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100实用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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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笔记100 1

  保尔总把党和祖国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那血与火的时代,他和父兄们一齐打仗,同国外白匪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在那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的年代,他又以自己的全部,投向和*劳动中。他那苦干和拼命的精神,显示了第一代建设者的崇高品质。

  读书笔记100 2

  《老人与海》成功的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书中讲的是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

  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读书笔记100 3

小时候是最舒服的,小时候是最幸福的,小时候是最美好的……总而言之,小时候是最好的!我的愿望其实就是和作者郁雨君的老师的愿望一样-----不想不想长大。如果有时光机,我就会毫不犹豫的坐上时光机回到我以前的王国做一个无忧无虑的“小王子”!

小时候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洗澡就洗澡,尽情的看电视,随心所欲地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哥哥姐姐还整天让着我呢……小时候可以说是过得称心如意。唉!但是我现在已经是个小学五年级十岁的小学生了,再也不是以前小时候的我了!

长大了要去远方上学,要做如何冥思苦想也做不出来的题目,做错事了再也不能仗着年龄小而躲过不被挨骂的下场。更甚的是,责任感逐日递增,每天都要为明天能过的更好而努力。成长究竟是让孩子像大人一样疲累,还是让大人像孩子一样快乐?我更愿意相信是后者。让我们善于发现生活里那些美妙的事情,持久保持着孩子式的好奇之心,让善于发现美得眼睛伴随着我们的生活。只要你愿意,心中的那个孩子就永远不会消失。在大人世界里碰壁无数后,逃回温暖的童年。只要你愿意,心中的那个孩子就永远不会消失。虽然我不想不想长大,但我却明白长大是一种必然。回顾童年的同时,也希望每天牙齿晒太阳,抓住身边每一个幸福点滴。

虽然我已长大,但童年在我记忆中永不永不消失!

  读书笔记100 4

  这是一部“讲真话的书” ,作者巴金先生被誉为“当代中国知识分子的良心” 。在这个物欲横流,人的`良知被自身利益吞噬的时代,在我们寻找真诚、呼唤诚信的时代,这部书犹如黄钟大吕,敲响在我们每一个人的心头,让我们的灵魂得到一次净化,甚至是涅��!

  读书笔记100 5

  棣棣是一个勇敢的男孩,他家很穷,但他和妹妹很快乐,所以很幸福。幸福就在我们身边,荣华富贵不是幸福的根本,快乐才会觉得幸福。青鸟也不是幸福的象征,幸福不产生在东西里,你要寻找快乐,幸福才会永远跟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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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100实用五份(扩展1)

——简爱读书笔记优秀实用五份

  简爱读书笔记优秀 1

  周围的同学看了《简爱》都说非常感人,带着好奇心,我翻开了这部小说的第一页,便欲罢不能,真是一本值得回味的好书。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简.爱长相*常,一无所有,她之所以光彩夺目,就因为她的姿态出现在读者眼前的。正如主人公说过一句话:“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 狠狠地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很值得我们学*。在舅妈里德的太太家,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简.爱有着自己的尊严,他努力维护自己的尊严,简.爱勇敢前进,值得我们学*。

  这段话给我的印象最深: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低微、不美、矮小,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你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给予我一点美貌、大量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不是用*俗、常规、甚至也不是用血肉之躯跟你讲话——这是我的心灵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经离开人世,两人一同站在上帝面前,彼此*等——就像我们本来就是的那样!”

  简爱读书笔记优秀 2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多读书,才能使人们拓宽视野、增长知识、才干。最*,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简爱》,它撞击我的'心灵。

  故事里的主人翁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舅家。而舅母和她的子女很不喜欢简爱,歧视她,虐待她。最终简爱被送进了带孤儿院性质的洛伍德教会学校。长大后,女主人公简爱为了追求独立与自由的生活,来到了桑菲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她与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相爱,可后来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生活艰辛,后来因为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了他的身边。

  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永远…简爱自小生活困苦。她这种顽强不屈的精神永远值得我学*。有一年暑假,在参加钢琴考级之前,我的曲子迟迟练不好,背不上。我很气馁,觉得自己笨,没有别人好,不想学了。老师和妈妈知道后,都来鼓励我,要我坚持不放弃。后来妈妈每天带我去琴行,老师也抽时间指点我。在老师的指导下,我苦练了好几天,终于熟练曲谱了,钢琴考级如愿以偿。

  简爱读书笔记优秀 3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

  也许是深为女生的缘故,我看过不少爱情小说,也总薄情别人的故事,但是夏洛蒂的《简爱》却能让我读上一遍又一遍而不见腻味。也许你认为夏洛蒂仅仅是为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但我想说,你错了。夏洛蒂重点并非如此,而是女性的独立意识简从一开始开端,就被迫的生活在孤独之中,这使她渴望情感的包容,珍惜一切,虽然她曾经被压抑自己的意志和理智,但她最终还是从中解脱出来,独立的抉择自己的生活。

  最初我曾为简的悲惨命运而痛苦,但在一次有一次的阅读中我发现:那是挣脱命运枷锁的必经之路。追寻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最关键便是夏洛蒂笔下的简爱的那份倔强,独立。也许也只有如简一般的人才能经历如此还保有自我吧。小说的结尾是圆满幸福的,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被他的疯妻烧毁了,他的眼睛也瞎了,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是这样的一个结局,却使我觉得那是最完美的结局。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恋人都拥有着王子和公主的美好,但是那份幸福并不会因此而改变。

  《简爱》自87年问世,至今已过去多年。但是时光并不影响它的光芒,它诉说着一个永远不会褪色的道理:

  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等需要自己去争取,要有劳动,有付出,有汗水,有坚定的信念,便会有回报。

  阳光下,我希望鲜花里会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简爱读书笔记优秀 4

  《简爱》这本书是我很久以前看的了。最*又看了一遍,要说这本书里面让我感触最深的莫过于简·爱小时候的可怜遭遇,她少年时的坚韧。

  我在看见她舅母对待她时恶毒的言语以及她舅母三个儿女的行为,看到简被他们几人欺负,我的眼睛不由得一酸,心也有些疼痛。之后又再次扪心自问:“如果我是简我能坚持么?我能像简那样长大后你不去愤世嫉俗么?”我相信我不会。因为从小我的环境太好了。从小便是在爸爸妈妈爷爷奶奶的宝贝下长大。从没有受过苦,受过累。之后,在一位善意的女仆的帮助下,她去了那所学校。在那所条件艰苦的学校里,简刻苦的学*,她也学得很快。没有抱怨过,只有感觉有些许的宽慰,不知是不是因为在她舅母家的痛苦日子让她感觉现在的生活反而很好。

  我两次看到简在学校的日子,总是会放下书静静地想着:简她真的好厉害!在经历了那么不公*的生活后,在那么艰苦的环境下,她仍能保持着心态。就好像之前一切的不幸都是上天对她的考验,考过之后,她从中成长,她的心灵越发的美丽,而不是变的扭曲。这也许就是简的坚强体现吧~若她就会变成不思进取,厌世的人。

  再到之后她的默默离去。她毅然离开了爱德华·罗杰斯特。但是简却在爱德华最窘迫的时候回到他的身边,照顾她,陪伴他。这里,简对爱德华的爱让我感动。

  简·爱就是一个混合体,一个理智,坚韧,执着的混合体。当然我最佩服的是他的坚韧,我相信坚韧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你不够坚韧,怎么面对现在这个复杂多变的世界?这个社会市场是不公*的,这就需要我们坚强的去面对。你若不坚韧,我想在现在这个社会你会过得很痛苦。面对危险,我们需要勇敢。然而面对困难,我们不但要勇敢还要坚韧!

  对于我们来说,困难几乎可以说是没有,从小就一直走在大人们铺好的道路上,那上面的大石头没有,有的只是一些小石子,或许会扎到我们,有些硌脚。可是最大的困难都没有了~。现在我们说的苦啊苦啊的,其实都是假的。那是我们没受过什么苦,所以碰到一点挫折就会大叫!现在我们路上的`大石头被大人小心的搬走,那我们以后呢?难道还要让父母来么?这不可能!!因此,我们必须要学会坚韧,面对挫折困难都坚持下来。坚韧的面对今后的人生!

  简爱读书笔记优秀 5

  我读了《简爱》,的确很好看。我特别喜欢夏洛蒂的那句话: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只剩下一个舅舅,可不久又死去,她舅舅临死前嘱咐她的老婆,就是简爱的舅母,要好好照顾简爱,可是舅母却没有遵守,对她**般般。有一次舅母的孩子约翰里德和简爱打了起来,简爱的舅母就把她关在了红屋子里,简爱在那个阴森的屋子里待了一晚上,使简爱的心灵受到的创伤,只有白茜最关心简爱,成了简爱的好朋友。

  因为简爱不收舅母的喜爱,就把简爱送到了劳渥德学校,她在那里学到了很多知识,长大了也在那里当了老师,不久后去当了家庭教师,并喜欢上了那的主人罗契斯特,当她得知罗契斯特骗了她时,她毅然离开了庄园,当简爱再一次看到残疾的罗契斯特时,她又回到了罗契斯特的身边。

  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简爱无疑成为了独立女性的经典。

  爱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必不可少的,爱帮助了千千万万的人,真正的爱不被金钱所利用,不被权利所控制,它只终于一颗充满了爱的'心,只要人人付出一点爱,世界就会更美好!


读书笔记100实用五份(扩展2)

——读书笔记最新实用五份

  读书笔记最新 1

  今天,我读了一篇让我记忆深刻的小故事,那就是《快乐小王子》了!

  这篇小故事主要讲的是:快乐王子是一座高高的雕像,他的衣服全是金子做成的,两只眼睛是蓝宝石,腰间还有一把剑,剑柄上有颗红宝石。这座城市的人都为“快乐王子”感到骄傲。突然,一只从北方飞往南方的小燕子路过这里,来到了“快乐王子”身边。小燕子在他脚下休息,突然有几颗水珠落在它的身上,它看到是身边的“快乐王子”在哭泣,连忙问他为什么哭泣。原来是“快乐王子”有一次看到了一个穷人无法给自己的孩子看病,心里很难过。“快乐王子”就让小燕子把他眼睛上的蓝宝石送给那个穷人给孩子看病。就这样,“快乐王子”每看到一位穷苦的人,就让小燕子从自己身上取一样送给需要帮助的人们。一个月过去了,“快乐王子”再也不像以往一样漂亮,而是变成的一堆废铁。小燕子也没有飞往南方,冻死在“快乐王子”脚下。城市的人们想把“快乐王子”从新融化再做一个雕像,在融化中,“快乐王子”和小燕子融化成了一颗美丽的心。天使把这颗心带到了天堂,让“快乐王子”和小燕子在天堂上过快乐的生活!

  读完这篇小故事,我明白了给予是使人快乐的,那么帮助困难的人也是快乐的!

  读书笔记最新 2

  因为多年教低段语文学科,所以更多的时间要去研究怎样教孩子识字,前段时间我去书店我专门购买了《说文解字》一书,细细品读起来。

  《说文解字》是我国第一部分析字形、考究字源的文字学专著,是我国语文学史上的一部辉煌巨著,也是世界第一部大字典。

  据说在1926年,只有郭沫若一人能看懂甲骨文,因为他读了《说文解字》。曾在书中看到这样一句话“如果说秦始皇用武力统一了中国,那么许慎则用一部书统一了中国的文字,规范了汉字的形、音、义,也规范了一种文化的框架。”作为小学的语文老师更应该去研读。

  据统计,汉字共有约十万个,可谓浩如烟海。要想对其进行全面的解析,既无可能。所以《线装经典》编委会编写的这本《说文解字》一书以独特的视角,选取了约三百个有代表性的汉字,分三章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分析:第一章为“最让人惊讶的汉字”,解析了一百多个典型的本义和今义全然不同的汉字;第二章为“最‘汉’的汉字,通过对每个字的解析,系统阐释阴阳五行、八卦、干支、十二生肖以及五常这些最能代表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体系的概念;第三章中解析的是“生”、“老”、|“病”、“死”等最具代表性与人生关系最为密切的汉字。每个字的解析有分四个版块:

  第一个版块中主要阐述该字的字音和基本义。

  第二个版块为“汉字溯源”从原始字形入手,对汉字进行寻根探源。此版块让我知道很多汉字的字源,并知道我们的祖先在创造汉字这一伟大业绩中所表现出来的惊人智慧,认识中华文明古国五千多年来的灿烂文化;懂得字源,有助于我们探索每个字的演变过程,认识中国古代的社会结构、工农生产、军事交通、宗教信仰、文化艺术等历史面貌。

  第三个版块为“字形演变”。此版块让我知道“甲骨文”又称“契文”、“龟甲文”或“龟甲兽骨文”,是中国的一种古代文字。由于甲骨文主要是用尖刀刻写在龟甲兽骨文上的,而龟甲兽骨文非常坚硬,所以笔画以直折为主,很少圆转,写法上没有定型,大小不一,随意性大,但线条细而均匀。迄今共发现了约15万片甲骨文,其单字有4500多个,已经成功识读的约有1500个,其中主体符号约有300个。汉字就是根据这些符号排列组合的,所以甲骨文是我们认识汉字的形、音、义的重要途径。

  “金文”是铸刻在青铜上的文字,所以又叫“钟鼎文”,起源于商末,盛行于西周,一直沿用至汉代。与甲骨文相比,金文笔道肥粗,弯笔多,团块多。

  “小篆”是中国第一次有系统的将文字的书体标准化。是在秦始皇统一中国后推行“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的政策,由宰相李斯负责,废除六国文字中各种和秦国文字不同的形体,并将秦国固有的篆文形体进行省略删改,同时吸收民间文字中一些简体、俗字体,加以规范,就成一种新的字体-小篆。

  “隶书”隶书的出现是中国文字的又一次大改革,使中国的书法艺术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是汉字演变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奠定了楷书的基础。隶书去繁就简,字形变圆为方,笔划改曲为直。改"连笔"为"断笔",从线条向笔划,更便于书写。风格也趋多样化,极具艺术欣赏的价值。

  第四版块是“字义转化”。此版块让我明白了很多汉字字形的本义以及引申义。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更多的了解了汉字的构字规律,了解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传统,在对每个字的解读过程中,我知道了用传统文化来分析汉字的构造,理解汉字的形、音、义,为以后进行的低年级识字教学打下了基础。

  读书笔记最新 3

  《围城》所表现出来的是钱钟书的学者式的幽默讽刺。钱钟书的笔调和鲁迅的截然不同。鲁迅用的是锋利无比的匕首,一触见血,给人一种鲜血淋漓的感觉;钱钟书用的是尖锐的长针,乍看之下,对患处没什么用,但是像针灸似的对准医疗部位刺下,刺得深,刺得透,一疼之后便觉得舒畅无比,让人被刺得心服口服。鲁迅严肃地对待问题,钱钟书漫不经心地提出问题,但抨击人生病态,笑骂人性弱点的用心都是一样的。钱钟书的“愤事嫉俗”不是把不合适宜的老祖宗的话东引西摘地说教:而是通过诙谐,轻描淡写的笔调,把个个读过几本书所谓的知识分子的龌龊灵魂一一勾画出来并以机智的幽默、渊博的学识、辛辣的嘲讽,对当时社会种种丑恶的事进行了揭露和批判,同时也道出了许多人生哲理。

  凡是读过《围城》的人,都会对文中那生动有趣的讽刺记忆犹新,赞不绝口。文中出现的人物,除了唐晓芙外,剩下的人都可怜的被钱钟书那深厚的讽刺功力折磨了一番。其中,最有意思的就要当数范小姐了。听说汪太太给她做媒,正求之不得,但又故弄玄虚,还在背后怀疑孙柔嘉,假得不得了。汪处厚夫妇请吃饭,她五点钟才过就到汪家,还说不好意思,她自己比谁都急,把自己涂得花枝招展的,想尽可能地吸引赵辛楣的注意。见过辛楣以后,正像文中所说那样“像画了个无形的圈子,把自己跟辛楣围在里面,谈话密切得泼水不入”。而且,范小姐像夫唱妇随似的赵辛楣说这闷,范小姐就说:“可不是吗?我也很少谈得来的人,待在这儿真闷。”赵信没有说他崇拜草鱼,范小姐又抢着说:“赵先生,我真高兴,你的意见跟我完全相同。”在回去的路上,她几次设法要把方鸿渐、刘小姐支开,留下赵辛楣和她两个人走。她一会儿说桥太窄,让辛楣陪她走河底;一会儿说忘了手提包,让辛楣陪她回汪家去取,使范小姐的性格跃然纸上,十分有趣。

  来看这一初更妙的,鸿渐去赵辛楣的洋式公寓,“没进门就听见公寓里好象正在开无线电,播送风行一时的《春之恋歌》,空气给那位万众倾倒的国产女明星的尖声撕割得七零八落――那女明星的娇声尖锐里含着浑浊,一大半像鼻子里哼出来的,又腻又粘又软弱无力,鼻子的主产品鼻涕具有同样品性”。女明星被这一比,真是体无完肤香消玉殒了。钱先生惯用这种裸露的不留情面的如刚针一般的讽刺。

  钱钟书不但对人的讽刺很精彩,就连饭店里的饭菜也可以作为幽默讽刺对象,就如:方鸿渐与鲍小姐在回国途中上岸到西菜馆吃的一顿饭中“谁知道从冷盘到咖啡,没有一样东西可口:上来的汤是凉的,冰淇淋倒是热的;鱼像海军陆战队,已登陆了好几天;肉像潜水艇士兵,会长时期伏在水里;除醋以外,面包、牛油、红酒,无一不酸”。把西菜馆的饭菜质量用诙谐的比喻描绘得淋漓尽致。讽刺了当时的经营者,当时的社会。有兴趣的同学不妨自己看看《围城》,你或许会发现更多令人忍俊不禁的地方。

  读书笔记最新 4

  1月29日,爸爸给我捧来一本特别大的书,里面讲的是很多汉字的由来。好多汉字的介绍都令我惊诧不已,拿“我”字为例。书上说这个原本是用来自己称呼自己的字的本义居然是**的武器!还真把我吓了一身冷汗。后来,通过后面的介绍文字,我渐渐明白了。原来进入战国时期后,这种**的凶器被淘汰了。汉唐以后,他就被普遍借用为第一人称代词,并逐渐取代了“余”、“予”、“吾”等旧第一人称代词。

  就像前言说的一样:“这些,乍一听来简直不可思议。但若静下心来仔细品味,就会获得一种顿悟的释然。”我也颇有这样的感觉。每当直接告诉你意思时,你总不禁愕然。然而,每当文后的介绍文字让你理清思路,重新思考的时候,你总会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我认为,它就相当于新华字典的完整版。字典告诉你字义,它则告诉你更深的一层--字的由来。要是不读它,你就无法在古老的文章里自由穿梭;要是不读它,你就无法彻底认识汉字;要是不读它,你就无法获得更多的知识;要是不读它你就无法了解甲骨文、金文等各种古老文字背后的故事。

  《说文解字》令人懂得汉字的真理,它就像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想把他有生之年所有的故事都将给孙子,重孙子听。我们应该满足这样的“老人”,让他把一个小小的汉字联系起来的庞大的故事全部传授予我们。这也就是知识的奥秘。

  读书笔记最新 5

  读书是人生中最快乐的事,因为书可以给你带来欢乐、感动,甚至悲伤,甚至愤怒……书像一个个五彩斑斓的梦,又像是一只只载着希望、梦想的小船,在记忆的波涛上航行……

  清风明月之夜,一卷在手,纸页沙沙,书香缕缕,兴起而读,兴尽而止。读书于我而言已不仅是开拓视野,增长才识,而是一种心灵的慰冀,是一种享受。读一本好书就像看到一幅名画、听到一首名曲一样使我幸福而颤栗。记得读霍达的《***的葬礼》,我一连几天都悲兮兮的。我的心境随着小说里的一个个人物而跌宕起伏,读道情深处我禁不住潸然泪下。我已分不清哪个是小说里的世界,哪个是现实世界。我觉得自己好像是死了好几回,又生了好几回。痛苦而厚实。这种感觉在我后来读陈忠实的中篇小说《蓝袍先生》时再次得到了验证。当时我是坐在宿舍的床上。当我读到后来“蓝袍先生”他们那个班的同学举办联谊会时,一群耄耋之人,回首人生、感叹命运时我忍不住失声痛哭。吓的全宿舍的人都往出跑。

  读书其实是在读人生。许许多多的人生。书中总是汇集了一些独特的魂灵。善于读书,其实是借助读书深深地翻阅自己。前些日子买了一本季羡林的散文集《世态炎凉》,读罢醍醐灌顶。季老是学贯中西的大儒,一生历尽坎坷。读他的文章如泉水叮咚、娓娓动听,深刻的如同一位祖父,而没有丝毫的傲慢、虚荣与做作。对于像季老这样的老学人我是充满敬畏。大作品使我们变矮,小作品使我们升高。不同的阅读带来不同的水准。

  萧伯纳说:“好书读的越多越让人感到无知。”对于这话我深有体会。先前我曾一度仗着自己读了几本书,发了几篇文,而大言不惭地扬言要当作家。似乎作家的桂冠容易的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摘到似的。然而随着阅读境界和思想认识的变化我越来越感到自己的无知与浅薄。且不说作家必备什么想象虚构能力、悲天悯人的体验能力、细致入微的观察能力等,单就那一套庞大的文艺理论就够人受。我开始为自己的狂妄而脸红。我再也不敢对人说我要当作家。至少是现在不敢。

  读书是为灵魂寻找镜子。我们应该用心去领会书的思想内涵和精神实质,并用以洞照灵魂与心智。读书应该汲取与思索并重。阅读的根本使命就是教会使人思考。要善于从中提炼出对现实有意义的东西来。


读书笔记100实用五份(扩展3)

——鲁滨逊读书笔记实用五份

  鲁滨逊读书笔记 1

  这,是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

  前两天,我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深受感触。《鲁滨逊漂流记》主要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险,漂流到一个荒岛,历经千难万险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最终获救,并且把荒无人烟的小岛开发成了旅游胜地的故事。

  《鲁滨逊漂流记》中,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从小就喜欢冒险的男孩。长大后,他立下决心要去航海,可是父母却很反对他,但他依然倔强的去了大海冒险,经过2次失败,他被漂泊到一个小岛上,小岛上荒无人烟,晚上总是有野兽出没,可顽强的鲁滨逊名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而是开始继续完成自己的理想,慢慢地,他学会了用石头来取火,用毛皮来做衣服。有一天他去打猎,以为中救出一个俘虏,那天正好是星期五,所以他把这个俘虏取名为星期五,从此他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鲁滨逊一直在岛上生活了20_年,终于得救,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不畏艰险,聪明能干,机智勇敢,乐观向上,身体强健的人。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了鲁滨逊乐观向上的精神。

  鲁滨逊一个人到了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但是他并没有放弃希望,而是尽全力生存。这让我感到他是一个乐观的人,我也感到他非常勇敢。

  他在枪里子弹用完之后,还敢一个人在荒无人烟,处处危险的岛上寻找生机,我真无法想象那可怕的处境。读到这里,我仿佛身边僵尸那个树林,我就在那个荒岛上,我想,我的腿一下就软了。

  这本书的作者笛福说过这样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害怕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句话让我深有感悟:遇到危险要保持一个冷静的心理,不然后果是意想不到的。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人怎么才能学会生存,鲁滨逊在文中这样说道:“当我来到这个小岛上,第一个念头就是怎样活下去,而有些人的第一个念头则是怎样离开这个小岛。”

  “遇到困难不能像命运低头,不能像命运屈服。”请每个有理想的人像鲁滨逊学*。记者“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读完这本书,我体会到鲁滨逊是一个不安心的行动者,他总会勇往直前,不畏艰险地去冒险。我也会拥有勇往直前的精神,做个“不安心”的行动者!

  鲁滨逊读书笔记 2

  暑假看了《鲁滨逊漂流记》,我对鲁滨逊十分敬佩,他的离奇遭遇让我为之一振,并立下目标——做一个有毅力有勇气的人。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英国人鲁滨逊,在不听父母的劝阻下,去海外历险,不幸的是他被困于孤岛上,生存十分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生活,在这个孤岛上砍树建房,圈养山羊,修造船只,并救出了一个即将被野人吃掉的俘虏“星期五”。在这个孤岛上,鲁滨逊整整生活了28年,成为岛主,并回归祖国。

  28年!这个数字多么的触目惊心呀!这可是一个奇迹呀!鲁宾逊是怎样做到的?鲁滨逊艺人们难以想象的坚强和毅力,勇敢的向各种困难挑战,以他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这本书就是要告诉我们在困难与挫折面前,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我的智慧,就会出现奇迹。

  想想自我,我有毅力有勇气吗?记得小时候,我学骑两轮自行车,坐在车座上,想学着爸爸那样简便自如的骑车样貌——只脚先放在脚踏板上,另一只脚撑着地,先让车子往前跑,在这一段时间,撑着地的这只脚立刻放在脚踏板上,可是我脚还没放上去呢就摔倒了地上,我爬起来,心想;我必须要学会。就这样我在没人扶着我的情景下,先推着车走,学会扶好把,再坐在车座上一只脚蹬着脚踏板,另一只脚撑着地,滑着走,再慢慢的双脚骑,如果感到不*衡了便立刻停下,脚撑地,可是这样还是会摔跤,凡事慢慢来,我不停地练*,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我也能像爸爸妈妈那样简便自如的骑着车。此刻,我会说,是的,我有毅力,我有勇气!练骑车总是会摔跤,但我不怕,摔倒了再站起来,之后练。虽然我的毅力和勇气没有到达最佳点,但我却明白毅力和勇气的重要性。

  毅力,就是坚定持久毫不动摇的意志。

  勇气,就是敢作敢为毫不畏惧的气魄。

  周兴铭说过,意志和毅力是靠练出来的。我想我也要去磨练自我才能够做一个有毅力有勇气的人。

  鲁滨逊读书笔记 3

  今天,我终于读完了世界名著《鲁滨逊漂流记》,我合上书本,坐在椅子上静静地想:假如是我,能够孤身一人在荒岛上生活多年吗?能够自己盖房子吗?能够学种各种各样的植物吗?我想这些我都做不到。

  但是鲁滨逊却做到了,因为他有坚定不移的勇气去面对困难,但是只有勇气是不够的,还需要开动脑筋去利用一些身边的材料来制造生活必需品。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是大自然为他提供了丰富多彩的材料,水果和稻谷为他充饥,木柴建造的房子为他遮风挡雨,野山羊为他提供羊奶……如果没有大自然为鲁滨逊提供的这些材料,鲁滨逊就会没有吃喝,也没有遮风挡雨的地方,无法在荒岛上生存。我认为鲁宾逊应该感谢大自然,感谢大自然帮助他克服了一道又一道的难关。

  我们世界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大自然的一份子,大自然给了我们良好的生活环境、各种各样的食物、丰富的物产和资源……但是,每年都有人在烧麦杆,弄的城市里到处都是烟雾;最*在美国的墨西哥湾,由于油井原油的泄漏,造成几十万的海鸟死亡,严重地污染了自然环境。让我们别再做那些破坏大自然的行为,去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对待大自然,让大自然变得更加美丽。

  在《鲁滨逊漂流记》中记述了一个了不起的冒险人物—鲁滨逊。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冒险,他出海航行,慢游世界。有一次,在航海中,船在南美洲海岸一个荒岛附*触礁,船身破裂,水手和乘客都淹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他被海浪卷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在那里,鲁滨逊竟然生活了28年。28年呢!很不简单,要是一个普通人不足一个月就会死亡了,而他坚强地活了下来。在这期间他救活了一个野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鲁滨逊教他说话,打猎,做饭等。

  鲁滨逊读书笔记 4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鲁滨逊读书笔记 5

  二十八年,一个人在孤岛上,用双手改变了他周身的一切,在这个孤岛上,一切都从无到有。他是谁呢?对了,他就是——鲁滨孙。

  鲁滨孙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在此期间,他捕食狩猎,播种小麦,制作器具,圈养山羊,他在这孤岛上做了许多常人并不能完成的事。最后,他又奇迹般地回到英国,返回文明社会。

  无疑,这只是一个神话,彻彻底底的神话。一个人真能如鲁滨孙一般在孤岛上生活二十八年吗?未必能的。但是。鲁滨孙的这种精神却是的的确确存在的。

  一个人,是必定要学会生存的,并不能依赖于什么。什么东西都不可能永恒的。父母会老去,米山、面山可以被吃完,金山、银山可以被挥霍光,最最坚硬的金刚石在锤子的不懈击打下,亦是可以被毁灭的。这些东西尚且如此,那么其他的呢?所以,作为一个人类,首当其冲的任务就是学会生存。

  鲁滨孙来到荒岛上,除了自己的双手之外,一无所有。但是,他就是用自己的双手,改变了自己身处的逆境。可是,我们扪心自问,我们何曾自理过自己的生活,哪怕是一天?我们不需要那么伟大,如鲁滨孙一般改变一座孤岛,可是,我们连完完全全自理自己的生活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呢?

  我们也许不会流落孤岛,但是,我们要学会生存,在未来,也许在不远,我们就要独立生活,如果你在那时才开始学*生存,那么,你的生活可能会是一团糟。

  我们的生活不能像木偶一样,任凭命运摆布。如果你果真如此,那么,你的生活是可怜的、是可悲的。一个*惯了生活被命运随意摆布的人,以后的他的生活,也只能任由命运摆布的。

  学会生存,别让命运摆布你的生活!


读书笔记100实用五份(扩展4)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实用五份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

  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而词典里与狼有关的词语,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贬义词。就这样,狼很凶残的形象已经深深扎入了人们的脑海里。而作者却用文字塑造了另一个狼形象:重情重义、顽皮、有孝心……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伤痕累累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断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分享……这些片段是最动人心扉的部分,它们让我看到“狼”这个动物纯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猎时的场景是很血腥、惨不忍睹,但那是为了生存,难道我们屠杀动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们还屠杀的是无辜的动物,并过度屠杀,而相比之下狼吃食还绝不浪费,那么我们不是连狼都不如吗?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还看过另一本描述狼的书《狼图腾》,那里面的小狼悲惨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样,在《重返狼群》这部书中也有许多令我心酸的事……还记得书中有一段话,是写一只与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车撞死,而车主却“怪叫”地奔驰而去,而这种事在当时数不胜数;更有许多狗被屠杀卖给狗肉馆子……看到那里,我都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诚的宠物竟也被如此屠杀。狗啊,杀怕了;狼啊,杀绝了;人啊,还要怎样做?

  更让我动情的是最后小狼格林回归狼群的时候。天地之间,万仞银亮,悠远狼嗥,回归亲族。

  这是一个悲欢离合,而又乐观向上的故事。

  一只名为“格林”的小狼,身世凄凉,而被画家李微漪收养。但因种种原因,格林不得不重返狼群。就这样,一狼一人,便经历千辛万苦,踏破铁鞋,格林终于重返狼群。谱写了一个美丽的篇章。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怎能不感动,并且我还学到了许多东西。

  一、不忘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李微漪与格林的初心,便是重返狼群。之所以格林成功重返狼群,是因为任何困难都不能让他们忘记初心,因为这是一个坚定的初心。我们也因怀有一颗坚定的初心。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披荆斩棘,只为初心。

  孔子的“居之不倦,行之以忠”,包拯的“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初心纯洁、热烈、美好。她是迷途困挫时的责任与担当,是铅华尽染时的恪守与坚持。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

  二、坚持不息

  为了初心,我们就要坚持。李微漪与格林为了初心,即便被野狗咬,即便遭遇饥荒,他们也不怕,坚持了下来。正因他们的坚持,才使格林重返狼群。我们应向他们学*,无论初心有多难,都应坚持。坚持就是胜利,胜利贵在坚持。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坚持要锲而不舍、要顽强不息。变,才是命运;忍,才是历练;做,才是拥有;坚持,才有机会成功!

  狼行千里吃肉,马行千里食草,活鱼逆流而上,死鱼顺波逐流。坚持不懈,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三、团结与你

  格林单凭一己之力能重返狼群吗?难于上青天。李微漪与它合作,无论发生了什么,他们都很团结,合作挺了过去。

  有这么一个故事:两个饥饿的人在荒漠上走着,他们遇到了一个人,他给予了两人一根鱼竿和一条鱼。他们两人各拿一物,朝着不同方向走。结果,拿鱼的人往回走,他吃了鱼后,没过几天,就饿死了。而拿鱼竿的人,向大海走,当他看见大海准备钓鱼时,却饿死了。但如果他们一起合作去海边的话,或许结局会有所不同。可见,团结合作是多么重要。

  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是啊!人心齐,泰山移,团结的力量才是最大的!

  四、爱护环境

  南山阿爸说:“草原有草原的法度,大灾一起只会越来越坏,你不明白。草原要变天了,变天了!”书中不止一次提到关于环境的话题。尽管格林成功重返狼群,但它的孩子们却因环境问题而相继死去。狼皮、狼牙、树木,书中人们为了过上奢侈的生活,而疯狂的破坏环境。他们的行为,令人费解、令人发指、令人愤怒,更多的,是令人惋惜。

  大自然是善良的慈母,同时也是冷酷的屠夫。数次自然灾害后,人们也意识到了环境的重要性,许多地方都得到了绿化。也许多少年后,将有一个振奋人心的消息:地球的环境,成功“重返狼群”。

  写到这儿,我仍然回味无穷。这是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印象,同时,也教了我许多人生哲理。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他们在草原呆了将*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也许因为我的书尚未看过半,还没踏入后面的催泪弹区域。相比起作者和小狼之间的深厚感情,让我感触非常深刻的却是作者这位“狼妈妈”对小狼天性的尊重和理解。用书里的原话说,那叫“尊重狼道”。

  作者写道: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存法则,和人类身边的宠物不一样。因此无论小狼是报复心强,自私护食,淘气捣蛋,还是表现出它凶残嗜血的一面,“狼妈妈”虽每次都被吓到,但很快就能理解那是狼的天性。不但不责备小狼,还为他保留了自己的天性而高兴。在她还没有对小狼的将来要何去何从做出决定之前,她就不以养宠物的方式去驯化小狼。放他咬东西,教他狼嚎,他护食的时候让着他。

  作者不是没有养过宠物,她家里的另一只小狗就被教得很听话,能很好地和人相处。但对小狼,她却用了完全不同的养育方式,只因她明白小狼和小狗的天性不一样。

  “獠牙之下出**”那一章,写小狼对着“狼妈妈”龇牙咧嘴地叫板。若是换做别人恐怕早顾着心凉了,喂他养他照顾他这么多天,回头怎么竟对自己这么凶呢?“狼妈妈”却理解他那是在窝里的同伴之间确立地位,她尊重他的天性,按照他的方式和他斗了一回。即使在自己的脖子被狼爪抓伤之后,她也不忍心剪去他的利爪。她知道那是他赖以生存的武器,那是他的骄傲。

  那时她还没确定能不能放他回草原,这也许是一匹终身要在城市,要在她身边生活的狼。而她从来就没有选择过要宠物化他。

  这是人对人都难有的尊重和理解。人是多么善于对异类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在能力所及的范围内,甚至忍不住要出手纠正。每次读到作者为小狼展现的天性半忧半喜,我总是想起我们人类之间的互相“驯化”:长辈对晚辈的,情人之间互相的,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说驯化可能过分了些,那其实是同化。很多人难以接受别人和自己不一样。因而什么都能被要求同化:用钱的方式,对任何微小事情的'见解和态度,做任何一件事情的方法。

  对大的观念,比如政治,人权这些大题目,人*惯的做法是:既然知道观念不同,对这话题避而不谈就好了。对小事情却不大遵循这样“退后一步,给各自一点空间”的规则。人很*惯把手所能及的一个个想法都扭到自己顺眼的方向。其实这只是让自己舒服,不一定是“为别人好”。

  我越长大越说不清楚想不透彻一个“好”字的确切定义。也许人就是会越长大说不清楚想不透彻所有东西的确切定义。既如此,那就更难说清到底什么是正确的,值得的,应该的,所以我不再因为顺口就说谁错了,谁傻了蠢了笨了,也不再说谁活得很可悲,更不自作多情地为别人担忧。因为也许每个人的生活,放在旁人的放大镜下,都会被认为在某方面错了,在另一方面傻了蠢了笨了,在某些时刻活得很可悲;但一个人既选择了自己的活法,那就是他在做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既值得,就是应该,又何必再追究绝对的对和错。

  人如果要担忧,何不担忧自己;如果要监督,何不监督自己。自己是最需要鞭笞和进步的,其他人、其他事、其他动物,他们只求包容。

  《重返狼群》是李微琦和小狼格林之间的一个酸甜苦辣咸的故事。李微琦在若尔盖草原救了一只小狼,并给狼取名为“格林”。她把小格林带回家抚养,那时小格林四个月大。等到格林大了,李玮琦把它带到草原,教会格林野外生存的技能。不久后,李微琦生病了,高烧不退,格林每天都守护在他身边,时不时舔舔他发烫的脸和手,自己的食物也不吃,全都留给李微琦。

  看完这个故事,我思绪万千……

  那天的雨下的特别大,我正在发愁怎么回家的时候,突然在雨中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她打着伞一路小跑着向我走来。然后把我也拉进伞里,可是伞很小,但我抱着妈妈却觉得很温暖,我问妈妈:“妈妈,你冷吗?”“不冷!”妈妈微笑着回答我。不一会儿,我们到了家。收起雨伞时我才发现,我身上一点雨水也没有,可是妈妈却湿了大半个身子。

  夜里,妈妈发烧了,我起床倒了一杯水给她,妈妈夸我懂事,心疼地说,“快去睡吧,妈妈没事!”我就突然想到了《重返狼群》中的格林和李微漪。

  对,我们也要像小狼格林一样,感恩生我们,养我们,帮助我们的人。感恩不需要什么荣华富贵,只需要奉献我们的孝心去陪伴,爱我们的人一样会觉得快乐幸福。


读书笔记100实用五份(扩展5)

——合欢树读书笔记实用五份

  世界上有一种最美丽的声音,那便是母亲的呼唤。——但丁

  今天读了史铁生的《合欢树》。文章以*淡的语气陈述了昔日往事,字里行间透露出对母亲的怀念,内心难以掩饰的愧疚。

  经历了生活的洗礼,有笑但对母亲来说更多的是泪,有欢乐但对母亲来说更多的是痛苦。但她为了儿子的志向,无怨无悔的耗尽了余生。

  儿子终于踏上了成功的正途,但那时母亲已经不在了,余下的除了儿子对母亲浓浓的眷恋——还有那棵顽强的合欢树。

  母亲的爱,母亲的自责,母亲的愧疚,多年以后儿子才想明白,可惜已经太迟了——“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回首往昔,固然母亲没有好好的倾听儿子的心声,但儿子不也一直跟母亲怄气吗?小时候装不在意气母亲,残废后对自己毫不在乎,以致母亲加倍的担忧。母亲去世后搬家,那是因为悲伤。不敢再踏入小院子,那是儿子的歉疚。因为歉疚,儿子甚至没有勇气独自面对那棵曾经寄托了母亲希望的合欢树。更加遗憾的是,一直以来的没勇气,最终变成了不可能——“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因为遗憾,所以悲伤。有一种悲伤只属于当事人——“只想独自静静地呆一会。”有一种故事无须他人知晓——“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它在成长,他在成长。因为她的爱,不断的成长。

  那棵不断成长的合欢树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我到现在也不是很明白。还有那个不哭不闹的小孩,只是目不转睛的盯着树影,他能明白那影子的主人么?只是,我不明白。

  也许我所写的东西有些语无伦次,我无法深切的感受到他所想传达的东西。等到他回去的时候,那些可爱的邻居,依旧喜欢他,依旧像原来一样照顾他,却无人提及她,怕他伤心。后来有人说那棵合欢树开花了,心中也随之泛起涟漪。她为自己付出的太多,背负的太多,还没来得及补偿,还没来得及让她为自己骄傲,还没来得及看到合欢树的花。但其实,她什么也不求,什么也不求,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心意,不论是苦还是甜,是哭还是笑,不求回报,因为她是母亲。

  早早离开的母亲,你,还好吗?院子里的合欢树开着花,今年,也开着花。你看到了吗?

  你失去了奔跑与行走的自由,却很幸福。这幸福被妈妈不断浇灌,长成一株合欢树。它在成长,你在成长。上帝总是公*的,在不幸的一端加重,那么幸福的一端也会加上同样的砝码。因为她的爱,你很幸福。

  《合欢树》是史铁生先生用质朴无华的文字记录他母亲的对他无微不至的爱。每个字每句话无不透露着母亲深沉伟大的爱,以及他自己的懊悔。总是很喜欢他的文字,觉得他笔下清淡的文字划过心头,如同秋水无痕,去留无意,不知不觉间,却总能让我难忘。

  文中母亲在他病后一直尝试着各种偏方希望能对他的病有一点帮助。哪怕是医生已经放弃了,他自己也只是不在意,这不离不弃的守护,也只有母亲给得起。母亲把孩子带到这个世上,那么孩子就是她另一个世界,是她生命的意义。作者心里想着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可是他在自私地希望从病痛、失意中以死亡的方式解脱时,从没有想过,母亲同他一样痛着、她一次次在绝望与希望的边缘徘徊,在绝望中渴求希望,在希望里得知绝望。

  后来,母亲终于在绝望里绝望了。她又开始鼓励他写小说,做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她像是当初为他治腿那般热情地为他借书、推他去看电影。人人都知道她对于他的腿曾经不知疲倦。其实,她只是不想他失望,她要他坚强,要他相信一切都还有希望。母亲只是急切地想证明阳光能冲破云层,将自己那只有他的小世界照进一丝光亮。让他的人生不再只是沉浸在病痛、不幸之中,母亲总是希望的吧,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在绝望中找到希望,找到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既然儿子已经有了努力的方向,自己为什么不去支持他呢?

  母亲去了,去一个不那么苦的地方。睁开眼睛,看见风正从树林间穿过,吹向那棵合欢树。他在母亲去世后一直都放不下那个心结,推说手摇车进出不方便。他不想回忆有关母亲的一切,哪怕那是母亲留下唯一的念想。不想看的合欢树已经随着时间的推移看不到了,他也后悔,后悔没有看一眼,看一眼那棵幸福的合欢树。当曾经的“含羞草”已经长成合欢树,当曾经自暴自弃的孩子已经长成作家。母亲应该是欣慰的吧。

  晴云初醒,合欢未眠。朗月照花,深潭微澜。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着急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待一会儿。悲伤也成享受。”

  她为自己付出的太多,背负的太多,还没来得及补偿,还没来得及让她为自己骄傲,还没来得及看到合欢树的花。

  院子里的合欢树又开了花,母亲,你看到了吗?

  《合欢树》是史铁生的作品之一,文章短小精悍,却十分地感人肺腑。

  这是一个讲母爱的故事:史铁生双腿残疾,头上开始有了白发,母亲总找来稀奇古怪的偏方给他吃,但始终不见疗效。为了让儿子开心一些,母亲挖来一株“含羞草”,种在花盆里,后来才知道这是一棵合欢树,是个好兆头,母亲很高兴。多年以后,合欢树长到很高了。可悲,他的母亲早已不再人世了。

  多么感人,多么善良的母亲。每次找来偏方,洗、敷、熏、灸,忙得不可开交。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但是上帝是多么的不公*,最后一次,儿子的胯上被熏成烫伤,母亲几乎疯了。为了儿子,她能吃的苦都吃了。正是由于母亲的照顾,史铁生没有因此颓废下去,而是勇敢地面对生活,成了有名的作家。读到这里,我怎能不感动?怎能不为之落泪呢?

  我的母亲也是这样,为我辛苦,日夜操劳。母亲还健在,但岁月的痕迹,无情地在她的前额刻上了皱纹。有一天,天阴沉沉的。放学了,我抄写好家庭作业,磨磨蹭蹭地整理书包。等我慢吞吞地走出教学楼,才知道天气是那么寒冷。母亲在寒风中等我,探着身子张望着,我很不好意思。母亲怕我冷,就让我穿上她带来的外套,还不停地问:“冷吗?没冻着吧?”没有怨言,眼神里只有温柔。一路上,我和母亲说说笑笑,再也感觉不到任何寒意。

  母亲曾说:“父母给了我十分的爱,如果我只能够还一分恩的话,她也感到很欣慰。”但我想对母亲说的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为我操劳一生的父母,我一定要成才,报答你们的恩情。

  夜深了,当结束了一日的喧嚣,一切归于宁静时,自己也那般的散乱了思绪。

  突然间很是想念,细微得如风,如空气,无形却渗入每一个角落,她那般撩乱我的心弦,崩紧了又松弛了,我没能力用理智说服感性,用理智控制情感。在思念面前,任何哲理都是空话,还是阻止不了她洋洋洒洒的飞散在我的周围。

  想念无根,就这般零乱,突兀地就闯入脑海里。

  想念你的声音,想念你的安慰,真的不明白为何没有回家,我的心为着什么而享受漂泊。

  看了篇《合欢树》,看了史铁生笔下的母亲,语言淡淡的,却把我戳透了,如此的暗带忧伤与悔意,却也换不回那深爱自己的人。

  我是怎么了越来越娇情,怎么那么依恋,我的魂魄归于何处,怎就觉得这般不安。小时渴望长大,此时又那般希望自己还是那在自己玩耍的孩子,享受着你细腻的.爱。?

  虽然拥有你的爱,但距离让我看不到。

  想念怎么就悄无声息的散开,成年了为何不想独立而更想要有一大大的拥抱。

  人家说,随着时光流逝在意你的人会越来越少,但我明白你永远在内。我的思念因为这节日,爱充破距离缠绕我的神经,而那温暖依旧隔在路的那头,依旧是冷冷的环境回忆着你一点点的爱。

  父母之爱,永恒之爱,当如此悲观得迎对着现实,当自己感到一事无成,一点点门槛都跨不去,我如此想拥有一个大大的怀抱,而这谁肯赐予,除了在家守候的你们,我的爸爸妈妈。

  我是忧愁化来得么,我也不想让幽咽流通全身,所谓的感性却将我困于此。

  《合欢树》是史铁生早年的作品他的作品一向以清淡悠远见长,而《合欢树》同样秉承了这种*淡之中见真情的特点。

  文章以母亲生前和死后分为两个段落。在回忆母亲生前场景时,作者用了大量的笔墨写母子的生活细节:10岁那年“我”得了第一,母亲居然不服,盎然童趣跃然纸上;20岁那年“我”双腿残疾,母亲因此劳累奔波,但终究无济于事,绝望与希望的交替出现将这一切渲染得更加哀凉;30岁了,“我”在写作上小有成就,可是母亲已经乘鹤西去,这里作者将“我”对母亲的怀念与感激描绘得不动声色。母爱的博大与厚重在前部分篇幅里处处可见。

  “合欢树”由母亲的逝世开始进入我们的视野。合欢树是母亲生前种下的树,在母子全心全意与病魔抗争时,合欢树是无暇被关注的;只有当母亲的离去使这个世界突兀地呈现出作者难以承受的空白,合欢树被恰到好处地引入作者悲伤而寻觅的视线。无疑,在作者眼里,合欢树是上天对他思念母亲的安慰,是母爱的一种象征。也因为这样,作者不断地流露出“欲罢不能”的情绪。他既渴望重温昔日与母亲相亲相爱的一幕,也清醒地认识到母亲毕竟早已离去。这样的矛盾,也使作者对母亲的怀念被渲染到极致。

  文末的升华无疑是全文的点睛之笔。作者将自己对人生的希望寄寓在新生的孩子上。“有那么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在这个孩子的设计上,我们明显地感到作者流露的物是人非的苍凉,但所幸作者只是一笔带过,所以这里表现出的消极和颓废反而能为全文增添一种沧桑感;倘若作者此处笔墨过多,我想一定颠覆了母亲对儿子的希望。从史铁生的一生看我更希望给“合欢树”赋予积极的意义。它不仅是死后母亲的象征,而且是作者趋于成熟的人生感悟的见证。

  《合欢树》是赞扬母爱的文章,尽管全文开篇就确定下了忧伤与怀念的基调,但是其对独特人生的独特感悟,依旧耐人寻味……

  我的感受最深的莫过于这句话: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读书笔记100实用五份(扩展6)

——女巫读书笔记300字实用五份

  我最*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女巫》,是罗尔德。达尔写的一系列书里的其中一本。这本书非常好看,写了一个小男孩被女巫施了魔法,变成了小白鼠的故事。

  英国小旅馆里住着一个小男孩,也住着一群可怕的女巫,听说女巫专门抓小孩子的,姥姥也这么说。小男孩的姥姥说英国有一千个女巫,女巫没有脚趾,也没有手指,全身青筋露骨,可怕的不能再可怕,小男孩以为女巫是一个故事,不是真的。有一次女巫们正在开会,小男孩和他的朋友一起出来玩的时候,他们被女巫抓住看。女巫大人戴了一张面具,小男孩以为女巫是好人,结果小男孩和他的朋友都被女巫施了魔法,变成了小白鼠。接下来,小男孩和他的姥姥花了好长的时间,终于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的人不一定都是好人,要学会分辨才行,要和别人多多相处,才知道这个人是好是坏,值不值得交朋友。

  《女巫》是一本不错的童话,创造出了与其他童话里截然不一样的女巫形像。

  在大家的印像里,女巫都必须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蓬,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其实,真正的女巫和普通女人几乎一模一样。可是——请注意“几乎”这个字眼。女巫有尖爪子、秃头、怪鼻孔、怪眼睛和蓝口水。女巫对小孩子恨之入骨,所以,未满十八岁的同学们,你们遇见了具备上述特点的女人,就要立刻溜走哦。

  在故事里,“我”在偷听女巫们的年会,被女巫发现,变成了一只老鼠。可是,“我”的姥姥和“我”共同击败了女巫们,救了全英国的儿童。最终,“我”和姥姥去了挪威,她的家乡在那里。“我”和姥姥策划了将来忙忙碌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勇敢地应对一切,失败了,不要灰心,振作起来,必须能克服困难。

  女巫这本书,是讲了一个关于真正女巫的故事和他们可怕的一面。在童话中,带黑帽子和披黑斗篷,骑扫把飞来飞去的是女巫。可是,真正的女巫不是这样的。

  女巫穿**常常的衣服,像**常常的女人,住**常常的房屋,做**常常的工作。真正的女巫切恨小朋友,把时间都用在阴谋消灭她本地的孩子们身上,不管干什么事都策划着她的**行动。一个星期她们就会杀死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女巫永远是女的,食尸鬼永远是男的。女巫会在你身边每一个地方出现。

  一个叫布鲁诺的'孩子失踪了,他穿着白色T恤,灰短裤的小孩子走进了女巫的房间,女巫们让他吃了86号慢性变鼠药,女巫们数了十秒,他就变成了小鼠。

  一天晚上,姥姥给我讲:女巫手带着手套,夏天和冬天都带。因为他们没有指甲,只有弯爪子,女巫是秃子,他们带假发。女巫鼻孔边是粉红色的。

  这一星期里,我在看一本课外书,在书的封面上赫然印着《女巫》这本书的名字,听著名字感到十分好奇,于是翻开来看。

  这本书讲述了真正关于女巫的童话故事;如果女巫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干掉她们,她们就会把世界上一个个无辜的孩子杀害掉。给我感受最深的是一个英国的七岁男孩,他的父母从小就出车祸身亡了一直和姥姥相依为命。有一次,他偷偷听到女巫们的秘密,被女巫发现了就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他,变成小老鼠既没有慌张有没有害怕,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的勇敢和坚强。

  生活中,我与这个小男孩儿一样。有一次,补*班测试英语学得怎么样。考试后,卷纸发了下来,一看,我考了86分。回到家,妈妈不但没有批评我而且还一起和我找错误的原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二次考试中,我考了100分,心里高兴极了。

  我发现:即使变成一只小老鼠,也要勇敢的去面对。

  这个故事有三个主题:第一个是“闯蛇山”。第二个是“少年桥”。第三个是“猎人的故事”。

  第一个主题是说有一个小朋友每次暑假去爷爷家,爷爷可以闯蛇山,但是不带这个小朋友去闯。有一天爷爷终于答应带他去闯蛇山,他很高兴,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去闯蛇山。

  第二个主题是说在汨罗江的上游有一条小河,叫做昌江。这个叫昌江,每年一到秋冬,昌江就会乾得见底,而入夏时节,就会下一阵暴雨,暴雨过后,就会山洪暴发,涨水的时候,每年都有不慎落入激流,丢了性命。

  第三个主题是说有一个叫赵捆章的老猎人,他廿一岁时是个血气方刚英猛无比的青年猎手。他经历了一场人与野兽的死搏斗……

  我最喜欢的主题是猎人的故事,因为很刺激。我希望大家都能到图书馆借这本书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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