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祝福》读书笔记实用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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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 1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题记

  第一次读《祝福》是在初一的时候,记得读完后印象最深的当然是祥林嫂,那个时候总觉的她是那么的不幸,总觉的是老天在和她开玩笑,亦或是她上辈子做了太多的坏事,这辈子要用一生的时间来补偿。

  而今,学完《祝福》之后,当初的想法一下子消失了,在同情祥林嫂的同时也认识到祥林嫂的命运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更不是老天在和她开玩笑,而是封建礼教根深蒂固的影响不允许她过上好日子。

  我真想对祥林嫂说一句:“祥林嫂,你真傻,你不该去反抗,纵使你有千万种委屈。”祥林嫂的命运,怪不了别人,怪不了四爷的顽固,怪不了婆婆的自私,怪不了柳妈的无知,要怪就怪她不懂得男尊女卑,不懂得逆来顺受,不懂得听天由命。祥林嫂一定知道她自己摆脱不了悲惨的命运,可她就是要反抗,殊不知**、族权、神权、夫权这四条绳子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已经是如此的根深蒂固,企容她这区区的一个弱女子就能改变得了?它们是如此的伟大,伟大到连庙祝都厌弃她去捐门槛。贞德她不该顶撞封建制度,她错就错在没有认识到自己是如此的渺小,没有认识到命运不是自己说怎样就是怎样……

  “然而在现世,则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都不错。”你为何要再回鲁镇呢?你不来该多好,既不会惹人厌弃,也不会落魄成为乞丐冻死在街头,如此一举两得的事你为何不去选择?

  再读《祝福》心情更是百感交集。封建制度的种种恶行,让人从骨子里痛恨,“人吃人”的现实更让人咬牙切齿。从祥林嫂身上,我们看到了旧中国千百万;劳动妇女的悲惨遭遇,所有的一切都证明着:封建思想是社会中的一个毒瘤,我们必须彻底的把它根除,决不能手软!

  再次,我们应该庆幸,庆幸自己生活在当今的年代,没有封建的毒害,现实中祥林嫂的命运不会重演,品古论今,我们应该引以为鉴,让这个社会朝想更光明的方向发展。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 2

  今日无意间,我看起了鲁迅的小说《祝福》,这是一篇以第一人称写的文章。题中的祝福,主要指主人公的“四叔”家——鲁镇的一种民风民俗。但读完整篇文章后我才发现这个“祝福”更带有一点讽刺意味。

  祥林嫂,一个生活中充满悲剧的大嫂。文章的一开头,他便是以一个乞丐的身份出现的,可是他却没找“我”讨钱,而是问了我一个问题——“一个人死了之后,究竟有没有魂灵的?”而“我”却是一种“说不清”的回答,以至于祥林嫂在夜里便死了……

  祥林嫂不是鲁镇人,是“我”四叔在一年的冬初,从老卫婆子那里买回来的.,原来祥林嫂的老公死了,她的婆婆便把她卖了过来,虽说他是个寡妇,但干的’工多,“四叔”也就把他留下来了。

  后来他就被她娘家人拉走当别人家的媳妇了,而且生了一个儿子。可好景不长,男人断送在伤寒上,儿子又因看管不严,给狼衔去了,只好又把她领来了。

  可有因她败风俗,祭祀时便不让她插手,一切饭菜,都由“四嫂”做,否则,不干不净的东西,祖宗是不吃的。最后她越来越不中用,只好叫她会老卫婆子那里。

  最后不用我说——她死了……在“祝福”中,死了……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 3

  *日,读了鲁迅《彷徨》中的《祝福》一文,对鲁迅的文章又增添了几分认识。

  《祝福》写了“我”回家过年时,听说了祥林嫂的故事。祥林嫂是外乡人,初来鲁镇时活泼开朗、勤劳朴实,深受大家喜爱。但她丧夫后被逼再婚,而后来的丈夫和孩子却都因意外丧生,她沦为了乞丐。在被大家欺辱,嘲笑后,自闭起来,最终不得不自了终生,期盼着下地狱与家人重逢。整个故事充满了悲情色彩,读后心情十分沉重。

  作者的意图,便是要通过祥林嫂的一生来批判禁锢人的封建思想。纵观祥林嫂的悲惨一生,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封建思想毒之深。最初,祥林嫂在第一次丧夫后,受封建思想中妇女要“守节”,不能再嫁的影响下,不肯再婚,甚至寻死;后来,被逼再嫁后,在别人的眼里她已“失节”,于是人们便不停嘲笑她,歧视她,给她带上罪名,使她每日生活在痛苦中;然而,她尽管尝试挽回名誉,却寄希望于神灵,向庙里捐门槛以求摆脱“罪名”,但这终究是无用的;最后,走投无路的祥林嫂只好自杀,以求在地狱中与家人能重逢。仔细想来,这导致其悲惨遭遇的竟几乎全部源于封建思想,封建思想只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它让人不能呼吸,不给人活路。人们认识到了这思想的罪恶后,便会摒弃它,从而动摇封建统治根基,推动社会进步。

  值得学*的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普通民众毫无觉悟,在千百年延续下的封建思想中混沌地活着。在这种条件下,怎样才能使人们觉醒呢?事实证明,直接攻击旧思想,宣传新思想,不但不会被接受,还会被当作**思想而遭到大多数人的反对。于是,鲁迅便富于战略性地用叙事的方式,婉转地让读者自己觉醒。人们一开始读来,不会存有戒备心理,只是当作一个微不足道的故事来看,或许它*常的'就发生在自己身边。但随着阅读深入,他却不知不觉地发现,主人公的命运多舛,似乎并不是偶然。再一琢磨,便不难察觉这些悲剧都是由封建思想导致的。即便思考到这也就足够了,在这类文章的影响下,久而久之,他便对封建思想产生了极大的厌恶,便会毫不犹豫地推翻它。

  由此可见,斗争不能只靠冲动和热血,更多的是需要智慧。今天,我们在赞叹鲁迅的文笔和构思时,更应该感谢他,是他为黑暗的中国带来第一缕曙光。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 4

  幸福的家庭总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题记

  第一次读《祝福》是在初一的时候,记得读完后印象最深的当然是祥林嫂,那个时候总觉的她是那么的不幸,总觉的是老天在和她开玩笑,亦或是她上辈子做了太多的坏事,这辈子要用一生的时间来补偿。

  而今,学完《祝福》之后,当初的想法一下子消失了,在同情祥林嫂的同时也认识到祥林嫂的命运不是偶然而是必然;更不是老天在和她开玩笑,而是封建礼教根深蒂固的影响不允许她过上好日子。

  我真想对祥林嫂说一句:“祥林嫂,你真傻,你不该去反抗,纵使你有千万种委屈。”祥林嫂的命运,怪不了别人,怪不了四爷的顽固,怪不了婆婆的自私,怪不了柳妈的无知,要怪就怪她不懂得男尊女卑,不懂得逆来顺受,不懂得听天由命。祥林嫂一定知道她自己摆脱不了悲惨的命运,可她就是要反抗,殊不知**、族权、神权、夫权这四条绳子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几千年的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已经是如此的根深蒂固,企容她这区区的一个弱女子就能改变得了?它们是如此的伟大,伟大到连庙祝都厌弃她去捐门槛。贞德她不该顶撞封建制度,她错就错在没有认识到自己是如此的渺小,没有认识到命运不是自己说怎样就是怎样……

  “然而在现世,则无聊生者不生,即使厌见者不见,为人为己,也都不错。”你为何要再回鲁镇呢?你不来该多好,既不会惹人厌弃,也不会落魄成为乞丐冻死在街头,如此一举两得的事你为何不去选择? 再读《祝福》心情更是百感交集。封建制度的种种恶行,让人从骨子里痛恨,“人吃人”的'现实更让人咬牙切齿。从祥林嫂身上,我们看到了旧中国千百万;劳动妇女的悲惨遭遇,所有的一切都证明着:封建思想是社会中的一个毒瘤,我们必须彻底的把它根除,决不能手软! 再次,我们应该庆幸,庆幸自己生活在当今的年代,没有封建的毒害,现实中祥林嫂的命运不会重演,品古论今,我们应该引以为鉴,让这个社会朝想更光明的方向发展。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 5

  初读《祝福》,祥林嫂的形象便印在脑海里。一个对生活充满希望的姑娘,为了生存努力的干活、工作,“口角边渐渐的有了笑影,脸上也白胖了”。可是她还是不能摆脱被他人操纵命运的生活,甚至成为“婆婆”赚钱的工具。

  在与贺老六拜堂时,祥林嫂激烈地反抗,那一撞,振撼人心。人们着实为她不肯向命运屈服的精神折服。可她毕竟只是一个普通的女人,无力抵抗“命运”。一切不幸却由之而生,她终身落下一个“不干不净”之名。

  祥林嫂悲惨的命运让人心头一酸产生无限怜悯之情,其实更多是对那个社会的憎恨。祥林嫂悲惨的身世只是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四婶四叔顽固冷漠的态度让她一次又一次陷入绝望。最让我不解的是人们竟不肯给她最后一次正常生活的机会!在祥林嫂赎罪后,她对生活燃起了一点点希望之火,可她还是被否决了。我无法想象当“她像是受了炮烙似的缩手,脸色同时变作灰黑”,“只是失神的站着”时,绝望到了何种地步。

  这些足以看出当时社会人们是何种愚昧,何种无情,何种麻木。祥林嫂终于成了社会落没的牺牲品,而以鲁四老爷为代表封建礼教的维护者,执行着祥林嫂之死的帮凶。

  祥林嫂死于“祝福”之际,大悲大喜联在一起,就连那时的天空、晚云、爆竹声都显出无尽的悲哀之情。悲哀的不仅是为祥林嫂,事实上是为那个社会。那个被封建思想、封建礼教麻痹了的、毁灭了的可悲的社会。

  祥林嫂,孔乙己,范进这些人都是深受封建礼教毒害的人,封建社会“吃人”本质确实叫人憎恨,人性无情冷酷也被揭露无疑。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阅读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1)

——鲁迅《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实用10份

  鲁迅《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1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游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2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为了追忆那些难于忘怀的人和事,抒发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而写的回忆散文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是里面的一篇文章。百草园和三味书屋在鲁迅的故乡浙江绍兴。百草园是鲁迅儿时的乐园,而三味书屋则是书塾。

  “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这就是鲁迅的百草园。鸣蝉,黄蜂,叫天子,云雀都为百草园增添了鸟语花香的气氛。

  冬天的百草园,下了雪,小鲁迅就喜欢在雪地里捕鸟,虽说没捉到几只,但小鲁迅依旧乐此不疲,在雪地里快乐的折腾。

  三味书屋是当时最严厉的书塾。鲁迅和他的同学们每天上学进门就向一块匾和一幅画上的鹿行礼。第一拜孔子,第二拜先生。鲁迅的先生非常严厉,也很有学问。当小鲁迅跨入三味书屋的大门,他将不能常常在百草园里玩耍,“只读书,*字,对课......读的书渐渐加多,对课也渐渐地加上字去,从三言到无言,终于到七言。”

  《朝花夕拾》里我最喜欢这篇文章,鲁迅生动活泼,栩栩如生的文字引起了我的共鸣,让我回想起童年无忧无虑的快乐,还有那些成长中的压力和收获。

  鲁迅《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3

  《朝花夕拾》共有10篇作品,是回忆性散文的代表作。有《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琐记》、《藤野先生》、《范爱农》。鲁迅先生将回忆与现实融合在了一起,表现了鲁迅先生不希望被拘束而渴望接*自然的那股热情与关心民众的高尚品德。

  其中,我最喜欢《阿长与山海经》的故事,这篇文章写出了长妈妈的朴实与大气。鲁迅先生迷上了一种叫《山海经》的带图图书,但是又没有办法得到,心里十分郁闷。长妈妈请了假回家,回来时却说:“哥儿,《三哼经》我给你买来了!”语言淳朴,透出了长妈妈的性格。但是长妈妈总有让鲁迅先生不满意的地方,比如:长妈妈总是在睡觉的时候,在床上摆成了一个“大”字,让鲁迅先生没有翻身之地,久久被挤在*子的一角;再比如:长妈妈无意踩死了鲁迅先生的小银鼠,并撒谎说小银鼠被蛇吃了……虽然这些事让鲁迅先生十分不满,并且直接称呼长妈妈阿长,但是鲁迅先生心里还是喜欢长妈妈的。所以,当长妈妈死后,鲁迅先生很是怀念,《长妈妈和山海经》也是在鲁迅先生的思念中写出的,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回忆录。

  剩下的文章,个个都是有意义,有“性格“的:《狗猫鼠》说明了鲁迅先生讨厌猫以及原因;《二十四孝图》批评了封建社会的制度;《五猖会》反映了封建家长对孩子的压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描述了鲁迅先生童年的快乐时光;《无常》通过描述“勾魂”的鬼怪,讽刺了当时虚伪的人;《父亲的病》揭露庸医害人的实质;《琐记》记述了鲁迅先生去外求学的故事;《藤野先生》藤野先生是让鲁迅先生最感激的日本老师;《范爱农》是鲁迅先生的一个朋友范爱农的故事。

  文章是一篇清新的文章,在手法上,鲁迅先生常引用古典文学,让文章更加丰富多彩,有说服力。读《朝花夕拾》让我受益匪浅!

  鲁迅《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4

  首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细细品读下去,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生动地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风俗画面。

  鲁迅与闰土的童年,可以说是人间比地狱。因为是当时社会的黑暗,政治的腐朽,使得*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而鲁迅正家境不错,所以过上了相对比较幸福的生活,但却不及闰土的生活有乡土乐趣。而今,我们生活的21世纪。再与鲁迅的生活相比,可谓是天上人间啊!生活条件好了,不用在下雪天受冻,有暖气;不用在大热天流汗,有空调。可以吃到很多鲁迅哪个时候有的人一辈子也无法吃到的东西。但想一想,比起《百草园》的生活,我们的生活真是毫无乐趣可言啊!没有端详过麻雀,不知道什么是叫天子,何首乌似乎听说过?被吓唬到的神话故事总算是听到过几个,但是却再也想不起来。至于雪天中的“拍人印”。更是连想都不敢想。即使有纷飞的大雪,也是不敢“妄想”的。我们南方现在是难得看到飘雪的。记得小时候,上海的某一年冬天,下过一场大雪,一场有积雪的大雪。能想象得到当时出家门的时候,一定是手上戴着手套,头上顶着帽子,裹得严严实实的。那年,抵抗不了上海的寒冷,生病了,要去医院。却似乎没有沾到半点雪。印象里是出租车窗外绿化带上的一层雪。还有初次见到的雪花,只是不能碰,刚快碰到就被一旁的大人拦下来。这是“不乖”的表现。回想起来,如果现在的我,仍能想起当年的冰凉,哪怕是通过手套得来的湿嗒嗒的冰凉,或许也能像鲁迅先生一样,成为落笔的资本。只是现在,倒宁愿忘记那场雪了呢,因为没有乐趣,只有被约束的难受!

  与我们的生活相比,私塾里的生活,又或许要难过上许多倍。能在百草园烂漫多年,也许是好事,但是突然有一天,一天的大多时只能呆在书院里读书,会觉得多少的失落呢?其实,相对于以前的孩子,我们已经是站在金字塔的较上方了,无论是生活质量,还是思想品质。有朦胧的思想,看着实事的动荡,体味着生活给予我们的甘甜,我们的生命里也有无数的活力。又相对于那个封建的年代,现在生活是多么的宽松。可是,也不得不说,以孩子们当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的教育,仍然让人快乐不起来。我正接受,所谓更加“全面”的教育但没有一点兴趣,很累,很累。我不再能够体会,究竟什么才是我们的快乐。

  “清晨的花朵”谓之“朝花”,“夕阳下拾起”谓之“夕拾”。《朝花夕拾》,正如这本书的名字,记录了鲁迅先生小时候的点滴故事。细细品读那份年少轻狂,一缕淡淡的清香沁人心脾。岁月的沧桑谱写在脸庞,那些年的回忆落在笔尖上。我想起了?

  百草园曾是鲁迅先生小时候的天堂,“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千百只昆虫鸣叫着,奏出一支名曰美好的歌;“单是周围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的趣味。”整个世界变小了,好玩的地方一个接着一个,好似从未有过尽头;“雪一下,可就两样了。”四季的百草园,各有各的妙处,小儿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妙绝。无论是闰土还是长妈妈,那个童真的年代,天空湛蓝地没有一丝杂质,即便是到了现在,脑海中也常常会浮现出他们的身影。那些曾陪同我们走过童年的玩伴,一直目送着我们远去。

  学堂是枯燥的,然而,它却是神圣容不得半点马虎的。“我才知道做学生是不应该问这些事的。”一句话,道出了莘莘学子的不甘;“先生读书入神的时候,于我们是很相宜的。”孩子就是孩子,他们是懂得忙中偷闲的人;“书没有读成,画的成绩却不少了。”有兴趣参加的活动,总是会做出好成绩的。我们,在学海中畅游,“苦作舟”,是为了“老大‘不’徒伤悲”,这种心情,忧伤而值得庆幸的。

  鲁迅先生的文章大都是短篇,遣词造句也不是很考究,那朴实的文字却让我长记心头。是的,华丽的文章并不一定能使人过目不忘,相反,包含了真实情感的华美篇章才是能让人铭记的。鲁迅先生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读着读着,眼前仿佛真的出现了一个活力四射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我们的童年已渐行渐远,只留下一个美丽的回忆。伸出手,捧起一朵顶着晨露的花,让琐碎的记忆涌入心间。品读《朝花夕拾》,同鲁迅先生一起,纪念那些回不去的日子。

  鲁迅《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5

  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让我们唱起普通人的赞歌吧,赞美那些挺立于*凡身躯中的铮铮傲骨。

  鲁迅《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6

  《朝花夕拾》是鲁迅怀着青少年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师友的真诚怀念,有真实的写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的,没一篇都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特征。

  其中《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对童年生活描写最详细的一篇,这篇文章 幽默 充盈,妙趣横生。在百草园和三味书屋,鲁迅生活的十分有趣,可以说鲁迅的童年是快乐的。

  《父亲的病》可以看出庸医害人,和封建社会思想的腐朽。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知道我为什么去学医。

  《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是鲁迅思想的转折点。这篇文章揭露了,国人思想的愚昧。日本人瞧不起中国人,经过看电影事件,我 决定 弃医从文。

  《朝花夕拾》通过写童年和青年时的生活和感受,对封建*俗和封建思想进行了批判。

  鲁迅《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7

  鲁迅的作品能够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也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有自我的真情实感,仿佛在给我们讲故事一样,也就更能吸引我们。在这些作品中,《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曾在初一时读过,却总是一知半解,心中仅有些模糊的感觉。

  在这次寒假里,我又重新读了这本书,或许是因为课上学*过几部分的原因,心中突然间明了了些。二次捧起鲁迅的《朝花夕拾》,从目录、小引……细细品读下去……它真实地纪录了鲁迅成长过程的生活道路和经历,有真挚的情怀,有无奈的感伤,或许并不全是真实的,但却能够从中觉察到鲁迅对于过去的情感。鲁迅的文笔绵密细腻、真挚感人,犹如小桥流水,沁人心脾。那些参杂了虚构的故事中,鲁迅或是追忆那些难以忘怀的人和事,或是抒发了对往日亲友和师长的怀念之情。这一切,确实是我们能真切的感受得到的。

  虽然在鲁迅的童年中有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让人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阅读这些散文,我们能够体味到鲁迅发自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

  我们仿佛看到了小小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中,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可是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好奇地向先生问“怪哉”虫的事情。

  我们好像看到了小小的鲁迅,赤着脚丫子,在海边与闰土玩耍,听着闰土的“传奇”故事,眼中闪烁着对大海的美丽的向往,心中有了一个“小英雄”的形象。虽然年幼,却已有了自我的想法。

  我们似乎看到了小小的鲁迅,高兴地收下了长妈妈带给我的礼物,忘记了与长妈妈的“旧仇”。在书房里,一个人静静地,手捧着希冀已久的《山海经》津津有味地徜徉在奇异的世界中。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不禁怀想起自我幼时傻傻单纯的白色时期:虽毒舌却细心体贴我的青梅竹马,虽粗糙却真心关怀我的大哥哥,虽大大咧咧却一心为我的妈妈……

  那么那么多的完美的回忆,才促成了如今已渐懂事的我。即使我仍不够成熟,但我仍会努力,创造出自我的记忆,有一部我自我的《朝花夕拾》。

  鲁迅《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8

  《朝花夕拾·呐喊》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朝花夕拾》中既包含了鲁迅对当时社会的生态人情,民俗文化的观察,又展现了他对自己家人师友的真挚情感。而《呐喊》则写出了对民族存亡以及社会变革的愿望。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鲁迅借此表达了自己对童年生活的无限向往。“不必说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也不必说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 向云霄里去了。单是周围的短短的泥墙根一带,就有无限趣味。”百草园里虽然只有些野草,但在作者心中,却是他童年的乐土。作者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同样还是充满感情的。

  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天真烂漫,鲁迅先生的一字一句都拨动着我们的心弦;书中所描写的画面,无一不令我们浮想联翩。

  鲁迅《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9

  迎神赛会这一天出巡的神,如果是掌握生杀之权的,——不,这生杀之权四个字不大妥,凡是神,在中国仿佛都有些随意**的权柄似的,倒不如说是职掌人民的生死大事的罢,就如城隍和东岳大帝之类。那么,他的卤簿中间就另有一群特别的角色:鬼卒、鬼王,还有活无常。

  凡有一处地方,如果出了文士学者或名流,他将笔头一扭,就很容易变成“模范县”。

  人是大抵自以为衔些冤抑的;活的“正人君子”们只能骗鸟,若问愚民,他就可以不假思索地回答你: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想到生的乐趣,生固然可以留恋;但想到生的苦趣,无常也不一定是恶客。无论贵贱,无论贫富,其时都是“一双空手见阎王”,有冤的得伸,有罪的就得罚。

  然而那又究竟是阴间,阎罗天子、牛首阿旁,还有中国人自己想出来的马面,都是并不兼差,真正主持公理的脚色,虽然他们并没有在报上发表过什么大文章。当还未做鬼之前,有时先不欺心的人们,遥想着将来,就又不能不想在整块的公理中,来寻一点情面的末屑,这时候,我们的活无常先生便见得可亲爱了,利中取大,害中取小,我们的古哲墨瞿先生谓之“小取”云。

  凡“下等人”,都有一种通病:常喜欢以己之所欲,施之于人。虽是对于鬼,也不肯给他孤寂,凡有鬼神,大概总要给他们一对一对地配起来。无常也不在例外。

  至于无常何以没有亲儿女,到今年可很容易解释了;鬼神能前知,他怕儿女一多,爱说闲话的就要旁敲侧击地锻成他拿卢布,所以不但研究,还早已实行了“节育”了。

  鲁迅《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10

  星期四下午的阅读课,老师让我们去看一些名著,而我,自然而然地拿了一本《朝花夕拾》。

  这本书写了鲁迅先生生活中所发生的事,也从侧面描写出当时社会的黑暗。

  比如,在“父亲的病”这一章节中,鲁迅先生请了当时城里“包治百病”的医生为父亲治病,可他收了诊金之后,知道自己根本无法医治,就把这件事推给了另一位“名医”。鲁迅一家对医生的推脱没有办法,但父亲的病还是要医治的,所以,就把这一位“名医”也请了过来,这位“名医”同前一位一样,于是,鲁迅先生的父亲还是去世了。

  医者,正是因为医治他人才被世人所尊敬,但举着“神医”的牌子去欺骗他人,根本就不配去做医生。这件事也反映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和惨不忍睹。

  鲁迅先生仇猫并不是没有理由的,是因为“猫吃了鲁迅先生的隐鼠”,但实际上,他的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虽说长妈妈看起来很自私,但是,她却买了连她都不认识的山海经送给了鲁迅先生,所以,鲁迅先生才会记住她。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2)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实用十篇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 1

  自从学了《少年闰土》这一课,又听过老师的介绍后,我就一直想买《故乡》这本书看。放寒假了,有时间看书了,我就和妈妈一起到新华书店买下了这本书。

  《故乡》的作者是鲁迅先生。这本书有三个部分,分别是散文篇、小说篇和杂文篇。这三部分中的文章都是适合青少年阅读的优秀名篇。虽然年代与我们似乎有些久远,然而今天读起来仍觉得鞭辟入里、生动幽默、深邃犀利。

  在《故乡》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是《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文章,被编在了散文部分,旁边还附有一张真实的三味书屋图片。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我爱上了一种从未见过的植物——覆盆子。文中描写的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得多。我读了上面一段,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嘴里似乎有些酸甜味。如果我见到覆盆子,一定不会怕它的刺,摘下来就吃。

  鲁迅先生的文章值得人细细咀嚼,也让我受益匪浅。我通过这本书打开了与鲁迅先生交流和沟通的一扇窗,走进了他的精彩人生。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 2

  提起故乡,立即会想起童年诸多的故事,无论当时故乡给予了多少苦痛,回味时更多的是笑与泪。对“故乡”的情感不单单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更多是沾染着个人色彩的精神感触。《故乡》一文中,重回故乡的种种感受都是建立在故乡在少年时留下的记忆基础上产生的,而那种记忆是美好的,难以磨灭的。就如同闰土的形象始终是可爱的少年,但现实却总会打碎原有的美好,前后截然不同的人事带来出乎意料的情感体验,造成不同情感的矛盾。这样的感情不是简单纯粹的,是繁杂的,“剪不断、理还乱”,却又无从逃避,带着不言而喻的需要慢慢地品、慢慢地读,慢慢在脑海中将情丝织成一幅画。

  故乡并没有那般梦幻的风景,却总被描摹成一幅画,只是色彩的浓淡不同,都始终是艺术。鲁迅用《故乡》这篇小说纪念他的故乡,但故乡实则没有什么可纪念的,终究是过去的梦幻被现实的碎成齑粉,留有悲伤和怀念。鲁迅的文字并非只是哀伤的叹息,往往对未来也残存着梦想和希望,希望后辈能够摆脱历史的禁锢,在一个美好的新天地中生活。正如文末写道:“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小说中的故乡,一个是少时记忆中的,一个是现在的,也是极其现实的。

  记忆中的故乡以少年闰土的形象为中心,描绘了令少年神往的境地: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月下是海边的'沙地,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少年闰土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海边有五色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在这里,没有一种色彩不是鲜艳的,明丽的,任何两种色彩之间的对比都是鲜明的,它们构成的是一幅“神异”的图画,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月亮底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它幽静而不沉闷,活泼而不杂乱。静中有动,动中有静,和谐自然,是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

  回忆中的“故乡”并不仅仅是一个现实的世界,同时更是一个想像中的世界,是“我”在与少年闰土的接触和情感交流中想像出来的一幅美丽的图画。它更是“我”少年心灵状态的一种折射。这颗心灵是纯真的、自然的、活泼的、敏感的,同时又是充满美丽的幻想和丰富的想像力的。它没有被“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所束缚,而是在与少年闰土的情感交流中舒展开了想像的翅膀,给自己展开了一个广阔而又美丽的世界。

  少年的“我”是纯粹的,少年闰土也是纯粹的。他们之间的关系不是用封建礼法关系组织起来的,是*等相处的玩伴,是一种友谊,而非主仆。少年闰土的概念里“我”不是一个身份高贵的“少爷”,少年的“我”也不会意识到将闰土当作奴仆。他们之间的情感交流是畅通无阻的,是没有任何顾忌和犹豫的。重读他们之间的对话,便可以感到他们之间的交流是无拘无束的,并没有太多的利益思考。少年闰土来到城里,“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少年“我”通过与少年闰土的谈话,也像看到了过去自己从来没有看到过的世界。

  总之,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个世界实际是少年“我”美好心灵的反映,是少年“我”与少年闰土和谐心灵关系的产物。但这种心灵状态不是固定的,那种美好的幼时友谊也无法得到永恒的维系。生活让闰土变了,“我”自然也变了,之间的情感一下子复杂起来,相处也变得越发困难、沉重起来。回到故乡,但却失去了曾经记忆里的故乡,失去了当年的玩伴,失去了幼时的美好记忆。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 3

  鲁迅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对中国的*现代文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弃医从文,以笔代伐,鲁迅先生为民族的未来战斗了一生。让我们跟随六年级七班师生的脚步,重温鲁迅先生忧国忧民的一生。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感到深深的失落。从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到贫困潦倒的中年人;从“豆腐西施”到“圆规”,从少年时的友谊到中年时的隔阂;从美丽温馨到荒凉无比,故乡的人和事,景和物都有巨大的变化,让我无比悲哀。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现在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出现了两个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闰土、杨二嫂。他们在鲁迅的回忆和现实中突出了两个字:改变。通过一系列改变,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不*等,压迫着人们做出改变,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社会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对人与人之间,物与物之间不再隔阂,阶级化的期盼。

  鲁迅回忆中的闰土是一个聪明能干、见多识广的、活泼可爱的乡村孩子形象,两人有了深厚的友谊。本来鲁迅与闰土之间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而在鲁迅看到“现在的闰土”(中年闰土)十分贫穷,外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的重担压的他抬不起头来,对鲁迅也恭敬起来。

  鲁迅回忆中的杨二嫂是一个美丽、端庄、优雅的女人,整天坐着,被称为“豆腐西施”,可现在的杨二嫂却是一个爱贪便宜、尖酸刻薄的人,记忆中美好的泡沫总被现实的铁针一个一个扎破。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人物来突出一个词:改变。《故乡》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正如《故乡》中的最后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 4

  时过境迁,当年的情景不会再现,我只能通过想象来再现,总是不那么真切,但少年是的闰土与迅哥儿之间的对话和关系却引起了我强烈的共鸣,让我心中积压已久的感情如洪水一般涌来,少年时的闰土虽然家境贫寒,要干许多活,可是他是快乐的,是自由的,是海边的精灵,大地的宠儿,他亲*自然,感受生活,乐观积极,他少年时的种种令我羡慕不已。在看看迅哥儿,尽管生活在大户人家,生活条件要比闰土好很多,但他并不快乐。为什么则大概是那害人的之乎者也吧现在的我们境况与迅哥儿都像啊!有人说我们是幸运的一代,这并不错,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是幸福快乐的一代。物质上的享受的条件是精神上的痛苦,面对铺天盖地的作业、试卷,我不禁茫然:路在何方?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

  读完故乡,心中有着些许感慨。而那闰土的身影更是挥之不去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多种多样,道理自然也是数不胜数,可是我们这些学生真正认同的又有几条?或许有得必有失吧,我只能以此麻醉自己。撇开《故乡》那不在贴*生活的主题,我看见了少年时快乐的闰土中年时颓唐样,我不禁暗叹一声。也许,真的为了以后的幸福,我要独自承担起责任,面对重如泰山的压力,我没有退路,后面是万丈深渊,而面前是万重青山。少年闰土是那么的天真、活泼,无拘无束地在土地上玩耍,知道许多有趣的事,但是到了中年,却成了一个麻木不仁的木偶人。可悲可叹。通过闰土,鲁迅先生深刻揭示出现实,使人印象深刻。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 5

  本文主要围绕了三个人物来展开描写,分别是进步的知识分子“我”,普通的农名闰土和*庸的小市民杨二嫂。他们三个分别代表了三种等级不同身份的人,在他们身上也展现出了不同的个性。

  说“我”是一个进步的知识分子是因为我是一个对生活又思想有希望的人,“我”希望我的'小辈们可以有好的生活,不像我和闰土彼此之间产生隔膜。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 6

  鲁迅先生是中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他作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对中国的*现代文学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弃医从文,以笔代伐,鲁迅先生为民族的未来战斗了一生。让我们跟随六年级七班师生的脚步,重温鲁迅先生忧国忧民的一生。

  看完鲁迅先生的《故乡》,我感到深深的失落。从西瓜地里的小英雄到贫困潦倒的中年人;从“豆腐西施”到“圆规”,从少年时的友谊到中年时的隔阂;从美丽温馨到荒凉无比,故乡的人和事,景和物都有巨大的变化,让我无比悲哀。

  《故乡》中描写了“回忆中的故乡”和“现在的故乡”两方面形成鲜明对比,出现了两个充满悲剧色彩的人物—闰土、杨二嫂。他们在鲁迅的回忆和现实中突出了两个字:改变。通过一系列改变,表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不*等,压迫着人们做出改变,在苦涩严峻的现实社会面前,作者梦幻破灭的悲凉心情,对人与人之间,物与物之间不再隔阂,阶级化的期盼。

  鲁迅回忆中的闰土是一个聪明能干、见多识广的、活泼可爱的乡村孩子形象,两人有了深厚的友谊。本来鲁迅与闰土之间根本没有少爷和仆人之分,都是哥弟称呼,而在鲁迅看到“现在的闰土”(中年闰土)十分贫穷,外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生活的重担压的他抬不起头来,对鲁迅也恭敬起来。

  鲁迅回忆中的杨二嫂是一个美丽、端庄、优雅的女人,整天坐着,被称为“豆腐西施”,可现在的杨二嫂却是一个爱贪便宜、尖酸刻薄的人,记忆中美好的泡沫总被现实的铁针一个一个扎破。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两个人物来突出一个词:改变。《故乡》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现状,揭露了人性的丑恶和阴暗。正如《故乡》中的最后一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 7

  应该是到了初中以后学的完整的《故乡》,随着闰土那一声“老爷!……”,“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消失了,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也消失了。

  我记得当时老师特意强调了“老爷”这两个字的所起的效果,“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姐姐也是很喜欢《故乡》的,她上学高我三届,她特意跟我说过那个鲁迅笔下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她很是崇拜鲁迅的,她说:“细脚伶仃的圆规”简直太形象了,还给我比划着说那个细脚伶仃的圆规的'样子,她跟我说这些得时候是笑着的。

  少年闰土的形象破碎了,幸亏还有水生,我想水生也应该在给宏儿讲关于猹和捕鸟的故事吧,在宏儿的脑海中水生也应该有少年闰土的形象吧。只是我一直在猜测宏儿和水生长大后见面的情景。也给我的闰土留下了希望。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 8

  鲁迅的《故乡》被人教版九年级上册选为课文,在教学中有一些体会与各位同仁交流。《故乡》中是有三个故乡,分别是回忆中的故乡、现实中的故乡和理想中的故乡。回忆中的故乡是神异的,色彩鲜明的---深蓝的天空、金黄的圆月、碧绿的西瓜,是有活力的人----有一个手捏钢叉的英雄少年。现实中的故乡是荒凉的——苍黄的天底下横这几个萧瑟的荒村,人是麻木的愚昧的——如闰土、是恣睢的——如杨二嫂。理想中的故乡是美好的——人们在一起无拘无束、感情真挚情感自然流露,如宏儿、水生。

  《故乡》实际探讨了两个问题,一是社会制度对人的影响,二是人与人的关系。回忆中美好的故乡因残酷的社会现实而变得模糊(小英雄的形象便模糊了)进而不可能存在,而现实中闰土因生活(多子),因封建礼教(称呼我老爷),因社会的动荡不安而麻木、愚昧;杨二嫂经济生活较贫穷(擦粉为了多卖豆腐,后来明抢暗偷)这正是我国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的真实写照,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朝的统治但并未改变中国的面貌,封建制度还疯狂的压迫人们的思想——这在鲁迅的小说当中都有所体现如《狂人日记》、《祝福》狂人眼中的世界、祥林嫂的遭遇都是对那个时代的反应。

  二是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异化的:最令“我”心痛的是与闰土的隔膜。一声”老爷”叫掉了我所有热情,童年的角鸡、贝壳等。不是成熟而是生活的经验所致。令“我”感到可笑、可厌、可怜的是杨二嫂。为了一点利益竟然扭捏作态,嘲笑别人。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 9

  应该是到了初中以后学的完整的《故乡》,随着闰土那一声“老爷!……”,“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消失了,我印象中的那个闰土也消失了。

  我记得当时老师特意强调了“老爷”这两个字的所起的效果,“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姐姐也是很喜欢《故乡》的,她上学高我三届,她特意跟我说过那个鲁迅笔下的“细脚伶仃的圆规”,她很是崇拜鲁迅的,她说:“细脚伶仃的圆规”简直太形象了,还给我比划着说那个细脚伶仃的圆规的样子,她跟我说这些得时候是笑着的。

  少年闰土的形象破碎了,幸亏还有水生,我想水生也应该在给宏儿讲关于猹和捕鸟的故事吧,在宏儿的脑海中水生也应该有少年闰土的形象吧。只是我一直在猜测宏儿和水生长大后见面的情景。也给我的闰土留下了希望。

  鲁迅《故乡》读书笔记 10

  我这天看了一篇小说:《故乡》。他是周树人(鲁迅)写的。

  它讲了鲁迅冒着严寒,回到了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当他母亲说了一句关于闰土的事之后他,他又想起了闰土的样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但是当他看见中年闰土时: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明白,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从这我看出来了在海边种地的人都很苦,还有: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明白,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说明闰土已经脱离了小时候的思想,使得他们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说出心里话、聊天了。

  从这能够说明出当时的封建社会制度已经很深了。使得他们俩之间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

  而当时如果没有封建社会制度,他们必须还是以哥弟称。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3)

——鲁迅《父亲的病》读书笔记实用5份

  鲁迅《父亲的病》读书笔记 1

  鲁迅的这篇文章让我深深的看到了封建庸医的无能手段,也让我体会到了封建庸医的贪婪、无知的心理。

  开头叙述了一位“名医”的故事,其中的深刻语言刻画,让我感受到旧时期的人看病是十分复杂的。对于所谓好的医生的诊单百依百顺。“凭票付英洋贰百元正”“凭票付英洋一百元正”单是几句,就看出了“主人”不作为的危险。任凭“名医”摆布,并无任何科学道理的加价,这中间又有多少的水分呢?“名医”难道真的是全心全意的看病吗,种种疑惑促使我继续看了下去。文中,一个医药传说更是让我看出了荒谬。作者凭着传说找到“名医”,治病两年并无起色。

  后来,这位“名医”自己无法治好父亲的病,于是推荐了别的医生治病。由此我觉得不仅“名医”的医术值得质疑,也更让我感觉到了道德的底线遭受挑战。这样的“名医”只要一换药引,所有人便忙活找药。这种依赖,也充分体现了“名医”的绝对权威,药引从没有遭到过质疑,是因为人们不懂医术,那么诊金高涨又是因为什么呢?我认为这充分表现了医生对钱财的贪婪,对金钱的欲望,他们并没有全心全意看病,没有真正的尽到医德。而是将自己的专心放到了敛财,所以所谓的“名医”经常性的出现在大户人家。这样的诊单中虽有几贴普普通通的药,但恐怕我想也只是名医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敷衍了事。要是真正讲究其药效很可能没有一点好处。

  经过漫长的治疗,仍然是一点没有起色。在文中的最后,我仿佛看见作者在通过这些语言描写与旁白倾诉自己对封建庸医的不满与痛恨。在我看来这类庸医的手段败坏,是极其不能容忍的。他们残害无辜的病人,摧残一个个本来美满的家庭。也正是鲁迅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黑暗社会庸医的无能及不择手段的贪婪。

  鲁迅《父亲的病》读书笔记 2

  清晨,我来到书柜前,玻璃反射着属于晨曦的温柔的光,又随白色的窗帘变得摇摆不定。打开柜门,轻轻取出一本《朝花夕拾》,在书香中静静地翻着。但当我看完《父亲的病》之后,只觉得原本*静的心顷刻间变得波荡起伏,像是有滔滔江水在不断翻滚这篇文章写的是鲁迅的父亲当时得了病,家人为了医好他,不惜花昂贵的挂号费请当时的“名医”来诊断。这位"名医"只顾开一些奇怪的药方,于是“父亲”的病日益加深,“名医”见形势不好,又叫“我”去请“更高本领”的陈莲河。陈莲河的挂号费更高,药引却也更奇怪。最终,“我”的父亲因没钱治病,在病重与绝望中失去。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禁觉得心境十分沉重,却也暗暗佩服鲁迅先生的文字:表面像是叙述得*静如水,其中蕴含的`暗讽却如一把把大刀,不断砍倒当时的黑暗社会分子。在他的笔下,一个个当时社会的不一样代表人物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在“等到危急时候,便荐一个生手自代”的“名医”,把病重的“父亲”推脱给别人,为的就是“和自我完全脱了干系”,形象地代表了当时社会上冒充博学,实际上却自私自利、害国害民的社会破坏分子.虽然在文中一向用"名医"称呼,可是对其的讽刺却到处可见,不言而喻,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庸医!在应对现实的不幸前,深受迫害的"父亲"代表了当时下层

  阶级人们,他们只能过着贫困的生活,最终悲惨地死去。而“我”,看着病重的父亲,甚至想出了“还是快一点喘完了罢。”的想法,父亲临死时,却无能为力,所有的悲伤都只能在心中释放,代表的是认识到社会的黑暗,却不敢站出来,只能无奈地理解事。

  实的青年们。罪恶社会生出的恶果,毒害了人民,作者为的就是给我们打一剂解毒药!鲁迅先生笔尖锋锐,刻画鲜明,用自我的真实经历来暗讽了这个混乱的社会。在那个时代里,人们的生活苦不堪言,恐惧像一片大大的乌云笼罩在每个人的心间,也不禁使我思考:现代社会生活虽然比以前有了很大改善,但存在于社会的“庸医”却也不少,我们应当怎样做其实,只要心中有正义的阳光,能够勇敢地去对抗黑暗,这些败坏的社会分子就会一个个地消灭掉,而将会多出一个又一个的“名医”!文章虽不长,但其中蕴涵的辛辣的讽刺却深深地留在我的脑海。

  鲁迅《父亲的病》读书笔记 3

  读鲁迅的《朝花夕拾》已不止一遍了,书中的许多故事脍炙人口,但其中给我感触最大的,莫过于其中的《父亲的病》了。

  故事讲述了鲁迅年轻时在绍兴城发生的事,鲁迅的父亲患有水肿,长年无法康复,为了治父亲的病,鲁迅请来了S城的一位相当有名声的〝神医〞,他的诊金相当的高,那时候阔的已经不耐烦了,人们对这位〝神医〞的话更是深信不疑,“先生,这病看来很不轻了,用药怕还得重一点罢。”“可以,”他说。于是另开了一张方,“凭票付英洋贰百元正。”下面仍是署名,画押。这样,主人就收了药方,很客气地送他出来了。不敢相信这就是旧社会所谓的神医,药是适量食用,哪有想多一点就多一点的说法,再说了,药吃得多,就真的有好处吗?至多就是吃了颗定心丸,其他的,真的没什么用吧。

  神医开出的药方很奇特,那些药引总是怪,且在市面上是购求不到的——“生姜两片,竹叶十片去尖,他是不用的了。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去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三天。”这些东西虽说吃了对人体无害,但对于水肿这病,我真的不知道有何用处,诊费还高的吓死人,社会是落后的,思想是封建的,那些坑蒙拐骗的庸医用一些奇特的药方、药引竟能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好。

  一开始,鲁迅还十分敬佩这位神医,但到后来,过了两年,父亲的病倒是越来越严重了,鲁迅是会思考的,他不再相信那些经霜三年的甘蔗之流的了,就在这时,神医来了个金蝉脱壳,“我所有的学问,都用尽了。这里还有一位陈莲河先生,本领比我高。我荐他来看一看,我可以写一封信。可是,病是不要紧的,不过经他的手,可以格外好得快……。”知道没有什么办法了,在治下去,只怕自己庸医的原形就要毕露了,这下,又来了个陈莲河先生。

  他的药方里总兼有一种特别的丸散和一种奇特的药引——“蟋蟀一对,要原配,即本在一窠中者。”,“*地木十株”,这些也就算了吧,竟还有败鼓皮丸,这真是无稽之谈,说是神丹妙药,实则是在故弄玄虚,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他竟还有一种丹,即使把这丹夸得天花乱坠,父亲还是没买,两元一盒,毕竟治病已经花了许多钱了,这丹,怕是早已不信的了。

  当时中国的医术还是落后的,父亲还是没有挺过去,撒手人寰了,鲁迅:“父亲,父亲”……一声声悲哀而又愤怒的叫喊声,不禁教我潸然泪下。鲁迅似乎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批判者。

  我们需要进步,中国的落后,不仅仅是医学技术的低人一等,在思想观念上、综合国力上又何尝不是落后的呢?延续了千年的封建思想、迷信意识,使中国人难以走出落后的泥沼,我们要清醒,相信科学才是最正确的,这才是鲁迅先生最大的意愿!

  鲁迅《父亲的病》读书笔记 4

  今天看完《父亲的病》,我心中的*静被扔进了一颗石子,久久不能*静。

  《父亲的病感》“鲁广信”感到一丝痛苦,一个错误和他的哭泣。这一切都是从那里开始的。明朝末年,社会上出现了一种疾病,使那些头脑简单的人迷失了自我。那些有点智力的人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获得各种好处。陈x和完全是同一个人。

  第一次看完之后,我心里一直有一个疑问:陈连河的医术不是很好,医德也很差。他是怎么获得“名医”称号的?看了几遍后,我明白了陈连河的立场。这都是由于人们对他的不必要的信任和当时社会对迷信的恐惧。在这篇文章中,鲁迅也多次注意到陈x和年轻时的虚伪,并停止了对它的处理。但为什么那些经历过无数类似事件的成年人会被陈x和欺骗呢?这都是因为人们相信

  每个人都错了,那就是那个时候的社会病,它使中国变得灰暗,也是陈x和受到伤害的根源。在了解了当时社会的“疾病”之后,我们应该防止自己患上这种“心脏病”。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为正直的人。

  鲁迅《父亲的病》读书笔记 5

  一丝痛苦,一个错误,他的呐喊,这都得从那里讲起,在明朝末期,社会上出现了一种病,让那些单纯的人们迷失自我,而那些有一点小聪明的人,却可以借以此机会,获取各种利益,陈莲河也正是这样的人。

  鲁迅的父亲病入膏肓,敢可以说是无药可救的了,就再抢救的黄金时间请人一位神医,虽说是神医,其实是一位庸医,一出场就要十块大洋,还要让一位才十四岁的小男孩鲁迅到处找药,说道简单,做起来就难,就因此事,消耗了父亲抢救的黄金时间,原配蟋蟀一对,*地木十株,这谁能找到,医师陈莲河还向鲁家推销一种仙丹,点在舌上,必定见效,说了这些已经很为难鲁迅了,可后来又叫他买,还说不贵,才2元钱一盒,只要单吃一百多天,一百多天,一百多盒二百多块钱,当时年代2元钱就可以算为巨款呢!更让人生气的是那一句话:医能医病,不能医命,对不对?自然这也许是前世的错,也多怪当年人们真的太单纯了,总是相信那些妖魔鬼怪,冤鬼作崇,这些迷信的说法,陈莲河的误诊,倒至了父亲的生命又下了一个台阶!

  衍太太你可真行,父亲死之前还让他不安息,还让鲁迅叫,虽说这是民间说法,但这也是迷信,假如他死了你叫不叫呀?

  鲁迅也有些后悔:在父亲的生命终结阶段,为什么要叫他呢?也许是社会的病,大家的病。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4)

——《态度》读书笔记实用10份

  一、认同的观点人生所有的能力都必须排在态度之后,态度胜于能力读后感一:态度和能力同等重要。人不能改变过去,但可以改变现在;人不能改变别人,但可以改变自己;人不能改变环境,但可以改变态度;人不能样样顺利,但可以时事尽心。

  二、联系实际这是一个激烈竞争的社会,有能力上,无能力下,已成为了绝大多数用人单位默认的准则。会不会做,是能力问题;愿不愿做,是态度问题。现实中不乏有能力之人,他们自恃能力强,不仅许多该做的事不做,还等着看别人出笑话,然后在旁边说风凉话。能力是在工作中显示出来的,你做好了工作,人家看得见,自然知道你是能干之人。有能力的人,不应该只会夸夸其谈,向上级诉说着别人的无能,而是应该把自己的能力展示出来,把事情做得漂漂亮亮,即便是遇到一些麻烦,也会比别人有办法解决。自己不做事反而批评那些勤恳做事的人,那是非常可耻的。你有能力,不做事,你的能力又有何用?又怎能体现你有能力?所以,很多时候,能力也是需要拿出来展示的。然而,现实生活中还有一些人,每时每刻都在努力,也不怕别人讥笑他们是“狗抓耗子——多管闲事”。尽管这样的人在工作中有这样那样的`失误,也犯一点错误,但这样的人,可以在工作中得到锻炼而不断地提高自己的能力。正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就是这个道理

  。这种人就像一块海绵,能时刻吸收甘露让自己逐渐得到提高的营养,最后在工作中成长起来。他们把每一次的任务,都当作是砸在自己头上的机遇,努力地去做到尽善尽美。这种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弥补了能力不足的缺陷。俗话说的“勤能补拙”就是这个道理。做得多,历练得多,能力也就逐步得到提高了。由此可见,良好的工作态度可以提高自身的能力。这一点应该无可厚非。

  三、重构最理想的状态就是把态度和能力有机地结合和统一起来。当年中国国家足球队主教练米卢有一句名言叫做“态度决定一切”;时下许多领导在安排工作任务时也常对部属说“干不干是态度问题,干得好不好是能力问题”。上述两种说法,乍一听,似乎是有道理的。但仔细去琢磨一下,其意是态度是决定因素,态度比能力更重要,只要态度好,哪怕能力差一点,工作干不好也没问题了。诚然,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比如中国足球队,态度好了就能决定一切、决定胜负?显然是不行的。所谓的态度,无非是对待训练、比赛要体现一种拚搏的精神,然而,没有高强的球技,态度再好,拚劲再足也是枉然的。

  工作也是这样,态度再好,工作能力不强,工作不能胜任,也是做不好工作的。无论做任何事情,态度与能力同等重要。作为事务的领导者、组织者,首先强调态度一定要积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竭尽全力的态度去完成工作任务是正确的,因为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强调态度问题就是思想引导为先。但同时也要强调能力问题,不能因为忽视能力问题而影响全局工作。对个人而言,因能力问题完成不了任务,并不是个称职者,应发奋图强,努力提高自己的能力,以胜任本职工作。

  内容简介:

  《态度》一书是吴军老师首部个人成长类著作。吴军老师认为,由于处事的态度不同,起点差不多的人会不断分化,进而拉开命运的差距。

  这本书是吴军老师给正在上大学和上高中的女儿们的家书,针对年轻人在成长过程中都要遇到的有效学*、处理人际关系、理解并赚取财富等具体问题,以及如何洞察世界、人生等哲学问题,给出了诚恳的建议。这些建议或源于作者的亲身经历,特别是十多年来参与大学管理和在世界一流企业从事管理工作的经验,或源自其尊崇的智者的成功经验,对渴望自我精进、加速成长的读者有着极高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作者简介:

  吴军博士,毕业于清华大学和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是著名自然语言处理和搜索专家,硅谷风险投资人。他的著作《浪潮之巅》《硅谷之谜》《数学之美》《文明之光》和《大学之路》广受读者欢迎,其中,《数学之美》荣获第八届国家图书馆文津奖,《文明之光》荣获20xx年“中国好书”奖,《大学之路》荣获20xx年“华文好书”奖,《浪潮之巅》成为许多高校商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和信息学院的教科书及参考书。

  吴军博士是谷歌公司早期员工之一。他是谷歌网络搜索反作弊的研究领域的开创者之一,中日韩文搜索部门的创始人之一,并且是当前谷歌中日韩文搜索算法的主要设计者。在谷歌期间,他还领导了许多研发项目,特别是在机器学*、自然语言处理和语音识别领域。为此,他得到了前首*执行官埃里克施密特和创始人谢尔盖布林的高度评价,并获得谷歌工程奖等奖项。

  20xx年―20xx年,他加盟腾讯公司,出任负责搜索和搜索广告的副总裁,同时担任国家重大专项“新一代搜索引擎和浏览器”项目的总负责人。20xx年回到谷歌,负责开发了被认为是“下一代搜索”的谷歌自动问答系统。同年,他作为创始合伙人创立了丰元风险投资基金,并且投资了90多家硅谷的初创公司。此前,他作为中国世纪基金的董事,在中国投资了数家科技企业,均于20xx年之前上市或被收购。

  吴军博士在国内外发表过数十篇论文,曾获全国人机语音智能接口会议的最佳论文奖和Eurospeech的最佳论文奖。还获得了十余项美国和国际专利。

  吴军博士还担任上海交通大学客座研究员、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工学院董事会董事和校国际事务委员会顾问,以及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专家顾问。同时,他也是数家投资基金、创业公司的董事和顾问。

  读书笔记:

  1、当一个人在外面承担的义务很重,权势地位很高时,就更需要提高内心的修养,这样才能快乐。

  2、抵制诱惑最根本的方法是有一个长远的大目标。

  3、人只有成功过一次,才更容易成功第二次、第三次,因此失败不是成功之母,成功才是成功之母。

  4、很多时候,一些人无所作为不是因为不想做事,而是一根筋地追求最好,最后什么也得不到。

  5、人文课程有什么用?我觉得主要是让人的眼界开阔一些,格局大一些,不要把自己局限在一些专项技能的学*上。

  6、人在选择做什么事、不做什么事方面,格局要大。如果开始做一件事,就要尽可能往最好的目标努力,境界要高。所谓境界,你可以理解为目光能看多远。

  7、人一旦*惯获得短期利益,境界就高不起来了,可能永远不会追求更高的境界了。

  8、人不接受教育,就很难有见识,而没有见识,做事情就会事倍功半。

  9、不要仅仅为了成绩而读书,更不要为了进入一个好学校而读书,而要为了让自己能够真正立足于社会,并且能够成为有用之人而读书。

  10、只要你每年按照自己的节奏有所进步,就可以了。很多时候,你并不需要关心是否能跳级,或者成为第一名。当你心*气和地完成每一件细小的工作时,你的位置自然而然会上升。

  11、只有了解贫穷,才能让自己免于贫穷,才会有意愿让更多的人免于贫穷。

  12、钱是为了让你做想做的事,而不是为了让你无所事事。

  13、人和人的差距,能力和能力的差距,是数量级的差别,而不是通常人们想象的差一点点。

  14、怎么判断一个人是否合适呢?我觉得,一个合适的人会让你看到和得到全世界。

  15、做任何工作,都需要总结、反思,才能进步,手工工作的过程,就是一边整理,一边思考的过程。

  16、为什么要阅读非小说类名著呢?除了增长知识外,我觉得还有以下3个好处。

  第一,可以进一步提高你的语文能力,特别是理解力。

  第二,名著中常常充满了智慧。

  第三,阅读名著是系统地了解一种思想的捷径。

  一、认同的观点:我们的工作态度本身就是一种工作能力的体现,在各个公司的考核中,都有工作态度一项,一个人对待工作的态度决定了他在工作中的能力的发挥。如何端正工作态度,保证能力的正常发挥,让态度为能力保航,是我们在工作中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只要有明确的工作态度,就能决定我们的工作能力的最佳体现。

  二、联系实际的工作自己工作已经到了第15个年头,回想过去繁忙而又清闲的过着。

  1、在工作之处总是期望自己的工作能过让自己成就大器,但是现在才明白,能够让自己成就大器的不是你所拥有的工作而是取决与自己本身——取决与你对这份工作的态度。就像书中描述的应该“不自私,不苟且”。

  2、工作之中往往不可能让每个人一帆风顺,肯定会遇到坎坷。可是自己在以往遇到坎坷时总是避重就轻,这样对自己的提高就不会很大。

  3、当遇到上面第二点所说的挫折,有很大一部分能够使你跌倒,以前的我们总是说要“在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来”看似很坚强。但是如此“坚强”的我们,在跌倒之后的没多久就又会在相似的“地方”跌倒,上演重蹈覆辙的“好戏”。

  4、“机会是留给又准备的人的”,“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两句话就是要我们等待机会,努力抓住机会,因为如果你没有准备好,再好的机会放在你的面前你都没有能力去把握。这样的我们只能让大好的机会从自己的指隙流走。

  三、反思重构对于自己在工作中的不足,对比书中观点作如下反思:

  1、“态度决定一切”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端正自己的态度,认真作好自己的本分工作。对与班主任工作要多向优秀的班主任学*;课堂教育要认真组织,让学生“乐学,爱学”。

  2、当自己遇到困难而又不容易克服的情况下,要认真寻找根源。争取作到经过每次的挫折之后自己很够提高一点。

  有什么样的态度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成败的关键不在于拥有什么样的出身,拥有多高的智慧,而在于我们做事的态度。

  ——《态度决定一切》

  读了《态度决定一切》后感受颇深,受益非浅。书**分六部分阐述了态度在人的一生中的重要性,即态度决定人生的高度、让积极的态度成就你的辉煌、别让消极的态度误了你的一生、用积极的心态对待你的工作、有超越自我的心态,就能获得成功、幸福与快乐决定于态度。本书并未高谈阔论、长篇大论,而是用简明易懂的道理和大量的真实事例,深刻分析人性的弱点,帮助人们迅速改善不好的心态。所用这些论述都很有说服力,有什么样的态度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

  人的一生中十字路口只有几个,如何使自己在这一个个路口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让自己的生命更有意义,成为一个成功的人,一个真正幸福的人,是这本书给我的深刻启发。闲谈时,我们会说“开心是一天,不开心也是一天”,科学数字统计我们现在的人均年龄是73岁,那么如何去度过我们生命中的26645天,决定权就在我们自己手上。

  没有卑微的工作,只有卑微的工作态度。从我上班的第一天起,雷**就告诉我,在办公司工作第一点就是要正确摆好自己的工作态度,开始我还不明白。慢慢的,我才知道,办公室的工作就是每天忙碌在一些繁琐的小事情上,每天忙于文件、资料的打印、整理,有时候忙了一天也不知道自己干了什么,有时候还感觉很枯燥无味,总觉得没劲。每当觉得自己思想上有些散漫的时候,就会想到雷**说的要正确摆好自己的工作态度。而现在我又读了《态度决定一切》,让我更加明确的认识到,在工作上千万不能有散漫的心理,无论工作有多繁琐,都要有一个好的态度。古人有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没错,如果你对待自己的工作如同对待自己爱慕的恋人,我相信每个人都可以把自己的工作做到最好。

  曾经有人说,假如你非常热爱你的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天堂,假如你非常讨厌你的工作,那你的生活就是地狱。因为在每个人的生活当中有大部分时间都是和工作联系在一起。不是工作需要人,而是大部份人都需要工作。我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我们每天都在生活,每天都要工作,对工作的态度决定了我们的工作质量,也决定了我们的生活质量。特别是我们作为一名刚走出大学校园到工作岗位的年轻人,我觉得最重要的是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走进自己的工作环境,才能脚踏实地的去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

  我们虽然是大学毕业,有较好的文化功底,但是缺乏实际的工作经验。在工作中,应该抱以虚心的态度向我们的同事、领导学*、请教,要耐心倾听,不能知道一点皮毛就沾沾自喜,更不能自以为是。特别是遇到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要抢着做,不能有懒惰的心理。我认为自己还很年轻,多做一些事情我不会有损失,只会是收获。

  进入公司这段时间里,我始终把自己的工作放在第一位,我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和热情度,给公司的每一位员工提供服务。我也要为公司的领导尽自己的职责。在工作中很多事情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发挥自己的主动性,要适应公司的每个需求,所以时刻保持一种积极上进的心态,只要这样才能不断地胜任工作。“态度决定一切”,有了好的态度,才能有好的结果,这样我们才能获得自己想要的结果。

  第一次知道三毛,是在初中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多次提起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说那是很值得一看的一本书,我似乎也曾问过她缘由,却怎么也记不清了。那个女孩拥有着我实在难以让人抗拒的莫名的魅力,与其他同学相比我更为依赖她。现在想起来她的美丽并不是在于脸,而在于她身上的所散发的,我无法描述的东西,尽管她似乎从没刻意隐藏什么,对我而言却有着无法诉说的神秘。

  现在看来竟与三毛的气质有那么一些相似,虽然只是指某些时候,与她之间最深刻的故事大概就是向语文老师询问数学题了,当然主角是她,而这些都是后知后觉了。但因为她的缘故,我对三毛的故事充满了期待。

  在女孩推荐给我的那几年,我并没有急着去看三毛的故事,再次想起来是在两三年之后,姐姐买来了三毛的全集,想起女孩的话我满怀期待的挑出了《撒哈拉的故事》,随手翻了几下就无声放下,又拿出其他粗略的翻阅起来,心里不免有些失望。这似乎不是我心中想象的三毛,在我的想象中,一个会住在沙漠中的女子怎么会只是反复写柴米油盐和丈夫呢?她也许应该更加快意恩仇的行走江湖才对。

  因为失望,便仓促的把阅读计划往后搁置,此等搁置于我而言其实就是列入禁区。在之后的三年中三毛对我而言不过是简介中写的那个不会写“懋”字的阿*罢了,还是看其他的书去吧。再一次忘却它们。

  真正拿起三毛的书是在这个暑假,实在是书荒,又因为一些事情倍感烦躁,觉得是时候需要消消火了,就极不情愿的拿起了三毛的《流星雨》,耐着性子去看这些我并不是很想看的演讲。看着的时候内心想的却是:果然啊,依旧离不开她的荷西,她的柴米油盐,她的多愁善感。但又实在无事可做,加之心想三毛这般*庸为何受人追捧?实在是不解,抱着疑问与莫名的不*继续硬着头皮看了下去。

  要说我自己惊觉态度早已出现转变,大概是在尾声的说书部分,这个三毛竟然是如此有趣,她的说书竟让我移不开眼,毕竟在此之前我对《水浒传》毫无兴趣,可在她的文字下我竟忘却了之前的一切偏见,津津有味的看了下去,这对我来说实在是有趣。

  看到了《万水千山走遍》之时,三毛在我心里不再只是一个简单普通的阿*,更是那个让人热爱崇拜又心疼的echo,她的脚步是那么坚定,她的旅途又是那么随心,热情却不被热情束缚,她就是她,一个生存在这个世界的渺小个体,与他人并无什么羁绊,更多的只是过客的缘分和美好的记忆。

  她的故事总是与生活有关,因为她想讲述真实 。这与我在此之前看的《人间失格》的主人公叶藏截然不同的,叶藏的生活因为自己的自卑把自己伪装到无法抽离的地步,他讲着做着的一切都是那么不快乐,可他依旧宁愿做这些事来安慰自己的自卑,美其名曰讨好他人,可那也只是他的逃避的说辞罢了,实在可怜。也许有些武断,但在我看来,到了最后的手记里,他依旧是在伪装着自己。

  作为陈*的三毛虽然有时也是自卑的,不可否认,她是爱她的原生家庭的,可是有时候她却把自己排除在外,看着让人心疼,但她并不伪装,她正视着自己,然后做一个写真实的作家,实在是让人觉得震撼,特别是于我而言。

  也许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判定,在我的.心中大概可以粗略看到世上的三个她,*凡的陈*,勇敢潇洒的echo,还有一个便是故事的记录者三毛。但她就是她,我眼中的世上的三个她终究是合三为一了。

  一本一本的看下来,我至今也没看到《撒哈拉的故事》,我的私心是留在最后看,因为在第一次初见时我很肤浅的给了它评价,这大概是因为我的愧疚,所以想留给它的压轴,毕竟我总对离别总是表现得更特别一些。我想此刻的我与很多人一样已经爱上了她,尽管有时候并不是最尽我心意,可依旧是爱上了她,此刻我是不否认的。

  态度决定一切,这应该是所有成功者经验的总结。经过对这本书两个多月的学*,我了解了很多,不仅仅是对其简单的阅读,而使我收获更多的是字里行间的深思。

  踏入社会,走上工作岗位之后,发现这与以往的学生生活截然不同,当然,这也是意料之中的,如今再回首,心态已大不同于从前了,因为现在身处的是一个真正纷繁复杂的社会。面对诱惑、竞争、非议、责骂,或许这本不是一个人应该承受的,但是既然想生存,想成功,就必须处理好这一切,对于初入社会的年轻人,就需要有一个正确的心态,这比什么都重要!工作累、脏,没有关系,关键是你自己看的起自己吗?假如你自己都觉得工作卑微,那么还有底气抬起头吗?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虽然工作简单、卑微,但是有“咬住青山不放松,立根尽在破岩中”的心态和毅力,五年,十年……你终将有所成绩。凡是一个人不相信自己能够做成一件从未为他人所做过的事时,他就永远不会做成它,我们不应该怀疑自己的能力,要有坚定不移的信念。

  工作和生活中的积极态度不是说有就有的,它应该是逐渐培养出来的,时时处处,我们都应该告诫自己:摆正心态,用心做事!这样时间长了,自然就培养成一种*惯。心理学家马斯洛认为:心态改变,态度就跟着改变;态度改变,*惯就跟着改变;*惯改变,性格就跟着改变;性格改变,人生就跟着改变。可见,一个人前期的心态对未来有重要的影响。

  我们都渴望成功,但是,通向成功的道路似乎总是坎坷漫长的,所以,没有一个好的心态,很难坚持到底!从本书中总结一点,好的心态应该是积极进取、没有借口。现实中,总会有工作的繁忙,别人的误解、责骂和许多的不公*,那么我们必须勇敢的接受和积极的面对。既然选择了一个职业,一个岗位,就应该用心做好,除非你满足于现状,但是尽管如此,在这个充满竞争的时代,原地不动终将落后于周围人的积极前进。在我看来,不去前进的人,是害怕失败和挫折的人,也总是那些幻想家族的成员。

  其实失败也是一件非常美好的事情,记得林肯说过:“成功是屡遭挫折而热情不减。”有了坚韧的毅力,饱满的热情,还要有清醒的认识。不放弃本身并不是目的,成功才是目的。因此,不懈努力,不怕失败和挫折,绝不等于可以重复它们。每一次失败和犯错都必须检讨、总结、改正、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使障碍成为前进的阶梯。“没有借口”,不必多言,因为找借口,推卸责任的人是懦弱的、自私的。

  我想说的实在是太多,书中每一章、每一页都值得去思索、去回味,而更重要的是“立即行动”。初出茅庐,未经风雨,面对前方的未知,即使知道将走过的是一条充满艰难险阻的道路,我也将毫不后悔的走下去,而首先做的就是摆正心态!

  有什么样的态度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成败的关键不在于拥有什么样的出身,拥有多高的智慧,而在于我们做事的态度。

  ――《态度决定一切》

  读了《态度决定一切》后感受颇深,受益非浅。书**分六部分阐述了态度在人的一生中的重要性,即态度决定人生的高度、让积极的态度成就你的辉煌、别让消极的态度误了你的一生、用积极的心态对待你的工作、有超越自我的心态,就能获得成功、幸福与快乐决定于态度。本书并未高谈阔论、长篇大论,而是用简明易懂的道理和大量的真实事例,深刻分析人性的弱点,帮助人们迅速改善不好的心态。所用这些论述都很有说服力,有什么样的态度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5)

——英文读书笔记实用5份

The Old Man and the Sea is one of Hemingway's most enduring works.Told in language of great simplicity and power,it is the story of an old Cuban fisherman,down on his luck,and his supreme ordeal――a relentless,agonizing battle with a giant marlin far out in the Gulf Stream.Here Hemingway recasts,in strikingly contemporary style,the classic thene of courage in the face of defeat,of personal triumph won from los.Written in 1952,this hugely successfully novella confirmed his power and presence in the literary world and played a huge part in his winning the 1954 Nobel Prize for Literature. The novel is very famous in the world, so lot of people like this novel. We also studied it in our Chinese class, Hemingway's novel are always interesting I like his novel much, also in his novel we can learn a lot by his meanings. It’s really a good novel for people to read.

第二篇

《双城记》

After reading "A tale of two cities" "A tale of two cities" is one of Dickens's most important representative works.The novel profoundly exposed the society contradiction before the French Revolution,intensely attacks the aristocratic social clais dissolute and cruel,and sincerely sympathizes with the depressed classes.The novel also described many magnificent scenes like the revolt people attacked Bastille and so on,which displayed people's great strength.

The novel has portrayed many different people. Doctor Manette is honest and kind but suffers the persecution actually , Lucie is beautiful and gentle ,Charles is graceful and noble,Lorry is upright and honest ,Sydney is semblance of indifferent, innermost feelings of warm,unconventional but also selfleand lofty,MiProis straightforward and loyal,Evremonde brothers are cruel and sinister......The complex hatred is hard to solve, the cruel revenge has made more hatreds, loves rebirth in the hell edge,but take the life as the price.

As an outstanding writer,in Dickens's work,the language skill is essential.Each kind of rhetoric technique,like the ***ogy,the exaggeration,the contrast,the humorous,and the taunt are handled skillfully,and the artistry of the work is also delivered the peak."A tale of two cities" has its difference with the general historical novel, its character and the main plot are all fictionalizes.With the broad real background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the author take the fictional character Doctor Manette's experience as the main clue,interweaves the unjust charge, upholstery and so many techniques,causes the structure integrity and strictness,the plot winding anxious and rich of theatrical nature,it displayed the remarkable artistic skill.the style "A tale of two cities" is solemnity and melancholy,fills indignantion,but lacks the humor of the early works.

  Reair is the son of the famous merchant in Afghanistan. There are tetimes but Hassan never gets angry. Things go peacefully, until one night Amir sees three boys hit Hassan to the grounir runs ae. Just after that, Russian forces Amir’s country. Amir anove to America.

  Comments: This book makes me remember my chile little things in Amir’s chilaybe that of Tahmineh.

  They fell from the sky like shooting stars es a popular ise to there. Sohrab try to kill himself because of this. Although he is overcome then, he refuses to say a petition helir sees Sohrab’s smile ments: I can’t explain e. He thinks that Hassan ean the sky like shooting stars h anan e through a lot because the misunistaken believes in Wickham but she finally knows the truth ane of her family. Darcy moves Elizabeth with his pleasant virtue in the enarriage. A movie shoans airation, but he really has love. Do you really love it? Love neee of the metaphors in the text, sharp anatch them. He changeprovee. In fact, I think that people can alpareparison. After all, the master is a master.

  今天分享来自台湾的汪培珽的《培养孩子的英文耳朵》这本书的读书笔记,这本书是台湾十年来最富有影响,销售量第一的亲子教育系列书籍,也是华人世界最经典的亲子英文早教书。跟盖兆泉老师的《做好自己对号的英语规划师》的相比,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它能治疗焦虑。

  我们这一代父母都非常重视英语,从启蒙到自拼到初章,一刻都不敢松懈,生怕孩子启蒙晚了,跟不上同龄人的脚步。但英语只是一门语言,是与世界接轨的语言工具,我们到底该花多少时间呢?如果事必躬亲,连英文书也要念,真的要累死妈妈吗?每天给孩子念英文书,真的会有效果吗?

  上述的种种焦虑与困惑,作者通过自己的亲生经历,在这本书里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这本书共10章,围绕“孩子英文耳朵”展开,即为什么培养?如何培养?培养中的Q&A,以及她的书单。每一章都能帮你消除一点焦虑,增添一点信心。

  在第一章,作者就将喂“英文故事书”长大的孩子的每一个成长过程做了概述。

  婴儿时期:任何一种语言对婴儿来说,统统都差不多。于是,给孩子读中文故事书的同时,也要读英文故事书。

  幼儿时期:故事书也要随着孩子长大,变长,变复杂。

  入幼儿园前:妈妈念&孩子自己听(原版音频)

  幼儿园时期:持续的为孩子读英文故事书,孩子听英文,就像听中文一样轻松

  小学一年级:选书时,不要低估孩子对书本的接受能力

  小学二年级:从听故事,只看绘图,到主动阅读文字

  小学三年级:妈妈,什么时候买《哈利.波特》第五集?

  在第二章中,作者围绕怎么读英文故事书展开,简单概括分三步。

  第一步:一句英文一句中文,这里英文完全照书读,中文翻译要口语化,不用拘泥于逐词翻译,除非孩子问问题,否则不要自行加上中文解释。

  第二步:一英一中读完3次,以后只读英文。次数可以视孩子的接受程度灵活调整,不必刻板追求3次。

  第三步:每本读熟了,再加下一本。所谓的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就是这个道理。

  父母在读英文书之前也要做好功课,要确认单词发音,不要忽略尾音,气音,对于难念的.英文名字,尽力拼音,并保证每次发音一致。

  作者强调学*语言,必须遵循听说读写的规律,循序渐进才是教养的正确方向,也是帮助孩子保持学*兴趣的最自然方法。作为父母,要给孩子“听”的环境,只要肯花时间和力气,就可以把孩子的英文听力教给孩子。

  在听这个环节,我谈点我个人的看法。1,我也非常主张给孩子听英文原版音频,也就是所谓的磨耳朵。但我认为磨耳朵必须是孩子可理解的情况下输入才会有效果,单纯的盲听只能是背景音乐,即便坚持了也没有太大意义。2,要做到让孩子理解,就必须有一定的视觉刺激。举个例子,比如你让孩子听一首儿歌,歌中的单词孩子都不明白,家长逐句解释后,孩子当时记住了。但将相同的单词换一个语境,孩子可能又茫然了。这时候如果给孩子看看这首歌的图片,视频,通过视觉刺激,孩子就会记得非常深刻。即便换了语境,也能立马想起图片或者视频,可以立即联想到词意。

  学校可以教孩子读字,写字的方法和技巧,但无法保证孩子学*的热情。兴趣和热情是家长必须小心呵护,耐心培养的。

  在第五章,作者对上全**儿园的孩子的英文问题做了探讨,我就不一一列举。

  第六章,是汪培珽的私房英文书单,从0岁到5岁,每个阶段的书单都有,篇幅很长,我就不做搬运工了。大家自己去看书吧。关于书单我也简单说两句我的看法:1,任何名家的书单都只能做参考,不能完全照搬。因为每个孩子都不一样,生长环境不一样,接受程度不一样,喜好也不一样。家长尽可能从孩子感兴趣的方面着手选书。2,书买回家一定要发挥其自身的作用,如果买书时家长满腔热情,买了后就让书吃土落灰,那再好的书单也无法让你的孩子受益。

  第七章,作者阐明了学英文的原因,即为了和世界沟通,只会死记硬背,考试,不算真的学会英文。之所以用故事书学英文,是因为故事书是最有趣,最生活化的学*渠道,故事书给孩子的不只是英文,还有无穷的人生乐趣。

  第八章,作者建议家长给孩子配合音频听故事,不仅可以训练扎实而内化的听力,学*纯正的腔调和发音,也可以累积语言的能量与潜力。

  培养孩子的英文耳朵,不是一蹴而就的事。家长在读故事书之前,要做好心理建设。

  1,家里的中英文故事书,数量上要维持*衡;

  2,当孩子还小时,中英文都选,都读;

  3,等孩子比较大了,强调故事,不要强调语言;

  4,与其说孩子不喜欢,不如说不*惯;

  5,同一本故事书,不要中英文都买(我会在中文绘本上贴上英文,给孩子读完中文读英文);

  6,太早接触考试,可能扼杀孩子的大能力;

  7,让孩子学英文,不是为了拿来炫耀;

  8,只要孩子愿意听完故事,就算大功告成;

  9,别拿故事书来考孩子;

  10,让孩子自己提问题,才是教育的首要目的;

  11,不要让“爱子心切”变成扼杀学*兴趣的帮凶;

  12,给孩子时间和空间,让他们证明自己的能力。

  最后一章是Q&A,家长想知道的问题,这一章都有答案。

  读书笔记分享完了,推荐大家去看看这本书,如果你和作者想法一样,可以借鉴她的实施办法。如果你不认同作者的理念,至少可以从中获得启发,完善一下自己的育儿方式。孩子的教育是一个庞杂的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就看到成果,父母能做的只有陪伴孩子,努力改变,见证成长!

  名利场是一个浮华的世界,它蒙蔽了人们的眼睛,并定格在心灵的浪尖上,永不散落。因此,人们总爱在名利场中为自己找一个漂亮、华美的位置,借此炫耀自己,于是便头也不回地走入了那个浮华的世界。人们不惜借助一切力量迈进所谓的上流社会,将真情与友爱抛到九霄云外。金钱、权利成了他们唯一的追求。然而金钱再多,权利再高,总是会有一个极限,而人的贪婪的心则永远也无法填满,谁也走不出这名与利所编织的网,它往往会掐住你的脖子让你身不由己。

  蓓基·夏泼就是渴望进入上流社会的典型。本来她也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女孩子,可名利诱惑了她。那名利场中的尘埃将她紧紧裹住,于是她变得虚伪、贪婪,也许在她动人亲切的言辞背后,却有着无人知晓的谩骂;又说不定在她美丽诚恳的笑容下,有着令人丧命的刺刀。谁能理解那种“善良”下藏着什么呢?蓓基?夏泼为了达到进入上流社会的目的,她利用自己的友谊、爱情、婚姻,又不惜出卖朋友,出卖丈夫来为自己铺着通向那“高贵社会王国”的红地毯,她那时真时假的形态,迷惑着穷人,却也在玷污自己。

  蓓基·夏泼是活泼美丽的,在没有认清她以前,人们为她的贫穷、孤苦而怜悯她;然后又为她在社会上的富丽而羡慕她、爱她。迷人的蓓基?夏泼啊!可一切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因为,表面的热情,无法掩藏内心的憎恨。再华丽的外衣,却总掩饰不了丑恶的灵魂!在人们认清她之后,谁不唾弃她,厌恶她呢?她的最好的朋友艾米莉娅最后也远离她,丈夫也不理睬她,儿子不想见她,为一时的华丽与虚伪,她不知道自己付出了多么大的代价!

  当名利有了千疮百孔时,这才知道,在它最华丽的时候,竟有太多的虚伪,只因为当时我们在名利场上过于投入而不知,等到什么都看透,才知道所谓的名利不过是刹那烟花。名与利,固然可求,但那并不是生活的全部,人如果过分追求名利,名利就会成为心头最大的诱惑,人也因此变得贪婪、虚伪,失去了自我,失去了一颗纯洁的心。

  掩卷沉思,生命中除了名与利还剩下些什么呢?也许,觥筹交错,灯红酒绿中,你会发觉你要的不仅仅是恭维、奉承,还需要一种坦然与真诚,只要善于发现,生活中比名利更重要的还很多很多,面对着宁静的湖泊和茂密的森林,用一颗大智慧者的心,简单地活着,简单地思考,并不是为了名利而活,以出世的心情和入世的态度来体认善良、宽容、谦和、淳朴、友爱、和*与宁静,寻找身体和心的归宿,让时光从你的身外从你的心内慢慢地流逝如水,从中领略生命的全部意义。

  走出名利场吧,抹去心灵的尘埃,送上一份慰藉,又何尝不美丽?人一辈子为名忙,为利忙,而没有一份心灵释然的快感,到白发苍苍时定会遗憾,何必为名利牺牲生命的原滋原味呢?

  远离尘嚣,寻找一份爱的净土,尘埃已然落定。

  今天分享来自台湾的汪培�E的《培养孩子的英文耳朵》这本书的读书笔记,这本书是台湾十年来最富有影响,销售量第一的亲子教育系列书籍,也是华人世界最经典的亲子英文早教书。跟盖兆泉老师的《做好自己对号的英语规划师》的相比,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地方在于它能治疗焦虑。

  我们这一代父母都非常重视英语,从启蒙到自拼到初章,一刻都不敢松懈,生怕孩子启蒙晚了,跟不上同龄人的脚步。但英语只是一门语言,是与世界接轨的语言工具,我们到底该花多少时间呢?如果事必躬亲,连英文书也要念,真的要累死妈妈吗?每天给孩子念英文书,真的会有效果吗?

  上述的种种焦虑与困惑,作者通过自己的亲生经历,在这本书里给出了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这本书共10章,围绕“孩子英文耳朵”展开,即为什么培养?如何培养?培养中的Q&A,以及她的书单。每一章都能帮你消除一点焦虑,增添一点信心。

  在第一章,作者就将喂“英文故事书”长大的孩子的每一个成长过程做了概述。

  婴儿时期:任何一种语言对婴儿来说,统统都差不多。于是,给孩子读中文故事书的同时,也要读英文故事书。

  幼儿时期:故事书也要随着孩子长大,变长,变复杂。

  入幼儿园前:妈妈念&孩子自己听(原版音频)

  幼儿园时期:持续的为孩子读英文故事书,孩子听英文,就像听中文一样轻松

  小学一年级:选书时,不要低估孩子对书本的接受能力

  小学二年级:从听故事,只看绘图,到主动阅读文字

  小学三年级:妈妈,什么时候买《哈利.波特》第五集?

  在第二章中,作者围绕怎么读英文故事书展开,简单概括分三步。

  第一步:一句英文一句中文,这里英文完全照书读,中文翻译要口语化,不用拘泥于逐词翻译,除非孩子问问题,否则不要自行加上中文解释。

  第二步:一英一中读完3次,以后只读英文。次数可以视孩子的接受程度灵活调整,不必刻板追求3次。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6)

——梦读书笔记实用五份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小说以上层贵族社会为中心图画,极其真实、生动地描写了十八世纪上半叶中国末期封建社会的全部生活,是这段历史生活的一面镜子和缩影。是中国古老封建社会已经无可挽回地走向崩溃的真实写照。

  有人把莎士比亚比作高山,我认为曹雪芹是一个大海。山再高,终有人可以登上它的顶峰,而大海,要想探究她的深底,却非常之难。“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曹雪芹在写这部书时,用了“谐音寓意”的手法,他把贾家四姐妹命名为元春、迎春、探春、惜春,这是谐“原应叹息”的音;在贾宝玉神游太虚幻境时,警幻仙姑让他饮的茶“千红一窟”,是“千红一哭”的谐音,又让他饮“万艳同杯”的酒,这酒名是“万艳同悲”的谐音,这样的手法几乎贯穿了全书。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这黛玉低吟着的.悲凉试句一直被古往今来的独孤人士吟唱至今,这句诗出自曹雪芹的手笔,似乎也暗示着<<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和它之中蕴涵着的封建社会独有的苍凉和无奈。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了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红楼梦》中除了众多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之外,还有就是作者所要表达的一个主题,他没有明说,但通过这成百的众多人物的神志,语言,动作,心理活动表现的惟妙惟肖,一个庞大的繁荣的贵族大家庭,到后来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我们不难看出封建资本家的腐败无能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和不长久,文中描述了如林黛玉,贾宝玉。这样的“叛逆者”的形象,他们的爱情没有结果,甚至可以说凄惨,但他们代表的是新生命,敢同顽固势力作斗争的新主派代表,我们都江堰市知道林黛玉的眼泪,但也知道她的尖酸刻薄以至使别人都嘲笑她挖苦她,我们也知道贾宝玉“潦倒不通世务,愚须怕读文章,行为偏僻乖张,哪管世人誹謗”纨绔子弟的形象,他们鲜明的人物性格也使黑暗中有了一丝亮光,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美人何处——阅《红楼梦》有感展不开的眉头,捱不明的更漏。呀,恰便似遮不住的青山隐隐,流不断的緑水悠悠。——《红豆曲》去年初夏,初读红楼,只觉心中一丝隐痛,倾慕于黛玉之才华,绝代之美貌。更为她惨美的一生而流泪。但我仍不喜欢她,作为一个红楼的女子,她没有坚强的心,没有乐观的心境,竟永远只淌些小女子的泪,也许是为宝玉前世的灌溉之恩,但且问一句“春恨秋悲且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花谢花开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花侬是谁?试问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是她含泪吟出的无调的歌,曾几何时,黛玉在我眼中仅是一个深锁闺中、多愁善感的绝代美人,仅是一个“留得残荷听雨声”的孤傲小姐,仅是一个花自飘零水自流掩面而泣的抑郁之人。他在心中悄悄嘀咕的一句“何等眼熟到此”,宝玉脱口而出的一句“这个妹妹我见过”注定了一段千古绝唱,可惜最后宝玉的新娘不是她,恋情不了了之。我曾质疑过本性“喜散不喜聚”的黛玉值得宝玉如此长情吗?她终究脆弱,易伤。今年,随着聒噪的蝉声,我重读了那“寒塘渡鹤影,冷月葬花魂”的红楼一梦,重读了那让我爱而不能,舍而心碎的女子——林黛玉,也许是心境不同,我渐渐理解了她。黛玉自幼丧母,寄人篱下,她不得不小小年纪,就谨守处事规则,红楼中这样写“她步步留意,时时小心,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去。”她没有勇气如湘云醉卧芍药丛中,却总是“严严实实裹着一床红绫被子”也许是她缺乏安全感吧;她更无心像宝钗,写出“韶华休笑本无根,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的闲情,却只想着“嫁与东风春不管,凭尔去,忍淹留”。她高雅如兰,汲取了文化艺术之精华,有着异于一般女子的灵慧秀气,她沉醉于诗文翰墨,有着恢弘的诗情。可以说黛玉的才华是与世无争的,可在那女子无才便是德的社会,才情飞扬的压卷之作只能屈于人下,“可叹停机德,堪称咏絮才。”钗黛,一个重德,一个重才。德可拢人,而才人多不识散发着“美人香草”韵味的她却被宝钗责为“移了性情,不做分内的事”也难怪那些洁身自好,多情诗意的女子在那钟鸣鼎食,温柔富贵的大家族中时时处处感到了“风刀霜创严相逼”她与宝玉,一个是良苑仙疤,一个是美玉无瑕。木石前盟怎比不过那金玉良缘?像黛玉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能秋流到冬,春流到夏。纵宝玉“终不忘世外姝寂寞林”,黛玉还是干干净净地离开了,回到了世外的“太虚幻境”,欠泪的,泪已还,她继续做自己纯洁的绛珠仙子,正如诗云: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泥陷渠沟。她焚稿断痴情,静静地死去,“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一面是洞房花烛,锣鼓喧天,一面却是生死离别,哭声震天,“红颜弹指老,天下若微尘”初入贾府,她那“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之态早已不复。其实细想,若初,黛玉未亡,面对贾府被抄的人间惨剧,岂不是要把泪流尽,以她脆弱敏感的心,如何承受这家破人亡的巨大不幸,若是被抓,被打,甚至被辱,以以她高傲纯洁的天性,怎样面对这样污浊的世界呢?红楼中,美人何处,美人何在?“一种相思,两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读《红楼梦》论现代人之择偶观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首诗无疑是整个红楼梦这出爱情悲剧的写照。

  细读红楼不禁为宝玉和黛玉的悲惨爱情而惋惜心中也难免生出丝丝凄凉,同时通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家族没落过程的生动描述,深刻地揭露和批判了封建社会种种黑暗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已经到了"运终权尽"的末世,并走向覆灭的历史趋势。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再现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犹如作品中的人物同生活中的人物一样真实可信,不仅贾宝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作者人格美,精神美,理想美的主人公是如此,甚至连王熙凤这样恶名昭著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可恶"之中交织着某些"可爱",从而表现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情形,形成性格"迷人的真实",而这种真实也就难免不让人将自身置于此书之中,领略其中的风韵。

  然而有谁注意到薛宝钗在这凄婉动人的爱情背后心中流的种种辛酸泪。薛宝钗与贾宝玉可谓是金玉良缘从小就被认为是天生一对,而似乎对这个宝姐姐少了些类似爱情的东西的宝玉却对远方来的林妹妹甚是喜爱,林妹妹天生长得令人怜惜双眸中也饱含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思。她不满封建社会的种种规矩和宝玉总是不按常理办事,这位林妹妹的骄纵多情在宝玉眼中也甚是迷人。薛宝钗似乎也看在眼里,而她却大不同于林黛玉,服从于封建礼节办事老练圆滑,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一句,是长辈眼中的好孩子。最终黛玉病死,宝玉出家,薛宝钗虽与宝玉成亲而终只落得独守空房,度过余生,成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

  在整个红楼梦中,贾宝玉可以说是"说不得贤,说不得愚,说不得善,说不得恶,说不得正大光明,说不得混帐恶赖,说不得聪明才俊,说不得庸俗*凡"的一个角色,这也令后人难以对他有一个合适的评论。

  如果说林黛玉是浪漫主义的代表,那么薛宝钗就是现实主义的象征,贾宝玉心向林黛玉所代表的自由恋爱的浪漫,身体却被薛宝钗所象征的封建礼教的现实束缚着。现代人也不过如此,我们往往一边期待一段美好的爱情,一边用柴米酱醋盐将爱情绑上现实的铅砣,因而现实中我们往往选择宝钗而放弃黛玉,所以黛玉也只能落个葬花而吟,香消玉损的下场。

  说起红楼中的女人,不得不提王熙凤,一个女强人。经营着即将破败的大观园,可以说是他支撑着大观园最后的光辉。如果说林黛玉是娇弱的丁香,薛宝钗就是隐刺的蔷薇,那么,王熙凤就是带刺的玫瑰。

  可现实中,林黛玉式的人可以为了爱情而辛苦自己,或是放弃自己的事业;而薛宝钗式的人却只会把爱情当做自己生活的一部分,不择手段得到爱情,绝不会因爱人的想法而退让半步;王熙凤式的人则是把爱情和事业放在一起,希望将两者并重。那么,现代人会选择哪种人?

  父母之命,或像贾宝玉一样,成为爱情的牺牲品,同时葬送了爱自己的林黛玉的性命;又或像贾琏一样,不满足于自己的家庭,不断沾花惹草,让王熙凤十分没面子;又或者……

  所以说曹大才子在红楼梦中写出的爱情观,几乎是代表了现代人的爱情观,至于做出何种选择,恐怕是只有当事人才能决断了。

  狼,大家熟知的一种动物,《狼王梦》就是一个关于狼的故事:

  一匹母狼,名叫紫岚,因为她有一身紫色的毛。她失去丈夫,在最脆弱的时候:怀孕期间失去了丈夫。要知道,一匹母狼在失去丈夫的情况下,是不怎么可能在充满危险的森林中存活的,更何况还带着一群小狼崽。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她在被大白狗追赶的时候,生下了五只狼崽。因为太冷,也因为狼崽太脆弱,紫岚当天晚上就失去了一只狼崽。

  还剩下四只,有三只雄性狼崽。紫岚给四只小狼起了名字:老大一身纯黑,叫黑毛;老二有一身罕见的蓝毛,叫蓝魂儿;老三有两种毛色,叫双毛;最小的是一只母狼崽,和紫岚一样有一身紫毛,妩媚动人,叫媚媚。

  她先培养黑毛,给予了黑毛所有的爱,但是,黑毛却在离王位还有一步之遥时撞在枪口上;然后是蓝魂儿,这只狼有着狼原本该有的所有性格:冷酷、残忍、无情……这一匹狼儿就要成功了,但被捕兽夹夹住,成了猎人的战利品;最后是双毛,他最难培育,因为紫岚之前一直把双毛放在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所以他身上的狼气,早就被洗刷掉了。但是经过紫岚的努力,双毛最终还是成为了一只优秀的狼。可惜,最后还是像哥哥们一样,死了。只是哥哥们是死在人的手里,他却死在狼王洛戛手里。

  紫岚几乎崩溃了:自己几年的心血就这样没了!但是最后紫岚没有消沉,她还有一个女儿,她要把她的外孙培养长大,于是她再一次满怀热情投入到培养狼王事业当中。

  读了这个故事我很震撼,狼,母狼,一只母狼,在弱肉强食的森林中独身一人养育四只狼,更加令人敬佩的是她那执着的母爱!

  其中有一个场景令我十分感动:哦,这不就是当年那只杀死黑毛的金雕吗!竟然又打起媚媚后代的主意了!紫岚强打起精神,朝天空吼了一声。金雕无可奈何地飞走了,紫岚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她不能让讨厌的金雕伤害媚媚的儿女。

  我们的母亲也一样,一心想把我们培育成“龙”、“凤”,虽然不是每个人都会像紫岚一样,意外重重,但每位母亲都像紫岚一样,挫折多多。

  我们应该好好珍惜母爱,关心母亲,这样才对得起母亲。

  狼,娘。当了娘的狼,是很伟大的。

  你感动了吗?

  《红楼梦》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是清代伟大文学家曹雪芹所写的。他以贾、王、史、薛四大家族为中心,生动地描写了清代末期封建社会的贵族生活。

  曹雪芹通过《红楼梦》,揭露了当时封建社会的黑暗,也表达了他的不满与愤怒。故事讲述的是从小体弱多病的林黛玉来到了荣国府,渐渐与性格顽劣的公子贾宝玉相恋,又因凤姐从中使用掉包计,使得贾宝玉娶了薛宝钗、林黛玉吐血身亡,贾宝玉从此心灰意冷,看破红尘,遁入空门的故事。林黛玉的悲惨命运实在令人感到惋惜,但最让人憎恨的却是当时的封建传统观念。

  作者充分展现了我国古代服饰、建筑、礼仪、书法、绘画、诗词等各类优秀传统文化,展示了一部封建社会下的人生悲剧。曹雪芹笔下人物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张一弛无不彰显出人物的特点:黛玉的聪明清秀、才华横溢、性格孤僻、心思敏捷;宝钗的美丽娴雅、处事圆滑等等,都被刻画得栩栩如生。《红楼梦》这本书古色古香,充满诗情画意的特殊韵味,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读了《红楼梦》后,我不禁感叹世事的无常和人生的无奈。

  世界名著是全世界,各民族文化与历史的精彩浓缩,是全人类的智慧之果,它历经千年淘洗,遗存华章,福及人类。

  尤其是红楼梦更让我喜欢,用了详细的语言,神态,心里等描写。会让你记住每一个生动的事例,而且具体地写出人物性格,清晰了解府里人物的权势与地位。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石头记,主要讲了女娲补天后,在大荒山无稽崖留下了一块顽石。后来,这块顽石竟然自己修炼,渐渐的有了灵性,在一僧一道德施法下,顽石就变成鲜明晶莹的美玉,后来,有两个人要去人间游历,它也想去,就苦求两人,最后两人同意,带它领略人间各种之美。这个故事,让我觉得作者把不可能变成可能,比如顽石竟然自己能修炼有灵性,况且就是没有可能性,更何况是石头能修炼,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其中有句诗句:天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这是着整个故事的梗概,然而作者却以虚渺的语言道出,足以让我们眼前一亮的感觉。

  这本书真的是打开我们的文化之窗,开启着我们的知识之门!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7)

——鲁滨逊读书笔记实用五份

  这,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

  前两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深受感触。《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险,漂流到一个荒岛,历经千难万险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获救,并且把荒无人烟的小岛开发成了旅游胜地的故事。

  《鲁滨逊漂流记》中,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从小就喜欢冒险的男孩。长大后,他立下决心要去航海,可是父母却很反对他,但他依然倔强的去了大海冒险,经过2次失败,他被漂泊到一个小岛上,小岛上荒无人烟,晚上总是有野兽出没,可顽强的鲁滨逊名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而是开始继续完成自己的理想,慢慢地,他学会了用石头来取火,用毛皮来做衣服。有一天他去打猎,以为中救出一个俘虏,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他把这个俘虏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他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鲁滨逊一直在岛上生活了20_年,终于得救,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不畏艰险,聪明能干,机智勇敢,乐观向上,身体强健的人。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鲁滨逊乐观向上的精神。

  鲁滨逊一个人到了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希望,而是尽全力生存。这让我感到他是一个乐观的人,我也感到他非常勇敢。

  他在枪里子弹用完之后,还敢一个人在荒无人烟,处处危险的岛上寻找生机,我真无法想象那可怕的处境。读到这里,我仿佛身边僵尸那个树林,我就在那个荒岛上,我想,我的腿一下就软了。

  这本书的作者笛福说过这样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害怕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句话让我深有感悟:遇到危险要保持一个冷静的心理,不然后果是意想不到的。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人怎么才能学会生存,鲁滨逊在文中这样说道:“当我来到这个小岛上,第一个念头就是怎样活下去,而有些人的第一个念头则是怎样离开这个小岛。”

  “遇到困难不能像命运低头,不能像命运屈服。”请每个有理想的人像鲁滨逊学*。记者“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鲁滨逊是一个不安心的行动者,他总会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地去冒险。我也会拥有勇往直前的精神,做个“不安心”的行动者!

  暑假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对鲁滨逊十分敬佩,他的离奇遭遇让我为之一振,并立下目标——做一个有毅力有勇气的人。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英国人鲁滨逊,在不听父母的劝阻下,去海外历险,不幸的是他被困于孤岛上,生存十分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生活,在这个孤岛上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救出了一个即将被野人吃掉的俘虏“星期五”。在这个孤岛上,鲁滨逊整整生活了28年,成为岛主,并回归祖国。

  28年!这个数字多么的触目惊心呀!这可是一个奇迹呀!鲁宾逊是怎样做到的?鲁滨逊艺人们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勇敢的向各种困难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这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在困难与挫折面前,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我的智慧,就会出现奇迹。

  想想自我,我有毅力有勇气吗?记得小时候,我学骑两轮自行车,坐在车座上,想学着爸爸那样简便自如的骑车样貌——只脚先放在脚踏板上,另一只脚撑着地,先让车子往前跑,在这一段时间,撑着地的这只脚立刻放在脚踏板上,可是我脚还没放上去呢就摔倒了地上,我爬起来,心想;我必须要学会。就这样我在没人扶着我的情景下,先推着车走,学会扶好把,再坐在车座上一只脚蹬着脚踏板,另一只脚撑着地,滑着走,再慢慢的双脚骑,如果感到不*衡了便立刻停下,脚撑地,可是这样还是会摔跤,凡事慢慢来,我不停地练*,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也能像爸爸妈妈那样简便自如的骑着车。此刻,我会说,是的,我有毅力,我有勇气!练骑车总是会摔跤,但我不怕,摔倒了再站起来,之后练。虽然我的毅力和勇气没有到达最佳点,但我却明白毅力和勇气的重要性。

  毅力,就是坚定持久毫不动摇的意志。

  勇气,就是敢作敢为毫不畏惧的气魄。

  周兴铭说过,意志和毅力是靠练出来的。我想我也要去磨练自我才能够做一个有毅力有勇气的人。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世界名著《鲁滨逊漂流记》,我合上书本,坐在椅子上静静地想:假如是我,能够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多年吗?能够自己盖房子吗?能够学种各种各样的植物吗?我想这些我都做不到。

  但是鲁滨逊却做到了,因为他有坚定不移的勇气去面对困难,但是只有勇气是不够的,还需要开动脑筋去利用一些身边的材料来制造生活必需品。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是大自然为他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材料,水果和稻谷为他充饥,木柴建造的房子为他遮风挡雨,野山羊为他提供羊奶……如果没有大自然为鲁滨逊提供的这些材料,鲁滨逊就会没有吃喝,也没有遮风挡雨的地方,无法在荒岛上生存。我认为鲁宾逊应该感谢大自然,感谢大自然帮助他克服了一道又一道的难关。

  我们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大自然的一份子,大自然给了我们良好的生活环境、各种各样的食物、丰富的物产和资源……但是,每年都有人在烧麦杆,弄的城市里到处都是烟雾;最*在美国的墨西哥湾,由于油井原油的泄漏,造成几十万的海鸟死亡,严重地污染了自然环境。让我们别再做那些破坏大自然的行为,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大自然,让大自然变得更加美丽。

  在《鲁滨逊漂流记》中记述了一个了不起的冒险人物—鲁滨逊。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冒险,他出海航行,慢游世界。有一次,在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他被海浪卷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那里,鲁滨逊竟然生活了28年。28年呢!很不简单,要是一个普通人不足一个月就会死亡了,而他坚强地活了下来。在这期间他救活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鲁滨逊教他说话,打猎,做饭等。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二十八年,一个人在孤岛上,用双手改变了他周身的一切,在这个孤岛上,一切都从无到有。他是谁呢?对了,他就是——鲁滨孙。

  鲁滨孙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在此期间,他捕食狩猎,播种小麦,制作器具,圈养山羊,他在这孤岛上做了许多常人并不能完成的事。最后,他又奇迹般地回到英国,返回文明社会。

  无疑,这只是一个神话,彻彻底底的神话。一个人真能如鲁滨孙一般在孤岛上生活二十八年吗?未必能的。但是。鲁滨孙的这种精神却是的的确确存在的。

  一个人,是必定要学会生存的,并不能依赖于什么。什么东西都不可能永恒的。父母会老去,米山、面山可以被吃完,金山、银山可以被挥霍光,最最坚硬的金刚石在锤子的不懈击打下,亦是可以被毁灭的。这些东西尚且如此,那么其他的呢?所以,作为一个人类,首当其冲的任务就是学会生存。

  鲁滨孙来到荒岛上,除了自己的双手之外,一无所有。但是,他就是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了自己身处的逆境。可是,我们扪心自问,我们何曾自理过自己的生活,哪怕是一天?我们不需要那么伟大,如鲁滨孙一般改变一座孤岛,可是,我们连完完全全自理自己的生活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呢?

  我们也许不会流落孤岛,但是,我们要学会生存,在未来,也许在不远,我们就要独立生活,如果你在那时才开始学*生存,那么,你的生活可能会是一团糟。

  我们的生活不能像木偶一样,任凭命运摆布。如果你果真如此,那么,你的生活是可怜的、是可悲的。一个*惯了生活被命运随意摆布的人,以后的他的生活,也只能任由命运摆布的。

  学会生存,别让命运摆布你的生活!


鲁迅《祝福》读书笔记实用5份(扩展8)

——《》读书笔记实用5篇

  内容摘要:

  灰王子长的又瘦又小,他的三位哥哥长取笑他长的丑,因此灰王子希望能变的像哥哥一样英俊。小仙女想帮助灰王子,却把事情搞砸了,灰王子并不知情,便高兴的去舞会,但是一去到王宫,却发现个子太大进不去,所以决定做公车回家,结果遇到一位公主,那时正好午夜十二点,灰王子变回原样,公主以为是灰王子救了她,因此向他道谢,灰王子急忙的跑走,连裤子掉下来都不知道。这位公主就是有钱的班妮公主,她下令,只要谁穿的下这件裤子,公主就嫁给他,许多王子都来试穿,最后斑妮公主指定要灰王子试穿裤子,灰王子穿上了,从此,他们俩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不过,小仙女把灰王子的哥哥变成管家仙女,每天在家里做家事。

  心得感想:

  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人们都有一种刻板印象,女生一定要温柔瘦小,需要人家保护,才像女生,男生一定要勇敢强壮,才像是个男生,要不然,女生会被说是凶巴巴的母老虎,男生则会被说成是个没用的人。为什么不能像书中的灰王子和班妮公主一样,读书笔记女生勇敢大方,男生又瘦又小呢?像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从小,我就被很多人说过我的.个性像男生,可能是因为我比较外向,声音又大声,不像一般女孩子一样,反而比较像男生的性格,大方。勇敢,甚至大胆……等,还有许多和女生不一样的地方,例如:教室的抽屉常常会埋伏一些蟑螂,当蟑螂跑出来时,大部分的女生都会下的赶紧跑走,我却会跳出来把蟑螂踩死,虽然大家会说:“张苹萱,你好勇敢!”但是,却显现出我和一般女生的不同。

  主要内容

  一个叫奇拉努克的蛇形法老可以控制百万人的生死,小虎队多次出击终于制服了盖瑞和NO。

  好词

  不可一世、大惊失色、自以为是、头头是道、毛骨悚然、插翅难飞、骂骂咧咧、面面相觑、无言以对、无精打采、一瘸一拐、异口同声、吞吞吐吐、神秘兮兮、冠冕堂皇、无可奈何、追根究底、结结实实、绞尽脑汁、惊慌失措、恶人先告状、滔滔不绝、精力充沛、若有所思、迷迷糊糊、摇摇欲坠。

  好句

  1.它就像个佝偻的老太太,总是迈着沉重的'步子。

  2.NO猖狂地大笑起来,就像一个即将得到天下的不可一世的君王。

  3.盖瑞可没有好好招待碧吉,他用厚厚的胶带贴在碧吉的嘴上,再用胶带将碧吉捆了起来。

  4.她的牙齿在打架,恐惧和不安几乎令她说不出话来。

  读后感

  这对于小虎队来说是十分危险的,先是密室被毁,然后是碧吉被困,面对种种困难,小虎队没有低头,而是勇往直前,创造了又一次的辉煌。

  收获

  作为侦探要具备勇气和智慧,不能打草惊蛇,莽撞行事,做事要经过大脑思考。

  周六,我信手翻开《复活》一书,很快就被小说里熟悉的章节和人物所吸引,一口气读了大半。抚卷沉思,不由得浮想联翩。

  小说名曰《复活》,它隐喻一个人泯灭的良知在某种精神力量的感化下能够获得重生。男女主人公透过各自的忏悔和宽恕,双双走向精神和道德的“复活”,使其人性得以复归,这一切带有浓厚的“不以暴力抗恶”和“道德的自我完善”的托尔斯泰的味道。他借此从社会和个人的道德角度对**、法庭、监狱、教会、土地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制度作了深刻的批判,也让每一个读者思考个人道德和社会道德之间的关联,思索怎样来进行个人道德的'自我完善。

  咱们知道,由于种种原因,此刻的社会道德和个人道德已经到了一种濒临危机的状态:自私自利,物欲膨胀,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几百人围观落水者却无人前去相救,肇事司机将伤者在送医院的途中将其扔下任其死亡自我却逃之夭夭……我想这些人连十八世纪托尔斯泰笔下的涅郝柳多夫都不如。为什么此刻很多人感叹好人难做?难做好人?就正因有人做了好事没有被肯定相反被误解。“枪打出头鸟”,久而久之就让人们达成了一个共识:你不去做好事你会没事,你做了好事搞不好你就有事。这样的共识不能不说是咱们道德水准的一个悲哀。相反,如果咱们能够让好人不再吃亏或被误解,让更多的人都能够见义勇为或者多做好事,这就要求咱们的**和媒体及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来维护道德的规范,如此才能让咱们的社会风气有所好转,让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能感受到生活的温馨无比。

  《复活》之因此能够感动人,这是正因它揭示了人的道德的自我完善和做人良心的问题,诚如法国作家罗曼。罗兰所言,《复活》较之其它作品,更能让人清楚地看到托尔斯泰那双直达心灵的眼睛。

  读完了《读者》之后,才发现**淡淡才是真,所谓*淡,就是一种真实,简单的生活,生活的琐碎中不是缺少亮点,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缺少一颗敏感的心。在《张爱玲的三朵玫瑰花》文章中,我知道了,张爱玲,这位旷世才女,不单单是一个持才傲物的遁世形象,也是一个在生活中辗转挣扎的血肉之躯。从蓝色的妖姬中失亲的败落到母亲的背弃;至红玫瑰中青涩美好的初恋;到白玫瑰幸福温暖的婚姻,张爱玲的一生终于有了甜蜜,然后一切却来得太突然,11年的时光,丈夫赖雅的年老多病,在1958年患上了背痛疾病于1967年10月8日离逝。那一年,张爱玲47岁,赖雅76岁。可以说,她的一生是不幸的,没有完好的童年,也没有持久的婚姻,还要照顾丈夫的病情及自己的工作,忍受着尖酸的辛苦,张爱玲却还是一步一个坑地挺过来了。

  尽管有些悲凉,但却很真实!张爱玲告诉我坚持不懈。然而在刑世嘉德《总有一天》中,凡高这个人物展现在我眼前。凡高爱画胜于生命,但人们的无知于诅骂,让凡?高陷入了一种痛苦之中,他画那些色彩灰暗,造型凝重的作品,将生命与画笔融为一体。高兴的事,虽然父亲终于终止了对凡?高的'资助,但亲弟弟的资助却没有断过,然而,在这时,又出现了在凡?高生命重要的一个人——阿尔,两人很快穷投意合,无事不谈……上帝终究是捉弄人的,正凡?高在画第五幅《向日葵》时两人的艺术理念发生分歧,阿尔离凡?高而后,凡?高的人生顿时陷入阴霾。一次次的打击,一次次的怀疑,还有负担日重的弟弟,凡?高在1890年选择自杀,那年她37岁。

  凄凉而悲惨凡?高告诉我追求梦想。

  每一个故事都是一个道理,要你去了解他,走*他并感受他。在《读者》原创版中的右下角有一个倾醒目的标题: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诗人海子写下了这样一首诗: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喂马,劈柴,周游世界,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这样芬芳的诗句,简单,美好。有人说,他的离去标志着那个纯真年代的终结;有人说,他死于孤独,江郎才尽。难怪,诗人海于希望做一个幸福的人。有一所房子,可以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还有古代那些文人诗人也希望自己可以隐退江湖,告别哪所谓的世俗。

  那个时代的我们,会受不了金钱;受不了离合;受不了背弃;受不了那些强压在我们身上的责任。这个时代的我们,却慢慢*惯,变得那些所谓的物质。

  在看完《读者》原创版后感受到每一篇文章都有一个不朽的灵魂,在越来越迷茫中,灌输我们思想道德。

  那些作品,教会我成长。那些人物,教会我爱。

今天妈妈休息, 说中午要带我去南洋影城看电影。

早上,我和妈妈吃好早饭,就去市场卖菜,也顺便买了点我爱吃的水果,回到家后,我马上认真的做作业,做好以后,我就和妈妈拿好电影票走了。周末的马路上,车多,人也多,不一会儿,我们就来到了南洋广场。到了那里,我们先去买了一份匹萨,然后再去电影院。我们看了一部片名叫《2012》的电影。这部影片讲得是:故事发生在2012年12月,一家人www.unjs.com正在度假。没想到根据玛雅预言,2012年的12月21日,正是世界末日,玛雅人的.日历也到那天为止,再也没有下一页。而且,玛雅人说的有99%是对的。在2012年的一天,真的地面崩塌,火山爆发,出现海啸、地震,房屋,树木全部倒塌,有一家人乘着飞机侥幸活了下来……大约看了两个小时多一点才结束。这场电影真是紧张、刺激。看完了就回家了。

这场电影告诉我们要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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