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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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 1

  《伟大的悲剧》这一篇课文让我感触很深。尽管他们疲惫不堪但还是坚持不懈的走下去,他们为了探索大自然而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在这一次去南极的过程他们经历了失败之悲,作证之悲,死亡之悲,失望之悲。斯科特在输给对手阿蒙森的情况下他还是为他作证了,斯科特为他人作证体现出他们是有诚实可信,高洁的品质;在恶劣的环境下坚持科考,体现出他们勇于探索勇于追求敢于搏斗的精神。探险需要团结协作,在关键时刻为了保护同伴,有时需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奥茨在关键时刻也是付出了生命不过还是没能保全伙伴,奥茨的行动体现了集体主义精神,团队精神,顾全大局的意识。

  威尔逊博士在离死只有寸步之遥的'时候,他还在进行着自己的科学观察,这里体现出了威尔逊博士对工作的认真,严谨,对探险事业的热爱,对死亡的无惧。在斯科特的绝命书中丝毫没有流露出对死亡的恐惧,取而代之的是冷静和坚毅。他饱蘸感情写下遗书,表现了他对死亡的坦然。体现出了他对妻子深深的爱。

  斯科特虽然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他的肉体倒下了,但是他的心灵经受了考验,变得无比的高尚。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 2

  读了茨威格著作的《伟大的悲剧》后,我颇有感受,它使我感受到生命的力量是无穷的!

  以前,我认为,探险这一事业存在巨大的风险。在我了解的探险事例中,觉大部分的探险家都光荣的以身殉职。从此,我就很畏惧这一职业,我觉得它很危险……

  但了解斯科特的故事后,我的内心被深深地触动了——他在面临“不能成为第一个发现南极点的一批人”的失败后,选择面对事实,并和他的队友们团结互助,想走出困境。可最后,斯科特这位失败的英雄和他的队员在归途中悲壮覆没。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难道不是一个伟大的悲剧吗?

  从高峻的山峰到深邃的海底,从浩瀚的大洋到茫茫的宇宙,哪里有奥秘,哪里就有人类的足迹。此时此刻,我萌发出许多的疑问:“为什么人类会追求探险?”,“探险对一个人又有什么作用呢?”,我想我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探险,既是人类对未知的探寻,也是人类对自身的挑战。其间有成功的欣喜,也有失败的悲壮。探险过程中的任何艰难险阻,都抑制不住人类探索未知世界的激情,阻挡不了人类迈向全新领域的脚步。因为人们想追求的不只是刺激与荣誉,也追求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它能磨炼人的意志,也能使人的心灵变得纯洁、高尚。

  虽然斯科特离世了,但他所要传达的精神我们已经领略了,不是吗?

  我们应该学*斯科特勇于探索的精神,闯进一个崭新的世界!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 3

  读了茨威格著作的《伟大的悲剧》后,我颇有感受,它使我感受到生命的力量是无穷的!

  以前,我认为,探险这一事业存在巨大的风险。在我了解的探险事例中,觉大部分的探险家都光荣的以身殉职。从此,我就很畏惧这一职业,我觉得它很危险……

  但了解斯科特的故事后,我的内心被深深地触动了――他在面临“不能成为第一个发现南极点的一批人”的失败后,选择面对事实,并和他的队友们团结互助,想走出困境。可最后,斯科特这位失败的英雄和他的队员在归途中悲壮覆没。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难道不是一个伟大的悲剧吗?

  从高峻的山峰到深邃的海底,从浩瀚的大洋到茫茫的宇宙,哪里有奥秘,哪里就有人类的足迹。此时此刻,我萌发出许多的疑问:“为什么人类会追求探险?”,“探险对一个人又有什么作用呢?”,我想我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探险,既是人类对未知的探寻,也是人类对自身的挑战。其间有成功的欣喜,也有失败的悲壮。探险过程中的任何艰难险阻,都抑制不住人类探索未知世界的激情,阻挡不了人类迈向全新领域的脚步。因为人们想追求的不只是刺激与荣誉,也追求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它能磨炼人的意志,也能使人的心灵变得纯洁、高尚。

  虽然斯科特离世了,但他所要传达的精神我们已经领略了,不是吗?

  我们应该学*斯科特勇于探索的精神,闯进一个崭新的世界!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 4

  在神奇的大自然面前,探索者们品尝过成功,也啜饮过失败,他们前赴后继,永不停歇,为人类搭建着进步的阶梯。

  在《伟大的悲剧》中斯科特南极探险虽然失败了,但却留下了一笔精神财富,值得我们学*。

  斯科特的事业伟大,想要第一个到达南极点;斯科特的精神伟大,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又有强烈的集体主义感;斯科特的人格伟大,为对手作证,有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和伟大宽广的胸怀;斯科特的态度伟大,在离死还有寸步之遥的时候,还在进行观察;斯科特的情感伟大,在生命的最后惦记的是亲人、是祖国和全人类。这些伟大的精神是我从中读出斯科特是一个勇于探索、不怕牺牲、对亲人无私的爱以及为了事业勇于献身的精神。

  斯科特是一个诚信的人,有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他们一行人在与阿梦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它勇于承认失败。并且也愿意在世界面前为阿梦森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个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

  斯科特是一个不怕牺牲的人,为了科学事业而勇于献身的精神。他在关键时刻保护同伴,牺牲了个人利益,包括生命。

  斯科特是一个有无私爱的人,他在生命的最后一息,考虑的不是濒死的悲哀,而是亲人、朋友、祖国、包括全人类。

  斯科特等人他们死了,是悲壮的死了!他们虽然失败了,但是在人们心中他们永远是英雄。他们不只是英国的英雄,更是全世界的英雄。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 5

  读《伟大的悲剧》总有对人一种心灵的震憾,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经过两个南极考察分队失败一方的描述,再次证明,悲剧的力量才是最伟大的力量。

  设立在南极南纬90°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1910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911年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第二年的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是就在这时候,他们得到消息说,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11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912年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5个星期。最终,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5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回到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终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茨威格为何不给胜利者阿蒙森作传,却充满活力地为失败者斯科特书写这悲壮的一幕。

  这能够从文中找到答案:“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我,但他的心灵却所以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茨威格想到的绝不主要是事业的成功者,而是许多历史事件背后给人精神上的震撼和启迪。按照这个价值标准,茨威格当然认为给斯科特作传会更有意义,会给人长久的思考。

  斯科特一行在与阿蒙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认失败,并愿意“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我所热烈追求的”。如果将此事置于一个爱耍赖、不守信用的人面前,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探险是人类的不朽事业。事实上,没有对探险的执著、超人的力量和勇气,是不可能从事这项事业的。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终一息,研究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朋友、同伴、妻小,还有他的祖国和人民。他最终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信写得如此镇静,丝毫不像一个行将离世的人。斯科特是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强烈的团体主义精神。探险需要团结协作精神,在关键的时刻为了保护同伴,有时要勇于献出自我的生命。这一点斯科特和他的队员都做到了。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 6

  悲剧,总是让人落泪,让人感叹与惋惜,惋惜的,是这悲剧的发生,还有那悲催的结局。可是,有的悲剧,却使人肃然起敬,使人情不自禁的感叹:这是怎样高尚的行为,又是怎样永恒的伟大。《伟大的悲剧》是作家茨威格,为以斯科特为首的英国南极探险队所作的一篇传记。

  这篇传记主要写了:人类历先后到达南极点的科学探险队――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他们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阿蒙森先于斯科特到达南极点,斯科特他们到达南极点后,发现了阿蒙森探险队的足迹,泪水从他们的眼睛里夺眶而出。因为“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在回到的路途中因为南极寒冷天气提前到来,饥寒交迫,斯科特他们由于体力不支,在回到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终都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之后的营救队在南极最终找到了他们的尸体,并且为他们垒了一个石碑。在英国的主教堂里,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

  读完这篇课文,我感受到了斯科特一行人在与阿蒙森队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担失败。他们有超人的力量和勇气,强烈的团体主义精神。还有无私的爱,他们在生命的最终一刻研究的不是一己之利,而是始终惦记着别人:朋友、妻小和祖国人民。虽然斯科特他们的肉体倒下了,可是他们的心灵受住了考验,变得无比高尚。这让我想起了2018年发生的一件事情:在佳木斯市的第四中学门前,一辆客车在等待师生上车时,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致使车辆失控撞向学生,本能够躲开逃生的张丽莉教师奋不顾身救起学生,危急之下,张教师将学生推向一旁,自我却不幸被碾到车下,造成双腿截肢。

  在生活中这样的事件还有很多,从中都体现出每个人都有团体主义精神,为了别人敢于牺牲自我的伟大精神。有团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精神是一个和谐社会的向往。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 7

  今天学*了《伟大的悲剧》。在文中斯科特一行探险队历经艰险,即将到达南极点却悲哀的发现,已经被人捷足先登了,只有丧气的踏上归途,在途中不幸悲壮死去。

  虽然他们未夺得什么成就,但他们坦然面对死亡的精神却让人敬佩。正如有句话“死亡不是生命终止,而是生命升华”

  他们并非第一名,但却胜似第一。没有拿到第一就不代表不是英雄,不能被世人所铭记。他们显露出的精神是伟大的。

  什么是伟大?一定做出奉献才伟大吗?

  我想,不是。

  在生活中,每个人都可以伟大。你突破自己是伟大的;你做好自己的一份事,是伟大的;你为他人做出一点帮助,更是伟大的……

  生活中又何尝缺这样的人:家长为孩子做出一切不求回报;老师含辛茹苦,教书育人;在各个岗位上奋斗的人……他们是伟大的,虽不是最伟大的。

  他们的生命已然有了意义,不再是那具肉体的躯壳。

  我想一个人伟大的程度在于他生命的宽度,而并非长度。追求长度的人并非会长长久久,说不定凄凄惨惨。而追求宽度的人不论长短,都活出了价值。

  人活一世,不在长短在于活的有意义,而非死后为万千人所唾弃,空来世界一趟。

  就如同这《伟大的悲剧》里面那五人虽遭遇了无法揣测的灾难,但是他们“成功”了,活出了价值,活出了意义,印刻在人们的心里,深深震撼着。

  虽然我们无法像他们做出那么大的奉献,但可以做好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同样有价值,同样会得到周围人的敬佩与敬仰。

  事业不在于大小,而在于付出。你在做就一定有价值,一定会被人所铭记。为他人,为社会做一点,哪怕一点,他人也会记得你。

  这就是生命的价值所在。

  一个人的伟大与否,不是表面而下定论的。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 8

  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这个名字深深地嵌入了我的心中。不仅仅他,还有他的队友们,那种最初的激动,到最终的绝望,这途中的感受不言而喻。我们能够想象,一片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中就仅有他们几个人在走,他们心里的那种无助、失落、不知所措的心境一向回荡在他们心中,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把心中的苦倾诉给自我的同伴,而是自我默默地忍受着、承担着。这种精神上的压力是十分人所能忍受的,以至于让埃文斯精神崩溃。

  而骑兵上尉劳伦斯・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伴,独自去应对、走向死神,给队友们以更多生的期望,而要做出这一决定,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但他的队友们并未能如他所愿,而是最终以体力不支而倒在返程的路上。

  斯科特临死前的感悟可能比某些人一辈子的感悟都多。“因为仅有在这种从未被人声冲破过的寂静之中,他才会悲壮地意识到自我对祖国、对全人类的亲密情谊”。作者的这句话说得多好。一个人如果连拿出让自我领悟、反省的这么一个时间都没有的话,那这个人这一生算是白活了。一个人仅有在静下心来,在极度的寂静之中,自我想一想,反省一下自我。这务必会让这人感受良多,会让人的思想升华。

  “伟大的悲剧”这个标题一点也可是分,因为它充分地彰显了斯科特一行人的顽强求生意志,但却事与愿违。用他们的话来说:或许这就只能是一个伟大的悲剧。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 9

  在神奇的大自然面前,探索者们品尝过成功,也啜饮过失败,他们前赴后继,永不停歇,为人类搭建着提高的阶梯。

  在《伟大的悲剧》中斯科特南极探险虽然失败了,但却留下了一笔精神财富,值得我们学*。

  斯科特的事业伟大,想要第一个到达南极点;斯科特的精神伟大,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又有强烈的团体主义感;斯科特的人格伟大,为对手作证,有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和伟大宽广的胸怀;斯科特的态度伟大,在离死还有寸步之遥的时候,还在进行观察;斯科特的情感伟大,在生命的最终惦记的是亲人、是祖国和全人类。这些伟大的精神是我从中读出斯科特是一个勇于探索、不怕牺牲、对亲人无私的爱以及为了事业勇于献身的精神。

  斯科特是一个诚信的人,有令人敬佩的绅士风度。他们一行人在与阿梦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它勇于承认失败。并且也愿意“在世界面前为阿梦森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个事业正是他自我所热烈追求的。”

  斯科特是一个不怕牺牲的人,为了科学事业而勇于献身的精神。他在关键时刻保护同伴,牺牲了个人利益,包括生命。

  斯科特是一个有无私爱的人,他在生命的最终一息,研究的不是濒死的悲哀,而是亲人、朋友、祖国、包括全人类。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 10

  何为伟大?何为悲剧?为何说这是“伟大的悲剧”?带着这些问题,我阅读了这篇令人叹息又令人肃然起敬的《伟大的悲剧》。

  这篇文章所讲述的是一个关于南极点探险的故事,阿蒙森队和斯科特队都准备征服南极点,可是当故事的主角――斯科特队到达南极点后,却发现阿蒙森队早已捷足先登。斯科特队只得踏上归途,但最终,他们被南极寒冷的暴风雪吞噬,长眠在茫茫冰雪当中。

  为何这是“伟大的悲剧”呢其实,这是对斯科特一行人身上那闪耀着人性光辉的伟大品质的赞美。当他们五人小队,应对最为寒冷之地,仍然选择为国争光,向着南极点冲去,他们的勇敢令我感动。当他们五人小队,在南极遭遇了暴风雪,并且饥寒交迫,补给也不足时,仍然与自我的伙伴不离不弃,一齐奋战到了生命的最终一刻,他们的友谊令我感动。在他们五人小队,看到阿蒙森队已经将挪威**插在了南极点上,他们没有因为虚荣而拔下挪威**,而是选择了掉头回去,向世界上的人们证明,的确是阿蒙森队第一个到达了南极占,他们的诚信令我感动。纵使到了最终,他们的生命永远地停在了南极点,可是,这场伟大的悲剧,将永远被人们所铭记。

  悲剧不仅仅是死亡,还有无限的遗憾与懊悔,然而,在悲剧之上,我看到的是人类伟大的灵魂,生命的喝彩与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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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实用10篇(扩展1)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6篇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1

  生活总是变幻多姿,有的.人把生活当作享受,则有的人把生活当做冒险。我们《伟大的悲剧》中的主人公就把生活当做冒险,在他们身上我学到了许很多多的启示,他们是伟大的,令人崇拜的英雄!

  在人的一生中,有喜有忧,有失有得,有笑有泪,而贡献就是那把直尺,用来衡量你人生的轻重,曾听很多人说过;几句“豪言状语”,可他们有履行过自己的承诺吗?在浩繁人中,令我最敬佩的是“视死如归”这种薄弱的身躯包裹着神圣灵魂的人,他们就实现了人生的价值。

  想起现在的社会,不是利欲熏心,纵然嫉妒成性,试问:能有几个人能向他们如许拥有诚笃守信的绅士风度呢?

  随着经济的发展,钱已经成为人类不可缺少的东西,人类为了钱,贪心,自私,时常涌现,他们心目中所向往的只有一个字——钱。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句话我基本上认同,有较好的经济头脑,但是没有远大满足的心胸的人,总有一天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的。

  斯科特的五位队员,他们是人类敬仰的英雄。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他们虽然失败了,但是他们战胜了心灵的考验,在他们身上,我看到的是许很多多的高尚品质。

  当我读到他们的队员一个个升入天国,他们所表现出的对搭档的敬意,情谊时,泪水己满眶,作者将他们的事迹写得生动传神,令我不禁肃然起敬。

  你斯科特那组去南极探险的步队中就有五位永垂不朽的英雄,他们面对死亡是靠那种坚忍的意志,诚然,拥有顽强意志的人是会坦然面对生死的,其时,分高人一等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南极,可效果是有人捷足先登,他们之前的努力难道白费了吗?

  看着那封由挪威探险队留下的信,他们大可以将之修改,变成是自己先完成这个伟大的使命的,但是,他们没有如许做,为的是自己的良心,他们更不想得到虚假的成功。在归去的路上,每一步都要倍加小心,恐防倒在这块生疏的地方,其实他们早己意识到自己已经面临绝境了,而行动所表现出来的执着,是非一个正常人所具备的,因为他们是勇敢的战士。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2

  《伟大的悲剧》使我不禁读了再读,不是因为其中华丽的语句,而是因为我因着它而产生感动、惋惜、羡慕、敬佩的感情,让我感受到了真挚的友谊,勇敢、从容所带来的不可抗拒的力量!

  我感动,为他们那种甘于为对手见证的诚信的,实事求是的精神感动;我惋惜,为他们能够抵达南极点,却不能成功回到,只得长眠于此感到惋惜;我羡慕,为他们彼此能拥有对方给予的心灵上的抚慰感到羡慕;我敬佩,为他们敢于勇敢,从容地应对死亡感到敬佩。

  虽然我明白他们是怏怏不乐地去做的;虽然我明白那是情理之中的;虽然我明白那是最终的道别;虽然我明白那是无能为力的表现。

  但我仍要赞美这伟大的悲剧,赞美他们将自我牺牲,团结的团体主义精神表露地天衣无缝,赞美他们流露出的勇敢、坚毅、执著,为事业而甘于献身的英雄气概,赞美他们不为个人的得失和利益,只为心中的梦想,只为自我所追求的而努力的品质!

  我想他们会是含笑离开的,因为他们完成了自我一生追求的梦想,他们做到了“更好”。真的,欢乐不在结果,而在追求结果的过程中,他们仍是胜利者。

  说了这么多,还未提到他们的名字,他们就是斯科特、鲍尔斯、埃文斯、奥茨和威尔逊。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些可敬的人的名字吧,因为是他们用生命谱写了这伟大的悲剧!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3

  读了茨威格著作的《伟大的悲剧》后,我颇有感受,它使我感受到生命的力量是无穷的!

  以前,我认为,探险这一事业存在巨大的风险。在我了解的探险事例中,觉大部分的探险家都光荣的以身殉职。从此,我就很畏惧这一职业,我觉得它很危险……

  但了解斯科特的故事后,我的内心被深深地触动了——他在面临“不能成为第一个发现南极点的一批人”的失败后,选择面对事实,并和他的队友们团结互助,想走出困境。可最后,斯科特这位失败的英雄和他的队员在归途中悲壮覆没。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难道不是一个伟大的悲剧吗?

  从高峻的山峰到深邃的海底,从浩瀚的大洋到茫茫的宇宙,哪里有奥秘,哪里就有人类的足迹。此时此刻,我萌发出许多的疑问:“为什么人类会追求探险?”,“探险对一个人又有什么作用呢?”,我想我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探险,既是人类对未知的探寻,也是人类对自身的挑战。其间有成功的欣喜,也有失败的悲壮。探险过程中的任何艰难险阻,都抑制不住人类探索未知世界的激情,阻挡不了人类迈向全新领域的脚步。因为人们想追求的不只是刺激与荣誉,也追求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它能磨炼人的意志,也能使人的心灵变得纯洁、高尚。

  虽然斯科特离世了,但他所要传达的精神我们已经领略了,不是吗?

  我们应该学*斯科特勇于探索的精神,闯进一个崭新的世界!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4

  生命是一条崎岖的路,总有一些坑坑洼洼,正因为坎坷崎岖,我们才能勇敢地去寻求*坦的大路。

  1912年的一天,斯科特一行人怀着急于冲向终点的激动心情启程了,他们个个热情高涨。而当他们看到在胜利之前,终点却是插着阿蒙森的胜利旗帜,他们的心情无比地沮丧,悲哀。

  1月18日,他们到达了终点,没有一个人兴奋和欢呼,而是失望,他们有些责备自己。但他们改变不了现实,他们只能是带着落寞与失望踏上归途。

  回来的路上困难重重,他们面临着危险,他们队伍中的奥茨牺牲了。只剩下羸弱不堪的人,但恶劣的天气致使他们没有了任何希望,他们只好在帐篷里等待死神的'到来。

  他们没有到达自己的目标,之前的努力已化作灰尘,随风而去,但他们必须接受现实,他们最终一个个悲壮的死去。

  一场伟大的悲剧就这样结束了,我为他们深深的悼念……

  如果你能看到生命暗淡无光的一面,你就应该看到生命绚丽多彩的一面。没有阴霾笼罩的阴郁又哪来阳光灿烂的晴朗。

  生命的路途中少不了悲剧。哲人说,在绝对的光明中和在绝对的黑暗中一样,什么都看不见。

  因为有了不幸,我们才倍加珍惜幸福。因为有了泪水,我们才倍加珍惜微笑。

  因为看到了生命追求的残缺,所以我们才用整个人生来寻求伟大而完美的生命。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5

  在人的一生中,有喜有忧,有失有得,有笑有泪,而贡献就是那把直尺,用来衡量你人生的轻重,曾听许多人说过;几句“豪言状语”,可他们有履行过自己的承诺吗?在众多人中,令我最敬佩的是“视死如归”这种微弱的身躯包裹着神圣灵魂的人,他们就实现了人生的价值。

  你斯科特那组去南极探险的队伍中就有五位永垂不朽的英雄,他们面对死亡是靠那种坚忍的意志,诚然,拥有顽强意志的人是会坦然面对生死的,当时,分出人头地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南极,可结果是有人捷足先登,他们之前的努力难道白费了吗?看着那封由挪威探险队留下的信,他们大可以将之修改,变成是自己先完成这个伟大的任务的,然而,他们没有这样做,为的是自己的良心,他们更不想得到虚假的成功。在回去的路上,每一步都要倍加小心,恐防倒在这块陌生的地方,其实他们早己意识到自己已经面临绝境了,而行动所表现出来的执着,是非一个正常人所具备的,因为他们是勇敢的战士。

  当我读到他们的队员一个个升入天堂,他们所表现出的对同伴的敬意,情谊时,泪水己满眶,作者将他们的事迹写得生动传神,令我不禁肃然起敬。

  有人说:“死有轻如鸿毛,重于泰山”,让我联想到具有冒险精神的英国探险队,他们不就是泰山级的人物吗?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6

  我读了伟大的悲剧后,我明白要勇敢应对自我,他们在冰雪覆盖的南极有人敢去探险,这种勇敢的力量在他们的心中。我们学*他们的精神,他们的悲剧是伟大的。

  他们有勇敢应对问题的精神,斯科特这位失败的英雄和他的队员的归途中的悲壮覆没。在寒冷的地方能胜到极点,真是真正的英雄,不怕千辛万苦,勇于挑战的精神。

  他的遭遇真是不幸,但他对这次探险毫无愧色,因为它显示出英国人能吃苦耐劳,互相帮忙,并一如既往,能以坚忍不拔的伟大毅力去应对死亡的精神。他们明明明白有风险,但还不怕风险的去做。

  我读了伟大的悲剧后,我明白要勇敢应对自我,他们在冰雪覆盖的南极有人敢去探险,这种勇敢的力量在他们的心中。我们学*他们的精神,他们的悲剧是伟大的。

  他们有勇敢应对问题的精神,斯科特这位失败的英雄和他的队员的归途中的悲壮覆没。在寒冷的地方能胜到极点,真是真正的英雄,不怕千辛万苦,勇于挑战的精神。

  他的遭遇真是不幸,但他对这次探险毫无愧色,因为它显示出英国人能吃苦耐劳,互相帮忙,并一如既往,能以坚忍不拔的伟大毅力去应对死亡的精神。他们明明明白有风险,但还不怕风险的去做。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实用10篇(扩展2)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6篇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1

  读了茨威格著作的《伟大的悲剧》后,我颇有感受,它使我感受到生命的力量是无穷的!

  以前,我认为,探险这一事业存在巨大的风险。在我了解的探险事例中,觉大部分的探险家都光荣的以身殉职。从此,我就很畏惧这一职业,我觉得它很危险……

  但了解斯科特的故事后,我的内心被深深地触动了——他在面临“不能成为第一个发现南极点的一批人”的失败后,选择面对事实,并和他的队友们团结互助,想走出困境。可最后,斯科特这位失败的英雄和他的队员在归途中悲壮覆没。

  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难道不是一个伟大的悲剧吗?

  从高峻的山峰到深邃的海底,从浩瀚的大洋到茫茫的宇宙,哪里有奥秘,哪里就有人类的足迹。此时此刻,我萌发出许多的疑问:“为什么人类会追求探险?”,“探险对一个人又有什么作用呢?”,我想我的心中已经有了答案。探险,既是人类对未知的`探寻,也是人类对自身的挑战。其间有成功的欣喜,也有失败的悲壮。探险过程中的任何艰难险阻,都抑制不住人类探索未知世界的激情,阻挡不了人类迈向全新领域的脚步。因为人们想追求的不只是刺激与荣誉,也追求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它能磨炼人的意志,也能使人的心灵变得纯洁、高尚。

  虽然斯科特离世了,但他所要传达的精神我们已经领略了,不是吗?

  我们应该学*斯科特勇于探索的精神,闯进一个崭新的世界!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2

  在冰雪覆盖下的神秘而又美丽的南极点,令无数的探险家心向往之,而他们不是知难而退就是葬身冰原,使那里一度成为恐怖的“死亡地带”。

  在xxxx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与英国探险家斯科特,各率领一支探险队,为了国家的荣誉,出现在了南极的冰原之上。但是,挪威探险家捷足先登,率先抵达了南极点,并插上了一面鲜艳的挪威国**。而斯科特晚于阿蒙森将*五个星期才到达南极点。他们失望、辛酸,所有的努力都化为泡影。斯科特一行最终因准备不足,在低温和风暴中离开了人世。

  “生的伟大,死的光荣!”这句话用来形容斯科特一行再合适不过了。他们为着自己的理想,与环境抗争。他们有着强烈的团队精神。首先是奥茨,他的脚已完全冻伤,连走路都成问题,他却顽强地走了下去。直到他认为自己已完全是个累赘时。他想一个人留下来等死。而这时,斯科特坚决不让他独自留下,而是要他与自己一起走。而奥茨为了保护同伴,让同伴得到生的机会,毅然向死神飞奔。在牺牲前夕,斯科特还坚持用即将冻僵的手指写完了给每个亲人、朋友的书信。他在临死前想的不是自己的利益,而完全是爱的流露。他怀着热烈的爱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

  斯科特虽然是第二个到达的,但他并不是那样的一文不值。相反,在某种意义上说,他们甚至比阿蒙森更伟大。因为他们对他们事业的热爱让全全英国乃至全世界赞扬。

  斯科特虽然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失败了,但他在我们的心中,他胜利了。他将被人们永远铭记,他身上那种永不言弃,为事业奉献的品质,以及集体主义精神在熠熠生辉。他将永远活在人们的心目中。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3

  我读了《伟大的悲剧》一文后,心中洋溢着波涛汹涌的感动。

  首先,文章中的几个探险者是勇敢的,他们敢向极点踏出第一步,就代表了他们撑开了勇敢和自信的风帆,踌躇满志地踏上远行的路。

  其次,他们的毅力令人钦佩不已。他们怀揣着梦想并为之不懈地奋斗,凭着巨大的忍耐力向前行了一般人难以达到的路程。

  可我还认为,他们是可怜的。多少个日日夜夜的奋斗,多少个冰天雪地的路段,多少个甜蜜的梦,多少次相互激励啊!却这样如同一片不起眼但却铭记着曾经的光辉的叶,离开躯体的树干,黯然飘落,飘落得无影无踪。

  最重要的是,他们是伟大的!飞雪,狂风!你们可以刮倒他们的身体,可你们却无以覆没他们不屈的心!冰冻,寒冷!你们能够冻僵他们的手脚,可你们却无法冷却他们内心的火焰!这是个悲剧,但这是个伟大的悲剧,是个坚强的悲剧!

  他们来时的兴奋和激动,谁能懂?他们的心中悬挂着祖国那飘扬的**,他们的胸中充满着对祖国以及民族的爱和对梦想的希望!

  他们看到那个令梦想如肥皂泡般破灭的标志时的悲伤,谁能懂?他们在心中破釜沉舟的小船被巨浪淹没,原本活跃的思维被冰水浇得如石头般僵冷~

  他们归时的绝望,谁能懂?这不仅是悲伤,还有莫大的痛苦!心中那最温暖的地方也不存在了,消失得不留一点痕迹。最后,他们倒下了。

  这,是个伟大的悲剧。是个不屈的悲剧。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4

  伟大悲剧中的主人翁以坚强的毅力,绅士的风度,诚实守信的品行赢得了读者的赞叹,和悲伤的眼泪。体现出了英雄气概,崇高的精神和人格魅力。文章仅仅靠着一些胶卷,图片,日记就叙述了一件震撼人心的事情。

  在斯科特的话中有一段是这样说的`: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人来说都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该怎么度过哪?每当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这样就会在临死前的时候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的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伟大的事业——为人类的**而进行斗争。他的话语中无不洋溢出英国人的优秀风范和高贵的品格。

  文章中的五位主人翁虽然都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牺牲了,他们的肉体都倒下了,但是我相信他们的灵魂和品格一定会活在我们的心中。并且以他们的品格为品格。学*他们的上进,遇到了问题不气馁,不灰心,坦然面对,诚实守信,永远作着为事业而牺牲的准备。一个人虽然在不可战胜的厄运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的无比高尚。所有一切在这个时代都是伟大的悲剧。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5

  英雄是什么?有人说:“英雄,就是百战不殆的人。”有人说:“英雄,就是无比完美的人。”而我要说:“英雄,是永远都在奋斗的人!”

  没错,英雄,不一定是完美的人,但却是愿意为他人鼓掌的人;英雄,不一定是成功的人,但却是永远怀抱着热情去追求的人;英雄,不一定是胜利的人,但却是永远在同命运搏击的人!

  “伟大的悲剧”一文,主要讲了斯科特海军上校和其他一些人去南极点探险的故事。在这篇文章中,这几个探险家并不是第一个到达者。在许多时候,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然而,虽然只是迟到了一个月,却显的太晚太晚了,这五个人怀抱着悲哀,悲壮的牺牲了。

  “斯科特接受了这项任务,他要忠实地去履行这一最冷酷无情的职责: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英雄之所以称之为英雄,是因为他接受了自己的失败,并为别人证明了胜利!在一般人面前,想要用自己的失败去证明别人的胜利,简直是要比登天还难。然而英雄,却不是这样!英雄,知道自己失败,就承认,即使别人的成功会对自己造成伤害,仍然愿意证明别人的胜利。

  “在前往极点的途中只要遵循罗盘的指引,而他们现在还必须顺着自己原来的足迹走去,在几个星期的行程中必须小心翼翼,绝对不能偏离自己原来的脚印,以免错过事先设置的贮藏点。”回去的路,让人感到恐惧了。“现在他们真是惊慌到了极点,从日记中,人们可以觉察到斯科特如何尽量掩饰着自己的恐惧,但从强制的镇静中还是一再迸发出绝望的厉叫。”“于是病人只好用冻伤了的双脚踉踉跄跄地又走了若干公里,一直走到夜宿的营地。”文中的每一句话,都无不渗透着那股勇气,那种与命运的搏击!

  然而,最后一次的搏斗,是在斯科特。“斯科特海军上校的日记一直记到他生命的最后一息,记到他的手指完全冻住,比从僵硬的手中滑下来为止。他希望以后会有人在他的尸体旁发现这些能证明他和英国人民勇气的日记,正是这种希望使他能用超人的毅力把日记记到最后一刻。”

  困难,是一个陪伴我们最久的朋友,人的一生,都不可能一帆风顺。但是面对困难,我们要的不是逃避,而是学会战斗,像是那句话:“一个真正的人,他对困难的回答是战斗,对战斗的回答是胜利,对胜利的回答是谦逊。”或许,我们做不到后面所说的胜利和谦逊,但是,我们一定要做到的是“对困难的回答是战斗”!面对困难,我们更要坚毅不屈,即使结果已经注定了,也许结果注定是失败,但是,也不能放弃任何希望!

  其实,只要人肯奋斗,是不是第一又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注定了的结局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你肯奋斗,肯同命运斗争,那么,正如结尾所说的:“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6

  读《伟大的悲剧》总有对人一种心灵的震撼,奥地利作家茨威格通过两个南极考察分队失败一方的描写,再次证明,悲剧的力量才是最伟大的力量。

  设立在南极南纬90°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1910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911年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第二年的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是就在这时候,他们得到消息说,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11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912年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5个星期。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5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茨威格为何不给胜利者阿蒙森作传,却充满激情地为失败者斯科特书写这悲壮的一幕?

  这可以从文中找到答案:“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茨威格想到的绝不主要是事业的成功者,而是许多历史事件背后给人精神上的震撼和启迪。按照这个价值标准,茨威格当然认为给斯科特作传会更有意义,会给人长久的思考。

  斯科特一行在与阿蒙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认失败,并愿意“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如果将此事置于一个爱耍赖、不守信用的人面前,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探险是人类的不朽事业。事实上,没有对探险的执著、超人的力量和勇气,是不可能从事这项事业的。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息,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朋友、同伴、妻小,还有他的祖国和人民。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信写得如此镇静,丝毫不像一个行将离世的人。斯科特是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探险需要团结协作精神,在关键的时刻为了保护同伴,有时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斯科特和他的队员都做到了……

  我合上书,闭上眼睛,心情久久不能*静,脑海中浮现着的,是斯科特一行人在暴风雪中奋勇前进的身影。

  这篇文章讲述了在1911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和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在南极展开的一场富于戏剧性又令人心酸的角逐,结果阿蒙森捷足先登,斯科特失败,斯科特在返回时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后,最后长眠于冰雪之中的故事,这其中,斯科特伟大的精神和悲壮的结局也让我们的心灵受到了抨击和震撼。

  读完了这篇文章,我想起了我一次去欢乐谷游玩的一次经历。

  那天,我和同学去欢乐谷玩,一进大门,同学们便直奔欢乐谷三期——那儿有很多惊险的娱乐设施,我是一个比较胆小的人,望着同学们跃跃欲试的身影,我却很胆怯,但同伴似乎觉察到了我和她们的不一样,于是纷纷鼓励我,在推推搡搡中,我被她们拉到了“UFO”去排队。

  很快,轮到我们了,我竭力遏制住自己的恐惧,不停地做着深呼吸,可表面上还要装作很轻松的样子,像上战场一样坐在了坐位上,其实这样写一点儿都不夸张,这是一场自己同自己的较量,可在这时候,我突然又有一种像退缩的冲动,但这个念头在我的心里只是一闪而过:坐都坐上来了,怎么能临阵脱逃呢?

  不容我多想,机器开动了,我们坐在一个大圆盘上,在“U”行动轨道上感受着天旋地转的感觉,我像一只蚂蚁,在圆盘上任由摆布,我感到身体里五脏六腑似乎也在随着“UFO”的运动翻来覆去地转,我闭上了眼睛,生怕机器失灵把我给甩了出去,突然,我的耳边听到了同伴们的尖叫声,于是我也放开嗓门尖叫起来,在风的陪伴下,在尖叫声的回荡中,我抛开了生活中的一切烦恼,学*上的一切困难,感受着这在空中“转来转去”的“宁静”。那一刻,我真的释然了,那一刻,我真的放开了,那一刻,我真的变得勇敢了!

  走下“UFO”,望着那个在十几分钟前还让我畏惧的“大圆盘”,心中还有着一种要再上去玩玩的冲动,或许,我的胆子真的变大了?

  和斯科特的挑战人类自我的壮举相比,我这次去游玩的经历实在是太渺小,太不值一提,但通过这次经历,使我以后遇到困难时变得更勇敢,更坚毅,更自信。“对于人类来说,第一个到达者拥有一切,第二个到达者什么也不是”,也许,在这次探险中,斯科特和阿蒙森付出了同样的努力,甚至更多,为什么他就是一个一文不值的失败者?不,不是,在茨威格看来,在我们看来,斯科特一行人同样也是胜利者,因为他们也到达了南极极点,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比阿蒙森还要伟大,因为他们身上永不言弃,为事业献身的品质,以及集体主义精神在熠熠生辉,他们是英国乃至全世界的英雄!

  在南极这片荒无人迹的土地上,斯科特一行人已永远地长眠在那里,但他们这次伟大的悲剧却会激励着我以及无数的人在面对困难时更勇敢,更顽强,更坚定!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实用10篇(扩展3)

——悲剧的诞生读书笔记实用10篇

  悲剧的诞生读书笔记 1

  很佩服能把知识尤其是哲学贯彻于人生的人,毕竟大多人只是靠着工具理性和直觉在生活,

  17世纪的人生如梦,18世纪的理性光辉,19世纪的浪漫主义,20世纪就步入荒诞了吗?21世纪呢?哲学越来越不愿意让我们轻盈地快乐起来了。

  回来写读书笔记,前两章还是相当地浅显易懂。

  第一章.介绍了阿波罗和狄奥尼索斯精神,就是梦神和酒神精神,两者由希腊意志(“意志”估计是从叔本华那儿借用的),结合成为阿提刻悲剧艺术。

  梦境在造型艺术(包括史诗)上起作用,它直接呈现现象的乐趣。梦境由“生存的底层”转化而来,其固存于人的性质就由于此,也因此,其愉悦必然性在于画景的反映。但是即使在幻景达到极致,也可以感受其若明若灭,正如最明澈之人会觉得生活若明若灭(估计因为醉境在召唤吧)。

  梦境于阿波罗的掌管下,是完满的,但是它存在界限,即个性原则(叔本华所谓“幻maja”):苦海中人所寄身的一叶慈舟,在苦难中赖此独处的静观而活。个性原则与静观是梦境的最高境界,是至美至乐的,也是梦不可逾越的边界。

  个性原则崩溃时(毕竟它不是真相,是幻),人在惶恐之外却产生心灵深处的狂喜,这就是酒神性的显露,随个性原则的摧毁和狂喜醉态产生,“万物与我为一”。嗯,醉境状态的描写十分宏大淋漓,实在缩写不出来了。

  第二章.梦境与醉境是原始的无人力斧凿的创造力,悲剧艺术家被视为在醉境中受到梦境感召,则“为一”的过程呈现为象征性的梦景图画。

  尼采(以后就简称尼了)相信从希腊人自然主义的艺术倾向可以看出他们比任何一个民族更受梦神的影响,阿波罗的约束使希腊的酒神祭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淫欲节会,性灵的放浪形骸在梦神艺术下赋予了艺术性,

  三.就是这一章让我后悔西美考试第一题答成那样――!原来希腊哲学的自然主义倾向很来之不易。

  首先的问题是:奥林匹斯众神作为希腊文化的光辉画卷,却远非庄严神圣(主要是因为那些风流韵事…),那么这种无顾善恶的恣情快乐从何而来?而且古希腊的民间智慧表现为西列诺斯的可怕警句,是惧生的。

  正因为在希腊人看来,生存可怖可惧,于是为了生存,只能依靠假象的救济,即奥林匹斯神境。因此,阿波罗可看作整个神界之父。

  最后是“素朴”的概念,即自然主义倾向(但不完全同于醉境下的物我合一),艺术家与诗人之所以敢于拥抱可怖的自然,是因为梦神的幻象生成美之意境。奥林匹斯神界就是人世的美化(马克思不也认为“神”这种意识是对物质的反映么,不过尼ms认为希腊人是故意的)。荷马的史诗,即是梦神幻想的绝对胜利,是宏大神界幻想的高峰。

  四.人所经验的.实在与一般的世界的存在,都是“真正的存在和太一”相对应的快乐假象,也是对它的救济。因此梦可以看作假象的假象,甚至是原始假象快感之高度满足(其救济的功能很强大)。拉斐尔的《耶稣变容》即描绘了这二次的形变:痛苦的人们是对永劫、苦难的第一次反映,在此基础上升起了新的假象,其美妙足以成为一种救济。

  太一的假象,假象的假象,解释了奥林匹斯神界与西列诺斯警句的共存。由于梦景掩盖了痛苦,太一得以实现;相对地梦神认为痛苦的世界是必要的,让他有理由存在。

  个性原则是梦神文化的重要标志,衍生为适度原则(马哲…),这在第九章写得详细一些,包括不同世界的界线,人的界限。

  酒神祭唤醒了希腊人心中的酒神因素,呼唤着过度与化一,但它也揭露出一切美梦惨淡的根基,然后,梦神与酒神的对抗就开始了,之后的时期根据他们的力量作用可以划分为(我估计)荷马时期,抒情诗产生时期,最后是多里斯时期,虽则它是梦神文化主导,但悲剧是在这个时期诞生的:埃斯库罗斯,索福克乐斯,最后是悲剧被苏格拉底灭杀时期的欧里庇德斯。

  悲剧的诞生读书笔记 2

  日神作为伦理之神,要求他的下属适度,并且为了能遵守适度而要有自知之明。于是除了美的审美必然性以外,又提出了“认识你自己”和“勿过度”的要求。

  所以,我们的全部艺术知识从根本上讲是一种完全虚幻的知识,因为我们作为认知者和那本质并非同一体,不相一致,那本质作为那种艺术喜剧的唯一创作者和观众,为自己带来一个永久的享受。只有当天才在艺术创作行为中同那世界原始艺术家相融合,他才知道一点艺术永恒本质的事情。因为在那种状态中,他奇妙地等同于那能转动眼睛观察自己的令人毛骨悚然的童话形象。这样,艺术家既是主体,又是客体,既是诗人,又是演员,又是观众。

  知识扼杀行动,让错觉给你蒙上面纱就属于行动――这便是哈姆雷特的教训,不是一天到晚做梦的家伙的那种廉价智慧,这种家伙由于太多的沉思默想,甚至是由于太过错的可能性而无法行动;这不是沉思默想的问题,不!――真正的知识,对可怕真理的洞见,压倒了任何驱使人行动的动机,在哈姆雷特和在酒神之人那里都是一样的情况。现在不再有任何慰藉起作用,对死亡的渴望超越了一个世界,甚至超越了诸神,生存连同它在诸神身上或者在一个不朽的彼岸世界中的熠熠发光的映像一起遭到否定。

  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

  占满歌者意识的是意志的主体,即自己的愿望,它经常是一种得到解脱、得到满足的愿望(快乐),但更经常是一种受阻的愿望(悲哀),而一贯地,则是内心冲动、激情、激动的心境。然而,伴随着这种心境,同时也因此,歌者通过瞥见周围的自然而意识到他是无意志的纯粹认识的主体,这种认识的牢不可破的、天国般的宁静,从此以后就同始终受限制、总是很可怜的愿望的热切性形成对照。这种对照感、交替作用感原本就是歌的整体中所表现的东西,是一般的构成抒情状态的东西。

  在这种状态中,纯粹认识仿佛朝我们走来,要把我们从愿望及其热切性中拯救出来:我们俯首从命;但只是在转瞬之间,愿望,那种对我们个人目的的记忆,总是重新把我们从宁静的的观察中拉开;不过,无意志的纯粹认识在其中显现的最*的优美环境也总是一再诱使我们脱离愿望。因此,在歌和抒情情绪之中,愿望(目的的个人兴趣)和对显现的环境的纯粹观望奇特地混合起来:我们要对两者之间的关系加以探究和想象。主观情绪,意志的影响,将自己的色彩传给被观望的环境,反过来环境又把它的反射中的色彩传给它自己,真正的歌就是这整个如此混合又如此不一致的心境的再现。

  语言对思想自由的危险。――每个词都是偏见。

  不受欢迎的读者。――那些乖巧的读者是如何以肥大而笨拙的灵魂折磨着作者啊,当他们自己和这样的灵魂相撞时,也跌倒在地,而且每次都很疼。

  我们不要再读人们观察出来他想要做一本书的作者的书,而是只读那种其思想无意间变成一本书的作者的书。

  最高尚的美德。――在较高级的人类的第一时代,勇敢被视为最高尚的美德,在第二时代是公正,在第三时代是中庸,在第四时代是智慧,被视为最高尚的道德。我们生活在哪个时代?你又生活在哪个时代?

  作为音乐的朋友。――最终我们对音乐有好感,就像我们对月光有好感一样。两者毕竟都不想要排斥太阳,――它们只想要尽可能照亮我们的`黑夜。

  空网之仇。――你要小心提防那些有着那样一种苦涩的渔夫感情的人,这种渔夫在白天辛勤工作后,晚上拖着空网回家。

  向着光明。――人们渴望光明,不是为了看得更清楚,而是为了更加引人注目。――人们在谁面前引人注目,人们就乐意让谁来当光。

  不合时宜的观察。――只要你经历了什么事情,你就不得不热衷于经验,闭上眼睛,也就是说,不在其中却成其为观察者。也就是说,这会扰乱我对经验的消化:生活经验倒没有得到,却得了消化不良。

  深刻与无聊。――在深刻的人那里就像一口深井的情况一样,掉到里面的东西要很长时间才能到达底部。通常等待得不够长久的旁观者很容易把这样的人看作静止的、僵化的――或者也看作是无聊的。

  拥有自己的规定价格。――如果一个人想要被人看做和他的实际情况完全一样,他就必须是某种有其规定价格的东西。但是只有*凡的东西才有一个规定价格。因此这种渴望不是明智的,谦虚造成的结果――就是愚蠢的非分之想造成的结果。

  影子:就像他的影子,他们是这样说的。也许今天跟随你也跟得太长久了?这是最长的一天,可是我们已经到了它的尽头了。

  再有一小会儿的耐心吧。草地是湿的,让我冷得发抖。

  漫游者:哦,是分手的时候了吗?而我最后不得不还要让你伤心;我已经看到,你在这过程中变得更暗了。

  影子:我脸红了,而我脸红的颜色就是变暗。我想起来了,我经常像一只狗一样躺在你的脚边,你这时候就――

  漫游者:我能不能很快地做点什么来让你喜欢呢?你有没有什么愿望?

  影子:没有,除非是那条懂哲理的“狗”在伟大的亚历山大面前表示的愿望:为我从阳光哪里腾出一点点的地方,我感到太冷了。

  漫游者:我该做什么?

  影子:走到这杉木树下,回头朝山那边看;太阳落山了。

  漫游者: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真的,人是一条污水河。你必须是大海,才能接受一条脏水河,而不变得不纯。

  我甚至也不爱你们的庆祝活动:我发现那里有太多演员。甚至观众的举止也经常像演员一样。

  你们尚未寻找自己:这时,你们却找到了我。所有的信徒都是如此;所以所有的信仰才如此微不足道。

  现在我命令你们失去我,找到你们自己;只有当你们全部否定我的时候,我才会回到你们身边。

  “如果你们渴望被提升,你们就看上面。而我则看下面,因为我已经被提升。你们当中有谁既能笑,同时又能被提升呢?谁登上最高的山,谁就嘲笑所有游戏的悲哀和认真的悲哀。”

  真的,该是我离开的时候了;漫游者的影子、最长的瞬间、最宁静的时刻――一切都在对我说:“这时最合适的时候。”

  走开吧,你这极乐的时刻!和你一同到来的是一个违背意愿的极乐!我站在这里甘愿接受我最深的痛苦:――你来得不是时候!

  哦,我的灵魂,我洗去你的小小羞耻心和小角落里的美德,说服你赤身**站在光天化日之下。

  “所有的哭泣不都是抱怨吗?所有的抱怨不都是一种指控吗?”你如是对你自己说,所以你,哦,我的灵魂,你更愿意微笑,而不愿意倾倒出你的痛苦。

  可是,如果你不愿意哭泣,不愿哭出你紫色的忧郁,那么你将不得不唱歌,哦,我的灵魂!――瞧啊,我自己微笑了,我向你做出如下预言:

  … …

  … …

  哦,人啊,当心了!

  深沉的午夜在说什么

  “我睡过了,我睡过了――

  我从深沉的睡梦中醒来:――

  世界是深沉的,

  比白天所想的更深沉――,

  快乐――比伤心更深沉:

  痛苦说:逝去吧!

  可是一切快乐都要求永恒――,

  ――要求深沉、深沉的永恒!”

  宁愿什么都不知道,也比一知半解好!宁愿作一个自己做主的傻瓜,也不愿意作一个拾人牙慧的智者。

  啊,世界上哪有比在同情者那里产生过更大的愚蠢?世界上有什么比同情者的愚蠢酿成更多的痛苦?

  所有那些还没有达到超越同情之上高度的施受者都有祸了!

  魔鬼曾经对我如是说:“甚至上帝也有他的低语:这就是他对人类的爱。”

  最*我听见他说了这些话:“上帝死了;上帝死于他对人类的同情。”

  我要一个人走,这样我周围就会重新明亮。所以我必然还要长久地、快乐地奔忙。可是在晚上,我这里就将――翩翩起舞。

  可是人类也对自己不能学会遗忘,总是纠缠于过去感到十分惊异:不管他跑得多远、多快,链条总伴随着他奔跑。

  悲剧的诞生读书笔记 3

  读书时我就疯狂着迷尼采的思想和作品,老师只是在课上无意推荐过一次,让我们阅读不同译本,对比不同的思想背景和翻译风格,领悟译者所传导的不同思想和意境。那时候,我经常泡在图书馆里,一整天不出来,图书馆能找到的和尼采相关的书籍,一本都不放过,那时的满足和兴奋仍然让我念念不忘。那么多年过去了,这种感觉不再轻易出现了。认真回想,只有在我第一次抚摸女人光滑,细腻,白皙的身体,第一次洞房花烛夜的时候,才重新燃烧激情,有精力充沛,大脑充血的感觉,才第二次找到那种似曾相识的,触电一般的,大汗淋漓,浑身战栗的满足。除了尼采和洞房花烛,没有第三个人,第三种感觉可以与之相提并论。如果尼采泉下有知,请原谅我如此真实的感受,和表白,内心充满了虔诚的崇拜,绝无半点亵渎圣贤之意。

  读尼采的书,营养价值是毫无疑问的,不品尝尼采的思想盛宴,其实是一种人生经历的遗憾和缺失,这是不言而喻的。只是译著版本很多,这篇文章,我重点对比和分辨一下,如何慎重挑选自己感兴趣的风格和口味。

  我第一次接触尼采是从这本书开始的,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周国*不是翻译家,他是哲学家。这本书的前面,他写的那部分易懂,后面他翻译尼采的那部分原著更是通俗易懂,所谓译者与原作者的思想有差距是众所周知之的,所有的哲学家和翻译家都必须承认,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周国*在译完本书后不忍心结束,为了凑页数,掺杂了很多尼采著作的节选,而且那些节选没有丝毫的章法,甚至有的完全是断章取义。周国*是高产作家,写的书实在是太多了,难免有偶尔不尽人意的作品,况且他毕竟本行不是翻译,这种质量已经十分难得,不可再奢求。对比翻译风格:1.周国*译本的句式较短;杨恒达的译文是长句,大定语大状语,大排比句和从句,不太符合国人的阅读*惯和审美*惯。2.二位译者背景差异导致,对其中的一些句子的理解略有不同,但还可以理解。3.翻译的核心意思有重大差异,举个例子,周国*译本“在书名页上见到那被囚禁的普罗米修斯”,杨恒达译本则是“如何注视着扉页上被**了的普罗米修斯”。小小一句话的翻译如此大相径庭,两位译者对尼采思想理解竟然差距这样悬殊。译者的思想居然可以影响一部作品的风格和思想到这种地步,令人咂舌。

  这本书是尼采的早期著作,书中大量使用论据、隐喻、华丽辞章以及气势恢宏的诗句,向哲学界展示出,自己是怎样的一个才华横溢的哲学家。尼采不把自己的文本局限在正统的理性中。他像诗人*勒一般,在语言的铁笼中突破自己,释放自己。这才是真正的尼采,真正的语言风格就是如此,狂妄不羁,才高八斗。他这个人的书面语言风格本来就十分晦涩,甚至经常使用诗一般的语言,这是尼采的个人语言风格,不是译者的风格。尼采喜欢使用大定语,大状语的长句和排比句,让很多国人都对译者非常不满意。但是我认为这种排比句更能显示尼采早期的汹涌澎湃的`浪漫主义风格和非凡的力量。杨恒达的直译更能体现尼采的精神世界和思想转折,如果放到大背景反观尼采的话,杨恒达的这个译本还是不错的选择。周国*把尼采的大长句的语言切碎了,得到了大多数国人的称赞和认可。的确可以帮助大多数人突破语言壁垒,更容易理解尼采,走*尼采。第二点,日耳曼民族的整体思维就是这样,他们的语言*惯和语法规则就是这样的。杨恒达追求直译,对于无法打破语言壁垒和*惯壁垒的读者而言,欣赏杨恒达直译的作品会很痛苦,如果能突破这些,感受尼采语言的气势和力量的话,杨恒达的直译无疑比周国*的意译更加吸引人,更加充满了力量。但是如果选择看尼采的书只是想了解他的观点,还是选择周国*这种顺口,清晰一些的版本吧。译者是直译,意译,各显其能。读者就各取所需吧,没有好坏之分,只是看自己个人的口味。

  值得赞美的不仅仅是周国*的语言比较中式化,很容易读懂。更重要的是,他是哲学大家,思想,论调,口气和哲学风格,大家都已经很熟知了。本书大体上翻译的不错,很爽口,不过很多都是周国*挑选的节译,不是尼采原著《悲剧的诞生》的全本。

  悲剧的诞生读书笔记 4

  一、赫拉克利特:人间智者

  人居世间如扁舟行于沧海,时刻面临着孤独与虚无的恐惧,然而恰恰是为了克服这样的恐惧,“伟大者必须永恒”却成了人类发自肺腑的执着呼唤。似乎,惟有借自己的成就与名声方可超越时间与死亡,永远被后代铭记,惟有伟大者的永恒能够使生存显得可以理解,惟有“不朽”可以给予人生一个合理的明证。对永生的渴望,铭刻在沧远的人类文明史之画册。

  在追寻永恒的队伍之中,哲学家是最勇敢的骑士。禀赋卓异的哲学家骄傲地轻视当下,略过一切瞬间即逝之物,将所有厚望寄托于永恒的真理,修建起固若金汤的自足的城墙,独自朝拜通向不朽之途。

  赫拉克里特,真理追求者中最后一位最光彩夺目的人间智者。这位孤独的隐士深刻地洞察了世界变化与毁灭的无常,因而不仅对别人的真理和真理探询不感兴趣,更截然不同于别的哲学家对名声的热衷,他像一个失去大气的星体,面对众人时只会厌恶地转身而去。然而赫拉克里特鄙视名望,却并不否定他自己的永恒真理。“认识自我”乃是一种必须,自我所认识到的真理以及那个认识真理的自己依然是人类智慧的顶峰所依然推崇的固守。

  二、奥林匹斯诸神:纵乐的众相

  希腊神话里首先浮现的神邸是奥林匹斯神巍峨壮美的形象,是诸神与泰坦巨神的战争。奥林匹斯神完全不具备宗教神的高尚、圣德、悲悯或爱怜,而浑然是人自身的'升华。快乐、自信、意气昂扬的诸神翻泰坦帝国、杀死巨怪。如同从荆棘丛中长出玫瑰花那样,由于阿波罗的美的冲动,原始泰坦诸神的恐怖体系经过几个渐进的过渡阶段,演化成奥林匹斯诸神的狂欢体系。

  尼采称阿波罗为“众神之父”,荷马的阿波罗、奥林匹斯神的孔武有力与阿波罗理性的法则是希腊神话提供的第一种面对苦难人生的智慧生存,同时提供了一种“神正论”式的证明生存的方式:阿波罗以其崇高庄严的姿态向我们表明,人们多么需要这整个痛苦世界,它促使个体人产生得到解救的幻觉。强烈的幻觉和乐观的幻想,朴素而壮美,为荷马式的人提供了想象性的救赎。

  众神自己过了人的生活,从而为人生作了辩护。阿波罗与奥林匹斯诸神的确能够解释人生的苦难与生存的正当性:希腊人证明生存和世界正当的方式就是让自己的每一种生存方式都可以在神的世界中找到对应的神的生存方式。荷马所构筑的这一体系使希腊人得以在神邸的明媚阳光下生活,连叹息也成了生存的颂歌。然而,原初泰坦的精神虽然暂时被压制和掩盖,却并没有被彻底消灭,阿波罗/奥林匹亚诸神的胜利仅仅是暂时的和局部的,只有在多立克国家和多立克艺术之中,在对泰坦的、野蛮的本性的不断抗拒之下,才形成了阿波罗神真正的“永久军营”。然而泰坦只是在安详庄重的阿波罗的体内作暂时的喘息,力量积蓄充分之时,阿波罗神已然溃不成军。

  三、普罗米修斯:叛逆之神

  如果说奥林匹斯神打败泰坦巨怪的神话依然是阿波罗智慧的集中体现,那么在普罗米修斯的故事里,充满张力的精神冲突已经凸显,奥林匹斯的神山本身亦已开始悄然坍塌。普罗米修斯为人间盗来火种,火作为一种新兴文化的守护神,同样是智慧的象喻,然而对人类满怀伟大的爱的普罗米修斯却被宙斯缚于山崖,普罗米修斯的神话,一方面集中表现了“勇敢的个人的无限的痛苦”,另一方面则表达了“神的困境”,乃至“对诸神末日的预感”。普罗米修斯是一位叛逆的神,他虽然属于“阿波罗的父系”,却又是“狄俄尼索斯的面具”。

  而对于人类而言,火点燃了蒙昧的世间,却被视为对自然与神灵的侵犯,于是在转身回首的那一瞬间,人洞见了这智慧中饱含的罪恶,同时却又是充满尊严的罪恶。这是一种类似于原罪式的原始亵渎,或不可消泯的原始矛盾。普罗米修斯的神话因此包含了一个无比苦涩的思想:事物本质之中蕴涵着不幸,世界内心充满矛盾,因为泰坦般奋发向上的个体必然亵渎神灵。而普罗米修斯的智慧给人生的启示在于,他同时为人类的过错、以及由此产生的苦难作辩护。人类的不幸在普罗米修斯的神话里交汇成深重的悲剧精神,而交错混杂的种种矛盾与痛苦最终凝结成一句话:“这就是你的世界!这就叫世界!”

  四、西勒尼:你的智慧在于死亡

  西勒尼的智慧冲着庄重的奥林匹斯诸神喊道:“啊,滚开!滚开!”,他冷笑着感叹“可怜的浮生啊,命运多舛的孩子啊,你为什么要逼我说出你最好不要听到的话呢?那最好的东西是你根本无法得到的,这就是不要降生,不要存在,归于乌有。不过,对你来说,等而次之的东西是——立刻就死。”

  如果说阿波罗的精神是原始希腊人沉浸于梦与幻觉之后想象的救赎,对苦难人生的恐惧甚至变成了神邸光环笼罩下渴望生存的强烈意志;普罗米修斯的神话却交织了觉醒后的所有的矛盾与痛苦,并最终得出“一切存在既公正又不公正,在两种情况下都同样合理”的概念化结论语;那么西勒尼那一声尖锐的嗤笑则是骆驼背上的最后一根草,最深刻也最悲观的智慧,最终压垮了“希腊达观”与浅薄乐观主义。作为狄俄尼索斯的养育者和老师,西勒尼所具备的是截然不同于阿波罗的智慧,如果普通人是过于阴沉而严肃地看待了这一生命历程,有些人则明白在通向不朽的旅途中怎样超然地付之一笑,或者至少是高尚的蔑视,他们常常带着反讽爬向坟墓。

  悲剧的诞生读书笔记 5

  《悲剧的诞生》是尼采第一部产生重大影响力的哲学著作,该书涉及的是哲学中的重要分支――美学。在这一领域,学术界一向重视黑格尔、帕克以及后来的本雅明、阿多诺等人的研究成果,尼采的这一著作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然而,《悲剧的诞生》一书却一直为艺术家和诗人们推崇。仅以我们中国为例,鲁迅、周国*、郭沫若以及现在的“新裤子”、“超载”等摇滚乐队都曾对这一著作产生过浓厚的兴趣。撰写《悲剧的诞生》时,尼采还是一个意气风发、初露头角的青年学者,然而仔细阅读这本书,你会发现他不仅阐述了西方艺术的源头,而且也为他自己的悲剧命运写好了注脚。也许这本书的问世本身就意味着尼采悲剧命运的开始。

  尼采在书中把西方艺术的源头归结为日神情结和酒神情结,而尼采尤为推崇后者。酒神情结即迪奥尼索斯情结,此后一直为众多学者和艺术家关注,比如王小波就曾以迪奥尼索斯情结为题写过多篇杂文。在中国文化中,酒神情结也在诗人、隐者和失意者中十分流行。中国历史上最奇特的年代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那是一个国家分崩离析、战火纷飞的'年代,那是一个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极度尖锐的年代,那同时也是一个民族大融合、文化交流日益密切的年代。在那个时代,产生过一批令后来人神往无比的隐士。他们或不问世事、一心耕读,或放浪江湖、蔑视权贵,或庙堂为官、勤心修身。不管是“隐于野”的小隐,还是“隐于市”的中隐,抑或是“隐于朝”的大隐,他们都有着强烈的迪奥尼索斯情结。例如著名田园诗人陶渊明(先隐于朝而后隐于野)就是一个喜诗好酒、寄情山水的隐士,迪奥尼索斯情结在他身上展现无余;更不用说让无数文人向往的大隐组合“竹林七贤”了。在鲁迅先生的文章里,魏晋士人,自然可以以竹林七贤为代表,与药和酒是分不开的。竹林七贤中著名的刘伶(天地为屋,房屋为衣,赤裸终日)、阮籍(猖狂一生,难效长途之哭)以及他们的精神领袖嵇康(越名教而任自然,非汤武而薄周孔)都是终日与酒相伴的狂士。由此可见,酒神情结和日神情结的交织在中国文化中同样可以找到映射,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在西方,酒神情结在哲学家、音乐家、画家和诗人中都存在,而在中国,似乎主要是诗人钟情于酒(自然是以酒为命),而像著名画家吴道子、音乐家李龟年、哲学家朱熹,我们并没有听说过他们好酒的记载,这也许与中国儒家思想的深入影响有着很大关系。可见,中西艺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用“殊而不同”而又“殊途同归”来概括吧!

  尼采在书中对西方艺术的这一源头作了深入的阐述,并运用这一论断对西方历史以及现实中种种艺术现象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尼采和著名音乐家瓦格纳是好朋友,而在书中他对瓦格纳的音乐作了毫不留情的批判;尼采分章节对希腊、罗马的各方面的艺术文化进行剖析,提出了自己独到的看法。尽管与黑格尔、帕克相比,尼采在美学上没有建立起自己的理论体系,他的论断和阐述多有随意性和主观性明显的缺陷,他的文字逻辑性和严密性也有待推敲(这方面的缺陷与传播学大师麦克卢汉的经典著作《理解媒介:人体的延伸》有相似之处),但是他对西方艺术的分析,他在书中所体现出来的悲剧人生观,仍然深深影响了几代艺术家和文人。该书中许多看似随意、漫不经心的论断成为后来许多文人的座右铭或者信奉的箴言。

  在该书的末尾,尼采用悲凉的笔调写道:“就算人生是梦,我们也要有滋有味地做这场梦,,不要失去了梦的情致和乐趣;就算人生是悲剧,我们也要尽情地上演这场悲剧,不要失去了悲剧的壮丽和轰烈”。这句话成为许多喜爱尼采的文人、甘于孤独的斗士的座右铭,而同时似乎也为尼采孤寂而又悲壮的一生埋好了伏笔。尼采靠《悲剧的诞生》而成名,《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的问世使他成为继叔本华之后“唯意志论”的代表人物,而他鼓吹的“生命意志”、“重建偶像”的超人哲学即使他成为德国哲学的领军人物,也给他带来了无数谩骂和污蔑。也许在他撰写《悲剧的诞生》时,他就已经预测到自己一生的悲剧命运。在他精神失常后孤苦的日子里,在他郁郁不得志、愤愤而终的时刻,甚至在他的哲学为俾斯麦和希特勒所所以解释、肆意篡改的年代,这一悲剧似乎一直在延续。这已经不只是尼采本人的悲剧,也是人类,是这个世界的悲剧。

  悲剧的诞生读书笔记 6

  尼采的《悲剧的诞生》不急不慢地看完两遍,有人说看尼采的著作有强烈的快感,这本书尤其如此。因为激情的挣扎而充满热血,有非常鲜明的青春印记,观点尖锐独到,不,是惊世骇俗,当然还有意气风发和作为尼采第一本著作的生涩。但这也是他思想的开始,以后的论断都源于这部著作,或改变,或变形,或扩大,或深化……

  在尼采的世界观里,世界的真理是无常和残酷的,任谁见了都了无生趣。但是,不同于叔本华停留于悲观主义,尼采以满腔的勇气要超越悲观主义,寻找生的意义。他把眼光放在了所有民族的典范——古希腊文化,攫取了日神与酒神两种艺术形态,并把酒神奉为最高的神祗。在他看来日神和酒神两种冲动都源于世界的真理,但是日神是希腊人用来掩盖残忍现实的美好形象,因为靠着日神的幻影保护,才免于直视血琳琳的真相,才能引诱人有活着的强烈欲望。但酒神却直接映出赤裸裸的事实。在酒神精神里的人,个体化原理崩溃,无生存意志,处于无意识的极大痛苦及无比快乐中。

  而悲剧的诞生就在日神与酒神的碰撞中,日神的月桂碰了醉酒者,让他的无意识感受得于形象化、概念化,而他才得于看见。所以,希腊悲剧开始只是歌队,酒神的信徒们沉溺在酒神精神里,主角酒神只是被假设在场。后来酒神才被具体化为形象出现在舞台,而歌队则改为用于隔绝外部世界的屏障,但仍保留酒神信徒的性质。只是后来,酒神精神被驱逐后,歌队就退化为无关紧要的陪衬。

  尼采惊世骇俗的言论在于悲剧的破灭解释,日神与酒神的观点只能算是独特视角。本来日神与酒神精神都直接来源于大自然的感受,无关个人知识和经验,是大自然的回响。但是当科学观历史观追究因果关系和证据的时候,神话就破灭了。酒神赖以生存的乐土也就被毁了。

  酒神精神被苏格拉底的“理解然后美”,被世人无穷的求知欲和贪念逼到了黑暗的深渊。反抗酒神的结果也断送了日神艺术,之后所追求的艺术都是无生命的仿造品。这完全是反理性,反科学,反学术的极端态度。此话一讲,思想界学术界的极端愤怒使它对尼采这部得意之作保持沉默3个月之久,才爆发了浩荡的声讨。

  尼采看到悲剧文化的毁灭留下了巨大的空白,但他当时有完全的信心预告此精神将在德国高贵性格中再生。而被寄予希望者是当时与他有热烈友情的音乐家瓦格纳,他的音乐体现了世界的声音,召唤神话,唤醒沉睡的悲剧文化,到达歌德、*勒等都未达到的地方,接过古希腊人的文化旗帜。

  他认为从日神、酒神、苏格拉底延伸出三种人:一种人被苏格拉底式的求知欲束缚住,妄想知识可以治愈生存的永恒创伤;另一种人被眼前飘展的诱人艺术美之幻幕包围住;第三种人求助于形而上的慰藉,相信永恒生命在现象的漩涡下川流不息,他们借此对意志随时准备好更普遍甚至更有力的.幻影保持沉默。当然他说这三个等级属于天赋较高的人,他们怀着深深的厌恶感觉到生存的重负,于是挑选一种***来使自己忘掉这厌恶。

  尼采说《悲剧的诞生》是“一部年青人勇气和年青人的忧伤的青年之作,即使似乎折服于一个权威并表现出真诚敬意的地方,也仍然毫不盲从,傲然独立。”他是一个可爱的叛逆者,这权威可以说是瓦格纳,也适合叔本华。崇拜偶像却个性倔强地保持自己的独特性,真心崇拜,真心迷恋,可也是真心叛逆。后来尼采与瓦格纳友情破裂,与写《悲剧的诞生》迷恋心境不同的是,后来他频频抨击瓦格纳,不但不把最高艺术形态悲剧文化的希望寄托在他身上,还称他为浪漫主义的虚弱者,而且认为错识瓦格纳是本书最大的错误。当然他与叔本华也决裂了,还有他大学时代不惜转学追随的导师李契尔因为对此书与社会一同沉默,让他难于接受,反应亦异常激烈,发出了一封语气傲慢的信。

  如果说,古希腊人永远是孩子,尼采也是个孩子~

  悲剧的诞生读书笔记 7

  音乐不可能是一种意志,不然它就会被驱逐出艺术,因为意志本身为非审美(自然之美),但音乐却又显现为意志,因为音乐家需要表达音乐。

  抒情诗依赖音乐精神,恰如音乐无意志状态;文学创作也同样依赖音乐意志,因为古典音乐的世界不靠语言文字能完整表达——严格意义来说,都是美学的展现。

  一本介绍美学的书,艺术和美作为生命之本源的价值,即自由、独立、创造性;实在和书名扯不上什么关系,“悲剧”大概是从悲剧合唱团中产生的吧。

  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1844年10月15日—1900年8月25日),德国著名哲学家、语言学家、文化评论家、诗人、作曲家、思想家,被认为是西方现代哲学的开创者,他的.著作对于宗教、道德、现代文化、哲学、以及科学等领域提出了广泛的批判和讨论。他的写作风格独特,经常使用格言和悖论的技巧。尼采对于后代哲学的发展影响极大,尤其是在存在主义与后现代主义上。在开始研究哲学前,尼采是一名文字学家。

  24岁时尼采成为了瑞士巴塞尔大学的德语区古典语文学教授,专攻古希腊语,拉丁文文献。但在1879年由于健康问题而辞职,之后一直饱**神疾病煎熬。

  18***尼采精神崩溃,从此再也没有恢复,在母亲和妹妹的照料下一直活到1900年去世。尼采主要著作有《权力意志》《悲剧的诞生》《不合时宜的考察》《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论道德的谱系》等。

  悲剧的诞生读书笔记 8

  《悲剧的诞生》贯穿全书的是对日神式思维和酒神式思维的思辨。要理解这部著作,核心就是明白尼采对这两种思维的阐述和偏向。那么关于“《悲剧的诞生》读书笔记”有哪些呢?一起来看看吧!

  尼采是德国现代著名哲学家。他出身于一个乡村牧师的家庭。父亲社会地位不高,但因与国王有故交,因此得到恩宠。尼采从小接受贵族特权阶级的教育,他们家中的生活方式也是贵族式的。尼采1864年进入波恩大学读书,一年后转入莱比锡大学,学*语言学和神学。他喜欢文艺,他后来的著作许多是以文学体裁写成的。

  尼采的哲学活动一般可分为三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

  1870年至1876年。这一时期他主要受到叔本华的影响。他这时的主要著作是《悲剧的起源》(1872)。

  第二个时期:

  1877年至1882年。这一时期他主要受了孔德和斯宾塞的影响。主要著作是《人性的,太人性的》(1878),《朝霞》(1881)。

  第三个时期:

  1883年至18***。这时他力求摆脱其他哲学家的影响。独立创造自己的哲学体系。这时他的主要哲学著作是《扎拉图士特拉如此说》(四卷1883-1891),《善恶之彼岸》(1886),《道德体系论》(1887)。他的自传性著作《看这个人!》(1908)以及他哲学思想的总结性著作《权力意志》(1895,未完成)都是这时写出,死后出版的。

  《悲剧的诞生》是尼采的处女作,其内容是通过对古希腊悲剧艺术的起源、本质、发展、没落的研究,解释出他对艺术、文化、历史、社会、人行、道德等许多方面的基本观点。这部书第一次把尼采的唯心主义哲学——美学思想展现于世,是值得人们注意的。最大的成就在于它是一个总领的提纲。却几乎贯穿和概括了他本人所有的美学理论和哲学观点。其以后的诸多作品则都只是对《悲剧的诞生》的探讨和总结。文章自始至终都探讨着美学上的问题。由对希腊艺术中的悲剧艺术的评论和挖掘,引出日神和酒神的二元性冲动,进而提出作者的美学观点。

  在这本书里尼采开门见山的解释了希腊悲剧产生的内在机制。指出,是阿波罗精神和狄俄尼索斯精神。即日神和酒神。所谓日神精神就是沉湎于外观的幻觉,反对追究本体,日神的光辉使万物呈现出美的外观,制造一种幻觉,日神精神的潜台词是:就算人生是个梦,我们要有滋有味地做这个梦,不要失掉了梦的情致和乐趣。;所谓酒神象征着情绪的放纵,它的一种状态是一种痛苦与狂喜交织的颠狂状态.酒神精神要破除外观的幻觉,与本体沟通融合。酒神精神的潜台词是:就算人生是幕悲剧,我们要有声有色地演这幕悲剧,不要失掉了悲剧的壮丽和快慰。前者用美丽的面纱遮盖人生的悲剧面目,后者揭开面纱,直视人生悲剧。前者教人不放弃人生的欢乐,后者教人不回避人生的痛苦。前者迷恋瞬时,后者向往永恒。

  我们都很喜欢听音乐,而音乐正是日神与酒神精神的一种综合情绪的表露.尼采把悲剧看作是阿波罗精神与狄俄尼索斯精神而这的合成物。但是从实质上他更欣赏狄俄尼索斯精神。这也就是他所说的音乐精神。尼采认为,看悲剧时,"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通过个性的毁灭,我们反而感觉到世界生命意志的丰盈和不可毁灭,于是生出快感。现实的苦难化作了审美的快乐,人生的悲剧化作了世界的喜剧,肯定生命,连同它必然包含的痛苦与毁灭,与痛苦相嬉戏,从人生的悲剧性中获得审美快感.这就是尼采所提倡的审美人生态度的真实含义。”“重估一切价值,重点在批判基督教道德,审美的人生态度首先是一种非伦理的人生态度。生命本身是非道德的,万物都属于永恒生成着的自然之‘全’,无善恶可言。基督教对生命作伦理评价,视生命本能为罪恶,其结果是造成普遍的罪恶感和自我压抑,审美的人生要求我们摆脱这种罪恶感,超于善恶之外,享受心灵的自由和生命的欢乐。”所以尼采有这样两句话:“艺术是生命的最高使命和生命本来的形而上活动”,“只有作为一种审美现象,人生和世界才显得是有充足理由的。”

  《悲剧的诞生》主体部分又可以分为两大板块,前十五章为尼采文艺理论的阐释部分,十六章到最后则是将前文提出的文学、美学思想在德意志文艺复兴中的方法论应用,故而下面的内容概括以第一板块为主,后十章的内容与前文多有重复,可以用于对前面概念的佐证和解释。而由上文可见,尼采《悲剧的诞生》存在着两个层次,首先是对古希腊悲剧起源的探讨以及由此生发的对现代理性主义的.批判,另一层则是潜藏在这些讨论背后的、真正的内核——审美对于人的存在之意义的决定作用,即所谓“重估一切价值的尝试”的最初形式。后者是尼采美学的核心,是我们理解其日神-酒神理论的基点,是贯穿全书的一条线索。

  关于尼采《悲剧的诞生》,学者周国*有过一段概括:“关于《悲剧的诞生》的主旨,尼采原来一再点明,是在于为人生创造一种纯粹审美的评价,审美价值是该书承认的唯一价值,‘全然非思辨、非道德的艺术家之神’是该书承认的唯一的‘神’。他还明确指出,人生的审美评价是与人生的宗教、道德评价以及科学评价根本对立的。……后来又指出:‘我们的宗教、道德和哲学是人的颓废形式。相反的运动:艺术。’可见,‘重估’的标准是广义艺术,其实质是以审美的人生态度反对伦理的人生态度和功利(科学)的人生态度。”

  尼采在写作《悲剧的诞生》时还出在叔本华哲学思想的影响之下。尼采在本书第五节中,应用叔本华音乐哲学的观点,说道:“我希望我是在他自己的意志下认识他的。”在第四节中显示提出一个概念——“永在痛苦和矛盾的‵原始太一'”,又称“存在的基础”这与叔本华的把宇宙看作是意志的表象观点十分相似了。果然在第十六章中,他就明确的提出“我们可以称世界为具体的音乐,正如我们称它为具体表现的意志”,暴露出了他的唯意志论的观点。后来提出“权力意志”的命题已经在此显现出了端倪。而能够实现权利意志的所谓的“超人”,即“有艺术才能的专制君主,”他们是历史的创造者,也是奴役群众。这种超人哲学也在本书中也有眉目。在第十八节中,尼采呼唤“一个具有大无畏眼光,具有指向那未经发掘的世界之勇敢冲力的新兴一代”,这是些非理性的“天才人物”是否认科学的普遍有效性和达到普遍目的的主张,并且开始打破所谓人类可借因果关系而探索宇宙的那种信心。这就是说超人在行动时无需理性的指导和制约,只需要抽象的意志和原始的本能。

  如果我们从世俗的角度来看,尼采的一生是不幸的,他的结局是悲惨的。他是一个失败者:他的思想的发展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在他生活的年代能够理解他的人寥寥无几,可怕的孤寂始终包围着他;最后,病魔缓缓地悄然而至,甚至成了他的生命的一部分。反过来,人们也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他的患病与疾病的折磨,他的生*与著作都是无法想象的。

  尼采以艺术肯定人生,肯定生命的最高艺术,即悲剧,必将在生。默认人生的悲剧性质为前提的。悲剧的效应在于安慰个体的生存,使其达至自然地统一体内。阿波罗艺术则是以赋形的方式来赋予个体永恒的生成之灾,是一种瞬间存在的永恒化。

  尼采跟马克思和弗洛伊德一样。是对20世纪的精神生活起了最大影响的思想家。本书是尼采一鸣惊人的巨作,也是读者理解尼采美学和哲学的入门书,尼采自称这是一本为那些兼有分析和反省能力的艺术家写的书,充满心理学的创见和艺术的奥秘,是“一部充满青年人的勇气和青年人的忧伤的青年之作”。在这部著作中,尼采用日神阿波罗和酒神狄奥尼索斯的象征说明了艺术的起源、本质、功用以及人生的意义。

  在本书中尼采对现代文明进行批判。他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尽管物质财富日益增多,人们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自由和幸福。僵死的机械模式压抑人的个性,是人们失去自由思想的激情和创造文化的冲动,现代文化显得如此颓废,这是现代文明的病症,其根源是生命本能的萎缩。

  尼采的生命美学带有其悲剧主义人生观的一面,但他并未因此否定生命的意义。他肯定人生和艺术。生命美学的要义就是坚持为人生而艺术。艺术就是提高强盛的生命力以战胜人生悲剧境遇的根本手段,它通过审美关照提高生命力,直面人生苦痛,战胜人生悲剧性,从而达到生命的充实和愉悦。所以,尼采说,艺术是生命的最高使命,最高价值。将人生及其困苦看作一种审美现象,才能使人敢于面对现实、直面人生。只有审美的人生才是真正战胜苦难的充实人生。

  尼采的生命美学把艺术生活与人生的关系提到了首位。艺术,这种“生命的最高使命和生命本来的形而上活动”成了实现拯救的可能,因为“它是使生命成为可能的伟大手段,是求生的伟大诱因,”艺术的产生是因为生存的需要,坚持为人生而艺术。这是尼采生命美学的要义。通过艺术,我们可以把热爱生命的酒神精神最大限度地张扬出来,从而实现人生的自我价值。艺术是人对自己生命本能和强力感的激发和享受。它为人生进行了壮丽的辩护,它给人生带来了形而上的慰籍,使人感到生存是值得努力追求的。用艺术和审美的眼光看待人生,热爱生命。热爱尘世万物,审美的实现自我人生价值。

  悲剧的诞生读书笔记 9

  “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事态变迁的纷扰。我们在短促的瞬间真的成为原始生灵本身,感觉到它的不可遏制的生存欲望和生存快乐……纵使有恐惧和怜悯之情,我们仍是幸运的生者,不是作为个体,而是众生一体,我们与它的生殖快乐紧密相连。”这是我所读过的阐述观看悲剧感受的最精彩的文字。鲁迅先生曾说:“悲剧即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简单的句子并不能描绘出悲剧的全部。而尼采却真正的道出了悲剧的本质,和我们取得了共鸣。我一向认同好的文字就是能与读者取得精神上的共鸣这样的观点。尼采就是如此,在本会枯燥乏味的理论书里用了如此生动直击人心的话语。

  略读过黑格尔的《美学》的一些篇章,黑格尔认为“艺术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他在书里写到:“(艺术)只有在它和宗教与哲学处在同一境界,成为认识和表现圣神性,人类的最深刻的旨趣以及心灵的最深广的真理的一种方式和手段时,艺术才算尽了它的最高职责。”当时读到这段文字时也十分受感动,无疑黑格尔对真正的艺术是给了很高的评价。但是在我看来,黑格尔在意的到底还是艺术所承载的思想和见解,还如同他自己所说的:“美的艺术对于了解哲理和宗教往往是一个钥匙。”在他那里,艺术是用来表现的,是用来表现真理的。而在尼采那里,根本就没有什么真理,而艺术是用来拯救人生的。

  世界如此纷繁复杂,在没有一个哲学家或是伟人能够明白昭示什么是真理的情况下,我们情愿相信尼采,也只能相信尼采。没有真理,因为我们从未看到,所以不得不放弃相信那所谓的彼岸。

  尼采说艺术的价值不在于他揭示了真理,相反在于他遮蔽了真理,在真理面前保护了我们的生命。在尼采看来,艺术只是一种谎言,但并不影响她的`地位,她是高于真理的,正因为她的存在,正因为她的欺骗,我们的人生才值得一过。

  从前看过许许多多的悲剧,当然不是尼采所指的希腊悲剧,只是一些悲哀的故事,甚至是些烂俗的煽情的故事,常常会因此落泪,因此也会好奇为何悲伤如此却也引人入胜如此呢?人们不是该回避悲伤与难过吗,人们不是喜欢喜悦的感受吗?曾读到过悲伤也能引起快感的心理学方面的说法,但如尼采所说那不是美学层面的,我也认为那不是本质的。从这本书里我才知道,原来个体的毁灭所强调的是世界意志的坚不可摧,是唤醒了我们与世界意志的共感。

  尼采似乎是崇尚虚无主义的,他的理论也让人相信虚无主义,但他不是消极的,从他的文字里我们可以体会到那种斗志昂扬,士气高涨,信心十足的愉快感受。他告诉我们的是酒神的世界观:由个体化的解除而认识万物本体是一体的真理,认识世界意志是坚不可摧和充满欢乐的永恒生命,领会其永远创造的欢乐,并且把个体的痛苦和毁灭当作创造的必有部分加以肯定。尼采的说法真的十分的撼动人心。他为人生所作的“辩护”精彩绝伦。这就是酒神精神,让人赞叹信服的酒神精神。

  在长长的寻觅旅途中,我们常被“人生的意义何在?”特别在遭受挫折与痛苦时,即便没有勇气放弃人生,却有可能放弃向上向前努力的机会。事实证明被颓败所打败的感觉并不好受,对于人生意义的困惑使人永远无法走出自己心底一次次的责问或是自我安慰的循环。关于人生的意义的追问本身就是无意义的,但尼采告诉我们,我们仍可以不被打败,而尼采的答案是我所见到的最好的答案。

  悲剧的诞生读书笔记 10

  “那世间最好的东西,就是不要降生,不要存在,成为虚无。不过还有次好的东西――立刻就死。”这是来自希腊的古老神话,是古希腊人的民间智慧,是大哲笔下希腊悲剧的民间来源。

  悲剧如尼采所云,是一种个体生命的本质,是对再伟大的个体也终将历经苦难而结束其生命历程的一声悲叹;但它同时也是一种快感,而这悲剧的快感正是从那种认识到生命意志的虚幻性的听天由命感中产生的。因为听天由命,因为极早地知道了结局,才会拥有放手一搏的勇气,才会在有限的人生之中将生命的欲望与强度肆意发挥到无穷,在世间万物的本质――音乐的驱驶下把灵魂唱出,竟也压制住了那骇人的悲叹,澎湃出了悲剧的主旋律。每当个体在瞬间的毁灭中涅��成为太一世界万物众生的一部分,悲剧也便从此刻升华了。

  这古老的悲剧,正是日神与酒神两位大神的产物,日神沉湎于壮丽的`梦境,外观的幻觉,认为这可以令个体在苦难中忘记苦难,在黑暗里发现光亮。酒神却总是醉醺醺,疯癫癫,胡言乱语间便已道破世间一切真理,带领其追随者在真理间大醉酩酊,在黑暗中以自己为尺度前进向已注定的终点。两位大神,两名性格迥异的画家,终是无法背离音乐的本质约束,便在音乐的画板上各自挥洒。两种性格虽有争端却也在千百年中相互促进,于是希腊悲剧便拥有了酒神的本质,日神的语言与形象,以及太初所赋予的音乐灵魂。

  这究竟是上苍所赐予古希腊人的还是他们民间智慧的历久沉积?没有人知道该怎么说,就像没有人分得清古希腊人与悲剧而言到底是什么关系一般。他们是观众,是演员,是服从于悲剧的歌队,也是悲剧所述的英雄。也许世界上本没有看戏与演戏之分,每个人都需在人生的舞台生表演一出希腊悲剧,区别只在于有的人不知道,有的人因知道而狂妄,有的人因知道而退缩,因为他们不是古希腊人。只有古希腊人才能把悲剧演绎出日神与酒神的影子,才能在悲剧中窥见宇宙的深处。

  只是古希腊人已不再,酒醒日坠,悲剧已死。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实用10篇(扩展4)

——我的大学读书笔记实用10篇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会经历这样或那样痛苦的事情,知识程度不同。可能是涉世不深,可能是一直在家人,朋友,老师的呵护,陪伴下,对于“痛苦”这两个字我没有太深的感触。然尔,再读完着本书后,真的让我对这两个字有了进一步的了解。这位作者所经历的痛,所经历的苦,真的让人都为之心痛。好多次,都让我留下了泪水。灾难的降临真的'是不期尔至,猝不及防。着灾难过早而又彻底的毁灭了萦绕在那个六岁小女孩那幼年的*静与温馨。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说话。”读了《我的大学》这部文学后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还使我懂得了如何从容镇静地去面对人生的危机与挑战。翻开人生的一页书,相当于走向人生的道路。

  这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著作,是高尔基三部曲的第三部。讲了:在一个中学生的股动下,阿廖沙来到喀山准备读大学,却发现梦想根本实现不了,只好在复杂的生活环境中小心工作,并认识了很多有思想的热心人,自己也成了一个有抱负有责任感的新青年。

  当看到《我的大学》这个名字时,我还以为是讲的阿廖沙在大学的生活,其实却不像我想的那样。阿廖沙在那个黑暗的社会连上大学这个愿望都那么难实现。他那么爱读书,考上大学一定没问题,可是他很穷,没钱读书,只能打工挣钱,挣够钱了,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但这并不妨碍他一直追求理想。

  我一下就想到了今年陕西省高考理科状元李宁宁,她家也很贫困,可是她考上了北大,北大还免了所有学费,还给了奖学金。所以,如果生活在现在的社会,只要学*成绩好,不用为钱发愁。

  《我的大学》是文学巨匠高尔基所著的。这是高尔基上“社会大学”时批评沙皇统治黑暗的一本最佳的书。在这部长篇自传体小说中,作者力图以自己的生活经历和感受为主线,塑造出一个努力探索生活的意义、寻找新的生活道路、内心充满了激烈冲突的人物形象。

  这本书最让我难忘的是作者的语言艺术的高超,以及一些语言含蓄的讽刺沙皇统治的黑暗。全书人物众多却形象鲜明、性格各异,无论作家对之着力刻画还是寥寥数笔略加勾勒,全都显得轮廓分明、鲜活灵动,读来如见其面,如闻其声。罗马斯的深沉干练,杰连科娃的矫揉造作……书中都有鲜明的例子:比如描写罗马斯:“罗马斯简单而明了的对我说,他不在时我该做些什么以及应该怎样去做。我感觉,他似乎已经忘掉了人们用爆炸来吓唬他的事了,就像忘掉蚊子叮过他一样。”比如刻画捷连科娃:“瞧,她来了,轻盈,飘逸,像玫瑰色的彩云迎着旭日飘拂,可是,从她的眼神里却流露出内心深处虚伪的情愫。”

  最让我难忘的一句讽刺性的话语是:“自由就是我想怎么生活就怎么生活。但到处都是官老爷,他们要来干涉你们的生活。沙皇从地主老爷们手里抢走了农民,于是,沙皇就成了所有农民的老爷。如果你要再问什么是自由,总有一天,沙皇会对你做出解释,告诉你什么是自由!”我被书中的人物形象所吸引,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不禁深深地赞叹于高尔基高超的语言表现艺术。

  看完这本书,让我得到了一些写作的启发。高尔基描写的人物生动灵活,惟妙惟肖。而我在自己的作文中总是描绘出的人物形象,不生动,死气沉沉的,没有清楚地写出人物的性格,我以后不仅要多观察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积累写作的素材,还要多读些世界名著,借鉴一些他们的写作技巧,把人物刻画的更加生动,还要本着作文的一大要点“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样才能把文章写得好,写得让人拍案叫绝。

  我最*读完了仰慕已久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部作品是苏联作家高尔基最著名的自传体三步曲小说。

  这本书主要描述了高尔基自己在童年、少年、青年时期的艰难生活经历。高尔基小名叫阿廖沙,四岁时失去了父亲,他的童年是在外祖父家度过的,外祖父经常毒打他。还常受到别人的冷嘲热讽,但他没有放弃,没有抱怨,更没有悲伤,而是怀着一颗积极进取的心在奋勇前进。为给慈祥的外婆买药治病,他只得卖掉心爱的书本,离开了学校课堂。十一岁那年阿廖沙的母亲也不幸离开了人世,他成了孤儿,为了谋生,阿廖沙被迫走进‘人间'。他当过鞋店的小伙计、做过小保姆、在船上当过洗碗工、在圣像作坊做过勤杂工。他受尽了老板对他的**,亲眼目睹了周围许许多多的丑恶现象。但很庆幸这些都没有吓倒阿廖沙,反而让他成为一个更坚强、更勇敢、更正直的人。在当时十分悲惨的生活条件下,阿廖沙仍然喜欢文学,经常忍饥挨饿坚持读书。原来想上大学的他没有如愿,却在“社会大学”里学到了许多著名大学所学不到的知识,开拓了视野,提高了觉悟,终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

  我非常佩服阿廖沙那种不屈不挠的精神,赞叹那种热爱文学的精神。同时也感到很羞愧,我们现在的小朋友都得到父母的关心和老师的教导,然而由于缺少“风雨”的洗礼,我们很多同学在*时生活学*中遇到一点困难就难以面对。同时,我们很多人有很好的学*条件,却不愿好好学*。现在,我懂得了我们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珍惜现在的大好学*时光,以高尔基为榜样,坚强乐观,奋发向上,长大后有所作为。

  《我的大学》讲述16岁的阿廖沙到喀山想进大学读书,但那时的大学对穷苦的孩子来说大门是关着的。阿廖沙在那里的一所特殊大学—社会大学,在这个所大学里他接触到许多知识分子,受到各种思想的启迪和教育,这所大学为他展现出一个越来越广阔的世界。

  此时的高尔基没有任何资本,也没有任何亲人的帮助,有的只是与他毫不相关的人的一句不经意的鼓励而已,在他看来,这些就足够让他实现大学梦。但不得不说,大学梦的实现,完全是他自己努力的结果。

  现在的大学生们呢?读书,易上加易:资金根本不属于我们考虑的范围,支持却来自社会各界,我们的父母,亲人始终站在第一位。支持的无穷,学*资源的无尽,四年又四年,高尔基式的人才有多少,寥寥无几,可以说几乎没有。怪谁?父母,亲人,国家,教育制度?不用怀疑,就怪你自己!因为一个不容改变的事实—我们都已长大**了。成熟的思想已宣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公子小姐的生活的远去,如果你还是只能过那样的生活,我敢说,人与白痴可以画笔直得等号了。

  记得英语老师在讲到一篇关于责任的文章时说过,人活着不仅仅是为自己很大程度上是在承担着对父母,家庭,社会等很多反方面的责任。一个无忧无虑的人也是一个没有责任心的人。对比一下当时的高尔基,在那样的环境下,他为谁活着,为自己。亲人的消失,社会的黑暗,没有权利给他责任。可仅仅是对自己负责,他就是自己成了一个大文人,不知责任更多时,他会怎样。

  有时一对比,我会觉得高尔基的大学生活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大学日子,反而我们的大学生活却是很糟糕。不可否认,学校的条件要好很多,但结果却与他差得很远。究其原因,我们浪费了时间,时间也浪费了我们!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了大学生找工作困难的现状。很多人抱怨,生不逢时,国家,**各方面的问能,但要知道,主要无能的还是自己,浪费青春,错失良机,自食苦果!

  为了所谓的素质教育,对知识变的轻视,大学里教授的知识不断减少。但对此大学生们仍不满足,以应付考试为目的学*,*时不认真听讲,甚至还总结出选修课必逃,必修课选逃的歪理。只顾完善和丰富自己的大学生活,培养自己的业余能力,结果呢?无法就业,只因知识储备不够。也许应聘时凭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轻松过关,赢得一个岗位,但*时违法完成对业务的处理,最后也只能是过过就业瘾罢了。这时再去后悔大学时光的虚度,只能独自品味光阴好比河中水,只能流去不流回的真谛了。如何有意义地度过大学时光?留给自己反思吧!

  主要内容:小说叙述十六岁的主人公满怀着上大学的愿望,告别了年迈的外祖母,从下诺夫哥罗德来到了伏尔加河岸的喀山市。到了喀山,主人公就清楚的看到,严酷的现实生活使他上大学的美好愿望顿时化为泡影,因为他必须直面人生,必须首先为生存而受雇去干活。于是喀山的.贫民窟、穷街陋巷和轮船码头变成了他踏上人生之路的头一所社会大学。

  读书收获:夜深了。喀山河上乌云密布,搬运工们是叫是喊,骂完天又骂地,骂自己的生活处境,他们在甲板上懒懒散散地躲来躲去,企图避避风雨。看着他们晕晕乎乎的样子根本不像干活的,我看不太可能去打捞出快要沉下去的船货。半夜,终于到了那艘船礁的地方,大家把空拖船和出事的船甲板对甲板系在一起,这时搬运组第出现了,他是个面带凶相的老头儿,一脸麻子,生性狡猾,爱说下流话,长一双鹰眼和一只鹰鼻。他摘下秃顶湿透的帽子,用女人一样的声音喊道:“伙计们。祷吧。”

  工人们在甲板上聚成一个黑团,像一群狗熊,他们狂叫起来。组长率先灯。伙计们,看你们的了。小伙子们出点力。上帝保佑我们,开始干吧。”于是刚才还蝇一愁莫展、散兵败将、浑身湿透的从们一个子变得生龙虎一般,他们像上战场一样,纵身跃到触船上,一边呐喊,一边狂叫,说着笑话干起活儿来。

  我想说的话:高尔基生活于一个大杂院的那段日子里,就常常看到走狗警察们到这里来找东找西,监视人们的行动。有那么一位老警察还盘问高尔基看过哪些书,并警告他不要看被禁的书。但对于青年的高尔基来说,那些所谓被禁的书却正是他的真正所求因为只有它们能真正让人民清醒,让人民明智,让人民有打倒推翻沙俄的信心。

  若真有心读书,书是绝对可以看到的。高尔基的一位朋友就介绍他认识了一个开杂货铺的人,名字叫捷林柯夫。看到他那满密室的藏书,大多都是手抄的珍本和被禁的书,高尔基说不出的高兴。也因为经常在这里看书,他结识了不少形形色色的人物,让他了解了革命的重要,和自己现在应该做的事情。

  我一拿到《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这本书,我就如饥似渴得把它看完了,合上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静。

  这本书是由俄国的马克西姆.高尔基写的,他生于俄国中部的尼日尼.诺夫戈罗德城,幼年时期父亲就去世了,勤劳善良的母亲因无法养活他,只好把他送到外祖父家度过童年,十一岁就走向社会,开始了自食其力的生活。他当过学徒工.搬运工.守夜人.面包工等。十六岁时,他只身来到喀山,进入了“社会大学”,在与生命的斗争中他深入俄国社会的最底层,和各个阶层各种人物接触,饱含了生活的艰辛,从而丰富了他的社会知识和生话经验。

  我虽然生活在新社会,不知道旧社会是什么样,但通过这本书,我知道了旧社会是什么样。

  这本书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到底,永不退缩。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在我看来,这本书经过人类历史的大浪淘沙,经过长期的积淀下来的被公认为文学的精品,才是值得阅读的书籍。

  在高尔基的《我的大学》中,我体会到了一种思想与另一种思想的对抗。在那种艰苦的生活中渴望生命,渴望成功,渴望读书的心理。这本书的主人公具有坚强的意志力,他不畏惧生活中生存的困难,他不断的寻找生活中的的技巧,为得是自己更强大,更有生存的的价值与生活的'动力,他为能读上大学而努力奋斗,对付人生中的所有挑战。在小说中,我体会到那些人的心理,好人往往有好报,坏人往往有坏报,在人生命中只有努力不懈,都是一种别人对自己的挑衅,丝毫不能容忍,这就是主人公的心理思想。

  事有巧合,人有相似,主人公是一位有意志力的人,而我也想做一个那样有意志力的人,虽然我现在还只是一名小学生而已,但我也渴望有这种意志力,它能让我拥有无私的勇敢。

  书,让我懂得道理,让我体会人,让我分辨是与非,让我们读一本好书,体现一次美丽的人生,走一次人生的旅程,懂得一个道理,选择正确的人生。

  《我的大学》是这三部曲中最后完成的一部,主要描述了作者在喀山时期的生活。16岁的他满怀希望的来到喀山想进大学读书,但他的大学梦很快就破灭了。他开始为生活奔波忙碌,他在那儿上了一所特殊的大学――社会大学。在这所大学里他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接受方方面面的生活考验,受到各种思想的启迪和教育,对人生的意义和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初步探索,这所大学为他展现出一个越来越广阔的世界。

  作者是一个孤儿,没有人给他呵护,没有人给他引导,独自成长在一个底层世界,他大敞着年幼的心,睁大眼睛观察周围的一切。他的观察不成体系,甚至杂乱无章,但就是这样的观察使他倔强地成长了起来 。作者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喀山,寄住在一个贫困中学生家里。他会很早发现这位可怜的妈妈的厨房哲学,分给他的每一块面包,在他心中都“如岩石般沉重”,由此他决定“出去找点活儿干,自个儿养活自个儿”。在暴风骤雨的日子里,躲在废墟底下的大地洞里,他顿悟“上大学――美梦而已”,而他又动情地写道:“这个地方令我永生难忘,它是我的第一所大学”。

  这是他在喀山的第一个成长片段。面对苦难的生活,他没有一点抱怨,他的善良的心充满了感恩和希望。他知道苦难的日子很漫长,他对自己说:“苦难的日子里我变得更加坚强了,我并不奢望他人的救渡,也不渴求偶然的好运降临,生活环境越艰苦,越能磨练人的意志,增加人的智慧,这个道理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年少单纯,在苦难面前,他更深切地觉察出的是苦难带来的无与伦比的财富!

  他生活在沙皇专制的时代,他那双敏锐的眼睛见证了当时俄罗斯民众的生活及思想真实――底层民众庸俗、空虚、无奈、亵渎,同时又具有在苦难的洗礼中积淀出的善良、乐观、吃苦等美好的人性。他们的`丑陋与美好无掩无余地裸露在作者观察的眼睛里,对于人们那些粗俗甚至低级下流的举止,他流露出淡淡的悲伤和无奈,但他富有同情心,他满眼都是善,所以,那些丑陋甚至不显得肮脏;他极力赞美人们的美好,美好的思想,美好的歌声,甚至是一点点美好的流露,在他眼里,这些美好闪烁着高贵的纯净的光泽――他几乎用欣赏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人和事。“一讲到女人,他就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情绪激昂,从他那被打得残疾的身体里发出一种令人作呕的痉挛。

  即使如此,我依然全神贯注地听他讲话,凭直觉我知道他的语言很美”;“他的声音并不美妙,还略带沙哑,但语言十分动人,真像夜莺在歌唱”;在他眼里,劳动是一种心旷神怡的战斗,“我真想跑上去这两条腿的动物,亲吻他们,他们干活时那么机智灵活,真让我心驰神往”,在简单的纯净的心里,他学不会去在意生活的艰辛,更多的他会直接发现苦难中的美丽,感恩它,赞美它,并在这些荡漾在苦难的河流中的真、善、美中寻找成长的底气。

  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时候,都只是一只空空的口袋里面没有善,同样也没有恶。成长的过程就是充实这只口袋的过程。当还不会辨是非的时候,我们甚至会把恶当作宝贝珍藏。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往往会直接发现并深刻地记住善。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时常会听到重重叠叠的抱怨,那是因为在成长的路上,我们变得成熟起来,不安分的心积极地追求如同世界般的复杂。当遇到麻烦甚至苦难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是为苦难所累,而是为我们面对苦难的态度所累。纵使世界万般复杂,我们时常会身不由己,但我们仍需要保持一份浓郁率真的心气,成长从这里开始,也必将在这附*达到它的极致。如果成长照应这个回环,我们会活得更洒脱而有意义。

  作者从小渴求新知,追求自由,立志拯救受苦受难的人民,为了追求他心中那个不太清晰却十分美好的前程,他迈力地积极探索。但成长中的人的招架能力毕竟有限,各种各样的思潮向他涌来,而他也越来越发现真正的生活现实。浩浩人流中的大多数人都遵循着狭隘的生活准则,先进分子的努力甚至不堪一击,他被卷入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反差的纠缠中,他在这个旋涡里情绪波动,惊恐莫名。纷繁的意念冲撞着他,无论如何也抓不到真正的要点,他觉得“我就像被什么人拖到了一个阴暗的角落,让我饱览了大千世界的假、丑、恶,我受够了”。

  这种混乱竟让他下了自杀的决心――也许永远的退出是最好的解脱――但他没有成功,他还要活下去,并且要好好地活。几乎每个人都有陷入混乱甚至濒于崩溃的时候,告诉自己,这决不是终点,耐心坚持,耐心同周围的环境交流,总会找到突围的出口。没有不止息的风,就看自己能不能顶风前行。穿过这段恶劣的天气,就迈上了成长高楼的新一层。

  《我的大学》作为回忆性的自传体小说,故事情节简单,并且很明显,小说的内容和结构的组织与安排亦没有经过谨慎细致的构思揣摩,仿佛缺乏一定的有机性和完整性,然而,正是这些看上去存在的缺陷焕发着强烈的感染力,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作者用简洁优美的言语勾勒他的成长片段,在其中我们感到浓浓的真实和那些在灰色的环境中闪耀出的感人的光辉。

  这部书是1923年完成的,此时作者已55岁。对于一个投身革命且年过半百的人,用笔真切地再现少年时代的生活,他笔下流出的全是记忆的精华,含着倔强而又谦诚率真充满智慧的气度。我一遍又一遍地阅读,心总被某种东西激荡着,思维的火花一次比一次闪亮,我不能抑制自己,我要留住这些火花――这些成长的箴言。《我的大学》――我的大学!我感到很幸运在上大学之前接触了这部书,又在大学的实际生活里反复地体会其中的意味。它们对我是如此地重要,我要赶快留住它们,并把它们献给同我一路成长的人。

  成长的过程不是像白杨一样由时间直直地拉离地面,也不像瀑布一样清清爽爽地径奔幽深的潭底。如果说人的思维是草,那么,成长就是这株草的幼芽在时间与空间里蜿蜒招展的结晶。成长在短时期内真的不具有有机性和完整性,尽管理想是牵引成长的一条线,它存在,但不清晰,甚至辽远而迷茫,有好多闪光的片段散落在这条线之外。只有当回首时,在得与失、喜与忧的反复回味中,我们才会真真切切地听到自己拔节的声响,仿佛一条绳子自然而然地拉直。

  高尔基在他的大学里无情地吸吮着社会发展创造的各种财富。在病态社会里的毒瘤完全没有腐蚀掉他童年岁月里的思考着。

  《我的大学》以其现实主义写实风格和热情勇敢的生活态度征服了全世界无数读者的心。它问世之后产生了广泛的影响,鼓舞着无数渴望光明和知识的年轻人勇敢前进。作品叙述了少年的“我”怀着上大学的愿望来到喀山,梦想破灭之后,不得不为生存而劳碌奔波,住“大杂院”,卖苦力,与小市民和大学生交朋友。他进入了一所天地广阔的“社会大学”,在那里学到了在有围墙的大学里学不到的知识,经过痛苦的思想探索,最后成长为一个革命知识分子。

  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了《我的大学》这部文学作品后,我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仅让我了解了主人公青年时代的生活及命运,而且还向我们展现了世纪之交广阔的时代背景下一代人的成长历程。

  高尔基出身贫寒,有着不幸的童年。他捡过破烂,当过学徒和杂工,受尽了欺凌与虐待。就是在这悲惨而又艰苦的生活中,高尔基仍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艰难的生长并且绽放。我多么渴望像高尔基那样,做一棵“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小草啊!多么渴望像他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同高尔基相比,我真是羞愧万分。*时在学*中遇到一点挫折我就难以应对,甚至会半途而废。

  主人公那种强烈的读书欲望以及顽强的学*精神,使我想到了自己:家中厚厚的书,却让它们闲着,难道是“书非借不能读?”不,自以为知识已经很丰富了,可恰恰相反,不是说“学无止境”吗?难道只有在逆境中才能更好地成长?不,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才真正明白:“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道理;才真正体会到只有勤奋学*,长大后才能有所作为。

  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三部曲第三部――《我的大学》。

  这本书讲述了在作者十六岁的时候,便离开自己的家乡,独自一人去喀山求学。但是作者高尔基并没有上成大学,上大学便成为了高尔基的一个梦想。没上成大学,作者为了能够生存下去而四处奔波:住在贫民窟,卖苦力,与流浪汉接触,在面包店工作……后来,事情有了一丝转机,高尔基在和古里。普列特尼奥夫,杰连科夫以及霍霍尔这样的大学生与进步人士的交往中,高尔基进了一所广阔的社会大学。在这所社会大学里,作者经历了许许多多:经受多方面的生活考验,对人生意义与世界的`复杂性进行了最初的探索。

  高尔基从小善良懂事,当他来到喀山,寄住在一个贫困中学生家里。这个家里便有了三个孩子,这位妈妈很可怜,高尔基也注意到了这一点,就算是“妈妈“给一块小面包心里也觉得如岩石般沉重,后来,高尔基决定找个工作,让这位妈妈减轻些负担。

  《我的大学》是部自传体小说,故事情节简单,明显。作者用优美的语言写出了他成长的片段。这本书是1923年完成的,作者此时已有55岁,年过半百。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无论什么情况,多么艰难,也要想办法克服。并且要懂事,学会随时随地为他人着想。

  《我的大学》这是苏联作家高尔基的著作,是高尔基三部曲的第三部。讲了:在一个中学生的股动下,阿廖沙来到喀山准备读大学,却发现梦想根本实现不了,只好在复杂的生活环境中小心工作,并认识了很多有思想的热心人,自己也成了一个有抱负有责任感的新青年。

  当看到《我的大学》这个名字时,我还以为是讲的'阿廖沙在大学的生活,其实却不像我想的那样。阿廖沙在那个黑暗的社会连上大学这个愿望都那么难实现。他那么爱读书,考上大学一定没问题,可是他很穷,没钱读书,只能打工挣钱,挣够钱了,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但这并不妨碍他一直追求理想。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实用10篇(扩展5)

——红与黑的读书笔记实用10份

  《红与黑》是19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先驱者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是在“资产阶级胜利之后,立即就开始敏锐而明确地表现它的特征的第一个作家”,也是在法国美学领域里,提出批判现实主义理论的第一个作家。

  小说主人公于连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在于连十九岁那年被**聘为家庭教师,不久,和**夫人恋爱,事情败露后被迫到神学院投靠神父。后来在教派斗争中神父失败,于连也不能继续留在那里,于连又被介绍给宫廷大臣当秘书。从此,于连打开了进入上流社会的大门。于连十分能干,受到侯爵的赏识,为他发了勋章,于连因此参加了贵族们的**会议,甘愿为贵族效劳。与此同时,于连也得到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爱情,并迫使侯爵承认他们的结合。正在这时侯爵的政敌想方法让**夫人写了一封揭发信,侯爵接到信后断然否定了自己女儿和于连的关系。于连气愤之极,枪击了**夫人。尽管玛蒂尔德等人竭力营救,于连任被判处极刑……

  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及最终的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小说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

  全书最耀眼、也在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着笔于人物心灵的跟踪的手法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正是突出了于连处在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心理历程,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所以他日后能跻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在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的。他因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伤害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成为上流社会的一员,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他想要拥有尊贵的地位,众人的钦羡。为此,他制造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卑鄙、虚伪的手段,这一切都使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内心还保留着真、善的一面,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陷入深深的自责。因此,他的计划又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不难发现于连的这种幸福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的,是为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际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自己时时刻刻都处于一种紧张状态,感受不到踏实、安定,仅仅是自己告诉自己感觉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就像“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就是想紧接着应该怎样制定并实施下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暂时的满足,暂时的安慰,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迷失了自己。当他得知德·莱纳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把他历经千幸万苦打开的通往上层社会的门无情的封锁时,他想到了报复,他选择了最直接、却又最愚蠢的方法——结束了德·莱纳夫人的生命,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在监狱中的那段时间,使于连想了很多,他从自己禁锢的思想中解脱出来,从社会的束缚中解脱出来,获得了精神的自由,获得了灵魂的重生。他脱下了往日一切伪装的面具,找到了迷失的自我,也找到了最真实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安静的等待死后的再一次轮回。

  作为一部伟大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望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大概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对于书名人们曾经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莱纳夫人的鲜血,“黑“是玛蒂尔德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想红色是否还可以象征于连对人生的不懈追求,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真正价值的生存状态吧!

  在社会现实重重阻碍而又想要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缩或是反抗。那些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缩者,他们享受着*庸的生活,最后却难逃社会进步被淘汰的命运。能不断地树立人生目标、决心要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显然使不欢迎虚伪的言行、卑鄙的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我想,在人们一味的批判社会的黑暗、同情于连成为社会的牺牲品时,是不是也该想想于连的反抗精神。

  我们是否也应该在“戴着脚镣跳舞”的同时,培养适合自己的“反抗精神”。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能够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杯具;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职责”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我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之后就应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下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应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感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感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感情始于于连对她的诱惑。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职责”,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感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感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理解科拉索夫亲王的推荐这一段搞笑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能够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最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毕竟她置自我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感情”和“心灵的感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我,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虽然很早就听说过《红与黑》这本书,但真正读到它还是一次偶然。百闻不如一见,当真正触摸到它的时候,你就会被他的魅力深深吸引。

  《红与黑》是十九世纪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品。《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韦里埃小城一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希望借助个人奋斗跻身上流社会。王朝复辟后,于连通过穿上红军服从军而飞黄腾达的道路被堵塞,只好决定穿上黑色教会服装向上爬。去**家当家庭教师是于连踏入社会的第一步,为了表达对**的报复心理和试练自己胆量的冒险心态,于连和**夫人之间产生了暖味关系。事情败露后,于连进入贝桑松神学院既而又随比拉尔院长来到巴黎,成为德·拉莫尔侯爵的秘书。由于自己的聪明和个性,他不仅受到了侯爵赏识而且赢得了侯爵小姐的芳心。二人秘密结婚,拉莫尔先生对这门婚事虽则暴跳如雷,但也无可奈何,于连也因此得到了骑士称号、中尉军衔和二万零六百法郎年收入的庄园。好景不长,正当于连踌躇满志之际,他却又陷入了贵族阶级和教会所设下的圈套,最终被送上了断头台,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

  表面看起来它虽然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为主线,但实质上是一部政治小说,因为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第一次与瑞那夫人的地下爱情于连表现出的是拿破仑式的占有的胜利感,以及报复心理的满足。第二次与玛特尔小姐的结合实质为政治上的角逐。无论是对夫人占有式的爱情还是与小姐的政治结合,于连最终都已失败而告终。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作者司汤达,尤其注重对人物的细节描写,通过对主人公于连心里和动作的刻画,生动表现出了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里,及对夫人追求时的紧张和占有时的满足,和小姐走到一起时的政治气息。

  读这本书时开始感受到的是于连膨胀的野心,阶级存在的不公*,随着情节的发展,领会到更多的是人性的虚伪和复杂。

  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让我感受到,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也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红与黑》已历经这么多年仍然经久不衰对人物的刻画必定很深刻,但我认为一部著作之所以经典肯定会有一些现实意义。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身为大学生得我们正处在人生最美的阶段,正为自己的未来憧憬着,我们要得是于连的那分热情,为了自己的梦想奋斗,给我们的警示就是我们要用一份真心去对待身边每一个人,不要象于连那样虚伪得最后把自己的一切都打破了。

  我觉的读书一是为陶冶情操,二是能从书中得到教训来解决现实问题。读完〈红与黑〉感受到一是人性的复杂,再就是要有于连那样的热情,但要真诚对待身边每一个人。

  主人公朱利安出身低微,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处在受人轻视的仆役地位。少年时,他就对自身地位不满憎恨自己的社会阶层,抱定要出人头地,进入上层社会,但是由于生不逢时,在王政复辟时期,*民甚至没有穿军官制服的可能,唯一能够通向上层社会的途径是当教士。

  其实当教士并非朱利安的本意,他只不过是通过这条途径,达到他追求荣誉和财富的目的。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到韦里埃**家里当家庭教师,这是一条艰难危险的道路,当然也是一条探求飞黄腾达的捷径,他甚至拒绝了他的朋友富凯为他 提供的一条*稳的发财道路。

  他看到上层社会*庸无能,但是当他进入这个阶段时,却招来众多人的仇恨,

  由于受野心的驱使,他内心充满矛盾和痛苦根本不相信上帝,但要装出一副虔诚的教士面孔他内在的自卑感,在表面上却装出十分自尊高傲,他内心充满爱情,甚至不敢公开表露......

  在爱情上,他是一个十足的报仇分子,开始他对德。雷纳夫人,表现出既有情意,又故意回避使法雷纳尔夫人落 网。马蒂尔法是一个十分高傲的小姐,朱利安看出了她的弱点,利用同样的高傲来征服了马蒂尔法,当马蒂尔法爱他时,他却表现得无动于衷,甚至不再想德。雷纳夫人,由于她获得了上层小姐的爱情,使他的地位改变了,甚至实现了他的初步目标。

  朱利安通过爱情使他获得了一些受人尊敬的名誉,但是,最后还是爱情的牺牲品。

  如果他开始就控制自己,也许会有更好的结局,但是在那样的环境,也不可能违背现实。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天天向上。

  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吧!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一、作品内容简介

  《红与黑》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的写作背景是发过拿破仑王朝覆灭,波旁王朝复辟。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于连的个人奋斗历程及其两次爱情经历。小说主人公于连本是一个普通劳动阶级木匠的儿子,由于他积极进取、努力学*,懂拉丁文、甚至能背诵《圣经》得到了维璃叶**特·瑞那的青睐,选他作为家庭教师。从此便离开了那个经常因他看书打他的父亲以及欺负他的哥哥,在**家开始了崭新的家庭教师生涯。在此过程中,他爱上了**夫人,并与之相爱。最后,贫民所所长哇列诺写匿名信给**特·瑞那先生,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地步,于连被迫离开了维璃叶去了贝藏松神学院。

  在贝藏松神学院,他结识了彼拉神父。凭借着彼拉神父的人际关系网以及他自身的才能,他被带到巴黎,推荐给拉穆尔府做秘书。于连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傲气赢得了小姐玛娣儿特的放心,并与之发生恋情。玛娣儿特得知自己怀有他的孩子后,并将其恋情告知父亲。由于玛娣儿特的固执果敢的性格,父亲拉穆尔侯爵决定赠与于连财产,默许女儿与于连离开巴黎。正在这春风得意之时,特·瑞那夫人被逼写下的一封对于连不利的告发信,如晴天霹雳般降临在于连的生活中,引起了拉穆尔侯爵的强烈不满,毁了于连即将富裕幸福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于连怒气冲冲的将枪开向了特·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死,但由于于连在法庭上发表了对贵族存有挑衅化的言论,及其从前结下的怨恨等原因,最终惨获死刑。

  二、阅读体验

  读完《红与黑》,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作者大量运用心理描写的手法将主人公于连、特·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三个人的性格特征展通过写主人公于连这样一个下层青年奋斗失败的故事,反映出大革命之后的法国的社会现状。

  首先,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人物。他自尊自爱而又自卑,勇敢而又懦弱,真诚而又虚伪,追求自主却又表现出种种屈服和依附,激情而不失冷静,可也傲慢冲动。简单的用几个的词来概括于连的经历就是“出身于*民、较高文化、有幸任家庭教师、有胆量与两个上层女人产生爱恋、一时冲动枪伤深爱的女人、被判死刑。”

  (1)自尊自爱而又自卑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并且不断学*上。无论在**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2)勇敢而又懦弱

  家庭的苛待与社会上层人士的蔑视,造就了他敢于反抗的勇敢性格。对家庭的反抗,体现在他充分利用分分秒秒看书,哪怕是帮父亲干活,哪怕被父亲打后,也不甘于做个木匠。对社会的反抗,主要体现在两份爱情上。在与瑞那夫人恋爱时,书中这样描述过“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在对待与玛娣儿特的爱情上,作者不止一次写到过他因玛娣儿特对他的'爱意感到自豪,也不止一次拿此与身份地位高的夸泽诺侯爵比较过。

  但他性格中也表现出懦弱妥协的一面,特别是在他的虚荣心、个人名利得到满足后,更容易表现出他的懦弱与妥协。在得到侯爵赏赐的十字勋章后,他曾一度以为自己已经可以跻身于上流社会摆脱*民身份后,就同他最蔑视的特权阶级同流合污。

  (3)虚伪而又真诚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非常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可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小心谨慎,提醒自己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知道那些所要学*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己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情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己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悲剧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己出格的爱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可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择软弱,选择放弃。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己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爱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美好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己,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爱情里无法自拔。

  悲剧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悲剧,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爱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三、问题思考

  (1)“红”真的是指军服 “黑’真的是指教袍嘛?我认为的红与黑分别指的是每个人都是个矛盾的结合体,都存在着“红”与“黑”的两方面,正所谓,天生不完美。《红与黑》中的“红”与“黑”到底指什么?

  (2)小说多次写到傅凯,而且很多时候都呈现出傅凯对于连的真诚帮助与信赖,用意何在?

  (3)小说的结局于连的死,预示着什么?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实用10篇(扩展6)

——励志读书笔记实用10份

  海伦·凯勒是一位残障教育家,她被认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女性之一。在她十九个月大的时候,一场大病夺走了她的视力和听力。八岁时,海伦的父母亲为她找到了一位家庭教师——莎莉文小姐,在莎莉文小姐和家人,朋友的帮助下,她先后进入赖特·赫马森聋人学校和剑桥女子学校学*,并考入了哈佛大学,开始尝试写作了。

  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面对残酷的现实,海伦·凯勒勇敢的现实,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命运的勇气,还将自己所经过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以勉励后生。

  在这本书中,我们知道了一些道理,如:寂寞、悲伤、气愤对于一个残疾人来说,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因为他们不可以倾诉心中的喜怒哀乐,不可以表达自己内心的想法,不可以说出自己想要的东西,所以对于他们来说那就是生不如死啊!而我们用拥有着这一切却不珍惜它,甚至发一些脾气去砸坏东西,我们有着光明,可以看清楚世界的美丽,可以看到大地的声音,可以看到宇宙的神奇,却不珍惜它,让它一点一点的浪费,真是太不应该了!

  海伦·凯勒是一个身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能考上最好的学校——美国哈佛大学,这是她对知识的渴求,对光明的向往,也是她不屈不挠,夜以继日的勤奋好学所取得的。我们什么都健全,成绩还考的不怎么样,还令爸爸妈妈为我们操心,操劳,真是太不像话了!所以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一海伦·凯勒做为榜样,奋发努力,珍惜美好的年华,做一个好学生······

  读《黄金法则》的书让我感慨颇多,书中收录了181个生活与工作中无处不在的潜规则。这些潜规则与我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是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心里学经过长期研究和实践的硕果。读完这本书后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世间万物都有其规律。如果我们一旦掌握了这些规律,我们就能了解自然和社会,进而把握人生和命运。

  这本书是从十一个方面来讲述一些定律和法则的,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有关心态,成长和处事的定律,效应和法则。

  心态决定一切。其中对我的影响最深刻的是酸葡萄效应:走好心灵的*衡木。故事中小狐狸的“酸葡萄”心里来讽刺那些在困难面前无所作为,自欺欺人的人。其实,如果我们能够换个角度看问题,就会发现小狐狸实际是很聪明的家伙,既然已经确认“吃不上葡萄”是个无法改变的事实,不妨就明智地放弃“葡萄”,甩掉失落与懊恼的心里包袱,轻轻松松地从新上路,开始新的寻找!

  如果说快乐可以用数字表示的话,这种数字应该是9了。为什么呢?“酸葡萄”心里何尝不是一种高水*的快乐数字。所以,有些人做人为什么要那么死板呢?为何不知为自己解脱。

  作为一名老师,天天与学生打交道必然会因学生们的表现而心生烦恼,心情变得很糟糕,甚至有时会把这情绪带到家里,把学校里的不愉快向家人宣泄。这本书里面关于心态的文章中有一句话:我们的心可以构筑一个一个地狱,更能够缔造一个天堂。我们不要做气氛和情绪的污染者。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都显得尤为重要。其实快乐无比和愤怒无比就在我们一念之间。读书笔记再者,任何人在生活中都有悲伤的时候,有的人因看到别人得到而自己没有得到而悲伤,因为失去机会而悲伤。在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想到一句话:比大地更宽广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宽广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宽广的是心胸。这时候我们应该以宽广的胸怀去包容。生命中的痛苦就像盐的咸味,我们所能感受和体验的程度,取决于我们将他放在多大的容器里。

  所以,一个人心的大小很重要。

  美国著名聋哑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小时候因患猩红热,失去了听力和视力。而由于失去听力,不能矫正发音的正误,导致她说话含糊不清。对她来说,世界时一片黑暗与寂静,要学会读书、写字和说话,简直是不可能的事,但是海伦做到了,还写了一本享誉世界的经典名著——《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她写到:“水唤醒了我的灵魂,并给予我光明的希望、快乐和自由。井房的经历使我求知的欲望油然而生。啊!原来宇宙万物都各有名称,每个名称都能启发我的思想……”。

  这是我感触最深的一段,因为一缕水就能让海伦找回希望,找回自信,找回快乐!让自己变得更加坚强,更加勇敢!

  这本书主要写海伦的坎坷的一生。童年患上重病,波士顿之行让她进入盲人学校;她写了小说《霜王》,却被认为是抄袭;她正在某处演出时,家中慈母不幸辞世…..这让我体会到,一个人一生会遇到的人和事,有美好有灾难,但要坚强,就能从地狱抵达天堂!我还从中感悟到,海伦市用心来感受这个世界,用心来享受自己的生命。她远比我们这些正常人活得幸福,活得充实,活得有意义!这一切是知识带给她的,是心灵的力量带给她的,是坚持带给她的,所以当希望降临时,你应好好去珍惜;当希望落空时,你不应放弃。无论现实多么残酷,你都应当对未来充满希望,充满信心,充满勇气! 只有像海伦这样不屈不挠,敢于挑战这样,你的人生才会创造奇迹,才能从迷失的黑暗中找回光明!

  人们啊,请相信,用欣赏的眼光去看待一切事物,用欣赏的眼光看待自己,用纯洁的心灵看待世间的一切吧,你会发现,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中,最让我感动,最有收获的一本书,那便是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海伦.凯勒只有一岁的时候,便失去了视觉和听觉。从此,她便生活在无光、无声、无语的世界里。可是海伦却能在痛苦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和快乐,尤其在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这个在痛苦中挣扎的女孩用惊人的毅力顽强学*,步入了哈佛大学的德克利夫学院,最终成为了一名著名的作家,一名震撼世界的慈善家。这些正常人都难以达到的成就,对于一个盲聋哑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海伦的世界没有任何色彩,没有任何光芒,没有任何美妙的音乐。但是,我从她的书里看见,她的世界却是丰富多彩的,充满了阳光,到处都跳动着欢快的音符。

  我最喜欢她的这句话:假如你有一双眼睛,就好好地利用它,彷佛它是第一次用,或者最后一次用。假如你有一双耳朵,就好好地利用它,彷佛它是第一次用,或者最后一次用。正因为她有这样的想法,所以她珍惜周围的一切,她的心中只有对别人的爱与感激。她通过努力,尽自己所能做到最好。

  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我太多的感动,也给予我无穷的力量。我想,我既然拥有一个健全的身体,就应该好好利用它,做一个对社会有价值的人。

  一个出生19个月就成了又聋又瞎的人,对生活一定是失去了信心。但正是这样的一个人,却考上了哈佛大学,她就是海伦·凯勒。

  当她完全失去活着的信心时,莎莉文老师来到她的生活中,让她感受到了生命的意义,让她发现生命、观察生活。于是她克服种种困难,从哈佛大学毕业后,为慈善事业做出了贡献,她让世界感到震惊。

  失明后的凯伦,能发现这么多东西,而健康的我,却常常忽略了生活的美。在海伦的心里,时间的一切对她都是陌生的,一切在她的心里都是美的;而在我们看来,这些都是*常的事物,所以我们没有用我们健康的身体去发现美。为什么她一个身体残疾的人能感受到世界的美,而我们这些身体健康的人却感受不到呢?在我深深思考后发现:因为她失去了一些东西,所以她才更懂得珍惜生活。

  盲人才会感受到生活在黑暗中的痛苦,才会发现拥有一双明亮的眼睛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啊!听不见的人才会体会到声音的美妙,才会更想聆听世间的万籁之音!无法说话的人想表达自己的意思却无论如何也办不到,这时他才更能体会到不能说话的痛苦,才更会期盼自己能有一副好嗓子!

  人们就是这样,只有等到失去什么事才感到要珍惜它,可是已无法挽回!那么,人们为什么不能再拥有的时候就珍惜,就好好利用呢?如果能这样,人们一定会发觉生活的美好的,就会发现每一个什么个体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

  但是,就算失去了什么,也没有什么关系,它会给你留下一个深深的教诲。这个教诲对人们同样有意义的。所以,不论是拥有还是失去,只要我们能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生活就是美好的!朋友们,让我们一切珍惜生活吧!珍惜世间的一切吧!

  祝朋友们身体健康,愿朋友们天天快乐!

  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叫《天天励志故事》,这本书主要讲亲情故事、美德故事、智慧故事、勤学故事四个部分,每个部分都让我感动。

  在亲情故事中,我感受到母亲的圣洁与伟大,父亲的厚重与坚实,我们在父母的关爱下成长,爱是家庭的主题。其中有一个故事叫喜欢《吃鱼头的妈妈》,文中每次吃鱼妈妈都将鱼肉给她的儿子,妈妈自己抢着吃鱼头。难道妈妈真的爱吃鱼头吗?你们的妈妈是不是也爱吃鱼头呢?每当我津津有味的吃东西的时候,妈妈总是在一旁笑着看着我,脸上露出幸福的表情。突然间让我想起了那两个字母爱。

  读到美德故事,让我知道了许多爱国人物,有屈原、苏武、文天祥、钱学森等等;让我懂得了明礼诚信、修身养德,团结友善、谦恭礼让,勤俭上进、自强不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让我知道大禹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原因,宽宏大量之鲍叔牙,唐伯虎尊师,诚信守诺的季札。

  智慧故事中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智慧的重要性。智慧可以让你摆脱困境,智慧可以解决难题。

  勤学故事中让我懂得学*的重要性,在快乐中学*,要用正确的方法学*。天才在于勤奋,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成功。

  这本书是一本难得的好书,每一个鲜活的故事,都让我受益匪浅,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让我感受到了亲情,培养了我的优良美德,开启了我的智慧。

  伟大的生命,不论以何种形式,都将会在宇宙间永存。我们这个小小的星球上的人类,也将繁衍和发展,知道遥运的未来,可是生命对于我们来说又是那么短暂,不论是谁,总有一天都会走向自己人生的终点。死亡,这是伟大和*凡的人的最终归宿。

  初读路遥先生的*凡的世界,内心就被黄土高原的苍凉与厚重所深深震撼。路遥先生笔下的黄土大地,是与喧嚣的繁华闹市截然不同的一个世界。那里充满了粗犷与豪迈的气息。养育着一代又一代朴素而又勤劳的炎黄儿女。书中讲述了双水村的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劳耕作的情景,虽贫穷落后,他们却不卑不亢,苦并快乐着,给人一种头顶青天,脚踏黄土的踏实感。这种朴素与纯真深深地感染了我。

  全书主要围绕主人公孙少*一家生活的变化,双水村的变迁,以及孙少*孙少安兄弟为理想不断奋斗的历程来展开。让人印象最深刻的是孙少*,这个默默承受人生苦难却从不放弃的铁骨铮铮的有志青年。虽贫苦,却不自卑,虽潦倒,却从没停止追逐梦想的步伐。因为他不甘沦为命运的玩偶,他的青春理想也激励着他到外面闯荡世界。典型的西北好汉,在沉重的生活压力下寻找自己的人生价值。这种自强不息的精神,塑造了一个在*凡的世界里却不*凡的形象。

  他的家是贫困的,却是温馨的,他的爱情是遗憾的,却是甜蜜的。即使最后为了救人而毁容,也不能动摇他那颗年轻的,与命运抗争的心。另一位重要人物孙少安,从小就背负着家庭重任的他,用肩膀为家庭撑起了一片天,并且带领双水村民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其中的艰辛与困苦难以想象,但他以勇气与勤劳渡过了难关,这种吃苦耐劳的精神实在可敬。

  品读这本书,我对生活与苦难有了更深的认识,由衷的敬佩孙少*兄弟那种自强不息的精神。那个*凡的世界却孕育出了这样不*凡的人,这让我想到了一句话,把*凡的事情做好即不*凡,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即不简单。

  反思当今社会那些好吃懒做的年轻人,实在是惭愧。官二代,富二代,啃老族,这些人实在令人痛心。一些人遇到一点困难就自暴自弃,轻视生命,丝毫经不起生活的小小考验,典型的温室里的花朵,实在可悲。因此我们应该学*那种自立自强,奋斗进取的精神,做一个有价值的人。最后,以路遥先生的一句话来结束: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无休止的奋斗,只有认定了目标,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

  我看了一篇文章——《给我三天光明》,这是富有传奇色彩的美国女作家海伦·凯勒写的。她十几个月大就又瞎又聋又哑,但她后来却成了著名作家。我想:失明的人怎么还能写出这么好的文章来呢?我禁不住想试一试失明的滋味。一天,我拿了一块布,把眼睛蒙上。顿时,我的眼前一片漆黑,电视里美妙的画面看不到了,只能听见声音。

  妈妈带着我在原地转了三圈,接着她把我领到了一个房间,说:“你自己走吧。”听着妈妈远去的脚步声,一丝恐慌涌上心头。此时,我感到无依无靠,伸着手摸索着往前走。突然,我摸到了一个大东西:“这是什么呀?”原来是我的电子琴,“噢,我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了——这是我的书房里”我又摸索着往前走,哇,简直比二万五千里长征还难,一会儿头碰了墙,一会儿脚碰了椅子……我慢慢地移动脚步,好不容易才走到阳台。茉莉的清香让我的精神振作了一点儿。

  我嗅着花香摸到了茉莉,虽然茉莉我天天看,但这次不一样,我从来没有这么认真地摸过它的叶片、它的花朵。茉莉花用手摸起来像丝绸般光滑柔软,给人的感觉竟如此美妙,一点儿也不逊色于我所见到的洁白如玉的茉莉花。我摸索着往回走,小心地坐在沙发上。

  妈妈说:“已经过了半个小时了,你再坚持一会儿吧,”这时,我摸到了一只粗糙的手,难道这是妈妈的手吗?妈妈的手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了?也许,妈妈都是为了我而操劳成这样的吧,我还从来没有认真地摸过妈妈的手呢!一个小时后,妈妈解开了蒙我眼睛的布,我又重见天日了,我真高兴。我深深地体会到:我才“失明”一个小时就憋不住了,而那些双目失明的人,他们的生活又是多么艰难哪!

  这周我们学了一篇课文叫《徐悲鸿励志学画》。

  课文的大致内容是这样的:徐悲鸿考取了巴黎高等美术学校,后来又向著名画家达仰学画,却引起了一些人嫉妒。有一天,一个外国学生很不礼貌的对他说:“你们中国人就是到了天堂深造也成不了才。”徐悲鸿被激怒了!但是他知道靠争论是无法改变别人的无知和偏见的的,必须用事实让他们重新认识一下中国人!从此,徐悲鸿更加努力,并且坚持临摹著名绘画大师的作品,他的画技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功夫不负有心人,他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结业考试。他的油画展出时也轰动了整个画界! 徐悲鸿用实力让那个外国学生找他道歉。

  我们应该向徐悲鸿学*,要用实力说话,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不放弃就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这篇文章,刊载在《山东青年》上,作者是美国的海伦·凯勒。一个偶然的机会我看到了它,一下子被吸引住了。读完之后,细细咀嚼,不由得感叹起来。海伦·凯勒出生只有几个月时,就因病失明。从此,她就一直在无尽的黑暗中摸索着生活,长久的盲人生活使她倍感眼睛的明亮的宝贵。她热爱我们美丽新鲜、充满生机的世界,却为不能用眼睛观察,而只能用手触摸感到遗憾。于是,她非常羡慕那些有一双明亮眼睛的朋友们,羡慕他们能够随时随地欣赏大自然的美景,能够用眼睛去观察这色彩缤纷的世界。在正常人眼里对于这些轻易可见的美景总是视而不见。海伦·凯勒的遭遇使我懂得留意身边的美好事物,珍惜我们现在拥有的美好生活。

  我深信,在海伦·凯勒的身上一定会有奇迹发生。我有一个愿望,我希望作者的眼睛可以明亮三天,让她能够一览大自然的无限风光。

  啊,朋友!如果我们每天的生活都以3天之后就要失明那样安排,情况又将会怎样?那样,每天我们都能够体会到光明的宝贵、时间的宝贵。认真完成自己该做的事并用眼睛铭记身边的一切事物,不让自己的人生留下遗憾。如果每天都这样去过,那每一分钟都将体现它最大的价值,人生也就更加地有意义。

  让我们像盲人珍惜光明那样珍惜我们的生命吧!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实用10篇(扩展7)

——汪曾祺散文的读书笔记实用10份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境;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样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境。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欢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向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所以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经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此刻我的眼前。

  我以往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我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境。这应当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我的脸上若有从童年带来的红色,它的来源是那座花园。”

  读汪曾祺的散文,永远在不经意间打动人心,他那些*易温和的文字,娓娓道来,却有一种点亮荒瘠人生的温暖力量。王国维曾赞晏小山词“浅语皆有味,淡语皆有致”,此语汪老庶几得之。

  还记得几年前初读汪老《茱萸小集二——花园》一篇,惊为天人。苏东坡读《庄子》,曰“吾向来心中所想,口不能言,此书乃代我言之。”向来最优秀的作品,都具有最隽永动人的力量。不在于取材新巧,满纸故园情,人同此心,心同此感,焉得不“于我心有戚戚焉”。遍观此文,所言不过儿时琐碎细节,菖蒲,童谣,天牛,蟋蟀,蝉,蜻蜓,麻雀,夜哇子,冰心腊梅,天竺果,绣球花,小拖鞋,含羞草,夹竹桃,吃奶的小猫,龙爪槐,小方厅,纱灯,台阶,竹笛,夏夜……皆是生活中寻常景物,然自汪老笔下点染,则景语自成情语,物事自显人事,一尘才起,大地全收,于*淡的生活中人生的诗意汩汩而出,笔触细腻处,让人慨然长叹。

  汪老的语言很有特色。他从未错用过一个形容词,也从未多用过一句修饰语。他总是用最简单的词句表达他的意思,而这个字,这个词,往往便是最恰当的那个。他的语言不是曲折的,喷涌的,而是如清泉出山一样汩汩地流淌。我于汪老的作品中,真切地感受到了语言文字的美。芙蓉出水,自然天成,蔼然仁者之言,汪老是真正做到了他的许诺“融奇崛于*淡”,这是一种最艰难的功力。汪老少时曾评价李贺作品为在黑的底色上作画,故而颜色浓烈怪艳,私心认为未必全是,但汪老的.作品倒的确是在白色生宣上作水墨画,不假颜色儿姿态横生了。

  汪老曾被视作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因为他传续了我们古老中国五千年的诗意风华。在他的文字里,随处可以发现人生的诗意,人生的美。《花园》一文中,这样的句子俯拾即是。他总是抓住一些特定的场景和心情,把那种细腻玄妙的感觉,那些生活中的温暖和光亮写到纸上,让人们觉得,原来*淡的日常生活,也可以如此地有意思。“黄昏的时候,夹竹桃特别地红”“它的眼睛如金甲虫,飞在花丛中五月的夜”“紫苏的叶子上的红色呵,暑假快要过去了”。文字之美,至此尽矣。

  汪老行文不拘文法。他的散文真的称得上是“散文”,非常散漫,东一句西一句。然而拼凑起来,却巍然成篇,顾盼有情。它有一个核心,有一种神韵,灵魂将它贯穿。读完之后,让你觉得,文章就应该是这样子的!东坡曰:“作文常行于当行,止于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此理汪老得之。

  《花园》乃汪老少时之作,笔力尚不及后来那般炉火纯青,但因当时去童年未远,故而园熟真切,丰润反胜后时。此篇可称汪老散文之代表作,只不知在诗性已坠落已久的今时,还有多少人欣赏了。“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古今同此一叹。

  孔老夫子有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食色性也”。这说明,吃东西和喜欢漂亮的事物是人的本性。因此,吃,也就成了人类永恒的主题之一。

  古往今来,关于描写吃的文章多矣,然吾独喜汪曾祺先生的风格。究其根本,在于其文字中充满了对这世界的赞美与感激,对生活的热爱与真诚。

  在《故乡的食物》里,作者重点写了一样*常不过的食品—炒米。文章一开头,作者引用了《板桥家书》中的一段话:“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此句一出,顿时让人觉得很亲切!处于社会最下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温暖着彼此的身体与心灵!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描写了在战乱年代的一个小插曲,没有常见的凄风苦雨,也没有常人心目中的'离乱之苦,而是用幽默、浪漫的笔触,描写了一个战乱中与炒米相伴的夜晚:“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国民革命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在如此乱境中,还能保持这样的一份淡定,一份安静,一份从容,甚至一份幽默,这是何等的大智慧,大勇气!而这智慧和勇气有来自何处?文中自有交待:“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没有对生活的无比热爱,没有对生命的无比礼赞,怎么会有如此的胸襟与气魄?

  《豆汁儿》描写的则是北京城底层人民鲜活的生活画面:“豆汁儿是制造绿豆粉丝的下脚料。很便宜。有了豆汁儿,这天吃窝头就可以不用熬稀粥了。这是贫民食物。豆汁儿摊上的咸菜是不算钱的”。最有趣的一段在结尾处:有保定老乡坐下,掏出两个馒头,问“豆汁儿多少钱一碗”,卖豆汁儿的告诉他5分钱。“咸菜呢?”“咸菜不要钱。”“那给我来一碟咸菜。”寥寥数语,充满了人间烟火的气息,顿时让人感到这世界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可爱,如此的让人留恋!

  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颇深。

  一是学到了一些理论知识。例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之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是被称赞过点菜水*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一下安利水*。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较之季羡林要幸运一点点。因为京剧《范进中举》被划为右派,下放张家口农业研究所,却也因为参与《沙家浜》样板戏的制作定稿,让他多了几年的*安。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实用10篇(扩展8)

——《小狼小狼》读书笔记实用10篇

  夜深人静,我思潮澎湃。我的心随着小狼的一举一动,或喜或悲……

  我想像着蒙古草原和小狼的形象,猜测着草原游牧民族的生活状况,假想着自己就生活在草原上,和陈阵一起照料小狼,并痴痴的幻想蒙古草原狼在草原上驰骋的样子。但这个幻想只能永远保存在我的脑海里了——蒙古草原狼被新迁来的汉族人赶尽杀绝;神秘的白狼王带着残兵败将逃向了外蒙古,再也没有回来……我查了查地图,陈阵所在的地方的确离外蒙古很*。在读到人们无情的杀狼的时候,我的心在颤抖,我真想助狼群一臂之力,帮它们逃走。原本美丽的草原被糟蹋得不成样子——成了狼、鹅、鸭、旱獭的地狱,却成了老鼠的乐园。农耕人口的恶性膨胀和农耕对草原的掠夺,逼的蒙古狼无路可走。蒙古老人们只得仰天长叹:“蒙古草原狼,快逃吧!”两眼定是充满愤怒、无奈与悲哀。后来,草原百分之八十已退化成沙地,鼠害猖獗。游牧民族从此一去不复返。人们最终害的,还将是自己。

  想到北京的沙尘暴,蒙古的大片沙漠,大兴安岭一群瘦弱的树苗和黄河日益严重的污染,我的心久久不能*静。难道美丽的草原只能成为回忆,蒙古草原狼只能成为传奇?我想起了毕利格老人那绝望的眼神……不!我一定要尽我所能保护环境。因为我深知,保护与破坏通常只在一念之间,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

  另一个让我顿时精神饱满的话题就是贯穿全书的内容——狼的骨气。

  文中的小狼,为了维护自己那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和尊严,不惜付出一切:磨烂四爪、咬坏狼牙、重伤咽喉……小狼宁愿忍受钻心的疼痛、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也要去拼搏,永不服输!这应该也是蒙古游牧民族的骨气吧。我相信,蒙古游牧民族之所以崇拜狼图腾,就是因为狼的骨气。

  除此之外,蒙古草原狼的大智大勇也让我钦佩。不再赘述。

  “小狼小狼,开饭了。”可小狼再也不会从狼洞里“嗖”地钻出来,冲着主人抢食吃了。美丽的额仑草原,沉淀在每个人的心底,成为永久的回忆;蒙古草原狼,将被人们当作传奇,永远铭记……

  龙,我崇拜;蒙古草原狼,我更崇拜!

  “不自由,毋宁死!”——这就是狼的呼喊。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小狼小狼》。写了一条小狼的命运,主要讲了因为一条母狼叼走了一只羊,所以***陈阵对草原狼着了迷,于是便想捉一窝小狼研究研究。第一次挖狼崽,陈阵叫了羊倌杨克一起掏狼崽。虽然陈阵冒险钻进了狼洞,可是连一条小狼崽都没挖到。第二次,陈阵叫了羊倌杨克、牛倌高建中和牛倌道尔基一起去掏狼崽,二郎和黄黄发现了狼洞,然后抛开了这个洞,陈阵他们用套马杆捅这个洞,觉得这下面有软软的有弹性的东西,接着用铁锨戳到地下,没想到看到了狼崽。挖到了狼崽,陈阵就拿回去养狼崽,可是如果把这七只都带回蒙古包,需要很多食物,陈阵只好拿了一条最壮的狼,道尔基也拿了一条狼。

  有一次,小狼闻到了狼尿的味道,就在这个时刻,小狼对着针茅草丛撒尿,陈阵吓坏了,因为母狼还在惦记着小狼,而小狼竟然也会通风报信了。陈阵猛地把小狼拽了一个跟头,这一拽,把小狼气坏了,扑向陈阵,小狼咬了陈阵的小腿一口,自从这次经历,陈阵用老虎钳子夹断了小狼牙齿的牙尖。有一次,全大队搬家,到丘陵草场。但是,说什么小狼都不走,结果小狼被牛车勒得口吐鲜血,因为小狼流血太多了,毕利格老人说让小狼像野狼一样战死,别让小狼像病狗一样窝囊死,于是陈阵拿起了半截铁钎,朝小狼的后脑勺砸了下去。虽然小狼死了,但是陈阵见到了自己心中的狼图腾!

  在这本书里,我最佩服小狼了。因为小狼不屈服于人类。有一次,小狼闻到了狼尿的味道,就在这个时候,小狼对着针茅草丛撒尿。陈阵猛地把小狼拽了一个跟头。小狼气急败坏,竟然对着陈阵的小腿咬了一口,陈阵可是小狼的.主人啊!可是小狼不管人类多么得厉害,还是不屈服于人类,坚持自己的特性,保持自己的尊严。

  小狼还坚持自己的观点。有一次,全大队搬家,但是,说什么小狼都不走。结果小狼后脖子的毛被磨掉了,四个爪子上厚实的爪掌被坚硬的沙地磨出了血肉,甚至还被勒破了喉咙,一大片红雾血珠从小狼的的口中喷出,我非常佩服小狼这种倔强的精神!

  看了这本书,我对狼的看法有了极大的变化。狼的倔强,狼的不肯低头折节,狼的团队意识,狼超常的智慧和才能都值得我们学*!小狼虽然死了,但是小狼的精神永远在我们人间!

  大家对《狼图腾》这个书名再也熟悉不过了吧!在它之后作者姜戎又写了一本适合少年儿童的《狼图腾小狼小狼》。300多页的文字,我读得津津有味。有时我替小狼的命运担忧,有时我很喜欢小狼的可爱与调皮。这本书我读了以后感受颇深。

  主要内容:在主人公陈阵(在蒙古)搬家时拖着小狼走,小狼很倔强,不肯让人牵着鼻子走,不屈服,做好进攻准备,把脚掌磨破了,喉咙勒破了,也不屈服。最后,被陈阵装到笼子里,才强行拉到了新住地。

  精彩片段:倔强的小狼被拖出四五里地后,它后脖子的毛已被磨掉一块,肉皮渗出了血,四个爪子上厚实的爪掌被车道坚硬的沙地磨出了血肉。更可怕的是,小狼再一次被牛车拽倒之后,耗尽了体力的小狼翻不过身来了,像围场上被快马和套马杆拖着走的垂死的狼,只能大口喘着气。继而,一大片红雾血珠突然从小狼的口中喷出,小狼终于被项圈勒破了喉咙。

  小狼虽然倔强,桀骜不驯,但是小狼身上也有我们要学的东西。狼在我们人类的眼里一直是凶狠的,狡猾的。在这里,让我认识到了另一种具有坚强不屈,不服输的精神的小狼。

  《小狼小狼》初次接受这种关于狼的书,我很惊讶。因为,狼在人们心目中一直是那种无恶不作,凶狠的大坏蛋,就像童话故事《小红帽》一样。在这本书里,小狼是什么样子的呢?是活泼可爱,还是可恶凶狠?带着这个疑问,我毫不犹豫的翻开了这本书。

  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在额仑草原当羊倌,但是他们对草原狼很感兴趣决定掏一窝小狼崽。好不容易才掏回一窝狼崽,有六只被送上了腾格里,还有一只被陈阵收养。小狼知道自己不是小狗,但是他还是疯狂的吃着供给他的食物,小狼很聪明在没有母狼的教导下,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合适安乐窝避炎热。小狼慢慢的长大了,在夜晚中它揣摩着狼嚎,不仅一鸣惊人,还更让陈阵喜欢了它。小狼长大了,但是有一次让它受了伤,在为了自由和尊严中它不小心有拉杀了伤口失血过多死了。

  在这里我很感动,谁也不希望小狼会死,但是小狼那种不屈不挠的性格腾格里决定了它的命运。书中的狼,有些是十分爱子的母狼,有些是可爱的小狼,有些是庄严地大狼。狼其实是一个比较可爱的动物,不过你只要好好的爱护它,不惹它,他就没有凶恶的一幕。即使它凶狠,因为它在维护自己的尊严。小狼告诉了我什么是自由、独立、自尊和不弃不挠的精神。我觉得做一个有狼性的人,才会更坚强!

  提起狼,你们会害怕吗——伪善的人类?拥有无数武器的充满“智慧”的人类,有几个见到过真正的狼?动物园里的?那只是失去灵魂的展览品而已!

  真正的狼,就是小狼那样的——双狼耳,生,挺立着,死,依旧挺立着;一双狼眼,绿的渗透出骄傲与高贵,拥有着将寒意射人心底的摄魂取魄的能力;锐利的狼爪,永不离开生它养它的大地。面对敌人,英勇顽强、拼死抗争;面对亲人,执着寻觅、不离不弃。小狼啊小狼,你出生时的强横令我着迷,你幼年时在狗群人群中的倍受冷落令我担忧,你成年时的执着和自信令我自愧不如——被一个热爱草原狼的人剥夺了在狼群中历练的机会,只换来一段时间的苟延残喘,是不幸还是万幸?

  可惜,那曾经对月长啸的草原精魄逃脱不了毁灭的命运,额仑草原因为它们的绝迹沙化了。可笑,那特种部队的神枪手,没有去保卫国家、抵抗外敌,却绞尽脑汁捕杀狼群。事实证明,人类胜利了,却也失败了,你们可以杀狼,又有谁来杀肆虐的野兔、沙鼠?

  象征自由的草原狼啊,你们还能找到容身之所,尽情奔跑吗?

  伟大的腾格里,欲哭无泪!

  《小狼小狼》是一本书,一本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的书。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陈阵的北京知青,他来到蒙古草原后,对草原狼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终于,他掏到了一只小狼,于是他终于满足了自己一直以来都十分迫切一个的愿望――拥有一条属于自己的、可摸可触碰的狼了。在与小狼成为朋友的那些时光里,他也明白了许许多多以前不明白的道理……

  好几次,我都感受到,小狼就像一个精灵一般,带领着陈阵与我一起明白了一些所谓的谜团。它是那么天真可爱,仿佛几次都从书中飞出来。它的狼嗥声仿佛真真切切地回响在我的耳边,稚嫩,奶声奶气的,但底气很足,这是绝对的狼嗥声,绝对的荒野的呼唤。多么优秀的一条小狼啊!聪明、勇敢,虽然它一生下来、还没来得及睁开眼睛,就被陈阵这个北京知青抱走,脱离了原本属于它的狼界,但还是无师自通地学会了那么多让大家意想不到的狼的技能。可是,就这么优秀的一条小狼,却被一条万恶的铁链剥夺了一生自由。换个角度想想,任何人都是受不了这样的折磨,更何况是热爱自由,是自由比生命还重要的荒野之子――狼呢?小狼甚至被夹掉了四颗狼牙尖――狼之所以能在草原上存活下来,靠的还是这锋利的牙尖啊!这比人去了层皮还要难受,和我们社会上的残疾人们,有什么差别吗?

  最后,小狼病倒了。它很想回到它的狼群里,可是它脱离狼界太久太久了,以至于它已经不会用狼嗥表达自己的意思了。它失去了回到狼群的最后机会。为了追寻它的“家人”,小狼不惜嗥破了喉咙嗥出了血。小狼是一条狼,一条真正的狼,与其就这样让它像病狗一样窝囊死,还不如成全它的灵魂,乘着它还有一股倔强的狼性,把它送上“腾格里(天)”……看到这里,我的心比刀割还痛。就这样,陈阵亲手杀了自己心爱的小狼……

  一开始,我很不理解陈阵的做法,认为他冷酷无情,连自己养大的小狼都会杀,已经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了。可是慢慢的,我理解了他。小狼身上流的是纯正的狼血,它必须像千百年来所有的蒙古草原狼一样战死,光荣地飞上“腾格里”。只有这样,小狼才能摆脱病痛……

  我相信,机敏可爱的小狼永远活着,活在陈阵,活在我,活在大家的心里。只有真正明白蒙古人心中的狼,我们才能听懂荒野的呼唤。

  看过《小狼小狼》的人都知道,小狼是被陈阵、道尔基、杨克、高建中他们四个一起去掏狼崽窝时掏到的。书中的小狼从出生到被掏只有短短的几天,被掏之后小狼就已经失去了家人的关爱,只有陈阵和杨克的关爱;被掏之后小狼就早已失去了自由,只能在陈阵给它的地方活动。

  比如:自从搬往了一个新的草场之后,小狼就被一根一米半长的铁链给拴住了,成了一个小囚犯,刚开始拴住小狼的一个星期里,小狼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咬着半段铁链,但咬不断这根铁链,它也拔不动那根已经打入地下好几米的木桩。

  还有一次,小狼听见了自己的家人和兄弟姐妹们的呼喊,自己与生俱来的野性也爆发出来了。它开始想要挣脱铁链的.束缚,寻找自己的亲人,重新得到自己本该拥有却被陈阵一行人所夺去的自由。

  我从中感受到了一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喜欢自由自在,从不喜欢像囚犯一样,被关起来,失去了自己宝贵的自由时间。自由是世间万物都喜欢的,所以自由,是无价的。

  夜深人静,我思潮澎湃。我的心随着小狼的一举一动,或喜或悲……

  我想像着蒙古草原和小狼的形象,猜测着草原游牧民族的生活状况,假想着自己就生活在草原上,和陈阵一起照料小狼,并痴痴的幻想蒙古草原狼在草原上驰骋的样子。但这个幻想只能永远保存在我的脑海里了――蒙古草原狼被新迁来的汉族人赶尽杀绝;神秘的白狼王带着残兵败将逃向了外蒙古,再也没有回来……我查了查地图,陈阵所在的地方的确离外蒙古很*。在读到人们无情的杀狼的时候,我的心在颤抖,我真想助狼群一臂之力,帮它们逃走。原本美丽的草原被糟蹋得不成样子――成了狼、鹅、鸭、旱獭的地狱,却成了老鼠的乐园。农耕人口的恶性膨胀和农耕对草原的掠夺,逼的蒙古狼无路可走。蒙古老人们只得仰天长叹:“蒙古草原狼,快逃吧!”两眼定是充满愤怒、无奈与悲哀。后来,草原百分之八十已退化成沙地,鼠害猖獗。游牧民族从此一去不复返。人们最终害的,还将是自己。

  想到北京的沙尘暴,蒙古的大片沙漠,大兴安岭一群瘦弱的树苗和黄河日益严重的污染,我的心久久不能*静。难道美丽的草原只能成为回忆,蒙古草原狼只能成为传奇?我想起了毕利格老人那绝望的眼神……不!我一定要尽我所能保护环境。因为我深知,保护与破坏通常只在一念之间,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

  另一个让我顿时精神饱满的话题就是贯穿全书的内容――狼的骨气。

  文中的小狼,为了维护自己那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和尊严,不惜付出一切:磨烂四爪、咬坏狼牙、重伤咽喉……小狼宁愿忍受钻心的疼痛、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也要去拼搏,永不服输!这应该也是蒙古游牧民族的骨气吧。我相信,蒙古游牧民族之所以崇拜狼图腾,就是因为狼的骨气。

  除此之外,蒙古草原狼的大智大勇也让我钦佩。不再赘述。

  “小狼小狼,开饭了。”可小狼再也不会从狼洞里“嗖”地钻出来,冲着主人抢食吃了。美丽的额仑草原,沉淀在每个人的心底,成为永久的回忆;蒙古草原狼,将被人们当作传奇,永远铭记……

  龙,我崇拜;蒙古草原狼,我更崇拜!

  “不自由,毋宁死!”――这就是狼的呼喊。

  个暑假,我读完了《狼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非常精彩,好像有只无形的大手,把我带进了书中的世界,让我欲罢不能,我一口气把这本厚厚的书读完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在内蒙古额仑草原当羊倌的时候,对草原狼很有兴趣。他们好不容易掏了一窝狼会,可有六只都被送给了“腾格里”(蒙古人心中的神),只有一只留了下来。小狼十分聪明,在没有母狼教导的情况下,自己根据太阳的方向,为自己挖了一个冬暖夏凉的洞,安全地住在里面。小狼渐渐长大了,它听着半夜的其它狼嚎,自己揣摩学*,终于学会了嚎叫,而且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陈阵更喜欢它了。可狼的天性和固执的性格决定了它的命运,小狼在主人陈阵更换草场时不愿意被牛车拉着走,使他受了重伤。最终,为了小狼的尊严,陈阵按照草原的仪式把它安葬了。

  小狼的自由独立、小狼的强悍卓越、小狼超强的智慧和才能、小狼不屈不挠高贵的灵魂、小狼坚不可摧的团队意识、小狼的亲情和友情,让我一次次的感到震撼和感动。记得我做奥数的时候,有一道题我想不出来,就急忙向爸爸妈妈求救,可妈妈过来,指点一下,就立刻做了出来。看完这本书,我觉得这时我要有小狼的精神,独立多想一会儿,应该就可以自己把这道题做了出来。对照小狼的智慧和毅力,我真是感到惭愧啊。我不能老依赖父母,我应该有狼的独立精神,这样我才能快快长大,做一个有用的人。

  这本书我将永久珍藏,书中的小狼深深刻画在我的脑海里。它让我知道了什么是自由,什么是独立,什么是自尊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我觉得,做一个有狼性的人,才会让自己更加坚强!

  我读了《小狼,小狼》之后,觉得这本书很好,让人对狼有了更新,更深入的了解。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陈阵的北京知青。他来草原之后迷上了狼,他不顾同学和牧民怎样软磨硬泡地阻止他,他还是上山掏了一窝狼崽,留下一只开始养狼。一开始,他不管自己的母狗伊勒的不满抱怨,一定要让小狼喝上了狗奶,养活这条小狼。可进入夏天没几个星期,两个牧民狂怒地来打了一顿小狼,还用套马杆把小狼的脖子使劲勾了一下。不过小狼的命大,没勾断脖子,只勾掉一大块毛。这时,聪明的小狼想出了一个妙不可言的好主意——挖个洞躲起来。这个主意连陈阵都没想到。陈阵站在那边看了大半天才知道怎么回事,笑着说:“小狼,小狼,慢慢挖,小心刨断爪子!”小狼还对他笑了笑呢!这个晚上,小狼听见了山上狼群的嗥声,竟也学了长嗥,陈阵在一旁乐得合不拢嘴。可是,狼却被牧民慢慢地打少打稀,剩下的也逃走了,陈阵自己的小狼也被打得受了重伤。读到最后,我也要像陈阵一样默默的流泪了。

  小狼在一生中吃过很多苦。一开始,还没见到自己的妈妈就被人给带走,在成长过程中被石头土块打,被牧民用套马杆狠勾脖子,长大成狼后,又被不小心夹裂了牙,后来又在各老兔绝斗时耳脸破像。最后,又被疼爱自己的主人陈阵不得已打死。

  我很喜欢小狼,自己也想和故事中的陈阵一样,有一只可爱的小狼朋友,可以和它一起玩,可以天天喂养它,还可以从这一个特殊的伙伴身上学在许多本领和道理。我也特别敬佩小狼,虽然它也有一些坏*惯和怪*惯,但它还是值得我们学*,如:坚强、不屈、永远不服输。我也要成为一个有着草原狼般意念,毅力的人。

  小狼的故事说不完也讲不完,我相信,只要狼图腾还在,草原的精神还在,小狼一定会继续活在我们的心中。


《伟大的悲剧》读书笔记实用10篇(扩展9)

——最好的我们读书笔记实用10份

跟朋友谈到感情问题,她说她明白了,现在不会再有非谁不可的事情,和他在一起,只因为刚好是他那份喜欢于她是妥帖的,如果换成另一个人,也未尝不可。我点头称是。

在很久以前我就已经意识到,其实我们早已失去因为瞬间爱人的权利,抑或是能力。让我们恋爱的原因不再是少年娟秀的字体、干净清香的校服外套、成绩单上趾高气扬的分数、在你难堪时伸出的手,甚至好看的面庞。

读《最好的我们》前,对剧情一无所知时,我就已经预见到我会哭,明明三五年没看过青春小说,但仅仅想到那个刚过不久的年纪时,就觉得内心非常酸涩。

我也有过像耿耿一样的感情的,和对方的座位离得也很*,甚至他也是个学霸,虽然我当时并没有那么渣。我也观察他,揣测他的心情思想,甚至自己脑补出他的人格,会费尽心机和他分享一个耳机哪怕最后仅仅是不到一首歌的时间,没有机会在上课以外的时间接触在暗中记住他放学后的动向,值日时小组都走完了只剩下和他也会很开心,会用笔尖戳他,会吵架,会冷战,会传纸条,会仔细思考他今天说过的话里有没有一点点暗示的含义,会在别人跑过来告诉我,我觉得谁谁喜欢你时表面正经地说她们乱讲然后内心心花怒放……这样的事情太多了,这样的事情大概也只会出现在那个除了学*只需要考虑爱情的时期。然而就是那样一个一切都有人替你操心的奢侈年代,父母老师还苛刻地要求你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到学*上,所以最好的爱人的时期,很多时候只能生生被浪费,或者以悲剧收尾。

更何况,很多时候,那些他并不像余淮,至少他不像。他不会送我回家,他不用手机,他不会跟我讲心里话,他不会承诺要一直坐我的前桌,他对我是尖子生对待普通学生的普通方式,他会隐藏野心,他会一边抱怨没复*一边考全班第一的成绩……他不是余淮,其实我也根本不是耿耿,我没有她勇敢坦荡,我的心思一直幽暗曲折,但我还是耿耿于怀了很久。

不过好在我没有挂住他很多年,我甚至没有为了他争口气考上好的高中。于是我也没有机会用文理分科,这个在高中生看来很了不起的抉择,表现为了他选择和他同一科的决心。是啊,当时我们所能给的多么微小又多么可笑,那不是像名牌香水、包包、领带那样有迹可循的奉献,是把自己虚无的前途捧上前去,哪怕对方根本不在意你的前途,哪怕这样的抉择在整场人生中其实也无足轻重但在你看来这就是全部啊,这是你所能给的全部,也是你为了满足自己的爱情,第一次愿意做出伟大牺牲。后来你不会再有这么傻的决定了,当简单放弃韩叙,当耿耿从北京离开,他们以后的人生里,就注定不会再有这样类似的决定了。今天看完这部书,我突然很遗憾,自己没有这样一次自我牺牲的机会,即使我和他的'选择在初中时就已经一致的明确,我们都是要念文科的。

当然还有一些很大的不同,比如我并没有严重到为了他不再恋爱,他也没有把我放在心上,那些曲折蜿蜒的心思在高中三年慢慢淡化,时过境迁演变为后来与人拖手睇戏,操心柴米油盐,假期回家独自混吃等死,为体重秤上波动的数字焦虑不安,微博上关注一堆美食时尚类博主,彻底抛弃了深度和前途的我。在看小说的间隙抬头望窗外,感觉仿佛回到中学的暑假,甚至想再摸一次那些*题,尝试一下改变人生的轨迹,却又随即意识到,一个二十岁的人,对自己的人生全无规划、全不努力,还过分念旧追忆青春,是多么可耻。

他则还像初中时那么厉害,念小语种,即将出国交换,在我看来未来一片明朗,是康庄大道。

没有谁还会像小说里一样找谁,在现实面前也不存在偶遇这回事,联系方式也只是通过我的刻意为之才得以重新加到,而我唯一有些煽情的表现,大概是生日那晚生病痛到接*失去意识,看到他发来简简单单快乐两个字还回了句谢谢,其实我好想告诉他,我病了,我躺在医院。但没必要,毕竟从前,也没有讲过。

小说里耿耿和余淮曾经一起巧合地学英语,我也和他一起学过英语,只是是在我们被分到同班之前,那时老师念英语名字让我们自己挑选一个,轮到我时老师每念一个他都在摇头,而我终于还是选择了一个令他摇头不止的名字给自己,后来我想,如果当时曾选了一个你喜欢的名字,那你是否就有可能喜欢我了呢。

都过去了,没有人会停在原地等,我们总会有新的生活。其实挺好,我一切还好,希望你还好,也是真的。

大概因为不是小说的缘故,所以我没办法像耿耿一样那么笃定那时的我们就是最好的我们,毕竟我们这个词也从未真正成立过,我只知道那是最好的我,那大概是我一生中最灿烂温柔的时期,好时光都该被宝贝,因为不再来。

  《最好的我们》讲述了耿耿、余淮同桌三年的故事,在这些年里发生了很多事:有最好的班主任张*老师,有一群玩得很好的朋友,还有为了梦想不断努力的他们。虽然最后作者没有点明他们在一起了,但是我相信他们就是最好的。

  八月长安将回忆写到了极致,将成长的点点滴滴以文字的方式展现给了我们,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高中时代的我,书里的一字一句都能引起我的共鸣、都能将我带回那年盛夏。那年,有写不完的理综试卷、有背不尽的古文、有神出鬼没的班主任、有我暗恋的男孩、有……那年,青春正好!

  我很少看小说,却一本正经的追起了《最好的我们》,只因这部小说能让我想起我的高中生活。一个时代的流逝,在夏天的风中留下空荡荡的遗响。《最好的我们》之所以能火,也行就是有许多像我这这样对过去念念不忘的人。

  最好的我们必须自爱,只有自爱,你的心灵才会有一片晴空;最好的我们,就是为了梦想而努力拼搏、一直奔跑的我们;最好的我们,就是当下的我们,我们不能因为害怕失去,就不去拥有。我们都在追求自己认为的“最好”,殊不知也许最好的他或她就在我们身边。被爱的人是幸运而感动的,而爱人却是一次又一次猝不及防的心跳加速。

  有人曾说:“光阴如梭,一切都生锈了”。我又何曾不希望自己能回到20____年,回到那个天气正好、微风不燥的夏天、回到那个目光清澈湿润的年少。

三天的时间,我把《最好的我们》看完。一开始就撞到一起的女主舰耿和男主角余淮终于如愿在一起了。经过耿耿高中三年和后来的七年的心理斗争和反复试探,她终于跟自己的初恋携手。

比起《你好,旧时光》里的女主角余周周,《最好的我们》的女主舰耿给我感觉更贴*人间。余周周好像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高冷女神,难以靠*;而耿耿则是有着少女的小心思、理科学得特别吃力的普通高中生,她让我想起了高中时的自己。

高中时,我也跟耿耿一样,理科学不会,也没兴趣去学去做题,我总是用学文科的方法学*理科,效果自然打折扣,这是我后来才总结出来的。所不同的是,耿耿遇到了一个能够恰到好处地帮助她而她又喜欢被帮助的同桌余淮。在余淮的帮助下,她渐渐学得好一些,再加上她的“关键时刻不掉链子”,她如愿考上北京的一所高校。并在毕业后经过尝试,发现了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而且非常勇敢地辞去人们眼中的香饽饽北京市行政人员的职位,全身心投入自己的摄影大业中,成为一个人见人羡慕的年轻有为的“眼里有光芒”的创业者。

还好,耿耿“长得特别想得开”,所以当她误打误撞进入全省乃至全国最有实力的高中学府振华中学时,当她看到身边的同学早已把她所不擅长总是搞得她晕头转向的数学在假期先学了一遍,她开始慌了。当她第N次下定决心“重新做人”好好学理科时,却发现现实是那么残酷。纵使她花费比别人多得多的精力和时间,她做的题仍是“错很多”。下发月考试卷时她得身手敏捷地把刚刚飘到书桌上的试卷遮盖好,以免被身边的大神看到自己那惨不忍睹的分数;课上,她“穿着拖鞋追赶老师的马车”,跌跌撞撞,跟得气喘吁吁,可眼看就要追上,马车又继续往前赶了。换做自尊心强又敏感内向的女孩,想必早就受不了了。而耿耿,虽然看似“胸无大志”,但她还是很有上进心的,她想得开,能够接受现实,就踏踏实实地继续“穿着拖鞋”走下去。

这部分让我想起一句话:适合的就是最好的。假如我盛耿的父母,或许我不会让自己的孩子趁着非典时期试题简单去填报正常情况下孩子够不着的学校“赌一把”,我会让她去考与自己能力相匹配的学校,然后在那所学校里做最好的自己,如果ta足够上进,即使ta在自己学校里名列前茅,必定会把眼光投向全市全省,跟其他同龄人相比。在我看来,自信是最重要的。当一个人有自信有底气,那么再怎么困难的事情都能够迎刃而解;而如果自信丧失或不足,那么再简单的事情都会变得百般棘手。

当然,我并不是谴责耿耿的父母。每一位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够进入好学校,享有优质的教育资源,这是做父母的对孩子的疼爱,无可厚非。只不过,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能够到一所适合自己的学校快乐学*,卸下不必要的心理包袱,快快乐乐过完高中三年,或许更让孩子们雀跃。

这跟我的个人经历有关。我就是那么一个自尊心强又敏感内向的女孩。当高一我处于所谓的尖子班,看着身边的同学冷漠地往前赶路,我却力不从心只能一点点挪动时,内心的抑郁与压力,不是文字所能表达出来。高二分班后,我进入所谓的普通班,班里的氛围一下子轻松很多,同学之间也不再仅仅盯着自己的成绩,防备着被超越,那种环境和同学间的感情让我渐渐放松下来,最终在高考中考得了还不错的成绩。

所以,我更推崇"合适“而不是”最好“。

窗外的小雨滴滴答答,回南天给门窗的玻璃蒙上一层层水汽。而我,在家里一边喝茶一边看八月长安的作品,实在是一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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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真的就快要成为大二的学生,虽然我百般不愿意承认,但我的确是迈入以2开头的那个年纪。尴尬,却也能依旧活得很自我。还能笑着逗公交车上的小孩说,快叫我阿姨,我就给你糖吃。

  青春难再复。

  《最好的我们》一开始是叫流水混账,让我以为是二熊写的流水账。可从“耿耿余淮”开始,我就知道,它像旧时光,让我不能释怀。

  语言是朴实的,情节是熟悉的,很多迎面砸来的数学公式、物理题目、气旋反气旋都好像又回到了很多年的过去,坐在高中课堂里,还能清楚地看到老师在黑板上写的粉笔字,听到电风扇啪嗒啪嗒地摇晃声。

  耿耿其实很脆弱,余淮就是那道光,可以看清他侧脸的那道光。你能不能想起班里那个接老师话却被老师宠爱的好学生?像余淮一样,可余淮却不被讨厌。我总觉得他和林杨一样,是个发光体。走到哪里都能生存的很好,和别人打成一片,甚至温暖别人。

  有时候我们多像余淮,生怕这世界将自己看低。但更多的时候,我们却是耿耿,每日睡思昏沉,日子冗淡而无聊,多少许下的愿望与制定的计划都赶不上这时间的变化。当第一个愿望无法实现,其后的我们放低对自己的要求,与这世界的期待背向而立。

  最好的我们最好的时光。

7017/8/20.15:48,我带着喜悦读完了《最好的我们》,此时有感而发,耿耿,余淮,林杨,余周周,简单,β,盛淮南,落枳,朱瑶,贝霖……有时候,挺羡慕他们的,拥有自己的青春和梦想,就好像毕业时哗啦啦的鸽子,能够在自己风华正茂的年龄遇到自己的另一半,能够在自己最疯狂的时候表现的最疯狂,超出别人的是,他们从来没有被现实打垮,在振华紧张的学*中,没有人为此消沉下去,再怎么都咬牙坚持,这种精气神值得学*。其中,耿耿余淮当然是我最喜欢的角色了,谁还没有初恋,耿耿的选择是对的,如果当初和余淮表白,或许,余淮会更难为情。就这样,还发生的发生了,不该发生的也发生了,最后的辛福生活还是属于他们俩,谁都夺不走,不是吗?《最好的我们》里面,我最喜欢的不是大家嘻嘻大打闹的句子,无意间,作者描写的那些特别有哲学道理的句子,被我整理出来了,神奇一般……谢谢作者,非常有幸读到你的书。每当我消沉,全身匮乏时,翻开你的作品,哇咔咔,直到我疲惫不堪是才舍得放下!可见我是多么爱你的书,有幸……再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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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耿…余淮…

他们一样的简单,神经粗线,别扭的可爱而且特别特别的真诚。他们也像曾经的我们一样,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的紧张,依然在每日看似雷同而天天鲜活的时日里,小小地努力,去度过不管怎么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

故事是围绕着耿耿而展开的,这个*日糊涂,脑筋不怎么好使的女孩,在关键时刻却从不掉链子。在别人大跌眼镜的情况下,意料之外地考上了当地重点高中——振华中学。并因为一些小打小闹的原因,认识了情商并不怎么高理科成绩却异常拔类的余淮,并鬼使神差的和其做了整整三年的同桌。以耿耿的角度角力,以三年的时光为丈量单位,旁观了每一位同窗的成长。高一高二的嘻哈打闹,在学校规定活动下参加的运动会、话剧、排球赛等等,展开了活色生香的校园剧,在五班这个小集体,在耿实忠厚一如世界万千班主张*的带领下,在大家青涩的眉眼中,一点点涂出属于他们的特定而又不可复制的青春模样。

而高三生活的嬗变将整个故事推向高潮,在他们小小的认知里,已经是幻灭似的翻天覆地。余淮物理联考竞赛失败了,就算在耿耿特定的强心剂下,最终也只是拿了个全国二等奖。倔强执着的他又非清华不可,所以经历了人生中为数不多的苦闷。迫不得已踏踏实实的应对高考,逼自己背一些在自己看来付出不对产量的文言文,也不大不小的闹着在语文卷子上填上“如果我是清风,我一定要弄死心相印”的排比句笑话,并不怎么心安理得地过着理科拔尖,语文,英语相对落下差距的日子。

耿耿进步了,尽管是一点一滴的,也并无多励志的鼓舞人心。最后一只不会在关键时刻掉链子的她,终于也考上了北京一所不错的大学。而那个做了三年同桌的余淮,那个一起亲手种下属于彼此一棵树的余淮,那个愤恨的说“不要命了敢砸老子的人”的余淮,那个在前天晚上还约好一起回校对答案的余淮,最终消失了。凭空的,不见了。

那些寄出了永远了无音讯的信,那些发出了永远石沉大海的短信,那些拨了好多好多遍而被掐断的电话,那些早已熟稔于心的电话号码,就这样蒸发在这个每天每天都在上演各种形色故事的世界里,。如落入大海里的一小滴水珠,消失地无痕无迹。

那种感同身受就真的犹如一颗蓬勃跳动的心脏被紧紧拽在手中,而突然被放开的在胃里翻滚的一整片虚无。虽然故事在最后给出了令人满意的解释答案。但是你我都清楚的知道,有些东西,没有就是没有了。

况且那些解释是作者给的,不是生活。

当然那些小伙伴们也一定记载着我们美好的样子,想到他们的我们也会情不自禁的牵动嘴角,扯出一个令人满意的弧度。谁说每个人手里不是牵着别人一段或长或短的青春呢。

像我们每个朋友圈子里都会遇到的那种人,他们或许善良真诚,但在岁月的打敲下和生活的历练里,早就摒弃了一些早年的品行。一如情到深处的矫情抱头痛哭。所以她们看起来犀利,说话直来直去,一针见血,淡定不做作,看似什么都不在乎,也骄傲别扭异常,对自己喜欢的事情冷漠。你我身边一定是有这样的人。所以想起β,总是不断在脑海里跳动着她说,可不是嘛,你吃个甜甜圈能回家拉出个奥运会。也不停脑补她在对耿耿讲,你得体谅我,如果我再给你俩创造机会,那我和徐延亮就真的要被现实逼成一对儿了的无奈翻白眼表情。也感动于她抱着耿耿和简单在机场离别时痛哭而又装作无所谓的别扭。她是直率而真诚的。

简单一如她的名字一样,单纯可爱。脑瓜子里面装着的东西一眼望穿。她是姐妹团里最被忽略但脾气超好而缺一不可的那类人。默默的关注并停留在喜欢的男生身边不求回报的付出最终变成了*惯。就算被冷面也忍声吞下。直到后来他人的介入,终于发现,呵呵,我们原来不是一类人。所以之前为他硬撑下来的理科选择便不堪一击了。简单温柔的执着,沉默的隐忍,我不知道这在很多人看来是不是特别的不自爱,这样坚持下来的为什么也并非人人理解。执着坚持的最后是果断放手。八胀安小姐到底给她分配了怎样一个心理态度我并不是特别清楚。但这样目标明确立场坚定的小女生,真的值得我尊敬。很尊敬。

一晚上加大半天把这本书看完了。看之前知道写的是高中生的故事,身为昂首阔步走在奔三道路上还死赖着青春尾巴不放、一直以来规规矩矩严守各阶段学生守则以致履历上清清白白、情感世界极端狭小还一片空虚的人,再去读高中生活,觉得有点矫情,更怕读不出感觉来,没有共鸣,白瞎了一部好作品。

看书评时看到了书里的一段话,是主人公耿耿的一段自白:“我不幸是世界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能力,却有上进心;没天赋,却有梦想;越努力,越难过。”

那个时候自己正处于结果遥远而未卜的奋斗期,乍看到这句话差点把眼泪逼出来。真像自己的写照啊。

于是决定等时间和心情都空出来的时候,好好看看这本书,她好像有我能读懂的东西。

看完之后,不虚此读。可以说,耿耿是我读过的小说里最喜欢的人设之一。愿因很简单,她像极了我,和大多数的我们。振华三部曲除了这一本完整仔细地看过,其他两本大致了解,其中的高中生们可爱的让人喜欢让人希冀的很多,但我觉得耿耿是代入感最强的一个。她没有超级赛亚人的智商和天赋,没有洛枳凌翔茜她们的美丽,也没有被赋予悲惨身世作为**伤怀惹人怜惜的资本,她就像现实生活中千千万万的你我一样,风中尘土里沙,微不足道,寻而不见;在自己的狭小舞台上吭哧吭哧唱自己的戏,唱得小心翼翼,唱得声嘶力竭,唱得百无聊赖,没有观众没有瞩目,自己演自己看;不会太好也不算太坏,就是*凡、普通,再说狠点*乎*庸。

我们似乎很难接受自己*凡、普通的事实,特别是还有大把未来可以憧憬的年轻时期,总渴望能够与众不同,总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自己能有独特的个性和气质吸引别人的注意,能有非凡的才华和运气成就精彩的人生,能够在别人漫天的失恋怨念中书写从一而终的完满爱情……其实哪有那么多不一样,都是一颗脑袋一颗心,芸芸众生做不到的我照样做不到。

耿耿身上还有一点我很有感触,就是那颗不甘的心。即便艰难迷茫也要埋头向前,即便四面楚歌也要决然一战,不是对胜利多有信心,而是不愿放弃,失败的次数多了,徒劳的努力多了,坚持就成了一种惯性,找不到放弃的理由。

余淮也好喜欢。虽然他也属于贝霖口中“得天独厚”的一类人,却折在了运气上,生活中该经历的痛苦和挣扎一点没少反而更有过之,这让他的那份坚持和骄傲益发闪光,和一生顺得跟仙儿似的林杨相比更真实,也因为真实而更加震撼和珍贵。

高中时最好的余淮、现在稍有落魄的余淮,高中时*凡的耿耿、现在最好的耿耿,他们都在努力的生活,努力让今天的自己成为更好的自己。

所以,我真心希望他们能有个好的结局。因为那就是我们自己。

我不执着好的结局一定是耿耿余淮在一起,因为他们都是认真又不怯懦的人,无论他们的决定如何,都不会让自己留下遗憾。

感谢作者,让我们看到了两个*凡的孩子,告诉我们*凡的人可以怎么活,让我们相信*凡的人也能活出自己的味道。

比《橘生淮南》好。

起码情节丰富和真实得多。

每一个人也生动立体得多,大家做着符合自己年纪的事,想着那时候应有的烦恼和情绪。没有将每个人心底那些丝丝缠绕的小心思都纤毫毕现,没有人人都敏感机锋到仿佛揠苗助长,懵懂,又混沌,似懂非懂的好奇和疑惑呈现的恰恰才是我们共有的青春。我们一生中不能用言语准确描述的事情和时候太多,懵懵懂懂和混沌不清在后面看来才有暧昧不明的.暖光。才会有像*慕蓉所说的:在我们的世界里,时间是经,空间是纬,细细密密地织出了一连串的悲欢离合,织出了极有规律的阴差阳错,而在每一个转角,每一个绳结之中其实都有一个秘密的记号,当时的我们茫然不知,却在回首之时,突然间发现一切脉络历历在目,方才微笑地领悟了痛苦和忧伤的来处。

看到后面两章,恍然知道,很多话很多事很多对手很多反应只能在年轻的时候做,只能在年轻的时候有,一旦过了错过那个时候,一样的心情一样的自己也给不出一样的反应。勉强只会滑稽。16岁的耿耿可以仰望和崇拜余淮到听他说不想那么远依然要用力靠*和支持他,26岁的耿耿却害怕余淮跟她谈现实和将来,怕自己负担不起如山一样的他。真庆幸,情感是在十年前就埋下并且坚定不移地生长下来了。耿耿于怀相隔多年也还能相拥一吻定情。可是最动人的不是这一吻,也不是晚秋高地上的终于牵手,而依然是他们高中三年那些眉目不清却流光溢彩的时光,在他们牵手之后,这长而深厚的背景反而越发耀眼。

喜欢这故事。电视剧更具可观性,但书里更接*高中生的状态。都很好。

过去一切时代的精华尽在书中。

——卡莱尔

《最好的我们》主要讲了80后耿耿和余淮的高中生活。向我们展示了那个没有电子游戏,没有高科技。只有游戏机,黑白电视的时代。也是活得最快乐的时代。

那个时代,没有现在的无聊,他们可以一边打着游戏,一边开心地聊天,一边吃着东西,玩到嗨!这是最好的他们,也是他们最好的年华。

耿耿……余淮……

他们一样的简单,神经粗条,别扭而可爱,而且特别真诚。或许他们的生活正预示着高中的我们,尽管顶着高考的压力,学*紧张,可依旧在看似雷同而又天天鲜活的日子里,小小的努力,去度过不管怎样还是会浪费掉的青春。又或许我们没他们那么快乐,只能一天到晚的死读书,或者对着电子游戏发愣。

在高中时期结束后,每个人都有了自己不同的命运,去往了不同的地方,可他们还是一个集体,一个班级,没有丝毫的变化。贝塔被父母逼到了美国,简单和周末在一起,只有耿耿和余淮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属地。

他们的生活,充满了愉快的空气,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快乐的。同时也可以看到他们的笑与泪,离别与重逢,每一个字都述说着他们当时的`快乐和痛苦。八月长安给了他们最好的年华,我们感受到了最好的他们。这一本书,是我毕生都忘不了的。所有的人物,一切的事情,都深烙在我的脑海里,真的很希望自己也有这么好的青春年华。

《最好的我们》,它给了我们一生中最棒的,生动而又真实的耿耿余淮,简单贝塔,徐延亮周末,张*张峰。我们可以从这本书中看到很多,感受到很多,那就是最好的我们,最好的年华。

校园里回荡的笑声,是我们留下的;校园里的一草一木,是我们所留恋的。那个时候的我们,会是最好的我们,也会是我们最好的年华。一切的一切,终将会迎来,不论好与坏,都是我们所要经受的。

  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我得到了人生第一个学号,25号。而她,我的同桌,是24号。爱屋及乌的,24号成了我心目中,美丽动人,典雅端庄的代名词。全然不顾在粤语发音里面,“24”和“易死”的发音及其相似。真的,我从来没这样想过。真正美好的事物,是不会让人有其他歪念的,要是有,证明还不够美好。在一个偶尔挂着鼻涕的邋遢少年面前,她是足够美好的,一颦一笑都如大家闺秀一般。

  班主任分配座位的情景,我至今无法忘怀。老师说,男生要和女生坐一起。

  “不要,怎么可以”怨声载道,人声鼎沸。我也狐假虎威的顺势加入抱怨的阵营,心里却在无限的期待。不得不说,我当时的心情,就像班主任在给我分配老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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