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摆摊设点通告优选【五】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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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 1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维护良好经营秩序,预防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障居民正常出行,真正做到还路于民、还净于民。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和《xx县城区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按照划行归市的要求,所有猪肉、蔬菜摊点应就*进入集贸市场经营。

  二、禁止占用城区道路(含人行道)经营猪肉、蔬菜等商品。

  三、禁止无照经营蔬菜、猪肉产品。

  四、禁止“白条肉”上市经营。

  五、凡无照经营蔬菜、猪肉产品行为的,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凡销售非定点屠宰猪肉产品行为的,依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没收相关生猪产品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照)机关吊销有关证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转让、伪造猪肉检疫证明、标志行为的,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处3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凡占道经营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xx年9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县食药监局县畜牧局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 2

  为维护整洁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畅通,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含宿舍内)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设商亭;禁止任何个人随意摆摊,变卖或推销物品。

  二、对不听劝告,违规设小吃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对经营物品给予没收处理,损失自负。

  三、对于毕业班同学要处理个人物品或旧书等,校团委设有跳蚤市场,经团委备案批准后,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中摆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

  以上规定望各位师生员工认真遵守,自觉执行,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如有违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处学生处团委

二Оxx年四月二日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 3

各系(室)、中心(部)、各校内经营单位及全体学生:

  20xx年8月15、16日和29、30日分别是20xx级新生和其他年级在校学生规定报到时间。为了加强校园内治安管理,维护校园正常秩序,营造健康向上、文明有序的校园迎新氛围,经学院研究决定,新老生报到四天内,未经学院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内摆摊设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任何学生不得在在院内私自摆摊设点,不得进入新生宿舍推销学*、生活用具等物品,检查发现后保卫部将立即没收,并报所在系给予相应的处分。

  2.任何校内经营单位只能在所属的`摊点内经营,不得在学院规定区域外摆摊设点进行推销活动,检查发现后保卫部将立即没收,建设与条件保障部撤销其校内经营许可权。

  3.学院团学组织和各系迎新志愿者,不得以迎新的名义参加、组织任何校外商业推销和宣传,发现后保卫部将立即没收公开销毁,并报学院团委和所在系给予相应的处罚。

  4.各迎新室外接待服务点的所需帐篷由建设与条件保障部统一购置派发,各单位接待服务点不允许使用带有商业广告宣传的遮阳设备和服装,一经发现保卫部予以没收。各系除学院规定的迎新接待服务点外,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在校内设迎新服务点,所有的迎新宣传活动尽可能在规定的宣传橱窗和接待服务站进行。若确实需要,请提早向迎新工作领导小组申报。各系未经学院许可私自设点的,保卫部将予以撤除,并通报学院迎新工作领导小组。

  5.保卫部加大门卫的排查力度,力争从源头上避免不法分子和违规物品的流入校园。各校内经营单位,应提早备足货源,合理定价,以满足新生的购物需求。

  6.新学期开学后,关于学生个人在学院规定区域进行小商品交易的相关事宜,将按照学院的有关制度进行规范执行。具体细节由学生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各系要加强新生报到期间的安全管理,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学生公寓物业部门要加强安全巡查、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宿舍,防止诈骗、盗窃案件发生。

  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问题查处由学院建设与条件保障部、学生服务中心和保卫部联合行动,建设与条件保障部负责统一认定各违规单位;学生服务中心协调监管好院系各级团学组织;保卫部负责执行查收各单位和个人的违规物品。开学后,保卫部将所有没收物品统一交由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做校内外爱心捐赠活动。请各系、各校内经营单位,加大该通告的宣传和教育,从大局出发,通力合作,执行规定,保证迎新工作安全、顺利、圆满完成。

  建设与条件保障部校内经营管理投诉服务电话:86652030。

  学院保卫部校内24小时安全报警求助电话:86652110。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

  xx年7月8日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 4

  为维护整洁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畅通,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含宿舍内)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设商亭;禁止任何个人随意摆摊,变卖或推销物品。

  二、对不听劝告,违规设小吃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对经营物品给予没收处理,损失自负。

  三、对于毕业班同学要处理个人物品或旧书等,校团委设有跳蚤市场,经团委备案批准后,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中摆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

  以上规定望各位师生员工认真遵守,自觉执行,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如有违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处学生处团委

  xx年四月二日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 5

  XX公路是我X的旅游风景线,展示着XX的对外形象。但*段时间以来,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路段更有日趋严重的趋势。为了保障XX旅游风景线的完好、畅通和安全,根据《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XX旅游风景线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在公路两侧摆设摊点的,必须距离公路水沟外缘3米以外。

  二、对在公路上摆摊设点,严重影响公路畅通和安全的,可暂扣物品或强行排除。

  三、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告

xx部门

二〇xx年一月二十一日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优选【五】份扩展阅读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优选【五】份(扩展1)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 (菁华3篇)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1

  为维护整洁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畅通,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含宿舍内)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设商亭;禁止任何个人随意摆摊,变卖或推销物品。

  二、对不听劝告,违规设小吃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对经营物品给予没收处理,损失自负。

  三、对于毕业班同学要处理个人物品或旧书等,校团委设有跳蚤市场,经团委备案批准后,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中摆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

  以上规定望各位师生员工认真遵守,自觉执行,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如有违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处学生处团委

  二Оxx年四月二日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2

  为维护整洁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畅通,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含宿舍内)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设商亭;禁止任何个人随意摆摊,变卖或推销物品。

  二、对不听劝告,违规设小吃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对经营物品给予没收处理,损失自负。

  三、对于毕业班同学要处理个人物品或旧书等,校团委设有跳蚤市场,经团委备案批准后,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中摆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

  以上规定望各位师生员工认真遵守,自觉执行,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如有违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处学生处团委

  xx年四月二日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3

  为维护整洁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畅通,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禁止私设商亭、摆摊设点;禁止学生随意进行经营性摆摊、变卖或推销物品。

  二、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推销、促销或服务活动。

  三、校园内商业网点经营者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在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四、对不听劝告,违规设早点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一经发现,对经营物品给予没收处理。

  五、对校内商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合同、无理取闹者坚决给予清理或取消合同。

  六、对于毕业班同学要处理个人物品、旧书等确需摆摊点的,经学工处、保卫处批准后,可在20xx年6月1日至6月15日在后勤服务集团大楼北面广场集中摆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

  特此通告

赣南xx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xx年五月十九日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优选【五】份(扩展2)

——禁止倒垃圾通告优选【五】篇

  禁止倒垃圾通告 1

各位住户:

  由于小区单元门前及楼道的装修垃圾无人清理,影响小区卫生环境,现通知各位住户在20xx年5月22日16:00之前请各位住户将自家的装修垃圾清理干净,如不及时清理者我公司将对住户实施停水、停电措施,在清理完毕恢复通水、通电。

  日期:xx

  禁止倒垃圾通告 2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与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进程,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区人民**决定:在城区范围内禁止乱倒生活和建筑垃圾,乱停乱摆,乱贴乱画,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随地吐痰等行为,并组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上路执勤巡查,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立面整洁、包市容秩序)落实不到位的,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乱倒垃圾、粪便、污水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摆的,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七、向车外抛弃、倾倒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对擅自摆摊设点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对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对随地吐痰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的罚款。

  此通告自xxx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禁止倒垃圾通告 3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与建筑垃圾管理,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两城”建设和“三城”创建进程,提升城市品位,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法规,区人民**决定:在城区范围内禁止乱倒生活和建筑垃圾,乱停乱摆,乱贴乱画,乱扔果皮、纸屑、烟头,随地吐痰等行为,并组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上路执勤巡查,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市城管和行政执法局北湖执法支队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

  三、“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立面整洁、包市容秩序)落实不到位的,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乱倒垃圾、粪便、污水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车辆在人行道上乱停、乱摆的,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七、向车外抛弃、倾倒废弃物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八、对擅自摆摊设点的',责令改正,可以并处1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对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十、对随地吐痰的,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处5元的罚款。

  此通告自xxxx年元月一日起执行。

  xxx年十二月六日

  禁止倒垃圾通告 4

  尊敬的小区业主(住户):

  服务中心接到多起业主的反应,个别业主晚上将剩饭菜倒于消防通道的垃圾桶内,由于清洁工作人员需第二天清晨才到各楼层清洁垃圾,期间剩饭剩菜发酵,产生较大的异味,容易滋生细菌、蚊虫等,为了给大家提供一个舒适、卫生的生活环境,保障小区居民身体健康,敬请各位业主妥善处理好剩余的饭菜!

  特此提示!

  xx市保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x庭物业服务中心

  xxxxx年五月十一日

  禁止倒垃圾通告 5

天台小区居民:

  为了营造健康、整洁、美丽的小区环境,紫云街道、三官堂社区在上周六组织人员对小区边坡等垃圾进行大清理,今天刚清完的边坡又见新垃圾,个别居民这种不文明的行为是对我们整个小区居民健康、美丽环境的破坏。春季是传染病的高发期,请大家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互相监督,积极与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说不。

  特此通知。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优选【五】份(扩展3)

——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通告优选【五】篇

  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通告 1

  为做好20xx年江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考试各项工作,给广大考生和全体监考教师创造良好的学*、考试和生活环境,根据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在学校周边摆摊设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周边摆摊设点,推销物品。

  二、校园周边商业网点经营者不得在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三、对违规设置小吃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经教育拒不改正的,将对经营物品进行暂扣。

  四、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xx年11月24日起施行。

  通告人:

  日期:

  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通告 2

  为维护整洁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畅通,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在校园内摆摊设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禁止私设商亭、摆摊设点;禁止学生随意进行经营性摆摊、变卖或推销物品。

  二、教学区、学生宿舍区内禁止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推销、促销或服务活动。

  三、校园内商业网点经营者不得超出经营范围,不得在店外经营、占道经营。

  四、对不听劝告,违规设早点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一经发现,对经营物品给予没收处理。

  五、对校内商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合同、无理取闹者坚决给予清理或取消合同。

  六、对于毕业班同学要处理个人物品、旧书等确需摆摊点的,经学工处、保卫处批准后,可在20xx年6月1日至6月15日在后勤服务集团大楼北面广场集中摆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

  特此通告。

  通告人:

  日期:

  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通告 3

  为维护整洁的校容校貌,保持道路畅通,优化校园教书育人环境,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秩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校园内(含宿舍内)禁止任何部门或个人私设商亭;禁止任何个人随意摆摊,变卖或推销物品。

  二、对不听劝告,违规设小吃摊、小杂货摊、瓜果摊等,一经发现,有关部门对经营物品给予没收处理,损失自负。

  三、对于毕业班同学要处理个人物品或旧书等,校团委设有跳蚤市场,经团委备案批准后,可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集中摆设,其余时间一律禁止。

  以上规定望各位师生员工认真遵守,自觉执行,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如有违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保卫处 学生处 团委

  xx年四月二日

  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通告 4

  xx公路是我x的旅游风景线,展示着xx的对外形象。但*段时间以来,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的现象时有发生,个别路段更有日趋严重的趋势。为了保障xx旅游风景线的完好、畅通和安全,根据《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xx旅游风景线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在公路两侧摆设摊点的,必须距离公路水沟外缘3米以外。

  二、对在公路上摆摊设点,严重影响公路畅通和安全的,可暂扣物品或强行排除。

  三、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特此通告。

  通告人:

  日期:

  禁止在校门口摆摊设点通告 5

各校内经营单位及全体学生:

  为了加强校园内治安管理,维护正常校园秩序,营造健康向上、文明有序的校园迎新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迎新期间(9月6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学校允许在校园内摆摊设点从事经营活动。

  1、任何学生不得在校园内私自摆摊设点,不得进入新生宿舍推销学*、生活用具等物品。

  2、任何校内经营单位只能在自己营业点内经营,未经允许不得跨门摆摊设点进行销售活动,检查发现后不听劝阻者学校相关部门将重新考虑其校内经营许可权。

  3、任何经营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特别是学生公寓区域摆放车辆、杂物等抢占地方、阻碍交通,破坏正常校园秩序。违者,请立即自行清除。否则,学校将采取措施进行清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和个人自负。

  请各校内经营单位的管理部门加强管理和引导,要求校内各经营单位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合法守纪经营;各院系需要引导和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文明、有序的迎新秩序。

  通告人:

  日期: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优选【五】份(扩展4)

——禁止停车通告9篇

  随着西校区两个停车场的投入使用,校园停车环境得到改善,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减速行驶

  1、车辆通过大门通道时限速5公里/小时,一杆一车、依次通过,保持车距。

  2、车辆进入校园后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行驶要注意礼让行人,教学区域禁止鸣笛,夜晚不要开远光灯。

  3、进入校园的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二、规范停放

  1、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线内,禁止越线或*行停放。

  2、西校区车辆的禁停区域为:东大门以西;南大门以北、6号教工楼以南;3号教工楼以南的校园主干道路禁止停车(停车线内除外)。

  三、管理与处罚

  1、车辆进入校园后,行驶和停放要听从保安的指挥与管理,对于违规滋事者,经保卫处调查取证属实的.,将上报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校外人员将移交*机关依法处理。

  2、从3月6日(周一)起,学校对校园违规车辆进行常态化纠正,对违规3次及以上的车辆,将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通报。

  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请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为了维护家属区内的正常秩序,确保消防通道畅通,规范车辆管理,杜绝乱停乱放、影响他人休息等不良现象,促进和谐文明校园建设,给全体住户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成都体育学院安全稳定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暂行)》文件精神,经学院保卫处、后勤产业处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种机动车禁止进入家属院区内(公务车、抢险、救灾、救护车辆除外),遇有特殊情况,经门卫登记同意后,车辆方能进入,在家属区内停放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

  2、家属区内禁止停放一切非机动车辆,各住户的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辆,应按规定办理存车手续,到指定地点停放。

  3、家属区内的公共区域禁止堆放私人物品。废旧非机动车辆应由车主及时自行处理,不得随意遗弃家属区内,长期无人认领的`废旧车,每隔半年(1月底和6月底)将由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为了维护缙云西站及其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决定自_____年10月1日开始,缙云县西站180*台禁止车辆停放(公交车、出租车除外),违者交警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并相互转告,共同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因外墙涂料(真石漆)施工,从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止,项目部停车场路段(四周)禁止停放各类车辆,造成损失后果自负,望各位车主配合。

  银都小区二期(灌东馨苑)北区工程

  随着西校区两个停车场的投入使用,校园停车环境得到改善,为营造一个安全、有序、规范的校园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通告如下。

  一、减速行驶

  1、车辆通过大门通道时限速5公里/小时,一杆一车、依次通过,保持车距。

  2、车辆进入校园后限速20公里/小时,车辆行驶要注意礼让行人,教学区域禁止鸣笛,夜晚不要开远光灯。

  3、进入校园的车辆要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二、规范停放

  1、车辆要规范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线内,禁止越线或*行停放。

  2、西校区车辆的禁停区域为:东大门以西;南大门以北、6号教工楼以南;3号教工楼以南的校园主干道路禁止停车(停车线内除外)。

  三、管理与处罚

  1、车辆进入校园后,行驶和停放要听从保安的指挥与管理,对于违规滋事者,经保卫处调查取证属实的,将上报学校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通报,校外人员将移交*机关依法处理。

  2、从3月6日(周一)起,学校对校园违规车辆进行常态化纠正,对违规3次及以上的车辆,将根据《安徽财经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并通报。

  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环境需要各位的共同努力,请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县委、县*的工作部署,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如期完成红色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从20xx年6月25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大操坪府右街全路段禁止停放各类车辆(包括板车)并严禁车辆通行,望各位车主积极配合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

  为确保市区凯旋路在拓宽改造施工期间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商丘市*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20xx年2月24日起至凯旋路拓宽改造工程结束,凯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两侧非机动车道禁止任何车辆停放,原施划的停车位一律取消。

  市*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该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予以拍照、罚款,并拖移车辆。

  特此通告。

  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保障学校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现就校内停车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1、校内道路全路段全天候禁止机动车停放;

  2、机动车辆(除摩托车)统一停放在校内指定停车场、地下车库或其它白色划线停车区域内,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3、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及其它非机动车统一停放在黄色划线停车区域内,其它区域一律禁止停车;

  4、严禁无证无牌摩托车、燃油助动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

  5、对于违反通知要求停放车辆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且多次违反的将禁止违规车辆进入校园等措施。

  6、本通知自20xx年10月17日起正式生效,由后勤保卫处负责解释。

  请全校师生员工及入校人员积极配合,共创良好的校园环境。

  特此通告。

  为维护九师朝阳新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车辆运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大型货运车辆、工程机械车辆停放。以上车辆停放地点:原九师石油公司库区院内停车场(额敏县雅都酒店对面)。

  二、为保障冬季机械清雪作业,清雪期间朝阳新区所有道路两侧禁止任何车辆停放。

  三、凡违反以上规定,*交警部门将车辆拖离现场,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四、执行时间:20xx年12月5日开始执行。

  望广大车主积极配合,严格遵守以上规定。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优选【五】份(扩展5)

——禁止的通告 (菁选6篇)

  根据xx新区管委会工作安排,决定对xx新区区域内道路进行提标整治及绿化品质提升,在施工期间禁止车辆停放。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施工路段:

  二、施工时间:自4月19日至5月20日。

  三、具体要求:施工期间车辆禁止在车行道及人行道区域内停放,过往车辆与行人需自觉遵守现场交通标志,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若有违反,将依法采取拖移等方式予以处理(特殊车辆除外)。

  特此通告!

  xx市xx新区管理委员会

  xxx市*局交通警察支队五大队

  xx市xx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尊敬的市民朋友们:

  根据县委、县*的工作部署,为成功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如期完成红色文化广场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从20xx年6月25日至20xx年12月25日止,大操坪府右街全路段禁止停放各类车辆(包括板车)并严禁车辆通行,望各位车主积极配合自觉维护城市公共秩序。

  为有效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巩固大气治理成果,消除火灾安全隐患,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市*决定XX年春节、元宵节期间(2月18日至3月6日)本市城区范围内一律禁止燃烧旺火。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广大居民、村民要从大局出发,树立公共安全、现代文明和环保节能意识,移风易俗,杜绝用煤块、焦炭、型煤、木柴等高污染原料垒制旺火的旧俗。

  二、各区*负责本辖区范围禁燃旺火工作。要明确监管责任人,实施网格化管理,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和村委会及早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进行巡视检查,发现燃旺火行为,一律责令当场熄灭拆除旺火,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春节、元宵节期间,市*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区禁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组织不力、工作未落实到位的区*和部门负责人,依照相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四、望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反本通告燃旺火行为,共同维护我们生活的环境,文明、祥和、环保、安全过春节。

新材料集团全体职工:

  *年来,随着公司发展日益成熟,园区占道经营、乱摆摊点等违反道路秩序的行为也日益猖獗,严重影响园区交通秩序,造成交通混乱,时常引发交通事故,公司职工对此呼声越来越强烈。这种行为造成的危害是不可轻视的,概括起来主要有这几方面:一是破坏了园区道路环境。产生的噪音、垃圾,破坏了整洁美丽的园区环境;二是阻塞了交通。违章占道经营造成道路交通堵塞,给职工出行造成不便甚至危险;三是损害消费者利益。货品的来源、质量没有保证,购买者的利益和食品安全也得不到保障。

  为了给园区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公司拟配合金鸡滩派出所、交警三大队,联合将依法取缔园区内各类占道经营行为。

  公司号召全体职工积极配合,禁止在园区道路摊点买卖食品,还我良好的园区道路秩序及卫生环境。特要求如下:

  1.远离流动摊点,拒绝“三无食品、垃圾食品”。

  2.禁止将园区道路马路摊点买卖的食品带入生活区。

  3.职工在园区道路摊点买卖食品,经保卫部问询单位、部门、姓名等登记,进行拍照取证,并报人力资源部给其100元的绩效工资考核。并将购买者职工信息上交集团公司宣传部,由该部在集团微信*台公布。

  广大职工要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与取缔占道经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远离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者。让我们共同营造良好的园区秩序和卫生环境,为建设美丽和谐园区贡献力量!

  特此告知。

  为确保保盘龙谷、虎踞峡景区交通秩序,保证景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现通告如下:

  从7月29日开始,对塘头村黄大岭路口至盘龙谷、虎踞峡景区的通景道路实行乱停车整治,每日15时至20时禁止在该路段停放车辆。对违法停放车辆将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置。

  请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及行人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觉服从交通分流管理工作,服从*民警和其他保卫人员的指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有序。

  永康市*局交通警察大队

  前仓镇人民*

  20xx年7月22日

  为加强工厂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营造健康和谐、安全至上的企业环境,关爱全厂职工的身心健康,维护工厂良好的工作环境。现对工厂全体人员就严禁吸烟的.事情通告如下:凡进入车间或仓库区域内的人员一律不准吸烟。吸烟需到指定的地点,同时将烟头扔到指定地方。

  若发现在非指定区域吸烟者,则每次罚款该同事xx元;若引起问题或事故则追究法律责任。此通知自发布起马上生效,望各位同事做好本分,倡导良好的社会公德、提升自身消防意识、构建更和谐的工作环境!

  特此通知!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优选【五】份(扩展6)

——禁止放炮的倡议书优选【五】份

全体市民和青少年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减少大气污染,共享*安绿色生活,我们向全体市民和广大青少年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市人民**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主动维护美好的生活环境,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积极传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在呼吸间危害身体健康,还可能引发火灾吞噬生命造成严重后果”的环保、安全认识。

  三、崇尚科学,告别陋*。从我们做起,倡导科学文化风尚,主动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方式欢度佳节,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全体市民、青少年朋友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要争做绿色家园、美丽家乡的保卫者,要为清新的空气,为美丽的环境,为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福大家新年快乐、吉祥如意、幸福安康!

xxx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春节将至,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影响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噪音污染,损害人体健康,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按照《XX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以及其他区伸入G4201绕城高速路段外侧五百米生态保护带以内的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范围,由市或者区(市)县人民**划定。此外,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期间,全市行政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安、健康、祥和的春节,市生态环境局、市教育局、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发出如下倡议:

  一、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提倡文明祭祀、网上祭祀等方式缅怀故人。积极践行低碳环保生活方式,让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成为时尚。

  二、遵规守法,坚持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有关规定,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做起,不违规购买、燃放烟花爆竹。

  三、互相监督,依规善意提醒。增强环境意识,主动对违反禁燃烟花爆竹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抵制,积极监督举报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各种不文明行为。

  四、积极宣传,提高禁燃意识。利用个人短信、朋友圈、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凝聚起守护“XX蓝”的强大正能量,共同护佑美丽蓉城。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倡导文明过节新风尚,为空气“减负”,为健康“加码”,过一个绿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最后,衷心祝愿广大市民朋友春节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x月xx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烟花爆竹燃放是我国上千年来的传统*俗,每逢节日之际,绚丽烟花、声声爆竹给我们增添了许多喜庆的色彩。然而,节日期间大量燃放烟花爆竹所释放的颗粒物和硫化物会使空气质量急剧恶化,影响市民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的散落的炮皮破屑也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因运输、存储和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大量安全事故,更是令人触目惊心。

  为了给广大市民营造更加清洁、安全、文明、祥和的居住环境,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

  一是争当先锋,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传播者”。要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给安全、环境带来的危害。通过口口相传、微信、电话等各种途径,向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禁燃禁放内容和好处,使禁燃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

  二是身体力行,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遵守禁燃禁放的规定和要求,争做禁燃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其他人自觉做到不购买、不运输、不存放、不燃放。

  三是勇担责任,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守护者”。要做监督燃放烟花爆竹的志愿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行为,要及时予以劝阻,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在社会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的良好氛围。

  四是引领风尚,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创新者”。要发挥创造力和感染力,在节庆时间积极探索并实践新的庆祝形式,如播放音乐、歌舞表演、邻里联欢、互赠鲜花、悬挂灯笼等,用符合时代特点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达到既活跃氛围又环保安全的庆祝效果。

  XXX是我们共同的家园,“禁燃禁放”工作人人有责,广大市民朋友们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积极支持参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做良好道德风尚的倡导者,为改善空气质量、营造宜居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xxx

  20xx年xx月xx日

同学们:

  春节即将到来,又快到同学们穿新衣、戴新帽,盼着除夕放鞭炮的日子了。但是,放鞭炮极易诱发雾霾天气的发生。还记得前些日子,大雾天气有的学校停课放假吗?我想你们肯定都知道!那都是“雾霾”造成的。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向全校的学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从自身做起,主动维护我校美好的生活环境,不让家长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告诉他们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还可能引发火灾、破坏安全、吞噬生命等。

  三、崇尚科学,告别陋*。从我们做起,倡导科学文化风尚,融入健康向上的活动,用其他方式庆祝春节,抵制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

  同学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校园更加美丽。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全县广大工商界的朋友们:

  新春元宵佳节即将来临,人们*惯于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破坏空气质量,损害身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这与我县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及创建文明县城大相径庭。

  为了使我们的县城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县工商联(总商会)倡议广大工商界人士:积极响应**号召,认真遵守《光山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从现在开始,从我做起,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约束好家人和员工遵守禁燃鞭炮规定,大力宣传禁燃鞭炮的意义和益处,安全、合法经营,少卖或不卖烟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环境污染,让光山的天更蓝、地更洁、城更静、人民更文明!

  呵护碧水蓝天,打造美丽生态光山,从我做起!

光山县总商会

  20xx年12月8日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优选【五】份(扩展7)

——禁止沉迷网络倡议书优选【五】份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在我们建设和谐社会、和谐学校、和谐课堂的今天,互联网技术得到迅速普及并逐渐渗透到学*、生活的各个领域,互联网带给我们大量信息,也拓宽了我们交往的渠道,网络已成为学*知识、交流思想、休闲娱乐的重要*台。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学生成为“网民”。网络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我们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不良资讯、长时间上网也危害着我们的身心健康,尤其是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同时,个别网站也存在着传播不健康信息、刊载格调低下的图片、提供不文明声讯服务,甚至传播暴力文化及严重危害社会的内容,使青少年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受到侵蚀,身心受到摧残,行为失范。

  营造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环境,清除不健康信息已成为社会的共同呼唤、家长的强烈要求和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为使网络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虚拟社区的和谐家园,我们向全体老师、同学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抵制腐朽思想的侵害,接受科学进步的思想。不进营业性网吧,不访问网站,不浏览非法网站。

  二、争做《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的实践者,营造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要自觉远离网吧,不利用网络煽动闹事、拨弄是非、造谣生事;不在网络上冒名顶替、诬蔑欺骗;不散布虚假言论,不轻信网上流言。

  三、共同维护文明网络环境,共同清扫网络垃圾。不制造和传播网络病毒,维护网络安全,不在网上宣传、迷信、暴力的内容,不在网上谩骂、攻击他人,注意文明用语,自觉抵制不文明行为。

  四、文明上网,安全上网,做有正义感、责任感、上进心的网民。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便约见网友;牢记学生身份,只撷取有益的信息和资料,自觉文明上网,争当新时代的好青年、好少年。

  青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是最具科技意识和创新能力的一代,青年是网络活动中的主体,我们要信守倡议,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自尊、自律、自强,自觉远离网吧,弘扬网络文明,上文明网,文明上网,让网络伴随我们健康成长。

  倡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亲爱的同学们:

  还记得你的“时间都去哪儿了”吗?

  当下,科技日新月异,手机和电脑成为大学生交际的最爱对象。大学生迷茫在网络的世界里无法自拔,大学的课余时间充足,同学们不懂得合理分配时间,只是觉得无聊,没有事做,为了打发时间,大学生开始利用网络这一工具耗磨大学时光。小伙伴们只记得英雄联盟里的称霸组团,却忘了有悖于现实生活的网络世界将是让你成不了英雄的罪魁祸首;完美的男女主角,动听的音乐旋律,还带着来自星星的你,这些似乎已成为众多女生没有理由抗拒的诱惑,但是当你目不转睛的沉浸在羡慕或者感概的世界里时,属于你的幸福或许已经与你擦肩而去。部分同学虽有决心离开网络,却也被心欲一次次战胜,久而久之许多大学生就产生了内向的性格,网络代替了真实美好的快乐,成为生活的一部分,凌乱的生活规律,严重影响了大学生的身心健康,所以为了大学生的健康,以及提醒大学生珍惜美好的大学时光,特发出此次“走下网络,走出寝室,体验青春”的倡议:

  一、正确利用电脑,合理安排利用网络的时间,锻炼自己的自控能力

  二、积极参加有意义、感兴趣的比赛,以自己的行动填充课余时间,实现学*、锻炼全面发展的概念

  三、认真,仔细的对待学*,学*既是一个学生的本分,也是提高自身素质与内涵的基本和重要素材

  四、报名自己感兴趣的补*班,考取适合自己的证件,为自己的未来打好基础,巩固自己的毅力

  五、主动与同学们交流,锻炼自己的交际能力,并做到为自己的交际圈增添丰富的成分

  六、能够经常去图书馆,那里不仅是知识的海洋,还是自身价值升华的黄金地

  七、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学校正规的活动和社会兼职等,以做到多方面发展,适应社会的初级阶段

  八、选择至少一种运动项目,积极、主动、坚持的锻炼,增强自身体质,要有身体健康为万事之本的概念

  同学们请记住,网络在带给我们所谓的快乐和放松的同时,也给我们的成长带来了许多隐患,而这些隐患如果不及时避免,将会严重影响我们正常的生活规律。同学们我们正年轻,风华正茂,我们充满朝气,我们积极进取,莫要等到时间流逝不返时,才晓得反省时间去哪了。至此为了自己的未来,请放下这个可能斩掉你未来的屠刀——网络,让我们行动起来,关掉电脑,去操场吹吹风,晒晒太阳,让电脑也休息休息,这样,我们才可以在生活的蓝天里自由的翱翔,才可以在知识的海洋里中流击水、浪遏飞舟。

同学们:

  互联网在我们面前展现了一幅崭新的生活画面,极大地促进了信息的交流和沟通,成为孩子们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在网上能够找到各种各样的信息,无所不包,无所不含,这当中也充斥着不少不良信息。为了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文化氛围,增强青少年朋友自觉抵御网上不良信息的意识和能力,养成健康、科学、文明的网络生活方式,向全校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坚决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二、不流览**的网站。不进入青少年不该进入的网站,自觉抵御**的网站,做到不碰、不沾、不看、不传。

  三、不沉迷网络游戏。网络游戏能丰富我们的生活,但又容易使我们沉迷其中难以自拔。我们是学生,学*是我们的首要任务。游戏永远只是我们业余生活的点缀。

  四、科学上网。努力学*和掌握必备的网络科学知识,树立正确的上网观。充分运用现代网络优势,吸取知识,增长本领,丰富阅历。

  五、文明上网。严格遵从网络规则,恪守网上道德,不黑他人网站,不改他人网页,聊天讲文明,发帖遵法律,在虚拟世界里播洒文明之光。

  六、绿色上网。主动使用“网络妈妈”等绿色上网软件,自觉选择上网安全通道,正确把握上网时间和上网时段,严格屏蔽不良网站,确保个人的身心健康。

  百年大计,育人为本。为了祖国的未来,为了家庭的幸福,为了社会的安定,净化网络,护卫孩子,提倡绿色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活方式,珍惜美好时光,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学*,为自己今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同学们:

  电子产品虽然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方便,但广大青少年对电子产品的吸引力无法抗拒,若长期使用电子产品,必将影响学*,导致胡思乱想,注意力不集中,严重者可能会精神恍惚,以致荒废学业。因此,为了我们的将来,我们应做到以下几点:

  1、学*之余,可下棋、看书,也可以与家长互动,将自己的空余时间用来做有意义的事情。

  2、如果确有必要使用电子产品,则每周不可超过2小时。

  3、未成年人不可接触“抖音”“小红书”“快手”之类软件,以免受到社会不良思想的侵蚀。家长也要以身作则!

  4、坚决抵制“王者荣耀”“和*精英”等容易上瘾的网络游戏,对它们彻底说“不”!

  5、相互监督,如果使用电子产品打游戏或刷视频,应快速制止并进行劝说!

  好奇心终究害死猫,因电子产品造成的意外可不少:有些玩“和*精英”的人,认为从高楼跳下去不会死,或可以复活,还真从高楼跳下产生意外。由此可见电子产品的可怕及危害性。所以,我们应该杜绝电子产品,共同创造洁净的美好生活。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各位家长朋友,亲爱的老师和同学们:

  “互联网+”时代,我们的学*生活都与网络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然而,网络是把双刃剑,我们在享受其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烦恼”。青少年儿童的上网问题,更是成为很多家长的隐忧。

  为了引导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活*惯,防止沉迷网络,抵制网络暴力等有害信息,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在此向广大师生和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家长要以身作则,为子女树立榜样。

  首先家长要以身作则,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在网络上诬蔑欺骗,自觉抵制负面网络信息,不沉迷网络游戏,不做“低头族”。其次家长要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树立文明上网意识,帮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合理把控上网时间和上网时段,正确处理好上网与学*、生活的关系,自觉以学*为重,利用网络资源提升自身素质,塑造美好心灵。

  二、学生要争做文明上网的践行者、网络安全的小卫士。

  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学*必备的防护技能,远离网络欺诈、网络暴力,形成必要的安全意识;在老师和家长的引导下合法、合理地使用网络资源,善于运用网络资源学*各种有用信息;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阅读、绘画、书法、朗诵、体育锻炼等各种实践性活动,从而培养兴趣、提高能力、增长知识、开拓视野,防止沉溺网络,做一名优秀文明上网宣传者和践行者。

  三、教师要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建好、管好、用好班级群、朋友圈等*台,加强学生《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等知识教育,通过组织**下演讲、文明上网知识竞赛,观看文明上网教育视频,开展文明上网主题班会等活动,不断培养学生网络文明意识,增强明辨是非、判别对错的能力,引导学生做一名安全上网、文明上网、健康上网和绿色上网的好学生。

  各位家长、老师、同学们,我们是网络文明的受益者,更应该成为网络文明的建设者。希望大家牢固树立自律、自强、自爱的意识,提高明辨是非、自我保护和防范不良行为的能力。让我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文明上网,让网络陪伴我们健康成长!

  倡议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摆摊设点通告优选【五】份(扩展8)

——禁止乱倒垃圾的通告(精选五篇)

餐饮商户:

  为了规范商场的垃圾管理,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用餐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要求各餐饮商户店内所产生的垃圾,按照垃圾房内的提示分类存放。不得将“可收回垃圾”与“餐饮垃圾”混放在一起。如发现不分类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按要求做分类处理。

  XXXXXXXXXXXX公司

  20xx年3月3日

各位同学:

  为防止白色垃圾污染校园环境,学校领导不允许住校生在教室吃饭,我系从今天晚上开始进行检查,凡是发现教室有白色垃圾一律扣分,发现扔到楼下,双倍扣分。为配合学校的管理制度,我系学生会将开启东阶梯教室,派专人值日,今后想吃饭的同学请到东阶梯,早上开放时间到6:45前;中午开放时间11:15-12:15;下午第三节课后至6:00,吃完后请自觉将白色垃圾扔进垃圾桶,垃圾桶由学生会干部事先准备!在阶梯教室不按指定地点处理垃圾的当场扣分到相关班级,今后所有住校生不得再到班上吃饭,强行带食物上楼视为违纪并双倍扣分!

  建筑工程系

  20xx/9/15

  为有效防止露天焚烧垃圾造成的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通告。

  一、本通告所指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以及其它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如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等。

  二、严禁在古冶区域范围内焚烧各种垃圾和其它废物,所有垃圾等可燃物都应运到指定地点处置。

  三、各乡镇、街道要积极落实禁烧工作,进一步加大辖区内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当场固定证据,对于工矿企业发生焚烧行为,要立即通知环保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对于非工矿企业发生焚烧行为,要立即通知城管局依照《唐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四、**分局要加大露天焚烧垃圾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露天焚烧垃圾的行为,可向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投诉举报。举报电话:0315-35100xx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11月25日

  为全面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旅游示范区建设,提升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在县城规划区内(“三河”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生活、建筑垃圾,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河道、湿地、林地、渠道、滩涂、道路两侧和规划区内的闲置土地上倾倒生活和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房屋业主在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应交由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统一收集或自行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严禁擅自任意处置。

  三、施工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严禁沿途丢弃、撒漏、随意倾倒。

  四、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将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机关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我单位将通过日常巡查、监控调取等方式对上述情况进行监管,并进行源头追溯查询。并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举报乱倾乱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凡举报人能确切提供在县城规划区(三河)内乱倾乱倒生活、建筑垃圾的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车辆牌号,出具照片的,经查实处理后,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xxxxxxx、xxxxxxxx

  特此通告

  xx县xx局

  xx年6月28日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后宅街道“三治”工作进度,提升城市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就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严禁乱扔乱倒。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从业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丢弃、抛洒垃圾。

  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严禁沿途丢弃、抛洒或随意倾倒。

  四、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并在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安装红外视频监控。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也将从严查处。

  五、希望单位(组织)、个人积极举报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发现在后宅街道辖区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垃圾违法行为,举报提供线索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500元的奖励,对当场发现即举报并指证违法行为者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1000元的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xx街道xx办xxxxxxxxxxx(朱)xxxxxxxx

  xxxxxx执法大队xxxxxxxxx

  xx市xxx街道办事处

  xx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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