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菁华5篇)

首页 / 读书笔记 / | 2022-10-03 00:00:00 读书笔记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1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他们在草原呆了将*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2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重返狼群读书笔记重返狼群读书笔记。他们在草原呆了将*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3

  爱你,小狼“格林”

  到底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什么?

  最爱的一位女作家,三毛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按照三毛的理论,书,倒是真没有好坏了。但是,不知您是否留意?这里有个前提,那便是“读书多了”。如果仅仅是一本书呢?我们又能从中受益什么呢?

  我以为,最好的书,莫过于你读过之后,心灵有所触动,行动有所改变。而《重返狼群》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1.

  整个阅读的过程中,有太多次的震撼,太多少次的开怀大笑,亦有多次的皱眉、咬牙切齿,更有太多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这哪一次,又不是心的触动呢!

  我震撼于“前些日子,一匹大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丢羊的消息一传开,打猎的人就去下了狼夹子,没几天,狼夹子居然不见了!后来找到夹子,但上面只有一只咬断的狼爪,狼竟然跑了。 ”这样自残活命的勇气,处于食物链最顶端,有最高级之美称的我们,又有几个人具备呢?

  我震撼于,公狼死后,母狼发疯般的报复,夜夜泣血的哀嚎,无能为力、心焦力竭却只能忠贞不渝的自戕;

  震撼于,狼在战斗中的每一次殊死一搏,他们的身上的每一处伤口都让人尊敬,都让狼引以为傲,因为那每一道伤口,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

  震撼于,小狼“不自由,毋宁死”“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与尊严”的作风;震撼于,狼强大的模仿与学*能力;

  震撼于,他们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所铸就的自强独立的狼性;震撼于……太多太多,每一个震撼都铺洒在100万字的每一个字里行间,等待你去感受去发掘。

  当五天未吃奶,已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在作者悲痛的长啸中悠悠转醒,作者笑了,笑出了泪。文字后面的我,也笑了,笑开了那团揪着的心;当作者带小狼入市时,“小狼一声不吭的躲在箱子里装死,即使车子再颠簸,即使有人敲拍纸箱他也悄无声息”我又笑了,为小狼的“合作”,为小狼的聪明和强大的忍耐力;

  当小狼“格林”口吐白沫,满身都沾满吐出来的白泡泡,吓得作者魂不守舍,以为是狂犬病,却后发后觉原来是牙膏时,我再次的笑出了声,为小狼的调皮可爱;当小狼,挖好只有自己能钻进去的洞穴,然后看准时机,自己喝饱水之后,将饲养员给所有藏獒的水全部掀翻倒掉,再看着恨不得将其**万段的藏獒们,优哉游哉的跑回避难所时,我惊呆了,随后哈哈大笑。这家伙,虽然做的好不地道,却是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完美演绎了一遍;

  2

  皱眉时,咬牙切齿时,我真的宁愿自己是一只狼,因为正如作者所述:“狼和狼一个样,人和人不一样。”

  小狼“格林”身上的第一道伤疤,是在对我们人类表示友好时留下的,也成了它终生的印迹,它的一个足趾从此缺少了一块。我不明白,那个穿高跟鞋的女子,她是如何狠心踩下去的,又想起了网上那些踩碎小猫脑袋的高跟鞋视频,一阵阵的反胃,痛时才惊觉,自己已经双拳紧握,手心已是满满的掐痕。

  当作者发现一头死掉的羊,想拖回去给格林吃时,她礼貌的征求牧场主人的意见。结果,牧场主人出尔反尔的从不要钱,到要卖给作者,再到要卖的比活羊还贵,再到活羊不卖。还特意叫来帮手,道是作者弄死了他的羊,再到为了勒索作者的望远镜硬是将公羊信口雌黄的说成有身孕的母羊,终于恬不知耻又沾沾自喜的达到了自己猥琐的目的。农场主那张丑陋,令人作呕的嘴脸,真的让我好想反驳:他不是我的同类。可我,再清楚不过,这样的嘴脸又岂止这一个呢!除了咬牙切齿的恨意,除了不让我自己及周围的朋友变成这样,卑微渺小的我,又能做什么呢?似乎,还可以警示正在阅览本文的你,不要变成那令人讨厌的样子,愿你我始终是同一类人。

  而每一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我都好想说:“我愿成为一只狼。”

  当藏獒群战时,作者将刚刚受伤还未痊愈的格林关在了笼中。格林将坚硬的狼头,在铁栏杆上碰的“当、当”作响,它的“颈毛根根树立……眼睛里透出杀戮之前的绿光和与此极不相称的痛苦、绝望、羞愤与凄然决绝。”那一刻,我也恨作者,格林的感情仿佛移情于我,我愿化身为一匹狼,即使粉身碎骨又何妨,尊严无价,情义更无价。但我亦能理解作者的痛快,没有哪个母亲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去送死。所以,我也只能如作者般无奈、心痛的流泪;

  “格林安静沉默的,爬在受伤的藏獒黑虎的笼子旁边,警觉的看着门口……我小心翼翼的给黑虎去掉头皮上的血水,抹着消炎药和白药……格林抱着黑虎的头,用暖暖的舌头一遍一遍温柔地为他舔舐伤口,舔化上面的冰渣……”

  看到这段,我再次泪崩。谁说最是狼狠?谁道最是狼无情?脑中再次浮现出作者的独白:“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造就成了‘宿敌’”

  作者因为严重的肺水肿,不得不暂时离开草原,离开格林回成都治病时,格林红着的眼圈,咬的咯咯作响的牙齿,以及挣脱铁链在公路上发疯般的拼命追赶,这哪一个情景想来不让人潸然泪下?心如刀绞般的离别,或亲身经历或从书中读来,早已逐渐*惯、麻木,唯独这人狼之间的情谊来的太过猛烈而震撼。不知中,已是泪雨阑珊。

  从小便听腻了这个成语“狼子野心”,更是口口声传着东郭先生的故事,狼来了的故事,早已根深蒂固的以为狼就是最可怕、最可恶的动物。

  结果,作者以身犯险,向我们呈现出的真实却是:当作者以为格林被捕,回草原营救时,找了那么久,久到已到了快要放弃的极限。而大狼格林从未露面,却是带着妻女,日复一日的将自己搏命猎取的食物,放在作者每日必经的路口。突然就想到了,当大狼格林还是小狼时,正逢冰天雪地,食物匮乏之时,当发现自己藏的肉食被作者掉包成压缩饼干时,舍命护食的小狼格林,沉思许久。之后,他居然每一次猎食之后,都将猎物藏在那个已经被发现的藏食点,然后默默吃着作者放下的y压缩饼干。

  这样狼和狼一样的狼,真的是“狼子野心”吗?这个狼子格林,为何让我看到了人性都不完全具备的爱之心呢?即使他的母亲是人,是那类要将他们赶尽杀绝,让他们退避三舍的人类。试问,如果换换角色,如果是狼将我们逼到绝境,我们会是怎样的反应?不用问了,我们多少人不就已是见之怕之杀之了呢。

  3.

  真的好想化身为一匹狼,随着狼的族群,奔走在自由的荒野或雪原。也能够“不自由,毋宁死”,也能够为每一次的尊严和义气而抛头颅、洒热血,也能“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也能多情如格林,决绝如格林。

  梦醒,我还是我,格林却早已远去。但这个我,又已不是之前那个我。

  曾经,我讨厌一切猫狗,我不会残害他们,却也从未亲*。格林之后,每次看到街上的流浪狗、流浪猫,赶时间时我会对他们笑笑,闲暇时,我会买一些狗粮或者猫食,静静的蹲在一旁看他们进食。我甚至第一次,没有狂叫着扔掉跳入自己怀中的小猫;第一次,打车去看望一条狗,第一次抱了我家那条陪伴了我们十年,离别五年的大狼狗,虎子。五年未见,见面那一刻,虎子摇着尾巴冲向我,不断用舌头舔着我裸露的胳膊。他居然还记得我——我,这个冷漠的,从未抚摸过他的主人。我的泪,滴滴答答的掉在了虎子的毛发上,有悔恨,有感动。

  曾经,我热衷于给母亲买皮草,热衷于那毛茸茸大领子。格林之后,我将格林的故事讲给所有家人听,并祈求他们和我一样从此拒绝皮草。我们能做的实在有限,但我依然相信,少一分买卖,少一分杀戮。

  曾经,我的课堂只有考试会考到的应试内容,从不讲废话。如今,只要涉及到动物、环保的内容,我都会讲很多废话,讲格林的故事,讲《重返狼群》。领导不认可又怎样,不是优质课堂又如何,我自觉问心无愧。我为我是一名教师而自豪,因为我的学生爱我,他们愿意听我说,更会按照我说的去做。他们的背后有多少家庭呢?小手拉大手,总有一天,我相信,再读《重返狼群》我不会再皱眉,不会再有咬牙切齿的恨。

  所以说,美女作家李微漪,为我们呈现的记实小说《重返狼群》,真的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值得我,值得你,值得我们每个人去阅读,这本书会让你重新定义狼这个聪慧的物种。我已读过,已感受过,已被触动,也已有所改变,有所行动。愿你,走进那个世界,去看看,归来之日,你讲,我听。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4

  这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情节一直都深深吸引着我。读完后它深深震撼了我。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我觉的这种爱是美好、纯粹的,是感人、质朴的。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留了多少泪,但这些泪有高兴的,也有伤心的,总之是悲喜交加。我被李微漪以命相搏和她身上所散发的母性,被亦风雪中送炭、舍命相陪,被格林舍命救主所感动。格林不是普通的小狼,它是通人性的,它是智慧、勇敢的。他们之间的爱很单纯,很干净,就像那白雪就像小孩子的心灵那么单纯,没有任何杂念。这中爱已经超越了生命,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衡量的。我已经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它。他们之间的爱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干净的一面。

  李微漪到若尔盖草原写生,碰巧听到当地人说起了格林的故事,狼爸被猎人杀死,狼妈也吃毒肉自杀了,狠心的猎人也把狼窝掏了,好心的牧民救下了这五只尚未睁开眼的小狼。李微漪的内心的善良驱使她去找小狼们,不管是死是活,也要看一看那者无辜小狼。于是一个汉族女孩,独自一人踏上了寻找小狼的征途。当她终于找到时,牧民却告诉她“你来晚了”。当时她的内心是非常伤心的。她急忙跑过去,因为不管是它们是生是死,她都要看一看,她也不相信小狼会死。李微漪看到那只小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李微漪就学狼叫想唤醒小狼,小狼好像以为是狼妈便正睁开了眼。李微漪救活了小狼,她的善心驱使着她将小狼带回了成都。

  小狼很聪明,一闻到不熟悉的气息或听到什么声音它就会装死。但它也很顽皮,很爱玩,经常偷偷跑出画室。有一次,小狼偷偷跑出去把李微漪爸爸种的菜地弄的乱七八糟,糟蹋了许多菜,李微漪的爸爸非常生气。李微漪担心以后会藏不住小狼,于是向亦风求助,搬进了一个公寓,但它还是很爱玩。

  有一天,李微漪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小狼满嘴吐白沫。以为是狂犬病,又想到自己被咬过,于是又想起最*的一系列反应和狂犬病很像,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才发现是牙膏,我当时便大笑起来。小狼也是看见什么就咬什么,经常咬电线。于是李微漪就想了一个办法,在电线上涂了芥末,辣得小狼四处乱蹿,一头扎进了水盆里。

  后来小狼在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微漪便带小狼一起去了若尔盖草原,决定将它野化、放生。但在草原生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一次小狼不小心被一只藏獒紧紧咬住,李微漪冒着断臂之险从藏獒口中救下出了小狼。李微漪生病时,小狼便每天守在李微漪身边,还把自己唯一的兔肉拿出来给李微漪,但李微漪不得不回去治病。15天他们没有相见。当李微漪回来时,它不顾割破肚皮的危险跳过装有玻璃的高墙来见主人。

  一人一狼一起上狼山,在这里寻找狼群,让小狼回归狼群,将它放生。当小狼走时,他们心里是多少么难过,多么不舍,可李微漪知道小狼是自由的,她不得不这么做。放生后,李微漪没有走,因为她还想再看一看小狼,最终她看到了,小狼很好,还成为了狼王。

  二人、一狼他们之间多么单纯,多么纯粹,没有任何目的。如果有目的,那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将小狼放生。他们做到了。他们之间的爱是伟大的,已经超越了任何东西,包括生命。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5

  每日午后,斜倚桌边,桌角放一杯淡淡的茗,氤氲着热气,散散幽幽的清香。窗外的暖阳温柔地洒在一页页精彩的书页上,我摩挲着页角,伴着周围美好的一切静静地品味着那本令我神往的,人与动物真实情感的——《重返狼群》。

  本书的作者是李唯漪,一位画家主人公则是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作者在草原游玩时偶然听说了一个凄美的狼故事,并努力寻找到了那对狼夫妇留下的一窝小狼崽,其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是格林并与作者结下了不解之缘。

  作者把格林带回了城市,那时的格林只有半个月大,作者就象母亲一样抚养着它,喂它食物,教它狼嚎。但那毕竟是城市,由于被多次举报,作者终于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生就生活在城市的格林本就亦狼亦狗,况且找到狼群并重返,其中劫难与危险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但李唯漪为了格林决定试一试。她带着格林在獒场住下,慢慢寻找狼群,在獒场,格林结识了如父亲般慈爱威严的头獒“皇帝”,打败了高傲的泰桑并与它成为患难与共的好兄弟,用了三天生擒了头羊,在这个过程中,格林的意志力得到增强,野性渐渐地被激发。为了让格林更好的.捕猎,作者亲自学*狩猎技巧并教给格林,作为人类,李唯漪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之后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狼群是鬼诡而凶恶的存在,但作者为了格林明知前方是危险却甘之若饴,我不禁对她产生深深的敬佩之情,在寻找狼群的过程中作者跌倒在冰湖里脚扭伤了,格林拽来了一匹马牵着作者回了家,中途粮食断绝的时候,格林每天打来了一只野兔,埋在浅雪中故意不吃,是为了留给李唯漪……

  这一幕幕感人的故事不禁让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作为一匹狼,格林做到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它把最好的都回报给了作者。我想这就是人和动物最真挚最纯粹的感情吧。作者用爱抚育了格林,格林用全部回报了作者。都说狼是冷血的,但我想在李唯漪眼中,格林就像她的孩子是可爱的、勇敢的吧。读后感。作者说如今高原草场正在快速沙化,狼群就快没有家了,人类捕杀狼群,破坏它们的家园却责怪它们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已的所作所为吗?

  故事的最后,格林安全地返回了狼群。作者是一位奇女子,她做了别人不敢想做的事。她用最美好的爱给了格林一个只属于它的格林童话。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阅读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1)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菁华5篇)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1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他们在草原呆了将*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2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下面,就请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重返狼群》吧!里面讲的是作者李微漪跟一只狼生活了八个多月的经历。怎么样?很期待吧!

  让我想想:书中写得是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于是,作者便把小狼带回家喂养,并给小狼起名叫“格林”。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小狼格林便开始学会狼嗥了!这让作者惶恐不安,最后决定,要把格林带到草原上,陪它重返狼群重返狼群读书笔记重返狼群读书笔记。他们在草原呆了将*半年的时间,一起找狼的踪迹。食物一天比一天紧迫,李微漪的食物差不多都是格林捕回来的肉食。最后,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终于让格林重返狼群。

  让我最感动的,就是书上写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得了重病的那一部分,每当小狼格林听到李微漪的咳嗽声时,便关切的趴在窗口往里探望着。可当李微漪下床走到窗口时,格林却正在不远处挖掘着什么东西,果然,不到一分钟,格林就叼着个东西来到了窗前,作者定睛一看,才发现是兔肉。小狼格林不忍心看李微漪在草原上被饥饿折磨着,便把自己仅有的存粮,也就是被格林只吃了一般的兔肉,全给了李微漪。

  我认为,狼身上有许多我们人身上没有的优点,他们团结一致,还很聪明。或许你们会问我,《小红帽》这个故事中就出现过狼,而里面的狼恶毒,阴险,这又怎么解释呢?我可以很明确的回答你,小红帽它只是人们编的一个故事,并不是真正发生过,而且,小红帽里的狼形容的是我们人,形容的是我们人的阴险,敲诈。

  啊!狼,令人畏惧,又令人敬佩。最后,我希望大家看一看《重返狼群》这本书,或者看看视频,改变一下对狼的认识!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3

  爱你,小狼“格林”

  到底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什么?

  最爱的一位女作家,三毛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按照三毛的理论,书,倒是真没有好坏了。但是,不知您是否留意?这里有个前提,那便是“读书多了”。如果仅仅是一本书呢?我们又能从中受益什么呢?

  我以为,最好的书,莫过于你读过之后,心灵有所触动,行动有所改变。而《重返狼群》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1.

  整个阅读的过程中,有太多次的震撼,太多少次的开怀大笑,亦有多次的皱眉、咬牙切齿,更有太多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这哪一次,又不是心的触动呢!

  我震撼于“前些日子,一匹大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丢羊的消息一传开,打猎的人就去下了狼夹子,没几天,狼夹子居然不见了!后来找到夹子,但上面只有一只咬断的狼爪,狼竟然跑了。 ”这样自残活命的勇气,处于食物链最顶端,有最高级之美称的我们,又有几个人具备呢?

  我震撼于,公狼死后,母狼发疯般的报复,夜夜泣血的哀嚎,无能为力、心焦力竭却只能忠贞不渝的自戕;

  震撼于,狼在战斗中的每一次殊死一搏,他们的身上的每一处伤口都让人尊敬,都让狼引以为傲,因为那每一道伤口,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

  震撼于,小狼“不自由,毋宁死”“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与尊严”的作风;震撼于,狼强大的模仿与学*能力;

  震撼于,他们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所铸就的自强独立的狼性;震撼于……太多太多,每一个震撼都铺洒在100万字的每一个字里行间,等待你去感受去发掘。

  当五天未吃奶,已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在作者悲痛的长啸中悠悠转醒,作者笑了,笑出了泪。文字后面的我,也笑了,笑开了那团揪着的心;当作者带小狼入市时,“小狼一声不吭的躲在箱子里装死,即使车子再颠簸,即使有人敲拍纸箱他也悄无声息”我又笑了,为小狼的“合作”,为小狼的聪明和强大的忍耐力;

  当小狼“格林”口吐白沫,满身都沾满吐出来的白泡泡,吓得作者魂不守舍,以为是狂犬病,却后发后觉原来是牙膏时,我再次的笑出了声,为小狼的调皮可爱;当小狼,挖好只有自己能钻进去的洞穴,然后看准时机,自己喝饱水之后,将饲养员给所有藏獒的水全部掀翻倒掉,再看着恨不得将其**万段的藏獒们,优哉游哉的跑回避难所时,我惊呆了,随后哈哈大笑。这家伙,虽然做的好不地道,却是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完美演绎了一遍;

  2

  皱眉时,咬牙切齿时,我真的宁愿自己是一只狼,因为正如作者所述:“狼和狼一个样,人和人不一样。”

  小狼“格林”身上的第一道伤疤,是在对我们人类表示友好时留下的,也成了它终生的印迹,它的一个足趾从此缺少了一块。我不明白,那个穿高跟鞋的女子,她是如何狠心踩下去的,又想起了网上那些踩碎小猫脑袋的高跟鞋视频,一阵阵的反胃,痛时才惊觉,自己已经双拳紧握,手心已是满满的掐痕。

  当作者发现一头死掉的羊,想拖回去给格林吃时,她礼貌的征求牧场主人的意见。结果,牧场主人出尔反尔的从不要钱,到要卖给作者,再到要卖的比活羊还贵,再到活羊不卖。还特意叫来帮手,道是作者弄死了他的羊,再到为了勒索作者的望远镜硬是将公羊信口雌黄的说成有身孕的母羊,终于恬不知耻又沾沾自喜的达到了自己猥琐的目的。农场主那张丑陋,令人作呕的嘴脸,真的让我好想反驳:他不是我的同类。可我,再清楚不过,这样的嘴脸又岂止这一个呢!除了咬牙切齿的恨意,除了不让我自己及周围的朋友变成这样,卑微渺小的我,又能做什么呢?似乎,还可以警示正在阅览本文的你,不要变成那令人讨厌的样子,愿你我始终是同一类人。

  而每一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我都好想说:“我愿成为一只狼。”

  当藏獒群战时,作者将刚刚受伤还未痊愈的格林关在了笼中。格林将坚硬的狼头,在铁栏杆上碰的“当、当”作响,它的“颈毛根根树立……眼睛里透出杀戮之前的绿光和与此极不相称的痛苦、绝望、羞愤与凄然决绝。”那一刻,我也恨作者,格林的感情仿佛移情于我,我愿化身为一匹狼,即使粉身碎骨又何妨,尊严无价,情义更无价。但我亦能理解作者的痛快,没有哪个母亲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去送死。所以,我也只能如作者般无奈、心痛的流泪;

  “格林安静沉默的,爬在受伤的藏獒黑虎的笼子旁边,警觉的看着门口……我小心翼翼的给黑虎去掉头皮上的血水,抹着消炎药和白药……格林抱着黑虎的头,用暖暖的舌头一遍一遍温柔地为他舔舐伤口,舔化上面的冰渣……”

  看到这段,我再次泪崩。谁说最是狼狠?谁道最是狼无情?脑中再次浮现出作者的独白:“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造就成了‘宿敌’”

  作者因为严重的肺水肿,不得不暂时离开草原,离开格林回成都治病时,格林红着的眼圈,咬的咯咯作响的牙齿,以及挣脱铁链在公路上发疯般的拼命追赶,这哪一个情景想来不让人潸然泪下?心如刀绞般的离别,或亲身经历或从书中读来,早已逐渐*惯、麻木,唯独这人狼之间的情谊来的太过猛烈而震撼。不知中,已是泪雨阑珊。

  从小便听腻了这个成语“狼子野心”,更是口口声传着东郭先生的故事,狼来了的故事,早已根深蒂固的以为狼就是最可怕、最可恶的动物。

  结果,作者以身犯险,向我们呈现出的真实却是:当作者以为格林被捕,回草原营救时,找了那么久,久到已到了快要放弃的极限。而大狼格林从未露面,却是带着妻女,日复一日的将自己搏命猎取的食物,放在作者每日必经的路口。突然就想到了,当大狼格林还是小狼时,正逢冰天雪地,食物匮乏之时,当发现自己藏的肉食被作者掉包成压缩饼干时,舍命护食的小狼格林,沉思许久。之后,他居然每一次猎食之后,都将猎物藏在那个已经被发现的藏食点,然后默默吃着作者放下的y压缩饼干。

  这样狼和狼一样的狼,真的是“狼子野心”吗?这个狼子格林,为何让我看到了人性都不完全具备的爱之心呢?即使他的母亲是人,是那类要将他们赶尽杀绝,让他们退避三舍的人类。试问,如果换换角色,如果是狼将我们逼到绝境,我们会是怎样的反应?不用问了,我们多少人不就已是见之怕之杀之了呢。

  3.

  真的好想化身为一匹狼,随着狼的族群,奔走在自由的荒野或雪原。也能够“不自由,毋宁死”,也能够为每一次的尊严和义气而抛头颅、洒热血,也能“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也能多情如格林,决绝如格林。

  梦醒,我还是我,格林却早已远去。但这个我,又已不是之前那个我。

  曾经,我讨厌一切猫狗,我不会残害他们,却也从未亲*。格林之后,每次看到街上的流浪狗、流浪猫,赶时间时我会对他们笑笑,闲暇时,我会买一些狗粮或者猫食,静静的蹲在一旁看他们进食。我甚至第一次,没有狂叫着扔掉跳入自己怀中的小猫;第一次,打车去看望一条狗,第一次抱了我家那条陪伴了我们十年,离别五年的大狼狗,虎子。五年未见,见面那一刻,虎子摇着尾巴冲向我,不断用舌头舔着我裸露的胳膊。他居然还记得我——我,这个冷漠的,从未抚摸过他的主人。我的泪,滴滴答答的掉在了虎子的毛发上,有悔恨,有感动。

  曾经,我热衷于给母亲买皮草,热衷于那毛茸茸大领子。格林之后,我将格林的故事讲给所有家人听,并祈求他们和我一样从此拒绝皮草。我们能做的实在有限,但我依然相信,少一分买卖,少一分杀戮。

  曾经,我的课堂只有考试会考到的应试内容,从不讲废话。如今,只要涉及到动物、环保的内容,我都会讲很多废话,讲格林的故事,讲《重返狼群》。领导不认可又怎样,不是优质课堂又如何,我自觉问心无愧。我为我是一名教师而自豪,因为我的学生爱我,他们愿意听我说,更会按照我说的去做。他们的背后有多少家庭呢?小手拉大手,总有一天,我相信,再读《重返狼群》我不会再皱眉,不会再有咬牙切齿的恨。

  所以说,美女作家李微漪,为我们呈现的记实小说《重返狼群》,真的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值得我,值得你,值得我们每个人去阅读,这本书会让你重新定义狼这个聪慧的物种。我已读过,已感受过,已被触动,也已有所改变,有所行动。愿你,走进那个世界,去看看,归来之日,你讲,我听。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4

  这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情节一直都深深吸引着我。读完后它深深震撼了我。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我觉的这种爱是美好、纯粹的,是感人、质朴的。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留了多少泪,但这些泪有高兴的,也有伤心的,总之是悲喜交加。我被李微漪以命相搏和她身上所散发的母性,被亦风雪中送炭、舍命相陪,被格林舍命救主所感动。格林不是普通的小狼,它是通人性的,它是智慧、勇敢的。他们之间的爱很单纯,很干净,就像那白雪就像小孩子的心灵那么单纯,没有任何杂念。这中爱已经超越了生命,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衡量的。我已经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它。他们之间的爱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干净的一面。

  李微漪到若尔盖草原写生,碰巧听到当地人说起了格林的故事,狼爸被猎人杀死,狼妈也吃毒肉自杀了,狠心的猎人也把狼窝掏了,好心的牧民救下了这五只尚未睁开眼的小狼。李微漪的内心的善良驱使她去找小狼们,不管是死是活,也要看一看那者无辜小狼。于是一个汉族女孩,独自一人踏上了寻找小狼的征途。当她终于找到时,牧民却告诉她“你来晚了”。当时她的内心是非常伤心的。她急忙跑过去,因为不管是它们是生是死,她都要看一看,她也不相信小狼会死。李微漪看到那只小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李微漪就学狼叫想唤醒小狼,小狼好像以为是狼妈便正睁开了眼。李微漪救活了小狼,她的善心驱使着她将小狼带回了成都。

  小狼很聪明,一闻到不熟悉的气息或听到什么声音它就会装死。但它也很顽皮,很爱玩,经常偷偷跑出画室。有一次,小狼偷偷跑出去把李微漪爸爸种的菜地弄的乱七八糟,糟蹋了许多菜,李微漪的爸爸非常生气。李微漪担心以后会藏不住小狼,于是向亦风求助,搬进了一个公寓,但它还是很爱玩。

  有一天,李微漪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小狼满嘴吐白沫。以为是狂犬病,又想到自己被咬过,于是又想起最*的一系列反应和狂犬病很像,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才发现是牙膏,我当时便大笑起来。小狼也是看见什么就咬什么,经常咬电线。于是李微漪就想了一个办法,在电线上涂了芥末,辣得小狼四处乱蹿,一头扎进了水盆里。

  后来小狼在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微漪便带小狼一起去了若尔盖草原,决定将它野化、放生。但在草原生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一次小狼不小心被一只藏獒紧紧咬住,李微漪冒着断臂之险从藏獒口中救下出了小狼。李微漪生病时,小狼便每天守在李微漪身边,还把自己唯一的兔肉拿出来给李微漪,但李微漪不得不回去治病。15天他们没有相见。当李微漪回来时,它不顾割破肚皮的危险跳过装有玻璃的高墙来见主人。

  一人一狼一起上狼山,在这里寻找狼群,让小狼回归狼群,将它放生。当小狼走时,他们心里是多少么难过,多么不舍,可李微漪知道小狼是自由的,她不得不这么做。放生后,李微漪没有走,因为她还想再看一看小狼,最终她看到了,小狼很好,还成为了狼王。

  二人、一狼他们之间多么单纯,多么纯粹,没有任何目的。如果有目的,那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将小狼放生。他们做到了。他们之间的爱是伟大的,已经超越了任何东西,包括生命。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5

  每日午后,斜倚桌边,桌角放一杯淡淡的茗,氤氲着热气,散散幽幽的清香。窗外的暖阳温柔地洒在一页页精彩的书页上,我摩挲着页角,伴着周围美好的一切静静地品味着那本令我神往的,人与动物真实情感的——《重返狼群》。

  本书的作者是李唯漪,一位画家主人公则是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作者在草原游玩时偶然听说了一个凄美的狼故事,并努力寻找到了那对狼夫妇留下的一窝小狼崽,其中唯一的幸存者便是格林并与作者结下了不解之缘。

  作者把格林带回了城市,那时的格林只有半个月大,作者就象母亲一样抚养着它,喂它食物,教它狼嚎。但那毕竟是城市,由于被多次举报,作者终于作出了一个重大决定,让格林重返狼群。

  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出生就生活在城市的格林本就亦狼亦狗,况且找到狼群并重返,其中劫难与危险不是常人所能承受的。但李唯漪为了格林决定试一试。她带着格林在獒场住下,慢慢寻找狼群,在獒场,格林结识了如父亲般慈爱威严的头獒“皇帝”,打败了高傲的泰桑并与它成为患难与共的好兄弟,用了三天生擒了头羊,在这个过程中,格林的意志力得到增强,野性渐渐地被激发。为了让格林更好的.捕猎,作者亲自学*狩猎技巧并教给格林,作为人类,李唯漪做到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之后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狼群是鬼诡而凶恶的存在,但作者为了格林明知前方是危险却甘之若饴,我不禁对她产生深深的敬佩之情,在寻找狼群的过程中作者跌倒在冰湖里脚扭伤了,格林拽来了一匹马牵着作者回了家,中途粮食断绝的时候,格林每天打来了一只野兔,埋在浅雪中故意不吃,是为了留给李唯漪……

  这一幕幕感人的故事不禁让我热血沸腾,热泪盈眶。作为一匹狼,格林做到它所能做到的一切,它把最好的都回报给了作者。我想这就是人和动物最真挚最纯粹的感情吧。作者用爱抚育了格林,格林用全部回报了作者。都说狼是冷血的,但我想在李唯漪眼中,格林就像她的孩子是可爱的、勇敢的吧。读后感。作者说如今高原草场正在快速沙化,狼群就快没有家了,人类捕杀狼群,破坏它们的家园却责怪它们冷血残酷,难道人类不需要反省自已的所作所为吗?

  故事的最后,格林安全地返回了狼群。作者是一位奇女子,她做了别人不敢想做的事。她用最美好的爱给了格林一个只属于它的格林童话。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2)

——《重返狼群》读后感10篇

  “送狼一千里,历时二百天。小狼格林,你一定要活下去!”在海拔四千米的若尔盖草原发生过这样一件惊天动地的事,人狼之情,世界首例!

  狼女李微漪用她的语言向人们讲述:“我刚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绝对没有想过会遇到一只濒死的小狼,因为它,我的人生改变了!”李微漪把小狼带回城市,并给它取名为“格林”。格林渐渐长大,李微漪从它的眼神中意识到:“格林不是宠物,城市不是它的天堂。格林是一条渴望自由的草原狼!”于是李微漪带它重返若尔盖大草原。

  草原上的困难有很多,淋了一场大冰雹,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在李微漪不能起床的日子里,格林趴在窗前,寸步不离。狼的爱炽热、纯粹。有次,格林刨出了半只鼠兔,扔进了李微漪的.屋子里。因为在狼性法则中,活力和食物是连接在一起的,只要有食物,就会有活力,狼子柔情。因为高原上得肺水肿是要死人的,李微漪不得不去城市治病。相见时难别亦难,再回草原时,她和格林紧紧相拥。

  在格林捕猎时,它的眼神中透着真诚,它眼中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而人呢?活生生从狼嘴里拔下狼牙,用640张狼头皮做成了狼皮袍,恶心!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阅读这本书,珍爱动物,保护生态*衡!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然而古代的人们对狼有很深的误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讲的是一个人打猎抓到两只小狼,和狗一起养;后来有一天,他发现狼想杀死自己,于是他说,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换个角度来看:狼是他打猎抓到的,而狼又相当记仇,加上不愿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养狗一样养狼,这怎么能怪狼呢?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比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仅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狼精神,增强自己的狼性。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狼是全世界最令人憎恶和恐惧的动物,曾有过一些科学家想放养草原狼却无一成功。人们都用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等词语来表达坏人,总之,有狼的词无一好词。

  可在川西一名女作家“李微漪”在*想与狼崽见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微漪在一个叫南卡的家中救活了一只小狼,她喜欢它,将它带回城市,并将小狼取了一个叫“格林”的名字,她想让小狼来创造一个新的格林童话。格林在城市里长大,惹出了不少麻烦,在水池中捉鱼,从一个阿姨的袋子里吃了一根肉条,跳到写字台上吃蜂蜜,到菜园里吃番茄等......随着时间推移,小狼越长越大,在老林的伴随下又重回“若尔盖大草原”中,当他与藏獒暴龙战斗时,身上有伤的格林马上痊愈,恢复战斗力。

  我一点又一点地看格林成长故事,我感觉格林是多么坚强勇敢,面对老鹰也毫不退怯,最终让老鹰无奈飞走,在大冬天中,它孤身冲入牛群,与牛群周旋、冲入牛阵、冲乱牛群,狼王也终于让格林加入了狼群。

  格林的坚强、勇敢让我想起自己,面对着前方的种种困难就开始放弃,格林还有感恩的心,在李微漪生病时叼起自己捕猎来的兔肉给她,在它眼里食物就是生命,狼以食为天,这是多么有感恩与孝心啊。

  在这茫茫草原,狼的顽强、孝心是我们人类应该学*的精神,我们要更坚强,不要被困难吓倒。

  经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暑假里,姐姐给我借了一本书《重返狼群》,她说这本书很好看。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草原,让它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生活了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我的记忆里,狼都是坏人的代名词,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很感动,一只狼都能懂得报恩,更何况我们?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使我对动物,对人都有了新的认识。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对于从小在山区农村长大的我,对狼这种动物再熟悉不过了。小时候村子里的羊啊猪啊,稍不留神就会被狼叼走。至今,狼将小羊咬死后血淋淋的画面仿佛还在眼前。所以对于狼,在我的脑海里一直是非常可恶的动物。

  但最*读了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让我陪你重返狼群》,刷新了我对狼的认识,重塑了狼在我心中的地位。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是一位80后的美女画家李徽漪的自述式纪实体小说,所有的故事,都是作者亲身经历的。

  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了一只濒死的小狼。出于对生命的热爱和尊重,作者毅然决定拯救小狼,并独自将小狼带回城市抚养。作为一个女孩,作者将全部的母爱,都给了小狼,完完全全地将小狼当作自己的孩子来抚养。随着小狼的一天天长大,小狼需要的已不再只是食物,还有精神上需求。作者的伟大就在这里,狼的本性是众所周知的,引狼入室的后果到底会怎样呢?

  作者并没有想那么多,而是用她全部的爱来抚养小狼,并用她独特的方法来训练小狼。渐渐长大的小狼在城市无法呆下去时,作者毅然带着小狼去深山野林,去寻找小狼的狼亲,让其回归自然,回归狼群。专业的训兽师也未必能做到的,作者作为一个弱女子,她做到了,因为她是小狼的妈妈,风餐露宿,忍饥挨饿,甚至差点丢掉性命,她都倔强地坚持着。看着作者对动物的热爱,对生命的尊重所付出的努力,每一个读者都会由衷的敬佩她。

  书中小狼对作者的依恋之情,也像极了一个孩子对母亲的依恋。当作者病倒在床,小狼在窗前日夜守候着,用殷切的目光看着作者。还会从地下刨出自己的“私藏”给妈妈吃。在作者一次遇到三条凶猛的大藏狗追咬时,小狼挺身而出,拼死救母,不惜伤痕累累。在草原狼山上,大雪封路断粮断援时,小狼日夜狩猎,将难得的食物与作者分吃。而最让我热泪盈框的是作者在还狼自由,送狼回归狼群时,人与狼的依依惜别之情,看到小狼已回狼群,作者像呼唤自己的孩子一样,呼唤着小狼的名字时,小狼依然和作者相互回应着。原来狼会这么重情重义!如不是作者的真实经历,很难相信这是真实的故事。

  作者能够救下小狼,抚养小狼,与作者拥有丰富的动物知识是分不开的。当小狼还未睁眼,吃一点点东西就吐出来时,作者能够想到办法,让其排便,从而真正救下小狼。如果*时没有足够的知识,即使当时如何着急,如何有爱,也是无法救下小狼的性命的。所以我们的孩子们,更要在*时多学*科学知识,为保护地球,保护人类和动植物,做出自己的贡献。

  从小说中我们看到,狼确实是一种重情重义的动物,如果我们人类不破坏他们的生存环境,人与狼也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很厚的一本书,字体较大,适合青少年阅读。全书被一种温情的母爱所包围。读起来温馨感人,满满的爱,满满的正能量。

  尊重生命,尊重自然,还狼一片自由的天空,还自然界一片自由的天空,是当下我们肩负的责任。保护环境,从你我做起!

  在没有读《重返狼群》之前,我对狼的认识就是残酷、令人害怕,几乎没有什么好评价。但为什么还有人写关于它的故事呢?带着这样的疑惑我拿起了这本书。

  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可爱、机智的主人公格林——它是一匹小狼。

  作者李微漪在若尔盖大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这一举动令我非常感动。她将小狼带回了家,调皮的小狼可没少给她捣乱,偷吃西红柿,逗蜜峰被蛰,被金雕追击,喝青稞酒等等。虽然它很调皮,总是惹祸,可是在我眼里它是那么可爱。

  没读这本书之前,我对狼的生活*性一点都不了解,通过阅读这本书让我对狼有了新的认识,特别是狼群围攻牦牛群的场景。狼群经过细致的探查周边地形环境,选择隐避的地势在四周分散埋伏,等牦牛群靠*的距离差不多了,狼群中响起一声长鸣,此时所有狼就疯了一样冲进牦牛群,牦牛群突然受到攻击,就像炸开了锅的爆米花一样,四处乱逃,根本没反击能力,狼群完美的团队合作和机智精准的判断让它们赢得了这场对决。

  看到这里又有一件事让我很是费解,为什么狼吃羊、牦牛,牧民不杀它们呢?再继续阅读下去,我才知道这是因为生物链,狼不仅仅吃羊和牦牛,还吃其他生物,如田鼠、黄羊等。如果没有狼去限制田鼠、黄羊数量,草原的土地会被破坏,草也就会被吃光,草没了,牧民们也就不能养羊啦!读完这本书后我才明白草原是一个自然的、和谐的、共处的大家庭。

  同学们,听我说了这么多,你们对狼一定也很感兴趣吧,我们一起去探索更多的关于狼的秘密吧!

  《重返狼群》主要讲的是作者李微漪在写生时遇见了一只孤独的小狼,当得知小狼的身世后,不禁对它产生了同情之心,毫不犹豫地把它抱回家照料,并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格林。可是,李微漪先前养的博美犬“狐狸”对格林这个“入侵者”不接受,想方设法地折磨它,格林都默默地忍受了。后来,作者考虑到格林以后的成长,最终把它送回了若尔盖大草原。这让我想起了另一篇文章《小狮子爱尔莎》,故事过程何其相似,只是狮子成了狼而已。

  《重返狼群》中令人深受感动的是“狼之柔情”这篇里,“我”淋了一场冰雹,感冒了,发展成了肺水肿!是格林在无微不至的照顾“我”,这些天来格林千方百计地去捕食,它把捕来的野兔——它唯一的口粮毫不犹豫地送给了病中的“我”。*日极其护食的狼,这时竟是如此大方,这需要多大的抵制食物诱惑的勇气啊!

  向来,人与狼是水火不容的天敌,甚至是谈“狼”色变。但在这里,狼与作者相处融洽。其实,在生活中,人与动物,不管是多么凶狠、多么庞大的动物都能产生深厚的感情。后来,“我”病愈前,格林都寸步不离地照顾“我”,这实在是令我感慨万分:人和狼都能产生这么深厚的友谊,更何况人类呢?真心待人,别人也会真心待你!你送狼一颗真心,它会还你一片天空。

  现在的人,尤其是盗猎者!他们在大草原大规模的进行捕猎,还把死牛死旱懒拿到城市里进行高价卖出,这样下去,动物将会灭亡,在月黑风高的夜晚,隐隐约约能听见狼群们在为死去的家人们哀鸣……是人类,让它们家破狼亡;是人类,让它们无家可归、流落草原!人们啊,难道你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同情之心吗?如果将要灭绝的是人类,那么你们会知道悔改吗?

  小狼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第一匹由人养大并成功放回荒野的狼,但不会是最后一匹。应该是后继有狼。我坚信,狼来了,绝对比虎来了、狮来了,熊来了更加震撼!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3)

——《重返·狼群》观后感3篇

  草原上,狼群在雨中自由的奔放;楼顶的天台上,一只小狼却在雨中看着灰蒙蒙的城市,眼里流露着对自由的渴望。格林,小狼格林。你所需要的,或许只是一片能够让你奔跑的*地,或许只是一个属于你自己的土坡。嗥叫吧,格林!

  你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个体;你是一个古老精神的继承者;你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灵魂。你在临界点上蔑视危险;在地狱的边缘拥抱天堂;在悬崖峭壁上迎风而立。你是狼族的一员,你的血脉中流淌着的是勇敢、孤傲与淡定。你像是一颗未经琢磨的宝石,在钢筋水泥中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续写着狼族新的传奇篇章。嗥叫吧,格林!嗥出你桀骜不驯的棱角,嗥出你野性狂放的性格,嗥出你坚强勇敢的品质!嗥叫吧,格林!

  你是幸运的——在失去妈妈的一窝狼崽中,你幸存了下来;在车水马龙的二环主路上,你幸存了下来;在法治严厉的城市中,你幸存了下来。你是不幸的——当同类们都在狼穴中贪婪地吮吸着妈妈的乳汁时,你在和一只老狗明争暗斗;当同类们在草原上呼吸着凉爽的空气时,你在城市中呼吸着污染指数超标的工厂废气;当同类们眼中倒映着千山万水时,你的眼中却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嗥叫吧,格林!嗥出你的`与众不同,嗥出你非凡的经历。嗥叫吧,格林!

  你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同伴和同类。你生活在一个异类的世界,听到的是异类的语言。但是,你是一只狼。你有着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表达方式。你需要永久铭记住——你是一匹狼。一匹独一无二的、与众不同的狼。嗥叫吧,格林!

  今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起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特别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来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来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终于让狼群接受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看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啊。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可以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草原上,狼群在雨中自由的奔放;楼顶的天台上,一只小狼却在雨中看着灰蒙蒙的城市,眼里流露着对自由的渴望。格林,小狼格林。你所需要的,或许只是一片能够让你奔跑的*地,或许只是一个属于你自己的土坡。嗥叫吧,格林!

  你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个体;你是一个古老精神的继承者;你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灵魂。你在临界点上蔑视危险;在地狱的边缘拥抱天堂;在悬崖峭壁上迎风而立。你是狼族的一员,你的血脉中流淌着的是勇敢、孤傲与淡定。你像是一颗未经琢磨的宝石,在钢筋水泥中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续写着狼族新的传奇篇章。嗥叫吧,格林!嗥出你桀骜不驯的棱角,嗥出你野性狂放的性格,嗥出你坚强勇敢的品质!嗥叫吧,格林!

  你是幸运的——在失去妈妈的一窝狼崽中,你幸存了下来;在车水马龙的二环主路上,你幸存了下来;在法治严厉的城市中,你幸存了下来。你是不幸的——当同类们都在狼穴中贪婪地吮吸着妈妈的乳汁时,你在和一只老狗明争暗斗;当同类们在草原上呼吸着凉爽的空气时,你在城市中呼吸着污染指数超标的工厂废气;当同类们眼中倒映着千山万水时,你的眼中却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嗥叫吧,格林!嗥出你的与众不同,嗥出你非凡的经历。嗥叫吧,格林!

  你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同伴和同类。你生活在一个异类的世界,听到的是异类的语言。但是,你是一只狼。你有着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表达方式。你需要永久铭记住——你是一匹狼。一匹独一无二的、与众不同的狼。嗥叫吧,格林!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4)

——《重返狼群》观后感800字3篇

  这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齐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个性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先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望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先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最后让狼群理解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望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阿。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能够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看完《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我的心久久不能*静,我曾不知狼与人为何会建立如此深厚的感情,更不知在双方饥饿的状态下,狼会把仅有一点食物让给别人,更何况是人。带着这个疑问,我查询了百度,当我得知这部电影是真实故事时,我震惊了,鼻尖情不自禁的酸了起来。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从此开始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家中,并给它起名为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了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独。李微漪决定带它回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在草原上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到处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的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后的格林佑着"狼妈”,格林最终重返狼群。

  虽然这部电影并不是那么精彩,也不是那么,却让我受益匪浅,懂得一个个真理,其实狼并沒有我们想象那么可怕,它也不是有意去吃那些动物,而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如果它不那么做,后果可想而知。“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对自然界最好的诠释。如果真要与狼作个比较的话,狼是没有人类残忍的。狼吃动物,难道人不吃吗?人类吃得品种比狼多,不信你到大街上走一遭,什么烤全羊,烤乳猪,红烧鸡,鱼鸭等,甚至把我们忠诚的朋友狗,也做成了火锅。若长期这样,恐怕可怜的动物会被灭绝了,大自然失去生态*衡。大家一起善待动物吧!

  善待动物,还是很多人做不到,前段时间间,在合肥大街上一个男人带着一只四处乞讨,猴子没有讨到钱,男人就用皮鞭狠狠地抽打猴子,弄得猴子叫苦连天,周围的人目光转向男人,仿佛是对他的指责,又转向猴子,仿佛是对它遭遇的同情......

  如果你说自己爱动物,那就行动起来吧。对它减少一点伤害,不要往它身上撒气,动物也有生命,也有感情的。就像此场电影中,连凶猛的狼也能与人共处。要善待动物,就像保护大自然一样,如果你不善待他,必将会遭到报应。

  以通常的观点看,这部片子也太不正式了,普通话不标准,很多画面的衔接甚至能够看得出很生硬的剪辑;没有商业大片的那种精致美感;而且没有剧情(虽然它是一部纪录片哈,但是你看过《我们生长在*》,就能够发现其实还是能够有些剧情编入的);总之,猛一看,就觉得这不就是此刻很多家里拍的日常视频给拼接起来吗?

  但是影片进行几十分钟后,我突然不这么认为了,虽然镜头看上去十分普通,很日常,但是。之后一琢磨,影片拍摄的时间是2010年,而此刻已经2017年了,有很多的细节真的是靠时间磨出来的。总体来说,突然让我感觉到这影片展此刻观众面前的资料就好比“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恰到好处。

  这头狼的名字,叫做格林。是孤儿,父亲是狼王,被人类用炮震晕了之后捕捉成功,然后咬断自己被铐了链子的脚逃脱,但最终失血过多死了,母狼吞毒饵殉情。其他小狼崽也都饿死了,只留下它一只。

  其实人和狼相处,只有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在若尔盖大草原的时间不超过七个月,但为什么感情能够这么深?其实都是从人自己的角度来说的。因为人觉得狼是畜生,没有那么多、那么深的感情,所以不可能有更多的交流,结果相处下来,狼不仅仅能够与人进行感情上的交流,并且比人更直接、更真,就是这种“真”,才完全捕获了人类的感情,让人觉得来之不易,益发珍惜。很喜欢片子里的一句话,“如果这一天终是要来(狼格林离开他们、回归狼群),我期望时间过得慢一点。”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5)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精选五篇)

  暑假里,姐姐给我借了一本书《重返狼群》,她说这本书很好看。拿到书后,我就迫不及待地看起来。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作者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刚出生仅五天的小狼,从此开始了与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带回都市喂养,并为他起名格林。几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城市已经不是格林的栖息之所了。作者决定带它回到草原,让它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生活了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作者带着格林寻找狼群,数次遭到野兽与藏獒攻击。长大的格林守护着妈妈。在朋友亦风的帮助下,格林终于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我的记忆里,狼都是坏人的代名词,大灰狼,狼外婆等,而在这本书中狼却是有感情的,狼用实际行动来回报人类。格林把作者当成了妈妈,把作者的男朋友当成了爸爸。在作者重病时,格林把仅存的一只野兔来给作者吃,当时我就很感动,一只狼都能懂得报恩,更何况我们?

  读完了《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使我对动物,对人都有了新的认识。格林的.那种坚强,勇敢,不离不弃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会像小狼学*,做一给关心父母,不让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作者曾在草原与狼同生共死长达八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者是小狼,它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它的故事里笑着哭,哭着笑它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部书经常让我读得或冷汗淋漓,或者热血沸腾,或潸然泪下。最让我情感冲动和意想不到的是小狼最后成功融入狼群。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何理由在困难面前低头呢

  我喜欢《重返狼群》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狼是全世界最令人憎恶和恐惧的动物,曾有过一些科学家想放养草原狼却无一成功。人们都用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等词语来表达坏人,总之,有狼的词无一好词。

  可在川西一名女作家“李微漪”在**想与狼崽见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微漪在一个叫南卡的家中救活了一只小狼,她喜欢它,将它带回城市,并将小狼取了一个叫“格林”的名字,她想让小狼来创造一个新的格林童话。格林在城市里长大,惹出了不少麻烦,在水池中捉鱼,从一个阿姨的袋子里吃了一根肉条,跳到写字台上吃蜂蜜,到菜园里吃番茄等......随着时间推移,小狼越长越大,在老林的伴随下又重回“若尔盖大草原”中,当他与藏獒暴龙战斗时,身上有伤的格林马上痊愈,恢复战斗力。

  我一点又一点地看格林成长故事,我感觉格林是多么坚强勇敢,面对老鹰也毫不退怯,最终让老鹰无奈飞走,在大冬天中,它孤身冲入牛群,与牛群周旋、冲入牛阵、冲乱牛群,狼王也终于让格林加入了狼群。

  格林的坚强、勇敢让我想起自己,面对着前方的种种困难就开始放弃,格林还有感恩的心,在李微漪生病时叼起自己捕猎来的兔肉给她,在它眼里食物就是生命,狼以食为天,这是多么有感恩与孝心啊。

  在这茫茫草原,狼的顽强、孝心是我们人类应该学*的精神,我们要更坚强,不要被困难吓倒。

  一个写生画家机缘巧合救了一只小狼,起名叫做格林,带到家中养了三个月后,发现他不属于城市,又把狼放生到大草原中。期间经历很多挫折,也收获了很多感动的瞬间。

  从饲养到放生,作者说,“人比狼高等,但是狼比人要高贵”。狼群不会为了自身利益而去损坏同伴的利益,但是人会,自私的人可以做出很多丧尽天良的事情,无论今天的社会如何发达,总是能看到各种令人气愤的新闻事件。这个世界原本就是这样,又好人也有坏人,我们要做一个有底线,又原则的人。做一个人难,做一个好人更难。

  狼很容易就被狩猎者残杀,中途作者的老公想要把狼养在家里,养一辈子,因为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纠结再三,最终还是打算让他重返狼群,因为没有自由比生命更重要。访谈中,有个细节,四年之后作者与格林在此相遇,但是相认却不再相亲啦,没有我们想象中的那种温馨感动场面,格林已经不再亲切啦,因为他的孩子都被猎人屠杀啦。

  或许格林有一天也会成为猎人的猎物,野生狼群会逐渐消失,但是谁又在乎呢?这才是最悲哀的事情。

  书,乃人们精神上的粮食,这不我最*就吃完了一本好书,书名为《重返狼群》这是一位女作者写的,她的名字叫李溦漪,四川人,是作家、记者、画家,这位女作者可不简单,她有一个全世界独一无二的称号“狼女”,因为她是世界上首个把狼训练后成功进入狼群生活的人类,这一非凡的成就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这简直是个奇迹!

  这本书故事的开始是这样的,李溦漪想去若尔盖大草原写生,却意外地听到关于小狼崽的事。突然,李溦漪不知怎的特别想找到小狼,便千辛万苦找到了影响她一生的小生命“小狼”,李溦漪拼了命才把小狼从死神身边拽了回来。随后,李溦漪变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把小狼带到四川自己住的地方去………

  因为是小狼,长得又特别像狗所以很难认出来,李溦漪把小狼放在身边精细照料,还时不时的带小狼出去走,散散心,而且李微漪还给小狼起了一个名字叫格林,英文就是绿色的意思。因为小狼是从草原过来的。

  过了一个月格林就长大了,而且长得特别快,李微漪便又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想,教格林狼的本事,因为李微漪觉得如果一只狼,连狼的本事都没有那还叫狼么?这就成了一个难题,毕竟李微漪不是狼啊,怎么教呢?李微漪便想尽办法,决定先教最基础的狼嚎。便花了大价钱买了真实版狼嚎cd,买了光盘并不是给小狼看而是自己先学,便又买了测音频的机器,小狼不断地学*,终于学会了。一天李微漪把格林带到顶楼,自己先叫了一声,这个叫声深深地把格林吸引住了,便自己嚎叫起来,刚开始叫特变好玩学的一点都不像反而像狗叫,格林才不认输它越学越勤奋,日日夜夜的连狼嚎声,更好玩的事是他们小区的狗听到格林的叫声,也学会了狼嚎,有的像有的不像,这样小格林便有了一大群狗仔队。

  格林的发育特别快,长出了狼的样子,李微漪一看,不行啊再这样下去会被发现的,便又费尽心思的找人把格林运到格林的老家——若尔盖大草原,在那里格林有了它的朋友们——藏獒。人们都说藏獒和狼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在这里可不一样,格林和它们玩的不亦乐乎,可开心了,一起吃东西,一起玩,一起捣蛋,一起打架……还真是藏兄狼弟。

  李微漪在草原教会了格林怎么用自己的利器,爪子和牙齿,还捉了不少田鼠吃,还教会了格林一个更重要的道理:要么猎食,要么被猎食。在草原,格林学到了很多很多知识和实战经验,最后该回归狼群了。因为谁都知道李微漪不可能一直养着格林,最后李微漪很痛苦的让格林走了,格林就这样离开了人类,回归到狼群里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内心受到很大的震撼。狼,在人们心中永远都是凶残的,贪婪的,但在这本书里我却看到了狼的另一面,是狼的善良、可爱、*易*人……也跟让我看到了弱肉强食的社会,还是那句话“要么猎食,要么被猎食”。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6)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5)份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重返狼群读书笔记二年级作文。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爱你,小狼“格林”

  到底一本好书的标准是什么?

  最爱的一位女作家,三毛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按照三毛的理论,书,倒是真没有好坏了。但是,不知您是否留意?这里有个前提,那便是“读书多了”。如果仅仅是一本书呢?我们又能从中受益什么呢?

  我以为,最好的书,莫过于你读过之后,心灵有所触动,行动有所改变。而《重返狼群》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1.

  整个阅读的过程中,有太多次的震撼,太多少次的开怀大笑,亦有多次的皱眉、咬牙切齿,更有太多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这哪一次,又不是心的触动呢!

  我震撼于“前些日子,一匹大公狼钻进一家人的羊圈偷走了一只羊。丢羊的消息一传开,打猎的人就去下了狼夹子,没几天,狼夹子居然不见了!后来找到夹子,但上面只有一只咬断的狼爪,狼竟然跑了。 ”这样自残活命的勇气,处于食物链最顶端,有最高级之美称的我们,又有几个人具备呢?

  我震撼于,公狼死后,母狼发疯般的报复,夜夜泣血的哀嚎,无能为力、心焦力竭却只能忠贞不渝的自戕;

  震撼于,狼在战斗中的每一次殊死一搏,他们的身上的每一处伤口都让人尊敬,都让狼引以为傲,因为那每一道伤口,换来的是食物、尊严、家庭和领地;

  震撼于,小狼“不自由,毋宁死”“爱你,才跟你走,但绝不放弃骨气与尊严”的作风;震撼于,狼强大的模仿与学*能力;

  震撼于,他们用生命做抵押的拼搏,所铸就的自强独立的狼性;震撼于……太多太多,每一个震撼都铺洒在100万字的每一个字里行间,等待你去感受去发掘。

  当五天未吃奶,已奄奄一息的小狼“格林”,在作者悲痛的长啸中悠悠转醒,作者笑了,笑出了泪。文字后面的我,也笑了,笑开了那团揪着的心;当作者带小狼入市时,“小狼一声不吭的躲在箱子里装死,即使车子再颠簸,即使有人敲拍纸箱他也悄无声息”我又笑了,为小狼的“合作”,为小狼的聪明和强大的忍耐力;

  当小狼“格林”口吐白沫,满身都沾满吐出来的白泡泡,吓得作者魂不守舍,以为是狂犬病,却后发后觉原来是牙膏时,我再次的笑出了声,为小狼的调皮可爱;当小狼,挖好只有自己能钻进去的洞穴,然后看准时机,自己喝饱水之后,将饲养员给所有藏獒的水全部掀翻倒掉,再看着恨不得将其**万段的藏獒们,优哉游哉的跑回避难所时,我惊呆了,随后哈哈大笑。这家伙,虽然做的好不地道,却是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完美演绎了一遍;

  2

  皱眉时,咬牙切齿时,我真的宁愿自己是一只狼,因为正如作者所述:“狼和狼一个样,人和人不一样。”

  小狼“格林”身上的第一道伤疤,是在对我们人类表示友好时留下的,也成了它终生的印迹,它的一个足趾从此缺少了一块。我不明白,那个穿高跟鞋的女子,她是如何狠心踩下去的,又想起了网上那些踩碎小猫脑袋的高跟鞋视频,一阵阵的反胃,痛时才惊觉,自己已经双拳紧握,手心已是满满的掐痕。

  当作者发现一头死掉的羊,想拖回去给格林吃时,她礼貌的征求牧场主人的意见。结果,牧场主人出尔反尔的从不要钱,到要卖给作者,再到要卖的比活羊还贵,再到活羊不卖。还特意叫来帮手,道是作者弄死了他的羊,再到为了勒索作者的望远镜硬是将公羊信口雌黄的说成有身孕的母羊,终于恬不知耻又沾沾自喜的达到了自己猥琐的目的。农场主那张丑陋,令人作呕的嘴脸,真的让我好想反驳:他不是我的同类。可我,再清楚不过,这样的嘴脸又岂止这一个呢!除了咬牙切齿的恨意,除了不让我自己及周围的朋友变成这样,卑微渺小的我,又能做什么呢?似乎,还可以警示正在阅览本文的你,不要变成那令人讨厌的样子,愿你我始终是同一类人。

  而每一次的心如刀绞、潸然泪下,我都好想说:“我愿成为一只狼。”

  当藏獒群战时,作者将刚刚受伤还未痊愈的格林关在了笼中。格林将坚硬的狼头,在铁栏杆上碰的“当、当”作响,它的“颈毛根根树立……眼睛里透出杀戮之前的绿光和与此极不相称的痛苦、绝望、羞愤与凄然决绝。”那一刻,我也恨作者,格林的感情仿佛移情于我,我愿化身为一匹狼,即使粉身碎骨又何妨,尊严无价,情义更无价。但我亦能理解作者的痛快,没有哪个母亲会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孩子去送死。所以,我也只能如作者般无奈、心痛的流泪;

  “格林安静沉默的,爬在受伤的藏獒黑虎的笼子旁边,警觉的看着门口……我小心翼翼的给黑虎去掉头皮上的血水,抹着消炎药和白药……格林抱着黑虎的头,用暖暖的舌头一遍一遍温柔地为他舔舐伤口,舔化上面的冰渣……”

  看到这段,我再次泪崩。谁说最是狼狠?谁道最是狼无情?脑中再次浮现出作者的独白:“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造就成了‘宿敌’”

  作者因为严重的肺水肿,不得不暂时离开草原,离开格林回成都治病时,格林红着的眼圈,咬的咯咯作响的牙齿,以及挣脱铁链在公路上发疯般的拼命追赶,这哪一个情景想来不让人潸然泪下?心如刀绞般的离别,或亲身经历或从书中读来,早已逐渐*惯、麻木,唯独这人狼之间的情谊来的太过猛烈而震撼。不知中,已是泪雨阑珊。

  从小便听腻了这个成语“狼子野心”,更是口口声传着东郭先生的故事,狼来了的故事,早已根深蒂固的以为狼就是最可怕、最可恶的动物。

  结果,作者以身犯险,向我们呈现出的真实却是:当作者以为格林被捕,回草原营救时,找了那么久,久到已到了快要放弃的极限。而大狼格林从未露面,却是带着妻女,日复一日的将自己搏命猎取的食物,放在作者每日必经的路口。突然就想到了,当大狼格林还是小狼时,正逢冰天雪地,食物匮乏之时,当发现自己藏的肉食被作者掉包成压缩饼干时,舍命护食的小狼格林,沉思许久。之后,他居然每一次猎食之后,都将猎物藏在那个已经被发现的藏食点,然后默默吃着作者放下的y压缩饼干。

  这样狼和狼一样的狼,真的是“狼子野心”吗?这个狼子格林,为何让我看到了人性都不完全具备的爱之心呢?即使他的母亲是人,是那类要将他们赶尽杀绝,让他们退避三舍的人类。试问,如果换换角色,如果是狼将我们逼到绝境,我们会是怎样的反应?不用问了,我们多少人不就已是见之怕之杀之了呢。

  3.

  真的好想化身为一匹狼,随着狼的族群,奔走在自由的荒野或雪原。也能够“不自由,毋宁死”,也能够为每一次的尊严和义气而抛头颅、洒热血,也能“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也能多情如格林,决绝如格林。

  梦醒,我还是我,格林却早已远去。但这个我,又已不是之前那个我。

  曾经,我讨厌一切猫狗,我不会残害他们,却也从未亲*。格林之后,每次看到街上的流浪狗、流浪猫,赶时间时我会对他们笑笑,闲暇时,我会买一些狗粮或者猫食,静静的蹲在一旁看他们进食。我甚至第一次,没有狂叫着扔掉跳入自己怀中的小猫;第一次,打车去看望一条狗,第一次抱了我家那条陪伴了我们十年,离别五年的大狼狗,虎子。五年未见,见面那一刻,虎子摇着尾巴冲向我,不断用舌头舔着我裸露的胳膊。他居然还记得我――我,这个冷漠的,从未抚摸过他的主人。我的泪,滴滴答答的掉在了虎子的毛发上,有悔恨,有感动。

  曾经,我热衷于给母亲买皮草,热衷于那毛茸茸大领子。格林之后,我将格林的故事讲给所有家人听,并祈求他们和我一样从此拒绝皮草。我们能做的实在有限,但我依然相信,少一分买卖,少一分杀戮。

  曾经,我的课堂只有考试会考到的应试内容,从不讲废话。如今,只要涉及到动物、环保的内容,我都会讲很多废话,讲格林的故事,讲《重返狼群》。领导不认可又怎样,不是优质课堂又如何,我自觉问心无愧。我为我是一名教师而自豪,因为我的学生爱我,他们愿意听我说,更会按照我说的去做。他们的背后有多少家庭呢?小手拉大手,总有一天,我相信,再读《重返狼群》我不会再皱眉,不会再有咬牙切齿的恨。

  所以说,美女作家李微漪,为我们呈现的记实小说《重返狼群》,真的是一本难得的好书。值得我,值得你,值得我们每个人去阅读,这本书会让你重新定义狼这个聪慧的物种。我已读过,已感受过,已被触动,也已有所改变,有所行动。愿你,走进那个世界,去看看,归来之日,你讲,我听。

  这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情节一直都深深吸引着我。读完后它深深震撼了我。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我觉的这种爱是美好、纯粹的,是感人、质朴的。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留了多少泪,但这些泪有高兴的,也有伤心的,总之是悲喜交加。我被李微漪以命相搏和她身上所散发的母性,被亦风雪中送炭、舍命相陪,被格林舍命救主所感动。格林不是普通的小狼,它是通人性的,它是智慧、勇敢的。他们之间的爱很单纯,很干净,就像那白雪就像小孩子的心灵那么单纯,没有任何杂念。这中爱已经超越了生命,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衡量的。我已经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它。他们之间的爱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干净的一面。

  李微漪到若尔盖草原写生,碰巧听到当地人说起了格林的故事,狼爸被猎人杀死,狼妈也吃毒肉自杀了,狠心的猎人也把狼窝掏了,好心的牧民救下了这五只尚未睁开眼的小狼。李微漪的内心的善良驱使她去找小狼们,不管是死是活,也要看一看那者无辜小狼。于是一个汉族女孩,独自一人踏上了寻找小狼的征途。当她终于找到时,牧民却告诉她“你来晚了”。当时她的内心是非常伤心的。她急忙跑过去,因为不管是它们是生是死,她都要看一看,她也不相信小狼会死。李微漪看到那只小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李微漪就学狼叫想唤醒小狼,小狼好像以为是狼妈便正睁开了眼。李微漪救活了小狼,她的善心驱使着她将小狼带回了成都。

  小狼很聪明,一闻到不熟悉的气息或听到什么声音它就会装死。但它也很顽皮,很爱玩,经常偷偷跑出画室。有一次,小狼偷偷跑出去把李微漪爸爸种的菜地弄的乱七八糟,糟蹋了许多菜,李微漪的爸爸非常生气。李微漪担心以后会藏不住小狼,于是向亦风求助,搬进了一个公寓,但它还是很爱玩。

  有一天,李微漪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小狼满嘴吐白沫。以为是狂犬病,又想到自己被咬过,于是又想起最*的一系列反应和狂犬病很像,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才发现是牙膏,我当时便大笑起来。小狼也是看见什么就咬什么,经常咬电线。于是李微漪就想了一个办法,在电线上涂了芥末,辣得小狼四处乱蹿,一头扎进了水盆里。

  后来小狼在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微漪便带小狼一起去了若尔盖草原,决定将它野化、放生。但在草原生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一次小狼不小心被一只藏獒紧紧咬住,李微漪冒着断臂之险从藏獒口中救下出了小狼。李微漪生病时,小狼便每天守在李微漪身边,还把自己唯一的兔肉拿出来给李微漪,但李微漪不得不回去治病。15天他们没有相见。当李微漪回来时,它不顾割破肚皮的危险跳过装有玻璃的高墙来见主人。

  一人一狼一起上狼山,在这里寻找狼群,让小狼回归狼群,将它放生。当小狼走时,他们心里是多少么难过,多么不舍,可李微漪知道小狼是自由的,她不得不这么做。放生后,李微漪没有走,因为她还想再看一看小狼,最终她看到了,小狼很好,还成为了狼王。

  二人、一狼他们之间多么单纯,多么纯粹,没有任何目的。如果有目的,那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将小狼放生。他们做到了。他们之间的爱是伟大的,已经超越了任何东西,包括生命。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从前,有一只大灰狼出没在一片森林里……”小时候睡觉前,妈妈总会给我讲一个故事,就比如小红帽。我想,大家都是听着这故事长大的吧!故事中体现出了狼的狡猾,阴险,恶毒。使我们对狼产生了错误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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