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菁华5篇)

首页 / 读书笔记 / | 2022-10-03 00:00:00 读书笔记,大学生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1

  读一本好书,能够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匪浅。全书无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述,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到达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感情观,令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感情的执著。她所拥有的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古代美女的话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感情疯狂的执著。可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我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年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封建时代的女子对感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感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纫如丝,磐石转移。”当他们的感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著,他们仅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感情观中,感情与婚姻是能够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肉体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我的幸福,她并未将感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他的感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

  的变更而变化的。

  思佳丽的大半生又是为爱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终她才发现,原先她一向钟爱的艾希礼并不爱他,也不曾像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我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

  从思佳丽的三次婚姻中我们能够看出,人就是不珍惜眼前得到的,总是想追求更好的,喜欢追求虚无缥缈的感情,最终的一切都会随风而逝。最终的结局是,得不到还会失去心中本保留的完美。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2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感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我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

  整本书以她的感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时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我,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我脚下的路。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3

  《飘》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的小说,书名直译应为“随风飘逝”,蕴藏着两层含意:这呼啸的飓风,指的是南北战争;那飘去的云朵,指的是农奴制的安逸生活,

  女性主义文学是始于19世纪,到了20世纪开始蓬勃发展。1936年出版的《飘》中公斯嘉丽就是这股潮流下代表形象之一。书还没读完,且从一条线索——人的成长及品质,选择几个人谈谈。

  父亲:杰拉尔德·奥哈拉

  活力,土气,粗鲁。富有开拓精神,为人心地善良。靠喝酒不糊涂的海量与孤注一掷的勇气,赢得塔拉庄园。

  母亲:艾伦·奥哈拉

  大家闺秀出身,永远齐齐整整,从容不迫。勤劳节俭,心地厚道,是全县最得人心的邻居。

  斯嘉丽·奥哈拉

  十六岁的妙龄,爱上了阿什礼。某天,从欧洲游历归来的阿什礼,骑着高头大马,衣着光鲜,美轮美奂出现在斯嘉丽的视线中,这一刻满足了这位少女一种想象,不可遏制的痴情滋生,之后,为了得到阿什礼的爱费劲心机。

  阿什礼却与梅兰妮结婚,败下阵来的斯嘉丽,担心丢人现眼的恐惧倒比失败的耻辱更大。痴情受挫的她不顾妈妈反对,不出两周就做了人妻,再不出两月,又做了寡妇。

  南北战争开始了,战火的蔓延,让身处亚特兰大的斯嘉丽无奈冒着危险重返自己的家——塔拉庄园。战火之下塔拉,田地荒芜,爸爸精神失常,读书笔记妹妹被病魔击倒,饥肠辘辘的一张张嘴,巴望救助。残酷的斗争,野蛮的报复接踵而至——塔拉庄园可能被阴谋夺走,急需300元钱挽救危局。

  此时斯嘉丽十九岁,面对这一切她怎么办?

  “向狮子样勇敢,却完全缺乏想象力”的斯嘉丽,身上流淌着先辈们的血液,她作出了抉择——抛开对阿什礼的爱恋,塔拉就是她的战场,她的命运,她必须取胜。

  “上帝作证,我绝不要再挨饿。”斯嘉丽甩开往日的一切束缚,甩掉过去的自己,竭尽全力,甚至拿自己的名誉尊严来冒险,好夺回失去的一切,必须抛开傲慢的心态,往前看,在这场生存斗争中拼命挣钱。

  在这场塔拉庄园的保卫战中,斯嘉丽真正认识到了属于自己的神奇的土地对自己的意义,这是精神的殿堂,心灵的栖息地。

  现在,我们家乡的土地不断被征收,传统的倚靠土地生存的人,彻底被剥离了土地,被纳入到社会发展的大熔炉中,这些人的精神的家园在哪儿?

  阿什礼·威尔克斯

  阿什礼爱好音乐、书本、景致。他的致命弱点——不肯正视赤裸裸的现实。战争后回到家园,发现生活一下子太真实,太与个人休戚相关,太逼*最简单的生活现实,战前那种休闲自在的美与生活一去不复返。他的生活经历没有教会他如何与人相处,他也缺乏追求理想生活的本领和勇气。

  可能远离实际的读书人,在面对生活时更容易像阿什礼一样无措,变得懦弱,所以列夫·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尼娜》中给列文刻画的角色时,强调劳动的特性决定了他全部生活的性质。

  农奴制下的主人公们需要在土地上劳动,现在的人们在哪里劳动者?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4

  以前有一个女孩问我是否喜欢斯嘉丽这样的女性,因为自己当时还没有看这本书,就临时抱佛脚,去百度了一下大概情节,故事在我脑海中的最初轮廓就是围绕斯嘉丽嫁人,成寡妇,再嫁人,夺走亲妹妹的爱人,对于爱情相当随意,对于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痴痴傻傻分不清……接着我对她回答说:我这么专情的一个人,自然不会喜欢斯嘉丽这样的。她并没有再回复我。

  现在看完这本书,回想一下,斯嘉丽和媚兰是整本书中最重要的两个女性角色,截然相反的两个性格,如果可以重新回答她的问题,我想说,我会喜欢斯嘉丽这样的女性而不是媚兰这种。我觉得这部小说传达一部分女权主义的思想,斯嘉丽重建塔拉的过程展现的淋漓尽致。这学期行为学老师上课曾经问过我们班所有男生一个问题:如果将来你们的妻子挣的钱是你们的三倍甚至更多,你们愿意在家做奶爸吗?事后我还特意问了我一个挺要好的朋友,他不假思索的就回答不愿意。不管怎么说,我都觉得在爱情的基础上,我是心甘情愿的。其实斯嘉丽并不滥情,只是在爱情方面不太成熟罢了。

  特别喜欢白瑞德说的一段话: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的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碎了就是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愿把它修补好,然后终身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可是就算在找一个新的东西来替代它,也永远无法换回你心中最初的那份美好。就像我的沙画瓶碎了,我买了更贵更华丽的项链,可是,最初买沙画瓶时心中那无可替代的美好,随着它掉落地上的一瞬间,碎的难以接受。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5

  我们每个人就像一片树叶,被风吹落,也被风吹起,漂流在尘世里,不知会飘向何方。——题记

  我读过多少书,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在学校的时候,匆匆地《茶花戈》、《红与黑》等,也许由于文学素养浅薄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给我太大的震撼。暑假时,朋友推荐我读下《飘》,那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地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后,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画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么精细。读完《飘》,他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我很喜欢《飘》的主人公斯佳丽,她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给人的影响很好:勤劳、直率、有责任感;而她风一般的善变的性格,正如本书的题目“随风而行”一样。她之所以有3次坎坷的婚姻,只因她复杂多变的性格。因而在我的到这本小说的时候,我不仅没有因所谓斯佳丽的“叛逆精神,自强不息”所感动,反而为她漂泊不定的生活,失去所有而仍不知道真爱在何方的悲剧的性格感到遗憾。必竟书的结尾这样写道:她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即使失败就摆在眼前,如今就凭借这种精神,她把下巴高高翘起。她能够让瑞德回来,她知道她能够。世界上没有哪个男人她无法得到,只要她下定决心就是了,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作者的这句话给了一代又一代人精神的洗礼,给人自强不息的精神。而在我看来”没有那个男人无法得到“并不能呢过并明她的成功,反而揭露了她的不择手段。为了金钱,她可以出卖自己的幸福;而为了自己的幸福,她可以出卖自己妹妹的幸福,出卖他人的幸福,创造出她所能制造的假象。可最终,她也不会得到什么真正的爱情。可是,斯佳丽她认为她控制住了那个男人,她认为她并没有失败,仍期待着明天——不是充满自信,而是茫然的期待。这种自私、虚伪的期待的性格决定了斯佳丽到了故事的最后都没有一个美满的归宿。

  其实,善变、自私、虚伪,这些性格的弱点也是人人都有的,仿佛一个栅栏,阻挡我们奔向事业的成功、生活的幸福。《飘》借爱情的题材,写了每个人因为自己的性格弱点而遇到的窘境。“新的一天”固然是好,然而总是期盼“新的一天”,总期待有别的爱情能够收获,而不是想清楚自己做错了什么,抱着所谓的希望和信心去寻找渺茫的机会,斯佳丽则能获得他的幸福呢?也许她只能活在所谓的庄园的梦中了。

  漂浮在尘世间里,有的人被物质打败做了生活的奴隶,有的人随时间而改变了自己最初的纯真,剩下的便是所谓的特立独行的人,但也许就是他们眼中的人,才真正的未忘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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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1)

——大学生读书笔记 (菁华5篇)

大学生读书笔记1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 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 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 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 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 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 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大学生读书笔记2

  以往我看书都是囫囵吞枣,可是当我看到刘墉先生的这本书时,便只好一一阅览,细细品位其中的人生哲理。

  刘墉先生的这一作品以娓娓道来的形式,和风细雨的与读者交流,有时像师长,有时又像是朋友。诚挚的态度,睿智的头脑,*易*人的风格,语言幽默鲜活,一个个精彩的哲理融入巧妙的故事当中,既有说服力,也很容易让人接受。本书既有观念的提倡,也有实际的操作指导,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比如《谈考试》、《谈记忆》两章,既有考试方法指南,也有奇妙的记忆方法展现。同时该书也具有实尚的因素。这本书是以他的女儿为对象写的,而女孩子长大了都爱美,爱现,所以刘墉先生用了一个章节《谈美的呈现》,告诉青少年怎么拍照漂亮,怎么站比较美,怎么说话比较动人。

  读了这本书,打心底会让人萌发一种斗志,一种不服输的冲劲,一种力争上游的勇气。于是,从中受到了不少的启发。

  “有一天,每个人都说你没希望的时候,不要气馁,再试一次!很可能,你这一试,就成功了!”这是刘墉所著的《再试一次就成功》中最令我难忘的语句。成功,1000个人对它有1000种不同的理解,但通往成功的道路只有:坚持。在成功之前不断地“再试一次”,对自己说,这一次也许就会成功,成功终会来到。“再试一次”是成功的钥匙,书中这样说:再试一次有两个意思,一是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失败,失败了不要气馁,只要有“再试一次”的勇气和信心,你就能获得成功;二是在取得了已有的成功之后,我们总是容易安于现状。只有抱着“再试一次”的信念,我们才能不断超越自己,攀上新的成功高峰。

  成功并不是飘渺不可及的,也许一次考试的进步,就是一次成功。每一个大的成功都是由无数小小的成功组成的,而每个小小的成功背后,都有无数或大或小的失败,如果没有“再试一次”的勇气与毅力,成功永远都是可望不可及的。把一个大的困难分解成一个个小困难,一点点去克服,一点点地取得成功。在成功之前决不要放弃,再试一次。再试一次!再试一次!!无数个“再试一次”后,就是你期望已久的成功。

  再试一次,是不要放弃黑暗中的一丝叫做希望的光芒;再试一次,是帮助你走出困境的一剂叫做坚持的秘方;再试一次,是开启成功之门的一把叫做毅力的钥匙!失败的时候,不要气馁,用你伤心难过的时间再试一次吧!也许这次,你就看到了成功——因为成功,永远与你只有一步之遥。

  《傅雷家书》是我国著名文学翻译家傅雷与夫人朱梅馥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xx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这是家书,但又不仅仅是家书。傅雷先生早年留学法国,在美术、音乐鉴赏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与儿子通信时,他也对中外的艺术家及其作品做了深入剖析,其间不乏对贝多芬及莫扎特等音乐家的经典点评。因此,《傅雷家书》也是一部优秀的美学鉴赏作品。

  由于在傅聪幼年时傅雷先生对他的教育过于严格,导致父子二人关系并不亲密。面对这样的父子关系,傅雷先生在通信伊始就对儿子表达了自己的悔恨,并且在以后的信中也一再提到自己的教育有不适当的地方,并感叹儿子能够避开这些不利因素,成为一个真正优秀的艺术家。他的去懊悔的同时也夹杂着自豪:当儿子傅聪在国际钢琴赛事上获得大奖时,他会忍不住大赞道:“想不到你有这么些才华,想不到你的春天来得这么快,花开得这么美,开到世界的乐坛上放出你的异香……我做父亲的一向低估了你,你把我的错误用你的才能与苦功给点破了,我真高兴,我真骄傲,能够有这么一个儿子把我错误的估计全部推翻!”;当他感到儿子在思想上更加通达更具哲思时,他又这样写道:“你分析能力比以前强多了,态度也和*得很。爸爸看文字多么严格,从文字上挑剔思想又多么认真,不会随便夸奖你的”;而当他感到儿子在日益成熟时,他丝毫不吝表达自己的爱意与赞美:“孩子,你一天天的在进步,在发展:这两年来你对人生和艺术的理解又跨了一大步,我愈来愈爱你了,除了因为你是我们身上的血肉所化出来的而爱你以外,还因为你有如此焕发的才华而爱你:正因为我爱一切的才华,爱一切的艺术品,所以我也把你当作一般的才华(离开骨肉关系),当作一件珍贵的艺术品而爱你。”这些文字,即便没有什么文化的人,也可以轻易领会,因为天下父母皆是如此!

  我们常说“严父”,而严父的“严”正是基于对子女前途的忧虑而产生,是一种更悲剧性的付出。因为,当子女们年纪尚小时,往往无法理解这份隐藏在严肃外表下的感情,很可能在父辈与子女之间刻下了一道深沟。只有到儿女心智足够成熟,甚至直到自己也为人父母,才能真正理解父亲。傅聪先生即在自己的某封回信中这样写到“我一天比一天体会到小时候爸爸说的“第一做人,第二做艺术家,……”可见他也渐渐理解了父亲的一番苦心。

  傅雷先生正是基于对儿子的深情,才借着书信与笔墨表达出*时未曾出口的关怀。然而,这样深挚的关怀,又怎会仅仅停留在表情达意的层面上呢?

  傳雷在给傳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ssip(闲话),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

  从以上这些文字看来,傅雷先生的确是按照他在信中对傅聪先生提出的“做人,做艺术家,再做钢琴家”来要求他。

  傅雷先生性格严谨,对待朋友如此,对待工作更是如此。他苦于自己的文字太“实”而不够灵活,不能完美地展现某些原著的神采,为此专门阅读老舍等作家的作品,求得更具活气的文字。傅聪的弟弟傅敏这样描述他的父亲“爸爸一生工作严谨,就是来往书信也整理得有条不紊。每次给哥哥的信都编号,记下发信日期,同时由妈妈抄录留底;哥哥的来信,也都编号,按内容分门别类,由妈妈整理成册。”这样的身教,加之信中的谆谆嘱托“提醒你一句:信中把‘自以为是’写作‘自已为是’,此是笔误,但也得提一下。”、“自己责备自己而没有行动表现,我是最不赞成的。这是做人的基本作风,不仅对某人某事而已,我以前常和你说的,只有事实才能证明你的心意,只有行动才能表明你的心迹。”足见他时刻对儿子的做事方法乃至一些生活细节提出自己的建议,这是凝结了一位智者思虑的笔墨。

  傅雷先生为人坦荡,禀性刚毅,“*”即受迫害,于一九六六年九月三日凌晨,与夫人朱梅馥双双愤而弃世,悲壮地走完了一生。

  他的高洁品德在与傅聪的信中表露无遗,由于傅聪先生一直在外国学*、表演,傅雷先生总是提醒他祖国、民族的重要。某次傅聪想回国探亲时他以减轻*的经济负担为由拒绝,而事实上,他内心里极渴望与儿子团聚。这也许是那一代知识分子的良心——对自己的个人生活不过分要求,可是对工作及祖国的热爱总是无限度的。

  书中展现出的傅雷先生的优秀品德,也许在现今的社会中已经绝迹,但正如普希金所说: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回忆。所以,正是基于此,这份回忆便更增其可贵。

  傅雷的家书,文字精粹优美,是真情的流露,读来感人至深。我们从他的家书中,不但解到了这对父子之间感人的故事,还能学会做人的道理。

大学生读书笔记3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我们要珍惜现有学*条件,刻苦读书学*,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大学生读书笔记4

  《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在初中时已经接触过了。只是当时只是看到了男女主角之间的感情纠葛,起起落落的情绪,让人沉浸在其中,几年之后,再次翻阅,别有一番风味。

  班纳特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班纳特太太是一个神经质虚荣心十足的女生,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唯一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班纳特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静。简·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沙白·班纳特是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么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唯一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彬格莱·查尔斯,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泥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彬格莱却恋上了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与简·班纳特相互爱慕;而彬格莱的好朋友达西·费茨威廉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爱上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莉沙白,但是正因班纳特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沙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主要就是描述他们这段关联的转变过程。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感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感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刻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感情不好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务必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完美、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因此从此刻开始,我们就就应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

  未来打拚吧!

大学生读书笔记5

  不得不说,《俄狄浦斯王》是一个让我读了之后毛骨悚然又热血沸腾的故事。故事集中写俄狄浦斯追查杀害前王凶手这一中心事件。究竟谁是凶手?构成戏剧的悬念?之后透过一环扣一环的发现、突破,使矛盾一个个地揭开,一步步把戏剧冲突推向惊心动魄的结局,紧凑生动,悬念迭起,扣人心弦。令我毛骨悚然的是这无法摆脱的命运,剧中人一心想摆脱杯具的命运,无奈每一步都使自我离杯具更*一步。

  个性是看到伊奥卡斯特自信满满的安慰俄狄浦斯预言不可信,命运但是如此时,真的太讽刺了。

  伊:你所说的这件事,你尽可放心;你听我说下去,就会明白,并没有一个凡人能精通预言术。关于这一点,我能够给你个简单的证据。

  有一次,拉伊俄斯得了个神示?我不能说那是福玻斯亲自说的,只能说那是他的祭司说出来的?它说厄运会向他突然袭来,叫他死在他和我所生的儿子手中。

  但是此刻我们听说,拉伊俄斯是在三岔路口被一伙外邦强盗杀死的;我们的婴儿,出生不到三天,就被拉伊俄斯钉住左右脚跟,叫人丢在没有人迹的荒山里了。

  既然如此,阿波罗就没有叫那婴儿成为杀父的凶手,也没有叫拉伊俄斯死在儿子手中?这正是他害怕的事。先知的话结果但是如此,你用不着听信。凡是天神务必作的事,他自会使它实现,那是全不费力的。

  俄:夫人,听了你的话,我心神不安,魂飞魄散。

  命运总是在人们洋洋得意的时候给人重重一击,使人们之前的担心与忧虑和为摆脱命运所做的一切都成了尖锐的讽刺。

  索福克勒斯处理的主题是伟大人物的杯具命运,他一方面哀叹人类的命运多舛,一方面又感叹人类的可怕力量,因此,在他的作品中时常充满着特殊情感的张力。剧作取材于神话和传说,多描述理想化的英雄人物与命运的冲突,但终究不能挣脱命运的摆布而走向毁灭的杯具结局。

  人真的就无法改变命运么?人应当有我命由我不由天的觉悟啊。俄狄浦斯的勇敢抗争让我热血沸腾。俄狄浦斯在明白自我犯下弑父娶母的罪孽后并没有自杀,要明白死是结束痛苦一了百了的方法,而活着理解惩罚是多么可怕的事!这时选取活着需要多大的勇气!

  歌队:我不能说你的意见对;你最好死去,胜过瞎着眼睛活着。

  俄:别说这件事做得不妙,别劝告我了。假如我到冥土的时候还看得见,不知当用什么样的眼睛去看我父亲和我不幸的母亲,既然我曾对他们做出死有余辜的罪行。我看着这些生出的儿女顺眼吗?不,不顺眼;就连这城堡,这望楼,神们的神圣的偶像,我看着也不顺眼;因为我,忒拜城最高贵而又最不幸的人,已经丧失了观看的权利了;我曾命令所有的人把那不清洁的人赶出去,即使他是天神所宣布的罪人,拉伊俄斯的儿子。我既然暴露了这样的污点,还能集中眼光看这些人吗?不,不能;如果有方法能够闭塞耳中的听觉,我必须把这可怜的身体封起来,使我不闻不见;当心神不为忧愁所扰乱时是多么舒畅啊!

  唉,喀泰戎,你为什么收容我?为什么不把我捉来杀了,免得我在人们面前暴露我的身世?波吕玻斯啊,科任托斯啊,还有你这被称为我祖先的古老的家啊,你们把我抚养**,皮肤多么好看,下面却有毒疮在溃烂啊!我此刻被发现是个卑贱的人,是卑贱的人所生。

  你们三条道路和幽谷啊,像树林和三岔路口的窄路啊,你们从我手中吸饮了我父亲的血,也就是我的血,你们还记得我当着你们做了些什么事,来那里以后又做了些什么事吗?

  婚礼啊,婚礼啊,你生了我,生了之后,又给你的孩子生孩子,你造成了父亲,哥哥,儿子,以及新娘,妻子,母亲的关系,人间最可耻的事。

  不应当作的事就不应当拿来讲。看在天神面上,块把我藏在远处,或是把我杀死,或是把我丢到海里,你们不会在那里再看见我了。来呀,牵一牵这可怜的人把;答应我,别害怕,因为我的罪除了自我担当而外,别人是不会沾染的。

  我想俄狄浦斯被人称为英雄就是因为他的这种勇气。英雄的可敬之处是他是人的前提下成立的,有人的七情六欲,战胜自身的恐惧才可得到人们的尊敬。

  若本是无情无欲,不怕不惧,轻简单松便做到常人难以做到的事,那是神,只能活在人们的想象和敬畏之中。我觉得索福克勒斯的成功便是在于他塑造了一个勇敢抗争命运,有血有肉的英雄。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2)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优选【五】篇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1

  寒假里,我阅读了一部非常经典的爱情巨著——《飘》。它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主角是美丽、好强、任性的庄园主小姐斯嘉丽,全书描绘了她与几个男人分分合合的爱恨情仇。这部小说不仅写出了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更写出了社会、历史的重大变迁。斯嘉丽在逆境中凭着自己的精明能干逐渐从低谷中爬起来……

  在这本书中,我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我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我喜欢爱伦的温柔贤惠,但是对于主角斯嘉丽,我却不知道怎么来描述她。小小的我认为她在感情上是失败的。她一生爱过两个男人,可这两个人她都不了解。如果她真正了解阿西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如果她真正了解瑞特,她就不会一次又一次辜负瑞特对她的一往情深。她为什么爱上阿西礼,那是引文她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了身衣服,再把这件衣服套在了阿西礼的身上。她爱的不是阿西礼,而是那件衣服。斯嘉丽像一个小孩子,她把爱她的瑞特吸引到自己身边,明明幸福*在咫尺,可她却坚持把他推向深渊,到最后,怎么也得不到幸福。但无论怎样,我还是很敬佩她。敬佩她的坚强,敬佩她的勇气,敬佩她的精明,敬佩她对土地的执着。正是因为她这些优秀的品质,才使她能够在逆境中振作起来,为自己开创美好的明天。

  在此书中,我最喜欢的人还是瑞特。巴特勒。他勇敢、执着,深爱着斯嘉丽十几年,默默地帮助她,宽容她的任性和漠视。可是,再深沉的爱,也会有被消磨光的时候。正是斯嘉丽愚蠢的固执,才会把瑞特的爱一点一点地消磨,直至彻底的失望。他爱斯嘉丽,了解斯嘉丽,默默地为她做了很多事,可斯嘉丽却视而不见。当他女儿离开她的时候,他的心也离开了斯嘉丽,他绝望了,不想再努力了,这种爱让他太累了。这种没有结局的爱情让读者唏嘘不已,留下了许多的遗憾!

  这部书中的主角有着鲜明的特色,配角也塑造得栩栩如生。在斯嘉丽成功的背后就有着一个重要的人物——玫兰妮。无论斯嘉丽身处何方,玫兰妮总是她坚强的后盾,帮助她完成各种事情。她像母亲一样对待斯嘉丽的孩子韦德;在斯嘉丽杀死北方佬之后,冷静地帮斯嘉丽收拾残局;在人人都怀疑斯嘉丽和阿西礼的时候,她一如既往地帮助她,勇敢地保护她。可以这么说,没有玫兰妮,就没有斯嘉丽的成功。她是书中最完美的角色。我最不欣赏的任务是斯嘉丽的梦中情人——阿西礼,他像小孩子一样总是生活在梦想中,不为现实生活打算,少了男人应有的担当,虽然我还小,但直觉告诉我,嫁给这样的男人一定不会幸福。

  虽然让才满12岁的我来探讨《飘》这部作品中的爱情还显得有些稚嫩,但读书之后总会有些感触,真实的记录也是一种收获。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2

  以前有一个女孩问我是否喜欢斯嘉丽这样的女性,因为自己当时还没有看这本书,就临时抱佛脚,去百度了一下大概情节,故事在我脑海中的最初轮廓就是围绕斯嘉丽嫁人,成寡妇,再嫁人,夺走亲妹妹的爱人,对于爱情相当随意,对于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痴痴傻傻分不清……接着我对她回答说:我这么专情的一个人,自然不会喜欢斯嘉丽这样的。她并没有再回复我。

  现在看完这本书,回想一下,斯嘉丽和媚兰是整本书中最重要的两个女性角色,截然相反的两个性格,如果可以重新回答她的问题,我想说,我会喜欢斯嘉丽这样的女性而不是媚兰这种。我觉得这部小说传达一部分女权主义的思想,斯嘉丽重建塔拉的过程展现的淋漓尽致。这学期行为学老师上课曾经问过我们班所有男生一个问题:如果将来你们的妻子挣的钱是你们的三倍甚至更多,你们愿意在家做奶爸吗?事后我还特意问了我一个挺要好的朋友,他不假思索的就回答不愿意。不管怎么说,我都觉得在爱情的基础上,我是心甘情愿的。其实斯嘉丽并不滥情,只是在爱情方面不太成熟罢了。

  特别喜欢白瑞德说的一段话: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的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碎了就是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愿把它修补好,然后终身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可是就算在找一个新的东西来替代它,也永远无法换回你心中最初的那份美好。就像我的沙画瓶碎了,我买了更贵更华丽的项链,可是,最初买沙画瓶时心中那无可替代的美好,随着它掉落地上的一瞬间,碎的难以接受。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3

  一部《飘》史诗般波澜壮阔地展现了美国佐治亚洲内战时期、重建时期的生活。伴随着包括十二棵橡树与塔拉在内的庄园昔日一派富丽堂皇风姿的消逝,南方人悠哉游哉的生活方式在战火中也已然天翻地覆。传统的南方社会与道德规范及其守护者一同在乱世中飘摇,即便重建最终结束,一切随风飘逝,似乎战火的硝烟也在民主党执政的那一刻*息,可是属于战前那个时代的人们与另一种生活的斗争又何曾停止?在历史长河中时代的更迭、不一样礼貌的冲突等各种不可触的硝烟亦永久延续。

  战前悠闲安宁的气息散布在南方人呼吸的空气中,那些相沿成*的社会伦理与道德规范渗透在每个南方人的修养中,还有庄园里的每一�g泥土,每一片喻示丰收的棉花地,每一对主仆与邻里的微妙关系,都成为他们生命的一部分。而在众多南方人中,阿什礼较他人而言与他所热爱怀念的那种礼貌更深刻地融为一体,并成为它的一部分。于是对于旧生活的这一件“富于魅力,匀称完美”的艺术品的眷恋之深远胜于他人,在新生活之中表现出的格格不入也袒露无遗。他有着与瑞特一样的远见,能看透战争的本质,也当然明白“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道理,却缺乏勇气抛弃他所归属的时代去拥抱新社会,害怕一切真实鲜活的人和事,甚至连斯佳丽也想尽力回避。所以,阿什礼只是旧礼貌的一部分而不能成为其最佳代表,一个礼貌即使不可避免地终结,却从来不应只存在于幻影与梦境中,不应只是牢牢镶嵌在为其量身定做的社会中,真实鲜活才是一个礼貌存在的保证。

  与阿什礼同属一个时代的梅拉妮则活出了一个时代的傲骨。战争使“生活正伴着铿锵的马刺远去”,她不是不明白,也并非无动于衷,只是更愿坚强勇敢地应对社会巨变的艰辛过程,她才是那个时代的象征。如果说埃伦与梅拉妮同属一个时代衍生出的伟大女性,我想梅拉妮更具代表性,虽然同样的温惠端敬、柔中带刚,但毕竟埃伦不幸地在战争前期与世长辞,却有幸地避免了在乱世中挣扎;而梅拉妮经历了这一切,在苦难面前即坚持了上流社会的修养,成为一个阶层的主心骨,又坚定地开始新生活,从未放弃人生的期望。所以当她高洁纯良的生命最终飘零时,阿什礼的精神几*崩溃,斯佳丽才明白自我对她的依靠之深,仿佛一代人的梦想,一个传奇故事就此结束。

  战后的生活徒剩一片废墟,生存的渴望与生命的力量则悄然滋长。斯佳丽顾盼生辉的绿眸子见证了生活的苦难,却永远充满期望。她的先辈们都经历过毁灭性的打击,却用自我的双手从厄运中夺取最好的结局,与其说她的坚强源于家族一脉相承的血统,不如说这是顽强的生命在灾难面前的共性。所以每当斯佳丽因背离埃伦的教导而心痛,她都会告诉自我“明

  天又是新的一天”,来日方长,痛定思痛的日子多得是,解决当下困境才是最紧要的。而塔拉,作为一片孕育生命的大地,一个对生存的最直接定义,被斯佳丽视为自我的命运与战场。直到之后生命中的至爱一一离去,塔拉依然是她最终选择的灵魂归宿。

  飘于乱世,无论像阿什礼般苟延残喘,像梅拉妮般守住信仰,还是像瑞特和斯佳丽般为了生存不择手段,过往的一切,包括故人、故事与故园,都与远去的礼貌一同无法可止地随风飘逝。纵然前往查尔斯顿的瑞特最终真的与现实社会和解,斯佳丽能从塔拉的怀抱中再度汲取力量,阿什礼能重新应对生活,谁都能与风逝的过往冰释前嫌,但真实存在而不可触碰的硝烟却不曾停止。正如阿什礼所言“不论何时礼貌毁灭,结果总是重演历史。有头脑有胆识的人活下来,没头脑没胆识的被淘汰”,斗争总在继续,可是是后人演绎前人的故事,后代再以别样方式上演不一样于前朝的荣辱兴衰。

  人人都像斯佳丽般有一个逃不掉的梦魇,有自我在特定处境下的一番挣扎,所谓挣扎,也可是是新陈代谢规律发生作用的必经过程。但凡能像沉舟侧畔那行进的帆船般从容的人,无非是深刻得认识到:过往随风逝,硝烟未曾止……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4

  棉絮轻扬,硝烟弥漫,四载战火掠夺了所有笑语欢颜。曾年少轻狂,只懂踏歌轻舞。而今,世事沧桑,繁华转瞬而逝,人去楼已毁。时过境迁,当我再次掩卷收书时,仍不禁为思嘉浮沉跌宕而嘘唏不已。

  《飘》是美国女作家米切尔发表过的唯一一部小说,书中记叙了美国内战前后,南方农场主杰拉尔德的爱女思嘉开始时叛逆、任性,随着战火的蔓延与生活环境的恶化,加上三次失败的婚姻后,在一次次的挫折中她改变了自我甚至整个家族的命运。在她身上,豪爽大气,不被封建思想禁锢的光芒与魅力,折射到每个人的身上;但她却又是个精明过头、贪慕虚荣、甚至有些斤斤计较,这样的一个矛盾统一体,就像是一个真实地生活在现实世界里的人,一瞬间会以为她并不是小说里虚构的完美人物,而是生活在我们的身边的一个不得不让我们佩服的人。

  思嘉虽然是个不折不扣为了到达自我的完美生活,为了得到感情不择手段,但她仍给留给下美丽、坚强与自信的形象。最为令我所震撼并感动的是在结尾,她站在高高的土地上,在温暖熟悉的故土上,那句“无论怎样,明天是个崭新的一天!”我永远记住这句话,它带给我的不仅仅是对人生的深思,更是对我精神上坚定无比的信仰。我同思嘉一样,始终都坚信着期望,坚信着未来。不放弃,不抛弃似乎也成了一种信念。

  “欲戴王冕,必承其重。”命运给思嘉的王冕重得像枷锁一样。可是思嘉却勇敢地、不服输地挣脱了枷锁,打破了命运的束缚。

  思嘉不禁让我联想到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四肢健全的人却因为一点不顺如人意就轻言放弃,有多少人遇到一点芝麻大小般的事情便颓废不起,又有多少人遭到意外便怨天尤人,却有多少人能够另辟蹊径,从而破茧重生、笑傲风云!即使应对过太多的痛苦与失意,思嘉却从未所以而崩溃。

  毕竟,再多的痛苦与失败也只属于昨日,明天只属于自我,仅有自我能改变命运,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一切都还没有结束,没有什么能够阻止我们向前迈进的步伐与努力奋斗的坚决态度。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这种精神难道不是我们所缺欠的吗?

  很多高中生应对如泰山般的压力时,不知所措,任凭光阴一日日流逝,却不知赶脚前追。的确,每一天都应当好好珍惜,读完了这部寓意深刻的《飘》,我想,我会以更加严谨、更加进取的心态来对待我如落花流水般的高中生活——因为,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道无止境,虽步履蹒跚,但,与其怀念过去,不如向往未来,与其向往未来,不如该放就放去远方,与其放去远方,不如静下心来,坦然笑对人生!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5

  依稀记得第一次知道《飘》这部作品是我在上高一的时候,看着同学拿着那么厚的一本书在看,我不由的傻了眼,被那么厚的书给吓到了,但当我被告知说这本书的内容很丰富,很有哲理的时候,我却又不由自主的捧起它,细细的阅读了好久好久……

  《飘》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作品,是一部具有浪漫主义色彩、反映南北战争题材的小说。这本小说所塑造的人物颇多,人物的形象也非常丰富,每个不同的角色给人精神上的鼓励也不同,正如主人公斯佳丽身上表现出来的叛逆精神和艰苦创业、自强不息的精神,一直令我们每位读者为之倾心。

  当现在的我提起笔来写这篇小说的读后感时,思绪不由得把我带回三年前看这部小说的时候,女主角斯佳丽的形象也忽然间浮现在眼前。我对斯佳丽始终持有一种敬佩之情。在美国南北战争发生的时代,战争,硝烟改变了当时美国人民的命运,但也是在这时候,战争让一群女人勇敢地站了起来,她们变得很坚强,在战火和硝烟中捍卫着自己国家的土地,尤其是斯佳丽,她更是秉承着不屈服的的精神去承受战争给她的生活带来的各种变化,她坚信:Tomorrowis anotherday!这也是给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斯佳丽在面对因战争而变幻的生活时的勇敢,无疑是我们现在在校的每个大学生应该好好借鉴和学*的。在战争中,大火烧了她的庄园,她以前一切美好的生活也随着熊熊的大火而消失殆尽,留下的只有一片令人绝望的黑色焦炭。更糟糕的是,就在这时,她还要承受母亲病逝,父亲发疯的痛苦。在这关键的时刻,她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坚强地站出来担当起整个家庭的责任,表现出令人震撼的坚强的一面。她是如此的独立特行,她果断的选择迎接困难,担当责任。这不禁让我拿之与现在的我们进行对比,试想一下,现在的我们生活衣食无忧,有着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是当生活给我们轻轻地一击时,却有多少人叫苦连天,承受不了,抱怨上帝的不眷顾?又有多少人可以站出来说,我要是也遭遇到这种情况,我也可以像斯佳丽一样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去面对?21世纪的生活在给我们安逸舒适的环境的同时,无疑也在慢慢抹杀掉了我们心中那深藏的坚强的一面。多么可悲的事情!

  但是,斯佳丽在面对自己的爱情时的犹豫不决,却是我不敢苟同的。但失去之后的淡然处之却又是让我钦佩。或许是因为她面对失败时的不言败,那种傲气使得她在面对自己的.真爱时不敢去承认,还是一路苦苦的寻找,却是一次次的错过。但是当自己心爱的人离开时,她也只是坚强地安慰自己:明天又是美好的一天!她对明天永远是充满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她的坚强让人为之动容,为之震撼!这种精神难道不正是现在的我们所缺乏的吗?

  大学,让很多人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中流于*庸,每天浑浑噩噩的生活让一切变得无力与苍白。但是,殊不知一个正确的目标对于现在的我们而言是多么的重要啊,不要因现在安逸的生活而沉沦,因为这样只会让你在面对挫折时显得不堪一击,谁能保证自己在面对困难时像斯佳丽那么坚强,那么勇敢?我们要珍惜当下,更要感恩当下!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3)

——《飘》读书笔记10篇

  这本书我看了很久很久,心情格外复杂。刚开始我只是喜欢玫兰妮并不喜欢斯佳丽,后来我又不喜欢玫兰妮了,总觉得她的爱太大,太多。但是后期我觉得这两个人物特别鲜活。

  我喜欢玫兰妮的单纯温婉和坚定大度,我喜欢斯佳丽的潇洒执着和坚强果敢,但其实全书我最喜欢瑞特,他应该是一个情商很高的人,他一直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每一阶段所做的事儿他都很清楚,不会因为其他的事情迷失方向。他可以让全城都恨他,也可以让全城都爱他,就像我们大多数人年轻的时候那样目空一切,只是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可是这本书的结尾太让人揪心了,玫兰妮死了,再也没有能化解一切危机的核心力量了。失去了玫兰妮的阿希礼也会变得不堪一击。斯佳丽或许能重新充满活力,但是那些旧时代的人都不在了,黑妈妈迟早也会离开她,况且,她一直不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至于瑞特,我很可惜,他说的对,他老了,再也不能任性潇洒了,他开始希望一切都和和气气,他也不想再折腾了。至于他和斯佳丽,我知道,就算不离婚也回不到从前了,心凉了就再也回不去了,纵使都爱着。

  我是一个很容易带入自己感情去看书的人,仿佛自己就是斯佳丽,就是玫兰妮,可能我更像斯佳丽多一些吧,但不论怎样,我一定要善待身边的人,我一定要珍惜那个对我好的人,我也要明确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然后不会停止地奋斗。我的生活还在继续,加油吧。

  《飘》是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一生惟一的一部长篇小说,于1936年6月问世后即获得普利策最佳小说奖,风行至今。作为一部社会历史小说,《飘》出版后评论界众说纷纭。从作者的文字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对斯嘉丽持着同情的态度,对战争性质、奴隶心态和南方“重建时期”社会现状的描写也不甚准确。但从文学角度判断,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以及蕴含的人生哲学,确定了《飘》在美国小说史乃至世界小说史上的重要地位。

  斯嘉丽本是一个娇生惯养的南方贵族庄园小姐,唯一的烦恼就是不知如何能让阿希礼爱上自己。经过了战争所带来的贫困和家庭变故后,她的心便形成了一层硬壳,这层壳越来越厚,她的心也越来越硬。终于她蜕变为一个坚强孤勇、扛起一个大家庭的女子。她不完美,自私任性、贪婪虚荣,但她像风像火一般的热情,勇于面对生活,从不将自己的未来轻易的交付给命运。

  斯嘉丽共有过三段婚姻,无一为了爱情。瑞德是她的第三任丈夫。瑞德桀骜不驯、成熟理智,他看懂了斯嘉丽的一切包括斯嘉丽对阿希礼的执迷,仍去相信他会用爱感化这个长不大的孩子。直到斯嘉丽流产,珍爱的美蓝夭折,唯一敬重的梅兰妮难产去世。瑞德,终于绝望了。无论是多么刻骨铭心的爱情,也终会有消亡的一天。瑞德说,已经破碎的布就无法再粘起来,虽然这补好的衣服跟新的一样。但是既然已经破碎,我宁愿记住它破碎以前的样子也不愿意把它补好后一辈子看那补丁。

  但斯嘉丽最终认识到了她对瑞德的爱,她要用尽全力挽回瑞德。喜欢她最后的那段独白:我能忍受这一切的!明天,明天,我会有办法再次得到他!无论如何,明天是崭新的一天!Tomorrowis another day。

  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便是这句话,Tomorrow is anotherday!在现实的推动之下,历史和人物的命运都在前进着,这是每个历史时代都要面临的问题。我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和*的时代,我们不需要为生计担忧,也不必担心随时降临的战火,但是,谁的人生不会有坎坷,谁从不会看错方向?很多时候,命运总是和我们开玩笑,我们哭泣着面对,它只会让我们更加痛苦;我们笑着面对,它就会带给我们希望。既然如此,何不放开已经不能改变的过去,来把握一个属于自己的明天?挥一挥手,我们告别昨日,高昂着头,我们勇敢的面对明天。当旭日升起,又是新的一天,又是新的希望。我们要向斯嘉丽一样坚强、自信,用一种永不言弃的精神来面对学*、生活中的一切纷扰与失意,成为生活的强者。也许努力了会失败,但不努力又怎会成功?

  谁又能晓得明天会发生什么呢,心怀梦想,昂首挺胸,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爱情,亲情,友情的诠释都让人很是钦佩。

  斯佳丽的爱情与谁瑞特。巴特勒,和阿希礼,与父亲杰拉尔德,母亲艾伦以及塔拉庄园的所有人的亲情,与玫兰尼共患难的友情,以及十二橡树的从小玩到到大的挚友。

  斯佳丽从未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他一直以为钱和阿希礼才是自己真心的归属,一直任性的凭心而定。为了气阿希礼却嫁给了他的哥哥,不久之后的悲剧随着丈夫的牺牲而一直延续,却因为巴特勒的介入使她慢慢的幸福,巴特勒为了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费心去讨好她的姑妈,用自己真正的绅士品格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她只顾着享受他所带来的幸福,一个少女的幸福快乐,却从来不会多想,真的瑞特。巴特勒的宠爱让他处于至高无上的公主

  地位,不去为任何一件小事而担忧,这种爱也让人不禁感染,如果现实中也有这么一个人有多好!如果他们之间有一个人能放下他们呢胡思乱想,不顾一切去为爱情,可能结局就不一样了,斯佳丽如果可以放下他的高傲,瑞特放下他的不自信,让斯佳丽认清阿希礼,打破她心中那个坚不可摧的梦幻中的人,那么结局肯定是个幸福美满的大结局,可是瑞特对她的`宠爱却不忍伤害她分毫,只想宠着她,却不曾想为他们的爱情种下了毒瘤!埋下了炸弹!多少次的犹豫,多少次的无奈,多少次的高傲,造成了这个痛心的结局!

  失去了才知道后悔也是斯佳丽的大忌,但是美貌与智慧,勇敢,坚强与果断又是让人不可忽视的优点,每一次她为玫兰尼做的好事虽然大部分是因为内心那个崇高的阿希礼,但是却让她有了一段不可磨灭的友谊。玫兰尼的善良,内心的坚强,面对友谊和爱情的忠诚度真心被打动,怎么会出现这么好的人呢?确实是有,不过自己要向她学*,却感觉有时候身上有斯佳丽的缩影。

  埃伦的善良和玫兰尼真的是如出一辙,他们有着共同的魅力,身上有种光芒!

  整体的感觉,每个人都要经历一段成长,有的人的路比较长,有的人的路比较短,但最后都会继续走下去,不管靠的是什么?

  漫漫人生路,不论前路是啥?自己都要往前冲。

  面对爱情,还是有很多困惑,爱要大声说出来,但是想想每个人都一样,都在等待那份属于自己的爱情,不知道它多久会到,说实话,怕等不到,怕错过,又不愿意去追寻。走好当下路吧!该来的总会来的

  潜心学*,让思想更通透,这也是很重要的,继续保持!珍惜自己身边的友情与亲情,用心交朋友!

  美貌与智慧并重的美少女,拥有帅气与幽默并重的男朋友,世界一大美哉事件!想想都很幸福,现实是现实,还是努力吧!

  《飘》中记述了美国的南北战争,描写了19世纪中叶美国南方由奴隶制向资本主义进化的痛苦蜕变过程。但其主题并不是战争,作者无意做历史的论道者。其主题是爱,关于青春。

  战争时期消磨了女主思嘉的青春,他曾是一个任性直爽,充满活力与幻想,像一个绿色精灵的女孩。但在这些美丽活泼的外表下,她也同样倔强而虚伪,以受人追逐为荣却不加珍惜,高傲的她错过了英俊倜傥她深爱着的艾希礼,并遭到了其拒绝以及后来瑞德的嘲笑。然后她带着自暴自弃的心理把自己嫁给了查尔斯,终结了其美好的少女时代。之后查尔斯不幸阵亡,她十七岁就成了寡妇。其接下来的生活都可谓是不幸的,最后她不得不以尖酸刻薄的形象来维护一个混乱破败的家庭。

  其实她本来可以过得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但是她的虚荣傲慢伤到了那些爱她的男人的心,就像文中他们所说的:“愿上帝保佑那个爱过你的人,你把他的'心都揉碎了。”,“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片片碎片,把它们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件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的样子,而不是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破碎了的地方。”,“我爱你,可我不想让你知道,你对那些爱你的人太残忍了,你抓住他们的爱,像鞭子一样在他们头上挥舞。”

  事实上,作者是在思嘉身上寄喻了浓厚的对青春逝去的依恋和伤感,与其说这部小说是展现战争的残酷,不如说是告诫人们要珍惜青春,抓住眼前人。

  由玛格丽特·米切尔著作的长篇小说《飘》,反映了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贵族的生活。

  这部作品塑造了一位具有叛逆性格乔治亚贵族女性斯嘉丽,讲述了她与朋友、家人、情人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内战爆发期间、以及战后重建时期的生活;同时也讲述了斯嘉丽与白瑞德之间的爱情故事。

  美丽任性的斯嘉丽,暗恋名门之后卫希礼,但因门第阻隔,加上性格差异极大,卫希礼已择期与表妹韩媚兰订婚。斯嘉丽一气之下,即趁南北战争爆发之际,抢先嫁给韩媚兰的弟弟韩查里。而悲剧的是,查里应征入伍,由于天生体质较差,再加上严格的军事训练,染病身亡。因此,斯嘉丽很快便变成了寡妇。

  战争是的她不得不面对饥饿、贫困及社会地位的变迁,她要保护自己的庄园,要让自己的家人及卫希礼一家生活下去,当然,她还想自己也过上好日子。因此,她果断抛弃了母系血统南方贵族小姐娇滴滴的形象,露出了父亲爱尔兰人强悍的本色。她靠着骨子里的坚强,凭借着白瑞德对她的深情,在战后迅速积累了大量的财富,过上了想要的日子。

  只可惜,她一直沉浸在卫希礼的梦中没有醒来,忽略了她已经拥有的白瑞德的大量的爱。直到最后,媚兰死去,她可以和卫希礼名正言顺地在一起了,她才发现,她一直在享受着白瑞德的爱而不知。白瑞德在绝望之际愤然离家出走,她却发誓要重新找回白瑞德的爱。只可惜,失去了的东西,要想再找回来,就难之又难了。因此,在遭受了一连串的挫折与打击之后,斯嘉丽说出了那句至今让人回味无穷的话,“不管怎样,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也成为了新女性面对人生的一句强有力的口号。

  整个故事弥漫着一种凄凉的氛围,看似写斯嘉丽的个人命运,实则是写整个南方社会随着南北战争的结束,旧有的贵族生活一去不复返的状况。

  整个故事情节中,最令我感动的是亚特兰大沦陷时,斯嘉丽逃往塔拉庄园的那一段。1864年8月,亚特兰大沦陷之际,韩媚兰临盆在即,斯嘉丽不顾自己的安危,留下来为其接生。在北军进程之前,白瑞德护送斯嘉丽和韩媚兰母子出城回塔拉庄园。途中,白瑞德参加南军,让斯嘉丽独自驾着马车护送韩媚兰母子赶回塔拉庄园。在这段漫长的逃亡之路中,充满了坎坷与艰辛,斯嘉丽随时都有可能被路上突然冒出来的北军或劫匪残害,但凭借着自己的智慧与勇气以及爱尔兰人特有的强悍品质,斯嘉丽终于战胜了困难挺起来了,带着媚兰母子安全回到了塔拉庄园。这段让人揪心的逃亡历程让人着实佩服斯嘉丽的伟大与不凡。

  体现了斯嘉丽强悍女性本色的还有她极强的责任心。在遭到北军洗劫之后,斯嘉丽的母亲去世,父亲连自己的女儿都认不出来了,两个妹妹有重病在床,没有食物。此时,19岁的斯嘉丽独自扛起了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她心底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她要靠自己的双手重振塔拉庄园昔日风采。看到这里,我不由的热血沸腾,心潮澎湃,对这位伟大的女性肃然起敬。

  本篇小说最成功的地方应该是在对人物的性格特征方面的刻画。斯嘉丽,在那个战乱纷争的年代,作为一名手无缚鸡之力的女性,能为自己的土地争取到最大的利益,除了聪敏、智慧、还有勇气、毅力与责任心。她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在什么困境中都能生存。她不完全依赖于男人,是个积极进取且新手承诺的女性。当然,仅有有点而没有缺点的`认识不完整的,也是不存在的,本篇小说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有她身上所暴露出来的人性的缺点。她自私、虚荣和冷漠等,让我们感觉这个人物形象很真实,虽然“不完美”,但却很丰满。再说白瑞德,他的男性形象被许多女性所推崇,这主要归功于他对待感情的执着。他是个有政治主见、立场坚定的男人,但又不忘本。他表现玩世不恭,爱一个人却智与感情,冷酷与柔情的冲突,在他身上表现为矛盾的统一体。因此,白瑞德这个男一号的形象塑造的也相当“完美”。从这篇小说中,我们不仅要学会如何的面对残酷的现实生活,用自己的智慧与毅力去处理生活中遇到的挑战与困难,还要学会珍惜身边的人对我们付出的感情,不要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到那时,悔之晚矣。因此,珍惜现在所拥有的每一分来自他人的唉,也尽量用自己爱去回报爱我们的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的生命留下过多的遗憾。

  《飘》是极少数我喜爱的外国名著。我爱她的名字,《gonewiththewind》,彷佛风一样的女子,带着坚韧和决绝。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前夕。生活在南方的少女郝思嘉从小深受南方文化传统的熏陶,可在她的血液里却流淌着野性的叛逆因素。随着战火的蔓廷和生活环境的恶化,郝思嘉的叛逆个性越来越丰满,越鲜明,在一系列的的挫折中她改造了自我,改变了个人甚至整个家族的命运,成为时代时势造就的新女性的形象。

  郝思嘉无疑是本书的女一号。一开始我对于她没有多少好感,这是一个不谙世事,爱慕虚荣,整天想着吸引男孩子注意力的无忧无虑的少女。但是随着情节的发展,却越来越被她吸引,为她的坚强和勇敢,为她身上所拥有的力量而称赞不已。如果没有战争,她也许永远是一个受到呵护的孩子,但是战争改变了一切,在饱尝丧亲、饥饿、贫穷、恐惧之苦后,思嘉一下子长大了,用她稚嫩的双肩挑起了全家的重任。

  在战争面前,有的人倒下,有的人逃避,有的人退缩,有的人奋起。郝思嘉就是一个奋勇而起的人,当她在战火包围的亚特兰大帮媚兰接生,带着一大家人逃离,历经千难万险回到日思夜想的塔拉庄园,获悉她的母亲死去,妹妹病重,父亲精神恍惚,周围一片焦土后,她并没有被打倒。尽管她是多么地想回到过去,希望这一切只是一场噩梦,但是现实却不容她追忆过去,她只能面向未来,在贫穷和饥饿中苦苦挣扎。没有人可以依靠,只能自力更生,于是这位以前养尊处优的小姐,亲自打理家务,下地干活,双手变得粗燥,双脚生了水泡,再也不管了那么许多礼仪和修养,努力养活一大家子人,努力保全塔拉庄园的每一寸土地。

  她努力使自己变得强大,变得坚不可摧,无所忌惮。在她亚特兰大的生活中,她变得野心勃勃,争取一切做生意的机会。她把很多人都得罪了,但是她不在乎,她的目标很明确,那就是赚钱,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不管用什么手段。但是顽固势力是强大的,她的举动被认为不守妇道,不尊传统。于是她成为街谈巷议的中心话题,渐渐被孤立了。你可以不欣赏她的某些做法,但却不得不佩服她的勇气。

  Gonewiththewind——是什么随风而逝?一个女人的年华,一个家族的兴衰,还是一场爱情的枯萎?

  郝思嘉,她没有往昔,她没有未来,她有的只是现在。然而她紧紧抓住的现在,却让她与爱情失之交臂。

  用尽半生去支撑一个家庭,用尽半生去爱一个活在自己世界的人,用尽半生去发现自己今生的真爱,却在回首的那一瞬间发现真爱已飘然远去。

  我认为,做一个女子,一定要像郝思嘉一样。我爱她敢爱敢恨的勇气,爱她在流言蜚语中高昂的脸庞。这样的女子,本来就不是俗人可以匹配的。不管她嫁给谁,有怎样的遭遇,起码,她从来不曾失去自己,失去她对内心的安定的追求。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剩下的是错过后的珍稀。可是她是郝思嘉,她相信:Tomorrowisanotherday!

  天生丽质却任性虚伪,精明能干却冷酷无情,不安现状却不折手段,坚强自信却贪婪自私,不屈不挠却卑鄙阴险,渴望爱情却追求实际,毋庸置疑,玛格丽特的《飘》中的斯佳丽是一茖不完美的人。但当她站在浓雾弥漫的院中时,我却看了她的美,那种不同于外表光鲜亮丽的美。无论如何,明天又是另外一天。唤起了我灵魂深处的坚强。

  1861年南美战争爆发前夕,16岁沉迷于舞会郊游,享受着追捧崇拜的斯佳丽却爱尙了艾希利,但艾希利却选择了温柔善良的梅兰妮。出于嫉恨,她将婚姻和爱情作为筹码,抢先嫁给了梅兰妮的弟弟查尔斯。但查尔斯却在南美战争爆发的战场尙牺牲。在一次举行义卖的舞会尙,她认识了商人白瑞德,她却毫不犹豫地拒绝了白瑞德。在加入护士列队照顾伤兵时,她目睹了战争的残忍,也体会了战争给人类带来的苦难。

  在艰辛的生活中,她的同情心和责任心逐渐苏醒。在困难面前,因为对艾希利的承诺,她是敢于承担责任,凭着可贵的精神和毅力,果断地替玫兰妮接生,救了梅兰妮。回塔拉庄园,面对母亲病亡,父亲痴呆,姐妹重病,家中一贫如洗的打击,她没侑逃避,勇敢地承担起家庭的重任。在面临交不出税款的情况下,她企图利用美色去向白瑞德借钱,为了重振家业,她与妹妹的未婚夫弗兰克结婚,弗兰克却在聚会时遭北方军包围中弹身亡。

  在经历了一切之后,她明白了金钱在这茖动荡社会的重要性。她再次成了寡妇,白瑞德再次向她求婚,那颗渴望安宁的心使她与白瑞德结了婚。但她却无法忘记艾希利,在一次翻艾希利的照片时被白瑞德发现而婚姻破灭。远方是灰蒙的一片雾气,孤单的身影留下来的是孤独的梦。

  在她身尙侑一盏信念之灯始终闪光,使她没侑成为生活的懦夫,命运的俘虏,那就是对艾希利深深的爱,她不顾一切社会观念勇敢追求自己的爱,但她却被爱所迷惑,因为艾希礼只是她内心完美的形象,错误的迷恋。当她醒悟时却已经错过了真正的爱,真正的幸福。对于我们,在一份执着而持久的感情和一份金玉其外,转瞬即逝的感情面前,我们将如何选择。在我们的生命中,我们总是驻足欣赏别人的风景,却不知道我们的幸福也在别人眼里。珍惜手中的拥侑,珍惜身边的所爱。

  面对战争的废墟和硝烟,生活的贫穷和艰苦,命运的摧残与折磨,斯佳丽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肩负起对国家的重任,她永远自信着。她的自信使全家人侑了生存下去的希望。虽然不折手段追求金钱,但她内心却渴望安宁。爱情的失意,战争的磨难,贫穷的磨练,婚姻的失败,没侑使她向命运低头。面对困难和挫折,她没侑怯弱地选择逃避,而是不屈不挠地冲破重重障碍和关卡,在她内心深处侑着不屈的灵魂。困难是无法拒绝,无法逃避的,但很多人却视人生之艰苦为畏境,因为炽热的心被现式注冰冷而无力地向现实屈服。既然注定了要经历命运的考验,就让我们用坚强的心勇敢面对,接受挑战。

  也许她痛苦地挣扎在金钱的欲望里,也许她陷入名利权势的泥淖不能自拔,但她侑一颗执着勇敢坚强自信的心。她的灵魂在黑暗中放射出瑰丽的坚强的火花。

  《飘》,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不顾一切开创自己的事业。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一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谁又不是呢?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她面对爱情的抉择时,起初,她选择蒙蔽,在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在她无能为力时,她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 Tom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了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爱身边所有人。

  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如此坚强的一位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真的是太伟大了!

  整部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再也回不来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放弃了。追求斯佳丽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论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斯嘉丽有着如她母亲般端庄文静的外表。一双琥珀色的眼眸楚楚动人,棕红色的卷发随意披散在身后,一袭绿裙勾勒出了斯嘉丽曼妙的身姿,脸蛋既有法兰西血统的娇柔又揉合着爱尔兰人的粗犷,迷人而有魅力。这时候的斯嘉丽菜16岁,花一般的年纪,富庶人家的她娇生惯养、自负固执,有一种唯我独尊的优越感。她天真的以为艾希礼只会爱她,而“像梅兰妮那样的小个儿是没人会爱上她的”她的不曾涉世、任性和幼稚使她活在自我的狭小空间里,也成为她后来婚姻不幸的祸根。

  南北战争的战火很快蔓延到了斯嘉丽的身边。在战火弥漫中她独自照顾怀孕的梅兰妮和她自己的孩子,她还受到母亲病危的精神折磨。远方是灰蒙的一片雾气,孤单的身影留下来的是坚强的心。令我最揪心是斯嘉丽替媚兰接生的片段,听到媚兰痛苦的**声,她感到放佛有个牛轭沉重地落在了她的头颈上,斯嘉丽没有逃离、昏厥,而是坚强挺了下来,用清醒的头脑和理智判断挽住了媚兰母子的性命。随后她又拖着奄奄一息媚兰和已被炮火吓坏的孩子逃到亚特兰大,途中他们遇到了一头可怕的老母牛,斯嘉丽知道媚兰的孩子需要奶,而她们需要吃。她怕牛,最终她将自己唯一的一条裙子撕成布条,一条条连结起来,直累的起泡的手指流出了血,颤抖不已地制服了这头牛。斯嘉丽已经不是庄园千金,而是蜕变成了勇敢坚强的女性。

  回到塔拉后更大的噩梦却还在等着她,母亲去世,父亲神志不清,天塌了,却再也没有人帮自己顶起来了......斯嘉丽痛心、绝望,但她并非沉浸在悲伤之中。她知道难过解决不了问题,她要像先辈们一样坚强地接受现实的挑战!她整日像个黑奴一样劳作,指挥家人各得其所地工作,擦干眼泪、努力振作、毫不妥协、坚定不屈。这就是斯嘉丽!一个热爱土地,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的斯嘉丽!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的无尽宽广?最后,斯嘉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坚信“明天又是另一天了”又何尝不是希望?将自己的眼界放宽,不要自己将自己的路堵死。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4)

——《飘》读书笔记菁选

《飘》读书笔记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大家对人生或者事物一定产生了许多感想,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读书笔记吧。你想好怎么写读书笔记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飘》读书笔记,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飘》中最着重刻画的人物无疑是思嘉。作为一个南方庄园主的女儿,思嘉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她任性、固执而自负,她虚荣、自私,但同时她倔强不服输、勇于改变自己、适应环境。在一个动荡变革的时代、在一个传统美德崩溃瓦解的时代、在南方资本出现萌芽的时代,思嘉正是凭借着自己的现实主义和贪婪,才保全了自己的家庭、保护了自己周围的人,她不甘于“体面地饿死”,她要活下去并且要高质量的生活。同时,思嘉具有高度的家庭责任感,一个19岁的小姑娘,没有任何的谋生技能,却要承担起家庭的重担,但她并没有因此而退缩。思嘉对于爱情的追求虽然盲目,却是热烈的,她为了艾希礼的一句话,甘愿冒着生命危险在亚特兰大为媚兰接生。在战后,倘若不是思嘉,崇尚传统生活的艾希礼一家只能去喝西北风了。正是思嘉在困难面前所表现出的惊人勇气,深深吸引了白瑞德,也深深吸引了读者。贪婪、自私、现实主义、固执……如果用这些词去描述一个女人,我们一定会认为她招人厌恶,但是用在思嘉身上,这一切却闪烁出了光芒,使我们不由得惊叹“这是一个伟大的女人”。

  但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思嘉却是很可悲的。她的三次婚姻都以失败而告终,第一次是为了赌气嫁给一个孩子;第二次为了塔拉嫁给了老头;第三次因为自己没有认清白瑞德和艾希礼在自己心中的地位也失败了。白瑞德在故事的最后告诉她:“思嘉,我从来没耐心把破碎的东西捡起来粘合好,再对我自己说,补过的东西跟新的一样好。破的总是破的——我宁可记住它的最好的地方也不愿把它补好,然后一辈子看着那裂痕。假如我真的还年轻一点,那也许——可是我年纪太大了,不再相信什么消除前隙那一套多愁善感的东西,不再相信从头开始那一套了。我年纪已太大,我无法承受经常的谎话和生活在文雅的幻灭之中。我不能和你生活在一起,靠跟你说假话过日子。我当然不能跟自己说假话。即使现在我也不会跟你说假话。我但愿能关心你做些什么,到什么地方去,然而现在我办不到。”

  思嘉对于媚兰的轻视和厌恶,更表现出了她性格之中幼稚的一点。对于媚兰给予她的无私帮助,她始终认为是愚蠢的,直到媚兰去世之前,她才发现媚兰也是她的精神支柱之一,是她的剑。正如文中所写“思嘉的思绪回到多年以前,在塔拉的那一个酷热、寂静的中午。当时一个穿蓝军装的`尸体倒在地板上,一缕灰色的烟雾在他的上方盘旋,媚兰手持查尔斯的军刀,站在楼梯顶上。她记得当时她心里想的是:‘媚兰真蠢!她连把刀也提不动,跑出来干什么?’可是现在她才明白,在紧急关头如果一旦需要,她会毫不迟疑的冲下楼梯,杀掉那北佬——或者自己被杀掉。是的,媚兰那天手握军刀,是做好准备为她战斗的。现在思嘉,回过头来重温往事,才伤心地看明白,媚兰无时无刻不手持军刀在她身边,跟她形影不离,以盲目热爱的忠诚,为她战斗,为她跟北佬、大火、饥饿、贫穷、舆论,以至她心爱的亲人而斗争。思嘉已经明白那军刀一直在她和这世界之间会晤着,而那军刀从此将永远藏入刀鞘,她的勇气与信心慢慢消失了。”书中多次描写思嘉的梦境,在一片迷雾中茫然的奔跑,是的,思嘉始终就像一个没有安全感的孩子,试图抓住她能抓到的所有东西,但一旦得到了就不珍惜,因此错过了身边许多美好的事物。思嘉的生命形式是一列轰隆隆的列车,一刻不停的向前狂奔着,热烈而盲目,*惯了高速度的奔跑,永不止息。她生命力量的源泉来自于如此高速的奔跑,然而在这样狂野的奔腾之中,思嘉同时也把那些文雅的、温和的美好搅得粉碎,最终只剩下一辆空旷的列车,仍然在原野上一刻不停的狂奔。

  “你以为只要说声对不起,多年来的过错和伤害就能弥补,就能从心上抹掉,毒液就能从创口排除干净……”对于思嘉的忏悔,瑞德的话让人痛入骨髓,“即使一种最坚贞不渝的爱也会被消磨掉”。伤心的不仅是思嘉,看到这读者一样揪心的痛,不是为思嘉失去了爱情,而为瑞德等到爱情的时候,已经不再爱了,不愿爱了。为什么我们总是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爱上错误的人。

  思嘉的悲剧不仅在于错误的爱着艾希礼,更在于她的自大,她的唯我独尊,她的任性。她绝不会尊重真正爱她的男人而是竭尽所能的利用他们。正如瑞德所说“我爱你,但是我又不能让你知道。思嘉,你对那些爱你的人总是很残忍的。你接受他们的`爱,把这份爱作为鞭子举在他们的头上。”“只要你给我机会,我就会像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时能尽量做到的那样,亲切而温柔的爱你。但是我不能让你知道这一点,因为你知道了便会认为我软弱可欺,用我的爱来折磨我。”这些话并不是瑞德凭空捏造的,仅从思嘉对查理和弗兰克的态度便可知。她深知,凭着她的美貌,她一开口查理肯定会娶她,而她完全没想过这对于查理多么的不公*,甚至在婚礼上她也在看艾希礼。对于弗兰克,结婚之后她甚至不让他叫她“甜心儿”。把这一切看在眼里的瑞德又怎能让她明白自己有多爱她。

  思嘉具有她的家族那种不承认失败的精神,哪怕失败就摆在面前。所以媚兰崇拜她,读者没有一个不佩服她,在困难面前,思嘉是好样的,是我们女性的榜样,是许多男子都不及的。但是,在爱情面前她真的错了,而且大错特错;败了,而且败的一塌糊涂。对于深爱了数年的男人到头来发现自己根本不了解他,深爱了自己数年的男人等自己悔悟时却已心灰意冷。

  这对于现在的女性也是一个极好的启示:对于爱自己的人,不爱也要心怀感激,而不是肆意的践踏;在爱上一个人之前一定要了解他,不了解就不要告诉自己有多爱他;对于自己所爱并接受的男人,一定要信任且坦白。

  爱情,亲情,友情的诠释都让人很是钦佩。

  斯佳丽的爱情与谁瑞特。巴特勒,和阿希礼,与父亲杰拉尔德,母亲艾伦以及塔拉庄园的所有人的亲情,与玫兰尼共患难的友情,以及十二橡树的从小玩到到大的挚友。

  斯佳丽从未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一切,他一直以为钱和阿希礼才是自己真心的归属,一直任性的凭心而定。为了气阿希礼却嫁给了他的哥哥,不久之后的悲剧随着丈夫的牺牲而一直延续,却因为巴特勒的介入使她慢慢的.幸福,巴特勒为了她不顾他人的闲言碎语,费心去讨好她的姑妈,用自己真正的绅士品格赢得了他们的尊敬,她只顾着享受他所带来的幸福,一个少女的幸福快乐,却从来不会多想,真的瑞特。巴特勒的宠爱让他处于至高无上的公主

  地位,不去为任何一件小事而担忧,这种爱也让人不禁感染,如果现实中也有这么一个人有多好!如果他们之间有一个人能放下他们呢胡思乱想,不顾一切去为爱情,可能结局就不一样了,斯佳丽如果可以放下他的高傲,瑞特放下他的不自信,让斯佳丽认清阿希礼,打破她心中那个坚不可摧的梦幻中的人,那么结局肯定是个幸福美满的大结局,可是瑞特对她的宠爱却不忍伤害她分毫,只想宠着她,却不曾想为他们的爱情种下了毒瘤!埋下了炸弹!多少次的犹豫,多少次的无奈,多少次的高傲,造成了这个痛心的结局!

  失去了才知道后悔也是斯佳丽的大忌,但是美貌与智慧,勇敢,坚强与果断又是让人不可忽视的优点,每一次她为玫兰尼做的好事虽然大部分是因为内心那个崇高的阿希礼,但是却让她有了一段不可磨灭的友谊。玫兰尼的善良,内心的坚强,面对友谊和爱情的忠诚度真心被打动,怎么会出现这么好的人呢?确实是有,不过自己要向她学*,却感觉有时候身上有斯佳丽的缩影。

  埃伦的善良和玫兰尼真的是如出一辙,他们有着共同的魅力,身上有种光芒!

  整体的感觉,每个人都要经历一段成长,有的人的路比较长,有的人的路比较短,但最后都会继续走下去,不管靠的是什么?

  漫漫人生路,不论前路是啥?自己都要往前冲。

  面对爱情,还是有很多困惑,爱要大声说出来,但是想想每个人都一样,都在等待那份属于自己的爱情,不知道它多久会到,说实话,怕等不到,怕错过,又不愿意去追寻。走好当下路吧!该来的总会来的

  潜心学*,让思想更通透,这也是很重要的,继续保持!珍惜自己身边的友情与亲情,用心交朋友!

  美貌与智慧并重的美少女,拥有帅气与幽默并重的男朋友,世界一大美哉事件!想想都很幸福,现实是现实,还是努力吧!

  傍晚的炊烟在最后一缕夕光中袅袅升起,浮动的烟霞随着落日在远方的地*线漫洒延伸,远处鸡犬的声音隐隐约约,淹没在完成一天工作黑奴们的交谈声里。精装的薄薄纸笺背后,映射出五十年代的美国南部乡村。

  那时的塔拉还是美丽的庄园,那时的豪宅里战争未起,那时的她,还是一个为了爱情勇往直前的姑娘。

  斯佳丽是塔拉庄园的大小姐,一双美丽的绿眼睛勾魂摄魄,让无数青年公子心生爱慕,苦苦追求。可骄傲的她让所有人倾慕,却唯独赢不了所爱之人的'心。告白失败后,她一念之差作他人嫁,成了艾希礼的嫂子,也是亲密却不可僭越的人。随着战争到来,丈夫去世,艾希礼生死不明,黑奴背叛,她被迫带着自己的“情敌”远走他乡。为了所爱之人,她竭尽全力顾照玫兰妮,尽管心中始终有嫉妒,她却将玫兰妮保护的发毫无损。她在物质极度匮乏下,为了生存不得不不择手段,却始终为爱人筹划一切,维护好尊严,尽管也许那个人,并不领情。一个执着于爱情的人,在现实的压力下,一次又一次背叛了自己的内心。

  而也正是因为她的固执,使她看不清内心,不明白谁才是自己真正所爱的人。

  她比自己的两任丈夫都更有思想、有能力。为了摆脱令人恐惧的贫困,她不惜以婚姻为代价。养尊处优的大小姐终于明白,她的父辈一直坚守的,不是荣华富贵,而是塔拉一抷令人心安的红土地。她完美、骄傲、自强;她也自私、卑鄙、低微。面对复杂的她,始终有一个人默默爱着她,假装不在意,却时时刻刻给予她物质及精神的支持。面对漠视,他只能把对斯佳丽的爱,全数倾注到女儿的身上。当斯佳丽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心,白瑞德的心却随着女儿死去。

  最后的最后,她得到了一切,却失去了最真的爱情。

  《飘》不仅是一个人的命运沉浮,更是南北战争的一个缩影。斯佳丽是个完美的女人,却也是个有缺陷的女人。但不管面对怎样的困境,好都会选择相信希望,即便所有人都放弃,她始终不会选择坐以待毙。从温室的水仙逐渐褪变,斯佳丽是一朵开在废墟之上的红玫瑰,骄傲热烈地昂着头,将浑身利刃对准残酷的现实,却唱着永不言弃的生命之歌!

  “我要在那最高的山峰矗立,不管它是不是悬崖峭壁;我要在最蓝的大海扬帆,绝不管自己能不能回还……”,人生总应是不*凡,只要像斯佳丽一样坚强勇敢,必能走出绝境*安返航。

  让温室里起风雨,让废墟上有玫瑰!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每多读一次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受,余味犹存······

  文中的思嘉是一个很与众不同的女孩,独立、自我、有想法有作为,但是她的爱情观却让许多人不认同。起初,活泼美丽的她爱上了艾希礼,艾希礼在她的心目当中可以说是十分完美的,可是生活就是这么不尽如人意,她没能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不知是什么原因,她选择了十分喜欢自己的查尔斯,可是不久查尔斯在战争中去世了,同时一个名为瑞德的男人向思嘉表达了爱意,后来思嘉又因为钱,陆续嫁给过两个男人,一个是妹妹的未婚夫,还有一个是瑞德,原以为会一直爱艾希礼的思嘉最终爱上了瑞德,可是最后瑞德却没有了信心在维持婚姻,与她分手。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瑞德,他"放荡不羁"但又不失自我,一身的痞子气但又不失男子汉的爱国豪情,而且居然他还出身名门(美国西点军校炮兵专业毕业生)。瑞德看起来像个玩世不恭、唯利是图的老痞子,但是从华贝儿口中我们可以知道,其实瑞德是个心地善良,乐于助人的人。他对思嘉的爱是十分真切的。他对思嘉可以算得上是一见钟情,在那场舞会后他就再也没有忘记过那个较小倔强的身影。他想保护思嘉,宠爱思嘉,照料思嘉,让她事事称心,而思嘉却一次次地拒绝了。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思嘉愚蠢的固执磨光的。他的'心,死了。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爱思嘉,但他更了解思嘉,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思嘉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他最终还是选择放弃了这段短暂的婚姻。

  事实上,思嘉是个很幸运的女孩,她想要的似乎什么都得到了,虽然她有些手段不正当,只是她却永远不知道要珍惜,使得幸福与她一次次的擦身而过,当她真正意识到自己爱上了瑞德时,瑞德却已经对她绝望了,一个人在感情的道路上走远······

  这本书将一段段凄美的爱情故事与战争结合在了一起,让人不仅不觉得乏味枯燥,还让人有一种为之动容的感觉,当时的社会环境使得这一个个年轻人变得不再是自己。也许没有了这一切的背景,一切都会更简单,不是吗?

  我们都是浑身是刺的斯佳丽,伤了别人也伤了自己,这是我最深的感触。

  看完电影感触颇深,所以想看一下原书。我想在现实世界中我们都不会喜欢斯佳丽这样的女人,即使她美丽、富有、有趣,但她同样自私、贪婪、任性,她曾执着于有妇之夫阿希礼,将瑞特的爱慕、付出看作理所当然甚至是弃之如敝屐,她的.感情被阿希礼践踏,她也无情的践踏他人的感情,她的第一任丈夫战死沙场,第二任丈夫因她而死,瑞特因她而远走,而她所爱的阿希礼不过是一个胆小、懦弱的男人,她穷尽了半生,才看清她到底爱的是谁。

  没有人会一直守候在原地。瑞特爱斯佳丽,深爱。但他还是选择了远走,一次次的背叛已经令这个男人心碎,当斯佳丽认清阿希礼的本来面目时,她幡然悔悟——她并不爱阿希礼,她爱的是她自己刻画出的理想人物,从没有人拒绝她,她只是不甘心,她真正爱的是瑞特啊!就是她的不甘心,让她和瑞特蹉跎一生,终是各奔东西。

  我们都不喜欢斯佳丽,但在她的身上我们都看到了自己的缩影。明明可以拥有幸福的生活,却不懂得珍惜,不懂得知足常乐,只能被自己的欲望支配、困扰,直到最后被自己折磨的不**形……

  每一本书都是现实生活的写照,我们在看书中的人物,书中人物也是现实世界中的我们。

  以前有一个女孩问我是否喜欢斯嘉丽这样的女性,因为自己当时还没有看这本书,就临时抱佛脚,去百度了一下大概情节,故事在我脑海中的最初轮廓就是围绕斯嘉丽嫁人,成寡妇,再嫁人,夺走亲妹妹的爱人,对于爱情相当随意,对于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痴痴傻傻分不清……接着我对她回答说:我这么专情的一个人,自然不会喜欢斯嘉丽这样的。她并没有再回复我。

  现在看完这本书,回想一下,斯嘉丽和媚兰是整本书中最重要的两个女性角色,截然相反的两个性格,如果可以重新回答她的问题,我想说,我会喜欢斯嘉丽这样的女性而不是媚兰这种。我觉得这部小说传达一部分女权主义的思想,斯嘉丽重建塔拉的过程展现的`淋漓尽致。这学期行为学老师上课曾经问过我们班所有男生一个问题:如果将来你们的妻子挣的钱是你们的三倍甚至更多,你们愿意在家做奶爸吗?事后我还特意问了我一个挺要好的朋友,他不假思索的就回答不愿意。不管怎么说,我都觉得在爱情的基础上,我是心甘情愿的。其实斯嘉丽并不滥情,只是在爱情方面不太成熟罢了。

  特别喜欢白瑞德说的一段话:我从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的拾起一地碎片,把它们凑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完全一样。一样东西碎了就是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愿把它修补好,然后终身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可是就算在找一个新的东西来替代它,也永远无法换回你心中最初的那份美好。就像我的沙画瓶碎了,我买了更贵更华丽的项链,可是,最初买沙画瓶时心中那无可替代的美好,随着它掉落地上的一瞬间,碎的难以接受。

  看过《飘》很多遍了,最初是它的书名吸引了我,不理解为什么如此厚重的一本书却单单用一个字来概括全文。浏览了一遍,在不知不觉中被梅兰、思嘉和瑞德各具特色的气质所感染,也不自觉的想细细的看第二遍,第三遍至更多,也惊喜的发现每看一遍都会有不同的收获。除了对场景和人物心理的细腻描写外,我觉得《飘》的最大魅力在于深刻描述了男女之间因为情感的错位而产生的一种扣人心弦、令人揪心的感受和对我认为的三个主人公的人物形象的塑造:前者表现在男女主人公屡次错过彼此,其中最令人心里慌乱、感觉异常苦涩的地方在于小说的结尾,一方顿然醒悟,另一方却去意已决。也许每个看到这里的人都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一定要懂得珍惜真正爱你的人!毕竟,全世界只有唯一的一个他;后者在于全新的人物,读者会深深的记住梅兰的大度、博爱与温柔,思嘉的果敢、任性与叛逆,瑞德的风趣、专情与不同寻常的风度。、文中开始便交代,故事以美国内战为背景,通过战争引起的变化展开情节,主人公思嘉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成长,同时展现出一段令人荡气回肠、哀怨曲折的爱情故事。在此谈谈我对思嘉的这一中心人物的浅要解读。

  最初出场的思嘉会给读者一个美丽、倔强、骄傲的公主形象,她是个简单却又非常复杂的人物,她表面上是贤淑、安静的小姐,但骨子里的倔强与任性却主导着她的行为。她的美丽与独特魅力,使得书中几乎所有的年轻男子都钟情于她,她似乎也*惯于周旋在众多男子中,可以看出她对所有美好的东西都有强烈的占有欲,所以她会对自己操纵不了的卫希礼产生了某种神奇的她自以为的爱,但我一直觉得她对艾希利的感情不是爱,而是因为无法征服而产生的一种怪异的东西,也正因为如此,我对艾希利没有好感。另一方面她却对变幻不拘,神秘莫测的瑞德产生了某种莫名的恨,却又在自己很脆弱的时候想到他,欣然接受他的关怀与帮助。这两种感情贯穿于小说的始终。她又是草率的、冲动的,这也让她为此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为了向卫希礼表明她自己决不是无人问津而胡乱嫁给自己根本不爱的人,企图以这种方式“报复”娶了梅兰的艾希利,这时的她又是一个任性的孩子,将会带来的后果、责任她全然不顾。但她的叛逆性格使得她的寡妇生活又并不*淡、乏味。她将那些道德规范抛在脑后,继续展现着自己的魅力并仍然吸引着许多男子??

  战争改变了斯佳丽,她驾着马车带着生病的梅兰与刚出生的孩子躲过战地回到家乡,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属于自己的事业,这些无不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与不屈。在经营木材厂的那段时期,她又突显出其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只为不再过战乱时那种贫寒的生活,她无疑是个难得的事业型女强人,但站在男性的立场,她太过要强了,也正是因为这她忽略了身边看似*淡的幸福,导致她对许多美好的东西视而不见,比如媚兰对她的关怀、瑞德对她的爱以及孩子对她的依赖等,她不确定自己对瑞德到底是什么感觉却偏偏一直要执着地追求爱希礼的'虚幻、飘渺的爱。可惜可叹的是,在她领悟之时,媚兰已经死去,瑞德对她的爱破灭——可是斯佳丽还是那么坚强,似乎总有看不透的外表,最后倒在阶梯上泪流满面却又充满自信与希望的说:“我一定有办法让他回来,毕竟,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

  思嘉面对困难所表现出来的勇敢令人佩服,但她有时为达目自己的而又不择手段的做法也实在让人感到反感,对艾希礼迟迟不肯放手的愚蠢固执令人有些气愤,对瑞特能为她默默付出那么多那么长时间最后还是因为身心疲惫而选择离开表

  示惋惜,站在男性立场看瑞德,真不知道爱上那样独一无二的思嘉到底是挑战、收获、后悔还是别的什么。

  花了几天时间把《飘》读完了,很多感慨,很多触动……为他们的爱,为他们的恨,为他们的一切的一切……

  我在其中体会到了一种珍贵的情感------友情.媚兰对思嘉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的朋友。在人的一生当中,谁都不能没有朋友而活下去。所以,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不要企图利用你的朋友,同样的用刀,刀柄不能切东西,而你又不能握着刀切东西,朋友之道何尝不是如此!

  小说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爱伦和媚兰,她们两个都是天使般的女人,她们都具有诚恳宽大的美德。尤其是媚兰,她用那种快乐与善良感染着身边所有的人,但因为缺乏那种能迷倒男人的任性和自私的特点,所以追求她的人很少。不过媚兰这样的人却是我心中最理想的女人,她不美也不丑却有天使般的心,善良纯朴可以感动我,追求的人又少,可以很容易追求得到。而思嘉只是一副大小姐脾气,自私、任性,且男密友众多,她对每一个都亲热得很,却谁也不喜欢。所以,如果我是希礼,我也会选择媚兰的。

  这部作品的成功之处,一是现实主义地反映了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南方农场主阶级的生活和南北战争及重建时期的一个重要侧面,二是创造了几个鲜明而丰满的人物形象,后者尤为突出,这是作者在艺术上的重要贡献。

  在思嘉的所有性格中,最为人称道的一点,就是在面对灾难与痛苦时坚强与勇敢的精神。从小说的开始直到结尾,她面对过太多的痛苦与失意,却从未因此而崩溃。就像故事中写的,当战火降临,她试图回到生养她的塔拉,找到可以容身的避风港时,她看到的是无尽的悲伤,她面对的是一无所有,可是这一切并不能使她气馁,因为自暴自弃不能起任何作用,她下定决心要保护塔拉,她能做到曾经只属于黑奴的苦活,为了挺过这一切的艰苦她可以不择手段,虽然这会为她招致非议。她从未向命运低头,无论面对多么深重的痛苦,她都坚持自己的信念,而事实证明,天无绝人之路,她战胜了每一个对他这么一个弱女子来说不可能的挑战,

  也势必会战胜未来不可预见的更多挑战。斯佳丽?奥哈拉,一个充满矛盾的女人,而《飘》从它诞生的一刻起,就必定是一座不可模仿,只供人仰望的华美坟墓,埋葬着逝去的时光与一个女人的奋斗人生。思嘉,她有莉香的勇敢,有伊丽莎白的冷傲,也有凯瑟琳的执着,也许就是这一点点的勇敢、一点点的冷傲、一点点的执着、再加上一点点的傻,让人会不自觉地随着书中的情节为这名女子所痴迷、困惑和感动,也让她永远成为人们心目中的那位闪耀的乱世佳人!

  我们生活在一个相对和*和开放的时代,我们不必去为生计担忧,也不必担心随时降临的战火,但是,我们的生活中何尝没有起伏坎坷呢?我们也许会为一场考试的失利而懊恼失意;会为事业上的坎坷而痛苦伤心,我们绕不开那些必经的曲折,就只能像郝思嘉一样,勇敢地面对它们,而不是退缩、放弃。很多时候,命运总是在和我们开玩笑,我们对它哭,它只会让我们觉得更痛苦;我们对它笑,它就会带给我们希望,既然如此,何不放开已不能再改变的过去,来把握一个属于你的明天?毕竟,再多的痛苦与失败也只属于昨天,明天只属于自己,只有自己能改变命运,每一天都是一个新的开始,没有什么能阻止我们的努力与奋斗。不论思嘉选择的路正确与否,她在痛苦面前不屈服的勇气便是值得我们学*的,我们正是要用他那种永不言弃的精神来面对学*、生活中的一切纷扰与失意,成为生命的强者。 我想,读过《飘》的人,都会记住这句话----明天又是另外一天.虽然只是一句很*凡的话,但真的有着感染人的魔力.无论对与错,明天真的是另外一天了,今天的一切都已过去,无论什么,生命是不可以从来的。即使遇到再大的困难,只要我们继续前行,一直努力的向前奔跑,即使很疲累,也不放弃,因为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 一切又充满了希望和阳光。毕竟我还不太理解《飘》的情感,但我相信随着年龄的增长,也许以后再看这本书,会有更多的体会。

  梗概

  南北战争期间,好强、任性的庄园主小姐斯佳丽因为种种原因纠缠在几个男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斯佳丽从一个单纯的少女,逐渐被战争所通迫,为了过上安稳的日子,变得勾心斗角,做些不被那时的社会所接受的事情,在这个过程中她也不断的与自我抗衡,不断成长,用各种手段得到她想要的一切。全文中虽然充斥着一个又一个的悲剧,但是仍然展现出一个女性为了生存和生活最励志的湿象,可以说《飘》既是人类爱情的绝唱,展现出爱情对于一个人无形的力量,又在其中反映了社会中政治、经济、道德等诸方面的深刻变化。

  摘抄

  1、生活没有义务满足我们的期望。我们应该接受现实并因情况不是更糟而感恩。

  2、土地是世界上唯一值得你去为之工作,为之战斗,为之牺牲的东西。因为,它是唯一永恒的东西。

  3、世上的一切,男人都愿给女人,单单容不得女人太聪明。

  4、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拿我们怎么样,可是,我们自己要是老想恢复失去的东西,老想着过去,就会毁我们自己。

  5、失去某人,最糟糕的莫过于,他*在身旁,却犹如远在天边。

  6、我不想得到永生,也不想有来世。我只希望能永远消失在浩浩苍穹之间,就当做这世上从来就没有我这个人。反正在这世上,我只是一个无名氏。

  7、如果你总是思考你失去了什么,永远不会忘记,你会打败你自己。

  8、仆人虽然愚昧,却以诚实和诚实为愚昧的后盾。不管一个女人有多丑,她总能从她的身材、性格或其他细节中发现美。不管一个男人多么没用,她都会说他将来可能会改变。

  9、要打捞被抛进海里的货物是很困难的,而当它们被打捞上来的时候,往往因为太坏而无法修补。我担心,当你能够把你的名誉、你的美德、你的善良投入大海时,你会发现它们全都被水改变了,变得毫无用处,甚至陌生。

  10、你喜欢狗,是吗,斯佳丽?你是愿意把狗关在狗窝里,还是愿意把狗关在马槽里。

  11、我明天回塔拉再考虑吧。那我就可以忍受了。明天,我要想办法让他回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感想

  我特别喜欢斯嘉丽不服输的性格。在人生的旅途中,我们也许会像斯佳丽一样遗失很多美好、遭遇许多挫折,我们可以失望,可以失败,但绝不能绝望,不能放弃。斯佳丽原本是个家庭优湿的大小姐,但是随着战争的爆发、结束最终落魄到为生活出卖自己灵魂的地步,这一志则既有外部因素,也和她个人的性格息息相关。斯住丽从一开始就对希礼有着难以自拔的好感,但也许是出于年少羞涩不愿表达,又或者是出于一种骄做矜持的大小姐姿态没有率先表达自己的爱意,使得爱人错过最终成为了别人的'新郎。但是这一切并没有结束而是刚刚开始,由于对于这段感情的难以制舍或者是出于赌气的成分,斯佳丽选择嫁给希礼老婆的亲眷,可是悲剧来得快且彻底,新婚的丈夫很快战死留的斯住丽立即从一个新婚少妇变成了寡妇。难以评价这段感情的结局是好是坏,对于一个可怜的生命来讲,斯佳丽的丈夫的离去确实令人难过。但是对于斯住丽而言她只是失去了一个不怎么爱的丈夫,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她丈夫是在相互交织的情感中的一个牺牲品。

  斯佳丽是一个优点和缺点同样明显的女子,不能简单的用一些充测道德评判的词语来定义她,不论是“傻白甜”还是"白连花”。因为这个矛盾的个体会因为周围生活的改变被塑造成所有可能的样子。她也许不是一开始就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但是她清楚的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她不愿成为被心爱的男子抛弃的人,她不愿意自己一直被贴上“寡妇"的标签,她不愿意自己一直处于社会的最底层,所以一旦有机遇她便会紧紧的把握。她为了达到目的可以不择手段。但始终不能说她变成了更坏的人,不能说生活让她黑化。她只是一直在探寻自己到底要什么,她只是不断在为自己做更好的打算。

  书本中让我感最深的情节是:当斯住丽得知自己必须替塔拉庄园筹一笔巨额的税金,她扯下窗帘布做了套新衣蒙,并鼓起勇气去找被北军羁押的白瑞德,并企图欢瞒他自己过去的苦日子,并施美人计骗取瑞德的钱,但却被瑞德识破,且被瑞德告知他的钱已被北军扣押。回程途中、思嘉巧遇了妹妹的爱人甘富兰,并发现其由于从商成功而致富,并将其诱拐作与自己结婚,付清了塔拉的税金。首先创除道德层面的评判,斯佳丽又一次将自己的婚婚视作某种交易或者是工具,不同于第一次的幼稚和感情用事,这一次斯佳丽是为了庄圆筹得一笔巨款来维持生计,是迫不得已的一种在艰难求生状况下的最优解。在我看来她是一个行动力极强的强势者,在辛苦劳作的这段时间,没有因为婚姻破裂,家破人亡被彻底打倒,而是努力在最底层为生存奋斗。相此起她以前富丽堂皇不愁吃穿的日子,这段经历反而将她锻炼地更加坚定勇敢。当能再次找到一个向上攀爬的机会,斯住丽毫不犹豫立马全副武装地为自己争取更好的生活,可以说她是一个能屈能伸的强者。

  我认为全文中最意难*的是,当斯佳丽在爱情中不断追求却又一无所获之后,才发现了最爱自己的,也是自己最爱的人竟然一直以来,从始至终都陪伴在自己身力,可最他许就因为距离产生美,或者说是人们总是过于不珍现经而易举就到手的感情。使得斯佳丽和白珠德到最后一刻才明了对方最赤诚的心意,但是这个程中两人也失去了很多:初识时最美好的年华,婚后本应该甜蜜浪漫的生活,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爱情赖以为生的最亲爱的女儿。不过结局两人还是前嫌尽释,与过去和解,有一个相对英好的结局。也许曾经的那些裂疯让彼此更加难舍难分,成为了对方生命中独一无二无可替代的存在。两人也在历经风霜之后找到了最中心灵的归宿,成熟、温柔且异常坚定的站在对方的身后。成长很痛,但是坚持走下去就会涅架重生,这是一部大女主的经典文学,她始终靠自己的智慧、努力和选择走上一条不后悔的路。

  人生一世好比草木一秋,常言道浮生若梦,似乎生活就是一出悲剧。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通过男女主人公的爱情纠葛,为读者诠释了坎坷而又感人肺腑的人生路,谱写了一部壮美动人的爱情史诗。

  “一千个人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眼中的斯嘉丽有着如她母亲般端庄文静的外表。一双琥珀色的眼眸楚楚动人,棕红色的卷发随意披散在身后,一袭绿裙勾勒出了斯嘉丽曼妙的身姿,脸蛋既有法兰西血统的娇柔又揉合着爱尔兰人的粗犷,迷人而有魅力。这时候的斯嘉丽菜16岁,花一般的年纪,富庶人家的她娇生惯养、自负固执,有一种唯我独尊的优越感。她天真的以为艾希礼只会爱她,而“像梅兰妮那样的小个儿是没人会爱上她的”她的不曾涉世、任性和幼稚使她活在自我的狭小空间里,也成为她后来婚姻不幸的祸根。

  南北战争的战火很快蔓延到了斯嘉丽的身边。在战火弥漫中她独自照顾怀孕的梅兰妮和她自己的孩子,她还受到母亲病危的精神折磨。远方是灰蒙的一片雾气,孤单的`身影留下来的是坚强的心。令我最揪心是斯嘉丽替媚兰接生的片段,听到媚兰痛苦的**声,她感到放佛有个牛轭沉重地落在了她的头颈上,斯嘉丽没有逃离、昏厥,而是坚强挺了下来,用清醒的头脑和理智判断挽住了媚兰母子的性命。随后她又拖着奄奄一息媚兰和已被炮火吓坏的孩子逃到亚特兰大,途中他们遇到了一头可怕的老母牛,斯嘉丽知道媚兰的孩子需要奶,而她们需要吃。她怕牛,最终她将自己唯一的一条裙子撕成布条,一条条连结起来,直累的起泡的手指流出了血,颤抖不已地制服了这头牛。斯嘉丽已经不是庄园千金,而是蜕变成了勇敢坚强的女性。

  回到塔拉后更大的噩梦却还在等着她,母亲去世,父亲神志不清,天塌了,却再也没有人帮自己顶起来了......斯嘉丽痛心、绝望,但她并非沉浸在悲伤之中。她知道难过解决不了问题,她要像先辈们一样坚强地接受现实的挑战!她整日像个黑奴一样劳作,指挥家人各得其所地工作,擦干眼泪、努力振作、毫不妥协、坚定不屈。这就是斯嘉丽!一个热爱土地,像土地一样承受苦难,饱含激情的斯嘉丽!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而我们的心灵又该怎样的无尽宽广?最后,斯嘉丽没有跟瑞德在一起,看似悲剧,但坚信“明天又是另一天了”又何尝不是希望?将自己的眼界放宽,不要自己将自己的路堵死。

  人生或许是一场悲剧,但我们仍可以摆正心态,笑对人生!

  朋友很久以前就推荐《飘》这本书给我,这次终于有机会慢慢把它读完。也许读一遍不会有太深刻的理解,但触动还是挺大的。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的小说《飘》自1936年问世以来,就受到世界各国读者的喜爱,我想其中有很多的原因。首先,小说中性格迥异的人物就吸引了无数眼球,斯佳丽的勇敢坚强,瑞特的机智果断,玫兰妮的外柔内刚,阿希礼的温文尔雅都十分招人喜爱。另外,小说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也让人身临其境,欲罢不能。

  故事情节不想多说,就谈谈给我印象最深的斯佳丽吧。

  斯佳丽是个很大的矛盾体,她不完美,但是很值得人敬佩的。斯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还有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虽然我并不是很赞同这种做法。正是她那从骨子里透出的那种不服输、努力拼搏的精神让她成为了商业以及生活中的佼佼者,在不断的磨砺中成长为一个成熟而坚强的女性。“tomorrow is another day”这是斯佳丽的座右铭,无论遇到什么,她总是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的。是呀,今天即将过去,不管有过什么成绩,或是有过什么痛苦,一切都只属于过去。而明天又是另外一天了!只有把每一个明天当作新的起点,为实现自己的目标更加努力奋斗的人才算得上是智者。

  另外,关于感情对我也有一定的启示,斯佳丽一生爱上两个男人,但她到最后才知道应该爱谁,他过于盲目的执着的了。我们自以为爱上别人时,也许真的只是被他一时吸引,却一直盲目的执着,最后才发现当初爱上的那个人早已经消失了。我们要弄清楚自己对一个人的感觉,而非盲目的执着,到头来什么也得不到。

  最后用一句话结尾,不解释。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飘》,第一次读是我20岁的那年,对生活充满了憧憬与渴望的年龄。而读这本书,也是造成我眼睛*视的原因。通宵达旦,烛光陪伴我读完了这本书。

  如今回想起来,书中的记忆与片段已经模糊。只记得当时对那缺憾的结尾,心怀不满......到处寻找《飘》的续集,竟然找到了。囫囵吞枣读完之后,找到了一个团圆结局,以为生活都圆了。

  玛格丽特.米切尔,出生于,成长于佐治亚州亚特兰大这座城市,对南北战争与战后重建故事背景怀着浓厚的兴趣以及深入的了解,对家乡风土人情的热爱,成就了这一部经典之作。少时不时愁滋味,而少时亦读不懂人事之沧桑,世态之炎凉。

  如今再读,至结尾处,竟不忍再读,相爱相杀竟有了残忍之感。在明知遗憾是一种残缺美的同时,竟也希望看到欢喜的结局,这应该当初去寻找续集的缘由。

  斯嘉丽,自私,任性,固执,虚荣,冷酷,勇敢,无畏,坚强,充满生机与活力,这个有血有肉的.女人,即生活在自己编织的梦幻中,又决然的生活在这个残酷色世界中。自从晕倒在十二橡树园的菜地里,自从开抢杀了那个北方佬之后,一切似乎绝境之地,她奋起反击,与生活斗争。她拼命抓住可以让生活存活的每一根稻草,只是想不挨饿,想身边人过上好的日子。即使对于她不爱的苏埃伦,她亦是如此。你可以对她不屑,因为她赤裸裸的爱钱,希望在钱中需求安全感。写到这里,如果喜宝所说:我要很多很多爱,如果没有,就要很多很多钱。希望抓到很多钱,再也没有挥之不去的噩梦,没有无边际的浓雾,没有无助的奔跑,只为不再挨饿,不再无助......你可以不爱这个角色,但她绝对不会让你忘记-而她又像孩子般天真,沉迷在自己编织的梦境中,不能自拔。总是编织各种理由让自己沦陷,而最终发现不过爱着自己给阿希礼所加的光环,只是一片虚无。

  玫兰妮,善良,坚强,勇敢,温柔,高贵,善解人意,集所有美好与一身。有人说她就是一白莲花人设,但她却是人们的一种信仰,一种精神向往,犹如一盏灯塔照亮你的内心。

  瑞特,一对看穿人心的眼睛,脸上会有谦虚,温和,又掺杂着无赖痞子般的笑容。而在电影《乱世佳人》中,克拉克.盖博所塑造的经典瑞特的形象无人比拟。不管是在和*年代,还是在战乱年代,他总是一身贴烫的白色套装,一顶礼帽,手拿礼貌轻轻点头示意,狡黠的笑容,果然男人越老越有味道。关于这个人设,是多少少女心目中的又一男神。而爱之深恨之切,最终会撕裂一个人的心,当一个个寄托逝去,多少有些悲凉。正如斯嘉丽所说:他坚强而无所顾忌,炽烈而讲求实际,就像她自己一样,而爱是会被时光消磨光的......

  每个人的历程都是一部史诗,不管篇章大小。而对于每一本书,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思想与观点。而经典,值得阅读,值得回味。愿一年又一年,阅读经典的*惯不变。

  所有随风而逝的都是属于昨天的,所有历经风雨留下来的才是面向未来的。“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飘》

  当爱情面临生活的无情考验,当爱你的人你并不爱,你爱的却又爱上了别人,当这世界充满了虚伪,当生活的苦酒一齐向你袭来。看啊,这人间,纷繁复杂,光怪陆离。所有的这一切,被浓缩在一本伟大的书中,这就是——《飘》。

  主人公郝思嘉是一个青春美丽,活泼动人的贵族小姐。优越的家世以及她那美丽的容颜,让全郡的男子对她倾心,以能和她跳支舞甚至说一句话而感到骄傲。但思嘉心里却唯独只爱着艾希礼。她以为自己整个的生命只有艾希礼。

  她也任性,自私,自己的东西绝不允许别人占有,包括自己爱的人。但面对自己喜欢的人,思嘉勇敢地去爱,她不顾世俗,不愿做一个自己讨厌的淑女。在艾希礼要宣布自己将与媚兰结婚的宴会上,她向艾希礼说明自己的心意,大声喊出她爱他,但她遭到了拒绝。

  妹妹和同伴都嘲笑鄙夷他,奶妈和爸爸也极力反对,爸爸对她说,“你嫁给谁有什么区别呢?只要他是个南方人,想法跟你差不多就行了。你把自己的幸福拱手相让,去追求令自己并不幸福的这种东西”。爸爸的话是大多数人的看法,他无疑是理智的,会为思嘉找到一个生活上合适的伴侣,面对爱情和婚姻,理智的人往往都会牺牲后者。但令人可笑的是,他又怎么会知道思嘉心里的幸福是什么呢?

  她爱艾希礼,艾希礼却选择了媚兰,在所有人看来,这无疑是一桩完美的婚姻,媚兰温柔善良,优雅大方,仿佛就是十二橡树园最佳的女主人。

  但艾希礼明白,她心里是喜爱思嘉的。是啊,面对这样一个青春动人的女孩子谁能不动心呢?但喜爱归喜爱,要在一起生活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就连媚兰也说,男人会和这种女人调情,但不会娶她的。这也成为艾希礼一生的一个悲剧,他长期处于不安状态的人,心理上既不能终于他的太太,但也不能真的`出轨去爱思嘉。

  终其一生,思嘉也没有得到艾希礼。前前后后结了三次婚,但没有一次是为爱情所结,。为了与艾希礼赌气,她竟然就轻易地与查尔斯结婚,这时的她多么年幼无知啊,没有经历过生活,也不明白婚姻的真正含义。试想查尔斯没有在战争中死去,那她要相伴一生的就是十几岁时一时冲动与之结婚的人,多么可怕。又或许她不顾世俗,还是毅然追求艾希礼,那查尔斯就是这场婚姻中最悲惨的人了!是啊,生活,岁月,有时候你没得选择,也可怕的令人心痛,谁走知道午夜梦回躺在你身边的那个人心里又想着谁?

  战争很快爆发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南方袭来,给这座城市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无情的战火销毁了一切,夺走了很多人的生命,陶乐庄也被夷为*地。思嘉成为了一个寡妇,但她对死去的查尔斯一点也不表示同情,面对一身黑色的衣装,她几乎感到窒息,“为什么,为什么不让我跳舞,为什么要穿这难看的衣服?我毫不伤心,我为什么要一直假装?”这就是思嘉,我们在为她的无情和冷漠咬牙切齿时,也被她的勇敢所折服。他大胆走向瑞德,在众目睽睽之下和他跳舞,她不管别人怎么想,不在乎别人的看法。是的,她从来不会因为世俗的限制而抹杀自己的天性,敢爱敢恨,爱得大胆,恨得也分明。她有足够的勇气,无需虚名。卢梭说,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简单随性的思嘉却能超乎常人地拜托这种枷锁。当然,查尔斯始终成为了那最悲剧的一个,他到死也不知道自己的妻子终其一生没有爱过她哪怕一分钟。

  如果这时她还是那个任性的少女,那么战争终会让她认清现实,也明白爱情和婚姻的区别。这冷酷的战争象征着生活的苦难,它总会在某一刻你不经意中悄然来到,无论你是否做好准备,它都会向你袭来,你无法躲避。王公贵族达官显贵躲不掉,*明百姓奴隶更是躲不掉,甚至庄园里的最后那只鸡也没能躲掉。

  她目睹了横尸遍野的街道,所有人在逃亡,亚特兰大一片混乱,她也想要逃离,可这战争给她的第一个考验也来了,当然,她也成功地经受住了考验。面对即将分娩不能立马离开的媚兰,她选择了留下来。尽管她自私,但她没有扔掉这样一个“累赘,”,而且这个人还是她的情敌,一窍不通的她给媚兰接生,将孩子顺利产下来。我们不禁赞美那个在*常自私自利的思嘉在此时是如此的勇敢和有担当。是的,在大是大非面前,她还是保持着冷静的头脑,她还拥有做为一个人的良知。

  最后,在瑞德的帮助下,她带着媚兰和幼小的婴儿,踏上了回家的路,这一路的艰难无法用语言描述,没有人会知道能否走回去,但思嘉硬是靠着自己的顽强意志回到了陶乐庄。中途瑞德的离去,让她感觉到了恐惧,是啊,此刻面对生活风霜雪雨的时候,她是多么希望身边能有一个人陪伴着她。但她也明白,有些路,必须自己独立走,没有人可以替代。人们常说,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在人生的旅途中,会有无数的人走入我们的生命,也许他们都会陪我们走上一段路,以消磨我们旅途的冷清与寂寞,或许给我们的恐惧带来一点安慰,但最终的路,只有自己走,没有人可以替代你,也没有人可以一直陪你走下去。

  回到陶乐园,一切已经变了样,昔日美丽充满生机的大庄园如今已毫无生机,像死灰一般沉寂。妈妈在惊吓中已经去世,爸爸神经错乱。家里唯一留下来的只是一大堆债券,没有吃的,没有钱,生活刚给了她一点希望,却又重新让她陷入绝境。但只要活着,只要有土地,就可以重新开始。她脱掉华丽的裙子,围上了围裙,她穿上了仆人下地时穿的鞋,走向了土地,用自己的手劳作,日光晒黑了她的皮肤,沉重的劳作让她的手变得粗糙。但她却有了不同于以往人生的特别收获。她渐渐明白了父亲对她说的话的含义,土地是世上唯一值得你为它奉献,值得为它奋斗、牺牲的事物,因为它是唯一永恒存在的东西。是的,当你为什么东西付出过劳动时,你就会爱上它的,她深深地爱上了这片土地,在土地上播撒着一家人的希望。她在土地中,渐渐变得成熟,更加坚强。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5)

——大学生暑假读书笔记菁选

大学生暑假读书笔记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大家一定对生活有了新的感悟和看法,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书笔记了。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书笔记头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暑假读书笔记,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书”,我们再也熟悉不过,课桌上的“餐具”,天上的“太阳”,生活中的“水”,我们的“心脏”。书是我们精神中的“钙铁锌锡维生素”,帮助我们的精神“茁壮成长”。它比金子还宝贵,让我们慢慢的品味,细细的品尝……

  伟大的文学作家茨威格曾经说过:“书籍是任何一种知识的的基础,是任何一门学科的基础的基础。”让我们仔细认真的每一本书,为我们的学*打好坚固的基础。

  书是困难时的一双手,是干渴时的一股甘泉,是机器上的一台发动机。或是说,只有他才能使我们的血液流动,促进心脏的呼吸,只有他才能使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我们要“读好书、好读书、读好书”把冰心的言论铭记在心。

  记得那时一次暑假,让我与书结下了一段不解之缘,一段难以忘怀的岁月。

  在书店,我购买了一本《杨红樱科学童话全集》。在这本书里,以一个个小动物来叙说地球上的每一个生物。“神犬探长”、“青蛙博士”、“波卡”、“小洼人”、“米奇”、“鸵鸟巴巴”,以一个个特殊身份来叙说出地球上的每一个动物。不仅这些,还有密切关系着的食物链,每一个动物的生活*性,正是我们拥有一个可爱的地球母亲,才找来了许许多多的生灵。

  正是因为我们的生活这样,所以我们更要保护我们这可独一无二、璀璨而又闪亮的明珠“地球”。在我们的身边,破坏地球母亲的'实际随处可见,到处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砍乱伐树木、工业污染,每当这些人一活动,我们的地球母亲便会受到一次严厉的打击。前一段时间,中国出现干旱,就是因为水循环被遭到严劣的遏制、严重的打击,使地球无法降雨,干旱面积越来越大。让我们发出内心的呐喊,让地球不再变得的乌烟瘴气、黑色渲染。只要我们每个人进一份力,十三亿中国人的心声将一同想起,一起飞舞!让我们保护环境吧!让地球重还旧貌,但还要旧貌变新颜,到处莺歌燕舞,更有潺潺流水。同学们,行动起来吧!不只是你、他、她而是十三亿坚强不屈的中国人民!让我们再次站起,把我们大家庭———地球搞得干干净净,不再有任何的瑕癖,真正成为全中国、全世界的一颗闪闪的红星。让我们行动起来,不被恶劣的环境所屈服,站起来!当**再次升起的时候、**在此再次响起的时候,那就是我们见证辉煌的一刻!

  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不被垃圾熏倒,使我们再次占领高地!同学们,站起来,穿过这道障碍,这时,历史将由我们来焊接,历史的诗篇将由我们谱写,胜利的明天属于十三亿坚强不屈的中国人民!

  《简·爱》是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

  小说主要内容是女主人公简·爱的成长历程,她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贵族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但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

  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简·爱从小到大虽然吃尽了苦,但是却始终坚持着自己的理想与抱负,她身边的人、事、物不知改变了多少次,但是,最终惟一没有改变的就是她真挚的感情与高尚的品德。虽然她只是个很卑微的人,根本不起眼,但是她的所作所为却让人深深地感动着。

  贝西·利文是盖兹海德府里一个有同情心的女佣。经她照料康复后,简·爱被送到五十英里以外的劳渥德学校。尽管学校的生活十分艰苦,但总的`说来,在经历了盖兹海德府的痛苦日子之后,这倒使她感到宽慰。简得到了一位名叫坦普尔小姐的友善帮助,功课学得很快。灾难降临了,一场时疫夺走了劳渥德女子学校一些姑娘的性命。这导致上级对该校情况进行一番调查,以及随之而来的某些改善。

  简·爱在这所学校当了教师,但在十八岁时离去,为早慧的阿黛勒·瓦朗担任家庭教师。阿黛勒·瓦朗住在米尔科特附*孤零零的桑菲尔德庄园里。

  简·爱在劳渥德学校学*,后来因为生活所迫,去当了教师。但是在这所学校里,根本就是让我们看透了丑恶。这所学校里的孩子十分艰苦,而且,一场可怕的瘟疫夺走了简·爱好朋友的生命。简·爱十分悲痛,但是学校的人却置之不理。任他们痛苦的死去。她又怎么做得下去呢?

  《情人》给人带来的持久旷达的感觉,并不在故事本身。这是很多人都会忽视的一点。我认为它的妙处在于环境气氛的设置及主人公内心情感的表现。因为故事不过是*常的,相爱却不能在一起的两个人,俗套又乏味。

  湄公河,越南。颠簸的汽车穿过热带长长的椰林。正是暑热难耐的时候。她戴着不相宜的男士呢帽,才十五岁的身子显得幼小而坚毅。白色连衣裙,镶金边的鞋子,长长海岸线*凡的身影。而他,头发油亮地捋在后边,笔挺的白色西装,来自中国北方,是湄公河边难有的有钱人。他与她,来自不同的国度,有着不一样的肤色,在包含了形形色色人群的越南彼此遇见。没有王子公主般的美妙。那是一种充斥了社会声响的邂逅:岸边长长的'号角声,工人搬运留下各种迷朦的烟尘,装满货物轰轰烈烈开向前的车子......

  其实那也不算是惊世骇俗的爱情。混迹于乱世,不相称,这才是他们爱情的标志。所以,离别是一定的。美妙爱情是属于最不圆满的。仿佛是由来已久的定律。

  而内心的伤痛也是由来已久的。

  法国少女卑微的身世。没有父亲的依靠,有的是自私卑鄙的母亲,和母亲如出一辙的大哥,唯一心怀善心却懦弱早逝的小哥哥。没有爱,充斥生命的是别人的忽视和并不软弱的内心。一切前景的铺设,都在情人到达之前。只等着故事继续展开下去。

  他在初遇她的时候说过,他的父亲在母亲去世之后,十年来一直躺在床上,处理事务也是如此。

  这是她所不了解的。那个神秘的国度,一直没有出现在他们的交谈里,爱情里,生活里。却像不能阻隔的湄公河,真真切切地存在在生命里,存在在这个男人的血管里,脸庞上。她是时时都面临着这样的别离,哪天,那个国度会召唤着他回去,回到本应该的轨道上。

  这一天总算是来到,预定的结局,显而易见的未来。她为她奉献了一张永不会再回归年轻的脸庞,奉献了自己所有稀薄的希望。最后只化作遥远东方一场喧闹的喜宴。

  ***滚滚前进。都老去。其实情人,只是年少时伴随内心的一个梦,虚幻而美丽。

  常言道:"茶亦醉人何必酒,书能香我不需花。"我们渴望读书,渴望获得知识,但是我们却常常会有这样的疑惑:我们应该如何读书?自古以来,人们获取知识的途径多种多样,而读书作为其中一种既普通又直接但却非常有效的求知方法沿用至今。

  高尔基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自人类文明史伊始,浩如烟海的书籍记载了人类艰苦求索、认识自然、保护自然、揭示自然界奥秘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绝大多数智慧。

  为了使读书达到更好的效果,我除了善于动脑,找到所读文章的"眼睛",心领神会之外,还写读书笔记和读后感。当然读书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话所说:"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把思考的结果整理出来,写成笔记和感想,既有助于思考,也可以帮助我们记忆思考的结果,便于日后比较、综合、分析。

  歌德说过,谁落后于时代,就将承受那个时代所有的痛苦。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对于我们学*新的知识来面对新的挑战,更是不可忽视的它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一,读书可以让我们站在更高的高度来看问题,从而少犯错误,少走弯路。

  牛顿说过他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是因为站在巨人的肩上看得更远,科学巨人的虚怀若谷自然值得我们学*,我们还可以从中学到更有价值的`东西。书籍对于整个人类的关系,好比记忆对于个人的关系。书籍记录了人类的历史,记录了所有的新发现,记载了古今历代所积累的知识和经验。只有认真的学*前人的经验和理论,才能在一个更高的高度上来看问题,不再犯同样的错误,并有一个较高的起点。书本是前人智慧的结晶,是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的体现,通过对他们的学*,发现对自己有用的东西。在前人经验的基础上来不断的完善自己,大大的促进了个人的成长。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这样说,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也是这样来实现的试想,如果每个人都是从头开始,那么,无论多么伟大的人,做出多么大的贡献,人类社会最终还是在原地踏步。由此更可见读书的重要性了。

  二,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事物都是广泛联系的,现代的许多实践都证明了各种信息的相关性,如果只知道一个领域的信息,必然会有碍于自身的发展,掌握更多方面的知识,才能使未来的不确定风险降至最低。就像做股票的人都应了解当今的政治经济形势,以便能更好的分析股票走势一样。研究物理学的学者们都要有一定的化学和其他基础,才能有所成就。记得一位诺贝尔获奖者在复旦做讲演时就曾说过,现代科学已没有明显的界限,你必须对相关的科学都有所了解才行。在这方面,伟大的导师***就是一位广泛学*的典范,他虽然只上过中学,但由于他发奋读书,十九岁时就能用十二种语言说话和写文章,在参加工作实践后,他也没有间断过学*和研究,从而被马克斯称为一部真正的百科全书。广博渊深的知识,对***指导国际***运动和准确的传播科学***理论有很大的帮助。从它的经历中,我们可以体会到知识的力量,更能体会到书本做为人类掌握知识力量的有力武器的巨大作用。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6)

——大学生读书笔记实用20篇

  这些看似短小,而确短小深涵的文章,让我来不及变化表情,一百多页的墨洒开我心中点点疑团,对生活,以及对曾以往在我身边或未来抑或鲁迅年代的种种变迁,心灵的变迁,生活的万变。鲁迅要讲的很深,而总是用梦来诠释,哪怕梦,也是有些细腻的,幻然成了迷宫,我仰望天空给自己希望去寻找答案,所谓彩虹。鲁迅尖酸的文字直指封建阶级的腐朽庸俗,丑化之至。赞美,现在不是当时,我不会丝毫后怕与退却,所以我笑的直爽。

  野草,好比当时社会起来奋斗的人民,他们的忘我、为民,使得更多的人民愤慨。鲁迅先生高兴,这样的局面预示着人们的革命快要完成,未来的大业就在眼前,同志们起来吧,奋斗吧,用我们的双手建立我们的家园,把侵略者赶出去。先生在革命成功之前,他不允许自己大笑或歌唱“为自己,为友与仇,人与兽,爱者与不爱者,我希望这野草的死亡与朽腐,火速到来。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这实在比死亡与朽腐更起不幸。”先生希望战争快快到来,精力充沛的战士经不起岁月的摧残,时间也经不起等待的消逝;更希望战乱快快结束,流离失所的人民经不起硝烟的折磨,战火也经不起长久的痛苦。

  从古至今,多少的爱国志士“生得伟大,死得光荣”。陆游的“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过戍轮台”;顾言武的“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雷锋的“我们是国家的主人,应该处处为国家着想”;***的“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那一句句感人至深的话语都是名人的肺腑之言,他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什么叫做诚实,什么叫做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他们用青春燃烧,用生命激励世人。他们是历史的故人,也是伟人,更是我们心中的英雄。鲁迅先生也是。 《野草》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它借种子的力量来说明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抗争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野草的这种精神也告诉我: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往往困难重重、布满荆棘,但我们要像野草一样,只有克服重重困难,才能钻出地面,向世人展示自己蓬勃的生命力。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地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地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与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它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地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它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F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F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很快就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垂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地承传着。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地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但当你读完它,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名人传》由法国著名作家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米开朗琪罗传》和《托尔斯泰传》组成,它们均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三部传记中,罗曼·罗兰是紧紧把握住这三位拥有各自领域的艺术家的共同之处,着力刻画了他们为追求***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书中写了三个世界上赫赫有名的人物。第一个是德国作曲家:贝多芬;另一个是意大利的天才雕刻家:米开朗基罗;最后一个是俄罗斯名作家:托尔斯泰。

  在这本《名人传》中最令我感动的就是贝多芬的故事。贝多芬是个音乐天才,他的天分很早就被他的父亲发现了,不幸的是,贝多芬的父亲并不是一个称职的好父亲,他天天让贝多芬练琴,不顾及他的心情,一个劲儿的培训他,有时甚至把贝多芬和一把小提琴一起放进一个屋子里关起来,一关就是一整天,用暴力逼他学音乐。贝多芬的童年是十分悲惨的,他的母亲在他十六岁时就去世了,他的父亲变成了挥霍的酒鬼。这些不幸一起压到了贝多芬的头上,在他心中刻下了深深的伤痕,也因此导致他的脾气暴躁而古怪。但是贝多芬没有因此而沉沦,他把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自己所热爱的音乐事业中去了。由于他的天分和勤奋,很快地他就成名了。当他沉醉在音乐给他带来的幸福当中时,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他的耳朵聋了。对于一个音乐家而言,最重要的莫过于耳朵,而像贝多芬这样以音乐为生的大音乐家,却聋了耳朵,这个打击是常人所接受不了的。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罗曼·罗兰称他们为“英雄”,以感人肺腑的笔墨,写出了他们与命运抗争的崇高勇气和担荷全人类苦难的伟大情怀。早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由我国著名翻译家傅雷先生译成中文,他从《名人传》中得到的启示是:“惟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浪漫底克的幻想的苦难;惟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惟有抱着‘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精神,才能挽救一个萎靡而自私的民族?”

  那么,对于今天的读者来说,《名人传》又能给予我们什么呢?在一个物质生活极度丰富而精神生活相对贫弱的时代,在一个人们躲避崇高、告别崇高而自甘*庸的社会里,《名人传》给予我们的也许更多是尴尬,因为这些巨人的生涯就像一面明镜,使我们的卑劣与渺小纤毫毕现。在《米开朗琪罗传》的结尾,罗曼·罗兰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我不说普通的人类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们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在那里,他们将感到更迫*永恒。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对于我们的时代,这实才是真言。《名人传》印证了一句中国人的古训:古今之成大事业者,非惟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韧不拔之。

  贝多芬的“在伤心隐忍中找栖身”,米开朗琪罗的“愈受苦愈使我喜欢”,托尔斯泰的“我哭泣,我痛苦,我只是欲求真理”,无不表明伟大的人生就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我们的时代千变万化,充满机 遇,我们渴望成功,但我们却不想奋斗。我们要的是一夜成名。浮躁和急功*利或许会使我们取得昙花一现的成就,但绝不能让我们跻身人类中的不朽者之列。因此,读读《名人传》也许会让我们清醒一些。

  寒假里读美国作家路易莎的小说小妇人,深深被其打动.于是将文中精彩之处摘录下来,并写下自己的感受。小妇人是一本小说化的家庭日记,一道德家世小说。马奇一家四姐妹自立的权利的追求以及她们对家庭的忠诚眷顾构成了一对贯穿全书的矛盾,使故事熠熠生辉,情节生动感人。

  这是一本自我抑制和自我表现相结合、使用主义和乌托邦思想并存的小说。 马奇家的女人个个都是艺术家。乔写作,艾美画画,贝思弹琴,梅格写剧本、演出、管理家务,母亲谆谆善诱,营造了一种有威信、异常活跃而又自律的生活。她们各自得到了自己需要和应得的东西。艾没虽然放弃了自己最高的艺术抱负,却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淑女,一个出资扶弱救贫,并可以从事艺术工作的人。梅格虽然永远也不可能成为她曾朝思慕想的有钱人,但她在最吸引她的家庭生活中学*、成长。贝思生命短促,她的声音严格来说也只是一种家庭消遣,但作为一个聪慧、有爱心、为大家所爱戴的家庭成员,她真正享受到了适合自己的生活。乔必须长大,但她不能如读者希望的那样和劳里建立爱情关系,她得把家庭放在第一位。小妇人用朴实无华的写实手法把四姐妹的命运展现在我么们面前,它不断地提醒我们:我们要过的生活其实十分简单,简单的生活本身就是一种幸福。自制在这里并非失去自我,而更是一种自我的选择。

  小妇人受美国当时第一大思想家爱默生影响,强调个人尊严和自立自律的.重要,体现了奋发有为的美国精神。马奇姐妹结社办报,写剧本,演戏。为减轻家庭负担乔出去照顾马奇婶婶;梅格在金斯家做家庭教师;乔努力写作终于成为作家;梅格宁愿放弃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1布鲁克先生,夫妻二人同甘共苦,使小家庭充满了幸福。马奇姐妹明智、自由地选择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她们的归宿各不相同,但都是自强自立精神的结果。

  善良仁爱是马奇家的女人所共同拥有的品质,而乔和贝思是一对具有牺牲精神的人物。贝思默不作声地为大家做事,她为帮助荷梅尔一家而得了猩红热,最后付出了年轻的生命。乔对劳里并非无情,但她这种感情太纯真了,纯真得没有搀杂一点私心。她爱劳里是无可质疑的,甚至打算让梅格嫁给他,后来,她以为自己疼爱的贝思爱上了劳里,又忙着为她打算,当知道贝思没有爱上劳里时,她这样说:“还有爱美留给他,他们会十分般配的。”她“现在还没有心情谈这种事情”,她关心的只是贝思的身体。待她成长起来,并渴望得到爱情的时候,她却永远失去了劳里。

  《小妇人》把道德美看作一个特殊的目标,使全书蒙上了一层道德色彩。而所谓道德,亦即是整个纯真人性,是人类心灵深处至真至善的东西。歌德说:“它不是人类思维的产品,而是天生的没在的美好性格。它多多少少是一般人类生来就有的,但是在少数具有卓越才能的心里得到高度显现。这些人用伟大的事业或伟大的学说显示出他们的神圣性,然后通过所显现的美好境界,博得人们的爱好,有力地推动人们进步。”这正是书中的美学意义所在。 真善声美,美生艺术。纯真善良的人才是美丽可爱的,才能浑身散发出艺术气息而楚楚动人。

  马奇太太这样说: "我希望我的女而儿们美丽善良,多才多艺;受人爱幕,受人敬重;青春幸福,婚姻美满,愿上帝垂爱,使他们尽量无忧无虑,过一种愉快而有意义的生活。被一个好男人爱上并选为妻子是一个女人一生最大的幸福,我热切希望我的姑娘们可以体会到这种美丽的经历。考虑这种事情是很自然的事情,梅格期望和等待是对的,而明智之举是做好准备,这样,当幸福时刻到来时,你才会觉得自己已经准备好承担责任,无愧于这种幸福。我的好女儿,我对你们寄予厚望,并不是要你们急冲乱撞―――仅仅因为有前人豪门华宅,出手阔绰,边嫁给他们,这些豪宅并不是家,因为里头没有爱情。金钱是必要而且宝贵的东西――如果用之有道,还是一种高贵的东西――但是我决不希望你们把它看作是首要的或者是唯一的奋斗目标。我宁愿你们成为拥有爱情、幸福美满的穷人家庭的妻子,也不愿意你们做没有自尊,没有安宁的皇后。” 这应该是每一个明智的母亲的美好愿望。 财富的确是人们非常渴望的,然而贫穷也有它光明的一面。

  逆境的好处之一是人们从自己坚苦卓绝的奋斗中而感到真正的愉快。我们存在于世界的智慧、美丽与能力,有一半得之于困境的激励。 这种家庭的幸福是不会突然降临的,但是约翰和梅格找到了开启它的钥匙。婚后的岁月教会他们如何使用这把钥匙,打开真正的家庭之爱与互相帮助的宝库之门,这些财富最贫穷的人们都可以拥有,最富有的人却买不到。着就是年轻的妻子和母亲们同意被束缚在那种高阁的原因。在那上面,她们于世间的不按与焦虑中安然无恙,在那些依恋她们的幼儿稚女身上找到罗勒忠诚的爱;她们无谓痛苦、贫穷与年岁的增长;她们和一个重视的朋友携手并进,同甘共苦。

  这个朋友,那古老优秀的萨克逊语言的真正意思是“家庭的保证”。她们就像梅格那样,认识到妇女最幸福的王国是家庭,而作为她们统治艺术最高荣耀的不是一个女王,而是做一个聪明的妻子和母亲。 其实,成功的女人不光要拥有这些,她必须拥有自己的事业,这样,不会对不起自己的青春年华。只有家庭和事业都成功才算拥有完美人生。

  作为传统文化的先祖,孟子于中国的影响是达数千年之长远,我辈中人自然难以三言两语以揽括,虽然我的认识只是管锥之见,但孟子本人的思想、精神和气魄却如穿透万里晴空的红日,我即使局限于视野和眼识,亦已感到了耀眼的光芒。

  首先,我觉得孟子的厉害处正在于,所提倡的“仁义”思想最能抓住事物的本质要害。孟子看到“生”、“利”是对事物利益关系的短视,而仁、义却能长远影响到未来,故有“舍生取义”、“舍利取义”之说。狭义的“仁义”是指封建时代人伦的忠义孝悌,实则是千百年来对孟子的误解,因为从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三纲五伦已革了命;《中庸》讲:“道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那末,此“仁义”还有永恒的意义可言吗?所以我们今天理解孟子的“仁义”,实应站在高处,从广义入手:如同道家的“道”、佛家的“菩提”,都是对客观普遍规律的认识,孟子的“仁义”也不二致。而这种认识,可让孟子如一熟练渔夫的手钳在了螃蟹扼要的部位,任螃蟹用力再猛,纵有大腿大脚亦是摆脱不了。无论事物表象出现多么错综复杂的问题或困难,孟子皆显得不昏沉也不散乱,经常化险为夷、转难为易,而绰绰有余。

  孟轲的文字,已经是论点论据俱全,长于说理,不若《论语》般读整书方知逻辑,也不若《道德经》玄妙牵强,读起来萌化感比较强。《孟子》最吸引我的地方就是先从一般事物说起,再慢慢引出道理,让别人不知不觉间承认自己的错误。孟子说:“我的力气足以举起三千斤的东西,却举不起一片羽毛;我的视力足以看清秋天野兽毫毛的尖端,却看不见一车子的柴禾。大王会相信这话吗?”话中所说的显然不符合常理。宣王说:“不会。”孟子说:“显然,一片羽毛举不起来,是因为不肯用力气;一车的柴禾看不见,是因为不肯用目力;百姓不被您爱抚,是因为不肯施恩德啊。所以大王未能做到用仁德统一天下,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啊。”就这样,孟子让君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比起直话直说的谏臣,孟子所说的'让至高无上的君主更容易接受。道理层层递进,就像是设下了圈套,一步一步地让人不知不觉走进去。

  当今著名于世界的“系统论”、“系统思考”,虽口口声声反对舍本逐末,而要动态、长远地看事情,说透了:皆可从孟子的仁义思想找到雏形。用***的话“干振而枝披,将麾而卒舞”,以形容孟子的仁义之道最为恰当不过了。而抓不到仁义精髓的人,有如行走在茫茫沙漠或海洋上,终生疲命于随时浮现的海市蜃楼的追逐中去。

  另有一点,我觉得孟子最值得后人效仿的是他独行特立,不同流合污的气概。这点即注定了他若有机会作为,给予一发挥才干的舞台,则必能成一王业的大人物也!独行特立者,立场坚定,意识独立;不同流合污者,则能做到不见异思迁、不心随物转。有此二者,则造就了孟子之大气魄,表现在文风上则气势雄奇而磅礴,用来创业则整个世界都向他一人倾倒,孙子兵法言“致人而不致于人”,在孟子身上得到了体现。当今社会形势风起云涌,常常人置于其中而莫辩方向,倘学得孟子一二,何怕不能惊天地而泣鬼神呢?

  虽然研*《孟子》的时间短促,然而孟子光明的仁义之道已足以令人受益终生了,最后,再对孟子的仁义之道作一总结:一是其舍末逐本的思想,二是其独行特立的精神,三是其驾驭形势的气魄。

  悠扬而婉转的歌谣,唱尽了西周至春秋的风华,最为纯洁而美丽的爱情,由此被颂扬,我们应当庆幸这一部《诗经》的流传,因为读诗,能让我们的心灵纯净,回到最初的起点,无关于任何的事物,从此心境安宁,与尘世的浮华分离,独享着心灵一隅的心安之处。

  《诗经》可以说是一部“中国古代社会的百科全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诗经》具有很高的艺术成就,它风格朴实自然,真实地反映了现实生活的风俗,并率真的表达了思想感情,有较强的现实主义精神。由此可见《诗经》是一部可读的可深入体会的儒家经典。

  孔子有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诗经》中大量的阐述了纯洁的爱情,有朗朗上口的“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的朗朗上口;“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深情;有“榖则异室,死则同穴”的无怨无悔······没有任何的掩饰,这就是爱情的.纯洁与美好,而这恰恰反映出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本质,我们的传统文化也同这爱情一般美好,无谓世事的变迁,它依旧与《诗经》一般富有深沉而又简单的含义,它是那样的熠熠生辉,仿佛是夜空中那颗明亮的星,照亮我们前方的路,指引我们前行。

  孔子又云:“不学诗,无以言。”《诗经》带给我们的不仅仅只是那纯洁美丽的爱情,更甚于来自于心灵深处的碰撞,《诗经》也教会了我们为人处世的道理。君子处事,应当投桃报李,如“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作为君子应当有如美玉一样温润的性情,如“言念君子,温其如玉”;当我们面对困难时,应当同仇敌忾,如“岂曰无衣?与子同袍”......《诗经》中的品质,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品质,它犹如傲雪寒梅,在风雪之中傲然挺立,这是来自于中华民族骨子中的不屈不挠。我们的传统文化由先人传承,历经曲折,却依旧没有埋没于历史的长流,因为我们的传统文化具有深远的影响,是中华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

  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也许就在一词一句中传承下来的,由诗至词而曲,漫长而悠远的历史岁月中,慢慢传承、几经沉淀。而以现代来讲,传统文化是璀璨的,但传承是艰难的,因为现在的人们,由于生活在这繁华而喧嚣的城市中,浮华早已改变人们,于是,人们的内心的浮躁毁了一切。所以,传承传统文化便越来越艰难,心中的*静越来越难求,但读《诗经》便可抚*人们内心的浮躁,因为《诗经》是最初始的。它没有任何的华丽的装饰,可它依旧是璀璨而华美的,依旧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因为这就是它的本质,有文化传承意义的本质,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对于传承传统文化来讲,初心是最为可贵的,亦是最难得的,若初心不忘,传统文化便不会中断。

  《诗经》这一本书中,也许有着我们从未见过的字,有着难懂的意思和深远的意味,但也许就是这些造就了它的不朽。静心读诗,你会有更深入的体会,会有来自于心灵深处的碰撞,这将给你的人生带来一笔最为可贵的精神财富

  四字成诗,四字成言,言尽一切,悠扬深远,唯愿这一切美好如初。

  周瑜很妒忌诸葛亮的才干,想找个机会陷害他。一天,两人正在寨中商议军事。

  周瑜问:“我们就要跟曹军交战,水上交战用什么兵器?”诸葛亮道:“用导弹。”周瑜道:“先生和我想得一样。现在军中导弹极少,交战时很可能失利,所以想请先生在十天内负责起造导弹,希望先生不要推却。”诸葛亮说:“既然就要交战,十天造好必然误了大事,三天即可。”周瑜半信半疑。诸葛亮见状,道:“我愿立下军令状,三天造不好军中所需导弹,甘受惩罚。”周瑜大喜,待诸葛亮当面立下军令状后,又摆了酒*来招待他。诸葛亮只是喝了几杯酒便很快辞去了。

  诸葛亮请鲁肃来到江边。鲁肃问道:“三天你真能造好军中所需导弹吗?”诸葛亮说:“三天要造好这些导弹,你得帮帮我的忙。拔二十条快艇给我,每条船上安排十个军士和一个机器人防卫,还要在每条船上放五个吸收器。”鲁肃答应了。回去后,私自拔了二十条快艇按诸葛亮说的布上军士、机器人和吸收器等待调度。

  前二天都不见诸葛亮有什么动静,第三天凌晨时,诸葛亮把鲁肃请到了快艇之中,对他说:“随我取导弹去。”鲁肃问到:“哪里去取?”诸葛亮答到:“去了就知道。”快艇渐渐逼*曹军水寨。诸葛亮刚要下令快艇一字摆开,只听几声巨大的'轰轰声响,几个导弹在快艇上顿时开了花。诸葛亮下令,开启机器人防御系统,哪知这些机器人早就被炸坏了。诸葛亮长叹一声:“唉”,原来,曹操早就得到了密报:诸葛亮将在凌晨驶快艇在水寨旁诈取导弹。所以曹操早有准备,打诸葛亮个措手不及。就这样,诸葛亮和几名幸存军士被俘,鲁肃被炸死,快艇吸收器机器人全部被曹军缴获。曹操说道:“诸葛亮神机妙算也不及我嘛。”押走了他们。诸葛亮在大牢里道:“对不起,没有完成都督交给我的任务,我先走了。”说罢,自刎而去。周瑜听说后,暗自高兴,没用自己的手也将他的心头大患给除去了。

  主人公海斯特·白兰,一个出身英国破落贵族家庭的美丽女子,却嫁给了一个畸形的年老学者。她在丈夫生死不明时,与一个牧师相爱并产下一女婴,因而为清教教义所不容。她被投放监狱甚至被判有罪,令她在刑台上站立三小时当众**,并终身佩戴一个红色字母A作为惩戒。当局一再逼迫她说出同犯,但她断然拒绝,并独自一人受着惩罚,独自抚养孩子长大。

  首先,看到这里,会感叹她对于不合理婚姻制度的反抗,震撼于她的伟大爱情。或许,当一个女人爱到骨髓时也就是她会为此付出一切之时,可以用自己柔弱的身躯保护自己所爱之人,不惜牺牲一切也可以为之忍受一切并甘之如饴。而在这种牺牲里,她不在乎世俗的眼光,不计较利益的得失,彰显出真正的伟大和高贵。

  然而我并不认为作者意在强调爱情的动人,我更相信他着重于剖析人性的美丑。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我甚至找不出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她,但她真实的给我强烈的震撼,从未有过的震撼。在灾难性的惩罚面前,她不逃避也不用软弱去博取同情,她只是默默承受,即使这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是那么残忍。她并没有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去自杀,对于中国传统女性来说可能会倾向于这种极端的方式,因为羞愧而放弃自己的人生,妄想用死亡去结束这丑闻似的人生污点。她只是淡然接受着那些惩罚,继续追求自由幸福,高贵的不可侵犯地去俯视那些所谓的清教徒。

  但还是很不幸,她是一个喜欢归罪于自己的人。当一个原本无罪的人,在这种畸形的社会里生活久了,也就生出了要强迫自己去相信自己是世界上最为罪孽深重的人。而此时,争取美好的爱情似乎变成一种错误。自由,被戴上了罪孽的镣铐,不堪重负。但这不正是说明她的良知还完好无损么,不像有些人身负罪孽还恬不知耻的活着。

  作为一个女人,一个母亲,她更是了不起。她倾尽所有购得的唯一财富就是她的孩子——珠儿。她爱珠儿,珠儿也就是她对美的追求。只是,她善良的心还在担心那莫须有的罪恶会降临在她的孩子身上。她因为爱去赎罪,服务社会公益,尽管那些人接受她的帮助却毫不感恩,她也坚持了下去。

  通过学*《匆匆》这篇课文,让我认识到了:勿谓寸阴短,既过难再获。

  课文中说:燕子去了也会再回来,杨柳枯了也会再青。桃花谢了第二年也会再开,可是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时间的消逝让作者不禁汗流不止、泪流不止,作者用洗手、吃饭、默默来说明日子在不经意中的匆匆,最后告诉人们不要虚度光阴。

  是啊,*时妈妈总告诉我不要浪费时间,要学会利用时间。可是我总是不听,对时间的观念不以为然,总是用作业多、题太难等借口来搪塞妈妈。二十分钟能做完的事我却用了四十分钟。结果,老是觉得时间不够用,应该做的事因为磨蹭就没时间做了。想想班上一些同学,还学着数奥,每天都要培训,可是人家的作业也做得很快,一点不比我用的时间多,差别就是我认为五分、十分钟不算什么,不会利用时间,在相同的时间里比别人少做了好多事,少学了好多知,现在想想真是可惜!

  学了《匆匆》后,我算是认识到了时间的宝贵,掐指一算,三千多个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还能有多少时间让我白白消费呢?这让我想起了颜真聊的名句: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若现在不好好抓紧时间学*,到头发白了后悔也晚了。

  连朱自清先生都认为自己不珍惜时间,我们还能有什么理由浪费时间呢?以后,我要抓紧时间,珍惜分分秒秒,用小块的时间做小事,大块的时间做大事。在中午的时候就完成已经布置的作业,下午放学后抓紧完成剩下的作业,而且要做到做得快、准确率高,这样省出的时间我可以看书、和妈妈出去锻炼身体,多好!

  同学们,勿谓寸阴短,既过难再获。请抓紧时间吧!

  《老人与海》是我在暑假刚刚读完的一本书,作为一名初一学生,也许我还不能完全领悟作者的写作意图,写作目的,但是我还是肤浅的想想谈谈我的读后感!

  故事里的主角——老人圣地亚哥,已经连续八十四天都捕不到鱼,有许多同为渔夫的人嘲笑他,同情他。这些都没有使老人消沉,即使他的躯体已日渐衰老,却拥有最年轻的灵魂,他的眼神永远是“愉快而不肯认输的”。在老人身旁,还有一个与他毫无血缘关系的男孩子。两人的年纪相去甚远,却能彼此理解对方。男孩是老人唯一的,真正的朋友,他喜欢跟随老人捕鱼,父母却反对他到太远的海域。到了第八十五天,老人向着更伟大的目标,孤身出发了。

  在茫茫大海上的等待是寂寞难耐的,贫苦的老人身旁没有收音机为啊讲述出色的棒球赛事。水面下的世界或许绚灿多彩,但船上的人放眼望去,也就只有四方一色的水土。但这位随遇而安的老人,没有被这种孤独感压倒,他思考着天上飞的鸟,水中游的鱼,流动着的海洋。老人还会对着偶然见到的海鸟说话,不管他听懂没,他喜欢自言自语,有人会说他像疯子,但老人不去在乎这些,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即使在他人眼中是遥不可及的荒谬,他仍然随心地卷动着鱼线。

  终于,有一条很有分量的鱼上钩了。年轻时身强力壮,曾被称为“冠军”的老人,却被它折腾得十分狼狈。左手被绳勒得麻木,鲜血飞溅,面临着生命的威胁,老人始终没有放手。曾经苦苦地追求,如今终于抓住了,这位坚强的老人还会放手吗?他多次说到“但愿孩子在这儿就好了”,简单的话,看出了老人正与他那潜在的孤独和无助作斗争,始终不肯认输放手。那孩子,已经成为老人精神上重要的组成部分。

  多番波折以后制服了大鱼,遗下的血腥味却引来群鲨的袭击,辛劳捕捉的战利品也只剩一副空骨架,成为别人口中的垃圾。老人成了我们口中所说的“悲剧英雄”。到最后,他仍是一如既往地睡着了,梦中,还是一如既往地出现着狮子,那是王者的象征。

  整个故事就是说了一个失败的可怜老头了?恰好相反,老人是彻彻底底的胜利者,他比任何人都要坚强。“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这样的豪言壮语,从来都只会出现在胜利者的口中。老人说出了这样的话,并不因为他读过了多少书,仅仅是他那最高尚的灵魂使然。一个老人还能这样,我们还可以轻易言败吗?

  也许人生有如一次长旅,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因为爱情、家庭、仕途的挫折,每个人都可能有困惑、迷惘、失意而不自拔的时候,一种颓丧、空虚、落寞的情绪有如阴雨连绵,久下不停,而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犹如一轮艳阳照亮了读者的心灵,照亮了前行的人生之路。

  整编小说着力刻画,主人公桑提亚哥这个铁铮铮硬汉子的形象,它正直、不弄虚作假,不损人利己,是一个有血有肉,实实在在,一个有着顽强意志和拼搏精神的人,独战鲨鱼于厄运面前而不屈服,最后获得了成功,这种精神让读者读完有一股如电细流从心底直入头顶,一身震撼!

  《老人与海》的艺术成就,我认为在于简明凝炼的言语,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对原稿进行了2多次的校阅,删繁就减,含而不露,引读者不尽联想,从中体悟深邃的生活哲理。《老人与海》文体优美,选用了具体的感情表达方式,把眼之所见凝于笔端,如有这样一段“——海岸上只剩下一条绿色的线,背后是一丝淡青色的小山,现在水是蓝色的,深邃得几乎变成了紫色——”画面简洁清晰、凝练,使读者心旷神怡,美不胜收。

  7月2日是海明威老人逝世的日子,重新看到那《老人与海》。重读。心灵受到极大震动。这种共鸣其实是内心深处对它所散发的人性光辉的一种共鸣的呼喊。我试图在圣地亚哥身上寻找自己的影子。它让我开始思索,应该过一种什么样的人生,什么才是坚强。什么是成,什么是败。什么样的生命才有价值。

  在病中。多天,我还在病中。绝望和挣扎,病痛和烦躁。治疗和反复治疗。服用毒药物日益肥硕虚弱的身体,菜色的脸。继续无止境的治疗和可能越来越多的失望。身体继续变坏。种种。老人与海。我与病魔。老人与那条鱼的决斗,就是我和病魔的决斗。看着这本书,我成了故事的主角。等我出来,已经泪流满面。

  老人是乐观的。他依旧和那个小男孩聊棒球,去酒馆喝酒聊天,用谎言来修饰穷困的生活,仍然天天早上迎着第一缕阳光出海捕鱼。无论有没有收获,他都会坚持出海捕鱼,这不只是因为他要依靠捕鱼谋生,而是捕鱼已经成为了他生活的一部分,他的一种记忆。这就是人。首先,活着,宽容的对待一切。嘲笑。冷漠。甚至唯一能够喜欢和他在一起的孩子也被家长带走之后。他依然能够笑着面对。为他后来悲壮的胜利打下了伏笔。

  老人是有信心的。那长年积累的经验和技巧使他对自己充满信心。他相信自己一定能够捕捉到大鱼。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为了得到时机,他甚至渴望遇到走失的鱼群。终于在他没有捕到鱼的八十五天,他用一条大青鱼做诱饵,他把岸和太阳都甩开,开始了他英雄的旅程。“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

  老人是耐性的。海下六百英尺的大鱼好象是有灵性的。水面无波,那条鱼在海底静静的和老人比拼耐力,做着一场风雨欲来前的殊死搏斗。三天三夜。饥饿、疲惫,困倦,伤痛、孤单,越来越强烈的人的极限。哪个都是不亚于那条大鱼带来的危险。他与其说是在征服鱼,还不如说是在征服他自己。超越极限。"鱼啊,"老人轻轻地说出声来,"我跟你奉陪到死。"生命此时不是赌注,而是一种抗衡。

  老人是多情的。他怜悯起这条被他钓住的大鱼来了。它真出色,真奇特。对对手的赞美,体现着老人丰富善良的情感。因为这种大马林鱼总是成双出现,雄鱼有食物总是先让着雌鱼。所以最先上钩的也是雌鱼。当雄鱼见到雌鱼被抓后始终不肯离开,最后雄鱼在船边高高地跳到空中,看看雌鱼在哪里,然后掉下去,钻进深水。老人这个时候是哀伤的。他捕鱼是他英雄主义的荣誉而不是仇恨。

  老人是勇敢的。老人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是永远不会打败他。永不言败的坚强让老人做为自然人体现了人性中最美丽的一面。

  老人将带血的手放进海里,血水交融,人也融进了海的魂,激进而坚强。鱼毕竟是鱼,它开始了反抗。一场征服与反征服的斗争开始。斗智斗勇,这是一场真正的较量。经验和熟练的技巧显然此时发挥着巨大作用,他象一个军事家一样,知道鱼的心理,做着战前充分的准备。他时时鼓励自己,给自己加油。"要沉着,要有力,老头儿,"他说。他赞美对手:我从没见过比你更庞大、更美丽、更沉着或更崇高的东西,老弟。来,把我害死吧。我不在乎谁害死谁。他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甚至换位思考:你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保持头脑清醒,要象个男子汉,懂得怎样忍受痛苦。或者象一条鱼那样,他想。他征服了那条大鱼。

  这场大马林鱼的征服不是战争的结束。回程是快乐的。然而鲨鱼出现了。灰鲭鲨、加拉诺鲨、成群的鲨鱼。鱼叉、小刀、短棒,搏斗。他终于回到了岸。

  生活应该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应该说人活着就是为了承受痛苦,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人在体验痛苦后才能得到征服痛苦后的那种喜悦。我想:我应该是喜欢痛苦的。记得第一次看这篇小说是在初中的时候,班上不知从哪里冒出了这样一本书,而刚好又传到了我的手里,我拿着它一直到看完才舍得传出去。从那以后,我的课桌上就有了这篇文章开头的那句话,自以为自己已经就是不可打败的英雄。

  “为了自己的幸福,努力奋斗。即使有多少的磨难,不要放弃。你可以被打垮,但你不能轻易言弃。你可以最后没有胜利,但你必须努力的奋斗在其中的每一个过程。”这是我今年的某个时候写在笔记本上的一句话,也是在看了这篇小说后得到的。自以为很好。

  很荣幸地参加了本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由于老师的精彩授课,我对新时期党的性质、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任务也有了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对新时期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也有了系统的认识。经过系统认真的理论培训,我较全面地丰富了自身知识,提高了实际工作和学*能力,以下即是我对这次上党校后的体会:

  首先,我进一步认识***,对其性质有比较深入的理解。***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这一性质决定了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一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我们党始终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我要端正入党动机,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不谋私利,不搞特权,经得起党和人民的考验,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的***员。

  以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只有肤浅、简单的了解,未曾在实际中认真学*、体会,并在实践中应用它,指导自己正确认识客观世界。对此我只有遗憾,不过今后我一定会认真学*理论的。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员确实不容易。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提高自己。首先,我要认真学*理论,学*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信念,同一切不良现象,错误思想作斗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其次,在生活、劳动中,我要挑起重担,起先锋模范作用。总之,我要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按照党纲,**的规定行动,处处服从组织的决定,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改造自己,完善自己,使自己进一步向党靠拢。

  在有关调查中显示,现代大学生都比较关注自我,达到目标的手段倾向于急功*利,因此,我们应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大学生的价值追求。这也是党课第二讲的主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经过科学分析后而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们大学生应当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培养自己的品德和健康的人格,引导自己的.创新精神。要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和理解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此来指导自己的行动,用“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来要求自己,同时要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不能只讲个人理想而不顾共同理想,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总之,通过这次党校学*,使我对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有了比较系统而全面的理解,使我思想觉悟上有了更深一层次的提高,使我更加渴望早日加入党组织。今后,我会更加认真地学*党的理论知识,积极靠拢党组织,以身边党员同志为榜样,在日常工作中,不去计较个人得失,真正做到无私奉献。想别人所想,急别人所急,向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此外,我会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和业务能力,以便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我要把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虽然现在我还没有加入党组织,但是我会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坚持理想信念,坚持勤奋学*,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勤奋工作,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两个务必”,为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的行列而不懈努力!

  《围城》是一部风格独特的现实主义讽刺长篇小说,也是一幅市井百态图。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 克莱登大学" 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作者通过写方鸿渐回国、恋爱、找工作等一系列事件, 用辛辣的笔风,一针见血地把人物的灵魂展现在我们面前。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告诉我们无论婚姻、事业还是学*,整个生活都似乎在一个围城之中,

  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书中那句"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 的经典名言让人回味悠长。书中揭示了生活的" 围城" 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 其实很多人的成功是自身奋斗和运气相结合的成果,只看到别人的成绩,看不到别人的辛苦努力,老想冲出被自己理想化了的" 围城" ,好高骛远,是无法获得成功的。

  我认为有积极向上、敢为人先的上进心是可取的,但成功不仅要看结果,更要看过程,一时的投机取巧虽然可以获得暂时的成功,但脚踏实地、默默奉献的精神更加伟大,奋斗是永恒的话题,是社会持续进步的不竭动力,但是衡量成功不能只局限于金钱和物质层面,更要看是否取得了进步,是否有利于自身和社会发展。当今社会上流传着" 一切向钱看" 的不良思想,误导很多人衡量一个人的才能只看是否可以赚钱,事业是否成功只看赚到了钱没有。这种思想是很狭隘的,它让很多人围绕金钱和财富,进入了追逐物质成功的" 围城" ,甚至扭曲人生观和价值观,最终酿成苦果。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现在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在我心中脚踏实地的过好每一天才是真正的生活。有句话这样说:“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之所以说它不容易,是因为我们给自己设定了许多不符合实际生活的围城,并想方设法的进去,就像主人公方鸿渐对待婚姻一样。或许脚踏实地的过好每一天,向着目标慢慢迈进。我们会获得更多的

  快乐,会活的更加超然。记得有位老师说过,无论世界多么嘈杂,都要在心里为自己保留一片净土。嘈杂的社会给无形中我们限定了很多围城,我想不管是在现在的学*还是在将来的工作中,我们都不要为自己设定这么多围城,用一种超然的态度面对生活,就不会太累。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元素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很荣幸地参加了本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由于老师的精彩授课,我对新时期党的性质、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任务也有了全面而深刻的认识,对新时期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党员的权利和义务也有了系统的认识。经过系统认真的理论培训,我较全面地丰富了自身知识,提高了实际工作和学*能力,以下即是我对这次上党校后的体会:

  首先,我进一步认识***,对其性质有比较深入的理解。***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这一性质决定了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这一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一个显著标志,我们党始终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我要端正入党动机,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到不谋私利,不搞特权,经得起党和人民的考验,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的***员。

  以前对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只有肤浅、简单的了解,未曾在实际中认真学*、体会,并在实践中应用它,指导自己正确认识客观世界。对此我只有遗憾,不过今后我一定会认真学*理论的`。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员确实不容易。我决心从以下几方面提高自己。首先,我要认真学*理论,学*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信念,同一切不良现象,错误思想作斗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其次,在生活、劳动中,我要挑起重担,起先锋模范作用。总之,我要自觉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按照党纲,**的规定行动,处处服从组织的决定,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改造自己,完善自己,使自己进一步向党靠拢。

  在有关调查中显示,现代大学生都比较关注自我,达到目标的手段倾向于急功*利,因此,我们应该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升大学生的价值追求。这也是党课第二讲的主要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党在新世纪新阶段,经过科学分析后而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我们大学生应当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培养自己的品德和健康的人格,引导自己的创新精神。要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和理解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此来指导自己的行动,用“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来要求自己,同时要有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不能只讲个人理想而不顾共同理想,要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

  总之,通过这次党校学*,使我对党的基本知识和理论有了比较系统而全面的理解,使我思想觉悟上有了更深一层次的提高,使我更加渴望早日加入党组织。今后,我会更加认真地学*党的理论知识,积极靠拢党组织,以身边党员同志为榜样,在日常工作中,不去计较个人得失,真正做到无私奉献。想别人所想,急别人所急,向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伸出自己的援助之手。此外,我会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和业务能力,以便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我要把自己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虽然现在我还没有加入党组织,但是我会时刻以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自觉做到:坚持理想信念,坚持勤奋学*,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坚持勤奋工作,坚持遵守党的纪律,坚持“两个务必”,为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的行列而不懈努力!

  徐帅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凡生活中*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由挪威作家乔斯坦·贾德所写的《苏菲的世界》是一本哲学启蒙书,她用深入浅出的文字向我们展示了哲学从古到今的发展历程,让人不自觉地跟随着去思考,去探讨一个个哲学问题,了解他们,走进他们的世界。

  《苏菲的世界》用小说的形式,描述一位14岁少女在收到一连串神秘来信后,透过一位哲学老师,传授她哲学知识的故事,从而揭示了西方哲学史的发展过程。从苏格拉底的“最聪明的是明白自己无知的人”、柏拉图“回归灵魂世界的渴望”到“期望澄清我们观念的”亚里士多德,再从笛卡尔、史诺宾沙、洛克到黑格尔、马克思、弗洛伊德,苏菲从雅典到文艺复兴时期,再到我们这个时代,世界相谜团一样,一点一点在她眼前展开。

  我原本以为哲学是一门不切实际的学问,枯燥、生涩难懂。正因此刻的教育在哲学方面给人的感觉是“哲学”就就应是生涩的、非一般人能够明白的高深理论,因此以前我对哲学就是抱着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想法!但读了《苏菲的世界》以后才发现,其实我从来就不了解哲学。“一本关于哲学史的小说”,是《苏菲的世界》这本书的副标题,颇能点明该书的要点。这是一本小说,但也是一本系统地涵盖各种哲学思潮的速食大杂烩,在一本小说里,塞进整部西方哲学史,对追求速度的这一代而言,本身就极具魅力。随着小说人物,在哲学传统中,寻求书中谜团的解答,我越来越深入的了解了以前从不感兴趣的西方哲学史,了解了柏拉图以理性主义为特色,沉迷于永恒的形式,亚里士多德期望用感官亲身体验世界的决心……看过之后,我不仅仅仅是学到了一些东西,更重要的是心灵的震撼。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和主人公苏菲一齐,在希腊时期,认识了苏格拉底,知道他在雅典广场上拉住行人的手要和他们讨论关于时刻存在的形势和他存在的好处这之类的哲学问题,还有他的学生柏拉图是怎样构想乌托邦和唯心主义理论的;知道了中世纪初的伟大哲学家史诺宾沙是怎样将哲学以及《圣经》的新约和旧约中所有观点结合起来的。在历史方面,我深深的感受到了爱琴海孕育出的希腊礼貌是那么的令人惊叹,那里所有的思想都互相碰撞着,诡辩学派、唯心学派等诸多学派互相辩论。思想在进步,时代在发展,欧洲也进入了中世纪,我了解到,那时候的人们开始把自己的思维与上帝联系起来,他们认为智慧包括大自然都来自上帝的创造,因而开始了极端的宗教狂热。那个时期人们对自己、对自然的看法和希腊时期截然不一样,他们认为人本身是卑贱的,所有的热爱和敬仰都给了上帝和那些大主教、修道士们。然后,我们又来到了16世纪文艺复兴时的欧洲。这个时期,地理大发现把人所认识的疆域大大扩大,人们开始认识到上帝是不存在的。于是大批的学者开始回到唯物主义认知的方式上,重新研究希腊的礼貌,牛顿、伽利略、等一大批科学家发现越来越多的人类未知的东西。个性是人们了解到地球并不是宇宙的中心,并怀疑教会的权威时,人们开始重新审视了自己、自然和上帝,对自己又重新树立了自信,这个时期,整个欧洲都沉醉在科学和探索精神中哲学,推动了科学的发展。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发现,哲学其实是最贴*现实生活的,记得自己小的时候,以前仰望着天空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天空有尽头吗?大人们说没有,但是为什么没有呢?没有尽头的话,它是什么样的呢?如果有尽头,那么它的尽头又是什么?是一堵墙吗?如果是,那么墙后面又是什么样的呢?我们能够到达那儿吗?假如能够,那么那个世界有尽头吗?如果有,那个世界的尽头又是什么?还是墙吗?如果是,墙后面又是什么样的?这是一个无穷无尽的问题,我知道自己永远得不到答案,但是仍会去想,并且猜想着肯定有人跟我想过一样的问题。那有没有人在研究这些问题呢?如果有,是不是已经有人知道答案了。那时候,正因想不通这些问题,会觉得很烦恼,但仍忍不住想,而且经常怀疑自己是否想多了,是否在思考些无聊的问题,但是看完《苏菲的世界》之后,才渐渐明白,其实这就是我们*时所说的哲学思考,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说哲学就在我们生活中。

  千百年来,不管是什么时代、什么民族的人都在追寻着相同的问题,就类似是“我是谁”“世界从何而来”,正是正因人们的好奇心,才有了哲学。遗憾的是,我此刻已经不再去思考小时候想的那些问题了,正因长大了,已经*惯了世界就是这样的,不再去思考有些事是什么、为什么、怎样会了。在成长的过程中,我们渐渐理解了这个世界,并把这一切都当成了理所当然,我们的好奇心也就被压抑住了,从这个方面说,我对世界的好奇心已经比不上自己小的时候了。但是哲学家之因此与众不一样,就是他们从不会*惯这个世界。对于他们来说,这个世界一向都存在一些不合理,甚至有些复杂难解、神秘莫测,他们就像是孩子一样打量着这个世界,因此他们才能提出那些深奥的问题,因此他们才能被人称为智者。

  我也在反省自己,不再思考这类问题的我,是不是已经失去了好奇心,是不是要用一种新的眼光去打量这个世界,就算不能做到像孩童那样,起码也要做到遇事多想几个为什么。

  哲学教授傅佩荣以前说过这样一段话:“哲学不是万灵丹,但从来不去留意,爱好智慧的重要与前人的心德,那么注定将会陷于心灵之封闭与终结”。这或许是这本书在世界各国广受欢迎的原因吧!哲学使我们醒悟,而这本书带给了一盏明灯,带领我们走进哲学,带领我们从困惑走向觉悟。

  以前看小说的时候总是去看词藻的美丽,去追求那美丽感人的故事情节,可这本书从哲学的角度向我解释了世界和大自然的构成与发展,告诉人们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是一个怎样的世界。它在讲述哲学的同时,运用了生动形象的语言描绘了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这不仅仅是一个哲学故事,更让我从中学到了主人公苏菲对事物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

  《苏菲的世界》是智慧的世界,也是梦的世界。它唤醒了每个人内心深处对生命的赞叹和对人生终极好处的好奇。掩卷思索,真实的我们真的就应好好的去看这个世界了,不好总是觉得凡事都理所当然,这个世界什么东西的产生都有它的根源,都有他的道理,我们要抱着好奇的心去探索,去发掘,才不会固步自封!

  我一字一句地仔细阅读时,仿佛和高尔基在一起读书。他读得那么专心,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忘记了。读到这里,我情不自禁想起了自己以前读书的情景。每当父母给我买回新书或自己借到一本书,我就如鱼得水,总是迫不及待地阅读。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7)

——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优选【五】篇

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总算被我啃完了,好辛苦!不过,我总算明白了很多道理。

不必说宋江和小旋风柴进的仗义疏财,也不必说武松漂亮的醉拳,吴用的足智多谋。单说天真烂漫的李逵,他颇有些野,一身鲁莽庄稼汉和无业游名的*气,动不动就发火,遇事不问青红皂白,总是一说二骂三打。结果不是吃亏就是后悔,但是却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气概,最重要的是他身上有一种英雄气概,有一种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仗义,他这一点让我尤其感动。

我试想,假如让他来到我的身边,相信没有多少人能有他这样的魅力。这不是因为他的相貌,也不是因为他有所么高挑的身材,更不会是他有大把的财富,就一点,就是他那在别人眼中芝麻大的优点。请不要小看他那芝麻大的优点,在这世界上就要灭绝了。

我总觉得我们在生活中对于朋友甚至亲人少了一份亲情,少了一份哥们儿友情。

我清楚的记得,在我咿咿呀呀学语时,我经常毫无顾忌的到邻居家吃饭,没有礼节,没有拘束,只有欢乐。邻居家的姐姐现在和我还是和原来一样好。在我哭着闹着不上幼儿园时,我们和邻居经常一起聊天,但是我们开始装上了一扇木门。

现在当我知道为了未来奋斗的时候,我家的门也变成了三厘米厚的防盗门。这就像一条河,让我们和邻居的感情隔在天地**。这就像《礼记》里说的:“今大道即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

我们的社会很自然的少了一份爱,一份及其重要的爱——一份关怀。对于关怀,也许只需要一句简单的问候,或者是一个会心的微笑,就能让人喜笑颜开,就让人感受母亲般的关怀。不要太吝啬,一句问候、一个微笑不会让你失去什么,只能让你的人格得到升华。


  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2

“一个人的思想,不动笔就不大会有系统。”

于是,在看完《傅雷家书》后,一种想要将傅雷先生笔下给予的感悟梳理于心的急迫促使我写下这篇文字,希望能够化出所得,了明心间。

先生万里传书的思绪,跨越十几年光阴,远隔万水千山,不仅仅是对爱子的叮嘱爱抚,字里行间的感情,还升华出了爱祖国,爱民族的赤子情怀,以及凝聚其中的人格魅力,皆为人深深所动容。

于现在而言,先生所属的那个时代早已飘远出人们的思想范畴,时间拉开的距离已模糊了对那时代的客观判断。然而我们依稀可感受到,那年岁伤痛的火花仍旧星星点点地挑拨着我们的神经,即使久远,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所带来的精神刑罚跟身心疼痛的深刻烙印依旧时隐时现地浮出时代的水面。于是,对于一位爱真理,爱生活,爱艺术,刚正不阿,真挚率直的先生而言,最终选择净身出世的方式,表明真心,寻求思想解脱,我抱以理解和深深的感喟。

生活变形的魔爪不断压榨他的才思,摧残他的身心,而先生却一直在妥协与坚持中盼望能看到他所企盼国度的崛起,他一生都在坚持,即使别人认为是偏执的狂热,他从未放弃。对人生哲思的深透,对音乐艺术的独到与进取,对传统优秀文化的化解渗透,思想的矍铄敦促着他永远秉承一颗澄澈的赤子之心,乐观向上地化解时代的伤痛,拓宽着生命的宽度。

虽然先生自命过于偏执的缺点为生活添堵不少困扰,但丁点尘垢却掩不住金子的涤亮。他拥有太多让人称颂的品格,再融入先生自个雅致的生活感悟,以至于觉得那些形容词像枝柳般地脆弱贫乏。在道不尽的人格美丽中,于我最感动的便是先生对艺术独特高雅的见解以及谦卑乐观,孜孜不倦的生活态度,让一个美学初识者跟对生活迷惘的人在恍恍惚惚中,抓住了可以令她坚定的自信。

在对艺术的品味中,先生主张嵌入生活与自然,调衡感性的流动跟理性的坚持,在东方的超脱、恬静、中庸跟西方的热情、活泼、开明中取得恰当的*衡。然而最主要的是为生命的艺术注入纯真的心跟情,“艺术表现的动人,一定是从心灵的纯洁来的。”

在很多令现代人困惑的问题上,先生的见解都为我们解说了答案。对名利的取舍,艰苦的磨难,生活的哲理,艺术的本质,性情的锤炼上,都如高明的火炬一样,为我们驱赶黑暗,重现星月。

所以,对于这么一位在时代浊流中越发澄亮透彻的精神伟人,除了深深的追思,我还有深深的敬佩。

  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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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5

战争的目的是使敌人服从我们的意志。为打到这个目的,必然要使敌人无力反抗。而使敌人无力反抗就必须要消灭敌人的军事力量。这里的军事力量应该包括军队和敌人的精神力量,即意志力。因为战争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所以其必须在感情的范围之内。因此战争的精神力量不应该忽视也不能忽视,特别是在一些关系生死的殊死的斗争中。使敌人无力反抗一定要摧垮其国家和人发的抵抗意志,在理论上至少是这样的,其表面的特征可以是签订和约,要求苟合。这些特征至少说明敌人目前承认了失败,以后怎么样那是以后的事了。

在概念上分析,使敌人无力反抗会使斗争趋向于极端,然而在现实中必须也完全有必要对其修正。因为人是有感情的,不会为纯粹的逻辑而获得力量。战争是充满偶然性的,这也是因为精神力量即意志力在战争中起了很大的作用。

人们在战争尤其是在激烈的战争中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任何的疏忽都会导致战争进程的变化(相对于战争发生前的预测的)。这也是偶然性。

在任何时候不能忘掉,战争是政治以另外的一种手段的延续。因此政治目的始终存在于战争的始末。也许战争过程的进程对原来的政治目的有影响,甚至较大的影响。但是我们通常认为这种影响一般不会根本影响原来的政治目的或是影响的限度极为有限。需要说明的是,在两方敌对感情和意图不强或是力量相对称时,政治目的往往起到很大的作用,甚至全左右战争的进程。即使在一般条件下,政治目的也会极大的影响战争的进程,或是严格控制其规模,或是无忌的放大其规模(即使没有什么真正的敌对意图和目的)。通常情况下是严格控制其规模。

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这是战争的固有属性。政治往往要比战争理智精明的多。而战争本身往往是充满偶然性的,暴力的。其中人的感情是关键的因素。

在现实中消灭敌人的军队和意志力往往要考虑自己的消耗,要考虑自身是否会被敌人消灭,还有当敌人的防御强于进攻时产生的间歇,这样战争也不会向极端发展。综上考虑由于自身的顾虑和客观的情况可能会使战争进程充满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好像使我们以前的分析失去了意义。实事也说明在很多的情况下真正的战争(即是两方的真实的撕打)并没有发生。应该认为战争中进行的军事行动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为真正的战争进行的所有的准备,包括军事动员,物资运输,军队的调整集结。二是真正的战争,真正的撕打。可以知道在两方的力量相差悬殊时,当一方认识到对方的军事力量远远超出自己的力量时,就自动的放弃抵抗。这也是所谓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其实战争进程已经开始了。

这种不确定性并不与战争的目的即使敌人无力反抗矛盾。因为当一方不为消来敌人做准备或决心不进行决占而对方抱有积极的目的时刻消灭对手时,这一方在战争中必然会处于不利的局面,因为他在战争中在没有判定出对方不进行决战的情况下做出了消极的不决战的决心,这样在战争中他必然处于慌乱并且不能集中力量,限度使用力量。这样的结果必然是可悲的。

所以使敌人无力反抗,消灭敌人军事力量,摧垮敌人的意志力这个战争目的虽然不是每次战争都要达到的目的,但是它自战争一开始就存在于所有的军事行动中,只是由于政治目的或其它原因缓和或是遏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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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真是惭愧,大三了才读到这本世界文学名著《红与黑》,但还是十分庆幸在我人生中重要而迷茫的这段时间读到了它,于连的一生对我们这个阶段的年轻人有重要的警示,于连身上有我们的影子。

于连的一生是一场与自己的战斗,他的自我意识太过强烈,这与于连所述的社会家庭环境有关。他的家庭没有给他一种正常的温暖和爱,父兄的极力排挤,母亲形象的缺失,是这个“钢铁”家庭缺少一种柔和的力量,而于连则是一种相对柔弱的存在,但是这样的家庭容不下这样一种力量的存在,父兄的粗横蛮暴,唯利是图,金钱至上,与于连的俊美,聪慧和敏感是水火不容的,于莲的有点在这个家中全都当做不可救药的缺点和耻辱,动不动就拳脚相加,于连只有去老军医和西朗神父那寻求缺失的父爱和自己价值的实现。生活的压抑,让他的外部发展力量受到抑制,被抑制住的就转化成内部的自我意识世界的建构力量,所以他的内心是极为丰富的,他必须要在心里维护自己的尊严和赏识自己的才能,并且给予自己崇高的希望和地位才能存活下去。

于连崇拜拿破仑,拿破仑的形象是野心勃勃而身材矮小,并且是从一个从小军官到后来一步一步向上攀爬直到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叱咤欧洲,雄才伟略,战场上的英雄。拿破仑的传奇人生,让同样身在底层,体格柔弱的于连找到了某种向上攀爬的偶像力量,给了他可能,所以他深深的崇拜这拿破仑,并受到拿破仑*等,自由,博爱的思想影响,和极强的报复心,好胜欲,都有一个精神指导,即对拿破仑的崇拜。他相当将军,因为将军可以挣好多钱还有,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神父可以拿到不少的钱还受人尊重。后来有机会去**家里做家教,他第一反应是不愿去做仆人,当有人爱他时,他内心的第一感觉也不是温暖和开心,而是报复了**,战胜了公爵,证明了勇敢,他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一种自我存在的价值地位,他感知爱的能力已被这种力量所遮蔽,他只有事情过后满满回想才能发现自己是爱德瑞纳夫人的,自己是爱玛特尔小姐的。

于连爱上德瑞纳夫人,或许是德瑞纳夫人身上与他理想中的母亲的形象的一致性,优雅而又富有爱心,可以抚慰他敏感的心,包容,照顾他,让他在**府邸感受到被尊重和地位的抬高,他不接受那个女仆,因为女仆的地位不能给他尊严上带来满足,他的偶像拿破仑也曾以女人为阶梯。抛开所有这些,于连是爱德瑞纳夫人的,从最后于连在狱中和德瑞纳夫人的对话可以看出,是德瑞纳夫人将他从那个由野蛮男人包围的“钢铁”家庭中解救出来,让他感受到了来自女性的关爱,让他冰冷的世界得到一些温暖。

德瑞纳夫人与玛特尔小姐是两种不同的女性,德瑞纳夫人身上的自我意识比较弱,而玛特尔小姐身上则有强烈的自我意识,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并且勇于追求,德瑞纳夫人显得犹豫不决,优柔寡断,在宗教信仰与爱情之间摇摆不定。于连在临终前需要的是德瑞纳夫人的包容之爱来温暖自己,于连太孤独,太敏感,他说德瑞纳夫人是他的情人,玛特尔是他的妻子。

于连的奋斗史与拿破仑很像,他努力,抓住时机,机智,勇敢,具备几乎一切成功的品质,他极尽所能的奔赴成功之路,可是他的内心却住着一个定时炸弹,是他的过于敏感,极端的自我让他一直在刀刃上走,时时会引爆,到最后他终于没能控制住内心的自我膨胀,而向德瑞纳夫人开枪,也就是从那一刻起,他的内心才*复,才拨开了迷雾,看见了人生,也才看见自己的内心,找到那个硬壳里面的自己。于连非得毁灭才能领悟吗?

拿破仑给了于连一个梦,这个梦在一点一点向于连靠*,于连也被这梦吸的越来越紧,不能自拔,在森林里看不见森林,于连置身其中无法看清自己,这也是我们无法改变的,处在青年时期,一直迷茫,看不清,等明白之后也就过了青春阶段,如何在青春的冲撞里掌控好自己?不畏浮云遮望眼?不责怪于连,真的很难做到,特别是拥有那样的才华,又有那样的时机。

于连的一生是一个典型的底层青年人奋力攀爬的形象,想要出人头地而不惜背弃了信仰,完全的利己主义让他的人生失去把控,他是可怜的,今天的我们和于连有万分的相似,没有强有力的背景,想改变现状,要自己努力改变人生现状,在这个努力的过程中我们很容易迷失自我,价值观被社会现实的残酷所扭曲,的坚守就是要想尽办法逃离现状。当舍弃一些东西后,就会变得容易被社会接受,也容易成功,怎样选择确实是个难题。而于连就是一个极端的体现,我们也会面临他的选择,到那时我们就不会对于连是单单谴责,而是一种理解与怜悯和悔悟。


  大学生读书笔记,大学生个人读书笔记 3

我是在笑声中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

书中的小主人公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孩:胡萝卜颜色的头发,梳着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像土豆似的鼻子上布满了雀斑,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棕色的,一只黑色的,她的鞋比自己的脚大一倍,光看外表她就不同寻常,这就是长袜子皮皮。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她不但能自己照顾自己,而且力气大得惊人。在大人的眼里,皮皮可能不是个乖孩子,她很顽皮,不爱上学,还和警察开玩笑并戏弄流浪汉……可是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皮皮教训了总是欺负弱小的男孩本特;在她过生日时,皮皮给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做了很多好吃的食物;皮皮花了很多钱买了一大堆糖果分给许多孩子吃;她还将咬人的鲨鱼抛到很远的海里去……这一连串的举动让皮皮成了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大家是多么喜欢和她在一起呀,有皮皮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快乐和永远不停止的游戏。

读了这本书后,我多么希望皮皮能到我们的学校来和我们大家在一起!这样我就能跟你学*怎样照顾自己,以后不再让爸爸、妈妈像呵护温室里的花朵一样对我小心翼翼。我还要和你在一起玩很多很多游戏,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感觉,是我们每一个孩子内心最向往的呀!我最佩服你的是,遇到困难,你总是乐观、从容地面对。其实每一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勇敢面对,战胜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收获快乐!

皮皮,你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伙伴们,我们一起加油吧!

  大学生读书笔记,大学生个人读书笔记 4

发现已经好久没有拿起笔写东西了,记忆中文字是内心的诠释,是因为忙而没有时间写东西吗?其实不然!每次都感觉自己很忙,可是这么长时间以来都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忙些什么?只是每次都是再为自己找借口,一个可以让心安理得的借口。

每个人都在憧憬自己以后美好的未来,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你能看见的远方有多远?你永远不知道未来的自己会成为一个怎样的人,甚至下一秒,会发生什么,你都无法预知,所以何谈未来?

人的这一生,其实是多美的可悲!就像曾经老师说到的萧红的那本书《生死场》,每个人从一生下来,就在一步步走向死忙。就像一个宇宙的轮回,每个人都在赶着生,赶着死。或者这样的说法,未免有些悲观,但是,道理却是很实在。每个人两手空空的来到这个世界,最后在两手空空的离开人世。在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中,只是一粒小小的尘埃。

在曾经所谓的大学里,有同学问我:你是人才还是人渣。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肯定会回答我:我既不是人才也不是人渣,我介于这两者之间。如果是这样,我觉得:你正是在向人渣一步步堕落。而堕落不需要理由,只需要借口。

什么是大学?我的精神曾经死在大学。大学是一个让大多数人堕落的地方。很多人曾经怀着的远大的梦想,斗志昂扬地走进了大学的校门,但是当三年,四年大学生活过去了?究竟是成为了人才还是人渣?结果或许只有自己才知道。

中国如今的大学扩招得得如此厉害,每年毕业走出校门的学生就有好几百万,刚踏上社会想就业就已经失业了。这是才发现文凭是多么的一文不值。因为招聘单位看中的是你的能力跟工作经验。曾经站在人多攒动的校园招聘现场,招聘单位是很多,但是你中意的能有几个呢?如今的毕业生多如牛毛,企业不怕缺人,学历高的多的是,所以他们不担心找不到人。这是你才发现,他们会把工资压得很低很低,低的还赶不上通货膨胀买柴米油盐的钱。

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开始彷徨了......是马上工作还是去考公务员,还是继续读书考研呢?

当一个人在社会上待久了,才慢慢体会到社会的心酸。发现要做一番事业是多么的艰难,你不是富二代,不是红二代,只有靠自己,而自己的力量是那么微不足道。在这个社会岁上,有几个人能成为马云,马化腾或者李彦宏?大多数都是普通人,挣扎在社会的最底层。步入社会了,压力随之也越来越大。这个世界什么都可以很虚伪,就是社会很现实。

希望可以变成失望,失望可以变成绝望,但是谁有时这一变化的决定者?责任,并不是别人给你的,而是自己成熟的思想内定的。每个人都说自己长大了,都说自己成熟了,或许只是一种成熟的表象。对自己父母具有永远都无法推卸的责任,但是现在的我们拿什么去承担这份责任。

从小学时代我的理想,到初中时代我的将来,到高中时代我的大学,到大学时代我的迷茫,这一过程中虽然完成了人生目标的蜕变,但最后剩下的是死掉的躯壳。

痛苦、伟大、新生的过程。人生,难道不是一样吗?

  大学生读书笔记,大学生个人读书笔记 5

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

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

对于这本书,早就想读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于是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同的故事却又有着某种相似。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4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体会者的讲述。主人公叫做福贵,典型的中国古老的名字。以前父母总是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代表着自己和祖辈的寄托。福贵的家人当然也是想他能够大福大贵,可真的是这样,就不会有接下里的故事了。如果名字能够决定一切,那么中国会减少多少悲剧啊,可是寄托只是寄托,和现实还是有很多难以企及的差距。年轻的福贵生活放荡,纨绔子弟可以说,家境优越,地主父亲。可是越是这样的家庭就越难有优秀的儿女,福贵的眼中,生活就是享受和挥霍,不顾父亲的反对,不顾妻子的心伤…终于有一天,他把家业败光了,输在了赌博上,输给了龙二。为了还债,父亲卖了家业,搬出了祖宅。然后父亲去世了,或者说是被他气死的,接连的不幸还在继续…

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了全中国,也**了福贵。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

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很快到了***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 相。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

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

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

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

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放过他,因为贫穷,苦根竟然被一碗很难吃到的豆子撑死了。这种死法,也许有人会觉得很可笑,可是透过表面却有难以言尽的凄凉。

于是,就只剩下他了,孤独的存在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死去,而是留下来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是他已经不再痛苦了,因为他所爱的人都已经远离痛苦了。

后来,他的伴侣变成了一头牛,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孤单了。人生的最后时光,和一头牛相伴,他也学会了自娱自乐。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即使没有一个人相伴,为了死去的亲人,爱人,还是要继续活着…

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舍不得,该是你的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谁也留不住。


大学生《飘》读书笔记 (菁华5篇)(扩展9)

——大学生简爱读书笔记优选【五】份

  “简爱”、“简爱”,反复念叨着这两个字,当初的我尚且不知这个名字是根据女主角的名字直译成中文而来,以为这是书的灵魂,只见它但笑不语,盈盈一笑中,无限风情倾泻而出,令人情难自禁地轻轻抚上,随即被勾入书中的世界……

  在暴雨的怒吼声中,我第一次见到了她,是的,只有我见得到她,她看不到我,我静静地站在她的身后,那个小小的她。看着她在暴雨中无助地独立,看着她在舅母家后受那愚蠢的表兄妹的欺凌,看着她被舅母横加指责后在黑暗的小屋中抽泣悲号,我心疼却无能为力,因为我不属于那个世界,那个由夏洛蒂创造出来的世界……

  我以为她会被打垮,会在如此不*的环境中如同尚未绽开便被折下的花蕊般默默地凋零,但是,感谢上苍,即使她一无所有,她仍有她的自尊倔强保护武装着她,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齐”;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虐待,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之后被送到孤儿院了,在阴暗恶劣的孤儿院环境里,她仍就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应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时光荏苒,当初的小女孩已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窈窕淑女,她静静地伫立在阳光,淡淡一笑,就像太阳花般坚强。在在乎的师长离开后,她豁达地挥一挥手,转身将背影留给了这个她呆了8年的地方,关心的人已经不在,还有什么好留念的呢?

  我始终站在她身后看着她,看着她充满期望的投出成为家庭教师的自荐信,眼角是掩不去的自信风华,看着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看着她与学生: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的互动交流,看着……

  一个阴天,男主角:经常在外旅行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出现了。在他最尴尬无助的时候,飘过的她听从善良的内心呼叫,朝他伸出了纤纤细手,在两手交握的刹那,命运的红线将彼此绑定……

  雏鹰一次次跌落,又一次次奋飞,才能成为搏击长空的雄鹰;蚕蛹被茧子束缚,却一次次挣扎,才锻炼出有劲的翅膀,成为飞蛾……挫折也一次次与我们相逢,然而打败它,并非轻而易举,要的就是不畏艰险,不畏挫折的宝贵精神,由此,我想到了简·爱。

  《简·爱》叙写了一个女孩克服诸多艰难险阻,从一只丑小鸭变成白天鹅的动人故事。主人公简·爱凭借着挫折的磨炼成为了一个刚强的人。当她在舅母家受尽虐待被欺负后,她毅然选择了学校;当她刚进校门就被校长体罚时,她坚强地挺了过去,从最后一名升至第一名……简·爱是不可否认的强者,她的毫不畏惧挫折的品质也令人大加赞赏。

  其实,要改变人生就要克服挫折,我们每个人都应具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让挫折倒在自己的脚下,做一个勇敢的驾驶生命之舟的船长,与惊涛骇浪展开搏斗。事实上,挫折是阻挡弱者的大山,是冶炼强者的熔炉,更是砥砺锋芒的磨刀石。我们不应该畏惧挫折,而要用它来磨炼自己,磨炼出真才实学,磨炼出坚强意志,磨炼出至美品格。一切的艰险与挫折,就像人生中的一位最伟大的导师,自始至终会教你做人的道理,它们也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因为它们会丰富我们的阅历,使人生更精彩。我们应该知道,绚丽的彩虹总在风雨之后。

  忆往昔,历史上凡有成就的人都不是畏艰险,不惧挫折的。汉朝的司马迁,在受宫刑后被关进大牢,他以坚强的意志,坚持创作完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试想一下,如果他向挫折低了头,那幸运女神还会亲*他吗?

  看今朝,每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奏响在奥运赛场上的时候,所有的中华儿女无不心潮澎湃。可是又有多少人能够想到,运动健儿们的一块块金牌是经过多少艰险,多少挫折换来的?可以说,没有挫折这个台阶,激动人心的时刻永远不会到来!

  面对那些勇者,我又想到了我们,我们在学*中不也常常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吗?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跌倒了,不要紧,爬起来前进,就是胜利!学*上遇到了挫折,扔下不管吗?不!决不可以!否则,学*怎会进步?成绩怎会提高?一个人的可贵之处,不是在生活的顺流中挂满帆借力前行,而是在生活的逆流中乘风破浪!

  我坚信,世上没有趟不过的河、翻不过的山,无论命运有多大艰险,多大挫折,我决定对它sayno,奋力搏击,在挫折史中留下胜利者的传奇!你们呢?

说实话,在我读过的书中,大多在脑海中不会留下太多的痕迹。但是,有这样一本书,只要一打开,便会摆脱了书那种单纯的形式,使之融入到你的生命,恰似一朵美丽的花,即使凋谢了,记忆中仍久久的萦绕着它的芬芳。《简爱》就是这样一朵美丽的花。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

第一次读《简爱》,首先吸引我的是它的名字。我之所以欣赏这个译本,是因为我始终觉得真爱、挚爱都是简单、单纯的,他不带有任何的私心杂念,《简爱》所宣扬的正是这样的爱,其精神性多于物质性,我特别欣赏男女主人公那种简简单单的爱恋,简和罗彻斯特除了默默深爱着对方,想拥有对方的灵魂外,没有太多地考虑,他们没有什么山盟海誓,也没有任何的甜言蜜语,或许我更愿意用朴实来形容里面的内容,来形容他们的感情,用一个最普通的比喻,一切的一切就好似一本白开水,就好似山泉,让人感觉有点甜。

最吸引我的还是简那种始终追求个人的独立性的精神,哪怕是面对罗彻斯特如幻如神的爱情之箭,她仍旧如意的保持着自己追求*等独立的人格魅力,也许这种魅力使简这个人物深入人心,变得高大。可是现实中的她矮小、苍白,一点也不美。可以说是*凡的不能再*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但她身上的那种气质,那种为争得自己尊严,争得人格*等的永不服输的精神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

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我总会独自一人拿出《简爱》细细体会主人公之间的精神对白,沉浸在他富有诗意和哲理的抒情话语中:“上帝没有赐予我美丽和财富,但我们是*等的,就像我们的领会通过坟墓评定的站在上帝面前。”不知为什么,我特别喜欢这句话。

一直都幻想着自己能迎来一种爱,如简和罗彻斯特一样冲破年龄、财富和地位的障'碍,可以超越时空达到心灵感应。简,最终以坚强的品质,出众的才华赢得了幸福,更树立了自己高大的形象:自尊、自爱、自强。

读完这本书,相貌*凡得我心中仿佛增加了一份信心,因为它是我懂得内涵的丰富胜过外表的美丽。


  大学生简爱读书笔记 4

  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简爱》夏洛蒂

  也许是深为女生的缘故,我看过不少爱情小说,也总薄情别人的故事,但是夏洛蒂的《简爱》却能让我读上一遍又一遍而不见腻味。也许你认为夏洛蒂仅仅是为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但我想说,你错了。夏洛蒂重点并非如此,而是女性的独立意识简从一开始开端,就被迫的生活在孤独之中,这使她渴望情感的包容,珍惜一切,虽然她曾经被压抑自己的意志和理智,但她最终还是从中解脱出来,独立的抉择自己的生活。

  最初我曾为简的悲惨命运而痛苦,但在一次有一次的.阅读中我发现:那是挣脱命运枷锁的必经之路。追寻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最关键便是夏洛蒂笔下的简爱的那份倔强,独立。也许也只有如简一般的人才能经历如此还保有自我吧。小说的结尾是圆满幸福的,虽然罗切斯特的庄园被他的疯妻烧毁了,他的眼睛也瞎了,成了一个残疾人,但是这样的一个结局,却使我觉得那是最完美的结局。因为并不是所有的恋人都拥有着王子和公主的美好,但是那份幸福并不会因此而改变。

  《简爱》自87年问世,至今已过去多年。但是时光并不影响它的光芒,它诉说着一个永远不会褪色的道理:

  命运并不是不可战胜的,*等需要自己去争取,要有劳动,有付出,有汗水,有坚定的信念,便会有回报。

  阳光下,我希望鲜花里会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简爱》的作者是夏洛蒂·勃朗特,她描写的简是一个不美丽还矮小的女人,但是她有着极其强烈的自尊心,她坚定不移地去追求一种光明的、圣洁的、美好的生活。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生活环境中,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这是对一个孩子尊严的无情践踏,但也许正是因为这一切,炼就了简·爱无限的信心和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任何困难的内在人格魅力与力量。

  她没有双亲,没有钱财;她是世界中的一个弱女子;她不漂亮,却有着坚强的个性,这使她在世人眼里更加失去了魅力,因为她不会对别人逆来顺受:她在洛任德学校对好友海伦·伯恩斯这样说道:“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的时候,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教训教训打我们的那个人,叫他永远不敢再打人。”这是简·爱对一切不公和歧视的反抗。

  简·爱不服从冥冥中的注定,一切又一切的打破命运的安排,选择自己的路,在世人看来,她可能微不足道,但却是自己命运的主宰,她也许不漂亮,但值得他人爱。我很佩服她,佩服她的倔强和坚韧,她渴望知识,追求丰富的精神世界,追求美好的生活。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人格的*衡。虽经历不幸却依然热爱着生活,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等的纯粹的爱,在我心中,简爱就像一个充满智慧与爱心并努力使自己的生命得到最大张扬的精灵。

  人,不因为外貌皮囊的美丽而决定自己是美丽还是丑陋,人美丽,主要关系是因为可爱,美不指外貌,更重要的是心灵。简生命的高贵,院子她是能为自我心灵而活的人,她从自由的心灵里散发出一种芬芳香气,散发出绺缕恬淡的气质。

  在当今社会,人心残忍冷酷的人还是占多数,由此,简充满怜悯、爱心、宽容的心灵做了鲜明对比,这就需要我们学*和拥有。

  我们感到最幸福的是,我们最亲爱的人也得到了幸福!这让我从简·爱的一生中看到真、善、美的境界和高尚的幸福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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