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读书笔记6篇

首页 / 读书笔记 / | 2022-09-28 00:00:00 读书笔记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1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2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书笔记,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3

  历时半年,在我读完《盗墓笔记》的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感慨,既不完全是开心,也不完全是悲伤。这套书对我意义重大,在某些层面上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很感谢这套书带给我的一切。

  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主人公吴邪,一个普通人,却因为一部战国帛书被牵连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局。他跟随他的三叔吴三省一行人去盗墓,从而认识了小哥、胖子和潘子。后来三叔不见了,吴邪和其他人一起不断解开谜团,发现一支许多年前的考古队,发现著名的老九门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更可怕的是发现三叔并不是真正的三叔,而是一个叫谢连环的人所假扮。一切显得那么不可思议,却又环环相套。

  在故事中,吴邪、小哥与胖子形成一个铁三角,三人一起解开谜团,成为关系紧密的伙伴。胖子是一个胖而灵活的人,他善于言辞,喜欢和人开玩笑,十分有趣幽默。他能化解一切痛苦:面对一切痛苦要么开个玩笑一笑了之;要么用直白不拐弯的思维方式来分析,给出一个令人苦笑不得的解释,却有时候切中要害。如果说胖子能一个能够化解痛苦的人,那么小哥就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说话,不善于与人交流,但身手矫健,极受其他人信赖。小哥是张家人的族长,张家的所有族长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张起灵,当然张起灵这个名号,也不是白给的,他极端聪明,好似能看穿一切,本领高超,一旦有人惹怒了他,对方将必死无疑。经常失忆,找不到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所以他一直都在寻找一个解释。三叔曾经这么评价他:“他的内心十分强大,是一个强大的如神佛一样的男人”。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4

  吴邪:吴邪,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他其实,就是一个普通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让人那么佩服。我想,很多朋友在刚刚看到他的时候,一定会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一步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态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单纯,有一些小小的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然而,我却让他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去经历一段最可怕的旅途,这可能也是这个故事最最特别的地方。在所有人可以退缩的时候,他恰恰不能退缩;在所有人可以逃避的时候,他却不能逃避。

  我很想和他说声对不起,把这个普通人推进了如此复杂的迷局烦恼。有一段时间,我能深深地感觉出他心中对于一切的绝望,当时我很想知道,他这样一个普通人,在面对如此庞杂的绝望时,他会如何做。我没有想到他能撑下来,在故事的发展中,大家都看到了一个普通人如何在挣扎中成为一个他不希望成为的人。而让所有人喜欢的是,在所有可以成为他人生拐点的地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他最后带着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还是吴邪。他可以有很多的小奸小恶,可以有很多的小道德问题,但在他面临最大的抉择的时候,他永远还是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际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这就是吴邪,在队伍中拥有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受到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都不重要了。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都希望你可以活下去的普通人。因为他不懂杀戮,不懂那超越生命的财富,他只懂得“活着”二字的价值。

  闷油瓶:这是一个强大的有如神佛一般的男人。有他在的篇幅中,我总是能写的格外轻松,因为只要他在身边,就能为你挡下一切的灾难和痛苦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他总是像一个瓷娃娃一样,默默地站在那里,淡淡地看着一切,然而,你知道他是关心着你的。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那样,给你带来那么多的安全感。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在书写这个男人的各种举动时,心中总是反着一股深深的伤感。

  正如自己所说的,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和世界的唯一的联系,似乎并没有多少价值。他不知道自己来自何方,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往哪里。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意见他必须要做的事情。“你能想象么?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的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背负着自己的命运。最让我心痛的是,他只是淡淡地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理所当然,好像这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感谢我可以看到这本书,受教了,受益无穷,谢谢作者了,真心谢谢。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5

  历时半年,在我读完《盗墓笔记》的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感慨,既不完全是开心,也不完全是悲伤。这套书对我意义重大,在某些层面上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很感谢这套书带给我的一切。

  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主人公吴邪——一个普通人,却因为一部战国帛书被牵连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局。他跟随他的三叔吴三省一行人去盗墓,从而认识了小哥、胖子和潘子。后来三叔不见了,吴邪和其他人一起不断解开谜团,发现一支许多年前的考古队,发现著名的老九门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更可怕的是发现三叔并不是真正的三叔,而是一个叫谢连环的人所假扮。一切显得那么不可思议,却又环环相套。

  在故事中,吴邪、小哥与胖子形成一个铁三角,三人一起解开谜团,成为关系紧密的伙伴。胖子是一个胖而灵活的人,他善于言辞,喜欢和人开玩笑,十分有趣幽默。他能化解一切痛苦:面对一切痛苦要么开个玩笑一笑了之;要么用直白不拐弯的思维方式来分析,给出一个令人苦笑不得的解释,却有时候切中要害。

  如果说胖子能一个能够化解痛苦的人,那么小哥就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说话,不善于与人交流,但身手矫健,极受其他人信赖。小哥是张家人的族长,张家的所有族长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张起灵,当然张起灵这个名号,也不是白给的,他极端聪明,好似能看穿一切,本领高超,一旦有人惹怒了他,对方将必死无疑。经常失忆,找不到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所以他一直都在寻找一个解释。

  三叔曾经这么评价他:“他的内心十分强大,是一个强大的如神佛一样的男人”。张起灵不是一般的人,他的身世十分离奇,作者后来专门写作《藏海花》,让吴邪在书里一直寻找着他的身世。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6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6篇扩展阅读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6篇(扩展1)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 (菁选6篇)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1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2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 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 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 风水 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 诡异 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3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 。

  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

  据说主人公爷爷是**前长沙一带的盗墓者,作者根据爷爷的笔记撰写了这部小说。目前为止,小说一共六篇,《七星鲁王宫》,《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分别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六次盗墓经历,六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还有很多的.探险知识,特别是现代盗墓者运用先进仪器,穿越时空,与古人的智慧斗智斗勇,这让我惊叹祖先的高智商,也对他们的精湛技艺震惊,即使在神舟六号穿越太空的今天,我仍坚信,现代人很难创造出古的奇迹,可能我们太浮燥了,已经失去了用一生的时光,沉淀出一门精湛技艺的精神境界。

  事情发生在什么年代它也没有交代。总之这种盗墓的事情是古有今有。以后也还会有,对于咱们这种生活在地面上的人来说是很难想像地下工作者的遭遇的。而我们今人更多关心的是他们这种盗墓人所带上来的东西。古董这种东西,在古今中外都是历久不衰的。不管是其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还是投资价值。

  而我看书所关心的是古代人的创造能力和我们现代人的进步发展。书中所描写的是一些盗墓人在古墓中所遭遇的事情,那些荒诞离奇,匪夷所思的事情的的确确的吸引了我一把,而后来则变成讨论研究古人的创造能力方面。能够把死人的后事做到让人难以想像的地步是多么伟大的创造力啊。可叹古人的文化精神的独到之处。但是,一连出了好多有关盗墓的书,也让我有点怀疑是这些倒斗的与时俱进了,现在集体改行出书了?

  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4

  说起《盗墓笔记》,这固然不是一本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而是一本虚幻的小说。但它丰富了我的暑假,时而带给我恐惧;时而带给我悲伤;时而带给我欣喜,让我陶醉其中。

  故事发生在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是个盗墓贼,从古墓带来一份珍贵的战国帛书后逝去。而那份帛书一直传到了五十年后的吴邪的三叔手中,吴邪和三叔偶然进入一个古墓,却发现了一个接着一个的秘密,使得他不得不卷入这个蓄谋已久的阴谋。后来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八次盗墓经历,八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似乎关联着什么,隐藏着什么。这令吴邪百思不得其解。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解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这都没有解答,而是让我们自己去想。但我读完这8本书后,感悟深触。故事中那些人冒着生命危险盗墓,这是为什么?答案是什么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是:贪婪!那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连自己的亲人,朋友都可以杀害!总之他们为了自己,为了金钱,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而吴邪呢?当胖子和闷油瓶失踪时,是谁在四处寻找,奔波?是谁在不顾家族荣誉,低三下四地求别人?是吴邪!相比起那些“墙头草,风吹哪边往哪倒”的人。他是用真心来交朋友!他爱亲人朋友胜过爱他自己!

  所以,在《盗墓笔记》中我最喜爱的人就是吴邪,他,虽然软弱得像水一样,但在极寒的严冬里,再软弱的水也会结成坚硬的冰!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把别人的生命看成自己的生命。吴邪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到这里,我不禁大喊:“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人吗?如果有,请你们好好珍惜!对亲人,朋友亦是如此!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5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6

  看完《盗墓笔记》之后,我想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从去年暑假,一直到现在,中间颇有停顿,实在是其中的情节需要时间让我去消化,但是花这么多时间,我觉得很值!《盗墓笔记》

  故事紧凑,逻辑性强,同时语言又风趣幽默,让人精神紧张之余又得到趣味,这也说明了南派三叔的语言功底以及丰富的知识。每个人物都塑造得很成功,吴邪文化知识丰富但同时性格犹豫又带着些懦弱;闷油瓶身手矫健,能力极强,但是不爱说话,对人冷漠,也无法避免没有过去和未来的悲哀;胖子仗义厚道同时也爱钱带点世俗,三人都有可贵之处,却也都避免不了人性的弱点,但是值得肯定的是,三人在一次又一次的盗墓经历中已经结下了一种超越友谊的情感,这种情感在最后吴邪冒死规劝闷油瓶体现的尤为强烈。我钦佩作者塑造人物的精妙,同时也为书中人物情感而动容,想必,让读者能有此感受也足够让作者欣慰了。但是让我稍微有点不满的是,所谓的青铜门后的秘密,最后还是没有解开,张家古楼,西王母国……一个又一个迷题,依然让读者云里雾里,就好像一直追寻的答案最后确实没有意义一般,难道作者也在告诉我们,结果不重要,过程才是真理?不然,在我看来,前头做了如此大的铺垫,且这许许多多的未解之谜,作者心中也没有一个很好的答案来满足读者了,既然无法满足,不如让遗憾成为美……或许,这也是作者所想。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6篇(扩展2)

——《宇宙》读书笔记6篇

  今天Photoreading的是《极简宇宙史》,作者是斯蒂芬—霍金的亲传弟子Christophe Galfard,也是剑桥大学的理论物理学博士。不得不说,看之前还是很有压力的,作为一个纯文科小白,对于宇宙和物理虽然有一些兴趣,但是还是有些担心自己看不懂,理解不了~~~

  不得不说,很欣赏作者的文笔和写作视角,使得阅读这本书不像很多纯理论学术大部头那么枯燥无聊,而是一个跟着这位霍金弟子的大博士进行一场宇宙旅行的过程,语言表达也是通俗易懂,大到银河系和宇宙,小到量子世界原子电子光子,让人欲罢不能。是一本难得的此类别中可读性如此强的书。

  因为量子力学这几年很火,市场上都开始有量子领导力学之类的课程了,看反响也还不错。不知道是不是这几年一直保持关注的积累(但是并没有认真深入研究过),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真的很惊喜,因为我能看进去,而且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我也能看懂,至少我想了解的部分我可以看懂。

  尤其感兴趣的一部分是量子世界,物质的最小构成成分是原子,而一个原子拥有一个原子核和一个电子。这个电子是一个很淘气的小精灵,可以发生“电子迁跃”,穿墙入地无所不能。但是只有在人不注意它的时候它才会有无限多种可能,而一旦你以某种目标盯着它,就只会只能看到那一种可能了。

  从这本书中,我脑海中那些已经渐渐模糊的物理知识开始一点点联系起来。

  构成我们这个宇宙所有已知物质74%的原子是氢原子。而每个氢原子都有一个原子核,和核心外面一个移动的电荷组成。实际上宇宙中所有的原子都有着这样的结构:不同大小的内核被一个或者多个电荷波围绕。这些电荷也被成为电子,电子是物理世界中最基础最本质的基本粒子之一。

  可能你跟我一样也很好奇那电子究竟是什么样子的呢?很抱歉,这本书里作者明确表示,没有可能描述一个电子的样子,因为他的样子是由他所属的量子场所决定的。

  电磁场无处不在,宇宙中的每一颗电子不仅属于其中,而且还与另一颗电子一模一样,无论那颗电子在哪里,什么时候。

  电子能够自由地随意跳跃,这个现象本身被称作“量子隧穿”或者“量子跃迁”。而且不仅仅只是电子,量子世界的所有粒子都能像电子一样跃迁。可以说,因为量子跃迁效应,在微观世界中几乎所有东西都能穿过任何阻碍。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他们能够从他们所属的量子场中,借到能量,不管想借多少都行。

  接下来,我知道了一个更深层的真相:量子场会给粒子带来奇怪的效应。

  一个粒子属于量子场意味着它的确分裂成许多自己的影像,一直都是。所有这些影像所经过的轨迹填满了时间与空间中的每一点,如果想要偶遇的话,在任何一个时间或者地点都有可能见到那个粒子,只是几率大小不同罢了。

  更神奇的是,在物质的粒子或光子(也是最基础最本质的基本粒子之一)被探测到之前,它们无数的自身影像可以再次分裂并变成其他东西,然后再变回他们一开始的自身。总结一下就是:当大自然没有被关注时,一切的可能性都会发生。

  但是,当有人对这些例子进行观察或监测时,规则改变了。即使只是安装在墙上的探测器,粒子就不再出现在所有地方,而是只在一个地方。这意味着,看见粒子就是从许许多多存在着的可能性中的一个被选了出来,这种选择就是你探测到它这个行动本身!

  在科技日新月异的今天,仍然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或者这是如何被实现的,但真实的就过就是如此。

  其实这个道理,换一种说法来表示,我们应该都不陌生。

  很像我们人的一生,每个人都是从生到死,起点和终点都是确定的。但每个人的人生轨迹都不一样,每个人的人生原本也都有无数种可能,而最终,你想要活成哪一种,取决于你的目标有多坚定,每一刻都不松懈地瞄准和检测,于是自然地,你就活成了你所专注的那个样子。

  这,应该也是市场上“量子理论”应用到自我塑造上面的根本原理。你想要成长为什么样子,先把自己当做已经实现了这个目标,就是那种状态来对待生活中的每一天,每一件事。活在你想要的那个状态里,你自然就会成为那个样子。同样的,吸引力法则,内心引力,都是类似的基于这个理论。

  书中也有提到很多其他的物理规则和定律,包括我们熟悉的“薛定谔的猫”理论,在完整的背景中讲述这个理论,理解起来也更轻松一些,还有关于“*行历史”,暗物质,暗能量,奇点等等的讲述,我想这本书值得我再读。

  很小的时候,我就对这些天上的,地里的,水中的,飞的,爬的,盛开着的,长熟了的,都好奇。父母很多也都解答不了,所以我那么喜欢看书也是原因之一吧。我的物理和地理学科都学的非常好,也是因为那里有我好奇的世界。如今,越来越长大之后,所谓见过一些世面,有了一些成长,好奇心却也不如从前。这本书,让我找回了那种真正想要探索了解的心情。

  抬头看看窗外,初秋的夜凉风**。亮起的.万家灯火让夜幕下的天空仍然能感觉到是蓝色的,渐次浮动着朵朵白云。只有几颗稀疏的星星,但我知道那里还有很多这样的闪烁。放眼望去,没有尽头,就像对世界的好奇一样。

  怕什么真理无穷,进一寸有一寸的欢喜。

  假如在未来N千万或是N亿年之内,人类还没有灭亡,太阳到了灯尽油枯的时候,人类想安全的离开,的到另一片适合人类生存的'地方,最应该先撑握哪些本领?

  个人认为:

  1完全掌握核动力,或是更为先进的动力

  2完全了解恒星的起源

  掌握了这两种本领之后,人类想做星际旅行将变得十分容易,不必再为设计巨大的飞船以及摆脱引力对人体的影响而绞尽脑汁,只需要在地球上按装一个巨大的推进器,并把一些个小型星体改造成能够发光发热的小恒星就可以了。

  有了这个巨大的推进器,人类可以把地球开出太阳系,而有了小恒星为地球提供热能,地球上的万物可以像以前那样生长,为物种间提供各自所需。人类可以在适合自己的引力场以及大气环境下生存,而不会因为这些的改变而变异,甚至灭亡。

  小恒星以及推进器所需要的能源可以在途中的其它星体上进行补给,如果能够向上述那样,人类开着地球不但可以走出太阳系、银河系,甚至可以在宇宙间任意畅游,想到哪里就到哪里。

  在这之前,可以首先把火星改造成和地球类似的星球,把火星做为试验基地,把火星开出太阳系。

  可以想像,日后人们所见到的外星人其实很多都是从地球上分离出来的人类。人类把火星改造完成的时候,在火星上长其居住的人由于引力以及其它环境的变化,定然使人类发生变异,从而使之成为真正的火星人,直到不断发现其它适合人类生存的星球之后,人类不断分离出去,不断在各星球上发生变异。

  为来的战争也随之发生变化,将变成各星球之间为掠夺资源发生的人类之间的星球大战。

  本书的作者是克里斯托弗·加尔法德,剑桥大学理论物理学博士,史蒂芬·霍金的亲传弟子,从事有关黑洞信息悖论的研究。与史蒂芬·霍金及其女儿合著有儿童文学作品《乔治开启宇宙的秘密钥匙》,在全球45个国家出版发行。目前,加尔法德主要致力于向公众传播现代科学知识,并长期做客法国电视台和广播节目。

  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我们的存在的确让太阳系与众不同。夏夜,你躺在沙滩上,仰望夜空。一颗小小的流星安静滑过,还来不及许愿,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你一下子穿越五十亿年,走进时光的旅行……

  作者带领我们踏上一场关于宇宙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惊奇之旅。不需要图表和方程式,只需凭着奇诡的想象,我们就可走向衰亡的太阳表面,飞越遥远的星系,感受来自黑洞的死亡魅力……你可以轻松读懂时至今日的宇宙神奇,继续探究关于上帝的存在、时间的起源以及人类的未来。

  作者首先以地球为中心,一层一层的向外辐射,直至人类目前能到达的宇宙最远处。地球之外,离我们最*的就是那颗不辞辛苦的绕着我们转的月球,月球有两面,见不到太阳的那面为黑暗面,没有蓝天、没有风,是因为月亮上没有大气层。月球是如何产生的呢?追溯到几亿年前,一次小行星碰撞到地球之后,扯下来了一块巨型物质,经过时间的雕磨,成了现在的月球。在往外看去,我们看到的是一颗红且大的太阳,太阳内部一直在发生着剧烈的热核聚变,遵循着爱因斯坦著名的方程式E=mc2,巨大的质量在慢慢转化为能量。也正因为这个反应的存在,太阳的表面充斥着强大能量的等离子气体。

  紧接着视角转到了太阳内部——日核,有基本原子构成。在太阳的周围,有八大行星,加上小行星带围绕着太阳不停歇的转着,依次顺序是水星、金星、地球、火星、小行星带、木星、土星、天王星、海王星。在海王星最外层还有一个被称为柯伊伯带的环带,这是我们在地球上所见的慧星产地。其中被降级的冥王星也在其中,冥王星降级为矮行星,还有妊神星、鸟神星。以上所有的在宇宙中看去是一个圆盘,被称为奥尔特云,与太阳一起所有星球一起构成了太阳系。太阳系有个邻居—比邻星,也是另外一颗恒星,红矮星,因其表面红色,但是其体积远小于太阳而得名。另外还有一颗移动最快的天体S2,称为人马座A*,科学家猜想其旁边有个黑洞,才会造成其移动速度之快。所有这些,一起构成了整个银河系。众多的恒星系构成了银河系。银河系的邻居是仙女座系,还有许许多多的星系群、星系团、超星系团,一起构成了我们现在所见的宇宙。

  沿着虚空一直向外延伸,直到达最深处,突然遇到一面墙,这面墙你无法穿透,阻碍你,用x光、伽马射线也无法探测的,这个墙被称为临界最后散射面,其与宇宙大爆炸有关。第二章以牛顿的万有引力开场,太阳系中的七大行星都遵循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除了水星,这颗特殊的行星无论怎么计算,始终都有微小的误差存在,那么造成这个原因是什么呢?爱因斯坦提出的广义相对论,就回答了这个问题,把宇宙比作一个橡皮膜,行星都在沿着这一个不可见的斜坡滑行。这个理论就解决了水星运行误差的原因,水星每次的公转轨道都是不一样的,与上一次无法完全重合。

  接下来讨论了宇宙的三大原则,宇宙第一原则是:在相似条件下,大自然在任何时间与空间都遵循着同样的定律。如果没有这一规则,拿宇宙中很多我们将不可知,不可计算。光具有波粒二象性,既具有波的特征,波长、频率、周期,也具有粒子的特征。光从太阳到地球的时间大约是8分20秒,也就意味着现在你感受到的太阳光是8分20秒之前的太阳所发射出来的光,而非现在。

  原子是由原子核和绕其运行的电子构成,然而这种运行机制并不同于宇宙,其区别在于电子的跃迁,能量需要改变,从*处跃迁到远处,电子需要吸收能量;从远处跃迁到*处,电子需要释放能量。只有能量的改变,电子才可以跃迁。运用这种理论,我们可以通过光的粒子性来判断宇宙中天体的距离,通过其呈现的光谱,暗淡的部分被称为吸收线。不过,在观察宇宙中的天体的时候,出现了一个问题,在光谱上所呈现的整体向红色偏移,距离与我们越远,他们的颜色偏移也就越明显。于是提出了一种设想,相互之间的距离在被拉远,星系间的空间在拉伸,宇宙在膨胀,哈勃在提出了,所以也称为哈勃宇宙膨胀定律。好了,现在谈谈宇宙第二原则:假定宇宙中没有一个特别的位置。宇宙第三原则:以在一点的观察者而言,任何方向看上去都是一样的远处的星系总是在远离他所在的观察点,同那些星系远离地球一样。这个理论只适用于一种非常大的尺度、极大的尺度。万物都处于宇宙的中心,整个宇宙在过去比现在小得多,宇宙一直处在膨胀之中。

  宇宙中存在四种基本作用力,第一种也是大家广为熟知的是外有引力,密度大的物体永远在密度小的下面,如果你需要摆脱引力的作用的话,需要得到一个最低速度,E=。这个也是爱因斯坦的质能转换方程。此方程式是假想宇宙内,两个星体之间有个曲线和斜坡,也正是这个假想,推断出宇宙中时间和空间的弯曲,爱因斯坦的方程很好的解释了宇宙的这种现象。误差永远都是存在的,而且时间和空间都是不区分大小的。“热大爆炸”理论不发生于宇宙时空中某一个特定的点,而是在宇宙中任何地方,一切地方,在距地球一百三十八亿光年处的最后临*散射面。在这个最后临*散射面,的另一边,在那里是一切的混合,所有的理论将不再适用。一切都将不再常理之中,一切都已经无法描述。在最后临*散射面仍有残余热量,这种辐射被称为宇宙微波背景辐射。这个验证了宇宙诞生于“热大爆炸”。

  现在,我们将要面对两种不同的穿越,一种是非常快速的世界,一种是非常微小的世界。钟表的时间并不以相同的速度运行,实际上,时间的流逝取决于物体间的相对速度,而这就是爱因斯坦提出的狭义相对论,当速度达到光速或者速度无限接*于光速的时候,时间会膨胀,物体长度会收缩。高速运动中会发生三种违法常理之事,(高速运动是指接*于光速的速度):第一、时间的流逝与你在地球上的任何地方都不同;第二、你将变越来越重;第三、距离在你前进的方向上变小了,长度收缩。所以我们永远无法达到光速,因为没有东西是没有质量的,质量的存在会约束速度的增加。

  当速度达到*光速的时候,时间将不再遵循地球上的时间规则,时间会膨胀,同时长度也会收缩,质量也会变大。速度越快,质量也会变大、时间的弯曲也会更显著。这就是时间膨胀效应。

  所有的物质都是有原子构成,在这里我们将遇到宇宙中第二种基本作用力,电磁力。宇宙中任何两个物体之间,不管他们是不是有磁性,都存在着某些东西,这东西被称为电磁场。里面到处存在着相互作用虚光子可以出现在任何一个时刻。电磁场是一种激流,在这激流中会有光珠出现,但是你不能看到,转瞬即逝,称他为虚光珠。自然中只存在两种电磁荷,正电荷和负电荷,会让他们互相吸引或者排斥,虚拟光珠排斥同种电荷,吸引异种电荷。电磁场都弥漫在整个宇宙之中,又在带有电荷的物体周围及其之间变得活跃的不可见的迷雾,并非真实。

  原子由原子核和电子构成,电子按其一定的轨道绕着原子核永不停息地运动着。然而电子跨越轨道运行,这叫做量子跃迁/隧穿,需要能量的转化。能量与时间、位置与速度,在量子世界的场中并不是互相独立概念,电子不由更小的例子组成,无法再切开、打破和分裂。是电磁场的产物,一种表现形式,是一种基本粒子。实光子和电子都是电磁场的基本表现,不由任何其他物质构成。虚拟粒子的作用只是为了携带电磁力,作用于带电荷或电磁的粒子之间。电子和光子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我们所存在的一切都是物质与光的游戏。

  接下来介绍了一个非常著名的原理:泡利不相容原理,波状的电子不会相互重叠。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构成了一个分子,在地球上就是水,在外太空就是星云。原子损失电子或者得到电子就会成为离子,离子是带电荷的,总是想和东西在一起,构成分子。咱看看原子核内的构造吧,原子核内有带电荷的质子,质子由三个夸克组成,犹如一座监狱。夸克在强相互作用量子场下的表现,将夸克粘在一起的是胶子。对于夸克来说,自由是越*越好。夸克既属于电磁场,又属于强相互作用场。他们能与两种不同的作用力携带者——光子和胶子相互作用,在短距离中胶子的力量比光子强许多。强相互作用场里有六种不同的夸克,但在原子核中只有六种中的两种,“上夸克”和“下夸克”,质子由两个上夸克和一个下夸克组成,向上的力就大于向下的力。而中子却相反,中子也是构成原子核的物质之一,但是其不带电,由一个下夸克和两个上夸克组成,电呈中性。两个胶子可以合在一起,变成两个夸克。

  宇宙中最后一种基本作用力就是弱核力,可以把这个场看作毁灭的场,将另外两个场建造起来的东西拆除的场。只作用于组成原子核的构件上,比强核力弱很多,弱核力量子场有着属于其自己的基本粒子和作用力携带者,自发的核裂变过程被称为放射性,。W或Z玻色子击中夸克后可以将上夸克变为下夸克,将下夸克变为上夸克,将中子变为质子,中微子是人类想象的最小真实,只受到弱核力和引力影响,对枪相互作用和电磁场完全没有反应。可以射穿我们所知道的所有物质,几乎不被阻挡。放射性很危险,当原子核发生衰变的时候,会分裂出中微子、夸克、电子与光子。两个质子和中子结合在一起成为阿尔法粒子。这就是第一种损害;第二种是高能电子,可以将正常的光子打飞;第三种是高能光子,即伽马射线,放射性具有杀伤力。

  电磁力和弱核力是早就存在的另一种作用力,另一种场的两种不同表现。,曾经是统一的“电弱场”。至此我们把视角转到真空,宇宙中所有的粒子都能变成另外的东西。量子微粒是难以捉摸的,当没有关注大自然的时候,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搜发生了。可能性而非确定性的存在是对于极其微小的世界你不得不接受的客观性质。粒子出现需要从量子场中获得一些能量,因为这些场填满了所有时间与空间,粒子可以在任何空间和时间出现,宇宙在任何地方都不是真正真空。卡西米尔效应证实了真正的空无一物并不存在,我们的世界还存在不同种类的真空,还会产生真空之力。在整个宇宙中,所有的基本粒子,都诞生于同一个背景场中,也会在任何时候被同一个场景所吞噬湮灭:某个量子场的真空。

  那么为什么宇宙中存在的是四种基本场呢?”希格斯粒子“的发现,”胶子浓汤理论“可以有效解释我们现在所不能理解的宇宙现象。一个电子从来不会被单独创造。它必须与另一个与它除了电荷之外一模一样的粒子一同被产生。那个所带电荷是正的,被称为“反电子“。当一个电子与反电子相遇时,他们发生湮灭消失不见,他们的质量变回能量,在一瞬间变成光。电子门与他们的相反自己产生于电磁场,当它们相遇湮灭后又变回到电磁场,反粒子就在我们身边,很少,因为每次一个反粒子出现,都只能存在非常短非常短的时间。任何反粒子与它对应的正常粒子遇到时就会立刻湮灭,依照爱因斯坦的E=变成一缕能量与光一起消失。这已经被应用到医学当中,PET就是这种技术。

  接下来,我们的视角转换到宏观宇宙中,从宇宙最初的”暴胀场”宇宙暴胀开始。想了解宇宙需要两方面的信息:规则和出事条件。一开始这一切都是压缩在直径10米的球内,温度一直在持续上升最终暴胀。能量聚合,变成夸克,夸克又结合在一起,变成中子。接着围绕在你身边的物质与反物质对变成了光子。中子质子结合在一起形成了原子核,宇宙暴胀,能量密度下降,被密集的粒子浓汤所包围,那锅浓汤是量子场的各种激发态以及他们对应的基本粒子、作用力携带者混合而成。最后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临界最后散射面。

  物理学中有三种谜团第一种是来自理论本身,他们是理论性的;第二种是根植于观察和实验;第三种是谜团出现在没有人能够在理解任何东西的时候。黑洞与时空诞生前的物理学就同属于这三种谜团。有许多黑洞,且星系中心就有一个超级黑洞,黑洞的尺度可以是任何大小,可以是两个极端。正因为有这种可能性存在,所以很多疯狂,没有理智的理论被提出,如多宇宙、*行宇宙、多维空间,和弦理论。

  在微小世界的量子规则的后果之一,某事只要可能发生,他就一定会发生。在了解了这么多的宇宙奥秘之后,大家一定关注过“薛定谔的猫“的实验,将一只黑白猫装进一个可以完美封闭的盒子,一旦关上,没有人能够从外面知道里面的情况。另外,还需要找一种放射性材料,这种特殊材料,在你的实验过程中会有50%的机会产生射线。现在实验已经做好,小猫有50%的机会被毒死了,一切取决于放射性衰变。盒子中的猫是生是死,一切都成了迷,只有打开才可以知道情况。那么量子世界的规则是:衰变还是未衰变这一事件直接联系到毒药和猫,只要盒子未被打开,这只猫既没有死去,也没有活着,而是同时存在。我们的宇宙中的一切都是由量子物质构成,因此所有一切都由量子物质构成,因此所有一切都应该被看作是一种可能性同时存在的巨大量子波。

  宇宙中存在一种不与光相互作用的物质,无法通过收集光线的望远镜观察到它,他不是普通物质,但与普通物质一样可以让时空弯曲,这种物质就是暗物质。在银河系上方,有两个闪着的天体,他们彼此围绕着转动,非常快,而且不怎么对称。两者中的一个大家伙是红巨星,另一个是白矮星,但是白矮星正在吞噬这颗红巨星,这个过程牵涉到巨大的能量。暗能量能够产生类似反引力的作用力,让物质与能量之间相互排斥而非吸引。时空在它所包含的物体周围弯曲和拉伸,不管那种物体时质量还是其他形式的能量。当弯曲变得越来越厉害时,最初形成这种弯曲的不管什么东西都会被进一步挤压,让那里的密度更高,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直到无情地让时空崩塌,这种崩塌蒙上了无限大多带来的灰尘,这种无限大被称为“奇点”。

  黑洞是空洞的极端反面:他们诞生于过小的空间里,却聚集了过多的物质和能量,需要巨大的能量才能创造出黑洞。黑洞所含的物质和能量之多,所产生的时空坡度如此之陡,能让所有不小心离他们太*的东西注定掉入,无法逃脱。无底的黑暗,所有的向上的运动被禁止,量子跃迁,黑洞发生了粒子泄露。有四个原因:

  一、量子粒子能够从产生它们的场中借到能量;

  二、所有掉入黑洞地*线的粒子们也没有掉入;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6篇(扩展3)

——《猎人笔记》读书笔记6篇

  沈从文对《猎人笔记》的评价是:“屠格涅夫《猎人笔记》,把人和景物相错综在一起,有独到好处,我认为现代作家必须懂这种人事在一定背景中发生。”

  书中最经典的形象莫过于地主佩诺奇金了,他受过良好教育,为人正派、通情达理,颇有文明风度。他讲究饮食,待客热情,但客人还是不愿登门,原因是他家里总是弥漫着可怕的气氛。他对奴仆虽然说话和气,但实际上冷酷无情,奴仆们一旦伺候不周,便会受到严厉的惩罚。他的车一进村子,惊慌不安的气氛立刻在村子里扩散开来,就连鸡也被吓得直往大门底下钻。

  故事中也有一些悲惨的奴仆。如地主家仆斯捷普什卡,被主人一脚踢开,落到不被当人看的地步,为了糊口,他整天像蚂蚁似的奔波;绰号“小树枝”的家仆库济马,被主人们任意摆布,扭曲成一个毫无个性、胆小如鼠的可怜虫,以至于在河塘中身处灭顶之灾时,也不敢伸手去抓走在面前的老爷的衣襟;还有仆役瓦夏,受鞭打后仍认为主人是个好人,不会“无缘无故”打人的。

  书中以见闻录的形式,描写了农奴制背景下人民的生活状况,其中揭示了奴仆的悲惨命运,书中语言简练优美,给人异常真实的感觉,是一本值得阅读的好书。

  静下心来默默的品尝一本名著,是人生中一种难以言喻的享受。每当我在读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的时候,我更会认为这是一种无与伦比的快乐。屠格涅夫那自然婉转的笔调深深的将我吸引,我仿佛与屠格涅夫融为了一体,度过一种全新的田猎生活。

  在屠格涅夫的语句里充满了俄罗斯乡下的田园气息。

  同时,在这种*淡随和的语句中也能明显的让人感受到19世纪俄国农民们在农奴制度下的那种悲惨生活,以及在这样的环境下朴实的农民们依然保持着他们那种良好的道德品质。

  俄罗斯无疑是一个伟大的民族。

  读此书时我清晰的看到了俄罗斯人的性格特点和爱国精神。文中有两个农奴给了我比较深的印象——霍夫和卡里内奇。

  虽然他们两人对人生的观念是截然不同的,一个贴*社会,比较实际;一个热爱大自然,比较烂漫,但是他们俩却都是国家的栋梁。

  屠格涅夫在书中有这么一段:“彼得大帝本质上是俄罗斯人,恰恰在他的大胆改革中说明他是地道的俄罗斯人。

  俄罗斯人坚信自己的力量和毅力,俄罗斯人不惜牺牲自己:他很少留恋过去,而是勇敢的瞻望未来。凡是好的——他就喜欢,凡是合理的——他都接受,至于是哪里来的——他并不在意。”

  合上书本,默默的品味这深刻的一段,不免深有感触、深有收获。仔细联想现在:多少人因为缺乏自信而失去成功的机会;多少人会为了祖国的尊严或自己坚信的信念遭到侮辱时而不惜牺牲自己挺身而出?

  有多少人只会留恋过去,总会在别人的面前炫耀“自己的历史”,尽管他们明白自己的前途一片茫然,却无法挺身面对未来;有多少人会因为私人的仇恨或所谓的妒嫉而把别人正确的做法或观点想方设法地进行抨击……

  《猎人笔记》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它的作者是俄国杰出作家——伊·谢·屠格涅夫,《猎人笔记》也是他的成名作。

  《猎人笔记》这本书主要写的是“我”——一个贵族后代,在各个地方打猎时所碰到的不同的事情,第一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他讲述了“我”与好朋友波卢特金,一个小地主所发生的有趣的事情。波卢特金经常城里富裕人家的闺女求婚,但是全部遭到拒绝,还把自家的酸桃子和坏水果给追求对象的高堂吃,非常可笑。“我”在波卢特金的介绍下,还认识了霍里和卡利内奇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朋友,霍里子孙满堂,有着好几个儿媳和儿子,天天快快乐乐,出手大方,穿着牛皮鞋,而卡利内奇呢,却是一个只会每天陪着主人波卢特金打猎,穿着草鞋的人,而且因为惧内,连一个儿女都没有,但是他们却都很尊敬自己的主人——波卢特金。

  这本书前几个故事虽然讲的是美好的回忆,每当我读到:“明朗的天空上稍稍飘动着高高的稀疏的云朵,白中带点黄,宛如晚来的春雪,有时又像卸下的白帆,**的,长长的。”时候,我都会想放声朗读,抒发对作者写景奇特的深深的喜爱。但是,读到后面,只要我仔细的读的时候,我发现了,这本书其实表达的是作者对农奴制强烈的不满,对侮辱地主的`绝对倾向,作者在各个地方都侧面的表达出了地主残暴、狠毒、贪婪以及虚伪、愚蠢、空虚、无耻等等的性格,可惜后来导致被当时的沙皇*中的教育大臣发觉,后来把作者在故里监管一年。屠格涅夫的勇敢表达出自己的不满这一性格,让我深深的钦佩与赞赏。

  这是一本燃烧火种的书,它点燃了农奴对农奴主的反抗的激情。——题记

  俄罗斯,一片广褒的土地。身处其中,眼见百花齐放百鸟争鸣百树疯长百星共耀,但回到几百年前,这里并不那么生机勃勃。

  农奴,悲惨的农奴们,在农奴过暴力及地位的统治下,正干着活。一些不是人干的活,干不好还要受惨绝人寰的酷刑。

  这便是19世纪中叶俄国沙皇统治下的施行农奴制度的俄国,而那大自然的诗人屠格涅夫用了他独特的诗意的现实主义完成了这一本燃烧火种的书——《猎人笔记》。

  这本书,揭露了沙皇俄国农奴制的黑暗残酷与不人道,同时歌颂了劳动人民诚实忠恳坚强勇敢不屈的可贵品质,贬低讽刺了地主老爷们虚伪狡诈恶毒愚昧缺乏高尚品德的形象。但作者并不尖锐指出社会的黑暗,而是通过描写侧面映出沙皇的残暴。这本书含蓄,简约,言尽意却无穷,使我们触到了俄国社会的本质。

  这使我联想到了一部描绘**前*农奴制度的电影——《农奴》。节与电影抨击的对象都是农奴制度的社会,把矛头都指向了农奴主们。它们都是社会的缩影,诉尽了农奴制度的不公——地主们身缠万贯,身着凌罗绸缎,农奴们穷困潦倒,肩披整齐“制服”;地主无所事事,打骂农奴,农奴当牛作马,忍气吞声;地主衣食无忧,餐桌上山珍海味;农奴起早贪黑,有了上顿没下顿……

  “从一个前人所不曾有过的角度接*了人民”(别林斯基语),这正是《猎人笔记》最大的特点。所以,这部巨著的影响才如此之深。在这部书出版30年后,农奴,终于得到了自由,终于,可以站在春光明媚的西伯利亚大地上微笑……

  当我坐在阳台上,细细地看着屠格涅夫写的《猎人笔记》时,我犹如已经和屠格涅夫融为一体了,感受到了一种猎人们全新的快乐生活。

  《猎人笔记》这本书是俄国十九世纪批判现实主义家、诗人和剧作家屠格涅夫的作品。这书刻画了地主、管家、磨房主妇、城镇医生、贵族知识分子、农奴、农家孩子等等一些人物的形象。《猎人笔记》与*常看的书有一些不同,别的书都是以一个中心为主题的,而《猎人笔记》却是每一篇章都描写不同的事情。

  在这几章中,要说我最喜欢的,那当然是第一章《霍尔和卡里内奇》和第十一章《活骷髅》。在《霍尔和卡里内奇》里面写的是作者他结识了一个酷爱打猎的地主波鲁德金,随后,他通过波鲁德金而认识了霍尔和卡里内奇。来到霍尔家,作者看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孩子,那都是霍尔的孩子,但这次,作者并没有见到霍尔。第二天早上,他们马上又去打猎了。他们来到了卡里内奇家。卡里内奇是一个性情顶愉快,顶温和的人,常常不停地小声唱着歌儿,无忧无虑地四处张望着。吃过晚饭,他们又遇见了霍尔,作者与霍尔坐在客厅里,开始谈了起来。谈完后,作者来到干草棚里睡觉,可他怎么睡也睡不着。早上,霍尔又与作者聊了起来。这之后,就是与霍尔在一起的生活了。从这一章可以看出普通农民们的淳朴、憨厚、真挚、善良的心灵。还可以看到卡里内奇是个理想家,也是个浪漫主义者。

  《活骷髅》中描写了露凯丽娅是仆人中的美人突然变成了一个完全干瘪了,完全成了青铜色的活骷髅,但是他并不怨恨天尤人。她并没有什么个人的要求,她虽然变成了活骷髅,但她却时时不忘农民的一切利益,她只想把农民的租税减轻一些。

  在这本《猎人笔记》中,我获得了不少的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很多的真理,并且让我体会到了农民们的辛勤劳动。这一本书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的。

  《猎人笔记》是屠格涅夫的第一部现实主义作品,这部以描写俄罗斯人民诗意鲜明的短篇特写集进入了俄罗斯古典文学宝库,并在国外拥有众多的读者。作品以抒情的笔调,展示了作家力求阐发的农民天性的纯洁、人格的尊严以及人道主义的神圣和高贵的主题思想,对人民的热爱,对劳苦大众蕴藏的精神伟力、智慧和天才的赞美,使其作品具有睿智的思想和巨大的艺术感染力。作家从事《猎人笔记》的创作年代,俄国正处于**运动初期。在这深沉的思虑,浓黑的悲凉的压迫下,屠格涅夫宛如弥漫苍穹黑暗中的一颗巨星,对那些生活在社会下层的命运多舛的人们寄予了无尽的怜悯和同情。他是农民从农奴制度下**在热情支持者。《笔记》成集出版后,社会视它为“一部点燃火种的书。”

  在我的偏见里,读别人译过来的外国文学,不亚于吃别人嚼过的馍。所以,从学校毕业后,我就很少翻览这方面的作品了。

  今年初,我列了一个读书计划。在涉及外国文学这一块时,我望着书柜里那一排排久违了的外国文学名著,踌躇很久,最后只选择了一本,即:屠格涅夫的短篇小说集《猎人笔记》。

  我之所以选择了这本书,有两个原因:一是这本书一直伴着我走完了读书的青春岁月,我对她有感情;二是这本书优美的语言、精湛的技巧以及深邃的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忘不了。

  说有感情,绝不是瞎话。这本《猎人笔记》属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是“文.革”后由“中科院外文所”、“人民文学”及“上海译文”三家出版社联合编辑的《外国文学名著丛书》之一种。由丰子恺先生译著。我在读高中时购得,定价1.3元。一晃儿快30年了,书皮都已经泛黄。

  至于说忘不了,自然有她的魅力。评论性的东西就不说了,我只举这本书《希格雷县的哈姆雷特》一篇里的一句话。我相信您也会难忘的:“即使你理解一切,知识丰富,追逐时代,但如果你完全没有一点自己的、特殊的、固有的东西,有什么用处呢?即使愚笨也好,但必须是你自己的。要有自己的气息,自己固有的气息,这一点最重要!”

  由这句话,我联想起做人、做事等等很多,比如说眼目前的博客吧,怎么样才能做好呢?这句话里似乎就有答案。当然,《猎人笔记》一书所包容的东西岂止是这一句话所能概括的?我所举的仅仅是让我“忘不了”的其中一句而已。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6篇(扩展4)

——唐诗读书笔记6篇

  《唐诗三百首》是我的启蒙读物之一。幼时不懂内涵,只觉得**仄仄的声韵念起来好听,父母慢慢教,诗倒也背了几首。从“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到“抬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到“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唐诗之美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之中,并不只因为其朗朗上口的读音,更因为年少时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已经将这浅显的话语转化成了一幅幅动人的场景,古人的一言一行,景物的美不胜收,已然令懵懂的.孩儿心生向往。殊不知,在这抑扬顿挫的声韵里,一个新世界也就此打开。

  一路奔跑着成为少年,读过的书渐渐多了,走过的路也渐渐远了,这时翻读《唐诗三百首》也渐渐有了不一样的体验。唐诗是多样的,诗意存在于大千世界之间:长烟落日,黄河远去,羌笛声声呜咽,诉说着塞外没有春意的凄苦;明月照松,空山新雨,江南流水四季自是一番姹紫嫣红;机中织锦,碧纱如烟,泫然欲泣的女子在月夜思念远行的夫君;楼前雨露,长安城里,五陵年少胯下的白马发出欢乐的嘶鸣……千百年前的画面就这样经过一首首唐诗浮此刻我眼前,按照遥远的文字指点,自我竟然也能完成最豪放的想象、最幽深的思念、最入微的观察、最精细的倾听……不曾想过,年少懵懂的自我,竟然也能与高山共俯仰、与白云同翻卷、与沧海齐阴晴。唐诗让我认知了自我,更让我领悟到了万物有灵,天地之美。

  手中的诗篇泛黄,少年的青涩逐渐褪去,一路与诗歌相伴而行的青葱岁月,我又获知了许许多多。提起唐朝的诗人,怎样也绕可是李白杜甫等人。而仔细品读,你会发现动人的不仅仅是词句,还有诗歌背后的情感与品格。

  李白,他一生不以功名显露,以布衣之身藐视权贵,肆无忌惮地嘲笑等级秩序,批判腐败的政治现象。为此他曾发出内心的呼声: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又如《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既为屈死的贤士仗义抗争,也表达了对朝廷的失望和蔑视。然而诗人的乐观精神又足以使他超越和战胜忧患意识。这位伟大的漂泊者从悲伤中走出,选择用他的诗笔展现大唐的山水,来丰富当今人们的精神世界。

  杜甫,他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他热爱生活,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他嫉恶如仇,对朝廷的腐败、社会生活中的黑暗现象都敢于批评和揭露。他同情人民,甚至甘愿为解救人民于苦难做自我牺牲。所以他的诗歌创作,始终贯穿着忧国忧民这条主线,由此可见杜甫的伟大。应对人民的苦难,“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他静静倾听,长长叹息,默默流泪,向世间发出沉痛的悲叹。他的笔墨,唤醒了当时乃至后世之人的家国情怀。

  然而唐诗远不止三百首,唐代也绝不仅仅有这两位诗人。李白的自由洒脱,杜甫的忧国忧民,王维的超然物外,白居易的直白显露……诗人们的闪光点早已融入唐诗中,而当今的我们,是否读懂了什么呢?又是不是应当读懂什么呢?

  唐诗三百首,是繁花云霓,也是心灵归宿。

  我们*是一个诗的国度,古典诗歌是我国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古典诗歌犹如灿烂群星,以其独具的魅力一向传承下来。而唐诗无疑是这浩瀚星空中一颗璀璨夺目、闪射异彩的超级明星。

  我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接触唐诗,有初唐四杰之一骆宾王写的《咏鹅》生动的描述鹅的情态,给人一种高洁傲岸的感受。还有李白写的《静夜思》一个人孤独的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月色,相思之情油然而生。并且携有秋的意味,尤其是那一地的疑霜更让人感受那种孤独意象在诗人心中与情景融合的碰撞。就是这些短小的唐诗给我的心灵一种独特的震撼。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一本书《唐诗三百首》

  让我感觉唐诗犹如浩瀚无涯的汪洋大海,若想畅游其中,自非一般人所能及,若能选其精华,汇为一编,使一般人能据一斑而窥全豹,此书当之无愧。

  对于怎样去学*唐诗,我的感触是只作欣赏,而不作具体评价,因为唐诗是我国古代的一种诗歌,它所扎根的历史时代,社会关系,人物心里都与现代有着本质性的区别,我们在此刻的环境中很?烟寤岬教剖?的韵味,而我们自身发展的条件也很难对唐诗做出很好的解释,只能从表层去揭露,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不用去学*唐诗,这就要求我们在学*唐诗的时候能够注意到意境的开拓,自我去寻找创作一种意境,倘若你没有见过鹅,别人让你去体会诗中鹅的神态,这是不切实际的,我们作为小学老师,就更就应用事实说话,比如透过多媒体与图片等等,让同学们有一个宏观的概念,这就是一种形象思维的立体感觉。

  有的人总会说:我们学*唐诗,又很少用,还不如不去学*,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唐诗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资源,我们学*唐诗的目的首先在于学*,然后就是学以致用,变成融入现代生活的实践精神。我们要提倡从各个角度去研究唐诗,而不是单一的在学术方面,我们从唐诗中提炼有用的东西,例如你能够在笔记本封页上做一个有关于唐诗的图片,然后去销售,用唐诗文化能够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我们的思想要更广阔,这就是所谓的回忆一落地,变成生产力。

  以有涯之身,学而无涯。

  英国的培根曾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宋代的苏轼也曾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两位在文学领域具有重大成就的人都认为,读诗,可以提升人的智慧与情操。放眼我国五千年的历史,唐朝的诗歌发展最为昌盛,为后人留下了无数经典之作。

  年少时,寄居在外公家,外公是诗迷,珍藏的诗书举不胜举。于是,我便轻易读到了《唐诗三百首》。我初识的古诗是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醉过方知酒浓”,一读之下竟欲罢不能,从此,我便沉浸于诗的世界。

  最初读诗,读的是朗朗上口的语句;再读诗,便读出了诗中字词的斟酌;而后,在外公的指引下,我读出了诗中或悲或喜的故事。我最爱在清风微拂的傍晚,于柳树下,读一首唐诗,或读李白的豪情,在现实中饮酒放歌;或读杜甫的'雄浑,让自己多一份忧国忧民;或读白居易的清扬畅丽,在内心添一份清雅;再或是,读读孟浩然的恬静,品品李商隐的委婉……每当此时,总是心潮澎湃,仿佛自己也是满腹经纶的儒生,稍不留神就能吐出千古绝句。

  我向来垂青富含思想的诗歌,因为它们陪我走过了许多坎坷。人生难免有失意的时候,当我考试不利时,那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鼓励我突破“行路难”的困境;当我与朋友道别时,“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就成为心中的慰藉。诗,融入了我的生活,无论失意得意,无论悲愁欢喜,诗,一直是我不离不弃的知己,是我的精神支柱。

  然而,现代社会迅速发展,许多中华文化被取代甚至被遗弃,对外来事物的狂热追求使越来越多的现代人忘记了*的古文化,忘记了唐诗,他们宁愿生活在虚拟的世界,追逐一些索然无味的事物。曾有一则新闻报导:*六成的人认为*人崇洋媚外。面对这个结果,我不禁震惊,难道*文化的内涵不及外国文化吗?并非如此,相反,*文化博大精深,那些人之所以崇尚外国文化是因为他们没有了解*文化的精粹。试问,如果每个*人能够多读一首唐诗,多一份对诗歌的热爱,又如何会出现如今的局面。

  如今的唐诗不再只是诗,它更是一种精神,一种向往,是中华文化的缩影。细读唐诗,它能给予你智慧;品读唐诗则可以使其勉励你,鞭策你,使你前行。在纷繁的今日,不妨觅一个清静之所,心如止水地捧一本唐诗,来领略其中的感悟。

  唐诗的魅力就在于每一次阅读《唐诗三百首》都是不一样的收获,同样的东西,不一样的时间,不一样的地点,不一样的经历得到的感触也不一样。这让我再次想起苏轼写的一首诗“横看成岭侧成峰,远*高低各不同”,让我想起莎士比亚说的一句话“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经历不一样,导致了我们在处理问题时的思维不一样,这也导致了我们人与人之间的差异化。

  我依稀记得小时候学会的第一首唐诗《咏鹅》,美妙的旋律一直萦绕在耳旁,就像发生在昨日一样,唯美恬静的景色让我至今难忘。当我每一次拿起这本书来阅读的时候,我的思绪飘过万水千山,穿过唐宋明清,穿过天南地北,穿过沧海桑田,来到诗的世界。那简单的一花一草在诗人的眼里被赋予了新的人格情绪,我们在一草一木中欣赏着诗人描写的美丽画面。诗中有画,画中有诗。我们幻想着那时美丽的深情画卷,那传颂千年的古诗,有雨恨云愁,有草木有情,有缠绵悱恻,有思绪万千,有风花雪月……

  诗人赋予诗格外的情怀,无论什么,我们都能从中看到一丝的东西,我们能看到处处美丽的景色,也能看到格外有趣的灵魂。读唐诗三百首,文字短小精悍,我们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去幻想,常读,常思,我们看到的得到的也不一样。我们知道有时我们阅读很多时候都记不清有多少的文字在我们脑海中显现,但这短小的文字却能让我们记忆深刻。

  *有这么一些文字,发出它那万丈光芒,它就是古诗,也是*文明的见证。它,短短的几行字,却凝聚着几代*人民的精神力量。那简洁而又生动的语言,似乎在向我们诉说着*曾经的历史文化。

  就这么屈指可数的几个字,却如海上的照明灯,时时帮助着我们,温暖着我们,这一切,都离不开古诗告诉我们的哲理。古诗,她并不是哑巴,不论是在学*,还是工作上遇到困难,她都像老师那样教导着我们,关心着我们,给予我们希望。每一首诗,都出自不同诗人之手,这些诗人已闻名于世,而这些古诗却不得而知。它们是那样的孤独,被众人所遗弃,不被众人所知。它们也有自己的光彩,也有自己的灿烂。她们在干些什么呢?原来它们一直在等待着,等待我们的发现。每一首是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是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拿起《唐诗三百首》再去细细品读,我们便会发现,每一首是都是一个伊索寓言,告诉别人一个深刻的道理。品读古诗,能让罪犯走向光明之路;能让事业的流浪者重新成为有名的人士。古诗似乎有着让人起死回生的力量,只要细细的去品读,这便是一生中最大的财富,让我们一辈子受益。

  《唐诗三百首》,寄托了*人对文明的梦想。作为一个现代人,为了不辜负古人的希望,我们要为她而努力,为她而奋斗。不仅是为祖国,也是为我们自己,创下伟大的事业。

  一阵阵秋风吹去,如同岁月,一去不返。从古至今,我们的前辈给我们就下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我读的这本唐诗三百首诵读本就是其中之一。每首古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几行字,却蕴涵着许多的道理,它那简洁又生动的语言,诉说了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那是我国古代的历史,那是我们*的成长足迹。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些诗我们从小念到大。小时候我们不懂它的意思、意境,要说是懂,那也是似懂非懂。现在再读,虽然还是那短短几行文字,但是它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启示。

  《唐诗三百首》中有王之涣的《凉州词》,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李白的《赠汪伦》李叔同的《送别》让我们我体味到深切的悲意凄凉。孟郊的《游子吟》,白居易的《母别子》它其中蕴含着我们能体会到的母爱,和母亲为孩子的无私奉献。

  当你打开《唐诗三百首》的时候,你会感觉这本书像有魔力一样,让你百看不厌,里面的的每一句话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诗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当你合上书的那一刹那,觉得眼前是一幅山水名画。这幅画既淡雅又浓郁,既有别离也有相会,既有慈爱又有怨狠,这幅画是多么的真实啊!

  我爱《唐诗三百首诵读本》,也爱留传至今的古诗,更爱我们的*,没有古代人们的智慧,没有流传至今的文化遗产,也就没有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6篇(扩展5)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汇总十篇

  阅罢《盗墓笔记》心思还沉浸在吴邪的痛苦、惆怅、无奈、空洞之中难以自拔,心中回响着那句“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闭眼回想,那血尸,密洛陀的恐怖形象在脑中闪过,但似乎已经变得不是那么令人心颤,但书中的伪装与阴谋却令我开始怀疑周围的一切,而人心的丑恶与虚伪,也始终令我胆寒。

  鬼神之说,与中华文明相伴相随,是人类文明的极重要的组成部分。对魑魅魍魉,人们心中满怀恐惧,而诸天神祗,人们心里更多的是敬畏。事实上,妖鬼可怕么?不可怕,大不了就是一死罢了,生活惨淡难以如意,即使是死了又有何妨呢?神祗可敬么?不可敬,信仰只是人心的自我安慰,天*盛世,不见有诸神赐福,战火纷飞,不见有神灵降世。既然如此,鬼神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鬼神并不可怕,可怕之处在于致命的鬼神隐藏在人们未知的角落,人对鬼神的恐惧实际上就是对未知的恐惧:人们*惯了生,不知道死亡的感觉,他们畏惧未知的死亡的感觉。人们拥有生命,他们害怕失去生命,他们畏惧失去生命会遭遇无穷未知的变化。人们*惯于生活在自己已知的世界里,人们害怕他们所未知的事物,因为这是他们无法控制的,人本能地躲避未知,人本能地恐惧未知。因而鬼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对未知的恐惧。

  然而在我看来,对未知的恐惧实则不足为惧,因为未知的东西会渐渐地被我们认知,人生不也正是把未知变为已知的过程吗?对未知的恐惧,实际上是一种本能,克服了本能,那也就没有了恐惧。

  比对未知的恐惧更可怕的,是人心。

  人之难知,江海不足以喻其深,山谷不足以配其险,浮云不足以比其变。未知的事物是不会刻意地欺骗的,因此当我们探求到未知的事物的真理的时候,它就不再令人恐惧了。而人心不同,嬉皮笑脸,谄媚奉承的面具后面往往正勾勒着阴险歹毒的计划,默念着恶毒伤人的诅咒,所以我们一不小心就成了最愚蠢的小丑,掏心掏肺地喂食着白眼狼。人与人之间隔着利益的假面,自以为是地揣摩着对方的念头,自作聪明地定义着他人,轻蔑地认知着这个世界。

  这世上,最脏的是人,最丑陋的是人心。虚伪与丑恶,标识着人心的可怕,鬼神之可怖,不足其万一。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这个暑假最让我喜爱的一本书就是《盗墓笔记》了,原来我感兴趣的的东西在这里,读着读着就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了。

  首先,《盗墓笔记》作者具有非凡的想象力,陵墓很多人都在电视上看过,没有作者描述的那样大,吴邪他们在里面一路狂奔,直至气脱,还有好几层,尸蹩,千年粽子,诡异的生物。只有在小说里才可能出现。除去想象力,就是人物的魅力了,第一是闷油瓶,那样的智慧、冷静、出神入化的武功,让人实在佩服、甚至崇拜。第二是王胖子,头脑灵活、眼力、身手都不凡,还有他的勇敢,也是无人能及。

  第三才是吴邪,书生一个,胆子身手都不济,但能坚持自己的目标,有两个好友的相助,也闯过重重难关,并在这过程中成长。这个我实在就是芸芸众生,我们有韧性让我们经历风雨,又胆小,很多目标可以完成却没有,也许老了会后悔。这么三个男人完成了很多老前辈们没能完成的事,真的很了不起。

  我迷恋这个真的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坚持就是胜利;排除艰难险阻,坚定自己的目标;交朋友要交能与自己共经风雨的人,自己也要能与朋友共经风雨。任何大事需要合作,与他人合作,更要与自己的朋友合作。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朋友三个帮。朋友不在多,患难之交才真的可靠。

  《盗墓笔记》已经拍成电视剧,我正在看,但有些好东西只能读出来,演不出来。我们在读的过程中感到毛骨悚然的东西,跟着“我”在前进,后背发凉的感觉很难表现。

  读《盗墓笔记》这本好书给我了很大启发,也是真正让我感兴趣的一本书。

  说起《盗墓笔记》,这固然不是一本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而是一本虚幻的小说。但它丰富了我的暑假,时而带给我恐惧;时而带给我悲伤;时而带给我欣喜,让我陶醉其中。

  故事发生在五十年前,吴邪的爷爷是个盗墓贼,从古墓带来一份珍贵的战国帛书后逝去。而那份帛书一直传到了五十年后的吴邪的三叔手中,吴邪和三叔偶然进入一个古墓,却发现了一个接着一个的秘密,使得他不得不卷入这个蓄谋已久的阴谋。后来讲述主人翁吴邪和朋友闷油甁、胖子的八次盗墓经历,八篇中各个墓室不同,但又不完全独立,前后衔接自然,其中似乎关联着什么,隐藏着什么。这令吴邪百思不得其解。

  故事的谜题其实没有完全的解开,作者刚开始埋的伏笔太深,我以前一直都以为是两股力量的博弈。没有想到是三股力量的对决。不管是张大佛爷听从于谁?组织的领头人真的是张大佛爷?还是吴三省和解连环与老九门的反抗,那神秘的尸体到底是谁?为什么有了它就有了最大的筹码?最神秘的还是闷油瓶,他们家族长久以来的祖墓迁徙和最终青铜门的最后秘密?这都没有解答,而是让我们自己去想。但我读完这8本书后,感悟深触。故事中那些人冒着生命危险盗墓,这是为什么?答案是什么我相信大家都知道,是:贪婪!那些人为了自己的利益,连自己的亲人,朋友都可以杀害!总之他们为了自己,为了金钱,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都可以做得出来!而吴邪呢?当胖子和闷油瓶失踪时,是谁在四处寻找,奔波?是谁在不顾家族荣誉,低三下四地求别人?是吴邪!相比起那些“墙头草,风吹哪边往哪倒”的人。他是用真心来交朋友!他爱亲人朋友胜过爱他自己!

  所以,在《盗墓笔记》中我最喜爱的人就是吴邪,他,虽然软弱得像水一样,但在极寒的严冬里,再软弱的水也会结成坚硬的冰!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渴望探求这究竟是为什么,但是只要一个人受到了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可以变得不重要,把别人的生命看成自己的生命。吴邪就是这样一个人。

  读到这里,我不禁大喊:“我们身边有这样的人吗?如果有,请你们好好珍惜!对亲人,朋友亦是如此!

  有这样一群人,义无反顾地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寻找所谓的真相;有这样一群人,为了朋友间的一句话,不惜两肋插刀,以我之命换你生;有这样一群人,背负太多家族使命,历史亦或终极……

  “一入盗墓深似海,从此真相是路人。”一周前,我看完了《盗墓笔记》,它带给我的是深深的震撼,那是一种无法自拔的感觉。这是一个由战国帛书引起的故事。主人公吴邪及他的三叔吴三省等人,逐渐被卷入一个巨大的谜团。在这盗墓途中,无邪也结识了许多朋友,他们一起共同面对危险和谜团。

  小哥张起灵,被无邪称作“闷油瓶”的他性格沉默寡言,上身蓝色连帽衫。他的食指和中指奇长无比,后背一把黑金古刀,有能驱虫的“老闷血宝”。他总能在队友遇险时挺身而出,身手极好,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往。

  《盗墓》中老九门裘德考,张家和他组织的关系错综复杂,他们相互利用猜忌,各种陷阱,只为青铜门后的最终秘密。无邪一干人等被卷入其中,历经风雨,却不知上一代恩仇何时能解除?在不断探索谜团,寻找真相的途中,他们或许找到了更多:友情,责任,生命,意义等等。

  我最感动的或许不是铁三角真挚的友谊,不是潘子对三叔至死不渝的忠诚;也不是花儿爷和吴小佛爷必须担负家族责任背后的孤独。于我而言,感触最深的是小哥的自我追寻。

  在很长的岁月里,看着自己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地以各种方式死去,你发现任何人都无法在你身边留下来,这个时候,对于死亡,你就会有另一种看法。比麻木更深的一层,就是淡然,对于死亡的淡然。小哥对死亡的态度从麻木到淡然,当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离开,而他却什么都挽留不住。只因为他姓张,是起灵人。

  你能想象吗?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时,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中的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只因他是张家族长,张家唯一的起灵人,所以宿命剥夺了他沿途看风景的权利,他要承担一个家族的责任,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没有意义,正如闷油瓶——小哥所说:“意义这个词本身,就是没有意义的。

  世人都说张家强大如佛,淡漠如冬夜,却不曾想到,**墨脱那哭泣的石雕,却不曾想到,那三日静寂里,他无法挽回的悲痛和内心的脆弱,人们说他高傲淡然,我却不尽然。

  张起灵,我从不求你君临天下,只愿你此生安稳,能被世界温柔相待,也好好爱自己。《盗墓笔记》包含了我太多太多的爱,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

  “小三爷你大胆的往前走,别回头。”只有看过《盗墓笔记》,才会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这句话面前落泪。

  这个说法并不是我的原创,但它真真切切地表达出了一本书该有的感动,和一本盗墓笔记带给我们的感动。

  初看第一部的时候,七星鲁王宫内的故事并没有如此的吸引我,甚至觉得有些牵强附会。但毕竟朋友大力地推荐了,课业也并不繁重,便也想着耐着性子继续读个两三篇也不费太多的事情。但奇迹就这样发生了,在汪藏海的奇门遁甲面前一次次被蒙蔽双眼,又在闷油瓶一次次的化险为夷之中看到无言的感动。我一开始不为所动,是因为他们无缘无故地舍命救人;我为其流泪,却同样因为这群有血性有探索之心的汉子们在绝望中的互相调侃。

  无论是三叔从西沙外海就开始带给我们的谜团,还是长白山上被雪崩吵醒的云顶天宫,亦或是危机四伏使张起灵都屡屡受挫的蛇沼鬼城和张家古楼的阴森气息,吸引我的都不仅仅是“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而是“他们接下来会怎么做呢”。全书几乎没有人物的介绍,甚至铁三角的三个主要人物,三叔都从未“官方地”提起过他们的名字。他们的羁绊,不需要婆婆妈妈的长篇大论,只有“去”或“不去”。虽然写的是一个离奇的故事,一群盗墓者的故事,却不曾让人感到受伤的他们,无论身体还是心里,是罪有应得。这个故事,用天真、胖子和闷油瓶的真心,赚到了每一个读者的眼泪。

  但就算是如此连贯的故事中,也插入了一场我至今无法找到联系的戏码,那就是秦岭神树引发的奇迹。但这并不表示我认为这一个并不承上启下的故事就是可有可无的。“老痒”这个从第一卷开始就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人物甚至比大多数的出场人物都要丰满,虽然并不是说他的身材可能会让一些正准备去看本书的男性同胞感到失望,但他立体的形象,直到最后我们都不能用一个“好”或一个“坏”来盖棺定论。青铜神树的奇迹一定也有着它存在的意义,就像是如果开头描述到墙上挂了一把枪,那么那把枪在最后高潮部分肯定会起作用。只不过即使有一些藏匿在头脑某处的隐隐的感觉,但我还并没有能够悟出这里面想要表达的东西。

  “终极”到底是什么?或许这是令每一个读完最后一卷的读者抓耳挠腮气急败坏抓破头皮都想知道的事情,但就算终极只是蘑菇,又有什么关系呢?三叔想让我们知道的,只是在那个时间,那个地点,有那么一个人,对着我们可爱的,要强的,不断成长的主角,说出过这样一句话:

  “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

  第一次接触到这部作品大概是高一的时候,在某一次的下课,有个男生对我另一个同学说着它。我禁不住好奇便一起听。其实我对于鬼啊,怪啊我是不听的。却不知是那男同学天生适合说书,亦或者小说的情节真的很吸引人。在不久后我确实翻开了它。它便是南派三叔所著,与《鬼吹灯》共同开启中国通俗小说界“盗墓时代”的《盗墓笔记》。

  初读这部小说,在我不曾探索过的领域展示着是吸引人的未知,新鲜的词汇,一环扣一环的谜题,荒诞离奇的场景,无一不吸引我的手翻向下一页。沉浸在荒诞怪异的场景内,似乎同主人公一起冒险。仿佛如深不见底的黑洞,拉着我通向未知的结局。我不知道下一秒将遇到什么,我只知道这一秒我很安全。这就是在盗墓中最真实的感受。接下来就是揭开谜底的时候了。

  谜底一,《盗墓笔记》。作者对于笔下人物的刻画个性鲜明强烈,主人公吴邪的“天真无邪”。说话风趣幽默自称“摸金校尉”的胖子。不爱说话却身手了得的“闷油瓶”小哥张起灵,人物各自的特点被作者发挥的淋漓尽致。从主角到配角,每一个人物的刻画都看的出作者的用心,在我看来是成功的。再谈场景,作者天马行空的想象让我惊叹不已,光怪陆离的场景,奇特怪异的墓中生物,对场景的细致刻画可以让读者身临其境。还有对墓中生物的刻画也很详细,如“层层疯长的黑发中,形如女人骷髅的脸嘴面目狰狞,带着骨香可以令人入睡。”这句话描写的正是墓中生物——禁婆。作者如此细致的刻画,极大程度的调动了读者的想象力。从已知的材料中参入自身的想象,在用清晰细致的文字表现出来,的确引人入胜。

  谜底二,《鬼吹灯》。说到《盗墓笔记》就一定会想到《鬼吹灯》。我上网搜过大家对《盗墓笔记》的看法,有一部分人认为《盗墓笔记》山寨《鬼吹灯》。这并非是没有理由的。《鬼吹灯》里的主角和《盗墓笔记》相比的确是有些类似。特别是胖子,两部作品的胖子都风趣幽默,性格也有些相似。而且也有人列出了两部作品的相似之处。但是,说是山寨或者抄袭,我觉得更多是借鉴,在借鉴《鬼吹灯》部分的基础上加以自己的思想,成为一个全新的作品。有些人认为《鬼吹灯》好看,有些人认为《盗墓笔记》好看,在我看来两部作品都有自己的风格。

  就像那句话,“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对于《盗墓笔记》,它一个又一个的谜题的确很吸引人不断阅读,但是,过多的谜题导致无法解释没有下文,我一度因为这一季所提到的谜题有点印象而去前面几季翻找,思维混乱不清。相比之下,网上搜查到《鬼吹灯》的评价,《鬼吹灯》虽然没有《盗墓笔记》那种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但文笔扎实丰满,内容更为严谨,构架饱满,情节叙述清楚。这并非是对《盗墓笔记》这部作品的否定。每一部小说都有它的过人之处,同样,也有些不足的地方。而且《盗墓笔记》拥有百万读者,占据年度最畅销小说前列也并不是没有它的理由。极丰富的想象力,多元化的人物性格,同伴之间深厚真实的友情等等。一部作品受欢迎,必定有它受欢迎的原因。

  谜底三,我现在所要揭开的谜底是我整篇文章中最难解也是人类从出生到死亡都一直在解开的谜底——人心。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是一种猜心游戏。你猜忌我,我猜忌你。在大家的认知里一定会觉得很没意思。可是潜意识里,在你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就为心上筑起一道墙。当你们深交后,以为自己看透了对方,谁知你可能只是敲开了一块砖。古人云“人心隔肚皮。”每个人都无法知道上一刻还与自己称兄道弟的朋友是否下一刻就成为毁了自己的主谋。

  “人初,性本善”在经过社会这个大染缸后是否还能保留当初的那份纯真?大学,就是一个小社会,我们可能在里面体会到一些在以前不曾体会过的,竞争的强烈,冷酷的现实。更甚于在真正步入社会这个复杂的圈子里,所将面对的是人性的虚伪面。这些在幼时不曾面对的挫折,难过都得自己独立解决。这是该经历的,也是该学会的。人心,深如黑洞,看不清的才是最可怕的,要学会看透人心。寻找真心待你之人,并以真心相报。若是能在经历社会这个复杂的环境后还能保留一颗赤子之心,那便是上天赐予最好的礼物。比鬼神可怕的是人心,但最纯真的也是人心。

  谜底有三,现已解完。《盗墓笔记》所蕴含的内容也令人深思,我无法用再具体的语言形容它。一部作品,不是只靠读一遍就能理解它所含的意义。若有时间,我愿再仔细品读一遍,认真感受我所没有感受到的。

  我想说,这是个悲伤的故事。

  当初接触盗墓笔记,实在是为了给自己缓解心情的,到最后却是真的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总有些古怪爱好,比如看书喜欢提前去看结局,可是即使提前知道了结局,最后的结果还是让我,怎么说呢,有一种失落,就像是最后看到三个火枪手的结局一样,曾经生死与共共同经历了那么多的朋友,最终各自天涯。要说伤感,不是。

  就像胖子说的,哪怕他们一起困在墓里,也会是件美事。真的,我也一直这么认为。当然,还有一脸笑呵呵的小花,还有古灵精怪的秀秀,三叔,潘子……

  潘子的那段,是难过的,说不上极其惨烈,但是像一把钝刀,生生的.给你划道口子,你看着它皮开肉绽,揪心的疼,然后无能为力。“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莫回头……通天的路九千九百九十九……从此后,你搭起那红绣楼喝一杯,红红的高粱酒”。我从不知道,这首歌,可以唱得这么洒脱,带着看淡生死的坦然,跟英雄末路的悲凉。故事看到这里,我也只是难过,然而,当吴邪返回后去潘子的住处,看到那碗没吃完的面条,发霉的豆子,这个时候,你才会忽然发现,那个和胖子扯皮,护着吴邪,被人砍伤了仍然眉头都不皱的潘子,真的留在了张家古楼里,不会回来了。

  还有闷油瓶和胖子,一个留在了巴乃,另一个去了长白山,守护青铜巨门。关于他们,我不知道怎么用语言来表述,我只记得他们之间最感动的话,闷油瓶和吴邪胖子三人大闹新月饭店之后,闷油瓶面对霍仙姑,只跟吴邪和胖子说了一句话“带我回家”,那是一种说不出的感情,超越了友谊的范畴。我曾经跟身边的人说过,你无法想象,一部小说里,没有男女之情,海枯石烂的誓言,却能让你手不释卷。无法割舍的,不仅仅是对故事走向的好奇,还有对故事中人物不舍得感情。

  最后在长白山,吴邪和闷油瓶的对话,让我想到了一部叫做海上钢琴师的电影,1900跟闷油瓶,他们两个是如此的相似,他们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一个是一艘邮轮,另一个是守护长白山秘密的责任。同样的在最后,有一个朋友竭尽全力的挽留他们,最后都同样的坚持了自己最初的决定,然后他们的朋友看着他们一步一步走入既定的命运。能够体会那一刻的悲伤吗?那不是一种眼泪可以述说的感情,或许流不出泪水,但却感到浓浓的悲伤。

  是非生死转头已成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我在想,如果故事的最后,十年后,吴邪带着胖子重返长白山,是否还能见到闷油瓶。是否那时,胖子已经从伤心中走出来,见到闷油瓶,然后说:“我说小哥,下回咱们能选一个好找点的地方吗,这一路过来,要不是我胖爷本事大,还真的要命”。我想那个时候,不光是我,就连闷油瓶也会开心的笑出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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