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读书笔记6篇

首页 / 读书笔记 / | 2022-09-28 00:00:00 读书笔记

乡土*读书笔记1

  “*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如是说,可当今的*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的现状,这也是《乡土*》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

乡土*读书笔记2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并不是说*的乡村,也不是说*乡村的乡土性。*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的*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代*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但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样办,只有干着急。正因,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但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我看着*的警察换装换得越来越像美国人,看着*的快餐店也是一副美国化的神情,看着*的大学生穿学士服照相,或者奇装异服过复活节,有时候就会想到*难道没有*自己的一套东西来运用在社会生活中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但是*此刻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但是*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就是“礼治”。在未来很长一段时刻以内,真正人人*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

  如果说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关于这本书的一些思考就到那里浅尝则止。其实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究竟何去何从?

乡土*读书笔记3

  *期热播电视剧《白鹿原》大受欢迎,描绘了20世纪初在渭河*原这片土地上,*农村波澜壮阔的历史画卷。这部剧让笔者不由得想起由*著名学者费孝通教授作的《乡土*》一书,是研究*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

  本书最初出版于1947年,许多内容和观点或许已经过时,但其中仍有许多有价值的内容。

  乡土特色

  从基层看上去,*社会是乡土性的。而那些“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构成了*社会的基层。

  对“土”这个略带藐视性的字进行了解释,称为泥土。乡下人以土地谋生活,“土”是他们的**。又因为庄稼人是黏在土地上生活的,因此他们的“土气”也是因不流动才产生的。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但乡村人口并不是固定的,当人口到达饱和点后,过剩的人口则会宣泄出外。

  *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而村与村的关系是孤立、隔膜的。

  *聚村而居的原因

  一、每家耕地面积小(小农经营);

  二、需要水利的地方,有合作的需要;

  三、为了安全,人多容易保卫;

  四、土地*等继承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遗业,使人口在一个地方一代代积累起来,成为大村落。

  这种生于斯、死于斯的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的关系就形成了“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在熟悉的社会中,所得到的是随心所欲、不逾规矩的自由,这种自由也不是法律所保障的那种自由;这里的规矩也不是法律,而是“*”出来的礼俗。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也即,乡土社会里从熟悉得到信任。乡土社会通过形成对人、对物的熟悉为人处事,这种相处模式或风俗在现代的陌生人社会中是无法应用的。毋庸置疑,今天*的7亿农民、4万多乡镇仍然构成*社会的基层,国家也不断推出惠农、扶贫等政策建设新农村,农村问题是*的基本问题。但另一方面,土地不再成为农民的唯一谋生土壤,他们不必再将半个身子扎在土地上生存,一些农村的青壮年劳力进城打工成为常态。

  《白鹿原》中,石头等人的出走在当时会使聚村而居的白鹿原丧失青壮年劳力,这种情况也不会出现在人口频繁流动的现代社会。更多的农村人进城买房,给后代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原先农村的熟人社会或许更多地存在于偏远闭塞的地区,或存在于留守老人的记忆中。城市化进程下,具有乡土气息的熟人社会或许正在逐步瓦解。

乡土*读书笔记4

  最*一个多月的休整,感觉思想上收获很大。重新用经济的眼光读完《红楼梦》和《战争与和*》,心中隐隐希望读到对*整个社会环境的解读,这时遇到费老的《乡土*》,真有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的感觉啊!

  人们在谈论问题时,尤其是社会、文化、历史等宏大课题时,意见不容易统一,整天在那里脸红脖子粗地争来争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学养不同,思维和思想境界差异太大。你站在海拔600米的山峰与海拔6000米的人说话,基本上是说不上话的。

  所以,如果以后有一个发明,就像红外测体温仪器一样,朝你脑门一照,立刻把你归到哪凉快哪去那类才有意思,免去了很多无谓的争执。当然,那样也会有人大骂精英歧视一类的话了。

  总之,读罢《乡土*》,对*问题似乎有了些更加清醒的认识,原来混淆的一些问题也清晰一些了。

  我就摘录一些划红线的部分吧!其实整部著作都值得一读再读。

  1、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还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

  2、和我们眼睛所接触的外界我们并不都看见,我们只看见我们注意的,我们的视线有焦点,焦点依着我们的注意而移动。注意的对象由我们选择,选择的根据是我们生活的需要。与我们生活无关的,我们不关心,熟视无睹。我们的记忆也是如此,我们并不记取一切的过去,而只记取一切过去中极小的一部分。

  3、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有个专门名称,叫氏族。

  4、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

  5、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6、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

  7、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

  8、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人并不能靠经验作指导。能依赖的是超出于个别情境的原则,而能形成原则、应用原则的却不一定是长者。这种能力和年龄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智力和专业,还可加一点机会。讲机会,年幼的比年长的反而多。他们不怕变,好奇,肯试验。在变迁中,*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

  9、社会生活愈发达,人和人之间的往来也愈繁重,单靠人情不易维持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衡。于是“当场清算”的需要也增加了。

  10、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乡土*读书笔记5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年)》的颁布实施,我又重拾农业方面的书籍,试图了解当前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的社会背景,与费孝通老先生所讲的农业农村乡土社会有哪些不同。

  一直以为反映社会学的书籍,应当比较抽象,但读费老的书籍一点都不觉得,反而非常生动,语言也时不时透着一股幽默的智慧。比如费孝通老先生说“在一个每代的生活等于开映同一影片的社会中,历史也是多余的,有的只是‘传奇’”,生动形象地概括出乡土社会的相对固定的特征。是啊,农民与乡土有很深的情结,这种情结不只是因为乡土能够让农民“向土里讨生活”,更是情寄于此地,祖上祖祖上的亲人都葬在这里,当下的人过着过去人过着的日子,现在人守候着过去人守着的地方,好像时间空间都在这里停止了,转动的只是人,继承了李四长相特征的李小四接过李四的接力棒,世世代代,继续耕耘着这片土地。在这样的一片土地上,历史真的不是很重要,发生在李四和李小四身上的事情差别不大,差别大的成了“轶事”,流传下来。

  回忆一下,乡土情结确实影响者我们的文化(所谓“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的记忆而维持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记得小学语文课外读物曾经有“名人轶事”,还有成语故事,这些故事都引人入胜,讲着历朝历代的事儿,但每每想起,我总是对时空产生模糊印象,再回忆一下,原来之所以印象模糊,就是因为当时,这些“名人轶事”、成语故事也只是对时间和空间模糊处理了,时间通常会说“一天”“一日”“在某人9岁那年”“有一年”“清末”等等,空间通常会说“中原”“私塾边”“在路上”等等,没有时空差别,只是对事件的描述。*人读到这些没有困惑,估计翻译成英文,外国人读来一定满脑子困惑,什么时间?在哪?谁?都有什么人?当时社会环境、条件怎么样?为什么会发生这些事?等等,一堆的问题等着。

  费孝通老师对于语言也是非常有研究的,语言所表达的内容,往往让一些感性认识过于强大的人感觉到失望。他说,“我们永远在削足适履,使感觉敏锐的人怨恨语言的束缚”“所以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并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由此,我才深刻认识到原来文字并不能和语言划等号,白瞎为写不出一点点文字来,痛苦了好多年。在乡土社会,文字并不是必须的。

  最后,我发现书里面说到了一个词语“面对面的社群”,让我想到了“面对面建群”,我想费老是早于微信很多年谈到面对面社群这个词汇的。难道微信里面的生态系统,也仍然跟乡土社会的关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书虽已读完一遍,问题继续思考中。

乡土*读书笔记6

  在书香品读中、我阅读了《乡土*》。

  有人评论的好:“这本书虽然是社会学入门级读物,却有着深厚的理论素养作为支撑;通俗易懂的语言,加上乡土浓浓的气息,没有了让人忘而却步的拗口难懂的理论术语,读后却有万条万缕了然在胸的豁然开朗感。”恐怕已经很难有哪本书能够像《乡土*》一样,将*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如此细致而又深刻却又通俗易懂的描绘与分析了。虽然此书写于几十年前(1947年出版),但在现在的*社会,《乡土*》中所描绘的现象依然能在我们心中找到共鸣。

  费孝通在这本书中对我过底层的乡土社会进行了不同层面的描述,相信所有*人在读完此书之后都会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感,而后微微一笑。费老虽然一再强调,这本书只是适用于对于底层的乡土社会的描述,可是,城市人不都是由农村人发展过来的吗?如果他们的上一代不是农民,那么他们的上上一代也一定与农村与土地有过千丝万缕的关联,在如今的城市生活中,我们依然能看到在城市人西装革履之下隐藏的乡土气息,如“熟人社会”,“长幼有序”等,*,依然是一个有着浓重“乡土”痕迹的*。

  城市的强大与繁荣离不开农民所为之做出的贡献甚至可以说是牺牲,尽管这样的牺牲并不是处于自愿。在这么一个注重三农问题的时代,阅读《乡土*》一书,的确能给我们带来很深是思考。接下来是我对此书的一些思考与分析。

  《乡土*》是在费老对几个农村社区进行调查后,继《剩余制度》后对社会结构的分析的有一本著作,笔者认为它是在前面几本书的基础上对*农村的一个更加概括性的总结。

  整本书呈献给我们一个对*基层社会认识的清晰而又完整的分析脉络,费老在讲述某些问题时会举出一些具体的实例,让读者更好的了解他的观点。《乡土*》文字理论通俗易懂,事例生动而贴*生活,对于初学社区研究和人类学的人来说有很大指导作用,让未免对农村的*实生活有了一个基本的,深刻的了解。

  虽然上面说乡土性在渐渐离我们远去,但也许很多人都和我一样,在看到这本书中某些篇章时会会心一笑,因为《乡土*》解释了*社会人们身上一些很深层的东西,虽然他指出他所写的是*的基层,但现代的*社会也是有基层发展起来的,或多或少的带着乡土的痕迹。


乡土*读书笔记6篇扩展阅读


乡土*读书笔记6篇(扩展1)

——《乡土*》读书笔记6篇

《乡土*》读书笔记1

  前言

  《乡土*》,其实当我看到这本书名字的时候,就已经打退堂鼓了。我对所谓的乡土并不感兴趣,但在豆瓣9。2分的强烈驱使下,我试着读完了,在看完最后一页,我突然感觉自己的眼睛明亮了许多。

  其实这本书虽然讲的是乡土社会,但深层理解,却是讲了很多我们礼俗*惯背后的原因。如果要我给这本书起名的话,我觉得确切的应该叫《*人奇怪行为背后的来龙去脉》。

  这仅有100多页的小册书,却道尽了*乡土的人情冷暖和行为举止,乡土*,讲的虽然是乡下人的“土”,但是每个土气的行为下面,却映衬着城市人的生活。大家常说的人情世故、男女有别、血缘关系、中庸之道均出自这个“土”字。我们嘲笑乡下人“土”,而土恰恰诠释了我们的*惯和行为。也就是说在我们嘲笑别人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在嘲笑自己。

  在这篇读书笔记里,我会试着提炼出这本书中指出的种种现象,以及形成这些行为的源头和原因。废话不多说,我们开始吧。

  乡土本色

  我们先说说这个“土”字吧,土代表着土地、土气。我们自古至今,每朝每代无论如何更替,都离不开农业,离不开小农经济,所以,我们*的发展,就是在这个土里,每个*人都是从土里长成的,发展的。在土地上,无论是种植玉米还是种植水稻,一旦人们在这里生存,就只能扎根于此,因为土地是固定的,不易动的,所以乡土社会的人们也只能生老病死在这里、我们在这样一个小家庭,小村落中成长,日复一日。每个人都有足够的时间去了解生活,孩子在每个人的眼中长大,土气就这样形成了,这种土气是小范围的瘀滞的,是每在这里生长的人所熟知的。

  当我明白了这个土字的来由后,会惊奇的发现,我们的思想、理念、行为、*惯均来自土的特性。

  因为我们都扎根在土地上,我们都沾染了土气,因为都土气,所以*惯、思想都相似,因为相似,所以我们是一类人,所以有土气的老乡才会亲*、才会团结,讲究地缘、血缘。因为讲究地缘所以我们办事讲人情,因为讲究血缘,所以要长幼有序、尊敬长辈。因为办事讲人情,所以讨厌打官司,讨厌法律解决问题。因为讨厌法律,所以喜欢无为政治。因为尊敬长辈,所以才遵守孝道。也因为尊敬长辈,所以长者是权威,形成长老统治,才要立一家之主。

  你看,经过这样的推论,一切的行为*惯皆来于此。

  男女有别

  我们再谈谈男女有别,我们所理解的男女有别,大多数是受封建社会的历史影响,不过在我看看完这一章惊奇的发现,其实这一理念的提出,竟然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而形成的。

  既然谈到男女,我们不得不面临几个问题:爱情、感情和了解。我们来依次分析。

  感情是什么?在此书中的定义为:一种体内的行为,导发外表的行为。在我的理解就是,身体的荷尔蒙抑或是肾上腺素为主导,来控制你,所产生的行为。如果这样理解的话,那么感情就不是以理性为主导的行为了,而是感性,如果不是理性,那么就会有不稳定的因素在里面,从而影响社会也会有不稳定。所以淡漠的感情是社会关系变得稳定的一种表示。

  爱情是什么?费老的解释是:恋爱是一项探险,恋爱是不停止的,是追求。这种企图并不以实用为目的,却是生命意义的创造。恋爱的持续倚重于推陈出新,不断克服阻碍,不断发现阻碍。也就是说,爱情是一个过程,而不是结果,对于爱情来说无论今后的路走多远都毫无意义,只是当下的过程才是最有成就的。说回来,爱情依然是本能在起作用,是体内的欲望和冲动造成的一种生理驱使。

  了解是什么?此书定义为:所谓了解,是指接收同一的意义体系。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的。了解才是社会稳定的力量,它是熟悉、亲密、熟练地配合的代名词。也就是说,了解是一个熟悉的过程,是一个磨合的过程,了解才是理性的,带有思考性的,而不是身体的判断,是大脑的判断。

  上述的推论我们可以看到,感情和爱情都是不理性,不稳定的。乡土社会的形成过程中,我们在面对男女问题的时候,既要摒弃感情和爱情,还要让男女相互了解。这就形成了一套礼俗,为了规避过多的感情,那么必然要男女有别,规避爱情就需要男女授受不亲。最后,为了能让男女之间在没有感情和爱情的因素下还要相互了解,家庭之间的成长环境、父母对孩子的了解程度反倒成为了衡量婚姻的重要指标。那么,现代社会这种标准叫:门当户对,而古代社会有套制度叫: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乡土*》读书笔记2

  这两天在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在“差序格局”一章里面有这么一段关于东西方社会格局差异的很有趣的描述:他将西方社会的格局描绘为一种柴火捆的状态。

  这些一根一根的柴火,则是由个人组成的团体。这些团体有非常清晰的边界:谁是圈子里的,谁是圈子外的。这个团体的责任与义务是什么。大家在这个社会框架下和而不同的组合在一起。费老把这种柴火捆称为“团体格局”。

  而在*,关系则是完全不同的,费老将其描述为同心圆,或者涟漪。一圈一圈的是由不同的亲疏远*组成的。陌生人,点头之交,半生不熟,熟人,*友,至亲之类的。这个圈的最中心,则是自己。

  这里可以顺手解释一个词,即儒家的“人伦”。伦理的“伦”字即为这水波一圈一圈的形状。后来被引申为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那么这两个模型有什么引申出来的应用呢?一个就是“公”与“私”的问题。在西方的群体格局下这个界限是被明确规定的,即那一根一根的柴火彼此之间明确的边界,这个是“权利”。在范围内可以适当地讲人情,但是范围外则是权利问题。

  *的“公”根据费老的说法意味着人人都可以去占一下便宜,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的存在。而有趣的是在*的“私”不是自私,而是“利群”。就是为我这个小群体来谋求福利的利益。所以对于在局中不顾公共利益的人来说,他们可能反倒有可谓是“无私”的动机。

  但在传统的涟漪结构里,这个圈的大小并不是一个固定不变的存在,而是极富伸缩性的。比如说“家”,究竟是配偶孩子的核心家庭,还是加上附*旁支的家族,还是把各路姑侄老表都算进去的庞大家族,到了最后一句“自家人”真喊起来,感觉天下一家也没什么问题。

  而在这个伸缩之中,人在结构里的关系是会产生巨大变化的。可能上一分钟还热乎的很,下一分钟随着重新划定范围就可以冷眼相向。这也解释了为何我们至今依旧对人情世道冷暖如此敏感。

  儒家一开始就没打算跟这种思维方式过不去,他们只是加了一个字——“推”。所谓推己及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把我们对于小家的感觉推广到更大的受众范围里去。而当所有人都被这一个个扩大的涟漪包裹的时候,就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里天下大同也就不远了。

  我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感觉这套思维方式依旧在我们的文化里起着巨大的作用。大家还是会想要首先去照顾家人,一些想要改变世界受伤的人会想首先去爱那些爱着自己,真正重要的人。在这个里面都可以看到涟漪的界限与范围。同时在同一个圈内的,往往会出现一些很麻烦的问题。既然都是在考虑亲疏远*,一些至亲之人的博弈就会变得很麻烦,或许解释了为何婆媳关系是*自古的老大难。

  同时也可以看出,这个模型里是没有什么界限意识的。甚至没有自己。所以很多父母含辛茹苦舍命付出的同时也对孩子横加干涉。当我们批判这些社会问题的时候,或许这个里面也有很重的文化因素呢。

  最后,可以看到在这样一个格局下,对于公共事务是一个多重囚徒困境:谁不占便宜谁吃亏。但同时大家都占便宜就会导致这个系统的崩溃。所以必须要有强有力的道德来对所有人进行限制和约束,大家同时也要对破坏规则的人进行制裁或者舆论轰炸。

  这些听起来,似乎都没有过时呢。

《乡土*》读书笔记3

  *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我们要忠于*的现代化,就要忠于*的过去。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首先,它面对的是*的农业社会,通过社区调查追究*农业社会的特点。在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农村占据绝大部分的领土,直到现在这依旧是*的一个现实。回到以前,按费孝通老前辈的意思说,*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生于泥土、长于家族、教于礼教的社会。虽然那里有现代人看来尚未开化的“愚”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私”,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无为政治下的太*这会。其次,它对*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发展做了一些暗示,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缘会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等。

  一、乡土本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布开的。土地养活着*的乡土社会,*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在在物质生产能力极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年代,拥有土地的心情,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我想那就和今天处于小康社会的心情差不多吧。于是,与其说乡土社会的人不舍得土地,不如说土地束缚住了乡土社会的人。于此同时,乡土社会有了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土地的固定性征服了人口的流动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造成了一个环境内人们彼此熟悉的社会。我想正是这种惯于熟悉的环境而形成的惰性让乡土社会与现代充满着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阻碍了中过的现代化。

  二、文字下乡

  在两篇论文字下乡中,费老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上阐述了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的不必要性,而这不必要性正是建要立在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内部非常熟悉的乡土社会。

  文字与语言比较,依费老当时所言,文字适于间接传播并且有产生歧义的毛病,而语言则适于间接传播。我们就当代来看,语言在现代可以通过语音设备进行长距离的传播部分取代文字长途传播的功能。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再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语言更有适应环境小范围变化的可变性,因此用语言比用文字在同代和代际之间传播更具时效性。在乡土社会语言是优于文字的。

  关于乡土社会中人“愚”的问题,肥老的解释是,乡下人并不愚,愚是学*能力问题,而乡下人不识字只是知识积累问题,乡里人也有城里人不知道的知识。由此我的感想是:在社会发展,乡土的封闭性被打破的必然趋势下,文字下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是,而是当局如何抓住时机,提高文字下乡效率的问题。

  三、差序格局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我看来并不是指社会的冷漠,而是指乡土社会中合作的状况,在左邻右舍关门不见开门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天地里,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乡土社会确实是一个“私”当头的社会,人们都以“我”中心,考虑与人交往营建生活圈子,赚取社会资本。这一切的根源我认为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封闭性,自然是因为自给自足,虽然交换在小范围内存在,但人们的生活大多依赖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合作则多在自家土地上自家人之间产生。要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力水*很低的年代,一心忙于自家的生产而无暇顾及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费老把差序格局和传统格局对比,突出了西方社会的合作分工细致、权利义务分明与*乡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鲜明对比。

  四、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麻雀虽小,肝胆具全。乡土社会虽然范围小,但它毕竟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有着它独特的价值体系。就私人而言,有维系私人的道德,就社会而言,有礼治秩序、男女有别、无讼等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费老在《乡土*》中将其归纳为孝与伦常。具体的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天下”,“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仁、义、礼、智、贤”等一系列儒家思想。*素来有礼仪之邦的头衔,并且这不是自封的,相必着与*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乡土社会在私人道德上的教化有很大关系。人们总是力求在对自己的克制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并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和感化人以此来实现“和”的目的。令人欣慰的是这确实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乡土社会,但它也有不足。在《从传统到先代》一书中,金耀基先生曾说,*人对礼的过分注重即对人事的注重,使*人对自然的探索仅限于美的欣赏,而阻碍了*自然科学的发展。这是科学方面,*人也曾为礼付出过生命的代价。用一部电视剧来说,《*兄弟连》中就有这样悲惨的一幕,全唐庄的人对“皇军”以礼相待,因为他们从祖先那里学来的永远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结果却是全庄人藏生火海。私人道德对人际关系一定时候是有用的,但不是时时有用,尤其是涉及民族利益之时,这是历史留下的教训。

《乡土*》读书笔记4

  费孝通先生说,“从基层上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从古至今,农民人口在社会总人口中比重是很高的,农民对社会的进步发展也作出了极大贡献。作为一名从农村走出来的学生,我感到无比骄傲。以前对自己生活的村子没有太多感想,在读完《乡土*》后再去回想,乡土社会果然都是大同小异的。

  在农村生活,土地就是**子,也正是那些广袤的土地养活着一代又一代的*人。小的时候跟随父母到田里去播种或者收割,印象最深的是刮开盖好的薄膜种玉米籽,再就是在秋收时节抱麦子。在北方,割麦是农活里最苦最累的活,农民割麦的姿势用“面朝黄土背朝天”来形容最恰当不过,母亲心疼我,没有让我割过麦穗,于是我开始找寻新的“营生”——挖苦菜。现在想来,土地真的好神奇,你播种它会生长,你不播种它也生长。苦菜就是那种自然生长的植物,挖它并不费事,田地里到处可见,不一会儿就能挖一小筐,带回家后用水淘了就能吃。“非典”那年,母亲不信任小卖部的菜种,我就天天出去挖,那段时间家里足足吃了一个月的苦菜。在乡下,生活好像不用怎么花钱,吃的自己都可以种,家家户户都有一口井,梨树、沙枣树什么的也都有,柴火有葵花杆子和玉米棒棒,逢年过节的时候买些糖果、穿件新衣裳就是了。可见,土地孕育了多少生命,人们聚村而居确有一定道理。

  费孝通先生分析说,*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

  一、小农经营每家耕地的面积小,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与耕地不会距离得过远;

  二、因水利灌溉的需要,他们聚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四、土地*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数量在一个地方一代一代地增长,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我生长的村子是由第二点和第三点决定的,因为我们那里没有农场,也不是以姓氏命名的村落,人们聚居一起除了是种*惯外就是合作的需要,村子里称为“变工”。尤其是在打麦场、绞玉米和刨籽瓜时节,由于每家的劳力有限,人们会就*叫着乡邻一起做工,效率也高,今天一起去张三家打麦子,后天再去李四家刨籽瓜,也就是“变工”。这里没有任何商业行为,人们似乎约定俗成了某种共同遵循的规则,认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的,因为这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社会学里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前者是礼俗社会,后者是法理社会。乡村属于前者,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说道,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只有生于斯、死于斯的人群里才能培养出这种亲密的群体,其中各个人有着高度的了解。我无比庆幸自己的童年能在乡村度过,和我同龄的一代都是村子里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看着长大的,整个村子里的人都知道我,我也认识整个村子里的人,而父母这一辈的人基本上都是称兄道弟,*时见面都会很亲切地打招呼。乡村里的人都是彼此熟悉的,熟悉是长时间、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感觉。现代都市最缺少的也就是这种感觉,门对门的邻居尚且不认识,更何况楼里和小区的人,于是,在乡土的本色里开始产生出陌生的社会。

  学者将东西方人民的性格作比较,说在西方社会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的社会却是讲交情。对于这个问题,也要从乡土社会入手,它是孕育所谓现代人的摇篮,现代人最根深蒂固的共性是从乡土里带来的,也是影响*千年的儒家文化造成的。中西方的主要区别就是差序格局的不同,也即群己、人我的界限划法问题。西方人看重的是团体,而且公私分明,*人则不然。就拿“家”来说,是最能伸缩自如的了。“家里的”可以指自己的太太一个人,“家门”可以指伯叔侄子一大批,“自家人”可以包罗任何表示亲热的人。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甚至天下可成一家。每个人都有一个关系网,好像把石头丢在水面上发生的一圈圈波纹,里层是和自己最亲*的人,然后就是各种交情程度不同的人们了。

  *的本色是乡土,而现在的主流是争相到城里立足,一些人是因为土地的有限接纳不了村里人口的增长,另一些人则是赶时髦。乡土社会发生了变迁,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改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就像费孝通先生在结尾所说的,乡土社会是靠经验的,他们不必计划,因为在时间过程中,自然替他们选择出一个足以依赖的传统的生活方案。如此,希望土地依然是大自然哺育生命的土地,希望乡村的生活更加美好!

《乡土*》读书笔记5

  《乡土*》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农村的作品。全书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向读者们展示了*传统社会盘根错节的组织关系。本人有幸阅读了费老先生的作品,并有所感触,在这里分享给大家。

  *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作者在这里定义了土地的重要性,我们以农业为生。农民向土地索取生存所需,所以敬畏土地。农民聚集在一个空间内,无需具体的规范、原则,更*惯于通过超越语言地形式形成*惯,放在时间维度来看也就是礼俗。乡土社会是一个礼俗社会,是没有法律传统的,传统相比于现代社会更为重要。因为,乡土社会中社会变迁小,农人一年一度,周而复始。越是经过前代生活中证明有效的,也越值得保守。于是“言必尧舜”,好古是生活的保障。

  从**的发展历程来看,可以说我们党很早就认识到了礼俗、好古的乡土社会特点。乡村之于革命,是革命的基础和动力;而革命之于乡村,则是千年乡村秩序和乡村生活的大颠覆。在革命的逻辑中,这种颠覆是历史的必然,合情合理;但在*传统农民生活的逻辑中,则是对现有的信仰、原则和传统的背离或放弃。因此,现代革命进入乡村的最大问题,是农民能否有决心背离传统,亲*革命和接受革命的问题。这正如黄琨研究所发现的:“贫困并不是农民参加革命的唯一理由,革命农民固然出于对物质利益的渴求,但传统的价值判断和道义准则仍在考虑之列,革命所面临的风险也常使他们迈不出革命的脚步。”与通过暴力手段进行强行改造相比,**始终代表着人民的立场,保护着人民的利益,想人民所想,这样才成功地突破了这个千年传统所积淀出来的心理和精神的“防线”。

  而其秘诀在于:在努力使乡村成为现代革命的舞台,使农民成为现代革命的力量同时,也用现代革命的逻辑改变乡村,改变农民。简单地说,就是把革命动员与乡村的革命性改造有机结合起来,在乡村改造中动员农民;通过动员起来的农民实现乡村改造。

《乡土*》读书笔记6

  《乡土*》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的所作的一篇伟大的作品。虽然这本书距离现在已经有几十年了,可是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待和阅读这本书,还是颇有探究性和现实意义的。

  一开始看到这本书,我就萌发了一个疑惑,“乡土*”指的究竟是什么呢?带着这个疑问,我开始了这次对*社会的探索之旅。而我也很快就找到了答案,“本书讲的乡土*,并不是具体的*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作者是这样解释“乡土*”的,看完这个答案的同时,我又对这本书产生了满满的好奇,于是我便继续探索下去了。

  乡土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起点。作者在书中的开头部分就说道:“从基层上看去,*社会是乡土性的。”*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说到农业就离不开土地,说到土地自然也离不开勤勤恳恳的农民。农民是*社会的基层,土地对他们来说是重要的,是珍贵的,因为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农业的发展是在土地的基础上,农民播种、耕田等都要依靠土地。“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在农民眼里,“土地”是位最*于人性的神。可见,“土地”对*农民和*社会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在看完作者对“*社会是乡土性的”的见解之后,我又往后看了其他章节,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差序格局》中水的波纹原理。

  在《差序格局》中,作者把人际关系比喻成丢石头而形成的同心圆波纹。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的时候,水面会出现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就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拿我们自己来说,家人永远是我们最亲*的人,而相对来说亲戚和朋友就会显得比较疏远一点了。

  此书中还有很多观点和看法,作者自己也说“这种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看来还是值得观摩的。”书中具有现实意义的观点和作者敢于探索的精神,都值得我们不断探究和学*。


乡土*读书笔记6篇(扩展2)

——《盗墓笔记》读书笔记6篇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后感,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

  前言:此文乃真实感想,不掺杂任何夸张成分。

  说起《盗墓笔记》这本书,我不得不说,它的的确确是一本网络小说。固然不能和那些流芳百世的经典名著相提并论。但,这次写读书笔记,我毅然决然选则了它。它不仅仅作为一本大众喜爱的畅销小说出现在这里,更作为使我欢乐,令我悲伤,让我毛骨悚然,真正引我入胜的一本小说。

  故事要追朔到五十年前,主人公的爷爷作为盗墓贼,从古墓中带回了一片极其珍贵的黄金帛书。五十年后的今天,他的长孙吴邪偶然进到了一个古墓。仅仅因为这次草率的决定,他卷入了一个……或许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阴谋,抑或者是他发现了一个惊天秘密。面对一个又一个小谜团的答案,吴邪惊奇,又心乱如麻,就仿佛一块拼图,你得到了其中的几块,也无法推知整个图案。

  故事并没有完结,谜团也不曾解开。对于好奇心强的人,这会是无休止的折磨。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是吴邪,我现在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后悔自己当初所做的草率决定?人世间没有后悔药,就算悔死也无济于事,只能一心向前,就算当初一步走错从而满盘皆输不会赢,也只能一步步走到头。

  剪不断,理还乱的谜团,人间冷暖和人之本性是《盗墓笔记》的经典之处。可兄弟间的深厚情谊,已经不知不觉让我的眼眶湿润,潸然泪落。在巨大的金钱与权力的诱惑下,在人与人之间的斗争中,有些人肯杀死自己至亲至爱的人。而吴邪面对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好友闷油瓶与胖子的失踪,为他们出生入死,不顾自己的性命;为他们低声下四求别人,不顾自己家族的声誉。相比那些“风吹两边倒”,贪婪之极的人,他爱自己的朋友兄弟胜过爱自己!世态炎凉,人心冷淡,无邪与他朋友的友谊是珍贵的,更是可贵的!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我们为何不去好好珍惜呢?

  《盗墓笔记》让我想了许多,感动了许多,悟出了许多。无法刹住腾涌的心潮,但我只好就此停笔。就算它会随着潮流的变化而被遗忘,但我相信,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想起一些,回忆一些。记起那……

  后记:此文献给我钟爱的《盗墓笔记》。

  历时半年,在我读完《盗墓笔记》的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感慨,既不完全是开心,也不完全是悲伤。这套书对我意义重大,在某些层面上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很感谢这套书带给我的一切。

  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主人公吴邪,一个普通人,却因为一部战国帛书被牵连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局。他跟随他的三叔吴三省一行人去盗墓,从而认识了小哥、胖子和潘子。后来三叔不见了,吴邪和其他人一起不断解开谜团,发现一支许多年前的考古队,发现著名的老九门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更可怕的是发现三叔并不是真正的三叔,而是一个叫谢连环的人所假扮。一切显得那么不可思议,却又环环相套。

  在故事中,吴邪、小哥与胖子形成一个铁三角,三人一起解开谜团,成为关系紧密的伙伴。胖子是一个胖而灵活的人,他善于言辞,喜欢和人开玩笑,十分有趣幽默。他能化解一切痛苦:面对一切痛苦要么开个玩笑一笑了之;要么用直白不拐弯的思维方式来分析,给出一个令人苦笑不得的解释,却有时候切中要害。如果说胖子能一个能够化解痛苦的人,那么小哥就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说话,不善于与人交流,但身手矫健,极受其他人信赖。小哥是张家人的族长,张家的所有族长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张起灵,当然张起灵这个名号,也不是白给的,他极端聪明,好似能看穿一切,本领高超,一旦有人惹怒了他,对方将必死无疑。经常失忆,找不到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所以他一直都在寻找一个解释。三叔曾经这么评价他:“他的内心十分强大,是一个强大的如神佛一样的男人”。

  世界上最邪恶的,不是神鬼,是人心;世界上最值得我们泪下的,不是那些煽情的语言,也是人心。

  吴邪:吴邪,是一个很难形容的人。如果一定要说,我想说:他其实,就是一个普通人。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伟大,正因为是普通人,所经历的这一切,才让人那么佩服。我想,很多朋友在刚刚看到他的时候,一定会厌恶他的软弱,他的犹豫不决。然而,随着故事一步一步推进,喜欢他的人越来越多,他是一个柔弱的像水一样的男孩子,但是请不要忘记,在严酷的寒冬,最没有形态的水,也会变成坚固的冰。吴邪就是这么一个人。他单纯,有一些小小的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的生命;他敏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他是在所有的队伍中,最不适合经历危险的人。然而,我却让他成为了这个故事的主角,去经历一段最可怕的旅途,这可能也是这个故事最最特别的地方。在所有人可以退缩的时候,他恰恰不能退缩;在所有人可以逃避的时候,他却不能逃避。

  我很想和他说声对不起,把这个普通人推进了如此复杂的迷局烦恼。有一段时间,我能深深地感觉出他心中对于一切的绝望,当时我很想知道,他这样一个普通人,在面对如此庞杂的绝望时,他会如何做。我没有想到他能撑下来,在故事的发展中,大家都看到了一个普通人如何在挣扎中成为一个他不希望成为的人。而让所有人喜欢的是,在所有可以成为他人生拐点的地方,他都保持了自己的良知,即使他最后带着一张穷凶极恶的面具,他的内心还是吴邪。他可以有很多的小奸小恶,可以有很多的小道德问题,但在他面临最大的抉择的时候,他永远还是那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吴邪。

  “我希望这一路走来,所有人都能好好地活着,所有人都可以看到各自的结局。我们也许不能长久地活下去,请让我们活完我们应该享有的一生。”吴邪在潘子的弥留之际向天际祈祷,虽然他身处漆黑一片的山洞中。他把所有的责任都归咎于自己,他无法面对自己一路走来的意义。这就是吴邪,在队伍中拥有的“白搭”,铁三角中最废材的领袖,他需要别人的保护,需要别人的帮助,他有无穷的好奇心和欲望,但是只要有一个人受到伤害,他自己的一切就都不重要了。他是一个无论多么恨你,都希望你可以活下去的普通人。因为他不懂杀戮,不懂那超越生命的财富,他只懂得“活着”二字的价值。

  闷油瓶:这是一个强大的有如神佛一般的男人。有他在的篇幅中,我总是能写的格外轻松,因为只要他在身边,就能为你挡下一切的灾难和痛苦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他总是像一个瓷娃娃一样,默默地站在那里,淡淡地看着一切,然而,你知道他是关心着你的。永远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像他那样,给你带来那么多的安全感。然而,不知道为什么,我在书写这个男人的各种举动时,心中总是反着一股深深的伤感。

  正如自己所说的,他是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和世界的唯一的联系,似乎并没有多少价值。他不知道自己来自何方,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往哪里。他只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有意见他必须要做的事情。“你能想象么?有一天,当你从一个山洞中醒来,在你什么都不知道,疑惑地望着四周的时候,你的身上已经有了一个你必须肩负的责任,你没有权利去看沿途的风景,不能去享受朋友和爱人,你人生的中所有美好的东西,在你有意识的一刻,已经对你没有了意义。”

  张起灵就是这样默默地背负着自己的命运。最让我心痛的是,他只是淡淡地背负着,好像这一切都理所当然,好像这只是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

  感谢我可以看到这本书,受教了,受益无穷,谢谢作者了,真心谢谢。

  历时半年,在我读完《盗墓笔记》的那一刻,我心中充满了感慨,既不完全是开心,也不完全是悲伤。这套书对我意义重大,在某些层面上改变了我对这个世界的认识,我很感谢这套书带给我的一切。

  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主人公吴邪——一个普通人,却因为一部战国帛书被牵连进了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局。他跟随他的三叔吴三省一行人去盗墓,从而认识了小哥、胖子和潘子。后来三叔不见了,吴邪和其他人一起不断解开谜团,发现一支许多年前的考古队,发现著名的老九门都有一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更可怕的是发现三叔并不是真正的三叔,而是一个叫谢连环的人所假扮。一切显得那么不可思议,却又环环相套。

  在故事中,吴邪、小哥与胖子形成一个铁三角,三人一起解开谜团,成为关系紧密的伙伴。胖子是一个胖而灵活的人,他善于言辞,喜欢和人开玩笑,十分有趣幽默。他能化解一切痛苦:面对一切痛苦要么开个玩笑一笑了之;要么用直白不拐弯的思维方式来分析,给出一个令人苦笑不得的解释,却有时候切中要害。

  如果说胖子能一个能够化解痛苦的人,那么小哥就是无视痛苦的人。他很少说话,不善于与人交流,但身手矫健,极受其他人信赖。小哥是张家人的族长,张家的所有族长都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张起灵,当然张起灵这个名号,也不是白给的,他极端聪明,好似能看穿一切,本领高超,一旦有人惹怒了他,对方将必死无疑。经常失忆,找不到与这个世界的联系,所以他一直都在寻找一个解释。

  三叔曾经这么评价他:“他的内心十分强大,是一个强大的如神佛一样的男人”。张起灵不是一般的人,他的身世十分离奇,作者后来专门写作《藏海花》,让吴邪在书里一直寻找着他的身世。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乡土*读书笔记6篇(扩展3)

——《*》读书笔记6篇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思想有了些许混乱。在当今社会,许多人都沉浸在欲望之中,这些欲望包括对物质财富的渴望,对不再经历生老病死的折磨的希望以及对多位伴侣的向往等等。但在新伦敦社会中,这些问题你都无需担心。在这里,你不用经历出生,也不会生病,你的自然寿命很长,死亡也只会在睡梦中突然降临;你不用担心你会不喜欢自己的工作,更不用担心你会因为缺乏物质财富而被社会排除在外;你不用担心你会找不到适婚对象及婚后的生育问题而被长辈唠叨或者会因为复杂的男女关系受到社会谴责。我想这在我们大部分人的眼里的确算的上是一个*了。但如果将这个大部分人*移放到这个社会中,我想新伦敦的社会稳定有很大可能会被打乱。因为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们:人应该是自由的。而他们从睡眠时期就被灌输着追求稳定的观念。当我们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用我们的观念来看新伦敦社会时,将我们的认知套在他们的世界上并且将二者进行比较,这样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太妥当的。一个社会的好坏究竟如何,应该是由当世的人决定的,而不是那些并不存在于那个社会的人所能评判的。

  在许多看客眼里,新伦敦世界是不自由的。书中的约翰也这么认为。约翰是来自所谓的野蛮人保留地,他们的生活方式及观念和我们相似。最初,他也十分向往母亲口中描述的新伦敦社会。但当他真正生活在其中时,他感到了压抑与不快乐。新伦敦的人接受的教育与他不同,他们来自两个社会。当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惶惑,我们每个人都过着自以为快乐且正确的生活,为社会发光发热,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非常的和谐美好。但正如林达所言,刺破*静水面的锐利冰峰,它也许只露出了一角。新伦敦社会的睡眠教育让我想到:我们现在所认为的“自由”“思辨”是否也是教育后的产物呢?究竟是人在改造世界还是世界一开始就把我们限定在一个范围内再任由我们去“玩耍”呢?人类之所以有着不同,根本原因是否是因为受到的环境教育不同呢?如果我们也像新伦敦社会一样,从婴儿时期便同时同地接受着教育,我们会不会是一模一样的?胚胎技术及医疗技术等等的发达让我想到:科技进步的意义在于**人们的双手,给予人们更多的思考时间。如果最终,它会成为奴役人的工具,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继续发展呢?以及像新伦敦这样的社会是不是我们想要的,安全、稳定,井然有序,不用担心任何东西。如果有人产生新思想新观点,便会被送往另一个岛屿继续生存。这本书一直被认为是反乌托邦经典著作,但它难道不是乌托邦本身吗?《*》之所以美丽,不在于它有新世界,而在于它还有“野蛮人保留区”。你爱“自由”和“痛苦”的话,可以选择去保留区;爱“幸福”和“稳定”,可以选择留在*。还有很多困惑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这本书留给人思考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

  对于这些个问题的解答,还需要慢慢思考体会。也许在某一天就会醍醐灌顶。

  首先,随着生物学科的发展,对于世间万物的解释,人文的色彩在渐渐消褪,科学和规律握有知识体系的话语权。而人文主义,神论宗教和传统礼俗,这些缺乏理性或者说和科学逻辑不符的知识在为人所遗忘。但换个角度想,倘若现代科学和古代宗教同为对万物的解释,假设未来有更高级的逻辑来解释世界,那科学就如宗教般也要躺入历史坟墓。对于绝对规律和永恒,我是报怀疑的态度。马哲的社会物质和精神反作用和独立性论断,我还是赞成的。

  其次,对于幸福一说,自由主义对个人幸福的追求,*对人类集体幸福的追求,都是追求。但幸福是什么呢?对于丰富物质的享受,对于自我欲望的满足,还是对于自由选择的欣喜。我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幸福,甚至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也有不同的幸福观。想要找到人类无数个体幸福的公因数,很难。*中让无知成为幸福的'起点,作为有认知独立思维的我们则不怎么认为。约翰把人类以往的痛苦和磨难视为幸福的部分,但前提是他是出生于保留地,有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思考,故而在那种环境中才选择自杀。脱离社会是不可能的,古贤遗世独立终究留下万载华章。

  不做幸福的猪,做人。

  在那个美丽的新世界里,大多数人的一生都已被安排得妥当,妥当得不像一个人,更像一个又一个的机器。

  五个阶级的社会,和现实情况没多少区别。条件预设之下,人人都感到幸福,这样的社会看似美好,但能不能算是社会这一点很值得怀疑。更像是一个幸福大机器。

  大机器里的小机器,人人都幸福。野蛮人的极端反抗,愚蠢又动人。难道证明我们独立思想的唯一手段就是痛苦?可我们却想逃离痛苦追求幸福?这不是太讽刺太矛盾了吗!

  现实中的条件预设实则不少,只不过都有个度。比如给你一个标准,标准之上是好,标准之下是次,标准存在的意义是给不会自主意识到标准存在的人一个心安的环境和体系,只有在那样的体系之下,他们才不会胡作非为。

  而意识到标准存在的人,有的主动,自主选择,于是成为了我的人生我做主;有的人被告知,仿佛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凌驾于标准之上,引发骚乱。

  痛苦始终都是社会立足之本,革命是因为痛苦,改革是因为痛苦,前进是因为痛苦,人类基因里的趋利避害,害能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动力。

  何时才能因为极致而极致,恐怕得等到我们摆脱了这沉重的躯壳,成为单纯的精神之体的那天才有可能吧。

  但那时人类也已不是人类。

  这本书里的东西,就是大刘缺的。不是文笔,而是对未来人文的深刻思考。

  看完这本书,心情颇为复杂。这是一个没有痛苦忧愁的世界,人人幸福社会稳定的*。但这又是一个自我幻灭的世界,没有好奇没有艺术没有情与爱的丑陋世界。

  你很难说它好,但也太难说它坏。从宏观上来说,它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尽管这种幸福是虚假的是被设定的,但是幸福本就是非常主观的感受,一辈子都在这种虚假的幸福里又何尝不是真实的幸福了一辈子呢?但就个人而言,大多数读者是断然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世界,我要是我自己,而不是被设定好的机器,我要生命中有忧愁有孤寂有变幻的命运和命运迷人的不确定,而不是在日复一日欢乐蜜糖里享受永恒的'喜悦而无所欲求。

  然而,尽管被设定这个概念在书里读来如此可怕如此天方夜谭,但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何尝不是被家庭,被学校,被选择性的教育,被新闻书籍的审查所设定?我们以为的自由的选择,实际上真的不是一种被设定下的自然而然的选择么?所幸,我们还可以热烈的相爱,偏执的相属,痛苦的追逐理想,为荒谬无用的艺术和诗歌荒度人生。

  看完这本书,心情颇为复杂。这是一个没有痛苦忧愁的世界,人人幸福社会稳定的*。但这又是一个自我幻灭的世界,没有好奇没有艺术没有情与爱的丑陋世界。

  你很难说它好,但也太难说它坏。从宏观上来说,它实现了绝大多数人的幸福,尽管这种幸福是虚假的是被设定的,但是幸福本就是非常主观的感受,一辈子都在这种虚假的幸福里又何尝不是真实的幸福了一辈子呢?但就个人而言,大多数读者是断然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世界,我要是我自己,而不是被设定好的机器,我要生命中有忧愁有孤寂有变幻的命运和命运迷人的不确定,而不是在日复一日欢乐蜜糖里享受永恒的'喜悦而无所欲求。

  然而,尽管被设定这个概念在书里读来如此可怕如此天方夜谭,但在现实生活里,我们何尝不是被家庭,被学校,被选择性的教育,被新闻书籍的审查所设定?我们以为的自由的选择,实际上真的不是一种被设定下的自然而然的选择么?所幸,我们还可以热烈的相爱,偏执的相属,痛苦的追逐理想,为荒谬无用的艺术和诗歌荒度人生。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的思想有了些许混乱。在当今社会,许多人都沉浸在欲望之中,这些欲望包括对物质财富的渴望,对不再经历生老病死的折磨的希望以及对多位伴侣的向往等等。但在新伦敦社会中,这些问题你都无需担心。在这里,你不用经历出生,也不会生病,你的自然寿命很长,死亡也只会在睡梦中突然降临;你不用担心你会不喜欢自己的工作,更不用担心你会因为缺乏物质财富而被社会排除在外;你不用担心你会找不到适婚对象及婚后的生育问题而被长辈唠叨或者会因为复杂的男女关系受到社会谴责。我想这在我们大部分人的眼里的确算的上是一个*了。但如果将这个大部分人*移放到这个社会中,我想新伦敦的社会稳定有很大可能会被打乱。因为我们从小接受的教育告诉我们:人应该是自由的。而他们从睡眠时期就被灌输着追求稳定的观念。当我们站在局外人的角度,用我们的观念来看新伦敦社会时,将我们的认知套在他们的世界上并且将二者进行比较,这样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太妥当的。一个社会的好坏究竟如何,应该是由当世的人决定的,而不是那些并不存在于那个社会的人所能评判的。

  在许多看客眼里,新伦敦世界是不自由的。书中的约翰也这么认为。约翰是来自所谓的野蛮人保留地,他们的生活方式及观念和我们相似。最初,他也十分向往母亲口中描述的新伦敦社会。但当他真正生活在其中时,他感到了压抑与不快乐。新伦敦的人接受的教育与他不同,他们来自两个社会。当看到这里的时候,我很惶惑,我们每个人都过着自以为快乐且正确的生活,为社会发光发热,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非常的和谐美好。但正如林达所言,刺破*静水面的锐利冰峰,它也许只露出了一角。新伦敦社会的睡眠教育让我想到:我们现在所认为的“自由”“思辨”是否也是教育后的产物呢?究竟是人在改造世界还是世界一开始就把我们限定在一个范围内再任由我们去“玩耍”呢?人类之所以有着不同,根本原因是否是因为受到的环境教育不同呢?如果我们也像新伦敦社会一样,从婴儿时期便同时同地接受着教育,我们会不会是一模一样的?胚胎技术及医疗技术等等的发达让我想到:科技进步的意义在于**人们的双手,给予人们更多的思考时间。如果最终,它会成为奴役人的工具,那我们又有什么理由去继续发展呢?以及像新伦敦这样的社会是不是我们想要的,安全、稳定,井然有序,不用担心任何东西。如果有人产生新思想新观点,便会被送往另一个岛屿继续生存。这本书一直被认为是反乌托邦经典著作,但它难道不是乌托邦本身吗?《*》之所以美丽,不在于它有新世界,而在于它还有“野蛮人保留区”。你爱“自由”和“痛苦”的话,可以选择去保留区;爱“幸福”和“稳定”,可以选择留在*。还有很多困惑到嘴边却又说不出来,这本书留给人思考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

  对于这些个问题的解答,还需要慢慢思考体会。也许在某一天就会醍醐灌顶。


乡土*读书笔记6篇(扩展4)

——乡土中国读书笔记范本二十份

  最*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本书在序言中提到了,这里所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他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

  从全书整体来看,乡土中国并不是指中国乡土或者中国农村,而是对整个中国社会结构,国民性格极其成因的分析。《乡土中国》所透露的正是这种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或者说是对传统文化的社会学层面的解析。它谈论了民族历史、文化对个人根深蒂固的影响。如:差序格局更为深远的影响仍然是对中国人行为方式、道德观念的传统导向,“公私不分”、“私人道德”盛行,在现代化的今天也不能说是完全消解。

  在乡土这个熟人社会中,被预先约好的意义所拘束的记号,不但多余,而且有时会词不达意引起误会,这即是乡土人际交流的直接性引起的文字在乡土中的不适应状况。

  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与现代社会追求法制不同,乡土社会是礼治的,它并非需要靠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这种礼,相反的是它需要靠传统来维持礼这种规范。因为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而乡土社会时间和空间不流动的特性恰好满足了这一前提,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内在的服从,它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1943年所写,1948年出版,是作者在其乡村社会学讲稿的基础上撰写的,虽然写作时间距今已有63年之久,但并未随时间的推移不合事宜,相反,他在《乡土中国》中对中国传统文化、社会结构的分析,其广度和深度已高于一个社会学分支学科的'层面,对我们思考当下中国的法治及状况有着很好的启迪。

  《乡土中国》一书包含14篇文章,是作者在广泛调查研究后所得成果,读起来并不晦涩难懂,14篇文章各自独立,又相互衔接。作者运用功能主义学说,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社会影响深远。

  我们经常说中国是个乡土中国、人情社会。何谓乡土中国,正如费孝通先生在重刊序言中写到“它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它并不排斥其他体系同样影响着中国的社会,那些影响同样可以在中国的基层社会里发生作用。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

  花了二十来天才看完这本《乡土中国》,而也是这本书,让我对自己的阅读量和阅读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反思。今天这次写读后感,可能更多地却在对自己读书上的反思了。

  无论怎样,还是先得说正题。《乡土中国》这本书是值得并且需要读第二遍甚至第三遍的。我*惯读一本书的时候先了解作者作这本书的年代和时代背景,我认为,无论什么样的作者,在写书的时候,其背景对其影响一定是很重要的,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根据自己在抗日战争期间的研究成果发表在当时的期刊报纸上的小文章所综合的,时代背景是处于极度艰难的抗战时期。而也恰巧是研究之艰难,信息流通之不便,也使得费孝通先生的研究结果具有很鲜明的个人特点和创新的视角。费孝通先生研究的对象是中国社会,他所著《乡土中国》,估计中国已经没有什么时候能够比起那个时代更乡土的了。

  《乡土中国》一书还是比较全面的讲述了中国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的。费孝通先生言之“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一总结,加之后面的各项阐述,很具有总结性。不仅在那个年代,即便是现在,所谓的现代化已经得到一定发展了,我认为,中国社会乡土性的烙印还是很深的,现在的内陆地带,现在的农村,还是有很多保持着一贯的乡土性。

  而中国人的很多性格也是乡土性而造成的。

  人制与法制,究竟哪种更适合?社会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想必很多人觉得该依靠法制,但是对于主要依靠道德还是依靠法律这一点上肯定会有很多争辩。费孝通先生指出,中国的社会是一个“无讼”的社会。比之于西洋几乎可以用诉讼解决所有问题,中国社会是很少想到用打官司的方式解决问题的。西洋遇事,可能很快想到诉讼,而中国人却往往只会在其他所有办法解决不了的情况下才会去打官司。因为,在西洋人看来,打官司是一种很好的解决方式,而为被告为原告也都很可以理解,成为被告的不一定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中国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在现在,打官司的被告基本首先就会给人以坏形象的印象,很多时候都会受到很多谴责的,而原告也不一定好运,人们也可能会说“破大点事就打官司,难道没有别的解决方式了吗?”。

  中国司法制度的推行不力,不仅仅是因为腐败和权钱当政的原因,也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与已经保持了几千年的乡土“礼治秩序”的冲突的。譬如说,妻子与外人通奸被丈夫发现,丈夫动手打了奸夫,最后法律判过来,无法给奸夫和妻子以任何处罚,却可以拘留甚至刑罚于丈夫,但是以所有人的道德和“礼治秩序”的处理方式,丈夫打人是无可厚非的,妻子和奸夫会受到惩罚和谴责,丈夫却没事,两种方式结果截然相反。作为旁观者,你是如何看的呢?群众的看法和抉择就会直接决定最后选择的社会秩序的方式,所以法制的推行阻力重重,社会原因是占很大比重的。

  文字的下乡可能对于我们现在几乎扫除了所有文盲的社会已经很难体会,但是放诸于**前的几乎纯农村的社会确实有很多耐人回味的地方。城里人说乡下人土,不识字,说乡下人笨,费孝通先生认为乡下人不识字不是因为学不会,而是因为他们当时的社会生活不需要用到太多文字,不识字也无妨,所以自然不回去学太多,而不是因为笨而不识字的。这一点我相信是肯定无可辩驳的,当初全国恢复高考的'时候,农村孩子在读书方面就从来没有落后过城里孩子。而现在,城乡教育基础差别如此之大的时候,农村孩子依然可以学得很好,说乡下人笨的说法是无法站住脚的。

  我想,这本书看完之后,我应该要反思一下读书方式了,不去对于每一本书都求之一定程度的甚解,现在这个阶段就应该广泛涉猎,“好读书不求甚解”,待到需要认真的做研究时,再去甚解便可。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己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己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己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己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关于中国的社会结构,我们从何而来?又将归往何处?

  “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吾乡”乃是中国社会的乡土本色。似乎我们都生活在一个所谓的“熟悉”社会中:生活在为土地所囿,在一个先我而在的生活环境。正如“学而时*之,不亦悦乎”,所描述的就是这样因熟悉而得到的随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而这种因熟悉而得到的信任,并非是契约精神的重视,而是对行为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这样的礼俗社会,是一种没有具体目的,因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称之为“有机的团结”。与之相对应的是法理社会,“机械的团结”,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

  常说乡下人愚,究其原委,并非是智力不如城里人,而是缺少适应城里社会需要的知识。为什么会这样呢?在乡土社会,空间阻隔小,面对面的群组并不必要求助于文字。

  那么除了空间阻隔,还有就是时间阻隔了,比如个人的今昔之隔,社会的世代之隔。

  在一个依本能而活动的动物不会发生时间上的阻隔问题。它的寿命是一连串的“当前”。谁也不能剪断时间,像是一条水,没有刀割得断。但是在人却不然,人的`当前时整个靠记忆所保留下来的“过去”的累积。

  差序格局:

  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多动用的圈子也不一定是相同的。我们儒家最考究的是人伦。伦是什么呢?我的解释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死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此,我们的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在差序格局中,社会范围能收能放,比如,我们如何来定义“家”的大小?与之相对应的团体格局,所谓“西洋社会像捆柴”,团体之间是有界限的。

  在差序格局下,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中,每个人都“克己复礼”。而在团体格局下,尤其是宗教观念,每个人在神前*等,神对每个人都公道。

  家时一个绵续性的事业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而不是横的。

  关于礼治与法治:礼治是”教化“,修身克己,其维持力量不在外部权利而是身内良心。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的改革以适应法治的推行,防止法治的好处未得而又破坏了礼治。

  权利的分类。横暴权利和同意权利。横暴权利时指社会冲突,上下之别。而同意权利是源于社会分工和社会合作。

  教化性权利乃是以稳定的文化传统作为前提。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的嫁衣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文化的基础必须是同意的,但文化对于社会的新分子来说又是强制的,是一种教化的过程。

  长幼之序时教化权利所发生的效力。当文化不稳定时,传统办法不足以应付当前的问题时,教化权利必然跟着缩小。

  “在我们客套中互问年龄并不是偶然的,这礼貌正反映出我们社会里相互对待的态度是长幼之序。”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的一本影响颇大的书,全书仅五万多字,可谓“大家小书”。而全文通俗易懂,语言活泼,描述了一个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读完这本书后,应对大作,当然不敢谈有什么意见,只是浅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乡土本色

  费先生在书中给我们展示了乡土社会的特点所在。

  从基层上去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们的民族确实是和泥土分不开的,u中国的礼貌的根源就是土地,是取资于土地的古往今来,中国人有这么一个传统,安土重迁,口袋里有了点积蓄就去买地。哪天衣锦还乡了,就得置地购宅。或许大家都觉得,别的东西说不定哪些时候就失去了,而仅有土地它是正正当当地就在那里的

  乡土的非流动性就直接导致了血缘和地缘的出现。血缘是一套根据血缘亲疏关系来决定对对方权力和义务的体系,血缘是稳定的力量。而地缘在人口不流动的原始状态下是和血缘合一的也就是说血缘相*的群体在土地允许的状况下是生活在一起的,仅有土地上的资源不够了,才会有一部分人漂流带到外地,要么在另外一个群体里生活下去,要么重新开辟一个群体。而前者往往是不被另外一个群体所理解的,因为在地缘上他们是不相接*的

  从社会秩序来看,在乡土社会中,“礼治秩序”是占主要地位的我们能够说乡土社会是“无法”的社会,因为它是“礼治”的社会。但礼治并不是说是根据个人好恶的统治,而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所说的“礼治”也并不是君子统治,它包含着国家暴力,社会阶层的严格命定,各种在今日看来属于野蛮残暴的某些行为也是属于“礼治”的范畴。比如陪葬,株连等那都是礼,是人们心中构成的共同的行为*惯。也就是说,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利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膺服。在乡土社会中,人服于礼是主动的,是世世代代传下来的价值观念。但“礼治”在表面上是人们行为不受规律拘束而自动构成的秩序,其实不然,它只是主动服从于成规而已。也就是说,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能够有效的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但在一个社会变迁很快的社会里,传统的.效力时无法维持的,所以费先生指出,“礼治”也将会在社会变迁中慢慢走向“法治”,这是“礼治秩序”的未来,也是乡土社会的未来。

  费先生也在书中提到乡土社会中权利的四种性质方式: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利,从社会合作中所发生的统一权力,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从社会变迁中所发生的时势权力。在安定的社会环境中,长老权力是强势的,而时势权力则相对不发达。时势权力的权力的构成充分地说明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环境是固定的,变迁慢。

  二、浅谈差序格局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必须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经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能够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确定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一样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一样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再次就是模糊的社会组织的界限。比如在书中提到的关于“家庭”的概念,在中国,“家庭”这词是含糊得很,能够是自己和太太,能够是加上孩子,还能够是加上其他的伯叔侄子之类的而在西洋社会,“家庭”就是指他以及妻子,未成年的孩子,明确得很。最终就是社会结构的层次化。中国的传统社会向来就是阶级社会,上下级关系的明确规定,使得社会层次分明,乡土中国的社会网络是由等级差别的而在团体格局中,人是*等的,是被一视同仁的

  费先生说,在差序格局中,以己为中心,向“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能够这么说,在立体社会中,每个人都是石头,而当这些石头一起扔进水中的时候,就产生了许多的中心点,这些点各自推出去的波纹在不断交汇,并且还不断移动,由此我们能够联想到人类社会中人们之间相互关系的强弱也会因相互作用而处于不停的变动之中,或者说个人“圈子”的范围在不断地“伸缩”,这样的动态模式也许能够更形象地体现出“差序格局”中人与人之间复杂和变动的相互关系。

  而在中国复杂和变动的社会关系是有着它的社会根源,能够这么说,“差序格局”的构成是深深植根于中国传统的道德体系之中的在《乡土中国》里,费先生指出中国传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是由儒家文化中孕育出来的,而孔子所提出来的“推己及人”正是这样一种模式,在中国这种社会结构里,从自身到他人正是一种推的过程,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关系推出去的儒家所看重的伦理之道鬼神,“君臣,父子,贵贱,亲疏,爵赏,夫妇,政事,长幼,上下”正是传统“差序格局”的状况,就是要建立社会等级和社会制度。

  以上是本人看完《乡土中国》后的一些想法,其实看完《乡土中国》之后有许多的感想,但又不足以成文,所以只将能成文者呈现出来了。

  改了方向之后选择的一本“小书”,之所以称之为小书,是因为感觉和费孝通老师毕生的研究著作比起来,这本不过是一个随记整理一样的册子,而作为社会学大家,他的这本书业内很多业内学者拿来精读、分析;由此的“乡土社会”的研究也有各路学者发表过不同意见。作为政治学本科生,感觉社会学知识并未掌握多少,因而书的体会也多停留在“深有所思”这个层面。

  所看的版本一共有十四个章节

  第一章乡土本色

  这里作者应该是大体介绍了他对乡土社会的理解——乡土中国即所谓大部分地区社会都带有“泥土”性质,无论是现实里农耕业千年的传承,地域的跨越,还是情感上“落叶归根”“出国带一抔家乡的泥土”等的体现,人们对土地的感情历时已久。而由这些所引发的,是乡村为主的中国社会带有的特色,由此引发了一系列文化、政治、伦理等特点。

  第二、三章论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

  这里通过对文字在乡下的缺失,引出乡下固有的生活环境、交流方式、文化传承等,是受其自身局限所致。一方面乡下的人们群居,重农的生活方式让他们世代几乎固守在一个地方,所面对的人几乎固定,熟络的人们仅凭声音就能认出是谁,那么语言就已经足够他们进行交流。再者,文字本身所带有的局限性——脱离了具体语境其含义大不同也使得可以配上动作神态的语言交流更实用也更省事(一般来说文字有时就是辅佐记忆的功能,但简单的乡下生活并不需要过多的记忆,因而文字需要也就较少);另一方面,乡村中的礼仪、规矩、常识多是一辈传一辈,学而时*就可以应付变动不大的社会生活,那么就更不需要文字了。

  第四章差序格局与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这两章应该是涵盖了整个乡土社会的特征——外在的差序格局与内在私人伦理道德。所谓外在的差序格局,与西方的团体格局不同。西方有着团体意识——比如国家是契约的产物,因而国家维护的是让渡出自己权利的整体人民,而在对外上,国家是维护整体安全、财产不属侵犯的联合体。也就是说先有了整体意识,再有维护自己私人权利的观念。或者说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私人权利,不得不树立一个整体。而在中国,人们没有这样的意识(并不是说我们强烈的认识到自己是中国人,国家不可侵犯这一类)。而是我们的格局,是以自己为中心,水波纹般一层层推出去,这是外在的格局,即家—国—天下这样延展;而维系其中的力量是什么呢?不是我们清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向西方那样),而是多以和自己关系的好坏、对自己利益的增减去判断。在这种看来,有的人的行为的自私的,但从他自己来讲,他是为了他自己的“公”(小到三两个朋友的交际圈子,达到自己的家族)。这是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而这也造成了国、家的界限有时候不明确,因为这要依靠于自己所能波及的范围、自己的判断、能力的大小等。

  有人提出过仁义礼智信等一系列美德,但具体下来,也要依靠不同私人道德关系来具体说仁是什么,这使得美德有时候也成了有条件的产物。

  第六章家族与第七章男女有别

  细化到家庭所带有的乡土特色。家的宽泛含义,从纵向来说,一般都是父系家属的纵向延伸,从横向来说,是家庭多为事业型组织(为了更好的从事生产,也带来了两性关系的弱化)。如果家大业大,那么需要人手就多,很多亲戚都会纳入家族的范围。这还引发了两性关系的保守、拘谨。除了干活、大概夫妻间也没什么可以交流的,男女有别的强烈的约束力大概也是由这因素吧。

  第八章和第九章礼治秩序、无讼

  这里从整体开始讲述维持乡土社会中的秩序所用的力量。

  人治与法治的区别不在于人和法,而在于维持秩序所需要的力量,和所依据的规范的性质。礼是乡土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与法律不同,法律依靠国家强制力,而礼依靠的是传统(社会历代积累的经验),人只要从上一辈那里继承并经常练*,读书笔记摘抄,便可以使用。传统在变动不多的社会里几乎百试百灵,而这也获得了人们的崇敬感,从而成为了人们自觉服从的事物。而在这里,符合传统与否也成了人们辨是非很大的依据,即所谓的“父老乡亲评评理”。而与依靠事实、证据、既定条文的法律不同,很多事情理说得过去,但不合法也是要被制裁。诉讼的解决方式和可能出现的不合“正义”的结果让人们对诉讼、律师等持有偏见。此外,现有法律的西方观念“人人*等、个人权利不可侵犯”等,也和传统社会里比如“老子打儿子天经地义”等伦理观念相差甚大。因此诉讼在传统乡村人民眼里成了丢人的事(就像日常中常说谁和谁都闹到法院去了,真是家丑外扬啊或者丈夫杀了妻子的情人,在乡亲看来是正义,但法律要制裁。)这也是是现代司法普及到乡村所面临的困境——如果只做到了制度、设施的普及,很可能是破坏了传统的伦理秩序来不及修复,又面临法律带有的弊端。

  第十章无为政治第十一章长老统治

  这是乡土社会特有的两种统治方式,大抵形成了统治者的无为统治和乡村基层自有的长老统治。关于权力的两种看法:横暴权力(依靠暴力、经济利益维系,偏重于社会冲突方面);同意权力(侧重于社会合作,用荣誉和高薪来维持),而乡土社会的稳定使其横暴权力无处可使,而同意的高薪荣誉等依赖于被征服者的生产剩余,这与自给自足的小农相冲突,过分争敛引发起义等活动,因而统治者学会了“养民”,以维系统治稳固。在财富剩余过多时加重收取,然后暴动,武力解决,如此循环。而“天高皇帝远”的中国。天子无力够到的地方,也有自发的秩序,这就是“长老统治”。被教化者要学*先于它存在的规矩,不是来自上述任一种权力,而是来自于幼长之序所决定的上辈的权力。这就是长老统治。这两者形成了乡土社会特有的中央、地方分决*时不影响的双轨统治方式。

  第十二章血缘与地缘

  血缘关系决定的人在社会结构中的地位最稳固,也很少有人质疑。地缘关系是血缘关系的投影,(如籍贯多是取自父亲),血缘为主的乡土社会的活动限制了人们的活动(如熟人买卖不可做),而要改变这限制,最重要的是改为以地缘关系为主的活动方式,使得支配人们行为的首先是理性,而非感情。

  第十一章名与实的分离

  长老统治下所进行的教化在表面上是不可违背的,但受到社会发展的冲击,有些传统也会过时,那么为了维持稳定,后代是表面的顺从,而在实际中可以为其进行“注释”,即融入符合新场景的内容等。这就造成了乡土社会里名与实的分离,即传统的遵守是面子的事。这应该也是迎接新时代发展,乡村所不得不调整的困境吧。

  十四章从欲望到需要

  乡土中国读后感:欲望是自觉的,为了生存而满足的,乡土社会里的欲望经过文化熏陶,迎合了其中的人们生存的需要。而现代社会里,人们不可能依靠一成不变的传统满足自己,于是人们探索行为和目的的关系(什么样的行为可达到目的,而不是自觉地跟着欲望走),人们探索这种情况下的生存条件,不是仰仗原有文化已筛选过的不用探讨的规矩等。于是欲望转化为理性的需要,是分析的结果,不是自觉的。这也是日后的中国发展农村应注意的问题吧(如何改造)。不再详细探讨。

  《乡土中国》主要讲述了在**前那个艰难的年代,作者费孝通本着“行行重行行”的实践理念,充分运用自己在学校,书本上学到的理论知识,运用到考察当时在整个中国占着举足轻重地位的广大农村乡野当中去,为研究中国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发展,实地研究和考察总结了西南片区的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活状况,并运用自己的独到见解和集体智慧对当时的农村生活境况做出了精辟性总结,其中所提出的开创性见解对当代的城市和农村发展建设是有很大的积极影响的,尤其是现在在党和**的号召下所要建立的.社会注意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作用和宝贵经验。

  作者开篇就提高挈领的提出了乡土特色这一大的主题,作者认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过农村社会,是具有很大的乡土性的,作者运用先抑后扬的手法先是说乡下人是很土的,但是在后文中确实表达的乡下人土的可爱,土的天真,作者通过分析乡下人土的原因,深刻解析了乡下人土的本质和意义,以及与城里人的区别,从这一点来看,城里人与乡下人应该是*等的。作者后来就依次论述了“文字下乡,”“家族”,“

  中国人傍“土”为生,“乡土中国”更是极其生动的囊括了当今的中国。

  费孝通先生说,“土”并不是个贬义词。中国人的最根源便是靠着一方土地生活,“土气”也从而扎根在了心里。

  我并不是农民出生,但也或多或少的接触这“农民”这一阶级的人。农民是中国社会的基础,也是中国的特色。就像西方国家很难意会到那些拿着锄头的人,身上有着的独特魅力。无论是古代、*代还是现代,无论是和*年代还是革命时期,中国的血脉大多还是流淌在农民的骨子里。

  我所认为的“乡土”,是个别具风味的词,这让我联想到艾青的《我爱这土地》。“乡土”既是中国的土地,也是中国的风味;既是物,也是情。中国大半辈子都在土里扎根,也是这一方土地孕育了一方人情。在农村里的乡土情,能把几户原本互不相干的人家串起来。毕竟村子就那么大,农民的性子永远比不得商人的'弯弯绕绕。

  当今时代的发展,农村也逐渐成了城市的修饰。我常听人拿农村人和城里人做对比,比没两下话语中的嘲讽之意毫不掩饰。城里人有作为,城里的孩子学*成绩好,城里人有教养……但殊不知中国人本就是农村出身的。农村人心思直,没那么多弯弯绕绕,农村的孩子勤劳能干,身子板硬。其实没有聪愚之分,只是较比的方面不同罢了。反观人情世故,中国人骨子里原有的热情好客,却被城市的忙碌扫得一干二净了。我不认为应该带着异样的眼光看待“土气”这个词,同样觉得农村和城市应该是*等的。

  总的来说,中国人是含蓄的,是有秩序的,是有“礼”的。这本书以浅入深出的方式将中国社会剖解出来,且又富有生活气。既是通俗易懂,又值得一读。

  中国正在崛起,从传统走向现代。众所周知,这是一个艰难而漫长的探索历程。如同树木要长的高大就必须有坚实而健康的根系一样,中国的现代化历程也得立足于自己的传统,或对其批判改造或对其继承发扬。我们要忠于中国的现代化,就要忠于中国的过去。忠于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是什么,我们应该走向何方,应该如何走。

  首先,它面对的是中国的农业社会,通过社区调查追究中国农业社会的特点。在一个靠农业起家的国家,农村占据绝大部分的领土,直到现在这依旧是中国的一个现实。回到以前,按费孝通老前辈的意思说,中国乡土社会就是一个生于泥土、长于家族、教于礼教的社会。虽然那里有现代人看来尚未开化的“愚”和“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私”,然而这的确是一个无为政治下的太*这会。其次,它对中国的发展趋势以及如何发展做了一些暗示,如随着社会的发展,地缘会冲破血缘、传统教化会名实分离、人们的欲望会向需求发展等。

  一、乡土本色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北方人的相对剽悍、豪放,南方人的相对柔弱、婉约,这与北方*原的旷荡和南方山水的缠绵是分布开的。土地养活着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和土地结下了难以割舍的情节。土地之于乡土社会就如同水之于鱼,离开了它就不能生存,土地与人的完美结合也培育出了五千余年古国古的农业文明,如此互利双赢的买卖,又有谁舍得丢弃了呢。在在物质生产能力极不发达,靠天吃饭的年代,拥有土地的心情,我不知该如何去描述,我想那就和今天处于小康社会的心情差不多吧。于是,与其说乡土社会的人不舍得土地,不如说土地束缚住了乡土社会的人。于此同时,乡土社会有了另外一个特征,那就是土地的固定性征服了人口的流动性,形成了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造成了一个环境内人们彼此熟悉的社会。我想正是这种惯于熟悉的环境而形成的惰性让乡土社会与现代充满着陌生人的社会格格不入,阻碍了中过的现代化。

  二、文字下乡

  在两篇论文字下乡中,费老分别从时间和空间上阐述了文字下乡在乡土社会中的不必要性,而这不必要性正是建要立在一个对外相对封闭而内部非常熟悉的乡土社会。

  文字与语言比较,依费老当时所言,文字适于间接传播并且有产生歧义的毛病,而语言则适于间接传播。我们就当代来看,语言在现代可以通过语音设备进行长距离的传播部分取代文字长途传播的功能。乡土社会在空间上因土地的限制而不会太大,并没有使用文字传播的必要,又因为彼此之间以及彼此对环境尤其是生产方式和生产方式的熟悉,语言传播减少了相当部分的歧义;再从时间上来看,我认为语言更有适应环境小范围变化的可变性,因此用语言比用文字在同代和代际之间传播更具时效性。在乡土社会语言是优于文字的。

  关于乡土社会中人“愚”的问题,肥老的解释是,乡下人并不愚,愚是学*能力问题,而乡下人不识字只是知识积累问题,乡里人也有城里人不知道的知识。由此我的感想是:在社会发展,乡土的封闭性被打破的必然趋势下,文字下乡是必要的也是必然的,并不是一个急于求成的是,而是当局如何抓住时机,提高文字下乡效率的问题。

  三、差序格局

  “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在我看来并不是指社会的冷漠,而是指乡土社会中合作的状况,在左邻右舍关门不见开门见,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小天地里,怎么可能“老死不相往来”呢?乡土社会确实是一个“私”当头的社会,人们都以“我”中心,考虑与人交往营建生活圈子,赚取社会资本。这一切的根源我认为在于封建自然经济的封闭性,自然是因为自给自足,虽然交换在小范围内存在,但人们的生活大多依赖于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实体,合作则多在自家土地上自家人之间产生。要强调的是,在物质生产力水*很低的年代,一心忙于自家的生产而无暇顾及他人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费老把差序格局和传统格局对比,突出了西方社会的合作分工细致、权利义务分明与中国乡土社会“老死不相往来”的鲜明对比。

  四、乡土社会价值体系

  麻雀虽小,肝胆具全。乡土社会虽然范围小,但它毕竟作为一个相对封闭的社会有着它独特的价值体系。就私人而言,有维系私人的道德,就社会而言,有礼治秩序、男女有别、无讼等观念。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费老在《乡土中国》中将其归纳为孝与伦常。具体的说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天下”,“克己复礼”,“恭、宽、信、敏、惠,仁、义、礼、智、贤”等一系列儒家思想。中国素来有礼仪之邦的头衔,并且这不是自封的,相必着与**国绝大部分领土的乡土社会在私人道德上的教化有很大关系。人们总是力求在对自己的克制上化解矛盾和纠纷,并用自己的真诚去打动和感化人以此来实现“和”的目的。令人欣慰的是这确实创造了一个稳定和谐的乡土社会,但它也有不足。在《从传统到先代》一书中,金耀基先生曾说,中国人对礼的过分注重即对人事的注重,使中国人对自然的探索仅限于美的欣赏,而阻碍了中国自然科学的发展。这是科学方面,中国人也曾为礼付出过生命的代价。用一部电视剧来说,《中国兄弟连》中就有这样悲惨的一幕,全唐庄的人对“皇军”以礼相待,因为他们从祖先那里学来的永远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然而,结果却是全庄人藏生火海。私人道德对人际关系一定时候是有用的,但不是时时有用,尤其是涉及民族利益之时,这是历史留下的教训。

  当老师布置我们阅读《乡土中国》时,我便用寒假的娱乐时间读完了此著作,并且有了深刻的感想!

  距离费孝通写下《乡土中国》已过去*八十年。书中所描述,探讨的社会现象至今仍可在乡村中找见许多实例,足见其蕴含的丰厚价值和作者见解之深刻独到。在全书的开篇,费老即抛出了极富创造性的观点一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红性的。由此开辟了一个从未有人涉足的崭新领域,凭借他毫不畏惧的闯劲和对知识的蓬勃热情。单是费老个人也对这段年轻日青求索经历感到深深触动。单是这份敢于在未知的识知识板块开垦的勇气就值得我们长久沉思感悟。在此书中,费老以通俗的语言,严密的论证、深入浅出,去尝试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一问题,读罢全书,我们不能不说,这确是中国基层社会的精确刻画,难怪在*八十年的水漫长时间里仍不失其光辉,反而日渐显出它的可贵。

  当乡土社会来到今天,它又将经历怎样的变迁呢?它是否这一经几千年发展形成的基层社会现状是否会为这个大发展大变革的新时代所消解呢?我们不妨大胆地做出肯定的问答。费老在文字不乡这一章节中就就提及"在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已开始抛离士社会,但遗憾的是如今他区不能再带着深邃的思想去审视如今的中国甚层社会了。那就让我们顺着他理性的目光看向今天。

  首先,红社会的消解并不意味着农村的消失,而是农村的差序格局、家族男女有别、长老统治等一系列特性被削弱了,我认为这些特性相当一部分是源于乡村的“粗“不流动性”、“封闭性”,正是这种“不知有汉。无论魏晋”的生活带来了乡太村独特的秩序(当然这指的是和*年代广封建时代,皇帝的统治,从实在乡土社会中,实际上看是松驰微弱的,挂名的无为的“由此给了乡村不问世事,自己发展的基础。但是在今天标任何一个乡村都无法与世隔绝,封建社会的土壤消失了,在其上生长而出的社会必然会出现改变中,甚至是瓦解。

  其次,在城市化不断发展的今天,乡村的许多人口流白了城市,同时鲜有新的乡村诞生,这无疑是在侵蚀着乡土社会的根基。除此之外,原有乡村的诸多特征与现代社会的追求方向是有所偏离甚至是相悖的。爱国是民族精神的核心,但在乡经社会中现代国家的相概念却是没有的:国家坚持依法治国,但在乡经社会中权利与义务的规定是模糊的'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社会追求自由开放歌颂爱情,但在乡社会中激烈的男女情感是不容存在的……社会的主体一农民的也发生了改变。他们不早已不再守着自己的一亩三分田,而转向集约化、机械化生产、转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小农经济本不复存在。面对着现代社会的冲击,乡经社会将要退无可退。但我们还不能草率地不定论。广大的经社会并非不能被轻易地瓦解更淮确地说,即使原先的经济社会不再,乡村的生命力仍会催生成个新的乡土社会,更加现代的却保留着原原先部分特征的基层社会。这是就目前来讲的。这个新的乡土社会依旧会变迁直至在更加遥远的未来,在高城市化、高度城市化现代化的未来被彻底消解。

  但乡土中国的意义永远不会真正消失,乡始终是中国人永恒的精神寄托,正如书中导读所写的:读懂了乡土中国、就读懂了我们的过去,而只有不忘过去才能更好地走向未来!

  每次拜读费老的文章,他那朴实无华的文风总是让我连连称赞。其实,一个人的文风,也就显示了一个人的阅历。当你经历过了人生的各个阶段,体验过人生的酸甜苦辣,你自然就不会用煽情的华而不实的文字去表达你的观点,抒发你的感情。虽然我说出上边的话显得不那么让人信服,但是这些真的是我在读了不同作者的文章之后的想法,率性而发。

  还是进入正题吧,《乡土中国》是学术界公认的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结构理论研究的代表作,这可能也是老师极力推荐这本书的原因之一吧,毕竟多读点经典是对我们的学*大有益处的。而且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感悟。第一点,“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篇看下来,在我看来,“乡土中国”是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乡土社会。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稳而慢变是它的特点。特别说明的是“稳而慢变”,该书全篇大多依据于此,乡土社会是非常稳定的,人民是固定在土地上的,乡土社会是渐变的,而且变化的速率是非常慢的。

  开篇提到乡土社会的本色,“乡土”。“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的”,从宏观上论述了中国社会的乡土性。所说的“土”,是指泥土,乡下人离不了泥土,种地是他们的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而且,“土”也成了我们的传统,乡土社会的人们不论在哪,都离不开泥土。从中原走出去的人们,到了草原,还是以种地为生。“土是他们的**子”,这也导致了“我们的民族确是和泥土分不开了”。如文章所说“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徙是变态”,人民固定在他所种植的那块土地上了,并且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殖,一代又一代,只有当这块土地过于饱和了,才会有人离开。“土”固定着人,这是乡土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原因。看看我们现代社会,国家提出“十八亿亩耕地红线”是为了什么?因为土地是固定着人,使社会安定的重要介质。虽然没有工作,但是种着这块地,最起码能保证温饱

  从社会关系的角度把视角拉*一些,我们会看到与西方”在上帝面前人人*等“不同,农村社会对于权利的分配是十分不均衡的。人们评价人或者事,往往不是”讲理“,而是看对方与自己的亲疏远*。与自己距离*的,就支持,与自己距离远的,就反对。而且还有一个特点,有些社会地位高的人会吸引大量的各种“远方亲戚”就会自动找上门来。这就是说,在农村社会构建的关系网络实际上是以个人为中心的。这种特点与之前写到的婚姻关系相结合,就形成了一种社会关系网络模式。首先,这个网络是以婚姻为纽带的;其次,构成这个网络的是男方和女方各自的家庭网络;再次,这个网络的大小和影响力既取决与男方女方家庭网的大小和影响力,更取决与中心人物的社会地位。在这样的网络中,人们自动向社会地位高的人靠拢,形成以他(她)为中心的网络结构。这样的网络是不是稳定,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中心人物,如果这个人物比较能照顾全局,考虑到各方的利益诉求,那么大的网络往往更加稳定,相反,如果中心人物比较自私或者偏心,这样的网络往往不能稳定。

  最后,来说一说关于权力的来源。费孝通先生总结了四种来源,分别是横暴权力、同意权利、长老权力、时势权力。

  横暴权力是最高权力的来源:由于征服带来的权力。比如说在古代中国的改朝换代,不管是哪个皇帝,只要能用武力打下江山,就会获得相应的统治权力。这其实相当于在说,我之所以承认你的权力,是惧怕于你的武力。这与西方传统的政教合一的理念不同,也不同于文艺复兴后基于契约的权力模型。这是一种简单有效的逻辑,正是它构成了中国作为一个大一统帝国的基础。

  第二种权力是同意权力。同意权力是大家在协作的时候达成的某种共识。因为要做成一件事情就必须有领导者。在大家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听从某个人的指挥。这样的权力模式在今天得到延续,它实际上可以理解为是契约精神的雏形。

  第三中权力是长老权力,它的含义是,在农村人们普遍会尊重某些经验丰富或者是有才华的人,这样的人往往是老者。所以被称为长者权力。读书笔记.这样的长者实际上和之前提到的`一个网络中的社会地位有些相似:长者的社会地位往往是比较高的。从另一方面来说,社会地位高的也往往更容易被人们推崇为长者。

  第四种权力称之为时势权力,这是一种动态的权力。说的是当有重大的变动出现时,那些能够最早看清时势的人就会获得某种权力。因为他可以带领大部分没什么见识的农民应对变局。这样就具有了某种权力。

  总之这四种权力,第一种是最宏观的,大局上说的;第二三种是在实际生活中面对具体的事情所涌现出来的权力;第四种则是和外部环境有关的权力。

  乡土中国所反应的那种静态保守,奠定了中国作为一个超级大国的基础,它们使得中原是稳定的,和施展所说的那些多元融合的体系一道构成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华夏文明。乡土中国,相当于是中原的运行模式。这个模式中的关键词包括:稳定、共生、团结对外。但在经济基础变化的今天,这种模式受到的冲击是巨大的。尽管如此,在现代中国社会依然看到很多乡土中国的特点:重面子、评价主观化、人情社会等等。

  毕业参加工作以来,因自己的职业性质,都是以解决问题为主,《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作为每天跟法律实务打交道的律师,书架上本来不多的法哲学、社会学等基础理论的著作鲜有光顾。自己一直以来也愿意做“多解决问题,少谈些主义”的胡适派,加之*十年来,目前耳闻的大学大家们写的东西是越来越看不懂,也不知道是自己肤浅还是人家深沉,总之对于那些解构-重构-再解构的“大家学说“,是愈加的不感兴趣甚至厌烦,总是抱怨离基层和实际太远,牛角尖书生气的东西太多。所以,我即便有兴致耐心去做读后感并形成书面文字,那至少是这本书须真正的在解决问题,在打动人,历史能够证明其价值的著作。国外的很多社会学名著已经不少;国内而言,很多现在讲的中国社会问题,实际上在我看的费孝通老先生的《乡土中国》,在**前就已说的再透彻不过了。

  请原谅我对社会学背景的无知,看费老《乡村中国》之前,我仅仅是从(朱)苏力的《制度是如何形成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这些个在校大学生喜欢看的畅销书中的一些内容中了解到进而查找这本书的。看了之后,我心里有种不太愿意承认的感觉,前面苏力的两本书似乎都在偷师费老的研究方法,甚至一些文风和语气也是有模仿之嫌,尽管不是所谓抄袭或山寨,但却让人不适。这也难怪,我们八十年代以后培养的前面几批法学博士们,现在都基本上是中国法学界的执牛耳者,但是却一直没有出现过一个至少让人敬仰的大师,大概也就是在浮躁的空气下博古通今,模仿古今甚至抄袭古今内外的结果,几无创新、突破。

  费老的《乡村中国》实际上是其以《乡村经济》为基础,并结合在西南**任教时编的讲义整理后,于1948年出版的一本反映中国农村问题的社会学著作。按照费老的说法,这本书不是完稿,也不是定稿,只是一种尝试的记录罢了。十三篇短文,短短一万多字的薄皮书,用朴实无华的文字把中国三十年代封建农村社会活脱脱的解构的清清楚楚。这本薄书多次再版,其内容过去60余载,依旧没有过时,堪称经世大作。

  第一篇《乡土本色》为概述。文章描述了中国30年代乡土社会的基本轮廓。第二篇《文字下乡》、第三篇《再论文字下乡》论述文字或教育对于乡土社会意义与局限。

  第四篇《差序格局》最为经典和重要。与西方社会的团体社会不同,中国社会结构中存在差序格局。这是乡土中国全书的核心概念。乡土中国中人与人的关系就是差序格局,费老将其比喻为石子投入水中引起的涟漪:(1)以自己为中心,根据亲疏关系不同对待。即对家族亲属要“孝”、“悌”;对待知心朋友要“忠”“信”。(2)存在差序,水波由中心向四周扩散,一圈一圈,越向外,波纹越浅。乡土社会中的人们以己为中心,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在这种格局中,站在任何一圈中,向内看可以说是公,是群;向外看就可以说是私,是己,两者无清楚的界限。紧接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等加强论证这层中国农村特有的人际关系。《礼治秩序》。《无讼》、《长老统治》各自对农村礼教秩序等治理架构和*惯进行了描述。而《无讼》倒是蛮符合中国的目前情况和我们律师碰到的现实。中国社会群体都有厌讼心态,无论从面子问题、经济角度还是对审判者、代理者的不信任,造就了善良老百姓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的思维定势,也造就了打官司的`人基本上都是刁民的误读。

  最后的三篇《血缘与地缘》是对中国农村“入土为安,叶落归根”的论述;《名实的分离》是对时势造英雄背景下的个人功名探讨。《从欲望到需要》表达了费老对中国社会成长的远景。以上三篇均是都是讲乡土社会的变迁,从动态角度描述乡土社会的现实现象。

  费老已经离开我们五年多了,他的这本《乡土中国》写就也有60余年光景。我们中国乡土社会表现的熟人社会特征,在差序格局下的亲疏关系,在儒家礼教的文化传导下,活生生的向世人展示出中国社会的整个面貌。

  尽管我们国家在城市化的道路上,已经给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生活和生产秩序带来了巨大冲击,包括我们没有了大院邻居经常性的互相串门;尽管我们不像父辈那样会亲自下厨烧菜在家待客,而是每每在酒店宴客应酬;尽管我们的交际圈子越来越朝着价值利用的功力角度,人是认识的越来越多,吃过饭、递过名片都称很“熟”,而知音的真心的知心的确是越来越找不到;尽管我们的孩子包括父母都在**后视为无用的奥数班消磨时间,而不愿或不敢让孩子去社会实践…这些冲击仍然无法改变中国社会的传统社会伦理观念和家庭观念“内孝外和”,读书笔记大全《《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

  同样,如果借用这本书来描述一下自己在律师行业解决现实问题的启发意义,也是非常明显的。我们律师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充分的感受到我国律师行业与欧美西方国家的律师有着非常不同的文化:西方律师的按照小时收费的方式,和我们按照包干收费的方式,也直接映射了不同社会文化早就的结算方式;西方社会的以牙还牙的法治强力**,和我国的止诉息讼甚至全民调解的社会治理理念;西方社会的惩罚性违约损失,与我国填补损失的违约责任形成的不同追责方式等等。按照我自己的比喻,在中国的律师,和西方的律师区别,就好似中国的中医,须有治本的理念;而西方的律师,追求的是指标的效果。与其激烈、快速的干预社会生活不同,我们强调温和、根本的寻求解决问题的路径。所以,在中国做律师,也须考虑到中国的熟人社会的人际关系格局,考虑到中国的儒家和谐文化底蕴。如果说这是从《乡土中国》能够得到的职业启示,我想也是非常不错的。

  篇二:《乡土中国》读书笔记2000字

  “中国的社会是乡土性的”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如是说,可当今的中国社会我们又该如何去定位它?现代化抑或如先生所讲的乡土?

  当然先生所讨论的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是站在历史社会发展的大方面来考虑的,但我只从中截取一个角度来微观地剖析中国的现状,这也是《乡土中国》让我感触最深的地方。

  从中国社会的演化来看,现代中国社会是由原始社会、农业社会所一步步演化而来的,人们沿河而居、以土为生,饱含了历史的乡土味。从中国的社会主体来看,以耕地劳作的农民居多,而所谓的城市只不过是由那些富裕的乡村所孕育而来,而城里人只是城市所制造出来的产物。所以说中国社会基层是乡土性的,中国是一个散发着乡土气息的国度,不管历史如何前进,也不管社会如何发展,中国的社会根基是不会动摇的。但从中国目前的现实来看,似乎基层性早已被风沙掩埋,面目全非,而现代社会所给予我们只是一个假面具。

  无疑中国社会的基层是那些所谓的乡里人,但同时乡里人也是中国社会的弱势群体。城里人叫他们土包子,乡巴佬,没错,他们的确土,“面朝黄土背朝天”但是在乡下,“土”却是他们的**,是他们活下去的出路。而且世世代代都在重复这样的路,但也正是所谓的“土”养活了中国一代又一代的子民,包括那些城里人,是的,他们不用整日与土为伴,但如果没有乡里人在土里的辛勤劳作,又何以供给他们粮食、衣物?这些人又何以为生?

  似乎历史是这样演进的。

  不知从何时起,城里一天天富了,人们住进了洋楼,开着豪华的轿车,出入娱乐场所。甚至财富的黑手伸到了乡里,于是,乡里不再*静了,在大片的土地上建起了楼宇和工厂,机器肆无忌惮地在这片曾经*静的土地上开始了新的征服,就像它们曾经征服城市一样。紧接着乡里人的心也开始不*静了,为什么他们可以享受那样的生活,我们却要在呆在乡下与鸡鸭禽兽为伴,乡里人开始憧憬城里人生活了。

  也不知何时起,乡里人开始背井离乡,到城里去寻找所谓的幸福了,一个个还是乐呵呵的走出去的。但城里真的就有他们想的那么好吗?城市真的能像乡里一样收容他们吗?

  就像费孝通先生所说的,“这些宣泄外出的人,像是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找到土地的生存了,又形成一个小小的家族殖民地,找不到土地的也就在各式各样的命运下被淘汰了,或是“发迹了”。这就是一代代人眼中所谓的“幸福”,但到底幸不幸福,或许只有那些离开的人自己懂。

  是的,异乡的日子并不好过,进了城里,他们被叫做农民工,他们的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了所谓的民工潮、廉租房。他们就像被城市遗弃的孩子,是永远的流浪者。城里的人笑他们是土包子、文盲,笑他们满脚狗屎,笑他们只知道出卖自己的劳动力,笑他们永远干着最低贱的活、住着最简陋的民工宿舍,听见了吗?城市里到处都是笑声……

  酒吧舞厅里充斥的是早已不再纯真的乡村姑娘,此时她们充当了一个很矛盾的角色,就像黑夜里的幽灵一样,漂浮在都市的夜空,夜更加糜烂了。贞洁、尊严、人格终于在满是铜臭味的气息中几经沉浮后重重地落在地上,又被人踩来踩去,沉重的再也拾不起了。她们曾经怀着美好的梦来到了城里,又在这里残忍地把自己曾经的梦活生生地踩死在脚下,然后变成了城市的傀儡,在满是烟酒味的僵尸屋一点点葬送着自己的青春,续写着城市的繁华。

  钢筋水泥的工地上,有这样的一群人还在忙碌着。大楼还是一座座空虚的骨架,瘦的像建设他们的人一样,为了建设这样的堡垒,乡里人爬得很高,那是他们在乡里从未奢望过的高度,但他们却从来没有快乐过,他们的心从来没有被暖热过,就像这冰冷的骨架一样。抬头望去,这些人就像一群可怜的蜗牛一样,在一座叫城市的高楼上努力地向上爬,虽说蜗牛爬到金字塔的顶峰,他的视野就和苍鹰一样广阔,但他们本不属于天空,他们是要回去的,回到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所著,全书仅五万多字,典型的“大家小书”。书中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生动的描述了一个包含在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我也说不太清楚,但是有一个感悟:就是从历史的必然性的角度来看待封建传统体制或许会有不一样的看法。一个体制可以稳定的存在几千年之久,一定是有它的道理的,而中国特定的环境也是他滋生发育的最佳土壤。尽管从现在看来,就是这个体制让我们落后于世界,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个体制才可以孕育出适合大刀阔斧的改革的环境,也奠定了改革成功的基础。

  下面简单说一下书中令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两个点。第一个是“长老统治”第二个是“差序格局”。

  长老统治是映射到最底层的乡村生活中的一个说法。中国古代是层级统治,严禁越俎代庖,乡村身为最小但最为广泛的单位个体极具封闭性,不论是地理位置上的封闭还是思想上的封闭。乡村社会是一个不易改变、创新的社会,以稳定为最大的特点,而农业的最大目的就是求稳。四季的轮回即可保证农业的运转,俗称“靠天吃饭”。旱时求雨,涝时求阳,人们将天神圣化,尽管也期望通过自身的努力寻求一些改变,但是千百年来早已根深蒂固的观念把框架架地死死的,四季的轮回带动人民的生活、带动人民的观念跟着轮回。乡村因为不变,所以重视传统,重视经验,所以有了老一辈的权威地位。长辈们继承了前代的一切方法、标准,这些旧传统,是足够把当前生活应付得服服帖帖的。后生小辈自然只能唯唯诺诺,专以学传统为务,务必把老者当权威、当老师,只能尊崇不能违反。待过几十年,自己也登上老者的尊位,可以捋着胡须满有把握地数落乳臭未干的后生了;这样的经历,好像复制一般,一批又一批地复制,如同四季。

  生活方式影响生活的观念。不愿意变革、只求稳定是农业社会的思想特征。老人的话就一定是对的,因为他传递着祖辈们的心得,是靠世世代代历经洗练淘出的金玉之珍。听话的孩子才是好孩子,后生要树立正面形象,听话是先决条件,老人的话不对你也不可以反驳,你也不可以顶撞。因为传统教育要求孝,孝的主要内容就是“无违父之道”,且根本不许怀疑父之道算不算是道。退一步讲,就算上辈人的确立错了规矩,你也没有可以顶撞可以反驳的资格,你可以阳奉阴违,但是照顾老人的面子和情绪是顶重要的事情,是严重地关乎道德的事情。此外再无可退步的地方。


乡土*读书笔记6篇(扩展5)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通用5篇

  《乡土中国》第一次让我思考了中国现在社会结构,社会现象的成因。以前从没有想到要追根溯源过,也从没想过这些问题的背后,竟有如此深层次的或简单或复杂的原因。

  在费孝通先生的笔下,中国人的特性是和土地分不开的。是的,中国作为千年的农业大国,无论如今城市化发展如何汹涌,中国人的基因里永远有一句话被传承着“面朝黄土背朝天”。可见,那时的中国,对土地对上天,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崇拜。我认为,从一点就能体现出来,就是人们见面时的打招呼的方式。西方国家尤其沿海,需要看上天的脸色,决定是否出海,于是他们搭讪的方式就形成了“今天天气怎么样”,而中国,同样是要看上天的脸色,却总结出了“今天吃了么”这样的句子。“吃”字一出,就让人联想到食物,而食物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土地。所以,在中国人心中,土地是衣食父母,相比于上天,土地在人们心中更为重要,再加上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也让中国人留下了些许潜意识,向上天祈求只能是心灵上的慰藉,真的想要生存下去,要靠自己的双手,上天可以决定这年收成好不好,而土地和双手可以决定今年是不是有收成。在中国,一片土地就像是一位母亲,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乡村,一个镇,年代久了,每个围绕在土地上的人,多少沾些亲带些故。每个人彼此熟悉,每个人守一小片土地,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人们就安于这样的现状,不愿意改变,于是家族式的社会就产生了。

  家族,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亦可称为家属。如陈氏家族、王氏家族等。提到家族,我不由得想到了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充分反映了所谓的中国人的丑陋一面,费先生在书中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就是‘私’”所谓**的“贪污无能”;所谓企业的“经营不善”都是这“私”的毛病在作祟。当家族的一个人“发迹了”,那么以这个人为中心的恨不得祖宗八代有关系的都成了亲戚;倘若他落魄了,这个家,可能也就缩小成了三口之家。私心、崇尚权力、为自己能得到的那些好处不遗余力的争取,中国人的劣根性就此体现出来。而让这种劣根持续生长的正是中国人世世代代从传承下来的中国式社会结构――家。不过,中国除了私,还有一点特色,就是值得称赞的孝。所谓百善孝为先,虽然乡土中国的私心很重,但是并不能掩盖中华传统美德,从土地发展起来,一家族为基本结构的社会,并不存在过多的法制。虽然历朝历代都有衙门有公堂,但乡土中国的人们通常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除了法律还有什么能约束人们的行为呢,就是那“传统美德”了。中国人信奉宗教的不多,大多信仰儒家,“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就是古老中国的礼治。

  如今,随着中国越来越快的发展,追求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国际上的法制社会看上去的完全公*,深深影响了中国人,中国终于由孔儒教诲的礼治社会渐渐转型为时髦的法治社会,礼治与法治的冲突也就此开始出现。中国人讲究仁、义、礼、智、信,礼治与法治的冲突就可从这其中的一个字体现出来――信。在传统中国人脑海里,信,不仅是美德,还是一个人做人的根本。我们可以轻轻体会“言而无信”这四个字说出口时的感觉,透露的是何种失望、厌恶与气愤,这就是中国人对信得感觉。乡土的中国人合作一件事的'事后凭的就是相互的信任,而这种单纯朴素的感情,却被法治打击的体无完肤,法律不讲信,讲的是证据。乡土中国的人不懂什么合同,他们只认这个人,并且相信这个人,脑子里没有什么证据的概念,没有凡事签个合同来保障自己权利的*惯,可是这样,在如今的社会下,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我们总能听说一些因为不懂法的冤枉案子,把那些受了委屈还不得公*的主人公称之为“法盲”我不敢苟同这个称号,难道几千年传下来的礼教就全是错的么?为什么我们不能称那些钻法律空子‘缺德不违法’的人叫“礼盲”呢?

  最*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最*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韩寒的一句著名的语录是这样的:“世界上有两种逻辑,一种是逻辑,一种是中国逻辑。”我看到这句话的不仅觉得中国人的思维方式有时另我们自己都感到费解。确实,每个国家都有着一套自己独有的文化体系,表现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中。中国的人情社会,即对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处世方式让注重*等的西方人感到困惑。而西方人的一视同仁也让中国人觉得有些缺乏人情味。作为中国人,我对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感到熟悉,但有时也会心生疑惑,为何中国人会有这些特点?

  《乡土中国》描绘出了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支配着生活各个方面的体系。因为是初次阅读,我对于书中的内容真正理解的不太多,某些观点也是让我觉得似懂非懂。但本书描绘的体系解答了我对中国一些社会现象的困惑,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中过于西方的那些文化社会差异在我看来也更容易理解了。

  中国的人情社会有时也会令人感到苦恼。走出社会靠人脉,办事注重人情关系,这些现象时常让我对将来走出社会参与社会竞争感到一丝压力,光靠个人的奋斗还不足以使自己在社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有时也会感叹中国人为什么无法像西方人那样公*地靠个人实力竞争。《乡土中国》的《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两文中,作者费孝通先生论述了中西社会格局的差异,并从这差异出发解释了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待他人的不同道德观念。费孝通先生认为,中国人与他人发生了关系,是以自己为中心,如波纹般一圈一圈向外层推出,不同的人处于不同的圈子内,与中心的关系密切程度当然不同。因而,中国人无法对与自己关系密切程度处于不同圈子的人一视同仁。而西方人的观念中,个人是依托自己属于的团体而与这个团体内的人发生相互联系的。同时他们信奉“上帝面前人人*等”的原则,因而他们认为对每个人一视同仁是理所当然的。相比之下,中国人对待他人时更注重关系的亲疏程度,所以就会对于自己关系更密切的人给予更多关照。

  人情社会有时令人伤脑筋,但不得不承认从另一方面来说它又是合理的。“亲亲相隐”和“大义灭亲”这两种行为相比,大多数人更认同“亲亲相隐”且实际行为也偏向于此。我认为“大义灭亲”是残酷的,人的私心使人在感情上很难做到真正的*等对待亲人与陌生人。法律中有专门的回避制度,当被审判的人与自己有着亲密关系使,审判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回避,从而保证公*也保证司法人员免受“法理亲情冲突”的困扰。

  由于我学*的是法学专业,《乡土中国》里的《无诉》一文令我印象深刻。学*法律后,有了法律信仰,便相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好规范。读《无诉》一文,文章的第一句“在乡土社会里,一说起‘诉师’,大家就会联想到‘挑拨是非’之类的恶行。”便令我意外。一直把法律的发展看做是社会进步的发展,却不知传统社会中自有一套约束人们行为的“礼”。不同于今天的掌握法律需要专门的训练,乡土社会中的“礼”是每个人都熟*的一种道德。克己复礼,人们靠内在的良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而法律依靠的更多的是国家强制力。由此看来,“礼”在乡土社会具有相当的合理性。

  虽然乡土社会的“礼”具有合理性,但它对于现代社会来说是不适合的。从费孝通先生在书中表达的一些观点中可以知道,传统的社会以一个个小乡村为单位组成的。乡村的流动性很小,人们彼此熟识,因而变动性也小,人们之间靠经验形成相处的规则也为彼此熟识。这套规则世世代代稳定地流传下来且被认同。因此,年纪越大的人由于有更丰富的经验,所以对于这套规则更熟悉。当有冲突发生时,往往年纪大,有威望的人当起仲裁者,给冲突双方评理。由于人们对规则的认同与对年长者的信任,这些裁决往往足以另他们信服,从而他们可以不采取“法”来解决问题。

  现代社会是一个具有高度流动性的社会,我们每天都将接触各种不同的人,用费孝通先生的话说,“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于是乡土社会的“礼”起着越来越小的作用,取而代之的是更加复杂的法律。打官司如今是很常见的事情。法律是适应这个时代发展产物。在我看来,当今社会的普通人一般很难做到像乡土社会的人们信仰“礼”一样信仰法律。因为“礼”在乡土社会的人们看来是被实践检验过的适合社会的规则,也是时代相传的人们理应熟记的规则。而在当今中国,法治的发展历史还太过短暂,法律暂时还不能做到像“礼”一样深入人心,为人所信仰。但我也相信,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健全,法治取得良好成果并获得人们的认同时,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断为人所认知时,法律信仰将在社会树立,整个社会变得更加有序。

  虽然对于这本书,我还有许多不太理解的地方。90后的我没有经历中国传统社会,对于中国的一些独特现象往往熟悉却不知其因。《乡土中国》帮助我了解到一些未曾体验过的传统,总的来说让我对传统中国社会的内在体系有了一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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