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菁华3篇)

首页 / 方案 / | 2022-12-02 00:00:00 方案,森林防火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森林部的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3.1.2 预警发布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必要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t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森林部的队伍对兵力的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信息报告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报告,同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7)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8)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消防部的队伍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国家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3.1 IV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星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省份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森林指挥部指挥当地*森林部的队伍扑救火灾,指导相关*森林部的队伍做好跨区增援准备。

  (4)*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3.3 Ⅱ级响应

  4.3.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调派*森林部的队伍跨区域支援,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跨省(区、市)参加扑火。

  (3)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协调中央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4.3.4 Ⅰ级响应

  4.3.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已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10万公顷;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3)发生森林火灾的省级人民*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3.4.2 响应措施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指导火灾发生地省级人民*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协调增调*、*、*、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增调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省级人民*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省(区、市)转移受威胁群众。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组织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提交评估报告。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

  5.2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部的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驻军、*其他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跨省(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由民航部门实施空运。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部的队伍的输送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或民航部门下达运输任务,由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部的队伍联系铁路或民航部门实施。

  6.3 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依托火灾发生地周边航空护林站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进行处置;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跨省(区、市)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报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组织实施;需要调用部的队伍及其他民航飞机支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5 物资保障

  国家林业局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6 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7 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 涉外森林火灾

  当发生境外火烧入或境内火烧出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照协定执行;未签订双边协定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共同研究,与相关国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7.3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办公厅负责解释。

  7.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2

  1 目的

  为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森林火灾处置体系,切实提高保障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能力,将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关于加快城市林业发展的决定》、《深圳市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预案。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坚持以保护森林火灾发生地区居民和扑火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最基本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林区公共设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统一指挥。扑救森林火灾由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在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总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最高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上级前线指挥部无特殊情况不越级下达命令。前线指挥部可以指定指挥员具体指挥扑救工作。

  1.3.3 分级管理。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基层先行、逐级抬升”的处置模式,建立“两级*、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森林火灾管理组织体系。

  1.3.4 分片扑火。火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场划分战区,分片、分段落实扑火任务,在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分区前线指挥部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1.3.5 驻深*独立指挥。根据*具有规范化建制的特殊性,在执行灭火任务时,驻深*设立相应的前线指挥部,在总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灭火工作。

  1.4 现状

  随着我市森林保护政策的完善,生态公益林和各类公园的建设,林区内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秋冬季节雨水较少,风高物燥,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恶劣气象条件。人们生活水*的提高,激发了人们向往大自然、亲*大自然的热情,致使参与登山和野外活动的。人员大幅度增加,人为森林火灾隐患增大。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灾;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参与指挥协调;或经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授权,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指挥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1.5.1 发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原则上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协调有关部门直接处理。

  1.5.2 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属于区与区交界地区发生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或经济损失巨大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和林区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需要市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是负责处置和管理我市突发公共事件的领导机构,然后市应急指挥中心是其日常办事机构。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是森林防火专业应急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监督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掌握火情动态,组织指挥扑救森林火灾;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组织森林防火科学研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森林火灾案件;然后进行森林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是其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农林渔业局。

  2.2 组织体系框架

  2.2.1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及成员单位

  总指挥:分管副*

  副总指挥:市*分管副秘书长,市农林渔业局局长,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长,市*局分管副局长,深圳警备区副司令员,各区*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市农林渔业局、市应急指挥中心、市城管局、市*局、市发展改革局、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电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局森林分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深圳警备区、*六支队、*七支队。

  2.2.2 市属相关部门职责

  市农林渔业局:执行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扑火救灾工作部署;提出并研究审定森林火灾事故的紧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救灾队伍做好处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场动态;查处火灾起因,协助维护火场治安秩序;评估灾后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拟定事故调查报告并报相关单位。

  市应急指挥中心:汇总分析信息,提供应急决策服务,统筹森林火灾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和指挥相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工作。

  市城管局:积极做好管辖范围内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并协助市农林渔业局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市*局:搞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案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用火行为,保证火灾扑救工作顺利进行。市*交警局负责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应急保障措施。市*消防局要积极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市民政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大量灾民需要紧急转移时,负责灾民临时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财政局:及时拨付发生森林火灾所需的应急资金和慰问奖励资金。

  市交通局:保证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市卫生局:当发生森林火灾造成有关人员伤亡时,要求市急救医疗中心(120)组织救护人员赶赴火场,并做好灾区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伤员救治等工作。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在重、特大森林火灾发生时,通过移动监测系统提供火灾现场附*的气象要素实况和未来气象条件预测,在有作业条件的情况下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然后组织做好通讯保障工作,为发生森林火灾事故提供通讯保障,以各级扑火救灾指挥机构、现场扑火救灾指挥部为保障目标,依靠现有的通讯手段和保障能力予以实施。

  市外办:当山火扑救需要境外增援时,要及时组织好外事联络工作。

  2.2.3 区扑火指挥机构职责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积极组织开展扑救工作,并在扑火现场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掌握火情,分析火势,制定和实施扑救方案,组织扑火人员,用最小的代价尽快扑灭山火,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 预测和预警

  3.1 信息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利用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的卫星监测系统和远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火场火情监视,及时发现火点。

  市气象局负责森林防火气象监测、评估和预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火情信息,并利用各种通讯手段,尽快报告前线指挥部,必要时,派员赴前线指挥部进行现场服务。

  3.2 火情报告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上报火场综合情况,即火灾的位置、过火面积、采取措施、发生时间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火灾情况,由市农林渔业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签后,分别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3.3 预警级别

  按照影响森林火灾的因素,如温度、湿度、降水量、风力等气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载量、树种类别、树龄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门和气象部门根据上述情况发布森林火险等级预报和火险警告信号,第一级要求注意森林防火,第二级要求防止森林火灾,然后第三、四级要求严禁林区用火。

  森林火灾等级分为四级,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积不足1公顷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为Ⅳ级,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不足100公顷的)为Ⅲ级,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为Ⅱ级,特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为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以上森林火险气象等级和火灾等级通过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必要时采取人工手段传递预警信息。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区一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处置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灾;街道办事处负责森林火灾(警)先期处置;居委会负责火情收集、森林防火宣传等工作。

  4.2 基本响应程序

  4.2.1 扑火注意事项

  4.2.1.1 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情发展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地形、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4.2.1.2 现场指挥员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点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时,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

  4.2.1.3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为主。如当地扑火力量不足时,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申请,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深圳警备区和驻深*及其他扑火力量增援。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初中学生、小学生参与。

  4.2.2 基本程序

  4.2.2.1 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作为第一响应责任单位,接到森林火灾事故的报告后,应启动以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及区事件主管单位为主体的先期处置机制,设立扑火前线指挥部,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

  4.2.2.2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应综合起火地点、时间、原因及火场范围、天气形势、扑救组织等情况,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和市应急指挥中心提出是否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应急预案启动后,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

  4.2.3 扩大应急

  4.2.3.1 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调动其他区的扑火队伍和物资实施跨区增援。原则上以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为主,驻深*、为辅;就*增援为主,然后远距离增援为辅;低火险区增援为主,高火险区增援为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视当时各地火险程度和火灾发生情况,调整增援梯队顺序。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的调动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调动命令,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2.3.2 当需要深圳警备区和驻深*增援或跨区调动森林消防队员增援时,由发生火灾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场态势和扑火工作需要批准实施。深圳警备区和驻深*接到命令后按照有关规定下达作战任务。

  4.2.3.3 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运输。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4.3 指挥与协调

  因重、特大森林火灾处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可启动《深圳市人民*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的12个基本应急组中的若干组,及时参与火灾扑救工作。需要省、国家森林扑火力量参与的,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提出,由市处置突发事件委员会协调。

  4.4 新闻报道

  深圳市森林火灾新闻报道原则上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把关,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方可报道。有关新闻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必须征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记者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现场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

  4.4.1 对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的现场采访,由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统一组织。

  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新闻稿件(包括电视新闻)要经过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宣传组的核实,由省林业局签署意见后报国家林业局再统一发布消息。

  4.4.2 森林火灾对外报道,由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涉外联络组确定。未经批准的,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向境外发布消息。

  4.5 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明火扑灭后,留守足够人员,市处置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善后处理组继续密切关注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利用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对卫星云图反映的热点像素初步评估火场面积。各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如实上报过火面积、受害森林面积、成林蓄积量、幼林株数、物资消耗、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等情况。

  对灾民的疏散、抢救、安置以及对死亡人员的抚恤、遗属安置等,按部门按行业归口处理;对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难灾民的安置救济工作,由市和区民政部门负责。

  5.2 社会救济

  市民政局和火灾发生地的人民*组织好红十字会、义工联等社会团体和国际性慈善组织的社会救助工作,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3 保险

  建立扑火人员的人身保险制度。根据各保险机构开设的适合深圳突发公共事件特点的险种,确定合理保险费率,并依据合同及时理赔。

  5.4 火案查处

  市*局森林分局负责特区内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督促龙岗、宝安两区森林派出所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并将调查报告提交给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应急指挥中心。

  5.5 工作总结

  各成员单位扑火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狠抓落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及时上报森林火灾情况。

  5.6 表彰奖励和惩处

  根据调查报告,市委、市*和各区委、区*对在处置森林火灾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市、区纪委和*门对处置森林火灾中瞒报、漏报、迟报信息及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3

  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重点期,在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农民生产、清明祭祖等各种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森林防火形势严俊。为切实做好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无火灾发生,现结合我乡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夯实责任

  森林防火工作由乡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驻村领导和挂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小组长和护林员包山头地块,做到人人有责任,共同将我乡的森林防火工作做好。

  二、强化宣传,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确保我乡无森林火灾发生。

  (一)是采取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学生巡呼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二)是护林员利用喊话器或铜锣进村入户宣传,不留死角,做到家喻户晓。

  (三)是各村必须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和“五类”人员监管责任书,并及时将责任书回执交林业站存档检查。

  (四)是各中小学校要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提高学生预防森林防火的意识。

  三、狠抓落实,确保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一)各村要及时落实村干部包组、小组长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实现网格化管理。

  (二)各村必须指定专人在林区入口处值班,严禁带火种进入林区。

  (三)督促护林员要每天坚持上山巡逻,及时掌握本村森林防火情况。

  (四)驻村干部要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召开村、组会议,督促所在村及时书写宣传标语,深入林区巡逻等工作。

  同时还要抓住三个重点:

  ①、加强对“五类”人员的监管督查工作,村干部要分工督促“五类”人员的家属加强日常监管。

  ②、加强对违法野外用火屡教不改人员的教育管理,从本质上改变这类人员的顽固思想和饶幸心理。

  ③、加大对林区住户的野外用火监管力度。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切违法野外用火违法行为

  (一)严厉打击烧田堪、烧火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给予个人罚款200-3000元、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二)对所有森林火灾除进行罚款外,造成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提高违法成本;

  (三)对重大森林火灾案件一律移交森林*进行处罚,给予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五、工作措施

  (一)森林防火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单次森林火灾造成成灾面积600亩以上或者在重点防火期发生三次森林火灾的村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森林防火重点期间,各村必须安排专人值班,并确保二十四小时通讯畅通。

  (三)发现火情应立即向乡党委*或林业工作站报告,不得瞒报或迟报.同时应立即组织村级半专业扑火队员及本村村民上山扑救火灾,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如外出应向主要领导请假,并安排其它人员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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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菁华3篇)(扩展1)

——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方案 (菁华3篇)

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方案1

  20xx年我区森林防火工作在县委、县*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在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县林业局的正确指导下,经过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任务,并取得了好的成绩,为更好地做好明年的森林防火工作,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做到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反映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安全。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森林防火工作按照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相关股室,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2、坚持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的原则。加强火灾的预防和监测,发现火情迅速组织扑灭,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降低火灾损失。

  3、坚持专群结合、科学扑救的原则。建立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和预备队,加强教育,充分发动群众,做到常备不懈,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4、坚决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要把保护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二、森林防火期

  我区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其中春节、清明为森林防火严防期。

  出现干燥、高温、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确定森林防火*期和*区,发布*令。在*期内,*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三、处理程序

  1、在防火期内,各专职护林员必须坚持每天上山巡逻,若发现火情要马上向社区报告,社区立即向区森林防火办报告。

  2、有关社区在发生森林火灾30分钟之内,立即组织应急分队赶赴火灾现场扑救;区森林防火办在接到火情报告后,立即组织火灾扑救突击队,在一个小时之内赶赴现场扑救。

  3、在组织扑火过程中,各有关人员应随时向区森林防火办报告火情情况。各社区在明火扑灭后,必须组织人员清理火场,彻底消灭隐患,严防死灰复燃。

  4、当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接到火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通知各有关社区负责人,立即组织前往灭火现场,并要起先锋突击作用。原则上本社区发生火灾时,由本社区扑火应急队伍前往扑火第一线扑救,当火情较为严重时,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通知邻*社区扑火应急分队前往支授。

  5、火情危急时,如发生百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向县*报告,请求*部队增援,并由社区干部做好接应和带路工作。

  6、森林火灾发生后,区森防办应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事故原因,向区森林防指挥部汇报,并为森林*排供破案的线索。

  四、扑救方法

  扑救森林火灾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强的工作,扑救方法一般采用直接灭火和间接灭火或两种方法相结合的灭火方式。直接灭法适用于弱度、中度的地表火,它的方法是用扑火扫沿火线直接打灭火,或用铁锹、铁铲覆土灭火。间接灭火适用于猛烈的地表火和树冠火,它的方法是在人力难以扑救、又来不及开辟防火道的情况下,可在火头前方200米以外点火,这时由于逆风作用使新火迎着火头烧去,两火头相遇时由于缺少氧气达到自行熄灭的一种以上灭火法(此种方法一般尽可能少用)

  接到火警报告后,要迅速组织人员前往现场,争分夺秒地将森林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扑灭森林火灾需经三个阶段,从投入战斗开始到火场外火线熄灭为扑灭的第一阶段,即围歼火线阶段;外线火线熄灭到火场内明暗火全部扑灭为扑救战斗的第二阶段,即熄火清理阶段。第二阶段是第一阶段成果的巩固,若火场处理不好,还会造成灭灰复燃,导致前功尽弃。因此,这一阶段工作不能忽视;第三阶段为看守巡逻阶段,火熄灭后,还要留下足够人力看守1-2天,经过一次大风的考验证明无复燃可能后,方才停止巡查,火场巡查以火场内“无烟、无气、无味”为余火彻底熄灭的标志。灭火的三个阶段中每一环节都是不可缺少的,决不能重打轻清,或打完就走。

  五、预防措施

  (一)坚持常抓不懈,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各社区和各股室要形成共识,把森林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落实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个社区、每个山头、每个人员,做到片片有人管、人人有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上下齐抓共管、全民防火的工作格局。

  (二)严密监测火情,防患于未然。森林防火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把预防作为森林防火的重要任务。对重点林区要进行严密监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重点火险地段要增加巡逻力量,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按制定报告程序汇报。

  (三)严格管理火源,消除各项隐患。加强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最基础、最关键的工作。必须严字当头,采取断然措施,狠抓野外火源管理,管住火灾源头。在防火期内,要严格加强入山人员管理,严禁携带火种上山要严格执行各项火源管理制度。野外用火必须经过严格审批,有组织地进行,落实好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对重点部位、薄弱环节要进行反复检查。在“清明”、“五一”等节日期间,特别是清明节、冬至前后是我区森林火灾的多发期,各社区要分片落实防火责任,所有责任人、护林员要上山分片看守、禁炮、灭烟。在山头、路口、墓地,加强巡查,严防死守,要通过查找火灾隐患,消除火灾苗头,有效地防止春季森林火灾。

  (四)广泛动员,开展群防群治。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基础是群众,重点在基层,森林防火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治,这是森林防火工作多年的经验。要坚持依法治火,深入宣传实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当前防火紧要期,在重要进山路口设立防火宣传牌,利用标语、电影、广播、报纸、宣传车等有效形式进行宣传,做到森林防火家喻户晓,营造浓厚的防火气氛,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方案2

各县、市、区人民*,市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经市*同意,决定举行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1月2日(星期五)9:30前到达,9:45开始演练。

  二、地点

  xxxx镇xx二十田亩山场(xx国有xx林场场部对面)

  三、参加人员

  1.参加演练观摩人员:市*分管负责同志;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市*相关负责同志;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分管负责同志,县市区林业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防火办主任、森林*局长(由各县市区*办负责通知);xx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及乡镇负责同志(由xx*办负责通知)。

  2.参加防火实战演练队伍:xx7支、其他县市区各1支森林消防专业队(每队15人),应急部森林消防局驻皖森林消防大队20人;xx120急救中心、xx消防大队、*巡防大队、交警大队(分别由xx*办、市林业局负责通知)。

  四、有关要求

  1.请各县市区防火办主任及参加演练的驻皖森林消防大队和宣州区、旌德县森林消防队队长于11月2日(星期五)9:00前到演练现场实地勘查,熟悉地形及演练程序。

  2.请市直单位于11月1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送至市林业局,市级领导由其所在单位办公室负责报送。

  3.请参会人员及媒体记者于11月2日(星期五)8:00前在市*办公楼前集中乘车前往演练现场。

  4.参加防火实战和观摩演练队伍自行组织前往演练现场。

  5.请市林业局负责做好车辆安排,并做好联络协调工作。

  6.请xx*做好演练期间交通秩序维护等相关工作。

  7.请宣城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方案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贵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贵阳市20XX年森林火灾演练方案》,特制定贵阳市小河区森林火灾综合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

  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森林火灾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快速、高效、稳妥地处置我区同时发生多起森林火灾,切实提高区应急办、区森防办统筹组织指挥、协同作战、信息化联动调度等应急响应能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将森林火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演练主题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应急响应,科学处置”。

  三、演练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应急办和森防办的指挥下,区、有林社区服务中心、村三级联动。

  (二)以人为本,安置全处置。科学扑火,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林区公共设施和森林资源安全。

  (三)先期扑救,分级响应。发生森林火灾时,快速组织力量先期扑救,逐级响应,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四)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区森防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所承担的森林防火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快速应急反应。

  四、演练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3月27日下午15时至17时(13:30到位,15:00开始)。

  (二)地点:小河区小孟社区服务中心丰报云村3号路旁。

  五、组织机构

  (一)演练场扑救指挥部

  指挥长:赵代刚区人民*副区长

  副指挥长:王学惠区人武部部长

  王世伟区林业绿化局局长

  成员:陈湘伟区*副主任

  田继东区*目标督查室主任

  张友苏区*分局党委副*、常务副局长

  宋昌运区林业绿化局纪委*

  陈春区卫监局局长

  罗正宁区安监局局长

  马武科区*分局消防大队队长

  张恩小孟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夏筑生区民政局副局长

  曹彦军区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李永生新闻中心主任

  向顺华三*出所所长

  申照区*办秘书科科长

  肖飞区委督查室工作人员

  黄丽*移动小河分公司

  刘亚东*电信小河分公司

  王明义丰报云村村主任

  现场扑救指挥部职责:负责对扑救现场进行统筹指挥、调度。

  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职责:

  (1)综合协调联络组

  组长:陈湘伟区*副主任

  成员:区应急办1人

  职责:负责火灾演练现场的协调工作。

  (2)安全警戒、疏散组

  组长:张鲁区*分局指挥中心主任

  成员:区*分局2人

  职责:负责维护演练现场秩序,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确保火灾扑救现场周边道路畅通,劝导围观群众远离火灾演练现场。

  (3)灾民转移、安置组

  组长:夏筑生区民政局副局长

  成员:区民政局2人。

  职责:做好涉及演练内容(灾民运输、安置和救济)等相关工作。

  (4)伤员救护组

  组长:孙常青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

  成员:区卫生局2人。

  职责:负责演练中可能出现扑救人员伤病等情况的救治工作,做好涉及演练内容(救治伤病员)等相关内容工作。

  (5)火灾案件调查组

  组长:向顺华三*出所所长

  成员:三*出所民警2人。

  职责:做好涉及演练内容(调查起火原因,依法查处火灾肇事者)等相关工作。

  (6)宣传报导组

  组长:李永生新闻中心主任

  成员:区委宣传部1人,区应急办1人,区森防办1人。

  职责: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单位开展宣传报道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防火意识和了解安全避险知识。

  (7)通信保障组

  组长:曹彦军区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现场调度员1人(区应急办)、*移动小河分公司1人、*电信小河分公司1人。

  职责:负责与市级通信保障工作,确保信号通畅。

  (8)现场扑救组

  组长:宋昌运区林业绿化局纪检*

  成员:明鑫消防大队

  *区人武部

  曾挺小孟社区服务中心

  田力区森防办

  职责:负责组织队伍按时到达集结地点,并开展扑救工作,社区服务中心做好守余火工作。

  (9)现场解说组

  组长:曹彦军区应急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解说员1名

  职责:负责现场解说。

  六、现场通信联络

  (一)通信方式:采取视频对讲与呼叫对讲机相结合的方式。

  (二)联络(呼叫)方式:

  小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赵代刚、指挥长):呼号为“小河区指挥部”(视频对讲方式)。

  七、参演单位

  区应急办、区森防办、区宣传部、区卫生局、区民政局、区安监局、*分局、消防大队、区武装部、区森防办应急队伍、小孟社区服务中心服务中心、三*出所、*移动小河分公司、*电信小河分公司。

  八、演练扑救力量编成及装备要求

  区森防办应急队20人、区武装部20人、消防大队10人、小孟社区服务中心10人组成,风力灭火机:5台,2号工具:80把,灭火弹:3件。

  演练集结地点:各单位在开发大道与三号路交叉口处集结。演练中接到出发信号后,按扑救程序有序开进到演练现场。

  九、车辆开进序列编队

  指挥部车辆一台,编号0号;

  现场指挥车辆一台,编号1号;

  区森防办应急队车两辆台,编号2号、3号;

  消防大队救火车辆一台,编号4号;

  区武装部车辆两台,编号5号、6号;

  小孟服务中心车辆两台,编号7号、8号;

  区卫生局救护车辆一台,编号9号;

  *分局车辆一台,编号10号;

  三*出所车辆一台,编号11号;

  洒水车一台,编号12号。

  十、演练流程

  护林员发现火情(报告,先期扑救)→小孟社区服务中心(报告、组织扑救)→区森防办(报告、组织扑救)→区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扑救较大森林火灾,启动县级火灾应急预案)→结束。

  演练场山火持续燃烧时间不低于40分钟。

  十一、演练结束

  17时,应急队在三号路集结,区演练扑救指挥部指挥长对演练进行讲评。

  十二、相关要求

  (一)各参演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按规定时间到达演练场地。

  (二)消防人员统一着消防服,*、*着警服,民兵预役着迷彩服。

  (三)各参演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装备的用途,展示森林消防扑救的技战术水*。

  (四)指挥员按规定佩戴袖标,参演车辆要统一演练标识。

  (五)各单位要严密组织,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六)演练中,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

  (七)现场使用普通话。

  (八)现场使用的发电机、音箱、功放、电视机由区应急办负责,摄像用三角架进行拍摄。

  (九)接到演练开始后,消防、*、卫生拉响警报。

  (十)演练结束后各单位清理人数,不得发生伤亡事故。

  (十一)扑救时间不少于40分钟。

  十三、经费预算

  此次演练所需经费预算如下:

  1、参加人员培训演练费3万元。

  2、设备筹备费1万元。

  3、参演人员误餐费1万元。

  4、参演车辆燃油费1万元。

  以上共需费用6万元正。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菁华3篇)(扩展2)

——村级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合集十篇

  村级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1

  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各村、乡直各机关单位: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有关规定进行学*,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XXX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村级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2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按照***《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xx镇森林防火预案应急预案》的规定,围绕防火责任、火源管理、队伍建设、设施建设、扑火指挥、扑救战术等六个方面的内容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通过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提升全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建设,促进森林防火工作上一个台阶,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事务持续快速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XX镇人民**党委副**、镇长XX担任,分管林业工作的副镇长X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X任主任,XX任副主任。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成员由镇**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村(社区)负责人组成。

  (二)建立和规范森林防火责任

  1、建立健全镇人民**森林防火责任制。依照《森林防火条例》第10条、第16条第3款、第22条的规定和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制定镇**与各村(社区)委会森林防火责任状。

  2、建立健全森林防火“三包”责任制。制定镇党政领导、联点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有工作责任心的老党员老同志包山头地块的责任制。

  3、建立林地经营联合体和个人森林防火责任制。组织林地经营联合体和个人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的责任制、责任区、责任人以及加强设施、设备建设的要求,全面签订责任状。

  4、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考核办法。制定森林防火考核办法,规定考核内容、方法、程序、评定及惩罚措施。

  (三)进一步完善野外火源管护机制

  1、建立森林防火宣传机制。重点从宣传教育的时机、内容、形式、手段、组织方式等方面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在林区道路、易燃性高的地点、重点坟场、景点、寺庙等地设立宣传警示牌及固定标语。

  2、全面推行“四个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1)护林员100�在岗在位巡山护林,高火险时段,巡山管护100�覆盖林地;(2)林区农事和林事生产性用火要100�执行用火许可证制度;(3)林区的聋、哑、痴、呆、精神病人要100�落实监护人责任;(4)对偏僻地方的山中墓主、山边田主、进山业主、寺庙“蔡公”实行100�实名登记。

  3、建立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按照《xx省森林火险预警警报响应主要工作内容及一般程序》的要求,对镇、村(社区)两级的工作内容和程序进行细化分解。

  4、组织开展计划烧除工作。重点是计划烧除区域、责任单位、用火审批程序、用火规程、烧除组织实施以及经费保障等环节进行研究,形成工作机制。

  5、建立野外火源巡查机制。重点对野外火源检查进行分类梳理,从日常巡查、重点时段督查、重要部位严查的组织实施和处罚切入,形成规范工作机制。重点是建立督查和奖罚机制。

  (四)推进森林火灾扑救队伍建设。

  1、制定镇扑火队伍建设管理。明确镇、村扑火队伍人员数量、装备标准,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镇**扑火队人数x人,配备头盔、手电筒、迷彩服、高帮胶布鞋等个人防护装备。各村级扑火队伍人数为x人。

  2、组建镇村(社区)两级扑火队伍。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完成镇扑火队伍和村扑火队伍的组建。

  3、组织队伍进行演练。组织镇扑火队进行演练、点演。

  (五)强化扑火指挥体系建设。

  1、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提高快速处置能力建设方面入手。

  2、落实指挥场所建设。按照规定完成指挥场所(值班室)建设,并配备必要的设备。

  3、明确指挥程序。组织制定指挥程序、指挥职责,并认真落实。

  (六)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

  建立扑火物资储备库,制定森林防火物资储备仓库建设管理制度。建立和规范扑火物资储备库建设,明确物资品种、数量、要求和日常管理制度。

  三、工作方法

  (一)防火工作方案按照分级组织,上下联动的原则实施。具体工作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林业局具体指导,镇**负责组织实施,并邀请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派员指导,形成以下为主、上下联动机制。

  (二)防火工作应采取“三先三后”方法开展。即先梳理(问题)后研究、先研究后开展、先总结后推广。

  (三)防火工作应全面而有重点。做到急需先干,逐步完善,各村(社区)对防火工作内容可分项实施,成熟一项,实行一项,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森林防火不仅是一项社会工作,也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工作;必须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时刻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森林防火是乡镇考核一票否决的硬指标。切实履行职责,杜绝森林火患是建设xx“璀璨明珠”的具体要求,更是打造xx生态文明的现实需要。提高对防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抓好组织实施。镇**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各村(社区)指导检查防火工作的开展,帮助基层协调解决防火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村(社区)按照防火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强化指导监督。镇**要采取领导包村和加强督查的方式,落实防火各项责任。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将制定防火工作检查指导方案,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如期完成防火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分级负责”和“谁包村包点,谁负责”的原则,镇联点干部及所在村的村支书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村主任及各村分管领导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直接责任人,护林员、守点员守卡员为具体责任人;细化方案,层层分解任务,确保森林防火工作内容落实到实处。同时,将防火工作列入各村(社区)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要内容,对防火工作开展好的,镇**将给予通报表扬。凡对试点工作马虎应付,未如期达到防火工作目标,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先评优的资格。

  (四)落实经费保障。镇村两级在森林防火工作上,做到要人有人,要钱有钱,人有专责,集中精力落实工作。

  村级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3

  一、提高认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加之林农交错,林牧汇融,野外生产用火频繁,极易引发较大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态*衡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努力使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齐抓共管

  层层落实防火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形成**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

  一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作用。***门要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交通部门要免征、免收森林消防专用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通行费;广电部门要及时发布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气象部门要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武装、**、**、消防部门要积极参加扑火救灾。

  二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分片挂钩负责制,经常深入挂钩片区检查指导工作,全力以赴协助挂钩片区抓好森林防火。挂钩片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赶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严禁挂名不挂钩,挂钩不到位。

  三是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分片挂钩负责制,安排林业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是要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村委会村民小组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林场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指挥部(所)成员单位一条线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

  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林场护林员、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多措并举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

  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森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

  二是在抓好大面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林区、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在抓好长期宣传的同时,要强化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

  三是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根据辖区内林区分布情况和野外用火特点,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宣传方案的实施。

  四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

  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全县中小学各个班级作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的发放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

  强化野外火源管理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南省野外生产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督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

  一是各乡镇对在林区或林缘铲草烧灰等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加强省界、县界、乡界沿线火源监控,搞好联防联治。

  二是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抓好马厂林场各大林区、林业局局属国营林区和重点集体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险林区开挖防火隔离带,清理林地卫生,减少火灾隐患。

  三是对重点时段实行重点防范。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要坚持加强巡山护林与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设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区外。六是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村级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4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扑火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森林防火,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森林防火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卓筒井镇境内,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下的森林火警和受害面积在1公顷以上的所有森林火灾,其中受灾面积在100公顷以上的为重特大森林火灾。

  二、森林防火的基本情况

  (一)全镇森林防火面积大,分布有12个行政村。

  (二)我镇植被茂密、分布均匀,火险等级升高。

  (三)森林防火在山区和丘陵村社,具有山高坡陡,交通不便,通讯较差,林地和农业交错,人火活动多,森林防火存在一定的困难。

  (四)每年的春节前后和清明节期间,农村有上坟、烧纸、烧香的*俗,5月份小春作物收获前后,农户有烧地边草烧秸秆的*惯,群众又缺乏一定的森林防火意识,4-5月气温回升,地被物干燥,着火点高,这些时候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也是森林防火的重点部位。

  (五)根据《四川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我镇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每年的2月1日至5月1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三、森林防火机构

  (一)成立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长胡军任指挥长,为全镇森林防火的指挥长,吕李、李铭为副指挥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武装部、派出所、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公室、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公室、财政工作办公室、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镇内各中小学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领导和指挥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处理,负责收集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情况。

  (二)卓筒井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农业服务中心由蒋西负责日常事务,为村、社的预防扑救提供法律法规和材料及时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督促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

  (三)镇**建立以镇干部为主体的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分队,主要负责森林火警和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接受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领导调度安排。

  (四)各村分别以社建立三级半专业和业余扑火队,负责发现火情第一时间赶到火场,进行先期处置。

  (五)森林火警报警电话:119

  四、森林火警的监测和发现

  依靠以下力量,进行林火监测,及时发现和报警:

  (一)各村的两委干部及党员群众;

  (二)工程管护人员,基层民兵;

  (三)毗邻地区互相监测,互通情况;

  (四)宗教寺庙监测和旅游区管理机关监测;

  (五)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24小时值班,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报告,并及时传达上级意图和指示精神。

  五、灭火力量的准备

  (一)镇**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抢险队伍。

  (二)各村建一支以民兵为主的20-30人左右的应急扑火队。

  (三)各村灭火队,由镇**组织培训,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有责任向各村群众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灭火常识,安全注意事项等。

  六、森林火灾扑救原则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按照就*组织扑救,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化遗产的原则,科学扑火,及时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将森林火灾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一)扑救的基本要求:打早、打小、打了。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灾要在2小时内彻底扑灭,边远、交通不便的村不能超过4小时。

  (二)就*组织力量。发现火情后,村、社要立即组织扑火队扑救,并争取邻*村支援,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

  (三)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温度低、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彻底消灭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四)从火场的实际情况出发,服从消防专业人员的指挥,合理部署力量,制定安全措施,防止扑救人员自身伤亡。

  (五)根据火情,以人为主,重点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重要设施设备、历史文体化遗产的安全。

  (六)森林火灾的扑救,不得动员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人员参加。

  七、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应当采取必要的扑救措施,并及时向镇人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119"报告。

  (二)镇**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必须到达火场,组织森林防火抢险分队、村社扑火队,应急民兵等进行扑救,同时按规定上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扑救地点,投入扑救。

  (三)扑救森林火灾要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密组织实施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首先保证扑火人员的安全,避免造成新的损失。

  (四)镇**森林防火抢险分队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并将到达人员分为扑救组、警戒组、后勤组、协调组等,各司其职,开展工作,保证森林火灾的扑救统一、有序、有效地进行。

  (五)村、社负责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负责本地扑火队的调动、使用,并组织后勤供应,工具调配,在扑救的同时将情况随时报告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部获悉后,要及时派员检查、指导和根据情况作出支援决定。

  (六)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全镇较大森林火灾的扑救组织指挥,负责调动协调森林抢险分队,预备役部队,**机关,调配其它半专业或义务扑火队,特殊情况可请xx支援,采取全社会调动人力、物力等特殊增援措施,必要时向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示援助,坚决遏制森林火灾面积的扩大,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扑灭火灾,并将情况随时向上级人民**或上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

  (七)森林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

  (八)扑救森林火灾所耗物资和扑火人员的生活补助、误工等由失火肇事的单位集体或个人赔偿损失,并依法追究责任。

  村级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森林防灭火管理体制;遵循“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准备充分、反应快速、决策科学、措施精准,最大程度确保人员安全、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在市委、市**统一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军民协同、密切配合,确保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响应迅速、保障有力。

  2、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实行党委领导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灭火责任制。依据森林火灾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响应。市**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必要时,请求省**给予协调和支持。

  3、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优先考虑救援人员安全,科学指挥、精准扑救、确保重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4、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级**和森林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反应快速、处置得当。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伤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灾(Ⅱ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灾事故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市**分管副**担任总指挥,市**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及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绍兴支队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森防指办”)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指挥部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包括市委宣传部、市委**部、市***、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市气象局、绍兴电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绍兴支队等。

  2.2 市森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对森林火灾和扑火救灾情况进行新闻报道;组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时播放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高火险天气警报等。

  2、市委**部: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寺庙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寺庙人员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寺庙人员和香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设在林区的寺庙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3、市***:及时了解灾情,负责灾后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和森林防灭火体系建设的基础设施规划、年度计划及重大项目安排等综合协调工作。

  4、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协调救灾现场通信保障;协助做好森林火灾应急物资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把森林防灭火知识教学纳入教育内容;当学校周边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学校师生和员工紧急转移,确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负责森林防灭火及火灾扑救等科技项目立项,组织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7、市***:负责指挥事发地**机关做好灾区治安管理、安全保卫、火场交通管制和火灾案件侦破等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侵害森林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8、市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倡导文明祭扫,配合做好减少传统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灾风险工作;协调做好火灾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9、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预算,落实森林防灭火项目配套、森林火灾事故预防、应急准备和扑救工作所需专项资金。督促各区、县(市)落实森林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

  10、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防灭火行业管理责任,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灭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经营单位开展专业队伍建设、防灭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组织林业系统做好森林防灭火的科研、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森林火灾综合管理系统、信息通信系统、物资保障系统的建设;负责提供森林防灭火应用地理信息数据、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及时提供火灾影像资料及火烧迹地面积图;指导当地**和有关单位做好火烧迹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监管的协调、指导工作和森林火灾先期扑救工作。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救灾时应急交通运输工具的调集,扶持林区公路建设,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指导本系统做好公路两侧森林防灭火工作;协调解决扑救森林火灾的公路、水路运输问题,通知路桥收费站开设“绿色通道”,快速放行扑火救灾车辆,确保扑火物资和人员运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负责做好设在林区的山塘水库的修复,加强“以水灭火”水源地建设;督促设在林区的水库管理等经营单位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做好发生森林火灾时农村居民、牲畜和农业生产物资的疏散与转移工作,搞好灾后农业生产;负责协调做好山边林缘生产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广旅游局:负责做好森林旅游景区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时旅游人员的安全疏散工作;负责导游和游客的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督促旅游景区(点)设置或完善森林防灭火设施,落实森林防灭火职责。

  15、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森林火灾中受伤人员的救治,当事发地县级医疗机构无法满足救助需要时,协调做好紧急药品支援、卫生防疫、受伤人员救治等工作。

  16、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指导森林火灾处置,统筹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牵头组织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工作;指导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协调处理因扑救森林火灾死伤人员的救济和抚恤事宜;承担市森防指办日常工作。

  17、市市场***:负责全市生产、流通领域森林防灭火产品的质量监督。

  18、市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天气实况服务,组织管理林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适时实施人工降雨作业,同时做好火险预报、高火险警报和卫星林火监测的发布工作。

  19、绍兴电力局:负责穿越林区的输电线路及林区电力设施的安全,并定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避免电器设备漏电、打火等引发森林火灾;指导参与因高压电缆、输电线路引发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在市森防指统一领导下,组织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参加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综合性消防专业队伍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1、绍兴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部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驻绍部队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22、**绍兴支队: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森林火灾应急救援专门训练,并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组织指挥所属森林消防队支援森林火灾扑救行动;协调各区、县(市)兵跨区支援扑救行动。

  各成员单位除承担上述职责外,还应根据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担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2.3 扑火前线指挥部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县域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市森防指负责协调、指导。跨市域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并建立市际间沟通协调机制。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根据相关预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的指挥扑救工作。扑火前指是扑火现场的最高决策指挥机构,负责掌握火灾情况,分析火情发展趋势,制定扑救方案,组织扑火力量,科学扑救森林火灾,向社会及时发布火情及扑救信息。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4 专家咨询机构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为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必要时参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行动。市专家组由市森防指办负责组建和联系。

  2.5 区、县(市)指挥机构

  县级**应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以下简称“县森防指”),乡镇(街道)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县、乡两级指挥机构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区域内森林防灭火工作。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森林经营单位,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所,在其隶属的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领导下,负责其经营管理范围内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3 火险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3.1 火险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关标准,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由高到低依次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预警四个等级。

  3.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必要时,市森防指向县森防指发布预警信息。

  3.1.3 预警响应

  乡镇以上**及有关部门必须依据不同预警信息迅速组织开展森林火灾的防范和扑救准备工作,采取应对性预防措施。

  蓝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应密切关注天气等情况,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变化,注意卫星林火监测热点检查反馈情况。

  黄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强森林防灭火巡护和�t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灭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橙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点区域设卡布点,禁止携带火种上山,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红色预警发布后,预警地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应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发布禁火令,禁止林区一切野外用火,在进山入林主要路口设卡布点,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当地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市森防指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林火监测

  市森防指办根据国家林火卫星监测系统提供的热点监测图像及监测报告,及时督促各地核查和反馈热点情况,掌握全市火情动态。森林火灾发生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t望台和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

  3.3 信息报告

  森林火灾实行有火必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按照森林火灾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及时、准确、规范地将森林火灾信息逐级上报至市森防指办,并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

  下列重大、紧急火情信息应遵循以下规定:

  1、向市委、市**报告。发生下列森林火灾,应按要求立即报告市委市**总值班室:

  (1)过火面积50公顷以上或明火24小时尚未扑灭的森林火灾。

  (2)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灾,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火灾。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伤5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4)受灾50户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县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其他需要上报市委、市**的紧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报告。有下列情形发生的,应立即报告省森防指:

  (1)接到卫星热点监测核查要求后,县、市级森防指应在2小时内完成信息核查反馈工作,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反馈的,应尽快答复并说明原因。

  (2)对已上报的正在扑救的森林火灾,应根据情况随时报告扑救进展情况。

  (3)发生在市际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4)特殊的森林火灾,包括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高保护价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灾;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需要国家、省协调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处置

  4.1 应急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乡级指挥机构主要负责人立即采取措施,积极处置,做到打早、打小、打灭。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乡、县两级指挥机构分别负责指挥扑救,同时启动相应的森林火灾应急响应;明火6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分管负责人必须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明火12小时仍未扑灭的,区、县(市)**主要负责人必须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的或明火24小时仍未扑灭的,市森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市**分管领导赶赴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初判发生过火面积500公顷以上或明火48小时仍未扑灭的,市**主要领导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扑救。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市级应对工作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1.1 Ⅳ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Ⅳ级响应: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1)市森防指办进入应急状态,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灾发展态势,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视情协调相邻地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应急支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1.2 Ⅲ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Ⅲ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办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3)市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预报和火场天气实况等信息,启动人工增雨作业工作机制并择机实施。

  4.1.3 Ⅱ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启动Ⅱ级响应:

  (1)森林火灾确认已达到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600公顷。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负责人率相关人员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市森防指扑火前线指挥部,并设立相关工作组和专家组。火场的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由市现场指挥部下达命令,市森防指办协调调度。相关单位快速响应,配合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

  (3)按照跨区域支援扑火方案,及时组织调动驻绍***、**部队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参加扑救工作。为确保跨区域支援扑火工作调度顺畅,绍兴军分区、**绍兴支队指派联络员到市森防指办参与调度联络工作。

  (4)市森防指办及时向市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势蔓延趋势等信息,市气象局实时提供火场气象服务,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5)协调市级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6)根据实际需要,向省森防指请求支援。

  4.1.4Ⅰ级响应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市森防指向市**报告,并建议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市**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巨大。

  (3)市内扑救力量已不足,无法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2、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负责人赶赴扑火前线指挥部,指挥森林火灾扑救;

  (2)启动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全市范围内调集扑火力量;

  (3)加强高保护价值森林、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4)调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

  (5)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与物资运输畅通;

  (6)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加强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7)根据实际需要,请求省调派专业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实施支援扑火,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保障工作。

  4.2 处置措施

  4.2.1 组织扑火

  (1)组织与动员

  发生火灾时,事发地乡镇(街道)、重要目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组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民兵应急分队展开扑救行动,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可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机关干部、职工和群众等参与扑救保障工作。

  当火灾蔓延无法控制时,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向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汇报,请求支援。当火灾威胁居民区、重要设施等安全时,县级森防指办负责人经县级森防指总指挥或副总指挥批准,指挥调令当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扑救。根据需要,对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和**部队森林消防队实行调度,开展支援扑救行动。

  当事发地县级扑救力量不足时,根据县森防指的请求和实际需要,市森防指调派跨区域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

  (2)装备调度

  根据火场态势和实际需要,依据全市跨区支援机动扑火队伍携行装备情况及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分布情况,进行科学有效调配。

  (3)扑火规则

  扑火前线指挥部要尽快了解掌握火场情况,全面、准确分析火场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灾扑救方案,向各扑火队伍下达命令。火灾现场范围较大且分散的情况下,可将火灾现场划分若干战区,分别任命战区指挥员,按照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战区指挥员全权负责本战区扑火的组织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的战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合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与扑火;上述人员自发参加的,当地**和有关部门应当加以劝阻。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安全撤离路线,有组织、有秩序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设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5 保护重要目标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大中型水库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采取开设阻隔带、清除障碍物、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军事目标、油库、液化气站、加油站、炸药库、变电所等重要设施目标周围必须安装森林消防栓,建设生物防火林带或工程阻隔带。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应急开设的阻隔带应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当地**机关在森林火灾扑救现场派出警力维护交通秩序,加强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4.2.7 火案查处

  当地**机关第一时间组织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开展森林火灾案件侦查破案工作。

  4.2.8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具体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

  4.2.9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较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2个小时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留守火场6个小时以上。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留守人员方可撤离。

  4.2.10 应急终止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宣布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森林火灾扑灭后,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相应等级(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市级;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由省级)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和市森防指提交调查报告,按要求建立火灾档案。跨行政区域的森林火灾,由共同的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必要时,由省森防指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实地核查。

  5.2 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所在县、乡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及时进行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按规定时限上报当地**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报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总结和调查报告。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及其他违反森林防灭火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由有关单位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在火灾事故中失职渎职人员,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应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和安全知识培训,加强实战训练和扑火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能力。为群众义务扑火队、干部职工、企事业应急队伍等配备必需的扑火机具,进行必要的扑火知识培训,保证高素质的扑火后备力量。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为主,以应急、民间救援和群众森林消防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向市、省森防指请求支援,调动跨区支援力量支援扑救。各级**应当为主要扑火应急队伍提供意外人身伤害保险。

  6.2 技术保障

  建立市、县、乡、林场四级森林防灭火通信网络,健全火场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特别是单兵通信设备、机动通信设备、通信指挥车辆等。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为扑火工作提供通信和信息保障。

  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协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灭火专家库,汇集各领域专家学者,为森林防灭火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负责有计划地开展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安全知识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能力。

  6.3 物资保障

  市、县、乡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根据森林防灭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并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各类机具装备性能良好。市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3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各区、县(市)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可供200名以上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扑火机具和装备;乡镇(街道)配备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灭火扑火机具和装备,定人管理,定期保养。

  发生森林火灾时,先动用当地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不足时,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有权紧急调用下一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由当地**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必要时,按《绍兴市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支援。

  *** 资金保障

  各级**应当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处置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等应急所需财政经费,按照《绍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绍兴市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执行。

  6.5 培训演练

  预案实施后,市森防指会同有关部门适时组织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每三年不少于1次演练)。

  7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和日常管理,适时组织修订,报市**批准后实施。

  县级**应根据本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为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办适时组织对各地编制、修订和演练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情况,以及本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预案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绍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绍政办发〔2013〕187号)同时废止。

  村级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6

  为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和防火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参与森林防火、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林区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以不断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为目标,以宣传森林防火法规、12119火警电话和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为重点,不断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主渠道宣传作用,增强宣传教育感染力,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逐步实现森林防火宣传设施标准化、宣传用语规范化、宣传工作制度化,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使森林防火工作更加深入人心。

  二、宣传重点

  1、抓好森林防火法律和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林区的宣传栏、警示牌等媒介,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外来人员和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法律意识。

  2、抓好党委、**领导决策的宣传。积极组织宣传党委和**领导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和森林防火工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精神等情况,把好舆论导向,做好宣传报道。

  3、落实好火灾报告制度,倡导广大公众发现森林火灾后及时向镇、村报告。据实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村上要有组织进入火场,不能盲目进行扑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4、抓好防火知识和文明祭祀的宣传。要向群众宣传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等野外用火有关规定,突出宣传安全用火、紧急避险、预防和扑救火灾等知识,提高森林火灾防范意识。向广大群众开展植纪念树、送花等“文明祭祀”活动,教育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文明祭祀。

  5、抓好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的宣传。要及时宣传好森林防火工作进展及取得的成效和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措施、典型经验,以及广大干部群众扑救森林火灾中涌现出的模范人物、先进事迹和表现出的高贵品质、奉献精神等,起到弘扬社会正气的引导作用。

  6、抓好火灾案件的警示教育的宣传。要开展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火灾肇事者处理情况以及典型案件背后的事故隐患、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宣传,公开曝光典型火灾案例、违规用火行为和人员处理情况。

  三、主要任务

  1、深入宣传学*《森林防火条例》。各村要进一步组织对《森林防火条例》的学*、宣传和普及,要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广播、信息*台、微信*台、会议培训等各种媒体和形式,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在全镇形成良好氛围。

  2、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清明将至我镇将4月1日定为“森林防火宣传月”采取播放防火宣传片、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印发火源管理规定宣传单等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做好公益宣传,不断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使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果。

  3、开展“森林防火进校园”活动。与学区和各小学、中学联合组织开展“五个一”(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课、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悬挂一条森林防火宣传横幅、开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动,即通过学生写一封致学生家长的信或者倡议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全社会的良好局面。

  4、开展森林防火警示教育宣传。要以造**员伤亡森林火灾典型案例为主题,开展“追忆历史、警示后人”警示教育宣传活动。要在村组放映县防火办下发的森林防火警示教育牒片,唤起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森林火灾防范意识,普及全民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及安全知识和自救技能,提高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

  5、做好重点人员宣传及五个“宣传周”活动。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五个重点时段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各村要按照要求,抓好值班巡逻,在森林高火险期,要出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林区、偏远村、散居户及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宣传;痴、呆、傻、哑等特殊人群要有专人监管,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员要列为重点宣传对象,专人负责。

  6、及时发布森林火险预警信息。林业站做好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作,做到森林火险信息发布及时、全面覆盖,并科学指导群众规范用火。在敏感时段、节日期间以及高森林火险期,林业站要加强对各村的检查督促并及时利用信息*台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增强群众防火意识。

  村级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7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森林防火令》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30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进行学*,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1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清明、五一期间重点路口出入人员防火码的扫码登记工作,严格禁止上坟用火现象发生。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落实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制度。

  4、乡中心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祀。

  5、全乡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如:“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祭祀鲜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各村防火工作由各村**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村级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8

  为切实做好我区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有效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杜绝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将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强化责任分工,落实防火责任

  (一)落实**行政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划区包干,层层落实责任。乡镇(街道)、村(社区)、组、户要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及承诺书,各乡镇(街道)要与承担防火责任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单位或个人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并报送区防火办备案,确保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后,相关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扑救工作,切实担负起一线扑救森林火灾的重任,真正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二)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森林防火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人,督促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有森林防火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特别要加强森林旅游景区、林区加油站、花炮厂、酒厂、油库、炸药库、燃(煤)气站等重点区域的防火责任制的落实,确保责任明确,预防措施到位。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严格按部门职责分工,认真履职,加强联络沟通,联合联系乡镇(街道)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工作。

  (三)建立基层联防联保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工作机制。相邻乡镇(街道)之间、村(社区)与村(社区)之间必须签订森林防火联防联保协议,确定重点联防区域,建立联防会议制度,落实联防互援措施,形成严密的防范网络。要坚持“林火有界,扑火无界”的原则,对发生在行政交界处的森林火灾,谁先发现,谁先扑救,必要时共同扑救,不得推卸责任。

  二、突出灾前防范,强化火管控

  (一)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要积极主动深入基层一线,采取上防火、张贴宣传标语、播公益广告、定乡规民约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火的认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1月1日至月1日,区电视台要每日滚动播放森林防火警示标语和有关防火规定,及时播报森林火险等级。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在林区主要路口、公路沿线、风景区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牌(对字迹不清的要刷新),悬挂森林防火横幅。特别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国庆等节假日期间,要提前做好烟花爆竹限制燃放宣传,并对森林火灾典型案的查处情况进行公开报道,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二)强化火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把野外火和居民生活用火管理关。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乡镇(街道)、村(社区)、林场要组织人员在林农交错区、坟墓集中区、风景区、封育林区等重点区域的主要路口设立固定或临时的检查站(点),实行实名登记,加强对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的检查,严禁火种入。区民政局要对在公墓区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区**分局要依法查处、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的行为;区旅游局要加强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劝导并制止群众在风景区等场所燃放孔明灯;区委区**督查目标办要将森林防火工作纳入常态化督查。

  (三)加强预警巡查,防患于未然。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限期全面清理防火隔离带和林地边缘杂草。对设在林区或林缘的炸药库、加油站、花炮厂、酒厂、燃(煤)气站、重要物资储备库等,区森林防火部门要责令并督促责任单位对周边0米内的可燃物进行彻底清理,涉及林木采伐的,区林业局要给予支持,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尽早尽快消除火险隐患。进入森林防火期后,要将巡设卡、护林员上巡逻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全天候、立体式监测。特别是森林高火险时段,乡镇(街道)、村(社)要建立村(社)干部、村民组长、护林员为主体的野外火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报警、早处置。区气象局要及时发布天气预报和相关信息,并根据天气条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区电视台要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做好森林火灾预警工作。

  三、夯实防火基础,提高扑救能力

  (一)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要切实做好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等工作,要有针对重大节假日的专门的预案。要做到早修订、早培训、早演练、早准备、早启动,全面落实扑火的组织指挥、人员调配、机具装备、通讯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全年组织预案演练不得少于2次。

  (二)强化森林火灾扑火队伍建设。要加强各级森林消防扑火队伍建设,区防火办要组建0人以上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要成立20―50人的森林火灾半专业扑救队伍,村(社区)要成立10―20人的群众扑火队伍,并对所有的扑救队员组织1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在1月1日至月1日期间,区、乡镇(街道)两级队伍必须24小时待命,保证随叫随到,快速集结,有火扑火,无火巡查。

  (三)做好扑火安全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扑火观念,坚决把安全保障放在首位,推行“半小时扑救机制”和“以水灭火”扑救方式,科学高效处置森林火灾。在扑救火中,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老人和儿童及未经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四)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进六有”,即进学校,进林区(景点)、进村组(社区)、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规范乡镇(街道)防火基础建设。建立与森林防火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物资储备管理体系,确保物资储备充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大森林防火通道、隔离带、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注重配足适用有效的多级水泵和水带。完善森林防火无线电通信网络建设,提高火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确保指挥调度畅通。

  四、加大查处力度,有效震慑犯罪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区森林**和乡镇(街道)派出所要及时介入,从严从快查处森林火灾及违规用火案,特别是森林**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案的侦破查处上,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对纵火者、无视防火法律、法规人员,要依法严加惩处;对重大和影响恶劣的森林火灾案,要成立专案组,挂牌督办,快侦快破。

  五、完善值班制度,严格信息报送

  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值班记录并保持通讯畅通,杜绝漏岗、脱岗现象的发生。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乡镇(街道)、林业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各岗位值班人员要各司其职,恪尽职守。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按照《火情报告制度》规定及时上报,在报告森林火灾时,要严格执行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特别是发生在风景区、重要区域等重点部位的森林火灾,实行即时报告制度,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区防火办,不得迟报、隐报、瞒报。区防火办在知悉火情后,在10分钟内核实后向区**报告。

  六、加强督办督查,严格奖惩制度

  各乡镇(街道)及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森林防火监督和管理职责,加大对森林防火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办督查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森林防火高火险期和火管理薄弱单位、火灾多发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督查力度,对执行力不强、落实措施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等原因造成较大以上森林火灾事故的失职渎职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防火值班人员、护林员等擅自脱离岗位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失职、渎职、瞒报、迟报、责任不明、组织不力等造成灾害后果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责任落实到位、业绩突出、保障有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

  村级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9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我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机制,高效有序开展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

  1.4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决策部署及省委、省**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群结合、军地联动,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各级**、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对工作。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等级。

  1.6 响应分级

  省级应急响应一般由高到低分为四个等级:Ⅰ级、Ⅱ级、Ⅲ级、Ⅳ级。森林火灾发生后,依据响应条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2 主要任务

  2.1 组织扑火行动

  根据火情、地形、地势和队伍、物资准备情况,制定扑火方案,组织扑火队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2.2 转移疏散人员

  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及时进行妥善安置和必要的医疗救治。

  2.3 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

  2.4 转移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5 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社会治安管理,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3.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3.1.1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成

  设指挥长1名,由省**负责常务工作的副**担任;副指挥长若干名,由分管副**、省军区副司令员、省**副秘书长和省应急厅、林业局、消防救援总队主要负责人及省**厅负责人担任;秘书长2名,由省应急厅、林业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成员: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厅、民政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应急厅、***、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省粮食和储备局、林业局、气象局、省军区战备建设局、**河南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场集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通信管理局、电力公司负责人。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应急厅,承担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3.1.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职责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拟订有关政策和制度,组织制修订《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时掌握全省火险形势、处置进展情况,组织、指导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开展有关协调工作。

  3.2省级森林火灾应急响应组织

  3.2.1前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成立省级前方指挥部,组织、指挥、协调火灾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前方指挥部指挥长由省委、省**指定的负责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火灾发生地市级**主要负责人担任;组织成立综合协调组、扑救指挥组、专家支持组、气象服务组、人员安置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宣传报道组等8个工作组。根据火场情况,可调整工作组的设立、组成单位及职责。

  3.2.2后方指挥部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时,同时成立后方指挥部,由省**指定的负责同志及省应急厅、林业局、气象局、自然资源厅、粮食和储备局、财政厅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应前方指挥部要求,及时调度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专家等;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3.3扑救指挥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原则上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发生较大、一般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和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应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派出工作组指导火灾扑救工作。森林火灾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共同负责应对。

  本预案启动后,救援力量按照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令到达抢险救援现场,接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军队支援力量的调动、指挥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火灾发生地市、县级**设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履行应急救援属地责任,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下,组织有关部门,调动救援力量,落实各项部署、指令和工作措施。

  4 预警和信息报告

  4.1 预警

  4.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4.1.2 预警发布

  各级应急、林业和气象部门要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通知方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在必要时对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4.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各视频监控站(点)、防火�t望台、检查站和护林员要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和�t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做好物资调拨准备;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视情靠前驻防。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检查督导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增加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各级各类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视情对力量部署进行调整、靠前驻防。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4.2 信息报告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准确、逐级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向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森林火灾信息。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市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立即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省委、省**和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1)省界、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界附*的森林火灾。

  (2)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和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发生在原始林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及其他重点林区的森林火灾。

  (5)可能危及重要设施或者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6)需要省**组织扑救的森林火灾。

  5 应急响应

  森林火灾发生后,当地**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火情会商,根据灾害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等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火情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等级。

  5.1 Ⅳ级响应

  5.1.1 启动条件

  (1)造成1―2人死亡或者3―9人重伤,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4)危险性较大、24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5)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秘书长宣布启动Ⅳ级响应。

  5.1.2 响应措施

  (1)进入应急状态,及时调度火情信息,研判火情发展态势。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地区派出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通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做好增援准备。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5.2 Ⅲ级响应

  5.2.1 启动条件

  (1)达到较大等级且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1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Ⅲ级响应。

  5.2.2 响应措施

  在Ⅳ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调派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民兵应急分队及省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省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择机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5.3 Ⅱ级响应

  5.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3)发生在森林火灾高风险区、危险性较大、3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或者副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5.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带领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2)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立后方指挥部,负责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并提出处置意见,为现场救援提供服务和保障。

  (3)按照跨区支援扑火方案,增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援,协调当地驻军、**部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4 Ⅰ级响应

  5.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达到特别重大等级。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或者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火势持续蔓延、7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4)本省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分析评估认定灾情达到启动标准的,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提出建议,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宣布启动I级应急响应。必要时,省**可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5.4.2 响应措施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带领副指挥长和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赶赴火场,成立前方指挥部,组织开展扑救工作。

  (2)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国家调派专业力量和飞机跨省区域支援,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火灾扑救任务。

  (3)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及时决定火灾扑救的其他重大事项。

  (4)配合国家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

  5.5 启动条件调整

  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地点、时段,森林资源损失程度,经济、社会影响程度,启动应急响应的标准可酌情调整。

  6 应急处置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6.1 扑救火灾

  森林火灾发生后,由林业部门负责火情前期处理,火灾发生地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立即就*组织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民兵、当地驻军和**部队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火灾扑救;动员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做好火灾扑救工作,但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各扑火力量服从前方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路线、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

  6.2 转移安置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在建工地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保证转移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有必要的医疗救治。

  6.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 保护重要目标

  当林区和靠*林缘的重要民用设施、军事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重大危险源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原始森林等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在专业人员指导下,在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消除威胁,保护目标安全。

  6.5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森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及传播谣言、阻碍救援等违法犯罪行为。

  6.6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等情况。新闻单位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方指挥部的批准,在采访中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服从指挥,不得妨碍火灾扑救工作。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加强对网络媒体和移动新媒体信息发布内容的管理和舆情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网民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舆论氛围。

  6.7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前线指挥部组织检查验收,确认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6.8 应急处置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6.9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当地**、有关部门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治、抚恤、褒扬。

  7 后期处置

  7.1 火场看守

  森林火灾明火被扑灭后,要保留不少于总扑火力量10%的人员看守火场,看守时间不少于36小时,防止死灰复燃。

  7.2 火灾评估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过火面积、受害面积、蓄积、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组织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及时取证、深入调查,依法查处涉火案件,打击涉火违法犯罪行为,严惩火灾肇事者。

  7.3 约谈整改

  对因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地方,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及时约谈相关市级**及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7.4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及时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向省**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7.5 表彰与责任追究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对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8 应急保障

  8.1 制度保障

  8.1.1 工作会商制度

  (1)火情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和单位,不定期开展火情会商,为扑火指挥决策提供依据。

  (2)扑火方案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应急、林业、气象等部门人员和扑火专家,分析会商扑救方案,为扑火指挥提供技术保障。

  (3)重大决策会商制度。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组织有关成员,对重大问题进行会商决策,统一调度指挥。

  8.1.2 信息共享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发布、共享相关政策、会商结果、工作动态信息。应急响应期间,前方指挥部成员单位共享实时火情和相关基础数据信息,包括火灾预警监测、应急救援、航空救援、早期处理、交通管控、火场气象、森林分布、物资保障、立地条件等信息。

  8.1.3 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制度

  (1)工作责任制。各级**主要负责人承担森林防灭火工作领导责任,做到组织机构、防火责任、基础设施、工作经费、火灾处置“五到位”。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林区经营单位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森林**队伍任务分工按照“一条不增、一条不减”原则,原职能保持不变。

  (2)督导监督机制。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对全省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履行自身防火职责的同时,按分工对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的防灭火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成员单位森林防灭火责任落实、物资储备、值班值守等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3)工作自查检查制度。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组织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县(市、区)或基层单位开展自查,市级以上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或者主管部门开展核查。

  8.1.4 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火灾核查统计报送制度,统计森林火灾发生的基本情况、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情况,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逐级上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森林防灭火信息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指定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

  8.1.5 森林防火值班制度

  进入森林防火紧要期(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全省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带班,出现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由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及时了解掌握火情、扑救进展等情况。出现高火险天气时要了解有关重点林区火险等级和工作措施,发生火灾后要主动了解火灾地区范围和人员伤亡情况以及施救情况。

  8.2 队伍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时,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救援的骨干和主力,***和**部队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突击力量,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社会应急救援队伍是应急处置与救援的辅助力量。

  8.2.1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特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8.2.2 ***和**部队等救援力量

  包括***和**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应急分队等,必要时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参与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工作。

  8.2.3 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市、县级**组建(目前大部分由林业部门管理,少部分由应急部门管理),有较为齐全的硬件设施和扑火机具装备,人员相对固定,防火紧要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做到训练有素、管理规范、装备齐全、反应快速。

  8.2.4 半专业森林消防队

  由林区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林场、林区经营单位组建,每年进行一定时间的专业训练,确保有组织、有保障,人员相对集中,具有较好的扑火技能、装备。在森林火灾高风险期集中食宿、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8.2.5 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由各地**、国有企业组建,是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的专业力量。

  8.2.6 群众森林消防队伍

  以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林区居(村)民中的青壮年为主,主要参加火情处置、带路、运送扑火物资、提供后勤服务、参与清理和看守火场等任务。

  8.2.7 力量编成

  森林火灾发生后,按照属地负责、就*调度原则,由火灾发生地**调度本地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先期处置。省级森林火灾Ⅰ、Ⅱ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灾情、险情及先期处置情况,研究确定救援力量的编成和规模,必要时协调军队应急救援力量和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增援。救援力量调度方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拟定,可参照《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救援力量编成表》。

  扑火力量分为三个梯队:第一梯队是火灾发生地专业森林消防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地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第二梯队是火灾发生地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民兵应急分队;第三梯队是驻豫***和**部队。行政区域外增援的各类队伍按照上述标准纳入编成。

  8.2.8 力量调度

  (1)下达指令。各牵头部门协调联系救援力量,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统一下达书面调度指令(《请求调用应急救援力量的函》,《应急救援力量调度指令》),火情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指挥调度,随后补发书面指令。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火情信息通报主要救援力量。需要驻豫***和**部队支援扑救的,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省军区、**河南省总队,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周边省份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由省应急厅提请应急部协调增援。

  (2)快速出动。救援力量接到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调度指令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紧急集结动员,快速做好准备,并将集结情况(包括指挥员、人员、装备、行程路线等信息)报告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征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立即赶赴救援现场或指定地点。

  (3)预置备勤。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及时调整救援力量部署,下达预备指令,预置备用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8.3 物资资金保障

  8.3.1 救援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将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森林防灭火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省财政按照政策规定安排森林防灭火经费,统筹用于省级森林防灭火应急储备物资购置和各地森林防灭火补助。

  8.3.2 救援装备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本预案要求,以救援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为目标,加强省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救援装备。市、县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等救援装备。

  8.3.3 救灾物资保障

  省级救灾物资包括帐篷、棉被、棉衣、棉大衣、睡袋、雨衣、折叠床、救生船、救生衣、应急包、手电筒等,储备在省级救灾物资仓库。

  省级救灾物资调用条件。森林火灾发生后,受灾地要先使用本级救灾储备物资,在本级储备物资不能满足救灾需要时,可申请使用省或中央救灾储备物资。申请调拨救灾储备物资应逐级上报,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时可越级上报。

  省级救灾物资调运程序。省应急厅发布物资调度命令,省粮食和储备局负责省级救灾物资调运工作。

  应急食品、药品及其他后勤物资、生活物品等,由火灾发生地**统一组织协调、提供保障。

  8.4 气象服务保障

  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向省气象局通报火场位置、火场范围和火场蔓延趋势等信息。省气象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循环制作火场区域气象专报,制定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

  8.5 通信信息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通信部门要迅速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保证通信畅通。在紧急情况下,广电、通信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群众撤离信息,配合应急救援行动。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火场区域及周围地形、地貌、社区分布、道路、资源等地理信息,为救援决策提供支持。

  8.6 交通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摩托化输送方式为主。在特殊情况下,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商请铁路或者民航部门下达输送任务。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抢险人员、转移群众、扑火救援物资运输。

  8.7 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对灾区疾病防治工作开展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火场实施现场医疗救护,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必要时,组织、协调现场急救和转诊救治。

  8.8 治安防护保障

  **部门负责做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工作,依法严厉打击林区纵火、破坏森林火灾救援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行为,保障火灾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8.9 航空消防保障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或者经研判火灾较为严重,需要航空消防飞机参与救援的,首先使用驻防的航护飞机;需要跨省调机支援时,由省应急厅向应急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南、北方航空护林总站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接受援助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支付。

  9 预案管理

  9.1 预案编制、修订

  本预案由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管理,要组织预案评估,并适时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或者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风险、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森林火灾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对应急预案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9.2 预案培训

  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组织预案培训。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每年森林防火紧要期前至少培训一次。科学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增强针对性,提升各级、各部门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9.3 预案演练

  (1)各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建立应急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各级专业和综合性救援队伍要根据本地森林火灾风险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3)乡镇(街道)、林场、涉林景区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9.4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同时废止。

  村级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10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提高**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处置能力,做好各项扑火准备和制定科学的扑救措施、规范组织指挥程序和紧急事务处理办法,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充分准备,扑救措施得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证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新政镇护林防火指挥部

  成立由党委**李登明任指挥长,党委副**、镇长罗雄林同志为副指挥长的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工作由分管林业副镇长王俊统筹安排。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办公室,由林业站站长李卫国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其余干部,各村(社区)支部**为成员。各村(社区)分别成立森林防火应急小组,落实具体名单,职责分工。

  二、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任务

  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防火工作的方针、政策、安排部署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检查、监督各村、社区贯彻执行有关森林防火方针、政策、法规和重、特大措施的实施情况;并负责全镇森林火灾处置应急工作的决策、指挥,在紧急情况下,全力组织群众扑火,并参与森林火灾的扑救,决定森林防火其它重大问题。

  三、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预测、预报和监测工作

  1、对林业方针、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镇大力宣传保护森林资源,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提高群众和社会各界依法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的监督检查、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全面提高森林防火的综合能力。

  2、在森林防火期及高火险天气时,作好森林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

  3、镇林业站工作人员要按分片要求对责任区域进行巡查;各村、组干部、巡山护林人员密切监视林区动态,形成立体型林业监测网络。尤其要在除夕全天,正月初一对灵官庙,小东山,亮垭公墓等重点区域进行重点防控。

  四、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人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全力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损失。

  4、在扑救力量上,全力组织当地青、壮年、老百姓和当地森警消防官兵。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分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度。

  五、扑火安全和医疗救护

  1、扑火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势和火场势态,要观察风势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2、因扑火造**员伤亡时,发生火灾的村,要积极开展救治工作。必要时,根据伤势轻重情况,及时向上级医院转换,若有人员死亡、死难者由**配合各村、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六、火案查处

  小面积的森林火警,由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组织火灾的查处工作,大面积的森林火灾,由森林防火指挥部会同派出所、森林警察局及相关单位联合负责事件的查处工作。

  七、资金保障与扑火的准备

  处置突发森林火灾所需经费,由各村自行解决。党政办负责情况统计上报,车辆的安排;安办负责扑火现场安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员救治;林业站负责人员组织,扑火灯具、喊话器、扑火工作等的准备;其他人员听从指挥长统一调动。

  八、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救森林火灾工作中贡献突出的支部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四川〈森林防火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中,由于不及时报告、虚报、瞒报、失职渎职、玩忽职守,导致森林资源受到重大损害,人民生命财产受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虽然构成犯罪但是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应由其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菁华3篇)(扩展3)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范文5份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1

  一、组织领导

  根据《镇年“高温”期间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镇**成立“高温”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高温”期间全镇森林防火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各村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确保“高温”期间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二、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镇**落实专门经2万元费制作宣传标语、设立宣传碑牌、制作宣传单页当场天对群众大力宣传、购买一些防火工具、定制防火袖章等。各村也要充分运用广播、标语等宣传工具,围绕野外火源管理和安全用火规定,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掌握科学、安全用火知识。

  三、加强巡查,严防死守,彻底清除森林火灾隐患。

  各村要进行一次摸排,督导森林防火隔离带的建设,每天要做到每块山都有人巡查,要严防死守,禁止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禁止在林区内烧火取暖、玩火、野炊、吸烟、乱扔烟头和火种等;彻底清除森林火灾隐患。

  四、规范生产性用火。

  严禁在林区烧田埂、烧灰积肥、烧荒、烧草、烧秸杆等一切野外用火;严格控制生产性用火,确需在林区和林缘进行生产性用火的,必须报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必须落实防火措施,并有专人负责。

  五、提倡文明祭祖。

  上坟要先清除周边杂草等易燃物,烧纸、烧香、烧烛、燃放烟花爆竹必须有人看守,要做到人走火熄。

  六、加强对无行为能力人员的监护。

  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等重点人群,落实专人看管,严防被监护人员进入林区用火、玩火。

  七、安全第一,科学扑救,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

  各村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森林防火工作的首位,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严禁动员未成年人、妇女、老弱病残人员扑救森林火灾

  八、加强值班,及时报告,确保森林火灾信息畅通。

  各村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村三职干部”带班制度,值班人要随时掌握森林防火工作动态。任何人发现危害森林消防安全的行为,应制止并及时向当地**和林业主管部门举报;发现森林火情、火灾,及时拨打。违反用火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2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我县山高谷深,坡陡林密,加之林农交错,林牧汇融,野外生产用火频繁,极易引发较大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从保护森林资源、维持生态*衡和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努力使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齐抓共管,层层落实防火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形成“**负总责,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一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发挥职能作用。***门要将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经费落实到位;教育部门要在全县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五个一”宣教活动;交通部门要免征、免收森林消防专用车辆购置税和养路费、通行费;广电部门要及时发布和播出森林防火公益广告;气象部门要提供森林火险天气预报;武装、**、**、消防部门要积极参加扑火救灾。二是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分片挂钩负责制,经常深入挂钩片区检查指导工作,全力以赴协助挂钩片区抓好森林防火。挂钩片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赶赴火场,协助指挥扑救,严禁挂名不挂钩,挂钩不到位。三是乡镇要进一步充实完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分片挂钩负责制,安排林业站集中精力抓好森林防火;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经常深入责任区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力量查找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四是要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村委会——村民小组一条线、林业局——林业站——林场一条线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所)——指挥部(所)成员单位一条线的“三线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将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责任落实到个人。并把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严格考核和奖惩。五是要把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和林区,充分发挥村民小组长、林场护林员、学校班主任和教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多措并举,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紧紧围绕“搞好森林防火,维护生态安全”这一主题,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一是要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森林的多种效益和功能;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宣传《森林法》、《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森林防火措施、森林火灾扑救技术和火场避险自救常识;宣传森林防火先进典型和火灾肇事者典型案例。二是在抓好大面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农村、林区、中小学校的宣传力度;在抓好长期宣传的同时,要强化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段的宣传工作。三是各乡镇要成立森林防火宣传领导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根据辖区内林区分布情况和野外用火特点,制定宣传方案,并落实专人负责宣传方案的实施。四是教育部门要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重点实施好“五个一”工程。即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出一期有关森林防火的黑板报,写一篇以森林保护、森林防火为题材的作文,写一封致家长和青少年的***,写一条有关森林防火的标语。五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林区设置森林防火宣传标牌,并把林区周围农户和全县中小学各个班级作为《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的发放重点,切实消除宣传死角和盲区,使森林防火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突出重点,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野外火源管理是森林防火工作的核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云南省野外生产用火管理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申报、审批、监督制度,规范野外生产用火行为。一是各乡镇对在林区或林缘铲草烧灰等野外生产用火行为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坚决予以制止。同时,要加强省界、县界、乡界沿线火源监控,搞好联防联治。二是对重点林区实行重点防范。集中力量抓好马厂林场各大林区、林业局局属国营林区和重点集体林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要在高火险林区开挖防火隔离带,清理林地卫生,减少火灾隐患。五是对重点时段实行重点防范。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要坚持加强巡山护林与严防死守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力量,重点设防,死守硬看,把火源堵在林区外。六是对重点人员实行重点防范。要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盲流人员及中小学生的责任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3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上饶县森林防火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饶县森防指[20XX]16号)要求,特制定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江西省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职工、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乡(镇)学校特别是林场、林区附*学校,要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可燃物的集中清理工作,主动配合乡(镇)**及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每年的九月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的清明、七月半、霜降(油菜籽采摘期间)、冬至、春节所在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每年十二月十九日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日等全县重点防火期,要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班班通”的便利条件,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要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即每名学生写一条防火标语、一篇防火作文、一封信,每班上一节防火课、出一块防火知识宣板报。各班主任把活动材料12月6日前上交政教处。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动员学生制作宣传标语,组织志愿者宣传队,开展街道流动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随着全县秋冬季节人们的生产、生活用火的不断增多,增大了引发火灾的隐患,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学校要根据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持生态*衡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

  要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坚决禁止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扑火活动,教育学生发现林火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私自个人扑火或组织同学一起扑火,以免发生危险。同时,要加强对在校痴、呆、傻、精神病等学生进行重点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

  要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广大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各乡(镇)**和林业部门的支持,帮助解决中小学校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具,确保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4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目在于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确保本镇在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当。把重、特大森林火灾造成损失降到最低,有效地保护我镇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溪行政区域内发生重、特大森林防火应急事件处理。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1.5 预案启动条件

  (1)在三级风以上,发生在重点火险区划内森林火灾。

  (2)燃烧时间在一小时以上,尚未扑灭森林火灾。

  (3)森林过火面积已达30亩,尚未控制森林火灾。

  (4)天气干燥,风大,林内可燃物多,火势难于控制森林火灾。

  (5)对工厂、仓库等重要建筑和民居安全造成重大威胁森林火灾。

  (6)火场跨越本镇与其它市、镇行政界线森林火灾。

  (7)需请求市或其它联防单位支持森林火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我镇已成立了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清溪镇行政办事中心408室,即清溪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内。本预案启动后,清溪森林防火指挥部承担着本镇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2.1 指挥部人员组成

  指挥长:主管副镇长

  副指挥:农办主任 林业站长

  成员单位:**分局、武装部、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财政分局、电信分局、社会事务办、清溪医院、各村委会。

  办公室主任:林业站站长

  2.2 组织指挥体系

  在镇委、镇**统一指挥下,扑救工作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具体组织指挥、协调,各成员单位必须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各项任务。

  2.3 职责

  (1)指挥长:在发生森林火灾事故后,根据前线火情信息反馈,决定启动相应等级森林防火预案,统观全局,调配打火力量,指挥、协调前线与后勤力量,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

  (2)副指挥:接报后,马上赶赴现场,对火场地形地势进行充分了解,制定打火方案。指挥打火队进攻方向,对火势突**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充分与指挥长进行信息沟通,指挥好后勤人员工作安排。组织第二、第三梯队及扑火设备,完成扑火后组织人员整理设备及清理火场。

  (3)成员单位:

  **分局:应急预案启动后,迅速组织**民警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负责维持扑火现场秩序,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勘查,查明火灾原因。

  消防大队:迅速反应,派出消防车、消防人员配备必要消防设备参加扑火。

  交警大队:维持到达火场道路交通秩序,保证人员、物资运送及时到位。

  武装部: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参加扑救森林火灾工作,并利用运兵车运送人员、物资到火场。

  财政分局:负责将本镇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协调解决森林火灾预防、扑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经费,做好应急款项准备工作。

  电信分局:负责保障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扑火现场通讯联络畅通。

  医院:负责调动药品、器材、组织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及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现场受伤人员抢救工作。

  各村委会:协调做好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启动应急预案后,按森林防火指挥部调度,组织本村“三防”人员迅速进入火场扑救。

  3、运行机制

  3.1 预防预警机制

  3.1.1 森林防火预防

  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镇广大干部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狠抓森林防火措施落实,签订防火责任书;严格野外火源管理,规定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天气和危险区域巡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抓好全镇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提高防火能力。加强我镇护林扑火队伍建设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森林火灾综合能力。

  3.1.2 火险预测预报

  根据东莞市气象部门在森林防火期内对我市气候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森林火险形势预测报告,利用电视台向全镇发布。森林火险等级为三级:

  (1)森林火险黄色预警信号(三级):中度危险,林内可燃物较易燃烧,森林火灾较易发生。

  防御指引: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巡山护林和野外用火监管工作;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工作,进入林区注意防火;在林区或林缘用火要做好防范措施,勿留火种,乱丢烟头。

  (2)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四级):高度危险。林区内可燃物容易燃烧,森林火灾容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快。

  防御指引:

  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管制野外火源;充分做好扑火救灾准备,进入防火临戒状态;在重点火险区要设卡布点,禁止带火种进山;停止一切炼山作业。

  (3)森林火险红色预警信号(五级):极度危险。林内可燃物极易燃烧,森林火灾极易发生,火势蔓延速度极快。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森林火灾应急,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不包括城市市区发生的森林火灾。

  1.4 工作原则

  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各级人民**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省级人民**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国家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1.5 灾害分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见附则。

  2 组织指挥体系

  2.1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国家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根据需要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森林防火工作。

  2.2 扑火指挥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省界的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

  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成立前线指挥部。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森林部的队伍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接受火灾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执行跨省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的,接受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执行森林火灾扑救任务,依照《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3 专家组

  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与建议。

  3 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预警

  3.1.1 预警分级

  根据森林火险等级、火行为特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森林火险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家林业局制定。

  3.1.2 预警发布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加强会商,制作森林火险预警信息,并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台和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渠道向涉险区域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必要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发布预警信息,提出工作要求。

  3.1.3 预警响应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和森林火险预警变化,加强森林防火巡护、卫星林火监测和?t望监测,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加强火源管理,落实防火装备、物资等各项扑火准备;当地各级森林消防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当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后,预警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在蓝色、黄色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开展森林防火检查,加大预警信息播报频度,做好物资调拨准备;**森林部的队伍对兵力的部署进行必要调整,当地森林消防队伍视情靠前驻防。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视情对预警地区森林防火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

  3.2 信息报告

  地方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信息,及时通报受威胁地区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对以下森林火灾信息,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立即向***报告,同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

  (1)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的森林火灾;

  (3)威胁居民区或者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火场距国界或实际控制线5公里以内,并对我国或邻国森林资源构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5)发生在省(区、市)交界地区危险性大的森林火灾;

  (6)发生在未开发原始林区的森林火灾;

  (7)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8)需要国家支援扑救的森林火灾;

  (9)其他需要报告的森林火灾。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县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分别由市级、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4.2 响应措施

  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扑救火灾

  立即就*组织基层应急队伍和专业森林消防队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起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当地***、**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消防部的队伍等救援力量,调配航空消防飞机等大型装备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救工作。

  4.2.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

  4.2.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2.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4.2.5 保护重要目标

  当军事设施、核设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4.2.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火灾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4.2.7 发布信息

  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

  4.2.8 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足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

  4.2.9 应急结束

  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由启动应急响应的原机构决定终止应急响应。

  4.3 国家层面应对工作

  森林火灾发生后,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国家层面应对工作设定IV级、Ⅲ级、Ⅱ级、Ⅰ级四个响应等级。

  4.3.1 IV级响应

  4.3.1.1 启动条件

  (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3)同时发生3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

  4.3.1.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星监测,及时调度火情信息。

  (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省份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

  (3)视情发布高森林火险预警信息。

  4.3.2 Ⅲ级响应

  4.3.2.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Ⅲ级响应。

  4.3.2.2 响应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火灾最新情况,组织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就*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

  (3)**森林指挥部指挥当地**森林部的队伍扑救火灾,指导相关**森林部的队伍做好跨区增援准备。

  (4)中国气象局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4.3.3 Ⅱ级响应

  4.3.3.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

  (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72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4.3.3.2 响应措施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

  (1)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指挥部调派**森林部的队伍跨区域支援,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跨省(区、市)参加扑火。

  (3)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4)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请求,协调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5)协调中央媒体加强扑火救灾宣传报道。

  4.3.4 Ⅰ级响应

  4.3.4.1 启动条件

  (1)森林火灾已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10万公顷;

  (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3)发生森林火灾的省级人民**已经没有能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提出启动Ⅰ级响应的建议,***决定启动I级响应。必要时,***直接决定启动Ⅰ级响应。

  4.3.4.2 响应措施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火灾扑救、人员转移、应急保障、宣传报道、社会稳定等工作组,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1)指导火灾发生地省级人民**或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制定森林火灾扑救方案。

  (2)协调增调***、**、**、专业森林消防队及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增调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装备及物资支援火灾扑救工作。

  (3)根据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或省级人民**的请求,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加强伤员救治,协调实施跨省(区、市)转移受威胁群众。

  (4)组织抢修通信、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保障应急通信、电力及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

  (5)加强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的保护,防范次生灾害。

  (6)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7)组织统一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收集分析舆情,协调指导森林火灾扑救宣传报道及舆论引导工作。

  (8)决定森林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5 后期处置

  5.1 火灾评估

  县级以上人民**林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森林火灾发生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人员伤亡、其他经济损失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向当地人民**提交评估报告。森林火灾损失评估标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制定。

  5.2 工作总结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报送火灾扑救工作总结。

  5.3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人员追究责任。对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符合评定烈士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 综合保障

  6.1 队伍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部的队伍等受过专业培训的扑火力量为主,驻军、**其他部的队伍、民兵、预备役部的队伍等扑火力量为辅,必要时可动员当地林区职工、机关干部及当地群众等力量协助扑救工作。

  跨省(区、市)调动扑火力量增援时,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6.2 运输保障

  增援扑火兵力及携行装备的运输以铁路输送方式为主,特殊情况由民航部门实施空运。专业森林消防队、**森林部的队伍的输送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商请***或民航部门下达运输任务,由所在地森林防火指挥部、**森林部的队伍联系铁路或民航部门实施。

  6.3 航空消防飞机保障

  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依托火灾发生地周边航空护林站森林航空消防飞机进行处置;在本省(区、市)范围内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根据实际情况统一调动。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需要跨省(区、市)调动森林航空消防飞机支援,由省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按辖区向国家林业局北方航空护林总站或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提出请求,总站报国家林业局同意后组织实施;需要调用部的队伍及其他民航飞机支援,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 通信与信息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扑火需要相适应的通信设备和通信指挥车。各级通信保障部门应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林业、气象等部门及时提供天气形势分析数据、卫星林火监测云图、火场实况图片图像、电子地图及火情调度等信息,为扑火指挥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6.5 物资保障

  国家林业局加强重点林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扑火机具、防护装备和通信器材等物资,用于支援各地扑火需要。地方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本地森林防火工作需要,建立本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装备。

  6.6 资金保障

  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将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森林防火所需支出。

  7 附则

  7.1 灾害分级标准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7.2 涉外森林火灾

  当发生境外火烧入或境内火烧出情况时,已签订双边协定的按照协定执行;未签订双边协定的由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共同研究,与相关国家联系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7.3 以上、以内、以下的含义

  本预案所称以上、以内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7.4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进行评估和修订。地方各级人民**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7.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办公厅负责解释。

  7.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菁华3篇)(扩展4)

——2022森林防火应急预案3篇

  一、基本情况

  我镇位于高县城北,主要交通要道,南广河域的上域,全镇29个行政村,总人口58000余人,其中农业人口46245人,全镇森林面积35734亩,其中村组森林27287亩。

  二、积极预防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因此,各村要加强领导,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预防措施,一定要防患于未然。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各村要利用板报、标语、标牌等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以《森林防火条例》、《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思想观念,提高防火意识。

  (二)强化火源管理和入山管理。要把强化火源管理和入山管理作为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来抓,特别是春节期间、清明前后、双休时间、大春播种时段和干旱少雨季节,更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三)加强值班和检查督促。从20xx年1月1日起,坚持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和零报告制度。镇村确保通讯联络畅通,作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准确及时,加强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处理。

  三、明确职责

  (一)继续实行领导负责制。实行镇长、村主任、组领导负责制。各级行政一把手是第一负责人,把它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当作一件大事抓好。

  (二)各村林区林场要组建以民兵、干部、林场职工为主体的义务扑火队,作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四、组织指挥

  镇指挥部具体指挥森林扑火事宜。

  (1)组织人员,迅速动员组织林区群众和扑火队队员,带上砍刀、铲、锄、水壶等器具,利用树枝等就便器材参加扑火救灾;

  (2)确定扑火方案,根据火势强度、地形条件、扑火力量等情况,迅速确定扑火方案;

  (3)组织险区人畜和是、物资疏散;

  (4)以敲打鼓等方式为扑火联络信号,集合、组织队伍;

  (5)及时上报火情,迅速了解掌握灾情发生地点、火势强度、受灾面积等情况并迅速上报;

  (6)镇护林防火指挥部要及时与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情况。各地根据火灾危害程度,以立足自身扑灭为主,争取外援为辅,以村(组)为主,采取积极主动的方式全力组织扑救,尽量避免由一般荒火、火警酿成火灾或重大火灾。

  五、扑火力量配备

  指挥部要根据火势强度、蔓延方向、林地可燃状况、气象因素、地形条件、扑火力量、灭火工具等情况,确保扑火方案和力量配备,号召灭火人员发扬英勇顽强,不怕疲劳和连续作战的作风,直至扑灭火灾。

  六、突出工作重点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是:紧紧把握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重要环节,强化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提社会各界和广大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通过树立宣传碑、书写岩标、散发防火日历、发放防火小册子、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林区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他们的自觉行动。

  (二)强化检查。组织人员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及时排查火险隐患,认真落实“三项检查”,一是按月检查;二是重点时段专项检查;三是对重点区域的检查。

  (三)强化护林联防组织建设。切实做好镇与镇边界护林联防工作的同时,大力开展村组、农户之间护林联防建设签订联防协议,形成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做好林下可燃物清理工作。减少林下可燃物,降低火险等级。

  (五)强化救灾应急体制。要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救灾应急机制,做好扑救林火的各项准备,保证对林火“打早、打小、打了”,将森林火情损失降到最低。

  七、注意事项

  (一)扑打火山时,注意风向,不要逆风扑打,以防烟火、气浪伤人。

  (二)扑火人员应照顾左邻右舍,严禁个人“单刀”突入火场,打火用树枝、叉头扫把重打轻提,防止火星飞溅引起复燃。

  (三)不能组织中小学生、孕妇、老年人打火,防止发生不必要的伤亡事故。

  八、奖励和惩罚

  (一)各村按照年初签订的《护林防火责任书》的要求,对有功人员奖励,同时查处护林防火失职和不力单位和个人。

  (二)按有关规定,原则上由肇事单位和肇事个人承担扑火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费,并根据情况由有关部门予以惩罚。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新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顺利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确保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菁华3篇)(扩展5)

——工程施工区域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菁华3篇)

  根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结合《普洱市森林防火业务培训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培训对象及目的

  培训对象:局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及人员、护林员、扑火队员、管护人员、林火监测人员、涉林单位相关人员(包括:采伐承包人、采脂承包人及所属人员)。

  培训目的:进一步加强各级森林防火业务部门及涉林单位相关人员扑火组织指挥、安全保障与紧急避险、林火监测与调度等业务素质,切实保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遏制住群死群伤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培训方式

  为了不断增强各类防灭火人员的业务素质,做到业务精、素质高、技术强,我们按照集中培训,定期辅导,分类学*,逐步提高的原则,本着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由浅入深的培训方法,全面增强各类防灭火人员的综合防控能力,提高防火专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利用防火期前后的时间分理论与技能两大方面进行培训。

  三、培训内容

  1、理论知识培训

  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领导及人员、护林员、管护人员、林火监测人员、涉林单位责任人、扑火队员主要学*:《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森林防火的各项规章制度、各类人员职责,“森林防火值班调度”、“林火原理”、“GPS的使用”、“林火预防与业务实践”、“防火知识”、“林火扑救与安全”等10余门课程。

  2、技能培训

  专业扑火队和应急扑火队以及义务扑火队除学*理论知识外还要加强对技能的培训。

  一要进行军事训练,按照有关军事科目要求进行出操、队列等项目训练,要做到作风优良、技术过硬,真正达到半军事化要求。

  二要对风力灭火机手、水*、电台值机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主要学*“风力灭火机原理”、“风力灭火机的使用与维修”、“无线电基础知识”、“电台架设方法”、“水枪使用目的和战法”。

  三要进行体能锻炼,主要有伏卧撑、百米障碍、爬山、3公里长跑、夜间林内行进,10-15公里步行越野等训练项目。

  四要到野外按实际扑火要求进行扑火演练,演练内容涉及火场指挥、扑火队员按组织指挥跑位、火场安全避险等内容,以达到锻炼队伍,增强实战能力的目的。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月开展3期对各级林火管理、调度统计、应急值守、巡山护林、林火监测及场长、队长、工头等有关人员的岗位培训。

  20xx年3月以前完成对专业扑火队、应急扑火队、义务扑火队的集训演练。

  五、资金安排

  针对计划开展3期业务培训和1期集训演练,共举办4期培训班,需要7天时间,培训人数100余人,按照人均每天80元的标准,计划安排资金56000元用于此次业务培训。

  为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工作力度,有效地预防森林火灾发生,消除火灾隐患,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森林防火期限

  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规定,我区森林防火期从20XX年9月1日至20XX年8月31日,其中春节、清明节和秋冬两季为重点防火时期。

  二、森林防火区域

  马鞍社区辖区范围内的马鞍山、施家山、白鼎山、螺丝山等林区区域。

  三、森林防火领导机构组成及工作职责

  (一)领导机构组成

  成立田家湖新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由石正任组长,高翔任副组长,范献斌、陈志华、施磊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全*办,由范献斌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指导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防火措施;

  2、负责辖区内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宣传、检查、监督和指导等工作;

  3、负责部署、调度和指挥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等工作;

  4、负责决定森林防火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森林火灾预防

  (一)责任落实

  1、根据实际情况,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召开四次专题会议,专题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工作,并与相关责任单位签订《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对森林防火中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2、相关责任单位实行森林防火包干负责制,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负责村组党员干部、护林员必须层层签订《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状》。

  3、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台账,内容包括会议记录、工作安排、防火宣传、值班记录、火险扑救、处理结果等。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不定期组织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在防火期间,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重点对马鞍山、施家山、白鼎山、螺丝山等区域防火情况进行督查。主要查上级文件的传达落实;查会议记录的情况;查防火宣传的资料;查防火器械的配置;查防火队伍的组建,查防火值班及林区巡查的工作日志登记等内容。

  (二)宣传教育

  1、相关责任单位要在进入林区的主要交通路口、森林火灾易发区、多发区设立森林防火固定宣传警示牌,刷写固定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在春节、清明节和秋冬两季等重点防护期间,要采取出动宣传车、开通“村村响”广播、印制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教育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严肃查处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的违章行为,并对周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有效的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应急队伍组建

  针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相关责任单位必须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森林防火应急队伍,配备基本的扑火装备,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对应急队伍进行技能和安全常识培训,使在扑火一线的群众懂得怎样扑救、怎样注意安全,避免在扑救山火的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件。在发生火险的情况下,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做到快速出击、快速扑灭。

  (四)野外火源的管理

  1、防火期间,林区内全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常火源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管理。

  2、春耕生产、清明上坟、秋冬野外用火高峰期,相关责任单位要以村组为单位组织专门力量进行巡查、制止,及时处理野外违章用火

  (五)值班值守

  森林防火期内,相关责任单位由主要负责人带班,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森林防火值班电话在辖区内公示。要随时掌握防火动态,密切注意气温变化,随时向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报告防火情况。

  五、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情报告

  辖区林区一旦发现森林火险,必须第一时间向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由区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二)火灾扑救

  1、接到火情报告后,相关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扑火应急队伍必须在30分针内赶赴火灾现场参与扑救。

  2、需要县级扑火机动力量支援扑火的,由区主要负责人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申请支援。

  3、火灾扑救由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调度指挥,任何单位不按调度命令及时出动贻误战机的,均按《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安全保障

  森林扑火队伍在火灾现场要服从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指挥,严禁擅自行动,严禁老、弱、幼人员上山扑火,确保人身安全,在火场要安排熟悉地形人员给扑火队伍带路。

  (四)后勤保障

  用于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设施费、工作经费等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配置,所需费用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研究解决。

  六、森林防火责任追究

  1、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森林防火扑救中,必须无条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对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车辆等,不准讨价还价;对抢挖防火阻隔带,任何人不得故意刁难,阻碍施工进行,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英勇扑救、忠于职守、指挥有方的相关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玩忽职守、临阵退却以及指挥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基本原则

  1、在街道办统一领导下,我社区组织实施本预案。本预案在具体实施时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

  2、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实预防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启动条件

  发生森林火灾后,应根据火情大小报告街道办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灾持续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对居民居住的重要设施构成威胁的;

  3、造**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并经街道办批准,立即启动本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三、组织体系及职责

  成立社区森林防火指挥小组。由社区*任组长,其它负责人为成员。具体人员是:

  组长:xx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菁华3篇)(扩展6)

——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菁华3篇)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新市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成员有办公室主任由兼任。

  2.森林防火带地段责任划分:原片区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社区、社区及先锋、菜园、村由组织实施扑救工作;原吊岩片区及片区由王东负责组织实施扑救工作;指挥长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

  3.各村、社区要及时调整防火指挥部成员和具体工作人员,并顺利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片包干责任制,明确任务确保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的完成。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抓住预防和扑救两个关键环节,采取重点与一般相结合。突出“一场两村”(即先锋果园场、村、村)及火情多发地带重点区域,在“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防火关键时段,制定出针对性的措施,提早布置,严防死守,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率,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严格火源管理

  森林火灾是森林的大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就是保护人类生存环境的头等大事。《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要进一步宣传到林区的各村各户及全镇中、小学校,提高广大干群、师生对森林火灾危害的认识,防止在林区吸烟、烧荒、野炊等随意用火的违章行为的'`发生。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从而减少和消除森林火险隐患;进入防火期,加大巡山护林力度,严格控制管理野外火源,林区野外用火必须实行《生产用火许可证》(林业站办理)制度和用火现场监督制度(村委指派专人监督燃烧);2月1日至6月30日是森林防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四、认真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装备工作

  各村、社区要组建以民兵为骨干的义务扑火队,开展联*工作,进行灭火技能、灭火安全及体能训练,提高灭火能力,扑火工具存于镇派出所,保证扑火队伍在任何时候都能“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加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按照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各部门从2月1日起进入森林防火值班期,各村委、社区要坚持通信畅通,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向镇森林防火值班室报告(电话),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造成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xx乡地处偏僻山区,是xx、xx、xx的交界处,总面积有xx亩,其中林地面积有xx亩。若遇上高火险天气时,马上就面临着极大的火灾隐患。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xx乡的森林防火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建立健全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xx乡实行xx乡*行政领导负责制,其中xx乡长担任xx乡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副组长,成员有xxx等。我乡以《森林防火条例》和《xx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为依据,以“抓基层、抓基础”为重点,以抓具体措施为突破口,深入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立足基层,立足基础,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群防群治,自治自救”的森林防火新机制。

  二、加强宣传教育

  根据xx乡目前的实际情况,利用护林员每天早晚敲锣二次、宣传车巡逻、通告张贴、利用学生带给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广大面积的宣传。

  三、强化野外火源管理

  在乡*的带领下,每村成立防火领导小组,在高火险天气,对各个紧要路口进行严防死守,不准放田坎、烧灰、烧纸钱、不准带火上山。在森林防火*期间,乡*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轮流值班,指挥好各村的森林防火工作。各村也成立森林防火值班室,24小时进行巡逻,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扑火工作。

  四、加强森林防火队伍建设

  xx乡*以当地民兵为基础,成立了一支*30人的森林防火扑火队伍,当那个村发生火灾,马上拉到那个村去扑火,*时加强训练,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同时各村也建立一支森林防火队伍,以在家青壮年为基础,每支队伍人数大约20-30人,一旦发生火灾,他们马上打头阵,自觉上山扑火。

  五、xx乡所采取扑灭森林火灾的主要办法是扑火法

  根据xx乡的实际形势,火灾起火的原因基本上都是上坟、烧田坎所发生的,坟边、田边的`森木一般都不是很茂盛,所以最普遍的方法就是扑打法。当发生火灾上山就带森林防火拍进行扑打,方法即简便又实效。当森林茂盛的地方发生火灾时,以扑打法根本打不住火灾时,就得采取开设隔离带的办法,但目前为止这种方法都没发生。

  六、在扑火过程中必须注意火场安全

  为了防止出现伤亡事故,扑火人员尤其是扑火指挥员在火场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时刻注意火场气象条件及其变化,对火情了如指掌。

  2、遇事不慌,始终保持冷静清晰的头脑。

  3、事先安排好扑火队伍的进路和退路。

  4、注意有可能发生危险的地方和环节。

  5、保持全方位的通讯联系。

  6、对扑火队伍的行动牢牢地控制在自己的手中,领导给扑火队伍下达的指令必须明确、明了。

  7、每支扑火队伍要有1-2名熟悉地形和道路的向导带路,参加人员要遵守纪律,特别是不能擅自离队。

  8、所有扑火人员都要勇敢战斗,不失时机地同森林火灾作斗争,同时也不能鲁莽行事冒险逞能。在扑火时,要特别注意风向和火头变化,注意自身安全,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进入山场时,都要走已经被林火烧的地方。

  清明节历来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清明节现在是国家法定节日,并与5,6两日形成三天长假,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户外踏青等人群将成倍增加,物候季节较迟,草木干枯,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确保清明节期间(3月29日—4月6日,下同)不发生森林火灾,最大程度地减少森林火警的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昌溪乡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预案。

  一、宣传教育

  1、乡*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全乡范围内巡回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防火知识。

  2、张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印发致全乡广大人民群众一封信。

  3、全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及各村广大人民群众要大力倡导和推行植常青树,献鲜花等文明安全祭祀方式。

  4、全乡中小学校要再开展一次以"注意森林防火,呵护绿色家园"为主要内容的森林防火安全知识教育活动。

  5、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二、检查督促

  1、3月29日至4月6日乡*对全乡各村重点地段的野外火源监管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置。

  2、清明节前,各村要全面开展一次森林火灾隐患排查,主动消除火险隐患。

  3、4月1日前,乡*将重点解决督查存在的问题。4月6日前,如出现较高火险天气,乡*领导包片带队进村督促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

  三、野外火源监管和严防死守

  1、清明节期间,严禁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

  2、各村组织一切力量开展防火巡护。坟场,墓地比较集中,针叶林面积较大以及易发森林火灾的地段要增加人员,定人,定责,定岗,实行不间断地严防死守。

  3、清明节期间,如出现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或者风力较大的天气,各村要增加人员,强化严防死守力度和密度,确保不出问题。

  4、要特别注意做好对散落在林内和林缘地段的零星坟头,中午前后及傍晚等时段的火源监管,防止出现漏岗,脱岗现象。要突出对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等"重点人群"上坟祭祀活动的监管。

  5、禁止火种进入林中,林地边缘地带的劝阻工作,上坟确需烧纸,应清理坟地周围可燃物。

  6、清明节期间,如出现较高森林火险天气,乡*联村干部深入各村,积极协助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四、值班调度

  1、各村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乡村森林防火信息畅通有序。

  2、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发生森林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乡*,不得越级上报,瞒报,大火小报。

  五、应急准备

  1、一旦出现火情,快速组织村组人员进行"安全,高效,科学"的扑救。

  2、村森林扑火队伍应根据本地实际,做好各项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火情,确保在第一时间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六、火情处理

  1、发现违规用火的,各村(护林员)应及时制止。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菁华3篇)(扩展7)

——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 (菁华3篇)

  为了保护森林资源,有效地预防和扑救发生的森林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办法》,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护林防火预案如下: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扑救森林火灾的.原则是:

  1、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一般火灾要求在二小时以内扑灭,重点林区不得超过四小时。

  2、坚持就*组织力量的原则。以本村、组自救为主,外村、组支援为辅。村、组自战,发生火情边扑救、边报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气温低、湿度大、风小、火弱的有利时机,集中力量打歼灭战,迅速控制火势蔓延,并彻底消灭余火,防止复燃。

  4、处置火灾时,要领导带队,服从指挥,纪律严明,行动迅速有序,指挥员要查明火场情况,合理部署力量,火场面积大,一时难以查明,可以边查边部署,避免瞎指挥。

  5、从火场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以人为本,制定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火情发生地的村在火灾扑灭后,要组织人员对火场全面清理扑灭余火,并留守相应人员严密观察,以防死灰复燃,至全部扑灭,确认不再复燃后,方可撤离。

  7、扑救森林火灾不得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和孕妇、儿童参加。

  1、各村建立护林巡逻制度,安排护林员巡山。

  2、林区群众监测。

  3、毗邻地区监测。

  4、林火发生后,当地在立即组织扑救的同时,应及时报告乡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号码为:7400032。接听电话人员要及时问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况:

  A、起火的时间和确切地点(包括所属村组、山头名称)

  B、起火地点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点的树木种类和当时的风向、风力。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1、重点防范时期。本乡全年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间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点防范区域。本乡全乡均为重点防范区域,分别为贡茶社区,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炉沟村。

  1、各村、组要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半专业扑火队,一旦发生火情,保证投入扑火战斗。

  2、乡*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伍,配齐风力灭火机、割灌机、汽油锯等专业灭火工具。护林防火领导小组每年将对扑火队员和当地群众进行防火知识讲解和扑火技术培训。

  1、乡、村建立并完善护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电话通讯畅通,随时备战,必要时还可请派出所给予支持配合。

  2、救火用车辆由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办公室调遣,并统一调配专门的扑火工具及扑火所需用品(饮用水、干粮和其它后勤物资等),必要时联系上级相关部门增援物资。

  扑火救灾应本着先人后物,重急轻缓的顺序,严格组织实施。

  1、林区单位和群众应见火就报,见火就灭。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

  2、一般火灾、荒火、火警由村、组组织扑救并及时上报,乡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支持和指导,重大森林火灾应尽快层层上报,争取上级增援。

  3、扑救森林火灾时,本村半专业队和毗邻群众为第一梯队,乡防火专业队人员为第二梯队。

  4、妥善保护起火现场,并及时通知林业*或当地派出所勘察火场,查找火因,分清责任,对肇事者和有关责任人要依法处理。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现结合本园区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园区管委会的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园区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火灾处置责任制。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专业扑火队和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园区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园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园区森林防火值班办公室设在园区管委会大楼(联系电话:),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监测、森林灾火扑救协调等工作,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单位在接到任务后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在园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讯畅通,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器具、装备及物资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成员

  园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由园区管委会*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各分包企业负责人为成员。

  (四)园区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园区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信息。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园区防火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要公布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值班电话,要在全园区企业开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严禁在林区用火;各分包企业人员要坚持巡、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园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园区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企业要立即向园区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园区防火办接到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园区森林防火领导组报告,并及时组织扑救。

  2、出现重要火情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派人到达火灾发生地,并组织人员扑,现场指挥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据灾情的严重性酌情上报。

  3、当发生外火烧入或园区内火烧出的情况时,园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及时向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前线指挥组、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全体园区干部、饭煲企业人员。指挥现场扑救工作,合理安排扑火力量与重心、收集防火情况及灾情数据,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情。发生火灾时,协调发动园区民兵应急分队队员参加扑救,应急队员在副组长带领下,携带好救火物资,迅速赶赴火警地点,发挥扑救作用。做好车辆调度工作,发生重大火灾或火势猛烈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的扑火工作。保障扑救人员的各项后勤服务,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补扑火设备支援到火灾现场,医疗救护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扑灭后,看护火灾现场,清理迹地,并坚持留守观察2小时以上,防止暗火萌发,火星复燃。火灾扑救结束后,要迅速进行情况调查,查明起火原因对起火肇事者做好调查笔录,并进行必要的教育,损失严重的要进行依法惩戒。

  (二)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为主,其它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三)扑火安全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四)群众安全防护、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园区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人员安全撤离。当企业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处


森林防火应急处理方案 (菁华3篇)(扩展8)

——乡镇森林防火应急演练方案实用5份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处置应急能力,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时快捷的组成森林防火措施体系和扑灭山火,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防森林火灾

  1.加强领导。建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镇长,各责任区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并划分责任区,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实贯彻领导带班,责任到人的预防方针。

  2.广泛宣传。利用会议、标语、电视、横幅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召开会议进行部署,严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断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3.准备必要的扑火物资。配足配齐铁铲、砍刀、锄头等工具,为扑火提供物资保障。

  4.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组必须落实村级专职、兼职森林防火巡山员制度和村民轮流挂牌值班制度,确保山有人护,火有人管。防火期内,必须坚持领导带班,并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强化监管,落实责任。

  按照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规定,我镇各部门要逗硬落实防火措施,立即开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检查,加大巡山护林和检查督促力度,切实整改火险隐患;加强林区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点防范区域内的枯枝落叶和杂草,严禁在林区乱扔烟头、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别是在春节、清明节期间要倡导文明扫墓祭祖。对工作不落实、对火情不作为、殆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传达

  凡我镇工作人员从各方面获悉森林火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报告镇**,同时报告县森林防火办公室。

  四、彻底清理,不留隐患

  火场清理的三项要求:一是要动态清理,不留盲区;二是要巡查指导,不留空档;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严守细看,防止复燃

  看守火场的四种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责任到人;二是全线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迹地巡查,纵深到边;四是居高瞭望,流动巡护。

  森林火灾是一种破坏森林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危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为了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我校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警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火,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的工作方针,落实责任,全体动员,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点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积极开展今冬明春防火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增强全校师生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师生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坚决预防和控制较大以上火灾发生,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期间的消防安全,千方百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特成立兴国六中今冬明春森林防火防控领导小组:

  三、时间安排和活动对象。

  对我学校全体师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将森林防火宣传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并纳入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素质教育范畴,让广大师生牢固树立“爱护森林资源,严禁玩火、弄火”的.防火意识。

  四、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是在上一堂森林防火主题题班会课(要有教案);二是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报;三是给每个学生家长致一封信;四是每位学生写一篇关于森林防火的作文;五是学校张贴一幅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充分利用班会、黑板报、宣传栏、班级墙报等多种宣传阵地,宣传防火的重大意义和森林防火的基本常识。秋季来临,要教育学生不玩火,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区、林区,严禁焚烧地堰、枯草,消除火险隐患,防患于未然。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学生安全防火、避火常识的教育和遇险自救知识的教育,并通过学生将有关知识宣传到家庭和社会,增强全社会的防火意识,提高每个人的防火自救能力,不准组织女教师和学生上山救火,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五、时间安排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学校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制定方案,落实责任,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活动开展阶段。学校安排老师组织、指导学生召开主题班会课、写作文、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出黑板报、张贴宣传标语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认真总结在森林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不足。并将资料理事归档。

  六、建立防火报告制度。

  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进一步落实安全防火责任。严格按照火灾报告制度的规定,不得迟报、瞒报火情,对贻误战机,并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综合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XX省森林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国家林业局扑救森林火灾前线之火部工作规范》、结合我镇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的林业发展基本思路,及建设“万亩油茶、万亩果业基地”的总目标,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职责任务

  指挥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防火办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灾情;

  2、督促协调检查各村、各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

  3、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

  4、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5、加强值班。

  防火办设于林业站,电话号码为XX

  火场指挥组织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宣传报道组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治安保卫组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次序;负责灾区首脑机关、机要部门、金融部门及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后勤保障组职责:联系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协调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

  扑救组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协调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

  医疗救助组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财务管理组职责:筹集、统一管理救灾经费,负责提出并经党委、**批准后向县、市**申请救灾经费;负责灾区群众的财物管理。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1、广泛深入开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岳阳县人民**森林防火禁令》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鸣金敲锣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2、全面实行进山许可证制度。各村要利用“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制订好的村规民约,提倡禁止燃放烟花鞭炮,特别是春节、清明期间禁止携炮上山从事祭祀活动,进一步明确带火源进山、野外违章用火和无办理许可证进山的处罚规定,加强火源管制。

  3、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五包、五清”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并作好巡山记录,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村两委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4、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火工作。镇**每年都要与各村、护林员及村与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

  5、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禁山炼山;禁止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草木灰;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它祭祀用火;严禁毁林烧木炭;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所在村或镇区森林防火机构报告。

  2、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召开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3、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请增援。

  4、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组第一梯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5、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要落实好火灾现场看守清理制度,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1、坚持“三不打、三严禁、一报备”制度。即“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尤其是乡镇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严禁派无组织的村级扑火队伍上山参与森林火灾的扑灭工作。“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市**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2、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3、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4、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5、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的储备

  各村应储备风力灭火机、拖把、砍柴刀、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1、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二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做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林业站配合县林业**分局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3、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它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单位)承担。

  4、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灾民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辖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

  九、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充分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火方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建设与责任制度

  (一)机构建设

  成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党委**刘迎秋同志任政委,镇长易文龙同志任指挥长,分管农业的常务副镇长欧文武同志任副指挥长,镇农办、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和综治办、派出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林业站站长文朝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李双全同志为森林防火消防专干,指挥部设镇林业站,防火办公室电话:xx。

  (二)责任制度

  森林防火全面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即镇党委**向县**负责,村党支部、村委员会向镇党委**负责,支部**、村委主任为防火第一责任人,镇域内各事业单位为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二、山火防控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防火意识到位。

  森林防火指挥部召开两次森林防火专题会议;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检查;采取悬挂横幅、固定森林防火标语、书写石灰标语和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加强基础建设,防火设施到位。

  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防火器材储备室并备足必须的防火器材;各村相应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器材室并配备好防防火器材。镇指挥部制定好阻隔带建设规划,在县林业局的指导下完成森林防火阻隔网(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及时维护自然阻隔网络,减少森林火灾隐患,严格控制森林过火面积在林地面积的1‰以内。

  (三)加强火源管理,预防措施到位。

  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坚持野外生产性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对辖区内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人员(智障人员、精神病人)建档管理,落实专人监控。各村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防火工作,并明确3名专职防火巡逻人员(巡逻人员补助视工作情况给予奖励)。

  三、消防队伍与扑救指挥

  扑火队职责:以扑救本地区森林火灾为主,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配,援助毗邻地区扑救山火。

  (二)扑救指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工作,扑救森林山火时,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处置”的原则,设三级应急预警响应,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

  1、一级预警响应。镇辖范围内接到火情报告后,镇农办、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在15分钟内迅速到达起火点,并迅速组织支村两委和本村义务扑火队及时处置扑救山火。

  现场指挥:文杰林文朝辉

  2、二级预警响应。一级预警响应启动后,如果山火在1小时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由现场指挥迅速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欧文武同志,由其迅速组织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增援扑救。

  现场指挥:欧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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