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春》有感9篇

首页 / 文库 / | 2022-09-28 00:00:00

读《春》有感1

  寒假期间,我看了《西顿动物记》里的一系列故事,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春田狐的爱》。

  故事主要讲了在茂密的森林里,狐狸妈妈维克森和丈夫“疤脸”带着四个孩子快乐地生活。因为森林里的食物非常稀少,维克森只好经常去附*的农场偷鸡吃。终于有一天,农场主发现了维克森偷鸡的行为,就决定铲除维克森一家,经过一场激烈的战斗后,丈夫“疤脸”为了保护维克森的安全,就牺牲了自己,三个孩子也被枪击中,最后一个孩子被农场主拴在了铁链上,等农场主走了以后,维克森就跑到小狐狸身旁,去要小狐狸身上的铁链,可怎么咬也咬不断,最后维克森看见撒落在地上的毒鸡头,就让小狐狸吃下了它。过了一会儿,小狐狸就死了。维克森来到一处悬崖边,停下脚步望着夜空,天亮后,他走去看了看自己的孩子,就消失在荒原中。

  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心久久不能*静,维克森用尽全力去救小狐狸没想到竟然会毒死自己的孩子,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一句话“不自由,宁愿死”,同时,故事中那伟大、无私的母爱也深深打动了我。最后我还要告诉人类:动物和我们人类一样,也有生命,也有感情,我们一定不要去伤害他们,还他们自由的生存空间。

读《春》有感2

  是谁为大地披上了一层彩色的花毯?是谁为春天披上了一层特有的芬芳?

  是春花。

  在散文家,诗人朱自清的笔下,春花的色彩更为绚丽:“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春花散了遍地,在大多数人眼中并不足为奇,也不曾细细观赏它,但是,朱自清先生用他所观察到的春天,为我们展开了一幅五彩斑斓的春天画卷。

  春在何处?

  在“桃树,杏树,梨树,你不让我,我不让你,都开满了花赶趟”,在“花下成千成百的蜜蜂嗡嗡地闹着,大小的蝴蝶飞来飞去”。

  冬去春来,一年四季不断的交替,轮回,让我们从今天起,做一个生活中的有心人,与大作大家朱自清先生俯下身来,观察春天的脚步。一草一木皆为春,让我们将自己瞳孔里煜煜发光的春天描绘下来。

  “万紫千红总是春”。要观察春的步伐,不妨先观察处处吐露的春花,读起朱自清先生的《春》,让我不由的追忆起记忆中的春天,放逐梦想与希望的春天!

  作者朱自清用动人的笔触来描绘他所看到的春天,为我们呈现春花,春草,春风,春雨,春勤的画面。

  除了春花,就是满山遍野的春草,它有破土而出的坚韧,以及勃勃生机,活力,作者笔下的春草更俏皮活泼,如:“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

  在我们欣赏朱自清先生的生花妙笔的同时,又不由的感叹春天的美好,给人带来活力,希望和力量,而春草,又将活力与力量充分的展现。这是一种艺术与自然的完美结合。

  时间在一点点溜走,不要再等它消散,赶快,换上一件绿色的衣服,投身到春天的怀抱!

读《春》有感3

  苏轼说:“春宵一刻值千金。”;朱熹说:“万紫千红总是春。”;韩愈说:“最是一年春好处。”;王安石也说:“春色恼人眠不得。”。古往今来,歌颂春的歌词诗赋太多太多,然而,真正称得上“极品”的却是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春》。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了。”,在严冬中,几乎所有的人们都会渴望春天到来。而东风,是春天的使者,东风的到来,就象征着春天已经快要来了。春天一来,小草儿也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小草的生命力是顽强的,无伦什么地方,它都能生长,因此到处都有它们的影子,“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春天啊,总跑不了花儿,不用说艳丽的牡丹,柔媚的桃花,也不必说清雅的梨花,甜美的杏花,说单是那些穿杂在草间的小野花,就足以使人愉悦怡然的了,“象眼睛,象星星,还眨呀眨的”。嘿,春风抚摸着我们,带着清新的、春天特有的香味,空气中流动着鸟儿的啼叫、牧童的笛声,清婉而悦耳。“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春雨下着,地里有农民耕种,路上有行人走着,微冷而不失活力。在美好的春天,孩子们、大人们,全都出来了,使春天一下子有了灵气,朱自清笔下的春天,真是一个理想的境界。

  朱自清先生写这篇文章时是他人生中较为美满的一年:前一年与陈竹隐女士喜结良缘,回到了故乡,第二年又喜得贵子。所以,这个美好的春天,是作者骨子里生出来的,是一个人生的春天。这篇文章,不仅写景,更是人生的哲理。走过了人生的严冬,就会迎来美满春天。

  在《春》这篇精美散文中,我看到了朱自清笔下的春景,更看到了朱自清心中对春的感叹。《春》,春的颂歌!

读《春》有感4

  什么是真正的春?

  当涌动的青春力量真正得以释放,新的生活如画卷展现在眼前时,春天就会降临。

  淑英在琴与觉民的帮助下,摆脱了被束缚压迫的命运,逃到上海。她从上海寄来了带着春的气息的信:“我想告诉你:春天是我们的……”

  有一群青年,他们年轻,他们有朝气,他们可以为自己的新生活而拼搏反抗。春天是他们的,也是我们的。爱清风的人,自然不怕暴风。充满激情与力量的青年,必定会拥有无比绚烂的春天,拥有无比美好的明天。我们追求青春的火花,生活的美好,未来的希望,我们就是春的主人。我们的未来,是春天!

  新芽泛绿,花苞吐蕊,春和景明。灵巧的燕子裁剪春天的形状,朦胧的细雨渲染春天的色彩,希望的激流冲刷春天的土地。我听到惊雷敲激昂的鼓点,带着青春的力量,在天地间呐喊——是春天,是春天!

读《春》有感5

  大家都觉得狐狸是一种非常狡猾的动物,但是,如果你读完了西顿动物故事《春田狐的爱》这本书后,一定会情不自禁地感叹道:“动物的爱与人类的爱一样伟大!”

  狐狸妈妈维克森为了让孩子们吃上可口的鸡肉,满足它们的要求,经常冒险去农场抓鸡,因此惹恼了农场的主人。在愤怒的农场主和猎狗的围攻下,原本幸福的一家顷刻间失去了狐狸爸爸“疤脸”。很快,灾难再次降临,三只小狐狸被人残忍的杀死,剩下的那只小狐狸则被人抓到了农场里。维克森忍住巨大的悲痛,努力解救自己被困的孩子。每次冒险到农场去时,它都会用尽各种办法想把铁链弄断,但无论怎样努力,铁链始终还是牢牢的拴在小狐狸的脖子上。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绝望的维克森做出了令人惊诧的决定——给小狐狸带去了有毒的鸡头,它认为这样做,才会给孩子一种完完全全的自由,保留一份生命的尊严!

  亲手毒死自己的孩子,这对母亲来说,是多么艰难而又痛苦的选择啊!而这恰恰验证了“父爱如山,母爱如泉”!不论是动物,还是我们人类,都深深地懂得爱,爱是维系家庭的纽带,是最自然的情感!

  在生活中,父母也为我们奉献了许多:在我们生病时,他们牺牲自己宝贵的时间,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们;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他们努力的帮助我们,直到难题解开;每次有什么好东西,父母总是会说;“你先来”;虽然父母有时也批评我们,但这是让我们弥补自己的过错与不足,让我们变得更加优秀……

  “动物的爱与人类的爱一样伟大”!虽然动物世界有无尽的爱,但有许多动物都灭亡在人类的枪口下,所以,让我们保护大自然,让世界变得更美好,让这个地球变成一个有情有爱的世界!

读《春》有感6

  读完《春》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春天就是一个起点,只要你起跑很完美,未来就无限美好。“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他领着我们上前去”。多么有诗意的一篇散文啊!春天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春天是草长莺飞、百花盛开的季节,春天是生机勃勃的季节。

  读完这篇文章,我不禁被作者出神入化的写作手法所迷住,好像被带到了世外桃源一样,嫩嫩的、绿绿的的小草布满了田野里,孩子们在无忧无虑地玩耍着。桃树、杏树、梨树都开满了花赶趟儿。千姿百态的花儿散落在草地上,像眼睛,像星星,还眨呀眨的。“吹面不寒杨柳风”,风像母亲一样抚摸你,还夹杂着泥土、青草、花儿的气息。雨是春天最寻常的,像牛毛、像花针,唤醒万物……

  “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可以使人精神焕发。春天是一个开始,刚起头儿,有的是工夫,有的是希望,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笑着,走着,抓住春天这一时机,继续向新一阶段前进,只要肯努力,成功就是你的!以前的挫败和失落都被春风吹走,向你迎面走来的是新的开始,以前的一切早已成为历史。春天就是一条起跑线,努努力,加加油,你的起跑一定会很完美!我们的祖国也要像春天一样,犹如东方一条盘旋的巨龙,总有一天会“振翅高飞”!

  读完这篇文章,我深深地体会到:春天就像未开垦的处女地,只要你在春天辛勤耕耘,就一定能收获硕果累累的金秋!

读《春》有感7

  放寒假啦!妈妈给我借了几本书,我读了儿童作家沈*武著的《春妮》这本书对我感触很深。

  《春妮》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生活在农村的一个名叫春妮小姑娘,她小的时候母亲因忍受不了村里贫穷而离家出走,父亲在外出打工的时候又不幸车祸身亡,从此养家糊口的重担和照顾弟弟的责任落到春妮小小的肩膀上,从此姐弟俩和奶奶相依为命。但是春妮并不因为命运的捉弄而低头屈服,她自立自强自尊自爱,虽然经历了生活的波折,但终于凭借自己的坚强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最终守望到了生命中的阳光。

  读了此书,最让我感动的是,春妮姐姐那种在逆境中绝不向命运低头的勇气,和凭借奶奶*时教育她的自尊自爱自强,在艰苦的条件下,学*上终于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那个让同学们都羡慕的市一中,想想书中春妮姐姐的生活和学*再想一想现实中的我们,现实生活中我们衣食无忧,上学有爸妈接送,有的同学非常懒惰十来多岁像日常穿衣服,洗脸、刷牙、吃饭这些小事甚至都不能自理还要父母帮助,特别一遇到困难和问题就垂头丧气,有的同学小小年纪,贪图享受,比吃比穿,学*不好也不努力学*,他们想学*不好没关系,只要爸妈有钱到时候想上什么学就可以用钱走后门、托关系上想要上的学校。有的同学上网成瘾甚至成了问题少年,大家想想这样的孩子能成为国家的栋梁和希望吗?

  从我自身讲,我以前表现也不好,学*还可以就是生活上老想依赖妈妈,好多自己能做到的老想让妈妈替我做。自从读了《春妮》这本书之后我觉得春妮姐姐太厉害啦!我要向她学*,学*她那种不怕吃苦的坚强毅力和自尊自爱自强的精神。我觉得春妮姐姐和她的小伙伴们就像黑夜中的一盏盏熠熠生辉的小灯,让我们感到了温暖和光明。

读《春》有感8

  读了朱自清先生的《春》,我有一种说不出的感受,这种感觉很奇妙,每一次读课文,我都会由心而发的有一种神游其中的感觉,这种感觉很轻柔,每一次读课文时,我似乎可以感受到那些景物,这种感觉很好玩,每次读课文时,我似乎可以看到春天的风筝,那些可爱的风筝在天上飞,飞得很高。

  《春》描写的景物很真实,有花,有草,有雨,有风,也有风筝,小孩子,春没有夏的烈,秋的愁,冬的无情。春只有可爱温柔,春雨沙沙,春风**,轻柔而可爱。春,不冬不夏,春天的雨细而密,春天的风,草,花,也是如此,风,温而凉;花,多而美;草,嫩而绿,春天就是一颗流星,那么美丽,又那么短暂,春天是最美的。

  面对如此美丽的春天,我何尝不与朱自清先生一样也心旷神怡的陶醉其中,让我不由得想起古人的诗句:“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

  春天是美的,朱自清先生的春天又何尝不是美得呢?

读《春》有感9

  这篇课文主要写的是孔子带领弟子们去泗水河畔游赏,借水来教弟子们做一个有德行、有情义、有志向、善施教化的人。其中我最为深刻的是孔子说的话:“水奔流不息是哺育一切生灵的乳汁,它好像有德行。水没有一定的形状或方或长,流必向下,和顺温柔,它好像有情义。水穿山岩,凿石壁,从无惧色,它好像有志向中。万物入水,必能荡涤污垢,它好像善施教化......由此看来,水是真君子啊!”这句话写出了水好像人一样温文尔雅、百折不挠、求真求善求美。孔子是这样教育自己的学生。

  孔子是借物喻人,让自己的弟子学*真君子,他借水谈论弟子们的志向中。让子路和颜回的性格更加明鲜了,子路是个性格大方直爽的人,颜回是个温文尔雅的人。孔子的志向是老者安之,少者怀之,朋友信之。子路是个有福同享的人,颜回是个不为自己表功的人。他们受到孔子的教育,更确定了他们自己的志向中。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做有德行、有情义、有志向、善施教化的人,要温文尔雅、百折不挠,还要多多学*,要学而不厌、见贤思齐、有教无类。孔子是诲人不倦乐此不疲,孔子采用了托物言志喻之以理。我们要逝者如期,川流不息,我们要做一个不为自己表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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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春》有感9篇(扩展1)

——读《春》有感 (菁华6篇)

读《春》有感1

当我升上了中学后,不管在班上的排名,还是在级里的排名,总是里第一的宝座千里之外!你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只是随手扔一下,就这么严重。”“是啊。灰灰睡觉时,总是把身体缩在一起,发出汪汪的声音,我想应该是想妈妈了?结果把森林夷为*地,把草地变成沙漠。

  可以说,他是作者呕心沥血地写出来的,是包涵了作者的真情实感的。

  静静地读着“序”,我突然间感到一股暖流腾了上来,仿佛此时此刻,那位伟大的作家——巴金,正一脸慈祥地坐在我面前,与我对话。

  这本书里没有一个人是主角,也没有一个人有什么“惊天动地泣鬼神”的传奇故事。他们跟我们一样,是个普普通通的人,只不过他们的生活比我们的更黑暗些、再黑暗些。那个所谓的“家”早已变成了口中的代名词“苦海”。

  又看了看这本书的背景——那是一个充满了陈腐观念的社会。我不禁感到十分同情这本书中的人物,他们被旧观念束缚着,不能有自己的思想;我也羡慕那些虽被束缚住却仍不放弃的人,是什么力量使他们能坚持下去呢?

  在这本书里,作者着重刻画那些丑恶现象,来讽刺黑暗的旧社会,同时也深刻、细致地描绘了“觉慧”、“淑英”等“进步青年”。

  我认为,巴金这么用心地刻画这些人物,不仅是为了讽刺旧社会,还体现出他作为一个“***”,迫切的想让祖国强大,旧社会拉开新的一幕,脱离沉旧、的老规矩。

  那么,我将用巴金写过的一句话结尾:春天,是我们的!

读《春》有感2

  《春夜》这首诗是一首比较直白的诗,所以容易读懂,我很喜欢。全诗分为四个小节,分别讲述了一个场景、一个人的感叹、另一个人的看法和最后对未来的向往与憧憬。下面我们细细品味这一首优美的小诗。

  在第一小节,作者写道:"我还不知道有这样的忧伤当我们在春夜里靠着舷窗月色像蓝色的雾了这水一样的柔情竟不能流进你重门紧缩的心房".这应该是作者与一位友人在一个静谧的、有月亮的夜晚,一同靠着舷窗前交流、谈心的场景:这夜色如此优美,月光在海面细碎而闪烁的星星点点的微波荡漾里更加显得温柔,似乎被海水染成蓝色的雾。"我"的心也被这美景所感染,心情就像如水的月光,柔柔的……但"你"的心门到底有几重?为什么紧紧的关闭,感受不到这如水的月光、静美的夜,还有我像月光一样的柔情呢?

  接着在第二节,作者讲述友人"你感叹:人生真是一杯苦酒你忏悔:二十八个春秋无花无霜为什么你强健的身子却像风中抖索的弱杨?"这应该是一位男性友人,有着强健的身躯。但他却有一个脆弱的心。我们身边常常有这样的人,总在慨叹自己生不逢时,壮志难酬;总在抱怨世道不公,抱怨世态炎凉。我感觉这位友人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把人生品味成"一杯苦酒",忏悔自己二十八年虚度春光。而在作者看来:你明明有强健的身体,为什么表现出这样的弱不禁风?

  于是在第三节作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我知道你是渴望风暴的帆依依难舍养育你的海港但生活的狂涛终要把你托去呵,友人几时你不画地自狱心便同世界一样丰富宽广".这一节是我最喜欢的,也是这首诗的高潮。首先作者客观地讲述了友人的心情和状态,"你"一方面渴望走向一望无际、深邃而自由的海洋,一方面又被亲人的浓浓亲情所牵绊迟迟不能出发。但是生活有时就是这样无情:花开自有花落,秋来叶儿最终也要脱落。作者说道,如果友人不"画地自狱",他就会发现世界还是那样丰富和宽广。

  最后作者用诗人特有的浪漫说出了心中的憧憬与向往:"我愿是那顺帆的风伴你浪迹四方……"读到这里时,我突然想到,这也许是一对情侣,男孩困于亲情,对未来和远方充满迷惘,女孩儿用她委婉深情的话语耐心地劝导着她心爱的人,要走出自己给自己画的牢狱,要敢于走向未来,就像帆一定要遨游在大海之上。而她会是那"顺帆的风",伴随他走到天涯海角,走向未来,走向远方……

  这首诗虽然短小简单,但讲述的道理却一点儿不简单,所谓"大道至简"就充分地在这首诗里体现出来了。对于"画地自狱"我们很容易联想到一个成语"画地为牢"."画地为牢"意思是在地上画一个圈做监狱。据说,人们很自律,如果有人犯了错误,就在地上画个圈把他限制住以示惩罚,哪怕他身边空无一人,他也决不会提前走出圈子半步。但在这里,是作者的友人(也许是恋人)自己为自己画的牢狱,用亲情的牵绊画了一圈,把自己的双脚牢牢地锁在里面。这样的画地自狱其实在生活中非常常见,最多的'就是像诗中这个男孩子一样的年轻人,另外还有一种是出于对外界无知的恐惧和对自己能力的不自信,而迟迟不敢迈出走向未来和远方的脚步。还有其它类型,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由此我联想到3月24日在包头市图书馆举办的"包头最美书友会20xx第二期读书分享会"上,青年作家包讷睿分享《关于文学创作》,他讲到*文学和世界文学的差距特别是和美国文学的差距时说道,*文学总在讲述"宫斗"之类、尔虞我诈的故事,而美国文学在塑造拯救地球拯救人类的英雄,他引用张伟老师在一次讲座中的一句话"现在*文学出现了高原而没有高峰"形象地描述了当今文学的现状。最后他说道地球太小了,我们人类将来会走出地球,走向太空,走向宇宙,文学作为先知先觉者,如果在这方面多用功,或许会出现划时代的作品。这样的思考何尝不是在打破旧有的思想樊笼,让我们的思想不再局限于小小的地球、小小的宫斗,去思考那广袤深邃的宇宙中的大千世界呢?为包讷睿老师的观点点个赞,也为有创新精神的科幻小说《三体》点赞。

  最后说说我读这首诗感受到的另外一点。记得小时候看过一部电影叫做《狐狸的故事》,最后的场景回想起来眼角不知不觉就感到湿湿的:在一望无垠的茫茫雪原上,小狐狸被一路艰辛、甚至几乎付出生命代价把它养大的母亲赶了出来,它一次次地回头,一次次地遭到驱逐,幼小的狐狸孤独地、一步一回首地慢慢走了,火红的身影在皑皑白雪中渐渐消失在远方……长大了,就要独立生活,这也是就是狐狸世界的生存法则,这也是我幼小心灵第一次思考人生!我们都曾是被母亲呵护在怀里的小狐狸,我们都曾是被母亲保护在翅膀下的雏鹰,但是总有一天我们要奔向那广袤的雪原,振翅于蔚蓝的天空,亲情不应该是我们的牵绊,而要成为我们成长的强大的支撑力量!

读《春》有感3

  大家都读过朱自清的散文《春》吧。这篇文章是从春天的几个方面来描写春天的,让春天的气息从一字一句中透露出来,作者想让春天快点来的希望和对春天将要到来的欣喜。

  像文中所写“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了。”就让人觉得春天又来了似的,心里有了淡淡的喜悦。绿绿的草,嫩嫩的芽,清清的水,粉粉的花和润朗起来的山,红通通的太阳的脸,孩子们将自己溶入春天的花儿般灿烂的笑。

  当我读到“红的像火,粉的像霞,白的像雪”我仿佛感觉到漫山遍野的花拥到了面前,花儿散发着淡淡的香气,让你仿佛一闻就甜到了心里,蜜蜂、蝴蝶,提着小桶,穿梭在花丛中忙忙碌碌的采蜜。那骑牛的牧童,雨幕中漫步的行人,似乎从你的面前走过。这花、这草、这山、这水,应了朱自清的三句话“春天像新出生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展招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它带领我们向前走着。”

  读了《春》,我充分领略了春的美,春天孕育着生机,更是生命的始。

读《春》有感4

  苏 轼说:“春宵一刻值千金。”;朱熹说:“万紫千红总是春。”;韩愈说:“最是一年春好处。”;王安石也说:“春色恼人眠不得。”。古往今来,歌颂春的歌词诗赋太多太多,然而,真正称得上“极品”的却是朱自清先生的散文------《春》。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了。”,在严冬中,几乎所有的人们都会渴望春天到来。而东风,是春天的使者,东风的到来,就象征着春天已经快要来了。春天一来,小草儿也争先恐后地冒了出来,“嫩嫩的,绿绿的”,小草的生命力是顽强的,无伦什么地方,它都能生长,因此到处都有它们的影子,“一大片一大片满是的”。春天啊,总跑不了花儿,不用说艳丽的牡丹,柔媚的桃花,也不必说清雅的梨花,甜美的杏花,说单是那些穿杂在草间的小野花,就足以使人愉悦怡然的了,“象眼睛,象星星,还眨呀眨的”。嘿,春风抚摸着我们,带着清新的、春天特有的香味,空气中流动着鸟儿的啼叫、牧童的笛声,清婉而悦耳。“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春雨下着,地里有农民耕种,路上有行人走着,微冷而不失活力。在美好的春天,孩子们、大人们,全都出来了,使春天一下子有了灵气,朱自清笔下的.春天,真是一个理想的境界。

  朱自清先生写这篇文章时是他人生中较为美满的一年:前一年与陈竹隐女士喜结良缘,回到了故乡,第二年又喜得贵子。所以,这个美好的春天,是作者骨子里生出来的,是一个人生的春天。这篇文章,不仅写景,更是人生的哲理。走过了人生的严冬,就会迎来美满春天。

  在《春》这篇精美散文中,我看到了朱自清笔下的春景,更看到了朱自清心中对春的感叹。《春》,春的颂歌!

读《春》有感5

  在读完村上春树的《一九*年的弹子球》之后,我又读了他的《寻羊冒险记》。《寻羊冒险记》是村上春树继处女作《且听风吟》、《一九*年的弹子球》后的第三部小说,与上述两部作品构成“我与鼠”系列三部曲。

  到今天为止,这三部曲我算是读完了。为什么说“算是”呢?因为时至今日,我已经不记得《且听风吟》的内容,而《一九*年的弹子球》我也好像并没有读懂,《寻羊冒险记》我也是看得如坠云雾之中的感觉。所以,这读后感我也就只能胡诌八扯了。

  幸好有人曾经说过,一部作品在写完之前,它是属于作者的;在写完之后,则是属于读者的了。从作品之中读出什么,那是读者自己的事情,与作者无关。有这句话垫底,我的心里多少好受了一些。老温八也曾经说过,不必过于在意作者的初衷,如果你是一个读者,你们分属不同的阵营;而当你是作者时,你也不用去顾虑读者的理解力,因为你们立场有异。所以,读懂也好,没有读懂也罢,作为高贵的读者大人,我有权利决定自己读到了什么。

  先看文中的两段话:

  1.我们喝廉价威士忌,没滋没味地**,没头没脑地闲聊,借来借去地看书,如此一天天打发日子,而那个笨手笨脚的六十年代也发出吱吱呀呀的响声,即将落下帷幕了。

  2.我二十九岁,再过六个月我的二十岁年代就要落下帷幕。一事无成,绝对一事无成的十年。我所到手的全部没有价值,我所成就的全部毫无意义,我从中得到的唯有无聊。

  这让我想起了自己的大学时代,两块钱一袋花生米,五块钱一瓶绵竹大曲,我跟舍友两个人喝一晚上。花生米很快就要吃完了,酒却还剩下大半。于是我们决定,每吃一颗花生花,就要喝掉一杯酒。感觉自己喝得差不多了,倒头便睡。第二天醒来,又生龙活虎的,也不头疼也不眩晕。到了现在,即使喝的酒比当年好了许多,晚上喝多了,第二天早晨起来会难受得想死。与酒无关,是青春不在了。原来,年轻才是最好的解酒药。

  现在喝酒是为了应酬,原来喝酒是因为无聊。那时候,我们以为喝酒可以让无聊溺死在酒里,却没想到是自己先醉倒在了无聊之中。我们每天玩《魔兽世界》,不停地刷副本、打战场、练小号,大把大把地浪费掉那些好像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无聊时光,只盼着日子快快过去。终于,那些无聊的时光一去不复返了,我们却又在怀念当初那些无聊的日子。

  村上春村说:“恐怕并非你的人生无聊,而是你在追求无聊的人生。”这话我无力反驳。那时候,我们本可以追求一些更加有意义的东西,而不应败倒在无聊面前。但现在想这些,已经为时已晚。我们再也回不去了。我已离开大学十年,如果用一个词概括的话,那就是一事无成。我所成就的全部毫无意义,我从中得到的唯有无聊。村上春树这段话说的就是我这种人吧。

  现在,我卡在了一个说年轻但已然不算年轻,说年长自然也为时尚早的年纪。我在这个年纪无聊着。稍微有趣点的事情,不过是看看书、写写小说。然而,看书看不太懂,小说也写得马马虎虎。但我还坚持着,因为至少可以借此来对抗无聊。

  相比于我和村上春树,王小波的二十几岁要幸福很多、自信很多。他在小说《黄金时代》里写道:

  那一天我二十一岁,在我一生的黄金时代,我有好多奢望。我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后来我才知道,生活就是个缓慢受锤的过程,人一天天老下去,奢望也一天天消失,最后变得像挨了锤的牛一样。我觉得自己会永远生猛下去,什么也锤不了我。

  波爹如此生猛,堪称我辈楷模。而我们,却还在想着如何消磨时间。

  村上春树在小说中说道:

  如此时间里,夜深了下去。在消磨城市时间方面,我正往专家水*逼*。

  在消磨时间方面,我们又何尝不是专家呢?我们打游戏、玩抖音、刷朋友圈、逛淘宝,又有哪个不是为了消磨时间呢?消磨时间其实就是在追求无聊的人生。我们应该停止无聊,做些有意义的事情。例如,拯救世界。

  在《寻羊冒险记》中,羊寄生在“先生”身上,创立了一个庞大的地下组织,做着各种“有意义”的大事。“先生”的人生应该不会感到无聊,毕竟位高权重。然而,当羊寄生在了“鼠”的身上时,鼠却拒绝了。他不想成为行尸走肉,他深爱着他那无聊和懦弱的人生。人生即使无法活成自己想要的样子,也一定要活成自己的样子,即便这样的人生充满了无聊和懦弱。鼠告诉我们,无聊的人生不是最可怕的,因为几乎人人如此,活不成自己的样子才是最可怕的。所以,最终鼠选择了自杀,和羊同归于尽。

  关于如何对抗无聊的人生,村上春村并没有给我们答案。他给我们的答案是,无聊的人生是自己选的,比起没有选择来说要幸福很多。那我们就继续无聊吧。虽然在整部小说之中,充斥着一种悲伤的气氛,但就这点来说,还是积极向上的。

  《寻羊冒险记》中有这样一句说:

  在这座城市我再没有可做的事情了。只有雨一直下到深夜。

  我当时就被这句话击中了。当然,只看这句话也许并不能看出些什么,但当这句话出现在一大段文字之中,它便拥有了力量。就像《百年孤独》中的那句“马孔多在下雨”。我觉得“马孔多在下雨”这句话比《百年孤独》开篇第一句还要好。虽然第一句话更有名些。

  《寻羊冒险记》中有这样一句说:

  失业使我心情畅快起来。我正在一点点简化。我失去了故乡,失去了青春,失去了朋友,失去了妻子,再过三个月二十九岁也将失去。到六十岁时我究竟会怎么样呢?我想了一会。但想也没用。一个月以后的事都无从预料。

  在接受了人生的无聊之后,忽然觉得人生不那么无聊了。就像“我”接受了失去以后,这种失去就不再是失去,而是对人生的一种简化。但悲伤的是,对于我们还会失去些什么,我们无从预料。与其等着失去,不如自己来简化。那些没有必要的人和物,不如让他们从现在开始就消失吧。

读《春》有感6

  这诗是长庆三或四年春(823-824)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时所作。

  钱塘湖是西湖的别名。提起西湖,人们就会联想到苏轼诗中的名句:“欲把西湖比西子,淡妆浓抹总相宜。”(《饮湖上初晴后雨》)读了白居易这诗,仿佛真的看到了那含睇宜笑的西施的面影,更加感到东坡这比喻的确切。

  乐天在杭州时,有关湖光山色的题咏很多。这诗处处扣紧环境和季节的特征,把刚刚披上春天外衣的西湖,描绘得生意盎然,恰到好处。

  “孤山寺北贾亭西”。孤山在后湖与外湖之间,峰峦耸立,上有孤山寺,是湖中登览胜地,也是全湖一个特出的标志。贾亭在当时也是西湖名胜。有了第一句的叙述,这第二句的“水面”,自然指的是西湖湖面了。秋冬水落,春水新涨,在水色天光的混茫中,太空里舒卷起重重叠叠的白云,和湖面上荡漾的波澜连成了一片,故曰“云脚低”。“水面初*云脚低”一句,勾勒出湖上早春的轮廓。接下两句,从莺莺燕燕的动态中,把春的活力,大自然从秋冬沉睡中苏醒过来的春意生动地描绘了出来。莺是歌手,它歌唱着江南的旖旎春光;燕是候鸟,春天又从北国飞来。它们富于季节的敏感,成为春天的象征。在这里,诗人对周遭事物的选择是典型的;而他的用笔,则是细致入微的。说“几处”,可见不是“处处”;说“谁家”,可见不是“家家”。因为这还是初春季节。这样,“早莺”的“早”和“新燕”的“新”就在意义上互相生发,把两者联成一幅完整的画面。因为是“早莺”,所以抢着向阳的暖树,来试它滴溜的歌喉;因为是“新燕”,所以当它啄泥衔草,营建新巢的时候,就会引起人们一种乍见的喜悦。谢灵运“池塘生春草,园柳变鸣禽”(《登池上楼》)二句之所以妙绝古今,为人传诵,正由于他写出了季节更换时这种乍见的喜悦。这诗在意境上颇与之相类似。

  诗的前四句写湖上春光,范围上宽广的,它从“孤山”一句生发出来;后四句专写“湖东”景色,归结到“白沙堤”。前面先点明环境,然后写景;后面先写景,然后点明环境。诗以“孤山寺”起,以“白沙堤”终,从点到面,又由面回到点,中间的转换,不见痕迹。结构之妙,诚如薛雪所指出:乐天诗“章法变化,条理井然”(《一瓢诗话》)。这种“章法”上的“变化”,往往寓诸浑成的笔意之中;倘不细心体察,是难以看出它的“条理”的。

  “乱花”“浅草”一联,写的虽也是一般春景,然而它和“白沙堤”却有紧密的联系:春天,西湖哪儿都是绿毯般的嫩草;可是这*坦修长的白沙堤,游人来往最为频繁。唐时,西湖上骑马游春的风俗极盛,连歌姬舞妓也都喜爱骑马。诗用“没马蹄”来形容这嫩绿的浅草,正是眼前现成景色。

  “初*”、“几处”、“谁家”、“渐欲”、“才能”这些词语的运用,在全诗写景句中贯串成一条线索,把早春的西湖点染成半面轻匀的钱塘苏小小。可是这蓬蓬勃勃的春意,正在急剧发展之中。从“乱花渐欲迷人眼”这一联里,透露出另一个消息:很快地就会姹紫嫣红开遍,湖上镜台里即将出现浓妆艳抹的西施。

  方东树说这诗“象中有兴,有人在,不比死句。”(《续昭昧詹言》)这是一首写景诗,它的妙处,不在于穷形尽象的工致刻画,而在于即景寓情,写出了融和骀宕的春意,写出了自然之美所给予诗人的集中而饱满的感受。所谓“象中有兴,有人在”;所谓“随物赋形,所在充满”(王若虚《滹南诗话》),是应该从这个意义去理解的。


读《春》有感9篇(扩展2)

——读《活着》有感9篇

  我刚开始接触余华的《活着》是在高中的一轮复*资料里,那个时候听老师简单的分享了一下这本书,我深深的为福贵所经受的苦难和他强大的抗压能力所吸引着,于是下来我便废寝忘食的读完了这本书。从福贵的人生起伏中看失态炎凉,体会富贵那种大起大落的心理落差,思考应该如何活着,过有价值的人生。

  这本书以福贵大起大落的一生为线索,故事的开头就预示着故事的发展,越读到后面我的心情越沉重,最后读完了感觉心里一块大石头落地了。正如鲁迅所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本书就是写福贵从富贵子弟到贫困农民的大起大落、大喜大悲。从书中我们可以看出年轻时的福贵有祖上留下来的财产,生活过得还是挺滋润的,但是由于富贵整天吃喝嫖赌败光了财产,到后来一贫如洗,连老婆孩子都守不住。由此告诉我们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不要想着依靠父母,作为新一代的接班人,我们要用自己的双手来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才更真实。

  当福贵身旁的亲人一个接着一个离他而去时,他依然能坚强的活着。父亲的意外死亡;儿子因为为*夫人献血,被医院护士把血抽干而死亡;女儿嫁人后因为引产而死亡;妻子也因病离他而去;女婿打工事故死亡;外孙因为急着吃几颗豆子而死亡,最后剩下了富贵和老牛。富贵最后说了一句话:他们都走了,都是我亲手埋的,到时候我走的时候,就没什么好牵挂的了。”我们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来,当我们遇到难以承受的意外事件时,我们承受得住吗?显然有些人承受不住,所以选择了自杀,这些例子在现实生活中比比皆是。《活着》给我们以启迪,思考活着的意义,尽管在生活中失意了,也要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勇敢的活着。

  这学期深圳一个13岁的男孩,因为寒假作业没有写完,心理压力太大,最后选择了跳楼自杀。这样的事例数不胜数,或是因为学业压力大,或是因为失恋,或是因为突发的变故,但是不管发生什么,我们在做出决定之前,一定要仔细想一想,与福贵相比,我们遭遇的这些又算什么呢?很多时候,我们现代人变娇弱了,心理承受能力变差了,我们应该好好思考一下这个问题。

  活着,简短的两个字,对很多人来说却很沉重。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命,当我们在生与死之间徘徊时,想想生养我们的父母,他们怎么办?我们要明白活着就是意义,活着就是财富,活着就是幸福。亲爱的朋友,勇敢的活着吧!勇敢的去迎接朝阳,勇敢的去呼吸空气。

  国家动荡,人民遭殃。**代屈辱的历史就像一道鲜红血印,深深地刻在了五千年的石碑上,更是刻进了每一个*人的心中。四万万的人民群众,就是四万万根悬在滔天巨浪中的丝线。山洪海啸,风雷涌动,人命如草芥。这风浪一刮就是几十年,扯断了多少缕丝线,沉没了多少条人命?待到乌云退散,风浪宁静时,又有多少留下?福贵,余华作品《活着》中的主人公。他的一生随时代而起,随时代而落,最后又因时代而沉静。乍看上去,他的人生是一本写满了“苦难”二字的字帖。血红的字迹写的是他输光家产后的万念俱灰,他于死伤士兵哀嚎中感受的无尽绝望,他丧失亲人时的愤恨无奈,他最终孑然一身的孤独......

  这样一本满是鲜血的字帖为什么还要接着描?这样充满苦难的人生为什么还要接着活?老年的福贵会用他那干瘪的嘴唇笑着告诉你他和家人团聚时的欣喜若狂,他潦倒时来自亲人的鼓励支持,他看到儿子奔跑时的骄傲,他看到女儿成亲时的欣慰,当然,还有他老年独自回忆往事的温暖。福贵绝不是什么正人君子或济世英雄,他的一生越活越落魄,甚至连自己的英雄都不是。他也绝非什么大奸大恶之徒,据他自己所说其一生亏欠过的也只有自己的妻子。他曾放荡,也曾世俗,但如今却苟且地活着。说到底福贵只是一个普通人。但这个普通*人的一生却要比豪杰壮士波澜壮阔,比亡命之徒崎岖坎坷。就像是一根丝线,一根承受住了滔天巨浪的丝线。除了“坚韧”,还能用什么词来形容呢?

  读完《活着》后感慨无限,不过有时觉得福贵的一生很是荒诞,它仿佛是一堆被刻意捏糅在一起的悲剧,显得杂乱无章。可是那荒诞背后血淋淋的时代背景无时无刻不再告诉我这它的真实。怎么说呢?读《活着》,看福贵的一生,就像是和时间畅谈,听光阴的教诲。这交谈固然沉重,但也有学*价值。学到了什么?学到了尊重生命,学到了如何去活着。正如余华又中的福贵:“我见到的这个世界上对生命最尊重的一个人,他拥有了比别人多很多死去的理由,可是他活着”。

  苦难从来不因世间的怜悯而磨去他应有的棱角,相反,是人们在无数痛与别离的经历里趋向*惯,在歇斯里底过后更加的一往无前,直面惨淡且苦难的生活,这是生命与生俱来的勇气。

  生活不为死者悲怆,只会在万般狰狞里*静的给予生者小小的勉励,活着!这不知点醒多少醉生梦死的人和无数黑夜孤独到无处安放的灵魂。

  他告诉你,如若人生如一场车旅。你现在最能夸耀的资本,是你至今还在车上,没有提前下车,而你最应做的,是无论多么的寂寞,都应撇去之前一切的旧情绪,只留一份缅怀于心纪念,继续这走了不知几站,不知何时到站的行程。

  暑假拜读了余华之作——《活着》,确深有感触。

  如上文所述,主人公福贵是那痛苦的生者,他接连失去了至亲至爱挚友,他的生活但凡燃起了小小的希望就会被如大山般重重地,灾祸给扑灭,这诅咒般的循环让活着显得痛苦而卑微,可最后却偏偏只剩他一人孤独的活着。

  所以我在阅读时很难理解,以福贵为第一人称叙述时的那种*静与坦然,带着这种疑惑,再回头看序言时,注意到了作者这样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我幡然有悟,虽说不上透彻,但也基本解了心头的疑惑,油尽灯枯的老者走过了灯火万家,炎凉世态,淡化了悲天怨人的心态,回顾一路的历程,也能云淡风轻的侃侃而谈,谈笑付之。(语言凝练形象,流畅自如,很棒!)与其说他*惯了现状,不如认为他明了了活着的本质意义,只为活着而活着。

  读《道德经》中,“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趋狗”。粗略的便觉,这是在批判生活的残酷不公,可如今再看恰恰明白,生活对每个人都差不多一个样,不好也不坏,再怎样巨大的打击总会给你留一些念想,直到人只剩活着。你许会醒悟,最初临降时也只是为了活着。

  陕北人民常以信天游的形式歌颂着生命的伟力。在南方,我想生命就像一棵金黄的麦穗,压的它弯腰,压不住他生长,压不住他为了活着的秉性。 所以不能说福贵是*一个时代的特例,相反这却可能可见一斑的,剖析出每一个生命体活着的意义,如余华所言“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每当日暮西山,你也许有过悄望着被逐渐吞噬的光明,在直至最后一丝一缕生出无奈,然后孤独的置身于漫漫的黑夜,或悲怆,或绝望,但也总会有星星点点的光在某个时刻会闯入你的思绪,你也应该由此想到那乍破长夜的曙光,宣告黎明到来的时响,不单是希望,更多的是熬过来的*淡。

  每一个黑夜后都有到来的黎明,每一次绝望后也将*静的活着。

  花了三天的时间终于读完了《活着》,以前耳边一直有人对我说这本小说的很好。可是,一来我深知自己可能就不喜欢在年少的时候读所谓的经典,总感觉自己阅历不足无法理解,就好比《红楼梦》尝试着读了好几次,都是读了几章之后就放在一边了。二来高科技时代的到来,更让人们无法沉下心来去感受爷爷辈时代的故事。所以《活着》这本书对我来说也就是个如雷贯耳,仅此而已。得益与加入了公司组织的智悦学*社,点燃我阅读的渴望,这一次当我翻开透着油墨香的《活着》的时候,我想这次怎么滴也能静下心来把它读完吧。

  之前有人评价《活着》这本书是一部不见生死读不懂得书。其实小说讲的也很简单,一个叫福贵的男人年少轻狂,本是一富家子弟却因赌博败光家财,没落之后被*抓了壮丁上了战场,好不容易捡了条命回到家中,却发现女儿因为一场高烧后变得不会说话了,妻子也在那个时期得了软骨病。为了省钱让自己的儿子读书,福贵不得不忍心把自己即将成年的哑巴女儿送给别人家。后来,他的独子因被抽干血而死,好不容易嫁出去的哑巴女儿,也因为产后大出血而死。没过多久,他的妻子也随女儿而去。只剩下福贵和他的偏头女婿一起养孩子,可是女婿又在工作中被水泥板砸扁。福贵一个人千辛万苦好不容易把孙子拉扯到懂事听话,却因为饥饿,他的孙子一次吃了好多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

  这短短几个字就概括了故事主人公苦楚的一生。作者余华在序言的时候就说他要写一个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欢乐态度。福贵不算君子,也不算小人,他年轻的时候是个垃圾,年老的时候也通过自己的努力保护家人,虽然结局悲伤,但是他却从来没有放弃对生的渴望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正如他看到赢走他全部家当的“龙二”被毙的时候感叹,还好输光家当,不然今天顶着“地主”的帽子吃枪子儿的也许就是自己了。

  对比一下我父亲跟我讲他曾经上山下乡时的故事,我能感受到父亲在他风华正茂的年纪远走他乡,在最想读书上进的时候每天安排他做的也就是锄地,捡牛粪,不知道这种日子有何意义,也不知道何时是个头的无奈。同时我也能感受到他回味三年自然灾害期间由于不经意喝到一只掉进粥锅里的蚂蚱,感觉跟开了洋荤一样的喜悦,我想我的父亲如果看过这本书,理解会比我深的多吧。

  而我更多的是从书中感受了责任,为人父、为人夫、为人妻的责任。抬头看着围着自己蹦蹦跳跳,转来转去的女儿,再想想小说主人公福贵虽然不舍,但也不得不亲自搀着女儿的手往别人家送。真的,我们眼前的所谓*淡生活,如果放到当年是多么的弥足珍贵啊。

  普通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喜喜悲悲,坎坎坷坷,曲折前行。我们不要总是埋怨命运的不公,也许当我们跨过这个坎,或许还会感激它的存在。也不要过多的寻找生命的意义,其实活在世上就是最大的意义。正如余华所说--人就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我时常觉得,读到一本书便是与这本书有着注定的缘分,尤其是有着生命的书,都藏着一个真实的灵魂,它或是羞怯躲闪,或是大方利落,总以独特的.方式表达着自己,《活着》便是一本有生命的书。

  拨开一层层的浮华,褪去那虚荣的外表,便只剩下一个人最纯净,最真诚的秉性,便是那活着的唯一理由——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福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的感受到了幸福。我们无权去评价他人的幸福,便如贺拉斯所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挥霍着父亲辛辛苦苦拼来的家产,父母为他娶得一个贤惠的妻子,是米行的千金。他却依然吃喝嫖赌,输光了家产,把父亲活活的气死了。家境从此败落。自己的妻子也被岳父接走,只留下年幼的女儿凤霞与自己年老的母亲相依为命。福贵开始悔改,自己的妻子也回来跟他过日子,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的娘病重,福贵在去买药时,中途却被*抓去当壮丁,后又被*俘虏。再回到家乡时,一切都变了模样。,自己的娘已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的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机灵活泼,但最后不幸的死在医院。

  之后福贵又经历了*、*、自然灾害等,饱受磨难,家人也纷纷地先他而去,女儿凤霞死于生孩子,女婿二喜死于建筑事故,而凤霞唯一留下的儿子苦根也难逃命运的魔爪。最后只留下福贵与一水牛相依为命,老人与牛渐渐远去,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老人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当我合上这本蓝皮书时,我的泪终于忍不住的落下。*过去60年所发生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人身上,福贵的悲惨命运成为*几亿人的生活缩影。当我翻开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被这故事深深地吸引,可是越看下去,我就越显迟疑,我一直在期待着,希望故事有所转折,希望福贵最后有一个幸福的结局,可是作者却是如此的吝啬与残酷,只留下了一片沧桑。

  《活着》是不失朴素粗粝的史诗,在作者的笔下,人物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让人难忘。它以简单的美丽和朴素的力量召唤着读者,诉说着一个悲凉*凡的故事。

  活着是一种责任,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逝去的人,而是被迫承担这一切的生者,因为他们多了一份责任,失去了一个能够一同承担的人。正是因为这样,生者更应该坚定的生活着,因为他们为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而是带着希望,为了活着而活着。

  今天我很荣幸的能够站在这里,给大家讲讲令我印象最深的那个它——活着。“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因这样一句话,我认识了余华,邂逅了《活着》,心想这书竟囊括了怎样的内容,以怎样的态度去度过这以笑为哭、生死徘徊的人生。我贫瘠的想象力在自我思维的匣子里打转,呼之欲出的答案,在我合上书的霎那间隐约流淌在了笔尖。

  相对于其它的大部分,这本拥有从黑夜沉淀出的薄书更有着不凡的重量。余华说:“我决定写下这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追求,对生死乐观的态度,而富贵就经历了这样的坎坷的一生,成为余华笔下的那个人。人生的意义究竟在哪儿?有很多的人追问,有的人似乎找到了,有的人似乎还在寻找的路上。

  “人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为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余华如此说道。人活着若被赋予沉重的意义,那总有一天会被生命这种不可承受之物摧残的形同枯槁,人活着若被赋予简单的意义,那你的生命应该是很短暂。人简单的活着,做着自己该做的事,就像你的任务是学*得好成绩,你父母的任务是工作赚大钱。人活着,不为他人而活,因为生命亦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变得一无所有,唯有活着的精神是属于自己的。于是书中说到:“一个人生命再大,如果想死,那怎么也活不了。”富贵也是不容易的,为什么呢,他经历了他父母的死、妻子的死、儿子的死、女儿女婿、孙女的死,他变得孑然一身,他有时伤心,但他说过的更多的是踏实,因为身边的一个个人离他而去,再当他死时,他便谁也无需担心了。还有人说他只是幸存者,可他却是真真实实地活在这个世上。

  富贵是一个英雄吗?是的,他是一个英雄,而困难是他最亲密的“伙伴”。伴随着他从一个阔少爷走到最后只有一个名叫“富贵”的老黄牛陪伴,伴随着他从徐家浩大事业,人丁兴旺走到最后为生计发愁的庄稼人。这仿佛是欧·亨利式的结尾。就像你爸告诉你,泰坦尼克号儿是你家的,当你收拾行囊准备放弃学业的热潮潮头时,发现这是场美的不能再美的不加修饰的白日梦。例如光头强中了大彩票,倾听着电视机兑奖地点时,他对李老板吆三斥五,可彩票刮走后,他傻眼了,同时他也后悔了。而富贵的经历不是梦,但他采用了激励的心态去面对。人究竟有多大的能力,才能把心与投放回天地间,而人究竟要有多大的忍耐力,才能扛起这从天而降的沉重负担。

  读《活着》,泪不在面颊上,不在眼眶里,那他在哪里呢?那当然是汇成静静的小溪,流淌在殷红的心尖儿上。富贵与农民们浓缩成千万农民百姓的.缩影,那就是人民公社与*的运动。百姓们看到家中的锅与粮食均被充公却不能置一言的血与泪。如果是你没有粮食、零食,还不能流泪那你还有活着的勇气吗,这是我们而今城市人体会不到的苦,而饥饿似乎离我们更遥远。

  怅然若失的我,斗胆以书的结尾为尾——“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的声音,那是土地召唤着黑夜的降临。”

  自己沉淀不够,写到此处束手收笔。我相信,活着是生命意义最好的归宿!

  一本薄薄的*载了*从*到*时期的历史,它既是一部描绘二十世纪*惨淡生活图景的作品,也是一首对于物质无限匮乏的年代里“活着”的精神赞歌。

  正值弱冠的福贵整日沉淫酒色,将祖辈的田产挥霍一空后只得帮人做工。面对父亲的离世,徐家仿佛失去了主心骨,福贵只得面对沉重的事实,去撑起徐家的生计。无奈的是他被一次次地打击,又在城里被抓去当兵,福贵就算想逃也逃不掉了,只能随着这支队伍一路向北。待归徐家后,徐家也是一天不如一天了。母亲的逝去,家珍的病情,有庆抽血过多……凤霞虽然出嫁,但也因难产而死,只留下最后的火种苦根。不久二喜离世了,徐家只剩唯一的香火苦根了。福贵只得把苦根抚养长大,但苦根却又不幸撑死,最后只剩福贵一人向命运妥协,向“活着”屈服。

  在这本书里,人们在动物本能和人性之间苦苦挣扎,为了生存不断的妥协,不断地逃避。但福贵不同,直至小说结束,那活着的意志永远是不可剥夺的,那也是福贵身上唯一不可被剥夺的,令我赞叹的品质!虽然面对着接踵而至的打击,但福贵总以那乐观的精神挺了过去,他是一个农民,但又是一个存在的“英雄”!

  试想,面对着亲手埋葬的六个至亲,含泪送走一位位亲人,却毫无办法挽回,这是生命无法承受之重!但福贵仍然以友好面对世界,以乐观豁达处之,实在非常人所能及。而我们也始终在思考,活着是为了什么?不禁想到《活着》的自序:生活是属于自己的感受,而不属于别人的看法。是啊!活出最好的自己才是“活着”的真正意义!尽管福贵的一生是那么的坎坷,但是他活出了自我,而不是活出别人眼中的“老打哈欠的人”!

  “牛到了家,也是我家里的成员了,该给它取个名字,想来想去还是觉得叫它福贵好。定下来它叫福贵,我左看右看都觉得它像我,心里美滋滋的,后来村里人也开始说我们两个很像,我嘿嘿笑,心想我早就知道它像我了。”虽然福贵还是艰难地活着,但是他默默忍受的韧性和顽强生存的精神使他在如此艰难的环境下仍能保持着乐观的心态,这种精神是无法剥夺的。

  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更没有什么比“活着”更让人感动的了!

  一位老人最终失去了所有的亲人,只剩下一头年迈的水牛伴其左右。他也曾经拥有富裕的家境,曾经拥有贤惠的妻子、乖巧的女儿、聪明的儿子,但它却失去了所有的一切:父亲被气死了,因为他赌博输光了田产;母亲死了,因为没钱治病;儿子死了,因为献血过多;妻子死了,因为不治之症;女儿死了,因为难产;女婿死了,因为意外事故;年仅七岁的外孙最后也死了,因为用药不当。

  一切都走了,所有和他有关的生命活体都死了,死的合情合理,但是,唯有他活着,在这触目惊心的“死”中活着,用他的韧性承受着千斤的重压,走过一茬又一茬的光阴。

  活着,不时降临尘世潇洒地走一回,也不是只做生命的过客。活着,充满力量。从某这意义上,他比死更需要勇气,死只需一时的冲动,活着却需要一世的胆识。活着是阳光与风雨的搏击,是欢乐与痛苦的交替。

  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只有带着希望,为希望努力创造,活着才有意义。在苦难临头之时,有人选择了活着,因为他善于寻找希望,这种人叫做强者。在阳光明媚、前途灿烂时,有的人仍不懈地为希望而努力,这种人叫智者。强者就如创造出“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的司马迁,智者则如成功编纂《资治通鉴》的司马光。

  既然我们选择了活着,那么就选择为希望而创造吧,只有创造才能让生命熠熠生辉。选择活着,拥抱希望,努力创造。因为生命有限,创造无限。

  可是有很多人会说:难道就非得像福贵老汉一样过日子才有意义吗?

  其实不是的。人生在世,谁都想过上好日子。不过,所谓的好日子不仅仅是物质的,更是精神的。幸福是一种感觉,跟物质的多少是毫不相干的,很多时候,物质的锈蚀反倒让人失去了体检幸福的触觉。所谓决定一个人心情的,不在于环境,而在于心境,说的正是这个道理。这个世界是丰富多彩的,到处都是存在的阳光,关键是要去感知这个世界的丰富,感知世间的美好。那么如何的人生是有意义的呢?我的理解是:只要你真正创造了自己的价值,那么你的人生便无撼了。而价值分两种,一种是自我价值,一种是社会价值,福贵老人更多地是创造了个人价值,对帮不帮*,还是有些由于,可是他在实现个人价值的同时,也实现了社会的价值,面对*日好心的队长如今落魄地无米下锅,他还是狠下心来把仅有的米分了些给队长,这是值得肯定的。不过,社会价值是占主导地位的,只有多实现社会价值,人生才能真正地充实,有意义。可是像福贵老人一样也不要紧,最最重要的是要有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

  春来秋去,光阴荏苒,生命的脚步一刻也不停留地走向尽头。今天活蹦乱跳的人,明天就可能消失了。生命,不管你有过怎样的甘甜或苦涩,终将归于*淡。人世间的一切繁荣浮华,都不过是一场梦。所以,珍惜自己的生命,利用它去创造价值。


读《春》有感9篇(扩展3)

——读《秘密》有感9篇

  貌似很久以前,曾经在网上匆匆瞥过一眼这书名。乍看之下,望文生义,认为这是那种教人如何提高自己的魅力的书。《遇见未知的自己》,第一次,从张德芬那里,了解到了吸引力法则,能量,频率,生肽,人生模式。

  从吃惊,兴奋,到质疑,到付出实践去尝试。我不得不说,在看这本书的那段时间,自己的整个状态,真的挺不错。我承认,在这里,真的有所收获。它也改变了我的一些观点。半个月前,我在当当网网购了《秘密》。因为自己对量子物理与潜意识,与我们的生活这方面,真的很感兴趣,本书都围绕着作者所谓的,世界最大之秘密,为少数人所掌握的秘密——吸引力法则。

  简单点说,你想要什么,你的思想就会产生一定的频率,就犹如一台强有力的发射台,向宇宙下订单,宇宙会调动一切人,事,情境,将你所想之物实体化于你面前。你,你的思想,可以吸引一切你内心强烈渴望的东西。用*的一句古话来说,就是“心想事成”,开始翻阅这本书时,心情可以说是无比兴奋,激动的。每天都看上一小点,然后去尝试运用。不得不说,整个人充满干劲,容易兴奋起来,觉得满足开心。越是深入去了解,我不禁质问自己“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你的世界是由你的内心创造的。”,天底下还有这等事。这是不是主观唯心主义,将吸引力法则和唯心主义联系在一起的那秒起,我发现自己对这本书产生了抵触心理,不能融入书中,有点隔岸观火的意思,总是保持一定“距离”地阅读。

  这感觉,在看《遇见未知的自己》,《水知道答案》时也曾出现过。经过漫长的内心挣扎,突然发现自己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可笑。产生抵触心理,是因为觉得它太主观唯心了。什么时候起,自己的脑袋已经被那些思想政治课所固化:所有唯心主义都是不科学的,甚至是缪误,唯有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才是科学的。这思想,究竟是什么时候起,植根于我的思维中。*的教育,是否太了!尽信书,则不如无书。

  这并无错误。唯心也罢。唯物也罢。亦无太大相干。只要能在书中吸取对你有用,能帮助自己的,就是好的。吸引力法则,如果真的可以调整自己的心态,让自己内心充满爱,喜悦,和*,从而乐观积极地生活,又何乐而不为呢?值得尝试!量子物理与潜意识!It’s so amazing!

  这是一本红遍全球的励志畅销书《秘密》来得正及时。

  《秘密》属心灵励志书。作者在经历父亲身故、工作瓶颈、家庭关系僵化的人生低潮时,意外发现了藏在百年古书中的秘密。这些秘密,亘古以来存在于各种口述的历史、文学、宗教与哲学之中,更藏在人与世界的各个互动层面,每个人自身都存在着自己所不知道的能量。她还发现,许多当今的佼佼者早已了解并运用此秘密。因此,她不禁疑问:“为什么不是每个人都知道呢?”于是,她决心组织一个团队揭密这个只有少数人才知道的秘密,与人们分享获得健康、财富和幸福的秘诀,开发人们潜在的能量。

  《秘密》的作者,把“吸引力法则”加上“心灵快乐”的处世哲学,融入到个人创富的历程。并且指出,如果能够设想、假装自己已经十分富足,事情都朝好的方向拓展,心灵就会得到快乐的感受。去要求、去相信,然后感谢自己已经得到的,会让我们莫名地得到动力,宇宙会迅速回复我们的要求,给我们“心想事成”的果实。

  作家毕淑敏对《秘密》中的法则也有同感,认为它“事关心灵和幸福”,而且只要“了解并实践它,心想事成就不再只是一句祝福,必将变成触手可及的精彩现实”。所以,《秘密》并不神秘,应该能为普通大众和坚苦卓绝的人们带来希望、信心和力量。此时,《秘密》在成功的道路上,能为我们引领方向,给自己一个机会,给未来一次洗礼,也许人生会绽放更多光彩。

  阅读《秘密》,感到人生最大的问题,往往是逃避,而不是问题本身。正如书中所提到的:“要改变你的状况,首先必须改变你的想法”,做到如此,成功离我们就不远了。其实,人生本无所谓“秘密”可言,但确实有着较为普遍的经验和规律。《秘密》的价值就在于总结、概括、阐明了那些经验和规律对人生的某种作用,以可信的例子说服人们重视它们。

  《秘密》为什么会畅销?我想,这与前一阶段的金融风暴乃至经济危机的关系密切。各种灾难刺激人们停下来,反思潜伏在宇宙中的哲理,关注心灵带给人生的奥妙。此时,生活再不是一味浮躁地往前冲,这是一种社会进步的`标志。《秘密》的根本,就是面对任何逆境,永不言败,因为有希望要比悲惨过日子好。

  那我们在干什么,我们是在自己的系统里有序的学*,为实现梦想,实现有钱有闲的生活,不是单打独斗,是在成功的系统里大家同坐一条船,在非常睿智的思涵领导人的领航下,大家都是一个目标,一个脚步,一个创业理念,帮人助人,自己学做人不断的进步,改变,不断的复制正确的东西,说对话,不会将自己的团队带歪,系统是二十一世纪建造成功未来的必然,一旦成功就是长盛不衰,永久的保持下去,将永续经营。

  这是一个关于大自然的魔法和人类美好心灵的故事,女孩玛丽的父母在一场瘟疫中丧生,她被从印度送往英国,与古怪的姑父生活在一个*园里。于是,任性自私的小玛丽开始了新的生活。在知更鸟的指引下,小玛丽进入了一个禁闭已久的“秘密花园”。她熟悉了热爱动物的少年迪肯,以及被痛苦和绝望环绕的少年柯林。在伙伴们的互相支持共同努力下,玛丽成了一个漂亮纯洁的女孩儿,柯林虚弱的身体变得健康,大家终于懂得了什么是快乐。最后,姑父也被他们影响了,一家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书中的玛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她出生贵族,家人把她当作公主一样呵护,那我们的童年呢?我们这些少年儿童何尝不是在大人的保护伞下长大的呢?长辈们的精心呵护如同海上的避风港,那里没有海浪,更没有风暴。双亲含半含辛茹苦地把我们养大,给予我们最优越的条件,尽量满意我们所有要求。然而,是否这样的生活就能给我们快乐呢?不!快乐不是用金钱换来的,也正是无助的环境,造就了玛丽对生活的积极态度,并找到了真正的快乐,只要我们拥有生命的活力,丢下急躁阴郁的心灵一角,便能走向心中的“快乐花园”。

  其实,我们每个孩子的心中都有这样一座秘密花园,这里藏着孩子对欢乐的热切期望。

  我们心中的花园就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教室的窗口看不见的山和海,有学校的操场看不尽的云和天,有黑板上写不出的颜色,有课本里翻不出的画面……

  让我们用真诚、勇敢、善良、自信这四把心灵钥匙去开启心中的快乐花园,让它放射出迷人的光彩吧!

  坐着大门前,享受阳光的淋浴,很*的荷花塘边是开的正艳的花朵。一朵靠着一朵,一簇挤着一簇,产生了一座并不大的小花园儿,甚为漂亮。盯视小花园儿许久,忽儿想到了一本书,《密秘花园》。像打开老影片,大家一同收看这座神密的花园……

  她,玛丽,仅仅一个面如菜式,相貌偏差的女生。她的性子暴虐,性情难缠固执,很不讨喜,可是她从小便失去父母,也是一个可爱的小孩。她了解她的妈妈是个十足的美人,玛丽见过她母亲,悄悄地,不可以被她母亲发觉,由于***妈生下了玛丽那么一个丑娃娃,针对她这一大美人而言十分不科学,在此冷淡了自身的亲生父母小孩,玛丽。玛丽住在一座大城堡里,里边的佣人主人家陆续得病亡去,只剩余这一被遗弃的小孩,噢,也有一只让玛丽胆战心惊的蛇。玛丽迫不得已送至了他姑父家,姑父是个怪物,非常少发生在他的生态园里,他比较忙。生态园给人的觉得很阴郁、暗淡,想沒有颜色的天上那样。姑父曾有一位年轻漂亮的老婆,却在十年前因救自身的孩子而意外去世在一座花园里,因此姑父封禁了花园,将抱怨放到他小孩的的身上,从此冷淡他,而他,却由于那一次安全事故再也不会站立起来过,又因缺少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性格暴躁,爱生气。你认为这个故事就那么完后吗?并不,玛丽是这本书的大转折,她更改了一切。她出现意外了解了姑父的孩子和一位开朗的盆友――迪肯,玛丽发觉了密秘花园并找到锁匙,她们三人一起努力更改了凋谢的花园,一本书的末尾以笑容完毕。

  这本书的开始并不太好,给人的觉得很低沉,沒有颜色,可是后边慢慢慢慢拥有转好,我很高兴玛丽变成了一个讨喜的小小姑娘,因为我很高兴玛丽姑父的孩子顽强地从残疾轮椅上站了起來,并和他的父亲消除了十年来的憎恨。著作的溫度由冰凉到无尽的溫暖,是一本很好的书。

  我在这本书中搞清楚,天下苍生,每个人的心里都是有一座花园,也许由于大家的疏于管理方法,它慢慢地凋谢、荒芜,甚至是身亡。可是无论怎样,那座花园自始至终在你的心里,等你去关爱它,去抚养它,它在希望大家的照料。每个人都需要给适度的`为自己的花园给与太阳和露珠,那时候,你的花园里,一定多种多样。

  万千世界,我没法让任何人都去照顾好自己的花园,但我祁望这般,每个人都需要有花园那样多姿多彩内心。

  《秘密花园》这本书是美国作家F·H·伯内特的著作。她给我们塑造了玛丽这么一个可爱、顽皮、乖戾的小女孩。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生命的价值。

  这本书描述了性格乖戾、长相难看的小女孩玛丽在一场霍乱中失去父母,被送到舅舅家——米瑟斯威特庄园里去生活。在这里,她不仅发现了秘密花园,还帮助表格柯林恢复了健康,改变了庄园里的一切。

  在柯林重新站起来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我要永远、永远、永远的活下去!”要知道,柯林一开始经常歇斯底里,认为自己身上长满了包,不久就会死掉。在玛丽的帮助下,他终于重拾活下去的信心,在秘密花园里说出了这么经典的一句话。

  现在许多人,因为受了一点点挫折,就起了轻生的念头。报纸和新闻几乎每天都有关于自杀事件的报道。而这些人,都不知道生命有何价值。人自打出生以来,就必定会有欢乐和痛苦。但是如果生活中只有欢乐,那么我们就永远得不到磨练,而如果一遇到痛苦就去轻生,那么这个世界就会变得荒凉、寂寞了。我们面对痛苦,要想着去克服,而不是轻生。所以,为了让你的生命变得有价值,就调整自己的心态,快乐度过每一天!

  生命的价值:为自己创造快乐和意义,不受痛苦的割宰。

  上个星期我读了一本令人心旷神怡的世界经典名著——《秘密花园》。这本书中有许多道理,其中另我印象最深的道理是:要多亲*大自然。

  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长相丑陋,脾气古怪的小女孩玛丽,因为一场瘟疫,让她失去了父母,变成了孤儿,不得不被送到一个超级大的庄园里。她,柯林和迪肯一起唤醒了沉睡了十年的秘密花园。大自然改变了玛丽的一切,让她变得亲切,变得温柔。并交了好多非常有趣的朋友。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读到玛丽父母因瘟疫病逝时,我的心中涌起了淡淡的忧伤;当读到玛丽来到庄园时,一切烦恼都开始融化时,我的心变得温暖,当柯林慢慢变成一个健康的男孩时,我心中的石头缓缓下降;最后读到古老的花园被唤醒时,我是多么快乐啊!

  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体会到我们要多和大自然亲*,亲*大自然可以改变我们的性格,可以学到非常多的知识,比如认识花草树木,或者认识各种各样的昆虫。而且亲*大自然也可以陶冶我们的情操,开阔我们的视野,让我们健康成长。亲*大自然还可以让我们看到一些离奇古怪的事儿。

  比如:有一次我在小区里玩,突然发现地上有一片银杏叶,于是就捡起来了,我发现这片银杏叶上头的枝掉了一半,我用几块冰盖着放在了干净的草丛上。可是第二天一看,发现上面原本断掉的枝竟然和一根和它颜色不同的枝接上了,你说奇怪不奇怪?

  《秘密花园》这本书不仅让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还让我懂得了要多出去,亲*大自然。

  商晓娜的《男生们的秘密决定》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我觉得它又为《绝佳排档》系列增添了一道光彩。

  故事中的马一左和马一右这对双胞胎,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在一起。就凭这,已经让我羡慕得目瞪口呆了。而我家,连一个跟我年龄相差十岁之内的孩子都没有,所以,就这一点,这对双胞胎的故事已经够吸引我的眼球了。

  这哥俩,在学校和家里总会闹出点儿事儿来。马一右是个机灵鬼,设法参加小乔老师的婚礼,给自己改名字等等,他有使不完的办法和满脑子的想法。而马一左,十分胆小,但他有意思的是,连做梦都会梦见他喜欢的女生米小小,与她一起喂猫,在她面前装勇敢……总之,他们之间的乐趣无穷!

  班里要选班长,女生苏秘忙着拉选票,男生们竟然在学校的绿化带里开了个秘密会议,最终男生江渺当上了班长,苏秘伤心地哭了很久很久。

  这里的男生们个个有趣,在他们的生活中充满了乐趣。我很是向往这种校园生活,向往这种快乐。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时不时地自己就咯咯地笑。在我们的校园里我没遇到过这么有趣的开心的事情,也许是我没遇到?我们每天只是重复着上课下课,连走廊里都不能讲话。所以我梦想着有一天能到马一左、马一右的学校,在那里生活和学*,呵呵,做梦都能笑出声来!如果再有一个双胞胎弟弟或哥哥,那就绝对完美了!我们俩会形影不离,我也不会早上赖在床上不起来,因为盼着早点起来玩呀。

  最*,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弗朗西丝·霍奇森·伯内特写的《秘密花园》,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故事的主人公,玛丽是位任性,孤僻的小女孩。在父母因霍乱瘟疫去世后,她从印度来到英国米歇尔斯卫特庄园。偶然的一天她闯入了紧闭且枯萎十年的秘密花园,玛丽、农家男孩狄肯、特别的园丁老班,以及常年自闭在房间的、体弱多病的小少爷柯林,一起让荒芜的花园恢复了生机,同时,他们也找到了身心重生的魔法力量……

  我最喜欢的一章是第十章《动物男孩》。当玛丽见到狄肯时,狄肯正坐在树下,依靠着树干,吹着木头笛子,旁边有好多个可爱的野生动物。这些动物们都仔细聆听着狄肯的演奏。树上的松鼠,树丛后方的雏鸡,草丛里的兔子都被陶醉在狄肯低沉的、奇异又微小的笛声中。“你别动哦!不然会把动物们吓走。”玛丽过来时,狄肯对她悄悄地说。这一切都让我了解到狄肯非常地了解动物,是个名副其实的“动物男孩”。后面章节的“果仁”、“果壳”、“跳跳”、“队长”……让我更进一步地体会到“动物男孩”与动物们的亲密关系。

  米歇尔斯卫特庄园到处都是秘密,连花园都是个秘密。宽阔的荒野、吹过荒野柔和的风、温暖地照耀在花园的阳光、散发着春天气息的泥土、刚刚破土而出的小嫩芽……这些带给了这群少年们不一样的春天,带给了他们幸福与快乐。他们身上充满着魔力,一股自信、阳光、善良和永远怀着希望的力量。这股力量悄悄地影响着我,探索属于自己的秘密花园!

  坐着大门前,享受阳光的淋浴,很*的荷花塘边是开的正艳的花朵。一朵靠着一朵,一簇挤着一簇,产生了一座并不大的小花园儿,甚为漂亮。盯视小花园儿许久,忽儿想到了一本书,《密秘花园》。像打开老影片,大家一同收看这座神密的花园……

  她,玛丽,仅仅一个面如菜式,相貌偏差的女生。她的性子暴虐,性情难缠固执,很不讨喜,可是她从小便失去父母,也是一个可爱的小孩。她了解她的妈妈是个十足的美人,玛丽见过她母亲,悄悄地,不可以被她母亲发觉,由于***妈生下了玛丽那么一个丑娃娃,针对她这一大美人而言十分不科学,在此冷淡了自身的亲生父母小孩,玛丽。玛丽住在一座大城堡里,里边的佣人主人家陆续得病亡去,只剩余这一被遗弃的小孩,噢,也有一只让玛丽胆战心惊的蛇。玛丽迫不得已送至了他姑父家,姑父是个怪物,非常少发生在他的生态园里,他比较忙。生态园给人的觉得很阴郁、暗淡,想沒有颜色的天上那样。姑父曾有一位年轻漂亮的老婆,却在十年前因救自身的孩子而意外去世在一座花园里,因此姑父封禁了花园,将抱怨放到他小孩的的身上,从此冷淡他,而他,却由于那一次安全事故再也不会站立起来过,又因缺少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性格暴躁,爱生气。你认为这个故事就那么完后吗?并不,玛丽是这本书的大转折,她更改了一切。她出现意外了解了姑父的孩子和一位开朗的盆友――迪肯,玛丽发觉了密秘花园并找到锁匙,她们三人一起努力更改了凋谢的花园,一本书的末尾以笑容完毕。

  这本书的开始并不太好,给人的觉得很低沉,沒有颜色,可是后边慢慢慢慢拥有转好,我很高兴玛丽变成了一个讨喜的小小姑娘,因为我很高兴玛丽姑父的孩子顽强地从残疾轮椅上站了起來,并和他的父亲消除了十年来的憎恨。著作的溫度由冰凉到无尽的溫暖,是一本很好的书。

  我在这本书中搞清楚,天下苍生,每个人的心里都是有一座花园,也许由于大家的疏于管理方法,它慢慢地凋谢、荒芜,甚至是身亡。可是无论怎样,那座花园自始至终在你的心里,等你去关爱它,去抚养它,它在希望大家的照料。每个人都需要给适度的为自己的花园给与太阳和露珠,那时候,你的花园里,一定多种多样。

  万千世界,我没法让任何人都去照顾好自己的花园,但我祁望这般,每个人都需要有花园那样多姿多彩内心。


读《春》有感9篇(扩展4)

——读匆匆有感9篇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那里呢?……”这篇《匆匆》在脑海中挥之不去,它是那样熟悉。也是这篇《匆匆》让我们明白了很多很多……

  《匆匆》是朱自清先生写于一九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匆匆》是他的即兴创作,在面对美好的春景时,却叹息时间的匆匆。是啊,时间流逝的飞快,就在我们不知不觉中偷偷地溜走了。正如朱自清所说“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俐俐地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可有些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们大把大把的挥霍时间,难道他们不知道时间的宝贵吗?难道他们不知道一寸光阴一寸金吗?

  时间一去不复返,所以我们要抓住时间,用剩下的时间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朱自清先生是多么伟大的文学家啊,却还认为自己的一生**淡淡,碌碌无为。看到这里,我们不应该扪心自问吗?有些同学,认为每天把时间浪费在学*上太浪费了,他们认为,时间就是用来玩的,用来随便挥霍的。这也就注定了,他们*淡无奇的一生。

  同学们,朋友们,时间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有限的时间,做出无限的价值!为我们的人生,画出辉煌的一笔!

  有人说,时间是不停奔流的大河,是腾空飞跑的骏马,是滚滚红尘中的车轮,是不能倒转的沙漏。

  是呀,时间是不等人的!读了朱自清的《匆匆》,我的感受更加深刻。

  《匆匆》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也让我们看到了作者对虚度光阴感到的.无奈与惋惜。

  “在默默里算着,8000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也没有影子。”

  呵,我只能长叹一声,叹那已经流走的时间,叹那虚度光阴的少年。

  那些还在游戏厅里的少年,那些沉迷于网络虚拟世界的少年,赶快振作起来,时间不倒转,不会为你停止,你有再多个10年也没用,“少壮不努力,是老大徒伤悲呀!”

  旧时代的人们已经觉醒,作为后者的我们,为什么浪费时间,为什么虚度光阴呢?

  时光匆匆,它总是悄然无息地溜走,无影又无踪,你不能触摸它,就请在有限的时间里做有意义的事儿吧!

  我们在*时的学*、生活中,不大留意时间的流逝,总以为时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今天,我读了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却有了不同的看法。

  记得文中提到这样一个问题:“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啊,时间为什么不停留,难道真的有人悄悄地偷走了它们吗?不,不是的,时间老人从来不会为谁而停留,他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等的,如果你不珍惜时间,你便会成为他的奴隶。从我们呱呱坠地到今天,三千多个日子里,我们的时间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地去了。在这段日子里,我们觉察到它的踪影了吗?没有。时间就这样默默地流去了。虽然无数的日子在等待着我们,但是新来的影子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

  “时间最不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是二十四小时;时间也最偏私,给任何人一天都不是二十四小时。” 你是否觉得这句话自相矛盾呢?不,不矛盾。我们都知道一天有二十四小时,这是时间的公*之处。那为什么时间又是偏私的呢?因为有些人随意浪费时间,任凭时间飞快地流逝,一天一事无成。他抛弃了时间,时间也抛弃了他。因此,我们应该合理地利用这二十四小时来学*、工作,热情地生活。这让我想起了和时间赛跑的人们,虽然明知道跑不过时间,但是可以比原来快一步做好该做的事情,那几步虽然很小很小,用途却很大很大。一个人,如果事事赶在别人前面,坚持不懈,就一定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做出更多有意义的事情!

  虽然时间有如奔腾澎湃的急流,一去不复返,但是我们也要做时间的主人。自古以来,世界上多少有志之士都惜时如金,鲁迅先生就是如此,他恪守“珍惜时间就是珍惜生命”的名言,拿着笔杆同*派做斗争,在生命最后的日子里,还抱病写作,拿起那战斗的.笔,小跑着走向生命的终点。

  古人曾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长歌行一诗中也提到“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每当我听到这珍惜时间的句子时,我就想起了朱子清的散文《匆匆》。“不弃功于寸阴”我们小学生也应该惜时如金。这让我联想到那些沉迷网络的同学,他们这样耗费时间得到了什么?收获了什么?这样把学*抛在九霄云外他们什么也没得到。不但如此,他们有的甚至还得到了时间老人的惩罚,过早地离开了这个美丽的世界。而他们留给父母的,是无尽的伤心和难过。

  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曾说:“世界上最快而又最慢,最长而又最短,最*凡而又最珍贵,最容易被人忽视而又最令人后悔的,就是时间。”今天,我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真谛。同学们,“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而我们的日子一去不复返。”让我们一起来和时间赛跑吧,不要轻易地让它匆匆流逝!

  今日,我读了一篇散文,散文的名字叫做《匆匆》。

  它告诉我,时间一去不复返。是啊,每当我看到书桌上的两张照片时,都会有这种感觉。一张照片是我三岁时吃面条的美照,照片中的我眼神熠熠发光,脸蛋肥圆,下巴上占着绿色的面条里的菜叶,眼前一只蓝色翠边的花碗格外显眼;另外一张照片上显眼的还是那只相同的蓝色花碗,依然是我在津津有味的吃着面条,只是这时的我已经长成了一个美丽的女孩,一张干干净净的脸,微笑着。看着长大的自我,感觉时间过的真快啊!过去的'时间真的不再回来了。哎!此刻真想明白自我躺在摇篮里是什么感觉,真想明白像宝宝一样被妈妈抱起来是什么感觉!可是,这些时间都已经悄悄溜走了。

  我在吃饭时,时间匆忙地逃走了。吃完饭,我去看电视,时间呀,悄无声息地飞走了。飞到了一个谁也找不见它的地方了啊!

  时间啊,你能告诉我,你飞去哪里了?为什么你一去不复返呢?

  时间不回答我,但我明白,我们不能让时间停止,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浪费时间,好好的利用时间。当我们做了这件事,就不要再去同时做别的事情,并且我们还要把所做的事情努力做好。这样,我们就能抓紧时间了。

  让我们把每一分钟的时间都变成更有意义的吧!

  《匆匆》有感安徽省怀宁县凉亭乡中心小学六一班朱颖娴读了朱自清的散文《匆匆》,让我深受感悟,思绪万千。《匆匆》使我真正明白了“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道理。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的确是的,露珠儿干了,有再晶莹夺目的时候;太阳落山了,有再从东方深起的时候;天空被乌云遮蔽,有重现光明的时候……可我们手中的日子呢,却如江河入海且一去不复返!

  “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回想一下,我又何曾不是这样每天都快速的把作业在学校写好,放学把书包一扔,不是看电视,就是玩耍。父母看见了多次批评,可我却说写好了,书上的内容也记的。可当试卷发下来,却是处处挂“红灯”。我也就像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珍惜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分几秒,他也会过的充实;浪费时间的人,哪怕给他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光阴,他也会一无所获过的空虚。上天天对任何人都是公*的,给每个人都是一天24个小时,主要看你怎样掌握,怎样分配。鲁迅先生说的好:“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能挤,总能挤出。”

  时间,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玩耍的人们啊!快正睁你的双眼,不然,时间将在你身边消逝。

  《匆匆》看到这个题目,你一定会想到:“这是一篇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的课文吧?”正是这篇课文给我的印象十分深刻。

  比如“八千多多日子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的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从这句话中我体会到了我们并不是有很多时间的,我们不能浪费一点点时间。应该好好地把握每一秒钟。拿这些时间做有意义的事。

  又比如“于是——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从这句话中体会到了时间无处不在流逝,这代表着我们剩下的时间在一天天减少。双眼我们更要珍惜时间,免得到了老时一事无成才懊悔不已。

  还比如“我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转眼间也赤裸裸地地回去罢?但不能*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一趟啊?”我从这句话中体会到作者的扪心自问与自责。同时他也告诉我们,我们光着身子来到这个世界,祖国和父母们为什么操心劳累,难道我们就能这样一事无成地离开这个世界吗?想到这儿,我不经回忆起*常的自己是怎样不珍惜时间的*时做作业时,总是认为时间挺多的,就玩一会儿这个,才做一会作业,又玩一会儿那个再做一会作业,不是就是边看电视边做作业,反正总不能一鼓作气地将作业做完吃饭时,总是第一个吃饭,倒数第一个吃完饭,常常几分钟还没吃下一口饭,反正总是不能“速战速绝”,有时候洗袜子,为了多看那么一会儿电视就足足洗了半个小时的袜子,还没洗干净。

  读了这篇课文后,我决定要改正自己这些不珍惜时间的坏毛病:今后写作业时不做其他事,就一心一意地写作业吃饭时,不讲话,课余时,自己和同学合起来做一些有意义的活动,让自己在这短暂的生命中活得并不孤独,不空虚,而是活的多姿多彩,开开心心。

  曾经有人说过“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说得真对!时间是一去不复返的。从本学期的《匆匆》中,我深刻地体会到这一个道理。文中阐述了作者八千多日子里,没有留过一丝的痕迹,当作者回望过去,发现过错时已经后悔莫及了。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这都充分地表现作者对于时间一去不复返的无奈、伤心。

  《长歌行》中也有说过“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千百年来,“时间是宝贵的”这一句话,似乎成了人们的座右铭。从《匆匆》中,我深刻地体会到我们都要珍惜时间,可是单单纸上谈兵又有什么用呢?回首一望,四千多日子已经轻轻悄悄地从我身边飞逝。就像是昨天――与同学说说笑笑的时候,时间从我们的笑声中飞去;吃零食的时候,日子从我的嘴边溜走;回家的时候,光阴从我脚边消失;写字的时候,时间连“再见”也没说,就走得无影无踪了。我觉察时间去得匆匆了。所以,从这一秒开始,我要成为时间的主人。

  *说过:“青少年的主要任务是学*。”趁着升中考试来临之际,正是我珍惜时间的大好机会。每天,写字的时候,时间被我用得十分彻底;回家的时候,我不再慢吞吞地走着了;吃零食的时候,你一定会看到我在“刷刷地做作业;当其他人在说说笑笑的时候,你会发现,我就在认真地复*课本。“珍惜时间”就是我的座右铭。我要争取每一分一秒,将来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我的一分力。

  如果时间是轮船,我们就是驾驶轮船的人;如果时间是汽车,我们就是司机,让我们成为时间的主人,共创美好的明天吧。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读完著名的散文家朱自清先生的《匆匆》后,我不禁感慨万千,是它,让我懂得了珍惜时光,不虚度光阴。

  文章以情感强烈的反问句开头,句词中处处体现着朱自清先生对时光流逝,而感到的无奈与惋惜之情,就是如此,我不由得内心一触,联想到时光的匆匆流逝,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才发现,如今的我们在干些什么?不过也只是虚度光阴罢了!仔细思考一番,那我们又何曾创下什么辉煌的成就?这让我不禁回味起我的人生,也是从那时起,我便开始珍惜分分秒秒,绝不虚度光阴。因为,我明白:人生就是一个沙漏,从出生开始,便进入了生命的倒计时,每一分每一秒,我们都在不断地接*生命的终点。人的一生只有那么长,不会因为你是谁而为你延长寿命,走到尽头后,再回首,没有成就的一生又有什么意义呢?为了自己的前途,为了活出生命的精彩,我又有什么理由不珍惜时光呢?

  以前的我,不会因为光阴的流逝而感到惋惜,恰恰相反,我认为长大是一件好事,这样就可以随心所欲了。并且,那时我的眼里貌似只有“玩耍”一词,也只是对生命有初步的认识,正处于懵懂期。而读过《匆匆》这篇文章后,我对时光的认识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让我感受到了时光流逝的踪迹,感受到了岁月的痕迹!在现实生活中,又何尝不是有很多人,因为年老时未取得任何成就,而感叹岁月无情!而我们应该做的,正是珍惜匆匆而过的时间,不至于生命的最后一刻感叹还有很多事情没有做。珍惜时间,也就是尽量地规划自己的'日常生活,制定一份优良的日常计划。比如,策划好自己的工作流程,在工作中不浪费一点时间;也可以在空余的时间中,做一些有意义的活动。

  人的一生是短暂的,并且要珍惜时间,不虚度光阴,发愤图强,决不在此生留下遗憾,活出生命的精彩,活出生命的价值!

  朱自清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他的作品向来以细腻的笔触和深邃的哲理赢得了广大读者的青睐。

  细细品味他的散文《匆匆》,我不禁惊叹于作者对生活领悟得如此深刻!描述得如此传神!让我觉得他就是在对着自己谆谆教诲。他字里行间都渗透出似有若无的,说不尽的忧伤和对时间的惋惜。那飞扬跳荡的情思,铿锵有力的感叹,都仿佛有魔力一般,使我不知不觉沉浸其中。文毕,我猛然从书中惊醒:难道宝贵的时间真的像文中所阐述的那样,每天从眼前狂妄地溜走,怎么都留不住它吗?不,或许我们还能做点什么——当时间从睡意朦胧的笔尖滑过时,请让笔尖清醒吧,跟上时间的脚步;当时间从无休止的嬉戏的笑脸中闪过时,请收住你傻傻的笑容吧,追赶时间的步伐;当时间从无所事事的眼前流过时,请做些有意义的事吧,赶上时间小分队……

  可当今社会中,有多少自认为时间还多的少年在挥霍青春岁月?有多少已过了小半辈子的人还是不务正业,拿似水的年华当儿戏?有多少人把当务之急的事无所谓地扔给时间去解决?有多少……如此严重的问题还在层出不穷!作为未来社会的主人,我们用行动节约时间、诠释时间的珍贵刻不容缓!

  来吧!用行动把时间从用餐时、休息时、繁琐的应酬中节约出来,有效地利用起来,这就是对生命的尊重!把一分一秒挤出来,让有利用价值的时间汇成海洋!慢慢地积累,慢慢地长大,我们一定会创造更加灿烂的明天!


读《春》有感9篇(扩展5)

——读《青鸟》有感9篇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除去动植物以外的一切东西都是死的,没有活力。它们不能像我们一样玩乐,像我们一样交流。而且人类们都讨厌或不肯接*那些拥有丑陋外表的东西。可是我们人类知道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我们根本不知道或是看透不了一些事物的本质。这个观点也是我知道了狄狄与美狄的经历之后才发现的。

  在一个宁静的夜晚,狄狄和美狄正爬在窗口上,看着那些正开着圣诞派对的富裕人家放在桌子上的各种点心,再看看自个儿家……我想,当时狄狄美狄兄妹俩是想也不敢想那些美妙的场景的.。

  可就在此时,一位瞎了左眼的老太太推开门走了进来,狄狄和美狄被老太太那丑陋的模样给吓到了。这位老太太自称自己是一个叫做贝丽吕娜的仙女。她居然还荒唐地说自己又年轻又漂亮。为了让狄狄和美狄相信她所说的话,于是她给了狄狄一个可以使人心明眼亮的帽子。狄狄把帽子戴上,居然发现面前的老太婆顿时变成了一个公主,同时整座房子的每一块砖块都变得闪闪发光。后来,从火焰中、水中、奶中、食物中,甚至是蜡烛的光亮中,都跳出了几个人。他们分别是这些东西的灵魂。这些灵魂各有所长,让人不敢相信这些不起眼的东西中还有灵魂。

  这就是那顶帽子带来的法力。虽然我们到目前还没有仙女那顶奇妙的帽子,可是我们也能像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样,努力不靠帽子就可以分辨出万物。这样对我们的帮助会非常非常大。

  我们加油,好好努力吧!

  有一本书,它能让我们触摸幸福的真谛;有一本书,它让我们明白幸福在哪儿。它,就是——《青鸟》。

  《青鸟》是比利时剧作家、散文家、诗人莫里斯﹒梅特林克的作品。它讲述了10岁的男孩狄尔泰和他6岁的妹妹美泰在圣诞节时,遇到了仙女并按照仙女的命令去寻找青鸟的故事。他们去过了记忆国、仙女宫、未来国、光神殿和森林。甚至,他们还去了阴森恐怖的夜神宫和墓地。最后,他们回到了家中并发现青鸟就在他们家中。

  这个故事让我们明白许多道理。狄尔泰和美泰兄妹寻找一圈后发现青鸟就在他们家中告诉我们,幸福看似远在天边,其实*在眼前。只要我们擦亮眼睛、勇于追求,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就会悄然来临。

  小猫蒂莱特的背叛告诉我们,有些表面上看起来美好的事物它的内在不一定像外表那样美好。蒂莱特的确是一只很漂亮的猫,她的眼睛就像绿宝石镶上黄水晶那样美,她有柔软的黑天鹅绒般的后背,她体态优雅、温顺、高贵。她的措辞十分得体。但小猫的内心阴险狡诈、不择手段地拖延、阻挠兄妹俩寻找青鸟的旅程。最终小猫蒂莱特被小狗蒂诺弄断了爪子,由此可以看出,背叛朋友的人不会有好下场。

  人要学会满足,珍惜眼前的幸福,就拿有些同学来说吧,他们整天抱怨自己的爸爸妈妈没有别人的父母有钱,有地位,不能给自己带来更多物质上的享受。他们却没有感受到父母养育自己地辛苦,父母们竭尽所能地培养我们,为我们创造了良好的学*条件。作为儿女的我们如果不是在学*上互相竞争,共同进步,而是在物质生活上互相攀比,幸福就会在我们的抱怨与不满足中与我们擦肩而过了。

  听了我的介绍,你一定很想去看看这本书吧!里面还有许多道理在等待你去发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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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夜,一道亮光从百叶窗的缝隙中透进来,桌上的灯亮了。隶隶和咪隶醒了,揉揉眼睛,伸伸懒腰,打了个哈欠……”正当孩子们沉静在幸福中时,驼背仙女突然出现了,她希望他们去寻找一只唯一能止住她女儿病痛的小鸟——那是一只青鸟。善良的贫家兄妹答应了仙女的请求,帮她女儿寻找幸福的象征,因此,所有的一切也被赋于了生命、面包、糖果、火、光明……

  奇妙有趣的旅程就这样拉开了序幕。陪隶隶和咪隶兄妹“走”过这场旅程,我发现了自己寻觅已久的答案……

  幸福上什么?是每天清晨打开窗户,聆听到大自然在歌唱?是每晚沉睡,做个好梦?还是能听到每个人都在快乐地笑,看到每个人脸上洋溢着甜美的微笑?是,都是!一种不能捕捉,不可思议的奇妙感觉,便是人生精髓——幸福。

  幸福还是什么?仅仅是一只青鸟吗?不,幸福并不难找,瞧!它就在我们身边,哪里有爱,哪里里便是幸福的所在地。给老人们让座是一种幸福;给一直流浪猫找一个家是一种幸福;给予贫困孩子们帮助,让他上学是一种幸福……将爱分享就是一种幸福!

  想知道结尾吗?故事的结尾,意味着幸福的鸟儿就是他们羊的小鸽子。仙女的女儿得救了,而善良的兄妹俩也得到了一笔最大的财富幸福,他们懂得分享,学会坚强,明白了许多道理。

  “不要伤心,只要你们不断努力,一定可以找到真正的青鸟!”这是故事中的光消失前最后的`嘱咐。哦,可爱的你请将这份叮嘱送出去,送给需要光的孩子们吧!这不是光的指示,但确实幸福与和*在呼唤,呼唤着让世界充满幸福,永远和*!

  遇见《青鸟》,实在是一次美丽而意外的邂逅。

  我一个人厚着脸皮跑到图书馆的儿童文学专柜,美其名“弥补童年的遗憾”。就在即将被好友扯走的时候,目光扫过一行书目,《青鸟》就这样莫名其妙地“飞”进了我的眼眶。

  接下来的一切顺理成章。我完全抛开即将到来的期末考试,在冬日的阳光下一口气读完了《青鸟》。童年的时候一头雾水地读完四大名著,长大了却对儿童文学情有独钟。不会被那些泪水泛滥的校园文学感动,却在看完《青鸟》的时候,不由自主泛着泪光幸福地发呆了好久。迪迪和米蒂儿,仙女贝丽和光神,用他们寻找青鸟的故事,温柔地唤回了我被沉重的学*负担压在心底的最单纯的幸福。

  迪迪有一顶镶嵌着魔术钻石的帽子,这颗钻石有一种奇异的功能,有了它,迪迪就会认清事物的内在本质。“每一种事物都和人类一样有生命和灵魂,它们的存在是为了配合人类的生活,让大家的生活变得更幸福。”我想,我们的内心,也同样镶嵌着这一颗魔术钻石,只是我们一直忘了去转动它。的确,世间的一切事物都有其存在的道理,包括困难和伤害。有时候,我们需要怀着感恩的心换一种方式思考:妈妈严加管束,证明有一个关心你的亲人;作业很多,证明你还有学*的能力;有一大堆事让你抱怨,证明你还活着。

  “尽管有的人已经去世了,但只要有人继续怀念他们,他们就会幸福地活着,就像从前那样。”他,她,或是它,那些逝去的人或事依旧鲜活亮丽如往昔,只不过是换了一种存在的方式。或许,在某一个清新的夏日午后,我们慢慢地转过头来,会惊喜地发现,一切从未稍离,那些未完成的遗憾,恰恰填补了成长历程中的空白处。“生命以变换的新形式不断地继续成长。比如凋谢的玫瑰花会贡献花粉孕育下一代,它的花瓣依然能够释放出芬芳的香味;果树上的花朵飘落之后就会长出果实;丑陋的毛毛虫最后变成了美丽的蝴蝶。所以,世界上没有毁灭和死亡,仅仅只有变化而已。”譬如“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譬如“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又譬如“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与其悲观地叹息,我宁愿选择相信童话,相信《青鸟》,将悲伤的泪镶上阳光的金边。

  回忆之乡、夜之宫、幸福之宫、未来王国、墓地……迪迪和米蒂儿所找到的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他们告别光神和仙女贝丽,从梦中醒来,却发现原来象征幸福的青鸟就在自己的.身边。读完青鸟,我的心中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曾经被尘封的纯真与乐观又被轻轻开启,我重新学会以阳光的心态看待生活。我想,真正的青鸟的故事永远都不会结束,它将会在生活中延续下去。是啊,过去的一切,于你于我都像是一场华丽诡谲的梦境,成长的历程,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人生的旅途就像是一趟列车,列车靠站时,有人离开,有人走进来。有些青鸟,在天空中如云影掠过,因为太高而无法触碰;但是,永远有那么一只青鸟,在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安静地卧着,只要我们转动心上的钻石,用钻石折射出太阳的华光,青鸟就会被召唤,在属于你自己的那片天空中欢快地翱翔。

  我合上书页,把目光投向窗外。白悠悠的云朵在悠闲地漫步,纯净透明的蓝天上,一只青鸟正自由地飞翔。

  《青鸟》这本书是比利时著名作家特林克创作的第一本科幻小说。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主人公奇尔奇尔和妹妹米琪儿受一位老奶奶委托寻找能给人带来幸福的青鸟。他们穿越于回忆之国、夜之宫殿、*之间。有一次,奇尔奇尔为了找到青鸟,不小心打开了夜之宫殿的一扇门,把关在里面的幽灵全放出来了,他们费了好大的劲才把幽灵抓了回来。还有一次,他们在四个地方都没有找到青鸟,很沮丧的回了家。可是他们居然在家里发现了青鸟,并把青鸟交给了老奶奶。结果青鸟却飞走了,于是他们再度踏上征程。

  我觉得青鸟代表幸福,它总在人们身边,可大多时候人们并不知道,而是毫无目的地在四处寻找。

  我读了《青鸟》这本书,这本书里男孩叫棣棣,女孩叫咪棣,他们非常善良。虽然家里很贫穷,但是很幸福。

  有一天晚上,一个老太太敲门来到他们的房间,问他们这里有没有青鸟。咪棣说:“哥哥有一只青鸟。”老太太问,这里有会唱歌的草吗?棣棣说:“有是有,但不会唱歌。”我有一只青鸟,老太太看了看说,我必须要一个真正的青鸟。因为我的小女儿得了重病,如果我有了青鸟,就能治好我小女儿的病,让她恢复健康。而青鸟的真正含义是幸福。兄妹俩想:我们从没见过她,难道是仙女?他们有点惊慌失措。棣棣说仙女像柏林考脱太太。仙女被激怒了。于是她说:“我是仙女菩丽吕。”仙女问他们的爸爸妈妈呢?睡觉了。棣棣说。爷爷奶奶呢?仙女问。过世了。咪棣说。仙女问,那你们有多少弟弟妹妹呢?有3个弟弟。棣棣说。咪棣说,有4个妹妹。那他们在那里。都······都去世了。想不想他们呀?想。他们一起回答。仙女从身上的大包里拿出了一顶绿帽子。小帽子上面有一个白色帽徽,帽徽中央嵌着一颗大钻石:只要按一下钻石,就能看到实物的灵魂,将钻石向右边,就能看你到过去;向左边能看到未来。

  棣棣戴上帽子后他们去了怀念国,在那里看到了爷爷和奶奶,大家是多么地高兴啊!这种幸福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他们又去了黑夜之宫,在那儿认识了黑夜;去了森林,认识了杨树、柏树等;去了墓地,认识了肥胖幸福等。又去了未来王国,认识了蓝孩子………召来了面包、糖、火、水和猫狗等的灵魂。最终,他们在未来王国捉到了青鸟,便返回家园。梦醒时分,女邻居柏林考脱太太来说她小女儿生病,很想要棣棣笼中的鸽子。棣棣答应把鸽子给她。这时,他发现笼中的鸽子是蓝色的,正是他梦中寻找的青鸟。柏林考脱太太的小女儿一见到青鸟,病就好了。后来不小心失手,青鸟飞走了。小姑娘伤心痛哭,棣棣劝慰她说,青鸟会回来的。

  每一个人都在寻找自己的幸福,绞尽脑汁、历尽艰辛。只要我们经常怀着无私美好的心愿,幸福是不难获得,其实幸福就*在眼前。

  幸福是一种感觉,每个人都渴望幸福。在这个暑假,我就跟随比利时作家莫里斯·梅特林克的《青鸟》进行了一次寻找幸福的奇异之旅。

  故事发生在远古时期,砍柴人的儿女——蒂蒂尔和米蒂尔,在圣诞节前做了一个梦:一位名叫贝丽吕娜的仙女,委托他俩去寻找一只青鸟给她的小女儿,因为她病得很厉害,只有这只神鸟才能使她痊愈。仙女还说“我那小女儿要等病好了,才会幸福。”于是他们在猫、狗和各种东西(糖果、面包、水火)的精灵陪伴,在光神的指引下去寻找这只青鸟。他们在怀念谷、夜宫、享乐宫、墓地和未来王国里,在光神的庙宇里,历尽了千辛万苦,但青鸟总是得而复失,最终还是未能找到。于是他们只好回家,早晨醒来,邻居柏林考脱太太为她的病孩来索讨圣诞礼物,蒂蒂尔只好把自己心爱的鸽子送给了她。不料,这时鸽子变青了,成为了一只“青鸟”,仙女的女儿病也好了,并获得了幸福。

  我最喜欢书中最后一段话:每个人都在寻找着自己的幸福,绞尽脑汁,历尽艰辛。只要我们经常怀着无私的、美好的心愿,幸福是不难获得的,只要我们心底无私,心愿美好,幸福是不难获得的。

  记得在刚上三年级的时候,由于新添了一门新的课程《英语》,我很不适应。明明是汉语拼音,非得叫另外的名字,我们*人为何要学英语!我老是把汉语拼音和英语字母弄混,还有几个英语字母放在一起,发的音真是别扭。于是,心浮气躁的我对英语越来越没感觉,两周的英语课下来,知道老师讲第几课,不知道讲的什么;英语书上的单词、句子、课文,他们认识我,但我却叫不出它们的名字。就在我穷途末路之际,教英语的靖老师笑盈盈地找到了我,她耐心地跟我谈话,给我讲英语在当今社会发挥的重要作用,让我从内心认识并接受了它。在接下来的时间里,靖老师利用课间,放学后帮我从头学*英语。学着学着,在靖老师的悉心指导下,我对英语的兴趣来了,我还感受到了英语和汉语之间的联系。终于在第一次的期中检测中,我得了个“A”的好成绩,在得知成绩的一刹那,泪水溢满我的眼眶。一下课,我就找到了靖老师,告诉她这个好消息。靖老师也激动地满眼泪水,一下抱住了我。那种感觉是兴奋,更是获得知识的幸福。我想靖老师的感觉跟我一样,是的幸福的。

  经过这次寻找幸福之旅,我知道了不管你是给人以幸福,还是接受别人的帮助,其实都是幸福的。幸福在妈妈的一句唠叨里,在爸爸责备的眼神里,在老师严厉的批评里,在扶起摔倒小朋友的臂弯里……

  幸福的感觉真好!

  让我们用真心感受这世界,拥有幸福,做一个幸福的人吧!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除去动植物以外的一切东西都是死的,没有活力。它们不能像我们一样玩乐,像我们一样交流。而且人类们都讨厌或不肯接*那些拥有丑陋外表的东西。可是我们人类知道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我们根本不知道或是看透不了一些事物的本质。这个观点也是我知道了狄狄与美狄的经历之后才发现的。

  在一个宁静的夜晚,狄狄和美狄正爬在窗口上,看着那些正开着圣诞派对的富裕人家放在桌子上的各种点心,再看看自个儿家……我想,当时狄狄美狄兄妹俩是想也不敢想那些美妙的场景的。

  可就在此时,一位瞎了左眼的老太太推开门走了进来,狄狄和美狄被老太太那丑陋的模样给吓到了。这位老太太自称自己是一个叫做贝丽吕娜的仙女。她居然还荒唐地说自己又年轻又漂亮。为了让狄狄和美狄相信她所说的话,于是她给了狄狄一个可以使人心明眼亮的帽子。狄狄把帽子戴上,居然发现面前的老太婆顿时变成了一个公主,同时整座房子的每一块砖块都变得闪闪发光。后来,从火焰中、水中、奶中、食物中,甚至是蜡烛的光亮中,都跳出了几个人。他们分别是这些东西的灵魂。这些灵魂各有所长,让人不敢相信这些不起眼的东西中还有灵魂。

  这就是那顶帽子带来的法力。虽然我们到目前还没有仙女那顶奇妙的帽子,可是我们也能像故事中的主人公那样,努力不靠帽子就可以分辨出万物。这样对我们的帮助会非常非常大。

  我们加油,好好努力吧!

  《青鸟》原作并不是一本童话书,而是一部六幕十二场的剧本。为了方便阅读,由作者莫里斯.梅特林克改编为同名童话。

  莫里斯.梅特林克,是比利时的剧作家、诗人、散文家。他被誉为比利时的莎士比亚。本文中那错综复杂的场景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充满幻想色彩的神奇的童话世界。

  《青鸟》主要讲了在圣诞节的前夜,一位老仙女来到了一个伐木工的两个孩子——蒂蒂尔和米蒂尔的房间,请求他们帮助寻找使人可以得到幸福的青鸟。于是,勇敢活泼的蒂蒂尔带着懂事善良的米蒂尔踏上寻找青鸟的旅程。他们先后来到了思念园、夜神宫、森林、墓地、魔术花园、未来之国寻找青鸟,可青鸟总是失而复得。谁曾想这只是一个梦。当邻居贝尔兰戈太太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告诉了俩兄妹自己女儿的遭遇,蒂蒂尔想把自己的'小斑鸠送给贝尔兰戈太太的女儿,却发现了自己的鸟儿变成了自己一路上苦苦寻找的青鸟。最后,贝尔兰戈太太的女儿得以康复。兄妹俩也明白了幸福的真谛。

  这本书的每一个地方都揭示出了幸福的不同含义:思念园中的幸福指我们的亲人;夜神宫中的幸福指光明;森林中的幸福指感恩;魔术花园中的幸福指欢乐;未来之国的幸福指时光。《青鸟》中的好词好句填充了这个奇幻的故事,使我有了更多的积累。

  这本书为我们揭示了幸福的真谛。其实,青鸟并不是鸟儿,而是幸福的化身。告诉我们,只要我们坚持不懈的去追寻,总有一天,青鸟将会奇迹般的出现在我们眼前。幸福,终将会属于我们。请记住,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她触手可及!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其实都是幸福的诠释。教师的幸福是可以看到孩子们快乐的笑脸;医生的幸福是可以救死扶伤;消防员的幸福是可以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于我来说,幸福就是可以在明亮的教室里读书,可以拥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快乐的成长,可以在困难中得到帮助幸福其实不仅是爱的诠释,也许不经意间,因为一件很小的事情,你就已经置身于幸福之中。所以,努力吧!去寻找你心中的青鸟,哪怕历经千辛万苦,依然孜孜不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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