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菁华3篇)

首页 / 规章制度 / | 2022-12-01 00:00:00 规章制度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提升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根据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建质〔20xx〕11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包括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建筑施工项目是指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是指在我省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和专业承包单位。

  第三条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考评主体)实施。

  省级考评主体负责全省特级、一级(含专业承包一级)、中央在陕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市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二级(含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县级考评主体负责本辖区三级(含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下建筑施工企业和所监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四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鼓励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六条各级建筑业协会要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宣传、教育及相关培训工作。

  第二章工程项目考评

  第七条考评主体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第九条工程项目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负总责,由总包、专业承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自评机构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项目首次开展自评的时间为办理监督手续当月起。

  第十条工程项目自评机构每月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项目自评材料须留档备查;在对施工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评分时,属于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应注明该单位名称。建设、监理单位对项目自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发现自评工作不认真或安全隐患未消除的,责令其整改或重新自评。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因特殊情况中止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应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经驻工地监理机构及建设单位签署的中止考评报告,报告中应说明中止原因;复工前,总承包单位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出具复工报告以及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的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考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工程项目考评主体应当在实施日常安全监督时同步开展工程项目考评工作,并抽查项目阶段性自评情况,指导监督工程项目自评工作。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完工后办理竣工验收前,由建筑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申请表》(附件1)及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名录及变更文件资料;

  (二)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表;

  (三)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月自评汇总表;

  (四)企业对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季度评价汇总表;

  (五)工程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六)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七)工程项目考评主体要求的其他资料。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考评资料后,以工程项目自评为基础,结合监督检查情况,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向建筑施工企业下发《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中应包括项目建设、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等单位及其项目主要负责人信息。项目自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与实际状况不符的,项目考评主体书面说明理由并退回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综合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的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优先评定为优良。

  (一)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省级文明工地或者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观摩工地的;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受到省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奖励的;

  (三)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为不合格:

  (一)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二)因存在安全隐患在一年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考评主体2次及以上限期整改、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的;

  (三)月自评资料不健全、不连续或企业未对项目标准化工作进行季度检查评分的;

  (四)办理竣工验收前建筑施工企业未提交工程项目自评及申请材料或项目自评材料弄虚作假的。

  第三章企业考评

  第十八条考评主体应当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第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依据《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xx)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第二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应提前90日向考评主体提交《陕西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申请表》(附表2)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材料。主要包括: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表;

  (二)*三年内企业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汇总表;

  (三)因安全生产受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奖惩情况(包括通报表扬、表彰、奖励、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

  (四)承建项目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情况;

  (五)考评主体规定的其它材料。

  由省级考评主体考评的企业,应提前90天向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提交有关资料,省建筑业协会安全分会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完整性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资料移交省级考评主体进行考评。

  第二十一条企业考评在企业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主体收到建筑施工企业提交的材料后,经查验符合要求的,以企业自评为基础,结合企业自评报告、企业承建项目考评结果,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在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发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二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或复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汇总得分在80分(含)以上为“优良”,70分(含)以上80分(不含)以下为“合格”,70分(不含)以下为“不合格”。

  第二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在考评周期内(三年)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评为优良:

  1、竣工项目考评优良率达到10%以上的;

  2、在建工程全部实行关键岗位实名制管理的;

  3、省级文明工地数量达到已考评项目总数量10%以上;或者获得全国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个及以上、或者获得省级文明工地观摩工地1个及以上的;

  4、获得省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表彰奖励的;

  5、在施工安全技术和标准化研发方面获得专利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

  第二十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一)未按规定开展企业自评工作或自评结果低于70分的;

  (二)企业*三年所承建的项目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再统计行政处罚次数);

  (三)企业*三年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率超过5%的。

  第四章奖励和惩戒

  第二十五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情况记入安全生产信用档案。

  第二十六条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整改,在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重新复核其安全生产条件,对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为“整改后合格”,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十七条对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不合格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总经理、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30日内重新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对重新考核合格的,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对重新考核不合格或逾期未考的,不予核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经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合格或优良的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考评主体撤销原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直接评定为不合格,并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

  (二)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考评过程中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五章考评管理

  第二十九条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和外省进陕建筑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项目考评结果,由省级考评主体汇总,省厅每年12月转送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考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制度、流程,加强考评管理。各级考评主体应当指定专人负责辖区考评工作,并将其单位、姓名、电话报省考评主体备案。

  第三十一条各级考评主体在对辖区企业进行考评时,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该企业在外市(区)及外省项目考评情况、结合该企业在辖区的实际,做出考评结果;

  各市(区)将辖区项目考评结果统计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向省考评主体报送。对企业考评结果原则上每季度报送1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中旬在陕西建设网公布各市(区)上报和外省转送的项目考评结果以及企业考评结果。

  第三十二条对于工程项目或施工企业因受到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不良行为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或因获得通报表扬、表彰、奖励等业绩被评定为优良的,均以各级人民*或行政主管部门的文件为准。

  第三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年周期自评工作不足半年的,可以不向考评主体提交该年度周期自评表,但应提供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之外的其他材料;半年以上的,按一个年周期计起。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20xx年5月22日起施行,至20xx年5月21日自行废止,有效期五年。

  陕西省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根据《细则》,全省各级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具体考评工作由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施。《细则》明确,工程项目考评是对本辖区已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以工程项目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标准化自评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

  企业考评主体应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

  建筑施工企业(含外省进陕企业)应成立以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机构,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并向考评主体报备,自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岗前培训的目标是使新进人员了解本公司情况及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遵守规定。

  第二条 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办法依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创业史;

  2、公司业务;

  3、公司组织机构;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担任业务工作情况、业务知识。

  第四条 凡新进人员先进行三至五天培训,每隔一月举行一次。

  第五条 新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

  第二章 培训阶段

  第六条 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总部的`培训;

  2、主管部门的培训;

  3、实地训练。

  第七条 公司总部的培训须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1、公司状况;

  2、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其本人未来的工作岗位环境;

  3、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熟悉公司性质及主要从事的建设项目;

  5、公司*年来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

  6、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专业施工负责人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第八条 各部门的教育培训负责必须是新进人员的未来主管和实地训练负责人。

  第九条 各部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要点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性施工工作;

  2、从事款来工作的技能及从事工作的方法;

  3、时间运筹和时间管理;

  4、工作任务达成率;

  5、综合评估。

  第十条 各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工作技术,必须强调与实地训练密切结合。

  第十一条 实地训练即在一位专业人员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培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方。

  第十二条 对于从事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视情况发给相应的奖金,要求必须精益求精,圆满 完成指导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为有效达到教育培训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订上述教育培训阶段的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安全管理是为施工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开展的管理活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落实安全管理决策与目标,以消除一切事故,避免事故伤害,减少事故损失为管理目的。

  一、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

  施工项目经理部承担控制、管理施工生产进度、成本、质量、安全等目标的责任。因此,必须同时承担进行安全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的责任。

  1、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组织,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2、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报告。

  ①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②各级职能部门、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③全员承担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从经理到工人的生产系统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施工项目应通过*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一切从事生产管理与操作的人员、依照其从事的生产内容,分别通过企业、施工项目的安全审查,取得安全操作认可证,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除经企业的安全审查,还需按规定参加安全操作考核;取得*核发的《安全操作合格证》,坚持“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施工项目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4、施工项目经理部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经理部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经理部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做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

  二、安全教育与训练

  进行安全教育与训练,能增强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知识,有效的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安全教育、训练是进行人的行为控制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因此,进行安全教育、训练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形成制度。组织安全教育、训练做到严肃、严格、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①具有合法的劳动手续。临时性人员须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接受入场教育后,才可进入施工现场和劳动岗位。

  ②没有痴呆、健忘、精神失常、颠痫、脑外伤后遗症、心血管疾病、晕眩、以及不适于从事操作的疾病。

  ③没有感官缺陷,感性良好。有良好的接受、处理、反馈信息的能力。

  ④具有适于不同层次操作所必须的文化。

  ⑤输入的劳务,必须具有基本的安全操作素质。经过正规训练、考核,输入手续完善。

  2、安全教育、训练的目的与方式。安全教育、训练包括知识、技能、意识三个阶段的教育。进行安全教育、训练,不仅要使操作者掌握安全生产知识,而且能正确、认真的在作业过程中,表现出安全的行为;安全知识教育,使操作者了解、掌握生产操作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及防范措施;安全技能训练,使操作者逐渐掌握安全生产技能,获得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减少操作中的失误现象。

  3、安全教育的内容随实际需要而确定

  ①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对学徒工、实*生的入场三级安全教育,重点偏重一般安全知识,生产组织原则,生产环境,生产纪律等。强调操作的非独立性。对季节工、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育,以生产组织原则、环境、纪律、操作标准为主。

  ②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③安全意识教育的内容不易确定,应随安全生产的形势变化,确定阶段教育内容。可结合发生的事故,进行增强安全意识,坚定掌握安全知识与技能的信心,接受事故教训教育。

  ④受季节、自然变化影响时,针对由于这种变化而出现生产环境、作业条件的变化进行的教育,其目的在于增强安全意识,控制人的行为,尽快地适应变化,减少人失误。

  ⑤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技能、意识的全面安全教育,激励操作者实行安全技能的自觉性。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

  ①教育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

  ②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的操作方法的*惯。

  ③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成果。鼓励受教育者树立坚持安全操作方法的信心,养成安全操作的良好*惯。

  ④告诉受教者怎样做才能保证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

  ⑤奖励促进,巩固学*成果。

  5。进行各种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教育,都应把教育的时间、内容等,清楚的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或记录卡上。

  三、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1、安全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①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以自检形式为主,是对项目经理至操作,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以劳动条件、生产设备、现场管理、安全卫生设施以及生产人员的行为为主。发现危及人的安全因素时,必须果断的消除。

  ②各级生产组织者,应在全面安全检查中,透过作业环境状态和隐患,对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对安全生产认识的差距。

  ③对安全管理的检查,主要是:安全生产是否提到议事日程上,各级安全责任人是否坚持

  “五同时“;业务职能部门、人员,是否在各自业务范围内,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专职安全人员是否在位、在岗;安全教育是否落实,教育是否到位;工程技术、安全技术是否结合为统一体;作业标准化实施情况;安全控制措施是否有力,控制是否到位,有哪些消除管理差距的措施;事故处理是否符合规则,是否坚持

  “四不放过“的原则。

  2、安全检查的组织

  ①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按制度要求的规模、时间、原则、处理、报偿全面落实。

  ②成立由第一责任人为首,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③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准备、有整改,有总结,有处理。

  3、安全检查的准备

  ①思想准备。发动全员开展自检,自检与制度检查结合,形成自检自改,边检边改的局面。使全员在发现危险因素方面得到提高,在消除危险因素中受到教育,从安全检查中受到锻练。

  ②业务准备。确定安全检查目的、步骤、方法。成立检查组,安排检查日程。分析事故资料,确定检查重点,把精力侧重于事故多发部位和工种的检查。

  规范检查记录用表,使安全检查逐步纳入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4、安全检查方法。常用的有一般检查方法和安全检查表法。

  ①一般方法。常采用看、听、嗅、间、测、验、析等方法。

  看:看现场环境和作业条件,看实物和实际操作,看记录和资料等。

  听:听汇报、听介绍、听反映、听意见或批评,听机械设备的运转响声或承重物发出的微弱声等。

  嗅:对挥发物、腐蚀物、有毒气体进行辨别。

  问:评影响安全问题,详细询问,寻根究底。

  查:查明问题、查对数据、查清原因,追查责任。

  测:测量、测试、监测。

  验:进行必要的试验或化验

  析:分析安全事故的隐患、原因。

  ②安全检查表法。是一种原始的、初步的定性分析方法,它通过事先拟定的安全检查明细表或清单,对安全生产进行初步的诊断和控制。

  安全检查表通常包括检查项目、内容、回答问题、存在间题、改进措施、检查措施、检查人等内容。

  5、安全检查的形式

  ①定期安全检查。指列入安全管理活动计划,有较一致时间间隔的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的周期,施工项目自检宜控制在7~10天。班组必须坚持日检。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按规定要求确定日程。

  ②突击性安全检查。指无固定检查周期,对特别部门、特殊设备、小区域的安全检查,属于突击性安全检查。

  ③特殊检查。对预料中可能会带来新的危险因素的新安装的设备、新采用的工艺、新建或改建的工程项目,投入使用前,以“发现“危险因素为专题的安全检查,叫特殊安全检查。

  特殊安全检查还包括,对有特殊安全要求的手持电动工具,电气、照明设备,通风设备,有毒有害物的储运设备进行的安全检查。

  6、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安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处理、消除危险因素,避免事故伤害,实现安全生产。消除危险因素的关键环节,在于认真的整改,真正的、确确实实的把危险因素消除。对于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而一时不能消除的危险因素,应逐项分析,寻求解决办法,安排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

  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必须坚持“三定“和“不推不拖“,不使危险因素长期存在而危及人的安全。

  “三定”指的是对检查后发现的危险因素的消除态度。三定即定具体整改责任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限定消除危险因素的整改时间。在解决具体的危险因素时,凡借用自己的力量能够解决的,不推拖、不等不靠,坚决的组织整改。自己解决有困难时,应积极主动寻找解决的办法,争取外界支援以尽快整改。不把整改的责任推给上级,也不拖延整改时间,以尽量快的速度,把危险因素消除。

  四、作业标准化

  在操作者产生的不安全行为中,由于不知正确的操作方法,为了干的快些而省略了必要的操作步骤,坚持自己的操作*惯等原因所占比例很大。按科学的作业标准规范人的行为,有利于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减少人失误。

  1、制定作业标准,是实施作业标准化的首要条件

  ①采取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者三结合的方式,根据操作的具体条件制定作业标准。坚持反复实践、反复修订后加以确定的原则。

  ②作业标准要明确规定操作程序、步骤。怎样操作、操作质量标准、操作的阶段目的、完成操作后物的状态等,都要做出具体规定。

  ③尽量使操作简单化、专业化,尽量减少使用工具、夹具次数,以降低操作者熟练技能或注意力的要求。使作业标准尽量减轻操作者的精神负担。

  ④作业标准必须符合生产和作业环境的实际情况,不能把作业标准通用化。不同作业条件的作业标准应有所区别。

  2、作业标准必须考虑到人的身体运动特点和规律,作业场地布置、使用工具设备、操作幅度等,应符合人机学的要求。

  ①人的身体运动时,尽量避开不自然的姿势和重心的经常移动,动作要有连贯性、自然节奏强。如,不出现运动方向的急剧变化;动作不受限制;尽量减少用手和眼的操作次数;肢体动作尽量小。

  ②作业场地布置必须考虑行进道路、照明、通风的合理分配,机、料具位置固定,作业方便。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1)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实用5篇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1

  为了使本项目所有施工人员(包括建筑队工人)人人心中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断地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活动,使每个作业人员不断增强安全自我保护和对他人的安全保护的意识,特制定如下安全教育制度:

  一、对所有进场新工人,必须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宣传本企业、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规定、制度和纪律,以及各工种的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而使每个参加本工程施工的作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增加安全生产知识。

  二、项目利用安全例会,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和民建队班组长学*安全知识,布置安全工作,不失时机地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和施工操作安全规程,以及施工具体情况,认真做好书面和口头的对班组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层层落实。

  四、班组长要根据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认真组织所有班组人员进行交底,时时刻刻都有安全意识,以利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五、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口头和书面地提出整改外,还应对违章作业的有关人员进行教育,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出现。

  六、凡出现的工伤事故,不论大小,都应按“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人和所有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教育,以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七、有效利用广告牌、宣传标语和板报宣传作用,在现场重要部位挂牌,设置宣传安全的标语牌,同时,对每种机械设备都要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2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职工生产工作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赤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

  二、施工现场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不准拆改和擅作他用。非本工种人员严禁动用各类机械电器设备,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三、现场人员严禁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外用电梯等,禁止打闹、酒后作业,高空作业人员严禁向下抛扔任何物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四、职工安全教育率达100%,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变换工种、换岗及新入场工人、临时参加生产人员,应视同新工人一并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对现场的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应由有关技术部门制定操作规程,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六、对从事有毒有害的作业人员,由***门及其有关部门在工作前进行防毒防害的教育后方可上岗。

  七、项目部每月对现场进行二次安全检查,不久留死角,职能人员每月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严格执法。

  八、施工负责人要认按方案执行,做好分项工程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跟踪管理到位。

  九、班组安全生产中的长期目标,是班组安全生产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各类安全事故为零。

  十、班组要认真执行施工负责人的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活动。

  十一、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坡土质稳固情况,若发现有裂纹、巯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补救措施。

  十二、从事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体检,凡发现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十三、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露天高空作业。

  十四、机械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操作人员操作。

  十五、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将插头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上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十六、机电设施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问题(绝缘层损坏、电缆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机械断续运转等)应立即停止使用,进行维护修理。十七、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室内不低于2・4米,室外不低于3米,灯线应架设整齐,相线和零线应分开固定或用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

  十八、施工过程中,各施工班组要认真做好工完场清工作,实行包干责任制。

  十九、现场的暂设工程,规矩整齐,现场道路畅通、场地*整,建立良好的排水系统,现场各种材料要堆码整齐并设有标识。

  二十、现场内有关安全标志,危险地段要设红灯示警,并且不得随意破。

  二十一、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3

  为确保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认真严格执行,确保本项工程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项目经理

  ⑴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负责。

  ⑵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上级制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

  ⑶组织职工学*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坚持交任务的同时交安全要领,定期组织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状况。

  ⑷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的关系,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按本项目奖惩规定进行处理。

  ⑸对施工现场搭设的脚手架、井架和机械设备、电器设备等安全防护装置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

  ⑹抓好分承包队伍的安全管理,使用的分包队伍要具有安全资质,对不具备条件的承包队伍,杜绝进入本现场施工。

  ⑺发生工伤事故,立即组织抢救,迅速上报,并保护现场。

  质量员

  ⑴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令、法规、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⑵负责监督、验收安全防护用品的质量是否符合有关验收标准。

  ⑶负责项目部分项目工程砼强度的检测,确定砼拆模时间,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⑷参与安全检查,协助纠正安全事故隐患。

  ⑸在检查质量的同时要检查安全生产,发现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报告有关人员进行整改。

  施工员

  ⑴项目施工员是项目工程分阶段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对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⑵项目施工员应熟悉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帮助督促生产班组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

  ⑷安排施工前,应将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措施详细向施工班组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对施工环境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督促班组执行。

  ⑸对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应及时制止,对坚持违章作业的班组和个人有权暂停工作直至改正为止。

  ⑹班组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和保护现场,并配合有关人员的调查处理。

  安全员

  ⑴项目安全员是生产一线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

  ⑵监督检查本项目施工安全、文明生产。

  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资料管理工作。

  ⑷监督检查并及时发现生产中的不安全隐患,立即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

  ⑸熟悉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⑹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进场工人安全技术培训和三级教育。

  ⑺负责项目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的报告,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⑻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如有严重不安全的情况,有权暂停生产。督促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⑼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可视情况进行教育,并向领导提出处理建议。

  设备材料

  ⑴制定本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要领和安全管理制度。

  ⑵对各类机械设备,必须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并经常检查,执行维修、保养制度,确保安全运行。

  ⑶定期组织设备安全检查,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设备运转情况。

  ⑷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⑸参加对各类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⑹认真执行本项目有关产品质量管理规定,杜绝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⑺确保供应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对现场使用钢管、扣件、脚手板、竹笆片、夹板等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保用品管理发放工作。

  ⑼加强仓库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品的运输、储存、发放等规定。

  负责人

  ⑴在公司及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加强施工图、标准图及有关技术资料的管理,并对工程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

  ⑵熟悉设计意图,组织图纸自审,参加图纸会审,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及进行技术交底,负责变更通知的签发和项目竣工文档的编制。

  ⑶在公司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参与编制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对分部工程进行技术交底,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工程质量实施有效的技术控制。

  ⑷及时解决一般工程技术问题,对重大技术问题及时汇报,组织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制定特殊物资的搬运方案和特殊过程施工方案。以及施工全过程成品、半成品的防护措施,参加中间及竣工验收,并办理交工验收手册。

  ⑸组织职工培训,学*贯彻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管理制度。

  ⑹组织不合格成品原因分析,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定和实施,并参与其实施效果的验证。

  ⑺组织质量分析会,收集质量信息,负责不合格成品的评审和处理,并按不合格成品的严重程度分别向有关部门传递。

  ⑻负责统计技术的具体实施和管理,做好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班组长

  ⑴学*、领会并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及本项目部门的规章制度。

  ⑵带领全班组安全作业,并且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⑶安排生产任务时,认真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程安全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⑷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组安全生产会,并根据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体质、技术状况合理分配生产任务。

  ⑸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抢救,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规章制度

  为有效控制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减少轻伤事故,杜绝发生重大事故。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各级人员在生产时应遵守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制法规教育、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劳动纪律教育、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2)工人安全教育

  ①三级安全教育

  ⑴凡新进企业的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培训和实*人员等在分配工作前,应由公司、劳资、安全等部门进行第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本企业安全生产有关制度、本行业安全基本知识、劳动纪律等。

  ⑵上述人员到施工项目部门后,应由施工项目部进行二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项目工程生产概况、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作业区状况、机电设施安全、安全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⑶上述人员上岗前应由工长、班组长进行岗位教育,即第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工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安全检查操作规程,操作环境安全与安全防护措施要求,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具正确使用,事故前的判断与预防,事故发生后的紧急处理等。

  ⑷对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工人应登记建卡,由项目部安全检查负责管理教育资料。

  ⑸没有经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禁止上岗。

  ⑹对变换工种的员工,要先进行新任工种的安全教育,安全教育的时间、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接触不安全因素多、危险性较大、安全技术知识要求严,对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其办法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③经常性安全教育

  ⑴项目部每周一应对本项目员工进行安全检查教育,教育内容: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宣传教育,上周本项目工程安全检查生产小结,本周安全生产要求,表扬遵章守纪员工,批评违章作业行为,通报事故的处理。

  ⑵对重大施工项目及危险性大的作业,在员工作业前,必须按制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作业。

  ⑶重大的节假日前,员工探亲放假前后,应对员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⑷利用工地黑板报等,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表扬好人好事,报道安全生产动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规程等。

  以上三种形式教育,相关领导应参加和主持,并做好书面记录。

  施工现场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震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特种人员

  (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本工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2)新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连续从事本工种作业实际时间一年以上,并且具备操作技能后,向公司提出培训申请。

  (3)凡未经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前,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均不准独立上岗操作。

  (4)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培训、复审建档。

  (5)公司应建立各自分管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档案。

  (6)公司应在年初向公司申报本年度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计划。

  (7)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除锅炉工为四年以外,其余工种为二年。凡到期不参加复审者,其《特种作业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8)各类特种作业人员禁止操作与本人《特种作业操作证》规定不相符的机械。

  (9)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应给予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10)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的特种作业人员,公司根据违章或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申报发证部门吊销操作证,公司也可给予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移送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11)本制度指定的依据是: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8—85。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所有基层单位,下列是特种作业范围人员:

  ①电工作业:维修电工(施工现场电工),电气安装工,送、配电工(配电房值班电工)。

  ②金属焊接:手工电弧焊工、电渣压力焊。

  ③建筑登高架设作业:建筑架子工、井架搭设工。

  ④机动车辆:建筑工地翻斗车、装载机、载重车辆。

  ⑤起重机械作业: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和作业指挥人员。

  ⑥其他机械操作工:混凝土搅拌机、机操工。

  施工现场

  (1)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基本措施》,做好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项目经理是该工地的消防负责人。

  (2)建立施工消防管理网络,根据施工现场*面布置,划分消防管理责任区域消防负责人,公布上墙,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3)各重点防火区域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由消防责任人定期检查,确保完备好用。消防器材、设施不得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4)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人员要进行消防知识的学*和培训,坚持每月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检查当月消防工作情况。

  (5)施工现场应设吸烟点,禁止吸游烟、乱丢烟蒂。动用明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必须有消防器材,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措施。

  (6)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证件上岗,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无证人员一律不准进行焊接作业。

  (7)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小太阳灯和碘钨灯等大功率灯具烘烤衣物。

  (8)所有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规定安装并符合标准。电气线路、机械设备应经常检查,防止因短路、超负荷等原因引起火灾事故。

  (9)凡仓库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必须设置禁火牌,要制定有关防火管理规定,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

  (10)木工间必须设置禁火标志,刨花锯屑等易燃物品应做到及时清理,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禁止吸烟及动火作业。

  (11)凡设置消防器材的地点禁止堆放各种杂物,消防通道、施工现场道路、建筑物通道要保持通畅。

  (12)脚手架上禁止吸烟,禁止无证、无措施动火作业,禁止在脚手架上弃放其他易燃物品。

  (13)施工现场日常消防管理由项目部安全保卫部门管理,要做到经常检查,定期向项目部经理汇报。

  (14)对施工现场消防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反之,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应视情节给予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4

  一、目的

  提高项目部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使事故产生的影响得到控制,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损害降到最小,从而保障项目部的持续发展,为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责任人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工作,必要时派员赴现场履行职责。

  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

  三、报告与报警

  安全机构各级人员、技安员、夜间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在获知了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即刻通知救援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快速下达抢险救援指令。

  利用各种可能的通讯工具和信息渠道收集尽可能详尽的事故状况信息,以保证救援方案的合理性。救援快速集合、整装待发。同时,后勤保障全力配合,根据接到的指令,保证车辆、设备或人力的即时提供。

  五、应急处置

  救援人员携针对性救援器材及设备快速赶赴现场,到达后,首先要保护好现场,按照规定实施救援,若现场已有专业救援人员应积极配合开展救援工作。

  参与救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必须服从调度和指挥。通讯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随时接收现场发回的指令,做好救援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汇集,记载和物资调配、保障工作,施救人员务必做好自身安全的防护工作,确保施救的顺利进行。

  六、善后处理

  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人员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事故分析和救援工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和安全工作改进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规章规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并配合协助相关、机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人员伤亡的还应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七、汇报

  领导小组事故分析救援评估会后,立即将事故原因、施救情况、善后处理结果等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并在行业管理制度规定的期限内递交完整的文字材料。

  八、预防与后勤保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各种预防措施是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因此,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必须坚决地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永不懈怠地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的各种资源先满足事故救援的需要,后勤保障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全面掌控项目部资源和临时支配权,认真做好调配工作,保障施救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九、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组成部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除相关制度规定和奖惩措施外,凡在预防、救援等环节中失查、失职、不服从资源调配的,将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与经济制裁,超出行政、经济手段调整范围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规章制度 5

  一、目的

  提高项目部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快速、有效地实施救援,使事故产生的影响得到控制,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或损害降到最小,从而保障项目部的持续发展,为社会的安定做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由项目部主要领导和安全生产负责人、责任人组成,负责组织、指挥工作,必要时派员赴现场履行职责。

  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

  三、报告与报警

  安全机构各级人员、技安员、夜间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在获知了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接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即刻通知救援人员到指定地点待命,快速下达抢险救援指令。

  利用各种可能的通讯工具和信息渠道收集尽可能详尽的事故状况信息,以保证救援方案的合理性。救援快速集合、整装待发。同时,后勤保障全力配合,根据接到的指令,保证车辆、设备或人力的即时提供。

  五、应急处置

  救援人员携针对性救援器材及设备快速赶赴现场,到达后,首先要保护好现场,按照规定实施救援,若现场已有专业救援人员应积极配合开展救援工作。

  参与救援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必须服从调度和指挥。通讯联络组和后勤保障组随时接收现场发回的指令,做好救援实施过程中的信息汇集,记载和物资调配、保障工作,施救人员务必做好自身安全的防护工作,确保施救的顺利进行。

  六、善后处理

  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人员根据收集的`信息进行事故分析和救援工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和安全工作改进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项目部规章规定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并配合协助相关、机构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有人员伤亡的还应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

  七、汇报

  领导小组事故分析救援评估会后,立即将事故原因、施救情况、善后处理结果等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并在行业管理制度规定的期限内递交完整的文字材料。

  八、预防与后勤保障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各种预防措施是主动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因此,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必须坚决地执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积极主动、永不懈怠地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的各种资源先满足事故救援的需要,后勤保障组要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全面掌控项目部资源和临时支配权,认真做好调配工作,保障施救工作的顺利、有效开展。

  九、责任与奖惩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组成部分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体系》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按照《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

  除相关制度规定和奖惩措施外,凡在预防、救援等环节中失查、失职、不服从资源调配的,将根据其行为造成的后果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与经济制裁,超出行政、经济手段调整范围的,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2)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文5份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的规章制度 1

  一、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必须根据施工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

  二、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并由专业技术员向临电安装人员作书面交底,临电维修必须执行部颁及地方有关规定,做好送电、维修、检查记录。

  三、项目开工前,所有施工项目均有详细的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四、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配戴安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保用品,严禁赤膊赤脚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五、施工现场的孔洞、临边,均应设有效的安全防护。

  六、高处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所有工具应装入工具袋内,严禁抛扔物料。

  七、施工现场的各类小型工具,必须专机专人定期保养,电动机具的接零接地应牢固可靠,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八、施工现场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必须专人管理,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的规章制度 2

  1、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

  2、危险化学品仓库防火间距应符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规定。

  3、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墙体应采用砌砖墙、混凝土墙及钢筋混凝土墙。

  4、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高窗,窗上应安装防护铁栏,窗的外边应设置遮阳板或雨搭。窗户上的玻璃应采用毛玻璃或涂白色漆。

  5、仓库门应为铁门或木质外包铁皮,采用外开式。

  6、有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应设置泄压设施。泄压设施采用轻质屋面板、轻质墙体和易于泄压的门、窗等,不得采用普通玻璃。

  7、危险化学品仓库应独立设置,为单层建筑,并不得设有地下室。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的规章制度 3

  1、施工现场总*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的规章制度 4

  一、制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二、进地安全培训教育,开展安全生产监测检查。

  三、安全生产措施编制,伤亡事故统计分析。

  四、对生产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研究、消除、控制、预防工伤事故发生的措施。

  五、对使用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事先对存在不安全因素或可能出现伤亡事故作出充分估计,制定政策、完善、保护措施。

  六、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施工条件、施工方法等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七、鉴别、评价、控制或消除生产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使劳动条件符合卫生要求。

  八、盛夏做到防暑降温,寒冬做好防寒保暖工作。

  九、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的规章制度 5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3)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份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

  第一条、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加强信息通报和工作协调,研究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对策、措施,指导、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乡(镇)村建站、县属各施工、监理、房地产企业以及在我设立分公司的施工、监理、房地产企业确定一名主管建筑施工安全的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在我县承揽业务的县外施工、监理、房地产等企业的项目专职安全员,填写联络员登记表(附件),报建宁县城建局备案后予以公布;联络员工作如有变化,应及时调整。

  第三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络员的职责和工作内容

  1、认真分析本企业(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及时收集、整理、传递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信息;

  2、及时报告本企业(项目)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事故处罚等情况;

  3、提出改进本企业(项目)或者建宁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建议;

  4、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通报本企业(项目)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5、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

  第四条、建宁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组织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会议分为季度会议、临时会议两种形式。

  季度联络员会议的主要内容:分析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阶段性工作,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研究加强与改进联络员工作的重大事项。

  重大事故发生时,或有重要工作需要部署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临时会议的议题主要是:通报重大事故情况,研究控制事故的对策、措施,部署和安排重要工作。临时会议可由部分联络员或者全部联络员参加。

  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事先请假,并委派代表参加。

  第五条、x县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应按上述方式建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联络员会议。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1、 认真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安全防火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 木工间、宿舍、仓库及易燃易爆等场所不准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不准在场内吸烟;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用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电气是火。

  3、 电焊、气割及生产用火时,必须遵守防火安全间距的规定,远离易燃和可燃物,落实防范措施,动火前,必须按级别履行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违章使用明火。

  4、 每天要做好落手清工作,将工作场所的创花、木屑等可燃物必须及时处理掉,并堆放到安全地点,易燃易爆及化工材料必须按规定严格保管和存放,下班后应切断电源闸刀。

  5、 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工作场所的防火安全,对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整改,服从管理和监督。

  6、 人人遵守、注意安全,对无视规章制度,不采取措施整改或违章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项目部做出处罚,知道清退,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 经常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积极预防火灾、爆炸、中毒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严格各项规章制度。

  8、 对油库、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电工间及明火使用场所等重点防火部位,设立必要的消防设施,制定章约、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做到防患未然,如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报警和组织扑救,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9、 加强各种灭火器材的管理,根据各种灭火器材的特性,按部位配置并及时换药,做到全面有效。

  10、 现场临时设施搭建应合理布局,对油库、油漆库、易燃、易爆及危险品仓库和部位、车辆加油等都必须远离明火,严谨吸烟,宿舍内禁止使用明火、电炉和高用量电热器,禁止擅自私下装拆电气装置。

  11、 健全义务消防组织,负责一定的业务指导和有条件进行消防训练,提高消防知识和实际消防工作能力。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

  (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1、项目经理部租凭大、中型设备时,要签订《租凭合同》;并将《租凭合同》复印一份报生产科备案。

  2、租凭设备进场使用前,由生产科施工设备监督员组织对其性能进行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租凭设备的管理应纳入项目经理部设备的统一管理中。

  六、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1、机械设备使用的日常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即贯彻“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生产科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检察工作。

  2、各项目经理部应聘任设备员,该设备员应具备机械设备基础知识和一定的设备管理经验。

  3、机械设备使用应按规定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操作人员、指挥人员及维修人员)。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

  4、机械设备使用的工作人员应能胜任所担任的工作,熟悉所使用的设备性能特点和维护、保养要求。

  5、所有机械设备的使用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要求进行,严禁超负茶运转。

  6、所有机械设备在使用期间要按《设备保养规程》的规定做好日常保养、小修、中修等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带病运转。

  7、机械设备的操作、维修人员应认真做好《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及《设备维修记录》。各项目经理部的设备员应经常检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的填写情况,并做好收集归档工作。

  七、施工设备的保养、维修

  1、施工设备的保养由项目经理部设备员组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按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进行,并由操作人和设备员分别填入《设备运转当班记录》和《设备维修记录》中。

  2、《施工设备检修计划》由项目经理设备员部根据《各类机械设备保养规程》编制,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核、备案。

  3、施工设备的检修,由工地结合实际情况,按《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进行,日常维修工作由设备员组织进行,所有维修工作,设备员均要填写《设备维修记录》。

  八、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

  1、小型施工设备的安装、拆卸、运输,由项目经理部按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标明行;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做好相应记录。

  2、大、中型设备进场后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安装、使用,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验收结果填入《施工设备验收单》中。

  3、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的安装、拆卸工作应由专业队伍来完成,并事先由选定的专业队伍制定安装、拆卸方案,报生产科设备技术负责人审批。若拆装工作由非本公司队伍来承担,应先由生产科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方可承担拆装工作。

  4、大、中型施工设备的运输,按《物资搬运操作规程》执行。

  5、大、中型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安装完毕后,应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按有关标准对安装质量进行验收,并由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相应的《安装验收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机械设备的停用管理

  1、中途停工的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应做好保护工作,小型设备应清洁、维修好进仓;大型设备应定期(一般一个月一次)做维护保养工作。

  2、工程结束后,所有机械设备应尽快组织进仓,进仓后根据设备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

  3、因工程停工停止使用半年以上的大型机械设备,恢复使用之前应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试验。

  十、机械设备的报废批准。

  1、机械设备凡是属下列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1)主要机构部件已严重损坏,即使修理,其工作能力仍然达不到技术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修理费用过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3)因意外灾害或事故,机械设备受到严重损坏,已无法修复的;

  (4)技术性能落、能耗高、没有改造价值的;

  (5)国家规定淘汰机型或超过使用年限,且无配件来源的。

  2、应予报废的机械设备,项目经理部应填写《机械设备报废申请表》,送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查、备案。大、中机械设备要送主管生产副经理审批。

  3、报废了的机械设备不得再投入使用。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施工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称“三类人员”)的任职考核。

  第二条“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任职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知识两方面。“三类人员”必须要经过安全生产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担任相应职务。

  第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后,应每年参加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成规定学时的培。

  2、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监督机构应收缴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上缴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

  3、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按规定接受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遗失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应在市级以上公共媒体上声明作废,并在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补证手续。

  5、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变更姓名和变更法人单位等的,应当在姓名或法人单位变更后一个月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6、安全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档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情况。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岗前培训的目标是使新进人员了解本公司情况及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遵守规定。

  第二条 凡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办法依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公司创业史;

  2、公司业务;

  3、公司组织机构;

  4、公司管理制度;

  5、所担任业务工作情况、业务知识。

  第四条 凡新进人员先进行三至五天培训,每隔一月举行一次。

  第五条 新人员的培训,人事部门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

  第二章 培训阶段

  第六条 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总部的培训;

  2、主管部门的培训;

  3、实地训练。

  第七条 公司总部的培训须重点进行以下各项:

  1、公司状况;

  2、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其本人未来的工作岗位环境;

  3、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熟悉公司性质及主要从事的建设项目;

  5、公司*年来完成的具有代表性工程;

  6、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专业施工负责人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第八条 各部门的教育培训负责必须是新进人员的未来主管和实地训练负责人。

  第九条 各部门教育培训的重点在于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其要点如下:

  1、每天的日常工作及可能的临时性施工工作;

  2、从事款来工作的技能及从事工作的方法;

  3、时间运筹和时间管理;

  4、工作任务达成率;

  5、综合评估。

  第十条 各部门教育培训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经验,并掌握相应的工作技术,必须强调与实地训练密切结合。

  第十一条 实地训练即在一位专业人员指导下,尝试从事即将开展的工作。指导者应协助受培训者完成工作,并随时指出注意事项和应改进的地方。

  第十二条 对于从事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视情况发给相应的奖金,要求必须精益求精,圆满 完成指导培训工作。

  第十三条 为有效达到教育培训的目标,应酌情安排、灵活制订上述教育培训阶段的计划,并严格予以实施。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4)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3篇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一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经理、厂长是企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第三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四条、公司设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5)

——施工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菁华3篇)

  2013年即将过去,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项目在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契机,积极响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中心任务和工作准则,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第一、预备为主、综合治理”落到实处,从加强领导、强化指导,明确责任等方面着手,结合等*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米小丹*对广东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通过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管理,优化运行模式,适应环境变化的工作方针,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管理重点,在项目部设置了专门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做好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明确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从而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格局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项目部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的原则,项目部与各班组签定《安全生产责任状》。目标责任层层分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把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做为工作的首要任务,从而把安全与生产统一起来,形成了一个严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三、加强学*,提高认识

  项目部非常重视安全学*,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从工程开始就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强调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使全体入场人员认识到“安全是最大的节约、事故是最大的浪费”,不安全、不生产,要让安全成为一种*惯。

  四、安全生产重在落实

  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努力探索和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各类事故不安全事的的发生,安全生产保持*稳态势,截止目前,工程未出现任何安全生产事故。

  1.强化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

  为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项目部与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实现了安全目标层层的分解,安全目标落实到人,良好的*面,增强了全员安全意识,风验意识,责任意识。

  2.加强安全检查,完善安全制度

  项目部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巡查,使安全检查成为施工生产中必不可少有环节,认真分析安全隐患的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积极配合上级主管单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对各项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定、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管理体系健全,有效实现项目部年初制定的'安全工作各项指标落实。建立了重大危险源辨识,明确项目施工中重点部位,关键设备设施等危险源。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整有效,检查及时。

  3.加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落实设备设施的管理制度,为满足生产运行和安全需要。加强了对各种机械的安全管理,尤其是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设备登记管理。

  五、提升项目安全管理水*

  1.大力提倡“现场管理”理念,实施规范化管理

  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过程中,项目部要求员工按程序、按标准进行各项施工作业,并用这样的要求来规范,评价及检查每项工作,从而使现场来之不易的标准化管理水*得到提升,进一步促进现场管理的文明化、科学化,达到高效生产,安全生产的目的。

  2.内业资料管理更加规范

  安全资料由专人管理,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安全资料编目齐全、内容真实、填写及时并保持追逆性,查阅简单、一目了然。

  六、需改进和存在不足

  尽管2013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就安全而言,新形势的安全管理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尤其是*期在青岛石油管爆炸事,对此,须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本首“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的原则,明确2014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基本思路,主要从以下几点作为明年安全管理工作的重点。

  1.把安全责任重在落实,隐患排查作为重中之重。

  2.施工现场:线路长安全监管;涵洞基坑管理;大桥的施工管理。

  3.沿线的环境保护。

  4.加强项目职工及施工队伍的职业安全健康的管理。

  5.季、台风等恶劣天气较多,要采取相尖的措施尽可能减少危害。

  今年,在县建设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检查活动,通过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完善和落实一系列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各责任主体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使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监督基本情况

  截至12月15日,我站共受理安全监督项目127个,其中房屋建筑工程项目99个,建筑面积93.2万*方米,工程造价约11.65亿元。已竣工项目105个(包括往年遗留项目),竣工建筑面积92.65万*方米,其中创县安全文明标化工地7个,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3个,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1个。共出动1870余人次,巡查、检查累计344个建筑工地,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47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24份,对5家违法违规施工企业依法提出了行政处罚建议。

  (二)所做的主要工作

  1、不断加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

  今年以来,我站继续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并且始终把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作为站中心工作来抓紧抓好。一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每月均提前制定工作计划,高密度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形成高压态势,如2月份的消防安全检查、3月份的春节后复工暨第一季度安全检查、4月份的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和五一节前安全检查、5月份的“5.19”活动环境卫生整治和工程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以及专项治理等等,促使施工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抓好安全生产。二是改进监督模式,重点监督施工企业的安全行为,同时加强巡查,严格排查施工现场实体安全,及时消除了一批施工安全隐患。三是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对5家存在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四是实施差异化分级管理,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对监管不主动、不到位的企业予以批评,纳入重点监管对象,1-3季度共对11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实施重点监管。五是建立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标后管理,狠治施工企业挂靠行为,对管理人员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力的施工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并根据《宁海县建筑业企业考核暂行办法》(宁建[]号)规定,对施工企业进行信用评分和考核,1-3季度共对35家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进行量化扣分。

  2、严格建筑起重机械的监督管理

  根据*166号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登记实施细则》规定,今年起,我县全面实施建筑起重机械上网备案登记制度。我站按照上级要求,专门落实人员负责,严格把关建筑起重机械的首次产权登记备案、安拆装告知及使用登记备案网上登记工作。截止目前,共对130台起重机械进行了产权登记,建立了起重机械档案;对63台起重机械进行了登记挂牌,其中塔吊11台、施工电梯12台、物料提升机40台。同时积极开展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专项检查,在4月和8月份对全县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严禁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在没有检测的情况下投入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用,共检查了71台建筑起重机械,其中塔吊27台、施工电梯19台、物料提升机25台,签发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23份,对不符合要求12台塔吊、9台施工电梯、16台物料提升机责令停用,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如及时消除了宁海果蔬市场工程中塔吊基础不满足设计承载力产生倾斜的隐患。

  3、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今年是“安全生产年”,根据县建设局《宁海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年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宁建[]48号)文件要求,我站在巩固去年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开展了多次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如6月份,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了三项行动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7月份,根据市建委甬建发[]163号文件精神,集中开展了一次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8月份,开展了防暑降温、防讯防台以及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的专项整治;9月份,根据县建设局《关于印发宁海县建设系统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宁建[]89号)文件要求,开展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月活动;10月份,开展了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整治;11月份,根据市建委《关于深入开展城市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甬建发[]255号)要求,开展了城市建设项目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今年以来,我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夯实基础,细化责任,强化现场监督监管,深化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以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式推进安全生产,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化安全水*,截止目前,我公司未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开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安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我们的工作措施是:

  一、建立考核机制,落实安全责任

  我们把安全工作切实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与各架子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部门,架子队“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安全奖惩等的兑现和发放都与安全责任人考核结果挂勾,实行“一票否决”,凡安全工作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参加评先。增加了安全运行奖,加大了对安全目标、安全事故、“三违”现象的考核力度;加大了对事故队主要领导、责任区领导、安全员的考核力度;加大了对违规违章的治理力度,严格执行现场开取“违规单”制度。同时,对工作责任心强,发现较大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0——100元,鼓励职工提合理化建议,举报险肇事故和违规行为,凡对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有积极作用的职工给予适当一次性奖励。并推行人性化安全管理模式,提出了“每位职工都是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管理新理念,把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部门、班组、岗位,将安全承诺签订到每一位在岗职工,形成了“公司统一领导、单位全面负责、职工广泛参与”的共同责任网络;做到了领导强化,任务细化,措施硬化,工作深化,促进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分析*期其他兄弟单位事故原因、教训,对现有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评审、依据新的法律法规,进一步细化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重新制订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文件制度,形成了完整、规范、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体系,实现了全面依法管理。

  三、深化全员安全评价,注重安全教育培训

  我们不断创新丰富安全评价的方法和内容,建立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科学评价机制,把基础管理、作业现场、体系运行、安全文化建设、教育培训、创新管理、危险源辨识、双确认等作为安全评价的内容,预知预控,提高了安全评价的系统性和有效性,使全体职工的自主参与程度,安全管理水*得到了明显提升。我们注重抓教育培训,加大对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和特种作业操作等方面的培训教育,努力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开展了安全管理人员取证、特种操作人员职业技能鉴定、青工文化教育、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学*、安全技能教育等一系列培训工作,培训率达98%。还通过组织“每周一题”、规程考试、技能大赛、为广大职工开辟了学知识、长技能的渠道。通过深化全员安全评价和开展多种形式培训,提高了领导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专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作业人员的安全文化素质。

  四、推进专业管理力度,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从系统安全、本质化安全入手,我们大力加强专业管理,严格监督检查,落实管理责任,重点对我**场的电器、机械设备、皮带机、放射源、压力容器、工艺等方面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尤其是龙门吊、提梁机、压力容器等关键设备做到了班班点检、次次试吊、严格确认。对查出的隐患以“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并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各队组织班组开展好安全自查工作,对所查隐患及时整改。公司专业人员各负其责,对各部门专业管理进行监督、指导、检查和考核,做到了“双基”管理基础扎实;专业管理支撑有力;综合监管保障有为,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专业保证。针对我**场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我们对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认真、细致、全面的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死角、治理不留后患,各单位共排查治理隐患60多起,做到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五、抓好班组日常管理、把握四个关键,开展各种活动班组是安全生产最基层的单位,我们结合工作实际,从小、从细、从实抓起,不断提高班组长的安全管理水*和安全操作技能,着力提高每名职工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做好班组安全工作日常管理,抓好了四个关键:一是抓好关键时间二是抓好关键部位的安全,把这些关键部位时刻处在监控状态,在控状态。三是抓好关键作业(特种作业、检修作业、改造作业、临时作业及受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四是抓好关键人员的安全。对关键人员重点监护,重点管理,重点培训、重点教育。把好进人入口关和上岗入口关,在提高职工安全技能上下功夫,不胜任岗位要求的坚决不准上岗。并根据各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和上级要求,扎实开展“安全演讲”、“百日安全”“安全五要素”、安全观摩会、一法三卡”、等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活动。注重实效,全员参与,确保了安全活动既扎扎实实,又富有成效。

  六、加强检修安全组织,严格外来施工队的安全管理我们牢固树立“生命优先、不安全不工作、不安全不操作”的新理念,贯彻我公司检修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确认制,实现风险受控。在检查和临时性工作中,必须指定总负责或总协调人,安全负责人,单项安全监护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修、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许可、确认制度,实行工作票、责任人签字制度(开工前首先办理开工单,其次在现场召开开工预备会),实行联保互保和监护制度。所有检修和临时性工作必须落实“五同时”,事事安全确认,处处落实责任,确保检修和临时作业安全。进一步明确外协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签定安全责任书,交纳安全抵押金。并加强对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教育,督促外协单位对所用员工进行安全考试,做好备案,严格持证上岗。确保了外来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管工作“有人管、有法管、管得住、管得好”。

  安全工作既是挑战、又意义深远,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紧密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努力实现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管理转变;努力实现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努力实现从被动防范向管住源头转变;努力实现从以控制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全覆盖、长周期的实现安全生产,为我公司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奠定坚实的基础。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菁华3篇)(扩展6)

——企业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选5篇)

  第一条为了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保护用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邮政企业寄递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和其他邮件的保管、处理及销毁等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的邮件,应当退回寄件人。

  邮件无法投递的情形包括:

  (一)收件人地址书写不详或者错误;

  (二)原书地址无该收件人;

  (三)收件人迁移新址不明;

  (四)收件人是已经撤销的单位,且无代收单位或个人;

  (五)收件人死亡,且无承继人或代收人;

  (六)收件人拒收邮件或者拒付应付的费用;

  (七)邮件保管期满收件人仍未领取;

  (八)其他原因导致邮件无法投递。

  第四条邮件无法投递,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处理:

  (一)寄件人地址不详;

  (二)寄件人声明抛弃;

  (三)邮件退回后寄件人拒收或者拒绝支付有关费用;

  (四)邮件保管期满寄件人仍未领取。

  第五条国家邮政局负责监督本办法在全国范围内的施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在国家邮政局的领导下,负责监督本办法在本地区的施行。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公司(以下简称省级邮政企业)应当设立或指定具体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工作的内部机构,执行本地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保管、核实和处理工作。

  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处理的内部机构报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第七条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对经过确认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按照时间顺序予以分类登记保管。

  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保管期限分别为:

  (一)*常信件和给据国际信件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

  (二)*常印刷品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十日;

  (三)给据国内信件自登记保管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且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四)其他给据国内邮件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年;

  (五)其他给据国际邮件自用户交寄之日起不少于一百八十日。

  对于不宜长期保存或发生泄漏造成污染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省级邮政企业在登记注明后可视实际情况处理。

  第八条省级邮政企业应当安排专门的场地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进行保管,并应将场地地点、面积等信息报省级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在保管期限内,且在法定邮件查询期限内的,遇用户出具相关交寄邮件证明查询给据邮件,邮政企业应当予以投交或退回,相关资费按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已按照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提前处理的除外,但应向用户提供书面说明。

  法定邮件查询期限届满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可不再接受用户查询。

  第十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邮件在保管期限内,邮政企业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用户的通信秘密;不得抽拿、隐匿;不得私自开拆处理和销毁。

  第十一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信件,自省级邮政企业确认超过保管期限又无人认领的,由省级邮政企业在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的监督下销毁。

  省级邮政企业拟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向省级邮政管理机构报送关于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注明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数量、保管时间,以及预定的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费用等内容,并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

  第十二条省级邮政管理机构收到省级邮政企业关于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申请书后,应当审查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是否完备。

  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完备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审定的销毁时间,派员到场监督销毁。监督销毁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省级邮政企业不得在没有省级邮政管理机构监督的情况下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

  申请书内容及其所附拟销毁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的登记保管时间的证明资料不完备的`,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省级邮政企业补报相关资料。

  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及其受理、审查、监督销毁人员,不得泄露用户的通信秘密。

  第十三条省级邮政企业应当托具有保密资质的单位销毁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信件。

  接受托的单位,应书面承诺保守因销毁工作而接触到的有关商业秘密和用户的通信秘密。

  第十四条省级邮政企业对确认超过保管期限的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开拆处理,逐项登记处理情况。

  省级邮政企业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处理情况,应当按季度报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备案。备案信息应当包括本季度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详细清单、各件邮件的处理情况、处理结果、处理费用和处理人员等内容。

  第十五条省级邮政企业对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中开拆出的货币和物品,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人民币现金,金银饰品和外币兑换的人民币现金,国内现行有效邮票销售所得价款,以及其他各类可变卖物品交当地相关部门收购(变卖)所得价款,扣除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处理费用和应付邮资后,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有关规定,上缴国库。

  (二)存款单、存折、银行票据凭证应以给据邮件形式寄往签发该单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法人机构或外资银行的境内主报告行处理。

  (三)户口迁移证、护照、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书、证件应以给据邮件形式寄往证件制作机构或证件签发机构处理。

  (四)其他不能变卖的物品,以及第(二)第(三)项中因签发该单证或证书的机构撤销、调整而无法寄达的单证或者证书,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处理。

  第十六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处理费用包括保管费用、销毁费用、变卖交易费用等。

  第十七条省级邮政企业开拆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其他邮件的内件以及转送相关机构处理时,应做好记录和交接工作。

  第十八条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进境国际邮递物品交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省级邮政企业集中处理本地区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工作确有困难的,经省级邮政管理机构书面同意,市(地)级邮政企业可以在市(地)级邮政管理机构的监督下,参照本办法开展本市(地)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保管、处理及销毁工作。

  第二十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和省级邮政企业应加强对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内部管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处理情况,应当纳入向邮政管理机构提交的年度自查结果。

  第二十一条国家邮政局和省级邮政管理机构应当对邮政企业保管、核实和处理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邮件的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邮政普遍服务年度监管报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快递管理,保障快递安全,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促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江苏省邮政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快递业务以及相关保障、服务、安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快递服务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市、市(县)区人民**应当制定、完善快递业发展政策,引导、扶持快递业发展,提升快递服务水*,促进产业联动,满足经济社会需要。

  第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邮政管理部门可以托市(县)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快递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工商、国土资源、建设、城乡规划、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通运输、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快递业务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用现代信息、自动化、物联网等技术,开展技术改造和创新,高效利用交通运输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发展低碳快递。

  第六条快递行业协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规定,制定快递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信息、培训等服务,促进快递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促进与保障

  第七条市、市(县)区人民**应当将快递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快递服务设施布局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保障快递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快递业发展规划,并会同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编制包括快递园区、快件处理场所、城乡快递服务网点等在内的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快递业发展规划、快递服务设施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市人民**设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应当为快递业发展提供支持。

  第九条市、市(县)区人民**应当支持快递服务设施建设,统筹考虑快递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鼓励将工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用于快递业发展,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的,经批准可以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第十条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总部或者区域总部落户本市;符合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本市总部经济的相关政策。

  第十一条苏南快递产业园等快递园区应当根据园区规划,建立健全运行管理机制,完善园区功能,推动快递产业集聚发展。

  第十二条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住宅区、商业区为设置快递服务网点提供便利。鼓励利用城市配送网络、邮政网点、村邮站、城市社区工作站、农村服务中心、便利店等提供快递服务。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城乡客运班车、客运场站等开展快递下乡便民服务。

  第十三条机场应当设置快件监管中心,建立快速安检、配载、装卸、交接、运输通道,为快件快速通行、通关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新建住宅区应当设置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快递服务场所。旧住宅区整治改造时具备条件的,应当将快递服务场所设置纳入提升性项目,满足居民对快递服务的需求。

  第十五条鼓励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高等院校、车站、机场、住宅区、商业区等场所设置符合国家《智能快件箱》标准的公共智能快件箱。市、市(县)区人民**应当支持公共智能快件箱的投放,并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安全保障。

  第十六条交通管理、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在确保安全和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为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停靠等提供便利;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等部门参照省有关规定制定快递服务车辆管理办法。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投快件使用的非机动车,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标识。

  第十七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住宅区、商业区、学校以及其他封闭管理的场所,应当为快递服务提供通行、临时停车、派送等便利。快递收派员无法按址当面投交快件,经收件人同意交由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代收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单位收发室应当代收、代转。

  第三章快递服务

  第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推进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加强快递服务质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为用户提供迅速、准确、安全、方便的快递服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的快递服务应当符合快递服务国家标准,鼓励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快递服务。

  第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示服务种类、服务时限、服务价格、损失赔偿、投诉处理等服务承诺事项;服务承诺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发布提示公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提供上门取件服务的,应当在承诺或者约定的时限内完成;不能按照约定时限上门取件的,应当及时告知用户。

  第二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收寄快件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指导寄件人如实填写快递运单;

  (二)提示寄件人是否选择保价或者保险业务;

  (三)当场核对内件物品性质等运单信息;

  (四)告知寄件人收费标准、赔偿方式以及其他注意事项;

  (五)准确标注内件物品重量、资费等内容。

  第二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标准分拣快件,不得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不得野蛮分拣快件。

  第二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的,经收件人同意,可以由收件人指定的其他人代为签收。因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原因,经两次免费投递后尚未投交的快件,仍需投递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收取额外费用,但应当事先告知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应当对包装完好、重量相符的快件予以签收。快件注明为易碎品以及外包装出现明显破损等异常情况的,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要求当面开拆验收。对内件短少、损毁或者与运单不符的快件,快递收派员应当在快递运单上注明情况,并由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和快递收派员共同签字;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拒绝签字的,快递收派员应当予以注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四条代收货款的快件,收件人可以先验收内件再签收付款;验收时,可以检查内件外观,清点内件数量,但不能对内件进行试用。

  第二十五条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与运单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用户对赔偿事项未约定的,对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赔偿。

  第二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于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的快件,应当按照***邮政管理部门《无法投递又无法退回快件管理规定ˇ理。

  第二十七条快递收派员在收寄、投递过程中,应当穿着具有企业统一标识的服装,并佩戴工号牌、胸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工作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经营许可期内不得擅自停止提供快递服务。临时停止或者暂停提供快递服务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向市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妥善处理未投递的快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九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妥善应对快递业务高峰期,制定快递业务应急预案,做好业务量监测,加强服务网络统筹调度,避免造成快件积压,并及时向社会发布服务提示,处理用户投诉。

  第三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市邮政管理部门规定的'项目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确保有关数据的真实、完整,并按时向市邮政管理部门报送。

  第三十一条提供快件代收、代转等快递末端公共服务的,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场所、人员以及设备,并接受市邮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三十二条邮政管理、***、、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快递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寄递渠道安全和信息安全。

  第三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

  第三十四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完善从业人员管理和教育培训制度,及时、准确、完整地保存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信息。

  第三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保护用户的信息安全和通信秘密,除法律明确规定或者用户书面同意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将用户使用快递业务的信息提供给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第三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置快件处理场所,应当事先征询市邮政管理部门以及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安全检查设备、预留工作场地,其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机关、海关依法履行职责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并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收寄快件时,对信件以外的快件,应当当面验视内件,符合寄递规定的,应当当场封装并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用户拒绝验视的,不予收寄。

  第三十八条寄件人交寄快件应当遵守国家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不得危害***、公共安全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九条***邮政管理部门规定寄件人需要出具身份证明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要求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依照国家规定需要寄件人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应当要求其提供凭证原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收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已出具安全证明的物品时,应当如实记录收寄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重量、收寄时间、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接受网络购物、电视购物和邮购等经营者托提供快递服务的,应当遵守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与托方签订安全保障协议。

  第四十一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的,不得继续转发和投递。对于依法应当没收、销毁的物品或者不能判定其安全性质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立即向邮政管理、、***等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对已经收寄但不需要没收、销毁的禁止寄递物品以及一同查处的禁止寄递物品之外的物品,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取得联系,妥善处理。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以及电子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和电子档案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或者删除。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行业信用评价体系,指导快递行业协会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公示制度。快递行业协会应当引导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建立完备的自律管理制度,强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对服务质量、消费**、诚信经营的评价机制。

  第四十四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质量社会监督网络,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快递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第四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快递市场监管体系,规范和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市场监管力度,提高行政监管效能。

  第四十六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有关场所进行检查;

  (二)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三)约谈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按照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查封与违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

  (五)经市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快件开拆检查。

  第四十七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予以保密。市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被检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第四十八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快递服务申诉制度,依法及时处理用户提出的申诉,并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利用快递服务车辆从事快件运递以外的经营性活动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条违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或者野蛮分拣快件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违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按照规定收集、统计、分析运营信息,报送有关数据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违本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加盖收寄验视戳记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三条违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发现收寄的快件中有国家禁止寄递物品,继续转发和投递的,由市邮政管理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四条违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五条市邮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快递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时要自觉学*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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