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连锁合同9篇

首页 / 合同 / | 2022-03-14 22:00:20 合同

加盟连锁合同1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销售额比率

  20xx元以下部分交1。50%;

  20xx元以上3000元以内部分交1。00%;

  3000元以上4000元以内部分交0。75%;

  4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部分交0。50%;

  5000元以上部分交0%。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九条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条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一条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方米)10000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二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三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四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五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六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十七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十八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九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一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月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支部名称)。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元,甲方收到150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元,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

  最高金额:元;

  债权范围:

  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

  b。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元,于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元;

  (2)使用时间为月;

  (3)使用费每月为元;

  (4)支付方法为。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2)支付日期:。(3)支付方法:。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年月日

  总部:

  (甲): 盖章

  加盟者:

  (乙): 盖章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 住址:

  姓名: 盖章

  保证限度金额: 金 元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住址:

  姓名:盖章

  保证限度金额:金元

  (追加连带保证人栏)

加盟连锁合同2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连锁店加盟合同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等其他劳资纠纷和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

加盟连锁合同3

  (甲方)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乙方)连锁权授受者: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合同编号:_________

  1.合作双方简况

  1.1甲方全称: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1.2乙方全称: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1.3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1.4专卖店认同_________公司倡导的经营理念,遵守专卖店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合作。

  1.5依据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居间合同”的各项条款而制定本专卖店合同书。

  2.组织与总则

  2.1甲方倡导经营“_________”专卖事业,并拥有“_________”登记商标。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专卖店,专卖店负责本地区总店和分店的推广,开发工作。

  2.2专卖店是“_________”品牌专卖的经营者,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并具备以下条件:

  2.2.1依照甲方的标准和计划,保持专卖店的结构及形象;

  2.2.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2.3专卖店是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专卖经营活动的场所;

  2.2.4在积极开展专卖店活动的同时,努力改善经营;

  2.2.5要重视作为“_________”公司专卖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专卖品牌店。

  3.专卖店特权

  3.1拥有“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3.2在专卖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力争提高档次和健康活力;

  3.3享有本区域各分店和其它销售活动中的管理权,管理费和市场开发权;

  3.4产品计划:按照甲方制定的销售计划进货;

  3.5参照甲方策划进行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培训以及其它共同活动;

  3.6有关经营活动,可利用甲方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3.7管理业务:依靠甲方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3.8乙方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甲方的教育培训;

  3.9适时地得到甲方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4.商标的使用

  4.1甲方授权乙方可以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和“_________公司”名称。

  4.2有关“_________公司”商标使用有如下规定:

  4.2.1在专卖店的及其它地方使用商标,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_________”的商标,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规定的vi标准执行;

  4.2.2带有商标的物品类,均由甲方进货,若在专卖店制作使用时,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授权;

  4.2.3欲做有关“_________”的对外广告,要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权可以使用的资料,并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4.3商标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在本合同外使用。

  5.产品的进货

  5.1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销售计划,确定产品结构。

  5.2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5.3乙方首期购货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按配货),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4乙方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的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日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5.6货物的运输为航空,铁路,汽车三种方式。按离乙方注册地最*的城市发运(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达乙方城市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市内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7如因运输途中造所成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甲方:_________

  经销商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

加盟连锁合同4

  出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铺柜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__电脑连锁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租用甲方位于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区横岗镇的____________电脑连锁____层____号铺柜,建筑面积为____*方米,仅供乙方用于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金标准和期限

  1.租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2.免租期(只免租金)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租金按乙方租用铺柜的建筑面积计算,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三、商场管理费(已包括物业管理费用、水费、空调费用、卫生清洁费用)按乙方租用铺柜的建筑面积计算,每*方米每月____元,由乙方支付,共计____元。乙方使用电费按照乙方实际用电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缴纳____个月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计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 佰____拾____元整(____)。

  2.甲乙双方合同采用一年一签,在开业前缴纳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个月租金及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个月管理费,人民币共计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 拾____元整( ____ );

  五、首次交租期限满后,以后每____个月预缴一次租金及商场管理费,乙方须在每____个月结束当月____日前缴清下____个月租金及商场管理费。逾期未缴且超过____天者,自第____日起每天按应付款的____%缴滞纳金。

  六、合同有效期限满时,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可商定续约与否,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七、合同有效期满时,乙方应缴纳的各项费用已结清,甲方在一个月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八、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经营范围所从事的经营活动,不受甲方干预。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铺柜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租、转让。

  3.不得擅自改变铺柜结构和用途。

  4.乙方不得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其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也不得超出本合同核定的经营范围。

  5.乙方必须爱护柜台、设备、在租赁期间如损坏所租赁柜台、设备、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纪律,端正经营态度,文明经商,遵守安全消防规则

  7.乙方配合甲方集中统一广告宣传,按建筑面积分摊相应的广告费用。

  8.乙方对租货范围内的一切财产损失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可就上述风险向保险公司投保。

  9.乙方经同意可向经营同类产品的第三方转让本协议,但必须重新办理租赁协议及营业工商登记手续,甲方收取过户费用____无/次。

  10.乙方不得占用营业场地以外的任何地方放置任何物品。

  11.凡涉及*规划,商户经营区域调整,乙方无条件服从。

  九、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商场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等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在一个合同期结束后,根据市场运作情况重新统一调整市场铺柜租赁价格。

  3.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整体布局,对乙方租用的'位置和编号进行调整改动,如乙方不能服从安排,可以退租,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和押金,不作其他任何赔偿。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交履约保证金(押金)甲方不予退还:

  ①擅自改变柜台使用性质;擅自转租、转让柜台或利用柜台从事非法经营活动;

  ②逾期缴纳租金达____天;

  ③严重违反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对甲方提出的整改意见经三次催告而拒不执行者;

  ④自本商场开业之日起,乙方逾期____天不进场经营或经营中空置无人经营达____天者;

  十、开业时间暂定为_____年___月____日(公历),若有改动,甲方提前____天电话通知乙方。

  十一、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双方一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应努力合作减少损失,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自动失效。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由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

  十四、本合同中有关具体的管理规定按照____________电脑连锁“商场管理规章制度”执行。

  十五、本合同在双方签章及乙方缴清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如乙方以支票方式缴纳上述费用,从款项正式到帐之日起正式计算。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电话: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

加盟连锁合同5

  加盟店地址:

  加盟商姓名: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加盟商):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内贸易部关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制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加盟,就有关加盟商特许加盟问题达成以下协议,并拟定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合同:

  1、品牌——

  2、加盟店——

  3、加盟权利金——乙方为甲方加盟商,因此获得甲方所授予经营管理行销与必要技术,由甲方与乙方签署授权契约书,并于签约时一次支付于甲方之金额。

  4、品牌保证金——为确保乙方日后诚信履约,需缴纳于甲方之品牌保证金,日后除甲方依约办理外,于合同届满、解除,乙方无违约情况发生,甲方应无息返还,如乙方有违约,或造成甲方之损害时,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第二条 合约期限

  加盟商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为期一年,加盟期满,乙方在原加盟期内无任何违约事件,乙方务必于一年合同期满之前以书面申请签定加盟续约合同,本合同可依约延长一年,品牌保证金转至新合同中。

  第三条 门店地址

  加盟店地址:

  电 话: 传 真:邮 编:

  第四条 特许加盟收费内容及细则

  1、加盟商在签署本合同时,为了推动品牌的推广及快速发展,乙方无需向甲方缴纳加盟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本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另:乙方如欲再开新店,也无需在向甲方缴纳加盟费。

  2、加盟商在签署本合同时,需缴纳甲方品牌保证金 万元/年,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相关品牌保证金事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可直接从品牌保证金中扣除。

  第五条 商圈规划、门市设备及装潢规范

  1、乙方加盟店必须悬挂 招牌,若擅自更改内容、颜色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提供乙方招牌软盘)

  2、甲方可免费为乙方评估开店位臵,免费为乙方店内装潢进行设计,若乙方需要。甲方可提供标准作业规划,及代请施工队,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不需要,可自行决定开店位臵,但须得甲方认可后方可开业。

  第六条 商品价格等规定

  1、加盟商必须纳入我司的连网管理系统。我司同意加盟商可以有10%的.产品自由采购权。

  2、委托甲方统一采购商品,以联合采购进货方式降低成本;如有部分商品价格高于乙方采购之价格,乙方可介绍厂商给甲方,以接洽降低成本而让利于各加盟店;如有部分商品只有个别加盟店销售,则可自行采购,但需向甲方申报备案,以服务其它加盟店,以此充分发挥集体团队的力量。

  3、针对甲方公布的商品目录及促销商品进行订货及定价销售,零售价可在会员价和正常价之间浮动。如乙方任意削价出售,而扰乱整个加盟系统的正常销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实行款到发货结算。乙方收到商品后,应当即检验商品数量和质量,如有残、次之商品,可作退货处理。在辅导期三个月内,甲方接受无残、次的商品退货或换货。辅导期结束后,甲方有选择地接受乙方的退货,但必须保证退货商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用品一个季度内退换,童装20天内退换,童装必需整手),对甲方同意试销的商品仍可在试销期结束后退给甲方。

  第七条 商品营业

  1、应以独立法人之工商登记及本合同相关的营业项目,以取得合法的从事营业行为,并于开业前检附相关文件给甲方;乙方所营业相关税费由乙方负担。乙方在甲方授权区内取得合法营业证照后始得正式营业。

  2、应遵守甲方所提供之服务项目及营业形态对外经营,乙方不得任意变更。

  3、必须独立承担业务过程中涉及的所有税费及有关行政处罚费用。

  第八条 保密

  1、乙方就合同内容的业务数据、商品价目、操作规程、技术、知识等任何类似文件和数据均作为商业机密,负保密之责任,非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或提供第三人利用。

  第九条 促销、广告、执行及费用

  1、双方同意 的整体促销及广告计划均委托甲方统筹办理。

  2、如需自行进行促销广告活动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广告所产生的费用按受益者或共同参与者共同承担。一家店无力在媒体上(广播、电视、报刊等)做广告,加盟共同参与可降低成本,增加广告力度。

  第十条 教育训练计划、执行、费用

  1、应于经营 加盟店开业前,依甲方安排对加盟店店长或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

  2、甲方派辅导人员赴加盟店实地培训,乙方应负担辅导人员的车资、餐费、住宿、等费用。 第十一条 合同期满、续约

  合同期满六十日之前,由乙方书面提出续约。乙方若无违反所有合同内容,则甲方须同意订定续约合同。甲方有保留更改新合同的权利,但以不增加费用为原则。如市场变化等原因需增加费用时,需经双方协商。如果合同期满时仍有未订定新合同,甲方将终止授权业务。

  第十二条 违约、违法、损害、赔偿

  1、甲乙双方任一方违反合同中任何条款时,致使另一方遭受损失时,受害方将依法追究请求违约方赔偿。

  2、乙方应明确告之其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违法行为,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如致使甲方受损害时,甲方将将依法追究请求违约方赔偿。

  3、乙方应遵守甲方加盟店管理规范和服务公约(附)

  第十三条 加盟店迁移、转让、退出

  1、店租约到期或其它合法原因必须迁移时,乙方必须于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办理相关迁移事宜,迁移店位臵须报甲方核定同意后方可开店,以免造成商圈重复。乙方如未依约通知甲方导致影响乙方权益时,概由乙方自行负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因种种原因需要转让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认可,方可转让,同时办理转让手续,受让人必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加盟店转让给受让人时,甲方将收取转让加盟金10%作为业务辅导费用。转让期只能为原加盟合同的剩余时间,续约应另签合同。

  3、因乙方原因需退出加盟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出,同时与甲方结清货款和品牌保证金,加盟金不予退还。

  第十四条 责任承担

  在乙方开展业务过程中对于经营违法、逃税、卖假冒伪劣商品等造成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依合同要求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终止合同

  有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不另行催告,经书面通知乙方后终止合同。

  1、自然终止:合同到期双方不再协议续约的,加盟商应在一个月内与甲方办理清算手续,归还相关文本、加盟手册及内部资料。加盟商在合同期内无违约现象的,甲方将品牌保证金100%

  退还给加盟商。

  2、擅自将加盟合同受权书转让第三人时,或未经甲方许可授权擅自招募加盟店、或擅自开店、或停止营业、或未依甲方规定使用企业识别系统(CIS)、制作物、或违反竞业禁止之约定、或保密义务时。

  3、未经甲方事前书面之同意,擅自以甲方名义或代理甲方作任何法律行为时。

  4、违反法律行为或其它有损甲方重大形象商誉之行为时。

  5、乙方或其负责人逃避、失踪、限制行为能力或财产上发生困难,导致票据拒绝往来,破产和解,或受法院查封其财产,或因任何原因接受主管机关为停止营业、营业之处分时。

  6、其它违背本合同之不法事项,经限期(30日)催告补正而未补正时,乙方依前项约定终止合同时,若本合同未有其它规定时,则选择没收品牌保证金,取消加盟商资格,作为惩罚性违约金。如另有损害时须请求乙方赔偿。

  第十六条 不可抗拒

  如因不可抗拒事件发生,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火灾、战争、*行为、意外事件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拒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之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第十七条 其它事项 合同附件

  1、同书有未尽事宜,依有关法令、*俗、诚信原则公*解决。

  2、同书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附件手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管辖。 第十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绝协商的,则任何一方可诉请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第二十一条 合同管辖

  双方同意如因本合同涉及诉讼时,于安溪县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加盟连锁合同6

  甲方: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 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面形象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甲方责任

  1. 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

  2. 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 派员指导乙方开业。最新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本最新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本。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

  6. 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自负担。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 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开业指导收费标准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 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第十二条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

  第十三条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 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加盟连锁合同7

  甲方: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 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面形象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甲方责任

  1. 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

  2. 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 派员指导乙方开业。最新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本最新餐饮连锁加盟合同范本。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

  6. 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自负担。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 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开业指导收费标准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保证金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 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第十二条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

  第十三条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 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加盟连锁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_”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 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_________折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_________”导购服,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 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 2. 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 派员指导乙方开业。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 6. 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_________%。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 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开业指导收费标准(免收收全)。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 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捌仟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须交纳 的风险金,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 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进行销售货款的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 4.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进货款,一部分_____日内将款返给乙方。 6.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1、2、3项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志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税票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第十二条 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第十三条 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 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邮编: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 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传真: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

加盟连锁合同9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

  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

  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

  、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等其他劳资纠纷和bao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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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连锁合同9篇(扩展1)

——连锁加盟合同9篇

连锁加盟合同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1倡导经营“_________”专卖连锁事业,并拥有“_________”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1.2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加盟店/专卖店;

  1.3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如霉变,过期等),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拥有“_________”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_________”品牌加盟店的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认同_________公司倡导的连锁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_________”连锁经营专卖的各项规章制度;

  2.2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加盟店以及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2.5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6要认识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品牌加盟店;

  2.7在加盟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V1标准执行;

  2.8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进货标准购货,确定产品结构。

  2.9乙方必须在当地租赁专柜,专柜面积以乙方资金能力确定。

  2.10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进货与运输

  1.产品的进货

  1.1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1.2乙方首期进货金额为_________。本合同签订生效起20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货(除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外)。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1.4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天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2.货物运输

  2.1货物的运输为铁路、汽车、_________三种方式,按离乙方注册地最*的城市发运。(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达乙方城市前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后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2如因运输途中所造成的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2.3乙方收到货物后,在二日内验收并以书面回复甲方,如未回复,则视为合格验收。

  第四条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零售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

  3.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另外开设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4.甲方付给乙方的服务津贴为:

  4.1按销售业绩的5%计算并支付;(含乙方汇给甲方款项时应付银行的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保密义务

 1.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连锁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1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供货对象的事项;

  1.2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1.3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禁止行为

 1.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1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1.2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1.3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1.4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1.5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产品进货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权

 1.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1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1.2不遵守甲方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1.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1.4不遵守货款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1.5停止营业时;

  1.6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连锁活动时;

  1.7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1.8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立即停止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及带有“_________公司”的标识;

  1.2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加盟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1.3立即返还由甲方配备的文件及授权牌等物品。

  1.4对建筑物的损伤补修由乙方进行并负担费用;

  2.乙方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合同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任何时候要保证不得有对“_________公司”不利的言行。

  ·餐饮业加盟合同书 ·连锁店加盟合同 ·瑜伽加盟合同 ·家具加盟合同

  ·特许加盟合同 ·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第十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期限以签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乙方需提前二个月向甲方申请续签,续签后的合同最低期限为一年。

  2.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异议的,以补充协议的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自愿申请加入“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加盟店,一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退出,如果申请退出,甲方不负责退货,并自动取消其所有一切待遇。

  2.如因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责任(不包括中途运输问题),由甲方负责。

  3.如果由于乙方夸大产品功效的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二条其它事项

  1.有关甲方的说明:“_________公司”是甲方的公司名称,“_________”是甲方的专卖店品牌名称。

  2.有关乙方的说明:乙方已充分的解读确认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本人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和能力完成本合同应尽的义务,用于经营的款项全部属予自有资金。

  3.本合同签约地:_________

  4.本合同诉讼地:_________

  5.本合同签订必须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方可生效。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正式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连锁加盟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 ________省________ 市(县)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 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 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_________折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_________”导购服,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 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

  2、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派员指导乙方开业。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

  6、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_________%。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 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8、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因不可抗拒的困难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不能再继续营业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协商。

  9、乙方无论在何情况下不想再继续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甲方拥有第一接任者的权利,同时乙方有责任配合甲方做好相关转接工作。

  10、合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从设备、设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如乙方不主动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业,乙方必须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11、乙方必须保证,在遇前第9项情况时,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标、服务标志、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甲方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甲方名誉、信誉、妨碍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业务。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员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传递,此项在合同终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营业成绩。

  14、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特许经营授权牌、报价单、培训资料等相关文件在合同终止之日,乙方必须全部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 开业指导收费标准(免收收全)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开业时,甲方派员指导,乙方负责甲方指导开业人员的交通费、住宿费及相关生活费等。其它收费标准为:

  (1)经理级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2)其他人员按______元/天计收;

  (3)时间______至______天,最长不超过______天,费用结算时间按出发日到返回日计算。

  2、乙方须在指导人员返回日结清费用,由指导人员带回公司。

  第十一条 保证金和风险金

  1、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每一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捌仟元保证金,作为乙方忠实执行合同的担保,从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专卖店/柜开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保证金作为乙方在加盟期内的所有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保证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义或甲方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签订合同和财务结算,须交纳 的风险金,作为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信用的保证。

  3、如乙方需甲方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在的经营场所的单位进行销售货款的结算,则乙方需支付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即增值税发票税额_____%中,甲方负责_____%,乙方负责_____%。增值税发票总额_____%的税项在甲方给乙方开税票时支付,否则不予开具。

  4、乙方必须保证将所开税票款及时返回甲方账户,如未及时返款到甲方账户,甲方停止提供税票给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为预留进货款,一部分_____日内将款返给乙方。

  6、保证金、风险金不计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第五条和第九条中的1、2、3项规定执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证金充抵违约金。

  8、除前第7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解约外,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标志等其他营业象征后且无其他纠纷,甲方于三个月后返还保证金。风险金在所开税票全款到帐三月后返还。

  第十二条 加盟费

  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一次性加盟费:

  (1)单店: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2)市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3)省级:________万元(________万元);

  第十三条 合同续签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时,由乙方书面提出申请,经双方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第十四条 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内,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连续______天未从甲方进货,或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购货款(以销售单为准且购货款到账)连续______天累计不足______万元,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形象、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对不符合标准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如乙方仍未达到要求标准,本合同自动终止。

  3、本合同期内终止或期满不再续签,乙方均须提前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违约。

  4、本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时,乙方在甲方办理好一切相关手续,______个月后由甲方返还风险金、保证金(凭原始收据)。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条和第十二条的第1、2、3项的均视为违约,违约造成的合同终止时须付壹万元违约金,用保证金、风险金的款项充抵。

  第十五条 其它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用甲方名义开设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并进行相关财务结算,应提交经营场所签订合同的正本,经甲方审定同意盖章后方可实施;所签署的合同正本须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个人名义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以公司名义加盟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国税和地税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等)给甲方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销售单作为购货凭证,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关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协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本合同发生纠纷交付法律审理时,甲方所在地法院为专属受理法院。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连锁加盟合同3

  第一条:××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

  第二条: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附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人民币×××万元(一概不退还)。

  第五条: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

  第六条: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办理。

  第七条: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

  1。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编制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甲方定期提供免费研*机会给乙方。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致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甲方应制造或开发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应合理且在市价以内。

  5。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连锁加盟合同4

  甲方:XXX

  乙方:XXX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的技术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向乙方传授特色熏酱技术,辣菜技术,水饺技术,并提供相应的店面装修指导,包括内部装修指导、外部统一形象装修指导。

  3、甲方保证乙方(酒店或商场专柜不含档口)的区域加盟的数量限制。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选址调查。

  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一切相关技术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转让、泄露甲方的一切相关技术,如有发生,乙方将赔偿三倍于加盟费给予甲方,并撤消其加盟资格,取消标识的使用权。

  6、乙方必须在工商、税务、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以及调味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予以调整,屡次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终止合同,同时取消一切标识的使用权。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加盟费元(大写:)。该费用为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9、甲方统一供酱料包、熏料包、水饺调味包,以及辣菜调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担责任。

  11、如发生争议,由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12、合同执行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XXX

  乙方:XXX

  法人:

  身份证号:(法人)

连锁加盟合同5

  甲方:h公司

  乙方: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 市(县) 区(乡、镇) 路(街) 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 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

  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讲 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 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附件1:(略)

  附件2:(略)

  附件3:(略)

连锁加盟合同6

  (甲方)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乙方)连锁权授受者:

  代 表 人 :

  住 址 :

  身份证编号 :

  合同编号:_________

  1.合作双方简况

  1.1甲方全称: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1.2乙方全称: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1.3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专卖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1.4专卖店认同_________公司倡导的经营理念,遵守专卖店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并申请加盟合作。

  1.5依据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居间合同”的各项条款而制定本专卖店合同书。

  2.组织与总则

  2.1甲方倡导经营“_________”专卖事业,并拥有“_________”登记商标。甲方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专卖店,专卖店负责本地区总店和分店的推广,开发工作。

  2.2专卖店是“_________”品牌专卖的经营者,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并具备以下条件:

  2.2.1依照甲方的标准和计划,保持专卖店的结构及形象;

  2.2.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2.3专卖店是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专卖经营活动的场所;

  2.2.4在积极开展专卖店活动的同时,努力改善经营;

  2.2.5要重视作为“_________”公司专卖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健康产品的专卖品牌店。

  3.专卖店特权

  3.1拥有“_________公司”的商标,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3.2在专卖店的装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执行,力争提高档次和健康活力;

  3.3享有本区域各分店和其它销售活动中的管理权,管理费和市场开发权;

  3.4产品计划:按照甲方制定的销售计划进货;

  3.5参照甲方策划进行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培训以及其它共同活动;

  3.6有关经营活动,可利用甲方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3.7管理业务:依靠甲方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3.8乙方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甲方的教育培训;

  3.9适时地得到甲方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4.商标的使用

  4.1甲方授权乙方可以使用“_________公司”商标和“_________公司”名称。

  4.2有关“_________公司”商标使用有如下规定:

  4.2.1在专卖店的及其它地方使用商标,仅限于由甲方提供指定“_________”的商标,其使用方法,要按照甲方规定的vi标准执行;

  4.2.2带有商标的物品类,均由甲方进货,若在专卖店制作使用时,事先必须征得甲方的授权;

  4.2.3欲做有关“_________”的对外广告,要使用由甲方提供或授权可以使用的资料,并按甲方的规定执行。

  4.3商标应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不得在本合同外使用。

  5.产品的进货

  5.1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销售计划,确定产品结构。

  5.2乙方经营的产品,一律从甲方进货。

  5.3乙方首期购货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甲方按配货),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5.4乙方及时并按要求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帐户的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5乙方应及时提交购货计划书并将该购货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甲方收到货款后,三日内将货发出给乙方。

  5.6货物的运输为航空,铁路,汽车三种方式。按离乙方注册地最*的城市发运(地址为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到达乙方城市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市内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7如因运输途中造所成原因,应及时通过承运方予以解决。

  甲方:_________

  经销商编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

  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子邮件地址:_________

连锁加盟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区域: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宗旨

  甲乙双方就共同营造“_________”这个品牌,共同开拓个性影像市场,既“_________”连锁加盟事宜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为了维护和明确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设备、店面装修方案、售后支持及常年有偿提供配套耗材。

  2.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至少一名或提供技术光盘、软件、制作图库素材、营销方案等资料以供乙方开业前的学*,增强业务能力。

  3.负责品牌宣传、增强品牌知名度、网站推广及协助乙方组织相关的营销活动, 帮助乙方提高营业额。

  4.严格控制单一区域内的加盟店数量,调解和监督各加盟店之间的利益冲突。

  5.不断增加产品款式和提升技术水*。

  6.努力降低所*品成本,保持竞争优势。

  7.为乙方提供货源,物流支持。

  第三条 乙方义务与权利

  1.自主选址及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种证照,在经济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

  2.以甲方提供的装修方案为参考,经营场所应突出个性及品牌形象。

  3.乙方在经营场所内必需使用“_________”所有品牌标识。

  4.乙方应协助保护“_________”商标使用权,维护品牌形象,打击假冒。

  5.乙方经营中所需的耗材、设备必需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常年享受甲方耗材最低供应价。

  6.乙方可以在当地发展连锁加盟分店,但使用其品牌必须由甲方受权。

  7.乙方在所加盟的区域内享自主经营权,合同期内拥有“_________”商标使用权。

  第四条 设备、耗材保修服务

  1.承诺:加盟后首次进的耗材可在一个月内以折扣_____%无条件退货。

  2.甲方对所提供的影像转印设备和水晶成像设备实行:整机免费保修三个月,损耗件免费保修半年的售后服务。(损耗件包括:水晶机灯泡、转印设备发热垫)

  3.超过免费保修期后,甲方仍然长年提供维修服务,如需更换配件甲方仅收取配件成本费。

  4.凡在乙方当地尚未设有售后服务部的,顾客需要保修时需将设备发到甲方,甲方在收到需维修的设备后次日即安排修理,维修后当天发回给乙方。

  5.乙方发来维修的运费由乙方自理。

  6.如因路途遥远维修不便或仅是小故障处理的,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指导,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自行处理不了的再发到公司。如还不能解决,所用的维修费用可在查实下由甲方支付同等价格的耗材。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机的、属人为损坏的、及未按要求操作而造成机器损坏的,不属免费保修范围。

  第五条 订货与发货

  1.订货:乙方可通过qq、传真、电话、电子邮箱等订货方式告知甲方,并经双方确认后发货。

  2.付款:乙方进货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办理货到付款,汇款购买需按公司公布的帐号汇款,不按指定帐户汇款出现发货迟延等问题甲方不负责。

  3.发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货款或确定了订购单后48小时内发货,如因货品短缺等特殊原因无法即时发货时应向乙方说明,双方协商后实施。

连锁加盟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连锁机构,销售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公司______型连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

  、经营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__________公司的产品,维护甲方品牌利益。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供货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为商品规定统一零售价。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甲方将利用公司网站及其他广告媒体宣传<__________>品牌,及时公布加盟信息和产品信息。

  9.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__________品牌天然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在签约时,一次**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期满后,甲方退还加盟订金的全部金额。

  5.乙方在签约后,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不得低于加盟类型规定的最低额。

  6.如属地区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____家;或连续____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7.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8.乙方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及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____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____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可以在____个月的时间内调换______%以内的滞销产品。

  七、违约及其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私自从别的地方进货,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随意大幅调整价格,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加盟商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加盟类型

  a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目标群:发达地区,中高档消费群。

  b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目标群:比较发达地区,中低档消费群。

  c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目标群:欠发达地区,普通消费群。

  投资能力比较强的,社会关系良好的可以优先成为地区代理。地区代理协助总公司对当地加盟商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总公司在当地扩大加盟队伍。

  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连锁加盟合同9

  甲方:吉林省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1、乙方自愿加入甲方的技术加盟行列,在合法的前提下,开展经营活动。

  2、甲方向乙方传授特色熏酱技术,辣菜技术,水饺技术,并提供相应的店面装修指导,包括内部装修指导、外部统一形象装修指导。

  3、甲方保证乙方(酒店或商场专柜不含档口)的区域加盟的数量限制。

  4、甲方协助乙方进行选址调查。

  5、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保证一切相关技术的`保密性,不得私自转让、泄露甲方的一切相关技术,如有发生,乙方将赔偿三倍于加盟费给予甲方,并撤消其加盟资格,取消标识的使用权。

  6、乙方必须在工商、税务、防疫、消防等一切合法的条件下开展经营活动,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合同期间,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以及调味的监督和检查,并协助予以调整,屡次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资格,终止合同,同时取消一切标识的使用权。

  8、乙方向甲方交付技术加盟费元(大写:)。该费用为一次性费用,不予退还。

  9、甲方统一供酱料包、熏料包、水饺调味包,以及辣菜调料包。

  10、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甲方不承担责任。

  11、如发生争议,由经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解决。

  12、合同执行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吉林省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

  身份证号:(法人)


加盟连锁合同9篇(扩展2)

——加盟经销合同9篇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双赢合作、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有关 产品加盟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城市经销商资格及经销辖区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SHUPU 舒普? 音乐集成吊顶系列产品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县)城市经销商。

  第二条 首批货款及市场保证金

  1、 首批货款:乙方首批货款金额为账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并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视为乙方违约。

  2、 市场保证金:为共同维护市场,确保舒普品牌的持续性、稳定性,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需

  向甲方预交市场保证金元(大写:);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第三条 独立的当事者

  1.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转让、出售甲方授权给乙方的产品销售权,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过程中,因分销或分店原因造成甲、乙方被索赔或给甲、乙方造成其它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使用的模版、签呈、合同等不得违背甲方规定,虚假承诺由此产生对甲方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任何人员在无甲方书面批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款、借物、调货或承诺销售政策外的政策;如有发生,以上做法视为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与甲方业务人员合伙或让甲方业务人员以入股的形式参与经营,或采取不正当的行为贿赂、胁迫甲方业务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甲方立即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价格政策

  1. 甲方提供全国统一供货价格向乙方供货并结算。

  2. 乙方必须遵守该价格体系,以维护市场价格的统一规范。

  第五条 销售任

  1.乙方承诺年度销售任务为万元(以实际进货付款为准);并按照月度进行销售指标分解:若乙方连续两季度未能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城市经销商资格或降级为分销商。

  2.年度具体进度分解为。

  3.年度返利政策:

  ①乙方完成本年度销售任务可享受% 年终销售奖励,(返利以货物形式冲抵,覆膜板计入乙方的年度销售任务,不计入年度销售任务返利),每年度结算一次。

  ②甲方规定的特价产品,特批的工程供货产品、团购产品,促销产品,不享受任何返利政策,但可以计入年度销售任务。

  第六条 装修费用补贴

  1.双方约定,经甲方审批确认,符合条件准许开设的专卖店,乙方装修和出样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店面实际使用面积给予每*方米____________元的装修补贴,装修补贴费用返还期限为一年。

  2.符合甲方专卖店装修规定标准的,甲方给予乙方装修补贴,补贴标准为乙方店面装修完毕经甲方按标准验收后,相关规定:

  ①乙方第二次打款开始,当月的进货额,延月的首次进货时给予10%核销一次,以此类推;(乙方的首批货款除外)。

  ②补贴费用以货物方式冲抵,不计入乙方销售任务,特价产品不参与,合约期内冲抵完毕为止。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专卖店设计,否则,乙方需全额赔偿甲方已支付的装修补贴,情节严重的取缔乙方代理资格。

  第七条 广告.促销支持

  1. 针对乙方在当地投放的广告、促销活动,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必须提交《广告投放审请表》到甲方总部,经总部审核书面确认后,甲方对经审批通过的乙方广告、促销申请,甲方承担的报销比例不超过广告总金额的50%(甲方承担的广告费用以货物冲抵,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

  2.广告、促销一律执行“先审批,后执行”的原则;未经审批而投放的广告,促销 甲方一律不予 报销。

  3.广告核销方式,参照本合同第六条装修费用补贴第2小条标准核销。如乙方在装修补贴费用未冲抵完时,广告费用又同时符合冲抵时间时,以此类型,甲方规定:不能同时间冲抵两项费用,乙方需先核销完装修补贴费用,再核销广告费用。

  第八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指导。

  2.甲方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和创新。

  3.甲方因原材料市场需对市场价格体系进行调整时,提前15天通知乙方,库存不予补差。

  4.凡未经甲方公司盖章确认的,甲方相关人员无权处理甲方的债权、债务。

  第九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专卖店装修(包括公司对出样的统一调整)、终端生动化形象和规范化营销推广。

  2.乙方必须保持与甲方的发展、营销战略相一致,以负责的态度积极维护公司品牌与产品形象, 避免任何有损品牌与产品形象的'行为产生。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及价格体系,在特许区域内全力以赴进行市场推广。

  4.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代理、销售、参股或制造与甲方产品相竞争的任何产品。更不能以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5.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市场指导不得跨区域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取缔其经营资格。

  6.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回馈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销售情况、客户档案数据、同类竞品信息、辖区市场可利用的资源信息、辖区市场经济环境和与行业有关的信息等,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填报各类市场调研报表,月度销售报表等,执行甲方的有关市场运行管理规定及操作规范。

  7.乙方终止合同时,在终止合作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论任何理由必须自行拆除该店装修。乙方均须放弃使用甲方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甲方。

  8.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外,乙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

  第十条订货、运输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的订货单元格式及流程向甲方订货,如更改当次订单须于自下单之日起的24小时以内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并以更改后的日期为准,否则相关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按此日期要求供货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确认具体发货日期;最迟发货日期不得超过乙方汇款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若延期未能发货,则按乙方汇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以实际付款额的当期银行存款利率予以SHUPU 舒普补偿。 ?合同编号:HT/SP-20xx

  3.乙方要求甲方代办发运送货,必须向甲方填写委托书,并向甲方提供承运人的具体地址、名称及联系方式,承运人的签字乙方均予认可;如未提供的,发生一切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4.乙方到货验收货物时,应会同承运司机现场进行验收,如发现有产品破损.货差须由乙方要求承运方赔偿。所有到货差异问题,必须在到货后24小时之内,司机离开之前回馈给公司,24小时内无回馈或无承运方相关证明的,视为此批货物无任何异议;过期回馈,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调换货

  调换货流程:乙方首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回复同意后方可调换货,(换货不包括特价产品,工程产品,促销产品,包销产品)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受理,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调换的产品必须未开箱 ,不影响二次销售,完好无损,只能进行同类同系列产品调换)发货日期起3个月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给予调换,调换货的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3个月甲方不给予受理。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

  1.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须及时电话或传真形式告知甲方。

  2.凭甲方开具出库单或送货单,并由承运方签字生效,即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

  3.乙方必须以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名称将各种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甲方不予承担款项的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 本合同有效附件《嘉兴舒普电器有限公司账号》;《SHUPU 舒普集成吊顶价目表》;《装修补贴申请单》;《产品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事项

  1. 2. 3.SHUPU 舒普?合同编号:HT/SP-20xx

  第十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六条 合同仲裁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发生异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友好、坦诚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甲方盖章确认而改动的合同内容,视为无效。

  甲方:*?嘉兴舒普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嘉兴市王店小家电工业园区庆元路608号 地址:

  邮编:314011 邮编:

  电话:86–573–83622333电话:

  传真:86–573–83622138传真:

  法人代表:徐建华 法人代表: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20 年 月 日签定日期:年 月 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秉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1.甲乙双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内容之规定执行。甲方授权乙方作为______________县(市)杭州车龙持有的_____商标独家使用权。相关系列产品加盟(独家)授权经销商。公司在该县(市)不再发展第二家加盟(独家)经销商。

  2.________年度合同标的__________万元;

  2-1 经销商首批进货金额_____________万元;

  2-2 经销商全年进货金额_____________万元;

  2-3 完成销售量及年终返利。

  3.合同履约押金及独家特约经销权益保证金。

  3-1 合同履约押金:乙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日内,须支付人民币____元给甲方,作为合同履约的押金。由于乙方的违约而导致其合同履约押金被甲方扣罚至不足____元时,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将合同履约押金补足至____元整,否则视同乙方放弃该地区加盟(独家)经销商的权利。本合同解除后,甲方于合同解除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押金退还乙方。

  3-2 加盟(独家)经销权益保证金:此项针对地区加盟(独家)商而制定。即:乙方作为甲方在某地区的加盟(独家)特约经销商时,除须符合一般经销商的一切条件外,另需交纳人民币________元作为一个销售年度的独家特约经销权益的保证金。具体金额视城市和地区的级别而定。(现暂定不收)

  一个销售年度结束后,甲方有权在对乙方综合考核评估后决定是否继续授予其该地区的独家经销权;乙方亦有决定是否继续作为甲方该地区独家经销商的权利。

  如果乙方不再作为甲方在该地区的独家特约经销商或甲方解除此项权利,则甲方在合同终止或改之日起四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的保证金。

  据此,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人民币____万元作为甲方在_____________地区的独家特约经销商的权益保证金。

  上述金额为________年度的保证金标准,以后年度的标准甲方届时视情况而定。

  4.供货及相关细则

  4-1 合同供货价格: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的价格为标准。

  4-2 供货合同:首次进货,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一份试销合同,具体执行中,以该试销合同的条款为准。(乙方不要试销期,就不需要另行签定试销合同)。凭订货单发货即可。

  4-3 货款支付方式:规定期限内全款汇到甲方帐户,款到发货。

  4-4 供货期限

  4-4-1 首批进货: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按照计划量所需金额将首批进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货合同的要求组织发货。

  4-4-2 以后进货,经销商应提前______日填写书面需货申请单,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将货款全额汇到甲方帐户,甲方在确认款到后______个工作日内发货。

  4-4-3 属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证供货期或乙方不能按时交纳货款的情况除外。

  4-5 交货地点及运费

  4-5-1 合同交货地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或台州市)。

  4-5-2 到达合同交货地的运费由甲方负担(指到达该合同交货地城市前的费用),从甲方运到达乙方城市的运费由乙方负担。

  4-6 包装标准:按一般包装标准执行,包装物不回收。

  4-7 甲方保证将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付乙方。

  5.相关管理办法

  5-1 价格管理

  5-1-1 __________系列产品执行全国统一最低零售价格,乙方的销售价须按照甲方制定的统一价格严格执行。

  5-1-2 凡发生违价时,乙方同意按以上标准按受处罚:

  a.凭违价发货票,每发生一次违价金额____万元以内的含(_______万元),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合同履约押金的____%作为违约金

  b.违价金额超过____万元的,甲方有权全额扣罚乙方的合同履约金,直至取消乙方的独家特约经销商资格;

  c.乙方在一个销售年度内有二次以上的违价行为或单次违价金额在________万元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年终返利,直至取消乙方的独家特约经销商资格;

  d.乙方的违价销售量,不计入其全年销售总量。

  5-1-3 甲方统一进行的价格调整或经甲方同意的价格调整行为除外。

  5-2 广告促销管理

  5-2-1 合同项下的广告统一投入计划。

  5-2-2 甲方设计、制作的产品必备资料,除按乙方购货数量比例配赠外,乙方还可以根据当地市场需求以成本价格向甲方订购。

  5-2-3 乙方组织的广告中促销推广活动,其形式及内容必须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的权利

  6-1-1 对乙方的经营有咨询、监督、调查权。

  6-1-2 对违反本合同的不良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

  6-2 甲方的义务

  6-2-1 有按照合同规定维护乙方合同权益的义务。

  6-2-2 有对乙方提供全面服务支持的义务。有义务帮助,协调解决乙方的经营中出现的困难。

  6-2-3 有对乙方首次进货时提供业务培训或提供培训资料的义务。

  6-2-4 有按时供货、保证货物质量和提供经营信息的义务。

  6-2-5 有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期内同一签约地区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货的义务。

  6-3 乙方享有的权利

  6-3-1 有在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自主经营权。

  6-3-2 甲方在乙方经营区域内开展的营销活动,其供货须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在甲方对乙方供货价的基础上,收取不高于____%的手续费,其销售量计入乙方的年销售总量。

  6-3-3 甲方其他地区的授权经销商在乙方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必须征得乙方的同意,其供货须由乙方负责。乙方可在甲方对乙方供货价的基础上,收取不高____%的手续费,其销售量计入乙方的年销售总量。

  6-3-4 合同期满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地区独家特约经销商的权利。

  6-3-5 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有处罚权;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经济、法律责任。

  6-4 乙方承担的义务

  6-4-1 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好产品上市一切相关手续的义务。

  6-4-2 有按照甲方要求按季、年度上报信息反馈表的义务。乙方必须如实全面地填写信息反馈表,在每季度的前____日,每年度的前____日内完成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的统计并上交至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虚报,拖延或拒报,否则,乙方同意以违约论处,甲方将对乙方实施以下处罚:

  a.呈报不及时的,每次扣罚乙方合同履约押金的____%;

  b.虚报,误报或不报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罚乙方的合同履约押金的____-____%。

  6-4-3 对甲方的产品,经营、市场策略等有保密义务。

  6-4-4 不得经营假冒、侵权产品及有协助甲方共同处理上述问题的义务。

  6-4-5 乙方在进入甲方其他独家经销商的经营区域内开展销售活动以前,必须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及当地经销商的同意后,方可开展。在未经甲方及当地经销商同意的情况下,斤斤计较擅自越区低价倾销,甲方有权扣罚乙方的合同履约押金及独家特约经销权益保证金作为对该地区特约经销商的补偿。

  7.双方必须遵守的其他条款

  7-1 双方在产品到货之日即时做好验收工作,若有异议,乙方应自产品到货之日当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异议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查验和解决。

  7-2 开箱损坏(未经用户使用)的产品,由甲方负责无偿退换,退货运费由甲方承担。

  7-3 自产品售出之日起一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由甲方负责维修:____天内不能修复的予以更换新机。

  7-4 乙方如不能完成本合同规定指标,则按照附件1的实施细则执行。

  7-5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内被因故终止合同时,甲方为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实行可退货制度,具体细则:

  7-5-1 乙方退货总值不超过合同解约前最后一次的进货总值(同时此退货总值亦不得超过本合同确定的总值)。对超出最后一次进货总值的'货也可按一定折扣退回总部。

  7-5-2 乙方退货产品的价格原则上以甲方当时的供货价格为标准。但如遇价格下浮变动的按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7-5-3 乙方保证退货部分产品无使用、无拆箱、产品外包装完好无损。并不影响第二次销售。

  7-5-4 退货产品在乙方发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验收,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其中合格品的实际货值向乙方汇出退货款额。退货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等所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7-5-5 乙方已计收返利的产品,不得退货。

  7-5-6 乙方已享受折扣部分产品要求退货的,须扣减其退货部分产品后重新计算折扣,两次折扣差将冲减乙方的退货款。

  其退货款支付的前提是,(除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的指标),必须完全遵守本合同所有条款,否则不予退货。

  7-6 终止合同后的有关条款

  7-6-1 乙方应对甲方的经营内容(包括配套产品及销售的全部相关内容)继续承担____年保密义务。

  7-6-2 退还所有文件、资料、授权委托书、特约经销牌(证书)等(包括复制品)。

  7-6-3 如违反本条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识产权论处。

  8.由不可抗力或国家政策变动等特殊情况造成的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

  9.违约责任:双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补充合同)全部条款,如违约,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提请至人民法院裁决。

  10.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履约押金及独家经销权益保证金到达甲方帐户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后作为补充合同监督执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公司指定以下帐户为收款帐户

  公司帐户开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银行(省外采用速汇通,实时到帐)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农业银行实时存入到帐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银行实时存入到帐

  帐户: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地:_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略)

  为了规范运作庄侃内衣连锁专卖体制,构架厂商互惠双赢的事业*台,甲、乙双方经慎重考察、认真磋商,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就庄侃系列产品在 省(自治区) 市(地区) (县)的试营业经销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一、 甲方权利

  1、甲方将庄侃系列产品在 省(自治区) 市(地区)

  (县)的试营业经销权授予乙方,并收取乙方合同保证金rmb

  元,(保证金是双方合作期内对市场规范运作的约束性质押金。)

  2、在乙方经营过程中,不得出现下列市场违规行为:

  (1) 销售除甲方产品以外的其他任何产品:(包括与甲方相似、相同或 仿冒的产品)

  (2) 乱做批发引发的地区窜货行为;

  (3) 擅自降价或随意调整价格。

  否则,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予以相应经济处罚,严重者甲方将单方面取消乙方试 营业经销权,并拒绝退还合同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3、乙方在本合同期间,若达到公司规定的总经销商标准,甲方将直接授予乙方该市的`总经销商权。

  4、若乙方成为市总经销商,需与我公司及其分销商签订三方合同,并负责分销商的货源供应及日常管理。

  5、在乙方未取得市级总经销权前,甲方有权在该市再发展其他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本市区域形象店店铺装修的指导工作,并提供相关的店面装修图纸、参考照片、店内广告图片,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负责物流过程中的运输责任,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中途如发生短货或丢失问题,甲方应及时查证和追究有关承运方的责任,并及时补货给乙方。

  3、合同签订后,甲方允许乙方首批进货可在1个月内进行调换,以后进货乙方应根据市场需求,认真填写订货单,如需调换,则只能是同个品种的颜色及尺寸可进行相互调换,不同品种不予调换。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与甲方联系,经检验确系在生产过程中(而非在销售过程中或消费者穿着不当)所造成的,甲方应予以调换。合同期后,若乙方不想再经销的,剩余质量完好的货物,甲方按进货价的7折进行退货处理。

  4、在本市场区域内如发生窜货等市场违规行为,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协商,并共同调查核实后,由甲方对相关责任方进行处罚,以保障乙方经销权益。

  5、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本市区域市场的拓展、管理、品牌宣传工作进行必要的协助与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公司统一的广告宣传必须的文字资料、图片、产品画册、影视光盘等。

  三、 乙方权利与义务

  合同期满后,经查乙方在合同期内如无市场违规行为,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拖欠乙方合同保证金。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营销模式,对本市市场进行规范运作和管理,并自觉遵守《庄侃内衣经销商管理制度》。

  1、乙方应经常、定期向甲方提供市场终端经营销售情况,并每周三将本区域市场上月销售数据、库存状况、市场信息按《销售报表》相关内容据实填报传真给甲方。

  2、乙方有权在本市发展终端试营业经销商,但须与甲方签订三方合同,否则甲方不予承认并保留追究乙方一切由此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的权利。

  3、乙方如将本区域市场试营业经销权转让第三方,须经甲方许可并办理正规转让手续,否则甲方不予承认。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在其工商核准的经营场所小区域销售甲方经营的产品,并本着*等互利、公*负责的原则,就购销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店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甲乙双方的责权利

  一、甲方的责权利

  1. 甲方统一市场零售价格,并保证货品供应。

  2.给乙方让利不低于零售价的五折。

  3.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乙方的销售人员进行有偿的销售技能培训及提供有偿远程教育培训资料。

  4.筛选、代理、开发或保留科技含量高、作用显著的产品,以满足市场的需要。

  5.向乙方提供适量赠品用于周转(经营满五年且业绩达标者,赠品全部归乙方所有)。

  6.甲方保留对经营方式、业绩指标、让利及其分配方案的修订权和解释权。

  7.甲方向乙方将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即市级店收取________元加盟费,对于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_______个月)未能完成相关加盟店手续,甲方将可设立新加盟店。

  8.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连续_______个月内业绩不合格的加盟店,或业绩停滞后的加盟店,公司将会电话联系与书面通知,并通知在该店代理区域重新设立新加盟店,但保留其加盟店资格一年。

  二、乙方的责权利

  1.积极拓展市场,努力提高销售业绩,加强对业务员销售技能的培训。

  2.自鉴订本合同次月起_______个月后,有权向甲方申请开设甲方的专卖店。在开设专卖店时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专卖制度(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使用甲方专用标识)。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享有第⑧条之提成须每月销售业绩不低于_______元(按供货价)。

  4.进行较大规模的促销活动或会议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接受指导。

  5.应保护甲方专卖店和产品品牌,自觉维护其声誉。严格遵循甲方规定让利销售的原则,不得倾销甲方商品,扰乱市场价格,加盟店及业务员不得夸大产品作用误导消费者,否则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身份与店主身份相符),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手续,但乙方营业执照(名称栏)及相关证件中,不能涉及甲方企业名称和产品商标的字样。

  7.乙方首次提货款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元( 市级加盟专卖店)

  8.乙方首次现款提货,公司按1:2给乙方配货(按优惠价计算),乙方享有其专卖店_______%的提成。

  9.保证甲方为乙方提供的'设备能良好地用于经营并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须请一担保人(自然人或法人)担保。担保人为连带责任担保。

  10.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经营权,不得跨区域挂牌经营。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转让的,公司将会收取_______-_______元的手续转让费。

  第三章 订货、换货制度

  一、乙方须以现金或现款汇向甲方买货(即一次性买断)。首次的购货量根据章程选定的经营模式而定,以后每次订货的最低量不得少于_______元人民币,低于_______元购货运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为保证有安全的库存,乙方应提前十日订货。甲方须在乙方货款到帐后五日内给乙方发出货物,如遇特殊情况须向乙方声明。

  三、乙方购货后如因产品质量问题_______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并可持产品向甲方换回相同的产品(精品和赠品除外)。但不得退款、退货。换货的产品须是完好无损和保质期仍在一年以内的产品。

  四、甲方在交发产品给予乙方时,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丢失等情况,乙方应在货到三日内凭运输部门所出具的证明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发换相同的产品,否则对此不予受理。

  五、若商品的毁损、丢失属乙方的责任时,则由乙方承担责任。

  六、若乙方要求所定之货走中铁快运、邮局,则由乙方承担_______%的运费。

  第四章 执行事项

  为更好地完善公司管理和参与市场竞争,公司有权修订优惠计划及相关公司条例。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具体由甲方以“通知”、“通告”的形式告知。

  第五章 争议的解决

  一、执行本合同和本合同未尽事宜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二、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三、在起诉过程中,除涉及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可以继续履行。

  第六章 违约责任

  一、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追索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

  二、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合同的其他条款可以继续履行。

  三、未满经营年限而停止经营者,应向公司结算付清全部货款和全部设备款。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终止

  一、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修改,单方面修改无效(本合同第二章第一条第六款明确规定的条文除外)。

  二、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前终止合同。

  1.因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经营。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守约方可单方面书面宣告终止合同和利益关系。

  三、乙方自签订购销合同之日起超过_______日不向甲方订货,合同即自行终止。

  四、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第八章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后,乙方订货款全部到位即生效。

  三、请办理市级加盟店的经销商在签订合同后,一定将汇款凭据、代理商加盟表、购销合同、订货单等先传真至公司,一周之内将原件邮寄给公司。

  甲方:(章)_________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诺提交证件影印件属实)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卡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双赢合作、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有关 产品加盟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城市经销商资格及经销辖区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SHUPU 舒普? 音乐集成吊顶系列产品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县)城市经销商。

  第二条 首批货款及市场保证金

  1、 首批货款:乙方首批货款金额为账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并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视为乙方违约。

  2、 市场保证金:为共同维护市场,确保舒普品牌的持续性、稳定性,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需

  向甲方预交市场保证金元(大写:);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第三条 独立的当事者

  1.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转让、出售甲方授权给乙方的产品销售权,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过程中,因分销或分店原因造成甲、乙方被索赔或给甲、乙方造成其它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使用的模版、签呈、合同等不得违背甲方规定,虚假承诺由此产生对甲方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任何人员在无甲方书面批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款、借物、调货或承诺销售政策外的政策;如有发生,以上做法视为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与甲方业务人员合伙或让甲方业务人员以入股的形式参与经营,或采取不正当的行为贿赂、胁迫甲方业务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甲方立即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价格政策

  1. 甲方提供全国统一供货价格向乙方供货并结算。

  2. 乙方必须遵守该价格体系,以维护市场价格的统一规范。

  第五条 销售任

  1.乙方承诺年度销售任务为万元(以实际进货付款为准);并按照月度进行销售指标分解:若乙方连续两季度未能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城市经销商资格或降级为分销商。

  2.年度具体进度分解为。

  3.年度返利政策:

  ①乙方完成本年度销售任务可享受% 年终销售奖励,(返利以货物形式冲抵,覆膜板计入乙方的年度销售任务,不计入年度销售任务返利),每年度结算一次。

  ②甲方规定的特价产品,特批的工程供货产品、团购产品,促销产品,不享受任何返利政策,但可以计入年度销售任务。

  第六条 装修费用补贴

  1.双方约定,经甲方审批确认,符合条件准许开设的专卖店,乙方装修和出样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店面实际使用面积给予每*方米____________元的装修补贴,装修补贴费用返还期限为一年。

  2.符合甲方专卖店装修规定标准的,甲方给予乙方装修补贴,补贴标准为乙方店面装修完毕经甲方按标准验收后,相关规定:

  ①乙方第二次打款开始,当月的进货额,延月的首次进货时给予10%核销一次,以此类推;(乙方的首批货款除外)。

  ②补贴费用以货物方式冲抵,不计入乙方销售任务,特价产品不参与,合约期内冲抵完毕为止。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专卖店设计,否则,乙方需全额赔偿甲方已支付的装修补贴,情节严重的取缔乙方代理资格。

  第七条 广告.促销支持

  1. 针对乙方在当地投放的广告、促销活动,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必须提交《广告投放审请表》到甲方总部,经总部审核书面确认后,甲方对经审批通过的乙方广告、促销申请,甲方承担的报销比例不超过广告总金额的50%(甲方承担的广告费用以货物冲抵,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

  2.广告、促销一律执行“先审批,后执行”的原则;未经审批而投放的广告,促销 甲方一律不予 报销。

  3.广告核销方式,参照本合同第六条装修费用补贴第2小条标准核销。如乙方在装修补贴费用未冲抵完时,广告费用又同时符合冲抵时间时,以此类型,甲方规定:不能同时间冲抵两项费用,乙方需先核销完装修补贴费用,再核销广告费用。

  第八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指导。

  2.甲方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和创新。

  3.甲方因原材料市场需对市场价格体系进行调整时,提前15天通知乙方,库存不予补差。

  4.凡未经甲方公司盖章确认的,甲方相关人员无权处理甲方的债权、债务。

  第九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专卖店装修(包括公司对出样的统一调整)、终端生动化形象和规范化营销推广。

  2.乙方必须保持与甲方的发展、营销战略相一致,以负责的态度积极维护公司品牌与产品形象, 避免任何有损品牌与产品形象的行为产生。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及价格体系,在特许区域内全力以赴进行市场推广。

  4.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代理、销售、参股或制造与甲方产品相竞争的任何产品。更不能以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5.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市场指导不得跨区域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取缔其经营资格。

  6.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回馈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销售情况、客户档案数据、同类竞品信息、辖区市场可利用的资源信息、辖区市场经济环境和与行业有关的信息等,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填报各类市场调研报表,月度销售报表等,执行甲方的'有关市场运行管理规定及操作规范。

  7.乙方终止合同时,在终止合作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论任何理由必须自行拆除该店装修。乙方均须放弃使用甲方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甲方。

  8.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外,乙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

  第十条订货、运输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的订货单元格式及流程向甲方订货,如更改当次订单须于自下单之日起的24小时以内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并以更改后的日期为准,否则相关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按此日期要求供货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确认具体发货日期;最迟发货日期不得超过乙方汇款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若延期未能发货,则按乙方汇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以实际付款额的当期银行存款利率予以SHUPU 舒普补偿。 ?合同编号:HT/SP-20xx

  3.乙方要求甲方代办发运送货,必须向甲方填写委托书,并向甲方提供承运人的具体地址、名称及联系方式,承运人的签字乙方均予认可;如未提供的,发生一切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4.乙方到货验收货物时,应会同承运司机现场进行验收,如发现有产品破损.货差须由乙方要求承运方赔偿。所有到货差异问题,必须在到货后24小时之内,司机离开之前回馈给公司,24小时内无回馈或无承运方相关证明的,视为此批货物无任何异议;过期回馈,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调换货

  调换货流程:乙方首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回复同意后方可调换货,(换货不包括特价产品,工程产品,促销产品,包销产品)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受理,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调换的产品必须未开箱 ,不影响二次销售,完好无损,只能进行同类同系列产品调换)发货日期起3个月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给予调换,调换货的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3个月甲方不给予受理。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

  1.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须及时电话或传真形式告知甲方。

  2.凭甲方开具出库单或送货单,并由承运方签字生效,即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

  3.乙方必须以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名称将各种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甲方不予承担款项的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 本合同有效附件《嘉兴舒普电器有限公司账号》;《SHUPU 舒普集成吊顶价目表》;《装修补贴申请单》;《产品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事项

  1. 2. 3.SHUPU 舒普?合同编号:HT/SP-20xx

  第十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六条 合同仲裁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发生异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友好、坦诚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甲方盖章确认而改动的合同内容,视为无效。

  甲方:*?嘉兴舒普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嘉兴市王店小家电工业园区庆元路608号 地址:

  邮编:314011 邮编:

  电话:86–573–83622333电话:

  传真:86–573–83622138传真:

  法人代表:徐建华 法人代表: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20 年 月 日签定日期:年 月 日

  甲方:____品牌服装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市__贸易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之原则,就做为__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乙方在 市 地区做为____品牌服装的特许专卖店经销商,并甲方不得在该地区做任何其它销售。

  二.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可跨地区经营,并除甲方指定促销期内可降低销售价以外,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零售价出售。为了严格执行上述原则,乙方需预付保证金(即:专营按金),细节见第三条。

  三.甲、乙双方的合作分两期进行:

  第一期:____年_月至__月,在__市开设____专卖店, 专营按金为人民币10,000元。

  第二期:____年__月起,任__市地区的总经销商,专营按金增加人民币10,000元,共计20,000元。

  四.甲方产品以优惠价格批发予乙方,即零售价的57%作为批发价(含增值税发票)。

  五.乙方须按约定买断甲方产品,而且首次进货量不少于零售价七万元人民币,此后乙方须*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20,000元(于第一期的合作期内),____年_月以后乙方须*均保持每月进货金额不低于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并于收货后30天内,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品种,但数量不可超过该次进货量的10%(首次进货所需调换品种的数量不受10%的限制)。

  六.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一次性付清货款。

  七.甲方接到乙方的订货单起七天内发货予乙方。

  八.其它责任义务:

  1.在双方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即向乙方退回保证金。

  2.上货的包装及运输费由甲方负责,调换及退货的包装和运输费由乙方负责。货到后,验收时如发现短少、破损等情况,乙方应在三天内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补货及调换。

  3.合同以七万元首次进货为一个单位。每个合同单位甲方可无偿提供形象柜一个(2,000.00元/个),色丁衣架80个(6.00元/个),纸袋100个(2.00元/个),灯箱片一*方米(1,000.00元/*方),总计:3,680元,详细资料请阅附页。

  4.合同一经签字即开始生效,有效期由____ 年_月_日至____年_月_日,为期 12 个月。

  5.乙方若在本合同以外的地区销售需由双方签署相关合同后方可。合同期内,如一方欲提早解除合同,须由双方同意签字后方可生效。

  6.为加快乙方取得甲方可提供之最新款式并保证所下定单的准确性,乙方需购置计算机及上网,甲方应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以国际互联网联系。同时甲、乙双方需提供可靠的联络电话及传真号码保持联系。

  7.专卖店开设后,甲方需将专卖店的开设情况登上国际计算机网做宣传,专卖店的详细资料及图片由乙方提供。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并补签合同附件妥善解决。

  甲方: 乙方:

  (签署盖章)(签署盖章)

  日期: 年月日

  供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双赢合作、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有关 产品加盟合作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

  城市经销商资格及经销辖区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SHUPU 舒普? 音乐集成吊顶系列产品 省(直辖市∕自治区) 市(县)城市经销商。

  第二条 首批货款及市场保证金

  1、 首批货款:乙方首批货款金额为账户;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并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视为乙方违约。

  2、 市场保证金:为共同维护市场,确保舒普品牌的持续性、稳定性,乙方在签订合同当日需

  向甲方预交市场保证金元(大写:);该保证金在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后,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第三条 独立的当事者

  1.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利,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转让、出售甲方授权给乙方的产品销售权,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在经销甲方产品过程中,因分销或分店原因造成甲、乙方被索赔或给甲、乙方造成其它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乙方在使用的模版、签呈、合同等不得违背甲方规定,虚假承诺由此产生对甲方名誉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甲方任何人员在无甲方书面批复同意的情况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借款、借物、调货或承诺销售政策外的政策;如有发生,以上做法视为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与甲方业务人员合伙或让甲方业务人员以入股的形式参与经营,或采取不正当的行为贿赂、胁迫甲方业务人员,否则一经发现,甲方立即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 价格政策

  1. 甲方提供全国统一供货价格向乙方供货并结算。

  2. 乙方必须遵守该价格体系,以维护市场价格的统一规范。

  第五条 销售任

  1.乙方承诺年度销售任务为万元(以实际进货付款为准);并按照月度进行销售指标分解:若乙方连续两季度未能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城市经销商资格或降级为分销商。

  2.年度具体进度分解为。

  3.年度返利政策:

  ①乙方完成本年度销售任务可享受% 年终销售奖励,(返利以货物形式冲抵,覆膜板计入乙方的年度销售任务,不计入年度销售任务返利),每年度结算一次。

  ②甲方规定的特价产品,特批的工程供货产品、团购产品,促销产品,不享受任何返利政策,但可以计入年度销售任务。

  第六条 装修费用补贴

  1.双方约定,经甲方审批确认,符合条件准许开设的专卖店,乙方装修和出样产品所需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支付,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店面实际使用面积给予每*方米____________元的装修补贴,装修补贴费用返还期限为一年。

  2.符合甲方专卖店装修规定标准的,甲方给予乙方装修补贴,补贴标准为乙方店面装修完毕经甲方按标准验收后,相关规定:

  ①乙方第二次打款开始,当月的进货额,延月的首次进货时给予10%核销一次,以此类推;(乙方的首批货款除外)。

  ②补贴费用以货物方式冲抵,不计入乙方销售任务,特价产品不参与,合约期内冲抵完毕为止。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更改专卖店设计,否则,乙方需全额赔偿甲方已支付的装修补贴,情节严重的取缔乙方代理资格。

  第七条 广告.促销支持

  1. 针对乙方在当地投放的广告、促销活动,由乙方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必须提交《广告投放审请表》到甲方总部,经总部审核书面确认后,甲方对经审批通过的乙方广告、促销申请,甲方承担的报销比例不超过广告总金额的50%(甲方承担的广告费用以货物冲抵,不计入乙方的销售任务)。

  2.广告、促销一律执行“先审批,后执行”的原则;未经审批而投放的广告,促销 甲方一律不予 报销。

  3.广告核销方式,参照本合同第六条装修费用补贴第2小条标准核销。如乙方在装修补贴费用未冲抵完时,广告费用又同时符合冲抵时间时,以此类型,甲方规定:不能同时间冲抵两项费用,乙方需先核销完装修补贴费用,再核销广告费用。

  第八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相关的经营指导。

  2.甲方根据市场需求,进行新产品研发和创新。

  3.甲方因原材料市场需对市场价格体系进行调整时,提前15天通知乙方,库存不予补差。

  4.凡未经甲方公司盖章确认的,甲方相关人员无权处理甲方的债权、债务。

  第九条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专卖店装修(包括公司对出样的统一调整)、终端生动化形象和规范化营销推广。

  2.乙方必须保持与甲方的发展、营销战略相一致,以负责的态度积极维护公司品牌与产品形象, 避免任何有损品牌与产品形象的行为产生。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及价格体系,在特许区域内全力以赴进行市场推广。

  4.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代理、销售、参股或制造与甲方产品相竞争的任何产品。更不能以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5.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市场指导不得跨区域经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取缔其经营资格。

  6.乙方有义务及时向甲方回馈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销售情况、客户档案数据、同类竞品信息、辖区市场可利用的资源信息、辖区市场经济环境和与行业有关的信息等,并按甲方要求及时填报各类市场调研报表,月度销售报表等,执行甲方的有关市场运行管理规定及操作规范。

  7.乙方终止合同时,在终止合作之日起7日内,乙方不论任何理由必须自行拆除该店装修。乙方均须放弃使用甲方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甲方。

  8.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外,乙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甲方的一切债务。

  第十条订货、运输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的订货单元格式及流程向甲方订货,如更改当次订单须于自下单之日起的24小时以内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并以更改后的日期为准,否则相关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如不能按此日期要求供货须提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确认具体发货日期;最迟发货日期不得超过乙方汇款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若延期未能发货,则按乙方汇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后以实际付款额的当期银行存款利率予以SHUPU 舒普补偿。 ?合同编号:HT/SP-20xx

  3.乙方要求甲方代办发运送货,必须向甲方填写委托书,并向甲方提供承运人的具体地址、名称及联系方式,承运人的签字乙方均予认可;如未提供的,发生一切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4.乙方到货验收货物时,应会同承运司机现场进行验收,如发现有产品破损.货差须由乙方要求承运方赔偿。所有到货差异问题,必须在到货后24小时之内,司机离开之前回馈给公司,24小时内无回馈或无承运方相关证明的,视为此批货物无任何异议;过期回馈,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调换货

  调换货流程:乙方首先向甲方书面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回复同意后方可调换货,(换货不包括特价产品,工程产品,促销产品,包销产品)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受理,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调换的产品必须未开箱 ,不影响二次销售,完好无损,只能进行同类同系列产品调换)发货日期起3个月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给予调换,调换货的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超过3个月甲方不给予受理。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

  1. 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后须及时电话或传真形式告知甲方。

  2.凭甲方开具出库单或送货单,并由承运方签字生效,即作为甲乙双方结算依据。

  3.乙方必须以与甲方签订合同的名称将各种款项汇入甲方指定帐户,否则,甲方不予承担款项的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附件

  1. 本合同有效附件《嘉兴舒普电器有限公司账号》;《SHUPU 舒普集成吊顶价目表》;《装修补贴申请单》;《产品说明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签定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事项

  1. 2. 3.SHUPU 舒普?合同编号:HT/SP-20xx

  第十五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满前30日内,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权。

  第十六条 合同仲裁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发生异议,由甲乙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友好、坦诚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甲方盖章确认而改动的合同内容,视为无效。

  甲方:*?嘉兴舒普电器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嘉兴市王店小家电工业园区庆元路608号 地址:

  邮编:314011 邮编:

  电话:86–573–83622333电话:

  传真:86–573–83622138传真:

  法人代表:徐建华 法人代表: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签定日期:20 年 月 日签定日期:年 月 日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乙方在其工商核准的经营场所小区域销售甲方经营的产品,并本着*等互利、公*负责的原则,就购销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店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章 甲乙双方的责权利

  一、甲方的责权利

  1. 甲方统一市场零售价格,并保证货品供应。

  2.给乙方让利不低于零售价的五折。

  3.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对乙方的销售人员进行有偿的销售技能培训及提供有偿远程教育培训资料。

  4.筛选、代理、开发或保留科技含量高、作用显著的产品,以满足市场的需要。

  5.向乙方提供适量赠品用于周转(经营满五年且业绩达标者,赠品全部归乙方所有)。

  6.甲方保留对经营方式、业绩指标、让利及其分配方案的修订权和解释权。

  7.甲方向乙方将收取一定的加盟费,即市级店收取________元加盟费,对于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_______个月)未能完成相关加盟店手续,甲方将可设立新加盟店。

  8.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连续_______个月内业绩不合格的加盟店,或业绩停滞后的加盟店,公司将会电话联系与书面通知,并通知在该店代理区域重新设立新加盟店,但保留其加盟店资格一年。

  二、乙方的责权利

  1.积极拓展市场,努力提高销售业绩,加强对业务员销售技能的培训。

  2.自鉴订本合同次月起_______个月后,有权向甲方申请开设甲方的专卖店。在开设专卖店时须严格遵守甲方的专卖制度(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使用甲方专用标识)。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享有第⑧条之提成须每月销售业绩不低于_______元(按供货价)。

  4.进行较大规模的促销活动或会议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接受指导。

  5.应保护甲方专卖店和产品品牌,自觉维护其声誉。严格遵循甲方规定让利销售的原则,不得倾销甲方商品,扰乱市场价格,加盟店及业务员不得夸大产品作用误导消费者,否则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6. 乙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身份与店主身份相符),并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手续,但乙方营业执照(名称栏)及相关证件中,不能涉及甲方企业名称和产品商标的字样。(未经特许授权)

  7.乙方首次提货款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元( 市级加盟专卖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经销“___________”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作为甲方“___________”品牌加盟店在_____省_____市_____区经营,期限为一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乙方系甲方之经销商,经销商品仅限于“___________”品牌之货品;乙方自行办理经营的一切手续,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乙方与任何第三人之间的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

  三、管理支持

  1.乙方年销售额应达到_____万元。自签定本协议起,乙方有_____月考核期,*均每月销售额应达到_____万元,考核期没有达标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2.乙方不得在其专卖店内销售非甲方生产的产品,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3.乙方须遵循款到发货原则,因款项迟到导致发货延误,甲方不负责任。

  4.在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乙方不得跨区经营,否则甲方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5.甲方保证产品出厂质量,运输乙方自负。

  6.甲方为乙方优惠提供广告宣传品,有专人负责乙方专卖店相关事务。

  7.在本协议签定后__________天内,乙方要按标准完成“___________”专卖店装修。

  8.乙方变更经营地址或增加专卖店,须得到甲方书面认可,否则不享受本协议及其相关协议的权利。

  四、货品、数量和质量

  1.货品名称:“__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

  2.制造商及产地:若甲方无特别明示,本协议项下的货物,均为甲方之北京生产的货物。

  3.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双方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

  4.质量标准:以国标为标准。

  五、货物瑕疵

  1.乙方对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有异议须在提货或货到后_____天内提出,逾期则视为乙方对货物无异议。对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提出的异议,甲方应及时处理。

  2.乙方运输、使用、保管不善造成的产品质量下降或货物损坏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不得因此提出异议。

  3.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约定的货物的质量标准及其处理方法,如超越甲方向乙方承诺的标准,则由乙方负责,除非该质量标准及其处理方法已在协议中有规定之。


加盟连锁合同9篇(扩展3)

——家具加盟合同9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于合作期内开设特许加盟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的权利

  1.1倡导经营特许事业;

  1.2根据市场需要,在各个城市设立特许加盟店;

  1.3有权适时地得到乙方经营所必须提供的市场反馈信息;

  1.4在产品计划方面可以结合乙方所在地的条件,对产品供应计划进行综合性援助。

  2.甲方的义务

  2.1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如因质量问题,负责调换同类合格产品。

  2.2不得无故拖延发货时间,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2.3乙方需要办理非法人执照时,甲方可提供一切合法手续,乙方办理的费用自理。

  第二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权利

  1.1拥有名称的使用权及营业推广权;

  1.2依照甲方策划的会员促销,广告宣传,集体活动以及其它的策划方案进行共同活动;

  1.3有权获得甲方经营管理业务的诊断性建议;

  1.4乙方及从业人员有权接受甲方的职能培训;

  1.5有权接受甲方的各项专门职能的指导并进行经营活动。

  2.乙方作为特许加盟店的特许加盟经营者,必须恪守以下义务,诚实地从事经营活动:

  2.1认同公司司倡导的特许经营理念,遵守甲方关于特许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

  2.2负责经营管理本区域的特许加盟店以及产品的推广,开发工作;

  2.3依照甲方的标准,保持特许加盟店的结构及形象;

  2.4特许加盟店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专门从事经营活动;

  2.5维护经营并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2.6要认识作为公司司特许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建设金融特许的特许加盟店;

  2.7在特许加盟店的修方面,严格按照甲方规定的VI标准执行;

  2.8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产品和服务标准开展经营活动。

  2.9乙方必须保障通迅工具的畅通并配置传真等信息传递工具,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2.10保证授权特许加盟后一月内在授权区域内发展注册用户三万人,未完成部分按照每注册用户10元向甲方缴纳罚金。

  2.11每次甲方组织的实盘大赛至少组织100人报名,未完成部分按照每人100元向甲方缴纳罚金。

  2.12开发工资代替发用户至少用户/月,代替发金额不低于元/月。

  第三条产品与服务

  1.乙方经营的产品和服务,一律由甲方负责设计。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当日首付合同押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本合同签订生效起7天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后乙方承诺不再退款。冷静期内乙方未提出书面申请的,甲方视为乙方已确认。甲方与乙方合约终止时,乙方在经营期间的所有税费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应及时并按要求将押金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同时向甲方提交销售汇总表,无故拖延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

  4.乙方在冷静期后需要在甲方网上保持日均投标余额至少达到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若乙方连续7天日均投标余额低于此标准,乙方同意甲方无条件没收合同押金并且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第四条业务管理

  1.乙方及其所聘用的业务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统一定价进行销售,不得任意降价或涨价销售,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责任。

  2.本协议书签订后的三个月内,乙方累计销售额必须完成_________以后每月的销售额不低于_________。

  3.乙方如连续二个月未完成销售指标,甲方有权另外开设特许加盟店,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第五条保密义务

  乙方不得随意将有关公司特许的计划,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甲方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的价格,条件及服务对象的事项;

  2.有关乙方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内容;

  3.其它由甲方指定的保密事项。

  第六条禁止行为

  乙方未获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有以下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向第三者转承包或提供经营的方案或策略;

  2.向他人转承包或转借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商情等原件和复印件;

  3.以本人名义或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类的其它特许,或有特许关系;

  4.向他人转承包或给第三人提供担保抵押,出借经营权的证照时;

  5.其它甲方要求禁止的事项。

  第七条不可抗力的责任

  因不可抗力因素给特许经营及其它甲方活动造成障碍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并承诺不追究甲方的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权

  当乙方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遵守甲方统一产品设计的原则,自行设计产品或仿制本公司的产品;

  3.不遵照甲方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不遵守付款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停止营业时;

  6.有损害信用言行,已妨碍或将会妨碍特许活动时;

  7.每月达不到规定的销售业绩时;

  8.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使用特许加盟店公章,合同章对外签约合同时,乙方因此项行为所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合同终结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1立即停止使用“有限公司”和的商标及带有和的标识;

  1.2立即撤掉或取消甲方指定的特许加盟店的内外修,招牌标志,广告物等,将甲方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物,资料等上交甲方,所需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当乙方未自觉撤掉时,甲方可自行执行,因此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加盟连锁合同9篇(扩展4)

——加盟连锁合同 (菁华5篇)

  特许加盟总部: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加盟店:__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等的基础上同意签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指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产业经营及______用品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经营技术,是总部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技术、营运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是指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的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或为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成为公司连锁加盟店。

  A、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B、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C、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定可以经营公司加盟店的特定店铺经营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对象是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规定的地区开设、经营公司加盟店的权力。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加盟店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公司商标。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

  2、加盟店使用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A、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B、除为加盟店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C、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的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方处。

  2、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性商业结构状况,在所设加盟店地区另设加盟店时,保证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

  第八条 店址的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变更规定区域内的店铺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要求的理由可以成立,应即刻作出答复,并须对选择新店址进行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了开设的第一家店铺外,还可另新建加盟店,必须与总部另签订该增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合同。

  2、如总部认为增加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总部不承认8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合同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维持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员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遣人员参加总部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费用由加盟店自己承担。

  4、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一至二次的定期总会和一些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时间。

  5、除经营者会议外,总部定期或不定期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人员进行指导。

  6、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流量、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公司总部将加盟店经营情况作绝密资料保存,不得向外泄漏。

  8、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的店长和员工。

  第十二条 店铺开发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3、对于营运必需的辅助材料、发票、提货袋、标签、收据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4、确认本条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三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各加盟店所产生的各项活动费用,由各加盟店独立承担。

  第十四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A、推荐进货渠道。

  B、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C、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D、从总部配送的商品,保障供货,保证供货质量。

  E、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F、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通过总部推荐的进货渠道自行自主进货外,同意保证______%以上的商品由总部配送。由总部配送的商品可实行换货,供、换货的具体办法为:

  A、有保质期的产品,乙方保证换货商品保质有效期在______个月以上,并保证所有的产品包装、外观完好无损。

  B、服饰类商品,从进货之日起,不能超过______天。

  C、换货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D、加盟店需供货的货量应提前______天通知总部,并附上需货确认清单。

  第十五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第十六条 特许金

  1、加盟店于签订合同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2、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为____________,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3、不论是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都不归还以上两项费用。

  第十七条 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之间地执行合同的担保,加盟店须在本合同签约时向总部预交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份,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具体金额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他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行为,而导致事实上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力,可以没收加盟店______%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余下的______%的保证金,按第十七条第6款执行。

  6、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在加盟店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总部归还加盟店应有该退还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 特许金

  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每天______元人民币的特许金,支付方式为每一个合同年度开始的第一天一次性付清一年。其中开始加盟的第一个年度免收特许金额。

  第十九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等债务时,按每超过一天加付10%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他方法帮助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账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的把握加盟店的经营情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A、传票(或进货的原始票据)。

  B、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C、客户资料表和会员资料表(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月向总部递交一次当月的营业报告书和当月的客户资料、会员资料表,递交的时间为每月的最后一天。

  第二十三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第二十四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十二个月内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且均不得保留复印件。

  6、加盟店对守密义务有违约行为,同意按照侵犯总部知识产权论处。

  第二十五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他加盟的业务。

  第二十六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执或其他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他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二十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的期限从____________起至____________止。

  2、合同期满前2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合同。

  3、前款的合同更新,在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合同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合同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合同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以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无改善,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A、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B、加盟店按本合同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以及总部要求的其他报告书等不真实。

  C、加盟店拖欠需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他债务。

  D、加盟店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或其他违约行为。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合同。

  A、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等处分,使接受合同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的其他行业的营业店铺。

  B、债权者开始收理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C、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D、加盟店未得到总部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置。

  E、加盟店向其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资料。

  F、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或其他加盟店的业务。

  G、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店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他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情况变动等,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H、向债权人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I、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J、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其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10天以上。

  K、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L、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M、执法机关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N、加盟店在签订本合同______天以后仍未开业。

  3、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合同。

  A、总部申请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B、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防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C、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D、总部违反本合同或不履行规定的义务。

  E、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F、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G、加盟店店铺使用权丧失。

  H、执法机关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二十九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合同。此时总部收取一半的保证金,剩余一半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他营业象征两个月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2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同时付清了一切债务,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合同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二十八条第1、2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解约权。

  第三十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合同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本合同解除后,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一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公司其他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

  第三十二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合同终止时,除本合同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第三十三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加盟店认为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店的运营,加盟店经总部同意后,可以将加盟店转让给第三者,此时总部有优先接受的权力。

  第三十四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总部被追索的赔偿金必需由加盟店承担。

  第三十五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等其他劳资纠纷和暴d、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他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

  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合同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合同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特许金额两倍的损失赔偿金。

  3、加盟店违反合同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合同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三十七条 合同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

  第三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

  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三十九条 协商

  对本合同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条 违约责任

  双方同意本合同全部条款,严守本合同条款之内容是双方的承诺;任何一方向外泄露本合同之内容,均属于违约行为。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程序执行,仲裁和诉讼地点为总部所在地法院。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

  合同签定日期: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区域: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宗旨

  甲乙双方就共同营造“_________”这个品牌,共同开拓个性影像市场,既“_________”连锁加盟事宜本着*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为了维护和明确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为乙方提供技术、设备、店面装修方案、售后支持及常年有偿提供配套耗材。

  2.为乙方培训技术人员至少一名或提供技术光盘、软件、制作图库素材、营销方案等资料以供乙方开业前的学*,增强业务能力。

  3.负责品牌宣传、增强品牌知名度、网站推广及协助乙方组织相关的营销活动, 帮助乙方提高营业额。

  4.严格控制单一区域内的加盟店数量,调解和监督各加盟店之间的利益冲突。

  5.不断增加产品款式和提升技术水*。

  6.努力降低所*品成本,保持竞争优势。

  7.为乙方提供货源,物流支持。

  第三条 乙方义务与权利

  1.自主选址及办理营业所需的各种证照,在经济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

  2.以甲方提供的装修方案为参考,经营场所应突出个性及品牌形象。

  3.乙方在经营场所内必需使用“_________”所有品牌标识。

  4.乙方应协助保护“_________”商标使用权,维护品牌形象,打击假冒。

  5.乙方经营中所需的耗材、设备必需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常年享受甲方耗材最低供应价。

  6.乙方可以在当地发展连锁加盟分店,但使用其品牌必须由甲方受权。

  7.乙方在所加盟的区域内享自主经营权,合同期内拥有“_________”商标使用权。

  第四条 设备、耗材保修服务

  1.承诺:加盟后首次进的耗材可在一个月内以折扣_____%无条件退货。

  2.甲方对所提供的影像转印设备和水晶成像设备实行:整机免费保修三个月,损耗件免费保修半年的售后服务。(损耗件包括:水晶机灯泡、转印设备发热垫)

  3.超过免费保修期后,甲方仍然长年提供维修服务,如需更换配件甲方仅收取配件成本费。

  4.凡在乙方当地尚未设有售后服务部的,顾客需要保修时需将设备发到甲方,甲方在收到需维修的设备后次日即安排修理,维修后当天发回给乙方。

  5.乙方发来维修的.运费由乙方自理。

  6.如因路途遥远维修不便或仅是小故障处理的,甲方为乙方提供维修指导,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自行处理不了的再发到公司。如还不能解决,所用的维修费用可在查实下由甲方支付同等价格的耗材。

  7.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机的、属人为损坏的、及未按要求操作而造成机器损坏的,不属免费保修范围。

  第五条 订货与发货

  1.订货:乙方可通过qq、传真、电话、电子邮箱等订货方式告知甲方,并经双方确认后发货。

  2.付款:乙方进货时,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办理货到付款,汇款购买需按公司公布的帐号汇款,不按指定帐户汇款出现发货迟延等问题甲方不负责。

  3.发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货款或确定了订购单后48小时内发货,如因货品短缺等特殊原因无法即时发货时应向乙方说明,双方协商后实施。

  第一条 XXX中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即授权方)与加盟方(简称乙方)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同生效日起,得以“沃头蚝干粥”的商标公开营业。

  第三条 乙方为保证成功起见,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

  第四条 本合同依据授权委托书订立,期限以授权委托书授予的期限为准,本合同缔结同时,乙方应支付给甲方商标使用金人民币 贰 万元(一概不退)。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外装修工程,费用乙方自理。如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乙方有损甲方形象或名誉的,必须赔偿甲方人民币20万元。

  第六条 乙方应向甲方缴付加盟费,乙方应在每月25日结算后5日内一次**纳各项原材料费,由银行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超过期限30日,甲方有权收回商标,乙方并赔偿甲方人民币20万元。

  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以下事项:

  1、 甲方与乙方约定的区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2、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免费研*机会。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管理、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努力提高乙方的.效益。

  4、 甲方应制造、开发、采购商品及与营业相关物品提供乙方,其售价双方协商。

  5、 甲方应聘请专业人员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以下事项:

  1. 应尊重甲方指定的“经营决策委员会”一切决议事项。

  2. 每月如有做广告必须按几个店分摊广告的费用并得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 此 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

  3. 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必须先向甲方报备,所有广告的内容不得破坏整体企业形象,具体由甲方执行。

  4. 每月至少应向甲方申购与经营相关的商品、物品,申购的价值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所购商品、物品必须即时验货、按时付清货款,否则以违约论处。

  5. 乙方自行采购与经营有关的商品、物品必须符合甲方的质量规定,由其引起的后果乙方必须负责,并赔偿甲方人民币30万元。

  6. 应支付的款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给甲方。连锁店的一切费用乙方自负。

  7.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变更营业地点、变更法定代表人等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

  8. 甲方提供的货物乙方必须即时验收,验收后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对保质期的规定,超过保质期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自负,并赔偿甲方人民币20万元。

  9. 在合同的期限内,乙方及*亲属均不得在经营的辖区地域内,经营与甲方授权相同或*似的小吃店。

  10. 乙方在合同履行完毕、与甲方解除合同或合同终止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在相同区域(*县区编制区域内)经营与甲方授权相同或相*的小吃店。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1、乙方违约甲方收回授权;2、拖欠费用超过一个月。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销售额比率

  20xx元以下部分交1。50%;

  20xx元以上3000元以内部分交1。00%;

  3000元以上4000元以内部分交0。75%;

  4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部分交0。5

  0%;

  5000元以上部分交0%。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方米)10000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

  、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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