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2-01 00:00:00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1

  第一条 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高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

  第三条 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要依法治校,从严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 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努力学*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确立在**领导下走*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惯;应当刻苦学*,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2

  第一节 入学与注册

  第七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应当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九条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第二节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十一条 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档案。

  第十二条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和成绩评定方式,以及考核不合格的课程是否重修或者补考,由学校规定。

  第十三条 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

  学生体育课的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

  第十四条 学生学期或者学年所修课程或者应修学分数以及升级、跳级、留级、降级、重修等要求,由学校规定。

  第十五条 学生可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辅修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

  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成绩(学分)由本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第十六条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由学校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应的纪律处分。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下处分的,经教育表现较好,在毕业前对该课程可以给予补考或者重修机会。

  第十七条 学生不能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而缺*者,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三节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八条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九条 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的,可以申请转学。

  第二十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

  (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四)应予退学的;

  (五)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一条 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部门。

  第四节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二条 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在校最长年限(含休学)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生申请休学或者学校认为应当休学者,由学校批准,可以休学。休学次数和期限由学校规定。

  第二十四条 学生应征参加*人民*(含*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

  第二十五条 休学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学生待遇。休学学生患病,其医疗费按学校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休学期满,应当于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第五节 退学

  第二十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的;

  (四)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六)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二十八条 对学生的'退学处理,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对退学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交本人,同时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退学的本专科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办理退学手续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退学的研究生,按已有毕业学历和就业政策可以就业的,由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没有聘用单位的,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三十条 学生对退学处理有异议的,参照本规定第 六十一条、第 六十二条、第 六十三条、第 六十四条办理。

  第六节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一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毕业证书。

  第三十二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未达到毕业要求,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是否可以补考、重修或者补作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以及是否颁发毕业证书,由学校规定。对合格后颁发的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三十三条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位授予单位应当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 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学校应当颁发肄业证书。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 对完成本专业学业同时辅修其他专业并达到该专业辅修要求者,由学校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校不得发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校应当予以追回并通知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

  第三十九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3

  第五十条 学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应当对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者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锻炼身体及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十一条 对学生的表彰和奖励可以采取授予“三好学生”称号或者其他荣誉称号、颁发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给予相应的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第五十二条 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学校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应当与学生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

  第五十三条 纪律处分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十四条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一)违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的;

  (二)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的;

  (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性质恶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五)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的;

  (六)违反学校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场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第五十五条 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程序正当、证据充足、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

  第五十六条 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学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陈述和申辩。

  第五十七条 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应当由校长会议研究决定。

  第五十八条 学校对学生作出处分,应当出具处分决定书,送交本人。对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书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十九条 学校对学生作出的处分决定书应当包括处分和处分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学生可以提出申诉及申诉的期限。

  第六十条 学校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受理学生对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违规、违纪处分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第六十一条 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第六十二条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接到书面申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原处分决定的,由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交学校重新研究决定。

  第六十三条 学生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学校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诉人的问题给予处理并答复。

  第六十四条 从处分决定或者复查决定送交之日起,学生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六十五条 被开除学籍的学生,由学校发给学*证明。学生按学校规定期限离校,档案、户口退回其家庭户籍所在地。

  第六十六条 对学生的奖励、处分材料,学校应当真实完整地归入学校文书档案和本人档案。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菁华3篇)(扩展1)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菁华3篇)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1

  (一)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具有本市正式常住户口(外地转京户口限2002年4月26日前在京落户者);

  报考军事院校须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报考*部所属院校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外语专业不超过20周岁)。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0年9月1日后出生)。

  在*定居的外国侨民,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可以报考。报名时须持有市*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被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4月25日至26日,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地点:应届毕业生到本学校所在区(县)指定的地点报名,具体报名地点由本学校通知。需跨区(县)报名的考生,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和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按要求报名;社会青年原则上在户口所在街道(乡、镇)报名;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

  报名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青年及在职职工须持本市户口簿(在职职工还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报名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领取表格,确定自己应试的外语语种和所报科类,科类划分为:文史类、理工类。

  考生报名时所需用的照片,一律由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摄像采集,各报名单位和考生要积极配合。

  报名时,考生本人要填涂报名信息卡和填写报名登记表。填写时既要准确,又要规范。

  因公集体长期在京工作的外地职工及其子女申请在京借考,应首先征得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并由现工作单位征得所在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同意,方可在京借考。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要把借考名单报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考试结束后,由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把借考考生的试卷及全部材料密封,通过机要部门及时寄往考生户口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在外地读书的本市户口考生须回京参加高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地点报名、填报志愿,并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各种照顾对象应在报名前办理相应证明手续,办理手续时间及工作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各中学应将照顾对象名单于5月底前在校内张榜公布。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2

  填报志愿时间:6月12、13日。

  考生填报志愿要按录取批次顺序选报。艺术院校(系科)(艺术类高职班专业除外)、军事院校、*部队院校、*部所属院校、*青年政治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外交学院、体育院校(专业)等参加提前录取;全国重点院校和个别一般院校的本科参加第一批录取;一般院校的本科参加第二批录取;专科(含艺术高职)在本科之后录取,最后进行中等专业学校录取。

  志愿栏目按录取批次顺序设置,考生填报志愿学校的顺序及数目如下:

  提前录取院校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第一批、第二批录取院校可在本批内各选报三个志愿学校;专科批次的录取院校(或专业)可选报四个志愿学校;在中等专业学校中,可选报两个志愿学校。

  以上每个志愿学校可选报五个专业。

  考生在选报志愿时,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考生应把个人志向与国家建设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要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并结合本人在中学阶段的德、智、体条件实事求是地填报志愿,特别是选报好每批的第一志愿。

  2.考生填报志愿,要严格按照《北京招生通讯》公布的《200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在京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填涂志愿信息卡、填写志愿表,志愿信息卡、志愿表中志愿学校和专业的“批次位置”一定要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批次相一致。

  3.考生填写志愿表、填涂志愿信息卡要认真细致,填写志愿表必须与填涂的志愿信息卡内容完全一致。录取时将以志愿信息卡中的志愿顺序为依据投递档案。

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规定3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生的毕业鉴定作为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依据。社会青年由街道(乡、镇)负责考核其毕业后的表现,在职职工由其所在单位负责考核。

  各有关单位要如实反映考生的情况,严肃认真地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对犯过错误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材料,严禁弄虚作假。

  往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学校,必须具备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档案;在职职工应由所在单位提供档案。

  (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全市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组织工作按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细则〉的通知》文件执行。

  考生体检的时间定于5月10日至25日,考生参加体检的具体时间由报名单位通知。体检在市卫生局体检中心指定的医院进行。有关医院要选调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较高的医务人员参加体检工作。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体检工作人员应认真学*和掌握体检标准,防止偏宽偏严、错检漏检。体检结论要准确、清楚。考生必须如实反映既往病史(既往病史是指《体检标准》规定为不能录取的疾病),严禁弄虚作假。

  对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7月11日-13日到北京市体检中心补检(市体检中心地址: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首都儿科研究所院内)。

  北京市体检中心为本市的终检医院,负责协调体检方面对有疑义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报考军事院校、*部队院校的考生需要参加面试和军事院校体检(以下简称军检)。面试分数线按学校招生计划与报考人数1:2.5倍划定。面试合格者须参加军检。面试、军检时间定于7月31日上午8点至下午4点,地点由市高校招生办公室与有关医院商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菁华3篇)(扩展2)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心得体会实用五份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1

  这一学期即将结束,在学校倡导的学生自主学*,自主管理班级下,我班也初显一些成效。在日常工作中我教育和指导学生学会自主管理,使每个孩子做到既是管理的对象,又是管理的主体,主要从一下四个方面突显。

  一、让学生树立自我管理的意识。

  为了让每一位孩子都不乱扔垃圾,养成讲卫生的*惯,每周让孩子首先进行自我评价,然后同桌及其他同学进行评价,好的及时表扬、鼓励,甚至可以给与奖励。做得有些欠缺的,可以让自己或同学提出改进建议,改了也可以奖励,一般说来,少年儿童的心灵是纯洁无暇的,他们乐于遵守纪律,乐于配合教师的工作,也乐于为集体服务。只要耐心教育,多给与正面引导,我想每个孩子都有可能成为班级管理的积极参与者。久而久之,学生逐步树立了一种自主管理的意识了。

  二、在活动中培养学生自我管理的能力。

  班上有一名同学非常好动的,难管,经常打别同学,家长每天上学前都得对他提醒,生怕他欺负同学,有时老师问他,你为什么老欺负同学?他说:我是想和他们玩的。我想,他的出发点是好的。就是自已控制不了自己。俗话说,像他这样的学生,只能用“吃软不吃硬”的方法去管理,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思考,我终于找到了教育好这位同学的突破口。既然他好动,那么我就干脆来个以“动”治动,启动他内存的向上的活力。一次,看到他在课堂上折飞机飞在教室里,我没有去没收他的,反而在大课间上,组织一次用自己折的纸飞机放飞比赛,他高兴极了。在放飞时,我指导他们放飞,怎样放才能飞高飞远,让他们去发现,在玩的过程中有哪些学问。增加他与全班同学交流的机会,对他取得了的任何一点成绩都给予鼓励和肯定,不断提出一些易达到的新目标让他去实现,由转化他的兴趣爱好,引发学*的动机,形成他进步的动力。从那以后,课堂上他认真听讲了,和同学间的关系也变好了,这一因势利导,获得了意外的好效果。

  三、引导学生学会自我监督与评价。

  每天每位同学都可以参与检查每天的班级清洁卫生,今天是哪组值日,哪位值日干部值日,打扫是否干净;今天的两操是否优秀,是哪位值日干部管理,对他们的良好表现给予鼓励,对做得不够的要引导,激励他们改正。每周由值日干部及学生代表汇总本周各项情况,班长进行总结,这样,小学生学会自我评价、自我监督后,才能监督自己持之以恒地从事某种活动。

  四、发挥班主任主导作用,努力创设自主管理氛围。

  由于学生年龄较小,他们的能力毕竟有限,因此,教师要注意发挥自己的主导作用,及时指导学生的工作,为学生创设自主管理的气氛,引导学生积极开支脑筋,想办法,根据班级特点,能动地、自主地进行工作,做好自己主管的工作。如果教师要么包办代替,要么放任自流,既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主管理能力,也不利于建设一个自主管理型班级。

  这学期我做的就是尽力让班上的每项工作都有人管,有人抓,天天有表扬,天天有不足,人人都是参与者、监督者。这样既培养了学生的自主管理的能力,又增强了班级凝聚力,当然也减轻了班主任管理的负担。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2

  我有幸参加了xx组织的校长疫情防控期间的培训班的学*,多个网课直播学*,聆听了多位专家、校长、老师的讲课,虽然为期很短,但受益匪浅。我领悟到作为一名新时期的校长应有的新理念、新思想。下面就我的学*和认识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对校长职位的理解

  校长是学校的领导者、决策者和管理者,是学科带头人,是学校领导集体的带头人,有什么样的校长,就有什么样的学校。作为一校之长,要领导好一所学校,就要有:时代的眼光,社会的良知;正确的理念,独到的见解;坚韧的品格,广阔的胸怀。作为一校之长,要领导好一所学校,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尤其在办学条件、人权、财权受各种因素制约的情况下,更是如此,在工作实践中可能意识到用不同的领导风格去处理问题和决策时,会收到不同的效果,同样是你自己,有时处理问题会得心应手,有时感到束手无策。一些问题用这种方式无法解决,用另一种方式却能得到圆满解决,并取得满意的效果。所以领导者的风格对师生有不同的影响力,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这样就要校长有时代的眼光,正确的理念,在校园中起着模范表率的作用。

  二、如何建设好师资队伍

  “先有名师,才有名校”。教师在学生中起着直接表率的作用,教师只要有先进教育理念和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才能带领着学生穿越知识的海洋,跨过广阔的宇宙。要想使教师富于时代精神、创新精神的人,作为一名校长,首先要激发教师的爱生敬业精神。

  1、热爱学生。“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热爱学生就是要对学生尊重,理解,信任并且给他们信心。作为教师,要有责任心,要有爱心,还要有耐心。要爱每一位学生,看到他们的可爱之处,善于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利用这个去激励他们。

  2、热爱教师这个职业。不能只把教师这个职业当成谋生的手段,更重要的是对这个职业要充满兴趣与爱好,这是干好工作的前提。有了对事业的爱,就有了工作动力,就不会觉得教师工作的清苦。因此教师应该具备甘当人梯和红烛的献身精神,对学生充满爱心,对工作充满责任心,对未来充满信心,真正做到爱生敬业,教书育人。

  3、教师要树立终身学*的理念。

  教师是人类知识、发明的继承者和传播者。过去,人们常说:“要给学生一碗水,自己必须要有一桶水。”而现在我们不能只有一桶水,而必须是一眼泉。知识的日新月异,要求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的观念,教师发展的希望在于教师的终身学*。新的时代、新的终身教育的发展趋势和新的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专业化运动的实践,都对教师终身学*提出了迫切要求。人的一生都要学*,当前社会,伴随着信息化、全球化以及知识经济的到来,原有的生活方式、工作岗位、知识结构等的稳定性不断减弱,生存需要迫使人们必须不断地学*,不断的接受教育,并要学会学*,善于创新,从而不断更新自我,完善自我。在学*型社会中,学*成为人的义务与权力,它不仅是为谋生,而且是为了创造生活,作为以帮助和促进他人学*为职业的教师,自然应当首先成为全员学*、终身学*的先进者和模范。教师作为教育的主要因素之一,就必须适应当代社会对教师所寄予的越来越殷切的期待,要通过不断的学*来自我充实,自我超越。自己作为一个教师在终身学*中应该做到:首先,努力学*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学*我国乃至人类创造的一切先进的文化成果,从优秀文化传统中去汲取丰富的营养,学*党的教育法规法则,不断的加强思想政治修养,对中、外文化的吸收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继往开来。其次,努力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断学*新的科技知识。目前随着已有知识的不断更新和新知识的激增,反映到教材中的知识也日益丰富和加深,这就要及时吸收新的知识,使自己的学科知识达到现时要求的深度和水*,并达到未来教育工作需要的知识结构。另外,不断学*新的教育理论,提高教育教学的创新能力。丰富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虽然不是教师成功的充分条件,但对于老师创新能力的培养却是必不可少的必要条件。固然,作为教师要不断的坚持学*和研究,适应新课程改革的挑战,从而得到自我专业发展,更好提高教育教学创新。教师只有不断地关注和学*教育理论知识,其终身发展才能获得永不枯竭的动力源。

  4、要引导教师勤于反思,做好教学总结。

  教学反思是教师专业发展和自我成长的核心因素,经验+反思=成长。一个教师写一辈子教案不一定成为名师,如果一个教师写三年的反思,有可能成为名师。没有反思的经验,只能是狭隘、片面、肤浅的经验;不会反思的教师,他的教学能力和水*至多只是经验的累积,能够不断反思的教师,他的教育智慧就会随之不断增长。

  教学反思可以进一步地激发教师终身学*的自觉冲动,不断的反思会不断地发现困惑,“教然后而知困”,不断发现一个个陌生的我,从而促使自己拜师求教,书海寻宝。学*反思的过程也是教师人生不断辉煌的过程。教学反思可以激活教师的教学智慧,探索教材内容的崭新表达方式,构建师生互动机制及学生学*新方式。

  反思是一种手段。反思后则奋进。存在问题就整改,发现问题则深思,找到经验就升华。如此说来,教学反思的真谛就在于教师要敢于怀疑自己,敢于和善于突破、超越自我,不断地向高层次迈进。多进行教学反思,等于在本来没有窗的墙上开了一排窗,你可以领略到前所未有的另外一面风光。

  另外,管理中要以人本关爱为核心。学校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塑造人,发展人,提升人,所以在学校的管理活动中要关爱人、尊重人、宽容人、激励人。只有这样才能把一所学校一步步带到更高的层次。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3

  开学的第一天,学校把管理学生宿舍的重任交给了我,我是既高兴又担心。高兴的是我得到了一次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管理能力的机会,担心的是,我一点管理宿舍的经验都没有,还怕不能胜任。但是心里想一下,人一出生,哪有什么都会的呢,所以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管理工作做好。

  知道自己经验不足,责任重大,我主动向老师和家人请教,他们给了我很多很好的建议和意见,我总结了一下:

  1、学生出勤问题。做好检查学生人数是否到齐和做好学生请假工作,请假必须争取家长的同意,在家长知晓和同意的情况下同意请假。

  2、学生安全问题。杜绝和处理突发事情的发生。如:打架,生病,着火。

  3、学生纪律问题。制定宿舍纪律制度,强调宿舍纪律问题,严格要求作息时间,不能大声喧哗,杜绝在宿舍玩火,聚赌等。

  4、学生宿舍卫生问题。严格正规摆放生活用品,定时清理宿舍垃圾。

  5、宿舍管理员做好每天的记录。

  我相信,经过不断地总结反思,我一定能够把工作做好,把宿舍管理的有条理。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4

  有人说,在学校的舞台上,校长是领跑者,校长跑得多快,老师们就会跟着跑多快;校长是船长,是掌舵的,你要指挥学校这膄航船乘风破浪远航,达到理想的彼岸。因此,要办好一所学校,校长应具备五种意识。

  一、校长本身应具有健康的心态,不断创新的意识(对己)

  要领导一所学校,首先是领导学校的教育思想,其次才是领导行政事务。起初田集中学教师思想换散,工作责任心不强,这是现实,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方法改变教师想法。利用每周一次的全体教职工会议与教师们沟通。我们是教师,我们也是孩子的家长,当你孩子的老师不负责任,不认真上课误人子弟,你会怎么想?你的孩子想找个什么样的老师也请你做这样的老师。当教师的价值在哪里?是做生意?是抄股?是家教挣钱吗?不是。教师的价值是教书育人,多培养几个有出息的人才。我校会议室正前方的标语是:爱校如家,爱生如子。人人都能做到这样,我们的学校还办不好吗?校长是师者之师,更应以正确的思想引导人,以高尚的人格熏陶人,以娴熟的业务促进人,以实际行动感召人。

  二、对学校,校长要用发展的眼光,具备企业管理意识。(对学校)

  振兴教育,希望在教师,关键在校长。学校教育改革的全面实施,完全取决于一校之长的教育理念、胆识、魄力和工作水*,作为领导,既要有服务意识,又要有超前意识,既要是教学能手,又要是管理行家,身先士卒,敢于突破创新。

  三、对教师,校长要用欣赏的眼光,树立公仆意识。(对教师)

  我们常说学校工作需要靠青年教师发家,靠中年教师持家,靠老年教师看家,不同年龄阶段,不同类型的教师有其不同的特点。用人当用其长,校长要用欣赏的眼光看到他们的优点、长处,最大限度的合理开发,利用好这些人力资源。作为学校管理者,最令人欣慰的莫过于拥有一个和谐卓越的团队,一群同心协力的教师伙伴。

  四、对学生,校长要用鼓励的眼光,树立与之和谐共处的意识。(对学生)

  学生是教育的主体,是我们服务的对象。各个层次的学生都是人才,我们必须尊重、鼓励每个学生。在学校这个知识分子聚集的地方,校长讲的大小道理大家都懂,教师很大程度上不是看你怎么说,而是看你怎么做。如果一所学校校长都能*易*人地深入到学生中间去,了解学生想什么、做什么、需要解决什么,校长的服务意识强了,教师的服务意识也就强了。

  五、对家长、校长要用友善的眼光,树立为之服务的意识。(对家长)

  当今社会竞争日趋激烈,没有破产的行业,只有破产的企业;没有办不下的教育,只有办不下去的学校。要从我们校长做起,对待家长一定要友善,想他们之所想,为其办好事、办实事。学校严管理,高质量就是我们最好的宣传,也是对社会的最好的回报,社会认可了,家长认可了,我们的学校就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名校名师随这产生。各位同仁,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打造优质学校,为潘集区教育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心得体会 5

  本人在教育战线上工作了36个春秋。从20xx年9月来到后旗丰华中学,现已整整六个年头了。丰华中学是一所全封闭寄宿制学校,我一直担任学校宿舍管理工作。在这六年来,我深深地体会到宿管工作的责任与艰辛。

  宿管是学生宿舍管理的服务者、协调者和联络者重任,看似简单而*凡的工作,其实内在的责任很大。关系到学生的安全、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和自理生活能力的培养以及学校的声誉。为学生创设文明、卫生、整洁、美观、舒适的生活环境,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学校的素质教育。

  本校的宿舍管理工作,安全工作重于泰山,丝毫不可放松,学校领导齐抓共管,分管领导天天督查宿舍的纪律和卫生工作。宿管员与校长、班主任、教管办及家长密切配合,共同管理好学生,共同参与管理。学校完善了学生的请假制度,每个请假的学生需要填写一式三份的假条。假条要求填写:班级、姓名、性别、宿舍号、请假事由以及请假时间,尤其严格要求的是家长签字。教管办、宿管、门卫各执一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学生如有夜间生病的,宿管员及时与值班领导、班主任、家长取得联系,若是病情较重,领导和班主任及时护送到医院,同时通知家长。

  宿管员每天按时值班,中午从十二点到下午两点,晚上从十点到零点。在此期间,每天中午、晚上都是校长、教管办主任、教务处副主任、值班领导,还要在楼道巡视,直到休息铃声响后。宿管不仅关注学生纪律,同时还要发现宿舍内的一切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关负责人。确保学生按时休息,悄无声息。每一天重复着这样的工作,有时觉得很困,但又每每被校领导们的工作精神所感动,鼓舞着我们的工作热情。

  为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惯,学校对学生宿舍的内务整理要求特别严,一不小心宿舍卫生就被扣分了,床单、枕巾、要求*整无褶皱;被子叠得要方正、有棱角且摆放床头居中;洗脸盆、洗脚盆要相扣放置于床下统一方位,拖鞋一律鞋尖朝里放置于床下;暖壶把一顺儿朝同一方向;窗台上水杯按高低顺序整齐排列。上学期开学的第三个星期六,有位初一新生的家长来接孩子,进宿舍看到整洁的情景,惊奇地问孩子:“呀,多整齐!这是你自己叠的被子吗?”孩子说:“我自己叠的”。从这位母亲的语调中,可以看出孩子来校三个星期的变化,让她吃惊。通过一学期的管理学生们已养成良好的生活*惯。休息铃声一响,几分钟之内鸦雀无声。宿舍的卫生每个星期都要评比“流动红旗”,并给予表彰和奖励,直接与班主任考评挂钩。

  在丰华中学工作的这几年,有辛劳也有感动。尤其是孩子们刻苦学*的尽头,让你看在眼里,疼在心上。每天在校的学*时间已经足够了,晚上还有不少学生挑灯夜战,尽管是借着小台灯的光,学*也不会影响他人休息。宿管员只好在夜间十一点半语重心长地叮嘱:休息吧!明天还要上课,注意劳逸结合。孩子们总是会意地点头微笑,收拾起笔准备睡觉。

  宿管工作琐碎事多,需要我们通过点滴事情来教育学生,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求知,学会健体”,如果说教室是学生求知的殿堂,那么寝室则是学生学会做人做事的演练场。学生在寝室可以锻炼自律和独立生活的能力,体验到集体生活的温暖。也有应对不同性格同学的不同相处方式。作为宿管员,面对着形形色色的人,很多让你意想不到的事情会发生,同时要学会对不同性格的学生进行沟通教育,切忌粗暴教训。因此,要当好一名合格的宿管员很不容易,但当面对毕业学生,利用节假日的时间,专程来看望我们的情景,心里颇有成就感。

  总之,来丰华中学就读三年,虽保证不了学生个个成才,但能保证每个学生都**。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菁华3篇)(扩展3)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实用5篇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

  安全管理的对象是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管理与控制,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 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五条 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第六条 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第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八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三)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四)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六)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八)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九条 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三)审核消防安全工作年度经费预算;

  (四)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督促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维修及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组织管理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

  (七)组织开展师生员工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协助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好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其他校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

  第十条 学校必须设立或者明确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学校消防机构),配备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拟订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拟订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后实施;

  (二)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使用与管理、以及消防基础设施的运转,定期组织检验、检测和维修;

  (四)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并监督指导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审批校内各单位动用明火作业;

  (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消防演练,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技能;

  (七)定期对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

  (八)推进消防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做好技术防范人员上岗培训工作;

  (九)受理驻校内其他单位在校内和学校、校内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手续的校内备案审查工作,督促其向**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申报,协助**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十)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消防安全隐患台账;

  (十一)按照工作要求上报有关信息数据;

  (十二)协助**机关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二级单位和其他驻校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建立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演练;

  (四)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六)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消防控制室配备消防值班人员,制定值班岗位职责,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八)新建、扩建、改建及装饰装修工程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九)按照规定的程序与措施处置火灾事故;

  (十)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二条 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驻校内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十一条外,学生宿舍管理部门还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安全教育与检查;

  (三)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发现火灾立即组织扑救和疏散学生。

  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 学校应当将下列单位(部位)列为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学生宿舍、食堂(餐厅)、教学楼、校医院、体育场(馆)、会堂(会议中心)、超市(市场)、宾馆(招待所)、托儿所、幼儿园以及其他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

  (二)学校网络、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传媒部门和驻校内邮政、通信、金融等单位;

  (三)车库、油库、加油站等部位;

  (四)图书馆、展览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古建筑;

  (五)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系统;

  (六)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使用部门;

  (七)实验室、计算机房、电化教学中心和承担国家重点科研项目或配备有先进精密仪器设备的部位,监控中心、消防控制中心;

  (八)学校保密要害部门及部位;

  (九)高层建筑及地下室、半地下室;

  (十)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有人员居住的临时性建筑;

  (十一)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 在学校内举办文艺、体育、**、招生和就业咨询等大型活动和展览,主办单位应当确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并经学校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依法应当报请当地人民**有关部门审批的,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举办。

  第十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每年组织检测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第十七条 学校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装修、装饰等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并依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手续。学校各项工程及驻校内各单位在校内的各项工程消防设施的招标和验收,应当有学校消防机构参加。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学校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竣工后,建筑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文件等应当报学校档案机构和消防机构备案。

  第十八条 地下室、半地下室和用于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场所的建筑不得用作学生宿舍。

  生产、经营、储存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学生宿舍等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在门窗、阳台等部位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九条 利用地下空间开设公共活动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 学校消防控制室应当配备专职值班人员,持证上岗。

  消防控制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学校购买、储存、使用和销毁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和防范措施。

  学校对管理和操作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持证上岗。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确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单位和人员应当向学校消防机构申办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第二十三条 学校内出租房屋的,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出租方负责对出租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学校授权的管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

  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校内用人单位负责。

  第二十四条 发生火灾时,学校应当及时报警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学校应当在火灾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较大以上火灾同时报教育部。

  火灾扑灭后,事故单位应当保护现场并接受事故调查,协助**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未经**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及其重点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全面反映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四章 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五章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章 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

  第三十九条 学校、二级单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机构:指挥协调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六)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第四十条 学校实验室应当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将应急处置预案涉及到的生物、化学及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及处置药品的名称、产地和储备等内容报学校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十一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第七章 消防经费

  第四十二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证消防经费投入,保障消防工作的需要。

  第四十三条 学校日常消防经费用于校内灭火器材的配置、维修、更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备用设施、材料,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保证学校消防工作正常开展。

  第四十四条 学校安排专项经费,用于解决火灾隐患,维修、检测、改造消防专用给水管网、消防专用供水系统、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防排烟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等消防设施。

  第四十五条 消防经费使用坚持专款专用、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消防经费。

  第八章 奖惩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学校应当依据本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高等学校以外的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五十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二级单位,包括学院、系、处、所、中心等。

  第五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2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

  第二十六条 学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二)消防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四)单位防火检查及每日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五)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六)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 学校消防安全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或者相关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填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二十八条 校内各单位每月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及其完好、有效情况;

  (六)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七)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八)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防火安全情况;

  (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十一)防火巡查落实及记录情况;

  (十二)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九条 校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校医院、学生宿舍、公共教室、实验室、文物古建筑等应当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消防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通知人员疏散、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条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检查、巡查人员应当责成有关人员改正并督促落实: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八)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等场所的;

  (九)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十)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十一)对火灾隐患经**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十二)其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学校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指出的各类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核查、消除。

  对**机关消防机构、**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

  第三十二条 对不能及时消除的火灾隐患,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学校及相关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火灾隐患尚未消除的,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于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止使用或停业整改。

  第三十三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等学校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应当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报告。

  第三十四条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单位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相应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工作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4

  第三十五条 学校应当将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纳入学校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

  (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火灾预防知识和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互救技能;

  (五)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方法。

  第三十六条 学校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使其了解防火、灭火知识,掌握报警、扑救初起火灾和自救、逃生方法。

  (一)开展学生自救、逃生等防火安全常识的模拟演练,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学生消防演练;

  (二)根据消防安全教育的需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和培训内容;

  (三)对每届新生进行不低于4学时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对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

  (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

  第三十七条 学校二级单位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对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下列人员应当依法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一)学校及各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学生宿舍管理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

  前款规定中的第(三)项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5

  第四十六条 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七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擅自挪用、损坏、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校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等相应的处分。

  前款涉及民事损失、损害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学校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重特大火灾的,除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外,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取消其当年评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菁华3篇)(扩展4)

——高等学校贫困申请书

高等学校贫困申请书

  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申请书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我们在写申请书的时候需要注意问题。相信大家又在为写申请书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高等学校贫困申请书,欢迎阅读与收藏。

尊敬的学院校领导和老师:

  您好!我叫xx.由于家庭条件比较艰难,所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国家助学金。我高中是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第23中学就读的**生,在这高中的三年也是靠国家助学经完成我高中学业的。今年考入天津商业大学,预科在宁夏高校民族学院读一年。我来自zzz,家里有五口人,爸爸,妈妈,妹妹,奶奶和我。我父亲是下岗工人,且由于因爸爸常年多病,家里开支几乎由母亲一人承担。母亲是一个托儿所工人,自身带有心脏病,妇产科病。妹妹也是个中学生,今年初一。家里还有81岁的奶奶,因多年病卧在床,生活不能自理,所以照顾奶奶也是我们家的责任。妈妈的那份工资是维持家里一切的唯一希望。所以家中一直过着清苦贫困的生活。但妈妈还是让我上大学,以后希望我有出息,十几年来默默地奋斗着,给我们创造上学的条件和机会……

  小学,初中,高中,我刻苦学*,努力奋斗,20xx年8月的一天,我接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我双手捧到了父母面前,我们喜极而泣。我终于圆了大学梦!但是,相比初中,高中,大学每年的学费成了天文数字。它远远超出了我们全家的总收入,这让我们全家高兴之余,也随之多了一份忧虑。几经周折,父母终于向亲戚朋友借来了我的学费,但我们却债台已筑。为了顺利完成学业,我需要和希望得到学校经济上的帮助—兹申请贫困生助学金。大学,我人生中新的起点。今后的四年大学生活中,

  我会刻苦学*,奋力拼搏,争取做一名德才兼备的优秀学生,将来成为一名国家的有用人才,回报国家,学校和父母。感谢你们!

  我是高级中学高二(3)班的,我生活在农村,家中的劳动力只有父亲和母亲,可是他们身体一直都不好。因为没有文化,没有本钱,只好以做苦工短工为生,十几年来一直过着贫苦的生活。父母亲为了让我们都能上学,日夜劳碌奔波,但是他们那些辛苦赚来血汗钱根本不够我们的开支。哥哥也刚初中毕业就回家了,主要的原因还是家里有些困难。爷爷、奶奶都老了,且有病在身,也需要有人照顾,还有一个没成家的小叔了也和我们生活在一起。

  小学毕业考的时候我以优越的成绩考进了高级中学远程班,在上初中的时候我就花了家里的好多钱,那时的学费很高,父母挪口攒食的供我。包括现在也是。我家田地都少,每年所有收获的也勉强能提供家用。主要的经济来源也只有依靠爸爸长期的做苦工。除去日常开支,所剩也就无几了。

  所以学费一直困扰着我们。但是为了将来,我必须读书,上大学。为了完成我的学业,圆我的大学梦,我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会努力拼搏,努力去实现我的.梦想。感谢你们!

敬礼

尊敬的院系领导:

  您好,我是来自xxx。十分感谢国家对我们贫困生的资助,也很感谢学校领导给我这样的机会。

  我是一个*凡的大学生,出生于xx省xx市。我的父亲、母亲自幼身体残疾,现今下岗在家仅靠**补助生活。如今我一人在外学*,家中生活更是艰难。父母身体不好现在更是要靠打零工维持生计。看着母亲因为打工而烫伤的胳膊心中更是有万分愧疚。看着母亲小时候因为残疾身上留下的刀口,内心深深的痛,更感受到母亲那顽强的心。父亲身体残疾但也是多年来一直坚持干活补贴家里生活。

  一人在外上学我时刻难以忘记家中的贫困,在校我不买衣服,身上的衣服大部分都是亲戚朋友买的。一人生活我是能省则省,用最少的钱能吃饱就可以。自己不会忘记从小到大一直在**的关心下和社会各界的帮助下成长。在校期间我一直在以自己的亲身实践回报社会回报学校,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及工作,帮老师做更多的事。

  我知道自己的家境,所以我会更加努力,决不让父母和学校领导失望,我相信,一个*凡的大学生会用自己的努力让*凡的人生更加精彩。我希望学院领导能给我这次机会,作为贫困生中的一员,我相信自己会将这次资助利用在自己的学业上,让自己的素质、修养、文化得到提高,更好的融入到这个社会中做一名优秀合格的大学生,将来为社会服务,为祖国效力。

敬礼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我是机电工程系机电学生。我在思想上积极向上,心态乐观。在生活中,我做事积极,与同学友好相处,遵守纪律,我加入了院团委社团部,这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积极参加了系上组织的足球比赛、班上组织的知识竞赛等课外活动。在学*中,我与老师相处融洽,上课认真,按时完成作业,学*努力,考过了英语二级和计算机一级考试,我始终保持在班上前十名的成绩,*均成绩达到八十分以上,无挂科,无重修,综合素质被评定为优秀。

  我来自四川省,父母是农民,家**有4人,父亲与母亲均在家务农。父亲在空闲时间到别人家做散工,20xx年时,父亲因手受伤,需要治疗,在家休养一年多,花去了家里仅有的一点积蓄。母亲体弱多病,患有严重的颈椎病以及风湿病,常年需要治疗。母亲坚持做针线活。妹妹年幼,还在读书,经常生病,去年因生病发高烧,连续住了一个月的院。我的学费和生活费加重了家里的经济负担。

  根据国家助学金评定要求,我符合—x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特此申请,望批准。

敬礼!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菁华3篇)(扩展5)

——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校务公开暂行规定 (菁华3篇)

  第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向学生公开以下校务:

  (一)学校领导机构及其负责人、管理(职能)部门及其负责人、院系设置情况;

  (二)学校管理部门的职责,教师、学生与学校管理部门联系或投诉的渠道、办法;

  (三)学校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以及对学生修业和纪律的要求;

  (四)学校招生(含研究生考试录取、免试推荐)和教育教学改革情况;

  (五)学校收费规定,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及批准收费机关等;

  (六)学生管理信息,包括学生入党、入团、评优、评先、选干、奖学金评定和发放情况,学生奖惩情况,学生转学转专业条件、毕业生就业信息等;

  (七)教学情况,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计划安排、专业设置及学分分布、课程设置及调整等;

  (八)学生勤工助学的信息和助学金、助学贷款的发放要求、标准、办法。

  (九)涉及学生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向社会公开以下校务:

  (一)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录取程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和批准收费机关等;

  (二)面向社会的招标项目、招投标程序、投标情况、中标结果;

  (三)面向社会招聘人员的招聘条 件和程序、招聘结果;

  (四)依照法律法规应该公开或高等学校认为应该公开的其它事项。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向本校教职工公开的校务,除应包括本规定的第 九条和第 十条 的内容外,还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校重要决策和执行情况,包括学校发展及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大对外合作项目等;

  (二)学校章程、规范性文件制定或修改情况;

  (三)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四)学校承诺办理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五)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

  (六)学校重大事件(含违纪违规、突发、意外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七)教(职)代会提案的办理结果或办理情况;

  (八)学校机构设置调整和人事调配、招聘情况,包括部门定编定责定岗、调入

  (招聘)人员条 件和程序、公派出国人员条 件和程序,以及调入和出国人员的名单等基本信息;

  (九)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处科级干部、重点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的条件、程序和结果;

  (十)学校各种评审委员会组**员的条件、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规定和条 件、推选程序、议事规则、议事结果,岗位职务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情况;

  (十一)校内岗位津贴、补贴,课时酬金方案的制定和调整情况;

  (十二)学校年度经费的预算和执行情况;

  (十三)学校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

  (十四)学校资源调配情况,包括住房调配、用地调配、办公室及实验室等用房调配、大型仪器和设备等教学资源调配等;

  (十五)校产管理及变更情况;

  (十六)校办企业的经营管理及效益情况;

  (十七)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结果和立项资助情况,科技项目的国内外合作和推广应用情况;

  (十八)教学研究成果的申报、评选、报送情况;

  (十九)基建工程、维修工程招投标情况,包括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程序、投标情况、中标结果等;

  (二十)大宗物资、大型和成套设备采购情况,包括物资(设备)名称、数量、质量(有关技术参数)、采购情况或招投标情况等;

  (二十一)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依据本规定第 九条、第 十条 和第 十一条 所列校务公开内容,高等学校应当主动采取适当程序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按规定应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的校务,应在正式公开前提交教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校务公开一般应在校务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第十七条 校务公开内容由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按本规定的要求提出,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经校长(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 依照本规定第 四条 规定享有校务公开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组织和个人申请公开的,可以凭有效证件书面申请或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高等学校的接访人员应该当场记录。记录内容包括:

  (一)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或名称、地址、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请求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申请人的签名或盖章;

  (四)申请时间。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同时告知申请人。

  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及其他正当理由,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经与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协商一致后可将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的期限延长至2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延长后的期限和延长的理由通知申请人。

  高等学校决定公开的,应当在公开决定书中载明公开的时间、场所、方式;决定部分公开或不公开的,应当在公开决定书中说明理由。

  第二十条 申请公开的校务含有禁止或限制公开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公开的部分应当对外公开。

  第二十一条 涉及到师生的切身利益,影响学校的改革发展,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校务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公开制度,校务公开工作机构应当将拟决定的方案和理由向师生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难以确定密级的校务,由学校提出具体意见交保密部门或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依照保密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处理,暂缓公开。

  暂缓公开的校务,在性质或密级确定后,分别按本规定第 九条、第 十条、第 十一条、第 十二条、第 十三条处理。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菁华3篇)(扩展6)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全文 (菁华3篇)

  第十一条 测绘资质受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决定。

  申请单位涉嫌违法测绘被立案调查的,案件结案前,不受理其测绘资质申请。

  第十二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由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或者其委托的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三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 申请单位符合法定条件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作出拟批准的书面决定,向社会公示7日,并于作出正式批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应当向申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五条 《测绘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国家测绘局统一印制,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编号形式为:等级+测资字+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顺序号。

  第十六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测绘单位应当在有效期满60日前,向测绘资质审批机关申请办理延续手续。

  对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内遵守有关法规、技术标准,信用档案无不良记录且继续符合测绘资质条件的单位,经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批准,有效期延续5年。

  第十七条 测绘单位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之日起,原则上3年后方可申请升级。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原则上不得超过乙级。

  申请的测绘专业只设甲级的,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第十八条 测绘单位在领取新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同时,须将原《测绘资质证书》交回测绘资质审批机关。

  测绘单位遗失《测绘资质证书》,应当及时在公众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持补证申请等其他证明材料到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办理补证手续。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在5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九条 年度注册是指测绘资质审批机关按照年度对测绘单位进行核查,确认其是否继续符合测绘资质的基本条件。

  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31日。测绘单位应当于每年的1月20日至2月28日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向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设区的市(州)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年度注册的相关材料。

  取得测绘资质未满六个月的单位,可以不参加年度注册。

  第二十条 测绘资质年度注册程序:

  (一)测绘单位按照规定填写《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报告书》,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相应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核查有关材料;

  (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对符合年度注册条件的,予以注册;对缓期注册的,应当向测绘单位书面说明理由;

  (四)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年度注册结果。

  测绘资质年度注册专用标识样式由国家测绘局统一规定。

  第二十一条 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核查的主要内容:

  (一)单位性质、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

  (二)测绘单位的从业人员总数、注册资金及出资人的变化情况和上年度测绘服务总值;

  (三)测绘仪器设备检定及变更情况;

  (四)完成的主要测绘项目、测绘成果质量以及测绘项目备案和测绘成果汇交情况;

  (五)测绘生产和成果的保密管理情况;

  (六)单位信用情况;

  (七)违法测绘行为被依法处罚情况;

  (八)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核查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缓期注册:

  (一)未按时报送年度注册材料或者年度注册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二)《测绘资质证书》记载事项应当变更而未申请变更的;

  (三)测绘仪器未按期检定的;

  (四)未按照规定备案登记测绘项目的;

  (五)经监督检验发现有测绘成果质量批次不合格的;

  (六)未按照规定汇交测绘成果的;

  (七)测绘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参加年度注册的;

  (八)单位信用不良经核查属实的。

  第二十三条 缓期注册的期限为60日。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告知测绘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规定的,予以注册。

  第二十八条 测绘单位违法从事测绘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注销资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核减相应业务范围:

  (一)测绘资质有效期满未延续的;

  (二)测绘单位依法终止的;

  (三)测绘资质审查决定依法被撤销、撤回的;

  (四)《测绘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五)测绘单位在2年内未承担相应测绘项目的;

  (六)甲、乙级测绘单位在3年内未承担单项合同额分别为100万元以上和50万元以上测绘项目的;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菁华3篇)(扩展7)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范本十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学生)

  双方经协商,就以下问题达成协议。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修业期间,甲方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法规及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认真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使其成为社会需要的有用人才。

  2、根据学院教学计划的安排,科学地对学生实施考核、技能鉴定,实事求是地确定其修业情况、职业技能等级及思想品德表现。

  3、按期向乙方收取学费、住宿费;代收代付学生学*生活用品、技能鉴定所需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4、按照省教育厅有关就业政策,认真做好学生毕业前的实*安排及毕业后的就业安置,维护乙方在劳动就业方面的合法权益。

  5、因甲方过错不能按时推荐乙方就业,甲方负责乙方上岗前每月_________元的生活费。(期限_________年)

  6、为促进学生遵纪守法、努力学*、健全人格、正常完成学业,甲方规定:

  (1)对全部成绩合格获得毕业证书,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并获得技术等级证书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就业;

  (2)对因部分成绩不合格,未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将视情况暂缓安排就业或安排就业但需经补考获得毕业资格后享受相应待遇;

  (3)对思想品德差,因违纪而受到纪律处分的,并在毕业前尚未撤销处分的学生,不安排就业。

  (4)对未交清所规定费用的学生,必须待交清费用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准予毕业,之后安排就业。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修业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学校管理,努力学*、认真实*,力争取得毕业证书。

  2、按照规定,按期向学校缴纳应缴费用。

  3、乙方家长应努力配合学校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

  4、乙方上岗就业试用期间,应努力钻研技术、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服从管理。若因个人原因被单位退回,甲方视情况最多再给一次就业安排机会;乙方试用结束,经录用单位考核转正后,若因个人违纪和个人辞职等原因被解雇,甲方不再负责安排就业;若因录用单位生产减员,甲方可再次负责安排就业(有效期_________年,推荐次数为_________次)。

  5、若甲方未能履行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乙方有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的权利。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双方均须严格遵守。

  甲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家长(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毕业生

  用人单位

  毕业学校

  ____________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统一印制

  ____________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经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与乙方通过“双向选择”达成一致意见,应当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学校各执一份,复印件无效。

  二、甲方须如实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情况,以及拟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及待遇情况。乙方须如实向甲方介绍本人的情况,并在规定或约定期限内报到。

  三、甲方同意录用乙方,录用的方式为(聘用、录用人编等等):_

  四、乙方到甲方报到后,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招录手续。劳动合同(聘用合同)订立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五、甲乙双方签定本协议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由___方(甲或乙)将协议书(一式三份)送学校鉴证登记。学校鉴证登记后列入就业方案。

  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如有违约,违约方支付对方违约金(大写)_元。(毕业生因升学不能按时就业,是否属违约,双方可以依法商定)

  七、双方其它约定条款,可在本协议书备注栏说明,并视为本协议内容,双方应共同遵守

  -----------------------------------------------------------------------------------------------------------------------

  甲方(用人单位)

  人事部门签章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签章

  (有人事自**的单位,无需上级主管部门签章)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年月日

  -----------------------------------------------------------------------------------------------------------------------

  乙方(毕业生)

  签名:

  年月日

  -----------------------------------------------------------------------------------------------------------------------

  鉴证登记方(学校)名称:--------------------------------------------------

  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名称(加盖公章):--------------------------------------------------

  鉴证登记意见:-----------------------------------------------------------------------------------------------------------------------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培养学校名称: 编号: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都应严格履行本协议,若有一方提出变更协议,须征得另两方同意,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符合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并经省招生办公室公示后无异议方能予以认可。考生申报高考加分资格的截止日期为XXXX年5月25日(有特殊规定的加分项目除外)。凡申报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的考生,必须在考生所在中学、县(市、区)级招生办公室以及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考生的资格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加分类别等。逾期未申报,不能补报,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获得相关加分资格。

  在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本科三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有一次征集志愿。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时以本次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进行投档。从第二次征集志愿开始,即从本科二批次征集志愿开始,考生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修改。

  培养点应为:第一年在滇西应用技术大学普洱茶学院(普洱市思茅区茶苑路延长线1号)集中培养,第二年起转至滇西应用技术大学珠宝学院(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阳光小区140号)培养

  甲方

  (学生)

  基本

  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年 月政治面貌学号毕业时间

  年 月培养

  方式专业学历学制家庭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E-mail学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学校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

  (用人单位)

  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单位隶属联系人联系电话E-mail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单位性质□ 国家机关(公务员) □国家、地方基层项目 □部队

  □ 高等学校 □其他教学单位 □医疗卫生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

  □ 国有企业 □外资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企业档案接收单位名称

  (档案接收单位需在当地机要局登记备案)详细地址邮政编码户口迁移地址(按当地**部门要求格式)

  (二)制定、调整高等学校的办学方针、年度工作规划和学校发展规划、全局性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制定、调整学校办学规模、学科设置和专业设置规划、年度招生计划和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含高等学校年度预决算的编制、调整和商业贷款计划)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大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宣传企业,理论联系实际,完善知识结构,共同做好毕业生就业和企业人才招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在实*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实*协议期限

  第一条本协议生效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本协议于________终止。实*期为______年___月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甲方需履行的义务与拥有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负责对乙方在正式实*前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讲明应牢记的注意事项。

  第三条甲方为乙方在实*期间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操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保证乙方实*的正常进行。

  在乙方实*期间,甲方享有对乙方在安全、卫生方面进行管理、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应该在乙方实*期间,为乙方指派一到两名实*指导老师,负责指导乙方进行实*。甲方指派___________为乙方指导老师,指导乙方在实*期间的工作。

  第五条乙方实*期结束时,根据现实表现,甲方为每位实*生提供一份客观的实*鉴定。

  第六条乙方在甲方实*期满后,甲方应优先录用实*合格的实*生。

  第七条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情况和本身工作需要,为其提供学*专业知识、从事专业实践活动的机会,并明确乙方的实*任务和工作目标。

  第八条甲方可以根据需要,调配实*生从事不同的实*岗位;如实*生由于个人能力和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的实*活动,或拒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工作要求或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实*活动。

  第九条在乙方实*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成果及这些成果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归甲方所有。

  三、乙方拥有的权利与需履行的义务

  第十条乙方在允许的范围内,学*与实*岗位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参与实践活动。

  第十一条乙方在实*期内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指导,遵守甲方

  依法规定的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作业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二条乙方在实*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的,乙方的`指导老师,可予与教育纠正。乙方应该听从指导老师的安排,认真完成指定的任务。

  乙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在________岗位进行实*。

  第十三条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成果用于其它用途。

  第十四条乙方在实*结束后,及时移交工作资料和工具,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带走任何与工作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就业实*是乙方的自愿行为,因此,乙方在实*期间,应遵纪守法、严格自律,爱护身体、端正行为。在工作时间外(上下班必经路途中所发生的意外伤害除外)发生的,或与工作无关的一切行为和后果(含患病),皆由实*生自负,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乙方应珍惜实*机会,多思考、多请教、多总结。实*结束后要形成一份详实的实**结报告交甲方行政事业部备案。乙方要及时向其他同学交流实*体会心得,客观的宣传甲方,积极引导同学到甲方就业。在甲方到校举办招聘活动时,主动给予宣传和协助。

  第十七条乙方要对甲方全面了解,择业时优先到甲方就业。

  四、实*期间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报酬

  第十八条甲方安排乙方进行实*,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均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两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时。

  第十九条乙方在实*期间,甲方向支付乙方相应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标准由甲乙双方*等协商决定。

  第二十条如果甲乙双方就支付实*期间生活费用达成一致意见的,甲方以RMB______元/月的标准支付乙方生活费用。

  实*期间加班时段的生活费用标准参照第十九条之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甲方在乙方实*期间,向乙方提供应RMB______元/月的午餐补贴和RMB

  ______元/月的通讯补贴(在每年的6月、12月发放)。

  以上费用按甲方规定的'时间统一进行结算并存入乙方的银行卡中。

  五、实*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甲方在乙方实*期间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甲方保证乙方在实*期间的安全与保险待遇。乙方在实*期间,享有同甲方试用期雇用员工在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发生损害时,同等的损害补偿标准。同时,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三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二十五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修订。

  第二十六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七、本协议违约与争议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违约行为发生后,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违约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八条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双方应本着*等、互助的精神进行协商解决,在必要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其他

  第二十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补充约定或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经甲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和乙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兹证明: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从20xx年7月至今在我医院从护士工作已满7年。表现良好,深医院好评!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医院盖章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学院招生就业处:

  经我公司考核,确定录用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____届________专业的毕业生________,特此证明,请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此致

敬礼!

  单位名称:________(加盖公章)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学生)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家长)

  为了适应目前经济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在加强教学管理的同时,着力于建立通畅的就业渠道,在学生与企业之间建立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解除学生及家长(以下简称乙方)对就业的后顾之忧,使我校毕业生能够顺利就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学生,学校保证其就业。

  1、身体健康,肝功能正常,无高度*视,身高不低于_________cm(女)和_________cm(男),身体无残疾;

  2、年龄满_________周岁以上,有户口本,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审检证等《劳动法》要求之证明或证件;

  3、全部学*科目经考试合格;

  4、在校未受到严重处分(记过及记过以上),无违法行为;

  5、自费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获得资格证书;

  6、交清各项费用(含就业费)。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学校优先安排就业。

  1、学生会、团委会、班干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及各类活动获奖学生。

  三、甲方必须在_________个月内完成就业安排,并提供_________个月的跟踪服务,乙方如因不正当理由而被厂方辞退的(乙方自身原因或有违厂规的除外),甲方再提供_________次就业机会。

  四、乙方在跟踪服务期间,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甲方应尽快协同当地劳动部门解决。

  五、对具备以上条件的毕业生,学校如在其毕业后_________个月内没有进行安排,则从第_________个月起在_________年内付给乙方每月_________元作为生活补贴。如乙方不服从推荐_________次或自行择业的,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

  六、如乙方未具备第一条的六个条款中的任一要素或对甲方有所隐瞒的,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不必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条款,不付退款责任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订之日起到乙方毕业后_________年内有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兹有我单位员工xx,身份证号xxxxxxxx,在我单位工作xx年,现任职xx,其中底薪银行代发xx,绩效奖金现金发放xx,合计月均收入xx,

  现住地址:xxxx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全文 (菁华3篇)(扩展8)

——高等学校毕业生自我总结(精选五篇)

  作为一名xx学院的本科毕业生,我在*期即将结束这四年来的校园生活,并走向前往社会的道路。回顾这四年来在校园的点点滴滴,我经历了校园的学*、和同学们一同努力的活动,还有在大四阶段奋斗过的社会实*。这些经历,都让我在大学期间收获了很多的成长。现对我自身的情况做自我鉴定如下:

  一、学*情况

  虽然来到了理想的大学校园,但作为一名学生,我从未在这四年内放松过对自己的学*要求。倒不如说,正迎来来到了理想的校园,认识了自己喜爱的专业。我在学*上的热情不减反增,不仅能积极的吸收课堂知识,在课后的时间里,我还积极自学,时常和同学们一起讨论和交流。这样的经历,也让我相遇了一群志同道合的同学与朋友,更加提升了我们学*的动力,并积极开展了对专业的实践尝试。

  大学的学*为我的专业能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且在实*期间,我还跟随领导的指点在实际工作中端来你了作为xx行业的专业技巧和业务能力,更是从社会的角度认识了xx专业,进一步的完善了自己的能力。

  二、思想态度

  在思想态度上,作为一名现代大学生,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的期间,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真诚待人。通过老师的教导以及班集体的氛围影响,塑造了自身良好的品德素养,能在学*和生活中积极的协助老师,帮助同学。并通过对社会国家的发展,塑造了的自身良好的价值观,人生观。

  三、人际生活

  在校期间,我和同学们交流十分密切,也从中认识了很多出色的朋友以及学长。大大扩展了自己在大学的人际圈子。此外,在后来的毕业实*期间,我积极的融入岗位团体,认识了不少社会中的同事和朋友。从这些朋友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事情,不仅提高了自身的能力,更对未来的自己做了很多计划和打算。

  此外,通过四年来在校和社会不同环境下的生活体会,我的独立生活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还进一步完善了自己的管理能力,让自己的生活有了不少提升。

  如今,本科大学的生活即将结束了,我也将要正式走向社会。但我还会继续努力,让自己能在社会中成长为一名真正有贡献,有意义的人才!

  转眼四年的大学就这样进入了尾声,看着身边逐渐模糊的道路,曾经这里是多么熟悉的玩闹场所,也是我们上下课最为喜欢的一条道路。但如今,道路还是那条道路,但走在道路上的人,却即将从这里四散分开。

  回想这四年来的生活,我从一名青春懵懂的高中生,小心翼翼的走进了这个大校园,来到了我们xxx班的大家庭!在四年里,我经过了充分的改变、提升和学*!如今,对比前后的我,已经有了截然不同的差距!

  如今,毕业在即,为了能更好的记住自己在大学中的收获与改变,我在此对自己这四年来的进步做自我鉴定如下:

  一、个人思想提升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一直都非常注重自身思想的提升。不仅在课堂学*上一直认真的听好每一堂课,也积极的利用了网络和图书馆,查阅的并了解了我们国家*年来的发展和路程,并认真的树立正确价值观和世界观。并紧跟时事,关注社会的发展和许多新的政策。

  此外,我在校园生活中也一直在培养自己,在校园的生活里,我总是积极的帮助老师和同学们,积极参加志愿者和校园活动来锻炼自身的思想!并培养了良好的个人品德!

  二、专业学*方面

  在学*上,我认真的完成了大学的各项课程,尤其是专业课上,我更是认真用心的听老师的讲解,牢固的打下了我的专业基础。并在后来,我还积极的投身于图书馆,收获了许多专业相关的知识,除了进一步巩固我的专业基础外,也扩展了很多课堂上没有的专业运用。这真的让我收获颇丰。

  此外,在课外的时间里,我还注重实践训练,在寝室中号召同学们一起的学*和讨论,并一起创立了几个简单的锻炼项目,不仅锻炼了我们的实践能力,还让我们在锻炼中学会了互助和协作,大大的提升了我们综合素质。

  三、校园生活方面

  在生活中我保持着个人的良好*惯,认真独立的照顾好自己,并且还参加了兼职来减轻家中的负担。当然,我还与班上的同学保持了良好的社交关系,融入到班集体的同时也锻炼了自己的社会交流能力。让自己更好的适应了大学的生活。

  总的来说,在这个大学中,我让自己充分的打牢固了基础,并为今后走上社会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今后尽管要面对社会环境,但我相信我依旧能凭借自己的努力走向成功!

  岁月漫长大概是用来指那些难熬的日子的吧,而那些美好的日子只能用岁月静好来形容。就如同我的大学四年一样,美好但却又匆匆而过,我从来没有想过时间会过的如此之快,也没想过一转眼,我就迎来了我大学毕业的日子。虽然离我离开学校的日子已经没剩几天了,但是我还是不想浪费我这仅有的一些大学时光来感叹时间的快慢,我要好好的把握这几天,好好来回顾和总结一下我的四年大学生活,最后做一个毕业自我鉴定。

  通过我在高三最后阶段的奋勇拼搏,我终于考上了我梦寐以求的xx大学,而且在我们整个市里面这所大学都算的上是数一数二的高等院校。所以父母和亲朋好友们都为我而感到高兴,但是在进入名校后,我并没有因此而自满。而正是因为我考上的是名校,所以我要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因为只有我自己才知道我是付出了多少汗水和泪水才来到这个学校的。所以我不想白费了我刚中三年的努力,不想浪费在这所学校的每一分每一秒,我只有不断的进取,不断的去奔跑,才能够实现我的人生目标,才能够不枉费我多年的艰辛付出。

  所以自我进学校起,我就没有停止过我前进的脚步。虽然刚开始来到学校的时候,我就被他的宏伟壮丽所折服。但是我还是保留了我的理智,没有浪费过多的时间去逛学校的边边角角,而是来到学校能报名参加各种社团和部门的面前,经过我的一番详细了解,我最后选定了学生会和文艺部门。

  在之后的日子里,我开始积极的准备面试,再到后来,我就开始奔波在了这两个部门里面。在学生会里,我自觉做好学生的榜样,自觉学好专业知识,争取每年都拿到了院里面的奖学金。这学生会的这几年里,我也一直在尽心尽职的为学生服务、为老师服务、为学校服务。在文艺部里,我努力学*唱歌跳舞,提升自己的气质,在每次学校搞大型活动都踊跃报名参加。

  后来由于我在学生会和部门里的优秀表现,我被选上了学生会的副会长和文艺部的部长。在之后,我就更加忙了,后面学校里的几场大型活动也都是由我负责和经我一手操办的。

  但是付出总是会有回报的,所以在这四年里,我取得了多项成就以及学校领导的多次表扬和引荐。我的领导和组织能力也得到了提升,我的抗压能力也得到了锻炼。所以我要感谢这四年来我的不断进取,感谢这四年来学校老师对我的鼓励和支持,感谢这四年同学们对我的配合和帮助。

  在出社会之后,我依然会保持这种积极进取的心,保持我对生活的热爱,继续向前迈进,向我充满无限可能的未来迈进。

  光阴似箭,转眼大学生活即将过去了,本人从进入XXXX大学XXXX系XXXX班级学*以来,一直以严谨的学*态度和积极的工作热情投身于学*和工作中,虽然有过成功的喜悦,也有过失败的辛酸,然后日益激烈的社会竞争也使我充分认识到,若想成为一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这些锻炼都是很基础的和必要的。大学时期的所学、所感、所悟将指导我一生受用!

  在政治上,我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积极上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决拥护***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在学*上,凭着对知识的渴望和追求,我一向严于律己,刻苦钻研,勤奋好学,态度端正,目标明确,为把自己,变成一个掌握现代信息和职业技能的合格XXXXXX,我牢固掌握了本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除此之外我还广泛猎取其他学科的知识,给自己更多的机会参加社会实践,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在工作上,除了积极参加学校、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外,结合自身特长,我还积极参加学校、社会组织的各种网络设计比赛,并获得奖励,为学校争光,得到了学校、老师和同学们的认可。

  在生活上,养成了良好的生活*惯,生活充实而有条理,有严谨的生活态度,良好的生活作风;为人热情大方,诚实守信,乐于助人。有自己为人处世的原则,与同学,朋友和睦相处,共同进步。

  在体育方面,认真参加、学*学校开设的体育课程并圆满完成任务,积极参加各项课外活动,并不断丰富自己的阅历。

  XX年的大学生活,使自己的知识水*、思想境界、工作能力都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在这即将告别美好大学生活、踏上社会征途的时刻,我将以饱满的热情、坚定的信念、高度的责任感去迎接新的挑战,攀登新的高峰。

  四年的大学生活临*了尾声。这短短的四年,却是我人生中弥足珍贵的四年。在这四年里,我从一个莽撞少年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毕业生,用脱胎换骨来形容并不为过。总结 过去可以拨开时间的迷雾,清晰的回首所走过的路,从而为将来的人生旅程准备一些经验和教训。

  大学四年的生活主线是学*。大学学*是迥然不同于以往的一种新形式,它赋予了学*者更大的自主性和更广阔的思维空间,同时也对学*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半开放式的教学 模式下,要求学*者必须有明确的学*目的,有更强的选择辨别能力和更强的自学能力。对于这个方面,我应该感谢大学这四年的学*生涯,在这期间的历次挫折与成功,使我真正知道了怎样进行自我学*,怎样有选择有目的的学*,随之而来的是自己自学能力和学*效率的提高。而学*之外的课外科技活动的参与,同时也是对所学知识的一种巩固和加强,它不仅提高了我的动手能力,拓宽了我的知识面,而且在不断的探索过程中,也促使自己学*更多更新的东西,这更进一步丰富了自己的理论知识。

  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四年,所得到的不仅仅是知识上的东西,校园严谨踏实的学风,求实创新的气氛,同时也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的学*和思维,所有这些能力和思维模式的获得,是我几年学*的最大收获,这也必将影响我未来一生的发展。

  在一个人成长的过程中,需要的不仅是知识的积累,还需要正确的思想基础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知识可以不断获得,而人生观一旦形成,对一个人的一生都有难以估量的影响。在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的这几年,我可以明确感受到学校在教书的同时,对育人这一环节的重视。各种各样的主题活动,各种各样的思想探索,都影响着我的人生观的形成。在未入大学之前,人生观对于我而言,是属于比较虚幻的东西,我虽然能感觉到它的存在和作用,却没有形成一个明确的概念。在大学四年的学*生活中,由于自己的思考、学*和一些外在因素的作用,使我基本形成了一整套对人生的看法。()对于人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生命对于宇宙而言,不过是一个短短的瞬间,而对于个人而言,则只有永不回头的一次机会。

  总之,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充实的过好每一天,只要无悔,便是成功。而成才而言,则是一个漫长积累的过程,必须要执着进取,踏实奋斗,才有望品尝成功的喜悦。人在不同的时期会有不同的观点和想法,但这只是形式上的改变,其基础却已深深扎根于思维深处,是再难改变的。在以后的生活中,积极向上,笑对人生将是我的原则和动力,爱国爱家,踏实进取则是我人生成才的基石。

  大学四年,自我奋斗固然是基础,但合作却更是关键。在四年里,我遇到的每一次挫折,每一次困难,都有朋友和同学的热心帮助,而获得的每一点点成功,也有大家分享,这实在是人生的一大幸福。感谢我们班所有的同学,感谢所有信任我、帮助我的人,感谢你们,你们给我的友谊我会永远的珍惜!

  感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这个大集体,它让我更深刻地明白了自信、自尊,它把自强不息,厚德载物铸入到我的思想深处,这将是我一生宝贵的财富。我会在将来的人生道路上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