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荷花有感合集十篇

首页 / 文库 / |

  读荷花有感 1

  读罢孙犁的《荷花淀》,就仿佛有一股清新的泥土气息朴鼻而来,一幅幅淡雅、幽静的画面展现在眼前,使人感到“诗体小说”的诗意:用诗一样的语言,创造了诗一样的意境。

  作品第三节,写水生嫂深夜编*。“她坐在一片洁白的雪地上,也象坐在一片洁白的云彩上”。两个比喻,既写出了夜的深远,又表现了水生嫂勤劳、朴实的品质。作者让画面随人物的视线推移:“她有时望望淀里,淀里也是一片银白世界。水面笼起一层薄薄透明的雾,风吹过来,带着新鲜的荷叶荷花香”。写银白的淀,使画面淡雅,写轻纱般的'雾,又使画面静中有动,而荷叶荷花香更使这宁静优美的意境增添了色彩和质感,这是作者通过周围的景物抒写了自己美好的感情、愿望和理想。不仅如此,这幅画还隐寓着作品中人物的心理。景色是*静优美的,而水生嫂的心情却不*静。夜这么深了,丈夫还没回来,她正在焦急地在等他呢。可见水生夫妇的笃深情意和恩爱,这与后面描写夫妻话别场面相照应,突出了人物性格的形成和发展,表现了水生嫂对和*生活的向往。可是,日寇的侵略破坏了这美好的生活,这就奠定了水生嫂最后决定参加抗日斗争的思想基础。这一段的景物描写把写景、抒情、心理刻画融合在一起,象一曲随风飘来的乐曲,又象涓涓流水奏出的完整的乐曲,有情有景,情景交融,言尽而意无穷。

  

  读荷花有感 2

  “荷花从不孤傲,要开就是满池满塘。。。。。。”这使我觉得荷花是那么合群。古语说: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做人也应这样。记得有一次,我语文测验是全班第一,就得意极了,心想:哈哈,真好,这回又是第一名了。放学后,老师要我帮助不及格的同学学*,我有些不原意,心想:她自己不会学*吗?老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说:“你要知道,独枝花开不是春,许许多多花在一起开,开得才灿烂。”我觉得很有道理,便把老师那番花牢牢地记住,鞭策自己。当那位同学在我的细心帮助下,学*成绩由中下进入中上时,那种满足感,真是难以形容。

  “荷花也不娇贵,只要有泥土和水,它就能生长。。。。。。”啊!原来荷花有这么强的生命力。我学会了《种子的力》这篇文章,文章中讲到种子有超人的生命力,我觉得荷花的生命力并不比种子差。

  “荷花豪无私心,她把自己的根、茎、叶、花、果实。献给人类。”的确,我也有这样的感觉。荷花一生出来,人们就可以用它煮凉汤,而且营养价值很高。

  读了《荷花》这篇文章,使我得益不少。文章中的`荷花和实际生活中的荷花是相同的,它们都有者不孤傲、不娇贵、毫无私心的品格。

  读荷花有感 3

  今天,我读了这篇短文。荷花那不孤傲、不娇贵、毫无私心的品格深深地感动了我。

 “荷花从不孤傲,要开就是满池满塘......”这使我觉得荷花是那么合群。古语说:,百花齐放春满园。做人也应这样。记得有一次,我语文测验是全班第一,就得意极了,心想:“哈,真好,这回又是第一名了。”放学后,老师要我帮助不及格的同学学*,我有些不愿意,心想:“她自己不会学吗?”老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说:“你要知道,独枝花开不是春,许许多多花一齐开,开得才灿烂。”我觉得很有道理,便把老师那番话牢记心上,鞭策自己。当那位同学在我的细心帮助下,由学*成绩中下进入中上时,那种满足感,真是难以形容。

  “荷花也不娇贵,只要有泥土和水,它就能生长......”啊!原来荷花有这么强的生命力。我学了这篇文章,文章中讲的是种子有超人的`力,我觉得荷花的生命力并不比种子差,记得有一回,我在姨妈家拿了一些荷花回家种,头两天,我挺有精神细心照管它,但时间一长,就没怎么理它了。一个月过去了,那荷花竟长出了小花蕾,我真惊讶。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那是荷花有着极强的生命力的缘故。

  读了《荷花》这篇文章,使我得益不少。文章中的荷花和实际生活中的荷花是相同的,它们都有着不孤傲、不娇贵、毫无私心的品格。

  读荷花有感 4

  今天,我读了《荷花》这篇短文。荷花那不孤傲、不娇贵、毫无私心的品格深深感动了我。“荷花从不孤傲,要开就是满池满塘……”这使我觉得荷花是那么合群。古语说: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做人也应这样。

  记得有一次,我语文测验是全班第一,就得意极了,心想:“哈,真好,这回又是第一名了。”放学后,老师要我帮助不及格的同学学*,我有些不愿意,心想:“她自己不会学吗?”老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说:“你要知道,独枝花开不是春,许许多多花一齐开,开得才灿烂。”我觉得很有道理,便把老师那番话牢记心上,鞭策自己。当那位同学在我的细心帮助下,由学*成绩中下进入中上时,那种满足感,真是难以形容。 “荷花也不娇贵,只要有泥土和水,它就能生长……”啊!原来荷花有这么强的生命力。我学了《种子的力》这篇文章,文章中讲的是种子有超人的.力,我觉得荷花的生命力并不比种子差。记得有一回,我在姨妈家拿了一些荷花回家种,头两天,我挺有精神细心照管它,但时间一长,就没怎么理它了。

  一个月过去了,那荷花竟长出了小花蕾,我真惊讶。读了《荷花》这篇文章,我才知道那是荷花有着极强的生命力的缘故。 “荷花毫无私心,她把自己的根、茎、叶、花、果实……献给了人类。”的确,我也有这样的感觉。荷花一生出来,人们就可以用它煮凉汤,而且营养价值很高。 读了《荷花》这篇文章,使我得益不少。文章中的荷花和实际生活中的荷花是相同的,它们都有着不孤傲、不娇贵、毫无私心的品格。

  读荷花有感 5

  课后,回班级了解一下,喜欢荷花吗?喜欢。为什么?因为图片很漂亮!贴荷花很有趣!还有两个孩子至始至终都不喜欢荷花。哎,可悲!哪怕喜欢,也不是因为语文的魅力。

  原以为可以信心百倍地面对这堂课,结果却令我瞠目结舌。为什么会出现截然相反的两种课堂效果呢?细细想来,短短的四十分钟,我让学生又贴荷花又表演,还看录像,他们被这些眼花缭乱的外在形式弄得心浮气躁,眼睛看似睁得挺大,却感觉不到思索的目光;读得挺美,却听不出心动的声音。自以为凭着第一次成功的经验就能独当一面,可是当孩子沉默不言时,我却不能立刻想出对策,只能机械地一遍又一遍地读课文;当孩子的回答偏离了预设的轨道时,我还是只能一遍又一遍地读课文。回想当初,新课程的理念正如一阵春雨下遍这方贫瘠的土地,干涸的我恨不得一夜之间吸收所有的甘甜雨露,多元化理解、个性朗读、自主合作探究的.学*方式一古脑儿,全都想用进这堂课。然而孰知,三年后,早已适应了新课程的孩子们哪里经得起这番折腾?

  针对第二次的失败,我又重新调整教案:删去了看录像的环节,把时间充分用在对白荷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儿全部展开了,露出嫩黄色的小莲蓬。有的还是花骨朵,看起来饱胀得马上要破裂似的。这一重点句的朗读、感悟上。于是,两天后同样在多媒体教室,面对着另一个班的孩子,我又第三次上了《荷花》一课。

  满心欢喜地认为这次胜算无疑,可偏偏却事与愿违。课始,也许是我急着要体会重点句,所以在整体感知这个环节上处理得草率了些,没有将学生感知的点聚拢来理清文章脉络,影响了对整篇课文的把握。同时,展示荷花美丽这一过程又一次出乎意料之外,尽管我一再提醒边读边用身体语言展现荷花美丽的姿势,可这个班的孩子似乎充耳未闻,只衷情于读。无奈,感悟就在这一遍又一遍反反复复的朗读中结束!

  课后,一个人静静地回顾前前后后这三堂课,发现不仅是孩子变了,连我自己也变了。

  记得,三年前第一次上这一课时,我欣赏了大量的荷花图片及相关的文学作品(如朱自清的《荷塘月色》等),当时真的被这脱俗的凌波仙子所吸引。而今,这些心境早已随风逝去,这两次上课前没有细细地回味课文,也没有查阅相关资料,更没有被美文陶醉,由于我自身情感准备不足,又怎么能激情饱满地引领孩子走进文本呢?的确,正如窦桂梅老师所说:情感不是轻易可以做出来、演出来的,它是内心充盈时的自然外溢。事后,又了解到新课程一、二的教材中也曾有过《荷叶圆圆》、《夏夜真美》这类同样内容的文章,现在孩子们对荷花的认识已远远超过了三年前的孩子们,他们对文本的情感基调也早已超越我的预设。是啊,师生与文本的情感没有达到同步,又怎能奏出课堂教学那和谐的旋律呢?

  三次上《荷花》,让我深深地体会到:仅仅有份好教案是不够的,再好的教学设计也不可能是一把尚方宝剑,更不可能一统天下,因为时代在变、学生在变、自己也在改变。所以我们不仅要备教材、备学生,还要备老师,更要灵活地处理课堂生成。

  读荷花有感 6

  今日,我读了《荷花》这篇短文。荷花那不孤傲、不娇贵、毫无私心的品格深深地感动了我。“荷花从不孤傲,要开就是满池满塘……”这使我觉得荷花是那么合群。古语说: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做人也是一样。记得有一次,我语文测验是全班

  第一。就得意急了,心想:“哈,真好,这回又是

  第一名了。”放学后,老师要我帮助不及格的同学学*,我有些不愿意,心想:“她自己不会学*吗?”老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说:“要知道,一枝花开不是春,许许多多的花开,开得才灿烂。”我觉得很有道理,便把老师说的话记在了心上,鞭策自己。当那位同学在我的`帮助下,成绩提高时,那种满足感,真是难以形容。“荷花也不娇贵,只要有泥土和水,那就能生长……”啊!原来荷花有这么强的生命力。我学了《种子的力》这篇文章,文章讲得是种子有超人的力,我觉得荷花的生命力并不比种子差。记得有一次,我在姨妈家拿了一些荷花种,头两天,我细心的照料它,后来,就没理她,一个月过去了,没想到竟长出了小花蕾,我真惊讶。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那是荷花有着极强的生命力的缘故。“荷花毫无私心,它把自己的根、茎、叶……全部献给了人类。”的确,我也有这样的感受,荷花一长出来,人们就可以用它煮凉汤,而且营养价值很高。读了《荷花》这篇文章,使我得益不少。文章中的荷花和实际的荷花是相同的,它们都有着不孤傲、娇贵、无私心的品格。

  读荷花有感 7

  短暂的寒假生活中,课外书使我的假期充满了书香色彩。叶圣陶专辑《荷花》里的《蚕》给我深刻印象:吐丝的时候,蚕昂起了头上下摇动,丝就从它的嘴里出来,本来是两缕,离了嘴才合成一缕,围绕着蚕身,渐积渐厚,结果成为椭圆形的,稍微有点弹性的茧。蚕的乐于奉献让我想到了外婆,想到了外婆的手。

  外婆有双勤劳能干的手。初夏播种,秋天收获,家里的几亩地被管理得生机勃勃,井井有条。劳作时,外婆手上常常会扎有刺儿,她从来不喊疼。外婆种的稻米做饭特别香甜,连邻居阿姨都赞不绝口,大老远的开车从上海赶回来买。青菜、番茄、香瓜、长豆、大蒜、马兰、韭菜、黄瓜……一年四季,外婆的菜园里蔬菜瓜果不断,鲜嫩肥美,令人垂涎。外婆的手让我羡慕。

  外婆有双护老爱幼的手。太爷爷生了五个孩子,能常回家照看的只有外婆。每周外婆回老家一两次,帮着太爷爷烧洗收拾。有一次下雷暴雨,太爷爷摔到水沟里,电话一来,外婆二话没说直奔老家而去,用三轮车送太爷爷上医院看病挑针头,才使太爷爷转危为安。太爷爷夸外婆:“儿媳妇比女儿亲。”我和姐姐是一对双胞胎姐妹,自从我俩出生后,外婆的手更没有停歇的时刻。那时候,我们特能吃能喝能拉,外婆给我俩泡奶粉、换尿布、洗衣服,而且一来就要俩。洗衣服,外婆还讲究,说洗衣机洗不干净,总是用手擦肥皂搓洗。肥皂伤手,外婆的手都脱皮了。记得我刚蹒跚学步,就自作聪明地搬张凳子垫脚,去饮水机前倒水喝,结果烫伤了手。一晚上,外婆都没有合眼,用她温暖的大手托举我的小手,生怕被子伤到我的皮肉留下疤痕。外婆的手该多酸多麻啊,现在想起都有流泪的感动。外婆的手令我钦佩。

  外婆不正是一条为家、为家人默默奉献的“蚕”吗?今年的三八妇女节,我要买一支护手霜送给您,滋润那双手。看,外婆的手越来越粗糙,越来越苍老,毛乎乎,黑黝黝,长满了皱纹,结满了老茧,裂满了小口子,甚至贴着创口贴,却是一双我最爱的手,一双世间最“美”的手。外婆的手叫我难忘,现在,将来,永远……

  读荷花有感 8

  假期我阅读了一本以描写抗战时期的大背景下的冀中人民生活为主题的书——孙犁的《荷花淀》。这本书是作者的代表作,他的写作风格颇具冀中地区的特色。全文充满诗意,被称为“诗体小说”。在激烈残酷的抗日战争这样一个关系着民族存亡的大背景下,小说选取小小的白洋淀的一隅,表现农村妇女既温柔多情,又坚贞勇敢的性格和精神。在战火硝烟中,纯美的人性、崇高的品格,像白洋淀盛开的荷花一样,美丽灿烂。

  在这本书中,作者在“水生嫂”这一角色上的描写很多,水生嫂乐观向上、勤劳善良。而以她为代表,书中许多冀中地区的妇女皆是如此,书中前几章就充分体现了她们的品质。以水生嫂为例,她的丈夫水生要去参军抗日,她虽舍不得丈夫去吃苦,但她懂得“舍小顾大”,

  她对水生和家的爱是小,冀中乃至国家的安危是大。于是她毅然给丈夫收拾了行李,送他参军。

  作者笔下的白洋淀妇女不仅善良朴实、顾大体,而且也是坚强、勇敢、聪明、爱国的。水生和白洋淀其他男人参军不久,水生嫂便和其他妇女一起划着小船去看望他们。但在返回途中遇见了敌人,她们熟悉地形,在广袤的白洋淀里弯弯绕绕,甩掉的敌人。最能证明她们坚定沉着、视死如归的`,还是她们自己说的那句话:“敌人若是追来了,绝不投降,宁可跳下水!”冬天,她们还学会了射击,拿着枪,组成自己的队伍,来回巡视……

  她们还心灵手巧、勤劳能干。书中开头几段描写了水生嫂编*子的情景,先是美丽的白洋淀风景的描述,引人入胜,然后又写:“不久,她身下就铺了一大片*子,她像坐在一片洁白的雪地上,也像坐在云上。”以景衬人,在美丽祥和的叙述中,将白洋淀妇女的勤劳、聪慧表现出来了。

  《荷花淀》虽然描写的是抗日战争中人民的生活,但并没有让人感受到战争的残酷无情,没有那些鲜血淋漓的场面。而是更多的描绘的人民的朴实生活,以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给我们展现了一幅美丽的山水人文画。而作者也通过描写水生嫂等人物在抗日战争中的变化,从侧面展现出中国人民抗日的坚定信念和勇于牺牲的大无畏精神。完美演绎出抗战时期人民“心向往未来,永远朝胜利”的美好愿望,歌颂了包括这些妇女在内的千万抗战民众热爱家乡、热爱祖国、热爱生活、渴望和*的满腔热情和激扬于他们心中的爱国主义精神。

  读荷花有感 9

  今天,我读了这篇短文。荷花那不孤傲、不娇贵、毫无私心的品格深深地感动了我。

 “荷花从不孤傲,要开就是满池满塘......”这使我觉得荷花是那么合群。古语说:,百花齐放春满园。做人也应这样。记得有一次,我语文测验是全班第一,就得意极了,心想:“哈,真好,这回又是第一名了。”放学后,老师要我帮助不及格的同学学*,我有些不愿意,心想:“她自己不会学吗?”老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说:“你要知道,独枝花开不是春,许许多多花一齐开,开得才灿烂。”我觉得很有道理,便把老师那番话牢记心上,鞭策自己。当那位同学在我的细心帮助下,由学*成绩中下进入中上时,那种满足感,真是难以形容。

  “荷花也不娇贵,只要有泥土和水,它就能生长......”啊!原来荷花有这么强的生命力。我学了这篇文章,文章中讲的是种子有超人的力,我觉得荷花的生命力并不比种子差,记得有一回,我在姨妈家拿了一些荷花回家种,头两天,我挺有精神细心照管它,但时间一长,就没怎么理它了。一个月过去了,那荷花竟长出了小花蕾,我真惊讶。读了这篇文章,我才知道那是荷花有着极强的生命力的缘故。

  读了《荷花》这篇文章,使我得益不少。文章中的`荷花和实际生活中的荷花是相同的,它们都有着不孤傲、不娇贵、毫无私心的品格。

  读荷花有感 10

  荷花,有令人一见倾心的美貌;有清新淡雅的芳香;还有色彩缤纷的美丽。

  《荷花》这篇文章既写出了荷花的美丽,还写出了作者思乡的心情,“在初识的那一次就是一见倾心,不忍离去”作者的这种感受,我们又怎么会没有呢?那种纯洁,仿佛荷花就像仙女一样,十分神圣。

  读到这里,我觉得荷花很幸福,因为它做出了奉献,为人们带来愉快的心情与美丽的环境,我还想到了河流、小鸟、蜜蜂、粉笔和落叶等为人们做出的奉献,它们也是幸福的。

  河流的幸福,在于提供水源,进行水力发电,输送到千家万户。洗涤衣物,为人们带来美好的生活。所以,河流欢乐地向前奔跑。

  小鸟的幸福,在于每天欢快地歌唱,为大树消除害虫,给美丽的大自然带来生机。所以,小鸟在枝头放声高歌。

  粉笔的'幸福,在于让老师在黑板上写下清楚的笔迹,让同学收获更多的知识。所以,粉笔与黑板谈心事。

  落叶的幸福,在于当秋姑娘来临时,投入大地的怀抱,化为营养,滋养大树。所以,落叶在风中欢快地歌唱。

  蜜蜂的幸福,在于每天辛勤地劳动,努力采集花粉,酿出香甜可口的花蜜。所以,蜜蜂欢快地在花丛中翩翩起舞。

  ……

  所以,幸福,不在于取得,而在于奉献。奉献,方使心灵丰满而充实。我们应该学*它们,在学*、生活中做到为他人无私的奉献,这样才能使自己更加幸福。


读荷花有感合集十篇扩展阅读


读荷花有感合集十篇(扩展1)

——读《匆匆》有感_合集十篇

  读《匆匆》有感_ 1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是啊!为什么,为什么,我们的日子会一去不复返呢?这是一个无法解答的问题!

  聊天时,日子会从我们的嘴边过去,看电视时,日子会从屏幕上溜去;散步时,日子从双脚下过去。啊!日子!啊!时间,你为什么不在走慢些!

  要是日子都走慢些,或虽去但可以复返的话,那是多么美好!可是日子一天就是一天,一秒就是一秒,从不退缩,一直勇往直前不回头。

  时间是公*的,但更要追求做事效率,在同样的时间里谁做的事情多,谁的成就多,谁就抓住了时间,他不仅没有虚度光阴,虚度年华,而且成了时间的主人。

  时间是效率,更是生命,当伤者,当病人,需要救治,医生必须抓紧时间,争分夺秒,病人的生命掌握在医生的手中。

  岁月如梭,每个人都应当珍惜时间,好好学*,好好工作,每天都应当问一问自己今天做了什么?

  作为学生,作为祖国未来的创建者,我们更应珍惜光阴,学*更多的科技知识,才能把祖国建设的兴旺发达。

  时间处处都在,时间处处都有,但每一天都要问问自己,我做了什么,我学了什么,我留下了什么?

  读《匆匆》有感_ 2

  时间匆匆,如朱自清说的那样:日子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时间的流逝让人丝毫没有感觉,但它却实实在在的在人们的不经意间流淌走了,没办法挽留也没办法阻止。我们能做的只有:珍惜每一分每一秒的时间,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不让自己有后悔、抱怨的时候。

  时间的来去,我们似乎永远也始料不及,一不留神就瞬间飘逝,那些时间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了,来去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不管我们干什么事情,时间都在逝去,不可能有一刻停止,时间来去匆匆,从饭碗里划过、从笔尖上流过、从鞋子旁穿过、从事思绪里溜过......它就是这样悄然无息的四处消失。

  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地回去罢?来到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我不能一点儿贡献也没有啊!我必须留下生存过的痕迹,生存的价值,不然,我为何来到这世界呢?

  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时间更不会等我们,它是死的,而我却是活的,它是那么珍贵,所以我更要抓紧一分一秒,更快、更好、更认真地完成每一件事。

  读《匆匆》有感_ 3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时朱自清在匆匆里写的一段话。

  我们没有想过自我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恐怕没有过。我们甚至还幻想着,有一天,自我能够长大,不再听妈妈的唠叨,不再受学校的管制,想玩电脑就玩电脑,想看电视就看电视,不再写作业,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是幻想归幻想,现实的生活我们还是要应对的。

  也许我们都想长大,可是等到长大的时候,却又想回到童年。如果问起家里的长辈,她们都会说:“人这一辈子过得很快,你还小,等你到了我这个岁数自然就明白了。”

  如果有一天,当你失去一个亲人时,在心痛之余,你会对“时间匆匆”这个词有更深的了解。我在X年的时候,我的太爷爷过世了。太爷爷生前是一个庄重而慈祥的人,他写的一手好字,文章写得也不错,经常给报社写文章,文章也经常被刊登。他用自我的双手创造了烟草公司,给儿女留下了一份家业,公司的所有人对太爷爷的评价都很不错。

  在太爷爷过世之后,我经常不甘心地问妈妈:“人去世之后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吗”“唉—能有什么呀”妈妈经常用叹息回答我。应对“死”这个字,很多人都很害怕,但,我却不怕,我很*静。因为,我明白自我将来也会有那么一天。

  所以,珍惜时间,把自我完美的一面留给世界。

  读《匆匆》有感_ 4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如果今天的时光逝去了,它明天还会再来与我们相会吗?

  古往今来,无一人不感叹时间的短促,忆往昔,从孔夫子的“逝者如斯夫。”到曹操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再看看今朝,各种各样的关于光阴流逝的描述,人们都是那样的害怕时间流逝,但是很少人会像朱自清那般用这种富有节奏性与内涵的散文来表达自己在犹豫、徘徊中眼看着时间白白流逝而不甘沉沦的情感。

  太阳他有脚啊!轻轻悄悄的挪移了,我也茫茫然的跟着旋转。人们刚开始做一件事时,都是拍着胸脯信心满满地说:“今天一定完成!”可是真到今天结束的时候,总是把那些没做完的事推向明天,我想对你们说:“难道你们今天真的就要让剩下的时间白白流逝吗?”这不禁让我脑中浮现出一排一排的诗词“今日复今日,今日何其少!今日又不为,此事何时了?”“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

  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就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得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着的手边过去。是呀,每当一个人发现时间去的匆匆时,已经是无奈与后悔莫及了,在那些年本可以完成的事情,但让他们白白擦肩而过,回想起来还真是可惜,再看看现在,虽然已经知道了时间流去匆匆,但是因为自己在徘徊和犹豫的中间,也是无能无力。

  在逃去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世界里的我能做些什么呢?我也如同作者一样,在这飞快逝去的时间里和这个大千世界中,渺小的我还能去完成些什么呢?能有什么做为呢?的确实十分不甘心啊!

  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何曾留着像游丝样的痕迹呢?哎,作者遗憾自己不能在这个世界中不能留下像游丝样的一点点痕迹,抱怨自己为什么不能给这个世界上留下些什么东西,我也十分地表示遗憾与同情,作者不能在世界上留下痕迹,是因为他没有时间,但是同学们,我们可是祖国的花朵啊,我们有时间去创造自己的未来,为这个世界留下痕迹啊!同学们,你们要时刻的记住:“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啊!”

  光明走了,有再拂晓的时候;天空阴暗了,有再晴朗的时候;青草枯萎了,还有重新再绿的时候,但是,聪明的同学们,我们的时间一去是不会复返的啊!

  时间是一种很玄的东西,说多它不多,说少也不少,只用真正用心的去对待他的人,才会有所成就。

  读《匆匆》有感_ 5

  今日,我又细心地把姐姐给我的书读过一遍,在其中朱自清老先生的短文《匆匆》最令我令人难忘。

  《匆匆》一文写的情深意切,颇具生活哲理,使我进一步感受到岁月确实从我手上消逝。

  文章内容一开始,创作者就应用长度一致,节奏感齐整,对仗工整的排比句,叙述表明时节交替的景色,也表明了文中的管理中心岁月流逝。

  在阅读文章中,使我意犹未尽的语句是“我禁不住头涔涔而泪潸潸了。“是啊,别说寸阴短,就是很难再得。仅有珍惜时光,认真工作,才不容易“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当读到我发现他去得很匆忙,伸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的手头过去了。天黑了时,我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的身上越过,从我脚边飞到了。”读这种句子时,我禁不住对创作者的书写高超而觉得五体投地创作者将時间、时光艺术化,把原本看不到、触不到也嗅不上的抽象性时间转化为诸多实际可感的品牌形象,表明時间和大家人们亲密无间,一眨眼却又无声无息。

  在岁月流逝的全过程中,朱自清老先生的诸多语调都和“匆匆忙忙”二字密切相关。细致的描绘了时光流逝的足迹,表述创作者对岁月流逝的无可奈何和痛惜。随后,写自身的八千好几个日子悄无声息的消逝了,表述创作者的无尽感叹。然后创作者用细致而与众不同的画笔,根据多种多样修辞手法,实际写成日子如何匆匆忙忙和转眼即逝的。最终,创作者写成自身对人生道路的思考,反躬自问:“在逃回如飞的日子里,在千门万户的全球里,我可以做些什么?”真切的表述创作者对岁月的无尽恋恋不舍。

  看完文中,使我感受到,仅有珍惜青春才可以去做大量的事,如同鲁迅说的:“时间就像海棉里的水,只需认真挤,如何也挤不完。”

  读《匆匆》有感_ 6

  青春,用一张纸便可以完成。有人说青春是一幅绚丽无比的油彩画;有人说青春是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还有人说青春是一棵正在茁壮成长的树。

  我说青春是匆匆那年。一瞬间,一刹那,一转身,用尽短暂的词描绘的正是青春。

  窗外,开放的几株小花,阳光荡漾在女孩的侧脸——她是故事的女主角方茴,一个傻女孩,为了爱情用生命当筹码……,失去了原有的清纯、酒脱。我总会心疼她为了男主角陈寻折磨自己。不过,不管结局如何,女孩们,总会在青春傻一次。

  我不禁想到正处于青春的我们,他们的性格是不是像极了现在的我们,我静静凝望着教室里那一张张阳光灿烂的脸庞,不禁又想起故事男主角陈寻,那个不断进步的追风少年,那个曾为方茴高考放弃的题目、那黑板上的大字、那一张张小纸条……,即使是背叛,却不难看出曾经的用心。只怪那年太过匆匆,只怪我们处在年少,只怪时间无法为谁停留。

  其实我依然站在原点,而你却消失了。他与她在高中相识,体验了人生中第一次怦然心动。他们开始长达十几年的羁绊。他们感情萌动、升华,可最后却无奈结束。在青春的这段日子应该永远不会被忘记,从懵懂到成熟,从拥有到失去。

  其实,一开始我们便已知道结局。却还认真的演完了青春这场戏。青春终会散场,梦想终会有结果,年少无知,终会长大。

  比起他们的青春,我的青春可能并不激情似火,热情澎湃,我只想简简单单的与时间赛跑,只有一颗萌动的稚嫩的心。不过我也曾待青春如待金子般珍惜,我们都有难忘的青葱年代。或许你十七八岁,或许你十五六七岁,把它轻轻地小心地保存起来吧。

  青春没有结局,可在青春中我们逐渐成长。在青春操场上越跑越快,校园的阳光更加明媚,而你将更加闪亮。

  “不悔梦归处,只恨太匆匆!”

  读《匆匆》有感_ 7

  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好文章时,我的心情总是非常舒适,就好像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奋发上进。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

  它深深吸引着我。仔细看下去,原来作者不是描写明媚的春光,而是用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杨柳、谢而复开的桃花来反衬时光“一去不复返”。告诉我们要珍惜时光,要奋发向上、有所作为。字字句句都发人深思、耐人寻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古往今来,人人都知道时间是宝贵的。有了时间可以学*、工作,可以增长知识,创造财富。工人叔叔造机器需要时间,社会的进步、祖国的富强都需要时间。时间就是财富,时间就是成就。

  然而,就像俗话说的,“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宝贵的时光又是容易流逝的。就像文章里描述的那样,稍不留神,时光从水盆里,从饭碗里,从凝视的双眼前过去了,从身上跨过去了,从脚边飞去了,像轻烟、像薄雾那样飘走了,留下的只有叹息、与徘徊,只有只争朝夕,争分夺秒的人,才能有所作为,不枉此生。

  再有将*400多个昼夜,我就将大学毕业走向社会,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建设祖国贡献力量!有时我真着急呀!恨不得一把拖住时间,让它慢些跑。妈妈说:“要珍惜时间,就要会利用时间。”我体味着妈妈说的话,反省着自己,不再让自己上课听讲时走神,不再放学贪玩,不再让时光悄悄地从我身边溜走了。

  读《匆匆》有感_ 8

  《匆匆》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想到:“这是一篇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的课文吧?”正是这篇课文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

  比如“八千多多日子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我们并不是有很多时间的,我们不能浪费一点点时间。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秒钟。拿这些时间做有意义的事。

  又比如“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从这句话中体会到了时间无处不在流逝,这代表着我们剩下的时间在一天天减少。双眼我们更要珍惜时间,免得到了老时一事无成才懊悔不已。还比如“我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转眼间也赤裸裸地地回去罢?但不能*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一趟啊?”我从这句话中体会到作者的扪心自问与自责。同时他也告诉我们,我们光着身子来到这个世界,祖国和父母们为什么操心劳累,难道我们就能这样一事无成地离开这个世界吗?想到这儿,我不经回忆起*常的自己是怎样不珍惜时间的*时做作业时,总是认为时间挺多的,就玩一会儿这个,才做一会作业,又玩一会儿那个再做一会作业,不是就是边看电视边做作业,反正总不能一鼓作气地将作业做完吃饭时,总是第一个吃饭,倒数第一个吃完饭,常常几分钟还没吃下一口饭,反正总是不能“速战速绝”,有时候洗袜子,为了多看那么一会儿电视就足足洗了半个小时的袜子,还没洗干净。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决定要改正自己这些不珍惜时间的坏毛病:今后写作业时不做其他事,就一心一意地写作业吃饭时,不讲话,课余时,自己和同学合起来做一些有意义的活动,让自己在这短暂的生命中活得并不孤独,不空虚,而是活的多姿多彩,开开心心。

  读《匆匆》有感_ 9

  同学们,你们有没有虚度光阴的时候?有没有浪费时间的时候?有没有想过时间过的那么快,它们都到了哪里?有没有想过时间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这么多的问题,都是读《匆匆》有感而发的。确实,我们有没有想过这些问题呢?作者把时间不等人写的琳琳尽至,浪费时光的人是多么麻木啊1那我们同学们的日子又是怎样的匆匆呢?有句名言这么说:最忙的人,他的时间最多。那你呢?

  八千多日子是什么概念?时间什么概念?飞逝又是什么概念……作者朱自清把自我的日子比作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在众多人的时间里,这些时间不算什么,可是如果你都不珍惜你自我的时间,那谁还会替你珍惜呢?没人。对,没人,自我的时间自我掌握,浪费和珍惜或是虚度,这你总会独占一项……相同的时间里,不一样的人,他们做的事也不一样,把有限的生命、时间好好利用起来,那你就对得起你自我了……

  “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我留着些什么痕迹呢?”作者的自问,那换作我们来问你自我又该怎样回答呢?……

  同学们,如果你静下来,好好想想会更好!

  读《匆匆》有感_ 10

  我曾经埋怨时间过得太快了,使这个世界产生了生死离别。

  我非常喜欢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匆匆》。

  那美妙的词句,使我读懂了作者,读懂了这篇文章,也唤醒了我……。

  这篇文章,作者用一些精美的词句,来表达出自己内心的想法,他感到日子过得飞快:我们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他感到耿耿于怀,自己在世上没有贡献,没有成就,为什么要白白走这一遭啊!……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读到这里,我深有感触。正如作者所说,时间过得匆匆,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写日记时,日子从笔尖里过去;玩耍时,日子从一阵阵笑声中过去;走路时,日子随着你轻快的步伐过去……叶子黄了,有再绿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片了;天黑了,有再亮的时候,却不再是原来那天了。正如:今年是XX年,还会有XX年、XX年……,可过了今年,却不会再出现XX年,永远回不了XX年了……。

  我生活在这世上也有四千多天了,可我又在这世上留着些什么痕迹呢?我反思。三四岁,学舞蹈;五六岁,学钢琴;七岁,学小提琴;八九岁,学画画;十岁,又开始学钢琴……可这些,又有什么用呢?都半途而废,学无所成……时间匆匆,转眼十一二年,我又学成了什么呢?时间都被浪费了!

  时间的确过得很快,它会乘你开心玩耍时溜走;它会乘你努力学*时溜走,可我们,却不能埋怨它,因为,它来无影,去无声。如果你埋怨它,它会乘你埋怨它时偷偷溜走……你也拿它没办法啊!唯一的办法是:你不能埋怨它,那就珍惜它!

  我曾经埋怨时间过得太快了,使这个世界产生了生死离别。可是,时间老人是公*的,每个人一天所拥有的时间都是24小时,这是不可能改变的。既然我们不能改变时间,那我们就设法改变自己!虽然每个人一天都只有24小时,可是一天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一片悔恨!

  所谓少年易学老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少壮不努力,老大图伤悲。乘大家现在还年轻,还健壮,就应该努力地去学*一些新的知识,努力地追寻自己心中永远的梦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比金钱贵无数倍,是无价之宝!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也是有限的!人老了,生老病死,这些事,每天都在发生,每天都在重演。所以,乘大家还幸福时,请珍惜!珍惜时间等于珍惜生命。有一句话说得好:浪费别人的时间等于谋财害命;浪费自己的时间等于慢性自杀!

  时间匆匆,生命有限,请珍惜!


读荷花有感合集十篇(扩展2)

——读《守望》有感合集十篇

  读《守望》有感 1

  那天去书店,我从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这么深。

  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美国是一个相当混乱的社会,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已无力改变的社会环境中,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主人公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一个美丽而纯净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像。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忘记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凡。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我们也有许多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走好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理想是我们的指路明灯,它带着我们走向未来,走向光明。假如霍尔顿没有纯洁的理想,他就会堕落到底。可以说,是理想让他活了下来。

  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中有很多让我们不理解、不满意的地方,但这些都是暂时的,要靠我们的力量去改变它。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理想。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明天就会更美好!这是麦田里的守望者》给我的最大启示。

  读《守望》有感 2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我拿起这本书时,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书会对我产生那么大的印象,使我感受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在20世纪50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刚刚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少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社会的大背景下,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就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像。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理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了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坠入*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方向,我们的路,我们应该做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

  理想是人生的指路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使我们这代人有些迷茫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久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读《守望》有感 3

  朋友赠我崔振乾先生所著的《守望岁月》一书,翻开书卷顿觉油墨飘香,字句间均被亲情氤氲、被友情皴染、被世情裹覆、被真情陶醉,文词精辟清爽干练,字斟句酌情真意切。通读该书,便知这是一本用爱的步履丈量人生轨迹的回忆录,亦是作者留给后人的家训诫言集萃。

  崔振乾先生自幼深受祖训教化,十分注重教育、尊崇知识、家教严格且与人为善,一生秉持着“德为先”的从政、育子、做人、交友之道。从繁忙的公务中退休后,他选择“不扰政、不扰民、不为名利所累”,以田园健身,以文学养性,以书法怡情,他把自己戏谑为“老同志,小学生”,不耻下问,虚心讨教,学书法、填格律、写诗词、对楹联,勤研细钻写法,笔耕不辍总结,利用闲暇时间认真摘录、遴选了工作和生活中发生的精彩片段,终在70岁高龄出版此书。该书由中科院院士、青藏高原研究所所长姚檀栋作序,姚院士详述了曾经作为启蒙老师的崔振乾先生“勤奋敬业、诲人不倦的人格魅力”以及自己在懵懂时期老师给予的“正能量”,字里行间充满了对先生的赞誉与感激之情,《序言》实际上也从侧面印证了先生的为人处世之道。

  《守望岁月》守的是过去岁月间以爱为主旨的人生真谛,望的是未来岁月中从善如流的人生希冀。按照所辑录的内容,该书可分为翰墨香、会亲友、览胜景、赋闲乐、天伦情、观时政、循事理、续情结八个章节,没有深奥的哲理,没有晦涩的词藻,以时间为经、空间为纬,回忆贯穿始终,大多文章以叙事为体,抒怀为主,家事国事天下事,亲人旧友学生情,娓娓道来亲切自然,在故事中传情,在怀念中道谊,细细咀嚼如品茗茶,香味弥漫沁人心脾,让人回味无穷,留恋缱绻,可以说是先生的回忆录。作品文笔干练舒畅,语言通俗质朴,古体诗词、对联押韵工整,*仄相得益彰,对仗整齐划一,文功深厚,难能可贵的是作者有感于唐代“刘、白唱老”的对话,针对友人的诗词予以答复,一来一往真情对白,极富情趣,可以说是一本文学集。先生在感悟生活的同时寄情家人,在回忆人生的同时启迪后辈,对学生的殷殷期望、孩子的谆谆教导、下属的鼓励点拨,尤其是教育子女自食其力、尊老爱幼等观点理念经久不衰,该书又可称为是一部家书,难怪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副理事长、东北师大赵刚教授为其亲自撰写书名。

  真人真事真性情,做人做事做学问。先生笔下的人物都是活生生的现实中的人,诗人学者、官员教授、农夫学子、致富能手、良医、父母儿孙……每个人身上都闪烁着***的火花。先生笔下都是活脱脱的生活中的事,一方面是先生受恩的事,大到祖国安定团结带给自己的人生恩惠,小到祖父亲力亲为的教导,祖母和母亲恩重如山的'抚养;另一方面是先生施恩的事,大到先生为政一方造福百姓,小到曾受先生()资助长大的内蒙古堂弟、受先生提携的村支书……“诗言志”,但在先生笔下主要是“诗言情”,收录的132首诗中,对恩师的怀念、友情的反哺、祖父的哀思、青年的寄语,无不体现着一位历经风雨的老人的肺腑之言,折射出先生对后代寄予厚望的涓涓情怀。书中的每一首诗、每一副对联、每一段文字,都是精心辑录、用心选取的,字字含爱,句句达意,首首抒怀,篇篇传情,节节优美,期间氤氲着先生对老人的孝心,对朋友的善心,对子女的爱心,对国家的关心之情。

  先生一生阅历丰富,工作辗转各地,工作的经历以及父辈的熏陶,使他有着浓烈的教育情结。《守望岁月》一书里有浓烈的母子、父子之爱,有强烈的朋友、同学、知己之情,有热烈的山川、河流、家乡之谊,有俊烈的世界、国家、单位情怀,有丰富的散文、诗歌、心得水准,读一遍有一遍的感触,读一遍有一遍的敬慕。

  先生从崔家河开始,一路走来,足迹遍布省市县乡,从农村田地到省会城市,每一步都是用心丈量、用情铺就,毫无悬念也毋庸置疑,这本书既是先生一生“立业、立德、立言”沉甸甸的抒怀集,也是一本浸润着爱与责任的家庭教育读本。

  读《守望》有感 4

  最*有幸阅读了刘昌晓的《守望书香》这一本书。

  在世界读书日这一天,学校要求每个老师要到图书馆借阅书籍,并且撰写读书笔记。这是一个促进自我提升的很难的机会,住在同楼的同事在这天下午就约着我们到学校的图书室进行借阅。世界读书日的读书活动举行所以图书馆借阅图书的老师们很多,所以我们到达图书馆时可以借阅的图书已经不多了。当我看到《守望书香》这本书时,我就在思考从大学毕业以能够静下心好好看一本的时间已经少之又少了,所以我会好好珍惜这次学校给我创造的氛围。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曾记得,我特别的喜欢去各个地方旅游,每逢假期或者周末休息都希望能够去感受外面不同的世界、看不同的风景、接触不同的人群、体验不同的生活,有可能我只是理解了一部分的内容,以后也要加强书本知识的学*。也有俗话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守望书香》这本书通过强调阅读的重要性揭示对于教师而言,学*是基础。而对于学生的`成长说,阅读是根基。很久没有能够静静地在一本书的海洋里面徜徉,享受静心阅读的乐趣。活到老,学到老。尤其是我们作为教育工作者说是必须要做到的。只有教育第一线的人民教师以身作则,才能更好地在学生面前起到示范性的作用并对其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从而努力建成书香校园,养成良好的读书*惯,受益终身。

  成长,从读书开始。要在书香中成长才能更好地去领会阅读的意义。在《守望书香》这本书中,我学*到更多的阅读的方法以及如何更好地培养一个好的阅读*惯。在今后的工作以及生活中,我们应该尽量与书为伴,去领略我们在生活中无法感知的美好事物。

  读《守望》有感 5

  在书城里,我找到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读完后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主人公霍尔顿又一次被学校开除,在他的被开除的消息没有被家人发现的时候,他决定去流浪。故事就讲述了他流浪的两天两夜的经历。应该说这是一个世俗的眼光中让人头疼的孩子。他家境富裕,然却已经四次被不同的学校开除,作为一名中学生他吸烟、喝酒、满口的.脏话,与同学打架,在他的眼中几乎没有可以值得高兴和尊敬的人或者事物。

  但是他还是有让我感动的地方,那就是霍尔顿的理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是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种理想当然幼稚可笑,但说明作者有点像鲁迅在《狂人日记》里提出来的那样。

  读完这本书,我仔细地想了想,我的理想到底是什么?我认为这也是给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共同的一个问号,值得我们好好想想!

  读《守望》有感 6

  初次看到赛格林的《麦田的守望者》时,就很好奇,守望麦田的人会是什么样子。我想一定是描写有一大片一大片的麦田,然后在那儿蹲着那么一个人儿,谓之守望。然而读过此书,我才知道,赛格林所描绘的世界里,没有麦田,但麦田在理想里,一直都在,而主人公也一直在他的理想里守望着。

  刚开始,我和大多数人一样,觉得霍尔顿只是一个玩世不恭的少年。但渐渐地,我发现,他还是一个拥有理想的少年,他的理想让我感动。因为霍尔顿的'理想不论及钱财和地位,也不能说伟大,他只是希望拥有一片紧临深渊的麦田,看一群天真的儿童在共同玩耍,做一名麦田的守望者,随时准备救起将要滑落深渊的孩子。简单的很,简单到足以被世俗的欲望所吞噬,却让我的心为之一振。如此朴素的理想,在当今物质世界中显得那么不现实,令人不禁要嘲笑一番,却也令人肃然起敬。

  理想是目的。我们以人的目的来判断人的活动。目的伟大,活动才可以说是伟大的。契诃夫这样说。

  读《守望》有感 7

  最*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真实的,不同的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不得不说,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好。

  小说讲述了一个16岁少年霍尔顿在暑假前际因为5门功课有四门不及格被学校开除后,在极度压抑、颓废、矛盾中度过的几天经历。它不仅生动细致地描绘了一个青春期少年矛盾百出的心理特征,也批判了**社会的虚伪和做作。霍尔顿是个性洛复杂而又矛盾的青少年的典型。在美国的五十年代,那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 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的情况下,人人都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想霍尔顿也许不是真的垮掉和愤怒,他只是恐惧。他只是对自己的虚空人生感到恐惧,而出于自尊心,我们总是把恐惧表达成傲慢。他还热爱小说,还热爱音乐,还热爱小妹妹菲比脸上的笑容呢。

  最后霍尔顿之所以没有去西部,也许并不是因为软弱,因为就算到了西部,也得找工作,也得去超市买1块钱3斤的土豆,身边还是会有无数喜欢说“很高兴认识你”和“祝你好运”的人。与其到远方去投靠并不存在的自由,不如就地发掘生活中那尚可期待的部分——小说音乐和小妹妹的笑容,善待因为迷路而停落到自己手心的那一寸时光,去坚持自己的理想。 如今的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不会感到恐惧。

  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人生是艰苦的。对不甘于*庸凡俗的人那是一场无日无夜的斗争,在孤独与静寂中展开的斗争。他们只能依靠自己,可是有时连最强的人都不免于在苦难中蹉跎。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沉沦,要相信自己,坚持自己的理想,一直都最后。

  读《守望》有感 8

  《麦田的守望者》刚刚看完,我觉得名著当中,只是我觉得风格比较迥异清新的了,大概也是因为是现代经典的缘故。总之,在看书之前,我总觉得书的大部分都是有点乌托邦的感觉。起初我有些失望,书的整篇是些上世纪中期战后美国迷惘一代的生活,充满了世俗。然而后来我又觉得惭愧,我想书的成功其中一点就在于关于麦田守望者只是迷惘一代代表人霍尔顿一种乌托邦式的幼稚理想。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只有我。

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然那颓废,灰冷的态度源于失望,开除他的那算什么混帐学校?一个光鲜外表内里已经腐烂的苹果,在那里找不到一个支点,学校里的老师都是势利的伪君子,而同学聚在一起谈的就是女人,酒和性,这个迷茫的孩子在希望中看出无所有。——其实他也是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这样让人大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

学校和家庭对他的希冀不过是“出人头地,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不愿长大面对泥沙俱下的社会,他唯一抱有好感的老师也告诉他世界多么残酷:“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是的,他究竟要长大,与这个世界妥协的啊,时光是某种节制而无情的东西,宇宙间最大的暴君,不必敬畏却必须服从。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小妹妹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呵,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谁能说这不是黄金世界呢?如果真有天堂,它就应该让我们有条出路啊!霍尔顿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从他在宿舍里看到贫穷的同学拿了一个破旧的皮箱来装东西,为了照顾同学的自尊心而把自己的好的皮箱放在了床下;在纽约流浪的时候,看到几个修女募捐,他为自己捐了很少的钱而惭愧(其实他捐的并不少。);即使在空虚无聊的时候为了表明自己是个大人,他在旅馆里招来一位**,他也因为那个女孩身上穿的漂亮衣服而感伤——他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去买这件漂亮的衣服的时候,别的人或许认为她是一个善良纯洁的女孩,而其实她却以这种方式来谋生——他为此而感伤。

我们不难发现,霍尔顿的心灵深处有很多柔软的善良的东西在。所以虽然他很颓废,所看到的都是一些黑暗的东西——这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所生活的'那个环境的错。所以霍尔顿拥有那样的理想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奇怪,这正是他的可爱之处。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读《守望》有感 9

  《麦田里的守望者》通过第一人称以一个青少年的说话口吻,生动而细致地描绘了一个中产阶级子弟的苦闷,彷徨的精神世界,从主人公这一个侧面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追求物质生活精神生活荒芜的社会风气,道出了资本主义的实质. 塞林格的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无疑是许多年来影响年轻一代的重要作品,其名字的由来在其书中有这样一段的对话也许可以注解说明: "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望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说这话的时候,高中生霍尔顿刚刚因为4门课考试不及格而被潘西中学开除。他漫无目的地在12月的纽约街头游逛,而不愿意他的父母知道,但他还是牵挂着他的菲比妹妹,所以在一天深夜偷偷地潜回了家中,叫醒了睡梦中的.菲比,于是有了以上的这段对话。 在我看来,霍尔顿更像他说的在麦田里迷失方向的孩子,而不是一个在悬崖边的守望者。值得庆幸的是,大多数孩子?包括成年人?最终能够在悬崖边停下脚步,并不一定是因为正好那里有一个守望者在看护,而可能仅仅是因为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这样的守望者存在。

  读《守望》有感 10

  《麦田的守望者》刚刚看完,我觉得名著当中,只是我觉得风格比较迥异清新的了,大概也是因为是现代经典的缘故。总之,在看书之前,我总觉得书的大部分都是有点乌托邦的感觉。起初我有些失望,书的整篇是些上世纪中期战后美国迷惘一代的生活,充满了世俗。然而后来我又觉得惭愧,我想书的成功其中一点就在于关于麦田守望者只是迷惘一代代表人霍尔顿一种乌托邦式的幼稚理想。不管怎么样,我老是想像一大群小孩儿在一大块麦田里玩一种游戏,有几千个,旁边没人——我是说没有岁数大一点儿的——只有我。

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我知道这个想法很离谱,但这是我惟一真正想当的。小说主人公霍尔顿是我们身边随时可见的孩子,也是凤毛麟角的孩子,16岁的他抽烟,喝酒,与自己不能接受的轻浮女子交往,四次被学校开除,让很多正派人对他的优点也嗤之以鼻了。然那颓废,灰冷的态度源于失望,开除他的那算什么混帐学校?一个光鲜外表内里已经腐烂的苹果,在那里找不到一个支点,学校里的老师都是势利的伪君子,而同学聚在一起谈的就是女人,酒和性,这个迷茫的孩子在希望中看出无所有。——其实他也是很有灵性的孩子,他可以说出“天气冷得像巫婆的**”这样让人大吃一惊又拍案叫绝的话,他在描述周遭时是多么犀利的冷嘲,说到自己纯真的弟妹时又怎样在玩世不恭的话语里透出无往不在的温柔。

学校和家庭对他的希冀不过是“出人头地,将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他不愿长大面对泥沙俱下的社会,他唯一抱有好感的老师也告诉他世界多么残酷:“一个不成熟的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是的,他究竟要长大,与这个世界妥协的啊,时光是某种节制而无情的东西,宇宙间最大的暴君,不必敬畏却必须服从。文首那段话是霍尔顿对小妹妹发自肺腑的话语,那是多么明朗又纯美的画面呵,金色的浪潮柔柔滑过幼小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自由自在地奔跑,而霍尔顿则守护着他们,不要再让这些孩子如他一样堕入深谷般的虚无,他们不会忧伤,不会有阴翳的绝望,永远不会在暗中挣扎,渴求光明又遥不可及,永远不会让率真的天性蒙上伪善,谁能说这不是黄金世界呢?如果真有天堂,它就应该让我们有条出路啊!霍尔顿是一个善良的孩子。从他在宿舍里看到贫穷的同学拿了一个破旧的皮箱来装东西,为了照顾同学的自尊心而把自己的好的皮箱放在了床下;在纽约流浪的时候,看到几个修女募捐,他为自己捐了很少的钱而惭愧(其实他捐的并不少。);即使在空虚无聊的时候为了表明自己是个大人,他在旅馆里招来一位**,他也因为那个女孩身上穿的漂亮衣服而感伤——他想到的是这个女孩去买这件漂亮的衣服的时候,别的人或许认为她是一个善良纯洁的女孩,而其实她却以这种方式来谋生——他为此而感伤。

我们不难发现,霍尔顿的.心灵深处有很多柔软的善良的东西在。所以虽然他很颓废,所看到的都是一些黑暗的东西——这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所生活的那个环境的错。所以霍尔顿拥有那样的理想一点也不让人觉得奇怪,这正是他的可爱之处。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己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把握好自己的生活吧!


读荷花有感合集十篇(扩展3)

——读《天才》有感合集十篇

  读《天才》有感 1

  他是一个傻瓜,小时候受尽人的欺凌,他的智商甚至只有73。

  他是一个天才,在公司当经理,还担任只有天才才能进入的门萨协会的会长。

  谁能想到,他们是同一个人。

  有时候,事实确实让人难以预料。他叫维克多·罗杰斯。

  在凡人眼中,天才永远是成功的、胜利的象征。可智商只不过是一个死数字罢了。人的一生是自己掌握的,而不是智商掌握的,不过那要看你愿不愿意了。

  我读过这样一个故事:我三年级的时候,被诊断出患有诵读困难症,毕业时连hamburger这个词都不会拼。我十分不自信。经过母亲劝说,我开了一家自己的家具店。我的第一个客人她说十分喜欢我的店,这使我信心大增。我再接再厉,开了一家又一家分店,后来,我管理着七家分店,五家特许经营店,有187名雇员。虽然在阅读上,我永远达不到老师的期望,但我的人生成功了,我胜利了!

  可如果“我”毕业后一直没有勇气和信心呢?或许“我”会与命运擦肩而过吧!

  让我们回到书本中,维克多因为一次误会,一直以为自己的智商只有73,和动物差不多,他不相信自己。可后来他才知道自己的智商高达173!

  想到如此聪明的维克多,在自己认为自己智商只有73时,他不相信自己,整天任人欺负,封闭了自己的心灵。而他知道自己的智商是173时,他的人生来了个360°大转弯!他在只有天才才能进入的门萨协会当会长!

  为什么前后差距如此之大呢?

  还是自信搞的鬼。

  “要有自信”完全是被社会人说老套的一个话题,尽管如此,还是有许多人对生活,对人生充满不自信。

  在这个充满未知的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人,有好有坏,有多少人因为社会打击或社会风流而放弃了自己的梦想。

  我们的世界缺少的是一份执着,是一份上劲,是一份积极的心,不过更重要的还是信心。因为梦想就意味着挫折与打击,必要有足够的信心去迎战。

  如果你在茫茫人生中站到了一条自己最想去的路,请不要放弃,勇敢去追逐它,不管前方有多少山河和大海,不要选择回头,做你自己。Be yourself.

  我们的人生就由我们自己掌握吧。让我们逐梦前行,信心满满!

  Be yourself.

  读《天才》有感 2

  今天,我阅读了《成功一定靠自己》的其中一篇《汗水换来天才》。

  你知道那个天才是谁吗?曾经小时候被认为是“低能儿”但他却没有因此停止自己的发明创造,最终成为了美国伟大的发明家,他就是爱迪生。这个故事详细地介绍了没有受到正规教育的爱迪生如何在科学的道路上,刻苦钻研,顽强攻关,以坚持不懈的意志和毅力,在千万次失败面前,不灰心、不气馁,他克服种种困难。在一生中完成了电灯、电影、留声机等2000多项发明,成为受全世界人民尊敬和爱戴的发明家。

  想想现在,我们有优越的学*环境,却没能珍惜和把握,真是生在福中不知福啊!比如说学*不够刻苦,老师上课不专心、东张西望、不动脑子;放学回家总是先看一会儿电视再做作业,甚至在做作业时玩玩小玩具;在读英语的时候,看看课外书;妈妈叫我做家庭作业时我很不耐烦。我觉得我跟爱迪生比起来很羞愧,我渐渐认识到自己以前的做法太傻了,我要向爱迪生学*。爱迪生说过:“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做任何一件事情,不付出努力,就不会有成功。

  读了这个故事以后,原来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真正的天才。而所谓的天才就是要靠自己勤奋、努力、不怕困难、坚持不懈、要有顽强的意志和毅力,要付出汗水,成功就一定会属于我。

  读《天才》有感 3

  天才就是1%的灵感加上99%的汗水。

  ----题记

  “天才这个词,在大大小小的字典里都有相仿的意思:有卓绝聪明才智的人。”对于这句话我深有感悟。但是在古今中外的事例几乎都与他相反。

  “托尔斯泰写《战争与和*》用了37年时间,李时珍写《本草纲目》用了30年时间,陈景润为证明哥德巴赫猜想,拖着病体,于斗室之中,油灯之下埋头演算......”这几句话都用了很多古今中外名人的事例,来说明天才并不是天资聪慧就行了,还要有很多的努力。

  “然而,我读他们,非但没有读出他们的聪明才智,反倒读出了他们的傻劲。写一部书,有的几乎用了毕生精力,能说不傻?有的除了疯狂地埋头于自己的选择,简直不知世上还有其他可爱的事物,能说不傻?......”

  “ 傻劲:执着,正义感,责任感......这个结论同样把聪明才智放到了第二位。”傻劲就是执着,正义感,责任感......

  同样,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没有执着的人,那么爱迪生不会发明电灯,也不会坚持不懈进行试验。如果没有正义感的人,社会上的不良现象就会增加,没有人去阻止。如果没有责任感的人,那么老师就不会对我们负责,我们就很有可能成为社会上的无业青年......

  有一句俗话说的好:心粉可以弥补聪明的不足,但聪明无法弥补懒惰的缺陷。

  如果我们不发扬这种傻劲,那么这个社会就会变得混乱。反之,就会使我们的生活更幸福。让我们用这种傻劲去创造美好的未来。

  读《天才》有感 4

  当细细品完一本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体会,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天才》有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了《天才》我受到了新的洗礼。那个极富幻想、不安于现状的他,尤金威特拉,年纪轻轻就想走出这个小镇到大都市中闯荡。当时的那个他对未来充满了无数的美好憧憬和幻想!但他根本没有预料到大城市生活的困难。可是,他用自己的实力,凭着当时对他父母承诺的决心,从芝加哥到纽约,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艺术界一举成名。还有陪伴着他的温柔贤淑的安琪拉;白露,尤金;威特拉何尝不是心存感激,好似置身于天堂之中!直到……

  有一天,一个令尤金神魂颠倒的姑娘出现了,富家小姐苏珊——是本书的大转折这个人物的出现打破了尤金与安琪拉宁静的生活。从此,尤金整个人都变了,他为了苏珊放弃了事业、家庭,还有他的'妻子安琪拉!也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名誉,忘记了他的父母对他的期望!

  以前的那个尤金;威特拉,理智、虔诚已经无存了,而现在的他,完全不顾后果!他放弃了他曾经热爱的职业——画画,成为了一个穷困的工人。后来他仿佛又清醒了,又重新拿起了画笔,短短的几个月,他又东山再起,一举成功,又成了美术界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风云人物!也从此远离了过去的生活。

  不久后,尤金;威特拉又与安琪拉;白露展开了心灵战。当安琪拉知道自己已经怀孕时,希望能用这个可爱的小生命来挽回尤金。可是尤金已完全不信任安琪拉了,被爱情冲昏头脑的他跟本就不相信在他快要进入豪门的时候安琪拉又要把他重新拉回来,就无情地将她抛弃了。但当他看到安琪拉真的为他生下孩子的时候,他才彻底清醒过来。

  安琪拉已离他而去,此时的尤金已经历了一场人生的洗礼。这时候,在他心中的一切已经成为了灰烬。他显得更加脆弱、渺茫……

  读《天才》有感 5

  在这个星期天里,我读了《天才小子历险记》这本书。这是著名作家牧铃创作的,是一本少儿科幻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被人们称之为“神童”的男孩——比尔,他出生在月球,超级聪明。父母为了使比尔能在更好的环境中学*,在他很小的时候把他送到了一个科研培训班。由于他变得性格孤僻,开始捣乱,逃学……被科研培训班开除,被他爸爸带到了远在深山的单位。在那儿,比尔恢复了孩子的天性,结交了许多小朋友。玩耍中,比尔救助了遭人捕杀的野蜂,也失去了爸爸的信任,最后比尔利用爸爸的凿岩机走进了另一个文明,又开始了新的历险……

  在书中我还了解到,月球是围绕地球公转的一颗自然固态卫星,年龄大约已有46亿岁。月球与地球一样有壳、幔、核等分层结构。月球本身并不发光,只反射太阳光,由于月球上没有大气,再加上月面物质的比热容和导热率又很低,因而月球表面昼夜的温差很大……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比尔,他具有令人敬佩的探险精神,聪明伶俐的大脑和顽皮的个性,还有爱幻想、爱发明的精神。

  在这本惊险神奇的科幻探险小说中,让我清楚的认识到:以后我必须和家长多沟通,及时把自己的思想告诉他们。多与同学在一起玩耍、一起学*共同和进步。这样我才能有良好的性格,才能健康顺利的长大,以后我才能成为有用的人成为国家栋梁之才。

  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只要坚持不懈,就能取得胜利。正所谓“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我们坚持下去,永远不放弃,就能改变自己。

  读《天才》有感 6

  天才,非同凡响,就是与众不同,拥有着超群的技术,这就是天才,但是天才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每天辛勤的汗水换来的,也加上天才自身的能力!

  故事是这样的:在里约热内卢的一个贫民窖里,有一个男孩子,他非常喜欢足球,可是又买不起,于是就踢塑料盒,踢汽水瓶,踢从垃圾里捡来的塑料壳。他在巷子里踢,在能找到的任何一片空地上踢。有一天,当他在一处干涸的水塘里猛踢一堆垃圾的时候,被一位足球教练看见了,他发现这个男孩踢得很像是那么回事,就主动提出要送给他一只足球。小男孩得到足球后踢得更卖劲了。不久,他就能准确地把球踢进远处随意摆放的一只水桶里。圣诞节到了,男孩的妈妈说我们没有钱买圣诞礼物送给我们的恩人,就让我们为我们的恩人祈祷吧。”小男孩跟随妈妈祷告完毕,向妈妈要了一把铲子便跑了出去,他来到一座别墅前的花园里,开始挖坑。就在他快要挖好坑时,从别墅里走出一个人来,问小男孩在干什么,小男孩抬起满是汗水的脸蛋,说教授,圣诞节到了,我没有礼物送给您,我愿给您的圣诞树挖一个树坑。”教练把小男孩从树坑里拉上来说,我今天得到了世界上最好的礼物。明天你就到我的训练场去吧。

  三年后,这位17岁的男孩在第六届足球锦标赛上独进21球,为巴西第一次捧回了金杯。一个原来不为世人所知的名字——贝利随之传遍世界。

  天才之路都是用爱心铺成的,并且在铺成这条路的所有爱心中,离不开天才人物自己的不懈努力。

  读完了这篇文章,不禁感到,只有珍贵的爱心,怀着感恩的心才能努力向前,努力的奋斗,才能向贝利一样取得世人瞩目的辉煌成绩!

  读《天才》有感 7

  “只要相信自己,每个孩子都是天才!”世界顶级智商俱乐部的**——维克多坎坷的成长故事,就是这句话最好的诠释。

  维克多是个早产儿,小时候,他无论做什么事,常常都是最后一名。他身材矮小,吐字不清,成为众人嘲笑的对象。六岁时,他被诊断为认知能力低下,有语言障碍。从此开始了他的傻瓜生涯。八岁时,他踏入了知识殿堂的大门,迎接他的,却是同学们对他的歧视、讽刺与陷害,所有人都把它当做班级的累赘,连老师也带着有色眼镜看他。在一次智商测试中,他获得的分数只有73,仅仅比动物的智商略高一筹。测试结果外泄,他被迫辍学,当起了汽车修理师。就在这时,母亲因病去世,他只好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但他没有放弃自己,仍然勤于思考,努力学*,争取每一次获得知识的机会。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在他坚持不懈的努力下,他破解了一道从未被人注意过的广告牌上的数学题,并意外的成为了进艾弗利公司的职员,得到了董事长的欣赏,与同事、顾客们的认可,并且越干越出色。

  当他对自己的生活十分满意时,却意外地从小学同学萝拉口中得知了一个天大的秘密——自己竟然是一个拥有173高智商的天才!多年前的智商测试真相大白:因为老师的疏忽与对他的偏见,竟让他白白度过了整整十七年的傻瓜人生!

  一个天才,因为某些方面异于常人,与他人与众不同,竟然被误认为是傻瓜长达17年之久,所幸最后真相浮现,让人不禁唏嘘。“相信自己,尊重自己,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自己!”这句话或许真的很有道理。

  这十七年来,让他迈向成功的,是他对自己的信任与坚持。

  “相信自己”这句话真乃是一句至理名言啊,维克多因为相信自己,才敢于从原来的原来的位置上迈出第一步。

  每个孩子都有每个孩子的过人之处,每个*凡的孩子都是天才,只要你相信自己,尊重自己,不要放弃自己,你就能获得成功!

  读《天才》有感 8

  这个暑假我读了天才少年维克多这本书。我为维克多感到骄傲。

  这本书主要讲了:维克多是个早产儿,他说话晚,吐字也含糊不清,他也经常被同学们嘲笑,叫他“傻瓜维克多”但是他的父母一直鼓励他,给他肯定,但是老师也认为他不可能做出数学题,认为他的智商只有73,认为他的发明是抄袭的,因此他初中都没毕业,当他参加工作后,因为解开了广告牌上的数学题,进入了艾费利公司,施展了自己的才华,后来又知道了自己的智商是173.最后维克多通过自己的努力进入了“门萨协会”并成为了“门萨协会”的**。

  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想到了我以前是个不爱运动的小女孩,有些同学总会开玩笑的摸摸我的肚子,并且打趣的说:“几个月了呀?”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又羞又恼,很生气。于是我从上个暑假开始,便开始每天都做仰卧起坐。为了让我更快的瘦下来,老爸特地给我买了一个仰卧起坐板,这个仰卧起坐板是斜的,做仰卧起坐的时候是脚高头低,这可费力了,第一天买来老爸安装好就让我做,可我才做了二十个。于是老爸让我每天练*,给我一天加一个,一直加到六十五个。之后我每天都在努力的练*。开学了,我们大课间都要坐仰卧起坐,并且要一分钟测试。当我测试好一分钟的时候,我发现我一分钟竟然可以做到七十多个,成了全班做仰卧起坐做得最多的。于是我每天增加锻炼,并在心里对自己说:“小汪,加油!你一定行的”我每天都在努力练*,最后,终于在运动会上得到了好成绩。

  这本书的最后一页写着“做你自己”,的确,我们要相信自己,加倍努力,这样,就会有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

  读《天才》有感 9

  不可否认《天才》是一本相当不错的书。书中的主人公尤金是一位热爱艺术,不安于现状的青年。他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艺术界一举成名,并和心爱的安琪拉结婚,后又在商界成为名噪一时的商业巨子。随着地位的升迁,尤金的思想发生了变化。他爱上了富家小姐苏珊,抛弃了贤惠的妻子和理想的工作,在上流社会声名狼藉,只好重操旧业,苟且偷生。安琪拉为尤金生下女儿后病故,尤金直到这时才醒悟。

  这是个有趣的故事,作者对人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淋尽致。因此,给了我们一个活脱脱的人物——尤金,书中的尤金令我记忆尤甚。

  对于尤金,我真是有万分感慨。从我刚开始接触这个故事时,我就知道,他是个不安于现状的人。但这也反映了他的贪婪,他虽出身在乡下,却打心里瞧不起穷人,在他眼里,乡下人是肮脏的,无知的他只喜欢上流社会的人,对穷人却是充满憎恶的同情,与其说是同情,不如说是嘲讽。在书中,就有一段这样描写到:

  “前来他家赴宴的大都是当代的艺术家、出版商、大歌剧院的明星、诗人、作家、剧作家和才貌双全的著名演员。尤金对于有钱的、有名的、美丽的、坚强能干的来宾特别感兴趣。对于不如他的人,或各方面条件差得太悬殊的人,它一般都不与他们见面,即使偶然遇上了,他也只是表面上问声好,寒暄几句,或是出于同情,接济一点而已……”

  很明显,尤金是一个爱慕虚荣,骄傲,自大之人。不仅如此,他面对所有事情都很狂热,但是,一旦成功,便希望得到更多,就会抛弃现状,追求另一个“目标”。文中写了他虽然喜欢画画,却为了自己,走上了从商之路,直到最后声名狼藉时,才又真正的拿起画笔,从新自己以前狂热的艺术。

  他的上司科尔德克斯的话:“太感情用事——太不稳定了。”不仅可以用在尤金的事业和人格上,对于他的爱情,一样如此。

  他对于每个女子都是那样。他的妻子说过这样一句话“他见了漂亮姑娘常常都日思夜想,拼命追求,乃至得手之后,他就变成另一个人了。”这句话准确地说出了尤金对待生活、爱情的态度。尤金对于面临的事情或情人,往往都是狂热的,但却很少想想内心真正的想法,以至于狂热过后,变换了一个态度。

  但他的天分,确是如铁般的事实。他来到城市后,每周由工资5美元,到7美元,12美元,50美元,最后竟然有二万五千块钱的年薪。没有敢打敢拼的精神,没有坚持不懈,不辞辛苦的精神,是不可能办到的;面对人际交往,他也做得很好,大多数人都喜欢他——在他声名狼藉之前。更何况,尤金的天分是不可否认的。对于画画与写作,他更是显露出了惊人的才华。这也是作者为什么把这本书的题目取为《天才》了。因为尤金就是一个天才,但却是一个失败的天才。

  从尤金的故事里,不难看出作者对现实社会中爱慕虚荣的势利小人的讽刺与憎恨,对诚实善良的穷人们的同情与叹息。字里行间,让人受益匪浅。其实社会中有许多有才能的人,只不过有些人被利益寻昏了头,失去了理智,很少人会明白自己需要什么,导致盲目狂热,最后醒悟时,已是人去楼空了。

  唉,无限惆怅,您自己去看看吧。感受很深啊!

  读《天才》有感 10

  《天才少年训练营》讲述了七个少年在从天而降的智能徽章的引导下来到了天才少年训练营,互不相识的少年汇聚在这里,进入荒无人烟的山林接受考验,他们要自力更生去寻找食物,包里带着的食物是紧急备用的,如果在途中吃了,就会被扣分。

  赵粟受不了食物的诱惑,可又不想拆包里的食物被扣分,于是就偷偷换走了上官云菲的食物。因为这事,他一路上心事重重,几次三番想把事情向伙伴坦白,可是又怕说出了事情之后,伙伴们接受不了他,讨厌他。到了终点的时候,他看到伙伴们互帮互助,坦诚以待,这才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大家坦白事情,并道了歉。当大家都表示原谅他的时候,他一下子开心了许多,感觉第一次真正融入了这个集体。

  赵粟的经历让我明白了,做错事并不可怕,知错不改才是最可怕的。做错了事,就要勇于面对,不能因为怕惩罚就不承认,因为隐瞒错事的真相,害怕被人发现的“担惊受怕”才是最大的惩罚。

  我喜欢读玄幻小说。逛书店的时候,我看到《斗罗大陆》系列新出了几本,想买,可想起爸爸常常担忧地说:“你看这种小说,一定会忘了时间,忘了好好学*的。”爸爸反对我看玄幻小说,可我又实在忍不住想看,想知道新的内容。犹豫再三,我就偷偷拿了100块钱去买。买了书回来,我就变得心神不宁了,脑子里总是担惊受怕,生怕自己买书的事情东窗事发。天空清澈湛蓝万里无云,我没心思看;枝头小鸟婉转歌唱,我没心思听;《斗罗大陆》内容精彩,我也没心思欣赏了,我只想着自己的心事:我偷钱了,不听爸爸的话了,我不再是父母眼中的好孩子了……我不敢看爸爸妈妈,总觉得他们看我的时候满眼都是责备。

  这一天,我想起了天才少年训练营中的赵粟,我想:我还是告诉爸爸妈妈吧,说不定他们会原谅,如果被他们发现我骗了他们,会不会更生气呢?思索再三,我向妈妈坦白了这件事。妈妈看上去有些难过,可还是原谅了我还把另一本书也买给了我。拿着妈妈买的新书,我好像真正体会到了赵栗的心情。

  做错事不可怕,但一错再错,逃避现实才不对,我们不应该担惊受怕,而应该面对现实,勇于面对自己的错误。


读荷花有感合集十篇(扩展4)

——读《茶花女》有感合集十篇

  小说的主人公玛格丽特本是一位贫穷的乡下姑娘,为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风尘,做了女人,染上了挥霍钱财的恶*;她疯狂地寻欢作乐麻痹自己,但内心却讨厌这种空虚的生活。这个依旧保持有纯洁心灵的沦落女子,向往真正的爱情生活,后来被阿尔芒的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彼此深深地相爱,在远离巴黎市区的乡间过起美满的田园生活。玛格丽特受到创伤的心灵也开始愈合,并决心彻底改掉过去的*惯,永远和阿尔芒在一起,享受一个正常女人的真正生活。不幸阿尔芒父亲的出现粉碎了她的美梦,他的虚伪、自私再一次把玛格丽特推入灾难之中。她被迫离开了阿尔芒,事后遭到阿尔芒不明真相的种种侮辱和伤害,终因心力交瘁,去世了。

  或许她生命里最闪光的一点是阿尔芒,他们彼此都负出了强烈的感情,都为对方做出了牺牲。但是他们这段爱情,却得不到任何人的接受,得不到任何人的祝福。玛格丽特是女人,虽然她放弃了一切,但是仍无法改变现实,在那里没有人能接受,也不用说相信,一个女人会从良,她永远活在女人的阴影里。最终还是为了阿尔芒,又沦落了,过上了那种没有明天的生活。她是无私的。

  阿尔芒冲动,易怒,妒忌心又如此之强。他并不理解玛格丽特,他如此固执地认为自己受骗了,不断地进行报复,他的心中越是充满恨,越是显得玛格丽特的痛,她的悲。但是玛格丽特并不后悔所有的选择,她知道总有一天阿尔芒会明白她。然而却发生在她死后的事情。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是阿尔芒给予的,但她一生最痛苦的时光同样也是阿尔芳给予的。使她的悲惨命运更加深化。或许没有阿尔芒出现即使没有了闪耀点,也不会有深切的痛苦。或许正是因为阿尔芒,她的生命才有了光彩。她才能够从这个悲惨的世界里完全的解脱。

  我为玛格丽特伤心,悲痛,更为她的无私感动。

  一个午后,看着窗外毒辣的太阳,我懒懒地叹了口气,决定不外出。无所事事地走*书架,目光突然被一本书所吸引,也不知是哪来的兴致,我取下书,倒了杯绿茶,开始在安静的茶香中阅读。

  这本书的书名“茶花女”我早在小时侯就听说过,印象中是描述一个做作下作且放荡不羁的美丽女人。但在真正阅读之后,我才意识到我印象中的仅仅是一个表面,而真实真切的玛格丽特(即茶花女)正在暗处,等着我渐渐地去发觉。

  故事发生在法国巴黎这美丽的城市。

  翩翩青年阿尔芒?;迪瓦尔一次在交易所广场絮斯商店――当时一家高级有名的时装商店门口遇见了如被众星捧月般的名妓玛格丽特?;戈蒂埃,并对她一见钟情,不断打听其情况。在几年后,他们再次相遇,这回一切都随之改变。阿尔芒不顾身份地位甚至一切与玛格丽特相爱,而这位名妓也为阿尔芒――一个没有财产和丰厚年薪的痴情青年放弃了在巴黎花红酒绿的物质生活,与他在乡村开始了一段美妙的时光。但这美丽可爱的光景并不长,阿尔芒的父亲找上了门。他为了他儿子的未来前途与其女儿的幸福生活,不顾这对情人的反对,不管他们爱得多深多真,背着阿尔芒,连哄带骗地使玛格丽特离开了他儿子。又过了几年,阿尔芒再次回到巴黎,对这可怜的女人因爱生恨,用残忍的手段报复着她的离去。当一切明晰,这痴情青年意识到茶花女仍深爱着他时,一切已结束。烟雾散去之后,只留下阿尔芒深深的悔恨与愧疚。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阿尔芒之父劝玛格丽特离开他儿子的那一段。那父亲说阿尔芒的准妹夫鄙视他家的长子不学无术并深爱着一女人,希望玛格丽特离开他儿子,给他女儿幸福、还他儿子自由。玛格丽特听着这似乎诚恳的请求,看着这老人沧桑的面容,感受着这属于父亲的爱,她心底那纯真的善良被深深地触动了。她泪如雨下地同意了,但她的心却如刀割一般。看到这儿,我停了停,深深地叹了口气。

  玛格丽特她美丽、她聪明,虽然沦落风尘之中,却出污泥而不染,依旧保持着一颗纯洁高尚的心。她不同于一般的烟花女子,她有着爱心、有着善良,她有着希望、有着梦想,甚至还闪烁着圣洁的光辉,比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更惹人怜惜、疼爱。

  玛格丽特无疑是热情的,因为她一直在追求这人世间的真爱。当她认识了阿尔芒时,她决定为了他而改变自己的一切。她为他付出,、为他流泪,甚至与公爵伯爵断了来往,失去了还债的钱及几十万法郎的.年开销;她为他卖了那豪华的马车与做工精美的开司米披肩,当了那些另人垂涎三尺爱不释手的首饰,这是因为她不想让阿尔芒背负沉重的开销负担,这难道还不够证明吗?玛格丽特对阿尔芒的爱情并非是玩弄或手段,而是一种真切的感情。

  玛格丽特更是善良的,当她得知她与阿尔芒不能在一起、她追求爱情的希望破灭时,她选择了放弃,她选择了离开。她牺牲了自我,用自己的离去换来了阿尔芒妹妹的幸福及阿尔芒可能成功的未来,但同时,她失去了真爱与她最后的快乐。在我们之中,有多少人会选择这样做?这样牺牲自我去成全他人,这样宁愿折磨自己只为还更多人幸福,这样果断坚决尽管心如刀割?有多少人能这么做?

  如今我不禁想赞叹玛格丽特戈蒂埃。可能她仍有放荡的一面,可能她这样牺牲并不值得,但我们又怎能否认她?她的勇气、善良、爱心、美貌、智慧,有那一样不另我们心折?“茶花女”这三个字在人们心中不该是放荡下作的标志,反而可能还留有圣洁光辉,因为茶花女她有一颗纯洁高尚宽容的心、一颗善良的心。

  让我们高声赞扬茶花女玛格丽特戈蒂埃吧!

  让我们都拥有一颗像玛格丽特戈蒂埃的善良的心吧!

  她,静静地坐在窗前,望着窗外的大千世界,眼神里充满了迷茫和愤恨。多少次床上肉体的挣扎使她逐渐麻木,为了金钱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在这个烟雨淅沥的傍晚,也许她,依旧静静地坐在窗前。太多的喧嚣使她逐渐忘却了*静的滋味,而今晚,不同于任何一个疯狂之夜。她手执一朵白色的山茶花,望眼欲穿,盼着他心爱的阿尔芒……

  《茶花女》是小仲马最富盛名的代表作,他讲述了一个动人的爱情悲剧。女主人公是个纯洁高尚的风尘女子,作者通过她的经历揭示了造成这个悲剧的社会根源。作者抒情色彩浓厚,笔触细腻,令人对人物命运产生强烈的同情,也对黑暗社会有了清醒的认识。

  茶花女,顾名思义,讲的是一位漂亮得像茶花一样的女子的感情历程。遗憾的是,在天使般美貌下是无奈的命运——她是一位风尘女子,有着不一般的美,引得多少满身铜臭的人拜倒在其石榴裙下。不管是高贵的阔太太,还是*凡的女子心中总会对这些烟花女子心存芥蒂。当然女主人公——玛格丽特,不可能这样一辈子,因为出现在作家笔下的人总有一段传奇色彩或不*凡的经历——她与男主人公的凄美爱情。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当然,它由眼泪、忧愁和笑脸给成,和其他爱情故事一样。但它的确真实。他们曾一度抛开尘世中的一切烦恼,在清幽、说和的乡下过着天伦般的生活,抛开钱财,无忧无虑地过了一段日子。我敢说,这是玛格丽特最开心的一段人生,但好景总是不长,被男主人公父亲由于阶级观念而活活拆散。但是,这也是玛格丽特不想的呀!为什么人性就不能再宽容一点,一点就好!最终玛格丽特因遭受身心重大创伤,郁闷而死,更讽刺的是,在她死后,她的全部财产都拿去变卖,这真是莫大的伤哀!

  玛格丽特小姐,具有一副美丽的外表,却只能成为人们想要索取尊严的牺牲品。此时金钱又充当着什么角色呢?精神上的慰籍品还是一个没有生命的伴侣?可内心深处是否真的快乐过?

  她遇到了阿尔芒,爱上了他,这份爱是那么纯洁宁静。于是,她跟随着阿尔芒逃离了那个烟雾迷茫的城市,到乡村过起了美满的田园生活。然而,这只不过是一个很长很长,很美很美的梦。玛格丽特把这个社会想得太简单了。当玛格丽特心灵的创伤刚刚开始愈合的时候,阿尔芒的父亲无情地再一次撕碎了玛格丽特的美梦,揭开了她的伤疤。现实社会的虚伪,金钱,权力再一次把玛格丽特推入茫茫无边的灾难之中。她被迫离开了阿尔芒,受尽了阿尔芒的误解与屈辱,最终含恨黄泉。当阿尔芒被玛格丽特“抛弃”的时候,首先,他就想到了要报复,虽不知玛格丽特的难言之隐,但也许这就是人性丑的一面吧。但是玛格丽特面对种种精神与肉体的折磨的时候,却只能吞声饮泣。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是为了阿尔芒的未来啊!

  玛格丽特就是一朵在黑暗中盛放的雪莲,雪白无瑕,透着光亮,但是这光却那么微弱,漂涉渺。最终还是被黑暗,这般强大的力量吞食掉,她也是一张弓,外表被剥食得一无所剩,而内心却是坚固、圣洁的。但是她为了能将箭射得更远、更准,她在不断崩累自己,直到自己被毁灭掉。

  美丽的玛格丽特,我愿在你的唇旁啜饮你的泪水,让你不再悲伤;我愿牵起你可爱的小手,拉住你去寻找阿尔芒;我愿触碰你的心灵,轻轻为你抚*创伤;我愿在你的墓旁,放上一朵你最爱的白色山茶花,因为,你是最圣洁的姑娘。若要有人将你中伤,那他一定是世界上最蠢的阿尔芒。安息吧,玛格丽特,最美的白色山茶花,你看,你看,这里的天空多么明亮,多么富丽堂皇……

  墙角里钻出一朵茶花。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了世间。

  《茶花女》这本书我好久以前曾粗略地读过,当时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触。而当我再次拿起这本书耐心品读,却发现它是多么好的一个作品。读过后仿佛自己的心灵也下过一场雨,那些杂乱的世俗的东西被荡涤过后,显得无比清新和纯净。

  《茶花女》真实生动地描写了一位外表与内心都像白茶花那样纯洁美丽的少女被摧残致死的故事。主人公玛格丽特是个农村姑娘,长得异常漂亮;她来巴黎谋生,不幸做了**。富家青年阿芒赤诚地爱她,引起了她对爱情生活的向往。但是阿芒的父亲反对这门婚事,迫使她离开了阿芒。阿芒不明真相,寻机羞辱她,终於使她在贫病交加之中含恨死去。玛格丽特的爱情悲剧故事就是这样的。一介弱质女流在放荡且无目的的生命中找寻到了真爱,为此放弃了自己*以为常的大量物质享受,放弃了一切能使自己暂时快乐的糜烂生活*惯,只为求能和最爱的人呆在一起。要从深陷的泥潭中爬出来,是要花很大的力气和决心的,况且还要使自己最小程度地被泥水污染。玛格丽特做到了,而且做的非常出色。可如此巨大的付出,换回的仍是人们的不理解和排挤,还有自私的人们的恶意中伤。巨大的.阻力最终还是使玛格丽特和爱人分开了,误会使最爱的人再自己最需要安慰的时候羞辱她,这是何等痛苦的事情?也许真的只有死亡可以拯救她。是的,玛格丽特死了,孤独的死去,再也没了活着时的奢华,以前无数的情人也忘了她。生前的生活愈是轰动,死的时候就愈是冷清。

  我读懂了她当时的痛苦、无助和绝望,更知道她的牺牲就是自己一生地幸福。可是她没有后悔,在杜瓦先生轻轻亲吻她额头的时候,她激动无比,她情愿用自己的全部幸福去换取另一个女孩的体面婚姻。在那一刻,我也被她那种伟大的纯洁的爱感动了。我感到她像一位天使,虽然眼中饱含着泪水。

  任何人都可能有一个纯洁的心灵,虽然有些人没有多好的社会地位,没有财富,可是只要他拥有一颗纯洁的心灵就会获得内心的满足和感动。

  故事的结尾阿芒怀着无限的悔恨与惆怅,专门为玛格丽特迁坟安葬,并在她的坟前摆满了白色的茶花。在那一丛丛纯洁的白茶花里,我依稀看到公玛格丽特那依旧美丽的笑容……

  感谢小仲马塑造了茶花女这样一个可悲却又可敬的美丽女子。然而,希望那已死去的花朵再次从泥土中萌芽、重生的时候,远离那阴暗的墙角,能每天和阳光为伴,即使不再那么美丽,也不要重复前世的悲剧。作文

  在这个暑假中,我收获不小,因为我读了一本名著,那就是法国小仲马写的《茶花女》。

  在这本书中,主要讲了玛格丽特与阿芒的悲惨爱情的坎坷路程,与悲惨结果。在这本书中也反映了钱当时对人类是多么重要。为了钱,他们可以分开;为了钱,他们躲躲藏藏;为了钱,她可以不信一切代价,去做**。

  由于玛格丽特身患重病,导致她与心爱的人不能在一起,她只能靠一些有钱的公爵或者侯爵以她的'美貌赚钱,这可真是一场天大的悲剧,文章中的“阿芒”正是这本书作者的影子,没错,的的却却是小仲马的经历了这一场悲剧,由此写了这本书《茶花女》

  如果我是玛格丽特的话,明知道自己生有重病,就不会再去做**,尽管自己剩下的日子不怎么多了,但能和自己心爱的人走完最后一程,哪怕对方不怎么有钱;并不能够比上那些公爵;也并不能够请最好的医生给自己看病,但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生活那是最美好不过的了。

  心在已经去世的玛格丽特,相信他依然对对阿芒情有独钟,尽管他们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

  “一个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但当你不珍惜它的时候,生命将变得毫无意义。”这句话说得多么确切呀!这是我看了法国大作家小仲马的成名之作茶花女之后所悟出的道理。

  茶花女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个出生在法国巴黎的美丽少女玛格丽哥杰被诱为交际花,人称“茶花女”。她由于环境而得了肺病,她曾经三次立志要把病治好,重新做人,但最终都失败了。第一次是因为受不了环境的诱惑,第二次是为了不让自己心爱的亚芒受到牵连,第三次是因为病已经到了晚期,终于离开了人世。

  读过这本书的人可能都会同情书中的女主人公茶花女命运的悲惨,甚至为她流泪,或是对那个冷酷的社会表示不满。可我觉得书中的茶花女也有错,因为她把生命看得太没意义了。就算她的命运十分悲惨,那也不能如此践踏生命;就算她第二次失败是情有可原的,那也不能利用这种自暴自弃的方法让亚芒离开她呀!

  保尔,不仅全身瘫痪而且双目失明了,可是,他没有放弃生命,因为他知道活着就是一种希望,更知道人应该怎样活着才有意义。后来他以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战胜了病残,终于成功的写出了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再想想我们中国的张海迪,她胸部以下完全失去了知觉,可是她并没有失去对生活的信心,而是以顽强的毅力战胜了病残,学完了从小学到高中的全部课程,翻译了许多外文著作。美国有一位盲聋女作家海伦,她在一岁半时就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可她没有向命运屈服,24岁时,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

  保尔,张海迪,海伦,他们的一生都在努力着,拼搏着,奋斗着,生命在他们那里是如此精彩;而茶花女却把生命看得如此没有意义,这难道就不值得我们惋惜吗?

  生命价值的如何是由自己选择的,那么,就让我们都来珍惜生命,感受生命的价值吧!

  她是一个本性善良的姑娘,否则她不会为爱放弃一切,但是她为何入红尘,做了**。这个使她永无翻身的地狱,是她自愿的,还是被逼于无奈?在这个只是表面华丽,而内心里丑陋的现实里,人们彼此互相欺骗,用虚伪遮掩在世界里,她在存在是必然的,她的命运更是无法逆转的。或许连她自己都在厌恶这一切。

  在她的周围,没有人对她付出真情,没有人是因为为了她而爱她。普吕珰丝,若不是为了得到酬金,她会对玛格丽特到奴颜婢膝的地步;那些情规,若不是为了得到她,他们会供养她吗;那些买卖人,若不是为了在她身上大赚一笔,会在她身上搞投机吗……不会,不会,不会……。一直到她名将就木之时。她们才露出原形。一张张可怕甚至事业心的脸,而对她,他们不再需要那张虚伪的面具,只因为她再也没有利用的价值。最可悲的是她死后,那些人便急于拍卖她的物品。她就像一群没有用的垃圾,被遗忘,被抛弃,被压在尘芥堆的底层,无声无息。

  或许她生命里最闪光的一点是阿尔芒,他们彼此都负出了趋势的感情,都为对方做出了牺牲。但是他们这段爱情,却得不到任何人的承认,得不到任何人的允许,得不到这个社会的许可,

  阿尔芒虽有软弱的一面,但是他冲动,易怒,妒忌心又如此之强。他并不理解玛格丽特,他如此偏激地认为自己受骗了,不断地进行报复,他的心中越是充满恨,越是显得玛格丽特的痛,她的悲。但是玛格丽特并不后悔所有的选择,她深信当他知道真相,她会在他的眼中显得格外崇高,然而却发生在她死后的事情。玛格丽特是一个坚强的姑娘,她一个人面临着死亡,她又如此善良,不愿让他看到自己死亡前的痛苦。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是阿尔芒给予的,但她一生最痛苦的时光同样也是阿尔芳给予的。(面临死前要永远的诀别是最痛苦的)阿尔芒的出现,是使她走向命运终点的催化剂。使她的悲惨命运更加深化。或许没有阿尔芒出现即使没有了闪耀点,也不会有深切的痛苦。或许正是因为阿尔芒,她的生命才有了光彩。她才能够从这个悲惨的世界里完全的解脱。

  玛格丽特是一朵在黑暗中盛放的雪莲,洁白无瑕,透着光亮,但是这光却那么微弱,漂涉渺。最终还是被黑暗,这般强大的力量吞食掉,她也是一张弓,外表被剥食得一无所剩,而内心却是坚固、圣洁的。但是她为了能将箭射得更远、更准,她在不断崩累自己,直到自己被毁灭掉。

  她愿牺牲自己的豪华生活,宁可卖掉首饰也不让阿芒达去借债;她为了维护阿芒达妹妹的婚姻,宁可放弃自己的幸福;她为了阿芒达的前途,甘愿离开他……

  谁知道这朵美丽的茶花,是以糜烂做养料,以放纵作为生活,可却和荷花一般,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也许,她的天真和善良,一直没有消逝。

  直到阿芒达走进了她的生活,她洗心革面,从头开始,牺牲自己的豪华生活,与阿芒达到乡下去过简朴的生活,却被阿芒达父亲的来访打破*静,为了维护爱人妹妹的婚姻,、她又重回到了那个阴暗的角落,哦,她是个那么冰清玉洁的高尚姑娘,别人有多么贪婪,她就有多么无私!但是,换来的不是理解和爱,而是一次次阿芒达对她的羞辱。最终,在悲伤中死去。

  我想,玛格丽特不是个悲剧人物,至少,她的灵魂因为爱得到了净化,她为了别人的幸福而牺牲自己幸福,她是高尚的,是贞洁的。最重要的是,她最终,还是得到了阿芒达的忏悔和爱。

  玛格丽特真的,很伟大,她获得了爱情,也赢得尊重,尽管是遗忘式的。当然,不容置疑,也是时代的牺牲品。但不管怎样,玛格丽特永远是那朵最美的茶花。

  今日放下一书,背倚窗边,仰头观天,天空澄蓝,群雁掠过,不知为何,感触良多。大概是因此一书吧,他真实的记述了法国玛格丽特一场真正的爱情,虽悲惨,却令人感动,不禁令人对玛格丽特满怀同情,涌起要质问小仲马为何是如此结局的冲动。

  玛格丽特虽一时失足误入成为青楼女子,但不得不承认,她虽不得以出卖了肉体,却并未出卖灵魂,虽不得不为了阿尔芒的前途而放弃爱情,引来了阿尔芒的误会、讥讽、侮辱,但如她仍用自己的心爱着阿尔芒。如此真情。天地可鉴!就如小仲马所说:“我不是在这里宣扬罪恶,但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听见高尚的不幸者在祈祷,我就要传播这种声音。”让我们放下对玛格丽特的成见,因为从始至终,她才是最痛苦的受害者,也是最无私的女人。

  其中,最令我记忆犹新、回味无穷的一句是阿尔芒的一句话:“因为我已经长大**,不再唯命是从了。”这是他在反驳父亲,为争取和玛格丽特长相厮守所说的一句我自认为是最经典的一句。的确,这也是我们常常违反父母命令的借口,也常常因有此借口而洋洋得意,而对于我们对那些繁杂琐事的违抗,阿尔芒为爱情的争取更为伟大,牺牲也更多。

  就如我们不听父母的劝告,执意要在让百忙之中的表姐补*英语,结果最多也就是一声冷冷的拒绝,而阿尔芒则不然,若他执意选择和玛格丽特在一起,他便会让家族蒙羞,让她妹妹嫁不了人……而玛格丽特似乎也懂得这些,她不舍的离去,为了阿尔芒的前途。

  我们来假设一下,若玛格丽特没有放弃,而是让他自己选择,结果又会如何呢?离开?伤了玛格丽特的心?对于爱玛格丽亚爱到死的人,会轻易放弃吗?若执意和她在一起,那牺牲的一切他承受得了么?有时候,没有选择比有选择各位幸运,起码不会抑郁成疾。


读荷花有感合集十篇(扩展5)

——读《七天》有感合集十篇

  都说孔子、孟子擅于造微入妙。写的文章更是惊才艳艳。在古代的思想也是惊世骇俗。但我却读不懂他们的满腹经纶,也读不懂他们满腹珠玑的书,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读我所能感受其间感情、思想的一些书。譬如许友彬所写的读物。

  许友彬写的《七天》乃是我百看而不烦的一本书。这本书可以说在我的人生书橱中算是出类拔萃的了。在这本书中没有绝对的坏人和好人,就好像我们的生活,永远没有明确的黑与白。有光的地方必然会有影;有影的地方,背后便是光。七天的时间,白荷与建云涣然冰释;七天的时间,晓玲与君顺真正长大。可能,只有我们经历些什么,才能褪去身上的稚气吧!每次都昂头天外,自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自以为自己看清了整个世界。其实不然,当人生的挫折与痛苦联合起来打击你时,这才叫做成长,才叫现实。当白荷深陷困境,哞哞挺身而出,深厚的感情将人与虎紧紧连在一起。人与动物都如此,况且人与人之间呢?就是因为人与人之间有了太多的满腹猜疑,太多的不信任。将心比心才会越来越少,隔阂才会越来越多。假设人们真心相对,时间又算得了什么,距离又有何怕呢?

  《七天》这本书被曹文轩称之为“可以穿越时空的`作品”这本书激起了我的挑战精神,每当我遇到困难踌躇不决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建云坚持不懈的态度,这时,我就会静下心来踏踏实实的面对困难。他们身临绝境不屈不挠,坚定信念的精神值得我钦佩与学*。同时,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的思想与大脑仿佛被它所控制,我的感情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变化。从中我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快乐使我愈来愈喜欢挑战,不在惧怕困难。

  当然,它给我带来的益处绝不止这些。它在我的学*上也起了很大的帮助。这本书的语言鞭辟入里,炳炳麟麟,不知不觉的让我在写作中养成了去末归本、精益求精的*惯,期间有很多词汇让我拔丁抽楔,收集了不少。

  在文章的最后——第七天,白合回来了,是哞哞驮着回来的。大家不遑宁处的将白荷安置到医院。那天是中秋节,月亮很圆。经历了七天的磨难,大家终于都聚在了一起。设想,如果没有了大家的互帮互助、团结一心,那么结局还会是这般美好吗?

  《七天》不愧是连续十七周位列的《亚洲周刊》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许友彬叔叔写的可谓是淋漓尽致、横扫千军。竟能从一辆校车写起,直到他们在原始山洞中,经历了种种困难之后,终于时来转运。可想而知,许友彬叔叔写的文章真的是绝妙好辞啊!

  这本书之所以会成为我最喜欢翻阅的一本书是因为我喜欢读这种冒险风格的书,读这种书会让我感觉身临其境,我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书里的主人公,跟着作者所描写的情节在书中遨游、冒险。会让我感觉到书的奥妙,和这种像是喝了杯茶就遨游世界一圈的神奇感觉。

  《七天》让我懂得了只有经历了磨难和重重考验的人生才是最完美的;只有经历了风霜的战士才敢在莫测的草原上奔驰;只有孤绝肃杀的的雄鹰才敢在乌云满布的天空翱翔。

  这便是我最爱的文章——《七天》!

  这个暑假,我读了许友彬的小说《七天》。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雨天,白荷,健云,君顺,晓玲乘坐的校车突然掉进河一一床一一下面的地洞里。白荷他们和司机欧叔一起,开始了一场奇妙的历险。

  面对复杂的环境和一些难以解决的难题,他们不得不静下心来思考,解一开这些难题。首先,他们要找到食物,生存下来,并且找到出去的路,其次他们得找到合适的住处。白荷和健云放下家族之间的仇恨,一起想方设法解决一个又一个难题。

  冒险中也收获了不少,见到了美丽的水晶花园,生活在三亿年前的总鳍鱼,古老的大蜻蜓,有铁锅那么大的荷花……

  为了照顾生病的君顺,白荷选择留下来照顾君顺,让健云先带晓玲出去,晓玲由当地的原住民带着走出了山谷,君顺被搜救队找到并救出,欧叔看到搜救队晚上点燃的`篝火,找到搜救队被救出,搜救队看到健云扔在地上的纸条,找到了健云,白荷则被山里的老虎哞哞驮回来。

  七天里,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个感人的故事……

  那么,假如掉进河一一床一一底下的地洞里的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像白荷他们一样坚强地生存下来还 是选择害怕,等人来救你呢?假如掉进地洞是我,我没有勇气生存下去,我会害怕,会退缩。看来,在生活中,学会坚强很重要,当然,勇气也是不可或缺的。

  这让我想起了生活中的我,不够坚强,没有什么勇气。

  这也让我想到了一件事,四年级时,老师推荐我评选三好学生,我不敢相信,但是我还 是写好了稿子,想:我一定要有勇气,一定要把稿子读得顺,一定要自信!可是,一上台,我就胆怯了,声音颤颤巍巍的,稿子读得坑坑洼洼的,和自己说好的勇气和自信一点都不见了。

  这七天,他们遭遇了许多困难,但是他们总能将它解决;这七天,他们每天都在想着自己的家和家人;他们经历了许多绝望,他们多少次想要放弃,但是他们又再一次坚强地站了起来。

  我们与他们同龄,但是我们却不能做到像他们一样的一团一结,我们一定会不知所措。也许,我们也需要一个这样的七天,也许我们也应该试着去体验风霜,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长大!

  七天可以改变一切,七天可以创造一切,而七天又可以奉献一切!七天中所包含的不只是时间的概念,它所承载的而是世间最无私的爱和一颗颗感恩的心。情义、善良、友爱都在这七天中完全的绽放,毫无保留的绽放,使世间充满了爱的气息,使人人感受到了人间真爱!书中的'主人公“淘气包”欧皮皮是一个机灵聪明而又十分顽皮的孩子。正是因为他的顽皮,所以时常惹父母生气。但自从他参加了爱心交换活动后,他像是忽然懂事了,不再惹父母生气了。它参加的活动是与新疆的一户贫困家庭交换生活环境。当他来到那里时,眼前的一切都与他心中所想的高山碧水截然不同,而他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沙漠,时不时的还从远处刮来沙尘暴。虽然欧皮皮有些失望,但他还是在那里坚持了下来。同时,他发现了很多乐趣。在这七天中令他最难忘的就是他和关永川的故事了。关永川因为家里穷,没钱上学,所以恨那些上学的人,因此他没有朋友。欧皮皮知道后一心想帮助他,便将自己的自动铅笔送给了他,还教他写名字。这样,欧皮皮和关永川成为了好朋友,从此改变了他。而在欧皮皮家的蛋蛋也通过自己卖报纸,来回报他的“父母”。在活动的最后欧皮皮收获了很多,知道了怎样做个好孩子。这本书仿佛是面神奇的镜子,从中我看到了自己,也看到了人间的真、善、美。最后欧皮皮的父母也愿意供养蛋蛋上大学。在现实生活中,同样有很多贫困的孩子,我们也应该像欧皮皮一家一样,献出我们的爱心,用每颗爱心创造奇迹。让爱撒向那需要光明的地方吧!未来将会更美丽,七天终将成为永恒的奇迹。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了许友彬的书,他的书令我着迷,让我学到了很多。《七天》让我如痴如醉,感受到了坚持的力量。

  四位少年坐在校车中,司机欧叔因为下雨天滑,一不小心掉进河里。幸运的是,他们还活着,校车从河床的洞中掉进了一个原始森林。七天的时间里,几个同学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他们是靠什么坚持活下来的呢?靠大家互相帮助、关心。虽然有一点磕磕绊绊,但他们都坚持到了最后,都走出了森林。

  “我们一定能出去”!白荷这个坚强勇敢、充满爱心、纯洁善良的女孩。我最敬佩她,她的一句话,改变了大家失落的态度,重新鼓起勇气,坚持不懈地寻找回家之路。白荷总是为他人着想,舍己为人,有雷锋的精神,值得我们学*。白荷使我知道了做人的真谛:做一个人要学会关心他人,指引他人正确的方向,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健云,他机智勇敢、沉着冷静,是他百折不挠,坚持带领大家走出森林。他总能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让危难之中的四个朋友得以解救。这让我学*到:面临困难要临危不惧,勇往直前,坚贞不屈,不要被困难吓倒。

  晓玲和君顺,晓玲娇弱,君顺自私,但他们都一个意念:我要离开这片原始森林,回到家中!坚持的力量,使他们脱胎换骨,变得坚定,宽容……

  七天风雨同舟,七天同甘共苦,七天誓不分离,坚持的力量使四位少年度过了不同寻常的七天。我相信,任何困难事情,只要不低头,坚持不放弃,敢于面对,坚持的力量一定会让你成功的!

  大自然是能工巧匠,奇妙无比,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令人惊叹的神奇世界。瑶琳仙境是其中一个神奇世界,是大自然的传奇!

  余华的《第七天》是一部催人泪下,引人深思的长篇小说。从人过世以后的角度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揭示了社会的残酷和世间悲剧,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无情与贪婪。在这样的世界里,亲情和友情是我们生活里唯一存在的依靠。余华以第一人称叙述了故事的主人公,杨飞在死后的七天里每天都遇到不同和他一样在生活底层的人们,时时刻刻有人遭遇不同的事故导致死亡,来到了死无葬身之地。这里聚集着没钱买墓地的亡灵们,他们都存留着遗憾和生前的后悔,不过终究可以在这里获得他们所渴望的安宁,并与之前死去的家人、朋友们相汇直到在世的家人有钱帮助买墓地。

  我对这本书的感触特别深,被爱感动的同时也为世间的不*等和残酷而感到恼怒。第一天,杨飞从轰然倒塌的废墟中爬起,带上预约号前往了殡仪馆。殡仪馆里竟然还分成了普通区、贵宾区和VIP区。 余华展示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贫富差距。有钱人都趾高气扬的走向进口焚尸库,拥有着价值连城的墓地,且能确保自己的遗体完好无损。然而普通人静静的等侯着,走向国产的焚库炉。杨飞就是这样的普通人,并没有墓地,不知去何方。余华运用讽刺的方式展现了现实社会中其实也是如此。第二天,他回忆了自己过去的婚姻。上流社会的李青死心塌地的跟在他的身边两年多,之后她却厌倦了*凡、清*的生活,为一个海归博士而跟他离了婚。后来李青第二次的婚后生活过的极其不幸福,结果自杀了。人们总是会被金钱所迷惑、对自己生活感到不满,贪婪的追求更多,然而最后变得一无所有。杨飞和李青的爱情被现实所隔绝,但是两人之间的`挂念和爱一直存在着。第三天,杨飞讲述了自己的出身。出生时, 从厕所洞里掉落到了火车铁轨上,被杨金彪即时发现并辛苦拉扯长大。他年幼在杨金彪的细心呵护下茁壮成长。在阅读这一章节时,我被他们的父子情深深地感动了,使我热泪盈眶。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他把自己的一身都献给了杨飞!在工地工作时还把他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喂杨飞喝;为了照顾好他终身未娶;毫不犹豫地支持着他的工作事业;得了不治之症离家出走为了不拖累他。亲情和友情在冰冷的世界上留下了人性的温暖,但世间的悲剧却连续不断。在之后的四、五、六、七天里,杨飞在一路上聆听了许多亡灵的故事。有二十七个婴儿被丢入河中;鼠妹因男友买假iPhone给她而跳楼自杀;男友为她买墓地而卖掉肾。

  小说故事情节非常激动人心,采用倒叙的手法给我了残酷和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批判了现实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余华在揭示世界上的种种问题的同时不忘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让我觉得在绝望中存在着希望。在享受阅读这本小说时,我也更加认知到了现实社会中的争论。余华关注了当下的现实生活,描绘了普通人的喜怒哀乐,并引伸出了人的存在和生命价值等问题的多个答案。可是在控诉社会上各种问题的同时,作者没有解释产生这些悲剧背后的原因,使我产生了一些对故事的疑问。这个小说美中不足的地方是对人物形象没有特别的深入。余华只勾画出了人物的外貌形象,并没有深层次的讲述他们的人物变化和细节描写。这样缺少说服力,使我感觉他们是因为情节的需要而虚构出来的。但是小说情节和内容还是让我看的津津有味、陷入其中,让我开始思考现实中和书里世界的不同和相似度。

  看完这本书后的第一感觉是被书中的世界和杨飞遇到的各种遭遇所震撼了。这本小说引人入深、扣人心弦,使我看的特别快。我极力推荐余华的这本小说。文章的语言十分简练朴实,通俗易懂;内容引人思考,具有很强的感染力;故事让人惊叹、不由自主的思考起现实社会!

  都说孔子、孟子擅于造微入妙。写的文章更是惊才艳艳。在古代的思想也是惊世骇俗。但我却读不懂他们的满腹经纶,也读不懂他们满腹珠玑的书,相比之下我更喜欢读我所能感受其间感情、思想的一些书。譬如许友彬所写的读物。

  许友彬写的《七天》乃是我百看而不烦的一本书。这本书可以说在我的人生书橱中算是出类拔萃的了。在这本书中没有绝对的坏人和好人,就好像我们的生活,永远没有明确的黑与白。有光的地方必然会有影;有影的地方,背后便是光。七天的时间,白荷与建云涣然冰释;七天的时间,晓玲与君顺真正长大。可能,只有我们经历些什么,才能褪去身上的稚气吧!每次都昂头天外,自以为自己已经长大了,自以为自己看清了整个世界。其实不然,当人生的挫折与痛苦联合起来打击你时,这才叫做成长,才叫现实。当白荷深陷困境,哞哞挺身而出,深厚的感情将人与虎紧紧连在一起。人与动物都如此,况且人与人之间呢?就是因为人与人之间有了太多的满腹猜疑,太多的不信任。将心比心才会越来越少,隔阂才会越来越多。假设人们真心相对,时间又算得了什么,距离又有何怕呢?

  《七天》这本书被曹文轩称之为“可以穿越时空的作品”这本书激起了我的挑战精神,每当我遇到困难踌躇不决的时候,我会不由自主的想起建云坚持不懈的态度,这时,我就会静下心来踏踏实实的面对困难。他们身临绝境不屈不挠,坚定信念的精神值得我钦佩与学*。同时,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的思想与大脑仿佛被它所控制,我的感情会随着故事情节的'变化而变化。从中我感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快乐使我愈来愈喜欢挑战,不在惧怕困难。

  当然,它给我带来的益处绝不止这些。它在我的学*上也起了很大的帮助。这本书的语言鞭辟入里,炳炳麟麟,不知不觉的让我在写作中养成了去末归本、精益求精的*惯,期间有很多词汇让我拔丁抽楔,收集了不少。

  在文章的最后――第七天,白合回来了,是哞哞驮着回来的。大家不遑宁处的将白荷安置到医院。那天是中秋节,月亮很圆。经历了七天的磨难,大家终于都聚在了一起。设想,如果没有了大家的互帮互助、团结一心,那么结局还会是这般美好吗?

  《七天》不愧是连续十七周位列的《亚洲周刊》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许友彬叔叔写的可谓是淋漓尽致、横扫千军。竟能从一辆校车写起,直到他们在原始山洞中,经历了种种困难之后,终于时来转运。可想而知,许友彬叔叔写的文章真的是绝妙好辞啊!

  这本书之所以会成为我最喜欢翻阅的一本书是因为我喜欢读这种冒险风格的书,读这种书会让我感觉身临其境,我会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书里的主人公,跟着作者所描写的情节在书中遨游、冒险。会让我感觉到书的奥妙,和这种像是喝了杯茶就遨游世界一圈的神奇感觉。

  《七天》让我懂得了只有经历了磨难和重重考验的人生才是最完美的;只有经历了风霜的战士才敢在莫测的草原上奔驰;只有孤绝肃杀的的雄鹰才敢在乌云满布的天空翱翔。

  这便是我最爱的文章――《七天》!

  “疲惫的思维躺下休息了,身体仍然向前行走,走在无边无际的混沌和无声无息的空虚里。”暑假马上要结束了,逛教辅的时候看到了《第七天》大大的蓝色海报,只一眼,就被完全吸引。

  顾不得下午四点目眩的阳光,顾不得公交车上的颠簸,顾不得用手背揉揉微红的眼眶,在*一小时的返程中狠狠看到了“第三天”。从前年上高中就很少这样舍不得放下一本小说了,一开始只是忍不住动手撕开塑料封皮,在等一个信号时终于开始满足的沉迷于余华淡淡的叙述里,什么都不在乎了,单单还记得空出掌心不让汗水贴上书页的小心翼翼。

  第一天?第二天?早不可划分开,早已被颠簸的车在脑海中糅合在一起,记住的,是一个个真实的、鲜活的人和属于他们的故事。他们又笑又哭,他们抱怨社会的无情残酷却又止不住对未来的憧憬,他们是城市的龙套是城市中记不住名字的路人甲,但他们依然挣扎在绝望中活着,努力想要长成一棵大树——站紧在那片土地上,同时为身边人洒下阴凉。

  一个婴儿打破了铁道工的生活,从此父子俩相依为命,“我”完全占据杨金彪的生活,他们也互相抛弃过,却发现已*惯那份亦步亦随的温暖,父亲的倔强与柔情勾勒出最坚定的亲情,因此我在看到父亲死前悄悄去大青石时眼泪终于落下。父亲一直是内疚的,他后悔收养了“我”、让我过不上生母的好生活,他后悔为结婚抛弃了“我”,所以在生命终结时满脑子是看看大青石,纵使物是人非。而“我”视为母亲的杨月珍之死让我不解,只是车超速吗?她在贫瘠的年代用自己的健康换来了两条小生命的茁壮,在她终于要去女儿身边享福时,为什么让这样一个“母亲”死去呢?努力甩开残酷的猜测,我宁愿相信作者是为了有人去照顾那27个婴儿啊!鼠妹和伍超的故事无疑是最催泪的,他们是生存在城市底层最直接的代表,踏实肯干却处处被欺负,他们为生活争吵,又很快和好继续为想象中美好生活打拼,他们单纯的想让对方过得更好,哪怕只是一丁点儿的温暖也足以支持下去,却阴差阳错双双死亡,最后只能错过新娘最美的时刻。拆迁造成夫妻意外离世,年幼懂事的女儿只能毫不知情的坐在掩埋了父母的废墟旁等待,善良的夫妻不为身死而愤恨,只是放不下孩子,甚至还不断感谢减学费的“我”。即使只读了一遍,他们在我脑海中仍都留有鲜活温柔的印象,若以上是苦辣中透着柔和暖意的大餐,那下棋下的毫无章法的警察与“李先生”无疑是清凉有趣的小菜,十年前互相憎恶,十年后反而成了不忍分别的老友,世事难料建,连杀身之仇都一笑而过了,又还有什么怨恨放不下的呢?谭家菜一行人则是饭后的小水果一盘,用简简单单的一小块温暖带给“我”继续找寻下去的勇气。

  听很多人说:最*的距离不是紧贴在一起,而是共同看着同一个月亮。因为大家都联系在一起,即使这带子无法触碰,也由心底散发出融融暖意。父亲、杨月珍、鼠妹…数不完的小人物相互穿插在一起,为彼此哪怕只是挡住几滴风雨,在寒冷中他们通过这张网相互偎依,分享着一丝丝的`暖意。那一点一滴的温暖,就如同漫漫长夜中点亮了黑暗的星星之火,无数的光芒汇聚在一起,最终成为了一条光的长河,它在无尽的岁月里,一直缓缓流淌,带给努力生活的人希望。

  又一次这么深刻的体会到,死亡,是这样让人不甘,却只能学*微笑着接受。上一次,是初一时爷爷去世,我甚至还没为小时候糟蹋了他的心意而道歉,还没来及把年级第一的奖品展示给他,还没来及长大,他便急匆匆因肺癌离我们而去。从此只能怀念,怀念老房子里调皮的猫,怀念冰箱里不时塞满的肉排,怀念那双让我有些畏惧的眼。从此只能对着照片哭泣,爷爷却夜夜都不肯来我的梦里。

  日子一天天累积,走在生活的路上,一定会失去些什么。因为我知道有些东西注定会失去,所以我屈从于现实拥有的温暖,慢慢学会珍惜,珍惜拥有的点点滴滴的记忆,这样才不会在某天失去时措手不及,只能在万籁俱寂的晚上怀念手心中曾握紧的温度。

  饭后沿河堤跑步,回头时,远远跑过的桥头已只见明明灭灭的车灯,我的路依然在黑暗中等待着我,没有星空,却有一盏盏的灯光从后方呼啸而过,用一片片温柔的橙黄照亮了前方的阴暗与坎坷。

  奔跑在无尽又短暂的旅途上,掌心握紧的暖意带给我让我一直跑下去的力量,坚信终到达“树枝上结满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摸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那般阳光盖在身上的温暖彼方。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而死的、有卖掉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同时表达了对各种**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正义。

  花了三个多小时一口气读完了余华的新作《第七天》,发现里面的故事都是似曾相识,比如强拆事件、弃婴事件、**事件等等。作者将这些事件串联起来,成为一篇小说,但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无法感受到作者对这些事件倾注的情感,作者几乎就像微博大V一样将这些事件进行转播和改编。

  《第七天》和《活着》都是描写死亡的,《活着》中的主人公福贵是生不如死,但死后能够买到墓地安葬;而《第七天》中的人物都是各种惨死:有跳楼死的、有被车撞而死的、有卖掉肾死的、有治不起病死的,还有被强拆死的。这些底层的死者死后因买不起墓地,都是死无葬身之地,不能够得到安息。《活着》更多地体现了一种人文关怀,而《第七天》更多地体现了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对底层民众生活的关心,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人民打抱不*,同时表达了对各种**不作为的不满。

  《第七天》正如书名那样,讲述了主人公死后七天的遭遇,每一天都遇到不同的人,发生不同的事,这其中掺杂着回忆与虚妄、爱情与感伤、高贵与渺小、荒诞与真实,接触到人间的炼狱。主人公的幽灵杨飞,一路行进,从殡仪馆出发,一路跌跌撞撞,见到一群和他一样死无葬身之地的亡魂,这其中有作者的亲人,邻居,也有陌生人。他们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民,遭遇到各种惨死。

  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在第三天中杨飞回顾自己的身世,杨飞的母亲在火车快进站时上厕所生下杨飞,杨飞从厕所丢到铁路上被年仅21岁铁路工人杨金彪捡到,从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父子情深的故事,读之无不为之动容。杨金彪对杨飞倾注了无限的爱,上工他将小杨飞绑在背上,冲好奶粉放在胸前给小杨飞吃。他能够根据小杨飞的声音判断他是否饿了、渴了,还是需要换尿布。因为杨飞的存在,他拒绝了所有的女孩,终身未娶。当杨飞要与亲生父母相见时,他将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拿出来为杨飞置办行装。为了杨飞能够有更好的工作机会,他毫不犹豫地支持杨飞到北方城市工作;当他得知自己得了不治之症时,为了不连累杨飞又离家出走。

  我觉得这部小说的神来之笔就是塑造了杨金彪的形象,他一生善良勤劳,为曾经遗弃杨飞二十四小时而内疚一生,死于异乡后,为了能够与杨飞见一面,他自愿在殡仪馆工作,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维护着公*正义。


读荷花有感合集十篇(扩展6)

——读《安徒生》有感合集十篇

  假日里,我读了一本由丹麦作家安徒生写的《安徒生童话》,这本书不仅有趣,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中有《海的女儿》《豌豆公主》《皇帝的新装》《一个豆荚里的五粒豆》《卖火柴的小女孩》……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最令我感动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一个寒冷的夜晚,人们都在家里过新年。一个可怜的小女孩来到大街上卖火柴,她穿着妈妈的大拖鞋,忽然一辆马车飞驰而过,她一闪,把她的鞋搞丢了,另一只被一个男孩抢走了。这时小女孩只能光着脚在大街上走着,因为没有卖掉火柴,她不敢回家,找到一个墙角蜷缩在那里,冻得直发抖。她点燃了一根火柴,面前出现一个烤炉,去取暖,一会火柴灭了;接着又点燃了一根,面前出现了一桌诱人的大餐,她走了过去,火柴熄灭了,美食没有了;再点燃一根火柴时,奶奶出现在她的面前,她为了留住奶奶,把所有的火柴都点完了,最后躺在奶奶的`怀抱里,和奶奶一起去了天堂。读完这个故事,我的眼睛都湿润了,多么可怜的小姑娘啊!

  我们现在的生活这么优越,有着父母的疼爱,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呢!不能浪费自己的美好光阴。我们要刻苦学*,争取过上更好的生活,让这个社会不再出现这样悲惨的故事。

  书是人类的粮食,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以说人类的生息离不开书本,可以说没有书人们将会很无聊,我是一名优秀的少先队员,在我的脑海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安徒生童话》。

  那是一个快乐的星期五,我想去书店买一本安徒生童话,因为它能告诉我一些做人的道理,于是我就把我的想法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妈妈,妈妈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然后我和妈妈看到书店,挑了一本最好的安徒生童话,我就回家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三个月我才看完。这本书里有50个故事,有快乐的`,有悲伤的,还有乐于助人的,快乐的有《四个豆子》这篇课文写了有5颗豆子,它的小主人用枪把它们分别弹到东、南、西、北的四个面,其中有一颗掉在一个生病的女孩子家,它陪着女孩子度过它人生的结局。悲伤的有《卖火柴的小女孩》它主要写了有个女孩子在卖火柴中死去,乐于助人的有《小杜克》,它为了帮助别人去,把自己的背诵放下,后来被帮助的老姐姐帮它把内容写进了他的脑子,到了第二天他成功地考完了。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应该好好学*,天天向上,做党放心的新一代,去报答养育我们的爸爸妈妈,报答教育我的老师们。

  这就是我读《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的感受,在今后的学*生活中,我要多读几次这本书,让我能背下来。

  这个寒假我看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里面很多故事我都很喜欢,当我看到《卖火柴的小女孩》的这个故事时心里非常难过。

  这个小女孩因为家里很贫穷所以要靠卖火柴为生,在一个寒冷的除夕夜她没有卖掉一根火柴,最后又冷又饿冻死在了街头,看到这里我已经泪流满面。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和她比起来真是太幸福了。

  看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明白了生活中有苦有甜,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童话是一个美妙又神奇的世界,它里面有着许许多多美好的幻想。大家一定读过安徒生爷爷的童话吧!他写的故事是那样扣人心弦,离奇有趣。那你们知道安徒生是怎样创作出这些令人惊叹的`创作吗?

  安徒生的童年是不幸的,自从他爸爸去世以后,他与妈妈相依为命。但是苦难并没有让他倒下,它有着远大的理想与目标,虽然他经历过无数次的坎坷和失败,但是他从没有放弃过,他把澎湃的热情投入创作,依靠百折不挠的精神,终于成为一名童话大师。

  安徒生的童话就像是一朵成功的花,人们只看到它光鲜亮丽的一面,却不知道它是经过了无数努力才换来的。

  努力吧!人生之路注定不是*坦的,父母也不能代替我们做任何事情,我们要勇于面对更多挑战,展望未来!

  安徒生童话是一本具有吸引力的童话书。安徒生他一生写了168篇童话,其代表作有《海的女儿》、《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等。安徒生的童话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即有诗意的美,也有喜剧性的幽默。

  其中,丑小鸭这个故事给我留下的印象最深。内容讲的是:从前,鸭妈妈的蛋窝里孵出了一只小鸭子,它长得难看极了,大家都讨厌它,于是叫它“丑小鸭”的故事。丑小鸭从小在鸭妈妈的蛋窝里长大,它想:我生下来就是这个样子,没办法改变,不过我可以学本领,像其它小鸭一样能干。于是,它跟鸭妈妈学游泳,替养它的主人看家,遇到困难时它坚强面对,永不退缩。最后,它变成了一只会飞的、美丽的“白天鹅”。

  通过读了丑小鸭这个故事我懂得了要认识自己,相信自己,总有一天,我也会像“丑小鸭”一样变成“白天鹅”的。我们的学*也是这样,遇到困难时要对自己有信心,如果你不坚强面对,就不会有好的结果。

  《安徒生童话》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灿烂夺目的明珠,这些作品饱含着作者的艰辛、智慧、热情和希望。《安徒生童话》能以丰富的想象、美丽的憧憬、善良的心灵和高尚的情操给人以启迪。

  阅读这些童话故事,不仅培养了我的品德,还令我增长了知识,丰富了想象力,开阔了视野,陶冶了情操。令我忘怀的童话故事有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五颗豌豆》。这个童话讲的是:有五颗豌豆,它们出生相同,但在它们的生命历程中,有的自私自利,有的希望给他人带来快乐……因为品质不同,所以它们的结局也不一样:自私自利的豌豆有的成了鸟嘴的食物,有的胀破肚子腐烂而亡;希望给他人带来快乐的豌豆开出了美丽的豌豆花,给一个女孩子带来了希望和快乐并救活了她……

在生活中,一些人去犯罪、去吸毒,他们的生命就因为这些行为而变得一文不值。相反,有很多人生活得很*凡,但是他们做了很多有意义的事情。比如:当志愿者、做无国界医生、到边远地区支教……由于他们的无私付出,使自己的生命也充满了意义。 《五颗豌豆》这个童话启示我们:一个人的`人生是否有价值,在于其生命历程中的行为。当这些行为对他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时,他的人生也就充满了意义。 《安徒生童话》读起来令我精神愉悦,美不胜收。我会叹惜于《卖火柴小女孩》的悲惨命运,会感动于《海的女儿》善良的秉性,也会嘻笑于《皇帝新装》中君臣的愚蠢……总之,这些优秀的童话都是我人生成长过程中滋润我心灵的精神食粮!

  今天,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安徒生童话,书里面的故事丰富极了。

  例如: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公主、海的女儿等,这些故事都非常动人,其中我最喜欢看海的女儿,因为她在过十五岁生日的那一天,她的外祖母让她到水面上去看一看,她看到一艘大船,船上的人在为王子办十六岁生日,突然起了风浪,王子掉入了大海里,快要死的时候,是她救了王子,当她走到沙滩上时发现有人走了过来,便走到岩石后面躲了起来,当王子醒来的时候,发现了那个女孩子,以为是那位公主救了自己……最后,小公主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读《安徒生童话》有感作文(2) 读《安徒生童话》有感我阅读了《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深有感触,里面有《卖火柴的小女孩》、《白雪皇后》、《丑小鸭》、《玫瑰花精》、《野天鹅》等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很感人。

  其中《白雪皇后》和《丑小鸭》,给我印象最深刻。《白雪皇后》讲了小女孩格尔达和小男孩加伊,是两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可是,一天,加伊被一块丑恶的镜片击中了,他变成了一个粗暴无礼的孩子,变得顽皮而讨厌。直到有一天,加伊被白雪皇后带走了。加伊不见了,格尔达不相信加伊死了,她告别了亲人,去寻找加伊。她克服了重重困难,拒绝了种种诱惑,历尽艰险。终于在白雪皇后的宫殿里找到了加伊。可加伊的心已经变冷了,格尔达的热泪流到了他的身上,渗进他的心里,把心里的冰雪融化了。他们终于手挽手,回到了开着玫瑰花的家里。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不畏艰险,坚持到底,就一定能得到甜美的果实。

  《丑小鸭》讲了一只母鸭生出了一个很丑的小鸭子,别的鸭子都嘲笑他,最后,连妈妈也开始讨厌他了。小鸭受不了了,他飞过篱笆逃走了。可是,不管他到哪,都会受到别人的嘲笑、排挤。小鸭再也受不了了,他要到更广大的世界去。不知不觉,秋天到了,小鸭见到了美丽的天鹅,他久久不能忘怀。他在一个农民家过了一个苦冬。春天来了,他飞到了溪水里,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美丽的天鹅。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怕别人的嘲笑、排挤,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今天我读了一本《安徒生童话》里面的故事。

  一个士兵在路上大踏步地走着,他的背上背着一个行军用的袋子,腰间挂着一把军刀,他为国家立下了战功,天下太*后被国王赶回了家,没有得到应有的待遇。

  他在路上走着,看见一个老巫婆,他对士兵说:“你知到你有多幸运吗?现在你想要多少钱就能拥有多少钱啦!但是,我只要那个破旧的打火匣。”那个巫婆用手指了指那棵大树。这棵树里面全都是空的。“你从树顶上的.洞口滑下去,就可以一直滑到树底下去,我在你的腰上系一根绳子,这样你叫我的时候,我就可以把你拉上来了!”

  “你要我去下面干什么呀?”“去拿钱呀!”巫婆说。然后,士兵二话不说,就跳了下去。不一会他上来了,问巫婆:“你要这个打火匣干什么?”巫婆说不能告诉他,士兵把她的头切了下来。

  不久,这个消息传来出去,国王要绞死他。他想用一下打火匣,就悄悄地打开了。突然来了三只狗把国王和王后咬死了,还咬断了绳子,救了士兵。

  聪明的士兵勇于追求自己的幸福,最终他得到了梦想中一切。生活中的我们也应该向士兵一样,为自己的理想,而去追求和实现。

  《安徒生童话》中讲了许多篇故事,但让我记忆最深的是《海的女儿》里面的小公主,为了自己的感情,可以放弃一切和那个王子在一起。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自己认为对的,就一定要努力下去。

  这本书是充满着想象,充满着幻想,把现实不可能发生或不可能完成的事,在那里都会实现。生活中可能有一些人和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一样,先是辛苦的劳动,最后实现了自己的梦想,反而有些人的嫉妒心强,下场往往是失败的。这个故事还告诉我们贫富悬殊的社会现实,批判了愚蠢的上层统治者具有深刻的爱民精神是现时意义。如《卖火柴的小女孩》、《夜莺》揭露了贫富悬殊的社会现实,《皇帝的新装》讽刺了上层统治者的傻,《野天鹅》、《海的女儿》表述了勤奋的人民会有开心、快乐的生活,《快乐王子》表述了对贫苦人民的同情,《丑小鸭》讲述了相信自己不要自卑自责,因为自己的生命是世上独一无二的,生命更是纯洁的。生命是让一个人领悟到七情六欲的,不是让人来自卑自责的工具。而我读《青蛙王子》告诉我们说话不能出耳反尔。不能说话不算数。

  我读完这本书,使我领悟到许多道理,因为这些故事让我那颗混沌的童心,豁然开朗。

  最*妈妈给我买了本书叫《安徒生童话选》,虽然这本书,每一个故事都十分让人着迷,但唯有一篇令我深深沉醉其中——那就是“天国花园”。

  一位高贵的王子乘着东风来到了天国花园,他游览一番后,觉得这儿美不胜收、无语论比,于是决定住房下来,一位美丽的仙女告诉他,叫他无论如何都不得在晚上跟她走;不得亲吻她的嘴唇,否则将会受到惩罚。可是到了晚上,王子忘了他的诺言,亲吻了仙女,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一阵雷响后,天国坠落了,王子被死神关进了一口黑棺材里,埋在深深的土里。这时王子流泪了,他后悔万分,再三肯求死神,再给自己一个机会,可是已经来不及,死神早已做下了决定。

  王子不守诺言,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也想起了自己。有一次,我和好朋友们约好了星期日下午2:30分一起去小公园玩儿,到了那天,我忘记这件事,在家看电视,第二天早上,她得知我忘了,生气极了,连续3天都不和玩,现在我读了“天国花园”,更加明白了承诺是金这个道理,正如放羊的小孩,让别人失去了对他的信任,他惨痛的教训,让我知道人与人之间诚信最重要。

  你今天守诚信了吗?


读荷花有感合集十篇(扩展7)

——读《匆匆》的有感合集十篇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光匆匆,转瞬即逝。时光是这样匆匆而过,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它呢?

  “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抛弃他。”这是莎士比亚的一句名言。你看,他说得多好啊!用它来形容《匆匆》这篇课文是再恰当不过。《匆匆》这篇课文讲述了朱自清自己对自己过去虚度的八千多个日子的惋惜和留恋,流露出来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之情,揭示了既然来到这个世界上就不要白白走这一遭。

  《匆匆》这篇文章教会了我们许许多多,在生活中不也有这样的例子吗?我们班就有这样一项规定:凡是要交的作业,最先写完交上去的小组加六颗星。为了加这难得的六颗星,同学们也都是奋笔疾书,争分夺秒地写着作业,老师不就是希望我们在极少的时间内完成出高质量的作业,不就是培养我们珍惜时间吗?

  日子在时间的.海洋里显得那样渺小,消逝得如此之快。我们的成长历程也是这样,十一年的风风雨雨,十一年的日日夜夜,仿佛就在一刹那间过去了,我们早已不是那个牙牙学语的孩子了,可时光一去不复返了,我们还能做几回这般天真可爱的孩子呢?时光是如此宝贵,它对我们有着至关的重要。怎样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加绚丽多姿呢?答案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珍惜时间。只有珍惜时间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赢家。转眼间,我们即将步入中学了,我们应当珍惜现在的每一分一秒,不要让它再从我的脚边飞去了。

  不论走到哪里,我永远铭记: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听到这些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

  《匆匆》中让我记忆最深刻的一段话是这样写的: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

  每当读到这段话,我都会感叹时间的稍纵即逝,也许在我的感叹声中时间也将一去不复返,我伸出手想抓住他,可是希望总会落空,他就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而我们的日子却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时间是无情的,他从不留恋,似乎也没有任何力量能阻挡住他匆匆的脚步,可是他却不经意地留在了老人的白发间,刻在了人们的脸上。

  富兰克林曾这样形容时间:“时间是最有限的资产,也是最有价值的日用品。一般人老是抱怨时间不够用,然而却不懂得珍惜时间。如果你珍惜生命,那就不要浪费时间。”它发出的是对浪费时间,虚度光阴的警告。扪心自问,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有意义的事,我做到了吗?每逢周末的早晨,我总是赖在床上迟迟不愿起来,早晨最宝贵的锻炼时间或晨读时间就被我浪费了;穿衣吃饭又磨磨蹭蹭,总想时间多的是,慢一点儿又能怎么样;到了该坐到书桌前开始学*的时候,作业本摊开,却发现字典不在手边,数学该画图了,又忙着找尺子圆规……零零碎碎地又浪费了不少时间,为什么我不能把这些零散时间积少成多,节约出更多的时间去做有意义的事情呢?

  《匆匆》里有朱自清对时间的思考,读了《匆匆》,也触动了我。是的,“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属于我的日子却将一去不复返,我不想浪费我的生命,我要付诸行动,珍惜时间。

  每当我打开一本新书,阅读一篇好文章,都好像在我眼前展开了一个新的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是这样,它给我启迪,给我力量,催我奋发上进。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这春意盎然、充满诗情画意的开头一下子就深深地吸引了我。仔细看下去,作者原来不是为了描写春光明媚的春光,而是用去而复返的燕子、枯而复青的杨柳、谢而复开的桃花来反衬时光“一去不复返”;告诉我们要珍惜时光,要奋发向上、有所作为。字字句句都发人深思,耐人寻味。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古往今来,人人都知道时间是宝贵的。有了时间可以学*、工作,可以增长知识,创造财富。工人叔叔造机器需要时间,科学家创造发明需要时间。时间就是财富,时间就是成就。

  你看,文章写得多生动啊!时光从水盘里、从饭碗里、从凝视的双眼前过去,从身上跨过,从脚边飞走了,像烟雾、像薄雾那样飘走了,就像俗话说的“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谁能捉住它呢?谁能留下它呢?

  我升到小学六年级了,明年就要小学毕业了。再有几个昼夜,我就将大学毕业走向社会,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为建设祖国贡献力量!怎样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小学毕业生呢?将来怎样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建设者呢?什么都需要学,什么都需要时间。有时我真急呀,恨不得一把拖住时间,让它慢些跑。爸爸说,时间是托不住的;妈妈说,要珍惜时间,就要会利用时间。我体味着爸爸妈妈的话,反省着自己。就在我上课走神的时候,就在我放学贪玩的时候,时光不就悄悄地从我身边溜走了吗?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的。要想做个合格的毕业生,要想有所作为,就要像老师说的那样做抓紧眼前的分分秒秒去学*、去努力、去奋发向上!这就是朱自清的《匆匆》——这篇500字左右的短文给我的启迪!给我的力量!

  读了朱自清的《匆匆》,让我思绪万千。《匆匆》让我明白了时间有多么珍贵。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在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在开的时候”。的确是这样的,太阳落下了,有在升起的时候。而我们手中的时间却一去不复返。对此,我深有体会。

  只记得那次考试,本来我已经复*的胜卷在握。可是,由于我对时间的概念比较模糊,在答题的时候,我看一下时间,发现离交卷还有一个小时,于是我趴在课桌上,打算闭眼小憩一会,结果睡着了。等睡醒的时候,才发现我的卷子才写几个题啊!于是就这样我才考了四十几分哪!谁叫我这么贪玩啊,这么不努力呢?从这件事情后,我懂得了时间的重要性。

  这不不经让我想到了,《明日歌》是明代的钱福所作的一首诗歌。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苦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请君听我《明日歌》。从这首诗歌中我让我想到了,我有一次做事,本来今天做的事,我是会想还有一天,明天再做吧。就这样我今天推着明天,明天推着后天。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有过这样的想法。这只能证明我们对时间概念的模糊。

  我相信每个人都听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也都明白这个道理,可是,当真正做到人却并不多,有些人只是挂羊头卖狗肉罢了。

  你看,朱自清写的《匆匆》写得多么的形象啊!不论我做什么事,时间都在离去,如果我们不去珍惜的话,等老了的时候,就为时已晚了这就像“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中说的一样呢!

  有一话说得好,我们的人生只分三天,昨天,今天,明天。哪怕你对过去的事了如指掌,但昨天毕竟已经过去了。而明天的事情谁又能预料了。所以,我们只有今天你,从现在开始,珍惜每一分没有一秒,是自己过的充实起来吧!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公*的。要想每天过得有意义,要想有所作为,就要像老师说的那样去做,抓紧眼前的分分秒秒去学*,去努力,奋发向上!

  《匆匆》是朱自清先生写的一部散文,在这个作品中作者不仅慨叹了时间的`飞逝,而且还给了我们要好好珍惜时光的重要启示,着实是一部引人深思、让人发省的好作品,这也难怪它会当做范例被选入语文课本中。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朱自清先生通过对这些自然现象的描绘充分表达了自己对时光倒流的感伤之情,与此同时也告诉我们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因此在有限的时间里我们一定要明白生命可贵、时光易逝的道理,更要把珍惜时光,爱惜生命践行到点点滴滴的生活当中去。

  陶渊明先生在诗里写到:“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是啊,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时间就是人生最匆忙、最急促、最冷清、最公*的过客,它不会对谁网开一面,也不会为谁多停留一秒,所以我们除了争分夺秒地去努力,去学*,去奋斗,去拼搏之外,我们根本没有任何懈怠消极的资本。正所谓“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如果没有在该奋斗的年纪选择上进,那么我们就会在以后的日子里受尽生活的苦,因为有因必有果,我们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一定的代价。

  花谢花还会再开,春去春还会回来,四季有轮回,日出有规律,这些可以无限生长、无限存在的事物很是美好,但是时间却不一般,时光不仅像东去的流水不可复返,更可怕的是它居然还长了一双日行千里的脚,让人追也追不上,抓也抓不住。就如同作者所说,当你休息的时候,当你懒惰的时候,甚至当你睡觉休息的时候,时间就已经擦着你的衣袖就飞奔而走了,这简直让人束手无策、无能为力。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时不我待,时间是世间最难得到,也是最难守护的东西,但愿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把时间牢牢抓在手心里,切不可白白浪费最好的时光和最美的生命。

  早晨是上眼睑,晚上是下眼睑,两眼一眨,就是一天。春天是左脚板,冬天是右脚板,双脚一并,就是一年。人生如此短暂,人人都是利箭,在人生的箭靶上,你射中了几环……

  读了《匆匆》一文,我深有感触!正如文中所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我们懵懵懂懂的来,糊糊涂涂的走,在生命的过程中,如一场黄粱,了无所得。

  时间是留不住的,是匆匆的!如流水般,一去不复返。过了今天,到明天;过了明天,到后天,而这些都不可能再出现。时间没有声音,没有影子,没有踪迹,每个人都拥有时间,如果不能合理安排,那么它就会从我们身边悄悄溜走!时间,匆匆的,无人能留得住,我们只有充分的利用它,珍惜它,珍惜我们度过的一分一秒。我们每天都做着同样的事,但每天的收获都不同,应该珍惜现在,珍惜每一天。

  千万不要虚度光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人生若是旅途,这一站起点是开始,这一站终点是结束,我们在这旅途中,要充分做好每一件事,不浪费光阴,才是真正没有白活。

  过去的已过去,如轻烟、似薄雾,不留一丝痕迹;未来的还没有来,太渺茫;只有现在,才是最实在,最可把握的了。

  日出日落,冬去春来,大自然的景物在生命的轮回中变幻,徜徉,而我们的时光却像一支离了弦的箭,"嗖"的一声飞出去,便不能复返。离小学毕业仅仅剩下短短的几个月,想到这,我不禁心头微微一颤,不由感叹:时光真是匆匆,闭上眼睛,记忆回到了一年级。

  我们用胆怯稚嫩的童音向老师提问简单的问题,老师像妈妈一样,俯下身来,眉眼含笑的耐心回答我们的问题;我们上课时充满期待,渴望知识的眼神跟随着老师的脚步闪闪发光;下课的时候,我们嬉戏玩耍,活泼热情的去认识新同学,结识新朋友。在欢乐的气氛中,我们渐渐长大了。

  也不知从何时起,长大的我们学会了打架、说脏话、在课堂上做小动作,老师的温柔也随之消失了,含笑的眉眼变成了严厉的眼神,每天苦口婆心的和我们讲道理,也会和我们发脾气,原来的和风细雨变成了狂风骤雨。我们不解:是谁偷走了老师的温柔,是什么让老师变得如此焦虑?

  学*了《匆匆》这篇课文,我突然意识到时光的宝贵,我们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小学的滋味,就马上面临小升初了。匆匆的时光无声的流逝,而我们还停留在小学一年级阶段,整天想着怎么玩,怎么在课堂上恶作剧,《匆匆》让我懂得了老师温柔的去处,老师是将温柔化作成鞭策我们的力量,严厉眼神背后是对我们未来的期待与焦虑。学完课文那天,老师问我们:如果让你们重新回到一年级,你们会不会好好学*?我们异口同声的回答:会!喊出这个字的同时,我的心里有对时光的不舍,更有虚度时光的愧疚与懊悔。可时间,终究是一去不复返的,我们不能只感叹时光的匆匆,要实际行动起来,不负韶华,好好学*,一颗种子,只有用最辛勤的汗水去浇灌,才能开出最美的花,结出最甜的果实。

  让我们珍惜小学阶段最后这几个月的时光,一起努力学*,把对时间匆匆的感叹化为学*的'动力,用坚定的脚步去追赶梦想,走过这匆匆的时光,迎来最美的朝阳。

  时间匆匆, 人的生命就如叶子一样,春天发芽,夏天旺盛,秋天变黄,冬天凋零。

  快的甚至让人来不及回味,便已悄然流逝。然而,凋零过后便又会诞生出新的生命来。正如朱自清在文章里写的一样"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怎样地匆匆呢?

  "望着来去匆匆的 时间,我们难道就只有叹息的份。

  看完《匆匆》之后,我感觉到朱自清写《匆匆》的时候是怀着惆怅的心情,的确如此,看着时间无声无息地流走谁会不感到一丝伤感呢

  我抱怨时间的脚步太快,抱怨自己虚度了太多的年华。有时候晚上睡觉时,会后悔自己一天的虚度,但世上是没有后悔药的。渐渐地,在时间的冲刷下淡忘了,因此每天都做着同样的事:早上赖会儿床,中午吃饭,下午再睡,起来看电视,接着打电脑,一天就过去了。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不过是空话一句而已,有多少人会把时间当做金子一样珍惜。

  我还曾在一篇短文中看到:一个人小时侯玩玻璃球,中年时打麻将,到老的时候后悔了,正巧 他碰见了时间老人,他恳求 老人再给他一次机会。于是老人便破例给了他一次。他马上回到了他的小学时代,然而他看见了玻璃球马上又手痒了,他又像以前一样生活了。最后他再看见时间老人时,老人不再答应他的要求了,他只好这样又虚度了自己的一生。

  时间很飘渺,我们看不见,听不见,更留不住。所以朱自清才会在文章中写到: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走;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我们虽说不能每时每刻的日子都是精彩,充实的,但是也不能虚度,不妨在早上看一下淡粉色的朝霞,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感受世界的美;用发呆的时间看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用打游戏的时间到网上查一查资料……这样虽不是做一项伟大的科学研究,但也会让我们的时间不被浪费。

  最*我读了*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先生的《匆匆》一文深有感触。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这一句话生动地写出了朱自清先生将自己的过去的日子比作轻烟、薄雾被吹散了,蒸融了,体现出“时间一去不复返”这一道理。让我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你如果珍惜时间,你就会有所收获,你如果不珍惜它浪费它,到头来只会一无所获。

  我曾经就白白的把它浪费了,上周天的早上,妈妈有事出去了,说很晚才能回家,我心里想:耶,老妈走了,终于可以玩一会儿手机了。但是我还有补*班作业没完成,管不了那么多了,于是我就蹑手蹑脚地拿出藏在沙发下面的手机玩起了游戏,心想只玩一盘就去写作业,但是一盘结束后心有不甘,又一盘接一盘的玩得起劲。猛地,我发现自己已经玩了足足两个多小时,这是我心里忐忑不安地想:完了完了,这下等妈妈回家发现我作业还没做好是因为玩了游戏,非把我大卸八块不可,怎么办?于是我赶紧丢下手机,写作业去。经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合理安排时间,等错过了时间就会后悔莫及。

  我们应该牢牢抓住时间,像鲁迅先生说的一样:“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能挤,总能挤出来。”珍惜时间,好好利用,珍惜时间你就会有所收获。

  在我们的《读物》课本上,有一篇题目叫《匆匆》的短文。这篇文章虽然不到150字,但我读起来却很亲切,每读一次我都有新的感受。

  这是一篇描写时间的`文章,形容时间每时每刻都在从我们身边走过。不论我们洗手也好,吃饭也好,还是学*或睡觉,时间都滴嗒滴嗒地从我们身边走过去了。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进一步认识到时间是公正无私的,它对什么人都一样,不会多给这个几秒,也不会少给那个几秒。谁想让时间过得快点,谁想让时间过得慢点,也是不可能的,问题在于如何做时间的主人。

  学*中,我体会到只有珍惜分分秒秒的时间,才能成为时间的主人,而不做时间的奴隶。我想,上课时认真听讲,这样我就充分利用了每节40分钟的时间;放学后,我认真完成作业,然后挤出点时间来多读书、参加有益的活动,如画画、写诗、剪纸这样,课外的时间,就被我充分利用起来了,我就成了时间的主人。

  这两年来,我除了学好各门功课以外,还在全国各地的报刊上,发表了画、诗和作文等55件。这些都是我不断学会利用分分秒秒的时间,取得的一点收获。去年暑假,爸爸出差了,妈妈要上班,我天天一个人在家里,做完了每天的作业后,就练*画画儿。窗外,小朋友们玩得好热闹呀,我真想马上跑出去玩。可我看到自己当天要练*的画还没有画完,就又坐下来了,直到画完我才出门去玩。我想,如果自己*时上课不认真听讲,放学后只知道玩,这样时间就被白白浪费掉了,也就成了时间的奴隶了。

  学*中,我进一步加深了对《匆匆》这篇课文的理解:珍惜时间的人,哪怕只给他几分几秒,也会觉得有所收获,过得很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就是给他几十年,也会觉得一无所获,过得很空虚。

相关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