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实用5份

首页 / 读书笔记 / |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1

  文本阅读的越来越走向多元的今天,我们总是会从无数个主题中洋洋洒洒的分散出各种解读:现代的,后现代的,现实的,超现实的。只要你想,总是会有结果。

  然而我们的命题总归会回到几个最本质的问题上,这些问题早就由古代贤者们提出,在历史的长河中浮浮沉沉若干年,经历岁月变迁,大浪淘沙之后,依然的屹立不倒。比如,命运。

  我曾试图回答自己给自己的提出的一个问题:我的未来是注定的吗?如果是,那么我现在所做的对我的未来还会有影响吗?如果没有,那么我又何必去做?如此循环往复,渐渐的就陷入无限循环的鸡生蛋,蛋生鸡的无聊问题中。

  如果当时我能早些读到这本《俄狄浦斯王》也许我就不会把我有限的生命投入到这无限的的无聊之中。至少他能告诉你,是该缴械投降,还是奋起反抗。

  作为科任托斯的儿子,俄狄浦斯从小就接受着高人一等的待遇。在一次向阿波罗祈求神谕时,意外知道了自己的命运轨迹:弑父娶母时。他毅然离开科任托斯城。在流浪的路上,他们碰到了一伙出言不逊的旅人,并发生了冲突,发生了血案,这血案渐渐的变成了无头公案。之后俄狄浦斯解答了斯芬克斯之谜,解决了特拜城的危机,借此成为了这座城市的英雄,当上了国王。

  若干年后,命运的前奏悄然来临,特拜城横行,人民苦不堪言。俄狄浦斯便命令自己的小舅子克瑞昂去阿波罗神庙祈求神谕。克瑞昂带来了神谕同时也带来了灾难。俄狄浦斯先是通过先知特瑞西阿斯了解到自己就是特拜城中的污渍,但他宁愿相信是克瑞昂联合特瑞西阿斯,妄图篡夺王位。

  直到前来报信的科任托斯的信使同多年前将他亲手救下的牧羊人的口供达成一致时,他才相信自己终究是命运洪流中的一页扁舟,一旦命运到来,便会成排山倒海之势。他冲进曾阻挠自己知道真相的即是妻子又是母亲的伊奥卡斯特的房中,发现他已经自尽而死,于是他决然的拔出了伊奥克斯特的发针,刺瞎了自己双眼。

  他不能去死,他无脸面对自己冥界的双亲,他只有苦行行乞,用现实的苦难抵消自己所犯下的罪孽。

  俄狄浦斯的一生无疑是抗争的一生,他抗争着自己恐惧的的命运。然而他的逃避却亲手将自己送到浪尖。正如英国唯美主义作家奥斯卡王尔德所说:他急急所向之处,竟是血光之地。

  古希腊的悲剧一直被认为是命运的悲剧。俄狄浦斯所作的每一次抗争,无论是离开科任托斯并击退了斯芬克斯,亦或者为了忒拜人民的生存而调查的原因,他都是在与命运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他与命运玩着躲猫猫,其实是掩耳盗铃之举。他笃信命运所以才逃避命运的围剿:他离开科任托斯,解决斯芬克斯。他以为在远离其实在接*,直到爆发,他已经退无可退的踩在了命运的陷阱上。此时他的逃避成就了神谕,命运似乎躲在树后面发出狰狞的笑。

  俄狄浦斯的悲剧其实是每个人的悲剧。我们无法知晓命运会以怎样的方式展现他的魔力,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命运会以哪样的形式出现。也许,事后我们会说,如果当初......但是我们无法重复人生,命运此时便残酷的将我们与往事隔离。

  也许我们无法在客观上改变命运的结局,但是我们却可以在主观上,进行善意的掩耳盗铃:缩小结果,放大过程,让抗争本身变得有意义,这样,即便我们没有扼住命运的喉咙,但是我们依然可以很骄傲的度过此生。这也是每个积极乐观面对生活的人应有的觉悟。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2

  初读完《俄狄浦斯王》我简直被震住了,捧着书呆坐了好久。也许是我才疏学浅,在中国的剧作中,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如此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那早就知道却依然为之扼腕的情节,那不可避免却是那么理所当然的命运,那淋漓生动而又引人深思的语言……所有的光环似乎都聚在了一起,这不得不让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而每多看一遍就又多感慨一分。

  《俄狄浦斯王》是亚里士多德非常欣赏的一个悲剧典范,所以先就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来谈谈《俄》剧的情节和性格。

  通读该剧很容易看出,这是一出典型的古希腊锁闭式结构悲剧,它从故事的危机写起,即从忒拜城遭受灾难、人民乞求俄狄浦斯王的救助写起,略去了前情,即灾难发生的原因,通过倒叙的方式,一步步揭开谜底。这就体现出了闭锁式结构的特点,同时也是这一结构的最大优点:集中。闭锁式结构严格遵守一天时间、一个地点和一条情节的规定。《俄》剧本就是“三一律”的完美体现,全剧情节发生在一天时间内,地点始终在忒拜王宫前院,情节是俄狄浦斯发现自己的身世秘密。虽说只有一条情节,但并不等于算是简单情节,相反,《俄》剧的情节正是亚里士多德最欣赏的复杂情节。什么是复杂情节?就是指情节中包含有突转和发现,它们是“悲剧中的两个最能打动人心的成分”,即该剧的第三场和第四场中的“突转”和“发现”。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指出,“突转”“指行动的发展从一个方向转至相反的方向……此种转变必须符合可然或必然的原则”。《俄》第三场,报信人的到来本是为了通报波吕玻斯国王的死讯,打消俄狄浦斯害怕弑父娶母预言应验的心理,让他高兴,不料在道出他的身世后却引出了截然相反的结果,这就是突转。而“发现”是“指从不知到知的转变,即使置身于顺达之境或败逆之境中的人物认识到对方原来是自己的亲人或仇敌”。剧中的“发现”在报信人到来后,王后伊俄卡斯忒发现了俄狄浦斯是自己的亲生儿子,随后俄狄浦斯也从“拉伊俄斯的仆人"口中知道了自己是拉伊俄斯与伊俄卡斯忒的儿子,一切真相大白。在这里,“突转”与“发现”不仅都具备了,而且几乎同时发生,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编剧理论,这是最好不过的方式。

  除了情节,亚里士多德认为性格的重要性占第二位,用他的原话说,就是:“情节是悲剧的根本……性格的重要性占第二位。”“人物不是为了表现性格才行动,而是为了行动才需要性格的配合。”由此可见,事件,即情节是悲剧的目的,但没有性格,悲剧却可能依然成立。很多人并不完全同意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说是性格产生了情节,是性格决定了情节的走向。他们设想,如果俄狄浦斯是另外一种性格的人,整出悲剧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如果他不是性格冲动,他就不会在前往忒拜城的途中杀死个素不相识的老人(他的亲生父亲);如果他不是爱民如子,他就不会追查凶手以求得天神对忒拜的宽恕;如果他不是倔强而执着,勇敢而坦荡,他就不会坚持不懈地追查下去,连最具体的细节都不放过……种种如果看来的确是可以减轻悲剧甚至是可以阻止这场悲剧,但是我想说,无论这个中心人物的性格如何,这一场命运的悲剧注定要不可避免得发生。悲剧的色彩可能因为性格的不同而或浓或淡,但戏剧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它要表现的就是一种状况的极端,一种力量的极限,一种命运的极至。这一悲剧的命运放在别人身上也许是没有这么样的悲剧效果,但放在俄狄浦斯身上却是收到了它该有的效果,悲得让人扼腕悲叹,悲得让人愈觉对命运的束手无错,而这正是作者的意图,悲剧的要求。所以从这一点来看,亚里士多德说的“行动需要性格的配合”并不是不无道理的。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3

  希腊悲剧一般被称为命运悲剧,正如一代美学大师朱光潜认为:“命运观念对于悲剧的创作和欣赏都很重要”。而以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为代表的悲剧无疑是希腊悲剧的登峰造极,被亚里士多德誉为“十全十美的悲剧”。由此,从《俄狄浦斯王》中渗透出来的命运观念或许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希腊早期人文主义的觉醒提供了良好的素材。而此人文主义的启蒙在我看来就是主体性对于宿命论的反抗,就是自由意志对于既定命运的超越。人作为理性的存在物,受制于命运却不臣服于命运,在与命运角逐过程中,即使身败名裂,也虽败犹荣。

  一、宿命的既定与不可抵抗性

  毫无疑问,希腊悲剧中所蕴含的命运观念具有宿命论的鲜明特征,此以《俄狄浦斯王》尤为明显。在我看来,此宿命论具体体现于神谕的启示,神谕总是无形之中穿插于剧情的前前后后:整个戏剧以倒叙的手法展开,戏剧开篇俄狄浦斯王为拯救忒拜城的瘟疫,请求克瑞昂问神的指示,并希望得到先知占卜所给出的答案,以此追查凶手;而戏剧的结尾回归到神谕,神谕如同烙印一般刻在俄狄浦斯的身上,他最终得知自己并没有摆脱命运的诅咒并且恰恰是真正的凶手,犯下了“杀父娶母”的罪行……由此,神谕在冥冥之中以不可言说的力量完成了它既定的任务。俄狄浦斯的父母想要摆脱命运,消除诅咒,所以将俄狄浦斯投至荒野,企图让他死去;俄狄浦斯想要逃避命运,远离诅咒,所以离开养育他的科林斯国,在路上无意中杀死自己生父。可越是对命运的反抗,越是被命运的枷锁勒紧,弃子反倒成为俄狄浦斯流亡在外,最终杀父娶母的契机。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悲剧之所以是悲剧的前提便是命运的不可抗性,一旦既定命运给出,那么身为受众的人就必将受其支配,无处可逃。这是希腊神话中“命运女神”的威严,人们在宿命的笼罩下,在天命的操控下,如同傀儡般被注定的命运牵制着,形如蝼蚁。可事实真是如此吗?答案当然是否定。

  二、主体性对宿命论的超越

  宿命论蕴含着一种必然性,可必然性之间是否具有偶然性?这是值得思考的问题。原子因重力的作用不得不作垂直落体运动,可原子间的碰撞与摩擦导致原子运动轨迹的偏移却恰恰是我们所忽略之处。而人之为人的高贵性就在于此,摆脱既定命运的轨道,为自己开辟出新的路线或者说创造出偏移的可能。这便是在宿命论的阴影下,主体性所闪烁着的一丝微光,此微光便是人性中所固有的自由意志,即对自由的渴望,对自我命运主动权的争夺。由此,主体希望达到对于自我的清晰认知与适切把握,具体于俄狄浦斯便是其具有对自我真实身份的知情权,但恰恰是知情权的剥夺由此导致俄狄浦斯悲剧的诞生。主体的自由意志根植于人的自我意识中,自我意识的萌芽便是人文主义的觉醒。在此意义上,在既定命运下,实现人的自由意志与自主选择,便是主体性最大的荣光——人的主体性恰恰就是人存活于世的真正使命与意义所在。

  而在俄狄浦斯身上,为何酿此恶果?在我看来,还是对于神谕的过渡依赖,对于神圣虚幻事物的过分坚信,由此遮蔽了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换个角度思考,若是俄狄浦斯的父母不轻信神谕,将俄狄浦斯丢至荒野,而是顺其自然地生活,那么神谕是否也就不攻自破?若是俄狄浦斯不相信神谕的暗示,没有悄悄离开科林斯国,那么随后一切是否都不会发生?其实,心理上的自我矮化,必定易受他者操控,由此便丧失自我的主体性,从而沦落为宿命的奴隶。

  然而,在戏剧的结尾,俄狄浦斯在得知宿命后所爆发出来的决绝一刻,便是其自我精神的超越。他并没有被现实打倒,他的母亲或者说他的妻子自杀,可他仍在悲痛中保持清醒头脑安排国家与子女的后事。其实,这便是命运永远不可打倒英雄之处,即人的理性,由人所固有的理性所带来的对主体性的权利的争夺,对命运不是颓废地缴械投降、自暴自弃、自寻死路,而是正视它、直面它、解决它,这是人作为一个主体性的存在实现自由意志与自主选择的前提。俄狄浦斯自戳双目,自我流放,便是对盘旋于头顶之上的宿命最好的反抗。

  三、结语

  加缪曾在《西西弗的神话》中提到:“我就把西西弗丢在山脚下。他那重负,我们总能再见到。不过,西西弗教给人升华的忠诚,既否定诸神又推石上山。他也一样,断定一切皆善。这片天地,从此没有了主子,在他看来既没有更贫瘠,也不是更无价值。这块石头的每一颗粒、这座夜色弥漫的高山每道矿石的闪光,都单独为他形成一个世界。推石上山顶这场搏斗本身,就足以充实一颗人心。应该想象一下幸福的西西弗。”我想这便是对于俄狄浦斯知晓自我宿命结局之后最好的注解,在俄狄浦斯的主体性与其宿命论之间的对抗中,形成巨大的情感张力,这不仅是悲剧意义上的升华,更是俄狄浦斯本身自我精神维度的超越。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4

  不得不说,《俄狄浦斯王》是一个让我读了之后毛骨悚然又热血沸腾的故事。故事集中写俄狄浦斯追查杀害前王凶手这一中心事件。究竟谁是凶手?构成戏剧的悬念?之后透过一环扣一环的发现、突破,使矛盾一个个地揭开,一步步把戏剧冲突推向惊心动魄的结局,紧凑生动,悬念迭起,扣人心弦。令我毛骨悚然的是这无法摆脱的命运,剧中人一心想摆脱杯具的命运,无奈每一步都使自我离杯具更*一步。

  个性是看到伊奥卡斯特自信满满的安慰俄狄浦斯预言不可信,命运但是如此时,真的太讽刺了。

  伊:你所说的这件事,你尽可放心;你听我说下去,就会明白,并没有一个凡人能精通预言术。关于这一点,我能够给你个简单的证据。

  有一次,拉伊俄斯得了个神示?我不能说那是福玻斯亲自说的,只能说那是他的祭司说出来的?它说厄运会向他突然袭来,叫他死在他和我所生的儿子手中。

  但是此刻我们听说,拉伊俄斯是在三岔路口被一伙外邦强盗杀死的;我们的婴儿,出生不到三天,就被拉伊俄斯钉住左右脚跟,叫人丢在没有人迹的荒山里了。

  既然如此,阿波罗就没有叫那婴儿成为杀父的凶手,也没有叫拉伊俄斯死在儿子手中?这正是他害怕的事。先知的话结果但是如此,你用不着听信。凡是天神务必作的事,他自会使它实现,那是全不费力的。

  俄:夫人,听了你的话,我心神不安,魂飞魄散。

  命运总是在人们洋洋得意的时候给人重重一击,使人们之前的担心与忧虑和为摆脱命运所做的一切都成了尖锐的讽刺。

  索福克勒斯处理的主题是伟大人物的杯具命运,他一方面哀叹人类的命运多舛,一方面又感叹人类的可怕力量,因此,在他的作品中时常充满着特殊情感的张力。剧作取材于神话和传说,多描述理想化的英雄人物与命运的冲突,但终究不能挣脱命运的摆布而走向毁灭的杯具结局。

  人真的就无法改变命运么?人应当有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觉悟啊。俄狄浦斯的勇敢抗争让我热血沸腾。俄狄浦斯在明白自我犯下弑父娶母的罪孽后并没有自杀,要明白死是结束痛苦一了百了的方法,而活着理解惩罚是多么可怕的事!这时选取活着需要多大的勇气!

  歌队:我不能说你的意见对;你最好死去,胜过瞎着眼睛活着。

  俄:别说这件事做得不妙,别劝告我了。假如我到冥土的时候还看得见,不知当用什么样的眼睛去看我父亲和我不幸的母亲,既然我曾对他们做出死有余辜的罪行。我看着这些生出的儿女顺眼吗?不,不顺眼;就连这城堡,这望楼,神们的神圣的偶像,我看着也不顺眼;因为我,忒拜城最高贵而又最不幸的人,已经丧失了观看的权利了;我曾命令所有的人把那不清洁的人赶出去,即使他是天神所宣布的罪人,拉伊俄斯的儿子。我既然暴露了这样的污点,还能集中眼光看这些人吗?不,不能;如果有方法能够闭塞耳中的听觉,我必须把这可怜的身体封起来,使我不闻不见;当心神不为忧愁所扰乱时是多么舒畅啊!

  唉,喀泰戎,你为什么收容我?为什么不把我捉来杀了,免得我在人们面前暴露我的身世?波吕玻斯啊,科任托斯啊,还有你这被称为我祖先的古老的家啊,你们把我抚养**,皮肤多么好看,下面却有毒疮在溃烂啊!我此刻被发现是个卑贱的人,是卑贱的人所生。

  你们三条道路和幽谷啊,像树林和三岔路口的窄路啊,你们从我手中吸饮了我父亲的血,也就是我的血,你们还记得我当着你们做了些什么事,来那里以后又做了些什么事吗?

  婚礼啊,婚礼啊,你生了我,生了之后,又给你的孩子生孩子,你造成了父亲,哥哥,儿子,以及新娘,妻子,母亲的关系,人间最可耻的事。

  不应当作的事就不应当拿来讲。看在天神面上,块把我藏在远处,或是把我杀死,或是把我丢到海里,你们不会在那里再看见我了。来呀,牵一牵这可怜的人把;答应我,别害怕,因为我的罪除了自我担当而外,别人是不会沾染的。

  我想俄狄浦斯被人称为英雄就是因为他的这种勇气。英雄的可敬之处是他是人的前提下成立的,有人的七情六欲,战胜自身的恐惧才可得到人们的尊敬。

  若本是无情无欲,不怕不惧,轻简单松便做到常人难以做到的事,那是神,只能活在人们的想象和敬畏之中。我觉得索福克勒斯的成功便是在于他塑造了一个勇敢抗争命运,有血有肉的英雄。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5

  《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著名的杯具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戏剧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主人公俄狄浦斯与杯具命运抗争的一生,更有价值的是给我们留下了思考人生、思考活法的无限哲学空间。

  从一出生便被太阳神谕示其终将?杀父娶母?于是,尽管笑靥纯真、天真可爱,小小的俄狄浦斯还是被作为父母亲的国王和王后狠心地遗弃于荒野之外,甚至命令牧羊人要将其刺死,以避免未来的杯具。但是,命运终究是命运,与芸芸众生一样,俄狄浦斯最后也没能逃脱命运之魔掌,落得刺瞎自我的双眼之后自我流放的结局。

  有人说,命运是存在的,人一出生上天便给你安排好了一辈子。俄狄浦斯王何尝不是呢?他的这辈子之中,有什么是能够让他自我改变的呢?若是牧羊人狠心将他刺死,那么也就没有了之后的他;若是在迷茫的途中娶了那位女人成家,那么也许就不会有之后的杯具;若是当时没有智慧地猜中斯芬克斯之谜,他就不会被理所当然地奉为王,不会娶得王后?他的母亲为妻?这一切的一切,都由不得他。

  杯具的命运是一对锋利的魔爪,紧紧地追赶着俄狄浦斯,吞噬着他。应对被注定的命运,俄狄浦斯苦笑、不屑,他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理解,他的内心深处比谁都痛。杀父娶母!这样的神谕令他痛楚的同时,也充斥着深深的无奈和可笑。他觉得很可笑,自我怎会被注定如此糟糕的命运?他觉得心都被掏空了,世界都空了,他看不见周围的一切,心里只有绝望与孤寂。

  但是,坚强的俄狄浦斯不甘这样败给所谓的命运,他开始反抗,发了疯地反抗,即使明白不可能改变,却还是自我给自我一丝期望去走未来的路。而越是反抗,杯具的命运越是在斗争的路上一步步被应验了。在当时神化的国度里,一个自然状态下的人,就算内心再强大,意志力再强,也终究打败不了魔鬼般的命运。

  最后,当俄狄浦斯得知自我在尽心追查的杀害国王的凶手、全城瘟疫的祸首竟是自我,而心爱的妻子却是自我的亲生母亲之时,彻底绝望、崩溃了,但就在这样的时刻他还是没有选取逃避,勇敢地惩罚自我,承担了职责。

  一向被命运追着跑,却一向勇于反抗、勇于承担,这就是俄狄浦斯。他不满于所谓的宿命,勇敢地与命运做斗争,这也是这一典型人物形象值得我们尊敬的地方。合上《俄狄浦斯王》,反思自我的人生,我觉得作为一名中**员,就该像俄狄浦斯那样具备勇于应对、敢于承担的可贵精神品质,不为小小的挫折所打倒、不被所谓的命运所束缚,即使明白前方的道路很艰难,也要进行有血有肉的抗争,为自我保留一点期望,从容而勇敢地走下去,承担自我就应承担的',这样的过程也是完美而有好处的。

  这是作为一个人的本分,更是作为一名党员的本分!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阅读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1)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 (菁华5篇)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1

  两弯小径在秋林中延伸

  多可惜,我不能同时把它们踏勘

  我久久地目送着一条远去

  看它扭动身子,消失在灌木丛间……

  ——诗人·弗罗斯特

  《安提戈尼》是古希腊著名悲剧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作品,此剧的大意是忒拜城的的俄狄浦斯王由于弑父娶母而自行流放,他的两个儿子厄忒特俄克勒斯和波吕涅克勒斯为了争夺王位,互相残杀,一同死去。最后王位落在他们的舅父克瑞翁手中。由于波吕涅克勒斯曾勾结外敌攻打城邦,克瑞翁便命令将波吕涅克勒斯的尸体丢弃在田野里,让野兽吞食,并宣布若有谁敢违犯这项法令就将谁处以死刑。波吕涅克勒斯的妹妹安提戈尼出于对哥哥的爱,不顾法令埋葬了波吕涅克勒斯。于是克瑞翁把她囚禁起来,安提戈尼自缢而死。安提戈尼的未婚夫海蒙是克瑞翁的儿子,在他听到安提戈尼的不幸消息后就自杀殉情,海蒙的母亲听到海蒙自杀的消息亦自杀而死。虽然整个故事以悲剧结束了,而这个故事展现出来的冲突却是永恒的。

  神法与人法的冲突

  该剧一开始便从安提歌尼和她的妹妹爱斯梅娜之间的冲突展开。爱斯梅娜劝说她的姐姐安提歌尼要服从克瑞翁的命令,违反法律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她的理由是,女人不应该与男人斗争,要服从男人。因为女人是弱者,而弱者就应该服从强者的命令,顺从是女人的德性。爱斯梅娜劝安提歌尼放弃安葬哥哥的念头,要“现实些”。而安提歌尼却认为替亲人安葬是最为神圣的义务,是天堂的法律的戒条,凡人必须遵守,这比人间国王的法律更高。古希腊人认为人死后尸体必须安葬,这样他的灵魂才有所归依,不然灵魂就会得不到归宿而非常悲惨。对哥哥的爱以及身上背负着的这条神圣诫命让安提歌尼在面对国王克瑞翁的法律诫命时,在面对死的威胁时,毅然选择了与克瑞翁的命令相抗争。

  在安提歌尼这里,对神的诫命的信奉和对哥哥的爱要远远高于国王的法律,这是她选择对抗克瑞翁的命令的原因所在。神法是永恒的,而国王的法律却是一时一世的;神法是不变的而国王的法律却是变动不居的;神法是人安身立命心灵皈依之所在,而国王的法律却只是外在的强制,不关乎人的终极意义。

  安提歌尼的身上也体现出希腊人重精神轻生死的精神气质,在神法与人法发生冲突之时,她不畏克瑞翁的强权,慷慨赴死,彰显了她高贵的气质。可以说是她对神的信仰和对于神法的恪守,使得她最终得以超越。本来安提歌尼是可以和她妹妹爱斯梅娜一样选择顺从——女人顺从男人,弱者顺从强者——一切都我为了能活下去。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安提歌尼也就不能成就她的高贵的道德了,与她妹妹选择屈辱的抱着“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心态活下去相反,安提歌尼用她的决绝的赴死彰显的是她对超越于人法的神的意志的体现的法的遵从。这是安提歌尼所信奉的个人伦理(价值)。在安提歌尼身上,一边是神的诫命也即亲人灵魂的归依,一边是自己的生命。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她必须做出选择。而她的选择是轻死而存义,这正是她崇高之处。从个人伦理(价值)角度来看,这的确是一出悲剧。即在她追求自己所谓的善(神的诫命——埋葬哥哥)的过程中复出了生命的代价。她对她的善的追求被世俗的“凯撒的权力”无情的湮灭。个人的精神上的正义得以实现,而她的肉体确被摧毁。

  然而从克瑞翁的视角来看,就不止是一个个人伦理(价值)的问题了。对克瑞翁来说他首先是国王(是城邦所有人的父亲),然后才是海蒙的父亲,才是安提歌尼的叔叔和未来的公公。在克瑞翁看来波吕涅克勒斯曾勾结外敌攻打城邦是不可饶恕的罪行,这给城邦带来了巨大的威胁,使城邦有倾覆之虞。他作为国王就必须对这种对城邦造成巨大威胁的人给予严惩以儆效尤。所以他必须制定法律来维护城邦的完整。神法与人法的冲突在克瑞翁身上体现得更加突出。克瑞翁是以双重身份出现在剧中的,一方面他是城邦的护卫者——国王,另一方面却是一个父亲,一个公公。在安提歌尼触犯他的命令将要执行死刑时,他的手上一边是城邦的永固,一边却是亲人的幸福。在这两者之间他同样必须做出一个选择,而这个选择却比安提歌尼的选择要更为费人思量。选择是艰难的,最终他选择了大义灭亲以维护城邦的永固。他忠实地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国王的使命,却葬送了儿子的幸福。他所要维护的价值是世俗社会中最重要方面——城邦的利益。为了城邦他必须舍弃个人的小我,这也成就了克瑞翁的不凡,他是一个合格的君王。

  克瑞翁坚持:国家的法律必须得到遵守,不管事情的大小,不管是对——还是错。毫无疑问,统治者将是最贤明的君王,或为此他是最坚定的国民。在战争时期,他是一个可以依靠的人……没有比不服从命令更危险的事情:城邦将毁于此,家园成为废墟,军队溃不成军,胜利成为泡影。而简单的服从命令拯救成千上万善良民众的生命。因此,我坚持法律,永不背叛。在克瑞翁这里,家庭与城邦的对立,神法与人法的对立显得特别突出,这也是由克瑞翁双重身份所决定的。虽然最终他选择了坚持他的法律处死安提歌尼,但是这种冲突并没有得到解决,他们之间的张力依然十分紧张,并通过安提歌尼的死亡、海蒙自杀的悲剧而显得更加的永恒了。人们还没有足够的智慧来解决这个永恒的冲突。选择的艰难依然顽强的存在着。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2

  以前一直对古希腊悲剧,索福克勒斯的《俄狄浦斯王》有一些浅显的了解,到最*我翻阅罗念生先生的译本时才真正感受到这部古希腊悲剧的魅力所在,这不是复*时候看看介绍就能领略到的。

  作为科任托斯的王子,俄狄浦斯可以说是从小就享受着高人一等的尊贵,处处受人尊敬。然而当他在阿波罗的神殿中知道了自己有着一个悲剧的命运——杀父娶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离开了科任托斯,在路过忒拜的`时候,他杀死了几个和他发生冲突的旅人,遇上了狮身人面怪斯芬克斯。在解开了斯芬克斯之谜后,他成为了忒拜城的英雄,并娶了忒拜的王后伊奥卡斯特,成了万人景仰的国王。在那一刻,俄狄浦斯的人生上升到了顶点。

  然而,命运的魔力依然在俄狄浦斯的身上肆虐着,多年后的一场在夺去了忒拜城无数人的性命后,也揭开了俄狄浦斯的身世之谜——他并不是过路的外乡人,而是土生土长的忒拜人;忒拜发生的原因是城中有一个罪人,而俄狄浦斯,这个城曾经的英雄和君主,在命运的播弄下,竟然成了那个罪人。

  俄狄浦斯其实一直在抗争着。在他召见先知特瑞西阿斯,从先知的口中得知自己是那个杀父娶母的人时,他并不相信先知的话。他更愿意相信是妻舅克瑞昂为了夺取王位而和先知串通设局来陷害自己。直到找到了目击者,找到了牧羊人,真相揭晓了的时候,他才真正发现命运的残酷。他冲进了自己的母亲和妻子伊奥卡斯特的房间里的时候,她已经上吊自尽了。于是他拔出了她的发针,刺瞎了自己的双眼。

  古希腊的悲剧一直被认为是命运的悲剧,此言甚是。俄狄浦斯所作的每一次努力,无论是离开科任托斯并击退了斯芬克斯,还是为了忒拜人民的生存而调查的原因,他都是在与命运进行着激烈的较量。他不相信命运的安排,他在尽一切努力去抵抗命运。然而他的悲剧正在于他过于相信自己的命运。他相信命运的主宰所以才去逃避命运的围剿,所以才离开科任托斯,前往远离“父母”的忒拜。然而他越远离科任托斯,就越接*自己的命运,在到达忒拜城外的一刻,他又再一次回到忒拜的时候,他已经完全回到命运预设的轨道上,神谕成了现实。

  俄狄浦斯的悲剧是每一个与命运抗争的人的悲剧,这些命运英雄们到死前都会有一个无法解释的困惑,那便是“假如不是那样,结果会如何?”也许,假如不是那样的话,命运会在另一个时候,用另一种方式去展现它的威力。这个谁也无法去猜测,去验证,因为命运已经以这样的一种方式发生了。

  但是,虽然俄狄浦斯的抗争并没有取得预期的胜利,但是他毕竟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抵抗命运,结果并不理想,然而斗争的过程更重要。也许我们永远无法掐住命运的咽喉,但我们尝试着那样去做了,即使失败也无怨无悔。这正是这部古希腊悲剧给我们的启示。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3

  初读完《俄狄浦斯王》我简直被震住了,捧着书呆坐了好久。也许是我才疏学浅,在*的剧作中,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如此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那早就知道却依然为之扼腕的情节,那不可避免却是那么理所当然的命运,那淋漓生动而又引人深思的语言……所有的光环似乎都聚在了一起,这不得不让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而每多看一遍就又多感慨一分。

  一、《俄狄浦斯王》的情节与性格

  《俄狄浦斯王》是亚里士多德非常欣赏的一个悲剧典范,所以先就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来谈谈《俄》剧的情节和性格。

  通读该剧很容易看出,这是一出典型的古希腊锁闭式结构悲剧,它从故事的危机写起,即从忒拜城遭受灾难、人民乞求俄狄浦斯王的救助写起,略去了前情,即灾难发生的原因,通过倒叙的方式,一步步揭开谜底。这就体现出了闭锁式结构的特点,同时也是这一结构的最大优点:集中。闭锁式结构严格遵守一天时间、一个地点和一条情节的规定。《俄》剧本就是“三一律”的完美体现,全剧情节发生在一天时间内,地点始终在忒拜王宫前院,情节是俄狄浦斯发现自己的身世秘密。虽说只有一条情节,但并不等于算是简单情节,相反,《俄》剧的情节正是亚里士多德最欣赏的复杂情节。什么是复杂情节?就是指情节中包含有突转和发现,它们是“悲剧中的两个最能打动人心的成分”,即该剧的第三场和第四场中的“突转”和“发现”。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指出,“突转”“指行动的发展从一个方向转至相反的方向……此种转变必须符合可然或必然的原则”。《俄》第三场,报信人的到来本是为了通报波吕玻斯国王的死讯,打消俄狄浦斯害怕弑父娶母预言应验的心理,让他高兴,不料在道出他的身世后却引出了截然相反的结果,这就是突转。而“发现”是“指从不知到知的转变,即使置身于顺达之境或败逆之境中的人物认识到对方原来是自己的亲人或仇敌”。剧中的“发现”在报信人到来后,王后伊俄卡斯忒发现了俄狄浦斯是自己的亲生儿子,随后俄狄浦斯也从“拉伊俄斯的仆人"口中知道了自己是拉伊俄斯与伊俄卡斯忒的儿子,一切真相大白。在这里,“突转”与“发现”不仅都具备了,而且几乎同时发生,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编剧理论,这是最好不过的方式。

  除了情节,亚里士多德认为性格的重要性占第二位,用他的原话说,就是:“情节是悲剧的根本……性格的重要性占第二位。”“人物不是为了表现性格才行动,而是为了行动才需要性格的配合。”由此可见,事件,即情节是悲剧的目的,但没有性格,悲剧却可能依然成立。很多人并不完全同意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说是性格产生了情节,是性格决定了情节的走向。他们设想,如果俄狄浦斯是另外一种性格的人,整出悲剧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如果他不是性格冲动,他就不会在前往忒拜城的途中杀死个素不相识的老人(他的亲生父亲);如果他不是爱民如子,他就不会追查凶手以求得天神对忒拜的宽恕;如果他不是倔强而执着,勇敢而坦荡,他就不会坚持不懈地追查下去,连最具体的细节都不放过……种种如果看来的确是可以减轻悲剧甚至是可以阻止这场悲剧,但是我想说,无论这个中心人物的性格如何,这一场命运的悲剧注定要不可避免得发生。悲剧的色彩可能因为性格的不同而或浓或淡,但戏剧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它要表现的就是一种状况的极端,一种力量的极限,一种命运的极至。这一悲剧的命运放在别人身上也许是没有这么样的悲剧效果,,但放在俄狄浦斯身上却是收到了它该有的效果,悲得让人扼腕悲叹,悲得让人愈觉对命运的束手无错,而这正是作者的意图,悲剧的要求。所以从这一点来看,亚里士多德说的“行动需要性格的配合”并不是不无道理的。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4

  初读完《俄狄浦斯王》我简直被震住了,捧着书呆坐了好久。也许是我才疏学浅,在*的剧作中,我还从来没有遇见过如此震撼人心的悲剧作品。那早就知道却依然为之扼腕的情节,那不可避免却是那么理所当然的命运,那淋漓生动而又引人深思的语言……所有的光环似乎都聚在了一起,这不得不让我看了一遍又一遍,而每多看一遍就又多感慨一分。

  《俄狄浦斯王》是亚里士多德非常欣赏的一个悲剧典范,所以先就亚里士多德的观点来谈谈《俄》剧的情节和性格。

  通读该剧很容易看出,这是一出典型的古希腊锁闭式结构悲剧,它从故事的危机写起,即从忒拜城遭受灾难、人民乞求俄狄浦斯王的救助写起,略去了前情,即灾难发生的原因,通过倒叙的方式,一步步揭开谜底。这就体现出了闭锁式结构的特点,同时也是这一结构的最大优点:集中。闭锁式结构严格遵守一天时间、一个地点和一条情节的规定。《俄》剧本就是“三一律”的完美体现,全剧情节发生在一天时间内,地点始终在忒拜王宫前院,情节是俄狄浦斯发现自己的身世秘密。虽说只有一条情节,但并不等于算是简单情节,相反,《俄》剧的情节正是亚里士多德最欣赏的复杂情节。什么是复杂情节?就是指情节中包含有突转和发现,它们是“悲剧中的两个最能打动人心的成分”,即该剧的第三场和第四场中的“突转”和“发现”。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指出,“突转”“指行动的发展从一个方向转至相反的方向……此种转变必须符合可然或必然的原则”。《俄》第三场,报信人的到来本是为了通报波吕玻斯国王的死讯,打消俄狄浦斯害怕弑父娶母预言应验的心理,让他高兴,不料在道出他的身世后却引出了截然相反的结果,这就是突转。而“发现”是“指从不知到知的转变,即使置身于顺达之境或败逆之境中的人物认识到对方原来是自己的亲人或仇敌”。剧中的“发现”在报信人到来后,王后伊俄卡斯忒发现了俄狄浦斯是自己的亲生儿子,随后俄狄浦斯也从“拉伊俄斯的仆人"口中知道了自己是拉伊俄斯与伊俄卡斯忒的儿子,一切真相大白。在这里,“突转”与“发现”不仅都具备了,而且几乎同时发生,根据亚里士多德的编剧理论,这是最好不过的方式。

  除了情节,亚里士多德认为性格的重要性占第二位,用他的原话说,就是:“情节是悲剧的根本……性格的重要性占第二位。”“人物不是为了表现性格才行动,而是为了行动才需要性格的配合。”由此可见,事件,即情节是悲剧的目的,但没有性格,悲剧却可能依然成立。很多人并不完全同意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说是性格产生了情节,是性格决定了情节的走向。他们设想,如果俄狄浦斯是另外一种性格的人,整出悲剧就不是现在这个样子了。如果他不是性格冲动,他就不会在前往忒拜城的途中杀死个素不相识的老人(他的亲生父亲);如果他不是爱民如子,他就不会追查凶手以求得天神对忒拜的宽恕;如果他不是倔强而执着,勇敢而坦荡,他就不会坚持不懈地追查下去,连最具体的细节都不放过……种种如果看来的确是可以减轻悲剧甚至是可以阻止这场悲剧,但是我想说,无论这个中心人物的性格如何,这一场命运的悲剧注定要不可避免得发生。悲剧的色彩可能因为性格的不同而或浓或淡,但戏剧作为一种文学形式,它要表现的就是一种状况的极端,一种力量的极限,一种命运的极至。这一悲剧的命运放在别人身上也许是没有这么样的悲剧效果,但放在俄狄浦斯身上却是收到了它该有的效果,悲得让人扼腕悲叹,悲得让人愈觉对命运的束手无错,而这正是作者的意图,悲剧的要求。所以从这一点来看,亚里士多德说的“行动需要性格的配合”并不是不无道理的。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5

  《俄狄浦斯王》是古希腊著名的杯具作家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之一,这部戏剧不仅向我们展示了主人公俄狄浦斯与杯具命运抗争的一生,更有价值的是给我们留下了思考人生、思考活法的无限哲学空间。

  从一出生便被太阳神谕示其终将?杀父娶母?于是,尽管笑靥纯真、天真可爱,小小的俄狄浦斯还是被作为父母亲的国王和王后狠心地遗弃于荒野之外,甚至命令牧羊人要将其刺死,以避免未来的杯具。但是,命运终究是命运,与芸芸众生一样,俄狄浦斯最后也没能逃脱命运之魔掌,落得刺瞎自我的双眼之后自我流放的结局。

  有人说,命运是存在的,人一出生上天便给你安排好了一辈子。俄狄浦斯王何尝不是呢?他的这辈子之中,有什么是能够让他自我改变的呢?若是牧羊人狠心将他刺死,那么也就没有了之后的他;若是在迷茫的途中娶了那位女人成家,那么也许就不会有之后的杯具;若是当时没有智慧地猜中斯芬克斯之谜,他就不会被理所当然地奉为王,不会娶得王后?他的母亲为妻?这一切的一切,都由不得他。

  杯具的命运是一对锋利的魔爪,紧紧地追赶着俄狄浦斯,吞噬着他。应对被注定的命运,俄狄浦斯苦笑、不屑,他不愿意相信,更不愿意理解,他的内心深处比谁都痛。杀父娶母!这样的神谕令他痛楚的同时,也充斥着深深的无奈和可笑。他觉得很可笑,自我怎会被注定如此糟糕的命运?他觉得心都被掏空了,世界都空了,他看不见周围的一切,心里只有绝望与孤寂。

  但是,坚强的俄狄浦斯不甘这样败给所谓的命运,他开始反抗,发了疯地反抗,即使明白不可能改变,却还是自我给自我一丝期望去走未来的路。而越是反抗,杯具的命运越是在斗争的路上一步步被应验了。在当时神化的国度里,一个自然状态下的人,就算内心再强大,意志力再强,也终究打败不了魔鬼般的命运。

  最后,当俄狄浦斯得知自我在尽心追查的杀害国王的凶手、全城瘟疫的祸首竟是自我,而心爱的妻子却是自我的亲生母亲之时,彻底绝望、崩溃了,但就在这样的时刻他还是没有选取逃避,勇敢地惩罚自我,承担了职责。

  一向被命运追着跑,却一向勇于反抗、勇于承担,这就是俄狄浦斯。他不满于所谓的宿命,勇敢地与命运做斗争,这也是这一典型人物形象值得我们尊敬的地方。合上《俄狄浦斯王》,反思自我的人生,我觉得作为一名*党员,就该像俄狄浦斯那样具备勇于应对、敢于承担的可贵精神品质,不为小小的挫折所打倒、不被所谓的命运所束缚,即使明白前方的道路很艰难,也要进行有血有肉的抗争,为自我保留一点期望,从容而勇敢地走下去,承担自我就应承担的',这样的过程也是完美而有好处的。

  这是作为一个人的本分,更是作为一名党员的本分!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2)

——小学生狼王梦读书笔记实用5份

  小学生狼王梦读书笔记 1

★ 《狼王梦》读书笔记五篇范文2021

★ 中学生狼王梦读书笔记五篇模板

  小学生狼王梦读书笔记 2

我在寒假里看了一本书——《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读完《狼王梦》这本书,我深深地被书中母狼紫岚那种不畏艰难,努力实现自己梦想的执着精神所感动了。这本书通过记叙紫岚为了实现它与已经死去的伴侣——公狼黑桑成为狼王的梦想,对自己三匹幼年公狼进行特训,老大黑仔是紫岚认为有它父亲的气质,并且最能实现她梦想的孩子,所以她倾注了所有的心血来培养黑仔,但不幸的是疏于防范,黑仔被从天而降的天敌鹰抓走而丧身,紫岚痛心不已。黑仔的死并没有让紫岚放弃她的梦想,老二蓝魂儿成了她的实现梦想的希望,然而天不随狼愿,在一次觅食行动中,蓝魂儿不幸遭到猎人的铁板袭击,悲惨的死去。紫岚把丧子之痛深深地埋在心里,立志要把三匹幼年公狼中最懦弱的老三双毛培养成为狼王,经过紫岚精心的培训,双毛血液中的狼性显现出来,然而就在它与狼王洛戛争夺王位时,久经沙场的狼王洛戛的一声嚎叫唤醒了双毛以前的懦弱,瞬间,死神降临,再次将紫岚的梦想化为泡影。紫岚只身生下一个孩子——母狼媚媚。虽然失去了三个孩子,但紫岚的梦想依然在招呼着它,她想,媚媚虽然是匹母狼,无法成为狼王,但是她可以繁衍后代,还可以实现她的梦想。就在媚媚生产的时候,金鹰来袭,为了保全媚媚和她的孩子,她被死神夺走了宝贵的生命。

在这里面,我喜欢紫岚不畏艰难、执着追求梦想的精神,但我却不喜欢紫岚把自己孩子当做实现自己梦想的工具,为了实现自己的狼王梦,甚至不惜牺牲自己孩子的性命。在生活中,就有一些父母像紫岚一样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却忽略了自己孩子的兴趣。所以我希望爸爸妈妈们能更深一层去了解我们。

这本书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做什么事都不能做得太过,不然很可能有不好的结局。

  小学生狼王梦读书笔记 3

  在我们的记忆中狼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但是它还有另一面,就是经历过的、想到的所有和人十分类似的一面。《狼王梦》这篇小说就在沈石溪的笔下描绘出了一匹母狼可歌可泣的生活。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公狼黑桑想当狼王,和母狼紫岚一起推翻狼王,可这天黑桑不幸死于野猪口中。紫岚生了5只小狼,一只在初生时,在冰冷的洪水里冻死了,紫岚给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蓝魂儿,三儿子双毛,女儿媚媚。因为黑仔像当年的黑桑,所以紫岚宠爱它,想让它来完成黑桑的遗愿,可它却表现出了狼没有的满足感。于是紫岚开始训化它,在它这个年龄,别的幼狼还不敢出洞,可它已经奔驰在草原上了,结果被一只鹰吃掉了。紫岚只好再让蓝魂儿代替黑仔,蓝魂儿果然不负众望,在狼群中算是佼佼者,每次都是它带领着大家,可就因为太过自信,让自己死在猎人的陷井里,紫岚只好再把希望放在小儿子身上,可双毛人小受俩哥哥的欺负,它只是一副奴像,紫岚通过打骂它才使双毛英勇起来,眼看双毛向狼王发起的挑战就要成功时,只听狼王一叫,便唤起了双毛以前的记忆,死于狼口之中。紫岚快绝望了,可它一定要实现黑桑的遗愿,媚媚正处于狼的配种期,紫岚只好为媚媚找一头强壮的狼,才能有好的狼仔,可媚媚却和狼群中最奴性的公狼吊吊疯在一起,紫岚只好将吊吊咬死,媚媚却整天不吃不喝,紫岚只好自己实现。可因为紫岚因教育儿子,现的很憔悴,中年狼已变成老年的模样,但有匹强壮的狼和媚媚生了狼仔,紫岚终于为了保护媚媚的狼仔而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以前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会为了狼王梦付出生命的代价,后来我明白了,这是因为这个世界有爱和梦想。假如这个世界没有了爱,只有梦想,狼王梦想永远不会实现。只有梦想,一切都是虚的',只是做白日梦而已,要有努力和信心。如果这个世界如果没有爱和信心是多么的可怕,所以让我们一起来付出我们的爱,让我们的心充满信心。

  小学生狼王梦读书笔记 4

  狼是邪恶代表,它们狡猾、凶残、贪婪、为人所恶,一直受到人们的厌恶、憎恨、鄙弃。它们有尖锐的牙齿,锋利的爪子、强健的体魄、令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嗜血的爱好,让人不寒而栗。但,它们也有像人类那样的生死离别、远大抱负,他们也有家庭,也会面临绝境……比如就像书中的紫岚与她的孩子……

  紫岚是母狼,在野外生了五个孩子,运回石洞的途中,死了一个。分别取名: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他想让他孩子,继承她丈夫黑桑未取得狼王宝座的遗愿。于是开始训练黑仔,结果一只黑雕把黑仔叼走了。又开始培养蓝魂儿,结果又被猎人的捕兽夹夹死了。然后只能用双毛去夺得狼王宝座,结果又被狼王击败了。于是,她最后把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的后代上,为了保住后代的安全,他又将自己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狼的一生貌似就是这样——要么生,要么死。狼的世界很残酷____两只公狼为了争夺权力,拼个你死我活、没有交流、没有表情、只有胜负!我为狼的行为感到惊叹。文中的黑桑为了称王,每天都是半夜起来找一棵树上拼命的磨练自己的牙,爪。黑桑死后咱又用同样的残酷来训练自己的孩子去咬、去撕、去杀、去抢!狼,从不对自己的孩子心软,他们从不向草原上的其他动物对自己孩子百般宠爱,正是因为这样狼才成为了“草原之王”。

  在“狼王梦”中,虽然作者没又向我们说明狼的精神,但,我却从字里行间立体会到了狼的伟大的精神。其中他们的“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是最最最最值得我们学*的,因为我们正缺少的就是这样的精神!狼永远都是这样。他们没有鹰爪那样锋利、没有野牛庞大彪悍,就连小老鼠也比他们灵活……可以这么说草原上大的比他们强的太多,小的比他们灵活的也多,他们在草原上可以说不怎么显著。但,为什么那么“没什么的”狼,为什么却能称得上是“草原之王”?因为坚持,所以胜利,这是一个道理。坚持下去,其实什么都可以的。

  我们人类是高级动物,是地球的统治者,虽然跟狼比,我们比它们聪明太多,我们有思维,但意志上我们不是绝对的。狼就是我们学*的一个榜样,学*他们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任何地点做事,第一原则——坚持!

  小学生狼王梦读书笔记 5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母狼紫岚在被猎狗追击时诞下狼崽,历尽千辛万苦扯大小狼,然而大自然总是残忍的,它的子女一一离开了它。最后这只母狼为了自己的狼孙要去除掉金雕,以完成那个自己的血统的延续者当上狼王的梦。虽口吐白沫仍坚持不懈;虽伤痕累累仍殊死一搏;虽年老体迈仍竭尽全力。最后它与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以正常来说是不可能的,但它却做到了。这不为什么,只为它的一个梦。

我相信现在六年级的学生绝大多数的同学都想考上一所好的中学,然后将来出人头地。这也是一个梦,但梦会不会实现还是另一码事,但没有梦是万万不能的。一颗种子不可能你不去浇水它也会茁壮成长。我们的升中们也需要知识来灌溉,聚沙成塔,即使我们的积累量只是一天一首古诗,那一个月下来便是三十首,一年下来便是365首,《唐诗三百首》也都轻而易举了。万世瞩目的光彩后一定有着拼搏过的痕迹;举世无双的辉煌抹盖了心酸的泪水;惊天动地的成就铺复着驳杂的伤痛。铺满心血的梦中有一天会实现,小苗会因这倾注的心血而茁壮成长,成为森林中的佼佼者。那时,便可以站在上面俯视这一路的风景。

这个梦会实现的!

我们每个人的母亲都是一样的,她们都很爱我们,随然方式不一样,但他们始终都是爱着我们的。每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安安,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学业有成,所以我们更应该孝顺自己的父母。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3)

——初中读书笔记实用20份

  “美国第十六任总统。”这仅仅是我在读林肯传之前对林肯的认识。“一个**黑奴维护美国统一的伟人。”这是我对林肯这个伟人最认同的看法。

  林肯上学不到一年,但他却在这短暂的时间内培养了自己渴求学*的品质,令我折服。

  他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的精神值得现在的我去学*。就像我一样,奥数不好,不是因为永远都学不会,而是没有去努力完成。没有努力完成,就要更努力,比别人花百倍,千倍的精力把其中的不足给补回来。可能只离成功一步之遥,只是因为一时的的气馁,才造成了不可想象的遗憾。记得爱迪生说过的一句话:“成功等于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天赋。”

  他不仅坚持学*,还坚持自我。

  林肯的一生实属不幸,不断遭受失败和挫折。他一直坚持着,是因为他没有放弃自己追求目标的原则。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每一次失败,从一次次挫折中赞下成功的经验。林肯先生说过一句话:“虽然心碎但依然火热;虽然痛苦但依然镇定;对付屡战屡败的最好的方法就是屡败屡战!”这句话从我看到就深深地记在我心。

  林肯是我奋斗的目标,学*的榜样!

  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父与子》,这本书虽然一个字都没有,但它的内容非常有趣易懂。

  “可疑的螺旋形”是《父与子》这本书中的一个小故事,讲述了儿子和父亲去动物园玩,儿子把小象的鼻子卷成螺旋形了,站在远方的父亲看到了这一幕很生气,去追打儿子。这时小象痛苦的叫了几声,父亲回过头来轻轻将小象的鼻子还原。这时儿子在“螺角山羊”旁玩耍,父亲赶到时发现山羊的角是螺旋形的,破口大骂。

  如果我是儿子,已经将小象的鼻子卷成螺旋,又看见了螺角山羊,父亲又骂我不懂事时,我会说:“爸爸,这不是我做的,你看,‘螺角山羊’它的角本来就是这样的。”如果我是父亲,在儿子已经将小象的鼻子卷起来,又看到了螺角山羊,我会想:儿子不会做这事吧,山羊角也是山羊无法支配的。

  生活中,我们做事情前要了解情况才能入手,不要冒然行动,不然会造成笑话。

  比如有一次我帮妈妈倒酸奶。“舒旸,帮妈妈倒碗酸奶,左边第一个碟子里是白糖,不要把盐当做糖放,再加一些蜂蜜……”,真啰嗦,我心想。我把酸奶做好后,勺了一碗给妈妈,放了三勺糖。然后拿给妈妈来品尝,“难吃,舒旸,你把盐当糖用了吧,都说过多少遍了!”妈妈皱了皱眉头。 你看,因为我自以为都知道,不认真听妈妈讲话,最后白白浪费了十八元牛奶钱。

  我要谢谢这位德国作家卜劳恩:“是您带领我们走进知识的世界,告诉我们做事之前先想一想。”

  昨天,我读完了这本《埃米尔擒贼记》。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居住在德国新城的小男孩,他叫埃米尔。一天,他的妈妈把他送到了车站,并千叮咛万嘱咐他千万别把给外婆的140马克弄丢了。埃米尔点点头,就上了火车。后来,一个小偷趁他熟睡之际,偷走了埃米尔的140马克。埃米尔醒来之后发现并跟踪了他。后来,埃米尔在柏林的一站下了车,开始一路地跟踪他。埃米尔在跟踪的时候,结识一了一些好朋友。在他们的帮助下,埃米尔成功地抓到了小偷,拿回了自己的140马克,另外还收到了柏林警局奖励的1000马克。

  读完这个故事后,我还觉得意犹未尽。喇叭男孩古斯塔夫,教授,小礼拜二和一些可爱的侦查员们都令我感到吃惊。没想到柏林的男孩们都这么勇敢,这么有智慧,这么团结。我也明白了,团结的力量是不可忽视的。一个和尚挑水喝,两个和尚没水喝。他们之所以没有水喝了就是因为他们不团结。你如果只想靠自己一个人成功的话,那根本就不可能。

  现实社会是残酷的,它弊病丛生,什么样的人都有。就像文中的那个小偷一样,他为了140马克,为了欺骗一个小孩子,光是姓名就有三个,真是让人哭笑不得。如果没有教授他们的帮忙,恐怕那个小偷早就逃之夭夭了。我很是佩服柏林的小孩,尤其是教授。他不但机智、聪明而且非常冷静,在这支队伍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人,为一个团体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让自己的团体团结起来,共同迈向成功之门。我相信,团结是可以越过一切障碍的。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是在今年的图书交易博览会上我让妈妈给我买的,因为我早就知道这本书的作者海伦・凯勒是一个盲人,她非常了不起,我想通过这本书详细地了解一下这位伟大的女性。所以,一拿到这本书我就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

海伦・凯勒曾经是一个非常健康的孩子,她给她的家庭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可是当她十九个月大的时候,一场灾难降临了,海伦突然高烧不退,等高烧退去之后,可恶的病魔却夺去了她的视觉和听力。也许大家都不会相信,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考上了哈佛大学,而且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创建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她不仅用行动证明了人类战胜命运的勇气,而且还将自己所经历的痛苦和幸福记录下来,给后世以勉励。

海伦・凯勒写这篇文章,就是因为自己看不见多姿多彩的世界,却又是那么想看一眼这个美丽、可爱的世界。所以她非常羡慕那些有一双明亮眼睛的朋友,希望他们能好好珍惜。

读完了这本书,我感觉自己一下子长大了,和海伦相比,我拥有健康的体魄,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人啊!所以,我发誓,今后,我一定要合理安排好时间,好好地学*,好好地生活,勇敢地面对学*和生活中的一切困难和挫折,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这样才不会辜负了我们所拥有的明亮的眼睛和一切美好的东西。这也是我读这本书的最大的感受。

我建议那些还没读过此书的人们抓紧去阅读它吧,相信它一定会带给你无限的精神食粮。

2.

《 名人传》读书笔记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本书作者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在解释这部作品的标题时说:“钢是在烈火里燃烧、高度冷却中炼成的,因此它很坚固。我们这一代人也是在斗争中和艰苦考验中锻炼出来的,并且学会了在生活中从不灰心丧气。”作者在塑造保尔这一形象时,用内心独白、书信、格言警句,揭示了这一形象的内心的全部复杂性和成长过程。保尔的形象是社会主义青年一代中最光辉最典型的代表。无论从思想内容还是从艺术形式来看,这部小说都可以称为30年代的苏联文学中最优秀的作品之一,而就它对读者影响的力量和深度来说,在世界文学史上也是独一无二的。

  同时,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所塑造的“保尔精神” 对人们的影响也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界限的。拿我国来说,八十年代起我国迈入了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同保尔那个时代的具体内容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我们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也有一大堆新的问题需要解决。现实生活不再要求我们像保尔当年那样一天发起十七次冲锋去攻占一个城堡,也不再要求我们在身患伤寒的情况下踩着寒冷彻骨的烂泥去修建小铁路。但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伟大进军中,保尔的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而无私奉献的精神;那种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精神;那种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勇于进取,艰苦创业的精神;那种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仍然是时代的最强音。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保尔精神仍然是我们强有力的武器。

  “人最宝贵的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不应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而斗争。”这是本书中大概可以算最震撼人心,最精彩的一段的。我想保尔·柯察金那段名言将伴随我一生,鞭策我抓紧每秒每分钟的时间,去做一些有利于人类发展、进步的事,同时也使自己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回首往事时,不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

  在这个有趣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神秘岛》的图书。读完后,我感叹不已,情不自禁地向故事中的人物竖起了大拇指,因为他们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通过努力又点亮了希望之火。

  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有五个北方人被当了俘虏。他们趁着一次偶然的机会坐上热气球逃离了营地,来到了一个荒岛。他们齐心协力互帮互助,用智慧和汗水换来了各种用品。但是,在岛上一待就是四年。四年间,他们毫不气馁,勇敢地尝试和努力终于得到了回报。3月24日凌晨,"邓肯号"发现了他们,他们终于回到了日思夜想的祖国怀抱。

  其中,我最敬佩的是工程师史密斯先生。他有一个特别漂亮的脑袋,被称之为“货币人头像脑袋”。在这次旅程中,他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和丰富的知识,替伙伴们出谋划策,一切都被他打理得井井有条。我觉得,他就像这个集体的支架,没有他就没有那幸福美满的生活。我要向他学*,多看课外书,让自己的知识变得更加丰富。

  读完这本书我也很感动。我被他们的团结互助所感动,也被他们的坚持不懈所感动。他们顽强地生活在岛上,用双眼去发现,用双手去创造,从什么都没有到制造出陶器,盖起房屋,建起畜栏……林肯岛上变得应有尽有。再回过头来想想自己,如果把史密斯他们换作自己,我肯定会像一个无助的婴儿坐在岛上号啕大哭。可是当我读完这本书后,也许我会像书中的主人公一样,用智慧和勤劳创造奇迹,绝不被困难屈服,而是勇敢坚强地生活下去。

  我举个例子吧。记得那次钢琴考级,父母每天一大早就把我送到了学校直到天黑才来接我,整整练了一星期,手指都弹得起水泡了。但我还是强忍着疼痛继续每天的强化训练,最终我的努力没有白费,终于换来了成功的果实。

  直到现在,我对这本书还记忆犹新。书中的主人公用行动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勤劳和智慧能创造一切。在人生中只要有智慧和勤劳,还有坚持不懈的精神就能为自己撑起一片美好的蓝天!

  读完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之后,我深有感触。

  《狼王梦》写的是: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要把自己的三个儿子训练成狼王的经过。后来,大儿子被金雕叼走了;二儿子被捕兽夹夹死了;三儿子死在了自己的自卑下。最后,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媚媚身上,让媚媚找一只优秀的大公狼,生下小狼,继续培训。可惜的是紫岚再也看不到了,因为她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外孙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读完了之后,我想:紫岚曾经是一只风华绝代,受无数只公狼爱慕的母狼,可最后牙齿不仅掉了几颗,还破了一只腿,这是为什么呢?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到现在才明白,是为了梦想。因为梦想,紫岚才会在儿子们一个个死去时而振作起来;因为梦想,她才会在尽管全身都快没力气了,但还是付出生命保护狼外孙……是啊!我们确实应该向紫岚学*,不管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要放弃梦想,改变梦想。

  然而,更让我震撼的是紫岚的爱。因为有爱,为了狼王梦想的实现,她会付出生命的代价;因为有爱,她才会在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夹住腰时会不顾一切地咬掉捕兽夹,牙齿掉了几颗也绝不松口;因为有爱,她才会为了狼外孙不被金雕吃掉而与金雕同归于尽……

  后来仔细想了想,紫岚为什么想让自己的孩子当狼王呢?因为丈夫黑桑,对!就是黑桑!因为黑桑临死之前想当狼王,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遗愿而在奋斗着,努力着。

  如果当年黑桑没有死,那么他们的孩子就不会死,他们就是一个幸福的家庭啊!在此,我真心希望世上不要有权利这个东西,没了权利,世上的人们有可能就不会自相残杀,而是和睦相处。这不是很好吗?

  有人说贾宝玉前世是一块“顽石”,而且说宝玉生下时嘴里所衔着的宝玉为女娲补天时遗留下来的石头。也许是这块石头的原因吧,家中的人都以为宝玉和这块石头是一条命,当玉碎了,宝玉也就有不好的事情发生了。又因宝玉天生长相俊美,也就都更加宠爱他了。

  当然,穿戴也更为华丽,头上戴着束发嵌宝紫金冠,齐眉勒着二龙抢珠金抹额;穿一件二色金百蝶穿花大红箭袖,束着五彩丝攒花结长穗宫绦,外罩石青起花八团倭缎排穗褂;登着青缎粉底小朝靴,项上金螭璎珞,又有一根五色丝绦,系着一块美玉。

  长得是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虽怒时而若笑,即瞋视而有情。再一看又是面如敷粉,唇若施脂;转盼多情,语言常笑。天然一段风骚,全在眉梢;*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

  又由于宝玉生长在贾府,贾府中大部分都是女子,所以也就对宝玉的性格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红楼梦》中有贾宝玉说过的一句话:“女子都是水做的骨肉,男子都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子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就是体现了贾宝玉非常喜欢和女孩在一起玩耍,讨厌世俗的那些男子。

  在《林黛玉进贾府》中有一段写“宝玉摔玉”,可见,宝玉“摔玉”这一举动是对天命的反抗,对世俗的鄙弃,表现了他追求*等,反对封建尊卑等级制度的思想,体现了他“行为乖张”的叛逆性格。

  而且在历人《西江月》中有写道:无故寻愁觅恨,有时似傻如狂。纵然生得好皮囊,腹内原来草莽。潦倒不通世务,愚顽怕读文章。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誹謗!

  富贵不知乐业,贫穷难耐凄凉。可怜辜负好韶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寄言纨裤与膏粱:莫效此儿形状。揭示了贾宝玉叛逆的性格,不愿受封建统治的束缚,厌弃功名利禄,要求独立不羁,个性释放,不服从封建统治者对他的要求,不安与他们所规定的本分。

  从《红楼梦》这篇小说中使我们学到了贾宝玉的人无贵贱之分,要敢于与现实生活中的不美好的事物作斗争,不能让不好的事物影响到我们,要分清***、假恶丑。勇于发表自己意见的美好品质。同时,也使我们懂得了人不能勾心斗角,贪图名利,要打败封建传统,使时代进步。

  当我合上这本书时,不知为什么,那眼泪便像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流下来。或许是因为这本书中的那个男孩子桑桑最终他没能留在自己度过了六年小学生活的油麻地小学,他必须离开这个令他终身难忘的地方;告别他至亲至爱的老师与朋友……

  这本著名的纯美小说的作者是曹文轩。整本书主要介绍了男孩儿桑桑刻骨铭心而又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在这六年中,他亲眼目睹或是直接参与了一连串看似寻常但又撼动人心的故事。这一切,都清清楚楚地展现在少年桑桑的世界里。这六年,是他接受教育的六年。

  当我读到《红门》这一篇文章的时候,我深深地被一个叫做杜小康的男孩子给打动了。因为是他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无论是面对多大的困难,绝对不轻言放弃,要振作起来,努力去做,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办法总是比困难多得多!而我,更是无法与他进行相比。就比如说在我的学*生活中,但凡遇到芝麻大点的小事,就想着打退堂鼓。当我做题目做不出来时,我的`第一反应并不是动脑筋思考问题,而是请求同学来帮忙;当我练字没有耐心时,就干脆快速写完了草草了事。

  自从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便一直在反思自己:现在我们的生活条件和学*条件都这么好为什么就不能好好学*,将来回报祖国?而杜小康呢?想学也不能学,他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沦落到悄悄地去偷别人的书来读。我们现在有学上,还有老师教,更应该好好把握住这个学*的机会。

  想到这儿,一阵阵羞愧的感觉涌上我的心头。杜小康可以刻苦地学*,为什么我不能?我整天都想着吃喝玩乐,怎样享受,心思全放在了这上面。难道我不该感到羞愧吗?难道我不该找个地缝钻下去?难道我不该向杜小康好好学*吗?

  让我记住这个人——杜小康。是他让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他就像我成长道路上的一盏明灯指引我前进的方向!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们来说童年是我最宝贵的收藏,高尔基写的《童年》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在假期中我看了不少书,对《童年》这本书最感兴趣。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了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还有十九世纪七十到八十年代的俄国社会风貌。

  我读完《童年》这本书,感受到了高尔基的悲惨遭遇,觉得我们是幸运的一代,因为高尔基3岁的时候,父亲病故,母亲就带他回了娘家。可惜外公是个自私而又专横的小业主,但是资本主义俄国的发展打断了外公发财的好梦,从此破产以至于贫困潦倒。可怜的母亲改嫁之后,生病而死,十一岁的作者被外公残忍地赶出了家门,到社会上自谋生路……

  高尔基真实地描述了自已苦难的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很幸福,因为我有一段美好的童年。

  看了《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书中告诉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和生活!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是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今年暑假,我有幸结识了一位著名的作家,还拜读了他的成名之作。我觉得书中的景色描写让我流连往返,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优美的语句更是妙不可言。这个令我无比敬佩的人,就是十九世纪俄国著名的作家屠格涅夫;这本由25个小故事组成的语言精炼的惊世骇俗的书就是《猎人笔记》。

  慢慢地阅读这本小说,我认为书中景色描写最好的莫过于《树林与草原》这个小故事。作者是这么描写的:“云雀嘹亮地歌唱着,黎明前的风吹动了――于是红红的太阳冉冉升起来。”读着读着,这句话似乎把我带入了作者见到的场景,与他一起领略那日出的风采,呼吸清新的空气;又让我随着他的步伐,目睹了黄昏的浪漫,见证了星星的璀璨。看着这么美的景色,我突然有一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静静地欣赏这本小说,我觉得最深入人心的是雅什卡曼妙的歌声。他在安乐居酒店里唱的那首歌,震撼了在场所有的人:伊凡内奇低下了头,庄稼人小声地抽搭,作者湿润了眼睛,野人先生落下晶莹的泪珠,包工头把紧握的拳头按到额头……就像作者说的,他的歌里有青春气息,有活力,有甜蜜,也有一个俄国人真挚而热烈的灵魂……我自然也被这歌声陶醉了。

  细细地品读这本书,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卡西扬。他是一个大自然的宠儿,是农民哲学家。他热爱大自然就像热爱自己生命。一走进森林他就会忘记一切,也许他会与林中的鸟儿呼应,与树木打招呼,向露珠眨眼睛……总之他会全身心沉浸在大自然的美景里。因为他非常淳朴、憨厚,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合上书本,我再次陷入沉思,其实,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在讲述那个喜欢打猎的“我”在四处打猎的过程中在俄罗斯所看到的一切。作者把大自然的美丽景色和农奴制背景下外省各阶层人民的生活风貌巧妙地结合写在一起,更让我们认识了当时俄国社会不公*的本质。因此,我读着这本书,自己的心情也会随着书页的翻动,时而悲伤,时而兴奋,时而为农民的悲惨命运愤愤不*,时而为地主的残暴咬牙切齿!从书本中走出来,我更为自己生长在繁荣昌盛的祖国,*等和谐社会大家庭而感到幸福与自豪。

  “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往事,他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卑鄙庸俗而羞愧……”。

  保尔·柯察金不屈服于侵略者的统治,参加了红军,并成为了一名优秀的战士,历经了沧桑。当他失明后还坚持以笔为武器,再次投入到革命事业中来。

  正如保尔·柯察金所说的那样,人生不能碌碌无为。

  曾经的我,像大多数小孩一样非常贪玩。直到一次,我才下决心要做的比别人更好。当时,我闲着无聊,便坐在电视前待了整整一下午,爸爸见我这么空闲,便找我谈话:“你这么空闲,为什么不帮我们做做家务?看电视也不能看那么久啊!”我听了这话,想:爸爸妈妈每天似乎都有干不完的活,我却无事可做,殊不知时间流逝得这么快,可我却没干多少事。“你有空看一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买来你都没看过。”就这样,我便从书中找到了人生的哲理,使我下定决心去积极进取、充实自己。

  就这样,我一有空便拿起一本书阅读。日积月累,我的课外知识自然提高了不少。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生命要活出价值,充实自己的人生!

  春华秋实。古往今来赞美春秋的大有人在,写“夏”的却屈指可数,不仅如此,写“夏”的人也很少有赞美“夏”的。

  王维的一首《苦行》是这样写的:“赤日满天地,火云成山岳。草木尽焦卷,川泽皆竭涸。轻执觉衣重,密树苦阴薄。”描写了酷暑炎日,表现了诗人的怨气。其实,细细回想,“夏”也存在着一丝风韵。

  夏日里,满塘荷花盛开,月季花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蜜蜂也出来采蜜了。但相比春天的优美的风景,夏日的风景则更具一番风格。在夏日的大街上到处可见人们踏着热浪急匆匆的向前走去。连停下脚步擦擦额头上沁出的汗珠都没工夫。夏日是一个动静结合的季节。

  夏日的代表色是金灿灿的黄:金黄色的阳光,金黄色的麦田,金黄色的玉米。金灿灿的黄刺得你眼睛睁不开。

  夏季是处于春秋之间的美好季节。我爱夏日!

  因为喜欢那清新爽快的风格,自去年起,我开始广泛地搜集夏目漱石的著作。《虞美人草》是我读的第七本。这本书就算和漱石本人的其他作品比,也是独一无二的。虽秉承漱石一贯的风格,情节简单而略嫌单薄,然而高潮处却又有急流涌现;人物塑造上与《春分之后》相似,都有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但语言上又与之远远不同,因为瑰丽奇崛的描写而*于《草枕》。

  事实上,《虞美人草》常为人诟病的也正是它过于华丽的语言。漱石在创作中刻意采用了繁杂浮华的俳体,字句堆砌到让人厌烦。然而基于对他其他作品的理解,我仍能从那华丽的藻饰中发现他一贯风格的影子。说实话,如果不是这若影若现的影子,恐怕我看不完全本,便要弃之不读了。

  但是,这些瑰丽的词藻就真的是完全多余的吗?也不尽然。第二遍读时,我已有余裕仔细思考这些字句的意义,我发现,它们其实都与人物形象形成了绝妙的呼应。故事的中心人物是甲野藤尾,一位容颜精致、才学丰厚的富家女,其兄名为钦吾。藤尾爱好文学、爱好诗,她的恋人小野清三就是一位诗人。刻画这两人时,朴白的语言显然是不合适的,文字中工丽的部分大抵来源于此。而钦吾是哲学家,复杂的思辨与议论则来源于他。而小野本来的婚约者孤堂小夜子,是一位来自京都的传统女性,京都的古韵在她身上就要有所体现。这些好像是我替漱石找到的借口,而为了证明这些是有所依据的,且看钦吾的挚友、藤尾本来的婚约者宗*一,此人是豁达不羁者的典范,而他的妹妹系子,则是个单纯天真的女孩儿。刻画这两人时,可以明显地看出语言已没有炫奇之气了,反而与《三四郎》里*白质朴的风格相类。这足以证明《虞美人草》中人物与语言风格的对应关系是成立的。

  这本书与漱石其他作品不同的地方还有一点,在于情节的相互联系。第一遍读时我尚没有许多发现,第二遍时我就已确信,漱石在写作这本书前,其实就已将全部的情节构思好,完全没有一时兴起的突发转折。所以,这本书读起来就像在赏玩一个精致的器械,每一个关节处都有其存在的'意义,只是你能否发现罢了。

  书的开始是甲野钦吾与宗*一一同游览京都的睿山。然而这却不是故事的开端。这两人游京都的缘起直到书的最后一章才完全交代了,甲野的父亲在国外客死异乡,而甲野的继母想让自己的亲生女儿藤尾和小野培养感情,又怕钦吾反对,才以调养身体为由让他出门旅行。而撮合藤尾与小野的原因,则是想招一个上门女婿,以将本应由钦吾继承的家产据为己有。与此同时,甲野的父亲生前曾暧昧地暗示将把藤尾嫁给宗*,藤尾瞧不起宗*,所以这是母女二人都不愿看到的。然而,小野也不是完美的对象,他在年少尚贫苦的时候得到了一位名为孤堂的老人的资助,孤堂老人有一女,名为小夜子,按照世俗人情小野理应与小夜子结婚,以报恩情。故事的最后,甲野继母的计谋本要得逞了,小野托人向孤堂老人回绝婚约,钦吾也主动提出让出家产,离家流浪。而宗*为了接济钦吾,提出让他去宗*家,和一直恋慕钦吾的系子结婚。但是最后的关头,小野终于在宗*的一*话下幡然醒悟,决定不再与藤尾纠缠不清,而去履行与小夜子的婚约。在这一打击之下,藤尾惊怒而亡,甲野继母则悔过,求得了钦吾的原谅,由钦吾赡养终老。

  小说的主要人物有六个,分别是甲野兄妹、宗*兄妹、小野清三与孤堂小夜子。这六人的人生观价值观各不相同。钦吾超然物外,视金钱如粪土,对自身际遇毫不在意;藤尾则虚荣浮薄,追求对他人、对外物的掌控。宗*豁达而坦直,厌恶虚文伪节,为人毫无掩饰;系子单纯而勇敢,愿意与心上人漂泊天涯。小野出身卑微,对地位与金钱有着执念,又为世俗人情所迫,懦弱踌躇;小夜子身处新旧时代的交界处,面临着被新时代抛弃的危机,小野就是她唯一的希望。

  虽然主体情节简单,但节奏把控得很好,相对于《门》与《春分之后》,故事也十分完整。初次读时,因为时间限制,我花了*两周,第二遍读时,一个晚上便可以读完了。之所以决定写这个系列赏析,首先是出于对这本奇书进一步探索的渴望,还有就是弥补《虞美人草》在中国并不风行的遗憾。夏目漱石继东野圭吾、村上春树、川端康成之后也渐渐进入各大书店的书架了,但《虞美人草》还未能被介绍。陆求实先生的译本十分出色,但出版后现在也未能再版,实是一大遗憾。我本人不通日语,尚待日后学*,希望能有更多更好的《虞美人草》中译本在中国市场出现。

  站在初中的第三级阶梯,背上的书包沉甸甸地,但我满心欢喜:这里装的是我从小到大的书,它们给予我思想和智慧,陪伴我一路成长。抬望眼,继续我的攀登,继续装载我的梦想……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恶取舍,细数看过的每一本书,我最喜欢这本封面朴实的《简・爱》。这本书有种无法抗拒的美吸引了成千上万的读者,它使人产生抑制不住的冲动,驱使人拿起它,随之深深感动,心灵为之震颤。

  简・爱的人生似一条坎坎坷坷、跌跌绊绊的崎岖山路。我喜欢简・爱,这个自尊心极强,不向命运屈服的顽强女子。“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每个人以自己的行为向上帝负责,不能要求别人承担自己的命运……”没错,正是这种极具尊严的自信使我们为之震撼。在简・爱的世界里,我看到坚强和人性的光辉,散发着朝日的光芒。我被她折服,折服于她心灵的美丽。

  这个暑假我几乎天天沉浸在它的世界。下午三四点的阳光像凤仙花缠绕在指间,缓缓跳动。我慢慢品读着这本夹杂着尊严和爱的小说,细细回味。心灵最深处的一根神经被扯动而震颤,最纯美的感情,给予我思想的洗涤。任何事都要带着自己的尊严去做,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我们都有审视的标准。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贝多芬告诉人类:“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休想使我屈服。”他们传递的也是和简・爱一样的坚强,影响了我们几个世纪。

  纵使沧桑百年,物换星移,没有人会忘记这本经典。相信每一位《简・爱》的读者,都会活得有尊严,在自己的生命里印下一个个坚实的脚印。

  我赞叹这渗透着尊严的爱情,这不屈于命运的故事!

  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初中教师读书笔记大全。《学记》曰:“是固教然后知困,学然后知不足也。”对于我们教师而言,要学的东西太多,而我知道的东西又太少了。有人说,教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该有一桶水。这话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尽的时候。我以为,教师不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来水”、“长流水”。“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因此,在教学中,书本是无言的老师,读书是我教学中最大的乐趣。

  比知识更重要的是方法,有方法才有成功的路径。教师今天的学*主要不是记忆大量的知识,而是掌握学*的方法——知道为何学*?从哪里学*?怎样学*?如果一个老师没有掌握学*方法,即使他教的门门功课都很优异,他仍然是一个失败的学*者。常听学生家长说“我家的孩子只听老师的,老师的话简直比圣旨还灵,回到家里就谁的话都不听了。”由此看来,我作为教师想到了学生的向师性,这是一种纯洁的美好的心理品质,我们当教师的要好好地利用和开发。特别是在学*了魏书生老师的教育理论后,我也曾刻意仿效,在班上定下“规矩”:凡是老师或学生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出现了错误,就要当场表演一个节目,没想到这一举措竟然让我获得了意想不到的威信。在教学中,我有意或无意中出了这个那个错,学生都会及时地为我指出,我也自觉“遵规守章”,每次都认真的为学生唱一首歌。这样的 “惩罚”却博得了学生的欢心,不仅师生之间的关系逐渐融洽,班级气氛也极为活跃。

  也许,这正体现了教育的民主,在学生眼里,教师能够与他们*起*坐,他们的心理也就获得了一种*衡,这样的教师最能受到学生的敬重。学生乐意与我走*,常把心里话告诉我,向我诉说烦恼,向我倾诉困难,每一次学生在向我表达着他们对我的感激和敬意时,我的心情都莫名的激动,我总是深深的感受到了自身的一种最崇高的价值。毫不避讳地说,这种崇高,正是我在读书工程中所获得的最大的收获,是我不断学*、不断完善的具体表现。学*化社会中的个体学*,犹如一个人走进了自助餐厅,你想吃什么,完全请便。个体完全可以针对自身的切实需求,选择和决定学*什么、怎样学*、学*的进度等等。

  比方法更重要的是方向。在知识经济大潮中,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认准自己的人生坐标,找准自己的价值空间。古代著名教育家孔子以“教学相长”、“诲人不倦”为乐,终于让他的“仁政”思想得以传承;孟子以“师不必贤于弟子,弟子不必不如师”为原则,因材施教,终于成大器;荀子推崇“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为理念,学以致用,锲而不舍;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更是内容丰富,高瞻远瞩;还有陶行知、朱永新、李镇西、魏书生等等。这些教育家,他们在教育工作中的研究与发现,让他们获得了最大的成功与快乐,而这正是他们走*学生所获得的硕果。读了这些理论著作以后,我的心更加透彻了,因为对这些经验的汲取,使我更自信的走*我的学生,让我更自觉地去研究我的学生,去发现他们身上的优点,寻找与学生交流与沟通的桥梁,从而把学生的纯真的心灵开启,把学生智慧的火花点燃。特别是在课堂中,我常与学生一起做同样的事,甚至是率先垂范,做学生的榜样。比如我的倾情的示范朗读,我的感情丰富的下水文,都赢得了学生热烈的掌声,也拉*了我和学生在课堂中的距离。让学生在欢乐中生活,在愉快中学*,这就是我终身从教的最大追求。

  比方向更重要的是态度,比态度更重要的是毅力。“任尔东南西北风,咬定青山不放松。”一天爱读书容易,一辈子爱读书不易。任何人都可以使梦想成为现实,但首先你必须拥有能够实现这一梦想的信念。有信念自有毅力,有毅力才能成功。有一位教育家说过,教师的定律,一言以蔽之,就是你一旦今日停止成长,明日你就将停止教学。身为教师,必须成为学*者。“做一辈子教师”必须“一辈子学做教师”。教师只有再度成为学生,才能与时俱进,不断以全新的眼光来观察和指导整个教育过程。使广大教师牢固树立终身学*的理念,创造性地开展教书育人工作。

  常读书使我明白了许多新道理: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人——环境”系统,读后感《初中教师读书笔记大全》。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教师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教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 “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20多年来,我始终把读书和教书结合起来,创新教、创新读、创新用,在用中创新。我先后在《课改通讯》、《小学语文作文》等县级、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多篇。我联系教改实际,撰写的《作文互评好处多》、《剪纸与语文教学》、《课堂评价的妙处》等论文获奖。 教书和读书生活,使我感悟出了人生的真谛:教师的人生,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我们要做“代表先进文化方向”的创新型教师,爱岗敬业是创新型教师应具备的首要条件。他不但具有无私奉献的师魂,诚实正直的师德,全面发展的师观,教书育人的师能,严谨求实的师风,而且还应具有开拓进取的锐气,蓬勃向上的朝气,勇于拼搏的英气,甘愿奉献的“傻”气,自强不息的骨气。吾以培养新世纪之英才,振兴中华为己任,虽生活清贫,但仍以春蚕的精神、红烛的风格、蜜蜂的作风、绿叶的品格和孺子牛的志向,奋力拼搏,无私奉献。

  读了《詹天佑》这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静。

  詹天佑是一个有骨气的中国人。1905年,他在清**XX无能的情况下,在帝国主义的嘲笑声中,毅然接受了修筑京张铁路的任务,这正是他爱国主义的表现,也是我学*的榜样。

  詹天佑为了寻找一条合适的线路,晚上在油灯下绘图计算,和工人同吃同住,还常常请教当地的农民。他克服种种困难,使铁路提前两年竣工。想想自己,做数学*题的时候,常常害怕困难,抄袭同学的答案,比比詹天佑,我多惭愧呀!我决心以詹天佑为榜样,长大了也为祖国争光。

  这篇短短的'“读后感”,既要表达詹天佑的爱国主义精神是自己学*的榜样,又要叙述自己被詹天佑“不怕困难”、“刻苦学*”的精神所感动,其结果,文章内容显得分散、干巴巴,倒像是一份“决心书”。

  由此可见,写读后感一定要选择自己感触最大和体会最深的一点来写,应突出重点,切忌面面俱到。当然,写的时候还要善于联想,依照原文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结合自己的思想和生活实际。

  一路有你,伴我走孤独,走过无知,走过稚嫩,多少次执子之手,便忘却尘寰,直到“滴残紫塞风前泪,惊破红楼梦里心”。

  初读《红楼梦》,如同管中窥月,只知道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欢离合,无论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初次相逢,还是到最后的黛玉焚稿、宝玉哭灵,都体现出他们的真挚的幸福却又照化弄人。待读到红楼儿女们的香消玉损,每每眼空蓄泪,才知晓人间不只是美好。还有那样一座姹紫嫣红的大观园,虽然终究也不是人间天堂,却至少隔断了许多园外的肮脏。可是当园外的势力一点点侵入园内,便是无可挽救的悲剧的开场。园内园外,竟是咫尺天涯。十二女伶的离乡怨,林黛玉的潇湘馆,薛宝钗的蘅芜苑,直至贾宝玉悬崖撒手遗红怨,唯与作者共掬一把热泪洒于闺阁之中。在很多时候,我总是觉得贾宝玉最终的出世是因为他的世界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变化,是他终于明白他的斗争,他的思想其实全部是依附着家庭,他的家倒了,他的一切也完了,什么思想啊,斗争啊,统统没了,他不得不离家出走,也许是为了避祸,也许是无法承受。

  “三春事业付东风,明月梅花一梦。”一部《红楼梦》,有多少作者的自伤。情痴抱恨长,是一个家族兴亡血泪,在这其中又有多多少少无可奈何啊。唐太宗的一句“以历史为镜,可以知兴替。”谁知千年后的一部《红楼梦》也道出了其兴替。在隐隐约约中,我也或多或少读出了多少堂堂须眉的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而“才自精明志自高”的如美画卷都被裹挟其中,飞鸟各投林,一番梦幻之后的“假语村言”又寄托着多多少少真挚的哀思呢?

  衰落的贾府是不可逆的现实,同样也曾是作者头顶的一方天地,然而大观园中无数灵动的红颜,大多只是作者的思想,我在多少回读《红楼梦》之后,才知林黛玉和薛宝钗的战争,晴雯与袭人的战争,都是现实与理想的不可调和。而黛玉的风流婉转,晴雯的心比天高,正是作者最深的理想化身。而宝钗的经济学问,袭人的温柔和顺,却又是现实的闺阁尘缘。于是就知道了,贾宝玉和薛宝钗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是现实的许多的弊漏却又根深蒂固,欲罢不能;而林黛玉和晴雯的逝去,也是理想的难行却至死不渝。理想与现实在此冲突,现实多弊却根深蒂固;理想难行却矢志不渝。可柔弱的理想如何改变黑暗的现实?“质本洁来又洁去”“一抔净土掩风流”这才是最深的悲剧,才是作者最大的苦闷。

  当我合上书页,人去,楼空,青山依旧,夕阳残红。细细咀嚼书中那岁月的故事,年龄不同,心得不同。在一曲红楼的陪伴下,凝望,成长……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4)

——《白象家族》读书笔记实用5份

  在这个假期,我读了《白象家族》,里面有感动人心的片刻,又让人觉得美好的一段,还有幽默的一小段画面。我从这里感受到了动物与人类的和*共处。

  里面大概说的是:沈石溪年轻的时候,在树林里工作,有一天,一头白象闯入他的家里,沈石溪那时候吓坏了,但他鼓起勇气去看它。沈石溪看着头小白象的鼻子是银灰色的,就叫它银灰鼻。沈石溪这才发现小白象病了,于是沈石溪给小白象煮了一锅糖粥,准备怎么处理这头小白象。于是,沈石溪想到了把它卖给马戏团,他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沈石溪正准备拿铁链把小白象给拴起来,可没等沈石溪走到银灰鼻面前,外面出现了大象的叫声,或许这是银灰鼻的家长们在呼唤它,他就急匆匆的跑到外面,钻进树丛,一眨眼功夫,银灰鼻跑了。而沈石溪却觉得很可惜,因为他白白的亏了一锅汤粥。

  有一次,他出了门就被银灰鼻推进了树丛,然后,有一群大象在他眼前。当时沈石溪很害怕,他后来才知道银灰鼻是想把自己介绍给它的`家人,银灰鼻的妈妈长得像汉白玉一样白,就叫白玉娘,银灰鼻的爸爸很高体格庞大,叫声很大叫霹雳雄。还有二姨太,老阿呆,二丫头,牢骚鬼。沈石溪和这群大象过得生活有滋有味,沈石溪还会给他们带水果。就因为沈石溪去象冢偷象牙,银灰鼻一家就再也不理沈石溪了。

  友谊是最脆弱的事物,会因为各种原因而被摧毁。

  我用了三天时间认真读完了沈石溪的《白象家族》这本书,觉得既感动又悲愤!

  感动在于白象是如此的重恩情,就因为作者无意中救了小象“银灰鼻”,银灰鼻就把自己整个家族都介绍给作者,从而作者和白象一家成为了朋友,他们共同度过了一段赤诚友爱、相互帮助的日子。感动还在于作者遭遇孟加拉虎捕杀时,在最危急的时刻,白象家族能及时赶到,还毫不犹豫地实施营救,最后导致老象“老阿呆”的重伤。

  你们是不是感到疑问,老阿呆不是为了救小象“傻丫头”才受伤的吗?我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仔细想想,如果它们没有救作者,不就不会卷入这场灾难了吗?感动更在于老阿呆临死前和一家子前往象冢,却破天荒地同意作者跟随,当时头象“霹雳雄”怎么也不肯带上他,老阿呆和银灰鼻却如此相信自己的朋友,真心把作者当成家族的一分子,最终还说服了霹雳雄。

  悲愤是产生在作者身上的。愤的是他怎么可以忘恩负义,去偷老阿呆的象牙?没错,老阿呆死后只剩下遗骨了,但仍旧是神圣的,作者在偷盗象牙时竟然觉得理所当然、毫不知耻,完全被巨大的利益蒙蔽了双眼!想想看,老阿呆如果不是救人负伤,能那么早离世吗?悲的是,虽然作者挺过分的,但我也看到了他的难处,他仅仅是一个留在西双版纳插队的穷学生,父母姐妹都需要钱的帮助,白象家族的恩情和亲人的困境的确难以选择啊!

  自从读了《白象家族》这本书之后,让我久久不能忘怀。这本书里面,内容丰富有趣,还形象的把作者的喜怒哀乐表象的淋漓尽致,让我爱不释手。

  在这本书里有许多小故事组成,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白象家族》这个小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作者在野外的下雨天意外的救了一只白象,那只白象全身被雨水打的精湿,四只象蹄沾满泥巴,右耳都撕裂了一条两寸长的口子,滴着血。见这情形,作者也忘了害怕,赶紧拿些药给它包扎伤口,仔细观察作者发现,它的身体除了半截鼻子是银灰色之外,其余部分为白色就这样作者就给它取名为银辉鼻。俗话说象是一种灵气而又重感情的动物,作者在山上采红薯的时候又碰到了银灰鼻,银辉鼻用它自己的方法向作者介绍了他们的白象家族,并给它们都取了名字。可作者被现实所逼迫到象冢偷走了一根象牙,回去的路上被象群撞见了,从此作者和白象家族的交情破灭了。

  读完全文,我心里深受触动,我也学到了很多,可能这就是沈石溪作品的巨大魅力,他的动物小说别具一格,在海内外赢得广泛声誉,他本人也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很好地将动物的特点和我们人性很好地结合起来,让人读来觉得真实可信,令人回味,促人深省。他的作品很多,不少还改编**选我们中小学语文教材。

  这本书的作者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读了深有感触。故事是这样的: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故事中的主人公听到一阵敲门声。开门一看,是一头迷路的小象,小象浑身是泥,右耳朵有一道血口,主人公给小象包扎好,给小象起名为“银灰鼻”。

  第二天清晨,象群来了,小象为报答主人公,带她结识了许多大象朋友:白玉娘、二姨太、老阿呆、傻丫头、饿痨鬼和头象——霹雳雄,共七头白象。

  为了和这群珍贵的白象加深感情,主人公历经千辛万苦,身上被雄蜂蜇了许多包,给象群弄了个雄蜂窝吃。可是没多久,他在回家的路上竟然遇上了凶猛的孟加拉虎!他和老虎周旋,差点送了命。

  这时主人公急中生智,大声呼喊象群,白象家族赶来救驾,赶走了孟加拉虎,但象群中的公象老阿呆年事已高,加之在与孟加拉虎的战斗中身受重伤,就要踏上去象冢的路了。

  主人公跟着象群,参加了象的葬礼。可他财迷心窍,再次去象冢,把老阿呆的象牙“偷”来了,路上正巧遇上白象家族,被守护象冢的霹雳雄差点踩死,虽然主人公保住了性命,但他与白象家族的友谊也永远中断了。从此白象家族再也没有出现过。

  《白象家族》让人读起来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遗憾,是主人公在金钱的诱惑下无耻地盗取象牙,从而失去白象家族的信任!万物皆有灵,只有真诚的尊重和爱护这些生灵,才能创造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美好境界!

  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书名是《白象家族》,从中,我得到了一些体会。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一个知青无意中救了小象“银灰鼻”,银灰鼻把自己的家族都介绍给知青,于是,知青与白象一家成为了比亲人还要亲密的伙伴,他们互相帮助。当知青被孟加拉虎捕杀时,白象家族及时赶到,毫不犹豫地实施救援,最后,老象“老阿呆”重伤。事实上,是因为老阿呆保护小象才受伤的,可仔细想,如果它们不去救知青,也就不会受伤了,老阿呆临死前和一家子前往象冢,知青哀求一起去,老阿呆竟然同意了,头象坚决反对。老阿呆和银灰鼻非常信任知青,说服了头象。

  可知青打探到了象冢的位置,竟然想去偷象牙。知青完全被巨大的利益蒙蔽了双眼!而且他在偷象牙的时候觉得理所当然,毫不知耻!老阿呆是因为救他才提前离世,而知青不但没有报答,还想去偷象牙。当知青拿着两根象牙准备回家时,白象家族出现了,它们发现最信任的伙伴做出这种事时,怒火中烧,最后还是银灰鼻求情才保住知青的命,白象家族与知青断绝了友谊。

  像这种别人帮助了你,你却去陷害别人的事非常多,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人和人之间的友谊是非常珍贵的,人和动物之间的友谊更加珍贵,人和动物都需要对方的信任,如果因为一时的贪心而破了友情,多不值得。多么可惜。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


《俄狄浦斯王》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5)

——《老鹿王哈克》读书笔记实用5篇

  《老鹿王哈克》讲述了在老狼侵犯时,杰米突然出来向鹿王哈克挑衅,你就和杰米开始一对一的战斗,你老了但是还很有精神,而且很有经验,打败杰米简直是轻而一举。

  在一个血如残阳的黄昏,老狼突然来临,杰米带头跑的最快,可是你却向老狼的地方跑去,把老狼引到一个山谷里,与它开始了激烈的战斗,经过了几番厮杀,你终于将琥珀色的鹿角**了老狼的胸口,当老狼却很狡猾,在那里装死,可是突然,他又跳了起来,咬破了你的喉咙,这场战斗终于结束了。

  你真是一头与众不同的鹿啊!*常的鹿只要一闻到猛兽身上的腥臊味就会被吓得魂飞魄散,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逃命。你不仅没有被老狼的气势吓到,反而主动攻击,这样的鹿实在少见。

  虽然你和老狼同归于尽了,但是你用自己生命里最后一抹火花为鹿群增添了一些光明!

  老鹿王哈克是动物小说斑羚飞渡里的一篇文章。

  哈克是鹿群的老国王,它已经15岁了。我虽然不知道15岁对鹿是什么概念,但我知道,那应该是青壮的年龄。在哈克的统治下,鹿群生活得安宁极了,可半年前迁到这的一头狼彻底破坏了这份安宁。这只狼每隔七八天就抓走一头鹿,就像人类取定期存款,半年下来,被抓走的鹿不下20头。鹿王哈克下决心要打败这只狼,于是开始积蓄体力,准备应战。就在这时,一头年轻的公鹿杰米却出来挑战哈克的地位。哈克异常愤怒,可是尽管哈克知道杰米的缺点,也能轻松取胜,但当它想到那头凶恶的狼,为了保存体力,它最终放弃了与杰米的决斗,将王位拱手让给了杰米。

  与恶狼开战的那一天终于到了,那是一个下午,鹿群见到狼后四散逃走,只剩下已不是国王的哈克。恶战开始后,哈克身上被狼咬了10多道血淋淋的口子,还不住地往下滴着血,老狼身上却只有两三个小伤痕。哈克已退到一块大石头边,就在这一刻,狼的肚子全部暴露在哈克的面前。哈克身子往后屈,脚顶住石头,猛一用力,整个身体像箭一样射向老狼。老狼还没反应过来,肚子已被鹿角捅出两个大窟窿,哈克也筋疲力尽。经过一下午的恶战,狼和老鹿王哈克都在漆黑的夜晚断了气。

  看完这篇文章,一丝悲凉感涌上心头。老鹿王哈克,抛弃了国王的位子,奉献了自己的生命,就为换得鹿群的安宁。可这一切,鹿群却浑然不知。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老鹿王哈克。鹿王哈克的高尚品质使我深受感动。这篇文章主要写了:老鹿王哈克预感到自己的死期快要临*,他想为鹿群做点什么,可是却心有余而力不足。

  有一只老狼,很狡猾,他总是神出鬼没,老鹿王哈克带着鹿群东奔西跑,可是还是甩不掉那只狼,他知道如果自己杀死了狼,那么会给鹿群带来很大的好处,让鹿群可以更好的繁衍生息。可是每次当郎出现的时候,他总是退缩,总是不敢向狼发起挑战。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又有一只公鹿向他挑战,希望得到王位,他知道自己如果挣回王位,就无法为鹿群做出贡献,而如果不争夺王位,他将从鹿群中的佼佼者变为连母鹿都不如的败退者。经过一番心理斗争,他选择了退出战斗。狼又一次出现了,他没有上前,狼追着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跑,他想起原来也有一只母鹿和一只小鹿葬身狼口,他不愿意让悲剧重演。于是他冲向前去,挡在了母鹿、小鹿和狼中间。母鹿和小鹿逃开了,他把狼引到一条绝路上,和狼开始搏斗。可是他到底还是不如狼轻巧,原来被他当成武器的鹿角变成了累赘。这时他想到了一个方法,他减弱了搏斗,假装要被狼制服,果然狼上当了。老鹿王哈克倒了下去,狼开始对他的鹿角产生了兴趣,鹿王找准机会,照着狼的腰插了过去,把狼顶在石壁上。一分钟后,他慢慢的放下了角。狼突然扑上来,对着他的血管一口下去。他后悔了,他不应该轻敌的。狼是只要有最后一口气,就会和对手拼命。可是后悔已经晚了,他听见了自己喉咙被咬破的声音。太阳落山了,暮色中,他和狼的身体渐渐地冰冷了下来。

  老鹿王哈克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鹿群的繁衍生息。我想他不会后悔的。虽然自己死了,但是他已经做到了任何鹿都做不到的事情:向狼挑战。我想此时他可能已经不算是一头鹿了,他像一头勇猛的战士,为子孙后代做出了无悔的贡献。

  今天我读了《老鹿王哈克》,觉得非常好看。

  它主要讲了勇敢、智慧出众的老鹿王哈克,希望自己生命结束的时候与众不同,希望自己用最后一抹生命的火焰给鹿群增添光明。为了这个目标,面对恶狼,他勇敢、果断地战胜了老狼,并和它同归于尽。

  读完这篇文章,我为老鹿王勇敢、智慧、忍辱负重的精神所感动。一个高高在上的鹿王,为了种族的生存和繁荣,宁愿牺牲自己的地位和尊严。我不由得想起了越王勾践,他同样是为了自己的国家,忍辱负重、卧薪尝胆、在吴国为奴,睡柴草、尝苦胆,经过20年的努力,使自己的国家转危为安,并且灭掉了吴国。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误解,也会有人生低谷,这时,我们就要像老鹿王哈克一样,学会忍辱负重,明白暂时的忍让是为了实现更高的目标。

  面对困难,老鹿王勇敢、坚强、勇于承担、不退缩、不逃避,哪怕是献出自己的生命。面对凶恶的狼,鹿只会害怕,但老鹿王哈克却用自己的智慧和生命战胜了困难。遇到挫折,如果我们只是一味地退缩,那么永远都不可能战胜困难,只要勇敢面对,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一切问题都会迎刃而解。

  这是我读了这篇文章的感受,希望每一个人都可以为了自己的目标无畏、勇敢地前进。

  在这个星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斑羚飞渡》,里面有一个故事,《老鹿王哈克》。这本书让我有很深的感受。

  这个故事主要写了:在大草原上,有一只年轻的鹿王。他在鹿王的位置上呆了10年,一直都没有其他的鹿来夺取王位,因为他的挑眼,非常厉害。一不小心,双眼都会被戳瞎。

  虽然他的地位没有动摇过,但一直被草原上的老狼困扰,每十天都会叼走一只无辜的鹿。真在他苦思冥想怎样对付老狼时,突然有一只鹿向它发起挑战,但老鹿王哈克不想浪费力气和其他的鹿争斗,让那只羊获得了胜利,当上了鹿王。

  几天后,在一天晚上,哈克遇上了老狼,和他决一死战。可最后哈克用性命换来了羊群的安宁。

  哈克用性命保住了羊群,这种精神让我佩服他。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让我感受很深。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