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12-02 00:00:00 招生简章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1

  各培养单位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目录。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

  1.拥护**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参加当年十二月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录取的在校硕士研究生)最迟须在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

  3.同等学力者报考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学士学位后连续工作满六年或六年以上(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

  (2)已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硕士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证明);

  (3)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研究领域的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两篇以上的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

  4.报考非定向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生,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人民*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7.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3

  2017年,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全部实行“申请--考核”制,采取网上报名与学院资格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考生(含提前攻博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报名,报名“申请--考核”制的考生需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学院资格审核的考生才能在网上完成缴费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考试和学院考核。

  1.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月21日至2017年3月3日

  2.报名网址:https://account.chsi.com.cn/

  3.考生按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1)2017年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全部实行“申请—审核”制,各招生学院的招生方案均已公布,请报考考生登录学院网页查询并认真阅读。各招生学院网址附后见《各培养单位联系方式及网址》

  (2)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交个人数码*照照片一张(一寸)。

  (3)网上报名需完成每一步骤,并且最终以生成报名号为有效报名。

  (4)已获得提前攻博资格的考生,请务必进行网上报名。提前攻博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请选择考试方式为硕博连读,并且如实填写在校生注册学号。

  (5)报考类别选择: “空军联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在职考生和其他不能全脱产在校学*的在职考生选择定向就业,无需调档;其他考生(无固定收入)选择非定向就业,档案及人事关系必须转至学校。

  (6)此次报名信息将作为录取上报信息的基本数据,请考生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学位授予及毕业单位、学位及学历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修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经核实虚假信息者将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7)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8)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详情请咨询各培养单位)。

  (9)准考证请考生在3月17日直接上网下载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10)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报考学院提交材料的,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阅读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1)

——*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3篇

*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1

  (一)报名条件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补充条件如下:

  (1)在境外获得的学位需经教育部学位认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学士、硕士学位都在国外获得的,两学位均需认证);

  (2)在读的“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人员,不得以应届生身份报名,须获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名。

  (3)报考非定向就业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报考定向就业生年龄不限。已获博士学位者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生。

  2、符合招生学院对申请人英语水*的基本要求(详见附表1)

  3、国家专项计划

  (1)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提交填写完整的《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生考生登记表》,该表由定向培养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民族教育主管部门提供。

  (2)申请“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和“援疆师资项目”的申请人,除满足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需经过受援单位推荐。

  我校“对口支援西部高校”仅指*大学、新疆塔里木大学两所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援疆师资项目“仅指新疆大学和新疆农业大学人事部门推荐专职教师的专项培养项目。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2016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2月20日下午4:00在*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操作方式: 进入*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生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申请人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使用说明及报名须知》,并按照要求和提示进行操作。

  (三)报名费:200元

  请申请人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农业大学2017年博士生招生简章”及“2017年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方案”中的申请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核、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并不退还报名费。

  (四)提交申请材料的要求

  (1)申请人网报同时上传电子版材料

  2017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时,申请人在网报同时按要求提交各项电子版材料。网上提交电子版材料时间与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一致。

  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在初审阶段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

  2、成绩单、外语成绩以图片JPG格式上传,上传内容须清晰可见,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左右。

  3、应届生请务必提交“学生证照片”、“论文摘要、目录”等材料 。

  4、往届生请务必提交“学位学历复印件”,“学位论文”等材

  料。

  5、一项材料需要提交多个电子材料时,请将电子材料压缩为RAR

  压缩包后上传,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等等。

  6、推荐信上传:申请人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表格下载”中下载推荐信格式,两名副高以上推荐人填好后,申请人以图片JPG格式上传,单个图片文件在100K之内。

  (2)通过学院初审进入复核的申请人需给学院提交纸质版材料

  2017年1月学院初审后(部分学院是春季开学时进行初审),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进入复核的申请人名单。进入复核名单的'申请人3-4月份来学校参加复核时,需按学校招生简章和学院实施方案要求,将所有盖章、签字的纸质材料和证书原件交到学院审核,学院审核后留纸质材料和证书复印件留存备查。

  提交的纸质申请材料主要包括: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农业大学2017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提交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3、盖有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档案室公章的硕士成绩单;

  4、*农业大学研招网上下载并填写《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定向在职人员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公章;

  5、往届硕士生(2017年春季毕业生算往届生)需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6、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不少于3000字或5000字,具体要求参见学院规定);

  8、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9、学院要求的英语成绩证明:英语四、六级、TOEFL、雅思A类、专业英语四、八级、WSK(PETSS)、 GMAT。其他英语成绩不能作为申请的报名条件,只能作为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10、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或英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五)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

  已取得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资格的学生不用上传电子版材料。2017年元旦后,硕博连读和直博生将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签字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章(本校生加盖学院公章即可),交2封纸质版专家推荐信、一份思想政治情况表到相关学院,以便存入个人档案。

  (六)相关说明

  1、凡符合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的申请人(如报考西部对口支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援疆师资项目等)应在报名时填写相关信息,经核实后,学校仅按照报名信息库内容作为录取类别依据,不接受后补报名。

  2、现役军人申请人,按*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现为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拟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或正在履行用人单位服务合同的在职人员申请定向就业博士培养,报名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并提交用人单位签署了意见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登记表。申请者与定向培养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4、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在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5、招生导师信息查询:*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学科与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导师。

  (七)程序与时间进度

  1.初选:2017年1-3月

  (1)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综合审查结果和招生导师的意见,形成进入复试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并在申请学院主页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对初选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通过公布的电话申请复查。

  进入复核阶段的申请人在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选择填报导师。

  (2)国家专项计划申请人通过学院初审后,需提交学校“专项计划”招生审核组对当年专项招生计划进行审核排序,本着择优原则确定进入复核阶段的人选。

  2.复核与录取:2017年3-4月

  由招生学院组织,按学科或研究方向组成专家组担任考核工作。对进入复核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查与综合能力面试两个环节,主要内容包括申请者的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内容届时详见申请学院主页公告。

  学院对申请者的考核记录及考核成绩进行严格审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3、录取结果:2017年6月。

  研究生院确认学院录取名单后在*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公示期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2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生和定向就业生两类。

  1、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生。学费及奖助标准见后并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在职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生。在读期间的学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本人与原工作单位协商解决。正式录取前申请人本人、定向培养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3、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 和“援疆师资项目”的博士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生。

*农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3

  继续对博士生复试考核进行校院两级纪检检查现场巡视。经查属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属于考生的问题,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2)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1

  自主招生2017年招生计划200名。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2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4月10日

  报名流程:

  申请人请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zzbm),点击进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台,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按系统内提示信息填写相关内容进行网上报名。

  注意事项:全部为网上报名,无需邮寄材料。

  2、提交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相应材料:

  (1)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个人陈述”中上传个人陈述扫描件或照片,要求手写,字数不超过1000字,能较全面展示考生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理由、爱好特长、意向报考专业(类)及理由等情况。

  (2)在“填报志愿—附加材料—身份证”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

  (3)在“填报志愿—综合信息”中按照要求添加支撑奖项或证明材料。

  (4)志愿填报完成后,下载系统生成的申请表,自行打印并由学校签字盖章,在系统中上传经学校签字盖章后的所有申请表扫描件或照片,完成报名。

南京理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3

  1、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须经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台公示无异议后,最终被确认为我校自主招生优录对象。

  2、被确定为优录对象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按各省(区、市)要求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方可按类别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注:南京理工大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按相关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B,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在实行高考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要求参见附录。

  3、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3)

——江西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菁华3篇)

江西理工大学招生简章1

  第二十五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期可获得学校综合奖学金;同时每年可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方式为贫困学生的学*生活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优秀新生入学奖,以及宝钢教育奖学金、泰豪杰出学生奖学金、钟惠明奖助学金、东莞校友会爱心助学金、金诚信奖助学金、南矿奖学金、新疆少数民族学生资助金等30余项社会奖助学金。

江西理工大学招生简章2

  第二十八条 本科学费:一般文科专业4660元/年,理工科专业4940或5220元/年。其中:汉语国际教育4380元/年、建筑学7200元/年、艺术类9600元/年、风景园林9600元/年、软件工程10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15000元/年;高职(专科)学费:5000或12000元/年,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2000元/年。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900或1000元/人·年。

  第三十条 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上级下达的文件为准。

江西理工大学招生简章3

  第三十一条 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定后,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三十二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4)

——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3篇

  选拔方式有普通招考、申请考核和硕博连读。

  采用申请考核选拔方式的院所有:历史文化学院(含世界古典文明研究所、世界中古史研究所)、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学院、化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具体考核办法请见《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办法》。

  注: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材料须寄送至所报考学院(部、所)。

  硕博连读的生源对象为本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具体选拔方式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关于做好2017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1.所有考生(含硕博连读)须在2017年1月19日—2月22日登录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yzb.ne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能补报,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实名制注册,证件号码注册后无法修改。

  (2)学历和学位证书上如有多个编号,须填写位数较长的编号,国外学历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含汉字部分)。

  (3)须上传*期免冠彩色蓝底JPG格式电子照片,尺寸为:宽150像素,高200像素,图片大小不超过100KB。

  (4)报名费(200元)须在线支付,不接受现场缴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

  2.所有考生(含申请考核)须在2017年2月23日前将本人核对无误并签字的《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登记表》(使用A4纸打印)寄送至我校招生办,否则网上报名信息无效,不予准考。因网报信息与登记表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寄送地址:吉林*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综合办公楼322室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4,联系人:朱烁,电话:0431-85099608。

  为确保材料的及时送达,建议使用邮政EMS。

  1.初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26日。

  2.初试地点:东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外国语及两门业务课。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4.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打印时间为:2017年3月22日~26日。

  注:跨学科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笔试)所报学科专业一至两门硕士主干课程。若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未注明加试科目,则不需要加试。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5)

——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5篇)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 11个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拥有 245个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和研究方向见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zsjzjml/)。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具体信息见各院系网站。

  1、学*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的学*方式见相关院系招生说明)。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年限为 4年;获得学士学位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年限为 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士、博士两个学*阶段基本年限不低于 5年。

  参加“申请-考核制”招生的.报名者,需缴纳报名费每人次 200元,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中网上支付。报名费用不予退还。申请直博者按照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规定交费。

  1、直博和硕博连读

  ①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及名额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条件及办法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相同(详见《北京大学 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办法(校本部)》,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sszs/tjms/)。

  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大学关于推免工作的相关规定,推荐免试直博生应有推免资格及名额并应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成功报名。最终录取信息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的信息为准。直博生不参加10月开始的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②本校在学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者,按照研究生院的规定和院系的考核办法进行。

  2、“申请-考核制”

  2017年,北京大学所有院系均采用“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

  “申请-考核制”分初审和复试两阶段进行,由学院(系、所、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具体要求见各院系招生说明(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zsjzjml/)。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人文、社科类加试科目为哲学,理工科类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1、学费

  博士研究生须按照北京市*、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2、奖助学金

  为激励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北京大学已形成完善的奖助体系,详情可参见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网页(网址:http://grs.pku.edu.cn/jzgz/tjxx1/)。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6)

——北京化工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菁华3篇)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共分为四个专业类别(见表1)。报名参加自主招生选拔的学生应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表1 北京化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专业类别及其涵盖招生专业和对应笔试科目

  (一)化工材料类、机械信息类、理学类只限理工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至少有一科为物理或化学)考生报名,且考生须具备以下四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或拥有专利者(仅限发明专利);

  3.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科技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4.除上述三点外,对于所报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确有突出特长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报名经管文法类只限文史类和综合改革类(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报名,且考生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在英语大赛奖项、作文大赛奖项、科技创新(社科类)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2.高中阶段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家级社科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过论文者;

  3.除上述两点外,对于所报经管文法类别的专业有着浓厚兴趣,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过突出成绩、展示出创新潜质,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文学、语言等方面的特殊才能者。申请者须提供能充分体现本类别突出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实践成果或作品等相关证明材料。

  1.我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招生考生的考核工作。我校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是,针对不同专业类别,进行分类报名、分类考核、分类认定资格、分类确定录取政策。

  2.初审结果公布与参加考试确认。由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以下简称“初审”),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查询,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初审合格的考生务必在5月20日之前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用户名与初始报名时相同)进行参加考试确认。未按时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退出选拔程序。确认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考试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和参加复试考核。

  3.复试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考生按照报考的专业类别参加相关科目(详见表1)笔试,笔试时间为3小时。我校面试将对考生知识掌握和运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学术发展潜力五个方面进行测评。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为防止暗箱操作,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300分,且均没有考试大纲。

  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7+面试成绩*0.3)由高到底依次排序确定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同时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生源分布、考生所报专业类别及所选专业分布等情况,确定获得自主招生录取入选资格考生的录取政策。

  认定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分别在我校、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台上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我校自主招生资格。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扩展7)

——扬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菁华3篇)

  以全面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以面向博士生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为主线,建立和完善博士生择优选拔、特色培养、分流管理、分层激励机制。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2017 年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申请考核、普通招考、硕博连读。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包含申请考核、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生源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017 年我校化学化工学院、农学院、园艺与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兽医学院开展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学科、导师及招生人数详见相关学院网站。

  1.申请考核

  根据相关学院公布的博士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进行,学院自行组织申请考核。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学院网站公布的通知。

  各学院申请考核结束时间为:2017 年1 月20 日。未通过申请考核者可报名参加我校普通招考。

  2. 普通招考

  (1)资格审核:考生于3 月15 日至16 日向报考学院提交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原件(由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考生)和副高职称原件,经审核合格后方可领取准考证。

  (2)初试时间:2017 年3 月18 日至3 月19 日

  (3)初试科目: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必考,其他考生免考)

  (4)复试时间:2017 年3 月19 日至20 日,具体以学院安排为准。

  (5)关于体检:复试时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6)关于复试:复试地点由报考学院确定。复试形式可笔试、口试或其它必要的测试。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并进行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7)关于加试:对同等学力考生(以获学士学位6 年及以上者身份报考者)应加强复试,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学科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跨学科报考者亦可加试1 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应不同于初试科目)由报考学院确定。

  3.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选拔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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