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3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07-01 17:20:41 条例,森林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1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危害,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城市市区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例所称森林草原防火,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火灾和天然草原、人工草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

  第三条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防消结合的方针。

  第四条 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行政领导负责制。各部门各单位在当地人民*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草原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居住或者工作的公民,应当按照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的要求,承担森林草原防火责任。

  第五条 各级人民*应当将森林草原防火规划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及农业、林业、牧业专项发展规划,保障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各级人民*应当根据防扑火工作实际需要,将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并根据经济发展和工作需要逐步增加。

  第六条 自治区鼓励支持森林草原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和运用先进监测手段、防扑火技术和防火设施设备,不断提高森林草原防火的科技水*。

  第七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对在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2

  第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当地驻军、*部队设立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受自治区人民*或者所在旗县级人民*委托,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及其所属的国有林业局设立防火指挥部,负责施业区内的防火工作。旗县级以上人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制定并落实森林草原防火规划和措施,组织预防森林草原火灾;

  (三)组织森林草原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加强防火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四)进行森林草原防火的宣传教育,组织森林草原防火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培训森林草原防火专业人员;

  (五)掌握火情动态,制定扑火预备方案,统一组织和指挥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六)及时逐级上报和下传森林草原火情火灾信息及有关事项,进行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统计,建立火灾档案,会同有关机关调查处理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七)协调解决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有关森林草原防火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的国有林业局和林场、农场、牧场、铁路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部队、嘎查村等,应当建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火组织,在当地人民*的领导下,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防火责任区内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第十一条 森林草原防火区域的旗县级人民*以及国有林业局和林场、农场、牧场、自然保护区、旅游区、风景名胜区应当建立森林草原专业防扑火队;苏木乡级人民*应当组建森林草原防扑火队;其他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单位和嘎查村应当组建群众防扑火队。

  各级各类森林草原防扑火队接受当地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指挥、调动和业务指导,其机构和人员应当保持稳定,并定期对人员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 驻自治区*森林部队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上受自治区人民*及其授权的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在接受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任务时,应当服从当地旗县级以上人民*及其授权的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和调动。

  驻自治区人民*、*部队、*边防部队在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任务时,受自治区人民*及其授权的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当地人民*应当提供必要的物资、设备;跨地区执行任务的,应当提供交通运输支持。

  第十三条 有森林草原防火任务的单位和嘎查村,应当配备森林草原防火巡护人员,持旗县级人民*统一印制核发的防火巡护证件,负责巡护本防火责任区,宣传防火知识,管理、监督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第十四条 行政区或者国有林业施业区交界的有关旗县级人民*或者国有林业局,应当建立森林草原防火联防组织,确定联防区域,明确联防责任,规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自治区人民*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在森林草原重点防火区域建立航空防扑火站点,开展航空防扑火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3

  第三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必须立即进行扑救,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禁止谎报森林草原火情。

  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接到火灾报警,必须立即核实,组织当地军民扑救,并按照规定逐级上报。

  行政区域或者国有林业施业区交界处发生火灾,实行谁先发现、谁先报告、谁先扑救的原则,不受行政区域或者国有林业施业区界限的限制。

  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由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逐级上报,经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核实并报自治区人民*审定后,由自治区人民*或者其授权部门、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发布。

  第三十四条 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由当地人民*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赶赴指定地点,投入扑救。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当地人民*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建立扑火前线指挥部。扑救跨旗县级行政区域或者国有林业施业区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或者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组织前线扑火指挥部。扑火前线指挥部负责扑火现场的统一调度指挥,根据扑火的紧急需要决定征用、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采取开设隔离带、清除障碍物、取水、实施人工增雨、实施局部交通管制或者*等紧急措施。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决定。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应当按照防扑火预备方案和火场动态科学指挥。

  参加扑火的人员应当由防扑火专业人员组织和指挥。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孕妇和未成年人参加。

  第三十五条 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时,气象部门应当及时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气象预报;交通、铁路、民航等部门应当优先提供运输工具和场站服务,保证防扑火物资运输畅通;邮政、电信部门应当保证通信畅通;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妥善安置、救济灾民;*部门应当及时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加强治安管理;*门应当及时组织做好医疗救护工作;当地人民*指定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做好人员、财产的疏散和转移,并做好物资供应等有关工作。

  第三十六条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全面检查,清理余火,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当地人民*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3篇扩展阅读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3篇(扩展1)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全文3篇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全文1

  第四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公布服务内容、费目费率,执行国家、自治区规定的道路运输价格和收费标准,使用由财政、税务部门印制或者监制的发票、车票。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遵守前款规定的,消费者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第五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营运车辆、从业人员以及运输生产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缴纳道路运输管理费,并按照规定进行道路运输经营年度审验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

  第七条 禁止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客货两用车、摩托车、二轮和三轮电瓶车等车辆从事客运经营。

  第八条 自治区鼓励发展集装箱、封闭厢式和多轴重型汽车运输。鼓励道路货运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经营模式转变。

  第九条 道路运输营运车辆应当随车携带车辆营运证、客运班车应当悬挂客运线路标志牌。

  道路运输经营者不得转让、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国际道路运输行车许可证、客运班车线路标志牌等。

  第十条 用于道路运输经营的载客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的专用车辆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重型载货汽车、半挂牵引车应当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或者汽车行驶记录仪。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道路运输经营者购买指定的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和汽车行驶记录仪。

  第十一条 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最低限额由自治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确定;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乘客不得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乘车;货主不得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

  旅客运输经营者应当拒绝携带前款物品的乘客乘车;普通货物运输经营者不得承运夹带危险物品的货物。

  第十三条 客运经营者不得擅自拆装、加减座椅或者卧铺。

  第十四条 客运经营者提供服务的车辆类型、等级,应当与所售客票相符。

  第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进站经营,不得在道路运输站(场)外揽客。

  第十六条 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突发事件时,旗县级以上人民*或者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征用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车辆,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服从统一调度、指挥。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全文2

  第二十八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并保障道路畅通。

  第二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公开办事制度,建立举报制度,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查处。

  第三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人员参加,佩戴执法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文明执法。

  道路运输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配备专用的标志和灯饰。

  第三十一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出具《道路运输车辆暂扣凭证》,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对车载旅客改乘其他车辆提供必要帮助,所需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当事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受处理。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接受其他处理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及时退还暂扣的运输车辆;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暂扣的运输车辆,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造成丢失、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内蒙古自治区道路运输条例全文3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做出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一)客运经营者不按照规定悬挂标志牌的;

  (二)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的;

  (三)客运经营者提供服务的车辆类型、等级与所售客票不符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货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客货两用车、摩托车、二轮和三轮电瓶车等车辆从事客运经营的,由旗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按装载旅客人数每人处以50元的罚款,但罚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一级客运站(场)没有配备或者不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的,由旗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道路运输管理费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补缴;逾期未缴纳的,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未按规定进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年度审验的,由旗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营运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结果的,由旗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5000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暂扣车辆的;

  (三)参与或者变相参与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的;

  (四)发现违法行为不依法查处的;

  (五)对投诉超过规定期限未作出处理、答复的;

  (六)刁难当事人、乱收费或者索贿受贿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3篇(扩展2)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3篇

  第一条 为规范我区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使用管理,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加快自治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区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的复函》(财综函(2005)33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方教育附加属地方*性基金,收入实行自治区与盟市按7∶3比例分成,即70%缴入自治区级国库,纳入自治区级财政预算;30%缴入盟市级国库,纳入盟市级财政预算。支出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执行,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条 地方教育附加坚持先收后支的原则。

  第十条 自治区和盟市*门根据当年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完成情况、下年度征收任务和支出重点,编制下年度地方教育附加收支预算。

  第十一条 地方教育附加的使用,由自治区或盟市*门提出预算规模,按照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要求提出资金安排的具体方案,商有关部门后,报同级人民*或行政公署审批。

  第十二条 年度预算执行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实际完成数出现超收(短收)时,由自治区或盟市*门按有关规定追加(追减)预算。

  第十八条 各级人民*要加强对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领导,各级财政、教育、地税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共同做好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各级教育部门要按规定使用地方教育附加,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定期向同级*门和上级教育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

  第二十条 地方教育附加支出,必须按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扩大使用范围,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第二十一条 对挤占、截留和挪用地方教育附加的,由有关单位责令其纠正并限期归还,并追究单位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各级*门要加强对地方教育附加征收和使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要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严肃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3篇(扩展3)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病防治条例全文3篇

  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地方病,消除其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保障和促进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地方病的防治,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方病包括:碘缺乏病、地方性砷中毒、地方性氟中毒、克山病,大骨节病以及自然疫源性鼠疫、布鲁氏菌病。

  第三条 地方病防治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地方病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应当坚持地方病防治与脱贫致富相结合,将地方病防治工作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订防治规划,保证资金投入,并积极组织实施。

  第五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设立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地方病防治工作。

  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地方病防治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 各级人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奉行政区域内的地方病防治工作。

  计划、财政、水利、畜牧、经贸、教育、民政、环保、扶贫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各自承担的地方病防治工作。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地方病防治措施,组织群众开展地方病防治工作。

  地方病病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地方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 各级人民*应当制定有效措施,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科学研究机构和科学研究人员从事地方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

  第二十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病防治任务的需要,设立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

  列入财政预算的'地方病防治专项资金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商同级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使用计划,财政管理部门应当保证地方病防治专项资金按时到位。

  各级人民*应当安排一定数量的扶贫资金、水利资金和民政救济资金,用于地方病严重的贫困地区的改水、移民和困难救助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地方病防治专项资金。

  第二十一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应当加强地方病防治工作队伍建设,对从事地方病防治、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泊区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防护、保健和津贴。

  第二十六条 对瞒报、谎报、故意推迟或者阻碍他人报告地方病疫(病)情和防治基本情况的,由当地人民*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在碘盐加工、包装、运输、经蕾过程中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该盐产品价值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在食用盐市场销售非碘盐或者不合格碘盐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盐业主管部门没收其经营的全部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该盐产品价值三借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对地方病病区改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由当地人民*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虽的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不及时采取措施,造成鼠疫疫情扩散蔓延的,由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措捕旱獭,加工、运输、销售或者收购无检疫合格证明的旱獭及其皮张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处非法财物价值五借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拒绝接受对家畜进行布鲁氏菌苗免疫接种或者拒绝对病畜无害化处理的,由有关行玫管理部门强制执行。对私自贩运、倒卖病畜且产品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二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3篇(扩展4)

——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倡议书的事情愈发增多,通过倡议书可以激起更多的人响应,在最大的范围内引人们起共鸣。为了让您在写倡议书中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校工作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乱扔烟头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要做大量工作。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对子女森林防火的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春游踏青,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征文、黑板报、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董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即:谁烧山,谁坐牢。我校每位同学都是义务消防宣传员,望各位家长要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在全社会要营造一种重视森林防火的工作氛围。

  希望家长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学生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学生引发火灾的事故发生!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的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森林草原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调节气候,减少噪音和预防自然灾害的功能。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好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在此,向三市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理念。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要从我做起,不随意践踏和毁坏一草一木,共同建设和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年来,随着我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森林草原火灾呈现逐年快速递增的态势。因此,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人人参与、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牢固树立文明祭祀理念。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陋*,积极倡导以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网上祭奠等文明、安全、低碳、环保的文明祭祀方式,寄托对逝者的哀思。

  四、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和生态工程项目区,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茬、燎地边等农事用火;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加强对痴呆傻等特殊人员的管理,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或者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牢固树立法制观念。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一)森林防火期间,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未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的;(二)森林防火期间,进入森林防火区的机动车辆未安装森林防火装置的;(三)森林高火险期内,未经批准擅自进入森林高火险区活动的。第五十三条,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部关于**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述标准的规定,第一条【失火案(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述:(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身到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队伍中来,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为共建首都生态安全屏障,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而努力奋斗!

  气温升高,大风天气持续,森林火险等级极高。

全区广大居民:

  为切实做好“端午节”期间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工作,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让全区居民过一个祥和文明的端午节。在此,呼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全区广大居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安全过节。请居民到指定的地点游玩踏青,要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出门必须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带火种入山、不随地烧烤,不要随意折枝、践踏草坪。踏青时请自带垃圾袋,不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包装袋。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不在树木和公共设施上刻画涂抹。

  二、强化森林防火意识。端午节小长假期间,要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防火区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鞭炮、孔明灯,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三、弘扬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文明,弘扬传统文化,通过包粽子、佩香囊、挂葫芦等传统形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利用节日孝老敬老,开展中华文化经典诵读等活动,将节日活动和提升文化修养相结合。

  呼中是我家,文明靠大家。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响应文明过端午的倡议,弘扬民族传统文化,遵守防火防疫各项规定,为我区森林防火和疫情防控做出积极的贡献。

  森林草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为有效防范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在清明节来临之际,特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提高生态安全意识

  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年来,随着全市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大,林区内可燃物急剧增加,火险等级持续升高。全社会要充分认识森林草原火灾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自觉投入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来,形**人参与森林草原防火、人人关注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支持森林草原防火的良好氛围。

  二、践行文明祭祀风尚

  广大市民朋友要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点烛、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方式,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情感融入现代文明表达方式,采取敬献鲜花、家庭追思、寄语信箱、植树祭奠、时空信箱、悬挂丝带、诵读祭文等方式表达对先人的怀念、对生命的尊重和对生活的热爱。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三、形成安全防范合力

  广大市民朋友要加强自我约束,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高火险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谨记“带火不进山、进山不用火”,不在野外吸烟、烧烤、野炊、烤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焚烧秸秆、残膜、垃圾,烧灰积肥、烧荒燎埂,从事其他可能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活动;加强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对特殊群体(痴、呆、聋、哑、精神病人)做好看护、监管,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自觉投身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共同守护青山绿水,建设美丽家园!

尊敬的xxx:

  清明节是人民群众缅怀先人、祭扫坟茔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安,我们向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机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以*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私自组织烧荒、烧田坎等农事活动;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防止小孩玩火引起火灾;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痴、呆、傻及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对因上坟违规用火而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人员将依法受到处罚。

  “绿色金陵寺、*安金陵寺”的建设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努力提高森林防火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齐心协力,群防群治,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绿色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

  春天来临,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春耕烧荒和焚香烧纸等野外用火增多,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了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倡导绿色殡葬、文明祭祀,既确保人们在安全、环保、和谐、有序的环境中祭奠先祖,同时也确保我市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

  *年来我市林业建设蓬勃发展,人居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然而可能由于您的一时疏忽,用火不慎,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失。因此,保护林业生态成果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让我们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争做护绿使者,为我市的生态建设出一份力。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

  上坟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香烛等违规用火行为已成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我们在尊重祭祀*俗的同时,更提倡文明祭祀新风。积极倡导用植树、献花、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文明环保的方式寄托哀思。

  三、加强自律管理,消除火险隐患。

  我们在祭祀活动中要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规定,不携带任何火种进入林区,绝对服从森林草原防火人员的管理,不在林区烧地边草、烧灰积肥、烧垦开荒、吸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对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加强教育引导,对痴、呆、傻、聋及精神病人员加强监管控制,防止因监护不力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全市***员、***、机关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全市人民群众要用文明缅怀、关爱森林草原的实际行动,成为告别陋*的先行者、护绿的带头人,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增光添彩。

同学们: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能够生产木材、竹材、药材和人类生产生活所需物质资源。因此,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

  众所周知,森林火灾是破坏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大敌,是危及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元凶,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祸根。每年,全国因为森林火灾导致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产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因此,预防森林火灾成了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希望我们携起手来模范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定,积极踊跃地加入到森林防火队伍之中来,树立起爱林护林光荣的观念。国庆将至,恰是天干物燥季节,学校团总支要切实做到:

  1、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四不准”规定。即不准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不准在野外点荒火;不准烧田坎、烧田草;不准在山林中燃放烟花、鞭炮。

  2、国庆期间,严防山林火灾发生。在入山林之前不能携带易燃物品,谨防引起火灾。做到人离火灭

  3、请学生不要在野外玩火。

  4、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当地负责人或拨打防火值班电话12119。严禁独自一人扑火,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造成森林火灾,要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

  5、配合学校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请您明白:

  1、造成森林火灾,烧毁他人林木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2、造成森林火灾,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记住我们的忠告,谨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全体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20xx年清明节正值冕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关键期,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倡导绿色、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冕宁县泸沽小学校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发出倡议:

  一、科学祭祀,低碳生活。

  树立科学意识,自觉摒弃焚烧香烛纸钱、冥物等陈规陋*。

  二、绿色祭祀,要环保

  破除祭扫焚烧香烛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旧俗陋*,倡导以鞠躬等环保方式进行祭扫,不搞攀比、不摆阔气、减少浪费,自觉做到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生活,共同维护优美整洁的自然环境。

  三、节俭祭祀,树新风

  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生前孝亲胜于重敛厚葬、移风易俗观念,珍惜关爱眼前的长辈亲人。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亲人逝去后不大操大办、不相互攀比,以节俭的方式寄托哀思。

  四、遵纪守法,安全有序。

  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特别是现在正处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要杜绝野外使用明火,严防火灾和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在缅怀和追思先人时,要保持积极乐观的态度,增强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的意识,共度*安清明。

各位同志们:

  清明节是我国人民缅怀先人,祭扫坟茔的传统节日。受传统*俗的.影响,每年清明节期间,因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屡屡引发森林火灾。20xx—20xx年,我省因扫墓祭祀用火引起森林火灾*75起,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危害。为有效防止清明节期间因人为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确保清明*安,我们向社会各界组织,团体及广大人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大幅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机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以*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俗,树立文明祭扫观,积极倡导植树,插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违规野外用火。加强在校学生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绿色的云南,生态文明的云南需要我和你的精心呵护,行动起来,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民。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

  *年来,在市委、市**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建设,全市生态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居住的环境天更蓝了、景观更美了。

  XX山、XX山是我市两座得天独厚的山体公园,是市民登山健身、休闲、游憩的重要场所,也是重要的生态屏障。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参与及大力支持,佳山、雨山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的可喜成绩,在此向全市人民表示诚挚的感谢!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当前,已到了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秋季枯枝落叶较多,植**枯易燃,森林火险等级急剧升高,连续干旱无雨给森林防火带来了巨大困难,加之每天进入佳山、雨山休闲健身的吸烟市民较多,佳山、雨山森林资源时刻受到威胁,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特向全市人民倡议如下:

  一、认清危害,加强防范。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扑救极为困难,不仅带来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多种危害,而且给国家和集体带来巨大损失。同时失火人要承担刑事责任,对家庭和个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依照《消防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处以警告、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树立“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二、遵守禁令,严控火源。严格按照《马鞍山市人民**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通告》的规定,不在佳山、雨山防火区内祭祀用火、吸烟、野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照明、投放孔明灯及实施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要积极服从护林人员劝导,不态度粗暴、不明知故犯,同时要教育孩子不要在野外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灭森林火灾隐患。

  三、发现火情,及时报警。一旦发现火情,要拨打119报警电话,以便及时组织扑救。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扑火。“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佳山、雨山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各位朋友: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能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美化环境,预防自然灾害。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森林火灾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关键措施和重要手段,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每年的12月1日至来年的5月31日是森林防火期,为此,我们倡议:

  1、禁止在林区及林区周边用火,严格遵守野外火源管理“五不烧六不准”规定。因特殊情况确需用火时,须报呈贡区森林防火办公室审查批准,并要预先开设防火隔离带和有专人负责安全。

  2、在春节、清明节和其他节假日上坟祭祖时,严防山林火灾发生。要改变以往上坟祭祖点香烧纸币、燃放烟花爆竹的陋*,积极倡导用环保、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觉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3、请管好您的小孩和痴、呆、傻病人,不要在林区及其周边玩火。

  4、造成森林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轻重,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和判处有期徒刑等法律制裁。

  5、违反野外用火规定,不管是否造成森林火灾,都将受到处罚和警告。

  6、发现森林火灾,要立即报告社区负责人或拨打xx街道办事处防火值班电话,电话:xxxxx。

  7、*安、和谐、健康是每一个家庭的福祉,请您自觉遵守规定,积极参与我们的倡议。

老师们、同学们:

  森林草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森林草原资源包括林木、草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草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微生物。森林草原具有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涵养水源、减少噪音、调节气候等作用。但是由于人为的破坏,以及不合理的使用,我们的森林草原越来越少,使得许多土地沙漠化,许多野生动植物消失,产生全球气候变暖,人类居住环境恶化等一系列问题。为了切实保护好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努力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环境,我们向全体师生及家长发出倡议:

  一、树立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理念。自觉保护一草一木,不乱砍滥伐林木、开发耕地;自觉做到不捕杀野生动物,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人类共同的朋友。

  二、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草原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暖和异常天气增多,森林草原火灾在我国呈现逐年递增的态势,必须充分认清森林草原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进一步增强参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3篇(扩展5)

——森林草原防火标语优选【5】份

  1、上坟烧纸放鞭炮,引发山火罪难逃。

  2、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重在堵源。

  3、烤火令你暂时一热,火灾让人永久心寒。

  4、上山莫把火源带,青山常绿森林在

  5、森林防火记心上,人人护林理应当。

  6、愿绿色覆盖大地,让火源远离森林。

  7、森林护我家,防火靠大家。

  8、爱草爱花爱森林,无视防火等于零。

  9、消防工作,人人有责

  10、无论春夏秋冬,防火在我心中

  11、火灾起心莫急 湿手捂口鼻

  12、保护森林,“火”速离开。

  13、珍爱森林,防火于未“燃”

  14、全民总动员,防火保安全。

  15、北国之春,无火才美;秋色迷人,有火皆愁。

  16、无论春夏秋冬,防火在我心中。

  17、冬秋草枯树叶黄,护林防火记心上

  18、“林”*“火”为“焚”,一字足以警醒;“心”至“真”乃“慎”,万勿掉以轻心。

  19、森林是地球最美丽的外衣,火灾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

  20、消防连万家,*安你我他

  21、保护森林,造福子孙。

  22、让火患远离森林,让绿色点缀人间。

  23、一份责任心,保住万重山。

  24、星火酿大祸祸及森林,防患须小心心系绿色。

  25、防火意识人人拥有,绿色家园天长地久。

  26、树+树+ … =绿色的家园,火+火+… =沙漠、洪涝+…

  27、烧香烧纸祭先祖,森林防火记心间

  28、火源不入山,森林才*安。

  29、千亩林万亩林,无视防火等于零。

  30、护林如爱家,防火靠大家。

  31、防火需要您支持,森林渴望人呵护。

  32、小小蝼蚁可以蛀毁巍巍长堤,星星之火能够烧掉莽莽林海。

  33、小树成材真不易,用火切莫入林地。

  34、改上坟烧纸陋*,倡植树献花新风

  35、林中无烟火处处山清水秀生态良好鸟语花香,大地有森林年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国泰民安。

  36、植树造林奔小康,森林防火保安康。

  37、人人防火,树树*安;时时防火,国泰民安。

  38、防火常抓,青山常在。

  39、植树种草不防火,年复一年白忙活。

  40、森林无火家家乐,生态优美人人康。

  41、“心”至“真”乃“慎”,万勿掉以轻心。

  42、参天大树几十年,一缕青烟上西天。

  43、秋冬天气干燥,火魔随时来到

  44、火烧森林易,树木成林难。

  45、让心灵的火花绽放,让森林的火花熄灭!

  46、钻木取火,始于文明;玩忽失火,殆于毁灭。

  47、无林夕梦断,有火林焚心。

  48、人人当好护林员,保护绿色大家园。

  49、火灾无情,防火先行

  50、疏忽一时,火光四起,警惕一时,绿树常青。

  51、科技兴林创大业,护林防火献青春。

  52、我来栽树,你来乘凉,大家受益;你也防火,我也护林,绿色永存。

  53、秋冬草木干,防火要当先

  54、草木有意,烈火无情。

  55、生态家园保护好,森林防火少不了。

  56、烟头莫乱扔,防火弦紧绷

  57、远离火患,幸福*安

  58、消防连万家,安全你我他

  59、防火人人抓,幸福你我他

  60、绿色家园是我家,森林防火靠大家。

  1、林海深处有人家,护林防火靠大家。

  2、争当绿色卫士,防止森林火灾。

  3、春风大又草木干,森林防火记心间。

  4、小康路上多栽树,致富途中勤防火。

  5、生态和谐人人创,森林火灾人人防。

  6、科学预防除火患,积极扑救免成灾。

  7、锦绣山河真美好,加强防火要确保。

  8、花红全凭园丁勤,山青要靠护林人。

  9、星星之火,易酿恶果,进山切记,请勿麻痹。

  10、建设秀美山川。

  11、火是森林死敌,预防必摆第一。

  12、见火就查,违规就罚,犯罪就抓。

  13、为了森林草原的安全和您的幸福,请自觉遵守防火制度。

  14、星星之火别小看,疏忽大意可燎原。

  15、野外别玩火,小心烧着它。

  16、防火责任重,一刻不能误。

  17、防火必严,玩火必究。

  18、棵棵大树汇成莽莽林海,星星小火酿成熊熊烈火。

  19、绿水青山,国泰民安;护林防火,责任你我。

  20、**期内气温高,野外用火严禁烧。

  21、非法用火,隐患多多。

  22、时时抓防火,处处保*安。

  23、非法用火要举报,全民监督更重要。

  24、护林防火靠人人自觉行动。

  25、护林防火,利国利民。

  26、森林起火来势猛,赶快报告乡**。

  27、进入林区勿带火,违反规定尝苦果。

  28、多一片葱绿,多一份*安。

  29、久旱风大气温高,野外用火不能烧。

  30、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秀美家园。

  31、森林燃烧蔓延快,打早打了莫等待。

  32、严禁毁林开荒。

  33、严格控制火源,消除火险隐患。

  34、严防森林火灾,保护绿色成果。

  35、满腔热忱抓防火,恪尽职守护家园。

  36、一片责任心,可保万亩林。

  37、齐心协力共建绿色家园,万众一心狠抓森林防火。

  38、进山旅游踏青,不带半点火星。

  39、保护山林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40、入山不带火,在外不吸烟。

  防火人人想,户户都安详

  人人知防火,户户齐欢乐

  消防时时在,安全传万代

  消防进家园,*安到永远

  创业千日难,火烧一日光

  火起于幽微,灾缘于疏忽

  火灾似猛虎,防患于未燃

  客户是上帝,质量是生命,地球是市场,安全是保障

  工作时间注意安全,亲人等你回家团圆

  生产靠安全保驾 生命靠安全护航

  安全意识在我心中,安全生产在我手中

  人生就像一场戏 ,没有安全就没戏

  没有主人翁精神,可悲;没有安全意识,可恨

  感情深,一口闷,酒后上班头发昏;上班之前不喝酒,互相提醒够朋友

  筑安全长城,兴白云经济

  安全警钟时常鸣,防范打锣经常敲

  安全管理扣扣相连,生产效益节节攀高

  分分秒秒珍惜生命,时时刻刻重视安全

  居安思危年年乐,警钟长鸣岁岁欢

  安全意识“得过且过”;危险隐患“得寸进尺”

  安居乐业家兴旺,全力以赴厂繁荣

  危火、危电、危操作,无危不在;细心、小心、责任心,齐心以待

  1、保护森林,造福子孙。

  2、锦绣山河真完美,加强防火要确保。

  3、严管星星火,护好片片林。

  4、点点烟头火,可毁万亩林。

  5、上山莫把火源带,青山常绿森林在。

  6、心燃烧的是活力,

  7、森林如同万宝藏,资源财富里面藏;若是防火不为重,定是富土变穷壤。

  8、森林防火日日讲,森林资源年年增。

  9、巍巍兴安岭青山翠,漫漫防火路职责重。

  10、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

  11、火灾是森林的大敌。

  12、改上坟烧纸陋*,倡植树献花新风。

  13、森林一把火,大地两行泪。

  14、森林如母,育你育我;火灾如敌,害人害己。

  15、森林火灾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国家。

  16、森林是万物之家,森林防火靠大家。

  17、火源不入山,森林才*安。

  18、进山旅游踏青,不带半点火星。

  19、人人当好护林员,保护绿色大家园。

  20、为了森林草原的安全和您的幸福,请自觉遵守防火制度。

  1、半柱香火可烧光万亩绿原。

  2、绿树成荫,景美;好木为灰,心痛。

  3、一根火柴可毁千万棵大树。

  4、森林是地球最美丽的外衣,

  5、十年植树难成林,一朝山火前功弃。

  6、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7、群策群防,森林防火有力量;

  8、枝繁叶茂逾百年,化为灰烬一瞬间。

  9、爱情的火花最甜蜜,森林的火花最无情。

  10、森林如同万宝藏,资源财富里面藏;

  11、千里长堤溃于蚁穴;万顷森林毁于星火。

  12、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

  13、无林夕梦断,有火林焚心。

  14、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森林防火,重在堵源。

  15、灭火,打早打小打完了,事事无患。

  16、林中无烟火处处山清水秀生态良好鸟语花香,

  17、一场大火,化为乌有。

  18、与时俱进兴林业,依法治林抓防火。

  19、千亩林万亩林,无视防火等于零。

  20、若是防火不为重,定是富土变穷壤。

  21、护林木,不吸烟,文明就在你身边。

  22、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

  23、一棵大树可造千万根火柴,

  24、点点烟头火,可毁万亩林。

  25、疏忽一时,火光四起,警惕一时,绿树常青.

  26、万绿成荫久长时,星火燎原一瞬间。

  27、棵棵树木可铸就绿色世界,

  28、森林是美化大自然的天使,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3篇(扩展6)

——森林草原防火灭火总结优选【5】篇

  为深刻吸取森林火灾事故及各地安全生产事故的教训,深入贯彻落实*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州、县相关会议精神,我办齐心协力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力度,按照国县安委会关于在全县迅速集中开展森林防火灭火、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九大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我办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积极参与、认真配合的工作态度,完成了此项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学*

  认真学*了、*期对草原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州委州**、县委县**关于加强森林防火灭火、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视频)会议精神,以及我县安全生产全体会议精神。

  二、排查区域

  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加大我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整治方案要求,我办加强隐患排查力度,主要对单位办公室、仓库及职工住房等地方电线路、对老化线路进行及时修理和更换;通过“两联一进”群众工作的开展,深入基层对群众生产生活区的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排查。

  三、工作开展情况

  (一)各股室认真传达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关于森林防火灭火、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要求;第一时间学*传达并认真贯彻落实***、***和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以及中央、省、州、县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单位一把手要勇于担当负责,担负起保安全,防止火灾的重任。

  (二)重视森林火灾事故易发地监管,积极配合县应急局工作安排,突出对仓库、区、群众居住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排查。确保检查覆盖面100%;确保辖区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彻底解决问题隐患反复发生、长期得不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三)单位主任负责领导要做到亲自过问和督促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开展,及时研究解决森林草原防火灭火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做到具体抓,做好提前安排,督促检查,跟踪落实工作;在重要节点,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重大险情,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部署要求上来。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区域、检查责任和具体工作标准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二)加强舆论宣导社会参与。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舆论宣传资源,对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

  (三)对专项整治行动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五)强化监督考核,严肃责任追究。对大检查和九大专对项整治行动推进迟缓、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股室,要严肃提出批评,督促整改,并给予适当的目标扣分处理。

  进入春防以来,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强基础、明责任、立措施、抓落实,严防死守开展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按照局通知要求,现将防火办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任务指标完成情况

  1、全县共发生一般性火情26起,火灾2起,未发生较大以上森林草原火灾,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下,实现“四个确保”目标;

  2、上半年实现全境禁牧,未发生**事件;

  3、实现森林消防队伍稳定;

  4、完成视频会议中心、指挥中心建设;

  5、各乡镇半专业扑火队建设已于2月底前全部到岗到位;

  6、编发《护林防火简讯》18期,市级以上稿件17篇,县级稿件17篇。

  二、春防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面安排部署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全县果断出台一系列过硬措施安排部署防火工作,先后召开防火专题会议3次,调度会议3次,下发防火文件26个,防火指令4个,领导批示6次,通过县领导督查、乡镇及县直单位落实宣传和包保责任、督导组明察暗访、专业扑火队靠前驻防等,有效遏制了火情、火灾高发态势。

  (二)加大防火资金投入力度。县财政投入50余万元,用于加强乡镇季节性专业扑火队伍建设,建立3处森林火险因子采集站,完成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中心建设,组建北斗防火指挥系统。

  (三)大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采取多手段、多形式开展防火宣传教育。春防期间,全县出动宣传车辆达到2500余辆次,张贴发放《封山防火公告》1.2万份、宣传单27万份,刷写防火标语5600余处,新建或翻新固定宣传碑牌110块,插防火旗1400余面,悬挂防火横幅950余面,防火培训5000余人次、上防火课350余课时,村级广播喇叭重点时段宣传,护林员手持播音喇叭宣传防火。

  (四)严格控制野外火源管理。落实县、乡(镇)、村、组、户防火责任体系,263个县直防火包村工作组驻村开展防火工作,3789名国民营护林员佩戴标志上岗巡护,望火楼人员全部到岗到位。各乡镇、街道办、国有林场逐户、逐矿签订《森林草原火险隐患清理责任书》,对存在森林火险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加大违法野外用火打击力度。县森林***开展“鹰眼”专项行动,“重拳出击、高限处罚”。县电视台配合森林**侦破火案,跟踪报道,处理一起,曝光一起。春防期间,查处违法野外用火行为52起,行政处罚23人,行政拘留29人。

  (六)强化各类扑火力量应急备勤。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靠前驻防,大窝铺林区老杖子驻扎20人、张营子驻扎8人,大石湖林区林场驻扎18人,七沟林区林场驻扎8人,县城大队备勤83人;乡镇、林场半专业扑火队达到610人,各乡镇季节性专业扑火队达到240人;村级义务扑火队达到2700人。各类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进入春防以来,对车辆、机具和通讯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24小时备勤值守,全面进入临战状态。

  三、存在问题

  1、群众烧茬子、燎地边和上坟烧纸等陈规陋*在短时间内,还难以改变,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2、民营林地的防火管控措施还没有落实到位,林主防火责任意识不强,依赖和侥幸心理严重。

  3、民营护林员待遇偏低,不能充分调动其应有的积极性。

  四、下步工作重点

  1、加强宣传教育,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手段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对偏远林区、村庄、沟沟岔岔宣传巡护到位,大造声势、造大声势,不留盲区死角。

  2、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推进“五清工作”,将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山头地块,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3、加强检查督促,特别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落实专人监护。督促各乡镇、国有林场加大巡护力度,严防火种入山,对违规用火者,严肃处理。

  4、切实落实十户联防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拓宽联防的形式和内容,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信息交流,实现群防群治,齐抓共管。

  5、积极筹备秋冬全县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

  一、20xx年秋季防火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精神

  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为宣传落实会议精神,我县于9月29日召开20xx年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议,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制定印发了多伦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进入防季防火期的通知》,要求全县防指成员单位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积极消灭”的防火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机制体制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防扑火队伍建设,加大防火宣传力度,提升全民防火意识,切实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建立健全防火组织机构和队伍,落实防火责任制

  1、建立健全各级防火组织机构和扑火队伍。目前全县设有县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1个,乡镇级防火指挥部5个,村级防火指挥部65个。今年春季县防火办利用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的管护费,组建了1支15人的专业扑火队,统一集中住宿,半军事化管理,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组建了12支半专业化扑火队共301人,各行政村组建了65支群众性扑火队伍共768人,**锡盟森林支队已于9月15日派驻20人来我县靠前驻防。

  2、制定制度,落实责任。我县根据防火工作实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昼夜值班、领导带班、车辆待命、防火通讯等各项防火制度,保证信息、政令通畅。同时,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实行防指成员、各科局领导、乡镇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落实属地责任,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

  (三)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按照我县制订的《多伦县20xx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培训工作方案》要求,对全县防火宣传工作做总体安排部署,突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及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一是与农民和野外作业人员签订防火责任书、责任状,向农民发放《防火公约》,向野外作业人员发放《防火宣传单》、向乡(镇)、村两级**、林场、工矿企业等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常识》、《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目前已出动防火宣传车30多台/次,出动人员220人/次,发放各类防火单40000余份。二是在重点防火区域的主要路段和风景区设置防火警示牌、悬挂防火警示旗,加强对进入草原和林区人员的宣传教育,确保防火工作的长效性,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森林草原防火浓厚氛围,目前在防火重点区及主要路段悬挂防火旗帜5000余面。三是制作防火警示教育专题动漫片。利用各种手段使防火知识进农户、进社区、进课堂,营造了人人讲防火,人人抓防火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了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自觉性以及防灾避难能力,做到了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四)重视火源管理,降低火险隐患

  1、抓重点区域火源管理。随着我县生态环境不断好转,高火险等级面积越来越大,防火重点区域不断扩大。对此,我县重点加强重点火险区、基层薄弱地区、围封禁牧区、退耕还林区、公益林管护区、沙源治理区、百万亩樟子松基地建设项目区的防火管理,按照领导干部责任区域包片分工,严格检查管理。

  2、加强火源管控,在滦河源森林公园入口、四道河口与克旗交界处、510国道与蓝旗交界处、510国道与一号沙带穿插公路交汇处、大河口乡**东510国道与314乡道交汇处、大河口乡百万亩樟子松项目区泉子头入口处共设立6个固定检查站,每个检查站安排1-3人上岗,严格检查过往车辆和人员,严禁火种进山。

  3、林业局重点做好三林场、南林场、蔡木山自然保护区、国营苗圃、滦河源国家森林公园等重点区域的火源管控,并设立了防火检查站,加强对流动人员、车辆的防火检查。

  4、**交警大队、交通局对过往我县运输易燃、易爆车辆及运煤、拉运草车辆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防止了运输车辆跑火引发火灾,同时,加强对司乘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

  5、民政局派遣本单位人员对两个公墓开展巡查,同时加强对公墓管理企业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加强巡查检查工作频率,利用各种有效手段引导广大群众开展生态祭祀、文明祭祀,坚决杜绝上坟烧纸引发火情。

  6、供电局针对高压线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输电线路巡视管控,同时督促通讯、铁塔公司等各专线、专变用户认真落实防火协议规定,谨防火灾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完善防扑火预案,提升应急防控能力。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防扑火应急防控能力,我县及时修订完善森林草原防扑火应急预案,组织整顿好扑火队伍,配备防火机具,遵守各项防火制度,落实防火措施。加强各半专业扑火队伍的培训演练,各扑火队伍都处于临战状态,维修好各种扑火机具、通信工具、贮备好防火水车扑火油料,合理部署扑火力量,做到人员、任务、扑火工具“三落实”,一旦发生火情,各级领导及时赶赴火场,组织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之目的。

  二、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除了散发宣传单、悬挂防火警示旗外,还要在交通要道、工矿区和林业项目区树立醒目的大型防火宣传牌,要充分利用新媒体使用人群广传播速度快的特点,下大力开展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一步压实防火责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要求,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的各项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属地责任,必须做到责任明确、任务到人。

  3、加大火源管控力度,特别要加强对涉及森林、草原的电网的管理力度,对输电线路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护检查,需要更换的设备要立即更换,有故障隐患的要立即排除,并对野外变压器的跌落式熔断器方圆4米内开设防火隔离带,努力将供电线路带来的火险隐患降到最低。

  4、加强专业扑火队伍的建设,*一步完善集中食宿用房和运兵车辆,加强队伍的训练和演练,以提高应急扑救能力。

  5、加大秋季防火督促检查力度,主要是督查各乡镇后一阶段防火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乡镇区域内的野外施工单位、矿山企业、电网路线、防火检查站人员在位情况进行严格检查,真正杜绝一切火险隐患,确保今秋全县防火工作不出现大的问题。

县护林(草)防火办公室:

  为了检查我乡护林(草)防火工作,我乡于*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成立自查小组,深入各村组、农户家中对本年度护林(草)防火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经自查已全面完成了20xx年度护林(草)防火工作,现将我乡20xx年度护林(草)防火总结如下:

  我乡境内森林覆盖面积达23.8万亩,做好护林(草)防火工作,对保护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年来,乡**与林业主管部门加强合作,密切配合,狠抓宣传教育、制度建设、责任制落实和防火期值班等工作,使全乡未发生火警火险事故,护林(草)防火成效显著。

  一、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增强护林(草)防火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去年10月份,乡**与乌鞘岭林场积极协调,联合召开全乡护林(草)防火动员大会,传达了市县护林(草)防火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乡护林(草)防火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搞好护林(草)防火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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