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特许合同9篇

首页 / 合同 / | 2022-03-19 11:34:07 合同

加盟特许合同1

  这是一份餐饮业特许经营合同样本。样本开头部分的内容是关于一些基本事实的陈述,包括特许人与受许人双方的基本情况、签约时间和地点、受许人向特许人作出的总体承诺等等。当然,不同的合同会有不同的风格,为了强调争议的解决方式,该样本便将争议解决的总体原则也置于基本事实的陈述部分中。样本的正文部分是协议约定,共有二十条。

  1、第一条是关于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又具体分为标准费、受许人增开餐馆的折扣费用、延期费、附属店面费、老受许人与新受许人另开新店的增加费、转让费等。

  2、第二条是关于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确定为销售额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条是关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如使用特许人的管理系统和操作手册的权利、对特许人管理系统中改良技术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权、对于特许人的品牌作有限地与餐馆有关的其他使用。

  4、第四条是关于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第五条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共15款,各款内容如下:

  第1款约定经营场所的租赁事宜。经营场所既可以由特许人向出租人租赁后再转租给受许人,也可以由受许人直接从出租人处租赁。如采用前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特许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与房主无关,在受许人严格履行转租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房主与特许人发生任何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致使受许人遭受损失,受许人可向特许人要求赔偿;而如果采用后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房主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受许人违反租赁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诉涉及特许人的品牌而使特许人遭受损失,则特许人可向受许人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2款约定受许人的经营活动应当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并承担费用;遵守操作手册要求和建议的规格、标准和步骤,并随操作手册的更新和改进而作适时调整和修改,符合特许人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得透露或允许他人复制操作手册的内容。

  第3款约定受许人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按特许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险项目。

  第4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以及违反此项规定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5款约定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第6款约定受许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向特许人报告销售情况,并按规定的方式在受许人的系统中记录销售和经营情况。

  第7款约定特许人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即可到受许人的经营场所检查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并检查、审核复印受许人的各种记录。

  第8款约定对于受许人低报销售额的惩罚性措施。

  第9款约定广告费的支付方式。

  广告费在特许经营中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不愿意承担广告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广告费,而受许人众多,是否每个受许人都能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而不影响广告宣传还很难说,况且广告费数额十分巨大,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势必存在困难;而如果让受许人来承担广告费,宣传的是特许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资,能否起到促销的效果、获得回报还很难说,有时甚至还会因特许人自己品牌的价值不高而使得广告投资成为一种浪费,因此如果让受许人承担广告费,他们也会心存疑虑。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个两全之计就是由特许人和受许人约定设立一个广告基金帐户,受许人从每周的销售额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广告费汇至广告基金帐户上,至于具体的`广告方式则由特许人根据广告基金帐户上的数额与广告商协商而定。这样一来,特许人和受许人都不必事先准备大量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而且受许人对于广告费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种不需要本钱也不承担风险的方式。如果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好,则付出的广告费相应的就多,反之则少。不过采取这种方式的问题是,如果特许人将广告基金帐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挪作它用的话,就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受许人的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无疑又会侵害受许人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受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广告基金帐户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许人违反这一制度,受许人有权中止支付广告基金,特许人还应当向受许人返还广告基金帐户上未用于广告宣传的资金。

  特许加盟合同样本,

  第10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将特许人的品牌标志与“出售”字样一起使用。该款约定看上去似乎无关紧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消费者误认为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是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响到特许人的商誉,从而给特许人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

  第11款()约定受许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须及时。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受许人因欠款而陷入债务纠纷或因欠税行为受到处罚从而损害特许人的商誉。

  第12款是关于受许人应当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册中的规定来进行经营管理的约定。

  第13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仅为经营餐馆的目的使用特许人的品牌,而不得为其他任何与经营餐馆无关的目的使用特许人品

  牌。

  6、第六条是关于经营场所变更的约定。主要是要求受许人在变更经营场所之前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

  7、第七条是关于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延期的约定。

  8、第八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情形及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共6款,内容分别规定如下:

  第1款与第2款都是具体约定特许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各种情形(例如受许人不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手续、低报销售额、拖欠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等)。

  第3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不得在其餐馆中继续保留特许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所有的经营管理系统。

  第4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1年内,或者在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后的1年内,受许人在一定区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特许人的其他餐馆的经营活动。

  第5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并对某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进行保密。

  第6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目的而使用的通讯号码、联络地址、网址、域名等等均应归特许人所有。

  9、第九条是关于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的约定。

  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对于拥有高价值品牌的特许人来说,之所以当初愿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大都是对受许人的资质经过了审查与考虑的,他们不会仅仅为了获得一笔短期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就轻易地将自己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他人使用,因为一旦不合格的受许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给广大消费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则特许人所遭受的无形资产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因此,特许人往往会事先与受许人就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作出约定,如约定受许人必须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符合资质要求并能够立即代替自己经营管理餐馆的人,或者是受许人应当要求受让人必须参加特许人的培训并经特许人评价同意后才能受让合同权利义务。

  但是,有一种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内,作为受许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发精神病,应当如何处理?实践中,特许人并不愿意将上述情形约定为合同终止的情形,因为连锁店数量的减少在某种程度上会对特许人的商誉产生不良影响。从理论上说,如果受许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其权利义务;如果是突发精神病,则为了保护受许人本人的权益起见,其监护人应当享有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的优先权。但是,特许人无疑会担心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能否胜任经营活动,为此,可以由特许人与受许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表示不放弃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特许人就应当对其提供指导与培训,所需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摊。

  10、第十条是关于解决争议的详细约定。

  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比较倾向于将协商、调解和仲裁约定为解决争议的方式,而不愿选择诉讼。因为许多特许人都拥有知名的品牌,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其一举一动很容易被人们宣传。如果发生诉讼,特别是多个受许人联合起诉特许人,不管具体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们关注。如果在法院未判决之前就造成误传,就有可能会给一部分公众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协商、调解和仲裁这三种方式当中,特许人又比较强调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争议,因为特许人是基于格式文本与受许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如果是个别受许人违约倒也罢了,只需特许人单独与该受许人解决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许人违反某一条款而被多个受许人提起仲裁,特许人就极容易陷入困境。不过,特许人如果过于强调协商或调解,有时候又容易使受许人要求过高而保持强硬态度。因此,既然不愿意选择诉讼,那么仲裁条款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条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条款才能从根本上排除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点的选择对谁有利不可一概而论。例如,某一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是外国人,受许人是*人,如果选择在特许人所在地仲裁,则在特许人违约时,受许人难究其责,从而处于不利地位;但在受许人违约时,即使特许人在其本国提起仲裁并作出受许人缺*的裁决,就目前的现实情况看来,在执行时也会困难重重,因而又对特许人不利。那么选择在受许人所在地进行仲裁呢?其实,这也得视特许人是否常驻受许人所在地而定,不过,只要特许人是知名的连锁企业集团,大都会在其受许人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这样一来,解决起争议来就方便多了。

  11、第十一条是关于合同条款独立效力、通知、迟延付款等方面的约定。

  12、第十二条是关于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约定。

  13、第十三条是关于适用法律的约定。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果双方均为同一国籍,则适用该国的法律比较合适。对于不同国籍的当事人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既然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涉外特许经营的专门规定,所适用的法律当然也就可以由当事人约定选择了。

  14、第十四条是关于受许人不得与他人另行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

  15、第十五条是关于在餐馆的经营过程中应当使用特许人所使用的语言进行交流的约定。特许经营中的许多具体经营活动诸如帐目往来、销售记录、培训项目、经营状况报告、通知等等既有受许人的参与,也有特许人的参与。例如,特许人的母语为英语时,特许人可能不愿意为众多的受许人承担高额的翻译费用,于是就会要求当受许人不能用英语进行交流时,应当自行承担翻译费用。

  16、第十六条是关于受许人确认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未向受许人作任何陈述。

  17、第十七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未曾向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提出过任何索赔主张。

  18、第十八条是关于特许人与受许人对于各自的偶然损失(例如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损失、因餐馆的起哄、斗殴或抢劫而遭受的损失等)互不负责赔偿的约定。

  一般来说,偶然损失无非就是发生在受许人的经营场所,而一旦受许人的经营场所发生偶然损失,例如火灾或人为的破坏,则会令消费者对经营场所产生恐惧感,但有时候特许人的品牌难免也会被人与经营场所发生的事件联系在一起来看待,因此对特许人也同样不利。

  19、第十九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理解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20、第二十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不作其他牵涉到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陈述的约定。

加盟特许合同2

  序 言

  a公司(以下称"本部")与××(以下称"加盟店")本着互相协作和信任的原则,就使用由总部开发和完善成型的a公司系统和形象,开发食品零售店事业,以稳定和扩大双方的经营事业,获得利益,特签订本合同。

  为使a公司食品零售店事业的成功,总部开发了以a公司为标志的统一设备、部品、设备、店铺运作形式等统一的特定经营技术系统,通过不断改善和实践,a公司商标和服务标志,表示a公司的标签、招牌、著作权等一系列的营业象征的统一性已被消费社会广泛认识,并由此确立了信誉。

  加盟店同意总部规定的a公司系统的形象设计和企业理念,愿意按照以下各条规定,经营由a公司商标表示的食品零售店。总部以此为条件同意给予加盟店这种营业资格。为此,双方同意下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本合同中使用的有关文字的定义

  "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食品零售店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是a公司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方式、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营运有关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a公司店铺":a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食品零售店。

  "a公司商标":指称为a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a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它一切营业象征。

  "a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a公司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a公司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a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本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a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a公司店铺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在加盟店的a公司店铺中使用a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a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a公司商标。

  5、事先未得总部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登记商号中出现a公司字样。未经总部同意私自注册了此类商号则须无条件消除。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加盟特许合同3

  甲方(加盟总部):_________事务所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

  为了发挥_________国家注册商标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等自原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方论证,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加盟期为三年

  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特许加盟相关费用

  1、特许加盟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本合同双方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一次**纳。

  2、管理服务费: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_________元。(根据地域差异每月管理服务费在_________元上下浮动)

  第三条 特许加盟使用权范围

  1、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设在_________,面积_________*方米。

  2、总部在特许加盟地域市内另外设立特许加盟分支机构不得超过_________家,特许加盟经营单位。

  3、追加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特许加盟者除第三条,第1款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外,还要新建另外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同时另支付加盟金。

  4、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办公地址变更,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特许加盟者希望变更在第三条第1款规定区域内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向总部提出变更地址申请。

  第四条 特许加盟者特权

  1、以_________品牌对外广告宣传,促销,及其它宣传活动。

  3、免费享有_________总部所属各网站业务推广宣传,在网站内注明特许加盟者的办公地址,电话,邮箱。

  4、特许加盟者具有独立经营为主,总部监督指导为附的原则,开展工作。

  5、特许加盟者可以适时地得到经营所必须信息情报资料。

  6、特许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总部岗前培训。

  第五条 特许加盟总部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特许加盟者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总部免费向特许加盟者传授必需的业务知识和经营技术。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开业前后一个月,作为营运入轨期,总部根据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员进行开业和业务指导,指导期起超过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计费。

  3、总部每年向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派遣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

  4、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分支机构的员工。

  5、总部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协助采购必要器材。

  6、总部协助加盟者调取相关信息情报资料和档案资料。

  第六条 特许加盟服务质量管理

  1、为维护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服务质量的统一性,提高明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许加盟者的经营服务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开展工作。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巡查工作,总部根据经营状况进行培训指导。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和证照,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其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__%。

  2、甲方提供总部各类业务的合同文本和经营管理制度。

  3、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疑难业务,如需甲方派员技术支持,甲方应给予支持帮助,其开支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4、甲方无偿为乙方在总部所属网站宣传推广,扩大乙方知名效应。

  5、甲方总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业务,甲方必须移交乙方办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适当业务提成,具体比例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6、甲方每年提供证照年检相关手续,乙方负责年检工作并支付其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

  2、乙方担任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经理,承担本单位经营活动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现一切债务债权,均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所有经营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应服从甲方总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 保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特许加盟者各类资料和有损于特许加盟者的情报。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总部技术秘密和其它内部情报。

  3、乙方不得损害总部和其它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分支机构的业务。

  第十条 合同延续条件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违规经营,未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甲方优先考虑续签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总部提出申请,总部同意后,可以适当减少加盟费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终止

  1、特许加盟者拖欠需交总部管理服务费。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查封、审查。

  第十二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负担因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强制政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违约者按本合同实际金额的_________%处以罚责。

  第十四条 协商解决

  1、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不可协调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于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加盟特许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导言

  甲方系从事________________的专业企业。“______”(_______)是其品牌。甲方作为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者,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在*大陆各地进行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乙方有意经销“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为甲乙双方合作顺利且顺利地在区域市场进行市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二、经销区域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以下区域______公司产品经销权:

  三、经销时限

  本合同规定的经销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经销权限

  1.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地域)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经销权,在该区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经销商或将其商标交于第三方使用或自行经营有关“______________”的业务。

  2.乙方所拥有的经销权,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若违反,甲方不予承认,并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3.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跨区域开展业务。对甲方尚未开发的市场,乙方可申请该区域经销权。若乙方未申请或未经甲方批准自行开展业务,甲方随时有权停止乙方在该区域的一切业务。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该区域的业务,并将该区域的一切业务无条件移交给甲方处理。

  4.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必须以专卖店或专柜的形式销售______________ 品牌系列产品;乙方也可以发展自己的经销商,但经销商的确认及与经销商之间的业务管理方式需报甲方批准备案。

  5.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须按甲方要求在其经销区域建立经销网点,具体如下:

  a.签约后乙方给付甲方的首批进货额不得低于4万元,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内向甲方进货额不少于_______万元;主加盟商方式的设立经销点总数_______个以上。

  b.从合同第二年度开始,乙方的进货额每年递增_______%.如乙方要进行省级代理必须经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如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如:撤回经销权等)

  五、供货方式及货款结算

  1.现货供货:甲方按统一零售价的_______折向乙方及时、充足地供应适销、优质的产品。

  2.订单供货:对乙方受理的订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要货申请,甲方负责于接单后二十二天内组织货源并安排发货。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3.货款结算:甲方对乙方实行款到发货制。

  4.对通过商场专柜经销的,若由甲方与商场直接结算的,甲方每月将收款总额扣除税费及甲、乙双方确定的相关费用后的余款于第一时间汇往乙方指定帐户。

  5.货品调换:

  a.凡属于质量问题的货品,甲方无条件实行换货(乙方须在换货清单上注明问题所在)

  b.调换货:对批发价卖断货品的,甲方不予调换。

  对于选择专卖形式的货品,甲方可予15%的换货一次(一个月内,同类货品),乙方调换货品须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调换。换货时须保持货品及包装完整无损,否则不予调换。

  c.乙方的订单货品,除质量问题外,甲方不予调换、收回。

  6.运输

  加工厂到________及________市区内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________市外的托运费用由乙方负担。

  7.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并配合甲方各种销售管理措施。

  六、市场开拓、管理

  1.乙方设立销售网点的地理位置及营业面积须征求甲方认可,经销网点必须位于繁华地段或业态良好的商场,且按甲方统一形象进行装潢布置、品牌推广及促销,不得有任何损害______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自行办理当地经销机构或经销网点的一切手续,其经营独立自主,自负盈亏,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所设立的经销机构、经销网点须冠以“______________”命名。

  3.______所有卖场内只能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更不得仿冒______产品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4.甲方保留对乙方的经销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的权利,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市场管理行为。

  5.甲方所颁发的`所有文件、资料都属于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外泄或出卖。

  七、广告宣传

  1.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进行的品牌广告宣传活动须事先书面上报甲方,获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以保持品牌形象的统一。

  2.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投放的广告费用每年为其年进货额的_____%,在上述额度内,甲方给予报销乙方广告费用的_____%(凭正式有效的凭证);如乙方投放的广告费用超过年进货额的_____%,双方应协商解决。

  3.以上所用广告,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

  八、奖、罚则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第一个销售点必须开始营业,否则,甲方可酌情给予处罚。

  2.对乙方在正常销售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无进货的,甲方有权酌情给予处罚。

  3.对乙方超额完成进货指标的,甲方超额部份的按超额数的_____%奖励乙方。

  4.在合同年度内,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额的,甲方将按未完成的_____%计扣保证金,直到保证金为零。

  九、合同的到期

  1.合同期满后,乙方可提前一个月申请续约,甲方根据乙方的营业业绩核定。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享有优先代理权。

  2.乙方不再代理时,应拆除乙方卖场内所有与______有关的标识。

  十、法律责任

  1.在合同的履行中,甲方违约,将双倍返还乙方的保证金,乙方违约,甲方将不再返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报请签约地有关部门裁决。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特许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导言

  甲方系从事________________的专业企业。“______”(_______)是其品牌。甲方作为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者,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在*大陆各地进行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乙方有意经销“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为甲乙双方合作顺利且顺利地在区域市场进行市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二、经销区域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以下区域______公司产品经销权:

  三、经销时限

  本合同规定的经销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经销权限

  1.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地域)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经销权,在该区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经销商或将其商标交于第三方使用或自行经营有关“______________”的业务。

  2.乙方所拥有的经销权,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若违反,甲方不予承认,并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3.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跨区域开展业务。对甲方尚未开发的市场,乙方可申请该区域经销权。若乙方未申请或未经甲方批准自行开展业务,甲方随时有权停止乙方在该区域的一切业务。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该区域的业务,并将该区域的一切业务无条件移交给甲方处理。

  4.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必须以专卖店或专柜的形式销售______________ 品牌系列产品;乙方也可以发展自己的经销商,但经销商的确认及与经销商之间的业务管理方式需报甲方批准备案。

  5.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须按甲方要求在其经销区域建立经销网点,具体如下:

  a.签约后乙方给付甲方的首批进货额不得低于4万元,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内向甲方进货额不少于_______万元;主加盟商方式的设立经销点总数_______个以上。

  b.从合同第二年度开始,乙方的进货额每年递增_______%.如乙方要进行省级代理必须经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如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如:撤回经销权等)

  五、供货方式及货款结算

  1.现货供货:甲方按统一零售价的_______折向乙方及时、充足地供应适销、优质的产品。

  2.订单供货:对乙方受理的订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要货申请,甲方负责于接单后二十二天内组织货源并安排发货。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3.货款结算:甲方对乙方实行款到发货制。

  4.对通过商场专柜经销的,若由甲方与商场直接结算的,甲方每月将收款总额扣除税费及甲、乙双方确定的相关费用后的余款于第一时间汇往乙方指定帐户。

  5.货品调换:

  a.凡属于质量问题的货品,甲方无条件实行换货(乙方须在换货清单上注明问题所在)

  b.调换货:对批发价卖断货品的,甲方不予调换。

  对于选择专卖形式的货品,甲方可予15%的换货一次(一个月内,同类货品),乙方调换货品须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调换。换货时须保持货品及包装完整无损,否则不予调换。

  c.乙方的订单货品,除质量问题外,甲方不予调换、收回。

  6.运输

  加工厂到________及________市区内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________市外的托运费用由乙方负担。

  7.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并配合甲方各种销售管理措施。

  六、市场开拓、管理

  1.乙方设立销售网点的地理位置及营业面积须征求甲方认可,经销网点必须位于繁华地段或业态良好的商场,且按甲方统一形象进行装潢布置、品牌推广及促销,不得有任何损害______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自行办理当地经销机构或经销网点的一切手续,其经营独立自主,自负盈亏,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所设立的经销机构、经销网点须冠以“______________”命名。

  3.______所有卖场内只能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更不得仿冒______产品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4.甲方保留对乙方的经销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的权利,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市场管理行为。

  5.甲方所颁发的所有文件、资料都属于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外泄或出卖。

  七、广告宣传

  1.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进行的品牌广告宣传活动须事先书面上报甲方,获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以保持品牌形象的统一。

  2.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投放的广告费用每年为其年进货额的_____%,在上述额度内,甲方给予报销乙方广告费用的_____%(凭正式有效的'凭证);如乙方投放的广告费用超过年进货额的_____%,双方应协商解决。

  3.以上所用广告,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

  八、奖、罚则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第一个销售点必须开始营业,否则,甲方可酌情给予处罚。

  2.对乙方在正常销售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无进货的,甲方有权酌情给予处罚。

  3.对乙方超额完成进货指标的,甲方超额部份的按超额数的_____%奖励乙方。

  4.在合同年度内,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额的,甲方将按未完成的_____%计扣保证金,直到保证金为零。

  九、合同的到期

  1.合同期满后,乙方可提前一个月申请续约,甲方根据乙方的营业业绩核定。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享有优先代理权。

  2.乙方不再代理时,应拆除乙方卖场内所有与______有关的标识。

  十、法律责任

  1.在合同的履行中,甲方违约,将双倍返还乙方的保证金,乙方违约,甲方将不再返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报请签约地有关部门裁决。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特许合同6

  加盟特许经营合同编号no.

  特 许 人:c连锁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受 许 人: (下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前言:

  (1)乙方认可甲方是c产品、知识产权及相关的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甲乙双方在*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c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4)本协议中使用的小标题,均为方便理解而使用,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1.释义

  除本合同文意(包括前言)另有需要,下列各词应有如下含义:

  c产品 由甲方统一配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产品。

  c知识产权 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c商标、商号、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

  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购物胶袋等。

  2.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省市 区 街号开设c连锁店,专门销售甲方统一配送的c产品。

  2.2 甲方将其所有的c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c的经营活动。

  2.3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内,即在 年 月日前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c连锁店,并以此作为最终获得c特许经营权的前提。

  3.2 连锁店内的电脑硬件及软件按甲方管理系统的需要由甲方代乙方购置,此项费用合计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3.3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自我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连锁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4 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甲方提供并许可其经营的c产品,不能经营其他任何产品。

  3.5 乙方在连锁经营时必须明码实价,按甲方所制定的统一价格销售。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适当的调配;

  4.1.2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甲方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4.1.4乙方如根本违反本合同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按期支付货款月及给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造成企业形象重大破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2 甲方义务:

  4.2.1负责c的原材料采购、产品设计、开发和生产,并负责依约向乙方提供c产品;

  4.2.2提供乙方成立c连锁店时需由特许方即甲方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4.2.3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向乙方提供c连锁经营专业培训(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陈列推广、电脑操作等);

  4.2.4负责乙方的铺面设计,并在在乙方开店前指定当地的管理机构负责向乙方赠送一定数量的宣传推广用品(包括吊旗、吊画、海报、特价牌及购物胶袋等),赠品的数量由甲方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根据乙方铺面的具体情况来定;

  4.2.5负责制定和修改c连锁店的经营手册、经营守则;

  4.2.6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乙方的独家经营权。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权利:

  5.1.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c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5.1.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负责连锁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

  5.1.4有权对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员工不负责任造成乙方严重缺货、影响乙方的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5.1.5有权到甲方c网站上了解、查询产品信息及行业发展最新动态;

  5.1.6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活动。

  5.2乙方义务

  5.2.1 及时向甲方给付货款;

  5.2.2 按c的统一形象要求,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或由甲方指定的装修公司进行店铺装潢),并负责装修费用,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货架、标志、牌匾、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5.2.3确保连锁店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证照的合法性与完整性,以保证连锁店经营业务的合法正常开展;

  5.2.4在连锁店内只能按甲方规定的统一价格经营销售甲方许可的c产品,不得经营其他任何产品,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产品价格,需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5.2.5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提供的c产品经验收后,乙方应妥善保管,并负责验收后的产品质量及所销售产品的售后服务;

  5.2.6派专人管理货物并应甲方及其指定管理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

  5.2.7对c网上商店有推广宣传的义务,对经营区域内的网上客户提供服务的义务,并获取协议利润;

  5.2.8积极参予甲方安排的统一促销活动及其他活动;

  5.2.8在知悉任何第三方可能侵犯甲方对c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c产品及经营所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6. 特许加盟费用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甲方指定帐户支付特许经营加盟费 元;合同保证金 元;合计元。

  7. 货物配送、调换及运输

  7.1 甲方以进货价按每*方米 元至 元的金额向乙方连锁店提供首次配货量。

  7.2 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根据乙方的'市场情况统一配货,在开业x个月内某种销量不超过该品种进货总量的xx%,乙方可向甲方指定的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确认申请调换的货物保存完好,并由甲方审批后给予一定比例的调换。

  7.3 开店之日,乙方应提前xx天将款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在收到款项后,组织发货;开店之后,乙方要求甲方发货前,将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甲方在确认收到乙方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到甲方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所属仓库提货,每次配货周期不少于x天。

  8.承诺及保证

  8.1甲方对x连锁店的商标、商号、cis系统等所有经营技术等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

  8.2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9.违约责任

  9.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支付货款。如乙方逾期向甲方及其指定的当地管理机构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应交而未交总额的千分之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个月仍未付清,甲方及其指定的管理机构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追回货款;

  9.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应依约向乙方发放货物。否则,按上述条款同等执行。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x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x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11.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若执行该意向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 一般条款

  12.1本合同的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12.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即时生效。

  12.3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的有效期为年,从年月 日至年月 日。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方(特许人):c连锁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年月 日

  乙方(受许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代表签字:

  电话: 传真: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 年月

加盟特许合同7

  甲方:____品牌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__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之原则,就做为“__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 地区做为“____”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经销商,并甲方不得在该地区做任何其它销售。

  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可跨地区经营,并除甲方指定促销期内可降低销售价以外,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零售价出售。为了严格执行上述原则,乙方需预付保证金(即:专营按金),细节见第三条。

  三、甲、乙双方的合作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____年_月至__月,在__市开设____专卖店, 专营按金为人民币10,000元。

  第二期:____年__月起,任__市地区的总经销商,专营按金增加人民币10,000元,共计20,000元。

  四、甲方产品以优惠价格批发予乙方,即零售价的57%作为批发价(含增值税发票)。

  五、乙方须按约定买断甲方产品,而且首次进货量不少于零售价七万元人民币,此后乙方须*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20,000元(于第一期的合作期内),____年_月以后乙方须*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并于收货后30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品种,但数量不可超过该次进货量的10%(首次进货所需调换品种的数量不受10%的限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单起七天内发货予乙方。

  八、其它责任义务:

  1、在双方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即向乙方退回保证金。

  2、上货的包装及运输费由甲方负责,调换及退货的包装和运输费由乙方负责。货到后,验收时如发现短少、破损等情况,乙方应在三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补货及调换。

  3、合同以七万元首次进货为一个单位。每个合同单位甲方可无偿提供形象柜一个(2,000.00元/个),色丁衣架80个(6.00元/个),纸袋100个(2.00元/个),灯箱片一*方米(1,000.00元/*方),总计:3,680元,详细资料请阅附页。

  4、合同一经签字即开始生效,有效期由____ 年_月_日至____年_月_日,为期 12 个月。

  5、乙方若在本合同以外的地区销售需由双方签署相关合同后方可。合同期内,如一方欲提早解除合同,须由双方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

  6、为加快乙方取得甲方可提供之最新款式并保证所下定单的准确性,乙方需购置计算机及上网,甲方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以国际互联网联系。同时甲、乙双方需提供可靠的'联络电话及传真号码保持联系。

  7、专卖店开设后,甲方需将专卖店的开设情况登上国际计算机网做宣传,专卖店的详细资料及图片由乙方提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补签合同附件妥善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署盖章)(签署盖章)

  日期: 年月日

加盟特许合同8

  甲方:香港****品牌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之原则,就做为“**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 地区做为“****”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经销商,并甲方不得在该地区做任何其它销售。

  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可跨地区经营,并除甲方指定促销期内可降低销售价以外,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零售价出售。为了严格执行上述原则,乙方需预付保证金(即:专营按金),细节见第三条。

  三.甲、乙双方的合作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199*年*月至**月,在**市开设****专卖店, 专营按金为人民币10,000元。

  第二期:199*年**月起,任**市地区的总经销商,专营按金增加人民币10,000元,共计20,000元。

  四.甲方产品以优惠价格批发予乙方,即零售价的57%作为批发价(含增值税发票)。

  五.乙方须按约定买断甲方产品,而且首次进货量不少于零售价七万元人民币,此后乙方须*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20,000元(于第一期的合作期内),199*年*月以后乙方须*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并于收货后30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品种,但数量不可超过该次进货量的10%(首次进货所需调换品种的数量不受10%的限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单起七天内发货予乙方。

  八.其它责任义务:

  1.在双方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即向乙方退回保证金。

  2.上货的包装及运输费由甲方负责,调换及退货的包装和运输费由乙方负责。货到后,验收时如发现短少、破损等情况,乙方应在三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补货及调换。

  3.合同以七万元首次进货为一个单位。每个合同单位甲方可无偿提供形象柜一个(2,000.00元/个),色丁衣架80个(6.00元/个),纸袋100个(2.00元/个),灯箱片一*方米(1,000.00元/*方),总计:3,680元,详细资料请阅附页。

  4.合同一经签字即开始生效,有效期由199* 年*月*日至199*年*月*日,为期 12 个月。

  5.乙方若在本合同以外的地区销售需由双方签署相关合同后方可。合同期内,如一方欲提早解除合同,须由双方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

  6.为加快乙方取得甲方可提供之最新款式并保证所下定单的准确性,乙方需购置计算机及上网,甲方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以国际互联网联系。同时甲、乙双方需提供可靠的联络电话及传真号码保持联系。

  7.专卖店开设后,甲方需将专卖店的开设情况登上国际计算机网做宣传,专卖店的详细资料及图片由乙方提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补签合同附件妥善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署盖章) (签署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加盟特许合同9

  甲方:上海 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 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 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 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 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 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 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 (keaido)"和" . "注册商标,乙方以 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 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10000元)共计15000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 _区域内开设 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 。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 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 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 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追加建店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 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 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1万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1.5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1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

  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

  累计进货额达到50000元获得年终2%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100000元获得年终4%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 (keaido)和 . "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关" "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4、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第十三条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 (keaido)和 . "或与" (keaido)和 . "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3、所有带有" (keaido)和 . "商标、徽记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 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 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仿冒,滥用 商标。

  2) 乙方因违法经营被*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 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 "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带有" (keaido)"和" . "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

  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 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饰、宣传品等、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上海 服饰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时间:联系电话:时间


加盟特许合同9篇扩展阅读


加盟特许合同9篇(扩展1)

——特许加盟合同9篇

特许加盟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XX连锁餐厅”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文本名词释义

  1、 知识产权:特指“XX”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XX”全套VI视觉系统、“XX” 经 营 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合同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 XX餐厅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XX”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县)区,开设“XX”_______连锁餐厅。

  2.2、 在合同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超市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 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 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合同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XX系列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合同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XX餐厅”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 整 (¥ 元),及支付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合同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合同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 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 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 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 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合同违约责任

  8.1、 为维护“XX”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合同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合同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合同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乙 方:_______

  签

  签约代表:_______

  联

  联系电话:_______ 系方:_______约代表:_______电话: _______

  公司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月_______日

特许加盟合同2

  甲方(加盟总部):_________事务所

  乙方(加盟者):_________

  为了发挥_________国家注册商标的品牌效益,本着互惠互利,*等自原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多方论证,共同达成以下合同条款,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条款.

  第一条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加盟期为三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 特许加盟相关费用

  1、特许加盟金: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本合同双方签定时乙方向甲方一次**纳。

  2、管理服务费:乙方每月十日前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_________元。(根据地域差异每月管理服务费在_________元上下浮动)

  第三条 特许加盟使用权范围

  1、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设在_________,面积_________*方米。

  2、总部在特许加盟地域市内另外设立特许加盟分支机构不得超过_________家,特许加盟经营单位。

  3、追加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特许加盟者除第三条,第1款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外,还要新建另外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与总部另签订特许加盟合同,同时另支付加盟金。

  4、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办公地址变更,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它原因,特许加盟者希望变更在第三条第1款规定区域内的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时,必须向总部提出变更地址申请。

  第四条 特许加盟者特权

  1、以_________品牌对外广告宣传,促销,及其它宣传活动。

  3、免费享有_________总部所属各网站业务推广宣传,在网站内注明特许加盟者的办公地址,电话,邮箱。

  4、特许加盟者具有独立经营为主,总部监督指导为附的原则,开展工作。

  5、特许加盟者可以适时地得到经营所必须信息情报资料。

  6、特许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总部岗前培训。

  第五条 特许加盟总部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特许加盟者能良好经营,在开业前,总部免费向特许加盟者传授必需的业务知识和经营技术。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开业前后一个月,作为营运入轨期,总部根据加盟者的需要是否派员进行开业和业务指导,指导期起超过十天的按每天_________元计费。

  3、总部每年向特许加盟分支机构派遣技术人员进行巡回指导。

  4、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分支机构的员工。

  5、总部依照加盟者的需求,协助采购必要器材。

  6、总部协助加盟者调取相关信息情报资料和档案资料。

  第六条 特许加盟服务质量管理

  1、为维护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服务质量的统一性,提高明_________品牌形象,特许加盟者的经营服务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开展工作。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巡查工作,总部根据经营状况进行培训指导。

  第七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出具相关法律文件和证照,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其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_________%。

  2、甲方提供总部各类业务的合同文本和经营管理制度。

  3、乙方在经营中出现疑难业务,如需甲方派员技术支持,甲方应给予支持帮助,其开支费用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4、甲方无偿为乙方在总部所属网站宣传推广,扩大乙方知名效应。

  5、甲方总部所受理乙方地域的`业务,甲方必须移交乙方办理,收入乙方所有,甲方可以收取适当业务提成,具体比例甲乙双方协商办理。

  6、甲方每年提供证照年检相关手续,乙方负责年检工作并支付其费用。

  第八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依照本合同规定缴纳管理服务费和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

  2、乙方担任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经理,承担本单位经营活动的一切法律责任和义务,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出现一切债务债权,均由乙方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3、乙方所有经营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4、乙方应服从甲方总部业务指导监督检查。

  第九条 保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方展示特许加盟者各类资料和有损于特许加盟者的情报。

  2、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总部技术秘密和其它内部情报。

  3、乙方不得损害总部和其它特许加盟分支机构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分支机构的业务。

  第十条 合同延续条件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违规经营,未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甲方优先考虑续签特许加盟合同,加盟者必须在合同期满前二个月,向总部提出申请,总部同意后,可以适当减少加盟费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 合同解除终止

  1、特许加盟者拖欠需交总部管理服务费。

  2、特许加盟分支机构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查封、审查。

  第十二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条款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负担因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强制政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履行本合同,违约者按本合同实际金额的_________%处以罚责。

  第十四条 协商解决

  1、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不可协调者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签于_________。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定具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条款执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权签约人:_________ 授权签约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特许加盟合同3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令第485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xx 年第4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xx 年第12号)以及《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制订,供当事人签约使用或参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填写,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选择和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被选择的条款和补充约定的内容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3.双方关于快递服务操作规程有具体约定的,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等、公*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 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方米,营业面积*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

  注册商标权;

  企业标记权;

  专利权;

  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7.2 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次或 次/年的统一培训。

  7.4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被特许人的义务

  8.1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8.3 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8.5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8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9.广告宣传

  9.1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9.2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许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11.5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6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7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11.8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 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附件1:

  1.被特许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特许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元。

  2.被特许人应当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账户号: )存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

  3.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方式(程序):

  4.双方对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有争议时:

  5.保证金少于 时,被特许人应当在收到特许人书面通知后日内补足。

  6.履约保证金的归还方式:

  7.履约保证金未能足额按时归还的:

  8.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

特许加盟合同4

  特许人(甲方):上海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

  受许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为了在上海婴幼儿用品经营活动中*等互利、共同发展,经过认真协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将上海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本合同中下列名词的含义

  1.1知识产权:是指上海的产品专利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企业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

  1.2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的店面形象、旗帜、吉祥物、标志、图案、广告画面等。

  1.3商品:是指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和甲方取得经销权的商品。

  第二条特许经营的区域保护范围

  2.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镇(街道)的管辖范围内开办上海特许专营店。

  2. 2区域保护范围:县*所在的镇、县以下的镇,每镇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县级市的市区、中等城市的区,每区开设只开两家上海特许专营店。100万人口以上大城市的区,在每个街道办事处的管辖范围内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区辖镇、市辖镇,每镇只开一家上海特许专营店。

  第三条特许经营方式

  3.1 甲方将其所拥有的商品、品牌、商标、标志、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号、上海企业的vis视觉形象系统、特许经营管理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关的电脑软件等,以签订本合同的形式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

  3.2 乙方自筹资金在本合同约定区域内设立上海特许专营店。在当地工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3 在统一商店形象,统一由甲方提供商品,并且可退可换的情况下,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4 乙方在经营期间享有特许专营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5 乙方须按上海特许专营店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经营的商品进行建议性调配。

  4.1.2 甲方对有损上海企业形象和信誉的情形有监督和制止的权力。

  4.1.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商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1.4 甲方为了更好地履行本合同,专门设立上海全国连锁总部,是甲方的具体办事机构,代表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行使相应权力。如上海全国连锁总部违约,就是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4.2 甲方的义务

  4.2.1 负责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供商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上海特许专营店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4.2.3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详见合同附件一)。

  4.2.4 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上海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 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商品调换服务。

  4.2.6 如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甲方要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4.2.7 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5.1.1 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商品,并在合同约定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5.1.2 乙方有权拥有特许专营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 乙方负责特许专营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1.4 乙方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1.5 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授权区域内发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发展的分店,进货量可作为乙方的进货量。

  5.1.7 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将甲方许可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5.1.8 乙方超额完成销售任务,有权要求甲方按每年度超额完成部分的3%进行返利,超额5万元以上按4%进行返利。

  5.1.9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销售任务并无其他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有权要求甲方返还特许加盟保证金。

  5.2乙方义务

  5.2.1 乙方自已配置全国直拔电话机和传真机,有条件的还应配置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联络设备,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5.2.2 乙方按上海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由甲方提供店内外装修的`装修图纸、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专营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

  整,并保持上海特许专营店的整体风格和色彩。

  5.2.3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0天内,自行在当地办理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由乙方承担和处置,与甲方无关。

  5.2.4 为确保各特许专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后一个月内,必须将专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张)、店面照片(六张)和专营店具体地址以邮件方式至甲方。

  5.2.5 乙方在特许专营店内主要经营由甲方提供的商品,如自行补充销售其它商品,须保证商品的质量,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有损甲方形象的商品。

  5.2.6 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没有在甲方进货,视为乙方单方面中止本合同,不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也不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甲方即可撤销乙方的特许经营权。

  5.2.7 乙方应该完成销售定额为:第一年为8万元,第二年为9万元,第三年为10万元。

  5.2.8 乙方应该积极参与甲方统一组织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5.2.9 乙方在知悉任何第三方侵犯甲方所拥有的权益,或有关商品经营所发生的任何争议、诉讼、仲裁等,均有义务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5.2.10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商品时, 必须于收货当天起三日内进行商品的数量和质量验收。商品由于质量问题应在一个月内返回甲方仓库(详见合同附件二)。

  5.2.11如乙方向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持许经营权, 必须向甲方递交书面的转让申请,经甲方同意后,乙方(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到甲方办理特许经营权转让手续。

  第六条特许加盟保证金的收取与返还

  6.1 甲方同意不向乙方收取加盟费。

  6.2 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8000元。交纳特许加盟保证金的目的,是表示乙方保证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因此全面享受本合同约定的权利。

  6.3 特许加盟保证金的返还:甲方在合同期内分三次返还乙方。当乙方第一年累计进货量达8万元时返还3000元;当乙方第二年累计进货量达9万元时返还3000元;当乙方第三年累计进货量达10万元时返还20xx元。第一或第二年度未达到约定进货量,但在三年内累计完成了总进货定额,甲方在第三年度全额返还保证金给乙方。

  * 如乙方没有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进货量,就不能要求甲方返还保证金。

  第七条订货、补货、换货和退货

  7.1 订货方式:

  7.1.1 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配置适销的商品。

  7.1.2 乙方到甲方商品展示室看样订货。

  7.1.3 乙方在甲方的网站上看样订货。

  7.1.4 由甲方给乙方发商品图册或光盘,由乙方采样定货。

  7.1.5 订货的品种和数量由乙方自主决定。

  7.1.6 乙方开业时首次配货量标准:按店内面积每*方米乘以600元(进货价)为标准。一般首批进货不得低于1万元。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具体的配货要求, 也可以由甲方提供配货清单后给乙方确认。

  7.2 为降低运输成本,乙方补货时,按进货价每次应不低于20xx元。

  7.3 乙方在甲方所购的商品,无论质量问题还是销路问题,在没有污损,不影响第二次正常销售的情况下,均可向甲方换货(详见合同附件二)。

  7.4 首批进货运输费用由甲乙两方各承担50%。以后乙方换货、补货运输费用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除外)。如乙方一次性进货达5000元(按进货价计算),运费由甲方承担。

  7.5 乙方如需退出加盟,应写《退出加盟申请书》,提前一个月以书信或传真形式交给甲方,甲方保证在收到《退出加盟申请书》一个月内,将其供应给乙方的商品按原供应价收回(详见合同附件二)。

  第八条承诺及保证

  8.1 甲方对各地上海特许专营店的商号、商标、vis系统等所有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保证不作任何处置和更改;

  8.2 甲方坚持按区域保护发展的原则,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不在乙方加盟办店的保护区域内再发展其它加盟店。

  8.3 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制度、营销经验、商品批发价等有形和无形的资产均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

  8.4 合同期内,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1-5日内向乙方发货。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构成违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不再返还给乙方。

  9.2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 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12小时内将事情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

  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一条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 若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修改、补充和解除

  12.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12.2 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和补充。

  12.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 合同的有效期为3年:

  从200___ 年____月____日起到200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满后,在无违约的前提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而且不需交保证金。

  甲方:上海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

  办事机构:上海全国连锁总部

  联系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200年月日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200 年月

特许加盟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导言

  甲方系从事________________的专业企业。“______”(_______)是其品牌。甲方作为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者,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在*大陆各地进行品牌推广和产品销售。乙方有意经销“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为甲乙双方合作顺利且顺利地在区域市场进行市场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二、经销区域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授权乙方以下区域______公司产品经销权:

  三、经销时限

  本合同规定的经销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经销权限

  1.在合同期内,乙方拥有______________(地域)______________系列产品经销权,在该区域内甲方不得再指定其它经销商或将其商标交于第三方使用或自行经营有关“______________”的业务。

  2.乙方所拥有的经销权,不得擅自转让给第三方;若违反,甲方不予承认,并有权取消乙方的经销权。

  3.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开展业务,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跨区域开展业务。对甲方尚未开发的市场,乙方可申请该区域经销权。若乙方未申请或未经甲方批准自行开展业务,甲方随时有权停止乙方在该区域的一切业务。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停止该区域的业务,并将该区域的一切业务无条件移交给甲方处理。

  4.乙方在授权区域内必须以专卖店或专柜的形式销售______________ 品牌系列产品;乙方也可以发展自己的经销商,但经销商的确认及与经销商之间的业务管理方式需报甲方批准备案。

  5.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须按甲方要求在其经销区域建立经销网点,具体如下:

  a.签约后乙方给付甲方的首批进货额不得低于4万元,乙方在合同第一年度内向甲方进货额不少于_______万元;主加盟商方式的设立经销点总数_______个以上。

  b.从合同第二年度开始,乙方的进货额每年递增_______%.如乙方要进行省级代理必须经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如达不到上述标准,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如:撤回经销权等)

  五、供货方式及货款结算

  1.现货供货:甲方按统一零售价的_______折向乙方及时、充足地供应适销、优质的产品。

  2.订单供货:对乙方受理的订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要货申请,甲方负责于接单后二十二天内组织货源并安排发货。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3.货款结算:甲方对乙方实行款到发货制。

  4.对通过商场专柜经销的,若由甲方与商场直接结算的,甲方每月将收款总额扣除税费及甲、乙双方确定的相关费用后的余款于第一时间汇往乙方指定帐户。

  5.货品调换:

  a.凡属于质量问题的货品,甲方无条件实行换货(乙方须在换货清单上注明问题所在)

  b.调换货:对批发价卖断货品的,甲方不予调换。

  对于选择专卖形式的货品,甲方可予15%的换货一次(一个月内,同类货品),乙方调换货品须书面申请,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调换。换货时须保持货品及包装完整无损,否则不予调换。

  c.乙方的订单货品,除质量问题外,甲方不予调换、收回。

  6.运输

  加工厂到________及________市区内运输费用由甲方负责,________市外的托运费用由乙方负担。

  7.乙方按月向甲方提供进、销、存报表,并配合甲方各种销售管理措施。

  六、市场开拓、管理

  1.乙方设立销售网点的地理位置及营业面积须征求甲方认可,经销网点必须位于繁华地段或业态良好的商场,且按甲方统一形象进行装潢布置、品牌推广及促销,不得有任何损害______品牌形象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2.乙方自行办理当地经销机构或经销网点的一切手续,其经营独立自主,自负盈亏,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乙方所设立的经销机构、经销网点须冠以“______________”命名。

  3.______所有卖场内只能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不得经营其它品牌产品,更不得仿冒______产品进行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4.甲方保留对乙方的经销行为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的权利,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市场管理行为。

  5.甲方所颁发的所有文件、资料都属于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外泄或出卖。

  七、广告宣传

  1.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进行的品牌广告宣传活动须事先书面上报甲方,获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以保持品牌形象的统一。

  2.乙方在其经销区域所投放的广告费用每年为其年进货额的_____%,在上述额度内,甲方给予报销乙方广告费用的_____%(凭正式有效的凭证);如乙方投放的广告费用超过年进货额的_____%,双方应协商解决。

  3.以上所用广告,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

  八、奖、罚则

  1.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乙方第一个销售点必须开始营业,否则,甲方可酌情给予处罚。

  2.对乙方在正常销售时间内连续三个月无进货的,甲方有权酌情给予处罚。

  3.对乙方超额完成进货指标的,甲方超额部份的按超额数的_____%奖励乙方。

  4.在合同年度内,乙方未能完成合同约定销售额的,甲方将按未完成的'_____%计扣保证金,直到保证金为零。

  九、合同的到期

  1.合同期满后,乙方可提前一个月申请续约,甲方根据乙方的营业业绩核定。同等条件下,乙方应享有优先代理权。

  2.乙方不再代理时,应拆除乙方卖场内所有与______有关的标识。

  十、法律责任

  1.在合同的履行中,甲方违约,将双倍返还乙方的保证金,乙方违约,甲方将不再返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在合作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可提请仲裁或报请签约地有关部门裁决。

  十一、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二、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合同6

  这是一份餐饮业特许经营合同样本。样本开头部分的内容是关于一些基本事实的陈述,包括特许人与受许人双方的基本情况、签约时间和地点、受许人向特许人作出的总体承诺等等。当然,不同的合同会有不同的风格,为了强调争议的解决方式,该样本便将争议解决的总体原则也置于基本事实的陈述部分中。样本的正文部分是协议约定,共有二十条。

  1、第一条是关于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又具体分为标准费、受许人增开餐馆的折扣费用、延期费、附属店面费、老受许人与新受许人另开新店的增加费、转让费等。

  2、第二条是关于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确定为销售额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条是关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如使用特许人的管理系统和操作手册的权利、对特许人管理系统中改良技术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权、对于特许人的品牌作有限地与餐馆有关的其他使用。

  4、第四条是关于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第五条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共15款,各款内容如下:

  第1款约定经营场所的租赁事宜。经营场所既可以由特许人向出租人租赁后再转租给受许人,也可以由受许人直接从出租人处租赁。如采用前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特许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与房主无关,在受许人严格履行转租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房主与特许人发生任何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致使受许人遭受损失,受许人可向特许人要求赔偿;而如果采用后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房主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受许人违反租赁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诉涉及特许人的品牌而使特许人遭受损失,则特许人可向受许人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2款约定受许人的经营活动应当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并承担费用;遵守操作手册要求和建议的规格、标准和步骤,并随操作手册的更新和改进而作适时调整和修改,符合特许人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得透露或允许他人复制操作手册的内容。

  第3款约定受许人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按特许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险项目。

  第4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以及违反此项规定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5款约定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第6款约定受许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向特许人报告销售情况,并按规定的方式在受许人的系统中记录销售和经营情况。

  第7款约定特许人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即可到受许人的经营场所检查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并检查、审核复印受许人的各种记录。

  第8款约定对于受许人低报销售额的惩罚性措施。

  第9款约定广告费的支付方式。

  广告费在特许经营中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不愿意承担广告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广告费,而受许人众多,是否每个受许人都能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而不影响广告宣传还很难说,况且广告费数额十分巨大,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势必存在困难;而如果让受许人来承担广告费,宣传的是特许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资,能否起到促销的效果、获得回报还很难说,有时甚至还会因特许人自己品牌的价值不高而使得广告投资成为一种浪费,因此如果让受许人承担广告费,他们也会心存疑虑。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个两全之计就是由特许人和受许人约定设立一个广告基金帐户,受许人从每周的销售额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广告费汇至广告基金帐户上,至于具体的广告方式则由特许人根据广告基金帐户上的数额与广告商协商而定。这样一来,特许人和受许人都不必事先准备大量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而且受许人对于广告费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种不需要本钱也不承担风险的方式。如果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好,则付出的广告费相应的就多,反之则少。不过采取这种方式的问题是,如果特许人将广告基金帐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挪作它用的话,就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受许人的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无疑又会侵害受许人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受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广告基金帐户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许人违反这一制度,受许人有权中止支付广告基金,特许人还应当向受许人返还广告基金帐户上未用于广告宣传的资金。

  特许加盟合同样本,

  第10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将特许人的品牌标志与“出售”字样一起使用。该款约定看上去似乎无关紧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消费者误认为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是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响到特许人的商誉,从而给特许人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

  第11款()约定受许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须及时。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受许人因欠款而陷入债务纠纷或因欠税行为受到处罚从而损害特许人的商誉。

  第12款是关于受许人应当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册中的规定来进行经营管理的约定。

  第13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仅为经营餐馆的目的使用特许人的品牌,而不得为其他任何与经营餐馆无关的目的使用特许人品

  牌。

  6、第六条是关于经营场所变更的约定。主要是要求受许人在变更经营场所之前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

  7、第七条是关于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延期的约定。

  8、第八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情形及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共6款,内容分别规定如下:

  第1款与第2款都是具体约定特许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各种情形(例如受许人不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手续、低报销售额、拖欠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等)。

  第3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不得在其餐馆中继续保留特许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所有的经营管理系统。

  第4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1年内,或者在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后的1年内,受许人在一定区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特许人的其他餐馆的经营活动。

  第5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并对某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进行保密。

  第6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目的而使用的通讯号码、联络地址、网址、域名等等均应归特许人所有。

  9、第九条是关于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的约定。

  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对于拥有高价值品牌的特许人来说,之所以当初愿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大都是对受许人的资质经过了审查与考虑的,他们不会仅仅为了获得一笔短期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就轻易地将自己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他人使用,因为一旦不合格的受许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给广大消费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则特许人所遭受的无形资产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因此,特许人往往会事先与受许人就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作出约定,如约定受许人必须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符合资质要求并能够立即代替自己经营管理餐馆的人,或者是受许人应当要求受让人必须参加特许人的培训并经特许人评价同意后才能受让合同权利义务。

  但是,有一种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内,作为受许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发精神病,应当如何处理?实践中,特许人并不愿意将上述情形约定为合同终止的情形,因为连锁店数量的减少在某种程度上会对特许人的商誉产生不良影响。从理论上说,如果受许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其权利义务;如果是突发精神病,则为了保护受许人本人的权益起见,其监护人应当享有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的优先权。但是,特许人无疑会担心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能否胜任经营活动,为此,可以由特许人与受许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表示不放弃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特许人就应当对其提供指导与培训,所需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摊。

  10、第十条是关于解决争议的详细约定。

  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比较倾向于将协商、调解和仲裁约定为解决争议的方式,而不愿选择诉讼。因为许多特许人都拥有知名的品牌,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其一举一动很容易被人们宣传。如果发生诉讼,特别是多个受许人联合起诉特许人,不管具体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们关注。如果在法院未判决之前就造成误传,就有可能会给一部分公众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协商、调解和仲裁这三种方式当中,特许人又比较强调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争议,因为特许人是基于格式文本与受许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如果是个别受许人违约倒也罢了,只需特许人单独与该受许人解决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许人违反某一条款而被多个受许人提起仲裁,特许人就极容易陷入困境。不过,特许人如果过于强调协商或调解,有时候又容易使受许人要求过高而保持强硬态度。因此,既然不愿意选择诉讼,那么仲裁条款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条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条款才能从根本上排除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点的选择对谁有利不可一概而论。例如,某一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是外国人,受许人是*人,如果选择在特许人所在地仲裁,则在特许人违约时,受许人难究其责,从而处于不利地位;但在受许人违约时,即使特许人在其本国提起仲裁并作出受许人缺*的裁决,就目前的现实情况看来,在执行时也会困难重重,因而又对特许人不利。那么选择在受许人所在地进行仲裁呢?其实,这也得视特许人是否常驻受许人所在地而定,不过,只要特许人是知名的连锁企业集团,大都会在其受许人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这样一来,解决起争议来就方便多了。

  11、第十一条是关于合同条款独立效力、通知、迟延付款等方面的约定。

  12、第十二条是关于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约定。

  13、第十三条是关于适用法律的约定。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果双方均为同一国籍,则适用该国的法律比较合适。对于不同国籍的当事人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既然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涉外特许经营的专门规定,所适用的法律当然也就可以由当事人约定选择了。

  14、第十四条是关于受许人不得与他人另行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

  15、第十五条是关于在餐馆的经营过程中应当使用特许人所使用的语言进行交流的约定。特许经营中的许多具体经营活动诸如帐目往来、销售记录、培训项目、经营状况报告、通知等等既有受许人的参与,也有特许人的参与。例如,特许人的母语为英语时,特许人可能不愿意为众多的受许人承担高额的翻译费用,于是就会要求当受许人不能用英语进行交流时,应当自行承担翻译费用。

  16、第十六条是关于受许人确认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未向受许人作任何陈述。

  17、第十七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未曾向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提出过任何索赔主张。

  18、第十八条是关于特许人与受许人对于各自的偶然损失(例如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损失、因餐馆的起哄、斗殴或抢劫而遭受的损失等)互不负责赔偿的约定。

  一般来说,偶然损失无非就是发生在受许人的经营场所,而一旦受许人的经营场所发生偶然损失,例如火灾或人为的破坏,则会令消费者对经营场所产生恐惧感,但有时候特许人的品牌难免也会被人与经营场所发生的事件联系在一起来看待,因此对特许人也同样不利。

  19、第十九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理解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20、第二十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不作其他牵涉到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陈述的约定。

特许加盟合同7

  这是一份餐饮业特许经营合同样本。样本开头部分的内容是关于一些基本事实的陈述,包括特许人与受许人双方的基本情况、签约时间和地点、受许人向特许人作出的总体承诺等等。当然,不同的合同会有不同的风格,为了强调争议的解决方式,该样本便将争议解决的总体原则也置于基本事实的陈述部分中。样本的正文部分是协议约定,共有二十条。

  1、第一条是关于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约定。首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又具体分为标准费、受许人增开餐馆的折扣费用、延期费、附属店面费、老受许人与新受许人另开新店的增加费、转让费等。

  2、第二条是关于合同存续期间须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的约定。定期交纳的特许权使用费一般确定为销售额的某一百分比。

  3、第三条是关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某些权利的约定。如使用特许人的管理系统和操作手册的权利、对特许人管理系统中改良技术和操作方面信息的使用权、对于特许人的品牌作有限地与餐馆有关的其他使用。

  4、第四条是关于特许人为受许人提供某些支持(如培训、咨询、协助与指导等)的约定。

  5、第五条约定受许人的各项义务。共15款,各款内容如下:

  第1款约定经营场所的租赁事宜。经营场所既可以由特许人向出租人租赁后再转租给受许人,也可以由受许人直接从出租人处租赁。如采用前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特许人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与房主无关,在受许人严格履行转租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房主与特许人发生任何因租赁合同而产生的纠纷致使受许人遭受损失,受许人可向特许人要求赔偿;而如果采用后一种方式,则受许人对于经营场所的使用仅与房主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如果受许人违反租赁合同招致房主的起诉涉及特许人的品牌而使特许人遭受损失,则特许人可向受许人要求相应的赔偿。

  第2款约定受许人的经营活动应当始终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所有必要的手续并承担费用;遵守操作手册要求和建议的规格、标准和步骤,并随操作手册的更新和改进而作适时调整和修改,符合特许人的质量控制标准;不得透露或允许他人复制操作手册的内容。

  第3款约定受许人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产生的一切税费,以及按特许人的要求投保一些保险项目。

  第4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其他任何相同或相类似的经营活动,以及违反此项规定时应支付的赔偿金额。

  第5款约定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的支付方式。

  第6款约定受许人应当按约定时间向特许人报告销售情况,并按规定的方式在受许人的系统中记录销售和经营情况。

  第7款约定特许人有权在无需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即可到受许人的经营场所检查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并检查、审核复印受许人的各种记录。

  第8款约定对于受许人低报销售额的惩罚性措施。

  第9款约定广告费的支付方式。

  广告费在特许经营中并非一个简单的问题。不管是特许人还是受许人都不愿意承担广告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果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广告费,而受许人众多,是否每个受许人都能保质保量地提供服务而不影响广告宣传还很难说,况且广告费数额十分巨大,让特许人独自承担势必存在困难;而如果让受许人来承担广告费,宣传的是特许人的品牌,付出的是自己的投资,能否起到促销的效果、获得回报还很难说,有时甚至还会因特许人自己品牌的价值不高而使得广告投资成为一种浪费,因此如果让受许人承担广告费,他们也会心存疑虑。

  本合同中所采用的一个两全之计就是由特许人和受许人约定设立一个广告基金帐户,受许人从每周的销售额中提取约定的比例作为广告费汇至广告基金帐户上,至于具体的广告方式则由特许人根据广告基金帐户上的数额与广告商协商而定。这样一来,特许人和受许人都不必事先准备大量资金用于广告宣传,而且受许人对于广告费的支付也采取了一种不需要本钱也不承担风险的方式。如果受许人的经营状况好,则付出的广告费相应的就多,反之则少。不过采取这种方式的问题是,如果特许人将广告基金帐户上的部分甚至全部资金挪作它用的话,就等于是间接的提高了受许人的定期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无疑又会侵害受许人的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受许人可以与特许人在合同中约定对于广告基金帐户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一旦特许人违反这一制度,受许人有权中止支付广告基金,特许人还应当向受许人返还广告基金帐户上未用于广告宣传的资金。

  特许加盟合同样本,

  第10款约定受许人不得将特许人的品牌标志与“出售”字样一起使用。该款约定看上去似乎无关紧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如果消费者误认为特许人所拥有的品牌是因为经营状况不佳而不得已予以出售,必然影响到特许人的商誉,从而给特许人的无形资产造成损失。

  第11款()约定受许人的所有付款都必须及时。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受许人因欠款而陷入债务纠纷或因欠税行为受到处罚从而损害特许人的商誉。

  第12款是关于受许人应当按照合同及操作手册中的规定来进行经营管理的约定。

  第13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仅为经营餐馆的目的使用特许人的品牌,而不得为其他任何与经营餐馆无关的目的使用特许人品

  牌。

  6、第六条是关于经营场所变更的约定。主要是要求受许人在变更经营场所之前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

  7、第七条是关于合同期限以及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延期的约定。

  8、第八条是关于合同终止的情形及保守商业秘密的约定。

  共6款,内容分别规定如下:

  第1款与第2款都是具体约定特许人有权终止合同的各种情形(例如受许人不办理经营活动所需的各种手续、低报销售额、拖欠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等等)。

  第3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不得在其餐馆中继续保留特许人的品牌特征,也不得继续使用特许人所有的经营管理系统。

  第4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1年内,或者在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义务后的1年内,受许人在一定区域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特许人的其他餐馆的经营活动。

  第5款约定受许人应当保守特许人的'商业秘密,并对某些不属于商业秘密的具体信息进行保密。

  第6款约定在合同终止或届满以后,受许人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因经营目的而使用的通讯号码、联络地址、网址、域名等等均应归特许人所有。

  9、第九条是关于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的约定。

  受许人转让合同权利,应当征得特许人的同意。对于拥有高价值品牌的特许人来说,之所以当初愿意将特许经营权授予受许人,大都是对受许人的资质经过了审查与考虑的,他们不会仅仅为了获得一笔短期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就轻易地将自己的特许经营权授予他人使用,因为一旦不合格的受许人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给广大消费者留下不好的印象,则特许人所遭受的无形资产损失是难以估计的。因此,特许人往往会事先与受许人就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作出约定,如约定受许人必须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符合资质要求并能够立即代替自己经营管理餐馆的人,或者是受许人应当要求受让人必须参加特许人的培训并经特许人评价同意后才能受让合同权利义务。

  但是,有一种情形值得注意:那就是如果在合同期限以内,作为受许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突发精神病,应当如何处理?实践中,特许人并不愿意将上述情形约定为合同终止的情形,因为连锁店数量的减少在某种程度上会对特许人的商誉产生不良影响。从理论上说,如果受许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其权利义务;如果是突发精神病,则为了保护受许人本人的权益起见,其监护人应当享有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的优先权。但是,特许人无疑会担心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能否胜任经营活动,为此,可以由特许人与受许人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受许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表示不放弃承继合同权利义务,特许人就应当对其提供指导与培训,所需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摊。

  10、第十条是关于解决争议的详细约定。

  解决争议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比较倾向于将协商、调解和仲裁约定为解决争议的方式,而不愿选择诉讼。因为许多特许人都拥有知名的品牌,在社会上影响较大,其一举一动很容易被人们宣传。如果发生诉讼,特别是多个受许人联合起诉特许人,不管具体的案情如何,必然引起人们关注。如果在法院未判决之前就造成误传,就有可能会给一部分公众或多或少留下不良印象。而在协商、调解和仲裁这三种方式当中,特许人又比较强调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争议,因为特许人是基于格式文本与受许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如果是个别受许人违约倒也罢了,只需特许人单独与该受许人解决即可,但如果是因特许人违反某一条款而被多个受许人提起仲裁,特许人就极容易陷入困境。不过,特许人如果过于强调协商或调解,有时候又容易使受许人要求过高而保持强硬态度。因此,既然不愿意选择诉讼,那么仲裁条款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就是必不可少的条款,只有有效的仲裁条款才能从根本上排除进入诉讼程序的可能性。 仲裁地点的选择对谁有利不可一概而论。例如,某一特许经营合同中,特许人是外国人,受许人是*人,如果选择在特许人所在地仲裁,则在特许人违约时,受许人难究其责,从而处于不利地位;但在受许人违约时,即使特许人在其本国提起仲裁并作出受许人缺*的裁决,就目前的现实情况看来,在执行时也会困难重重,因而又对特许人不利。那么选择在受许人所在地进行仲裁呢?其实,这也得视特许人是否常驻受许人所在地而定,不过,只要特许人是知名的连锁企业集团,大都会在其受许人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这样一来,解决起争议来就方便多了。

  11、第十一条是关于合同条款独立效力、通知、迟延付款等方面的约定。

  12、第十二条是关于合同文字及文本的约定。

  13、第十三条是关于适用法律的约定。关于特许经营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如果双方均为同一国籍,则适用该国的法律比较合适。对于不同国籍的当事人该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既然我国目前尚无关于涉外特许经营的专门规定,所适用的法律当然也就可以由当事人约定选择了。

  14、第十四条是关于受许人不得与他人另行订立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

  15、第十五条是关于在餐馆的经营过程中应当使用特许人所使用的语言进行交流的约定。特许经营中的许多具体经营活动诸如帐目往来、销售记录、培训项目、经营状况报告、通知等等既有受许人的参与,也有特许人的参与。例如,特许人的母语为英语时,特许人可能不愿意为众多的受许人承担高额的翻译费用,于是就会要求当受许人不能用英语进行交流时,应当自行承担翻译费用。

  16、第十六条是关于受许人确认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未向受许人作任何陈述。

  17、第十七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未曾向特许人的任何员工、代理人、代表、附属机构等提出过任何索赔主张。

  18、第十八条是关于特许人与受许人对于各自的偶然损失(例如因不可抗力而遭受的损失、因餐馆的起哄、斗殴或抢劫而遭受的损失等)互不负责赔偿的约定。

  一般来说,偶然损失无非就是发生在受许人的经营场所,而一旦受许人的经营场所发生偶然损失,例如火灾或人为的破坏,则会令消费者对经营场所产生恐惧感,但有时候特许人的品牌难免也会被人与经营场所发生的事件联系在一起来看待,因此对特许人也同样不利。

  19、第十九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理解并遵守合同的约定。

  20、第二十条是关于受许人承诺不作其他牵涉到本合同及其附件的陈述的约定。

特许加盟合同8

  甲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xxxx家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xxxx家居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店)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xxxx家居专卖店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xxxx家居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xxxx家居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xxxx家居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第三条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有甲方独立使用的“xxxxxx家居”注册商标,乙方以xxxx家居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xxxx家居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收取乙方加盟费10000元(不予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30000元(合同期满给予退还)。

  2、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加盟费及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计(40000元)和首期进货款(160000元)共计200000元人民币(含加盟费及保证金)。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加盟费及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域内开设xxxx家居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好的图片(2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xxxx家居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他xxxx家居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xxxx家居产品(如不能达到甲方的销售要求甲方有权按第十一条第四项执行)。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追加建店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xxxx家居加盟店,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为对象的xxxx家居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订后,乙方预付20万元首期进货款(含10000元加盟费和30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款抵扣。

  2、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3、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4、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及时提供质量问题照片,告知甲方。并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累计进货额达到100万元获得年终1%的返利奖励;累计进货额达到200万元获得年终2%的'返利奖励累计进货额达到300万元获得年终4%的返利奖励。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经营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差旅费由甲方自付。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有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4、加盟商在半年内销售业绩无明显起色,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返还授权使用保证金30000元,甲方收取乙方的加盟费10000元不予退还。加盟商在半年内每月*均销售不足10万元,甲方有权将在乙方所在区域的一定距离范围内开设第二家加盟店销售xxxx家居产品。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xxxx家居”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须具备一定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经验,销售人员必需有能够把手工产品的制作特点,强调转达给顾客的能力。

  3、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要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否则属于违反双方协议)。

  4、乙方欲作有关“xxxx家居”的产品、商标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得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5、乙方有权享受甲方优先供货的权利。6、乙方要求甲方到其专卖店指导工作,甲方机票及其它差旅费用由乙方支付(酒店三星级标准)。

  第十二条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xxxx家居”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志,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一切的损失。

  3、所有带有“xxxx家居”商标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xxxx家居商标。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1)乙方仿冒,滥用xxxx家居商标。2)乙方因违法经营被*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3)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推出加盟。

  3、如因乙方有本条第2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4、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因经营原因或其它不可抗力停止经营,可向甲方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申请。经双方一致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5、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xxxx家居商标。

  6、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无违反本合同的行为,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后退还乙方品牌使用保证金,即人币xxxxx元。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xxxx家居连锁店所有标识,否则视同违约及侵犯。第十六条适用法律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制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保密条款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在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七条通知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十八条附则以上条款未尽事宜有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间:

  时间:

特许加盟合同9

  甲方:上海 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

  第一条合同总则

  1、为了拓展 童装销售市场,甲方推出 特许加盟计划。

  2、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单点单柜(加盟店或专卖柜)特许经营权。

  3、乙方自愿申请加入 专卖店或专柜的经营,接受甲方授予的单点单柜的特许经营权并愿意成为 连锁加盟之成员。

  4、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等、诚实、信用及共同拓展市场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加盟合同)以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合同的保证与申明

  1、甲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向乙方供货,乙方保证仅从甲方购得用于展示及零售的甲方品牌的产品。

  2、乙方严格执行甲方推行的 特许加盟计划,以利于 业务的健康发展。乙方保证:按甲方规定的经营模式经营,按甲方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向顾客提供服务。

  3、甲方申明,乙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被视为甲方的雇员、代理人、合伙人、合资企业或代表;乙方不得直接或以默认的方式充当或试图充当甲方的代表人,联营企业,合伙人或代表;乙方亦不得以任何明示或默认的方式代表甲方或甲方的名义承担或试图承担或造成任何义务或责任,不论该种义务责任的种类或性质如何。

  第三条特许加盟的区域、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的特许授权区域为。

  2、特许经营权许可期限与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有效期_______年。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延长本合同的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本合同有效期壹年。

  第四条特许经营权许可的内容、范围

  1、甲方特许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柜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 (keaido)"和" . "注册商标,乙方以 的经营方式和风格经营 系列产品。

  2、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

  第五条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1、为促进乙方业务发展,降低乙方经营成本,甲方免收乙方加盟费,仅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该保证金可在本加盟合同期满后按合同规定全额转为货款或退还。本合同期满后,如续签合同,甲方不再收取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2、乙方于签定本合同之日起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5000元)和首期进货款(10000元)共计15000元人民币。本合同从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和首期进货款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专卖店地址

  1、甲方特许乙方___________先生/女士在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 _区域内开设 加盟店,加盟店的具体地址为 。

  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 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 加盟店,并承诺不向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其它经营者供应 产品。

  3、因地理环境或其它原因乙方希望变更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加盟店地点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后才能变更。

  第七条追加建店乙方需要在第六条第一项规定的店址外新建 加盟店或专柜,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与甲方另外签订以该新加盟店或专柜为对象的 连锁加盟合同。

  第八条商品的进货和发货

  1、加盟合同签定后,乙方预付1万元首期进货预付款,连同5000元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共1.5万元一并汇入甲方帐户,此后首批进货货款以首期进货预付款抵扣。

  2、首期进货超过1万元预付货款的部分和此后进货,乙方按实际订货金额将货款汇入甲方帐户,甲方确认汇款后予以发货。

  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按统一供货价结算,*商品或促销活动商品折扣另行制订。

  4、甲方每次发货必须提供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多发或少发),应在收货两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新到的商品。

  5、甲方和乙方对每次收发货情况单独记帐,每月对帐一次。

  5、甲方通过普通货运、特快专递等方式向乙方发送货物,乙方可根据自己需要选择发货方式,发送货物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退换货

  1、退换货是指乙方将有质量问题或积压的商品退回甲方,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按一定比例折抵货款换购新货。退换货只限于商品调换,不涉及现金支付。

  2、乙方收到货物有商品质量问题的,应在收到货物三天内(以收货签收或通知取件时间为准)向甲方提出退货申请,并在收到货物五天内将货物发还甲方,由甲方负责

  全额退货,但属乙方或第三方造成的人为残次商品,甲方不予退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因销售原因造成商品积压的,乙方应在货到30日内(以货运公司通知乙方收货或送货上门时间为到货日)提出换货申请并将积压商品发回。甲方在收到乙方退回的商品后,将按乙方退回商品的实际进货额的80%折算金额为乙方调换新货。换货以退回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为前提。乙方累计退换货金额(以退回货物的进货价款计算)不得超过以现款支付的实际进货金额。

  4、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加盟店存货调剂*台服务,乙方可在调剂*台上自由选择调剂对象,相互调剂存货。

  5、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为乙方提供积压商品代卖服务,乙方可将积压商品委托甲方在甲方网站上代为销售,甲方按代卖商品销售额的20%提取代卖手续费。

  第十条返利政策

  1、加盟店在达到规定进货额后将获得年终返利奖励:(均不含首批进货额)

  累计进货额达到50000元获得年终2%的返利奖励;

  累计进货额达到100000元获得年终4%的返利奖励。

  第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包括不限于在乙方正常营业时间内视察乙方的设施与经营情况的审查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表现及商店整体形象和服务质量)。

  2、乙方违反连锁加盟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加盟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稳定、丰富、高品质的供货支持,并在开店设计、货品定位、进货选择、新款推进、推广促销以及客户资源等各方面给予乙方有效的建议和实际的支持。

  第十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以" (keaido)和 . "品牌标识和甲方提供的店面门头的标准样式进行店面装修和陈设。

  2、乙方必须完全销售甲方供货商品,如需销售其他补充商品,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

  3、乙方欲作有关" "的产品、商标、商号对外广告时,要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审批同意,并使用获甲方同意的资料。

  4、乙方有权享受优先供货的权利。

  第十三条商标的现有权和使用权

  1、所有带有表示" (keaido)和 . "或与" (keaido)和 . "有关的标记均属甲方所有,在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或与甲方有关企业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交易。

  2、乙方违反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除应按规定承担违反责任外,还应赔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遭受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来自第三方的索赔)。

  3、所有带有" (keaido)和 . "商标、徽记的商品及物品均需从甲方进货,在加盟店使用时,必须事先征得甲方承认。

  4、乙方只可在加盟店或专柜内使用 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标签或招牌。

  5、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使用 商标及服务标志且必须按甲方提供之原样使用,不得自行对其进行任何改变。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本合同期满时,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达成一致书面协议,则本合同可依该协议提前终止。

  3、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仿冒,滥用 商标。

  2) 乙方因违法经营被*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

  3) 乙方违反本合同,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加盟体系。

  4)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 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 "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5、如乙方在本合同期满自动终止或经甲乙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后,按本条第4项的要求已经停止使用和拆除所有带有" (keaido)"和" . "标识的物品后,乙方可要求将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全额转为货款或在本合同原定合同期满后全额退还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

  6、如因乙方有本条第3项所列行为而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甲方将不再退还乙方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致使乙方无法取得产品,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

  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2、因发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况,含甲方无法履行合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时终止合同,并适用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

  3、如因第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原因终止合同,甲方给予乙方之所有优惠即时取消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但乙方仍须在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自行承担费用拆除所有 连锁店灯箱及一切有关装饰用具、店面装饰、宣传品等、否则视同违约及侵权。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诉诸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八条保密条款

  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业资料进行保密。如果上述资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甲方公布,乙方对公开部分则不再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通知

  任何书面通知按本合同中的所述双方的公司地址或图文传真送达通知人后,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条附则

  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外议定的补充合同条款经双方签订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被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双方兹承认签署本合同,并已阅读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条款包含之规定,并同意受其约束。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从乙方向甲方缴纳全额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上海 服饰有限公司乙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号:

  时间:联系电话:时间


加盟特许合同9篇(扩展2)

——特许经营合同15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 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 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 基本原则

  公*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 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 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 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方米至_____*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 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条 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 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 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 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 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 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 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 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五条 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 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 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 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 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 培训

  第二十一条 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 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 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条 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 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三十条 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第八章 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 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 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 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 保险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________承担。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 采购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 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 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 产品目录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 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 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 供应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 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 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 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 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 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 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 销售价格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 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 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 产品配送的规则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 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商标、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 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商标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担。

  第五十六条 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与品牌。

  商标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商标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 商标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 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 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 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六十一条 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二条 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加盟店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

  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

  加盟店及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秘密,给总部及总部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三条 权利回授

  加盟店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秘密或对总部商业秘密的改进,均应无条件地许可总部使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网络成员使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该项许可是排他的、长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且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第六十四条 竞业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在加盟店工作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与总部特许经营业务相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与有关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使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条 补偿

  总部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不)给予直接的经济补偿。但因加盟店的违约而终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时,不得要求补偿。

  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加盟店员工的补偿,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由加盟店给予补偿,本合同终止后的补偿义务由总部承担。

  第六十六条 承诺与保证

  加盟店承诺并保证: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加盟店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六十七条 替代责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规定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而导致总部丧失本应享有的索赔权,加盟店对总部承担相应的替代责任。

  第十二章 专利

  第六十八条 实施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实施总部专利的权利。

  专利实施许可,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 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经营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实施专利权;

  (三)《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条 专利权的无效

  本合同签订时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加盟店有(无)权解除本合同。因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解除合同的,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加盟店无权要求赔偿。

  本合同签订后,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 专利权的终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因总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项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加盟店有权解除合同,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总部应当赔偿加盟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其他专利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条 技术革新

  加盟店在实施总部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基础上做出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权利归总部所有,并视为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总部有权决定将该技术成果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或申请专利。

  无论是作为商业秘密或专利持有,总部应当将该技术成果无偿许可网络成员使用。

  总部应当对开发上述技术成果的投入给予补偿,并参照国家专利局《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奖酬提取办法的规定》给予发明人、设计人奖励。

  第十三章 著作权

  第七十三条 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作品(计算机软件),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

  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 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其使用许可的权利种类,除双方签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及总部通过其他书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权利之外,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条 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权;

  (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具体规定的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六条 著作权的归属

  总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加盟店为实施特许经营所创作的有关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和_________享有,总部有权许可网络成员使用该作品(计算机软件)。未经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将著作权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总部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七十七条 义务

  加盟店有义务保护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

  加盟店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职责,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七十八条 诉讼权利

  对第三入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诉讼权利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诉讼;

  (七)总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九条 诉权的行使

  对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总部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

  甲方:乙方: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方米至_____*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___承担。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建筑物_________层,面积_________*方米,产权系_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

  第十五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

  (四)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一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

  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条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三十条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第八章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_____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保险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________承担。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采购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产品目录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供应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销售价格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

  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产品配送的规则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十章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商标、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商标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担。

  第五十六条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与品牌。

  商标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商标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商标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方米至_____*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承担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商标、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诀窍等,其中:

  (一)商标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服务)商标,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诀窍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诀窍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

  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建筑物______层,面积_______*方米,产权系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总部有权利也有义务对经营手册进行更新,使加盟店拥有最新的经营手册,费用由总部承担。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不作为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

  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一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介绍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条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方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三十条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第八章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

  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保险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保险种类、时间、险别、保险金额为上述租赁物投保,并指定总部为受益人,保险费由________承担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保险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采购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产品目录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供应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

  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销售价格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方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方法按照总部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产品配送的规则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商标、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商标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商标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担。

  第五十六条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商标与品牌。

  商标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商标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商标和品牌,维护商标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商标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商标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而被商标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商标取代许可使用的商标,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商标以代替许可使用的商标,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商标的基础上对商标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商标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商标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包含总部商标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

  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六十一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二条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加盟店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

  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

  加盟店及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秘密,给总部及总部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三条权利回授

  加盟店在从事特许经营业务过程中开发的商业秘密或对总部商业秘密的改进,均应无条件地许可总部使用并由总部许可其他网络成员使用,从而保持特许经营系统的一致性。该项许可是排他的、长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且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或公开该商业秘密。

  第六十四条竞业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的有关人员,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签署《竞业禁止协议》,在加盟店工作期间及劳动关系结束后3年内,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竞业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与总部特许经营业务相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与有关人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使其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竞业禁止协议》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条补偿

  总部对加盟店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后承担竞业禁止义务(不)给予直接的经济补偿。但因加盟店的违约而终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时,不得要求补偿。

  对承担竞业禁止义务的加盟店员工的补偿,按照_________标准执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由加盟店给予补偿,本合同终止后的补偿义务由总部承担。

  第六十六条承诺与保证

  加盟店承诺并保证: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前,未与第三人签署过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加盟店不对第三人负有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保密义务或竞业禁止义务;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不会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业秘密。

  第六十七条替代责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规定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或《竞业禁止协议》而导致总部丧失本应享有的索赔权,加盟店对总部承担相应的替代责任。

  第十二章专利

  第六十八条实施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实施总部专利的权利。

  专利实施许可,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专利实施许可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九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经营系统以外的其他行业实施专利权;

  (三)《专利实施许可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条专利权的无效

  本合同签订时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加盟店有(无)权解除本合同。因专利权被宣告无效而解除合同的,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加盟店无权要求赔偿。

  本合同签订后,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条专利权的终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内,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专利权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因总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项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加盟店有权解除合同,总部已经收取的费用_________返还,总部应当赔偿加盟店的损失,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_________。其他专利在

  期限届满前终止的,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条技术革新

  加盟店在实施总部专利或技术秘密的基础上做出的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其权利归总部所有,并视为本合同所规定的商业秘密。总部有权决定将该技术成果作为商业秘密保护或申请专利。

  无论是作为商业秘密或专利持有,总部应当将该技术成果无偿许可网络成员使用。

  总部应当对开发上述技术成果的投入给予补偿,并参照国家专利局《关于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奖酬提取办法的规定》给予发明人、设计人奖励。

  第十三章著作权

  第七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作品(计算机软件),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

  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七十四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其使用许可的权利种类,除双方签署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及总部通过其他书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权利之外,未经总部许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权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权;

  (三)《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和《计算机软件许可使用协议》具体规定的限制与保留。

  第七十六条著作权的归属

  总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加盟店为实施特许经营所创作的有关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总部和_________享有,总部有权许可网络成员使用该作品(计算机软件)。未经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将著作权转让或许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总部作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而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总部所有。

  第十四章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七十七条义务

  加盟店有义务保护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识产权在本区域内不受侵犯,并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侵权行为采取行动。

  加盟店对制止本区域内发生的侵权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负有职责,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履行有关义务,行使有关诉权。

  第七十八条诉讼权利

  对第三入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行使诉权。本章所称诉权包括下列诉讼权利及与诉讼有关的权利:

  (一)对侵权行为自行进行调查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调查,搜集证据;

  (二)向侵权人直接发出或通过媒体发出停止侵权的通告或声明;

  (三)制止侵权行为及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

  (四)与侵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五)请求行政主管部门查处侵权行为并对民事赔偿予以调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诉讼;

  (七)总部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七十九条诉权的行使

  对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由总部根据侵权的范围、结果、影响等情况确定行使诉权的主体。

  加盟店行使诉权,应当经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指示,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采取措施。除因情况紧急而需要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应按总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条报告

  加盟店发现本区域内第三人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当立即将侵权人、侵权事实、危害后果等情况报告总部。

  因情况紧急而采取诉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应当在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总部。

  第八十一条诉前保全

  加盟店有证据证明第三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特许经营系统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未经总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经总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第八十二条费用负担

  对第三人侵犯总部知识产权的行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及相关费用,按下列规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诉权的诉讼费、律师费由总部支付;

  (二)其他费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总部与加盟店根据个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第八十三条赔偿金的分配

  针对第三人侵权行为所获得的赔偿金原则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失”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受到损害的网络成员按比例分配;

  (二)根据法律规定的“侵权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计算获得赔偿金的,由总部参照网络成员受到的损失及案件诉讼情况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开支,从获得的赔偿金中优先支付。

  第八十四条第三人起诉

  因第三人主张总部知识产权侵权

  而对加盟店采取的法律程序,加盟店应当在24小时之内报告总部。

  加盟店应按照总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时,总部有权指定专业人员作为案件的代理人参与有关的法律程序。

  因总部知识产权构成对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而裁决加盟店承担责任的,其赔偿责任及因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总部负担,否则按第八十三条的规定执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权行为所导致的任何诉讼或结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条其他诉讼

  加盟店与第三人之间产生的下列纠纷,应当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一)有关产品(服务)质量的纠纷;

  (二)有关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纠纷;

  (三)涉及特许经营系统形象与声誉的其他纠纷。

  第十五章广告与费用

  第八十六条广告义务

  加盟店有义务通过广告活动,宣传特许经营系统的品牌、商标及产品(服务),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担广告与宣传费用。

  总部负责系统的广告计划、广告策略、广告设计及全国性广告的发布,加盟店按照总部的要求在本店发布促销广告,开展促销活动。

  第八十七条广告控制

  总部对加盟店广告活动享有控制权利,加盟店应当充分尊重总部对广告的控制,按照总部的规定开展广告活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对广告活动的要求,不得违反规定发布广告。加盟店发布广告,其广告内容和方案均应事先报告总部,经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八十八条广告基金

  总部建立一项全国性的广告基金,用于开展广告活动的费用。全国性广告基金由总部负责管理。

  总部广告基金的费用来源及缴付时间如下表:

  基金来源与缴付金额(或比例)

  缴付时间

  总部每年度缴付不少于____元

  总部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的____%

  总部广告基金的____%

  供应商支付的广告与促销费用

  第八十九条广告基金的用途

  广告基金限于支付宣传特许经营的品牌、商标、产品(服务)的广告支出及促销与公关费用。

  广告基金不得用于支付总部推销加盟的广告费用,如果在由广告基金支付费用的广告中包含了推销加盟方面的内容,则应当按照其所占比例,由总部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九十条广告基金的管理

  总部广告基金实行独立核算,设立单独的银行账户,由总部或其委托的机构进行管理。广告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保留全部资料,存档备查。

  广告基金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合理的财务手续从广告基金中获取补偿,补偿项目包括:因账目管理、审计、提交报告及法律费用等开支。

  供应商支付给总部的广告费,作为总部广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时应当遵照供应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条广告基金的审计

  总部应于当每年的第一个季度提交一份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一年度广告基金收支情况的财务报告,并将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审查。

  第九十二条基金的归属

  本年度节余的广告基金,应当按照广告基金的交纳金额予以返还或抵扣下一年度应当交纳的广告基金。

  第十六章特许经营费用

  第九十三条加盟费

  加盟商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总部支付金额为_______元的加盟费用,其中_______元作为总部对加盟商进行培训的费用,_______元作为总部对加盟店进行商圈调查及指导加盟店筹备、开业与运营的费用,_________元作为加盟店接受特许经营权的费用。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无论是本合同期满、中途解约或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加盟店均无权要求总部返还加盟费。

  第九十四条特许权使用费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总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额使用费;

  (二)按照加盟店销售额的_________%交纳。

  总部有权在上述收费标准范围内进行调整,加盟店应当遵照执行。按照本合同规定计算的当月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于次月15日前交纳。

  销售额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收入(包括进货回扣、销售返利等),扣除给予客户的现金折扣、价格折扣、实物折扣的合计金额,无论是否已经收讫。

  第九十五条特许权使用费的审核

  总部根据加盟店每月报送的财务报表核算特许权使用费。按照加盟店月报表计算的特许权使用费与年度审计报告确定的特许权使用费之间出现的差额,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对加盟店所申报的销售收入,如果与总部统一供应或配送的产品、包装物的数量及其他情况明显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总部有权对销售额予以合理调整,并视为违约行为予以处罚。

  第九十六条保证金

  为保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加盟店应当在本合同签订时向总部交纳_________元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总部的债务(特许权使用费、服务费、货款、罚款、违约金等),总部有权以保证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充抵债务的通知后,应当立即向总部支付与充抵债务数额相同的现金,补足保证金。

  第十七章财务管

  理

  第九十七条财务会计制度

  加盟店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并按照总部的有关要求,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第九十八条财务报表

  加盟店应当于次月_________日前向总部报送加盟店当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加盟店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加盟店应当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总部提交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条财务监督

  总部每年(季)对加盟店的财务进行一次检查,于每年(季)结束后_________日内进行;总部根据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况下可以于选定的工作时间对加盟店进行财务检查。

  加盟店应当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检查人员提供所有相关的资料和文件,并如实回答检查人员提出的问题。

  第一百条财务审计

  加盟店提交给总部的年度财务报表中,其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利润分配表以及_________报表,应当经注册会计师依法审计。

  对加盟店的财务会计报表有疑义时,总部有权指定注册会计师对有关问题进行审计,审计结论对加盟店具有约束力,并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审计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由于加盟店对审计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审计所需的资料,致使审计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作出审计结论的,视为加盟店未履行如实申报财务会计报表的义务。

  第一百零一条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的.所有款项,一律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账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总部最迟在收到款项后10日内向加盟店开具发票。

  第十八章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二条信息披露的要求

  总部和加盟店均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总部或加盟店向对方提供的有关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一百零三条总部的披露

  总部承诺并保证,总部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为了说明开展特许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许经营加盟说明书》和各种文件、资料、图片、数据,以及在刊登的广告中表达的内容,都是真实可靠的,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该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确定的内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总部作出的进一步阐明,并无因此产生的任何误解。

  总部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3个月内,将总部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系统的经营情况书面通报加盟店。

  发生可能对加盟店产生较大影响,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时,总部应当在合理时间内将该等重大事件的有关情况向加盟店通报,说明事件的实质。所谓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调整;

  (二)总部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总部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总部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总部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总部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六)特许经营系统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总部的董事、监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八)总部股东变动情况和持股比例;

  (九)总部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十)涉及总部的重大诉讼;

  (十一)可能对特许经营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条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前向通过《特许经营加盟申请书》及其他资料向总部披露的信息,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将加盟店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书面报告总部。

  发生可能对加盟店产生较大影响、而总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时,加盟店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总部报告,说明事件的实质。所谓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二)加盟店订立重要合同,而该合同可能对加盟店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三)加盟店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四)加盟店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

  (五)加盟店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监事、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诉讼;

  (九)可能对加盟店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条质询

  总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证明或理由表明对方有应当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对方披露的信息不实,可以向对方提出书面质询。

  受质询的一方应当在收到质询函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就质询的

  动。加盟商将通过培训等途径使自己掌握加盟店的操作规范与方法。加盟商将与总部同心协力以完成本协议的宗旨和目标。

  第一百五十六条不可抗力

  总部或加盟店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之内,总部或加盟店应当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情况简要通知对方。不可抗力结束后_________日内,应将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影响程度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除非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如未按时通知,则不得援引不可抗力条款作为免除责任的理由。

  第一百五十七条合同文本

  总部与加盟商签订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特许经营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二份,总部和加盟商各保存一份,副本_________份,总部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商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店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合同副本,应当向总部申请,加盟店不得复制本合同。

  加盟商应当对本合同文本采取保密措施,指定专人负责统一保管,加盟店有关人员需查阅本合同文本,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查阅制度,经加盟商(负责人)批准后,在指定地点查阅。

  因诉讼所需,可以将本合同复印件提交仲裁委员会、代理案件的律师,但应与代理律师签署保密协议。

  第一百五十八条声明

  加盟店声明:加盟店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经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条款的含义,同意签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十五章附则——术语定义

  本合同——指总部与加盟店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以及合同附件的总称。

  主合同——指总部与加盟店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不包括合同附件。

  附属协议——本合同附件中标明“协议”字样的附属文件。

  特许店——指特许经营系统设立的营业机构,包括直营店和加盟店。

  加盟商——指向总部提出加盟申请,与总部签订本合同的当事人。如加盟商以自己名义设立加盟店,则加盟商与加盟店指向同一主体。

  加盟店——指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设立的营业机构。

  网络成员——特许经营系统内除总部之外的所有独立核算的单位,包括直营店、加盟店、配送中心等。

  第三人——依照本合同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主体以外的个人或组织。

  通知——指以传真、电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发出给对方的文件。

  书面通知——指加盖单位印章并由主管人员签名的书面文件,其中有关财务方面的通知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其他通知一律加盖公章。

  设备与物品——特许经营系统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实际使用,但不向客户销售的产品。

  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制造商按照特许人特定的要求(种类、规格、品牌等)制造,提供给网络成员使用的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特许经营系统使用的除专用设备与物品以外的设备与物品。

  产品——特许经营系统对外销售商品,包括有形的商品与无形商品(服务)。

  工作指令——总部、总部按照管理权限向网络成员发出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通知、指示、决定等书面文件。

  处罚——特许经营系统内对轻微违约行为的罚款,即要求违约方偿付违约金。

  总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利用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商务*台。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合作经营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特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经营人的规范

  甲乙双方应尊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维护扬州新扬开关设备有限公司对外形象及利益。甲乙双方都应相互诚信,和公司及客户签署的.各项协议及各项开支,双方都不可隐瞒。

  二、合作经营项目:

  南京绕越高速公路东南段配电房设备供货及安装项目。

  三、甲乙双方经商定,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

  (1) 甲方负责本项目货物的制造、设备安装期间所需资金的注入。

  (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乙方必需按计划要求保质保量按照合同及甲方的供货要求

  2、乙方:

  (1) 乙方负责本项目合同的跟踪、购买标书、编制投标文件和业主签订合同协议书

  (2)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有关本工程的各项工作

  (3) 乙方应根据工程要求进驻工地组建本工程项目部,()及时完成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四、利润分配:

  1:甲方按照新扬公司的报价8523150元,按5%的业务费用付给乙方。超出本合同范围的款项,除去安装费、供电局的开支、后公司增加的管理费1.3(原先投标前是1。5现为2.8以及公司一切按合同增加2%的个人所得税和其它用于本项目的开支后。甲、乙双方利润均分。

  2:应收款项到达公司账户内,先给所有现在单位的材料科后,甲方应负责按上述利润分配约定及时付款给乙方。

  六,解决合同方式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为本项目所有应收款项到账,利润分配完成。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特许人(下称:甲方): ________经贸有限公司

  受许人(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____”系列私家浴室用品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给乙方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1合同释义

  本合同中下列名词应有如下含义:

  1.1知识产权: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________企业视觉形象系统,________连锁经营管理模式等;

  1.2宣传推广用品:由甲方统一设计,包括旗帜、招贴、宣传品、吉祥物、广告宣传等用品;

  1.3产品:包括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的产品及甲方取得营销权的`其它产品。

  2授权

  2.1甲方特许乙方在____省____市____县(区)开设____特许专营店;

  2.2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特许专营店商号、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以本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和规范下从事____用品专营店的经营活动;

  2.3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特许权。

  3经营方式

  3.1乙方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于当地设立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店。

  3.2乙方在经营期间应享有特许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3____私家浴室用品专营店须按统一的标准及规范从事经营活动。

  3.4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天内,在当地工商办理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许经营店。

  4甲方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4.1.1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对乙方的货物进行建议性调配;

  4.1.2甲方对有损________企业形象和商誉的情形实施监督和维护的权力;

  4.1.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2甲方的义务:

  4.2.1负责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店产品组织、开发和生产,甲方依约向乙方提*品;

  4.2.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专业指导(包括:营运管理、店务管理、财务管理);

  4.2.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面设计方案,并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店经营用品、宣传用品等;

  4.2.4甲方负责制定和修改____私家浴室用品专营店营销策划方案。

  4.2.5甲方的网站、刊物和其它宣传品无偿为乙方提供广告宣传。

  5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的权利

  5.1.1有权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地址开展经营业务;

  5.1.2有权拥有特许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5.1.3负责特许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

  5.1.4有权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和广告促销活动;

  5.1.5有权在自己授权区域内发展分店;

  5.1.6乙方自行发展的分店,配货额可作为乙方的进货量,并给予 的销售返利。

  5.2 乙方义务

  5.2.1乙方自配置全国直拔电话机和传真机或计算机及上网电子邮箱等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5.2.2乙方按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店的统一形象装修,甲方提供店内装修方案效果图,店面灯箱制作图,乙方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可作出具体的装修调整,并保持____私家浴室用品专营店整体的风格和色彩;

  5.2.3乙方应自行办理当地与经营相关的各种工商与税务手续,应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乙方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5.2.4在特许店内必须经营甲方产品和甲方许可的产品,不得销售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产品甚至假冒伪劣产品,不得销售和甲方产品有竞争的产品;

  5.2.5积极参予甲方统一的市场营销推广及其它有益的活动;

  5.2.6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产品时必须于收货当天进行数量验收,产品质量验收。如有问题须在_____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确认。由于运输途中导致损坏的由送货公司负责赔偿。产品由于质量问题可以在一个月内返回发货地;

  6特许加盟费用、保证金

  6.1为快速发展市场甲方全额免收乙方加盟费用_____元,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元,此款甲方在合同期内分_____次返还乙方:签合同之日起前_____个月内累计进货量达_____万元时返还_____元,第_____个月到第_____个月累计进货量达_____万元时返还元,第_____个月到第_____个月累计进货量达_____万元以上返还___

  __元。此款应由甲方签订合同时以先进或支票形式全额交纳。

  6.2在第_____月到第_____个月均未达到以上进货量,可以全年累计核算,累计进货量达_____万以上,一次性返乙方_____元保证金。(进货总量=累计进货量-累计退货量)

  7产品订货、补货及调换

  7.1订货方式:a:首批订货可由总部建议最畅销的产品或根据当地市场情况自行订货;b:网上采样订货;c:由公司总部发样品采样定货;d:寄发彩色图片定货;e:补货由乙方自主决定;乙方开业首次配货量标准:以进货价按每*方米_____元左右的金额标准向甲方提出订购申请;一般首批进货最低不得低于_____万元。

  7.2为降低运输成本,乙方每次补货按进货价应不低于_____元/次。

  7.3 乙方如因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造成产品滞销,甲方对乙方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正常销售的情况下可以调换。

  7.4首批进货、换货、补货运输费用乙方承担。

  8承诺及保证

  8.1甲方对各地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许专营店的商号、商标及浴之韵特许经营模式等所有无形资产拥有所有权,乙方无权作任何处置和更改;

  8.2甲方必须坚持区域保护发展原则,甲方不得在双方约定的乙方加盟店办店区域内再发展其它加盟店;

  8.3乙方对甲方向其提供的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管理经验等有形无形的资产负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8.4 合同期内,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定货。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应在_____-_____日内向乙方发货。

  8.5合同期内乙方收到甲方所配发的商品时,必须及时准确的核对,配合甲方做好产品核查工作.

  9违约责任

  9.1乙方须经营________公司许可的产品,如连续两个月以上没有补货,则以违约论;

  9.2乙方违反第9.1条款违约,或年进货量未达合同约定的要求,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缴纳给甲方;

  9.3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第8.2、第8.4条,对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9.4为确保各经营店统一形象,统一管理,乙方在开业一个月内必须将经营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店面照片(三张),经营店具体地址以快件方式邮至公司总部,否则视乙方违约。

  10不可抗力

  10.1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未能履行合同均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造成的损失。

  10.2遇有不可抗力,应在事件发生的_____小时内将事情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的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及需要履行理由的书面报告。

  11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受其法院管辖并按*法律执行及解释;

  11.2若执行该合同书发生争议,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一般条款

  12.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署后实时生效;

  12.2本合同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修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满后,无违约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续约。

  甲 方:(特许人)________经贸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 方:(受许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电 话:

  邮 编:

  传 真:

  电子信箱: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特许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特许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系根据法律合法设立的企业,有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其特许经营管理体系,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并保证在*大陆从事特许经营符合*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乙方具备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为此,甲、乙双方本着*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节本合同组成

  第一条本合同由以下文件(根据需要选择或补充)及甲乙双方以后可能就合同内容达成的所有补充合同组成,且各文件间互为解释和说明:

  《特许经营合同》

  《定金合同》

  《知识产权使用许可合同》及相应授权书

  第二节本合同词汇释义

  第二条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或本合同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在本合同中具有以下含义:

  (一)“特许经营资源”:是指甲方拥有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商号、著作权及其他经营资源。

  (二)“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以其拥有的经营资源为基础,以其设计并开发的标准化标志为特征,通过特许经营合同形式,与被特许人合作发展形成的经营系统。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标识,字号,匾牌,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和布局,制服,名片,文具、商业表格,办公程序手册,集中广告计划、销售培训计划及人事管理和控制体系,质量和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统一性,著作权信息和资料,门店分布等。上述各项可由甲方随时变更和改进发展。

  (三)“特许经营费用”:是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基于甲方特许经营资源而由甲方收取的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履约保证金及其他约定的费用。

  第三节甲乙双方的法律地位及关系

  第三条甲乙双方为各自独立地位的法律主体,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双方之间基于本合同建立特许经营的商业合作关系,任何一方对另一方的债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委托、合伙关系。乙方无权以甲方的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使甲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甲方亦无权以乙方的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使乙方在任何方面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擅自以对方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并使对方向第三人承担责任的,对方有权向擅自以其名义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行为的一方进行追偿,同时有权要求赔偿其商誉损失。

  第四节特许经营授权

  第六条授权内容和性质

  甲方拥有商业零售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

  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

  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性质:

  口直接特许

  口分特许

  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

  口具有独占性

  口不具有独占性

  乙方有权在加盟店内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甲方提供的专有技术为顾客提供商业零售服务。

  乙方有权在特许区域内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甲方的商号以及商标。

  乙方有权在加盟店内采用甲方统一的店面设计及形象识别系统,按照甲方统一的服务规范为顾客提供商业零售服务。

  乙方有权在加盟点内按照合同的约定经营甲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乙方有权使用的甲方其他特许经营资源:

  第七条授权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的续期条件为:

  乙方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期限届满后未与甲方续签合同,加盟店继续营业的,应立即停止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特许区域与店址

  乙方获准行使特许经营权的区域为*省市县(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区域

  本合同签订的加盟店的地址为:,面积为:。

  第五节特许经营费用及支付

  第九条加盟费(可选择)

  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元(大写:)。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口当日支付

  口日内支付

  口其他方式:

  第十条特许权使用费(可选择)

  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可选择按照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口每月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时间为当月日前。

  口按照加盟店当月利润额的%,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时间为下一月月日前。

  口每年支付定额特许权使用费人民币元(大写:)。支付时间为每一个合同年度的第一个月。

  口按照加盟店当年利润额的%,按比例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支付时间为下一合同年度的的第一个月。

  口其他支付时间和标准:。

  第十一条履约保证金(可选择)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口当日/口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作为履约保证金,以保证此合同完全正当履行。

  在乙方欠款不付或本合同约定的任何违约情形,甲方可要求从履约保证金中抵充,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并缴足欠款。

  在甲方从履约保证金中抵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欠款时,甲乙双方应当签订谅解备忘录,载明抵充原因、金额以及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的期限。在乙方补足履约保证金并且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况下,视为甲方已经放弃因乙方本次违约而可能存在的合同解除权。

  在履约保证金足以抵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欠款仍有剩余,并且合同同时终止的情况下,甲方应当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规定的义务(除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外)完毕后日内将剩余部分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在乙方完全正当履行本合同并且合同终止不再续签的情况下,甲方应当自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七章规定的义务(除保密和竞业限制义务外)完毕后日内将全部履约保证金返还给乙方。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的费用

  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其他费用作为特许经营费用。

  第十三条特许经营费用的支付

  本节所述之特许经营费用采用以下方式支付:

  口现金。

  口支票。

  口银行转账。

  口其他:。

  甲方指定对公帐户:

  收款人:。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时,均应当开具收款票据。

  第六节陈述和保证

  第十四条甲方向乙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一)甲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二)甲方合法拥有商业零售特许经营体系,有权授予本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权。

  (三)甲方具备向乙方提供长期经营指导和培训服务能力。

  (四)甲方具备签订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甲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甲方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甲方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的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的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本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的相关信息是真实可靠的,并且没有隐瞒相关信息。

  (七)其他陈述和保证:。

  第十五条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一)乙方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个体工商户、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

  (二)乙方有能力获得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约定的加盟店店址的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

  (三)乙方具有履行本合同必须的经营资源。

  (四)乙方具备签订本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对乙方构成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五)乙方在本合同中承担的义务是合法有效的,其履行不会与乙方承担的其他合同义务相冲突,也不会违反*的法律法规和其作为合同的一方的或对其有约束力的其他合同。

  (六)其他陈述和保证:。

  第七节信息披露和竞业限制

  第十六条信息披露

  双方当事人承诺严格按照《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签订本合同前及特许经营过程中及时向对方披露有关特许经营的基本信息资料。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披露有关授予乙方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专利或其他特许经营体系所发生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乙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披露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对甲方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双方保证向对方披露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披露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竞业限制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年内,不得自己经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或投资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终止后年内不得在与本合同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任职或兼职,乙方还应该要求其雇员遵守此约定,并签署相应的竞业限制协议。

  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及其股东或实际操纵人不得在授权区域内开展与本合同授权品牌不同但实际内容相同或类似的业务的宣传推广和营业。

  第八节、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八条商业秘密保护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保密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信息资料。

  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如何,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十九条知识产权保护

  甲方知识产权范围包括:。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使用甲方的上述知识产权,乙方负有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对上述知识产权的保护义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拥有的知识产权超过法定保护期的,乙方对上述知识产权不负保护义务。

  乙方在合同期间基于上述知识产权所开发的新的知识产权,其所有权归属应当依照相关知识产权法律确定或者双方另行约定。

  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条甲方的权利

  (一)为确保甲方特许经营系统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二)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本合同规定的各种费用。

  (三)甲方有权在乙方加盟店所在区域进行本合同项下商业零售服务品牌的宣传推广。

  (四)甲方有权制订特许经营产品或服务的全国/区域统一价格/指导价。

  (五)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营业帐目、产品销售及库存、商业零售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

  (六)甲方有权对特许经营产品的结构进行调整。

  (七)甲方有权制定、修改企业识别系统、完善经营管理资料、升级系统软件,并要求乙方按照规定统一使用。

  (八)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软件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九)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经营情况决定培训的内容和方式。

  (十)其他:。

  第二十一条甲方的义务

  (一)提供所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营业象征的书面资料。

  (二)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传授实施本合同内容的方法及技巧义务。

  (三)为乙方提供开业前的培训和教育义务。

  (四)指导、协助乙方做好开店准备义务。

  (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乙方持续提供经营指导、技术或培训服务义务。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对特许经营系统进行推广宣传,维护该系统整体形象的义务。

  (七)根据本合同,需要甲方提供商品、设备的,有及时向乙方提供的义务。需要甲方指定供应商提供商品、设备的,有及时组织、协调的义务。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为乙方的经营管理人员提供不少于次的技术/经营管理培训机会,并由甲方通知具体培训的日期、地点及培训方式。

  (九)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经营指导,但不得干预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

  (十)其他:。

  第二节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二条乙方的权利

  (一)乙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核准地点行使特许经营权,使用甲方的特许经营资源。

  (二)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获得甲方提供的零售商品、设备,有权要求甲方组织、协调其指定供应商向乙方供应商品、设备。

  (三)乙方有权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所提供的业务培训和指导,有权决定是否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有关本特许经营活动有关的全国性或区域性培训活动。

  (四)除需向甲方交纳本合同约定的费用外,有权拒绝向甲方交纳其他费用。

  (五)甲方的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乙方有知情权。

  (六)其他:。

  第二十三条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二)乙方加盟店的装潢、设置应符合《管理/运营手册》的要求,并拍摄照片,交甲方备案。

  (三)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中经营非甲方同意的商业零售服务及商品。

  (四)乙方应按照约定将其账册、纳税申报资料与记录提供甲方审计。

  (五)乙方的经营行为必须符合本合同和《管理/运营手册》中的规定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保持其经营、资质证书、注册登记文件及执照合法有效。

  (六)乙方应于计划刊登、出版或推出广告之前天将其制作的一切广告或推销资料提交甲方审查,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发布。

  (七)乙方在发现他人有对甲方的相关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事实存在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其他:。

  第三章加盟店的设立与开业

  第二十四条为行使甲方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乙方应当设立加盟店,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第一节设立加盟店的形式

  第二十五条乙方设立加盟店仅采用“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其他形式。加盟店视为乙方本身,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六条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设立加盟店采取合伙企业形式的,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将拟定中的合伙人的基本信息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才能与拟定中的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

  (二)合伙协议中应载明合伙企业专为开设加盟店而设立,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完全受本合同的约定约束,并禀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伙协议应交一份给甲方备案。如乙方或合伙企业的内部组织、合伙协议有任何变动,乙方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告甲方。

  第二十七条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设立加盟店采取新设立公司形式的,乙方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将拟定中的股东的基本信息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后,乙方才能与拟定中的股东签订出资合同,且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否则,甲方享有本合同的合同解除权。

  (二)在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中应载明公司专为开设加盟店而设立,公司及其股东的行为完全受本合同约束,并禀承善意履行本合同。

  (三)合资合同及公司章程应各交一份给甲方备案。如乙方或公司的内部组织、合同、章程等有任何变动,乙方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告甲方。

  (四)乙方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元。

  第二十八条除乙方采取“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经营加盟店外,乙方以其他任何经济组织形式设立加盟店的,必须在加盟店开业前的日内,由该经济组织向甲方出具经盖章并由股东或投资人共同签字的承诺函,承诺该经济组织及其股东或投资人的行为完全受本合同约束,并愿意连带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的所有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如未出具承诺函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

  第二节加盟店设立时间和开业条件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保证在本合同订立后个月内,加盟店符合开业条件。

  第三十条加盟店的开业条件为:

  (一)加盟店完成设立,取得营业执照以及消防、环保、卫生许可证照。

  (二)加盟店装修经甲方验收合格。

  (三)乙方已按本合同履行开业前所有义务。

  (四)甲方已按本合同履行开业前所有义务。

  (五)商品分类展示整齐,营业员全部安排周到。

  (六)符合《管理/运营手册》规定的运营标准

  第四章加盟店的运营

  第一节特许经营体系运营标准

  第三十一条乙方认可甲方商业零售特许经营体系的商业价值并承诺遵守甲方该特许经营体系的有关标准和统一的规定的必要性。

  第三十二条除特许经营产品及为保证特许经营品质必须由甲方或者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外,对于其他货物,甲方可以规定其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提出若干供应商供乙方选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乙方向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采购特许经营产品,须提前天以传真、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所需产品的数量和规格,以便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及时调配物资,满足乙方需求。

  第三十四条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在收到乙方要求维修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供应的设备通知之日起日内进行维修。维修累计次不能排除设备故障的,甲方或其指定供应商应负责为乙方更换新设备。

  第三十五条甲方应对所提供的特许产品质量负责,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甲方对其指定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十六条在乙方向甲方支付所有特许经营费用后,乙方加盟店开业前天,甲方向乙方赠送开业赠品,见《开业赠品清单》。甲方对开业赠品的质量负责。

  第三十七条奖励政策

  (一)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购买特许商品达到人民币元,则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元。

  (二)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购买特许商品达到人民币元,则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元。

  (三)乙方在一个合同年度内累计向甲方或甲方指定供应商购买特许商品达到人民币元,则甲方奖励乙方人民币元。

  第三十八条加盟店的装修和维护

  乙方应当按照《管理/运营手册》规定和甲方的指示进行装修,并在加盟店外添附特许经营标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添附其他任何经营标识。装修完成后,加盟店需经甲方验收确认符合《管理/运营手册》后方能开业。

  在本合同订立后,应乙方的要求,甲方可协助乙方对加盟店装修和设备购置费用进行粗略估算,该装修和设备购置费用有乙方负担。

  乙方应当保证经营环境和设备的安全性。如果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计标准进行装修设计,并且因设计不符合规范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购置设备,并且因该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而引起的安全事故,乙方因此向第三方赔付的,有权向甲方追偿。

  乙方应确实保养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以维护特许经营体系的整体形象。

  乙方应经常清洗、检查加盟店外观、养护内外装饰、设备和其他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备状态。

  乙方如不能充分做好前款规定的工作,且在收到甲方相关改进通知日之内仍不见改善,甲方可自行委托第三方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在甲方认为必要且乙方同意时,甲方可随时派督导员进入加盟店检查店铺、设备及其他用具的保养情况。

  第三十九条授权产品的销售限制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加盟店以外的任何地点开设或授权开设分店、办事处、专柜、销售点或其他任何方式销售特许经营产品。

  乙方销售特许经营产品应当遵循甲方指定的零售价,不得擅自降低或抬高零售价。

  加盟店增售不属于甲方授权的特许经营产品,须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十条服务规范

  乙方提供的商业零售服务应当符合《管理/运营手册》的规定。

  前款所说的“商业零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餐饮产品质量、服务水*、设备保养、店面清洁的要求、餐饮设备和用具的清洁要求、营业日和营业时间、工作装、工号牌、与消费者的关系、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免费监督电话号码的公布等。

  第二节监督与检查

  第四十一条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管理/运营手册》对加盟店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四十二条甲方有权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时间充分进入加盟店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

  第四十三条加盟店应当保持完整、准确的服务记录,在每月日前向甲方递交上月的会计资料、纳税记录。

  第四十四条甲方有权聘请专家(包括但不限于评估、审计、律师),对乙方的服务记录、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进行复制和审查。

  第四十五条如果甲方通过对乙方审查发现乙方递交的会计资料和纳税资料营业报告:

  (一)是准确的,则由甲方自行承担审查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和律师费)。

  (二)不是准确的,则由乙方承担审查所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审计费和律师费)。

  第三节广告和促销

  第四十六条甲方可根据市场需要开展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广告和促销活动。甲方推出与乙方相关的广告宣传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动之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四十七条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广告和促销活动。

  第四十八条甲方为广告和促销活动支出的成本费用,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口由甲方承担。

  口由乙方和广告、促销活动覆盖地面内的所有加盟商*均分担。

  口由甲方、乙方和广告、促销活动覆盖地面内的所有加盟商*均分担。

  第四十九条如需乙方承担广告和促销活动支出的成本费用,乙方有权对该成本费用进行审查。经审查没有异议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分担的促销费用汇入甲方的指定账户。

  第五十条甲方可要求乙方,在加盟店内张贴统一形象的海报及宣传品。

  第五十一条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授权区域内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四节培训与指导

  第五十二条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组织开业培训,乙方应自行或指派管理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开业培训,掌握特许授权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共天,由甲方通知日期和地点。组织培训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乙方的差旅食宿费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五十三条充分考虑到乙方的经济负担以及提高服务质量的两面性,甲方可适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再培训,以巩固乙方相关知识和技术,提高加盟店餐饮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乙方及其管理人员是否参加再培训由乙方决定。再培训按照甲方指定的日期和地点进行。乙方参加再培训所需的差旅食宿费由乙方自己负担。

  第五十四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可组织加盟店商业零售服务技术竞赛,以促进加盟店的服务质量和经营业绩。

  第五十五条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指导:


加盟特许合同9篇(扩展3)

——加盟代理合同9篇

  甲方:(以下称需方) 编号: 乙方: 浙江涛涛门业(建湖总代理) 签订地点: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自愿签订,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需方同意购买,供方同意出售 下述商品:

  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颜色、数量、产品配置、价款及其它:

  注:1、以上产品数量,结算时以实际安装数量计算,单价含运输费及安装费等全部费用。

  2、产品的质量要求: 供方按第一条产品订单中各栏填写的.内容向需方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技术、检验标准的产品及配置。

  二、送货时间

  甲方必须提前30天告知乙方,所需产品的型号、数量和货物到达工地时间,以

  利于乙方公司安排生产。乙方应在通知所要求的时间内送达。

  三、送货地点: 由乙方负责运输至甲方工地。

  四、安装与验收方式

  (1)乙方产品运到甲方工地后,甲方先对乙方产品的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数量验收单给乙方。乙方必须随产品一并附上相应的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资料,并负责保证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

  (2)由乙方负责产品安装,甲方及监理方须在乙方产品安装完成后7日内完成竣工验收(若分批安装,则分批验收)。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验收时间;若乙方提交验收申请后由于甲方故意拖延验收超过十日的,则乙方可以视为验收合格。

  (3)乙方产品进场施工,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用电等基本的安装条件来保证乙方的安装进度。

  (4)乙方安装施工期间应遵守现场管理秩序,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施工违反施工管理、行政管理等原因致使甲方遭受 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五:产品保修

  产品保修期为壹年,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乙方免费维修,乙方承诺在接到报修后及时上门维修,如超期未上门的甲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期满后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2)货物运到工地,甲方签收,支付合同总价的

  (3)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余款于 前 一次性结清。

  七、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约定按时付款给乙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则每逾期10个工作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滞纳金。

  (2)若乙方在产品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有损坏或遗漏的,或在安装过程中造成产品损坏或遗漏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在产品安装完毕至使用前,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产品零配件丢失或损坏的,由乙

  方收取配件成本费并提供免费服务。若因乙方原因造成零配件损坏或丢失的,则由乙方负责补上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

  八、经双方协商一致的补充条款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若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浙江涛涛门业(建湖总代理)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签署地:

  乙方:合同编号:

  为大力推广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产品的销售,甲方诚征各地代理商,乙方要求建立所在地的销售代理,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薄利多销、利润共享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XX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0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双方责、权、利: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地区的代理。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开展产品推广活动,并为乙方提*品信息,市场经营信息及推广指导。

  3.乙方享有甲方授权代理的产品在授权区域经销权,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所管辖区域内布点率达60%以上(商畅⒈龉荨⒎沟辍⒊市、便利店等),并告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4.乙方须配合甲方维护其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市场上的价格稳定,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降价销售(包括优惠、促销活动等);乙方不得跨地区经销,违反此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5.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内销售其它类似相同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6、严禁对消费者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和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及治疗作用。

  7、甲方可按照乙方要求在产品包装上加印乙方单位及区域代理字样,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一次结清。

  8、乙方有办理产品在代理区域上市的相关手续;对甲方产品经营情况、市场情报有保密义务;对市场销售情况、用户需求信息等有通报义务。

  三、产品价格及数量:

  1.产品价格详见附表: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本地区刻意违反价格政策,并造成区域价格混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如逾期10天未交足上述货款,则视为乙方取消合同,甲方有权继续对该地区征召代理商。

  四、供货及验收:

  款到发货,铁路发运集装箱或慢件零担托运,也可汽车连运、航空及邮政快递方式。

  1、乙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如传真)向甲方提交订货单并汇款,指定专人(委托人)______姓名,______职务签字盖章,甲方根据此定单发货。

  2、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后,经甲方认定款到帐户5日内发货,运费由__ 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乙方。

  3、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按期供货的情况除外。

  4、乙方在货物到达提货时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货物件数是否符合,如发现有误,必须当即向运输单位进行交涉,并在3日内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验收时,如发现规格、型号与订单不相符合,应妥善保管并在货到3日内提出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交货地点:省市县站

  7、验货地点:甲方库房

  8、运费:甲方只负责铁路慢件、或物流运费,如需快件甲乙双方各负担50%,其它如航空及快递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市场推广与广告宣传。

  1.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所需的宣传,推广资料和宣传品。

  2.甲方负责全国性宣传和策划,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策划与经营指导。

  3.乙方应无条件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美誉度。

  4.乙方对甲方产品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广告的制作、发布须接受甲方的指导,广告费及市场促销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六、产品质量保证。

  1.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如因保管不当等非质量原因造成产品问题,甲方不负责。

  2.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退货费用。

  七、奖励条款:

  1.凡一次性购买甲方产品序号001-015任意组合产品3盒以上者,均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提取25%利润;

  2.一次性购货5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0%;

  3.一次性购货10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5%。

  八、其它:

  1、合同期满时,乙方完成甲方销售业绩良好,方可享有优先续约权。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货物在半年内无损坏),甲方按合同价格每盒扣除13元作为包装损失费,其余款货到如数退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本合同签署地法院诉讼处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章):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

  1.1甲 方:

  1.2乙 方:

  第二条 青岛赛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部)

  2.1《加盟青岛赛弗快递网络合同书》系青岛赛弗快递网络营运全球快件网络操作规范的'公约(简称s.f公约),本合同甲方为s.f品牌的拥有方;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还需有加盟承诺书;

  2.3当加盟者收到《缔约认定通知书》时,加盟者即成为《s.f公约》的正式成员,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

  2.4《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合同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第三条 合 同 主 题

  为维护《s.f公约》的纯洁性和s.f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全网正常运行。现根据s.f速递网络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s.f公约》和《赛弗快递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合同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合同内容。

  第四条 甲 方 责 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s.f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

  4.2经营期限为200 年 月 日始,至200 年 月 日。经营权分为一次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标准。乙方若一次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

  4.3维护s.f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s.f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 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4.5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6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

  4.7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s.f速递网络管理责任。

  第五条 乙 方 责 任

  5.1乙方自愿加盟《s.f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

  5.2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快递、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s.f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5.3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快递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

  5.5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

  5.6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

  5.7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

  5.8在s.f网络内能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s.f面单未在本网络内转运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总部的处罚。

  5.9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

  6.2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s.f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

  6.3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一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合同。

  *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5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s.f面单,面单每份0.5元计收。

  6.6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货物所造成损失的,由肇事人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肇事者公司负连带责任,先予赔付。

  6.7乙方若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每次罚款50元。市区速递派送业务,须上午11点前送完。违者,即超过三十分钟,每票罚款20元;超过二小时,每票罚款50元;迟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罚款100元;迟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罚款200元;又隔日延迟派送的,罚款400元。凡因通联、延误派送引起损失有投诉记录的,每次加罚20元;未经确认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误派送者处罚。

  6.8乙方与甲方争议,先由甲方网络经理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s.f网络严禁扣件、压件、勒赎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全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6.9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s.f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

  6.10无保价快运件丢失,全网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部落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1保价快递,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 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2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20xx-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6.13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第四个月,各站点将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包,发往青岛管理中心档案室继续保存三个月,查询时限为30天。若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出签收单的,按丢件处理,每票处罚人民币500元。凡发生丢件事故后瞒报十天者,或事后再复报的,即应视为自动放弃要求赔偿权利。

  第七条结算标准

  7.1青岛地区的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地区的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地区附件规定执行。

  7.2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s.f网络均执行同一标准,青岛地区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

  7.3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7.1),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

  7.4青岛地区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地区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全网另有规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网后,在s.f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快递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

  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第八条 解约条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三十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一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约三十七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 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询标准的,是指不按规定时限答复查询结果。亦包括有损于s.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为和结果。

  8.5自《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和延期查询日,总计为37天。双方理清关系后,在乙方领款之日,须将所有手续和物料返还给甲方,不得以丢失或找不到为由。否则,每项按20xx元标准赔偿(即s.f品牌标识合同书、印章、授权书,以及各类通知、文件、价目表、签收单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偿权。

  第九条 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

  9.2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s.f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

  9.3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第二天补齐。并通过s.f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

  9.4全网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9.5局域网内上、下货时必须严格仔细检查。卸货时(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货物错卸,须在最早时间内,主动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装上有两个始发到两个目的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9.6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s.f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9.7本合同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全自动网站系统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内容

  独立的全自动网站系统:包括系统申请向导,自动网站管理,客户管理等全套内容。

  二、代理方式与价格

  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费_____元预付款____元,为___级代理,成立同溢网络________办事处,冠名为"____________"代理甲方全自动网站及其它业务。款到24小时内,甲方为乙方开通代理网站。

  乙方每成交一家客户,按甲方统一的空间:100m____元、200m____元、500m____元与甲方结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以代理的方式获得系统的使用权,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网站的ftp权限和系统源程序(如确有需要,双方协商收费),乙方通过后台管理系统,管理客户和主站内容。

  2. 乙方独立经营,但与客户的成交价不得低于甲方统一公开价格。

  3. 甲方提供的是网站空间和应用系统技术服务,乙方应自行办理有关营业和经营许可证。

  4. 乙方需做好客户审核工作,严禁在系统中开通任何含有*、、暴力、**(包括性用品)、损害他人名誉、盗版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内容的网站;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发送垃圾邮件;一旦发现违反此条款的情况,甲方有权关闭乙方的网站系统。如确因乙方违反此款规定而导致服务器ip地址或域名被有关部门封闭的事件发生,乙方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判断事件的发生是否因甲方造成,以"*频道、新网、*互联网信息中心"等有鉴定权的单位或部门提供的依据为准。

  5.甲方保障乙方网站系统的正常运行。

  6.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乙方参加技术群解答技术问题。

  7.甲方做好系统和数据备份。如因服务器原因导致系统文件损坏,乙方提出后,甲方在48小时内进行系统文件恢复。

  8.对于因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运行故障,甲方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器无法访问或系统崩溃,甲方应在48小时内恢复。

  9. 如甲方对系统进行了升级,在一周内对乙方的系统进行同步升级。

  10. 甲、乙双方应注重对甲方客户资料和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客户资料和密码提供给他人。

  11. 如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行为等)导致服务器无法访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认可乙方为________地区的办事机构。

  13. 如果双方同意,可在甲方网站的最新公告栏或代理界面的相关位置链接"____________"详细信息。

  四、法律效力

  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本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裁仲机构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有效期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有效期1年,如无异议再自动延续1年。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全自动网站系统代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内容

  独立的`全自动网站系统:包括系统申请向导,自动网站管理,客户管理等全套内容。

  二、代理方式与价格

  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费_____元预付款____元,为___级代理,成立同溢网络________办事处,冠名为"____________"代理甲方全自动网站及其它业务。款到24小时内,甲方为乙方开通代理网站。

  乙方每成交一家客户,按甲方统一的空间:100m____元、200m____元、500m____元与甲方结算。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以代理的方式获得系统的使用权,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网站的ftp权限和系统源程序(如确有需要,双方协商收费),乙方通过后台管理系统,管理客户和主站内容。

  2. 乙方独立经营,但与客户的成交价不得低于甲方统一公开价格。

  3. 甲方提供的是网站空间和应用系统技术服务,乙方应自行办理有关营业和经营许可证。

  4. 乙方需做好客户审核工作,严禁在系统中开通任何含有*、、暴力、**(包括性用品)、损害他人名誉、盗版和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内容的网站;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发送垃圾邮件;一旦发现违反此条款的情况,甲方有权关闭乙方的网站系统。如确因乙方违反此款规定而导致服务器ip地址或域名被有关部门封闭的事件发生,乙方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判断事件的发生是否因甲方造成,以"*频道、新网、*互联网信息中心"等有鉴定权的单位或部门提供的依据为准。

  5.甲方保障乙方网站系统的正常运行。

  6.甲方提供技术支持服务,乙方参加技术群解答技术问题。

  7.甲方做好系统和数据备份。如因服务器原因导致系统文件损坏,乙方提出后,甲方在48小时内进行系统文件恢复。

  8.对于因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运行故障,甲方在24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服务器无法访问或系统崩溃,甲方应在48小时内恢复。

  9. 如甲方对系统进行了升级,在一周内对乙方的系统进行同步升级。

  10. 甲、乙双方应注重对甲方客户资料和密码的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客户资料和密码提供给他人。

  11. 如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行为等)导致服务器无法访问,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在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认可乙方为________地区的办事机构。

  13. 如果双方同意,可在甲方网站的最新公告栏或代理界面的相关位置链接"____________"详细信息。

  四、法律效力

  1.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需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和本协议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

  2.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可提交甲方所在地裁仲机构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有效期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有效期1年,如无异议再自动延续1年。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协议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

  1.1甲 方:

  1.2乙 方:

  第二条 青岛赛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部)

  2.1《加盟青岛赛弗快递网络合同书》系青岛赛弗快递网络营运全球快件网络操作规范的公约(简称s.f公约),本合同甲方为s.f品牌的拥有方;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还需有加盟承诺书;


加盟特许合同9篇(扩展4)

——加盟经销合同9篇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双赢合作、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有关 产品加盟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城市经销商资格及经销辖区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SHUPU 舒普? 音乐集成吊顶系列产品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县)城市经销商。

  第二条 首批货款及市场保证金

  1、 首批货款:乙方首批货款金额为账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并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视为乙方违约。

  2、 市场保证金:为共同维护市场,确保舒普品牌的持续性、稳定性,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需

  向甲方预交市场保证金元(大写:);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第三条 独立的当事者

  1.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转让、出售甲方授权给乙方的产品销售权,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过程中,因分销或分店原因造成甲、乙方被索赔或给甲、乙方造成其它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使用的模版、签呈、合同等不得违背甲方规定,虚假承诺由此产生对甲方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任何人员在无甲方书面批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款、借物、调货或承诺销售政策外的政策;如有发生,以上做法视为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与甲方业务人员合伙或让甲方业务人员以入股的形式参与经营,或采取不正当的行为贿赂、胁迫甲方业务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甲方立即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价格政策

  1. 甲方提供全国统一供货价格向乙方供货并结算。

  2. 乙方必须遵守该价格体系,以维护市场价格的统一规范。

  第五条 销售任

  1.乙方承诺年度销售任务为万元(以实际进货付款为准);并按照月度进行销售指标分解:若乙方连续两季度未能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城市经销商资格或降级为分销商。

  2.年度具体进度分解为。

  3.年度返利政策:

  ①乙方完成本年度销售任务可享受% 年终销售奖励,(返利以货物形式冲抵,覆膜板计入乙方的年度销售任务,不计入年度销售任务返利),每年度结算一次。

  ②甲方规定的特价产品,特批的工程供货产品、团购产品,促销产品,不享受任何返利政策,但可以计入年度销售任务。

  第六条 装修费用补贴

  1.双方约定,经甲方审批确认,符合条件准许开设的专卖店,乙方装修和出样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店面实际使用面积给予每*方米____________元的装修补贴,装修补贴费用返还期限为一年。

  2.符合甲方专卖店装修规定标准的,甲方给予乙方装修补贴,补贴标准为乙方店面装修完毕经甲方按标准验收后,相关规定:

  ①乙方第二次打款开始,当月的进货额,延月的首次进货时给予10%核销一次,以此类推;(乙方的首批货款除外)。

  ②补贴费用以货物方式冲抵,不计入乙方销售任务,特价产品不参与,合约期内冲抵完毕为止。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专卖店设计,否则,乙方需全额赔偿甲方已支付的装修补贴,情节严重的取缔乙方代理资格。

  第七条 广告.促销支持

  1. 针对乙方在当地投放的广告、促销活动,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必须提交《广告投放审请表》到甲方总部,经总部审核书面确认后,甲方对经审批通过的乙方广告、促销申请,甲方承担的报销比例不超过广告总金额的50%(甲方承担的广告费用以货物冲抵,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

  2.广告、促销一律执行“先审批,后执行”的原则;未经审批而投放的广告,促销 甲方一律不予 报销。

  3.广告核销方式,参照本合同第六条装修费用补贴第2小条标准核销。如乙方在装修补贴费用未冲抵完时,广告费用又同时符合冲抵时间时,以此类型,甲方规定:不能同时间冲抵两项费用,乙方需先核销完装修补贴费用,再核销广告费用。

  第八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指导。

  2.甲方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和创新。

  3.甲方因原材料市场需对市场价格体系进行调整时,提前15天通知乙方,库存不予补差。

  4.凡未经甲方公司盖章确认的,甲方相关人员无权处理甲方的债权、债务。

  第九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专卖店装修(包括公司对出样的统一调整)、终端生动化形象和规范化营销推广。

  2.乙方必须保持与甲方的发展、营销战略相一致,以负责的态度积极维护公司品牌与产品形象, 避免任何有损品牌与产品形象的'行为产生。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及价格体系,在特许区域内全力以赴进行市场推广。

  4.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代理、销售、参股或制造与甲方产品相竞争的任何产品。更不能以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5.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市场指导不得跨区域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取缔其经营资格。

  6.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回馈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销售情况、客户档案数据、同类竞品信息、辖区市场可利用的资源信息、辖区市场经济环境和与行业有关的信息等,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填报各类市场调研报表,月度销售报表等,执行甲方的有关市场运行管理规定及操作规范。

  7.乙方终止合同时,在终止合作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论任何理由必须自行拆除该店装修。乙方均须放弃使用甲方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甲方。

  8.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外,乙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

  第十条订货、运输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的订货单元格式及流程向甲方订货,如更改当次订单须于自下单之日起的24小时以内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并以更改后的日期为准,否则相关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按此日期要求供货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确认具体发货日期;最迟发货日期不得超过乙方汇款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若延期未能发货,则按乙方汇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以实际付款额的当期银行存款利率予以SHUPU 舒普补偿。 ?合同编号:HT/SP-20xx

  3.乙方要求甲方代办发运送货,必须向甲方填写委托书,并向甲方提供承运人的具体地址、名称及联系方式,承运人的签字乙方均予认可;如未提供的,发生一切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4.乙方到货验收货物时,应会同承运司机现场进行验收,如发现有产品破损.货差须由乙方要求承运方赔偿。所有到货差异问题,必须在到货后24小时之内,司机离开之前回馈给公司,24小时内无回馈或无承运方相关证明的,视为此批货物无任何异议;过期回馈,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调换货

  调换货流程:乙方首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回复同意后方可调换货,(换货不包括特价产品,工程产品,促销产品,包销产品)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受理,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调换的产品必须未开箱 ,不影响二次销售,完好无损,只能进行同类同系列产品调换)发货日期起3个月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给予调换,调换货的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3个月甲方不给予受理。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

  1.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须及时电话或传真形式告知甲方。

  2.凭甲方开具出库单或送货单,并由承运方签字生效,即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

  3.乙方必须以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名称将各种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甲方不予承担款项的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 本合同有效附件《嘉兴舒普电器有限公司账号》;《SHUPU 舒普集成吊顶价目表》;《装修补贴申请单》;《产品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事项

  1. 2. 3.SHUPU 舒普?合同编号:HT/SP-20xx

  第十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六条 合同仲裁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发生异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友好、坦诚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甲方盖章确认而改动的合同内容,视为无效。

  甲方:*?嘉兴舒普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嘉兴市王店小家电工业园区庆元路608号 地址:

  邮编:314011 邮编:

  电话:86–573–83622333电话:

  传真:86–573–83622138传真:

  法人代表:徐建华 法人代表: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20 年 月 日签定日期: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县(市)杭州车龙持有的_____商标独家使用权。相关系列产品加盟(独家)授权经销商。公司在该县(市)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经销商。

  2.________年度合同标的__________万元;

  2-1 经销商首批进货金额_____________万元;

  2-2 经销商全年进货金额_____________万元;

  2-3 完成销售量及年终返利。

  3.合同履约押金及独家特约经销权益保证金。

  3-1 合同履约押金: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日内,须支付人民币____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的押金。由于乙方的违约而导致其合同履约押金被甲方扣罚至不足____元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将合同履约押金补足至____元整,否则视同乙方放弃该地区加盟(独家)经销商的权利。本合同解除后,甲方于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押金退还乙方。

  3-2 加盟(独家)经销权益保证金:此项针对地区加盟(独家)商而制定。即:乙方作为甲方在某地区的加盟(独家)特约经销商时,除须符合一般经销商的一切条件外,另需交纳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一个销售年度的独家特约经销权益的保证金。具体金额视城市和地区的级别而定。(现暂定不收)

  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经销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经销商的权利。

  如果乙方不再作为甲方在该地区的独家特约经销商或甲方解除此项权利,则甲方在合同终止或改之日起四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据此,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万元作为甲方在_____________地区的独家特约经销商的权益保证金。

  上述金额为________年度的保证金标准,以后年度的标准甲方届时视情况而定。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 合同供货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价格为标准。

  4-2 供货合同:首次进货,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一份试销合同,具体执行中,以该试销合同的条款为准。(乙方不要试销期,就不需要另行签定试销合同)。凭订货单发货即可。

  4-3 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期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款到发货。

  4-4 供货期限

  4-4-1 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

  4-4-2 以后进货,经销商应提前______日填写书面需货申请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将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确认款到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

  4-4-3 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5 交货地点及运费

  4-5-1 合同交货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或台州市)。

  4-5-2 到达合同交货地的运费由甲方负担(指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从甲方运到达乙方城市的运费由乙方负担。

  4-6 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4-7 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5.相关管理办法

  5-1 价格管理

  5-1-1 __________系列产品执行全国统一最低零售价格,乙方的销售价须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价格严格执行。

  5-1-2 凡发生违价时,乙方同意按以上标准按受处罚:

  a.凭违价发货票,每发生一次违价金额____万元以内的含(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合同履约押金的____%作为违约金

  b.违价金额超过____万元的,甲方有权全额扣罚乙方的合同履约金,直至取消乙方的独家特约经销商资格;

  c.乙方在一个销售年度内有二次以上的违价行为或单次违价金额在________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年终返利,直至取消乙方的独家特约经销商资格;

  d.乙方的违价销售量,不计入其全年销售总量。

  5-1-3 甲方统一进行的价格调整或经甲方同意的价格调整行为除外。

  5-2 广告促销管理

  5-2-1 合同项下的广告统一投入计划。

  5-2-2 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必备资料,除按乙方购货数量比例配赠外,乙方还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求以成本价格向甲方订购。

  5-2-3 乙方组织的广告中促销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

  6-1-1 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6-1-2 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6-2 甲方的义务

  6-2-1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6-2-2 有对乙方提供全面服务支持的义务。有义务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的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6-2-3 有对乙方首次进货时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4 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5 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 乙方享有的权利

  6-3-1 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 甲方在乙方经营区域内开展的营销活动,其供货须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在甲方对乙方供货价的基础上,收取不高于____%的手续费,其销售量计入乙方的年销售总量。

  6-3-3 甲方其他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在乙方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其供货须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在甲方对乙方供货价的基础上,收取不高____%的手续费,其销售量计入乙方的年销售总量。

  6-3-4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经销商的权利。

  6-3-5 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 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 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一切相关手续的义务。

  6-4-2 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季、年度上报信息反馈表的义务。乙方必须如实全面地填写信息反馈表,在每季度的前____日,每年度的前____日内完成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统计并上交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虚报,拖延或拒报,否则,乙方同意以违约论处,甲方将对乙方实施以下处罚:

  a.呈报不及时的,每次扣罚乙方合同履约押金的____%;

  b.虚报,误报或不报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罚乙方的合同履约押金的____-____%。

  6-4-3 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4 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6-4-5 乙方在进入甲方其他独家经销商的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以前,必须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及当地经销商的同意后,方可开展。在未经甲方及当地经销商同意的情况下,斤斤计较擅自越区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扣罚乙方的合同履约押金及独家特约经销权益保证金作为对该地区特约经销商的补偿。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7-1 双方在产品到货之日即时做好验收工作,若有异议,乙方应自产品到货之日当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异议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查验和解决。

  7-2 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偿退换,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7-3 自产品售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由甲方负责维修:____天内不能修复的予以更换新机。

  7-4 乙方如不能完成本合同规定指标,则按照附件1的实施细则执行。

  7-5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被因故终止合同时,甲方为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实行可退货制度,具体细则:

  7-5-1 乙方退货总值不超过合同解约前最后一次的进货总值(同时此退货总值亦不得超过本合同确定的总值)。对超出最后一次进货总值的'货也可按一定折扣退回总部。

  7-5-2 乙方退货产品的价格原则上以甲方当时的供货价格为标准。但如遇价格下浮变动的按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7-5-3 乙方保证退货部分产品无使用、无拆箱、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

  7-5-4 退货产品在乙方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验收,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实际货值向乙方汇出退货款额。退货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5 乙方已计收返利的产品,不得退货。

  7-5-6 乙方已享受折扣部分产品要求退货的,须扣减其退货部分产品后重新计算折扣,两次折扣差将冲减乙方的退货款。

  其退货款支付的前提是,(除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的指标),必须完全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否则不予退货。

  7-6 终止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7-6-1 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____年保密义务。

  7-6-2 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特约经销牌(证书)等(包括复制品)。

  7-6-3 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9.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0.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履约押金及独家经销权益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公司指定以下帐户为收款帐户

  公司帐户开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银行(省外采用速汇通,实时到帐)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农业银行实时存入到帐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银行实时存入到帐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为了规范运作庄侃内衣连锁专卖体制,构架厂商互惠双赢的事业*台,甲、乙双方经慎重考察、认真磋商,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就庄侃系列产品在 省(自治区) 市(地区) (县)的试营业经销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 甲方权利

  1、甲方将庄侃系列产品在 省(自治区) 市(地区)

  (县)的试营业经销权授予乙方,并收取乙方合同保证金rmb

  元,(保证金是双方合作期内对市场规范运作的约束性质押金。)

  2、在乙方经营过程中,不得出现下列市场违规行为:

  (1) 销售除甲方产品以外的其他任何产品:(包括与甲方相似、相同或 仿冒的产品)

  (2) 乱做批发引发的地区窜货行为;

  (3) 擅自降价或随意调整价格。

  否则,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应经济处罚,严重者甲方将单方面取消乙方试 营业经销权,并拒绝退还合同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3、乙方在本合同期间,若达到公司规定的总经销商标准,甲方将直接授予乙方该市的`总经销商权。


加盟特许合同9篇(扩展5)

——连锁加盟合同9篇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1倡导经营“_________”专卖连锁事业,并拥有“_________”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1.2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加盟店/专卖店;

  1.3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拥有“_________”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_________”品牌加盟店的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认同_________公司倡导的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_________”连锁经营专卖的各项规章制度;

  2.2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加盟店以及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2.5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6要认识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品牌加盟店;

  2.7在加盟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V1标准执行;

  2.8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进货标准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2.9乙方必须在当地租赁专柜,专柜面积以乙方资金能力确定。

  2.10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进货与运输

  1.产品的进货

  1.1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1.2乙方首期进货金额为_________。本合同签订生效起20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货(除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外)。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1.4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2.货物运输

  2.1货物的运输为铁路、汽车、_________三种方式,按离乙方注册地最*的城市发运。(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达乙方城市前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后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2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2.3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二日内验收并以书面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第四条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

  3.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另外开设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甲方付给乙方的服务津贴为:

  4.1按销售业绩的5%计算并支付;(含乙方汇给甲方款项时应付银行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连锁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1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供货对象的事项;

  1.2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1.3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禁止行为

 1.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1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1.2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1.3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1.4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1.5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产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权

 1.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1.2不遵守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1.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1.4不遵守货款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1.5停止营业时;

  1.6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连锁活动时;

  1.7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1.8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及带有“_________公司”的标识;

  1.2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1.4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连锁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 ·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十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有关甲方的说明:“_________公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称,“_________”是甲方的专卖店品牌名称。

  2.有关乙方的说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读确认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应尽的义务,用于经营的款项全部属予自有资金。

  3.本合同签约地:_________

  4.本合同诉讼地:_________

  5.本合同签订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正式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 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_________折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_________”导购服,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

  2、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派员指导乙方开业。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

  6、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_________%。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开业指导收费标准(免收收全)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 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捌仟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须交纳 的风险金,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

  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进行销售货款的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

  4、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进货款,一部分_____日内将款返给乙方。

  6、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1、2、3项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志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税票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第十二条 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第十三条 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 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附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甲方:XXX

  乙方:XXX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的技术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向乙方传授特色熏酱技术,辣菜技术,水饺技术,并提供相应的店面装修指导,包括内部装修指导、外部统一形象装修指导。

  3、甲方保证乙方(酒店或商场专柜不含档口)的区域加盟的数量限制。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选址调查。

  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一切相关技术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转让、泄露甲方的一切相关技术,如有发生,乙方将赔偿三倍于加盟费给予甲方,并撤消其加盟资格,取消标识的使用权。

  6、乙方必须在工商、税务、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以及调味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予以调整,屡次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终止合同,同时取消一切标识的使用权。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加盟费元(大写:)。该费用为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9、甲方统一供酱料包、熏料包、水饺调味包,以及辣菜调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担责任。

  11、如发生争议,由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12、合同执行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XXX

  乙方:XXX

  法人:

  身份证号:(法人)

  甲方:h公司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 市(县) 区(乡、镇) 路(街) 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 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加盟特许合同9篇(扩展6)

——超市特许合同

超市特许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超市特许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乡、镇)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____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门店号:_________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_________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_________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讲____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_________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_________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连锁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 ·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乡、镇)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的门店以“_________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门店号:_________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_________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_________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讲____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_________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_________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_________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超市公司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1.进、销、存日报表(日报)

  2.损益表(月报)

  3.资产负债表(月报)

  4.主要税金应交明细表

  5.乙方必须每天将含税销售额如实电传告知甲方。

  6.甲方需了解的其它财务资料,乙方必须如实提供。

  附件2:

  1.乙方设立专人负责商品退调工作。

  2.乙方进货应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员,为收化验收员。

  3.乙方进货交接执行地点在_________公司配送中心,清单当面交接清楚,严格验货,如发现破损、超临界保质期、瘪听等有问题的商品有权拒收,并当场调换合格商品;离开交接地点,概不负责。

  4.乙进货造成积压、过期或在经营中人为造成损坏、变质的商品,则涂退调处理。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厂方质量问题的商品,交甲方质检确认后,由质检直接找厂方协商,妥善处理并答复乙方,凭质检科书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统一退调通知后,按时执行,逾期不办,自行解决。

  7.乙方退货,须接甲方业务部门书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时间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货清单转甲方退调组,统一与厂方结算,并由开单组冲还红单。

  附件3:

  1.门店操作规范

  (1)收争员操作规范

  (2)理货员操作规范

  (3)服务台(寄包台)操作规范

  (4)早夜服务部操作规范

  2.门店工作规范

  (1)督导员(区域)工作规范

  (2)门店管理人员工作规范

  (3)加盟店督导员工作规范

  (4)商品业务人员工作规范

  (5)门店财务人员工作规范

  3.门店管理技术规范

  (1)时段检核技术规范

  (2)商品配制技术规范

  (3)商品陈列技术规范

  (4)pop促销技术规范

  (5)商品的.q.m.p管理技术规范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