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抵押合同范本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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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间抵押合同 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借款合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等、公*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小写)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借款项用于经营周转。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贰种方式:_____

  1、 现金交付;

  2、 银行转帐;

  3、 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年息为__________________,折合月息为____________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计息,但不计算复利。如遇国家对利息作政策调整,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

  1、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执行,不作调整;

  2、对本合同约定的利息作调整,调整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壹种还款方式:

  1、一次性还款方式;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___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房产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拥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丙方。

  第六条 抵押房产的具体状况为:

  1、房屋所有权人:

  2、房屋座落:详见清单

  3、房屋所有权证号:详见清单,房屋共有权证号:无,土地使用证号:详见清单;

  4、房屋建筑面积:详见清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述房产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七条 甲、乙、丙叁方同意,上述房产抵押担保的范围为:_____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债务履行期限为 ______月,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九条 房产抵押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价值(人民币)计(小写)________元整,(大写)计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条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XX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权登记,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还款义务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如经甲、乙、丙叁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变更协议后之日起五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双方应当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

  第十一条 甲、乙、丙叁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意外损毁和灭失的法律责任及押权灭失的条件进行约定:_____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准确地履行义务,如有违约者,叁方约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

  1、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所借款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使用、归还所借款项义务,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上述抵押房产归乙方所有。2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等。

  2、乙方必须保证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贷款,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等。

  3.丙方必须以自己合法拥有的房产为甲方借款依法承担抵押报保责任,否则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

  甲、乙、丙叁方在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未作约定的从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甲、乙、丙叁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叁方签章后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XX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权登记后,乙方向甲方交付借款资金。

  第十七条 强制执行公证:本合同应当办理强制执行债权文书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各方同意如果甲方到期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偿还本金、利息和违约金义务,乙方有权直接向拱墅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杭州市 ,受签订地法院管辖。 甲、乙、丙叁方自愿签署本合同,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意义均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甲、乙、丙叁方保证本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意对因本合同条款不实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民间抵押合同 2

  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以下简称乙方)

  贷款人(抵押权人):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年月__日起到__日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____‰,手续工本费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

  款借款人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五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产权证编号: )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第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产

  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抵押合同 3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急需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将甲方名下的 的股份作为借款抵押给乙方, 所有股东作证并签字: 。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出借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月 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乙方如需用钱,甲方应将及时清还。

  第三条: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倍执行。

  1、还款方式的选择:利息按月结清,每月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之日一次性结清。

  2、甲方在清偿借款之后乙方应归还甲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

  第四条: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五条: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合同止。

  第六条:本协议期限届满前后,若甲方还清借款时,乙方应协同甲方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若甲方届满不清偿,则视为甲方自愿,放弃该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及处分权(即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拥有)。

  第七条:签订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抵押物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不利于乙方的方式处分该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资产分割、转让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则有权处置抵押物,甲方无权干涉。

  第八条: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第九条:甲方如未按合同的约定归还借款,则甲方承诺自愿放弃该抵押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而且甲方还必须配合乙方办理该抵押物的过户登记。

  第十条:如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登记义务,乙方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直接向赫章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夫妻(签字):

  乙方夫妻(签字):

  20xx年12月20日

  民间抵押合同 4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百分之二即(小写):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还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

  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 (房屋所有权证号: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已出租的经贷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

  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含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民间抵押合同 5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经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财产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小写) 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交还给乙方。

  第二条 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 %。利息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次月 号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抵押条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财产所有权凭证抵押给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抵押物名称:

  产权证书名称及证号:

  产权所有权人:

  其他: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乙方。

  3、乙方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属家庭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归还借款。

  3、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乙方不得另行办理抵押物所有权的产权证书,否则承担金融诈骗等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 %利率收取罚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对逾期的利息按每月 %利率收取复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所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偿还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额,应全部交还乙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时。甲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 (签字)

  电话号码:

  借款人: (签字)

  借款人配偶: (签字)

  家庭地址:

  电话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民间抵押合同 6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编号: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 每月,每月月末支付,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同期贷款四倍利率。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发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金额和用款天数结算,利随本清。

  第六条: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还款。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的,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 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 ;

  产权证号: ;

  产权人:

  产权类别 ;

  建筑面积: ;

  结构: ;

  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经公证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一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二条: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xx年 月 日

  民间抵押合同 7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账号:______ 银行及账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民间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债务人):

  抵 押 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为 。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 号楼 单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

  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估价报告编号: 字第 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

  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 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民间抵押合同 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债务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年月__日起到__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____‰,手续工本费____‰。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

  款借款人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五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产权证编号:)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第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产

  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及共有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民间抵押合同 9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年月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共,实际贷款日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机关允许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两日内,贷款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并向借款人全额发放贷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即月利率为)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个月为一期,共分期,每期。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年月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年月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3、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0、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

  并有处分权的位于、建筑面积为*方米、建成年代、产权证字号为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抵押率为。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元,抵押率为。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十八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九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抵押物所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抵押等担保。

  第二十条权利限制:

  1、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

  2、在抵押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以拆迁房作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应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新抵押物的价值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原抵押物价值与借款的差额。

  第二十二条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三条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各缔约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门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发生如下情况,应在五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按合同预留地址通知其他缔约人,否则视为违约并不得以此为抗辩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发生足以影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个人名称、公司法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不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直至全部贷款本金发放完毕并协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记解除本合同为止,且承担由此给借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1)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2)因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

  (4)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的;

  (5)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口按未支付贷款本息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息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偿还约定本息,并承担因此给贷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约定履行通知义务,视为违约,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费用负担范围:因订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实现债权司能产生的

  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缔约人同意: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缔约人同意:在抵押担保期间,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又未能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履行协议,贷款人有权按下列办法优先受偿处理该抵押房屋:

  1、贷款人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请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以处分抵押物变现受偿,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抵押人应配合贷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缔约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五条声明: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确,无异议、无疑义。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年月日签约于

  民间抵押合同 10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 号楼 单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估价报告编号: 字第 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 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民间抵押合同范本10份扩展阅读


民间抵押合同范本10份(扩展1)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1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年月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共,实际贷款日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机关允许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两日内,贷款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并向借款人全额发放贷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即月利率为)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个月为一期,共分期,每期。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年月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年月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3、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0、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

  并有处分权的位于、建筑面积为*方米、建成年代、产权证字号为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抵押率为。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元,抵押率为。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十八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九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抵押物所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抵押等担保。

  第二十条权利限制:

  1、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

  2、在抵押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以拆迁房作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应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新抵押物的价值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原抵押物价值与借款的差额。

  第二十二条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三条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各缔约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门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发生如下情况,应在五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按合同预留地址通知其他缔约人,否则视为违约并不得以此为抗辩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发生足以影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个人名称、公司法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不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直至全部贷款本金发放完毕并协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记解除本合同为止,且承担由此给借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1)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2)因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

  (4)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的;

  (5)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口按未支付贷款本息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息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偿还约定本息,并承担因此给贷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约定履行通知义务,视为违约,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费用负担范围:因订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实现债权司能产生的

  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缔约人同意: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缔约人同意:在抵押担保期间,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又未能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履行协议,贷款人有权按下列办法优先受偿处理该抵押房屋:

  1、贷款人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请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以处分抵押物变现受偿,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抵押人应配合贷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缔约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五条声明: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确,无异议、无疑义。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年月日签约于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2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关事宜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签订合同如下:

  一、甲方为清偿债务,愿意将与确定的座落在区以北、以南开发建设配套用地规划范围内控制用地中部分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乙方提供经济担保。其四至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抵押土地面积53333.36*方米(约80亩),土地性质为商住用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后附放线图)

  二、担保范围:

  路及管网施工工程款约3000万元。

  三、抵押期限及抵押额:

  甲方以上述土地使用权抵押于乙方,期限12个月,时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抵押地块价格以____市住宅用地三级基准地价或商业用地五级基准地价为准,总价为约人民币3000万元。乙方同意以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折合工程款,为甲方垫资施工。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土地征收拆迁

  工作,完善____市规划审批手续,申请土地利用指标,为区域开发建设与本合同履行提供准备。

  2、乙方在土地占管期间,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抵押的土地出租、变卖、赠与、调换,不得任意改变其用途和再次抵押。

  五、抵押物的处分:

  本宗地土地使用权原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抵押期满,抵押人不能按合同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按照基准地价处分土地使用权。处分土地使用权所得价款结合东花园提升改造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计价为基础,进行长退短补。

  六、附则

  1、本合同是双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补充协议。如果在施工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按约定支付了工程款,则本合同自行解除;如果再延迟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甲方仍不能履约,则乙方可以启动本合同赋予的权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进行协商,形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3

  借款人(债务人):

  抵 押 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万元整,小写: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月年月日

  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

  款借款人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五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产权证编号: )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第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抵押人及共有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4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借款合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等、公*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小写)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上述借款项用于经营周转。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贰种方式:_____

  1、 现金交付;

  2、 银行转帐;

  3、 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年息为__________________,折合月息为____________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计息,但不计算复利。如遇国家对利息作政策调整,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

  1、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执行,不作调整;

  2、对本合同约定的利息作调整,调整的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壹种还款方式:

  1、一次性还款方式;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___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房产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拥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丙方。

  第六条 抵押房产的具体状况为:

  1、房屋所有权人:

  2、房屋座落:详见清单

  3、房屋所有权证号:详见清单,房屋共有权证号:无,土地使用证号:详见清单;

  4、房屋建筑面积:详见清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述房产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七条 甲、乙、丙叁方同意,上述房产抵押担保的范围为:_____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债务履行期限为 ______月,自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九条 房产抵押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价值(人民币)计(小写)________元整,(大写)计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十条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XX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权登记,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还款义务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如经甲、乙、丙叁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变更协议后之日起五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双方应当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

  第十一条 甲、乙、丙叁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意外损毁和灭失的法律责任及押权灭失的条件进行约定:_____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准确地履行义务,如有违约者,叁方约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

  1、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所借款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使用、归还所借款项义务,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上述抵押房产归乙方所有。2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等。

  2、乙方必须保证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贷款,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等。

  3.丙方必须以自己合法拥有的房产为甲方借款依法承担抵押报保责任,否则承担下列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 。

  甲、乙、丙叁方在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未作约定的从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甲、乙、丙叁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叁方签章后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XX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权登记后,乙方向甲方交付借款资金。

  第十七条 强制执行公证:本合同应当办理强制执行债权文书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各方同意如果甲方到期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偿还本金、利息和违约金义务,乙方有权直接向拱墅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杭州市 ,受签订地法院管辖。 甲、乙、丙叁方自愿签署本合同,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意义均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甲、乙、丙叁方保证本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意对因本合同条款不实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5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 号楼 单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估价报告编号: 字第 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 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讼。

  第十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1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1份。

  贷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保证方:(签字)

  地址: 电话号码: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6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经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财产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小写)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交还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利息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次月号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抵押条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财产所有权凭证抵押给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抵押物名称:

  产权证书名称及证号:

  产权所有权人:

  其他: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乙方。

  3、乙方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保证条款

  1、乙方属家庭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归还借款。

  3、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乙方不得另行办理抵押物所有权的产权证书,否则承担金融诈骗等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利率收取罚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对逾期的利息按每月%利率收取复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所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偿还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额,应全部交还乙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时。甲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7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编号: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 每月,每月月末支付,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同期贷款四倍利率。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发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金额和用款天数结算,利随本清。

  第六条: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还款。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的,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 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 ;

  产权证号: ;

  产权人:

  产权类别 ;

  建筑面积: ;

  结构: ;

  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经公证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一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二条: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xx年 月 日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8

  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等、自愿、真实、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是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本借款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共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和还款日等详细约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六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贷款本息;

  3、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贷款人承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第八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和经营之需确实要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力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3、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如按季付息的不得超过当季合同约定付息时间的5个工作日);

  5、抵押物毁损失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6、抵押人第二住所发生变化,致使抵押房内人员第二住所无保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抵押

  第九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日照市号楼单元户房屋,建筑面积*方米的合法地产(权证字号:字第号;地证字号:字第号)抵押给贷款人,抵押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作为履行本合同担保,抵押财产所有权对此表示同意。如在到期20xx年x月x日内未还清贷款,贷款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屋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协同贷款人输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登记、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一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二条抵押物保管: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的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借款人应服从贷款人意见。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额。

  双方认定该房地产价值元(大写)。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职务:____

  地址:________邮码:____电话:____

  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贷款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

  分期还款计划

  日期

  金额

  利率

  用途

  日期

  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全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补充条款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方一份,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一条本合同经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9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借款合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等、公*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上述借款项用于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自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 种方式:

  1、 现金交付;

  2、 银行转帐;

  3、 其它方式: 。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年息为 ,折合月息为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计息,但不计算复利。如遇国家对利息作政策调整,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

  1、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执行,不作调整;

  2、对本合同约定的利息作调整,调整的标准为: 。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 种还款方式:

  1、一次性还款方式;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 元整;

  3、其他方式: 。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房产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拥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丙方。

  第六条 抵押房产的具体状况为:

  1、房屋所有权人:

  2、房屋座落:

  3、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共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

  4、房屋建筑面积: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述房产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七条 甲、乙、丙叁方同意,上述房产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债务履行期限为 月,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房产抵押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价值(人民币)计(小写) 元整,(大写)计 元整。

  第十条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至临汾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所(以下简称临汾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权登记,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还款义务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至临汾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如经甲、乙、丙叁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变更协议后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至临汾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双方应当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

  第十一条 甲、乙、丙叁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意外损毁和灭失的法律责任及押权灭失的条件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准确地履行义务,如有违约者,叁方约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l、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所借款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使用、归还所借款项义务,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贷款,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3.丙方必须以自己合法拥有的房产为甲方借款依法承担抵押报保责任,否则承担下列违约责任:甲、乙、丙叁方在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未作约定的从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甲、乙、丙叁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叁方签章后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临汾市房产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丙叁方自愿签署本合同,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意义均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甲、乙、丙叁方保证本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意对因本合同条款不实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日期: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10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丙方(保证人):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向甲方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各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 借款金额、期限、用途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壹仟万元整(小写: 10000000.00元)。

  (二)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18 个月,自 xx20xx年xx月xx日起至 xx20xx年xx月xx日止(以实际借出时间的出具的借条为准)。

  (三)乙方向甲方的借款用于乙方个人 用途。

  二、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月利率 2.4 ﹪,月利息人民币(大写) 贰拾肆万元(小写: 240000.00元)。利息每 1个月支付一次,结息日为每月15 日。借款利息自甲方实际放款之日起算,按实际放款金额和乙方借款天数计算。

  三、 借款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经公证处办理强制公证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上述借款金额汇入乙方下列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户名: 开户行: 工行达州分行大西街支行 , 账号: 。

  四、 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的,甲方有催讨、提前解除合同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甲方保证其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是该出借资金的合法所有人;若有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和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时,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所借款项用于合法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

  2、因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与此相关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查档费、邮寄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三)丙方的义务

  1. 该抵押物由丙方方占管。在丙方方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甲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2. 丙方方必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3. 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 丙方方应对该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说明。

  5. 丙方方保证该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

  6. 丙方方保证该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 丙方方保证该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8. 该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9. 甲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丙方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 受偿。

  10. 自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1. 丙方作为抵押方,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该笔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担保期限为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到期或终止后贰年内。

  五、抵押担保物情况

  乙方向甲方借款1000万元, 的在建工程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确认权利价值为1000万元,双方到达州市公证处办理后才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限从xx20xx年xx月xx日至xx20xx年xx月xx日止;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号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预售许可证号: ;

  五、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义务,未依约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应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给乙方。

  (二)乙方应按照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未按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间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上浮 50 ﹪计算。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仍不纠正,或者乙方违约行为可能导致乙方丧失偿债能力的,甲方有权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二)款的约定执行。

  2、自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甲方有权主张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提前届满,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催讨费用及相关费用(包括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查档费、邮寄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七、其他约定

  若到期后不能按时偿还,丙方全体股东自愿将本公司为该借款提供的 直接抵偿借款本息,不结算差价。

  八、争议事项处理

  (一)本合同如经公证处公证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乙方(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乙方(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二)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执行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九、附则: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提供借款给乙方时生效。

  签署: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丙方(签章):

  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11

  抵 押 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 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 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2)

  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抵押人:

  身份证号:

  电话:

  贷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包头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 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借款人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12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借款人的基本情况)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同上)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贷款利息(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约定具体的利息,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公民之间也可以无息借款)

  三、借款期限(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相关知识:

  个人借款协议怎么写

  个人借款协议也就是我们生活中所说的借条、借据、欠条等等,是借款人和出借人就借款的权利义务达成的协议。个人借款协议也是出现纠纷时法院判决的依据。因此个人借款协议怎么写关系到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 一般来说,个人借款协议内容写明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时长,借款用途、借款利息、借款逾期的违约责任、要是有担保人的还要写明担保的期限和责任。个人借款协议主要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但是人的名字及相关情况。

  (二)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必须合法而且最好是明确写在借条中,这样避免日后出现纠纷在法院审理时还要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三)借款金额。

  (四)借款利息。

  借款利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也可以不约定,不约定一般就认为是没有利息,注意约定的利息可以高于银行利息但是不能超过四倍,否则超出的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五)借款期限。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例如,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最后,需要借款人和出借人本人签字。借款协议一般是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13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账号:______ 银行及账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民间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债务人):

  抵 押 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为 。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 号楼 单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

  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估价报告编号: 字第 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

  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 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14

  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____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等、自愿、真实、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是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万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本借款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和还款日等详细约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六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贷款本息;

  3、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贷款人承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第八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和经营之需确实要收回贷款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力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3、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4、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如按季付息的不得超过当季合同约定付息时间的5个工作日);

  5、抵押物毁损失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6、抵押人

  第二住所发生变化,致使抵押房内人员

  第二住所无保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抵押

  第九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____市号楼单元户房屋,建筑面积*方米的合法地产(权证字号:字第号;地证字号:字第号)抵押给贷款人,抵押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为履行本合同担保,抵押财产所有权对此表示同意。如在到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内未还清贷款,贷款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屋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协同贷款人输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登记、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一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二条抵押物保管: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的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借款人应服从贷款人意见。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额。

  双方认定该房地产价值元(大写)。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范本15

  抵押人: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七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九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三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合同签定地点:________

  合同签定时间:________


民间抵押合同范本10份(扩展2)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范本十份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1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20xx年4月20日起到20xx年12月19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百分之二即(小写):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

  于 (房屋所有权证号: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况;已出租的经贷款人同意,并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含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2

  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号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

  抵押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市(县)_________区(镇)_________路(街)_________号_________房间之房产(地产)的全部权益(以下称该抵押物,具体财产情况见抵押物清单)抵押给甲方,以作为偿还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的担保。

  第二条 本抵押合同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之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和诉讼费)。

  第三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被担保的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 抵押合同的登记

  第五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执行本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合同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的登记备案手续。

  第六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在获得该抵押物的正式产权证明后,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到有关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该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记手续,并将该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存于甲方。

  第三章 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第七条 乙方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合理使用,不得把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任何目的。

  第八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作的改变而使该抵押物产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九条 抵押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出租、变卖、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或以任何形式处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 乙方对该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该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负责缴付涉及该抵押物的一切税费。乙方因不履行该项义务而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四章 抵押物的保险

  第十二条 乙方须在取得该抵押物日内,到甲方指定的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种类为该抵押物购买保险。保险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损毁;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买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保险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还款的义务,抵押人应继续购买保险,直至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

  第十三条 乙方需在保险手续办理完毕十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须为甲方,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除非甲方书面同意)。

  第十四条 乙方不可撤销地授权甲方为其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或支配保险赔偿金,将保险金用于修缮该抵押房屋的损毁部分或清还本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第十五条 抵押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上述保险。否则,乙方须无条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六条 乙方如违反上述保险条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险条款的规定,代为购买保险,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十七条 抵押期间,该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以外的毁损,乙方应就受损部分及时提供新的担保,并办理相应手续。

  第五章 抵押物的处分

  第十八条 发生以下情况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

  1.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3.当有任何纠纷、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抵押物有不利影响的。

  第十九条 乙方保证,在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时,甲方有权依法就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处分本抵押合同项下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用于缴付因处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

  2.用于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乙方应付的一切费用;

  3.扣还根据本合同乙方应偿还甲方的贷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项。

  第二十一条 处分该抵押物的价款超过应偿还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

  第六章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第二十二条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2.准许甲方或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抵押房产,以便检查;

  3.乙方在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化时,须在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占有该抵押物期间,应遵守管理规定,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管理费用,并保证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如不履行上述责任,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5.当有任何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该抵押物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章 违约金

  第二十三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的___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任何纠纷,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该抵押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未获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六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

  第二十七条 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按期付清合同约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并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责任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协助乙方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房产的所有权权属证明文件和收据退还乙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执一份,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抵押权人住所:_________ 抵押人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基本账户开户行: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3

  贷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及约束双方的借贷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自愿、互利、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金额、期限及利息

  1.1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1.4利息:利率为____%,按月计收,每月对日(与借款发放日同一日)支付。

  1.5因办理本次借款而发生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保险、鉴定、登记、公证等费用,皆由乙方独立全部承担。

  第二条 违约责任

  2.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借款用途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2乙方违反本合同其它相关条款时,若该条款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则乙方应按借款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3无论何种情形下,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全部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

  2.4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或利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已发放的借款,并且从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每日按借款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5因乙方违约而产生的诉讼费、公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服务费等实现债权的各种费用以及可能产生的甲方代垫费用和其他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争议解决

  3.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需履行。

  第四条 其他

  4.1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2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若有)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其他约定

  5.甲、乙双方提供的住址为现住址,如发生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如本合同发生争议,诉至法院甲、乙双方提供的现住址可作为法院的送达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4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 年4月20日起到 年12月19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百分之二即(小写):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十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

  第十一条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第十二条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四条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含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5

  出借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担保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款

  第一条借款种类:本借款行为为民间借贷。

  第二条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作借款人经营活动的周转资金,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个月。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条借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下借款期限内年利率为百分之即%,利息从借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清本息。

  第六条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如逾期付息、还本,每日按借款金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率支付违约滞纳金。在法院发出支付令或强制执行通知规定的还款期限后,逾期利息和借款违约滞纳金按双倍计付,即每天按千分之六支付。

  2、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在出借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借款使用情况时应积极配合。

  3、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出借款人,并提前偿还借款本息。

  4、变更住所、联系方法等情况时,应及时在三日内通知出借款人,保守出借款人的一切资料,未经同意不得告知他人。

  5、订立、执行本合同所需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正、评估、服务费等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责支付。

  第二部分抵押与担保

  第七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为借款人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地址为,建筑面积*方米(产权证号: )的合法房地产抵押给出借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和同住人一致同意抵押;此外,抵押人自愿将其位于地址 厂房内的设备一并抵押给出借款人,作为履行本合同债务的担保,设备列表详见附件。

  第八条抵押值: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评估价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 元。本合同项下抵押厂房设备评估价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圆整,(小写)¥元。

  第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逾期借款利息、违约滞纳金、损害赔偿金、出借款人实现债权的律师费等所有索款的一切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未清还借款前,担保人、抵押人无条件承担连带偿还债务及发生的一切民事责任。

  第十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出借款人的监督。

  第十一条 补充担保: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五日内向出借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担保人视为本合同缔约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权力限制:抵押期间,未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设定其他负担。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先用于偿还借款本息。

  第十三条 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出借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必需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

  第十四条 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当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借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款优先受偿。处置抵押物的评估费、鉴定费、执行费、拍卖费、过户费、出借款人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共同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人、担保人承诺: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抵押人、担保人自愿放弃抵押房产的居住权,十日内自行落实住所,为出借款人处置抵押房产,实现债权提供便利。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成立,借款人拿到借款借据之日生效,借款人在本合同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如合同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各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本合同签约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不影响签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的解除,也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七条 缔约人同意:在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出借款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自愿放弃抗辩权,自愿接受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八条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即视为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即视为违反本合同。

  本合同中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部分无效,不影响《借款抵押合同》其它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本合同的整体效力,缔约人都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九条借款到期按时还款,未经出借款人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延期还款,如果逾期拾日仍未还款 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一致承诺自愿将抵押物交给出借款人拍卖偿还债务,并承担违约引起的一切费用。抵押人、担保人承诺:自愿将自己的所有动产和不动产为出借款人折抵全部债务。

  第二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提交出借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承担出借款人在诉讼中的一切费用。

  第二十一条缔约人已对本合同以上条款完全认可,对上述条款已经充分了解并完全同意,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晰,无异议,无疑义。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借款人出示的身份及地址是借款人真实常住地址,在履行本合同时出现争议后,人民法院发诉时,邮寄到此地址视为借款人收到并应诉。

  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款人(签字):

  借款人(签字):

  抵押人(签字):

  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6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因购买自住住房向抵押权人申请借款,并将所有购有权处分的住房抵押权人,保证按月还款。抵押权人经审查,同意向抵押人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抵押办法,双方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本合同与借款合同的关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于一九年月日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年。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于一九年月日签订个人住房商业性借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______年。合计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期限在借款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清偿后终止。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抵押物及其担保范围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抵押人所合法拥有并经抵押权人认可的房地产,其内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路(新村)_________弄________支弄__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抵押物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借款金额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抵押物的占管和责任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占有抵押物,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如果抵押物人为毁损,灭失以及发生其他使抵押物价值减损的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修复抵押物,或在三十天内重新提供相应的经抵押权人认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自行以转让,交换,赠与,出租,再抵押等方式处分抵押物。擅自处分抵押物的`,其行为无效。

  抵押权人有权检查由抵押人占管的抵押物。

  合同公证

  抵押权人,抵押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部门办理合同公证。费用由抵押权人负担。

  抵押物的保险

  抵押人应按贷款期限和规定的保险险种,对抵押物进行投保。保险金额不得少于购房总价款,保险期限不短于借款期限,保险费用由抵押人支付。保险单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赔偿金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抵押人确认,如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人为毁损,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

  押登记和抵押注销

  抵押期间,抵押当事人双方应向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申领抵押登记证明,连同抵押人的购房合同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住房交付使用后,在抵押人委托售房单位或中介机构申领>和>后,应将>和>交给抵押权人。购房合同正本、和必须由抵押权人执管。

  抵押登记的费用由抵押人负担。

  抵押期间终结后,抵押当事人双方向原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并由抵押权人将购房合同正本,保险单正本退还抵押人,交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押物的处分

  抵押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照规定以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得价款优先受偿,超过债权数额得部份,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份由抵押人清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抵押权人有权处分抵押物:

  抵押人连续六个月没有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的;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的。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的分配顺序

  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及有关的税额;

  清偿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借款金额及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等;

  多余部份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则向抵押人追索。

  押当事人保证抵押人保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有关房地产管理,抵押的有关规定;

  保证履行借款合同和本合同中所规定的一切义务;

  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争议;

  因违约而导致处分抵押物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保证本抵押物所有的共有人都同意本抵押物的抵押。

  抵押物共有人保证共有人同意该住房价值全额

  用于抵押,当抵押人违约导致处分抵押物时,愿意接受司法机关的强制执行措施,无条件自找住房或接受其他方式的安置。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

  ________(盖章)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抵押物共有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盖章)

  抵押权人保证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海市房地产管理,抵押的有关规定及抵押贷款的规章;

  按借款合同约定向抵押人提供贷款。

  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抵押权人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__%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抵押权人损失的,抵押人还应就不足部份予以赔偿。

  合同纠纷的处理

  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抵押当事人可依法向抵押权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器诉讼。

  附则

  本合同正本以式四份,抵押权人、抵押人、公证部门、房地产登记部门各执一份。副本按需确定。

  本合同自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发给抵押登记证明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后终止。

  其他约定事项:

  抵押人:____________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银行)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7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8个月,自20_年4月20日起到20_年12月19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月利率为(大写):百分之二即(小写):

  借款方除按上述规定支付利息外,还应按合同借款金额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务费。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按月结清利息,利息支付日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时息随本清。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务费不予退计。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借款人一个月内不按时结清利息的。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3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5、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处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四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五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3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清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借款人应另行向贷款人(含全部贷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1%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_____个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_______(年/月)利率为___________(大写)即¥_____________(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___________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__________(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___________(月/季)末_________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__________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房权证_______字第 __________号,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元(估价报告编号:______字第_____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_______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___________%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___________%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___________%的违约金:

  (1)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 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 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 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_______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 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 经___________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_________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9

  甲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甲方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 牌 型汽车 辆,车辆牌号为:_________ 发动机号为: 车架号为: 。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 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协商,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归还款 万元人民币。如期满,甲方尚不能清偿本息,乙方有权向仙居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三条 抵押物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偿还欠乙方贷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关费用。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四条 其它

  1、当甲方还款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仙居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则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产权证复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10

  甲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方式:

  20xx年xx月xx日,甲方以自有车辆做为抵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币xx万元(大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____牌xx型汽车xx辆,车辆牌号为:____发动机号为:_____车架号为:xxx。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经甲乙协商,甲方应于20xx年xx月xx日前归还款xx万元人民币。如期满,甲方尚不能清偿本息,乙方有权向仙居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三条抵押物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偿还欠乙方贷款;

  第三:支付其它相关费用。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四条其它

  1、当甲方还款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仙居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担保人则执一份,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附表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抵押情况声明》

  《抵押物产权证复印件》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

  银行及帐号:_______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民间抵押合同范本10份(扩展3)

——民间抵押借款合同10篇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鉴于乙方购买房产,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丙方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尚未办妥期间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农业银行有关规定,经甲、乙、病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释义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欠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2、购房合同:乙方与卖方签订的,购买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其他购房协议。

  3、抵押物: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及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权益的统称。

  4、抵押贷款阶段性担保:指由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上未办妥期间提供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乙方所购房屋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6、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

  7、房屋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交易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必须用于其与售房人签定的《购房协议书》中购买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乙方所购房屋价款的___________%第五条价款期限借款总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月,分期归还。

  第六条借款利率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执行。

  2、借款利息按月计付,结息日为每月第20日。

  3、借款期限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规定利率。

  第七条借款划拨在办妥本合同抵押登记,取得他项权利证后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上述借款金额拨入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存款帐户(帐号)内;甲方同时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委托付款授权书》,将借款金额一次性以乙方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人在甲方处开立的售房存款帐户(帐号)内。

  丙方同意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尚未办妥期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作为全权代理人,保证为乙方办理完产权证及抵押登记。在丙方为上述保证与甲、乙三方签署《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取得房地产卖契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上述借款金额拨入丙方在甲方处开立的专用帐户内;丙方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付款授权书》将借款金额以乙方购房款名义划入售房人在甲方处开立的存款帐户(账号:)内。

  第八条借款偿还

  1、乙方应按期足额偿还甲方贷款本息。

  2、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3、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以每一个月为一个偿还期,每月第________日为乙方的每期还款日,首期还款发生的次月第________日。

  4、乙方在获得甲方贷款之前必须在甲方处开立存款帐户(帐号__________________)或办理银行卡(卡号_______________),每期还款日前,乙方应在上述存款帐户内存入不少于一期的应还借款本息。甲方于每期还款日根据乙方预先签署的《付款授权书》直接从该存款帐户中扣收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款项。如果款项不足扣划时,甲方给乙方_________日的宽限期,期满帐户存款仍不足扣划时,则该期应还贷款本息全部作逾期处理。

  (1)等额还款法:

  每月还款金额=贷款本金×月利率×每月等额还本付利息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2)递减还款法:

  月还款额=+(贷款本金—已归还贷款本金累计额)×月利率(3)

  6、提前还款乙方若提前还款,须征得甲方同意,并按下列规定办理:

  (1)乙方可在每期的还款日之前偿还部分或全部未到期借款。

  (2)乙方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的一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

  (3)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借款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借款余额以及实际使用期限计算利息,利随本清,已计收的借款利息不再退还。

  (4)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本金的,其提前偿还部分借款本金后对剩余的部分可以调整还款计划,即还款期限缩短,每期还款额不变或者还款期限不变,每期还款额减少。选择期限缩短的,按调整后总的借款期限确定利率档次计收以后的利息。

  (5)若乙方提前偿还全部欠款而此合同项下的借款尚在阶段性保证期内,丙方的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7、逾期还款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息,乙方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偿还:

  (1)乙方在上述存款帐户内存足款项,由甲方在下一个还款日划收。但在存款日至划款日之前,甲方仍向乙方计收逾期及其复利。

  (2)乙方到甲方的信贷部门领取欠款清单,再凭欠款清单到营业柜台交付现金,从交付欠款之日起,停止计收逾期利息及其复利。

  8、乙方、丙方及售房方在《房屋买卖合同》及其它约定项下就购房事宜发生任何纠纷,均不得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的按期偿付及保证责任的承担。

  第九条甲方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乙方。

  2、核收和保管与抵押物有关的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利证和其他所需文件。

  3、在乙方向甲方偿还全部欠款后,甲方与乙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交还乙方。

  4、在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未能依约履行还款义务,而由丙方代为清偿乙方欠款的,甲方须将与抵押物有关的证明文件转交给丙方处理。

  第十条乙方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甲方处开立存款帐户,并存入不低于30%的购房首付款,同时授权甲方从此帐户内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对抵押物必须妥善保管并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如抵押物发生部分或全部毁损,无论何种原因及何人的过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须向甲方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4、抵押物除自用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赠与、转让、舍弃、托管、重复抵押、以抵押物清偿其他债务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5、在丙方履行了阶段性担保责任,代乙方偿还全部欠款后,乙方同意甲方将抵押权转让给丙方。

  6、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4款的约定办理抵押房屋保险。

  7、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丙方义务

  1、丙方为乙方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甲方依《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房地产卖契发放贷款之日起至抵押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担保范围为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及其它相关费用。

  2、丙方接受乙方委托在月之内办理完毕以下事项:

  (1)代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代收代缴土地出让金。

  (2)代乙方办理正式产权证,并保证将其移交给甲方收押。

  (3)代乙方办理所购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收到他项权利证书之日起5日内将该证书交与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内,未按月偿还借款本息,甲方按规定对其逾期还款按实际天数每日计收万分之罚息,并对逾期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2、本借款发放后,在阶段性担保期间:乙方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的,由丙方代为偿还,丙方偿清全部欠款后,即可处置该项抵押物;在抵押登记生效后:乙方连续三个月或任何一期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逾期三个月的,甲方即可处置该项抵押物,以偿还乙方欠款。

  3、本借款发放后在阶段性担任期间:丙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房屋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的,甲方有权从其保证金帐户中扣除_______%的保证金且该笔保证金不予退还。此后丙方仍有义务继续办理过户、抵押登记手续,直至将产权证、他项权利证移交给甲方,其阶段性担保责任方可解除。

  第十三条房屋抵押

  1、抵押期限抵押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自抵押登记办妥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日后六个月止。

  2、抵押率___________

  3、抵押担保范围: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抵押物处理费、过户费等甲方及丙方实现抵押权的一切费用。

  4、抵押登记

  (1)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丙方或乙丙双方共同以本合同、购房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文件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2)低压物的所有权证明文件、抵押登记的《他项权利证书》及其他有关文件须交予甲方收执和保管。

  5、抵押物的保险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内,为抵押物足额投保。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账号:______ 银行及账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民间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债务人):

  抵 押 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为 。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 号楼 单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

  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估价报告编号: 字第 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

  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 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本着*等、自愿、真实、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款

  第一条 借款种类:本借贷行为是民间借贷行为。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本借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日和还款日等详细约定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以借贷双方签订的借款协议做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

  第六条 借款人承诺:

  1、 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2、 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正当偿还贷款本息;

  3、 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 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第七条 贷款人承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第八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和经营之需确实要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力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 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 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且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3、 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4、 借款人连续三个月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的(如按季付息的不得超过当季合同约定付息时间的5个工作日);

  5、 抵押物毁损失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6、 抵押人第二住所发生变化,致使抵押房内人员第二住所无保障的;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 抵押

  第九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权处分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日照市 号楼 单元 户房屋,建筑面积 *方米的合法地产(权证字号: 字第 号;地证字号: 字第 号)抵押给贷款人,抵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作为履行本合同担保,抵押财产所有权对此表示同意。如在到期 年 月 日内未还清贷款,贷款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屋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协同贷款人输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登记、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二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三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或的`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借款人应服从贷款人意见。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或提前归还部分贷款额。

  双方认定该房地产价值 元(大写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偿还,甲方为担保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条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内的销售和监督

  1.抵押物的销售,仍由甲方负责,甲方应组织人员积极推销,并将所销售的货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帐户,作为偿还欠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之一。

  2.甲方在与需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写明款项汇入___银行___分行___帐户,即乙方指定的帐户。甲方在发货之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销售合同提交乙方审,在外地签订的销售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审定后方可发货。

  3.甲方每月应向乙方提供财务计划、物资库存、财务会计报表及有关经济资料,乙方认为必要时,有权进行检查抵押物的库存,销售情况以及与抵押物有关的帐目资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甲方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抵押物毁损,应在十五天内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

  甲方如违反前款规定,乙方有权立即暂管抵押物,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接到通知书后三天内,将抵押物交给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如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处分抵押物的行为无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和还款项的使用顺序

  1.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

  2.抵押物处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价格由___市物价局作价。

  4.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接下列顺序使用。

  第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费用。

  第二:缴纳抵押物的税金。

  第三:偿还欠乙方贷款的税金。

  如扣除以上款项,尚有余额,应全部交还甲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债务人追索欠款。

  第七条 其它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并经___市公证处公证后生效,公证费用由甲方承担。

  2.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经___市公证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债权文书。任何一方当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关单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权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签字) 代表人:______(签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银行及账号:______ 银行及账号: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订立

  民间车辆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债务人):

  抵 押 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 (年/月)利率为 (大写)即¥ (小写)。

  第五条 还款方式:借款人选择以下第 种还款方式:

  1.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按 (月/季)结息,利息支付日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3.其他: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及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另行约定的除外》,双方另行约定为 。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应征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方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情形,贷款人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所借款项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3.其他:

  第八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和检查;

  2.保证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时偿还借款本息。

  第九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有权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房产进行查询和核实;

  3.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 日内,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4.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借贷本金和利息,有权按照约定行使抵押权。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十条 抵押物:

  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处分的位于东营市 号楼 单元 户的合法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东房权证 字第 号,建筑面积 *方米)以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抵押人保证,该房地产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况。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将该房地产抵押给贷款人,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

  经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用于抵押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估价报告编号: 字第 号)。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

  本合同自签订后两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抵押双方当事人应持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无效或者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

  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地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十四条 第二住所担保:

  抵押物为住宅的,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权实现的风险已有充分的预知。抵押人是否应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由贷款人与抵押人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担保声明;

  2.抵押人应出具,且该声明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权利限制:

  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出租、转让、抵债或赋予其它负担。

  第十六条 抵押注销: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三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协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承担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费用,并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4.因贷款人的以下行为,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贷款人应当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的违约金:

  (1)贷款人无正当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偿还本金和利息三日内(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拒绝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2)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项权利证明丢失、损坏,不能及时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3)因贷款人变更地址、电话等无法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手续的;

  (4)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手续的行为。

  5.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各方选择以下第 种约定为本合同的生效条件:

  (1)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条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报相关部门 份。

  第二十一条 其他事项: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经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财产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小写) 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交还给乙方。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利息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次月15号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抵押条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财产所有权凭证抵押给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抵押物名称: 产权证书名称及证号:

  产权所有权人:

  其他: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乙方。

  3、乙方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

  第五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属家庭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归还借款。

  3、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借款的使用情况所进行的监督,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计划执

  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罚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对逾期的利息按每月6%利率收取复利。

  3、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所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偿还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额,应全部交还乙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时。甲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抵押物业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购房____ 字第________号

  第一条 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下称“合约”)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 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 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人民币____ 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____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 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____ 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 还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____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____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____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如果在*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 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 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____

  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 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____币____ 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 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____

  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____ 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 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 (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有的权益,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于抵押权人;如因抵押人或担保人未能履行还款责任或担保义务,抵押权人即可取得抵押人在该“房产买卖合同”内的全部权益,以清偿所有欠款;

  (2)该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须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2.抵押房产物业: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____ (即售房单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购买的已建成(即可交付使用)的抵押房产物业(资料详见附表);

  (2)抵押人须将上述第2项(1)点之抵押房产列在本合约的附表二内,以优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权人作为所欠债务的押品;

  (3)抵押人(即购房业主)现授权抵押权人在接获担保人(售房单位)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申领房产权证书,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二、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上述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的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抵押人中断保险,抵押权人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抵押人须无条件全部偿还抵押权人,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索偿。

  2.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保险单过户于抵押权人。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的金额。

  3.保险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支付保管费。

  4.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其代表人,按受保险赔偿金,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此项授权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不可撤销。

  5.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至抵押人清还所欠款项。

  6.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三、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的购房权益抵押:向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的“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入住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登记费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约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约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的《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点条款下,由抵押权人具函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并将房产权证书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产管理机关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五、抵押物的处分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的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的条款或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时,抵押权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售价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权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报酬则由抵押人负责。该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为及失职之责。

  2.获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的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付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付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抵押权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人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2)接管人可依据抵押权人的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内部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3.抵押权人依照第十一条第五项条款不需要征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权将该房产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关规定处分,抵押权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的文件及契约,及取销该项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损失,抵押人不须负责。

  4.抵押权人可于下列情形运用其处分该房产的权力:

  (1)抵押权人给予抵押人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一个月内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抵押权人;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

  (3)抵押人违反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4)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5)抵押人的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5.当抵押权人依照上述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权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6.抵押权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住客不须理会抵押权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的运用,倘由于该款项或租金的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关。

  7.抵押权人或按第五(2)条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出售该房产所得的款项,按下列次序处理。

  (1)用以偿付因出租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的费用及报酬);

  (2)用以扣缴所欠的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的费用);

  (3)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抵押权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的人,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够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担保人。

  8.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9.抵押权人可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房产所需的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的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投留在该房产内,而该要求或通知书将被认为于发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条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抵押人保证按本合约规定,按时按金额依期还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帐户,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帐户。

  三、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上述抵押房产,在本合约签订前,未抵押予任何银行、公司和个人。

  四、抵押房产的'损毁,不论任何原因,亦不论任何人的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抵押权人的损失。

  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按揭、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理;如上述抵押房产的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的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六、抵押人使用该房产除自住外,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通知抵押权人,并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如将该房产出租,抵押人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背约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壹个月内,租客即须迁出。

  七、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八、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

  九、立即清付该房产的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十、抵押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的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以及遵守居民公约内的条文,并须赔偿抵押权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损失。

  十一、在抵押权人认为必要时,向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的人寿保险,该投保单均以抵押权人为受益人。

  十二、当有任何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正在对抵押人有不利影响时,保证及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十三、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权人将抵押物业权益转给担保人,并保证对该转让无异议。

  十四、若担保人按本合约有关规定,代抵押人清还所有欠款,抵押权人应将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业的权益转让予担保人。

  十五、担保人在取得该抵押物业权益后,抵押人同意担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处分该抵押物业(包括以抵押人名义出售该物业),以赔偿担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偿欠款而引起的损失及一切有关(包括处理抵押物业)费用;若有不足,担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偿,抵押人承诺所有不足数额负责赔偿于担保人。

  十六、抵押人确认担保人取得抵押物业权益及处分抵押物业的合法地位,由于处理抵押物业而导致抵押人的一切损失,抵押人放弃对担保人追索的权利。

  十七、按照抵押权人的合理请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签订一切有关文件,以确保抵押权人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

  一、担保人____ ,地址____ ,(营业执照)____是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项下抵押权益的房产买卖合同的卖方(即售房单位),也是本合约项下贷款抵押人的介绍人及担保人,承担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责任如下:

  1.担保额度:以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与本合约引起有关诉讼费用的为限。

  2.担保期限:以本合约生效日起至抵押人还清或担保人代还清本合约项下贷款本息及一切费用之日止。

  二、担保人责任:

  1.担保人自愿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权人的规定或通知履行还款责任,或抵押人发生任何违约事项,抵押权人即以双挂号投邮方式,书面通知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并于发函日起计30天内履行担保义务,代抵押人清偿所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欠款。

  3.担保人保证按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所列售房单位责任,准时、按质完成抵押物业的建造工程,抵押权人对此不不负任何(包括可能对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责任。

  4.担保人同意抵押人将其房产买卖合同的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承认抵押权人在抵押人清偿本合约项下贷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拥有该房产买卖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权益,并保证该权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担保人)侵犯。

  5.担保人保证与抵押权人紧密合作,使本合约各项条款得以顺利履行;特别是在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将尽力协助办理物业抵押有关手续,以保障抵押权人的利益。

  6.担保人因履行担保义务后,而取得本合约项下的抵押权益房产买卖合同或抵押物业,担保人有权以任何公*或合理的方式予以处分,以抵偿代抵押人清偿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损失,如因处理该抵押物引致任何纷争或损失,概与抵押权人无关。

  7.担保人在此的担保责任是独立附加不受抵押权人从抵押人处获得楼房或其他抵押,担保权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违约,抵押权人无需先向抵押人追计或处置抵押物业,即可强制执行担保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担保责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抵押权人责任

  抵押权人基于抵押人确切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及担保人愿意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担保责任的条件下:

  一、按合约有关规定,准时提供一定期予抵押人,该贷款将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转入售房单位帐户。

  二、抵押人向抵押权人还清本合约规定的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的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款者,抵押权人将该抵押权益的房主买卖合同或房产权证书转归抵押人,同时解除担保人担保责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而由担保人代清还所积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权人即将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权人的抵押物业权益转让给担保人,担保人对该抵押物业的处理,与抵押权人无涉。

  四、本合约由各方签署,经____市公证处公证,由抵押人签署提款通知书交于抵押权人收执并经抵押权人已收齐全部贷款文件后二天内,抵押权人须将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指定帐户,否则抵押权人须偿付利息予担保人,利息计算按第五条第一项办理,由于抵押人或担保人出现各种导致抵押权人未能贷出款项的情况发生,抵押权人概不负责,且有关各项费用恕不退还。

  第十五条 其 他

  一、对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内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约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约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约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所载任何条款时,抵押权人可不预告通知,将抵押人存在抵押权人处的其他财物自由变卖,以抵偿债务;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项存在抵押权人处,抵押权人亦可拨充欠数。

  四、本合约规定的权利可以同时行使,也可以分别行使,亦可以累积;上述权利、利益和赔偿办法并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办法。

  五、抵押人、担保人与抵押权人,与本合约有关的通知、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电传、电报一经发出,信件在投邮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递的函件一经送出,即被视为已送达对方。

  六、抵押权人无需征求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可将抵押权人在本合约项下的权益转让他人;但抵押人和担保人未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本合约项下的任何还款及其他责任或义务转让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担保人的继承人或接办人,仍须向抵押权人或抵押权人的承让人继续负起本合约项下的还款及其他责任。

  七、本合约所提及的抵押权人,亦包括抵押权人的继承人、承让人;抵押人亦包括经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人继承人、接办人。

  八、本合约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约,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约,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本息及其他有关款项。

  九、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付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的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第十六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二、在争议发生时,按下述第( )项解决:(1)向____仲裁委申请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

  三、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台湾等地区,或为该地区居民,抵押权人有权在抵押人的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给抵押权人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抵押权人决定在上述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和担保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地区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地区法律上,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并不影响其他规定的效力。

  第十七条 附 则

  一、本合约须由三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

  市公证机关公证。

  二、本合约经____市公证机关公证后,以抵押权人贷出款项的日期,作为合约生效日。

  三、本合约内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即售房单位)所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附件三),为本合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用中文书写,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执壹份、公证处存档壹份。

  第十八条 签 章

  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各方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经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财产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小写) 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交还给乙方。

  第二条 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 %。利息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次月 号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 抵押条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财产所有权凭证抵押给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抵押物名称:

  产权证书名称及证号:

  产权所有权人:

  其他: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乙方。

  3、乙方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属家庭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归还借款。

  3、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乙方不得另行办理抵押物所有权的产权证书,否则承担金融诈骗等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 %利率收取罚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对逾期的利息按每月 %利率收取复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所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偿还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额,应全部交还乙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时。甲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鉴于乙方购买房产,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丙方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尚未办妥期间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农业银行有关规定,经甲、乙、病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释义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欠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2、购房合同:乙方与卖方签订的,购买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其他购房协议。

  3、抵押物: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及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权益的统称。

  4、抵押贷款阶段性担保:指由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上未办妥期间提供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乙方所购房屋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6、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

  7、房屋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交易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必须用于其与售房人签定的《购房协议书》中购买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乙方所购房屋价款的___________%第五条价款期限借款总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月,分期归还。


民间抵押合同范本10份(扩展4)

——抵押担保合同范本20份

  合同号: )抵字第

  抵押权人(全称):开化县汇通小额借贷有限公司

  抵 押 人(全称):(1)

  (2) (3)为了确保 (下称债务人)与抵押人签订的编号为 的《 》(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抵押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事人各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本金数额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 ,本金数额(币种及大写金额)为 。

  第二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抵押物

  1、抵押人同意以下列财产见编号 的抵押清单)作为抵押物,上述抵押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暂作人民币(大写),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四条 抵押人承诺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或处分权。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4.乙方/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第三条 乙方以以下有权设置抵押权的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其他可以处分的权利提供抵押担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规定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始设立抵押权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其中财产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经设有_________担保物权,担保金额为:_________,担保方式为:_________ 元人民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张的物权存在。 以上财产名称、权属证书编号、基本状况描述、价值评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财产与清单不符,低于清单所描述的价值致使担保债权不能完全实现则乙方当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有权随时对抵押财产状况进行检查,若遇抵押人不当使用或者保管将可能致抵押物价值减损,甲方有权制止不当使用或者使用有利于保护抵押物的方式保 管,必要时可以要求抵押人维修,抵押人不维修的则甲方可以自己维修,保管费用和维修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额的物的担保则甲方不再享有前项 权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赋税事项则甲方有权随时监督抵押人缴纳赋税。

  第四条 双方约定在抵押权设立前由_________方对第三条约定的以下抵押财产向保险公司上_________保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保险期间为_________,保险费由_________方负担,续保由_________方及时办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办理保险事务乙方应当提供协助义务。

  若乙方或者丙方违反前款约定致使抵押权设立后保险事务尚未办理完毕而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损不能完全清偿债务或者抵押财产毁损灭失,乙方或者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 若约定甲方办理保险,在抵押权设立前甲方没有办理完毕致使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后无法主张保险理赔则乙方有权以该抵押财产清单上所载明的评估价值抵消主债权。

  第五条 抵押财产价值减损或者毁损灭失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由保险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规定。

  抵押财产被第三人侵权所获得的赔偿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担保债权的履行,提存费用的负担依法律法规定。

  发生前两款情形债务人要求提前履行债务,甲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以下抵押财产由抵押人协同甲方办理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起办理登记的,则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记单位办理。

  1.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后抵押权始设立的财产: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

  2.法律规定不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设立的财产为:

  财产a: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登记单位:_________

  3.登记于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

  4.登记机关要求填写的担保登记期间届满由_________方办理延续登记。

  5.登记需要缴纳的费用由_________方负担。

  6.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由双方协商办理。

  第七条 主债务人违约或者侵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以以下方式处理下列财产,抵押人可以监督甲方处理:

  1.以下财产折价处理: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2.以下财产变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3.以下财产拍卖:

  财产a:_________

  财产b:_________

  ………

  4.折价、变卖、拍卖的各财产所得价款按照以下顺序实现甲方的债权,实现全部担保债权后剩余款项归还抵押人。

  a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即折价、拍卖、变卖这些财产所合理支出的费用 b 罚息或者复利

  c 主债权利息

  d 主债权

  第八条 主合同效力不影响本担保合同的效力。


民间抵押合同范本10份(扩展5)

——房屋抵押合同范本二十份

  抵押房:

  抵押权人: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房产( )用于 还款合同之抵押,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 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抵押房屋:甲方所有的位于 的一处房产。(面积:*方米,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哈国用( )第 号)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抵押还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协议)项下乙方向总额人民币 元,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以现款方式归还乙方。

  第三条 抵押房屋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管、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甲方保证对抵押房屋拥有合法处置权,有权办理抵押事宜。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抵押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要延长主协议项下还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协议其他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此房屋抵押合同也相应延长。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 主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约归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金。

  2. 甲方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 处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本金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协议甲方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或者提前归还借款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按照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2. 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利息总额百分之 拾 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者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主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存 份以备抵押登记等事宜使用。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房:

  抵押权人:

  甲方同意将其所拥有的.房产( )用于 还款合同之抵押,甲乙双方为保护各方合法权益,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原则,经协商一致,就 一事特签订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抵押房屋:甲方所有的位于 的一处房产。(面积:*方米,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哈国用( )第 号)

  第二条 抵押担保范围:本合同担保范围限于抵押还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协议)项下乙方向总额人民币 元,甲方根据合同约定以现款方式归还乙方。

  第三条 抵押房屋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应妥善保管该抵押房产,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管、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甲方保证对抵押房屋拥有合法处置权,有权办理抵押事宜。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房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应取得乙方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抵押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要延长主协议项下还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协议其他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此房屋抵押合同也相应延长。

  第七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1. 主协议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甲方未依约归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金。

  2. 甲方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 处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本金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八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协议甲方按协议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或者提前归还借款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第九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 按照本合同

  第三条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

  2. 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借款利息总额百分之 拾 违约金。

  3. 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者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抵押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主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另存 份以备抵押登记等事宜使用。

  甲方: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商品房预售的交易中,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有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称之为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 。通过这种方式,一时难以支付全部房款的消费者可以购买商品房,发展商可以尽快收到房款,而银行的业务也得以拓宽。

  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候,银行与购房人签订书面的抵押贷款合同,约定购房人将其购买的商品房抵押给银行作为贷款的担保。在正常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购房人作为贷款人,依据贷款合同向银行分期履行还款义务,应无异议。但是,在商品房买卖出现纠纷的时候,比如发展商不能按期交楼,甚至出现楼盘烂尾的情况下,购房人可能要求解除商品房预售合同并且可能停止还款给银行。当然,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已经构成违约。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是否可以对抵押物主张抵押权呢要行使抵押权,银行首先面临的问题就是:银行与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所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是否生效。

  根据《合同法》第32条的规定,当事人采取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实务中,银行与预售商品房的购房人以采取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的方式订立合同,在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抵押贷款合同成立,应无异议。另外,根据《合同法》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该条第2款还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以看出,合同的生效与否,其一要看合同是否合法,其二要看法律、行政法规是否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

  首先,我们来看看抵押贷款合同的合法性问题。

  这一问题涉及到两个方面,其一:抵押物是否合法其二: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就第二个方面而言,抵押合同中抵押人如果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其应当具备的条件有两个:其一为抵押人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其二为抵押人需对抵押物享有处分权 。对于抵押人第一项条件,民事行为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要件,不再累述。因此,在分析预售房地产抵押合同中抵押人的主体资格

  问题的时候,我们主要讨论:抵押人是否具有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购房人是否已经获得了对在建房屋的处分权

  1、抵押物的合法性问题:

  2、物权的客体为特定独立之物 ,而物是指能够为人所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和自然力,具有客观物质性 。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其客体应当是客观存在的物。但是在商品房预售的`交易中,在签订合同时商品房可能正在建造之中,根据工程进展的不同,有的预售商品房可能连轮廓都还没有,因此不具有物的客观物质性。当事人以并不存在的物来设定抵押,有悖于物权客体的客观物质性。但如果以此否认房地产预售中将正在建造的房屋抵押的合法性,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将是很大的打击。其实,就正在建造过程中的物设定抵押,我国法律中也有规定,我国《海商法》中就特别规定正在建造的船舶可以设定抵押 。鉴于《担保法》中对于正在建造的房地产是否可以设定抵押权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担保法》的司法解释中,专门将正在建造的房

  屋或者其他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的抵押效力问题进行了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0xx年12月13日施行)第47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据此,正在建造的房屋虽然不符合物的客观物质性,但作为特定抵押物同样可以设定抵押。

  2、抵押人的处分权的问题:

  我国《担保法》第34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房屋必须是抵押人所有。对于在建房屋的所有权的问题,存在争议。有主张认为随预购人支付房款的数额房屋所有权逐渐转移给买方 。这种观点使买方和卖方可能同时具有同一房地产的所有权,违反了物权法中一物一权的原理,而且与房地产所有权转让登记生效的法律规定也不符。买方虽然签订了房地产预售合同,但要取得房地产的所有权,还取决于两个因素,其一为购买的房屋已建成为客观有形的物,其二为房地产转让已经办理登记,获得了权利证书 。因此,对于正在建造的房屋或者建筑物,在建造完毕办理产权转让登记之前,预售合同的买方不能获得房屋的所有权。按照《担保法》的规定,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中抵押人的资格存在问题。

  另外,预售的商品房非客观存在的物,预售合同的买方对于预售商品房无物权可言,因此对物的处分权同样也不存在。因此,商品房预售中的抵押合同中的抵押人,既不是抵押物的所有人,也无在建房屋的处分权。(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后,如没有行政法规的限制,买方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转让其在预售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这只是买方处分合同的债权债务,而非买卖标的物的处分,并不是我们讨论的对物的处分权。)

  在商品房预售的业务中,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买方虽然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时候对预售的房屋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但他在将来可依法获得其所购买的商品房的所有权,即享有对所有权的期待权。而《担保法》没有规定无权利人将来可以获得权利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抵押合同的效力问题。在特别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我们可以适用一般法的有关规定。而作为一般法的《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由是推之,无处分权的人订立的抵押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是否生效需要取决于权利人的追认,或者在订立合同之后获得处分权。如果权利人不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之后不能获得处分权,即为不发生使合同有效的事实,则该合同始终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法》的这一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这种抵押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该解释的第49条规定,以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财产抵押的,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能够提供权利证书或者补办登记手续的,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从该条款的字面意思可以看出,只要抵押人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终结之前获得权利证书,即为抵押人取得对抵押物的处分权,该抵押合同可以认定有效。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合同法》中所规定的经过权利人追认也可以使效力待定的合同有效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并没有作相应的规定。

  从上面的分析,对于预售商品房中抵押合同的合法性问题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正在建造的房屋或者建筑物可以作为抵押物进行抵押;房地产预售合同的买方以其购买的正在建造的房屋进行抵押所签订的抵押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在第一审法庭辩论结束之前,买方可以获得房屋的处分权,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应因此受到影响。

  其次,我们再来讨论商品房预售中,办理登记对于抵押合同效力的影响。

  关于抵押登记的效力,存在两种立法主义,登记对抗主义和登记要件主义 。如果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抵押权的设定,在当事人达成抵押合同之后即可成立,而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是,如果抵押物未经登记,抵押权不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如果采取登记要件主义,抵押权的设定,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履行登记手续,才能产生效力。根据我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权的,必须经过登记才能生效。可见,对于城市房地产的抵押,我国《担保法》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另外,商品房预售中的抵押合同,由于在预售的时候,商品房还处于在建过程中,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7条所规定的将在建房屋或者建筑物进行抵押的情况。根据该条规定:“以依法获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抵押的,当事人办理了抵押物登记,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从该条内容可以看出,以在建房屋设定抵押权的,也采取登记要件主义。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在商品房预售的按揭业务中,预售合同的买方作为抵押人将预售的房产抵押给银行,在办理抵押物登记之后,可以认定抵押有效。但是,在实务中,如果商品房没有建成,抵押人没有获得权利证书,根本不能对预售商品房抵押合同进行登记。如果抵押物没有办理登记,是否必然导致抵押合同无效《担保法》中虽然对城市房地产的抵押采取了登记要件主义,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根据登记的不同情况,我们可以看出明显的立法指导思想的变化。因此,回答抵押登记对于抵押合同效力的影响这一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急需一笔资金作为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借款内容

  1、借款总金额:

  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

  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4、借款利息:月息为。

  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第二条 抵押物事项

  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

  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元

  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

  (二)乙方的义务:

  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

  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第五条 其他规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

  (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

  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

  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

  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即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

  订立时间:年月日

  住房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号

  本合同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_____市_____县签署:

  甲方(即贷款人,又称抵押权人):_____银行_____分(支)行

  法定地址:

  负责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即借款人,又称抵押人或购房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丙方(即保证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鉴于:

  1.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的房产及其全部权益(下称抵押物)抵押予甲方,作为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甲方申请借款;

  2.丙方愿对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债务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承担责任;

  3.甲方愿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提供贷款。经三方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贷款及用款

  第一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向乙方发放购房抵押贷款。贷款金额: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的用途限于乙方支付其购买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之房产的购房款。

  第三条贷款期限:年,从贷款发放之日起月。

  第四条乙方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后,甲方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发放贷款:

  (1)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监证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原件;

  (2)乙方已支付了不低于购房总价%的首期款项;

  (3)与本合同相关的费用已经付清;

  (4)已办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续,并将甲方列为保险的第一受益人;

  (5)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签署《借款借据》;

  (6)已办妥抵押物的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

  (7)乙方已在甲方处开立还款专用的购房储蓄活期存款户;

  (8)乙方未出现或无潜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9)甲方指定的其他条件。

  利息计算方法及还款方式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按贷款发放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外汇贷款按贷款发放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个月浮动期外汇贷款利率执行,当前月利率为

  在本合同发履行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计息管理办法,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做相应调整,调整时甲方毋须专门通知乙方。

  第六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当前利率管理办法,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人民币贷款利率不作高调整;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将从次年1月1日起按当日人民银行的贷款利率作相应调整,并以此确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项。

  第七条如遇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调整,如无另行约定,本合同其他约定不作改变,只限于调整每期还本付息金额。

  第八条乙方未按还款计划还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即构成逾期贷款。甲方有权就逾期贷款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供款方式由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述第种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即在贷款期内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均偿还贷款本息,每月供款额计算公式如下:

  2、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条若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乙方在贷款发放次月起逐月还款,供款总期数。每月还款日为20日(如遇国家规定节假日则顺延)。

  第十一条乙方在贷款期限内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贷款分户账面数字为准,首期及最后一期供款额应按实际贷款本金余额及用款天数作相应调整。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在每月的还本付息日之前,将每月供款额存入或划入第五十五条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还款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其他账户中扣还任何到期应付款项。若因乙方账户余额不足,未能在规定日期还本付息,甲方将就逾期金额和实际逾期天数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利率计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条如乙方连续三期或累计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还本付息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按本合同约定处分抵押物。

  提前还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生效一年后,乙方中途有足够的款项来源,经甲方同意可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在部分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一万元的整倍数;部分提前还款只限于归还按还款计划从后算起的贷款本金,机时不能冲减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第十五条乙方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书面向甲方得出申请。该申请书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第十六条提前还款能免去所提前时间的贷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贷款期的同期利率执行。

  第十七条提前还款时,乙方须按提前还款金额和提前还款时的贷款利率支付一个月利息作为对甲方的补偿。

  贷款抵押及相关约定

  第十八条乙方愿以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之房产及其全部权益设定抵押,作为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当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情况下,甲方除继续向乙方追讨外,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俗成的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从中优受偿。

  第十九条抵押物基本情况如下:

  房产地址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楼宇名称、座别及房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米

  购房总价:(小写)________元

  (大写) ____仟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经甲、乙双方协商并同意;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价值为本合同第十九条所述的购房总价。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第二十二条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权设定后,应将《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甲方执管,直至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清偿完毕时止。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护保养,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抵押物状况进行了解,乙方对此有义务给予合作。

  第二十四条抵押期间由于乙方的过错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三十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其他担保。第二十五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立即处置抵押物:

  (1)乙方失踪、死亡或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除非乙方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同意承继本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并按本合同规定履行,或乙方的监护人、财产代管人愿意代其继续履行本合同并经甲方同意。

  (2)甲方依据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提前收回贷款;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乙方及丙方应协助甲方或甲方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或登记手续;在抵押期间内乙方已按期或提前归还借款本息后,甲方应出具书面证明协助乙方办理抵押登记/备案的撤销手续,并将已由甲方执管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或《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及其他文件的正本交还乙方。

  抵押物保险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向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为抵押物购买以甲为第一受益人和财产险,投保金额应不低于本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20%,保险期限应不短于本合同第三条所定贷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对抵押物办理连续不断的财产保险,保险单证原件由甲方执管。如乙方中断保险,甲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二十九条当保险赔偿发生时,甲方有权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险赔偿金,并优先用于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如保险赔偿金不足以赔付乙方所欠甲方贷款本息时,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或丙方追偿。

  第三十条如发生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保险索赔事件时,乙方应在五天内通知保险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条上述投保的保险费及因保险索赔事件而发生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和其他义务

  第三十二条除本合同第十九条所列房产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财产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第三十三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出租、转让或以转售、赠与、再抵押等方式处理,也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应该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并优先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乙方以继承或遗赠的方式处分抵押物的,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分割处理。

  第三十四条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须满足: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优先用于偿还本合同项下债务,需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并订明:出租人已将该房产抵押给中国银行,出租人未清偿中国银行到期的债务,中国银行发函通知承租房屋之日起三十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迁出且租赁合同自发函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三十五条如有或将有针对乙方的法律诉讼或仲裁发生,或不动产或其他财产(包括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冻结、没收或强制性收购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条当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发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条约定的债权转让行为时,乙方须同意解除原与房屋出卖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签定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并放弃对甲方转让债权的抗辨权。

  第三十七条维护抵押物帮结构完整和对抵押物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按时缴交有关部门对抵押物征收的税费、水电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等;协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时间对抵押物进行检查;在更改联络地址或电话号码时立即书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担保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由丙方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还贷款本息或因乙方违约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偿贷款本息和费用时,丙方将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担保条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条保证期间,甲、乙双方调整还款计划,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条保证期间,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时,不影响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第四十一条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将按期按质建成并合法交付使用。一旦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丙方须从知悉或应当知悉这一情况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与乙方,由此而产生对乙方合法权益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均由丙方承担。

  第四十二条丙方保证在本合同项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内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房地产证》,协助甲方以及购房人补办抵押登记,并将《房地产证》和《他项权证》正本交由甲方执管。


民间抵押合同范本10份(扩展6)

——个人抵押合同范本二十份

  抵押人: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因公司经营需要,醉方以自有车辆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小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和数量。

  名称:___一辆车,排量:___,颜色:___,车牌号码:___发动机号:___。上述抵押车辆归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抵押声明和临时管理。

  1、存货: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共同检查抵押物的数量和质量。

  2、临时管理:乙方负责抵押物的临时管理,所有仓储和保险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和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自己是抵押权的合法所有人。日后如发生抵押权归属纠纷,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负责赔偿。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所有原始文件和单据移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丢失或损坏。

  第5条_______________的处置。

  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未能清偿到期本息,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财产,并有权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第六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__(盖章)

  抵押权人:_____(盖章)

  签署日期:_______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__________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__________________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_____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账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______%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借款人未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______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偿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______%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提交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或提交___________委员会_____。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______份。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年月日乙方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了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币种)元。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条 甲方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见附件),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 甲方承诺:

  (一)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二)在抵押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财产的完好无损。乙方如需对抵押财产的状况进行了解,甲方应给予合作;

  (三)对乙方要求保险的抵押物,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前办妥抵押财产保险手续并保证到期续保;

  (四)甲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有关评估、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事宜并承担全部费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第四条 抵押期间,由于甲方的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30天内向乙方增补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担保。

  第五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或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的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选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

  第六条 在抵押期间,甲方出租抵押物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七条 在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价款应(选择):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

  第八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一)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抵押的权利发生争议;

  (四)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法人代表、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甲方发生前款(一)的情形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后7日内通知乙方。

  第九条 甲方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如发生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足额清偿,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收回本息。

  第十一条 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乙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义务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延长抵押期间。

  第十二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清偿债务,乙方有权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副本份,登记部门一份,由各执一份。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权人(公章):

  负责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合同地点:

  #个人车辆抵押借款合同3#

  甲方:xxxxxxxxxxxxxxx(借款人)

  性别: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出借人)

  性别:x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xxxxxx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借款事项

  第一条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xxxxx元,大写xxxxxxxxxxxxxxx.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xxxxx天。月利息xxxxxxx.

  第二条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天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抵押事项

  第四条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xxxxxxxxxxxxxxx

  2.车架号:xxxxxxxxxxxxxxx

  3.发动机号:xxxxxxxxxxxxxxx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第三项其它规定

  第九条费用的承担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还款,在争取乙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展期。

  2.有关抵押、借款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其余在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xxxxxxxxxxxxxxx(借款人)

  乙方:xxxxxxxxxxxxxxx(出借人)

  见证人:xxxxxxxxxxxxxxx

  合同签订地点:xxxxxxxxx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xxxxxxxxxxx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丙方(保证人):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向甲方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各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 借款金额、期限、用途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壹仟万元整(小写: 10000000.00元)。

  (二)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18 个月,自 xx20xx年xx月xx日起至 xx20xx年xx月xx日止(以实际借出时间的出具的借条为准)。

  (三)乙方向甲方的借款用于乙方个人 用途。

  二、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月利率 2.4 ﹪,月利息人民币(大写) 贰拾肆万元(小写: 240000.00元)。利息每 1个月支付一次,结息日为每月15 日。借款利息自甲方实际放款之日起算,按实际放款金额和乙方借款天数计算。

  三、 借款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经公证处办理强制公证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上述借款金额汇入乙方下列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户名: 开户行: 工行达州分行大西街支行 , 账号: 。

  四、 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的,甲方有催讨、提前解除合同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甲方保证其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是该出借资金的合法所有人;若有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和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时,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所借款项用于合法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

  2、因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与此相关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查档费、邮寄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三)丙方的义务

  1. 该抵押物由丙方方占管。在丙方方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甲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2. 丙方方必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3. 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 丙方方应对该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说明。

  5. 丙方方保证该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

  6. 丙方方保证该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 丙方方保证该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8. 该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9. 甲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丙方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 受偿。

  10. 自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1. 丙方作为抵押方,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该笔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担保期限为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到期或终止后贰年内。

  五、抵押担保物情况

  乙方向甲方借款1000万元, 的`在建工程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确认权利价值为1000万元,双方到达州市公证处办理后才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限从xx20xx年xx月xx日至xx20xx年xx月xx日止;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号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预售许可证号: ;

  五、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义务,未依约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应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给乙方。

  (二)乙方应按照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未按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间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上浮 50 ﹪计算。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仍不纠正,或者乙方违约行为可能导致乙方丧失偿债能力的,甲方有权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二)款的约定执行。

  2、自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甲方有权主张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提前届满,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催讨费用及相关费用(包括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查档费、邮寄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七、其他约定

  若到期后不能按时偿还,丙方全体股东自愿将本公司为该借款提供的 直接抵偿借款本息,不结算差价。

  八、争议事项处理

  (一)本合同如经公证处公证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乙方(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乙方(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二)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执行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九、附则: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提供借款给乙方时生效。

  签署: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丙方(签章):

  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身份证号:_____

  乙方因生意需要向甲方请求借款,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现经当事人各方*等协商,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方借给乙方:

  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

  人民币(小写):_____元整;

  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计息,月息为_____%。

  三、借款用途:一切合法用途。

  四、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借款归还日:乙方应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六、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2、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将借款用于非法用途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担);

  3、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归还借款,利息按借款实际天数计算。

  七、承诺保证条款

  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资质、资信、财务、经营状况等所有信息、证照、契据证件等真实、准确、合法、完整、有效;

  2、乙方保证在遭遇诉讼、仲裁、重大行政处罚及其财务资信状况发生任何可能危机还款的不利变化等情况时,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违约责任

  1、借款到期不能依约还款的,违约期间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借款总额的40%;

  2、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甲方为实现自己的`债权聘请律师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愿接受对甲方律师费的强制执行,并放弃对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师费的抗辩权。

  3、在乙方遭受诉讼、仲裁、行政处罚以及财产与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进而影响其还款义务的履行等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同时行使本合同赋予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依约归还借款本息),除非乙方为此另行提供担保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承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公证条款

  1、本合同甲方、乙方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若乙方到期不依约还款,甲方有权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

  2、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3、执行金额的确认:甲方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机关有权通过

  4、乙方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债务范围包括:______万元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负担。

  5、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愿意单独作为被执行人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6、甲方确认联系电话为: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系地址为:______

  7、乙方确认联系电话为:______邮政编码:______联系地址为:______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合同,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本合同所有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十一、本借款签订合同之日起,通过银行放款,放款日期以银行转账票据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抵押人):

  证件号:

  (借人、抵押权人):

  证件号:

  第一条、为了保障房地产抵押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本着诚实、守信、自愿、公*的原则,借款人与出借人20xx年x月x日签订《借款合同》。

  第二条、借款人因资金周转向抵押权人借款人民币:xx元,并自愿将坐落于新疆喀什市疏附县xx商品楼作为抵押,房屋结构:xx房产证号:xx,使用年限:xx,使用面积:xx,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向抵押权人归还借款的保证。

  第三条、抵押期间,该房产由抵押权人监管,相关权证由抵押权人保管,上述房产占管期间抵押人应维护好该房产的完好,并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还款办法:借款人于20xx年x月x日之前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按月xx分支付利息。

  第五条、借款利息:按借款人于出借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第六条、抵押期满,抵押人如果不能清偿债务,但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抵押合同继续有效。


民间抵押合同范本10份(扩展7)

——民间借款抵押的合同优选【10】份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丙方(保证人): 住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向甲方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下列条款,以资各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 借款金额、期限、用途

  (一)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壹仟万元整(小写: 10000000.00元)。

  (二)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18 个月,自 xx20xx年xx月xx日起至 xx20xx年xx月xx日止(以实际借出时间的出具的借条为准)。

  (三)乙方向甲方的借款用于乙方个人 用途。

  二、 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月利率 2.4 ﹪,月利息人民币(大写) 贰拾肆万元(小写: 240000.00元)。利息每 1个月支付一次,结息日为每月15 日。借款利息自甲方实际放款之日起算,按实际放款金额和乙方借款天数计算。

  三、 借款交付

  本合同签订后,经公证处办理强制公证后,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上述借款金额汇入乙方下列指定收款账户:

  账户户名: 开户行: 工行达州分行大西街支行 , 账号: 。

  四、 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的,甲方有催讨、提前解除合同以及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甲方保证其出借的资金来源合法,是该出借资金的合法所有人;若有第三人对资金归属和合法性问题发生争议时,由甲方自行负责解决。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保证其所借款项用于合法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归还本金。

  2、因乙方逾期支付利息或归还本金,甲方为实现债权所支出的与此相关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查档费、邮寄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当发生如下事件时,乙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

  (2)重大财产处分(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租赁、抵押等);

  (3)乙方涉入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4)发生其他影响乙方偿债能力的情况。

  (三)丙方的义务

  1. 该抵押物由丙方方占管。在丙方方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甲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

  2. 丙方方必须保证该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该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3. 借款人提供的抵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 丙方方应对该抵押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说明。

  5. 丙方方保证该抵押物依法可以设定抵押。

  6. 丙方方保证该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 丙方方保证该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8. 该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告知甲方。

  9. 甲方在行使抵押权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经与丙方协商对抵押物进行折价以抵偿借款人所欠债务或对抵押物进行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 受偿。

  10. 自到有关抵押登记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1. 丙方作为抵押方,自愿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范围为该笔借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担保期限为借款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到期或终止后贰年内。

  五、抵押担保物情况

  乙方向甲方借款1000万元, 的在建工程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双方确认权利价值为1000万元,双方到达州市公证处办理后才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期限从xx20xx年xx月xx日至xx20xx年xx月xx日止;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号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施工许可证号: 预售许可证号: ;

  五、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义务,未依约向乙方提供借款的,甲方应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给乙方。

  (二)乙方应按照约定期限偿还借款本金和支付利息;未按约定期限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逾期期间利率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上浮 50 ﹪计算。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义务,经甲方催告仍不纠正,或者乙方违约行为可能导致乙方丧失偿债能力的,甲方有权单独或同时采取下列措施追究乙方责任: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本条第(二)款的约定执行。

  2、自乙方发生违约行为之日起,甲方有权主张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提前届满,要求乙方立即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催讨费用及相关费用(包括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诉讼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费、保全费、查档费、邮寄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七、其他约定

  若到期后不能按时偿还,丙方全体股东自愿将本公司为该借款提供的 直接抵偿借款本息,不结算差价。

  八、争议事项处理

  (一)本合同如经公证处公证后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乙方(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乙方(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

  (二)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执行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九、附则: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甲方提供借款给乙方时生效。

  签署: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丙方(签章):

  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借款人:

  抵押人:

  贷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贷款人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贷款事宜,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各缔约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借贷

  第一条贷款种类:本借贷行为为民间抵押借贷行为。

  第二条贷款用途:(该贷款须用于合法用途)。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贷款方式:贷款人于年月日将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次性足额发放给借款人。

  第五条贷款期限:贷款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共,实际贷款日与上述记载贷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贷双方办理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实际还款日依次顺延,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机关允许领取他项权利证书两日内,贷款人必须办理领取手续并向借款人全额发放贷款,否则视为违约。

  第六条贷款利率和计息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即月利率为)执行。利息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个月为一期,共分期,每期。具体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年月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年月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年月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3、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第十一条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保密:

  3、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贷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贷款,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偿付办法由双人另行约定。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闪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并有权单方面书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解除合同通知到达借款人时解除:

  1、借款人将该贷款用于非法活动或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资信恶化,危及贷款资金安全;

  3、借款人拒绝或者阻挠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或隐瞒重要事项的文件或资料;

  5、借款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于贷款人权益的合同;

  6、借款人发生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以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经催千;于到期日后十五日内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贷款,损害贷款人利益:

  10、借款人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情况。

  第二部分抵押

  第十三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拥有

  并有处分权的位于、建筑面积为*方米、建成年代、产权证字号为的合法房产抵押给贷款人,做为履行本合同的担保,抵押财产共有人对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条抵押房产价值采用第方式确认。

  1、经由合法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元,抵押率为。

  2、不经评估,由缔约各方协商确认市值为元,抵押率为。抵押物的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十五条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七条抵押物保险:若贷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应对抵押房产办理财产保险,并以贷款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如被保险房产在投保期内出现理赔之情形,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贷款人有权从保险赔偿金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十八条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九条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种原因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并影响担保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三十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抵押物所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抵押等担保。

  第二十条权利限制:

  1、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馈赠、舍弃或者以任何方式处置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的出租和转让的,租金和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

  2、在抵押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抵押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以拆迁房作为新的抵押物,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抵押物评估:抵押物抵押期间,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重新估价抵押人应予以合作。重新估价后,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的,借款人或抵押人应补充新的抵押物作为担保,新抵押物的价值不少于合同约定的原抵押物价值与借款的差额。

  第二十二条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根据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途径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的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贷款人也有权根据前款规定处分抵押物并优先受偿。

  第二十三条抵押条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贷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借贷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贷款全部本息当日,协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其他约定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各缔约人签字或盖章即生效。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本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门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人,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须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未征得贷款人的书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发生如下情况,应在五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按合同预留地址通知其他缔约人,否则视为违约并不得以此为抗辩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发生足以影响偿还部分或全部贷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个人名称、公司法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不仅包括借款人姓名):

  第二十八条违约责任:

  1、贷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未付贷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直至全部贷款本金发放完毕并协助借款人撤消抵押登记解除本合同为止,且承担由此给借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贷款人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不能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的,应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每日万分之五的逾期利息,并应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且承担由此给抵押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1)拒绝办理他项权证注销手续;

  (2)因他项权证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难以办理抵押注销的;

  (3)未向抵押人出具书面通知将上述他项权证转让、转借的;

  (4)因贷款人变更地址、联系电话无法取得联系,不能按约办理抵押注销的;

  (5)其他足以影响抵押注销的原因。

  3、如因借款人、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抵押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撤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4、本合同期满借款人不能按时向贷款人归还贷款本息的,逾期付息或还本,每口按未支付贷款本息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并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息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偿还约定本息,并承担因此给贷款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抵押人如不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的约定履行通知义务,视为违约,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三十条费用负担范围:因订了立和履行本合同及实现债权司能产生的

  全部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缔约人同意:如违反本合同约定,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十二条缔约人同意:在抵押担保期间,如借款人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又未能与贷款人签订延期履行协议,贷款人有权按下列办法优先受偿处理该抵押房屋:

  1、贷款人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诉请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以处分抵押物变现受偿,借款人、抵押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2、抵押人应配合贷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过户到乙方名下的手续。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缔约人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五条声明:贷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了全面、准确的理解,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缔约人对以上条款均予完全认可,对由此产生的权利义务明确,无异议、无疑义。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抵押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电话号码:

  年月日签约于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编号: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编号:

  抵押物财产共有人: 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等的基础上,明确责任,恪守信用,订立本合同,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为 。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类推。

  第三条:借款用途:不能进行非法活动,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第四条:借款利率为 每月,每月月末支付,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同期贷款四倍利率。

  第五条:甲方将全部借款金额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发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条给甲方之日起计算,借款利息按实际用款金额和用款天数结算,利随本清。

  第六条:借款人可多次、部分提前还款。借款人需要提前还款的,应提前7日通知甲方。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但不可抗拒的原因除外。

  第七条: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诉房屋 套作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抵押物详细情况如下:

  坐落: ;

  产权证号: ;

  产权人:

  产权类别 ;

  建筑面积: ;

  结构: ;

  抵押人承诺本抵押物无其他所有权利瑕疵。

  第八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本合同经公证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将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证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纳房产税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间,如要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和其他权利,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十一条: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项下债权债务结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抵押人。

  第十二条: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则应承担合同总金额xx年 月 日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借款合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等、公*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小写)5000000元整,(大写)伍佰万元整;上述借款项用于经营周转。

  第二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叁月,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自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贰种方式:

  1、现金交付;

  2、银行转帐;

  3、其它方式:。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年息为__,折合月息为__,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计息,但不计算复利。如遇国家对利息作政策调整,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采取下述第种方式:

  1、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执行,不作调整;

  2、对本合同约定的利息作调整,调整的标准为:。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壹种还款方式:

  1、一次性还款方式;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元整;

  3、其他方式:。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房产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拥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丙方。

  第六条抵押房产的具体状况为:

  1、房屋所有权人:

  2、房屋座落:详见清单

  3、房屋所有权证号:详见清单,房屋共有权证号:无,土地使用证号:详见清单;

  4、房屋建筑面积:详见清单。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述房产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七条甲、乙、丙叁方同意,上述房产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债务履行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九条房产抵押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价值(人民币)计(小写)5000000元整,(大写)计伍佰万元整。

  第十条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权登记,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还款义务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如经甲、乙、丙叁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变更协议后之日起五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双方应当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

  第十一条

  甲、乙、丙叁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意外损毁和灭失的法律责任及押权灭失的条件进行约定: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准确地履行义务,如有违约者,叁方约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所借款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使用、归还所借款项义务,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1上述抵押房产归乙方所有。2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等。

  2、乙方必须保证于20_年1月21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贷款,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如诉讼费和律师代理费等。

  3/丙方必须以自己合法拥有的房产为甲方借款依法承担抵押报保责任,否则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甲、乙、丙叁方在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未作约定的从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甲、乙、丙叁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按照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杭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叁方签章后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共同至杭州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权登记后,乙方向甲方交付借款资金。

  第十七条

  强制执行公证:本合同应当办理强制执行债权文书公证,费用由甲方负担。各方同意如果甲方到期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偿还本金、利息和违约金义务,乙方有权直接向拱墅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拍卖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甲方和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签订地点为杭州市,受签订地法院管辖。

  甲、乙、丙叁方自愿签署本合同,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意义均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甲、乙、丙叁方保证本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意对因本合同条款不实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甲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经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财产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小写) 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交还给乙方。

  第三条 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 %。利息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次月15号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 抵押条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财产所有权凭证抵押给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抵押物名称: 产权证书名称及证号:

  产权所有权人:

  其他: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乙方。

  3、乙方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

  第五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属家庭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归还借款。

  3、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借款的使用情况所进行的监督,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资料。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借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每月6%利率收取利息。

  2、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6%利率收取罚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对逾期的利息按每月6%利率收取复利。

  3、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所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偿还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额,应全部交还乙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时。甲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

  出借人:(签字)

  家庭地址:

  电话号码:

  借款人:(签字)

  借款人配偶:(签字)

  家庭地址:

  电话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人(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借款合同条例》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自愿、*等、公*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计(小写) 元整,(大写) 元整;上述借款项用于 。

  第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期限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乙方自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提供方式为下述第 种方式:

  1、 现金交付;

  2、 银行转帐;

  3、 其它方式: 。

  第三条 甲、乙双方约定:上述借款的年息为 ,折合月息为 ,自甲方借款之日起计息,但不计算复利。如遇国家对利息作政策调整,双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息采取下述第 种方式:

  1、仍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执行,不作调整;

  2、对本合同约定的利息作调整,调整的标准为: 。

  第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还款方式采用下述第 种还款方式:

  1、一次性还款方式;

  2、每月等额还款方式,每月还款 元整;

  3、其他方式: 。

  第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必须向乙方提供房产抵押作为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如甲方以自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甲方;如甲方以第三人拥有的房产作抵押担保,则本合同所指的抵押人即为丙方。

  第六条 抵押房产的具体状况为:

  1、房屋所有权人:

  2、房屋座落:

  3、房屋所有权证号: ,房屋共有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

  4、房屋建筑面积: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述房产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第七条 甲、乙、丙叁方同意,上述房产抵押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八条 本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就是指由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向乙方的借款期限,债务履行期限为 月,自 年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九条 房产抵押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项下的房产价值(人民币)计(小写) 元整,(大写)计 元整。

  第十条 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双方约定,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至临汾市房产管理局房地产交易所(以下简称临汾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权登记,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了还款义务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至临汾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注销登记;如经甲、乙、丙叁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的,抵押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变更协议后之日起十五日内共同至临汾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双方应当相互协助并保证各自的手续证照齐全。

  第十一条 甲、乙、丙叁方同意就上述抵押房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意外损毁和灭失的法律责任及押权灭失的条件进行约定:

  第十二条 甲、乙、丙三方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全面、准确地履行义务,如有违约者,叁方约定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l、甲方保证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所借款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还款义务,如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使用、归还所借款项义务,甲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保证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甲方提供贷款,乙方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3.丙方必须以自己合法拥有的房产为甲方借款依法承担抵押报保责任,否则承担下列违约责任:甲、乙、丙叁方在本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未作约定的从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十三条 甲、乙、丙叁方因履行本合同或者处分抵押房产发生争议的,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丙叁方同意按照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按照国家、省和本市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丙叁方签章后成立。

  第十六条 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临汾市房产管理部门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丙叁方自愿签署本合同,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包括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意义均有准确无误的理解。甲、乙、丙叁方保证本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意对因本合同条款不实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借款人:

  贷款人:

  抵押人:

  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债务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年月__日起到__日止。

  第三条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____‰,手续工本费____‰。

  第四条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

  款借款人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

  第二部分抵押条款

  第五条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产权证编号:)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第六条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当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贷款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该房产

  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七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3.抵押人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况,而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向贷款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1.在签订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实有效。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完毕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要变更或解除,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债务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及共有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贷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及《包头市房地产抵押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等、自愿、互利和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贷

  第一条 借款性质:本借贷行为系民间借贷。

  第二条 借款用途限制:本合同项下之借款借款人须合法使用,不得从事非法活动。

  第三条 借款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小写: 、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四条 借款期限:借款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个月,期限最后一天为还款日。实际借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款人向贷款人出具的借款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未记载的依照本条)。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时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五条 借款利率、付息方式、时间及逾期付息规定: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内的年利率为 %(百分之 )。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个月为一期,共分 期,每期 元;第一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之前付清,依此类推(具体付息时间依照借款借据,借款借据未注明的依照本条规定)。若逾期付息,借款人同意除按本条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外,每天再按贷款余额的万分之三加付利息。

  第六条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取得贷款人同意。提前全额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另行支付30天的利息。部分提前还款的,除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息外,还应就提前还款额另行支付20天的利息。

  第七条 借款人承诺:

  1、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

  2、当其出现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及共同委托的服务商,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3、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和其他资料,在贷款人审查其资信材料、还款能力、借款用途、贷款使用情况时予以积极配合。

  4、向贷款人提供抵押人第二住所(第三人房产亦可)保证材料,并向贷款人提供由提供住所保证人签字的《提供住所保证书》。

  5、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时,应在有关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

  书面通知贷款人及双方共同委托的服务商。

  第八条 贷款人承诺:

  1、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2、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3、双方在本合同签字及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如贷款人无故拒绝发放贷款,贷款人应承担借款人由此支出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金。

  第九条 提前收回贷款:

  贷款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如因生计确需提前收回贷款的,应提前30日书面告知借款人,若借款人同意,利息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期限以实际借款天数为准;若借款人不同意,则本合同继续履行。

  如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贷款人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发生时,随时可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而无须为行使此项权力对借款人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1、借款人将本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且财产管理人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还款义务;

  3、借款人未按时偿还贷款利息、且逾期10天以上者;

  4、借款人因犯罪或重大经济纠纷被起诉或借款人的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等限制财产权利的行为发生时;

  5、抵押物毁损或灭失,不足以实现本合同担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担保的。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条 抵押物:为确保贷款人的贷款能如期偿还,抵押人自愿以其拥有所有权的位于包头市____、建筑面积 *方米的合法房地产(权证字号: 号)抵押给贷款人,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抵押人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如果因某种原因导致抵押担保无效,担保人承诺与借款人一起承担还款责任。

  第十一条 抵押价值:本合同各方确认,前条约定的抵押房地产在本合同缔结之日市值约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第十二条 抵押登记:本合同签订后两日内(公休日顺延),抵押人应持房地产权证和其他有关证件协同贷款人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因抵押人提供虚假材料或掩盖重要事实导致登记不能、抵押无效或者抵押登记被注销的,借款人和抵押人应对贷款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贷款人律师的代理费等)。

  第十四条 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贷款人的监督。

  第十五条 补充担保:抵押期间,无论何原因使抵押物价值减少,借款人或抵押人应在30日内向贷款人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六条 权利限制: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抵押物转让、抵债或设定其它负担。经贷款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转让所得应首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第十七条 抵押物评估:若贷款人认为有必要对抵押物估价,抵押人必须予以合作。

  第十八条 抵押物的处置:如借款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还款义务,则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该抵押物,并就其变现价款优先受偿。

  因发生本合同第九条所述情形,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的,抵押人同意适用前款规定。

  第十九条 抵押注销: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偿还全部款项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协助抵押人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注销登记。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贷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应当向借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且逾期十天以上者,应当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20%的违约金。

  第四部分 其他约定

  第二十二条 费用负担:因订立和执行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借款人和抵押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和抵押人确认,在借款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发生的与诉讼有关费用、贷款人律师费代理费、查询费等)由贷款人和抵押人承担并负连带责任。

  第二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需要人民法院裁决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生效、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自各方当事人签订并办理完毕抵押登记后生效,于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清偿完毕之日终止。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除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外,应由合同各方共同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合同条款仍然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应由合同各方共同办理。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不影响合同中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条 缔约人声明,缔约人对于本合同的规定清晰明白(特别是楷体字体的条款)无任何疑义和歧义。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缔约人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抵押人):

  贷款人 :

  20xx年 月 日

  借款人(债务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 押 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第二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自年月__日起到__日止。

  第三条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内的月利率为____‰,手续工本费____‰。

  第四条 还款方式:借款到期时还清全部本息,如贷款未到期提前还款借款人应该按日支付利息给贷款人。

  第二部分 抵押条款

  第五条 抵押物:为确保借款人正当履行还款义务,抵押人自愿以其所有权并有权处分权的房产(产权证编号: )抵押给贷款人,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

  第六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第三部分 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下列情况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借款人提供的证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及相应利息,可依法行使对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的抵押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能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另行向贷款人支付全部贷款本金 20%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支付的全部费用;


民间抵押合同范本10份(扩展8)

——民间抵押借贷合同优选【五】份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目 录

  第一条 甲方保证及声明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及数额

  第三条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

  第五条 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登记

  第七条 抵押物的占管

  第八条 保险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第十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附件

  第十七条 附则

  为了确保 年 月 日 (借款人)与本合同乙方 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借款人的义务得到切实履行,甲方愿意提供抵押担保。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照我国《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及声明

  第二条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第三条 主合同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四条 抵押担保范围

  第五条 抵押物

  第六条 抵押登记

  第七条 抵押物的占管

  第八条 保险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第十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附件

  16.1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2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抵押物清单》

  附件二:

  第十七条 附则

  甲 方(签字或盖章): 乙 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________区________街(路、小区)_____号_____栋_____单元_____层_____户号,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积_______m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20xx年x月x日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规定,本着*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贷条款


民间抵押合同范本10份(扩展9)

——委托抵押借款合同范本五份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_________

  根据甲方业务需要和借款申请,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贷款业务,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有关协议内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

  一、甲方根据业务需要,融资总需求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贷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工作证明文件、收入证明文件、地址证明文件及其它财力证明文件,委托乙方协助办理抵押或无抵押无担保的贷款事宜。

  第二条 担保条款

  一、为保证贷款发放机构的资金安全,甲方将位于 省 市 区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抵押给贷款发放机构。

  二、甲方承诺配合贷款发放机构及乙方办理本条第一款列明的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按贷款发放机构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在符合规定条件下,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申请贷款展期,并在贷款发放机构批准后及时与其办理展期手续。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甲方提供的有关资料予以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贷款发放机构提供有关情况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情况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

  四、甲方应按贷款发放机构的规章制度按期归还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

  五、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贷款发放机构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六、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

  七、借款期间甲方如发生联系资料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和贷款发放机构。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检查、审核、监督甲方借款的使用情况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在甲方借款期间有权监督了解甲方的财务状况和联系方式,有权向贷款发放机构提供甲方的真实资料。

  二、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劳务服务费用。

  三、在协助甲方办理贷款事宜期间,乙方根据业务需要有权扣押甲方的相关证件。

  四、乙方根据甲方提交的相关贷款申请材料,协助甲方向贷款发放机构办理贷款业务。

  五、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委托贷款事宜,并为甲方规避贷款发放机构的不合理要求。

  六、甲方须遵守贷款发放机构的相关规定,在甲方违反贷款发放机构的条约并拖欠还款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利协助贷款发放机构追讨贷款资金。

  七、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一切有关资料应予贷款发放机构除外的第三方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代理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甲方与乙方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当日,甲方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的基础费用。甲方承诺,不论乙方办理贷款业务能否成功,甲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求乙方将已经收取的基础费用退还甲方。

  二、甲乙双方商定,贷款发放机构出具贷款承诺函之日,甲方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贷款总额的 %作为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事项的报酬,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三、甲乙双方商定,贷款发放机构发放贷款之日,甲方应当以现金形式向乙方支付贷款总额的 %作为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事项的报酬,即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无法正常履行协议或合同所造成的损失,一切不利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未及时给付乙方报酬时,甲方承诺按贷款总额的 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就不足部分另行赔偿。

  第七条 诉讼管辖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八条 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一、甲方必须保证在申请贷款事宜之前和申请期间个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

  二、本协议与相关的附件为甲乙双方确定委托代理关系的唯一有效文件,其他任何涉及甲乙双方委托代理关系的法律性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协议自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甲方为自然人时则为签字)、乙方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变更与解除须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 提示条款

  甲方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甲方要求,乙方已经就所有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甲方确认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在其他约定中另行约定,其他约定与合同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__________

  (特别提示:请当事人各方在合同文本的每一页上均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 经办人: 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订立合同双方:

  抵押人: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欠乙方货款(或贷款)____元暂时不能,甲方为还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和价值

  1.名称:_____。

  2.数量:_____。

  3.价值:_____。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抵押物的清点、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清单,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清单上签名,加盖公章,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负责暂管完整无损,一切仓储及其它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3.保险: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仓库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后的财产过户给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损失,乙方则从保险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赔偿金作为归还所欠款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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