。孙悟空对沙悟净说:“师弟,你是个好人。”在悟空走后,为救师傅,沙悟净也敢战妖怪,却败下阵来。被黄袍怪抓住。

  总体来说,沙悟净在里边看着可有可无,却在里边有着重要的位子。

  《西游记》中有个传奇的妖怪——红孩儿。他的武艺那是相当高强,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最厉害的是,他被观音菩萨收为善财童子后,他妈妈和他叔叔觉得此事不光彩,还分别为他报仇。可是,红孩儿的身世你真的了解吗?这回,我们共同来探索红孩儿身世的`真相。

  红孩儿其实是铁扇公主和太上老君的私生子。这可不是胡说,你想想,《西游记》中一共出现了几把芭蕉扇?三把!铁扇公主一把假的,一把真的。真的可以降雨刮风。太上老君也有一把,可以制造出火焰用来炼丹。

  而且,红孩儿天生就会三昧真火。而另外会三昧真火的则是太上老君,要么是遗传,要么是教的。

  还有红孩儿长得一点儿也不像牛魔王,除了那股倔劲儿。牛魔王很丑,而红孩儿却很帅,活脱脱一枚美男子。按照遗传学,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虽然会有变异的特性,但物种不会变,爸爸是牛,儿子**啦?要是这样,世界岂不乱套了?

  最重要的一点,红孩儿当上铁扇公主口里的“别人的奴仆”后,孙悟空去找牛魔王借扇。牛魔王生气的不是红孩儿的事,反而是孙悟空吓着了他的妻妾。这……这到底是不是亲爹?绝对不是!

  红孩儿的身世就分析到这儿,我们下期见。

  提起《西游记》,我就想起第一次接触《西游记》是在我三岁生日的时候,那是爷爷送给我的生日礼物。那时候,妈妈总是每晚都给我讲儿童版《西游记》里面的小故事,于是我就不可遏制地喜欢上了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后来,我长大了,会自己阅读青少年版的《西游记》了。

  听妈妈读书和自己去读那可是两种不同的感觉,自己读虽然累,但却乐在其中。《西游记》是一部神话章回小说,其作者是明代吴承恩,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讲述的是师徒四人(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西天拜佛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行四人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

  作者给我们呈现了一个又一个离奇而又惊险的故事《石猴出世》《龙宫借宝》《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三借八蕉扇》《三探无底洞》等等。我看得是如痴如醉,其中,既有贪吃的猪八戒,也有忠厚的沙和尚;既有善良的唐僧,也有勇敢坚强不畏强敌的孙悟空。

  我当然是最喜欢孙悟空了,我感觉我们国家的孙悟空比日本的奥特曼强大得多,要是让他俩个比试比度,那肯定是孙悟空胜利了。妈妈在我读这本书时,给我讲了有关书中的“三”字,像《三打白骨精》《三借八蕉扇》《三探无底洞》《三打红孩儿》等,每次的打斗基本上都不超过三次,这个“三”在文学创作中是很多次,不容易的意思。妈妈问我:“郑郑,你从中明白了什么样道理?”我拍了拍脑袋,想了想说:“我认为孙悟空身上有一股子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精神”。妈妈听了,赞许地点了点头说:“妈妈希望郑郑将来也能像孙悟空那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决不轻易失败!身上要有股子不服输的精神!”“妈妈,我懂了,你是不是说让我也成为一个孙悟空一样的勇敢坚强的男子汉!”妈妈听了,满意地点了点头!

  在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四个主要人物中,我最喜欢孙悟空。我喜欢孙悟空的神通广大,一个筋斗可以翻十万八千里,还会七十二变。如果我也有这样的本事该多好!孙悟空把本事用在降妖除魔为民做好事上,想想我自己,有时仗着个高力气大专门与同学打架,真是害臊,以后我要向孙悟空学*,用自己的本事为同学们做好事。我喜欢孙悟空的勇敢和坚强不屈,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或是妖魔鬼怪,都能勇敢地去面对,并且坚持到胜利为止。

  想想我自己,*时最怕困难,作业一碰到难题就叫妈妈教甚至干脆不做跑出去玩了,这样怎么能提高成绩呢?以后我做作业时一定要静下来仔细读题,认真思考,努力攻克难题。我还喜欢孙悟空对师傅的尊敬和忠心,每次唐僧被妖怪捉去,孙悟空总是奋不顾身地去救他,唐僧饥饿的时候,孙悟空就不远万里去为师傅化斋,特别是在唐僧多次错怪孙悟空并且念紧箍咒让孙悟空痛苦无比时,孙悟空还是没有怨恨师傅,依然想着保护师傅。想想自己,有时老师上课不认真听讲,老师批评了还生老师的气,有一次甚至和老师唱对台戏,气得老师课都上不下去了。


雷雨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扩展6)

——《绿野仙踪》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

  《绿野仙踪》是一本有着许多人生哲理的书。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什么是朋友,朋友就是能够和你一起团结协作,并肩作战,拥有着强大力量的才叫做朋友。就像多萝西一样,她在经过稻田的时候,并没有丢下稻草人,尽管他只是一些稻草;她并没有丢下铁皮人,尽管他是一些废铁;她并没有伤害胆小的狮子,尽管他对一切事物都具有恐惧感。

  我以后也要和多萝西一样,如果朋友需要帮助,我也会伸出援助之手,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别人。

  《绿野仙踪》写了这样一个故事:最开始,多萝西被坏女巫的龙卷风吹到了翡翠城。她在翡翠城里遇见了四个好巫师,其中一个好女巫说:去找奥芝,她可以把你变回去。

  多萝西在去找奥芝的路上,遇到了铁皮樵夫、狮子和稻草人,这几个人物和多萝西成为了好朋友,他们一起打败了坏女巫,后来,多萝西他们又遇到了怪头人,他的脖子可以伸很长,在三个伙伴的帮助下,多萝西又打败了怪头人。最终,多萝西找到了奥芝,奥芝把多萝西变回家了。多萝西不怕困难,终于找到了奥芝,我们要学*多萝西想办法克服困难,坚持实现目标的精神。

  另外故事中还讲到:恶女巫招来的乌鸦要啄瞎稻草人的眼睛,稻草人很勇敢,把乌鸦的脖子一个一个扭断了。我觉得稻草人很勇敢,不怕坏蛋,我们要学*稻草人的勇敢精神。

  好词:

  左摇右动、活动自如、小心翼翼、全神贯注、全心全意、津津有味、忧心忡忡、庞然大物、并肩而行

  笨手笨脚、哈哈大笑、失声惊叫、张牙舞爪、纵身一跃、芳香四溢、不知疲倦、手脚勤快、精神饱满

  阳光明媚、毫无用处、筋疲力尽、心旷神怡

  好句:

  1、美丽的鲜花处处开放,羽毛奇特的鸟儿在树丛里婉转鸣唱。

  2、不远处有一条小溪,在绿色的河岸间奔淌、闪烁,发出喃喃私语,对一个长期生活在干燥、灰色草原上的小女孩来说,这声音是那样的令人愉快。

  3、她穿着一件白色外衣,许多褶边从双肩上挂下来,衣服上点缀着许多小星星,像钻石似的.在阳光里闪烁。

  4、不多一会儿,她轻快地走上了通往翡翠城的道路,她的银鞋踩在坚硬的黄砖路上,发出欢快、清脆的声响。

  5、道路两旁都围着整齐的栅栏,涂着漂亮的蓝颜色,栅栏外面是大片的稻田和菜地。主随风飘逸名副其实勃然大怒无言以对6、但是现在每一个都达到了他的最好的愿望,每一个都很快乐。

  7、一个人在修补了以后,就永远不这样美丽了。

  今天我意外地从墙角发现这本书,展开了一场奇妙的冒险旅途。这本书的主人公是:多萝西、稻草人、铁皮人和胆小狮,作者将这些人物巧妙地组合在一起,变成了一个绘声绘色的故事。多萝西因一股可怕的旋风而被迫离开了家乡,当房子落下时,正好压死了东方坏女巫,在南方的好女巫的指导下,多萝西穿上银鞋子来到了去奥斯国的.路上,在求见奥斯的一路,他遇上了,稻草人等伙伴,他们一路上经历了千辛万苦:无路可走的森林;凶暴残暴的“开力大”和野兽;一大片致命的花田等等,但他们并不退缩,反而千方百计攻破一次次困难,跨越种种危险和挫折。最终多萝西和小伙伴们都如愿以偿过上了幸福安详的生活。

  是啊,坚持不懈是一个人的成功的秘诀。它就像船桨,带你找到成功的彼岸;它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成功的大门;他就像一剂良药,可以医治百病。可我现在最缺少的就是这一点。在班上,同学叫我是“”,我想应该叫我“放弃”,有一次,学校组织接篮球的比赛,我自己选择了弃权比赛。同学们说你跑得快,如果没有你,我们可能得不到第一名啦,有一群同学说:“对呀,来吧”。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弃权,比赛中看着同学们个个满头大汗,再看看自己那悠然自得的样子,我还能心安理得吗?哎,早知道,就跟同学们一样坚持下去,没准还能为班级添光呢!真后悔呀!想到多罗西能坚持下去,为什么我就不能坚持呢?学*上也是如此,碰到难题还能退缩吗?除了坚持不懈地努力,别无选择!

  感谢这本书,感谢它给我启蒙,感谢他给我的勇气!这给了我莫大的鼓舞,对,我要坚持不懈,努力去拥抱成功!

  最*我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觉得它十分好看。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位小姑娘,名字叫多萝西,她父母双亡和叔叔住在一起,一场龙卷风把她和小狗陶陶卷到了芒齐金国。她在回家的途中,遇上了稻草人,铁皮人。胆小的狮子,并且救助了他们,伟大的奥兹实现了她们的愿望。稻草人有了聪明的脑子。铁皮人有一颗善良的心。胆小的狮子有了力量。多萝西是一个勇敢聪明的女孩是一个正直。善良的人。她遇到困难时,能想到办法解决它。

  读了这本书以后,我认识到朋友是珍贵的。我们同学就是朋友,我们应该互相帮助。我要向多萝西学*,做个坚强勇敢的人,乐于助人,好好学*,将来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绿野仙踪》这本书是由美国的莱曼·弗兰克·鲍姆着作的,主人公是多萝茜。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多萝茜的家住在草原上,那里经常发生龙卷风。有一次,多萝茜被龙卷风卷到了一个神秘的王国,为了回到家,多萝茜向翡翠城前进,在一路上她也遇见了许多伙伴,想要一个脑子的稻草人,想要一颗心的铁皮人,想变得非常勇敢的胆小狮。

  多萝茜一行人一路历经千险,坚持不懈,努力向前,通过了许许多多的考验,终于实现了他们各自的梦想,而且稻草人来管理翡翠城,铁皮人来管理齐威国,胆小狮成为了一片森林的百兽之王,当然多萝茜也成功回到了家。这个故事令我感动的是,多萝茜他们为了实现愿望,在一路上勇往直前,遇到了困难他们并不退缩,反而是迎难而上,冲破难关,实现自己的'愿望。龚智超是羽毛球女子单打冠军,她7岁时,老师说要选人打羽毛球,她落选了。

  但她天天去训练场看他们打球。终于,老师发现了她,入选国家队后,她不完成任务不下课,每天挥拍做步法上千次,反复练*一个动作。胳膊练肿了,用热毛巾敷一下,从来没有请过一天假,虽然很累,但她坚持了下来。在奥运会上获得了中国羽毛球史上的第一枚女子单打奥运会金牌。她的努力有了回报!

  “坚持就是胜利!”这句话短短六个字,读起来容易,但是要做到,却要付出不能估算的时间和精力。老师让我背诵课文,刚背到一半,听到了同学们玩耍时的叫声,心里就像是谁在挠我,痒痒的,眼睛已经转到了外面,双腿不时的动一动,作出时刻准备跑出去的样子,脑子里却不让手把书放下……

  要坚持下去的只有自己的脑子,可见:人做到坚持是多么的不容易,要克服的东西太多太多。坚持往往能创造出奇迹,作为中国未来的栋梁——我,在学*中会遇到许多这样或是那样的困难,我一定要坚持下来,这样一定会实现自己的愿望。

  初次翻开这本带着油墨香气的的书时,就被一个稀奇古怪的小题目所吸引住了。“空中旅行”。咦?空中怎么会旅行呢?作者该不会脑子坏掉了吧?空中“旅行”这简直是天方夜谭。就是这一个疑惑,使我走进了《绿野仙踪》……

  《绿野仙踪》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母撰写的。这本书讲了一个荒诞离奇,如梦似幻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将它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兹国。为了早日回到自己的家乡,她踏上上了寻乡之旅。一路,她陆续结识了稻草人。铁樵夫和胆小狮,他们为了实现各自心愿,互相帮助,携手协作,历尽艰险,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噢,读完这本书,我终于知道“空中旅行”的意思了。原来,是一场龙卷风将多萝茜卷了起来,所以她就飘呀飘呀,这就是“空中旅行”喽。

  这本书的几个小主人公表现出了对友情的珍视以及对幸福、智慧、爱心和勇气的追求。《绿野仙踪》这本书体现了善恶分明的价值观,它讴歌了真、善、美,谴责了假、丑、恶。情节曲折,扣人心弦。

  走进《绿野仙踪》,就像走进了一个拥有无穷知识的宝库,它使你开启成功之门,在属于自己的一片天上翱翔……

  我喜欢读书,也读过不少的书,如《茶花女》、《小故事大道理》、《老人与海》、《红楼梦》……前段时间,我又读了《绿野仙踪》这本书,它让我感触颇深。

  那是上个星期六,我写完老师布置的作业,闲着没事做,便拿起《绿野仙踪》这本书“啃”起来。当我读到第三章《稻草人的自述》时,觉得很奇怪。心想:稻草人不会说话,怎么还会自述呢?为了找出原因,我便又开始往下读。一个叫“多萝茜”的女孩子去翡翠城的路上,救了一个会说话的稻草人。稻草人告诉这个姑娘,他被一位农民造出来的,为了能跟人们很好地沟通,它就努力地学人们说话,经过了两个多月的努力,他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而且说得很流利,就像真人一样。可是他常常被鸟儿们欺负,骂他是“傻瓜”。于是他便很想得到脑子,那样鸟儿们就不会叫他“傻瓜”了,而且有了脑子,还能办很多有用的事情。多萝茜告诉他,去翡翠城能实现他的愿望,因为那里有一位魔术师。稻草人听了高兴极了,便和多萝茜上路了。

  稻草人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来到翡翠城后,他恳求魔术师给自己一个脑子。可魔术师觉得一个稻草人要脑子太可笑了,没有答应它。稻草人不放弃,就一直跪在那里,不一会儿下起了大雨,可他还是不起来,跪了几天,魔术师被他的诚心打动了,只好答应它。稻草人有了脑子,高兴极了。

  稻草人求知若渴的精神可真让我佩服呀!在我们的身边,不也有着这样的'同学吗?家境贫困的孩子,为了让自己有新的生活,努力学*,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理想的学校;年轻人,为了给自己安一个家,努力拼搏;老师为了让学生们成为祖国栋梁之材,在三尺讲台上呕心沥血……正是因为人们有着这种执着的精神,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所以才改变了自己,改变了这个世界,

  我们要想成功,就得要吃苦耐劳,就得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有了这种精神,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寒假里我读了《绿野仙踪》。我觉得这本书很好看。书里讲的是一阵威力无比的龙卷风把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罗西和她的小狗托托卷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好心的'北方女巫帮助了多罗西,告诉她去找翡翠城里的奥芝,他能帮助她找到回家的路。多罗西就去找奥芝,在路上她遇到了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他们找到了奥芝,但发现其实奥芝是个骗子。最后他们找到甘林达,实现了他们每个人的愿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绿野仙踪》这本书我看了许多遍,书中的精彩内容令我流连忘返,作者通过惊险曲折的幻想故事,赞扬善良勇敢的品质和友爱互助、为理想不懈奋斗的精神。

  《绿野仙踪》说的是:美丽.善良的小姑娘多罗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突如其来的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而神奇的国度——奥芝国。在那里,她陆续结识了没有大脑的稻草人、没有心的铁皮人和胆小的狮子。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他们互相帮助,结伴前行,寻找无所不能的奥芝大王的帮助。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事:好心的田鼠女王,可怕的西方恶女巫,长着巨大翅膀的飞猴,会捉人的树......最终,他们凭借着智慧,爱心,勇气和珍贵的友谊,完成了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实现了各自的`心愿。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可贵的友谊和为了梦想不畏艰险的那份执着。当我读到——“不行,我要去救我的朋友”多萝茜大叫道,“友谊,是人一生中最重的东西,是谁也代替不了的”时候,我不禁想起以前发生的一件事情,有一次,同学借我的水彩笔用,可是,同学一不小心把我心爱的水彩笔弄掉了,我顿时十分恼火,但我又想,好朋友在一起,要讲究和气,如果就为一点小事而闹翻脸,那真是不值得。好朋友都知道我是一个脾气暴躁的小女孩,她的脸顿时吓得铁青铁青的,看她吓成那样,我哈哈大笑起来,她十分奇怪,疑惑地看着我,我就告诉他:“没关系,东西坏了可以再买,友谊失去了,就连金钱也卖不回来。”她听完之后,心里放松了很多,而且从今往后,我们俩成为了一对知心朋友,一对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绿野仙踪让我爱上经典,爱上阅读,同时懂得了珍惜友谊。友谊,给我无数的信心和快乐;友谊,像一朵鲜花,芬芳我的心灵。

  今天,我一口气读完了一本童话书――《绿野仙踪》。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多萝茜和她的朋友――一个没有脑子的稻草人、一个没有心的铁皮人、还有一只胆小的狮子,她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历尽艰辛万险,终于实现了自己愿望的故事。

  当我读到“不行,我要去救我的朋友”时,多萝茜大叫道:“友谊,是人一生中最重的东西,是谁也代替不了的”时候,我不禁想起了我以前在幼儿园里发生的一件事情:我当时在幼儿园午睡时,有几个小伙伴叫醒了我,叫我出去和她们玩儿。玩,小孩子谁不想呢?于是,我便和她们偷偷地溜去了游戏园(有很多东西玩)。我们玩着玩着,就忘记了时间,结果……被老师发现了。老师责问我们:“是谁带头的?”我们马上就互相指着对方,于是,我们几个全被老师罚了。多萝茜她们的友谊为什么就那么坚固呢?搞得我都有一点点嫉妒她们了!

  我非常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它的结局很完美,也因为主人公有一段让人羡慕的友谊和勇气!朋友们,让我们珍惜友谊,不让它褪色、受伤。因为,友谊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是谁也代替不了。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神奇的书——《绿野仙踪》,这本书把我带到了一个奇妙的童话王国,读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

  故事的主人公多罗茜被一股神秘的龙卷风吹到了一个名叫“奥芝国”的地方。在北方女巫的帮助下,踏上了翡翠城请求魔法师奥芝回家的道路。

  在这漫长的旅途中,她遇到了想获得一颗聪明的脑子的稻草人、想要得到一颗心的铁皮人和一只想要获得胆量的狮子。它们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结伴而行。

  一路上,危险四伏的黑森林、遮天蔽日的大黑蜂、邪恶可怕的女巫、凶猛巨大的怪兽......但是,不管路上遇到哪些可怕的事,他们总是能齐心协力渡过每一个关卡,不怕困难,勇往直前。面包没了,稻草人怕多罗茜饿着,主动去找坚果给多罗茜吃;当稻草人被困在河里时,多罗茜并没有抛下它继续赶路,而是想办法解救它;在面对可怕的怪兽开力大时,原本胆小的狮子却义无反顾地冲到了最前面,保护他的伙伴......他们互相帮助,齐心协力,克服了一个又一个难关。这段旅程,使他们不仅学会了坚强勇敢,也让他们收获了可贵的友谊。

  读完这本书,我被他们的友谊和他们的精神深深感动到了。如果他们不是互相帮助齐心协力面对困难而是总想着放弃,他们谁也不可能完成自己的梦想。当他们一起前行时,稻草人早已获得了一颗聪明的脑袋,铁皮人也拥有了一颗炽热的心,而胆小的狮子在冲向前保护队友的刹那成为了最勇敢的狮子。只有团结起来,才能做成许多人无法完成的事情;只有心怀他人,才能成就自己;只有坚持不懈,才能达成目标,完成梦想。

  最*我读了美国作者莱曼·弗兰克·鲍姆写得《绿野仙踪》。

  书中讲述了善良而勇敢的小姑娘多萝西和她的宠物小狗托托被一股龙卷风吹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多萝西为了和自己的亲人亨利叔叔和爱姆婶婶团圆,开始了神奇之旅。在这路上,她结识了没有心的铁皮人;没有大脑的稻草人和胆小的狮子。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他们五人结伴同行,去寻求法力无边的翡翠城统治者——奥芝大王的帮助。路上,他们历尽艰险,碰到了许多古怪的人和事:让人沉睡的婴粟花田,乐于助人的田鼠王,可怕的西方恶女巫,会捉人的树……

  最终,他们借着勇敢、不屈服的毅力和珍贵的友谊见到了奥芝大王,并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只要大家同心协力,就没有事情难住我们。

  一、绿野仙踪读书笔记好词摘抄

  手脚勤快、精神饱满、充满期望、阳光明媚、毫无用处、全身力气、筋疲力尽、心旷神怡、连声附和、失声惊叫、张牙舞爪、大步流星、芳香四溢、不知疲倦、毫不气馁、一劈为二、津津有味、无关紧要、左右摇动、活动自如、留意翼翼、全神贯注、全心全意、忧心忡忡、庞然大物、并肩而行、笨手笨脚、哈哈大笑、不由自主、随风飘扬、呼呼酣睡、潺潺小溪、纵身一跃、说干就干、熊身虎头

  二、绿野仙踪读书笔记好句摘抄

  1、身在空门心在凡,也知打坐不参禅;婴儿未产胎犹浅,姹女逢媒月始圆。搅乱阴阳通气海,调和水火润丹田;大龙铅虎初降后,须俟恩纶上九天。

  2、于是稻草人领她穿过树林,一向走到那小茅屋旁,多萝茜走了进去,并且在角落里找到了一张铺着干叶子的床。她立刻躺下去,托托在她的旁边,她很快地熟睡了。但是稻草人永远不会疲倦的,他站在另外一个角落里,耐性地等待着天亮。

  3、面皮黑而瘦,身材小而秀;鼻孔掀而露,耳轮大而厚;两眉短而制,双眼圆而溜;口唇红而肉,牙齿疏而透;手脚轻而骤,气色仁而寿。


雷雨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扩展7)

——聊斋志异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

  《聊斋志异》,虽说已经是清代小说了,但本人读起来还是有些吃力。故事大意虽能读懂,但个中情节究竟怎样迂回曲折,个中许多具体的词语所指的人或物在如今的我看来也是不懂的。所以读书的时候,读完一遍文言,我不由得还得去看一看后人所写下的注解。

  《王六郎》,这是我看这本书以来,感到有意思的第一个故事。

  因为之前的故事,大都十分短小,内容也十分简单,或者是那种异常恐怖的描写。虽说看的时候确实觉得蒲松龄描写的恐怖场景和情节十分精彩,但读来总是让人感到战栗和排斥。

  这篇故事则不同,虽然也是写人鬼之事,但却少了恐怖,多了温情,让人不由得心生欢喜。

  讲的是一人一鬼之间的深厚友谊。

  这个故事也改变了我之前对所谓溺死鬼的印象。往常看到的志怪小说或故事,总是把溺死鬼描述得十分可怖,它时时刻刻想要抓人偿命的形象也十分鲜明地刻在人们的'脑海中。这个故事中的溺死鬼却不一样,虽然已经没有了生命,但仍有着悲天悯人的伟大情怀,并且有情有义。讽刺的是,现实中活生生的许多人甚至都没有王六郎这个鬼品德高尚,不说高尚吧,有些人的所作所为都让人不愿称之为一个“人”。

  王六郎和主人公之前的情谊是十分令人感动的。

  刚看开头我以为这会是个以悲剧收尾的故事,王六郎会因为慈悲之心而长久地被困河中。然而小说却来了一个翻转,让仁慈之人得到他应有的善果——当官,或者是当神了。这就让本来压抑的读者心情豁然开朗,从正面宣扬了善有善报的道理。

  而王六郎在他镇当神,主人公不远千里前去探望的故事,更表明了二人之间的深厚友谊,主人公的敦厚守信与王六郎的知恩图报。

  故事最后以美满结局结束,也是给予了读者一个美好的愿望和想象吧。

  第二则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则是《偷桃》。

  这是一篇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故事,使人读来颇有一种回忆少时轶事的意味。看后人的注解,也有这么一说。但是当我阅读这个故事时,我不由得感到惊奇,故事中对于“偷桃”幻术的描写过于神奇了一些,以今人之眼光看来也是绝不可能发生之事。

  其实之前我本以为这只是一个古时魔术——幻术中一个小把戏,但蒲松龄的描绘实在是让人惊异,以至于让我怀疑这不太可能是他年少时亲眼所见的表演,如若他的确看过这个“偷桃”幻术,那书中的叙述恐怕也是*添了许多夸张的描写吧。因为我之前也对魔术这一艺术有些兴趣,也探得了一些魔术的基本原理,可书中的幻术表演在我看来还是那么的难以想象,有些不切实际了。

  不过想想这本就是存在于《聊斋志异》这本志怪小说中的一篇小故事,不奇的话怎能对得起其“志怪”之名呢?

  但是面对黑暗的现实,作家在书中提出的改革社会的方案确实不现实的。他在《促织》中提出了请天子关心民命,在《*方*》中请二郎神主持公道,在《红玉》中请侠客义士救困扶弱,另外再一些公案故事中,想靠清官来除暴安良。这些又表现了他对封建统治阶级还存在着幻想。

  《聊斋志异》广泛地揭露了科举制度的弊端,批判了科举制度。这方面的代表作有《考弊司》《叶生》《王子安》等等。这些作品对考场的黑暗、考官的混愦,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对考生的变态心理作了入木三分的刻划。

  《考弊司》写阴间主管考试的靠弊司司主虚肚鬼颁下定例,凡考生初次谒见,要先割脾肉一块孝敬司主,但贿赂丰者可以免割。可是他在堂上悬挂的楹联却是“孝悌忠信”“礼仪廉耻”。这正是对人间黑暗的考场和寡廉鲜耻的考官的无情揭露和辛辣讽刺。

  作者不仅写了科举制度的黑暗,而且揭露了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灵魂的副食和精神摧残。王子安因对功名利禄的渴望而失去理智,自以为中了进士翰林,大摆进士翰林的架子,闹出了许多悲剧性的笑话。叶生因屡试不第竟一病不起。在《王子安》中作家对考生们的心理和神态,作了穷形尽相的描绘,他们入场考试,似丐、似囚、似秋末之冷蜂、似出笼之病鸟;他们盼望喜报,坐立不安,如痴如狂,对秀才士子灵魂的这些刻画细致入微。作品通过对知识分子变态心理的描写,告诉人们科举制度是怎样侵蚀人们的灵魂的。所以《聊斋志异》的更深刻之处,是它揭示了腐败制度对民族精神之摧残。

  反对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歌颂纯真爱情,也是《聊斋志异》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著名作品有《阿宝》、《连城》、《莲香》等等。《聊斋志异》中的爱情小说有它鲜明的特点:作家多通过非现实的幻想的世界的人与事来表现强烈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婚姻制度的精神,来表现他的爱情理想。再作家笔下,那些花妖狐魅所幻化的少女,尽管性情各异,但大多美丽聪明,善良无私,不图富贵,不慕权势,以才德取人,爱的忠诚,爱的坚贞,历经祸患而不渝。她们来去自如,离合随心,不受封建戒律拘束;不矫情,不虚伪,生气勃勃,一往无前。她们再没有恋爱自由的封建社会,获得了幸福的爱情。例如:《婴宁》婴宁是一个狐女,在坟墓里长大,他能摆脱人世间任何的束缚,不受封建礼教的规范,不受庸俗的世间人情污染,天真无邪,纯洁透明,,是现实生活中没有的新人。王子服同样是一个思想单纯、感情真挚的男子,作家让着两个人自由的结合,曲折的表现了他对世俗婚姻的不满。《聊斋志异》中的'爱情故事不管是喜剧还是悲剧,人们都能寻着故事发展的线索,窥见其中包含的尖锐的社会矛盾和深刻的社会矛盾斗争。

  《聊斋志异》中的爱情小说提出的新的爱情观。《阿宝》和《连城》是在爱情观上别开声面的作品。《阿宝》写的是一个迂讷的孙子楚,不顾门第悬殊,迷恋着富商大贾的女儿阿宝。女戏曰:“渠去其枝指,余当归之”。他果真用斧头砍去枝指,虽“大痛彻心,血溢倾注,滨死”而不悔。后又魂托鹦鹉,飞达女室。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孙子楚与阿宝终于结成了美满婚姻。这个故事写的是痴情,全篇笔笔写痴,字字关情。它鼓励读者:在男女之间要的是真心,有至情,就可以冲破一切阻力,实现婚姻的理想。这种爱情观,突破了封建主义的樊篱,带有强烈的市民意识,具有进步的民主思想。《连城》写孝廉之女连城诗求偶,乔生的诗受到它的赏识,但他的父亲以乔生贫穷不许,女又赠金助乔生学,于是乔以女为知己,“倾城结想,如饥似啖”。但史孝廉终于将女儿嫁给了盐商的儿子王化城。不久女病,需男胸肉一钱,捣合药屑,王化城不肯献肉,乔生竟“自出白刃”割肉做药引。后来女并负发而死,乔生进魂随地下。再阴间他们得到了别人的帮助复生,终成夫妻。《连城》给了人一个全新的观念,那就是要男女双方互相知心。乔生爱连城,是因为它赏识了自己的诗。连城爱乔生,是因为他能真正理解自己的处境。这样他们的基础便十分牢固,可以冲破任何障碍,终成眷属。

  出上述的三类作品外,《聊斋志异》还队当代社会进行里多方面的揭露和批判,或讽刺事态的庸俗,和刻画人心得险恶,或描写统治者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心理,或歌颂劳动者的正直勇敢。总之,《聊斋志异》所战士的人生画图是十分广泛的,反映社会生活的内容十分丰富。

  但是《聊斋志异》中也有相当多的篇幅宣扬了落后的甚至**的思想,就是在那些优秀的篇章中,也常常夹杂着封建性的糟粕。例如:有些篇章敌视和丑化农民起义,有些篇章宣扬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有些篇章宣扬了封建伦理道德,还有些篇章美化了一夫多妻制或羡慕功名富贵。此外,猥亵的语言和淫秽的描写也不少。

  前两天,我读了蒲松龄先生的《聊斋志异》。“聊斋”是他书屋的名称,“志”是记述的意思,“异”是指奇异的故事。连起来解释,顾名思义,在聊斋这个书屋记述的奇异故事。

  《聊斋志异》以神奇怪异作为情节构思的基本风格,以曲折离奇作为情节结构的基本模式,以简洁准确的细节刻画作为情节的有机组成部分,以刻画人物形象作为情节的最终宗旨,并间以丰富多变,千姿百态的叙事手法,使其成为情节小说的典范。这本书题材的特点就在于一个“异”字。它大多写花妖狐鬼的故事。其中有写鬼的,有写狐的,也有既写鬼又写狐的。此外虫鱼鸟兽,花草树木,在蒲松龄的笔下无不可以成精变人。就是一些没有出现虫鱼鸟兽、花草树木的故事中,也总有怪异之事。如《促织》中成名之子魂化蟋蟀,《阿宝》中孙子楚魂附体鹦鹉等。

  这些神狐鬼寐的故事,有的揭露封建官府的黑暗,有的批判科举制度的弊病,有的表现青年男女冲破封建礼教、争取婚姻自由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揭露了社会矛盾,以惩恶扬善为主,表达了人民的愿望。我们也应该努力学*,弘扬社会真理。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聊斋志异》。《聊斋志异》非常有趣,不久我就看完了这本书。

  《聊斋志异》是一部经典小说,是蒲松龄的著作。《聊斋志异》是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的集大成者,有“空前绝后”之美誉。《聊斋志异》看来偏偏讲的鬼、狐、仙、怪,其实字字都是人、情、世、态字里行间无不饱含着作者对人生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

  在《聊斋志异》中的《婴宁》这章中,讲述了一个容貌美丽的狐仙婴宁与一位叫子服的秀才相恋的故事,婴宁有情有义、心灵纯洁,比现实中的人更加可亲可爱。虽说她是一只托给鬼母所养的狐狸精,可她并没有邪恶,喜欢笑。她让子服将自己的父母合葬,并且感激子服一家人对自己的关照,后来,子服的母亲给他们两个人主持了婚礼,一年过后,婴宁生下一个胖儿子,不认生,见人就笑,很像他母亲。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从这本书上感受到了,蒲松龄当时所在的那个时代,贪污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没有几个。想到这里,还有谁没有理由再去好好学*,去把社会不规则的事情改正过来?我想,每个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能深刻的体会这本书的含义,要是想过上美好、不被欺负的生活,那么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以自己为榜样,做一个有素质的人。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最后,还是以作者的一首诗为结尾吧:

  姑妄言之故听之,豆棚瓜架雨如丝。料应厌作人间语,爱听秋坟给唱诗!

  的一个叫《聊斋异志》的梦,连绵延展了数百年……

  现代的中国文坛,已经很少出现能另某类文学登峰造极、成为潮流的作家了。在被无数渲染青春、玄幻小说的书店角落里,有一列书,他们是最古老的,却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中国古典名著。在这个要与时俱进的时代,渐渐被取代。其实,我们不妨在茶余饭后,捧起一本线装书,静静地品味着流浪在室内的书卷香气……

  很多人讨厌文言文,它读起来艰涩无比,中考还是必背的。但稍有一些阅读量的人都知道,文言文中有另外一个世界。我从小就接触古典名著,四大名著之中,除了过于做作腔调、风花雪月的《红楼梦》不怎么理解外,其他的都滚瓜烂熟, 读得通透。但《聊斋志异》为我打开了另一扇门窗。

  在读一本书时,首先要对作者有一些了解。《聊斋志异》的作者是蒲松龄,字留仙,号柳泉居士,四次科考而不第,一声穷困潦倒,留给后人的唯有他数十载坚持与努力撰写而成的、名传千古的《聊斋志异》。

  可能有些同学还不清楚它讲述的是什么。志异,顾名思义,就是记录怪异的事情。其实是些鬼、狐之类的事。说实话,一开始我就是把它当作玄幻小说来看的。其中也有几个故事,是我们曾经听过甚至学*过的.,比如《画皮》、《聂小倩》、《崂山道士》等。但后来我发现我错了,在一个个可笑、可悲、可愤的故事中,都是当时的社会真实写照。就以《*方*》为例,*廉得罪了富豪羊某,为羊死后买通冥间的狱吏旁掠而死。*方*代父伸冤,魂赴冥司告状,可是从城隍到郡司直至冥王都收到了羊某的贿赂,不仅冤屈莫伸,反遭各种刑罚。这篇文章表面上虽写幽冥,实则影射人间,写尽了劳动人民的苦难与强大的意志力,也侧面反映了当时商业巨贾的权力之大与贪贿之多。正如郭沫若所言:“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除《*方*》以外,还有不少故事给我带来深刻的启迪:《崂山道士》讽刺了像王生一样好逸恶劳、投机取巧的人;《画皮》叫人要透过外貌洞悉人的本质;《偷桃》、《口技》描写了当时民间高手的超凡技艺。

  《聊斋异志》中所描绘的,都透露出作者对科举制度的鄙夷,对封建社会的厌恶和对当朝官员腐败的仇视。在对不同人物的描绘中,显现了人性中潜在的怯懦与自私。然而,对于鬼与狐来说,也是存在两面性的,有好鬼与善狐,也有恶鬼与狡狐。对于向善的狐的描写,也是作者对理想的爱情的赞颂与向往,但也不妨是对男权至上的哀叹。在满清**当权时,能创作出这等讽刺意味与对新事物的赞颂并存的作品,不得不说蒲松龄是一代奇才。

  蒲松龄自己也不会想到,三百多年后,竟有一代又一代人去研究《聊斋》、解读《聊斋》,这个终生没有中举的老贡生,这个饱读诗书却三十年以教书为生的老夫子,这个穷困但不潦倒的老叟,现在是否泉下有灵,看得到这一幕。不知在另一个幽冥世界里,他可曾完成自己的夙愿,寻得到一个没有压迫、和乐安定的世界?也许,仍旧有人做着和他一样的梦,让他们轻轻地睡去吧,他的灵魂与《聊斋》同在……

  这个学期学*的一篇文章《崂山道士》,引起了我对《聊斋志异》的好奇心。今年暑假抽时间“拜访”了一下《聊斋志异》。引发了许多感想。

  《聊斋志异》并不是我想象中粗浅的故事,而是充满了玄幻与美妙。书中包含了大大小小的故事,讲述的大多与鬼神有关,与狐仙相联,动人心魄的`故事不仅引人入胜,还蕴含了一个个引人深思的道理。它是一本很耐人寻味的书。刚开始看的第一篇,虽然精短,但也要人反复朗读,最后才能获得其中深刻的道理。

  第一篇文章名为《考城隍》。讲的是一个人因病躺在床上休息,忽然来了一个公差请他去考试。他们来到一个官署,这里的一切东西他都很陌生。不一会儿,试题传下来了。他写完后,交了上去,然后,大堂上的人召他去。他去后,交了上去。不一会儿,大堂上的人召他去。他去后,一个人对他说:“河南缺个城隍,你很适合这个位子。”他听后,忙说:“我上有七十老母,无人照顾,请让我回去为老母亲送终,然后再来录用!”众人听了十分感动,一查母亲还有九年阳寿,便让他九年后再来。果然,九年后他母亲去世了,他便当上了城隍。

  我读后觉得十分纳闷。这是什么意思呀?没有一点头绪!只好又读了一篇。

  几遍下来,终于完全明白了它的全部意义。原来,那个公差是一个鬼,他去的时候其实也死了,但他因为文笔好,在阴间考中了城隍,也就是在阴间当一个官,但他却因为他母亲已年迈,而放着这么好的机会不抓紧,要去陪他母亲,阴间的人们读被感动了,便放他回去,这样,他就:“死而复生”了。并陪着他的母亲年度晚年。

  我读完明白后,由衷发出感慨!这么感人呀。原来鬼也是有感情的,他们也会被感动。同时,也说明了那个人是一个十分孝顺的人。他的孝心,使鬼神也会因他的孝心所感动。最终,也深刻印证了“好人有好报”,有孝心的人一定也会有好报的。

  《聊斋志异》读完后,我感到十分有趣,它充分满足了我无穷无尽的想象力,放飞了我的想象,激活了我大脑思考能力。聊斋随笔包括了人物的贪婪、痴呆等,借妖魔鬼怪之事,演人世百态之情,穷世人相貌,尽古今风情,开文人胸襟,是一本不可不看的好书。

我今天刚读了《聊斋故事》这本书。“聊斋”是作者蒲松龄书房的名字。我最喜欢它这里面《夜叉国》的故事。有一个姓徐的商人,有一次他的商船遇上了一阵狂风,船被吹到了峨嵋山遇到了夜叉。他凭自己的智慧不但免去了被吃掉的命运,还娶了老婆,最终当上了夜叉族的首领。我很羡慕徐商人的智慧,遇到危险不慌张,善于原谅别人,这是我佩服的两点。

这本书的其它故事也很有意思,比如说《狐嫁女》、《八大王》、《偷桃》、《水姑子》、《蛇人》、《雨钱》等。虽然这6个故事各有不同,但它们都非常吸引人,很精彩。主人公虽然经历着不同的故事,但是他们也有相同之处,比如说都很形象很鲜明。

我还知道了如何使你写的故事更加吸引人,你只要把情节写的更生动,人物写的更鲜明,你一定可以写出一篇好文章。

我非常喜欢《聊斋故事》这本书,还让妈妈给我买《聊斋志异》看。

  聊斋志异读书笔记 8

  “天若有情天亦老”,这是我在读完《香玉》时候的感慨。我感叹为什么神与人之间美好的爱情总是得不到上天的怜悯和眷顾。

  黄生与牡丹花神香玉相恋,又对耐冬花神绛雪纠缠不休。最初黄生对香玉可谓生死相许,爱到无法自拔的地步,因而也打动了香玉,可当香玉离去,绛雪到来时,他对香玉的`思念抵不过眼前的诱惑,失心了。当香玉回来时,他居然还想着绛雪来红袖添香,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男子呢?

  与黄生其人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两个花神。

  香玉热烈多情:“良夜更易尽,朝暾已上窗。愿如梁上燕,栖处自成双。”“绛姐性殊落落,不似妾情痴也。”“但相怜爱,和好也有日耳。”“妾忍风雨以待君,君来何迟也!”

  绛雪的善解人意:“妾不能如香玉之热,但可少慰君寂寞耳。”“日日代人作妇,今幸退而为友。”

  二女子均为我们诠释了何为爱。

  如果上天让爱情存在,那么为什么还要计较它是什么样的爱。倘若两个人真的相爱,上天又是如此的铁石心肠。《香玉》再一次让我看到了爱情的可贵,让我再一次相信了爱情给我们带来的美好。

  今天,妈妈给我讲了《聊斋志异》中的一个故事叫《种梨》。故事里的这个人很吝啬,人们都叫他“铁公鸡”。他种了一棵梨树,结了很多又大又甜的.梨。他到集市上去卖梨,可是价格太贵,没人买。有个道士向他讨梨吃,他不但不给,还骂道士,让他滚开。后来道士用障眼法和偷运法把梨分给了大家,还把他的车把砍断了。种梨的人在大家的嘲笑声中灰溜溜地回家了。

  通过这个故事,我知道了做人不能太小气、吝啬,要学会与人分享。

  鬼确实是一个可怕的东西,那些恐怖片中披着长发,穿着长袍,苍白的面孔上翻着白眼,紫色的嘴唇边渗着血丝的女鬼,总使人毛骨悚然。但是《聊斋志异》中讲述的那些遇鬼的人,却令我羡慕。

  《聊斋志异》中描述的'鬼有水鬼、狐狸精、阎王爷等等。这些鬼的善良无不令人敬佩。《王六郎》这则故事中讲了一个渔夫与水鬼的深厚友谊。渔夫每天晚上去捕鱼,自己喝半杯酒,把另外半杯倒入海中,这时才撒网,且捕了许多鱼,后来他才明白是水鬼从中作弄,与水鬼结成好友。几天后,本该有一个落水者代替水鬼,但他却放弃这次机会,不愿伤害那个人类。这个水鬼接受了渔夫的酒,懂得报恩,帮渔夫赶鱼,是多么让人感动。而《王成》这则故事中帮助王成致富的狐仙也让人赞叹不已。但是也会讲一些坏鬼,就比如受羊财主贿赂的阎王爷不分青红皂白痛打了一个善良的人,蝙蝠妖夜晚袭击人类,是我非常憎恨。

  这次的阅读改变了以前我对这本书的看法,原来《聊斋志异》讲的不是那些长牙舞爪的鬼,而是善良的好鬼。我也了解了,蒲松龄正是怀着对社会憎恨的情绪,才在《聊斋志异》中写出了一些揭露政治黑暗、描摹污吏、恶霸好深贪婪狠毒的嘴脸的作品。

  《聊斋志异》创造了许多感人的狐鬼形象,加上作家艺术的高超,讲人情与奇幻的场景、情节巧妙结合,发出理想的光芒,让我受益匪浅。

  在暑假里我看《聊斋志异》。这是一本鬼小说,有许多中国历代灵异、志怪的鬼怪传说。《聊斋志异》的作者是清代作家蒲松龄,蒲松龄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包含着对人生、社会的丰富体验和深刻智慧,所展现对美好情感里人难以忘怀。

  《聊斋志异》里有很多种类型的故事,比如:阴间故事,奇异故事,人仙故事、人妖故事、人鬼故事……每一类的故事都很精彩。

  《聊斋志异》里主要写的是人妖故事和人鬼故事。

  我觉得人妖故事里写的蛮好是《婴宁》这篇文章,这篇故事主要讲了一个叫王子服的山东人在一次元宵晚会上碰到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姑娘,王子服回到家之后还是思念那给女孩,然后就一病不起,家人找郎中看,也无法治好,王子服的哥哥吴生看出了他的心思,就答应帮他去找那个女子。吴生找不到那个女子,只好骗王子服那女孩住在30里外的'西南山中,王子服听了病马上就好了,立刻去西南山说亲。到了西南山,王子服真的碰到了那个女子,叫婴宁,是自己姑妈的女儿,王子服在临走之前想带婴宁回家,姑妈同意了。回到家,王子服和婴宁举办了婚礼,在一个晚上,迎宁告诉了王子服自己是狐狸精想让王子服把自己的妈妈和爸爸埋在一起,王子服按婴宁的嘱托去办了,最后婴宁为王子服生了一个孩子,从此一家人快乐的生活在了一起。

  《聊斋志异》这本书语言精炼,真是一好书。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在这部作品中,蒲松龄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不为人知的鬼怪世界,正是这样一个世界使我们了解到蒲松龄在当时不得志情况下的苦闷,及对现实朝廷腐朽的不满。当代大作家郭沫若先生为这部作品题联: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在内容上本书大致分为三个部分:一、在政治方面,它揭露了清末时期黑暗腐朽的政治,社会腐化,统治阶级残害压迫人民,如:《促织》;二、在科举制度方面,他反对现有的科举制度,在他的作品中对社会的各种弊端,对考场的黑暗、考官的昏庸,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对考生的变态心理作了入木三分的刻划,如:《王子安》;三、在婚姻爱情方面,他反对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歌颂纯真的爱情,提出了新的爱情观:在男女之间要的是真心,有至情就可以冲破一切阻力,实现婚姻的.理想,如:《婴宁》。

  除上述三类作品外,《聊斋志异》还对当时社会进行了多方面的揭露和批判,或讽刺事态的庸俗,刻画人心险恶、或描写统治者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心理、或歌颂劳动者的正直勇敢。总之它所展示的人生图画是十分广泛的,反映社会生活的内同十分丰富。

  蒲松龄生活在一个堕落社会,所以他向往没有压迫、没有封建残害、婚姻爱情自主的生活,他希望改革社会,但他的改革方案是不成功,他在《促织》中提出了请天子关心民命,在《*方*》中请二郎神主持公道,在《红玉》中请侠客义士救困扶弱,另外再一些公案故事中,想靠清官来除暴安良。这些表现了他对封建统治阶级还存在着幻想,幻想着有朝一日当朝者能倾听百姓的声音,救百姓于水火,而我们知道,他的这些幻想在当时以皇帝为中心的封建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

  在抨击黑暗社会的同时本文中也有相当多的篇幅宣扬了落后的甚至**的思想,就是在那些优秀的篇章中,也常常夹杂着封建性的糟粕。有些篇章敌视和丑化农民起义,有些篇章宣扬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有些篇章宣扬了封建伦理道德,还有些篇章美化了一夫多妻制或羡慕功名富贵。这也是蒲松龄作为清末文人所表现出的思想局限性。

  聊斋说明了一个事,那就是多数妖精本性也是善良的。而对于现在的社会,人们时常抱怨世道不公,人们没有了过去的那种淳朴,变得自我、骄傲、自私、势力,然后,不变的却是,在世上,好人永远比坏人多。我们可以用一个放大镜去观察我们的生活,但现在无论是我们身边感动的事,还是专门关心社会中不和谐的声音,取决于拿着放大镜的我们。

  聊斋告诉我们,妖精也可以与人类和谐相处,那我们又为什么要带上有色眼镜看这样一群人?生活中会有一些人给人的印象就是“不是好人”,但永远不要在不了解一个人之前就给他戴上任何帽子。有的人看上去和颜悦色,但实际上笑里藏刀;有的人看上去总是黑着脸,但总会给你最大的支持。聊斋这些故事,也告诉我们要学会了解一个人的本质,不要以貌取人。

  其实,《聊斋志异》表面上在讲鬼、狐一类的故事,而侧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腐败。我从这本书上感受到了,蒲松龄当时所在的那个时代,贪污成风,赃官比比皆是,清官没有几个。想到这里,还有谁没有理由再去好好学*,去把社会不规则的事情改正过来?我想,每个读过《聊斋志异》的人,都能深刻的体会这本书的含义,要是想过上美好、不被欺负的生活,那么我们就要从现在开始,从身边做起,以自己为榜样,做一个有素质的人。在这里,我又不禁佩服作者的慧眼明珠,佩服他敢于正视现实的精神!

  最后,还是以作者的一首诗为结尾吧:

  姑妄言之故听之,

  豆棚瓜架雨如丝。

  料应厌作人间语,

  爱听秋坟给唱诗!

  最*,我读了十大名著中蒲松龄写的杰出的短篇小说《聊斋志异》这本书起到了尤为突出的启发作用。

  本书汇聚众多优美而动人的鬼、狐、仙、怪等故事,书中颠沛流离的故事渗透了作者对生活的真切体验,寄托了作者的人间理想。

  书中塑造了各种性格的人物,有温柔体贴的,也有凶暴残忍的,还有雄心壮胆肯与鬼神做斗争的英勇人物。让我感受到了这本书带给我的各种恐惧与好奇。

  这本书写了中国古代灵异、志怪小说,篇篇章章都写了鬼、狐、仙、怪字字句句人、情、世、态,玄奇、惊悚、刺激,营造出一个浪漫神奇、超尘绝俗的灵异世界。

  《聊斋志异》又名《鬼狐传》,可见鬼跟狐是全书的精粹,共有神怪故事445篇,与狐狸有关的故事有82篇,是全书重要的形象。当中写狐女的故事更是充满文学蕴味与传奇色彩。以下部分论及的,包括《聊斋志异》狐女形象分析和狐女的存在意义。

  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无限乐趣,你也来读一读吧!

  清末有一"柳泉居士",其书《聊斋志异》在后世广为流传,此人谓之"蒲松龄"。松龄兄甚怪,怪在爱鬼狐,鬼狐在他笔下真性情展现的淋漓尽致。

  《聊斋志异》是一部奇绝之书,是中国古典短片小说之巅峰,史上志怪传奇之绝唱。我自认此书三绝:背景绝,鬼狐绝,结局绝,三绝充满在《聊斋》的灵魂中,使《聊斋》熠熠生辉。

  背景绝,绝在背景深入现实。本书不同于其他小说,主要以幻想的形式展开对事实的论述。本书选材牢牢扎根现实生活。"聊斋先生"深入民间,了解人民疾苦,甚至请人喝茶讲述自己曾经经历过的奇闻怪事,在蒲老的智慧熔炉中铸成一颗文学界璀璨而难以多得的宝石。真实反映了那个时期的人民疾苦和社会现状,引我入胜,无法自拔。

  鬼狐绝绝在鬼狐真切性情。封建时的科举制度害人之深,就连蒲老也不例外。聊斋先生一生热衷科举,却始终不得志,因此把科举制度的不合理寄托于鬼狐之上。幼稚点说,鬼分好鬼恶鬼,狐分好狐恶狐。鬼狐之情于我,终究是情,有情有恩,必会报答,但鬼狐之情于愚昧书生,也只是一种顽劣的追求,可有可无。在鬼狐成"人"的路上,是一种奢侈。于是,或是诱惑,或是惊吓,或是勾魂,或是索命。然后,鬼狐们如愿以偿换上了人的衣裳,尝着人间的疾苦,经历着人世的生老病死,而无怨无悔。鬼狐之真性情,引我深思。

  结局绝,绝在结局出其不意。鬼化成女郎,引诱书生,无非就是想变**,体验一次人生。于是尽力帮助书生,以为能让书生永远记住自己,其实却不然。帮助书生达到目的,迂腐书生贪图富贵荣华,与千金小姐相好,把曾经的"鬼女郎"抛在九霄云外。忘恩负义啊,也是一种可悲的性格。结局无非另一种开始,纵然啼笑皆非,也敌不过那些怙恶不悛的人。或许,人比鬼恶吧。

  小话《聊斋》,不去感慨鬼狐精怪的报恩复仇,不去叹息人世间的世态炎凉,不去讨论人怪之间的孰对孰错。偶得谬感,不知所言。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在这部作品中,蒲松龄为我们展示了一个不为人知的鬼怪世界,正是这样一个世界使我们了解到蒲松龄在当时不得志情况下的苦闷,及对现实朝廷腐朽的不满。当代大作家郭沫若先生为这部作品题联: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在内容上本书大致分为三个部分:

  一、在政治方面,它揭露了清末时期黑暗腐朽的政治,社会腐化,统治阶级残害压迫人民,如:《促织》;

  二、在科举制度方面,他反对现有的科举制度,在他的作品中对社会的各种弊端,对考场的黑暗、考官的昏庸,进行了深刻的揭露,对考生的变态心理作了入木三分的刻划,如:《王子安》;

  三、在婚姻爱情方面,他反对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歌颂纯真的爱情,提出了新的爱情观:在男女之间要的是真心,有至情就可以冲破一切阻力,实现婚姻的理想,如:《婴宁》。

  除上述三类作品外,《聊斋志异》还对当时社会进行了多方面的揭露和批判,或讽刺事态的庸俗,刻画人心险恶、或描写统治者不劳而获投机取巧的心理、或歌颂劳动者的正直勇敢。总之它所展示的人生图画是十分广泛的',反映社会生活的内同十分丰富。

  蒲松龄生活在一个堕落社会,所以他向往没有压迫、没有封建残害、婚姻爱情自主的生活,他希望改革社会,但他的改革方案是不成功,他在《促织》中提出了请天子关心民命,在《*方*》中请二郎神主持公道,在《红玉》中请侠客义士救困扶弱,另外再一些公案故事中,想靠清官来除暴安良。这些表现了他对封建统治阶级还存在着幻想,幻想着有朝一日当朝者能倾听百姓的声音,救百姓于水火,而我们知道,他的这些幻想在当时以皇帝为中心的封建社会是不可能实现的。

  在抨击黑暗社会的同时本文中也有相当多的篇幅宣扬了落后的甚至**的思想,就是在那些优秀的篇章中,也常常夹杂着封建性的糟粕。有些篇章敌视和丑化农民起义,有些篇章宣扬因果报应、生死轮回,有些篇章宣扬了封建伦理道德,还有些篇章美化了一夫多妻制或羡慕功名富贵。这也是蒲松龄作为清末文人所表现出的思想局限性。

  今日,我读了《聊斋志异》这本书,其中有五十多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与鬼怪有关,但读起来并不像读《鬼故事》那样恐怖,反而增添了迷信色彩,我读了它。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画皮》它的主要资料是:

  有一个人叫王生,他不爱学*,好美色,一天见一个漂亮的女人在山间赶路,他凑上前,最终,他把她迎娶进了门,一个道士说他家有妖怪,去降服,妖怪把王生的心挖走了,王生死了,王生的妻子把一个叫花子的痰吃了,变成了一颗心,正好吐在王生的胸膛里,王生活了过来,他对妻子道了歉,从此,两人欢乐的生活着。

  我的收获是: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想要写好文章,不在华丽的语言,而在于质朴的言语。

  我的启发是:生活中,要大胆,就像陈氏一样,才能赢得胜利。

  文章蕴含的深意是:世上无鬼怪,作者以本书揭露了当时官场的黑暗制度比鬼怪还要可怕!

《聊斋志异》是蒲松龄的短篇小说作品,书中讲了一个个鬼狐神怪的故事,里面的许多鬼怪,虽然长相恐怖,但是他们却心地善良、知恩图报,比人间的正人君子还要美丽、可爱。

尤其是《种梨》那一篇,印象最深。这篇文章讲的是一位卖梨人碰到一位穿破烂衣服的道士,道士想讨个梨解解渴。但卖梨人就是不给。一个伙计于心不忍,用自己的微薄的一点收入,给道士买了一个,道士非常感激,吃完梨用梨核作种子,种了一棵梨树,一会儿就结满了梨,并把梨摘下来分给大家吃,人们吃完了这些香甜可口的梨,道士就把这棵树砍椡了。卖梨人说道士真傻,白白砍掉了这么好的一棵梨树。道士和人们都走了,卖梨人一看自己的车,傻眼了,一车梨全没了,车把也断了。哈哈!真是活该,谁叫他那么自私。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我们用眼睛所看到的美丽景象,其实并不一定是美好的。往往那令人看不起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纯洁、美好的心。我们应该时时怀着一颗助人为乐的心对待身边的所有人,而不应该像种梨人那样,不得善终。

  聊斋志异读书笔记 17

  写鬼写妖高人一筹,刺贪刺虐入木三分。

  人有情,鬼亦有情。人非人,鬼非鬼;鬼即人,人即鬼。王朝的丑恶狰狞使百姓生活犹如地狱,弄得鬼哭狼嚎;“正人君子”们堂前冠冕堂皇,堂后龇牙咧嘴,诈取百姓心血,看似人,实则鬼。

  香玉与绛雪真挚的友谊,黄生与香玉、绛雪的爱情,王六郎与渔夫的信义之交,无不让人感慨万千。令人叹息的是,这些美好只能存在于人幻想的鬼世界里,而这一切的美好又如一把锋利的刀,劈开了王朝统治下的丑恶。蒲松龄将下层人民对生活的美好愿望以鬼神的形式呼之而出,表达了下层人民的强烈愿望,曲折隐晦地揭露了当时官僚地主的丑陋。

  豆棚瓜架之下怪谈,谈出了人间社会之怪现象。《聊斋志异》这面镜子给我们现代人以警示:莫让人变鬼。以人为本,关心百姓疾苦,重视人的基本权利,真正创造出一个和谐的新社会。

  它是我国文学的一朵奇葩,也是我国历一部分把人、神、鬼之间的情仇爱恨刻画的如此精妙的小说作品。作家郭沫若曾给过它这样的评价:“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甚至大文豪鲁迅先生也不惜笔墨,为这本书写了一句话——“用传奇法,而以志怪,变幻之状,如在目前。”没错,他就是“柳泉居士”蒲松龄的得意之作——《聊斋志异》。今年寒假,我奉老妈之命仔细阅读并揣摩此书,嘿,还真受益匪浅。

  这部小说大概有三大类:一来是批判过去的封建*俗与礼教,歌颂真爱与圆满婚姻的故事,如《连城》、《小翠》、《婴宁》、《白秋练》等;二来是揭露当时朝政和官场的黑暗及恶霸豪绅的罪恶,如《促织》、《*方*》、《司文卿》、《续黄粱》等;三来是告诉人们一些哲理的,有寓言性质的故事,如《崂山道士》、《狼三则》、《画皮》等。经过了反复咀嚼,我发现故事几乎全是短篇,最长不超过三四千字,最短的才二十多字,但每篇文章都有他自己体身的主旨,而且每篇文章的情节都曲折离奇,作者简洁生动而又不失主人公的独特个性,语言精简,寓意深刻,堪比寓言故事。作者为了揭示每篇文章的深刻含义,在故事末尾,仿照《史记》篇末的“大史公曰”的体例,用“异史氏曰”来直接表达自己内心的见解,妈妈说,这种写法在古典小说中视极其少见的。

  读《聊斋志异》,人们就仿佛走进了灿烂辉煌的人物画廊,每个人的独特像貌和性格都是那么鲜明,看得让人目不暇接,赞叹不已。仔细分析,这本书是还夹杂着一些落后的思想成分,如封建的社会和道德观,迷信于鬼神的报应等,真是妙不可言。

  《聊斋志异》是我在寒假读到的一本书,看完这部名作,我可真是受益匪浅。

  山东聊城有位马万宝,妻子田氏,夫妻俩都很放诞风流。邻居家有位女子借宿。这位女子针织缝纫样样精通,经常帮邻居老婆婆的忙。除此之外,她还会按摩,能治疗妇科病。有一天,这位马万宝在墙缝里看到女子,瞧她模样挺好,心中就打起了主意。

  于是,就跟妻子合谋,叫她装病,把女子骗过来。

  天黑的时候,老婆婆把女子带到万家。听到田氏说丈夫晚上不回家后,女子喜上眉梢。三人闲聊几句,老婆婆就回家睡觉去了。万家就剩下她们俩了。田氏点烛铺床,先让女子上床,她再脱衣熄灯。还未爬上床,田氏忽然说,厨房门未关,怕狗来偷吃。于是就跑去关门。原来,马万宝还躲在家里。她去打开门,让马万宝进屋。

  马万宝偷偷摸摸地爬上床去。此时,女子颤声说道,嫂子,我来给你治病了。听得出来,她在极力地压抑着自己的激动。马万宝不声不响。于是,她的一双手就伸向马万宝的`肚子里。一顿操作后,女子突然惊骇大叫,她没有想到床上躺着是位男人。马万宝也很惊骇,点灯一看,这才发现,眼前的女子根本就是男人,正在跪地求饶。


雷雨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扩展8)

——《孩子你慢慢来》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

  龙应台的书一直是我喜欢的,理由是什么,没有……可能是因为她的笔法,也可能是她的书真的很吸引人,或者很难说……

  孩子,你慢慢来,是朋友推荐的,在此之前,我好想压根就不知道这本书的存在一样,周四在当当下订单,周五收到书,或许是因为“乐学会”,所以我花了3小时不到,就把这本书看完,当合上书的那一刻,我就问了自己一个问题,这本书到底在讲什么?散文或记事文?

  可是,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书中那一幕幕的场景即刻呈现在我眼前,八个月大的华安,和父母一起旅游,爸爸第一次教华安用英语说bird,华安第一次认识各种各样的车车,华安第一次认识龙……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作者用一种仿佛似跟你说话的语气,和一个个小故事,描述了一个叫华安的`中外混血儿的成长记。

  书,其实很薄,内容很简单,可是,当看到如此简单的文字,在我面前流淌时,我却感觉到了满满的爱,一种无处不在的淡,却又异常香厚的母爱。时间没有让这爱停留,反而使她越来越浓厚。

  佐佐木正美在《关注孩子的目光》中将“管教”一词的含义总结为“重复地教+不急躁的等待”。而维克多的.父母等待的时间之长恐怕是大多数家长都不能相比的。

  可惜的是,学校里的老师并不是每个人都给了维克多关心和鼓励,有的老师甚至让维克多的内心受到了非常严重的伤害。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不是所有老师都能将同等的耐心给予每一个学生。成绩至上的原则面前,也许无数个像维克多这样的孩子就此被老师忽略了。这是学生的遗憾,也是老师的遗憾。

  孩子在成长的路途中,也许偶尔会没有力气,也许偶尔会遇到阻碍。这个时候,我们的老师和家长是否能多给孩子些鼓励,不急不躁地说一句“孩子,你慢慢来”!

  我喜欢龙应台的文字,如水般柔情,又如火般温情;其中带着女性细腻的美与善,又有令人倾慕的大智。我喜欢上这部作品之前并没有看过任何简介和引言,只这样一行字就足以让我陷于其中。于是,在接下来的这几天,我一有时间就打开电脑,完完全全投入于阅读中。这是第一部我可以在音乐的伴随下认真看的作品,因为即使听着音乐,我也可以完全过滤掉一切无关的干扰,要的只是能够让我凝神静心的轻轻的曲子。

  看《孩子你慢慢来》,心中有这样一些情愫在荡漾——感受做一个妈妈的甜蜜和幸福、回忆做一个孩子的童真和快乐、亲*小植物小动物时的欢欣和好奇。这些感受凝在一起,让人很难说出到底因为什么而感动,而喜悦,而舒畅,可确实就是能听到自己的笑声不断,轻轻带过的那种笑。

  对,看这本书时心情一直如轻风般缓缓流动,没有太大的起伏波动,所以读安安的成长和读妞妞的故事不一样,自始至终,不曾落一滴泪。

  我很难写好一篇读后感,因为我看书往往只是沉浸于看书的过程,看过后就忘了许多细节,甚至连自己有过的感受都会忘记。在整本书里,唯一能被我清晰记起的是“你眼睛里有我”。

  “你在干什么,宝宝?”宝宝情急地喊出来,“妈妈,不要动……”一边用两只手指撑开母亲的眼帘。

  “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安安专注地、深深地,凝视着母亲的眼睛,声音里透着惊异和喜悦,一个字一个字地宣布:

  “妈妈,你的眼睛,眼珠,你的眼睛里有我,有安安,真的……”

  说着说着激动起来,伸出手指就要去抚摸妈妈的眼珠——“真的,妈妈,两个眼睛里都有……”

  妈妈笑了,她看见孩子眼瞳中映着自己的影像,清晰真切,像镜子,像湖里一泓清水。

  其实每一个孩子都是如此纯真、可爱、充满好奇心,无意中能给**最大的喜悦和安慰,但不是每个妈妈都像安安的妈妈一般耐心、细心。婴幼儿刚从另一个世界来到这个国度的时间不长,他们有着柔软的肌肤、清澈的眼眸、纯粹的泪与笑,这是上帝在他们身上留下的最清晰最美丽的印记,这些印记还未经过岁月的冲洗,所以显得如此动人。他们从感知父母家人的抚爱开始,认识周边的寸土、花木、虫鱼,了解身边的人和语言,然后再渐渐接触更多无形的东西,他们开始知道人间有美丽的传说和信仰,也有残酷的战争和杀戮。这一条长长的细细的成长之路,一切都要慢慢来。孩子你慢慢来,体格与内心才能不断茁壮、强大。

  寒假期间,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亲子共读一本书,然后和妈妈各写一篇读后感,于是我和妈妈去书店选了一本叫《孩子你慢慢来》的书,这本书是台湾著名女作家龙应台写的。

  看完这本书,我很羡慕书中华安和飞飞两兄弟,因为他们有一位特别好,特别善解人意的妈妈。还记得篇头那段话: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子,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这段话可以看出龙应台阿姨的耐心,一颗尊重孩子的心。

  书中还有些话反映了龙应台阿姨是位慈祥善良的母亲:有一次,弗瑞第偷了一包糖让她和华安吃,而龙应台阿姨并没有吵他们,也没打他们,而是慢慢地教育,让他们什么是好事,什么是坏事,什么事应该做,什么事不应该做。书中还有些事反映出华安和飞飞是特别善良的孩子,这样的品质都归功于他们有位教育有方,以身作则的好妈妈。

  我很羡慕他们兄弟两个,也很佩服他们的妈妈,那种理解他们,尊重他们的教育方式,而我每天听到的都是妈妈的催促声和抱怨声。从早上起来,穿衣服嫌我慢,洗漱嫌我慢,吃饭嫌我慢,就连走路都嫌我慢,做作业嫌我慢、嫌我写的字不好,嫌我做题马虎,嫌我不整洁,嫌我……,每件事只是催促,不会耐心地教育我。在这里我要对妈妈说几句话:妈妈,我只是个孩子,正处在发展阶段,凡事不可能像成年人那样行动敏捷,但我一定会努力做好,希望您能像龙应台阿姨那样理解我,尊重我多对我说几句“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慢慢来”!

  我想凡是有孩子的妈妈或者爸爸,都会感叹一个小生命的成长,从像热水瓶大小的它,慢慢的长大,高大到可以为他的父母遮阳挡雨;从第一次会爬会走,到最后稳健的搀扶着他年迈的父母走路;从第一次开口叫妈妈,到后来站在台上流利的用各国语言演讲;从第一次自己拿筷子吃饭,到最后,站在妈妈曾经最爱的厨房里做饭……曾经的第一次,到后来的无数次,曾经的手把手,到后来他带着曾经那个年轻的你,走过一段又一段属于他的人生……

  是的,孩子,的确需要慢慢来,慢慢的长大,慢慢的成为那个我们所想的他,或者他希望的人生。看着他第一次慢慢的系鞋带,小小的手指慢慢的穿过那两根比他的小手粗不了多少的带子,看着他那个小小的慢慢的动作,还真担心他会做不好,但是心理的那种成就感,可能要远远的超于他本人……

  孩子,需要我们用一种慢慢的心去陪伴,陪伴他的成长,陪伴他所有的慢慢来……当时间一点点慢下来,我们静静的'和孩子一起,用慢慢的等待,等他长大的那刻……

  世界上有一种永恒的爱,叫母爱。世界上有一个永远爱你的人,叫母亲。每一个孩子都有一个爱自己的母亲,她无微不至地呵护着我们长大**,愿意用尽一生的心血陪伴你我。《孩子你慢慢来》的作者龙应台就是这样一位伟大的母亲。

  文章字里行间体现了龙应台作为母亲内心最柔软、最细腻的的款款深情。我记忆最深刻的莫过于《葛哥与底笛》这一片段了。哥哥安安认为妈妈更爱弟弟,所以他玩“失踪”变得很麻烦,剪弟弟的衣服……可是,妈妈每次都用温暖的怀抱和爱解决了问题,同时也让兄弟俩的感情更加融洽了。哥哥有时欺负弟弟,妈妈要打哥哥,弟弟飞飞却把整个覆在安安身上,为哥哥求情。两人相依为命的抱成一团,再抬头时,妈妈已经不见了。我仿佛看见龙应台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做一件事。是的,孩子慢慢来,慢慢来,她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

  我也有这样一位母亲,她把自己看似普通而又深沉的爱,注入到生活中的`每一个日子和细节中,给了我无数的温暖和启迪。母亲,母亲,天下所有的母亲们,我向你们致敬。你陪着自己的儿女度过无数个日日夜夜,隐约间你的青丝已斑白;你送了儿女一程又一程,恍惚中你的双颊已布满沧桑。

  爱马两三岁时我写过一篇关于睡眠的博客,结尾我说,这篇文章只是写下来,但是对于很多方法我也很迷茫,现在觉得对的未必以后也觉得对,因为育儿方法的对错是需要时间来证明的,有的可能十几年后才能见分晓。

  如今随着(爱马的)妹妹的成长,我越来越后悔在爱马一岁时进行的哭声免疫训练,虽然两天就成功让她学会睡整觉,可她一岁半时又开始反复,睡着后总会醒一次,哭着拍手求抱抱,发现没人理之后只好再哭着睡着,而我就固执地在黑暗中盼她快点睡着,麻痹自己去漠视她的'无助,甚至以为她长大了就不会记得这些哭泣的夜晚。这种煎熬于我于她于全家人都是巨大的折磨,最后听我妈妈的劝,让爱马的床紧挨着我的大床,她半夜醒来就伸手拍拍她,从此我们和她都睡得无比踏实。

  回想20xx年时中外流行的育儿理念是多么扭曲的:从出生起就不让多抱孩子也不让摇晃,怕孩子从此依赖大人的怀抱,否则不肯入睡。喂奶要三个小时喂一次,导致大部分母乳喂养的妈妈看见宝宝刚喂了一个小时就饿了,便以为是自己的奶水不够而开始加奶粉。殊不知母乳极易消化,纯母乳喂养的宝宝一个多小时喂一次很正常。还有月子里训练定时把尿,偶尔把到了就以为孩子学会了,其实孩子两岁左右括约肌才发育好,才懂得控制大小便,过早的把尿训练既对婴儿的脊椎不好,又容易造成孩子尿频……各种规矩无疑是在制造军事化管理的标准宝宝!

  更可怕的是一本英国著名皇室育儿师的书,当时极为流行,书里严格规定了出生后孩子各阶段的吃奶、睡觉、作息时间,并要求哪怕早上六点孩子在熟睡中也要果断拉开窗帘把孩子弄醒,晚上入睡前要求妈妈面无表情,不许说话,不许跟孩子有任何眼神接触,以防孩子兴奋。作者言之凿凿地说,任何孩子只要严格按照她的方法训练,基本上都可以在满月时就睡整觉!多么可笑的目标啊!只要是一个人,总有一天会睡整觉的,自己亲生的宝贝,在他最弱小、最需要你的时候拥抱他、安抚他,即使夜不成寐,相比他漫长的一生不值得吗?

  现在的(爱马的)妹妹,未经任何训练,哭就抱,饿就喂,满一岁就已自然睡整觉了,也不吃夜奶。想来六年前的那些夜晚,我到底在急什么呀?

  写给正在纠结或未来会为各种养育问题着急,或者总在跟别人的孩子比的妈妈,放松自己,也放过孩子,在心里对自己说:“孩子,你慢慢来!”

  爱马两三岁时我写过一篇关于睡眠的博客,结尾我说,这篇文章只是写下来,但是对于很多方法我也很迷茫,现在觉得对的未必以后也觉得对,因为育儿方法的对错是需要时间来证明的,有的可能十几年后才能见分晓。

  如今随着(爱马的)妹妹的成长,我越来越后悔在爱马一岁时进行的哭声免疫训练,虽然两天就成功让她学会睡整觉,可她一岁半时又开始反复,睡着后总会醒一次,哭着拍手求抱抱,发现没人理之后只好再哭着睡着,而我就固执地在黑暗中盼她快点睡着,麻痹自己去漠视她的无助,甚至以为她长大了就不会记得这些哭泣的夜晚。这种煎熬于我于她于全家人都是巨大的折磨,最后听我妈妈的劝,让爱马的床紧挨着我的大床,她半夜醒来就伸手拍拍她,从此我们和她都睡得无比踏实。

  回想20xx年时中外流行的育儿理念是多么扭曲的:从出生起就不让多抱孩子也不让摇晃,怕孩子从此依赖大人的怀抱,否则不肯入睡。喂奶要三个小时喂一次,导致大部分母乳喂养的妈妈看见宝宝刚喂了一个小时就饿了,便以为是自己的奶水不够而开始加奶粉。殊不知母乳极易消化,纯母乳喂养的宝宝一个多小时喂一次很正常。还有月子里训练定时把尿,偶尔把到了就以为孩子学会了,其实孩子两岁左右括约肌才发育好,才懂得控制大小便,过早的把尿训练既对婴儿的脊椎不好,又容易造成孩子尿频……各种规矩无疑是在制造军事化管理的标准宝宝!

  更可怕的是一本英国著名皇室育儿师的书,当时极为流行,书里严格规定了出生后孩子各阶段的吃奶、睡觉、作息时间,并要求哪怕早上六点孩子在熟睡中也要果断拉开窗帘把孩子弄醒,晚上入睡前要求妈妈面无表情,不许说话,不许跟孩子有任何眼神接触,以防孩子兴奋。作者言之凿凿地说,任何孩子只要严格按照她的方法训练,基本上都可以在满月时就睡整觉!多么可笑的目标啊!只要是一个人,总有一天会睡整觉的,自己亲生的'宝贝,在他最弱小、最需要你的时候拥抱他、安抚他,即使夜不成寐,相比他漫长的一生不值得吗?

  现在的(爱马的)妹妹,未经任何训练,哭就抱,饿就喂,满一岁就已自然睡整觉了,也不吃夜奶。想来六年前的那些夜晚,我到底在急什么呀?

  写给正在纠结或未来会为各种养育问题着急,或者总在跟别人的孩子比的妈妈,放松自己,也放过孩子,在心里对自己说:“孩子,你慢慢来!”

  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

  孩子慢慢来,慢慢来。

  这是龙应台的人生三书中的第一本《孩子,你慢慢来》,这本**录了龙应台初为人母时的心境,与两个孩子的童年,思考生命的本质,书中有忍俊不禁的童真,不假思索的疼爱,也有母子之间的趣事。书一到手便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

  合上书,闭上眼睛,书中那一幕幕的场景即刻呈现在眼前,八个月大的华安,和父母一起旅游,爸爸第一次教华安用英语说bird,华安第一次认识各种各样的车车,华安第一次认识龙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作者用一种仿佛跟你说话似的语气,和一个个的小故事,描述了一个叫华安的中外混血儿的成长记。

  书,很薄,内容很简单。可是,当看到如此简单的文字,在我面前流淌时,我却感觉到了满满的爱,一种无处不在的淡,却又异常香厚的母爱。时间没有让这爱停留,反而使她越来越浓厚。

  我想但凡是有孩子的妈妈或者爸爸,都会感叹一个小生命的成长,从小小的他,慢慢的长大,高大到可以为他的父母遮风挡雨;从第一次会爬会走,读书笔记m到最后稳健的搀扶着他年迈的父母走路;从第一次开口叫妈妈,到后来站在台上流利演讲;从第一次自己拿筷子吃饭,到厨房里给家人做饭。曾经的第一次,到后来的无数次,曾经的手把手,到后来他带着曾经那个年轻的你,走过一段又一段属于他的人生。

  是的,孩子,的确需要慢慢来,慢慢的长大,慢慢的成为那个我们所想的他,或者他希望的人生。看着他第一次慢慢的系鞋带,看着他那慢慢的动作,还真担心他会做不好,但是心理的那种成就感,可能要远远的超于他本人。

  孩子,需要我们用一种慢慢的心去陪伴,陪伴他的成长,陪伴他的所有。当时间一点点慢下来,我们静静的和孩子一起,用慢慢的等待,等他长大的那刻。

  如书中所言“从妈妈的角度看孩子的世界,不难;难得的是妈妈会蹲下来,保持和孩子一样的高度看世界――我们是一样的生命,我们彼此尊重,我们一起成长。”

  爱马两三岁时我写过一篇关于睡眠的博客,结尾我说,这篇文章只是写下来,但是对于很多方法我也很迷茫,现在觉得对的未必以后也觉得对,因为育儿方法的对错是需要时间来证明的,有的可能十几年后才能见分晓。

  如今随着(爱马的)妹妹的成长,我越来越后悔在爱马一岁时进行的哭声免疫训练,虽然两天就成功让她学会睡整觉,可她一岁半时又开始反复,睡着后总会醒一次,哭着拍手求抱抱,发现没人理之后只好再哭着睡着,而我就固执地在黑暗中盼她快点睡着,麻痹自己去漠视她的无助,甚至以为她长大了就不会记得这些哭泣的夜晚。这种煎熬于我于她于全家人都是巨大的折磨,最后听我妈妈的劝,让爱马的床紧挨着我的大床,她半夜醒来就伸手拍拍她,从此我们和她都睡得无比踏实。

  回想20xx年时中外流行的育儿理念是多么扭曲的:从出生起就不让多抱孩子也不让摇晃,怕孩子从此依赖大人的怀抱,否则不肯入睡。喂奶要三个小时喂一次,导致大部分母乳喂养的妈妈看见宝宝刚喂了一个小时就饿了,便以为是自己的奶水不够而开始加奶粉。殊不知母乳极易消化,纯母乳喂养的宝宝一个多小时喂一次很正常。还有月子里训练定时把尿,偶尔把到了就以为孩子学会了,其实孩子两岁左右括约肌才发育好,才懂得控制大小便,过早的把尿训练既对婴儿的脊椎不好,又容易造成孩子尿频……各种规矩无疑是在制造军事化管理的标准宝宝!

  更可怕的是一本英国著名皇室育儿师的书,当时极为流行,书里严格规定了出生后孩子各阶段的吃奶、睡觉、作息时间,并要求哪怕早上六点孩子在熟睡中也要果断拉开窗帘把孩子弄醒,晚上入睡前要求妈妈面无表情,不许说话,不许跟孩子有任何眼神接触,以防孩子兴奋。作者言之凿凿地说,任何孩子只要严格按照她的'方法训练,基本上都可以在满月时就睡整觉!多么可笑的目标啊!只要是一个人,总有一天会睡整觉的,自己亲生的宝贝,在他最弱小、最需要你的时候拥抱他、安抚他,即使夜不成寐,相比他漫长的一生不值得吗?

  现在的(爱马的)妹妹,未经任何训练,哭就抱,饿就喂,满一岁就已自然睡整觉了,也不吃夜奶。想来六年前的那些夜晚,我到底在急什么呀?

  写给正在纠结或未来会为各种养育问题着急,或者总在跟别人的孩子比的妈妈,放松自己,也放过孩子,在心里对自己说:“孩子,你慢慢来!”

  不止一次的品读龙应台的《孩子你慢慢来》,每次翻开这本书时总感觉到里面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的温柔,充满着浓浓的母爱,细细品读仿佛能看到一湾潺潺溪流从一个母亲的心里流出来,即便是已经身为人母的我,也会为龙应台的两个孩子感到幸运,有一位多么睿智,多么慈爱的母亲。

  这本书的封面是:在一片落满枯黄树叶的路上,一个孩子正在低着头,小心翼翼,又仔仔细细,似乎在寻找什么,又似乎在思考什么。这个年龄的孩子,他们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和探索的欲望,他们研究着身边的任何事物,包括他走的路和看见的路边风景。而在当今这个处处高喊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的年代,天下父母都在潜意识里把自己对生活的期许都强加在了孩子身上,希望他们更优秀,更强大,更乖巧……却忘记了,孩子的一切进步都是有时间规律的。更重要的是,忘记了孩子的生命旅途,孩子才是自己的主人。选择一张这样的图片作为封面,我想这应该是在提醒我们应该给孩子们预留一个属于他们思索的时间和空间吧。

  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当我仅仅读完卷首语,我就被那句“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这个孩子从从容容地把那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所深深震撼。龙应台愿意用一辈子的时间等一个五岁的孩子扎好一个蝴蝶结。扪心自问,我有她那样用一生去等的耐心与勇气吗?哪怕是用一天的时间去等待孩子堆好他最喜欢的沙堡?当孩子有兴趣和信心做好的事情,如果我们还去中途干扰或自作聪明的指导,会不会阻碍他们对事物的原本认知?打击他们的自信心?泯灭他们的创造能力呢?一个又一个疑问,让我陷入深深的沉思之中。我想龙应台是对的,此时的我们,面对孩子的“执着”,不需要焦躁,不需要催促,更不需要我们画蛇添足的指导。唯一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只有学会耐心等待,才能让孩子有自我成长的能力。

  书中的'每个小故事,看似那么的*凡,无一例外的没有跌宕的情节,没有峰回路转的曲折,但却无一例外的可以震撼读者的心。当龙应台接到超市电话,说邻居家的孩子偷糖果时,现实中的我们能和书上所写的一样处理这件事情吗?能原谅孩子吗?当日记《一只老鼠》中的情节在现实中出现时,我们也能和龙应台一样在知道孩子的诉求时与孩子*等对话吗?印象最深的是《触电的小牛》,现实中的我们也能苦口婆心的对孩子说教吗?也许更多的是严厉的指责,换来的却是孩子更大的叛逆心理,摧残了自己,也伤害了孩子。

  从妈妈的角度看孩子的世界,不难;难得的是妈妈会蹲下来,保持和孩子一样的高度看世界——我们是一样的生命,我们彼此尊重,我们一起成长。

  佐佐木正美在《关注孩子的目光》中将“管教”一词的含义总结为“重复地教+不急躁的等待”。而维克多的父母等待的时间之长恐怕是大多数家长都不能相比的`。

  可惜的是,学校里的老师并不是每个人都给了维克多关心和鼓励,有的老师甚至让维克多的内心受到了非常严重的伤害。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不是所有老师都能将同等的耐心给予每一个学生。成绩至上的原则面前,也许无数个像维克多这样的孩子就此被老师忽略了。这是学生的遗憾,也是老师的遗憾。

  孩子在成长的路途中,也许偶尔会没有力气,也许偶尔会遇到阻碍。这个时候,我们的老师和家长是否能多给孩子些鼓励,不急不躁地说一句“孩子,你慢慢来”!

  我,坐在斜阳浅照的台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的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孩子慢慢来,慢慢来。——龙应台《孩子你慢慢来》

  花了两个下午的时间,抽空把《孩子你慢慢来》看完了。龙应台是我很喜欢的作家,她的文字看了很多。犀利的、朴实的、豪情的、温情的……各种各样的情感表述,我都很喜欢。

  这本书的篇幅不长,一个个小短篇,其实记录的无非是母亲和儿子的一些生活片段,可就是这样真实的文字,把那份浓浓的母爱一点点渗透给了读者。

  或许是做了妈妈的缘故,对于描写亲子关系的文章特别的喜欢。总能在这些文字里找到共鸣,找到感动,也学到与孩子的相处之道。看这本书的过程里,心里都怀着一份感动,能感受到龙应台对两个儿子的涓涓母爱;对上天把两个可爱的天使送到她身边的感恩之心;同时看到她和华安、华飞的交流又会让你忍俊不禁。

  欣赏她处理两个孩子之间关系的智慧,喜欢看她与华安、华飞的`互动,佩服她能那么坦然的和孩子交流生理方面的话题,赞许她面对犯错孩子所采取的态度和方式……最重要的是那份感动,那是做了母亲以后自然流露出的对孩子无私的爱与付出,是每一个身为母亲的女人都会有的情感,不需要谁教你,那是天性,上天赐予每一个母亲的母性。

  合上书,心里满满的感恩之心,浓的化不开。我希望自己能做一个智慧的母亲,我珍惜和儿子相处的每一段时光,我愿意陪伴儿子慢慢成长,同时也希望把这本书分享给每一位准备做妈妈,和已经做妈妈的朋友们。

  之前只读过这本书的片段。现在全部看完。更感觉到龙应台褪去作家模样后母亲的样子―细心、耐心,静候孩子们成长。这本书以孩子的视角或母亲的视角描写孩子成长历程,极细微的日常被描写得极温暖,这本书让中国家长翻阅后,第一个浮现的.词语应该是“陪伴”吧。想起我小时候,不爱吃饭,最不爱吃早餐,于是母亲就把我抱在膝上,每天一个童话故事,说一句故事,为我一口粥,这样我才乖乖地吃饭。就像安安听妈妈讲故事那样,我总是有无数的问题和好奇心,母亲也是笑着、耐心地回答我。记得她给我讲莴苣姑娘的故事,当时就问妈妈:莴苣这么好吃嘛,那个丈夫都愿意偷巫婆菜园里的东西!还有还有,那么妈妈为什么这么嘴馋呀,非要吃莴苣,比我还不乖。那天晚餐,我们家的餐桌上就出现了一盘莴苣。

  还有我父亲,他爱看武侠小说和四大名著,最喜欢给我和弟弟讲武松打老虎的那一篇,每次都讲不完,有次他想睡觉了,便干脆讲到:武松喝完酒后,就困了,就在客栈睡下了,哎呦,武松困了,我们三个也睡吧,爸爸好困啊。

  想来这些都是十分温情的细节。陪伴真的是父母最应该做的。

  之前只读过这本书的片段。现在全部看完。更感觉到龙应台褪去作家模样后母亲的样子—细心、耐心,静候孩子们成长。这本书以孩子的视角或母亲的视角描写孩子成长历程,极细微的日常被描写得极温暖,这本书让中国家长翻阅后,第一个浮现的词语应该是“陪伴”吧。想起我小时候,不爱吃饭,最不爱吃早餐,于是母亲就把我抱在膝上,每天一个童话故事,说一句故事,为我一口粥,这样我才乖乖地吃饭。就像安安听妈妈讲故事那样,我总是有无数的`问题和好奇心,母亲也是笑着、耐心地回答我。记得她给我讲莴苣姑娘的故事,当时就问妈妈:莴苣这么好吃嘛,那个丈夫都愿意偷巫婆菜园里的东西!还有还有,那么妈妈为什么这么嘴馋呀,非要吃莴苣,比我还不乖。那天晚餐,我们家的餐桌上就出现了一盘莴苣。

  还有我父亲,他爱看武侠小说和四大名著,最喜欢给我和弟弟讲武松打老虎的那一篇,每次都讲不完,有次他想睡觉了,便干脆讲到:武松喝完酒后,就困了,就在客栈睡下了,哎呦,武松困了,我们三个也睡吧,爸爸好困啊。

  想来这些都是十分温情的细节。陪伴真的是父母最应该做的。

  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这句话是这些年最流行的一句话,讲的是关于孩子的教育问题,那怎么赢?才算是真正的赢在起点,又赢在终点呢?

  一般孩子开始上学后,最大的改变之一,就是家庭作业,而这个作业的问题,在上海,或者国内其他发达城市,甚至是提前到了幼儿园的中班,大班。就我们这个年纪来看,孩子的.作业可以用浮云来解释,可是,就孩子而言,作业简直就是恶魔,他们能花2小时,甚至更长的时间来玩,却只能在写作业上坚持五分钟之久,五分钟后,无论作业有无完成,孩子肯定会做一些和作业无关的事,比如玩玩笔,折下飞机,看看窗外,发发呆,或者出来找找妈妈在干什么……

  这种走神,对于孩子来说,是再正常不过了,不是吗?美国的孩子花1个多小时写作业,日本的孩子话3个多小时,中国的孩子呢?8个小时……即使我们有多大健忘症,忘记了很多童年往事,但是关于不愿意写作业这件事,或多或少多应该还有点印象的吧。自己当年有多么不愿意写作业,自己又是如何面对老师的质问的?

  所以,孩子不一定非要赢在起点,或者以这种方式来赢,输一点点又如何呢?

  早在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因为政策,因为当时的大背景,父母总希望我们事事第一,或者至少比同伴们好,不论我们是不是做得到,那时,我们是父母的唯一,唯一的骄傲,唯一的谈资,唯一的希望……那么,才走过那段路的我们,是不是要看着孩子在走一遍自己都不愿意走的路呢?

  爱马两三岁时我写过一篇关于睡眠的博客,结尾我说,这篇文章只是写下来,但是对于很多方法我也很迷茫,现在觉得对的未必以后也觉得对,因为育儿方法的对错是需要时间来证明的,有的可能十几年后才能见分晓。

  如今随着(爱马的)妹妹的成长,我越来越后悔在爱马一岁时进行的哭声免疫训练,虽然两天就成功让她学会睡整觉,可她一岁半时又开始反复,睡着后总会醒一次,哭着拍手求抱抱,发现没人理之后只好再哭着睡着,而我就固执地在黑暗中盼她快点睡着,麻痹自己去漠视她的.无助,甚至以为她长大了就不会记得这些哭泣的夜晚。这种煎熬于我于她于全家人都是巨大的折磨,最后听我妈妈的劝,让爱马的床紧挨着我的大床,她半夜醒来就伸手拍拍她,从此我们和她都睡得无比踏实。

  回想20xx年时中外流行的育儿理念是多么扭曲的:从出生起就不让多抱孩子也不让摇晃,怕孩子从此依赖大人的怀抱,否则不肯入睡。喂奶要三个小时喂一次,导致大部分母乳喂养的妈妈看见宝宝刚喂了一个小时就饿了,便以为是自己的奶水不够而开始加奶粉。殊不知母乳极易消化,纯母乳喂养的宝宝一个多小时喂一次很正常。还有月子里训练定时把尿,偶尔把到了就以为孩子学会了,其实孩子两岁左右括约肌才发育好,才懂得控制大小便,过早的把尿训练既对婴儿的脊椎不好,又容易造成孩子尿频……各种规矩无疑是在制造军事化管理的标准宝宝!

  更可怕的是一本英国著名皇室育儿师的书,当时极为流行,书里严格规定了出生后孩子各阶段的吃奶、睡觉、作息时间,并要求哪怕早上六点孩子在熟睡中也要果断拉开窗帘把孩子弄醒,晚上入睡前要求妈妈面无表情,不许说话,不许跟孩子有任何眼神接触,以防孩子兴奋。作者言之凿凿地说,任何孩子只要严格按照她的方法训练,基本上都可以在满月时就睡整觉!多么可笑的目标啊!只要是一个人,总有一天会睡整觉的,自己亲生的宝贝,在他最弱小、最需要你的时候拥抱他、安抚他,即使夜不成寐,相比他漫长的一生不值得吗?

  现在的(爱马的)妹妹,未经任何训练,哭就抱,饿就喂,满一岁就已自然睡整觉了,也不吃夜奶。想来六年前的那些夜晚,我到底在急什么呀?

  写给正在纠结或未来会为各种养育问题着急,或者总在跟别人的孩子比的妈妈,放松自己,也放过孩子,在心里对自己说:“孩子,你慢慢来!”

  我们常常漏掉的美好事物,对于孩子而言,一切都是这么充满生机和乐趣。我们很少充满热情的去感受世界、发现美丽,却总是恼怒愤恨于外部世界带来的诸多压力和恶劣。赤子之心,不仅是对情怀的热衷,更是对世界万物的热爱。只有真正理解明白事物来源和存在的人,才能积极经营自己的人生,把握住存在的美好。龙应台先生曾写过:思想需要经验的累积,灵感需要感受的.沉淀,最细致的体验需要最宁静透彻的观照。我想正是这样一种对生活的热爱,才能让她在宁静的观察后沉淀,才能让她在一片浮躁的土壤上,开出了不一样的花朵。也正是这样一种热爱,让她能在经营生命的延续时,从容不迫,娓娓道来。

  “我,坐在斜阳浅照的石阶上,望着这个眼睛清亮的小孩专心地做一件事:是的,我愿意等上一辈子的时间,让他从从容容地把这个蝴蝶结扎好,用他五岁的手指。孩子,你慢慢来,慢慢来。”


雷雨读书笔记范文二十份(扩展9)

——红岩读书笔记范本二十份

  在红岩读书笔记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小说《红岩》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文化宝库中一块壮丽的瑰宝,读完《红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

  《红岩》通过描写许云峰领导工人运动,江姐、双枪老太婆开展华蓥山武装斗争,成岗办《挺进报》等情节,展现了***领导下国统区人民的爱国民主运动方兴未艾、此起彼伏的盛况;同时又以重庆中美合作所渣滓洞、白公馆两处 特务的秘密监狱为背景,讴歌许云峰、江姐、成岗等***人在被捕后,面对 特务的严刑拷打、威胁利诱毫不动摇,坚决保守党的秘密的高尚情操。

  读了《红岩》,我明白了是由于烈士们前仆后继,血染红岩,才有我们今天生活的幸福与美好。我要以《红岩》中的烈士们为榜样,珍惜幸福生活,牢记“八荣八耻”,努力学*本领,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最*,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归;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酷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

  泪水,重新站起来了,因为她知道***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志,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面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遇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大学六级,对我来说是一个多么大的挑战,我很努力地专研英语,但也在12月的考试中只考了370多分,没有通过考试。这让我非常非常的沮丧,觉得自己应该是能力有限,再怎么努力也都是徒劳了的。于是,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都萎靡不振,对英语学*感到厌恶,提不起兴趣,甚至觉得它是一种负担。但是自从我读了红岩之后,我的在思想上有了很大的改观,我知道了越是充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面对困难不要轻易的说放弃。不说放弃坚持下去可能还有希望,放弃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破晓。东方的地*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革命先烈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那我们该怎样让我们的**更加鲜艳?在我们享用现代文明的时候,能够忘记和*的生活源于血染的历史吗?能够忘记曾经发生过的战争吗?能够忘记曾为此付出了生命和鲜血的先烈们吗?能够忘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庄严意义吗?不,不能,我们也没有资格忘记。先辈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和幸福,现在他们都已没入历史的长河中,那剩下的,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不怕吃苦,努力学*,这是我从红色经典红岩中得到的启示。只有在不断的努力,不断的吃苦中才能真正的锻炼自己,才能真正的成长。现在的我清楚地知道了:每天都要吃苦、吃亏、吃辱!每天反省,人生才能辉煌!

  寒假期间,我拜读了罗广斌和杨益共同创作的《红岩》。合上书,眼前就立刻呈现出一位位英雄的面貌: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刘思扬出身豪门却投身革命;江姐受尽酷刑,坚贞不屈……还有罗世文、杨虎城、陈然等先烈们,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个个都是钢铁汉,他们的精神惊天地,泣鬼神!一直触及我内心,激励着我的爱国情怀。

  《红岩》里最让我久久无法释怀的便是江姐。刚开始看《红岩》,江姐的伟大形象就逐渐在我心中树立起来。故事中当叙述到江姐得知丈夫牺牲后,并不像一般的女性那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而是擦干眼泪,毅然站了起来。因为她知道党交给她的任务还没有完成,必须以大局为重,舍小家为大家。后因叛徒而被捕。当凶残的敌人把竹签钉进她的十指,还是那么沉着冷静,也丝毫没有从她的嘴里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并且还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的意志是钢铁做的。”

  面对这些英雄,我感到十分惭愧。一想起以前被父母训斥后就很沮丧,从不审视自己。可如今,在书中体会到英雄们的红岩精神,我恍然大悟越是在铺满荆棘的道路上就越需要我们去克服;越是困难就越不能轻言放弃。

  我要感谢《红岩》,书中处于逆境中的人物为我树立了榜样,让我对人生的价值有了崭新的理解与看法,并将促使我成为一个坚持不轻易放弃的人。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江姐原名江竹筠,1920年8月20日出生于四川省自贡市大山铺江家湾的一个农民家庭,1939年加入***。1944年夏天,她经组织安排入四川大学农学院学*,从事党的秘密工作。1948年6月14日,由于叛徒的出卖,江姐不幸被捕,被关押在重庆渣滓洞监狱。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江姐受尽了 军统特务的各种酷刑,老虎凳、吊索、带刺的钢鞭、撬杠、电刑……甚至竹签钉进十指。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特务妄想从这个年轻的女***员身上打开缺口,以破获重庆地下党组织。

  在革命战争时代里,有许许多多的英雄们都是为了别人、为了祖国而英勇牺牲的,比如说:彭雪枫和杨靖宇,他们都是英雄中的典范。杨靖宇从不拿人民的钱,在**军打死的前几天,他一直靠棉花、树皮、草根来过日子。我为江姐,为许云峰,为***的所有英雄们而感到骄傲,我们如今的生活,多亏了他们,才能够如此幸福,才能够有这样的和*年代。我要热情地为这些英雄们而歌颂,他们坚贞不屈、视死如归的革命精神和英雄气概值得我们多少人学*啊!江姐,她受尽了敌人的拷打,敌人把竹签刺入她的十指,可她仍然傲然地说,竹签是竹子做的,可是***的意志是钢铁!没错,这才是我们的英雄,这才是英雄的本色,在敌人面前不低头,为了祖国的明天而不惜牺牲自己的性命,

  看完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巨大的启迪,先辈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和幸福,现在他们都已没入历史的长河中,那剩下的,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

  《红岩》是当代文学作品中的一部优秀的革命英雄传奇,体现了***员和革命烈士的崇高的思想境界和巨大的人格力量,令我受益匪浅。

  《红岩》这本小说讲述了重庆**前夕严酷的地下斗争,特别是集中营狱中斗争,真实的记录了中国革命在取得胜利的关头,光明与黑暗的殊死斗争。许云峰、江雪琴和成岗是《红岩》这本革命历史小说的主人公,他们和一大批***员为了***的黑暗统治,解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老百姓们,同*****、特务不屈不挠的斗争,但由于被叛徒甫志高出卖,江姐、许云峰、成岗、刘思扬和余新江相继被捕了。在被关押在渣滓洞里,江姐在狱中更是受到了惨无人道的折磨,凶残的敌人把竹签子被反复的钉进江姐的十指里,她晕过去的时候,冷漠的敌人仍然没有罢休,他们立刻就会把江姐用水泼醒,然后再接着钉。面对毒刑,江姐宁死不肯说出党的.一点点机密,她傲然宣告:“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江姐这种宁死不屈的精神是多么值得我们敬佩啊!江姐有一次受上级遣派到华蓥山根据地送药品,就在去华蓥山的路上,她却发现自己的丈夫——华蓥山纵队政委彭松涛被敌人杀害,人头被高挂在城头。她顿时热烈盈眶,但她一想到自己当时的处境和新的战斗任务,马上就止住了泪水,更英勇的投入了新的战斗。江姐这种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又怎么不使我们为之动容?江姐就是这样一个把自己的一生交给党,一生都愿意给党做贡献,把党的教诲全部烙在心底的人。

  我怀着十分崇敬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它描写了众多革命英雄:成岗临危不惧,视死如回;许云峰英勇斗敌,舍己为人;江姐受尽严刑,从不畏惧;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与革命;成瑶在***的熏陶下,渐渐成长,懂得处理各种事;渣滓洞的难友们,相互帮助,智斗敌人;白公馆的人们战胜敌人,迎来新中国。

  在红岩里,我最钦佩江雪琴江姐。红岩开头不久,江姐的钢铁形象就已经在我心中树立起来。当她知道丈夫牺牲了,她不像普通女性一样面对残酷的现实变得不堪一击,擦干了泪水,重新站起来了,由于她知道***托付给她的命令还没完成,要舍小家为大家。而在渣滓洞监狱的生活过程中,她还是穿着那蓝色的旗袍,始终以干净的面貌迎接大家。当敌人拷问她时,她不透露党的任何秘密,当敌人用竹签钉她的手指,她坚强地说:“毒刑鞭挞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最后江姐将要牺牲,她也让大家不要哭。

  面对这些敬佩的同道,***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折磨,却动摇不了他们精神上的一分一毫。现实生活中,在他们眼前,我感到深深的愧疚。我只要碰到小小的挫折,就会想到放弃。读了红岩之后,我知道了越是布满困难的路我们越要走,越是艰巨的任务我们更要坚定不移。

  “晨星闪闪,迎接黎明。林间,群鸟争叫,天将破晓。东方的地*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碧绿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朝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红岩中新中国成立一个黎明的描写。这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是无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更因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永远不忘那些伟大的战士,将他们铭记在心!

  《红岩》是一部长篇小说,出版于1960年,是罗广斌、杨益言共同创作的。这个假期我认真地阅读了它,受到了莫大的启发,也使我有了很深的感触。

  书中讲述了重庆一个地下党组织与*****派当权**进行顽强斗争的故事。其中的江姐、许云峰等人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些顽强不屈的***党员们,不畏艰险,不怕困难,甚至不惧死亡地与**派**顽强拼搏。他们为受到迫害的人民伸出了援手,在遇到危险时,他们还不顾自我的安危来保护党组织,即使自己已经入狱,这些革命勇士们也不会在敌人的严刑拷打下屈服。他们是伟大的革命先烈,是我们值得学*的好榜样。除了这些正面的人物外,书中还有很多令我们咬牙切齿的反面人物,比如背信弃义的叛徒甫甫志高,奸诈的大特务徐鹏飞等。他们对党组织进行了严重的破坏,使许多同志牺牲,还帮助蒋介石**盘剥人民,进行内战。使我们一听到这些人的名字就会愤怒,就会痛恨。

  除了这些人物的特点,紧张动人的情节也是小说《红岩》的一大亮点,读这些情节,你几乎不会感到疲倦,反而能让你融入故事中去。

  这本《红岩》还能让你在阅读中得到启发。我们当然要学*那些中**员的顽强不屈、追求真理,更要从那些反面人物身上找到自己的缺点。我们作为一名少先队员也要继承革民先烈光荣传统,将***事业发扬光大。这就是我读《红岩》的真实感受。

  我想:抗日战争期间一定是中国最灰暗的日子吧。但正因为这场长达八年的战争,四海八方涌现出大大小小的民族英雄。他们为了祖国所承受的痛苦无人能想象的到。

  江雪琴——江姐在《红岩》这本小说里人物形象很鲜明。她大公无私,看到自己深爱的丈夫的.头颅被挂在城墙之上,她虽心痛,但还是得完成自己的工作。为了祖国的千年大计,她只能选择忍。因为她知道,这是敌人为自己布下的陷阱,一旦擅自行动,便会暴露,计划也就失败了。

  故事中的江姐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爱干净,无论何时何地衣物都要整整齐齐,不能有一丝折纹。作文在二十五章中,江姐面临死亡,但她依然镇定自若,换上了她进来时的那套衣服,梳好头发,一步一步离开。她心里欢喜和悲伤交织着,那天是她听到新中国成立的第一天,刚才还和同伴们一起秘密制作着***。没想到这么快就要和亲爱的祖国分离了……“她们在走廊上迈步向前,再也没有回头”看到这句话,我想:江姐肯定没有后悔参加地下党的工作。她不畏惧死,更何况她在临死之前亲耳听到新中国成立的这个喜讯,也死而无憾了,这可是她以及所有革命同志的心愿啊!

  为了这个心愿,她承受了十指连心的痛苦;为了这个心愿,丈夫死后还要被悬挂在城墙,她却无能为力;为了这个心愿,多少人命丧黄泉……“为了人民的**,有一份热,我们就要发几分光!”

  “竹签子是竹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这是江姐说的一句话,这句话表明了***员“破坏一个旧中国,建设一个新中国”的决心。

  我这星期读了第一本革命小说——《红岩》,我一直是用敬畏的心态来读这本书。封面上的那两个打字“红岩”,似乎是用烈士的鲜血染红的,一看见它们,我的心就沸腾了。

  这本书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斗争,因重庆的地下党被叛徒出卖后,那些革命志士们被关在那“黑暗”的监狱里,革命志士被敌人严刑拷打,但是他们坚贞不屈,不向敌人透露半点关于地下党的消息,他们在监狱里与敌人斗智斗勇。

  这本书成功塑造了华子良、许云峰、江姐、宋振中、成钢、成瑶、刘思扬、双枪老太婆等英雄形象。小萝卜头宋振中还是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就参加了***,但是后来全家都被杀光了。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加***,这种热情为党的精神,值得大家学*。而最让人感动的就是江姐,她的形象深深地树立在了我的心中。

  在渣滓洞中,无论鞭挞棒打,无论竹刺针扎,无论“十指连心”,她都咬紧牙关,终以微笑面对着大家,洁白的蓝色旗袍上不沾一点浮沉,似乎告诉大家:咬紧牙关,不要泄露秘密,相信党总是会胜利的。她总是毅然地说: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34“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而红岩里面也有一些让世人唾弃的,遗臭万年的家伙,譬如叛徒甫至高,的狗腿子,他能在鲜艳的中国**下微笑吗?不,他连站在中国国土上的资格都没有。

  这些革命英雄的壮烈事迹,我们必须铭记在心没有他们挥洒热血,哪有我们胸前飘扬的。

  前不久,我读了《红岩》这本书,其带给我的震撼是刻骨铭心的。书中主要写了**前 以许云峰、江姐、成岗和华子良等为代表的***员在重庆的渣滓洞和白公馆里与敌人迚行 斗争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那些革命先烈们宁死不屈,英勇斗敌的英雄气概。许云峰挖出越狱的 通道,留给战友,自己却壮烈牺牲;敌人把又粗又长的竹签钉入江姐的指甲缝间,她却坚贞 不屈,没有丝毫的劢摇;成岗在监狱里受尽了敌人的各种严刑拷打,他竟然还在敌人的実讯 室朗诵“我的自白书”......我知道,他们的胸中一定有一团燃烧的热火,一腔沸腾的热血。

  当然,还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那就是为了人民的生活能够更加幸福美满,为了国家能够 更加幸福安康而抛头颅,洒热血的决心。他们的爱国主义精神更是值得我们赞扬和歌颂,残 暴的敌人所使用的酷刑对于这些有着钢铁般意志的革命战士们起不到任何的.作用,他们视死 如归,宁愿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也不会背叛自己的国家,向丑陋的敌人低头。

  现在,我们的国家逐渐的走向了繁荣富强,但是,那一段历史是我们永进不能忘怀的, 因为正是有着许许多多的烈士们献出了自己的性命,才换来了我们今天衣食无忧的生活。既 然我们的幸福生活是如此的来之不易,那就更应该好好的珍惜眼前的每分每秒。现在我们的 身份还是学生,首要任务就是好好的学*,只有学好了知识,才不会被别人欺负,只有学好 了知识,才能长大以后为祖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好自己的工作,就是以自 己的实际行劢来爱我们的祖国。

  “生的伟大,死的光荣”是对这些烈士们的最好诠释。幸福的生活不会使我们忘记“红 岩”精神, “红岩”精神将会永垂不朽。

古语言: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纵观世界上的伟大人物,他们无不是书籍的爱好者,在阅读的时候,我们经常会与故事情节产生共鸣。这时候,我们不妨坐下来好好写一篇读书笔记,那么,优秀的读书笔记模板有哪些?下面是读后感大全编辑精心整理的"红岩读书笔记",请收藏并分享给你的朋友们吧!

  红岩读书笔记 12

  “热铁烙进胸脯,竹签子钉进每一根指尖,凉水灌进鼻孔,电流通过全身……”夜,静得出奇,我在灯光下读着《红岩》,吟诵着刘思扬的铁窗小诗。

  当我读到江姐被提出狱时,心里一阵不安,果然,徐鹏飞毒辣的笑声从刑讯室里传出,他从徐云峰身上得不到地下***的秘密,又在江姐身上故技重施,一根又一根粗长的竹签钉进指尖,撕裂着血肉,血从竹签上一滴滴滑落,打在石板上,不一会儿,江姐的双手便钉满了又粗又长的竹签……

  江姐被送了出来,鲜血从她的指尖上汩汩冒出,头发蓬乱极了,似乎还沾满了血污,天蓝色的旗袍被斑斑血迹弄脏得不成样子……“这些畜牲,看他们把江姐折磨成什么样了。”孙明霞一边怒气冲冲地说,一边用盐水仔细地洗着江姐那血淋淋的手指,手指洗净了,孙明霞开始小心翼翼地给每根手指涂红药水,这才发现还有几根竹丝嵌在皮肉里,只好放下棉签,用指甲夹出竹丝,江姐的手一抖,血又不停地涌了出来。江姐是个英雄,许云峰同样是个英雄,他被转到白公馆那间阴冷潮湿,不见天日的地牢里,每天用那副锈蚀的脚铐,不停地挖着地上的石头,他坚信渣滓洞的同志们能逃出来。等他的.地道挖好同志们就能成功地逃出去了。英雄还有宁死不屈的成岗、许云峰和出身富裕却投身革命的刘思扬……

  读完《红岩》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浮现在脑海的中的画面是先烈们为革命胜利而不屈的斗争,甚至到最后牺牲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想对比如今我们幸福的生活,特别是我们这一代人生活在富足和*当中,这让我更深刻地理解今天的和谐社会是多么来之不易,是多少先烈们用他们的热血换来的。所以我们更应该热爱生命、尊重生命。我要把这本书推荐给所有的老师和同学,如果你读了这本书,就会和我有同样的感受,同样能感觉到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得不容易的,让我们为了能使自己的祖国发展得更强,更好,努力读书吧,因为明天要靠我们这一代。

  点评:文章一开始,作者用电影放映似的恐怖而又残酷的景象,把我们带入了《红岩》,深刻而令人发指。江姐受刑的画面让人受不了,“钉、撕裂、滑、打”寥寥几个动词,不但令人心酸,令人揪心,令人愤恨,而且非常形象而有力量地表现出当时,革命者如何视死如归地保守秘密,坚强而镇定地面对无情到极点的敌人,体现了一个英雄的***人不屈不挠地斗争精神!

我怀着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读完了《红岩》这本书。DHb100.COm

《红岩》是一部中国军事文学名著,里面讲述各位先烈,视死如归、坚贞不屈的英雄事迹。

最令我难忘的是许云峰将要被特务匪徒密裁的那段描写:“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面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 面对步步逼*的鬼门关,许云峰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害怕,反而革命信念更加坚定,即使海枯石烂、天崩地裂,也不会动摇。

江姐被粗长的竹签钉入指甲缝间的刺骨钻心的逼供,特务们为的是想从这位重要的***员的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可是他们一次又一次的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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